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叮叮当当
自己又被踹了?
一年前,被分手,那也就罢了,自己能够理解沈病娇的想法。
但现在,竟然又是这样?!
一年前,理由是前途为重,一年后的今天,又是什么理由!
自己这一年来,名头打响,钱也赚了不少,但在她父亲眼里,仍旧只是个拖累他女儿前途的累赘?
就因为沈病娇考上了京城大学,自己就低她一等了?
如果单因为她父亲也就罢了,让林牧难以接受的,是沈病娇竟然也放弃了!
林牧不知道,她父亲给她说了什么,她心里有着怎样的考量。
他只知道,在一番权衡之下,自己,就因为她父亲的一句话,而被沈病娇放弃!
“哈哈,天底下还有比这更滑稽的事么?”
自以为情深意重,自以为为她动了心,就是一眼万年。
可是,现实,再一次让林牧明白了,世道的残酷。
自己现在虽然赚了点钱,但在那些“社会精英”,甚至沈父这个“预备社会精英”的眼中,仍旧是那种人下人。
“啊?林牧,你怎么了!”
边上的小萝莉,一直在偷偷注视林牧,见到林牧突然一拳砸上了花坛,还有鲜血流出,顿时慌了神,赶紧过来看。
拿起林牧的左手,魏云顿时心里一疼。
皮开肉绽,林牧这一拳没个轻重,直打得五个指根节,都是血。
“你干什么啊!走,我带你去医院包扎!”魏云急道。
边上其他一起约着来广场玩的同学,离得较远,却是没有发现。
低下头,看着一脸关切的魏云,林牧突然就笑了。
“如果我没有今天的声名,还是以前那个沉默寡言的吊丝,小萝莉,你还会这样对我关心么?”
魏云一呆,不知道林牧情绪怎么变化这样大,一时竟然说不出话来。
林牧呵呵一笑,拿开魏云的手,转身离开。
“不要追来了,心情不好,不想和人说话!”
听到林牧冷清的声音,正要追去的魏云停下了脚步,突然就觉得满腹委屈,浑不知自己做错了什么,竟让林牧这样冷落。
月明星稀,指端的血落在地上,林牧感受着那份钻心的疼,心里的情绪渐渐缓和。
电话短信提示音响起,林牧拿起一看,是一个和她同宿舍女孩的号码。
“林牧,现在我家里人在气头上,到了学校,咱们再联络……”
想来是她用邻居家女孩的手机发来的。
轻轻一笑,林牧直接删掉短信,没有回复。
在邻居家女孩屋子里等了一会,不见林牧回信,沈病娇心里难受,外加害怕,正要给他打电话,耳中却听到沈父的声音,不由得把电话放下,没有打出去。
……
满心疲累,林牧躺在床上,看了一会天花板,终于还是闭上了眼睛。
旁边的苏桃花,轻轻摩挲着他受伤的手指关节,心里满是疼惜,伸出手掌,摸了摸林牧的侧脸,抱着林牧的手,又紧了一丝。
“我这个样子,是不是太丢人了?”闭着眼睛的林牧,突然问了苏桃花一句。
苏桃花将脸侧在林牧胳膊上:“没有,还是那么帅!”
林牧失声一笑,拍了拍她的头:“睡吧!”
“明天起来,忘记这件事情!”
……
第二天,起过床的林牧,在苏桃花眼里,果然再没有昨晚的低落,整个人情绪越发内敛,虽然依旧说笑聊天,但就是与先前感觉不一样了。
林牧却没那么多心思了,心里虽然仍旧还痛,但已经不影响正常生活。
“妈,我去京城报考面试去了!”
在水镇呆了两天,给家里打了个电话,林牧就踏上了去京城的行程。
苏桃花担心林牧情况,也想趁着现在没课,就以同去散心的理由,想和林牧一起去京城。
其他还有同样想报考,京城电影学院的路一菲,也曾电话打来,想和林牧一起去报考。
但林牧却是心情懒散,有种不想被任何牵挂羁绊的感觉,将两个人都拒绝了。
火车上,对面一对情侣,倚着对方肩膀,正在睡觉。
林牧闲着无聊,看了会贴吧,见有不少人,正在骂着叮叮当当。
蔡星文:“这个叮叮当当很烦人啊,感觉有点脑残的意思……”
拓拔冷颜:“可不是!这妞刚出来时,我还挺喜欢她,但当她杀了侍剑,还把她裸了下半身,我就特别恶心这娘们了!”
狂风虎:“可别说了!侍剑多好的小姑娘,就被叮叮当当不眨眼地给杀了!果然不愧是丁不三的孙女,两个人一个德行,亏着石破天还把她当初恋喜欢!”
悠闲四月:“从《真相》章节开始,石破天石中玉身份被揭穿后,这个叮叮当当的表现,简直招骂到爆!”
《真相》一章里。
躲在青楼的石中玉,身份被赏善罚恶令使揭穿。
但他只是随口说了两句“痴情话”,就把叮叮当当玩得团团转。
那书里写道:
丁当抢上前去,颤声道:“你……你……果真是天哥?”
那少年苦笑道:“叮叮当当,这么些日不见你,我想得你好苦,你却早将我抛在霄云外了。你认不得我,可是你啊,我便再隔一千年,一万年,也永远认得你。”
丁当听他这么说,喜极而泣,道:“你……你才是真的天哥。他……他可恶的骗子,又怎说得出这些真心情意的话来?我险些儿给他骗了!”
说着向石破天怒目而视,同时情不自禁的伸手拉住了那少年的手。
那少年将手掌紧了一紧,向她微微一笑。丁当登觉如坐春风,喜悦无限。
石破天走上两步,说道:“叮叮当当,我早就跟你说,我不是你的天哥,你……你生不生我的气?”
突然间啪的一声,他脸上火、辣辣的着了个耳光。
丁当怒道:“你这骗,啊唷,啊唷!”
连连挥手,原来她这一掌打得甚是着力,却被石破天的内力反激出来,震得她手掌好不疼痛。
石破天道:“你……你的手掌痛吗?”
丁当怒道:“滚开,滚开,我再也不要见你这无耻的骗子!”
石破天黯然神伤,喃喃道:“我……我不是故意骗你的。”
丁当怒道:“还说不是故意?你肩头伪造了个伤疤,干么不早说?”
石破天摇头道:“我自己也不知道!”丁
叮当顿足道:“骗人,骗子,你走开!”一张俏脸蛋胀得通红。
石破天眼泪珠滚来滚去,险些便要夺眶而出,强自忍住,退了开去。
如此描写,可谓是十四天书中,最为招骂的女人了。
第一百三十五章 武侠第一绿茶
山兮鬼神惊:“这段话里,可真把叮当的脑残和可恨,描写得淋漓尽至了!”
水哥6:“呃,不会吧,有这么严重?我刚看完《真相》,虽然觉得叮当有点傻,对主角无情,但也没你们说得这么过分好吧?这样的表现,只能说明她对石中玉一往情深好吧?”
林牧摇头一笑,这个水哥读书不追更新,看来要接受书友的教育了。
果然,下面的评论中,就有大神给他详细涨了一番姿势。
九转灵芝:“叮当这个女人,有的人觉得她是太过痴情,其实在我看来,根本就是花痴!
就拿上面书友举的原文来看吧。
石中玉在青楼里鬼混了数个月,而且叮当也知道他是个风流性子,没少祸害良家妇女,可是她的做法是什么呢?
不仅不制止他,而且还将那些被祸害的女人,随手杀死!
这一点,从她刚见石破天时说的话,以及她杀侍剑的狠辣,就可以看出其中端倪。
这是爱么?
有的人觉得是。
可我却是觉得,她根本就喜欢的不是石中玉!
当初她把石破天当成情郎时,一番深情,那是假的么?
而现在身份一透察,她就立刻翻脸无情,与其说她喜欢的是石中玉,不如说她喜欢的,是石中玉的甜言蜜语,撩妹手段!
她喜欢的,是那份情场高手,对她的哄骗,满足的虚荣心,而根本不是其本人!
就像文里写的那样,石中玉几句明显的鬼话,在她听来,就是真心情意!而石破天的一番真情,真诚言语,却是被她直接扇巴掌。
说实话,也就是石破天这样的心性,才会觉得叮当好,其他人眼中,叮当和她爷爷,杀人魔头丁不三,根本没任何差别!
更让我气愤的是,这个叮当,随后打石破天的巴掌,以及对他的痛骂,表面上来看,是觉得石破天骗了她。
但实际呢?
根本就是为了消除石中玉的猜忌,为了自己的‘清白’!
‘一张俏脸胀得通红’,便是证明!
可以说,看书看了这么多年,我就没见过这样令人讨厌的女人,文里说,她打石破天巴掌,反而被内力震得痛麻,总算稍稍解气,期待书大以后把这个女人赶紧弄死,看着心烦!”
下面一群人表示赞同的,不过很快就出来个更狠的。
源泉:“楼上明显是也没看最新章节的,要知道,最新章节《凌霄城》中,这小娘们的表现,更让人气愤,和那绿茶、婊,根本就没有区别了。
上一章里,她打了石破天,跟着石中玉走了,让人无比讨厌。
但在这一章里,她再出场,却是更加地卑鄙!
石中玉被玄素双剑带走,要送上雪山派领罪,她为了救石中玉,就跑来又跟石破天,套什么感情,讲什么情深意重!”
她走到床前,低声笑道:“怎么将我截去了一半?叮叮当当变成了叮叮?”
石破天又惊又喜,“啊”的一声,从床上跳了下来,道:“你……你怎么又来了?”
丁当抿嘴笑道:“我记挂着你,来瞧你啊。怎么啦,来不得么?”
石破天摇头道:“你找到了你真天哥,又来瞧我这假的作甚?”
丁当笑道:“啊唷,生气了,是不是?天哥,日里我打了你一记,你恼不恼?”说着伸手轻抚他面颊。
石破天鼻闻到甜甜的香气,脸上受着她滑腻手掌温柔的抚摸,不由得心烦意乱,嗫嚅道:“我不恼。叮叮当当,你不用再看我。你认错了人,大家都没法,只要你不当我是骗子,那就好了。”
丁当柔声道:“小骗,小骗!唉,你倘若真是个骗,说不定我反而喜欢。天哥,你是天下少有的正人君,你跟我拜堂成亲,始终……始终没把我当成是你的妻。”
“一席话,说得情深不深,意重不重?也难怪能把石破天骗得团团转。”
“可随后,她就暴露了自己的真实目的!”
“她觉得,石中玉因为她和石破天拜过堂,就嫌弃自己,这才离开。”
“呵呵,那石中玉平日里哪会对女人的贞洁看重?还不是知道了丁当的真实身份,是丁不三的孙女,怕惹上麻烦,这才不再和她来往!”
“可恨这个女人,竟然还因为想救石中玉,而来骗石破天,行那李代桃僵之计!”
“石中玉当初在雪山派,逼得阿秀跳崖,这一次被押上雪山派,定然必死无疑!”
“丁当就为了这样一个人渣,假称玄素双剑的性命,和石中玉绑在一起,骗得视玄素双剑如父如母的石破天,自己跳到圈套里!”
丁当道:“石庄主夫妇是天哥的父母,他们送天哥上凌霄城去,难道是叫他去送死?自然是要向白老爷求情了。然而白老爷一定不会答允的,非杀了天哥不可。
石庄主夫妇爱护儿之心何等深切,到得紧要关头,势须动武。
你倒想想看,凌霄城高手如云,又占了地利之便,石庄主夫妇再加上天哥,只不过三个人,又怎能是他们的对手?
唉,我瞧石夫人待你真好,你自己的妈妈恐怕也没她这般爱惜你。她……她……竟要去死在凌霄城,我想想就难过。”
说着双手掩面,又嘤嘤啜泣起来。
呵呵,一个心狠手辣,杀人如杀鸡一般的歹毒女人,竟然会为了石夫人而哭,也就石破天会相信她的拙劣演技了!
