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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终级BOSS飞     我的庄园txt下载     我的庄园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八十二章:意外收获

    “出发!”随着中午在菲利蒙家美美的吃了一顿午餐后,蒋海大手一挥,今天没有什么事的罗宾斯和贝尔就跟着他一起开着罗宾斯明天改装过后的雪地四轮摩托向着远处的森林而去。

    现在因为下雪了的关系,整个草场上面的雪,足有十几公分厚,牛就算是放出来吃草,吃草所需要花费的能量,要比摄入的能量还要高。

    当然,蒋海的草地不是这样的,但罗宾斯他们却并不知道,蒋海也没有要点破的意思。

    现在让这些牛在牛棚里面育肥,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因为牛都呆在牛棚的关系,所以需要的牛仔,也少的多,每天要做的,也就是保持牛棚通风,清理牛粪,喂食,添水,偶尔给牛刷刷毛,仅此而已,原本五个牛仔,每天都要忙的不可开交,但到了冬天之后,他们反而有了一些时间轮休,当然,所谓的轮休,并不是真正的休息,而是指他们可以做一些与牛棚不相干的活,比如说……巡视庄园的四周,看看那些围网有没有坏掉的,比如说修理机器,比如说维护房子之类的,只不过是暂时跟牛不打交道而已,这就算是休息过了。

    相比于牛仔们,只有一个海员的艾德华-安德森就要惨的多了,每天都要出海转一圈,那凛冽的海风刮在脸上,真的不比刀片差多少,蒋海的身体都有些受不了。

    不过今天休息的罗宾斯和贝尔,上午的时候他们巡视了庄园的周围,像是这样的庄园周围,都是需要每天巡视的,尤其是冬天,到了冬天之后,山里面的野兽,会因为食物的短缺而下山,要是它们破坏了围网,进入到了庄园当中,猎杀牛羊的话,那对于庄园主来讲,可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问题,当然,还有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要防人。

    所以每天都要在这附近巡视一圈才行,至于维护房屋和机器,到是不用太过于在意。

    因为这些房屋,当初建的时候,都是建的极为牢固的。

    无全没有偷工减料的意思,每一幢别墅在里面打的都是钢筋水泥,屋顶也是如此,除了每年开春的时候,需要上去把雪铲掉,以便不渗水之外,这里的房子没有任何的问题。

    机器大部份都是蒋海今年才刚买的,自然也是不会有问题。

    所以轮休的时候,这些人也就是只有半天的时间忙,下午还是可以做一些自己的事情的。

    不过今天下午,他们得陪着他们的老板,去打猎才行。

    “呼呼……”随着发动机的声音,三辆雪地摩托,飞快的向着远处的树林的方向急驰而去。

    早就在冬天来临之前,罗宾斯就把蒋海当初买的那几辆四轮摩托当中的三辆给卸了。

    其实说是卸,也只不过是卸了一些零件和四个轮胎而已。

    像是这样的牛仔,其实在动手方面都是一个小能手,至少这样的改造是信手拈来的。

    把摩托车前轮的位置,换成两个雪撬板,因为蒋海当初买的四轮摩托都很大的关系,在后面的外围,还需要加两个雪撬板,才可以让摩托在雪地里面浮起来。

    至于推进的装置,则是用的履带,把后轮的位置,换成两条履带,但要比雪撬的位置略高一些,这样一个雪地摩托就算是改造完成了,不仅在雪地里面可以跑,大陆地上也可以跑,不过当然,没有轮胎跑的快,但问题轮胎在雪地里面可没有办法跑。

    蒋海不是第一次骑这个东西,虽然骑的还不是太好,但至少骑的也算是像模像样了。

    经过一阵飞雪四溢的骑乘过后,蒋海几人也把摩托车,停在了那片树林的外面。

    随后换上了雪地靴,几人拿着武器,走进了树林当中,当然还有蒋海的两个跟屁虫,小黄和小白,在得知要去树林里面玩后,这两个家伙也非常的感兴趣。

    这一片树林,是这个庄园的前主人种植的,原本的想法很简单,种一些树,可以用来挡海风,如果真的有需要的话,以后也可以砍这些树用来盖个房子,或者是其他的什么东西,就算是卖也是不一笔收入不是?但可惜,树还没有长成,他就破产了,最后打包卖给了拍卖行。

    这里的树,经过这些年的成长,现在都可以说是成材了,美帝这边的树,与国内的树也有所不同,在国内北方种的基本上就是那几种树,桦树,柳树,松、柏等等。

    在这里这些树也有,但却并不算多,蒋海这一片树林里面的树,按着罗宾斯的说法,大概有五千多棵,其中有两千棵是橡树,这种树也称为栎树,柞树,最高以长到三十米以上。

    这种树在国内也有,但却不是太常见,因为这种树的枝质过软的关系,所以在国内并不是很受人待见,国内砍树,无非也就是两样,一是用来盖房子,二是用来做家具,这种软质的树盖房子,房子会塌,做家具除了防潮,防虫之外,也不是很结实。

    所以这种树在国内并不是太受欢迎,但在欧美,这种树却相当的受欢迎,因为这种树,是用来做储存红酒的红酒桶的最好的原料,没有之一。

    橡木桶,在美帝和欧洲那边的价格可是不低的,这个庄园有一个葡萄酒庄,自然这些橡木就是为了它们而准备的,而除了橡树之外,剩下的三千棵树里面,有一大半,将近一千八百棵,都是枫树,这种加拿大的国树,在美帝这边也有不少,这种树,也是一种经济树木,用来做枫糖浆用的,这东西,在国内卖的价格可也是不低的。

    其实蒋海今年就可以收枫糖来的,但他却并没有收,那个时候他的重心更多的是放在养牛上,像是枫糖之类的,等明年再说吧。

    除了这两种主要的树木之外,这里还有很多其他的树,有一些是原本种的,也有一些是其他的海鸟,吃了树种之后,带过来的,所以看起来就有一些杂乱。

    主要还是以柳、松、柏、桦这些北国树木为主,这里面还夹杂着一些樱桃木,黑胡桃之类的树,反正蒋海也就是听罗宾斯说,他也不认识这些东西。

    随着三人的脚步,也慢慢的深入到了这片树林当中,刚一走进去,蒋海就看到了动物,那是一只松鼠,站在一棵橡树的枝叉上,好奇的看着蒋海一行人。

    松鼠是很好奇的生物,明显它也有段时间没有看到过人了,显的很意外。

    不过一只松鼠而已,罗宾斯和贝尔是完全不在意,蒋海也只是看了一眼之后,就收回了目光,但小白可能是第一次看到这个东西,就这蹲在了树下,跟着这只松鼠对视。

    在人类的世界,对视是一种礼貌的表现,但在自然界,对视则是一种挑衅的意思。

    所以这只平常几乎没有天敌,在这片小树林里面称王称霸的松鼠怒了。

    “吱吱!”随着它在树枝上一声怒吼,它也从旁边的树洞里面,拿出了一颗橡树果,几乎用尽了自己全部的力量,把这颗橡树果扔向了在树下盯着它看的小白。

    “呼!砰……”随着橡树果飞跃了十几米高的距离,径直的砸在了小白的脑袋上,那只松鼠无比的得意,在它看起来,小白受到这一击,一定会被吓跑的,因为在这片林子里面,几乎九成以上的动物,会被它这一击打跑,它相信自己这一击的冲击力,是极强的。

    但可惜,这只压根就没有见过狗是什么的小家伙,今天要吃憋了!

    “吼,吼,吼!”被松鼠用橡果砸中后,那边的小白也怒了,第一时间吼了起来,而听到它的吼声,原本正走在前面的蒋海等人都吓了一跳,回过头一看,发现竟然是小白跟一只松鼠起了冲突,可是让几人相当的无语,但贝尔还是用眼神示意蒋海,让他管好小白,要不然它一直叫的话,今天他们就要空手而回了。

    蒋海虽然是菜鸟,但他不笨,打猎这东西,自然是要静悄悄的,这么明目张胆的叫,真的好么?所以他随后就要返身回去让小白闭嘴,但还没等蒋海动呢,那边树上的松鼠,看到一颗橡果竟然没有把小白打跑,它也怒了,又重新拿了一颗橡皮,砸向了小白。

    虽然小白已经有了闪避的意识,但还是有闪开,只不过这一次,橡果砸在了它的背上。

    虽然不疼,但小白也被激怒了,这个小家伙,竟然敢跟自己得瑟,真是没有办法忍了!

    随着小白大叫一声,直接向着树上窜了过去,但它忘了,它不会爬树!

    所以身子重重的撞到了这棵大树上,虽然这一撞把它撞的直迷糊,但那上百斤的体重,也完美的作用在了大树的上面,这一撞,让这颗不细的橡树都跟着晃动了一下。

    此时站在树枝间的那只松鼠,虽然并没有被晃下去,但下吓了它一跳,在吓了一跳后,它也有些恼羞成怒,这条大黑怪,竟然不敢反抗,这让这只松鼠很不爽,于是它准备继续回去拿橡果教训它,不过还没有等到它回去呢,刚才摇晃的力量,把树顶的一团积雪给晃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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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狩猎

    “哗……趴!砰……”此时的蒋海,刚好来到树下,看了一眼被撞蒙的小白,不禁又气又笑的拍了一下它的脑袋,它以为自己是猫么?还往树上窜,它有病吧!事实证明,高加索的智商也确实是有点问题的,哪怕是吃了蒋海的血,还是忍不住犯二。

    正当蒋海准备把小白拉到旁边的时候,一阵碎雪,从树上掉了下来,这让蒋海不禁缩了一下脖子,在他抬起头,看向树顶的时候,刚好看到一个雪块,从树上掉了下来,不过方向却不是对着他,而是正好对上了那只刚好准备回去拿橡果的松鼠。

    这松鼠也没有考虑过祸从天降的问题,等到它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吓傻了,它只看到一座雪山,好吧……对它来讲,确实是一座雪山了,向着它直接直接砸了下来,完全没有给它任何反抗的机会,那雪山已经重重的呼在了它的脑袋上,然后把它连带着一起砸进了树下的雪堆当中,看到这一幕,那边的小黄第一时间窜了过去,在雪地里面刨了刨,就叼出了一只混身还沾着白雪的小胖松鼠,不过明显此时这只松鼠虽然还活着,但也被摔蒙了,一双眼睛瞪的大大的,小嘴巴也张着,一脸惊讶的看着面前的蒋海,还有两条大狗。

    “你的命还真大!”顺手从小黄的嘴里,接过了这只松鼠,蒋海没好气的说了起来。

    如果不是因为地下的雪堆很厚,如果不是因为它身上包裹的雪也不少,这一下子,就足够让这只松鼠摔成肉饼的了,而不像是现在,只是摔的有些蒙而已。

    “哦,这是一只雪地松鼠,算是咱们的第一个猎物吧!”看到这边出的变故,罗宾斯和贝尔也走了过来,看着蒋海手里面的这只肥松鼠,罗宾斯不禁笑着说了起来。

    “算,怎么不算,到了我手的东西,就是我的了。”听到罗宾斯的话,原本并没有想过要收下松鼠的蒋海,却突然点了点头,蒋海这人跟一般人的思维有些不同。

    一般的人看到动物,首先想到的是这种动物危不危险,如果不危险的话,就是好奇,有一些同情心或者是爱心泛滥的,甚至还会大呼小叫,吵着什么可爱不可爱的问题。

    而蒋海看任何的动物,除了人之外,他第一个想法就是这个东西,好不好吃……

    危不危险都是在其次,好不好吃才是最主要的,这就像是他钓上来的那条鲨鱼一样。

    罗宾斯,艾德华考虑的是危险,而他考虑的是鱼翅,还有鲨鱼肉。

    虽然最后也没有吃成,那也是因为他养了一段时间的关系,有感情了,才不好杀么。

    至于这只松鼠,蒋海的第一个想法也是能不能吃,他记得松鼠肉好象是挺好吃的……

    不过在确定它能吃之后,蒋海却撇了撇嘴,太少了,一只松鼠连皮带骨加在一起,也就是一斤多点,可能还不到两斤呢,这点肉还不够塞牙缝的呢。

    可是本着绝不走空的原则,他还是决定把这个小家伙带回去。

    听到蒋海的话,罗宾斯和贝尔都轻笑了一下,转身向着树林的深处走去,而蒋海则把这只松鼠装在了自己腰间的一个小包里面,这个小包里面是空的,原本蒋海是准备用来装些木耳用的,欧美人是不吃木耳的,但蒋海却要吃,这东西是清肺的。

    不过在这里想要买,除了一些华夏的超市之外,一般的超市里面都没有,而且最主要的是,华夏超市里的东西贵啊,要比国内卖的至少贵上几倍,太不合适了。

    所以在蒋海听罗宾斯讲,这里有木耳的时候,就准备带个小包装一些回去,不过现在先装它了,在把这只已经被吓傻的松鼠塞进了小包里面后,蒋海继续带着两条狗跟着贝尔和罗宾斯向着森林里面走去,不过在走之前,他特意叮嘱了一下两条狗,绝对不要叫了。

    随后三人两狗,便悄悄的向着树林里面走了过去,不多时,走在最前面的贝尔挥了挥手,示意大家停下,虽然罗宾斯在这里生活了好多年了,但要说起狩猎什么的来,贝尔可要比他拿手的多,随着贝尔挥手,大家也都停了下来,接着贝尔用手指了一个方向。

    顺着贝尔手指的方向看去,蒋海和罗宾斯,不禁看到了在远处,大概四十米远的一片林间空地上,此时正有一群花斑点野鸡,正在雪地里面觅食。

    看到这些花斑点野鸡,这边的罗宾斯不禁撇了撇嘴,他还以为是什么东西呢,这玩应以前他也见到过,这种野鸡长不大,最大也就是长到一磅重,去了内脏、羽毛和骨头,肉能算是三两就不错了,虽然肉质不错,但味道也不是太好,有啥好吃的。

    想到了这里,他不禁转过头,准备去跟蒋海说一下,他们去抓火鸡之类的,但一回头,却发现蒋海的两个眼睛正在冒光,不,是在冒火!

    “飞,飞龙!”看着面前的斑点野鸡,蒋海压低了声音小声的说道,那颤抖的声音显示着他那极为兴奋的想法,他原本来这里,也只不过是为了抓些火鸡,或者是其他的小鸟、兔子之类的,回去打打牙祭就算了,但他没有想过,自己的林子里面竟然有飞龙!

    “拽根?哪呢?”听到蒋海的话,这边不说是罗宾斯,就连贝尔都吓了一跳。

    欧美人说话,是没有华夏龙的,LONG这个词,也是拆泥子英格力士,其实LONG在英语发音里面是‘狼’而并非是龙,所以刚才蒋海也没有说中文的龙,而是说的DRAGON,拽根,一听这个词,这边的贝尔和罗宾斯都傻了,怎么打个猎还出龙了?

    “咳,那种野鸡,在我们的国家,被叫做飞龙,我们国家有句老话,叫天上龙肉,地下驴肉,这些家伙,可是一道不可多得的美味!”看到这二人惊讶的样子,蒋海尴尬的笑了一下,随后舔了舔嘴唇,一脸兴奋的说道。

    “驴?你们国家的人还吃驴肉?”不过听到蒋海的话,这边的罗宾斯和贝尔都皱了一下眉头,美帝人真的很少吃奇怪的肉,基本上肉类,他们就只吃鸡肉,鱼肉,牛肉,羊肉,连猪肉都很少吃,现在蒋海一开口就是驴肉,他们有一些顶不住。

    “少废话,驴肉的美味你们是不懂的,相比于驴肉,马肉其实也好吃,算了……看你们的样子就知道你们没有吃过,帮我抓这种鸟。”听到他们的话,蒋海下意识的就解释了起来,不过看到他们一提说吃马肉,脸上那更加怪异的表情,蒋海不禁白了他们一眼,没有见过市成的鬼佬,但现在对于他来讲,最重要的,就是抓这些飞龙。

    听到蒋海的话,这二人也不多说,猫着腰从两侧向着这些飞龙慢慢的走了过去,而在蒋海身边的小黄,在此时也渐渐伏下了身子,与周边的雪地融为一起,慢慢的向着那些飞龙潜了过去,至于小白,虽然跟二傻子差不多,但它好学,也学着小黄的样子潜了过去。

    至于蒋海则慢慢的向前踱着,舔了舔有些干的嘴唇,一双眼睛死死的盯着这些家伙。

    大概等了十分钟左右,随着贝尔传来信息,各边都已经准备就续后,在贝尔的示意之下,先是小黄,直接从雪地里面窜了出去,在小黄窜出去后,跟在它身边的小白也跟着窜了出去,至于蒋海和贝尔三人,也在第一时间跟着跑了出去。

    这些飞龙鸟分明没有想过,自己竟然还会被抓的问题,因为它们已经在这片小树林里面繁衍了好几代了,也没有人来抓它们啊,所以一时之间它们的反应有些慢,一直到最先窜出来的小黄,上去一嘴叼住了一只,两只大前爪,一爪按住了一只的时候,这些飞龙鸟才反应过来,怪叫着四散逃去,但可惜,已经晚了,随后窜出来的小白,一口咬住了一只,而贝尔、蒋海和罗宾斯在此时也杀入到了鸟群当中,贝尔一手抓住一只,一共抓到了两只,罗宾斯也是一样的,至于蒋海,则要狠的多,先上去给了面前的两只两拳,把两只打下来之后,再抓的两只,而在此时,剩下的飞龙鸟也都飞走了,只有这一片空地上的飞龙,还在苦苦挣扎着。

