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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武不就生     帝国文明之崛起txt下载     帝国文明之崛起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十一章 斗战佛宗

    来到山顶哨所的大门前时,那股佛宗正气消失了。

    晨旭暗忖那股正气的主人多半已经离开山顶去往别处了。眼下办正事要紧,他顾不上多想便和易风进了大楼。

    不知是否时辰不对,还是出了别的状况,两人在楼内兜了好几圈,又将所有的办法都想尽了,也没能引刘艳出来。

    虽然嘴上没有说什么,可两个人的心里都涌起一种非常奇怪的感觉,那就是刘艳已经不在哨所里了。

    既然如此,两人只好先下山去了。

    晨旭的左脚刚一跨出大门,那股佛宗正气顿时又出现在眼前。

    这次别说是晨旭,就连易风都切切实实地“感受”到了那股佛气。因为,那股“佛气”的主人眼下就站在他们的面前。

    此人年纪看起来约莫二十七、八岁的样子,古铜色的皮肤,一张略嫌狭长的脸庞上有一个十分高挺的鼻梁,他的眼窝很深,目光如碧蓝的海水一般深邃。他身高逾两米,肩宽腰窄,精壮的身躯不含半点多余脂肪,一根根贲起的精壮肌肉非但没有让人觉得他太过笨重,反而给人予一种灵巧扎实的感觉。

    此时正是隆冬腊月,山顶积雪犹厚,他只穿了一件薄薄的素白色长袍,却丝毫看不出他有半点冷的感觉。他的脖子上挂着一串黑佛珠,腰间扎了一条五指宽的牛皮带,脚下穿着一双草鞋,额头上戴着一道金箍,一头飘逸却不散乱的金色长发从那道金箍上如瀑布般散落下来,配以手中那根木头拐杖,综合起来看给人一种苦行僧的感觉。

    易风生平还没有见过如此帅气有型的苦行僧,而且看模样似乎是个印欧混血。

    一瞬间,他有种时空错乱的感觉。这感觉就好比哪天你在马路上闲逛的时候,看到一个高鼻深目的老外,却穿着一套汉服在那里作揖打鞠一般。

    正要开启大脑内的全息视频来查看对方的职业等级属性时,去被那僧人一句十分略显生硬的中文给打断:“那女鬼已经不在山上了。”

    晨旭正要问他怎么知道女鬼不在山上时,被易风从背后狠狠的拧了下背肌,话到嘴边禁不住成了一句呻吟。易风趁机抢先问道:“女鬼?什么女鬼?这山好好的,哪里来的女鬼?”

    那僧人一声冷哼,随后一对深邃的目光射向易风。

    易风的眼睛乍一触碰到这目光,顿时心头涌起浑身上下被看了个通透的可怕感觉。

    僧人露出一个嘲讽似的笑容后将目光从易风脸上收回,随即望向晨旭道:“那女鬼我收定了。你们如果也是来降妖捉鬼的话,就请去别处吧。”

    趁他说话的当儿,易风打开了对方的职业属性面板:

    ******************姓名:罗摩|种族:人类(进化态)|职业:修佛士|等级:27|组织:斗战佛宗战斗数据|生命值:500+270|物理攻击:10+27|防御力:10+27|真气:100+270属性数据|力量:10|敏捷:10|耐力:10|智力:10+27|精神:10(力量——增加物理攻击;敏捷——增加防御力;耐力——增加生命值;智力——增加技能攻击;精神——增加真气和回气速度)技能:1)基础棍法——1级:物理攻击力增加50%,耗费真气10点。

    2级:物理攻击力增加100%,耗费真气20点。

    3级:物理攻击力增加150%,耗费真气30点。

    2)降魔杵法——第一式:战佛怒目(单体攻击/攻击力:200*3/恢复时间:5秒/耗费真气:30)第二式:横扫千妖(群体攻击/攻击范围:2米*3/攻击力:400*3/恢复时间:6秒/耗费真气:30)第三式:力劈神魔(单体攻击/攻击力:600*3/恢复时间:10秒/耗费真气:80)3)天眼通——施展时打开眉心之间的“第三只眼”,可辨别身前的邪物。随着等级的升高,该技能会不断增强。

    ******************易风一看之下,不禁骇了一跳。这个名叫罗摩的斗战佛宗弟子竟然拥有如此高的技能攻击力。难怪对方如此嚣张霸道了,因为他的确有这个资格。

    晨旭也看了下那僧人的属性面板,片刻后抱拳拱手一礼,欣悦道:“原来是佛宗师兄,无量天尊。三百多年前的末日山之役后,佛、仙、神、圣四家弟子散落各处,彼此都失去了联系太久。如今能见到佛宗师兄,当真十分欣慰。”

    罗摩也看了一下两人的属性面板,闻言单手礼拜道:“阿弥陀佛。原来是仙宗师兄,你好。”

    晨旭知道斗战佛宗的弟子对妖魔的嗅觉十分灵敏,刘艳呆在这座山上的事情肯定瞒不了他,当下直言道:“我们两个就是来找此间女鬼的,可惜她眼下好像真的已不在山上了。不知师兄为何要捉她?”

    罗摩道:“降妖除魔是我们佛宗子弟的份内之事,难道还要问为什么么?”

    晨旭苦笑道:“此话没错,但是这女鬼身上的事情绝对不简单。我想,师兄能否将那女鬼交给我们两个?”

    易风则皱眉道:“既然降妖除魔是大家的份内之事,那又何必分你分我?我们数日之前便已找上这女鬼,只可惜被她给遛了。这女鬼我们兄弟两个是捉定了,大师如果想要降妖除魔的话就请去别处吧。”

    罗摩冷哼一声,没有搭理他,而是目光凝注在晨旭身后的背包上,问道:“你背上的那包东西是什么?”

    晨旭一怔,答道:“都是一些法器和符咒,怎么了?”

    罗摩冷冷道:“你的背包里有一股很强烈的邪气,与那女鬼修炼的尸气一模一样。你给我看看。”

    这僧人的口气咄咄逼人,此刻就连涵养十分好的晨旭都有些心头不悦了,他淡淡道:“都是些无用之物,就不劳师兄费心过目了。”

    “是么?”罗摩冷笑一声,两道粗长的浓眉之间的部位突然裂开了一条缝隙。缝隙张开,竟然从内微探出一只与人眼一模一样的事物,就像是那僧人的第三只眼睛。只不过这只眼睛并非与寻常双目一般是横排,而是竖立着的。

    只见那第三只眼睛射出一道犹若实形的金光笼罩在晨旭身上,旋即一敛而逝。罗摩阖上那第三只眼睛,对着晨旭冷笑道:“在你的背包里放着三十六颗尸油珠,正是那女鬼修炼尸毒妖术后凝结而成。只可惜她是怨灵之体,取之无用。可你堂堂仙宗子弟,要这些邪物有何用处?”

    晨旭还没来得及答话,就听罗摩继续说下去道:“哼,你不说我也知道。那女鬼原本被局限在山顶哨所之内无法出来,但是修炼尸毒妖术必定要有尸体为媒介。我不知道你是用了什么方法令她来到山脚墓地,不过这三十六颗尸油珠虽是邪物,可若用之得法的话,会迅速增长修真之人的真气数值。你定是觊觎此物,与那女鬼狼狈为奸。如今被我看破,你还有何话说?”

    晨旭苦笑道:“罗摩师兄你不去做编剧写故事实在太屈才了。这么精彩的剧情是怎么被你想到的?”接着回头望着易风道:“兄弟,你信他的话么?”

    易风道:“我当然不相信你和那女鬼刘艳有一腿。不过我也很好奇,你要用那么恶心的尸油珠干嘛?不会真的是想修炼什么邪功吧?”

    晨旭道:“当然不是。俗话说的好,万物相生相克,通常在每一株穿肠毒草附近都有一株解毒草。同理,女鬼在墓地吸收尸气,这些尸油珠便是尸毒的克星。我是拿回去给方文水用的。”

    易风露出一个欣然表情,不过很快就皱眉道:“这方文水巴不得置我们于死地,会相信你说的话么?”

    晨旭正要说话,却被摩罗的冷喝声打断:“告诉我那女鬼逃去了何处,我就权且饶过你们这一次!”

    晨旭蹙眉道:“我们也正在找她。师兄你……”

    “还在骗我!”罗摩一声怒喝,手中那根粗若儿臂的齐眉木杖猛的一顿地面,接近2米的雄伟身躯如一头猛虎般扑了上来,“等我拿下你俩,看你们还说不说实话!”

    晨旭没想到这位师兄的脾气如此暴烈,想要解释已是不能,眼看对方已经攻了过来,无奈之下只好抽出“定沧海”迎了上去。

    易风对这罗摩的霸道气焰早就看不顺眼,不等晨旭拔剑,他就已施展出“暴速重击”的技能朝那僧侣疾标而去。

第三十二章 佛高一丈

    易风施展出“暴速重击”力量,瞬间将自己的物理攻击提升至3倍,并且以3倍于敌人的速度瞬间攻出三剑。只见他一剑强似一剑,一剑快似一剑,霎时间手中短剑裹挟起150余点攻击数值笼罩住僧人罗摩的上半身要害。

    晨旭念在都是正道子弟的份上本不想伤他,只是想将他击退以示警告,不过他知道罗摩的战力实在惊人可怖,己方二人即便全力施为,恐怕也不一定能将他击败,所以不得已用上了单体攻击能力最强的招式“紫剑东来”。

    晨旭将浑身真气凝于龙剑“定沧海”之上,整个剑身顿时浮起一圈淡紫色的光晕,正是“紫剑东来”的攻势启动时的征兆。他的身形宛如一道白色轻烟飘掠向前,加上龙剑“定沧海”附加的20%技能攻击数值,手中的紫色剑气挟带起720点的技能攻击数值向前划落。

    两人合力之下,竟有将近900点的惊人战力!

    罗摩的生命值是770点,防御力是37点,加在一起也不过807点;也就是说如果他此番格挡不力,或者反击失手的话,大有可能在一两招之内就失去战斗能力,成为对方案板上的鱼肉。

    面对两大高手的合力一击,罗摩没有惊慌,没有退却,甚至连眼皮都没眨一下。他只是好整以暇地望着两人,那眼神就像望着两个失败者一样。

    当两股犀利的剑风来到身前两米左右时,罗摩的眼中暴烁出一种从未有过的晶芒!手中那根齐眉木杖倏地爆裂开来,惊显出一根散射着耀眼金光的金属长棍。

    这不是一根普通的金属长棍,它的两端各有两股黄金刃头,通体用“金、银、赤铜、镔铁、锡”等五色金属合和而成,正是斗战佛宗最为犀利的降妖法器“金刚杵”。不过金刚杵的种类很多,寻常级别的有独股、二股、三股、四股、五股、九股刃头之分,而罗摩手中所持的正是二股金刚杵,其属性能附加10%的技能攻击数值。

    眼下正是黑夜,易风和晨旭猛然间被这道突如其来的耀眼金光一照,登时忍不住眯起了眼睛。

    金光乍起倏敛。

    当两人还未恢复视觉的时候,只听耳边传来罗摩的一声暴喝,手中的二股金刚杵挟带着高达1100点的攻击数值,以一式群体攻击招数“横扫千妖”拦腰横扫而出。

    狂猛的棍气迅速分化为两股平地而起的巨大气lang,其中一股以325点左右的攻击数值先与率先攻到的易风硬拼一记。

    杵和剑正面硬撞一下。

    二股金刚杵凭着远胜于青铜短剑的优良材质,毫无花假地将短剑劈为两截。

    易风只觉得一股巨力震得自己虎口欲裂,望着手中只剩下半截的青铜短剑时不禁面色大变。

    自他出道以来,还是头一次被人面对面地打折兵器。虽说对方占了兵器的优势,可手底实力之硬也远远超乎自己的预料。

    骇然之下,他连忙撤剑抽身飞退。与此同时,晨旭那边分出了胜负。

    就在易风被罗摩的其中一道杵气击退时,他的另一道杵气带着高达775点的攻击数值横迎上晨旭手中的龙剑“定沧海”。

    铛!

    一声沉闷的金属碰撞声响起,二股金刚杵将定沧海剑上凝聚的真气悉数打散,剩下的攻击数值在冲破了剑气组成的防御阵线之后蜿蜒钻入晨旭体内。

    巨力袭至。

    晨旭在避无可避之下只有硬承受住这秋风扫落叶般的一击。幸亏剑气阻挡了大部分杵气,否则他早已立毙当场。饶是如此,他也被那一杵轰得往后抛飞而起,半空中喷出一口鲜血后方才跌落在地。

    霎时间,生命值已少去了四分之一。

    罗摩一招击飞二人,并未就此罢手,而是趁易风后退的当儿朝着另一边的晨旭掠去。

    罗摩的左足微一点地,雄伟如山的身形瞬间拔起五米多高,在飞临晨旭头顶上方时二股金刚杵在手中盘旋数周后凝聚成一束金色的巨型棍芒,以雷霆万钧之势朝下狠狠劈落。

    这是降魔杵法的第三式,也是罗摩目前所学中最具威力的单体攻击招式“力劈神魔”。

    棍未至,透棍而出的气劲不仅隐含1760点攻击数值,而且还将晨旭身体四周五米见方的范围悉数笼罩,令他无法退闪,只余下硬拼一途。

    1760点!

    这足以将晨旭当场格杀了。

    晨旭没料到对方身为佛宗弟子,竟然会对自己下如此狠手,不禁大声喝道:“都是正道同门,为何下如此杀手?”

    罗摩人在半空,居高临下地望着晨旭,冷冷道:“你身为仙宗弟子,勾结妖魔,死有余辜!”

    晨旭大喊道:“事实未明,岂能下此定论?”

    罗摩眼中闪过一丝杀机,冷哼道:“邪魔外道,宁可错杀,不可放过!”

    好一句“宁可错杀,不可放过”。

    晨旭闻言心头震怒,他心知今天已然躲不过这一劫了,只希望易风能够逃脱,当下尽起余力,再一式“紫剑东来”,迎着头顶上方那泰山压顶般的气劲,持剑逆势而上,同时口中喝道:“易风快走!我们的冤案只有靠你来洗清了!”

    他知道虽然正面硬捍,易风远不是罗摩对手,可易风若是施展出暴速重击,除非罗摩身上带有增加速度的法器或药剂丹丸,否则根本追不上他。

    两人还未接近,杵气和剑气已经交汇在了一起。

    罗摩的“力劈神魔”有1760点的攻击数值,而晨旭的“紫剑东来”只有720点。

    孰胜孰死,已经一目了然。

    然而,就在晨旭料定自己必死无疑的时候,头顶上方的压力骤然消失了!

    易风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两个人一起来的,要走也一起走!”话音未落,顿时一声惨喝。

    原来易风眼看晨旭就要毙命于二股金刚杵之下,自己又没有能力替他接住这威力无匹的一式。

    危急关头,他只好急中生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硬撞向仍在半空中的罗摩。

    易风的剑虽然已经断为两折,可他这一撞之力也有150点左右的攻击数值。

    罗摩本可不必去理会他,可“力劈神魔”这种单体攻击招数虽然威力巨大,但不像群体攻击招数,它们有一个很大的缺点,那就是一旦发动就只能将全部战力集中在被攻击目标上,此时如果有人从旁插入,他根本没有多余的真气可以抵御,只能依靠本身那几十个点的防御力来硬撑了。

    易风有150点的攻击力,仅凭几十个点的防御力是不够的。

    罗摩虽然很想将晨旭当场格毙,但是他并不想两败俱伤,因为在他看来这并不值得。所以,他只好临时硬生生地撤回已经快要建功的“力劈神魔”式,转而打开两眼之间的第三只眼睛,以另一招单体攻击招式“战佛怒目”攻向就快要近身的易风。

    易风人在半空,忽见对方眉心之间的那“第三只眼睛”打开,从那眼睛里射出一道金色光芒直标自己。

    那道金色光芒拥有近600点的攻击数值,毫无悬念地破除易风的暴速重击,在他的右肩处射出一个明晃晃的血窟窿。

    如果再偏几寸就是心脏了。一旦心脏被射中,易风便是当场死亡的结局。

    三招,只有三招。

    罗摩仅仅用了三招便将两人轻易击伤,战力之强,乃是易风生平仅见。

    如此身手即便是遇上那牛灵将,鹿死谁手恐怕还未能得知。

    罗摩一招击飞易风后并未再施杀手,而是从半空中稳稳落地,就像一尊数丈般高大的斗战胜佛冷冷地注视着躺倒在地上的两人,半晌之后方才说道:“连区区三招都接不了,就这点本事还想对付女鬼的尸妖毒爪?”

