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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终级BOSS飞     我的庄园txt下载     我的庄园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十一章:宠物

    在美帝有一点好处,这是一个金本位的世界,不管是国内,是一个官本位的世界。

    在这里只要你有钱,你就可以买的到你想要的一切,而在国内是只要你是官,就可以得到你想要的一切,当然,这并不是绝对的,不过却也是社会的主流。

    在蒋海十万美刀捐款,外加上一千美刀小费的攻势之下,九条狗,被依次的搬上了他们放在门口的那辆f750,而原本以为会很吵的那些狗,在青狼獒的存在下,都保持着安静。

    而这只青狼獒,也并没有像是别人想象的那样凶,反而都很安静。

    随后就是办理领养手续,给狗上狗牌,记录他的收入情况,当然,这个是可以不记录的。

    毕竟去怀疑一个拥有两亿八千万美刀实业的大牧场主,他们也不傻。

    在把这些动物都装上车后,蒋海就和罗宾斯一起离开了这里,其实原本蒋海还想要去问一下,关于领养金雕、鳄鱼、黑熊、美洲豹之类的,所需要什么手续呢。

    但直接就被那个女孩给打了回去,有钱是可以买的到任何的宠物,但想要从这里领养,那可就难了,毕竟这些猛兽,很少是有送过来的,基本上都是抓回来的。

    所以它们对人类都怀恨在心,出于人道,所以才让它们在这里终老,流浪救助中心是不会把这些家伙再放出去的,不管蒋海给多少钱也没有用,更何况蒋海也不可能为了这些家伙,给太多的钱,如果是他的那另说,但不是他的,就没有必要了。

    在把这些东西,都装上了车后,两人却并没有直接回去,而是又去了镇上的另外一个地方。

    一个卖全地型车的地方,在草场之上,最好的交通工具,其实是马,当然,除了蒋海之外,其他的都是骑马的好手,但马的续航能力不足,而且也不是刚买的马,就可以直接骑。

    还是需要培养感情和熟悉草场一类的,并不是可以直接就骑的,而且在晚上的时候,或者是下雨天之类的,全地型车,明显更合适一些,所以在一般这样的牧场当中,都会准备一些全地型车,不过其实按着罗宾斯的话讲,全地型车是不用买的。

    在美帝,基本上这些住在郊外的牛仔们,其实都算是半个手艺人,像是全地型车这种东西,他们只要买个发动机,一些铁架子,自己都是可以焊的,像是蒋海现在牧场的那几个全地型车里面,就有两辆是罗宾斯自己做的,依然很结实,只不过在防护的性能上,就要差一些了。

    蒋海既然来了,那就准备买一些好的,毕竟安全第一么。

    相比于买车,这个东西就要简单的多了,全地型车总共也就那么几个牌子,出货量大的,也就是北极星和庞巴迪,不算限量版,不算乱七八糟的版本,量产的可以买的到的,最好的,价格也就是在一万多美刀,不到两万块,蒋海一次性买了四辆,在确定了送货地址后,蒋海和罗宾斯,就开着那辆庞大的750,返回了庄园当中。

    在他们回到庄园的时候,那边的杜鲁夫已经派人把他订下的那辆750和650送过来了。

    看着面前的两只巨兽,庄园里面的其他人都围在那里,现在他们对于自己的老板可谓是极为有信心的,光买车,就买了这样的巨兽,这也证明了,这个华裔年轻人对于改造牧场的信心。

    等到蒋海和罗宾斯回来后,这些人主动的迎了过来,最激动的就应该算是菲利蒙和哈里曼了。

    不过哈里曼有些太过于内向,表达不出来,但是菲利蒙不一样了,如果没有耳朵挡着,蒋海都怀疑,他的嘴是不是可以咧一圈,至于伯克-达勒因为生性比较平淡的关系,脸上到是看不出太激动,但那夹着香烟的手指,却在微微颤抖。

    至于另外一边的贝尔-莱斯特,虽然他是最年轻的,但他还真心对这些大玩具的兴趣不大。

    毕竟在一年之前,他可还是坦克、飞机、装甲车随便玩的主呢,现在这种豪华的皮卡,反而吸引力并不是太强,当然,如果是超跑的话,估计他就要兴奋了,那东西他可没有开过。

    “嗨,尊敬的老板,以后我们就要开着这样的巨兽,在马路上驰骋么?”看着蒋海下了车,这边的菲利蒙第一时间说道,眼中满是星星。

    “不不不,你们要开的是这两个大家伙,那辆650是我的玩具。”听到菲利蒙的话,蒋海笑了一下,拍了拍身后的这辆大家伙,对着众人说道,虽然现在的他还不可以开车,但并不妨碍他先备上,听到蒋海的话,这些人也不在意,有两辆750了,谁还会在意那辆650呢?

    更何况,这可是牧场的用车,可不是他们的,但就算是这样,看着他们也会感觉很舒服。

    “来,搭把手,把这些狗弄下来。”蒋海看着面前的众人,用力的拍了后手,把他们的注意力集中在了自己的身上,然后对着众人说道,听到蒋海的话,这时大家才注意到,在这辆车的后面,还有一堆狗呢,一听到狗,伯克-达勒和贝尔就来了兴趣,第一时间走了过来。

    当他们看到里面的那些牧牛犬后,二人的嘴角就不自觉的咧了开。

    “罗宾斯这次挑的不错,都是在壮年的好狗。”拍了拍其中一个黑背的笼子,伯克-达勒一脸兴奋的说道,一只好的牧牛犬,甚至可以顶的上半个牛仔,对于牛仔来讲,狗是非常重要的东西,车是机器,一些比较理性的人,是不会对它产生感情的,但狗就不一样了。

    “那是当然!”听到伯克-达勒的话,罗宾斯也笑着说了起来,接着众人都开始忙碌了起来。

    狗舍,就在牛棚的旁边,到也不算完,把这些狗从车上卸下来后,菲利蒙就自告奋勇的,先去把车停在了停车位上,至于其他人都在帮搬狗。

    前面七只牧牛犬搬过去的时候并没有什么,毕竟这些狗对人类还是很亲近的,如果不亲近的话,也不可能成为工作用犬,但在要搬高加索和青狼獒的时候,就有一些麻烦了。

    当贝尔准备去搬那只青狼獒的时候,突然这只大狗站了起来,一脸凶狠的看着了贝尔。

    贝尔在三角州多年,手上肯定是沾过血的,基本上这样的人,可以用无所畏惧来形容。

    但当他和青狼獒对上了一眼之后,他就感觉一股冷意从他的尾巴根那里,直窜脑袋而上。

    他的第六感告诉他,这并不是一只狗,而是一只猛兽。

    “怎么了?”这时伯克-达勒也走了过来,他其实是最看好贝尔的,这个年轻人不张扬,身体素质极强,而且可能是因为从小生活在这里的关系,牛仔的技术,虽然有些生疏,但底子还在,去年经过一年的打磨,他的实力也有了不少的提成,现在跟他比起来,也不会差的太多,不过现在这个年轻人脸上惊讶的表情,让他有些意外。

    “没什么,这条狗,可能沾过人命。”摇了摇头,贝尔小声的对着伯克-达勒说道。

    听到贝尔的话,伯克-达勒也把目光看向了面前的这条狗,不过这一看,他也吓了一跳。

    此时他和这条狗的双眼对视,那是怎样的一双眼睛?

    伯克-达勒只在这只青狼獒的眼神当中,看出了淡默,是的,淡默,默视一切的淡默,可能在它的世界当中,不存在主人,不存在同类,不存在朋友,有的就只有食物和敌人。

    那是一种对生命极为默视的感觉,跟鬼面的疯狂不同,青狼没有疯,它就是这样的生物。

    “老板,你的这条狗……”犹豫了一下,伯克-达勒还是准备和蒋海说一下。

    “哦,没事,我有办法驯服它,把它和那只高加索,先扔到我的别墅里面吧。”这时蒋海走了过来,看着面前的二人轻笑了一下,就像是蒋海所说的,他确实是有办法的。

    “那,好吧……”犹豫了一下,毕竟蒋海是老板,而且也不是十几岁,二十岁出头的纯小年轻,蒋海今年已经二十七岁了,再加上经历过不少,所以为人的性格还是挺沉稳的。

    他应该不会随意的冒险,所以二人犹豫了一下后,还是决定听从蒋海的,把这两条狗搬到了蒋海别墅的大厅当中,随后他才离开,不过在离开的时候,眉头依然是皱着的。

    他的第六感告诉他,那只青狼獒,绝对是一只猛兽,一只控制不好,就会杀人的家伙。

    至于那只高加索,好吧,其实早就已经被无视了,除了块头大,这个家伙就没有别的了。

    “呼,总算是完事了!”而在此时,蒋海他们也总算是把狗舍那边安排完了,对于这些牧牛犬,蒋海知道的不多,这些自然有罗宾斯和伯克他们来负责。

    在接收完了送过来的四辆全地型车后,蒋海他们今天的事情算是正式的完结了。

    忙碌了一天的众人,也没有再聚在一起的习惯,蒋海去菲利蒙的家里面吃过了晚餐后,便返回了自己的别墅,一进屋,就看到了放在客厅的两个大家伙。

    此时的高加索,早就已经等的不耐烦了,高加索这种狗的智商不高,比起雪撬三傻,基本上差不太多,虽然可能是因为害怕旁边的青狼獒,所以不敢叫,但此时已经在笼子里面打起转了,看到蒋海回来,第一时间扑了过来,一脸渴望的看着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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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牛市

    “对了,还有你们呢。”蒋海看着面前这个家伙,不禁轻笑了一下,随后去了厨房当中,在那里的冰箱里面拿出了十斤肉,这些肉,都是那天他买下来的,除了分给几家的之外,还有一些,就放在了他这里,不过正好,就当狗粮吧。

    如果外人知道,蒋海拿标准级别的牛肉来当狗粮的话,估计得鄙视死他,有钱人真任性。

    在把十斤的牛肉,放在那个特大的烤箱里面化掉,弄熟之后,蒋海把肉端到了这两只狗的面前,嗅到了肉的香气,这边的高加索已经忍不住了,直接抻着舌头走了过来,至于另外一边的青狼獒则抬起了那一双完全默视生命的目光,看向了蒋海。

    “虽然不知道你是怎么感受到我的存在的,不过既然感受的到,那就成为我的助力吧!”看着面前的青狼,蒋海轻笑了一下,随后拿出了一把小刀,在自己的食指上划出了一个小口,随着滴滴滴,三滴鲜血滴在了牛肉上,蒋海也感觉到了一股心悸,同时他身上的蛇鳞,也消失了九片,至于那三滴鲜血,在碰到了肉的同时,就瘆透了进去,完全不见踪影。

    看到蒋海这样的动作,那边的高加索不禁疑惑的歪了歪头,他确实是不明白,蒋海这是为什么,但这边的青狼獒的眼睛却亮了起来,明显,它感受的到,蒋海血中的力量。

    把这十斤牛肉分成两份,高加索四斤,青狼獒六斤,随后给它们扔进了笼子里后,蒋海也不禁感觉有些迷糊,三滴血,这回蒋海可算是出了大血了,那种心悸的感觉真的不好受。

    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上头了,给这两个家伙开灵智,自嘲的笑了一下,蒋海也不多想,便直接回到了楼上睡觉,至于下面的青狼獒和高加索,除了吃也没有别的动作。

    在吃完了那些肉之后,高加索便直接头一歪,倒在了笼子里面,传来了阵阵的憨声。

    另外一边的青狼獒,在吃上肉之后,也感觉有些困,但也强打着精神吃完后,还会特意走到笼子的一角去,在那里趴了一下来,进入到了梦乡。

    第二天早上蒋海起来的时候,这两个家伙还在睡觉呢,蒋海感觉的到,可能是自己的血液,在帮助这两个家伙进化,感受到它们的平稳之后,蒋海也没有在家里面多呆,便离开了。

    因为昨天已经买完车什么的了,今天就该买牛了。

    在菲利蒙家吃过了早餐后,蒋海、罗宾斯、菲利蒙和伯克-达勒一行四人,开着两辆f750,便离开了庄园,向着镇北的一个牲**易市场而去。

    跟国内一样,在美帝也有专门交易这些牲口的地方,因为这些大牲口的味道,确实是有些……太浓郁了,所以无法把它们放在市中心交易,就只能放到市郊去。

    温斯罗普也是这样的,在镇上的北方,也就是在蒋海和庄园和温斯罗普之间,有一个牲**易市场,在这里主要交易的,自然就是牛、羊一类的牲口,当然,也可以看到一些其他的,不过很少,这个市场,因为是民间组织的,自然不可能每天都有。

    基本上是每个月组行两次,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六和第三个星期六,都会组织一次。

    蒋海他们就正好赶上了,坐着那辆庞大的f750,蒋海带着他的三个手下来到了这里。

    基本上以农场主来讲,坐驾都是皮卡,但皮卡也是要分三六九等的,150这样的车,自然是不会在这里露怯的,就算是来了,也不是来拉牛的,而是代步的工具。

    蒋海他们两辆f750一出场,就吸引了大量的目光。

    随着车停下,四人也从车上跳了下来,不过还没有等他们站稳呢,就已经有人迎了过来。

    “嗨,罗宾斯,哦?伯克和菲利蒙也在啊,那这位一定就是传说中买下绿森林的,神秘东方富豪了。”那人,人还没有走过来,但声音却先过来了,听到这个声音,这边的菲利蒙等人都笑了一下,明显对于这个声音的主人并不陌生。

    “嗨,雷曼,听说你不是去德州了么?怎么还在这里?”看着走过来的人,菲利蒙先开口说道,这个叫做雷曼的人,看起来有四十多岁,是一个白人胖子,留着一圈大胡子,但却是一个大光头,脑袋大的有些离谱,他的脑袋上面也戴着一个牛仔帽,不过怎么看,这个牛仔帽也要小一号,总而言之,这是一个长的很有特色的白人胖子。

    “哈哈,德州那个地方可不适合我,我还是更喜欢咱们繁荣的东部!”听到菲利蒙的话,这边的胖子不禁哈哈的笑了起来,看起来性格到是挺爽朗的。

    “老板,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雷曼-弗莱,是这里最大的牛经济之一,我们想要买牛,没准还要拜托他呢。”这时罗宾斯走了过来,先给了这个胖子一拳,然后跟着蒋海说道。

    “你好,我叫做蒋海,你可以叫我蒋,也可以叫我海。”听到罗宾斯的话,蒋海也抻出了手。

    “幸会,幸会,你叫我雷曼就可以了。”听到蒋海的话,雷曼特意憋出了两个字,幸会,这两个字是用汉语说的,看起来他练习了很久了,但估计也就只会这俩字。

    “我对神秘的东方国度,一直都很有兴趣,等我退休了,一定要去看看神奇的很长的城墙,还有皇帝地下宫殿里的士兵。”看到蒋海,这人显的很兴奋,一脸高兴的说道。

    “呃……那叫长城和兵马俑。”犹豫了一下,蒋海才反应过来,他说的是什么东西。

    “等你退休?早着呢,不用想那么多,干我们这一行的,能不能活到那个岁数都不知道。”听到雷曼的话,这边的菲利蒙继续说着,在美帝退休的年份是很晚的。

    在国内经常有人说,华夏的退休政策不太好,太难熬了,但其实跟欧洲和美帝的比起来,华夏的退休政策,算是非常人性化的,在美帝六十六岁才可以退休,而退休之后的退休金,则只有一千多块钱,退休金的交纳,在国内是交十五年,而是美帝是强制交的,只要你开始赚钱了,每年报的税里面,就有社保和医保,不交税务局的就要来找你的麻烦了。

    所以基本上,有不少的人都是要交四十年的,交四十年的社保钱,结果退休的时候,一个月才开一千多美刀,是,换成软妹币很多,但在美帝花的了软妹币么?

    至于欧洲更坑,七十才让退,而且给的钱,基本上跟美帝差不多,有不少欧元区的国家,给的还没有美帝多呢,所以现在有的时候想想,在国内其实也是有一些优势的。

    “好了,不要扯皮了,我们这一次过来是为了买牛的,有什么好推荐的么?”这时伯克-达勒走了过来,老牛仔从兜里峆的出了一包香烟,递给了雷曼一根后,向着他问道。

    “要给绿森林买?那可是一个大家伙,可以养十万头牛的,你们这次准备买多少?”看着面前的四人,雷曼点燃了香烟,吸了一口后,向着四人问道。

    “我准备先养两万头。”按着自己原本计划的,蒋海向着雷曼说道。

    “两万头?哦,这可真不少了,如果都要成牛的话,得上千万了,这可是一笔大生意。”听到蒋海的话,这边的雷曼不禁倒吸了一口冷气,然后脸上露出了一丝兴奋的神情。

    其实所谓的牛经纪,就是牛贩子,二道贩子,关系网比较大,谁家有牛要卖,谁家有牛要买,由他们去说合,然后从中赚取一定的佣兵,不过跟一般国内的二道贩子不同的了。

    在这里买牛、卖牛是明码标价的,他们顶多也就是从中抽取一定的佣金,俗话讲就是并个缝的钱,这钱有多少,就要看这一批牛的数量了。

    “差不多是需要两万头,我们先去看看有没有拍的好牛,如果剩下的,到时候找你联系。”两万头牛,如果都给这个叫做雷曼的家伙的话,至少他可以从中赚取五十几万的佣金。

    这是菲利蒙他们不愿意看到的,所以罗宾斯在听到他的话后,便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对着他说道,其实这句话更主要的意思是告诉他,他们几个可都是懂这些的,别想骗他们的老板。

    不过好在,这边的雷曼也没有准备骗他们,反正两万头呢,这么大一块蛋糕,他自己也吃不下去,还不如好好的赚个印象分呢。

    “走,我们去那边看看,拍卖台上应该有一些好家伙。”看着蒋海一行四人,雷曼笑呵呵的带着他们走到了远处的一个类似于小型体育场的地方,其实这里是拍卖牛的地方。

    在这里的中间,有一个小型的平台,是用来拍卖牛的,在四周则有几层看台,在这里就可以参与竞拍,因为这附近的人都是相熟的,到也不用交什么保证金或者是举牌之类的,看中了哪头牛,只要举手就行了,蒋海还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竞拍会,呃,其实是他第一次参加竞拍会,说起来还有一些小紧张呢,坐下之后,便一脸严肃的看着远处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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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买牛

    “在这里拍的牛,基本上就只有三种,种牛,小型牛群和特殊牛群,你们如果想要的话,就要在这里拍了,我那边的牛,估计很少有这样的。”坐下之后,雷曼便对着蒋海等人说道。

    听到他的话,蒋海不禁有些疑惑的看向了罗宾斯,这三种牛里面,种牛他是明白的。

    就是留种的牛,一般来讲都是公牛,很健壮的公牛,但后面两种是什么意思?

