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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千年龙王l     篡秦txt下载     篡秦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四十三章 魔兽战场

    听到号角声的一瞬间,黑风还以为是自己手下有人在吹号。可怎么听,似乎也不像。见所有的人都在回头看,他也回过头去望向身后。

    阳光有些刺眼,黑风不得不用手搭起凉棚观看从地平线上走过来的家伙。这是一种前所未见的生物,望远镜里可以看得清楚一些。它们有长长的鼻子,蒲扇一样的耳朵。四条腿粗壮得好像柱子,浑身披着闪闪发亮的铠甲好像来自九天的神邸。

    “什么东西?”黑风发誓他这辈子从未见过鼻子这么长的玩意。

    “我不知道!”黑宏实话实说,他也没见过这种大家伙,虽然他没有望远镜。但大象的庞大身躯,还是保证了黑宏的观赏效果。

    康居兵将们都在向后看,对于撕杀的小宛城不再关心。直觉告诉他们,危险正在一步步临近。

    见到的象兵,云玥松了一口气。手中的弩箭再次被拉直,然后射向下面的康居人。下面的康居人有些不明白,为何刚刚还疲累不堪的华夏人这个时候好像打了鸡血一样。疯狂的用战刀横劈竖砍,前排的十几个人身上都有血花迸射了出来。

    褚大勇嚎叫一声,一刀就捅进了一名康居壮汉的胸肋。那壮汉非常强壮,粗壮的脖子比褚大勇的大腿还粗,真正拳头上站人胳膊上跑马的猛人,刚刚用锤子砸死了一名重装步兵。冷不防肋下吃痛,刚刚扭过头就看到褚大勇那张狰狞的脸,手中的战刀猛的一翻接着一送一搅。那壮汉的眼睛就瞪得牛大,整个人好像面条一样软下来。

    巨大的铜锤“当啷”一声掉在地上,这家伙似乎还不死心,伸出手在去卡褚大勇的脖子。褚大勇猛的一拉战刀,锋利的战刀切断了数根肋骨。残破的内脏和血水“呼”的一下涌了出来,体壮如牛的康居壮汉惨嚎一声,身体好像破布口袋一样摔倒在地上。

    望远镜里,黑风发现那些怪物的身后跟着黑压压的一片骑兵。黑色的盔甲,黑色的面甲骑着巨大的羚牛。好像山一样的压过来,距离还有老远,就给人一种喘不过气来的感觉。黑风认为,这些人很难对付,非常难。唯一的好消息就是,这些人的数量似乎没有自己人多。

    “老二,准备迎战吧!这些人似乎很不好对付!”黑风自始至终没有放下望远镜,他有些看不懂眼前这些骑兵。黑盔黑甲似乎还要理解,可羚牛那玩意真的能骑?黑风出身在草原,这些年又游荡在西域,自然认得羚牛这东西。

    雄性羚牛虽然身材高大强壮无比,跑的似乎也不比奔马慢多少。可这玩意性情暴躁无比,别说骑乘靠近了都性命难保。不过看这些人骑在牛背上稳稳当当的,似乎不像是很难受的样子。对此,黑风非常的疑惑。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在骑兵对冲中力气更大更加彪悍的羚牛,无疑会占据更大的优势。

    范增看着黑烟滚滚的小宛城,心里有一些发紧。他没有想到,康居人的战斗力这么猛。要知道,侯爷可是带了重甲步兵两个师。那是云家步兵的精华所在,只打了短短三天居然打成了这个德行。看样子,如果自己再晚来半天,很可能就像云玥说的,要准备给他收尸了。

    迟到的范增是有原因的,象宝宝们并不喜欢西域,从天气到道路它们都不喜欢。时不时就要闹个罢工什么的,苗家兄弟绞尽脑汁才算是将这些象大爷哄上了战场。

    跟随在战象身后的全部是羚牛骑兵,马速更快更加善于机动的骑兵们已经散开,准备追杀逃散的康居士卒。对付这些康居人,范增认为有战象和羚牛骑兵足够。这一次侯爷下达的命令是务必全歼,不留遗害。

    没等羚牛骑兵和战象接近,康居人已经率先发起了进攻。一万多名康居骑兵好像潮水一样的冲了过来,两翼还有同样数量的骑兵在包抄。看得出来,黑氏兄弟也抱着不想让范增离开的想法。

    骑兵冲锋声势骇人,大地上有如滚滚雷鸣。马蹄踏起的烟雾直冲云霄,远远的好像一道烟尘组成的墙壁向自己压过来。那闷雷一样的马蹄声好像一下下砸了人心头,每踏一下人的心就震颤一下。

    范增的嘴角露出一抹冷笑,这么密集的骑兵冲阵,看起来是想一个冲锋就打掉自己。可云家精心训练多年,第一次上战场的战象和羚牛骑兵岂是这么容易打垮的。

    令旗一摆,身后的精壮汉子立刻敲响了战鼓。万余羚牛骑兵开始踏着小碎步冲锋,象宝宝们也提高了速度同时各五千羚牛骑兵护住两翼。整个军阵好像一下子活了过来,良好的训练终于结出了硕果。在行进间变阵,整个军阵居然丝毫不乱。所有的人都知道自己应该怎样做,随着距离的接近羚牛骑兵也开始提速。

    刚刚还小碎步慢跑的羚牛,开始发狂的奔跑起来。其速度根本不亚于奔马,甚至还比匈奴马略快一些。战象身上,驭手们也给象宝宝们戴上了眼罩和耳塞。经过了多年的训练,象宝宝们早已经习惯,很配合的完成了交战前最重要的一环。

    战象的身上不断响起口令声,“距离八百步,标高三。火药弩,三发齐射!”随着口令,一支支火药弩被装填进了改良版神臂弩中。随着一声“放”的口令,带着火花的粗大弩矢直冲敌阵。

    神臂弩没有让人失望,强劲的嗡鸣甚至在千军万马冲杀中仍旧清晰可闻。它们准确的将弩矢送进了敌阵,然后炸响。橘黄色的火焰伴随着黑烟在康居骑兵中间炸开,透过烟雾范增清晰的看到有人被炸得飞起老高。甚至马也被炸得飞起老高,每一朵橘色的烟雾就是一朵噬人的魔花。

    一排弩矢在人群中肆虐之后,接着又有一排弩矢飞了过来。小型的神臂弩上弦的速度非常快,耿俊华因此得意了好久。

    每一根弩矢都好像在人海中踏出串血色的浪花,然后炸开吞噬更多的生命。康居骑兵们惊恐一片,看着那些长鼻子背上不断喷射的火舌,就好像看到了地狱里的魔兽。(未完待续。)

第四十四章 羚牛骑兵

    正面冲锋的康居人命运非常悲惨,马速提高到了极致却遭到了突如其来的打击。他们不明白,为什么那种飞过来的东西会炸。往往只看到一团火焰,人就被扑面而来的钢珠打成了筛子。一朵朵噬人的橘色花朵在人群中炸开,科技的进步使得战国时的康居人就尝到了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到底是个什么滋味儿。

    可侧翼迂回的家伙们,也没有捞到好处去。云家人用火油弹告诉他们,什么叫没有最悲惨,只有更悲惨。战象的身上可以背负小型的神臂弩,自然也可以背负小型的投石机。当飘着青烟的火油坛子在康居人脑袋上炸响之时,一团团蓝色的业火好像凭空冒了出来。

    拜老天爷所赐,今天的小宛城周围一丝儿风都没有。那些身上燃烧着火苗的康居人惊恐的嚎叫,扔掉手中兵刃疯狂的开始扑打。可这种火苗好像是附在骨头上的蛆一样,无论怎样拍打都不会熄灭。而且这东西还会钻到铠甲里面,从里向外燃烧。那种钻心的疼痛,可以让最为勇猛的武士发疯。

    疼痛的不仅仅是人,还有被烈火焚烧的战马。疼痛难忍的战马左冲右突,根本不受主人的指挥。事实上,主人也没时间控制战马,这个时候他们自顾不暇。

    一阵又一阵的业火好像来自地狱的使者,不断将痛苦与哀嚎散布给康居人。战马四处乱窜,骚乱从一小块地方产生,然后就变成了大骚乱。不是每个人都能够直面死亡,从昨天晚上开始康居人都怕死了这种泛着诡异蓝色的火焰。集体性的大逃亡一旦出现,跟本无法遏制。那些滞留在后面的督战队,刀还没有挥起来就被冲散了。

    成千上万的康居骑士在逃散,有些回归本阵有些干脆就是漫无目的的逃亡。只要离那些魔鬼使用的火远一些就好!

    范增的嘴角泛出轻蔑的笑,本以为侧翼的人会很难缠。没想到,都是一群胆小的怕死鬼。看起来,康居人的精锐已经在攻击云玥的过程中损失惨重。现在剩下的,估计只是一些杂鱼而已,不足为虑!

    不过范增有些轻敌了,虽然侧翼的那些家伙足够胆小。但正面的这些家伙用实际行动证明了康居人的勇武,尤其是那些穿着云家铠甲的家伙。由于防护力非常好,他们的损失比较小。而且他们的战马更加的快,在接近云家羚牛骑兵之后火药弩就只能延展射击。这玩意的准确性有待商榷,误伤了自己人就不好了。

    那些康居骑士在距离三百步左右的时候就开始放箭,箭矢非常的强劲。一看就是用云家的复合弓发出的,这种三棱的透甲锥完全可以穿透云家骑士的战甲。可问题是,对面的这些是羚牛骑兵。因为羚牛的身体更加强壮,所以它们可以驮得动更加沉重的骑士。于是,羚牛骑兵的铠甲自然而然的加厚了……

    箭矢射在人和牛身上发出“叮叮当当”的声响,人穿着重甲牛也穿着重甲。如果说战象是这个时代的坦克,那么羚牛骑兵就是这个时代的装甲战车。想要穿透他们身上的战甲,需要更加强劲的弩箭才行。

    弩箭是有的,不过不在康居人手里。而在羚牛骑兵的手里,早已上了弦的钢臂弩如蝗一样的射了出去。前面的那些康居骑兵立刻就倒下了一大片,这玩意太强劲了甚至连盾牌都射得穿。

    一轮弩箭射击之后,双方的距离拉近到了一百步。羚牛骑兵挂好了钢臂弩,随手就操起了更加小巧的手弩。这玩意虽然小巧,但百步之内的劲力还是非常强劲的。还没从打击中缓过来的康居骑士们,又接受了一轮弩矢的洗礼。中箭落马的人好像秋天的叶子,随即就被奔驰而过的战马踏成了肉泥。

    接下来就是面对面肉搏的时候了,这才是真正力量与勇气的比拼。章邯狞笑着放下的面甲,手中擎着长长的骑枪。他对自己胯下的伙伴很有信心,骑兵对冲这帮康居人死定了。这与勇气武关,纯粹是力量的比拼。人借马力,在骑枪穿透为首康居骑士胸膛的一瞬间,章邯便撒开了手。对冲的力量非常大,这个时候不撒手很容易将腕骨杵碎。那样的话,今后拿筷子都是问题。章邯觉得自己还年青,不想成为残障人士。

    再坚固的铠甲也经不起骑兵对冲的冲击力,更何况云家的骑枪枪尖儿是跟铠甲一样的精钢打造。甚至在硬度上,犹胜铠甲钢一筹。三棱的枪头透体而出,对方的尸体骑在马上很久,才带着长长的骑枪掉落在地上。

    在松开骑枪的一刹那,章邯抽出了马刀。雪亮的马刀刀光一闪就切在了一名康居骑士的肩膀上,没用丝毫的力气只借助马速,一条胳膊就从康居骑士的身体上飞了出去。章邯还不满足,马刀平举康居人的脑袋也飞了起来。脖颈中喷出的鲜血好像一条鲜红的绸带,在阳光下非常妖艳非常漂亮。

    现在康居人后悔与羚牛骑兵对冲是一个错误还早了点儿,羚牛性格远比战马要暴躁得多。对冲之下低下牛肉,戴着钢套的牛角轻易就划开了战马的皮肤。马上的骑士还没觉察出来的时候,一条腿已经露出了骨头。破碎的大动脉好像高压水龙头一样的喷涌着鲜血,骑士惊觉疼痛的时候。身子已经脱力,歪斜的身子被受伤的战马一颠就摔在了地上。

    这家伙比较倒霉,刚刚摔在地上碗口大的蹄子就踢在了天灵盖上。刹那间,千朵万朵桃花开!