丁当道:“你逞一时血气之勇,也死在凌霄城,可是能救得了石庄主夫妇么?你若是死了,我可不知有多伤心,我……我也不能活了。”
丁当吧道:“你们两个长得一模一样,在我心里,实在也没什么分别,何况我和你相聚多日,你又一直待我这么好。‘日久情生’这四个字,你总听见过吧?”
她抓住了石破天双手,说道:“天哥,你答允我,你无论如何,不能去死。”
呵呵,三句话,说得多么善良,但三两句话下来,就暴露本性了!
丁当道:“我倒有个计较在此,就怕你疑心我不怀好意,却不便说。”
石破天急道:“快说,快说!你又怎会对我不怀好意?”
丁当迟疑道:“天哥,这事太委屈了你,又太便宜了他。任谁知道了,都会说我安排了个圈套要你去钻。不行,这件事不能这么办。虽然说万无一失,毕竟太不公道。”
丁当道:“这就是了。我想的法,说来也没什么大不了,就是让你去扮石中玉,陪着石庄主夫妇到凌霄城去。等得他们要杀你之时,你再吐露真相,说道你是狗杂种,不是石中玉。他们要杀的是石中玉,并不是你,最多骂你一顿,说你不该扮了他来骗人,终究会将你放了。他们不杀你,石庄主夫妇也不会出手,当然也就不会送了性命。”
至此,原形毕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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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六章 女神、红包婊
现代社会,总会让人遇到各种各样的绿茶。
自命女神,将身边的二货男人玩弄于鼓掌之间,而且总是有各种各样的理由,自认为是一朵纯洁无瑕的白莲花,只是为了保护自己,才不得不变成这么个绿茶形象。
但事实呢?
不尊重别人的人,也不配得到别人的尊重!
就拿丁当来说吧。
她自认为对石中玉一往情深,但说到底,她爱的还是那份虚假的荣耀。
她觉得石中玉是人中之龙,玩弄别的女人,就如同皇帝临幸妃子,反而是那些女人的荣幸,是那些女人夺了她该有的恩宠。
可如果她真的爱石中玉,那当她当石破天,当成石中玉时,那一段时间的爱意,难道全然没一丁点,留在心里?
身份一揭穿,知道眼前之人,不是自己以为的石中玉后,就立马翻脸,全无一丝旧情留念,这是一个真爱之人的心情吗?
行,你愿意去追随那个人,那就去追随去好了,以后互不再见就是了。
可是,转眼为了那个人,你竟又来想让我代他去死?
装出一副楚楚可怜,还爱自己的模样,贱不贱?
丁当道:“一路上你跟谁也不可说话,和石庄主夫妇也不可太亲近了。白师傅他们十分精明厉害,你只要露出半点马脚,他们一起疑心,可就救不得石庄主夫妇了。唉,石庄主夫妇英雄侠义,倘若就此将性命断送在凌霄城里……”说着摇摇头,叹了口长气。
呵呵,以石氏夫妇的命恐吓石破天,要他乖乖照自己计划行事?
一路上不可露出马脚,在众人都以为自己是石中玉的时候,突然表明身份,说自己其实是石破天?
谁信?!
众人都会以为,他就是石中玉,只因为死到临头,这才假装身份,想要活命!
好计划!
众人直到死前,都以为真正的石中玉已经被杀,哪里会想到,刀下亡魂,其实是石破天?
与之相比,同样是同一时间,将石破天身份误会的侍剑,就表现得截然不同。
之前隐在房外,不敢现身,因为侍剑知道,一旦现身,就等于让三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盯上了自己,丁不三、丁不四、以及……丁当!
可是,就在石破天眼看中计,要被丁当带着去送死时,侍剑,还是现身了!
突然间房门呀的一声推开,一个女声音叫道:“少爷,你千万别上她当!”
蒙胧夜色之中,只见一个少女站在门口,正是侍剑。
石破天道:“侍剑姊姊,什……什么别上她当?”
侍剑道:“我在房门外都听见啦。这丁姑娘不安好心,她……她只是想救她那个天哥,骗了你去作替死鬼。”
石破天道:“不是的!丁姑娘是帮我想法去救石庄主、石夫人。”
侍剑急道:“你再好好想一想,少爷,她决不会对你安什么好心。”
丁当冷笑道:“好啊,你本来是真帮主的人,这当儿吃里扒外,却来挑拨是非。”
转头向石破天道:“天哥,别理这小贱人,你快去问陈香主他们要一把闷香,可千万别说起咱们计较之事。要到闷香后,别再回来,在大门外等我。”
石破天问道:“要闷香作什么?”
丁当道:“等会你自然知道,快去,快去!”
石破天道:“是!”推窗而出。
丁当微微冷笑,道:“小丫头,你良心倒好!”
侍剑惊呼一声,转身便逃。
丁当那容她逃走?抢将上去,双掌齐发,击在她后心,侍剑哼也没哼,登时毙命。
丁当正要越窗而出,忽然想起一事,回身将侍剑身上衣衫扯得稀烂,裤子也扯将下来,裸了下身,将她尸身放在石破天的床上,拉过锦被盖上。
次日长乐帮帮众发觉,定当她是力拒强暴,被石破天一怒击毙。
这么一来,石破天数日不归,贝海石等只道他暂离避羞,一时也不会出外找寻。
她布置已毕,悄悄绕到大门外。过了一盏茶时分,石破天越墙出来,说道:“闷香拿到了。”
丁当道:“很好!”
两人快步而行,来到河边,乘上小船。
丁当执桨划了数里,弃船上岸,只见柳树下系着两匹马。
丁当道:“上马吧!”
石破天赞道:“你真想得周到,连坐骑都早备下了。”
丁当脸上一红,嗔道:“什么周到不周到?这是爷爷的马,我又不知道你急着想去搭救石庄主夫妇。”
石破天不明白她为什么忽然生气,不敢多说,便即上马。
一句“很好”,道尽了她心里的得意心思!
当然“很好”了!
傻子中计,第一,自己情郎得救。
第二,石破天死了,石中玉知道自己的计划后,定然不会再怀疑自己与石破天有私情。
第三,那个敢揭穿自己计划的侍剑,被自己轻意杀掉了,这世上再没第四个人,知道自己的所做所为!
说真的,丁当的谋划,可以说得上是拙劣。
但又不得不令人相信。
因为对方是石破天,是那个将自己视为初恋,愿意为自己做任何事情,从来不会怀疑话的真实度的,石破天!
看上去很傻,很假。
可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事,这样的人,少了么?
被耍得团团转的人,每天都有,估计每个遇到“女神”的男人,都曾有过这种经历。
再广泛点,就说网上交友,认识个有着“女神头像和照片”的生物,两人聊得挺好。
没过几天,这人向你要红包,你给不给发?
不发的话,自己会给人个小气的印象,这个好友,铁是被删掉。
发的话,就是被人耍弄于鼓掌之间,你会选择多少?
更不用说接下来,时常对方的索要了,让人不胜其烦。
毫无疑问,丁当,绿茶婊中的翘楚。
或许有人认为她,只是个为情所困的可怜人。
或许有人认为,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心爱的那个男人,都是为了一腔痴情,可恨之人,必有其可怜之处。
但还是那句话。
不尊重别人的人,永远也别想得到别人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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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章 该升稿费了
一页书:“丁当这个角色,会得到自己应得的惩罚的,还请大家继续支持购买杂志。”
见到贴吧许多人为侍剑之死而郁闷,林牧也是深有同感。
整个《侠客行》里的女人,虽然侍剑出场不多,还只是个小侍女,但真说起来,她与女主角阿秀的人气相比,毫无落后。
可惜,不知道是因为石破天已经有了阿秀,没法再爱上另一个人,导致侍剑的命运不好安排的缘故。
还是侍剑这个无心插柳的人物,竟然影响到了阿秀的人气,所以不得不死。
这两个理由,又或者有其他想法,导致了侍剑被杀。
但无可置疑,侍剑成了《侠客行》中,最大的遗憾。
她死了。
死后尸体还被污辱,甚至可能被长乐帮随便找个地方埋了,连棺材都没有。
而她为之而死的男人,对她却从来没有过一点情思,甚至不知道她的命运,以后甚至不会想起她。
庆幸的是,她以自己性命为代价,揭穿了丁当的阴谋,虽然没让石破天明白丁当的真面目,但最终,石破天仍旧是保下性命。
这就已经够了,不是吗?
就好像,许多人为石破天练就一身惊世神功,却没能大杀四方而遗憾。
可实际上,石破天依靠这身武功,已经救下今生挚爱,那就没什么可惜的。
而侍剑,许多人,觉得她弃了自己一身性命与清白名声,却没能让石破天醒悟,因为这样而为她觉得不值。
但真的不值吗?
石破天活了下去,而且还一生与心爱的阿秀生活在一起。
这,不就是那个痴情的侍剑,临死前最想实现的愿望么?
……
得了林牧澄清,大伙情绪才平静了些。
索幸这些书迷,大部分都是经历《连城诀》的凶残考验,而坚持下来的人,这种“小虐”,早就不当回事了。
不然,换成其他的书,敢这么玩,早就被骂成狗了!
别的不说,除了那些顶尖作者,你见哪本小说里,敢把男主角的红颜知已弄死的?
和书友扯了会蛋,林牧就又和汪洋聊了一会。
这次去京城,一者为报考电影学院。
二者,是想去《故事会》杂志社看看,另外讨论一下,提稿费的事。
是的,提稿费。
目前千字五百的稿费水平,在业内99%的作者看来,都可以说是高的,甚至是他们一辈子不敢想的高价。
身处这样稿费收入的林牧,还要提涨稿费的事,看似有些装比。
但就像一部最新苹果手机,卖五六千,自然是太过坑人,是种装比价。
但你真要让它,跟小米手机卖同样的两千块,那也是对它质量与技术的不公平歧视。
《连城诀》、《侠客行》,这样武侠中的极品,包括《星辰大海》,如今在林牧手里,可以说得上是宝珠蒙尘,只能在以后真正成名后,才能赋予这些小说,更高的价值展示。
不过,林牧早已不是一年前,那个刚入行的小菜鸟了。
《武侠故事》第一人,力挽狂澜,为其夺得年度销量冠军,为《故事会》增加了近一倍的订阅量……
这所有的一切,虽然在外行人那里,仍旧属于不知名事件,但在整个武侠小说圈里,林牧的名声,已经很大。
除开那些武侠名家,现在的林牧,早已成了风头最为劲爆的“武侠小说新人王”!
按理说,千字五百的稿费标准,很符合林牧现在的名气。
但林牧却认为,这不符合自己下本书的价值!
下本书是……《笑傲江湖》!
无须其他理由,单只是这四个字,就已经足够了。
如果让金大侠,知道自己千字五百,就把《笑傲江湖》卖了,估计能直接提刀捅死自己!
……
一下火车,顿时就觉得,这里,果然不愧是兔子的首都窝。
不是这里的兔子窝有多么高,不是这里的萝卜到处都是,而是因为……
因为,这里兔子太特么多了!
一个火车站,一眼望去,跟进了蚂蚁窝似的,全是人,晃来晃去,谁家小兔子要是松开父母的手,保准几秒钟的功夫,来往的兔流,就能让彼此找不到对方。
出了火车站,没理会那些揽客的的哥,而是从个老太太那里,十块钱买了张京城的地图。
各大市区,主要地点,甚至是自己需要了解的地铁、公交信息。
在网上,自己已经把自己的档案,发送给了电影学院招生处,给自己安排的面试时间,是后天。
因此,林牧这一天并不急,直接就跑去了**逛了一圈,连带着故宫公众展示的免费区域,也走了一圈。
以前都说京城相比于上海,生活节奏缓慢,老百姓更重于安逸生活。
但林牧真来了,却发现这都特么是坑人的。
安逸生活,那是有钱人和有户口的老人享受的。
普通人?
