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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西襄子     最强武者txt下载     最强武者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六十八章 初会黑老大岳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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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已是到了上午十一点多,上车之后,岳纤云没再多耽搁地半途去做其他什么事,让宋永华直接开车前往与她父亲岳向阳约好见面的酒店。

    酒店名叫向阳大酒店,一听名字,就知道是岳向阳的向阳集团下的产业。据岳纤云讲,这家酒店是平阳市第一家,也是目前唯一的一家五星级酒店,集餐饮住宿、休闲娱乐等为一体。

    岳纤云跟其父亲岳向阳约好的,是今天中午十二点半,在向阳大酒店餐饮部二楼的一间包房里见面。到时候,岳纤云会把自己的“男朋友许林”介绍给父亲岳向阳认识。

    半个小时后,车开到了向阳大酒店。下车后,林旭抬头一望,粗略一数,就见这酒店差不多有二十多层。总占地面积,则差不多有一公顷左右,也就是上万平方米。

    这家酒店并不是建在市中心,而是处于靠近郊区位置,面临着流经平阳市的一条河流,附近市野开阔,风景很好。尤其住在楼层高的房间时,由上向下俯瞰,更是风光无限,能欣赏到更好的景致。

    转头四下望望打量了眼后,林旭便随着岳纤云走进酒店,宋永华则跟在两人身后。

    作为一家五星级酒店,向阳大酒店的门口自是设有迎宾的。走到大门处时,守在两边的门童立即低头一鞠躬,热情地微笑说道:“欢迎光临!”

    走进大门后,岳纤云便熟门熟路地带着林旭往餐饮部走去。不过岳纤云虽然熟悉,但看起来却也不算是经常来,又或者是酒店的工作人员太多,又或更换的频繁,或什么别的原因,反正一路走过,并没有多少工作人员认出岳纤云是老板的女儿。

    直到进了餐饮部,报了订好的包间号后,才有一名认得岳纤云和宋永华的经理亲自出来接待,领着他们前往包间。

    这时还没到十二点,岳向阳自是还没到,岳纤云在前台问时也顺便问过了。进了包间后,岳纤云便先点了些饮料、果盘、糕点、瓜子零食之类的送上来。然后一边吃喝着,一边打开包间里的电视机看电视,用以打发岳向阳到来的这段时间。当然,这其间岳纤云也没忘了再叮嘱林旭一些待会儿她父亲来后需要注意的事项。

    到十二点半时,岳向阳准时到来。

    最先推门而进的,是两个身穿黑西装,体形都超过一米八的彪形壮汉。两人面色冷硬,都显出一身凶悍气质地一人一边推开两扇包间门后,岳向阳随后踏进门来,出场便显得很有气势。

    岳向阳本人也是气派十足,身量虽然不算特别高,但也有一米七`八左右。一张方形的国字脸,总是显得不怒自威。宽厚的肩膀,让他身形更添威势。浓眉虎目,双眼明亮而有神。他看上去在四十岁左右,正处壮年之时,整个人显得神采奕奕,精神焕发。

    瞧到岳向阳进来后,林旭三人都起身相迎。岳纤云叫声“爸”,离开座位,迎了过去。宋永华则只是含笑冲着岳向阳点了下头,并没动,也没开口称呼岳向阳什么“老板”、“大哥”之类的。

    到现在,林旭也算是看出来了。相比起来,宋永华明显更听岳纤云的话。只算是岳纤云的私人保镖,而不是岳向阳所雇来或是他的手下。否则的话,岳纤云也不会当着他面就敢找假男朋友了,对其也基本上什么都不做隐瞒。

    而看现在宋永华对岳向阳的态度,也是证明了这一点。

    林旭虽然对宋永华在岳家所处的具体身份地位有点好奇,但他一向不爱多打听别人的事,却也没多嘴问过。而岳纤云与宋永华也都没主动说起过,给他释疑。不过他自己心里猜测,如果宋永华不是岳向阳给女儿所找的保镖的话,那么就多半应该是岳纤云去世的母亲给女儿找的。或者其间,还有点儿什么别的故事之类。

    对于岳向阳,林旭则是既未含笑,也未点头,只是起身相迎兼好奇地打量了眼。

    “我来看看我这宝贝女儿又给我找了个什么男朋友?”岳向阳笑着应过了岳纤云一声后,便也随之好奇地打量向林旭。

    他说这句话时,将“又”字咬得特别重,话里也带着些笑话的味道。显然,这应该不是岳纤云第一次领着她所谓的“男朋友”来见他了。林旭想来也是,岳纤云若不是经历过了多次失败,也不会特地来找他,还为此愿意答应他许多条件了。

    岳向阳对于女儿所谓的找“男朋友”,其实也是心知肚明,知道她并不是来真格的,只是想要通过这个方式来跟他对抗。所以他也就只是不戳破,陪着女儿玩这个比较特别的游戏而已,看她究竟能玩儿到哪个地步。

    听到岳向阳特别咬重的这个“又”字,岳纤云面色稍变地略显尴尬了下后,便又继续笑着伸手指向林旭道:“爸,我给你介绍,这就是我昨天跟你说起过的,我的男朋友许林。”

    “你好!”林旭这时才冲岳向阳点了下头说道。

    按道理来说,他这个时候应该称呼岳向阳一声“叔叔”。不过他平常自己家里亲戚都不叫,村里跟父母相熟的大人也不称呼,更遑论称呼个陌生人了。更别说,他现在假扮岳纤云的这个男朋友,本就是不情愿之举,就更不愿为此赔上个自己的称呼了。何况无论是谁,这“叔叔”二字他也都是根本叫不出口。

    好在岳纤云找他假扮这个男朋友前来的目的,本来也就不是为了讨好岳向阳。相反的,她是为了气自己这老爸。就是想要表现出,岳向阳敢要再婚给她娶后妈,她就敢表现出特别叛逆不听话来,以此来做要胁。所以林旭不想叫,就犯不着去叫。

    岳向阳眼见林旭竟不称呼自己,并且对他打招呼就只是简单的两个字“你好”,态度也不热情,笑一下都没有,不禁略微皱眉,有些惊异地看向林旭。再仔细打量,更是发觉女儿这回找来的这个男朋友有点儿不一般。

    长相方面也就算了,以女儿的眼光,也不会挑丑的。就算只是找人假扮,她也不会挑丑的来扮。所以林旭长得俊秀,并不出他意外,只是林旭的态度,却着实让他很意外。因为这小子除了对他有点好奇外,面对他时竟是显得十分坦然跟平静,好像一点儿都不担心他会做出什么事来。而且这种坦然平静,还不是装的,而是真的一点不怕他。

    就算女儿没跟这小子提过他具体的身份,但他至少是岳纤云的父亲。面对长辈地来见家长,哪怕是假的,做为这个年纪的孩子来言,也该多少有些忐忑紧张才是。但林旭却真的表现十分平静淡然,完全的处变不惊。对于这一点,许多成年人可都还是完全做不来的。

    他经历丰富,生平阅人无数,一眼就看得出真假。而依他来看,林旭这时的表现自然而然,确实不是强装出来的。真要能在自己面前装到这地步,那他也只能对对方的演技写个“服”字。

    “嗯!”岳向阳心中对林旭的惊讶并没显于脸上,做到他这个地步的人,无不是心机深沉之辈,已完全可做到喜怒不形于色。当下同样点头地淡淡应了声后,摆手做个请的手势,道:“坐吧!”

    林旭又略点头致谢后,重新落座。宋永华也随之落座,岳纤云则是陪着父亲,等他在主位上落座后,才重新过去对面,坐到林旭身边。

    她的座位还专门调整过,本来包间里的座椅距离,每个之间都是大约保持相等的,但她却是把自己的座椅专门拉近了林旭身边,显得两人特别亲近。而她坐下后,还一把抓住了林旭的手,并且故意放到了桌上,就是要很显眼地让父亲岳向阳看到。(未完待续。)

第六十九章 直言不讳 戏演过了

    看着女儿和林旭十指交叉握在一起放桌上的手,岳向阳目光中闪过一丝不悦和无奈后,却也没多说什么,只是随后让人招呼服务员进来点菜。

    跟在岳向阳身边的那两个体形壮硕的黑衣保镖,在岳向阳坐下后,便跟着过来分站在他身后左右两边,有如哼哈二将一般。这时听到岳向阳吩咐,离门近的右边那人出去叫服务员,不过随后叫进来的却是之前领林旭三人过来的那个餐饮部经理。老板来吃饭,这个经理却是亲自过来招待,不过身后却也还另跟着个服务员。

    从经理手里接过菜单后,岳向阳便也不客气,随口先点了几个菜。但他却没有翻手里的菜单,显然是常来吃的,对许多菜很熟。点完菜后,他将手里的菜单放在桌上的玻璃转盘上,轻轻拨动一转,转到岳纤云面前道:“你们点吧!”

    岳纤云拿过菜单后,另一只跟林旭握在一起的手仍没放开,只是把菜单往两人中间挪了下,然后摊在桌上放开,转头向林旭一笑,问道:“你想吃什么?”

    林旭便也回以一笑地配合道:“什么都行,我不挑食。你喜欢什么就点什么吧,你喜欢的我都喜欢。”

    岳纤云又冲他甜蜜一笑,然后手指向菜单上的一个菜名道:“这个不错,我上回吃过的,很好吃,咱们先点个这个吧!”

    “好!”林旭自是点头答应。

    两人在那里故作亲热甜蜜,腻腻歪歪地点了半天后,才点了六道菜算完,然后将菜单转给林旭旁边的宋永华。

    宋永华却也没看菜单,只随口点了两个后,便将菜单拿起向服务员递了过去。

    服务员过去接了菜单后,经理便忙让她先到厨房去报菜。他则留下来,又问岳向阳几人喝什么酒水饮料。几人又各点了要喝的饮品后,岳向阳便打发这经理离去,并让他在离去时把包间门关好。

    待经理离去后,岳向阳又转头将目光瞧向林旭,目光威严肃然地凝视着女儿的这个“男朋友”。

    林旭见状,面色自然地平静与他对视。

    对视了片刻,岳向阳见自己目光并不能将林旭吓住,对方也丝毫未让后,便轻咳一声,向林旭问道:“许林,你是哪里人?”

    林旭道:“汾县的。”

    这点上他并没有隐瞒,主要他也没去过太多地方。假装外地的,自己本身就对那地方不熟,被人家问起的话,很容易穿帮露馅。不过汾县这个范围仍然很大,他自然不会给对方说更具体的,并且也不会再过多透露自己的真实信息。

    关于许林这个假身份,他就假装自己是汾县县城的,反正他对县城也算熟悉。跟岳纤云的相识过程也按真的来,就说是五一到壶口旅游时,两人在那里偶遇的。然后两人一见,便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上演,反正就是一下瞧对眼了。而当时聊了两句后,也是相谈甚欢,发现双方许多地方合得来。

    “哦,汾县的啊,那倒不远,我们老家也是汾县的!”岳向阳闻言,点头说道。

    林旭接道:“我知道,云云跟我说起过,汾县古安镇岳村。”

    岳向阳闻言瞧了女儿一眼,再又转过来瞧向林旭,道:“既然云云连这都跟你说起过,那她想必也跟你说过我到底是做什么的吧?”

    林旭点头道:“是,她说过。”顿了下,又道:“其实在这之前,我也听人说起过您。”

    岳向阳举杯喝了口茶,道:“那你说说,我到底是做什么的?”

    林旭道:“有人说,您是平阳最大的黑帮老大。您想听的就是这个吧?”

    岳向阳闻言不禁稍微一愣,倒也没想到林旭这么直接。以前岳纤云找来的好几个“男朋友”,可都是在这方面故意充傻装愣,好像觉着他们不说破,他就不会用黑社会的手段对付他们似的。不充傻装愣的,也是顾左右而言它,只说他是向阳集团的老板、平阳首富、成功的商人之类。可从来没有一个像林旭这样开门见山,毫不遮掩地当着他面坦然说出来的。

    微微一愣后,他倒也不禁感觉有些新奇有趣地接着一笑。不过这一笑,却带着些冷厉与残忍意味地道:“外面传的那些话没错,都是真的。”

    “哦!”林旭闻言,却只是点点头。他本来也就知道,这是真的。

    林旭的反应,又是有些出乎岳向阳的意料,饶有兴趣地打量着林旭,他道:“你既然知道了我这个身份,那也就该知道,想要动我岳向阳的女儿,就得承担后果。”说罢一顿,他眼神凶狠地盯着林旭道:“小子,你准备好承担这个后果了吗?”

