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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西襄子     最强武者txt下载     最强武者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二章 练法不同 年级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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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力的修炼移转到经脉上后,又与在丹田中的修炼方法颇为不同。不过鉴于林旭现在除了《青冥诀》外,还没见识过别的内功,所以这可能也就只是《青冥诀》与他的《抱朴秘要》在练法上有所不同。

    林旭目前亲测验证得到的炼精化气方法有三种:一是神意化火炼气法;二是呼吸炼气法;三是以内气本身,在经脉中不断运行,冲涌同化体内之精的炼气法。

    这三个法门,林旭之前最主要用的是神意化火炼气法,这也是对他来说效果最好、作用最大的,其余的两个都只是辅助。呼吸炼气法的效果,是本来就不大,只能做为辅助。最后一个方法,则是需要靠内气积蓄已经有了一定基础后施行才更有效果。

    像他之前的内气修为还弱,本来就还在打基础阶段,用这个方法就效果不大。这个法门,是内气修为越深厚,施展时的效果越好。就像是水流冲击泥土一样,水流太小,一缕细水的话,自然是没什么效果,可要是形成江河洪水大势,那自然是一冲就垮,一扑就散。

    《青冥诀》与他之前练法的最大不同,就在于《青冥诀》的修炼是以内力不断在经脉中运行这个法门为主,其余两种为辅助。甚至其练法上意的运用都没有以意化火这点,主要用途就是以意运气而已。

    而且《青冥诀》在丹田的练法上,都并没有把丹田单独列出来,一开始所练的就是经脉。初练之时尚无内气基础,就是靠一股意念来不断地在经脉中运行,直到炼化初始的一缕内气。

    对比起来的话,《青冥诀》的这个入门练法却是更难。对于初学者来说,能意守丹田这一个部位就已经算不错了,但《青冥诀》的一开始,却是直接一条经脉。这就是很大一个部位了,并且经脉上还有许多穴道节点,初学者很难轻易做到。意念的强度不够的话,初始炼化第一缕内气时也会更困难。

    好在林旭现在炼化了丹田之精后,内气已有了一定的基础,再按照《青冥诀》的这个方法来炼气的话,倒也相对来说容易了些。

    而在炼化经脉内的精华时,《青冥诀》的练法与他之前所用的方法也是不同。他之前在炼化丹田之精时,是一点一点逐层炼化,而《青冥诀》却并不是一点一点的逐步进展,把经脉一小段一小段、一个个穴位的去逐步攻克。《青冥诀》的练法,是直接就整条经脉。使内气在这条经脉中不断地按照其行功路线的运转方法一遍遍运行,去冲刷整条经脉的精华,让整条经脉同步化进展的一起炼化。其炼化的进度,也是整条经脉一起进行。

    就像是开一条道路,《青冥诀》的练法不是一小段一小段往前开,而是规划好路线后,整个全线开辟。虽然也不可能一下全都开好,却是整个一齐同步进行。

    如果把整条经脉,像丹田那样视为一个整体的话,这种练法看上去倒也像是林旭之前炼化丹田之精时那样的逐层炼化。

    但经脉中所存储的精,却是并不像丹田那样,有着人身从小到大的逐年积存。因为分散于身体经脉中的精,是经常流动着的,而且通过人的日常活动,各种体力运动等,都会有不同程度的消耗,然后又有每日从食物中汲取的新的精华进行补充。所以总体来说,基本上都是新的,只有各穴位中会有积存旧的,但也不是丹田那样,逐年积累的很多,也没有丹田那样积存的过于久远。

    而丹田之精,基本大多不动,又还有各经脉向其汇聚回流之精,却是有消耗不掉的会被不断压缩的逐年积存。而且丹田这个部位,也非常特别,与别处不同。人在母体中未出生时,身体所需的营养,都是通过丹田上方的脐带来吸收。所以最初吸收的精华,都是先就近储存于丹田中。而在出生之后,丹田也是人身精华的总储位,在经脉中的精消耗后,会向各经脉输送调节。经脉中多余未用尽的,又会汇聚储存于丹田。

    林旭有丹田中炼化的内气为基础,再加上经脉中的精华也不像丹田中那样积累多年的炼化起来很困难,所以他修炼起《青冥诀》来,倒也不是很难。从开始修炼起,到之后的一段时间,进展都较为顺利。

    不过,经脉中虽因大多是新的精华,而容易炼化一些,但要想炼化整条经脉中的精华,却也不是一朝一夕之事。再加上经脉中又还每日不断有新的精华被汲取生出,所以要想完全把一条经脉中的精华全部炼化为气,也是件需费时久远之事。

    其实不止经脉,他丹田中现在也会每天都有新生的精。要按这种情况认真来说的话,其实永远不可能炼尽,因为每天都有新生之精。但他丹田内现在已能做到,只要有新生之精,就会立即被丹田中所充盈的内气同步炼化,不会让其有机会积存。这才可以说是做到,炼尽了丹田之精。当然,最底部那可能是先天之精目前无法炼化的除外。

    林旭是六月中旬开始练的《青冥诀》,开始是先花了几日,将丹田中原本的内气转化为青冥内气。转化完,并将原本的内气留存一小部分,在丹田中与青冥内气分了天地之后,这才开始正式起练《青冥诀》。

    到这时,离期末考试已是没有多久。这次期末考试,林旭打算努力争取地考个更好的成绩,也向学校领导更加证明下给自己分个单人宿舍的决定没错,自己在学习上同样可以为学校带来荣誉。另外也向关落雪提前证明下,自己将来与她共同考入市一中的信心与决心。

    剩下的这十多天,他除了每天晚上还坚持修炼内功外,白天的拳脚功夫练习便暂停了下来。然后临考突击地临阵磨枪,这十几天更加专心用于学习与复习上面,利用暂停练功省下来的课余时间,每天都做大量的习题。

    他本来平常学习就好,练武有成后的这个学期,更是又有着不小进步。现在又临场突击,专门针对性地练习各科测试题目与卷子,更是再进一步。期末考试前的最后一次模拟考中,他拿下了全班第一的好成绩。

    而在随后的期末考试中,他更是发挥良好,最后成绩公布下来,他不但是班里的第一,还得了初二的全年级第一。在他本来就学得最好的科目数学上,更是拿下了满分的骄人成绩。再次扬名武乡中学,而这回则是靠他学生的本职——学习。(未完待续。)

第三章 假期留校 专心修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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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完,公布了成绩,随后开学生大会为各班成绩优秀的学生颁发了奖励后,校长便在学生大会的最后宣布了从今天开式,正式放暑假,然后到九月一日开学。

    散会后,所有学生又全部离校回家。林旭这回又是直等到所有人都走得差不多后,才开车带着妹妹回家。

    李飞燕这回倒是并没有跟着他们兄妹俩一起回去,因为到天黑入夜前,林旭还会回学校来。这是林旭自己所做的决定,他打算暑假期间,大部分时间都还待在学校。

    全校放假,所有学生离去,大部分老师也会各回家去,还留在学校的人会很少,整个暑假期间,学校可谓非常清静。再加上学校地方又足够大,九成九的人离去,也不用过多担心被什么人撞见,正是假期间用来练武的好地方,甚至比他家里都合适。因为在家里练时,有时还得避着点儿家人,碰到家里有事需用他的时候,也会间或耽误他几次练武的时间。

    暑假期间的学校,才真的是不用担心有什么人打扰。他现在有间单人宿舍,晚上休息不成问题。吃饭也很好解决,学校前面的那座饭店,并不只是一个私人的学生食堂,还兼着对外饭店的营生,暑假期间也会照常营业,并不像学校里的食堂一样也放假回家。另外,他也可以像上学期间一样,每隔几天回家带些饭菜。不过他倒是倾向一日三餐全部在饭店解决,更加方便。

    吃饭睡觉都不成问题,再加上学校又离得很近,随时可以过来看望,还有“燕菲菲”老师放假期间也不会“回家”去,决定待在学校,也可以就近照顾林旭。所以林旭拿这些跟父母一说,倒也是顺利地说服父母,同意了他暑假期间留在学校的打算。

    当然,他也不是一整个暑假都会待在学校,隔上几天也还是会回家一趟看看。家里有什么农忙之类需要帮忙的,他也会回去。但大部分时间,他是都决定待在学校,趁着这个假期,用于专心练武。

    不过,除了假期间的学校环境更适合用来专心练武外。林旭选择留在学校,也还有些别的方面原因。

    首先,这会让他感觉更加自由与独立,不用像在家里时,还会担心父母的管束、说教之类。自从搬入了单人宿舍后,他就更加体会到了一个人独自居住的好处,更加的无拘无束,自由自在。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用去担心别人。假期里不用上课,没有什么作息时间的硬性规定,也会更加的自由放松无拘束。

    至于一个人孤单之类,对他来说却不算什么,他本来就是好独自一人,属于不合群的性格。人多时,他反而才会觉着不自在,也不喜欢人多嘈杂的环境。而且现在学校里还有李飞燕在,两人可以一起练武、看电视、玩电脑之类。他要不想一个人待着的时候,可以去找李飞燕,也谈不上孤单。

    另外,因为家里的住房问题,他跟妹妹都一起在家的时候,晚上时会需要另外一个睡沙发。现在他选择留在学校,也是方便了妹妹晚上的居住问题。不必再有时被迫睡沙发,或到爷爷奶奶家住了。

    倒是看着他在学校里住的自在,妹妹林彤也挺有些羡慕,间或隔上几天,也会时常骑自行车过来看他和李飞燕,有时晚上也不回去,就留下来跟李飞燕一起住。

    李飞燕宿舍里有电脑,因着他的关系,再加上林彤长得可爱,嘴也甜,本就讨人喜欢,所以在学校时,林彤也是可以经常随意出入李飞燕的宿舍,找李飞燕玩电脑。李飞燕也是早给她单独开过小灶地教会了她用电脑,她也很喜欢玩,所以放假也常来。

    不过住在学校里,倒也有些略微不便的地方。首先就是用电的问题,他住的是学生宿舍区,上学期间本来就是每天限电的。现在所有学生都放假后,学校更是把学生宿舍区整个全部断电了。他晚上需要照明的话,还得点蜡烛或是打手电。

    但他本来需要用电的地方也就不多,宿舍里除了电灯,没什么别的电器。除了晚上照明外,也没什么别的需要用电的地方。想要看电视、玩电脑的话,可以去李飞燕的宿舍,她的教职工宿舍区是不限电的。所以这也只是个小问题,完全可以克服。

    另外放假后,学校的锅炉房也是关闭不再烧热水了,这点也略有不便。好在已到夏天,除了饮用外,本来需用热水的地方也就不多。李飞燕买了个电热水器,现在两人需要的热水都是在她宿舍里烧。

    除了这两点外,其余的更都是一些小问题,不值一提,也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学校里除了他们外,也还有些别的老师选择留校。有些个老师,更是直接在学校安家了。弄个煤球炉子,每天自己烧水做饭。

    学校放假,也不可能直接关闭,所有人全部离校,还是要留有人看校。不然学校里的东西,简直就是明摆着让人去偷了。

    本来按学校规定的话,林旭这个学生假期间还留在学校是不合适的,但他现在在学校的身份却是不同一般,另外知道他有一身的好功夫,留在学校的话,对学校假期间的防贼防盗也是很有帮助。校领导对此倒也很是乐见,还嘱咐过他留在学校的话,晚上对这方面留意点儿,所以他现在在学校,倒也不是白住,还兼着些学校安保的职责。

    这个假期,黄容也没有回来。不过黄容却是给他打传呼,两人通过电话。通过电话后,他才知道黄容也选择了留校,但却不是像他一样练什么武,而是想趁暑假期间在首都找个短期工作打工锻炼下自己,也顺便赚点学费。

    不过她却也不是打算一整个暑假都打工,说是会打一个月。一个月后,还是会回家来过假期。

    林旭对她回不回来,却倒也不是很在意。但受她嘱托,却也是去看望过几次黄宗文。虽然黄宗文家里有装了电话,他们父女俩能经常直接通电话,但黄容却是担心父亲对她报喜不报忧,万一家里真出了点什么事情的话,林旭也能够通知她。

    “女儿是爸妈的贴心小棉袄”,由此倒也可见,黄容对她父亲也很是关心。(未完待续。)

第四章 如同闭关 飞燕再离

    (抱歉,遇到大停电,晚点了!)

