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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酒徒     盛唐烟云txt下载     盛唐烟云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二章 残醉 (四 上)

    第二章残醉(四上)

    “瞧你说的,我哪有那般不堪!”见妹妹脸色稍缓,杨国忠向前凑了凑,目光左顾右盼,“我今天来找你,真的有件很重要的事情。你先让下人们回避一下,有些话,不好听见的人太多!”

    “你堪,堪得很!”虢国夫人不耐烦地退开半步,回头冲外边命令,“行了,大伙该干什么都干什么去吧。香吟,去厨房让人给我烧洗澡水。绮墨,带几个去把澡桶帮我收拾好,顺便到花园采些新鲜花瓣!”

    “是,夫人!”婢女们不放心地看了杨国忠一眼,陆续退下。不待众人的脚步声去远,虢国夫人将面孔一板,低声命令:“行了,有什么话你尽管说。但是请快一点儿。我今天已经很乏了!”

    “是,是这样的”杨国忠咽了一口吐沫,很遗憾刚才没盯着妹妹的酥胸多看一会,“六,六王爷下午派人到我那里,问你最近为什么不到他那去了!问,问我是不是”

    “我是欠了他债,还是天生的贱骨头!”没等杨国忠把话说完,虢国夫人立刻火冒三丈,“你现在也是朝中数得着的大员了,就不能拿出点儿骨气来?!人家找你,你就跑来拉皮条。难道你天生有当龟公的瘾么?”

    “我,我”毕竟身居高位多年,杨国忠隐约也能感觉到一点羞愧,红着脸,结结巴巴地解释,“我不是怕他找你的麻烦么?那老东西虽然不在朝中,可皇家的大事儿小情,他都能插上一脚。”

    “那让他直接来找我的麻烦好了。我倒要看他能把我怎么样?牛不喝水,难道还能强按头不成?”越看族兄那畏畏缩缩的模样,虢国夫人越觉得憋火。竖起眼睛,怒气冲冲地回应。

    “他,他”杨国忠急得团团转,想要把妹妹拉到怀里来,用非常手段强迫她就范,又恐再度受到下人们的围攻。直憋得抓耳挠腮,火头恨不能从脑门上冒出来。

    烂泥就是扶不上墙,虢国夫人失望之余,不怒反笑,“哼哼,他什么?他能怎么样?即便他跟皇上的关系再亲,也没有打上门来强抢民妇的道理!”

    “我,我不是还有求于他么?”实在无托词可讲,杨国忠只好实话实说。“好妹妹,你就再多应付他几天。李林甫那老东西已经被我逼得告病了,差一步就彻底完蛋。只要李林甫一倒台,咱们就再用不着六王爷那老色鬼。到时候,你想怎么着就怎么着,做兄长的绝对不拦着你!”

    “兄长?你居然还记得自己是我兄长?”仿佛听到了世间最好笑的话,虢国夫人笑得花枝乱颤,“你见过做兄长的,拿妹妹当娼妓往别人床上送么?你见过当兄长的,为了往上爬,把妹妹当肉垫子踩么?恐怕我这个妹妹,还不如你府中一个下人吧?至少利用完了他们,你还记得给几文钱打赏。而我,却是不用白不用!”

    杨国忠被骂得连连后退,直到脊背顶到了墙壁,才站稳脚跟,低声反驳,“你怎么能这么说?人家毕竟帮过咱们不少忙。即便不是为了搬倒李林甫,过河拆桥,总是没有道理!”

    “过河拆桥?”虢国夫人继续冷笑,“谁过了河,谁是桥?你只记得老色鬼帮你对付了王鉷。知道我为此付出了什么代价?哈哈,即便知道,恐怕你也不在乎。反正我们姐妹有四个,用坏了一个,还有其他三个替补。”

    “还能是什么代价!”既然话都说到这个份上,杨国忠也豁出去了脸皮。“不就那点子事情么?咱们都这么大年纪了,又不是什么都没经历”

    “啪!”一记响亮的耳光,打断了他所有风言风语。虢国夫人犹自不解恨,抬起脚来冲着对方肚子猛踢,“你这个禽兽,杨家怎么出了你这没良心的东西!经历过,经历过,今天我就让你见识见识”

    “你凭什么打我!”毕竟是小混混出身,杨国忠可没有原地挨打的习惯,侧开数步,避开虢国夫人的断子绝孙脚。顺手从腰间抽出佩剑,指着对方的脖颈威胁。

    “有本事你今天就一剑捅过来!”愤怒至极,虢国夫人仰着脖颈往剑尖上凑。“天生犯贱的乌龟王八蛋,你怎么不把自己的老婆送给老色鬼去玩?你什么都经历过,好,好,我让你看个明白!”

    说罢,她猛地向自己肩膀一扯,遮挡身体的罗衣瞬间四分五裂。几近完美的**立刻呈现在了灯下,有朵焦骨牡丹,火一样绽放。

    对于这具**,杨国忠垂涎已久。只是耐于最后一点廉耻之心,没好意思要求妹妹给自己看。今夜突然如愿以偿,呼吸立刻变得滚烫。但只是一瞬间后,他心中的欲念便全冷了下来。手中的宝剑再也掌握不住,“当啷!”一声,掉落于地。

    “看啊,看啊。你不是一直想看么?别以为我猜不到你的心思?从十四岁起,我就知道你是个什么东西!”虢国夫人一边大声狂笑,一边流着泪转动身躯,“好好睁开你的狗眼看看,最好把它刻在心上。看看,看看,好看不?这焦骨牡丹,你见过么?老色狼一针一针刺出来的,用了整整两年时间。两年,为了你,为了你们杨家,我每次都恨不得当场死掉。你还让我继续给他玩,你怎么不自己去试一试!”

    “我,我”杨国忠又是愧疚,又是怜惜,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合适。楞了好一会儿,才俯身从床头抓起一条单子,隔空抛在了妹妹身上,“赶紧穿好,别再让我看了。我受不了了。那老色狼,早晚我会替你杀了他!”

    “你杀不杀他,那是你的事,别拿我当借口!”虢国夫人根本不领情,用床单从头到脚再次将自己包了个严严实实,“以前的事情,算我为了杨家跟他做的交易。如今王鉷已经倒了,李林甫再也奈何不了你。我跟老色鬼的交易已经完结。从此各走各的道,谁也不欠谁!”

    “是啊,是啊!”杨国忠的脸色瞬间变换了好几次,抹着额头上汗水回应。他没想到,在大唐皇族中素有贤德之名的六王爷,私底下竟然是如此一个疯子。他更没想到,虢国夫人做事如此干脆,一点儿也不拖泥带水。但眼下他却无法拒绝六王爷的要求,取代李林甫成为大唐辅,是他多年的梦想。不能因为怜惜自己的妹妹,在关键时刻失去皇族重要人物的支持。

    “如果没什么事情,我要洗澡了!”泄出了心头郁闷,虢国夫人觉得筋疲力竭。摆了摆手,示意对方尽早离开自己的卧房。

    “这,这个”杨国忠继续期期艾艾,直到听见门外又传来婢女们的脚步声,才狠了狠心,压低嗓音说道:“妹妹最近看上的那个雷万春,是咱们大唐数得着的好身手。先前吏部只给他授了个县丞的职位,的确是屈才了。最近刚好左龙武军出了个郎将的缺,我可以推举他担任此职。只要他不惹大麻烦,三年之内,我保证能让他升到怀化将军!”

    “怀化将军?”虢国夫人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怀化将军之职为正三品下,并且有权调动一卫重兵。即便有大功于国的将领,想拿到这个职位都要费上好多力气。杨国忠与雷万春素不相识,今天怎么想到替他谋划起来?

    没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本着对自家兄长的了解,虢国夫人非常谨慎地追加了一句,“你推荐他,恐怕不只是想为国举贤吧!他那个人性情耿直,恐怕不容易受你操纵!”

    “不是还有妹妹你么?”见虢国夫人心思松动,杨国忠立刻打蛇随棍儿,“他的武艺那么高,的确也能担任此等要职。况且他做了我的妹夫之后,咱们就是一家人。有什么事情,当然是力气往一起用,你说,哥哥我这话对不对?!”

    “容我想想!”能让雷万春留在京师,光明正大的与自己成亲,虢国夫人当然求之不得。但杨国忠的笑容,却令她非常地不放心。直觉意识到对方还有其他条件没明说,所以无论如何不敢露出半分欢喜的表情来。

    果然,见到妹妹始终不冷不热,杨国忠立刻按捺不住,“其实,我这样也是为了你们好。毕竟以他目前的身份,根本不可能让一个国夫人下嫁。而妹妹你只需要忍耐几天,帮我哄住老色鬼。待把李林甫彻底扳倒了之后”

    “休想!”虢国夫人如同当头被浇了桶冷水,脸色登时变得一片惨白。“你都看到了,你”她颤抖着用手指戳向杨国忠,声音里充满了绝望,“我以为你还算个男人。没想到你根本不是。你,你这没人性的东西,在你心里,除了权势之外,还剩下点儿什么?”

    “我不也是没办法么,我!”知道不下狠手,很难逼对方就范,杨国忠用力跺脚,使出最后的杀手锏,“你以为我愿意替老色鬼传话?我不也是被逼的么?那天傍晚,老色鬼亲眼看见了寿王偷偷跑进了你的后宅。而当天,四妹给皇上的出宫理由,也是来探望你这个姐姐!他今天撂下话了,如果你不主动到他府上请罪,他就把这件事情抖出来。到那时,四妹当然一定会身败名裂,我,你还有老二,老三,一个也跑不掉!”

第二章 残醉 (四 下)

    第二章残醉(四下)

    “这不可能!不可能,他怎么可能看见的?!”如杨国忠所愿,虢国夫人果然被吓呆了,后退数步,满眼难以置信。她跟杨国忠之间已经没有什么亲情,但是对于其他几个妹妹,特别是小妹妹杨玉环,却着实割舍不下。

    “怎么不可能!高祖的嫡系子孙被武后和韦后杀了多少?若是没点特殊本事,老色鬼他能活到现在?”见自己一招奏效,杨国忠立刻趁势追杀到底,“实话告诉你吧,老四在你这里私会寿王的事情,非但老色鬼一个人看到了,那几天在曲江池畔当值的飞龙禁卫,也有很多人看了个清清楚楚!”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虢国夫人彻底失去了方寸,瞪着无神的眼睛,喃喃地抗议。她是见妹妹暗中垂泪,一时心软,才答应了对方帮她安排与寿王碰面的请求。本以为做得神不知鬼不觉,谁料想竟惹出如此大的祸端来!那李三郎自从得到四妹后,就视作禁脔,恨不能造座金屋给锁在里面。若是让他知道了四妹心里还念着前夫寿王,醋坛子岂不是要泼到天上去!

    “寿王殿下虽然与老四有过夫妻之恩,可眼下,他们确是母子!皇上宠爱老四的确不假,可消息一旦传开了,天理伦常这关,恐怕他即便有心谅解,也无路可退!”杨国忠就像一条毒蛇,不断吐着冰冷的信子。

    “你闭嘴!”虢国夫人突然爆,厉声怒喝。泄过后,心头的恐惧却愈强烈。母子,母子,好一个母子!做父亲抢儿子的老婆时,文武百官都可以假装视而不见,因为他是皇上。可寿王与贵妃娘娘私会,百官们却无法容忍。因为他的前妻此刻已经成了他名义上的母亲,天理伦常,不容亵渎!

    顾不上再管是否暴露身体,她快步走到窗子前,探出头去四下张望。“香吟,香吟,死哪去了?赶紧给我过来,守在门口,不准任何人靠近卧房三十步之内!”

    “是,奴婢尊命!”小婢香吟早就在门外被吓得六神无主,答应一声,慌乱地挑起灯笼。不小心碰到了路边的花架,将上面的几个花盆一并撞下来,摔了个粉身碎骨。

    “该死!”虢国夫人低声骂了一句,不知道骂莽撞的婢女还是站在旁边看热闹的杨国忠。“四妹知道这件事了么?你有没有派人入宫通知她?”

    “还没,目前我还能控制住局面。但再拖下去,结果很难说!”杨国忠想了想,故作沉着地回应。

    “如何控制?”毕竟没在官场中打过滚,虢国夫人一步步踏入了对方事先设好的圈套。

    杨国忠微微一笑,眼神慢慢变冷,冷得像一把涂了毒药的匕,“那几天在附近当值的飞龙禁卫共有三十余人,名字我都逐一查清楚了。三五天之内,就能他们离开长安,再也没机会回来!”

    “杀人灭口?”虢国夫人再度后退,包裹身体的床单顺着肩头徐徐滑下,她却压根儿没注意到。“那可是高力士的部属,他那个人一向护短!”

    “此事已经由不得他!”杨国忠冷笑一声,轻轻撇嘴。“我已经跟他打过招呼了,他也不愿意看到陛下和寿王父子相残。所以,答应尽全力配合。”

    三十几条人命,就这么轻描淡写的就没了。虢国夫人心中好生难过。但眼下最重要的是保全自己的妹妹杨玉环,所有代价都不吝付出。“越快越好,最好找个适当的理由,别引起更多人的注意!”

    “这个我自有分寸!”杨国忠的目光迅从妹妹的胸口扫过,心中突然觉得好生不忍。这么玲珑有致的娇躯,那老色鬼居然当做绣花绷子来用,真是暴殄天物。可现在他无法怜香惜玉,跟李林甫之间的争斗已经到了最关键时刻,任何纰漏都出不得。

    “封常清在安西磨刀霍霍,誓要洗雪恒罗斯之耻!兵部已经认同了他的出征谋划,有一批兵器马上就要送过去。”狠狠地咽了一口吐沫,他继续补充,“飞龙禁卫做这件事情最为合适。而到了安西之后,我的人会给他们再安排个恰当差事。”

    所谓恰当差事,自然是让这一批飞龙禁卫以身殉国了!站在自己人角度,虢国夫人从兄长的安排中找不到任何破绽。“一定要他们死吗?”她用颤抖的声音追问,心中却明知道答案是什么。

    “死人才能最好地保守秘密!”杨国忠点点头,笑得像一头白毛老狼。“但六王爷那边,我却无法用这种手段,所以”

    “所以,我只能去继续受其蹂躏了!”终于想清楚自己从一开始就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虢国夫人的心情瞬间又变得无比宁静。这是命运,如果无法拒绝,就只能默默承受。就像多年前,她葬了丈夫,随后任由公公爬上自己的床一样。“你需要多久才能彻底取代李林甫?我的意思是,你需要多久才能不怕老色鬼要挟,让我彻底解脱出来!”

    “这个,很难说。”终于达到了目的,杨国忠心情大好,说出口的难得有几句实话,“也许是两三个月,也许需要一整年。李林甫目前正在装病,那老家伙,一向阴险。只要他一天不离开长安,我就无论如何不敢掉以轻心!”

    “这样,我知道该怎么做了!”虢国夫人长长叹了口气,弯下腰,从地上重新捡起床单。俯身的瞬间,背上的焦骨牡丹如烈焰般摇曳。

    “放心,我会给你补偿!”杨国忠目光瞬间又被吸引了过去,直到虢国夫人重新把身体包紧,才恋恋不舍地将目光移开,“雷万春的职位,我会尽快安排。我麾下正缺他这样的高手,在任何方面都不会亏待他!”

    一阵恶心的感觉瞬间冲上虢国夫人的嗓子,强忍住心头的烦恶,她摆手冷笑,“那我就替他多谢您了。今天太晚了,后天一早,老色鬼就会改变主意!“

    “越快越好。最好提前给他递个话,免得他等不及!”杨国忠心情大悦,笑着敲砖钉角。见妹妹脸上始终带着几分鄙夷,笑了笑,他又迅补充,“其实,这样对你,对雷壮士,都有好处。像他现在这般混,永远都甭想在长安城混出头。这的人虽然多,但大伙其实只有三条路可选,第一,融入。第二,离开,第三,忍受。而忍受的目的,其实还是为了最后融入。不管你心里愿不愿意!”

    “行了,我知道了!”虢国夫人无力地挥手,制止了对方长篇大论。“你赶紧走吧,都后半夜了!”

    “嗯,我等你的消息!”杨国忠咽下今晚的不知道第几口吐沫,面孔上依稀露出几分不舍。

    再让他多停留一刻,虢国夫人几乎就能把自己恶心死。赶紧命令香吟组织人手自己送洗澡水。待杨国忠在婢女们的目送下离开后,她却又站在了木桶旁,愣愣地不知道下一步该做什么。

    似乎没有必要再洗澡了。飘满花瓣的热水散着幽香,跳下去,被污染的只会是它们。这具**,已经从皮肤脏到了骨子里,再多的水,也洗不干净。

    这具**,无论如何也配不上雷大侠,无怪乎他的朋友几乎个个对自己冷眼相向。他本是云间一头白鹤,假若陷入长安城这团污泥中,只会慢慢变成一具腐尸。那样,虢国夫人无论如何也无法原谅自己。

    仿佛突然想通了般,抛开床单,她一步踏进木桶。猛烈的动作立刻使洗澡水溅了出来,旁边吓得不敢说话的几个婢女躲闪不及,惊声尖叫,“啊——”

    “叫什么叫!”向来对下人十分宽厚的虢国夫人突然冷了脸,厉声呵斥,“香吟,把这几个不开眼的带下去交给老赵,每人赏五十鞭子。”

    “夫人饶命!”婢女们跪倒于地,连连叩。虢国夫人却冷着脸,视而不见。小婢香吟等了好久听不到主人改口,只好慢慢走向前,扯起几个倒霉蛋往外赶,“走吧,五十鞭子死不了人。谁让你们几个不长眼睛了!”

    “回来!”虢国夫人突然冲木桶中站起,水淋淋的身体直接暴露在空气当中。“让漪墨去。你,把墙上那把宝剑给我拿过来!”

    “是!”被女主人的举动弄得晕头转向,小婢香吟慌慌张张地答应一声,快取下宝剑。

    这把剑是雷万春在此疗伤时留下的。虢国夫人一直视为至宝。从香吟手中接过剑,她抽出剑刃,将冷冰冰的三尺青锋贴在胸口。百炼精钢的温度瞬间让她的胸口处起了一层小鸡皮疙瘩,冰凉的感觉直通到心底。

    剑,如果被锈蚀了,还能叫做剑么?轻轻摇了摇头,杨玉瑶将利刃用白绢抹干净了,重新插回剑鞘,递给随时准备扑上来制止她自杀的香吟。“你拿着这把剑,今夜去找雷大哥。就说,我想请他做一件事。做完了,请他立刻离开京城,永远别再回来!”

