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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晚风吹拂     无烬之门txt下载     无烬之门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章独屋小镇

    冬日的黄昏,血红色的夕阳在一片树荫之中投射出点点斑驳的光影,整个世界万籁俱静,一辆马车在路上飞驰而过,掀起了片片白色的雪花,打破了这良久的寂静。

    刚刚落下的积雪被马车碾过,留下两条黑色的车轮滚印,很快这两道印记就被落下的雪花覆盖,不见了踪影,路上又恢复了一片白雪无痕。

    “前面就是距离坎多隆郡八十里的小镇沙丹,我们就在那里歇一歇,补充点干粮,让马也休息休息,然后再出发吧!”说话的是马夫约克,这个家伙是铁匠汉斯介绍给格瑞斯的,听说走南闯北,经常往返于夜典和坎多隆之间,对这一带极为的熟悉。

    “该死的伍德森,安排这么匆忙的行程,大冬天的,这不是诚心想让本魔法师老爷累死在半路上吗!”格瑞斯一人占了马车车厢一半的地盘,四仰八叉的躺在其中抱怨着。

    这个时候班戈也醒了过来:“格瑞斯,我们连续不停赶了这么多路,也该好好享受一回了吧!”

    格瑞斯双手架在脑后,懒洋洋的翻了个身,道:“约克,你对这里熟,帮我们找个够档次的酒馆,顺带可以住宿的那种!”

    班戈一听,那靠着车厢的身体仿佛弹簧一样跳了起来:“要有精酿的松子葡萄酒,软绵绵的床铺…….”

    “最好是像花语之愿那样,还有美丽的精灵女郎作侍女的那种酒馆,对吗!?”格瑞斯笑嘻嘻的看着班戈道。

    “对对对!还是你最了解我!”憋了好几天,班戈已经显得有些迫不及待了。

    格瑞斯无奈的摇了摇头,一路上以来,路过的都是一些小村庄,别说享受与自己四阶魔法师相符合的任何待遇了,就算是舒舒坦坦的躺在大床上睡一觉都不曾有过,这样的日子也实在有些说不过去,便道:“好吧!好吧!你不就想找个女人嘛,我满足你就是!”

    班戈得意的看了眼比蒂,正满心期待着晚上的日子如何度过,马夫约克却摆了摆手,对着几人翻了个白眼,道:“现在这个季节的沙丹人也不多、物资贫乏,离周边几个郡都有近百里之地,能找个干净点的住处,吃上顿饱饭就算不错了,什么花语之愿,什么精灵女郎,做你们的美梦去吧!想都别想!”

    刚刚开始说的有些兴奋的三人,顿时犹如被泼了一身的冷水,以前是穷的没钱供自己享受,现在有资本享受了,却是找不到地方把这钱花出去,这也着实让人憋闷的。

    格瑞斯有些闷闷的道:“妈.的,钱在我手里,迟早有你们逍遥快活的一天,再等等吧!到了坎多隆郡再说!”

    约克勒了勒马缰,马车在风雪之中缓缓的停了下来,靠在了一幢看上去像酒馆的房子门前。

    房子的门框左侧用铁链挂着一块绘有大酒杯图案的木牌子,生锈的铁链在寒风中不时摇晃着,那木牌子也发出吱吱呀呀的声音,整座房子都被白皑皑的积雪覆盖,放眼望去这里一片雪白和周围的环境完全融为了一体,假如不是有约克这样熟门熟路的人在,根本无法在这白茫茫的雪地中找到这个落脚的地方。

    “你确定这里就是沙丹镇?”格瑞斯站在雪地之中,指着这座几乎被大雪掩埋了的房子道。

    约克点了点头:“没错,这里就是沙丹镇!”

    “人不多?物资缺乏?这鬼地方除了这座破房子根本就是连个人影都没有,难道一座房子也能被称之为一个‘镇’吗?”格瑞斯本来还以为这里会像夜典贫民区那样脏乱差一点,但不管怎么样那还像个镇的样子,可是这个所谓的沙丹镇,除了有个酒馆之外,看不到任何其他的建筑,这样一个地方叫做镇,不仅仅是个常识性的错误,更要命的是在这样恶劣的天气里,对按着地图行走的旅行者来说,是个致命的误导,因为这座酒馆在白雪千里之中实在是太过不起眼,一不小心,经过这里的旅行者很容易就会错过这个方圆百里之内唯一的补给点,弄得不好这可是会出人命的。

    约克抖了抖身上的雪花,道:“不要感到奇怪,这里的确是一个镇,而且规模还不小,不过那是在春夏两季的时候!”

    “什…..什么意思?”格瑞斯从车厢里跳了下来,一脸不解的望着约克。

    约克笑了笑,道:“沙丹一带地处埃西亚西北部,这里没有什么特别的出产,几百年来更没有出过什么著名的人物,也许唯一让人印象深刻的就是这恶劣的天气,有人甚至说,这里的冬天就像卡萨拉大陆极北之地霍芬海姆一样!”

    “但是这和这个小镇只有一座房子又有什么直接的关系?”格瑞斯仍是无法从约克的话语中理清头绪。

    “当然有关系!”约克迈了几步,双脚用力的跺了跺地,又道:“就在我们的脚下,这里原本是沙丹最繁华的街道,南面的第一间占地最大的是一个拍卖交易所,交易所的旁边是一个佣兵工会驻地,再旁边是几家贩卖衣物和金银首饰的店铺!”

    “那现在呢?这些店铺都去了哪里?”格瑞斯几乎要崩溃了,他非常怀疑这个长相酷似铁匠汉斯的老实人其实是故意把他们带到这个地方,想要谋取他手里的巨额金币来着!

    “哪里都没去,这些店铺就在我们的脚下,说白了沙丹镇只有冬夏两个季节,每年的十一月到来年的四月左右就是冬季,就像现在我们看到的样子,这里的积雪足有**米深,将整个沙丹镇都掩埋在了地下,所以我们当然看不到这里有其他建筑,而到了五月至十月左右的那段时间里,则是夏季,积雪会在五月中旬的时候迅速融化,露出这些被掩埋的建筑,沙丹的居民也会在这个时候返回自己的家乡,重新开始在镇上的生活!”

    格瑞斯看约克的样子也的确不像是在说谎,便道:“可是为什么这座酒馆没有像沙丹镇上其他的房子一样被埋在大雪下?”

    约克回头道:“镇上的房子一般也就四五米高的样子,这么高的积雪,我们现在当然看不见,而这座酒馆的主人是镇上唯一不愿意离开的人,他为了留在这里花费了不少钱建造了一座高达十五米,而且经过特殊处理异常坚固的房子,我们现在看到的是房子的屋脊而已,事实上酒馆的主体也和其他的房子一样被埋在大雪下呢!”

    “走吧,先进去弄点东西吃吃,然后好好的睡上一觉再说!”说着约克已经牵着马车向酒馆走了过去。

    格瑞斯推开酒馆的大门,一股暖热的空气扑面而来,屋子里充斥着浓烈的酒精味道,和门外寒风呼啸,白雪漫天的情景相比这里简直是温暖如春。

    酒馆内传来几个粗豪的声音,听上去这几个人已经喝了不少酒,正在兴头上,格瑞斯走进了屋里才发现,这里果然就是一个屋脊而已,在他们的面前是一小片用石块垒起来的平地,在这一米见方的石头边上驾着一座木制的楼梯。

    约克顺着楼梯走了下去,格瑞斯和比蒂、班戈三人紧随其后。

    木制的楼梯呈螺旋状贴着屋子的四壁,盘旋而下,一直通达屋子的底部。整座酒馆自上而下的逐渐开阔起来,呈金字塔形状,在这座屋子的最底层竟然有近三百多平米的大小。

    “嗨,我的老朋友约克,你怎么会在这个时候到沙丹镇来,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已经有大半年没见过你了!”一个男人迈开大步走了上来,和马夫约克来了一个非常热情的熊抱。

    这是一个极为普通的男人,普通的脸,普通的身材,普通的衣服,普通的甚至让人根本不会注意到他的存在,但在他伸手与约克拥抱的时候,格瑞斯发现,这个男人只有一只手,他的另一只袖管空空荡荡的。

    约克和这个男人似乎很熟悉,就指了指身后,道:“毕加索,我的老伙计,我们又见面了!这是我的三个朋友,随我一起到坎多隆郡有些事情要办,帮我们准备几个房间,今晚我们要好好睡上一觉,门外还有一匹马,你想办法帮我喂饱它,明天我们就要上路!”

    几人寒暄时,坐在酒馆各处的几名男子同时回头望向了格瑞斯等人,这些人体魄强健,肌肉扎实,东侧的光头男子桌边,放着一把大号的双刃斧,其余的几名男子身上也背着一把把巨剑,从他们身上那粗劣的打扮来看这些人是一些低级的武士。

    光头男子拿起一个酒瓶子猛灌了几口,双目却有意无意的和格瑞斯的目光碰在了一起,眼神交错之后光头男子便立刻将目光收了回去,继续自顾自的大口喝酒。

    这些男子虽然坐的散乱,但也可以说极有规律,他们以光头男子为中心,分布在酒馆的东侧,占据了酒馆四分之一的地方,这些武士喝着烈酒,肆无忌惮的大笑着,并不时说着一些低俗的黄话,声音盖过了整个屋子里的动静。

    与这六名男子的大声喧哗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他们的对面,坐着一个异常沉默的人,这人身形高瘦,全身上下裹着一件宽大的灰袍,这件灰袍将他面容完全掩盖住,看不出他的长相。这人就这么一动不动的坐着,偶尔会抬起手来,拿起盆中切成了片的苹果咬上一口,而另一盘熟牛肉和几片干面包,却自始至终都没有见他碰上一口。

    让格瑞斯觉得奇怪的是,就是拿起苹果,放入口中这极其简单的动作,他的举手投足之间竟也能表现的如此优雅,尽管还隔着一件灰袍,但这是一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感觉,高贵而精致婉约,和夜典城里那些故作姿态的家伙完全不是一回事,仿佛他天生就是一名贵族。

    这次远行,格瑞斯一改前几日飞扬跋扈的神态,三人只穿着最最普通的服饰,异常低调的便出了门,毕竟大家心里都明白,格瑞斯这四阶魔法师的身份虽然让人艳羡,但却不是靠他真实的实力取得,而他们身上带着这么多金币,要是被什么大盗、劫匪之类的人盯上,凭他们三个的本事,摆平绝对不是问题,但也会费上一番功夫,万一耽误了行程,那就麻烦了,所以还是轻车简装前往目的地比较省事。

    酒馆里的人打量了一下这几名新来的客人,格瑞斯等人的打扮实在显得有些过于寒酸,对于这些武士来说,最能吸引他们的无非就是钱和女人,可是眼前的这几位看上去显然既不是女人也不像什么有钱的主,于是武士们很快就兴趣缺缺的转过了头去,酒馆中短暂的安静了几秒钟,就又恢复了原来嘈杂的模样,而那位灰袍人对于格瑞斯等人更是视若未见,连头都没有抬一下,仍然一动不动的端坐在角落中。

    格瑞斯搓了搓冻麻了的双手,随意的在那灰袍人的附近拉出一张椅子坐了下来,比蒂、班戈和约克也围坐了上来。

    “老板,来几瓶布朗奇!再弄点吃的!”格瑞斯朝着酒馆主人毕加索喊道。

    格瑞斯的话刚说完,光头男子便嘭的大力拍了拍桌子,异常猖狂的大笑了起来:“哈哈哈哈!布朗奇,这小子怎么和那个小白脸一样,也喜欢这调调!喂!我说小胖子,那是娘们才喝的酒,看到没有,男人就该喝我们喝的这种烈酒!懂吗?”

    今时今日的格瑞斯好歹也是个有身份有钱有地位的四阶魔法师了,按着他的设想,从此以后就只有他横来直去,没有别人对他喝三吆四的份了,可是没想到还没到坎多隆郡,就被人指着鼻子骂上了门,格瑞斯哪里受得了这样的鸟气。

    “我叉!”

    格瑞斯刚刚将他惯用的口头禅骂出口,没想到光头男子便提着那柄双刃斧走了上来:“看什么看?小白脸!你能拿我怎么样?一路上跟了我们这么久,再过几天就快到坎多隆郡了,我看你还是回你妈.妈.的怀里,先把奶吃饱了再出来混吧!”

    毕加索单手稳稳当当的托着四个酒瓶,若无其事的将酒放在格瑞斯的面前:“你要的布朗奇!”说完便像没事人一样回到火炉边上,烤起了手来。

    格瑞斯腾的站起身来,正要发作,光头男子却像一阵风似的从他身边擦肩而过,站到了灰袍人的面前,原来这个家伙是冲着这灰袍人去的。

    光头男子打了个酒嗝,吐出一口浑浊的酒气,对着灰袍人道:“跟我们抢,就凭你这细胳膊小腿的?我们可是有六个人,我告诉你,小白脸,那东西我们要定了!”

    灰袍人依旧坐在原地,抄起那瓶布朗奇,极具风度的抿了一口,接着便缓缓站了起来,从他那宽大的帽檐中,格瑞斯看到了一双嫩绿色的眼珠,这抹鲜艳的嫩绿犹如春天刚刚发芽的树叶,柔软且带着透明的水滴。

    而此时这双美丽的大眼睛显然充满了怒意。

    格瑞斯对着比蒂使了个眼色,示意他在两方开打以后,找一个合适的机会给这个光头的家伙一点小小的教训,格瑞斯很清楚比蒂是一名暗影盗贼,和这些武士正面搏杀可能比较吃力,但是论起偷袭,恐怕这个酒馆里所有的人都不是他的对手。

    “我说!如果要打架的话,最好还是去外边,要是现在把这个小酒馆给拆了,我可以保证,在这么恶劣的天气里,而且又是晚上,你们这些家伙一定会被活活冻死!”低着头烤火的毕加索突然来了这么一句,不管怎么样他说的是实情,这句话非常有效,光头男子姗姗的退回了自己的座位,比蒂也只得暂时收回偷袭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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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朗奇------深受卡萨拉大陆各个阶层人士所喜爱的一种酒,传说有一些催情壮阳的功效。

第二章酒馆外的狩猎

    毕加索拿起几根干柴,投入身旁的小火炉中,火炉上方飘起一些零星的黑色煤灰,这家酒馆的生意不算非常红火,但因为地理位置特殊方圆近百里就这么一个落脚点,所以南来北往的人也不少。

    谁都看的出来能在这个季节往来于沙丹镇的人都是自恃有些本领的人物,可是这个独臂男人没有任何地方势力的庇护,没有任何帮手,仅凭一己之力就在这冰天雪地之中维持这个酒馆数年而不倒,不得不说这个毕加索的确有那么点本事。

    “格瑞斯,坐下!不要逞一时意气,也千万不要小看这些人,不然吃亏的就是我们自己!”约克拽了拽格瑞斯的衣角。

    “放心吧约克,我是个识时务的人!”说着格瑞斯已经露出他那人畜无害的笑容,拎着一个未开封的酒瓶,慢慢的走向了光头男子的位置。

    毕加索笃定的削了一根木棍,将一块生牛肉窜在木棍上,放在火炉上方烘烤起来,他似乎认定了酒馆里的这些人不敢在这里动手。

    约克和班戈、比蒂三人紧张的看着格瑞斯,生怕他和这帮武士起了冲突,而光头男子也似乎感到有些惊讶,这个其貌不扬的小胖子难道真的有胆量挑战自己?就凭他那松松垮垮的一身肥肉和微微凸起的小肚腩?

    正在光头男子有些忐忑不安的在心里盘算着待会要不要先动手,或者这个小胖子先动手的话自己又该从什么角度给与还击时,格瑞斯面带笑容的脸突然变得严肃起来,这让光头男子更是心中大惊,原本自信的心也开始动摇了起来,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难道这个小胖子真是个深藏不露的高手?

    眼看着格瑞斯仍旧大刺刺的走来,光头男子再也不敢小觑来人,便立刻屏住呼吸,暗中蓄力,全身的肌肉紧绷了起来,随时准备应对格瑞斯突如其来的出手,这个时候就连那双嫩绿色的眼睛也露出不解的目光,紧紧的盯着这个小胖子。

    酒馆中顿时变得安静起来,众人的目光瞬间集中到了光头男子和格瑞斯的身上,只见格瑞斯猛的跨出一步,气势如虹的扬了扬手里的酒瓶子,约克等人倒吸了口凉气,用这个酒瓶子对付人家的双刃斧,这不是找死是什么?

    可是非常意外的,格瑞斯将酒瓶子轻轻放在桌上,又突然弯下了腰,凑过身去对着光头男嘀嘀咕咕了几句。

    “哈哈哈,小子,你非常对我的胃口!这样吧,等到了坎多隆郡,你一定要来找我,我叫达菲驻,是飞雪佣兵团的佣兵小队……副队长…!”光头男拍着胸脯唾沫飞溅的大声说着,看上去已经将格瑞斯当成了知己一般,大有相见恨晚之意。

    这瞬间的转变让所有在座准备看好戏的人大跌眼镜!

    “大肥猪?好吧!大肥猪,你的名字实在太有创意了!你也非常对我的胃口,我叫格瑞斯!这样吧,这瓶酒就当是我请你的,等到了坎多隆郡我们再好好聚聚!”格瑞斯好不容易忍着大笑的冲动道。

    格瑞斯刚要转身离去,光头男达菲驻就一把拉住了格瑞斯,道:“到时候,你再好好和我说说那个事情,嘿嘿嘿!我对其他人不感兴趣,就想听听关于她的故事!”

    格瑞斯也学着达菲驻爽朗的大笑了三声:“没问题,俗话说来日方长,眼下吗,还是先喝酒的好,我请的酒,你们可不许不给我面子哦,喝,每个人都得喝,要是不够,就再来个十几二十瓶,酒钱全算我的!”

    说完格瑞斯便迈着悠闲的小碎步,坐回了自己的地方。

    光头男达菲驻刚刚打开酒瓶盖子,准备喝上一口,边上的一名武士便机警的靠了过去,低声道:“副队长,小心他在里边下药!”

    达菲驻不屑的哼了一声:“你没看到这个酒瓶是还没有开封过的吗?下药?你告诉老子怎么下?这种布朗奇,是这里能喝到的最昂贵的酒了,就算在坎多隆郡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喝得起的,不喝白不喝!”

    武士挠了挠头,道:“刚才……刚才你不是还说,这酒是小白脸和娘们才喝的吗?”