    “小型牛群就是指那些数量不多的,比如说一些家庭农场,不想要再养了,但牛的数量不多,基本上少于一百只的,就会送到这里来买,他们会给牛的身上编号,可以单只卖,也可以成批的卖,特殊牛群,指的就是一些比较特别的牛。”看到蒋海的疑惑,罗宾斯便继续说了起来,在美帝,养的最多的牛,自然是美帝的国牛,安格斯牛了。

    这种牛没有角,耐粗食,号称世界上最好的肉牛,成年公牛的体重在七百到一千一百公斤。

    母牛的体重在五百到八百公斤,性格温和,日增重量在一公斤左右,肌肉的大理石纹路相当的不错,出肉多,屠宰率一般在60%到65%之间,也是美帝最受欢迎的牛种。

    而除了这种牛之外,婆罗门,夏洛莱,海福特和皮埃蒙特,都是美帝比较受欢迎的牛种。

    这些牛的屠宰率都很高,而相比于这些优良的牛种,国内的牛就要差不少了。

    国内的牛最有名的,应该就是鲁西黄牛了,除此之外,秦川牛,南阳牛也是比较有名的,但这些牛的屠宰率都相当的低,出肉量,连肉渣渣都算上,能有百分之五十就不错了。

    毕竟国内的牛,一开始并不是养来吃的,而是养来种地的,要是说力量,或者是攻击力,国内的牛甩美帝和欧洲的几条街,但要说起肉质、肉量来,就要差的远了。

    中间差的这百分之十五,就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美帝这边养一百头牛出的肉,要比国内一百一十五头还要多,而且更主要的是,美帝这边有的是牧场,一共才三亿人的国家,养牛的地方有的是,但国内就不行了。

    人口太多,所以集中养牛的数量一直上不去,牛种不好,存栏量上不去,国内的牛肉不贵才有鬼,国内虽然也想过引进国外的牛,但国外的牛是不允许往国内运的,这是禁运的东西之一,好不容易弄来的利木赞牛和西门塔尔牛,在国内的繁殖,一直都是比较麻烦的事情,所以推广起来很难推广,目前国内养牛,相比于肉牛,更喜欢养奶牛,也是这个原因。

    “下面介绍的是一只种牛。”在听罗宾斯简单的介绍了一下后,蒋海也点了点头,表示自己明白了,而此时上一轮的拍卖也已经结束了,随着拍卖师的一句话,就有一个人牵着一头牛走了出来,这牛明显要比蒋海印象当中的牛,大了不止一圈,又高又壮。

    在动物界,优胜劣态这是自然规律,所以想要当种牛,那首先就得块头大。

    这些参加拍卖的种牛,都是经过精挑细选的,那块头真心不是一般的大。

    “这是一头夏洛莱牛,体重1211公斤,看看这骨骼和强壮的四肢,这头牛如果发起狂来,没有三五个人是别想控制的住的,但我们都知道,夏洛莱牛可是出了名的好脾气,就像它那些在法国的祖先一样,哪怕战火连天,我们依然性格温顺。”拍着这头牛的后背,拍卖师笑着说了起来,听到他的话,旁边的牛仔都跟着哈哈的笑着。

    他说的这个梗,蒋海也知道,是指的二战的时候,德国打败了法国,而法国在德国的治下,反而并没有什么反抗,依然过着那浪漫,温馨的生活。

    这对于盟军来讲,也是一个挺尴尬的事,不过这话,在美帝说好象不太好。

    因为世人皆知道,美帝的白人,基本上都是法国人和英国的后代,这么说真的好么?

    其实这就是蒋海不懂了,当初的法国和英国,占领了美洲之后,其实也是不太平的。

    波士顿地区叫做新英格兰地区,为什么叫这个名?就是因为这里的人,大部份都是英国人的后裔,对于调笑法国之类的,他们并不在意。

    “这头牛我们要么?”看着面前的这头大牛,蒋海向着罗宾斯问道。

    “我们牧场主要养的牛是安格斯牛,因为在波士顿附近只有安格斯牛和婆罗门牛才有这么大的量,要是买这样的种牛回去,必然会产生骚乱的,到时候杂交出来的牛肉,质量可就不是那么好了。”听到蒋海的话,这边的罗宾斯耐心,给蒋海解释了起来。

    听到罗宾斯的话,蒋海点了点头,表示自己明白了,反正他也不太懂,就这么看着好了。

    不过他们不要,不代表别人不要,最终这头牛以3200美刀的价格卖了出去,对于种牛来讲,这样的价格已经不低了,要知道成批的购买,一头牛在美帝的价格,也就是一千美刀左右。

    随后又拍了几头牛,但基本上不是夏洛莱,就是海福特,还有皮埃蒙德,在皮埃蒙德的时候,明显罗宾斯犹豫了一下,因为皮埃蒙德牛也是很不错的,不过他所谓的不错,不是肉不错,他的出肉量也不小,但要是说起肉的质量来,就很一般了。

    但这种牛的牛皮,却是最棒的牛皮,一只成牛的牛皮,甚至就可以卖到一千美刀。

    当然,这也要赶,而且卖牛皮,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况且,这种牛比较野,不太好养。

    如果只是养一小波的话,未免有些得不偿失,但要是养一大波的话,万一要是炸群了,那就麻烦了,所以犹豫了一下,他还是决定先暂时放弃吧,等以后想养了再说。

    像是这样的拍卖会,自然不可能是一种牛扎堆的,在这一批牛下去之后,就是拍卖小批量的牛了,这回赶上场的,就不止是一头牛了,而是整整三十头,这些牛的身上和耳朵上面都有标记,到也不难认,而这些牛,基本都是黑色的,看起来还真是怪怪的。

    “这些都是安格斯牛,我们可以出走了。”对着蒋海笑了一下,这边的罗宾斯说了起来。

    “好了,下面是帕尔农牧场的牛群们出场的时间,我们都知道,帕尔农牧场的老帕尔已经快要七十了,看起来他总算是想要去安度晚年了,而他就只有一个女儿,看起来他的女儿是不准备接任他的牧场了,所以也现在要把这些牛卖掉,我们都知道,这些老帕尔用精饮料喂养的牛,自然不会有任何的问题,一共有三十头牛,成年公牛一头,二十三头母牛,当中有五头现在已经怀孕了,不到一年的小牛六头,现在我们开始拍卖……我们先整群一起拍卖,如果价格没有到达老帕尔的预期,我们再分开拍卖。”拍卖师看了一眼,跟着牛群一起走进来的老者,在取得了他的同意后,大声的说了起来。

    在这边的人,都是知根知底的,自然知道这个老头养牛有一手,这一批牛,至少拍到手里,不会坑,所以从一开始,这些人的叫价,就很快,三十头牛的起拍卖是三万美刀,不过才刚过一分钟,就长到了四万两千,而罗宾斯貌似对于这些牛,还是很感兴趣的。

    “四万五千。”随着远处的一个人把价格加到了四万四千九,罗宾斯就又往上加了一百美刀。

    “这些牛都是好牛,看看那五头母牛,估计过不了多久,就会生产了,一年之后,小年就都可以卖了,这一批牛,不管质量如何,现在就相当于是三十五头牛。”看着蒋海,这边的伯克-达勒也在跟着蒋海说着。

    “当然,还有最主要的,老帕尔养牛确实是有一手,这些牛,那头公牛还有几头母牛身上的肉,纹路都相当的不错,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很容易宰出顶级的肉,到时候这些牛肉的价格,就要起飞了。”这时菲利蒙也把头抻了过来,一脸兴奋的说道。

    前面讲过,美帝的牛肉分为八个等级,其中最高等级的牛肉价格,真心是贵的令人发指。

    一磅最顶尖牛肉的价格,甚至就要三、五百美刀,以一头牛,平均800公斤为例,就是一千六百斤,两千磅,其中的出肉率为65%,一千三百磅,以这里面出的最优的牛肉的比例为百分之十来算,就是一百三十磅,一磅最优选的牛肉,生肉的价格贩卖,平均值为375美刀一磅来算,一头牛光是这十分之一最好的肉价,就要卖到四万多,将近五万美刀了。

    再加上其他的牛肉呢?就算是卖不了这么高的价格,但二级的卖到一百多美也不算贵,三级优选的五十美刀左右,标准的买的话是八美刀,卖的话是六美刀多,这加在一起,一头牛如果养的非常好的话,一头牛就可以创造出将近十万美刀的价格,当然其中的一半,是来源于它最好的那块肉,对于罗宾斯来讲,老帕尔的这些牛,有成为这种牛的资质。

    而对于蒋海来说,他却愣了一下,随后嘴角不自觉的咧了开,别人可能还会怀疑,自己养的牛,到底会不会赔钱,但蒋海是完全不在意的,因为凭着他血液的配合,这些牛以后宰的时候,必然都是最好的,而且还会好到令人发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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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的第一更,两章连发!

第三十四章:驯化

    对于牛的屠宰率会不会上升,蒋海不清楚,但最好的肉,他有一种感觉,他养出来的牛,可绝对不止是百分之十那么简单,如果达到了百分之十五呢?

    而且最主要的是,其他的肉,估计也不会太差,要是除了一些边角料之外,除了特优的,就是特选和优选的牛肉,那这一头牛得值多少钱?

    二十万,不算贵吧!两万头牛,一头值二十万,那这是多少钱?

    二十亿,还是美刀!就算是上了所有的税,蒋海还可以剩一半,十亿!

    几年才可以回本?呵呵,蒋海突然间感觉,自己以前会感觉后悔都是自己太二了。

    钱是什么?钱是王八蛋,只要他愿意,随时就可以赚!

    既然牛是这样,一年可以为他创造十亿美刀的收入,那渔呢?

    别人养鱼,以鳕鱼,鲱鱼,鲐鱼之类的为主,确实,这些鱼的价格不算高。

    但如果自己不养这些鱼呢?要是如果自己去养大西洋鲑鱼,甚至是去养金枪鱼呢?

    不说传说中的蓝鳍,光是黄鳍,养一年的收入,也得几十亿美刀吧。

    什么?这东西是无法人工养殖的?那是别人,对于蒋海来讲,这叫事么?

    想到这里,蒋海就感觉自己的心脏在胸口里面,不断的砰砰直跳,他突然间发现,貌似自己好象找到了一个聚宝盆了,随后的拍卖蒋海并没有在意,但罗宾斯却一直在举手。

    他把后面基本上九成以上的安格斯牛都买了下来,这里是波士顿,是东部,原本畜牧业在这边就已经走向末路了,已经很久都没有大型的农场买入这么多的动物了。

    所以虽然买下了九成的安格斯牛,但罗宾斯一共也只拍下了一千二百多头安格斯牛。

    不过这些牛的质量,自然是会要比雷曼推荐的那些牛更好的,这是必然的。

    在买下了这些牛之后,还剩下一万九千的缺口,中午简单的在这里吃了一些饭之后,下午就有一些农场主自己找了过来,挑一些信的过的,知根知底的人,四人一起开着车去他们的牧场转了几圈,在下午的时候,又订下了三千九百头牛,这加在一起,就有五千一百头了。

    差不多这附近可以扫荡的安格斯牛,确切的说,是还不错的安格斯牛,就已经全部扫荡完了。

    剩下的,就要交给雷曼了,当然,雷曼的牛如果他们不满意的话,也是随时可以拒接的。

    当天傍晚的时候,蒋海和那两辆f750,就拉巨大的板车,把他们先行挑好的五千一百头牛,拉回了他们的庄园,那边的贝尔和哈里曼,今天早就已经准备好了牛棚,在这些牛下了车后,先让它们冷静一下,熟悉了自己以后要呆的草场之后,在天色完全黑之前,把这些牛送进了牛棚里面,不过事情还不算完,今天晚上这些牛正经得作一段时间了呢。

    不过好在这些人都对此很熟悉,晚上的时候,菲利蒙,伯克-达勒,还有哈里曼并没有睡,而是一直准备着草料,就在牛棚当中,以观察这些牛到了新环境有没有适应。

    身为牧场的主人,蒋海也过来看了一下,说来也奇怪,在蒋海来过之后,原本还很闹的这些牛,竟然都老实了下来,卖力的吃着蒋海新送过来的那些鲜草。

    明显,这些人是不会知道的,蒋海在那一堆鲜草当中,也滴下了鲜血,这是他早就准备好的。

    鲜血的能量,是很大的,毕竟那可是传说中的龙血,所以蒋海并没有做的太过,他只是把血稀释了,以一比十万的比例,兑在了水里,然后趁着这几天有时间的时候,把草场上的草,浇了一部份,但没有办法,这草实在是太多了,蒋海浇了这些天,也只不过浇了大概二十分之一左右,不过明显,这些浇过血的草,长的就是要比其他的草好的多。

    今天他送过来的草,就是弄的那边的草,等以后他的草场都弄好后,那里会成为牛的天堂吧。

    不过现在,牛的天堂是不是还不清楚,那里是虫的天堂是必然的。

    蒋海晚上过去的时候,光是趴在草叶上的萤火虫,就得有上万只,把那里照的如同白昼一般。

    看到这一幕,蒋海都在想了,是不是要养一些鸡,用来除这些虫呢?还真是麻烦!

    但不管怎么说,这些牛算是安静了下来,一夜无话,第二天一早,等蒋海再醒来的时候,发现原本在那里睡了一天一夜的青狼獒和高加索已经醒来了。

    相比于前天刚拿回来的时候,这两个家伙要比那个时候精神多了。

    那只高加索虽然还是一副很二的样子,不过眼睛当中的灵动,确实是要比以前好的多。

    至于那只青狼獒,变化不大,只不过原本有些杂乱的毛发,现在变的柔顺了许多。

    看向别的东西,还是那一副默视的表情,但看向蒋海的时候,却要显的柔和的多。

    “看起来是成功了。”看着面前这两个家伙的样子,蒋海轻笑了一下,然后走到了高加索的笼子前,把笼子打开后,这只高加索就从里面窜了出来,出来之后,先仔细的到处嗅了一下,然后飞快的跑出了别墅,正当蒋海疑惑他这是要干什么的时候,它在外面的空地上,飞快的上了一趟厕所,大的小的一起来,在完事后,才晃晃悠悠的走了进来。

    “轰轰,轰轰!”走进来的高加索,就蹲在蒋海的面前,一脸兴奋的叫着,但却并没有其他的动作,看到它的样子,蒋海笑了,看起来这个家伙是已经进化完成了。

    “躺下,握个手,转一圈。”看着高加索,蒋海笑着开始下命令,可能以前高加索也总是听到类似的指令,不过以前的它,应该是听不明白的,但现在的它已经差不多弄的懂了。

    在蒋海的指令之下,它开始做着这些动物,虽然有的时候动作不对,但蒋海只要纠正一回,它就知道要怎么做了,对此蒋海不禁笑了起来,这样的结果,自然是最好的。

    “你块头这么大,还一身的毛,祖籍还是苏俄的,嗯,要不你就叫老毛子吧……叫起来好象有些傻啊,那你叫什么呢?大黑?大毛?要不然叫大傻?”摸着面前这只高加索的狗头,既然已经决定要养了,蒋海自然是要给它起一个名的,但这个名貌似并不是太好起。

    他确实是没有什么起名的天赋,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到一个满意的答案。

    在蒋海的记忆当中,狗的名其实上以颜色为主,比如说小白,大白,小黑,大黑,小黄,大黄什么的,但叫大黑,又有点傻,看着面前那个狗头,几乎都快要赶上熊脑袋一般大了,用力的揉了揉,蒋海突然想起了一个名字。

    “要不然,你就叫小白吧,多好的名字。”拍了拍高加索的脑袋,蒋海一脸认真的说道。

    管一只,站起来差不多得有两米多的大型高加索犬叫小白,好吧,蒋海的恶趣味升级了。

    “好了,就这么订了,你就叫小白吧!”又揉了揉这只高加索的脑袋,蒋海笑着说道。

    给高加索起完了名,蒋海不禁准备去给身后的那只青狼獒起名,可他才回过头,却发现青狼獒此时竟然已经不在笼子里面了,而是已经到了外面,正在那里上厕所呢,在看到蒋海看它的时候,这只青狼獒才慢慢的走了回来,蹲在了笼子的外面。

    “靠,成精了,不是说建国之后,不允许成精变鬼的么?”都说藏獒笨,但这只青狼貌似,这回进化之后,智商突飞猛进啊,刚才只是看自己打开过一次笼子,它竟然就记住了?