    永远!一滴血从嘴角落下,溅于水中,散成一朵牡丹花。

    焦骨牡丹,天香国色。

第三章 阳关 (一 上)

    第三章阳关(一上)

    出兰州,跃古长城,越往西走,沿途的景色越是荒凉。

    漫长的丝绸古道上半天也见不到个人影,只有一排一排胡杨树,剑一般指着圆天。已经死去多年的,刚刚长到碗口粗细的,还有一丈高矮的,隔着百许步一棵,遥相呼应。那是西域特有的植物,三千年生,三千年死,三千年而后不倒。

    飞龙禁卫军昭武校尉王洵骑在一匹安西良驹上,手掌始终不离腰间刀柄。这条路并不安全,三天前,大伙路过大雪山下时,就在一处避风的土围子内现了二十几具尸体。个个身异处,死状极为恐怖。而尸体上的所有值钱的东西都没有剩下,包括一个胖子嘴中的假牙。按照常走这条路的向导老岳分析,作恶的应该是一伙沙漠强盗,或者是居住在雪山另一侧的吐蕃人。只有他们,才会贪婪到连死者的假牙都搜刮,根本不在乎鬼魂的报复。

    “胡说,这世上根本没有鬼!”队正方子陵缩了缩脖子,大声给自己壮胆。跟王洵一样,从小到大,他也是连距离长安五十里之外的地方都没去过,却不料,此番竟然一走就是数千里。头十天,心中还带着股初次离家的喜悦,待到了现在,整个人都已经被旅途折磨得几欲疯狂,听见点儿风吹草动就本能地想拔刀。

    “谁说没鬼了。只是你没看到过而已!”明知道方子陵心中害怕,向导老岳故意神神秘秘地反驳,“前年在蒲昌海旁,我的一个伙计就看到过。大约在半夜三更时分,先是听见海子里有女人的哭声,然后就看到一个白色的身影从水里边走了出来。那家伙也是机灵,立刻把鼻子扎进沙土里,双手抱住脑袋死活不肯抬头。好不容易熬到第二天日出,起来一看,同行的商户死了一大半,剩下的几个都得了失心疯,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注1)

    “不可能,一定是你那同伴编瞎话,或者他自己贪图别人的钱财!”听了老岳绘声绘色的描述,方子陵本来就憔悴的脸色愈惨白,手按刀柄,大声嚷嚷。“对,一定是他见财起意,所以想出这等下作手段”

    “长生天在上!”老岳立刻举起右手,对着天空赌咒,“干我们这一行的,如果见财起意的话,肯定会迷失在沙漠里。走这条路的人谁都知道,越多的人结伴而行,越能保证平安。如果自己走的话,即便不被狼群盯上,也可能活活寂寞死。”

    最后一句话非常有力。长生天会不会惩罚坏人,大伙毫无把握。但旅途的寂寞,却着实令人痛不欲生。在出凉州之前,大伙平均每天还能经过一个村镇或者堡寨,跟里边的百姓说说话。在凉州到肃州这八百多里路上,再想见到个活人,却只能到河西节度使麾下的烽火台中找。而那些烽火台中还不是个个里边都有驻军,因为朝廷拨款不足的关系,很多用来防备突厥人的烽火台早已废弃,又高又厚的土墙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缺口,每一处缺口上都留着西风的痕迹。

    所以,向导不会谋害雇佣自己带路的商队,不光是敬畏长生天,还因为害怕寂寞。凭着对地形的熟悉,他的确能把商人们全部谋杀,自己卷了财物逃之夭夭。问题是,接下来的数千里路,就需要他一个人从头走到尾。每天对着同样的蓝天,同样的黄沙和同样印在山丘顶端风的痕迹,恐怕没等见到下一个绿洲,就已经被寂寞给活活折磨疯了。

    “那就是他刻意编瞎话吓唬人!省得你们抢他的饭碗!”毕竟是长安城里长大的,方子陵远不像西域本地人那般好骗,略做沉吟后,继续跟老岳掰扯。

    向导老岳摇了摇头,懒得跟他一般见识,“从遇到鬼之后,我那伙计就再也不干向导这行了。他当时能活着回来其实都是万幸。拉扯着几个疯子,在沙漠里跌跌撞撞。要不是刚好碰见了哥舒翰大将军麾下的骑兵,估计早就变成了一堆白骨!”

    这下,方子腾彻底没话说了。如果是谋财害命的话,就不会带着几个被吓傻的商人一道往回返。如果是编瞎话吓唬同行,那他自己放弃了这条谋生的道路,又是为了什么?

    莫非这大漠当中,真的。想到昨天上午看到的海市蜃楼,方子腾心里就直哆嗦。一路行来,大伙看到的稀奇古怪东西太多了,根本不敢往深里头想。如果真的被鬼神盯上的话,那么大伙

    “别听他瞎说,咱们几个又没做过亏心事!”看到方子腾脸色越来越不对劲,伙长老郑轻轻追上前,大声给对方大气。“平生不做亏心事,不怕半夜鬼敲门。咱们几个行得正,走得直,头顶上聚着三尺浩然正气”

    没等他把话说完,另外一个伙长老周立刻气哼哼地反驳,“别瞎扯了。如果行得正,走得直就不该倒霉的话,那咱们几个”

    看了一眼近在咫尺的向导老岳,还有不远处奉命护送大伙的几个河西悍卒,他突然又把嘴巴闭上了。有些事情,还是知道的人越少越好。免得有人趁机落井下石。

    这个明显戒备的动作令向导老岳非常不快,耸了耸肩,主动走开了。若不是惹不起河西节度使府的兵大爷,这趟活儿他根本不想接。给军队带路和给商人带路有天壤之别。前者基本上是幢亏本买卖,而后者,只要他善于察言观色,总能在既定的报酬之外,再收获几倍的赏钱。

    见老周把唯一能陪大伙说话解闷儿的人给气走了,伙长老郑非常不高兴。从马背上扭转身,冲着同伴低声抱怨:“不说话,谁还会当你是哑巴?你怎么知道咱们这趟不是肥差,自己非要往歪门邪道上想?想死你一个人去,别总拉着咱们!”

    “还嘴硬!”素有乌鸦嘴之称的老周立刻反唇相讥,“你又不是没长着眼睛。好好看一下,这次出差的都有谁?怎么弟兄们全是那几天在曲江池畔当过值的!”

    这一层,老郑不是没想过,但却不敢相信高力士会如此狠毒。犹豫了一下,继续反驳,“你还说咱们无法活着走到阳关呢!人家哥舒大将军都把亲兵派出来护送咱们了,若是真的跟你想的那样,他又何必费这么大心思!”

    不像封常清、高仙芝等纯粹的武将,河西节度使哥舒翰为人处事素会把握方寸。当年他的顶头上司王忠嗣蒙冤入狱,同僚都劝哥舒翰以重金贿赂李林甫替上司脱罪,其本人却坚持认为,这是皇帝陛下亲自办的案子,贿赂根本解决不了问题。被招回京师述职时,扯住皇帝的衣角叩头出血,苦苦哀求对方高抬贵手。结果不但如愿使得王忠嗣被释放,哥舒翰本人也给皇帝和文武百官留下了‘正直、忠诚,对朋友仗义’的好印象。被破格提拔为陇右节度使,一举取代了老上司王忠嗣的原本位置,。

    到任后,哥舒翰改变王忠嗣的消极防御策略,积极主动向吐蕃起进攻。步步为营,把刀锋直接顶到了青海湖畔。吐蕃人多次兴兵来犯,都被哥舒翰以优势兵力击败,只好退守大非川。天宝八年,哥舒翰领兵六万强攻,以折损一万五千人的代价,拿下吐蕃重镇石堡城。取得俘虏敌军将士四百余人的“大捷”,彻底锁住了吐蕃大军进出高原东北侧的通道。

    消息传回长安,宰相李林甫认为哥舒翰好大喜功,折损了太多的唐军将士,恳请皇帝下旨撤换此人。杨国忠却认为哥舒翰替朝廷夺取了进攻高原的战略要地,建议对其进行嘉奖。一番角力之后,大唐天子接受了杨国忠的建议。赐给哥舒翰蜀锦千匹,庄园一座,加摄御史大夫,随后又加封开府仪同三司,陇右兼河西节度使。而哥舒翰也投桃报李,在朝廷的权力争夺中力挺杨国忠,丝毫不把李林甫放在眼内。

    正因为如此,乌鸦嘴老周才坚持认为,大伙在河西节度使哥舒翰的地盘上要处处小心,以免对方受杨国忠指使杀人灭口。可如今大伙马上就要走出河西地界了,却一直风平浪静,前来护送的河西兵马的表现也是规规矩矩,丝毫没有准备动手的迹象。

    想起这些,其他几个同僚也觉得老周是多虑了,凑上前,压低了嗓子说道:“老郑的话有道理。就咱们这几头臭鱼烂虾,人家哥舒大将军随便伸出一只手指头都能碾死,何必又是派兵护送,又是代请向导的,费这么多周折?”

    “是啊,这不是脱裤子放屁么?”

    “你们傻啊。他哪是护送咱们,是护送这批辎重!”乌鸦嘴老周看事情永远是悲观一派,半点儿都不赞同伙伴们的见解,“如果这批辎重在他治下出了事儿,肯定会给人留下攻击的把柄。所以他先把咱们平安送出河西,然后在归途上等着咱们。趁咱们不备,喀”

    他伸出手,做了个砍头的手势。吓得周围几个同僚连连缩脖颈。谁料向来胆小的队正方子腾听了这话,却嘿嘿冷笑,瞅了瞅大伙,满脸鄙夷。

    “吓傻了,你?”老郑被笑得心里毛,拍了他一巴掌,低声追问。

    “你们才是傻子呢,杞人忧天!”方子腾撇了撇嘴,低声回应,“鬼不好对付,人却未必难惹。只要你们几个跟着我,保证一根汗毛都少不了!”

    “就你?”老周、老郑和其他几名同僚轻轻摇头。相处了这么久,大伙还真没看出方队正除了比较会做人之外,还有什么拿得出手的本事来。

    “看见了没?”看出大伙不相信自己,方子腾也不着恼。用下巴向王洵所处的位置挑了挑,压低了嗓门解释:“那是谁,王家小侯爷,安西四镇节度使封帅的门生。前方出了阳关,可就是封帅地盘。只要咱们时刻跟紧了他,就不怕被杀人灭口!”

    “对啊!”仿佛瞬间被阳光照到了心脏,大伙连日来积聚在脸上的阴云一扫而空。王校尉的迹史大伙私下里早就有所耳闻,只要到了安西四镇的地盘上,谁吃了豹子胆,敢打此人的主意?

    “去的时候当然没事,回来时候,咱们怎么办?”乌鸦嘴老周兀自不安,想了想,继续问道。

    “他如果不回来,咱们也别回来。”方子腾笑了笑,满脸得意,“多时那件事被人忘了,多时再回长安。先在安西躲两年,说不定还能立些功劳,最后风风光光地衣锦还乡!”

    注1:伙计。市井俚语,指同行,朋友。蒲昌海,即罗布泊。

第三章 阳关 (一 下)

    第一章阳关(一下)

    王校尉为人仗义,王校尉后台很硬。这是众人商议之后得出的一致结论。至于王校尉跟他背后那个人之间的关系,到底能承受得住多大重量,大伙就不去想了。对于溺水之人而言,哪怕是一根稻草,也要死死抓在手里作为救命的凭借。更何况事态还远远没糟糕到那种地步。

    走在队伍最前方的王洵,却不知道大伙都把自己当做了救命稻草,更没意识有把钢刀已经悬在了自己脖颈上。第一次离开长安,他心里没多少留恋,反而觉得飘飘然的,有一种说不出的轻松。

    早在此之前数日,他已经当面向顶头上司陈玄礼表明了自己打算离开京师,到安西镇历练的意向。而陈玄礼当时虽然有些不舍,却也表示“功名但在马上取”,自己跟高力士大将军协商后,会尽力成全他的心愿。随后不久,高力士就亲自到军营中点将,命令王洵带领数十名禁卫,护送一批重要军械到疏勒交割。并且悄悄暗示他,如果愿意的话,可以暂时留在封常清麾下听令,不必急着返回飞龙禁军。

    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而言,这趟任务有一半成分是王洵主动请缨而得,算不得什么苦差。至于同行的弟兄都是些熟悉面孔这一现象,王洵理所当然地把它视作上司对自己的照顾,所以心里头除了对上司们的感激之外,根本没有想到其他。

    此外,这趟差事还让他逃开了一个非常大的难题。那就是纠缠不清的家务事。云姨和紫萝二人对白荇芷成见颇深,这点王洵心里非常清楚。本以为自己采取先斩后奏的办法,可以蒙混过关。却没料到一下子彻底捅了马蜂窝。当天下午回家,云姨便将有账本、钥匙全部推了过来,声明自己今后要“安于妇道”,不再干涉家中的任何问题。而紫萝做得更绝,以要替王洵为云姨尽孝为名,躲到了后者居住的院子中不肯露头。让王洵连句求饶的软话都没人帮忙传递。

    甩手掌柜当习惯了,王洵一下子哪里顾得过来那么多事情?正忙得焦头烂额间,上次设下相亲宴席的韩世姑又派人送了封信来,说是女方家长对王洵没娶妻之前先流连青楼的举动非常不满。如果他不能痛改前非的话,许家宁可放弃这门亲事,也不会推女儿进火坑。而作为双方的长辈,韩世姑则劝王洵迷途知返,别为了一个青楼女子,断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这都是哪跟哪啊,我招谁惹谁了我!”打走了送信的家丁,王洵将韩世姑苦口婆心写下的教诲扯了个粉碎。自己不过是到韩世姑家赴了一次宴,连在场的哪位是许家的家长都没记住,居然就成了别人的准女婿。没成亲之前娶一个青楼女子就成了道德败坏了?那成了亲之后再一马车一马车的往家中拉新罗少女,算君子还是圣人?

    没等他把肚子里的怒火泄出来,几个与王家有关联的长辈也陆续登门。纷纷站在了云姨一边,指摘他的不是。而其中不少人自打王洵的父亲过世后,便跟他家没了任何来往。猛然间拿足了架子说三道四,着实令王洵无法适应。

    好在白荇芷善解人意,从不逼着他立刻把所有事情做好。并且主动提出,与其嫁入门后惹得长辈们不开心,不如自己在鸣珂巷的小院里多住上些日子,给双方都留下一段缓冲时间。这种委屈求全的姿态,令王洵愈地感到负疚。总觉得自己如果不兑现当晚的承诺的话,就辜负了对方,这辈子都心里都不得安宁。

    “没有的事了!既然姨娘那样不喜欢我,我进了你家,也不会得到什么好脸色。而我又不太会哄老人开心,说不定哪天就让你左右为难。与其那样,还不如就像现在这般,双方谁也不见到谁。”白荇芷笑了笑,温柔地替王洵捏肩膀。

    “她只是一时被我气晕了头。很快就会好起来!”拍了拍白荇芷的手背,王洵笑着替对方宽心。“从小到大,我基本上就没违拗过她。这次事突然,估计她一时转不过弯来。慢慢就会好了,我保证!”

    “别着急,一点点来!”

    “嗯。我知道!”

    两个人说着毫无意义的悄悄话,倒也能让王洵暂且忘却很多烦恼。直到返回自己在崇仁坊的家,才再度体会到什么是焦头烂额。

    高力士的一道命令使得所有难题噶然而止。

    “你居然要去安西?你这孩子,怎么能这样”当王洵小心翼翼地将马上要出差的消息向云姨禀明了后,云姨的眼泪立刻淌了下来。“不就是没有答应你娶那个什么白行进门么?你就要跑得那么老远?姨娘答应你,姨娘这就答应。你马上去跟陈玄礼将军说,让他另外指派别人!”

    “这是军令啊,我的好姨娘!”王洵就是见不得女人的眼泪,站在一旁,手足无措地解释。“军令如山。哪能说不干就不干。若是抗命不从的话,明天我的脑袋就得挂到旗杆上去!”

    “啊!”云姨登时吓得止住了眼泪,可怜巴巴地望着自己一手带大的孩子。作为长辈,谁不希望自家的孩子在仕途上能一帆风顺?自己前一段时间跟对方赌气,的确为了对方的前程着想。本以为能逼着王洵就范,万万没想到,最后竟然逼了这样一个结果出来。

    “你别担心,如今大唐四海升平,谁还敢打朝廷军械的主意?到了封四叔地头上,更没有人敢招惹我。从带兵的别将到底下的校尉、旅率,去年我结交下一大堆!”怕云姨一时接受不了,王洵没敢直说自己准备留在西域一段时间的打算。反正封常清早就跟云姨说过想带自己倒安西军中历练。届时往老家伙身上一推,就说他不放自己走。想必云姨更容易理解。

    见王洵脸上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期待,云姨知道自己此刻说什么也没有用了。孩子已经长大了,已经开始选择他自己的路。这一刻根本无法逃避,即便自己再努力拖延,也是早一天,晚一天的差别而已。

    想到这儿,她轻轻揉了揉红的眼睛,低声问道:“你没其他事情瞒着我吧?除了答应娶那个女人进门之外?你最近,最近得罪什么人没有?”

    “没有,看您,一下子又想到哪里去了!”王洵的头立刻摇成了波浪鼓。“自从宇文小子滚蛋之后,我每天除了军营,就是在家,哪有功夫再去惹事生非?”

    “倒也是!”云姨轻轻点头,心中登时又放松不少。自家孩子肯定都是好孩子,坏事全是别人家小王八蛋教唆的。此乃家长心中的不二定律。一转念,她立刻又忐忑不安地问道:“宇文家那惹祸精不也在安西么?他有没有又闹出什么麻烦来!”

    “没!他很得封四叔的赏识,最近也升了校尉。跟我平级了!”王洵笑了笑,言语中约略带上了几分羡慕。

    “那种拿命换来的功名,咱宁愿不要!”云姨立刻板起脸,忧心忡忡地告诫。“到了那边,你少跟他一道掺和!我会专门给封常清去信,让他早点把你给打回来!”

    “好的,好的。一切随您!”王洵登时头大三尺,信口敷衍。“我得赶紧去做准备了。上头催得急。”

    没等他逃到门口,背后又传来云姨的召唤声。“洵儿!”这是云姨第一次如此郑重地招呼他,以前都是明允、小家伙、你这孩子之类。不由自主停住脚步,他回头与云姨的目光相对,从后者眼中,看到了深深的不舍。“你明天把白行接到家中来吧!你不在长安时,她一个人守着个空院子,挺难捱的!”

