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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少冲     武侠开端txt下载     武侠开端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百三十四章 叮叮当当

    自己又被踹了?

    一年前,被分手,那也就罢了,自己能够理解沈病娇的想法。

    但现在,竟然又是这样?!

    一年前,理由是前途为重,一年后的今天,又是什么理由!

    自己这一年来,名头打响,钱也赚了不少,但在她父亲眼里,仍旧只是个拖累他女儿前途的累赘?

    就因为沈病娇考上了京城大学,自己就低她一等了?

    如果单因为她父亲也就罢了,让林牧难以接受的,是沈病娇竟然也放弃了!

    林牧不知道,她父亲给她说了什么,她心里有着怎样的考量。

    他只知道,在一番权衡之下,自己,就因为她父亲的一句话,而被沈病娇放弃!

    “哈哈,天底下还有比这更滑稽的事么?”

    自以为情深意重,自以为为她动了心,就是一眼万年。

    可是,现实,再一次让林牧明白了,世道的残酷。

    自己现在虽然赚了点钱,但在那些“社会精英”,甚至沈父这个“预备社会精英”的眼中,仍旧是那种人下人。

    “啊?林牧,你怎么了!”

    边上的小萝莉,一直在偷偷注视林牧,见到林牧突然一拳砸上了花坛,还有鲜血流出,顿时慌了神,赶紧过来看。

    拿起林牧的左手,魏云顿时心里一疼。

    皮开肉绽,林牧这一拳没个轻重,直打得五个指根节,都是血。

    “你干什么啊!走,我带你去医院包扎!”魏云急道。

    边上其他一起约着来广场玩的同学,离得较远,却是没有发现。

    低下头,看着一脸关切的魏云,林牧突然就笑了。

    “如果我没有今天的声名,还是以前那个沉默寡言的吊丝,小萝莉,你还会这样对我关心么?”

    魏云一呆,不知道林牧情绪怎么变化这样大,一时竟然说不出话来。

    林牧呵呵一笑,拿开魏云的手,转身离开。

    “不要追来了,心情不好,不想和人说话!”

    听到林牧冷清的声音,正要追去的魏云停下了脚步,突然就觉得满腹委屈,浑不知自己做错了什么,竟让林牧这样冷落。

    月明星稀,指端的血落在地上,林牧感受着那份钻心的疼,心里的情绪渐渐缓和。

    电话短信提示音响起,林牧拿起一看,是一个和她同宿舍女孩的号码。

    “林牧,现在我家里人在气头上,到了学校,咱们再联络……”

    想来是她用邻居家女孩的手机发来的。

    轻轻一笑,林牧直接删掉短信,没有回复。

    在邻居家女孩屋子里等了一会,不见林牧回信,沈病娇心里难受,外加害怕,正要给他打电话,耳中却听到沈父的声音,不由得把电话放下,没有打出去。

    ……

    满心疲累,林牧躺在床上,看了一会天花板,终于还是闭上了眼睛。

    旁边的苏桃花,轻轻摩挲着他受伤的手指关节,心里满是疼惜,伸出手掌,摸了摸林牧的侧脸,抱着林牧的手,又紧了一丝。

    “我这个样子,是不是太丢人了?”闭着眼睛的林牧,突然问了苏桃花一句。

    苏桃花将脸侧在林牧胳膊上:“没有,还是那么帅!”

    林牧失声一笑,拍了拍她的头:“睡吧!”

    “明天起来,忘记这件事情!”

    ……

    第二天,起过床的林牧,在苏桃花眼里,果然再没有昨晚的低落,整个人情绪越发内敛,虽然依旧说笑聊天,但就是与先前感觉不一样了。

    林牧却没那么多心思了,心里虽然仍旧还痛,但已经不影响正常生活。

    “妈,我去京城报考面试去了!”

    在水镇呆了两天,给家里打了个电话,林牧就踏上了去京城的行程。

    苏桃花担心林牧情况,也想趁着现在没课,就以同去散心的理由,想和林牧一起去京城。

    其他还有同样想报考,京城电影学院的路一菲,也曾电话打来,想和林牧一起去报考。

    但林牧却是心情懒散,有种不想被任何牵挂羁绊的感觉,将两个人都拒绝了。

    火车上,对面一对情侣,倚着对方肩膀,正在睡觉。

    林牧闲着无聊,看了会贴吧,见有不少人,正在骂着叮叮当当。

    蔡星文:“这个叮叮当当很烦人啊,感觉有点脑残的意思……”

    拓拔冷颜:“可不是!这妞刚出来时,我还挺喜欢她,但当她杀了侍剑,还把她裸了下半身,我就特别恶心这娘们了!”

    狂风虎:“可别说了!侍剑多好的小姑娘,就被叮叮当当不眨眼地给杀了!果然不愧是丁不三的孙女,两个人一个德行,亏着石破天还把她当初恋喜欢!”

    悠闲四月:“从《真相》章节开始,石破天石中玉身份被揭穿后,这个叮叮当当的表现,简直招骂到爆!”

    《真相》一章里。

    躲在青楼的石中玉,身份被赏善罚恶令使揭穿。

    但他只是随口说了两句“痴情话”,就把叮叮当当玩得团团转。

    那书里写道:

    丁当抢上前去,颤声道:“你……你……果真是天哥?”

    那少年苦笑道:“叮叮当当,这么些日不见你,我想得你好苦,你却早将我抛在霄云外了。你认不得我,可是你啊,我便再隔一千年,一万年,也永远认得你。”

    丁当听他这么说,喜极而泣,道:“你……你才是真的天哥。他……他可恶的骗子,又怎说得出这些真心情意的话来?我险些儿给他骗了!”

    说着向石破天怒目而视,同时情不自禁的伸手拉住了那少年的手。

    那少年将手掌紧了一紧,向她微微一笑。丁当登觉如坐春风,喜悦无限。

    石破天走上两步,说道:“叮叮当当,我早就跟你说,我不是你的天哥,你……你生不生我的气?”

    突然间啪的一声,他脸上火、辣辣的着了个耳光。

    丁当怒道:“你这骗,啊唷,啊唷!”

    连连挥手,原来她这一掌打得甚是着力,却被石破天的内力反激出来,震得她手掌好不疼痛。

    石破天道:“你……你的手掌痛吗?”

    丁当怒道:“滚开,滚开,我再也不要见你这无耻的骗子!”

    石破天黯然神伤,喃喃道:“我……我不是故意骗你的。”

    丁当怒道:“还说不是故意?你肩头伪造了个伤疤,干么不早说?”

    石破天摇头道:“我自己也不知道!”丁

    叮当顿足道:“骗人,骗子,你走开!”一张俏脸蛋胀得通红。

    石破天眼泪珠滚来滚去,险些便要夺眶而出,强自忍住,退了开去。

    如此描写,可谓是十四天书中,最为招骂的女人了。

第一百三十五章 武侠第一绿茶

    山兮鬼神惊:“这段话里,可真把叮当的脑残和可恨,描写得淋漓尽至了!”

    水哥6:“呃,不会吧,有这么严重?我刚看完《真相》,虽然觉得叮当有点傻,对主角无情,但也没你们说得这么过分好吧?这样的表现,只能说明她对石中玉一往情深好吧?”

    林牧摇头一笑,这个水哥读书不追更新,看来要接受书友的教育了。

    果然,下面的评论中,就有大神给他详细涨了一番姿势。

    九转灵芝:“叮当这个女人,有的人觉得她是太过痴情,其实在我看来,根本就是花痴!

    就拿上面书友举的原文来看吧。

    石中玉在青楼里鬼混了数个月,而且叮当也知道他是个风流性子,没少祸害良家妇女,可是她的做法是什么呢?

    不仅不制止他,而且还将那些被祸害的女人,随手杀死!

    这一点,从她刚见石破天时说的话,以及她杀侍剑的狠辣,就可以看出其中端倪。

    这是爱么?

    有的人觉得是。

    可我却是觉得,她根本就喜欢的不是石中玉!

    当初她把石破天当成情郎时,一番深情,那是假的么?

    而现在身份一透察,她就立刻翻脸无情,与其说她喜欢的是石中玉,不如说她喜欢的,是石中玉的甜言蜜语,撩妹手段!

    她喜欢的,是那份情场高手,对她的哄骗,满足的虚荣心,而根本不是其本人!

    就像文里写的那样,石中玉几句明显的鬼话,在她听来,就是真心情意!而石破天的一番真情,真诚言语,却是被她直接扇巴掌。

    说实话,也就是石破天这样的心性,才会觉得叮当好,其他人眼中,叮当和她爷爷,杀人魔头丁不三,根本没任何差别!

    更让我气愤的是,这个叮当,随后打石破天的巴掌,以及对他的痛骂,表面上来看,是觉得石破天骗了她。

    但实际呢?

    根本就是为了消除石中玉的猜忌,为了自己的‘清白’!

    ‘一张俏脸胀得通红’,便是证明!

    可以说,看书看了这么多年,我就没见过这样令人讨厌的女人,文里说,她打石破天巴掌,反而被内力震得痛麻,总算稍稍解气,期待书大以后把这个女人赶紧弄死,看着心烦!”

    下面一群人表示赞同的,不过很快就出来个更狠的。

    源泉:“楼上明显是也没看最新章节的,要知道,最新章节《凌霄城》中,这小娘们的表现,更让人气愤,和那绿茶、婊,根本就没有区别了。

    上一章里,她打了石破天,跟着石中玉走了,让人无比讨厌。

    但在这一章里,她再出场,却是更加地卑鄙!

    石中玉被玄素双剑带走,要送上雪山派领罪,她为了救石中玉,就跑来又跟石破天,套什么感情,讲什么情深意重!”

    她走到床前,低声笑道:“怎么将我截去了一半?叮叮当当变成了叮叮?”

    石破天又惊又喜,“啊”的一声,从床上跳了下来,道:“你……你怎么又来了?”

    丁当抿嘴笑道:“我记挂着你,来瞧你啊。怎么啦,来不得么?”

    石破天摇头道:“你找到了你真天哥,又来瞧我这假的作甚?”

    丁当笑道:“啊唷,生气了,是不是?天哥,日里我打了你一记,你恼不恼?”说着伸手轻抚他面颊。

    石破天鼻闻到甜甜的香气,脸上受着她滑腻手掌温柔的抚摸,不由得心烦意乱,嗫嚅道:“我不恼。叮叮当当,你不用再看我。你认错了人,大家都没法,只要你不当我是骗子,那就好了。”

    丁当柔声道:“小骗,小骗!唉,你倘若真是个骗,说不定我反而喜欢。天哥,你是天下少有的正人君,你跟我拜堂成亲,始终……始终没把我当成是你的妻。”

    “一席话,说得情深不深,意重不重?也难怪能把石破天骗得团团转。”

    “可随后,她就暴露了自己的真实目的!”

    “她觉得,石中玉因为她和石破天拜过堂,就嫌弃自己,这才离开。”

    “呵呵,那石中玉平日里哪会对女人的贞洁看重?还不是知道了丁当的真实身份,是丁不三的孙女,怕惹上麻烦,这才不再和她来往!”

    “可恨这个女人,竟然还因为想救石中玉,而来骗石破天,行那李代桃僵之计!”

    “石中玉当初在雪山派,逼得阿秀跳崖,这一次被押上雪山派,定然必死无疑!”

    “丁当就为了这样一个人渣,假称玄素双剑的性命,和石中玉绑在一起,骗得视玄素双剑如父如母的石破天,自己跳到圈套里!”

    丁当道:“石庄主夫妇是天哥的父母,他们送天哥上凌霄城去,难道是叫他去送死?自然是要向白老爷求情了。然而白老爷一定不会答允的,非杀了天哥不可。

    石庄主夫妇爱护儿之心何等深切,到得紧要关头,势须动武。

    你倒想想看,凌霄城高手如云,又占了地利之便,石庄主夫妇再加上天哥,只不过三个人,又怎能是他们的对手?

    唉,我瞧石夫人待你真好,你自己的妈妈恐怕也没她这般爱惜你。她……她……竟要去死在凌霄城,我想想就难过。”

    说着双手掩面,又嘤嘤啜泣起来。

    呵呵,一个心狠手辣,杀人如杀鸡一般的歹毒女人,竟然会为了石夫人而哭,也就石破天会相信她的拙劣演技了!