    晚上修炼内功,白天练习拳脚。

    虽然没有了上学期间学校所规定的硬性作息时间安排,但林旭现在每天的生活,仍是基本过得很规律。尤其现在正处假期,没有了上学期间光上课就要占去大半时间,他现在哪怕某天会有事情耽搁,却也从不会落下修炼,顶多是白天的练习时间,有事时会减少一些。但这种情况却也不多,他大部分时候每天都是照常练习。

    全校师生离去了九成九,学校显得非常幽静。尤其林旭宿舍所在的这排宿舍区,现在整个一排也就只有他这一间住着人。全天大部分时候,他都是一人独处。这种幽静无人打扰的状态,让他一人独处的时候,感觉像是小说里描写的那种闭关。

    每天不用上课,不用跟同学间说话交际,家人不在身边,朋友也很少来访。在这种类似闭关的状态下,让他能更专心地用到练武上,不用再分心于其他事。

    而在这种专心投入的状态下,他感觉自己的进步也颇大。内功方面《青冥诀》的修炼,一直都颇为顺利,没有遇到什么练功瓶劲之类。拳脚功夫方面,他现在早已把太祖长拳练成练熟,开始练起了他最早在家里找到的那几本武术相关书籍中,认为招式最多、难度也最大的《三路华拳》。空空儿所留传下的《妙手十三式》他现在也越练越熟,十三式手法他已全部学全。但限于这十三式手法每一招都是变化繁多,他最后几招的变化还不算练得很熟。

    轻功方面,他现在《浮光掠影》的轻功,也是越练越熟。空空儿所留传下的四门武功中,他到现在只剩下了那门《猿公剑法》还没学。不过他却已有打算,要在这个暑假结束前开始学起。

    每天专心用功之下,也是不觉时间流逝,很快的,便又是将近一个月过去,到了七月底。

    这日入夜时分,林旭正在自己宿舍前的空地上,练习《妙手十三式》。现在他这排宿舍区就只有他一人住着,平常也很少有人来,所以他每天的练习,基本就是在自己这宿舍前。

    进入七月,便已是盛夏时节。到得现在七月底,更是入了伏里天,到了一年中最热的时候。

    林旭现在虽已修炼内功有成,但还做不到完全的寒暑不侵,只能说比起普通人来,抵抗力更强一些。但在这一年中最热的时节,白天最热的午后,也是觉闷热得不行。所以他最近已把每天下午的练习时间,改在了入夜后气温有所下降开始。

    但拳脚功夫的练习,本就运动量很大,他平常练的时候也是要出一身汗,更何况是这大夏天了。哪怕晚上的气温比起白天来,稍微凉爽了些,他练不了几招,也仍是出了满头汗。

    整排宿舍区就只有他一个人,现在又是到了晚上,更是少有人来,再加上黑夜的遮挡,他为了更凉快一些,也免得每练一次就要换身衣服,所以现在就干脆赤着上身练习,下身也只穿了条短裤。

    他没练武之前,长得很矮小瘦弱,脱了衣服后也显得没几两肉,肋骨都隐约可见。说句不好听的,原本的身材就是个标准的排骨男。但自从练武之后,不但身体开始重新发育长高,到现在为止,已是有了一米七出头,就连身材也是开始发育地大有变化。尤其经过几个月的拳脚功夫练习,每天都有很大的运动量,他现在浑身上下,也都是练出了肌肉,显得很有男子汉的阳刚之美。

    不过他身上的肌肉,却也不像是外国电影里的那种大块头肌肉男那么发达,只是突显隆起,显得修长有力。穿上衣服遮起来的话,整个外表看去,还是显得有些瘦弱,只有脱了衣服后,才会显出浑身肌肉的好身体。属于那种“穿衣显瘦,脱衣有肉”。

    有着黑夜的遮挡,林旭这时练习《妙手十三式》也是放开了练习,施展内力摧动,手法如幻,快得浑身上下都尽是手影。换个普通人来看的话,根本连眼睛都跟不上他的手速。

    “呼呼呼……”

    双手快速运动之下,手影破风,身周响起凌乱的风声。身上的汗水,也在他的动作中,不动地向四周挥洒开来。

    正专心练习之际,忽然他双耳一动,收招停了下来。然后转头往这排宿舍区的最前面看去,就见前面有个人影走了过来。

    空空儿在当年的大唐时代,乃是天下第一神偷。他所传下的武功,更加讲究“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这一特性。而《青冥诀》的内气,在这方面也有些特别的功效,他在使用青冥内气时,会感觉对五感的加强能力,更有些加化。

    所以他这时虽是专心练心,却也不忘“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这八字,并且这本来也就是属于《妙手十三式》的练习要求之一。

    转头打量一眼,不需细看,林旭便已认出了来的是李飞燕。略喘息了几口,他转身走到自己宿舍外的窗户处,拿起窗台上的毛巾擦着头上的汗,擦了几下,又拿起旁边的水壶,为自己倒了杯水,一口气灌下。

    做完这些没过多久,李飞燕便也来到了近前。擦着头上的汗迎上去几步,林旭向她一笑,问道:“你怎么来了?”

    这个时候,两人早已一起在前面饭店吃过了晚饭。吃完回来,各回了宿舍后,通常都是各干各的,互不打扰。李飞燕在这时候过来,确实是与平常不同,让他颇有些意外。

    李飞燕走近到与他相隔两步远,往他赤着的上身处瞧了眼,这才移转到他脸上,含笑答道:“我又接到了件师父给我的任务,需要出趟远门。明天吃过早饭后,你再开车送一下。”

    “行!”林旭闻言,自无二话地点头答应。

    他在李飞燕面前光着上身也不是头一回了,被看的多了,也是早已经习惯成自然,不然头几回那样,还会显得局促、紧张与脸红。(未完待续。)

第五章 情报组织 不跟你去

    关于李飞燕的师门任务,之前第一次时李飞燕临走前并没跟林旭多讲过,但她在回来后,却是跟林旭提了些。所以林旭现在对她的这个师门任务,倒也是多了解了些。

    燕子门以及其前身神偷门,都是以偷盗之技立门。但其门中的弟子,却并不是只偷盗财物,他们也不是单纯为了求财而偷。他们偷盗的范围很广,有时也并不只偷盗实物,还会偷盗情报与一些机密信息之类。不只为自己偷,同时也接受外部的委托、

    换成现代的说法,有点类似于商业间谍。但他们也不止偷关于商业上的情报,涉及的范围同样很广,小到商业竞争,大则会至国家层面。但具体都涉及到哪些,因属门中机密,李飞燕就没跟林旭细说了。但他们反正有时候就是会像间谍、特工一样,会执行一些非常机密的任务。燕子门在某些方面的定位,也像是个情报组织。但并不隶属任何国家与势力,而是独立的。

    “我这次会去滨城。”李飞燕这回直言了自己的目的地后,向林旭问道:“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顺便旅旅游?”

    “滨城?”林旭念了声,脑子里想了下,倒也知道这个地方。这是东北地区的一座沿海城市,是个很有名的旅游城市,听说风景很漂亮,还有“北方明珠”、“浪漫之都”的美称。但林旭想到这地方又想了下后,却是摇了摇头拒绝了。

    其实刚放暑假的时候,李飞燕也曾向他提过,说趁着暑假期间,要带他出去旅游。看看祖国的大好河山,长长见识,见见世面,增广见闻。至于离家的借口也很好找,就说“燕菲菲的父亲”,想要见见跟他“夭折”的儿子长得很像的林旭。

    林旭当时听过后,倒也颇有些意动。但后来在仔细想过后,却还是谢绝了李飞燕的提议,决定趁着这个假期,留下来专心练武。这时李飞燕再次提起,他没作多想地也就又摇头拒绝了。

    他曾在许多武侠小说里看到过,说练武要趁年少,越早打基础越好,不然等年纪大了,筋骨固化,再练武的成就就不会很大了。这虽然只是小说里的理论,却也是基于现实而来,现实中是同样的道理。

    人在年少时,本来就是学习的最好时机。不止是练武,许多技能也都是趁着年少时练习打基础最好。比如学习、舞蹈、音乐等等,很多都是如此。

    旅游等他以后长大了有的是机会,但眼前这个长达两月的暑假假期错过了,可就还要再等很久才能遇到长假期了。

    见自己的提议又被拒绝后,李飞燕倒也并不意外。笑了笑后,也没再继续劝林旭。点了下头,她向林旭道:“行,你继续练吧,我走了,晚安!”

    “晚安!”林旭点了下头,与她道别。

    李飞燕闻言又向他微笑了下后,便转身而去。

    林旭目送着她,直到她的身影消失在自己目力所不及的黑暗中后,这才转过身,接着自己之前停下的地方,继续练习着《妙手十三式》。直到将所有变化全部练完一遍后,这才停下来休息。

    休息了一会儿,又连喝了几杯水后,他转身回到自己宿舍。将门关好后,他脱下身上穿着的短裤与内裤,然后踏入宿舍里一个早已盛放了大半盆水的塑料浴盆内,转过身躺下,将浑身都浸入水中。

    这个浴盆是他分配了单人宿舍不久,见天气越来越热后买的。现在一个人住了,倒也方便他独自洗澡。他宿舍里摆放的东西不多,这浴盆虽然占地方,却是也足够放得下。

    限于家里与学校的洗浴条件都不方便,尤其在学校住宿时更不方便,学校也没有开设澡堂这个设施,所以他以前也不是每天都洗澡,只有周末回家时洗。但现在天气这么热,不动都会出一头汗,更别谈他每天练武,运动量很大了。每回都一身大汗,却是不洗会难受了。

    现在学校锅炉房关闭,他宿舍里也不放电,烧热水不是很方便。好在天气热了,他也抗凉,所以每回便是直接用凉水洗。

    对于许多人来说,即便是夏天最热的时候,直接用凉水洗,也会感觉太凉。但对他来说,却是刚刚好,他足以抵消这种凉度的不适,反而凉水浸泡了全身后,会感觉很舒适,既消除了一身炎热,也去除了一身的汗液。

    将全身都漫合后,他忍不住舒适地长舒一口气。随即再又长吸一口气,闭住呼吸,连头也一起沉下浸泡在内。

    他内功有成,闭气的时间也比常人长了许多。这一头沉下去,他直过了有五、六分钟后,方才重新抬头露出水面。而露出水面后,也没怎么大口喘气地用力呼吸,只是吐了一口气后便正常呼吸,显得还大有余力。

    浸在水里又泡了一会儿后,他便坐起来打了香皂搓洗一番。洗完之后,他重新换过条内裤,然后打开门,双手端着浴盆,如端个洗脸盆般轻松容易地走出门外,直接“哗”地一下将一盆水泼在门外。以现在的这天气,等到第二天一早,地面就早干透了。

    将水泼了后,他便将浴盆暂时竖立在门外靠墙放着,然后转回宿舍,关门睡觉。从始至终,他都没有点蜡烛或打手电照明。这么长时间下来,他却是早已适应,再加上他对自己的宿舍越来越熟悉,就是闭着眼睛,也知道什么东西在哪里。另外,他现在施展内气运于双眼的话,虽然还远做不到视黑夜如白昼,但也会有所增强地稍看清楚些东西,至少看个大概轮廓影子没问题。

    入睡之前,他将自己电子表的闹铃定在了凌晨一点。

    这是他自从开始修炼《青冥诀》后,便改了时间,将修炼提前两个小时,古代的一个时辰。

    会改时间,首先是《青冥诀》中并没有对修炼的时间有严格要求,只说是安静无人打扰即可,都并没规定必须是白天或者晚上。不过却还是建议晚上夜深人静时最好,因为更安静。

    既没有必须的时间要求,再加上《青冥诀》的修炼方法已经跟他的《抱朴秘要》不同。所以林旭在考虑一番后,便决定提前两个小时,这样修炼到早上七点,也会多增加一个时辰的修炼时间。而且凌晨一点刚过子时,虽不如三点的初阳之气旺盛,也是天地间阴气开始转阳了。他试过几天后,感觉并没什么影响,也就这样改过来直到现在了。(未完待续。)

第六章 二十四脉 买把刀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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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晨一点,林旭准时起来修炼。

