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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弄雪天子     毓秀txt下载     毓秀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八十九章 娃娃

    吃饭就吃饭吧。

    曲三娘挺喜欢给他做饭吃的,只看今天的伙食一下子丰盛了好些,连鸡汤都炖了三种,盛放在雪白的汤盅里端上来,就知道这位小侯爷有多得厨子的欢心。

    她还亲自端来一碗肉沫鸡蛋羹,塞给小侯爷,笑得特别慈祥。

    要不是三娘都快四十了,守寡也有近二十年,估计茶馆里上下都要以为她是春心萌动。

    红尘估摸着,大约是把小侯爷当儿子看待,毕竟他显得挺小挺单纯。

    薛柏桥一边吃,一边支支吾吾地控诉,总之就是小莫怎么忽悠他,和他打赌,破不了珍珑棋局就不去过来,他迷迷糊糊就答应了这种自己一点儿好处也没有赌约。

    罗娘一行人:“……”

    小莫原来也有这么淘气的时候,她们还当这位永远冷静理智,甚至对待陌生人有一种潜藏在心底的冷漠,现在居然被她们发现,那个小莫也喜欢逗弄薛小侯爷?

    红尘失笑,大约是小侯爷实在好玩。

    随手拿过棋谱来翻了翻,红尘也会下棋,当然,只知道皮毛而已,不算臭棋篓子,可和高手也下不起来。

    以前常听人说,精通谋算之人一定是下棋的高手,不过,在她看来到也不一定,夏安身为一族之长,还做得极好,在京城很好地保全夏家基业,哪怕最乱的时候也没乱了自家,算是精通谋略的能人了吧。奈何一下棋,就能逼得家里小辈不知所措,连想让棋都没办法让的地步,偏偏他还没自知之明,总以为自己下得很不错。

    “小莫这珍珑棋局可真有点儿意思。”

    红尘笑眯眯地看了小莫一眼。

    她自己是看不出什么,毕竟水平有限,可玉珏空间里有大能精通棋艺,看了也忍不住赞一句有意思,那就只能说小莫是此道高手了,他的身份来历肯定不一般。会下棋也很自然。

    薛柏桥狼吞虎咽地吃饭。外面忽然落下暴雨。

    本来晴空万里,一瞬间浓云密布,暴雨骤然降下,黑压压的云层让人的心情都跟着变得压抑。

    “莫不是龙王爷闹脾气呢。”

    茶馆的客人们吓得都躲在房间里。廊道中去避雨。望着半空中黑云翻腾。甚至觉得这会儿或许就有一黑龙在天上翻滚不休。

    小莫抬头看了一眼天,披上蓑衣出去,把园子里的灯笼摆设都收了。又叮嘱曲三娘煮一锅姜汤,客人们也喝一碗。

    别看现在还热,伤了风到不容易好。

    当当当,当当当

    大门忽然被敲响。

    小猫吓了一跳:“这种天竟然还来客人?”估计是有游人进山遇到大雨,这才来他们茶馆躲雨。

    三步并作两步,很快就赶到门口去,一开门,果然见到两只落汤鸡。

    是两个中年男人,其中一个稍微年轻些,左脚有点儿跛,不过身量笔直,看起来无一分自卑,显见并不觉得身上的残疾有什么大碍。

    “快来壶热茶,这天气!”

    小猫也没多说什么,就请他们两个进来,开门做生意,本来就要大开方便之门,小狸也极有眼色,替这二位找了欢喜的衣服,幸好两个都是大男人,也没那么讲究,家里小莫的衣裳勉强能穿,短一点儿,瘦一点儿,长袍穿着也显不出什么。

    换了衣服,喝完茶,两个客人总算缓过劲,就坐在一块儿嘀嘀咕咕地商量事儿。

    红尘扫了一眼,就见左边年纪稍长的男人,从背囊里拿出一个木雕。

    是两个娃娃,一男一女,宛如观音座下童子,十分灵透可爱,并肩坐在一叶扁舟里面,一个吹笛,一个摇摇摆摆地跳舞,人都只有拇指那么大,如此之小,却是五官精致,实在不容易。

    那个年轻的客人看了看,显然十分满意,竖起大拇指笑道:“好,补得真好,和以前一模一样。”

    真是挺漂亮的。

    红尘一看就心生欢喜,忍不住过去仔细瞧了瞧,年轻的客人也不介意笑呵呵地捧起来任凭大家观赏:“我们陶师傅做这个那是一流,你们谁家若有女眷想求子,不如请一个娃娃回去,说不得来年就能抱个大胖小子。”

    年长的客人只是笑着摇头,“也就讨个吉利而已。”

    他们这么一说,还真有客人过来攀谈,看样子想买,年长的客人确实是靠手艺吃饭,便把大家七嘴八舌的要求记下,笑眯眯应了一定给他们好好做。

    红尘拿来看了看,笑道:“这是陶师傅修补的?从中间裂开了吧?”

    说着,她又拿起凑在鼻尖闻了闻,轻声道,“当初做这个的人,莫不是伤了手,怎么竟有一股子血腥味。”

    年轻客人登时一惊,“咦,小姐竟能看得出来?”血腥味他们不知道有没有,可断裂却是真。

    陶师傅也吓了一跳:“可是我哪里做得不妥?”他对自己的手艺还很得意,修补得毫无缝隙,浑然天成,不曾想让人家一上手就泄了底。

    红尘忙摇头:“这可看不出来,师傅的手艺绝对一流,只是隐约感觉到两个娃娃之间的气场有缝隙,到像是曾被利器斩断过,直觉而已。”

    年轻的客人就笑了:“小姐还真会想。”

    他这东西就是年头久远,这才腐朽断裂,怎么可能会被什么利器斩断?

    到是陶师傅皱了皱眉,若有所思。

    红尘说了句便抛在脑后,还是喜欢这样的小物件,干脆就把家里大大小小,包括平安都叫在一处,让陶师傅按照大家的模样,一人给做一个娃娃。

    “我们都不急着要,慢慢做便好。”

    另外……红尘随手沾了茶水。在桌子上画了一只大白虎,一只小老虎,一只小豹子,还有只白猫,线条简单,要他一起做。

    那客人失笑道:“大生意啊,陶师傅一个人,怕是要做个半年呢,不过按照诸位的形貌做得话,难道不会觉得忌讳?”

    毕竟是木人。做出来有些不妥当。

    红尘笑道:“没事儿。我们家百邪不侵。”

    小莫也走过去低声和这位师傅说了几句话,一边说,陶师傅就一边点头,显然也是想做点儿东西。薛柏桥是有热闹看就要插一手。谁也别想落下他。

    不过他要的东西显然很让人为难。

    “看见没。看见没。招风耳,大鼻子,黑脸。旁边要写字,写上我是林旭!”

    陶师傅看了半天,也不知道薛小侯爷在桌子上画什么东西:“这是您养的猪?叫林旭?”怎么还给猪起名字,真不知道这些贵人们心里想什么。

    薛柏桥一愣,随即哈哈哈大笑起来:“对,对,就是我养的猪,您可好好给我做。”

    红尘:“……”

    算了,由他去。

    这一趟避雨,谈下的生意超过一整年的,那位陶师傅显见非常满意,脸上的笑容也变得更灿烂。

    等大雨停歇,临走之前还约定了时间,过两日就过来做工,要是只有一件半件的,陶师傅的记性好,看一眼就能做出来,可茶馆上下这么多人,都要他做,那便得仔细些才好。

    陶师傅是个很认真的人,答应要做,第二日就拎着他那一套家伙事直奔茶馆,也不用红尘她们专门摆姿势,只看一眼,便低头雕刻,不紧不慢,动作熟练又优雅,拿着刻刀,这位到有些宗师的架势。

    红尘一看便笑道:“陶师傅学这个,得有多少年了?”

    “从五岁替我爹打下手,至少整整三十年,正经出师到才十年有余。”他们家祖上就开始做木匠活,曾祖甚至参与皇陵修建,就是活得时间太短,也没给家里留下多厚的家底,以至于他爹本来想供他读书,改换门庭也只能再往下拖一代。

    “我儿子可不做这个了,做好了也没出息,还是要读书,读了书就算考不上举人进士什么的,只要中个秀才就能开蒙学,那才是真出息。”

    说笑的工夫,陶师傅已经做出一个粗胚,是平安的。托在掌心里让大家看,小平安肉乎乎,圆滚滚,特别可爱讨巧。

    红尘伸手捧住,细细把玩,越看越爱不释手,到让陶师傅脸红了红,有点儿羞赧。

    正说话间,小猫一脸古怪地跑过来,看了看陶师傅,苦笑:“……李捕快来了,要带陶师傅走,好像有人告陶师傅以假换真,把他们家老太太气得中了风,昏过去到现在还没醒。”

    陶师傅顿时大吃一惊:“什么!?”

    红尘皱了皱眉,让小狸把李捕快迎进门,这位对红尘很客气,因着陶师傅是她的座上宾,也就没太为难,简单说了下,就是陶师傅的一个雇主,托陶师傅修补了一个破碎的木质摆件,但对方把东西拿回去之后,老太太一看就说是假的,而且一着急,一口气没上来就晕过去了,请了大夫,大夫都说可能是中风。

    “眼下闹成这样,死者家属哭着喊着说陶师傅畏罪潜逃,还是我们衙役过去问,才知道陶师傅是来了红尘小姐这里,您看这事儿弄得!”李捕快也有点儿别扭,毕竟从人家红尘小姐的茶馆里逮人,还是有点儿不给人家面子。

    陶师傅整个人都傻住:“没有,没有,绝对没有,我们老陶家的人,绝不能干那种事儿,再说,我就是个做木匠活的,经手的东西,有个几十文大钱就算贵的,为了这么几十文,我值当毁了自家的名声么?”

    而且什么以假换真,又不是古董玉器,一堆木头玩意儿罢了。

    他是满头雾水,但衙门既然接了案子,这位怎么也要跟李捕快走一趟。

    “哎,因为秋家三兄弟,老大瘸腿,老二目盲,老三乃天哑之人,都身患残疾,这事儿反而要小心处理,要不然于我们县太爷的名声上或者有些妨碍。”

    一时间。茶馆里好些客人都很同情,惹上官非并不是小事儿,也不知道陶师傅能不能度过这一劫,原告还如此特殊。

    红尘他们多多少少都为他担着心,不过,陶师傅只去了半日,就轻轻松松从衙门回来,又到茶馆做活儿。

    “幸亏县太爷明察秋毫,要不我可要做一个冤死鬼了。”

    陶师傅是忠厚人,可再忠厚。碰上这等倒霉事也要生气。他吃一场官司。成了冤死鬼或许不至于,但若真陷进去,陶家家风败坏不说,说不定还得有牢狱之灾。

    “整个都是糊涂人办了糊涂事。幸亏秋家那老太太醒了。否则我可真说不清楚。”

    陶师傅叹气。

    “老太太醒过来。跟县太爷派去问话的师爷说,她抱着真的娃娃睡觉,她家老头子就会来与她说话。拿了我给修补过的娃娃,老头子根本没出现,所以,娃娃必然就是假的。”

    客人们一听都笑叹,老太太糊涂了。

    可不是糊涂,这般分出来的真假可不能作数。

    闹了个大乌龙,李捕快怕红尘介怀,还特意来跟她说了说始末。

    ‘苦主’秋老太太今年六十五岁,早年丈夫失踪,不知去了哪里逍遥快活,她一个人把三个儿子拉扯大,到如今四世同堂,儿子们身子有些不好,可都被养得不错,经营了不小的买卖,还置办了好些田地,她也是时候安享晚年了。

    可她年岁一到,就想着把家业分一分,自己的嫁妆分一分,提前做身寿衣,她也能挑挑颜色,再打造一口棺材,生前就进去躺一下,不舒坦还可以改,等死了再进去,舒服不舒服的也没办法告诉别人。

    老太太家里的儿孙都孝顺得很,她老人家说什么是什么,就依着她的意思操办起来,大家都有商有量,半点儿也没因为产业而有芥蒂,反而互相推让。

    那日,老太太把东西分好,心里有了盘算,一时松心,就又想起她家老头子,忽然要找一个娃娃摆件。

    这东西是老太太的心头好,他老头子新婚时送给她的,当年老爷子不见之后,整整一个月,她老人家日日抱着那个物件以泪洗面,还是为了孩子们擦干眼泪,把东西藏了,再也没去看一眼,今天却不知为何,忽然想看。

    她大儿子就亲自去库房翻找,结果找出来傻了眼,那木雕娃娃居然从中间截断,男女之间分裂开来。

    家里人立时就不知该如何是好,要知道这东西可是老太太的宝贝,这些年来虽然不看,可即便是举家逃难时,也没给丢掉,老了之后更时时絮叨,但凡有空就说她和老爷子的事儿,说起来就要提一提这个东西,那是二人定情之物,十分要紧。

    虽然孩子们都觉得,自家那个爹抛弃妻子,着实不靠谱,当儿子的不好说爹的不是,可娘如此惦念一个绝情人,实在是让人不能理解。

    只是老太太年纪不小,孩子们都怕她伤心,便想了个法子,先让孙子过去闹腾,闹着她讲古,看看能不能让老太太把这个给忘了,他们再想办法把东西修好。

    这办法到是不差,一切很顺利,几个大孙子缠了老太太好几日,那摆件也被复原如初,却不曾想,老太太一拿到东西,当场就变了脸色,仔细看了半天,捶胸顿足,嚎啕大哭,哭着厥过去,非说这是假的!

    一下子把秋家人都给吓得发蒙,尤其是老大,狠狠地抽了自己几个耳刮子,立时就连夜跑去找陶师傅。

    当时陶师傅正在茶馆干活,在红尘这儿,吃得好,喝得好,又热闹,他都有些乐不思蜀,那秋家老大去找了两次没有找到,再加上大夫说他娘可能中了风,一时气愤,竟去报官。

    他报了官也有点儿后悔,老百姓显少愿意和衙门打交道的,幸亏县太爷是个明理之人,念在他们母亲生病,不是故意戏弄的份上,并不曾为难。

    “不幸中的大幸,没出乱子。”

    陶师傅一脸的心有余悸。

    客人们讨论几句就去说别的新鲜事,一个老太太的呓语。没什么好在意。

    夏日里暴雨过后,园子里的花花草草落了一地,红尘抱着小茉莉出来晒晒太阳。

    老参也似模似样地躺在地上,眯着眼睛享受阳光,他是一副老仙翁的扮相,哪怕这么躺着,乍看上去也如那位太白金星一般有派头,红尘笑了笑,就拿出笔墨画了一幅画。

    这是书院童先生留的作业。

    后来这份作业交上去,还变成书院财产。挂在山长的书房受人瞻仰。

    山长给它取了个名字。就叫学生眼中的最好山长!

    郭老从此留起一嘴漂亮的胡须,因为不是白的,还恨不得去找来白色染料染上一染。

    当然,让他夫人强烈镇压了。

    此时此刻。红尘却不知道这幅画后来的名气。只有一笔没一笔地画。

    最近那些先生们也不知道哪根筋不对劲。一下子紧迫起来,给学生们加了好些功课,一时间怨声载道的。连红尘这茶馆都被带累的少了不少客人。

    常来茶馆的客人里面,阑珊书院的学生们可占了百分之三十。

    “小姐,秋大夫人来了。”

    小猫提着衣摆,穿过园子,走到红尘眼前小声道。

    秋家的人?

    “找陶师傅的?”陶师傅受了一番惊吓,心情不定,怕自己手抖,再雕坏了东西,又工作了两天便回家休养,打算养精蓄锐一阵子,这会儿却是没在。

    “不是,说他们让小姐受惊,特来赔礼。”

    礼多人不怪,人家来赔礼的,红尘怎么也要见一见。

    小狸把人送到客厅,上了茶,粗粗一看,秋大夫人面容白净,手脚纤细,指尖略有些茧子,想来常做针线活,是个勤快的,打扮得干干净净,显得斯文懂礼。

    见了红尘,她也没说什么,只是致歉,再奉上一份礼,略坐了坐便告辞。

    “这秋家还真是讲究人家!”罗娘她们都失笑。

    后来有个客人说起,大家才知道,不只是他们茶馆,还去了人家陶师傅的左邻右舍家,当初秋家找人时,没少喧闹,搅了那些人家的清净,他们老太太一回过神,就强令他们速速去赔礼。

    却说这本不是什么坏事儿,只说明秋家的人谨小慎微,陶师傅却一连好几天心神不定,甚至还过来亲自跟红尘他们赔了不是,退了订金,推掉手中的活儿。

    “我这心乱了,雕出来的东西不能看,实在不能敷衍小姐。”

    秋家这般客气,那老太太也不像是无理取闹之辈,还听说她老人家几十年茹素礼佛,不见荤腥,近年来条件好了,更是时常捐赠香油钱,又每年都放生。

    这样一个老太太,偏偏对这件事不肯松口,只说娃娃不对,陶师傅又是个仔细的,越来越觉得可能是自己修补的不好,才让秋家老太太有这般错觉,一时间竟否定其自己。

    他说什么也不愿意做了,红尘没辙,只是略有些失望,又换了个会做娃娃的师傅给做了个,但总觉得不如意,像归像,却没有之前的灵气。

    不知是不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红尘晚上没睡踏实,老看见那个损坏了的娃娃摆件。

    一男一女,两个娃娃裂开,断口平滑,隐约带着一股杀气。

    第二日,红尘醒后便托老参打听了打听,当年秋家那位老太爷究竟是为了什么失踪的。

    看老太太的样子,夫妻两个感情应该很好才对。

    因为年代久远,这事儿已经湮没在时光中,就是植物的记忆恒久,对时间也不敏感,还是不大容易打听得出来。

    不过也知道了一点儿,那个秋老爷的失踪是个谜团,连具体的确定的时间都没有,秋家失去当家人一团乱,又是那么个年景,也没人去追究。

    当年的杞县可不是现在,那阵子战乱频频,举国闹饥荒,旱涝灾害,加上蝗虫,真是不知多少个村子变得十室九空。

    那种情况下,秋家没了个人,还有谁有力气去管?秋老太太竟一个人把三个儿子都平平安安地带大了,着实不容易。

    “人家老太太本来就是能耐人,他们家东边的老槐树说,老太太把日子过得很好,甚至还积攒了一布袋的肉干,最困难的时候,连树皮都没了,她那三个儿子又都有残疾,想逃荒都难,愣是让她靠着肉干,野菜杂草给养到这么大。”

    线索特别的少,红尘却骤然想起曾经见过的那个娃娃,有了一个有些恐怖的猜测。(未完待续。。)

第九十章 勇气

    “……有什么不对吧。”

    罗娘拿着块儿抹布,东抹抹西蹭蹭,在院子里打转,转来转去,就看见小莫一脸忧伤,坐在石凳上看月亮。

    “小莫,怎么这几天咱们小姐都不说要吃东西了?”

    不光不闹着要吃新鲜吃食,还没了胃口。

    晚上曲三娘炖了一大锅猪蹄,香糯绵软,晶莹剔透,馋得他们还没吃就垂涎三尺。

    可最爱吃猪蹄子的红尘小姐,连看也不肯看一眼,闻见味儿就皱眉头。

    曲三娘急得私底下跑过来问,是不是她手艺变坏,还是小姐想尝鲜,莫不如请个大厨做点儿大菜。

    可大菜她也不吃。

    昨日中午薛老爷推荐了个大厨,擅长南北菜色,尤其精通烤全羊,特意精挑细选,选出来一只小羊羔,细细烤得焦黄给她奉上去,结果红尘小姐连看也没看一眼,就让人拿出去给客人加菜,到让几个书生吃得走不动路。

    小莫也低下头,把视线从半空中收回,声音飘忽:“三天,三天来小姐都是吃的素菜,一点儿荤腥不沾。”

    罗娘一怔,她到没注意,红尘小姐对吃食有点儿挑剔,但也只是爱个新鲜,并不难伺候,注重养生,每次摆在桌子上的饭菜也是荤素搭配,一个月一般还有一日节食清肠胃,她们现在都忙,吃饭跟打仗似的,也没注意到小姐吃的是荤还是素。

    园子里灯火通明,隐约甚至能看到外面群山的影子。有少年的朗朗读书声。

    这么好的风景,以前红尘小姐看见都会高高兴兴地说:“加一道红烧肉!”