    双方过万骑兵的对冲,场面恢弘壮丽。可在黑风和黑宏看来,就是烟尘一片。腾起的尘土遮天蔽日,让双方的主帅都看不清楚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当烟尘还在空中飘荡的时候,上万羚牛骑兵冲烟尘中冲了出来。黑风与黑宏的脸,立刻白了。(未完待续。)

第四十五章 不正确的选择

    骑兵对冲就是一个回合的事情,那些羚牛骑兵根本就不在乎本镇的战象。几个落网之鱼躲过了飞来的弩矢,冲到了战象的面前。他们忽然发现自己居然没有地方下手,这些庞然大物浑身包裹着钢甲。箭矢射到上面“啪”的一下就被磕飞,根本射不进去半分。

    更有胆大的冲到了战象的面前,还没来得及挥舞狼牙棒。就被带着铁刺的象鼻子连人带马抽飞了,最倒霉的家伙被抽下马来还被柱子一样粗的象腿踏上一脚。结果整个人成了两片皮片片儿,内脏从身子的两侧挤出来迸飞出去,很像是个被踩碎的橘子。临死前,连声惨叫都没发出来,像个炮仗一样“嘭”的一声就结束了性命。

    大部分康居人的战马距离战象老远,闻到大象的味道就吓得屎尿气流。别说冲锋,能站住就算是好样的。等待它们或者说等待他们主人的,是精准的弩箭。两百步的距离上,钢臂弩无坚不摧。再凶悍的康居人,也只能等着被劲箭贯穿,然后口吐鲜血栽倒在马下。

    章邯在冲过了康居骑兵的阻击之后,带着羚牛骑兵速度不减。继续向黑氏兄弟的本阵杀了过去,以一万骑兵对阵四万康居骑兵怡然不惧。刚刚的战斗中,大多数人都损失掉了一杆骑枪。羚牛力大无穷,这让每名骑兵可携带的装备也多了许多。羚牛骑兵每人都配备了三杆骑枪,即便损失了一杆每人还有两杆。而且羚牛骑兵的背上,都有五柄当标枪用的短矛。近战之中,这可是利器。

    “拦住他们,拦住他们!”黑风急得大吼,中军本镇是全军的指挥中枢,如果被这些羚牛骑兵冲进来那可就完蛋了。

    “放箭!放箭!”黑宏非常想用箭雨抵挡住这些骑兵,

    如果没有烟尘的遮挡,他们或许不会这样做。可骑兵冲锋荡起的烟尘阻碍了他们的视线,让他们根本不了解先前的骑兵是怎样被击败的。无论康居人派出多少骑兵跟羚牛骑兵对冲,结果只能的覆灭。因为无论是康居人手中的弓箭还是狼牙棒长刀短剑,都无法对羚牛骑兵造成伤害。沉重的铠甲完美的保护了羚牛骑兵,想要击败他们没有火油根本不可能。

    火油有,不过在云家手中而不在遥远的康居。所以,这场仗对康居人来说必败无疑。

    近万羚牛骑兵好像切豆腐一样将康居人的骑兵切成了两半,他们根本没有停留的意思。继续催动胯下羚牛,冲向黑氏兄弟的中军。

    康居人也是以骑兵为主的军队,他们并没有布置拒马鹿砦的习惯。羚牛骑兵几乎没有遇到任何阻碍,就冲进了黑氏兄弟的中军大营。

    章邯一马当先,呃……是一牛当先。用悍勇绝伦来形容丝毫不过份,一杆骑枪端得笔直,借着羚牛的冲力轻易就将两名康居士卒穿成了一串儿。抛掉骑枪,手在褡裢里面一掏就拿出了一个拳头大小的黑疙瘩。在鞍韂上一磕就甩了出去,“轰隆”一声响腾起一股黑烟。当羚牛穿过黑烟的时候,地上有五六个康居人在不断的哀嚎。

    胯下羚牛的勇猛丝毫不逊于主人,牛角一歪划开了一匹战马的脊背,顺带在骑士的大腿上开一个大大的口子。那康居骑士还没有感觉到疼痛的时候,章邯的马刀已经劈开了他的头。另外一只手从背后拽出标枪,将一名拿着长矛的康居人钉在地上。

    “****,这小子真猛……!”这是黑风给章邯下的一个评语。短短的十几步路,章邯连劈带砍兼扔手榴弹,已经造成了近二十人的伤亡。现在黑风知道,为什么这么一丁点儿的羚牛骑兵就敢对数万人的军阵,发起冲锋。

    现在发出任何感慨都已经晚了,羚牛骑兵已经到了眼前。黑风和黑宏不愧是久经战阵的将军,面对危难他们临危不乱,迅速坚定果敢的选择了最正确的方式应对。

    “快跑!”黑风一声吼,拨马便走。连看一眼黑宏的时间都欠奉,大难临头各自飞是他此刻心情的真实写照。

    黑宏也同样拨马便走,因为过于慌乱哥俩跑的方向还不一致。这个时候已经顾不了许多,能逃命就不错了。

    中军溃散大纛倾倒,康居人一下子陷入了群龙无首的迷茫状态。当然,章邯不会让他们懵逼太久。羚牛骑兵风一样的踏过了康居人的中军,然后兵分两路,向着两翼的康居骑兵横着就冲了过去。康居人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猛的家伙,一万人对四万人讨了便宜还追着打。

    可此时他们的指挥系统已经混乱,有些彪悍的康居将军要进攻。有些想要逃跑,还没等羚牛骑兵冲过来。他们自己就先乱成了一团,人和马搅在一起。想逃跑的和想作战的乱成一团!

    城内康居人见到城外的情形,哪里还有心思作战。一门心思的往外跑,云家的杀才也不追杀。只有城楼上的弩兵,不断点射那些逃散的军卒。三天两夜的鏖战,已经榨干了所有人的体力。就连一向彪悍的褚大勇,也累得瘫倒在地上倒气儿。有那么一瞬间,他真的以为自己已经死了。

    云玥在机械性的上弦,然后发射弩矢。他发现钢臂弩的摇把设计非常好,尽管速度比秦弩还要慢。但这玩意的威力实在太大了,很多时候连盾牌都能射穿。更不用说康居人可怜的皮甲!

    远处的羚牛骑兵正在烟尘中作战,确切的说这不是在作战,更像是在屠杀。骑在羚牛上的家伙们,手中武器五花八门。有弓箭,弩箭,骑枪,标枪,当然还有标配的大马士革弯刀。羚牛庞大的身躯,好像一座武器库。范增还给这些杀才们配备了改良过后的手榴弹,这种手榴弹不用点火。只需要在鞍韂上一磕,就能点着火药包里的引信,这是耿师傅的最新产品。交给西征军之后,范增做主全部配发给了羚牛骑兵。

    “这帮小子还真是猛啊!”褚大勇看着战场喃喃的道。

    面对羚牛骑兵赶羊一样的追杀,他们的老大黑风却像长了翅膀的狐狸一样开溜。对于逃跑他太有经验了,云家大股的骑兵正在追杀康居残军。如果不趁着这个机会逃走,将没有机会逃跑。与云家对阵过几次,他已经了解了云家的套路。

    一定程度上说他是对的,章邯的确带着羚牛骑兵追杀那些轮乱不堪的康居残军。哪里只要有人聚集,哪里就会有羚牛骑兵冲过去绞杀。

    可黑风的正确只在某种程度上,在成功逃离战场之后。他看见了等候已久的敖沧海!(未完待续。)

第四十六章 十面埋伏

    云玥的命令非常明确,就是绝对不能让康居人的主力回到康居去。尤其是康居国王(云玥还不知道,黑氏兄弟就是康居国王。),这种元凶巨恶一定要逮到,抛心挖肝祭奠穷奇的在天之灵。

    范增忠实的执行了云玥的命令,对康居人的打击他只动用了象兵和羚牛骑兵。机动力更加强悍的铁甲骑兵,被范增布置在两翼。好像两柄巨大的铁钳一样,只要进到钳子里必然会被夹得粉身碎骨。很不幸,黑风先生一头就扎进了范增布置好的陷阱之中。

    清一色的黑色面甲,清一色的黑色铁甲。西域战马上,端坐的好像是一群来自地狱的魔神。已成惊弓之鸟的康居军卒们一见到这些骑兵,双腿不由得便开始发颤。就在几个月前,他们成功的伏击了一模一样的队伍。那一次他们取得了胜利,可也损失惨重。那些穿着铁甲的骑兵没有一个人投降,哪怕被砍断了两条胳膊,也会冲上来亮出锋利的獠牙。那种视死如归的精神,给了康居骑兵非常大的震撼。他们不明白,这些人是怎么回事,即便面临死亡也如饿狼一般凶悍。

    现在又出现了这种装扮的骑兵,而且数量甚至比自己人还多。这仗还有得打么?

    黑风的反应是最快的,他抽出马刀大喝一声:“冲锋!不想死的就往前冲,冲过去咱们就能回康居!”他知道,不趁着大家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冲锋,等恐惧蔓延开来的时候一切都晚了。争相逃命之时,谁也不愿意留下抵挡死战。

    惊慌失措的人是盲目的,他们已经没有思维和分辨的能力。听到黑风的呼喊,立刻“嗷”“嗷”叫着冲了上去。手中的兵刃在阳光下挥舞闪闪发光,狭路相逢勇者胜。这就是比狠的时候,谁更狠更能砍就能活下来!

    康居骑兵好像潮水一样,涌过黑风的身边冲了过去。黑风拨马就走!带着自己的侍卫,斜刺里就跑了。刚刚自己麾下有八万大军,尚且不是华夏军队的对手。现在,只有不足一万人的残兵败将。怎么可能打得过那些以逸待劳的华夏人,趁着傻子们吸引了华夏人的注意,还是赶快开溜来得实在。

    冲锋既然发动就绝对没有半路改变方向的可能,战马放开四蹄奔驰如果这个时候改变方向,自己人就会撞在一起。只要速度慢一点儿,就会被后面冲上来的马蹄踏成肉泥。康居人玩了命的冲锋,直到现在他们还以为国王的话是可信的。

    可敖沧海用马刀告诉他们,此路不通。不若想从这里过,必须得交过路费,那就是自己的脑袋。

    一蓬箭雨好像雨点儿一样的洒了过来,清一色的复合弓。射出的箭矢强劲有力,三棱的箭簇轻易就撕开了康居人的皮甲,深深钉在他们的身体里。还没有接战,中箭落马的康居骑士就有一千余人。

    两轮弓箭过后,康居兵将已经损失惨重。第一排冲锋的家伙几乎没人能够幸免,不是被箭矢射杀就是落马后被汹涌而来的战马踏成了齑粉。可他们的噩梦还没有结束,云家的杀才们放箭之后,又操起了手弩。一排排弩箭好像毒龙一样,又扫倒了一片康居人。尚未接战,康居人就损失了一半儿人马。

    当两支骑兵轰然撞在一起的时候,就是骑枪与马刀的天下。冲天的烟尘中,只听见人喊马嘶与不断的兵刃撞击声。然后就有人陆续从烟尘中冲杀出来,当然都是云家的杀才。能够在如此激战下存活的康居骑士寥寥无几!

    黑风好像没头苍蝇一样的乱撞,可无论他怎样撞都冲不出云家布置的十面埋伏。走到哪里,哪里都有层出不穷的云家骑士,本以为凭借战马的优势可以顺利逃脱。可谁知道,华夏人的战马也这样厉害。竟然不逊于黑风他们胯下的坐骑,有几次若不是亲卫拼死断后,黑风很可能就被干掉。

    “撑到天黑,只要天黑咱们就能逃出去。”黑风大声吼叫着给部下们打气,一下午的奔波已经喊哑了嗓子。说话的声音嘶哑而低沉,如果不仔细听很容易湮没在震耳欲聋的马蹄声之中。

    黑风说得有道理,多年的战争经验使得他已经看出来。华夏人的兵力其实并不足够,他们只是将骑兵松散的洒在了周围。如果撑到天黑,借助夜暗的帮助他们就可以溜过华夏人的防线,只要回到了康居他又是康居国王。康居城里现在还有留守的两万兵马,黑风认为华夏人不会追过大漠找自己麻烦,中原才是他们拼杀的战场。只要低调几年,自己并非没有翻本的机会。

    亲卫们都不说话,在马上亡命奔驰了一个下午,水囊早就空了。现在嗓子里干得好像着了火一样,别说说话就算是喘气都费劲。哪里还有功夫,搭理这位精力过剩的国王。

    云玥站在城头,亲眼看到了强盛一时的康居人的覆灭。到处都是爆炸声,到处都是撕杀声。溃散的康居兵将有一种漫山遍野的感觉,目视所及的地方到处都是华夏人追杀康居人的场景。几乎没有几个康居人,敢于停下来进行抵抗。

    羚牛骑兵的野蛮冲撞非常凶悍,带着钢制头箍的羚牛只要低下头对着对方的战马猛冲过去。往往能将战马顶得飞起来,套着钢套的牛角好像两柄锋利的匕首,轻易就可以挑开马的肚子。甚至云玥还看见,有人的大腿被挑在牛角上,来回的乱甩。估计那被甩飞出去的哥们,再也站不起来了。

    城内的杀才们已经缓过劲儿来,他们开始在死人堆里往外扒拉人。康居人给一刀,自己人给一巴掌。醒了就送到医疗营救治,醒不了的就拖到街道边上等待收拢在一起之后火化。被挖塌的北门成了重中之重,因为被挖塌的时候上面还站着许多华夏军卒。所以,被埋在废墟里面的人非常多。(未完待续。)

第四十七章 完了

    褚大勇带着人哭嚎着挖土,没有工具就用手刨。西北的土是黄的,可刨着刨着就变成了黑色。所有人的手都被磨破了,即便如此也没人敢用刀剑挖土。下面就是袍泽,即便是死的尸身也不能被毁坏。结果总是让人失望的,一具具尸体被刨了出来。他们的脸上沾满了黄土,落日的余晖在上面镀上了一层金色。

    “有人活着……!”这一嗓子好像天上炸响的惊雷,所有人都向那处废墟奔过去。褚大勇跑在最前面,一路上撞翻了五六个人。

    不管交战的双方愿意或者是不愿意,太阳还是落下了山坡。天地间被晚霞所笼罩,地平线上的云彩好像被火烧过一样。落日失去了白天的光芒,红彤彤的有点黯然无光的意思。

    云玥的心和太阳一样的落寞,引以为傲的重装步兵损失居然如此的惨重。这是他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到的,他过高的估计了自己的战斗力,也过低的估计了敌人的战斗力。康居人远比云玥想象的能打,还以为他们只不过是另一群匈奴人而已,却没想到他们比匈奴人要善战。