    《青冥诀》内功第一条所修炼的经脉,乃是十二正经中的足少阳胆经。所以他这时摧运内气运行的主要行功路线,就是在足少阳胆经中反复冲涌。

    足少阳胆经相对来说,是条很长的经脉,从头部直延伸到脚部,经脉上共有四十四个穴位。其实不止足少阳胆经,足之六脉基本都是从头到脚,比手部的经脉要长得多。

    所以论起来,其炼化的困难程度也大了许多。尤其十二正经的每一条经脉,都是左右对称的各有一条,成双成对。就像足少阳胆经,左腿上有一条,右腿上也有一条。都叫足少阳胆经,通行的位置也一样,只是左右不一。经脉论中言,“以中线为界,左右对称”。

    十二正经虽名带十二,但只是共有十二条经脉的称呼,若是论数量的话,实际上则有二十四条。

    足少阳胆经本来经脉的长度就长,再加上又是一对,左右各有一条,其炼化的困难程度上也就更增加了许多。林旭到现在为止,闭关似地专心修炼了一个月,每天的修炼时间也比以前延长了一个时辰,但到现在却也不过是炼化了足少阳胆经两条经脉整体的大概九分之一稍多。

    好在以内力本身不断在经脉中运行的这个炼化方法,是内气修为越深,效果越好。随着他修为的增深,内气增加,这个过程与修炼的进度是会提高的。但按目前的情况与进度来看,要把足少阳胆经的这左右两条经脉之精完全炼化,乐观点儿的话却也得差不多半年了。

    练满三个时辰,到早上七点,林旭准时收功。起床穿好衣服,出了宿舍后,他接着又在宿舍外的空地上练了红砂手与旋转乾坤掌。练完后,回宿舍洗漱,然后带上身上该带的东西,出门锁好门,到前面去找李飞燕。

    都是练武之人,李飞燕也是向来早起。等林旭赶到的时候,她也是已起床洗漱,并把出门需带的东西都收拾好了。

    两人接着,便直接开车出校门。出门后,先停到校门口旁的饭店外吃过早饭,林旭便接着开车带李飞燕前往县城。

    这回不像第一次,还穿插夹杂着与通背门之间的恩怨处理,两人车站、医院两边跑地来回了几趟。这回没那么复杂,就只是简单的送行。把李飞燕送到车站的购票厅后,林旭便开车离去,这回也没像上次一样还买个站台票陪她等车地直把她送上火车。

    不过离开车站后,林旭这回却是同样没有直接开车离城回学校,他还打算买个东西。

    他想要买的,是把剑。如果有刀的话,再顺便买把刀。

    他从自己家里找到的那几本有关武术的书籍,其中的拳脚功夫方面都已经练完,现在正练的《三路华拳》也已是练得很熟。

    这套拳法在他那几本武术书中对比来看,是其中招式最多、难度也最大的。但放到他现在而言,练起来却也是很容易了。有了之前练弹腿和太祖长拳所打的基础,再加上他还练了难度更大的《妙手十三式》,这套《三路华拳》他学起来也是很快。

    拳脚功夫既已学完,他便打算练器械了。那几本武术书籍中,还有本《乙组剑术图解》与《乙组刀术图解》,空空儿所留传下的武功中,也还有门《猿公剑法》未学,这些他都是打算学的。尤其《猿公剑法》,他计划中,还打算要在这个暑假结束前开始学起。

    三门武功中,他打算先从《乙组剑术图解》开始学起。要论剑法的高明精妙,肯定是空空儿所留传下的《猿公剑法》更加胜出,《乙组剑术图解》这本公开发行的书籍,相对来说要简单的多。不过他就是要由简而易,先从简单的学起,给《猿公剑法》打个基础。

    毕竟他以前从未接触过剑法,觉着还是要先从简单的开始。他打算利用一个月的时间把《乙组剑术图解》练熟,然后在八月底,暑假结束前,开始学起《猿公剑法》。

    至于《乙组刀术图解》,可以放在更后面学。但既然要买剑,碰到有刀的话,却是不妨顺便先一起买下,以后学的时候也不用另行跑一趟再买了。

    他家里面,父亲林朗年轻的时候也买过一把剑。而且那把剑还算不错,挺有些份量,不是表演用的那种轻飘飘的软铁片。除了没开刃外,倒也很适合用来练习。

    但他现在手里既有钱,便觉着还是自己买一把更好,况且还要买刀,这买把剑也是顺便的,也能挑个自己更喜欢的。

    男人对兵器天生都比较喜爱,不论是现代的热兵器,还是古代的冷兵器。想到要买刀剑,林旭心里也是挺有些兴奋。只是出了车站后,他却有些发愁不知该到哪儿买。现代社会,刀剑这些兵器早就不流行了。何况真正有杀伤力的刀剑,也属于国家管制刀具,不允许公开携带的,所以售卖方面也有限制。再加上他们这地方,也不是像龙泉之类的古兵器铸造地,真正的那种刀剑售卖地点,就更是几乎没有。

    林旭想了一阵儿后,也只能想到去卖体育器材的商店看看。毕竟现在的武术属于体育的一个类别,刀剑也算是体育器材。开车在县城转着,找了几家卖体育器材的商店,却是只找到一家店里有卖剑的,刀则没有。而卖的那种剑,也只是表演用的那种轻飘飘的软铁片,老头老太太之类拿来健身练太极剑用的,真正有份量的剑却是没有。

    最后的结果,自然是让林旭很失望。又想了一阵儿后,他想起上次到市里时,在平阳市的中心广场附近,却是有见过几个穿少数民族服饰,摆摊卖刀剑的。

    当时他还没到要练刀剑器械的时候,再加上上一次也有事,便只远远看了留意了下,并没近去看地要买。这时想起后,他便决定赶往市里去买。那几个穿少数民族服饰卖刀剑的,他觉着卖的应该是真正有分量的刀剑,似乎是少数民族中没有管制刀具的相关法律,允许其佩带民族刀具。当然,那几个是不是真的少数民族,却也是另当别论了,或者就只是穿着人家服饰装少数民族的。

    但这个林旭就管不着了,他也不会管,他关心的只是那几个不知是否卖的真正有分量的刀剑。就算不是的话,他想市里比县里大,也应该有机会能找到买真正刀剑的地方。想到这点后,便也就开车出城,直驱市里。(未完待续。)

第七章 再遇 那件事你有兴趣吗

    车行一个多小时后,林旭开车抵达市里。

    对于市里的道路,他就不像对县城那么熟了。到现在为止,他也就来过两回市里。第一回时年龄还小,相隔了好几年,记得已是不太清楚。再加上几年间,市里建设规划,又有许多变化,所以这第一回的熟悉度,基本可以忽略不计。

    第二回,就是两个多月前,跟岳纤云来的那一回了。那一回他到过的地方也不多,却也谈不上如何熟悉。好在上次来时,岳纤云先带他买衣服,去的那家华盛购物中心就在广场附近。再加上时隔不久,所以从他们汾县方向进入市里后到广场的这段路怎么走,他却是还记得清楚。

    市里比他们县城大了许多,一路到广场所经过的十字路口与交警也多了很多。林旭现在不但无证驾驶,还是未成年。在开车进入市区后,便也就更加小心地,严格遵守着交通规则,以防被交警拦车检查。

    上次在县城买来用以遮挡些脸的大墨镜,他一直放在车里,这时自是早早戴上。况且夏天阳光强烈,也是需戴上墨镜遮挡光线的。

    一路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的小心驾驶,不免就开得慢了些。等他无惊无险地开到中心广场时,已是差不多用去了将近一个小时。抬腕看了下表,已是十一点多,快到中午了。

    开到广场后,他先转头往上次在广场处见到的那几个穿少数民族服饰摆摊卖刀剑的地方瞧去。待瞧到那边几个很显眼的少数民族服饰身影还在后,他松了口气。要是不在的话,他还得又费功夫去找了。

    瞧到那几个人还在后,他又转头瞧了一圈,找到个地方停好车,然后下车锁好车门,往那几人摆摊的地方走去。因外面阳光强烈,他便也没摘墨镜,仍就戴着。

    那几人既还在,他便也没什么着急的了。当下一边走着,一边转头四下打量。走了有七、八步后,他忽然脚下一顿,却是转头打量间,不经意地瞧到了个熟悉的身影。那身影不是别个,正是上一回带他来市里的岳纤云。

    岳纤云这时的身边,却是并没跟着一向不离她左右的保镖兼司机宋永华,而是另跟着一个跟她年纪差不多的女生。两人不时转头说说笑笑,手里还都各提着几个购物的袋子,看起来是正在逛街。她们正在距林旭差不多七、八十步远的一家商店门口,斜对着他这边。

    “我难道还真跟她有缘不成,刚来就撞见了?”心里略有些不爽地暗自嘀咕了句,林旭一点没有想跟岳纤云打招呼的意思,反而抬手扶了扶鼻梁上的墨镜,又略低下了头,生怕被岳纤云给瞧见认出来。

    快步走到那几个穿少数民族服饰所摆的地摊前,他在几个摊位处一一看过后,发现他们摆放卖的东西基本相同,好些都是一模一样,估计是同一个地方进的货。而这些人,说不定也都是同一伙的。

    眼见这几人所卖的大同小异,林旭也就随便挑了个瞧着顺眼的,在其摊位前蹲了下去,然后拿起摊上所摆的一把黑色剑鞘的长剑。剑一拿起,稍微一掂,便觉颇有分量。忍不住心中微喜,觉着应该是自己要找的那种。

    当下一手握紧剑鞘,另一手握住剑柄,微微用力一抽,“呛”然一声,拔剑出鞘。

    将剑鞘暂时放在摊位上,他摘下墨镜,端起剑刃来细看。一看之下,他发现这剑刃也并未开刃,是无锋的。不过他练习所用,倒也不需要开刃。

    剑刃笔直,瞧着明晃晃的,也不是那种轻飘飘的铁片。至于好不好的,用的什么钢,机锻还是手打,他却也分辨不出来。站起身来,稍微挥动了几下,倒也觉还算趁手。

    “这剑卖一百二,你诚心要的话,给你算整一百。”摊主见林旭有兴趣,开口说道。顿了下,又道:“你要想开刃的话,原价一百二,我给你开刃。”

    “不用开刃。”林旭摇了摇头,重新蹲下,将手中的剑入鞘放下,然后拿起旁边一把同样黑色鞘身的刀,抽刀出鞘看了下,问道:“这刀呢,价钱一样吗?”

    “嗯,一样。”摊主连忙点头道。

    将刀入鞘放下,林旭又往摊位上看了看。这摊位上除了卖刀剑,也卖其它的防身武器,还有匕首、甩棍、双节棍等。看了一圈后,他还看到个感兴趣的拳环。

    这东西他在某部电影里看见过,也叫拳刺、指虎,戴在手上后可以增加拳头的杀伤力。拿起对拳环套在手上握了握后,林旭将看过的剑、刀与这对拳环放在一起,向摊主还价问道:“总共两百行吗?”

    他买东西虽然不喜欢斤斤计较地跟人讨价还价,但能讲价的东西,他还是会稍微还上一下,能便宜些就便宜些,毕竟他也不是很有钱,而且一向节省惯了。

    “行。”那摊主没多考虑便点头答应。

    林旭见状也没再继续还价,爽快地掏钱付账,给了钱后,他将那对拳环装在口袋里,然后重新戴上墨镜,提着刀剑站起,返身往自己停车的地方走去。

    他从没买过刀剑,也不知道这东西的具体行情如何。但想起武侠小说里一些宝刀宝剑都非常贵重,价值不菲,即便在这现代世界,刀剑的地位有所下降,可一把真正的好刀好剑,却也不会便宜到哪里。二百块在他而言虽然仍觉得贵,真论起来却也不值多少,但这点钱就能买到一把刀、一把剑与一对拳环,外加是地摊上买的,他觉得真正的质量肯定也不会很好。不过他只是买来用于自己练习,又不是真的拿刀剑跟人打斗,差一些的却也觉无所谓。

    返身走了十来步后,他抬头之际,忽然见到岳纤云与其同行的那个女生从前面路边的一间商店走出来,正与他迎面而来。

    现代社会,他手里拿着把刀与剑在大街上走,也不免引得身旁路人好奇地观瞧。岳纤云两人出来后正与他迎面,见他手里拿着刀剑,也是不禁好奇地移转目光瞧来。

    一见又撞到岳纤云,还来个面对面,林旭又忍不住心下叫糟。瞧了眼岳纤云,见她第一眼好像并没认出戴着墨镜的自己,便低下头装作不认识地继续与她对面走过,同时也稍微加快了脚步。

    但可惜,事不遂人愿,只走了两步,岳纤云便瞧着他双眼一亮地大步过来拦到他身前惊喜叫道:“林旭!”

