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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烟雨料峭     我的1985txt下载     我的1985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十六章 你喜不喜欢看推理小说?

    她微微侧了一下身子,向着俞铮靠了靠,以便让自己的同桌在噪杂的读书声中能够听到自己的声音,然后小声问道:“对了,你昨天写的那首词应该是在写一个人物吧,能不能告诉我写的是谁?”

    宋婉清的话清晰的进入到了俞铮耳朵里。

    听到这么一个问题,俞铮奇怪了一下,他猛的一抬头,没想到这一下动作过猛,自己的脑袋不小心撞到了贴过来的宋婉清的额头上。

    “哎呦!”

    俞铮抬头的幅度很大,这一下撞的不轻,宋婉清哎呦了一声,用手捂住了额头。

    “对不起,对不起……”

    见此俞铮也连忙道歉,他实在是无心,抬头的时候并没有看到自己的同桌离着自己很近,而宋婉清虽然吃痛,咬着嘴唇,眼眶湿润,脸上带着委屈的表情,看起来楚楚可怜。

    她摇着头,忍着疼,语气同样充满了歉意:“没事,没事,是我自己不小心……”

    俞铮跟宋婉清听到对方同时的道歉,俩人不由得同时一窒,嘴里道歉的声音也停住了,两人大眼瞪小眼的看着对方,过了一秒钟之后。

    两人突然相视着笑了起来。

    宋婉清抿着嘴唇,笑的很腼腆,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笑,但就是在看到俞铮笑起来的时候,好像是控制不住自己一样,也跟着笑了起来,笑起来之后,额头也感觉不到疼了,但原本抿着嘴偷偷的笑的她,却再也忍不住的笑出了声。

    然后,她伸手捂住了嘴巴,脸色变的通红,一直延伸到了脖子根。

    周围的几个同学,也注意到了他们俩人发出的声音,纷纷好奇的向着他们这里看了过来。

    不过这个时候的两人已经各自的坐正了身体,低着头看着书本,其他人自然是看不出什么不一样的地方来。

    过了几分钟。

    宋婉清仍旧是不敢看俞铮,她的脸颊呈现绯红色,娇艳欲滴,有些像熟透了的红苹果。

    而俞铮率先打破了这个沉默,他没有再说之前两人不小心嗑在一起的事情,故意的将这件略显得尴尬的事情避过不谈,而是回答起了宋婉清问到的那个问题。

    “对了,你刚才问我那首词写的是谁?”

    俞铮的语气里面有些惊奇,看到自己同桌点了点头之后,他才笑着道:“真没想到你能看出这点来!”

    接着,他用他早就为了写书这件事想好的借口继续道:“其实是一个不太出名的人物,宋朝的,叫宋慈,也没做过什么大官,《宋史》里面也没给他立传,甚至都没有记载过他的事迹,我也是最近看了他写的《洗冤集录》才知道这么个人的。”

    “宋慈……”

    在脑海里默默的想着这个陌生的名字,宋婉清摇了摇头。

    这个名字跟她父亲宋辞的名字同音但是不同字,虽然她学的是理科,但是小时候跟爷爷住一起的时候她看过的书也很多,在她的印象里面,确实没有听过这么一个人,至于俞铮提到的那本《洗冤集录》,她更是闻所未闻。

    而俞铮对于自己美女同桌的反应也丝毫不奇怪。

    因为宋慈这个名字本来就不怎么出名,哪怕是在信息无限发达的二十年之后,在《大宋提刑官》这部电视剧播放之前,听过这个名字的都寥寥无几。

    当然,随着《大宋提刑官》这部电视剧的热播,法医学鼻祖宋慈的大名才举世皆闻。

    宋婉清只是想了一会,便没有继续想下去。

    她本身对于宋慈并没有太大的兴趣,她之所以问那个问题,也仅仅是因为她爷爷的嘱托,不过她还是有点儿好奇。

    听自己同桌的说法,那个宋慈既然是正史不载,那想必肯定是一个小人物了,而且事迹肯定很少,既然是一个事迹很少的小人物,为什么自己同桌会据此写出那么感慨的一首词?从那首词的字里行间里面可以明显的感受的出的那种极其悲壮的哀意,肯定是受到了极大的震动,才会有感而发的。

    见到宋婉清没有继续追问下去,俞铮也没继续解释。

    这件事就算是告一段落了。

    早自习的时间过了差不多一半,而自己才不过写了几百字,跟之前自己的计划相去甚远。

    俞铮继续奋笔疾书。

    正在背诵着《捕蛇者说》的宋婉清不时奇怪的看了俞铮两眼,虽然说偷偷的看别人写的东西有些不太好,但是终究是抵不过自己的好奇心。

    宋婉清悄悄的斜了斜眼睛看向俞铮那个正在不断被密密麻麻的字迹填满的笔记本,看了一眼,便很快的收回。

    “似乎是在写什么文章?”

    因为只是匆匆的扫了一眼,只能够大概的看到一两句话,宋婉清只能这么猜测。

    一边这么想着,她一边又偷偷的看了几眼。

    但因为只是看到几个片段的关系,她也并不能够确定自己的同桌在写些什么,不过她似乎隐约的看到了‘宋慈’的字样。

    宋婉清想着自己的同桌到底在写什么东西,而终于将一小段剧情写完的俞铮则活动了一下手指,刚才的奋笔疾书,让他的手指感到有些胀痛,可能是昨天晚上用力过猛,现在还没有休息过来的缘故。

    俞铮微微侧了一下脸,不经意的看到自己的美女同桌正目不转睛的看着自己的笔记本,然后他笑了起来。

    也没有遮挡,很大方的说道:“我在写一个故事,就是之前我跟你说的那个宋慈的。”

    这话让宋婉清有些吃惊。

    “写故事?”

    她不由自主的问出了声,而俞铮则是直接点了点头。

    “其实是打算写一本以宋慈为主角的小说,这算是这本小说的开头……”说着,俞铮似乎是想到了什么,他好奇的问着宋婉清,“对了,你喜不喜欢看推理小说?就是类似于《福尔摩斯探案集》那样破案的小说?”其实推理小说在八十年代很盛行,读者众多。

    但像是宋婉清这样学习成绩优异的人,未必会有时间看这些杂书。

    所以俞铮才有此一问。

    “推理小说?”

    听俞铮这么一说,宋婉清先是微微一顿,重复了一下之前俞铮询问的关键词,这个词让她有些觉得陌生,然后听到俞铮说到《福尔摩斯探案集》的时候,她才有些恍然大悟,马上便毫不犹豫的点了点头。

    “福尔摩斯我很喜欢看啊。”

第十七章 给我吧

    宋婉清的回答,让俞铮有些惊喜。

    他知道国内现在是推理小说的黄金时期,柯南道尔,阿加莎·克里斯蒂这些人的小说在国内极其受欢迎,销量很高,动则印数一两百万。

    但是他写的书毕竟是一本未来的书,这个年代的读者喜不喜欢这种古代探案风格的他也是拿不太准的。

    虽然从内容的角度上来讲,以法医学知识来进行推断案情在这个年代的同类书籍里新颖性足够,现在流行的那些黄金时代的诸位大师的作品,并没有详细的以这方面为主题的著作,而在书里破案时不时提到的一些古代法医学的技巧,在初读之下,更是可以让读者们产生一种不明觉厉的感觉。

    “原来我们的祖先在一千多年前就这么厉害了啊!”哪怕是在二十年后,这部神剧在国内播映之后,仍然会有很多观众在观看时发出过类似于这样的惊叹,当然,宋慈也当得起这样的惊叹。

    最重要是,还有宋慈这个很容易就炒作起来的噱头。

    毕竟,这个年代,国家落后,越是落后的时期,国人的民族自尊心就会越加强烈。

    他们对于‘世界第一’这样的称呼格外敏感。

    也异常兴奋。

    而宋慈正巧不巧的,恰好就有一个世界第一的名头,他是世界公认的法医学鼻祖,世界第一部法医学专著《洗冤集录》的作者。

    尤其是这个人物还不出名。

    不像是包公案,施公案,海公案这些古代公案小说那样在民间有大量的故事流传,因为缺乏记载,他的事迹几乎鲜有人闻,然后用现代推理小说的笔法来写这种古代公案,这样的情况下,就让这个人,就让这个人的故事,拥有了极其浓烈的新鲜感。

    至于这些故事是不是真的,其实读者们并不是太在意。

    包公案是真的吗?

    福尔摩斯是真的吗?

    对于一本通俗读物来说,好看,才是最重要的。

    俞铮有信心《大宋提刑官》这本书可以在这个时代里面成功,因为即便是扣除掉关于宋慈的所有的那些噱头,这也是一本足够好看,足够精彩的书。

    但未知的事毕竟是未知的事,在没有发生之前,谁也不敢百分之百断言肯定会发生。

    很多作者都会有这样的习惯,他们喜欢将刚刚写完的章节给其他人看一下,询问一下他人的意见——‘我的书好不好看’,‘我这里写的是不是不太好?’,‘我是不是应该这样写?’诸如此类。哪怕是乔治·马丁老爷子,在九零年刚刚写完《冰与火之歌》的前几章之后,便迫不及待的给自己的朋友阅读,甚至犹豫不决的询问自己的朋友,自己是不是该在这本书里面加上‘龙’这个元素。

    对于俞铮来说,他也希望有个人能看一下他写的这本书,希望有人能以这个时代读者的眼光,给他一点意见。

    他的同桌似乎就是最好的人选。

    宋婉清有些奇怪自己的同桌为什么会问这样的问题。

    她有些不理解为什么宋慈的故事会突然跟福尔摩斯扯上关系。

    而俞铮则是想了一下,才开口:“我有个不情之请……”他一边琢磨着言辞一边说着,语速说的有些慢,他觉得他应该说的委婉一点,毕竟,让别人看自己写的书是一件挺冒昧的事情。

    毕竟高中的功课这么多,别人的时间也有限。

    “哎呀,你有什么事就说,怎么突然变的这么吞吞吐吐的,这可不像你!”

    宋婉清清脆的声音响起,语气里似乎有些玩笑式的不耐烦。

    这句话刚说完,宋婉清自己也吃了一惊,因为她只有在跟家人或者是很亲密的朋友说话的时候,才会用这种语气的,在不相熟的人面前,她一直保持着温婉的淑女形象,说话做事也很矜持。

    但在刚才说话的时候,面对着俞铮,她却没想太多的就脱口而出。

    就像是她跟很亲密的朋友说话时那样。

    “倒是很少见到她说话这么直接……”

    俞铮的脑海里闪过了这样的一个念头,他也没想太多,既然美女同桌都这么说了,他再犹犹豫豫的,未免也太小家子气。

    所以他也直截了当的说道。

    “……其实就很简单的一件事,我这不是写了个小说的开头么?类似福尔摩斯那种类型的,但也不知道写的怎么样,所以想要找个人帮我看看,顺便给点意见。”

    “这有什么。”

    宋婉清听后莞尔一笑。

    对她来说,这不过是小事一桩罢了。

    她伸出一只白净的手掌,在俞铮的面前晃了晃,嘴角微微上翘,眼角带着笑意,神色有些得意的说道:“给我吧,让宋老师来给你点评点评!”

    听美女同桌这么一说,俞铮也是一乐,他还是第一次看到对方如此俏皮的一面。

    “那学生就等老师的斧正了!”

    说话的时候,俞铮也是一脸恭敬,双手将自己的笔记本递到了宋婉清的手中,做足了学生的样子。

    “嗯,孺子可教!”

    宋婉清满脸笑意,满意的点了点头。

    “哈哈!”

    然后两人像是心有灵犀一样,相视着笑了起来。

    宋婉清觉得她很开心。

    没有原因的,就是觉得很开心。

    虽然她觉得自己同桌写的这个‘宋慈的故事’可能不怎么好看,但是在听到对方让自己帮他看一下他写的小说的开头的时候,她的心里还是莫名的高兴了起来。说不出什么理由的,就是无缘无故的高兴,那种感觉,就仿佛是眼前的一切事物,突然都变得色彩鲜艳了起来。

    宋婉清接过俞铮递给她的笔记本的时候默默的想着,如果写的太差的话,等一会自己的语气一定要婉转一点,不能让他太灰心。

    “这么多!”