    这会儿,红尘从房间里走出,大门开着,里面铺了一地乱七八糟的符箓,龟甲,铜钱,还有些零碎,瞧着都别扭。

    红尘是半点儿也没在意,随手拿了一张信笺。递给小猫:“去。送到秋家,给他家老太太……罗娘,我今天想吃炒芹菜,蒸茄子。酸豆角。再煮一碗小米粥。”

    肉呢。肉呢?罗娘苦笑,小姐什么时候变成兔子了,茶馆里养的兔子偶尔也要吃点儿肉末的。

    据说吃肉的兔子肉质更好!

    曲三娘的拿手菜叫醉兔。就是给兔子吃肉喝酒,养上三天,宰割下锅,味道鲜美至极。

    好几个客人打算偷师,结果派出去的厨子看着曲三娘做菜,回去重复一遍过程也做不出那个味道,就是因为这种秘方。

    罗娘一脸的不可思议。

    红尘心下叹气,从善如流,要了一道鱼汤,不要鱼只要汤,罗娘登时觉得万里晴空,高高兴兴去了。

    然后那碗鱼汤就喂了老参。

    “浪费啊!”

    再浪费她也不大想喝,尤其是罗娘还在汤里面加了鱼脑子,鱼眼珠儿……

    “我是不介意。”

    老参它们是不介意的,植物根系发达,什么都能吃。

    红尘这等莫名症状,持续了七八日,幸好不太长,她就又恢复过来,愿意上餐桌跟大家伙一起用饭。

    只是不知为何,忽然就多了些感慨,偶尔说一些玄之又玄的话,常叹人生不易。

    人生不容易这种事,难道是现在才知道的吗?

    还有一件好事,陶师傅那段怀疑自己,怀疑人生,怀疑一切的自卑症状也过去了,又跑到他们茶馆干活。

    效率非常高,很快就做出好些个漂亮娃娃,平安的更是第一个打磨好,上了色,红尘拿红绳拴着,挂在小狗子的脖子上面,它似乎也很喜欢,一点儿都不闹腾。

    往日给这小东西穿个衣服,它都只在红尘面前乖巧,一扭头就又撕又咬,非弄破不可。

    “秋家老太太这会儿清醒了,说自己那会子糊涂,现在看我修补的那娃娃,觉得哪儿都好,还特特让她大儿子亲自过来给我赔礼。”

    陶师傅也有点儿不好意思,“她老人家是个好人,这点儿小事儿,我也不会计较。”

    不计较还耍脾气不干活?还好意思说自己要养家糊口,要工钱要得那么狠,连个折扣也不肯给。

    这日,红尘刚准备去书院,秋家就递了消息,说是老太太想登门拜访。这山路不好走,秋家的人都怕老人家摔到,一个劲儿劝,死活劝不住,红尘哪里能让人家六十多岁的老人拜访她,何况还是刚刚病了,疑似中风的病人,连忙让秋家的下人带话回去,就说若是老太太方便,她就过去拜见。

    秋家在杞县不算是多大的人家,底子毕竟薄得很,都是连饭都吃不上的苦哈哈出身。

    就是如今条件好了,秋家人依旧住在一起,房子显得逼仄,灯光也黯淡。

    三兄弟和他们的妻子都坐在东厢房,把小小屋子挤得更显昏暗。

    “咱老太太这两日也不知怎么的,一时问寿衣好了没,一时又问择没择墓地,还说要准备两副棺木,她想和……爹……”

    秋家大儿子皱眉,若不是娘耳提面命,他连一声爹都不愿意叫,他娘小时候总告诉他,说他爹是个大英雄,大豪杰,很疼爱他们,可小时候他还愿意听,如今是万万不肯信,或许是见自家兄弟都身患残疾,那人才不肯负责,偷偷溜走,只剩下娘亲一个人带着他们苦苦煎熬。

    “大哥,你说爹还活着吗?娘若真有那想法,咱们不如替她老人家寻一寻?”

    秋家老二自幼眼盲,到被母亲和哥哥保护的极好,并未受太多罪,也是家里对那个爹最有好感的一个,“不是说他老人家还是大族公子,识文断字,有一身好文采,就是身子骨弱,一身的病痛……”

    一家子全翻白眼。

    这都是老太太说的,他们到觉得那应该是她老人家给自己的丈夫脸上抹金。先不提别的,光他们爹是倒插门,入赘到秋家来,就知道他不可能是大家公子。

    哪怕小伙子出息些,想要入赘,也会选择富贵人家,娶媳妇不容易,想入赘难道还没门路?秋家的亲眷长辈,几个尚在人世的族老提起他就讳莫如深……想必不是什么好东西。

    “先不说这个,娘要见红尘小姐做什么?”

    老三拿出本子。写了一句。

    他口不能言。到是兄弟三人里读书最多,识字最多的,两个哥哥只是认识几个字,能算得清楚帐。他却认认真真念过书。

    “红尘小姐我也不太清楚。只听别人说。她本是蒋家庄的人,后来发现自己的生身父母另有其人,又被养母不容。这才断绝关系,现在在阑珊书院读书,乡亲们对她到没多少诟病,似乎是她养母有些问题。”

    只听说红尘是阑珊书院的学生,秋家兄弟们就安了心,既然能考入书院,自然是品德极佳的人物。

    可母亲找人家作甚?

    一时间,三兄弟脑洞大开,难道是娘亲知道了亲爹的消息?红尘小姐是他们爹爹再娶生下的孩子?年岁不对,那是孙女?

    如果红尘知道这三兄弟的想法,登门的时候,也许就不会因着这几位客客气气,而对他们心生好感。

    秋老太太催得急,红尘当日便乘车去秋家,其实她略有些犹豫,这几日推算秋老爷的死期,越推算,越觉得不对,猜测的答案过于匪夷所思,偏偏连玉珏空间里的大能都好奇,替她推算了下,结果着实不好。

    她思绪有些乱,只并不是真正没见过人间惨事的小姑娘,面对秋家三兄弟时,也仅仅略微显得沉默了些。

    秋老太太在堂屋里坐着,面容慈祥,一头银发,手里抱着那个娃娃摆件,一挥手让儿子媳妇们退下。

    秋家老大回过头就有点儿别扭——客人登门,怎能不奉茶水?但母亲发话不许进,谁也不敢进去。

    “原来竟是个小姑娘。”

    秋老太太看着红尘,颇为意外,叹了口气道,“多年心结,竟让你一个小女孩儿看破,还是身处局外之人。”

    红尘低头,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一下子猜到了,就仿佛是鬼使神差一般。

    秋老太太显然也是这么想:“听说小姑娘能通灵,或许就是我的夫君主动告诉你,想让这个秘密大白于天下,他不是个负心人,却背了这么多年的恶名,想必也心有不甘。”

    也许红尘是外人,老太太说话无所顾忌,也或许是她沉默太久,如今想要倾诉,红尘正好撞上,老人家打开话匣子,微笑道:“你还小,大约没挨过饿,不知道挨饿是什么滋味……四十年前,大周初立,四境不安,周围都在打仗,咱们龙椅上坐得这位天子还是幽王……这话是我夫君告诉我的,我可说不出来,只知道那会儿日子难过得很,别说吃饱饭,乡亲们家家户户都是吃了上顿就得愁下顿,一有个天灾**,卖儿鬻女都寻常。”

    红尘没说话。

    别说以前,就是现在,那些个灾荒连年的地方卖儿鬻女又有什么新鲜。

    “我记得那一年,赤地千里,颗粒无收,我刚生了小三,夫君身体也不太好,家里一连半个月没粮食,外面的树皮都扒干净了,村子里还有族里的父老,就商量着要易子而食。”

    秋老太太一个字一个字慢慢说,脸上的表情十分冷淡,好像说的不是什么凄惨的事,仅仅是把那最平常的生活讲述出来。

    “夫君身体不好,这天灾又不知何时才能度过去,家里的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我就与夫君商量,莫不如拿小三儿去换点儿粮食,他是个哑子,就是活着又能活多好?再说,大人都没粮食吃,我连奶水都要挤不出来,快给他喝血水了,又如何能养得活一个小婴儿。”

    明明秋老太太没有太激动,但红尘却不由自主地紧张起来,额头上冒出一层冷汗。

    “我说的时候,夫君看着我。看了好久,我长得不好,皮肤黑,也不大会化妆,他却不同。”秋老太太的表情很奇怪,就像是天上掉下来一块儿大馅饼,砸在她怀里,她既暗喜,想吞了,可含在口中又怕这里面有毒。最后发现确实是一块儿很好的馅饼。反而疑惑,这东西怎么就给了自己?

    “我夫君是个极好的男人,我想,我这辈子。下辈子。哪怕十辈子。再也找不到比他更好的了,他看着我说,老天只给他这五年好日子。命不久矣,希望能好好陪我一日,带我去玩一天。”

    秋老太太叹气,“我哪儿懂他那些,他吟诗我也听不懂,可只要他高兴,我就高兴,那天真好啊,我夫君真温柔,没说那些我不懂的话,只告诉我,他喜欢吃我做的饭,尤其喜欢肉干,我就笑他,肉干哪里好吃,又浪费,还硬得很,可他说,只有一个好处,放得时间够长,看见了知道是肉,人就能撑下去,也就足够了。”

    “他那么好,说什么我也同意,他说肉干好,那东西就是不好,也只能是好的。”

    “那一天晚上,我睡得特别香,第二天却发现他的身体冷得厉害,就那么死了,我握着他的手,坐了好久好久,也可能并不久,只是我感觉时间长,他在桌子上留下了几个字,肉干,活下去。就这几个字,他教了我许久,我都学会了,他还一遍又一遍地教,生怕我忘记似的,一瞬,我就知道了他的想法,他一向懂得怎么支使我,也知道我违抗不了他。”

    红尘指尖发凉。

    秋老太太却仿佛陷入自己的世界。

    “我照着他的意思做了,自己一个人。本来是想拿他去换个别的人,但我一个女人,刚生完孩子,身子又弱,哪里又能去?真是,也不知道当时是哪来的勇气,可我做得特别好……他不知道,从那天开始,我每天一拿起他送的娃娃,就能看见他,看见他一脸悲伤,我知道,他想我去陪着他,但儿子们怎么办?三个孩子,身有残疾,没了爹再没了我,还能活吗?”

    “其实,无论有多少……并不够吃的,也不能保证饿不死,但就像他说的,肉是好东西,只要有,孩子们想一想便有了勇气,我们一家四口,拼命努力地挣扎,活着,终于熬过来了。”

    秋老太太的眉眼舒缓,却流下一滴泪,“孩子们长大成人,连三儿都娶了媳妇,我也能走了……可怎么又见不到他?”

    红尘咬了咬嘴唇,瞳子微微收缩了一下,忽然就有一种莫名的悲哀。

    多么可笑,她上辈子汲汲营营,明明也算是苦出身,不至于不食人间疾苦,可她没有一日想过,她的日子实在算不上最苦。

    锦衣玉食,呼奴使婢,最多愁一愁一个男人爱小妾,伺候婆婆太磨人,便是最后让蒋婵给害死,至少也是风光大葬,光是陪葬品,怕都能让一个五口之家过一辈子富庶生活……

    心里苦又算什么,和这些个什么都不想,只求一口饱饭,甚至为了填饱肚子能灭绝人伦的人相比,她纯粹是无病**吧。

    红尘压抑难受了这几日,忽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就像长久以来,锁住她的某个东西瞬间碎裂。

    玉珏空间顿时抖动了下,只有一瞬间,别人并没有在意。

    红尘却怔了下,空间左上角出现一个头像,还是她自己的,旁边也浮现出金色花纹,还有一行飘字——恭喜‘红尘’达成条件,开通会员,试用期结束,认主程序启动中……

    这什么乱七八糟的,扫了几眼见没多大变化,就暂时丢开,不过这么一打断,心中的抑郁总算稍减,脑子也恢复清明。

    想了想,她忽然站起身,贴着秋老太太的耳朵小声道:“您相公不是怪您,他是舍不得,担心您照顾不好自己这才留下来看着,一直到您打起精神,他知道一切都好,就放心走了。”

    声音略带了一点儿灵力,安抚人心。

    秋老太太一怔,拼命忍着,却始终忍不住,眼泪簌簌而下:“我相信,他对我好,最好了……呜呜呜,相公!”

    她一痛哭出声,秋家三个儿子猛地冲进门。扑过去扶住母亲,怒瞪红尘,看模样简直要扑过来杀人似的,秋老太太抽噎道:“不许无礼,不关红尘小姐的事,我是高兴的,高兴的!”

    秋老大这才放心,扶着母亲坐下,给她顺了顺气,给了红尘一个歉意的眼神。

    红尘耸耸肩。由着三兄弟团团围着母亲安慰个不停。自己就除了屋门,走了两步忽然顿足。

    “怎么了?”小莫刚擦了擦拉车的马,出了一身汗,怕熏着红尘。就离得远了些。见红尘的脸色不太对。不由问道。

    “唔,我可能做错了一件事。”

    红尘按了按眉心,转身过去把秋家大儿子叫过来。“去请个大夫,给老太太看一看。”

    秋大一想,母亲的脸色看起来不坏,但毕竟是病着,的确该找大夫复诊,就忙和媳妇打了声招呼,亲自去请,顺便送红尘出门,“我看得出来,母亲是真的很高兴,谢谢小姐。”

    他虽不知红尘做了什么,却是个孝顺的,他娘亲开心,让他怎么样都成。

    这位一道谢,红尘就更不是滋味,忧心忡忡,上了车,小莫一边赶车,一边扭头问:“小姐和秋老太太谈得不好?”

    “没有,是谈得太好。”

    老太太的心结至少解去大半,但这当真是好事吗?她这一轻松,若一心要跟了她的相公走,年纪这么大,说不定一松气就当真走人。

    六十五岁也算喜丧……喜丧也不乐意让她丧吧!

    红尘的直觉果然十分准确。

    不过三日就传来消息,秋家的老太太不好了,大夫们都说是药石罔效,她老人家人虽然不是顶富贵,但心肠极好,多年来帮助了许多人,活人无数,就连普济寺的癫和尚听说此事,都亲自走了一趟去探望,红尘得到消息时,就十分及时,忙赶过去看。

    秋家三兄弟气色全不好,只是面上也没有太悲痛欲绝,见到红尘,更不会想到怪她,反而客客气气。

    “劳小姐惦念,我们是打算先备上棺木,给娘冲一冲,说不定就好了。”

    红尘一听他们的声音就知道,这三个怕是还回不过神,没有真实感,看来的确都是真正的孝子。

    “我想去探望一下老太太。”

    “自然可以。”

    秋老大领着红尘进去,老太太躺在床上,眼睛浑浊不堪,呼吸声时有时无,似乎感应到红尘进门,努力睁开眼看她,嘴唇微张:“我……我……”

    红尘贴过去,就听她气若游丝地道,“我能见到他吗?”

    略一迟疑,想了想,她才凑近一点儿道:“身为一个生人,我也不知您二位能不能碰上,但有一点儿,您相公恐怕还没来得及修墓立碑,子孙们逢年过节,也没有拜祭过,恐在黄泉待得不大舒服。”

    老太太一听这话,登时就睁开眼,望着儿子,伸出手。

    红尘连忙把手背过去,用力摇了摇。

    这三兄弟虽心急,到一下子就看明白红尘的意思,闭口不言,全装糊涂。

    他们越糊涂,老太太就越着急,竟蹭一下从床上坐起来,红尘连忙扶住她,拿出一张符箓,贴在她的眉心,笑道:“老太太莫着急,您不如在梦中与您的相公相会,问一问他的想法,商量商量后面的事儿。”

    老太太面色一缓,潮红也稍稍退了,平躺在床上,渐渐呼吸平稳,秋家大儿子来不及离开屋子,就拉住红尘急道:“小姐,难道我娘还能好起来?”

    红尘也没把握,不敢把话说得太死,要不然……万一这三兄弟承受不住,就是她的罪过。

    “我试试看,老太太现在是觉得一切都了了,可以放心,松了气,既然大夫说没救,你们不如就死马当活马医,这几日找点儿麻烦事,给她老人家添添麻烦。”

    红尘叹道,“所谓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死志估计也一样,若老太太的寿数还有,多惊吓几次,许能延寿。”

    那仨面面相觑,也不知道红尘说得靠谱不靠谱,但现在的确是没了法子。

    只他们三个乖巧了几十年,现在要给娘亲找麻烦,技术真是不熟练。(未完待续。。)

    ps:  有吃不下饭的亲么?吃不下就吃不下去吧,权当减肥。

第九十一章 征兆

    秋家这三个兄弟,是真不知道要怎么给自家的老母亲找麻烦,都是实诚人。

    红尘一看他们愁眉苦脸地蹲在她的茶馆里喝茶,就忍不住想乐。

    世上原来还有不会调皮的孩子呢。

    也不急着跟他们说,先问了问老太太的情况。

    秋老大说起这个到是高兴一点儿,“娘还好,这几日饭都多吃半碗,就是喜欢睡觉,每天一早就要睡,我们问她,她说是睡着了就会做美梦……可惜我娘醒来到把梦见什么给忘了,要不然说出来也能让我们开心开心。”

    恐怕开心不起来。

    红尘猜测是她的符箓确实有作用,或者说,秋老太太自己解了心结,愿意梦见她男人,两个人在梦中相会,可这些让秋家三个儿子知道,他们又怎么会高兴?

    反正那件藏了几十年的秘密,是绝不能暴露的,秋老太太自己想必到死也绝不会说。

    想了想,红尘就转移话题,笑道:“你们家老太太那么安心,大约是看你们兄弟和睦又孝顺,不是正分割家产呢?不如作势争一争,看看她老人家如何?”

    三兄弟面面相觑,心下犹豫,都不乐意,秋老大更是皱眉:“若我三兄弟闹,岂不是让相邻族人看了笑话去?”

    其他二人也犹豫,时人重名声,坏了名声想再修补却难得很,再说,万一把老太太气出个好歹来,那还了得?

    红尘也不强求。只道:“秋老太太一个人辛辛苦苦把你们拉扯大,性情坚韧,你们就是闹点儿事,她也只会想办法化解,决不至于气病了,若她连这点儿事儿都受不住,恐怕也没有今日。”

    秋老大一想,的确如此,他自小就没见过母亲颓废,事情再难办。母亲也不惧。

    小莫过来给他们重新换过茶。坐下笑道:“我给你们说个故事,话说陈国初年,天下安定,朝有梧桐可栖凤。在野无遗贤。当时的取士。不如现在,不用科目取士,也没有这么多书院共襄盛举。唯凭州郡选举,其中以孝廉最为重要,所谓孝则忠君,廉则爱民,自然不错。”

    他说这些闲话,大家爱听。

    几个喝茶的客人也凑热闹,有个阑珊书院的同窗便道:“举孝廉那也是富贵人家会钻营,孤寒的就算有曾参之孝,伯夷之廉,上哪儿去让人知道?最后做官的也依旧是富贵子,要不然怎么说陈国腐朽,国运不昌,最后为我大周所代。”

    红尘失笑摇头。

    大周立国以来,编纂史书,自然要极力贬低陈国,到也是题中应有之意,历朝历代全是如此,要说陈国的选官制度,当然不算妥当,应该诟病,但也绝不像大周官面上说的那么不堪。

    小莫叹了口气:“您说的情况自然是有,不过,举孝廉也绝不是随意就能推举,若所举之人果然才德兼备,不拘资格,骤然升擢,举荐之人也要记录受赏,同样的,如果所举之人后日贪财坏法……那举荐之人也同罪,二人可谓休戚相关,大家都不敢胡乱举荐,那时朝中也算清肃的。”

    一众客人面面相觑,小莫所言,与他们以前知道的大为不同,可听了也觉得有理。

    人家前陈国祚五百年,不算极长,可也绝不很短,若真如大周朝史书记载,皇帝昏庸,臣下多谄媚小人,陈国哪能延续?