    “笨蛋,口袋里没钱,当然这么说了,这叫面子,懂吗?面子!现在有不要钱的好酒,你喝不喝我不管,反正我是要喝的!”达菲驻举起酒瓶,咕咚咕咚就连吞了两口。

    “喝,我喝!”武士一把抢过了酒瓶,直接将半瓶酒倒进了嘴巴,只看得剩下的四个武士连吞了几口口水,对于这些将性命别在裤腰带上生活的低等佣兵来说,有的时候,喝上一口美酒就是人生最大的享受。

    “你到底说了些什么?怎么突然之间那个光头就和你这么亲热?”班戈贼兮兮的拉住了格瑞斯道。

    “我只是问了问那个大肥猪,坎多隆郡有没有像花语之愿的夜影歌那样风.骚的精灵族应召女郎,并告诉他,如果有的话,我愿意请他一起去那个地方快活快活!当然钱是由我来付的!嘿嘿嘿!”

    “就这样?”班戈瞪大了眼睛道。

    格瑞斯道:“你以为呢?他们是一些低等佣兵,钱赚的少,而且经常会有性命之忧,一般来说这样的人一辈子都没有成家立业的机会,他们毕生的积蓄都花在了妓女和劣酒上!只要谈起这两码子事,很容易就能和他们称兄道弟,打成一片!”

    “你一定在那瓶酒上动了什么手脚吧?”

    格瑞斯低声的道:“等着看好戏吧,只要他们一踏出这个酒馆,我担保他们在十分钟之内变成六条冰棍!这些年来败光了所有的家产做的魔法试验,终于有机会派上用场了!”

    班戈连忙缩了缩头:“看来,得罪谁也不能得罪一个魔法师…….”

    毕加索非常有耐心的翻动着那块半熟的牛肉,酒馆内飘来阵阵诱人的香味,就在众人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时候,酒馆上空突地传来一声凄厉而诡异的哀嚎,虽然与地面相隔十多米,但这声音却像带有某种魔力一样,穿透了呼呼的风啸声,穿透了掩埋在酒馆四周厚厚的积雪,从屋脊上传了下来,让在场的所有人心中都有些发毛。

    喝得满脸通红,看上去已经有些醉醺醺的光头男达菲驻脸色立时一变,道:“等了半个月,终于来了!”他抓起桌上的双刃斧,像一根上足了的发条一样,腾的跳了起来以风驰电掣般的速度冲向那狭窄的螺旋状木梯,抢先一步冲向酒馆的屋脊,那里是通向外界的唯一通道。

    可是,有人比他更快,那坐在角落中的灰袍人只足尖轻轻一点,就踩上了桌面,接着又纵身一跃,整个人在空中微微停顿片刻后,灰色的长袍便完全铺展开来,就像一只展翅高飞的大鸟一样,在短暂的停顿后,他的脚底踩到了半空靠墙处一块凸出的砖块,紧接着一个翻身他就落在了酒馆的大门口。

    灰袍人推开了大门,他的每一个动作都如此轻灵,仿佛一只灵巧的麋鹿,飞快的在雪地上跳跃前进着。

    达菲驻恼羞成怒的大吼了一声,其余的五个武士各自手持武器紧跟其后,他们显然也是训练有素的佣兵,速度虽然比那灰袍人慢了一些,但比起普通人来说也确实够快的了。

    “噢,本来以为他们会到了明天早上才出门的,现在看来好戏要提前上演了,怎么样,一起出去看看他们是怎么变成冰棍的?”格瑞斯抹了抹嘴,当先就向楼梯走去,走到门口时格瑞斯不忘回头提醒道:“约克大叔,看好我们的东西,等我们回来!”

    “走,看看能不能捞到什么好处!”班戈拿着他那把生锈的佩剑道。

    “我觉得那个灰袍人来历不简单!”比蒂跟在二人身后,边走边小声提醒着。

    大门一开,一股刺骨的寒风便灌了进来,雪下的更大了,不远处,一个轻灵的身影在漫天雪花之中迅速移动着,那个身影的后边是六名飞奔着的佣兵,格瑞斯循着他们的方向快速的跑去。

    “让这个小白脸打头阵,哈哈哈等到猎物来了,咱们就捡现成的便宜!”达菲驻故意大声的朝着前面的灰袍人大声喊着,目的是为了扰乱他的心神,可是那个灰袍人却连头都没有回一下。

    跑着跑着,那刺耳的哀嚎声又响了起来,灰袍人非常突然的停下了脚步,向左右看了看,随即就闪进了路旁的树丛之中。

    “你躲,我也躲!”达菲驻招了招手,和五名手下一起也缩进了树丛中。

    格瑞斯发足狂奔才勉强和达菲驻等人保持了百米的距离,他已经累得不行,只能停了下来,站在原地先休息片刻。

    班戈喘着粗气道:“他们这是准备做什么?”

    “狩猎!他们一定是在狩猎,而且这些佣兵和那个灰袍人看上了同一个猎物!以这个奇怪的叫声来看,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们的猎物是一种具备一定魔法能力的东西!”哀嚎声似乎又近了些,格瑞斯指了指一个高高隆起的雪堆:“赶紧藏在后边,不然咱们就成了新鲜的人肉诱饵了!”

    “你是说他们是在狩猎灵魂兽?这怎么可能,灵魂兽都是存在于霍芬海姆那样的地方,我从来没有听说过埃西亚境内有这种东西出现过!”班戈自言自语道。

    格瑞斯缩在雪堆后,不停的搓着手,道:“这个世界上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你以前有听说过埃西亚哪个地方的大雪一下就能积起七八米深的吗?你见过哪个镇只有孤零零的一座房子的吗?”

    班戈抱着脑袋想了想:“嘶……好像的确….没有,这个什么沙丹镇应该也是这几年的事情!”

    一向沉默的比蒂突然开口道:“那么,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等着看好戏就行了!格瑞斯望着达菲驻等人所在的方向,天空中看不到一颗星辰,只有皎洁的月光明亮如水,狂风裹挟着大雪四散飞舞,白色的雪地就像被铺上了一层水银,虽然是在黑夜,但雪地反射的亮光却让人觉得有些晃眼。

第三章小试魔法

    “嗷唔!”一声悲怆的哀嚎再次打破了寂静,这声音让人的耳膜都感觉有些刺痛,漫天的风雪也似乎为之一滞,月光下,一头通体雪白的狼出现在不远处的空地上。

    这头白色的狼体型不大,甚至比普通的狼还要小上一些,周身的皮毛柔软而富有光泽,它耷拉着脑袋,鼻子紧紧贴着雪地,像是在搜寻着什么。

    “就是它,那头小雪狼崽子!”达菲驻激动的握住了斧子。

    雪狼感应到了达菲驻的声音,头猛的抬了起来,这狼一只眼睛黯淡无光,眼眶内空荡荡的似乎是已经瞎了,而另一颗眼珠则透出一股血红色的诡异光芒,比普通狼的那种绿色的眼光更加骇人,它的身体微微向后弓起,作出蓄势待发的姿势,一步步缓缓的靠近达菲驻的所在地。

    “准备干活,干掉这头雪狼,明天我们就能回坎多隆郡抱着女人躺在大床上畅快的喝酒!”五名佣兵聚拢一处,只等达菲驻一声令下就要冲上去杀死雪狼。

    班戈看着雪狼那血红色的眼珠,道:“我说格瑞斯,这些人都是不要命的,看样子那头狼好像也不怎么好惹,要不我们还是现在闪人回去喝点酒,睡个懒觉的好!”

    格瑞斯胸有成竹的道:“放心吧,你没看出来吗,那个灰袍人本来打算单独一个人解决这头灵魂兽的,他既然有这个把握,我们在这里就没有任何危险,现在我担心的是倒是那六个佣兵,万一等会他们变成了冰棍,被雪狼给生吞活剥了,我可是会过意不去的!”

    “真没看出来,原来你是一个好人!对了,你不是说十分钟吗?现在都这么长时间了,那帮蠢货怎么还没变成冰棍?”班戈撇了撇嘴道。

    “嘿嘿,凡事都会有第一次的嘛,魔法所产生的效果和实验品本身也是有着非常大的联系的,以前用老鼠做实验是十分钟立刻见效,现在实验对象换成了人,当然会有所偏差了,也许这帮家伙的身体比较强健吧!”

    雪狼走到半路,却突然转了个身,朝相反的方向飞奔而来,而这个方向正是格瑞斯等人躲藏的雪堆处。

    班戈已经开始发抖了:“怎么回事,怎么朝我们这里来了?”

    格瑞斯也被吓了一跳:“我叉,那还用说,你不是吹过牛,只要是个母的,在你面前都会脸红,我看这一定是头母狼,八成是冲你来的!”

    “这个时候你还有心开玩笑?”班戈几乎快哭出来了,他虽然是个正儿八经的骑士,但却从没任何实战的经验,现在突然要面对一头从未见过的灵魂兽,也确实有点为难他。

    三人背靠着大雪堆,再也不敢说话,默默祈祷着那头雪狼赶紧回头,可是那头雪狼似乎认准了这里有一顿美味的晚餐,竟是径直向这里走来。

    “上,干掉这头雪狼小崽子!”关键时刻,达菲驻大吼一声,从树丛中冲了出来,雪狼意识到了危险,立刻调转头去,前肢不停的抓挠着雪地,全身的皮毛像刺猬一样竖了起来,那红色的独眼中露出道道血红色的凶光。

    格瑞斯定定的看着天空,喃喃的道:“见鬼了,我只是随便一猜,竟然让我给猜对了,雪狼?真的是雪狼?整个卡萨拉大陆只有霍芬海姆的边缘地带才能发现这种灵魂兽的踪迹,我在魔法公会的书上曾经见到过对这种灵魂兽的描述,成年雪狼能使用一些低级的冰系魔法,本身免疫冰系魔法,只有在极寒的天气下才能生存,具有敏锐的灵魂感应能力!但谁来告诉我,他们是怎么穿越万里之遥,安然的从霍芬海姆来到这个鬼地方的?”

    达菲驻举着双刃斧,朝着雪狼狂奔而去,其他的五名佣兵也从几个不同的方向,合围上去。

    “小白脸!哈哈哈,这下看你怎么跟我抢!”达菲驻与雪狼只有几十米的距离,而灰袍人则在百米之外,达菲驻狂笑着,仿佛这头雪狼已经归他所有。

    灰袍人好像一点都不着急,他不紧不慢的从树丛中走了出来,伸手往后一探,从宽大的灰袍中拿出一把嫩绿色的弓箭,这把弓箭通体散发着淡淡的绿色荧光,呈半透明状,弓身布满了绿色的藤蔓,弓箭的两侧则是两朵粉红色的蔷薇花,大冬天的,也不知道这个家伙是从哪里弄来了这两朵鲜花来装饰弓箭,又是用什么方法将这藤蔓和鲜花保存得如此完好。

    绿色的眼睛绿色的弓箭,人箭似乎天生就是一体,不分彼此。寒风中,灰袍人轻巧的拉开弓弦,弦上却看不到箭矢的影子。

    不用箭矢的弓箭手?以格瑞斯那不算渊博的见识来说,这实在超出了他的认知范畴,只能瞪着两个眼睛傻呆呆的看着眼前的一幕。

    灰袍人手一松,弓弦发出嗡的一声,这嗡嗡的声音在旷野中反复回荡,一道绿色的幽光夹带着一股强劲的气流破风而出,那头雪狼早有准备的机敏一跳,跃出三四米的距离,堪堪避过了那道绿光,但身上还是被那幽光周围强烈的劲风给扫了一下,雪狼甩了甩脑袋,还没走出几步,那白色的大尾巴就剥离了身体,顿时断裂的地方鲜血飞溅,雪狼发出几声凄厉的哀嚎,猛的向灰袍人冲了过去。

    “想走,没那么容易!”达菲驻挥舞着双人斧,砍向了雪狼。

    雪狼睁大了独眼,吐了口白气,腾空跃起,用它那银白色的利爪拨开了达菲驻的攻势,雪狼的动作非常敏捷,达菲驻只觉臂上一热,雪狼的爪子就已经抓破了他的手臂,留下一道深深浅不一的伤口。

    达菲驻身体向左晃动,由双手持斧改为右手单手持斧,故意露出了他的左臂,雪狼见有机可乘,立刻扑向了达菲驻的左侧,达菲驻后退三步,右手持斧当空劈下。

    格瑞斯躲在雪堆后观望着:“还好这是一只未成年雪狼,既不会释放冰系魔法,力量也不算太强,不然的话大肥猪的手臂就保不住了!”

    而这时灰袍人的第二箭已经如约而至,嗡的一声,射向雪狼,雪狼对付达菲驻一个人还不成问题,可是面对这破空而至的幽光利箭却只有招架之力了,它下意识的向右侧闪开,可是灰袍人早已算准了它逃跑的路线,噗的一声,那道碧绿色的幽光准确的刺穿了它的独眼。

    “哈哈,小白脸,谢谢你出手帮忙!”面对一头已经失明的幼年雪狼,达菲驻再也没有任何顾忌,迈开大步冲了上去,准备抢占这份战利品。

    “副队长,我…..我觉得有点不怎么对劲!”一名佣兵突然大叫道。

    “我也是!”另外几名佣兵也纷纷附和。

    “妈的,东西都到手了,你们几个少在这里唧唧歪歪,该是你们的钱一分都不会少!”达菲驻干净利落的举起斧头,手起斧落,将雪狼的脑袋砍了下来。

    “喂,你们几个快过来,收拾收拾!”达菲驻抓起一把雪,咬住了牙,将手里的雪使劲在伤口上揉搓了几下,作为一名佣兵,这种清洗伤口的办法再寻常不过了。

    “他.妈.的,一帮出工不出力的家伙,要不是有我达菲驻在,你们一个个都得喝西北风!”达菲驻大声抱怨着,一把提起了雪狼的尸体。

    达菲驻觉得身体有些僵硬,他连续对着手下喊了几声,却没有一个人回应。当他回头时,却发现手下的五个佣兵明明张开双臂,保持着奔跑的姿势却异常诡异的站在原地,像一尊尊冰雕一样一动不动。

    哦,严格说来应该还有一样东西是能够动的,那就是他们的眼珠子,五个佣兵鼻孔中还在向外冒着白气,手脚却完全无法动弹,只能将全身的力气全部卯在那两颗眼珠子上,不停的使劲眨着不算太大的眼睛……..

    吧嗒!达菲驻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手里的雪狼尸体就这么掉在了地上,他想低下身去捡起来,身体却根本不听使唤,很快一层寒冰从他的脚底开始向上身蔓延,不过短短十几秒,就把他的身体完全冻结在了原地。

    格瑞斯怪笑了几声:“嘿嘿,成功了!看起来我的魔法效果还不错!”

    格瑞斯拍了拍身上的雪花,从雪堆后走了出来。

    达菲驻毕竟是副队长,实力比起其他五名佣兵要高上不少,虽然他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可幸运的是他还能张开嘴巴说话,一看到格瑞斯,光头男达菲驻顿时明白了些什么:“我靠!你竟然在背后阴我!有种你把我松开,咱们一对一的干!”

    “听起来,你好像不怎么服气?”格瑞斯露出那标志性的人畜无害笑容,又道:“打架,我肯定干不过你!你也一定觉得我的实力不如你,可我要告诉你的是,不管用什么方法,只要能把人干趴下,那就是代表实力,那就代表我比你强!”

    光头男达菲驻狠狠朝地上吐了口唾沫:“妈的,算你狠,可是为什么?刚才你还说要带我去坎多隆郡的妓院逍遥快活,怎么转眼就对我动手?”

    格瑞斯嘘了口气,抬手指了指缓步走来的灰袍人:“看来你连自己什么时候得罪了人都不知道,那就这么说吧,我看他比较顺眼,而相反的,我看你很不顺眼!”

    达菲驻气的直翻白眼,只不过现在形势比人强,自己毫无还手之力,只能认栽:“你是怎么在酒里下的药,把我们六个人搞成了这幅模样的?”

    “下药?”格瑞斯几乎被这个憨厚到过分的光头男给逗乐了:“魔法具有穿透力,根本不需要打开瓶塞就能附着在酒水里,我只不过顺手在酒瓶子上释放了一个寒冰术而已!

    “什么?你是一个魔法师?不可能!如果是魔法的话又怎么会过了这么久才发作,你一定是对我下了什么药!”达菲驻已经认定了是格瑞斯使了什么下三滥的手段,把自己给冰冻住了,他虽然没有见过魔法师,但也听说过每一名魔法师都会身穿魔法公会特制的法师袍,并且佩戴和其实力相匹配的魔法徽章,可是眼前这个叫格瑞斯的家伙穿的普普通通,哪里有一点魔法师的派头?

    多年来的努力在此时收到了效果,这自然让格瑞斯有些小小的兴奋,对于首次实战的战果,格瑞斯感到相当满意,于是他得意的笑了笑,道:“这也很简单,只要再加一个特殊的延迟术,就能延缓魔法,并让我的寒冰术在指定的环境和条件下发生效果,而我设定的条件很简单,那就是当你们处于寒冷的风雪之中,我的寒冰术就会发动!”

    格瑞斯说的轻松,其实在过往的五年里,他把老艾森留给他的绝大多数遗产都用在了购买魔法材料,以及进行各种魔法试验上,到了后来连家里唯一的祖产都被变卖,以至于弄得生活窘迫,而后只能被迫搬到了贫民区的出租屋里去住,只不过到了最近这一年,连吃饭都成了经常困扰他的问题时,格瑞斯这才停止了那挥霍无度的魔法试验,单从这一点来说,他也算是个不折不扣的魔法狂人了。

第四章灵魂兽

    光头男达菲驻无奈的道:“好吧!格瑞斯,我认栽,我服输!你把我身上的魔法解掉,这头雪狼的毛皮卖了钱,咱们一人一半!”

    格瑞斯用脚踢了踢雪狼的尸体,道:“啧!啧!这种通体雪白的毛皮应该值不少钱呢!不过你的话听起来不像是发自真心的,你的心里还是很不服气!”

    达菲驻连忙道:“没有!绝对没有!胜者为王败者寇,我虽然是个粗人,但这个道理还是懂的,我以飞雪佣兵团第十八小队副队长的名义起誓,只要你把我身上的魔法解开,钱,咱们对半分!”

    “我呸!飞雪佣兵团是个什么狗屁东西!你真当老子是傻瓜吗?别忘了,我可是个魔法师,这头雪狼真正值钱的不是他身上的毛皮,因为这不是一头普通的狼,这是一头灵魂兽,它的身体里应该有一种叫灵魂晶体的东西,这个东西经过加工,可以用作魔法宝石镶嵌在武器上,让武器具有这头灵魂兽生前的魔法属性,甚至可以让武器的主人使用灵魂兽的魔法,这样一来就算是像你这样只懂肉搏的蠢货都能施放魔法了,这个东西的价值足够你们过几辈子,这才是你们此行的真正目的,不然这冰天雪地的,谁愿意大老远的冒着生命危险跑到这鬼地方来!我说的没错吧?大肥猪?”

    达菲驻哭丧着脸,道:“没错!你说的都没错!格瑞斯,我认了,灵魂晶体的钱咱们也对半分,这总行了吧!那个小白脸过来了,赶紧的,不然咱们就连屁都捞不着啦!”