    刚刚翻开俞铮的笔记本的时候,宋婉清也吃了一惊。

    原本她想的,自己的同桌说的‘小说开头’,最多就几页纸罢了,但是从这足足二十多页的厚度上,似乎跟自己最初的设想,有了很大的出入。

    翻到第一页上。

    上面写着自己熟悉的那首《满江红》,在这首词下面空出了三行的地方,写着这本小说的标题。

    “《大宋提刑官》。”

    宋婉清默读出了这个对她来说,极为陌生的名字。

第十八章 食堂

    俞铮一直在观察着自己这个美女同桌的神情。

    从一开始接过自己笔记本时的嘴角带笑,到看到自己笔记本那厚厚的二十多页小说时眼神里掩饰不住的吃惊,以及到最后阅读时的那种宁静的神态。

    整个神情的变化,都尽收眼底。

    尤其是最后宋婉清那种恬静的阅读的样子,让俞铮有了一点心动,如蜻蜓点水。

    “不知道她会给一个什么评价……”

    一边想着,俞铮一边五指分开,不断的伸缩着手指跟手掌,之前连续的大量书写,对于手指的负担很大。

    “以后应该注意一点,不然书没写完,手别累出了什么毛病……”上一世的时候,俞铮习惯了用键盘打字,很少会用笔在短时间之内写这么多字了,现在一写之下,确实是有些难以适应,尤其是手指,昨晚上写了一万三四千字之后,早上又写了两千多。

    写的时候除了感到酸痛外也没其他的感觉,坚持一下也就过去了,但是现在停下笔之后,却发现手指不断细微的颤抖着,似乎都有些不听使唤了。

    “等我赚钱了,一定要买一台电脑……”脑海里面刚刚产生这个念头,俞铮马上就摇了摇头,他刚刚想到,这个时代的电脑不但价格高的可怕,而且性能也低的可怕,习惯了后世那种性能的电脑的他,恐怕是难以接受这个年代的电脑,那种低的令人发指的性能的。

    早自习结束的铃声响起。

    宋婉清还在认真的看着俞铮写的那本小说的开头。

    仿佛与世隔绝了起来。

    她的表情很入神,眼睛一眨也不眨,一点也不像是在装模作样的敷衍,似乎是这本叫《大宋提刑官》的书真的有很大的吸引力。

    “吃早饭了!”

    俞铮拍了拍桌子,宋婉清被他拍桌子的声音从深入阅读的状态中惊醒了过来。

    “啊!?”

    她先是反射式的答应了一声,然后又有些迷茫的看了俞铮一眼,马上,眼睛又飞快的收回,重新的落到了写着《大宋提刑官》的笔记本上。接着,她胡乱的摆了摆手,眼睛始终盯着俞铮的笔记本随口说着:“知道了,知道了,我等一会就吃……”

    一边这么说着,她一边又翻过了一页。

    继续入神的阅读了起来。

    将刚刚说的一会去吃饭的事情忘在了脑后。

    “似乎还不错……”

    看到自己的美女同桌竟然看的连饭都不想吃了,俞铮倒是极为高兴。

    毕竟这本书是他准备用来赚第一桶金的,读者喜不喜欢看对他来说是极其重要的,虽然宋婉清一个人只能算是孤例,并不能说明什么,但至少代表了,他写的这本《大宋提刑官》,在这个时代里,也是有喜欢看的读者的。

    “我还是给她买一点吧……”

    俞铮这么想着,毕竟她也是因为看自己写的书,才不去吃饭的,要是让她就这么饿肚子,自己也过意不去。

    看了看自己口袋里的钱,大概还有三块多。

    “应该够了吧……”

    这具身体原主人很少去商店买东西,所以对于物价也不是太熟悉,但在俞铮想来,这个普通工人四十块工资的年代里面,三块钱也不算是小钱,至少买点饼干面包一类的东西吃,应该是没问题的。

    这个年代的高中食堂不像未来的那样,有一个光明瓦亮,整齐的摆放着几十上百张桌子的大厅,一长排卖各种各样的菜饭的窗口。

    密州一中是县里面最好的高中。

    也不过是在校园的一侧建了三间颇有些年岁的瓦房。

    三间房子互通,大概有一百五十平米不到的大小,一半的面积是食堂的人做饭卖饭的地方,剩下的地方放着不到十张桌子,空间十分的狭小。

    卖饭的窗口也只有五六个,此时这些窗口前面已经挤满了人。

    绝大多数打到饭的学生也不在食堂里吃,而是拿到宿舍,跟同宿舍的一起吃,一般这些人都是统计好整个宿舍的人吃多少,然后一打就打一个宿舍的。

    打水打饭的都分工明确。

    这样效率也快,不然全校接近两千学生,都在食堂吃饭,不用说容纳不了,就是时间上,也不够。

    在食堂里面吃饭的,大多是一些不住宿舍的跑校生。

    像是俞铮这样的。

    或者是一些住单身宿舍的学校老师,不过学校老师一般都会早一点来吃饭,避免跟学生挤到一起,毕竟学生太多了。

    有一个窗口上面写着兑换处三个字。

    这是用粮票换饭票的地方,学生需要用粮票换成学校的饭票,才能在学校食堂里面购买平价的粮食,不然就只能去购买价格高不少的溢价粮。

    城市户口的学生一个月有二十八斤粮食的国家供应指标,而农村的学生,就需要自己用家里的粮食去换。

    一中因为是重点中学,所以县里特别照顾。一中的农村学生可以靠着学校开的证明,在粮管所用粗粮按照一定比例兑换细粮,然后拿着粮管所开的证明来学校换粗粮跟细粮饭票。

    其他高中里农村的学生,就只能背着粮食来学校换了。

    当然,粗粮换细粮的优惠是没有的。

    食堂里卖的东西很少,俞铮看了一圈,只有玉米面的窝窝头,玉米面的稀饭,白面馒头以及油条这寥寥的几样。

    没有面条,没有包子,没有火烧,更不用说什么肉夹馍,鸡蛋灌饼,煎饼果子之类的稀罕玩意了。

    唯一可以称得上菜的就是2分钱一根的咸菜条。

    俞铮还发现自己忘记了很重要的一件事情,那就是他没有带饭盒。三天多了,他还是没有适应过来这样的生活,总是在这上面丢三落四。

    现在的食堂,可不像是未来的那样,都配备有餐盘。这时候想要打饭必须要自己带着饭盒,不然就只能用手拿了,馒头咸菜还好说,用手拿就用手拿了,油条不嫌一手油也勉强可以,但热气腾腾的稀饭,总不能用手捧着喝吧?

    况且看着这些早餐俞铮也实在是没有多大的胃口。

    昨晚上刚刚在家里吃了一顿油水丰厚的大餐,让他的口味变刁了许多,虽然俞铮也知道,就现在来说,按照家里给的生活费,顿顿吃肉的日子在这个年代有些不太可能,但这也更加坚定了他尽快赚钱的念头。

    只要赚到了钱,其他的不敢说,起码在肚子上是亏待不了自己的。

    脑子里想象着各种各样的美食,从红烧肉,扣肉,想到了把子肉,又从扒鸡,烤鸭想到了吊烧鹅,俞铮舔着嘴唇,咽下了一大口口水。

    然后叹了口气。

    “这样的日子应该是不远了……”

第十九章 青年

    俞铮转身就往外走。

    他打算到学校外面的小商店看看,顺便给帮自己看小说的同桌买包面包饼干之类的东西当早饭。

    正巧在出食堂门的时候,看到了李国政正一手拿着一叠报纸,一手拿着一个白色的搪瓷饭缸风风火火的往这走着。

    “你吃完了?这么快?”

    李国政看到俞铮从食堂里面出来,有些意外的问了一句。

    他刚下了早自习就急匆匆的跑出学校,第一时间到附近的报亭买了一份新出的《足球报》,连看都没看上几眼,就又跑回来吃饭,算算时间,也不过是五六分钟而已。

    “没呢。”

    俞铮摇了摇头,他示意了一下他空着的双手,道:“出来的太急,到这了才想起忘记带饭盒了,不过我也不饿,索性就不吃了。”

    “哦。”李国政听后先是应了一声,然后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有些兴奋的扬了扬手里的报纸,语气也很兴奋的说道,“出大事了!昨晚上的比赛结束之后出了大事!”俞铮看自己好友脸上兴奋的神情,那样子就好像是当初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

    俞铮知道他说的是什么。

    不过现在他也没功夫跟他在这里浪费时间,所以俞铮摆了摆手,说道:“等回到教室再说吧,你先去吃饭。”

    “也好!”

    李国政倒是没想太多,他依旧是神情兴奋的点了点头。

    一边往食堂走一边对俞铮喊着:“等会到教室我再跟你说,嘿,北京的那些球迷真他娘的爷们!有种!”说着,他还伸出手比划了一个大拇指的手势。

    他的声音很大,让很多人都对他侧目而视。

    有几个明显也是昨晚上看了比赛的同学,纷纷围了上去,有人的嘴里还追问着。

    “哎同学说说呗,北京的球迷怎么了?”

    “是啊,《足球报》我看看呗……”

    “我刚才听一个体育老师说,球迷赛后在工体暴动,把国家队的人堵起来了,曾雪麟吓的都不敢露面!工体的球迷全场高喊枪毙曾雪麟呢!”

    “真的还是假的?”

    “你管真的假的干什么?难道曾雪麟不该枪毙。”

    “该!”

    “太该了!”

    很多人纷纷附和。

    李国政向俞铮摆着手:“那我先去吃饭了啊!”

    看到自己好友的身影消失在食堂的门前,俞铮摇了摇头,他是不认可球迷暴力的,但是他可以理解昨晚上现场球迷的感情。

    只能容纳六万四千人的工人体育场涌进了整整八万名球迷,足以看得出首都球迷对这场比赛的热情,也可以知道这场比赛寄托着多少人的期望。

    最后以这样一种方式输掉比赛,球迷的愤怒,委屈,不甘种种负面情绪压抑不住爆发出来,可以想象,场面肯定是像火山爆发一样猛烈而不可阻挡。

    当他看到自己好友为北京球迷竖大拇指的时候,他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不只是现场的球迷,全国的球迷都需要发泄,他们或许不会像现场的球迷那样的失去理智的暴动,但是为这些人竖一个拇指还是可以做到的。

    因为这些人知道,要是自己当时也在现场的话,可能也会做出一样的选择,他们的大拇指不仅仅是竖给别人的。

    也是竖给自己的。

    一中旁边有一家供销合作社开的小商店。

    店面并不大,东西也不多。

    卖些钢笔,墨水,各种笔记本作业本一类的东西,也卖一点副食品,比如说饼干,糖果,点心之类的。

    因为挨着学校的关系,生意还算是不错。

    俞铮进去的时候,小商店里面并没有其他客人,只有一个瘦高个,面相有些陌生的二十出头的青年拿着一个拆开的收音机在不知道捣鼓着什么。

    这个年轻人并不是他印象里的那个营业员。

    青年看到有人来了,也只是抬头看了一眼,便又低下头继续捣鼓起了他手中的那个收音机,似乎不怎么在意对方要买什么。而俞铮也不在意,这种事早就司空见惯。他知道,这个年代,像是百货,供销这些商店的售货员都这样吊儿郎当的,对顾客也是爱理不理的。

    反正东西都是明码标价,也不讲价,爱买不买。

    俞铮在柜台前将货柜上所有的东西都扫了一眼,然后皱了皱眉毛。

    说实话。

    他没有想到这个小商店里的东西会少到这个地步,这个年代像面包这种东西他就不想了,一般经济落后一点的县级市一直到九十年代中期,在商店里都很少见到面包,但是像饼干这东西,也只有寥寥的几样,火腿肠更是没有,这是他之前没有预料到的。

    显然他对于这个年代物资的缺乏,还缺乏足够的了解。

    虽然可选的很少,但该买还是要买的。

    俞铮伸手敲了敲桌子。

    “拿一包那种手指饼干,再拿三个这样的硬皮笔记本。”

    同时,他也说出了自己要买的东西,然后俞铮有些好奇的问了一句:“哎,对了,同志,之前在店里的那个林大妈呢?我有段时间没看到她了……”

    听到客人这么说了一句,那个青年才抬起头。

    看了俞铮一眼。

    “你认识我妈?她上个月退休了,然后我才出来接的班……”说着,这个青年又抱怨了一句,“其实我不太愿意出来接班,营业员也没什么好的,就赚一份死工资,钱也不高,我之前在潍安跟人学修家电呢,都快出师了,结果让我妈给喊回来了……哎,对了,你要什么?我刚才没听清。”

    俞铮只好又将他要买的东西说了一边。

    青年听了之后,连想都没想,脱口而出:“饼干一块三,笔记本三毛一个,一共两块二整。”

    一边说着,青年一边转身从货架上把俞铮要的东西拿了出来,放到了俞铮的面前,然后他似乎是想到了什么,又认真看了俞铮一眼。

    “你是一中的学生吧?”