    初步的统计,重装步兵至少损失了两千人。受伤的人反而很少,原因很简单。巨大的狼牙棒和铜锤都是钝器打击,这种东西打击下一般直接就敲死了。

    心疼啊!这是重金打造出来的军队,光是每人那套全身板甲就价值千贯。更不用说,有价无市的乌兹钢刀。最重要的是人,这些家伙都是从军中优中选优挑选出来的,全部是身高臂长孔武有力之辈。云玥现在有点后悔设立重装步兵,或许这些人弄去做弓箭手更加适合一点。以他们的资质,训练上三五年似乎也能够有小成。

    比云玥更加心疼的是黑风,这位康居国王现在身边只剩下百余名侍卫。想想早晨的时候,身后还跟着八万大军。他还做着干掉云玥,进攻平凉然后一统中原打下一个大大疆土的美梦。现在,一切美梦都破碎成了碎片片。能够带着这百十人逃出生天,比什么都重要。

    太阳沉到地平线以下的那一刻,黑风差一点儿就欢呼出了声。可他不敢,附近华夏人的游骑正在搜寻每一个逃脱的康居人。这些人下手非常狠,只要看到一点人影就拿弓箭射。

    月儿弯弯高挂在天上,黑风非常狠月亮。简直恨透了月亮,他巴不得今天阴天月亮不出来。可问题是,西北少雨一年之中阴天的时候少的可怜。很明显,黑风先生没那么好运气。

    西域的夜晚昼夜温差非常大,早穿皮袄午穿纱,围着火炉吃习惯就是这里的真实写照。范增的突袭发生在一天中最热的中午,黑风恨不得脱得光膀子。可现在,气温严重下降。黑风只觉得凉风好像一柄柄小刀,正在无情的切割他的身体。

    “把袍子给我!”黑风一把扯过了亲卫的皮袍子,章邯的突袭太过猛烈。他连个布片都没来得及带出来,就被羚牛骑兵追杀得到处逃跑。现在冻得打哆嗦,旁边的傻子居然敢把皮袍子给自己穿。就不知道心疼心疼国王陛下,只要回到了康居发一万件皮袍子让你穿个够本儿。

    亲卫无奈的脱下了皮袍子,今天中午突袭的时候。他也脱得只穿一件褂子,幸运的是皮袍子卷起来就挂在马屁股上。刚刚穿上暖和一会儿,秀一下智商和优越感就被黑风强抢了过去。

    被老大欺负了,亲卫也没地方说理去。谁让人家是老大,是康居人的领袖。

    一队华夏人的骑兵奔驰而过,马蹄声踏碎了月下的宁静。黑风他们躲在一处阴暗的山坳里,躲避着云家骑兵的追杀。云家的骑兵分得很开,每一队都只有数十人。他们在方圆百里之内,拉网式的来回搜索康居人。似乎是接到了什么命令,只要能够射杀的绝对不要俘虏。

    前方就是一眼望不到头的大草原,不用站在马上就能看出三五里地去。百十人就这样明晃晃的穿越过去,简直就是自投罗网。黑风他们等了半个晚上,就是等待华夏人疲累了之后,自行收兵。反正他们已经杀得僵尸百里,八万康居大军,现在已经是灰飞烟灭。

    “好了,你们先走。记住,一定要贴着山根走。本王亲自给你们断后!”等了很久,都没有见到华夏人的骑兵。再看看天上,月亮已经行到了正当空。黑风觉得,是开溜的时候了。转头吩咐自己的侍卫长,带着人向草原中突围。

    所有人都明白黑风话里面的故事,不就是让这些亲卫们去趟路么?说得冠冕堂皇这样好听,好像谁的智商都在五十以下似的。侍卫长腹诽着,可黑风的命令却不得不执行。老大就是老大,他现在和那位袍子被夺走的侍卫一样,在心里将黑风家里所有女性问候一遍。

    腹诽归腹诽,可到底还是逃跑最重要。不远处的地上就躺着几具被射杀的康居人尸体,所有人都瞪着眼睛瞧了半天。果然,已经好久没有华夏人经过。估计折腾了一天一夜,华夏人也累了。这个时候,能够趁着黑夜多跑出去一段路,就意味着多一分生还的希望。

    侍卫长也不多话,带着百余名骑兵飞身上马。沿着山脚下的阴影快速奔驰着,他们很想让胯下战马长出翅膀,这样就能更快的摆脱那些恶魔一样的华夏人。

    黑风身边现在只剩下十名侍卫,他们瞪大着眼睛看着远去的袍泽。只要这些人没事,他们会以更快的速度逃走。

    刚刚跑出山坳的阴影,天上就传来一声响亮的鹰啼。黑风听到这声鹰啼,感觉到头皮发麻。他是土生土长的草原人,他自然知道这是东胡人的海东青。经过训练的海东青,可以在夜间监视地面的一切。并且通过啼鸣或者飞行的形状,告知主人猎物的行进方向。没想到,云家撤走了骑兵却放出了飞在天上的海东青。

    草原上有号角响起,黑风眼睛一闭。那对侍卫都完了!

    ps:为了感谢天马流星炮成为本书堂主,特此加更!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龙王的支持,谢谢大家!(未完待续。)

第四十八章 哗变

    阴冷的晚上,西域的夜风好像小刀子,每一丝风就像要在人身上刮下一块肉来。上一顿饭还是早晨,肚子里火烧火燎。饥饿的感觉好像将肠子拧成了一股绳,然后使劲儿拉直。那种心里空落落的滋味儿,简直能把人逼疯。

    黑风靠在山石的北面,身上裹着强抢来的皮袍子。有一觉没一觉的打盹,他吃了一块从侍卫手里抢来的肉干。他知道,只要少消耗体力,就能够多打熬一些时辰。流浪的时候早就经历过这些,黑风自然有挺过去的法子。只要回到康居城,他还是那个高高在上的王。他将拥有一切,现在要做的就是养精蓄锐想办法怎么溜回去。

    见到战马在吃草,一名侍卫试着拔下一根青草。塞在嘴里嚼了嚼,苦涩的汁液流在喉咙里。又苦又涩,和着不多的唾沫咽下去,胃抽抽的更厉害了。很明显,尽管饿得不行但胃口仍旧不愿意接纳这种鲜嫩的食材。

    “他娘的,老子又不是马!”侍卫狠狠的将草甩到一边儿,饥饿让他烦躁异常。皮袍子被黑风抢走,现在连口吃的都没有。他当黑风的侍卫,完全是因为这份差事待遇优厚。鬼才会对两个篡位的匈奴人忠心耿耿,身上冷得直打哆嗦。心里被饥饿煎熬的好像着了火,越想侍卫就越生气。

    “你比他强,明明带了一块肉干,还被大王抢了去。”令一名侍卫小声说道,一边说一边还看向黑风的方向。生怕被这个国王听到,惹来杀身之祸。

    “老子的袍子也被抢了,老子现在要冻死了!”侍卫没好气的说道。

    “好多兄弟都死了……没想到华夏人那么厉害!我看照这样下去,咱们也会被他卖了。”又一名侍卫加入进谈话,瞄向黑风的眼神贼兮兮的。

    “老子的弟弟就跟着侍卫长大人去探路,现在恐怕已经被华夏人杀了。这该死的……!”加入的侍卫越来越多,现场似乎在开控诉大会。

    “你们说咱们会不会也死在这?我家里可还有老娘!”一名侍卫小声的道。

    “出来的时候,我老婆就要生了。”另外一名侍卫言语中开始哽咽。他们两个人的话一下子击中了所有人的要害,对于生的渴望和对于家人的思念折磨着他们的心。哽咽的声音变成了啜泣,然后有人开始“嘤嘤”的哭泣。

    “娘的!大半夜不好好守夜,嚎的什么丧。把华夏人嚎过来,大家都玩完。”黑暗中一块石头飞了过来,不偏不倚正砸了一名侍卫的脑袋上。石头很锋利,那侍卫立刻被砸得头破血流。鲜血“呼”“呼”的往外冒,还不敢呻吟。毕竟,附近曾经有华夏人的游骑经过。还有天上的老鹰,天知道自己的惨叫会不会被老鹰听到。

    所有的目光都射向石头投来的位置,黑风正在那里打盹。他抢走了肉干,抢走了袍子。现在还占据了唯一的避风位置,虽然他是王可他是一个匈奴人。

    “我要杀了他!”一名侍卫低沉的说道。

    “不行!杀了他没有半点好处,我想还是把他抓起来,送给华夏人。或许华夏人看在外面活捉他的份上,会放咱们一条生路。”另一名聪明一些的侍卫建议道。

    所有人的眼神开始互相凝望,有愿意的有不愿意的。可现在都不能说出来,当一个集体里大多数人都想做一件事的时候,少数反对的家伙会被无情干掉。能当侍卫的都是聪明人,他们明白这个时候出言反对意味着什么。

    “不想干的现在就可以走,我们绝不拦着。”年长的侍卫低声说道。

    没人走也没人动,好几个人都看到了老侍卫手里抽出的匕首。转身的后果就是拦喉一刀,缺心眼儿的才会这个时候出走。

    “既然没人反对,咱们就干了。这是为了活命,背主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老侍卫给大家做最后的思想教育。所有人都沉默了,黑风对侍卫们很好。为了收买他们给了侍卫们很高的待遇,可最终还是有好多人抽出了匕首,却被老侍卫按住。现在他们更需要绳子,而不是匕首。

    黑风还在被风的石头后面安睡,刀子一样的风吹不到他。皮袍子可是草原人御寒的好东西,虽然沉重了些也是真抗风。就算是冬日里的风雪都扛得住,夏季的这点儿凉风不在话下。草窝子很柔软,温暖与舒适让他很快进入了梦乡,在梦里再再次回到了康居再次成为了一个王。当然,入宫的第一件事情不是去临幸他的那些漂亮的王妃,而是吃一顿肥美的烤全羊。

    那羊被火烤得金灿灿的,大滴大滴的油脂顺着羊身上掉到火里面。烤肉的香味儿直往鼻子里面钻,旁边还有妙龄舞娘在献舞。夜光杯里面的葡萄酒是那样的甘甜醇厚!酣睡中的黑风留下晶晶亮的口水。

    就在这个时候,一条裤腰带悄无声息的绕过了他的脖子。然后是胳膊,大腿!

    一阵梦里的窒息感袭来,黑风猛得睁开眼睛。他挣扎,却全身不能动弹。低头一看,自己已经被七八条裤腰带捆得像一个粽子。

    “你们敢背主造反,不怕老子砍了你们的脑袋。现在给老子松开,还能放你们一条活路,如若不然老子挖出你们的心肝来吃。”黑风愤怒的咆哮,让旁边年幼的侍卫们颤抖不已。

    毕竟当了多年的国王,积威日久之下那些小侍卫对黑风还是从骨子里的恐惧。

    “滚你娘个蛋,现在还吓唬我们。”老侍卫一个窝心拳,打得黑风立刻没了动静。本来胃里就空,被这狠狠一拳掏上去黑风差一点儿把苦胆吐出来。

    “呕……!”黑风喷出一股酸水,惊恐的说道:“我待你们不薄,只要你们放了我。只要回到康居城,定然封你们做将军。财富美人,都随你们享用。”

    “哼!回到康居城,恐怕我们都会被你生吞活剥。把你献给华夏人,或许还能有一条活路。”(未完待续。)

第四十九章 落难的国王

    有日落就有日出,初升的朝阳光线很柔和。远没有中午时分的炽热,挂在青草上面的露水晶莹剔透。在草原上穿行的时候,崩在脸上凉丝丝的,很有些提神醒脑的作用。

    敖沧海不需要提神醒脑,尽管一夜没睡但他的眼睛仍旧瞪得跟铜铃似的。露水在铁甲上落了一层,只要略一抖动就会汇聚成串往下掉落。眼前的草原已经成了秃鹫和狐狼的海洋,一大清早就有乌鸦不停的叫。它们盘旋在空中鸣叫,每一具死尸周围都落了老大一群,也不知道草原上哪里来的那么多乌鸦。

    还有苍蝇,密度简直像渔网。敖沧海甚至不敢走近那些尸体,不管是人或者是马的尸体,只要走进就会腾起一团黑云似的苍蝇,那场面真是蔚为壮观。

    云玥的命令是赶尽杀绝,没说要俘虏,杀才们也就没问。弄死一个人,远比捉住一个人来得便捷。有些康居人前来投降,迎接他们的不是亲切的笑脸,而是当头一刀。就算是这样,被饥饿和寒冷逼迫来投降的康居人仍旧层出不穷。

    自从赖喇那个马甲线长脸上的胖子找过敖沧海之后,俘虏忽然又金贵起来。逮到俘虏的家伙就将康居人送给那个面带奸笑的胖子,只要将康居人像牲口一样的装进笼子里,就可以到赖喇那里领一个小牌牌。这玩意到了大月氏城,可以直接换成银钱。如果想到平凉换也可以,不过要缴纳一些保管费。出门打仗谁还能带那么多银钱,于是这种硬纸片做成的小牌牌就成了军中的通行货币,从美酒到女人都能用这玩意购买。

    走不多远,就看到一片倒伏的草地。中间是十几个康居人,都围着一个被捆得好像粽子的家伙坐在草地上。露水很重,他们的裤子都湿成一片,远远看去好像尿了一样。

    “敖爷,他们说那个捆着的就是康居国王。”一个充当舌人的家伙走过来说道,他是这队人里面唯一可以与康居人简单交流的家伙。敖沧海分明看见,他所谓交流其实就是连说带比划。很多时候,肢体动作夸张到吓人的地步,远看像钟馗捉鬼近看像黄巾起义。(描述性词句,别跟我考究历史,就算你们说出花来我也不改。)

    敖沧海看了那个被捆得像粽子一样的家伙一眼,他身上穿着一件沾满了露水的皮袍子。胡子打着卷还串了满脸,上面满是污渍看着恶心。事实上西域的男人大都是这德行,一身的毛看上去很像进化失败的产物。很多时候,华夏军卒都管这些家伙叫大猴子。

    挥了一下马鞭,身后就有一个家伙驰了过去。这哥们明显考过康居语四六级,沟通无障碍。嘀里嘟噜的说了一串之后,跑回来禀报道:“敖爷,他们说这家伙就是康居国王。因为虐待部属,结果手下亲兵反了水,抓来献给侯爷。说是想求咱们饶过他们的性命!”