    格瑞斯这才回过神来,刚想弯腰捡起雪狼的尸体,一道碧绿色的幽光便带着风声射到了他的脚跟前。格瑞斯连连退了好几步,一个踉跄跌倒在了地上,班戈和比蒂站在雪地里,保持着警戒的姿势,却也是不敢贸然动手,灰袍人所展现出来的实力明显超过了这里的所有人,更遑论他手里还持有一把不需要箭矢的弓箭,要是真的打起来,以他那迅捷的速度、无比精准的箭法,稍微拉开点距离,就能将格瑞斯等人都射成一个个透明窟窿。

    格瑞斯穷过,可是现在他已然是一名四阶魔法师,手里还有六百金币的现金,为了钱拼命,这种愚蠢的做法,可不是他的风格。

    钱再多但也要有这个命花才好!

    “别误会,这东西归你,我只是第一次见到灵魂兽,感觉有点好奇而已!”格瑞斯朝着灰袍人耸了耸肩,双手高高举起,识趣的往后退了几步,远离了雪狼的尸体。

    “你这个土包子,竟然还知道这是头灵魂兽!”灰袍人的声音异常冰冷。

    “你…..你……小白脸,你怎么是个女人!”达菲驻不可置信的望着灰袍人,她的声音虽然冷的像化不开的千年寒冰,却分明是一个女声!

    灰袍人冷笑道:“男人女人不要紧,关键是这头雪狼的灵魂晶体归我了!今晚的天气真不错,忙活了两个月,终于找到了成人祭礼所需要的东西了,算起来比菲林他们那些自以为是的家伙要足足快了半年呢!呵呵呵!这么说来我果真是一个天才呢!”

    说着她便蹲下身去,手里拿着一把小刀,对准雪狼眼睛和额头之间划了道口子,在雪狼温热的鲜血还未被冻结前,她又戴上了一副半透明的皮手套,将手伸进那道口子摸索着。

    灰袍人默不作声的反复摸索了几下,脸上的笑容却渐渐有些僵硬了起来,又过了几分钟,她似乎是找到了什么,便兴奋的大叫道:“哈!灵魂晶体,终于到手了!”

    灰袍人的手上拿着一块透明无色的块状晶体,约有一根手指那么大小,这块小小的晶体在月光下泛着一阵阵寒光,看上去比普通的水晶稍微通透一点,其他的倒也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

    看着好东西到了别人的手里,格瑞斯的心里也很不爽,却只能拿冻成了冰棍的达菲驻出气:“大肥猪!你真是个蠢货!连自己的对手是男是女都没搞清楚,难怪不是人家的对手!这么值钱的东西活该没你的份!”

    达菲驻连死的心都有了,无意中在沙丹镇遇上了一头灵魂兽,没日没夜的连续蹲点了近半个多月,为的就是这块小小的灵魂晶体,本来以为是自己时来运转了,没想到这关系到下半生富贵的宝贝马上就要到手了,却被格瑞斯暗中施放了什么寒冰术给冻成了冰棍,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灵魂晶体变成别人的囊中之物,更气人的是还要当着手下人的面被这个小胖子嘲笑……

    灰袍女子将灵魂晶体小心的塞入一个漆黑的软囊中,放在了贴身的地方:“一群傻瓜,这头灵魂兽之前已经被我射瞎了眼睛,只要是被我的绿萝弓击中的猎物都会留下自然之力的印记,除了我之外任何人都无法解除这种印记,也就是说因为有自然之力的印记存在,这块灵魂晶体无论到了你们其中哪一个人的手里,都只是一块被封印了的普通的石头,起不到任何作用!”

    达菲驻恍然大悟的大叫道:“难怪,难怪一路上不管我们怎么挑衅,你都一言不发,原来搞了半天,我们都是在为你卖命,妈.的!你……你早就算计好了!”

    几人说话时雪地中吹来一股怪异的狂风,这风带着刺鼻的腥味,就像某种动物的尿液一样,格瑞斯等人差点被这怪风掀翻在地。

    “大冬天的怎么吹起南风来了,这鬼地方真古怪!”

    格瑞斯嘟嘟囔囔的抱怨着,风雪有些迷住了他的双眼,当他揉了揉眼睛再次睁开时,却看到雪地上有一个奇怪的倒影。

    “鬼啊!”格瑞斯连蹦带跳的惊叫起来,地上的倒影被拉的很长,约有五米左右,由于雪地折射变形,倒影有着三角形的脑袋,左右两侧的耳朵特别长,就像一只人形的兔子一样。

    “找死!本小姐是精灵族里最美丽的月亮,不仅集聪明、高贵、心地善良、温柔、美貌、贤淑等所有女人的优点于一身,而且箭术无双,十三岁时就夺得了精灵族雷吉塔尔部落的箭术冠军,号称雷吉塔尔之星,追我的人能从这里排到坎多隆郡去!你竟然说……..我是鬼???!”

    灰袍女子的长袍被那阵怪风吹开,露出一头银白色的披肩长发,风雪飞舞,吹起了她的发丝,白雪银发交织在一起,形成一幅美轮美奂的画面,只是她那由于过分激动而满口飞溅的唾沫和跺个不停的双脚,完全破坏了这道赏心悦目的风景。

    撇开这些来说,她的嘴唇是淡淡的粉红色,丰厚饱满,以人类的审美来看也足够的性感,她的鼻梁高挺却不失秀气,脸上的肌肤白得几乎有些透明,嫩绿色的眼珠就像灵动的绿叶充满了朝气,配上高耸的胸脯和那双浑圆修长的大腿,浑身上下无不散发着野性和健康的气息。

    但这些所有的特点都被她那两只长的有些离谱的耳朵给盖住了,她,这个灰袍女子,竟然是个长耳朵的精灵少女!

    “你找死!”嗡嗡嗡,三支幽光利箭像连珠炮一样向射向了格瑞斯的身前,那厚达七八米的积雪发出噗噗的响声,雪地上扬起一阵白色的雪尘,吓得格瑞斯连滚带爬的躲到了老远。

    格瑞斯吞了口口水,原本那个高贵优雅的灰袍人,突然之间变成了泼辣的精灵族少女,这样的转变让他一时间实在有些难以转过弯来,可以确定的是在酒馆里,她那风度翩翩的动作虽然不是装出来的,但那也绝对不是她的本性,她会具有那么高贵优雅的举止根本是因为精灵族与生俱来的独特气质而已。

    如果她不是生在精灵族,而是一个人类女人的话,那么她一定是个凶悍的泼妇!格瑞斯不无恶意的想着。

    格瑞斯只觉脚尖寒风飕飕,原来鞋子上已经被箭气给射了个大洞:“喂,精灵小泼妇,要是没有我,你至少还得和这个叫大肥猪的蠢蛋干上一架,能像现在这么容易就得到那块灵魂晶体吗?你就是这样对待你的恩人的吗?”

    说完格瑞斯愤怒的脱下那只破鞋,朝着精灵少女挥舞着。

    精灵少女那仿佛嫩芽儿一样的绿色眼珠死死的瞪着格瑞斯,眼眶中已经是泪光点点:“你骂我?你竟然骂我是精灵小泼妇!”

    “我要杀了你!”精灵少女像是受到了莫大的侮辱一般呜呜的抽泣了几声,刷的从灰袍中抽出那把绿萝弓来,连续拉动弓弦,对着格瑞斯的四周就是一圈轮射,仅仅五秒钟之内,二十几道幽光便划破了夜空。

    等到那嗡嗡作响的回声在风雪中消失后,格瑞斯的那件棉袄已经布满了密密麻麻的穿孔,烂的不成样子。

    格瑞斯倒吸了一口凉气,伸手摸了摸身上,所幸的是这个精灵小泼妇还算留了一点理智,只是把他的衣服给搞的稀烂,而没有将他的身体洞穿…….

    精灵少女擦了擦腮边的泪珠,道:“你是第一个敢骂我是泼妇的人,我一辈子都会记住你的!”

    “哈哈哈!骂得好,小白脸变精灵小泼妇…….!”

    达菲驻只剩下一个脑袋可以活动,却仍在一旁煽风点火,可是还没等他骂完,一股带着腥味的怪风便卷起了漫天雪花,堵住了他的嘴。

    “不好!”比蒂突然在几米开外大叫了一声。

    等到那被怪风吹起的漫天大雪散去,格瑞斯朝着比蒂的方向望去,只见广袤无垠的旷野上,隐隐现出数十个绿色的光点,不久,在这些忽明忽暗的绿色光点中一道异常明亮的血红色刺破了这白茫茫的一片雪色。

    “嗷呜!”那数十个绿色光点在一声凄厉的哀嚎之后飞快分散开来,并结成了一个包围圈,向雪地中的众人逼近。

    那道血红色的光芒射出了百米之远,变得越加刺眼,几乎让人无法直视!

    “完蛋了!格瑞斯摸了摸鼻子,猛然想起了什么,道:”我叉,我明白了,这股子味道是刚才那头幼年雪狼在发现我们之前就撒的尿,一定是它老娘带人找我们复仇来了!”

    假如还能够动的话,达菲驻早就已经蹦到三丈高了,可是现在他只能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的怪叫:“格瑞斯,快!快解开魔法,不然我就死定啦!我……我答……应你,如果能让我活着回到坎多隆郡,只要是你看中的妞,就算砸锅卖铁我也一定让你睡上!”

    班戈和比蒂退到了格瑞斯的身旁,三人肩并肩的靠在一起,班戈握紧了他的那把破剑,大声道:“不会吧!狼是群居动物,应该是来的时候一群,走的时候一群,刚才那头幼狼被我们围攻时,这些狼怎么不过来帮忙!”

    格瑞斯的神情变得凝重起来:“雪狼也是狼的一种,但从本质上讲,他更是一头灵魂兽,每一只灵魂兽到了一定的年纪都会选择后代来继承自己的魔法属性,这种选择极为残酷,幼年灵魂兽往往要经过生死搏杀胜出后,才能获得这种继承权,而刚才那头幼年雪狼,眼睛被那个精灵小泼妇给射瞎,身体残疾,已经不具备继承的资格,所以那头雪狼已经被抛弃!灵魂兽具备较高的智慧,说不定刚才的那头幼兽是它的老娘用来猎杀我们的诱饵而已!”

    还有一句话格瑞斯没敢说出口,按那道红光的强度来看,这头雪狼的魔法等级至少相当于一名四阶的魔法师级别,而且成年雪狼不仅具备魔法能力,同时在力量上也几乎可以和一名三阶骑士媲美,就凭这里的六根冰棍,还有自己这个不知道究竟是几阶的半吊子魔法师,以及只会搞女人的骑士班戈,要想活着回去,简直是天方夜谭!

    精灵少女见势不妙,立刻手持绿萝弓,几个起落就飘出了十多米远。

    “喂,精灵小泼妇,你的实力那么强,不会见死不救吧?”格瑞斯可是真着急了,这里实力最强的就是她,也只有她或许还能和这头雪狼抗衡一下,要是连她都跑了,那可就真的玩完了!

    “你刚才不是说了吗,不管用什么办法,只要能把人干趴下,就是代表实力,就是代表你比别人强,现在不正是你大展神威的时候吗?”精灵少女清脆的笑声从风中飘来。

    “我叉!”格瑞斯恨恨的骂了句。

    精灵少女回头,道:“我也送你一句话!能够在险境之中,从容而退,也是实力的一种体现呢!可惜啊,有些人,自认为本事大的盖过天,却连逃跑都不会,哈哈哈!”

第五章达菲兄弟

    格瑞斯和班戈比蒂,仍旧躲到了那个隆起的大雪堆之后,死死的盯着那道红光。

    达菲驻不停的大叫着,那叫声比雪狼的哀嚎听起来更加凄凉,他虽然也是一个身经百战的佣兵,打架、狩猎、杀人,什么大场面都见识过了,胆量早已练得够大,但以前无数次的冒险,都没有像这次这样狼狈过,因为那时候无论对手多强大,他总还有逃跑的机会,可是现在他却被冻结成了一根冰棍,丝毫动弹不得,只能傻呆呆的站在雪地中,眼睁睁的看着十几头狼朝自己围过来。

    死亡很可怕,但更可怕的是意识到死亡来临,却无能为力,还要亲眼见证那血腥的过程,达菲驻的意识非常清醒,可越是清醒,他心中却越是害怕。

    那十几道绿光离达菲驻越来越近,雪地上传来狼群走动时沙沙的声音,站在格瑞斯的位置,已经能够隐约看到狼群口中吐出的白气。

    “我受不了啦!格瑞斯,你大爷的!我求你,我求求你,快帮我解开魔法,让老子干上去一架,要么赶紧过来给老子一刀,让老子死的痛快点!”可怜达菲驻自以为勇猛,却被吓得眼泪哗哗直流。

    格瑞斯躲在雪堆后,道:“大肥猪,稳住,你老实呆着先吸引雪狼的注意力,我再想办法救你!要是能搞到这头成年雪狼的灵魂晶体,我保你十辈子都花不完那钱!”

    “操.你大爷!!”达菲驻只觉得自己就像被套上了鱼钩的诱饵,越是挣扎那痛苦就越是多上几分,因为他的叫喊,已经成功吸引了那十几道绿光向他急速靠近。

    怎么办?怎么办?格瑞斯站在雪堆后不停的抓挠着自己的脑袋,就算这十几头普通的狼,已经无法应付,更可怕的是后面还有一头成年灵魂兽,恐怕这里所有的人加起来都不是它的对手!

    跑?如果能跑的话又怎么会等到现在?

    打?那简直就是送死!

    灵魂晶体!成年灵魂兽!精灵族少女!成年祭礼!格瑞斯突然想起了魔法书籍上的一些记载,每个年轻的精灵到了十四岁的年纪,就有了举行成年祭礼的资格,而在举行这个祭礼之前,他们会被部落族长委派外出执行一个任务,只有完成了这个任务,年轻的精灵才能获得部族的认可,并拥有婚配、繁衍、参加祭奠的权力,成为一名真正的精灵!

    精灵族少女已经慢慢走远,格瑞斯连忙拍了拍肥嘟嘟的脑袋,冒着被狼群围攻的危险站了起来,朝着她远去的方向大吼道:“喂~~!精灵小泼妇!你以为拿着一颗幼年灵魂兽的灵魂晶体回去,就可以蒙混过关了吗?你以为你比同伴少花了半年时间,就说明自己是个天才了吗?蠢货!你是个不折不扣的蠢货!你杀死的那头幼年灵魂兽连一个最低级的魔法都没有能力释放,那枚灵魂晶体只有小手指那么大小,一看就是才刚刚形成不久,灵魂力的纯度几乎接近为零,你就等着回去被同伴耻笑,被你们的族长臭骂吧!雷吉塔尔之星?箭术冠军?天才?我看就是个不折不扣的笑话!”

    狼群稍稍在原地停了片刻,格瑞斯虽然大喊大叫,但他们却依然没有改变方向,仍是朝着达菲驻走去。

    狼也懂得判断,哪个猎物的危险程度较低,而此时,毫无反抗之力的光头男达菲驻和他的手下显然是他们首选的攻击目标。

    “妈的,连狼都喜欢捏软柿子的嘛!!?”达菲驻的心脏几乎就要跳出胸腔,那头走在最前的狼,已经露出了锋利的牙齿,绕着圈子反复打量着自己的猎物,这头狼似乎觉得这已经是煮熟的肥肉,并不着急对达菲驻“下口”!

    望着那绿幽幽的狼眼,达菲驻简直想立刻一头撞死来个彻底的了断……..他连大气都不敢再喘一声,鼓起腮帮子,瞪大了眼睛的与那头狼对视着……..

    比蒂的脸色阴暗,手里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对匕首,道:“格瑞斯,我和班戈拖住狼群,你在后面放魔法,要是实在不行,就先撤!”

    班戈双手环抱胸前,将头缩在了手臂中,听到比蒂这么说,他连连摇头,道:“先撤,不行,我们是死党,要走一起走!要死一起死!有格瑞斯在至少我们还可以周旋周旋,如果他走了,就剩我们两个,怎么顶住狼群?”

    格瑞斯打断了两人,道:“妈.的,死什么死!我们的好日子才刚刚开始,还有大把金币等着去花!你,班戈,还有很多的女人等着你去搞!你,比蒂,将来会成为最伟大的盗贼!”

    格瑞斯从雪堆后探出了头,精灵族少女没有回头,格瑞斯却卯足了力气继续大吼道:“精灵小泼妇,如果你想风风光光的通过成人祭礼,最好的办法就是干掉那头成年雪狼,夺取它体内拥有高纯度灵魂力的灵魂晶体!”

    雪地上已然不见精灵族少女的身影,格瑞斯有些失望的躺倒在雪堆上:“我叉,女人都是靠不住的!更何况是精灵族的女人!看来,只能我们自己想办法了!”

    “我先上,班戈你也一起来!”比蒂像幽灵一样从雪堆后一跃而出,无声无息的靠近狼群,虽然比蒂其貌不扬,但论起实战,他可是三人中最有经验的,作为盗贼,频繁的入室偷窃,难免会有被人发现的时候,可是这么多年比蒂却从未被抓获过,这也间接的证明他是一个非常合格的盗贼。

    班戈硬着头皮,握紧了佩剑,紧紧的跟着比蒂,矮小丑陋的比蒂走在前面,昂首挺胸,高大英俊的骑士班戈弓着腰,战战兢兢的在后,格瑞斯觉得他们两个真的该换个职业才对!

    情况最最糟糕的还不是格瑞斯三人,那头来回转了十几个圈的狼终于失去了耐心,它向后退了七八步,达菲驻还以为这狼被格瑞斯的同伙给吸引了注意力,没想到的是那头狼却是张大了嘴巴,猛的向他冲了上来。

    “啊!”达菲驻异常凄厉的惨叫一声,那狼应声咬在了他的屁股上,奇怪的是达菲驻却没有感到丝毫的疼痛,而那头狼却似乎受了点伤,嗷嗷的叫了几声。

    就在达菲驻的身旁,几颗白森森的狼牙掉落在了地上,达菲驻忍住了内心的恐惧,睁开了眼睛,却看到那头狼满嘴的鲜血,正不停的摇晃着狼头。

    “我靠!这冰层有这么硬吗?妈.的,难道那个家伙真的是个魔法师!”达菲驻喃喃的道,却没有注意到剩下的十多头狼已经将他团团围住。

    格瑞斯深吸了几口冰冷的空气,缓缓的站了起来,口中念了一个咒语,这条咒语他自己都记不得已经念过多少遍,五年前火烧修女内衣,还有今年的见习魔法师考核…….

    火球飞快的在他的双手间成型,不多时就足有一米直径大小。

    火球中电芒闪现,暗红色的火焰在空旷的雪地里发出噼噼啪啪的响声,瞬间雪堆附近十几米的地方火光大盛,将四周照的通明一片。

    “班戈,比蒂!闪开”格瑞斯挥动双手,硕大的火球向狼群呼啸而去。

    达菲驻正暗自庆幸劫后余生,刚一回头却只见天空中一团巨大的火光的朝自己直扑而来……

    “格瑞斯!你大爷的!”