    他这一瞪眼,身后那两个哼哈二将似的黑衣壮保镖也是立即各自怒哼一声,恶狠狠地瞪向林旭。

    “爸,你这是干什么啊?不要老吓我男朋友好不好?”没等林旭接话,岳纤云闻言,立即先开口嗔道。说罢,也同样狠狠地瞪了岳向阳身后的那两个保镖一眼。

    岳向阳闻言却没理会,仍只是盯着林旭。

    而林旭这时却仍是面色平静,并无丝毫变化,迎着岳向阳凶狠的目光,他开口道:“首先,我没动云云,我只是喜欢她。既然喜欢了她,那自然是无论什么后果,我都准备好了。”

    岳纤云闻言,一脸甜蜜感动状地看着林旭。待他说罢,激动地道:“我也喜欢你!”话落,竟是一把抱住林旭的胳膊,将头温柔地靠在了他肩上。

    “砰!”岳向阳见状,忍不住一下瞪大了眼地猛一拍桌子站起来,手指着岳纤云大声喝道:“云云,你这干什么呢,成什么样子,给我放开!”

    以前女儿找过来的那几个“男朋友”,最多只在他前面拉拉手地装装样子,可从没有过再更进一步的亲密举动。这回乖女儿竟然当着他面儿地靠在了这小子肩上,不会这回是要来真的吧?

    被岳向阳猛地拍桌子一喝,岳纤云也忍不住被吓了一跳地连忙离开了林旭肩头。随即红着脸地低头偷瞧了眼林旭,忍不住暗道:“哎呀,刚才真是稍微过了,有点儿入戏了!”

    “手也给我放开,女孩子家的学矜持点儿,你妈以前教你的都忘哪儿了?”见岳纤云离开了林旭肩头,岳向阳又指向两人仍抓着的手喝道。

    岳纤云这回闻言却是没放,反而更用力紧抓了些,抬头忿然瞧着岳向阳,倔犟地顶嘴道:“我这就是为了我妈!”

    岳向阳闻言,不禁面色一变地一怔。随即有些无奈地轻叹一声,重新坐下。(未完待续。)

第七十章 好好的 别腻歪 燕子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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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当!”

    岳向阳重新坐下没多久后,就听外面敲门声响。

    瞧了眼闭上的房门,他转头向身后靠近门口的右侧保镖点了下头。那保镖见状会意,冲他也点了下头后,过去打开房门。

    房门一开,就见刚才离去的那个经理领着一个推着餐车的服务员进来,车上摆放着几样已经做好的冷盘凉菜与他们几人点要的酒水与饮料。将酒菜摆好放在桌上后,那经理又带着服务员告辞离去。

    待两人离去后,岳向阳目光扫了女儿与林旭一眼后,道:“行了,先吃饭吧!”说罢,又看向林旭道:“许林,吃完饭后你单独留一下,咱们好好谈谈你要承担的后果。”最后那句,还盯着林旭,特别咬重了字音说,显得很有威胁感。

    “好!”但林旭却并未在意,闻言只是一点头,很爽快地答应。

    答应后,他转头看向岳纤云,动了动两人抓在一起的手后自己先松开,示意她也放开。马上要开饭,还抓一起可不方便吃饭。尤其他被抓着的,还是右手。

    虽然自练武有成后,他身体的协调能力大大增强,用左手写字吃饭的话,倒也算不在话下,但毕竟用惯了多年的右手,还是右手用着习惯。左手的话,只能说勉强用得,但总是用不顺畅,也不习惯。

    岳纤云见状却是没放,反而又紧抓了下,转头向他撒娇地笑道:“不放,我喂你吃就行!”

    岳向阳闻言,又是忍不住气得瞪了两人一眼。就连旁边的宋永华,听到岳纤云这句话,也是不禁冲她斜了眼。

    “我又不是半岁的小孩儿,自己可以,放开吧!”林旭笑着向岳纤云说了句后,又凑过头去贴近她耳边低声道:“差不多就行了,别腻歪了,要适可而止,我可还想好好吃完这顿饭呢!”

    岳纤云闻言,这才斜他一眼后松手放开。

    而岳向阳则在这过程中,一直紧张地盯着林旭。见到林旭只是凑过头去跟女儿说了句悄悄话,这才松了口气。不然若是这小子敢当着他面儿乱来的去亲女儿的话,他铁定立马掀桌子地当场就把这小子爆揍一顿。

    他也不知林旭凑过头去跟女儿说了什么,不过眼见林旭一说,女儿就立即听话地放开,也是不禁心下升起了些“女大不中留”的感叹。这女儿不论怎样,将来总是要嫁人的。

    想到这里,不禁稍有些郁闷地端起身前刚才那经理临去前给他倒上的一杯酒,举杯一口饮下,然后举筷看了眼女儿、林旭、宋永华三人,道:“行了,开吃吧!”说罢,自己先动手夹菜。

    三人闻言,随后动筷。

    岳纤云拿起筷子后,却没怎么吃,反而是一直为林旭夹菜,将他的菜碟堆得满满的。林旭回敬地也为岳纤云夹了几筷子菜后,便不客气地自己低头吃饭。

    他在饭桌上,是一向不太跟人客气的。何况这次假扮岳纤云的男朋友,又不是要来讨好岳向阳,自然更是不需在饭桌上显出什么太过客气礼貌。当下是来者不拒,岳纤云给他夹什么,他就吃什么。不过为免提早显出自己也是个练武之人的特征,他却是稍控制着食量,并没有吃太多。

    毕竟岳向阳身边也是有练武之人的存在,更何况这饭桌上就还有个宋永华在旁。而岳纤云也是有跟宋永华学过些防身之术,就是岳向阳自己,怕也是多少有练过些拳脚的。练武之人饭量都大,这就是个较为明显的特征。外行不了解的只会惊讶他们的饭量,而内行清楚的,通过吃饭就能看出个大概来。

    吃饭期间,岳向阳倒是再没有谈起什么过激的话题,只是接着又向林旭大致询问了下他的家庭情况。

    林旭便按早已事先编好的说出,说自己父亲是县城某单位的一个公务员,母亲则是教师。这个背景情况,他是根据他们武乡中学音乐老师李舒雅编的。毕竟他在县城里认识的人家不多,除了自己姨家,也就这位李老师家的情况因有人打听出来在学生中流传,他较为清楚些。放着有现成的,他便就地引用。反正他沾上岳纤云这麻烦,也有这位李老师的过,自然也该叫她多少抵点儿。

    不过他只是说了“许林”这个假身份父母的职业,具体到工作单位、地址,以及父母的姓名,自然是不会跟岳向阳说。一来是这些他都没有编排,二来也是怕多说多错,能少说就尽量少说。所以他只在岳向阳问时答两句,其他时候便只是低头吃饭。

    等到菜上完,饭吃到一半时,林旭腰间别着的传呼机忽然震动了几下。右手拿着筷子不放,他左手摸到腰间拿出,藏在怀里低头一看,但见是李飞燕发来的信息。信息上说她已经赶到了目的地,叫林旭给她回电话。

    看完这信息,重新把传呼机别好后,林旭放下筷子站起身,向几人点头致了下歉,道:“抱歉,我去趟卫生间。”说罢,离席而去。

    等到林旭开门走出去一会儿后,岳向阳放下筷子站起身向女儿和宋永华道:“我也去一趟。”说罢,也自离席而去,他身后那两个高大的黑衣保镖寸步不离地随后跟上。

    目送着岳向阳三人出门而去后,岳纤云瞟了旁边的宋永华一眼,不满地哼道:“我爸他可真是,老是趁人家上卫生间的时候,有意思吗?就不能让人好好吃完一顿饭?”

    宋永华闻言笑道:“你爸他是急性子,等不及吃完饭。”

    他们两个都知道,岳向阳随后跟着离去,并不是真要上卫生间,而是打算把林旭堵到卫生间里收拾一顿。以前岳纤云领来的几个“男朋友”,就有好几个是被这样收拾的。

    不过他们却不知道,林旭出去也不是真要上卫生间,而是以此为借口,要出去给李飞燕回个电话。他刚才掏传呼机查看的动作很隐蔽,连近在旁边的岳纤云也没看见,所以并不知道他另有别因。

    “不过他这回可要踢到块儿铁板了!”想到林旭的厉害,岳纤云又话音一转地有些幸灾乐祸笑道,“可惜是男卫生间,不然我也想跟去看看热闹呢!”(未完待续。)

第七十一章 小子狡猾 一按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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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五星级的高档酒店,这里的每个包间内,其实便都装有电话,方便顾客在用饭的时候接打电话,是一项很贴心的服务。但林旭却不想当着岳向阳等人的面给李飞燕回电话,自然是出来打。

    走出包间后,他也没走远,走到右边间隔了一间的包间门口,侧耳倾听了下里面没人后,他便趁着走廊里一时没人,推门而进。他虽然不知道这里的每个包间都装有电话,但却注意到自己那间有,所以想来别的也该有,是一样的配置。

    果然进去后拿眼一扫,就在相同的位置找到了这间包间里的电话。当下走过去,掏出传呼机,按着李飞燕信息末尾所附的那个电话号码,拨打了过去。

    电话只响了一声后,那边就立即接起,然后李飞燕的声音响起道:“喂,小旭吗?”

    “嗯,是我!”几天没见,再听到李飞燕熟悉的声音,林旭也是不禁生起亲切之感。

    李飞燕在电话那边笑了声,问道:“几天没见,想我没有?”

    “没有。”林旭有些口不对心地回了句,接道:“我就是问下你到了没有?”

    “小没良心的!”李飞燕笑骂了句,道:“我今天刚到,才出火车站不久。你昨天晚上呼我时,我还在火车上,没法儿回电话。没想到你还知道买个呼机,这下就方便联系了。是不是专门为我买的啊?”

    林旭道:“不是,我自己也需要用。”他这句倒是实话,这个传呼机确实不是专门为跟李飞燕联系方便买的。不过买的时候,却也有这个考虑在内。

    “你让我高兴下会死啊!”李飞燕闻言,又是不禁骂了句,“就你这两下还学人家谈恋爱,到底会不会哄女孩子?”

    林旭本想回句“你又不是我女朋友”,但话到嘴边后想了下,又临时改口道:“是,专门为跟你联系方便才买的。”

    李飞燕闻言开心地笑道:“这才对吗?”说罢顿了下,问道:“那个范志邦把钱给你了吗?”

    林旭道:“没呢!那天说好的等范海龙好差不多后,他带范海龙给我道歉时一块儿给我的,哪有那么快?”

    李飞燕道:“这话还不是你说的!其实要什么道歉啊,没得麻烦,早点儿收了你这十万块钱的赔偿金才是正经。”

    林旭反驳道:“我都说过了,我不是为钱!”

    “是,林少侠你高风亮节,小女子我失敬了!”李飞燕玩笑了句,结束这个话题,又问道:“那个岳纤云的事,你答应了吗?”

    林旭道:“听你的建议,我答应了。”顿了下,接道:“我现在就正在跟岳向阳吃饭呢,抽空出来给你回的电话。”

    其实他并没有听李飞燕的建议,刚开始是拒绝了岳纤云的。现在答应,是因为被岳纤云给找到了学校,他不想再被岳纤云进一步纠缠地找到家里去,才有点无奈地转而答应的。不过其中的转折,他觉着就没必要说给李飞燕听了。

    李飞燕闻言惊讶了下,问道:“那岳向阳是什么反应?”

    林旭道:“现在还没什么反应,说吃完饭要单独跟我谈。”

    李飞燕叮嘱道:“那你小心点儿!”顿了下,叹道:“可惜我答应的没做到,没法去给你做后援!”

    林旭安慰她道:“你放心,我一个人可以的。通背门的事,我还不是独自解决的?”

    听他这么一说,李飞燕倒也稍觉放心。但还是又叮嘱了他几句后,才挂断电话地与他结束了通话。

    挂了电话,林旭走到包间门口,先开了条门缝探头出去打量了下。又是趁着走廓里一时没人注意,才迅速闪身出去。回到与岳向阳他们吃饭的那间包间,推门而进后,见到岳向阳与其身边的那两个黑衣保镖都不见,他不由向岳纤云问道:“咦,你爸呢?”