    敖沧海没有见过康居国王,事实上整个云玥军中都木有人见过康居国王。现在绑了个人来,就说是康居国王。

    “这货就是康居国王?”敖沧海看了一眼跟死狗一样的黑风,一副明显不信的语气。

    “他们就是这么说的,小人也没见过康居国王。”

    “既然他们说是,那就带到俘虏营里面去。多找俘虏来辨认,然后单独审讯。若是康居国王,倒也算是大功一件。”敖沧海自然有他的办法,一个人撒谎容易,可昨天到今天抓了几千个俘虏,让他们都撒谎似乎很难。

    云玥游荡在小宛城里,或者说游荡在小宛城的废墟里。这城彻底的废了,人都被杀光。城内的每一面墙上都有刀劈斧砍的痕迹,好多地方黑漆漆的落满了苍蝇。人走过去,会撞到脸的那种密度。

    郑彬举着一柄火把,只是一扫不少苍蝇的翅膀就被烫化。噼里啪啦好像雨点一样的落,在地上犹自“嗡”“嗡”直响。有这样几个人在前面开路,云玥觉得苍蝇的数量少了许多。只是走路的时候,脚下经常传来“嘎巴”“嘎巴”的声响。

    云玥觉得这比在城楼上站着强多了,每个缺口都是白花花的一片。还有好多没有烧干净,残缺不全的人体残骸。有的只剩下下半身,有的剩下半张脸。最诡异的一位,只剩下了一只手。云玥弄不懂人的手是怎么在城墙上生生抠进去的,反正那只手就是在城墙上抠了一个洞。外面的部分都烧没了,只留下一只手残存在洞里面。看样子相当完好,只是顺着洞口留下了一行油脂。

    敖沧海带来一个人,据说是康居国王。经过了俘虏辨认,他们都说是康居国王。敖沧海信了,云玥也就信了。没办法,大家伙都不认识就算说他是玉皇大帝也只能捏鼻子人了。况且现在的康居国王又不是什么好差事,如果交给褚大勇处置。相信他一定死的非常难看!

    云玥盯着这个满脸胡子,很像猿人的家伙。

    “你就是康居国王?”云玥疑惑的问道,不管怎么看这货似乎都没有君临天下的气势,倒是那双贼兮兮的眼睛里,偷出一股阴鸷。这货不是什么好鸟,这是云玥对黑风的第一印象。

    黑风见过云玥,云玥也见过黑风。不过两人给对方留下的印象完全不同,云玥见黑风时他混在几十个匈奴王爷中间,而且抛开身材来说,在云玥眼里这些大胡子几乎就是一个模样。而黑风对云玥的印象那是相当深刻,因为……云玥当时没有留胡子。

    转眼十几年的风云变幻,没想到打到最后也不是云玥的对手。曾经引以为傲的八万大军,在云玥的军队主力出现之后,就好像夏天的冰雪一样消弭不见。命运是个神奇的东西,你信他他就捉弄你。不信他,他就会给带着你走一条不归路。

    舌人翻译了云玥的问话,可黑风打死也不准备开口。绝对不能让云玥知道他的身份,这时候套近乎只能死的更惨。如果云玥只以为他是康居国王,为了西域稳定怀柔一下放过他也是说不定的事情。华夏人的思维很奇特,谁又想的明白。

    可他不知道,仅仅凭借他袭击穷奇这一条罪,云玥就想将他生吞活剥。想逃过惩罚,似乎做梦更符合实际一点儿。

    从黑风叽里咕噜乱转的眼珠子里,云玥就知道这位康居国王听得懂华夏语。这倒是一个奇特的事情,远在西域的康居国王,居然听得懂华夏语。什么时候,华夏语普及到这种地步了?

    挠了挠鼻子,云玥转头对敖沧海说道:“这货听不懂人话,慕容拓跋不是送来了一些獒犬么,就把他扔进去。被獒犬活活吃了,也算是对穷奇有个交代!”说完,拍了拍敖沧海的肩膀头也不回的走了。(未完待续。)

第五十章 活祭

    云玥的眼睛都直了,这球里面可装的都是水。还他娘的没装满,这家伙除非能够平端起来,不然绝对没有现在的效果。

    杜回双目圆睁比起刚才魏国那位来好不到哪里去,不过看他的架势云玥终于笑了。这货肯定也举不起来!

    果然杜回在改变姿势的一刹那,忽然觉得手中的石球似乎动了起来。左摇游荡。本就让人抓挠不定,此时更加的拿捏不住。杜回可不敢就此撒手,若是这玩意砸脚面上。会将人的脚生生砸废,他可不想成为一个瘸子。

    用尽最大力气稳定石球,可效果不佳。杜回感觉自己再也控制不住,赶忙将手中石球向前一推。自己赶忙抽身而退,那石球瞬间落在地上。却没有发出多大声音,仔细一看原来底下有一层厚厚的麻布垫着。

    “哈哈哈,看起来杜回将军也没能举起这石球。”云玥喝了口茶水笑道。旁边的乌孙季长挤眉弄眼,似乎正在嘲笑杜回。

    “这东西有古怪!”杜回指着地上的石球气哼哼的说道。刚才明明他就要举起来,可忽然有一股怪力让石球不稳。他从来没有经历过如此场景,不由得心中惊诧。莫非这是传说中的鬼神之力?杜回看着云玥的眼神儿都有些不对。

    “有何古怪?这个石球乃是云家供奉打磨,重六百三十三斤又六两。其实这点重量应该难不住杜将军这样的猛士,只是……嘿嘿!杜将军,这石球没抓没拿。若是没有千斤之力,休想举得起来。”(秦时每斤和二百五十八克——编者注!)

    “哼!我明明刚刚觉得一股怪力,不然即便是石球本将军也能举得起……”

    “可实际上你就是没举起来,这么多双眼睛看着。杜回将军耍赖可不成,不过既然杜回先生没举起来。云某倒是要让三秦父老,与杜将军见识一下云玥的本事。

    云玥初来乍到,在秦国一无根基二无人脉。凭的便是这身武艺与力气,既然杜将军是秦人第一壮士。尚且举不起这石球来,若是云玥举起恐怕杜将军也不会说云玥班门弄斧。”云玥本想再等等,可杜回刚刚这一蹲,恰好将塞住出口的塞子蹲掉了。

    好在云玥上前几步用身子将杜回的视线阻住,又故意话唠似的说话拖延时间。若是现在有人钻进高台下的幕布,定然可以看到麻布下已然湿成一片。好在此时台下人声鼎沸,滴水的声音没有引起注意。

    云玥觉得石球里面的水应该快流干,便笑着对杜回说道:“杜大将军,请上眼!”说完之后云玥也不待杜回回答,一撩袍袖围着石球打转嘴里还念念有词。

    杜回看着云玥奇怪的模样,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呆呆的看着,看看云玥到底怎样将这怪球举起来。

    云玥故意吸引杜回的注意力,眼睛却是在扫视那石球。耳中仔细倾听,确定了石球当中再没有水流出。这才放下心来,走到石球边双手托底。用力一举,便将放过了水的石球举起。

    “哇……!”台下的秦人尽皆哗然,杜回乃是秦人第一力士。连杜回都没有举起来的石球,居然让云玥这样轻轻松松的举起。所有人惊骇得瞪大了眼睛,一眨不眨的敲着。数千人聚集的高台之下居然鸦雀无声,贪嘴的黄狗叼走了主妇篮子里的肉膘。调皮的娃子拿走了摊位上的水果,一切都无人追究。

    所有人都被云玥的举动吓得呆住,也不知是谁带头喊了一声“好”。接着便是欢声雷动,秦人虽然排外可也认死理。既然有人能够光明正大的打败杜回,即便是外来之人。也可以迅速获得秦人的认可,强者总是会最快被别的族群接纳。崇尚强者,是秦人基本的民族性格。

    杜回有些脸红,自己虽然有可能举起这石球。但是坚持云玥这么长时间,杜回自诩还是做不到。尽管有些嫉妒,但秦人的性子就是这样。败了便败了,没人会唧唧歪歪。

    “嘭!”云玥轻轻将石球放下,他实在是怕再摔一下将这球摔裂了。众目睽睽之下穿帮,那以后云玥就不要在咸阳混了。

    杜回膛目结舌,这石球举起来不容易。可扔下也不容易,需要向前抛下人急急后退。可云玥居然举重若轻,轻轻将这石球放在地上。看着他似乎也没有脸红脖子粗的症状,比自己好上不止一个层次。

    咸阳城轰动了,有人居然能够举起杜回都举不起来的东西。谣言好像风一般在咸阳城里刮,从五百斤直飙到五千斤。云玥更是被形容成一位力拔山兮气盖世的人物,听着街市上的谣言云玥自己都感觉玄乎。

    “兄弟,没治了。现在街上说得都是你的事迹,咱家人出门儿再也没人敢欺负。昨日里,相邦府还派人来请你。说是要过府饮宴,我说你病了搪塞过去。”乌孙季长说得吐沫横飞,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虽然善于搞关系,但秦人好像对六国之人。尤其是对赵国之人,有着天生的优越感。乌孙季长在这咸阳城里,没少挨白眼儿。可大秦律法严明,严禁私斗。违者会被处以极重的刑法,乌孙季长初来乍到当然不敢生事。

    如今的行市可是大不相同,好多人听说乌孙季长是大力士云玥的兄弟。尽皆上赶子巴结,请吃饭的帖子更是一天到晚的没有断过。

    云玥心里老有吕不韦日后被鸠杀的阴影,刻意保持与吕不韦的距离。听说吕不韦请吃饭,立时便躲得远远的,坚决称病不出。

    处理了那个硕大的石球,云玥现在一块石头算是落了地。毁尸灭迹的工作做得颇为彻底,石球被捣成了碎沫。大栓二栓挖了一个大大的深坑,渣渣被扔进坑里。

    “校尉大人,相邦大人来了。您……”老姜急匆匆的跑进来,吕不韦的大队依仗已然拐进了街巷。相邦人大来访,作为主家若不出门迎接便是极为失礼的行为。

    云玥做梦也没有想到,吕不韦居然亲自来了。吩咐一声,赶忙带着一众人等出门迎接。

    “哎呀!云先生,不韦没有料到先生来到咸阳短短时日居然闯下如此大的名头。现如今咸阳街头巷尾,议论的皆是先生。看起来与王翦的这场比武,先生必胜无疑。”

    吕不韦带着和煦的笑容,脸上的表情如沐春风。一双手搂着云玥的肩膀,好像多年未见的故人一般。

    云玥的事迹给了他极大的信心,现在秦人本土派处处与他作对。致使他的政令寸步难行,吕不韦需要一个强力的人物作为助力。不管从哪个方面来看,云玥都是合适的人选。孔武有力,智计又高。实在是好帮手的不二人选。

    “相邦大人,云玥只是为了在咸阳立足而已!”

    “先生谦虚!今日不韦在府中设宴为先生接风,下人来报说先生身体有恙。不韦见先生神清气爽,定是那厮胡说八道。来人,将嫪毐拉出去杖毙。”吕不韦回身对身后的武士吩咐。立时狗熊一般的武士便架着一个人往外走。

    云玥差点儿叫出声儿来,嫪毐啊!那是历史上著名的人物,云玥心里有一千个理由让吕不韦现在就弄死这个家伙。

    可是不行!吕不韦分明就是给自己台阶下,这就好比后世的******总理请人吃饭,那个家伙明明身体好的可以跑马拉松。可偏偏就是说自己患有肺气肿,需要卧床休息。

    吕不韦不能拿云玥出气,只能去找下人的晦气。若是云玥任由吕不韦将嫪毐打死,怕是这个仇也结大了。想想今后十几年吕不韦的权势滔天,嫪毐还是暂时不死为妙。

    “相邦大人万勿如此,云玥身子的确不爽利。不瞒大人,昨日里举那石球也是勉力为之。不小心上了筋脉,怕是有段时间不能与人动手过招,为了王上安排的比武,云玥还是在家静养为宜。是以,推脱了相邦大人的饮宴。还请相邦大人恕罪!”