    而且还可以用自己的爪子把笼子打开,有些太唬人了吧。

    “呃。”感受到蒋海好象在关注自己,青狼獒不禁张了张嘴巴,然后走到了蒋海的面前,主动的躺了下来,把肚皮冲向了蒋海,蒋海以前听说过,当一个动物把肚皮冲向另外一个动物的时候,一是为了示好、臣服,表示自己认怂了,二也是为了撒娇。

    看着面前的青狼,不用想也知道,这个家伙是不会走第二条路的,那就只能是第一条了。

    “你还真是聪明。”看着面前的这只青狼獒,蒋海挠了挠它的肚皮,感受着青狼獒身上传来的颤抖感,蒋海轻笑了一下,看起来,这只青狼獒还是不习惯跟人类相处啊。

    “既然你也出来了,那我也给你起个名吧,它毛是黑的,叫做小白,那你毛的灰白的,就叫做……小黑?要不然,小青?算了你也不是蛇,”挠了挠头,蒋海确实是不太会起名。

    “要不然,你就叫做,小黄吧!好吧,这个名字很不错,就叫小黄吧!”最后好象是下定了什么决心,蒋海拍了拍青狼獒的脑袋,订下了一个自己看起来不错的名字……

    黑色的高加索叫做小白,还可以想象的到,毕竟黑白对立么,但这只青狼獒的身上,一丁点的黄色都没有,叫做小黄?确定这样好么?

    但可惜,蒋海自认为还是起的不错的,随后便高兴的领着这两只大狗,离开了他的别墅。

    不过才刚走出来,就看到远处的贝尔-莱斯特向牛棚走去,在看到这两个家伙的时候,他也吓了一跳,确切的说是在看到小黄的时候,他吓了一跳,他不明白蒋海为什么把它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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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的第二更,连续放送!!

第三十五章:牛棚

    “嗨,老板,危险!”看着面前的小黄,贝尔-莱斯特一脸警惕的看着它,同时手也抻向了自己的后腰,在美帝普通的屁民都是有持枪证的,更何况是刚从三角州退下来的贝尔,不说他,在蒋海的庄园里面,除了哈里曼,美帝政府不给发放持枪证之外,其他的人都是有枪的。

    但老一辈的人更喜欢玩的是猎枪,双管的猎枪,威力大到令人发指的那种。

    不过贝尔却有一整套枪,手枪,微冲,步枪,猎枪,散弹枪,一应俱全。

    但除了他之外,别的人可是很难买到步枪和微冲的。

    而且一般的人也不允许随身带枪,像是蒋海,如果申请了持枪证,就只能放在家里,或者是琐在后备箱当中,如果戴在身上,被警察抓到了,那可就不是一件小事了。

    如果是在学校附近被抓的,那就真的是一件大事了。

    看到面前的小黄,贝尔下意识的就准备抓枪,但还没有等到他去抓枪呢,这边的小黄已经嗖的一声,直窜了过去,那速度快到令人发指,在贝尔惊讶的目光当中,他的枪才刚掏出来一半,这边的小黄已经窜到了他的脚边,瞬间人起而起,张开那血盆大口,便向着贝尔咬了过去,看到小黄的嘴,贝尔的眼睛瞬间放大,他感觉的到,这一下要是咬实了,自己必死无疑。

    “回来!”但正在此时,突然那边的蒋海发出了指令,这边的小黄,在这关键时刻,瞬间闭嘴,然后身体一甩,转身回到了蒋海的身边,虽然还在保持沉默,但已经完全看不到刚才的凶残了,至于贝尔,却发现自己的额头已经冒出了一层细汗。

    “放心吧,它不会随便咬人的,只要以后你不拿枪对着我,或者是以着它就行了。”摸了摸小黄的脑袋,蒋海轻笑着说道,而贝尔犹豫了一下,并没有把枪拿出来,而是重新放了回去,因为他不知道,自己现在把枪掏出来,会不会再刺激到小黄。

    要知道他今天拿的只是自卫武器,一把格洛克17,那子弹打在跟小熊差不多的小黄身上,鬼知道,会不会有什么效果,在看到它貌似并没有什么威胁之后,贝尔犹豫了半天,还是把枪放了回去,他选择相信蒋海,这个才只法这过了两天,就可以驯服这只野兽的老板。

    “好吧,老板,如果以后它都可以这么听话的话,无疑会成为我们这最好的保安的。”长出了一口气,贝尔向着蒋海说道,而听到他的话,小黄却横了他一眼,随后站了起来,轻叫了一声,带着在旁边已经有些吓傻的高加索,向着远处走去。

    看着两条狗离开了,蒋海也重新站了起来,看向了贝尔。

    “这么早,你要干什么去啊?”拍了拍手,蒋海向着贝尔问道。

    “早?老板我们已经起来差不多有三个小时了,刚才我是回去拿索的。”听到蒋海的话,这边的贝尔轻笑了一下,看了一下手表,对着蒋海说道。

    “啊?三个小时了?”听到贝尔的话,蒋海看了一眼自己的手机,现在才刚刚早上八点多,那不是说他们五点多就已经起来了?

    “当个牛仔可没有那么容易的。”看到蒋海那惊讶的目光,这边的贝尔轻笑着说道。

    随后他就跟蒋海说了一下,关于他们坐息时间的问题。

    身为一个牛仔,睡懒觉这三个字,在有工作的时候,无疑是不可能的。

    每天早上,他们都要很早起来,去把牛放出去,要不然的话,牛是吃不饱的,同时他们也要开始打扫牛棚,处理牛粪之类的,不会有人天真的认为,这些工作很快吧。

    基本上一些普通人家的农场,六点左右,也就都会开始起来工作了,那还只不过是照顾几十头,甚至十几头牛,像是蒋海这五千多头,五点起来算早了,要是等那剩下的一万五千头都来了,可能光是早上早起,就要再提前一个小时才行。

    “这些牛的适应能力真的很强,才刚过了一夜,就已经完全的平静了下来,罗宾斯大叔说,可以先放它们出来看看,这不我就回去拿套索去了,万一要是有牛离群了,我们也好把这些牛给套回来,不过现在没有马,还真是有些麻烦。”看到好奇的蒋海,这边的贝尔也笑着说了起来,听到贝尔的话,蒋海暗自点头,看起来自己这些手下的自觉性,还是很不错的么。

    反正现在他左右无事,就跟着贝尔一起去了牛棚,在到达那里的时候,发现牛棚不远处的一片草场上,现在是一片乌黑,那些牛此时正在那里低头吃着草,而罗宾斯等人,则骑着几个全地型车,围在那里,但全地型车太矮了,巡视庄园还行,但看牛就有一些力不从心了。

    因为坐在车里面,是看不到牛群里面的情况的,这让这些老牛仔有些恼火。

    旁边的艾德华此时也过来帮忙了,不过就目前来看,他也没有什么好帮的。

    “嗨,老板,你来了。”看到蒋海到来,这边的罗宾斯就骑着全地型车来到了他的面前,笑着说了起来:“你看咱们的牛,啧啧,真是太棒了,才过了一夜,就已经熟悉了这一片草场,看起来是咱们的草太好啦!”

    “屁的草好,是我的血好!”听到罗宾斯的话,蒋海在心里面小声的嘀咕了一句,这附近的草场,都是他用血浇过的,再加上昨天晚上送过来的草,这些家伙才能这么安静,要不然,你以为这些牛会不闹?还放出来?一般这样的新牛,没有一周的适应时间,是不会放出来的,因为放出来会四处乱跑,哪会像是现在这样,第二天就直接放出来了。

    “是你们挑的好,牛这边还有什么问题么?有没有什么我可以做的?我身为老板,也是需要动动手的么。”看着面前的罗宾斯,蒋海向着他问道。

    “牛这边暂时没有什么问题,我们需要看着牛,如果老板愿意的话,到是可以去牛棚里面清扫一下,哈里曼在那里。”听到蒋海的话,罗宾斯想了一下,老外很少有客气这种说法。

    你既然说了要帮忙,那他们就会真的去想想,有没有什么是你可以做的。

    看牛自然是不行的,毕竟要是牛炸群了,或者是跑出去了几头牛,是需要这些人用绳索给套回来的,但蒋海是不会玩绳的,所以就只能打打下手,去清理牛棚。

    “好吧!”听到罗宾斯的话,蒋海点了点头,走进了远处的牛棚,不过才刚走进去,蒋海就用比进去时更快的速度出来了,这牛,太臭了……

    “咳,有没有搞错,我进了粪坑么?”趴在远处的草地上,刚才蒋海都有一些神志昏迷了,那牛棚里面实在是太臭了,臭到令人发指,自从来到美帝,他还没有闻到过那么臭的味道呢。

    “老板,你怎么了。”而在此时,正在牛棚当中工作的哈里曼,也走了出来,与蒋海不同的是,他的脸上还戴着一个防毒面具呢,看起来这些牛仔早就有所准备啊。

    “咳,我来看看,有没有什么我可以帮忙的。”深吸了几口气,慢慢的缓了过来,蒋海对着哈里曼说道,说实话,他这回真的是客气,因为在说的同时,脚却在往外移。

    “哦,已经收拾的差不多了,以前我在牧场里面工作的时候,虽然早就知道那种可以清理的机器,不过以前的老板,都不愿意去花那份钱买,所以只能用耙子一点点的弄,那就很不舒服了,不过现在有了机器,只需要推着机器进去一圈,就可以了,速度快上了很多,我现在已经弄的差不多了,如果以后牛都来了,老板再想要过来帮忙的话,到时候我可能就忙不过来了……”听到蒋海的话,哈里曼就慢慢悠悠的开始说了起来,其实哈里曼这人的情况,蒋海也了解过,他以前并非是先天这样,小的时候他就住在温斯罗普,家里面也是开家庭农场的,人不说聪明,但也不笨,就是一个普通的孩子,但在他十三岁的时候,他跟他父母一起去波士顿玩,却意外的发生了一起抢劫事件,劫匪把他的父母打死了。

    可能是受到了刺激,所以他的脑子就变的有些迟钝了,一直都是这样,如果不是因为镇子里面有不少的老人,都跟他家里面有旧,不时的帮助他,他可能早就饿死了,在他十六岁的时候,镇子里面有一个老牛仔,开始教他牛仔的活,好让他多出一个本事,以后不至于饿到。

    这么多年过去了,老牛仔虽然已经死了,但哈里曼也练出来了,他对外人几乎不会说话,但跟自己相熟的人,却很喜欢聊天,虽然说话慢一些,但真的很喜欢说话。

    蒋海在他看起来是一个好人,一个让自己睡大房子,吃好吃的,而且还给他钱的好人。

    所以他很喜欢蒋海,只要他能做的,他自然会做的好好的,来报答蒋海。

    “嗯,那我就不添乱了,好好干!”拍了拍哈里曼的肩膀,蒋海就走了,他是真心不愿意再进那个地方去了,那里,简直就是地狱,是地狱,是地狱,重要的事情要说三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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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天就有推荐啦,明天啊,明天!等了快一个月了,吐血中……

第三十六章:马场

    “呼……”随着一股热流从胸口闪过,蒋海长长的出了一口气,看着面前镜子里的自己,蒋海活动了一下身体,看着那已经越长越多的鳞片,他的嘴角不自觉的咧了起来。

    “果然,提升能力,貌似除了植物和环境的能力之外,对于动物的能量,也是有效果的。”看着自己身上新长出来的鳞片,蒋海有些兴奋的说道。

    今天是他牧场引牛的第七天,而在昨天,他订的那一万五千头牛也到了,经过罗宾斯等人的检查,一共一万五千二百头牛,最后他们留下了一万四千三百头,虽然还是不到两万,但也不需要再买了,两万只是一个大概的数字而已,凡是有残损的,有病的,不太活沷的都被他们退了回去,这在牛仔这一行并不罕见,毕竟买牛,精挑细选是必然的。

    蒋海是不懂这些,但罗宾斯他们,却为了讨好蒋海这个,以后可能都是自己老板的家伙,非常的用心,几乎把所有,有可能不好的牛,都给挑了出去。

    对此雷曼除了撇了撇嘴,也没有别的办法,不过这一大笔佣金,就足够让他活个几年的了。

    最后雷曼在走之前,还特意给蒋海,搭了一群羊,一共一千头,羊在美帝并不贵。

    相比于羊肉,美帝的人更喜欢吃牛肉和海鱼肉,羊肉并不是太受欢迎,但在牛仔看起来,羊肉是很不错的,尤其是牛仔们喜欢烤着吃,烤全羊的味道,可是相当不错的。

    蒋海自然也很喜欢吃烤全羊,不过在国内,这东西的价格可是相当不菲的,光是一条羊腿,就得三百多块,烤全羊的价格,有些贵到令人发指了。

    不过在这里,他到是可以一饱口福了,在这里,这一千只羊,可不是用来卖的,而就是用来吃的,到也无所谓,在把所有的牲口都安排好后,蒋海发现了一个问题。

    一个他身上鳞片的问题,这些天他身上的鳞片,几乎没有存的时候,每天长三枚鳞片,他就要花掉一滴血,用来稀释,然后浇草坪,经过这些天的努力,至少牛棚附近的草坪已经浇完了,那些草,更加的茂盛,长的更快,同时所含有的能量也越来越多。

    牛群们成长的速度明显加快了一些,但毕竟才一周的时间,还不是太明显。

    至于这些新来的牛,在吃过了那边的草之后,也变的温顺、和平了许多。

    但原本在有那五千头牛的时候,蒋海就感觉,好象自己长鳞片的速度增加了,从原本的每天三片,变成了每天三片多,将近四片,但本他以为只不过是自己的错觉呢,但当这些牛和羊,全都进入到了庄园之后,他发现自己这真的不是错觉,原本每八个小时才会增长一片的鳞片,现在每三个小时就会增加一片,也就是说,现在的蒋海,每天要增加八片鳞片。

    全蛇身上一千零八十片鳞,蒋海以现在的速度增加,不使用的话,大概只需要135天就可以升级了,这还只是牛,要是鱼也养起来的话,想到这里,蒋海的眼睛不禁一亮。

    貌似升级有望啊!想到了这里,蒋海的嘴角不禁咧了开,不过现在这些都是扯蛋。

    他现在最需要做的事,就是改变草场,这才是最重要的,按着现在的草场面积来看,估计还得再花二百滴血才有可能改造完成,二百滴血,就是六百片鳞,虽然有些不舍得,但只能慢慢改造了,就算是心里有些不舒服,但自己买了这里,总归是要赚钱的。

    “呼。”长出了一口气,蒋海重新把浴袍穿了起来,从浴室当中走了出来,站在自己的房间内,他抻了一个懒腰,随意的把电视打了开,然后靠在了自己的床前,在那里,小白和小黄正趴在那里打瞌睡呢,感受到蒋海靠了过来,两狗也没有躲,只是换了一个舒服的姿势躺了下来,同时转过头的,看着远处的那个三d电视,至于蒋海则在考虑着明天要干什么。

    他这些天,基本上每天都过着一样的生活,每天早上起来去吃早餐,然后喂狗,然后去打水,在水里面混进自己的血,去浇草场,中午的时候回来休息,下午在家里面看电视,玩游戏,玩手机,玩电脑,反正他也帮不上罗宾斯他们什么忙。

    要不是现在全地型车,罗宾斯他们全都占着,有工作,他还真想要弄一辆,去海边的沙滩上玩,如果要走着去的话,实在是太远了。

    晚上,从菲利蒙的家里面弄一些烤肉回来,喂完了两条狗后,自己就坐在阳台上,一边吃着烤肉,一边喝着啤酒,吹着夜风,看着星空,这小日子过的,相当美了。

    当然,这是要其他人,可能会感觉有些无聊,但对于以前宅惯了的蒋海来讲,并没有什么不好的,这样的生活,可以说是他梦魅以求的生活。

    “叮铃铃铃铃……”正在此时,他床头的电话响了起来,这个电话并不是他的手机,而是在这个庄园的内部电话,蒋海一歪身,把小黄从身子的下面让了出来,小黄就跑到了电话前,把电话给叼了过来,随后的接了过来,蒋海就按了接听的键子。

    “喂,老板,我是罗宾斯,我想要问一下,我们什么时候去买马?”听着到这边的蒋海接了过来,那边的罗宾斯也跟着叫道,听到罗宾斯的话,蒋海愣了一下,如果不是罗宾斯现在提,他都快要忘了要买马的事情了。

    “随时可以了!”一个马对于牛仔来讲,可是至关重要的,全地型车虽然好,速度快,续航能力强,但憋端也有很多,其一,快速反应方面着实差不了少,其二,太矮了,坐这个东西,巡视围栏还不错,但想要看着牛,视线受损太过于严重,其三,这冰冷的机器也会让人很不舒服,蒋海早就听贝尔他们说过马的问题了,但最近他一直在研究改良草场,再加上其他人也没有时间,所以只能暂时搁置。

    “那就明天吧,这回来的牛太多,虽然现在它们表现比较温顺,但谁也不知道,它们放出来会怎么样,还在牛棚里面多呆几天吧,刚好过几天,那些牧牛犬就都可以用了。”听到蒋海的话,这边的罗宾斯马上接着说道,要是说买这些东西,他什么都上心?