一个月租个公寓单间都得好几千,与人合租虽然便宜,但环境狭小不说,约个妹子,都跟开无遮大会似的。
衣食住行,样样花钱如流水,眼看钱包里一张张太祖的头像,由红变青,由黄变紫,那份逼着人不得不前行的压力,怎么会容忍你生活节奏慢!
不过,事事也有意外。
以前,林牧曾在心灵鸡汤上,看到篇介绍京城和上海差别的鸡汤。
说是两个人,见到了京城的安逸,上海的紧迫,就互换了车票,互换了目的地。
于是,多年以后,改去京城的人,成了乞丐,每天被善良的京城人民施舍着,饿不死,心态平和。
改去上海的人,从在街头弄水给人洗脸为开始,到最后清洗广告牌,成了商业大亨。
鸡汤里的主要观点,是赞扬这个成为商业大亨的人的,赞他拥有危机意识,不甘于安逸,奋力拼搏。
但林牧这回真来到了京城,才发现那鸡汤果然坑人,保持了一贯的毒性。
真要在这京城当乞丐,哪里会保持什么“饿不死”?
直接发家致富好不好!
林牧就亲眼看到,一个乞丐把盆里半满的硬币,倒进自己身后车里的一个袋子时,兜里的手机,露出了半边。
而在那半边上,林牧分明看到了一枚,被啃了一口的苹果……
看着手里的黑米手机,林牧无语泪流,感觉自己做人前所未有的失败。
ps:感谢二笔青年欢乐多的100,原非白的588,老子是攻的50打赏,以及其他几个帅比的打赏。这几章,是因为感觉整本侠客行里,值得用笔的,就是丁当和侍剑这两个妹子,因此写得细了点。不过已经写完了,明天中午的一章,给大家发福利,猜猜是什么?
第一百三十八章 《不世狂人》
“喂,小哥哥,请问需要特殊服务嘛?!”
“不需要,谢谢。”
“小哥哥别急着挂嘛,我这里的姑娘胸大水多****好,支持各种制服、身份扮演哟,真的不要试试吗?”
林牧怒骂道:“你怎么这么低俗!同为老鸨,你看人家古代的老鸨,一开口,就是‘我们这里的姑娘,琴棋书画样样皆通,善解人意,茶道过人。’你再看看你,低俗!太低俗了!”
“马勒隔壁的!不叫小姐就不叫,还这么多歪理!置疑老娘的职业素质?呸!”
林牧切了一声:“看看!就你这素质!本来还想着老鸨技术好,想请你吃个六块钱的麻辣烫的,现在听你说这话,还吃个球啊吃!”
“你给老娘滚!”
电话里挂断的声音,让林牧有些尴尬。
这实在不怪他。
一进酒店房间没一会,老鸨电话就打进来了。
林牧也是闲得蛋疼,这才跟着老鸨子闲扯蛋,电话挂断后,感受着屋子里的静谧,他心里反而有些不自然。
“算了,还是去记忆宫殿看看吧!”
再逛时,林牧闲走武侠偏殿,看到那一排排的“霹雳布袋戏”,突然就有些好奇。
“这到底是什么武侠电视?竟然拍了这么多……”
林牧心里诧异,不过这些布袋戏,每一部最低都要100万声望,让林牧有点不舍得。
算了,以后用声望的地方多,还是听听轻音乐睡觉吧!
叹了口气,林牧就搜索了一下适合此时孤单心情的轻音乐。
“《羽獍弦歌》,霹雳布袋戏羽人非獍角色曲,兑换需要十万声望!”
“《不世狂人》,霹雳布袋戏南风不竞角色曲,兑换需要十万声望!”
“《雅僧》,霹雳布袋戏邪僧佛公子角色曲,兑换需要十万声望!”
“《我心永恒》,泰坦尼克号男女主角私交曲,兑换需要十万声望!”
……
“我去!不是吧!全是霹雳?”
林牧心里淡定不能了,本只是想着听听轻音乐,哪曾想竟然跳出来一大堆霹雳歌曲?
还是什么角色曲?
羽人非獍?
南风不竞?
雅僧佛公子?
这是什么鬼!
轻音乐国内并不多,但国外可是有许多,号称是轻音乐中的极品音乐啊!
怎么就让一个名不见经传的,霹雳布袋戏给压在头上了?
心中好奇,林牧给自己犒赏了次三军,拿出十万声望,兑换了一首轻音乐。
“宿主消耗十万声望,兑换《不世狂人》,确定兑换!”
选择这首曲子,倒不是因为别的,而只是单纯地,喜欢“不世狂人”这个名字……
嚣张,霸气。
林牧想变变这段时间的心情。
曲谱,弹奏注意事项,一切信息,俱都涌入林牧脑海,随后……
是音乐的试听……
但……
“……我这是自己在找虐么?”
听完曲子后,林牧苦笑一声。
原以为这首音乐,该是横行天下,万事无忌的风格,但通篇音乐听下来,却是与名字的风格,天差地别!
音乐开始,林牧听不出是什么乐器,但那种风格,却像是有一个人,独行秋风落叶之间,萧凉愁思。
随后,胡琴声响,弦弦动心,苦求不得的思念,悲的是音,更悲的是心。
原以为,整篇音乐的基调,就是这样,就是一首二胡悲情曲。
但随后轻灵的清笛之声,却是打破了这个桎梏。
笛声清越,有如女子之音,与之前沉郁的二胡声音相互纠缠,一问一答。
仿佛安慰,仿佛劝解,清笛之音,在忧郁的音调中,化解二胡的那种偏激悲苦。
只是,在消淡胡琴悲愤的同时,清笛之声,却如同一个同样心情,满脸含泪的女子一般,更添忧伤。
枫老流丹,芦花吹残,绝美凄婉的二胡弦声,与清笛相映出,心魂繁念的哀伤,二胡弦悲,清笛音伤。
狂傲的名字,凄迷动人的音乐,巨大的反差之下,仿佛也映照出同样情伤,同样苦求不得的两个痴人。
林牧对轻音乐没有研究,前世听到,也当成流行音乐来听个热闹。
但这一段时间,他心情骤变,再听到这首动彻人心的音乐,一时间,竟然呆呆躺在床上,神意飘离。
脑海中,只是试听了一次,但在记忆宫殿的威能,以及音色动心的效果下,所有的曲调,犹然长久心中。
一曲终了,心下顿时下了决定。
“兑换高级二胡技能,需要声望50万。确定兑换!”
“兑换高级清笛技能,需要声望50万,确定兑换!”
原本已经到了三百万的声望,再次降为二百万。
刚才兑换音乐,那么多的音乐,林牧也只是兑换了一首。
原因自然是因为声望不多的缘故。
自己现在身怀三百万声望,比之刚开始的一千声望,看似已经成了暴发户,可以随意兑换东西。
但真正对记忆宫殿了解之后,林牧才发现,三百万的声望,根本不够什么用的。
就像这两项乐器技能,只是高级的,就需要50万声望,顶级的音乐,更是十倍的兑换声望,整整需要500万!
要知道,自己从写书到现在,整整一年的功夫,虽然是因为新人,但集《连城诀》与《侠客行》两本书的声望,也才堪堪赚到500多万的声望啊!
兑换小说,倒是有声望,但平常,要是自己想要兑换什么技能,没有庞大的声望积累,根本就是妄想。
就好像,自己的截拳道,现在还是中级水平,家常菜厨艺,这种满足口舌之欲的技能,也才是初级而已。
所有的一切,都需要声望,未来,更是有未知的需要,需要一些声望存着备用。
林牧先前的想法,就是如非必要,就不再随意兑换了,等着以后用。
但这世上,事情的发展,往往都不是在预计范围之内。
一时的心动,足以让人做出许多,在外人眼中很傻的事情了。
喜欢这首音乐,想在手中,演奏她,仔细感受那种情绪。
林牧现在的行为,在外人看来,无疑就很傻,两项技能,一百万的声望,够做多少事情?
但现在这初期宝贵的一百万声望,却被林牧拿来兑换两门,根本无法为他带来价值的技能,原因只是因为喜欢一首音乐?
很傻,很二,很鼠目寸光。
可是,值得。
因为,他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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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九章 意外收获
第二天,林牧也不再逛什么景点散心,而是在酒店前台问了一下,赶往一个乐器店。
艺校的周围,这种店自然是极多的,林牧也不怕花钱,直接去了家最有名气的店。
高级技巧,所包含的,不只是演奏乐器的能力,还有乐器相关的知识,比如说乐器优劣的分辨,甚至包括如何手工制造出一把优秀的乐器。
身边身着旗袍的导购小姐,不停地介绍那些看上去,名贵不凡的二胡、笛子。
什么非洲小叶紫檀木的,红木的,甚至还介绍上面铭雕的花纹,是出自哪个名字的手笔。
这些,在林牧眼里,全都是废物!
林牧逐一演试音色,引来旁人一片侧目。
不要说是在这个国外文化泛滥的世界,就是前世,传统乐器,都被打压到一个难以想象的程度。
一提起乐器,一提起高雅,那些乐坛装比货,首先就会大谈小提琴,钢琴,大提琴什么的。
随便拿出个国外乐器,仿佛就逼格有多高似的。
古筝、琴萧、琵琶……
这些古典的乐器的高雅之音,在国内音乐市场,也就在各类古典电影电视里、逢年过节的晚会上,得以出现。
更不用说,在旁人眼中,土得掉渣的二胡了。
二胡给人的第一印象是什么?
一个瞎子,戴着黑片眼镜,在那里苦比地演奏,其具体形象,可以参照《功夫》里的那货。
绝大多数乐器店,甚至是不卖二胡的。
甚至,如果这里不是国内最大的艺校周围,整个学校开设的有古典乐器专业的话,林牧都找不到这种古老的乐器。
找了一圈,没有找到合适的,林牧便要看店里的存货。
导购小姐秀气的瓜子脸都拉得长了,一边去请求店主,一边指挥保安去仓库拿货。
一个身着黑色连襟装的中年男子,走了过来。
“小哥是个识货的,来,取货还要一段时间,咱们喝杯茶水。”
林牧看了他一眼,点了点头。
店里还有几个学生妹,在一个戴眼镜的中年女人的带领下,也是来买笛子的,听他们试音色,倒是免了林牧一番功夫。
“我是这家店的店主,你叫我老杨就行,小哥怎么称呼?”杨铁铮笑问道。
林牧微微一笑:“我叫林牧,准备来这边艺考的,还要一管清笛,不是装比用的,如果老板你有好货,也一并拿出来好了。”
杨铁铮呵呵笑道:“放心!如果在我杨记还找不到好乐器,那这四九城里,小哥你也不用再去费时间找了。”
喝茶间的功夫,两个保安,已经把七八件木匣包装的二胡,给拿了出来。
林牧过去,一件件试手。
“不行……”叹了口气,林牧郁闷道。
杨铁铮笑意散去:“林小哥,这些二胡,就是拿去,当那些大型乐团的乐器,也算是上品货了,你还不满意?不是来寻我开心的吧?”
林牧看了他一眼:“没那功夫!这些我试过音色了,是上品,演奏一般的曲子,也就罢了。但真正演奏那些顶尖曲子时,显得有些刚硬,不够圆润,却是在细音处,有些破音。”
“顶尖曲子?”
杨铁铮脸上怒气消散,林牧的解释,别人听不明白,他经手乐器生意几十年,却是了解。
既然顾客是懂行的,那他要是再用其他托辞,就是砸自己招牌了。
考虑了一会,杨铁铮脸上犹豫了一会,最终还是下定决心。
“把保险库里那把拿出来!”
杨铁铮向旁边吩咐了一声后,对林牧正色道:“好二胡,我这里有,还请小哥让我见识见识,什么是顶尖曲子!”