    俞铮有些不明所以的点了点头,他不知道对方问这个干什么。

    然后青年的脸上露出了一个笑容。

    “是这么回事,就是想找你帮个忙,你在你们学校里,要是知道谁的收音机坏了的话,就跟他说,说校门口供销社的吴鑫就会修,而且价格比城里便宜,修的不比城里的差!”

第二十章 太好看了

    听对方这么一说,俞铮才有些恍然大悟,原来是想要自己给他找客户呢,毕竟现在收音机也便宜,一些南方的乡镇企业的小作坊做的,才十几块,不到二十块钱就能买到一台,学校里住校生听收音机的不在少数。

    基本上每个宿舍都会有一台收音机。

    当然,这些小作坊连质检都没有,质量上是肯定不如国营大厂的好,什么时候突然出问题,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这种事俞铮倒也不会拒绝,举手之劳而已,同学能便宜一点修理收音机也是好事。

    而且自己还在他这买东西呢。

    直接拒绝了那也未免太不会做人了。

    “好,没问题。”

    俞铮点头答应。

    同时他还抬眼看了一眼这青年之前捣鼓那台收音机的地方。

    那台原本拆开的收音机已经被重新组装了起来,放在了柜台的一侧,想来应该是修好了。

    柜台上除了修理工具之外,还放着几本已经被翻的起毛卷边的书。封面朝上的是一本《彩色电视机常见故障》。看到这本书,倒是让俞铮对这个青年另眼相看起来,没想到他还真是个勤学用功的好青年,竟然在自学修理彩电。

    这个叫吴鑫的青年也看到了俞铮的眼神。

    然后他顺着俞铮的眼神,看到了自己放在柜台上那本修理彩色电视机的书,他的脸也不由得红了起来,他怕自己被别人觉得自己好高骛远。

    他连忙说道:“其实就是瞎看看。”

    这年头会修彩色电视机可是一门了不起的手艺,整个密州县城都没几个人会修。

    “其实挺好的。”

    俞铮倒是笑了笑,他有些佩服起这个才二十出头的青年来了,一般人要是能在最让人羡慕的商业系统的单位上找到一个铁饭碗的工作,那肯定不会像这个叫吴鑫的青年这样这么努力的学习一些对于本身岗位没什么用的知识,更何况这门知识对于自学来说还很难学。

    估算着时间差不多了,俞铮也没跟这个青年多聊。

    他的身影都出了小商店的门口了。

    俞铮又听到了那个青年喊自己的声音。

    “哎同学,你还没告诉我名字呢,我记一下,以后你介绍人来我这修理收音机我给你提成,一个人我就给你提成三毛钱!”

    “呵呵。”

    对方的这话,让俞铮乐了,他没想到这个吴鑫还挺有经济头脑的。

    知道给帮他介绍顾客的人提成。

    三毛钱在这个年代的购买力还是很强的。

    一斤猪肉不过七毛九,一斤蛋不到四毛,尤其还是对于学生来说,三毛钱真的是很有诱惑力的。别的不说,起码食堂里面三毛钱一份的菜跟一毛钱一份的菜,在肉的数量上,就有着显著的差别。

    “不用。”

    俞铮摆了摆手,虽然他现在也没啥钱,但他还真看不上这点小钱,他愿意帮对方宣传一下,也纯粹是他觉得这个青年挺不错的,在这个年代不肯安于现状,而奋发努力的人,无论能不能成功,都是值得钦佩的。

    况且也如他自己说的,他这里修的便宜。俞铮觉得,对于要修收音机的学生,跟会修收音机的吴鑫来说,这是双赢的事情。

    看着那个没说名字的高中生消失在眼前。

    “哎!”

    吴鑫有些懊恼的叹了口气。

    刚才自己不应该在对方进来的时候爱理不理的,肯定是自己的那个态度让这个高中生不高兴了。而且对方不留名字,肯定是不相信自己。

    当时自己正在修那台收音机,也没法去招呼啊。

    吴鑫觉得自己有点小冤。

    他完全没有去想,竟然会有一个学生完全看不上他给的那三毛钱的提成,所以才不会留名字。

    教室里人不多。

    住校的学生还在宿舍里吃饭,要等第一节课上课前才会陆陆续续的赶来,现在在教室里的大多是跑校生。

    女生大多都在记着英语单词。

    今天上午的头两节课都是英语,不出意外的话,英语老师应该会让默写单词。

    俞铮进来的时候,看到一群男生正围着李国政激烈的讨论着什么。

    不用想,肯定是关于昨晚上的球迷暴动。

    而且看他们争的面红耳赤的样子,肯定是意见不统一。

    俞铮没去凑热闹。

    他走到自己的座位旁边,看到自己的同桌仍旧在看自己写的那个《大宋提刑官》的开头,他顿时觉得有些奇怪,不过一万五六千字的一个开头,剧情也挺简单的,一点也不晦涩,这么长时间还没看完?

    “俞铮!”

    还不等俞铮坐下,宋婉清便抬头叫了一声他的名字,语气里有着一丝掩饰不住的惊喜。

    她的那双乌黑明亮的眼睛,像看一个陌生人一样,一眨不眨的看着俞铮。

    来来回回,上上下下的把他看了好几遍。

    就在俞铮被自己的这个美女同桌看的有些不自在的时候,宋婉清才用一种极其认真的语气说道:“你的书……真的很好看!”

    说着,她稍微停顿了一下,似乎是在想着什么,然后她才继续用之前那种无比认真的语气继续补充道:“……比我看过的福尔摩斯还要好看!”

    这话说得就让俞铮有些汗颜了。

    他这本书只是胜在一个新颖,能让不懂法医学知识的人看了之后产生一种不明觉厉的感觉罢了,其他的地方比福尔摩斯这种推理小说开山怪差的简直不能以道理计。

    尤其是在诡计的设置上,差的实在是太多。

    他刚想要开口说上两句。

    自己同桌的声音便又响了起来。

    “我一开始就不应该答应你,看你这本书的!”

    宋婉清一边抱怨,一边噘起了嘴,显示着她现在的心情有点郁闷:“……这本书什么都好,就是太短了,正好看到精彩的地方,内容就没了,真是气人……”

    然后,她猛的看向了俞铮,两只眼睛好像都在发光。

    “好同桌,好同桌,能不能可怜可怜我,写快一点,我现在满脑子都是你这本书的剧情,连单词都记不下去了……”

    宋婉清楚楚可怜的看着自己的同桌,语气里甚至都有了一丝幽怨。

第二十一章 噎着了

    俞铮看着自己的同桌。

    神色间有一些惊讶。

    这样俏皮的,有些近乎撒娇的宋婉清是他之前从来没有见过的,在他的印象当中,自己的这个同桌,永远都是文静的,都是如水一般的,她对任何人都是一脸微笑,你可以感受到她的礼貌,但也可以感受到她跟你的那种隔阂。

    但是刚才,俞铮有了一种这才应该是朋友之间的对话的感觉。

    一时之间,俞铮也有些失神。

    俞铮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所以,犹豫了一下之后,他还是决定先将这个话题岔开。

    “先不说这个……对了,之前麻烦你帮我看书,你连饭都没去吃,我心里挺过意不去的,所以就给你去买了包饼干……”

    一边说着,俞铮把那包手指饼干放到了宋婉清的桌子上。

    “哈哈……”

    宋婉清似乎也察觉到了自己之前行为有些跟往常不同,她的脸红了一下,但看了俞铮递过来的这包饼干一眼。接着,她又像是忍不住了一样,噗嗤一声笑了起来。

    俞铮觉得自己同桌笑的很奇怪。

    自己给她买了一包饼干她笑什么呢?而且还是那种别有深意的笑。

    “谁说我没吃饭的……”

    宋婉清的神色有一丝奇怪,她的嘴角是带着笑意的,她的语气稍微停顿了那么一秒钟:“其实我早上都是自己带饭的,家里的阿姨都会给我做好,食堂的东西那么难吃,我吃不大惯……”

    说着,她又白了一眼俞铮,一边将俞铮放到她面前的饼干又推了回去,撇了撇嘴,不屑的道:“……而且你买的这个饼干,我也不喜欢吃啊。”

    “……这饼干这么贵,又不好吃,你乱花这个钱干什么。”

    最后,她的语气还有了一丝埋怨。

    “你钱很多吗?”

    “这……”

    俞铮张了张嘴,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虽然看不到自己的脸,但他知道,他现在脸上的表情肯定是极为尴尬的。

    没想到自己的一番好心,在对方看来,完全是多此一举……

    宋婉清笑的很得意,她这还是第一次看到俞铮吃瘪之后的样子,她觉得,挺有趣。

    看着自己同桌那笑吟吟的得意样子,俞铮的眼睛转了一转。

    他有了一个主意。

    “哎……”

    马上,俞铮神色落寞的叹气了一声。

    这吸引了宋婉清的注意。

    她的眼睛看着俞铮,露出了疑惑的神色,她有些奇怪,为什么自己的同桌怎么会突然叹气。

    俞铮摇着头说道:“罢了,罢了,算我倒霉,我自己都没吃饭,下了早自习之后就去给你买了饼干,没想到纯粹是画蛇填足,你不领情就罢了,还笑话我……”话还没有说完,俞铮又是叹了一口气,没有继续说下去。

    同时,他把那包手指饼干收了回来。

    眼睛怔怔的看着手里的那包饼干,样子说不出的失落。

    “啊……”

    看到俞铮这样,宋婉清觉得自己是不是说的有些过分,让对方这么难过,这可不是她的本意。

    她神情也有些急了,连忙道:“你别生气啊,我不是故意的,就是……就是想开个玩笑……”说着,她的语气里又有了一丝愤愤不平,“谁知道你这人平时对什么事都满不在乎的,挺有男子气概的,却这么开不起玩笑……而且……而且这个饼干是真的不好吃嘛!我又不是乱说的,又那么贵,之前我就买过,吃了一根就没吃了,实在吃不下去……”

    见俞铮还是那副样子,宋婉清也是一脸委屈。

    “好了好了,你别这样了,我接受你的好意了还不行嘛……人家也不知道你一下课就给我买饼干了……”

    “呵呵!”

    宋婉清这么一说,俞铮的脸说变就变,之前还是一副低沉失落的样子,在眨眼间,便挂满了得意洋洋的笑容,他笑着说道:“好了,我也是跟你开个玩笑,这下咱俩扯平了……”

    还没说完,他就停住了话头,因为他看到美女同桌正两眼冒火的看着自己。

    于是,他连忙两手合什,做出了道歉的样子。

    “……你别生气啊,我真是只是想跟你开个玩笑……”

    双方的位置马上便来了一次反转。

    这次无论俞铮怎么说,宋婉清却是听都不听,直接用手捂住了耳朵,别过了头,一句话也不说,甚至连看都不看他一眼,同时,还把俞铮写了二十多页的《大宋提刑官》的那个笔记本像是扔废品一样给直接扔到了俞铮的身上,一点也看不出来,就在几分钟之前,她还把这本俞铮写的小说,夸的比《福尔摩斯探案集》还好。

    还说自己想看这本书的后续想的茶饭不思……

    “什么啊,只允许你跟我开玩笑,不允许我跟你开玩笑……”

    俞铮用自己才能听得清楚的声音嘟囔了一小句,当然,这句话他是不敢让自己的这个美女同桌听到的。

    无可奈何之下,俞铮只好看着自己手里的这包手指饼干,叹气道:“算了,之前我过分了,不该拿你寻开心,你现在也不听我道歉,那我等你消气了我再跟你赔不是……反正我也没吃饭,我就尝尝这个饼干,我就不信了,这么贵的饼干真有你说的那么不堪!”