    林旭闻言,转头左右而顾,装作她是叫别人的样子。

    “我叫你呢,别跟我装了!”岳纤云见状,不禁有些生气,说罢抬手往他脸上的墨镜抓去。

    林旭无奈一叹,略仰头让开她抓来的手,然后自己将墨镜摘下,瞧着岳纤云问道:“干吗?”

    “我就知道是你!”岳纤云收回手得意一笑,问道:“你什么时候来的?是不是专程来看我?”

    “不是。”林旭闻言摇摇头,将手里拿着的刀剑向她扬了扬,道:“我来买东西的。”

    岳纤云瞧了眼他手里的刀剑,向那边摆地摊卖刀剑的几个穿少数民族服饰的扬了扬下巴,问道:“是不是在那边儿买的?”问罢不等他回答便接道:“那摆地摊的能有什么好的?我爸有收藏不少呢,你要想要,我送你两把好的。”

    林旭道:“谢谢,不用了!”

    “云云,这是谁?”与岳纤云同行的那个女生这时赶了过来,十分好奇地打量着林旭问道。她认识岳纤云这么久了,还从没见岳纤云对谁这么热情友好过,尤其还是个男生。

    “哦,这是林旭,我五一到壶口旅游时碰见认识的。”岳纤云指着林旭介绍过后,又指向身旁的女生向林旭介绍道:“这是我同学陈雅婷,也是我的好朋友。”

    林旭闻言,冲这个瞧着也挺漂亮的陈雅婷点了下头,却没多说。

    “你好!”陈雅婷向林旭打了声招呼,问道:“你在哪儿上学?”

    “我不是市里的。”林旭只回了句,便没再多说,然后转头看向岳纤云道:“我还有事要赶回去,就先走了,再见!”说罢,便重新戴上墨镜,转身要走。

    “马上到中午了,我请你吃午饭吧!”岳纤云挽留道。

    林旭摇头道:“不用了!”

    “咱们在网上说的那件事,不知道你今天有没有兴趣?”岳纤云忽然问。

    林旭闻言瞧了眼陈雅婷后,这才瞧向岳纤云。然后想了下后,他冲岳纤云点了点头。

    自从上次加了岳纤云扣扣后,岳纤云也不管他上不上网,之后一直隔三岔五的都有给他留言。后来岳纤云的留言中说起了一件令他感兴趣的事,他便也回复地跟岳纤云聊了聊。所以这两个多月来,两人倒也算一直断断续续的都有联系。

    岳纤云见状一笑,道:“那咱们去吃饭吧?”

    陈雅婷疑惑的目光在他们两人身上来回瞧了几眼,凑到岳纤云身旁,好奇地低声问道:“什么事啊?”

    岳纤云却只是笑着向她摇了摇头,没有说。

    林旭瞧了两人一把,又扬了扬手里的刀剑,道:“我先把东西放车上。”

    岳纤云闻言,不禁惊讶地道:“你还有车?”以她所了解的林旭背景,林旭家庭条件明显不是特别好那种。

    “借朋友的。”林旭回了句,便继续往停车的地方走去。

    岳纤云与陈雅婷便随后跟上。等到了车旁,见林旭开的是辆宝马后,岳纤云又忍不住惊讶了下。但随即想到林旭的本事,觉着他要想交到有钱的朋友,也想必不难,却是没有再多问。(未完待续。)

第八章 脸上笑咪咪 不是好东西

    打开车门,将手里的刀与剑放到副驾驶座上,林旭转身问岳纤云道:“去哪儿吃饭?远的话,我把车开上。”

    “行,你开车带我们去。”岳纤云说着,拉开后排的车门道。

    “宋永华没来吗?”林旭见状,不由奇怪问道。他之前虽没见到宋永华跟在岳纤云身边,但还以为是像上次一样,宋永华在车里等着她们。但见岳纤云现在要坐他的车,看样子是宋永华这次根本没跟来。

    “没有,我们自己出来逛的。”岳纤云说着话,让陈雅婷先坐进车里,她随后跟着坐进去,闭上车门。

    林旭闻言,却也没问宋永华为什么没来,只是坐进了驾驶座,闭上车门后,向岳纤云问道:“去哪儿?”

    说罢话,将安全带系上。本来他是不喜欢系安全带的,觉着太过束缚。但现在是在市里,路上遇到的交警多,他为了不想犯一点交通规则,便也就系上了安全带。

    “从那儿右拐往东走!”岳纤云伸手指着路道。

    林旭便发动汽车,照她指示开着,最后在一间饭店门口停下来。

    这间饭店离广场其实也并不算太远,大概一百多米,不到二百米的样子,但中间拐了两个弯,却是感觉上稍远了些。而拐过这两个弯后,这里也比热闹的广幽静了许多。尤其这条路上,两旁所栽种的树木都长得很高大。再加上路并不是很宽,树荫将路面完全遮了起来,看上去都感觉凉爽了许多。

    停好车,跟着岳纤云进入饭店后,林旭但见饭店里的环境也很幽静。这里的座位都是沙发式的卡座,背靠很高,让每张餐桌都形成了半封闭的空间。尤其人坐下后,基本看不到旁边别的餐桌情形,很有点半包间式的感觉。

    “你们先坐吧,我去趟卫生间。”进入饭店后,陈雅婷向两人说了句后,便向转身而去。

    目送着陈雅婷离去后,岳纤云指向后面一个靠窗的座位,向林旭道:“我们坐那儿吧!”

    林旭没什么意见,瞧了一眼,点头同意。

    过去后坐下,服务员跟过来点菜,岳纤云让服务员先上了三杯冰沙后,她才一边喝着冰沙一边点菜。点到半截,陈雅婷也从卫生间出来找到了他们,岳纤云便把菜单让给陈雅婷点。

    点完后,服务员离去传菜,陈雅婷看着林旭问道:“林旭,你既然不是市里的,那你家是哪儿?”

    “汾县的。”

    “哦,那倒不远。那你现在多大,上初几?”

    “十五,过完暑假上初三。”

    ……

    陈雅婷接下来又问了林旭一连串许多这类问题,打听着他的各种情况,以及旁敲侧击地探问他与岳纤云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让他颇为有些厌烦。但也不好全部拒答,只能耐着性子能简则简。不过关于他的背景信息,除了林旭这个名字之前被岳纤云叫出来没法再用假名外,他对陈雅婷所说的,仍是他上次编造出来用以应付岳纤云父亲岳向阳的那一套假信息。

    他倒也不觉着陈雅婷这个跟他一般大的小女生能给自己带来什么威胁,只是一来他觉着不会与对方有什么深交,不愿把自己的真实信息相告;二则是被对方问的有点儿烦,便故意说假的;三则是有点儿习惯性隐藏,在经历了上一次岳纤云的事后,不愿在陌生人面前过多暴露自己。

    看着林旭满口胡言,十句里面九句假话地谎骗自己的好友陈雅婷,岳纤云却也并没当面揭穿他,反而不时还帮他圆几句谎。还怕他可能会觉烦地,常接过话来替他代答,倒也让林旭多少省了点心。

    有陈雅婷这陌生人在,林旭不想显得太过特别,这顿饭便也没怎么放开来吃,只是比她们两个女孩子吃的稍微多点。

    “咚咚咚……”

    正低头吃菜之际,林旭忽然听到旁边有人敲窗户,转头瞧去,就见窗外站着个穿白色t恤、淡蓝色牛仔裤,长得很高大英俊的男生。见到里面三人注意到他,他满脸笑着向岳纤云和陈雅婷挥了挥手。

    “哎,是我哥!”陈雅婷见状,也满脸笑着,惊喜地冲窗外那人挥了挥手。

    那人见状,伸手指了指门口,从窗户旁走开。

    “婷婷!”岳纤云目送着窗外那人离去后,收起脸上的笑容,转过头满脸狐疑与审视状地瞧着陈雅婷,“是不是你通知的他?”

    “怎么会?”陈雅婷连忙摇头,“就是刚好碰见了吗!”

    说罢话,她转过头向门口瞧去。没过片刻,就见刚才窗外的那个男生走进了店内。她瞧见后,立即站起身向那男生招手叫道:“哥,这儿!”

    林旭这时,同样以带着狐疑与审视的目光瞧向岳纤云。

    “对不起!”岳纤云见状,满脸歉意地以口型给他无声道了句歉。

    “婷婷、云云,没想到你们在这儿吃饭,可真是巧!”这时那男生走了过来,瞧着岳纤云与陈雅婷说道。瞧过两人后,他将目光移转向林旭身上,向两人问道:“这位是……”

    “这是我朋友林旭。”岳纤云介绍道。

    “林旭,这是我哥哥,陈砚飞。”岳纤云话音落后,陈雅婷也向着林旭介绍道。

    “你好!”听到妹妹介绍过后,陈砚飞满脸含笑地主动伸出手来向林旭道。

    林旭见状,便也就站起来伸手跟陈砚飞握了下。他本打算跟对方轻轻握一下就分开,但没想到刚一握住,就感觉陈砚飞的双手如铁钳般猛地用力合拢握下,力气非常大。

    察觉到对方用力,林旭心里暗哼了下,面上不动声色,手上则内力凝聚,也加重了握下的力道。他这一用力,那陈砚飞不由面上闪过抹惊讶,惊疑不定地看着林旭。

    林旭却不理会他,只是不断加重手上的力道。这陈砚飞面上一脸笑,暗里却使阴。而自己才与他初识,根本没招他惹他,他却下这种阴手。对这种人,林旭也不吝给他一个教训。

    陈砚飞这种人,让林旭不由想起了韦小宝的一句名言,“脸上笑咪咪,不是好东西”。(未完待续。)

第九章 别挡我路 提前防范

    (抱歉,又晚了点!)

    随着林旭手上的力量不断加大,陈砚飞面上的表情从惊疑变作了惊慌、惊恐,最后则面目扭曲地变作了痛苦。

    说来虽慢,但其实很快。因为林旭手上的力量很快就加大到了陈砚飞所承受不住,他脸上的表情变化也几乎是眨眼间就变作了痛苦。好在他还有点儿硬气,却是紧咬着牙并没叫出声来。

    “林旭,你做什么?快放开我哥哥!”眼见哥哥与林旭一握手,面上的表情就很快变作了痛苦,陈雅婷立即怒目冲着林旭叫道。

    “握手而已。”林旭转头瞧着陈雅婷回了一句后,这才松手放开陈砚飞的手。

    他手一松开,陈砚飞连忙缩手后退一步。大口喘着气,他活动着被抓痛的手,目光惊疑复杂地瞧着林旭。随即却又是一笑,道:“却是我走眼了,没想到林旭你原来也是同道中人,难怪能跟云云成为朋友呢!刚才是我的错,不过‘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咱们练武之人认识新朋友,总是免不了手痒想要切磋一下的。”

    林旭瞧了陈砚飞一眼,没理对方的话。收回手后,他顺手从桌上的纸巾盒里抽出一张纸巾,擦了擦跟陈砚飞所握的右手后丢掉,转头向岳纤云道:“我吃饱了,你走不走?”

    陈砚飞瞧着林旭的作派,面上不由闪过尴尬与羞愤之色,咬牙怒瞪着林旭。见林旭不理他,直接问岳纤云话后,他也不由将目光瞧向岳纤云。

    岳纤云瞧了眼林旭,再接着瞧向陈家兄妹两人,道:“我跟林旭另外有点事要谈,要先走一步了。砚飞哥你还没吃饭吧,那留下跟婷婷一起吃,我请客,都记我账上。”

    “云云,你怎么能跟这种来路不明的人随便离开?”陈砚飞闻言一惊,连忙劝阻道。

    陈雅婷也帮着劝道:“云云,你怎么能这样呢,你跟他到底有什么事,还非要避着我们!”

    林旭瞧了陈家兄妹二人一眼,懒得跟他们在这里夹缠,又直接向岳纤云道:“我先到外面等你,三分钟。你不出来的话,我就先回去了!”说罢,便抬腿往外走去。

    陈砚飞见状,横跨一步拦在林旭座位外,瞧着林旭道:“等下,你先说清楚,你跟云云到底是什么关系?”