    丁当道:“你逞一时血气之勇,也死在凌霄城,可是能救得了石庄主夫妇么?你若是死了,我可不知有多伤心,我……我也不能活了。”

    丁当吧道:“你们两个长得一模一样,在我心里,实在也没什么分别,何况我和你相聚多日,你又一直待我这么好。‘日久情生’这四个字,你总听见过吧?”

    她抓住了石破天双手,说道:“天哥,你答允我,你无论如何,不能去死。”

    呵呵,三句话,说得多么善良,但三两句话下来,就暴露本性了!

    丁当道:“我倒有个计较在此,就怕你疑心我不怀好意,却不便说。”

    石破天急道:“快说,快说!你又怎会对我不怀好意?”

    丁当迟疑道:“天哥,这事太委屈了你,又太便宜了他。任谁知道了,都会说我安排了个圈套要你去钻。不行,这件事不能这么办。虽然说万无一失,毕竟太不公道。”

    丁当道:“这就是了。我想的法,说来也没什么大不了,就是让你去扮石中玉,陪着石庄主夫妇到凌霄城去。等得他们要杀你之时,你再吐露真相,说道你是狗杂种,不是石中玉。他们要杀的是石中玉,并不是你,最多骂你一顿,说你不该扮了他来骗人,终究会将你放了。他们不杀你,石庄主夫妇也不会出手,当然也就不会送了性命。”

    至此,原形毕露!

    ps:感谢宛如微尘、书友160403210047646的100打赏。汗,这数字太长了,要是打赏的数目就爽了

第一百三十六章 女神、红包婊

    现代社会,总会让人遇到各种各样的绿茶。

    自命女神,将身边的二货男人玩弄于鼓掌之间,而且总是有各种各样的理由,自认为是一朵纯洁无瑕的白莲花,只是为了保护自己,才不得不变成这么个绿茶形象。

    但事实呢?

    不尊重别人的人,也不配得到别人的尊重!

    就拿丁当来说吧。

    她自认为对石中玉一往情深,但说到底,她爱的还是那份虚假的荣耀。

    她觉得石中玉是人中之龙,玩弄别的女人,就如同皇帝临幸妃子,反而是那些女人的荣幸,是那些女人夺了她该有的恩宠。

    可如果她真的爱石中玉,那当她当石破天,当成石中玉时,那一段时间的爱意,难道全然没一丁点,留在心里?

    身份一揭穿,知道眼前之人,不是自己以为的石中玉后,就立马翻脸,全无一丝旧情留念,这是一个真爱之人的心情吗?

    行,你愿意去追随那个人,那就去追随去好了,以后互不再见就是了。

    可是,转眼为了那个人,你竟又来想让我代他去死?

    装出一副楚楚可怜,还爱自己的模样,贱不贱?

    丁当道:“一路上你跟谁也不可说话,和石庄主夫妇也不可太亲近了。白师傅他们十分精明厉害,你只要露出半点马脚,他们一起疑心,可就救不得石庄主夫妇了。唉,石庄主夫妇英雄侠义,倘若就此将性命断送在凌霄城里……”说着摇摇头,叹了口长气。

    呵呵,以石氏夫妇的命恐吓石破天,要他乖乖照自己计划行事?

    一路上不可露出马脚,在众人都以为自己是石中玉的时候,突然表明身份,说自己其实是石破天?

    谁信?!

    众人都会以为,他就是石中玉,只因为死到临头,这才假装身份,想要活命!

    好计划!

    众人直到死前,都以为真正的石中玉已经被杀,哪里会想到,刀下亡魂,其实是石破天?

    与之相比,同样是同一时间,将石破天身份误会的侍剑,就表现得截然不同。

    之前隐在房外,不敢现身,因为侍剑知道,一旦现身,就等于让三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盯上了自己,丁不三、丁不四、以及……丁当!

    可是,就在石破天眼看中计,要被丁当带着去送死时,侍剑,还是现身了!

    突然间房门呀的一声推开,一个女声音叫道:“少爷,你千万别上她当!”

    蒙胧夜色之中,只见一个少女站在门口,正是侍剑。

    石破天道:“侍剑姊姊,什……什么别上她当?”

    侍剑道:“我在房门外都听见啦。这丁姑娘不安好心,她……她只是想救她那个天哥,骗了你去作替死鬼。”

    石破天道:“不是的!丁姑娘是帮我想法去救石庄主、石夫人。”

    侍剑急道:“你再好好想一想,少爷,她决不会对你安什么好心。”

    丁当冷笑道:“好啊,你本来是真帮主的人,这当儿吃里扒外,却来挑拨是非。”

    转头向石破天道:“天哥,别理这小贱人,你快去问陈香主他们要一把闷香,可千万别说起咱们计较之事。要到闷香后,别再回来,在大门外等我。”

    石破天问道:“要闷香作什么?”

    丁当道:“等会你自然知道,快去,快去!”

    石破天道:“是!”推窗而出。

    丁当微微冷笑,道:“小丫头,你良心倒好!”

    侍剑惊呼一声,转身便逃。

    丁当那容她逃走?抢将上去,双掌齐发,击在她后心,侍剑哼也没哼,登时毙命。

    丁当正要越窗而出,忽然想起一事,回身将侍剑身上衣衫扯得稀烂,裤子也扯将下来,裸了下身,将她尸身放在石破天的床上,拉过锦被盖上。

    次日长乐帮帮众发觉,定当她是力拒强暴,被石破天一怒击毙。

    这么一来,石破天数日不归,贝海石等只道他暂离避羞,一时也不会出外找寻。

    她布置已毕,悄悄绕到大门外。过了一盏茶时分,石破天越墙出来,说道:“闷香拿到了。”

    丁当道:“很好!”

    两人快步而行,来到河边,乘上小船。

    丁当执桨划了数里,弃船上岸,只见柳树下系着两匹马。

    丁当道:“上马吧!”

    石破天赞道:“你真想得周到,连坐骑都早备下了。”

    丁当脸上一红,嗔道:“什么周到不周到?这是爷爷的马,我又不知道你急着想去搭救石庄主夫妇。”

    石破天不明白她为什么忽然生气,不敢多说,便即上马。

    一句“很好”,道尽了她心里的得意心思!

    当然“很好”了!

    傻子中计,第一,自己情郎得救。

    第二,石破天死了,石中玉知道自己的计划后,定然不会再怀疑自己与石破天有私情。

    第三,那个敢揭穿自己计划的侍剑,被自己轻意杀掉了,这世上再没第四个人,知道自己的所做所为!

    说真的,丁当的谋划,可以说得上是拙劣。

    但又不得不令人相信。

    因为对方是石破天,是那个将自己视为初恋,愿意为自己做任何事情,从来不会怀疑话的真实度的,石破天!

    看上去很傻,很假。

    可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事,这样的人,少了么?

    被耍得团团转的人,每天都有,估计每个遇到“女神”的男人,都曾有过这种经历。

    再广泛点,就说网上交友,认识个有着“女神头像和照片”的生物,两人聊得挺好。

    没过几天,这人向你要红包,你给不给发?

    不发的话,自己会给人个小气的印象,这个好友,铁是被删掉。

    发的话,就是被人耍弄于鼓掌之间,你会选择多少?

    更不用说接下来,时常对方的索要了,让人不胜其烦。

    毫无疑问,丁当,绿茶婊中的翘楚。

    或许有人认为她,只是个为情所困的可怜人。

    或许有人认为,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心爱的那个男人,都是为了一腔痴情,可恨之人,必有其可怜之处。

    但还是那句话。

    不尊重别人的人,永远也别想得到别人的尊重!

    ps:感谢书友160403210047646的100打赏,兄弟你赢了,这串数字,让我头疼无比。

第一百三十七章 该升稿费了

    一页书:“丁当这个角色,会得到自己应得的惩罚的,还请大家继续支持购买杂志。”

    见到贴吧许多人为侍剑之死而郁闷,林牧也是深有同感。

    整个《侠客行》里的女人,虽然侍剑出场不多,还只是个小侍女,但真说起来,她与女主角阿秀的人气相比,毫无落后。

    可惜,不知道是因为石破天已经有了阿秀,没法再爱上另一个人,导致侍剑的命运不好安排的缘故。

    还是侍剑这个无心插柳的人物,竟然影响到了阿秀的人气,所以不得不死。

    这两个理由,又或者有其他想法,导致了侍剑被杀。

    但无可置疑,侍剑成了《侠客行》中,最大的遗憾。

    她死了。

    死后尸体还被污辱,甚至可能被长乐帮随便找个地方埋了,连棺材都没有。

    而她为之而死的男人,对她却从来没有过一点情思,甚至不知道她的命运,以后甚至不会想起她。

    庆幸的是,她以自己性命为代价,揭穿了丁当的阴谋,虽然没让石破天明白丁当的真面目,但最终,石破天仍旧是保下性命。

    这就已经够了,不是吗?

    就好像,许多人为石破天练就一身惊世神功,却没能大杀四方而遗憾。

    可实际上,石破天依靠这身武功,已经救下今生挚爱,那就没什么可惜的。

    而侍剑,许多人,觉得她弃了自己一身性命与清白名声,却没能让石破天醒悟,因为这样而为她觉得不值。

    但真的不值吗?

    石破天活了下去,而且还一生与心爱的阿秀生活在一起。

    这,不就是那个痴情的侍剑,临死前最想实现的愿望么?

    ……

    得了林牧澄清,大伙情绪才平静了些。

    索幸这些书迷,大部分都是经历《连城诀》的凶残考验,而坚持下来的人,这种“小虐”,早就不当回事了。

    不然,换成其他的书,敢这么玩,早就被骂成狗了!

    别的不说,除了那些顶尖作者,你见哪本小说里,敢把男主角的红颜知已弄死的?

    和书友扯了会蛋,林牧就又和汪洋聊了一会。

    这次去京城,一者为报考电影学院。

    二者,是想去《故事会》杂志社看看,另外讨论一下,提稿费的事。

    是的,提稿费。

    目前千字五百的稿费水平,在业内99%的作者看来,都可以说是高的,甚至是他们一辈子不敢想的高价。

    身处这样稿费收入的林牧,还要提涨稿费的事,看似有些装比。

    但就像一部最新苹果手机,卖五六千,自然是太过坑人,是种装比价。

    但你真要让它,跟小米手机卖同样的两千块,那也是对它质量与技术的不公平歧视。

    《连城诀》、《侠客行》,这样武侠中的极品,包括《星辰大海》,如今在林牧手里,可以说得上是宝珠蒙尘,只能在以后真正成名后,才能赋予这些小说,更高的价值展示。

    不过,林牧早已不是一年前,那个刚入行的小菜鸟了。

    《武侠故事》第一人,力挽狂澜,为其夺得年度销量冠军,为《故事会》增加了近一倍的订阅量……

    这所有的一切,虽然在外行人那里,仍旧属于不知名事件,但在整个武侠小说圈里,林牧的名声,已经很大。

    除开那些武侠名家,现在的林牧,早已成了风头最为劲爆的“武侠小说新人王”!

    按理说,千字五百的稿费标准,很符合林牧现在的名气。

    但林牧却认为,这不符合自己下本书的价值!

    下本书是……《笑傲江湖》!

    无须其他理由,单只是这四个字,就已经足够了。

    如果让金大侠,知道自己千字五百,就把《笑傲江湖》卖了,估计能直接提刀捅死自己!

    ……

    一下火车,顿时就觉得,这里,果然不愧是兔子的首都窝。

    不是这里的兔子窝有多么高,不是这里的萝卜到处都是,而是因为……

    因为,这里兔子太特么多了!

    一个火车站,一眼望去,跟进了蚂蚁窝似的,全是人,晃来晃去,谁家小兔子要是松开父母的手,保准几秒钟的功夫,来往的兔流,就能让彼此找不到对方。

    出了火车站,没理会那些揽客的的哥,而是从个老太太那里,十块钱买了张京城的地图。

    各大市区,主要地点,甚至是自己需要了解的地铁、公交信息。

    在网上,自己已经把自己的档案,发送给了电影学院招生处,给自己安排的面试时间,是后天。

    因此,林牧这一天并不急,直接就跑去了**逛了一圈,连带着故宫公众展示的免费区域,也走了一圈。

    以前都说京城相比于上海,生活节奏缓慢,老百姓更重于安逸生活。

    但林牧真来了,却发现这都特么是坑人的。

    安逸生活,那是有钱人和有户口的老人享受的。

    普通人?