    一就是牛,二就是马,像是狗啊,汽车之类的,在他的心里面只能往后排。

    “那行,那就明天吧!”想了一下,自己明天也没有什么事做,蒋海就满口的答应了下来。

    “那就明天吧!”听到蒋海同意了,罗宾斯也高兴的说道,然后就挂断了电话。

    随后蒋海看了一会儿电话,玩了一会儿手机之后,便睡觉去了,至于两条大狗,也住在蒋海的房间,但它们知道,要上厕所的话,要去外面,而且也不在蒋海的房间时吃东西。

    第二天一早,呃,对于蒋海来讲,是很早,早上八点多钟,他就起来了,先去了菲利蒙太太那里,吃了一顿意大利面,原本蒋海是很喜欢吃西餐的。

    毕竟在国内,这些东西,属于奢侈品,连吃开封菜,一顿饭都要花一百多块,以他以前的收入,说实话,不舍得,好不容易来到了美帝,,这些东西紧着便宜,还不吃够了为止?所以他这些天,一直都在吃这些东西,菲利蒙太太做的,虽然不是汉堡什么的,但热量也不小,蒋海到是不怕变胖,毕竟现在他的身体素质是恒定的,人类极限,也就是这样了。

    现在的他到是有些怀念,以前吃的豆腐脑,煎饼果子,油条什么的了,但问题是这些东西,他不会做,菲利蒙太太更不会做,让他总吃那酸酸甜甜的味道,他也有一些顶不住了。

    吃过今天的早餐,意大利面外加香肠,蒋海就跟着忙完的罗宾斯一起离开了。

    因为驾照那边还在等,所以蒋海现在还是只能看着,不能开,开着一辆福特f750,出了牧场,这回没有向着温斯罗普那边开,而是开向了波士顿那边,温斯罗普毕竟是一个靠着海边的小镇,在那里收鱼的很多,卖摩托艇的,卖小船的,都有不少。

    但卖马的却没有,因为如果万一要是刮台风之类的,那就麻烦了,所以卖马基本上要往内陆走,一路开,大概开了半个小时左右,罗宾斯的车,也缓缓停了下来。

    一个不小的牧场,也出现在了蒋海的面前,不过跟蒋海牧场养牛不同,这里的牧场上奔跑的都是马,也就是说,这里是传说中的马场。

    在把车停在了大门前后,罗宾斯和蒋海就跳下了车,这时从远处庄园里面也走出了一个人。

    “嗨,鲍勃,是我。”看到这人,罗宾斯就笑着挥起了手,对方看到罗宾斯之后也愣了一下,随后带着笑容,快步的走了过来。

    “我还以为是谁驾驶着怪兽来到我的庄园呢,我还以为是波士顿的那些猴崽子呢,不成想竟然是你这个老家伙!”走到了罗宾斯的面前,二人互相捶了一下对方的胸口,高声的说道。

第三十七章:选马

    “我来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我们的老板。”和这个叫做鲍勃的人打了招呼后,罗宾斯一脸笑意的对着他说道,听到罗宾斯的话,老鲍勃也高兴的跟蒋海握了握手。

    虽然老鲍勃并不认识蒋海,但最近绿森林被卖下的事情,在这附近也是相当有名的。

    连带着不少的人,都听说过关于蒋海的消息。

    在美帝,最不可以得罪的人,就是有钱人,当然,也不排除会有一些愣头青。

    “你好,我叫做鲍勃-乔治,是这个马场的主人。”和蒋海握手的时候,鲍勃也在介绍着自己。

    “你好,我叫做蒋海,你可以叫我蒋,也可以叫我海。”听到鲍勃的话,蒋海也笑着说了起来,看到二人都已经介绍完了,这边的罗宾斯也插话进来。

    “鲍勃,这回我们是要来买一些马匹的。”看着鲍勃,罗宾斯看着后面的马场说道。

    “我知道,我听说了,最近雷曼那个家伙,给绿森林送去了一万五千头牛的事情,在这附近可是一个大新闻,走吧,让我们看看,有哪些小家伙,有幸被你们看到。”听到罗宾斯的来意,老鲍勃轻笑了一下,他早就有所准备,所以二话不说,直接带着众人来到了后面的马棚。

    按着罗宾斯所讲的,鲍勃的马场,在这附近应该算是最大的马场,没有之一。

    整个马场里面的马,超过一千匹,专门给东部的农场和牧场,负责销售马匹,养马可是鲍勃家的祖传手艺,甚至西部的一些牧场里面的马,都是从他这里进的。

    最近美帝的牧场业并不是太繁荣,所以他现在也有一些想要往赛马界进军的意思。

    但情况就目前看起来,却并不是太理想。

    一边听着罗宾斯的介绍,蒋海和他一边走进了马场当中,他们一走进来,就有不少在远处吃草的马,看到了他们,这些马已经习惯了人的存在,所以只是抬头看了一下,就继续低下头吃起了草,而罗宾斯却一直在盯着这些马。

    “你们要买马的话,有没有想过要买什么样的呢?”此时走在前面的鲍勃不禁转过头向着二人问道,在他的面前还有四个巨大的马棚,看着马棚的装修也知道,里面的马并不一样。

    “马都有什么区别么?”听到鲍勃的话,蒋海小声的向着罗宾斯问道。

    蒋海跟大部份的屁民一样,对于马,也并不是特别的了解,他只是在玩游戏,或者是看小说的时候涉及了一些马,比如说在国内非常有名的汗血宝马,还有三合马,伊-梨马等等。

    但要说起真正的区别来,他还真不是太清楚。

    “马种不同,价格自然也就不一样了,如果是一般的野马或者是花马的话,就要便宜的多,纯种的马,就要贵的多。”虽然蒋海的声音不大,但鲍勃还是听的真切,轻笑着对蒋海说道。

    所谓的野马,并不是真正的野马,毕竟北美野马虽然不少,但也不算特别的多,在美帝,任何的野生动物都是受保护的,这是必然的,这里所说的野马,其实就是早期野马被驯化之后,留下来的种,至于花马,就是野马和家马杂交之后,生下来的,身上带着不同花色的马。

    这些马的速度不算快,力量不算强,但有一点,就是好养活,可以用来干活,也可以用来骑乘,一般的家庭牧场之类的,用的马都是这样的马。

    除了这些马之外,就是一些类纯种的马,这些马就要贵的多了。

    “这四个马棚里面,这个放的就是野马和花马,中间这个放的就是一些夸特级别的马,要是我说,牧场的话,用夸特就足够了,最后两个马棚,中间这个里面放的是纯血的马,最后那个放的是赛马,虽然没有得过什么奖,但确实是赛马。”看到蒋海疑惑的目光,鲍勃继续说了起来,其实按着罗宾斯的想法,牧马么,最好的马就是夸特,当然,主要买马的是蒋海,如果买野马或者是花马也是可以的,不过那些纯种的马,和赛马可是放不了牧的。

    “我们去看看纯种的马和赛马吧!”果然,蒋海一听有纯种-马和赛马,就不考虑夸特和花马了,虽然他的钱快要没有了,但买马的钱,应该还是足够的。

    “赛马和纯血马,跟一般的牧马不一样,这些马大部份是热血的,所以耐力并不强,只适合冲刺和比赛。”听到蒋海的话,鲍勃就带着他们向着纯种的马棚而去,但在走的时候,罗宾斯特意走到了蒋海的身边,小声的向着他说道。

    听到罗宾斯的话,蒋海愣了一下,马还有这么多的说道?不是越好的马,就越好的么?

    看到蒋海的目光,这边的罗宾斯不禁笑了一下,看起来蒋海确实是什么都不懂啊。

    “马也是分为很多种的,所谓的牧马,首先需要的就是强大的体力和耐力,短程跑的快是没有用的,得跑的时间长才行,其次就是吃东西,也不可以太挑。”看着蒋海,这边的罗宾斯继续说了起来,其实他说的还算是含蓄,其实一匹好马,弄回家之后,几乎就跟请了一个祖宗回来差不多,不说平常的时候骑着出去溜溜,光是每天的饲料钱,梳理毛发,打理的钱,就得专门请一个人回来照顾,那些国际大赛上会出场的马,每一个身家,都至少得有几万,甚至几十万美刀,那些马,真心是用钱堆出来的,而且除了参加比赛之外,这些马是极为精贵的,绝对不会允许干任何其他的事情的。

    但现在的罗宾斯他们要的马,不是祖宗,而是用来放牧的,他们就不得不注意了。

    听到罗宾斯的话,蒋海愣了一下,他还真不知道这里面有这么多的弯弯绕。

    但说都说了,他准备看看再说,反正他也不准备买这些马。

    当然鲍勃也知道,罗宾斯在这里,他也不可能让他的老板去买这些样子货。

    所以他根本就没有准备带蒋海去看赛马,而是直接来到了第三个马棚,也就是名马的马棚。

    不管这马有多名贵,也是需要吃饭,拉屎的,所以马棚里面的味道,要比牛棚小一些,不过也有限,基本上在接受的范围内。

    走进了马棚当中,蒋海的眼前,就出现了很多的马,而鲍勃也开始介绍了起来。

    “这是阿拉伯马,很古老的马种,也是号称最强马种的存在,可以说现代几乎九成以上的名马,都有这个马种的血统,号称最漂亮的马,当初随着波斯帝国征战的,就是它们。”先走进去,蒋海就看到了几匹,身型大概在一米五左右的马,这马不算很高,但确实是很极漂亮,大眼睛,一身洁白的毛,身材非常的匀称,几乎没有太多的杂色,很漂亮。

    “这是纯血马,也是英国的国马,速度几乎是所有马里面最快的,但耐力差的令人发指,几乎跑不了几公里就完蛋了,除了赛马,什么都干不了。”而在阿拉伯马的后面,就是纯血马,这马雄踞现在几乎九成以上的赛马赛事,而且价格最贵的就是它们。

    相比于阿拉伯马,这**更高大一些,差不多有一米七左右,相比于刚才阿拉伯马的漂亮,这马可以用雄壮来形容,阿拉伯马有些像是美女,这马就是英雄,样子看起来完全没的挑。

    “这是汉诺威马,这马是最好的表演马,胆子大,力量强,跳跃障碍之类的很有一手,是表演盛装舞步最好的马,但同样的,不适合当牧马。”

    “这是塞西-法兰马,这是阿帕卢莎马,这是布琼尼马……”

    随着鲍勃的介绍,蒋海也感觉自己的眼睛有些花了,鲍勃家的马场,不愧是波士顿地区,最大的马场之一,这里马的种类,相当的繁多,几乎蒋海听过的,没有听过的这里的马都有。

    不过所有的马,在鲍勃的嘴里,都是一样的,这些马是卖给华尔街的那些财主的,相比于蒋海这样的牧场主,并不适用,一边介绍一边走,不多时,三人便来来到了这个马棚最里面。

    在这里面还有几匹马,而这几匹马到是让蒋海有些好奇。

    “这马是华夏人,不,可以说是亚洲人最喜欢的马了,阿哈尔捷金马,在亚洲也叫做汗血宝马。”拍了拍身边的白马,鲍勃笑着说了起来。

    听到鲍勃的话,蒋海不禁愣了一下,汗血宝马?一听这四个字,他就不禁仔细的打量了一下面前的这匹马,不过说实话,蒋海对于这**,并不是太看好。

    因为这马长的……嗯,不是太漂亮,跟阿拉伯马比,没有阿拉伯马线条柔美,跟纯血马比,也没有纯血马高大威猛,总之,长的很奇怪,这是一种短毛马,除了脑后的鬃毛较长之外,身上的毛并不长,所以皮肤就跟没能摺的沙皮狗一样,脸长的很长,最主要的是,它的耳朵,又细又长,直直的长在脑袋上面,几乎就跟兔子的耳朵差不多,让人很奇怪。

    “难道当初被称为天马的家伙,就是这个玩应?”看着面前的兔子马,蒋海有些难以想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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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的更新,现在发上来,哎,总算是上推荐了,内牛满面啊……

第三十八章:进城

    阿哈尔捷金马,俗称的汗血宝马,几乎这个词,在任何的百科上面,都会有详细的介绍。

    最有名的传说,应该是当初汉朝的时候,汉武帝为了这马,不惜发动了一场战争。

    但其实这马在现代的马种里面,甚至都排不上前十,如果不是因为名声大的话,估计都没有什么太大的能力,这马的名声,要比本事大的多。

    这马算起来,什么都是中等,速度,中等,跑的并不是特别的快。

    块头也不是太大,力量也不是太大,敏捷也算是中上,唯一的优势,就是耐力,号称跑不死的存在,但在蒙古马的面前,又显的有些不如。

    这马短跑是肯定跑不过纯血,长跑又肯定跑不过蒙古马,也就是跟阿拉伯马有一拼,但阿拉伯马的繁殖能力极强,这马的种群数量,除了在土库曼斯坦还有一些之外,全世界都没有纯种的,所以别人也对这马很无奈,知道的太少了。

    但以非纯种的情况来看,这马的实力,呵呵,还是当宠物比较好。

    看着面前的这马,蒋海尴尬的笑了一下,如果他选的话,他宁可选阿拉伯马或者是纯血马,也不会选这马,骑起来有些太二了,这马越看长的越像大兔子。

    “好了,这里我估计也不会有你们需要的马,跟我来吧,小伙子,让你看看我精心饲养的夸特。”看到蒋海的目光,这边的鲍勃也笑了一下,当下也不多说,直接带着蒋海向着远处走去,不过当他们才走出马棚的瞬间,一个巨大的马头,突然从旁边抻了过来。

    看着这巨大的马头,蒋海吓了一跳,因为这马的脑袋,貌似要比里面的马大出一倍不止。

    “嗨,小家伙,不要闹!”看到蒋海吓了一跳,这时旁边的鲍勃不禁挥了挥手,拍了拍这个巨大的脑袋,随后这个脑袋才抻了回去,接着在蒋海的目光当中,一个肩膀要比他高了半头,脑袋甚至有把两个自己撂起来那么高的巨大怪兽,从旁边走了出来,这个家伙每一脚踏在地上,都会让地面跟着震动,不过貌似它好象很喜欢这个玩法。

    “这是夏尔马,这个世界上最力量最大的马,是英国的挽马,可以拉动五吨重的东西。”看着面前走过来的大马,鲍勃笑着说了起来。

    “我这里只有三匹这样的马,是我三年前特意从欧洲弄回来的,这**现在可是极为难弄的,我努力了两年,也只生了这一匹小马,是的,你没有看错,这是一只小马,现在它才一岁多点。”拍了拍面前这只马的膝盖,鲍勃笑着说了起来,而蒋海也在抬着头看着这匹大马。

    这回还真是,跳起来一拳可以打到对方的膝盖了,这马好大!

    “鲍勃,说这话可能会冒犯你,但我还是想要问一下,这马,卖么?”看着面前的大马,蒋海抬着头对着面前的鲍勃问道,他自从看到这马之后,就感觉这马,好给力的样子。

    “呃,你要这马干什么?这马虽然好养,但因为太重了,所以没有办法快速奔距,而用它来拉东西,说实话,随便一个拖拉机也要比它拉的东西,重的多。”听到蒋海的话,这边的鲍勃愣了一下,有些奇怪的说道,虽然这马是他精心繁衍出来的。

    但不要忘了,他这里是马场,除了极少数极为重要的马是不可以卖的之外,其他的都是可以卖掉的,包括这匹小马,要是马场、狗场、牧场、渔场的老板,都对自己养的东西相当的上心,所有的都要起名字的话,他们的买卖早就黄了,不是么?

    “不不不,我才不会让它干活呢,我要骑着玩。”听到鲍勃的话里面有可以卖的意思,这边的蒋海马上说了起来,听到蒋海的话,这边的鲍勃还有罗宾斯都不禁愣了一下,玩……

    好吧,他们其实都忽略了一个大问题,虽然蒋海并不是华尔街的那些财主,但他也是一个年轻的亿万富翁,有一些玩乐的喜好,到也不错。

    “ok,这匹马五万美刀。”摇了摇头,把脑海当中无奈的想法甩出去,在商言商,美帝人就有这样的习惯,只要蒋海出的起钱,而他又准备卖,这就行了。

    “五万?可以!”点了点头,原本蒋海还以为这马要十几、二十万美刀呢,要是上百万的话,那他就要考虑一下了,不过五万,没问题!