    岳纤云闻言,也是不由奇怪地瞧着他问道:“你没撞见?他也去卫生间了。”

    “哦,没有。”林旭摇头,自是不会承认自己根本没去卫生间。说罢话,便又重新走到自己座位处落坐。

    “你真没撞见?”

    “真没有。”

    “那可就怪了!”岳纤云瞧着林旭又奇怪了句后,便摇头不再多想地道:“没撞见也好,来,接着吃饭!”

    趁着岳向阳不在,林旭便也放开多吃了几口。不过没吃多少,就听门外脚步声响,接着房门被推开,岳向阳面色难看地带着两个保镖返回包间。瞧到林旭已然回来,他不由瞪着林旭地道:“你这小子看着老实,没想到还挺狡猾啊!”

    林旭闻言,不禁双眼茫然,听得有点儿不明所以。岳纤云没跟他说起过岳向阳有在卫生间里堵过她几个前任“男友”,当场教训的对方一去不回的事,他自然是不知道,岳向阳刚才去卫生间,也是打算故技重施地去堵他。

    岳向阳见状,却也不理林旭的反应,站在桌旁直接一挥手道:“行了,这饭就吃到这儿吧!云云、永华,你们两个先走,我跟这小子留下来单独谈谈。”

    岳纤云闻言,不情愿地道:“别啊,爸,我还没吃饱呢!”

    岳向阳没好气瞪她一眼,道:“行,你们继续吃!”然后转向林旭道:“许林你跟我来,咱们另找个地方单独谈。”

    “好!”林旭点下头答应,拿纸巾擦了下嘴,站起身走了过去。

    岳向阳见他过来,先一步踏出包间门,这回岳纤云并没拦着。她找林旭帮忙,就是为了让林旭挡她爸的,自然不能老自己护着林旭。

    出了包间后,岳向阳并没带林旭走多远,也是另找了个没人的包间进去。巧的是,找的也是林旭刚才打电话的那个包间。

    到得包间门口,仍是两个保镖先一步为岳向阳打开房门。岳向阳当先进去,林旭随后跟上。等他进去后,两个保镖再随后跟着进来,然后把房门在后面关上。

    岳向阳进去后,直接走到这个包间里餐桌的主位上坐下。两个保镖这回一个正中央堵在了门口,另一个则跟过去站在了岳向阳身后。

    林旭看了堵在门口的那保镖一眼,并没在意,直接走到岳向阳对面的位置。不过他却没落座,只是站在桌旁,然后伸手朝着餐桌上的那个玻璃转盘伸手轻轻一按。

    这看起来并没怎么用力的一按之下,就听“砰”的一声大响,那块玻璃转盘整个被他随手一按,便一下爆裂破开地碎成了无数小颗粒。

    不过碎成这么多,却倒并非全是他这一按之功了,而是这种玻璃的特殊结构所致。作为餐桌所用,这上面的转盘玻璃需要耐热、抗压,所以用的是钢化玻璃。而钢化玻璃又称为安全玻璃,其特性就是破碎后便会整个碎成没有锐角的无数小颗粒,不会在破碎后再划伤人。像汽车上用的,便也是这种玻璃。这样如有意外发生撞车的话,玻璃破碎后也不会划伤人。

    但既然是钢化玻璃,其硬度自也是强过了普通玻璃许多。林旭随手一按就能将其按破,也可见他手掌上所附的力量有多大了。

    “砰”地一响,餐桌上的钢化玻璃被林旭随手按碎。

    岳向阳与其两个保镖见状,都是不禁面色大变地吃了一惊。尤其岳向阳就正坐在餐桌旁,即便他经历的事多,也是早练出了处变不惊的性子。但离得这么近的忽然一下爆响,也还是忍不住被吓了一跳地差点叫出声。但随没叫,却也是忍不住身子抖了下,面色发白。

    关键也在于,林旭就只是看起来随手一按,岳向阳三人任谁都料不到他这随手一按会有这么大的威力,一下便将这钢化玻璃给按爆。因太过出乎意料,才致受到惊吓。(未完待续。)

第七十二章 无双偷技 开门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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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在岳向阳身后的那名保镖,在玻璃一碎过后,立即就转身挡在了岳向阳身前,堵在门口的那名保镖吃惊过后,也是立即一个箭步地飞冲过来,遮挡在岳向阳身前。

    林旭瞧了眼这两个把自己身体当作肉盾,将后面岳向阳挡的严严实实的保镖,略带嘲讽地淡然一笑,收回了手去。刚才他若是直接向岳向阳出手,这两个保镖又哪里来的及挡住保护。

    就现在也是晚了,他们是在玻璃碎后才挡到了岳向阳身前,而不是在碎之前。好在林旭就只是把玻璃给按破,那些破碎掉的小颗粒并没有四溅飞射地再形成什么杀伤力,大部分就只是摊碎在了桌上,个别被溅到桌外或滚落下去。

    收回手后,他这才落座地坐到了椅子上。刚才那随手一按,他并不只是全靠潜运内力地往玻璃上施加重量与压力,而是还同时使了招《妙手十三式》里的“蜻蜓振翅”。那块钢化玻璃转盘,更多的是被这招的震荡之力直接破化了其内部结构而震破。否则只靠纯粹的外部压力,以他目前的功力而言,也并不能做到像现在这么轻松。

    两个保镖在挡在了岳向阳身前后,接着又同时探手向自己的西装里面摸去。但这一摸之下,又是不禁面色大变,而且变得很惨然。

    “你们是在找这个吧?”林旭瞧着他们两个的样子,微微一笑说罢后,探手往自己衣服下面一摸,掏出两把手枪来放在桌上。这两把枪,是他刚才在走廊里跟在两个保镖身旁时,施展了空空儿当年仗之成名的妙手空空本事,从两人身上偷到的。

    偷盗的本事,就是隐藏在《妙手十三式》这套武功里。其中许多招式手法,都可化为无双偷技。而且他不止学了《妙手十三式》,还同样跟李飞燕学了许多燕子门的偷盗之技。燕子门的前身是神偷门,自唐时就已立派,到现在历经数代上前年,更是总结硬究出了许多厉害巧妙的偷盗术。燕子门从神偷门传承过来的虽不全,却也得传了不少精髓。他现在的偷技,可说已是强过了从小练习多年的李飞燕。

    其中主因,自然是他有内力在身,能够施展《妙手十三式》的内功心法,摧运发挥出这套武功的许多妙用。否则单靠外力,这套武功的大半都是使不出来。能使出来的,也是威力与妙用大减。

    见到林旭随手拿出了他们身上的枪,两名保镖又是不由面色再变地更加惨然。同时,也不禁有些惧怕与恐怖。他们两人身上的枪落到了这少年手里,而他们两个却都还毫无所觉。这得是多高明的身手,又或者是,这究竟是什么样的能力。这一刻,两人简直都要怀疑面前的这少年是身具电影里的超能力了。而以他的能力,刚才若不是掏他们的枪,是要他们的命,那他们现在已经是早死了。

    “备枪你们也别打主意了,我只是懒得蹲下去从你们脚腕上掏才没动。我要是真出手,你们连弯腰的机会都没有。”林旭接下来的这句话,又让两名保镖的面色变得更惨的有如死灰。闻言都是不由愣在那里,不知该做何反应了。

    “行了,让开吧!”片刻后,后面的岳向阳沉声一叹,向两名保镖发话道。

    两人闻言顿了下后,方才让开、但站在岳向阳身旁,都仍是紧张地盯着林旭。

    重新打量了眼坐在对面的林旭,岳向阳慨然叹道:“我岳某人这次可真是走眼了,想不到许林你年纪轻轻,一身功夫就已这么高明。”顿了下,问道:“不知你跟宋永华是什么关系?”

    在他看来,宋永华也是练武的,并且在其圈子中认识的人很多。林旭武功这么厉害,应该是宋永华帮忙给岳纤云找来的。这个宋永华也是,自己女儿胡闹他不帮忙劝着点儿也就算了,反而还跟着推波助澜嫌不够热闹。

    林旭闻言摇头道:“我跟宋永华没关系,确实就只是在壶口旅游时跟岳纤云撞见认识的。”

    现在既然摊开了来说,他自是也不用还像之前装样子地称呼岳纤云“云云”了。说罢一顿,他接道:“我做事喜欢开门见山,不喜欢麻烦地绕来绕去。岳纤云跟我说过你对付他以前‘男朋友’的手段,现在这样,我想你应该不会再对我动手了吧?”

    岳向阳闻言,不禁苦笑地摇摇头。他现在还哪儿敢,就算敢,也根本不会是眼前这少年的对手。也不知自己女儿走了什么远,竟能撞见这么个人,又用了什么办法请动的他帮忙。又或者是,这小子不会真喜欢女儿,两个人是来真的吧?

    想到这里,他不禁面色一变。但再一看桌上一桌碎玻璃与林旭面前的那两把枪,刚起的有些念头也不禁无奈打消,只是皱着眉头看向林旭,十分苦恼。万一这两人是来真的,那应该怎么办?

    林旭没理会岳向阳的表情变化,又自点了下头,接着说道:“清官难断家务事,你们父女俩之间的事我不管。我今天过来,只是答应帮岳纤云一个忙。至于你们随后怎么样,我也不会管。”

    “我帮的忙,就只是到这里。这件事,我也希望到此为止。随后不管你们父女俩怎么样,请都不要再牵扯到我,尤其不要牵扯到我身边的家人和朋友。今天过后,我也不希望再见到你们其中的任何一个人。否则的话,我怕是会做出些不好的事来。”

    “就像这个。”他说着,指指碎了一桌子的玻璃渣,然后站起身来看着岳向阳道:“我这样说,你没意见吧?”

    岳向阳闻言,桌底下的一双手不禁握紧了拳头,感觉有些屈辱。他在道上可也是称霸一方的人物,虽然只是在平阳这个三线的小城市称霸算不上什么,但到底也是称雄多年,在平阳这地面上无人敢惹。以前只有他威胁别人的份儿,但现在却被个毛都还没长齐的毛头小子给当面威胁了。

    但尽量心里觉着屈辱,可想及林旭的厉害,一时之间还真是不敢做什么。不过大丈夫能屈能伸,他闯荡多年并不是一帆风顺,也不是没屈过。当下深吸了口气后,他摇头道:“没意见。”

    林旭闻言点头道:“那就好。再见!”说罢,便转身离座。

    在快要走到门口时,岳向阳忽然起身叫道:“等下!”(未完待续。)

第七十三章 强硬到底 你拦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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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什么事?”

    林旭闻言转过身来,看向岳向阳问道。

    岳向阳双眼盯着他,问道:“云云请你帮忙,花了什么代价?”

    林旭道:“她答应了我几件事。”

    岳向阳立即问道:“什么事?”

    林旭道:“这我就没必要告诉你了,这是我和她之间的事。”顿了下,道:“如果你女儿愿意说的话,你可以去问她。”

    岳向阳目露凶光地道:“最好不要是会让我女儿受到伤害的事,否则我就是拼上这条命,也绝不会放过你。”

    林旭闻言,眼中光芒一闪,也不禁有些佩服岳向阳的勇气与爱女之心。同时觉着,岳向阳这时还敢向他放这种狠话,倒也真不愧是平阳****上的顶尖人物,的确有些枭雄本色,能走到今天这步,非是幸至。不过对于岳向阳的这句威胁,他自然是不在意。况且,他本来也就没做任何伤害岳纤云的事。

    只是虽不在意,但他却不会在岳向阳的这句威胁下示弱。他觉着对这种人,需要表现出自己的强悍与强硬来,当下逼视地盯着岳向阳,道:“如果我现在真要动手的话,可以在一个呼吸的时间内杀掉你。”

    他这句话并没有特别加大音量,也没带什么特别的语气,就只是平静的陈述。但挟着他刚才轻轻一掌就按破钢化玻璃与无声无息间取走两名保镖身上的枪这两下出手,还是让他这句话显得颇有杀意。

    岳向阳一听之下,也是忍不住心中一突,面色生变。两名保镖闻言,面色大变的同时,又立即大步抢过来,要挡在岳向阳身前。哪怕他们并不认为凭自己两人就能挡得住林旭,但身为保镖,就是以保护雇主为第一原则,必要的时候,就是要以自己的身体挡刀挡枪。

    “别动手,快开门!”