    “姨娘”过了很久之后,王洵都无法相信当时自己听清楚了云姨的话。突然间的转变令他无所适从,可对方眼里流露出来的爱怜却不容质疑,就像小时候,他调了皮,对方在数落了他一顿之后,总会将他抱在怀里,温言抚慰时一模一样。

    “你这孩子!”带着一点点不甘,云姨低声补充,“就是个急性子。几个月都等不得!未成亲先娶一个倾国倾城的美妾,谁家还会放心把女儿嫁给你为妻?算了,你甭管了,我来想办法应付此事。等你从安西回来,保管让你得偿所愿就是了!”

    “姨娘!”顷刻间,王洵感觉到自己眼中有一股温热的东西慢慢滚动。他不想因为白荇芷而失去云姨的关爱,一点儿都不想。自己的生身母亲是什么模样,在他记忆当中早已模糊。但从小到大云姨为他做出的一切,此刻却历历在目。

    云姨笑着上前,踮起脚,轻轻摸了摸王洵的脑袋。“去吧!先她接回家住下。我跟下人们知会一声,不准慢待了她就是。等你从安西返回,我再给你们补个酒席。成亲哪有悄声不响的,那样不但委屈了她,也委屈了你!”

    “嗯!”王洵低声答应,悄悄把身体俯低了一点儿,让对方摸得更方便些。

    云姨的手掌,已经不像他记忆中那么柔软。但掌心处传来的温热,却始终暖和着他,从长安一直到西域。

第三章 阳关 (二 上)

    第三章阳关(二上)

    西域之大,令人几乎难以想象。

    从京师出走了整整一个月,行程两千余里,方才到达传说中春风吹不到的玉门关。而玉门关到疏勒,还有两个两千余里。

    这条路,漫长而又寂寞。唯一的好处是,不用再呼吸京师中那股令人窒息的暮气。这一点对王洵来说至关重要。内心深处,他烦透了长安城里那种醉生梦死的生活。不想再遭受一次神仙们打架时的池鱼之殃,也不想再被老女人们当做潜在的面品头论足,更不想跟再跟任何人比谁的背景深,谁阿爷的官位大。他还年青,眼睛里对人世间还充满了幻想。他需要过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而不是在天宝年的暮色中慢慢地糜烂。

    长安人只有三种选择。融入,忍耐,和逃离。王洵不清楚这话最早出于何人之口,心中却深以此话为然。融入长安达官显贵们的圈子,对他来说显然有些强人所难。忍耐心中的种种不适,以图今后的回报,亦非此时的他所能接受。所以,留给他的只剩下逃离一途。逃,逃得远远的,眼不见心不烦。逃,找一个全新的地方,寻回全新的自我。

    此番远行,恰恰是个开始。

    一路走来,麻烦多得出乎预料。一百名飞龙禁卫,三百余名服劳役的民壮。再加上四十几辆满载辎重的大车,五百多匹驮马,想要沿途中不出任何纰漏,对年仅十八岁的王洵来说,绝对是个前所未有的挑战。好在他去年被封常清、周啸风等人赶鸭子上架带了几个月的兵,倒也不至于无所适从。本着公平处事,恩威并施的原则,先下重手收拾了几个不听话的刺头儿。然后毫不吝啬地将大把的钱撒出去,奖励那些任劳任怨的属下和民壮。再接着根据自己的观察,将几个做事积极且在队伍中享有一定威望的民壮提拔为临时队正,与原来的几个心腹共同处理遇到的麻烦。慢慢地,这支队伍就有了秩序井然的模样。待得队伍走到凉州、甘州,所有人已经习惯了唯校尉大人马是瞻,再不敢欺王洵的年青,而试图对他的命令阳奉阴违。

    凭着身上的天子禁军行头和头顶上的昭武校尉官帽。王洵在沿途中也唬倒了一大批地方官员。年纪青青就官居六品,在长安城里也许还不算扎眼,到了地方上,却绝对堪称少年得志。很多不明就里的地方官吏,本能地把长长的运输队伍,跟“挂职历练”四个字联系起来。为了给日后的显贵王大人留个好印象,不吝大开方便之门。而王洵也是揣着明白装糊涂,给钱就拿,给好处就收,转身再分给麾下众弟兄和肯出力的民壮,自己一点儿不留。豪爽的举动,博得了弟兄们的一片赞赏。

    出了玉门关后,沿途人烟愈稀少,景色也愈显得荒凉。有时走上好几天都看不到半点绿色,入目的只有无边无际的黄沙。偶尔在沙窝深处能现几点白光,那不是雪,而是被风从沙土中翻出来的枯骨。

    这种情况下,如果跟大队人马走散了,等在前面的肯定是死路一条。禁卫和民壮们为了各自的性命,愈对校尉大人唯命是从。在方子腾、老郑、老周等几个“有心人”的暗中推波助澜下,这种敬畏渐渐演化成了崇拜。即便是哥舒翰派来护送大伙的河西军将士偶尔对王洵开个出格的玩笑,也会引起大伙的同仇敌忾。仿佛只要王洵一声令下,众人便会一拥而上,将冒犯者剁成碎片。害得护送者与被护送者之间几度剑拔弩张,亏得王洵处理得当,才没闹出什么大乱子来。

    好在哥舒翰的治地不算太广袤,出过了玉门关,经行大雪山脚,再涉冥水、甘泉水也就到尽头。“再有半天的路程,我们就可以看到阳关了。”向导老岳也敏锐地感觉出了队伍中的紧张气氛,指了指天地交接处的冒出来的一个青灰色的小点儿,如释重负般说道。“过了阳关,就是焉耆都督府的地界,距离疏勒也就没多远了!”

    “没多远是多远?”方子腾咧了下沾满沙土的嘴唇,有气无力地追问。西域人眼里的距离,跟中原人眼里的距离大不一样。老岳眼里的很近,也许骑着马也要跑上一整天。经过了几场教训,大伙已经不敢再轻信此人任何有关路程的说法。

    果然,事实正如方子腾所预料。向导老岳缩了缩脖子,低声回应,“大概,大概是一千五百多里地吧。如果不绕路的话,也就走一个来月!”

    “我呸!”众飞龙禁卫一起涌上前,冲着老岳大啐特啐。“一千五百里还不算远,干脆你把咱们都领到天竺国去得了!”

    “真的不算远。”老岳抱住脑袋,满脸委屈,“关键是从蒲昌海开始,有一条大河直通疏勒。眼下虽然河面已经开始结冰,但用石头敲几下,肯定能从冰窟窿里舀出淡水来。”

    这的确是个好消息,众人的精神头立刻大振。沙漠中赶路,最怕的不是缺乏食物,而是找不到足够的淡水。有一条大河相伴始终,便意味着永远不再有缺水之忧。如果条件允许,还能架上篝火,烧壶浓茶,涤荡一下已经装满了沙土的肠胃。

    很快,整个队伍就活跃了起来。有人开始设想横亘沙漠的大河究竟是什么模样;有人开始憧憬每天晚上都能用热水泡脚;更有甚者,干脆开始探讨在正午时分的阳光下,点着篝火能不能洗个热水澡。至于先前几天的草木皆兵,转眼就被大伙抛在的九霄云外。

    唯独方子腾还忧心忡忡,趁人不注意,拉过向导老岳,继续追问,“蒲昌海,你上次不是说那里有鬼么?到底有没有?”

    “也许有吧,我也是听说!”向导老岳没料到方子腾如此较真儿,犹豫了一下,喃喃回应。“但我们这边有句话,说是人怕鬼三分,鬼怕人七分。军爷,您说这话对不对?”

    “呸,你这该死的老家伙!”方子腾气急败坏,挥舞着马鞭作势欲抽。向导老岳立刻将身子缩成了一个团,大声叫嚷道:“军爷,你不是不怕么?不是不怕么?救命啊,军爷杀人了!”

    正笑闹间,前方的队伍突然一滞。凄厉的铜哨瞬间传遍的所有人的耳朵。闻听警报声,方子腾迅抬头,只见一道暗黄色的烟尘从西向东,径直朝大伙扑将过来。

    “整队,整队,把马车围做方城,民壮到里边躲避,飞龙禁卫把伏波弩上弦!安西军的弟兄,暂且退向两翼!”没等方子腾来得及害怕,王洵那略带稚嫩的声音,已经从队伍前头传向了队尾。

    “诺!”老周、老郑等人齐声答应。一边组织民壮将货车从驮马的背上卸下来,搭建临时城墙,一边抽出骑兵专用的伏波弩。有意无意间,十几把弩弓齐齐地指向了前来护送大伙的河西军将士背后。

    此刻,唯一可以依仗的便是手里的弩弓了。前来护送大伙的河西军人数不比飞龙禁卫少,远处的来客又敌我未辩。如果双方勾结起来,准备杀人灭口。大伙在临死之前,总得拉上一两个凶手垫背。

    正惶急间,又听王洵在队伍前方大声命令,“警报解除,警报解除!是自己人!小方,带几个弟兄跟我一道上前迎接。老周,老郑,把队伍重新组织起来!”

    “自己人?”伙长老郑惊诧地睁大眼睛。只见远处的烟尘中冲出几个全副武装的将士,当中一人,身披一件猩红色锦袍,冲着王洵哈哈大笑。

    “高,高书记,你怎么会在这里?”催促着坐骑快迎上,王洵远远地冲着身披锦袍的武将抱拳施礼。

    “我,你小子可真是够糊涂的。你刚才叫我什么来着?”一身戎装打扮的高适笑着抱拳,声音中透着一股子冲天豪情。

    “高,高书记啊!”王洵楞了楞,顺口答道。旋即想起来,这是大伙对高适的习惯称谓。而此称呼的来由,便是因为高适曾经做过哥舒翰麾下的掌书记一职。

    “既然是河西军的掌书记,自然不能老赖在京师里逍遥了!”高适点点头,大笑着回应。“只是你小子,怎么不好好在飞龙禁军里边混,非要跑到西域这边来跟我一样吃沙子?”

    “我,我是奉命护送一批军械来的!”王洵笑着摸自己的后脑勺。难得在距离京师数千里外的地方遇到一个熟人,他心中的高兴根本无法掩饰。

    难得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遇到一个故旧,高适心里也非常愉悦,上上下下打量了王洵一眼,笑着奚落:“莫非陈玄礼麾下再也找不到可用之人了么?非要派你一个从没出过远门的小娃娃来!算了,老子管不到他,你既然到了我的地头上,便进关跟我喝杯水酒吧!”

    “进关?”诗人高适和兵痞高适之间的差别太悬殊,王洵一时难以适应。楞了楞,犹豫着反问。

    “当然了。阳关,老子现在就于此地坐镇。你小子没听人说过么?西出阳关无故人,说得就是这儿!”

第三章 阳关 (二 下)

    第三章阳关(二下)

    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虽然对诗词一道涉猎甚少,这曲脍炙人口的《阳关三叠》,却在王洵心里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他不止一次在不同的场合听到过此诗,仿佛只要有送行宴,不请歌姬们唱上一曲阳关三叠,就显不出惜别之意。只是王洵心中,从没把诗中的阳关,和远处黄沙中那个淡灰色的小点儿联系起来,更没想诗歌中的阳关城,居然座落于一个如此荒凉的所在。

    “走吧!想要往安西去,我那里是必经之路!”见王洵还是满眼茫然,高适拍了他一巴掌,大笑拨转马头。

    “唉!唉!”王洵终于确信自己没有做梦,转过头,冲着身后同样满脸惊诧的弟兄们大声命令,“再加把劲儿,咱们今天进阳关城休息。吃饱喝足,明天再继续赶路!”

    “唉,好勒。王校尉尽管先走一步,这儿交给我们几个!”方子腾长长地舒了口气,兴高采烈的答应。终于不用再疑神疑鬼了。阳关城的守将居然是王校尉的熟人。出了此城,便彻底离开了哥舒翰的地盘。即便他跟杨国忠好得恨不能同榻相拥,也无法将大伙如何了!

    “走啊,大伙加把劲儿,今晚有热水洗脚了!”老周、老郑还有一干在沿途提心吊胆的飞龙禁卫们互相看了看,脸上都露出了轻松的笑容。到底是王小侯爷,根子就是深,这么远的地方,也能碰到熟人。

    所谓阳关城,前身其实只是一个稍大些的屯兵堡垒。因为堡外恰有一条雪水融化而成的大河经过,故而慢慢演化成了穿越大漠与戈壁滩的一处关键所在。开元年间,大唐将士与后突厥狼骑在此地拉锯大战,热血曾经一度将城外的甘泉河染成烈焰颜色。为了给前线将士储备足够的补给,此关多次被扩大、修葺,终于使其成为丝绸之路上与玉门关并立的一座要塞。

    天宝三年,朔方节度使王忠嗣灭后突厥,犁庭扫穴。将居延海到小海之间的数万里草场重新收归大唐版图。阳关城的军事使命也同时宣告结束,渐渐转变为一个商旅和行人补充粮食和淡水的落脚点。后又因为这条商道过于靠近雪山脚下的绿洲,沿途沙漠强盗和吐蕃惯匪袭扰不断,商旅们宁愿在北方绕一个大弯子,也轻易不敢再走,阳关城便一日比一日荒芜下去。(注1)

    数月之前,奉了河西节度使哥舒翰的将令,高适来此坐镇。凭着一身过人的本事和多年经营的人脉,想方设法重新修葺了城墙、仓库、兵营和供往来行人租住的馆舍、客栈,使得整个阳关城的面貌焕然一新。

    隐藏于附近的沙盗和吐蕃惯匪听闻新来的阳关城守将是个诗人,以为有便宜可占,纠结在一起到城外打草谷。却不料一脚踢到了铁板上,被高适亲自带领五百河西精锐在野战中杀了个大败,从阳关城一直被追至大漠深处,若不是秋雪突降,几乎全军覆没。

    自此,沙盗和吐蕃惯匪再也不敢捋高适虎须。从肃州至阳关城的商道重新畅通。往来行人现此城的士卒待人远比玉门关那边和气,城门税收得也更公道,一传十,十传百,短短几个月,竟然将玉门关那边的人流分了一小半过来,令阳关城重新恢复了勃勃生机。

    初来乍到,王洵当然不清楚这其中曲折。与高适并辔而行,只觉得所看到的一切都十分新鲜。整齐干净的街道,错落有致的房舍,狭窄却繁华的街市。虽然不像长安城那般大气,却也没长安城中那般压抑沉闷。仿佛一个刚刚从乡村里走出来的少年,身上的衣衫打满了补丁,面孔和额角却充满了阳光。

    沿途不断有人跑过来向高适躬身施礼,或者为全身披挂的巡城士卒,或者为头顶毡帽的铁勒牧人,或者为从头到脚包裹着布料的大食商贩。几个不知道来自何方的化外蛮夷居然跪在路边,伸手去抚摸高适靴子尖。而周围的侍卫也不驱赶,任由他们满足了心愿之后,默默让开道路。

    “高大哥真是好手段,短短几个月,居然能让此间百姓对你如此崇拜!”王洵看得好奇,赞叹的话忍不住脱口而出。

    能让王洵这个外行当面称颂,高适听在耳朵里比收到同僚的们的一车赞许还要舒服,也不故作谦虚,大笑着回应道,“哪里需要什么手段!走在丝绸古道上,保命乃第一要务。我能守护一方安宁,他们自然就真心感谢我。要是哪天我被沙漠里的强盗给打败了,第一个向我丢吐吐沫扔石头的,保准也是他们。”

    “啊!那他们可就太没良心了!”王洵被高适坦率的话语逗得哈哈大笑。从前跟后者一道喝酒谈诗,佩服归佩服,却从没觉得对方如此容易亲近。但在今天,他接触到的却是一个文武双全的奇男子,而不是那个略带一点点高傲且又老于世故的大诗人。

    说话间,二人已经走到了城中央的镇守使衙门。早有侍卫迎上前,替二人拉住马头。高适甩镫离鞍跳下坐骑,回头看了看,笑着提议,“在此城的西南角有一处兵营,你的人不妨先到那边安歇。干粮和热水,在伙房里都是现成的。我安排几个弟兄照看一下,保管不会慢待了他们。至于你小子,今天就睡在我的府衙中吧,很久没听到长安那边的消息了,咱们俩今晚痛痛快快地喝上一场!”

    “但凭高大哥安排!”王洵想了想,拱手致谢,“还有哥舒大将军派来的一队兵马,沿途多亏了他们处处照应。高大哥如果方便的话”

    “一块儿住到兵营里去好了。”高适非常大气地挥手。在出城迎接王洵之时,他已经看到了那队护送者。双方的级别相差太远,根本没必要在后者身上过多花费心思,“明天早上你出之后,我再安排他们回去交差!”

    “有劳高兄!”王洵再度拱手,正想回过头去跟护送者们说几句客气话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意,带队的河西军谷姓校尉却主动追了过来,冲着高适大咧咧的拱手,“高参军,某家这厢有礼了!”

    “古鲁图?怎么是你?”高适的眉毛瞬间向上跳了跳,低声喝问。很快,他的脸色又恢复了平静,摇摇头,继续笑着说道:“既然你来了,就一起进来喝碗酒吧。咱们两个可有一段时间没见面了!”

    “不打扰了。某家奉哥舒大帅的命令护送他们到这里。既然人马都平安入了关,就没某家什么事情了。某家这就回去向大帅缴令,高参军,你好自为之!”带领护送队伍的谷姓校尉涅斜着眼睛,仿佛跟高适有什么过节般,把哥舒大帅四个字咬得极重。

    “那就恕不远送了!”高适的眉毛又向上跳了跳,目光瞬间凌厉如刀。

    这可不是王洵记忆中那个弹剑做歌的高书记。如果此刻手中有一把剑,王洵相信对方甚至会将其直接架在那个谷姓校尉脖颈上。而后者虽然长得五大三粗,却未必是高适的一合之敌。

    这种气势上的差距,远非人力所能弥补。在高适的怒目注视下,谷姓校尉竟然后退了半步,喃喃地辩解:“某家,某家也是奉”

    “回去交差吧!就说高某替你把人接下了!”高适耸了耸肩,慢慢收起怒火。

    谷姓校尉不敢再多废话,冲着大伙抱了抱拳,转身离开。待他的身影去远了,心里隐约觉察出几分不对劲儿的王洵犹豫了一下,低声向高适问道:“高大哥,这个谷校尉是干什么的?怎么有点儿不知道好歹?”

    “他是突厥杂种!”高适向地上啐了一口,满脸不屑。“你甭理睬他。这些家伙都是这般德行,就看不得别人给好脸色!”

    “噢!”王洵皱着眉点头,“怪不得他一路上都少言寡语的。原来不怎么会说汉话!安西军怎么会用突厥人,不怕他们贼心不死么?”

    “哥舒大将军也是突厥人!”高适笑了笑,轻轻摇头。唯恐引起其他同僚的误会,他又迅补充,“但哥舒大将军却对大唐忠心耿耿。突厥人中,大部分都是好的,只有很少一部分不知道好歹。这个古,姓谷的家伙便是其中之一!我跟他素来不对付,所以一见到他就来气!”