    “哦!原来如此,怪不得我见先生气色红润,不似有病的样子。原来是伤了筋骨!”吕不韦脸上的气色好了很多,云玥是个上路的人。他一大家子人,想在秦国站稳脚跟。还得跟随自己,不然秦国的本土势力会一双接着一双小鞋的扔过来。

    “那不知先生的身子是否有大碍,不韦这便禀告大王。派出宫**奉,为先生诊治?”吕不韦干脆好人做到底,装出一副嘘寒问暖的架势。

    “谢相邦大人关心,云玥区区小伤不必挂怀。云玥这便收拾一下,随相邦大人饮宴。”

    吕不韦在厅堂当中等候,一会儿摸摸椅子。一会儿摸摸八仙桌,一会儿又看看刚刚编织好的藤制躺椅。上去躺了一下,身子不住摇晃说不出的舒坦。

    “相邦大人要是喜欢,便送予大人。”乌孙季长是个有眼色的,见吕不韦一脸享受的样子。立刻走上前来,躬身施礼。

    “哦,你是何人?”能在云家如此说话,家中东西随意送人。此人在云家的地位估计不低,吕不韦听说云家只有云玥一个男丁。对面前这个人充满了好奇。

    “在下乌孙季长,乃是云玥的结义兄弟。这张藤椅刚刚编织好,我们兄弟前来咸阳身无长物。只有区区手艺,还请相邦大人不要推辞。”人高马大的家伙却如此的会说话,这让吕不韦的心情好了许多。

    “哦,你要多多劝慰你的兄弟。老秦人排外,你们兄弟要处处小心。有什么事情跟本相说,本相是韩国人又在邯郸小住经年,算是半个邯郸人。这互相照顾是理所应当的!”吕不韦拍了拍乌孙季长的肩膀,用手大力的抓了一下。

    “相邦大人,咱们这便去吧!”云玥忽然走进厅堂,吕不韦吓了一跳。只见云玥的手中拎着两把大锤,每一把都有西瓜灯大小。怕是足足有一百余斤,这两把便有二百多斤的分量。

    即便是杜回那样的猛将,怕也不能使如此重的兵刃。

    “先生您这是?”吕不韦颇为不解。

    “相邦大人说得是,既然秦人轻视我六国之人。必定会有不怕死之人,前来找云玥比斗。若不应战,岂不是以为我云玥怕了他们。是以云玥出门,必带兵刃。一般的兵刃在云玥手中毫无分量,只有这一对三百斤种的大锤还算趁手。相邦大人请,咱们这便过府饮宴!”

    “好,好。”吕不韦乐得见牙不见眼,三百斤的大锤。任凭你是如何剑技高超,怕是连人带剑被一起砸成肉饼。虽然见这云玥生得人高马大,但没有想到这厮力气居然巨大如斯。

    咸阳人再一次震惊了,围观的路人在街巷两旁交头接耳窃窃私语。指指戳戳的对象,正是最近风头最劲的大力士云玥。这一次,云玥拿着两三百斤重的巨锤招摇过市。当真的赚足了咸阳人的眼球,如此猛将何人能敌。

    “君上,那云玥拿着三百斤的巨锤招摇过市。街头巷尾都传遍了!”一名黑衣劲装大汉跪坐在安平君的对面,恭敬的说道。

    “哦,三百斤?他真拿得起这么重的兵刃?”义渠君有些意外,虽然看那云玥人高马大。不过怎么看,怎么不像是有那么大力气之人。

    “千真万确,见到的人说那锤子足足有西瓜灯大小。还有小人已然问过杜回,杜回口口声声言称,自己的力气着实比不得云玥。”

    “哦!”义渠君眉头紧皱,当初自己提议王翦与云玥比武。现在看起来有些失策,谁也没有想到云玥的力气大到此种地步。

    战国时马步整战还没有发展出后世的武功路数,凭借的便是力量。所谓一力降十会,再好的高手在一位大力士面前也是渣渣般的存在。

    杜回能如此迅速的成为将军,就是凭借着手中那杆两百斤重的生铁大枪。往往一个人连扎带砸,便可歼灭敌军百人。乃是真正的冲锋陷阵猛将。(未完待续。)

第五十一章 斩草难除根

    云玥站在壕沟前,脚下就是一具小小的尸体。这孩子绝对不超过五岁,大大的眼睛蒙着一层灰色,脑门儿秃着标准的小宛孩童的发式。在他的头顶,就是被剃成骷髅的黑风。

    黑风被绑在木头十字架上,除了脑袋浑身上下的肉被剃得一丝不剩。敖沧海的刀工很好,听说剃下来的肉顺手就抛给了乌鸦,乌鸦的数量很多,以至于黑风割肉的时候地上黑压压的站了一群。

    小宛城方圆数十里之内到处都是尸体,秃鹫和狐狼从很远的地方赶来赴这场饕餮盛宴。站在云玥的位置往城外看去,天上的秃鹫涂鸦简直能用遮天蔽日来形容。地上的狐狼多得好像蚂蚁,骑兵飞驰而过的时候,还想潮水一样向两侧乱窜。

    无法确切统计击杀的数量,只知道很多非常的多。八万康居大军,最后能逃出生天的,十成中连一成都没有。就这些失去了补给的残兵败将,想要行军半个多月穿越沙漠,不知道还会有多少人死去。这一仗算是打完了,基本上也达到了目的。

    康居人遭受了重创,按照这年月的西域总人口。八万大军很可能就是康居人的全部军队,现在西边的康居就好像一座破房子。不用踢一脚,吹一口气或许就会倒掉。问题是要不要吹这一口气!

    缺少足够的后勤保障穿越沙漠行军非常困难,康居对于云玥来说太遥远了。遥远到即便征伐了那里,也不可能有效控制的地步。现在不是后世,有十四亿的华夏子孙可以移民。放眼神州,整个华夏族的人口不过才两千多万人。连神州大地都填不满,你还想着移民来西域这个鸟都不拉屎的鬼地方?

    “侯爷,是不是想着进军的事情。”范增鬼一样的出现在云玥身后,不是他走路没有声音。而是附近的声音太过嘈杂,那一大片乌鸦制造出来的噪音让一千架直升机都要汗颜。

    “是啊!进军康居看起来势在必行,咱们杀了他们那么多人。一个人都回不去那根本就不可能,这个仇既然结下了,就不能等着敌人恢复过来,找咱们来寻仇。斩草必须要除根,现在草斩完了可怎么除根呢?那地方对咱们来说,太远了。”云玥有些无奈的道。

    “是啊!侯爷的基业还是在华夏,所谓西域只不过是不毛之地罢了。侯爷请看,刚刚接到的八百里加急。大月氏城转来的!”范增递过来一封插着三根鸡毛的信笺。

    云玥一下子就紧张起来,三根鸡毛代表着十万火急。小宛城这里不通信鸽猎鹰,八百里加急是最快的方式。看这信笺上的字迹,却是李斯亲笔。也就是说,这封信人马不歇的在路上跑了整整二十多天。究竟是什么样的紧急公务,会让李斯与蔚獠动用八百里加急?

    三两下就拆开了鸡毛信,三页的信纸云玥看了几遍。心直直的往下坠,后背不禁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

    范增看到云玥这个模样,也不禁大惊失色。他跟随云玥多年,很少看到云玥这样慌乱过。他的印象中,云玥不管遇到了什么事情都可以轻松搞定。这封信里面究竟说了些什么?居然让侯爷如此变化?范增对于信里面的内容非常好奇。

    “看看吧!”云玥看完了信笺,随手递给了范增。范增赶忙接过来,云玥递给他肯定是要让他对这件事情发表看法。

    “大秦连战连捷……正在与六国议和?”范增觉得有些不对头,以秦人对土地的贪婪,连战连捷之下。他们只会更加疯狂的扩张吞并,怎么会忽然与六国议和?这里面有什么阴谋不成?这太诡异了!

    “是啊!以秦王那个性子,连战连捷之下还想议和简直就是痴人说梦。可现在秦王居然主动议和,这说明大秦要对咱们平凉下手了。”云玥恨恨的道。

    平凉军主力离开平凉的消息不可能瞒太久,这种大规模的军事调动很容易被侦知。荆二那个小王八蛋一撅屁股,云玥就知道他要拉什么屎。这是打着想要一举干掉云家的算盘,稳定东线之后。趁着平凉军主力在西域的时机,一举荡平平凉。就算云玥回来,面对平凉坚城。所有工业能力被摧毁,后勤补给几乎断绝的情况下,也只能徒唤奈何。

    最好的结果就是撤回西域以图后事,这几乎成了云玥的必然选择。失去了多年的根基,人才储备。云家军就好像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在西域又许多少年才能缓过元气来……!一想到这些,云玥就觉得头大。

    “平凉现在的防御是抵御不住秦军进攻的,侯爷还是尽快回平凉才是。大秦的使节出使六国,想达成议和条件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这封信在路上耽搁了近一个月,可他们在路上耽误的更久。再说秦军现在在东线与六**队呈犬牙交错的态势,想一时半会儿撤出来也不可能。从东方集结到西北他们也需要时间。如果侯爷这时候立即撤兵,似乎还来得及。”

    平凉每个月都有邸报传到西域,范增虽然人在大月氏城,可对中原的形势也算是了如指掌。

    “走倒是容易,可惜功亏一篑。非我族类,这些人一旦翻过身来。会比最凶恶的豺狼都要凶恶,到时候咱们怎么办。远隔大漠戈壁,想要讨伐他们就跑。不讨伐,他们就来骚扰。那样西域还有宁日么?”云玥气恼的说道。这一次对康居人的胜利也算是取得全胜,可康居人的根还在。或许十年他们发展不起来,可二十年呢三十年呢。难道他们会忘记了这滔天血仇?

    黑风的骷髅架子还在十字架上晃荡,这种仇恨是如此的刻骨铭心会让康居人生生世世都记住。现在不斩草除根,将来会贻害无穷。

    “呵呵!侯爷您多虑了,其实圆睁康居不需要咱们的大军。只要跟月氏人和周边的那些城邦说,咱们取得了这样的胜利。他们就会组成联军去抢掠康居城,到时候康居人灭族也是板上钉钉的事情。”范增玩味的说道。

    云玥一愣,随即会意过来。根据口供说康居人这些年东征西讨攒下不少家底,这在西域就是一块肥肉。这一战康居人失去了这么多军队,西域的那些土著们会像天上的秃鹫一样扑过去。只要新科西域霸主云家放出话来,康居城的确没有生还的道理。

    “好吧!全军回转,重甲步兵的伤员留在大月氏城休养。你弄一支人马跟着,平凉现在需要兵力。”(未完待续。)

第五十二章 各自的打算

    云玥命令离开的时候,没人磨蹭。谁也不喜欢这样一个死亡的地方,现在的夏天。铺天盖地的苍蝇,尸体放在那里两天就会有蛆虫从死人的嘴里鼻孔里爬进爬出。恼人的尸臭更是一天重似一天,熏得人脑仁都疼。

    杀才们称赞侯爷英明之余,以最快的速度套上了马车。载着伤病员,和战死袍泽的骨灰向大月氏城转进。这一仗缴获很少,都是一些杀才们看不上的破烂儿。康居人这些年靠着抢劫倒是富裕了一些,可照比云家来他们依旧很穷。除了牛羊,就没搜罗多少能用的东西。杀才们有些不满,出来打仗没一点儿缴获,总是十分扫兴的事情。

    黑风的尸体被绑在木头十字架上,微风一吹他的头就摇摇摆摆。羚牛马车一辆又一辆的从他面前经过,黑风点头的样子很像是欢送这支军队的离开。如果你走进,就能够看到黑风的脸上爬满了蛆虫。两只眼睛里,更是有许多的白色虫子在蠕动。他身上的肉不剃光了,所以他的身上没有一只蛆虫。场景诡异的,让久经战阵的杀才们心里也有一些发毛。

    云家的军队行军速度很快,即便是步兵,也因为有了羚牛战车的原因,每日可行百余里。骑兵的行军速度更加快捷,有褚大勇敖沧海这样的手下在这里。云玥根本不用操心行军的问题,斥候派出去二十里。两翼亦有骑兵护住,整支军队以最快的速度向大月氏城前进。

    虽然云家军的行军速度很快,但大月氏城很远。从小宛城到大月氏城,即便以最快的速度,也要走上十天以上。可云玥现在最缺的就是时间,被西域难行的道路颠得七荤八素,云玥还是不停的催促马夫再快一些。

    “侯爷,咱们是不是想办法拖延一下朝廷的大军?”范增忽然登上了云玥的坐车。这货这些天一直在忙活联络自己在西域的异族爪牙,将康居城的富庶描述的天花乱坠,鼓动这些家伙去沙漠的那头抢劫。听说已经有许多人按耐不住,看起来康居城的这翻劫掠是在劫难逃。云玥对于范增的鼓动能力,那不是一般的有信心。就算是一坨屎,他都能形容成有屎以来拉的最好一泡。

    “哦,拖延?沙漠意思?”云玥有些不明白范增的话,荆二想自己死已经很多年了。岂是能拖延就拖延的?

    “朝廷出兵无非是想着侯爷和大军都不在平凉,所谓乘虚而入而已。如果说,侯爷的大军即将回转。那么……朝廷很有可能不会出兵。如果强行出兵,侯爷只需要缠住朝廷的大军,联络山东诸侯再搞一次合纵。那大秦亡国不远!我想着朝廷不会冒那个风险。”

    “有道理,你继续说……!”