    林旭仍是不理会他的话,见他挡道,抬手就往他肩头抓去。

    陈砚飞见状,连忙斜肩便要避过,同时底下已准备在让过的同时抬手一拳击出。但肩头才一动,便感觉肩上一紧,竟是不知怎么未曾让过,被林旭更快一步地抓到了他肩上。

    这一抓住,便如被铁手扣住一般,还未等他再更进一步做出什么反应,就感觉身子一轻,双脚离地,已不由自主地被林旭抓住肩头给提了起来。然后“砰”地一下,被林旭一把横身掼在了这排座位的沙发卡座上,不由得闷哼一声,直摔得头晕目眩,身子如散架,一点都提不起力来。

    随手解决了这挡道的后,林旭看也没看一眼,便继续走了出去。

    “哥!”见哥哥被林旭一把摔在沙发卡座上,陈雅婷不由惊呼一声,连忙离座过来察看。

    岳纤云与陈雅婷同坐一排,她坐在里面,陈雅婷坐在外面。趁着陈雅婷离开自己位置过去对面察看陈砚飞的情况,她连忙提了东西出了座位,然后转身向陈雅婷道:“婷婷,对不起了,我先走一步!”

    说着话,她脚下不停地连忙跟在林旭后面追了出去。一边走,她一边掏出钱包来,在路过前面收银台时,她掏出五张百元大钞拍在吧台上,向收银员道:“多的不用找了,不够的话,给我记账。”说罢,又连忙跟在林旭后面追了出去,倒也追个前后脚。

    出门走到车旁后,林旭转身看着岳纤云道:“看我说什么来着,每回跟你在一起,都不会有什么好事!”说罢话,拉开前面驾驶座的车门上车。

    岳纤云跟着拉开后排的车门,上车坐下后,叫屈地辨解道:“这次可不能怨我,都怪婷婷多事,肯定是她上卫生间时,偷偷打电话把她哥叫来的!”

    林旭道:“反正跟你一块儿就没好事!”说罢话,闭上车门系上安全带,拧钥匙发动汽车后,重新把墨镜带上道:“那件事我看来得重新考虑考虑了!”

    “别啊!”岳纤云连忙道:“难得你今天来平阳了,怎么能错过呢!至少我带你去看看我的装备啊!”

    林旭打方向盘驶离停车的位置,问道:“到哪儿?不会是到你家吧?”

    岳纤云道:“当然不是,我怎么会藏家里,要是被我爸发现了,那还得了!”说罢,便又向他指路道:“你先开出这条路!”

    林旭开车驶离的时候,餐厅里的陈砚飞也终于泛过来地提起了些力气。然后连忙转身向着窗外瞧去,瞧着林旭开车带岳纤云离去,他又是咬牙暗恨不已。暗恨的同时,他则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林旭的车,想要记下林旭的车牌号码。他家里有些关系,可以借着车牌号码查到车辆的登记信息,他想籍此摸清楚林旭的底细。

    但当瞧到林旭的车牌号是“浙”字开头后,他便不由有些伤眼,根本没想到林旭的车牌号竟然是外省的。他家里的背景虽然也挺不简单,却也就大抵只限于平阳市。林旭的车牌号就算不是本市,但只要是省内的,他还能够托关系查到,但是外省的话他可就没办法了。何况浙省不但是外省,跟本省离得也是非常远,一南一北,中间都隔了好几个省,这就完全出了他能力范围了。

    这个年代的车辆信息查询,可还没做到全国联网。

    林旭开的是李飞燕的车,由于她所编排的自己“富家千金”的身份是自浙省而来,这样隔得天南地北非常远,就不怕会有人能查证识破她现在所用的假身份,至少几率会小许多。而为了不露破绽,她把自己乘用车的车牌号码也弄成了浙省的。

    不过除了这一点外,她也有考虑现在的这种可能性,就是为了避免有人从车牌号码上查她。由于现在车管所的信息还未有全国联网,这就给了她可钻的空子。用外省的车牌号码,真要不小被人查的话,查证起来可也非常麻烦。不得不说,这女飞贼的防范意识也是很强。(未完待续。)

第十章 超级英雄月蝴蝶

    在岳纤云一路的指路下,林旭开车到了一座高档的住宅小区。

    这座住宅小区是由岳纤云父亲岳向阳的向阳集团出资开发的。向阳集团虽然涉及了平阳的许多行业,但目前的两大支柱产业,一为煤炭,另一个便是地产。另外,则还有岳向阳私下里所经营的偏门非法性行业,如高利贷等。

    晋省是煤炭大省,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本地既有这样的矿产资源,所以许多人的发家致富路,都是由煤炭起家。就比如林旭他们关村的首富,关全斌他爸,便是开着一家小型的炼焦厂。

    岳向阳也是一样,最初让他做大的行业,也是煤炭。

    说起来,岳纤云父母的相识,还与此有关。那是岳向阳亲自打拼,开第一座煤矿的时候。开矿的地点,是在吉县。而岳纤云母亲,是当时到吉县山区支教的一名小学老师。

    有句话叫“男人不坏,女人不爱”,有时候好女人,就是往往容易爱上个坏男人。岳纤云的父母,便是个类似的故事。总之,他们在那里认识并相爱了。所以,吉县是岳纤云父母相识相恋的地方。壶口瀑布也是当年他们俩谈恋爱时,经常去的地方。

    岳纤云五一旅游没选择别的地方,而是去壶口瀑布,也是有些追忆母亲以及怀缅父母当年美好时光的意思。今年的这一次,并不是她第一次到壶口,也不会是最后一次。在她母亲过世后,她基本上每年都会去一次,有时还不止一次。

    这些事情,都是这两个多月里,林旭在网上断断续续地跟岳纤云聊天时,岳纤云所讲给他的。当然,他从没主动问过,他一向不喜欢探听别人的**,也不太关心跟自己无关的事。这些都是岳纤云主动跟他说的,也不管他听不听,有时候他不在线,她便直接留言。或者觉得他是个好的倾诉对象,又或者她只是单纯想倾诉,并不在意是谁。

    目前来的这座小区,是这里有宋永华的一所住宅。房子是岳向阳送给宋永华的,但宋永华由于经常随身保护岳纤云的关系,却是一向住在岳向阳家。再加上这里也不是他唯一的单独住宅,所以这里的房子他基本没住过,一向都是拿来出租的。不过在岳纤云有需要后,他便把租客请走,让给了岳纤云。

    “就是这儿!”

    打开房门,岳纤云向林旭做个请的手势,请他先进。

    林旭便也不客气,当先踏入进去。进去后转眼一瞧,就见房子里装修的很精致。这房子宋永华虽然是拿来出租的,但也是经过了精装修,并且租房协议里对装修有严格的保护条款,所以虽经历了几任租客,房子的装修却还是维护的很好。

    除装修外,房子里的家具、电器等也是一应俱全。不过这些却不是当时一并全买好的了,现在这么全面,是岳纤云后来添置的。

    岳纤云随后进去关上房门后,先打开客厅里的空调,然后指向沙发向林旭道:“你先坐,我进去换衣服。”说罢,便进主卧室去了。

    林旭点头答应后,却并没坐下,而是在客厅里踱步转着,继续打量着房间里的装修与摆设。

    没有等多久后,就听主卧的门一响。转头瞧去,便见岳纤云开门走了出来。

    岳纤云这时穿的是一身紧贴皮肤的黑色修身衣,胸口处有一只手掌大小的月白色展翅蝴蝶图案。她脸上也带着副黑色的蝴蝶形面具,遮住了大半张脸。面具看上去是金属所制,上面有些同色的月白色装饰纹路。

    脚下是齐膝的黑色皮靴,背后还有件黑色的披风。不过是件短披风,只下垂到膝弯处。她腰间系着条约四指宽的黑色皮带,皮带腰侧的左右两边有两个黑色的皮套,皮套中装着两个短刀状的兵器。在左右两边的兵器套后面,又还有两个较小的约摸手掌心大的革囊。她双手上,也带着副黑色的手套。

    这身打扮,是岳纤云所化身的超级英雄月蝴蝶的装扮。

    在第一次的网上聊天,谈及林旭那次戴了个孙悟空面具制服一帮小偷团伙行侠仗义之事时,岳纤云曾说过挺有意思、很好玩儿,有机会她也要试试。

    当时聊过后,林旭便把这话忘到了一边,以为她只是随口一说。但没想到过了不久后,岳纤云却还真的尝试去做了,并把她化身超级英雄打击罪犯的照片与相关报道留言发给了他。岳纤云留言中令他感兴趣的事,便是这件事。他实在是说什么也没想到,岳纤云还真的做了。之前岳纤云用来说服他留下的事,也是网上聊及的此事。岳纤云说哪天邀请他一起扮演超级英雄,两人搭挡,在黑夜的城市里化身正义使者,共同打击罪犯,行侠仗义。而林旭对此,也确实很有兴趣。

    再怎么说,他也还是个才只十五岁的少年。虽然他向来思想成熟,行事比较稳重,但内心里面孩子天性的好玩也是一直有所保留。像外国电影里的蝙蝠侠那般,戴着面具化身超级英雄行侠仗义,既是他非常感兴趣很想尝试的事,这件事的本身也令他觉得很有趣,很好玩。

    “怎么样?”岳纤云瞧着林旭问了句后,原地转了个身。

    她一转身,身后的披风扬起。林旭这时也才注意到,当她披风扬起时,也是像个抽象化的蝴蝶形状。

    她给自己所起的超级英雄名号是“月蝴蝶”,而报纸、电视的相关报道及许多市民私下里,也把她称做“月女侠”与“蝴蝶女侠”。

    自从林旭上次随手戴了个孙悟空面具制服一帮小偷行侠仗义被许多人撞见,并有人拍照地发到网上,报纸与电视后来也都有报导,引起了一阵儿连番热议后,在随后,却也有些人有了模仿行为。一时间,戴着各式面具,穿着各种奇装异服,用着各种名号的超级英雄们,一下便在街头上多了起来。

    但在平阳的这些模仿者中,最成功,最有超级英雄范儿的,便要属岳纤云所扮演的月蝴蝶。

    她是跟宋永华这功夫高手真正学过的,虽然学的还并不到家,练得不是很厉害,但用来对付寻常三、五个普通人却也是不在话下。再加上每次又有宋永华相随照应,所以她接连成功地打击了几次犯罪行为,这才使得她月蝴蝶的名头响亮起来。(未完待续。)

第十一章 少先队员 来练两招

    “挺漂亮的!”

    林旭诚心夸赞。岳纤云的这身装扮确实很漂亮,尤其衣服是紧身的贴肤形式,凸显出了她已开始发育起的姣好身材。而且瞧起来也挺酷,很有超级英雄的范儿。

    倒是他自己,自从第一回与岳纤云在网上聊过,知道了他自己的“大圣侠”那件事后,还曾想着要给自己弄个更酷点儿的行头与更好听的名号。但到现在为止,也只想了个名号,服装却还没弄,只是大概有了些想法。

    听到林旭的夸赞,岳纤云开心地一笑,道:“我这身衣服是用强化防弹纤维做的,可以近距离防住手枪子弹,这一身要好几万呢!”

    林旭闻言,忍不住暗自咋舌。心想自己的服装若是也按岳纤云的这标准来打造,恐怕范志邦给的那十万块钱,也就只够他弄身超级英雄的行头。看来做超级英雄也得像蝙蝠侠一样,同时还是个富豪,不然连身高级点的英雄服都做不起。岳纤云家是平阳首富,弄得起,他现在虽然有了点儿钱,但几万块钱就做身衣服,他觉着可花不起。

    “不知道你的服装设计好了没有,设计好的话,我也可以给你弄一身。”岳纤云顿了下,又接着说道。

    林旭摇头道:“不用了,我自己弄就行,再说也没设计好呢!”

    “那名字想好了没有?”岳纤云又问。

    名字林旭倒是想好了,但这时也只是摇摇头,推说没有。

    “那咱们今天晚上一起出去行侠仗义,你用什么名字?”岳纤云有些发愁地问。

    林旭想了下,忽然开玩笑地道:“我用‘红领巾’!”

    “卟哧!”岳纤云闻言,忍不住被逗笑,尤其想起他上一回在商场里抓小偷也用的这名号,更觉好笑。

    “到时候脖子里再系条红领巾!服装我就穿身校服,标准的少先队员打扮!”