    “我看他也不太顺眼。不过,这一路上,还是要多谢他带兵护送!”王洵展开眉头,笑得满脸阳光。

    如果没记错的话,高适以前的职位是哥舒翰私聘的掌书记。而现在,其身上穿的是四品参军袍服。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他的地位都远远比一个校尉显赫。有道是,玉石没必要主动碰瓦片,身居要职的高适跟一个普通校尉斤斤计较,不太小家子气了么?

    除非,姓谷的根本不是一个校尉。或者王洵不敢再想,跟在高适身后,缓缓走入阳关城镇守使衙门。

    大门吱呀一声关紧。秋日的阳光照在黄铜打造的门环上,反射出点点碎金。

    注1:小海,贝加尔湖。

第三章 阳关 (三 上)

    第三章阳关(三上)

    早在数日之前,方子腾等人有含沙射影地提醒过王洵,要他当心哥舒翰派来的护送队伍。但当时王洵却一笑了之。

    作为一个初涉官场的后生晚辈,他心里还保持着对人性的信任。相信为人仗义且顾全大局的高力士大将军,不会冒着跟封常清决裂的危险,刻意安排一个送死的差事给自己。他亦相信素有“正直、忠诚”之名的河西节度使哥舒翰,不会无缘无故杀掉一个与其素不相识的六品校尉。况且自己所护送的这批辎重,乃安西军在前线所急需。纵使哥舒翰受了杨国忠的指使准备动手,也需要考虑此举对安西战局的影响。

    可今天,高适和谷姓校尉遮遮掩掩的对话,却令王洵从初次离家的喜悦中骤然惊醒。西域距离长安太远了,朝廷对这里的控制力几近于无。先前之所以没有出现过任何乱子,完全凭借的是武将的个人忠心和大唐的国力威慑。而一旦某个封疆大吏想玩一些小动作的话,数千里瀚海中消失一两百个人,想必长安那边连个风声都听不见。

    心里有了疑虑,他喝酒时就不敢放开量。总想着长安街头说平话艺人口中所描述的场景,高达夫冷不防举起手中酒盏往地下一摔,左右立刻冲出几百个事先埋伏好的刀斧手

    以高适的年龄和阅历,如何看不出王洵心中的猜忌来。所以也不勉强,约略劝了几轮,便开始自斟自饮。待客人忧心忡忡地把酒菜用得差不多了,摆摆手,示意左右撤去残羹冷炙,换了壶新煮的浓茶,给自己和王洵面前各自斟了一盏,一边捧在手里慢慢品味,一边笑呵呵地问道:“兄弟,你小子最近在长安城里是不是又惹麻烦了?所以才急匆匆地往封大将军麾下寻求庇护?”

    “没,没有啊!”白白戒备了好半天的王洵楞了楞,顺口否认。

    “真的没有?”高适满脸戏谑,“可我记得大约半年之前,某人亲口拒绝了封大将军的邀请。死活不愿意离开长安城呢?”

    “啊,啊,那,那是”被对方当面揭了老底,王洵的脸一红,呼吸立刻急促起来,“我,我是突然,突然想出来转转。转转。长安城里太憋闷了!!”

    “说得好,长安城里的确太憋闷了!”放下茶盏,高适大笑着抚掌。“本来我以为只有我一个人觉得气闷,没想到你这个勋贵子弟居然也跟我有同样的感觉。所以你就逃出来了?一时半会儿不打算再回去?”

    “不!”王洵被高适的掌声吓得心头一紧,很快又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红着脸,喃喃补充,“不能算逃。我从小到大就没离开过家,所以突然想出来闯一闯!达,达夫公那日不是说过么,大漠黄沙之中,才是男儿放歌之所。”

    “我说过?”高适有些记不起来了。但很欣赏王洵的应变能力。“就算我说过吧!那两场酒,喝得可真叫尽兴。小子,你放心,甭管你是因为什么缘由而来。也甭管你曾经得罪了谁。至少在阳关城附近这一亩三分地上,你会很安全。好了,喝茶,把手从刀柄上放下来吧。高某虽然称不上什么惜名如羽,出卖朋友的事情,却也是不敢做的!”

    “我,我,我不是,不是针对,不是!”如同被人在大庭广众之下剥光,王洵本来已经红的脸色渐渐开始变紫,“我,我”

    他虽然阅历浅,却也不是个笨蛋。从死角里稍稍调转过头,便立刻明白,以此刻高适手中所掌握的武力,想解决掉自己根本不用摆什么劳什子鸿门宴。既然作为一座要塞,阳关城内的常驻兵马少说也有两到三千。而自己麾下不过一百禁卫和三百民壮,双方真的动起手来,估计用不了一炷香时间,自己这边就被剁得连个肉渣渣都剩不下了。

    想到这儿,他忍不住惭愧地摇头,“达夫公别跟我一般见识,在路上,我心里天天绷着一根弦,已经快魔怔了!”

    明知道王洵在找借口遮掩,高适也不戳破,摇摇头,笑着道:“到了我这里,就不用绷着了。西出阳关无故人,这不还没出阳关呢么?跟我说说最近长安城里生的事情,隔着几千里地,想打听点儿消息可真不容易!”

    “行!不知道达夫公,高,高大哥想听哪方面的消息!”王洵终于放松了心情,双手捧起面前茶盏,大口大口地喝了个痛快。

    “随便说说吧。”高适端起架在炭火上的白铜茶壶,亲手给王洵把茶盏添满,“人都是贱骨头。在长安时,总觉得长安城太拥挤。等走到了这边,又开始怀念起长安城的热闹来。”

    这个范围给得实在太广,一时间,王洵也不知道该从哪里说起,“京兆尹王鉷倒了,牵连进了谋反的案子。那时候,不知道高大哥是否还在京师?”

    “我刚刚离开没多久,路上就听说了!与你小子有关系吧,我记得,春天时就是你小子,活捉了王鉷家的刺客!”高适用铜筷子捅了捅火盆中的白炭,令里边的火头烧起来更旺一些,西域不比长安,天冷得厉害。而他如今已经年过半百,身子骨远不如王洵强健。本不该再到边塞来吃这份苦,但心中那份对功业的渴望,却轻易难以冷却。

    “我只是不小心被卷入其中。本以为双方就此各自罢手了,谁料到这里边的水竟然浑得看不见底儿”话匣子一打开,王洵的心态便越来越轻松起来。一边慢慢喝着茶,一边把当日自己奉命去抓叛贼的经过,以及邢縡等人如何英勇,如何临死之前痛陈时弊的场景,带着几分敬意说了出来。

    “那姓邢的,倒也是个好汉子!就是心眼太实了些!”高适一边听,一边轻轻用手指叩打自己的膝盖。“临死之前还想着把王鉷一家摘出来,谁料到王家哥俩从一开始起,就在利用他!”

    “大伙也是这么说。邢将军死得可惜了!”王洵点点头,小声附和。

    “不是可惜,而是他自己笨,根本分不清形势。”高适突然又开始摇头,叹息着补充,“朝廷的积弊,相信很多人都能看得见。可解决起来,却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他打算兵谏,看似快刀斩乱麻。实际上这一刀斩下去,恐怕后果远非他所能控制!”

    这几句话所涉及的层面又太深,王洵只有瞪大眼睛听的份儿。待高适点评完了,才看了对方一眼,很小心地说道:“王鉷死了之后,他手中的大部分权力就归了杨国忠及其爪牙。封大将军也离开的京师,返回安西四镇替高仙芝主持具体事务了!”

    “那也在应该的范围内!”高适皱了下眉头,笑着点评,“杨国忠那厮渴望王鉷手中的权力不是一天两天了。既然能扳倒对方,当然不会在这上面吃亏。李林甫呢,他就任由杨国忠大肆安插党羽?”

    听到杨国忠在对方口中带上了‘那厮’的头衔,王洵心态更加感觉安稳,摇摇头,笑着补充道:“不甘心又能怎样?王鉷是李相一手提拔起来的心腹。出了这么大的事情,陛下能不起疑心么?我听人说,王鉷死后第二天,李林甫就大病了一场。随后病情时好时坏,对朝中的事情,已经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原来是这样?”高适忍不住皱起了眉头,“怪不得杨国忠最近手伸得越来越长。原来是已经肆无忌惮!如果李林甫真的一病不起的话,嘶——”他用力紧了紧身上的皮裘,仿佛无法忍受大漠深处吹来的寒风,“那可就有点儿麻烦了,朝廷已经三十年未经动荡”

    “高大哥好像很不喜欢杨国忠?”王洵笑了笑,低声询问。对他来说,李林甫和杨国忠乃一路货色,都是大大的权奸,无论谁在台上,都不会干什么好事。

    “不是不喜!”高适笑着看了王洵一眼,很羡慕对方的年纪。年少就是好,可以懵懵懂懂,可以茫然无知。有的是时间去成长,去琢磨。“李林甫虽然心胸狭窄,但还有本事压得住局面。而杨国忠那厮,当个混混可以,做一国之相,恐怕非社稷之福!”

    见王洵眼中还是有些困惑,他笑了笑,低声补充:“没本事的人爬到高位上,即便兢兢业业,也会把事情弄得一团糟。况且杨国忠这人私心甚重,考虑事情时,恐怕总将自己的小家,摆在国家的前面。小子,你这趟西域,恐怕来得不大是时候!这边,也太平不了多久了!”

    “不是时候?”王洵越绕越糊涂,顶着满头雾水重复。

    “皮之不存,毛将焉覆?!”高适端起茶盏,仿佛恨不得其里边装的是一盏酒,“这边,有太多太多的变数。回纥人,铁勒人,突厥人,还有远道而来的大食人,各自都成一股势力!中原若是一直安定,所有势力都会俯帖耳。说我大唐语言,着我大唐衣衫,以我大唐子民自居。若是中原有事,恐怕这些家伙立刻会跳起来反咬一口!”

    “啊?”如同被人兜头泼了一盆冷水,王洵瞪圆了眼睛愣在了当场。他来西域,可不是为了送命来的。本以为在封常清的麾下,可以轻轻松松地打得塞外之敌望风而逃。谁料到西域的局势复杂程度丝毫不亚于长安城内,弄不好,自己小命都得交代于此。

    仿佛猜到王洵心里在想什么,高适忍不住摇头而笑,“小子,念在你今晚陪我喝酒的份上,我送你一句话,有些责任乃男儿与生俱来,逃,是逃不掉的。”

    说罢,也不管王洵听懂听不懂,将手中茶水一饮而尽。

第三章 阳关 (三 下)

    第三章阳关(三下)

    西域,中原,男儿,责任。整整一夜,王洵都在想高适所说的话。他以前的朋友和长辈们,有人敦促他建功立业,有个教导他纵情享乐,却从没有人如此清楚地告诉他,生活中还有“责任”两个字。

    这两个字是如此沉重,一时间竟压得他辗转反侧。第二天早晨起来跟高适告别,不知不觉顶上了两个老大的黑眼圈。

    “没睡好?”高适见他一脸憔悴,忍不住笑着调侃,“想是我这里床太硬,比不得锦华楼的软榻吧!”

    “不,不是”王洵被笑得脸上烫,赶紧轻轻摆手,“我在太累的时候,反而睡不踏实。”

    “那还是不够累!”高适又笑,面孔上带满了促狭之意,“真正累的时候,随便在沙丘背后找个土坑,也能睡上一整天。半夜醒后,抬头四望,周围一圈绿眼睛。狼群不知不觉就围了过来,就等着狼王的号令呢!”

    那种滋味王洵从来没尝试过,想想都觉得毛骨悚然。可前往疏勒的路已经走了一半,根本不可能回头。“沙漠里的狼很多么?通常用什么办法对付?”本着多一份准备,就多一份活命机会的原则,他小心翼翼地向对方请教。

    “多!”高适非常坦诚地回应,“越靠近水源,遇到狼群的机会越大。半夜时点起一堆篝火,多少能管点儿用。但要想平安从狼嘴了脱身,关键是不能输了气势。狼这东西跟狗一样,都是势利眼。你表现得越冷静,他越不敢主动攻击你!”

    在群狼环伺之下,保持冷静谈何容易?王洵咧了咧嘴,满脸苦涩。见他被自己吓住了,哥舒翰人忍不住哈哈大笑,“小子,别这么沮丧。狼群一般只攻击落单的人,不会攻击商队,更没胆子主动跟军队开战。在这世界上,最危险的动物不是狼,而是人!狼攻击你,是为了填饱肚子。人如果想害你,往往不需要任何理由!”

    “那是!”王洵继续咧嘴。从昨天晚上到现在,高适教给他的东西太多了。与人交往的经验,战场上保命的经验,西域各民族的习俗。谁知道对方从哪里学来了这么多知识,填鸭一般塞过来,令他几乎无法招架。

    “先去添饱了肚子吧。多吃些,进了大漠,再想吃口热乎饭可就难了!”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高适像叮嘱自家晚辈一样叮嘱。事实上,他在心中的确也把王洵当做了自己的晚辈。中原承平日久,肯主动前来西域历练的年青人已经不多了。特别像王洵这种出身于勋贵之家,衣食和前程都不用自己操心的年青人。无论他因为什么而来,能在西域这片土地上生存下去,就等于又给大唐播下了一粒种子。

    三千年生,三千年死,三千年不倒。胡杨树在,丝绸古道就在。大唐子弟在,大唐旌旗就在。

    王洵却不懂得对方心中想法,匆匆吃过了早饭,便开始收拢队伍。待大伙收拾好了行装,赶着马车出了关门,太阳刚好升到头顶,将远处的大漠照得一片金黄。

    “这个给你!”高适将王洵送出三五里,临分手之前,笑着丢给对方一个脏兮兮臭哄哄,从外观上根本分不出是什么东西的包裹,“再往前的路,就需要你自己走了。小心些,沙漠里并不太平。”

    “达夫兄自己也保重,这里毕竟不像长安那么暖和!唉——”王洵笑着伸出胳膊,却被包裹的重量压得双臂迅下坠,好在他反应够及时,才避免了当众出丑。“这份礼物,可真够分量!里边是什么东西?您不会送我金子吧!”

    “自己看看!”高适笑着一扬下巴,脸上写满了对后生小辈的关爱。

    二人交往的时间并不算长,但彼此却很能说得来。特别是王洵,经历了昨晚和今早的两次长谈,心中已经把对方当做了自己的兄长。带着几分好奇将缠绕在包裹外的皮索慢慢解开,两件叠放在一起的铁家伙立刻露了出来。

    “这是什么东西?”王洵楞了楞,疑问的话脱口而出。他自幼练武,虽然没达到十八般兵器样样精通的地步,但市面上常见的家什至少都能叫上名字来。而今天高适所赠之物,却远远过了他的见识范围。

    上面那件勉强可以算是面盾牌,大小却只有寻常制式盾牌的三分之一。上圆下尖,像极了一个被压扁了的鸡心。盾面为精钢打造,故意磨去了金属应有光泽,看起来黑漆漆的,非常丑陋。盾牌里侧则衬着一层厚厚的牛皮,摸上去非常柔软。在盾牌内侧正中间,还有一个大大圆环,也是精钢铸成,表面缠绕着一圈皮索,也不知道被多少双手握过,挂满了肮脏的油泥。

    压在盾牌之下的那件,则无论如何都叫不上名字了。光看外观,可能是一把特大号的流星锤,但链子却只有三尺多长,根本不能当暗器使用。而锤头表面也非常怪异,竟然铸了很多锐利的铁三角,黑漆漆放着冷光。锤柄与锤头也不是一个整体,相互分开,靠中间的铁链子锁在了一起。

    “我也不知道该叫它什么?算是链子锤吧!”高适摇摇头,笑着解释,“几个月前灭了一伙沙盗,从一个贼头的随身包裹里找到的。估计是大食那边流传过来的奇门兵刃,沙盗们得到手后却不会用,所以当做宝贝带在了身边。你的膂力甚大,近战时用横刀恐怕未必顺手。不如试试这两件家伙。那个盾牌,可以直接套在左臂上,用来挡箭挡刀。那把链子锤,则握在右手里,使足力气轮圆了,一般人初次遇上,很难招架得住!”

    “嗯!”参照高适的介绍,王洵将盾牌套在了左臂上,右手顺势拎起锤柄。“感觉不错,特别是这把锤子的份量。以前用横刀,总觉得轻飘飘地像拎着根树枝!”

    “试试!”高适笑着鼓励。

    王洵轻轻点头,策马跑开数步,迎着凛冽的寒风轮开手臂。第一下有些生涩,扯回来的锤头差点砸中胯下坐骑。第二下稍好了点儿,但胸前空门大露。第三下,第四下,他慢慢找到了些感觉,将链子锤越轮越快。第七、第八下,相继挥出,隐隐带着风的尖啸。第九下,第十下,第十一下,渐渐地,整件兵器化作一道乌光,围着他上下左右不停翻滚。

    “好——!”高适的部属中不乏识货之人,立刻扯开嗓子喝起彩来。方子腾等人紧随其后,不停地用力拍巴掌,“好!好!王校尉,好样的!”

    不愿意在人前过分卖弄,王洵慢慢地收了势子。打着马缓缓跑回,将兵器挂在马鞍下伸手可及之处,然后笑着向高适抱拳,“达夫兄”

    “再多啰嗦我可生气了!”知道王洵想说什么,高适抢先一步打断,“快滚吧,趁着天色还早。到了疏勒之后,记得托人给我捎个信!”

    “一定!”王洵楞了楞,然后展颜而笑。“哪天回到长安,我再请你喝酒!”

    “一定!”高适将眼睛眯缝起来,轻轻挥手,“前提是你活着回来!记住,别丢咱们中原男人的脸!”他知道把兵器自己送对人了。远处的万里黄沙,跟王洵马鞍下黑漆漆的兵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再配上王洵那九尺高的身板,不用交手,气势上就压了敌人一筹。

    “参军大人!”望着王洵一行人的背影越走越远,一个身穿黑色铠甲的武将凑到高适身边,压低了声音提醒,“您真的要放他们走?昨天古力图将军可是说!”

    “怎么?难道你想劫留朝廷拨给安西军的辎重?”高适在马背上迅转头,脸上的表情与一刻钟之前若判两人。“还是你觉得这阳关城,应该换个守将了?”