第三十三章 高人齐聚

    易风闻言望着罗摩愕然问道:“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罗摩道:“那女鬼早已离开此山,进入狼牙城中,难道你俩还不知道么?”

    晨旭心头一震道:“不可能!这女鬼是怨灵之体,其活动范围只能局限在死亡现场附近,怎么可能说来就来,说走就走?”

    罗摩道:“我听说这女鬼生前死在狼牙城的女奴营中,并非是在这山上。那照你所说,她怎么不在女奴营中兴风作lang,而来这远离城市的荒山野岭呢?”

    晨旭还当真被他给问住了,嗫嚅道:“对于这点,我也十分怀疑。我们这次上山来也是想弄清楚其中的原由。”

    罗摩道:“不用乱猜了,我早已确定那女鬼已在狼牙城中。”

    易风道:“不可能!那女鬼是怎么下山的?”

    罗摩道:“我今天下午方才进入你们狼牙国境内,对女鬼一事并不是很了解。不过我听说你们昨晚有人上来过。长期吸食尸气的怨灵能附身在活人体内,我想那女鬼多半附在其中一个人身上随他下山去了。”

    易风恍然道:“难怪那方文水一觉醒来浑身溃烂,原来女鬼已进入城中。嘿嘿,真是善恶到头终有报,这方文水做尽的坏事,这报应终于来了!”

    晨旭却觉得事情没有这么简单,因为他知道无论是朱獳妖族还是怨灵,都无法寄身在活的生命体内,这罗摩身为佛宗弟子应该知道此事,显然他没有说实话,或者连他自己也不清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正思忖间,只见易风发问道:“连我们昨晚上过山都知道,还说对女鬼的事了解的不清楚?恐怕你并非路过此地那么简单吧。”

    晨旭被易风这么一点,当下也省悟过来,同时问道:“对于女鬼的事,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是谁告诉你的?”

    罗摩见两人心中起疑,嘴角浮起一丝冷笑,开门见山道:“你们猜的不错,的确是有人请我来山上捉那女鬼的。这个人,想必你们也都认识。”

    易风面色一沉,齐声道:“方文水?”

    罗摩道:“你们还算聪明。”

    易风苦笑道:“我们若真聪明的话,就不会给方文水一路牵着鼻子走了。想不到你堂堂一介佛门高手,竟然也甘心沦为方文水的走狗!他究竟给了你多少金银财宝,还是名驹美人?”

    罗摩冷哼道:“出家人四大皆空,区区世俗之物岂能收买我?你也太小看斗战佛宗的弟子了。方文水曾出高价想买你们两个的人头,我如果真的贪钱,现在你们还能呆在这里听我说话么?”

    晨旭闻言剑眉微皱道:“想不到方文水竟然如此大胆,敢背着狼牙王和司隶部私下派人来杀我们,难道就不怕东窗事发么?”

    易风道:“我们知晓了他当年的丑事,还要暗中追查,他不想宰了我们才怪呢。而且这老小子手握重兵,生性又如此霸道,估计连狼牙王都不放在眼内,动用私刑恐怕也早已不是一回两回了。”说着,望向罗摩道:“这方文水可是狼牙国中一等一的狠角色,而且手握上千精兵。你虽然厉害,却也双拳难敌四手,何况他们有两千多双手,一千多张嘴巴,每个人朝你吐上一口吐沫都能把你恶心死。他叫你杀了我们,你却不杀,难道就不怕得罪他么?”

    罗摩闻哂笑道:“区区一个方文水何足道哉。即使他身边围了上千名亲卫,我也能在举手之间取下他的头颅。我和他相交多年,这一点他岂能不知?”

    易风道:“那你刚才为什么一个劲儿的想要杀我们?”

    罗摩道:“我收到方文水的飞鸽传书后便从二百里外的阳山赶了过来。刚一进入狼牙城就他说起最近城中新近崛起了两大身怀异术的年轻高手,便有心会上一会。刚才我如果不是以生死相逼的话,也试不出你们的真正实力。”

    易风和晨旭相互搀扶着从地上站起,面露苦笑道:“那你现在一定非常失望吧。没想到这两个被人传得神乎其神的小子,竟然如此不堪一击,连你三招都接不下。”

    “的确有些失望。不过……”他先扫视了一下晨旭,说道:“你的仙宗技能不错,只是碍于火候不足才败于我手。你手上的那柄宝剑应该就是传说中‘十二仙器’中的龙剑‘定沧海’吧。十二仙器的威力非同小可,其各种属性随着主人能力的增强而不断增强。以你现在的等级能开发出20%的技能攻击增幅已算得上马马虎虎。”

    接着,他又将目光转向易风道:“至于你,目前的职业等级不过是个3级剑士,却拥有数倍于3级剑士的战力,你的潜力十分惊人。如果你能投入我斗战佛宗门下,我不仅能饶你一命,而且还保你成为盘古大陆上的一流的佛宗高手。你好好考虑一下。”

    易风闻言立马回答道:“免了。听说当和尚挺苦的,不仅有许多清规戒律,还要剃光了头发。我一酒色财气都喜欢的人,怎么受得了?还是算了吧。”

    罗摩正色道:“佛宗弟子有出家和俗家之分,你若是受不了七戒一斋的话,大可以做俗家弟子。”

    易风没料到罗摩当真了,便嘿嘿一笑道:“我说你这个和尚也真奇怪,你大老远的跑来狼牙国一趟,方文水叫你办的事你每一件办成,到头来还想收我做佛门弟子,当真有趣,有趣的紧。”

    罗摩傲然道:“我只答应方文水收了那女鬼,其他的事情我一概不管。怎么,你考虑好了么?”

    易风道:“考虑什么?如果是要我做什么佛宗弟子的话,还是免了吧!我宁可你杀了我。”

    罗摩深深的望着易风一眼,说道:“眼下各大宗派都在招兵买马,选收好弟子。我也不逼你急着答应,你慢慢考虑。”

    晨旭道:“我不知道你为什么非要对付那女鬼,可你知道么?那女鬼生前是被方文水和他的同伙**致死的。你应该好好超度她的亡魂,而不是收了她!那样只会让她形神俱灭,永世不得超生。”

    罗摩闻言眼中闪过一丝难以察觉的异色,不过这丝眼神很快便被他惯有的冷漠所替代。他冷冷说道:“鬼就是鬼。这里虽然是盘古大陆,可阴阳两界的规矩与现实世界没有两样,不论她生前如何凄惨,死后都应该老老实实地去转世投胎,而不是化作怨灵为祸人间。”

    易风怒道:“那她的冤屈就没人理会了么?”

    罗摩淡淡道:“我佛宗弟子只管降妖除鬼,不管世俗律法。”

    易风怒极反笑道:“就是有你们这种沽名钓誉,助纣为虐之辈,方文水才会如此嚣张霸道。你可知道我们就是为了帮助那女鬼伸冤而被方文水追杀的。现在我都开始怀疑,那个随时随地都会出现的戴着面具的神秘人是否你假扮的?”

    罗摩一怔道:“戴着面具的神秘人?什么意思?”

    易风将事情原委简单说了一下,岂料说完之后罗摩冷笑道:“以方文水手头的实力,顷刻间便能将你们无声无息地除去,用得着这么大费周章么?”

    易风道:“你怎么知道他没有直接下手?只不过他手下那些精兵强将都奈何不了我们,所以才使阴招诬陷我们。”

    罗摩道:“精兵强将?你说的可是他麾下的那些士卒么?那些人即便武功再高,也都是普通人类,与身怀技能的异能高手有天壤之别。据我所知,方文水早已邀请了数名异能高手齐聚狼牙城。就在我来之前,应该已有两名高手到了。他们之中任何一人的战力都不在我之下,你觉得他要神不知鬼不觉地除去你俩会很费劲么?”

    易风闻下心头震惊。

    眼前一个罗摩的实力就如此可怕,若再来几个像他这样的异能高手,要神不知鬼不觉地除去自己和晨旭简直不费吹灰之力。

    不过,对付区区一个女鬼,需要请那么多高手来么?

第三十四章 疑窦丛生

    易风问道:“方文水都请了哪些高手?如果不方便的话你大可不必告诉我。”

    “有什么不方便的?”罗摩眼中浮起一丝不屑,缓缓道:“方文水多年以前便利用四处征战的机会网罗了许多在山中潜修的异能高手为其所用,其中不乏佛、仙、神、圣四大正道的高手。其他来了些什么人我不清楚,我只知道在我下午来到他府上之前,已经有两名高手在那里了。一个是熏吴山的修圣士,叫什么徐子的,另一个是大次山雷神门的修神士,名字很古怪,叫万雷御天。这两个人的修为不在我之下,尤其是那个万雷御天,看样子十分秀气,可能连二十岁都还没到,可体内蕴含着无比强大的能量。不是我吹牛,恐怕以你们两个的联手之力连他一招都扛不下。而且据说这两人都已答应方文水来除去你们,你俩好自为之吧。”

    易风知道以罗摩自负自傲的性格绝对不会随便说人好话,既然他能如此说,这万雷御天肯定不是一般的可怕,当下不由得一脸苦笑道:“看来我们着实小看了方文水。没想到他手里会有那么多张王牌,而且张张都能打得我俩像四脚朝天的乌龟似的不得翻身。不过,若是只要对付我和晨仙长,只需出动你老哥一个便绰绰有余了吧,何必摆那么大的阵仗呢?”

    罗摩闻言露出一个沉思的表情,说道:“方文水曾说过,他此次一共请了七位异能高手。而这七位高手除了要收那女鬼之外,更重要的是对付一名仙宗子弟和一位身怀异能的年轻高手。起初,我以为你俩有多么厉害,可没有想到……哼,我现在觉得方文水邀请七大高手来狼牙国,并非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

    易风骇然道:“七个异能高手?而且每个人的修为都不你老哥之下?那么大阵仗不用问也知道不是来对付我们两个的啦。”说着侧过脑袋望着晨旭道:“你们正道的修真之士好像也没有你说的那么正气凛然,侠义无双吧。这七大高手连方文水这种人渣都肯帮,摆明了不是贪钱就是贪权!”说着似乎是想起了什么,忙扭过头来对罗摩尴尬一笑道:“嘿嘿,我可不是说老哥你啊。我知道你是以降妖伏魔为己任,我懂的。”

    罗摩不置可否地冷哼一声,没有理他。

    晨旭叹道:“我也不知道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我只记得从先辈高人遗留下来的笔记中可以看出,三百多年的修真之士,的确是为了秉持人间正道而不惜抛头颅洒热血。没想到如今……唉,也许真像那句话说的,林子大了什么鸟都会有的。不过,我很好奇,方文水手里既然有那么多异能高手,那狼牙王还要我来替他训练仙军干嘛?到时候请他们出手,足可抵御沼泽一族的斗士。”

    罗摩皱眉道:“沼泽一族?它们不是在三百多年前的‘末日山之战’以后彻底销声匿迹了么?据说现在只剩下很少一部分零星散落在大陆各个角落,根本不足为惧。”

    易风将自己在狼嘴谷里的见闻简单扼要的说了一遍,听得罗摩直皱眉头,最后终于面色微变道:“沼泽一族当年的实力非同小可。即便是现在,也是烂船尚有三分钉。如果来日他们真要大举南下,恐怕又会引发一场恶战了。”

    易风心有余悸道:“当日来到狼嘴谷的一共有两名沼泽族斗士。其中有一头狼怪,战力极其凶猛,以一人之力大战五百人类精锐战士。他因为太过轻敌之故才会被杀。更为可怕的是,他们的圣帝自称有手下有上百万这样的战士,由此可见沼泽族的惊人战力。我想,一旦他们要倾巢南下的话,恐怕整个盘古大陆上的人类都会陷于万劫不复的境地。可惜到目前为止,人类的异能高手非但没有团结起来,而且还在各种世俗权贵的诱惑下甘心沦为走狗帮凶。嘿嘿,沼泽族哪天真要打过来,恐怕这些所谓的高手早就保着他们的主子溜之大吉了吧。”

    罗摩闻言眸中闪过一丝不悦,不过他也无从反驳,因为眼下的确有很多百岳千山的修真之士不甘寂寞而入世,有的依附在国王身边成为国师,有的则投靠在某些权臣重将门下成为贵宾幕僚。心中一叹,他说道:“我不管你说的这些是真是假,都与我毫无关系。我只对降妖除魔有兴趣,因为只有通过不断的实战修炼,才能最大幅度地提升自己的等级和实力。在这个弱肉强食的大陆上,不论是人是鬼,是妖是佛,唯有实力的人才有真正的话语权。等我实力提升到一定的高度之后,便是沼泽族高手又有何惧?好了,今晚与你们两个已经说了太多废话。既然那女鬼不在山上,我也没有留在此处的必要了。方文水手下高手之多,实力之强,远远超乎你们的想象。我劝你俩还是离开此间,找个地方先避一下再说。”

    易风闻言笑道:“我忽然发觉你这个人还不算太坏,至少没有你表面看起来的那么冷酷无情。不过我也有句话想告诉你,就是在事情没有查清楚之前,我绝对不会让你碰那女鬼的一根汗毛。”

    罗摩嘴角浮起一丝傲色,冷冷哂笑道:“那就看看谁的动作够快,谁的拳头够硬了。不要以为我今次手下留情便是把你们当做朋友。因为杀了你们对我来说也没有什么好处,我从不做没有意义的事情。不过,下次你们若敢阻挠我收那女鬼的话,就休怪我不留情面了。”言罢,淡淡的宣了一声佛号,转身大步离去。

    望着他飘然而去的高大背影,易风油然涌起一股前所未有过的情绪,他望着晨旭苦笑道:“这大光头虽然狂妄自大,可我一点也不觉得他是在吹牛。”

    晨旭也面露苦笑道:“这还用得着你说么?方才我俩一起出手,却连他三招都接不住。这就是最好的事实证明。”

    易风接道:“更麻烦的是,他说还有一个高手叫什么万雷什么天的,修为厉害到我们连他一招都接不下。你说,我们是否该像他所说的那样,赶紧收拾包裹溜之大吉?还是洗干净了屁股等着人家上门来爆菊?”

    晨旭正色道:“我们当然不能走了。我们要是走了,刘艳的冤魂怎么办?而且我俩的事情就更说不清楚了。咦,瞧你这脸色,该不会是真的想落跑吧?”

    易风捧着大头苦恼道:“唉,我当然只是随口说说而已,要落跑的话还用得着等到现在么?我只是看看我这小脑袋瓜子能否想出一个妙计,来令我们摆脱目前无比尴尬且又危险的情境。”

    晨旭一面沉思,一面似是自言自语地喃喃起来道:“事情的发展已经远远超出了我的预料。这已非一桩冤案那么简单了。罗摩说的没有错,方文水手下有那么多能人异士替他卖命,随便拎出一个来战力都不比罗摩差。他要让我们无声无息地凭空消失的话简直易如反掌,何必煞费苦心地如此布局呢?况且,若真的只是对付我俩的话,只需一个罗摩便够了,何必再叫上那么多高手?我越来越觉得方文水请来这批高手是别有目的。而且,那女奴营的看守长死得太过离奇,凶手的目的是什么?你想过没有?”