    荆二站在咸阳宫中那幅巨大的地图面前,凝望着那个叫做平凉的地方目光久久不肯离开。那是一个牵动他心弦的地方,确切的说那是他心头悬着的一柄利刃。

    忍的滋味儿太难了,云家把握着自己的命脉。从他成为大秦王上那一天起,荆二就知道云玥是他统治这个帝国的最大障碍!必须除掉云玥,这一个念头在他的脑子里已经不知道想了多少年。可每一次都功亏一篑,现在终于等到了千载难逢的机会。荆二决定不再仁忍,一举拔掉悬在心头的这柄利刃。

    在过去的两个月里,他派出了以王翦为帅的新军。果然,经过强化训练。而且装备了云家制式兵刃的新军爆发出极大的战斗力,不但一举击败韩国和魏国。还迫使参战各国签订了合约,当然这也是因为荆二的停战协定步兵苛刻。为了铲平云家,荆二觉得自己付出的够多了。

    现在王翦率领的军队正在东方休整,十天之后就可以通过函谷关陆续调往雍都。然后以雍都为基地,向平凉发起最大规模的进攻。而根据平凉传回来的情报显示,云家军队的主力仍旧不知去向。

    “先生,您说这一仗咱们能赢么?”荆二终于转过了身子,公孙龙现在是他唯一可以倾诉的对象。那个铁面先生除了军事方面的问题,就好像一个木偶,经常一整天都不会说一句话。不过荆二也很喜欢亚历山大这一点,至少这样的人不会泄露秘密。

    “从古至今,就算是大秦历代先王作战哪里有一定能赢的仗。哪一次不到最后关头,谁也不知道最后的胜利究竟属于谁。不过这一次,大王胜的几率很大。平凉军主力至今仍未见到踪迹,这就证明他们去了西方很远的地方。想要一下子赶回来,估计也是不可能的。以大秦虎狼之师,面对平凉下驷之马焉有不胜之理?现在唯一怕的就是,云侯会什么时候回来。如果云侯回到平凉,我军的行动应当立即终止。

    那云玥狡诈如狐,若是咱们的大军与平凉军纠缠在平凉。他就敢派人去山东各诸侯游说,若是再鼓动起一次诸国合纵。大秦危矣!”公孙龙还是担心大秦陷入两线作战。如果秦国不是担心这个,恐怕虎狼一样的秦军早就去进攻平凉。

    “孤也担心这个事情,怕就怕正在攻城之时,云侯突然回转。若是那样儿,朝廷的处境将会非常不妙。”荆二最为担心的也是这件事情,现在八百里加急在雍都,每日不停的出发。为的就是一件事情,报告是否发现云玥的主力。虽然平凉城内的人不好收买,可不少朝廷的间谍伪装成货郎。赶着牛马车,到河套草原上兜售商品。这些人是最好的眼线,如果云玥的人马东归他们已经会提前知道。

    “臣觉得,是不是再给这次的事情定一个附属的计划。如果云家军主力回来,咱们的大军就沿着长城,借助匈奴草原的掩护。隐蔽行军至韩国边境,从北面向南攻打韩国。韩国刚刚和咱们签订了合约,军队定然松懈。咱们再出其不意,从北面进攻。说不定可以一举灭掉韩国!

    这些年韩国已经成为了平凉的爪牙,韩王安有日渐靠近平凉的趋势。咱们这个时候进攻韩国,云家军主力从西域归来必定疲惫。再说,远水解不了近渴。他们也来不及援救韩国!只要灭了韩国,咱们这一次也算是没白忙活。”

    “此计倒是可行,是不是找铁面先生来商量一下。听听他的意见?”荆二对于亚历山大的军事才能,还是比较认可的。

    “如此甚好!”公孙龙也觉得自己在军事上,无法与亚历山大相提并论。(未完待续。)

第五十三章 娘家人的温暖

    曦雨宫很安静,甚至让人感觉到有些凄凉。曦雨宫的云夫人给大王生了一位小公子,居然被赐名胡亥!大王已经两个多月没有登曦雨宫的门儿了,就连小公子满月也只是派人送来了几盒薄得不能再薄的礼品。对小公子和云夫人的轻视,连宫里最傻的扫地内侍都看得清清楚楚。

    云夫人失宠了,这已经不是咸阳宫里面第一天传出这样的流言。流言无相无形,却非常致命。云丫知道,宫里充斥着一群自私贪婪趋红踩黑,攀附权势的无耻之徒。自从小公子出生以来,曦雨宫的待遇是越来越差。下人们已经开始不安分起来,许多人借故调离。没有调离的,好多也是因为没有门路而已。在这咸阳宫里面,大王的宠爱便是天。没人愿意追随以为失宠的主子,那样最后会被人踩到地下的泥里。

    “小圆子昨天又请调走了,听说是去王后身边当差。”

    “夫人失了宠幸,自然有本事的都吧吧的走了。那小圆子的兄弟,是大监的使唤内侍。找大监说一句话,那还不容易?说到底,咱们宫里的下人们还不是大监说了算?”

    “你说咱们夫人怎么就好端端的失了宠了呢?夫人有喜的时候,大王还是隔三差五的来看望一下。有些时候,还要留宿。”

    “那谁知道,不过这宫里面大王的宠幸是第一位的。没了宠幸,夫人管理内宫的职权,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恢复。看见丽清台的人我就来气,牛气什么。当初咱家夫人,不也是掌管着这咸阳宫内府?”

    “小声点儿,今时不同往日。丽清台住的是王后,如果被嚼舌头的听了去,小心你小命难保。”

    “他们还敢来咱们曦雨宫抓人不成?”

    “你以为呐!你还以为是咱们家夫人得宠的时候呐,夹着尾巴做人,才能活的长些。”

    “翠儿来了,夫人也差不多醒了咱们赶紧进去侍候。”

    春儿早就醒了,听到两名侍女的对话心里好像打翻了五味瓶。各种滋味一齐涌上心头,曾几何时曦雨宫也是宫内繁华之地。隐隐盖过王后的丽清台,可现在凄凄凉凉孩子过满月,也不过小猫几只。连往日里过从十分紧密的几位姐妹,也没有来道贺。人心凉薄,真是……

    “夫人,老夫人派人来看您了。”陪嫁丫头翠儿走了进来,见到春儿醒了赶忙去拧了一条温热的毛巾,给春儿擦脸。孕妇的脸上总是会有一些斑块,如果保养不好消不下去会跟一辈子的。

    春儿一听差一点儿掉下眼泪来,还是娘家的人贴心。想想当初云玥的规劝,现在心里更是说不出的苦楚。路是自己选的,含着泪也要走完。

    “快请进来!”听到有娘家人来,春儿推开侍女大声吩咐道。丝毫不顾及自己这时候刚刚起身,披头散发。翠儿没有办法,只能照办。心里焦虑的人最是没有耐性,这个时候还是不要惹夫人生气为好。

    一名年长的妇人走了进来,见到春儿盈盈下拜:“奴婢……”

    “方姑姑……真是的您。奶奶派人来看我了……!”方姑姑的话没有说完,床榻上的春儿已经泣不成声。

    “是,是是!老夫人知道了夫人生了一位小公子,特地派了奴婢来探望夫人。因为要置办礼物,加上路途遥远所以今天才赶到。夫人,别哭。您这是怎么了?”方姑在赵国的时候,就负责照顾老奶奶。如今已经是四十许人的妇人。可算是看着春儿长大的。现在看到春儿披头散发的模样,心里一紧眼泪含在眼圈儿里,随时都会掉落下来。

    “方姑姑……!”春儿见到娘家人,一腔的委屈来不及说。“哇”的一声就哭了出来!

    所有人都在旁边劝,生产不久的妇人身子还没有恢复完全。这样哭会哭坏了身子!

    “夫人!老夫人叫奴婢带来了许多礼品,好多还是侯爷从西域带回来的。您看看,这是从西域带回来的羊脂白玉,看着跟一汪水儿似的。奴婢动一下,都怕弄得化了。”方姑姑从下人手里接过一个一尺见方的漆器礼盒。不管这盒子里的东西如何,这漆器礼盒就已经非凡品。

    树漆的采集不易,在西北更是罕见。民间一向有十里不足斤,百里不满桶的说法。按照古代的工艺,加工漆器更是困难非常。兼之漆器易于让人过敏,很多采漆工匠浑身都是烂糟糟的,这辈子想讨个老婆都很困难。在西北弄这么一个漆器礼盒的不易,可想而知。不是珍品,断然不会用这东西盛放。

    掀开盖子,果然里面是一块一汪水儿似的白玉。当真是白玉无瑕色如凝脂,那就是一汪凝固起来的水。吹一口气,都怕给吹散了。咸阳宫里面的人都是一些见过世面的,可见到这样的宝贝眼睛不禁都直了。

    “这是侯爷自西域得来的,这一次正巧从西域回来。听说夫人生了小公子,特地让奴婢送来给小公子纳福的。”方姑姑笑着说道。

    “大哥……有心了!”春儿想到当初对云玥的态度,心里不知道是个什么滋味儿。

    “还有,这是吩咐巧匠日夜赶工做出来的。”方姑姑端过一个后世小孩儿常用的便盆来。最难得的是,便盆的边缘还镶了暖玉。还是用细沙打磨过的,摸在手里光滑温润。着实是难得的好东西!

    “大哥有心了!”春儿知道,这东西定然是出自云玥的手笔。别人想学,都是学不来的。看起来这个哥哥还是没有忘记自己,春儿心里暖暖的。

    “还有呐!你们这帮蠢材,还不推进来让夫人瞧瞧!”方姑姑见到春儿脸上露出笑意,赶忙趁热打铁。随着她的一声吩咐,外面的内侍推进来一辆做工精巧的婴儿车。

    见到这车子,所有人的眼睛都直了。这是怎样的奇思妙想,才能做出这样的东西来。婴儿车里面用棉垫子垫的舒舒服服,春儿立刻有一种想把胡亥放进去的冲动。

    “大监……!奴婢亲眼看见,云家来的人进了曦雨宫。”正在承明殿当值的赵高忽然听到这样一则消息。赵高立刻像是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差一点儿跳起来。

    与云家大战在即,云家人居然混进了咸阳宫。还堂而皇之的进到了内宫之中。这要是让荆二知道了,还不把他的脑袋拧下来当球踢?把守宫门的那些禁军都是吃干饭的么?蒙恬的手下,真是越来越不像个样子。

    “走,去曦雨宫!”赵高带着两名小内侍,就朝着曦雨宫的方向赶了去。(未完待续。)

第五十四章 任性的云春儿

    “夫人!大监来了!”小内侍有些惊慌失措的禀报道。谁都知道在宫里,大监与夫人的关系并不好。上一次宣旨的时候,大监就明里暗里夹枪带棒的好一番扁损。这样的人进到了曦雨宫,就好像黄鼠狼钻进了鸡窝。这些归赵高管辖的小内侍和宫人们,怎能不紧张。

    小内侍的话音刚落,赵高径直走了进来。春儿就是再不受宠,毕竟也是秦王夫人。赵高居然就这样登堂入室,也实在太没礼数了些。

    “奴婢见过云夫人,宫中事务繁忙多日没来给夫人请安,还望夫人恕罪!”赵高言语倒还算谦恭,只是这一礼怎么看怎么是在敷衍。

    “本宫怎么担得起大监的一礼,大监公务繁忙有多少事情还需要大监处置。大王那里还要大监去侍候,能来看本宫一个闲人,也算是大监有心了,成全了主仆的情谊。来人,赏大监一块金饼。”春儿嘴里说的同样客气,可行动上却是**裸的羞辱了一番赵高。

    赵高现在是宫内炙手可热的人物,别人送礼都是百贯起价。现在春儿伸手扔了一个金饼子出来(秦代的金饼都是铜,通例折钱一贯。),这明明白白就是在羞辱赵高。

    直起身子的赵高脸色明显一白,可随即又躬下身子道:“奴婢谢夫人的赏赐!”伸手接过内侍递过来的金饼,躬身还礼。这一次,要比上一次认真多了。到底也是千度带出来的人,礼仪规矩上不可能差了。云夫人怎么说都是主子,他们这些内侍怎么说都是奴才。跟云春儿硬顶,就算闹到了荆二那里。为了维护礼仪尊卑,荆二也不得不处置赵高。这个哑巴亏赵高是吃定了,赵高在心里暗自记恨着,有一天他定然要报复回来。

    “夫人,这位姑姑面生的很,不知道是哪位贵人身边的?”赵高直起身子看到了方姑姑,立刻出言询问道。这才是他的真正目的,云家人这个时候进了咸阳宫不盘查一番可是不行的。

    “这位是本宫奶奶的贴身姑姑,你叫方姑姑便可。”云春儿冷着脸介绍道。刚刚赵高脸色的变化她都看在眼里,春儿不聪明可也并不傻。她知道什么表情代表什么心态,赵高的这副举动明显就是恨上了她。既然脸都撕破了,就不用再给面子。毕竟,赵高再怎么嚣张也是奴才。

    云春儿的任性让方姑姑眉头一皱,她是从底层一步步走上来的。可远比不得这些小姐们养尊处优,她深知赵高这些人的难缠。有时候和秦清身边的宫人们闲聊,可没少听说咸阳宫里面的龌蹉事情。

    想到这里方姑姑对着赵高施了一礼道:“老奴见过大监,这一次老奴是奉我家老祖宗和侯爷的令,特地来探望夫人,并给小公子送诞礼的。临出门的时候,我家侯爷还说宫里的赵高公公年轻有为,是一位青年俊才。今天见到了,我家侯爷说的果然没有差错。侯爷另备了一些礼物,稍后送到大监那里去。夫人常年在这咸阳宫里,麻烦大监的事情不少。还请大监不要嫌弃才好!”

    方姑姑这话其实是客气客气,不过在咸阳的柜上动用一切银钱她还是做得到的。给这位大监送上一份厚礼,如果能让春儿在这咸阳宫里面日子过得好些。想来回到奶奶那里,奶奶也不会责怪她擅自做主?方姑姑这么想,可赵高却不这么想。她的话在赵高的耳朵里,简直就是晴天霹雳。

    “方姑姑说,侯爷真的亲口夸赞过奴婢?”大秦与平凉开战在即,整日里在荆二身边侍候的赵高怎么可能不知道。现在正在最关键的时候,云玥忽然回到了平凉。那他的无敌大军呢?他的铁甲雄狮呢?想到这个后果,赵高的后背出了一层白毛汗。

    “是啊!老奴出来的时候,侯爷亲口说的。您看看这些东西,就是侯爷西征打败了那些胡人才得到的。给大监的礼品里就有不少西域的宝石,保管大监看了喜欢。”方姑姑虽然得了奶奶的嘱咐,可云玥的话确是信口瞎编出来的。没想到,这一编排差点儿就把这位大监吓死。

    情报出了错误,荆二才不会管云玥到底是怎么回来的。鉴于可能出现的严重后果,五马分尸都是轻饶了赵高。盛怒之下的荆二,很可能会将赵高千刀万剐,然后拖出去喂狗。

    赵高顺着方姑姑的手指看向了堆积如山的礼品堆,摆在前面的婴儿坐便器和精巧至极的婴儿车最是醒目。

    见赵高眼睛不转的看着这两样东西,方姑姑忙道:“这是我家侯爷,亲自画的图样让工匠日夜赶工做出来的。都是给小公子的诞礼,我家侯爷还说西北战事不断。等得了空,亲自来看看这个小外甥。”方姑姑眼睛眯成了一条线,因为她发现只要提到自家侯爷,这位大监就好像怕的不行。

    侯爷是武侯,那爵位可是千万颗人头杀出来。谅你一个奴才,也不可能不怕。方姑姑见到赵高越是害怕,就越要提云玥的名头。告诫这个奴才,云春儿怎么说都是侯爷的妹妹。真有个什么事情,侯爷绝对不会置之不理。

    方姑姑哪里知道她的小聪明,还真是击中了赵高的软肋,可原因却不是她想的那样!