    “我,我不是那个,那个意思!”黑甲武将不敢与高适的目光相对,垂下眼睑,低声解释,“属下,属下只是觉得,觉得日后哥舒大将军若是追究起来”

    “哥舒大将军追究起来,自然有高某顶着!”作为哥舒翰的私聘心腹,高适却没有对东主唯命是从的觉悟。冷冰冰地回了一句,再度将面孔扭向远方。

    黑甲武将嘴唇嚅嗫了一下,不敢再多说了。眼前的高参军虽然握起笔来写得一手好诗,掌中握着刀时,杀人却也不含糊。他的前任和雪山脚下那些强盗们就因为小看了这位大诗人,最后落得身异处。他可不想重蹈别人的覆辙。

    “哥舒大将军会明白高某为什么这样做!”仿佛为了让属下心安,高适放缓了语气,低声解释,目光却依旧盯着黄沙和蓝天之间慢慢消失的人影,“欠杨国忠的人情,哥舒将军随时都可以还,主动权在他自己手里。可如果跟安西军结了仇,主动权就归了别人。马上就起风了,大漠之中,多一个朋友,总好过多一个仇家!”

    “起风了?”黑甲武将皱着眉头远眺。万里瀚海静静的,沙子在阳光下泛着水一样的波纹,哪曾有半点儿变天的迹象?!

第三章 阳关 (四 上)

    第三章阳关(四上)

    天气很好。没有风,没有云,红彤彤的太阳在大漠的尽头一点点下坠,将人和马的影子拉得老长,老长。

    才离开阳关半天,王洵就开始后悔自己为什么要选这样一条路了。虽然从舆图上看,走阳关,经蒲昌海前往疏勒,路程要比北出玉门,走眼下商旅们常用的伊吾道短了数百里,但舆图上却没说,商旅们为何舍近而求远。

    脚下的路根本不能叫做路,深深浅浅的沙窝子,让人和马每前进一步,都要耗费比先前双倍的力气。数不清的沙丘连绵起伏,刚刚爬过一个,第二个又挡在人面前。大部分沙丘都是孪生兄弟,一样形状,一样颜色,连表面的纹路都别无二至。如果不是在沙丘之间一直能看到前人赶着驼队留下的脚印,大伙几乎要怀疑自己一直在原地绕圈。那样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活活渴死,风干,变成一具具僵尸。

    比疲惫更难捱的事情,是寂寞。一百飞龙禁卫,三百民壮,放在中原任何一座城市中,都是热热闹闹一大堆。可走在无边无际的黄沙上,就变成了一串小蚂蚁。爬动,爬动,慢慢向前爬动,几个时辰下来,印象中早该被甩在身后的废弃烽火台,却依旧近在咫尺。大声喊叫,听不见任何回音。引吭高歌,得不到任何关注。偶尔看见一个热闹的村寨,蒙着面纱的异族少女冲人轻轻招手,快步赶过去,却只能看到无尽黄沙。少女、村寨、水井,都消失得无影无踪。

    “别追了,那是鬼市。”向导老岳见多识广,拦住站在沙丘上瞠目结舌的众人,低声提醒。

    “分明是蜃景!你又满嘴跑舌头!”方子腾还记恨着昨天被对方吓到的仇,瞪了老岳一眼,毫不客气地戳穿。所谓海市蜃楼,传说中都是巨蜃吐气所凝。他所读过为数不多的几本书中,恰恰有相关描述。

    “我的军爷唉!这里连个河沟都没有,哪来的巨蜃啊?”向导老岳摇摇头,拖长了声音反问。“鬼市就是鬼市。屈死的冤魂出来买东西的地方。当年侯君集大将军西征高昌,抓了一百二十万俘虏,回来时带了粮食不够吃,一狠心,就把俘虏全活埋在了沙漠里。”

    “净胡说。活埋一百二十万人,得派多少士卒挖坑?况且大太阳底下,鬼怎么敢出来!”听向导说得活灵活现,伙长老周也加入了聊天队伍。嘴里反驳着前者的话,手却在不知不觉间拉紧了自己的衣领。

    冷。没有风,但寒气却轻而易举地吹透了中间夹了丝绵的外袍。透过皮肤、肌肉、骨头,一直渗进人的心窝子里。

    “沙漠里埋人,还用挖坑么?”向导老岳的声音也低沉起来,隐隐透着阴寒,“把手脚用牛皮索一捆,推进地洼处。一场大风过后,立刻被沙子盖得平平的,保证留不下任何痕迹!”

    这个解释的确可以说得通。此时距离贞观年间还不算太远,侯君集灭高昌古国之后,肆意屠杀俘虏的故事,大伙多少都听说过一些。而沙漠中风暴的威力,众人前几天恰恰也领教过一回。提前躲到一个大沙丘后,用马车围成一个堡垒,人藏于其中,还差点被黄沙给活埋了。如果绑住手脚不准躲避的话,恐怕

    一百二十万高昌男女老幼,就埋在自己脚底下的沙窝子中。想想,就令人不寒而栗。偏偏向导老岳没眼色,兀自继续喋喋不休,“要是在人烟稠密处,阎王爷当然不准小鬼们白天出来活动。可这附近方圆百里根本没有人烟,白天和晚上还有什么!”

    “闭嘴!”没等他把话说完,有声怒喝从背后传来,吓了所有人一哆嗦。扭头看去,只见王洵手按刀柄,冲着向导老岳怒目而视,“如果你再敢胡言乱语扰我军心的话,我就先把你给埋在沙丘底下。”

    “军爷,瞧,瞧您说的,我,我哪敢呐!”向导老岳又打了冷战,咧开大嘴,讪笑着解释。“我这不是怕大伙走路走得闷么?所以才”

    “你只管头前带路。如何鼓舞士气,无须你来操心!”王洵眉头紧锁,冷冰冰地命令。丝毫不顾忌对方的颜面。

    还甭说,如今他板起脸来,的确带上了点儿一军主将的威严。向导老岳不敢再乱对付,咧了下嘴,耷拉着脑袋向队伍最前方走去。

    “老郑,你带两名弟兄,给我盯紧了他。如果他敢再装神弄鬼,就拿鞭子狠狠抽他的嘴巴!”仿佛突然变了性子,王洵的声音听起来冰冷如刀。完全不像前几天那般,对所有人都客客气气。

    “诺。”伙长老郑楞了楞,冲着王洵肃立拱手。

    “老周,你带本伙弟兄到队伍最后边去。如果背后有什么动静的话,及时向我示警!”挥手示意老郑离开,王洵继续号施令。

    另外一个伙长老周也是满头雾水,犹豫着答应了一声,带领麾下弟兄赶往队尾。紧跟着,王洵又命令方子腾带领几个骑术好的弟兄充当斥候,在队伍左右两侧二里远的位置来回警戒。随即又把几个民壮的头目叫到跟前,对他们面授机宜。

    校尉大人憋疯了。所有被分配到任务的人,都在心里头悄悄地腹诽。万里大漠,除了这支运输辎重的队伍之外,连个其他人的影子都看不见。何必如临大敌般,弄得人心惶惶?

    如果说在哥舒翰的势力范围,这种举动还好理解。毕竟当时大伙心里头也不踏实,总害怕哥舒翰受到杨国忠的指使,替后者杀人灭口。可前几天校尉大人根本没把危险当回事,待到了危机已经解除的时候,偏偏又开始草木皆兵,不是被寂寞的旅程憋疯了,又是为何?

    腹诽归腹诽,众人却轻易不敢违拗王洵的意思。毕竟大伙这辈子能不能平安回到中原,眼下还指望着他。况且沿途几千里路走下来,大伙亲眼目睹了王洵以可以看见的度,一天天变得成熟,已经慢慢地把他当做了这支队伍的真正主心骨。而不是一个仰仗祖上余荫捞取功名的半大孩子。

    事实证明,王洵的举动还真不是一时兴起。很快,在队伍最后担任警戒的老周就派人送来警讯,有一群苍黄色的野狼,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起,悄悄地坠在了大伙身后。人停下来,它们也停下来。人继续前进,它们也继续前进。始终保持着二百步左右的距离。

    “甭管它们,除非有人落单儿,否则,狼群不敢主动向咱们起攻击!”凭着今天早上临时被高适填进肚子里的知识,王洵沉声下令。“保持队形,互相照顾一下,谁也别掉队!”

    “好勒!”有道是将乃三军之胆。虽然王洵年龄未及弱冠,但是,看到他不慌不忙的模样,一干飞龙禁卫顿时也觉得胆壮,扯开嗓子,齐声答应。

    跟在队伍后边的狼群被众人的喊声吓了一跳,居然停了下来,迟疑着不敢继续迈步。伙长老周见此,立刻有了主意,策马跑回王洵身边,低声献计:“不如让大伙一起唱歌,一则能解乏,二来也能壮大气势!”

    “嗯!”王洵犹豫了片刻,笑着答应。

    作为长期驻扎在京师的天子禁军,弟兄们打仗未必在行,在诗歌杂曲方面,却是谁都不含糊。在王洵的组织下,很快,队伍中便响起了粗犷的歌声,“边庭烽火惊,插羽夜征兵。少昊腾金气,文昌动将星。长驱鞮汗北,直指夫人城”(注1)

    此诗为隋代诗人薛道衡所做的出塞曲。因为简单易懂,曲调慷慨,所以在军中广为流传。不但大部分飞龙禁卫会唱,片刻后,连民壮当中,都有人小声跟着哼哼起来。整个队伍,士气登时为之一振。

    正如高适今早所说,狼跟狗一样,都是天生的势利眼。看到前方队伍中突然变得豪气干云,愈不敢贸然靠近。众人听到队尾传来的喜讯,唱得更加卖力,兴起之处,干脆一边走,一边用横刀磕打起了金镫,“绝漠三秋暮,穷阴万里生。寒夜哀笛曲,霜天断鴈声。连旗下鹿塞,叠鼓向龙庭”

    刹那间,整个队伍模样大变。疲惫之态一扫而空,隐隐竟然透出几分剽悍之气来。群狼闻之,更加犹豫不绝。勉强在原地观望了片刻,居然耷拉下脑袋,在狼王的带领下灰溜溜地逃了。

    到了此时,队伍已经不再管背后跟的是谁。士卒民壮,彼此唱和,几乎忘记了旅途的劳累,只觉得浑身上下从头到脚一片滚烫。生为大唐男儿,受点苦,受点儿累算什么?凌烟阁上无书生,百战之后方成名。如果能令关心着自己的人和自己所关心的人平安喜乐,哪怕是付出更高代价也是值得。

    “妖云坠虏阵,晕月遶胡营。左贤皆顿颡,单于已系缨。绁马登玄阙,钩鲲临北溟。当知霍骠骑,高第起西京。”歌声越来越高,越来越激越,渐渐地,冲入云霄,响彻已经寂静了数十年的大漠。

    注1:此诗为隋代诗人薛道衡所做的出塞曲。

第三章 阳关 (四 下)

    第三章阳关(四下)

    有了这次吓退狼群的经历,王洵在队伍中的威望无形中又提高了几层。特别是那些民壮,再也不敢拿这个年纪不到二十岁的校尉当做孩子看,望过来的目光中满是崇拜。到了傍晚扎营的时候,明知道附近不可能有敌人,他要求大伙将马车尾相连摆成一座营垒,并且在“营垒”外围密密麻麻撒了三层对付骑兵的铁蒺藜,也被不折不扣地执行了,再没人敢笑他画蛇添足。

    沙漠里的黑夜很冷。虽然没有风,寒气依旧从四面八方汇聚过来,渗过身上的皮裘,丝袄,慢慢从汗毛孔渗进骨头里。因为无法预计还要在这条该死的路上走多久才能看到下一个绿洲,他们不得不尽量少点几堆篝火,以节约使用本来就为数不多的干柴。这令这个黑夜愈显得漫长。还不到亥时,大部分弟兄已经被冻醒了,缩卷在各自随身的铺盖里,上下牙齿不停地相撞,“咯咯咯,咯咯咯,咯咯咯”

    倒是那些民壮,因为习惯了吃苦的缘故,反而睡得非常香甜。鼾声此起彼伏,宛若夏日傍晚的闷雷。

    耳畔听着这些伴奏,王洵当然不可能再睡得着。睁大眼睛,百无聊赖地数夜空中的星星。比起长安城里,此刻头顶上的星星显得更大,更近,也更清晰。虽然天空中同时还挂着一轮满月,却无法遮盖住它们的光芒。据说天空中每一颗星斗都对应着地面上的一个人,当本命星变得明亮之时,此人的运气也会转好。“只是不知道哪颗是我的?”王洵在心中默默地想,“哪颗是荇芷、云姨,哪颗又是紫萝?”

    不知不觉中,他开始怀念起长安城来。身在其中时,总是看见它的缺陷,巴不得早一刻离开。而此刻去家千里,记忆中最深刻的,却又全是它的好处。曲江池畔有座道观,门前种满了桃树,每逢春来,桃花开得像云一般绚丽。走在树下,可以看到无数红男绿女,几乎全是成双成对,彼此碰到了相互点头致意,谁也不会笑话谁。花开的季节,独自漫步在桃树下的人才是另类。

    二郎?白荇芷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微如耳语,却充满了依恋。王洵慢慢回过头去,看见白荇芷背靠着一株桃树,脸上做桃花般颜色。他笑着着走过去,双臂前伸,将白荇芷固定在树下。白荇芷则慢慢地抬起樱唇,合上眼睛,长长地睫毛上下颤抖

    良辰美景,岂堪辜负?只是短短一瞬,唇间的芳泽已经使人迷醉。但就在此时,天色忽然大变,惊雷从天际滚将过来,将背后的桃树劈得东倒西歪

    落红满地。一对对年青男女抱头而走。跑动中,他们身上的衣服慢慢脱落,露出白森森的骨头架子。他们都是高昌人,被侯君集活埋在万里瀚海里的高昌人。他们心里充满了怨恨,伸出獠牙和利爪,试图攻击附近的一切活物

    “鬼啊——”白荇芷吓得厉声惨叫。嗓子里出的确是男人的声音。刹那间,她也变成了一具骷髅,向自己张开双臂

    “啊——!”王洵吓得魂飞魄散,瞬间从睡梦中惊醒。惨叫声还在耳边回荡,一声比一声凄厉,“鬼啊,冤鬼来索命了!”

    “胡说,哪里来的鬼?”尽管心脏几乎从嗓子眼里狂跳而出,王洵还是没忘记肩头的职责。凭着本能翻身坐起,抓住一直放在手边的链子锤。

    “鬼,鬼”民壮和士卒们抱头鼠窜,整个营地乱成了一锅粥。只是被马车挡住了去路,才不至于四散奔逃。“完蛋了!”在那一瞬间,王洵几乎打算独自逃命。但来自心底的一股子倔强劲儿瞬间又压住了恐惧,强令他抬头四望。

    每个人肩头都有自己的责任,逃,是逃不掉的。眼下,他的责任就在这营垒之中,就是那一辆辆装满辎重的马车。

    临近十五,惨白色的月光,将大漠照得一片通亮。就在营盘外一百步左右距离,有队惨白色的影子,顶着没有肌肉的骷髅头,骑着战马,悄无声息向大伙靠近。因为要对付脚下的铁蒺藜,他们走得并不快。但自身上的腥臭气却直扑人面……

    那绝对不是活人所能具有的味道,那躯体上的暗红血色也绝非刚刚淌出。是高昌人,被侯君集活埋在沙丘底下的高昌人,时隔近百年,他们真的来索命了!恐惧再次如毒蛇般,死死缠住了王洵的心脏。缠得他几乎无法呼吸。他不想死,但似乎已经无路可逃。本着临死之前拉个垫背者的念头,他从身边的篝火堆中抓起一根几乎烧透了的木柴,奋力向营垒外的幽灵们投了过去。明亮的炭火在半空中打着旋儿,掠过近五十步距离,落地,炸开,红星四射。正在对付铁蒺藜的幽灵们被火星吓了一跳,虽然隔着很远,却本能地带住坐骑,抬起空洞洞的眼睛,向营地内张望。

    “不要怕,用火箭招呼他们。鬼也怕火!”如同溺水之人抓到了根救命稻草,王洵扯开嗓子,出几乎不是自己的声音。“火箭,火箭。别跑,这么大个沙漠,你们能跑哪去?”

    没有人停下来听他的命令,士卒、民壮乱成了一锅粥。几个身强力壮者已经翻过了远离鬼魂方向的马车,撒腿往大漠深处狂奔。

    “临阵脱逃者,斩!”眼看着爬上马车的人越来越多,王洵扯开嗓子大喝,狂奔数步,单手将距离自己最近的逃命者一一从马车上扯下。“火箭,火箭!咱们有的是火箭!鬼也怕火。这么大个沙漠,不带水,早晚都得渴死。”

    不知道是他的提醒起了作用,还是对被渴死的恐惧压过了对鬼魂的恐惧,人们都不再试图翻越马车了,而是集体转过头,直奔堆放着水袋的地方。“抢水者死!”王洵大急,抡开另一只手中的链子锤,劈头盖脸砸了过去。两个跑得最快的民壮被击中,惨叫着扑倒于地。第三个靠近水袋的是名飞龙禁卫,迅趴下,在地上打了个滚,才避免了筋断骨折的命运。整个人却吓傻了,张开嘴巴厉声哀号。

    “咱们死了,也是鬼。鬼还怕鬼么?”情急之下,王洵也豁出去了,将链子锤轮圆,围着水袋狂扫,“给我拿起弓,射火箭,用火箭烧死他们。侯君集在天上看着呢。当年高昌人就不是咱大唐健儿的对手,做了鬼,一样不是!”

    在被链子锤砸死,逃入沙漠中渴死以及与冲入营盘的恶鬼拼命之间,大多数人都本能地选择了第三者。趁着人群稍稍安定的功夫,王洵放下链子锤,再度俯身从篝火堆中抓起一根燃烧着的木条,向距离营盘最近的鬼魂丢了过去。

    这次,火把差点命中目标,吓得鬼魂的坐骑扬起前蹄,出“唏溜溜”一声咆哮。“鬼怎么会骑活马?”突然间心中有灵光一闪,王洵大声叫嚷。“假的,大伙不要怕,外边的肯定不是鬼。鬼不可能骑着活马打仗!”

    “可以的,可以的,鬼吸足了阳气,就可以骑马!”向导老岳的声音立刻传来,阴测测地令人直起鸡皮疙瘩。王洵二话不说,大步奔过去,用套在左臂上的小盾砸向老岳的面门。看着对方软倒于地后,再度扬起链子锤,冲着营垒外的鬼魂们怒喝,“有种就过来跟老子单挑,装神弄鬼算什么本事?老子死了,一样是鬼,肯定比你们这些假鬼强!”