    在两名保镖动身冲过来要保护岳向阳的同时,包间门外忽然传来了岳纤云的大喊声与急切的拍门声。原来她这时正在门外面偷听,听到这里也是不禁十分担心与着急,生怕林旭真会动手。但刚才那两名保镖为了堵住林旭,在进门后却是把门从里面反锁了,外面打不开。

    林旭本来就打算要走,这时离门口最近,当下便过去开了门。

    门一开,岳纤云立即冲了进来,然后一把就抱住林旭地道:“你别动手,不要杀我爸!”

    这个时候,她心中也是不禁十分后悔。早知道两人见面后会发展到这一步,都谈及了生死,那她一定不会要林旭帮这个忙。这个时候,她也才知道自己把事情想的太简单了。只是看到了林旭的厉害,认为找林旭假扮自己男朋友,就不用再怕被父亲让人打跑,她的计划就成功了,却万没想到,林旭会厉害到反过来威胁父亲,冲突到这地步。

    “你先放开,我没说要杀他。”林旭微一皱眉,说话间双臂轻轻用力一挣,将岳纤云抱着他的双臂振开。然后再一推她肩头,将她推的往后倒退一步,与他保持开距离。

    岳纤云被他毫不客气地推开,微有些委屈地瞧他一眼后,立即转身走到岳向阳身旁,关心地问道:“爸,你没事吧?”

    说话间,门外的宋永华跟着跨进门内,然后瞧了林旭一眼,也过去站在岳向阳身边。不过他倒并不认为林旭真会现在对岳向阳动手,刚才林旭只是说“如果”,也就是个威胁话。是岳纤云太过关切下,一听“拼命”、“死”的字眼,就忍不住提心吊胆着急起来。

    瞧了过来的宋永华一眼,岳向阳向岳纤云摇头道:“我没事!”说罢,抓着她胳膊瞧了眼林旭,问道:“你到底答应了他什么?”

    岳纤云掩饰地道:“没什么,就只是几件小事!”

    岳向阳又追问:“小事?那又到底是什么小事?”

    林旭轻咳一声,打断两人插嘴道:“这事麻烦你们回头自己去讨论。我还有事要走,岳纤云,你跟我到车上取下我东西吧?”

    岳纤云闻言,张口刚想要答应,岳向阳连忙拉了她一把,将她往自己身边拉近一步,然后看着林旭道:“让永华陪你去就是了!”

    林旭闻言,忽然笑了下,玩笑地道:“我还有些话顺便想跟自己‘女朋友’说呢,麻烦您就别干涉了!”话落又认真地道:“我要真想对她做什么,用不着等到现在。真要做什么,你也拦不住。”

    岳向阳闻言,又忍不住瞪起眼地怒道:“小子,你别自以为会几手功夫就嚣张。我混江湖的时候,你还没出生呢!我还是那句话,你要敢做什么伤害我女儿的事,那老子就跟你拼命!”

    他话音方落,就见林旭身形一闪,速度快得不可思议地没等他尾音落下,就已欺进身来。好在旁边的宋永华也到底功夫不低,虽速度不及林旭,但反应却不慢多少,及时在林旭欺进他身前时斜身插入地拦下。

    然后就见两人身形闪烁,瞧得他眼花缭乱地“砰砰啪啪”几下迅疾交手。正想要拉着女儿后退之时,忽然眼前一花,一道人影闪过,接着手上一松,女儿便已不再自己手上。再定睛看时,就见林旭已拉着女儿回到了他方才所站的门口位置。而再看宋永华时,就见宋永华的面色也是十分难看,没想到自己出手都没拦下林旭,被其成功得手。

    不过这倒也不是说,两人刚才短暂的那几下交手,便胜负立分。而是林旭方才出手所用的武功,完全出乎他意料,并不是他上次在小宁县公路上见林旭对付那几个拦路车匪时所用的弹腿,而是一套十分高明精妙又迅疾无伦的手上功夫,他从未有见过。大出意料之外,林旭出手又快,却是让他被林旭的一串虚招骗过,然后迅速绕过他,从岳向阳手里抢夺走了岳纤云。

    “哎呀!”

    岳纤云直到被林旭从其父亲手上抢过退回时,方才反应过来地惊呼一声。而到她声音落时,已被林旭抓着带回门口。这时再瞧自己竟是眨眼就被林旭抓过,也是不禁吃惊不已。这个时候她才知道,无论是她还是宋永华,都太过低估了林旭的武功。想不到他的武功,竟然高明到这般地步。

    “我说过了,你拦不住。”林旭抓着岳纤云的手,示威地向岳向阳扬了扬。

    岳向阳面上怒气一闪,伸手往自己衣服里面左肋下摸去。

    手才伸出,就见林旭扬起另一只手,手里拿着本在他身上的枪指着他,道:“找这个?”(未完待续。)

第七十四章 无心之过 黄宗文的身份

    瞧到自己身上的枪也是无声无息、毫无所觉地就被林旭给取走,岳向阳这时也是不禁面色大变地十分难看。而宋永华眼见被枪指着,也是一时不敢再轻易动手。

    倒是被林旭抓过来的岳纤云,这时并没有多少害怕。惊讶过后,她转头瞧着林旭道:“我跟你去取东西就是了,你犯得着这样?”

    林旭没回头,仍只是瞧着岳向阳,嘴里则答她的话道:“我只是要向你爸陈述一个事实,就是‘我要做什么,他拦不住,拼命也没用’。所以……”说到这里一顿,他转向着岳向阳说道:“你不要动不动就拿拼命来威胁我,我不喜欢受人威胁。”

    岳向阳闻言,又是不由面色再一变,沉声道:“只要你不伤害云云,你想要什么我都答应你。”

    林旭道:“你早是这个态度就对了。既然你为了女儿都愿意拼命,那为什么就不能为了女儿服软?我这人一向吃软不吃硬,早服句软,不会到这步。又或者是,你觉着你平阳****老大的面子,比你女儿重要,不肯服软丢这个脸?”

    他这几句话,仍只是平静说来,并没用什么嘲讽的语气。但听在岳向阳耳中,还是不禁越听面色越难看。尤其听到最后那句,更是面色大变地连忙反驳道:“你别胡说,对我来说,当然是女儿最重要。”

    岳纤云听到林旭最后那句,也是不禁面色一变,有些惨然地瞧着岳向阳。听到岳向阳的辨解后,她忽然带着些哭音地大声道:“你才满口胡说,要是我最重要,你就不会还想着娶那个女人给我当后妈了,我也不会为了跟你作对找什么男朋友了!”说罢,忽然一把抱住林旭,扑在他肩头抽咽地道:“我们走!”

    瞧到岳纤云这反应,林旭忍不住满眼无奈。他刚才最后那句,就是想到地顺口随间一说,可没想着是故意挑拨他们父女之间的关系。现在得,无心一句,又给自己找麻烦了。

    “云云,这事我跟你说过了,它不是那么简单的,你听我好好跟你解释解释!”岳向阳闻言,连忙着急地道,这会也顾不上女儿被占了便宜地跟林旭搂一块儿了。

    岳纤云闻言,放开林旭转身道:“在我看来,就是很简单的,到底谁对你最重要。哼,现在我知道答案了!”说罢,转向宋永华道:“宋叔叔,车钥匙给我!”

    宋永华闻言道:“我陪你们一起去吧?”

    岳纤云摇头道:“不用,我想自己待会儿!”

    宋永华想了下,转头看了眼岳向阳,掏出车钥匙抛了过去。

    岳纤云接过后,拉着林旭的手道:“走吧!”

    “麻烦你们先别跟着,我确实有话单独跟她说。”林旭向岳向阳几人道了句后,放下举枪的手,随手一抛,将枪抛在满是玻璃渣的餐桌上,然后转身跟岳纤云走出门去。不过出门之后,他轻轻一甩,甩脱了岳纤云拉着他的手。

    岳纤云见状,有些怅然若失,不过却也没再继续去拉,而是抬手用袖口擦了擦自己脸上的眼泪。

    见到两人出了门后,岳向阳向旁边的一名保镖吩咐道:“你在后面远远跟上他们,别让小姐离开了你视线范围。”

    “是!”那保镖闻言点头答应一声,先到餐桌上拿了自己的佩枪,然后才出门而去。

    目送着这保镖出门后,岳向阳转头看向宋永华,盯着他双眼问道:“你老实跟我说,这个许林真不是你帮着找来的?”

    宋永华闻言摇头道:“真不是。还真是五一那天我们去壶口时碰巧撞见的。”

    “那这小子到底是什么来历,你清楚吗?”岳向阳又问。

    宋永华又摇头道:“他具体什么来历,我不是很清楚。”话落一顿,接道:“不过我知道,他跟我们都认识的一个人有关系,很可能是那个人的弟子。但他刚才出手的武功,却跟那人的风格又完全不像,或者是那人后来所创,又或是从什么地方得来的吧!”

    “谁?”岳向阳闻言立即问。

    宋永华轻声一叹,道:“上一次把你逼到这地步,同时我在他手里败得很惨的那个人。”

    岳向阳闻言,稍作一想后,不禁面色一变地大惊道:“你是说三年前的那个人?”

    宋永华点头道:“是。以前我们连他叫什么都不知道,现在我知道了他姓黄,叫黄宗文。但这个名字是真是假,我就不知道了。”

    “黄宗文?”岳向阳皱眉念了遍这名字后,问道:“你在哪儿遇见的他?”

    宋永华摇摇头,道:“他警告过我,我不能说,也不敢说。”

    如果林旭听到了宋永华的这句话,就知道自己猜得没错了,今天早上在武乡中学的校门口,黄宗文确实用类似“传音入密”的功夫当着他们面地跟宋永华说过话并警告地让其改口说认错人的。而从宋永华这里,也佐证了林旭的猜想,他的数学老师黄宗文,还真是位隐藏的绝世高手。

    也不知三年前究竟发生过什么事,又或是黄宗文究竟历害到什么程度,竟然让宋永华这个练了十几年形意拳的高手到现在都这么怕黄宗文。以至于他这时仍没告诉岳向阳林旭的真名,让岳向阳还以为林旭是叫“许林”,也是有黄宗文的这个原因在内。只因,林旭与黄宗文有着关系,而且很可能是师徒传承的关系。师父他不敢得罪,这弟子他自是也不想轻易得罪。

    岳向阳闻言后,忍不住眉头皱得更深。但想起三年前的那一幕,却是也没有再追问,只是转而问道:“许林真的是这个黄宗文的弟子,你确定?”

    宋永华道:“不是很确定,但我猜多半是。只是很可能,黄宗文是秘密传功,连许林也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

    岳向阳听罢,伸手指向餐桌道:“你过来看下,这上面的钢化玻璃是那小子刚才随手按破的。就只是这么随便一按,看着根本没怎么用力。”一边说着,他伸手向宋永华比划了下。

    宋永华听过其描述后,立即面色一变地惊道:“这是内力,外力绝做不到那么轻松随意。这就没错了,黄宗文本身也就是内力高手。”(未完待续。)

第七十五章 内外之别 得罪不起

    内力与外力还有个很明显的区别,那就是外力发力时,基本都需要一定的距离来发挥。比如挥起拳头打人,通常都需要先后撤一下再挥出,这便是个蓄力的过程,通过蓄力后,挥出去的拳头会更有力。

    哪怕外力境武功的内家拳法中有所谓“半步崩拳”、“寸拳”、“寸劲”等,可以尽量缩短这个距离与蓄力的过程,但也仍然需要一定的距离。哪怕缩短到只有一寸,这一寸也是距离。

    而内力则可以忽略这个距离,完全贴近地发力。内力的蓄力过程,也是完全可以在体内的经脉运行中来完成。所以外表看去,就只是随随便便一下,仿佛轻若无力。但在内里,却于经脉、穴位中经过了复杂的运行与转换。内力的这种蓄力过程,或是转换力量性质,便是内功心法。没有专门的心法配合,就只是直来直去,很难发挥出超越本身基础力量层次的力量。而通过心法运行转换,就可以增强力量,乃至转变性质。

    所以宋永华一听岳向阳的描述,就立即猜到了,林旭所用的是内力。顿了一下,宋永华感叹一声,接着说道:“只是我说什么也想不到,他这么小的年纪竟然就已修炼出了内力。恐怕他就是属于那种资质奇高,可以直接修炼内功的人,是万中无一的练武奇才。既有内力在身,也难怪他小小年纪就已这么厉害了!”