第三十五章 回城大计

    易风闻言沉吟道:“起先我以为是因为我俩要重翻旧案而令看守长引来杀身之祸,后来一想根本不是那样。当时我们还不知道方文水手头上的真正实力,据罗摩所说,案发之前的中午,已有两名异能高手来到方文水府上。方文水若是想掩盖事实真相的话,大可以派这两人在半道上截杀我俩。这两人的战力若果真如罗摩所说那样厉害的话,我俩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如果不是为了掩盖真相的话,为什么又要杀看守长,这不是多此一举么?而且事先还通知了司隶部的人定好了时间前来拿人,事后又大摇大摆地闯入司隶部来要人,好像是要把这事搞得满城皆知一样。这哪里是在掩盖真相,简直是在把事情搞大嘛!”

    晨旭道:“最近围绕在我们身上的怪事太多了。先不说这件事情大违常理,就是先前狼牙王命我训练仙军一事也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易风是个聪慧之人,当即想到了晨旭所知为何,不禁想了一想,说道:“方文水的手底下的确有一大帮奇人异士替他卖命,可这并不代表着他们也是狼牙王的人。说不定方文水手头的这股力量连狼牙王都被蒙在鼓里。唉,这种事情很正常的啊。自古权臣最怕的就是帝王猜疑,尤其方文水目前手头上的实力好像还盖过了狼牙王,怕他知道也在情理之中。而且,要是狼牙王知道此事的话,为什么还要派你来组织并训练一支仙军呢?从方文水手底下随便抽调一个高手上来,也比我们和那些仙军强得多。”

    晨旭道:“这便是我想不明白的地方。唉,没想到这件事情越来越复杂了,我觉得自己的脑袋都快要裂开来了。”

    易风见状大起同情之心道:“你是与世无争的仙家子弟,本就不谙世俗间的权力争斗。这件事情看似简单,可能包含了许多外人难以想象的阴谋诡计在里头。要让你那颗小脑瓜子想这么复杂的事情,真是难为你了。对了,你帮我想想,眼下咱们应该去哪里好呢?”

    晨旭没好气道:“你不是说我头脑简单么?那怎么又问起我来了?”

    易风赔笑道:“都是自家兄弟,开个玩笑而已,何必那么较真呢?罗摩说过刘艳的怨灵已经不在山上,那咱们要找她的话只有去狼牙城内了。不过,那方文水说不定早已在城中撒下天罗地网,正等着我们这两条小鱼儿自己送上门去呢。但如果就这样落跑了的话,刘艳的怨灵岂非十分危险?刘俊和马良好歹也是我朋友,如今刘俊的姐姐有难,我又怎能如此没义气呢?唉,想来想去都是不成啊,兄弟啊,你快帮我想想!”

    晨旭道:“不管是否出于道义,我们都应该回城一趟。何况你以前的上司黄团长明显是站在我们一边的,他深信我们没有杀人,否则也不会全力帮助我们出城了。我听说他是狼牙王最信任的人。这样吧,一旦入城之后遇上了麻烦,我会尽力拖住敌人,你便尽快赶去玫瑰武士团总部找黄团长,请他当面向狼牙王陈述事实的经过。我想,那方文水即便再嚣张霸道,也不会公然违抗王命吧。”

    易风心想也只有这样办了,他点了点头,随即露出一个感动神色,大力一拍晨旭肩膀道:“当真是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果然不愧是患难与共的好兄弟!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让我去通风报信,自己留下来阻敌。不过我想还是由我来拖住敌人吧。我有三倍的出手速度,也就是说至少可在同一时间对付三个人,所以由我留下来最合适。”

    晨旭道:“得了吧,就你那两下子,别说阻敌了,恐怕连脱身都困难吧。我再不济的话好歹也有些法术可以脱身。行了,你也别婆婆妈妈的了,就由我负责留下来阻敌。你的速度很快,那七大高手即便再厉害,恐怕也追不上你,所以由你去通风报信最合适。”

    易风知他说的有道理,当下也不再坚持,只得说道:“好吧,我知道自己说不过你。不过,你在阻敌的时候千万要当心,可别把自己的小命给搭上。”

    晨旭笑道:“放心吧,我怎可能把自己的命看得如此不值钱?你可别忘了我好歹也是狼牙王亲自敕封的‘一字并肩王’。他们即便胆子再大,也不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将我当街格杀吧!”

    易风道:“天知道这方文水打的什么主意,总之你要小心了。”

    两个人主意已定,也不在山上多作逗留,而是避往另一座山头,只等天色亮了以后才进城去。这样一来,即便被发现了,方文水的人也不敢当场乱来。

    城门于凌晨四点准时开启。到了五点的时候,整个狼牙城已经开始渐渐热闹起来。

    城门处穿着各种职业装束的玩家来来往往,川流不息,尤其是经营药铺的药师们,天还没亮的时候就已经准备好了各种上山采药的装备工具,并三三两两地结伴前往城周的山上。

    药物是每个时代都不可或缺的必备物品,药师们没有别的收入来源,依靠买卖各种成品药物为生计,所以他们每天凌晨都迫不及待地想要到山上去采药,寻常药材的价格就已经不菲,若能采到灵芝一类的极品药材,只需一株就足够他们吃喝上大半年了。

    然而,好的药材并非随处可见。非但不是随处可见,简直稀少得可怜。期待能挖到一株极品药材的药师们每天凌晨都像打仗似的冲锋在前。因为你若落后了几分钟的话,很有可能在这短短的几分钟之内,就被人挖走了极品药材。

    所以,结伴同行的药师们内部除了合作关系,也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

    既然采药如打仗,那为什么这些药师不在四点的时候就候在城门口呢?因为冬天夜长日短,四点钟的时候天色还暗着,极品药材需要在清晰的光照下才能辨别清楚。而且夜晚爬山十分危险,药师们纵然贪图好药材,也不会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所以,五点钟是最适合的时间。

    城门口除了药师,还聚集着大批需要从事采矿、伐木和打猎等低贱劳动的奴隶们。他们在军士的看押下排着长长的队伍,井然有序地朝城门走去,中间还不时夹杂着几声埋怨牢骚话,回应他们的自然是看押军士的棍打脚踢。

    在那么多相继出城的人之中,最悠闲的当属自由民身份的农夫了。

    这里虽然是游戏世界,可毕竟不是在虚拟空间,每个人都需要食物才能存活下去。既然要有食物,那就必须有人耕田。这些农夫便负责耕种位于城外某处的井田。

    易风和晨旭躲在远处观望着城门口的情形,原本打算趁乱进城,可没想到几乎都是出来的人,很少有人进城去。如果贸然出城的话,很容易遇上守门卫士的盘查。

    思来想去,也只好再过些时候进城了。

第三十六章 井田制度

    就在易风和晨旭没入山丘背后时,有一个女性的身影悄然越过位于城西的几幢建筑物的房顶,急冲冲地掠出了西门。

    在她的身后追赶着十多名人和马都背负着厚重铠甲的重骑兵。

    蹄声急促,掠起满地的尘嚣,也惊碎了街道两旁的宁静。他们的人和马虽然都负重不轻,可胯下的都是日行数百里的良驹,几十里地之内的短途奔驰还是极为迅捷的。可现在无论这些良驹如何撒开蹄子追赶,始终都离她有三、五十步之遥。

    当那女子的身影飘掠出城门后,他们在城门处勒马停下。其中为首一名重骑兵百夫长问城门卫士道:“前方是何处?”

    那城门卫士似是刚刚从瞌睡中醒来,勉强睁开惺忪的睡眼,眯起来看了半天,见问话的是一名重骑兵百夫长,而且还是方文水的手下,不禁一个激灵醒了过来,忙道:“报……报告,这里是西城门,前方就是西城门外。”

    “废话!”百夫长气得一鞭子抽在那名卫士身上,随即似是想到了什么,回首左右道:“这里是西城门,前面十多里处便是井田区。她如今负了不轻的内伤,走不了多远。那里是她唯一可以躲藏的地方。张合,你去通知方帅,就说她已经逃亡井田区。”

    “是!”一名高大精干的青年骑士勒马而出,干脆利落的应答了一声后转身朝城中疾驰而去。

    那名百夫长则率领众骑出城往井田区的方向赶去,临出城门前还不忘狠狠瞪了那名卫士一眼,吓得他差点掉落手中的长戈。

    井田制是铜器时代的王国所开发出来的土地国有制度,因为土地被划分为许多方块,且形似“井”字而得名。早在狼牙城建成初期,狼牙王便命人在城西一众山丘之间的平原地带开辟出一大块适合耕种的田地,称为“井田区”。

    井田区内的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一整块田地分隔为成千上万个小方块。井田区的归属权是狼牙王的,但他不可能亲自来耕地,所以他将这些田地分配给农夫使用。你千万别以为农夫就是这些田地的主人了,他们不过是被雇佣来耕地的,而雇佣他们的才是这些田地的主人——奴隶主。然而,奴隶主虽然拥有这些田地,却不得私自买卖和转让它们,而且每年还要向狼牙王上缴一定的贡赋。

    不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拥有田地的奴隶主们让农夫集体耕种这些井田,同时在周边开发出一些属于自己的“私田”,中间仍旧是属于狼牙王的“公田”。这一举措使得铜器时代的土地国有制转变为土地私有制,不仅令奴隶主们的粮仓迅速满了起来,也没有令狼牙王蒙受什么损失,反倒是每年这些“心虚”的奴隶主们都会多上缴许多贡赋,以安狼牙王之心。

    狼牙王是商人出身,自然知道“自己若想有肉吃,也要让手下的人有口汤喝”的道理。所以,他对此事素来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当然,这个世界处处充满了平衡。

    在大体制下的范围内,若有一方获得了利益,则必然有另一方利益受损。狼牙王和他身边的奴隶主们都是统治阶层,受损失的当然不会是他们,而是虽为自由民,却仍处在社会底层的农夫们。

    他们一面要继续耕种原来属于狼牙王的“公田”,同时又要耕种雇佣他们的奴隶主们的“私田”,每天的劳动量可想而知。但是,双方支付给他们的报酬却少的可怜,与他们的辛苦程度远远不成正比。

    尽管受到如此压榨剥削,农夫们却是敢怒不敢言。因为他们是这个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常年在田间的劳作使他们没有机会通过各种打怪或战争途径来迅速提升自己的等级,导致他们成为国中所有阶层里升级最为缓慢的人群。即便是采药人、商贾或者其他自由民身份的手工业者也比他们要升得快上许多。

    这是个十分现实的游戏世界,等级越低的人就越没有地位。俗话说“人微言轻”,一个没有社会地位的人哪里来的话语权?不过,这个也是他们当初自己的选择。

    能选择“农夫”这个职业的人,大都是些胆小怕事的老实人。他们不敢参军入伍,面对血淋淋的残酷厮杀。因为眼下正值狼牙王开疆拓土的时期,每年都会有不少将士战死沙场。数日前,阵亡在狼嘴谷中的数百将士令他们暗中庆幸自己当初的选择。

    他们也做不了医师等专业性很强的职业,因为能从事这些行业的人在那个世界里就是本行业的佼佼者。例如,狼牙城中最有名的药师陈文正在现实世界里就是正儿八经的中医师。他家学渊源,手头诊治过的疑难杂症无数,当个小小的药师简直是小菜一碟。

    他们更做不了商贾。因为要做一名成功的商人不仅需要过人的智慧和胆量,也需要深厚的人脉关系以及社交能力;做小贾的话则需要每日起早贪黑,兢兢业业,不但要手脚勤快,还要吃苦耐劳,而他们一日之盈利也比做个农夫多不了几个铜币。当然,最关键的是,无论是做商人还是做小贾,一旦因生意失败而破产的话,就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回到奴隶营中重头再来。

    每一个农夫都是从奴隶营里出来的,就算打死他们也都不愿意再做回奴隶。

    相比较之下,做个农夫不需要像士兵那样整天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过活,也不用像商贾那样担心自己哪天会因为破产而重新沦落成奴隶。虽然做个农夫苦点累点,赚的不多,吃的也不算好,可总归是个比较保险的行当。套用一句现实世界里流行的话来说,这个行业就是个铁饭碗,只要你愿意总能干下去的。

    因为身娇肉贵的奴隶主们是不可能来亲自耕田的。

    王文央是个3级农夫,他很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职业。所以每天天色还没大亮,他就跟着大队伍一起出城劳作。

    雇佣他的不是别人,正是千夫长方文水。别看方文水这个人极为霸道,可作为国中拥有田地数量仅次于狼牙王的第二大奴隶主,他对于所雇佣的农夫要比别的奴隶主慷慨。

    农夫的佣金除了微薄的保底薪酬外,还有按个人年产量的多少来支付的提成,也就是奖金。包括狼牙王在内的其他奴隶主所支付的奖金是10%的提成点,而方文水则高达15%。

    以王文央目前的职业等级来看,他一年能产粮2000斤,15%的提成就是300斤,在市场上折合75枚铜币。如果省吃俭用的话,足够一个普通的三口之家吃喝用度大半年了。

    王文央今年二十八岁,是一条不折不扣的光棍。他是二十二岁的时候来到盘古大陆的,除去在奴隶营的那一年,剩下五年来风吹日晒雨淋的田间劳作早已令他不复当年那个只懂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都市宅男,而是一个黝黑精瘦的标准农民。

    他来到这个世界后并无多大理想,对回到现实世界也并无多大奢望,他只想老老实实地在这里通过自己的劳动而丰衣足食,然后娶个老婆安安稳稳地过完一辈子。

    只可惜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在现实世界里他因为没钱没权没相貌而一直未能得到女孩子的青睐,而在这个似虚非虚的游戏世界里也并没有一个异性看得上他。

    和起初许多刚来到这个神秘世界的年轻人一样,他曾经对异性也充满了种种幻想,然而在经历过许多挫折之后他的心已变得渐渐平静。

    然而令他没有想到的是,接下来所发生的一幕将彻底改变他的命运,甚至将他的人生推向一个从未想象过的空间。

第三十七章 神秘少女

    天很冷,稻子早在秋天就已经收割完毕,剩下能耕种的也只有麦子了。井田区里约莫有一半面积是稻田区,如今无人耕种,显得整个区域十分的空寂。

    眼下太阳才刚刚升起,王文央扛着农具步入属于自己的耕种区域。由于每个人都要负责很大一块区域,所以一旦进入自己的耕种区,就意味着这一天又将会很寂寞。

    对于寂寞,他早已习惯。

    然而,当他来到一块麦田里正准备甩开膀子忙活起来的时候,不禁被突入眼帘的一幕给惊呆了。若非眼下正是白天,他几乎吓得转身就要跑走。

    在冬日的萧索中,一个女子正躺在麦田里。她看起来不过十七、八岁的年纪,穿着一套富贵人家才穿得起的华贵冬衣。她的面貌原本十分姣好,可一头零落披散的长发和苍白如死的脸色以及嘴角处还未干涸的血迹令此刻的她看起来有些狰狞可怖。

    王文央第一眼看去,还以为这个女孩遇到了某些不法之徒的打劫,甚至有可能是劫色。可仔细一看,又见她身上衣物完好,才确定不是。可转念一想,一大清早的,一个打扮富贵的少女怎会躺倒在麦田里,而且似乎还受了伤?那不是太奇怪了么?

    他本想上前扶起她问问,然后再背她去城中的药铺,请药师们诊断一下。可仔细一想之后又打了退堂鼓。因为他实在不想惹上任何麻烦,尤其是官司。如果让人见到他一大清早的背着一个昏迷不醒的少女从麦田里走出来会怎么想?就算他不为自己考虑,也要为眼前这位少女考虑一下。毕竟人家是女孩子,而且还十分年轻,今后若要生活在别人的指指点点和流言蜚语之下,简直是件无法想象的事情。而且,王国律法对于有涉及侮辱女性的罪判得十分严重,自己不过是一穷二白的农夫,根本请不起讼官来为自己辩护,到时万一出了什么事,自己就算有一百张嘴也说不清楚了。

    站在那里想了半天,他最终还是决定先去其他耕种区里喊多点人过来,一来大家都是老实巴交的农夫,可以保护好这少女;二来也好给自己做个人证。

    岂料他刚转身想走,就听见背后响起一个沙哑干涸的女声:“别……别走……”

    王文央闻言急忙转过身子,惊喜交加地跑到她身边蹲下道:“姑娘,你醒啦!你别急,我没有走,我只是去喊人过来帮忙的。你好像受了伤啊,躺着别动,稍微一会儿我就回来哩!”