    外边的鬼魂依旧不说话,纷纷跳下坐骑,徒步向营盘靠近。十几名胆子稍大些的飞龙禁卫们听见王洵的叫嚷,抱着拼死一搏的想法张弓搭箭,乱纷纷向营垒外攒射。大部分都是普通羽箭,只有零星几根,用的是火矢。默默靠近的鬼魂们猝不及防,居然被羽箭射得狼狈不堪。有一个倒霉鬼身上的裹尸布不幸被火箭给点燃了,吓得手忙脚乱,一不小心,骷髅头直接从脖子上掉了下来。

    “#¥%a”倒霉鬼用陌生的语言骂了一句,弯腰去捡地上的骷髅头。这下,他身上的破绽愈明显,原本涂黑了的脖颈被身上的火光照亮,弯曲的头清晰可见。

    “假的!”“假的!骷髅是顶在脑袋上的!”原本已经被吓得六神无主的禁卫们纷纷醒悟,扯开嗓子破口大骂,“叫你装,叫你装。老子射死你,把你变成真鬼。射死你,射死你!”

    “射死你,老子是恶人,专门对付恶鬼!”

    “活着的时候被老子杀,死了一样是窝囊鬼!”

    更多的禁卫们从惊恐中清醒,拉满角弓,将前端涂了引火物的羽箭点燃,一根接一根射了出去。他们平时训练不认真,出的火矢十有**偏离了目标。但总有那么一个幸运的家伙,瞎蒙也蒙对了地方。已经近到可以摸到马车边缘的的“鬼魂”们被射得狼狈不堪,大骂着退下。营盘之中立刻出了哄笑声,更多的羽箭腾空而起,追着“鬼魂”们的脚步,将他们和受惊的战马一道送出百步之外。

    四野没有风,插在沙粒中的火矢继续燃烧,将“鬼魂”们狼狈后退时丢下的骷髅头照得格外清晰。望着那一地惨白色骷髅头和几个受了重伤在营盘前挣扎的“倒霉鬼”,飞龙禁卫和民壮们哈哈大笑,丝毫不记得刚才到底是谁差点被鬼魂们吓尿了裤子?!

    “老周,老周还在吗?给老子清点人数!”趁着众人还沉浸在击退“鬼魂”的兴奋当中,王洵大声命令。“老郑,老郑,赶紧带几个弟兄,把缺口给我堵好。小方,方子腾,你小子被吓死了没有,还活着的话就喘口气儿!老魏,老魏呢,赶紧看看你手下的民壮还有多少?老朱,找几个大嗓子家伙站到后面的马车上去,把跑掉的家伙尽量给喊回来。”

    人这东西就是奇怪,刚才还被吓得屁滚尿流,现鬼魂是强盗所装扮之后,反而彻底忘记了恐惧。很快,营盘内便传来嬉皮笑脸的回应。几个主要禁卫军头目和王洵临时提拔的民壮头目居然都没来得及逃走。摆出一幅临危不惧的架势,分头去执行王洵的命令。

    须臾之后,伙长老周、老郑、胆小鬼方子腾,还有民壮头目魏风、朱五一等各自回来汇报,刚才被大伙推开的地方,已经重新用马车堵好。经过反复清点,一百禁卫还剩下八十七,三百民壮还剩下两百六十二。朱五一已经派了十几个大嗓门民壮站在马车上向周围喊话了,不知道逃走的那帮胆小鬼们能不能听得见。

    “不管他们了。渴死了活该!你们几个坐过来,咱们得商量一下接下来该怎么办!”王洵冲着地上啐了一口,低声命令。在目前这种情况下,他已经无暇考虑能不能将队伍完完整整地带出沙漠了。装神弄鬼者就在羽箭的射程之外徘徊,看样子不将马车中的物资弄到手,誓不罢休。而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儿的荒漠之中,大伙根本不要指望能有援军。

    “还商量什么,这里数你官最大,你说怎么办,咱们就怎么办呗!”伙长老郑犹豫都没犹豫,冲口回应。

    “对,刚才如果不是王校尉沉得住气,咱们不被活活吓死,也得被强盗砍死!”经历了一场危难,民壮头目魏风对王洵佩服得五体投地,走上前,大声附和老郑的意见。

    其他几个头目对魏风的话深有同感。纷纷开口附和。王洵心里的本来打算就是先确立自己的绝对指挥权,见大伙没有异议,立刻大声说道:“那我可就不客气了。从现在起,不分谁是士卒,谁是民壮。再敢不服从命令者,一概以军法从事。否则,咱们谁也甭想活着走出这片沙漠。”

    “对,咱们不能乱,越乱死得越快!”众人纷纷点头,低声响应。马车中的物资是运往疏勒,供安西军下一步军事行动所用的。如果被强盗夺走,即便大伙侥幸逃出沙漠,过后按照军法也得斩示众。还不如拼死一搏,争取将强盗击败,为自己闯出一条生路来。

    “嗯!”王洵轻轻点头,然后开始着手布置防御任务,“我给大伙交个实底,估计你们也偷着探查过了。在所有马车中,装的全是兵器。都是军械监花了大力气打造出来的精品,待会儿咱们先卸下几车,让弟兄们每人挑件顺手的家什”

    “日后到了疏勒,恐怕,恐怕你不好向那边交代!”没等王洵把话说完,民壮头目魏风犹豫着提醒。

    “先过了眼前这关再说!”王洵笑了笑,两眼眯成了一条直线。“咱们用了,总好过落在强盗手里。”

    来袭者真的是强盗么?他无法肯定。心中却一个清晰地声音告诉自己,如果不把那群装神弄鬼的家伙杀光了,恐怕前路永远不会太平。

第三章 阳关 (五 上)

    第三章阳关(五上)留给王洵等人准备的时间不多。大约在半刻钟之后,远处的装神弄鬼者就起了第二波进攻。这次,他们将顶在脑袋上的骷髅头全摘了下来,代之以厚厚的包铁毡帽,护住大部分头颅,仅把两只眼睛暴露在外面。身上用血迹涂得花里胡哨的灰布伪装也被尽数抛弃,露出了里边整齐的牛皮铠,前胸处,护心宝镜倒映着月光。

    “这他***哪里是沙盗啊。装备一点儿不比咱们差!”方子腾猫着腰跑到王洵身边,哑着嗓子低声咒骂。飞龙禁卫平素的作用在于装点皇家威仪,故而身上的铠甲注重于好看而不注重于实战。此刻到了两军阵前,缺陷就尽数显了出来。牛皮的厚度太薄不说,边角处某些装饰性的物件,还严重影响了将士们的动作。

    “至少咱们有伏波弩,他们没有!”第一次上战场,伙长老周也变成了话唠,不停炫耀自己一方的优势。

    伏波弩乃骑兵专用弩箭,射程短,然而操作起来非常简单。即便是第一次接触此物的民壮,稍经讲解也能将弩箭出去。虽然暂时做不到百百中,但每人三把弩弓,提前装填好,战时给敌人来个三段轮射还不成问题。

    “我还现了整整八大车陌刀,一千多把呢。逼急了,咱们就组织陌刀队,冲出去跟他们拼命!”说话是唯一能缓解紧张的方式,伙长老郑也变得极其啰嗦。“那东西,对付骑兵最好使。想当年苏定方带领八百陌刀将,硬砍得两万多突厥狗人仰马翻。如今咱们有四百多弟兄,如果每人拿上一把”

    陌刀是大唐步兵用来进攻的第一利器。重量过五十斤,刀长过丈,光利刃就长达六尺有余。军中好手一刀挥出,可将敌军连人带马同时砍成两段。因为其威力过于巨大,民间严禁私自打造。军中所用,也皆为兵部统一定制,再根据武将的要求分批次拨付。(注1)此番王洵等人所运往安西的物资当中,最重要的就是这批陌刀。这也是他轻易不敢放弃的原因。假若陌刀被对面的强盗得了去,转手再卖给一直对西域虎视眈眈的大食人或者吐蕃人,后果将不堪设想。

    “他怎么又下了马?“同样吓得脸色苍白,民壮头目魏风关注的东西却与方子腾等人截然不同,“缺德东西,欺负哑巴牲口?!早晚得遭报应!”

    答案已经昭然若揭。临睡觉之前王洵命人在营地周围洒下的铁蒺藜,在沙漠里挥了双倍作用。这种三面有尖锥的家伙,被沙土掩盖后,凭借肉眼很难被现。马踩上去,蹄子固然被扎得鲜血直流,人不小心踏到了,靴底和脚掌一样被戳个透心凉。上一波偷袭,装神弄鬼的强盗们之所以没能趁着混乱冲进营地,王洵等人反应及时是一个因素,更重要的原因便是,他们不得不小心翼翼地策马避开脚下的铁蒺藜。

    这回,贼人不敢再于攻击途中停下来给飞龙禁卫们当箭靶子。所以干脆于一百五十步外跳下坐骑,把十几匹战马蒙住了眼睛,赶在头前去趟路。

    可怜的坐骑不知道主人黑了心肠,兀自被蒙着眼睛向前冲。突然间,一匹战马被沙土中的铁蒺藜刺穿了前蹄,哀鸣着卧倒,借着惯性向前滑出了半丈多远。更多埋在沙土中的铁蒺被带了出来,一个个刺入战马的侧腹。吃痛不过,战马来回翻滚,浑身上下,很快不再有一块完整皮肤。十几支铁蒺藜攒刺而入,血滴滴答答流出,染红冰冷的沙土。

    一匹这样的好马,在长安城附近至少能卖到十二、三吊铜钱。可以用来骑乘、拉车、甚至套上犁铧耕地。普通百姓无论谁家能买下一匹,都拿来当宝贝。平素吃的全是精料,半夜里还要起来喂些豆饼补充体力。如今突然看到强盗们拿马来当趟路的肉垫,民壮们心疼得破口大骂。但是,没有王洵的命令,谁也不敢箭,只能把新领到手的伏波弩在掌心里握得死死的,额头上青筋直冒。

    越来越多的战马在奔跑中倒下,用生命给强盗们趟开一条攻击之路。看到火候已经差不多了,带队的强盗头子抓起手边的牛角号,呜呜吹响。旋即,所有强盗一哄而上。或者骑马,或者步行,踏过被马血润湿的沙土,潮水般涌向了寂静的营垒。

    第一次指挥实战,王洵也紧张的直冒汗。但他却不敢太早地出攻击号令。从铠甲和兵器上看,敌军未必是普通强盗。而他和手下的士卒民壮,却是一伙不折不扣的乌合之众。能将来袭者阻挡在营垒之外,也许士气还能保持片刻。一旦被敌人跳进营垒贴身近战,非立刻炸了营不可。

    不能慌,不能慌,打输了就是死路一条。眼看着敌人的身影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他努力将眼睛瞪得滚圆,牙关紧咬,避免心脏从嗓子眼里蹦将出来。终于,冲在最前面的几个强盗进入了瞎子都有绝对把握射中的距离内,王洵猛然站了起来,用尽全身力气大吼,“射!”

    民壮们早就等得心急如焚,闻听命令,毫不犹豫地扣动了扳机。近四百支弩箭,同时射了出去,整个营垒正面瞬间闪过一道淡黑色的光芒。乌光过处,冲在队伍最前方的强盗们迎面而倒。人和马都中了十几支弩箭,血顺着伤口向外狂喷。

    临行之前,强盗们已经做足了功课,知道护送辎重的禁卫们从军官到士卒全身从没上过战场菜鸟。所以根本没怎么把对方放在眼里。猛然间被四百具弩弓迎头拦击,瞬间被打懵了。攻击节奏竟然瞬间停顿。

    这一个疏忽,却带来了致命的后果。不待王洵继续下令,民壮们丢下手里的弩弓,从身边捡起已经上了弦的第二把伏波弩,对着自己正前方又是一轮。三百支弩箭呼啸着飞出,在只有二十步的距离上,穿透力大得惊人。骑在马上的强盗们立刻又倒下十好几个,失去了主人控制的坐骑狂的疾奔,很快身上就插满了短矢,轰一声,扑倒于地,血光溅满了临时充作营垒墙壁的马车。

    “注意节奏,注意节奏。瞄准人射!”王洵大声提醒,喊得声嘶力竭。敌军这次被打了个措手不及,下次肯定不会继续犯傻。如果不能尽最大可能地将强盗们杀死,下一**击,众人所承受的压力将更大。

    没有人听得见他的呼喊,第三轮弩箭又迅飞出,砸向近在咫尺的强盗们。有的强盗身上挨了十几箭,几乎被射成了筛子。有的战马分明已经受了重伤,民壮们还将弩箭不要钱般向它身上砸。可怜战马被射得跟个巨大的刺猬般,倒在了后撤途中。缓过神来的强盗们依靠死去同伴和战马的变相掩护,转过身体,抱头鼠窜。

    见到强盗们被自己打退,民壮们士气更旺。也不管对方退没退出弩箭射程之外,从箭匣里拿出没有尾羽的短弩,迅往弩弓上添。一会儿功夫,又追着敌人射出了上百支弩箭,大部分落空了,在沙漠中竖起一片密密麻麻的箭杆。

    “瞄准点儿,瞄准点儿。一支弩要二十好个大籽呢!”见到有人还在乐此不疲地乱射,民壮头目魏风大声提醒。他的话明显比王洵的话更容易被理解,兴高采烈的民壮们立刻将弩弓垂了下来,一个个心疼得直咧嘴。前后不到半刻钟功夫,大伙就射出了上千支弩箭。一支按二十文钱计算,就是两万文钱打了水漂。足够小户人家大半年的开销!

    庄户人家,最忌讳的就是被人骂做”败家仔”,很多人抬起头,望着王洵讪讪而笑。被大伙单纯的举动弄得哭笑不得,王洵伸出大巴掌直抓头皮,“这个。也不用太省,打跑了强盗要紧。大不了过后咱们再将弩箭都捡回来。赶紧把弩箭装好吧,敌人的下一次进攻马上就要开始了!”

    听王洵的话里没有责怪的意思,众民壮终于长舒了一口气。小心翼翼地将分配给自己的伏波弩全捡起来,挨个重新装上弩箭。打仗在大伙眼里突然变成了很简单的事情,无非瞄准了敌人扣动弩弓扳机而已。只要马车上的弩箭用不完,强盗们休息冲到营垒内部来!

    作为这支队伍的主将,稀里糊涂打退了敌军的一次进攻,王洵心情却没变得轻松。抬起头,他借助天上的月光向营垒外远眺,只见二百余步外,敌军黑压压又聚集了一片。有的是刚刚退下去的,有的则从更远的沙丘后迂回而来,马脖子下挂着几颗黑漆漆的人头,不用问,是刚才那些被鬼魂吓得夺路而逃的弟兄。

    “还真的是一个都不放过啊!”轻轻咧了下嘴,王洵心中涌起一片悲凉。为了一个所谓的秘密,就葬送这么多无辜,值得么?恐怕某些人做决定时,心中根本没把自己这些人当做同类吧!

    想到这儿,王洵忍不住轻轻摇了摇头,没必要再逃避了。在敌人起下一次进攻之前,最好让所有弟兄明白大伙的处境。

    “去几个人,把姓岳的给我抓过来!”趁着敌我双方都在做准备的功夫,他叹了口气,低声命令。

    注1:汉尺,一尺相当于现在23厘米左右。

第三章 阳关 (五 下)

    第三章阳关(五下)

    先前王洵出手那一下并不是很重,向导老岳早就醒过来了,一直趴在营地里装昏倒。此刻突然间听见校尉大人喊自己的名字,知道大事不妙。一骨碌爬起来,撒腿便跑。这个节骨眼儿上,他如何能跑得掉?早有几名飞龙禁卫扑了上去,将其按翻于地,拎着脖领子拖到了王洵面前。

    “杀人了,官兵杀人了!”没等王洵开口,向导老岳立刻满地打滚。“官兵打不过强盗,杀人泄愤了!”几名飞龙禁卫都无法将其按稳。

    “如果你敢再乱叫喊,我就直接剁了你!”王洵从腰间抽出横刀,毫不犹豫地压在了老岳的脖颈处。“说吧,外边那些强盗是哪来的?”

    “冤枉,小的不知道。小的真的不知道啊,校尉大人!”向导老岳继续高喊,死不认账。

    王洵笑了笑,手腕微微用力,锋利刀刃立刻割进了肉里,“你说,如果我杀了你,然后赖在对面的那些家伙头上,过后会不会有人替你主持公道呢?”

    “小”喊冤的声音噶然而止。向导老岳张开眼睛,目光里充满了恐惧。他现自己惹上了一个大麻烦,虽然对方年纪很轻。但绝对不是个可随便糊弄之辈。这点儿从他刚才果断动手打晕自己以稳定军心的举动上就能看得出。

    “我这个人其实没什么耐性。”王洵将手腕稍微向上抬高了些许,血珠立刻顺着刀刃缓缓滑了下来,一滴滴渗进了沙土。“但我很想看看,一个人到底有多少血可以流。三个时辰?或者两个时辰?如果我把你的血管割开,相信外边那些家伙不可能马上冲进来救你吧!”

    听着沙土吸收血液时出嘶嘶声,向导老岳眼里的恐惧欲深,“我,我真的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来头啊,校尉大人!您就放过小的吧。小的家里还有三个娃儿,全指望小的给人带路养活呢!”

    “不知道?”王洵突然变得心软,慢慢收起横刀,用手指抹去刀刃上的血迹。

    “真的不知道,不知道。小的可以对天誓!如有半句虚言,天打雷劈!”向导老岳如蒙大赦,一手捂住脖颈上的伤口,一手高高指向天空。

    “可我听说,沙漠里轻易不会打雷!”一瞬间,王洵又把横刀按到了老岳脖子另外一侧,“不知道。不知道强盗是谁,为什么你白天刚刚讲完鬼故事,夜里就有强盗装神弄鬼?不知道,为什么你放着玉门关外好走的伊吾道不走,偏偏带着大伙往阳关外的沙漠里绕?不知道,为什么敌人来袭之时,你喊叫的声音比任何人都高?”。

    第一个和第三个疑问,向导老岳根本无法解释。但第二个疑问,却让他找到了空档。“小的冤枉,冤枉!校尉大人。走这条路,十几天前是您自己选的。不能怪到小的头上!”

    “是么?”王洵手腕继续用力,在老岳的脖颈上割开第二道口子,“我初来乍到,所以只会抄舆图上说的近路走。你吃的就是向导这碗饭,哪有专门给客人往难走的路上带的道理?说吧,外面的人就要起进攻了,在他们到达营垒之前,我希望能听到一个合理解释!否则,你就永远没机会说了!”

    “啊”向导老岳脖颈吃痛,拼命向后躲闪。方子腾冲上前,伸手搬住他的脑袋,将喉咙转向刀刃,“别问他了。反正宁他死也不说实话。给他个痛快,然后咱们直接跟外边的人说,他已经招供了。诈也能把实情诈出一二来!”

    这句话,比王洵刚才所有的话都见效,向导老岳立刻把眼睛睁开,脑袋瓜子拼命乱摇晃,“饶,饶命!我,我劝说,别,别杀我!”