    一边说着,俞铮撕开了饼干的包装。

    拿起一块放到嘴里嚼了一下。

    有些硬,有些脆,有些甜,也有些干,还有一股不是太明显的奶香。

    称不上好吃。

    但是俞铮也没觉得难吃,可能是早上没吃饭,的确是有一些饿了,所以吃的也有点快,不多时,小半包便已经进了他的肚子。

    “这可不能浪费了,一块三一包呢,酒厂里一个普通工人一个月的伙食费才十二三块钱,我这一包饼干就吃掉了一个工人两三天的伙食费呢……”当时给自己这个同桌买饼干的时候,俞铮就考虑到了饼干不好吃的可能,所以,俞铮就咬牙买了一个最贵的,结果就算是这个最贵的,在自己的这个同桌的眼里,也是一个不好吃的评价。

    “真是挑食……”

    一边想着,俞铮一边偷偷看了看自己同桌一眼。

    看到她自顾自的在记着英语单词,仍旧是不向自己这个方向瞄上一眼,就仿佛自己是空气一样。

    显然,她还在生气。

    “女孩子真是脾气大,明明刚才还挺好的,还跟自己开玩笑,没想到我一开她的玩笑,她倒生气了,还说我呢……”

    俞铮也是在心里暗地里吐槽。

    “不过话说回来,自己这个同桌,家里看来条件很好啊,我这个从未来三十年后回来的,都没觉得这饼干难吃,她就觉得这饼干难吃了,这么挑剔,看来生活水平不是一般的高啊……”

    突然,俞铮想起了宋婉清刚才说的,她的早饭似乎都是家里阿姨给做好之后带来的……

    阿姨不就是这个年代保姆的称呼么?而这个年代能够有保姆的人家……

    “恐怕是**啊……”

    顿时,俞铮觉得宋婉清的身份不简单起来。

    “咳…咳……”

    就在俞铮暗地里猜测着自己这个美女同桌的身份的时候,他的嘴里突然发出了一声很怪异的咳嗽声。

    然后,他猛的挺直了身子,将手里捏着的半根饼干扔到了桌子上,他的眼睛睁的很大,嘴巴使劲张开,一根指头不断的往喉咙里伸了进去,用力扣着,同时,他嘴里还在用力的干呕着。

    刚才因为胡思乱想着事情,又吃的太急太快,再加上饼干这东西又很干。

    他又没喝水湿润一下。

    噎着了。

第二十二章 一杯水

    “你怎么了!”

    俞铮这幅样子也让宋婉清吓了一跳。

    其实她刚才对于俞铮的不理不睬,都是在假装生气,虽然她没用眼睛看,但是耳朵,却在认真的听着俞铮这个方向的声音。

    她的音调一丝颤抖。

    显得极其担心。

    但她的这个问题,俞铮现在这样子是肯定没办法回答了。

    其实不只是她,就连教室里的其他人也是纷纷把目光看向了正在不断扣着喉咙的俞铮。

    而之前还在跟其他同学就昨晚上球迷暴动是好是坏讨论的热火朝天的李国政大惊失色,几个大步就冲到了俞铮的身边,他的脸上十分着急,语气也极为担忧:“铮子,你怎么了,你怎么了,你别吓我啊?”

    其他人也都围了上来。

    乱哄哄的。

    “他噎着了,用力拍他的背,让他把东西吐出来就好了!”有人一看到俞铮的这个样子,马上就联想到了他遇到了什么事,连忙出声提醒。

    这年头吃饭因为都是干粮居多,所以噎着也是常有的事情,不算是什么大事。

    听到这话,李国政连忙用力拍了拍俞铮的后背。

    而俞铮也配合着自己的好友用力的咳嗽,想把堵着自己的喉咙的饼干吐出来,但是用了咳了十几声,再加上不断用手指扣着自己的喉咙,结果却什么都没有咳嗽出来。

    这几十秒时间过去。

    俞铮觉得自己快断了气一样。

    脸色涨成了猪肝色。

    宋婉清看着自己的同桌,脸上担忧的都快哭出来了,眼睛红红的,用力的咬着嘴唇,手掌也用力的攥着,力量大的都看不到一点血色。她十分的埋怨自己,她觉得要不是自己的话,俞铮也就不会噎着了,毕竟那包饼干是他买给自己的,自己不吃,他吃了才会这样的……

    但她却一点忙都帮不上,只能在一旁看着。

    “给他点水,让他把东西咽下去!”见到刚才拍后背的方法不管用,又有人连忙出了一个新主意。

    “水,水,谁有水!”

    李国政也连忙问旁人大声喊着借水的话。

    “我有!”

    “我也有!”

    几乎是立刻,就有几个人举起了手,不过他们杯子里的水都是刚从食堂里打来的热水,滚烫滚烫的,这样的水,肯定是不能拿来用的。

    “快去接点凉水,兑一下就好……”

    话音未落。

    宋婉清几乎是条件反射一般从自己的课桌里拿出了一个很漂亮的,在这个年代极为少见的大红色的不锈钢水杯。

    这个水杯一拿出来,马上就吸引了整个教室里的人的注意力。

    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么高档的水杯。

    “宋婉清这个杯子在哪买的啊,好漂亮啊……”

    “不知道,我跟我叔叔去过省城,在省城的百货商店都没见过这样的杯子,我估计得北京上海那样的大城市才有吧,而且肯定不便宜……”

    “是啊,这么好看,肯定不便宜,我猜恐怕得几十块钱吧……”

    “一个水杯就几十块钱啊,那不是能换一百多斤肉了,太贵了……”

    一些人还在互相交谈着,语气里隐隐的有些羡慕。

    “用我的吧,水是兑好了的。”

    想都没想的,她就把水杯的盖子扭开,递到了正不断的拍着俞铮后背的李国政的手边,而李国政也没想太多,他现在满脑子都是自己好友的安慰,他感激的看了宋婉清一眼,接过来想都没想就把水杯对向俞铮的嘴边。

    咕咚!咕咚!咕咚!

    几大口水喝下去,俞铮终于是将喉咙里的饼干咽了下去。

    他闭着眼睛,嘴里用力的喘着粗气。

    一种劫后余生的感觉不由得从他的内心深处升腾了起来,就在刚刚的一瞬间,俞铮甚至想到了自己不会就这么死了吧?自己好不容易重生一次,被噎死也太搞笑了吧。

    “谢谢。”

    一直喘息了十秒钟,俞铮才睁开了眼睛,他看着围在自己身旁的人,由衷的感谢着。

    其他人也都摆着手说着不用的话。

    “谢什么,我们都是同学,况且我们也没出啥力,尽顾着看了,你真要谢,就谢李国政跟宋婉清吧,他们俩出的力最大!”

    “是啊,是啊,我们都没出啥力……”

    一人这么说,马上就有很多人跟着附和起来,见到俞铮没事之后,他们再待在这里也没什么意思,纷纷散开了。

    “你不用谢我,早上你不是跟我说了嘛,朋友之间不言谢!”见到俞铮看向自己,李国政连忙无所谓的摇了摇头,然后很是潇洒的说了一句。

    还不等俞铮开口说什么话。

    李国政便又抢着道:“你先别说话了,多喝点水,这杯子是你同桌的,我先到我座位上了,单词我还没记,等一会上英语课,老师可能要让默写单词呢……没什么事我先走了……”说完,他便向着俞铮很洒脱的摆了摆手,转身向着自己的座位走了过去。

    见自己的好友离开。

    俞铮叹了口气。

    他对自己这个从小玩到大的朋友太了解了,他对英语基本上一窍不通,之前从来没有听他说过记单词的事情。

    他这么跟自己说,只是不想要自己谢他罢了。

    一边想着,俞铮看到了自己手里拿着的不锈钢水杯。

    这是一个在二三十年后很常见很普通,但在这个年代很少见很高级的保温水杯。

    水杯是大红色的。

    上面印着白色的thermos的字样。

    外形很简约,杯子不是纯圆柱形的,而是在中间的地方略微有一点向内的曲线,很有工业设计的美感。

    俞铮脑海里的资料告诉他,这个不锈钢保温水杯的牌子是膳魔师,在八年前,才由这家日本公司做出了世界上第一个商用的不锈钢真空保温杯,价格很高,国内也没得卖,就算是他那个当副科级企业厂长的父亲的工资能折算成外汇,恐怕也要花去至少半年的薪水。

    他看向了这个水杯的主人,而宋婉清也一脸歉意的看着他。

    “都是我不好……”

    宋婉清的话还没说完,就被俞铮打断了。

    “不关你的事,是我自己吃饼干的时候不小心……”说着,俞铮将水杯放到宋婉清的桌子上,才继续道,“谢谢你的水……”

    还不等说完,俞铮便苦笑了一声。

    “我老是嘴里说谢谢也没什么诚意,你的水救了我的命,我心里十分的感激,按道理我应该请你吃顿饭的,但我没那么多钱,买那包饼干跟这几个笔记本就花光了我身上三分之二的钱,这还是我省吃俭用了一个月才攒出来的……”说着,俞铮看了那个大红色的水杯一眼,“而且就算我请你吃饭你也未必看得上……”

    他又叹了口气。

    “我是不喜欢欠别人的情的,但我这次是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谢你了……”

    说着,俞铮似乎是想到了什么。

    “这样吧,等我写完这本《大宋提刑官》的第一个故事‘梅城谜案’,就找本文学月刊投稿,要是能拿到稿费的话,我送件礼物给你,不过肯定不是什么太贵的东西就是了,太贵的东西我也送不起……”

    听俞铮这么说,宋婉清连忙摇了摇头。

    “别……不用送我礼物,我其实真没帮上什么忙,就在旁边瞎着急,就是最后递了杯水……按你的话说,一杯水而已,有什么好谢的……”

    说完,她抬眼看了一下俞铮,指着俞铮桌子上那个写有《大宋提刑官》的笔记本,笑了起来。

    “如果你真要谢我的话,就赶快写你的《大宋提刑官》,第一个给我看!”

第二十三章 文学期刊的‘四大名旦’

    “没问题!”

    俞铮笑着点了点头。

    “不过礼物我肯定还要送的。”这话俞铮说的很坚定。

    “随你,不过我肯定不会要的!”而宋婉清也是不甘示弱的哼了一声,语气同样是很坚定。她心里已经打定了注意,无论之后俞铮送什么礼物给她,她都不会收。

    “对了!”

    她似乎是突然想起了什么。

    “你说你要投稿?”

    宋婉清的神色间有些兴奋,眼睛像是大灰狼看到了小白兔一样闪闪发光,而俞铮则是莫名其妙的看着她,他有些不明白,自己要投稿她兴奋个什么劲。

    不过虽然这么想着。

    俞铮还是点了点头,理所当然的道:“是啊,不投稿我写这个干什么,难道写着玩啊!”

    “你想好投哪个刊物了?”

    俞铮的话音刚落,宋婉清就迫不及待的追问了一句。

    “这个……”

    这个问题倒是问住他了,俞铮之前还真没仔细的想过自己要把《大宋提刑官》投给什么刊物,毕竟他也是刚写,第一个故事都没写完,哪有时间来考虑这些。

    其次,也是这个年代的娱乐设施,娱乐方式也少,电视节目都没几个,就算是中央台,一天二十四小时里面起码有十二个小时是没信号的。

    所以,这个年代的国人阅读热情高涨。

    尤其是对小说。

    因为六七十年代的政治需要,过份地强化了小说的教化功能,它的愉悦功能遗失殆尽,书荒十分严重。因而,国人对小说的阅读**是几近于疯狂,翻开八十年代的文学期刊,百分之八十以上是小说,散文跟诗歌等只占百分之二十的篇幅。

    这就让各种各样的文学刊物蓬勃的发展,种类也是五花八门,无所不有,发行量大的,像是一期几百万的都有,就算是少的,一些省级的文学刊物,也有十万到几十万份不等的销量。

    实在是期刊的黄金年代。

    “……我还真没想好。”

    俞铮只能实话实说,他的确是没有想好给哪个刊物投稿。

    甚至他都没有仔细研究过哪些刊物是适合自己投稿的,他写的是通俗类的小说,并不是纯文学。

    所以选择期刊还是挺重要的。

    “太好了!”