    “好了,莫谈国事。”

    小莫咳嗽了声,拍了下桌子,一本正经地道。

    其他人都笑,先谈起来的还不是这位,其他人哪里知道这个?阑珊书院的学生再博学多才,先生们授课,也不敢明面上说陈国那些不能对人言的历史。

    小莫说的也有分寸,像他现在讲的这些,固然和大周明面上的说法有一点儿不同,到底都无关紧要,再怎么样,科举之道还是深入人心,人人赞好的。

    收起笑语,他又正经开始讲故事。

    “当时陈国阳羡县,有一人姓许,名武,字长文,十五岁时,父母双亡,有两兄弟,一名许晏,一名许普,许武十分疼爱两个弟弟,教导时从不疾言厉色,若是弟弟哪里做错,他只自己跪在家庙前谢罪,说是自己有失督导,希望父母在天之灵保佑二弟成才,直到他兄弟知错改过,这才肯起身。”

    “兄弟三人同寝同食,若是弟弟们学业有所长进,他比自己得了大儒夸奖还要开怀,到了年纪,相邻劝他娶亲,他也怕成家后,要与弟弟别居,再忧虑妻子对弟弟不好,就不肯娶,没过几年,许武孝悌之名远扬,州府尽皆推荐,朝廷便征他为议郎。”

    故事说到这儿,好些客人嗤笑。

    大家议论纷纷,都觉得陈国那时候的举荐制度挺好,他们生在那个年代,也免去三五不时的考试。光考一个童生都不知要费多少力气,若是举荐,以他们在乡中的名望,没准儿真能做官!

    小莫不理会这帮无聊人。

    “许武虽担心幼弟,却没办法,只好叮嘱弟弟们用心攻读诗书,自己去朝中受职,入朝之后他才思敏捷,果然颇得陛下倚重,朝中大臣也有好些看重他的前程,欲将女儿许配于他,只是许武想到两个弟弟或许只能求娶平凡人家的女孩子,他若和士绅大族结亲,恐怕妯娌之间不好相处,就以家中已经有未婚妻为借口,通通推拒掉。”

    “又过了数年,许武官越做越大,始终不见弟弟们扬名,也不知家中情形如何,这日告假,衣锦还乡,在家娶了妻子,看两个弟弟都已经长大成人,就也为他们娶妻,兄弟既成年,自然该另立门户。许武召集族人,分析家产,本来族人都以为他是孝悌之人,分产理当公平公允,没成想,许武却独自占了九成产业,给两个弟弟不足一成,全无谦让,每日呼奴使婢,看着弟弟日日耕作不休。颇有欺凌幼弟的意思。族人气愤不已,都说他做了高官也变了心性,奈何两个弟弟却无怨言,他们身为外人。不好以疏间亲。也只能罢了。”

    一众客人满头雾水。都不知小莫说这个作甚。

    难道讽刺陈国举荐制度,只举荐上去一堆虚伪小人?

    秋家老大也纳闷,不过他是事关自己。脑子转得快一点儿:“您是让我也变一变心性,欺负我家两个弟弟,好让母亲着急?”

    小莫失笑:“……也差不多是这意思。”

    说完,不等秋家兄弟着急,就又接着讲,“陈国时与现在不同,朝廷重视清议,过了一阵,朝廷再次下诏求贤,闻听阳羡县有口号传扬,说是,假孝廉,做官员;真孝廉,出口钱。假孝廉,据高轩;真孝廉,守茅檐等等。家乡父老都说许家二子,三子,德行盖过兄长,就举荐了他们,二人同时入朝为官,五年便做到九卿之位,满朝都称颂二人之廉让,这时兄长许武才说出他的真意,他是因为见两个弟弟始终不被推举,归家之后见他二人并非才德不好,便故意做出种种不君子的行为,好让弟弟显名,如今果然奏效,那些家产更是并未归到自己的名下。”

    一群客人愣了愣,都感叹那许武果然是真君子。

    秋老大更是咬牙:“我明白了,我这点儿名声算什么,只要娘亲好,别说只是污了名声,就是要了我的命,我也愿意!”

    虽说打定主意,可也不好太着急。

    秋家又给老太太请了个大夫,开了方子吃,红尘又去看了她老人家几次,每次都引导着她说些老爷子的事儿,眼瞅着老人家渐渐开始着急,张罗着让儿子们丈夫造一个衣冠冢。

    “我昨天见他,他还是那么年轻,就是太落魄了些,没有新衣裳穿,连口热饭也吃不上,无片瓦遮身。”

    秋家老太太发愁,拉着红尘的手,“您是个有能力的,指点指点我,看怎么给他寻个风水宝地。”

    红尘笑着答应,难得很郑重其事,让玉珏空间里的大能给她设计了一身法袍。

    时下灵师们穿的衣裳不统一,多数偏爱素色,她却做了一身泼墨一般的黑色衣裳,大袖,半长的裙摆,鞋子用小羊皮做的,高腰,底子厚,又镶嵌上特别的铁钉,很是抓地。

    红尘年纪太小,平常穿衣服不注意,总是少几分气魄,如今打扮妥当,单单站在那儿便让人感觉出不同,秋老太太明显更信她三分,尤其是红尘竟领着她沿着她和她家夫君最后一次出门的路程走了一遍,很慢很慢,却大体无一差错。

    “您的夫君魂魄迷失太久,墓地选址不能马虎,修建也不能轻率,怕是花费少不了。”

    “花多少都行,多少都行!”

    秋老太太在这方面不肯节俭,回去就把三个儿子叫到眼前,吩咐了下去。

    然后秋家的儿子们就发作了。

    也不是那种闹得沸沸扬扬的做法,就是显得比较怠慢他们那位爹,今天老三觉得田里的出产少些,想找老大要他那头牛,明天老二觉得他手底下两个铺子有些周转不灵,要老三分笔钱出来,后天老大也不好,他一个人劳苦功高的,怎么娘亲的嫁妆全给了老三,只给他留下点儿零碎做念想,那不合理。

    都是诸如此类,兄弟间竟不似往日亲昵,哪里还有心思给他们几十年不露面的爹做什么坟墓。

    “他几十年没回来过,又不知生死,万一活得挺滋润,咱们给他立了墓碑那才是不孝。”

    这到是秋家老大的真心话。

    秋老太太登时就有点儿发蒙,以前儿子们别说为了点儿外财闹腾,就连口角都少,知道疼人的很,现今变得这般,由不得她不着急,一急,立马便有年轻时候的蛮劲儿,气势汹汹揪住仨儿子的耳朵怒气勃发,恶狠狠教训一顿,出了一身汗。

    秋老大眼看着本来躺在床上,动一下都难受的母亲。跳着脚气势汹汹,眼泪都滚了下来,三兄弟搂住母亲抱头痛哭,哭得嘶声裂肺,那个委屈劲儿,秋老太太哪里受得住?

    红尘是掐着点儿又请了个大夫过去,结果没两日就听说老太太大好了,还自己去普济寺请大师来给她夫君做了场法事,择定了墓穴,立下衣冠冢。

    都是她自己带着两个儿子操办。六十多岁的老太太做事比寻常四五十岁的还要利索。

    秋家那边诸事平定。红尘虽然没亲眼看着母子几人是怎么抱头痛哭,怎么亲亲热热,但也知道绝对坏不了。

    小莫却有些不可思议。

    “小姐就不怕老太太一生气,再给气出点儿毛病?”三个儿子为了家产闹事。换别人家。把亲爹气死都不稀奇。这等案子,他遇见的可不少。

    红尘只摇头道:“人心虽然不可测,但母子连心。秋老太太不是糊涂人,秋家那三兄弟也不是很会演戏的,老太太也就一开始能被唬一下,随后怕是立时就能明白。只是即便明白了,三个儿子为了她连名声也不要,她也不敢这时候出个意外,再让儿子们当真背负不孝的罪名。”

    也是老太太身体其实很好,她才敢走这一步险棋。

    反正秋老太太是好了,没过几日,趁着天气好,老太太还领着三个儿媳妇到红尘这儿喝了一回茶。

    “其实我相公还有兄弟在,前几年辗转找到我们娘几个,送了信儿来,只是那时我有心结,一直不肯回应,现在想想,还是趁着我身子骨还好,跟亲戚们联络联络,再耽误真要一伸腿去了,好些事儿晚辈不知道,再闹出误会。”

    老太太临走叹气,“我夫家本是京城人,姓许,虽说他是入赘了我家,可在我心里,他不是赘婿,临到老了,总要让这三个回去认认亲。”

    她显然也不知道孩子们能不能记入许家的家谱,可即便是不能,亲戚关系最好也不要断了。

    只是想说服儿子,亲爹不是抛弃妻子的渣爹,怕还有得磨,毕竟,就是杀了她,她也不能把事实真相说出口。

    红尘送走老人家,没收他们家的谢礼,全拿去普济寺供奉,别人的也就罢了,秋老太太那位夫婿的所作所为,却是让她心甘情愿地敬重几分。

    送走老太太,小猫说外院新进来一批书,是薛公公送的,说都是今年送进宫的,万岁爷也不知怎么的,忽然想起他,知道他向来爱附庸风雅,就让另送一批过来。

    他就直接扔红尘这儿了。

    薛公公现在只盯着两个女儿的肚子,再也没以往的闲情雅致,书本埋没在他家吃亏,到不如让红尘收拾出来,与众多君子分享分享。

    红尘出去一看,顿时吓了一跳。

    难道这位薛公公在宫里是个了不得的人物,光是书箱就堆满三间大屋子。

    小狸已经拆开一个书箱检查,回过神便发愁:“小姐,太乱了点儿。”

    红尘过去一瞧,果然乱七八糟,今年市面上的新书都在,堆积一处,鱼龙混杂,捡起来第一本是诗集,诗文也就一般,她自己作得都比这些强点儿,下一本就变成策论,里面到是有些好文章,文字犀利而悦目,再往下面翻,竟还翻找出一册双李新出的文集,问题是双李的画绝对一流,他们两个小文章……那只能说勉强看看还过得去。

    当然,也有好书。

    “哎,没办法,把罗娘她们都叫上,总要整理出来才好。”

    幸亏当初设计书架时,就提前想到以后书籍会越来越多,她还打算寻一寻古籍,大部分都是竹简,更是需要很大的空间。

    一群人摆开桌子开始工作,桌子上铺满了白纸,经史子集,分门别类,列出书目,再按照部首,数字,贴上标签,统一整理好入书架,翻找也容易。

    尤其是以后要晒书,总要搬动这些东西,没个标签收拾起来太艰难,客人们想借阅也不容易。

    说来简单,这却是极大的工作量,不过也有好处,一来茶馆书籍增加总是好,二来罗娘她们做这一次活儿,多少能让自己学到的东西变得系统些。

    她们整理书籍。多多少少总要浏览一下,尤其是这几个又是极认真妥帖的人,不知不觉就能学到很多东西。

    “天啊,你这茶馆的装饰品可够雅致。”

    一排一排的书还泛着墨香,就平铺在草坪上,假山上,亭子里,连鹅卵石的小径一不注意,也要踩倒一片书。

    薛柏桥一来,再一看。登时胃疼的厉害。

    “阿尘。到你这儿就别让我瞧这些乱七八糟的书了,姓林的那混蛋最近逼着我读史书,这都十多天,天天要读。兵书也就算了。史书又臭又长的。谁乐意看?”

    红尘失笑,支使这位小侯爷过来帮忙。

    这些书籍都是从京城千里迢迢运送过来,送的人自然小心。但数量多,还是有一些受潮,或者破损。

    下雨天刚过去,这几日到放晴,她们便把书们晾晒一下,顺便统计那些受损的,能修补的修补,不能修补的也要处理掉。

    薛柏桥只好黑着脸,老老实实蹲下来干活,他这都快形成条件反射,以前姓林的就逼着他干活,像什么晒书啊,磨墨之类,他哪天不乐意不肯干,准要倒霉一整日,后来就形成了习惯,变得特别‘乖巧听话’。

    “先生止步,玉园今日不开放。”

    外面忽然传来小猫略有些急促的声音,薛柏桥心下一喜,猛地站起身就往外走,“我去看看。”

    红尘皱了皱眉,听着声音不对,小猫居然害怕了,这孩子跟了她后,可是养得越发大胆,又不是小狸!

    想着,她也站起身快走了几步。

    一出园子,就见小猫小腿微颤,可还是很坚定地挡着几个人。

    为首的一个很高,比红尘自己要高出两个头还要,乍一看和巨人似的,也很年轻,长得却五官深邃,很是俊美,只是目光尖锐,神色轻佻,身上弥漫着一股浓郁的血腥气。

    “万大人,万大人,小的已经换过酒菜了,都是北燕名产,还请大人移驾。”半晌,不远处有个圆滚滚的,身上穿着官服的中年人,气喘吁吁地过来,一脸谄媚,“还有我们蝶楼的香香姑娘也来了,万大人……”

    那高个身后一黑脸男子冷笑:“蝶楼的庸脂俗粉,你们也敢拿出来糟践我家大人,那等婊、子,也就你们周人愿意享用。”

    官员一噎,登时就说不出话。

    蝶楼在四国都有,大周多一些罢了,达官贵人们无不喜欢把蝶楼的美人纳入房中,已成风尚,他家就有个千金得来的佳丽,这会儿让人一说,那千金的美人,也一下子变成暗无光彩的顽石。

    高个儿一挑眉,目光忽然落在红尘身上,上下打量了两眼,就像在挑一块儿肥肉,终于露出比较满意的表情。

    “这个到还有点儿意思,年纪虽小,但我偶尔尝尝鲜,吃一口鲜嫩的也无妨。”

    那万大人第一次开口,声音嘶哑,难听的很,周围的人瞬间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呜呜。”

    平安一下子从石头后面蹿出来,恶狠狠地去咬万大人的裤腿,却被他抬起一脚踢中肚子横飞出去,红尘吓了一跳,连忙一垮步接住,却是不可避免地挨近了万大人,胳膊瞬间被他握住,红尘心中猛地跳动起来,身上略略冒出些许虚汗,腰间的青锋蠢蠢欲动,她有那么一瞬间,甚至升起杀人的**。

    但只一瞬,万大人的手似乎一僵,红尘一用力就挣脱了出去,抱着平安立在一旁。

    “飞石打穴?”万大人忽然不可思议地笑了笑,“还是……这种手法竟然还存在?难道那位林老王爷尚有传人存世?”

    他抬起头,目光落在站在假山旁边,十分低调的小莫身上,大笑:“很好,很好,你很好。”

    说完,他似乎就没打算再寻麻烦,一转身,带着几个手下走了出去,脚步轻快。

    小莫抬起手,按了按面上的面具,神色隐约有些暗淡,看了红尘一眼,嘴唇动了动,终究没有说话。

    红尘扫了他一眼,心里扑通扑通地跳,飞石打穴,这到不稀奇,上辈子就听说有些武林人士专门去练过,但北燕人口中的飞石打穴,显然不一般。

    她忽然有一种感觉,也许等不及三年,她的生活就要发生很大的变化。

    京城永安

    厉王府

    陈玮坐在灯火前,一张俊脸在烛火中若隐若现,慢慢把一封密信投入火盆中烧掉,密信上代表北燕王族的灰鹰,似乎咧开一张嘲讽的笑脸。(未完待续。。)

第九十二章 林七

    王府的宫门按说只能有五间,超过要算违制,厉王府却在直通皇宫的方向又开了一间,宫殿也建造的奢侈华丽至极,皇帝对他的九子的宠爱,算得上远逾其他儿子。

    陈玮自己的房间却朴素得很,没多少摆设,床铺也是旧的,十几年没有换过。

    不是他多么简朴,更不是为了求一个好名声,他哪儿还有什么名声可言?那简直是每日不停地作妖,不把大臣放在眼里,动辄揍得王孙子弟生活不能自理,要不是他爹疼他,什么都替他担着,光御史参他的折子就够把他百八十回。

    这种人,又怎可能因为名声让自己过得不好。

    他园中养了无数美女,每个美女都过着最奢侈的生活,只是他享不了富贵罢了。

    十几年来,除了在他的榻上入睡,在别处每一闭眼,便是噩梦连连,弄得他连行军打仗都要带着床铺,带着基本的家具,也幸亏他是个尊贵王爷,就是有些特权,旁人也不以为意。

    陈玮坐在桌前,一坐就是大半个时辰,这才回神,推开窗户,就见一个身着甲胄的侍卫立在窗口。

    “你去一趟杞县,赶在……算了。”陈玮苦笑,“何必立什么牌坊!”

    厉王府东面不远,便是国师府。

    皇宫附近的地方并不多,房子大部分都是皇上赏赐的,只有皇室比较亲近的人家,才能得此殊荣。

    国师府邸乍一看。到比厉王府还气派,只是人家的装潢设计,那真是京城一绝,还是当年崇阳先生亲自操刀设计出来,过去十多年,依旧不落俗套。

    现任国师姓宋,叫宋淼,自二十八岁起继承国师之位,至今二十年,始终深得陛下爱重。虽在朝中并无实职。却是京城一不可或缺的势力。

    宋淼已经在多年前就不问世事,只除了每年主持一次祈福大典,或者朝中有大事发生时,陛下会亲临问卜外。其他时候长年累月不见外人。

    诸多国师府的杂事。都是由他两位弟子出面料理。

    今天宅了十几年的宋国师却忽然有了兴致。只穿了一身轻便衣服,一个随从不带,要去大云寺转转。

    两个弟子只好扔下手里头的活。跟过去保驾护航。

    他们师父年纪虽说不大,身体却不太好,吹一次风,病上一回,那都是很要命的事儿。

    戒慎正在大云寺后面调配丹药,抬头看到宋淼来了,似乎也很意外:“难得,好像今年的药还不到时候,怎么这么着急?”

    宋淼沉着脸,缓缓在椅子上坐下,才从袖子里取出一封信递过去,戒慎接过来一看,也登时色变,惊问:“可确实?”

    “北燕万明亲口所说,他是大宗师黎涛的入室弟子,虽然让人废了功夫,眼力却还在,应该不会出错,而且当时不是也没找到他的尸体?”

    宋淼穿了身寻常白袍,头发夹杂了些许霜色,整个人坐在那儿,气势沉凝,只看他的人,任谁都要觉得此人乃正人君子。戒慎却知道,这是个视天下如无物,喜欢把一切玩弄于鼓掌中的人,连自己这个和他打了大半辈子交道的,其实也不太喜欢和他面对面坐着。

    “其实他死不死的,已经无所谓,林家只剩下一群妇人,他便是活下来,也只能躲在阴沟里等着腐烂,难道还能翻天,再说,他就算找人报仇,也是找厉王去,与世外之人,我们大周朝的国师又能有什么关系?”

    戒慎叹了口气,轻声劝道。

    宋淼半晌没说话,似乎在犹豫,但戒慎一看他的眼睛,便知这人连犹豫也是做给别人看,心中忽然有些不耐烦,他每日炼药修行,忙得不可开交,近来还卡在瓶颈上,整日处理这等闲杂琐事,究竟什么时候才能修行有成?

    “罢了,就让‘流沙’出手了结,也不是什么难事,他们杀人,只看钱财不问缘由,正好,我有一女弟子在那边儿也有些麻烦,就帮她一并清理干净,算是送她及笄礼物。”

    戒慎是出家人,无出家人的慈悲心,到有平等之心, 世人无论是人,还是一猫一狗,在他眼里都没大区别。

    “就是‘流沙’要贵些,杀个人能抵得过半套房子,钱你出,我是出家人,穷得很。”

    宋淼不差钱,他没金钱观念,不过两个徒弟会捞银子,又孝顺得很,出点儿钱也无妨,到是听到戒慎的女弟子,他不觉失笑:“你悠着点儿,夏家那位,我瞧着可是没真心把你当师父,还是个狼崽子,别看是母的,母的更狠毒,小心她成了气候,你第一个受害。”

    “本就是强者为尊,适者生存,如果我不能永远比她强,被她害了,也只能自认倒霉。”戒慎就是喜欢有能力,有手腕的弟子,不像宋淼,本身是个毒蜘蛛,却养了一对绵羊一般的弟子,简直让人恶心。

    在京城,国师宋淼与他的狐朋狗友注意到杞县,杞县这边,红尘他们刚刚好也提到了那位国师。

    “北燕使臣怎么这个时候进京?”