    “敬酒不吃吃罚酒!”对付这种滚刀肉,方子腾远比王洵有办法。“我数一二三,再不交代,我就割断你的喉咙。一”

    “我说,我说,是古力图,是古力图将军让我这么干的。小的是奉命行事,奉命行事啊!”向导老岳一边哭,一边大声嚷嚷。

    “古力图?”对这个名字,王洵隐约有点印象,却记不太清楚什么时候与此人有过交往。没等他想起来,向导老岳已经完全崩溃,“就是前几天一直护送您的古校尉。在凉州城中,他就吩咐小的,务必带你们走楼兰古道。昨天分开之前,他又告诉我,今晚务必带你们在这一带休息,否则,就拿我全家老小试问!小的就是一平头百姓,小的实在惹不起他啊!”

    闻听此言,不止王洵,其他几个禁军头目全明白了。哥舒翰派出的那队兵马根本不是前来保护大伙,而是要送大伙进鬼门关。在河西境内杀人,即便过后没人怀疑到他哥舒翰头上,辖地内丢了这么大一批军械,此人也难逃治安不靖之罪。而出了阳关后,便是安西军的管辖范围。辎重队消失在大漠中,责任只能由封常清来背,与他哥舒翰半点儿关系都没有。

    “小,小的不,不知道您跟古将军有什么过节。但小,小的敢保证,走,走楼兰古道,的确,的确比伊吾道距离近!小的,小的本来没有,没有恶意,只是,只是”见众人都愣在了当场,向导老岳想了想,低声替自己辩解。

    “我整死你这王八蛋!”没等他把话说完,方子腾冲上去,拳打脚踢。“没有恶意,没有恶意。你先看看外边那帮家伙马脖子上挂的是什么?老子都被你带进陷阱里来了,你还说没有恶意!老子先杀了你算了,死也拉一个垫背的!”

    向导老岳不敢还嘴,双手抱住脑袋,满地打滚,“饶命,方爷饶命啊。小的只是个带路的。小的只懂得给人带路啊!”

    大伙闹出这么大的动静,在附近的民壮早就被惊动了。纷纷扭过头来,探头探脑查看究竟。目光之中,居然对挨打者不乏怜悯。

    “行了,小方,打他也没用!”王洵不想引民壮们的误会,摆摆手,低声喝止。“放开他,我还有几句话要问!”

    上司有令,方子腾不能不从。抓起向导老岳的脖领子,将其再度丢回王洵面前。“说,好好回答我家校尉的话,否则,老子将你大卸八块!”

    “我说,我说,校尉大人问什么我就说什么?”向导老岳朝王洵爬了几步,顶着一双熊猫眼答应。

    王洵笑了笑,单手从地上扯起了他,“坐吧。不用跪着!我想知道的第一件事是,姓古的到底是什么人,让你这样怕他?”

    “他原本是哥舒翰的家奴。后来做了河西军的郎将。”向导老岳不敢与王洵平起平坐,蹲在地上,低声回应。“他们都是突厥人。所以打断骨头连着筋。我是汉人,平时就受突厥人欺负。碰到突厥大官,更是不敢不听他们的话!”

    是朝廷刻意纵容的结果!王洵跟方子腾等人互相看了看,心中暗自嘀咕。太宗皇帝征服西域后,施行胡汉平等相待之策。使得很多蛮夷部落,皆化胡为汉,慢慢与中原唐人融为一体。而到了当今皇上这一辈儿,因为其自己觉得胡人比汉人诚实,所以很多政策都大向胡人倾斜。导致西域的胡人自觉高汉人一头,很多汉家子弟也以身上带着胡人血脉为荣。久而久之,西域各地竟然是胡人越来越多,汉人越来越少。慢慢竟重新变成了突厥、铁勒以及回纥人的天下。

    这种朝廷大事,远非王洵等小人物所能置喙,尽管一路行来,他们已经深深地看到了其中潜在的危险。长长叹了口气,他将声音提高了几分,继续问道:“以前这条路上所谓的鬼怪伤人事件,跟姓古的家伙有没有关系?你跟他已经不是第一次勾结了吧?他除了这次试图谋害我等之外,还干过什么?”

    “小的冤枉!”向导老岳本能地否认,看看旁边随时准备扑过来的方子腾,又快改口,“小的只跟他做了两次生意,这是第二次。上回是一伙大食商人,仗着人多想抄近路。被古力图知道后,全杀掉沉到蒲昌海里去了。小的事后只分到一卷苏绸,其他什么都没捞到。”

    “天!”众人皆倒吸一口冷气。早听说哥舒翰在河西一手遮天,没想到其下属的胆子和胃口居然大到如此地步。杀人越货,坐地分赃。这还和真正的沙盗有什么分别。只是后者明火执仗,而古力图等人身上穿了一袭官袍而已。

    “一个活口没留!”尽管远方的敌军已经整理完了队伍,王洵还是不紧不慢地追问。

    “没有!古力图将军怕事情败露,手下从不留活口。”向导老岳摇摇头,畏惧地闭上眼睛。

    那么大的一支商队,光护卫就请了三百多人。可一夜之间,就被杀了个干干净净。同来带路的伙伴吓疯了,从此天天口吐白沫,见到人就磕头求饶。而他,却连疯的资格都没有。一家老小都在别人手里握着呢,不与古力图将军人合作,肯定会被丢入大漠中,连个囫囵尸体都找不见。

第三章 阳关 (六 上)

    第三章阳关(六上)“大伙都听清楚了?”一脚将向导老岳踢开,王洵站起身,冲着附近竖着耳朵偷听的众人问道。

    “还废什么话!跟他们拼了!”老周、老郑等一干飞龙禁卫嘴角抽搐着,脸色铁青。一路上,大伙都忧心忡忡,但到了忧虑真的变成事实的时候,大伙心里反而不像先前那么恐惧了。只想在临死之前,再出一口恶气。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

    “对,跟他们拼了,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以魏风,朱五一二人为的民壮们不像飞龙禁卫那般激愤,但目光中的绝望却清晰可见。他们不是士卒,即便把辎重全丢光了,回去后也未必会被斩示众。然而向导老岳的供述,却浇灭了大伙心中最后一丝幻想。远处的那群强盗是官兵假扮的,他们习惯于杀人灭口。马车上装的全是军械,“官贼”们如果不想事后被朝廷追究,就不能让任何人活着走出这片沙漠。

    “先别想着怎么够本!”王洵冲着远处的官贼指了指,大声冷笑。“咱们这里老少爷们,加在一起有四百多号。长短兵器,强弓劲弩,要多少有多少。他们有什么?拿着把破铁片儿就想让咱们束手就戮,没门儿?”

    “没门儿?”

    “拼了,拼了,人死卵朝天!”禁卫和民壮们群情汹涌,扯开嗓子附和。不被提醒不知道,听了王洵的话,大伙才现自己这方实力比对手丝毫不弱,在兵器和辎重补给方面,还远远站着上风。

    听到营垒之后的呼喊,敌军的动作立刻加。可仓促之间,他们也想不出什么恰当办法来破解辎重队的弩箭攒射,只好命令一部分人下马,密密麻麻排成一个鱼鳞阵,站在最外围者每人手持一面圆盾,斜斜地护住头顶和上半身。

    这种鱼鳞阵可以最大程度降低羽箭的杀伤力,但队形保持起来非常不容易,特别是在沙漠中,脚下忽浅忽深,整个队伍根本无法做到协调统一。每前进数步,就不得不停下来,重新整顿队伍。

    所以王洵还有足够时间,在两军生接触之前,最大程度地鼓舞起自己一方的士气。咬咬牙,他冲着禁卫和民壮们大声喊道:“既然他们自不量力,那就杀光了他们,咱们也好开伙做饭!”

    “杀光了他们,开伙做饭!”

    “杀光了他们!”

    “杀光了他们!开伙做饭!”老周、老郑等人带头,飞龙禁卫和民壮们齐声响应。举起手中长刀和短弩,组成一道钢铁丛林。

    “飞龙禁卫,全体都有,抄陌刀,堵在马车后边,一个活人都不要放进来!”看看士气可用,王洵迅调整部署。

    接下来的战斗肯定要比先前困难得多。前两次敌军之所以被击退,是因为他们没考虑到马车中有那么多伏波弩,同时也太低估了飞龙禁卫的战斗力。但幸运的事情一而再,再而三生在同一方。有着丰富战斗经验的河西军将士也不可能连续犯三次犯同样的错误。

    那就放手一搏,看看谁笑到最后。王洵虽然没有实战经验,但作为长安街头上的纨绔头目,身上最不缺的就是一股子狠劲。看方子陵等人按照自己的命令,毫不犹豫地抄起了陌刀,顿了顿,他继续喊道:“各位民壮兄弟,弩箭就全交给你们了。听魏大哥和朱大哥的号令,瞄准了射,宁可把弩箭全用光了,也别让官贼拣了便宜去!”

    “我们”没想到王洵会突然把如此重要的任务压在自己肩膀上,民壮头目魏风和朱五一楞了楞,本能地想推让。他们的声音迅被淹没在一片震耳欲聋的怒吼声里,“校尉大人放心,官贼们连根弩毛都捞不到。”

    “想要弩,他们拿命来换!”

    “拿命来换,拿命来换!”

    听到远处传来雷鸣般怒吼,车骑郎将古力图嗓子忍不住一阵阵干。假扮沙盗劫掠这条路上的商队,是他和麾下弟兄们惯用的财手段。但从没有任何一次,点子像今天这般扎手。那些商队护卫,即便人数再多,看见四下里突然涌出来的一大堆骷髅,也早就被吓破胆子了,哪可能组织起有效抵抗?而今天对面那伙飞龙禁卫,却凭借缺德的铁蒺藜和迅的反应,硬生生地抗住了自己精心组织的第一波偷袭。

    第二波进攻,对方的反应同样出乎自己的预料。那个带队的校尉据说从没领过兵,却比很多沙场老将还要果断。居然冒着过后被追究责任的危险,把民间禁用武器,伏波弩尽数给了民壮。并且似模似样地组织起了三段射!

    三百多把伏波弩连番齐射,威势大得惊人。一瞬间,古力图麾下就折进去四十多名弟兄。为了避免损失过重,他不得不以最快的度把队伍撤了下来。同时在心中暗暗狠,如果今天活捉了对面那姓王的小子,一定要在他身体上割开几十条口子,看着他的血被沙漠一点点吸干。

    而这一切的前提是,自己麾下的弟兄们能顺利冲破弩箭的阻拦,靠近马车搭成的营垒,为后面的骑兵开辟出攻击的道路。慢慢前行的鱼鳞阵并不是古力图最后的杀招,在他身边,还有五十多名同族心腹。都是身上穿着清一色的明光铠,手里的横刀凛然生寒。(注1)“快点,快点,别他娘的磨磨蹭蹭。老子每天大鱼大肉地养着你们,就为了这时!”心情越是忐忑,等待的滋味越是难熬。古力图握住刀柄,手指不停分分合合。为了保持阵型整齐,步卒们的行进度太慢了,慢得让他两眼冒火。不时还有人停下来,低头在沙子中摸索残留的铁蒺藜。每当这时,整个队伍都不得不原地等待,而对面的猎物则放肆地大喊大叫,仿佛对即将到来的战斗已经迫不及待。

    “有你们哭的时候!”古力图咬了咬牙,心中暗自狠。鱼鳞阵走得再慢,早晚也会靠近马车。到那时。他不信一伙没见过血的新兵和三百民壮,离开的伏波弩的优势,还能与自己麾下这批杀人无数的弟兄硬撼。要知道,为了弟兄们每年二十几次出门做无本买卖,从来没有一次失手。

    事实也验证了他的指挥正确。鱼鳞阵刚刚进入弩箭的射程后,对面营垒里的乌合之众果然不知所措。第一波弩箭射得太早,大部分落在了沙地上,只有很少几支射中了弟兄们手中的盾牌,“当”地一声溅起几粒火星,然后软软地掉在了地上。第二波羽箭很快又飞了出来,声势浩大,杀伤效果依旧有限。横在鱼鳞阵正面的盾墙有效地克制了它们,令大部分弩箭徒劳地跌落。见到此景,营垒里的乌合之众们愈紧张,第三波弩箭先是迟迟不,待到射出时,却不知道应该调整角度,依旧平平地拦腰一片,除了给盾面增添几株无羽短弩做装饰外,根本起不到任何阻拦效果。

    被古力图派出带领盾牌手的将领名叫阿于会,也是他的一位同族。哥舒翰成功取代王忠嗣的位置之后,在河西军中大肆提拔自己的族人。导致一些突厥军官的职位如春天的芦苇般迅拔高,其本人的能力和经验却非常有限。看到对面营垒中连续三次都是同样的招数,阿于会心中顿时涌起一阵狂喜,“加贴过去,把马车推开!弩箭只能平射!”横刀猛地向前一指,他大声命令。同时平举盾牌,冲在了所有人的前头。

    “弩箭只能平射!!阿于会这下赚大了!”看到自家队伍推进迅加快,古力图心中也是一阵狂喜。军中之所以同时配备弩和弓,便是因为弩箭虽然杀伤力惊人,但攻击方式远不如弓箭灵活。无论平端还是斜端,射出的短矢都只能走直线。力道用尽后则徒劳地跌落于地。而弓箭则可以采用各种角度抛射,对敌军进行大范围覆盖。

    又是十几支弩箭从马车后射了出来,效果几近于无。乌合之众大乱,不少人从马车后站起身,撒腿就往后跑。“通知在外围警戒的斥候,劫杀所有逃走者,一个不准漏网!”古力托笑了笑,露出满口的白牙。菜鸟就是菜鸟,哪怕它竖起羽毛,大声嘶鸣,也避免不了成为苍狼口中的一顿美餐。

    鱼鳞阵向前越推越快,越推越快,不少盾牌手立功心切,已经顾不上再停下来等待自家袍泽。整个阵列出现了大段大段的缺口,突然间,古力图心中涌起一缕不祥的预兆。对面可是藏着几十马车军械,怎可能只懂得用伏波弩?

    “整队,赶紧吹号角,提醒阿于会这混蛋整队,别贪功!”他扯开嗓子,大声叫喊。但一切为时已晚,有道刺眼的白光从马车后凌空而起,半空中划过一道凄厉的弧线,正正地砸在了前冲的队伍头上。

    一瞬间,鱼鳞阵四分五裂。

    注1:明光铠,唐代最精良的铠甲之一。有护颈,身甲前部分成左右两片,每片中心有一小型圆甲片,背部则是整块大甲板。防护力居军中十三种制式铠甲之,造价高昂,只有少数精锐或主将的亲兵才有机会装备。

第三章 阳关 (六 下)

    第三章阳关(六下)

    官贼们登时被打懵了。

    鱼鳞阵是克制弓弩的最佳阵型。

    河西士卒手中的盾牌乃硬木所制,表层还粘着层坚韧的牛皮,理论上完全可以挡住弩箭的攒射。他们身上的加厚皮铠也为工匠精心打造,在二十步外很难被羽箭穿透。即便个别倒霉鬼不幸被流矢射中,也不会立即致命。但是,不远处那伙天杀的猎物们居然把随身携带的漆枪当做投矛掷了出来,登时打了大伙一个猝不及防。

    漆枪!谁也没想到专为禁军配备,华而不实的漆枪还可以这么用。当八尺多长的枪身带着风声从半空中落下之时,河西士卒们习惯性地将手中盾牌斜向上举。这是他们按照平素所接受训练做出的本能反应,以前的经验证明,此举对付羽箭抛射行之有效。然而,对于装在漆枪前端的利刃来说,手中的盾牌实在太薄了。长达两尺的枪头如戳纸一样戳透了盾牌上的牛皮、硬木,刺穿盾牌后胸甲、捅破胸甲后的肋骨,将冲在队伍最前方几个持盾者直接钉在了沙地上。(注1)

    “啊——”凄厉的惨叫声连绵不绝。原本坚实得如乌龟壳般的鱼鳞阵,正中央立刻出现了巨大的裂纹。不幸的是,营垒中的飞龙禁卫们平素训练太差,攻击根本做不到整齐划一。十几杆漆枪抛起得太晚,落在了大部队之后,却恰巧顺着鱼鳞阵的裂缝砸了进去。绝大多数走空,一头扎进沙漠中,枪尾四下乱扫。只有两三根却直接命中内层河西士卒的胸口,将倒霉蛋戳了个透心凉。

    精钢打造的惯性未衰,继续急冲向下,钻进沙地,将伤者的身体支在半空,形成一个怪异的三角。

    “啊——”“啊——”惨叫声不绝于耳。两名濒死的官贼双脚在地上徒劳地乱蹬,试图将自己从漆枪上拔出来。但他们的努力只给自己造成了更大的痛苦,刺入沙地的漆枪摇摇晃晃,始终不倒。在双腿的推动下,濒死者的身体以漆枪为圆心,围着枪杆不停的画圈。每转一圈,沙地上的血迹便扩大一重。

    没有人肯上前将他们从痛苦中解脱出来。被打懵了的官贼们本能地向两旁躲闪,仿佛闪得稍慢些,濒死者上的晦气就会传给自己,令自己成为下一波漆枪的攻击目标。有几个官贼过于胆小,竟然不顾自己一方领军者的严令,转身向后逃去。这个动作更加致命,躲在马车后寻找机会的民壮们,立刻毫不犹豫地扣动了弩箭的扳机。数以百计的短弩呼啸而至,追上逃命者,将他们没有盾牌防护的后背,射成一株株刺柳。(注2)

    “不要慌,不要慌。冲过去,冲过去!”毕竟曾经在沙场征战多年的老手,在损失掉六十几名弟兄后,河西军校尉阿于会终于做出了正确反应。

    鱼鳞阵所在位置距离猎物藏身的车墙仅剩下二十余步,只要弟兄们举着盾牌继续前冲,猎物们即便有机会掷出第二轮漆枪,在漆枪落地之前,弟兄们也冲到了车墙底下。只要推开挡路的马车,几百河西老兵,没有拿不下一群乌合之众的道理!

    听到命令,一众河西老兵缩在盾牌后互相张望。被漆枪射中的人其实不算多,但死状却惨烈无比。手里的盾牌和身上的皮甲根本起不到防护作用,谁也不敢保证,自己是不是下一名倒霉鬼。

    “冲上去,冲上去!”躲在几名亲信身后,阿于会大喊大叫,“他们哪来的那么多漆枪。给我冲,冲得越慢,大伙死得越快!”