    听到俞铮说自己还没选择好期刊来投稿,宋婉清倒是更加的兴奋了,她笑吟吟的看着俞铮,就像是看着什么很稀少的宝贝一样,俞铮则是让她看的有些发毛,他摸了摸自己的脸,觉得没什么变化啊,怎么她突然的用这么奇怪的眼神看着自己?

    “哼哼!算了,直接跟你说了吧!”

    宋婉清得意的哼了两声,她见到俞铮满脸都是疑惑不解,便也不再继续故弄玄虚。

    而是开口解释起来:“我爷爷虽然离休了,但他还是作协的成员,因为自己的爱好,跟国内一些期刊的编辑都很熟,你的书要是能打动他老人家的话,有他老人家的举荐,那说不定‘四大名旦’也是有机会的!”

    “四大名旦!”

    听到宋婉清提到这个名字,俞铮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

    国内的各种文学期刊也是分级别的。

    有名的期刊影响力大,稿费也高,比如说国家级的期刊给的稿费就要比地方级的期刊要高。

    发行量多的期刊的稿费就比发行量少的期刊多。

    地位最高,影响力最大的毋庸置疑是《人民文学》,这是与新中国所共生的国家最高文学刊物,在创建之初,它就被赋予了应当代表新中国新文艺的最高使命这一重任,不过这本书主要是刊登纯文学,对于通俗文学向来不屑一顾,而且即便是刊登长篇小说,也只会是以选段的方式来刊登。

    并不适合自己的这部《大宋提刑官》。

    而排在《人民文学》之后的,就是四本被合称为‘四大名旦’的文学期刊——《花城》,《十月》,《收获》以及《当代》。

    每一个,在国内文坛都是赫赫有名。

    这四本都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创刊或者复刊的,除了同属于人民文学出版社下的《当代》之外,其余的三个,都对趣味性,阅读性强的非纯文学类很感兴趣,至少不会排斥。尤其是诞生于思想最为开放的上海的《收获》,对于文章的类型更是海纳百川。

    对于来投稿的作者,也是来者不拒。

    当然,这几家虽然比《人民文学》开放,但是小说也不能太通俗。

    一定的艺术性跟思想性也是必要的,否则的话,太通俗的东西他们也是不可能刊登的,掉不起那个价。

    这个年代里面,文学还是很讲究逼格的,可以有趣味性,但不能太通俗,当然,在《福尔摩斯探案集》都被当为文学名著,柯南道尔,阿加莎·克里斯蒂被称为大作家的八十年代,推理小说的地位还是很高的。

    况且《大宋提刑官》也不算是纯粹的推理小说。

    它还有着一张很好的皮。

    历史小说。

    要知道,在这个年代,姚雪恨的历史小说《李自成》可是拿过茅盾文学奖的。

    其地位之高,不言而喻。

    说实话,在此之前俞铮并没有考虑过去投稿‘四大花旦’级别的期刊,倒不是说对于《大宋提刑官》没信心,这本书的内容是足够出色的,而且书中借着反派刁光斗来**裸的展示出的中国几千年官场官僚为官之道的黑暗与野蛮,以及最后宋慈的黯然辞官,都是极有讽刺意味的。

    就算是在思想性上面,这本书也是足够出众,很有内核的。

    但是一个新作家,想要靠着一本推理小说就想要堂而皇之的登上中国文学的最高舞台,未免也有点太想当然了。

    而且全国给这四家期刊投稿的数都数不过来,就算自己投稿投过去了,说不定被编辑看到都要半年之后了,然后就算是自己被选中刊登,等版面说不定还要等上几个月。

    这么一来一回,一年就过去了。

    这可跟自己尽快的拿到这第一桶金的想法南辕北辙。

    不过,如果是有人推荐那就不一样了。

    “当真?”

    俞铮连忙向着自己的美女同桌追问,这可是关系到他未来能靠这本书赚到多少钱的事情,能够被越好的文学期刊刊登,那么看到的人就越多,影响力就越大,将来也越有可能出版!甚至,越有可能被港台的出版社看中,在港台出版,在港台能够拿到的版税,可就不是国内的这么一点了。

    最重要的还是,那是外汇!

    “我骗你干什么,爱信不信!”面对着俞铮的疑问,宋婉清自然是冷哼了一声,她对于俞铮的问题极为不满。

    “呼!”

    压抑住内心的兴奋,俞铮深呼吸了一口气。

    “哼!”

    看到俞铮这种一脸狂喜的神色,宋婉清又哼了一声,俞铮的这个样子,仿佛《大宋提刑官》这本书已经肯定能够登上‘四大名旦’了一样,所以,她不由得给俞铮泼了盆凉水。

    “哎我说你先别高兴的太早,我爷爷很爱惜名声的,虽然我觉得你的书写的很好,但他老人家的要求可比我高的多了,要他老人家觉得好看才行!他要是看不上你写的小说,那这事就算是吹了,就算是我帮你求他,说破嘴皮,他也不会答应的!”

第二十四章 美女老师

    见俞铮久久无言。

    宋婉清以为是俞铮觉得他自己可能过不了她爷爷那一关,心情有所失落,才不说话的,便安慰着道:“俞才子,你的书写的很好的,就算我爷爷不给你写推荐信到‘四大名旦’,但推荐到一些次一级的省级刊物还是没问题的。”

    稍微顿了顿了。

    她见到俞铮还是不开口,便咬了咬牙,用很肯定的语气承诺。

    “你放心好了,咱们省内的文学期刊,我可以给你打包票!”这话宋婉清说的很笃定。

    俞铮听到美女同桌叫自己‘俞才子’,脸上顿时一红,转瞬即逝,对于这个称呼他还是有点羞愧的,毕竟《大宋提刑官》这本书并不是他写的,而是他抄的。

    当然,因为原著是改编的电视剧本。

    所以,在一些语气,神态,气氛,景物的描写上写的比较简略。

    而俞铮为了让这本书更像是一本原创的小说,而不是一本由剧本改编的小说,所以,在这些地方,也修修补补了一些。

    毕竟他是文科生出身。

    文笔还是有的。

    写这些不牵扯到小说具体内容的侧面描写,再加上还有电视剧在自己的脑海里面,一边参考着一边写,所以也算不上太难,写的在他看来也还算是不错。

    “我不是担心这个……”

    俞铮想了一下,才说道:“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就要把整本书写完才能投稿了,原本我是打算写完‘梅城谜案’就先投稿试试的。这样的话就不行了,否则的话,咱爷爷恐怕是不会给看了几分之一内容的书写推荐吧?”说的时候俞铮说顺了嘴,把宋婉清的爷爷说成了咱爷爷。

    他跟宋婉清差不多大,宋婉清的爷爷他也叫爷爷没错就是了。

    “什么咱爷爷!那是我爷爷!”

    不过宋婉清很不满的看了俞铮一眼,对俞铮怒目相视,嘴里还生气的骂了一句,而俞铮也是连连道歉,不过他的脸上笑嘻嘻的,一点也看不出道歉的诚意。

    “你再这么乱说话,我就……我就不理你了!”

    这让宋婉清很不高兴,但她对自己这个同桌有点无可奈何,真的不理他吧,她自己不愿意,真要对他这么放纵,让他这么油嘴滑舌的不管不问,自己又似乎是有些太不矜持,也是她不想的。

    所以,她也只能用一些毫无威胁的话来威胁一下对方,表明自己的态度。

    离着上课还有十分钟的时候,一个二十出头,穿着一件白色的幸子衫的美女拿着厚厚的一大叠试卷来到了教室里,而在这个幸子衫美女进来的一瞬间,原本教室里还有些嗡嗡嗡的记单词的声音顿时一窒。

    美女是他们的英语老师。

    名字叫常依依,在他们学校里,是一个很出名的人。

    她原本是省城师范大学英语系的高材生,父亲曾经是一中的教师,不过在那段特殊时期里被迫害致死,之后一个小女孩只跟母亲两个相依为命,后来也在一中读书,恢复高考后考上了大学,但在上到大二的时候母亲却突然得了绝症,需要人来照顾。

    原本她是打算退学的。

    这在当时的大学里面可是一件了不得的大事。

    师范大学的领导在了解了情况之后,也极为感动,便特许了她可以暂时休学,等她母亲的事情安顿好了,继续回来读书。而密州一中也特聘她当英语老师,让她有份工资可以补贴家用。

    她看了一下教室里的学生,然后拍了拍手。

    吸引到了所有人的目光。

    “同学们,这节课我们考试,要去厕所的抓紧时间去一下,再过五分钟我发试卷。”

    常依依在俞铮的眼里还是挺漂亮的,眼睛又大有亮,有一种自信的神采,头发又黑又长,用一个很普通的皮筋扎在脑后,皮肤也很白,而且很喜欢笑,笑容很甜,笑起来脸上会有两个很可爱的小酒窝。

    尤其是脾气好。

    对所有的学生都一视同仁。

    从来不会因为你的成绩差就对你不管不问。

    所以她在学生里的声望很高,很多男孩子都把她当自己的女神。比如说俞铮的那个好友李国政,就对俞铮说过,他梦想中的妻子的样子,就是像山谷圭子,大岛幸子,小鹿纯子跟常老师那样的。

    要知道,他说的这四个人当中的前三个,一个是《望乡》里的栗原小卷,一个是《血疑》里的山口百惠,最后一个是《排球女将》里的荒木由美子。

    这三部日本电视剧在八十年代初期都风靡过大江南北,拥趸者无数。

    而这三个人也是这个时代无数中国男人心目里的梦中情人,更是初恋。她们让这个时代的中国男人,第一次知道了,原来女人可以这么美丽,这么善良,这么清纯,这么温婉,这么自信,这么坚强。李国政将常老师跟这三个人并列,可见这位又美丽又善良的英语老师,在他的心目里的地位之重。

    据俞铮所知,他们学校里,像李国政这么想的,可不仅仅是他一个。

    一些不是在常依依班上的男学生,甚至会在常依依上课的时候,专门逃课出来,跑到常依依上课的班级的窗户上,偷偷的看。

    听到常依依说要考试的话,教室里的学生们的脸上,纷纷露出了兴奋的神色,俞铮看的很奇怪,他不知道,怎么考试让他们这么兴奋?难道高中生不是应该一听到考试就愁眉苦脸的吗?不是应该对于考试深恶痛绝的吗?

    就算是兴奋。

    也应该是那些尖子生兴奋吧?

    但是看全班的同学几乎都这样的情况,不可能一个一个的都是尖子生吧?

    “常老师又找到新试卷了?”

    “应该是吧,她上周不是说去了一次省城吗?据说她有同学在省城的高中里当老师的,估计是从那里拿来的。”

    “省城的高中?我滴乖乖……”

    “岂止是省城的高中,据说是省城实验中学,省重点!”

    耳朵里不时的传来这样细微的讨论声。

    这更让俞铮产生了更大的疑惑,他有些不明白,为什么有新试卷就让这些人这么惊叹,而且他们学校考试跟省城的高中有什么关系?

    “哎!”

    正当俞铮疑惑的时候,他听到了自己同桌叹气的声音。

第二十五章 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

    “怎么了?”