    “别去!”女孩猛的一把攥住王文央的手腕,艰难道:“别告诉其他人我在这里。你是个农夫吧,只要你不声张,事后我会给你一大笔钱。”

    央是个干惯了农活的人,虽然不会武功异能,可手上的劲道也不会小。可他挣扎了半晌始终挣不脱那少女的手掌,自己的手腕就像是被一只钳子牢牢钳住了一般。

    眼瞅这少女十分柔弱,又受了伤,哪里来的那么大力气?

    王文央是个胆小怕事的人,加上最近国中传出许多妖魔鬼怪四下出没的传闻,不禁脊背发寒,心头发虚道:“姑娘,你放开我,我保证不把你的事情说出去。我也不要你什么钱……总之请你放开我。你……你把我给抓疼了。”

    那女孩没料到王文央如此胆小,眼中浮起一丝哂笑,随后一把松开了他的手,说道:“你不要害怕,我并非歹人,是狼牙国人。我昨晚从兰陵国游玩回来,没想到在半路上遇到了匪人。我的仆人和车夫为了掩护我逃脱被匪人杀死,我是拼着一死才逃回来的!可惜我在逃跑的过程中也受了伤,没想到跑到麦田里便昏倒了。”

    兰陵国位于狼牙国南面,曾是狼牙王想要征服的目标,可惜因为兰陵国也具备一定的实力而未能一举将其征服。出于总体战略布局的考虑,狼牙王不得不与兰陵国签订了停战协议,允许开放两国边境。

    王文央虽然只是个底层农夫,可对于这些最基本的国家大事还是了解的。当下便说道:“原来姑娘是本国人,那更要去报官啦!来,你受了伤行动不便,我喊人过来用竹椅抬你回城,我去司隶部报官通知你的家人。”

    少女目中闪过一丝焦虑,随后向王文央招了招手道:“好吧,那你先过来扶我起来。”

    王文央不疑有他,大步走到少女身旁,一边小心翼翼地扶着她,一边满目关切地望着她。

    少女虽然穿着华贵的衣服,可衣服上沾满了污泥,原本看起来十分狼狈,可王文央在搀扶她的时候,不经意间有一丝丝少女特有的清香掠入鼻尖,加上虽然是隔着衣服扶着她的手臂,但触手处温软滑腻,令从未和异性有过如此近距离接触的他不禁脸上一红。

    少女刚一站起来,忽然轻轻地呻吟了一声道:“哎呦,我的脚脖子好像崴了。好疼!你……你能不能帮我看看。”

    王文央连忙俯下身子,一边小心翼翼地抬起她的玉足转动起来,一边急切道:“姑娘……你别急,我看看严不严重。”大手刚一抚上她的足背,禁不住心头一阵荡漾。

    少女俯视着他的后背,嘴角竟浮起一丝充满了残酷意味的冷笑。她缓缓举起了右掌,对准了王文央的后脑勺。

    如果在看过她赤手空拳击毙数名骑士之后,谁都不会怀疑她轻松一掌就能击碎这农民的后脑勺。

    然而,就当她的手掌准备落下时,口中不禁发出一声娇呼:“哎呀!”这一回可是真正的疼了,原来她并不知道自己的脚踝有些骨裂,而王文央在检查她脚踝的时候不小心触碰到了骨裂处,这才忍不住疼得喊出声来。不过,这一掌是无论如何都拍不下去了。

    王文央忙得满头大汗,口中结结巴巴道:“姑……姑娘,对……对不起,我本想转下你的脚脖子,看有没有崴了,没想到碰到了你的伤处,你的脚……可能骨折了。”

    少女心头有火,本想当场一掌毙了他。可一想眼下自己腿脚不便,留着他或许还有用处,便收起心头怒火,转而展颜一笑道:“这位大哥,这附近可有什么僻静点的屋子?”

    王文央想了一想,道:“有啊,往前走个一百多步远就有个小棚屋,原本是给我们吃饭和休息用的。”

    少女问道:“那就说还有别人在?”

    王文央摇头道:“眼下的冬天,只有麦子可种。那棚屋原本是我和隔壁一个种稻田的农夫合用的,他现在不来了,就只有我在用。”

    少女这才放下心来,对王文央甜甜一笑道:“这位大哥,那就麻烦你背我去那屋子躲躲吧。”

    王文央见她笑靥如花,不禁脸上又是一红,“哦”了一声后便背着她朝那座小棚屋走去。

    井田区大门口,那名追踪而至的重骑兵百夫长望着眼前一望无垠的麦田,冷笑道:“别以为躲在这里就没事了,就算挖地三尺我也会把你给找出来。”

    身后一名重骑兵担忧道:“将军,这女鬼沿途打伤了咱们好多弟兄,厉害的很!咱们是不是等那几位高手来了再进去?”

    百夫长怒斥道:“蠢货!要是等他们来了,这功劳还有咱们的份么?”怒气一过,面色略微缓和道:“这女鬼已被徐子那老妖怪的琴声给破了妖气,眼下就算不死也该废了,你还有什么好怕的?哼,不过这老妖怪还真有点道行,若是被他们给坐大了,以后大帅面前还有咱们兄弟说话的份么?”

    话音刚落,只听得头顶上方缓缓飘下来一个声音:“是谁在说我徐子是老妖怪啊?”

    众人面上齐齐掠过一丝惊色,抬眼望去,不知什么时候有一只红纹白喙,通体青色,形似仙鹤的巨鸟悬停在头顶上方的半空中。只见那鸟的羽翼展开来足足有七、八米长,巨大的羽翼扑扇着却没有带起一点声响,简直匪夷所思。

    更令人奇怪的是,在宽大的鸟背上盘坐着一位持琴的老人。只见他虽已白发苍苍,可一双面容却如孩童般红润细嫩,一袭文士长衫随风飘扬,加上颌下那五缕神仙般的髯须,宛如神仙画中人一般。

第三十八章 圣门琴师

    那重骑兵百夫长放眼望去,见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方大帅新近请来的贵宾,来自狼牙国西面六百里处的熏吴山修圣士,徐子。

    他心叫一声“来得好快”,正要大喝“是我说的,你能把我怎么样”,可是前半句话还没说完,就听那巨鸟背上传来一声听似悠扬缓慢的琴音。

    琴音落下,那后半句话无论怎样都是吐不出来了。众骑兵正要随他喝骂,却被他大手一挥制止住。

    那徐子端坐在鸟背上,冷冷地一瞥那百夫长,说道:“张将军,你我眼下都是为方帅办事的,何必自己人攻讦自己人呢?那女鬼目下就在前方的井田区里,你若想要这个头功的话就赶紧去吧,老夫的毕方鸟快,就不等你了。”说完,右手中指轻轻地拨动了一下琴弦,发出“铮”的一记清响,那毕方鸟似是听懂了似的,仰起脖子一声长鸣,在半空中扑腾起七、八米长的巨翼,径直飞入井田区上空。

    这一次,它有心要杀一下底下那些骑兵的威风,羽翼扑扇起一股强劲的风lang吹得地面飞沙走石,积雪纷扬,霎时间弄得他们差点人仰马翻,四下惊走。等这股怪风过去,众人惊魂未定地四下里一望,哪里还有那毕方鸟的影子。

    这些重骑兵是当年最早跟随方文水起家的班底,多年来随他南征北战,都是百战余生的猛士,深得方文水的信任,哪里曾受过如此闲气,当下纷纷朝着毕方鸟飞去的方向喝骂起来,其中一名重骑兵对那百夫长忿然说道:“将军!这老贼初来乍到就如此嚣张,也太不把咱们放在眼里了!什么世外高人?不过是个只会弹琴奏曲的老家伙,只要您一声令下,咱们兄弟这就赶过去好好教训他一下!”

    那名百夫长没有接话,而是嘴角剧烈地抽搐一记,随后“哇”的一声喷出一大口鲜血在马背上,身子摇摇晃晃了几下差点翻下马背。他好容易才稳住身形,用手大力一抹嘴角鲜血,回头望着身后的这般看傻了眼的部下,颓然道:“这老贼果然有些真本事。本以为他只懂得些驱鬼降妖的法术,没想到他竟能以琴声隔空伤人。若非我的气功已练到一定火候,恐怕此刻早已没命和你们说话了。唉,这些方外异人果然是不能小觑的。”话虽如此说,可他哪里知道这不过是徐子看在方文水的面上手下留情,小施惩戒罢了。若他当真动手的话,就算再多几个他也不够他杀的。

    方文水军中有“刀、剑、弓、骑”四大金刚,眼前这名骑兵百夫长就是这四大金刚里的“一骑当千”张千,统领部下一百名训练有素的重装骑兵。由于这支骑兵在阵战之时经常以雷霆一击制胜全场,所以也被称为“雷虎重骑队”。

    这四大金刚无一不是军中数一数二的好手,说话极有分量。众骑兵见连他都这样说,而且还真的吐了血,这才相信那老徐子果然是有些道行的。

    他们见自己的顶头上司都受不起对方的一记琴声,心中的怒气和傲气顿时消去大半,犹豫道:“将军,那咱们还要不要进去了?”

    张千断然道:“当然要进去了!徐老儿既然来到这儿,想必方帅和大队人马已经离此不远了。打不过人家是一回事,若是被方帅知道我们临阵退缩的话,那咱们‘雷虎重骑队’的兄弟以后还能在军中混么?害怕那女鬼的可以留在原地接应大队人马,不怕的就都跟我进去!”

    一众雷虎骑兵闻言纷纷叫嚷起来:“枪林箭雨都不知闯过多少回了,还怕那区区一只女鬼么?将军,我跟你进去!”

    “对!咱们弟兄谁没个几十条人命在手里?活人我们都不怕,还怕个死人?”

    “不错!冲进去!抓女鬼!”

    ……

    在一阵情绪激昂的杀喊声中,十多名重骑兵带起满地的积雪和泥屑,跟在百夫长张千身后旋风一般地裹进了井田区。

    正在井田区东正门口放哨的两名长戈兵卫士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可一见这些重骑兵发飙了似的冲了过来,哪里还敢上前去拦住他们问个明白,当下一声不吭地任由他们进去了。

    麦田区内,王文央背着那少女来到一间十分简陋的棚屋前,心里就像打翻了十五只吊桶般七上八下的。他停住了脚步,回头说道:“姑娘,咱们到了,就是这里了。”

    那少女目光警惕地环扫一下四周,见这间棚屋地处偏僻,的确不太会有别人过来时,方才神情一松,对王文央温言道:“行,就这里了,劳烦大哥背我进屋去吧。”

    王文央应了一声,抬起一双泥腿走进屋内。

    那棚屋面积不甚大,总共也就七八个平方,不仅周遭陈设十分简陋,杂乱无章,而且还有一股难闻的刺鼻异味,像是从来都没有人打扫过一般。若是换做寻常女子,只怕早已皱起了眉头,可这少女却毫不在意似的。

    王文央从角落里抱出一大堆干草,用手掸了几下上面的灰尘后方才堆到一处看起来稍微干净点的地方,然后将背上少女放下来坐到那堆厚厚的干草上,有些不好意思道:“这屋子本来是我和种稻田的李大哥一起合用的。入冬以来稻田不需要打理,李大哥就再也没来过了,我这个人又比较邋遢,不懂收拾……嘿,所以请姑娘你不要嫌弃。”

    那少女没有回答,只是将上半身靠在背后的墙上,片刻之后方才对王文央说道:“这里还算安静。我累了,想好好休息一下。”见王文央还像根木桩子似的杵在哪儿,便又加了一句:“我能照顾自己,大哥你就去忙自己的事情吧。”

    王文央这才省悟似的“哦”了一声,前脚退出棚屋,后脚一面去掩上屋门,一面说道:“不,我不忙。那姑娘你好好休息,我这就去替你报官。”

    那少女闻言柳眉一蹙,道:“不用报官这么麻烦,等我休息好了自然会去城中找我父母。”

    王文央一听,脑袋摇得跟只拨lang鼓似的说道:“那哪儿行呢?姑娘你伤得这么严重,不报官可不行。就算你不想报官,也要找个药师过来看看吧。我瞧你的脚脖子那里好像骨折了,如果拖下去的话会留下病根的。”

    那少女见他脑袋不开窍似的非要去报官,不禁急地俏脸一寒,嗔道:“你一个大男人怎么如此啰嗦?跟你说了多少遍不要去报官,你非得去报。你,哎呦……”说话间不小心牵动了伤口,当下忍不住疼得呻吟起来。

    王文央见状连忙说道:“好,好,就听姑娘你的,我不去报官了。你好好休息,切莫动气。我就在田里干活,有什么事要我帮忙的话过来喊我一声就行。”说完,忙不迭地退出屋外。

    那少女心知不吓吓这愣小子的话,他没准过会还是会去报官的,当下面色一缓,喊道:“回来。你可知道我为什么不让你去报官么?”

    王文央一脸茫然地摇了摇头。

    那少女面色郑重道:“因为杀了我的仆人和车夫,并且将我打伤的正是千夫长方文水的人。这方文水在狼牙国中有权有势,哪个衙门没有他的眼线?你去报官的话非但会暴露了我的行踪,也会徒然害了你自己的性命。”

    王文央是个老实巴交的农夫,哪里知道这其中的许多关节?不过也并非蠢人,一听是方大帅干的,便不禁连连摆手,骇然摇头道:“不可能的。方大帅可是狼牙国中数一数二的大人物,他要钱有钱,要权势有权势,怎么会干出这种事情?姑娘,会不会是你看错了?”