    轰的一声,狼群匆忙向旁边闪避,有几头跑的快的被烧焦了皮毛,还有三四头直接被轰趴在了雪地里,嗷嗷的嚎叫着,空气中满是皮毛点燃后发出的酸臭味。暗影中的比蒂和班戈飞快的冲了出来,与剩下的七八头狼搏斗在了一起。

    达菲驻眼前一黑,只当自己就要一命呜呼,却感觉身上的寒气正在慢慢的消退,手脚上那酸麻的感觉也在逐渐的减轻,低头一看,身上那厚实的冰层正在迅速的融化。

    暂时脱离了危机,泪流满面的达菲驻便立刻管不住自己的嘴巴了:“你大爷的!把老子冻成冰棍当成诱饵就算了,还把老子当成烤肉!格瑞斯!你这个操蛋的家伙,老子诅咒你!诅咒你十八代祖宗!”

    格瑞斯没有时间和达菲驻废话,几秒钟后,一个相同大小的火球便燃起了熊熊的火光,格瑞斯又念了一个咒语,嗖的一声,直径一米的大火球悬空浮起,在离开地面两米左右的距离后,火球的中心出现几道黑色的裂痕。

    裂痕将火球切割成六个部分,这裂开的部分迅速的向四周分散开来,最终形成六个大小不一的小火球,当年火烧三十六件修女内衣,格瑞斯可是一下子同时召唤过三十六个小火球的,这对他来说只不过是小儿科而已!

    “火球术!”格瑞斯单手一指,六个火球在空中划出六道火红色的轨迹,呼啸着朝狼群袭去。

    “闪开!”比蒂和班戈飞快的朝另一侧避开了去。

    达菲驻虽然已经解冻,可是他的手脚毕竟不如平时灵活,只能就地一滚,像一头狗熊一样狼狈的逃出了火球的袭击范围。

    吃了一次亏,剩余的六七头狼也已经学乖,早早的就跑到了老远,格瑞斯的火球术对他们并没有造成什么伤害。

    由于火球的热力,达菲驻手下的五名佣兵也开始渐渐解冻,实际上火球术就是解开寒冰术的法门之一。

    那道血红色的光芒离众人越来越近,五十米开外,成年雪狼对着月光嚎叫着,这叫声让在场所有的人心脏都为之一颤。

    “吼!”雪狼张了张嘴,喷出一道白色的寒气,瞬间在它的身体周围,刮起了一道白色的龙卷风,它的身体若隐若现的隐藏在这龙卷风中,缓缓的向众人走来,每走过几步,那龙卷风就像一张大网一样,将空中的雪花尽数吸了进去,渐渐的,白色的龙卷风的规模越来越大,几乎就变成了一场风暴。

    达菲驻飞快的跑向了比蒂、班戈,三人紧紧呈三角站位,顶在格瑞斯的身前,将狼群与格瑞斯隔离了开来。

    这个时候其实大家心里都明白,要想活着回去,就必须保护好格瑞斯,只有他在,才有机会和那头成年灵魂兽周旋下去。

    “嗡!”一道碧绿色的幽光利箭破空而来,刺破了成年雪狼聚集而成的风暴,噗的射在了格瑞斯身前的那个大雪堆上。

    精灵族少女去而复返。

    “啊!”一声无比凄厉的惨叫从雪堆中传来,这声音比达菲驻被火球击中时更加的悲惨!雪堆轰然倒塌,一个和达菲驻长的几乎一模一样的光头,捂着屁股,嗷嗷直叫的蹦了出来!

    “达菲驻!你这个废物!老子在这里蹲了整整一个晚上,就是让你看合适的时候发信号给老子,好收拾那头雪狼,这就是他妈的你给我发的信号?这就是你说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这就是你说的完美计划?”光头摸了摸屁股,也不管有什么危险,冲上前去用沾满了鲜血的双手,左右开弓,狠狠的给了达菲驻两个大巴掌。

    达菲驻有些幽怨的看着这个比自己略微壮实一些的光头,无比委屈的道:“大哥………!”

    “不要叫我大哥,叫我达菲雄队长!妈的,老天真是不开眼,有你这么废物的弟弟,真他妈的是我的不幸!”

    “队长,刚才…..刚才的战斗实在太激烈了,我一时把你给忘记了,再……再说了,这不是我发的信号,是……是那个跟了我们一路的灰袍人干的!”

    大肥熊…..大肥猪……..,望着这两个长得一模一样,连名字都一样有个性的光头兄弟,格瑞斯顿时觉得无语!

第六章风暴结界

    事情还得从半个多月前说起,那时,达菲驻、达菲雄两兄弟刚刚执行完了一次护送的任务,准备在沙丹镇休息一晚后再上路,当夜,两兄弟无意之中竟在沙丹镇外撞见了一头幼年灵魂兽,两兄弟好歹也是走南闯北,颇有些见识的佣兵,起先两人还不敢相信,经过反复侦察后才断定这确实是一头只有在霍芬海姆才能见到的灵魂兽。

    这两兄弟可不会去想灵魂兽怎么会出现在沙丹,在他们眼里这玩意儿就代表了钱,而这头灵魂兽对他们来说显然是一个极大的诱惑。

    在卡萨拉大陆的人类世界里,有个不成文的规定,一名武士想猎杀一头灵魂兽,哪怕是再弱小的灵魂兽,也得具备八阶以上的实力,原因无他,想要狩猎一头灵魂兽,就必须去极北之地霍芬海姆,那里不仅有数万种实力超群,具备各属性魔法的灵魂兽,更有远古巨龙守护,像达菲驻两兄弟这样的人,恐怕连灵魂兽的影子都还没见到,就已经被轰成了渣……..

    八阶是个什么概念,对于习武之人来讲,说的简单点就是半只脚踏进了“圣”级别的高人,这种人不是卡萨拉大陆声明显赫雄霸一方的人物,就是不理世事的隐世高手。

    就算是未成年的灵魂兽,对于他们来说危险程度也是极高的,但两人却意外的发现这头灵魂兽已经瞎了一只眼睛,于是本来还有些畏惧心理的两兄弟毅然决定冒险一搏,因为要是能弄到一块灵魂晶体,哪怕是最低级的,也足够他们过上好几年。

    奇怪的是,连续蹲点了好几天,两人再也没有见到这头幼年灵魂兽,却等来了那个灰袍人也就是精灵少女。

    两人不愿轻易放弃,于是便在酒馆里住了下来,准备碰碰运气再等上些时候,几天下来,两兄弟却发现这个精灵少女也是冲着灵魂兽来的!

    早已把灵魂兽当做自己囊中之物的两兄弟又怎么会将到手的肥肉拱手让人,两人一次次的向精灵少女发起挑衅,可是这个精灵少女楞是从没和他们说过一句话,而且几次暗中较劲比试下来,每次都是精灵少女占据了绝对的上风!

    两人不是什么顶尖高手,但一向自认老子天下一,这次却是屡屡吃瘪,又哪里咽的下这口恶气,两人发誓要从精灵少女的手中抢到灵魂兽。

    就在格瑞斯等人到达沙丹的当天,达菲驻再次发现幼年灵魂兽的踪影,想要和精灵少女硬拼绝对是行不通的,两兄弟商量了半天后终于由弟弟达菲驻想出了一个办法,让实力稍高一些的达菲雄在灵魂兽出现过的雪地里隐藏起来,达菲驻负责吸引精灵少女的注意力,等她不注意时,再由达菲驻发出信号,让达菲雄出其不意抢夺战利品,而那堆高高隆起的雪堆,自然就是达菲雄的藏身之处。

    达菲雄也没有什么其他好的办法,只得按照弟弟的思路来干,冰天雪地的,饶是他身强体壮,也早已被冻得瑟瑟发抖,他就这么躲在大雪堆里等啊等,等啊等,从白天等到黑夜,谁想迟迟没有等来达菲驻的信号,却被精灵少女的绿萝弓把屁股给射了个鲜血淋漓!

    ………………….

    达菲雄咬了咬牙,骂骂咧咧的从地上抓起一把积雪,然后别过头去,嘴里咬住衣服领子,使劲的将积雪在屁股上揉搓了几下。

    又是嗷的一声惨叫。

    不得不说这个办法虽然简单,但却非常有效,很快伤口就被清理完毕,血也已经被止住。

    “抱歉,我本来是想吓吓那个叫格瑞斯的蠢货的,却没想到误伤了你!好了,我是看在灵魂晶体的面上才回来的,可先说好了,那个东西归我,谁都不许抢哦!”精灵少女挎着绿萝弓,高挑的身形隐藏在宽大的灰袍之中,从月光下缓缓的走了过来。

    达菲雄操起背上的那口巨剑低着个头就像蛮牛一样不管不顾的朝精灵少女冲了上去,还没走出几步,七八头饿狼就团团围了上来。

    格瑞斯仔细观察着周围:“现在不是争斗的时候,要想活命的就一起对付那头成年雪狼!”

    达菲雄怒不可遏的望着那个精灵少女,手中的阔口巨剑架在身前。

    “喝!”达菲驻低低的吼了一声,那柄阔口巨剑之上泛起一层淡淡的红色亮光,他双手挥舞巨剑,一道火红色的十字形热浪便袭向狼群。

    “这个家伙竟然是个三阶武士!?”班戈的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能够将战气凝聚成形,一直是他的梦想,尽管他的初衷并不是用在战斗上,而是想借助战气的外形,在女人面前凸显自己的高大伟岸形象……..

    达菲驻的攻击击退了狼群,却也没有造成任何伤害,这些狼只是和他保持着数十米的安全距离,将众人围困在当中,而不作任何实质性攻击。

    “遭了!这些狼是在的等待那头成年灵魂兽的到来!精灵小泼妇,快把这些狼射死,不然等那头灵魂兽来了,我们都得玩完!”格瑞斯运起火球术,对准了狼群身后几米远的地方。

    精灵少女却不理会这些普通的狼,她轻轻一跃,径直的奔向那头雪狼!在骄傲的精灵眼里,只有那头成年雪狼才配当她的对手!

    火球呼的朝着狼群砸去,灼热的气浪将表面的积雪瞬间融化,又有一头狼被击中,烧的皮开肉绽,剩下的狼眼中流露出恐惧的神情,却没有一只退却,像训练有素的士兵一样重新集结在一起,很快填补了空缺,包围圈又小了不少!

    绿萝弓对准了夜空,精灵少女已经将弓弦拉到极致,绿萝弓像一轮绿色的满月向四周散发着道道耀眼光芒:“破魔箭!”

    嗡的一声,一道碧绿色的寒光射向天际,到达最高点后,这道寒光急剧下坠,并分散为无数道细小的抛物线,飞速的射向雪狼。

    借着月光可以看到这条雪狼足有一头狮子那么大小!

    雪狼眼中的红芒大盛,周身那白色的风暴变得越来越密实,到了最后风暴停止了转动,像一堵白色的城墙一样包裹在雪狼的周围。

    精灵少女的箭术十分高超,准头也是一流的,但这一次却出现了意外,精灵少女低估了雪狼的能力,那无数道箭光撞击在那“白色城墙“之上,激起了无数细碎的冰屑,却根本没有办法穿透雪狼的防御。

    “完蛋!这是一头通过吞噬同类,强化了防御的灵魂兽!它已经能结成风暴结界!”格瑞斯大叫道:“快跑,精灵小泼妇!”

    精灵少女毫不迟疑的向后急速退去,一直跑出了百米的距离,才停了下来。

    然而,雪狼却没有追击精灵少女。

    雪狼双目微微一动,扫视着雪地中的众人,不久后,那两道血红色的光芒直直的照射在达菲驻的身上,再也没有移开半分。

    “你大爷的!为什么又是我!”达菲驻甩开脚丫子就跑,雪狼猛的向前一窜,巨大的身体掀起阵阵怪风,朝着达菲驻飞奔而去。

    达菲驻的身体尚处在半麻痹状态,根本无法使出全力,速度自然不快,眼看着就要被雪狼追上。

    “嗷唔……..!”凄厉的嚎叫响彻夜空。

    所有人都呆住了,因为…….发出嚎叫的不是雪狼,而是格瑞斯,众人循声望去,这个小胖子正掐着自己的脖子,脑袋半仰对着天空嗷嗷狂嚎……..

    雪狼在雪地里打了个转,甩了甩头,眼神有些迷茫的望着格瑞斯的方向,这个声音和那头幼年雪狼实在是太像了!

    格瑞斯死都不会想到,自己歌颂光明女神的天籁嗓音,有一天,竟然会用来模仿狼嚎,挽救别人的生命……

    “愣着干什么,保护我,大肥猪你们带人先拖住雪狼,精灵小泼妇你继续在后面射它屁股!要是我完蛋了,你们都得死翘翘!”格瑞斯跑了几步,又停了下来,仰起脖子对着天空又是一阵嗷唔的狼嚎……..

    “太像了,真他妈的太像了!神奇的魔法师!神奇的格瑞斯!”达菲驻喃喃的道。

    格瑞斯赌对了,这头雪狼果然是母的,雪狼意识到有些不对,它看了看那头幼狼的尸体,又看了看格瑞斯,不明所以的雪狼放弃了就近原则,立刻将目标重新锁定为格瑞斯。(动物也是有好奇心的……)

    成功吸引到雪狼的注意力后,格瑞斯再也不敢停留,发力向远处狂奔着。

    “上!”比蒂手持双匕,头一个冲了上去,身为盗贼的他,身手虽然不如精灵少女敏捷,但是借助着夜色的掩护,很容易的就和阴影融为了一体,像一团鬼魅一样接近了雪狼。

    如果说这些人里边,除了精灵少女之外,还有第二个人能够全身而退的话,那么这个人一定是比蒂。

    寒光闪闪的匕首朝着雪狼头部的要害处扎去,但无论比蒂如何努力,也只能在那风暴结界上留下几道浅浅的刮痕而已。

    “他.妈.的,老子倒要看看,这个灵魂兽倒底有多厉害!”

    自恃实力还不错的达菲雄虚晃了一剑,避开了狼群,从半道冲了出来,红色的战气从剑身喷薄而出,一上手他就使出了全力。

    “十字斩!”达菲雄一声暴喝,红色的战气凝成一道火光,正面撞上了雪狼的风暴结界。也许是火属性本身就与冰属性相克,风暴结界微微一颤,一片足有半米高的巨大冰块从结界上掉落了下来,可是雪狼却依然毫发无伤。

    格瑞斯没跑出多远,就停下了脚步,不是他不想跑,而是他被一堵白色的冰墙给挡了回来。

    雪地上,以达菲驻为中心,在离他五十米直径范围内,一堵密封的圆形白色冰墙竖在了众人面前。

第七章等死的胖子

    当白色冰墙竖立起来的时候,雪狼身边那一层密实的结界,明显的薄了许多,这也是达菲雄那一击能够对风暴结界造成一定破坏的原因。

    站在远处的格瑞斯观察到了这点:“攻击他,赶快!”

    见到这堵冰墙,众人心里明白,跑是跑不掉了,要想活命,唯一的办法就是干掉雪狼。

    达菲雄反应极快,立刻就带着手下,挥舞着巨剑冲了上去。此时比蒂等人也是一拥而上,精灵少女拉动绿萝弓,对着雪狼猛射。

    火球,绿萝箭,双刃斧,巨剑,匕首一齐朝雪狼招呼了过去。如果同时击中,正处于弱化状态的风暴结界,一定承受不住如此之多的攻击。

    每个人心里都是这么想的。

    但,可惜的是,每个人攻击的部位都不同,风暴结界的前后左右都受到了冲击,但这些冲击过于分散,也仅仅是让雪狼稍稍往后退了几步而已。

    “我叉!全部对准它的脑袋砸!”如此寒冷的天气了,格瑞斯已经急得满身大汗,顶住了一轮攻击的雪狼冲破了众人的堵截,飞快扑向远处的格瑞斯。

    在雪狼奔跑时,那道白色的冰墙突然又消失在众人眼前,而那一层风暴结界则再次变得密实起来。

    “拦住他,我叉,没了我,大家一起玩完!”格瑞斯已经管不了许多,只能撒开丫子继续一路狂奔。

    在众人拼死的干扰下,雪狼前进的速度大大受阻,格瑞斯不辨方向的跑出一段距离后,那道白色的冰墙轰的再度破土而出,拦住了格瑞斯的去路。

    几个来回之后,格瑞斯似乎摸索出了一点规律,只要他与雪狼的距离达到一百米左右,雪狼就会弱化风暴结界的防御,召唤出冰墙,防止自己逃跑,而这个时候,自己是没有办法逃离得更远的,但同时雪狼也没办法进行大范围的移动,更重要的是这时候的雪狼,防御能力大打折扣,是进攻的最佳时机。

    “搞死它!”格瑞斯大喝一声示意众人一起进攻。

    各种武器非常精确的对准了雪狼的头部砍去。

    由于格瑞斯的提示,这一次进攻的效果非常不错,雪狼头部的防御结界裂开了一道小小的缝隙。

    雪狼哀嚎了几声,惨白的獠牙咔咔的在地上来回蹭了几下,正当众人准备发起第二轮攻击时,雪狼撑开四肢,整个身体伏倒在了地上,它的脖子缩成了一团。

    “趴下!”格瑞斯喊出这两个字时,已经晚了。

    “呼!”雪狼猛的伸长了脖子,一股白色的气流从雪狼的口中喷射而出,这道气流在雪地上留下一条深达半米宽约两米左右的沟壑。

    “闪开!”达菲雄全力催动战气,红色的淡淡光芒笼罩了他的全身。

    气流卷起满地的积雪,在行进的过程中演变为巨大的气浪。

    轰!达菲驻、精灵少女恰巧站在气浪之中,不幸的达菲驻刚刚解冻不久,就再一次被冰冻成了冰棍,雪狼的冰系魔法显然比格瑞斯的寒冰术要强大,因为达菲驻已经连话都没办法说了。

    而精灵少女,这一次竟也没有幸免,被冻结在原地,只露出一个脑袋…….