    岳向阳闻言,跟着叹了一声,有些郁闷地道:“反正就是,这小子我们也不能得罪了!”

    “我们也得罪不起!”宋永华接了一句,道:“就不谈很可能是他师父的黄宗文,单只他本人,我们也拿他没什么办法!”

    岳向阳闻言皱眉仔细一想,却也发觉真是没什么好办法。打是打不过的,他们这边武力最高的就是宋永华,可刚才还不是被人当着面儿的把女儿从他手里抢走了。而要是动枪的话,离得近了基本没什么掏枪的机会。想想刚才自己跟两个保镖身上的枪都无声无息,毫无所觉的就被人家取走,便可想见动枪的下场。远距离射杀的话,狙击枪他也不太好弄来。况且若真杀了,惹动那个黄宗文,后果更严重。三年前的那次事,他可不想再经历一次。

    想一想,好像也只能认这个栽地服软。当下无奈一叹,道:“算了,不想这个了。我们出去看看吧,别让这小子真把云云给拐跑了!”

    说罢,拿了餐桌上自己的枪,转身出门。宋永华自是随后跟上,另一个保镖也随后拿过餐桌上剩下的最后一把枪紧跟上。

    一路走出餐饮部,林旭始终一言不发。到走到酒店大堂时,岳纤云忍不住问道:“你不是有话对我说吗?”

    林旭闻言,转头看了下大堂里一时空旷没什么人,停下步来道:“行,就在这儿说吧!”顿了下,他转头看着岳纤云道:“其实就只有一句话。那就是,忙我就帮到这里为止,以后无论再有什么事,请你千万都别来找我。如果再有下一次,我见你跑到我们学校来,就不会对你这么客气了。”

    “那你会对我怎么样?”岳纤云好奇地问道。

    林旭上下瞧了她一眼,道:“我会打断你两条腿。”

    “好歹咱们也做了一天男女朋友的啊,你要不要这么狠?”岳纤云闻言,却是并没有被吓住害怕的样子,反而有些玩笑地道。

    林旭瞧着她的双眼,认真地道:“我不是跟你开玩笑。”

    岳纤云这才略有些被吓住,但随即却微嗔地哼了一声,道:“你这么不怜香惜玉,到底是怎么交到女朋友的啊?”

    “这用不着你管。”林旭说罢,便不再理会她,又转身接着向酒店大门外走去。

    岳纤云又在后面冲着他背影不高兴地“哼”了一声,自语地小声道句:“谁又爱管你!”这才随后跟上。

    接下来到走到停车场的那辆奔驰车旁,林旭又是一句话不说。

    到得车旁停下,岳纤云转身看着林旭,道:“我心情不好,你能不能再多陪我一会儿?”

    林旭摇摇头,指向车门道:“开门。”

    “你可真是铁石心肠!”抱怨了句,岳纤云还是拿出钥匙开了门。看着林旭弯腰进去拿东西,她又道:“我再答应你件事行不行,补足你三个承诺,而且这回这个不设期限,一辈子,到我死为止都有效。”

    林旭从车里拿了装有自己旧衣服与换下的另一身最先那个鞋店店员为他代买的新衣服的包出来,向岳纤云道:“没兴趣。”

    他这时倒也并没有矫情地要把自己这身衣服换下来,重新换上旧衣服,把所有新衣服都还给岳纤云的打算。他一是懒得换,二也并不想细究这个。况且对于岳纤云来说,这点花费也根本不算什么。并且这些都是她自己主动要买的,只算是些对他的包装费。而且岳纤云还欠着他两个承诺呢,相对来说,这些个物件更不算什么了。所以,他也拿的心安理得。

    “那我开车送你回去吧!”岳纤云闻言垮了下脸后,又道。

    林旭摇头道:“不用了,我自己搭车回去就行。”说罢话,转身看了眼这时已远远跟着他们出了酒店,正站在酒店门口处看着他们的那个保镖,又道:“回去跟你爸说一声,千万别派人跟着我。不然若是被我发现,我会让他们下半辈子都只能坐轮椅。”

    岳纤云顺着他目光瞧到那保镖,也是不禁嫌恶地瞧了一眼,然后转过头答应道:“我会的。”

    林旭转回头瞧着她,道:“你也别把我的真实情况跟你爸说。若是之后有人再找到我们学校,被我知道是你透露的,我也会同样对你的。”

    岳纤云闻言有些没好气地道:“放心吧,我绝不会出卖你的。你老这么吓人,有意思吗?”

    林旭没接她的话,瞧了她一眼,道:“好了,再见!”说罢,转身就要走。

    “哎,等下!”岳纤云忽然又自后面拉住了他袖子道。

    “还有什么事?”林旭转身问道。

    岳纤云道:“你既然不让我到你们学校去找你,那你另外留个你的联系方式吧?要不我以后怎么找你?”

    林旭道:“我说过了,以后你出什么事,都别来找我。咱们最好以后就再也不见,老死不相往来。”

    “你也太绝情了吧!”岳纤云抱怨了句,道:“可我不是还答应着你的两个承诺吗,你也不要了?”

    林旭道:“有需要的话,我会来找你。”

    岳纤云道:“那要是我以后万一出了什么意外,没法儿兑现的话,也需要通知联系下你吧?”

    林旭道:“联系不到的话,那就当我不要了,再见!”说罢又转身便走,不再多留半步,也不再理会岳纤云又叫了他一声。

    岳纤云满是无奈地恨恨跺了下脚,也只能目送他离去。(未完待续。)

第七十六章 避免跟踪 又遇小偷

    走到马路旁,林旭便在就近的公交站点处搭了辆公交车乘坐。不过他坐的这路公交车却是不到汽车站,但他本来也没打算就立即赶往汽车站,然后搭乘最近一辆路过他们学校的班车回去。

    他还打算进城后,好好到市里转转。一是借着这个四下转悠的机会,确定地查看下没有被岳向阳派人跟踪;二则是也趁机顺便逛逛。做为长到这么大第二回来市里,他对这个城市的所有一切,还是充满着好奇的。另外,他也打算买些东西。

    首先,他打算到几个书店看看,希望能买到部《抱朴子》。他最初自己研究整理出来的那点儿内功练法,是根据《气功》杂志中摘抄的一段《抱朴子·别旨》内容为中心要旨所创。所以,他对于整本的《抱朴子》更是十分好奇,希望能够再从中研究出些东西来。可惜,他曾到县里的好几个书店找过,却是始终没找到这本书。

    后来李飞燕为其宿舍里的电脑装上网络之后,他倒是曾在网上搜到过这本书,只是电脑上看来,他总觉着有些不太方便,所以还是想买本实体书细读研究。希望这回到市里,可以找到。另外,他正牌女朋友关落雪的生日快到了,他也想顺便给关落雪买个生日礼物。

    这路公交车虽不到汽车站,却是经过市里的中心广场。同他们县城的中心广场一样,市里的中心广场,也是市里最为繁华热闹的地方。像之前岳纤云带他买衣服去的那座商场,便是在距离市中心广场不远的地方。

    林旭上了公交车后,便坐到公交车最后一排的位置上。坐到这个位置,一是可以方便从后面的车窗里观察岳向阳有没有派人开车跟着他;二是最后这排,也是公交车里最高的一排座位,他坐在这里,可以将整个公交车内的情况一览无余,同样可以方便观察有没有岳向阳的人混上公交车跟着他。

    好在最后这排的位置,一向没什么人爱坐。再加上这辆公交车是从郊区开回市中心的,所以他在向阳大酒店的站点刚上车时,车里的人很少,后排的座位上更是一个人没有,可以任他随意挑选座位。

    在认真观察了三站地的情况后,林旭都始终没有发现异常,随后便也不由渐渐放松下来。开始将观注的重点转向街道两边的景物,打量着街景、行人、商铺等。

    他不记得在哪里看过句话,原话也不记得了,反正大概意思是,要熟悉一座城市,可以先从坐公交车开始。如果把这座城市里所有路线的公交车都坐遍,并且是从起点到终点,经过了路线的所有站点,那当坐完之后,便会对这座城市差不多很熟悉了。

    这时坐在公交车上打量着两边景物,林旭便想起了这句话。想到后不禁心中一动,倒是忽然很想付诸实行,用这个方式来熟悉下平阳这座城市。不过平阳虽只是座三线的地级市,但仍然很大,尤其相对他们县城来说,更是大得多。

    不像汾县的县城只有两路公交,平阳市可是多达二十多路。这还只是他之前进城后,在路上有见到最多编排到“24路”的公交车,他没撞见的,很可能有“30路”。反正最少也是二十几路,而这么多条路线,显然不可能在一天内全部坐完。而且他现在,也显然没有这个时间。

    认真想了下,他决定还是把这个计划留到等将来真考入市里上高中后,再来实施。现在他又不常在市里,暂时也用不着熟悉。

    行过三处站点后,公交车已开始驶入市区。而越到接近市中心,上车的人也开始越多,两边的街道也变得越加繁华热闹起来。再又行过三处站点后,公交车上的座位已是坐满,后上来的人不得不站着。

    忽然公交车一停,又一处站点到了。气动声中,公交车的前后门同时开启,前门上车,后门下车,车里的音响播报着到站的提示音。

    车门一开,前门又上来许多人,车里一时乱哄哄地挤作一团。见到有人上车,林旭习惯性地打量向前门刚上车的人。想要排查其中是否有跟踪他的人,刚上车的,往往是最值得怀疑的。而且在上车的第一时间里,也比较容易排查。

    如果有人想在公交车上跟踪他,那么在上车的第一时间里就会先确定自己的位置。而如果有人一上车就目光四下搜巡地像找人的话,那他坐在车里最后一排也是最高的位置处,也会第一时间注意到这个不同寻常的人。

    瞧着前门处,他一一打量着刚上车的人。在瞧到第三个上车的人时,他忽然面现惊讶地双眼瞪大了下,有所发现。不过他发现的,却倒不是疑似跟踪者的人,而是发现了一个小偷。而且这小偷不是别个,正是他之前在商场里帮忙捉住,后来离开商场时又被这小偷从保安手里逃掉的那个。

    当时他因不愿在马路上大庭广众之下显露太过惊世骇俗的轻功,所以第二次并没出手,让这小偷从保安手里成功逃跑了。没想到他跟这小偷还挺有缘,现在竟然又遇到了。虽然这小偷现在换过了一身衣服,但林旭第一回抓他时与他照过面,再加上他现在眼力过人,还是一眼就把这小偷认了出来。

    这小偷上车后,却也是立即目光四下搜巡地不住四处瞧着。但林旭却不怀疑他是跟踪者,知道他这多半是在寻找下手的对象。

    在小偷目光往他这边瞧来时,林旭并没特意避过,却是并不担心这小偷会把自己认出。他之前在商场里抓这小偷时,还是穿的一身旧衣服,而现在他不但浑身上下的衣服换了,就连发型也换了。连他自己瞧镜子里的自己时,也都感觉有些陌生地觉着不像自己呢,更是不担心这小偷就能一眼认出自己了。

    何况便认出了也没什么,只有这小偷怕他的份儿,他又岂会怕这小毛贼。既然凑巧又撞见了,那他就顺便再把这毛贼给擒了。(未完待续。)

第七十七章 断贼手 顾此失彼

    计议已定,林旭当下离座而起,往公交车前半部分的那小偷而去。而就在他从座位上站起来的这片刻,他已注意到那小偷从一个男的身上摸出了个钱包。

    从这男的身上得手之后,小偷并不停留,继续往车的后面挤去。在拥挤般地路过身边乘客的过程中,他又不断地从路过的人身上偷窃摸取着各种东西。有钱包、有零钱,还有传呼机、首饰等各种贵重物品。车上人太多,尤其车的前半部分与中间位置,都是站的满满的人挤人。在这过程中,难免身体碰触地推挤上一下,实属正常。许多人也并不在意,却不知在被那小偷碰触的过程中,身上的财物已被其悄然偷走。在这拥挤的公交车中,也实是小偷作案的良机。

    在走到公交车后面倒数第三排的位置处时,林旭又忽然注意到。随着那小偷上之后的另一个小青年,却也是个小偷,跟在前面那小偷后面捡漏地不断向身边的旅客下手。

    “原来还有同伙!”林旭心道一句,加快脚步往前面挤去。

    他一向不爱多话,更不爱在陌生人面前多话,于人多的场合则更是不愿开口。所以虽注意到那两个小偷屡屡得手,不断地从身边的乘客身上偷盗了财物,但也并没有开口说话地出言提醒。只想着待会儿自己一抓到这两人,自然可以人赃并获地让他们交出偷盗的东西。

    “哔哔,哔哔……”

    林旭走到车中间位置,快与前而那个被他之前在商场捉过的小偷碰头之时,就见这小偷又从旁边的一个男乘客身上偷到了部传呼机。但很不巧地,他才刚刚偷到手,还没来得及关机,这个传呼机就忽然响了起来。

    传呼机一响,那失主便往腰间摸去,一摸摸个空,然后寻声瞧到自己呼机在身旁的小偷手上,立即面色一变地指着小偷大叫道:“有小偷!”