    阑珊书院一帮学生都属于本地最顶尖的读书人,虽不在朝堂,那也是十分关注朝廷的逐项事宜。

    按说现在不是年尾,边疆虽有些小规模的纷争,但这种纠纷年年有,不稀奇,到不了需要互相派遣使臣的地步,那位陛下的圣寿乃是二月份,今年已然过了。

    “难道朝廷有什么大动作?”

    好些学生浮想联翩,琢磨大周和北燕是不是要结盟,两个国家,大周富庶,北燕兵强马壮,若是两国结盟,四国之间的关系就又要起变化。

    结果他们浮想联翩半天。让郭老一巴掌拍回去。

    “一群不读书的,今年大周立国一甲子,陛下和国师要举行大祭天,别的国家也就算了,北燕与我大周乃是兄弟邻邦,怎能不来?”

    兄弟邻邦?

    一群学生面面相觑,这些年大周与北燕战乱频频,他们都快把两国历史上关系不错之事给忘了。红尘也是半晌才回想起历史,今年果然必须得大祭,那是百年前就定好的。

    世人都知道周朝对于灵师那类能与天地相通的存在十分重视。却已经很少有人注意到根由。百年前,太祖皇帝尚是陈国大将,当时天下大乱,太祖护卫小皇帝连日苦战。退守南域。已经退无可退。当时便有一位灵师从南域丛林中款款而至,说他夜观星象,天降妖星于陈国。陈国已经不能存在,除非有一个新的紫薇星君能担当重任,才可免去百姓兵戈之苦。

    那位灵师外貌如高人,口舌却也是厉害至极,竟能说动当时的陈国末代国主主动说出若得紫薇星君,他愿为僚属的话。

    当然,这位国主根本没活到紫薇星君出世,不过数日,便旧疾复发死去。

    那位新的紫薇星君,自然就是大周的太祖,他也果然成就一番功业,平定了乱世,把陈国的土地扩展了三倍有余,建立大周朝,太祖,太宗两代皇帝都是英明圣主。

    当时的北燕还是一个小部落,他们的首领便是太祖的挚友,还是太祖帮助北燕国主建国,那时周朝可谓强盛,与现在完全不同。

    红尘坐在一边看郭老一边吃煎茶,一边教训学生,她到不介意招待同窗,这帮学生们到自家茶馆来聚会,还能帮茶馆宣传宣传,显得格调更高些,再说,让罗娘她们提前接触一下,多认识书院的人,也好为将来考学做准备。

    就是郭老这张嘴越来越难伺候,曲三娘可不乐意伺候他——谁愿意伺候一个吃你做的饭菜,却无半句好话,全是恶言恶语的家伙!

    虽然厨娘很有职业道德,再不愿意也没翘班,红尘却不是个喜欢为难手下的雇主。每次这位来,她就自己去准备些茶点,不让三娘忙乱。

    “咦,怎么今天小莫这么安静。”

    那边聊了一会儿,郭老扭头看了眼坐在一旁发呆的小莫,诧异道。往日小莫也不喧闹,可每次大家讨论,他偶尔插一句便一语中的,弄得书院有的学生都知道茶馆的小莫精通经史,才华高远,连郭山长也赞誉有加,今天别说插话,连听也没听,一看就是神游天外的模样。

    红尘耸耸肩:“他这两天可能不舒服,不大喜欢说话。”

    郭老瞄了小莫几眼,一本正经地安慰:“小莫啊,你年纪不小了,是到了发愁娶媳妇的年纪,别担心,我可不是一般人,我是咱阑珊书院的山长,认识的好女子车载斗量,你喜欢什么样的?胖的?瘦的?家世太好的咱不要,娇气,要个知书达理的就行……”

    小莫站起身,扭头向外走。

    周围一片嘻嘻哈哈的笑声。

    郭老怔了怔,忽然恍然:“你是有喜欢的女娃了?”他扫了一眼红尘,板起脸,“男人别整天把心思放在这些情情爱爱上面,多读书,多学习,将来才有出息。”

    小莫早没了人影。

    这北燕使臣路过杞县,居然当真仅仅只是路过一下,没有惹出什么乱子,今天下午就准备出城。

    杞县上下都松了口气,连迎接的上官也放下心。

    要知道,那位县太爷这几日可是一口气瘦了两圈儿,乍一看他,都跟变了个人似的。

    红尘记得很清楚,上辈子她嫁给王越之后有一年,北燕使臣也是来了大周,从进入大周国境那一刻起,京城就鸡飞狗跳的,热闹的不行,他们是一路走一路祸害,尚未进京,就有理藩院的官员被发跣足,跪在宣政殿门前嚎啕大哭,可这事儿还是压了下去,谁也没有多提及,等使臣进京,照旧是客客气气,昭示两国睦邻友好。

    当时厉王已经成了太子,气得在大殿上吐了血,可吐了血也得咬牙咽回去,谁让那会儿北燕在边境陈兵百万。还个顶个都是精兵强将,而大周却已然是内耗良多,兵备废弛,不复当年强横了。

    也是那一回,王越在大街上被纵马而来的北燕人吓得**,红尘就在他身边。

    仔细一想,红尘嘲讽地勾了勾唇角,好像就是从那时候开始,这人待她渐渐变得有些古怪,也不是冷漠。只是疏远了些。当时不以为意,还特意为了他的颜面再不提北燕,但却忘了王越是最好面子的男人,一个看到他丑态的女人。他又怎么还会亲近?

    天色将暮。

    郭老看了看天。月亮很亮。有月晕,虽说天气晴朗,可他还是有点儿担心下雨。干脆带着学生们帮红尘先把园子里晾晒的书收一收。

    这位老人家自从嗅见这满园书香,隔三差五就要过来一趟,只是苦了曲三娘,一个人准备饭菜,哪怕有罗娘她们帮把手,也有些忙不过来。

    学生们,尤其是考核时有幸和红尘同一考场的学生,都对茶馆的美食大为好奇。

    郭老不是那等书呆子,完全不会看人脸色,最近他到茶馆,时不时地就给曲三娘带些外头名厨的点心,又会点两个书院那边的厨子去帮忙,虽说还是因为他那张挑剔的嘴,没减了三娘的厌恶,好歹也不至于遭到驱赶了。

    正整理书本,外面小猫带了个人进门。

    说是薛家的小厮,一进来就跪下磕头,脸色苍白,嘴唇干裂,急得浑身冒汗。

    红尘吓了一跳:“怎么了?”

    “我们家大小姐今晨去普济寺还愿,路过苍青山非要下来赏景,傍晚的时候小姐坐在山上那片竹林小憩,也就一转脸的工夫,她就忽然不见了,我们找了大半日,还是找不到,小姐,您,您可一定要救救我们家大小姐!”

    那小厮伏在地上痛哭,红尘脸色也变了。

    薛青青她只见过一面,是个柔美守规矩的女孩子,在外面向来不离人,也不会乱跑,又不是薛雯雯,最近杞县不大太平,外面的人来往极多,又刚出了一群拐子团伙。

    她越想越不放心。

    “你们有没有报官?跟薛老爷说了没?”

    “已经派人去了,其他人都在山里头找。”

    红尘连忙叫小猫和小狸去叫人,把家里人都喊上,再叫上蒋家庄和周村的。

    衙门离得虽然不是很远,可现在天色不早,一来一往也需要花费时间,“咱们先进山,可有你们家小姐随身的物件?”

    那小厮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没……”

    也是,他一个小人,怎能随意拿小姐随身的东西,红尘有些遗憾,若有贴身物品,那带上家中猎犬,寻找也许更方便些。

    临出门,红尘问了一卦,她如今也比较信这些,比上辈子更信,结果是下下卦,险阻在前,她心里一咯噔,连忙抛在脑后走出去,想到自己的算卦水准也就一般,怀里的书本也都无动静,也只能安慰安慰自己。

    山路很难走。

    红尘一边走,一边试图问周围的花木。

    可也不知是不是这里的花木都比较懒惰,或者灵性太低,根本就是一问三不知,都说没瞧见。

    那小厮特别着急,领着他们一路疾行,很快就找到薛家大小姐最后呆的位置。

    是个很雅致的凉亭,坐在里面能看到瀑布飞流直下,周围更是竹林环绕,林木茂盛,风景秀丽,只是这地方正好是个岔口,光是小径就有四条,还有一条下山的路。

    红尘扫了一眼,天色已晚,她本身又不太知道怎么找人,那小厮急得要哭:“小姐,我们不如先分头找一找吧,要是再找不到小姐,小的真不活了。”

    “……好,大家都小心些,山路陡峭,不要落单。”

    大家应了,便分头走。

    那小厮主动和红尘在一块儿,扶着她走:“我记得刚才好像在前面不远处听到了些声音,只是当时特别着急,过去转了一圈没有找到,就以为是错觉,现在想想真是太大意,万一要是小姐……前面可是悬崖!”

    红尘叹了口气,安抚道:“别急,吉人自有天相。”

    两个人走了没多久。绕过弯道,果然是山崖,那小厮两步扑过去,脚步踉跄,红尘急忙伸手扶了一把,却见他一脸惊恐地看向山下,忙伸长火把,也探头下去。

    就见底下躺着一个浅绿色的影子。

    “是我家小姐,她今日出门穿的就是绿衣裳,这可如何是好?小姐。小姐!”

    那小厮扯开嗓子喊。

    下面的人却纹丝不动。

    红尘一颗心也扑腾起来。低下头仔细看,正看着,背后忽然有人大喊——“小心!”

    腰间青锋猛地一扯,愣是扯着她偏离两步。咕噜噜。身前一块儿石头滚下去。砰一声巨响。

    红尘猛地回头,火把的余光照耀下,只见那小厮面孔狰狞。瞳子收缩,一脸狠厉,见她躲过去,一个跨步,便冲到她眼前,用力一推。

    她只觉得身体重心不稳,向后倒去,耳边灌入狂风——完了!

    红尘再也想不到,死亡是如此突兀,她可是和非常厉害的邪道大和尚斗法也未曾输呢。

    闭了闭眼,疼痛却不曾袭来,倒下的一瞬间,手腕就让一只手牢牢攥住。

    红尘还未睁眼,鼻子里已经闻见浓郁的血腥气。

    “别怕!”

    小莫一只手抱住他,竟纵身一跃,跳了下去。

    “啊!”

    红尘只短促地喊了一声,便顿住,她并没有坠落,反而是贴着崖壁向下滑动。

    小莫手上不知何时多了一个小小的匕首,不光是材质好,显然是经过特殊开光加持的,承受力也强大,刺入石壁,就像刺豆腐一样简单。

    感觉很慢,但从上面到山崖下,其实也就几个呼吸的工夫,上面忽然有密密麻麻的箭雨倾泻而下,红尘觉得手臂上也擦伤了,整个人被小莫抱住,贴在一块儿并不大的石头后面,闻见的血腥气越发的浓郁。

    很短的时间,上面忽然响起一声呼哨,一下子就没了动静,红尘顿时放松,吐出口气,就见小莫轻轻抓住她的胳膊,把袖子拉起,一口恶狠狠地咬下去。

    鲜血横流,疼的红尘眼泪都飚出来。

    “疼吗?”

    小莫的声音莫名冷漠的很。

    红尘嘴角抽了抽。

    “疼就好。”

    她忽然发现不对,火把没了,月光黯淡,只借着那一点儿月色,红尘看向小莫,他胳膊上全是血,不过看着到不像是伤到要害的样子,只是血腥气带着甜涩,让人恶心的厉害。

    多少年了,红尘没有和一个男子如此近距离的接触,还是一个一点儿都不讨厌,哪怕看脸也觉得很动人的男人。

    她心口扑通了两下,恍惚想——这算不算是艳遇?

    当年她还是年轻的女孩儿时,就爱看这等英雄救美的本子,也对爱情有过无数的憧憬,直到后来嫁了王越,才不做这等梦了,如今她早不期待,没成想居然三五不时地享受了一次。

    在月光下,小莫的嘴唇清白,有点儿淡,很单薄,侧脸也特别好看……

    红尘顿时酸得抖了抖。小莫还以为她冷,稍微抱得更近了些,轻声道:“别着急,罗娘她们就在附近,这次来的是‘流沙’,流沙从不做赔本的买卖,也不牵连任务目标以外的人,除了我们两个,都会很安全,她们来了便好。”

    流沙——流沙的生意,第一等的绝不失手,一击必杀,红尘笑了笑,她显然没享受第一等的待遇,否则杀手绝不会走。

    山里风很大,隐约还能听到狼嚎,小莫把头搁在身边的石头上面,伸手握住红尘的手指。

    红尘抖了一下,可他的手凉得就像一块儿寒玉,让人不忍心松开。

    “我从没有告诉你我叫什么。”

    “不说也没关系,你就是小莫。”

    “我的名字没有见不得人,我姓林,名林平,是林家七子。”小莫轻声道,“永远都是。”

    红尘怔了怔,虽知道小莫身世来历不简单,却不曾想他竟然是林七。

    林七临阵脱逃,形同叛国,罪在不赦,陛下念在林家满门战死沙场的份上,只判了流刑,此事在大周人尽皆知,因为林平只是林家义子,林家甚至把他的名字从族谱中除去……(未完待续。。)

第九十三章 明悟

    红尘眼睛忽然有些酸涩。

    不用问也知道,少年流放边疆,一路绝非坦途,多少年时光,他藏在阴影里,苦苦煎熬,会变成现在的模样,也一定吃了很多很多的苦楚。

    林七低着头,悄无声息,像是陷入亘古长眠。红尘握住他的手腕,低声笑道:“没什么大不了的,我认得你这个人,知道你这个人,所以我清楚,他们说的那一切都是污蔑,你这样的人不会临阵脱逃,我们一起想办法,你看看,罗娘和小严吃了那么多的苦,还是有未来,你也有,无论你是想洗清身上的污名,还是重振林家,或是要林老侯爷清清白白,顶天立地,我们都帮你……人生在世,没有过不去的坎儿,事实就是事实,假象永远不会成真。”

    林七觉得心口酥麻一片,热烘烘的。

    现在是在悬崖底下,上面的杀手也许还没有远离。

    风是冷的,血却是热的,滚热滚热,从头顶一直躺到心里。他从来没有想过,还能有一个人对他说,没什么大不了的!

    他引以为傲,愿意为之献出生命的家族没了,他忠心耿耿辅佐的君王,给他扣上了一顶会让他万劫不复的帽子,十年来每一分每一秒都在绝望。

    今天终于有人告诉他,一切都会过去,事实永远是事实。

    可是……

    林七有点儿冷,和红尘贴得更近一些,汲取她身上的温暖:“那一年。我和哥哥们随父出征,是皇上亲征,于笙于老挂帅,国师坐镇,本是必胜的一场仗,很多京城的贵公子们都挤进来想分些军功,却没想到本是设伏的爹爹,却误中埋伏,本早计划好要来的援军,一个不见。我拿着父亲给的阴符。于帅的手书,杀出重围去求援,找到九皇子,九皇子答应我马上回去看看情况。立时就派出援军。我心中着急。又信任他,便先行回返和父兄一起杀敌,一直到最后的最后。爹爹还是不信援军不会来,他担心是不是路上出了事,是不是计划泄露,国师他们遇到别的麻烦,他担心皇帝的安危,担心一切,可最后呢,最后我林家军除了寥寥几个没上天狼山的,尽皆战死,爹爹不肯投降,也举刀自裁,唯有我力竭昏倒,埋在兄弟们的尸骨之下,保住一条命,却落得流放的下场。”

    或许早就憋了很多年,林七的声音虽并不多悲愤,却充满了哀伤,“别人不知道,当年的九皇子,现今的厉王总该知道,不是爹爹判断失误,是有人故意不发援兵,不去救援,害得大军惨败,可他什么都没说,一个皇子,一个临阵脱逃的胆小鬼,世人会信谁?”

    红尘心里扑通扑通直跳,她简直不敢相信,那个厉王,未来的太子,皇帝会做出这等事。

    有一瞬间,她甚至不信。

    她自认不会看错人,厉王或许狠辣,或许小心眼,或许在很多地方招人诟病,可他面对外敌时,永远有一股子一往无前的劲头,那是为了打胜仗,狠辣无情,六亲不认,什么手段都敢用的人,这样的人,难道会为了陷害一个功勋彪炳的老王爷,就放任北燕……

    肩膀上一沉。

    红尘怔了怔,伸手扶住小莫的胳膊,他身子很硬,瘦骨嶙峋,一摸全是骨头,冷了点儿也是极正常的。

    月色昏暗,看不太清楚,只是他的皮肤好像泛着青色,清清白白,清清白白。

    小莫的眼睛呼扇了一下,仿佛想努力睁开,嘴唇一动,红尘俯下身体贴过去,就听他说——“为什么?你特别高兴,陛下要封你王爵之位,你还想自己挑选封号,我们给你选了一个‘贤’字,父亲都说,希望你像你母亲一样贤达,陛下都答应了……厉王,厉王,原来你想做厉王!”

    他的声音越来越低,终于细不可闻,没了声息。

    红尘坐在地上,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都没有,身上的汗一丝丝渗出来,浸透了衣服,冷的惊人。

    上面忽然垂下一条绳索,耳边仿佛有呼喊声,却如在梦中,她什么都听不到,直到脸被一双冰凉的手拍了拍,一抬头就看到林旭的脸。

    他有点儿像上辈子见到的那个师兄了,眉宇间虽然带着愁绪,更多的却是宽和的那个林旭消失不见,现在的他,让人一看就觉得胸口滞涩,难受的厉害。

    “起来。”

    林旭跪坐下去,先是伸手按在他的脖子上,良久良久,忽然俯身抱住小莫,硬生生把他扶起,靠在石壁上,又伸手抚平了他的衣角,拢了拢飘乱的头发,清理干净脸上的的血污,轻声道,“小七,我找了你很久,还有很多话想问你,等你醒了,再慢慢告诉我。”

    他的声音特别柔和,也特别美。

    红尘喜欢听,从以前就爱听他说话,爱听他弹琴,现在更爱听了。

    只听林旭声音柔软地和小莫说话。

    “从今天开始,你什么都不用背负,林家没人在意身后名,是非功过,自有后人评说,家里的祖母嫂嫂都是豁达之人,外人的鄙夷诋毁,她们一点儿都不关心,等你回去就知道了,如今闭门在家,享受的清净,比以前的忙乱好得多。”

    “爹娘,叔伯,对你,对我,对所有留下的人,唯一的希望就是我们能好好活着,报仇什么的,没有必要,会做出这等事的奸佞,祸害的是大周的江山,我们林家为大周做牛做马百年,难道到现在了,还为所谓的朝廷去卖命?”

    “等过一阵子,我了结段因果,就带你去游历三山五岳,看看这世间风景。”

    絮絮叨叨说了许久。

    “……你现在可真安静,以前我叫你小七。你都要生气的。”

    他终于落了泪。

    红尘走过去,看见了他的眼睛,眼睛里就像漆黑夜幕中最亮的那颗星,虽然闪耀,却如斯寂寞。

    “你不能留在杞县了。”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天边第一道红霞升起,林旭的脸又恢复成寻常那般冷静,一伸手,把小莫抱起来,“‘流沙’杀人牟利。从不失手。这次主要目标是他,你是顺带的,下一次就说不定。”

    看了红尘一眼,林旭轻声叹息。

    小莫的身份本来不应该暴露。连他都没查出。可他藏了那么多年。为什么最后却在北燕人眼里露出痕迹。

    他向来细心,不该粗忽大意。

    也许……也许在不知不觉中,他下意识就出了手。因为不允许手上沾满血腥的万明碰触这个女孩子。

    只是一个念头闪过,林旭脑子里很乱,不忍深思。

    红尘看着自己的手指,冷笑——“那又如何?我巴不得他们再来找我!”