    站在达菲驻身后的达菲雄情况稍好一些,由于有战气护体,站的位置又比较靠后,他躲开了这道气浪。

    格瑞斯原本还指望能靠精灵少女和自己配合,利用远程的优势牵制雪狼,却没想到在关键时刻,她也轻敌了。

    格瑞斯叹了口气,精灵族的寿命长达五六百年甚至更长,十四岁的精灵换算成人类的年纪,说到底还只是相当于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指望她,实在是有些不太靠谱。

    “达菲雄,想办法缠住它!最好能让它不停的使用魔法!”来不及迟疑,格瑞斯便立即大声念起了咒语。

    被火球砸中了好几次的雪狼,对格瑞斯念咒语的行为,潜意识的做出了自然反应,它的身体伏了下去,脖子一缩,看来是准备用冰系魔法来对付格瑞斯的火球。

    等到雪狼长开了血盆大口的时候,格瑞斯却立刻停止了咒语,飞快的向右侧跑去,而雪狼却已经施法完毕,无法收势。

    呼!气浪中带着无数细碎的冰屑,笔直的刮向了格瑞斯原来的位置。

    达菲雄心领神会,一个俯冲,从侧面挥舞着巨剑劈向了雪狼血红的双眼,那道裂开的缝隙终于被劈开,巨剑之上凝结的战气从狭小的裂口之中穿了过去,狠狠的砸在了雪狼的脑袋上。

    鲜血汨汨的从雪狼的的额头流了下来,而这时格瑞斯的火球已经砸了过来,风暴结界的正面部分被砸开了一道一米多宽的口子,乘着雪狼施法之后的间隙,比蒂和班戈也冲了上去,胡乱捅了几刀,然后返身回去,继续与剩余的几头普通野狼纠缠在了一起。

    “禽兽就是禽兽!哈哈哈!”通过几次交手,格瑞斯发现,这头成年雪狼吞噬过同类,它的冰系魔法的威力已达到四阶魔法师的程度,而它的风暴结界的防御能力更是强悍,足以媲美五阶骑士的圣盾防御。

    四阶魔法师和五阶骑士的混合体,单从实力上来讲要杀死格瑞斯就像捏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但遗憾的是,就像格瑞斯所说的,禽兽毕竟是禽兽,它具备了强悍的实力,却无法将进攻和防御结合在一起,一加一在它的身上并没有得到二这个结果。

    更致命的是它的冰系魔法虽然强大,但施法的间隔也同样很长,毕竟再聪明的狼,也无法像人类一样,将魔法的吟诵时间控制在五六秒的时间内,甚至有些魔导师可以直接不用念咒语,只在心中默念就能发动魔法!

    受伤的雪狼,伸出舌头舔了舔那流下的血迹,白色的雪花被染成一片夺目的殷红,那两道血红色的眼光像两团燃烧的火焰。

    鲜血彻底的激怒了雪狼,它的皮毛全都竖了起来,像一根根银色的钢针闪着寒光,它的后肢微微弯曲,前肢伏地,就在格瑞斯以为它又要喷吐气浪,利用寒冰系法术攻击自己时,出人意料的一幕出现了。

    雪狼解除了它那引以为傲的强大防御圈--------风暴结界,就连那道白色的冰墙都不见了!

    两道血色红光照射在格瑞斯侧胸前,雪狼再次锁定了格瑞斯!

    “格瑞斯!快跑!”精灵少女下意识的大喊起来,作为一名精灵,对于动物习性的了解远胜于人类,天生的敏锐直觉告诉她,解除了风暴结界的雪狼才是最可怕的。

    达菲雄、比蒂、班戈还有剩下的六名佣兵见雪狼解除了防御,便以为有机可乘,几人操.起武器就向雪狼的要害部位砍去。

    嗖!一道银色的电光在达菲驻等人的面前一闪而过,雪地上只留下一片白色的雪尘。

    这是一头智慧度极高的灵魂兽,它竟然暂时放弃了防御,以超越了风的速度直奔格瑞斯而去。

    既然它具有五阶骑士的防御,相应的攻击力自然也不会差,在几次试探之后,这头灵魂兽选择了它认为最为合理的战斗方式。

    而这种战斗方式无疑是正确的,或许也是最为快速有效的。

    空旷的雪地一望无垠,可是格瑞斯已经没有跑的必要,因为无论往哪里跑,他的速度都无法和此时的雪狼相提并论。

    应该这么说,小胖子奔跑时的速度连雪狼的十分之一都不到……

    所有的人脑中只有一个念头,如果格瑞斯还能做点什的话,那他唯一能做的就是等死!

    我们可怜的小胖子刚刚荣升为四阶魔法师,手握重金,至今仍保持着处男之身,却连一天正经好日子都还没过上,就要以这样的方式死去,不得不说这是彻头彻尾的一个悲剧……

    “要是老子挂了,就随便找个地方把老子埋了,千万别让人知道,老子死的这么窝囊!”

    这是雪狼距离格瑞斯八十米左右时,小胖子说的临终遗言…….

    精灵少女闭上了双眼,不敢目睹这惨烈的一幕,比蒂、班戈则像发疯了一样在后边追击着雪狼,连脚下的鞋子都已经跑的不知丢到了哪里。

    至于达菲雄,他已经认定根本没有追下去的必要!

第八章后生

    五十米!

    三十米!

    十米!

    风停了,雪似乎也停了!皎洁的月光如水,银白色的雪地之上,小胖子龇着牙,一动不动!

    呼!雪狼吐出一口寒气,一股强劲的气浪向格瑞斯袭去。

    “寒冰术!”格瑞斯将自己的灵魂力提高到了极致,他双手所指的方向却不是雪狼,而是他自己!

    他竟然将魔法砸在了自己的身上!

    一层厚达半米的透明寒冰将格瑞斯除了脑袋和双手的部分包裹在了其中,并在格瑞斯的身前形成了一道薄薄的屏障,扑面而来的气浪轻易的就冲破了屏障,却有效的阻止了格瑞斯的手和头被气浪直接击中,气浪形成的冰层与格瑞斯身上的寒冰紧密的结合在一起,并向左右延伸,形成一道足有两米多厚的冰墙!

    小小的冰棍由于雪狼的冰系魔法,瞬间就膨胀为一块巨大的屏障!

    由于惯性,雪狼根本无法收住自己飞速前进的势头,轰的一声,重重的撞击在那巨大的冰墙之上,身上那竖起的钢刺般的皮毛,深深的扎进了由它自己和格瑞斯一同创造的那片厚实的冰层之中。

    雪狼巨大的身躯产生了一股强大的冲击力,体牢牢被固定在了冰墙之上,这股力道反弹在雪狼的身上,直撞的雪狼头晕目眩,它刚想挣扎逃脱,一个灼热的火球就带着呼呼的风声,狠狠的砸在了它的头上!

    比蒂、班戈疯狂的追了上来,对着雪狼就是一顿乱砍!

    达菲雄手持巨剑,一道十字战气准确的击中了雪狼的头部!

    失去了风暴结界的保护,此时雪狼的防御力也只比普通的狼稍微强了那么一星半点,它呜呜的哀嚎了几声,最终还是不甘的缓缓闭上了眼睛!

    ………….

    这头雪狼一看就不是普通的灵魂兽,看看它的那身毛皮,其中位于后背的部分已经完全的进化成了金属质感的钢针,足足有手臂那么粗细!要不是格瑞斯借着雪狼的冰系魔法凭空制造了一个厚达两米的冰块屏障,现在的格瑞斯早就被刺成了对穿!

    虽然在此之前,格瑞斯也从来没有亲眼见到过真正的灵魂兽长什么模样,但魔法书籍上对它的描述非常详细,通常来讲,普通的灵魂兽只能具备一种魔法属性,也只能掌握一种魔法技能,而这头雪狼不仅能够召唤风暴结界,还能够施放寒冰系的吐息。

    掌握两种魔法技能的灵魂兽,这本来就不多见,但更要命的是,如果格瑞斯没有记错的话,所有他翻阅过的魔法典籍上都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的记载着,这个世界上具有吐息能力的生物种族,从来都只有一种,那就是龙族……..

    比蒂、班戈、达菲雄等人花了将近半个小时左右,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达菲驻和精灵少女从冰冻之中给弄出来。

    而此时,只受了点皮外伤的格瑞斯早已用火球融化了冰层,站在成年雪狼的尸体边上捣鼓着什么。

    ………………..

    多年以后,当号称光头双子星之一的佣兵王达菲驻回忆起他人生中最为狼狈的战斗时,他是这么说的:格瑞斯*华尔德是我见过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将攻击性魔法往自己身上砸,却仍然取得最后胜利的人!那一次,他至少教会了我们三件事,第一,团队配合很重要!第二,永远不要轻言放弃,如果真的死到临头了,赌上一把再死也不迟!第三,如果有外人在,打扫战场的时候一定要快!”

    对于前面的两点,绝大多数的人都奉若真理,但最后一点,许多人却都有些不明所以。

    不过当天参与这次战斗的人却都深有感触。

    当夜,有一个十四岁的精灵少女先是威逼利诱,抛弃了数万年以来,精灵族一贯的优雅高贵形象,喝着烈酒,说着连达菲兄弟这样粗鲁之人都没听说过的脏话,最后使出了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手段,把小酒馆彻底闹了个底朝天…….

    第二天,天还没亮,格瑞斯正抱着厚厚的被子,缩在软绵绵的床上,口水直流的做着他的美梦:“艾莲娜小姐……”

    “吼!……..”沙丹小镇的上空响起一阵隆隆的轰鸣,直震得小酒馆都像要塌了一样。

    “怎么回事!”格瑞斯手忙脚乱的窜了起来。

    “啊!”刚刚站起身来,格瑞斯那肥嘟嘟的大脑袋就撞上了一个软绵绵的身体。

    “你……你怎么在我的房间?”格瑞斯抱着被子,警惕的看着精灵少女。

    “格瑞斯,我求求你,把那块成年雪狼的灵魂晶体给我吧!没有那个东西,我就无法完成成人祭礼!”精灵少女揉了揉有些红肿的双眼,说话的语气变得无比温柔,仿佛一只无家可归的小绵羊一般可怜兮兮。

    格瑞斯挠了挠头,道:“昨天我不是跟你都说过了吗,我是个魔法师,你也知道灵魂力对魔法师来讲是多么重要的东西,那块灵魂水晶已经被我给吸收掉了,就算你一箭把我射死在这里,我也拿不出来啊!不信的话你来摸摸,我身上到底有没有什么狗屁灵魂水晶!”

    “你以为我不敢嘛?”精灵少女那白皙得几近透明的脸上飞起一抹晚霞般艳丽的酡红,绿萝弓就顶着格瑞斯的鼻子,精灵小泼妇的本质显露无疑!

    格瑞斯把眼睛一闭,双手一摊,作出一幅任人宰割的无赖模样。

    精灵少女见拿他没有办法,气得将绿萝弓随手一丢,捧着脸就呜呜的哭了起来。实事上在昨晚,这种手段她已经用了无数次。

    格瑞斯小心的道:“你身上不是还有一块灵魂晶体吗,或许你们的大祭祀年纪大了,老眼昏花,就这么让你给蒙混过关了也说不定呢?”

    “不许你这么侮辱我们的大祭司!”精灵少女很愤怒,但她还是接受了格瑞斯的意见,她掏出那个黑色的软囊,轻轻一抖,几片碎裂了的灵魂晶体从里边掉了出来。

    “碎了……!”精灵少女那嫩绿如春叶一般的眼眸中,顿时雾水阑珊……

    格瑞斯吧嗒咂了咂嘴巴,有些不忍的安慰道:“一定是昨天战斗时不小心给弄碎的,不过不要紧,你是一个天才的精灵,是雷吉塔尔之星,把这种级别的灵魂晶体当做你成人祭礼的见证实在是有些说不过去,像你这样优秀的精灵应该依靠自己的力量拿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精灵少女喃喃的道:“我真的可以吗?”经过昨晚的打击,她的自信心下降了许多。

    “当然了!你才十四岁,我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连一个魔法咒语都记不住,而你已经是雷吉塔尔部落的箭术冠军!我想现在就算是那块灵魂晶体没有被我吸收掉,你都不屑要这东西的!因为你是一名高贵的精灵!”

    格瑞斯擦了擦嘴角那亮晶晶的口水,又道:“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愿意为你提供一些必要的帮助,反正昨晚你也看到了,连那头成年灵魂兽都不是我的对手!”

    精灵少女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吼!”那隆隆的轰鸣声再次响起,小酒馆剧烈的颤动着。

    “我叉!难道是地震?”格瑞斯胡乱披了件衣服,向酒馆的楼梯冲了去。

    酒馆的门外,一干人等被吹的东倒西歪。

    众人抬头望去,只见寒风呼啸的天际,一只张开着双翅,长度足有近百米的巨龙,冲破了阴霾,遮天蔽日的朝着沙丹镇的方向飞来,巨龙摇晃着它的脑袋,不停的嘶吼着,似乎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

    “冰霜巨龙!”在巨龙刮起的狂风中格瑞斯抱着酒馆门口的一根柱子声嘶力竭的大叫着!

    “伟大的光明女神啊,这到底是个什么怪物!”约克已经吓得全身瘫软,哆哆嗦嗦的跪倒在地。

    醉醺醺的毕加索拿起酒瓶,灌了几口烈酒,指着天上道:“咦,哪里来的这么大一只鸟!”

    巨龙的双翼轻轻挥了一挥,那白色的云层便被吹得不见了踪影。更令人瞠目结舌的是,格瑞斯一眼望去,却发现巨龙的背上赫然有一个人影迎风而立!

    龙背上的人影挥动着手中的一条银鞭,鞭打着冰霜巨龙的龙头,两行贝齿咬的咯咯作响:“蜜雪儿,你怎么就这么死了,你让我去哪里再找一匹像你这么完美无瑕的坐骑来?”

    这人抹了几滴眼泪,又道:“不过你放心,亲爱的蜜雪儿,我会为你报仇的!!如果就让他被雪山砸死在这里,也未免太便宜了这个小子,我…….要让这个胖子生不如死!”

    巨龙那庞大无匹的身影飞速的在酒馆上空掠过。

    “轰”天空之中那氤氲的雾气瞬间就被巨龙的吐息所凝结,还未等众人作出任何反应,无数的雪花冰屑便以倾盆之势纷纷落下。

    格瑞斯只觉眼前一亮,被遮蔽了的阳光复又铺洒在了这片广袤无垠的雪地之上,原来巨龙已经化作一个细小的黑点,渐渐消失在远空。

    已经被狂风刮得四脚朝天的格瑞斯坐起身来一看,在小酒馆的正前方约五百米的地方,一座高达百米的雪山巍然而立............

第九章疑云

    毕加索呆呆的看着前方,打了个酒嗝,含含糊糊的道:“是……哪个吃饱了没事干的家伙搬块石头堵了我家的路!”

    一下雪就积七八米深,只有一座小酒馆就能被称作沙丹的神秘小镇,只有霍芬海姆才能见到的灵魂兽,而现在竟然连冰霜巨龙也出现在了这里,还凭空弄了座雪山在门前,这样荒诞不经的事情恐怕翻遍卡萨拉大陆的历史典籍都不会有类似的记载,可偏偏却让他给遇上了!

    格瑞斯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在不经意间撞上了时光黑洞,或者被人施放了某种极厉害的传送术,此刻已经踏上了神秘的极寒之地霍芬海姆,被成千上万的灵魂兽给包围,而非在埃西亚公国境内!

    毕加索一口接一口的喝着烈酒,嘴里含混不清的说着什么。当格瑞斯再次看向这个原本普普通通的中年男人时,他的眼神里顿时有了肃然起敬的味道…..

    酗酒、独臂、沧桑的脸庞,性格孤僻怪异不爱说话,独自一人隐居在荒无人烟的地方维持着一个半埋在地下的小酒馆,这所有的一切不正是那些传说中的某“剑圣”,“战神”之类的牛逼人物喜欢的调调?

    “这倒底是个什么鬼地方?!”格瑞斯狠狠的将手里的一团雪花砸向了空中,然后飞一般的转身返回了小酒馆。

    一个多小时后,他便让班戈、比蒂收拾好了东西,由约克驾驶着马车,头也不回的向坎多隆郡的方向疾驰而去。

    格瑞斯实在不想再在这里停留片刻,那座“人造雪山”距离小酒馆可仅有五百米,五百米对于渺小的人类来说或许是一段不小的长度,但是对于刚才那条张牙舞爪的冰霜巨龙,却仅仅是几秒就可达的咫尺之地,只要那条巨龙的翅膀少挥动那么小半下,也许那座雪山就不是平平稳稳的立在那儿,而是砸在自己这帮人的头顶了!

    冰霜巨龙很可怕,作为守护着极寒之地霍芬海姆中心地带的巨龙之一,是存在普通人世界之外的类似于神灵一般的所在。

    龙,代表的是神秘、力量,几乎无穷尽的生命,以及强大无匹的魔法!这种强大完全超乎了人们的想象,哪怕是一向把自己当做万物之灵的人类,敢于以铁血和剑征服一切的人类,也对龙族心存敬畏。

    事实上,只是没有一个人愿意亲口承认罢了,其实卡萨拉大陆居民的内心之中,在面对龙族时,都是自卑的,因为自以为强大的人类在个体能力上根本无法和一条龙相比,哪怕是一条幼龙,也能轻易将一名人类的所谓强者轻松撂倒,执着的人类想尽了办法缩小这种无法逾越的差距,所以才有了追求力量和**极限的武者,才有了各种各样探索不止的魔法师。

    可是,千百年来,千万人不断的努力,也不过偶尔出现了那么几个掰开手指头也数得清的顶尖的人物,这些人能力超凡,个个都是冠绝当世的人物,如两千多年前那位被称为雪域剑神的北凡多,这位传奇而天才的剑神从十岁开始就独自一人在霍芬海姆外围的地区生活,以捕食一些低级的灵魂兽为生,二十五岁时突破八阶,进入霍芬海姆中部地区无尽森林,在这片森林里他一呆就是三十年,终于在他五十五岁那年,他回到了人类居住的世界。

    北凡多回来以后找到了当时卡萨拉大陆上最著名的铸剑大师,铸造了一把名为“冰雪”的剑,而这把剑的完成前后又花了四年时间。

    之后北凡多便拿着这把冰雪重新又回到了霍芬海姆,而这一次他一去又是十一年,当人们已经快要将他遗忘,或者以为他早已死在了霍芬海姆的时候,白发苍苍的北凡多一手持着断裂了的冰雪,另一手拿着一个包裹,回到了家乡。

    那个包裹里放着的是一颗龙牙!北凡多花了十一年,在他七十岁的时候,杀进了霍芬海姆的中心地带“永冻之地”,在那里他挑战了一条巨龙,并从龙的嘴巴里,撬下了一颗龙牙!

    然而等到这颗龙牙被世人所发现的时候,北凡多已经死去了十年。为了表示对他的尊敬,后人称他为雪域剑神。

    北凡多花了一生的时间,证明了人类可以挑战龙族,他执着的挑战精神固然令人感动,但就是这样一个性格坚忍又足够强大的家伙,却在他死去十年以后,给他的家乡带来了灭顶之灾。

    某天夜里,一头巨龙降临了北凡多的家乡,并将那里夷为平地,而这头巨龙刚好少了一颗门牙…….