    一个月租个公寓单间都得好几千,与人合租虽然便宜,但环境狭小不说,约个妹子,都跟开无遮大会似的。

    衣食住行,样样花钱如流水,眼看钱包里一张张太祖的头像,由红变青,由黄变紫,那份逼着人不得不前行的压力,怎么会容忍你生活节奏慢!

    不过,事事也有意外。

    以前,林牧曾在心灵鸡汤上,看到篇介绍京城和上海差别的鸡汤。

    说是两个人,见到了京城的安逸,上海的紧迫,就互换了车票,互换了目的地。

    于是,多年以后,改去京城的人,成了乞丐,每天被善良的京城人民施舍着,饿不死,心态平和。

    改去上海的人,从在街头弄水给人洗脸为开始,到最后清洗广告牌,成了商业大亨。

    鸡汤里的主要观点,是赞扬这个成为商业大亨的人的,赞他拥有危机意识,不甘于安逸,奋力拼搏。

    但林牧这回真来到了京城,才发现那鸡汤果然坑人,保持了一贯的毒性。

    真要在这京城当乞丐,哪里会保持什么“饿不死”?

    直接发家致富好不好!

    林牧就亲眼看到,一个乞丐把盆里半满的硬币,倒进自己身后车里的一个袋子时,兜里的手机,露出了半边。

    而在那半边上,林牧分明看到了一枚,被啃了一口的苹果……

    看着手里的黑米手机,林牧无语泪流,感觉自己做人前所未有的失败。

    ps:感谢二笔青年欢乐多的100,原非白的588,老子是攻的50打赏,以及其他几个帅比的打赏。这几章,是因为感觉整本侠客行里,值得用笔的,就是丁当和侍剑这两个妹子,因此写得细了点。不过已经写完了,明天中午的一章,给大家发福利,猜猜是什么?

第一百三十八章 《不世狂人》

    “喂,小哥哥,请问需要特殊服务嘛?!”

    “不需要,谢谢。”

    “小哥哥别急着挂嘛,我这里的姑娘胸大水多****好,支持各种制服、身份扮演哟,真的不要试试吗?”

    林牧怒骂道:“你怎么这么低俗!同为老鸨,你看人家古代的老鸨,一开口,就是‘我们这里的姑娘,琴棋书画样样皆通,善解人意,茶道过人。’你再看看你,低俗!太低俗了!”

    “马勒隔壁的!不叫小姐就不叫,还这么多歪理!置疑老娘的职业素质?呸!”

    林牧切了一声:“看看!就你这素质!本来还想着老鸨技术好,想请你吃个六块钱的麻辣烫的,现在听你说这话,还吃个球啊吃!”

    “你给老娘滚!”

    电话里挂断的声音,让林牧有些尴尬。

    这实在不怪他。

    一进酒店房间没一会,老鸨电话就打进来了。

    林牧也是闲得蛋疼,这才跟着老鸨子闲扯蛋,电话挂断后,感受着屋子里的静谧,他心里反而有些不自然。

    “算了,还是去记忆宫殿看看吧!”

    再逛时,林牧闲走武侠偏殿,看到那一排排的“霹雳布袋戏”,突然就有些好奇。

    “这到底是什么武侠电视?竟然拍了这么多……”

    林牧心里诧异,不过这些布袋戏,每一部最低都要100万声望,让林牧有点不舍得。

    算了,以后用声望的地方多,还是听听轻音乐睡觉吧!

    叹了口气,林牧就搜索了一下适合此时孤单心情的轻音乐。

    “《羽獍弦歌》,霹雳布袋戏羽人非獍角色曲,兑换需要十万声望!”

    “《不世狂人》,霹雳布袋戏南风不竞角色曲,兑换需要十万声望!”

    “《雅僧》,霹雳布袋戏邪僧佛公子角色曲,兑换需要十万声望!”

    “《我心永恒》,泰坦尼克号男女主角私交曲,兑换需要十万声望!”

    ……

    “我去!不是吧!全是霹雳?”

    林牧心里淡定不能了,本只是想着听听轻音乐,哪曾想竟然跳出来一大堆霹雳歌曲?

    还是什么角色曲?

    羽人非獍?

    南风不竞?

    雅僧佛公子?

    这是什么鬼!

    轻音乐国内并不多,但国外可是有许多,号称是轻音乐中的极品音乐啊!

    怎么就让一个名不见经传的,霹雳布袋戏给压在头上了?

    心中好奇,林牧给自己犒赏了次三军,拿出十万声望,兑换了一首轻音乐。

    “宿主消耗十万声望,兑换《不世狂人》,确定兑换!”

    选择这首曲子,倒不是因为别的,而只是单纯地,喜欢“不世狂人”这个名字……

    嚣张,霸气。

    林牧想变变这段时间的心情。

    曲谱,弹奏注意事项,一切信息,俱都涌入林牧脑海,随后……

    是音乐的试听……

    但……

    “……我这是自己在找虐么?”

    听完曲子后,林牧苦笑一声。

    原以为这首音乐,该是横行天下,万事无忌的风格,但通篇音乐听下来,却是与名字的风格,天差地别!

    音乐开始,林牧听不出是什么乐器,但那种风格,却像是有一个人,独行秋风落叶之间,萧凉愁思。

    随后,胡琴声响,弦弦动心,苦求不得的思念,悲的是音,更悲的是心。

    原以为,整篇音乐的基调,就是这样,就是一首二胡悲情曲。

    但随后轻灵的清笛之声,却是打破了这个桎梏。

    笛声清越,有如女子之音,与之前沉郁的二胡声音相互纠缠,一问一答。

    仿佛安慰,仿佛劝解,清笛之音,在忧郁的音调中,化解二胡的那种偏激悲苦。

    只是,在消淡胡琴悲愤的同时,清笛之声,却如同一个同样心情,满脸含泪的女子一般,更添忧伤。

    枫老流丹,芦花吹残,绝美凄婉的二胡弦声,与清笛相映出,心魂繁念的哀伤,二胡弦悲,清笛音伤。

    狂傲的名字,凄迷动人的音乐,巨大的反差之下,仿佛也映照出同样情伤,同样苦求不得的两个痴人。

    林牧对轻音乐没有研究,前世听到,也当成流行音乐来听个热闹。

    但这一段时间,他心情骤变,再听到这首动彻人心的音乐,一时间,竟然呆呆躺在床上,神意飘离。

    脑海中,只是试听了一次,但在记忆宫殿的威能,以及音色动心的效果下,所有的曲调,犹然长久心中。

    一曲终了,心下顿时下了决定。

    “兑换高级二胡技能,需要声望50万。确定兑换!”

    “兑换高级清笛技能,需要声望50万,确定兑换!”

    原本已经到了三百万的声望,再次降为二百万。

    刚才兑换音乐,那么多的音乐,林牧也只是兑换了一首。

    原因自然是因为声望不多的缘故。

    自己现在身怀三百万声望,比之刚开始的一千声望,看似已经成了暴发户,可以随意兑换东西。

    但真正对记忆宫殿了解之后,林牧才发现,三百万的声望,根本不够什么用的。

    就像这两项乐器技能,只是高级的,就需要50万声望,顶级的音乐,更是十倍的兑换声望,整整需要500万!

    要知道,自己从写书到现在,整整一年的功夫,虽然是因为新人,但集《连城诀》与《侠客行》两本书的声望,也才堪堪赚到500多万的声望啊!

    兑换小说,倒是有声望,但平常,要是自己想要兑换什么技能,没有庞大的声望积累,根本就是妄想。

    就好像,自己的截拳道,现在还是中级水平,家常菜厨艺,这种满足口舌之欲的技能,也才是初级而已。

    所有的一切,都需要声望,未来,更是有未知的需要,需要一些声望存着备用。

    林牧先前的想法,就是如非必要,就不再随意兑换了,等着以后用。

    但这世上,事情的发展,往往都不是在预计范围之内。

    一时的心动,足以让人做出许多,在外人眼中很傻的事情了。

    喜欢这首音乐,想在手中,演奏她,仔细感受那种情绪。

    林牧现在的行为,在外人看来,无疑就很傻,两项技能,一百万的声望,够做多少事情?

    但现在这初期宝贵的一百万声望,却被林牧拿来兑换两门,根本无法为他带来价值的技能,原因只是因为喜欢一首音乐?

    很傻,很二,很鼠目寸光。

    可是,值得。

    因为,他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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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九章 意外收获

    第二天,林牧也不再逛什么景点散心,而是在酒店前台问了一下,赶往一个乐器店。

    艺校的周围,这种店自然是极多的,林牧也不怕花钱,直接去了家最有名气的店。

    高级技巧,所包含的,不只是演奏乐器的能力,还有乐器相关的知识,比如说乐器优劣的分辨,甚至包括如何手工制造出一把优秀的乐器。

    身边身着旗袍的导购小姐,不停地介绍那些看上去,名贵不凡的二胡、笛子。

    什么非洲小叶紫檀木的,红木的,甚至还介绍上面铭雕的花纹,是出自哪个名字的手笔。

    这些,在林牧眼里,全都是废物!

    林牧逐一演试音色,引来旁人一片侧目。

    不要说是在这个国外文化泛滥的世界,就是前世,传统乐器,都被打压到一个难以想象的程度。

    一提起乐器,一提起高雅,那些乐坛装比货,首先就会大谈小提琴,钢琴,大提琴什么的。

    随便拿出个国外乐器,仿佛就逼格有多高似的。

    古筝、琴萧、琵琶……

    这些古典的乐器的高雅之音,在国内音乐市场,也就在各类古典电影电视里、逢年过节的晚会上,得以出现。

    更不用说,在旁人眼中,土得掉渣的二胡了。

    二胡给人的第一印象是什么?

    一个瞎子,戴着黑片眼镜,在那里苦比地演奏,其具体形象,可以参照《功夫》里的那货。

    绝大多数乐器店,甚至是不卖二胡的。

    甚至,如果这里不是国内最大的艺校周围,整个学校开设的有古典乐器专业的话,林牧都找不到这种古老的乐器。

    找了一圈,没有找到合适的,林牧便要看店里的存货。

    导购小姐秀气的瓜子脸都拉得长了,一边去请求店主,一边指挥保安去仓库拿货。

    一个身着黑色连襟装的中年男子,走了过来。

    “小哥是个识货的,来,取货还要一段时间,咱们喝杯茶水。”

    林牧看了他一眼,点了点头。

    店里还有几个学生妹,在一个戴眼镜的中年女人的带领下,也是来买笛子的,听他们试音色,倒是免了林牧一番功夫。

    “我是这家店的店主,你叫我老杨就行,小哥怎么称呼?”杨铁铮笑问道。

    林牧微微一笑:“我叫林牧,准备来这边艺考的,还要一管清笛,不是装比用的,如果老板你有好货,也一并拿出来好了。”

    杨铁铮呵呵笑道:“放心!如果在我杨记还找不到好乐器,那这四九城里,小哥你也不用再去费时间找了。”

    喝茶间的功夫,两个保安,已经把七八件木匣包装的二胡,给拿了出来。

    林牧过去,一件件试手。

    “不行……”叹了口气,林牧郁闷道。

    杨铁铮笑意散去:“林小哥,这些二胡,就是拿去,当那些大型乐团的乐器,也算是上品货了,你还不满意?不是来寻我开心的吧?”

    林牧看了他一眼:“没那功夫!这些我试过音色了,是上品,演奏一般的曲子,也就罢了。但真正演奏那些顶尖曲子时,显得有些刚硬,不够圆润,却是在细音处,有些破音。”

    “顶尖曲子?”

    杨铁铮脸上怒气消散,林牧的解释,别人听不明白,他经手乐器生意几十年,却是了解。

    既然顾客是懂行的,那他要是再用其他托辞,就是砸自己招牌了。

    考虑了一会,杨铁铮脸上犹豫了一会,最终还是下定决心。

    “把保险库里那把拿出来!”

    杨铁铮向旁边吩咐了一声后,对林牧正色道:“好二胡,我这里有,还请小哥让我见识见识,什么是顶尖曲子!”