    “好啊,好东西啊!”看着地面上的十二只飞龙鸟,蒋海的眼睛都快要绿了。

    二话不说,直接拿起一根绳子,在它们的脚上绑了起来,十二只飞龙,只有小白咬住的那只死了,其他的都还活着,这对于蒋海来讲,可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好事。

    “老板,这东西一共也没有多少肉,真的好吃么?”看着蒋海绑的开心,这边的罗宾斯一边帮忙,一边有些好奇的说道,他以前也抓这东西吃过,但味道,真心不咋地。

    “这东西不是用来吃肉的,是用来喝汤的,哎,你们不懂,等我回去做好了,你来尝尝。”把所有的鸟绑好后,蒋海高兴的把它们拴在了自己后面的背包上,一脸兴奋的说了起来。

    “嗯?喝汤的?切达浓汤?”说起汤来,这边的人可能就只知道一个切达浓汤吧。

    “到时候你们就知道了,还真是收获颇丰啊!哈哈!”不过此时的蒋海已经没有闲心去鄙视他们了,光是现在的收获,他就感觉自己在晚上的时候已经要笑醒了,真是太给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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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的更新,下周到是有推荐,不过没有强推,1月1号上不了架了,看起来1月的满勤,是没有指望喽……

第八十四章:意外收获

    榛鸡,俗称飞龙,华夏东北又称为树鸡和树榛鸡,目前是华夏一级保护动物。

    属于鸡形目,松鸡科,全世界一共有三种,分别是花尾榛鸡,斑尾榛鸡和披肩鸡。

    其实平常的时候,大家所说的飞龙,指的是花尾榛鸡,这种榛鸡的分布最广,自欧亚大陆西端到斯坦的纳维亚半岛,西班牙,俄罗斯,华夏东北,岛国北海地区,其实都是有的。

    而所说的飞龙鸟,指的就是这种榛鸡,而斑尾榛鸡算是华夏的特产,只分布在蜀,甘,青等几个省内,不过虽是一个属的,但味道却完全不同。

    其实蒋海现在抓的这些飞龙,也算是伪飞龙,因为这种鸟,并不是花尾榛鸡,而是披肩鸡,也叫做披肩榛鸡,在美帝和加拿大的特产鸟类,不过明显,这种鸟在这两个地方可没有人去捕杀,数量还是很不错的。

    而这种鸟的味道,说实话,没有真正的飞龙好,但也差不多,至少在蒋海这样的底层吃货吃起来,自然也是美味异常的。

    把鸟都绑好,绑在了自己背后的背包上,众人继续向着树林里面走去。

    随着走进了树林当中,蒋海他们就发现,这里的动物,还真不是一般的多。

    看着雪地里面的脚印,不鸡看出,这里有很多的野鸡,野兔,甚至蒋海还看到过狐狸,但这种在国内养殖场需要除掉的生物,在这里到是不用去管。

    因为蒋海主要养的是牛和鱼,小牛犊刚生出来,就要比狐狸厉害,这是必然的。

    所以在大家看起来,狐狸对人类是没有什么威胁的,毕竟在蒋海来之前,他们这里也不养鸡。

    说起来,蒋海上次被那个老头骗了,买了几只土鸡回来后,最近到是还不错。

    因为平常的时候他也懒的杀鸡去做,他就把这些鸡给养了起来,小木屋订的很结实,上面的鱼网也绑的很紧,让这些家伙出不来,而这些家伙,经过这些天的适应之后,在前一阵子,蒋海发现它们已经开始下蛋了,土鸡是懒的去杀着吃,但土鸡蛋还不错。

    最主要的是,这些鸡,蒋海几乎是散养的,没有喂过东西,它们主要的食物,就是草籽和草里面的昆虫,这些草籽和虫子说实话,都与蒋海的血有关,这让这些鸡长的都特别的精神。

    下的蛋也多,也要比一般的土鸡蛋大一些,不过味道却更加的好。

    这回蒋海到是有些舍不得杀这些鸡了,留着它们下蛋也挺好的。

    至于狐狸,还是那句话,不用考虑它,不要以为蒋海庄园里面养的那些狗,就只是当放牛用的,一般的大型动物,它们可能打不过,但要说起对付狐狸、黄鼠狼之类的,它们可是一把好手,所以看到这些东西,罗宾斯和贝尔也没有出手的打算。

    这些狐狸留着要比杀了更有用处,因为它们会保持这片森林里面的生态平衡。

    它们要是死绝了,那兔子,野鸡之类的,就要繁衍泛滥了,虽然海鸟当中的猛禽,也可以帮忙解决一些,但这些猛禽只能抓成年的,它们掏不了窝,没有办法遏制小崽的出生,这就无法保持生态的完整平衡,毕竟幼兽的死亡,在大自然当中,是很重要的一环。

    当然,如果谁家要是有了小孩,那该杀也得杀,要知道,狐狸可是会吃孩子的。

    至于兔子和普通的小野鸡,虽然蒋海对这些东西很感兴趣,但明显罗宾斯和贝尔对这些玩应并不感兴趣,在前面说过了,美帝人是不吃野味的,因为害怕野味里面有寄生虫。

    再加上,他们也不吃兔子类的料理,况且说实话,如果不会做,兔子肉也不太好弄。

    在蒋海的记忆当中,吃兔子,首推要数华夏的蜀地,在那里的兔子做的才是最好吃的,因为兔子本身没有味道,跟什么东西做,就是什么味,所以那种麻辣鲜香的味道,才让它变的好吃,干锅兔,汤锅兔的味道都是很不错的,不像是冰城,做兔子基本上就只有炖和熏,说实话,味道都很一般,至少蒋海是不愿意吃这些东西的。

    现在看到这些兔子,说实话,蒋海也有一些眼馋,但考虑到,这大雪地的,这么冷,罗宾斯和贝尔已经帮自己抓了这么多飞龙了,再叫他们去帮自己抓兔子,他也有些不太好意思。

    所以只能暂时的跟这些家伙说再见了。

    一路走,罗宾斯和贝尔也一路看,不多时,他们就找到了这一次,他们来这里的目标所在,火鸡,蒋海也看了过去,不过这一看,蒋海的眉头就不禁皱了一下。

    此时在林间的空地上,正有一群火鸡在那里悠闲的四处逛着,看的出来,跟刚才蒋海抓的榛鸡一样,这东西,也是成群结队的,不过这些火鸡长的,可就真心不好看了。

    又黑又胖又矮的身体,像是一个地缸一样,那耷拉下来的脖子,看着让人就感觉有些恶心。

    火鸡跟秃鹫长的很像,一样的难看,但在美帝,却很喜欢这个东西,着实让人无语。

    蒋海以前只看过死的火鸡,这活的还是头一次呢,但看了一次,他就不想看第二次了。

    罗宾斯和贝尔此时可不知道蒋海的想法,既然来了,他们就准备打两只回去,蒋海那一只最大的,他们准备在过感恩节的时候,去蒋海的家里面吃,至于今天打的,就可以晚上的时候顺便消灭掉了,火鸡肉虽然不如牛肉好吃,但对于不挑食的牛仔来讲,也算是比较美味的。

    想到了这里,这二人对视了一眼,随后从身后摸出了手里面的枪。

    这二人用的枪,都是猎枪,不过里面装的可不是鹿弹,那种散弹,一枪打出去,别说是火鸡了,火鸡碎还差不多,打进去的铅丸,根本就挖不出来,所以一般来说,除非对付一些大型的猎物,比如说麋鹿,或者是熊之类的,否则的话他们都不会用鹿弹来狩猎。

    现在他们用的,就是普通的小型铅弹,一发里面,只有三枚铅块的,这样的子弹,威力不大,但用来打火鸡之类的,是再好不过的,这二人,一人瞄准了一只火鸡,随着呼吸调整好,二人几乎同时抠下了扳击,“砰砰”两声,两只火鸡瞬间倒在了血泊当中,而剩下的火鸡则在第一时间,像是鸵鸟一样,长着翅膀就四处逃走了,而除了他们之外,这枪声响起,惊动了更多在树枝间搭巢的鸟类,随着一阵阵刺耳的鸟叫声响起,摭天避日的鸟群,从树枝间直飞而起,看的蒋海都不禁张大了嘴巴,不过随后想起了什么,便马上把嘴闭了起来。

    要是这个时候有鸟拉屎,自己张大嘴……好吧,还是闭着嘴比较靠谱一些。

    正当蒋海看着这震惊的一幕时,突然看到两只贼欧,歪歪扭扭的从远处的一片灌木丛里面飞了起来,不用说也知道,这两个家伙刚才在干什么,但因为是从地面上起飞的,所以飞的时候有些掌握不好平衡,等飞到树冠附近的时候,还是有一些歪歪扭扭的,一个不小心,其中的一只的翅膀,重重的刮在了其中一颗大树的窝上面,随后这个大树的窝一下子就从树枝上掉了下来,不过好在窝很蓬松,而鸟巢落下的地方则有很多的雪。

    所以只是震动了一下,窝并没有摔坏,看到这一幕,蒋海不禁走了过去。

    至于罗宾斯和贝尔此时则在去处理他们打到的火鸡去了,走到了这个窝的旁边,让蒋海有意些意外的是,这个窝里面竟然有东西,此时在这个窝里面,一共有两个已经碎掉的蛋壳,还有一只身上长着灰白色绒毛,跟乌鸡一样的鸟,不过要比乌鸡小的多。

    蒋海看着面前的这鸟,不禁愣了一下,不是他认出了这鸟的品种,而是因为……

    “长的好丑啊!”蹲了下来,蒋海把这只鸟从鸟巢里面抱了起来,一双眼睛看着这只冻的直发抖的鸟,不禁有些无语的说道。

    “怎么了?老板!”而在此时,这边的罗宾斯和贝尔也绑好了火鸡高兴的走了过来,在走到蒋海身边的时候,罗宾斯不禁拍了一下蒋海的肩膀,笑着向他说道。

    而在他身后的贝尔就没有问题,而是直接看向了蒋海手里面的东西。

    “老,老板,你把这东西的窝给弄掉了?”指着蒋海手里的幼鸟,这边的贝尔一脸惊讶的问道,而听到他的话,罗宾斯也愣了一下,随后看向了蒋海手里面的这只幼鸟,刚才没有仔细看,这一看,他也吓了一跳,老板怎么把这鸟给弄下来了。

    “不是,刚才你们开枪,不是吓跑了很多的鸟么,有两只贼欧从那边的草丛里面飞起来,结果飞上树的时候,不小心把这个鸟窝给碰掉了,我就过来看看,发现这里面有一只这东西,这是什么东西啊?怎么长的这么丑?”抱着手中的小鸟,蒋海奇怪的向着贝尔他们问道。

    “这是……美帝的象征。”听到蒋海的话,罗宾斯不禁哭丧着脸,一脸无奈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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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的第二更,编辑告诉小飞,上架早着呢,可是小飞已经发了二十六万字了,呃……发的好象有点快,那就只能改一下了,以后周一到周五,人多的时候还是两更,周六和周日,看情况吧,有可能两更,也有可能一更,存稿有很多,但不能发,各位,无奈啊……

第八十五章:白头海雕?

    “你说这是白头海雕?别骗我读书少啊,我可看过白头海雕,呃,在图片里,白头海雕可是很帅的,哪像是现在这么丑?”一边逗弄着手里面的小丑鸟,蒋海一边向着贝尔说道。

    “它真的是白头海雕,美帝的国鸟,以前我们中队不小心打下来过一个窝,窝里面就是这个东西,虽然后来我们把窝送回去了,但还是被给了处份。”听到蒋海的话,这边的贝尔无奈的说道,听到他的话,蒋海不禁看向了面前的这只鸟,这真的是美帝的国鸟不成?

    “不过这个时间段,它们应该已经迁徙了才对,怎么这里还留着一只幼鸟呢?”摸了摸下巴,罗宾斯不禁有些奇怪的问道。

    每一个国家,其实都有自己国家象征的动物,比如说华夏,最有名的自然就是熊猫了,而美帝,最有名的就是这个白头海雕,自从1782年,美帝通过立法决定白头海雕成为美帝的国鸟,美帝的象征之后,白头海雕的地位,在美帝就一直是居高不下的。

    这就跟熊猫在华夏的地位是一样的,别说捕杀、买卖这些动物,光是破坏其居住地,就是一项不小的罪名,更别说是贝尔他们曾经还把这鸟窝打下来过了。

    但就像是罗宾斯所说的那样,这种鸟在这个季节,其实是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

    白头海雕,虽然会在岩壁和树林里面驻巢,如果栖息在邻近的水域,就不会再搬家了,而是会成为留鸟,但其实,这些海雕该飞的时候还是会飞的,尤其是在北方地区。

    在南方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白头海雕都是会成留鸟的,但在北方,大部份的白头海雕则会成为侯鸟,在最冷的那几个月就会飞走,等到明年春天的时候才会返回。

    所以罗宾斯有些奇怪,这些鸟不是应该都飞走了么?怎么现在还有一个窝,窝里还有一只幼鸟?这让罗宾斯这个这里的老人都有一些不解了。

    白头海雕这种生物,曾经一度面临着灭绝的威胁,不过灭绝它们的,不是因为人类的捕杀,毕竟它们的主要栖息地在美帝,身为美帝的国鸟,美国人很少会去捕杀它们。

    导致曾经让它们一度灭绝的,是人类的一切,随着渔业和伐木业的增加,它们的栖息地也在不断的减少,而且最主要的是,它因为生存在食物链顶端的关系,人类在使用杀虫剂一类的毒药的时候,最终总是会出现在它们的体内。

    在1782年的时候,据传全美的白头海雕一共有十万只。

    但在二战结束后不久,在1963年的时候,全世界的白头海雕就只剩下了四百一十七对。

    不过随着最近这些年的休养生息,白头海雕也从全美四十八个放的野生动物涉危物种名单当中被删除出去产,渐渐恢复了生机,到2003年的时候,数量就已经恢复到了七千六百多对。

    虽然还是不如全盛时期的十万只,但也不错了。

    而导致这种鸟灭绝的另外一个因素,就是这种鸟的繁殖能力很弱,这种鸟一年只产两枚蛋。

    不过并不会孵化出两只白头海雕,只会孵化出两只幼鸟,先出生的那只,会把后出生的那只当成食物吃掉,这也就是说,一对健康的白头海雕夫妻,一年只会有一个孩子。

    而一只海雕长成至少需要五年的时间,五年对于可以活三十年的白头海雕来讲,并不算多。

    但却远远比不上死去的数目,所以这也是导致它们差点灭绝的原因之一。

    “我看这只鸟,很有可能是第一只孵化出来的鸟,在冬天没有来临之前,那两只大鸟就已经离开了,或者是遇害了,而在它孵化出来之后,就吃了随后孵化出来的小鸟,这才顶到了现在。”看着这只小鸟,这边的罗宾斯慢慢的分析道,听到他的话,蒋海不禁看向了这只小鸟,这个灰朴朴的小家伙,没有想到还是一个心狠手辣之辈啊,连同胞兄弟都不放过。

    “那我可以养他么?”逗弄了一会儿,蒋海想了一下,对着罗宾斯说道。

    “这个随你,老板,虽然说这种鸟是华盛顿公约的一级保护鸟类,但只要你不贩卖和杀死它,就不会有人去管你的,当然,你最好还是去警察局里面备个案。”听到蒋海的话,罗宾斯耸了耸肩,一脸认同的说道,听到他的话,蒋海也突然乐了,现在的他也没有了再狩猎的想法。

    把这只小鸟放进自己的怀里,他便催促着罗宾斯和贝尔一起离开了。

    就像罗宾斯所说的,这里的这片林地,也没有什么好玩的,等有时间,蒋海可以去阿拉斯加,或者是其他的地方狩猎,那些地方才是好玩的地方,而不是他在家的这片林子里面。

    现在既然已经感受到了打猎的乐趣,那还是去把白头海雕的事情落实更重要一些。

    身为一个有钱人,咳,有钱的年轻人,出门鹰犬相随是必然的,现在蒋海有了狗,但却没有鹰,老天给了他一个,如果不好好的接着,可是会遭天谴的。

    坐着雪地摩托,蒋海和罗宾斯、贝尔一起,飞快的返回了自己的庄园。

    在庄园里面简单的把其他的东西处理了一下后,蒋海三人就开着车,去了小镇上的警察局。

    小镇上的警察局,其实责任是相当大的,同乎什么都管,这也是为什么,小镇上的警察,要比那些大都市的警察,看起来牛13闪闪的多。

    不过这些警察,看到了蒋海可就牛13闪闪不起来了,毕竟这些家伙都欠着蒋海一个人情呢,如果不是因为蒋海最后手下留情了,他们连工作都保不住。

    所以在看到蒋海到来之后,这些警察都显的很热情,上一次审问过他的那个女警察,甚至还主动的给他冲了一杯咖啡,不过可惜,蒋海天生对这东西就不感兴趣。

    相比于咖啡,他更喜欢喝牛奶,就像是在家里,他不是喝啤酒,就是在喝牛奶,咖啡几乎不碰,所以这里的咖啡好不好他也不知道,他只是来问关于小鹰的领养问题的。

    警察局现任的局长,默里斯-史密斯特意亲自过来帮蒋海办理他所需要办理的事情。

    在得知蒋海在自己家的森林里面拣到了一只被遗弃的白头海雕,还想要领养它的时候,这个老头就开始拍马屁了,说蒋海有爱心之类的,蒋海也就是笑笑,其他的不用说太多。

    随后的事情,到是办的很简单,在把宠物中心的人叫过来,给小雕做了一个人方面的检查,确定这只小雕除了有一些营养不良之外,就没有别的问题了,警察局也颁给了蒋海一个可以饲养野生动物的牌子,只有有了这个东西,他才不会被别人举报。

    在把一切都办理好后,蒋海婉拒了默里斯-史密斯共近晚餐的提议,带着罗宾斯和贝尔就返回了家中,不过在回去之后,蒋海先给小雕洗了一个澡,好吧,虽然洗完了这后,还是显的灰朴朴的,随后给它吃了不少的特优牛肉,然后特意挤出了一滴血,喂给了这只小雕。

    原本这只小雕从到了蒋海的手里之后,就一直用那恐惧的眼睛,四处的看着,身子也在不断的颤抖,生怕蒋海这些庞然大物,会把它给吃掉,但在吃过了蒋海的鲜血后,它到平静了下来,眼睛里面也多出了一丝灵性,在蒋海的手里面蹭了一下后,便在蒋海的床上睡着了。

    蒋海知道,这是鲜血正在对它进行改造的原因,就像是当初的那两条狗一样,在吃过了蒋海的鲜血后,不是也陷入到了休眠当中么,这只小雕想来也是如此了。

    特意用一些干草,还有自己的一些旧衣服,堆了一个窝,把小雕放了进去后,蒋海也松了一口气,回头看了一眼,正在那里蹲着张着大嘴的,两条眼睛里面透露着一丝好奇的狗,蒋海轻轻的笑了笑,拍了拍两只大狗的脑袋。

    “以后这个小家伙,就是咱们的家人了,可不能随便欺负它啊!”