    岳纤云一听,又是笑的不行,被逗的“咯咯”直笑。

    “我觉着要是有人拍个这种超级英雄电影也不错,然后在主角打击罪犯的时候,配乐就用《我们是社会主义接班人》。”

    “哈哈哈……”岳纤云笑得弯腰捂住肚子歪倒在沙发上。

    林旭刚才是灵机一动地顺而想到,说完仔细一想,却觉着要是以这个题材拍部超级英雄电影的话,可能真的会很不错,至少他会很感兴趣想要看一看。

    “你怎么这么逗!”岳纤云笑倒在沙发上,指着林旭道。

    林旭摇头道:“我是说正经的。要是等我将来有钱了,说不定真会投资拍一部这个电影。”

    岳纤云瞧他一本正经的样子说着,又是被逗得不行。直笑了好一阵儿后,方才收止住笑声。摘下脸上的面具放在茶几上,她瞧着林旭道:“你这人其实挺有趣的,为什么平常老是绷着张脸装酷?”

    林旭道:“我不是装,就只是不爱说话而已。”

    “你女朋友到底长什么样儿啊?”岳纤云忽然问。

    林旭道:“比你漂亮。”

    “我不信。”岳纤云不服气地道,说着话站起身来,向着林旭昂头挺胸,“你有她照片吗,拿出来我看看。”

    林旭摇头道:“我没带。”

    “那你们是怎么认识的?”岳纤云又问。

    林旭却不想跟她聊这话题,低头指向她腰带上装兵器的皮套,转回她身上装备的话题道:“你兵器拿出来我看看。”

    岳纤云转着眼珠想了下后,却也没再追问,伸手摸到腰间,她双手同时将腰间两侧的兵刃抽了出来,然后故意在林旭眼前“唰唰”挥舞地亮出刃来。

    为了跟她月蝴蝶的名头配套,她这两件兵刃却是特地选用了两把蝴蝶刀。但并不是平常那种只有手掌长度的小刀,而是专门定制的两把大的,约有小臂长短。不折出刀刃来时,可以当作两根方形的短棒来用。不过按形制来说,却是更像中国古兵器里的铁尺,以前古代的公差办案时,常有用这种兵刃的。而在折出刀刃后,又可以当作两把短剑来用。

    在打制好这两把兵刃后,岳纤云专门练过,宋永华也分别教了她铁尺与短剑的用法。她这时折出刀刃的动作,如似蝴蝶翻飞一般,既漂亮又充满了危除的攻击性。

    但林旭瞧着,却是眼也没眨一下。在她舞动之间,他忽然伸出手去,使出《妙手十三式》里空手入白刃的功夫,轻而易举地便把她左手的一把蝴蝶刀夺了过来。

    而岳纤云直到刀被夺走,愣了一下后,方才发觉,面上不由满是惊讶,右手的动作也跟着被打断地停了下来。

    林旭夺过刀后,拿在眼前仔细打量。但见这刀的刀柄也是色作漆黑,上面雕刻着些漂亮的花纹,同时也是使刀柄不致光滑一片,有增强握感与摩擦力的作用。

    打量一番后,他也试着在手里翻折地玩了一下。蝴蝶刀他以前虽然并没有玩儿过,但却是从李飞燕那里学过燕子门的匕首用法。燕子门所用的匕首也是较长一些,如同短刀,大小倒也与岳纤云这特制的蝴蝶刀差不了多少。再加上他眼明手快,手也灵巧,玩儿了两下,便也在手上越玩儿越快地翻飞出许多花样。

    岳纤云眼见他这么快就能掌握的非常熟练,又是不由露出惊讶的表情。瞧了会儿,忽然好胜心起,将自己右手的蝴蝶刀转了一圈正握住,摆个架势向林旭笑着道:“来,咱们练几招!”

    话音一落,便是照准林旭胸口一刀刺出。

    她虽然好胜心起,却也自知自己跟林旭之间的差距很大。就比如林旭刚才从她左手里夺过那把刀,她根本就毫无所觉地反应不过来,所以这时也并不担心自己有本事伤到林旭。至于林旭,她也不担心林旭会伤她。

    林旭见状一笑,然后将手中的蝴蝶刀一翻,却是将刀刃折进地收了起来,当作柄铁尺而用,迎上了岳纤云刺来的一刀。

    他并没有学过铁尺的用法,但既然这大小跟燕子门的匕首差不多,他便将其当作匕首来用,按照李飞燕教他的燕子门匕首用法施展。(未完待续。)

第十二章 试探武力 蝴蝶飞镖

    “叮叮叮……咻咻咻……”

    眨眼之间,两人手里兵刃的碰撞声与破空呼啸声便响成了一片。

    林旭本身的武功比岳纤云高出许多,应付起她的攻击来,自是轻松自如,游刃有余。不过他并没有很快击败岳纤云,也没有施展《妙手十三式》这等对岳纤云来说太过高明的武功。

    虽然《妙手十三式》是空手武技,不是兵器招法,但兵器是手臂的延伸,林旭以兵器也同样可以施展出一些《妙手十三式》中的武功。尤其他手里现在拿的是短兵器,也就更较适合于使出一些空手的招数。他以前便试过以匕首来施展《妙手十三式》中的武功,试过后也成功了一些,并且威力同样不小。有些因为有兵器的缘故,甚至还威力更大。

    他之前并没有跟岳纤云交过手,现在交手下不立即击败岳纤云,却是想试探下岳纤云的武力值到底如何。所以他这个时候,基本上是以防守格挡居多,主动进攻的时候很少,兼或进攻一两招,也是为了更好的试探岳纤云的反应。

    宋永华的这所房子是三室二厅,有一百五十多平米,客厅倒也足够宽敞。但因摆着沙发等家具,相对两人交手打斗来说,还是稍显局促,会有些发挥不开。不过林旭这时,却只是原地不动,无论岳纤云再怎么进攻,都始终未能将他逼退一步,反是岳纤云有时会被他的反击逼退。岳纤云移转方位换角度进攻时,他也只是跟着原地转下身。

    “停!”

    打斗了约摸有七、八分钟后,岳纤云自己忽然先收手向后跳开一步地叫道。叫过停后,她便扶膝大口喘着气,脸上也多了些汗渍,却是体力消耗的有些跟不上了。

    虽然只约摸有七、八分钟,但这种全力出手的打斗是非常消耗体力的。尤其她现在不但处于外力境阶段,还只是外力境初始的明劲层次,在持续战斗力上,就更加有所不及了。全力之下,则消耗更大。

    因自知自己跟林旭的差距很大,所以她刚才的出手,本就没怎么留力。再加上林旭有心试探她的武功,也是对她有些相应逼迫地让她出尽全力。

    “我不行了,太累了!”喘了两口后,岳纤云便又转身坐到了沙发上,半躺着休息。瞧着林旭,她忽然面露恳求讨好之色地甜甜笑道:“能麻烦你帮我到冰箱里拿瓶水吗?谢谢!”

    林旭含笑点了下头,将手里仍拿着的那柄折叠起的蝴蝶刀在手指上绕圈转了下,向岳纤云轻抛过去,“接着!”见岳纤云伸手接过后,他便转身向厨房走去。

    “冰箱里还有别的饮料,你想喝什么,也给自己拿一瓶!”见他走向厨房后,岳纤云在后面叫道。

    林旭应了声,走到厨房打开冰箱看了眼后,也给自己顺便拿了瓶同样的矿泉水。走回沙发旁,他伸手将一瓶矿泉水向岳纤云递了过去。

    “谢谢!”岳纤云又再道谢后,伸手接过。拿过后,便拧开瓶盖连灌了几口。

    林旭在她斜对面的沙发坐下后,也拧开瓶盖喝了口水。

    “对了,还有我的蝴蝶镖,你看看!”岳纤云喝了几口水后,伸手摸到自己腰带上靠后的那个掌心大小的革囊里,从里面掏出件东西向林旭抛了过来。

    林旭伸手接过后,拿在手中细看,就见是只展开翅膀的蝴蝶造型飞镖。飞镖整个有手掌心大小,也涂成了黑色,蝴蝶翅膀的翅尖位置不像真正的蝴蝶那么圆润,而是故意设计成了尖锐状,两边的翅膀边缘都被打磨开了刃,显出钢材的本色,闪着锋锐光芒。蝴蝶翅膀的靠外位置,还开了几个大小不一的圆形孔洞,用以装饰性地模仿蝴蝶翅膀上的斑点花纹。

    翻来覆去地打量了几下,他抓着这只蝴蝶镖的翅膀边缘用力一甩,就见其旋转着飞出,速度快地模糊成了一条黑影。然后“哆”地一声,钉在了客厅进门墙边挂着的一个飞镖靶盘上,正中红心。

    “真准!”岳纤云见状,冲他拍手称赞。

    林旭笑了下,向她道:“你这装备还挺齐全的!”

    “我还有呢,这边的是绳镖!”岳纤云说着话,伸手摸到另一边的镖囊里,从中又掏出一只蝴蝶镖来。这只蝴蝶镖跟刚才那只一模一样,所不同的是,这只蝴蝶镖的尾部孔洞上连接着一条比鱼线稍粗的黑色绳索。看绳索在她手里盘作了一盘,显然长度不短。

    拿在手里向林旭展示,岳纤云接着介绍道:“这绳子是用跟我衣服同样材质的防弹纤维做的,别看细,却非常结实,这个粗细的吊起三个人都没问题。”

    林旭一看这绳镖,便看出了其用途。应该是用以攀援高楼大厦,轻功有所不及时用来借助的工具,将系飞镖的那端甩掷出去缠绕在哪里,就可以拉住借力。

    可以看得出来,岳纤云这一身月蝴蝶的装备,基本是比照外国电影里那个蝙蝠侠来打造的。蝙蝠侠有蝙蝠镖,她就弄了个蝴蝶镖。蝙蝠侠还有个钩爪枪,同样可用来借助攀援高楼大厦,她可能一时弄不来那种既能发射钩绳又能自动高速收缩将人吊起的高科技设备,就暂时弄了个手动的。所不同的,是她比蝙蝠多置备了两件兵刃。另外,她的披风也没有蝙蝠侠的滑翔功能,也没蝙蝠侠那么有钱地能够制造自己的专有跑车、飞机等交通工具。

    但目前这一身装备,却也是挺不错了。至少林旭看着,还是颇有些羡幕的。这也就是有钱的好处了,另外也不止有钱,还得有关系。像岳纤云身上的防弹纤维那种衣服,怕是平常在市面上也购买不到,需要通过特殊的渠道才能弄到。

    因为还在房间里,对于自己的绳镖,岳纤云就没再接着演示了,只是向林旭说了下其作用,后面也抱怨了下自己还弄不到电影里那种既能发射又能自动收缩绳子的设备,却是跟林旭猜的一样。

    介绍完,岳纤云便将东西收起来。然后休息一会缓过来后,又重新回卧室换了衣服,把这身装备与行头换了下来。这身超级英雄的衣服,其实穿起来并不是那么特别舒适。何况现在大热天的,虽开着空调,穿的时间长了也有些闷热。她这个超级英雄也远不像蝙蝠侠那么勤快,属于玩票性质。最近因为天热,便已很久没出去打击罪犯了。(未完待续。)

第十三章 练武不间断 躲得开子弹

    两人扮演超级英雄打击罪犯的行动,是打算留到晚上进行的。这时才刚过了下午两点,时间还早的很。所以岳纤云回卧室换过了衣服后,便打开了客厅的电视与dvd,与林旭一起看影碟打发时间。她还拿出了许多的零食、水果、饮料、冰淇淋,两人一边看电影一边吃零食地休闲消磨时间。

    林旭毕竟还只是个少年,对于零食,其实也是有些喜欢的。他的所谓不太特别喜欢,其实是以前一直节省所养成的习惯,不喜欢乱花钱地把钱浪费在满足口腹之欲这方面。所以他很少自己主动买零食,但如果父母给他买下的话,他却也是喜欢吃的。他对零食的态度,是面前有放着就会去吃,吃起来也挺喜欢,但如果没有的话,则也不会特别想要。即便他现在手里有了些钱后,也是很少主动去买零食的。有时候自己去买,也是买来送给妹妹和关落雪,很少是为自己买。

    看着影片打发时间,也是感觉过得挺快,不觉间便是几个钟头过去。到了下午过六点后,岳纤云告辞离去,说要回家一趟,赶回去吃晚饭,并给她父亲报平安。然后她会在家里一直待到过了晚上十点,装作熟睡后,再偷偷从家里跑出来,然后过来找林旭,那时两人再一起出发,在黑夜的城市里扮演超级英雄。