    摇头一笑,林牧明白,对方这是为了自家招牌,来考量自己来了。

    既然你说我店里的东西不好,那就来证明它们哪里不好!

    一件黑绸长包,如同剑袋藏匣,被保安拿了过来。

    杨铁铮爱惜地拿到手里,打开绸包与香木匣,从里面取出一件二胡来。

    通体黑沉,被摩挲得光滑黑亮,明显是件老物件,与先前那些崭新的二胡,截然不同的两种风格。

    “这是本家的一位前辈,当年在湖南淘到的一把二胡,后来赠给我,我虽然二胡技艺不高,但也请了不少同行鉴赏……”

    林牧没管他讲什么,拿过二胡,随意坐在一旁,就试起音色来。

    “好!”

    林牧赞了一声,熟悉之后,想着《不世狂人》的乐谱,演奏起上半段来。

    开始时,还有些生疏,不远处的那几个看笛子的女学生,不怎么在意。

    但不过四五个单色转折,林牧已经将这个二胡的特点找到,凄婉的《不世狂人》音乐,第一次在这个世上出现。

    是离人感伤,是情人情劫?

    林牧这一夜一天,一直想着这首曲子,可以说整个人的精神,都系于其上。

    这时,一得到称手乐器,就如得了定海神针的孙猴子,一时间,只顾得自己畅意耍弄,哪还去管其他事情!

    店里其他试音的杂音,逐渐消失。

    就像林牧先前不懂轻音乐,但也能听出这种顶尖抒情曲的动人处一般,这店里,无论是杨铁铮,还是那些顾客,都是在搞音乐的,就是那导购小姐与保安,长久在这样的环境影响下,也是知道不少音乐上的门道。

    那个中年眼镜女人,放下手里的笛子,走到林牧边上,看着林牧的动作细节。

    一曲终了,林牧很是满意,就决定是这把了。

    杨铁铮有些骑虎难下,原本只是想着,压下林牧锐气,免得招牌受损,哪曾想,林牧这样的年纪,竟然能将二胡演奏到这种程度。

    高级游泳技巧,就能让林牧河中纵横,放在古代,说不定也能弄个“混江龙”的名号。

    而高级二胡技巧,在圈子里,也能称得上是乐器大师级的技巧了,虽然上面还有顶级的技巧,但足以名震一方。

    这样的技艺水平,这样的顶尖曲子,他哪里还能说什么?

    两万块,林牧拥有了这把二胡。

    笛子是比较受欢迎的一种乐器,做笛子的大师也多,林牧这次没什么意外,在大厅里,就找到了一管翠色竹笛,很是不错。

    那个中年女人一直看着林牧,这时见他忙完,走上前来。

    “你好,我是京城电影学院的一个老师,听说你刚才,想要报考今年的艺校考试?”

第一百四十章 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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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拿翠笛,身背胡琴。

    林牧回到酒店,犹自有些难以置信。

    刚才那个女人,是京城电影学院,古典乐器专业的老师,同时也负责今年的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工作。

    一曲动人,让她见到了林牧的曲艺。

    尤其是在发现,这首曲子是林牧写的后,更是极为惊艳。

    “报考古曲音乐专业么……”林牧沉吟道。

    对方已经答应,只要自己报这个专业,她就能把自己招收上。

    她的身份,林牧已经确定是真的,对于这个承诺,并无疑问。

    虽然每所学校,都声称招生公平,毫无徇私。

    但要真是这样,那些领导富商的子弟,哪里能个个都上名牌大学?

    不要说什么富家子弟智商高,家庭教育好。

    更不说说什么“寒门再难出贵子”这样的鬼话,说出来只会让人笑话。

    诚然,这个世界,那些富二代,一出生,就拥有常人难以乞及的财富,甚至学的职业技能,都是“如何当老板”这样的高逼格。

    甚至于,这些身处优良条件中的人,更容易成材,寒门子弟可能努力一辈子,也及不上他们的眼光、见识。

    正如“穷文富武”这句话一般,想学武,就得家里有钱。

    但偏偏这天下第一高手,从来就不是大门派的贵公子,而是乡野困龙。

    一朝得了风云相济,顿时腾身直上青云,化身为龙,傲领群蛟。

    话说得远了。

    对方身为招考老师,想要招哪个学生进来,简直不要太简单,对于这种事,林牧倒没什么排斥。

    想了想,还是答应了她。

    ……

    临进最后招生时间,来的人很多,据调查显示,今年的艺校招生人数比例,为一百比一。

    这下真是百里挑一了!

    身前身后的考生,一个个情绪都有些紧张,林牧把玩着手里的清笛,一脸无所谓。

    突然,后来来了两辆保时捷,前面的车先下,出来四五个保镖,护着后面车里的三个人,也不排队,直接往前走。

    让众人注目的,是那群人里,一个清纯至极,也美丽至极的女孩。

    “刘亦非??”

    林牧不由得有些发愣,这个女孩,虽然与前世那个神仙姐姐长相不同,但那份相同的不食人间烟火的气质,却是让林牧将她们两个联想到了一起。

    当然,林牧想到的,是当年那个小龙女,而不是那个跑去棒国做泡菜的****。

    前面,早已是人挤人,连学校人员都难以挤进,哪还有空路让他们走?

    不过,那些保镖,却是毫无迟疑,直接前后左右,将三人围着,分开前面的考生,直往里走。

    一般人要借道,肯定得说两句客气话的。

    但这些权贵家的保镖,仿佛天生没这种礼貌意识,硬推硬挤,把别人强硬分到一边后,还满脸冷酷,自觉做了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高人一等。

    看着保镖里习以为常的三人,林牧顿时觉得有些腻歪,先前看到极品妹子的好心情,也变得无所谓了起来。

    不知道是不是开了个头,还是那些权贵子弟,也喜欢这个点来报考。

    接下来,又有四五拨人,直接插队进去了。

    周围考生,虽然不满,但也有些习以为常,这种事,哪里都一样。

    到了林牧面试,见到前面那个中年女人,林牧微微一笑,拿起笛子,吹奏起《不世狂人》中,清笛的那一段了。

    毕竟,悠扬、婉转的笛声,能引起更多人的共鸣。

    技巧惊人,曲子还是原创,再有主考老师的特别照拂,在高考成绩还没下来的情况下,林牧竟然直接被通过了。

    将自己的家庭地址与联系方式填好,林牧接下来要做的事,竟然是在家等录取通知书?

    这么简单?

    想到刚才那个“刘亦非”,林牧不由得释然。

    要是对方那种架势,过来估计都不用考试,而是自己挑选哪个专业哪个老师,哪像自己,还要走个过场。

    事情圆满结束。

    ……

    《故事会》杂志社。

    “怎么没了?下面章节呢?练成独孤九剑的令狐冲,接下来怎么样了?”

    汪峰看完电脑上的最后一个字,发现已经到了文档结尾,顿时追问道。

    是的,不是汪洋。

    汪峰……

    说实话,林牧刚听到,《故事会》老板叫这个名字时,也是吓尿了。

    有没有搞错,头条哥竟然开杂志了?

    不过看到真人后,才知道这是个乌龙。

    毕竟,汪峰这个名字,并没有什么罕见的,放在中国,没有十万,也有八万同名的了。

    只是,想到这个名字,林牧不由得还是有些想笑的感觉。

    “嘿嘿……”林牧坐在一旁,嘿嘿一笑,也不说话。

    汪峰一愣,顿时就对着一边的汪洋笑道:“一页书这是来要求涨工资来了。”

    微微一笑,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林牧点了点头。

    在心里,却是已经做好了打算。

    如果对方真有什么觉得不满的地方,《笑傲江湖》仍旧和他合作,但以后就要再说了。

    毕竟自己的成绩在那放着。

    只是如果对方也愿意一直合作的话,林牧也不想换地方。

    就像写网络小说的,最忌讳的,就是三天两头地转站,那样对人气的伤害太大了。

    “这样吧,《笑傲江湖》这本书很好,我也不说给你千字多少了,只要在连载时,订阅量能保持在四十万以上,那每本书,我就给你两毛钱的稿费,你觉得怎么样?”

    一句话说出,整个办公室一片寂静,就连汪洋,也为自己老板的魄力震到了。

    两毛钱不多,可这却是意味着利益分成!

    一本杂志最后卖五块钱,除去成本,杂志社大概能赚两块多钱的利润。

    而这一下子,就把利润,给了林牧近乎十分之一!

    林牧微微一笑:“只限于《笑傲江湖》这本书。”

    一旁的汪洋简直要晕倒了,这样的利益,林牧竟然还不满意?

    汪峰同样笑道:“为什么你就这么自信,一本书比一本书销量高?”

    邪魅一笑,林牧说出了他最大的底牌。

    “靠感觉和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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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一章 风起云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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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当然是一句笑话。

    但林牧,确实有这个把握。

    开玩笑!

    前世的种花家,有谁没有听过金大师的大名,有谁不知道华人世界,那本本经典的武侠小说?

    即使是在小说写出的五六十年后,全世界对金庸武侠小说的追捧仍旧火热,每一次的改版,都是文化界的大新闻!

    四十万册的订阅,在这个世界种花家的杂志界,是一个让人不敢想的数字。

    即使是《故事会》当初全盛时期,四十万的订阅量,也不是时常遇到。

    如果林牧真的能让《故事会》,重现这般盛况,那给林牧分一部分利润,也没什么,杂志社赚得只会更多。

    ……

    事情办完,全部顺利得出人意料。

    不过,在林牧回家,休息了一周之后,武侠世界的风暴,也已经启动。

    各大出版商,早已准备好一切,七月一号发售时间没到,广告就早已打遍了所有角落。

    “陌刀的新作《刑刀》,唐小楼的《奔浪诀》,陈风笑的《气贯长空》,卧龙的《大醉侠》,藏龙子的《鬼谷传人》,咦,就这些?兵祸横行、李凉、萧玄呢?他的新书怎么没出来?”

    林牧看着手机上的信息,有些纳闷。

    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他平时也了解了相关信息。

    除却以前自己知道的几位名家,武侠小说界,还有其他几位,轻易不出书,但一出书,就必定大卖特卖的老前辈。

    其他人也就罢了,最为顶尖的,就是兵祸横行、李小凉与萧玄,两人可以说已经代表了武侠的两种极端。

    兵祸横行,善写乱世狂徒,主角通常心狠手辣,武功也是霸道凶残,乱世之中横行无忌,尤其受到年青人的追捧。

    而萧玄,可以说是正统武侠的代表人,男主角,不是忠良之后,就是名家子弟,走的是正派路线。

    夹于两人之间,主角亦正亦邪的,便是那号称南海鬼才的李小凉了。

    李小凉风格却是武侠中一支异类,他UU小说的男主角,名字中通常如他笔名一般,带个“小”字,比如说关小刀、任小赌、白小痴、丁小桂。

    其情节用词,极为幽默,有时甚至显得有些荒诞,但正是因为这种轻松愉快的文风,让读者读起来趣味横生,很是舒适。有人骂他小学生灵感,但更多的读者认为这才是真正的武侠小说!

    三人之中,萧玄是最为受官方推崇的第一武侠名家。

    兵祸横行文风冷厉,杀气腾腾,是热血流的代表名家,若论读者之多,还在萧玄之上,只是因为文风问题,不被主流文化推行。

    而李小凉,略逊两人一筹,但也傲视群雄,名列武侠第三。

    至于其他诸如陌刀、陈风笑、朱翼,并称双龙的卧龙与藏龙子等人,俱都没有稳定排名,时常这本书你强些,下本书他销量更高些。

    现在,整个武侠界,都在磨刀霍霍,在七月开战时,武侠中的前三甲,竟然齐齐没有出书?

    因此,各大网站上,那些名家的新书尽管叫嚣得很是厉害,但在真正的武侠迷那里,根本不算什么。

    终于,一家出版社曝了这个消息的料。

    《三大名家决定延期一月后,再发布新书?》

    “卧槽!真的假的?”

    “不是吧!凉大,我可等着你的新书呢!怎么还玩起推迟了?”

    “三大名字集体礼让,让其他武侠名家一个月的销量?我靠!要不要这么霸气!”

    ……

    一篇贴子,引爆武侠世界。

    萧玄、兵祸横行、李小凉三人,在这一场定鼎之战开始时,竟然还想着新书推迟一月,待到八月再战?!