    叫过之后,他立马劈手去夺自己的传呼机。但那小偷及时一缩手,收回手去,把传呼机装到了自己口袋里,然后另一手与此同时迅速从身上掏出一把蝴蝶刀来,“唰唰”两下,甩个漂亮的刀花折出刃来,对准那男的低声喝道:“乱叫什么,哪有什么小偷?”

    周围的人在那男的喊出有小偷时,都转头往小偷瞧去,并开始去摸自己身上的财物与贵重东西。好几个人一摸之下,发现自己也失窃后,也都是面色一变地向小偷怒目而视。但见到小偷随后从身上掏出刀,明晃晃的刀刃一亮后,周围人便是不由低呼一声,纷纷后退,在拥挤的车上让出了一小片宽敞空间来。

    叫出有小偷的那男的被小偷用刀一逼,也是不由立生惧怕地畏缩了下,往后退了步。但稍顿下,却又是舍不得呼机被偷,带着害怕地又强装硬气上前一小步道:“把呼机还我!”

    “对,快把从我们身上偷的东西还回来!”

    有这男的一领头,旁边也立即有人声援地纷纷叫道。但却只是开口叫着,并不敢上前,还是都显得色厉内茬。明明人多,却偏偏只被小偷一人吓住。

    “还你们妈`了个`逼!”小偷见状,面色狰狞地一声大喝,挥着手里的刀转圈挥舞了几下,又吓得旁边人纷纷后退,然后接着叫道:“谁想上来就试试,看老子的刀同不同意?”话落后,又向前面大叫道:“司机停车!”

    “快停车,前后门都打开!”与此同时,另一个还在车前面部分的那个小偷在拿蝴蝶刀的小偷被发现后,就见机地往前面司机位置处赶去。这时随着那小偷喊罢,他也同时赶到地从身上掏出一把弹簧刀来,按出刀刃,向着司机比划地道。

    林旭也在这时挤过人群,同时赶到了拿蝴蝶刀的这小偷前面,当即踏前一步,一言不发,一把就将那小偷拿刀的手腕捉住,然后用劲一捏,立即捏得那小偷大声痛呼地松手放开手里的蝴蝶刀。

    任由蝴蝶刀掉往地上后,他再接着更用力一捏,“咔嚓”一声,便一把将这小偷的腕骨给捏碎了,立将这小偷痛得发出一声杀猪似的惨叫,面色煞白。

    在他惨叫声中,前面开车的司机被另一个小偷用刀一威胁,立即将车停住地把前后门都打开。

    车门一开,没有财物被偷的乘客不管到没到站点,都纷纷从前后门抢着下车,生怕沾惹到祸事。甚至有被偷了的,觉着偷去的钱不算多,或东西不贵重,也不讨要了地跟着一起下车。

    前面用刀威胁司机的那个小偷,在车门一开后,往后面自己同伙处望了一眼,眼见这同伙已被迅速制服,他也顾不得管对方,立即也跟着前门下车的乘客抢下车去,先自己逃跑要紧。

    林旭在捍碎手里抓着的小偷腕骨后,便松手将其放开地一脚把对方踢倒地。做这些的同时,他双眼一直盯着前面威胁司机的那个小偷,但因车门一开后,许多乘客惊慌地纷纷抢着下车,乱作一团,他却是一时挤不到前面去,被前面那小偷给趁机逃了。

    这边有贵重财物被偷的几个乘客便都没下车,眼见小偷被林旭制服地踢倒在地,便纷纷趁机上前痛打落水狗,对其拳打脚踢。打过几下后,便七手八脚地从这小偷身上翻东西,要翻找自己被偷的东西。

    林旭看了眼后,见这小偷这回被打的很惨的估计再难逃脱,不等人谢,也随后跟着从后门下车去了。

    这小偷被捉后,不论是公交车司机直接开车前往附近派出所地把这小偷押去,还是找地方打电话报警地就地等着警察前来,都免不了耽搁一番。而不管到派出所,或等警察来后,又是免不了地询问一番做笔录之来。

    他还有事要办,既不想耽搁这时间,也不想招这麻烦,自是不会多留。

    下车之后,他在路旁转身四下望了望,找到个路牌标示,看了下眼见已距市中心广场不远。他便没再坐车,步行着往中心广场方向走去。

    走出了十来步后,他却没注意到后面一个小巷子里,刚才逃走的那个小偷忽然又从巷子里探出了头来,往他的背影处张望了眼。然后瞧他远去后,又往还停在原地的那辆公交车而去。走出巷子后,他的身后又跟出了个同伙。(未完待续。)

第七十八章 盗亦有道与没道的贼

    林旭对小偷这个古老的职业,倒也并没什么太多成见。他看过的许多武侠小说里,都有神偷侠盗这类的人物,而且还多是正面人物,是偷富济贫的好汉,专偷贪官污吏、为富不仁的商贾大户等。而且像不少小说里的主角,也都干过这种没本钱的买卖,身上没银子了,就夜入个贪官或大户人家,偷些银钱花用。

    这类人物,他看书时也是挺喜欢的。何况他现在身边不但就有个十分亲近的女飞贼李飞燕,自己也学了当年唐朝时的天下第一神偷空空儿的无双偷技。所以,对于偷东西,他也并不抵触。但这个偷,却要分对谁偷。

    如果是偷贪官污吏、为富不仁的商贾,那就是侠盗之举,这个他是支持的;而如果不问青红皂白,逢人就偷,只是为了不劳而获地窃取别人的财物以获利,就像刚才公交车上的那两个小偷,这种偷盗,他是绝不支持的。若有遇到,也是要坚决打击的。

    而且那两个贼子,不但肆意偷盗公交车上乘客的财物,在被人发现后,还极其嚣张地拿出刀来威胁失主,简直就是强盗行径。一经被发现,就改为了明枪,行为与态度十分恶劣。像这种遇谁都偷,只为不劳而获,毫无道德底线之辈,只配称之为贼。

    像李飞燕所在的燕子门,以及燕子门的前身神偷门,虽以偷盗之技立派,但却是以侠义为先,门中都立有许多规矩。比如就有不偷穷人、不偷清官、不偷鳏寡孤独、盲哑疯瘫等,这便是所谓盗亦有道。

    而林旭自己自从学会这手本事后,还没真的偷过谁。也就刚开始学会,在学校练习时,曾在身边的同学身上下过手。不过那只是用来练手,不被发觉地成功偷取后,他又会无声无息地再还回去,并不会占为己有。就连之前在向阳大酒店,他以偷技偷了岳向阳与其身边两个保镖的枪后,最后也都是还了回去,根本没要。

    所以,偷东西他不抵触。真到必要时,他也会下手比谁都快。但毫无原则地滥偷,只为获取私利,那就如同过街的老鼠,是人人喊打的对象了。

    一路步行而进,林旭也走的并不快。他既没什么要紧事,也不赶时间,所以这时便只是散步般地悠然前行,路上不时转头打量着左右两边的店铺与景致。

    走了约摸有二十来分钟后,他也不过才将将赶到了原本所乘坐的那路公交车要到的下一个站点。走到公交站点处时,忽然后面“呜呜”声响,就见一辆摩托车从后面开到了身旁。然后一个刹车停下,那开摩托车的青年以脚支地,转头向他招呼道:“到哪儿,上来吧!”听他这招呼,应该是辆摩的。

    林旭摇摇头,并向路旁让开一步,示意不坐。

    那青年见状又道:“放心吧,不乱要你钱,公交车多少钱,我收你多少钱?”

    “我真不坐!”林旭又摇头道了一声,迈步继续往前走去。

    “那我不收你钱了,就当做好事捎带你一截!”那青年又不死心地道。

    林旭却又只是一摇头,不理会地继续往前走去。

    “哎,我坐,你捎我一截儿吧!”林旭没理会,公交站点处正在等车的另一男的闻言却连忙凑过来道。

    “滚!”那开摩托车的青年闻言,却是转头瞪眼骂道。骂过之后,他转身向着后方五十来米外的一条胡同里连连招手。

    林旭听到这青年对他与对别人反差极大的态度后,也是不禁回身转头望去。一望之下,便见这青年向着后面招手。只招了两三下,就见后面那条胡同里一辆接一接的摩托开了出来,竟是接连开出了七、八辆,每辆上面都是两个人,有两辆上面,还挤了三个人。并且这些人手里还都挥舞着砍刀、棍棒、钢管等物,一看就是来者不善。

    林旭见状,不禁嘴角牵出个冷笑。看样子,这帮人就是冲他来的。刚才那个装作摩的拉客的青年,只是想把他给骗上车,然后带往他们选好的地方。所以才对他不断招呼,甚至愿意免费让他坐。只是他本来就不想坐,打算步行前往中心广场,所以也没深想一层地懒得理会对方为什么愿意为他免费。而现在不需问,答案就已经摆在眼前了。

    被装作开摩的的青年骂了一句“滚”的等公交那人,莫名其妙就被骂了句后,本正要发作地回骂过去,但见到青年回身一招手,后面就来了一大群人,立即被吓得再不敢吱声,转身匆匆就走。公交站点处等车的另外几人见状,也是不约而同地转身就走,有的还撒腿开跑,生怕慢了一步,被后面那些人围上来后受牵连地一起遭殃。

    刚开始的时候,林旭还以为这些是岳向阳手底下的人。以为是岳向阳不甘心,认为双拳难敌四手,要仗着人多来收拾他。但当他仔细向着后面那正疾速赶来的七、八辆摩托车上的人打量过,在其中发现了两个熟悉的面孔后,才知是误会了岳向阳。这帮人,原来却是小偷团伙。他瞧到的那两个熟悉面孔,正是方才在公交车上遇到的那两个小偷。

    只是那个第二回被他逮到,并捏断了对方右手腕骨的那个小偷,他却是想不出来怎么又被这家伙逃脱了。按照他走的时候那阵势,这小偷被他捏断了只手,又被七、八个被他偷了东西的失主围着,应该无论如何都逃不掉才是。

    “可能是另一个逃走的小偷,后来又带人回去救他了吧!”皱眉想了一会儿,林旭也只能想到这么个合理的解释。不然那种情况下,这小偷都能独自逃脱,就有点儿说不过去了。除非是其运气特别好,或者一张嘴特能忽悠人,把黑的给说成白的。

    不过现在这情况,对方怎么逃走的也不重要了。林旭想到个解释后,也就懒得再去深思细究。

    “小子,知道你这叫什么吗,你这就叫‘敬酒不吃吃罚酒’!”