    看到蒋海同意了,鲍勃也笑了一下,虽然美帝的马场主、牧场主的收入不算少,但五万可着实不少了,他这个马场,一年的纯利润也就是在十万美刀左右,这一匹马除了开销之外,顶自己一个季度的收入了,随后进入到了第二个马棚,蒋海才知道,五万美刀的马,有多值钱。

    第二个马棚的马,都是夸特,黑的,白的,花的,棕的,褐的等等,什么颜色的都有。

    而这样的纯种夸特,蒋海以前看过,在国内估计一匹要卖到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美刀的。

    但在美帝,这匹这样的纯种夸特马,三年到五年的成马,只卖一万七千美刀。

    好吧,他知道,国内的那些大款们被坑的很惨,但没有想过,竟然这么惨。

    一万七千美刀的马,蒋海并没有犹豫,他不准备去卖三年到五年只需要一千美刀的花马和野马,他买就买好的,在罗宾斯的挑选之下,他一共买了五匹这样的马,罗宾斯、伯克、菲利蒙、哈里曼和贝尔一人一匹,这样的话,在放牧的时候就要容易多了。

    在划卡交了马钱后,这边的鲍勃便叫出了一个女孩,一起帮他装车。

    这个女孩看起来十六、七岁左右,长的到是不差,一米八左右的身高,皮肤略有一些黑,大大的蓝色的双眸,外加上一头金发,小巧的五观,到是很符合东方人的审美观点。

    笔直的大长腿,精致的五观,再加上白嫩的皮肤,好吧,白人就算是晒的再黑,也显白。

    还有脸上星星点点的小雀斑,让人看起来,确实是眼前一亮。

    这还是蒋海第一次在来到了美帝之后,对一个女孩行注目礼呢。

    “嗨,老板,这个女孩不错吧,她是鲍勃的小女儿,今年好象才刚上高二,就在波士顿读书。”看到了蒋海的目光,这边的罗宾斯不禁坏坏的说道,不过可惜,蒋海明显白了他一眼,要是说美女谁都喜欢,他感觉至少在最近,他是不准备去谈恋爱之类的了。

    毕竟自己才刚离婚不久,不是么?虽然那个婚结的,除了让自己有些憋气之外,就只有四十万的金钱交易了,不过当他把这笔钱,还回去的时候,他就已经和那边没有关系了。

    “好了,都装完了,目地地是这里吧!”在把马都装上了鲍勃的那辆福特皮卡之后,那个女孩轻轻的走了过来,对着蒋海和罗宾斯问道。

    “嗯,是这里。”看了一眼女孩手中的地址,蒋海点了点头,他来这里虽然时间不长,但地址还是认的清楚的,在确定了地址后,蒋海并没有进一步的打算,这让罗宾斯直叫可惜。

    “对了罗宾斯,你叫鲍勃他们去送马,我们去干什么?一起跟着回去么?”在两边的人都上了车后,蒋海便向着罗宾斯问道,他确实是有些好奇。

    “不,老板,你不是没有持枪证呢么?刚好今天出来,我们就先去申请持枪证吧,在野外,总归会有一些不开眼的家伙,比如说一些野兽之类的闯进我们的地盘,所以我们需要一些防身武器,我们还好,都有自己的家伙,但老板你可没有。”听到蒋海的话,罗宾斯不禁对着蒋海说道,一听他所讲的,蒋海不禁愣了一下,随后笑着点了点头。

    他当然知道,罗宾斯其实还没有说完呢,对于枪这个问题,是他一早提出来的。

    男人哪有不喜欢枪的,但在美帝,虽然持枪是合法的,但也是需要申请的,凡是有精神疾病和fbi档案上有不良记录的人,是不可以申请的,当然蒋海是没有这方面的疑惑的。

    可问题是,让他自己去申请吧,蒋海人生地不熟的,也不太好办。

    这个事他曾经跟贝尔讲过,但那个时候贝尔他们也很忙,罗宾斯他们自然也听到了蒋海的话,刚好今天好不容易有时间出来买马,罗宾斯原本就计划着,直接去波士顿,帮蒋海申请持枪证的,听到罗宾斯的话,蒋海不禁兴奋的拍了一下手,自己总算是也要有枪了。

    “老板,准备好了么?”看着蒋海的样子,罗宾斯笑了一下,随后对蒋海说了一句,然后一脚油门,汽车已经向着波士顿的城区而去了,大概又过了一个小时左右,他们来到了波士顿的北区,下了高速路口不久,就到达了一家枪店,蒋海还看了一眼这里的路牌,离这不远,就是td北方银行花园,当然,这并不是一个真正的花园,而是一个体育中心,平常的时候简称是北岸花园球场,nba里面最负盛名的球队,波士顿凯尔特人的主场,就在这里。

    “来吧,老板,我们到地方了!”停好了车,罗宾斯对着蒋海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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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枪证

    “嗨,伙计们,你们猜我刚才看到谁了?”砰的一声,一间地下酒吧的大门被推了开,一个看起来岁数不大的家伙,一脸兴奋的从外面走了进来,来到了一个挤满人的小圆桌前。

    在美帝,对于烟、酒的控制是极为严格的,按着美帝的明文规定,未满二十一岁的人,是不允许吸烟、喝酒的,他们在超市或者是商店里面购买烟酒,都是需要出示身份证的,如果没有达到二十一岁,自然是不会卖给他们的,大部份的酒吧也是如此,都是禁止他们去喝酒的。

    同时,如果二十一岁以上的人,去给他们买烟,买酒的话,那也是犯法的,是要判刑的。

    但就像是国内的网吧一样,虽然有明文规定,但钻空子的还有不少。

    所以在美帝,就专门有一些地下酒吧,这种酒吧,专门招待那些未满二十一岁的年轻人。

    毕竟那些高中生,或者是刚上大一、大二的学生,还是很多都很叛逆的。

    烟酒一类的,国家和家里面不允许用的东西,他们总归是要去尝试一下,谁叫这里是自由的国度呢!此时这些人,明显就是那些未满二十一岁的家伙,但却在开心的喝着啤酒。

    “你还能看到谁?哪个应-召?”看着进来的人,在桌子上的一个年轻人不禁轻笑着说道。

    “布尼安,你的嘴就像是你的向日葵一样臭。”听到这人的话,刚进来的人不爽的说道。

    “说的就好象你闻过一样。”听到这人的话,叫做布尼安的人马上顶了回去。

    “谁特,别在那里扯蛋了,让巴隆继续说。”看着二人还要继续呛,这时坐在远处的一个,戴着牛仔帽的年轻人,不禁轻骂了一句,听到他的话,原本还要继续吵的两人不禁把嘴闭了起来,而那个刚才跑进来的,拿起一瓶新的啤酒,打开之后先喝了一口才继续说道。

    “我刚才看到迪丽雅那个小表砸了。”看着面前的众人,这个叫做巴隆的人小声说道。

    “迪丽雅?我知道她,那个在家里面很乖,但在学校里面的时候却很狂野的妹子,听说她换男朋友的速度比换衣服更快,啧啧,真不知道她松了没有。”这时旁边另外一个年轻人摸着下巴说了起来,听到他的话,其他人都跟着笑了起来,明显也听说过关于这个女孩的传说。

    “法克,那些人说的你们也信?迪丽雅的老爸是谁?鲍勃-乔治,哪个男生敢跟她谈朋友?不害怕他爸的雷明顿,顶进他的肛肠里面去?”听到这些人的笑声,这边的牛仔帽不禁自嘲的笑了一下,他可是知道这个叫做鲍勃-乔治的家伙的本事的,这附近的坏小子,可没有人敢去招惹那个家伙,因为他是真的会开枪的混蛋。

    “呃,呵呵,我要说的不是这个,刚才我碰到最她,还有她爸,车上面拉着不少的马,我就随意的问了一下,他们要去哪里,然后他们就说这些马是送到绿森林的,我看了一下,那边的马都是好马,全都是夸特,还有一匹非常大在的大马,估计价格也不匪,光是那些马,估计就得值个十万美刀。”看着面前的众人,这时巴隆才想起来自己过来要说的事情,马上纠正了一下有些要歪的楼,一脸认真的说道。

    “十万美刀,啧啧,那算什么?我听说,最近雷曼给绿森林弄来了一批牛,整整两万头安格斯牛,这些牛值多少钱?两千万美刀,那个该死的华夏佬。”这时刚才说话的布尼安也一脸狰狞的说道,在美帝仇富的人,也是有相当不少的。

    “还有那个牧场,价值两亿八千万。”这时戴着牛仔帽的年轻人轻飘飘的说了一句。

    “对了,法拉第,那个华夏人招工的时候,好象你也去应聘了吧,那个家伙怎么样,好对付么?”听到牛仔帽的话,这边的巴隆马上问道。

    “哼,还能怎么样,一个看起来就知道很弱的黄皮猴子罢了,就凭着手里面的几个臭钱,还敢来我们这里得瑟。”听到巴隆所讲的,这个牛仔帽一脸不爽的说道。

    是的,这个牛仔帽,蒋海也认识,正是当初他去酒馆里面招人的时候,罗宾斯找过来的人之一,那个叫做法拉第的家伙,也是蒋海最后没有雇佣,赶走的那人。

    这人太嚣张了,还想要欺负蒋海,蒋海是那么容易对付的么?开玩笑!

    “嗨,既然你看他那么不爽,要不要我们整他一下,顺便弄些钱花。”听到法拉第的话,这边的布尼安突然脸色一整,一脸笑容的看着面前的法拉第说道,听到他的话,其他的几人脸上都露出了一丝兴奋的神情,像是他们这个年纪的人,是最缺钱的。

    更何况这些家伙都没有一个稳定的工作,想要不被饿死,同时还可以花天酒地,那就要想些来钱的路子才行,明显敲诈华夏富豪这样的事情,在他们看起来是不错的。

    “会不会有麻烦?”听到几人的话,这边的巴隆反而犹豫了一下,小声的说道。

    “会有什么麻烦?华夏人是出了名的胆小,只要随便的敲打敲打,他们就会乖乖的送上钱来。”听到巴隆的话,布尼安一脸不屑的说道。

    在美帝有不少的华夏人,但基本上分为三种,第一种,就是在这里成长的华裔,从很久以前,移民或者是被卖猪仔过来的,这些人有自己的本土势力,是很不好惹的,但同样的,因为这些人已经来这里太久了,所以虽然还长着黄色的皮肤,但其实大部份连汉字都不会说,他们会说自己是美帝人,而并非是华夏人,这些人已经融入了这个社会,成为了美帝的一份子。

    第二种,就是近些年来,凭着投资,或者是技术一类的,移民过来的人。

    这些人的骨子里,还有一些炎黄种,只不过确实在美帝会更好的发展,所以才会来这里。

    第三种,就是一些钱人,移民过来的,但这些有钱人,在华夏有另外一个身份,罪犯。

    或是一些卷了公款跑掉的,或是一些贪官污吏,他们到了美帝之后,并不敢太张扬,虽然有不少的钱,但一不敢报警,二也没有公众的身份,所以就论为了那些黑帮敲诈勒索的对象。

    俗称自动提款机,有钱的羔羊,明显这些人认为蒋海也是这样的人,不过可惜,他们算错了!

    “不过他身边雇了罗宾斯,伯克,菲利蒙,哈里曼还有贝尔,这些人有些麻烦。”回想了一下,那天一起去见蒋海的人,这边的法拉第有些心烦的说道。

    “他们都是我们叔叔辈的,我就不相信,他们会为了一个外国佬向我们开枪,人活一世,不就是为了钱么,到时候大不了分他们一些,至于哈里曼和贝尔,估计他们会当做没有看到吧!”这时布尼安轻笑了一下,满是自信的说道,仿佛已经看到蒋海颤抖着拿出钱的样子了,但事情真的会像是他想象的那么容易么?有的时候人太天真了,并非是一件好事……

    “阿嚏……”此时在波士顿的蒋海,也感觉自己的鼻子一痒,打了一个喷嚏。

    “老板怎么了?感冒了?”听到蒋海的喷嚏声,这边的罗宾斯不禁笑着问道。

    “没有,估计是进了花粉什么的吧。”揉了揉鼻子,自从被真龙精魄附体过后,蒋海的身体素质,就已经达到了人类的极限,说是不避寒暑有些扯蛋,但至少是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感冒的,现在打喷嚏,估计就是因为闻到了什么不该闻的东西,要不然就是有念叨自己?

    甩了甩头,把这个迷信的说法甩在脑后,蒋海看向了面前的这家枪店。

    美帝的枪店,从外面来看,几乎就跟国内的小型超级市场差不多,只不过里面摆放的是枪。

    走进了枪店里面,蒋海就不禁有些哑然,这里的枪店,还真是凶。

    只看到此时,在他面前摆放的都是枪,柜台里面,墙壁上面,还有店中间的架子上面,摆放的都是长,柜台里面放的基本上都是手枪,墙壁上挂着的,什么样的枪都有,蒋海认识的就有不少,比如说m16,还有ak47,当然,大部份的是枪是蒋海不认识的。

    比如说以色列的加利尔,德国的g3,看起来就跟ak差不多,所以他也就当成ak了。

    除此之外,还有cs里面警用的44,好吧,其实是aug,在这里摆的到处都是。

    不过相比于这些枪,摆的更多的是另外三种枪,其一是**,就是那种需要把枪管打开,然后装两发子弹的那种猎枪,在这里摆的是相当多的,还有那种手动式的猎枪,就是拉一下,打一下的半自动步枪,除此之外,最多的就是散弹枪,那种块头不大,但在近距离杀伤惊人的存在,蒋海看着面前的这些枪,还有摆在地上,就跟堆放矿泉水不一样堆放的子弹时,他唯一想到的就是,怪不得美帝的枪击案那么多,确定这么摆没有事情么?

    正当蒋海感觉自己的眼睛都快要不太够看的时候,一个穿着红色制服的年轻人从远处的柜台前走了过来,带着笑容的看向了蒋海。

    “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么?”看着蒋海,这个年轻人微笑着说道。

    “呃,我是来申请枪证的。”听到这个年轻人的话,蒋海缓了一下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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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惜来的有些晚了,下周就出新书榜了,吐血中啊……

第四十章:眼花缭乱

    “好的,这边请,填一下表格,然后出示一下您的有效证件。”听到蒋海的话,年轻人便引着蒋海,来到了旁边的柜台,拿出了一张表格给蒋海,同时向蒋海要着有效证件。

    其实一般情况下,在美帝的有效证件,就是驾照,不过现在蒋海还没有,所以只能先使用绿卡,不过好在绿卡也是可以使用的,在检查了一下蒋海的绿卡后,他就去旁边打了一个电话,在蒋海把表格填好后,他便笑着收了蒋海五美刀的申请费,随后就可以了。

    在美帝申请持枪,是很容易的一件事,只需要打个电话去fbi证明一下,这人确实是美帝居民,也就是拥有户籍或者是绿卡(永久居住权)的人,同时没有犯罪史和精神病史就可以了,像是蒋海这样的富豪,其实他还是不习惯用私人服务,现在他可是百夫长黑金卡的使用者,他只需要打一个电话,枪和持枪证都不是什么大问题。

    只不过他没有去了解过,至于罗宾斯他们,对这些东西,也不太懂,所以才会过来申请。

    但好在申请起来也很容易,在把表格填好,输入进了电脑后,就结束了。

    随后就可以买枪了,当然,买枪也是有所限制的,其一,蒋海是不可以买自动武器的,在美帝,虽然居民可以买枪,但却只可以买半自动的武器,而且十八岁以上可以买长枪,二十一岁以上才可以买手枪,而且这里是也是有不少说道的。

    其一,蒋海只是买的买枪证,这些枪平常的时候在家里,是需要枪和子弹分离的,如果放在车里,是需要放在后备箱的,不可以放到随手可以拿到的地方,同样子弹和枪也是需要分离的,如果想要持枪,就可以去申请持枪证,不过这个需要去警察局里面上课才会颁发,很麻烦,所以蒋海也没有一定要在腰间别着枪上街的想法。

    原本除了持枪证之外,还有一种叫做隐匿持枪证的,有这种持枪证的人,才可以把枪藏起来。

    不过最近这些年,随着枪击案的提升,美帝大部份的州政府,已经不颁发这种持枪证了。

    好在,蒋海这是在波士顿,如果是在隔避的约纽州那里,那里对于持枪证的要求和颁发,严到令人发指,几乎跟加州有一拼,还得提前申请之类的,很是麻烦。

    不过好在波士顿这边到并不是太麻烦,在表格确定后,这个年轻人就向蒋海推荐起了枪。

    在美帝买枪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不仅可以在网上买,在所有的户外用品商店里面也有卖的,当然,也有专门的枪店,像是现在这个,就是专门的枪店,其种类也是最全的。

    这里猎枪、步枪、手枪,全都非常的齐全,几乎在市面上有的,在这里就有卖的。

    当然,这里还有阻击枪,机枪,只不过这些枪,蒋海都是买不到的。

    同时这些枪的价格,也要比蒋海想象当中的差不少,不是贵,而是太便宜了。

    在专业的枪店当中,每支枪都有价签,各种枪支的价格差距都相当的大。

    从几百美刀到几千美刀不等,以瑞西的西格绍尔公司的产品为例,九毫米比赛手枪的售价是929美刀,点四五m1911的价格是1015,p238是689美刀,而名声很大的格洛克,更是便宜的令人发指,格洛克19、27才卖429美刀,格洛克的点四五,才卖499美刀,22是卖429美刀,鲁格的380,售价是349美刀,当然买枪不是只买一只枪,如果只买一只枪和子弹,出门就会被警察抓,还需要买一些配套的东西,比如说枪盒,枪套,额外的弹匣,保养工具等等,而一般来说,这些全套的装备,价格也不会太贵。

    一个史密斯-韦森mp9的手枪,售价为549美刀,而套件,也就是加上枪盒,枪套,两个弹匣,一套保养工具的套装,才卖649美刀,才贵了一百美刀而已。

    当然,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很人性化的设计,比如说各种各样的手枪握把,就连那些女人的想法都已经考虑到了,这些手枪握把是可以随时更换的,去配和自己包包,高跟鞋之类的颜色,同时这里还卖消音器,不过消音器的价格就贵了,七百到六千美刀不等。

    手枪的便宜,步枪的贵,甚至连猎枪都有消音器,但价格也贵的令人发指。

    “如果你看中了哪个,我们后面有小型的射击场,你可以去试一下,射击的子弹价格也不算贵。”看到蒋海已经有些要挑花眼的意思,这边的服务人员也轻笑着说道。

    “呃,罗宾斯,有什么建议么?”犹豫了一下,蒋海还是看向了罗宾斯,毕竟他比较有经验。

    “其实这个没有那么难挑,这些枪主要的威力是以口径为主,你想要什么口径的枪,然后在那个口径里面挑一个你看中的就行了,性能之类的几乎没有什么差别,我推荐你买两枝枪,一把手枪,是可以用来防身的,还有一把猎枪,当然,也可以买一把半自动的步枪,这就随你了。”听到蒋海的话,罗宾斯轻笑了一下,对着蒋海说道。

    听到罗后斯所讲的,蒋海想了想,抬头对着店员说道:“把我可以买的,威力最大的枪拿出来我看看,我准备买一把手枪,一把猎枪,一把步枪。”

    “威力最大的?”看着蒋海那单薄的身体,店员不禁愣了一下,有些怀疑的说道。

    枪的威力大,自然后座力就强,以蒋海那看起来并不是算太强壮的身体,顶的住么?