    虽是顶峰气度,但……是不是太狂傲了一些?

    这是视其他武侠名家于无物啊!

    果然,其他名家的微薄,自这条消息出现后,一片寂静,再不像往常一样,去大力宣传t自己的书。

    性情有些急的朱翼,甚至在微薄上讥讽了这三个人。

    朱翼:“三个自大狂,天下之大,英雄辈出,这一场弑神之战,坐看哪位被斩落马下!”

    消息下面,有朱翼粉丝的支持回复,也有其他名家作者的粉丝的回复,互骂互喷,乱成一团。

    这么大的事,甚至连《侠客行》的人气都受影响。

    《侠客行》,这时已经连载到第十九章《腊八粥》,距离结束,还有两章,也就是半个月的事。

    而随着侠客岛剧情的开启,读者的热度,也达到了整本书的最高、潮时期。

    凡人风**:“感觉《侠客行》预言得很准啊,刚刚连载了自大成狂、自号古往今来剑法第一、拳脚第一、内功第一、暗器第一的大英雄、大豪杰、大侠士、大宗师的白自在,转眼间,三大武侠宗师,就这般狂傲不可一世,莫名喜感。”

    神本无名:“没办法,人家确实有狂傲的实力,几十年三足鼎立,力压群雄,这时新的定鼎之战,让他们和一群手下败将打擂台,确实让他们有些不好意思了……”

    翼展千机:“书大!别写这种中短篇小说了!赶紧出长篇小说吧!多好的机会!你写得也不比别人差,要是在这一战里,扬出名声的话,那兄弟们以后就不叫你‘一页h书’,得叫你‘一页圣天书’了!”

    山兮鬼神惊:“233,‘一页圣天书’哪有‘一页h书’好听!不过顶土豪机,求写长篇!”

    流风剑仙:“求写长篇+1.”

    凌虚上人:“求写长篇+666……”

    ……

    其他读者,也纷纷出来,劝林牧参于这一战。

    一页书:“大家好意,我收到了,《侠客行》还有两期完结,接下来无缝连接,新书《笑傲江湖》将会在《故事会》继续连载。这次是长篇了……”

    红袖爱添香:“我去,还真把书大炸出来了?”

    zrcjs:“《笑傲江湖》?名字很赞啊书大!一定支持,另外你确定是长篇?男主角是什么性格的?不会又是苦逼的狄云,以及二愣子石破天吧?求新主角潇洒自在一点。”

    天琊剑舞:“等等!还有两章结束?这么说,侠客岛上,真要有一场结局大战了?鸡动,求剧透啊书大!”

    ps:感谢虚风天舞的500,9我亦成神9的100,真-只等待花开的200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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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二章 群雄并起

    林牧一句“新书将在两周内完结”,为这场封神之战,又添噱头。

    “内力第一人一页书,将出长篇武侠《笑傲江湖》,与群雄争锋!”

    “《笑傲江湖》?内力第一人一页书再发狂言!”

    现在的“一页书”,在武侠界也是鼎鼎有名,这场封神之战,就是被他的内力设定,而炸出来的。

    这种情况下,他的知名度,已经比着其他长篇武侠作者高出许多,只比那些名家逊色一筹。

    一群名家,刚刚启动封神之战,正要大战一场时,三大顶峰与林牧,就泼了他们一盆冷水。

    礼让一月,已经是让他们极其羞愤了。

    现在又来了个更狠的,直接妄言《笑傲江湖》!

    这名字,一页书你是想把我们所有人,包括萧玄、兵祸横行、李小凉,全都压下一头么!

    狂妄!

    写了两本中篇小说,在中篇小说里称王称尊后,就觉得长篇武侠里,也是一群菜鸡么?

    刚刚注册认证的“一页书”微薄,原本还没有什么留言。

    上面只有开通后,林牧发的唯一一个说说。

    一页书:“本人《武侠故事》、《故事会》白金大神,已有近七百万字小说《连城诀》、《侠客行》刊发,欢迎各路萝莉、御姐、人妻、****、女王、女老师、ol前来指正,同时长期约。

    你不主动,我们就永远没有机会。打开我的头像,添加好友,选好酒店,来上一发,给自己一个机会,给爱情一个机会……”

    没错,林牧发的,就是这么一个约的说说……

    下面,经过这么些天,也就三个回复。

    温州寂寞女:“高价求子,因富豪老公身体不行,现求一温柔知心男子,先付五十万订金,保证不影响家庭,事后再付两百万,有意者请联系我,电话xxxxxx……”

    公孙青云:“长期提供私人贷款,无抵压,利息低,有意者请联系我,电话xxxx……”

    果妹:“看我头像,想看更多私密照片和视频吗?请把这段话发到五个群,截图给我,更精彩的妹妹照片等着你哟……”

    没错,下面回复的,就是这么三个坑爹信息……

    林牧不靠谱,这群网上无节操的骗子,更不靠谱。

    但当林牧《笑傲江湖》的消息传出后,由于关注这个笔名的人的增多,连这个刚开没多久的微薄号,也被人发现了。

    飞特使:“咦,认证过,真是一页书大神啊?”

    叶云江:“微薄认证的,那还有假,啧啧啧,大神这条说说很接地气嘛……”

    神本无名:“卧槽!真是‘一页h书’!没有错!这说说风格就是那货的!有兄弟试过第三个果妹没?我发了五个群,怎么她没理我?”

    无语先生:“楼上傻雕,鉴定完毕。”

    古月星烁:“是傻雕,不过书大,赶紧的,把《侠客行》最后boss亮出来,我猜了半天,也没看出来谁是boss啊!”

    ……

    连林牧这样的新坑,都这么热闹了,更别说那些武侠大神的坑了。

    联讯号上,一个长篇武侠作者群里。

    陌刀:“呵呵,现在的新人,锐气真盛啊,一出道,就敢叫嚣‘笑傲江湖’了,当真是后生可惧。”

    朱翼:“别说了!气死我了,萧玄那三个狂,有他们狂的本钱,这个一页书是哪里钻出来的?敢起这样嚣张的书名?”

    虽然号称“内力第一人”,但很明显,在他们这些武侠大家眼中,仍旧不值一提。

    内力的设定,很惊艳,但中短篇小说作者的身份,却让林牧被很是看轻。

    而《笑傲江湖》这个名字,让他们有种,被小白挑衅的感觉。

    名字,不是乱起的。

    不信去看,普通家的孩子,起名字,从来不会去取多么嚣张、霸气的名字,容易挨揍。

    像一个普通人,却叫“吕布”、“李元霸”、“刘邦”,你看他会被阴成什么样子?

    而现在,林牧这个只在杂志上,写中篇小说的家伙,刚写长篇,就用《笑傲江湖》这样的名字,无异于向全体武侠大家挑战!

    不弄死你,岂不是连我也被你“笑傲”了?!

    无数看着《侠客行》,感受那内中的内力设定的作者,心里也都涌起了这个想法。

    侠客行的神功,让他们很是惊艳,让他们受益匪浅,但这却不影响他们,对林牧的敌意。

    ……

    就在这种氛围之中,各大名家,开始了最初的争杀。

    林牧身处乡野,不知道那各大书店的战斗惨状,不知道那些书店里,各个出版商,为了宣传自己卖的书,花费了多大的心力与资源,只为争那书店里,更优秀一点的售书柜台!

    可是,仅从网上传出的硝烟味,就足够让林牧大开眼界了!

    以往所有的规矩都被打破!

    什么一个月只出那几本书!

    什么大神书领头,仆街书间隙卖钱!

    全部都被打破了!

    每家杂志社,都只发售了一本书!

    一本自己先前已经约好的名家的书!

    原本的小白,原本的中级神,全被置于一旁,仅有观战的权利!

    这种影响,甚至会影响到以后几个月,小说的质量,作者的名气,成了一本书刊发与否,最大的凭证!

    网上各大武侠论坛,甚至是各个qq群,都有水军在拼命地打广告,连林牧加的几个群里,都出现了那几个名家的广告链接。

    无数买了名家新书的人,在论坛里讨论剧情,争哪本书质量更好,哪个男主角武功更高,热闹得一塌糊涂。

    林牧也找了个空,去镇上把那些小说,统统买了一遍,看看这些名家的水平。

    这些,都是他以后要竞争的对手。

    回到家里后,和林母讲了自己大学已经搞定,安了家里人的心。

    同时,也和家里讲了自己新稿费提升的事,想让林父别再打工,直接回来。

    电话里,林父心情似乎有些不好,但仍旧安慰林牧,让他安心上学,自己到了年底,就回家,在家里做些小生意,不再出去忙碌了。

    ps:感谢公羊1的100打赏。

第一百四十三章 刑刀,聂求刑

    六七月份,正是炎热酷暑的季节。

    城市里,热得如同一个大烤箱,就是街上,到处是清凉的大长腿妹子,也难以让人有上街的**,而是窝在空调屋里不出来。

    可是无数的武侠迷,却是满眼冒光,蜂拥着跑到各大书店,去购买小说。

    热汗淋漓,全身湿透,累得吐着舌头喘气,也在所不惜。

    相比之下,林牧,此时却是无比的惬意。

    想买的的小说,都已经买到了,在林牧屋里书桌上摆了一排。

    林野和林琳,也放假了,在林母,老人的陪同下,拿了个凉席,去和一群小孩,去村边上杨树林里玩耍。

    这里丝毫没有外界的酷热,一片清凉之风,在外界人的眼中,已经无异仙境了。

    但林牧去并没来这里,人太多,看书都难得清净。

    左手拿上笛子,右手拿了本陌刀的新书《刑刀》,林牧去往了北面农田小路边,几棵大柳树那里。

    鞋子一甩,林牧将笛子夹在书里,又将书咬在嘴里,双手攀爬,双足蹬踩,几个起落,就如灵猿一般,爬上了大柳树一处平缓的枝干那。

    坐在大树枝上,斜倚主干,明亮的阳光透过柳树枝叶,已是烈性全消。

    身处半空,凉风习习,凭目远望,林牧心里,一片清宁。

    这些时日,他没再给沈病娇打电话,对方也没再给自己电话,这让他重又恢复了心情。

    笛子斜挂在身边树枝上,林牧翻开《刑刀》。

    四周无人,只有蝉鸣鸟叫,柳树大枝之上,一个年轻小子躺在树枝上,翘着二郎腿平静看书。

    这样的画面,影响不到不远处杨树林里的男人们,他们都坐在凉席上,闲着玩牌。

    但那些心思细腻的女孩们,却是妙目流连不休,这种气质,大异常人,由不得她们不注目。

    她们里,有不少林牧小学初中的同学,但随着上高中,关系都有些生疏了。

    这也让她们,有些不好意思去在众人的注视下,去柳树那找林牧玩。

    “小牧他妈,这次可是多谢你们了,少飞这孩子总算也有了份正经工作,我也能安些心了。”说话的,是陈少飞的母亲。

    看她脸上,虽然还有些病容,但明显气色,已经比往日好了许多了。

    老人插口笑道:“一个村子的,能帮就帮了,说什么谢,等少飞过年回来了,估计你的病也就好了。”

    陈母脸上舒缓着笑了下:“以前我身上有病,管不了少飞这孩子,让他做了不少错事,唉,你们家被欺负时,他还敢去帮长山出头,现在小牧不计前嫌,我想想就感觉臊得慌……”

    林母摆了摆手:“哪里的事,那是自己门上的事,你们也不好插手,少飞那孩子本性不坏,没事……”