    此生一直犹豫要不要进京,要不要去夏家,可既然对方不让她有安生日子过,那就去也得去,不去也要去。

    京城又如何,不照样也是逍遥自在?

    她要夏蝉付出代价,要她所求的一切都不可得,要她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红尘一生心怀善念,但佛门还有怒目金刚在。

    她就是迁怒了,那又怎样!

    林旭抱着小莫,上了山崖,举目远眺,火把尚在远处,也无杀手痕迹,才把红尘拉上来。

    不多时,山坡上下来两个黑衣人,看到小莫,二人身体一震,半晌才从怀里拿出一条雪白的绢帛,把人裹住,扛着便走。

    “等等。”

    红尘怔怔出神,良久,把视线落在小莫的身上,伸手摸了下他的嘴唇,咬破指尖,把鲜血涂上去。

    “现在看起来好看的多。”

    小莫中毒而亡,嘴唇青白的厉害,稍微红一点儿,才有昔日的感觉。

    目送两个黑衣人一刻不停,带着小莫越走越远,冷风呼啸,像是要吹散这天地间最后一点儿热气。

    “你要葬他在哪儿?”

    林旭长叹:“不能立碑……以后再葬入林家宗祠。”

    他为小莫挑了个背山靠水之地,未曾立碑,尽量简单,小莫喜欢简单。

    红尘收敛了他的遗物,从他贴身藏的荷包里,拿出一个小人偶,是自己的,乌发如云,眼波温柔,保养的极好,无一丝划痕,显见主人试试把玩。抱住肩膀,她一瞬间觉得这人生寡然无味,重来一次毫无意义,随即又从胸腔里升起巨大的愤怒。

    “我决定了,要死的不只是夏蝉,若是厉王果然如小莫所言,是林家之祸的罪魁祸搜,更要付出代价!”

    林旭看了红尘一眼,目光闪了闪,“其实厉王不是……”

    欲言又止,神色却渐渐变得柔和,低声道:“……既然如此,浑水决定要蹚浑水,那我便送你武器一件,既是麻烦,也是护身符,带在身边,一定有用。”

    “你说念念?”

    林旭没有说话。

    失笑道:“他还以为我不知道,他看那个孩子的眼神不同,既亲近,又守礼……阑珊书院忽然来了那么多先生,你也过来,厉王也刻意路过,想来想去,也只能是杞县有什么重要的东西,但世间的宝物,厉王又有什么不能光明正大去索取?还有那些先生们,擅长的东西五花八门,无所不包,大约是为了教养什么人。”

    老参它们整日八卦,说于文波一定是个大人物,住的小客栈每日客似云来,阑珊书院的先生们经常围着客栈绕圈,还企图套近乎,偏偏人家理也不理。

    林旭盯着她:“我觉得我师父会很喜欢你。”此事之隐秘无痕迹,是他亲自设计,厉王也仅仅是怀疑,陈念看起来只是个孩子,他猜到很多人身上,就是没猜是一个比寻常同龄的孩子还要迟钝的小娃娃。

    “你教导念念两年,认真教,拿出你调教罗娘她们的本事,我要他堂堂正正地立在朝堂上,告诉所有人。他很聪明,很能干。”

    “两年?他有七岁吗?”

    “今年十二,只比你小两岁。”

    红尘:“……”

    “还有,以后他不叫陈念,你给他换个名字。”

    红尘叹了口气,终于点头:“说吧,他是个什么身份。”

    “太子。”

    红尘:“……”

    自从她那个玉珏空间莫名其妙地认主之后,别的没变化,就是那些大能说话更无顾忌,她听不懂的也更多。里面还有不少自曝身份的。就出来十多个太子爷。

    所以她现在听见太子两个字,也还是反应了半天,才反应过来。

    “哪国的?”

    “大周朝自诩礼仪之邦,不会向他国讨要太子为质子。”

    但大周没有太子。如今厉王尚未露出峥嵘。朝中瑜贵妃生下的两个皇子最有竞争力。还是同母所生。

    不过,鬼谷高徒都说念念是太子,他就只能是太子。

    没听见怀中精通相术的书灵。刚才还说陈念的面相虽显贵,却也有不妥之处,林旭一声太子,它就立时改口——“贵气逼人,贵不可言。”

    …………

    时光如逝水,一晃眼,两年光阴匆匆过去。

    大周朝今年乃是大比之年。

    三年一度,世间学子无不关注,朝廷诸公也要操心,天下风流人物汇聚京师,连其他三国都有学子游历而来,以增见识。

    时值腊月,大雪纷飞。

    京城永安的城门前,来来往往的行人马车数不胜数,外地的士子们大部分已然赶至,剩下的除了那些本来家在京城,外出求学的书院学生,与师长同行,便是路途遥远,半路上遇到些许麻烦,再不然还有寥寥几个家境贫困之人。

    不过贫困的不多,这年头能送孩子读书,最起码也要是耕读传家,能有几亩良田。

    书都读了,再困难也要提前把孩子送来,要不然因为路上耽搁,竟名落孙山,那才真正冤枉。

    “少爷,总算到了。”

    一个小少年在手心里呵了口气,一团白雾涌出来,稍稍暖了下手,少年身边站着一位年轻的举人,大约二十四五岁,这个年纪能中举,绝对算是青年才俊,一袭正经的青色儒装,外面套着褐色的大氅,鞋子略微陈旧,通身书香。

    他本是江南士子,就读一所小书院,只是今年他们书院考中举人的唯独他一个,也没有良朋知己结伴同行,只好带着书童孤身一人而来。

    这一到京城,举目四顾,繁华热闹,一时间却有些情怯,心中忐忑。

    这次科举,若是他不能得中,怕是很难再考下去了,以前还好,父兄都在,他读书也有人支撑,可江南去年瘟疫,家中父兄皆亡故,虽说族人对他还算照顾,但还有一个未满七岁的幼弟要照顾,家中又田地不丰,还有几间商铺必须照料,家中琐事众多,哪里能安得下心读书?

    也幸亏他天资聪颖,过目不忘,读书从来不费力,这才能年纪轻轻便中了举,要再拖个几年,他还有没有能力赴京赶考,犹未可知。

    “乔兄,怎么这么早就下车,外面冷得很。”

    乔灵均正四下观望,就见路上遇见的那位夏世杰,夏兄骑着马走到近前,他忍不住心下叹息。

    这位夏兄挺热心的,为人也不坏,怜贫惜弱,一路上没少做些施舍穷人的善事,但大约就是气场不和,乔灵均与他呆在一处,总觉得这人习惯把人分出个三六九等,在不同的人面前言行举止完全不一样。

    “走,带你去我们家别院,今年大比,我家除了我,还有两个旁系的也参加,就住在别院,你也省得找房子,一块儿住过去,离考场近,藏书也多。”

    乔灵均犹豫了下,夏世杰已经跳下马拉着他大跨步地走。

    一迟疑,也就罢了,虽说不想太麻烦人家,但藏书二字,还是触动了下他的心。

    如今科举,一科不过数十人,寥寥可数,但天下士子云集,争夺何等惨烈,若不上心,有才也难中。

    正说着话,后面就传来一阵马蹄声。

    “让一让!”

    乔灵均闻声后退,后面就有一辆马车疾驰而过。

    夏世杰扫了一眼:“是于府的。在咱们永安敢在大街上横冲直撞,也只有那么几家了。”

    他这话说得平淡,可乔灵均还是从他的话语中听到一丝别扭还有羡慕。夏世杰恐怕也希望自己能在这座京城任意纵马奔驰,而不是像如今这般小心翼翼。

    两个人上了马车。

    夏世杰舒舒服服地靠在软垫上,拿出一瓶酒喝,漫不经心地道:“今年进京的士子虽多,不过以你我的水平,大部分大约都不必放在心上。”

    乔灵均一笑,这一路走来,他已经清楚夏世杰心高气傲的很。闻言也不觉得奇怪:“我大周人杰地灵。不知有多少贤才隐居各地,每次大比都有捷才闻名于世,我算哪个台面上的人物,可是担心得很。生怕不能中。”

    夏世杰登时飞了个白眼:“你就是太谦虚了些!”

    这话才说出口。外面就有人吆喝——“来一来。看一看,薛小侯爷亲著之文章,听说小侯爷三年苦读诗书。进步神速,圣上亲赞,说其无需五年,便能为宰相。”

    “再看,再看,妙笔金青新作‘时务策’,陛下命令国子监学子必读的。”

    夏世杰:“……”

    他才多久没在京城?怎么一回头顿时多了这些牛鬼蛇神,难不成万岁最近很闲,还有工夫去吹捧几个学生?

    乔灵均也很好奇,毕竟是远道而来,对名扬京城的才子十分关注。

    打听这个半点儿不难。

    小厮出去转了一圈,就听了一耳朵奇闻异事,这薛柏桥也就算了,小侯爷浪子回头金不换也不是头一天发生,再说,世家勋贵,身份高,自幼就得皇上喜欢,皇帝夸他几句,那就和当爹的吹捧儿子一般,旁人不必太认真。

    到是妙笔金青的来历很神秘,只知道他才到京城还不超过三个月,家中只有一个叔父,一个老仆,还带着一些女眷,听说那些女眷也有很多是要来京城考女学的,到让人摸不清金青和这些女眷的关系,又不好随意打听。

    至于他写的时务策,究竟是怎么让陛下知道,那就比较传奇了,有一日金青在酒楼闹市中作文。

    听说是他家先生要求的,必须在闹市也能心静,写了一篇后,一阵风把文章给吹飞走,正好就落在一出宫办差的太监手中,太监急着去寻微服私访的陛下,一时没注意,就把这篇残篇抓在手里,找到正在厕所出恭的皇帝。

    人有三急,皇帝也一样,这位身上可没带厕筹,平日里他上个厕所,自己都不用脱裤子,何况是这些。

    那太监一急,就把手里的纸递给皇上用了。

    结果这皇帝看到残篇,入了迷,最后完了事儿还是用的太监撕下来的衣裳,一出来就命令太监去寻找后半段文章。

    正好金青也正找他丢失的那些,于是,皇帝微服私访得奇文的消息就这么传开了。

    这是街头巷尾的传闻,谁也不知道真假。

    反正夏世杰脸上又青又白,半晌说不出话。

    皇帝微服私访什么的,还有点儿可信度,那位陛下近来的确经常出宫。

    但后面的也巧合太过,哪个太监敢如此大胆?陛下用的东西,如何能如此的不讲究?一个少年作出来的所谓文章,就能让皇帝欣赏?天下才子送去的奇文好文数不胜数,皇帝有闲工夫看吗?

    夏世杰脑子一抽一抽。

    乔灵均却是镇定自若,对市井传闻不太放在心上,轻声劝慰了几句。

    “也是,不该生气,我到要看看金科三甲,花落谁家。”

    很快就到了别院,先帮着乔灵均安顿妥当,夏世杰还在愤愤不平,又被劝了几句,这才皱眉冷笑,“算了,过几日便是我小妹生辰,身在外地,我这礼物还是有些简薄,要再去寻些才好。”

    夏家的千金夏蝉过生日,夏家本来没打算大办,但夏蝉近年来在京城的名声极好,结交的友人也多,来给她贺寿的人更是不少,说不大办,场面却也小不下来。

    安仁坊

    夏家老宅。

    院子里的丫鬟们叽叽喳喳,热闹的不行,陈婉被吵得有点儿头疼,嬷嬷立时站起身要去喝止,她疲惫地摆摆手:“算了,她生日呢,热闹些正常……”

    其实今天是自家亲闺女的生日。(未完待续。。)

    ps:  想打我的亲,轻一点儿啊,小心手疼!

第九十四章 谢礼

    永安城

    东市

    商铺林立,四方奇珍汇聚,天下才子都穿行其中,不知哪家的名妓行首来了兴致,素手弹琵琶,声音宛转悠扬,唱得是少女怀春,唱的是才子佳人。

    乔灵均却有些无奈,脑袋略痛。

    眼下这种时候,不能安安静静地读书,却被一不怎么喜爱之人拉着上街买礼物,还真是……

    可他虽觉得不合心,也觉得自己不愿意还不拒绝,有些虚伪,但人在京城,总不能事事顺从自己的心意,要学会容让才好,再说,夏兄的性子如何,与他无干,对自己已是极好了。

    只是上了街,他还是有意识地和流连不去的夏兄走散了,自己一个人漫步。京城果然不一样,繁华至极,行人看起来多富贵,也许连守城门的士卒,都有一两门富贵亲戚。

    此时正是文人才子云集的时候,到处有人吟诗作对,品评时文,看着年轻才子们意气风发的样子,连他也觉得胸中豪气一壮,如此风云际会之际,若不能成就一番功业,为百姓谋一方太平,也枉费他苦读诗书了。

    忽然,旁边药铺里跌出来一个干瘦的老头。

    里面的店小二用官话骂骂咧咧:“什么东西,又来骗药,你都半截入土的人,等死去吧。”

    乔灵均叹了口气,那老人头发胡子花白,只穿了一件打着补丁的长袍,鞋子更是单薄。在这样的大雪天里瑟瑟发抖,周围的行人也都有些看不过去,可谁又愿意理会?又哪里管得过来。

    老人的年纪,和他祖父也差不多,乔灵均自幼跟祖父亲近,推己及人,不自觉走过去。

    他手里虽说银钱不丰,但如今住在夏家别院,吃喝也不用花钱,到是还能凑出几分。

    刚走了两步。周围的环境忽然一静。竟有一辆普普通通的马车差之分毫地穿过人群,停在药铺和老人中间,因为地方狭小,要在这样的位置停车。车夫的手段可真是高明之极。

    尤其是车夫看起来不过是十六七岁的少年。顾盼神飞。机灵古怪,一点儿也没有老成持重的模样。

    那店小二吓了一跳,刚一张嘴。想破口大骂,却一下子瞠目结舌,打了个哆嗦。

    车上居然下来一头大老虎。

    皮毛鲜亮,一下来就晃了晃脑袋,伸了个懒腰,眼神睥睨,周围的行人都傻了,一时间竟忘记逃跑。

    那老虎也不动,抖搂了一下毛,就立在车门边,抬起腿,呃,撒了泡尿,然后又跳了上去。

    “去,脏死了。”

    车上传来一声清脆的呼喊声,那老虎出溜一下,又滚下来,这回嘴里叼着只荷包。虎目四顾,一眼看到旁边有个卖些粗麻布的小贩,老虎竟走了过去。

    那小贩蹭一下,跑得比兔子还快,跳到后面的商店里,抱住柱子,只是老虎没追他,反而还莫名其妙地瞅了他一眼。

    看见的人都觉得自己是疯了——一只老虎脸上难道还能有表情。更离谱的是,我怎么还不尖叫逃跑?主要是发生的太离奇,也太快,大部分人反应不过来。

    老虎把荷包扔在摊子上,自己叼着块儿布料回去,把麻布扔地上,四肢脚丫轮番上去蹭蹭,这才又跳上车。

    行人:“……”

    怦怦跳动的心脏还在跳,惊吓已经变作惊奇。

    马车却没走,相反,车窗打开,里面的人露出一个侧影,看不清楚脸,只能看到搭在车窗上的手。

    手很纤细,手指修长,指甲修剪得极短,手腕上只戴了一条普通的银链子,露出半截月白广袖,只如此简单,但看到的人,就忍不住浮想联翩——不知是何等倾城佳丽,才能配得起这让人目眩神迷的玉手?

    车夫已经跳下车,过去扶起那个老人,走到车门前,车里的主人看了他一眼,伸手把一件黑色的大斗篷甩开,搭在了老人的肩膀上。

    那老人就像受到了惊吓,手无足措,完全不敢动,一双眼里流露出说不出的惶恐。

    咕噜噜,旁边药铺门口站着的两个客人,不小心窥视到主人露出来的半张脸,竟站立不稳,从台阶上摔下,一头栽倒在雪堆里,动也动弹不得,却还是使劲扭着脖子看过去。

    乔灵均也呆住,一颗心仿佛要跳出来,他早过了慕少艾的时候,也从没有觉得女人美貌有多重要,可此时此刻,却觉得古人说女人能倾国倾城,果然有道理。

    要是眼前的美人想去做火锅妖姬,一定不太难,但她太端庄,用妖这个字又是如此不合时宜。

    也只是惊鸿一瞥,车窗就关上,仅仅剩下那女子残留在人心里,永远不会褪去的余声。

    “去城东万流居,找祝不知。您是长寿之象,可享天年。”

    那老人一惊,马车已经走远,他也不知为何竟然信了,一步一步,蹒跚向城东走去。

    良久,行人才回过神,街道上也渐渐恢复喧闹,乔灵均也慢慢回头,沿着街随意走动——京城果然地杰人灵,他家小书童时常念叨,说京里的小姐们相貌绝美,个个有才华,若是考中女学的,不比男儿差。

    岂止是是不比男儿差!

    “乔兄,你去哪了?可别乱走,快,快,我赶时间。”夏世杰一眼看到人,连忙抓住他,一路疾走。

    乔灵均被拖得踉踉跄跄,到是从惊艳中挣脱,那等美人,恐怕他现在还不敢肖想。

    “阿婵已经及笄,还是要多戴些首饰。”

    两个人转了半天,最后进了一家大招牌的首饰铺子,夏世杰的视线在货架上琳琅满目的金银珠玉上面打转。

    价格不菲。即便是他,也拿不出太多私房钱,只好小心挑拣,好在他衣着打扮一看就非常人,店铺的掌柜伙计也都客客气气由着他精挑细选。

    夏世杰半蹲着身子,看柜台上一支金簪,金丝极细,做工精湛,上面的凤凰简直展翅欲飞一般,阿婵寻常都做很素淡的打扮。其实还是爱这些精细首饰。

    他就不只一次看见阿婵盯着阿娘头上的步摇。也许以后她成亲,自己给她准备嫁妆,多送步摇钗环。

    “给我……”

    刚准备让伙计包起来,二楼的楼梯上便下来一人。是个十四五岁的少年。

    他身上只穿了普普通通的儒衫。外面罩着的也仅是寻常灰褐色的兔皮斗篷。用一根两指宽的蓝色发带束发,面带微笑,一身书卷气。眉目清秀,目光很明亮,那种亮,就和雨后初晴的天空一样,他缓步下楼,举止高雅,每一步都显得贵气十足。

    夏世杰想——这种感觉,他上一次跟着父亲面见齐王时,好像也感受过,但怎么看,齐王也稍嫌做作,不如这位自然。

    随即忍不住撇了撇嘴,一书生,怎能与龙子凤孙相提并论!

    只是此人有些面熟,眉目似曾相识,可他想了半天,也想不出曾经在哪儿见过。

    一眨眼的工夫,那少年下楼,乔灵均已经和对方攀谈上,听着似乎在选礼物。

    “……以前我年纪小,没什么钱,老师过生日我都是送自己的文章,要不然就讲故事给她听,今年我自己赚到钱了,想买贵重一点儿的,楼上的好归好,太贵了,花费的银钱都能在京城置办一套小宅院,我要回去,老师肯定不高兴。”

    那少年声音柔和,言语真诚。

    “金青,你小子偷跑?说好去蝶楼一起喝酒的。”

    才说了两句话,门外又来一人,正是薛柏桥,薛小侯爷。

    “哟,夏兄也在?”