第三十九章 九幽尸术

    那少女没想到这番话竟骗不过眼前这看似呆头呆脑的小子,眼珠子一转,面上露出一丝凄婉神情,轻摇臻首道:“我原本也没想到竟会是方文水派人干。他们都穿着寻常自由民穿的衣服。后来我受伤倒地装死的时候,其中一个**概以为我们这些人都死光了,这才说漏了嘴。原来这些年方文水明里是国中权臣,暗地里却干着打家劫舍的勾当来不断收敛财富。哼,有权有势又怎么样?不过都是些披着人皮的狼,吃人不吐骨头的畜生!如果不是他,我怎会沦落到如此地步?”语音一顿,俏脸上又换起另外一副神色,对着王文央和颜悦色道:“大哥,我知道你是个好人。方文水和他手下若是知道我没死的话,一定会来杀人灭口的。他们迟早会追到这里,我也不想连累你。只要你不把我的行踪告诉他们,我自然会想办法脱身。如果你害怕受我连累非要报官的话,我也不会怪你的,唉,要怪只能怪我自己的命不好。”说完,两行清冷自眼角缓缓滑落,完全是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

    王文央被她这一番话给激起了心头怒火,大力一拍胸脯道:“姑娘,我王文央岂是这种人?你放心在这里休息,万一方大帅的人找到了这里,我是不会对他们说起见过你的事。如果你不相信的话,我可以对天发誓!若我有违此誓,教我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那少女见他神情不似作伪,便散开暗暗集聚在右掌上的尸毒之气,嫣然一笑道:“大哥,我就知道你是不会出卖我的,谢谢你啦。”

    王文央见她笑靥如花,不禁呆了一呆,过了好半晌才完全退出屋外。他并不知道自己刚才其实已在鬼门关上走了一遭。这少女不是别人,正是山顶哨所上的那个枉死的怨灵刘艳。她在下山之后不知何故附身在这少女体内,而且修为比起在山顶大战晨旭和易风的时候更精进了许多倍。纵然她此刻身负重伤,可要一掌击毙这完全不懂武功和异能的王文央还是绰绰有余的。

    在经历了一番生死屈辱之后,刘艳的性情已经大变,不仅性格变得十分阴险诡谲,出手也是处处不留余地。不过她并不想节外生枝,见王文央不再去报官,便也饶过了他。

    刘艳凝神听他足音,等他真正走远了以后方才打坐疗伤起来。

    只见她盘起双腿结成跏趺坐,一双星眸微微闭合,只留下一条稍稍可见阳光的缝隙,两只纤葱玉手在胸前结成一个十分古怪的手印,似乎是地球上道教的手印。随着她呼吸声的不断平缓,面上竟隐约浮起一层淡青色的气息。约莫过了五分钟以后,这股青气氤氲缭绕地遍布全身,整个棚屋之内顿时弥漫起一股浓烈的腐臭味道,远远盖过了先前屋内的异味。而那少女原本俏丽的脸庞也在这一层青气的笼罩下变得森然可怖起来。

    这是修炼“尸毒之气”所显现出来的征兆。

    刘艳的“尸毒之气”的技能源于朱獳妖族。然而,朱獳妖族其实本来也无人会这种技能。不过当年这一妖族中出了一个叫作“朱诺”的奇才。这朱诺曾偷偷潜入仙宗总盟的藏经馆内阅览古今各种典籍,尤其对其中记载的“尸解之术”相当感兴趣。

    仙宗的理论虽然融合了盘古大陆数千年来许多正道异能的优点,可从根上讲却是主要来源于地球上的道教思想。“得道成仙”是仙宗弟子毕生所追寻的最高成就,其按属性和等级的差异可大致划分为:天仙、地仙、尸解仙三种。其中以天仙的成就最高,晨旭所在的昆吾仙宗修炼的便是天仙法门;而尸解仙的成就则相对来讲较为容易。

    所谓尸解仙,就是仙宗子弟在得道后可遗弃**而仙去,或不留遗体,只假托一件物品(如衣服、法杖、剑)等遗世而升天。

    在天仙、地仙、尸解仙三种修炼法门中,以天仙的修炼过程最长,也最为艰难,而尸解仙最快。朱诺虽然觊觎天仙和地仙的修炼法门及其成就,可他毕竟出身妖族,没有深厚的仙家理论功底,对于很多典籍中晦涩深奥的字句不能理解,而他又不能去当面去寻求仙宗高人的指点,所以只好转而主攻较对自己来说较为容易的尸解仙术。不过,这尸解仙术虽说修炼起来比天仙、地仙容易,可终究还是需要仙术的基本功底。尽管朱诺在当时已是朱獳妖族数一数二的妖技能高手,可他终究没有习练过仙术,于是他另辟蹊径,创造出以吸收和转化死尸上残留的气息来提升自己等级的新技能,并称其为“九幽尸术”。

    这种技能十分阴损,以至于他越到最后沉溺越深,离得道成仙的终极目标也越来越远,并最终沦为非妖非鬼的“尸妖”。

    不过,这种妖术技能虽然不算上品,其破坏力却是非同小可。

    朱诺在九幽尸术技能大成之后,曾以一人之力,在顷刻间尽屠三十六名守护藏经馆的仙宗子弟,自己却未伤分毫。

    仙宗总盟在得知此事后,派出三名一流高手前来追杀,不料反被他以修炼到了极致的“九幽尸术”击成二死一伤。其后,仙宗总盟又派出五名长老级骨干和四十九名仙宗子弟前去围剿朱诺。一路上,他们围追堵截,用尽各种办法才将他逼入昆仑墟的山脚下。那五大长老本以为此次可以凭借众人之力将这妖头彻底诛灭,不曾想这朱诺无论修为还是智计都已是邪道中的顶尖人物。他此番并非因为落入下风而被迫进入昆仑墟,而是有意为之。

    因为朱诺知道在昆仑墟中埋着数十万具“大陆光复之役”中牺牲的人类勇士。这些勇士生前悍勇,死后更在遗体内蕴藏着很强大的尸气。当仙宗高手们满以为胜券在握的时候,朱诺突然施展“九幽尸术”中的邪恶技能,大肆吸收昆仑墟中勇者们的尸气。这数十万股尸气非同小可,汇聚成一处时宛如滔滔不绝的汪洋尸气之海,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这种威力强得太过恐怖的技能当然无法持久,可朱诺就抓住了仙宗高手们来不及做出应对的这点时机杀出一条血路,身负累累重伤遁入了位于西陆的“流沙之海”,其后不知所踪。

    几百年过去以后,当人们都以为朱诺因为伤重无治而葬身在流沙之海中时,有人在末日山之役中亲眼目睹“九幽尸术”重现大陆,这才知道朱诺当年已经有了传人。这些传人虽然不复朱诺当年旷古烁今的威势,却也非同小可,有不少正义联盟的一流高手命丧在他们手底下。在战役结束之后,幸存下来的三名“九幽尸术”的妖族传人隐匿了起来,至今已三百多年都未见踪迹。却不料在今日,这种妖术技能竟然在女鬼刘艳身上再度重现。

    这“九幽尸术”虽然是邪派技能,可毕竟脱胎于正道仙宗,其学问博大精深,不比当世任何一门仙宗技能逊色。只是朱诺的那些传人没有他的那种智慧和机缘,仅仅学到了他身上不到三成的精华。即便如此,他们也在末日山之役中大展神威。可这技能的传人一代不如一代,等到了刘艳手里,已经成为一门下三滥的尸毒技能了。饶是如此,方文水手下的那些异能高手还是没能在城中就将她制服。

    体表青气的颜色越来越重,只需再过一盏茶的功夫,刘艳便可自信恢复平日里六、七成的战力。到那时,即便方文水的人马杀来,她也可以凭借“尸毒之气”突围离去。只要再往南走上一百多公里便能来到他所居住的草庐,以他的修为根本无惧这些所谓的异能高手。

    一想到他,刘艳的眼神登时变得复杂起来。

    只可惜,她连一点时间都没有了。

第四十章 七宝落霞琴

    屋顶上掠来一阵阵亢亮的琴声,不用多想便也知道这声音是来自熏吴山修圣士徐子手中的那张“七宝落霞琴”,因为刘艳便是伤在这张琴下。

    盘古大陆上的修圣士与其他的佛、仙、神三家正道有所不同。首先,修圣士没有宗派没有组织,而是独自依法修炼,有的居住在山明水秀的洞府之内,有的则在海中荒岛上结庐而居。其次,从盘古大陆上的第一代修圣士起,他们就不崇拜那些人类传说中的神仙佛菩萨,而是尊崇人类宗教或者哲学史上的先圣。

    比如中国玩家的后裔们有尊孔孟的,也有尊墨子、孙子的;犹太人玩家的后裔们则尊崇摩西、耶稣等**成圣的先圣们。总之,来自各个区域的人都尊崇各自的先圣,不一而足。不过,几乎所有的修圣士都有一门其他修士所不具备的技能。那就是他们可以用盘古大陆上任何一件有实形的器物炼出属于自己的“圣器”。

    徐子是尊孔孟的修圣士,他这一门讲究礼、乐、射、御、书、数六艺,而徐子在现实世界里是位古琴师,所以他在机缘巧合之下成为一名修圣士之后毫不犹豫地选择“七弦古琴”作为他要炼化的第一件“圣器”。

    熏吴山是一座草木不生的光秃山脉,但是山上拥有很丰富的金属和玉石矿脉。徐子便以中国古琴为蓝本,先用山上一种极为坚韧的“落霞玉”制成三尺六寸五长短的琴身,取义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这种玉外表光华明镜,折射度极高,放在阳光底下会在玉身上凝成一种宛如红霞的色泽,因此取名“落霞玉”。

    接着,他取山上的乌金、白金、黄金、银、铜、铁、锡七种金属,并配以极为上乘的圣术和药物,炼制出七根蕴含无穷天地精华的琴弦。这七根琴弦暗合宫、商、角、徵、羽五调和文、武二韵,乃是一件不可多得的圣器。

    修圣士不像仙宗弟子那样拥有灵幻多变的仙术和战斗技巧,也不像佛宗弟子那样拥有浩渺如烟海的技能结界,他们却能依靠手中的圣器夺天地之造化,以凡人之躯跻身大陆四大正道修士之列。

    徐子以年近七旬的高龄和一副羸弱的身躯能将拥有很高战力的女鬼刘艳击成重伤,由此可见修圣一门的确有独到之处。

    根据琴声的强弱变化,刘艳辨识出徐子应该就在棚屋东面五百多米的田地上空。透过那么远的距离,琴音还具备一定的杀伤力,由此可见这七宝落霞琴的属性非同一般。

    刘艳被这股琴音撩拨地体内一阵气血翻腾,面上青气忽明忽暗,阴晴不定,竟然浮现起一种走火入魔的迹象,不禁心头暗暗叫苦。可是,她的技能属性恢复在即,此刻若是贸然收功起身的话将会导致功亏一篑。

    左右权衡利弊之下,刘艳决定冒险再撑上五分钟。只要能捱过这五分钟,她便不惧这徐子了。

    五分钟,三百秒。

    这段在平时看来无非一闪而过的时间,此刻却显得那么漫长。

    徐子端坐在毕方鸟背上,双手连连拨动琴弦,一对眼睛不住地扫视着下方的田间。他眼下施展的是自己生平最为得意的技能“云湘七弄”中的第五弄“八荒传音”。以他目前45级的职业等级,在施展这一式时可于身周2米见方的范围内造成最多4000点的杀伤力,当然随着距离的拉远,琴声中所含的杀伤力也会不断减弱。不过这一式极其耗费真气,徐子这一弄方才抚毕,头顶上就已冒起了丝丝白烟,正是真气在体内迅速流转的征兆。

    他的真气值是550点,而每抚弄一遍“八荒传音”便要消耗200点真气值,眼下一弄已毕,却没能在预想中的那样逼迫女鬼现身,不禁心下暗暗焦急。莫非真要让别人抢了头功?他丝毫不担心刚才在井田区遇到的那些重骑兵,这些凡夫俗子还没被他放在眼中。他担心的是其他六大异能高手,尤其是其中一个叫万雷御天的年轻人。此人虽然脸蛋秀美如女子,一身修为却是深不可测,尤其自己在施展琴音击伤那女鬼的时候,其他几大高手或多或少都受琴音波及而面色异常,唯独这年轻人面沉如水,一副淡定自若的样子。若是被他赶到这里,恐怕这功劳就没自己什么事了。

    思虑片刻后,他主意已定,不惜再耗费上200点的真气值也要将“八荒传音”再度抚弄一遍。他一边抚琴,一边催动座下的毕方鸟在整个井田区上空翱翔盘旋,以搜索那女鬼的藏身之所。

    蓦然间,他的视线落在一片麦田中央的小棚屋上。

    那是一大片茫茫无垠的麦田,若要躲藏的话,也只有这间小棚屋了。虽然不确定那女鬼是否真的就藏身此处,可整个井田区内的棚屋并不多,就算一间间是过来又有何妨?而且按照路线来看,这间棚屋是所有棚屋中距离大门最近的,那女鬼受了重伤跑不远,多半就藏身在此间了。

    他心中一动,暂停下抚琴的双手,催动座下毕方鸟悄无声息地扑掠向那间棚屋。

    棚屋里,正当刘艳快要控制不住体内那翻江倒海似的气血,准备冒险起身逃离此处时,不料那折磨人的琴声忽然之间停止了,耳边一阵清净,原本紧紧纠结在一起的两道柳眉也在瞬间松了开来。

    通过之前的交手,她知道无论那个操琴的老头儿修为有多高,可每施展一项技能时都必须要耗费一定的真气值。通常像这种杀伤力高,波及范围广的技能所消耗的真气值会相当巨大。那琴声在耳旁已经响了半天,估计老头儿的真气也快消耗的差不多了吧,没准他见自己许久都不现身,此刻已坐着那头巨鸟飞往别处了。

    一想及此,刘艳不禁心头窃喜,只要再捱过一两分钟的时间,自己便可起身了。这间棚屋虽小,可目标却很显眼,方文水和他的手下迟早会追到这里来,与其坐以待毙,不如主动争取,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不过,自己此番下山也是太轻举妄动了。本以为凭着自己的尸毒之气可以致方文水以死地,却没想到他麾下竟然有这许多身怀异术的高手。早知如此,自己为何不等“尸毒妖术”精进几层后再下山寻仇呢?一想到这里,刘艳的眼中流露出无限懊悔的神色。

    不过这世上并没有后悔药可卖,既然事情已经出了,那也只有走一步看一步了。

    正思忖间,头顶上方突然传来一阵悉悉索索的响动。刘艳微微一错愕,旋即似明白了什么,面上掠过一丝惊慌,再也顾不上是否会功亏一篑,当下连忙运气收功站了起来。

    刚一起身,脚踝处便传来一阵钻心疼痛,她猛一咬银牙,施展出“燕子穿帘”的身法掠出窗外。

    说时迟那时快,只听身后传来“哗啦啦”的一阵巨响,那棚屋竟然被一只硕大无朋的巨鸟抓离了地面。

    毕方鸟是来自西方章峨山的神禽,双爪之力何止万钧?这棚屋不过几米见方,片刻之间就已被它轻松拎起,随即扔在一边的麦田里。

    刘艳心叫好险,若是自己慢上半步,或许已伤在那巨鸟爪下。

    徐子见那女鬼果然藏身在这棚屋之中,不禁心中暗喜,面上却不表露出来,只是居高临下地俯视着地面上的她,捋须悠然道:“中了我的琴音还能跑这么远,你已算得上有本事了。只可惜你是个妖孽,可惜了这一身大好修为。”

    刘艳闻言不住冷笑道:“妖孽又如何?总好过你这个为虎作伥,助纣为虐的老东西!你们修圣士自称尊崇孔孟,满口仁义道德,到头来还不是帮着方文水这个大坏蛋!”

    徐子淡淡道:“好个伶牙俐齿的妖孽。既然你说起仁义道德,老夫这便告诉你。你附身在方帅的千金体内,先前我怕伤及无辜而未施重手,这便是仁义;我除了你这为祸人间的妖孽,那便是道德。你如果还有些良知的话,就赶紧离开方小姐的肉身,否则你待在她体内的时间越长,她所受的损伤就越大。”

    “虚伪!”刘艳大骂道,“你们遇到无权无势的平头百姓就充什么世外高人,让人顶礼膜拜,可一遇到有权有势的人就一个个像条狗似的贴了上去,浑然一副恬不知耻的恶心模样,还好意思在这里装仁义,充道德?哼,你休想让我离开这具肉身。当年方文水怎么对我的,今天我就怎么对他的女儿!我既然奈何不了他,就只好报应在他女儿身上了。”说完,右手五指成爪扣在自己的脑顶灵台穴上。

    徐子见状急声道:“等等!不可!”言罢,催动毕方鸟降落在地面上,自己则翻身下了鸟背,来到那女鬼面前几步远的地方。

    刘艳岂能伤到自己,她见徐子走来,眼中露出一丝狡黠神情,右爪凝起尸毒向他隔空抓出。

    徐子似是没想到刘艳会来这么一招,他识得这尸毒的厉害,连忙运用真气施展“云湘七弄”中的第三弄“琴音缭绕”。

    琴声中所产生的音波以落霞琴为圆心,迅速向四周扩散出一个直径逾三米的球状气泡,刘艳爪上的尸毒一遇到这个气泡就像撞上了一堵难以逾越的墙。

    “妖孽,快离开方小姐的身子,否则休怪老夫不客气了!”徐子在这气泡中央好整以暇地屹立着,左手单手托起琴身,右手轻抚在琴弦上,面容肃杀地朝刘艳一步一步地逼了过去。

第四十一章 天罗地网

    刘艳此刻只剩下不到两成的战力,而且腿脚骨折处的疼痛感越来越清晰,眼见这老头儿一步一步地逼将过来,秀美的额头上不禁浮起一层细密的香汗。

    她一边往后不住倒退,一边说道:“你别过来,你再过来的话我就毁了这方大小姐的肉身!”