    ……

    看了许久,林牧坐了起来,将书挂在一旁树枝上,取下清笛,放在手里耍弄着。

    《刑刀》果然不愧是陌刀精心力作,看起来,很是吸引人。

    男主角聂求刑,出身行刑家庭,也就是刽子手的后代。

    在聂求刑年幼时,一次他的父亲在行刑时,遭到劫法场,虽是力战,仍是被人将犯人救去,连自己也身受重伤。

    临死时,却是将家中祖传的一本无名刀谱,交给我聂求刑。

    聂求刑苦练数载,长大成、人后,手持先父的杀人鬼头刀,自号“刑刀”,探查当年杀父之人。

    这一追查,却是查到当今绿、林最大的帮派的黑、道魁首。

    红颜知已,力战强敌,一本书被他写得冲突强烈,很招读者注意力。

    尤其他练的刑刀,在手持鬼头刀与人奋杀时,明显有林牧第一本短篇武侠小说,《钗头凤》里,“一刀平百川”的墨刀气势。

    一刀出,如无情鬼刀夺命,敌人被其声势所惊,未战之前,气势已是落入下风。

    尤其是在上册的最后一战,聂求刑不只自己痛饮美酒,连自己手中的刀,也用酒瓮滋养刀锋,随后的战斗,更是杀得意兴豪飞,让人心神向往。

    很明显,《连城诀》里,血刀老祖以血养刀的细节,也被陌刀捕捉到,并被他换了个写法,用到自己的新书里。

    这倒不能算是抄袭,因为他已经写出了自己的特点,就是林牧看到那最后一战,也是心神激荡,忍不住赞了声好。

    相比之下,其他作者,写的新书,未免在代入感上,差了一酬。

    比如说像卧龙写的《大醉侠》,主角也是一个爱酒潇洒的人,但因为卧龙将他写得太过潇洒了,反而感觉有些刻意,比着《刑刀》上,差了一筹。

    当然,随了这本《刑刀》,其他几本武侠小说,也各有亮点。

    唐小楼的《奔浪诀》,安排了男主角是个渔人家庭的出身,得了隐居在当地的一名旷世高手的教导,习得内功《奔浪诀》,尤善水战,最后成为纵横五湖四湖的浪子。

    这也是唐小楼的一贯习惯,总是喜欢让主角在有水的地方。

    而UU小说的主角,也多是那种喜欢撩妹的浪子。

    其中几段撩妹的情节描写,香艳而不低俗,倒是很让男读者喜欢。

    而陈风笑的《气贯长空》,明显是受到了《侠客行》的影响,主角一心习练内功,一身旷世内功,遇神杀神,遇鬼杀鬼,简直就是一辆人形坦克。

    配合着男主角的豪气冲宵,真就爽感上看,比着《侠客行》,还要高上一筹。

    毕竟,《侠客行》里的石破天,太过老实,以德报怨,难免让读者有些郁闷。

    这也是其他经典小说共有的特点。

    因为太过注重人物刻画,以及情节严谨,导致主角,总是遇到各种郁闷的事,经典是经典了,可也让人看着不够爽。

    就像前世的点娘书库里,同人小说占据了一个极大的比重。

    三国里,穿越成吕布、张飞、关羽、曲韦,甚至是加入黄巾军的普通乡野子弟。

    金派小说里,有穿越成欧阳克、钱青键、杨康、卓不凡、虚竹、慕容复的,连那些最为人不耻的尹志平、赵志敬都有人穿越……

    这些同人小说,或许情节不够好,但爽点,那是一个比一个爆,同样拥有很大的读者粉丝群。

    ps:《刑刀》是少冲自己设想的一本书,大家不用去搜,至于像《大醉侠》这样的,只是拿来用个名字,和原著没什么关联,诸位不要联系啊。

第一百四十四章 《侠客行》结束

    而藏龙子的《鬼谷传人》,则是给了林牧一个惊喜。

    与其他只追求武力杀伤的小说不同,《鬼谷传人》,直接让主角,得了一代神人鬼谷子的千年传承,不仅武功高强,而且兵书战策过人,襄助宋太祖赵匡胤平定乱世。

    功成身退,不留名姓,颇有《寻秦记》的风采。

    除开这几位名家,其他同期出的小说,也各有各的风采,各有各的特点。

    也难怪,那些出版商,只盯着一本小说出版,如果不是优秀作品,怎么会通过他们的审核?

    看完买来的书,林牧不由得叹了口气。

    这些武侠名家,果然没有一个好易于的!

    林牧没去搜那些名家销量,与自己无关,看也没什么用。

    而自己,最近被捧惨了,同样也被骂惨了!

    《侠客行》终还是结束了。

    在石破天,练就绝世神功《侠客行》的时候,结束了!

    无数读者先前等待结局,等待那个将出来现的**oss,就连许多作者,也是同样,浑然想不出,剧情都已经安排到这份上,为何**oss还是一点影都没有。

    现在,看着《侠客行》最后出现的“全书完”三个字,他们直接一脸懵逼。

    这……就结束了?

    卧槽!

    玩我们呢!

    石清的老情人梅芳姑,问石清,为毛不爱自己这个贤惠可人的白富美,却去爱那个笨手笨脚的柴禾妞。

    得知竟然是因为自己太优秀,石清跟他在一起,压力山大,这才这样?

    身怀一身惊世业艺的石破天,一脸懵逼地想着“我是谁”,这就结束了?

    神本无名:“妈蛋!一页书你是不是想吃闵柔的炒鸡蛋了!过来,让我把你蛋蛋踢了,给你炒一盘!”

    翼展千机:“书大,这次你别怪我,虽然一直喜欢你的小说,但今天,我支持无名!”

    落羽:“顶楼上!妹的!最近我从别处,看到有人说你小说写得好,我刚进坑,你就直接这样坑我们?我现在终于明白别人,为什么叫你‘丧心病狂一页书’了!此种丑事,当真称得上一个‘丧心病狂’!”

    骑着王八找乌龟:“何止是丧心病狂!简直就是禽兽不如!太监烂尾!”

    小熊123:“一页书呢!拖出来打!”

    天南七绝雁:“必须吊着打!平时h图发得那么溜,原来是不好好写书,一心去搜集h图去了!这次不打得他断jj,我就不姓天!”

    我和她的他:“这货跑哪了?还潜水?一页书!给我出来!”

    ……

    一片声讨之声!

    林牧眼看躲不过,也是蛋疼。

    一页书:“我了个去,群情激愤?你们都不看那后面的解释么?石破天最看重的,是阿秀,救下阿秀,已经让《侠客行》神功发挥最大功效了,你们要看到我的良苦用心啊……”

    道逍遥:“靠!你还敢说你良苦用心!”

    得涩:“这货还不知悔改!兄弟们,怎么办!”

    李宝3:“孩子不听话怎么办?打一顿就好了!来个人,告诉这货,为什么我们这么愤怒!”

    雨中漂浮:“我来!书大,不是我说你啊,我们看书,求得是个爽,你看你写的这玩意,你倒是用意深远了,还他喵的被其他作者,夸着文学性大为提升,可你也顾虑顾虑我们的情绪啊!刚刚为石破天《侠客行》在侠客岛上大发神威激动,结果你就直接就救个妹子就完了,救了妹子还不啪啪啪!这是人干的事?你说我们骂你亏么?!”

    辣椒:“绝对不亏!这货是不教训一顿不行了,你们谁来,把这货按住,我用打火机烤他jj!”

    狂风虎:“这个法子好!我这也有打火机,一起烤!”

    原代:“打火机火多小!我这有喷火枪!烤起!”

    一页书:“……”

    ……

    中腿一片冰冷,抹了抹额头冷汗,林牧终于松子口气。

    自己以后的衣食,全系在这群家伙身上,不紧张是假的。

    看样子,自己的书迷,并没有真正生气,而纯粹是因为看书不爽,这才想着在他这发泄一下的。

    也是,林牧在书的末尾,已经将先前的感悟,写了上去。

    读者又不傻,《侠客行》的用意之深,得了解释,他们自然看得出来,这样写,直接让《侠客行》的思想层次,上了一层,比之其他只顾打打杀杀的小说,强了不只一筹。

    但,看得出来归看得出来,该有的愤怒和打骂,还是要有的,不然岂不是让一页书这货,小看了我们,以后会写出更让人郁闷的情节?

    于是,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林牧每天要做的事,除了看书吹笛,就是在群里不停地说小话,讨好这群大爷,平息众人怒火。

    总算这群家伙,还有点良心。

    在最初的怒火消了之后,开始肯定了这样的安排。

    而那些武侠作者的反应,则有些复杂。

    林牧加的一个作者群里,就有不少作者讨论他的这种结局安排。

    有取笑他的,也有夸他注重小说内涵的。

    到最后,也没人支持用这种写法,毕竟这种写法,对读者的情绪影响太大了,如果不是像《侠客行》这样的顶级质量,其他小说敢这么干,绝对是找死。

    就是萧玄、兵祸横行,私下和人聊天时,也对这种写法,表达了赞叹,承认自己绝对不敢这么写。

    《故事会》的订阅量,在这最后一章,达到了历史的最高峰,爆升到四十九万。

    虽然是因为大结局的缘故,但《侠客行》的上乘质量,无疑也是其中重要的一个原因。

    不说别的,单只说林牧把《故事会》订阅量提升的奖励,都拿到手软。

    从二十一万,达到四十九万,直接就是二十五万软妹币的奖励,比整本《侠客行》的十七万稿费还高!

    二十五万的奖金,十七万的稿费、加上那五万的红包,前后下来,单只这半年,林牧与《故事会》合作,已经赚了四十七万,比林父林母这一辈子辛苦的积蓄还多!

    林牧赚了这么多钱,《故事会》就更不用提了!

    当初《武侠故事》二十五万的订阅量,都让广告商抢破了头,如今四十九万的订阅量,单只广告费,《故事会》都拿到手软。

    这也是那天汪峰,愿意给林牧利润分成的原因。

    ps:感谢爱上精神粮、雨点浪花、公羊1的100,百的588打赏。估计小说下周上架,就是不知道到时有多少人愿意支持,有些小紧张啊。

第一百四十五章 将战

    “哥!哥!快回家,你录取通知书到了!”

    正躺在树上吹风的林牧,突然听到自家小弟的喊声。

    坐起身来,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林牧笑道:“你跑这么急干什么?不是早和你说过,录取的事确定了么?”

    林野抹了抹额头的汗,嘿嘿笑道:“咱妈让我喊你的,说是要你拿着身份证,邮局送信的才给你,哥你赶紧回去吧,人家都等着呢!”

    摇头失笑,林牧把书扔给下面的林野,身子一滑,从树干边落下,待到身子落下大半时,左手抓住枝干一顿身形,就轻巧巧地落了下来。

    经历这么久,他的“c级截拳道”早已练得精熟,在哪里,也算得上是个格斗高手。

    如果不是b级截拳道,兑换需要100万的声望,自己眼下又用不到那么高的武力,林牧早就兑换了。

    跟着兴奋的林野,林牧平静地往家里赶去。

    此时,他的脸下,再也看不出一丝曾为情所伤的表情,经历这一月的静心养气,以及长久的《钓金蟾》的内家功夫修炼,他整个人的精气神,都内敛了起来。

    小小的院子里,已经挤满了人,尽是看热闹的老人小孩。

    老人和林母,正在热情地给大伙散零食,招呼邮差。

    看到林牧回来,林母顿时就满脸喜意地,把手里林牧的身份证塞到他手里,给邮差验证。

    “呵呵,小伙子不错!好好上学,以后给咱们家乡人争气!”

    验证之后,邮差喝了口水后,拿着林母给他的报喜红包,就离开了这里,看他那满满的包裹,很明显,这两天,正是各个学校录取通知书发下来的日子。

    现在的科技发达,人家早就不再用信件了,也就每年的这个时候,他们才会下乡忙起来。

    撕开ems信封,周围老人,兴冲冲地流转着看着这份通知书,有的人,还起哄让林母叫个电影队放电影。

    林牧这时心态平和,也就任由家里人闹着玩了,左右不过是花点钱,能让家里人开心一段时间,值了。

    ……

    这段时间,也有不少人来找过他玩。

    有以前小学的同学,村里幼时的玩伴,甚至连小萝莉魏云,都乘车从镇上来找他玩。

    上次,沈病娇突然提出分手,让林牧心性大乱,对小萝莉说了句重话,惹得她好一阵难受,这次鼓足了勇气,才来找林牧。

    这件事,还一度成了周围人,取笑林牧的原因。

    毕竟高考后被一个妹子来找着玩,本就是个很惹人注目的事情。

    近一个月没见,林牧的气质变化不小,小萝莉经历高考洗礼,仿佛也成熟了不少。

    再见面,关系没有再进一步,也没有退回去,依旧是那份友情以上,恋人未满的程度。

    林牧带着她,一起坐在柳树枝干上,吹着凉风闲聊,总算把小萝莉往日的郁闷给消除了。

    而沈病娇,也曾陆陆续续给林牧发过几条短信。

    短信里,解释了她父亲的想法,林牧也随便地回复了几句。

    冷静下来后的林牧,能够体谅沈病娇的难受之处,她一个女孩,面对一向疼爱自己的父母时,哪里能够有反抗的余地?