    俞铮看到宋婉清苦着一张脸,嘴巴也噘着,一脸的无精打采,便有些奇怪的问了一句。

    “我爷爷给我从省城找来的各种试卷我都做不完,在家里还有一大摞,没想到到了学校里还要做,看到这些题我就头疼……”宋婉清的语气里有些抱怨。

    这个时候,俞铮想起了他看过的一篇文章。

    写的就是关于八十年代的高考的。

    主要是谈的当时的高中学生跟现在的高中学生的区别,不谈当时考试跟后来的考试的难易程度,不谈当时的教师水平跟后来的教师水平的差异,最大的区别,就是现在的高中生有多的看不完的辅导书,多的做不完的模拟试卷,而那个时候的高中生,辅导书就那么寥寥的几本,模拟试卷更不用说了。

    根本就没有几套。

    因为当时有能力出试卷的老师都不多,而且对于怎么出题也不精通。

    教辅书籍的出版,也才刚刚开始有所萌芽。

    还需要几年时间的酝酿。

    那些像是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还好些,毕竟是虎踞龙盘之地,有不少高水平的老师,像是县城的高中,基本上学生常年处在无题可做的情境里。

    这也是为什么八十年代的学生,为什么高考试卷那么简单,但分数却普遍不高的最大原因。

    缺乏足够的练习。

    至于后世的一些学生说让他们去八十年代,那清北人科都没啥问题。

    其实,如果让这些学生,去八十年代接受八十年代的教育,他们的成绩也不会有太大的改观。高考就是一个在公平的环境进行的一次选拔,用未来的教育水平,来对比八十年代刚刚改开没几年的教育水平,本来就不是一次在公平环境下的对比。

    没什么讨论性。

    想起这篇文章,俞铮就明白了为什么他的同学们会一听到要考试就那么兴奋的原因。

    他们高兴的不是考试本身,而是有新题可以做。

    其他的课目还好一点,但是像英语试卷,他们这种县城中学的学生平时接触的实在是太少,他们这种重点中学里的学生,都是做梦都想要上大学的,对于任何的可以提高他们成绩的机会,都是甘之如饴的。

    才会那么兴奋。

    又想到了刚才自己同桌说她的试卷多的做不完的唉声叹息,俞铮竟然有些风马牛不相及的想到了杜甫的那句著名的诗。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他也是有些默然,作为后世的来人,他其实比这个时代的人更加明白一个道理。

    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

    有生来就跑得快的人,生来就美丽的人,生来聪明的人,生来父母很贫穷有疾病的人,出生,成长,才能,家庭,环境都是不同的,人又怎么会平等呢?

    有人生来就高贵,有人生来就低贱。

    阶级这个东西,从人类开始群居生活就一直存在,一万年未绝。

    为什么班里那些来自农村的学生,要玩命的学习?为什么他们要比城市的学生要更加努力?

    因为他们处在社会的最底层,没有人关心他们,没有人在乎他们,国家为了工业建设还要用剪刀差剥削他们。

    只有高考,只有考上大学,才能改变他们的命运,让他们从农民变成干部,改换他们的阶级,不用继续去过那种赤贫的,艰辛的,看不到希望的,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从地里刨食的日子。

    尤其是他们在书里,在电视机里,在电影里,见识到了世界的美好之后,就再也回不去了。

    俞铮想到了他在第一次看《大唐双龙传》的时候看到过的一句话,这句话在他前世的时候,哪怕十几年过去,依然记忆犹新。

    那是寇仲对徐子陵说的。

    “当你见过宇文化骨、杜伏威那类人时,就永远不肯甘于平凡。又等若遇上娘或者美人儿师傅那种美人儿,便很难情愿娶一个普通的女子做娇妻。我怎都要搏这一搏,赢了就有可能练成绝世神功,输了就到黄泉下找娘尽点孝道,明白了吗?我的兄弟!”

    对于俞铮自己,何尝不是如此。

    他在后世已经从无数的资料里面知道了这是一个如何波澜壮阔风云激荡的时代,在这个时代里有多少从一无所有里诞生的奇迹。

    这是一个财富重新分配,阶级还未曾固化的时代!

    是最好的时代。

    也是最坏的时代。

    但毋庸置疑的,这会是一个有着无限可能的时代。

    人的精力,时间都是有限的。孟子也说过,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在这样的一个时代里,让他继续的再为一个小小的大学生身份而昏天暗地,因鱼而舍熊掌。

    那未免也太因小失大了。

    怎么能把这么宝贵的重生时间,浪费在学校里呢?

    时不我待啊!

    试卷分发下来。

    俞铮捏着还有余温的试卷,鼻子里还能嗅到一股淡淡的油墨清香,手指不小心按到油墨上,还会留下一道道的黑色的印记,试卷应该是刚刚印制出来不久的,他知道学校里是有自己的油印机的,很多老师如果有新的试卷的话,都会印出来拿来考试。

    “太简单了吧……”

    虽然俞铮对于继续上学已经缺乏足够的动力跟兴趣,但并不妨碍他看一下发下来的这套试卷,他也想看看这套极有可能是从省城的高中拿回来的试卷,到底有何可取之处,不过细细一看之下,他却不由自主的笑了起来,因为这套试卷实在是太简单了。

    “这是高中英语试卷?确定不是初中的?”

    从头到尾的将整张英语试卷看了一遍,题目简单的难以想象,用后世俞铮上学时候的标准来对比的话,这最多也就是初中英语水平的一张试卷,而且还是初三以下。

    原本俞铮是不准备做的。

    学他都不打算继续上了,还继续的废脑子考试干什么。

    但看到这张试卷这么简单,那么做一下也无妨。

    说不定还能考一个满分小小的虚荣一下呢。

    人都是虚荣动物。

    题量并不是很大,应该是仿照的高考题型出的题,没有作文不说,阅读理解只有短短的两篇,甚至还有单词辨音这种毫无难度的题目。

    以他当初英语过了六级,再加上那个金手指给他带来的无比恐怖的词汇量来做这种难度的试卷。

    基本上相当于杀鸡用宰牛刀了。

    按照俞铮的估计。

    这份这个时代的高中生大概需要两节的连堂课才能做完的试卷,他做完应该是用不了二十分钟的。

    基本上顺着把这张试卷看一遍,那么就差不多做完了,而且也错不了,他的词汇量放在那,初中水平的英语试题,又没有什么高深的语法,只是凭着语感都能彻底碾压了。

第二十六章 出去!

    常依依有些疲惫的打了个哈欠,她的眼睛里充溢着通红的血丝,但脸上却带着温和的微笑。

    她两手托着腮,看着正在认真答题的学生,心中生出了一种满足感。

    虽然昨天为了印制这批试卷自己一整夜没睡,但能让自己的学生提高成绩,更有希望在那场一年之后的‘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比试里,走过那根窄窄的桥,她这点辛苦,根本就算不上什么。

    她很舍不得这些学生。

    这些可爱的学生们,是她在这两年照顾病重的母亲里唯一的慰藉,只要看到他们的成绩一天天的提高,因为母亲病重所带来的痛苦,便能够减弱一点。

    “哎……”

    想到这里,她不由自主的幽幽叹息了一声。

    但这件事是她决定不了的,前几天她去省城的学校里面已经重新的办好了今年夏天的入学手续,她的母亲已经在一个月前去世。离开了大学校园整整的两年,她当时在校园里静静的走了一圈,发现当时无比熟悉的校园,已经变得极为陌生。

    而她熟悉的那些同学,也到了快毕业的关口,很多人都去了学校里实习,她并没有找到当初熟悉的朋友。

    不过她还是托了在省城实验中学里实习的同学,问他们要了一套他们学校教研室编出来的试卷。实验中学是省重点中学,老师的水平比他们密州县高的多。像是这样仿照着高考题型出的题目,他们密州一中即便能勉强出的出来,质量跟省重的也没法比。

    她还没有跟她的学生们说她下个学期就要离开的事,她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她怕她一开口,就会哭出来。

    她可以叫的出她教过的任何一个学生的名字,她知道有很多学生喜欢自己,甚至他们还胆大妄为的给自己悄悄的送过情书。

    想到这里,她不由自主的露出了一个微笑。脸颊上露出了两个浅浅的酒窝,很迷人。

    “你们一定要努力啊!”

    她默默的想着,她知道考上大学对于这些学生们意味着什么。

    那是命运的一次改变。

    “咦!”

    突然,常依依将自己的目光落到了一个学生的身上,这个学生她记得名字,叫做俞铮,平时学习很刻苦,但成绩却不怎么好,似乎能上一中也是因为家里找的关系。

    对于这样走后门的学生,常依依也一视同仁。

    在她的眼里,学生都是一样的学生,只要肯努力,就是好学生。

    而俞铮就是那种成绩不好,但是肯努力的人。

    所以常依依对他很有好感,因为她就不是一个很聪明的人,小时候父亲教自己英语的时候,自己要花比别人长的多的时间才能记得住,她觉得,她比别人笨,就要比别人更加的努力。比别人笨没关系,有关系的是,比你聪明的人,还比你努力。

    她相信努力可以改变一切。

    不过这一次她皱起了她好看的眉毛,因为她看到俞铮将那几页英语试卷放到了课桌的一边,然后在一个硬皮笔记本上奋笔疾书的写着什么。

    她站起身子,脚步很轻的向着俞铮的座位走了过去。

    她想要看看,俞铮到底在写些什么。

    俞铮丝毫没有察觉到英语老师向自己走来,他还在专心致志的写着《大宋提刑官》的后续章节,原本他还打算写完‘梅城谜案’就先投稿试试,毕竟越早投稿,就能越早刊登,越早刊登,就可以越早的拿到稿费。

    但被宋婉清这么一说之后,他只能尽快的把整本书写完,然后通过他从未见过的‘爷爷’的审阅,为了能刊登在四大名旦上面,这点时间上的损失,是值得的。

    那份英语试卷他已经全部答完,用的时间甚至比他估计的二十分钟还少五分钟。

    只是在俞铮的身边看了十几秒钟。

    常依依心头便升起了一股委屈的感觉,两只红红的眼睛甚至都湿润了起来。

    她那么辛苦的,自己一个人搭了三个小时的公交车,从省城师范大学赶到她同学实习的实验中学借到了试卷,然后昨天一晚上没睡觉的刻板印刷,就为了让她的学生能早一点做到这些省城的名师编写的题目。

    但没想到竟有人如此不尊重她的劳动成果。

    试卷你不会做没关系,我可以耐心的教,但你做都不做……

    这让常依依委屈的想哭。

    但更伤心的,还是俞铮的这种自暴自弃,在她的心目里,俞铮一直是刻苦努力的好学生,哪怕是成绩差,也没放弃过考大学的想法。

    放弃要比成绩差可怕的多,成绩差可以通过努力来提高,但是放弃了,就一点机会也没有了。

    俞铮也察觉到了自己身边有人,他停下了笔,抬头看到了自己英语老师那张美丽的面庞,她正用一种极其生气的神色看着自己,那双充溢着血丝的眼睛,直直的盯着自己。

    就仿佛在说。

    “你怎么这么不争气!”

    俞铮被自己老师盯的不自在,他悄悄的咽了一口唾沫。

    他知道自己在英语课上,做别的事情是不对的,虽然他已经把所有的题目做完。

    俞铮刚想要解释一下,但常依依并没有给他这个机会,她红着眼睛,用力的抿着嘴唇,脸上没有一丁点笑容,然后用俞铮记忆里从来都没有过的一种极其严厉的语气,吐出两个字:“出去!”,无比的干脆。

    同时,她伸手指了一下紧紧闭着的教室大门,而俞铮张了张嘴,最后叹了一口气,他知道自己做的的确是不对,所以也没辩解。

    离开座位,径直的走向了教室外。

    这一个小小的插曲也吸引了整个教室的目光,不过像是俞铮这样,平时在班级里并不突出的人也并不能引起太大的注意,再加上这只是短短的十秒钟不到的一个场景,所以绝大多数人只是匆匆的看了一眼,便收回了自己的目光。

    然后继续专心致志的答题。

    今天的这份试卷很难,里面的生词有点多,读起来格外难懂,答题的时间都嫌弃不够,他们可没有太多的时间关注其他的事情。

    宋婉清有些担忧的看着被赶出了教室的同桌,不知道会不会被老师叫家长,然后又看了一眼被英语老师收走的那个硬皮笔记本跟那份俞铮放在一旁的试卷。

    她有些后悔的想着:“我要是刚才注意一点老师就好了,反正这份试卷我之前都做过了,好像是一份省实验中学的题目,是爷爷让人从省城寄回来的……”

第二十七章 竟然全对?

    教室外的走廊上静悄悄的。

    这栋教学楼是前年刚建成的,一位从美国回来探亲的校友捐赠的,是密州一中唯一的一栋楼。

    而他们作为那一年的新生,成为了这栋教学楼的第一批学生,让那些高二高三的师兄师姐们,羡慕了好久。

    俞铮贴墙站着。

    他有些担心起自己的那个笔记本,毕竟自己都辛辛苦苦的写了两万多字,写的手指现在还在酸痛,要是被自己这个美女英语老师在一气之下给撕成了碎片,那自己这一天多的辛苦就白费了。

    虽然内容都记在自己的脑海里面,但再写一遍未免也是重复劳动了。

    俞铮在考虑着,要是没被撕掉的话,自己应该用什么借口要回来,比如说那些题目自己都会?