摇头一笑,林牧明白,对方这是为了自家招牌,来考量自己来了。
既然你说我店里的东西不好,那就来证明它们哪里不好!
一件黑绸长包,如同剑袋藏匣,被保安拿了过来。
杨铁铮爱惜地拿到手里,打开绸包与香木匣,从里面取出一件二胡来。
通体黑沉,被摩挲得光滑黑亮,明显是件老物件,与先前那些崭新的二胡,截然不同的两种风格。
“这是本家的一位前辈,当年在湖南淘到的一把二胡,后来赠给我,我虽然二胡技艺不高,但也请了不少同行鉴赏……”
林牧没管他讲什么,拿过二胡,随意坐在一旁,就试起音色来。
“好!”
林牧赞了一声,熟悉之后,想着《不世狂人》的乐谱,演奏起上半段来。
开始时,还有些生疏,不远处的那几个看笛子的女学生,不怎么在意。
但不过四五个单色转折,林牧已经将这个二胡的特点找到,凄婉的《不世狂人》音乐,第一次在这个世上出现。
是离人感伤,是情人情劫?
林牧这一夜一天,一直想着这首曲子,可以说整个人的精神,都系于其上。
这时,一得到称手乐器,就如得了定海神针的孙猴子,一时间,只顾得自己畅意耍弄,哪还去管其他事情!
店里其他试音的杂音,逐渐消失。
就像林牧先前不懂轻音乐,但也能听出这种顶尖抒情曲的动人处一般,这店里,无论是杨铁铮,还是那些顾客,都是在搞音乐的,就是那导购小姐与保安,长久在这样的环境影响下,也是知道不少音乐上的门道。
那个中年眼镜女人,放下手里的笛子,走到林牧边上,看着林牧的动作细节。
一曲终了,林牧很是满意,就决定是这把了。
杨铁铮有些骑虎难下,原本只是想着,压下林牧锐气,免得招牌受损,哪曾想,林牧这样的年纪,竟然能将二胡演奏到这种程度。
高级游泳技巧,就能让林牧河中纵横,放在古代,说不定也能弄个“混江龙”的名号。
而高级二胡技巧,在圈子里,也能称得上是乐器大师级的技巧了,虽然上面还有顶级的技巧,但足以名震一方。
这样的技艺水平,这样的顶尖曲子,他哪里还能说什么?
两万块,林牧拥有了这把二胡。
笛子是比较受欢迎的一种乐器,做笛子的大师也多,林牧这次没什么意外,在大厅里,就找到了一管翠色竹笛,很是不错。
那个中年女人一直看着林牧,这时见他忙完,走上前来。
“你好,我是京城电影学院的一个老师,听说你刚才,想要报考今年的艺校考试?”
第一百四十章 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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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拿翠笛,身背胡琴。
林牧回到酒店,犹自有些难以置信。
刚才那个女人,是京城电影学院,古典乐器专业的老师,同时也负责今年的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工作。
一曲动人,让她见到了林牧的曲艺。
尤其是在发现,这首曲子是林牧写的后,更是极为惊艳。
“报考古曲音乐专业么……”林牧沉吟道。
对方已经答应,只要自己报这个专业,她就能把自己招收上。
她的身份,林牧已经确定是真的,对于这个承诺,并无疑问。
虽然每所学校,都声称招生公平,毫无徇私。
但要真是这样,那些领导富商的子弟,哪里能个个都上名牌大学?
不要说什么富家子弟智商高,家庭教育好。
更不说说什么“寒门再难出贵子”这样的鬼话,说出来只会让人笑话。
诚然,这个世界,那些富二代,一出生,就拥有常人难以乞及的财富,甚至学的职业技能,都是“如何当老板”这样的高逼格。
甚至于,这些身处优良条件中的人,更容易成材,寒门子弟可能努力一辈子,也及不上他们的眼光、见识。
正如“穷文富武”这句话一般,想学武,就得家里有钱。
但偏偏这天下第一高手,从来就不是大门派的贵公子,而是乡野困龙。
一朝得了风云相济,顿时腾身直上青云,化身为龙,傲领群蛟。
话说得远了。
对方身为招考老师,想要招哪个学生进来,简直不要太简单,对于这种事,林牧倒没什么排斥。
想了想,还是答应了她。
……
临进最后招生时间,来的人很多,据调查显示,今年的艺校招生人数比例,为一百比一。
这下真是百里挑一了!
身前身后的考生,一个个情绪都有些紧张,林牧把玩着手里的清笛,一脸无所谓。
突然,后来来了两辆保时捷,前面的车先下,出来四五个保镖,护着后面车里的三个人,也不排队,直接往前走。
让众人注目的,是那群人里,一个清纯至极,也美丽至极的女孩。
“刘亦非??”
林牧不由得有些发愣,这个女孩,虽然与前世那个神仙姐姐长相不同,但那份相同的不食人间烟火的气质,却是让林牧将她们两个联想到了一起。
当然,林牧想到的,是当年那个小龙女,而不是那个跑去棒国做泡菜的****。
前面,早已是人挤人,连学校人员都难以挤进,哪还有空路让他们走?
不过,那些保镖,却是毫无迟疑,直接前后左右,将三人围着,分开前面的考生,直往里走。
一般人要借道,肯定得说两句客气话的。
但这些权贵家的保镖,仿佛天生没这种礼貌意识,硬推硬挤,把别人强硬分到一边后,还满脸冷酷,自觉做了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高人一等。
看着保镖里习以为常的三人,林牧顿时觉得有些腻歪,先前看到极品妹子的好心情,也变得无所谓了起来。
不知道是不是开了个头,还是那些权贵子弟,也喜欢这个点来报考。
接下来,又有四五拨人,直接插队进去了。
周围考生,虽然不满,但也有些习以为常,这种事,哪里都一样。
到了林牧面试,见到前面那个中年女人,林牧微微一笑,拿起笛子,吹奏起《不世狂人》中,清笛的那一段了。
毕竟,悠扬、婉转的笛声,能引起更多人的共鸣。
技巧惊人,曲子还是原创,再有主考老师的特别照拂,在高考成绩还没下来的情况下,林牧竟然直接被通过了。
将自己的家庭地址与联系方式填好,林牧接下来要做的事,竟然是在家等录取通知书?
这么简单?
想到刚才那个“刘亦非”,林牧不由得释然。
要是对方那种架势,过来估计都不用考试,而是自己挑选哪个专业哪个老师,哪像自己,还要走个过场。
事情圆满结束。
……
《故事会》杂志社。
“怎么没了?下面章节呢?练成独孤九剑的令狐冲,接下来怎么样了?”
汪峰看完电脑上的最后一个字,发现已经到了文档结尾,顿时追问道。
是的,不是汪洋。
汪峰……
说实话,林牧刚听到,《故事会》老板叫这个名字时,也是吓尿了。
有没有搞错,头条哥竟然开杂志了?
不过看到真人后,才知道这是个乌龙。
毕竟,汪峰这个名字,并没有什么罕见的,放在中国,没有十万,也有八万同名的了。
只是,想到这个名字,林牧不由得还是有些想笑的感觉。
“嘿嘿……”林牧坐在一旁,嘿嘿一笑,也不说话。
汪峰一愣,顿时就对着一边的汪洋笑道:“一页书这是来要求涨工资来了。”
微微一笑,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林牧点了点头。
在心里,却是已经做好了打算。
如果对方真有什么觉得不满的地方,《笑傲江湖》仍旧和他合作,但以后就要再说了。
毕竟自己的成绩在那放着。
只是如果对方也愿意一直合作的话,林牧也不想换地方。
就像写网络小说的,最忌讳的,就是三天两头地转站,那样对人气的伤害太大了。
“这样吧,《笑傲江湖》这本书很好,我也不说给你千字多少了,只要在连载时,订阅量能保持在四十万以上,那每本书,我就给你两毛钱的稿费,你觉得怎么样?”
一句话说出,整个办公室一片寂静,就连汪洋,也为自己老板的魄力震到了。
两毛钱不多,可这却是意味着利益分成!
一本杂志最后卖五块钱,除去成本,杂志社大概能赚两块多钱的利润。
而这一下子,就把利润,给了林牧近乎十分之一!
林牧微微一笑:“只限于《笑傲江湖》这本书。”
一旁的汪洋简直要晕倒了,这样的利益,林牧竟然还不满意?
汪峰同样笑道:“为什么你就这么自信,一本书比一本书销量高?”
邪魅一笑,林牧说出了他最大的底牌。
“靠感觉和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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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一章 风起云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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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当然是一句笑话。
但林牧,确实有这个把握。
开玩笑!
前世的种花家,有谁没有听过金大师的大名,有谁不知道华人世界,那本本经典的武侠小说?
即使是在小说写出的五六十年后,全世界对金庸武侠小说的追捧仍旧火热,每一次的改版,都是文化界的大新闻!
四十万册的订阅,在这个世界种花家的杂志界,是一个让人不敢想的数字。
即使是《故事会》当初全盛时期,四十万的订阅量,也不是时常遇到。
如果林牧真的能让《故事会》,重现这般盛况,那给林牧分一部分利润,也没什么,杂志社赚得只会更多。
……
事情办完,全部顺利得出人意料。
不过,在林牧回家,休息了一周之后,武侠世界的风暴,也已经启动。
各大出版商,早已准备好一切,七月一号发售时间没到,广告就早已打遍了所有角落。
“陌刀的新作《刑刀》,唐小楼的《奔浪诀》,陈风笑的《气贯长空》,卧龙的《大醉侠》,藏龙子的《鬼谷传人》,咦,就这些?兵祸横行、李凉、萧玄呢?他的新书怎么没出来?”
林牧看着手机上的信息,有些纳闷。
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他平时也了解了相关信息。
除却以前自己知道的几位名家,武侠小说界,还有其他几位,轻易不出书,但一出书,就必定大卖特卖的老前辈。
其他人也就罢了,最为顶尖的,就是兵祸横行、李小凉与萧玄,两人可以说已经代表了武侠的两种极端。
兵祸横行,善写乱世狂徒,主角通常心狠手辣,武功也是霸道凶残,乱世之中横行无忌,尤其受到年青人的追捧。
而萧玄,可以说是正统武侠的代表人,男主角,不是忠良之后,就是名家子弟,走的是正派路线。
夹于两人之间,主角亦正亦邪的,便是那号称南海鬼才的李小凉了。
李小凉风格却是武侠中一支异类,他UU小说的男主角,名字中通常如他笔名一般,带个“小”字,比如说关小刀、任小赌、白小痴、丁小桂。
其情节用词,极为幽默,有时甚至显得有些荒诞,但正是因为这种轻松愉快的文风,让读者读起来趣味横生,很是舒适。有人骂他小学生灵感,但更多的读者认为这才是真正的武侠小说!
三人之中,萧玄是最为受官方推崇的第一武侠名家。
兵祸横行文风冷厉,杀气腾腾,是热血流的代表名家,若论读者之多,还在萧玄之上,只是因为文风问题,不被主流文化推行。
而李小凉,略逊两人一筹,但也傲视群雄,名列武侠第三。
至于其他诸如陌刀、陈风笑、朱翼,并称双龙的卧龙与藏龙子等人,俱都没有稳定排名,时常这本书你强些,下本书他销量更高些。
现在,整个武侠界,都在磨刀霍霍,在七月开战时,武侠中的前三甲,竟然齐齐没有出书?
因此,各大网站上,那些名家的新书尽管叫嚣得很是厉害,但在真正的武侠迷那里,根本不算什么。
终于,一家出版社曝了这个消息的料。
《三大名家决定延期一月后,再发布新书?》
“卧槽!真的假的?”
“不是吧!凉大,我可等着你的新书呢!怎么还玩起推迟了?”
“三大名字集体礼让,让其他武侠名家一个月的销量?我靠!要不要这么霸气!”