    听到蒋海的话,两条大狗不禁歪着脑袋看了蒋海一眼,然后轰轰的叫了一声。

    而此时在睡梦当中的小雕,在听到了这叫声后不禁又有些害怕的动了一下,看到小雕的动作,蒋海马上向两条狗比划了一个禁声的手势,然后看向了远处的小雕。

    “砰。”而正在此时,突然一个响声响起,蒋海回头一看,发现竟然是自己刚才脱下来的腰包掉到了地上,而此时腰包的拉琐已经被打开了一个小洞,接着一只好奇的小脑袋,从腰包的缝隙当中冒了出来,好奇的看着面前的世界。

    在看到蒋海的时候还没有什么感觉,但当它看到小黑的时候,就瞬间吓蒙了,再次钻了回去,而小黑好象也想起了,自己和这个小家伙还有梁子呢,不禁走了过来,张着嘴,吡着牙,恐吓着躲进了包里面的小家伙,而此时蒋海才想起来,自己还带回来了一个它呢。

    “好了,别吓唬这个小家伙了。”踢了小白的屁股一脚,蒋海走了过去,把腰包拿了起来,随意的拉开了拉索,想要把这个小家伙掏出来,但就在此时,这个小家伙却咬了它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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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章:关心

    “砰”一声巨响,在帝都某地的一处别墅内,一个房间的大门从外面被推了开,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一脸怒意的从外面走了进来,而随着大门被打开,一道刺眼的阳光,也照进了房间当中,这让原本在床上窝着的男人,不禁无力的用手挡住了眼睛。

    因为在这个房间内,此时是一片漆黑的,房间里连窗帘都没有拉开过。

    看着面前这个男人的样子,这边进来的男人不禁在心里面暗骂了一句,随后走到了旁边的窗户前,用力把窗帘重新拉了开。

    “干什么!”更多的阳光刺进,这让在床上的男人不禁气恼的吼了起来,揉着那如同鸡窝一样的头发,从床上一下子坐了起来,一脸愤怒的看着面前的这个男人。

    “你还活着啊,我以为你已经死了呢,准备叫人收尸了。”看着这个男人,那边的男人不禁冷笑一声,一脸怒意的说道,听到这人的话,这边的男人愣了一下,随后又恢复到了平淡的样子,也不穿衣服,红果着上半身,从床上坐了起来,随后在床头摸过了一个酒瓶子,二话不说,直接灌了起来,透过窗外的阳光,可以看的到,整个房间内弄的是脏乱异常。

    衣服,吃的,酒瓶子,垃圾,扔的到处都是,但这个男人,好象根本就不在意这些一样,这不才刚扒开眼睛,又开始喝了起来。

    “你还好意思喝!”看到这个男人的样子,这边的人更是气不打一处来,直接上前一步,把他手中的酒瓶子给拍飞了出去,看到这人的样子,躺着的男人,也不禁怒了,瞬间站了起来,双手用力的抓住了这个男人的衣领,两眼通红的看着他。

    “不喝,不喝我可以干什么!”对着面前的这人,男人大声的嘶吼着。

    “干什么?履行你当二少爷的责任,而不是成天这么醉生梦死的。”盯着面前这人通红的双眼,这个男人一字一顿的说道。

    “责任,狗屁责任,上次你说这话的时候,就是让我背叛我最爱的女人的时候,什么只是一单生意,狗屁生意!是你把她从我的身边永永远远抢走的,现在你跟我谈责任,我们有什么好谈的!”听到这人的话,这个男人如同疯了一般,大声的吼了起来。

    “不用给我说那些没有用的,我这么做都是为了我们的家族,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还会这么做!而且当初如果不是因为你,齐氏早就已经成为我们公司的一个子公司了,哪里还会像是现在这样,你知不知道,你心里面记挂的那个女人,刚刚让我们损失了多少,五亿,整整五亿,有五亿,你可以找多少个女人!”听着这个男人的话,对面的男人也怒火中烧的吼了起来,一把推开了这个男人,脸上闪着丝丝的冷意。

    “不要再心存幻想了,那个女人已经嫁人了,给你五分钟的时间打理自己,我和父亲在大厅等你,这回,不要让我们再失望了。”整了整自己的领带,男人冷声说道,然后离开了这个房间,而此时在床上躺着的男人,则如同行尸走肉一般,慢慢的站了起来,但从他那颤抖的双手,还有无神的双眼可以看的出来,他是有多么的不甘心……

    “爸,我把那个工程,抢回来了。”于此同时,在齐氏的总裁办公室内,齐丽正在笑着抚摸一张全家福,这张全家福,是她刚留学回来的时候拍的,在照片上一共有五个人。

    齐丽,齐丽的父母,还有两个看起来要比齐丽小一些的姐妹,这二人正是齐丽的妹妹。

    不过这二人,蒋海都没有见过,只听说过,大妹妹并非齐丽母亲所生,男人有钱就变坏么,所以有一个私生女,在十岁的时候才接回家里,从小就跟她家的关系并不是太好,后来因为齐丽气死了父亲的关系,跟她断绝了来往了,此时正在美帝那边搞什么研究呢,而小妹妹,今年才刚刚二十岁,这个蒋海在小的时候见过一面,自小体弱多病,受不得颠簸。

    可以说,现在齐家一家人的压力,都在齐丽的肩膀上。

    “下面,就要接受安家的反击了。”过了半晌,齐丽重新把照片放回到了自己的书桌上,然后脱掉了鞋,整个人如同一只受伤的小鸟一般,窝进了她身后的沙发椅上。

    很难想象,在人前强硬无比的齐总,也会有这么软弱的一面,当然,这都与蒋海无关。

    都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更何况蒋海并不认为他们有做过一天的夫妻……

    毕竟在这一年多的时间内,除了结婚当中天换戒指的时候,碰过她的手之外,蒋海就啥也没有碰过了,不过这到也挺符合现在的要求的,牵手以上是不允许描写的。

    此时的蒋海,正趴在他的床上,看着远处,正在争抢窝的小雕和那只雪地松鼠。

    自从那天他去打猎,已经过去了四天的时间了,当天被那只雪地松鼠咬到后,蒋海很无奈的又流血了,那松鼠的板牙,连橡树果都可以咬的开,更何况是蒋海的皮肤了。

    原本他都没有想过要养这个家伙,这回好了,不养也得养了。

    经过两天的时间,这两个小家伙才把蒋海的血给消化掉。

    在被血滋养过后,这两个小家伙要比以前多了很多的灵性,在变聪明的同时,力量和身体,也在慢慢的变化着,至少在体力方面,蒋海是自愧不如的。

    比如说抢窝,这就是目前,它们最愿意做的事情,一开始蒋海还会干涉一下,不过随后他就放弃了,就让这两个小家伙抢吧,只要不出鸟命或者是鼠命,那他也就懒的管了。

    而这两个新的来客,蒋海也在昨天给它们起好了名字,那只白头海雕的幼鸟,蒋海管它叫做啾啾,因为它叫起来的声音是啾啾啾啾的,至于那只雪地松鼠,什么?吱吱?不可能,蒋海这么会起名的人,怎么可能会叫吱吱这么老土的名字?

    所以蒋海给它起的名是……板牙,因为一眼就可以看到这只雪地松鼠的大板牙。

    对于这两个名字,蒋海还是很喜欢的,很应景,不是么?

    在这两个小家伙醒来后,蒋海花了一天的时间,去安顿了它们,当然,主要就是喂东西吃。

    随后蒋海就发现,外面又开始下雪了,一开始还是小雪,在蒋海在菲利蒙太太家里面吃过了晚餐之后,小雪就变成了中雪,等到今天早上他起来的时候,中雪就变成了大雪……

    波士顿真的很爱下雪,雪这个东西跟雨一样,是指的在天空的高处,冷空气与热空气相遇,然后产生了水蒸气,不过水蒸气还没有来的及化成水滴,就被冻成了雪花,从天上飘落下来。

    相比于北方其他的地区,比如说是内陆地区,波士顿这里因为靠着大西洋,海洋性气候比较强,所以季风什么的也很多,正是因为如此,所以夏天多雨,冬天多雪,而且风还不小。

    这场雪,一下就下了一天,中间小过一阵,但吃过了午饭之后,就又大了起来。

    人都是很懒的生物,比如说蒋海,一下雪或者一下雨,他就不愿意动弹了。

    今天早上看到这么多的雪花的时候,他就已经不愿意动了,除了上午,强忍着懒筋去了一趟马棚,在那里给大夏添了一些草料和胡萝卜之外,他就没有出去过,就算是午饭,都是在家里面糊弄的,等到现在,已经快要到晚上了,但外面的风雪却好象完全没有要停止的意思。

    下雪天在家里呆着,真的挺无聊的,尤其是这人原本就很无聊,天天躺在那里,像是要发臭的咸鱼一样,看看动漫,看看电视,看看美剧,看看NBA,玩玩游戏,一天的时间就这么过去了,平常不下雪的时候,蒋海还会出去活动活动,现在一下雪,他感觉自己的懒筋又长了,现在的他已经无聊到在那里看啾啾和板牙抢窝了,可见他这条咸鱼,已经快要晒好了。

    “砰砰砰”正在此时,一阵敲门声响起,蒋海好奇的站了起来,从窗户处往外望,结果刚好看到菲利蒙,此时正拿着一个箱子站在门外呢。

    “等我一下。”看到是菲利蒙,蒋海便对着他吼了一声,然后跑下了楼,把大门打了开。

    “呼,外面的雪好大啊,估计波士顿那边要预警了吧。”一开门,菲利蒙就闪了进来,蒋海接过他手中的箱子的时候,他也不断的在拍打着自己身上的雪。

    “咱们这又不是波士顿,雪下的再大,跟咱们也没有什么关系,就等雪停之后,再清雪就好了,这里面是什么?吃的?”听到菲利蒙所讲的,蒋海轻笑了一下,然后颠了颠手中的盒子,有些奇怪的问道,听到蒋海的话,菲利蒙也不禁笑了起来。

    “是啊,这是我老婆特意给你做的,她说了,不能拿钱不干活,趁着还热,我就给送过来了。”听到蒋海所讲的,菲利蒙也跟着笑着说了起来,听到他的话,蒋海的心里还真有一些小感动。

    看着手里面的饭盒,蒋海原本还有一些无聊到发凉的心,也渐渐暖和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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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冬天的娱乐

    “我老婆说了,中午你就在家里面自己随便吃的,晚上再随便吃,她都不好意思收你的钱了。”看着蒋海风卷残云的吃着餐盒里面的炖牛肉,这边的菲利蒙也笑着说了起来。

    听到他的话,蒋海也笑了笑,不管是因为什么,这么冷的天,有个人在想着自己,这也是一件让人心里面暖暖的事情,最近这一年,他已经习惯了一个人了,过年过节只有他自己,节假日也只有他自己,做什么事情的时候也只有他自己。

    朋友也有自己要做的事情,他们要上班,要工作,要陪自己的父母,亲人,家人,所以蒋海不可能经常去骚扰他们,自从父母去世后,蒋海原本以为自己以后的生活支柱,可能是齐丽,但现实给了他一巴掌,他以后的生活支柱,其实只有他自己。

    人都是很习惯适应的生物,经过了一年的适应期,蒋海已经适应了自己一个人了。

    原本他来到美帝来开庄园,并不是为了赚钱,当然,是人就喜欢钱,但他的目的并非是为了钱,如果真的是为钱的话,那三亿三千万美刀,他可以足够花几辈子的。

    完全没有必要这样,而他现在唯一这么做的目的,就是来探索他身体上这个纹身的奥秘。

    所以当初买庄园的时候,他也并不是太在意,甚至连价都没有砍,当然,拍卖行,也没有办法砍价,相比于私营庄园主,拍卖行的东西,是不可以砍价的。

    定的是多少,就是多少,不存在便宜一些,或者是附赠优惠之类的说法。

    这个从一开始,蒋海就是很清楚的,所以他也没有多说什么,直接花钱就买了下来。

    刚买下来的时候他还在担心,虽然他是老板,但毕竟是一个外人,他真的很害怕,罗宾斯他们会合起伙来骗他,到时候自己人生地不熟的,那就真的难办了。

    可事实上,罗宾斯他们真的是一些好人,他们不说事事都为了蒋海着想,但一颗真心,是真的对蒋海很好,不管是平常的生活,还是在专业方面,他们并没有让蒋海发现一丁点的私心和偷东西的行为,这一点让蒋海一直很满意。

    罗宾斯,伯克-达勒,菲利蒙,哈里曼和贝尔,总是在经意或者不经意间关注着蒋海,教他牛肉怎么分级,牛要怎么饲养,马要怎么饲养,要怎么刷毛,狗要怎么训练,怎么挑等等,包括天冷了要加衣服之类的,他们都会随时的提醒蒋海,这让蒋海有了一种亲人的感觉。

    至于艾德华,则一直在教蒋海如何分辨海里面的鱼,怎么抓鱼,怎么下网,什么鱼有毒,有害,如果在海上碰到了别人要怎么办之类的……

    原本蒋海来的时候,他什么都不懂,只不过是脑子一热,看过一篇种田文的小说,就来了。

    可真的当他拥有了一个庄园的时候,他才发现,哪怕自己有了金手指,也真的很难玩转。

    自己这个外行,想要成为内行,没有个一、两年估计是完全不可能了。

    蒋海和他这些手下们的雇佣关系,让蒋海很开心,这样有人情味的感觉,真的是非常棒的。

    “老板,最近呆的挺无聊吧!”看到蒋海风卷残云的吃掉了保温箱里面的饭菜,这边的菲利蒙一边帮他收拾着,一边笑着向他说道,听到他的话,蒋海不禁回想了一下。

    好象自己确实是有些无聊了,原本在外面还没有下雪之前,他每天其实都有一些事做,至少上午,他是有事做的,可以出去跑跑步,打打拳,但自从雪一下来,他就好象没有什么事了。

    “是挺无聊的。”点了点头,蒋海一脸认同的说道。

    “这场雪,估计得下到明天,明天要是停了,我们就明天铲雪,然后后天我轮休,我带你出去玩玩。”听到蒋海的话,菲利蒙看了一眼外面的天空,随后笑着说了起来。

    “玩玩?玩什么?我听说这边有表演脱-衣-舞的俱乐部,我来了这里之后都没有去过呢,你要带我去么?”听到菲利蒙的话,蒋海第一时间接话问道。

    对于一个欲望只能靠小左和小右的男人来讲,去找女-人,是最好玩的事情了。

    “咳,我要是敢去,维奇会打死我的,维奇不打死我,估计艾德华也得打死我,哈哈,我是说去钓鱼,钓鱼!”听到菲利蒙所讲的,蒋海有些失望,不过随后就又来了精神。

    “钓鱼,去海里么?”眨着眼睛,看着菲利蒙,蒋海有些好奇的问道。

    “不,不是去海里,是去河里。”听到蒋海的话,菲利蒙摇了摇头。

    “河里?你们不是不吃河鱼的么?”想起上一次自己弄回来的那条大鲤鱼,到现在蒋海都感觉有些可惜,不过后来因为他到是也弄回了几条鱼,但说实话,华夏人做鱼的办法,这些美国佬是不会喜欢吃的,他们唯一喜欢吃的鱼,可能就只有两种,糖醋鱼和西湖醋鱼。

    糖醋鱼在国内基本都是用鲤鱼做的,不过在国外因为这些家伙不会挑刺,所以用的都是鲈鱼和桂鱼,做法跟松鼠桂鱼几乎一样,先把鱼炸一样,然后再用调好的酸甜汁烹一下就行了,在美帝的华夏餐馆,这道菜,还是比较受欢迎的。