    见到后面藏着的人被招出地赶了过来,那装作开摩的的青年这时回过头来,向着林旭嚣张得意地笑道。

    林旭收回打量向后面的目光,瞧了他一眼,一个跨步过去到了摩托车旁,抬脚一记鞭腿扫出,“砰”地一声,正中其胸口,将其从摩托车上一下踢得倒飞出去了两米开外,再又“砰”地一下狠摔在地上。与此同时,摩托车没了他以脚支撑,他又没放下撑子,也是横着摔倒在地,发出一声大响。(未完待续。)

第七十九章 孙悟空面具 猴子不逗逼

    林旭直接一脚就把这假扮开摩的的青年踢晕了过去,落下地后对方连吭都没吭一声。

    踢飞这人后,他转头左右瞧了眼,然后转身向着旁边一条没人的胡同里走去。不过他仍是并没走的太快,只是比刚才的散步稍微快了些。因为他并不是打算要逃,而是不想在大马路上人多的地方开打,惹得许多人围观。进这条胡同,只是想找个人少的地方。

    一边迈步向着胡同走去时,他伸手从另一只手提着的装衣服袋子里拿出一个孙悟空的面具套在头上,将自己的脸用面具遮挡起来。

    这个面具倒不是他特地买的,而是他之前下了公交车后,就忽然发现自己的袋子里多出来了这么个面具。仔细想了下,他觉着可能是当时公交车上的乘客抢着下车时,一时慌乱下,有哪个乘客给孩子买的面具,在与他拥挤下擦身而过时,不慎掉落地刚好掉在了他袋子里。

    回想之下,他也记得好像当时车上确实有个乘客是戴着孩子的。而那个孩子手里,当时也就抓着个面具,只是他当时并没太留意是什么面具。

    他是下车之后,走了一段才发现自己袋子里多出来个这东西。当时失主早已不见人影,他也没法还回去,所以就这么暂且留着了。现在把这面具戴上,他是想起了五一那天在小宁县的公路上打倒拦路车匪时因为第一次没经验,以为当时旁观的人群中应该没人认得他,就没作什么遮掩,结果巧不巧地便被也到壶口旅游的他们学校音乐老师李舒雅给认出了。同时连带地被当时也在场的岳纤云注意到,并向认出了他的李舒雅打听了他情况,才惹出来了后面这一堆事。

    那天后来,他在壶口景区遇见岳纤云,与岳纤云一番交谈中便发现了这个糟糕的情况。当时就有警醒,觉着以后在大庭广众之下再做这种事,应该蒙个面遮个脸地不让人瞧到自己的整个面目,向外国电影里的蝙蝠侠学学。这样的话,便可避免许多麻烦,至少避免再遇到上次那种麻烦。

    现在的这情况,他觉着便是需要遮个脸的时候了。虽然他为免被人围观,已选择了个这时没人的胡同。但光那帮小偷团伙,加起来便差不多有二十个人。人多眼杂,再加上他们各自的交际圈,难免就有可能因为瞧清楚了他的脸而顺着这条线索找到他。尽管他家在汾县,与平阳相隔较远,又是在汾县的乡下小村子里,但这两个地方,相隔的并不是十万八千里那么遥远,都是同处一市。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这种情况,自然还是要尽量避免。而且那条胡同相邻马路,待会儿怕还是避免不了要被人围观。围观的人一多,被人发现认出的可能也就更多。这种时候,就是正需要遮起脸,隐藏真实自己的时候。刚好袋子里被人意外遗落了个孙悟空的面具,他便顺手戴上。

    其实就现在,他也有点被人瞧清楚全脸的可能了。毕竟那边后面赶来的摩托车离他并不是很远,也就五十多米的样子。这个距离,眼力好的还是能看清的。不过要记住一个人的样子,也不是一眼瞧清就能记下的。他现在戴上面具,不让这些人再继续瞧见他的脸,给他们加深记忆的机会,之后他们怕也就会记忆模糊并渐渐忘掉。

    倒是之前在商场与公交车上的出手,他并不担心被人认出。商场时,他是刚好在电梯底下截住的那小偷并出手抓住,当时没几个人瞧见,并且很快就把小偷打晕了。再加上后来又换了衣服与发型,整个人大变样,也不担心会被认出。公交车上,他则是趁乱出手,也没什么人多注意到他。那小偷第二次与他照面,也果然没认出他来。

    五十多米的距离并没多远,何况小偷团伙又是全都开着摩托车,很快他们就在摩托车的轰鸣声中呼啸而至。而这个时候,林旭也是刚走进胡同口处。

    走进胡同后,他将自己手里提着的衣服袋子轻轻一抛,刚好抛放至一户人家的后窗遮雨棚上。然后,转身面对向胡同口处。

    “呜呜呜……”

    摩托车的轰鸣声中,小偷团伙们全都赶至胡同口处,调转车头面向胡同。

    见到林旭转过身后,脸上忽然多了个孙悟空的面具带着,还是那种动漫式的形象,扯嘴笑着,一副很喜感的样子。众人一瞧之下,都是不禁一愣。稍微一愣过后,便有人忍不住哈哈而笑地指着林旭大声嘲笑。

    “这小子是来逗我们的吗?以为他`妈的戴个孙悟空面具,就能真成了孙悟空,有七十二变吗!哈哈哈……他`妈的逗死我了……”

    “我只能说,这小子太天真了……”

    “就这种弱智,还犯得着我们动这么多人……”

    一时间,各种嘲笑不绝。

    戴着面具的林旭,自是显不出什么表情。不过他面具后的脸,这时也是面无表情,并未太在意这些人的嘲笑。

    “砰”地一声,他忽然一拳打在旁边的墙上。一拳下去,立即将墙上的两块砖给打碎。打碎后,他立即变拳为爪,伸手抓下了一把碎砖块,然后用力一挥手,将手里的这些碎砖块当作暗器,向着面前的小偷团伙们兜头盖脸地飞掷出去。

    胡同口外的小偷们摩托车停靠的比较密集,林旭这时也不需特别瞄准。不过他这些日也跟李飞燕学习了些发射暗器的手法,将这些碎砖块飞掷出时,他也同时用了个暗器手法,使砸出去的不是成圆形状扬成一大片,而是成一个横向扇面的分散射出,以求做到最大的打击范围。

    小偷们还在各自大肆嘲笑之际,哪里料得到林旭会忽然来上这么一下。更哪个也没想到,林旭随手一拳,就能把墙上的砖头给打碎一片。出乎意料之下,当前的几个小偷全都来不及躲闪地纷纷中招,一时“哎呀,啊”的痛呼惨叫声响成一片。

    其中有一个正在张嘴大笑,更是不十分不巧有一块碎砖刚好砸在了张着的口里,一下便打在了嗓子眼处。连忙双手捂住喉咙“呃呃”叫着,面色惨白一片。慌乱之下顾不得把好摩托车,整个跟后面的一起摔倒在地。好在这一摔之下,身子一震,倒是把喉咙里的砖块给震落了出来,但也已是被砖块的棱角划破地带出了一嘴血。(未完待续。)

第八十章 可笑变可怕 大圣附身

    (感谢书友“邻居蛤蟆”“小秃头123”“称神高v号”“nij”的打赏。求推荐,求订阅!)

    被林旭扔出的碎砖头暗器打中,慌乱之下没把稳摩托而摔倒的,并不止那个刚好被块碎砖砸进正张开着的嘴里,一下卡嗓子眼的倒霉鬼,还有另外两个,也因为被打中头脸地一时慌乱下没把稳,连人带车与后座上的人一起摔倒。

    总共八辆摩托,他们对着胡同口排成了两排,前排四辆,后排四辆。后排的四辆,则处在前排四辆留出的空隙中,这样后排的人就不会因为前排的人遮挡了视线而看不见前面的情形。

    但也正因为这样的排列,使得后排的那四辆,也处在了林旭这一把碎砖头暗器的打击中。另外倒下的那两辆摩托,其中有一辆,便正是后排的。而因为他们之间挨的较近,这个一倒,便压在了旁边的另一辆摩托上。前排的四辆,便因为这个,使得另外两辆也遭殃地被连带着压倒。

    好在左面最边上的那辆,车上的人机灵,眼见旁边的压倒过来,及时弃车跳了下去。虽然车倒了,人却没被跟着压倒地受伤。而最右边的那辆,则是后座上的人及时跳了下来,驾驶员没来得及,跟着摩托车一起被压倒。后排的那一辆倒下的,则因为旁边那辆一时幸运地没被林旭的碎砖暗器砸着,得以专心应对旁边倒下的摩托车,再加上车上又是挤了三个人,却是三人一起双脚支地往旁边一推,把倒下压来的那辆摩托车及时托住没压下来。并且把车上的两人及时拉了下来,使得只有摩托车倒地。

    不过林旭只一把碎砖块飞掷砸出,八辆摩托车就倒下了五辆,前排更是尽没全倒。虽然前排有三人及时跳下了车,后排那辆摩托上的两人也被旁边那辆上的三人救下,没跟着被一起压倒。但这个战果,仍就非常惊人。

    但林旭却没站在原地欣赏这个战果,他把手里的碎砖块当作暗器地飞掷砸出后,就紧跟着随后大步上前。连跑几步后,他一个纵身跃起,凌空飞踢,“砰”地一脚,便正踢在后排那辆坐了三人的摩托车驾驶员胸口。

    这个时候,他们三人才是刚把旁边那辆倒下的摩托车上两人及时救下。最前面的那驾驶员更是才转过身,根本来不及做任何应对,被林旭势猛力沉的大力一脚,结结实实地便踢在胸口。

    被这一脚踢中,他只觉便如被一辆开得很快的摩托车直接撞在了胸口一般。一声痛呼出口的同时,他身子猛地后冲而出,连带地将后座上两人一起冲涌地带下摩托车,三人相互撞一起地倒飞出一米外滚作一团。

    一记凌空飞踢将这三人从摩托车上踢飞出去后,林旭就势一落,便落在这辆摩托车的车座上。趁着这辆无人把持的摩托车一时还未倒,他站在车座上转身一记鞭腿扫踢,“砰砰”两声,一脚接连踢中被他刚踢飞出去的三人及时救下的旁边那辆倒下的摩托车上的两人头部。

    两人头部各被他这一脚扫中,直接就被踢晕过去。身子离地倒摔出去落下后,也都软趴趴地再无反应。

    踢晕这两人后,林旭脚下的这辆摩托车还一时未倒。他又顺势双脚一分,叉开落下,但并未直接落下地到坐上这辆摩托车,而是到膝盖部与车座齐平时,他便两只小腿用力一夹,将这辆摩托车紧紧夹住。然后扭腰一拧,这辆摩托车便被他双脚夹住地旋转着直甩出去。

    下一刻,这辆甩飞出去的摩托车便“砰”地一声大响,直砸在了旁边另一辆摩托上,将这辆摩托连人带车一起砸倒在地。车上的两人因被摩托车重重砸上,一下便被砸得头破血流地见了红。

    而直到这时,剩下旁边两辆摩托车上的人才反应过来地连忙跳下了车。但到这时,加上前排刚才及时跳下车的三人,原本八辆摩托车上将近二十个人,现在还能站着的,便只剩下了八个。

    不过前排那几个因摩托车倒下被压倒的,却只是轻伤,只要将摩托车移开,还有站起来的一战之力。另外他最先凌空一脚踢出去的三人,除了前面的那个驾驶员受伤较重外,后而那两个被带下车去的,也只是轻伤。

    但林旭却不会等着他们全都重新站起来,将自己合围。在他用双脚夹着甩飞的那辆摩托车砸倒旁边另一车摩托车上的两人后,他便已跟着同时落地。脚一沾地后,他立即一记弹腿里的“五路狮子双戏水”使出,向着刚才前排最左边那辆摩托车上及时跳下的两人踢出。

    这两人这时也不过惊魂稍定地才转过身不久,眼见林旭双脚夹着扭腰一甩,就把一辆三、四百斤的摩托车给甩飞了出去砸人,都是不由惊得瞪大了嘴眼。这个时候,他们简直都怀疑面前这个戴着孙悟空面具的小子,真是孙悟空附身了,普通人怎么可能做到这点。

    刚才他们还觉着这小子戴个扯着笑脸的动漫式孙悟空面具十分可笑,但这时再瞧着这张很喜感的笑脸孙悟空面具时,他们却觉得可怕。而惊讶的还没回过神儿来之际,就见林旭又已飞身而起地双脚前出,分别向两人同时踢到。

    两人哪里躲得过,“砰”地一声,同时胸口中脚地被踢中。口中惨叫痛呼的同时,身子一下离地飞起地倒摔出去了三米开外。

    林旭刚才所在的那条胡同较窄,只容得下两辆摩托车并行。他们两个刚才处在最左边,所以是不对着胡同口的。这时两人的身后,是胡同口一处人家的院墙。倒飞出去三米后,两人又“砰”地一下直撞在墙上。脑袋一撞,眼前金星乱冒,接着一黑,顺墙滑落下地时,便已各自晕了过去。

    踢飞这两人,林旭落下时重重一踩,刚好踩在他们旁边倒下的那辆摩托车上。而这时这辆连车带人倒下的摩托车上两人,还未从摩托车下爬出来。林旭落下重重一踩,当时便又压得两人大声惨叫。再接着他继续一用力,只闻“咔嚓”声响,两人发出杀猪似的惨叫,却是他借着这一压,直接把两人的腿隔着摩托车给压断了。(未完待续。)

第八十一章 一个也别跑 昆仑令

    压断脚下摩托车压着的两人腿后,林旭转身侧对向刚才前排最右边后座上及时跳下车的那人。一个半转身侧身而对后,他立即一个垫步侧踢跃身踢出。

    “砰”地一脚正中这人胸口,在这人惨叫声中,将其踢得倒飞出去五米开外后,林旭左脚落地时,同时跟着重重一踩,又将脚下另一辆摩托车底下压着的两人给踩断了腿。

    接着他踢出的右脚落下向前跨出一步,踩到相邻的另一辆摩托上,也是前排最右边的那辆,将这辆底下压着的那个驾驶员也顺势踩断了腿。

    到这时,所有的摩托车已全部倒地。而前排的四辆摩托车不但车倒地,车上的总共八人,这时也全部失去了战斗力。再加上后排被踢晕的两个,以及被他用摩托车砸倒,倒地受伤最严重的两个,对方大半人员都已倒地不起。

    这时后排剩下还站着的五人,眼见几个眨眼间,人多势众的己方就已大半折损地倒地不起,不由立生惧怕。五人握着棍棒、砍刀的手,都已不由被吓得颤颤发抖,只觉这个戴着孙悟空面具的少年,好似非人一般,真像是孙悟空附了体,厉害得不像话。

    五人对视一眼,各自发声喊,扔下手里的兵刃,转身就分头向两边跑去。

    “这回我可不会再让哪个逃走!”