    话音刚落,一杆漆枪呼啸而至。阿于会不敢硬扛,迅向侧面躲闪,同时将一名亲信拉在了自己的胸前。“噗!”疾飞儿至的漆枪落在他远来站立的位置,入地两尺,抢尾上下跳动,扫起一片黄烟。

    “看见了没,能躲开!”虽然被吓得脸色煞白,阿于会嘴巴反应却丝毫不慢。指着还在颤抖的漆枪大声嚷嚷。

    的确,度是投矛的致命缺陷。河西老兵们的精神陡然一振,举起盾牌,慢慢又开始向一起靠拢。对面的弩箭急促射来,却无法阻挡裂成数块的鱼鳞阵慢慢重新聚成一个整体。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几乎与此同时,低沉的鼓声从众人背后响了起来,在空旷的大漠中显得格外苍凉。鹰扬郎将古力图根据自己的判断,出了最后命令,只许向前,不准后退。

    两军阵前,闻鼓不进者,斩。也许现了漆枪并不像想像得那样可怕,也许知道自己已经无路可退,官贼们内心深处最后一点血性被激出来,长嚎一声,用盾牌护住身前要害,低头便往前冲。几百双大脚带起漫天黄尘,顷刻间遮住漫天星斗。

    见到敌军开始玩命,车墙后的民壮们紧张得双手颤抖。在魏风和朱五一二人的指挥下,他们按照事先说好的次序,轮番向烟尘中射弩箭。但起到的效果却微乎其微。漫天沙尘眼中干扰了大伙的视线,对死亡的恐惧也使得他们的动作越来越生涩,越来越僵硬。

    王洵、方子腾、老周、老郑、以及一干禁卫继续抓起漆枪向外投掷,却再也收不到与先前同样的效果,很快,大伙临时收集起来的漆枪就被投完了,敌军所带起的烟尘,也扑到了车墙近前。

    眼看着远处的烟尘已经接近猎物的位置,古力图满意地点点头,刀锋前指。“所有人准备!”他沉声对身后的骑兵下令,心中带着一点点快意。损失掉几十名弟兄不是什么大事,只要把飞龙禁卫们押运的辎重抢到手,草原上有的是想当兵吃粮的牧民。每人一把兵器,就可以重新拉起一支队伍。关键是不要让带领飞龙禁卫的那小子趁乱跑掉,此人眼下虽然还是个雏儿,一旦羽翼丰满了,肯定会给河西军带来大麻烦。

    不知不觉中,古力图于心里再度调高了对王洵的评价。反应够快,遇事够沉着,出手也够果断。刚才将飞龙禁卫们的随身漆枪当做投矛向外丢的举动,更是一记神来之笔。如果易地而处,古力图自己都不敢保证能在危急关头做出和王洵一样的决断。要知道兵器武者乃保命之本,临阵丢掉平素用习惯了的家什,即便身边有现成的兵器更换,也未必能使得顺手。

    而战场上,每一招都是性命攸关。反应稍慢,就有可能身异处。姓王的小子命令一众飞龙禁卫将随身携带的漆枪当投矛往外丢,只能说明一点,他活腻了。或者,他心中对未来已经彻底绝望。

    的确,此刻的王洵正如他的对手古力图所猜,已经彻底豁了出去。一旦被河西军击败,他知道自己肯定会被灭口。丢掉辎重突围,等待着他的结局也是死路一条。没有任何人授权,私拆马车上的封条,将兵器分给民壮,事后如果被追究下来,等着他的还是死。既然左右不过是个死,还有什么豁不出去的?

    瞪着血红的眼睛,他从车墙后站了起来。官贼们已经近在咫尺,个别胆大者甚至开始推动大伙藏身的马车。民壮们则放下失去作用的伏波弩,死死将马车靠近自己的一侧抓住,试图做最后的挣扎。而身边的飞龙禁卫则将眼睛全部转向了他,目光中充满了信赖。

    “别管马车,跟着我上!”心中仿佛有一股火焰被众人的目光给点着了,王洵突然大喝一声,纵身跳起。整个人如同怒的野兽般,咆哮着越过车墙,半空中挥动链子锤,冲着距离自己最近的一颗脑袋砸了下去。

    “噗!”沉闷的声音在一片混乱的呐喊声中显得格外清晰。正弯腰跟马车叫劲儿的河西士卒来不及躲避,半个脑袋被链子锤击了个粉碎,红殷殷的人血和白花花的脑浆落了满地。没等他的尸体倒下,链子锤已经又飞了起来,带着一阵腥风,只奔下一名试图破坏车墙者。

    这名河西士卒明显被同伴的战死时的惨状吓呆了,竟然生不起抵抗之心,掉头就往后跑。慌乱之中,将冲上前的同伴撞得东倒西歪。

    这么好的机会,已经急红了眼的王洵岂敢放过。不待身子站稳,手中链子锤立刻快横抡,“呜——”,扫起一片碎肉。

    “啊!”几名河西士卒先后被扫中。抱着受伤的肩膀狼狈躲闪。也不管前方有多危险,王洵追着对方的脚步冲进了人群。链子锤前后乱抡,在自己身边带出一团乌光。

    乌光所及,血花四溅。因为要腾出一只手来举着盾牌,这波官贼都没有携带长兵器。而轻便锋利的横刀,在王洵这种两败俱伤的战术下明显吃亏。甭说能伤到王洵的身体,只要跟乌光生接触,就会被砸得火花四溅,要么被砸成锯子和折尺,要么直接碎做数段。

    “***,一起上!”看到王洵已经跟敌军拼了命,方子陵、老周、老郑等人也红了眼睛。齐声怒吼,推开面前马车,高举着陌刀,冲着河西士卒杀了过去。

    虽然训练和临战经验都远不及对方。但拼命的决心,却强出对方十倍。锐利的陌刀为大伙这种悍不畏死的打法徒增一倍威力,一刀下去,对手连人带兵器,直接碎成两截。

    血光瞬间窜起来数尺之高,不分敌我,将周围所有人溅了个满身满脸。抹了把脸上的血迹,方子陵愈疯狂,“跟着王校尉,杀一个够本儿!”

    “杀一个够本儿!”老周,老郑二人齐声响应,一左一右夹住方子陵,陌刀抡出一片血浪。

    很快,这种疯狂的气势便感染了所有冲出来的飞龙禁卫。论家世,大伙谁也不如王校尉。论前途,大伙更是照着校尉大人望尘莫及。既然人家都不要命了,自己还留着这条烂命干什么?不如临死之前,跟着校尉大人杀个痛快。

    “弟兄们上啊,杀一个够本儿,杀俩赚一个!”几名平素跟在王洵身边蹭吃蹭喝的禁卫们高举陌刀,大声疾呼。

    “杀一个够本,杀俩赚一个!”

    “临死拉一个垫背的!”

    众禁卫们抓着陌刀陆续从车墙后冲出,冲进汹涌而来的敌军当中,手起,刀落。

    雪亮的刀光中,河西士卒被砍得东倒西歪。临阵经验在此刻派不上用场,对方情急拼命,根本不顾生死。有个河西老卒分明砍中了自己的对手,本以为对手会倒在地上惨叫着等死,谁料对手在倒下之前,却用尽全身的力气,将陌刀横着扫了过来。刹那间,河西老卒的腰部以下便和上身分了家。却无法立刻咽气,瞪大眼睛在地上中翻滚,翻滚,所过之处,沙子被染得一片殷红。

    更多的河西士卒连对方长得是什么模样,就被陌刀砍成了两段。步战之中,陌刀是百兵之王。飞龙禁卫没受过严格的陌刀训练,可这些长安子弟既然能通过当日的校场测试,身体素质,也绝非普通士卒能比。沉重的陌刀被他们轮得向风车一样,劈头盖脸冲着河西士卒乱砍。只要击中目标,无论是河西士卒用兵器隔挡,还是用盾牌格挡,结局都是一个样。

    一刀,两段。兵器,盾牌,和人。

    巨大的伤亡,很快摧毁了河西兵卒的士气。他们奉了主将的命令,扮作强盗劫掠商队,本来士气就不高。现目标也是大唐官军之后,士气当时就打了个对折。此刻又目的自家袍泽接二连三送命,士气更是一落千丈。

    有人开始大步后退,这个动作瞬间传遍全军。在闪电一样劈下的陌刀面前,河西士卒们纷纷闪避,甚至掉头而走。见到此景,阿于会怒不可遏,先下手劈翻两名从自己身边逃过的兵卒,然后冲着王洵,出狼一般的嚎叫,“啊——,啊——,啊——”

    “啊——,啊——,啊——”回答他的是一样凄厉的嚎叫声。不远处,浑身是血的王洵高举链子锤,仰天长啸,“啊——,啊——,啊——”“来呀,老子在这儿呢!”“来啊,想杀人灭口,哪那么容易!”“来啊,贵妃娘娘给皇上带绿帽子,老子亲眼看见了。怎么着,怎么着,来啊,老子只要不死,就要嚷嚷得全天下都知道!”

    “来啊,扒灰扒灰,**的**,整个长安,就剩下曲江池畔的石头栏杆是干净的。怎么着,怎么着,你们敢做,还怕别人说么?”

    整个世界,在他眼中一片通红。

    唯一不变的,是红色尽头的几点人影。“二郎,早去早回!”云姨、紫萝、白荇芷,三个冤家对头般的女子冲着他,轻轻挥手。

    “早去早回!”他将链子锤再次抡开,砸出一条血路。

    注1:漆枪,唐代用来取代马槊的一种兵器。采用木料做柄,造价远低于马槊。表面多涂彩漆,充当仪仗队和禁军的随身兵器。杀伤效果远逊于槊,华而不实。

    注2:刺柳,即沙棘树。大漠边缘常见灌木,枝条上长满硬刺。

第三章 阳关 (七 上)

    第三章阳关(七上)

    疯子,这人是个疯子!

    听到王洵语无伦次的叫喊声,不仅阿于会,附近几乎所有河西兵卒都楞住了。

    他们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这队士卒中虽然以突厥人为主,但长时间在大唐旗下征战,他们其中很多人已经学会了唐言。虽然对于“扒灰”“乱*伦”这些字眼理解起来还有点儿吃力,但“绿帽子”和“杀人灭口”各代表什么意思,大伙却清楚地知道。

    大唐皇帝的老婆,跟他的儿子勾勾搭搭?长生天啊,我听到了什么?长生天作证,我什么都没听到,什么都没听到。

    光凭着这几句话,手拎着链子锤的年青人就该被碎尸万段。大伙千辛万苦跑到沙漠中假扮鬼魂的目的终于水落石出了。不是为了那批原本拨给安西军的辎重。而是为了杀人灭口!

    只有死人才会保守秘密。只有知道秘密的人全部死掉,才能维护皇家尊严。

    为了保全皇家颜面,哥舒翰将军不惜派遣心腹一路尾随,最后在荒无人烟处才突然动手。如今大伙也知道了同样的秘密,日后等在大伙的前路上的又会是什么?

    没人敢说出答案!

    两军交手,哪有功夫给人呆?就在这一愣神的瞬间,疯子般的王洵又扫倒了两个拦路者,直接扑到了阿于会面前,抡锤便砸,“拿命来换。想杀我,拿命来换!”

    “啊!嘿”阿于会如梦方醒,赶紧提起横刀格挡。单薄的横刀怎经得起如此重击,“当啷!”一声,碎做数段飞出,只给他留下了半截刀柄。“拿命来换!”王洵一锤用老,紧跟着又是一锤砸下。阿于会也算反应迅,立刻丢掉刀柄,双手举起盾牌。只听“咚!”的一声巨响,盾牌从中央裂开,下陷。盾牌后的阿于会口吐鲜血,倒着向后飞去。

    “拿命来换!”王洵手舞链子锤,紧追不舍。阿于会的一名亲兵赶过来救主,横刀瞄着王洵后背画影。还没等他追上王洵的脚步,方子陵快步赶至,搂肩搭背就是一记斜劈,将此名亲兵上半截身子砍飞,下半截身体兀自前冲了数步,喷着血倒在沙漠中。

    对来自背后的惨叫,王洵充耳不闻。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倒于沙漠中的阿于会,大步迫近。一锤落空,又是一锤。可怜的阿于会,到了此时连哭都哭不出来了。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因为前些日子对狼神不敬,所以今天居然会遇到王洵这个疯子。正常人无论如何都不愿意跟疯子拼命,在沙地上打了个滚,他手脚并用向后逃去。一边逃,一边大声疾呼,“救命,救我,快过来——啊!”

    红色的血液带着深色的内脏碎块,从他的口中一并喷射而出。这一锤,王洵终于砸了个正着。锤头上的铁锥没能捅破阿于会的护背镜,巨大的冲击力,却直接将阿于会的脊柱和内脏砸得四分五裂。

    没有人在这种情况下还能继续生存,可怜的阿于会被锤头的冲击力推着继续前冲数步,七窍出血,缓缓栽倒。见到此景,几名正赶过来护卫主将的河西老卒脚步登时一顿,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难以置信。要知道,阿于会能成为哥舒翰的心腹,也不完全是因为他跟哥舒翰是同族。此人的一身马上步下本事,在突厥族将士中也名列前茅。谁料到,如此一个勇士,居然被一个籍籍无名的少年当场击杀,并且还是耻辱的从后背追上夺命。

    “拿命来换!”大脚踩过阿于会的尸体,王洵迅冲向下一个目标。那是一个身高与他不相上下的河西壮汉,用一把临时抢来的陌刀,顶住了老周、老郑两个人的联手攻击,并且丝毫不落下风。看到王洵也赶过来帮忙,壮汉立刻刀上用力,先后将老周和老郑的兵器磕到旁边,再兜头一刀劈向了王洵。

    六尺长的刀刃带起一道寒风,吹得人头顶直起鸡皮疙瘩。王洵手中的兵器不及对方手中的兵器长,却不肯躲避,加向前冲了数步,链子锤突然脱手。

    “呜——”笆斗大的锤头毫不客气地砸在了壮汉的脸上,将其砸得哼都没哼,撒开兵器,直接向后倒飞。赶在陌刀落于自己头顶之前,王洵用空出来的双手握住了刀柄。巨大的惯性使得刀刃继续下降,砍开了王洵头上皮盔,带起一串血珠。下一个瞬间,他单手将破裂的头盔扯了下来,另外一只手拖着刀柄,大步向另外一名河西士卒扑去。

    也不知道伤口究竟有多大,血顺着王洵的额前滚滚留下。他没有时间抹,也不想抹,披头散,满脸鲜血,双手将陌刀挥出一片冷电。

    被他盯上的那名河西士卒明显吓傻了,单手举着横刀,居然一招也不出来。已经杀红了眼睛的王洵此刻心中哪里还有半点儿怜悯,手起刀落,将对方的身体劈成了两片。

    “疯子!”

    “这人是个疯子!”

    河西兵卒的士气本来就已经很低,看不到自家的前途,又连续遭受阿于会身死,己方勇士陆续阵亡的打击,登时丧失了继续坚持的勇气。有几个胆小的家伙看到王洵向自己扑来,惨叫一声,丢下盾牌,拔腿就跑。剩下的立刻如风吹败絮,一瞬间,居然全体转身向后,溃不成军。

    “拿命来换!”王洵嘴里含含糊糊地嚷嚷了一句,手举陌刀,紧追不舍。老周、老郑等人拦他不住,只好也举着陌刀追了上去。队正方子陵见状,也只好转身向全体幸存的飞龙禁卫下令,“追,贴上去,跟他们拼了!”

    “拼了!”一众禁卫本来就不懂得什么叫把握战场节奏,见自己一方占据了上风,士气大涨。紧跟方子陵,在王洵背后跑出了一个锋矢型。

    早在双方步卒短兵相接之时,鹰扬郎将古力图已经带领骑兵起了攻击。怎奈战场形势瞬息万变,松软的沙子又严重迟滞了战马的度。没等他和所部重骑兵冲入战团,前方的盾牌手们已经如同潮水般败了下来。

    这一下,将战马前进的道路挡了个正着。冲在最前方的几个身穿明光铠的重甲骑兵来不及带住坐骑,直接趟入了溃兵队伍,将自家袍泽踩翻了十几个。而后续的重骑兵又陆续前撞,或者撞倒了自家溃退步卒,或者撞到了前方坐骑屁股上,一瞬间,人仰马翻。

    “让路,让路!”古力图气得两眼冒火。没有车墙的擎肘,他和麾下这队重骑兵,光是踏,也能轻而易举地将敌军踏成肉饼。可纵马踩翻自家弟兄,则是另外一回事了。且不说将来战场上会不会被手下士卒背后放冷箭,即便能趟出一条血路来,待冲到了姓王的疯子面前,战马也没了任何度。让身披明光铠的重骑兵原地对付陌刀手,谁胜谁负,想都不要想。

    “杀,杀光他们!”溃兵的另外一侧,王洵兀自在扯着嗓子大喊大叫。刚刚走上战场的他,根本不懂得什么叫“驱溃破敌”,更不懂什么叫“倒卷珠帘”。此刻的他,神智其实已经非常模糊。不知道害怕,不知道死亡,也不知道活着的滋味。唯一清晰的,只有恨,无边无际的恨,像火一样,焚烧着他的灵魂,焚烧着他的心脏和眼睛。

    他恨,恨杨国忠弄权误国,为了自家富贵,居然准备将四百余名禁卫和民壮,像蝼蚁一样抹去。他很,恨哥舒翰利欲熏心,居然为了讨好杨国忠,不惜出动心腹,在沙漠中向同为大唐将士的飞龙禁卫举起钢刀。他恨,恨陈玄礼和高力士无情无义,居然一点儿也不念自己大半年来鞍前马后的功劳苦劳,为了保全皇家**,毫不犹豫地将自己推了出去。他恨,恨那个远在千里之外的长安城,居然于浮华颓废的表面下,流动着如此肮脏冷酷的现实。

    也不怪他被现实逼得几乎了疯。作为一个没受过什么挫折的纨绔子弟,在他记忆中,天下之事几乎无可不为。长安城内,除了皇帝老子之外自己谁也不忿。谁料突然睁开眼睛,却现自己的生命居然贱如沙砾。是个穿着官袍的家伙,就可以随随便便踩上一脚。就像自己曾经在东西两市欺负那些平头百姓一样,根本不会顾忌对方心中的感受。

    这一脚,是如此之痛,直接踩进了他的灵魂深处。原来我在人家眼里什么都不是。原来我跟所有人一样卑微。从云端到尘埃之间的巨大落差,令他本能地选择了逃避。不去想为什么这样,不去想这样是否公平。只想找个机会痛痛快快泄一番,砍翻所有试图伤害自己的人,然后在绝望中战死。

    这世间,也许只剩下死亡是最公平的,每个人都一样,或早或晚。手里挥舞着陌刀,少年王洵哈哈大笑,笑声中,整个沙漠都在眼前战栗。

    以命换命。杀一个够本,杀俩个,赚一个。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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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猛兽食颛民,鸷鸟攫老弱。于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
生于斯,长于斯,五色石别无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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