    回到了讲台上坐下的常依依还是有些生气。

    她并不是生气自己的学生在她的课堂上干别的事情,她是生气一个原本很努力的学生突然放弃掉之前整整两年的努力。

    之前的那个她熟悉的俞铮,是一个很努力的学生,尽管他不聪明,尽管他成绩差,但他还是每天努力的在学习,努力的听讲,努力的做笔记,以前的他绝对不会在她的课上做出这种事的!

    她对俞铮很失望。

    觉得自己成绩差就放弃学习?难道就对自己那么没信心?不试一试怎么知道呢?你怎么就那么不争气!

    一边气愤的想着,她一边的看向了那份她从俞铮的桌子上收起来的试卷。

    她想着等一会一定要狠狠的骂他一顿。

    如果能够把他骂醒最好,要是他还是不知悔改的话,那就只能像别的老师那样叫家长了!

    想着想着,常依依突然又笑了起来,脸颊上又露出了两个很好看的小酒窝,不过转瞬之间,她笑容便隐了下去,她突然想起,她在学校里面当了两年老师,马上就要离开了,竟然从来没有让学生叫过一次家长。

    这也多亏了自己的学生听自己的话,只要是自己说的,他们都会听,也从来不惹自己生气,每次自己听到其他的老师在说哪个学生不听话的时候,她也总是没法插嘴。

    因为在她的班上,那些学生都很听话啊。

    “咦!”

    突然,她奇怪的惊疑了一声,因为她看到这张试卷上面,并不是之前她想的那样是一张空白试卷,这张试卷上面,其实是写着答案的。

    “字很不错啊……”

    看着卷面上面那流畅美观的英文笔迹,常依依也不由得称赞了一声。

    不过,马上的,她的脸上就露出了疑惑的神色,俞铮这个学生她是很熟悉的,对于他的字迹,她当然是不陌生的,在她的印象当中,俞铮的字迹应该是没有这么好看的,难道他这段时间还苦练了英文书法?

    很快她便摇了摇头。

    因为看这个字迹,明显不像是才练的,而且,短时间内要练习的这么好,也不大可能。

    然后,她从试卷的第一题挨着往下看去。

    一开始的时候还觉得没什么。

    但是整整一页看完,她才突然的惊醒了过来,她刚才竟然没有从这张试卷上找到一道错题!

    “这怎么可能!”

    一个念头从脑海里面一闪而过,然后常依依猛的摇了摇头。

    她觉得她肯定是因为昨晚上没睡觉,太疲劳而出现幻觉了,俞铮的成绩什么样她又不是不知道,上一次学校月考,他才考了三十分,现在就能全对了?那怎么可能!

    这么想了一下,常依依深呼吸了两口气,让自己清醒了一下,然后又从头看起这份俞铮的试卷,但是,她依然是看完了整整一页,还是没有发现任何一个错题,俞铮回答的像是标准答案一样正确。

    常依依眼睛里满是震惊的神色。

    她不信邪的继续看了下去,第二页,依然是所有的题目全对,第三页,还是全对。

    整份英语试卷,一个题都没有做错。

    而且,这个时候常依依才猛然想起了,似乎自己把他赶出教室的时候,也就是才发下试卷二十分钟吧?

    但是二十分钟的时间,怎么可能做完一份这么大题量的英语试卷!

    这可是按照高考的英语试卷出的题目,而且,这份试卷的的生词很多,对于高二学生来说的确是有一点难了,哪怕是高三的学生来做,恐怕也会觉得不容易。

    常依依是深知这份试卷的难度的。

    她从自己的同学那里拿试卷的时候,自己的那个同学还说这份试卷即便是在省城的实验中学里面,学生的分数也普遍不高。

    能过八十五分的,寥寥无几。

    而省重点中学的英语教学质量,学生的素质,可是完全超越他们这种县级中学的。

    但是,就是这份试卷,俞铮竟然只用了二十分钟,就拿了一百分?

    想到这里,常依依坐不住了,她猛的从座位上站起来。

    她要出去找俞铮当面询问一下。

    但她刚迈出了一步,便停下了脚步,她的脸上露出了思索的神色,然后又回到座位上坐了下来,不过这一次她的脸上倒是露出了一丝笑容,两个可爱的小酒窝又在她的脸庞上浮现,显示着主人的心情不错。

    常依依觉得,让俞铮在外面受一点教训一下也好,就算是他所有的题目都做完了,也不应该在她的班上干别的。

    这是对她的不尊重!

    想到俞铮干别的的时候,常依依的眼神落到了那个从俞铮的桌子上拿来的硬皮笔记本上。

    她心里顿时产生了一股好奇。

    他在写什么?

    当时常依依只是很匆忙的看了两眼,便被委屈跟生气的情绪占满了心头,也没有仔细的分辨当时俞铮到底在写些什么。

    “估计是在写作文吧?”

    常依依是这样想的,毕竟,一个高中生,除了写作文之外,也不可能那么奋笔疾书的写那么多。

    她记得当时她看到俞铮已经写满了整整一页纸。

    翻开了笔记本。

    首先看到的便是一首词牌是满江红的词,小题是狂风沙,常依依一读之下,心底里不禁产生了一丝赞叹,这首词给她的第一印象,竟然非常的不错。

第二十八章 这不可能!

    “不知道俞铮是在哪抄的这么一首词……”

    常依依的心里想到。

    她的嘴角不由得微微一翘,脸上又露出了一个迷人的笑容。

    她接着往下看去。

    在这首满江红下面空了几行的地方,用了比其他的字大了差不多一圈的字体写着一个标题《大宋提刑官》。

    “这是什么?”

    常依依心里产生了一丝疑惑,她觉得,这可能不是一篇作文,她也没听说有哪位老师出的作文题目,是用这种标题的。

    顺着笔记本上面的文字,常依依耐心的看了下去。

    没想到只是看了几百个字。

    她便被吸引住了。

    这是一个很有趣很有趣的故事,她心里想着,有点像她看过的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一些书,但是又不大一样,这个故事要简练紧凑的多,不像是阿加莎的书,虽然好看,但是很多地方实在是太絮叨了。

    但这个故事她看起来就舒服的多。

    不由自主的,她一页一页的翻了下去。

    好像是忘了时间。

    完全的浸入到了书中的世界,一直到她翻过了一页,下一页的笔记本页面上空无一字。

    “怎么没有了啊……”

    不由自主的,她的心里产生了一种极为可惜的想法。

    “啊!”

    转瞬之间,常依依张了张嘴,她才猛然间惊醒了过来。

    她有些呆滞的看着笔记本被她翻过的二十多页,接近三十页,神色无比的复杂。

    “这是俞铮写的?!”

    一个令她不敢置信的想法从她的心里窜了出来,这个想法是如此的让她感到震惊,就算是之前俞铮把试卷上所有的题目全部答对,都没有让她如此。

    当时是她亲眼看到俞铮在笔记本上奋笔疾书。

    这是不会错的。

    这一下她再也坐不住了。

    也顾不上在教室里监考,她站起身子,离开座位,然后脚步很快的离开了教室。

    俞铮在教室外并没有老实的贴着墙壁站在教室门口认真的反思自己的过错,他觉得就那样站在那实在是太无聊了,所以,他就到走廊的窗子旁,透过玻璃看着不远处的操场,红砖铺地的篮球场,煤渣铺的跑道,都是沙子地的足球场,操场上几乎空无一人,很长时间,才有那么一两个人匆匆的走过。

    “如果被老师撕掉的话,也只能重写了。”

    俞铮已经开始这样安慰自己了。

    吱呀的开门声从背后传来。

    俞铮顿时一惊,他连忙回头,看到了常依依那美丽的脸庞正又气又恼的看着自己。

    他也尴尬的笑了笑,连忙立正站好,但是又不知道怎么开口才好。

    所以只好低下头掩饰着自己此时的尴尬。

    一双穿着白色的坡跟凉鞋的小脚顿时映入了俞铮的眼帘,像是白皙的蚕虫一样的脚趾从凉鞋里面露了出来。

    常依依走到了他面前。

    清脆的声音响起。

    “你还知道不好意思啊!”声音带着一丝笑意。

    这话让俞铮更是尴尬,头低的更低了。

    不过常依依并没有在这个话题上说太多,她伸手帮俞铮正了正有些歪斜的衣服领子,就像是一个大姐姐,脸上带着温和的笑容。

    “好了好了,我不生你气了,不过你要告诉我,那些题真的都是你自己答的?”

    常依依的声音了还是有一点疑惑。

    因为这件事的确是很难理解,一个明明之前英语成绩还很差的人,为什么就在这么短的时间里面提升的这么快。

    怎么想怎么不合理。

    甚至常依依还想到了一种可能,因为她的这份试卷是从省城的实验中学拿到的,这些试题实验中学的学生已经考过了,在这些学生的手里,也是有这份试卷的。

    如果俞铮或者是俞铮的家里人,有认识实验中学的学生,或者是老师。

    那么从他们手里得到,也并不算太难。

    她记得俞铮是靠着家里的关系才进入一中的,说明他的家里人应该有一些关系,那么他们从省城的学校里面拿到这些试卷,也是很有可能的。

    听到常依依一开口就问自己做完的那份英语试卷的事情,而且听起来,她的语气还不错,这让俞铮顿时一喜。

    “听这个语气,我那个笔记本应该还没事。”

    这个念头一闪而过,俞铮也没怎么想,便直接回答:“是啊,都是我自己做的。”

    “你之前从来没有见过这份试题?”

    常依依话刚说出口就有些后悔了,她说的这句话其实是很容易让人产生歧义的,比如说会被对方以为自己是在指责他偷试卷,所以,她连忙的解释了一下:“我的意思是,这张试题是我从省城是实验中学里借来的,你之前有没有通过朋友或者是其他人,做过他们的试卷?”

    “没有。”

    俞铮回答的很肯定。

    听到俞铮的回答之后,常依依什么都没说,虽然她心里还有一点疑惑,但是她从俞铮的眼神里看不到一点犹豫。

    她坚信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一个人的嘴或许会说谎。

    但是眼睛,却不会。

    “你跟我来。”

    说完之后,常依依转身便走。

    俞铮也无奈之下跟着对方,毕竟自己的那个笔记本还在对方手里,想讨要回来,肯定是不能得罪对方的。

    况且,这件事的错误也在自己身上。

    常依依领着俞铮来到了她的办公室,屋子里很大,放着许多张三屉桌,整个高二级部的英语老师都是在这间办公室里工作的。

    俞铮进去的时候,看到几个有点印象的英语老师趴在桌子上认真的写着教案,他们看到常依依进来,也都纷纷笑着打了声招呼。

    常依依不但在学生里威望很高。

    就算是在老师里面,也人缘极好。毕竟她的父亲是一中的老教师,其他老师因为她父亲的遭遇对她很同情,而她休学照顾母亲的事情,也让学校里的老师们对她的孝心钦佩有加。

    常依依让俞铮在她的桌子边等着,而她从自己的一个蓝色的文件夹里面翻了翻,拿出了一张崭新的英语试卷。

    将这张英语试卷递到了俞铮的手里,而俞铮接过来之后有些不明所以的看着常依依。

    “你就在我这里做这张试卷,等会我会过来看的。”

    说完,常依依伸手指了指她的座位。

    示意俞铮坐下。

    然后从一个白瓷笔筒里拿出一只圆珠笔放到了俞铮的身前。

第二十九章 陈思怡

    俞铮低头将这张试卷快速的浏览了一遍。

    仍然是他眼里的初中水平的英语试题,对于他来说,简单的实在不能再简单。

    要知道,当初他大学里面为了过六级,可是狠下心背过牛津词典的,虽然当时的效果不大,但是,现在他有了重生给予他的那个金手指之后,几乎相当于他的脑海里面存着一本牛津大辞典,词汇量大的可怕。

    “常老师!”

    见到常依依要离开,俞铮连忙开口。

    “有问题?”