    其次,醒湖醋鱼,说实话,蒋海这个纯正的北方人是很不喜欢吃的,这个鱼,就是把鱼蒸一下,或者是煮一下,弄熟了之后,再在上面弄上糖醋酱,虽然是浙菜的代表,但蒋海吃了之后,却有一种想死的冲动,实在是太难吃了,完全不和他的口味。

    所以他做的鱼,基本上就只有两种,一种是炖的,一种是红烧的。

    东北最有名的吃食,铁锅炖鱼,那味道,确实是相当不错了,但可惜,太咸,这些西方人都吃不了咸的东西,就完全受不住了。

    红烧的也不可能淡的了,毕竟红烧又要用酱油,又要用盐,这些人受的住才怪呢。

    “呃,我们其实不是不吃河鱼,而是不吃亚洲鲤鱼而已,其他的鱼,我们还是吃的。”尴尬的笑了一下,菲利蒙也笑着说了起来,听到他所讲的,蒋海不禁点了点头。

    美帝的河里,可不仅仅只有亚洲鲤鱼,还有很多的本地鱼,而这些本地鱼,欧美人也是吃的。

    “那好吧,到时候带我去见识见识。”听到菲利蒙的话,蒋海便一脸高兴的说了起来。

    一夜无话,第二天早上的时候,雪果然停了,下了一天两宿,这雪下的可是不薄,足有将近二十公分厚,蒋海穿着大衣出门的时候,一脚下去,雪就已经没脚脖子了,至于罗宾斯等人,早就已经在那时等候多时了,今天的雪清起来要比那天费事了很多,虽然只是厚了一倍,但也足够让几人一直忙活到晚上才结束的了。

    这回雪场的两边已经快要堆不下了,有不少的雪,都被推进了海里。

    海在冬天是不会结冰的,当然,北极、南极除外,但波士顿明显还没有那么冷。

    忙碌了一天,蒋海等人也回去休息了,不过在走之前,蒋海分明还记得菲利蒙说过的去钓鱼的事情,听到蒋海说要去河里钓鱼,这边的哈里曼也显的很有兴趣。

    哈里曼和一般的孩子不一样,因为他小的时候遭遇过创伤的原因,所以他的生活并不是太好,虽然是常有邻居接济,可总不能一直靠接济过活,他有的时候也是很饿的,所以在这种找野食的能力上,哈里曼可是一个当之无愧的能力者。

    第二天一早,等到蒋海从温暖的被窝里面起来的时候,那边的菲利蒙和哈里曼已经巡视完了庄园的边界,同时一人提着一个桶,在那里等待着蒋海了。

    “你们来的还真是早,这桶里面是什么?你们的鱼竿呢?”看着过来的二人,蒋海轻笑了一下,一脸兴奋的问道,他今天可是准备齐全,鱼竿,鱼线,鱼钩,复合型的鱼饵等等。

    “老板,我们今天是要破冰钓鱼的,用不着鱼竿,你和鱼中间还隔着一层冰呢,那些鱼是看不到你的。至于桶里面的是鱼饵,到了之后,你就知道了。”听到蒋海的话,这边的菲利蒙不禁笑了起来,他忘了告诉蒋海了。

    “这样啊!”听到菲利蒙的话,蒋海撇了撇嘴,重新把鱼竿送了回去,最后只按着菲利蒙所说的,拿着最粗的鱼线,还有不少的鱼钩跑了回来。

    随后三人便开着一辆F750,离开了庄园,径直的向着温斯罗普小镇外不远的一条小河开了过去,这条小河,其实只是一个江叉子,分出来的一个支流而已,很窄,也就只有一百多米宽,但水却不潜,可能是因为常年冲刷的关系,最深的地方,足有十几米深。

    可能是因为这边的空气较好,温斯罗普镇上的一所中学,就坐落在这个河叉子的旁边,高中的篮球馆,距离这河边就只有几十米的距离,离人口聚居的地方这么近,明显,这条河叉子并不是一个钓鱼的好地方,不过对于菲利蒙他们来讲,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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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八章:破冰钓鱼

    冬天的北美,其实是犯罪率最高的时候,天冷路滑的,如果在郊区犯个事,其他的季节,三分钟警察就赶的过来,可是在这样的季节,别说三分钟,十三分钟警察都未必赶的过来。

    所以这也是暴徒们最喜欢的季节,不过美帝相比于他身边的小老弟加拿大来说,还是要好的多的,因为他们这里的人更多,招的工也就更多,所以有一些小的道路来不及清理,但主干道还是清的很快的,而加拿大那边,全国一共三千五百万人,占着全世界第二大的陆地面积。

    那自然是地广广广广广人稀稀稀稀稀……在加拿大,清洁工的工资是最高的。

    但就算是这样,清洁工还是招不上来人,实在是太少了,所以主干道,在加拿大都不太容易清,在城市里面还好,一出了城,几乎到处都是一片雪白的世界。

    所以虽然菲利蒙和蒋海不怕事,但也没有必要去惹事,出来玩么,安全第一,所以他们就就近的选择了这条河,毕竟离温斯罗普很近。

    什么?河离人近,河里面没有鱼?这个其实压根就不用考虑,这里是哪?美帝!

    他们基本上不吃河鱼,所以只要有水的地方,他们这里就永远不缺鱼的存在。

    蒋海等三人把车停好后,便拿着东西下了车,哈里曼显的非常的开心,明显他自从有了稳定的工作后,也有段时间没有过来玩过了,显的很高兴。

    从车里面拿出了大锤和铁纤就下了车,先去开冰去了。

    开冰其实也是有讲究的,并不是说直接上去砸出一个洞,就可以钓鱼了,这个洞砸不好,就容易把冰盖砸裂,到时候你自己要是掉下去了,那就麻烦了。

    所以破冰,其实也是一个技术活,没有干过的可不太会。

    需要先把冰的四周,先用铁纤砸破,然后切割开,再用铁爪把这一块冰,从冰洞里面掏出来,这样才行,对于这样的动作,蒋海并不陌生,身为冰城的一个普通屁民,他每年冬天从冰城的江边路过的时候,经常可以看到有不少的人在一些比较偏的地方取冰。

    要不然你认为那些冰灯,冰雕之类的冰是从哪来的?

    不过知道归知道,他可有干过,好在菲利蒙和哈里曼可是其中老手。

    不多时,便已经把那块冰给开了出来,这是一个直径差不多得有一米半左右的,并不太规矩的方型的冰洞,对于蒋海他们来讲,已经足够了。

    在把冰洞打好后,这边的菲利蒙,先在旁边的冰城上升起一团火,这是烤他们的。

    在冰面上升火,并不会把冰烤化,可他们或蹲,可坐在冰城上时间长了,可是会把他们冻坏的,有一团火烤着,要舒服的多,这边的菲利蒙把火升好,那边的哈里曼已经准备下钩了。

    其实破冰钓鱼,对于北美人来说,是很容易的事情,因为只需要把冰破开,然后弄些饵料就可以把上层的亚洲鲤鱼们给吸引过来,就像是现在,蒋海就分明看到过,几条鱼的影子,就从水面上略过,但美帝人是不吃亚洲鲤鱼的,所以他们破冰钓的也不是这种鱼。

    而美帝的土著鱼,要钓这些好鱼,可是需要费些时间的。

    “这些是,鱼饵。”看到蒋海看了过来,这边的哈里曼也对着蒋海笑了一下,打一节身边的两个桶,不过刚一打开,蒋海就有一种想要吐的感觉……

    因为这两个桶里面,密密麻麻的全都是虫子,其中一个桶里面的虫子是各式各样的,有的像是蜈蚣一样,但身体却是软的,还有一些大部份像是蚯蚓一般,但却要比蚯蚓大的多,看的蒋海那叫一个恶心,而另外一个桶里面也都是虫子,不过白不吧叽的,都捆在一起。

    一看就让蒋海的头皮有些发麻,不自觉的往后退了两步。

    “不用怕,这些不咬人。”看到蒋海后退了,哈里曼也不禁笑了起来,这个大个头说话的时候就把手抻进了其中的一个桶里面,抓起了一条有腿的虫子,然后从自己身后的背包里拿出了一个针管,往这只虫子的身体里面打气,瞬间,这只虫子就像是汽球一般鼓胀了起来。

    “没事,这些虫子对咱们无害,这一桶里面都是沙蚕,是早上的时候我和哈里曼去抓的,这些是船蛆,是艾德华特意养的,就是准备平常的时候钓鱼用的,今天听说咱们要过来,就给了咱们一些。”这时旁边的菲利蒙也走了过来,一脸笑意的说道。

    其实不管是沙蚕,还是船蛆,都是钓鱼的好东西,尤其是沙蚕,吃称海钓万能饵。

    在华夏的南方和东南亚,其实这两种虫子都是可以吃的,但蒋海可顶不住。

    以前蒋海顶多也就是抓抓蚯蚓,这种东西,他心里面的那道坎可不太好迈。

    “这样吧,我帮你穿,你钓。”这时哈里曼好象也看出了蒋海的那道坎不是那么容易迈的,于是笑着把那个穿好的鱼线交到了蒋海的手里,看到哈里曼已经帮自己弄好了,蒋海尴尬的笑了一下,也没有推辞,而是直接坐在了他拿过来的板凳上,在冰洞里面钓了起来。

    不过他坐的位置,却是离那两桶虫子最远的位置。

    一边等着钓鱼,一边小心的看着那边的两个桶,生怕它翻了,虫子跑过来。

    明显,他这就是想多了,这就跟恐高一样,站在高的地方,就总感觉自己会掉下去。

    蒋海怕虫子,所以坐在这里,也总感觉那些虫子会爬到他的身上来,是一样的。

    “老板,你把执照,别在胸口或者是胳膊上,这里离小镇近,如果一会儿有警察过来,看到咱们钓鱼,要是再过来查,容易把鱼吓走。”正当蒋海吓的都快要魂不附体的时候,这边的哈里曼和菲利蒙也已经穿好了各自的鱼饵,放进了水里,不过在放进水里后,菲利蒙还特意向着蒋海说了一句,听到他的话,蒋海也马上把上衣兜里面的一张卡拿了出来。

    在美帝,跟国内在钓鱼上有一点不相同的,在美帝,钓鱼是需要去申请执照的,否则的话就是非法的,是要蹲监狱的,每年美帝都会有所谓的淡水鱼休渔期,在这个时间内,是不允许钓鱼之类的活动发生的,当然,悄悄钓几天只要不被别人发现,也没有人会去管你。

    尤其是蒋海主攻的是亚洲鲤鱼,这是全年都可以钓的鱼。

    不过现在,他们可不是来钓亚洲鲤鱼的,而是来钓更加值钱的鱼的。

    可能是因为天气太冷的关系,在水下的鱼类,不仅活动的慢了,所需要进食的量也少了很多,这就是为什么冷水鱼大部份要比热带鱼小的关系。

    因为对方是一年四季的在吃,而冷水鱼则是吃八个月饿四个月,会长的大才怪。

    大概过了半个小时左右,可能沙蚕的诱惑力,确实是非常的强悍,让这些懒的动的鱼,终于忍耐不住的,蒋海瞬间就感觉到自己的手上一沉。

    接着他那强大的力量,在此时表露无疑,瞬间几下子,就把那条鱼给拉出了水面。

    把鱼扔到了旁边的冰面上,鱼落到了冰城后,还在不断的挣扎,想要跳到回到水里,但却被早就准备好的蒋海,一把按住了脑袋给提了起来。

    “哦,开门红啊,竟然是一条褐鳟。”看到蒋海拉出水的鱼,这边的菲利薄也不禁笑了起来。

    “确实是好东西啊!”看着面前的这条差不多四十公分长的鱼,蒋海乐的都快要闭上嘴了。

    说起褐鳟来,不太熟悉鱼的人,可能并不是太清楚,但要说起褐鳟的兄弟,虹鳟来,估计就有不少的人知道了,这两种鱼,都是鳟鱼科的,只要是鳟鱼科的,那价格就不是一般的高。

    在同等重量下,是鲤鱼的几十倍还是不成问题的,把鱼钩取下来后,蒋海就笑着把这条鱼扔进了早就准备好的保温水箱里面,这一次可是真正的开门红啊。

    想到了这里,蒋海感觉那些沙蚕和船蛆也不是那么可怕了,这回他主动的过去,挑了一只看起来不是那么丑的沙蚕,重新坐在了自己的位置上,打气挂钩,扔进水里。

    动物一气呵成,看到蒋海那美滋滋的样子,菲利蒙和哈里曼也不禁笑了起来,同时再加集中注意力,去感受自己手中的震动,不多时,哈里曼也上鱼了。

    他钓上来一条北美狗鱼,这种原本在北美淡水河流域里面称王称霸的家伙,在此时已经被亚洲鲤鱼给打压的快要没有生存的空间了,但不可否认,这种吃鱼的鱼的味道,非常的不错。

    这条北美狗鱼,跟蒋海的褐鳟差不多长,也有四十多公分,这也让哈里曼显的很高兴。

    而在此时,菲利蒙也上鱼了,不得不说,姜还是老的辣,菲利蒙上的这条鱼,可能价格上不如蒋海的褐鳟,还有哈里曼的狗鱼的,但重量和长短却绝对是最高的。

    他钓上来的是一条大河鲈,蒋海打眼一看就知道,这鱼的重量,绝对不会低于十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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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九章:吃鱼的烦恼

    “呼,外面这天还真是冷!”顶着呼啸的北风,菲利蒙打开了自己家的大门,一个闪身走了进来,站在门口的地毯上跺着脚边踩到的雪,同时也用手套拍打着自己身上沾到了浮雪。

    虽然已经有好多天都没有下雪了,但波士顿那零下的气温,还在那呼啸的北风,总会在每天清晨的时候,给蒋海庄园里面的牛仔们找些麻烦,比如说被冻上的道路,比如说被吹的到处都是的浮雪,再比如说房顶上的积分之类的。

    “回来啦,吃饭吧!”看着菲利蒙回来的身影,这时还在厨房忙碌的菲利蒙太太的声音也从里面传了出来,接着她便笑着端出了一盘煎鱼,还有一篮面包。

    “又吃鱼?”走到了饭桌的前面,菲利蒙看着面前的煎至金黄色的鱼,脸色有些难看。

    算起来这已经是他连续第八顿吃鱼了,虽然不至于吃吐,但他是一个牛仔,不是渔夫,当初之所以选择没有当渔夫,除了受不了海上的寂寞之外,天天吃鱼,也是他最不喜欢的事情。

    “还说呢,家里面的鱼都可以去卖了,不吃这个吃什么?”白了菲利蒙一眼,菲利蒙太太一脸不爽的说道,最近这些天,她其实也是在吃鱼,也有一些吃腻了。

    “哎,早知道,就不教老板,那个钓鱼的办法了。”苦笑着摇了摇头,菲利蒙一脸无奈的说道,拿起面前的叉子,把面前的鱼弄了一下,那外面煎至金黄,里面雪白的鱼肉,看起来真的很不错,如果再配上他们特意调的酸甜酱,有些类似于墨西哥辣椒酱和番茄酱的混和版,蘸着吃,其实还是很好吃的,但再好吃的洒,连着好几天,谁也顶不住了。

    “老板呢?”看着面前的鱼肉,菲利蒙叹了一口气,直接塞进了嘴里,然后抬起了头,对着身边他老婆问道,这个时间段,蒋海也应该在这里吃才对啊。

    “又去钓鱼去了呗。”听到菲利蒙的话,菲利蒙太太抱着胳膊,没好气的说道。

    “哎,作孽啊!”听到蒋海又去钓鱼了,菲利蒙现在真心是想死的心都有了。

    自从他和哈里曼教会了蒋海破冰钓鱼之后,蒋海就深深的迷恋上了这种游戏。

    其实也可以理解,冬天么,蒋海真心是没有什么事做,成天呆在家里面玩,也不是那么回事,人总是需要运动运动的么,而这个钓鱼,在他看起来就是不错的运动。

    而且还会有收获,当天他跟菲利蒙还有哈里曼钓完了鱼后,第二天他吃过了午饭之后,就自己来了,原本厌恶的沙蚕和船明,现在也不是那么厌恶了,提着一个小桶,不是快到吃晚餐的时候,就绝对不会回去的,一连这么多天,他天天都在那里钓鱼,钓上来的鱼,蒋海也不可能扔掉,所以只能带回去,交给菲利蒙太太,这些河鱼,虽然可以养一阵子,但养不长,总归是要死的,所以菲利蒙太太只能趁着鱼还没有死之前,把鱼给做了,蒋海身为庄园的老板,菲利蒙太太自然是要变着花样做的,毕竟这可是给自己开工资的人,不过对于菲利蒙来说,就不是什么好事了,那些快要死的鱼,做好了之后,基本上都进了他的肚子里面。

    鱼确实是好吃,但跟牛肉相比,哪个更好吃,就不用多说了。

    这些天,蒋海每天至少可以带回来四五条鱼,甚至六七条,他这种人,绝对不可能把钓上来的鱼放回去,当然,太小的另算,不过太小的,基本上都让他作成鱼饵了,要知道在这河里,吃肉的鱼,可也有不少呢,蒋海只在感恩节当天休息了一下。