    “呃……!云侯心思灵巧,也只有云侯能够设计出这样的物件来。奴才为云夫人贺,为小公子贺。呃……!还请方姑姑回到平凉,代奴才谢过云侯的赏。就说奴才赵高,在咸阳给云侯请安!”赵高觉得嗓子有些干涩,不知道究竟说些什么好。饶是他在咸阳宫里浸淫多年,贺喜谢恩的词儿总还算熟。磕磕巴巴的总算应付了过去,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去禀报给荆二知道,云玥回到了平凉事情发生了重大变化。

    “方姑姑刚来咸阳,可能还不知道。大监是大王身边的红人,我们这些做主子的,有时候也得罪不起大监呢。您刚来咸阳宫,大监就来盘问。不知道大监您盘问完了没有?”春儿的一番话让方姑姑的眉头大皱,这样的任性怎么可能在这吃人的咸阳宫里面过得长久。

    “夫人既然和姑姑刚刚见面,奴才就不打搅了。夫人有什么需要只需吩咐就是,奴才一定尽心竭力办妥。大王那里还需要侍候,奴才告退!”赵高的脸一阵红一阵白的退出了曦雨宫正殿,微风吹过感觉后背一片的冰凉。

    赵高可没管这些,疯子的一样的冲向了承明殿。云玥回来了,这个消息要以最快的速度告诉荆二知道。(未完待续。)

第五十五章 计划有变

    “大王,公孙先生的建议很难执行。沿长城行军倒是可能,补给上似乎也没有什么问题。可您别忘了,韩国也是有防御匈奴人的长城的,而且匈奴常年攻击韩国。对韩国人予取予求,所以韩国的长城沿线同样驻有重兵。

    如果我进由北向南进攻,第一个要攻击的就是韩国的长城。即便有一些突然性,也不可能长驱直入。别忘了,大秦军队和匈奴人,甚至与平凉军不同。我们是以步兵为主,我们的机动能力远远不及他们。不可能在打成战役突然性的同时,长驱直入在敌军没有任何准备的时候打败他们。烽火台会将讯息非常快的传递给二线,三线的军队。

    我们约向前进攻,遇到的阻力也就越大。大王,数十万大军只倚靠萧关外面那条路,短途补给还没多大问题。可路程一旦延长,补给将会非常困难。到时候,几十万补给不足面对坚城。我军危矣!”亚历山大的话算是全面否定了公孙龙的战役设想。

    当亚历山大走进承明殿,听到公孙龙介绍自以为是的设想时。他就觉得这件事情非常不靠谱,现在是夏天匈奴草原的道路非常难走。好多地方都是半人高的蒿草,尽管是沿着长城行军,也是困难非常。更别说,到了韩国边境他们需要攻击修筑好的坚固堡垒。纵使刚刚开始时会有一些突然性,也会达到一些战果。可在超级缓慢的机动能力面前,时间将会将这一点点优势无情抹杀。等待这数十万秦军将士的,将会是彻底的覆灭。

    “呃……!”公孙龙望向荆二,发现荆二也在看着他。四目相对两个人居然都有一些不好意思,这次的行动方案是两个人都觉得不错的办法,结果却被亚历山大否决的一文不值。承明殿中,弥漫着浓浓的尴尬味道。

    “大王,刚刚得到的消息,云玥回平凉了!”正在所有人都陷入尴尬的时候,赵高的一句话将气氛又换成了紧张。

    整个承明殿里鸦雀无声,谁都知道云玥忽然回到了平凉对朝廷来说意味着什么。云玥回来了,很有可能他的军队也回来了。西北战事很有可能化为泡影,即便强行进攻取胜的把握也是微乎其微。

    “消息可靠么?”良久,荆二才问道。

    “情报可靠,根据推算云玥至少已经回到平凉十天。奴才也是刚刚从云家来人那里知道的消息,奴才禀报来迟还望大王赐罪!”赵高清楚荆二的脾气,这时候说恕罪简直就是早死。不过换成赐罪,这位好大喜功的大王就会很有满足感。当然,人一高兴处罚的就会很轻。或许免于处罚也未可知!

    “云家来人了?”荆二有些诧异的道。

    “云家老祖宗和云侯派来了一位老姑姑,说是来为小公子贺诞。”赵高战战兢兢的说道。大秦的情报头子,居然要敌人将情报送到自己家里来才知道,这不得不说是一种羞辱。

    “哦……!贺诞?”荆二苦苦思索了一下,这才记起自己在曦雨宫里面还有一个儿子。按照道理上来说,这孩子有着云家的血脉。云家老祖宗和云玥自然要派人来贺诞。

    “会不会是计策?”阴谋家公孙龙本能的猜想,这是一个阴谋。对于这个世界,他一向是本着怀疑一切的态度。这样重大的破绽,自然是瞒不过他的。

    “贺礼之中有两样东西,都是极其精巧。除了云侯,奴才想不出谁还能制造得出来。”赵高战战兢兢的说道。云家一向以制造奇巧的东西著名,小到牙刷,牙签儿,火柴棍儿。大到可以负重千担的牛车,都是云家出品。更不用说,那些非常凶悍的战争利器。

    现在诸侯各国都有一个共识,那就是只要这个世界上有新东西。十有**都是云家出产的,所以赵高一看到那两样东西。立刻想到,这必定是云侯亲手设计出来。

    “哦!是这样!”荆二也觉得,只有云玥才能制造出这个世界上没有的东西出来。

    “还有,奴才看到一块羊脂美玉。清得好像一汪水似的,的确是得天地造化才成的恩物。据云家老姑姑说,是云侯自西域得来。奴才听老人说起过,说是这天下之玉乃是石头之精。自然,出美玉最多的地方就是万山之祖昆仑山。想来,这样的美玉也一定只有昆仑山才能够产出。”赵高忽然又想起那块玉石来,那或许是唯一能够证明云玥去过西域的东西。反正不管云玥去没去过西域,赵高都打算让云玥去过。不去就不行……!

    “嗯……!”荆二沉思起来,如果证明云玥已经回到了平凉。那战争的方向就需要改变,凭良心说公孙龙提议进攻韩国的建议还是正确的。刚刚停止下来的战争,首先就是由韩国挑起来的。而且韩国在诸侯国之中,战力最为弱小。现在和平协议刚刚达成,各诸侯国都在松懈之中。这个时候进攻韩国,诸侯国一时半会儿也来不及救援。

    等到诸侯国反应过来,仗说不定已经打完了。就韩国那屁大点儿个地方,完全经不住大秦的全力一击。这一次,荆二不禁打算拿出王翦训练的新军。而且集中了几乎大秦所有能打的军队,当然原本不是对付韩国,而是对付硬骨头平凉。不过这一次韩国成为备选目标,就用牛刀宰了这只鸡。给诸侯那些猴子看看,这就是撩拨大秦的后果。

    至于那纸和平协议……当抹布垫桌脚,或者是当手纸都随便。当了这么多年的秦王,心黑皮厚不要脸的绝技早已神功大成。就诸侯国那些酸腐的谩骂,荆二还不放在眼里。

    “大王,臣觉得还是去看看。顺便盘问一下那云家的老姑姑,这一次时机难得。不能仅凭一个老妇人的话,就匆匆忙忙停止下来。反正人在咸阳宫,不过个吧时辰的时间而已。”公孙龙想了想说道。(未完待续。)

第五十六章 虚情假意

    屋里屋外忙活了一天,天一擦黑便有百十双眼睛盯着房顶。昨天也是这样,结果就是郑彬差一点儿被一块飞来的石头弄死。今天没人敢上房顶,除了心悸那厉害的贼人,更加惧怕侯爷弄出来的那些歹毒器具。

    天空一片黑暗,月亮没有出来。整个天穹仿佛是一块黑幕,闪亮的星星好像幕布上嵌着的玻璃珠子。不时眨眨眼,调皮的戏耍着下面那些紧张兮兮的军卒。

    院子里有火光,不用说就知道铁塔这货又在烧烤。只是烤火的人多了两个,郑彬很狗腿的给两个家伙翻烤着羊肉,蜂蜜水不断的往羊腿上刷。大滴大滴的油脂滴在火中,大朵大朵的火苗从火堆里冒起。香甜的味道,让每个杀才都流出口水。

    “老姜,铁塔到底能喝多少酒。怎么天天看着他喝,就没见他醉过。平凉有许多好女子,你说再给他说个媳妇如何。整天这么一个人,会憋出病来的。”云玥很是好奇,这家伙的酒葫芦里总是有酒。可从来就没见他往里面装过酒,莫非这是铁拐李的宝葫芦?

    铁塔的自闭症有严重的倾向,很多时候一天都没一句话。除了烧烤,就是喝酒。他的烧烤很多时候其实应该叫烤烧,因为他很少吃那些烤熟的东西。红色食品烤着烤着便冒出香气变成黄色食品,却不吃等着变成黑色食品之后,扔进火堆里。接着拿什么东西继续烤,烤糊了之后再烧。

    有几次,云玥见到铁塔发呆。眼神凝眸好像在看什么东西,顺着眼神望过去,什么都没有。太他娘的像鬼片儿里的片段,被惊悚了几次之后。云玥发现原来这家伙就是在看灰尘,阳光下的灰尘这家伙能够从飘起来一直看到落下。对于这种功夫,云玥是高山仰止啊!

    是时候给他找个女人了,自闭症患者没人关心,会越来越自闭。或许柔情似水会打动这个硬汉,云玥很期待一个正常点儿的铁塔。

    “侯爷别管他,自打被砍断了胳膊。他吃了很多苦,妻离子散啊!凄惨绝伦,千万别跟他提女人。他就是被女人伤了心呐!”老姜跟铁塔几十年的交情,铁塔家里的事情他算是门儿清。一提起这个老兄弟,老姜就唉声叹气。

    有内容!云玥的心里燃烧着熊熊的八卦之火,连忙挤眉弄眼的碰了碰老姜的胳膊。“怎么回事,说说!”

    “哎……!那年被秦人俘获,本来呢,秦人是索要赎金将他换回去了事。没想到,家里的婆娘爱财。居然只肯付六成的赎金,秦人说你既然打了折扣,那送回去的人也必须打折扣。于是便砍了铁塔的胳膊,他那个女人是原先赵国一位大夫的嫡女。

    见到铁塔失了胳膊回来,也不再受赵王重用。干脆,将家里的东西来个卷包会。带着财货直接回了娘家,听说没几天便改嫁给了一位郡守当小妾。连带他们的儿子,也给带走。

    铁塔去讨说法,却被老丈杆子使人教训了一顿。那老丈杆子也不是个东西,打了人居然还将铁塔关押进了大牢。说他醉酒闹事,以下犯上!都是军伍里的老兄弟凑了钱财,这才将他赎出来。

    自打那事儿之后,铁塔就成了这副模样。幸好失了一臂,身体还算强壮。好歹在军营里混口饭吃,不然说不定会被活活饿死。

    你看他天天喝酒,其实是想儿子了。那小子如今若活着,怕也有十五六岁了吧!”

    老姜说起铁塔的遭遇,是唏嘘叹惋。一个铁骨铮铮的汉子,硬生生的毁在一个女人手里。

    “原来是这样,早说啊!回平凉让季长去办,一准儿将他儿子找回来。那娘们咱不要了,但是铁塔的种一定给要回来。您老放心,没问题的。”

    乌孙季长送给赵王的玻璃器皿,赢得赵王的热烈好评。再说,少原君与蔺相如又是老相识。这点忙,还是会帮的。不就是一个郡守的继子么?在这群大佬面前,这点面子还是要给的。

    “您有所不知,前些年他那老丈杆子获罪。被赵王抄了家,在大牢里没挺几天就玩完了。那郡守也因为同案获罪,被籍没家产。家人也都被发卖为奴,大乱之世谁知道那对母子二人现在在哪里。找不到喽!”

    这就完蛋了,发卖为奴,天知道会被卖去哪里。

    “既然如此,找个女人再生一个就是。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女人有的是。会平凉就给他寻摸一个,至少饮食起居也要有个人照顾。你看看,他身上的衣服。都馊了也没个人给洗!”

    “你看他那个样儿,还有着婆娘的心思……来了!”

    两人正说着,老姜拿着酒葫芦的手忽然停在半空中。眼睛好像老鹰一样看着天空,云玥凝神望去却连一个鬼影子都没看见。

    黑黑的天幕没有一丝光线,如果不是借助火光。云玥甚至看不清楚自己的手,真正的伸手不见五指。

    忽然远处的天际不知道哪个星座开始出现流星雨,一道接着一道的光束划破苍穹。

    借着那微弱的闪光,云玥看到一个黑色的影子飞到了自己的卧房上空。已经找了三天,估计对头也知道这座卧房便是云玥的。

    那黑色的身影好像一只巨大蝙蝠,整个人都是黑的,连眼睛似乎都是黑的。如果没有那几道流星的闪光,怕谁也发现不了

    云玥有些心惊,他娘的这年月真的有人会飞?上辈子电影特技看得多了,知道那都是吊威亚是假的。没想到,今天见到真的。还真他娘有人会飞!