……
一篇贴子,引爆武侠世界。
萧玄、兵祸横行、李小凉三人,在这一场定鼎之战开始时,竟然还想着新书推迟一月,待到八月再战?!
虽是顶峰气度,但……是不是太狂傲了一些?
这是视其他武侠名家于无物啊!
果然,其他名家的微薄,自这条消息出现后,一片寂静,再不像往常一样,去大力宣传t自己的书。
性情有些急的朱翼,甚至在微薄上讥讽了这三个人。
朱翼:“三个自大狂,天下之大,英雄辈出,这一场弑神之战,坐看哪位被斩落马下!”
消息下面,有朱翼粉丝的支持回复,也有其他名家作者的粉丝的回复,互骂互喷,乱成一团。
这么大的事,甚至连《侠客行》的人气都受影响。
《侠客行》,这时已经连载到第十九章《腊八粥》,距离结束,还有两章,也就是半个月的事。
而随着侠客岛剧情的开启,读者的热度,也达到了整本书的最高、潮时期。
凡人风**:“感觉《侠客行》预言得很准啊,刚刚连载了自大成狂、自号古往今来剑法第一、拳脚第一、内功第一、暗器第一的大英雄、大豪杰、大侠士、大宗师的白自在,转眼间,三大武侠宗师,就这般狂傲不可一世,莫名喜感。”
神本无名:“没办法,人家确实有狂傲的实力,几十年三足鼎立,力压群雄,这时新的定鼎之战,让他们和一群手下败将打擂台,确实让他们有些不好意思了……”
翼展千机:“书大!别写这种中短篇小说了!赶紧出长篇小说吧!多好的机会!你写得也不比别人差,要是在这一战里,扬出名声的话,那兄弟们以后就不叫你‘一页h书’,得叫你‘一页圣天书’了!”
山兮鬼神惊:“233,‘一页圣天书’哪有‘一页h书’好听!不过顶土豪机,求写长篇!”
流风剑仙:“求写长篇+1.”
凌虚上人:“求写长篇+666……”
……
其他读者,也纷纷出来,劝林牧参于这一战。
一页书:“大家好意,我收到了,《侠客行》还有两期完结,接下来无缝连接,新书《笑傲江湖》将会在《故事会》继续连载。这次是长篇了……”
红袖爱添香:“我去,还真把书大炸出来了?”
zrcjs:“《笑傲江湖》?名字很赞啊书大!一定支持,另外你确定是长篇?男主角是什么性格的?不会又是苦逼的狄云,以及二愣子石破天吧?求新主角潇洒自在一点。”
天琊剑舞:“等等!还有两章结束?这么说,侠客岛上,真要有一场结局大战了?鸡动,求剧透啊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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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二章 群雄并起
林牧一句“新书将在两周内完结”,为这场封神之战,又添噱头。
“内力第一人一页书,将出长篇武侠《笑傲江湖》,与群雄争锋!”
“《笑傲江湖》?内力第一人一页书再发狂言!”
现在的“一页书”,在武侠界也是鼎鼎有名,这场封神之战,就是被他的内力设定,而炸出来的。
这种情况下,他的知名度,已经比着其他长篇武侠作者高出许多,只比那些名家逊色一筹。
一群名家,刚刚启动封神之战,正要大战一场时,三大顶峰与林牧,就泼了他们一盆冷水。
礼让一月,已经是让他们极其羞愤了。
现在又来了个更狠的,直接妄言《笑傲江湖》!
这名字,一页书你是想把我们所有人,包括萧玄、兵祸横行、李小凉,全都压下一头么!
狂妄!
写了两本中篇小说,在中篇小说里称王称尊后,就觉得长篇武侠里,也是一群菜鸡么?
刚刚注册认证的“一页书”微薄,原本还没有什么留言。
上面只有开通后,林牧发的唯一一个说说。
一页书:“本人《武侠故事》、《故事会》白金大神,已有近七百万字小说《连城诀》、《侠客行》刊发,欢迎各路萝莉、御姐、人妻、****、女王、女老师、ol前来指正,同时长期约。
你不主动,我们就永远没有机会。打开我的头像,添加好友,选好酒店,来上一发,给自己一个机会,给爱情一个机会……”
没错,林牧发的,就是这么一个约的说说……
下面,经过这么些天,也就三个回复。
温州寂寞女:“高价求子,因富豪老公身体不行,现求一温柔知心男子,先付五十万订金,保证不影响家庭,事后再付两百万,有意者请联系我,电话xxxxxx……”
公孙青云:“长期提供私人贷款,无抵压,利息低,有意者请联系我,电话xxxx……”
果妹:“看我头像,想看更多私密照片和视频吗?请把这段话发到五个群,截图给我,更精彩的妹妹照片等着你哟……”
没错,下面回复的,就是这么三个坑爹信息……
林牧不靠谱,这群网上无节操的骗子,更不靠谱。
但当林牧《笑傲江湖》的消息传出后,由于关注这个笔名的人的增多,连这个刚开没多久的微薄号,也被人发现了。
飞特使:“咦,认证过,真是一页书大神啊?”
叶云江:“微薄认证的,那还有假,啧啧啧,大神这条说说很接地气嘛……”
神本无名:“卧槽!真是‘一页h书’!没有错!这说说风格就是那货的!有兄弟试过第三个果妹没?我发了五个群,怎么她没理我?”
无语先生:“楼上傻雕,鉴定完毕。”
古月星烁:“是傻雕,不过书大,赶紧的,把《侠客行》最后boss亮出来,我猜了半天,也没看出来谁是boss啊!”
……
连林牧这样的新坑,都这么热闹了,更别说那些武侠大神的坑了。
联讯号上,一个长篇武侠作者群里。
陌刀:“呵呵,现在的新人,锐气真盛啊,一出道,就敢叫嚣‘笑傲江湖’了,当真是后生可惧。”
朱翼:“别说了!气死我了,萧玄那三个狂,有他们狂的本钱,这个一页书是哪里钻出来的?敢起这样嚣张的书名?”
虽然号称“内力第一人”,但很明显,在他们这些武侠大家眼中,仍旧不值一提。
内力的设定,很惊艳,但中短篇小说作者的身份,却让林牧被很是看轻。
而《笑傲江湖》这个名字,让他们有种,被小白挑衅的感觉。
名字,不是乱起的。
不信去看,普通家的孩子,起名字,从来不会去取多么嚣张、霸气的名字,容易挨揍。
像一个普通人,却叫“吕布”、“李元霸”、“刘邦”,你看他会被阴成什么样子?
而现在,林牧这个只在杂志上,写中篇小说的家伙,刚写长篇,就用《笑傲江湖》这样的名字,无异于向全体武侠大家挑战!
不弄死你,岂不是连我也被你“笑傲”了?!
无数看着《侠客行》,感受那内中的内力设定的作者,心里也都涌起了这个想法。
侠客行的神功,让他们很是惊艳,让他们受益匪浅,但这却不影响他们,对林牧的敌意。
……
就在这种氛围之中,各大名家,开始了最初的争杀。
林牧身处乡野,不知道那各大书店的战斗惨状,不知道那些书店里,各个出版商,为了宣传自己卖的书,花费了多大的心力与资源,只为争那书店里,更优秀一点的售书柜台!
可是,仅从网上传出的硝烟味,就足够让林牧大开眼界了!
以往所有的规矩都被打破!
什么一个月只出那几本书!
什么大神书领头,仆街书间隙卖钱!
全部都被打破了!
每家杂志社,都只发售了一本书!
一本自己先前已经约好的名家的书!
原本的小白,原本的中级神,全被置于一旁,仅有观战的权利!
这种影响,甚至会影响到以后几个月,小说的质量,作者的名气,成了一本书刊发与否,最大的凭证!
网上各大武侠论坛,甚至是各个qq群,都有水军在拼命地打广告,连林牧加的几个群里,都出现了那几个名家的广告链接。
无数买了名家新书的人,在论坛里讨论剧情,争哪本书质量更好,哪个男主角武功更高,热闹得一塌糊涂。
林牧也找了个空,去镇上把那些小说,统统买了一遍,看看这些名家的水平。
这些,都是他以后要竞争的对手。
回到家里后,和林母讲了自己大学已经搞定,安了家里人的心。
同时,也和家里讲了自己新稿费提升的事,想让林父别再打工,直接回来。
电话里,林父心情似乎有些不好,但仍旧安慰林牧,让他安心上学,自己到了年底,就回家,在家里做些小生意,不再出去忙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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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三章 刑刀,聂求刑
六七月份,正是炎热酷暑的季节。
城市里,热得如同一个大烤箱,就是街上,到处是清凉的大长腿妹子,也难以让人有上街的**,而是窝在空调屋里不出来。
可是无数的武侠迷,却是满眼冒光,蜂拥着跑到各大书店,去购买小说。
热汗淋漓,全身湿透,累得吐着舌头喘气,也在所不惜。
相比之下,林牧,此时却是无比的惬意。
想买的的小说,都已经买到了,在林牧屋里书桌上摆了一排。
林野和林琳,也放假了,在林母,老人的陪同下,拿了个凉席,去和一群小孩,去村边上杨树林里玩耍。
这里丝毫没有外界的酷热,一片清凉之风,在外界人的眼中,已经无异仙境了。
但林牧去并没来这里,人太多,看书都难得清净。
左手拿上笛子,右手拿了本陌刀的新书《刑刀》,林牧去往了北面农田小路边,几棵大柳树那里。
鞋子一甩,林牧将笛子夹在书里,又将书咬在嘴里,双手攀爬,双足蹬踩,几个起落,就如灵猿一般,爬上了大柳树一处平缓的枝干那。
坐在大树枝上,斜倚主干,明亮的阳光透过柳树枝叶,已是烈性全消。
身处半空,凉风习习,凭目远望,林牧心里,一片清宁。
这些时日,他没再给沈病娇打电话,对方也没再给自己电话,这让他重又恢复了心情。
笛子斜挂在身边树枝上,林牧翻开《刑刀》。
四周无人,只有蝉鸣鸟叫,柳树大枝之上,一个年轻小子躺在树枝上,翘着二郎腿平静看书。
这样的画面,影响不到不远处杨树林里的男人们,他们都坐在凉席上,闲着玩牌。
但那些心思细腻的女孩们,却是妙目流连不休,这种气质,大异常人,由不得她们不注目。
她们里,有不少林牧小学初中的同学,但随着上高中,关系都有些生疏了。
这也让她们,有些不好意思去在众人的注视下,去柳树那找林牧玩。
“小牧他妈,这次可是多谢你们了,少飞这孩子总算也有了份正经工作,我也能安些心了。”说话的,是陈少飞的母亲。
看她脸上,虽然还有些病容,但明显气色,已经比往日好了许多了。
老人插口笑道:“一个村子的,能帮就帮了,说什么谢,等少飞过年回来了,估计你的病也就好了。”
陈母脸上舒缓着笑了下:“以前我身上有病,管不了少飞这孩子,让他做了不少错事,唉,你们家被欺负时,他还敢去帮长山出头,现在小牧不计前嫌,我想想就感觉臊得慌……”
林母摆了摆手:“哪里的事,那是自己门上的事,你们也不好插手,少飞那孩子本性不坏,没事……”
……
看了许久,林牧坐了起来,将书挂在一旁树枝上,取下清笛,放在手里耍弄着。
《刑刀》果然不愧是陌刀精心力作,看起来,很是吸引人。
男主角聂求刑,出身行刑家庭,也就是刽子手的后代。
在聂求刑年幼时,一次他的父亲在行刑时,遭到劫法场,虽是力战,仍是被人将犯人救去,连自己也身受重伤。
临死时,却是将家中祖传的一本无名刀谱,交给我聂求刑。
聂求刑苦练数载,长大成、人后,手持先父的杀人鬼头刀,自号“刑刀”,探查当年杀父之人。
这一追查,却是查到当今绿、林最大的帮派的黑、道魁首。
红颜知已,力战强敌,一本书被他写得冲突强烈,很招读者注意力。
尤其他练的刑刀,在手持鬼头刀与人奋杀时,明显有林牧第一本短篇武侠小说,《钗头凤》里,“一刀平百川”的墨刀气势。
一刀出,如无情鬼刀夺命,敌人被其声势所惊,未战之前,气势已是落入下风。
尤其是在上册的最后一战,聂求刑不只自己痛饮美酒,连自己手中的刀,也用酒瓮滋养刀锋,随后的战斗,更是杀得意兴豪飞,让人心神向往。
很明显,《连城诀》里,血刀老祖以血养刀的细节,也被陌刀捕捉到,并被他换了个写法,用到自己的新书里。
这倒不能算是抄袭,因为他已经写出了自己的特点,就是林牧看到那最后一战,也是心神激荡,忍不住赞了声好。
相比之下,其他作者,写的新书,未免在代入感上,差了一酬。
比如说像卧龙写的《大醉侠》,主角也是一个爱酒潇洒的人,但因为卧龙将他写得太过潇洒了,反而感觉有些刻意,比着《刑刀》上,差了一筹。
当然,随了这本《刑刀》,其他几本武侠小说,也各有亮点。
唐小楼的《奔浪诀》,安排了男主角是个渔人家庭的出身,得了隐居在当地的一名旷世高手的教导,习得内功《奔浪诀》,尤善水战,最后成为纵横五湖四湖的浪子。
这也是唐小楼的一贯习惯,总是喜欢让主角在有水的地方。
而UU小说的主角,也多是那种喜欢撩妹的浪子。
其中几段撩妹的情节描写,香艳而不低俗,倒是很让男读者喜欢。
而陈风笑的《气贯长空》,明显是受到了《侠客行》的影响,主角一心习练内功,一身旷世内功,遇神杀神,遇鬼杀鬼,简直就是一辆人形坦克。
配合着男主角的豪气冲宵,真就爽感上看,比着《侠客行》,还要高上一筹。
毕竟,《侠客行》里的石破天,太过老实,以德报怨,难免让读者有些郁闷。
这也是其他经典小说共有的特点。
因为太过注重人物刻画,以及情节严谨,导致主角,总是遇到各种郁闷的事,经典是经典了,可也让人看着不够爽。
就像前世的点娘书库里,同人小说占据了一个极大的比重。
三国里,穿越成吕布、张飞、关羽、曲韦,甚至是加入黄巾军的普通乡野子弟。
金派小说里,有穿越成欧阳克、钱青键、杨康、卓不凡、虚竹、慕容复的,连那些最为人不耻的尹志平、赵志敬都有人穿越……
这些同人小说,或许情节不够好,但爽点,那是一个比一个爆,同样拥有很大的读者粉丝群。
ps:《刑刀》是少冲自己设想的一本书,大家不用去搜,至于像《大醉侠》这样的,只是拿来用个名字,和原著没什么关联,诸位不要联系啊。
第一百四十四章 《侠客行》结束
而藏龙子的《鬼谷传人》,则是给了林牧一个惊喜。
与其他只追求武力杀伤的小说不同,《鬼谷传人》,直接让主角,得了一代神人鬼谷子的千年传承,不仅武功高强,而且兵书战策过人,襄助宋太祖赵匡胤平定乱世。
功成身退,不留名姓,颇有《寻秦记》的风采。
除开这几位名家,其他同期出的小说,也各有各的风采,各有各的特点。
也难怪,那些出版商,只盯着一本小说出版,如果不是优秀作品,怎么会通过他们的审核?