    “拿出来就行了。”看到店员那疑惑的目光,蒋海轻笑了一下,对着他说道。

    听到蒋海所说的,本着顾客就是上帝的原则,店员还是拿出了一些枪。

    他先拿出来的就是手枪,不过基本上都是左轮,确实,相比于正常的枪,左轮可以发射的子弹威力更大,但蒋海对于左轮却比较无爱。

    “我不要左轮,给我介绍一下这些手枪吧!”看着面前的店员,蒋海说道。

    “哦,可以,这把枪是伯莱塔的92f,这枪也是我们现在美帝陆军装备的枪,故障率极低,威力不小,发射的是九毫米的手枪弹。”店员听了蒋海的话,就介绍了起来,而蒋海看着他手里面的这把枪,不禁暗自点了点头,这枪确实是不错,整个枪是银色的,看起来很好看,而且威力也不小,最主要的是,美国陆军装备的,给它的身家往上加了不少。

    “这是柯尔特2000和m1911,m1911我就不给你介绍了,二战时期最好的手枪,没有之一,2000是1911的改进型,也打九毫米巴拉贝姆手枪弹,但长的难看一些。”店员所说的柯尔特两款手枪,确实都有些难看,有些发蠢,不过毕竟是一个世纪前的产物,着实差了一些,不过2000,之所以输给伯莱塔也不是没有原因的,跟1911几乎没有区别。

    “这是德国的p229,发射的是史密斯-韦森的点四五口径手枪弹,威力是不用考虑的,很强,三十米之内,打死一头野猪不成问题,而且价格便宜,同样的原因,还是长的丑。”

    “这是华夏的qsg**,长的还行,不过塑料感有些强,威力还不错,但有一点,就是子弹很贵,因为华夏与欧美所用的子弹型号是不一样的,所以进口需要花不少的钱。”

    没有想到,随后店员介绍的枪竟然是华夏的枪,原本蒋海对这枪还有一些期待,但一听子弹还要进口,也消了不少心思。

    随后店员还介绍了美帝的鲁格,德国hk,还有捷克有名的cz系列,说实话,蒋海都不是太满意,其实从一开始,他就没有准备买这些枪。

    “沙鹰呢?有么?”在店员介绍完了这些枪后,蒋海向着店员问道。

    “呃,有……”一听蒋海的话,店员愣了一下,然后看向了罗宾斯。

    “沙鹰也就是名头大,那东西后座力太强,当猎枪还行,但护卫就要差的远了。”看到店员的目光,这边的罗宾斯也跟着说道,其实沙鹰在真正懂枪的人眼里,并不是一把好枪。

    这枪之所以出名,是因为电影和游戏,但真正玩枪的人都知道,这枪和史密斯-韦森m500一样,都是样子货,确实,威力不比步枪小,但后座力要比步枪还要大,这种情况下,怎么用?瞄脚打脑袋?这不是扯蛋是什么?

    “没事,我就想要试试,给我来威力最大的。”摇了摇头,蒋海其实就是想要试一下,来一趟枪店,连沙鹰都没有摸过,那算怎么回事。

    “好吧……这个柜台卖的都是沙鹰,这是正常版的,点三五七的,这是威力增加版的,点四四的,这是威力最大版的,点五零的,但这枪的后座力,就可以周翻一个壮汉了,你要哪个?”看到蒋海这么坚持,这边的店员也摇了摇头,该说的他都说了,具体怎么样,就看他的吧。

    “那这个呢?”看了一圈里面的枪,蒋海的眼睛突然一亮,指向了这一柜台里面最大的那个。

    “呃,这个……”看着那把枪,店员也愣了一下,额头已然见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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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华夏商店

    “呃,这也是沙鹰,点五零口径的,不过是特制版。”犹豫了一下,店员对着蒋海说道。

    一般点五零的沙鹰,枪长为二百七十毫米,其中枪管长度是二百五十米毫米。

    但这枪是经过特制的,前面加重了,看起来就跟电影里面的那种特大的手枪一样,一拿起来就很威风的感觉,当然,前面加重了,出速也增加了,到时候拿出来不仅威风,而且最主要的是,后座力也增加了,不过蒋海一眼就看中了这个枪。

    “就他了,拿出来我去后面试试!”看着这把枪,蒋海的眼睛就在冒光,一脸兴奋的说道。

    “好吧……”犹豫了一下,看到蒋海这兴奋的样子,店员也点了点头,大不了到时候给蒋海先加一些护具,至少不可以让他的手腕断掉啊。

    不过蒋海可没有这些想法,在挑完了手枪之后,他又准备挑猎枪和大口径的半自动步枪。

    这两样都好说,步枪,自动的都是不允许买的,传说中的m16,aug,ak等等等等,蒋海所熟悉的那个情况的,都是不允许买的,只能买那些,所谓的半自动步枪,就是指的抠一下扳击,只可以打出一发子弹的步枪,而并非是那种,可以打出一串子弹的步枪,还有那些高倍的阻击步枪,什么awp,巴特雷什么的,也是不可以买的。

    而且最主要的是,步枪的弹夹里面的最大容量不得超过五发,在黑市上,三十发的步枪弹夹,卖的要比枪都贵,因为这枪就只能买五发的那种。

    所以蒋海对于这些枪,兴趣真的不是太大,最后在罗宾斯的帮助之下,挑了一把雷明顿m870p散弹枪,这枪唯一的好处,就是可以跟猎枪一样,用鹿弹,以后就算是去打猎,用这枪也是不错的,除此之外,还挑了一把奥地利的aug,这枪虽然很贵,但却可以当成半阻击步枪来用,到也合适,所以蒋海也买了一把这个枪。

    挑好了三把枪之后,自然就是去试枪,这也算是初选么,不适合是可以随便换的。

    在美帝的枪店后面试枪,也是需要交钱的,但很少,靶纸钱两美刀,手枪子弹,一百发三十美刀,步枪一百发二十美刀,租枪的价格十美刀,不管换多少次枪都是可以的。

    除此之外还有租靶位的钱,这家店的略贵一些,三十美刀一个小时,加在一起,再另上指导和小费,一共花了蒋海一百美刀,在钱交上后,蒋海也开始体验。

    算起来他还是第一次开枪呢,所以第一个打的,就是aug,毕竟这个还戴着瞄准镜呢。

    他也是第一次摸枪,打的要是太偏,也有一些丢人,所以准备弄一个比较准的。

    在旁边的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他使用最基本的站姿踞枪,瞄向了面前的靶子。

    “打的时候要注意一些,这枪的后座力也是不小……”

    “砰砰砰砰砰……”还没有等这边的工作人员说完呢,那边的蒋海已经抠动了扳击。

    瞬间那子弹已经向着纸靶直飞而去,在众人惊讶的目光当中,五发子弹的弹夹瞬间打空,而在纸靶中间,也留下了五个弹印,但这五个弹印,三个八环,两个七环,连九环的都没有。

    “呃,好差的成绩。”放下了枪,蒋海看着面前的五个弹孔,不禁轻笑了一下。

    但却不知道,他的这一幕,却把旁边的人都吓了一跳。

    刚才那些工作人员,还有罗宾斯,都在关注着蒋海,生怕后座力太大,把蒋海给闪着,这可就是**烦了,但却不成想,aug那不小的后座力,竟然没有让蒋海的身体晃动一丝。

    看到这里,罗宾斯不禁想起了当初跟蒋海一起去买东西时的场景,貌似蒋海的身体素质,确实是很恐怖啊,那看起来并不算壮硕的身体里面,蕴涵着这么强大的力量,确实有些恐怖。

    在试过了aug后,蒋海又试了一下雷明顿,不过这枪是喷子,一打出去,就是一大片,哪怕是经过了设定,打出去子弹的喷夹角,也在一百二十度,一打打一片,这枪用来打猎还行,平常来用,可就差的远了,但就像是罗宾斯说的,这枪有没有用另说,得备着。

    最后要用的就是那个特制的沙鹰了,点五零的口径,这让旁边的工作人员都得紧张一些。

    特意给蒋海上了护具,才让蒋海试射,在试射了几下之后,蒋海确实是感觉到了一些后座力,基本上要比aug的大两倍左右,但也在他的承受范围当中,随后卸了护具,单手打,是几乎没有任何准星的,双手还好,不过这枪的威力,却要比aug还要大的多。

    对此蒋海还是相当满意的,最终就选定了这三把枪,连带着套装一起买的,还有不少的子弹。

    一共花了蒋海两万美刀后,他们也提着这些东西,扔到了那辆f750的后座。

    “好了,回去吧!”重新从枪店出来,罗宾斯不禁抻了一个懒腰,对着蒋海笑着说道。

    蒋海也有一样的意思,不过正当他准备去上车的时候,突然看到在这家枪店的对面,有一家小便利店,不过这家店跟一般的便利不店不同的是,牌匾上写的是四个汉语,张家小店。

    “华裔开的商店?”看到这家商店,蒋海愣了一下,上车的步伐不禁慢了起来。

    “嗨,蒋,怎么了?”另外一边已经上车的罗宾斯看向蒋海,不禁好奇的问道。

    “哦,我去看看买些东西。”听到罗宾斯的话,蒋海轻笑了一下,便走向了这家商店。

    “欢迎光临,请随便看下。”刚一走进来,旁边就有一个声音响起,听着这略有一些生疏的英语,蒋海回头一看,发现是一个看起来岁数不大的女孩,正站在收银台那边说的。

    看着女孩的样子,好象是亚洲人,一副知书答礼的感觉,蒋海也轻轻的点了点头,然后走进了商店当中,一走进来,他就发现这家商店里面的东西,还真是不少。

    “老干妈,蒜辣酱,豆瓣酱,甜面酱,这果然是一家华夏的小超市,这里还有不少的蔬菜,这是东北的大米,嗯,闻着就是香。”走进了小商店之后,蒋海不禁眼前一亮。

    这里的东西还真是不少,而且都透露着一股亲切的味道,蒋海虽然来这里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但说实话,天天吃西餐,他也有一些厌烦了,有的时候想要吃个炸酱面,都没有酱可以用来炸,总不能用番茄酱做吧,那玩应做出来的也不可能好吃啊。

    今天早上还只不过是有点想,不成想,下午的时候竟然就看到有卖的了,对于蒋海来讲,自然是一件让人很开心的事情,虽然这里的这些酱料的价格,有些让人伤心。

    太贵了,几乎在这里买一瓶,回去就可以买一件,但没有办法,总不能让人从华人寄过来吧!

    所以蒋海,还是二话不说,提着一个篮子开始装了起来,先装了两瓶老干妈,然后四瓶蒜辣酱,四瓶豆瓣酱,外加上在美帝很少可以买的到的酱油,醋,又去拿了一袋十斤重的东北稻花香大米,几乎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世界上三处最好的大米,岛国,高丽,华夏东北。

    原本华夏的东北是不种大米的,就像是那首歌松花江上所唱的那样,遍地的大豆高梁。

    大米是鬼子入侵的时候,强迫东北人种植的。

    后来鬼子战败,离开了东北,但东北人还是习惯性的种起了大米,因为东北自古就是苦寒之地,所以土地不像是中原地带那样透支的严重,那里的黑土,几乎肥的可以榨出油来,大米的产量高,口感自然也是极好的,原本东北有两大种植地带,一是辽省,一是黑龙省,不过后来辽省发展重工业,污染严重,黑龙省的大米就独步天下了。

    其中最好吃的,也是黑龙省人自己吃的大米,就是稻花香,这种米特别的香,吃起来口感q弹,油光四溢,非常的好吃,这种米在黑龙省都要卖到三、四块钱一斤,要是运到了南方,那价格是成倍的增加,在蜀地就要卖到八十多一袋,一袋十斤,再往南,到两广地界,甚至要卖十几块钱一斤的价格,贵的有些令人发指。

    而在美帝,这大米的价格,自然是贵的令人扯头发了,一袋十斤的大米,要价一百一十美刀,好吧,这已经不是在卖大米了,这是在卖黄金啊,真心是贵的令人发指了……

    但蒋海还是买了一袋,在买好了大米,调料之后,蒋海来到了蔬菜区,其实大部份的蔬菜,在美帝也是有卖的,有机蔬菜还是很不错的,但有一些比较特殊的蔬菜,这里却并没有。

    比如说竹荪蛋、猴头菇、山药之类的,美帝的超市里面很少出现,但在这里却都有。

    蒋海是一个肉食动物,对于蔬菜并不是太在意,不过当他看到不远处的松蘑的时候,却不自觉的咽了一口唾沫,松蘑,不是松茸,虽然名字差不多,但长的完全不一样。

    这种蘑菇在国内算是东北特产的,只有东北才有,而且生长的极为特殊,这种蘑菇是无法人口培养的,也就是说,这种蘑菇只有野生的。

    蒋海记得小的时候,他并不喜欢吃蘑菇,但后来有一次,他姥姥生病了,他母亲回去照顾他姥,结果他和他爸在家,他爸做的就是松蘑,自从吃过了这个蘑菇后,他就爱上了这种蘑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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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土鸡

    这种蘑菇在蒋海小的时候,价格就很贵,蒋海记得,那个时候卖猪肉,才四块多点一斤,而这种蘑菇要卖到五块钱一斤,自打那之后,他几乎每年都说要吃这个蘑菇。

    但算起来,已经有好多年没有吃过了,实在是因为这种蘑菇,出现的季节很少,七月中旬开始采摘,到八月末就结束了,而且生长条件极为苛刻,只生长在山区,气温高于三十二度的地方,是不生长的,而且湿度要达到百分之八十五才行。

    随着人们对于饮食的要求增加,这种品感极好的蘑菇的价格也在不断的变化当中,同时这种蘑菇里面含有多元醇,可以抗癌和医治糖尿病。

    也让这种蘑菇的身份倍增,再加上无法培养,其价格一直都是居高不下的。

    蒋海至少就有段时间没有吃过了,现在一看,他也不禁感觉自己的嘴里面分泌的唾沫增加了。

    虽然面前的只是干活,价格更贵,但他还是决定,把这些都包圆了。

    “小伙子,你买这么多蘑菇干什么?”正当蒋海把这些蘑菇都装起来后,这时从远处走过来了一个老人,有些奇怪的看着蒋海,一脸好奇的问道。

    “大爷,你是华人?”听着大爷说的纯正的普通话,蒋海不禁愣了一下。

    “当然,会进来这里买东西的,九成九都是华人。”听到蒋海所说的,大爷轻笑了一下说道。

    “呵呵,也是,大爷我跟你说,这种蘑菇叫做松蘑,是一种野生的蘑菇,很好吃的。”听到大爷的话,蒋海尴尬的笑了一下,不过还是给大爷介绍了起来。

    “哦?这种蘑菇我吃过,口感确实是不错,但吃了会拉肚的。”听到蒋海的话,这边的老人回忆了一下,有些忌惮的说道。

    “当然了,这上面有一层皮,要把这层皮去了才可以吃。”听到大爷的话,蒋海笑了一下继续说道,听到蒋海所讲的,大爷也陷入到了沉思当中,貌似他并不清楚。

    在买好了蘑菇之后,蒋海想了一下,又买了几根铁棍山药,这东西回去之后可以吃着玩。

    在买完了这些东西后,他便准备去交钱了,但却又被老大爷给拦住了。

    “小伙子,看你买这么多的酱,还有大米和蘑菇,你是东北的吧,这店里面有小笨鸡,你不整几只?”看着蒋海,这边的大爷轻笑着说了起来。

    “笨鸡?靠谱么?美帝也有笨鸡?”所谓的笨鸡,就是土鸡,农村家里面散养的鸡,平常的时候很少喂饲料,都是在外面自己觅食的,这种鸡可能是因为吃的不是太好的关系,所以块头基本上都不是很大,同时因为一直在四处的觅食,吃的也是草籽和虫子,所以肉质非常紧实的同时,也几乎没有什么肥油,口感相当的不错,蒋海原本并不喜欢吃鸡,对于鸡也就是吃吃大腿和胸脯,不过来美帝这么久了,他还真有一些想念土鸡的味道。

    “呵呵,这是的小鸡,都是店里面的老板,特意从华夏带过来的鸡种,特意在美帝这边圈了一声地养的,你说呢?”听到蒋海的疑惑,老人笑着说道。

    “哦?那可以看看。”听到老人的话,蒋海的眼前不禁一亮,如果真的是从华夏弄过来的鸡种,再在这里散养的,那估计鸡的味道应该不错。

    美帝这边虽然也吃鸡,但这里的鸡种可不是太好,基本上很多都是火鸡的串子,火鸡那玩应,又肥,又大,肉说实话并不好吃,用来顶饿还行,但要说起享受来,这玩应可不行。

    所以就算是在美帝,一般的人家,也就是在感恩节和圣诞节的时候,才会弄些火鸡为吃。

    其他的时候,可是不会去吃这些东西,养殖的鸡,也蠢大蠢大的,除了肉多,就没别的了。

    随着跟老人说了一句后,蒋海就来到了店里专门卖生鲜的地方,这里除了卖海鱼、牛肉之外,也卖河鱼,而且美帝这边因为河鱼泛滥,再加上没有人捕捞,已经成灾了。

    这里的河鱼都很大,而且质量相当的不错,严格的算起来,这些鱼可都是野生鱼。

    只不过美帝的人是不会去吃这些鱼的,但蒋海不一样啊,这些天一直吃海鱼,都有一些吃腻味了,现在冷不丁看到河鱼,他还真有一些想吃。

    不过他是不会在这里买河鱼的,毕竟按着罗宾斯的说法,河鱼那在美帝是灾祸。

    买这玩应,是完全没有必要的,随便去河边,半个小时,就钓的到吃的,没有必要买。

    所以蒋海只是看了一眼,然后就去了旁边卖鸡那里,一看蒋海就不禁暗自点头。

    这鸡对,并非是像美帝这边养的鸡一样,基本上就只有一种颜色,这鸡有不少的颜色,看着公鸡的鸡冠,分明已经长成了,但鸡的大小,大概只有三斤左右。

    “这鸡不错,挑几只。”看着面前的鸡,蒋海点了点头,挑了三只鸡,还有一筐鸡蛋后,他也没有什么需要买的了,反正这里也不是特别的远,如果自己以后还需要买的话,大不了再开车过来呗,按着自己前几天打电话询问的,再过几天,就是考驾照的日子了,到时候自己随时都可以过来买,提着一大堆的东西,蒋海去了收银台,这些东西,好归好,但价格还真是贵的离谱,一共花了蒋海三百多美刀,但再贵他也得买不是?