    那种饶舌的叫法,真让人别扭。

    夏世杰皱了皱眉,还是客客气气地见礼,就算和薛柏桥相看两相厌,人家也是侯爷,绝对不能太失礼,可给妹子挑选礼物的好心情是没了,随意挑拣了金簪,就拉着乔灵均告辞,临走不知怎的又回了下头,只看见金青和薛柏桥并肩而立,言谈举止十分随意亲昵。

    对了,也是夏红尘的生日,要不要送些什么。

    这个念头在他脑子里一转,随即散去,家里宾客盈门,阿婵的生日来的人极多,父母都忙,怕招待不好,他必须去给阿婵撑门面,还有家学中的师兄弟姐妹,总要人人到场,若来的人不够多,阿婵怕是要不开心的。

    夏世杰很清楚,在整个夏家,阿婵最重视的到是家学,在家学里大多是同龄人,同出一门,便是天然同盟。

    夏蝉的生日十分热闹。

    师风举目四顾,所有下人都为这个忙碌,准备瓜果蔬菜,厨房也要有新鲜的菜色,邀请的客人多为贵族家的千金,总不能没有点儿新鲜的食物招待。

    外面请来了一个小戏班,还有两个杂技班子,来来往往的在东边琦兰苑中穿行。他摇了摇头,自己去药房抓了一副下火药,没去厨房,直接往后面勤学院去。

    院子里两排房子,住得都是在家弟子们,听说当年夏家弟子还少,每人都能分得独立的院子,如今就不行了,连嫡传弟子们也都要挤一挤。

    当然,大部分时候,师风都是跟他师父大长老一块儿住,这次过来,是来看方知师妹的。方知近来在剑庐呆的时间太长,上火严重,嘴唇生了两颗燎泡,虽然不严重,可万一落下疤痕就不妥,她祈福舞跳得好,有灵性,自家师父都夸赞过,身上若是落下瘢痕,以后可就不能在祭天大典上跳舞,那是对天神不敬,必须仔细些。

    他敲了敲门,里头懒洋洋地应了声,他就推门而入,一进去便看见方知裹着一条大棉被,跪在地上,撅着……臀部,在找什么东西。

    “你……注意形象。”

    “有年轻的师弟来了?”

    “没。”

    “没你唠叨个屁!”

    屁……这都跟谁学的?外人眼里,谁不说方知爽朗大方。又姿容优美,仪态更好,新入门的师弟师妹,没少把她当做偶像,要是看着这姑娘人后的模样,还不知有多失望。

    “你找什么?”

    好在师风习惯了。

    “就是我的那把‘号钟’,啊,有了。”方知拖出来一红绸包裹的木箱,随手打开,一把古琴好好地躺在里面。只是名琴蒙尘。竟显得有几分失落。

    “今天不是夏蝉师妹的生日,反正这琴我也弹不好,就送给她做礼物好了。”

    师风眼睛一凸,声音拔高:“给她!?”

    方知一愣:“怎么了?”

    师风的嘴唇动了动。欲言又止。拍了拍额头。扭身看了一眼,见门窗紧闭,外面也没外人。眼珠一转就道:“你是不是忘了,咱家别人不知,你去帮公主办过那件差事,难道还不知道,今天可也是咱们夏家正牌的大小姐,嫡出的千金,你有没有想过给人家送礼?”

    方知先是惊讶,挑了挑眉:“我自然是记得,可那位小姐不是不愿意回夏家?”

    而且如今人在哪儿都不得而知。

    “那你也不能不给正牌的大小姐送礼,到给一个冒牌货……”

    “师兄!”

    师风闭嘴,深吸了口气,努力微笑:“好吧,不说,总之,像这种名琴,哪怕只是前朝仿造,却仿造的一等一好,且弹奏起来声音如此激昂,理应配给一个光明磊落之人。”

    “……算了,我先收着。”

    方知眨了眨眼,略有些无奈,也不知道这几年怎么回事儿,师风师兄好像对夏蝉芥蒂很深,尤其是这两年,人家夏蝉给她送个药什么的,他都不让自己喝。

    夏家的女孩儿不多,女弟子更少,方知从小就和夏蝉一块儿长大,关系一向好,虽说这两年年纪渐大,很多东西要学,很多事情要做,难免生疏,可自幼结下的交情还在。

    就说那位嫡出的小姐,她和师风一样愿意去尊重,若是对方回来,能让公主开心,她也会很高兴,可即便如此,方知觉得自己不大可能因为夏蝉并不是真正的夏家千金,就转变对她的态度,无论如何,与自己幼年就在一起说笑,玩耍的玩伴,是眼前这个夏蝉。

    师风一看她的模样,就知道这事儿说不清楚,总不能只凭自己的臆测,就干涉她交朋友。

    方知的性子豁达,与人相处,向来只看善不看恶,这本是好事,此时却让人忧心。

    “走吧,一起去。”

    师风摇摇头,盯着方知,让她换衣服化妆,礼物什么的,普通不丢人就行,但还是得去参加生日宴。

    大家都去,他们不去不合适。

    方知换了衣服,也就简单装扮一下,妆也没画,她生得美,至少比夏蝉美得多,平时总在剑庐,灰头土脸不显眼,眼下可不好喧宾夺主,当然,上着火,嘴上还有泡,也美不起来。

    两个人出门,正好看见夏世杰站在门口,一本正经地迎客,他一眼看到师风和方知,眼睛顿时亮了。

    师风拉着方知转了个弯,只装作没看见,笑眯眯向前院走去。

    夏蝉又不是他妹子,谁乐意给她做脸,还得迎着冷风受罪。

    只是,果然客似云来。

    师风随便扫了一眼,连京中少有交际的两个外姓王家的马车都听在门前。

    刚才下车的还有京城豪商王家的千金,百年世家,书香门第,张家的大小姐,再加上大云寺的高僧,亲自送来一尊佛像,为她祈福,小小一生日宴,着实有气象,礼物更是摆满了整个院子,过一阵儿说不定得开库房来收藏。

    一顿足的工夫,外面忽然有一车队缓缓而来。

    拉车全是无一杂色的白马。

    车厢统一规格,四角挂着同样的琉璃灯,做工精致,走起来更是平平稳稳,毫无颠簸。

    师风却是激灵一下,打了个哆嗦:“我是不是眼花?”

    “除非我也眼花看错?。”

    方知脸色也有点儿青。

    周围的客人更是齐齐回头,连夏世杰都怔住。

    那马车的车厢上还挂着一个简陋的木头雕刻的牌子。上面写‘天机’二字,下面是五彩花穗。

    “鬼谷天机门的?”

    这里大部分人都看不到鬼谷传人,鬼谷传人在他们眼中也只是传说,可天机门的人到是偶尔能碰上,虽然他们同样神秘,只知道天机门负责查探四国消息,传递信息,遇见的时候却显少。

    夏世杰沉吟片刻,还来不及想出要怎么应对,夏家和人家鬼谷可没什么交情。相反。还有些过结。

    车上已经下来一戴着幕笠的,寻常江湖人打扮的中年男子,一挥手,无数人过来打开车厢。一箱子。一箱子地往外搬东西。通通堆积在大门门前,几乎是一眨眼的工夫,就堆出老远。后面的车一下子就被堵住,好多过路的都不得不停下看热闹。

    “这……”夏世杰愕然,“这位……大侠,请问你们?”

    “夏公子吧,我等奉命来送礼,这些都是我家主人的礼物,还请清点一下。”

    夏世杰愣住,胸中顿时热气沸腾,升起一丝喜悦,后面的下人不用吩咐,一路小跑就去给夏蝉道贺。

    夏蝉在后院正招待客人,都是京城的闺秀们,结果下认来了一说,鬼谷的人竟也来给她送礼,她也颇为意外,想了想着实不觉得自己和鬼谷有什么交情。

    可那下人一脸的喜色,好些闺秀,甚至外面都议论纷纷,十分好奇又羡慕,她张了张嘴,只是掩住唇矜持一笑:“我也不知道哪位鬼谷高徒这般客气,或许是偶然相逢而已。”

    这话说得高妙,点出她并不知道是什么人送礼,也显现出这位交游广阔。

    几乎是很短的时间,整个夏家都知道他们夏蝉小姐和鬼谷的人有交情了。

    夏世杰更是颇为志得意满,骄傲至极:“我就代我家阿婵,谢过你们主人,这礼物如此贵重……”

    “啊!”

    “溪山行旅图。”

    “范大师所画,真的还是假的。”

    那些箱子已经打开,不光是珠光宝气,还有很多文玩古董,尤其是古画,更是不少,因为太多,还有散开的,天机门人手脚利落地收拾,还是有人看见,登时大吃一惊。

    夏世杰也吓了一跳,张口结舌,连客气话都说得磕磕绊绊,“我家阿婵年纪还小……”他几乎要把送礼的这位,看做是又一个想求娶夏家千金的痴情人。

    在京城,这样的公子不少见。

    一阵裙摆摇曳的声响,夏蝉扶着婢女,身后跟了好些闺秀千金,就如众星捧月一般款款而来,正好听到兄长的话,微微一笑,露出端庄婉约的表情:“多谢你家公子青睐,但我尚年幼,实在不愿考虑……”

    她话音未落,那送礼之人似乎颇为惊奇,看了他们一眼,才皱眉高声道:“我家主人送谢礼给师风师公子,谢您三年前援手之情,也谢您那张邀请函,送给几个苦命女子一条活路。”

    夏世杰:“……”

    其他客人也怔住——原来不是为了夏蝉小姐的生辰。

    不过想想也正常,夏蝉只是个女子,虽然在京城也有些名气,到底不值得如此重礼,反而是师风乃是大长老嫡传弟子,听说已经可以动手炼制灵兵,有人送礼还正常些,虽然这批谢礼未免太贵重。

    送礼之人很随意地把箱子堆积过去,礼单递给师风,转身就走,看也没看旁人一眼。

    似乎对于无关之人,根本就完全不肯关注。

    无关的夏蝉僵立当场,想说些什么,却是无人肯听,想转身走人,可又有失风度,酸涩的滋味在心口蔓延开来,却连夏世杰也一时没有注意。

    他好歹也是夏家的嫡出公子,鬼谷天机忽然送重礼,还是给师风的,这里面……

    一下子,整个夏家上下,连那些宾客们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鬼谷天机上,集中在这一批礼物上,围着师风追问不停,再也没人关注今日的寿星。

    那些个戏班,杂耍,舞乐,统统作了废。

    夏蝉准备好的那些个诗词文章,完全没时间展现,如今强行展示,只会起到不好的效果。

    这位阿婵小姐的囧态,到是娱乐到了薛柏桥薛小侯爷。

    他在侯府庄园接待红尘,围着红尘转了好几大圈儿,抱着肚子一边笑一边滚来滚去,滚得红尘特别想伸手胡撸胡撸他的肚子。(未完待续。。)

第九十五章 登门

    “咳咳。”

    咳嗽了声,红尘把那点儿蠢蠢欲动的小心思收一收,抬头一看,金青磨磨唧唧地从外面往屋里蹭,小嘴撅得老高,顿时笑了,招招手,让他过来。

    这动作,和平常招呼平安一个样子。

    金青叹了口气。

    “把你那身厚重的都换了吧,屋里热,仔细一出去要着凉。”红尘笑道。眼下马上科举,着凉生病可是大问题。

    薛柏桥一看他,本来已经止住的笑,一下子爆发地更厉害,一边笑一边低声道:“任凭他郎心似铁,妾一腔柔情尽付,再无旁的心思。怪不得你死活不肯再去蝶楼,原来是沾染上了风流债。”

    乖乖地换了身轻薄家居服,把头发甩了甩,随手拿了根乌木簪子挽起,金青才坐到薛柏桥身边,拿脚丫踹他:“再笑,把你剁碎了去喂大虎!”

    “咳咳。”红尘咳出一口茶,很无奈。

    当年的小念念多么乖巧可爱,一天到晚阿尘姐姐,阿尘姐姐的叫,把他于叔叔当做天底下最厉害的人,一派天真无暇,后来林师兄治好了他的脑病,自己又把他教导得温文尔雅,一来京城,居然,短短数月就学会凶人了。

    这人果然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薛柏桥笑着爬起来,恭恭敬敬一揖到地:“状元郎,将来封侯拜相,不光不要忘了蝶楼一舞倾城赵燕儿,也不能忘了我这个愿效犬马之劳的薛某某啊。”

    金青扭过头去不看他。

    红尘也失笑摇头。男孩子有个风流名声到也无伤大雅,但金青有点儿冤枉。

    不过是初到京城,自尊心作祟,不肯要红尘和林旭给的银钱,自己卖字为生,于是随便写了一篇词赚得些许银钱,结果就让蝶楼的赵燕儿相中,说是写得旖旎多姿,极富情趣,一日三唱。从此倾心一人。

    红尘都觉得自家这个小朋友有点儿话本里男主角的样子。可惜,赵燕儿的话,也只有那些迂腐士子愿意信一信,寻常青楼女子碰到多才多艺的有情郎也许还会犯傻。蝶楼的女人什么样子。别人不知。他们难道还不清楚?

    蝶楼培养出的佳丽,那都是为大周朝权贵们的后院准备的,别人也就只有吹捧的资格。

    只是。这不是个好兆头。

    红尘拿过杯子,接了金青倒的茶水:“科举之前你就照旧,该参加文会还去参加,赵燕儿是名、妓,矜持的很,吃不了你,先看看她会不会试探你的身份再说。”

    她怀疑金青是陈念的身份曝光了。

    当年皇后幼子因为得了个痴傻的名儿,皇室容不下,借口治病送出宫去,好些人都知道。

    毕竟那是嫡子,谁也不会当真不在意。

    “我们阿青才华高远,人又英俊漂亮,一个赵燕儿倾慕,也没什么奇怪。”

    红尘笑了笑道,羞得金青脸色通红。

    薛柏桥到不知道他的特殊身份,自然没有顾忌,瞥了一眼,挑了挑眉,也就假假地相信金青的魅力无敌,连蝶楼的赵燕儿也抵挡不住了。

    “好了,闲话少提,咱们还是来分析分析此次科举。”

    红尘拍拍桌子,让两个人都坐近一些。

    薛柏桥先不提,金青却是功底很扎实,上面又在皇帝面前挂了名,京城中名望不低,应该不至于出现大差错,但他们都习惯了做事认真,还是准备很充分,把各个考官的情况都调查得很清楚,连那些普通考官的履历表也拿到了手,甚至汇总了一批文章。

    “先看看主考官。”翻开桌子上的各类情报,红尘挑出一份,打开一看就乐了。

    薛柏桥也笑道:“竟然是他!”

    翰林学士邹楠。

    这个人做主考,怕是今年用不着担心什么科场舞弊之类的案子了,至少不会大规模发生。

    邹楠是个实诚官员,为人方正,红尘手里的情报里,就记录了一条他的趣闻。

    五年前,邹楠刚从外地任学官回京,微山书院的季大儒就请他来参与阅卷。

    邹楠阅卷时,看见一份考卷附有一张纸条,写着——‘同乡某相国,学生童亲妻。’

    那个考生真是当时一个致仕老相国的亲戚,本身写这张字条也极为有用,好几个考官看了都轻轻放过去,就算看在相国的面子上,破格录取。

    估计他的童生资格也是这般来的。

    但邹楠一看这家伙连“亲戚”都写成了‘亲妻’,字都不会写,还想进书院,登时就乐了,随手在卷子上批了一句——‘该童生既系相国妻,本人断不敢娶。’

    卷子拿过去,考官们传开,都被逗得大笑不止,连当时那位相国看了,也失笑不已,没太介意。

    季大儒还为此专门为邹楠写了一首诗,夸他是品行高洁的不老松。

    “不过邹楠这人偏好文字朴实的文章,虽然文笔华丽,只要内容扎实他也不会拒绝,但你们两个考试的时候,尤其是小侯爷你,可别写着写着就写飞了。”

    红尘点了两句,薛柏桥很不在意地应下,他本身参加科举就是玩闹,考得上考不上都无所谓,像他这样的身份,就是考中了,皇帝也不会当真让他去外面正正经经做官,只是面上好看,让爹娘有个吹嘘的资本而已。

    金青到是鼓足了劲,想要考个状元回家。

    红尘他们一家子紧紧张张备考,夏家的气氛,却多少有一点儿古怪。

    早晨,夏家的下人们还欢欣鼓舞,热热闹闹地准备自家小姐的生日,晚上也还是热闹,可这热闹里。却多少掺杂了别的味道。

    底下的窃窃私语声无数。

    “听说夏蝉她不是夏家的女儿,是抱养的。”

    “我也听说了,好像有传闻,师风找到了真正的夏家千金,今天鬼谷天机代为送礼,代替的就是人家正牌小姐。”

    “真的假的,不可能吧。”

    “不知道,我也只是听爹爹说了几句,只是空穴来风未必无因,谁知道呢。”

    “若是真的。看来那位真正的小姐不简单。劳动鬼谷天机做这等仆役的活儿,不是一般人呢。”

    “那夏蝉……”

    “嘘!”

    所谓秘密,永远没人知道才叫秘密,一旦有一个人知道了。那就免不了泄露。

    只是大家都揣着明白装糊涂。谁也不会无缘无故地去管别人的闲事。尤其这还是夏家自家的事儿,人家自己宗族里还没人说话,别人自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夏蝉到镇定自若。只当耳朵选择性失聪,即便生日宴并未达到她预期中的效果,却依旧是端出一副温柔面孔,和颜悦色地与来赴宴的千金们交谈,到是没一会儿就又把气氛炒热,刚才的尴尬也仿佛渐渐消弭。

    园子管弦丝竹,声声悦耳,夏蝉端起一杯清酒,一口吞下,低垂了眉眼,胸腔里翻江倒海,充斥着浓浓的不甘心——今日来搅局的必然是那个人。

    但她怎么和鬼谷门扯上了关系?

    夏蝉从七岁那年,初次听闻鬼谷传闻开始,就希望自己能加入其中,也做一个能在京中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让无数人或者崇敬,或者恐惧的人,只可惜不得其门,也就是年纪大了些,心性成熟,不再去想那不着边际的东西,转而把注意力放在自家身上。

    他们家本已经是大周赫赫有名的大家族,族中有大把数不尽的资源可以利用,她天生已经高人一头,很不必横生枝节。

    但今天,师风收到那个人的谢礼,送来的乃是鬼谷天机,谁也想象不到,在那一刻,她有多么害怕,她怕得手脚冰凉,怕得恨不得想立时抓住那个人,撕碎了她,把她投入烈火,埋入地底,让她永远在这个世上消失。

    “阿婵,阿婵。”

    夏蝉回过神,脸上端起微笑,转过头来,张家小姐也没注意到她一瞬间的走神,“夏家的剑庐真和传闻中一样,能看到万剑飞舞的情形吗?我们去看看好不好?”

    女孩子还好一点儿,外面不远处一群世家公子同时竖起耳朵,夏家的剑庐,那可是大周十大最神秘的所在之一。

    夏蝉登时一笑:“哪有那么夸张,也只有几个大长老能锻造出灵兵,会自动挣脱剑庐,寻找主人,别的兵器都要统一送去开光加持的,算了,你们要是好奇,我便带你们去瞧瞧,正好今天方知师姐当值,她最好说话。”

    众人顿时来了兴致,浩浩汤汤地跟着夏蝉杀出园子,向夏家最东面,也最神秘的剑庐走过去。

    一路走,夏蝉漫不经心地介绍夏家的园子,里面有来历的物件很多,例如洗砚池旁边的高大桃树,那是开国太祖亲自栽下的,马房里养了一匹宝马玉狮子,乃是当年随着太宗征战沙场的坐骑。

    “我家供奉的灵师,在四国来说,水平也是一流,昨日刚做了几个护身符咒,就在剑庐,到时候可以看看你们有没有缘分能拿到。”

    夏蝉带着点儿调侃的笑意,并无那种高高在上,颐指气使,她结交的这几个,也容不得她自高自大。

    想了想,她就不着痕迹,如春风化雨一般,把夏家的供奉们吹捧了一遍。

    这些人本来也挺值得吹捧。

    一时间气氛和乐融融,一群京城的千金公子,本就年轻,正是喜欢猎奇的时候,夏家和别的世家不同,属于豪门中的隐者,别人一提起第一印象便是身怀秘技,如今登门,心情无异于寻幽探秘。

    “夏族长,你说逸儿并无大碍?他现在的样子,像是没有大碍吗?这是第几次了,第六次,第一次,我为他说了王侍郎的千金,王千金温柔娴淑,那是一等一的好女子,结果定亲之后第一天,逸儿骑马摔下来摔断了腿。第二天,差点儿让一碗粥给呛死,第三天,直接掉到井里,只剩下一口气,第四天更好,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窗户里面飞进来一块儿石头砸破了他的头……国师说他与王小姐命格不合,没办法。只好退了亲。退亲之后他果然没事,既然如此,那就再另外给他择好女子便是……结果呢,结果如何。你还敢说他什么事儿都没有!”