    徐子还真怕逼急了,她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便停下了脚步,沉声道:“有话好说,切莫伤了方小姐的肉身。”

    刘艳闻言露出一丝凄冷的笑容,阴恻恻的说道:“不错,她是方大小姐,整个狼牙国里最有权有势的方大帅的独生爱女。她的命当然金贵了,哪里是我们这种低贱的奴隶所能比的。所以,若能拖着方大小姐的肉身与我一同毁灭,我会非常开心的。”

    徐子的琴声虽然厉害,却无法将那女鬼的怨灵逼迫出方大小姐的肉身之外。一旦方小姐的肉身在自己手头有所损伤的话,自己回去如何向方大帅交代?但是若白白错过眼前这个抢占头功的先机,自己又着实不太甘心。思来想去,忽闻脑后隐约传来一阵脚步声,回头一瞥,见来的是个憨豆憨脑的青年农夫,便松了口气,问道:“你是谁,来这里干什么?”

    那青年农夫一边上前一边说道:“我是方大帅雇佣的农夫,来地里干活的。这位老人家,你又是谁,你来这里干什么?”

    徐子一听是方文水家的农夫,有些不耐烦道:“别问这么多,你忙你的去吧。”说完转过头不再理会他。

    那青年农夫“哦”是一声,可他并没有离去,而是猛然间加快脚步上前一把抱住徐子,同时对那少女喊道:“姑娘,我抓住这贼老头了!前面第一个道口右转有一匹马,你会骑马的话就骑着它赶紧跑吧!”

    刘艳见状一怔,目中闪过一丝复杂神色,旋即咬了下嘴唇,转身离去。

    徐子的一身修为都在那七宝落霞琴之上,而且他年近七旬,本身的身体素质也比一般的老年人强上不了多少,论力气哪里是这壮小伙的对手?

    这青年农夫不是别人,正是去而复返的王文央。他原本是去田间劳作的,可半空中传来的那琴声扰的他心神不定。他越听越不对劲,生怕是方文水的人找上门来了,便偷偷牵走了一匹停在田间道路上的官马,回到了棚屋处。

    岂料他隔着老远的地方便看见一只巨大的怪鸟和一个白发老头儿停落在棚屋前。眼见那老头儿苦苦相逼这少女,认定他多半就是方文水派来的人了。

    由于距离太远,听不清楚他俩在说什么,不过王文央还是隐约听到那老头儿在说“大小姐……肉身……身体……”一类的话,再加上他不怀好意地盯着那少女,更确定了自己心中想法,认为这老头是个见色起意的歹人。他害怕那怪鸟袭击他,便蹑手蹑脚地来到老头身后,然后趁机一把抱住他,好让那少女赶紧逃跑。

    徐子拼着一把老骨头,无论怎样使劲都挣脱不了,不禁气得直吹胡子瞪眼道:“喂,臭小子,你在干什么呢?快松手!”

    王文央道:“我当然知道自己在干啥,你这个老色鬼,老流氓!休要打那姑娘的主意!”

    徐子活到这一把年纪了,估计还是头一次给让人骂作老色鬼,老流氓,顿时气不打一处来,怒道:“你小子胡说什么?再给老夫说一遍!”

    王文央道:“好,说就说!我说你是个老色鬼,老流氓!看你头发胡子都白了,论年纪也该一大把了,都能做那姑娘的爷爷了,却还恬不知耻地对她……对她毛手毛脚,你说你不是老色鬼,老流氓还能是什么?”

    徐子心中叫苦不跌,暗忖自己怎么碰上了这么个傻不愣登的小子,反问道:“你可知道她是谁么?”

    王文央道:“我……我哪里知道?我只知道她是个可怜的女孩子,我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徐子闻言不禁又是好气又是好笑道:“连对方是谁都不知道就胡乱帮人,你小子也真是糊涂到家了!好,就让老夫来告诉你,她是个女鬼!现在你知道了吧。”

    王文央哪里肯信他,一面摇头一面大声说道:“胡说,你才是鬼呢,老色鬼!”

    眼看那女鬼的背影已经向右拐进一条田间岔道里,片刻后还传来一阵马的嘶鸣,不禁急道:“我没空和你胡搅蛮缠,你若再不松手的话就别怪老夫不客气了!”

    “我偏不放手,你能拿我怎么样?”王文央依旧死死抱住徐子,生怕自己一松手他便会去追那少女。

    岔道处传来一阵蹄声,渐渐远去。

    徐子赶紧用琴声示意毕方鸟前去追踪,不过他怕毕方鸟下手没轻没重,会伤了方小姐的肉身,便警告它只许追踪,不许进攻。毕方鸟会意,仰首一声鸣叫后振翅飞上高空,朝那蹄声远去的方向扑掠而去。

    见毕方鸟升空之后,徐子的面色缓了下来,他见王文央依旧不肯松手,便冒着自己也会受到波及的风险奏响了七宝落霞琴。

    清凉的音符凝结着一股又一股充盈着杀气的暗流向四面八方荡漾开来。音波攻击不像刀剑斧矢那样可以自由掌控,它的杀伤力伴随着空气的流动会伤害到其攻击范围内的每一个人,包括操琴者本人。所以,徐子将琴音的攻击力指数控制在自己身体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他的力气虽然比不上王文央,可本身真气和防御力总归要比对方高上许多。

    王文央只觉得在这琴声的催动下,自己的胸口越来越憋闷,心脏跳动地越来越快,眼耳口鼻都被震得沁出了血丝。可他生性极为硬朗,越是这样他就越不肯放手,反而抱着鱼死网破的心态加力抱紧了徐子。

    徐子见他如此冥顽不灵,正准备施展杀手锏要震碎他的心脉时,只听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辨声音竟来了不下百余骑。片刻后响起一个沙哑中透着稳重的男声:“徐老先生,您不是去追赶那女鬼了么?怎么在这里和这农夫纠缠上了?”

    徐子听出说这话的人正是方文水,眼见自己如此狼狈,不由得老脸一红,应道:“老夫本已追上那女鬼,眼看就要将她拿下,却不料半路杀出这么一个浑小子。唉,那女鬼已经趁机跑了。”

    方文水沉声道:“她跑往何处?”

    徐子指了指方向,方文水见状面色一缓,淡淡道:“哦,那里已经有高人在候着了。本帅已经布下天罗地网,那女鬼今天无论如何都是逃不掉的。”

    徐子和王文央听到这话后齐齐一惊。徐子惊的是自己辛苦了这老半天却要眼睁睁的看着被别人抢去功劳;王文央惊的则是那可怜的少女这次多半是脱不了身了。

    人群中发出一阵低低的讪笑,其中自然包括百夫长张千和他手下那批重骑兵。他们先前被徐子耀武扬威地抢白了一顿,还被他用琴声伤了张千,心下早就颇为不忿,眼下见到他堂堂一个圣门高手竟连一个低贱的农夫都奈何不了,哪里还不趁机取笑一番?只是碍于方大帅在场而不敢笑得太大声罢了。

    徐子听见这一阵讪笑,一张老脸顿时不知道往哪里搁了。他又羞又怒,猛的一记“角”音震得王文央“哇”的吐出一大口鲜血,忍着疼得快要碎裂的心脏,抱着那徐子一起倒在路旁的麦田里。

    人群中顿时爆发出一阵震天哄笑。

    方文水面色一沉,回首左右道:“一个个都愣在那里看什么?还不赶紧去帮徐老先生一把!”

    众人闻言立即停止了笑声,行在队伍最前头的四名青衣剑卫赶紧翻跃下马背,齐齐掠入麦田中。其中两人去扶徐子,另外两人则以擒拿手法将王文央双手反剪在背后,一路押送至方文水马前。

    徐子在那两名青衣剑卫的搀扶下蹒跚来到方文水面前,只见他原本素白洁净的衣服上满是积雪泥屑,哪里还有半分世外高人的形象。他接过一名青衣剑卫递过来的七宝落霞琴后朝方文水抱拳一礼,长叹道:“老夫本领低微,有负方帅厚望。老夫……唉,这便告辞了。”言罢转身就走。

    方文水闻言连忙翻身下马,几步来到徐子面前,握起他的手一脸诚恳道:“老先生严重了。若非你先前以琴声击伤那女鬼,恐怕方某此刻早已走在黄泉路上了。”

    徐子苦笑道:“方帅礼贤下士,颇有孟尝君之遗风,可惜老夫方才丑态百出,还有何脸面在帅府待下去?唉,我还是回熏吴山重新修炼去吧。”

    方文水道:“常言道,人有失手,马有失蹄。老先生一手琴音技能举世无双,方某素来都是十分仰慕的。”语音一顿,回头对一众骑士喝道:“刚才的事你们都权当没有看见。如果谁想重提旧事,对徐老先生不敬的话,杀无赦!”

    最后那句“杀无赦”厉声而出,包括百夫长张千在内,无一不是面色凛然,齐声应“是”。

    方文水回过头来对徐子微笑说道:“老先生一身绝学世所罕见,就此埋没山林岂不可惜?方某今后还有许多地方要仰仗您呢。”

    徐子苦笑道:“承蒙方帅厚爱,那老夫就只好厚着脸皮在贵府待下去了。”

    方文水哈哈一笑,随后问道:“咦,老先生的坐骑呢?”

    徐子道:“那女鬼虽然逃脱,我却已令毕方鸟前去追踪。那鸟儿与我琴意相通,那女鬼逃不出我的手掌心。”

    方文水闻言道:“好,那就有劳老先生带路了。来人,备马!”

    两人翻身上马,方文水驰到王文央面前,猛的一记马鞭抽在他脸上,喝道:“你既然种我的田地,那就是我方府的人。为什么要帮那女鬼?”

    方文水是何等功力?王文央闪避不及间,面颊上被抽出一条血痕,连皮肉都快翻了出来。他强忍着痛一言不发。

    方文水冷哼一声,让那两名青衣剑卫押王文央去帅府,自己则率领大队人马前去追截那女鬼。

第四十二章 城外偶遇

    易风和晨旭为了避免惊动在城墙四周巡视的卫队,只好一边沿着城市外围的高山丘陵和树林走,一边观察城门口和四边城墙处的动静。

    他们经过观察发现西城门的守备力量是东、西、南、北四大主城门中最为薄弱的。这扇城门除了两名当值的长戈兵懒洋洋地站在那里外,再也看不到其他的守门卫士。而且,几乎每隔一个多小时,才会有一队巡城的骑兵经过城门下。

    两人并不知道,原本巡视这里的大部分兵力已被方文水调去井田区追击那女鬼了,留下来的当然没有多少人手了。

    既然只有两个人看守城门,那行动起来就好办多了。两人趁那一队骑兵刚刚离开的当儿,小心翼翼地蹿到一段人迹罕至的城墙下,正要借助晨旭的“穿墙符”进入城内时,却见远处官道上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两个人做贼心虚,连忙收起符咒重新躲回树林里,易风从树干后探出大半个脑袋向那马蹄声处望去,只见来的是两名骑士,其中一骑的马背上横卧着一大坨事物,模模糊糊的像个人似的。

    易风的视力平平,看不真切,便扭头对身旁的晨旭说道:“你看,那两个骑马的人像不像那天咱们在司隶部遇到的方文水那四名剑手护卫?”

    晨旭毕竟修习仙术技能,目力自然比**凡胎的易风要好上许多。他朝那方向凝神望了片刻后应道:“不错,你的眼睛还不赖。这两人就是那四名剑手护卫中的两人,我认得其中有一个与我交过手。他俩不跟在方文水身边来这里干什么?咦,其中一匹马背上好像还横躺着一个人,像是被他们反绑住双手放在马背上的。”

    易风没想到晨旭的视力竟好到如此地步,不禁又羡又妒道:“你也看见啦,快用你那对迷死人不偿命的千里眼好好瞧瞧,那个被绑来的是什么人?”

    晨旭又运起目力瞧了好一会儿,说道:“这个人我没见过,瞧打扮应该是个耕地的农夫吧,是个男的,看起来二十七、八岁的年纪。”

    易风愕然道:“我看了半天顶多也只能看出那是个人的轮廓,没想到你随便一瞄,连对方的年纪都能瞄出来,简直比超市的扫描仪还厉害。乖乖,看来下回去栖凤楼爬窗还衣服的时候绝不能拖上你去。”一提起栖凤楼,不由得心头一跳,脸上一热,眼前浮现出素素那美艳动人的娇俏模样。

    晨旭皱眉道:“栖凤楼还衣服?还要爬窗?什么乱七八糟的。”

    易风嘿嘿一笑道:“没……没什么。对了,那两名青衣剑手带着个大男人做什么?照理说他们都是替自家主子办事的,否则也不会赶路赶的那么急。莫非是……呀,难道说这方文水口味独特,不喜欢女子,竟然喜欢精壮结实的年轻男子?哦,天呐!”

    晨旭没好气道:“你那脑袋瓜子能否别一天到晚想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方文水派他手下两名心腹去办事肯定有他的道理。没准这农夫还是个十分重要的人物。不过,这方文水虽然嚣张跋扈,可这里毕竟是王城,他理应不会纵容手下在狼牙王的眼皮子底下随意抓人。这其中肯定发生了什么事情。”

    易风道:“要想知道是怎么一回事还不简单?把他们两个抓来问问不就清楚了?”

    晨旭苦笑道:“你说得可真简单,你以为那两个人是野鸡啊,你想抓就能抓住。”

    易风笑道:“你晨大仙长手里有用不完的仙家符咒,随便使将一个出来,那俩家伙还不是手到擒来的事?”

    晨旭被他这么一提醒,当真从怀里摸出一道杏黄色的“引路符”,口中念念有词,那道黄符顷刻间似活了一般,随后就像一只蝴蝶往那两名骑士翩翩飞去。

    飞过上百步远的距离后,“引路符”以那两名其实难以见到的角度掠向其中一匹骏马的腹下,随后粘在了它的肚子上。那匹骏马原本沿着官道笔直朝前奔驰着,可当那道“引路符”粘在它的肚子上时,它就像是着了魔一般,掉转方向朝晨旭他们藏身的密林处奔了过来。

    马上骑士拼命想要调转马头,可无论他如何使劲,胯下坐骑根本不听从他的号令,只顾屁颠屁颠地朝树林方向奔去。

    另一名骑士见状喊道:“老三,城门就在前头,你这是要去哪里?赶紧给我回来!”

    那叫“老三”的骑士自己也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闻言转头苦笑道:“老大,我也不知道这马是怎么了,我也不想往那里去,可它偏偏就不听我的啊!”

    那个叫作“老大”的骑士见事有蹊跷,也顾不得入城,当下调转马头,驮着马背上的王文央朝老三追去。

    转眼间,两匹骏马一前一后地来到晨旭藏身的密林前。

    跑在前头的那匹肚子上贴着“引路符”的骏马在晨旭咒语的作用下突然停了下来。马上骑士举起鞭子抽了它几下,它却又像个木桩子似的杵在原地不跑了,气得他忍不住大骂起来。

    易风和晨旭瞅准时机掠出林子,一个施展五倍身速,一个施展沧海剑法,片刻间飞临那两名骑士的头顶上方。

    这两名骑士乃是方文水十分器重的贴身剑卫,手底下颇有些斤两。他们发觉危险来临,连忙抽出腰间长剑,朝上方一起反击而出。

    不过易风和晨旭是何等人,这两名剑卫若是在平常情况下正面对敌的话,或许能与易、晨二人斗上十多招。然而眼下二人是偷袭,尤其易风的出手速度是他们的四倍,那叫作“老三”的剑手,手中长剑刚朝上方递出,就觉手腕处一紧一松,随后长剑像变戏法似的脱手飞出。他骇然之下连忙以掌代剑,朝仍在半空的易风拍出数掌,易风拼着硬受了他数掌之后飞身将他撞离马背。这一撞集聚了150多点攻击数值,那名剑卫如何吃得消,一边吐血一边掉落在地上。与此同时,晨旭也以沧海剑法的高超技能将另一名骑士刺落在地。

    搞定这两名骑士后,晨旭从怀内摸出一道“禁行咒”分别贴在两人背后,那两人顿时身子一僵,除了眼珠子还能转动,嘴巴还能说话之外,身上的其他部位都动弹不了分毫。

    易风和晨旭怕有巡城的骑兵经过附近,便扛起两人,连同那两匹骏马一起牵进树林里。易风见其中一匹马的背上还驮着个双手被反绑住的汉子,便解开了绑着他的绳子,将他放下马背,问道:“你是谁?怎么被他俩给擒住的?”