    只是理解归理解,那条裂痕,始终存在于林牧心里。

    两次被提出分手,若说当作什么事都没发生,那才见了鬼了。

    如果不是林牧这段时间恢复了心情,只怕早就不理她了。

    有时候,想到夹在中间为难的沈病娇,想起她难受哭泣的样子,林牧心中也是隐隐作痛。

    但自己又何尝不是这样,因为没有足够有实力,去解决眼前的挫折?

    “实力!还是要实力!”

    ……

    就在这一片看似平静的生活下,《笑傲江湖》,在那些名家征战半月之后,刊发了!

    在此之前,《故事会》已经在之前的几期杂志上,做了好几期宣传,完全打破了“只宣传一期”这个约定俗成的规矩。

    经过林牧与杂志社的商量,宣传里,透露了独孤九剑、辟邪剑法,日月神教的名字,也把五岳剑派给宣传了一下。

    比如说华山派的紫霞神功,嵩山派的大嵩阳神剑,衡山派的百变千幻云雾十三式,回风落雁剑,衡山五神剑!

    甚至连少林的易筋经、武当的太极剑法,都宣传了出来。

    毕竟,现实的世界里,少林寺确实有《易筋经》这本书,甚至还交由出版社,印刷出来,只要几十块钱,就能买到。

    至于这是不是原本,看着能不能练出真功夫出来,那就只能问方丈大师,是不是挂羊头卖狗肉了。

    其他诸如左冷禅的寒冰真气,任我行,东方不败的葵花宝典,风清扬,却是没有透露出来,免得剧透太过。

    不过,仅是如此,也足以让林牧的书迷兴奋了。

    详细的武功设置,给了他们信心,让他们知道,《笑傲江湖》这本书,不是靠几个灵感,一时的冲动写出来了!

    这些介绍,甚至还吸引了不少其他武侠迷过来,纷纷表示新书刊发时,一定支持正版。

    日月神教!五岳剑派!

    独孤九剑!辟邪剑法!

    易筋经!太极剑法!

    虽然不知道在说什么,但听上去,似乎很拽的样子啊……

    尤其是独孤九剑、辟邪剑法这两门明显是武功的名字,以及日月神教这个帮派名字。

    以往的江湖势力,不是xx寨,就是xx帮,再不就是xx门、xx派。就是《连城诀》和《侠客行》里,也不能免俗。

    但日月神教这个id,逼格却是出人意料地高,以教为名,气魄极大。

    也有人讨论独孤九剑与辟邪剑法,哪个是男主要学的功夫,甚至两个都是男主角的。

    目的已经达到!

    宣传这些,不仅仅是为了《笑傲江湖》的介绍,也有争夺人气的意思!

    时值这个群雄混战的时刻,如果林牧如以前一样,只管写书,那可以预想,新书的成绩绝对会差到家!

    尽管是《笑傲江湖》,也是一样,在最初这段时间,会差得厉害!

    原因无他,只是一个市场饱合度的原因。

    那么多名家,在同一个月里发新书,还都是那种品质上佳的小说!

    这种情况下,读者看这些名家的书都不够呢,谁还去看一本小名气作者的书?

    ps:介绍本朋友的小说《御魔师朱鹏》,是《无限恐怖之道痴降临》的作者狂翻的咸鱼2写的,在创世首发,知道咸鱼的朋友,都知道他的文风,很好看,大家书荒可以去看下

第一百四十六章 得意的东方瞳瞳

    现在,依靠前两本书上佳的品质,以及新书里让人热血的武功、门派,总算让《笑傲江湖》这本书,有了进入了封神之战的资格。

    冥堇:“书大刚引领了刀法狂潮,狄云的血刀刀法,石破天的金乌刀法,都让人印象深刻,怎么在这本书里,开始写剑法了?话说剑的威力,很大么……”

    风飞音鱼:“不知道啊,不过剑这玩意,一般都是短剑,用来刺杀什么的吧?真打起来,好像也就那些武术家,练的花架子了,对了,还有《少林寺》里的醉剑,看起来威力也不小……”

    神本无名:“别逗我了,醉剑,看着是厉害,但总觉得对阵刀法的话,要跪,貌似汉朝时,还有剑盾兵,到了唐床以后,你看哪还有用剑杀敌的?”

    迂曲法规:“确实,剑确实挺优雅的,我家里还买了把古剑镇宅,但要说什么杀伤力,只能说马马虎虎……”

    翼展千机:“我说你们,怎么对书大这么没信心?用剑怎么了?《侠客行》神功里,还有剑法呢,雪山派在江湖上也很拽,《连城诀》里,太极剑法也是能硬撼《血刀刀法》的一门武功,怎么到你们这里,剑就落了刀一头了?”

    不想孤单的我:“土豪机虽然说得有道理,但总觉得哪里差点劲,非要说的话,感觉剑是文人配戴的,而刀,则是江湖豪杰的兵器……”

    ……

    就在这一片争论之中,《笑傲江湖》,出刊了第一章。

    第一章里,倒没有什么特别的,养得是青城派的弟子,来福建与林平之一家对上,详细剧情倒没什么可讲的。

    唯一让读者意外的,是在这第一章《灭门》里,就出现了辟邪剑法!

    只是,这辟邪剑法,未免也弱得太过厉害!

    林震南身为辟邪剑法正宗传人,竟然连两个青城派的弟子也打不过,甚至连这两个弟子,都能使出辟邪剑法!

    辟邪剑法,被当成广告来宣传,结果竟然这么菜?

    相比之下,反倒是显得,青城派的松风剑法,摧心掌,显得威力不小了!

    但,有一个更大的问题。

    那就是从这第一章显示的内容来看,《笑傲江湖》的武力值水平,很低啊!

    虽然只看开始,已经比《连城诀》高了许多,但与《侠客行》一比,就相形见拙了。

    再与同期其他名家作品一比,更是没什么出彩之处。

    上本书的石破天,不管对手使什么功夫,自己只是以内力应敌,出场没几章,就打通任督二脉,成为武林中,一等一的内力宗师了。

    但《笑傲江湖》,却还是一刀一剑的互拆招式,搞得跟以前没内力设定的时候似的,这让人看着多不爽?

    林牧也是从头看过《笑傲江湖》的,知道这本书开头的一些问题,因此这才事先大打广告,以后面的武功和剧情,来吸引读者。

    不过,第一章刊发后,读者的骂声,比林牧意料中的要少了不少。

    翼展千机:“书大,不是我说你,你怎么也玩起来标题党了?《连城剑法》当初惹得兄弟们多向往,结果被你弄成了一堆数字!现在大伙好不容易恢复了对你的信任,你又把辟邪剑法这么拽的id给毁了,你是想上天么!”

    lao张:“就是就是!我开始还以为,这辟邪剑法多厉害,结果硬是被两个青城弟子给虐菜了,有没有这么坑?”

    东方瞳瞳:“一群看书不认真的!原文里林震南说:你曾祖远图公创下七十二路辟邪剑法,当年威震江湖,当真说得上打遍天下无敌手!

    你们都没注意么?”

    潇洒去打杂:“我去!还真有这句话!东方毒舌果然仔细!”

    无语先生:“打遍天下无敌手!远图公?那就是林远图了!有没有这么厉害?看这林震南完全商人的嘴脸,以及自己那么弱的实力,看来这辟邪剑法是没练成啊!”

    诺记是铭记:“怎么没练成,七十二路辟邪剑法,明明都练会了好吧!”

    东方瞳瞳:“看来估计辟邪剑法的心法,林家父子没学会啊,看一页书一贯的脾气,内力的重要性,绝对大于招式,就像狄云曾经说的那样,招式再妙,没有内力支持,也只是花架子而已。

    这一点,表现得很明显了,你们看,青城派的出手,直接使了‘摧心掌’的功夫,将人的心脏,震成了**块,可见内力的厉害之处。

    反观林震南,虽然是武林人物,但话里话外,都是觉得人脉比武功重要,处处送礼,处处讨好别人,这样的货色,在江湖上,估计也是不入流的那一类,他武功要是高起来,那才怪了!

    而林平之,更不用提了,明显是男主角,武功自然是更菜的,别的小说里,男主角开始不会武功的多了去了,还不是一步步练出来的?

    因此林平之这点微末武功,完全可以视为没有,当然表现不出辟邪剑法的妙处!

    故事的主线,到了这里,已经很清楚了!

    章节名叫《灭门》,自然,林平之一家,是要被青城派灭门的。

    这一点,从青城派的嚣张气势来看,绝对成真。

    接下来,林平之流落江湖,拜入五岳剑派,揭开自家《辟邪剑法》的秘密,练成这门顶尖武功,称雄五岳剑派,成为五岳第一人,随后再战武当,斗少林!

    这中间,肯定会把青城一门上下灭了,以报父母之仇。

    日月神教,一听就是反派,林平之成为武林第一人后,带领五岳剑派与少林武当,一起与日月神教抗争么?

    估计是了,独孤九剑,一听就霸道异常,肯定是那日月神教教主所用的剑法吧?也符合他的身份。

    小书啊,别怪姐姐说你,你这剧情安排得也太俗套了吧?

    一猜就猜到,完全无压力怎么办?”

    道逍遥:“666,感觉莫名喜感,东方毒舌第一次让大伙感觉顺眼,书大,粗来,剧情是不是这样的?要真是这样,我们给你发安慰红包,233……”

    geng13:“哈哈,可怜的书娃,小说才写了第一章,就被猜出后续剧情了,要不要这么惨?安慰红包加我一个,多少年没见过这么悲摧的作者了,哈哈哈哈……”

    ps:感谢在乡下100,修真冰炎110,千叶幽兰的100打赏。

第一百四十七章 给你个龙套玩

    “噗!”

    林牧一口水喷到一边,咳嗽了半天。

    这尼玛《笑傲江湖》还能这样写?

    不过想想,林牧头上一阵冷汗,貌似……还真能这样写……

    如果林平之是男主角的话,那这样写绝对没什么问题,虽然剧情落了俗套,但靠着种种神功和故事增色,未必也不能成为一本优秀小说。

    东方瞳瞳有这种想法,也很正常,换成任何一个没看过《笑傲江湖》的人,也该是这个想法。

    事实上,抛开《辟邪剑法》的坑儿子特点,林平之还真有种主角命格。

    一页书:“好吧,我服了你们了,发红包吧……”

    辉煌的辉煌:“我去!还真猜对了!无语,红包拿去!”

    说完,这个书友还真的在群里发了个红包,林牧手快一抢,尼玛,一分钱!

    一块钱分成一百份!

    禽兽!

    神本无名:“服了东方毒舌了,红包我也来个。”

    这次不错,抢了一毛钱,林牧热泪盈眶,太多了!

    接下来,一群书友,也纷纷发起了红包,少的一块钱分成一百份,多的十块钱分成五百份,一群人抢得不亦乐乎。

    一页书:“东方呢?别跑,出来发红包……”

    东方瞳瞳:“我穷得很,现在每天净吃豆腐白菜了,不过你这新书不行啊,一猜就猜到了,还怎么和那群作者争?”

    加肥猫看书:“是啊,虽然很为那些武功向往,但大概剧情已经知道,总觉得哪里差点劲……”

    往事男:“你们怎么这么多破事?武侠小说写来写去,不就那几个套路?细节写好就行了,主线你管那么多干什么?是吧书大?看我为你说话的份上,新书里,给我安排个角色,怎么样?”

    杨家大郎:“我去!楼上太无耻了,书大我给你发红包,给我来个龙套吧!”

    无世:“都闪开!书大,别的不说,只要你给我日月神教的教主,只要你在这给一句话,我直接给你包个一千块的红包!”

    幽雅固执:“卧槽,楼上要不要这么土豪?妈蛋,还让不让我们这种穷比活了?我出两千!书大,给我教主!”

    水平尽失:“我出两千五!”

    ……

    在群里众人的围观下,群里的土豪们,竟然开始竞价求起大反派了,出到最后,被一个叫“极道剑书狂”的家伙,以六千五的价格,给封了顶。

    极道剑书狂:“怎么样书大?你是要红包呢,还是直接银行卡转账?”