    随后就又开始了,这些天,其他几家那里,蒋海都送了不少的鱼,不过鱼送的最多的,自然也是自己的食堂,菲利蒙太太那里,不过送的总没有他吃的多,这也是必然的。

    “作孽啊!”再次感叹一句,菲利蒙继续埋着头吃了起来。

    而正当菲利蒙在跟蒋海钓上来的鱼作对的时候,蒋海也开着他的那辆F650,来到了他平常固守的河边,经过一夜外加上一上午的时间,原本的冰洞,已经出现了一层浮冰。

    虽然比纯温度,波士顿要比冰城差的远了,但这里风硬,感觉温度上,可不会比冰城暖和。

    “下车了!”把车停好,蒋海提着自己要用的东西先下了车,随后小黄和小白也跟着从后座下了车,自从不带菲利蒙他们来之后,小白和小黄就成为了蒋海的钓鱼搭档,而这两条狗,对于出来玩,还是很感兴趣的,在小白的身上,还坐着一只小松鼠,正是板牙。

    啾啾现在还太小,几乎每天就是除了睡,就是吃,也干不了别的。

    而板牙在跟它抢了很多次窝无果之后,也就放弃了,因为蒋海重新给他做了一个窝。

    是由木头做成的,订在了旁边的墙壁上,还特意为了它,把那一段墙壁的外面,给铺了一层树皮,相比于用衣服和杂草做成的窝,板牙明显更喜欢自己的新窝。

    所以原本争夺了许久的窝之战争,也算是告一段落了。

    在确定了自己的地盘后,板牙的心也野了许多,看到蒋海总是带着小白和小黄去外面,它也要来,蒋海到也无所谓,反正它不跑丢就行了。

    带着一堆东西,和三只动物来到了河边,蒋海先升了一堆火,三兽一人就围着火堆坐在了那里,至于蒋海则把那一层浮冰给去掉后,拿出小桶里面的船蛆挂到了钩子上。

    船蛆,相比于沙蚕,它对于蒋海有一个优势,因为从生物学的角度上来讲,船蛆其实并不是蛆,也不是虫子,而是属于蛤类,也就是贝类,虽然它长的无限像是虫子,但它确实不是。

    这就让蒋海心里面的那道坎无形之间,降低了很多。

    这种船蛆主要是以木头为食的,在曾经船舶都是以木制结构为主的年代,这种生物,可以号称是船类的大敌,有无数的战舰、商船,都毁在了它的手里,同时,那些木桩类的码头,也是无法避免的,所以一度,它曾经是海员们最想要干掉的生物,没有之一。

    不过后来,随着船泊进入到了金属和玻璃钢的时代后,船蛆也就没有什么生存的土壤了。

    至于码头,到现在,一般来说,木制结构的码头,已经很少了。

    像是蒋海的重力码头,那是用土和钢筋混凝土做成的,就算是有木制结构,那也被包在了水泥里面,船蛆自然就没有了生存的空间,这些船蛆,都是艾德华-安德森用木头养出来的。

    这些船蛆,不仅可以吃,在钓鱼的时候,也是一把好手。

    毕竟是属于蛤类的,身为食物的底端生物,喜欢吃这个东西的玩应,着实有不少。

    不仅鱼喜欢吃,就算是虾和螃蟹也喜欢吃,正经是钓鱼的好东西。

    不过相比于沙蚕,船蛆即不是太好找,效果也没有沙蚕那么好,毕竟沙蚕才是传说中的万能饵料,但蒋海宁可用船蛆,也不用沙蚕,实在是因为他对于虫子没有什么抵抗力。

    这些天,他发现这北美原本的淡水鱼,还真是挺厉害的,大部份的鱼,都是肉食类的,长着一排排的牙齿,但这些肉食的鱼,怎么就干不过没有牙的亚洲鲤鱼呢?

    让人很不解啊,不过话说回来,这些鱼的味道,还真是相当的不错,刺少,肉块大,完全不比深海鱼差,甚至还要比深海鱼多出了一些软嫩的感觉,最近蒋海也见识了不少的鱼。

    光是这条河里面的鱼,就有几十种,而其中光是鲈鱼就是十几种,条纹鲈,白鲈,杂交狼鲈,黄狼鲈,大嘴黑鲈,小嘴黑鲈,斑点黑鲈,白鲈,黄鲈,梭鲈,大眼梭鲈,大眼狮鲈,杂交梭鲈等等,其他的还有什么弓鳍鱼,水牛鱼,也就是胭脂鱼,沟鲶,蓝鲶,扁头鲶,大头鲶,石首鱼,这种鱼大部份是海鱼,最有名的应该就是黄花,不过在美帝这晨也有淡水的石首鱼,吃起来的味道跟黄花差不了太多,还有雅罗,狗鱼,狗鱼也分为白斑狗和北美狗,吸口鱼,太阳鱼,还有同样的是外来物种的非洲鲫鱼,传说中的罗非鱼等等等等。

    可以说北美淡水生态系统原本的鱼种还真不是一般的丰富,只不过可惜,现在被鲤鱼,鲫鱼,庸鱼(花鲢、胖头),白鲢,黑鱼,草鱼什么的给挤的没有生存空间了。

    整个河流的上层,基本上都是这些鱼,几乎不用钓,只需要撒点饵,像是面包渣什么的,就拿着鱼网在边上等就行,就算是冬天,一天不抓个一、二十条,真不好意思说自己在除害。

    不是蒋海崇洋媚外,有的时候确实是鲤鱼、胖头什么的好吃,但更多的时候,还是这些本地的鱼更好吃,尤其是蒋海有的时候还钓的到鳟鱼,这可是淡水鱼里面的皇者啊。

    那味道自然也是极佳的,甚至可以跟传说中的大西洋鲑鱼相提并论。

    今天蒋海也是满怀着这样的心情,来到了河边的,把东西都弄好后,蒋海就把鱼钩扔进了河里,然后开始耐心的等了起来,蒋海现在一是在钓鱼,二也是在消磨时间,最近这些天,他也算是半个老手了,所以他大概知道,这些鱼什么时候咬钩,前二十分钟,几乎不太可能,二十分钟之后,就很有可能了,需要更注意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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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为一个吃货,写庄园,自然主要就是写吃吃喝喝一类的,呃……这不是庄园类的主旋律么?

第九十章:被挑衅了?

    “要来了!”时间一过二十分钟,蒋海原本还不在意的神情,也瞬间严肃了起来,原本半打磕睡的眼睛,也瞬间凝结了起来,从那改变的目光也看的出来,蒋海现在开始认真了。

    通过强大的感知能力,蒋海透过线,大概幻想着水下的情况,水下有鱼是肯定的,而且经过这么长时间的吸引,船蛆,应该已经吸引来了一些鱼在旁边观望,但这些鱼却很小心。

    它们不会轻易的上当,但看着面前不断扭曲的虫子,说不馋也是不可能的。

    现在就是理智与天性之间的较量了,如果虫子继续扭下去,总归会有鱼忍不住的,不过如果现在蒋海要是乱动的话,那很有可能会把鱼吓走。

    终于有一条鱼忍受不了了,但它却依然很小心,慢慢的游过来,轻轻的咬了鱼饵一下,便马上松开逃走,因为蒋海感觉到了手上的钱,跟着震动了一下。

    这个时候蒋海的心脏都跟着放慢了节奏,他知道,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鱼条就是自己的囊中之物了!随后又过了一分钟的时间,那条线又跟着颤抖了一下,接着半分钟,二十秒……

    蒋海隐约有一种感觉,下一次,这条鱼一定会咬钩了!

    而且通过最后一次试探,蒋海分明感觉到,这条鱼,可不是一个小家伙,而是一个真正的大家伙,按着蒋海的估计,至少也得有半米长,十几斤重,这一条鱼,就足够他吃的了。

    “哇哦!”但正当,那条鱼最后即将咬钩的瞬间,突然一阵欢呼声,从远处那所高中的体育馆里面暴发了出来,听到那暴发的声音,瞬间水下的鱼四散而逃。

    “哦,谁特!”感受着水下瞬间被清空,自己这半个小时的时间完全浪费,蒋海也不禁暴了一句粗口,重新把鱼线提了起来,看了一眼远处的球馆,最后摇了摇头,准备继续。

    只不过要重新等了,但好象,今天对方压根就不准备让他好过,欢呼声接二连三的传来,这也让蒋海感觉自己的头都快要被他们吵炸了,这些家伙在干什么?不好好上学,作什么妖?

    “我去看看这些家伙到底要干什么!”蒋海随手把东西扔在了旁边,便大步的走向了这边的体育馆,至于那边的小白和小黄,在看到蒋海离开后,却没有理他,如果蒋海去开车门,它们肯定会站起来的,但现在蒋海只是去体育馆,而且什么都没有事,它们就懒的动了,这些天,蒋海也经常会去体育馆里面,不是去干什么,是去上厕所,一开始它们还会跟着,现在早就已经懒的跟着了,反正它们上厕所,又不用去卫生间。

    来到体育馆的外面,蒋海就听到了要比刚才在河边更大声的欢呼声,这让蒋海有些奇怪。

    因为今天是三,这些学生应该在上学才对,谁会没事闲的跑到这里来练习欢呼啊!

    怀揣着好奇的感觉,蒋海走进了这座体育馆当中,刚一走进来,那噪音声就更大了。

    在他的目光当中,此时这个体育馆的里面不说坐满了人,但至少也得有几百人存在,而让这些人欢呼雀跃的,则是正在场中间进行的一场比赛。

    这是一场三对三的篮球赛,不,与其说是篮球赛,不如说是一场指导赛,因为在场上的六人里面,有五个人都是高中生,只有一个黑人,明显不是高中生,而且他的实力,也要比这些高中生强悍的多,不仅身体素质更加的强悍,技术上更是完美的碾压。

    在他的防守之下,他对位的球员几乎没有一个可以轻易得分的,而他得分的时候,除了他自己,就没有人可以阻止他了,看到这样的情况,蒋海不禁摇了摇头,他完全搞不明白,这有什么好玩的,不过看起来,这样虐菜的表演,应该是持续不了太久。

    “嗨,你怎么在这!”正当蒋海在那里犹豫不决,是等这些人打完自己再去钓鱼呢,还是直接回家的时候,这时在远处,一个穿着啦啦队队服的女孩却一眼看到了他,然后手里面拿着两个拉花,一脸高兴的跑了过来。

    看到这个女孩,蒋海先是愣了一下,因为他好象并不认识这个女孩,随后仔细的想了想,好象自己见过她两次,这个女孩叫什么,他已经不记得了,但好象是那个马场主人的女儿。

    “我来这边钓鱼,你们这里太吵了,把我的鱼都吓跑了,你怎么在这里?你不是在波士顿上学么?”听到女孩的话,蒋海努力的回想一下,虽然名字想不起来了,但蒋海记得,这个女孩好象是在波士顿读高中吧,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呢?

    “我们放假啊,现在是寒假!”听到蒋海的话,女孩微笑着说道。

    “哦,是这样啊……”美帝的假期,跟国内的自然是不样的,在美帝除了周六、周日、独立日、国庆这些公众假期之外,每年一共会放四次假,首先是最长的暑假,从每年的六月份,放到九月份,也就是六、七、八三个月的假期,随后是寒假,每年的十二月中旬,到一月中旬,把中间的圣诞节,新年什么的让出去,这个要比国内的寒假少。

    还及是春假,也就是复活节前后的一个星期,也是可以休息的,最后就是感恩节的假期,在感恩节的时候,也有一周的假期。

    现在已经是十二月十九号了,自然这些人也都开始放假了。

    “放假了,你们不好好在家里面呆着,跑到这里来干什么?”看了一眼身边的这些人,蒋海有些奇怪的问道,今天这是有什么活动么?

    “今天是我们学校和温斯罗普高中的一场篮球友谊赛,身为学校啦啦队的队长,兼温斯罗普人,我自然也是要过来的啊,而且我们学校的约翰,曾经在凯尔特人队里面做过训练,今天他还特意把现在凯尔特人队的当家球星,艾弗里-布拉德利请过来了,哪怕是为了要个签名,我也一定要来的啊!”听到蒋海的话,女孩兴奋的说了起来。

    “艾德里-布拉德利?”听到这个名字,蒋海不禁皱了一下眉头,对于这个人他也知道,现在凯尔特人队的首发得分后卫,好象是10年的新秀,在前年的时候,还拿过最佳防守阵容二阵,是一个防守型的球员,进攻能力很一般,他最近在家里面看NBA的比赛,因为地处在波士顿的关系,这里所有波士顿的比赛都会转播,在没有比赛的时候也会进行重播。

    让人们潜移默化的去认同波士顿的比赛,这就跟当初天朝台只播火箭的比赛一样,哪怕你不喜欢这支球队,总看总看的,还是会有一些眼缘的和香火情的。

    所以对于波士顿,蒋海还是了解的,波士顿的老大不是隆多么?什么时候变成他了?

    其实蒋海不知道的是,就在今天,NBA宣布了一笔交易,凯尔特人交易隆多到了小牛队。

    “是啊,那个人就是。”听到蒋海的疑惑,女孩指向了在场上大杀四方的那人。

    “合着是NBA的球员和一堆高中生打比赛,怪不得碾压了。”轻轻的笑了一下,蒋海不禁撇了撇嘴,这个NBA球员还真是不要脸,虐一些高中生,有什么意思?

    其实蒋海还是太低估这些NBA球员的脸皮了,像是现役NBA第二人,凯文-杜兰特,他打小学生,都会全力以付的,当然,这个全力以付也是要打引号的。

    “你们什么时候完事?”蒋海虽然算是篮球爱好者,但他这个伪球迷,明显对艾弗里-布拉德利兴趣缺缺,如果是詹姆斯,科比什么的,没准他也会去要个签名,但现在就算了吧。

    “那可能要很晚了,现在只是赛前的热身时间,正式的比赛是在晚上五点的时候开始,按着一般篮球赛两个小时的时间,也得打到七点才有可能完事了。”听到蒋海的话,这边的女孩捭着手指头算了起来,听到他的话,蒋海不禁撇了撇嘴。

    “算了,我回家睡觉吧!”看起来今天注定是要空手而归了,晚上七点?蒋海又没疯!

    “嗨,迪丽雅,你在这边干什么……哦,是我们的庄园主先生么?你是来看比赛的么?”正在此时,突然一个声音从远处传来,接着一个男孩从远处跑了过来,蒋海记得这个男的,好象当初正是跟在这个女孩身边的,他们曾经在波士顿那边见过一面,明显蒋海是记不清楚这人具体的长像和名字的,但这人却明显记得蒋海。

    在看到蒋海的时候,他的眼中却闪过了一丝戒备,明显在他看起来,让自己心爱的女生,跟蒋海这个年纪不大,但却非常有钱的家伙接触太久,可不是一件好事。

    “呃,不是……”听到这个人的话,也感受到了这个大男孩话里面的敌意,蒋海愣了一下,随后就想要说明一下,毕竟他可没有要跟这些小屁孩争风吃醋的意思。

    “既然来了,那也算是篮球爱好者,上来跟我们打一下吧,热热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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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的第二更,连续送上,今天发的有些早,因为要申请三江榜单,不知道下周有没有什么好推荐的说……

第九十一章:斗牛?

    高中时期的男生总是有些中二,当然,谁都经历过那个中二的年纪。

    在这个年纪,大部份的男生,只有三件事要做,学习,吸引女孩的注意,准备考大学。

    当然,对于一些体育特长生而言,学习还在其次,只要自己球打的好,总归会有大学要自己的,所以吸引女孩的注意才是最主要的。

    这个叫做约翰的男生也是这样的,这个家伙的家里也有一些小钱,父亲是凯尔特人队运营部的一个小负责人,虽然不是大富大贵,但生活无忧。

    他也凭借着这个原因,弄到了不少凯尔特人队的门票,还进去了凯尔特人队里面做训练,当然,所谓的训练,也就是当球童,但那些助理教练和球星,有的时候也会指导他们一二。

    正是因为处在这个环境当中,所以他天生就对那些有钱人在私生活方面,有一些了解。

    对于这些喜欢玩弄女孩的人,他可没有什么好感。

    在当初知道蒋海是一个庄园主的时候,他只是对蒋海有些在意,不过一直到他从迪丽雅的嘴里,得知蒋海的庄园值上亿美刀的时候,他对蒋海就有一些敌视了。

    而让他这么做的原因,也有因为迪丽雅对蒋海的态度有关,在他看起来,男女之间可没有纯洁的友情,现在迪丽雅只是不反感蒋海,没准什么时候就牵手以上的描写了。

    毕竟这样,年纪不算大,但却要比他们成熟的多,而且还是独居,非常有钱的男人,对于迪丽雅这样的小女孩来讲,有着致命的吸引力,没有看那些美剧里面,这样的桥段数不胜数。

    对于蒋海这个有钱人,他的办法不多,所以他只能在迪丽雅的身上想办法,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如果迪丽雅的立场够坚定的话,蒋海这只苍蝇也没有办法。

    原本他过来,只是想要把迪丽雅支走,但当他看到蒋海身上穿着的衣服时,他知道,蒋海肯定不是过来看比赛的,再看看蒋海的身高,一米八十多将近一米九的身高,也不是太高,看起来柔柔弱弱的,这样的人应该不太会打篮球。

    尤其是在蒋海犹豫的说自己不是来看比赛的时候,他就更加的确定了。

    突然之间他的脑海里面闪过了一个想法,他要让迪丽雅知道,他比蒋海强的一面,于是他主动的邀请蒋海来打篮球,同时一边说,一边往场上退了。

    “嗨,我不是来……”听到这个家伙的话,蒋海也不傻,自然听的出这里面的意思,想要在篮球场上羞辱自己而已,不过蒋海真心没有心情,陪这样的小屁孩,玩这个吃醋的游戏,所以就准备开口拒绝,但对方明显没有给他开口拒绝的机会。

    “嗨,各位,安静一下!我虽然不是温斯罗普人,但我知道,温斯罗普有一个大农场主,身家过亿的大农场主,今天,我们这位温斯罗普最有钱的年轻人,来到了我们的现场,你们说,要不要让他上来给我们露一手!”蒋海的话才说了一半,这边的约翰已经吼了起来。

    听到他的吼声,原本还很热闹的场面,瞬间安静了下来。

    不少的人都看向了入口那边,蒋海身穿一身冬服的身影,出现在了他们的面前。

    “真的是他……”“绿森林的庄园主?”看到蒋海的时候,大部份的人眼中闪过一丝迷茫,因为蒋海虽然是一个有钱人,但平常的时候他却不显山不露水的,小镇里面认识他的人,可谓是屈指可数,说起来,蒋海来到这里之后,做的最火的一件事,应该就是把法拉第等人打了一顿,然后送他们进监狱的事情了。

    这在温斯罗普,可绝对不是什么好事,所以一时之间,这边的群众,对于蒋海的第一印象并不是太好,可也基本上就保持在中立的状态,只知道这是一个有钱的华夏人,但具体怎么样,就没有人清楚了,现在这些人,大部份都是第一次看到蒋海。

    “靠!”看到这些人的目光,蒋海不禁小声的用华语骂了一句,这个家伙是不是有病啊。

    自己也没有招他,也没有惹他的,他对自己哪来这么大的醋意?