    王文央见是易风和晨旭,顿时惊呼起来:“呀,你们两位不是统领仙军的晨仙长和易统领吗?”见两人满脸狐疑地望着自己,便解释道:“那天海选仙军成员的时候我也在场啊!虽然我没能被选上,可是我堂妹王珍珍入选了。对了,那天你还让她表演戏法来着,就是在手里放上一粒豌豆,然后想着想着就飞起来的那个?怎么,你不记得了吗?”

    两人一听,脑海中顿时浮现出一个娇俏玲珑的羞怯少女的玉容,随即上下打量了王文央一番,脸上均露出难以置信的神情,几乎在同一时间问道:“王珍珍是你堂妹?”

    王文央不好意思地搔了搔脑袋,说道:“他爸是我爸的亲弟弟,很多人也说我俩长得一点都没有血缘关系。不过我俩真是货真价实的堂兄妹。”

    易风忙道:“我们不是那个意思,嘿嘿,只是有些好奇罢了。”

    过了半晌,王文央似是想起了什么,猛地朝后退出几步,瞪着一双大眼睛惊恐地望着两人道:“对了,你们两个不是杀人通缉犯么?你们为什么要救我,该不死想杀人灭口吧……”

    易风见他说话语无伦次的,便上前几步,亲热地搭上他的肩头,苦笑道:“我说王大哥啊,老实说,你觉得我俩像是杀人通缉犯么?”

    王文央先看看易风,又看看晨旭,最后将视线落回到易风脸上,嗫嚅道:“他不像。不过你就不好说了。我以前看过几本香港电影,里面那些变态杀人狂就长得像你这么高大帅气,就差戴上一副眼镜了。”见易风面色不善,连忙摆手道:“对不起,大哥,我错了!你长得玉树临风,英气逼人,比电视里头的那些大侠还要像大侠!”

    易风叫起撞天屈道:“我长得有那么像坏人么?我说王哥啊,你用你那小脑袋瓜子好好想想,我若真是坏人的话还能跟你说那么多废话?直接一刀宰了你岂不省事?”

    王文央勉强咽下一口唾沫,小声道:“你这不是手里没刀么……”

    易风哑然。

    晨旭见状忍俊不禁道:“王哥啊,虽然你的眼光不错,不过我俩的确没有在城中杀人犯事。这都是被你们的方大帅方文水给陷害的。”

    王文央一听到方文水的名字,登时大呼起来:“什么,又是方文水那大坏蛋干的好事?我也是被他给抓来的。喏,那两人就是他的手下。”

第四十三章 惊悉阴谋

    晨旭见王文央的脸上有一道似乎是被鞭子抽过的血痕,便摸出一小盒药膏塞到他手里,说道:“王哥,你脸上的这道伤痕好像是被谁用鞭子给抽出来的吧。没关系,用这药膏抹上两、三次就没事了。”

    王文央也不客气,结果药膏后一边抹一边说道:“还不是方文水那大坏蛋抽的。他杀人越货,还想强抢民女。那小姑娘的仆人和车夫都被他手下给杀了,连自己都被他们给打伤了,好不容易一路逃到我这儿来,想不到又被一个白胡子的糟老头子给盯上了。”

    易风和晨旭闻言互视一瞥,后者问道:“什么小姑娘?王哥,你能说说是怎么一回事么?”

    王文央得晨旭赠药,对他颇有好感,当下将自己在井田区遇到那少女的事情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其中自然免不了对方文水的恶行添油加醋一番,听得易风啧啧惊叹,暗呼此人描述能力之强,辞藻之丰富,不去写小说实在太可惜了。

    虽然是这样想的,可易风却听得越来越心惊,尤其是晨旭,连面色都变了。他们没有想到,那女鬼刘艳的修为竟能在短短一两日之内精进到如此地步,不仅能够离开那座山来到狼牙城中,更能在刺杀方文水失利后逃脱那七大高手的包围圈。

    若非王文央描述的十分详尽,他们几乎都不敢相信这附身在方文水女儿身上的女鬼就是刘艳了。不过王文央却依旧固执地不相信那少女是女鬼附身在方大小姐身上的。

    讲完故事之后,他脸色颇为诚恳地对两人说道:“既然大家都是被方文水给陷害的,想必你们也不是坏人。他有权有势,手下又多又厉害。我看你们两位虽然厉害,可多半是斗不过他们的,还是赶紧逃走吧。”

    易风和晨旭没有答话,而是径直来到那两名已被制住的青衣剑手面前。易风问晨旭讨过那柄龙剑定沧海,在其中一名剑手面前晃了晃,眼神凶狠道:“这位王哥刚才所说的话,想必你们也都听到了。如果他有没说全的地方,你们两个赶紧补充,若是有一句假话,小心老子手里的剑不长眼睛。”

    那剑手老大从鼻子里发出“哼”的一声,扭头不去理他。易风目光一寒,反手一剑扎进他的左腿小肚,随后紧握住剑柄的手左右扭动了几下。锋利异常的剑身猛然间穿透了小腿肚子,竟不见半点血流下来。那剑手老大先是一愕,旋即爆发出一阵撕心裂肺的惨叫。易风突然间来上这么一手,不禁瞧得另一名剑手面色苍白如死,额头上滚落下大滴的汗珠,就连晨旭脸上都露出不忍之色。他本想劝阻易风,可转念一想,终于还是没有说话。

    等惨叫声平息之后,易风又问了一句:“你说不说?”

    剑手老大的脸上都是汗水,不过他生性极硬,抬起头恶狠狠地瞪着易风,就是不说话。

    “想充好汉么?好,老子让你充个够!”易风冷哼一声,龙剑定沧海带起一标鲜血离开了剑手老大的小腿肚子,不过很快又从原位插了进去。

    这一回,剑手老大连喊痛的都喊不出来了。

    晨旭再也看不下去了,来到易风身边说道:“既然他不肯说就算了吧,咱们可以想别的办法打听。”

    易风道:“这两个狗腿子平日里跟着方文水作威作福,手底下还不知道祸害过多少善良无辜的人,就算我一刀杀了他俩也不为过。晨仙长,有句话也许你不爱听。这里是人间,到处都是**裸的利益厮杀,不是对什么人都可以慈悲的。对坏人的一时心软只会害了更多无辜的好人。”

    晨旭虽然心忖易风这样做法有欠妥当,可一下子也找不出反驳的理由,只好让他暂且停止行刑,转而来到剑手老三面前,和颜悦色道:“我这位兄弟最近被你们的方大帅给逼得脾气有些不好。方才你也看到了,有些话反正迟早都是要说的,何必多受皮肉之苦呢?我劝你还是老实交代为好。”

    剑手老三可没有老大那么硬的骨头,他见老大被折磨得死去活来的,早就心头发寒,又经晨旭这么一说,心头登时踌躇了起来。易风察言观色,一把抽出插在老大腿肚子上的宝剑,来到老三面前作势晃了几晃。

    那老三见状早已经吓得腿肚子发软,不等易风发问,早一五一十地将近日来有关方文水的事情倒竹筒似的倒了出来,连同方文水背着狼牙王在私底下又招募训练了十个百人队,并将这些军队和另外一千人共两千将士分批开赴王城的事都倒了出来。

    易风和晨旭越听越心惊,眼下王城内只有“鬼将”秋野良手下的五百多名士兵把守,这方文水一下子调集两千名士兵进入王城到底有何意图?而且他背着狼牙王偷偷招募并训练了一千新军,若说他没有任何企图简直说不过去!

    剑手老三在说完这事之后立马醒觉失言,可惜为时已晚,在一旁的剑手老大怒骂道:“老三!你这个没骨气的软蛋!没脑子的蠢货!这种事情能说出来么?”

    易风心知此事非同小可,抓起老三的右手放在地上,随后将宝剑搁在他的右手上,沉声问道:“方文水调那么多兵进城干什么?说一句谎话砍一根手指。”

    老大闻言暴喝道:“老三!你若是敢说的话,我……”话音一窒,竟给易风一拳打昏了过去。

    易风回望老三道:“你现在可以说了。”

    老三心想自己横竖都已经说漏嘴了,也没什么好再隐瞒的,便将方文水的计划一五一十地道了出来。

    原来方文水早觊觎狼牙王的王座多时了,他此番抽调七大异能高手入狼牙城,名义上是为了追捕晨旭、易风以及那女鬼,实则是作为自己逼宫的助力,否则以那七大异能高手的战力,随便出动两、三人便可拿下那两人一鬼,又何必一下子请来七个之多?其实,他原本担心狼牙王也像自己那样私底下招募了许多奇人异士,所以请他们来帮衬自己。狼牙国和周边诸国的王公贵族府内大都养着一些身怀异能的奇士,一般多则三四人,少则一人,像方文水这般一下子花重金聘请了七个的闻所未闻,所以在异能对决这一项上方文水自忖还是稳操胜券的。

    至于那一千名背着狼牙王在私底下训练的新军,更暴露了方文水的企图。

    说起军力,不得不先说一下狼牙国内最初的军力配属。众所周知,狼牙国的三千大军分别握在三人手中:“霸将”方文水、“鬼将”秋野良、“福将”关龙鹏。其中,方文水和关龙鹏都是在狼牙王创业时期就跟随在他身边的元老级人物。方文水素来野心勃勃,关龙鹏则左右逢源,善于观风望水,惟独秋野良是狼牙王从军中亲自提拔起来的年轻统帅,而且还是狼牙王的义子,所以三人之中也只有他才会对狼牙王忠心耿耿。原先有秋野良的一千人掣肘方文水的一千人时,关龙鹏乐得两不相帮,只做壁上观。只可惜上次出兵狼嘴谷时,秋野良损失了手头将近一半的实力,如今以五百多人的残兵应对方文水的两千精锐和七名战力高得离谱的异能高手,实力孰优孰劣一望即知,关龙鹏心中的这杆天平难保不会倾斜向方文水这边。

    一旦造成事实,整个狼牙国便是方文水的囊中之物了。

    如今狼牙城内已汇聚了一千多名属于方文水的战士,对付守卫在王宫内城的五百秋野良的手下绰绰有余。方文水也打算早日率军进入内城王宫,逼狼牙王将王位禅让给自己,只是没想到那女鬼竟然会附身在爱女方玲体内,这令他不得不打乱了原先的计划。

    这方玲是他在到达盘古大陆之后所生,也是他在这个大路上的唯一一点骨血,素来被他视为掌上明珠。比起狼牙王的宝座,女儿方玲对他来说是同等重要的。

    易风和晨旭本以为方文水只是性格嚣张跋扈罢了,没想到竟然野心勃勃,想打王位的主意。若是被这种人坐上王位,那狼牙国的子民还能有好日子过么?

    易风问那剑手老三道:“这事干系重大,你确定没有乱说么?”

    剑手老三苦笑道:“都怪我一时口快说漏了嘴。若能重新来过的话,我肯定不会把这么要紧的事说出来,要知道背叛方帅的人是从来都没有好下场的。唉,这回完了,若是被大帅知道是我说的话,我肯定死无葬身之地了。”

    易风没好气道:“我说你傻啊,跟着方文水那家伙造反有什么好的?如果赢了,王位是他坐,如果输了,你们跟他一起陪葬。还不如跟我去王宫面见狼牙王,如果你肯做污点证人的话,我保你不但不会死,而且下半辈子还衣食无忧,说不定哪天还能修炼到一定水准进入光明神殿回老家去。”

    剑手老三叹息道:“没有用的。谁不知道狼牙王手头只剩下五百多士兵可以调动,这五百多人能干得过方帅麾下的两千精兵么?而且不止这些精兵,还有七名身怀异术的高人坐镇。晨仙长,说句你不爱听的话,他们每一个人的技能实力都不在你之下。其实这场仗还没打,狼牙王就输了。”

    易风却摇头道:“话不能这么说。自古都是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这方文水手底下人再多,也顶多就两千余人,你可别忘了城中还有上万子民,他们也是一股不可小觑的力量。”

    剑手老三闻言仰天大笑道:“你竟然寄希望于他们?哈哈!真是好笑。这些手无寸铁的人不过是些逆来顺受,风吹两边倒的墙头草罢了。我敢保证,等方帅从狼牙王手中顺利夺得王位之前,这些人只会窝在家中等消息。一旦方帅成功,他们便会从家里出来夹道欢迎新的狼牙王当政。”

    易风一怔,在一旁听了许久的王文央忽然插话道:“不会的!这个世界是有公道的,我相信易兄弟所说的,正义必定战胜邪恶!”

    剑手老三似是在看着一件有趣的事物般,不住冷笑道:“公道?你整天累死累活地替方帅种地干活,可是每天连块猪肉都吃不上。就你这种人,还相信这个世间会有公道?哈哈!我原本以为你是装傻,没想到你是真傻。傻小子,是非关乎实力,公道不在人心!难怪大家都是一起来到盘古大陆的,你却混成这副德性,活该!”

    王文央想要抗辩些什么,可话嘴边却又说不出来了。

    众人沉默。

    剑手老三似乎发泄过后,心情好了很多,首先打破沉默的僵局,说道:“我是不会和你们进宫去见狼牙王的。”

    易风手中龙剑一挥,蹙眉道:“你不去也行,我带着你的脑袋去也一样。”

    剑手老三哭丧着脸道:“不是我不想去。只是我的妻子和一对儿女都在方文水手里,若是被他知道是我出卖了他,他们一定会被……唉,我知道都是已经告诉你了,我也肯定不会跟你进宫去,你还是杀了我吧。”

第四十四章 分头行事

    晨旭没想到这剑手老三对自己的老婆孩子十分重情,当下也有些犹豫是否要他进宫做证人。易风则有些怀疑地盯着剑手老三道:“你的老婆孩子真的在方文水手里?据我所知,军中家眷都是住在城东军属大院里的把。”

    剑手老三见易风不相信自己的话,不由得面上浮起一丝哀色,叹道:“大部分军人的家眷的确是住在那里,可我是方帅的心腹,你觉得以方帅多疑猜忌的性格,能放心任由我们在外面跑么?有我们的家人在手,他才可大胆放心地启用我们。”

    易风沉声说道:“如果我能将你的家人安全带到你身边,你肯进宫陪我去做证人么?”

    剑手老三眼中闪过一丝光亮,旋即又暗淡了下来,摇头道:“不可能的。我知道你们的厉害,可是在那里坐镇的是时轮佛宗的高手宝象,你们是决计闯不过他那一关的。”

    易风还是头一次听到这个名字,不禁问道:“这人很厉害么?比起那个大光头罗摩来又如何?”

    剑手老三讶然道:“你们竟然认识罗摩?”

    易风道:“你别管我们认不认识他,你只管告诉我们这两个人谁厉害。”

    剑手老三沉吟道:“我没和他们两个交过手,也没有那个实力和资格。不过我曾听方帅点评过两人的实力,罗摩最擅长的是近身肉搏,只要被他贴近你身周四米以内,很少有人能从他的金刚杵下逃生;而宝象则属于法师那一类型,他没有很高的物理攻击力和防御力,甚至连一个近身攻击的技能都没有,但他拥有很强的法术技能,尤其他能够布置威力十分强大的坛城技能。只要罗摩能来到宝象面前,自然是罗摩厉害,不过这好像是不太可能的。因为据说以宝象目前的等级,能够将坛城的覆盖面扩大到两千多平米的范围。一旦罗摩踏足坛城,将会陷入无边无际的法力之内。”言下之意,似乎这宝象比罗摩来要更胜一筹。

    易风问道:“坛城?那是什么技能?”