    当人们将北凡多当做英雄般崇拜,无数的少年日夜不停的挥舞着手中的长剑,立志想成为像北凡多一样的传奇人物时,这个噩耗却直接将沉睡在美梦中的人们打醒了。

    卡萨拉大陆的人们终于明白,就算人类世界出现了比北凡多更为强悍的人物,他们也无法改变这样一个事实,人类的寿命与龙族相比,就好比一颗转瞬即逝的流星,实在过于短暂,人类可以暂时取得那么一点小小的“胜利”,却始终无法战胜自己那短暂的寿命,龙族只需要安静的等上那么几年,甚至都不用出手,它们的“对手”,就已经自己败了!

    千万年来,人类不断的在进步,可是对龙的畏惧却始终存在,可是,就在刚才,那条冰霜巨龙的背上竟然站着一个人,而且看那架势,这龙分明是被那人给控制住了!这样的情形,对于刚才在小酒馆门口外的所有人,都造成一个强烈的冲击,甚至颠覆了他们现有的惯性意识!

    人竟然真的是可以战胜龙的!

    对于毕加索的身份,格瑞斯虽然持怀疑的态度,却也不敢多问,因为那一人一龙,分明就是冲着小酒馆的方向来的,似乎这里有人和那龙背上的家伙有着什么深仇大恨,那人的样子正是寻仇来的!

    那人既然能够战胜冰霜巨龙,那么其实力自然比雪域剑神北凡多还要强上几倍的,而有资格得罪这种人物的人,本身也必须得具备非凡的实力才对吧。

    于是,环视四周,格瑞斯才将怀疑的目光投在了小酒馆主人毕加索的身上,这个看上去有些落魄的独臂男人是不是传说中的牛逼人物,如果是的话他的实力倒底实力达到了什么层次,他们之间又有些什么乱七八糟的恩怨纠葛,格瑞斯已经无暇去顾及,他只知道,如果再不走,要是那只冰霜巨龙去而复返,再来个吐息什么的魔法,遭殃的一定会是他们这帮小虾米,到时候可谁都保不住自己的小命,所以赶紧逃命才是正题!

    当然格瑞斯走的如此急,还有一个原因,他想尽快摆脱那个精灵少女,免得她再缠着自己索要灵魂晶体。

    驶离沙丹小镇很久以后,格瑞斯才重重的吐了口气,卸下了心中的大包袱。

    “怎么样,我就说吧!我们的好日子才刚开始!”格瑞斯轻轻的抚摸着车厢夹板下那袋满满当当的金币。

    “格瑞斯,昨晚你说的话一定要算数哦!”班戈不停揉捏着他的右脚,似乎这个家伙在昨晚的战斗中为了保护格瑞斯还是受了那么点伤的。

    “当然!我说过,还有无数的女人等着你去搞呢!”格瑞斯笑道。

    “嘿嘿,这么说来,到了坎多隆郡,你会用这里的钱,好好犒劳我咯?”班戈突然又压低了声音,道:“格瑞斯,昨晚那头灵魂兽身上一定有不少好东西,那块灵魂晶体一定还在你的手里吧?”

    “嘘,从现在开始起,你必须把这件事情忘掉,我们从来没遇到过什么成年灵魂兽!我担心,这事也许会给我们带来大麻烦!”格瑞斯脸色有些凝重。

    “为什么?”班戈道。

    “我不知道,这只是一种直觉,难道这里边的金币还堵不住你的嘴吗?”

    “切,我看你是想独吞吧!那个精灵小妞难道就没有找你聊聊,我觉得如果要是她愿意用她那宝贵的初夜来交换你手里的灵魂晶体的话,你可以好好考虑一下…….”班戈色迷迷的道。

    此时约克突然在外面大声道:“后边有人跟来了,你们坐好了,我们要加快速度,免得在这个地方耽搁太久遇上什么麻烦!”

    约克是一个经验十分老道的马夫,他奋力的抽打着马鞭,车轮碾过厚厚的积雪,飞快的向前滚动着。

    “格瑞斯!你这个不讲信用的家伙,说好到了坎多隆郡还要请我去快活快活的,难道你就这样不辞而别了吗?”达菲驻、达菲雄两兄弟带着手下的五名佣兵从后面赶了上来。

    格瑞斯闭上眼睛,连车帘子都没有掀开,道:“约克,快点,别管这帮家伙,我们走我们的!”

    “喂,格瑞斯,你也太没人情味啦!我们好歹也算是一起战斗过,共患难过的好兄弟….”达菲驻絮絮叨叨的还没说完,就被达菲熊给打断,道:“啊,哈哈,看看是谁来了,这不是我们美丽的精灵小姐吗!难道你也要和我们一起去坎多隆郡,体验体验人类的生活?”

    “停车!”一声清脆响亮的娇喝,精灵少女身背绿萝弓,英姿勃勃的骑着一匹马儿,横在了马车前。

    约克连忙扯紧了马缰,马车才堪堪停在了精灵少女身前几尺的地方。

    精灵少女怒气冲冲的从背上拿下绿萝弓,拉满了弓弦对准车厢,道:“格瑞斯,出来!”

    格瑞斯眉头一皱,只得硬着头皮钻出车厢,道:“又怎么了小姑奶奶,不是说的好好的,你靠你的力量继续寻找灵魂晶体,完成你的成年祭礼!现在你该去做你该做的事情,而不是缠着我不放!”

    精灵少女微笑道:“我现在最该做的事情,就是跟紧你这个家伙,你不是跟我说过的,你是一个四阶魔法师,连那头成年灵魂兽都死在了你的手里,而且,你愿意为我寻找灵魂晶体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的么?反正,我的任务还没完成,眼下也没有什么地方可去,所以我决定跟你一起去坎多隆郡看看,说不定在那里会有些意想不到的收获呢!”

    “精灵小泼妇,我告诉你,想要弄到灵魂晶体,应该去霍芬海姆,而不是阴魂不散的跟着我!”格瑞斯气得大骂道。

    精灵少女却轻笑几声,道:“我的名字叫绿儿,可不叫精灵小泼妇!好了,尊敬的魔法师阁下,就让我们这些人护送着你,一起上路吧!”

    精灵少女将绿萝弓收了起来,策马奔到马车之后,安静的跟着,显然这个看起来很单纯的精灵少女也不是那么好糊弄的!

    “噢!”达菲驻等人大声怪叫了几声,死里逃生之后的这帮佣兵,与精灵少女绿儿的恩怨仿佛已经在一夜之间一笔勾销了一般,心情格外的愉快:“格瑞斯,真看不出来,你这么年轻就已经是一个四阶的魔法师了,而且你和那些只会夸夸其谈,大吹特吹的家伙完全不一样,你是一个真正懂得实战的魔法师,要是…..要是我们的佣兵小队可以有一名像你一样的魔法师,那么我觉得,我们可以出发去霍芬海姆的外围地区冒险了,我想,那儿的灵魂兽绝对没有昨晚的那头那么厉害的!”

第十章格瑞斯的野望

    格瑞斯缩在温暖的车厢里摇了摇头,叹息道:“一帮想发财想疯了的神经病!霍芬海姆?老子可不陪你们疯!”

    班戈却掩着嘴偷笑道:“我怎么觉得事情变得越来越有趣了,大把的金币,漂亮的精灵小妞,还有佣兵小队一路免费护卫,你说还有什么比这更美好的事情吗?”

    班戈说的一点没错,有了达菲驻兄弟一路同行,前往坎多隆的这最后一段路程走的相当的安逸,一路上佣兵们不缓不急的跟在后面,大声的开着玩笑,倒是解去了旅途中的烦闷枯燥,而精灵少女绿儿,则是一言不发的默默跟着,四处打量着周围的景致,却从未再和任何人说过一句话。

    起先达菲兄弟还起过招揽格瑞斯进他们佣兵小队为已所用的想法,但当两人看到格瑞斯换上那件佩有四星徽章的魔法师长袍时,二人立刻打消了这样荒唐的主意,四阶魔法师,这个小胖子竟然是个四阶魔法师!

    并非他们不想招揽,而是这种级别的魔法师他们根本招揽不起,要知道就算是在坎多隆郡颇有些名气的飞雪佣兵团的团长,手下拥有二千名各级佣兵,实力不可为不强,钱不可谓不多,也只招募到了一个二阶魔法师为其效命!而他们只不过是这两千佣兵中的一员而已,连他们的老大也没有能力招募到一名四阶魔法师,又何况他们几个?

    但达菲兄弟也不是笨蛋,经过那夜一战,达菲兄弟对格瑞斯可谓既感激又敬佩,虽然没有捞到什么好处,但是脑子一向灵光的达菲雄认为,能交到像格瑞斯这样一个年轻有为的魔法师朋友,对于他们这支佣兵小队来说,将比弄到那块灵魂晶体更有意义。

    拥有一个四阶魔法师朋友的佣兵小队,在坎多隆郡,以后恐怕谁见了咱兄弟二人,都得给几分面子不是?

    渐渐远离沙丹小镇,在格瑞斯不经意探出头来的时候,他却发现周围早就不是一片银装素裹的景象,道路两旁的枯萎的树枝也已经抽出了点点嫩芽,一路上,这种从冰天雪地到春意盎然的环境的变化,没有任何的渐变过程,仿佛那个小镇和众人现在所处的土地本来就是两个不同的世界,而这两个不同的世界刚好被神灵硬生生的拼凑在了一起而已。

    透过车窗,格瑞斯已经能够看到坎多隆郡的轮廓,这座边远的城市没有高耸入云的城堡,没有过于奢华的建筑,只是保持着传统的格局,不算太高的一排塔楼式建筑透着古典的气息,在这排古旧的塔楼前,是蜿蜒而过的天然护城河-----多纳河,多纳河波光粼粼,在略微有些寒意的初春里,不停的散发着白色的雾气,河面上架设有四座石拱桥,这种青石制造而成的石拱桥已经历经了近五百年的风风雨雨,桥面甚至已经有些斑驳破碎,桥墩也经过数次的修补,正是这种时间的打磨反而赋予了这些老旧的建筑更加古朴自然的感觉。

    古旧的长方形塔楼、美丽的护城河,沧桑的石拱桥,这一切都被浓缩在了河面那缓缓升起的雾气之中,远远看去,整个坎多隆郡倒映在水雾之中,有一种雾里看花、若隐若现的朦胧之美。

    在坎多隆郡的街道上转了一天,眼看着夜色已经降临,可是班戈和绿儿却还在为在什么样的地方落脚而争执不休。

    这个十四岁的精灵少女没有经过任何人的同意,完全单方面的决定格瑞斯必须要对她的衣食住行负起全责,理由是他偷窃了原本属于她的灵魂晶体,使她无法顺利完成成人祭礼,在她完成这个人生中最重要的任务之前,格瑞斯有义务让她吃好喝好玩好!

    关于住的地方,绿儿提出的要求是至少要拥有一个独立的花园和宽大的浴池,这样她就可以每天闻到花的芬芳,可以保持身体百分之百的洁净,这是高贵的精灵族最最基本的生活必须;最好还有一个小阁楼,因为她喜欢在夜里趴在床上看满天的星斗。

    而我们的骑士班戈先生班戈却提议在坎多隆郡最繁华的地方租下一栋房子,因为那样会极大的为他寻花问柳提供最大的方便。

    最后,财政大权决定了话语权,在达菲兄弟的帮助下,格瑞斯找了一个既安静,却又不远离坎多隆郡闹市区的地方安顿了下来。达菲兄弟郑重其事的留下了一个地址,让格瑞斯有空的时候可以去找他们。

    …………………….

    入夜后,众人早已安睡,格瑞斯翻出了那枚灵魂晶体,仔细的研究起来,一路上绿儿跟着他寸步不离,格瑞斯连看上一眼的机会也没有。

    这枚灵魂晶体呈椭圆形状,只有大拇指般大小,通体泛着幽冷的蓝光,入手的触感彻骨冰冷。

    在灵魂晶体的内部,可以看到一丝丝类似烟雾状的气体,这股奇怪的气体在晶体内左冲右突,却始终无法冲破这一层薄薄的阻碍,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折腾,这道气体也像是累了一般,缩成了一团,不再四处流动,然而就当格瑞斯准备睡下时,这个不安分的气体却又恢复了生气,不停的撞击着灵魂晶体的四壁,发出微弱却清晰的声音,将格瑞斯的注意力再次吸引了过去。

    灵魂晶体之所以珍贵,一是因为其中蕴含了灵魂兽生前的魔法属性,如果找到一名能工巧匠将这其打磨加工一番的话,就可以镶嵌在武器之上,让这把武器也具有某种魔法属性,比方说像达菲雄这样一个三阶火系战气的武士,如果能够得到一枚镶嵌了五阶火属性灵魂晶体武器,那么他的攻击力将可以最大提高到四阶的程度,当然攻击力的增幅不仅和灵魂晶体的成色有关,也和工匠的手艺有着非常密切的关联。

    由于加工工艺极为的繁杂,这些专门从事武器镶嵌的工匠形成了一个独立的行业,他们被称为铸魂师,地位远高于普通的工匠。

    对于大陆上的武士们来说,灵魂晶体并非不可代替,工匠们找到了另外一种获取难度稍低的材料来镶嵌武器,那就是魔石,这种产自矿脉之中的材料也是极其稀有,其增幅作用和在市面上的价钱也只有灵魂晶体的三分之一左右,但就是这三分之一的价钱,依然是普通的低级武士们所无法承受的。

    尽管魔石的价钱依旧昂贵,但相比灵魂晶体来说,已经算是便宜的了,而且魔石还有另外一个好处,那就是它没有属性之分,修炼任意属性战气的武士都可以使用,不必像灵魂晶体那样考虑属性相克的问题。

    灵魂晶体对于物理系的增幅显而易见,但这种实力的增幅只是一种外在的帮助而已,一旦灵魂晶体损坏,那么这种增幅的效果自然也就消失了,然而对于魔法师来说,灵魂晶体却是实实在在的可以增强实力的东西了,因为灵魂晶体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种储存着灵魂力的物体,魔法师如果能够将这种灵魂力为自己所用,就能极大的增强对于魔法的掌控能力,魔法的威力也将大幅提升,而这种增强是永久性的!

    每一个魔法师的灵魂力强弱是天生就注定的,但灵魂晶体的出现却给了魔法师改变先天天赋的可能,灵魂晶体之所以会被冠以灵魂二字,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了!

    从理论上来说,就算是一个天赋平平的魔法师,只要让他不停的吸收灵魂晶体,他就能一跃成为一名强大的魔法师,甚至是变成一名大魔导师也不是没有可能!

    这种可能让魔法师们对灵魂晶体产生了无止境的渴求,本身获取难度就高的令人发指的灵魂晶体,价格更是被炒得高上了天!

    而现在格瑞斯手里的这块灵魂晶体,显然不是什么大路货!

    格瑞斯望着这个宝贝,仿佛看到了自己身穿八星魔法师袍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样子…….

第十一章明暗

    格瑞斯捧着灵魂晶体摆弄了半天,却始终不知道该如何才能吸收其中的灵魂力为自己所用。

    无奈之下格瑞斯只得将意念集中于心,试图用本身的灵魂力与灵魂晶体建立某种沟通,但当格瑞斯的灵魂力刚刚探查到灵魂晶体时,里边那道白色的雾气就凝聚成了一滴乳白色的水滴,飞快的在其中旋转着,逃避着与格瑞斯的灵魂力相接触。

    几次尝试之后,格瑞斯只得作罢,这枚灵魂晶体被明显的印刻上了灵魂兽生前的印记,这种印记虽然没有生命,但却似乎拥有某种意识,而这种意识对格瑞斯非常的抗拒。

    于是格瑞斯将灵魂力凝聚一处,口中念起寒冰术的咒语,瞬间,灵魂晶体就被包裹在了一个透明的冰块之中,可是,片刻之后,这冰块却缓缓的被那道白色雾气所吸收,最后连一滴水都没有留下。

    格瑞斯又召唤出一个小火球,将灵魂晶体放置于火球之中炙烤,忽然那道乳白色的水滴又转化为白色的雾气,随着雾气的涌动,以灵魂晶体为中心,一层薄薄的寒冰逐渐布满了灵魂晶体的表面,那火球微微的摇晃了几下,逐渐被笼罩在了寒气之中,最后竟然熄灭了。

    目瞪口呆的格瑞斯刚想抬腿走路,脚底却是一阵冰凉之意,原来在不知不觉之间,这寒气已经弥漫了他的全身,将几乎半个房间都罩上了一层薄薄的亮银色寒冰。

    而灵魂晶体内的那道白色雾气则像是欢庆胜利一般不时的变化着各种形状,格瑞斯的灵魂力甚至能够感觉到灵魂晶体内传来一阵异常欢快的情绪,一个没有生命的物体竟然向自己示威?这种感觉让格瑞斯觉得非常不爽。

    这一夜格瑞斯失眠了,因为他没有想出任何有效的办法吸收这枚灵魂晶体,放着这么珍贵的东西却素手无措,不知道该如何使用,这也是一种幸福的烦恼。

    坎多隆郡地处偏远,连魔法公会都没有设立,在这里格瑞斯甚至无法找到任何魔法师同行请教一下此类问题。

    这个时候格瑞斯想到了达菲兄弟,或许他们这两个坎多隆郡的地头蛇能够为自己找到一些有用的东西。

    当格瑞斯按照两人留下的地址找到达菲兄弟时,这两个光头着实兴奋了一把,然而格瑞斯既不是来找他们去冒险赚钱的,也不是找他们去妓院快活的,而是让他们帮着自己寻找魔法商店的。

    尽管两个光头有些失落,但还是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和格瑞斯一道出门了。

    精灵少女绿儿穿上了她的灰色大布袍,遮挡了自己的容貌。

    她像一个无处不在的小尾巴一样跟着格瑞斯,遇到心仪的小东西,会随手抓了就走,当商店老板大声在后面追着要钱时,这个精灵小泼妇通常会指指那个在前面走着的小胖子。

    于是可怜的格瑞斯不得不一次又一次的为她买单。

    然而,当绿儿的手里已经拿满了各种稀奇古怪的玩意儿时,格瑞斯却仍然没有找到魔法商店的影子。

    达菲雄耸了耸肩,双手一摊:“坎多隆郡是个小地方,也许整座城市加起来也不会有超过十个魔法师,所以想在这里开设一个魔法商店,必须要做好亏本的打算!”

    格瑞斯抱着脑袋想了想,还是不愿放弃:“没有魔法商店,但是这里总有那种不能在明里经营的地下黑市吧?”

    达菲雄一拍脑袋,道:“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呢,地下黑市,那里可是个好地方!”