    那声音暴跳如雷。轰轰烈烈的。

    “怎么?就因为家父去了。你夏家就看不上我们于家,连我儿子都不肯尽心?”

    夏蝉脚步一僵。

    其他人也顿足,面面相觑。都听出来正跳着脚吵架的乃是于帅的小儿子,辈分高,比当今万岁还高出一辈,脾气也直,在京城属于万万不能招惹的人之一。

    “我看你夏安也是沽名钓誉之辈,再无乃祖风范。”

    显然这位于家主,已然气得口不择言。

    “呃,看来你家现在不方便。”

    “没错,我看,我们还是先回去,以后有机会再来玩。”夏蝉身后的这帮贵公子千金,家传渊源,就算不知道别的,也知道怒火正盛的于家家主不能接近,万一要是他老人家一气之下发起疯来,那可会连累无辜。

    夏蝉笑了笑,没回话,大大方方地莲步轻移,竟走了过去,她今天生日,穿了一身大红的罗裙,外罩白色狐狸皮斗篷,显得十分鲜活,笑盈盈站过去,面对这么一个小少女,还是寿星,于家人按说也不好发脾气。

    “于伯伯,您先消消气,以您的身份地位应该也清楚,在咱们永安,我们夏家供奉灵师绝不比宫里的差,爹爹更不是随意妄言之人,他既然说令公子并无大碍,想必其中有些误会,或者只是巧合,您看……”

    此话有理有据,后面跟着的那些客人都暗自点头。

    张小姐幽幽一叹,压低声音道:“还是阿婵镇定,我一见于伯伯就腿打哆嗦,她还敢上前说话。”

    奈何夏蝉说得再好,碰上不讲理,且心疼儿子的爹也没有用,于君怒气半点儿不消减,手指头简直要戳到夏蝉的脑门上:“呵呵,巧合?等你定亲的时候,也许也能巧合个五六七次,每次定都成不了,还得来一场大难!”

    夏蝉的脸顿时胀红。

    夏安皱眉,还未说话,于君已经眼睛一亮,转身冲刚过来的师风喊道:“师公子?我找你两天了,早听大长老说你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已经出师,快来看看我儿!”

    于公子是坐在软轿上让人抬着来的。

    他面色如玉,长得眉清目秀,只是因为气色不好,到不能说是特别俊美,到显得有几分呆愣愁苦。

    师风满头雾水,他和方知是要去剑庐,刚好路过,根本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于君一说,才明白始末,不由苦笑——也不知道是什么人瞎传,说他能沟通阴阳,乃是灵师中的佼佼者,他连灵师都不是,仅仅是懂一点儿锻造灵兵的法门。

    “于家主误会,小子是个粗人,真不懂这些。”

    师风说得斩钉截铁,于君却只当他在推脱,“是薛侯爷亲口告诉我,你与鬼谷高徒交往甚密,师风啊,我不是外人,你不能连我都糊弄。”

    纠缠半天,师风怎么也说不清楚。

    碰见这等认死理的人,确实各种麻烦,等到于君半哭诉地把发生在他儿子身上的事情说清楚,连他都觉得确实不对,只是族长既然说无事,恐怕京城中的灵师能解决的可能性就很小。

    想了想,师风还真认真看了看于公子,犹豫了一下。

    他一犹豫,于君火眼金睛,立时发现:“师风?”一声大喝,这位家主咬牙,“我们于家世代忠良,现在兄长们膝下空虚,只剩下逸儿这一根独苗,若是我家绝了根,我上对不起列祖列宗,下对不起兄弟父老,你要我如何是好!”

    师风苦笑,摇了摇头:“于家主别误会,我并不是知道令郎的情况,不过,小子的确可以给您推荐一人,您若是再无其他办法,我就试着请她来看一看。”

    于君猛地向前一步,眼睛大亮。

    师风连忙又道:“我也是今日才知她已来京城。但话说在前面,此人很年轻,太年轻了些,如果于家主信不过……”

    “不。”

    于君摇头,“英雄总从少年出,我年轻时也带兵打仗,少年成名的,大多不凡,只要能治好我儿,让我儿顺顺利利成亲生子。哪怕只是个七岁孩童。我也愿意跪下给他磕头。”

    话说到这个份上,师风也只好答应,那于君是急脾气,逼着他现在立即找人。

    师风看了夏安一眼。

    夏安的眉头紧蹙。便听他道——“我说的那人是个女子。年方十六。”顿时。他就明白师风说的是谁,不光是他,连夏蝉也明白过来。脸色瞬间发白。

    “是姑娘也无所谓,能治好逸儿……”他就是条狗也没关系。于君完全是病急乱投医。

    在大周,连国师都惊动了,还是没办法的事情,除了四处乱碰,以期能碰到真正隐匿于野的大贤,他还能如何?

    师风又看夏安,夏安嘴唇动了动,终究还是没有反对,轻轻颔首,微叹一口气问:“果真对她有信心?”

    “两年前她就有些深不可测的意思,去年秋日,我又见了她一面,更是不可同日而语,实在想不明白,她是不是得了哪位仙师醍醐灌顶,否则怎能变化如此之大,就算生而知之,也过分了些。”

    师风眼神恍惚,似是受了很大的惊吓,但声音却极为认真,他又不是那种会信口雌黄之人,声望在这儿,信誉自然有,于君更是从心底深处升起一丝渴望。

    “师公子说的哪位?”

    “十六岁,真的还是假的?”

    夏蝉手抖了抖,攥紧,涂了淡粉色蔻丹的指甲,硬生生折断在肉里,她居然一时没感觉到,看向自家师兄的目光,简直淬了毒。

    师风却丝毫没感觉到,只是翻出礼单,找到里面夹着的一张信笺,写了封信,送到薛小侯爷的庄子去。

    那位应该暂时在薛家落脚,可惜师风的信送过去时,未免太晚,红尘已经带着罗娘她们搬了家。

    幸亏送信人机灵,知道找薛柏桥帮忙,要不然这封信肯定落不到红尘的手里。

    不过,红尘还是拿到了信。

    信上只简单几句话,就是师风想求她帮个忙,若能拨冗一见,不胜感激。

    “去见师风啊!”

    红尘托着下巴,坐在窗前,略微惆怅。

    她托了林旭,让鬼谷天机送礼答谢,没亲自登门,纯粹是因为她一时并不想去夏家。

    当然,她生辰呢,一想到夏蝉今日也要摆酒席,热热闹闹庆祝,她就想顺便给她添堵。

    上辈子和那人打了一辈子交道,她对夏蝉是再了解不过,夏蝉好名,为人又独的很,她的好日子里,最出风头的不是她,够让她难受十天半月,甚至还会留下生日阴影,上辈子生辰宴小寿星惊才绝艳的段子,是别想在京中流传,当然,夏蝉要是愿意玩别的什么美人诗词泄露的把戏扬名,也是差不太多的效果,奈何夏蝉此人是个做什么事儿都要求完美的,让贵公子无意中发现,和让个粗野下人随手传扬出去的东西,到底哪一样更珍贵,还用明言?

    “那就去!”

    今天上门正好,又不是去认亲,是被请去的贵客,红尘笑了笑,“罗娘,拿出你们的本事,我今天要穿最好的衣服,骑最好的马,摆最大的排场!”

    罗娘失笑,连连点头。

    林公子在她们家小姐这儿养了十二匹大宛良马,再说,就算不是第一流的马,让小姐养一养,那也是绝顶的好。

    排场大也耽误时间。

    于君赖在夏家,茶换十多次,从月上中天,等到夕阳晚照,终于等到前面有人传话——“来了,来了。”

    他蹭一下站起身,一把拽住不甘不愿的儿子,拔腿就向外跑。

    夏安皱眉,也只得站起,客人都去了,他总不好说不要去迎接,能在客厅中等一等,已经算是极给面子。

    “好大的架子!”

    只见夏家竟开了大门。

    陪着夏蝉聊天的小客人们听到那边的动静,登时愕然——一个不知来历的十六岁女孩儿,也能让堂堂夏家如此礼遇?

    连夏安的脸色都有些难看,暗道这帮下人今日怎么这般没眼色?大门那是能随随便便就开的?

    外面喧哗声四起。

    小厮高声喊:“家主,来了,来了。”

    夏安叹了口气,也罢,门都开了,总不能把人打回去,矜持地咳嗽了声,道:“请……”

    扑通!

    “逸儿?”

    话音未落,于逸一下子五体投地,整张脸都埋在地上,呜呜半天,挣扎半天,竟站不起身。(未完待续。。)

第九十六章 漂亮

    夏安:“……”

    身边仆从连忙齐齐伸手去拽。

    脸色胀红,累得气喘吁吁,拼命拽了半天,于逸整个人还是趴在地上,像只软体虫子一般蠕动,就是起不来。

    “都没吃饭吗?连个人都扶不住!”

    于君也吓了一跳,怒喝一声,自己蹲下去,想把儿子扶起来,结果伸手拉了半天,竟同样拉不动。

    夏家好些人上去帮忙。

    一时间都乱了套,夏蝉远远看着,第一次在外面面前手足无措,身边的那些客人们更是目瞪口呆。

    这时,红尘已经身披法衣,头戴高冠,身后左右领着十数人,浩浩汤汤进门。

    夏家的家丁仆从,低垂着头在前面开路,竟是殷勤得很,夏安扫一眼一瞬间胃痛——这帮不长眼的,不过一小姑娘,你们如此殷勤,像什么话!

    可惜,他身为夏家的家主兼任族长,必须保持风度,那是绝不能此时破口大骂,训斥仆从的,咳嗽了声,刚想上前说话,红尘已经大大方方地走了过来。

    她来到夏家,并不好奇这座古老的宅院,眼角眉梢没带出半分流连,行动是飘然若仙,玄色法衣,长袖翻飞,裙摆曳地,步步生莲。

    夏安有一瞬间恍惚。

    还有这张绝艳的脸。

    当年先皇为陛下选了金家名满京城的女儿做妻子时,无人反对,但当那位陛下登临九五之尊。世上就多了一种说法,皇后容色太过艳丽,恐非吉兆。

    能让臣子说出这等无礼之言,哪怕只有寥寥几个弄不清楚状况的在私底下乱说,也可以想象得到,皇后的容貌何等出彩,当时皇后与宓妃若立在一处,几乎能闪瞎人眼,让人再也想不起别的。

    就说多年前皇后曾经遭遇刺杀,那刺客手段狠辣。武功高强。对自己也残忍,竟狠得下心给自己一刀做了太监,用竹签就能杀人于无形,只是面见皇后当面。看到她的脸便下不去手。惶恐间愣是让万无一失的刺杀行动失败了。

    如今。他的……女儿也长了相似的脸,虽然因为年幼,尚无那种让人目眩神迷的丽色。已经能预示以后的倾国倾城。

    夏蝉站在后面,远远看着,越看,脸上的神色越发僵硬,她其实很久之前,就在心中揣摩过这个女人的样子。

    她生在蒋家庄那等粗俗地处,应该没读过什么书,不知礼仪,自幼不受宠爱,自然生不出气度,不是木讷呆板,便是浑身炸刺,哪怕后来师风对她推崇有加,夏蝉还是觉得,师风此人眼光本是个不怎么样的,没见大哥提起那人,总是脸色复杂,想来也是不知该如何形容一粗鄙女子。

    但今日初见……

    夏蝉的心像是沉浸在寒潭里长久再也拿不出来。

    京城闺秀里最美的荣华郡主,能比得过她几分?难道这世上,血脉真有这么重要?没有一个好爹好娘,就当真永无出头之日?

    师风立在旁边,无意间看到夏蝉的表情,皱了皱眉,隐约能猜出她心中所想,却是颇为不屑——方知师妹也是贫家女,如今谁还看她的出身?

    冬日里寒风吹动积雪。

    红尘踩着雪花而来,抬头看见夏安,神色不动,只是像寻常小辈一般见过礼,见他神思恍惚,也不介意,只低头去看于逸,四五个仆人,包括他爹于君,扶了半天扶不起他,红尘一伸手,于逸就蹭一下蹦起来,却是控制不住,倒退三步,才勉强站稳。

    师风眨了眨眼,若有所思:“阿尘,你身上莫不是带着什么了不得的东西?”

    这样子,到有点儿像古籍中记载的上位者神灵,对下位者的威压,也可能是灵器压制。

    红尘摊摊手:“只身而来,法器……到是带了我的青锋。”

    问题是青锋向来高冷,对红尘没威胁的东西,它才不屑一顾,更不会莫名其妙闲来无事去压制别人。

    “这人身上有问题?”红尘眯了眯眼,目光落在于逸身上,上下打量半晌,就没了兴趣,扭头看师风,“师公子信函相邀,可是对我送的礼物有哪里不满意?你若是不喜欢,我给你三千两白银也行。”

    “我那封邀请函可不值这个价儿。”师风顿时笑了。

    红尘却是一本正经:“对你来说它当然不值得,是随手就能给出去的东西,可对我来说,在那个时候很重要。”

    她眉宇淡淡,想起当年旧事,明明只是两年光景,却有些记不清似的,两年来日以继夜地辛苦学习,筹谋,所有人都是……当年固然忙碌也愉悦的时光,一去不返,以前也没多珍惜,可越是失去的,如今越觉得弥足珍贵。

    师风看她出神,于君立在一边早就满头大汗,急得不行,便道:“红尘小姐,这次邀你过来,是为了于逸于公子,想请你看看,他身上可有不妥之处?”

    红尘闻言回头看了看,眼睛一挑,颇有些意外,半晌才道:“我想,夏家的灵师怕是已经看过,他身上并无煞气,也没有脏东西附体,身体健康,就是睡不好,也是心里事情多自找的。”

    她一说,师风就点头。

    夏家的灵师看过,也确实这般说,“但事情不对,于公子定亲定了足足六次,次次不成,今年于家主相中江南太史家的一位小姐,刚透露出说亲的意思来,昨日于公子上马时就扭了脚,虽然也不算很严重,可于家都吓坏了。”

    红尘脸色不变,看样子没觉得哪里奇怪,只是看于公子的表情,就像在看一朵大奇葩!

    “小姐?”

    “唔,这事儿我不管。”

    红尘嘴角抽了抽。一捂额头,“你也别管,你可还没成亲呢,要是管了,小心以后你未来媳妇一天三顿揍你。”

    师风:“……”

    说完,红尘扭头就要走。

    于君大吃一惊,张了张嘴就要喊住她,可刚一想开口,忽然就感觉到有一股冰冷的气息直扑面部,他整个人僵住。浑身动弹不得。眼睁睁看着红尘带着一行人又大大方方地出了正门。

    师风瞥了眼红尘的袖子,知道那青锋短刃就藏在其中,只是两年过去,这短刃越发有灵性了些。

    红尘只当不知道。一行人登上车。车夫一甩马鞭。悄无声息地走起,这堂堂夏家,到像是她想来想来。想走就走的寻常地处。

    人走了,于君才吐出口气,捂住胸口,气喘吁吁地道:“她就这么走了?”

    师风看他一眼,苦笑:“如今的红尘小姐可是越发不好对付。”两年前她可是很热心的。

    “不行,你把这位小姐的住址给我,无论如何,我也要去求一求,只要我这儿子能顺利成亲生子,给我们于家延续香火,就是她想要座金山银山,我也给她搬过来。”

    于君眯了眯眼,急切地道。他这心里是越发觉得,刚才来的小姐别看年轻,进出时却仿佛有异象,他儿子摔倒的奇怪,他感觉到的气息也奇怪,怎么看都不是一般人。

    一行人面面相觑,院子里一时间安静地落针可闻。

    夏安也是勉强提起精神,把于家人送走,好在于君满怀心事,也没心思在面前应酬。

    外面事情多,夏安先处置了剑庐那边混进来的两个不明底细的人,又交代下去,今年冬日外头定的武器都先压后,这两个月边境上不消停,有人走私,夏家不搀和也怕被卷入。

    灯油都添了三回。

    外面白花花一片,一看就是又落了雪,他才披上蓑衣回东院。

    虽然叫东院,其实是按照公主府的规格修建的,夏安和陈婉感情好,两小无猜,当年成亲皇后给做得主,不建公主府,就在夏家修公主的寝宫。

    一修就是整一年,落成之后,外面看着不如其它公主风光,里面却着实舒坦,还有个巨大的温泉池子,白玉砌成,冬日进去泡一泡,一身疲惫全消。

    夏安脑子里还琢磨别的事儿,一进屋,却见陈婉倚着窗户流泪,一抽一抽的,身边丫鬟嬷嬷都不在,显见是让她打发走了。

    “这是怎么的?”

    他顿时吓了一跳,忙三步并作两步过去搂住,他的公主啊!

    陈婉咬着嘴唇,止住泪,扶着夏安的胳膊坐好:“……没事,就是忽然想哭一哭。“

    夏安闭上嘴,一下又一下地顺她的背,低声叹气:“阿婉。”

    陈婉沉默良久:“她看起来好吗?”

    “……很漂亮。”

    夏安又叹了口气,还很会摆架子。其实,在他来说,女儿真不怎么重要,何况还是个没养过一天的,也不是完全不疼,自己的骨血,还是很看重,若真是一点儿不在意,他早就派个人过去把人接回来便算完了,难道他们家还养不起个女儿?养个几年,嫁出去联姻,就算是尽了责任,是好是赖都无所谓。

    正是有几分看重,这才没轻举妄动,现今陛下老弱,皇子渐壮,夺嫡之事露出端倪,夏家不可能置身事外,此刻便有可能面临一个大劫,渡过去便海阔天空,更上一层楼,渡不过去,怕是不说抄家灭门,也少不了危险。

    夏蝉被家里养了十多年,金尊玉贵地长大,留在家里祸福与共,本是应当。

    至于自家亲女……夏安本身的想法,若是个好的,此时让她回来未必是好事,若是个不好的,回来了更麻烦,暂时放一放,不用太着急,慢慢看便是。

    此时看着公主眼中的泪水,又想起今日所见,那个出类拔萃,与皇后有七八分像的女儿,夏安的心忽然就有一点儿不确定,他是不是当这个族长的时间太长,为人太过理智,是不是已经失去了年轻时的热血柔肠?

    夫妻两个依偎在一起,各有各的心思。

    夏蝉端着热茶。立在门口,良久,忽然手一斜,把茶水倒了,盈盈转身,顶着风雪慢慢离去——路要靠自己走,自己的东西永远是她自己的,别人想拿,就看看她的命有多长。

    …………

    往年腊月雪都少了,今年是寒风冷冽。大雪绵绵。

    京城居。大不易,城里的房价高得很,今年比往年还高出许多,尤其是大比之年。租房的人连那些破旧不堪的马棚都没有放过。但凡能遮风挡雨的。都是好房子。

    金青的银钱不多,来的也不算早,自然同样找不到太好的住宅。只在南边的安善坊内寻了一两进的院子,这已经不算小,不光花干净他全部身家,还向薛小侯爷借了些。

    不过,位置虽然不佳,却也不是特别杂乱的所在,周围的居民多为小商户或是寻常小吏,家境也算殷实,能用得起三五仆从。

    于君带着儿子,携两个健仆,拿着拜帖礼物,远道而来,按照从师风那儿拿来的地址,寻到安善坊。

    他们天不亮就出了门,拉车的马,鬓毛上都沾满了雪白,终于找到了地方。

    “爹爹,是这儿吗?”