    剑手老三还没答话,就听晨旭在一旁说道:“坛城是密宗佛派的人所修炼的一种特殊技能,类似于阵法和结界。”

    易风露出一个恍然表情,随后有些不屑道:“我还以为是什么厉害角色,原来不过是种阵法结界而已。”

    晨旭道:“在佛宗里能施展坛城技能的都不是泛泛之辈,千万不能小看他。”

    易风知道晨旭不会无的放矢,便皱眉道:“难道合我们二人之力都没办法闯过那坛城么?”

    晨旭道:“坛城的威力有大有小,视施法者本身的修为而定。不过那里既然有宝象这等高人坐镇,我劝你还是不要打他的主意为好。唉,其实你大可以自己进宫去通知他方文水想要早饭的事情。”

    易风苦笑道:“我一个人空口白牙的,怕他不相信啊。”

    晨旭道:“我觉得这狼牙王不是等闲之辈,不会像一般人那样以常理来推断某件事情,而且造反之事非同小可,你易风有几个脑袋敢拿这事胡乱说话?”

    易风一想也是,搂着晨旭的肩头,笑道:“我这个人最大的缺点就是凡事想着想着脑袋就会乱,幸好时常有你在边上提醒我,否则我还真办不了几件事情。”

    晨旭道:“行了,你也不用妄自菲薄,你的优点只是自己看不到罢了。闲话少说,现在咱们该好好定个计划。”

    易风道:“眼下要紧的事有两件,最重要的那件便是进宫去提醒狼牙王。晨仙长你初来乍到,狼牙王或许更容易信任我,就算不信任我的话,也应该信任玫瑰武士团的黄团长。我会先找到黄团长,让他陪我进宫去。有他出面,相信狼牙王一定不会怀疑这件事情。还有一件要紧的事情便是找到刘艳,防止方文水手下的那些异能高手对她下杀手,这么艰巨的任务淡然是交给同样身怀异能的晨大仙长你来做啦。嘿,别这么看着我,你也知道我手底下有多少斤两。万一我打不过他们,顶多只能一个人脚底抹油,若再多带上一个人的话就都折在那里了。晨仙长你就不一样了,你不仅修为比我高,手中的仙术法宝也层出不穷,应该比我更有胜算。当然,如果你觉得这样不妥当的话,咱俩就换一下吧。”

    晨旭先是沉吟片刻,随后说道:“不,我觉得你这样安排十分合理。不过,方文水既然想要造反,肯定一早已经在暗中断绝了王宫内外的消息来源,更有可能在王宫周围布置了许多高手,以防有人进宫通报。前几日我住在王宫里的时候就觉得很不对劲,总觉得那里已经被人监控起来,现在一想多半是方文水的人,而且大有可能是他请来的异能高手。你此次入宫所要冒的风险其实比我更大。”

    易风道:“无论如何,只要我能闯进宫去就行。一旦进了宫他们也就不敢拿我怎样了。晨仙长,咱们就这样定了吧。”

    晨旭点头同意。

    王文央听说方文水想要谋反时就已经吓得面如土色,而当他听易风说想要进城去时便央求他带着自己一起进去。

    易风皱眉道:“眼下城中危机四伏,王哥你又不会武**术,进城去会很危险的。”

    王文央焦急道:“就因为我知道城里危险才要进去的。唉,你也知道眼下珍珍就在城里,万一方文水和狼牙王的人打起仗来,她一个女孩子家的怎么办才好?不行,我一定要接她出城去一个安全的地方。”

    易风见他进城去就是为了这一件事情,便向他拍着胸口保证,一定会在出城的时候将他堂妹王珍珍带出来,并完好无损地交到他手里。

    王文央见他肯出手帮忙,自然大为放心。不过,当易风问起他出城后在哪里碰头时,他不禁有些犯难了,想了老半天后才道:“我在乾元卫城有个关系还不错的亲戚,他在那儿开了间药铺,我们要不在那里碰头吧。”

    狼牙城周边的八座卫城归属“福将”关龙鹏驻军管辖,每一座城内驻有一个百人队,等若一个军分区。以他的性格,只要狼牙王和方文水一日没有分出雌雄,他就一直会按兵不动下去。所以从目前情况看来,他的地头倒是最安全的。

    易风欣然道:“好,那王哥你就去乾元城的那间药铺暂避一下,我稍后便会带王珍珍来与你碰头。”

    王文央一脸感动地拉起易风的手说道:“易兄弟啊,如果你能救珍珍出来,我王文央来世就是当牛做马也会报答你的恩情。”

    易风笑道:“当牛做马就免了,王哥你以后别再拿我当坏人就成。”

    王文央搔了搔头皮,有些不好意思地憨笑道:“瞧兄弟这话说的,如果你是坏人的话,天底下就没有好人了。先前是我有眼无珠,嘿嘿,你千万别往心里去啊。”

    晨旭笑道:“这小子哪里会往心里去,他巴结你老哥还差不多。你是没有瞧见那天他望着你堂妹的模样,啧啧,连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王文央闻言朝易风投来颇具深意的一眼。

    易风被他瞧得头皮发麻,飞起一脚在晨旭雪白的裤腿上留下了一个淡淡的鞋印,没好气道:“有这么拿人妹妹开玩笑的么,你也不怕王哥生气!我说你好歹也是个仙宗弟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油腔滑调了!”

    晨旭哈哈大笑道:“还不是跟你小子学的,这就叫近墨者黑。对了,你敢说那天你没盯着人家小姑娘看么?”

    在一旁的王文央对易风正色道:“易兄弟,看得出你是个一言九鼎的好男儿,而且长得相貌堂堂,年轻有为。不过,我家珍珍今年十六岁还没到,你是不是……”语音一顿,忽然拉着易风的手,小声说道:“不过,你要是真对我家珍珍有意思的话,就再耐心等上两年,至少也要等她年满十八周岁以后再说吧。”

    易风闻言哭笑不得,边上晨旭则笑得连眼泪都快出来了。

    当然,笑完之后还是得办正经事的。

    当下两人商议决定由易风入城通知提醒狼牙王,而晨旭负责去追截女鬼刘艳,王文央则去乾元城的亲戚家药铺暂避。剩下的剑手老三和老大则被晨旭隐藏在这片密林中,这林子十分偏僻,面积又很大,区区两个人隐藏在这里是很难被发现的,再加上两人背后的“禁行咒”至少还有二十三个小时的法力效应,不怕他们趁机逃脱。

    出于保险起见,晨旭又在两人背后各自加了一道“禁言符”,这才放心离去。

第四十五章 秘道网络

    易风怀揣着晨旭给他的“穿墙符”十分轻松地就进入了狼牙城内,只见城中在街道上巡逻的士兵比平时多了数倍,便专挑人少的地方走。

    这些士兵虽然穿着相同的盔甲和衬衣,但你若仔细看的话会发现其中绝大部分人的右边胸甲上绘着一个红色的虎头图案。他知道这是方文水的军团徽章。眼下街上配有这种虎头徽章的士兵不下千人,而且已经把守住了通向城外的每一扇大门,显然方文水的逼宫行动已经升级了。

    城内的自由民们虽然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可眼见不断有大批士兵在街上走来走去,也知道将要发生大事。他们都是老实巴交的底层子民,谁也不愿意惹祸上身,于是纷纷停下了手头的工作躲进自己家中。时值白天,偌大的一个狼牙城竟然家家门户紧闭,满眼都是萧索潦倒的景象。

    易风原本想直接进入王宫内城去面见狼牙王,可他刚来到内城外围的街区,就惊讶发现整个内城周围都已换上了方文水的人马,而原先在内城外围巡逻的秋野良部下都已进入了内城。城楼上的秋野良军团和城外的方文水军团始终保持了一箭的距离,尽管没有战斗过的痕迹,易风却也知道此时方文水和狼牙王彻底撕破了脸皮。

    尽管“穿墙符”的炼制十分困难,可晨旭还是十分大方地给了易风四张。易风见城外兵多将广,自己纵然施展出五倍速度也难以悄无声息地溜进城内,便想再用上一张“穿墙符”,岂料他在方文水的军团中至少发现了两名身着奇装异服的人,一望之下便可知道是异能高手了。易风暗忖自己这“穿墙符”应付普通士兵还行,在异能高手面前岂不是关公面前耍大刀么,搞不好还会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左右思量之下便果断离开了王宫内城,折道去了玫瑰武士团总部。

    他哪里知道此处的情形比起王宫内城来也好不了多少,只见方文水派了一个剑士百人队和一个长弓手百人队将整个玫瑰武士团官邸团团围住,并切断了武士团内部与外界的一切联系。易风此时想要进入官邸内部,其难度简直不亚于进入此刻的王宫内城。

    就在他左右彷徨之际,一粒石子击中了他的后背。这粒石子不大不小,打在他背上也不轻不重,而且力道拿捏得非常不错,就连准头都好的离谱。易风心想是哪门子高手吃饱了撑的拿石头丢自己,回头一瞧,只见一个身着灰色皮裘的人正在离自己二十多步远的一间民房前朝自己比划着手势。

    他头上戴着一顶普通的灰色棉帽,帽檐压得很低,遮住了他大半张脸庞,只露出一小段下巴。那人见易风朝他望来,便有意无意地晃了晃自己那空荡荡的右臂袖管。

    易风脸上浮起惊喜交加的神情,若非此刻总部门外有不少方文水的士兵在巡逻,他当真要喊出声来了。他三步并作两步来到那间看似毫不起眼的民房前,对那灰裘汉子小声说道:“你怎么出来的?”

    那灰裘汉子微微一抬帽檐,露出那张令易风感到无比熟悉的脸庞,低声道:“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我们进屋再说。”

    易风点了点头,回头一看没有人跟在自己身后时,方才随那灰裘汉子走进屋内。那汉子等易风进屋后反手关上了屋门,回头一把抓住易风的右肩头,面色凝重道:“方文水反了!”

    易风闻言心下一沉,问道:“怎么,莫非狼牙王已经被他……”

    宗云摇头道:“情况还不至于糟糕到那种地步。王宫在内城之中,这内城犹如一座坚固的堡垒,又有秋少帅的五百多名精兵守卫,方文水纵然动用上前兵力,一下子也难以攻进去。只是方文水派军队将内城团团围住,不禁隔绝了城内与城外的一切联系,还切断了王宫的水源。这招太过狠毒,实在是迫狼牙王出城与他决战。不仅是王宫,就连武士团总部都被他派军队监视起来。哼,他知道我们是绝对不会投靠他的,等到内城的攻城战打响,恐怕门外这两百士兵就会冲进总部来将我们屠杀干净。”

    易风一听王宫内城还没有被攻破便松了一口气,说道:“我早知道这方文水属魏延的,只是没料到他的动作那么快。我此番冒险进城便是想要入宫提醒狼牙王早作准备,现在看来已无这个必要了。”

    宗云讶然道:“你一早就知道方文水会造反?那是什么时候的事?”

    易风将刚才在城外林中捉到剑手老大和老三的事向他和盘托出。宗云听完之后愣了半晌,随即苦笑道:“想不到方文水野心如此之大,早就处心积虑地谋夺狼牙王的宝座。别说他新招募了一千新军,就连那七大异能高手都不容易对付。唉,我们这盘棋看来下得十分被动。对了,山顶那女鬼怎么样了?”

    易风道:“那女鬼早就不在山上了。也不知道她用了什么法子离开了那座山来到城中刺杀方文水,并在失手之后附身在方文水女儿的体内。眼下方文水正亲自带队追捕她,晨仙长已经赶了过去,看能否帮上那女鬼什么忙。”

    宗云道:“虽然方文水的女儿有些无辜,可若非那女鬼上了她的身,方文水恐怕早已率军进攻内城了。事不宜迟,你赶紧跟我回武士团总部,眼下大王和黄团长正在那里等我们。他们已经知道方文水训练的一千新军的事,却还不知道另外那七大异能高手的事情。如你所言,那七大高手里随便抽出一人都比晨仙长厉害的话,那这场仗根本用不着打了,还不如直接想办法突围出城,换个安全点的地方以图东山再起。”

    易风苦笑道:“我知道眼下情势对狼牙王十分不利,可还没糟糕到这种地步吧,只要大家想想办法,总会有希望的。”

    宗云也报以苦笑道:“唉,这沼泽怪还没大举南下,咱们狼牙国内部就开始火并了。如果等到那些怪物整戈待旦,正式进攻我们人类社会的那一天,恐怕人类内部已剩不下多少抵抗力量了。想想也真是泄气!算了,我们还是先回武士团总部去吧。”

    易风奇道:“总部门口都已叫人围了个水泄不通,咱俩又没有长翅膀,也没有可以隐身一类的符咒,就算胆子再大也总不能大摇大摆地走进去吧。”

    宗云闻言没有回答,而是冲他神秘兮兮地笑了笑,随后来到木屋中蹲了下来,掀起了一块木地板。

    一股阴冷潮湿的气息扑面而来,脚下登时显现出一条长长的阶梯,往下不知延伸到何处。

    易风惊喜道:“你该不会和我说,这条地道通往武士团总部内吧?”

    宗云道:“算你聪明。”他让易风先下去后自己才跟着下来,并随手将那块木地板小心翼翼地重新盖回原处,而后抓起一根放在秘道壁上的火把。

    “噗”的一声,一团火光在宗云手中变戏法似的亮了起来。他一边在前头领路,一边对易风说道:“你不用奇怪,早在武士团官邸建成后不久,黄团长便命人在暗中挖出了这条秘道,以防不时之需。知道这条秘道存在的人很少,在今天之前,整个武士团内部只有黄团长一人知道。若非眼前出了这桩大事,他根本不会想到动用这条秘道。最危险的地方便是最安全的地方,方文水就算想破了脑袋也不会料到我们会在他军队的眼皮子底下进进出出。不过,就在我来之前,黄团长曾亲口嘱咐过我,只能告诉你和晨仙长两个人,千万不能让别人知道这条秘道的存在,否则以方文水的精明和他手头的大批眼线,迟早会嗅到这里来的。”

    易风从宗云的话中隐约捕捉到一丝线索,暮然间问了一句:“狼牙王也在总部内?”

    宗云闻言停下了脚步,目光咄咄地直视易风道:“是谁告诉你狼牙王在总部内的?”

    易风没想到宗云的反应会这么激烈,暗忖果然被自己猜中了,当下双手一摊,苦笑道:“老哥你都说得那么明显了,我还能猜不出来么?吓,瞧你那表情,莫非狼牙王真的在总部?”

    宗云借着火把的光亮仔细打量了易风一会儿,在确定他没有说谎之后方才松了一口气道:“好小子,原来你是靠猜出来的。我还以为是谁走漏了风声,若是被方文水知道这件事的话,这仗还没开打咱们就已经输了。”

    两人在秘道内走了约莫二十分钟的路,期间易风借着火把的光亮看到两边不时出现各种岔道,显然不止这一条秘道,在狼牙城地面之下竟然有一张庞大的秘道网络。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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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文明之崛起介绍:
我翻手为云,握一柄神器,掌几多技能,引无数英雄折腰。 我覆手为雨,踏四海风浪,镇万里江山,惹多少美女相思。 易风无意间进入了某个神秘的游戏时空,被告之只有争取进入传说中的光明神殿才能回到原来的世界,而真正的死亡会随时出现。 在强者称尊,霸者遍地的盘古大陆里,他能够坚持到最后么? 一切尽在《帝国文明之崛起》!帝国文明之崛起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帝国文明之崛起,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帝国文明之崛起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