    林牧发了个抹汗的表情:“刚才我只是让你们发红包,什么时候承认你们猜对了……”

    东方瞳瞳:“……”

    极道剑书狂:“……”

    神本无名:“卧槽!”

    翼展千机:“顶楼上,除了卧槽,我再也找不到其他能表达我心情的形容词了!”

    月映苍穹:“我从未见过这样厚颜无耻的红包婊!”

    极道剑书狂:“书大,我想搞你大爷,怎么办?”

    东方瞳瞳:“滚!红包婊!你倒是说看看,我哪里猜的不对?”

    依她想着,自己就算是哪个细节想得不周全,但主要思路,还是对的。

    但怜的孩子,哪里知道还有换主角这种事情发生!

    一页书:“你猜的所有,都不对!不过为了表达对你一直认真读书的感谢,日月神教教主之位,就由你来坐了,到时弄个东方教主出来……”

    林牧这句话,明显是瞎说了,前世兔子家,谁不知道日月神教的教主是谁?

    但群里闲扯蛋嘛,增加下节目效果,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也挺好。

    东方瞳瞳:“真的?要是真的,我省点钱出来,给你发个五十块的红包……”

    极道剑书狂:“我日!书大你要不要这么见色眼开?我出六千五,还没东方的五十块有用?你是不是对东方有不轨企图?老实交待!”

    翼展千机:“就是!一页h书老毛病又犯了吧?我平常那么支持他,时不时发个红包,都没见他对我特别照顾的。别说反派**oss了,连个路边的小龙套,都不给我!禽兽!”

    唯水与鱼:“莫名喜感,东方教主,也是毒舌属性么?”

    ……

    一圈人闹了一会,待到听林牧讲,东方瞳瞳的猜测,确实是一点都不对后,才又恢复了情绪。

    林牧松了口气。

    不要以为,刚才他稳坐钓鱼台,其实在心里,不无担心。

    最担心的一点,就是读者对男主角好几章后才出来,会不会习惯。

    这个问题,看上去似乎没什么,但写过网络小说,看过网络小说的人,都知道,这个问题,极其地重要。

    网络小说,节奏快得厉害,整本书的第一章,被称为黄金三千字。

    在这一章里,不仅作者要把主角的形象竖立起来,最好还要把金手指开出来,最好情节也要有个爽点,让读者愿意看下去。

    像《笑傲江湖》这样,男主角几章后才出来的情况,简直不可想象。

    至于像《倚天屠龙记》那样,男主角几十万字后才出来的小说,在网文中要是敢这样写,简直是大熊猫一般的特立独行,绝对能让作者和读者,都蛋疼到太监。

    就是在传统武侠小说里,敢这样干的,也就金大侠一个人了。

    其他的,不是仆街仆死了,就是脑、残残死了。

    眼下,众人对林平之的印象还可以,这就行了。

    前面的章节只是铺垫,全都是为了男主角令狐冲安排的。

    只要读者接受了开头,那等到令狐冲出来后,林牧相信,依照他那强大的人格魅力,绝对能把读者掰直了。

    想到刚才自己的担心,林牧不由得有些失笑。

    在自己的眼中,《笑傲江湖》的开头,很狗血。

    但自己是谁?

    那可是经历无数精品武侠小说洗礼,又经历海量一般的网络小说轰炸过的骨灰级读者啊!

    在自己的眼中,开头如果不能吸引自己的注意力,那这小说就是失败的。

    但林牧却忘记了,武侠小说的风潮,由金大侠,羽生先生发动,一开始,就是两大顶尖作者倾尽心血的力作。

    但随后直到新千年的几十年间呢?

    那个时间段,武侠小说盛行,但真正优秀的小说,也并不是每年都有。

    在那几十年里,吸引武侠迷废寝忘食的,正是一部部,在今天看起来,无比狗血,无比俗套的武侠小说!

    ps:感谢流氓鹰、独孤敖云、jiejieji、爱上精神粮、牛牛与兰兰、书友160407204909167、提拉迷苏岩少、teashop的100打赏,汗,每次看看到一大串数字的书友名,就忍不住想去给他改了

第一百四十八章 三大名家

    今天的人,很难理解一个馒头,有什么珍贵的。

    但几十年前处于饥荒的人,却是切身体会。

    今天的人,同样难以理解一个退婚流的小说,有什么好看的。

    但几年前,有本小说,正是以退婚流,成就了网文史上,最强悍的成绩。

    这个世界的兔子,正是处于这种“饥荒”的状态。

    灭门这样的俗套剧情,只要写得好,照样有很多人喜欢……

    ……

    高考成绩,早就已经出来,网络上,那些满分作文和零分作文,也惯例一样地被拿出来当新闻。

    “呵呵,事情的发展,竟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剧本发展。没有零分,也没有满分……”林牧笑了两声,信心有点小打击。

    或许是批卷老师心善,不想这么轻率地否定一个考生的命运。

    又或许批卷老师根本就没在意,只把这个作文,当成个反面审题的普通作文了。

    原因太多了,林牧对此也没再关注。

    只是,不关注,却不代表事情一切平静。

    批卷老师的内部,这份作文早已让那个出题人,变成了个笑话。

    ……

    海港城。

    一个空间很大的上品公寓里,兵祸横行随手将手里的《故事会》给扔在桌子上。

    不得不说,写小说这种事,天赋的作用挺大的。

    金大侠、羽生先生,初出书就名震一方,点娘上,番茄耳根,也是年少成名。

    反而是那些自诩写了多少年书的老作者,一辈子混不出头。

    像这兵祸横行,看年龄,也只是二十**,但在武侠界,已经压得那些老作者翻不了身,成为最顶级的大神之一。

    “《笑傲江湖》浪得虚名!不足为虑!”兵祸横行笑道。

    对面的人,是负责他小说出版,常年合作的一个老编辑。

    老编辑点了点头:“灭门的俗套,看来一页书长篇小说,在剧情的安排上,确定还不成熟。不过,咱们接下来要注意的人,除了萧玄和李小凉,还有其他小说家!”

    “不要大意!按照规矩,一本小说分为上、中、下三册,七月发上册,九月发中册、十一月发下册,三次争斗,既保持小说的持续热度,又保证剧情的圆满。你们三个人的小说,八月刊发,也就是说上册小说的销量,会比其他小说落后一个月……”

    兵祸横行走到落地窗前,看着街外忙碌的人们,毫不在意:“就这样吧,我有种预感,这次李小凉应该会爆发了……”

    ……

    三大名家,兵祸横行是在海港城,萧玄是在弯弯岛,李小凉,则是身在南海岛。

    看起来很惹人丧气,三个小岛,各出一路名家,那么大的大陆,反而落后一筹。

    前世也是如此。

    不过这倒也正常,大陆毕竟饱经战乱动荡,时局不稳之下,文人哪还有心去搞创作?

    反而是三个小岛,生活相对安逸,更容易成为催生文化的宝地。

    ……

    弯弯岛上,三十多岁的萧玄看着面前两幅水墨画,默默不语。

    左面画上,是一个身着古装,只有一臂的男子。

    这男子表情冷漠肃杀,眼神却是一片平和,上书四个大字:毒手佛心!

    而右边画上,却是一个远景。

    一群人拖着一根绳子,绳子的尽头探到空中,端部竟然系着一个类似布袋的东西。

    手中的毛笔,迟迟不落,最后叹了口气,将笔放于一旁,不再继续画下去。

    “还是没想好吗?”一个漂亮女人,坐到他身边,关切地问道。

    萧玄摇了摇头:“一页书果然是有真本领的,《罗汉伏魔神功》给了我许多灵感,但终究我还没领悟透彻,只能看机缘了。”

    漂亮女人安慰道:“别想这么多了,《毒手佛心》的故事,你已经构思完成,至于第二本书,又不急,慢慢来……”

    萧玄点了点头,没再说话。

    心中,却是涌现一种不安。

    “《连城诀》奇诡难测,《侠客行》光明正大,能写出这样两本奇书的人,会构思不好一本长篇小说?可是,林平之这样的人物,命运安排又还能生出什么变化来?”

    ……

    两大名家,俱都为了小说费尽心思。

    但南海岛上的李小凉,却是满脸轻松,好心情谁都能看得出来。

    他的模样,算是小的,也就二十五六,正是好玩的时候,也难怪能写出那么多轻松搞笑的武侠小说。

    “老孙做得不错!就是这个样式!哈哈,这才是我心目中的滴血勾啊!哈哈!滴血勾!”

    只见李小凉抱着一柄略带点弧度的“剑”,笑得合不拢嘴。

    卖剑的老板,对他这个样子,早已习以为常,不以为笑。

    “以前也给你订做过不少兵器,怎么这次这么高兴?”店老板好奇问道。

    李小凉一边离开,一边哈哈笑道:“你不懂!但你很快就会懂了!就像你很快就会把我买剑的钱,还给我一样!”

    后面,店老板嘴角抽了抽,没有说话。

    头顶,“孙太康冷兵器店”的招牌,一动不动……

    ……

    《笑傲江湖》第二章,延续了“主角”林平之的命运。

    逃出生天后,身无分文的林平之,身上开始闪现亮光点。

    身无分文,饥肠辘辘,但他却因为顾惜祖上声誉,见到龙眼树,想着是有主之物,便没有去不告而取。

    如果说,这还是他贵公子脾气做怪的话,那接下来的考验,才体现了他心中的那股傲气。

    原文写道:

    他幼禀庭训,知道大盗都由小贼变来,而小贼最初窃物,往往也不过一瓜一果之微,由小而多,终于积重难返,泥足深陷而不能自拔。

    想到此处,不由得背上出了一身冷汗,立下念头:“终有一日,爹爹和我要重振福威镖局的声威,大丈夫须当立定脚跟做人,宁做乞儿,不作盗贼。”

    不想做小贼的林平之,只能去乞讨,但又遇一番冤枉羞辱。

    那农妇骂一句,林平之退一步。那农妇骂得兴起,提起扫帚向林平之脸上拍来。

    林平之大怒,斜身一闪,举掌便欲向她击去,陡然动念:“我求食不遂,却去殴打这乡下蠢妇,岂不笑话?”

    硬生生将这一掌收转,岂知用力大了,收掌不易,一个踉跄,左脚踹上了一堆牛粪,脚下一滑,仰天便倒。

    那农妇哈哈大笑,骂道:“小毛贼,教你跌个好的!”一扫帚拍在他头上,再在他身上吐了口唾涎,这才转身回屋。

    林平之受此羞辱,愤懑难言,挣扎着爬起,脸上手上都是牛粪。

    正狼狈间,那农妇从屋出来,拿着四枝煮熟的玉米棒,交在他手里,笑骂:“小鬼头,这就吃吧!老天爷生了你这样一张俊脸蛋,比人家新媳妇还要好看,偏就是不学好,好吃懒做,有个屁用?”

    林平之大怒,便要将玉米棒摔出。

    那农妇笑道:“好,你摔,你摔!你有种不怕饿死,就把玉米棒摔掉,饿死你这小贼。”

    林平之心想:“要救爹爹妈妈,报此大仇,重振福威镖局,今后须得百忍千忍,再艰难耻辱的事,也当咬紧牙关,狠狠忍住。给这乡下女人羞辱一番,又算得甚么?”便道:“多谢你了!”张口便往玉米棒咬去。

    ps:感谢在乡下、修真冰炎、提拉米苏岩少、书仙、第十三滴雪、流风剑仙的100,会探戈的三百斤的1888打赏。

    ps2:最后这段原文,并不是水,而是在本章节写得还差一点时,加上来的,为的是将原著中,林平之早期的形象完全体现出来。

    要是水,我完全可以把它分成两截,弄到下一章里。

    事实上,要是不是因为写小说,连少冲我也不知道,林平之还有这样的一面。

    不得不说,林平之是被逼疯的……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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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武侠小说,只是开端! 拥有地球记忆宫殿的林牧,重生平行世界。 写最好看的小说! 吃最萝莉的棒棒糖! 逗最可爱的女书迷! 用最纯洁的文笔,写最邪恶的故事…… 已有700万字白金小说《妖蛇道》大家放心看书投票…… 群号231647855,大家没事进来耍,保证群里风气健康积极……武侠开端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武侠开端,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武侠开端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