    临走时,岳纤云把这所房子的房门钥匙留给了林旭。本还打算留些钱让林旭出去吃晚饭,但林旭说自己有,谢绝了她的好意。岳纤云便也不坚持,又叮嘱他几句,便告辞离去。

    送走岳纤云后,林旭关了电视与dvd,把茶几上的零食包装袋与剩余零食收拾一番后,便也拿好钥匙出门。但他出门后并没有下楼出小区,而是反往楼上走去。

    宋永华的这所房子是在顶层,再上一层就是楼顶的天台。只是林旭到了通往天台的门处一看,却见这扇门是上锁着的。不过这却也难不倒他,他跟李飞燕这燕子门的女飞贼可不是白学的。伸手解下自己皮带上挂着的钥匙,就见他钥匙圈上除了有几把钥匙、钥匙扣与一把指甲剪外,还挂着几枚曲别针。

    当下解下枚曲别针扳直,插入锁眼里捅了几下后,便听“咔”的一声,锁已被打开。

    自从跟李飞燕学了用各种工具开锁的本事后,他便在自己的钥匙圈上挂了几枚曲别针,以备像眼下这种情况的不时之需,这回也是正撞着了。

    打开锁后,他微微一笑,又重新把曲别针握回去挂在钥匙圈上,然后将钥匙圈扣回皮带上,另一只手则拿下解开的锁挂在一旁,推开天台门走了出去。

    出门上了天台后拿眼一扫,就见天台上空无一人。这本也是意料中的,何况天台门在这之前还是上锁着的,上面就更不会有人了。

    返身把天台门关好,他走到一块平整的空地处,摆了个《三路华拳》的起手势,调整了下呼吸,又开始练习起了拳脚功夫。练完一遍《三路华拳》后,他接着练《妙手十三式》。

    夏季天长,这时太阳虽还没落山,却也已是夕阳西下快到了。气温已过了午后的闷热,开始渐渐转凉了。而且这高楼楼顶的风大,却也是凉快。不过当他最后练完后,却还是难免出了一身汗。

    好在城里的高楼住宅都有专门的浴室,却是比他学校的单人宿舍更加方便。当下回去后,便到浴室里冲了个痛快的凉水澡。洗完擦干身子,重新穿好衣服后,他这才拿了钥匙重新出门。

    这个时候,已是到了快晚上八点。下了楼后,他并没有开车,而是步行出了小区。

    这座住宅小区离附近的商圈倒也并不是很远,他一路散步般地走了约有二十多分钟后,便到了一座挺热闹的夜市。夜市上有摆摊卖各种商品,衣服、鞋、饰品等的,也有卖各种饭食、小吃的大排档。

    林旭拿眼瞧了一圈后,选了个人少的摊点,点了饭菜吃晚饭。吃过晚饭结账后,他又到旁边卖衣服的摊市上看了看,给自己买了件黑色的长袖衬衫与一条黑色的长裤。

    这是他为自己今晚行动所准备的服饰,他之前跟岳纤云说的弄成少先队员的打扮只是开玩笑,可没打算真的用那种装扮。没有自己的专门行动服装,他现在也只能临时对凑一下。买好衣服与裤子后,他又转了转,本打算买条黑色的手帕用来蒙面,像古装剧里那种蒙面人打扮也不错,瞧着也是挺酷的。但转了圈后却是没发现有卖手帕的,没奈何,只能买了条女士用的黑色丝巾凑和。

    买好东西后,林旭没有多留,便即原路回返。回到宋永华的那所房子里,已是到了九点多,离岳纤云过来的时间倒也并不是很长了,他当下便又打开电视,一边看着电视,一边耐心等候岳纤云到来。

    看着电视时,他顺便把自己买的衣服换上,然后把那条黑色丝巾折了几折捂住自己下半张脸系上。系上后对着镜子看了看,倒也看不出来是条丝巾。然后整体看了看,觉着虽不如岳纤云的那身服装那么专业,但也还行,至少比他第一次戴个孙悟空的面具要强。那回他戴上面具后虽然没照过镜子,但想来样子也是多少有些可笑的。

    至于兵器,他觉着以自己的身手却是不太需要。而且以平阳这座没什么特色的三线小城市而言,他觉着犯罪活动也不会有什么太过格的,顶多就是些偷砸摸抢之类。杀人放火这类严重性质的都少,反正他是没在本地的报纸、电视新闻上有见报导过几起。有的也多是动刀这类,很少有涉及枪械的。

    国家对枪械的管制非常严格,在这方面的监察力度也很大,所以民间还是很少有私藏枪支的。在内地的一些城市,走私、贩卖军火的也是非常少。就算有人想买,也很少有渠道能够弄到,反正不是任谁都可以随便弄到把枪的。

    以岳纤云之前看碟片时,顺便向林旭讲述过的她这段时间扮演超级英雄打击罪范的事迹来看,她也是以遇到的小偷小摸、或趁天黑抢劫路人这类的居多,还没遇见过有拿枪的罪犯。至于她特地弄套防弹纤维做的服装,只是以防万一,也是宋永华为保护她特地找人做的。而且这身衣服除了能防弹,在防刀刺方面也是颇有效果的,而且非常耐磨,不易损坏。

    不谈这些,就算真遇到有拿枪的,林旭也不怕。以他现在的轻功,完全能躲得开普通的射击,李飞燕也曾在方面专门训练过他。(未完待续。)

第十四章 手枪实战距离 出发

    手枪的射程通常在一百米,威力大的手枪这个距离会高一些,有的甚至在三百米外仍有杀伤力。但无论再怎么威力大的手枪,实际的有效射击距离,通常则只有五十米。因为超过这个距离,就很难做到精准射击了。而在实际的交战中,这个有效射击距离还会更近,通常只有二十米,甚至更短。因为实战不是打靶,不会有太多时间瞄准,再加上个人的心理因素影响,通常都达不到打靶的成绩。

    李飞燕在训练林旭躲避子弹射击时,曾给他讲过一个数据,说是百分之九十的手枪实战距离都在十五米,而这其中一半以上仅为八米甚至更近。即使是经过专业训练的警察,实战中能打中十五米外的运动目标也是非常不容易。大多数实战中,十五米距离射击活动目标的命中率仅有百分之三十。

    武警部队中有一个“3331”的实战射击法,是指在三到十米的交战距离内,三秒内射击三发子弹,能有一发命中敌人,就算是合格的成绩。从这个官方的训练要求就可以看出,手枪在实战中的有效射击距离是很近的,命中率也实在不高。而一个没有经过专业训练的人持手枪向十米外的人射击,其命中的可能性甚至比吃饭噎着还小。

    所以,要躲避手枪的射击,其实不难。当然,得保持一定的距离,尤其距离越远时越容易。就算没经过训练的普通人,乱跑之下也很难被轻易打中,更别说他们经过专门训练的练武之人,尤其是林旭这种拥有真正轻功在身的人了。

    当然,枪只是件工具,就跟刀剑一样,能发挥出多大的威力,得看什么人来用。那种真正的神枪手也并不是没有,但概率却也很小,也不会随便就出现在哪个犯罪分子或警察之中。这种用枪高手,一般都会被网罗起来,用在特种战斗之类这方面。

    而且就算真遇到这种用枪高手,以林旭施展内力所摧运的《浮光掠影》轻功移动速度而言,也不是躲不开这种人的枪。

    当然了,以上只是就手枪而言。如果遇到了步枪、机枪之类作大范围的覆盖性面积射击,或是用狙击枪作超远距离精准射击,就不是那么好躲了。不过以当前国家的枪械管制之严,能遇到真正有枪的人概率都不大,更别说步枪、机枪、狙击枪这些大威力武器了。

    ※※※

    快到晚上十一点时,岳纤云赶了过来。

    进门后,见到林旭身上换过后穿着的一身黑衣黑裤,她打量了一眼,问道:“你打算待会儿穿这身?”

    林旭点头道:“嗯,先凑和吧!”

    岳纤云又好奇地问:“那你打算带什么面具?”说着话左右打量,想要找到他准备的“面具”。

    林旭道:“我用这个蒙面巾。”说罢,从裤兜里掏出自己的蒙面巾迅速蒙在脸上。

    岳纤云打量了眼后,却也一时并没认出林旭脸上的蒙面巾,是条折了几折的丝巾。看着林旭系上了蒙面巾后,她整体打量了眼,点头道:“嗯,还行!”顿了下,接道:“等下我,我去换衣服。”说罢,便转身向主卧室走去。

    林旭见她没认出自己脸上蒙着的是条丝巾,倒也松了口气,怕她认出来后会笑他。也好在这条丝巾是纯黑色,没什么别的花纹,不完全展开的话,倒也一时很难瞧出是什么用途。

    等了没多久后,岳纤云便换好一身装备走出卧室。然后向林旭一挥手,道:“走,我们出发!”说罢伸手指向另一边窗户,道:“我把摩托停在大楼后面了,我们跳窗户下去,免得下楼时被人撞见。”

    “好!”林旭闻言也没异议,点头答应。趁岳纤云刚才进卧室换衣服时,他已把电视关了。这时等岳纤云走到窗边后,便在后面把客厅里的灯关闭。

    跟着走到窗户旁时,就见岳纤云已把窗户打开,然后从腰间摸出她的一支绳镖,探身出去,轻轻一抛,“叮当”声响,将其缠挂在窗外的空调外机支架上。

    伸手抻了抻,见缠挂的结实,并无松落后,她回转过头向林旭道:“我先下去。”说罢,随后将绳镖上系着的绳子抛下,她抓着绳子钻出了窗外。

    见她完全钻出窗外后,林旭跟着过去探头瞧去,便见她抓着绳子在大楼的墙面上伸脚一蹬,便松绳滑落一截。一下一下,很快就降落到了大楼底下。到了楼下后,她仰头冲着上面挥了挥手,示意林旭跟着下来。

    林旭见状,攀着窗台的手微一用力,便已轻身跃出窗口。他根本没去抓岳纤云绳镖上的那根绳子,跃出窗口后,便直跃而下。

    这座小区的住宅楼是六层高,他眼下在最高的一层。六层的高度,他倒也不敢直接一跃而下,怕轻不住身子。他现在的内力修为,最高能轻身跳下的高度,是四层楼。多加一层的话,就稍有些危险。所以他在落到第三层时,伸手在三层楼外的窗户檐上探手抓了一下作缓冲,在此换了口气后,才接着跃落地面。

    岳纤云在底下瞧见他没抓绳子就直跃而下后,当即不由吓了一跳,大吃一惊。吃惊之下双手捂住了嘴,才没叫出声来。待下一刻林旭已跃落到她身旁后,她才松了口气。然后转过身,伸手轻打了下林旭的胳膊,抱怨道:“你吓死我了!”

    林旭笑了下,道:“我要没把握,会敢这么跳吗?”

    “那你也提前跟我说一声啊!”岳纤云又埋怨了一句后,问他道:“你会开摩托车吗?”

    林旭点头道:“会。”

    他家里虽然没有摩托车,但他姥爷却是有一辆。以前他还没练武时,就已经在姥爷的教导下学会了。

    “那你来开!”岳纤云说着话,把车钥匙递给他。

    林旭倒也不推辞,接过钥匙后,转身看向旁边停着的黑色摩托车,问她道:“你怎么开出来的,不会被家里人发现吗?”

    “我不是从家里开出来的,这摩托车我藏在我家附近的一个地方,我爸不知道我买了车。”岳纤云说着话,打开摩托车后备箱,从里面取出一个备用头盔戴在头上,然后指着前面车把上挂着的头盔道:“你戴那个!”