    “大爷,你不买东西么?”在买完了东西后,蒋海不禁看向了在他身后不远的老头,刚才就一直看这个老头在这里转,劝自己买了这么多东西,怎么不见他买呢。

    “我?这家店是我儿子开的,我买什么。”听了老头的话,蒋海差点一口气没有喘过来,好么,何着这是明托啊,不过这也没得说,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罢了,如果自己不是想买这些东西,也不可能一被劝就买不是?最后冲着老头笑了笑,蒋海把东西都抬了出去。

    “嗨,老板,你买这么多东西干什么?”看到面前的蒋海,进去的时候还两手空空呢,出来的时候就抱着这么大一堆,就连罗宾斯都愣住了,

    “没有什么,这些都是我们家乡的东西,有的时候吃惯了你们西餐,我也会想念家乡的味道不是?”听到罗宾斯的话,蒋海轻笑了一下,对着他说道。

    “如果真的想吃了,可以去镇上的中餐馆吃啊,那里的味道还不错。”听到蒋海的话,这边的罗宾斯愣了一下,对着蒋海说道,不过蒋海只是摇了摇头。

    在这里这么久了,他怎么可能没有去中餐馆吃饭,但说实话,餐饮业不管在哪都是一样的,在一个地方,为了赚钱,就要迎合这个地方的口味做菜,要不然的话,哪来的营利?

    美帝的中餐也是如此,此时早就已经改的面目全非了。

    他去温斯罗普的小店吃过中餐,几乎什么菜都要放蕃茄酱,做的让人很难接受。

    “你不懂,等我做出来了,你就知道了,走吧!”轻笑了一下,蒋海对着罗宾斯说道。

    听到蒋海的话,罗宾斯挠了挠头,他确实是有些不太明白,但蒋海说什么就是什么吧,谁叫他是老板呢,轻抬刹车,启动巨兽,伴随着轰鸣声,向着蒋海的牧场飞驰而去。

    来的时候花了一个半小时,但走的时候,因为不需要减速,也不需要绕道,一个小时多一点,他们就已经来到了庄园的大门前,此时在大门前,鲍勃-乔治正在那里跟伯克-达勒核对蒋海这些马的情况下,罗宾斯选的马,自然都是没有问题的,但就害怕在来到这里的时候,磕了、砰了那就不好说了,所以伯克-达勒特意又检查了一次,都没有问题。

    “这些马,都还好吧!”车停在了伯克-达勒的身边,蒋海趴在车窗上,对着伯克-达勒说道。

    “老板,没有问题。”听到蒋海的话,伯克也点了点头,老鲍勃的马,在这附近也是出了名的,不会有什么大问题,如果真的有问题的话,那他也不可能在这里开这么久的马场。

    “嗯,那就行,我先把东西放回去了,这些马,那匹最大的是我的,其他的,你们分着看吧!”听到伯克的话,蒋海也对着老鲍勃笑了一下,然后示意罗宾斯先把车开进去。

    在把车开到了庄园当中后,蒋海先把枪和子弹拿了下来,放到了自己的房间的一个空着的衣柜当中,他房间的农柜有四个,不过他自己的衣服,一共也就只有那么五六套,算是内衣,一个衣柜都是装不满的,原本空出来的三个,他还不知道放什么呢。

    现在到是有放的了,其中的一个就用来放枪吧,至于子弹,要跟枪分开放,这是罗斯说的。

    在把枪放下后,蒋海重新来到了楼下,把吃的东西拿了下来,先放在了自己的冰箱里。

    最后剩下的就是那几只鸡了,不过他才刚把鸡笼弄下来,那两条狗就围了过来。

    “去去去,这是我的口粮,可不是你们的。”看着两条狗眼中的凶光,蒋海上去踢了它们一脚,对着它们大声的吼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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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河鱼

    “呜呜……”听到蒋海的话,这边的高加索小白不禁发出了两声很郁闷的声音,然后可怜巴巴的看着蒋海,但那只青狼獒小黄则只是看了蒋海一眼后,便转身离开了。

    看着小黄已经走了,小白也没有多呆,一步三回头的离开了。

    “老板,你的这些小鸡,是用来吃的,还是用来养的?”而此时这边的罗宾斯也停好了车,从车上走了下来,看着蒋海手里面的三个笼子,有些奇怪的问道。

    其实要是在华夏,拿着这么大的鸡,自然都是用来吃的,但在美帝,三斤左右的鸡,对于他们来说,还只不过是鸡仔呢,一般的白羽鸡之类的,至少也得六、七斤才可以出拦吧。

    以开封菜天天说的白羽肉鸡为例,这种鸡二十四周的时候,也就是四个月大的时候,重量为五斤左右,六十八岁的时候,可以达到六斤,这还只不过是在华夏,在美帝杂交的技术这么好,产量更高,要不然你以为他们这边的汉堡卖那么便宜是因为什么。

    所以在他们看起来,三斤重的小鸡,确实不算是可以吃的存在。

    “当然是用来吃的。”不过听到他的话,蒋海却把眉毛一挑,一脸严肃的说道。

    “可是这么小的鸡,好吧,那老板,你要现在杀了么?”虽然有些难以下手,不过蒋海说要要杀,那他就准备经手了,对于这些牛仔来说,杀鸡、宰牛、杀羊的都是不在话下的。

    “现在,呃,现在不准备杀。”想了一下,蒋海想了想,貌似,他确实是暂时不准备杀。

    原本他是没有想过要买鸡的,如果不是那个老头在旁边说的话,他也不会想要去买。

    现在买回来了,收拾到是容易,但怎么做,呃,他还真不太清楚。

    “那就先养起来吧,这么小,杀了之后也不会有多少肉的。”听到蒋海略有些犹豫的话,罗宾斯还以为,蒋海也感觉这鸡太小了呢,于是笑了一下,对着蒋海说道。

    如果他知道,这种鸡就只能长这么大的话,估计会把下巴惊掉吧。

    说要养,自然是要做个鸡窝的,对于这样的活,罗宾斯就相当的拿手了,按着他的说法,可以弄一些木板,订在地上,弄一个小型的鸡窝,然后再用木头做一个小屋,上面挂起渔网,这些鸡就出不去了,而且还好抓,至于喂食也很容易。

    说起木料来,这附近可是有一片森林的,这些年来,罗宾斯也存了不少,弄一个鸡窝,不在话下,听到他的话,蒋海也不禁眼前一亮,这到也是个办法。

    “嗨,老板你们这次买回来的马真的是太棒了,竟然全都是成年的夸特,要知道这么一匹马的养护,可要比买一台汽车贵多了,这也就是老板你才有这样的魄力,一次性买了六匹回来。”正在此时,菲利蒙一脸笑意的从远处走了过来,刚才他刚和伯克一起,把那些马赶回了马棚,随后的几天,他们不仅要照顾牛,而且还要照顾马,这些马都是成马,要经小马驹可好照顾多了,只需要适应几天,差不多在牛群要出去放牧的时候,这些马也就可以派上用场了。

    “那是当然,老板可是我见过最慷慨的老板了。”这边的罗宾斯听到菲利蒙的话,也跟着说道,蒋海虽然知道他们是在拍自己马屁,但听着也很舒服不是?

    毕竟以前,就只有他拍别人马屁的时候,什么时候有别人拍他马屁的时候了?

    “对了,老板,我老婆问我,一会儿你要吃什么,是煎牛排,还是煎鱼,或者是炖牛肉,炖羊肉,主食是白面包行不行?”看到蒋海赶主的样子,菲利蒙也没有忘记自己来这真正的目的,开口向着蒋海问道,不过定听这些吃的,蒋海不禁咂了咂嘴。

    虽然说,他现在不是很反感这些吃的,但天天吃这些,他也真有些受不了了。

    “跟你老婆说,今天我想要换点口味,晚上就不用做我的菜了。”想了一下,外国人可不懂得华夏的弯弯绕,蒋海就直接实话实说了。

    “呃,那老板你想要吃什么,我回去跟她说。”听到蒋海说要换个口味,菲利蒙愣了一下。

    “不不不,不用和她讲,今天我给她放假,我要吃的东西,你们是不会做的,是我的家乡菜。”摇了摇头,蒋海可不愿意让菲利蒙太太去尝试那些改良过的华夏美食,他还是自己研究比较好,当然,他也就是做这一顿换换口味,既然来了这里,他就要去学会适应。

    “哦,这样啊,那你的家乡菜要用什么呢?我去帮你找。”听到蒋海说要做家乡菜,这边的菲利蒙不禁笑了起来,一脸激动的向着蒋海说道。

    “不用了,我要做河鱼,你们也不吃,既然你过来了,就帮我把这鸡窝做一下吧!”听到蒋海说河鱼,这边的罗宾斯和菲利蒙都不禁皱了一下眉头,然后尴尬的笑了一下。

    他们以前就听说过,华夏人喜欢吃河鱼,但对于他们来讲,河鱼确实是没有什么好吃的。

    一,刺多的令人发指,喜欢大口吃肉的美帝人,可吃不习惯那样的鱼肉。

    二,河鱼的身上,多少带一些土腥味,有些人吃腥味,但却不愿意吃土腥味,这些人就是这样,所以他们很反感这些鱼身上的味道。

    当然还有三,相传美帝在几十年前,曾经跟现在的国内一样,一直在搞发展,搞建设,所以河流和土地的污染极为严重,后来美帝政-府开始注意这些事情后,开始慢慢的改良。

    但经过那个时代的老人,还是流传下来了思想,认为河里面的鱼,是不干净的。

    他告诉他儿子,他儿子告诉他孙子,从根上,这些人就认为河里面的鱼是不干净的。

    所以现在美帝,河流里面的淡水鱼才会泛滥成这样,真心没有人会去吃这些东西。

    哪怕政-府弄出再多的报告,告诉这些人,这些鱼是没有问题的,他们还是不会去吃。

    不过听说,现在西海岸那边,已经开始捕捞这些鱼,制成干之后运往华夏了。

    在华夏这些野生鱼,可是很受欢迎的,不过死鱼,就算是再野生,也是卖不上价的,这也是必然的,其实在蒋海看起来这个问题其实是很好解决的,只需要美帝往华夏发一批免签证就可以了,在那些淡水鱼遭灾的地方,建一些小别墅之类的,便宜的租给华夏过来旅游的人,并且让他们可以自由的做菜、垂钓,用不了一年的时间,估计五大湖里面的鱼得绝种,就不用说什么亚洲鲤鱼作乱的问题了,还可以赚一笔外快。

    当然国与国之间的问题,也不是那么容易解决的,如果蒋海说话管用,就不会在这里扯蛋了。

    虽然对河鱼不感冒,但这二人做起事来还是一把好手,在蒋海帮忙递木头的情况下,不到一个小时,一个简单的小型鸡窝就已经搭好了,再把以前破掉的渔网,往上面一盖,就算是完事了,蒋海把三只鸡顺着门往里面一放,三只鸡就飞快的跑进了窝中,开始好奇的打量着它们的这个新家,不过鸡的脑子总归有限,过不了多久,就开始在外面散步觅食了。

    至于蒋海,则骑着已经空出来的全地型车,带着他的手竿,离开了庄园。

    说起海钓来,蒋海是不行,但要是说起用手竿,他还是挺有自信的。

    波士顿,新英格兰地区最大的城市,也是当初美国初建之时,英国主要的殖民城市,而英国人之所以看中了这里,主要是因为一个原因,那就是这里的水利极为发达。

    西边是马萨诸塞湾,连着大西洋,陆地上不仅挨着海边,淡水资源也是极为丰富的。

    虽然叫的上名的河就只有两个,一个查尔斯河,一个切尔西溪,但就算是查尔斯河也不大,总长只有一百九十二公里,开车一个多小时,就可以跑完,确实不算大。

    这里还有很多的水道,都是淡水水道,只不过都没有什么名罢了,甚至在谷歌地图上,都没有标示,可如果你真的到了这里,就会发现,这确实是淡水河流!

    而此时美帝的淡水河流,正在经历着重重的考验,最大的考验,无非就是亚洲鲤鱼进军的事件,其实所谓的亚洲鲤鱼,并不是指的我们常说的鲤鱼,除了鲤鱼之外,还有鲢鱼,鳙鱼,鲫鱼,黑鱼等等,一系列的鱼种,在华夏,蒋海更愿意叫这些鱼为河鱼。

    说起钓海鱼来,他是不行,但说起钓这些鱼来,他也算是半个行家了。

    毕竟在华夏的河流里面,可以钓野鱼,还可以有不错收获的人,那技术也是可以想象的。

    蒋海庄园的北方,走的话,大概也就是走不到半个小时,骑车也就是十分钟左右的地方,就是一条淡水河,蒋海曾经在这里路过过,那里的鱼,着实不少。

    蒋海一直都对这些鱼,有着不少的想法,只不过一听海钓,确实是要比河钓来的有意思的多,至少钓上来的鱼,是可以期待一下的,但想想自己的海钓技术,再想想今天晚上要做的菜,蒋海就收起了这个心思,身为老板,也总不能总是颗粒无收吧,这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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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的更新,连续送上!半夜还有一更,冲一下新书榜,目前新书榜第十八位,汗……九号就出榜了……这可能是小飞自从写书以来,第一次一个月了还没有发到二十万字,现在的网文界,变化太快了……今天写着写着,突然抬头一看,发现自己的小说已经写到一百一十多章了,呃,存稿二十万,等到上架的时候估计会暴的很厉害吧,还请大家多多支持小飞吧!

第四十四章:威胁

    “鱼竿,鱼线,鱼钩,飘,饵就到时候抓蚯蚓吧,这的鱼都不小,估计都喜欢吃这些东西,还有椅子,鱼笼,网,软箱,嗯,就这些吧……”其实不钓鱼,真的不知道,钓鱼其实是一件比较麻烦的事情,在河里面用手竿还好,其实在海里面海钓的话更加的麻烦。

    蒋海以前可不会海钓,在现在没有人有时间指导他的情况下,他也没有要去海钓的意思。

    要是就这么空手而回,也太难看了些,所以现在他要去河里面钓淡水鱼。

    一般来说,在河里面钓鱼,用手竿的机会比较多,所谓的手竿,就是没有卷线轴的鱼竿。

    长度在三米到八米之间不等,主要分为玻璃纤维和碳素的两种。

    蒋海以前用的,就是玻璃纤维的,这种鱼竿很沉,很重,而且容易断,但硬度极强,号称手竿里面的战斗竿,当然,不是指的钓鱼,而是指的打架,打的时候甚至要比棒球棍还好用。

    这个竿,说实话,除了刚钓鱼的初学者中的初学者中的初学者会用之外,基本上很少会有人用,但蒋海以前用这个,不是因为他是初学者,而是因为这种竿很便宜。

    五米四的竿,才要二十五块钱,真的很适合他,况且,在黑龙省的河边,他们也不可能钓的到大鱼,这样的竿就足够了,自从有了钱之后,他特意买了一把好竿。

    这一次过来的时候,也带了过来,碳素的竿,但却并不比玻璃的竿轻多少,因为这竿特别的长,足有十一米长,是他特制的,一般的手竿,很少有超过十米的,蒋海这个是例外。

    再加上最粗的线,又挑了一个很大的鱼钩,蒋海就把这些东西,放在了一个全地型车上,开着离开了庄园,蒋海要钓鱼的那个地方,准确的来讲,应该算是一个入海口的位置。

    只不过流量并不大,波士顿这里并没有大江大河,水流的也不是太急,当然,暴风雨,暴风雪的时候另算,因为这边对于环境保护的意识极强,水草生长的也是极为丰盛的。

    大概从庄园出来,骑了不到五分钟,蒋海就看到了那条河,走走停停的,大概过了半个小时左右,他才挑了一个地方,没有什么大风浪,也比较干净,最主要的是,草比较少,这样好打理,在挑好了地方后,蒋海就去把车停好,然后把这些东西,都拿下了车。

    拿出自己特意带的小铁铲,开始挖了起来,美帝这边可不讲究挖蚯蚓,所以这东西,特别的多,又长,又粗,看起来就跟小怪兽一样,不过蒋海到是挺喜欢的,这东西钓鱼,应该挺爽。

    不多时,他就挖出了半盒的蚯蚓,也不需要弄,直接把泥挤一下,就挂在了鱼钩上。

    随着蒋海把东西都准备好,一甩鱼竿,鱼鈎就飞快的飞了出去,落到了河中间。

    “哎,还是这么钓鱼舒服,海钓虽然好玩,但太坑人了。”轻笑了一下,试了试鱼竿,在确定鱼飘立起来后,蒋海就慢慢的坐了下来,然后轻笑着说道。

    长出了一口气,把鱼竿放在了自己的腿上,蒋海就呼吸起了这附近的新鲜空气,其实在美帝,要是说他最满意的,无疑就是这里的空气了,城市里面的,要比华夏乡村的好,而这样类似于乡村的地方,几乎就跟华夏深山老林里面的空气质量差不多。

    几乎没有任何的污染,对于蒋海来说,这可是一个天然洗肺的好地方。

    “哐哐”不过正当蒋海享受这美好的大自然的时候,突然他手里面的鱼竿,也向着前飞去。

    如果不是因为蒋海最近的反应快了许多,可能他还真的反应不过来,但现在,哪里还会客气!