    可以明说,蒋海对这种高中三角恋之类的,中二性满满的东西,完全不感兴趣,他完全没有兴趣去**一个高中生之类的,并不是所有的有钱人,都跟头文字D里面的开奔驰的家伙一样,有那样的恶趣味,他现在年纪不算小,也二十七了,而且还结过一次婚,他对于那个小自己将近十岁的醋意,完全没有兴趣。

    但这并不代表,他对于这找碴找上门来的事情,还要选择退缩。

    这就像是一个成年人,在街上溜达的时候,看到一个熊孩子在作,如果没有作到自己,他顶多也就是笑骂一声熊孩子,然后路过就好了,可现在这个熊孩子跑过来打了自己一巴掌,这脸他就挂不住了,如果不好好教教这个孩子怎么做人,以后自己在这附近还咋混?

    “打球可以,但我没有穿球鞋啊!”对着面前的约翰耸了耸肩,蒋海淡淡的说道。

    “我们可以借给你。”听到蒋海的话,约翰还以为蒋海只不过是在找拖辞,于是便主动说道。

    “好吧,九号半的鞋。”看到约翰是打定了主意要让自己出丑了,蒋海也不在意,打不打的过另说,但如果就这么落荒而逃的话,那他都会看不起自己的。

    “走一步算一步吧,我的身体素质现在这么强,虽然有段时间没有打球了,但应该不会表现的太差才对。”在心里面嘀咕着,蒋海走向了场边。

    华夏的鞋码,是沿用英国的,但除了英国和华夏之外,在欧洲和美帝,都是有自己的鞋码的。

    蒋海原本穿四十五号鞋,在美帝就是九号半的鞋。

    在蒋海走到旁边替补席上的时候,那边的约翰已经拿着一双耐克的Hyperdunk走了过来。

    这鞋也是旧的,看起来应该是某个球迷或者是两队某一个替补的。

    蒋海也不是那么在意这些,随意的在这里把鞋换了下来,然后把外面的衣服一脱,只留下里面穿的帽衫,然后走到了场上,随意的接过了一个约翰送过来的篮球,蒋海开始运了起来。

    不过可惜,自从变强之后,蒋海还没有玩过篮球呢,一拍球,蒋海就知道,自己的球感几乎为零,果然,运了几下之后,球便砸到了脚面上弹了出去。

    “哈哈哈哈!”此时场上的众人,都在关注着蒋海,看到蒋海连运球都做不好,这些人都不禁大笑了起来,而蒋海也不在意,重新把球拣了起来后,慢慢的运了起来。

    这时那边正在进行的三对三,也不禁停了下来,开始关注着这边。

    那个叫做艾弗里-布拉德利的人在看到蒋海那笨拙的运球的时候,不禁摇了摇头,就算是一些小学生,运的都要比蒋海流利的多,今天他之所以会选择过来,约翰的请求是一方面,他的心里面也有一些感伤,今天他原本的大哥,拉简-隆多被交易了。

    虽然早就知道这个事,但并不代表,他可以接受这个事实,心里面多少有些感伤。

    所以心情不好,出去散散心,过来虐虐高中生,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现在看到一个有钱人即将被虐,对于他来讲,也是一个挺有意思的事情,随后向着身边的众人示意了一下,先不打了,随后他就坐到了远处的替补席上,看着这边场内的情况。

    在蒋海大概练习了五分钟之后,他才稍稍感觉有些适应,不过因为身体变的太强的关系,目前的他,还是没有办法轻易的把运球,换句话说,现在他的意识还跟不上他的身体。

    打个比方,比如说一个电脑,内存有128个G,但他用的系统是XP的,只识别了3.2个G,剩下的都是没有用的,蒋海目前就处在这样的状态当中,五分钟的时间,他好不容易做到,运球往前走不会砸脚面了,可还是感觉很不舒服。

    “好了么?”这时那边的约翰不禁走了过来,一脸笑意的向着蒋海问道。

    “行,慢慢打着适应吧!”听到约翰的话,蒋海点了点头,总不好意思一直叫他在这里等着。

    “那你先!”听到蒋海的话,这边的约翰笑了起来,对着蒋海说道。

    蒋海也不在意,直接运着球来到了三分线外,把球推给了约翰后,约翰又把球还给了他,这叫洗球,单挑的时候最基本的东西,蒋海虽然现在有些软件跟不上硬件,但打球的规矩,他还是懂的,拿着球,蒋海开始运了起来,但才刚运一下,那边的约翰已经直接逼抢过来。

    看着他这大开大合的抢断方式,如果是以前,蒋海不说可以瞬间过了他,但至少护球还是不成问题的,但现在想要护球,他的身体反应过来了,但球却没有过来,被约翰的手指尖一点,篮球便从蒋海的控制当中,脱离了出去,随后被约翰一把抄在了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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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强大的能力

    “呜!”看到蒋海上来就丢球,这边的众人都不禁开始呜了起来,这回他们算是明白了,这是约翰要打蒋海麻烦的意思,美帝的人也都不是什么好人,至少这样的热闹,他们还是很愿意看的,看到这一幕,蒋海摇了摇头,脑子跟不上啊!

    不过他也没有说什么,只是回到了三秒区,准备防守。

    虽然在进攻端,他的意识不行,但在防守端,他的身体可是一大利器!

    “继续?”拿着球,约翰站在三分线外,一脸笑意的向着蒋海说道。

    “继续!”蒋海也点了点头,只不过被断了一个,这才哪到哪!

    重新洗球后,约翰慢慢的运球走到了三分线,现在的他很放松,因为在他看起来,蒋海就是一个新到不能再新的新手了,对付这样的人,他应该可以轻松的碾压吧。

    但正当他的脚踏进三分线的瞬间,蒋海的身体已经冲了过去,死死的挡在了他的面前。

    看到蒋海的动作,约翰下意识护了一下球,看到蒋海并没有准备掏他,他就准备突破了,篮球在左手,瞬间弹回了右手,身体向着左边一倾,就要运球往左突破,但就在他要突破成功的瞬间,蒋海的身体一闪,再次的拦在了他的面前。

    “嗯?”看到蒋海的动作,这边的约翰一愣,而在场下的艾弗里-布拉德利也跟着愣了一下,因为刚才这个动作,到是让人眼前一亮。

    “再来!”第一次突破被阻,约翰再次袭来,后退了一步,连续两次跨下运球,然后向左一个偏斜,一个大幅度拉抻的假动作之后,再向右突破,这已经是他的绝招了,但可惜,在他向左拉抻的时候,蒋海的身型,分明移动到了基侧,但在他把球拉回来的瞬间,蒋海的身型,又出现在了右侧,牢牢的挡在了他的面前,假动作,再次在蒋海的防守之下化为乌有。

    不过在此时,约翰的身型已经来不及再重新拉回来了,只能强行突破,不过当他的身体,靠在蒋海身体上的时候上,他就要骂人了,他甚至都怀疑,蒋海是不是在他的身体里面塞了几块砖,他这么一撞,就感觉自己的肩膀头硬生生的疼,原本突破的步伐,也不禁无奈的停了下来,可现在要是完全的停下,再被蒋海一逼,就容易走步。

    所以他只能强行,撞了一下蒋海的胸口,然后借着这反震力,在空中完成一个转身后仰跳投,这样的动作,在NBA里面都几乎没有什么人可以完成,就更别说是这些高中生了。

    在约翰看起来,这球完全没有考虑过进不进的问题,他只知道自己要把球扔出去,哪怕三不沾,也算是完成了一次进攻了,不过蒋海可没有让他轻易完成进攻的意思。

    转身、后仰,还是弹出去的那种,在球出手的时候,出手点就非常的靠后了,等到飞到蒋海头顶上的时候,估计距离地面,至少也得有三米五以上的距离,这个时候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人,是不会选择拦截的,因为拦也拦不住,还不如直接看它飞过去呢,进了就算了,不进就拣着,以前的蒋海也会这样的选择,毕竟太高了。

    但现在的蒋海在看到篮球的时候,他心里面却有一个声音在跟他说话:“能碰的着!”

    蒋海的脑子现在跟不上身体,这个前面就说过了,所以在蒋海还没有来的及否认自己脑海里面的声音的时候,他的身体已经径直的飞了起来,在全场观众的注视之下,他的双腿,仿佛安上了弹簧一样,蹭的一下子飞到了半空当中,而看着蒋海,不断上升的身体,有不少的人嘴巴都无意识的张了开……

    人类的纵身弹跳高度最高是多少?没有人特别的清楚,但NBA球员的弹跳能力,应该是地球上所有职业当中,跳弹能力最强的,其而其中的佼佼者更是号称天空才是他们的极限。

    但这些最强的人可以跳多高?一米?一米二,一米三?这已经是极限了。

    但蒋海呢?如果此时有人用尺子量的话就会发现,蒋海的头,已经完全的超过了身后的篮筐。

    此时什么平框,吻框,都弱暴了,蒋海的胸口都快要到达篮筐的高度了。

    这么高的话,蒋海是跳了多高?至少也得一米五,这是所有看到这一幕的人,在内心换算起来的数字,那边在蒋海面前的约翰,在看到蒋海的动作之时,他也吓蒙了。

    蒋海跳起的时候,蒋海的脚,都快要到达他腰的位置了。

    这是什么怪物?现在约翰只想要这么大吼一声,但蒋海却并没有给他这样的机会,就看到蒋海蹭的一下子飞到了半空当中后,右手轻轻一抄,便径直的把空中的篮球牢牢的抓进了怀里。

    “该我进攻了。”等到他再落地的时候,蒋海的嘴角轻轻一扬,淡然的说道。

    “天呐,这个家伙是什么情况?他在飞么?”

    “快,掐我一下,我要看看我是不是在做梦,刚才那个家伙跳了有多高!”

    “吉尼斯世界纪录了,绝对的世界纪录了!”听到蒋海开口说话,瞬间这边的众人,都跟着哄的一下子说了起来,眼睁睁的看着这样的神迹发生,怎么可能让他们无动于衷!

    “该,该你了。”看着面前的蒋海,这个叫做约翰的年轻人不禁有些结巴的说道。

    听到他的话,蒋海笑了起来,重新走回了三分线外,洗过球后,便在第一时间向着里面冲了过去,他的想法很简单,他以前也没有想过自己可以跳这么高,虽然获得了真龙精魄之后,他本身的身体素质,已经达到了人类的极限,可他也没有做过正经的测试,他也不知道自己有多强,现在知道自己的弹跳这么牛13闪闪的,那还有啥好说的?直接直内线扣他丫的!

    但他忽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他的运球实在是太差了!

    差的有些离谱,这不才刚跑了几步,就被面前的约翰逼停了,没有办法,为了不被抢断,他只能转过身来,让球远离自己和约翰,就跟以前他看电视时,总在世界大赛上看到国内的后卫,面对美帝的后卫时做的那样,让球远离对方,但也远离了自己的身体,确实是没有办法被抢断,但进攻之路也就被掐死了,以前蒋海看到这一幕的话,估计就要骂街了。

    但自己这么做,他还真的没有感觉有什么不对的。

    感受着身后约翰传来的力量,蒋海撇了撇嘴,要是他的运球早练习一下的话,现在凭着自己的力量和速度,想要撞开约翰,或者是闪开他,那几乎都没有什么困难的。

    但现在这样,怎么办?突是肯定突不过去的,到时候人过去了,球没有进去就麻烦了,强撞也不行,会被造进攻犯规,一时之间蒋海就像是刚才的约翰一样,陷入到了困境当中。

    虽然单打没有说限制时间,但蒋海怎么说也是一个有节操的人,所以犹豫了一下,他决定,还是投篮吧!进不进听天了!于是也不再躲避,捞回了球,在约翰的目光当中,尽自己的力跳了起来,准备投篮,而约翰就等着蒋海投篮呢,刚才被蒋海秀了一脸,现在不还回来,他还打个屁!所以他也用尽了自己的力量,向上跳了起来,向前就是犯规了,只能向上跳。

    这个叫做约翰的年轻人,大概得有一米九十六左右,要比蒋海高一块,但他想要限制蒋海,明显还不够看,蒋海投篮时的起跳,也正经很高,虽然说不至于像是刚才那么高,但脸却完全的露在了对方的防守范围之外,看前面前的篮筐,蒋海的手指就按着他大脑皮层反射过来的信息,随意的一抖,篮球就如同一枚制导导弹一般,高高的飞了出去!

    “刷!”随着一声轻响,篮球几乎连篮筐都没有碰到,就直接刷进了篮网当中。

    “呼!进了!”“空心!”“好漂亮的干拔!”“哇哦!”这球一进,旁边看热闹的人,都不禁跟着叫了起来,像是这样针锋相对的干拔,真心是美如画的,否则的话,当初的麦迪也不可能会被叫做最飘逸的球员了。

    落地之后,蒋海却并没有去庆祝,而是看了一眼自己的手,刚才他飞在半空当中的时候,他唯一的想法就是把球投进去,但在他看到篮筐,还没有来的及命令发力的时候,那篮球就已经飞了出去,是按着自己潜意识里的力量分配扔出去的,这让蒋海感觉很奇怪。

    他突然之间有了一种,自己投篮好象已经天下无敌的感觉。

    “运气真不错,再来!”看着蒋海的篮球投进,这边的约翰不禁有些酸酸的说道,随后拣回了篮球,走到了三分线外,重新把球传给了蒋海,他要进攻了!

    而蒋海也收回了心思,看着约翰笑了一下,现在的他突然想要尝试一下自己的投篮能力了,而要尝试,那就需要进攻,所以这一次,他准备快速的解决掉约翰。

    约翰拿球后,深吸了一口气,几乎全尽了自己所有的力量,在蒋海的面前一个向变,然后准备杀进去,但当他再次抬头的时候,却发现蒋海竟然后发先致,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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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焦作人

    “啪!”根本就没有给约翰太多反应的时间,蒋海已经把他手里面的篮球给轻轻的捅了下来。

    篮球落地,蒋海也在第一时间把它抄进了自己的手里,然后笑着走出了三分线外。

    看到这一幕,约翰就傻眼了,貌似,自己好象玩脱了。

    但蒋海并没有给他太多的时间去思考这些,走到了三分线外后,便把球交给了他,可以洗球了,洗过了球,蒋海这一次并没有突破,而是直接持球站在了三分线外,高高的跳了起来。

    “刷!”在约翰不解的目光当中,蒋海的手腕一抖,篮球划画出了一道美丽的弧线,径直的涮进了篮筐当中,依然没有碰到篮筐,直直的刷篮网而过!

    “哦,哦,约翰要被打出翔了!”“天呐,又一个!”如果说进一个可能是蒙的,但连续进两个,就不太可能是蒙的了,约翰看着蒋海,不禁咬了咬牙,自己找的事,咬着牙也要打完。

    不过可惜,随着蒋海再次适应了自己的身体,约翰的战斗力被无限放小。

    再次进攻,约翰虽然有了防备,没有被蒋海把球捅掉,但他的投篮,却再次被蒋海封盖。

    而蒋海进攻的时候,在洗了球之后,约翰直接就站在三分线上防了,但蒋海却主动的后退了一步,大概在距离三分线半米远的地方,他起跳投篮,但球依然像刚才一样,无法阻挡!

    “谁特,这是什么情况?”场边约翰的那些队友都蒙了,一个个惊讶的张大了嘴巴。

    就连原本坐在那边的埃弗里-布拉德利都一脸惊讶的看着场上的蒋海。

    刚才看蒋海的时候,他还是一个初学者当中的初学者呢,怎么突然之间,防守一下子就上了档次,同时投篮这么凶?不应该啊……

    但蒋海可没有闲心去给他们解释这些,再次防下来约翰一个球后,蒋海这一次又后退了一步,此时的他几乎都快要到达中圈的位置了,随后他无视了面前的约翰,再次起跳,用刚才一样的动作,把篮球扔了进去……

    再一个回合,蒋海再退一步,站在中圈里面,一样的动作,篮球再次命中!