看完买来的书,林牧不由得叹了口气。
这些武侠名家,果然没有一个好易于的!
林牧没去搜那些名家销量,与自己无关,看也没什么用。
而自己,最近被捧惨了,同样也被骂惨了!
《侠客行》终还是结束了。
在石破天,练就绝世神功《侠客行》的时候,结束了!
无数读者先前等待结局,等待那个将出来现的**oss,就连许多作者,也是同样,浑然想不出,剧情都已经安排到这份上,为何**oss还是一点影都没有。
现在,看着《侠客行》最后出现的“全书完”三个字,他们直接一脸懵逼。
这……就结束了?
卧槽!
玩我们呢!
石清的老情人梅芳姑,问石清,为毛不爱自己这个贤惠可人的白富美,却去爱那个笨手笨脚的柴禾妞。
得知竟然是因为自己太优秀,石清跟他在一起,压力山大,这才这样?
身怀一身惊世业艺的石破天,一脸懵逼地想着“我是谁”,这就结束了?
神本无名:“妈蛋!一页书你是不是想吃闵柔的炒鸡蛋了!过来,让我把你蛋蛋踢了,给你炒一盘!”
翼展千机:“书大,这次你别怪我,虽然一直喜欢你的小说,但今天,我支持无名!”
落羽:“顶楼上!妹的!最近我从别处,看到有人说你小说写得好,我刚进坑,你就直接这样坑我们?我现在终于明白别人,为什么叫你‘丧心病狂一页书’了!此种丑事,当真称得上一个‘丧心病狂’!”
骑着王八找乌龟:“何止是丧心病狂!简直就是禽兽不如!太监烂尾!”
小熊123:“一页书呢!拖出来打!”
天南七绝雁:“必须吊着打!平时h图发得那么溜,原来是不好好写书,一心去搜集h图去了!这次不打得他断jj,我就不姓天!”
我和她的他:“这货跑哪了?还潜水?一页书!给我出来!”
……
一片声讨之声!
林牧眼看躲不过,也是蛋疼。
一页书:“我了个去,群情激愤?你们都不看那后面的解释么?石破天最看重的,是阿秀,救下阿秀,已经让《侠客行》神功发挥最大功效了,你们要看到我的良苦用心啊……”
道逍遥:“靠!你还敢说你良苦用心!”
得涩:“这货还不知悔改!兄弟们,怎么办!”
李宝3:“孩子不听话怎么办?打一顿就好了!来个人,告诉这货,为什么我们这么愤怒!”
雨中漂浮:“我来!书大,不是我说你啊,我们看书,求得是个爽,你看你写的这玩意,你倒是用意深远了,还他喵的被其他作者,夸着文学性大为提升,可你也顾虑顾虑我们的情绪啊!刚刚为石破天《侠客行》在侠客岛上大发神威激动,结果你就直接就救个妹子就完了,救了妹子还不啪啪啪!这是人干的事?你说我们骂你亏么?!”
辣椒:“绝对不亏!这货是不教训一顿不行了,你们谁来,把这货按住,我用打火机烤他jj!”
狂风虎:“这个法子好!我这也有打火机,一起烤!”
原代:“打火机火多小!我这有喷火枪!烤起!”
一页书:“……”
……
中腿一片冰冷,抹了抹额头冷汗,林牧终于松子口气。
自己以后的衣食,全系在这群家伙身上,不紧张是假的。
看样子,自己的书迷,并没有真正生气,而纯粹是因为看书不爽,这才想着在他这发泄一下的。
也是,林牧在书的末尾,已经将先前的感悟,写了上去。
读者又不傻,《侠客行》的用意之深,得了解释,他们自然看得出来,这样写,直接让《侠客行》的思想层次,上了一层,比之其他只顾打打杀杀的小说,强了不只一筹。
但,看得出来归看得出来,该有的愤怒和打骂,还是要有的,不然岂不是让一页书这货,小看了我们,以后会写出更让人郁闷的情节?
于是,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林牧每天要做的事,除了看书吹笛,就是在群里不停地说小话,讨好这群大爷,平息众人怒火。
总算这群家伙,还有点良心。
在最初的怒火消了之后,开始肯定了这样的安排。
而那些武侠作者的反应,则有些复杂。
林牧加的一个作者群里,就有不少作者讨论他的这种结局安排。
有取笑他的,也有夸他注重小说内涵的。
到最后,也没人支持用这种写法,毕竟这种写法,对读者的情绪影响太大了,如果不是像《侠客行》这样的顶级质量,其他小说敢这么干,绝对是找死。
就是萧玄、兵祸横行,私下和人聊天时,也对这种写法,表达了赞叹,承认自己绝对不敢这么写。
《故事会》的订阅量,在这最后一章,达到了历史的最高峰,爆升到四十九万。
虽然是因为大结局的缘故,但《侠客行》的上乘质量,无疑也是其中重要的一个原因。
不说别的,单只说林牧把《故事会》订阅量提升的奖励,都拿到手软。
从二十一万,达到四十九万,直接就是二十五万软妹币的奖励,比整本《侠客行》的十七万稿费还高!
二十五万的奖金,十七万的稿费、加上那五万的红包,前后下来,单只这半年,林牧与《故事会》合作,已经赚了四十七万,比林父林母这一辈子辛苦的积蓄还多!
林牧赚了这么多钱,《故事会》就更不用提了!
当初《武侠故事》二十五万的订阅量,都让广告商抢破了头,如今四十九万的订阅量,单只广告费,《故事会》都拿到手软。
这也是那天汪峰,愿意给林牧利润分成的原因。
ps:感谢爱上精神粮、雨点浪花、公羊1的100,百的588打赏。估计小说下周上架,就是不知道到时有多少人愿意支持,有些小紧张啊。
第一百四十五章 将战
“哥!哥!快回家,你录取通知书到了!”
正躺在树上吹风的林牧,突然听到自家小弟的喊声。
坐起身来,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林牧笑道:“你跑这么急干什么?不是早和你说过,录取的事确定了么?”
林野抹了抹额头的汗,嘿嘿笑道:“咱妈让我喊你的,说是要你拿着身份证,邮局送信的才给你,哥你赶紧回去吧,人家都等着呢!”
摇头失笑,林牧把书扔给下面的林野,身子一滑,从树干边落下,待到身子落下大半时,左手抓住枝干一顿身形,就轻巧巧地落了下来。
经历这么久,他的“c级截拳道”早已练得精熟,在哪里,也算得上是个格斗高手。
如果不是b级截拳道,兑换需要100万的声望,自己眼下又用不到那么高的武力,林牧早就兑换了。
跟着兴奋的林野,林牧平静地往家里赶去。
此时,他的脸下,再也看不出一丝曾为情所伤的表情,经历这一月的静心养气,以及长久的《钓金蟾》的内家功夫修炼,他整个人的精气神,都内敛了起来。
小小的院子里,已经挤满了人,尽是看热闹的老人小孩。
老人和林母,正在热情地给大伙散零食,招呼邮差。
看到林牧回来,林母顿时就满脸喜意地,把手里林牧的身份证塞到他手里,给邮差验证。
“呵呵,小伙子不错!好好上学,以后给咱们家乡人争气!”
验证之后,邮差喝了口水后,拿着林母给他的报喜红包,就离开了这里,看他那满满的包裹,很明显,这两天,正是各个学校录取通知书发下来的日子。
现在的科技发达,人家早就不再用信件了,也就每年的这个时候,他们才会下乡忙起来。
撕开ems信封,周围老人,兴冲冲地流转着看着这份通知书,有的人,还起哄让林母叫个电影队放电影。
林牧这时心态平和,也就任由家里人闹着玩了,左右不过是花点钱,能让家里人开心一段时间,值了。
……
这段时间,也有不少人来找过他玩。
有以前小学的同学,村里幼时的玩伴,甚至连小萝莉魏云,都乘车从镇上来找他玩。
上次,沈病娇突然提出分手,让林牧心性大乱,对小萝莉说了句重话,惹得她好一阵难受,这次鼓足了勇气,才来找林牧。
这件事,还一度成了周围人,取笑林牧的原因。
毕竟高考后被一个妹子来找着玩,本就是个很惹人注目的事情。
近一个月没见,林牧的气质变化不小,小萝莉经历高考洗礼,仿佛也成熟了不少。
再见面,关系没有再进一步,也没有退回去,依旧是那份友情以上,恋人未满的程度。
林牧带着她,一起坐在柳树枝干上,吹着凉风闲聊,总算把小萝莉往日的郁闷给消除了。
而沈病娇,也曾陆陆续续给林牧发过几条短信。
短信里,解释了她父亲的想法,林牧也随便地回复了几句。
冷静下来后的林牧,能够体谅沈病娇的难受之处,她一个女孩,面对一向疼爱自己的父母时,哪里能够有反抗的余地?