    那人好像蝙蝠一样,从院子外面滑进来。不对!滑进来的?那也就是说,这家伙不会飞。因为云玥明显看出了轨迹,也就是说这货是在吊威亚。很好奇啊!战国年月哪里来的这么强劲的钢丝,可以经得住一个人?若是用这玩意做弩弦,那……抓活的,必须抓活的。

    云玥却不知道,房顶上那人跟他有同样的想法。少司命摘下身上的钩锁,其实以她的轻身功夫,完全可以蹿房越脊。但前两天的探查,已然惊动了守卫。昨天一个身手不错的小子似乎发现了自己,打出的飞蝗石居然被这小子躲了过去。看起来这云侯身边也有能人,不能小觑。

    今日,她特地用了阴阳家的秘术。由空中滑进来,趁着天上没有月色。可谓神不知鬼不觉,她的目的并不是杀死云玥。而是要出云玥杀死奎旭的法门,说到底!阴阳家并不在乎一个什么奎旭,他们在乎的是云玥的法门。

    对于一个拿根牙签就能致人死命的法门,东皇太一很是好奇。他希望得到这个秘密,隐士门派总有秘密。这些秘密都秘不示人,阴阳家想得到这一秘密,说不得要用一些手段。

    少司命发现了院子里的火光,黑暗中是那样的明显。这种火光前两****也见过,那是一个非常厉害的箭手。射出的箭矢非常强劲,几乎没有一点儿反应时间。若不是自己自幼练习轻身功夫,怕是早就被鸟一般射下来。

    院子里很安静,非常安静。不断的有烧烤的甜香传上来,少司命不得不承认。烧烤的香味儿很诱人,连她都有下去尝一口的冲动。

    轻移莲步,娇柔的身躯踩在瓦片上没有一丝的声响。手上的飞蝗石已经准备好,只要看见敌人便打出去。飞蝗石上涂着蜀地特有的蛇毒,只要见血便活不成。

    脚下一怠,少司命感觉碰到了什么。带着鹿皮手套的手一摸,心里便是轻蔑的一笑。一根麻绳做的绊马索而已,还抹了桐油。难道黑暗中,就不怕闻到桐油的味道?

    伸脚跨过去,似乎前面又有一个。还是连环索,看起来这些人用了点心思。不过这一次少司命可没有如愿跨过去,就在她的脚抬起来的当口。忽然一阵银铃声响起,他们在绳子上挂了银铃!

    清脆的银铃声在夜幕中是那样响亮,少司命赶忙一个铁板桥横卧在屋脊上。果不其然,一支箭矢凌空便射了过来。几乎是擦着少司命的胸脯飞了过去。

    少司命好像一只灵巧的猴子,忽左忽右上蹿下跳。身后不断有箭矢飞过来,不时还有不知道什么方向射来的弩箭。

    百忙之中少司命向着那火光映照下的一人打出飞蝗石,黑暗中就数他是最显眼的人物。

    老姜正在全神贯注的戒备,忽然老家伙闪电一般将手中盾牌举起来横在云玥胸前。

    “啪……!”一颗飞蝗石居然嵌进了厚木盾牌里。

    杀才们从各个藏身的房屋里窜出来,也不管找得到找不到人。对着云玥卧房的屋顶便是一阵攒射。

    越来越多的弩箭让少司命手忙脚乱,看来今天完不成任务了,必须另找时机。正要借助索道逃走,却不料想脚下传来剧痛。剧痛让她身子一窒,一枚胡乱射出的弩箭正巧扎在她的腿上。

    “啊……!”少司命一声娇呼。(未完待续。)

第五十七章 调整战略

    “老姜,听声音好像是一个女的。”天明时,云玥跟着老姜搬梯子到了屋顶。那个女贼的运气比较差,五个老鼠夹子踩到两个。想想那一寸多长的大钉子,云玥就觉得牙酸。那得多疼啊!还蘸着鱼胶,想从脚上撕下来都不可能。

    “我听那声音好像也是一个年青女子的声音,侯爷你看。这里还有血迹,怕是受了伤。如此情形之下,还让她跑了这人的确不是一般人!”老姜勘查现场,做过斥候的老家伙眼睛很毒。一下子便找到了血迹,经过一夜那血迹已经发黑。但星星点点的还是可以证明,那个偷袭云玥的女子似乎是中了箭。

    可惜啊!箭头上没有涂扁鹊的麻药。不然,现在应该在墙外的某个角落里找到这个该死的女人。

    “侯爷不必再担心了,即便没有抓到,受了重创她也再难作恶!咦……!这是什么?”老姜从屋脊上扯出一段丝线来,好像是钢的。他想不出来,这个年头儿除了自家还谁家有钢这玩意。

    钢丝……!这年头他娘的居然就有钢丝了?云玥下巴都要掉下来,难怪这家伙可以吊威亚。除了女人体质轻以外,这钢丝恐怕就是最大的依仗。

    六根钢丝拧成一股,有拇指粗细。用手搅了一下,坚韧异常。钢丝的一端连着一根长长的弩箭,那弩箭深深钉在房梁的椽子里。或许昨夜,老姜便是如此发现的人来了。

    看着粗细均匀的钢丝,云玥想着莫非还有人穿越到了这个世界不成么?拉丝工艺,自己与耿师傅研究好久。可惜啊!自己只是一个工业小白,帮不到耿师傅。到现在为止,钢筋可以弄出来。钢丝的难度就大上很多,尤其是细钢丝那玩意就很难弄出来。

    “侯爷,咱们只要找昌平君全城搜捕……”

    云玥扬了扬手制止了郑彬冒傻气,这里是咸阳你以为是平凉。说搜就能搜?再说了,即便是搜了,你以为就能搜到?

    既然人家能够敢来找云家麻烦,必然背后有比云家势力还要大的人物撑腰。吕不韦就是理想人选,昌平君疯了才会去搜吕不韦的府邸。如果没有证据,被吕不韦倒打一耙那绝对不好玩。

    “让大家伙休息一下,估计今天晚上就会没事。”能在如蝗的箭雨中幸存下来,这人的身手一定惊人。云玥不认为,吕不韦手下还有比这厉害的人物。

    果然啊!一夜无事,云玥与杀才们睡了一个踏踏实实的好觉。上午去拜访了一下昌平君,老卒家眷的事情还是没有回音。看起来吕不韦是打定了主意,将这事儿拖到太子册封典礼之后。

    “回庄子上看看!”既然留在咸阳也无事可做,干脆回蓝田的庄子。反正那里还算自家地头。

    今年的年景很好,由于不用再担心刺客。云玥换了一身麻衣,在庄子里溜达。庄户人家嘛,一身粗布麻衣才是正经行头。谁出门没事儿穿那种烧包的绸缎,服侍是最易将人与人之间距离拉开的东西。

    云侯后世参加过同学聚会,穿着貂皮大衣开着奔驰的家伙,就是处处感觉高人一等,偏偏还有些催巴上赶着巴结。而那些穿着普通裹得并不如意的同学,则是自惭形愧。要不怎么说,最能摧毁人自信心的,便是同学聚会。

    待到下次聚会,穿貂开奔驰的不来了。不是一个圈子,从生活习惯到事业成就都玩不到一块去。那些穿着普通的同学也不来了,毕竟生活艰难。有聚会的钱财,给孩子买几斤肉,给老婆买一件衣服,都比跟一群生活优越的家伙吃喝玩乐来得重要。

    云玥的穿着,一下子拉近了与庄户们之间的距离。跟这个说说话,跟那个谈两句。以前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山东人管聊天叫“拉呱”,现在也他娘的不明白。或许有机会去一趟齐国,鲁国,会知道拉呱到底是怎么来的。

    “老钟叔,今年年景怎么样!”靠着墙坐着一排晒暖的老汉,一个个老态龙钟。最年轻的,今年也有七十三。人活七十古来稀,云玥思度着自己这庄子怕是咸阳城里,平均人口最长的村子了吧!

    “好着勒!今年没闹水灾,也没闹旱灾。地里的虫子也少,家家的粮垛里都堆满了粮食。主家人好,只收一成的租子。你去打听打听,临近庄子上的姑娘,都想嫁到咱家庄子勒!

    侯爷,您去北边的封地干啥。在咱这蓝田,不必到哪里都强?听说北边儿总闹匈奴人,还听说那些匈奴人红头发蓝眼睛,长得像个鬼,是真的不。”

    谣言害死人呐!匈奴人里面有生得金发碧眼的,可云玥发誓真就没发现有红头发蓝眼睛的。估计找这样的人,还得再往西走上一年两年,那个叫做欧罗巴的地方有很多。

    算算年月,这时候那边似乎是落马帝国。就是不知道,汉尼拔是哪年去的意大利。不如自己也组织一波人西征也不错,八国联军的时候可没少祸害咱大帝都。自己现在去罗马伦敦啥的祸害一下,似乎也不是不可以。就是不知道,这年月有伦敦没有。

    “老钟叔,别听他们瞎说。匈奴人不敢来平凉闹腾,夏天的时候打了一仗。匈奴人死了一万多呢,现在他们再也不敢来平凉闹事。再闹,咱还揍他!”

    “哈哈哈!侯爷说的硬气,再闹咱还揍他。老汉当初跟着先惠文王去征讨过义渠,咱们大秦是不愿意搭理他们。真要认真起来,咱大秦的军卒怕过谁来。老秦人的血脉不出孬种,咱大秦的好日子便是血里火里杀出来的。

    你问问你身后这些老货,哪个年轻时候没打过几张。老吴头,你那腿是长平之战时候伤的吧!老刘头,你脑袋上中那一箭是打上党时候留下的?老李头……”老钟叔一个个数下去,云玥发现这些老家伙大多身带创伤。

    有的伤在四肢,有的伤在前胸。还有的伤在头上,面颊上好大一个疤,从眼角儿一直到耳根,可以想见当初的战役都多么血腥。

    自古秦兵耐苦战,云玥眼前就是一群或者的兵马俑。虽然他们已然苍老,但骨子里的傲气与杀气仍然留存。秦军征战四海,终于打下一个大大的疆土。秦帝国正是靠着这些老秦人,才得以统一华夏定鼎中原。

    云玥看向老家伙们的眼神里都是敬意,“老人家,今后只要家里有上过战场的。家里的租子就免了,云家没什么给你们这些老人。若是家里有不孝顺的,也告诉云玥,云家一定着人打断他们的腿。”

    “哈哈哈……!”老家伙们抽了风似的笑啊!老钟叔笑了好久,才抹着眼泪说道:“侯爷,谁家侯爷管这些事。您家里租子只收到一成,这已经是十里八村仅有的。您还说免了上过战阵军卒家里的租子,老汉跟您说。那样儿您就收不到一粒米粮,大秦适龄男子,官府都有报备。到了年纪,就要上阵杀敌。

    你到庄子上打听打听,有几个没有上过战场的。参加过几次大战的,也大有人在。您这样就是变相免了全庄子人的租子,俺们倒是愿意了。您不认为这样做莽撞了些,你让其他庄子的庄主怎么想。难道侯爷你想活成****不成?

    你不怕他们暗中使绊子黑您?您动了他们的财源,不跟你拼命才怪。这人在朝廷中,最怕的便是暗地里有人惦记。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啊!”

    一番话说得云玥几乎奔逃,人老了就成精,这话说得不假。眼前就有这么一个成了精的老家伙,一生土里刨食种田的老人。居然知道从众,厚黑学功底也很扎实。也就是这老家伙不识字,若是识字,再看几本兵书。估计就是一比渔老蔚獠还要厉害的狠角色。

    “侯爷,您啊!把庄子治理成这个样子,已经是老汉们见过最仁慈的庄主。不要再施恩,这样就好,就好……”

    云玥带着老汉们嘲弄似的嘱托走了,不能再待下去了。再待下去,云玥就有可能怀疑自己的智商。

    胡乱在庄子里转悠,光屁股的孩子满世界疯跑。大呼小叫的声音中气十足,也就几年前云玥见过一群跟他们差不多大的孩子。蹲在地上,跟鸡抢食吃。

    妇人们穿着没有补丁的衣裳,有些爱美的还涂了胭脂。富裕些的,头上会有金属的簪子。贫困些的,只有拿木头代替。不过她们有共同点,那就是脸上都带着笑意。不再是那副营养不了的惨白像。

    街道上很干净,就连家里的黄狗都知道不能在大街上拉屎。庄子上的瘸狗不是一条两条,遇到些凶恶型的会直接打死扒皮。

    走在大街上,云玥莫名其妙的有一种成就感。让华夏文明的祖先都过上好日子,就好像这个庄子一样。没有战争,没有杀戮与屠杀。

    使命感曾曾乱窜的云玥忽然觉得愕然,这不是自己的性格。就是是庄子上的人影响了自己,还是自己影响了他们?(未完待续。)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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篡秦介绍:
云玥跌下了万丈深渊,却来到另外一个世界。面对两千年前的战国,云玥要怎么做?他很迷茫…… 惠文王是明君,廉颇是小肚鸡肠的大将军。太子丹是如此的懦弱,秦始皇是个彻头彻尾的腹黑男……战国的生存环境太差了,不过云玥还是混得相当不错。 汉雄写了太多的黑暗,篡秦会写许多的阳光。有光明的地方便有阴影,同样有阴影的地方必然也有光明。篡秦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篡秦,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篡秦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