    “这是什么鬼!”看到蒋海的动作,这边的众人都快要疯了,他们看篮球比赛看了这么多年,头一次发现篮球是这么打的!不过当再下一个回合,蒋海站到中圈,自己半场位置的时候,他这一次的投篮,却并没有投进去,篮球砸进了篮筐当中,但这一次,却碰到了篮筐的内沿,径直的弹了出去,虽然没进,但很像,不过他的心里,也大概有了了解了。

    目前他已经进了五个球了,场上比分五比零,在再次防下了约翰的进攻后,蒋海在这边的半场,并不是在三分线边,而是在半场的角落里,拿球后,再次三分!

    这一次,篮球就跟刚才前五次一样,几乎没有任何的犹豫,一头扎进了篮筐当中。

    右侧是这样,左侧也是这样,两个底角也是同样如此!

    “半场三分干拔命中率百分之百?”“这是什么鬼!”不说场上的约翰,此时的他已经被惊的没有话好说了,他感觉自己好象不是在跟人类打比赛一样,就连场下的众人也蒙圈了。

    这是什么情况?他们打篮球打了这么多年,头一次知道,篮球还可以这么打?

    这个家伙是从哪蹦出来的?怎么这么凶残呢?太没有道理了。

    “我曾经看过一部岛国的动画片,在那里有一个绿头发的岛国少年,就可以在全场投中三分,命中率百分之一百,只有拥有超级弹跳,可以跳两米的人,才可以阻止他的投篮,我一直认为那是一部魔幻题材的动漫,但我想,我错了,这样的家伙,确实真实存在,他是不是在用巫术打球啊!”看着场上的蒋海,催枯拉配般的得到了十分,场下一个黑人少年一脸呆滞的向着旁边的人问道,而他旁边的人,明显也看过这个东西,但却不知道要如何回答才好。

    如果蒋海听到他的话的话,估计会告诉他,其实那个动漫他也看过,确实是玄幻题材的。

    只不过他,是现实的!最后一个球,场上比分十比零,约翰早就已经放弃了,他现在只是硬着头皮的在帮蒋海做球而已,而此时的蒋海则不这么想。

    他一直都想要尝试一下扣篮,但可惜一直没有成功过,因为凭着他的运球,可没有办法突破约翰的防守,但现在看到约翰的精神并不集中,蒋海知道,机会来了!

    当下,二话不说,持球瞬间突破,虽然他的运球速度很慢,但他的暴发力强,而且步子也大,在约翰反应过来之前,他已经双手持球,开始迈三步了。

    一步,两步,起跳!蒋海几乎是踩着罚球线高高的跳了起来,以前只听说过罚球线起跳,蒋海还真的没有做过,在空中的时候,蒋海看着面前的篮筐越来越近,别说他的心里还真有一丝兴奋和激动,以前他打篮球,别说是扣篮了,连篮筐他都抓不着,顶多也就是拍个篮板,还得单手拍,双手都拍不到,但现在的他竟然可以轻易的完成罚球线起跳扣篮,这样的感觉,爽!随着哐的一声巨响,蒋海那拉成弓一般的身体,把手中的篮球,重重的灌进了篮筐当中。

    巨大的冲击力,瞬间把篮筐都给冲击的晃动了起来,看到这一幕,蒋海不禁兴奋的怪叫了一声,但对于现场的观众来讲,蒋海罚球线起跳,好象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

    因为他们早就知道,蒋海的弹跳不错,况且,这里是哪?这里是美帝,肌肉0棒子的国度,在民间罚球线起跳的人,也到处都是,不信的话,去纽约或者是加州的街头看看,有这样能力的人,没有一百也有八十,更何况还有一些隐藏起来的高手。

    街球手里面,可以转七百二十度的扣篮的人,也是数不胜数,更别说是罚球线起跳战斧劈扣了,相比于罚球线起跳扣篮,他们在意的了蒋海那覆盖半场的三分投射,真心是太凶残了。

    这些人里面,就包括埃弗里-布拉德利。

    篮球相比于足球,出现的年代要晚的多,所以也没有什么百年俱乐部之类的存在。

    存在的时间不长,就代表着没有自己的主场文化,在整个NBA里面,大部份的球队,都是60-70年代的时候才成立的,到现在也就只有五十年左右的光景,还远远谈不上自己的球队文化,毕竟连一个甲子的时间都不到,怎么好意思这么说?

    在NBA里面,有这个资格说这句话的,一共只有六支球队,洛杉矶湖人1948年加入NBA,金州勇士1946年诞生于费城,底特律活塞1948年加入NBA,费城76人1937年组建锡拉丘兹民族队,纽约尼克斯1946年加入NBA,最后就是凯尔特人。

    1946年,11个冰球队的老板决定成立新的篮球联盟,而凯尔特人也是在此时应运而生的。

    从成立之初,凯尔特人就是联盟的标致,就是篮球的圣殿,就是致高的荣誉。

    与另外一个联盟标致湖人不一样的,凯尔特人并非是一支为了迎合市场而运作的球队。

    他们的目的首先是赢球,其次才是赚钱,而不是为了摆烂而摆烂,打不打的过另说,但不会去为了追求高顺位,而自毁长城,这也是因为什么,凯尔特人这些年沉沉浮浮,但他们球队的球迷,却异常坚定的原因,因为他们知道,这些小伙子们在拼命。

    凯尔特人自从1950年拿过一次状元秀之后,就再也没有拿过状元。

    从这一点上,也看的出来,在凯尔特人的字典上,可没有摆烂这样的说法。

    埃弗里正是因为知道这一点,所以才有一些郁闷,因为他知道,凯尔特人无法通过选秀去摘到足够好的球星,只能依靠球队自己培养和交易,这要等到什么时候去了?

    不过现在看到蒋海,埃弗里-布拉德利突然之间感觉自己的眼前一亮,他的脑海里面冒出了一个想法,如果把蒋海弄进球队的话,那会怎么样?这个想法一冒出来,就如同燎原之火一般,一发不可收拾,在蒋海最后一球打进之后,布拉德利站了起来,走向了蒋海。

    “嗨,年轻人,我看你也热身的差不多了,我们打一场三对三吧!”听到埃弗里-布拉德利的话,全场的人都愣了一下,然后那些高中生和他们的家长,都一脸兴奋的看着场内。

    “好啊!”至于蒋海,刚刚才打出感觉来,现在正是上瘾的时候,听到埃弗里-布拉德利的话,蒋海愣了一下,随后笑着说了起来,听到蒋海同意了,这边的布拉德利也对着旁边跟他打三对三的人挥了挥手,那些人都是两队的核心成员,很自觉的,原本的五人,退下了一个,只上来了四人,都是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至于约翰这个本身实力很强,但现在受挫严重的人,只能去板凳上稍稍冷静一下了,随着两边分好队,这一场三对三也正式开始了。

    布拉德利和蒋海分成了两队,而在开球的时候,布拉德利主动要求去防蒋海,他要试试这个蒋海真正的成色是多少,如果他面对自己也像是打约翰那么强,那他就要行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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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的第一更,有人说小飞不太适合写篮球……呃,好吧,书友最大吗,哈哈哈哈,今天的更新,两章连续送上!

第九十四章:虐

    “发球!”因为布拉德利毕竟是职业的NBA球员,而且还是首发级别的,所以开始的球权,他就主动的让到了蒋海这边,蒋海站在中圈把球交给自己这边的一个矮个黑人。

    当然,这里所说的矮,也是相比较而言,跟蒋海比起来,其实他还要高一些呢。

    大概一米九左右,在球场上是司职控球后卫的。

    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控球后卫主要的责任,不再是控球了,而是变成了得分。

    想当初蒋海最早看球的时候,如果一个首发级别的控卫场均助攻没有七个的话,那可是会被鄙视的,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不过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控卫场均五、六个助攻主不可以了,最主要的则变成了得分,场均十五分,二十分,二十五分,甚至有的控卫在得分上,甚至要比分卫,比小前更加的凶猛,而这其中的佼佼者,就是公牛队的状元,德里克-罗斯,这个可是靠暴发得分,拿过MVP的存在,现在联盟当中炙手可热的一号位,很多都是得分炸裂的存在,一个不会疯狂暴炸得分的控卫,已经不是一个好控卫了。

    明显蒋海这边的这个控卫,也是一个这样的存在,接球之后,就是无脑冲锋。

    一头扎进了对方的防守群当中,然后被迫停好,不过好在这个家伙的基本功很不错,在被逼停的情况下,球并没有丢,反而慢慢的退了出来,然后看了一眼从中圈慢慢走过来的蒋海,想起刚才蒋海那神奇的三分,想都没想,就把球交到了蒋海的手里。

    而蒋海刚一持球,这边的埃弗里-布拉德利便直接跟了上来,紧贴蒋海。

    “喂,现役NBA球星防我,真有面子啊!”虽然身份是亿万富翁,但蒋海还是头一次这么近距离的观察一个NBA的球员,当然,他这个伪球迷,其实并不太了解艾弗里-布拉德利。

    如果是科比,詹姆斯什么的,现在站在这里防他,估计他还要犹豫一下,因为人的名,树的影,对方那偌大的名头,他不小心一此也不太可能,不过埃弗里-布拉德利……嘿……

    “用尽你的办法打败我吧!”努力的睁着自己那几乎看不见的小眼睛,艾弗里-布拉德利一脸认真的说道,听到他的话,蒋海也不多说,径直的跳了起来,看到蒋海起跳,艾弗里也在第一时间起跳,他刚才在场下看的真切,蒋海的弹跳能力太强,如果就这么让他干拔的话,那他就输定了,虽然在场上他打的是二号位,但其实他的身高只有一米八八,跟蒋海一样。

    这么起跳,他可断然不可能是蒋海的对手,所以他是往前扑着跳的,篮球比赛,毕竟不是高尔夫球,虽然联盟不提倡身体接触,但有的时候身体接触也是必然的。

    布拉德利可不怕蒋海说他犯规,因为这只是NBA里面的正常防守。

    随着他扑了过来,身体也不可避免的与蒋海发生了冲撞。

    但随后让他更加意外的事情出现了,原本他以为,蒋海的身型并不是太厚实,应该力量不大。

    可当他撞到蒋海身上的时候,虽然不是用尽了全力在撞,可要知道,他是发力点,但他却好象撞到了一只摆过来的沙袋一般,巨大的冲击力,让艾弗里-布拉德利在空中先失去了平衡,落了下来,而在他的目光当中,蒋海却好象并没有受到什么冲击一般,只不过是身体直着往后平移了一段空间,仿佛刚才的撞击根本就没有对他造成任何的麻烦一般。

    手腕轻甩,篮球带着一股旋风,径直的飞向了远处的篮筐,刷的一声,依然轻脆,空心入网!

    “哇哦,颜-射,颜-射!布拉德利被颜-射了!”看到这一球,场边的观众都在第一时间吼了起来,刚才他们看到布拉德利不断的虐着自己的同学,虽然嘴里面在欢呼,但却心里面也有一些不爽,可现在蒋海横空出世,布拉德利怎么样?NBA球星怎么样?还不是被颜-射了!

    可以说蒋海的这一球,瞬间点燃了全场的激情。

    “哦哦,好球!”而在另外一边的迪丽雅也双眼冒光的叫了起来,坐在板凳上的约翰看着迪丽雅的样子,真心是嘴里有些发苦啊,自己这算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么?

    “好球!”看着篮球命中,这边的布拉德利也点了点头,随后蒋海这边继续发球。

    但这一次,布拉德利要认真的多,他根本就不让蒋海接球了,完全的绕前防守,当然,这样的绕前防守,以蒋海的速度和暴发力,有的是办法甩开他,不过蒋海可没有正经的学过,一时之间他也感觉有些麻烦,虽然他对于布拉德利并不了解,但这个家伙可是入选过联盟防守二阵的,这也就说明,这个家伙拥有着联盟最顶尖的外线防守能力。

    今年的布拉德利刚刚跟凯尔特人续约完成,四年三千二百万,虽然相传再过两年,工资帽要大幅度的提升,但在这个时候,四年三千二百万,相当于每年八百万美刀的价格,足以证明他这个外线防守尖兵的作用。

    一米八八的身高,但臂展却足足有两米零五,他的防守范围,真心不是一般的大。

    在布拉德利人盯人的防守之下,蒋海显的办法不多,没有办法接到球,那边的两人就单打了,可惜没有打进,被对方的内线抢到了篮板之后,甩给了艾弗里-布拉德利。

    虽然布拉德利是以防守在联盟立足的,但他的进攻能力,也不算是特别的差。

    除了新秀赛季,第二个赛季就有场均7.6分入账,第三个赛季场均9.2分,上个赛季更是达到了场均14.9分,跟原本的老大隆多一样,三分球时灵时不灵,除此之外,几乎没有什么弱点,当然,身高这种硬伤,是不算弱点的。

    想要甩脱蒋海接球,他有一百种办法!一个转身,就闪开了蒋海接到了内线传出来的球,但正当他准备持球进内线的时候,却看到身前一道劲风闪过,下一秒,蒋海的身型已经出现在了他的面前,看着蒋海那戏谑的嘴角,他也不禁一惊。

    “好快的速度!”在NBA里面,速度快的人有的是,但可以这么快反应过来,拦在自己的面前,那不仅需要速度快,暴发力,平衡性,缺一不可。

    既然失去了直接冲击篮筐的机会,布拉德利也重新慢了下来,准备单打蒋海。

    他的运球,要比约翰稳的多的多,虽然他主攻的是得分后卫,但毕竟是后卫,这一手运球的功夫,虽然不至于出神入画,但也绝对不差,在蒋海的面前不断的闪转腾挪,连续跨下。

    但他却一直没有任何突破篮下的机会,不是他不想,而是他不能。

    “太强的暴发力,太强的平衡性,他是不倒翁么?重心在哪?”就像是布拉德利看到的一样,蒋海是一个初学者,初学的不能再初学的初学者,他的假动作,只要稍稍逼真一些,就可以把蒋海骗过去,但正当他把蒋海骗过去,准备进攻的时候,蒋海却又会瞬间弹回来。

    惯性,地心引力,这些东西,在他的身体里面好象根本就不存在一样!

    身为顶尖防守球员,艾弗里-布拉德利有一颗特别平静的心,这也是当一个防守者的必要心态,哪怕对方在自己的头上投进了一百个球,那第一百零一个也要玩命的防守,这种心态是不会起波澜的,可是在面对蒋海的时候,他却发现自己好象办法不多。

    “强突吧!”虽然三对三没有时间限制,但总这么磨,也不是一回事,最后还是跟约翰一样,下了同样的决心,强突!右脚一踏,瞬间收球,向着蒋海的左侧,如同一把尖刀一般,横着切了进来,蒋海也在第一时间,用身体靠在了他的身体上。

    当二人的身体一接触,布拉德利又开始咬牙了,力量实在是太强了!

    不说了后卫,哪怕是自己面对小前锋,大前锋,甚至中锋的时候,都很少感觉到这样强大的力量压制,这个家伙还只是一个新手啊,新手都可以这么凶残了么?

    但他还是顽强的咬着牙,强起三步,冲到了篮下,一个抛投,管它进不进呢,扔出去再说!

    可是蒋海连这种机会球,都是不会给他的,在他把球扔出去的瞬间,蒋海也高高的跳了起来,如同刚才摘下约翰的那球一样的动作,直接把还在半空当中飘的篮球抓进了自己的怀中,然后扔到了自己这边早就在外线等待的队友手里。

    而正当队友准备把球再次传回给蒋海的时候,这边的布拉德利已经缓了过来,第一时间靠在了蒋海的身前,但他却并没有注意到,蒋海在此时却向着半空当中指了一下。

    这边的黑人控卫看到蒋海的动作的时候,也愣了一下,但想起蒋海的弹跳,他还是把球扔到了半空当中,篮板的外侧,就在此时,布拉德利感觉自己的后背传来了一股巨力,蒋海也不用堆他,直接双腿暴发式的暴起,这一股身体原本的冲撞力,就足够把布拉德利撞开的了。

    而他本人,则在此时升到了半空当中,抓起黑人控卫送过来的篮球,暴砸入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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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后续

    “强,好强,真的是太强了!”看着蒋海再一次无视了自己的贴身防守,径直跳起来干拔投进,艾弗里-布拉德利的心里面已经翻起了惊涛骇浪,他现在已经在想了,如果蒋海跟自己是队友,在这样的情况下,还有什么人可以阻挡他们?

    蒋海此时是不知道他有什么想法,蒋海只知道自己玩的很开心,这就足够了。

    他的投篮,真的是太强了,几乎不需要自己去瞄准,再找准星,就如同是在打游戏一般,蒋海只需要看到篮筐,然后按一下D键,篮球就投的出去。

    而且在半场之内,几乎就跟调了游戏一样,那命中率真心是强悍的令人发指。

    只要抬手,蒋海感觉自己就会命中率,就是这么的有自信!