只是理解归理解,那条裂痕,始终存在于林牧心里。
两次被提出分手,若说当作什么事都没发生,那才见了鬼了。
如果不是林牧这段时间恢复了心情,只怕早就不理她了。
有时候,想到夹在中间为难的沈病娇,想起她难受哭泣的样子,林牧心中也是隐隐作痛。
但自己又何尝不是这样,因为没有足够有实力,去解决眼前的挫折?
“实力!还是要实力!”
……
就在这一片看似平静的生活下,《笑傲江湖》,在那些名家征战半月之后,刊发了!
在此之前,《故事会》已经在之前的几期杂志上,做了好几期宣传,完全打破了“只宣传一期”这个约定俗成的规矩。
经过林牧与杂志社的商量,宣传里,透露了独孤九剑、辟邪剑法,日月神教的名字,也把五岳剑派给宣传了一下。
比如说华山派的紫霞神功,嵩山派的大嵩阳神剑,衡山派的百变千幻云雾十三式,回风落雁剑,衡山五神剑!
甚至连少林的易筋经、武当的太极剑法,都宣传了出来。
毕竟,现实的世界里,少林寺确实有《易筋经》这本书,甚至还交由出版社,印刷出来,只要几十块钱,就能买到。
至于这是不是原本,看着能不能练出真功夫出来,那就只能问方丈大师,是不是挂羊头卖狗肉了。
其他诸如左冷禅的寒冰真气,任我行,东方不败的葵花宝典,风清扬,却是没有透露出来,免得剧透太过。
不过,仅是如此,也足以让林牧的书迷兴奋了。
详细的武功设置,给了他们信心,让他们知道,《笑傲江湖》这本书,不是靠几个灵感,一时的冲动写出来了!
这些介绍,甚至还吸引了不少其他武侠迷过来,纷纷表示新书刊发时,一定支持正版。
日月神教!五岳剑派!
独孤九剑!辟邪剑法!
易筋经!太极剑法!
虽然不知道在说什么,但听上去,似乎很拽的样子啊……
尤其是独孤九剑、辟邪剑法这两门明显是武功的名字,以及日月神教这个帮派名字。
以往的江湖势力,不是xx寨,就是xx帮,再不就是xx门、xx派。就是《连城诀》和《侠客行》里,也不能免俗。
但日月神教这个id,逼格却是出人意料地高,以教为名,气魄极大。
也有人讨论独孤九剑与辟邪剑法,哪个是男主要学的功夫,甚至两个都是男主角的。
目的已经达到!
宣传这些,不仅仅是为了《笑傲江湖》的介绍,也有争夺人气的意思!
时值这个群雄混战的时刻,如果林牧如以前一样,只管写书,那可以预想,新书的成绩绝对会差到家!
尽管是《笑傲江湖》,也是一样,在最初这段时间,会差得厉害!
原因无他,只是一个市场饱合度的原因。
那么多名家,在同一个月里发新书,还都是那种品质上佳的小说!
这种情况下,读者看这些名家的书都不够呢,谁还去看一本小名气作者的书?
ps:介绍本朋友的小说《御魔师朱鹏》,是《无限恐怖之道痴降临》的作者狂翻的咸鱼2写的,在创世首发,知道咸鱼的朋友,都知道他的文风,很好看,大家书荒可以去看下
第一百四十六章 得意的东方瞳瞳
现在,依靠前两本书上佳的品质,以及新书里让人热血的武功、门派,总算让《笑傲江湖》这本书,有了进入了封神之战的资格。
冥堇:“书大刚引领了刀法狂潮,狄云的血刀刀法,石破天的金乌刀法,都让人印象深刻,怎么在这本书里,开始写剑法了?话说剑的威力,很大么……”
风飞音鱼:“不知道啊,不过剑这玩意,一般都是短剑,用来刺杀什么的吧?真打起来,好像也就那些武术家,练的花架子了,对了,还有《少林寺》里的醉剑,看起来威力也不小……”
神本无名:“别逗我了,醉剑,看着是厉害,但总觉得对阵刀法的话,要跪,貌似汉朝时,还有剑盾兵,到了唐床以后,你看哪还有用剑杀敌的?”
迂曲法规:“确实,剑确实挺优雅的,我家里还买了把古剑镇宅,但要说什么杀伤力,只能说马马虎虎……”
翼展千机:“我说你们,怎么对书大这么没信心?用剑怎么了?《侠客行》神功里,还有剑法呢,雪山派在江湖上也很拽,《连城诀》里,太极剑法也是能硬撼《血刀刀法》的一门武功,怎么到你们这里,剑就落了刀一头了?”
不想孤单的我:“土豪机虽然说得有道理,但总觉得哪里差点劲,非要说的话,感觉剑是文人配戴的,而刀,则是江湖豪杰的兵器……”
……
就在这一片争论之中,《笑傲江湖》,出刊了第一章。
第一章里,倒没有什么特别的,养得是青城派的弟子,来福建与林平之一家对上,详细剧情倒没什么可讲的。
唯一让读者意外的,是在这第一章《灭门》里,就出现了辟邪剑法!
只是,这辟邪剑法,未免也弱得太过厉害!
林震南身为辟邪剑法正宗传人,竟然连两个青城派的弟子也打不过,甚至连这两个弟子,都能使出辟邪剑法!
辟邪剑法,被当成广告来宣传,结果竟然这么菜?
相比之下,反倒是显得,青城派的松风剑法,摧心掌,显得威力不小了!
但,有一个更大的问题。
那就是从这第一章显示的内容来看,《笑傲江湖》的武力值水平,很低啊!
虽然只看开始,已经比《连城诀》高了许多,但与《侠客行》一比,就相形见拙了。
再与同期其他名家作品一比,更是没什么出彩之处。
上本书的石破天,不管对手使什么功夫,自己只是以内力应敌,出场没几章,就打通任督二脉,成为武林中,一等一的内力宗师了。
但《笑傲江湖》,却还是一刀一剑的互拆招式,搞得跟以前没内力设定的时候似的,这让人看着多不爽?
林牧也是从头看过《笑傲江湖》的,知道这本书开头的一些问题,因此这才事先大打广告,以后面的武功和剧情,来吸引读者。
不过,第一章刊发后,读者的骂声,比林牧意料中的要少了不少。
翼展千机:“书大,不是我说你,你怎么也玩起来标题党了?《连城剑法》当初惹得兄弟们多向往,结果被你弄成了一堆数字!现在大伙好不容易恢复了对你的信任,你又把辟邪剑法这么拽的id给毁了,你是想上天么!”
lao张:“就是就是!我开始还以为,这辟邪剑法多厉害,结果硬是被两个青城弟子给虐菜了,有没有这么坑?”
东方瞳瞳:“一群看书不认真的!原文里林震南说:你曾祖远图公创下七十二路辟邪剑法,当年威震江湖,当真说得上打遍天下无敌手!
你们都没注意么?”
潇洒去打杂:“我去!还真有这句话!东方毒舌果然仔细!”
无语先生:“打遍天下无敌手!远图公?那就是林远图了!有没有这么厉害?看这林震南完全商人的嘴脸,以及自己那么弱的实力,看来这辟邪剑法是没练成啊!”
诺记是铭记:“怎么没练成,七十二路辟邪剑法,明明都练会了好吧!”
东方瞳瞳:“看来估计辟邪剑法的心法,林家父子没学会啊,看一页书一贯的脾气,内力的重要性,绝对大于招式,就像狄云曾经说的那样,招式再妙,没有内力支持,也只是花架子而已。
这一点,表现得很明显了,你们看,青城派的出手,直接使了‘摧心掌’的功夫,将人的心脏,震成了**块,可见内力的厉害之处。
反观林震南,虽然是武林人物,但话里话外,都是觉得人脉比武功重要,处处送礼,处处讨好别人,这样的货色,在江湖上,估计也是不入流的那一类,他武功要是高起来,那才怪了!
而林平之,更不用提了,明显是男主角,武功自然是更菜的,别的小说里,男主角开始不会武功的多了去了,还不是一步步练出来的?
因此林平之这点微末武功,完全可以视为没有,当然表现不出辟邪剑法的妙处!
故事的主线,到了这里,已经很清楚了!
章节名叫《灭门》,自然,林平之一家,是要被青城派灭门的。
这一点,从青城派的嚣张气势来看,绝对成真。
接下来,林平之流落江湖,拜入五岳剑派,揭开自家《辟邪剑法》的秘密,练成这门顶尖武功,称雄五岳剑派,成为五岳第一人,随后再战武当,斗少林!
这中间,肯定会把青城一门上下灭了,以报父母之仇。
日月神教,一听就是反派,林平之成为武林第一人后,带领五岳剑派与少林武当,一起与日月神教抗争么?
估计是了,独孤九剑,一听就霸道异常,肯定是那日月神教教主所用的剑法吧?也符合他的身份。
小书啊,别怪姐姐说你,你这剧情安排得也太俗套了吧?
一猜就猜到,完全无压力怎么办?”
道逍遥:“666,感觉莫名喜感,东方毒舌第一次让大伙感觉顺眼,书大,粗来,剧情是不是这样的?要真是这样,我们给你发安慰红包,233……”
geng13:“哈哈,可怜的书娃,小说才写了第一章,就被猜出后续剧情了,要不要这么惨?安慰红包加我一个,多少年没见过这么悲摧的作者了,哈哈哈哈……”
ps:感谢在乡下100,修真冰炎110,千叶幽兰的100打赏。
第一百四十七章 给你个龙套玩
“噗!”
林牧一口水喷到一边,咳嗽了半天。
这尼玛《笑傲江湖》还能这样写?
不过想想,林牧头上一阵冷汗,貌似……还真能这样写……
如果林平之是男主角的话,那这样写绝对没什么问题,虽然剧情落了俗套,但靠着种种神功和故事增色,未必也不能成为一本优秀小说。
东方瞳瞳有这种想法,也很正常,换成任何一个没看过《笑傲江湖》的人,也该是这个想法。
事实上,抛开《辟邪剑法》的坑儿子特点,林平之还真有种主角命格。
一页书:“好吧,我服了你们了,发红包吧……”
辉煌的辉煌:“我去!还真猜对了!无语,红包拿去!”
说完,这个书友还真的在群里发了个红包,林牧手快一抢,尼玛,一分钱!
一块钱分成一百份!
禽兽!
神本无名:“服了东方毒舌了,红包我也来个。”
这次不错,抢了一毛钱,林牧热泪盈眶,太多了!
接下来,一群书友,也纷纷发起了红包,少的一块钱分成一百份,多的十块钱分成五百份,一群人抢得不亦乐乎。
一页书:“东方呢?别跑,出来发红包……”
东方瞳瞳:“我穷得很,现在每天净吃豆腐白菜了,不过你这新书不行啊,一猜就猜到了,还怎么和那群作者争?”
加肥猫看书:“是啊,虽然很为那些武功向往,但大概剧情已经知道,总觉得哪里差点劲……”
往事男:“你们怎么这么多破事?武侠小说写来写去,不就那几个套路?细节写好就行了,主线你管那么多干什么?是吧书大?看我为你说话的份上,新书里,给我安排个角色,怎么样?”
杨家大郎:“我去!楼上太无耻了,书大我给你发红包,给我来个龙套吧!”
无世:“都闪开!书大,别的不说,只要你给我日月神教的教主,只要你在这给一句话,我直接给你包个一千块的红包!”
幽雅固执:“卧槽,楼上要不要这么土豪?妈蛋,还让不让我们这种穷比活了?我出两千!书大,给我教主!”