    “哦!”林旭点下头,摘下头盔戴上,然后翻身跨上摩托,问她道:“我们到哪儿?”说罢,开始发动摩托。

    “先到广场那块儿!”岳纤云答了一声,跟着跨上摩托,双手一揽,毫不避讳地抱住他腰。

    林旭身子略微一僵后,便也就恢复正党,没太在意。随即抬脚收起脚撑,开动摩托车,载着岳纤云驶出小区,往中心广场而去。(未完待续。)

第十五章 黑夜巡视 这回没白跑

    岳纤云以前每次化身月蝴蝶出来行侠仗义,打击罪犯时,都有其保镖宋永华保驾护航,陪同她一起,以防她遭遇到什么危险。

    但她这回出来,不但一如既往地瞒着她父亲岳向阳,却是连宋永华也一起瞒着。这主要也是因为宋永华这两天不在平阳,他老家有点事回去处理了,这个情况在下午看影碟时岳纤云也曾跟林旭提过。所以她白天出来逛街时,也是没有宋永华陪同跟着。

    其实以岳向阳现在在平阳的地位与威名早已确立多年,在平阳地面上已是早没什么人敢轻易招惹,岳纤云平常在平阳时也并不需要全天候的保镖陪同保护。只是宋永华当年曾暗恋过岳纤云的母亲,保护岳纤云安全成长也是受其母亲临终时托付,他虽名为保镖,但对岳纤云的感情却是不同,对她的保护欲过强一些,所以才会经常性陪同。

    最近因为嫌天气太热,岳纤云已很久没有出来扮演超级英雄。而没有了这项高危险性活动,岳纤云平常时候也不会遇到什么危险,所以宋永华这两天才放心回老家去处理点私人事务了。

    今天晚上的这一次,是岳纤云白天巧遇了林旭后,才临时起意的想要跟林旭一起玩这个扮演超级英雄的游戏。既然正逢着宋永华不在,她也就没有再特意通知宋永华。何况有林旭这更高的武力值在身旁,她也是很有安全感,认为不会出什么危险。

    而且就她化身超级英雄月蝴蝶这段时间打击罪犯的情况而言,也基本没遇到什么危险。所遇到的罪犯多只是些小偷小摸、盗窃抢劫之类,每回都只是她出手就足够解决,宋永华很多时候,都只是在旁边给她压阵,以保证她不会出什么意外。

    开着摩托车到了广场附近后,岳纤云指引着林旭把摩托车藏在一个偏僻的小巷子里,然后两人从这巷子里轻身跃上房顶,于鳞次栉比的屋顶上飞跃穿梭,一边向着附近更高的楼顶上纵跃而去一边也同时巡视着周边有没有什么犯罪情况的发生。

    她每回扮演超级英雄,寻找打击罪犯时,也基本都是采用这种比较原始的巡视办法。至于像电影里的监听警用电台等手段,一来是平阳现在的巡警制度与无线通话设备本来就还不怎么完善,就算能监听到也没什么多大用途;二来也是普通的收音设备根本就收听不到警用频段,太过高科技的他们也一时弄不到。

    广场是市中心所在,也是商业、办公等的聚集点,同时也是市里居住人口最为密集的区域。

    人越多的地方越会增加冲突,也会滋生出各种犯罪。套句武侠小说里的话,就是“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而人越多的地方,也无疑江湖越乱,越可能会生出些事端。所以,他们寻找犯罪活动,也就是从这城市里人口最密集的区域开始。

    做为一个内地的三线小城市,在这个年代,平阳的夜生活并不丰富,就连全天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商店都没有几家。平常一过晚上十点,街上基本就静悄悄地,不见多少行人与车辆了。也就最近天热,人们睡得晚,到现在的将近午夜零点,街上才比平常稍微热闹些,也还有些摆摊的夜市大排挡未散。不过到了这个点儿,也还是人少了许多。

    攀登上广场附近最高的一座大楼楼顶,瞭望着城中的夜景,岳纤云转头向林旭道:“平阳的犯罪率其实还是挺低的,我有时候出来就会有哪天根本撞不到犯罪活动的。所以你今天晚上也别抱太大期望。今天要没找见,咱们换明天,明天没有换后天,总能让你遇到的。”

    犯罪的概率跟人口基数有很大关系,人口少的地方,犯罪率本来就高不到哪里去。再加上平阳又不是什么经济发达的城市,人口的复杂成分也是较小。像这样的地方,向来犯罪率就不高。岳纤云所说的这点,林旭倒是相信的。而且本地的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他也多少有关注,从本地各媒体的新闻报导中也可见这点,平阳的犯罪率确实挺低的。

    但他可不会就为了扮演个超级英雄打击罪犯,便一直留在平阳,闻言摇头道:“我可没那么多时间,今天晚上无论能不能撞见,我明天都是要回去的。”

    “放暑假着呢,你又哪来那么多事?在哪儿放假不是放,你就干脆一直留在平阳玩儿好了,晚上就一直住宋叔叔那儿,反正他也不住。”岳纤云劝说道。说罢顿了下,笑道:“放心,保证不收你房租。”

    林旭又再摇摇头,道:“你倒说得轻巧,我家里可没法儿交待,我要跟我爸妈怎么说?再说,住城里花销也大。”

    岳纤云道:“你就说到朋友家玩儿吗!”说罢,抬手轻拍拍胸口,道:“花销我包了。”

    “你就别打这主意了,我爸妈不会同意的,而且我也不想。耽搁一两天可以,长期可不行,我回去确实还有事呢!”林旭再次拒绝。

    “一两天?”岳纤云重复了句,双眼一亮地道:“那就再多住一天呗!”

    林旭笑着摇了摇头,没有再接话。

    在高楼上四面瞭望了一会儿,见一直没什么发现后,林旭提议选了个方向,两人又下了高楼,一路往所选的方向去巡视。

    “啊,别过来,你们别过来!”

    在巡视出去有二百多米后,两人忽然听到附近传来了一个年轻女人的高声喊叫。闻声对视一眼,两人便一起往声音传来的方向赶去。

    两人纵身在连绵的屋顶上飞跃,径走直线,很快便赶到了声音传来的地方。

    这是一条昏暗的小巷,没有路灯。巷子两边的人家可能都已睡下,也没有旁边的窗户灯光透出照亮。只有天上淡淡的星光,以及远处一条主街路口高悬的路灯光芒隐隐照进来些。

    昏暗的巷子中,一个身着连衣裙的年轻女人正在快速奔跑,一边跑一口里不时喊着“来人、救命、别过来”之类的高声惊呼。在她的身后,有三个青年男子在不断迫近地追赶,一边追一边口里不断地怪声呼喊调戏着前面的女子,不时传来阵阵笑声。(未完待续。)

第十六章 流氓好打 来者不善

    “哎呀!”

    女人穿着高跟鞋,跑起来本就不得劲,再加上巷子里很暗,视线大受影响,而她慌乱之下也是慌不择路地没注意脚下,被巷子里路边的一块石头绊了一跤,摔倒在地。

    后面追赶的三个男人本就比她跑得快,她这再一摔倒,三人很快逼近了她身边,瞧着她嘿嘿直笑。

    “你看你跑这么急干什么,摔得哥哥我都心疼了!来,我扶你!”一名男子得意地笑着。说罢话,便弯腰下去要扶女子。

    “不,你别过来,别碰我,滚开!”女人惊慌之下一时爬不起来,翻身坐到地面一边往后退着,一边带着哭声地大喊。

    但她这时怎么逃得开,旁边另两个男的已围住了她,一人正堵在她后面。她手脚并用地退了几下,就退到了那人站立的双腿上被阻住,而刚才开口说话要扶她的那人,已一个大步赶上,弯腰一把抓住了她细嫩的脚腕。

    “啊,放开我,别碰我!”女人惊慌哭喊地大叫。

    “你叫破喉咙也没有用!这胡同这么深,旁边连个亮灯的人家都没有,肯定早睡了。你不如还是留点儿力气,待会儿再叫吧!”堵在女人身后的那男的说罢后,便又是得意地一阵儿大笑。

    另外两人闻言,闻声会意,也是跟着一起笑。

    “放开那女孩儿!”

    正在这时,一声愤怒的娇叱响起,随即两道人影自旁边的屋顶上跃落下来。

    三人与被围在中间的那女孩闻声转头瞧去,便见是一高一矮的两个人影。高的那个是名男子,一身黑衣黑裤,脸上眼部以下蒙着个黑色面巾,一副电影里的蒙面人打扮。

    个子较矮的是女的,也是一身的黑衣打扮。不过却是穿着黑色的紧身衣,突显出已经发育开的姣好身材。她黑色紧身衣的胸口处,有一只手掌大小的月白色蝴蝶图案,脸上也带着个遮了大半张脸的有白色纹路的黑色蝴蝶形面具。刚才的那声娇叱,正是出自她的口中。

    忽然出现的这两个都遮着脸的男女,自然是林旭与岳纤云。

    方一落至小巷,林旭便不禁有些微微皱眉,因为他已从那三个男的身上闻到了满身的酒气。他本人烟酒不沾,便也不太爱闻烟酒味。那种刚开瓶或刚开坛的酒香气,他倒是并不抗拒,还觉着挺有些芬芳好闻。但如被人喝下了肚子,尤其喝醉之后,那种酒香便有些变了味,成了酸臭的酒臭味。这种味道,他就很不喜欢了。

    夏季相对来说,是个犯罪率比较高发的季节。尤其女性被侵害的案子,更是容易走高。一是夏天许多女性为了凉快与追求美丽穿的少,穿着上比较性感暴露,刺激男性的视觉与心理;二是夏天本来也就是男性荷尔蒙分泌旺盛的季节,容易冲动。在外部环境刺激与内分泌及心理的影响下,往往一时冲动就会忍不住做出错误的决定。

    眼前这三个男人,显然便是如此。尤其又还喝多了酒,本身理智下降,更容易冲动。但冲动却绝不是犯罪的借口,错就是错。

    “月蝴蝶,月女侠救我,快救我!”

    三个男的瞧着林旭和岳纤云的这副打扮,一时都不禁有些发愣。倒是那个被围住的女孩却是一眼认出了最近在平阳声名鹊起的月蝴蝶女侠,一瞧到岳纤云的蝴蝶面具与胸口的蝴蝶标志,便连忙认了出来地大声呼救。

    “月蝴蝶是个什么鬼!”三个男的可能是之前没听说过月蝴蝶的事迹,又或是这时喝多了脑子糊涂一声想不起来。听到女孩叫出了月蝴蝶的名号后,三人还都是有些一脸茫然,其中一人更是出言不逊道。

    “月蝴蝶是专门收拾你们的人!”

    岳纤云闻言一声怒哼,话落便即纵身扑出,一下直扑到开口说话的那人身前。然后一脚踢出,“砰”地一声,正中其肚子,将那人一个踢得倒跌出去两步远外。

    那人根本毫无防备,一声闷哼倒地后,忽觉肚里翻涌得厉害,忍不住翻身“哇”地一声,一下便吐了出来。

    他本就酒喝的多了,这时肚子上再中一脚,实在是忍不住。只是这一吐出来,更是一股酸臭之气弥漫。让旁边的人都是不由大皱眉头地往旁退开一些,就连他那两个同伴也一时忍受不了、

    林旭也是更加受不了这股味道,但趁着围住那女孩的两人退开,他却是闭住呼吸一个闪身过去,将那女孩从地上拦腰抱起再返身退回来。不过这一退,也是比刚才的位置退的更远了些。脚落地站稳后,他松手将那女孩放下。

    林旭动作很快,那女孩根本没看清他的动作。只觉忽然间被人一把拦腰抱起,便是忍不住惊慌地叫了一声。叫声未定,已是被林旭抱着退了回来。待定下神来一瞧时,才发现已是从那三个臭流氓被围的地方安全脱身出来,被月蝴蝶的这个蒙面人同伴所救下。

    “谢谢!”等林旭松手放下后,女孩连忙开口道谢。

    林旭则只点了下头,便没作理会。

    “真恶心!”岳纤云这时也是退了回来,还嫌有味道地拿手在鼻子前扇着。

    扇了扇后,她忽然自腰间的镖囊里摸出两只蝴蝶镖,然后一手持一把,左右两手同时一扬,向着剩余的那两个男的飞射而出。

    寒光一闪,便闻“啊”地一声,两人几乎同时中镖发出惨叫。中镖的部位,则都是右手的大手臂近肩头处。

    岳纤云却是怕再动拳脚打这两人,也把这两人给打吐了,直接隔远发了两镖。

    两人这一中镖吃通,不由一激灵,酒也醒了几分。然后看着被钉了一支蝴蝶镖的鲜血淋漓手臂,不由心中生怕,互瞧了一眼后,便各自抱臂转身向着巷子外面逃去,也顾不得他们倒地下的那同伴了。

    林旭与岳纤云见状对视了一眼后,便也任其逃去,没兴趣追。

    但两人还没逃出巷子,忽然“咣啷”声响,就见一人骑着自行车拐进了巷内。瞧到这两人后,那骑自行车的人略顿了下,然后向着巷内深处瞧了一眼,不退反进。在路过向巷外逃跑的那两人身旁时,他忽然双臂离把左右一横,“砰”得一声,拦臂撞在两人头部处。两人各自一声闷哼,便往后仰倒在地,直接晕了过去。(未完待续。)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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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武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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