    而除了这些令人发指的三分之外,蒋海在内线的暴扣,也让艾弗里-布拉德利郁闷到吐血。

    怎么防?对方只需要把球往天上一扔,凭着蒋海的弹跳能力,滞空能力,还有那强悍到令人发指的力量,后卫防守瞬间就会被干掉,除非让内线在这里卡位,否则的话不管是内线,还是外线,估计都会成为对方肆意攻击的乐土。

    如果他可以自己运球,自己进攻的话!嚯,想想,艾弗里-布拉德利都感觉有些不可思议。

    在他这样的心态之下,不知不觉间,两人也打了差不多十五分钟的比赛了。

    不仅他们深陷其中,就连场边的观众都深陷其中,在他们看起来,这几乎可以算的上是NAB级别的比赛了,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庄园主,还真是强悍的可怕。

    正当几人准备继续的时候,突然一阵狗叫声,在场地的边缘响起。

    “嗯?哪来的大狗?”听到狗叫声,不少的人都反应了过来,一脸惊讶的看着场边,只看到此时一条巨大的高加索大狗正站在场边,而在它的头顶上还蹲着一只雪地松鼠。

    看着场中间的蒋海,这条大狗大声的叫了起来。

    “哦,把它们给忘了!”听到大狗的叫声,正在场上的蒋海愣了一下后,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他刚才玩的高兴,都把小黄,小白和板牙给忘了,好在这些家伙都有一层厚厚的皮毛,再加上蒋海还点了火堆,所以被冻一下也无所谓。

    自从蒋海进入到这里,已经差不多半个小时的时间了,在外面等着的三个小家伙早就已经等的不耐烦了,毕竟上个厕所,也没有必要上半个小时么,最后还是小黄派了它们两个过来看看是什么情况,而它则继续守在车边。

    “吱吱,吱吱吱!”看到蒋海在那里玩的高兴的样子,这边的板牙有些不乐意了,好么,自己在这里玩的这么开心,结果让它们在外面受冻,这怎么可以!于是在小白的脑袋上跳来跳动的,激动的对蒋海吼道。

    “好可爱的松鼠,不过……”看到板牙的样子,不少的人都是眼前一亮,大部份的人都是很喜欢的这个小家伙,如果此时不是因为它站在小白脑袋上面,而小白对这些人有着不小威慑的话,可能他们就要过来摸摸这个小家伙了。

    “呵呵,抱歉啊,玩开心了,我这就走!”听到小家伙的叫声,虽然蒋海听不明白它在说什么,但因为血液的关系,心灵感应还是存在的,蒋海知道了它们的不爽,于是讪讪的笑了笑,跟着身边的众人打了一个招呼后,便跑回到了板凳那边,把鞋换下来,然后穿上了外套。

    不到一分钟,就已经全副武装完毕,随后在众人都没有反应过来之前,便带着一狗一鼠飞快的离开了,一直到蒋海离开后,这些人才反应过来,都在兴奋的说着刚才蒋海的比赛。

    在他们看起来,刚才的那一场三对三,可是要比一会儿即将上演的两个高中的联赛,有意思的多!至于艾弗里-布拉德利,是也在看着蒋海,眼睛里面闪烁着不一样的光芒。

    在返回了河面上的时候,蒋海看到了小黄眼里的那一丝鄙视,不禁更加尴尬的笑了一下,被自己养的狗鄙视,他也真是够了……略显尴尬的拍了拍小黄的脑袋,蒋海便把东西收拾了一下,既然得知今天钓不了鱼了,那就没有必要再钓了,那就回去吧。

    在把东西都弄上车之后,蒋海便带着两狗一松鼠返回了车上,回到了庄园。

    看到今天蒋海竟然回来的这么早,而且一条鱼没有钓到,这让庄园里面的人都很好奇,但就算是再好奇,他们也不可能去说,因为好不容易可以不吃鱼,他们才没有那个兴趣找虐呢!

    在把车停好后,蒋海回到了家中,好好的洗了一个澡,刚才的比赛,虽然打的时间不算长,但却比较激烈,艾弗里-布拉德利的防守,在他看起来,是没有给蒋海造成什么威胁的,但对于蒋海来讲,还是有一些小麻烦的,因为他贴的很紧,所以蒋海每一次起跳,每一次发力,都是要需要全力而为的,总这么全力的跳,跳十五分钟,就算是他几乎无限的体力,也会有一丝疲惫感,至于身上出的汗,这是很正常的。

    把汗洗干净,蒋海就靠着自己的床边,坐在了他房间的地毯上,随后打开了面前的投影电视,此时在电视里面演的,正是体育台,只不过今天并没有凯尔特人队的比赛,所以这边的体育中直播的是另外一场比赛,尼克斯对公牛。

    这一场比赛的可看性并不是太强,公牛那是联盟强队,而尼克斯,基本上就是乐透区的存在,而且最主要的是,尼克斯的当家球星,卡梅隆-安东尼并不在阵中,虽然公牛也缺失了罗斯。

    但说句难听的话,公牛早就已经习惯了没有罗斯的比赛,但尼克斯不行。

    看着场上两边的人奋力的拼抢,蒋海不禁回想起了刚才自己打球的感觉。

    “嗯,我是不是也可以弄一块场地打打篮球?这么看着,手还真有一些痒。”自从来到了美帝之后,不,确切的说,应该是自从得到了真龙精魄之后,蒋海就没有再打过篮球。

    因为打篮球,跟踢足球,或者是玩别的球类运动一样,都是需要对手的,虽然打篮球,也可以一个人玩,在那里练习投篮,可这么打又以有什么意思呢?

    没有对抗也就不好玩了,打篮球也是需要有两个人的,也正是因为如此,所以蒋海自从来到美帝之后,一直都没有玩篮球,不过现在这一打,到是把他的瘾头给勾了起来。

    当下也不看这场比赛了,就去了楼下的健身房里,他记得当初他在这里买过一个篮球的。

    果然,到了健身房之后,他就找到了一个篮球,这个篮球也是斯伯丁的,而且算是最好的那一类的,全新科技,是不用充气的,里面的气是不会跑的,所以到也省事。

    把篮球拿了起来,蒋海意外的发现,不知不觉间,自己也可以单手抓的起篮球了。

    以前他虽然玩篮球,但他只单手抓的起来磨的比较厉害的轻球,或者是胶球,再不然就是小一号的篮球,正常的新球,表面上是很光滑的,自然是不太容易抓的。

    但现在,他却可以轻易的抓起面前的篮球,还真是让他感觉很是意外。

    不过随后一运球,就又漏馅了,他可以完美的掌握着自己的身体,但对反弹的篮球却办法不多,不过反正现在他忚没有事做,就拿着篮球来到了一楼的大厅,在把电视打开的同时,也在那里不断的运着球,整个别墅里面就只住着蒋海,两条狗,板牙和啾啾,明显这四只动物的抗议,蒋海可以不用理会,反到是方便他在这里练习运球了。

    一边运球,调整自己的手感,他的脑海里面也在想着,要在哪里弄一个篮球场呢?

    地主蒋海不缺,他有的是,那么大一片草场,在哪还不能弄一个篮球场了?别说是露天的,室内的都没有问题,凯尔特人队的主场,TD北岸花园球馆才多大?七万平方米。

    对于蒋海来说,七万平方米,只不过是一小点点的地方而已,他愿意的话他可以建好几个,当然他也不是浪催的,没事闲的建这个干什么,现在他就在想,是不是要弄一个场地出来玩,因为波士顿的冬天真的很冷,建一个室内到也不错。

    而一个室内的篮球场,应该也花不了多少钱,当然,这是按着现在他的身家来算的。

    正当蒋海在那里研究,是不是要在庄园里面弄一个篮球场的时候,另外一边的布拉德利则返回了波士顿的市内,但在返回了市内之后,他却并没有急着回家,而是去了市郊的一幢别墅前,这幢别墅的主人叫做布拉德-史蒂文斯。

    也许大家对这个名字很陌生,因为在去年之前,他还是一所NCAA级别大学的主教练,不过在道格-里弗斯被快船像是球员一样交易走之后,他就成为了凯尔特人队的新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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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的更新,今天跨年,小飞的老婆被堵在高速路上回不了家,小飞就只能自己一个人跨年了,哎,不知道各位大佬们,是不是自己跨年呢?是的,在书评区举个手吧,小飞给你们加精,哦呵呵呵呵呵

第九十六章:平安夜

    那一天的比赛,就好象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日子还在继续过,蒋海也在做着每天醉生梦死的生活,当然,这个形容词,只不过是徐伟,富远他们这些人酸溜溜强加在他身上的而已。

    蒋海更愿意把这四个字换成‘无聊透顶’,按理来讲,在他的印象当中,有钱人的娱乐是有很多的,比如说欺女霸女,欺女霸女,欺女霸女什么的,重要的事情要说三遍,随后才是不太重要的事情,出去装个13啊,去飙个车啊,赌个博啊,酗个酒啊,或者是越越线,去吸点什么违法的东西之类的,咳,不要误会,在美帝违法的东西多了去了,首先,红牛就是违法的,而且止咳糖浆,是需要医院处方才可以购买的,普通人在药店里面都没得买。

    在蒋海看起来,有钱人的生活就应该是……飙个车,车里拉着几个妹纸,喝着红牛和止咳糖浆,去拉斯维加斯玩几天……好吧,除了喝着红牛和止咳糖浆之外,其他的还算靠谱。

    不过可惜啊,蒋海的性格注定了他不可能这么做。

    他每天的日常,都很简单,起床,洗漱,如果下雪了,就出去帮忙铲雪,如果没有,就在家里面打一趟拳,然后中午吃饭,下去原本的活动是去河边钓鱼,但自从上一次,没有钓成之后,他的活动又改变了,那就是去弄一个篮球场,室内的!

    蒋海确实是太无聊了,实在是没有什么事做,其实以前在冰城的时候,一到冬天,他也没有什么事做,在家里面一窝,然后看看动漫,看看电视,一天也就过去了。

    只不过一样无聊的不止是他一个,所以隔三差五的,他的那些好友,还是会过来找他玩的。

    但到了美帝之后,好象整个世界,就只有他一个闲人,他庄园里面有不少的人,但他们都是有事要做的,偶尔有一天休息的时间,他们也更愿意呆在家里,没有办法,没有什么同龄人啊,唯一算是同龄的也就是贝尔和哈里曼,但哈里曼是不太可能跟他一起玩的。

    至于贝尔,这就是一个发了疯的军事发烧友,咳,发了疯的原军人,他只要休息,就要把他收藏的枪拿出来,全部打理一遍,有人说了,打理枪是很正常的,常时间不打理,枪就坏了,但问题是他的枪也有一些太多了,足有二十几把,步枪,冲锋枪,手枪,猎枪……几乎所以蒋海知道的枪他这里都有,甚至还有古董枪,等到他打理完也就天黑了,这还出去玩个屁。

    也正是因为如此,所以蒋海一直在想,等再次招人的时候,也就是招水手和酿酒师的时候,一定不可以再找老头了,多少还要再找几个年轻人,要不然他实在是太无聊了。

    好在他宅的住,要光在的话,都得憋疯!至于去镇上交朋友,蒋海表示他并不太感兴趣。

    蒋海这人属于闷-骚,的性格,属于那种要是别人跟他主动说话、交谈,交朋友,那他会很乐意,跟这人说话、交谈、交朋友,不过如果让他主动的去跟别人交朋友,那可就难了。

    至于酒吧什么的场合,说实话,如果没有人带他去,那他估计这辈子也不太可能去。

    不过好在最近他的注意力又转移了,转移到了篮球场的建设上面。

    自从蒋海有了在家里面建一个篮球场的想法之后,第二天他就跟罗宾斯说了一下。

    对于蒋海的想法,罗宾斯表示并没有什么问题,想要建一个篮球场,也用不着等到开春了之后再重新动工建,直接把一个仓库改了就行了,大不了到时候重新建一个仓库就行。

    蒋海的这个庄园,原本就是为了牧、渔、葡萄酒三项一体而建造的。

    而这三样东西,不管是哪一样,都是拥有单独的储存空间的,葡萄酒需要的自然就是地窖。

    牛肉和鱼则需要一些冷库,这些冷库只要稍做改造,就可以变成一个篮球场,毕竟在罗宾斯看起来,自己玩的东西,也没有必要建的太过于豪华,原本这里就有电,有水,也有暖气。

    只需要小部份的改造一下,弄一个淋浴间,然后再在需要建造篮球场的地方,铺一些木地板就行了,说起来有些麻烦,但其实并不算麻烦。

    至于篮筐,那更是最简单的东西,可以去买,一个篮筐也不是二、三百美刀,还负责送货上门,外加安装,蒋海一个场地,弄两个就行了,还真是很方便。

    自己的独立篮球馆,蒋海也不在意是不是特别的漂亮,至少现在有一个给他打篮球的地方就行,还有就是灯光一定要很亮才成。

    既然已经决定了要建,那后面的事情就要简单的多了,蒋海虽然不会弄,但罗宾斯他们这些牛仔,都是动手的小能手,趁着休息的时间,他们就先帮蒋海把该砸的墙壁和单独的房间给砌了起来,然后又去订制了一批大号的地板,安地板,就由蒋海自己来弄就行了,至于天棚的灯之类的,还有内室的改造,自然由罗宾斯他们帮忙。

    不知不觉间,又是五天的时间匆匆而过,按着蒋海的估计,再有个三、五天的,估计他的篮球馆就要落成了,但今天,他们虽然休息,但却并没有去篮球馆继续工作。

    因为今天,可是美帝人民的‘法定假日’,平安夜!

    在美帝,圣诞节就跟国内的春节是一个意思,这是一个合家团圆的日子。

    早就在23号的时候,蒋海就已经给员工们放了假,但其实真正离开庄园的,也就只有贝尔一人而已,没有办法,蒋海庄园里面的员工,其实都没有什么地方可去。

    哈里曼没有家人了,伯克-达勒和艾德华-安德森都离婚了,而且家人都和他们很疏远,所以他们也算是没有家人了,罗宾斯从来不提起自己家人的事情,想来也是不太联系了,毕竟如果要是有家人的话,那蒋海来到这里的时候,就不会只有他自己,而是有一家人在这里等着了,至于菲利蒙夫妇,他们的上面已经没有家人,但他们本身还有孩子,他们的孩子是要回来看他们的,所以在蒋海宣布放假后,就只有贝尔回家去过节去了,蒋海这一次的假期放的时间不短,他可以等到了1月2号再回来就行。

    至于其他人,蒋海就直接宣布,分为两波,菲利蒙一家自然是要他们家一起过节的,而蒋海他们这些单身汉们,今天晚上则在蒋海的家里面过节,至于明天的圣诞节,那就大家一起去他的别墅当中,当然,这些人玩乐归玩乐,在走的时候,可是要收拾好才行。

    今天一早,整个庄园里面就显的非常的忙碌,早早的,罗宾斯他们就跟菲利蒙一起去了蒋海的森林里面,一人砍了一颗松树回来,这就是圣诞树了,圣诞节要装饰用的东西,菲利蒙太太早就已经准备好了,因为这个庄园里面,没有人有孩子,也就不需要准备圣诞节礼物。

    至于蒋海在起来之后,就和哈里曼,伯克-达勒还有艾德华-安德森一起准备今天晚上他们要吃的东西,相比于菲利蒙太太做的全套的吃的,蒋海他们可没有这样的手艺。

    所以他们就只能做自己最拿手的,一时之间,虽然把居住区闹的鸡飞狗跳,但节日的气氛,却渐渐让蒋海感受到了一丝温暖的感觉。

    平安夜是圣诞节的一个延续,相传这个节日的由来,是因为西方人都信奉的耶稣。

    相传耶稣的是圣灵成孕,由童女对母马利亚所生,神派了使者加百列在梦中告诉耶稣他爹,好吧,他名义上的爹,约瑟,告诉他不要因为马利亚未婚先孕就不要她,反而要娶了她,然后把孩子起名耶稣,鬼知道耶稣他名义上的爹是怎么想的,反正同意了,也有可能是因为他太爱这个女人了,不过在马利亚快要临盆的时候,当时执政的罗马政府出了一个夭蛾子。

    他们开始人口普查了,要全部人民到伯利恒务必申报户籍,约瑟和马利亚只好遵从,神什么的太久远,还是罗马人的屠刀,离他们更近一些。

    于是他们到达了了伯利恒,到达的时候就是平安夜了,两人没有找到旅馆渡夜,就在一个马棚里面过了一宿,这一宿的前半夜,就是平安夜,而在后半夜,耶稣出生了,就是圣诞节。

    当然,教会不同,生日也不一样,天主教是今天,东正教则是1月7号。

    身为世界第一大教派和第二大教派,美帝政府明显还是很会做事的,寒假的放假时间,是从12月中旬一直放到1月中旬,不管你信哪个教派,这个时间段都可以过节。

    蒋海是一个标准的无神论者,呃,应该是吧,反正就算是信,他也不可能信这种洋教。

    在国内,这洋节也有不少的人在过,不过基本上这节并不是给耶稣庆祝生日的,而是约-炮和表白的日子,换在句话来讲,其实平安夜,一点都不平安。

    当然,在美帝要过的正经的多,其实平安夜,圣诞节和狂欢夜,每一天晚上过的都是不一样的,平安夜是要跟家人一起渡过的,是不可以出去和别人玩的,也不会有人在这天去窜门,圣诞节则是家族的亲朋、好友一起过的,这就可以有外人了,而狂欢夜其实才是出去玩的日子,其实以前的蒋海也不太清楚,这些都是罗宾斯教的。

    正当众人在房间里为了庆祝节日而准备的时候,几声汽车的鸣笛声也响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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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的第二更,连续送上!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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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庄园介绍:
无意间得到了传说中的真龙精魄,哎?好象有一些玄幻的风格…… 不,其实你想多了,这是一本种田文。 故事讲的是,一个得到了真龙精魄,并且可以用血液改良万物的普通人的生活。 ***************** 小飞都市小说第二部,换了一个风格,总打打杀杀的多不好,现在轻松一些,才是王道。我的庄园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我的庄园,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我的庄园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