    说着达菲雄就穿进了一条狭小的巷子。

    西北的气候稍显干燥,但坎多隆郡却是个例外,有了多纳河的存在,这里平添了几分南方小城镇的风情,氤氲的湿气让每一个走过身边的人的脸都显得有些模糊,在你不经意的时候,那擦肩而过的身影已经远去,只听得到宽厚的石板路上那回荡着的脚步声。

    绕了几个弯之后,越往里走的行人就越少,格瑞斯知道自己已经进入了黑市的范围,这里的人和外面的人不一样,他们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低着头窃窃私语,并用不怀好意的眼光打量着进入这里的路人。

    在夜典时,格瑞斯逛得最多的就是黑市里的地下魔法商店,那里的东西不仅比外面卖的便宜,而且能够买到在外面买不到的好东西,比如一些来历不明的魔法卷轴和魔法试验材料,当然这些所谓的地下魔法商店,同时也会出售号称能让最矜持的淑女变成最狂野的荡妇的某些违禁物品,这可是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

    巷子里的光线有些暗,潮湿的地面反射着昏黄的暗光。没走多远,格瑞斯就发现在他们的身后,几个身穿黑衣的家伙远远的跟在了后边。

    格瑞斯哼了一声道:“大肥熊,看起来你在这里混的也不怎么样啊,竟然有人在你的地盘跟踪我们!”

    达菲雄指着自己的光头,咧嘴一笑:“在这里,我这个光头就是通行证,谁敢在背后搞小动作,都得问问我同不同意!至于他们嘛,都是一些老熟人了,等会你就知道,他们是干什么的了!”

    达菲雄停下身来,朝着那跟在后边的人招了招手,那几个家伙眼睛一亮,其中一个瘦子马上便嬉皮笑脸的凑了过来:“达菲队长,好久不见,最近又发了不少财吧?”

    达菲雄摸了摸光头,道:“你们那里一定来了不少新鲜货,待会要是有时间我会去看看的,不过现在叫你来,是有一些问题想要问你,这位名叫格瑞斯的朋友,想在这里弄点外面见不到的东西!”

    瘦子威尔仰起头来,看了看格瑞斯,目光停留在格瑞斯胸前的火焰徽章之上,他的脸色立刻微微一变:“四阶魔法师,我在坎多隆郡可已经有十几年都没见过这个级别的魔法师了!达菲队长,看来你这次出门的收获一定不小啊!魔法师阁下,您想要在这里买点什么东西呢?”

    达菲雄有些得意的笑了几声,摸着光头也不吭声。

    “威尔先生,我想知道,你们这里,有没有出售魔法物品的地方!”格瑞斯看了看正张着好奇的大眼睛四处张望的精灵少女,又道:“例如灵魂水晶之类的东西,我的朋友需要这个!”

    绿儿那月牙一般的嫩绿色眼睛眨了一眨,显然也非常关心这个问题。

    “格瑞斯阁下,您知道,坎多隆郡是个小地方,如果说一些普通的魔法物品或者材料我倒是可以想办法帮您弄到,不过灵魂水晶这种东西么…….”

    “那就是没有咯!”格瑞斯道。

    威尔摇摇头:“没有!不过是暂时没有,如果您的出价足够高,而且愿意等的话,我可以帮您试上一试!”

    “需要多少钱,多少时间?”

    威尔道:“这就要看灵魂晶体内蕴含的灵魂力的纯度了,如果是纯度高在八十弗洛卡以上的,那么价钱不会低于三万金币,如果是纯度在八十弗洛卡以下的,那么在一万五千金币左右是个比较合理的价钱,至于时间吗,这就不是我能决定的了!少则半年,多则一两年!而且这样的大生意,接不接,可不是我们这样的小人物说了算的!”

    “什么,什么?一年?不行,不行,时间太久了,这样就算我拿到了灵魂晶体,回去也会被他们几个笑话的!”绿儿天真的以为,格瑞斯是在帮她寻找灵魂晶体,却不知道三万的金币对于人类世界中的普通人来说,绝对是一个天价数字!

    格瑞斯有些意外的看着瘦子威尔,在这个小地方竟然有人能准确的说出灵魂力纯度的计量单位弗洛卡,虽然灵魂晶体广为人们所熟知,可是真正能够知道其纯度弗洛卡这三字的只有魔法师这样人数稀少的专业人士,这个威尔,声称可以弄到八十弗洛卡以上的灵魂晶体,这是只有穿过了霍芬海姆外围进入无尽森林之后才能弄到的东西!

    而声称可以弄到这东西的人,竟然只是一个小小地下黑市的混混而已!

    格瑞斯装作若无其事的应了几声,又询问了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后,威尔便识趣的退了回去。

    达菲雄小声道:“不要小看这个叫威尔的家伙,他虽然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可是假如你想做一些见不得光的事情,又不想自己动手,找他绝对没有错!”

    “他究竟是做什么的?”格瑞斯盯着那个瘦瘦的背影道。

    “我们把这些人叫做地下佣兵团,相对于飞雪佣兵团这样在大陆上合法存在的佣兵团,他们并不被任何势力所认可,但是这么多年以来却谁也不敢拿这些人怎么样,他们的存在就是通过接受一些非法或者危险度极高的任务,来赚取不菲的佣金,只要有钱,或者有足够打动他们的东西作为交换,就算你让他们去刺杀教皇,也许他们都会干!”

    格瑞斯嘿嘿笑道:“地下佣兵团和你们这样的正规佣兵团,一明一暗,各干个的,不简单啊!”

    “不过这几年,地下佣兵团的势力早就大不如前了,许多人都偷偷的离开自谋生路,人数锐减!现在这些家伙也没什么了不起,平时他们就是些拉皮条的,看见没有那里就是他们的据点!我经常去那儿,嘿嘿话又说回来了,那里什么样的小妞都有,有一次我竟然还在那里搞了一个体型非常像矮人族的女人,唔那个女人可真够带劲的,浑身的肌肉和石头一样,比我还要发达,啧啧啧,那次可花了老子不少的钱呢!”

    这个达菲驻的审美情趣实在是不怎么样,格瑞斯不由一阵恶寒,道:“他们这样的人竟然还会做这样的生意?”

    “你也知道,这个地方哪有什么大生意经常让他们干的,他们当然得找点事情做混口饭吃了!”

第十二章妄想的地精

    有达菲兄弟两个光头在,格瑞斯在这里果然没有遇到什么麻烦,只是已经快要走出黑市的范围了,格瑞斯却仍然没有找到关于如何才能吸收灵魂晶体的任何线索。

    格瑞斯走到最后的一座小屋前,小屋的左侧挂着一块小木牌,上面是一个地精的画像,画像下只写着一个字“书”,格瑞斯笑了笑,这个奇怪的招牌让人好奇。

    格瑞斯推开了屋门,屋子里灯光闪亮,却没有一个人在,格瑞斯有些失望的转身离去。

    “等等!”一个尖细的声音从屋子里传来,可是屋子里却仍看不到人影。

    格瑞斯回过头去,却看到木质的柜台上一堆厚厚的书纷纷滑落在地,那书堆之中钻出一个绿油油的小东西来,道:“尊敬的客人,请进来坐!”

    这个满身绿皮肤,只有半人高的小东西,头顶上耷拉着几根黑色的小鞭子,鼻子上穿着一个生锈了的铜环,身上披着一件白色的亚麻布短袍,一蹦一跳的走了过来。

    达菲驻呛啷从背后拿下他的双刃大斧,恶狠狠的道:“该死的地精,是哪个笨蛋让他混进来的!”

    地精吓得迈开小短腿就往屋子里跑了回去,然后从那短袍的小口袋里掏出了一份盖着红章的羊皮纸来朝着达菲驻:“别动手!我有地下佣兵团的团长米尔纳亲笔签名的文书,在这里,我享有和你们人类完全一样的各项生存权利,如果你杀了我,你将会以杀人罪被米尔纳团长通缉!”

    格瑞斯大笑道:“哦,我还是第一次听说,杀地精会被以杀人罪通缉,要知道,小东西,你现在可是在我们人类的地盘上,地精和人类可从来都不是什么朋友关系!我们的军队在提马克城的外围每天杀死的地精可能都有几十个呢!”

    这个地精连忙摇头,甩动着他的小辫子道:“不,不,那不一样,人有好坏黑白之分,我们地精也一样,提马克城那里的地精,是地精中的渣滓种族,我巴不得他们死光才好,可是我,南顿却不是来自那个低劣的种族,我拥有地精中最高贵的血统,我们的族群叫做斯兰,是地精王国中历史最为悠久的族群!”

    “斯兰?哈哈哈!你是说你是地精中的贵族咯?”达菲驻摇晃着他的巨斧,慢慢逼了上去。

    地精南顿尖叫道:“你见过像我这样会说人类语言的地精吗?我是斯兰一族中智慧最高,学识最高,长得也最英俊的地精!”

    格瑞斯走了过去,拦住了达菲驻,道:“大肥猪,他说的倒没错,恐怕他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能讲人话的地精了!杀了他的确有点可惜!如果他真的是混进来的话,刚才也不会叫我们进来了,而且这里可是米尔纳地下佣兵团的地盘,杀了他,恐怕我们也别想离开了!不过地精先生,我有些好奇,你是怎么说服米尔纳把你带到他的地盘的?”

    地精南顿嘘了口气,伸出细细的小手臂抚摸着胸口,道:“这件事情说起来有点复杂,简单的说来,米尔纳在一次执行佣兵任务的时候救了我,在一番交谈之后,他非常震惊于我的博闻广识,还把我叫做地精之中的奇迹之子,他觉得我应该到人类世界中去,多多接触人类的文明,而他索要的报答仅仅是让我送他一百个好像被你们人类叫做…..叫做魔石的烂石头,我南顿虽然是个地精,但我也是一个有梦想的地精,我身负着斯兰一族的复兴大任,所以当他提出带我来坎多隆郡时,虽然明知道很危险,但我还是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

    一百个魔石?格瑞斯倒吸一口凉气,这个南顿还真够大方的,魔石这东西每个只有灵魂晶体三分之一的价钱,但是一百个的话也就相当于三十个灵魂晶体了,如果按照人类世界的金币来计算的话,每个灵魂晶体一万金币,那么一百个魔石就是三十万金币,这么多钱足够整个坎多隆郡十万居民过上一年的!

    这个地精一口气就给了米尔纳三十万金币,难怪米尔纳会把他带到这个地方,有了这个地精南顿在,每过个几年弄上一百个魔石,地下佣兵团在几年之内用金币生生把自己砸成卡萨拉大陆上排名前十位的大型佣兵团也不是没有可能!

    可格瑞斯想不明白的是,这个地精是哪里来的这么多魔石?

    格瑞斯突然对地精南顿产生了极为浓厚的兴趣,他缓步走入这个小木屋中,只见这个小木屋除了摆放着一个木柜之外,其余的所有地方,全部都是书!

    南顿将地上乱堆着的书搬到了一边,腾出了一小片空地,道:“很抱歉各位,你们是我店里的第一批客人,但我这里却很乱,也没什么可以招待你们的!”

    各种各样的书,其种类之驳杂让格瑞斯瞠目结舌,有关于卡萨拉大陆历史类的著作,有记录皇家生活的宫廷笔记,有论述魔法文明的杂记。格瑞斯随手翻了一翻,竟然还发现了一本名为《重甲骑士团在战争中的作用》的书。

    格瑞斯手里拿着那本《重甲骑士团在战争中的作用》的书,微笑着讽刺道:“南顿先生,难道你还想为你们斯兰一族建立一个重甲骑兵团吗?我看你们的身材似乎并不适合穿那种厚重的盔甲啊!”

    说起斯兰两字,南顿的脸色就有些凝重,他的眉头紧紧的皱到一起,鼻子微微的抽动着,厚厚的嘴唇间露出几颗灰不溜秋的牙齿,细细的双手用力的握成拳状挥舞了几下,一本正经的道:“我的一生都将致力于斯兰一族的伟大复兴,为此我愿意付出我的生命,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斯兰一族一定能够拥有一支所向披靡的重甲骑兵团,到那个时候,我要亲自带领着他们将那些低贱的地精种族全部消灭!我要让地精一族成为卡萨拉大陆上受人尊敬的种族,重建地精文明,而不是现在这样像卑微的老鼠一样生活着!”

    “南顿先生,你很特别,你的志向也很远大,你是我见过的自尊心最强的地精,我认为在地精中建立一支重甲骑士团完全可行,因为你只需要很少的材料就能制造一幅地精穿的全身甲了,这一点相比我们人类而言可是能省下不少的材料,不过我非常怀疑你们的身体能否承受的起盔甲的重量!”

    达菲雄和达菲驻两兄弟已经捧着肚子哈哈大笑,一个想要建立一支重甲骑兵团的地精一定是地精中的疯子!

    绿儿对地精这种绿油油的生物有着天生的厌恶,远远的躲在门外,把玩着刚买来的一些小玩意。

    南顿狂热的神情变得有些失落,他揪着自己的小鞭子,来回的在小屋里走着:“这的确是个问题,我怎么没想到呢,地精的身体实在是太瘦弱了!”

    “好了,南顿先生,我很期待卡萨拉大陆上诞生一个拥有重甲骑兵团的地精种族,但这种事情也不是一两天能解决的,现在我有个问题想问你!”格瑞斯没有将书随手一丢,而是小心翼翼的将书放到面前的木柜上,对南顿表现出了足够的尊重。

    南顿那黄豆一般的小眼睛有些讶异的看着格瑞斯,道:“什么?”

    “你的这个商店经营些什么东西呢?在地下黑市里向地痞无赖或者暗娼们出售你收藏的这些书籍,可绝对不是什么好主意!”格瑞斯好奇的道。

    尽管看起来有些可笑,但南顿还是抖了抖他那件白色亚麻小短袍,表现的像一名人类世界里的学者一样:“米尔纳给了我一些钱,还有人每天给我送吃的,所以我不用为生活而操心,在这里我不出售任何东西,我只交换!”

    格瑞斯饶有兴趣的道:“交换?”

    南顿严肃的道:“是的,交换!你也看到了,我这里全部是书,可是这些还远远不够,我需要更多更多的书,用所学的知识来帮助我完成斯兰一族的伟大复兴,如果你能够给我带来一本这里所没有的书,那么我也可以为你解答一些深奥的问题,相信以我的博学,一定可以为你找到一个满意的答案!现在我最尊敬的客人,你有什么难以解决的问题要问我的吗?

第十三章王族斯兰

    格瑞斯双手一摊,道:“我的确有个麻烦的问题,可我手里可没有能够和你交换的书,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们可以坐下来聊聊天!”

    南顿异常兴奋的看着格瑞斯,道:“你是我遇到的最为友好的人类,斯兰一族愿意交你这样的人类朋友!”

    “斯兰一族,听起来,这应该是你们地精里非常古老的一个种族!”格瑞斯随意的瞎扯着。

    地精南顿挺了挺胸,非常自豪的道:“那当然了,斯兰是地精中的王族,在几千年前,曾经一统过整个地精王国,那个时候地精各族内部很团结,虽然我们的身体天生就不够强壮,但是依靠着巨大的人数优势,我们总能打败敢于侵犯我们领土的敌人,在斯兰一族最为强盛的年代,我们还曾经组建了一支所向披靡的重甲骑兵团!”

    “等等等等?你说什么?你们地精曾经组建过重甲骑兵团?”格瑞斯强迫自己想象着一个身高仅为0.5米,浑身包裹着一层绿皮的瘦小地精身披着一身沉重的黑色全复式铠甲的样子,对于地精来说,这简直是一种虐待!以他们的身体别说穿着这样的盔甲去战斗了,就算是走上两步,恐怕都很难吧?

    “没错!你不要以为重甲骑兵团是你们人类的专利,或者是我异想天开,其实在斯兰一族中这种兵种早就存在!”南顿道。

    “不可能!你在撒谎,重甲骑兵可不是找个骑兵穿一件盔甲那么简单,而且必须要配备同样披有铠甲且脚力十足的强健马匹,才能叫做重甲骑兵,以你们地精这么矮小瘦弱的身体,怎么控制那样强劲的马匹?”格瑞斯一针见血的道。

    南顿愤怒的扭动着他那骨瘦如柴的小身体,口中唾沫喷了格瑞斯一脸:“身为斯兰一族的后裔,我怎么可能会撒谎!那个时代,在斯兰一族的历史上被称为盛世光年,我们的军队一直打到了东部海岸,甚至连极北之地霍芬海姆都在斯兰一族的版图范围之内!在那个辉煌的时代,我们还诞生了第一个屠龙英雄,北凡多!正因为有了祖先成功的先例在,所以我才萌生了组建一个重甲骑兵团的想法!”

    格瑞斯听到北凡多三个字,就再也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人类世界中人人皆知的第一个敢于挑战龙族的勇士,到了他的嘴里竟然变成了地精族中的屠龙英雄,原来地精也会篡改历史…….

    南顿绿色如树皮一样的脸变得更绿了:“有这么可笑吗?”

    “不可笑,不过我想知道,这么强大的斯兰一族,我怎么从未听说过呢?”格瑞斯避开了北凡多这个话题,他知道和一个自以为是的地精争执这些毫无意义。

    南顿抬起头来有些哀伤的看着格瑞斯:“你们人类是种虚伪的动物,他们怎么能容忍自己作为地精一族的配角出现在史书上!而且人类和我们地精的关系从来就没有缓和过,你当然不会知道我们斯兰一族辉煌的历史了!不过话又说回来了,现在是你们人类的天下,不得不承认,我们是失败者!”

    南顿叹了口气又道:“这些年我博览群书,仔细的对比了地精与人类的历史,终于让我发现了我们地精一族没落的原因了?”

    格瑞斯蹲下身去拉近了与这个绿皮小东西的距离,并盯着他的小眼睛道:“哦,你发现了什么?”

    “我发现在一个职业出现之前,地精和人类之间从来都没有差距如此之大!”

    “什么职业?”

    南顿的小眼睛扫到了格瑞斯的胸前,然后用他那长着长长指甲的绿色手指戳了戳那枚火焰徽章,道:“就是像你这样的魔法师!我们地精一族衰败的原因就是地精这个种族里从未出现过一个魔法师!一个都没有!”

    “你竟然能认得这个魔法公会的徽章?”格瑞斯顿时就被震惊了,坎多隆郡这样的小地方可不比夜典,行走在街道之上,很少有人会注意到他的魔法师身份,一般的居民根本就不知魔法徽章为何物,可是这个叫南顿的地精竟然一眼就认了出来!以一个地精的角度来讲,他的确算是博学的了!

    南顿的身体微微颤抖着,表情极为痛苦的道:“也许你会觉得我是在危言耸听,可是我曾亲眼目睹一名魔法师以一己之力在一分钟内屠杀了上万个斯兰族地精,那是个噩梦!噩梦!我们的同类在人类魔法师的面前,没有任何还手之力!”

    一分钟内杀死上万个地精?就算是这些地精全部都傻站着不动,格瑞斯粗略估计一下,恐怕一百个四阶魔法师一起放火球术也很难办到,那可是上万个地精啊,光是挨个站着,就得占多大的地方?除非是魔导士级别的人物,使用禁咒级魔法,才有可能,但是又有哪个魔导师吃饱了没事干去屠杀上万个地精的?