    林旭之前两次出手,都被对方有人逃走。这个时候眼见对方又要逃,也是不禁心中暗道。

    暗道罢后,他抬脚跨下脚下踩着的摩托车,然后勾脚一跳,将这摩托车挑起后,用手抓着用力一甩。把这辆摩托车甩飞出去,砸向右边逃跑的两人。

    两人这时才刚转身逃出,还未逃的分散开。这摩托车砸到,“砰”地一下,便将两人一起砸倒,并将两人顺势压在了摩托车底下。砸倒这两人后,他才转身向着左边逃跑的那三人追去。

    这个时候,胡同外的马路边,以及另一边的马路对面,已开始聚有不少人围观看热闹。就连路上过往的车辆,也有几辆停在了路边,从车窗里探头出来围观着。

    看到林旭又施展出非人之力,随手一把就将辆三、四百斤的摩托车扔出去砸人,好像那摩托车是纸做的一般,都是不由瞪大了眼地发出不可置信的惊呼声。

    而林旭在发现有人围观后,这时再追向左边逃跑的三人,为免太过惊世骇俗,也就没有施展轻功。不过他即便不施展轻功,只是飞奔追赶,也是要比这三人的速度快了许多。三人不过才逃出去了六、七步,他便已随后追赶而上。

    追上三人后,他探手一抓,各将左右两人的衣服一把抓住。然后单手举起,抓着这两人往中间那人凑头一撞。“砰”地一下,三只头撞在一起,立即都撞个头晕眼花,耳鸣不止,然后眼前一黑,便都无力瘫倒地晕了过去。

    随手将手上晕过去的两人扔下后,林旭转身往他最先凌空一脚从摩托车上踢下去的三人走去。

    他那一脚踢得很重,被直接踢中的最前面那个驾驶员也受伤很重,这时嘴里都咳出了血,显然已受了内伤。而后座上另外两个被间接踢下去受伤较轻的,却也是直到这时方才爬起地站起身来。

    林旭走过去后,抓着爬起的这两人碰头一撞,也将这两人撞晕了过去。接着他低头抬起脚,要将那个受伤最重的驾驶员也顺便踢晕过去。

    但这一低头之际,却忽然发现脚下这人的身边,有着一块古代令牌状的东西。这东西初瞧黑乎乎的似乎不甚起眼,但细瞧却可见其闪着金属光泽,而且看起来非常的古朴,似乎是年代非常久远的东西。

    他一时好奇,便放下脚将这东西弯腰捡了起来。一拿到手里,他便发觉这东西颇有分量,别看只有手掌心大小,但重量上,却感觉有一块儿砖那么重。

    拿在手里细看,他才发现这东西的做工非常精致。边缘雕刻的花纹细密而繁复,并且带着某种奇妙的纹路,像是道教里的符文一般,似乎并不只是装饰所用。

    令牌的正中间,则是两个古老的字体,是先秦时期所用的篆体。

    他曾跟父亲林朗学习过书法,虽然学的还不到家,但书法所用到的各种字体却也都认得。并且父亲有一本各种古今字体对照的字典,他也看过。篆体字的许多字形都非常难懂,但眼下手里令牌上的这两个字,却是字形相对简单的,再加上他前段时间为看懂《拳经》,查字典地学会认得了不少繁体字。所以细看地辨认了一番后,倒也认出了令牌上的这两个字。这两个,似乎是“昆仑”二字。

    “昆仑?”

    嘴里轻声念了一遍后,他对手里的这东西不由更生了几分好奇。令牌在古代大多是做为军事所用,另外还有一个大用途,则是属于道教斋醼科仪中常用到的一种法器。他在许多古代电视剧里面,也曾见过令牌的这两大用途。

    眼下手里的这个令牌,看起来并没有军事所用的风格。其边缘花纹既然像是道教符文,正中的“昆仑”二字,又是道教神话传说中最有名气的神山之名,显然应是道教法器这类。

    打量过正面后,他又翻过去看背面。但见背面的正中间,则是雕刻着一条龙的图案,而且雕刻的栩栩如生。龙的双眼,还特别用某种玉石镶嵌点缀,闪着神秘的光泽。仔细看去,似乎十分深遂,能把人的目光吸进去。看久一会儿,也会觉着这龙像忽然会动地活了一般。

    “唔…噢……唔…噢……”

    正在林旭不由细看地打量手里这个奇怪的令牌时,忽然听见远处传来了警车的鸣笛声,连忙被惊醒地回过了神来。

    当下随手把这块令牌装在自己口袋里收起,然后快速跃过倒地的摩托车回到胡同里。到了放着自己衣服袋子的那扇窗户遮雨棚下面旁边时,他轻身一跃,在伸手拿了自己衣服袋子的同时,跃上了房顶,然后在连绵的屋顶上快速奔跑地远去。(未完待续。)

第八十二章 超级英雄 该叫什么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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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旭跃上屋顶,及之后的迅速远去,都并没有施展空空儿所留传的那套绝世轻功《浮光掠影》,只是寻常的提气轻身跳跃。

    但即便是如此,眼见他轻轻松松一下便跃上三米来高的屋顶,胡同外马路上围观的人群中见得这一幕,仍是不由发出阵阵惊呼声。

    “这弹跳力也太好了!”

    “这是传说中的轻功吧!想不到现实世界里还真有!”

    “不止轻功,你没见他刚才拳脚功夫也多厉害,我觉着这人就是传说中的武林高手!”

    “我觉着这人像是外国电影里的超级英雄。你看还戴个面具,感觉就像超人、蝙蝠侠一样!”

    “没超人厉害,但比蝙蝠侠强多了,蝙蝠侠基本就是靠高科技装备,可没他这样厉害的武功与轻功。也没他力气大,你不看他单手就能把一辆摩托给扔飞。那样的摩托,至少也得三百来斤。在他手里,就好像纸糊的一样。那种轻松劲儿,我感觉他掀翻一辆小轿车也不是问题。”

    “他戴个孙悟空面具,你觉着叫什么侠,悟空侠?”

    “悟空侠不好听,也不顺口。孙悟空不是号称美猴王吗,我觉着应该叫美猴侠。跟蝙蝠侠一样,都是动物类的。”

    “美猴侠也不好听吧,孙悟空还封过齐天大圣,我觉着应该叫齐天侠,或者大圣侠!”

    “诶,这两个不错,叫起来都挺霸气!”

    “那就叫大圣侠吧,你看《西游记》里,山神、土地还有天上的神仙,都是叫孙悟空孙大圣或者大圣,没有叫孙齐天的,所以我觉着叫大圣侠更有代表性,让人一下就能联想到孙悟空。”

    “你说的这个不错,不过我觉着叫齐天侠,好像更顺口好听点!”

    “我觉着还是叫美猴侠好,你像外国还有个蜘蛛侠。蝙蝠侠、蜘蛛侠、美猴侠,都是动物一类,听着有国际范儿!”

    “你这叫崇洋媚外,干吗啥都学外国的,咱们中国传统的不好吗?我看叫大圣侠就挺好!”

    一帮围观群众,在那里彼此谈论地热议开来。更有几个为了取名叫什么侠,在那里争论起来。

    围观的人群中,还有个摄影爱好者,刚好带着照相机。从他到来后,就开始不断地举着相机按快门,把自己看到的一切都拍照地记录下来。

    等到警车赶到后,林旭早已离去的不见踪影,警察只能开始收拾残局。其实他们这还算来的快了,是因为之前那辆林旭捉了小偷的公交车上有人报警后,他们就开始赶来。谁知赶到后,本来被抓住的小偷,却又被其同伙随后救走。他们正在那里询问作笔录还没外,又接到报警中心的调派通知,让他们就近赶往那辆公交车路线的下一个站点。谁知离的这么近,赶来的已算挺快,等到了后却还是晚了一步。

    不过好在这帮小偷团伙,这回一个也没跑,全部落网,但却是个个带伤。尤其有两个逃跑时被摩托车给砸中的,伤势比起其他人来也更严重些,但也都没有危及性命的重伤。

    在问过几个受伤较轻的小偷与旁边围观的群众后,警察们也不禁满脸惊讶,觉着像是听故事一般。尤其有几个热心群众,还直接给那个戴着孙悟空面具教训小偷的人起名叫什么大圣侠,更是听得他们一头雾水。

    最后经过一番仔细询问,辨别真伪,再联系前后的情况。他们判断出了在胡同口跟小偷团伙打斗并最终把所有小偷全部制服的那个戴孙悟空面具的人,与公交车上出手制服那个小偷的是同一人。因为不但两边的目击者描述那人的衣着打扮都是一样,小偷团伙也直接承认了就是因为对方在公交车上出手坏了他们的事,他们才纠集起人赶来报复的。

    但可惜的是,公交车上与这个胡同口处都没有装监控摄像头。而两个案发点的目击者,也都没有哪个能记得清出手制服小偷的那人到底长什么样。公交车上是当时情况混乱,没有人太多留意。到了这里,那人干脆就为了怕被人认出地戴上了个孙悟空面具。

    小偷团伙中有几个看得较清楚的,也只描述出了制服他们的那人年纪不大,看样子应该才十四、五岁。但要说描述的详细点,具体长什么样子,他们却也都不是看得很仔细地能说得上来。

    到最后,将收集来的所有信息汇总。对这个出手制服小偷的人,警察们还是只拼凑出了个大概,不知道对方到底长什么样,也没有什么较为显眼的特征描述。至于围观人群中那个拿相机的摄影爱好者,却是在出手那人戴上面具后才赶到,并没照到其戴面具前的样子。

    不过做为比较直观的现场记录,警察们还是把他在现场照的照片作为证据征用了。但这人却留下了底片,然后洗出来后,给报社、电视台各发了一份,他自己也在平阳当地的网络论坛以及他常上的一个摄影论坛上拿这些照片各发了一篇贴子,在随后又引起一番热议,并被许多网站转载。

    中国的超级英雄这个话题不胫而走,在网络上引起了连番热论。

    已经远走的林旭可不知道,自己带着孙悟空面具的照片,会引起一连串的后续效应。

    这时的他,正在一座七层高大楼的楼顶。在远远离开那个胡同口处,觉得已经安全不会被发现后,他在这里停了下来。

    平阳只是座地级小市,说三线都有些勉强。跟一些富裕省份的三线城市比起来,怕是只能沦为四、五线。现在虽处发展中,但发展的也并不是很快,所以市里的高楼大厦还不是很多。他现在所在的这座七层大楼,便已是附近一片建筑中最高的,所以并不虞会被人发现。

    停留下来,站在楼顶的中央处后,他又从口袋里将那块刻有“昆仑”两个古篆字的令牌拿出来仔细观看。

    但经过翻来覆去的一番细看后,却还是看不出究竟,只能判断出这东西年代非常久远,应该是个古董,再加上做工精致,应该有很高的收藏精致。

    具体是什么材质所做,他却判断不出来,只知道是某种金属。而且应该是比较稀有的金属,或者是某种合金,这方面应该也挺有些价值。(未完待续。)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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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武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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