    常依依闻言回头看了俞铮一眼,她皱了皱眉毛,神色间有些疑惑。

    “我做完了这张试卷,能不能把我那个笔记本还给我啊……”俞铮想了半天,还是决定主动开口。

    “呵呵。”

    听俞铮这么一说,常依依笑了。

    俞铮看到常依依的面颊上那两个很可爱的小酒窝,觉得与其说她是老师,倒是更像是一个邻家女孩大姐姐,给人一种天真可爱的感觉,常依依笑吟吟的打量着俞铮,看的俞铮有些不自在。

    “你不说这个等一会我还要问你呢!”常依依白了俞铮一眼,没说答应把笔记本还给俞铮还是不给。

    “那是我好不容易才写完的……”俞铮苦着一张脸,用可怜巴巴的语气说着。

    “嗯……”

    见到俞铮如此,向来心软的常依依考虑了一下,然后说道:“这样吧,这张试卷你能达到九十分以上,我就把那个笔记本还给你,如果不能……”

    还不等常依依说完,俞铮眼睛一亮,马上就脱口而出。

    “此话当真?”

    这倒是让常依依更加奇怪了。

    “你这么肯定你能到九十分?”

    这张新试卷是省实验中学刚刚高三模拟考的一张试卷,难度是要比高二的试卷要难很多的,不仅仅有一些高二从来没有学过的时态,语法,还有远比高二要多很多的生词量。

    常依依也是因为碰巧才得到的。

    俞铮倒是直接点了点头,用毫不犹豫的语气说道:“我大体上看了一下,这份试卷挺简单的,我用不了二十分钟就能做完。”

    这话俞铮说的相当自然,就像是在说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常依依刚想说一句吹牛,但是她突然想起了之前俞铮只用了二十分钟不到的时间,便做完了那张对高二学生很有难度的英语试卷的事情,所以,她很认真的打量了一下俞铮。

    然后笑了笑。

    “好,我也不给你二十分钟,我给你半个小时,半个小时之后我会来收卷,如果你能做到九十分以上,那个笔记本我就原封不动的还给你,如果不能的话……”说着,还有些孩子气的常依依不怀好意的看了俞铮一眼,她决定跟他开一个玩笑,吓唬一下对方。

    “……如果不能,那笔记本你就让你家长来拿吧。”一边说着,常依依一边故意的板起了一张脸。

    没想到俞铮倒是对常依依的这番威胁的话毫不在意。

    他的脸上露出了自信的笑容,淡淡的道:“老师可要说话算数!君子一言快马一鞭。”

    “我当然说话算数,不过我可说好了,九十分,一分都不能少!”

    说完,常依依得意的笑了起来,便转身离开了。

    俞铮看着常依依的背景消失在办公室,无奈的摇了摇头,他才开始答题。

    这个赌局他赢定了。

    这些只有初中难度的英语试题,对他来说根本就没有丝毫的难度,基本上一眼就知道答案,连想都不用想。

    当最后的一个题目答完之后,俞铮抬头看了看墙壁上挂着的石英钟。

    离着常依依离开,才不过过去了十七分钟。

    “哎,时间过的真慢……”

    想到常依依给了自己三十分钟的时间来答题,现在才过去了十七分钟,还有十三分钟要等,俞铮就觉得有些无聊,但是办公室里面除了他之外,还有两个其他班级的老师,他也不能随便乱动,所以,他只好打量起了常依依的这张办公桌。

    这是一张很寻常的,这个年代里很常见的淡黄色三屉桌。

    对面还有一张并在一起。

    不过现在空着没人,想来不是去上课了,就应该是上午没课还没来。

    常依依这边的桌子上放着一个玻璃花瓶,瓶子里插着几只粉色的月季花,十分的鲜艳,微微的嗅一下鼻子,就能闻到一股月季花特有的清香,应该是刚放上不久。

    桌子上放着几本教辅书。

    封面保护的很新,不过从侧面看的话,这几本书的书页都已经起毛了,显然,书的主人翻动的很频繁。

    一侧放着的是一大叠厚厚的十六开作业本。

    作业本黄色的封皮上写着备课讲义几个字,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俞铮拿起一个翻看了起来。

    刚一翻开,俞铮便闻到了一股很淡很淡的香气,不是月季花香。

    似乎有点像是女孩的体香。

    这时候他才记起,貌似他的这个英语老师,今年也不过才二十二岁都不到。

    “真干净。”

    常依依的备课讲义十分的整洁,在正反两面都写满了的作业本上,俞铮竟然找不到哪怕一个墨水点,笔记也很秀美,无论是英文还是汉字,显然,自己的这个美女英语老师在准备讲义的时候十分的小心跟细心,也十分的用心。

    “吱呀——”

    正在俞铮翻看着常依依的备课笔记的时候,办公室的门被人推开,俞铮以为是常依依来了,连忙看了一眼。

    是一个熟悉的身影。

    但并不是自己的那个笑起来面颊上会有两个可爱的小酒窝的美女英语老师。

    这是一个留着一头干练的短发,穿着一身运动服的女孩儿。

    身材很高,根据俞铮的目测,她起码要比自己的同桌还要高出五公分,而宋婉清在这个年代就算不矮的了,记得学校体验的时候,她的体检表上面写的是一米六七,而据此推算的话,这个短发女孩至少有一米七二那么高。

    在八十年代,这么高的女孩子,是很少见的。

    而且她的腿很长。

    应该有一米,甚至是一米一那么长。

    这个女孩也看到了俞铮,她看了俞铮一眼,眼神里露出了一丝疑惑的神色,似乎是不明白为什么俞铮坐在那,不过转瞬即逝。

    瞬间就收回了自己的目光。

    她的神情有点冷傲。

    似乎是俞铮并不值得她浪费自己太多的时间,然后,便径直向着房间另外一侧的一张三屉桌走了过去。

第三十章 还是满分

    陈思怡。

    在俞铮的脑海里面闪过了这样一个名字。

    这是俞铮印象最深的‘别人家的孩子’,因为年纪仿佛,她是他父亲最经常拿来跟他作对比的一个。

    以前的时候。

    俞铮只要是考完试,拿着成绩单回了家,俞卫国在阴沉着脸看过之后,总会免不了的一顿训斥,开头就是人家老陈家孩子如何如何,自从俞卫国转业回来之后,在俞铮的印象中,自己似乎一直生活在这个总是一脸高傲的少女的阴影当中。

    尤其是过年过节,互相拜访的时候。

    她永远的高高在上,完美无缺,得到所有的赞美,而自己就总是百无一用。

    如果用动物来对比的话。

    她就是洁白的,一尘不染的白天鹅,而自己,就是一只水沟里的癞蛤蟆。

    陈思怡的父亲跟俞卫国同岁。

    也是同乡。

    甚至还是同年去当的兵,分在同一个连队,同一个班,后来一起提干,一个连长一个指导员,一起在对越自卫反击战中参加战斗,甚至在同一场战斗里负伤,最后,还一起转业到了地方。

    两人是生死之交。

    之后陈叔去了教委,俞铮的父亲去了当时效益很差的县酒厂。

    俞铮听自己的父亲说过,他有一次在部队里跟老陈喝酒的时候,说起他有一个儿子,你有一个女儿,年纪还差不多大,不如让咱们两家亲上加亲,结成亲家。

    当时老陈也有些喝的高兴,便一口答应下来。

    当然,这只是当初酒后的笑言。

    双方也都没有当真。

    俞铮看着陈思怡的背影,一个高挑的身材,再加上两条一米多的大长腿,尽管只是穿着一身运动服,也称得上是一道极为靓丽的风景线。

    当然,要是能把大长腿露出来就更好了。

    她在跟另外一位他不是很熟悉的老师说着什么,好像是她班级的一些事。

    在俞铮的印象里,陈思怡是高二六班的班长,而六班的班主任,好像就是教英语的。

    正在俞铮胡思乱想的时候,常依依推门回到了办公室。

    她看到俞铮正偷偷的盯着陈思怡的背影看,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然后悄悄的走到俞铮身边,轻轻的咳嗽了一声,道:“看的那么入迷,你喜欢人家啊?”

    “啊!”

    俞铮顿时一惊。

    看到是自己的美女老师之后,他松了一口气。

    “我以为谁呢……什么?你说我喜欢她?虽然长的是很漂亮了,身材也好,但性格太傲了,我从小就认识她,她那个性格,啧啧……”

    听到了常依依的问话之后,俞铮摇了摇头,然后不以为然的说了一句,说着说着,俞铮看了一眼正微笑着看着自己的美女老师,那两个可爱的小酒窝分外的迷人,不知道怎么的,他脱口道。

    “其实我喜欢的是老师这种邻家型的……”

    俞铮的这话一说,常依依的脸顿时变的通红,她狠狠的看了俞铮一眼,低声骂道:“就你贫嘴!以后不许跟老师这么说话!”双方说话都很小声,其他人又离得比较远,所以除了他们俩人之外,也没人听得清他们在说些什么。

    其实陈思怡这种女孩子。

    俞铮在后世也遇到过,这是一种标准的女强人性格,能力太出众,性格太强势,性情太高傲,看不上比自己差的男人,而能力出众的男人,又不可能容忍一个性格如此强势的女人,而那些能够容忍的,这些女强人又看不上,所以,他几乎没有看到过这类女人婚姻幸福过的例子。

    两人都是有点沉默。

    最终还是俞铮主动开口打破了这种尴尬的局面。

    他故意的将刚才的事情略过去不提,而是说起了他的那个笔记本。

    “老师,你看我试卷也做完了,你能不能把那个笔记本还给我啊,我想你也看了我里面写的东西了,这都是我的心血……”俞铮一边一脸哀求之色的说着,一边将那份英语试卷递到了常依依的面前。

    常依依的脸还是有点红,她还有些生气的看着俞铮,她倒也不是真的生气,在她的眼里,俞铮就是一个小男孩而已。

    但毕竟俞铮是她的学生,一个学生对老师说这种话,而是当面说,还是让她觉得有些过分。

    “哼!”

    哼了一声,常依依拿过那份试卷。

    然后又是生气的瞪了俞铮一眼,恶狠狠的说道:“你要是没有九十分,我这次一定要让你叫家长!”

    不过俞铮倒是不怎么在乎的笑了笑:“肯定不止九十分。”

    一份初中水平的英语试卷,要是不能满分,那满脑子的牛津大辞典跟当初的英语六级,不就是白过了嘛!

    这份试卷常依依之前就做过了,对于她来说自然不算什么,就算她不是省城师范大学英语系的学生,这份试卷对她也没什么难度。

    当初高考的时候,她的英语成绩就是满分。

    她是从小就跟她父亲学英语的,她父亲在解放前上的是教会学校,老师是美国的神父,所以英语很好。

    常依依一言不发的将这份试卷又是从头看到了尾,越看脸上的神情越凝重,到了最后,看完最后一道题的常依依抬起头,重新看向俞铮的眼神再一次变的极为震惊。

    因为这一次,俞铮依然是全部答对。

    一百分。

    这可是高三模拟考的试卷啊,而且还是省城实验中学出的一份试卷!

    语法句式之类的不说,只是词汇量的差距,就根本不是高二的学生,能够驾驭的了的!

    “你是怎么做到的!?”

    不由自主的,常依依惊呼出了声,她的声音也吸引了其他人的注意,正在听着陈思怡汇报的那个六班的班主任也看向了常依依跟俞铮的方向。

    他看到常依依一脸震惊的神色。

    以为是出了什么事情。

    连忙走了过去。

    “怎么了?”

    他带着审视而严厉的眼神,看着俞铮。

    在他想来,如果是有什么问题的话,那肯定也是俞铮的问题。

    “没……”

    常依依听到后连忙摇了摇头,然后她将手里的拿着的那份俞铮递到了六班班主任的面前,语气还带着一丝震惊的说道:“李组长,你先看看这份试卷吧,这是我班上的俞铮刚做完的……而且,只用了不到三十分钟!”

    听常依依说的这么郑重,被称为李组长的男子也露出了狐疑的神色。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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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五,八零年代。 这是一个一切从头开始,英雄不问来路的时代,是思想启蒙的时代。 是求贤若渴的时代,是充满激情畅想的时代。 是物质匮乏,精神饱满的时代。 是穿军大衣,骑自行车,吃食堂,住陋室的时代,是老年人,中年人,青年人一起创造历史的时代。 当这个时代到来的时候,锐不可当。 万物肆意生长,尘埃与曙光升腾,江河汇聚成川,无名山丘崛起为峰,天地一时无比开阔。 这是一九八五,这是属于我的时代。 建了个读者群,群号:340556808我的1985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我的1985,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我的1985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