    “所以我就立志,一定要成为地精一族中第一个魔法师!只有这样振兴斯兰一族才有希望!”南顿垫着脚尖十分羡慕的抚摸着格瑞斯胸前的火焰徽章,眼神之中满是狂热的光芒!

    格瑞斯若有所思的道:“我明白了,你搜集了这么多书,还冒着生命危险跑到人类世界来,就是想成为一名魔法师,可是…….”

    格瑞斯轻轻念了一个咒语,一团小小的火焰在他指尖升腾而起:“可是,呆在这样一个地方,想要成为一个魔法师,是不可能的!丰富的知识对于魔法师来说,很重要,但想要成为魔法师的先决条件却不是看书能够看来的!”

    南顿有些泄气的低下了头:“我知道,成为魔法师的先决条件是强大的灵魂力!躲在这里,不是个办法,可是那又能怎么办呢?就算是在这里,我都不敢轻易露面,要是脱离了米尔纳的势力范围,说不定用不了半天,我就会被你们那些不友好人类伙伴烤成一块地精肉干!”

    格瑞斯安慰性的拍了拍南顿的肩膀,道:“南顿先生,我很佩服你的勇气,你能来到这里,已经很不容易,你很幸运,因为你的第一个客人就是一个魔法师!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帮你看看,你的身体里是否存在灵魂力!”

    南顿那短的和人类三岁小孩一样的小腿丫子使劲的一蹬,跳上了小木柜,尖叫着道:“真的嘛?”

    格瑞斯微笑着点了点了头,示意南顿站到自己的面前,然后伸出了双手放在南顿头顶上方,默默的念了个咒语。

    在南顿的头顶处,亮起了点点淡绿色的荧光,荧光像飘落的树叶一样慢慢落到了地上,渐渐的南顿的整个身体都被一道道绿色的强烈光幕所包围,南顿仰着他的小脑袋紧张的看着格瑞斯,双手掩着嘴巴,努力不让自己发出一点声音。

    格瑞斯只是施放了一个简单的照明术罢了,但这种照明术却足以让南顿惊讶万分,在格瑞斯的心里再博学的地精其本质也只是一个地精而已,而这个博学的地精恰巧又匪夷所思的想要成为一名魔法师,那么取得南顿信任最好的办法,当然就是华丽而不实用的照明术了!

    当然,格瑞斯这么做纯粹是让自己的形象在这个地精的眼里更加神秘一些而已,这样才足够的吸引地精的注意力。同时格瑞斯也没有闲着,他努力的集中精神,用灵魂力试探着南顿的身体。

    格瑞斯的灵魂力像一条无形无质的小蛇一样,穿透了南顿的身体,这种奇怪的感觉让南顿的脑中一阵轰鸣,浑身不由自主的颤栗起来,很快,这种奇怪而难受的感觉就一闪而过,那绿色的光幕也瞬间消失。

    南顿喘着粗气,那白色的亚麻小短袍上已经沾满了汗水:“怎么样?我倒底有没有魔法师的潜质?”

第十四章生灵

    格瑞斯的灵魂力游走在南顿的身体体的每一个角落,但在南顿头顶颅骨处,却受到了巨大的阻力,那里像是有一堵密不透风的铁墙一样,让人无法窥视,格瑞斯尝试了几次只得放弃探索。

    在南顿的身体里格瑞斯没有发现任何灵魂力波动的气息,但他不想让这个有些高傲的小地精伤心:““恭喜你,南顿先生,你的灵魂力比我想象的还要强大!”

    南顿激动的道:“你的意思是?”

    格瑞斯笑了笑道:“不出意外的话,你将来在魔法上的成就,应该比我要高!”

    “我,我真的能够成为地精史上第一个魔法师!?”南顿不停的在地上来回蹦跳着:“尊敬的客人,这个消息对于我,对于斯兰一族来说具有非凡的意义,作为感谢,我愿意用我所学,来回答任何你提出的问题!”

    “好吧,南顿先生,我刚好有个问题想要问问你!”格瑞斯随口一说,对于这个自称博学的地精他没有抱什么希望,倒是那一百个魔石让他对这个地精产生了好奇之心。

    “说吧,相信这个世界上能够难倒我的问题应该不多!”南顿自信的道。

    格瑞斯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些可笑,一个人类竟然向一个地精请教,而这个地精也大言不惭可以回答他的问题,便道:“你对灵魂晶体了解多少?”

    南顿抓着小辫子,苦苦思索了一会后道:“灵魂晶体?如果你要了解灵魂晶体的本质,需要先知道生命和灵魂的意义!”

    “生命和灵魂?”格瑞斯有些讶异,一个地精竟然要跟一个人类探讨生命和灵魂,这听起来是个不折不扣的笑话…….

    “所谓生命,简单的来说,就是灵魂附着在某种介质之上,然后拥有思想被启动的过程。而所谓的灵魂,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说,你现在站在这个地方,距离门口有一米的距离,你从这里走到门口,通常我们会认为,你的衣服,你的鞋子,你身上所有的东西都随着你的身体去到了门口,然而我们肉眼所看不到的是,原本属于你身体一部份的微粒却在自由运动中脱离了你的身体,并没有跟随着你的身体达到门口,而是留在了你现在站立的地方,这些微粒经久不散,可持续长达数十年甚至百年之久,这些残留的微粒,就是附着在你这个生命体上的灵魂,他保留着和你身体完全相同的属性!”

    南顿轻轻抚了抚他那件皱巴巴的亚麻短袍,平静的叙述着,格瑞斯却已经呆立在了小屋之中,心中震惊到了无以复加,久久说不出一句话来。

    一个身高仅有0.5米的绿皮肤地精,竟然会对生命和灵魂有着如此深刻的阐述,就算是人类世界里最著名的学者,也不一定能够有这番见解,米尔纳称南顿为地精中的奇迹之子,倒不算夸大其词!

    “按照你的说法,我们的灵魂不是每时每刻都在减少?”格瑞斯好一会才回过神来,他重新审视着这个小家伙,再也不敢对他有任何的轻视之心。

    南顿点头道“没错!当你的灵魂微粒越来越少,直到完全与你的身体剥离时,就是你生命结束的时候!因为你的身体就是用于储存灵魂的介质!”

    当格瑞斯想象着那些微不可见的小颗粒,不停脱离自己的身体,最后整个人也灰飞烟灭的情景,突然有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我不敢保证我说的一定正确,因为这些东西我也没有经过任何的验证,只是我从斯兰一族遗留下的书上看来的而已!”南顿很不负责任的补充道。

    “至于你所说的灵魂晶体,唔,简单的来说,是一个储存着灵魂力的容器而已,值得注意的是一些灵魂力纯度达到200弗洛卡以上的灵魂晶体,则与普通的灵魂晶体不同,这是卡萨拉大陆上最为神奇的东西,一旦这些灵魂晶体的主人死去,这些灵魂晶体则会收集主人生前的灵魂,将其储存在灵魂晶体之中,这些灵魂失去了主人这个介质,但是却会拥有主人生前的属性和记忆,我们称之为印记!所以灵魂力纯度达到200弗洛卡以上的灵魂晶体,我们可以将其看做其主人生命的延续!”

    “生命就是灵魂附着介质之上,然后拥有思想被启动?”格瑞斯低声道:“你是说,这些纯度超高的灵魂晶体是一种不需要介质存在就能延续下去的生命???

    这时张大了嘴巴满眼狂热的人变成了格瑞斯…….

    “对!这是卡萨拉大陆上唯一一种可以脱离介质存在的生命体!然而这种极其稀有的灵魂晶体只产自一个种族,那就是龙族!”南顿背着双手,绿色的脚丫子啪嗒啪嗒的敲打着地面。

    “不对不对,灵魂晶体是灵魂兽身上才有的,龙族身上怎么会有?”格瑞斯从未发现自己有如此好学过!

    “这个道理难道你还想不明白嘛?龙族为什么会合其他的灵魂兽一样都居住在极北之地霍芬海姆?说穿了他们只不过是世界上最为强大的灵魂兽而已,正是由于这种超乎寻常的强大,你们人类才将龙族从灵魂兽一系中独立了出来,作为一个独立的种族看待!”

    龙族也是灵魂兽??!

    格瑞斯想起那晚尝试吸收那枚灵魂晶体时的感受,在他吸收失败之后,那个灵魂晶体之中分明有一种欢快的情绪传来,那道白色的雾气分明是有着某种生命印记的灵魂,也就是南顿所说的脱离了介质存在的生命体。

    更重要的是在之前的那场战斗中,那头雪狼使用的龙族的吐息技能,尽管这个技能在雪狼的身上使用出来,威力不到万分之一,但威力再小,那也是龙族的独有技能啊!

    格瑞斯倒希望这枚灵魂晶体是龙族所有,灵魂力纯度200弗洛卡以上的灵魂晶体要是能为自己所用,那对他来说可是一个巨大的提升,可遗憾的是格瑞斯的的确确是从一头雪狼的身上搞到的灵魂晶体,格瑞斯想破了脑袋也想不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

    格瑞斯小心的看了看外面,他还有很多问题想问这个地精,例如怎么样才能吸收灵魂晶体内的灵魂力为自己所用,可是他也不想让绿儿发现自己偷偷藏了那枚灵魂晶体。

    门外,绿儿、光头达菲兄弟等人早已不见了踪影。

    “我叉,这帮混蛋不会带着精灵小泼妇去嫖.妓了吧?”格瑞斯大骂一声。

    “嫖.妓?这是个什么好玩的东西?我怎么从没听说过?”刚刚还在阐述生命灵魂之类高深问题的博学地精南顿竟然对这项人类中最盛行的“娱乐活动”毫无所知,这让格瑞斯大跌眼镜。

    “嘿嘿,如果你感兴趣的话,下次我可以请你去玩玩,不过我可不敢保证,那里的女人会接你这单生意!格瑞斯神秘而蛊惑的表情和那天在沙丹小酒馆里,诱骗大肥猪的时候如出一辙…….

    地精南顿被勾起了兴趣:“哇哦,那一定是一件令人期待的事情!一言为定哦,来到这里我还从来没敢出过门,有你在的话,我想你们的人类伙伴一定不敢为难我!”

    格瑞斯打了个响指:“一言为定!南顿先生,我叫格瑞斯!明天的这个时候我还会来找你的,和你聊天我觉得非常愉快!”

    说完格瑞斯握了握地精的手。

    人类对地精长期的敌视和绞杀让南顿内心之中存在着一种潜在的防备意识,不过地精南顿迟疑了片刻,还是伸出手来,握住了格瑞斯,脸上露出地精族那种特有的笑容,对着格瑞斯一笑。

    果然,格瑞斯出门没多久,就看到绿儿站在不远处,愤怒冲着达菲兄弟大叫道:“龌龊的人类!你们这帮龌龊的人类,你们用金钱交换身体,这样残忍对待自己的同类,只有低等动物才会干这种事情!”

    达菲兄弟两人不约而同的摸了摸光头,满口酒气的对着绿儿吹了个响哨,道:“妈.的,让老子整天对着一个女人,那不是要淡出鸟来了,老子花钱,买的就是个开心!”

    “你拿钱,我享受!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是最公平的交易法则!记住你现在是在人类世界,要是不想接受这样的法则,那就只能乖乖回你的老家雷吉塔尔去!”格瑞斯冷冷的道。

    “无耻的家伙,我现在就走!”绿儿转身走出几步,突然就又折了回来:“哼!好狡猾的家伙!不过在没拿到灵魂晶体之前我是不会离开的!你想骗我走,没那么容易!”

第十五章试探

    离开黑市的街道,比蒂从阴影之中走了出来,经过沙丹小镇的一战,他的潜行术似乎更进一步了。

    “比蒂,你发现了点什么?格瑞斯微笑着道。

    尽管比蒂很少说话,但是他说话的时候一向都能扣住重点。

    比蒂沙哑的道:“嘿嘿,你们一定不会想到,刚才的那个小混混威尔是个三阶盗贼!”

    格瑞斯道:“这并不稀奇,他们是地下佣兵团的人,想要在这里混下去,当然得学会一点保命的本领!”

    比蒂道:“可奇怪的是,在你和那个地精说话的时候,包括这个威尔在内,一共有五个人潜伏在离小屋十多米远的范围之内!”

    比蒂又道:“三阶盗贼,嘿嘿,这样的实力在地下佣兵团里应该也算个头目了,他竟然会放着正事不干跑来监视一个地精?这个地精在人类的地盘上,根本寸步难行,也许一出门就会被人乱刀砍死,照理说来,根本不需要人看管!唯一的可能是你的到来引起了他们的注意!”

    格瑞斯却摇头否认道:“你把我想的太重要了,也许我的身份引起了他们的注意,但我的到来绝对不是最主要的因素,如果我猜的没错的话,就算我不在的时候,他们同样会监视着这个地精!”

    “为什么?”比蒂不解的道。

    格瑞斯道:“因为这是个价值连城的地精!南顿能够为地下佣兵团提供巨大的财力支持,三十万金币!我估计,要是每年都有这么一笔钱的话,足够让地下佣兵团跻身卡萨拉十大佣兵团之一!只不过让我感到奇怪的是,南顿为他们带来的钱都被米尔纳花到了什么地方去了!威尔那些人的装备好像烂的有点过分啊!……”

    “三十万!”比蒂惊讶的道:“.怎么可能!”

    达菲雄晃了晃光头,道:“三十万!?地下佣兵团组建的时间比我们飞雪佣兵团还要长,却一直未受到埃西亚公国在内的任何势力认可,但是听说在十年前,这个地下佣兵团曾经盛极一时,可是后来不知道为什么,他们从沙丹附近跑到了坎多隆郡来,从那以后他们就开始渐渐的没落了,米尔纳一向是个有野心的家伙,在坎多隆郡的角落里蛰伏了这么多年,如果有这么多钱的话,他一定会用这笔钱武装自己的手下,壮大自己的实力,格瑞斯说的一点没错,威尔那些家伙我再熟悉不过了,他们身上的装备别说和我们相比了,就算和比蒂比起来,也好不了多少!”

    格瑞斯道:“这个南顿还有米尔纳,这些家伙……真是越来越让人好奇了!看来我们的坎多隆郡游历之旅会非常有趣!三十万金币,嘿嘿,难道你们不动心吗?”

    格瑞斯突然重重的拍了拍达菲兄弟,话锋一转,道:“大肥猪,大肥熊!你们刚才去的地方有什么漂亮的货色?”

    达菲兄弟顿时贼眉鼠眼的对视一笑:“有几个新来的小妞,长的不错,就是屁股小了点!怎么,尊敬的魔法师阁下,难道您终于也想去开开荤了?”

    “当然了,我格瑞斯是说话算数的人,答应你们的事就一定会做到,你们明天可以找那里最贵的小妞!顺带,我还想让那个地精也享享艳福,不过你们得保证,我们的南顿先生在快活的时候是安全的!”

    “格瑞斯,你这个混蛋!你比他们两个光头加起来还要龌龊一百倍!如果你敢带那个地精去……去嫖.妓的话,我…..我现在就杀了你!”绿儿紧咬着银牙鼓起了全身的勇气才说出嫖.妓两个字,那白皙的脸上青筋都绷了出来,手中握着绿萝弓,对准了格瑞斯胯下的要害部位。

    格瑞斯嘿嘿一笑,缓缓的走了过去,用身体顶住了绿萝弓,并轻轻捏住了绿儿的手腕,道:“精灵小泼妇,看来你学的很快,你已经慢慢习惯我们人类世界的一些潜规则,连什么是嫖.妓都已经懂了呢?继续加油,跟着我,以后你还会学到更多有用的东西!不过我要提醒你,如果你往这儿射,是对精灵族神灵的侮辱,高贵的精灵杀人时可不会像你这样朝人的下三路去!”

    格瑞斯又将绿儿的手腕向上一提,将绿萝弓对准了胸口:“想杀我应该往这个地方射!还有,如果我死了,那么你就自己去霍芬海姆弄那个什么狗屁灵魂晶体去,到时候被那里守护巨龙拍成肉饼子,我可不管!如果你不想去那个鬼地方,那么从现在开始起,就应该祈祷我千万不要出什么意外!”

    达菲兄弟怕得罪绿儿,捧着肚子想笑又不敢笑,直憋得满脸通红。

    绿儿恨恨的哼了一声,将绿萝弓收了回去,接着便朝着住的地方扬长而去。

    ……………….

    第二天,格瑞斯委托达菲兄弟购买了几套装备,一件真正的骑士精钢甲和一块与其匹配的盾牌,一把还算可以的单手剑,这是班戈梦寐以求的东西,格瑞斯非常了解班戈,要靠他冲锋杀敌是不可能的,所以无奈之下只得把他打造成一个防御性骑士,尽管武器比较烂,但班戈一看到那件淡金色的精钢甲,就乐了大半天,这东西的防御力足足抵得上五件他身上的那种镀银烂铁甲都不止,更重要的是,这盔甲的外型足够威武!

    另外格瑞斯为比蒂购买了一件黑石甲,两把寒铁铸造的匕首,对于盗贼来说,大多数的时候都隐藏在阴影中,黑石甲的价钱不便宜,防御却一般,但这件皮甲可以让盗贼与夜色完全融为一体,更加难以被敌人发现,在关键的时刻给予敌人致命一击,而格瑞斯在武器上也为比蒂砸了重金,光是这一把寒铁匕首就价值一百金币。

    格瑞斯还为自己购买了一枚魔法增幅戒指,还有一些魔法卷轴,有了这个东西,可以至少让他多释放好几个伤害性魔法,而不必为法力不足而烦恼。

    这些东西总共花了格瑞斯足足三百个金币。

    在坎多隆郡这样的小地方,这已经是最好的装备,如果不是有达菲兄弟这样的既有飞雪佣兵团佣兵身份又是地头蛇的人在,根本没办法弄到。

    刚刚入夜,穿着一身崭新装备的家伙们便耀武扬威的出现在了黑市里!当然,精灵少女绿儿知道格瑞斯要去做什么好事,自然不愿意再像尾巴一样跟着他了…..

    班戈英俊潇洒,光头达菲兄弟高大威猛,比蒂隐藏在黑暗中沉着冷静,格瑞斯虽然有些肥胖,但一身魔法师袍熠熠生辉,看上去倒也气度不凡。

    格瑞斯没有选择低调,因为在这种不合法的地下场所,无论他们如何低调,都只会永远处在明处,黑暗中随时都有无数双眼睛在盯他们。

    既然不能低调,那么干脆重装出场,镇住那些蠢蠢欲动的人!

    推开那扇小木屋的门,地精南顿正捧着《重甲骑士团在战争中的作用》这本书,看的非常入迷。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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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的魔法师格瑞斯在教廷唱诗班担任了五年的领唱,当他以为自己时来运转时,命运却又和他开了个玩笑.......无烬之门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无烬之门,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无烬之门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