    第一时间把鱼竿牢牢的抓在了手里,随后就想要往起抬,但才刚一用力,他就吓了一跳。

    因为想象当中的,那鱼竿瞬间被抬起来的情况,并没有发生,反而是几乎纹丝不动,而鱼竿却一下子弯了起来,这可吓了他一跳,要知道现在他用的可不是那天的海竿,而是真正的手竿,这个东西是容易折的,吓的他马上松了劲,尝试了一下,他确定,这是咬钩了,因为鱼线在动,但却抬不起来,那就只有一种可能,钓到大鱼了。

    “不太可能吧,这也有大鱼?”一边溜着鱼,蒋海一边小声的嘀咕道。

    按理来讲,就算是三斤左右的草根,也不可能把鱼竿弯成这样,难道是三斤以上的鱼?

    河里面有没有三斤以上的鱼,蒋海是不知道,但至少他是没有见过。

    一边在好奇心的驱使之下,蒋海一边把鱼慢慢的拉了过来,在这里极大的力量和经验,帮到了蒋海不少的忙,随着鱼竿慢慢的立起,一条鱼的影子,也出现在了蒋海的面前。

    “这是,鲤子?靠,有点太大了吧!”看到这条鱼的情况,蒋海不禁暗骂了一句。

    此时在蒋海的目光当中,这条鲤鱼很大,真的很大,差不多长有一米左右,很宽,身上的大鳞片,甚至最大的,要比小孩的拳头还要大。

    鲤鱼跟其他的鱼类不同,其他的鱼,鱼大,鳞就多,但鲤鱼不一样,鲤鱼不管大小,除非伤损,只要是全须全影的,就有一道肋鳞,从头到尾三十六片,鱼大,鳞就大,鱼小,鳞就小。

    而之所以叫做鲤,是因为它的鳞上有十字纹理,同时每片鳞上都有小黑点。

    这条鲤鱼,可是一条不折不扣的大鱼,看的蒋海的眼睛,都不禁亮了起来。

    “光是这条鱼,也足够我吃的了。”看到面前的这些鱼,蒋海轻笑了一下,不禁咽了一口唾沫,不禁暗自的加快了自己上鱼的速度,很快这条巨大的鲤鱼,就被蒋海给拉到了岸边,随着抄鱼的网一抄,瞬间这条大鱼,直接被蒋海抄到了陆地上,在陆地之上,这鱼的野性就体现了出来,这鱼在美帝的河里,是没有天敌的,所以可能从出生,就野蛮惯了,落地之后,就开始不断的扑腾,想要跳回到河里,还好蒋海眼明手快,上去踢了一脚,把它踢到了旁边。

    “我靠,这鱼,给劲啊!”看着被踢了出去,依然狂跳不止的鲤鱼,蒋海不禁轻笑了一下。

    这么野的鱼,如果晚上做一锅铁锅炖鱼,那味道估计,啧啧。

    想到了这里,蒋海的手就更快了,第一时间把鱼钩从鱼嘴里面拿了出来,蚯蚓此时已经没有了,只有一个光秃秃的钩,但这也可以了,蒋海原本也没有指望着对鱼饵多次利用。

    抓着鲤鱼的腮,来到水里清洗了一下,不得不承认,这鱼的力量确实是大,一沾水,差点没有把蒋海给晃到水里去,要是一般人,可能还真干不过他,但蒋海明显不是一般人。

    强行稳定了一下自己的身体,蒋海把这鱼从河里面捞了出来,随后扔到了早就准备好的鱼箱当中,但这一放,蒋海就不禁挠头了,因为这鱼箱原本也不是很大,大概只有一米二左右,现在放进去一条一米长的鱼,早就已经装满了,也装不进去别的鱼了。

    “麻烦!”无奈的叹了一口气,蒋海看了一下时间,自己从出现到现在,总共才用了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原本他还指望着可以在这里消耗一下午的时间呢,现在看起来是不可能了。

    再钓鱼,也装不进去了,那还不如就这么走了呢,想了一下,蒋海把剩下的蚯蚓,扔在了地上,然后收拾了一下钓具后,就准备离开。

    但还没有等到他走呢,突然一阵引擎的轰鸣声响起,接着从温斯罗普那边,便过来了一个支车队,确切的说,是由两辆车,四辆摩托所组成的车队,原本蒋海以为这些人估计是路过去波士顿的,但不成想,这些人在远远的,看到了蒋海的身影后,竟然一打方向盘,直接向着蒋海这边冲了过来,看着过来的车队,蒋海的眉头微皱,他的第六感告诉他,这些人可能来者不善,不过他是善的么?只希望这些家伙的昭子放亮一点,要不然蒋海并不介意教教他们怎么做人,正当蒋海的心思轮转之时,这些车也停了下来。

    正好成一个半月型,和河一起,把蒋海包围在了中间,而蒋海也把手里面的东西收拾了一下,放在了他的全地型车后面,然后抬起了头,看着面前的这些人。

    “哟呵,这不是我们那神秘的东方富豪么?今天出来竟然没有带着你们家的狗,你实在是太失策了。”正当蒋海想要看看这些人到底是来干什么的时候,其中一辆车的车门打了开,从里面下来了一个人,这个人的头顶上戴着牛仔帽,但身上穿的,却有一些花里胡哨的,就跟那些城里的嘻哈一族差不多,在看到这人的时候,蒋海一下子就明白了。

    原本他还在诧异,自己来到这里之后,貌似并没有得罪人,这些人来找自己干什么?在看到他之后,蒋海就懂了,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当初在酒吧里面,被自己骂退的那个敢威胁自己的家伙,好象是叫法什么第之类的,现在看起来,这个家伙是来履行当初的诺言来了。

    “我家的狗,说的好象你见过一样,有话就说,有屁快放,我还要回去吃饭呢。”听到这人的话,蒋海第一反应就是愣了一下,说起狗来,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小白和小黄,但好象这些人应该不知道自己的狗才对,随后他才想起来,他可能指的是罗宾斯他们这些人……

    不过话都说出来了,也不好再反回去,就强硬到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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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下死手(求推荐!)

    “哈?我们的华夏有钱人,还真是冲啊,行,既然你这么硬气,那我就直说了,兄弟手头最近有点紧,找你借点钱花花,都是邻居,估计你是不会拒绝我的吧!”看到蒋海在包围圈当中,竟然还敢这么硬气,对面的法拉第-威尔森不禁愣了一下之后气乐了。

    看起来这个家伙,现在还没有弄清楚情况啊!

    法拉第这边,包括他在内,一共有十一个人,而蒋海这边就只有一个,十一对一,蒋海是哪来的自信?此时的他,就好象算准了蒋海只是在色利内荏一样,脸上的戏谑神情更盛。

    “哦,对不起,我跟你不熟,所以我不想借给你。”不屑的轻笑了一下,蒋海想也不想的回道,而听到了他这话,这边的众人都不禁对视了一眼,然后哈哈大笑了起来。

    “哦,可惜的黄-皮-猴子,你不会真的认为法拉第是在跟你商量吧,如果你真的这么想,那我现在换一种说法,现在打劫,把钱拿出来。”在笑过之后,在法拉第身边的另外一个白人大嘴一咧,一脸凶悍的对着蒋海说道。

    “呵,这么说我就明白了,不过可惜,我并不准备给你们钱,相反,你们耽误了我这么长时间,你们是要赔我一些损失费的,白皮猪。”摇了摇头,蒋海一摊手,一脸欠揍的看着这些人,双手的食指也在第一时间竖了起来,那轻蔑不屑的言论和表情,更加刺激着这些人。

    这些人听到蒋海的话之后,又都愣了,因为蒋海现在这情况,好象不按套路出牌啊。

    原本在来之前,他们就已经考虑过了蒋海会有的反应。

    第一,就是老老实实的给钱。

    第二,就是拖延时间,说自己身上没有钱,不过这样他们也可以打他一顿,方便以后要钱。

    第三,就是硬扛到底,报警,或者是打电话给罗宾斯他们,叫他们来救自己。

    第四,也就是跟自己这些人打一架。

    唯独没有考虑过,像现在这样,蒋海此时好象完全不把这些人放在眼里一般。

    太嚣张了,这到底是谁打劫谁啊!而且他竟然敢站在美帝的领土上,叫自己这些人白皮猪,这个家伙,这是找死!想到了这里,这些不禁对视了一眼,二话不说直接下了车,一脸凶残的看向了蒋海,而蒋海却依然只是站在那里,笑呵呵的看着他们,好象并不知道他们的来意。

    “法克油!”看到蒋海的笑容,这时终于有一个白人,忍不住了,第一时间上去一拳,直接向着蒋海的脸打了过去,但可惜,就在他的拳头要接触到蒋海的脸的瞬间,一只手拦在了这只拳头的前面,而蒋海原本笑呵呵的脸,在此时也冷了下来。

    “你们先动手了,那我可要还击了!”看着这些人,蒋海淡淡的说道。

    “谁特,放手,还你老木!”听到蒋海的话,这边被抓着拳头的人,二话不说,便大声的吼道,同时一脚向着蒋海的肚子踢了过去,但蒋海的速度更快。

    右脚一踢,瞬间正中这个家伙的膝盖弯,巨大的力量,把这个家伙的腿踢的原地转了半圈,在这个家伙好不容易站下的时候,蒋海的手也开始用力,让他一点点的看着自己的拳头,被扳过去,看到这一幕,再加上胳膊上传来的疼痛感,让这个白人不禁惨叫了起来。

    “一起上!”看到自己的帮手被蒋海制服,这边的法拉第不禁愣了一下,随后大喝一声,手一挥,带着手下,就向着蒋海直接冲了过去,而蒋海看到这里,嘴角也不禁微微一扬。

    右手瞬间用力,只听到了咔的一声脆响,这个白人的胳膊,已经硬生生的被蒋海扭断了,而这个白人自然也是瞬间失去了战斗力,抱着胳膊在地上打起了滚,眼泪鼻涕瞬间都流了下来。

    说起来,这些小混子也只不过是一些混子而已,他们并不是军人,亡命徒,运动员,这样的疼痛,早就已经超过他们的承受范围了,不疼晕过去,就算他们能忍了,还想继续打?

    不过可惜,此时,已经没有人去注意这个家伙了,因为蒋海已经冲过去,跟这些人开始交战了,蒋海的身体素质,是目前人类的极限身体素质,虽然没有超过人类,但也远不是这些人可以比拟的,当然,现在的他战斗经验也不是行,现在以一对十,说起来他也有一些心虚,但此时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他有钱人的身份,不是面对面的情况下,他有一千种办法玩死这些家伙,但现在他们面对面,而蒋海又不愿意服软,所以那就只能看谁的拳头更硬了!

    “哐!”的一声,蒋海后发先致,第一时间来到了法拉第的面前,一计横脚,直接踹了过来,一脚踢在了法拉第的胸口,巨大的力量,在他的胸口形成了一道回音后,让他直直的飞了出去,同时把他身后的三人一起给撞倒了,在这些人没有来的及爬起来的时候,蒋海一转身,已经攻击到了左边,虽然没有练过格斗,但蒋海也知道,如果自己不狠,那一会儿倒下来的,就是他自己了!所以现在他就闹着玩抠眼珠子了,下死手。

    看着左边这个一脸狠意的混子,蒋海上去一拳,就直接轰在了他的鼻子上,手指上传来的触感告诉蒋海,这一拳,对方的鼻子是保不住了,轰成碎片都算是轻的。

    而这人也被这一拳,直接打蒙了,躺在地上之后,就直接晕了过去。

    可这一拳虽然废了一人,但蒋海是全力出的拳,这一拳过后,重心也失了,就在此时,另外一边的人已经迎了过来,向着蒋海就接连出拳、出腿,蒋海一护头,硬挨了五拳三拳后,找到了一个空隙,强忍着身后又过来的二人,一人一脚,扑到了这三人的面前,一计右勾拳,打在了右边那人的脸上,巨大的力量,直接把这人打的离地飞了起来,撞在了旁边那人的身上,一起离开了战圈,而蒋海则趁着这个机会,抓住了还在打过来的那个混子,上去二话不说,一计头锤,跟这个家伙的脑袋,重重的撞在了一起。

    但蒋海的力量那是一般人可以比拟的么?这人有个屁的防护,第一时间被撞的满脸是血的向后倒去,就在此时,蒋海的身上又挨了一拳一脚。

    回过头,右手一把抓住了身后踢过来的那个混子的右腿,同时飞起一脚了,把另外一个混子踢飞,然后左手的手指向着这个混子的膝盖处,用力的砸了下去。

    只听到咔的一声脆响,这人的膝盖已经像是狗一样,不自觉的向内弯了过去。

    “啊!”抱着腿,这人一下子失去了平衡,重重的摔在了地上,而这时,最早被他踢飞出去的,法拉第几人也站了起来,看着这边已经废掉的四人,唯一还没有废的,就只有刚才一样被砸出去的那个,还有蒋海踢飞的那个,这四人也不禁有些胆寒。

    他们原本还在纳闷呢,这个蒋海不怕死呢,竟然还敢在这样的情况下跟他们刚。

    不过不成想,不是蒋海不怕死,而是人家本身会‘拆尼子控福’,人压根就不惧你们。

    一个打十一个又怎么样,人家又不是打不过,看到了这里,这些混子已经有些被震住了。

    “你们上,我去车里面拿家伙!”看到这些人的样子,法拉第第一时间吼了起来,听到他的话,这些混子犹豫了一下,还是冲了过来,不是他们不想回去拿家伙,而在蒋海在他们犹豫的这一点时间内,把那两个人也已经打趴下了,其中的一个看起来胳膊也是断了,另外一个胳膊虽然没有断,但却被蒋海打趴下之后,又在胸口补了一脚,巨大的力量,把这个家伙踢的现在正在喷血,不出意外,内脏是伤了,而肋骨,估计也断了不少。

    如果现在他们四个一起回去拿家伙,估计一个都跑不了,所以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看着再次冲过来的三人,蒋海舔了舔嘴角的血,解决了这六个家伙,蒋海也不是毫发无伤,其实以他现在的身体素质,只要他会一些格斗方面的知识,估计此时这些人早就趴下了。

    但问题是,他并不会,只这么硬扛着打,他也是会挨打的,好在他一直护着头,所以脸上只挨了一拳,但一拳,也足够把他的嘴角打出血的了。

    对于这样的皮外伤,蒋海并不在意,看着面前冲过来的三人,蒋海同样没有放过他们的意思。

    脚下一踏,身体已经如同炮弹一般射向了这边的三人,双拳齐出,几乎同一时间轰在了左右那两人的胸口,巨大的力量,把这二人直接打飞了出去,而在他面前的这个混子此时可没有关注到自己朋友的情况下,一脚向着蒋海的下体就踢了过去,他这是也准备下死手了!

    就算是真的把蒋海踢伤,在监狱里面被关几年,也总好过在这里被他打躺下骨折吧!

    看到这一幕,蒋海的大脑飞快的转动着,在对方的脚踢过来的时候,他却突然跳了起来,让开了他这一脚,右手的肘尖,第一时间从上而下,重重的砸在了这个家伙的脑袋上,巨大的力量,让蒋海都可以清楚的听到咔咔的声音,只是不知道是头骨碎了,还是颈椎断了。

    如果是前者,那他还能活,后者,就算是活了,那也是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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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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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庄园介绍:
无意间得到了传说中的真龙精魄,哎?好象有一些玄幻的风格…… 不,其实你想多了,这是一本种田文。 故事讲的是,一个得到了真龙精魄,并且可以用血液改良万物的普通人的生活。 ***************** 小飞都市小说第二部,换了一个风格,总打打杀杀的多不好,现在轻松一些,才是王道。我的庄园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我的庄园,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我的庄园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