水平尽失:“我出两千五!”
……
在群里众人的围观下,群里的土豪们,竟然开始竞价求起大反派了,出到最后,被一个叫“极道剑书狂”的家伙,以六千五的价格,给封了顶。
极道剑书狂:“怎么样书大?你是要红包呢,还是直接银行卡转账?”
林牧发了个抹汗的表情:“刚才我只是让你们发红包,什么时候承认你们猜对了……”
东方瞳瞳:“……”
极道剑书狂:“……”
神本无名:“卧槽!”
翼展千机:“顶楼上,除了卧槽,我再也找不到其他能表达我心情的形容词了!”
月映苍穹:“我从未见过这样厚颜无耻的红包婊!”
极道剑书狂:“书大,我想搞你大爷,怎么办?”
东方瞳瞳:“滚!红包婊!你倒是说看看,我哪里猜的不对?”
依她想着,自己就算是哪个细节想得不周全,但主要思路,还是对的。
但怜的孩子,哪里知道还有换主角这种事情发生!
一页书:“你猜的所有,都不对!不过为了表达对你一直认真读书的感谢,日月神教教主之位,就由你来坐了,到时弄个东方教主出来……”
林牧这句话,明显是瞎说了,前世兔子家,谁不知道日月神教的教主是谁?
但群里闲扯蛋嘛,增加下节目效果,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也挺好。
东方瞳瞳:“真的?要是真的,我省点钱出来,给你发个五十块的红包……”
极道剑书狂:“我日!书大你要不要这么见色眼开?我出六千五,还没东方的五十块有用?你是不是对东方有不轨企图?老实交待!”
翼展千机:“就是!一页h书老毛病又犯了吧?我平常那么支持他,时不时发个红包,都没见他对我特别照顾的。别说反派**oss了,连个路边的小龙套,都不给我!禽兽!”
唯水与鱼:“莫名喜感,东方教主,也是毒舌属性么?”
……
一圈人闹了一会,待到听林牧讲,东方瞳瞳的猜测,确实是一点都不对后,才又恢复了情绪。
林牧松了口气。
不要以为,刚才他稳坐钓鱼台,其实在心里,不无担心。
最担心的一点,就是读者对男主角好几章后才出来,会不会习惯。
这个问题,看上去似乎没什么,但写过网络小说,看过网络小说的人,都知道,这个问题,极其地重要。
网络小说,节奏快得厉害,整本书的第一章,被称为黄金三千字。
在这一章里,不仅作者要把主角的形象竖立起来,最好还要把金手指开出来,最好情节也要有个爽点,让读者愿意看下去。
像《笑傲江湖》这样,男主角几章后才出来的情况,简直不可想象。
至于像《倚天屠龙记》那样,男主角几十万字后才出来的小说,在网文中要是敢这样写,简直是大熊猫一般的特立独行,绝对能让作者和读者,都蛋疼到太监。
就是在传统武侠小说里,敢这样干的,也就金大侠一个人了。
其他的,不是仆街仆死了,就是脑、残残死了。
眼下,众人对林平之的印象还可以,这就行了。
前面的章节只是铺垫,全都是为了男主角令狐冲安排的。
只要读者接受了开头,那等到令狐冲出来后,林牧相信,依照他那强大的人格魅力,绝对能把读者掰直了。
想到刚才自己的担心,林牧不由得有些失笑。
在自己的眼中,《笑傲江湖》的开头,很狗血。
但自己是谁?
那可是经历无数精品武侠小说洗礼,又经历海量一般的网络小说轰炸过的骨灰级读者啊!
在自己的眼中,开头如果不能吸引自己的注意力,那这小说就是失败的。
但林牧却忘记了,武侠小说的风潮,由金大侠,羽生先生发动,一开始,就是两大顶尖作者倾尽心血的力作。
但随后直到新千年的几十年间呢?
那个时间段,武侠小说盛行,但真正优秀的小说,也并不是每年都有。
在那几十年里,吸引武侠迷废寝忘食的,正是一部部,在今天看起来,无比狗血,无比俗套的武侠小说!
ps:感谢流氓鹰、独孤敖云、jiejieji、爱上精神粮、牛牛与兰兰、书友160407204909167、提拉迷苏岩少、teashop的100打赏,汗,每次看看到一大串数字的书友名,就忍不住想去给他改了
第一百四十八章 三大名家
今天的人,很难理解一个馒头,有什么珍贵的。
但几十年前处于饥荒的人,却是切身体会。
今天的人,同样难以理解一个退婚流的小说,有什么好看的。
但几年前,有本小说,正是以退婚流,成就了网文史上,最强悍的成绩。
这个世界的兔子,正是处于这种“饥荒”的状态。
灭门这样的俗套剧情,只要写得好,照样有很多人喜欢……
……
高考成绩,早就已经出来,网络上,那些满分作文和零分作文,也惯例一样地被拿出来当新闻。
“呵呵,事情的发展,竟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剧本发展。没有零分,也没有满分……”林牧笑了两声,信心有点小打击。
或许是批卷老师心善,不想这么轻率地否定一个考生的命运。
又或许批卷老师根本就没在意,只把这个作文,当成个反面审题的普通作文了。
原因太多了,林牧对此也没再关注。
只是,不关注,却不代表事情一切平静。
批卷老师的内部,这份作文早已让那个出题人,变成了个笑话。
……
海港城。
一个空间很大的上品公寓里,兵祸横行随手将手里的《故事会》给扔在桌子上。
不得不说,写小说这种事,天赋的作用挺大的。
金大侠、羽生先生,初出书就名震一方,点娘上,番茄耳根,也是年少成名。
反而是那些自诩写了多少年书的老作者,一辈子混不出头。
像这兵祸横行,看年龄,也只是二十**,但在武侠界,已经压得那些老作者翻不了身,成为最顶级的大神之一。
“《笑傲江湖》浪得虚名!不足为虑!”兵祸横行笑道。
对面的人,是负责他小说出版,常年合作的一个老编辑。
老编辑点了点头:“灭门的俗套,看来一页书长篇小说,在剧情的安排上,确定还不成熟。不过,咱们接下来要注意的人,除了萧玄和李小凉,还有其他小说家!”
“不要大意!按照规矩,一本小说分为上、中、下三册,七月发上册,九月发中册、十一月发下册,三次争斗,既保持小说的持续热度,又保证剧情的圆满。你们三个人的小说,八月刊发,也就是说上册小说的销量,会比其他小说落后一个月……”
兵祸横行走到落地窗前,看着街外忙碌的人们,毫不在意:“就这样吧,我有种预感,这次李小凉应该会爆发了……”
……
三大名家,兵祸横行是在海港城,萧玄是在弯弯岛,李小凉,则是身在南海岛。
看起来很惹人丧气,三个小岛,各出一路名家,那么大的大陆,反而落后一筹。
前世也是如此。
不过这倒也正常,大陆毕竟饱经战乱动荡,时局不稳之下,文人哪还有心去搞创作?
反而是三个小岛,生活相对安逸,更容易成为催生文化的宝地。
……
弯弯岛上,三十多岁的萧玄看着面前两幅水墨画,默默不语。
左面画上,是一个身着古装,只有一臂的男子。
这男子表情冷漠肃杀,眼神却是一片平和,上书四个大字:毒手佛心!
而右边画上,却是一个远景。
一群人拖着一根绳子,绳子的尽头探到空中,端部竟然系着一个类似布袋的东西。
手中的毛笔,迟迟不落,最后叹了口气,将笔放于一旁,不再继续画下去。
“还是没想好吗?”一个漂亮女人,坐到他身边,关切地问道。
萧玄摇了摇头:“一页书果然是有真本领的,《罗汉伏魔神功》给了我许多灵感,但终究我还没领悟透彻,只能看机缘了。”
漂亮女人安慰道:“别想这么多了,《毒手佛心》的故事,你已经构思完成,至于第二本书,又不急,慢慢来……”
萧玄点了点头,没再说话。
心中,却是涌现一种不安。
“《连城诀》奇诡难测,《侠客行》光明正大,能写出这样两本奇书的人,会构思不好一本长篇小说?可是,林平之这样的人物,命运安排又还能生出什么变化来?”
……
两大名家,俱都为了小说费尽心思。
但南海岛上的李小凉,却是满脸轻松,好心情谁都能看得出来。
他的模样,算是小的,也就二十五六,正是好玩的时候,也难怪能写出那么多轻松搞笑的武侠小说。
“老孙做得不错!就是这个样式!哈哈,这才是我心目中的滴血勾啊!哈哈!滴血勾!”
只见李小凉抱着一柄略带点弧度的“剑”,笑得合不拢嘴。
卖剑的老板,对他这个样子,早已习以为常,不以为笑。
“以前也给你订做过不少兵器,怎么这次这么高兴?”店老板好奇问道。
李小凉一边离开,一边哈哈笑道:“你不懂!但你很快就会懂了!就像你很快就会把我买剑的钱,还给我一样!”
后面,店老板嘴角抽了抽,没有说话。
头顶,“孙太康冷兵器店”的招牌,一动不动……
……
《笑傲江湖》第二章,延续了“主角”林平之的命运。
逃出生天后,身无分文的林平之,身上开始闪现亮光点。
身无分文,饥肠辘辘,但他却因为顾惜祖上声誉,见到龙眼树,想着是有主之物,便没有去不告而取。
如果说,这还是他贵公子脾气做怪的话,那接下来的考验,才体现了他心中的那股傲气。
原文写道:
他幼禀庭训,知道大盗都由小贼变来,而小贼最初窃物,往往也不过一瓜一果之微,由小而多,终于积重难返,泥足深陷而不能自拔。
想到此处,不由得背上出了一身冷汗,立下念头:“终有一日,爹爹和我要重振福威镖局的声威,大丈夫须当立定脚跟做人,宁做乞儿,不作盗贼。”
不想做小贼的林平之,只能去乞讨,但又遇一番冤枉羞辱。
那农妇骂一句,林平之退一步。那农妇骂得兴起,提起扫帚向林平之脸上拍来。
林平之大怒,斜身一闪,举掌便欲向她击去,陡然动念:“我求食不遂,却去殴打这乡下蠢妇,岂不笑话?”
硬生生将这一掌收转,岂知用力大了,收掌不易,一个踉跄,左脚踹上了一堆牛粪,脚下一滑,仰天便倒。
那农妇哈哈大笑,骂道:“小毛贼,教你跌个好的!”一扫帚拍在他头上,再在他身上吐了口唾涎,这才转身回屋。
林平之受此羞辱,愤懑难言,挣扎着爬起,脸上手上都是牛粪。
正狼狈间,那农妇从屋出来,拿着四枝煮熟的玉米棒,交在他手里,笑骂:“小鬼头,这就吃吧!老天爷生了你这样一张俊脸蛋,比人家新媳妇还要好看,偏就是不学好,好吃懒做,有个屁用?”
林平之大怒,便要将玉米棒摔出。
那农妇笑道:“好,你摔,你摔!你有种不怕饿死,就把玉米棒摔掉,饿死你这小贼。”
林平之心想:“要救爹爹妈妈,报此大仇,重振福威镖局,今后须得百忍千忍,再艰难耻辱的事,也当咬紧牙关,狠狠忍住。给这乡下女人羞辱一番,又算得甚么?”便道:“多谢你了!”张口便往玉米棒咬去。
ps:感谢在乡下、修真冰炎、提拉米苏岩少、书仙、第十三滴雪、流风剑仙的100,会探戈的三百斤的1888打赏。
ps2:最后这段原文,并不是水,而是在本章节写得还差一点时,加上来的,为的是将原著中,林平之早期的形象完全体现出来。
要是水,我完全可以把它分成两截,弄到下一章里。
事实上,要是不是因为写小说,连少冲我也不知道,林平之还有这样的一面。
不得不说,林平之是被逼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