    “应该是。”于君松了口气,和儿子一起下车,抬头看去,已经能看见他们要找的房子大门。

    那是一扇普普通通的大门,朱红色,门前并没有摆设,到是贴了两张门神,铺设着三阶的石阶,石阶上点缀青苔,大门紧闭,悄无声息。

    “走吧。”

    于君振了振精神,大踏步地走过去,很近了,应该三两步就能到,但一行人走了差不多有半盏茶的时间,于君忽然发现有点儿不对。

    他脑子里有事儿,一直想着怎么请求,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才能让红尘小姐出手,来硬的那是下策,万不得已才能为之,毕竟威逼利诱得来的结果,谁知道对方会不会暗中藏下手脚?那可是灵师。最好还是让人家心甘情愿地为于家排忧解难。

    于君强迫自己不去想会不会再次失望而归。

    想得一多,就难免没注意路,好半天才回过神,他们走了这么久,居然没有走到大门前?

    于君停下,打量了下距离,一扭头竟发现他们走了这么半天,还是在马车附近,简直一伸手就能够到自家的那匹马。

    几个仆人都吓得打哆嗦。

    于逸更是满脸惊恐:“爹,咱们这不会是遇见鬼打墙了吧?”

    “大白天的,哪来的鬼打墙?”于君拧着眉想了半天,一拍手,“我看是红尘小姐在他们家大门外做了什么布置,也是,人家乃是高人,家门怎么可能想进就进?”

    深吸了口气,于君高声喊道:“永安于家家主,于君,特来拜会,还请红尘小姐拨冗一见。”

    他声音朗朗,一直传出老远。

    半晌,前面依旧毫无声息,那条通往大门的青石小径,依旧平平常常地铺设在那儿。

    于君一皱眉,等了一会儿不见动静,一挥手道:“走。”继续走,这次他们注意力很集中,走得也非常顺利,没几步就到了门前,于君大喜,抬手就敲门,结果一推门,大门就开了,况风卷来,下面竟是万丈深渊!

    他们一行人不知道什么时候立在了悬崖峭壁之上,一个站不稳,所有人脚下打滑咕噜噜栽了下去。

    “啊啊啊!”

    闭着眼喊了半天,没感觉到疼,好不容易鼓起勇气睁开眼睛,他们才发现他们根本就没走,还是呆在一开始下马车的地方。

    于君:“……”

    等到下一次,一行人慢慢走到大门前面,却面面相觑,谁也不敢敲门,只能一次又一次地高声喊话,指望着里面的主人赶紧出来开门见一见。

    这时候,于君再也不想什么软的不行来硬的之类乱七八糟的东西,他只希望能见到红尘小姐,能不能救他于家的香火,好歹给一个准话,哪怕不行,他也认了。

    不知道等了多久,主人加仆人,嗓子都喊得沙哑,大门毫无动静,于君叹了口气:“罢了,咱们还是……”

    就在他想打道回府时,大门吱呀一声打开。

    于君登时大喜。猛地回头,一揖到地,眼睛发亮,高声道:“某乃于家家住于君,还望主人拨冗一见!”

    还是悄无声息。

    于逸板着脸戳了戳他父亲的后腰,于君抬头,轻轻吸了口气。

    怪不得不说话,出来的根本不是人,而是一只半人高的大豹子,头顶上还趴着一只狗。

    要不是那只狗。估计在场的人都得翻白眼昏过去。当然,于君肯定要不自觉地去摸后背。

    他以前背上背着弓箭狩猎,也猎杀过这等猛兽的。

    虽然出来的是只畜生,到底大门开了。于君提了提气。脚下犹豫。不知道该不该进去。

    那只豹子却没理会他,很悠闲地踱步出来,尾巴一甩。还擦了于君一下,看样子十分嫌弃,于逸还年轻,尚是孩子心性,那帮仆人也一样,都跟着扭头,目送豹子走出去一段儿,到外面转了一圈,又溜达回来。

    嘴里叼着一根糖葫芦。

    没错,就是糖葫芦,小孩儿吃的那种,酸酸甜甜的那种,一文钱一串的那种……

    于家父子愣愣地发呆,眼看着豹子进了门,下一刻,里面就冲出来一个气急败坏的男孩儿,手里抓着把铜钱,头也不回地冲出门去,大喊道:“胡叔,你这是为赚钱不要命了,每次都给大豹塞糖葫芦,小心它哪天咬你一口。”

    外面又传来讪讪笑声,紧接着,一个粗哑的声音响起:“哎呀,老汉做生意不容易,附近都是穷鬼,一个月也舍不得给孩子买串糖葫芦,卖不出去,我怎么过活!”

    “哼。懒得跟你辩。”小猫气哼哼回来,皱着眉,“这帮人怎么心这么大,不是以前吓得要死要活的时候。”

    豹子一开始就跟着金青进京,才来这儿安家时,街坊邻居无不吓得一见就跑,现在才几个月,都会欺负豹子心软,拿各种零嘴糊弄它带回去。

    带回来了,难道家里能不付钱?

    小猫气哼哼地回去,于君手明,一把给拽住:“小哥!”

    这一声叫,还真是声情并茂。

    小猫愣了下:“您是?”

    “呼!”终于能跟人说这句话了,于君整了整衣冠,“在下乃于家家主于君,还请通禀一声,某要求见红尘小姐。”

    小猫眨了眨眼,一看他心有余悸的模样,顿时了然,失笑摇头:“你们来得可真是时候,我家小姐正和金郎君演练八卦阵,刚才前面贴了告示,不让人进出的,你们没看见?”

    呃,确实看见了。

    不远处的墙壁上贴着白纸黑字,很显眼,说寅时到辰时二刻,前方不可通行。

    说的到是清楚明白,问题是京城虽大,哪里有于家不敢走的地方?

    于君心下叹气,面上也只能客客气气地说自己太着急,没注意,还请人家引荐一番。

    小猫看他们都不像坏人,就笑道:“诸位请稍等,我去问我家小姐。”

    他一回去,红尘和金青正等着,不等他说话,红尘就道:“请他们进来。”尝试了下八卦阵的玩法,外面那几个被当成试验品了,实验结果很理想,红尘心情好,自然给面子。

    于君和于逸都被客客气气地请到客厅,猛地灌了好些茶水,刚才在外面,喊得嗓子嘶哑,又受了一番惊吓,浑身大汗,又渴又饿,连于君都很不矜持地吃了半盘子点心。

    红尘这才换好衣服出来,一见于君,不等他开口直接就道:“夏家族长说的一点儿都不错,你儿子没有被任何脏东西沾染到,他好得很,根源在你不在他,事实上,在我看来,那位十分仁慈,心中有大慈悲,你儿子很幸运。”

    于君一愣,一头雾水:“小姐这是何意?”还幸运?他的儿子连续定亲六次,每次定亲之前,无论怎么算,男女双方八字相合,毫无问题,但一定亲,儿子就开始出现各种各样的麻烦,甚至一不注意就要危及生命,这还叫幸运?

    红尘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目光闪烁,充满惊奇,弄得于君浑身不自在,简直从头到脚都在痒痒。

    “小姐,我有什么不对?”

    半晌,红尘才一抬手捂住自己的脸,叹了口气:“我提醒你一下,这位于家主,你有一个毛病,要自己想起来才好。”(未完待续。。)

第九十七章 年节

    于君满头雾水,还想再问,红尘也不多说,直接端茶送客。

    不走也不行,从见到红尘开始,于逸就各种不对劲,身体沉重,迈不动脚步,老想趴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脸上涨得通红,这才勉强自己没出丑。

    于逸也是年轻人,在红尘这么漂亮的女孩儿面前,他也不乐意总像个痴汉似的,让人笑话。

    只是父子两个离开这座神奇的小破宅子,都不免有些失望。

    尤其是于君,长叹一声,面色苍白。

    于逸面上阴沉沉一片,半晌冷笑:“爹,我看那小姑娘也就虚张声势,仗着有几分异能在吓唬人。”

    他在红尘面前出丑,想起来就不自在,难免要贬低她一下。

    “爹您能有什么毛病,这十几年咱们于家守在京城,无人入朝为官,低调行事,从不与人结怨,爹爹更是很多年没管过外面的事情,难道还会得罪人不成?真是胡说八道!”

    这话也不算错。

    于君皱了皱眉,若有所思地领着自家儿子回去,于家别看很风光,在京城连那些王公子弟也不敢惹,但那都是凭借祖宗荫庇,这些年人丁单薄,没什么能拿得出手,连他也自知天分不足,谨遵父命,只老老实实守着家业,不搀和朝廷里的事儿,从没有做过任何伤天害理的事儿,怎么可能报应到儿子头上。

    年节来临。

    今年永安不怎么太平,灾祸连连。可总算熬过了这一年,看这天气,瑞雪兆丰年,兆头极好,来年一定比今年顺利。

    所有的大街上都弥漫着喜庆的味道。

    罗娘她们读了这么长时间的书,也精神疲倦,干脆就趁着年节轻松轻松,院子里树上挂满了各种彩缎花灯,红尘看了喜欢,想了想。穿戴整齐。从头包裹到脚,连手上也带着分指的手套,领着金青还有罗娘她们到园子里开始作画。

    以刀为笔,以冰为纸。画出世间锦绣。

    罗娘更是玩起了冰雕。

    小小宅院。一夜之间就变成了一座冰雪花园。薛柏桥来送年礼,结果没进门就让蜿蜒曲折的冰铸长城给迷花了眼,扑过去一会儿窜上。一会儿滑下,玩得开开心心。

    林旭是和他一块儿来的,人家林师兄都给家里上上下下所有人散完了红包,这位小侯爷的礼物还扔在雪地里没人管。

    “算了,他这些天也难得这么高兴。”

    薛家最近两年同样不太平。

    宁侯是个逍遥自在的闲散侯爷,和皇帝那是自幼结下的交情,在京城就是爵位比他高,权势比他大的人,也轻易不敢招惹他,按说应该没多少烦心事儿了,毕竟连他那纨绔小儿子也长进得很,深得皇帝喜欢,读书读得不错,等考出个功名,完全可以靠着爵位不入朝为官,或者当一名士,日子肯定不错,可问题就出在小儿子太出息上。

    薛家长子薛松桥,比薛柏桥年长三岁,一生下来就极受重视,当年老侯爷还在时,便把他带在身边教导。

    许是宁侯自小就太惫懒,长大了也不是那等能让父母骄傲的好儿子,老侯爷把薛松桥管得极严格,三岁开蒙读书,五岁习武,自此之后就没一日清闲。

    京城上进的世家勋贵,对嫡长子差不多都是这样的教育,只是有些人家管得更严些,有些人家更疼孩子。

    薛松桥从小就是作为薛家继承人培养的,弟弟生下来就另有爵位,不会和他争,两兄弟感情很好,但近些年,他娶了妻子,生了儿子之后,事情就渐渐有了变故。

    也不知为何,薛柏桥的大嫂对他有很深的敌意,加上侯爷夫人疼爱幼子,在薛柏桥身上很舍得花钱,甚至还说过,因为是长子继承侯府,将来分家,恐小儿子吃亏,她那些嫁妆要给小儿留着。

    以前薛柏桥纨绔,侯夫人说说这些话,众人也只当是娘亲疼孩子,怕他过不下去,为他打算,连当大哥的薛松桥也没介意过,可这两年不知怎么回事儿,兄弟之间起了龃龉。

    “哎,真不想回去,大嫂老是说酸话,我哥也老听她的,男人啊,娶了媳妇忘了弟。”

    薛柏桥蹲在冰做的长城上唉声叹气。

    “女人真是奇怪的东西。”

    底下罗娘皱眉瞪了他一眼。

    红尘失笑:“嗯?瞧不上女人?”

    薛柏桥顿时就缩了。

    林旭笑了笑,穿上新做的墨色袍子,披上狐裘大衣,大毛的领子竖起,遮住小半张脸,一伸手也帮红尘系上一条披风。

    “走吧。”

    两个人撑着一把伞出了门,都没坐车,沿着街道,踩着积雪,缓缓向东城走去。

    红尘脚下走得不轻松,却没觉得累,到是有些麻木,不知道走了多久,便看见雾气笼罩的林府牌楼,琉璃砖还是光辉耀眼,却已经显现出一丝倾颓。

    脚步一顿,林旭仿佛有些犹豫。

    就在这时,后面传来一阵马蹄声,有一伙儿十六七岁的少年少女纵马飞腾,冲过牌楼,一举手,噼里啪啦,乱七八糟的砖石就砸在林府朱红色的大门上。

    红尘心里一紧。

    林旭脸色铁青,嘴唇动了动,终究还是没有说话。

    过了片刻,林府大门洞开,走出来个瘸腿的老仆,慢慢地把门前的脏东西扫开,他的动作娴熟,表情麻木,显然不是头一次做这个差事。

    直到老仆进了门,大门再次紧闭,林旭才拉着红尘的手,走到大门前。

    举头望去,御赐的金匾已经没了,只剩下空洞洞的房子。

    “想当年……”

    想当年老王爷在世,谁敢在林府门前狂奔。文官下轿,武官下马,那是大家约定俗成的规矩,皇帝亲来,也不肯直接坐着御辇进府,如今却已经随意一毛头小子,也敢侮辱林府了。

    一瞬间,林旭甚至想把刚才的公子小姐都抓过来恶狠狠地打一顿,只是他知道,现今还守在林家的人并不愿意他这么做。也实在没有必要。

    林家的荣辱。本也不是这些人一点儿轻蔑的举动能够影响的。

    站了许久,肩膀上堆满雪花,林旭和红尘才转身离去,不曾登门。到是他们走了。林家的大门开了一下。那个老仆出来张望,看了林旭的背影许久。

    回到家,红尘的心情就不太好。去给小莫上了一炷香,给他供上些茶水点心。

    小莫什么都不挑剔,所以竟不知道他最喜欢吃什么,供奉的东西合意不合意。

    时间悠悠而过。

    很快到了大年夜。

    红尘坐下来,盘点了一下今年的收获,罗娘她们汇报过一年来大家的生意,还让秘密训练的一帮小孩子过来见礼。

    两年了,自从小莫死去,红尘就收养了一批小乞儿,说是乞儿,其实来源很多,还有一部分和罗娘她们一样,都是苦命的流莺,从中择取资质好,品行佳的,托了林旭帮忙,用鬼谷的训练方法,认认真真地训练。

    说是鬼谷的法子,其实红尘改进很多,连林旭看了都惊讶,觉得训练方法和鬼谷一脉相承,却成熟得多。

    他自然觉得眼熟,都是红尘当年跟着鬼谷先生时,亲眼见到的东西。

    这样一年时光,估计比别的地方训练个三五年都有效,训练淘汰出来的小孩子就送到罗娘她们手下,或是做小厮,或是帮忙做生意,两年的时间还太短,但也勉强凑到几个能用的人手。

    红尘刚刚十六岁,还很年轻,有大把的时间来做这件事,所以她不着急。

    罗娘非要把她们建立起来的组织叫‘生门’,到也很恰当,门内弟子,都是绝境里偷生的。

    “好了,大家都坐,坐下吃饺子,希望新的一年,诸事顺利。”红尘笑眯眯地举了举酒杯,大家先喝了一杯酒,趁着等待饺子出锅,也不多什么,只让人搬出一只樟木箱子,随手打开。

    里面铺着红绸,摆放着好多木偶,都是在场所有人的木像。

    罗娘笑了,把自己的那个取出捧在手掌心:“才两年,我觉得我漂亮了。”

    两年前罗娘也有一种美丽,历尽沧桑的,世俗的美,如今却是多了一种神韵。

    大家照例取了自己的小木像擦干净, 又拿油脂保养一番,才由红尘重新收起来放好。

    罗娘忍不住拿起小莫的木像,细细摩挲,擦拭了半天,叹了口气:“当年他开口讨要小姐的像,我们还开玩笑说,这小子也动了凡心,知道倾慕美人了,早知道他去得那么早,就该鼓励他把想说的话说出口,也省得带着遗憾走。”

    她们隐约猜测小莫可能对红尘小姐动了心,就算还没有钟情,至少也有些好感,第一反应都是劝解,希望他早点儿掐断那苗头,别胡思乱想,毕竟小莫和红尘小姐差距太大了。

    可早知道他命那么短,就让他有个念想又如何,青年男子,爱慕佳人,不是很正常的事儿?

    “行了,吃饺子吧。”

    收好东西,白生生的小饺子摆上来,热气腾腾,十分美味。

    林旭第一个饺子,咬了一口就咬出个大铜钱,逗得周围所有人哈哈大笑,纷纷要求沾福气。

    “那可不行,福气都给我们阿尘。”

    林旭笑着从袖子里扯出一条长长的红线,把铜钱擦干净,串好,塞进荷包,又把荷包给红尘挂在腰上。

    “希望明年我们阿尘诸事顺利,快活自在。”

    红尘也笑,她也想,能如此安生地坐在自己喜欢的地方,不顾忌礼仪,不顾忌别人,只和自己亲近的人呆在一起过年,已经是这世上最好的事了,如果今后的每一年都能如此,生活充实而美满,那就再好不过。

    上辈子一直追求的那些,什么名利。什么富贵,什么亲人的爱,那些东西有当然好,没有也无所谓,她自己动手获取的东西,比别人给予更有价值。

    她要名利,就自己去拿。

    她要富贵,富贵如今也是唾手可得。

    至于亲人,眼下这些都是,她以真心换真心。总不会人人都是王越。人人都和王家人一样不要脸。

    “行了,吃饱喝足去看灯,不过小青要回去温书,开年你要考试的。”

    红尘笑眯眯地道。

    金青顿时苦了脸:“……唔!”

    一家子热热闹闹地出去看灯。红尘还让人做了几个孔明灯飞上天。林旭远远看着。招了招手,把小猫叫过来,亲自动手制作了一个。挥毫泼墨,还在灯笼上画了一幅大漠落日图,一幅火树银花图,都是极快的速度。

    “拿去外面放。”

    红尘看了看,沉吟片刻,笑道:“去金池那边放,放高些。”

    小猫应了声,他还是孩子心性,喜欢玩,拉着小狸一块儿,又叫了一帮孩子欢呼着跑出去。

    孔明灯越飞越高。

    金池对面的林府上下正好能看到。

    林家的老王妃开了窗户,拥着狐裘坐在那儿,掐断手里的绣线,轻轻一笑:“乖孙回来了,也不知有没有娶一房漂亮媳妇,好给我们林家延续香火。”

    这一座似乎被时光掩埋了的府邸,仿佛被笼罩上一层温柔的霞光。

    “吼!”

    红尘躺在躺椅上,整个人缩成一个球儿,耳边忽然传来一声老虎的吼叫声,才一下子坐起身,“对了,小猫,你喂它们了没?”

    小猫正手忙脚乱地收拾地上的瓜子皮,闻言一怔,摸了摸脑袋:“呃,好像忘了。”

    今天大年夜,家里的动物们也跟着过年,他们一早就准备好几只活羊,现杀现宰,结果一忙活忘记喂它们。

    小猫连忙扔了手里的扫帚跑出去,红尘才起来,先给老参松松土,又给小茉莉浇浇水,顺便把小茉莉摆放在窗台上,也让它看看外面的景色。

    虽然茉莉花到了大冬天依旧鲜绿鲜绿的,让外人看到肯定会觉得很奇怪。

    不过最近几个看见的人都没表现出什么,好像还很理所当然。

    小猫和小狸也没问,只是每日照常照顾小茉莉的时候,变得温柔细心了些。

    红尘也是过了好些日子才反应过来,大约在他们心目中,自己身边要是不发生些异常事件,才不正常。

    在茉莉枝条温柔的缠绕下,红尘又给它加了些水,还忍不住拿灵力喂它,喂了两口,就听见林旭在外面说话,还有颠和尚的声音,红尘怔了怔,忙披上衣服出去。

    就见颠和尚果然站在院子里,一脸和蔼,面含微笑,正小声同几个扫地的小丫头说话。

    小丫头们都挺高兴,手里抱着各色糕点。

    “颠大师?”红尘怔了怔,连忙正容道,“您老怎么来了京城?”他不是三嗔,乃是普济寺的高僧,红尘在杞县时,没少受他照拂,连罗娘她们也有好几次得他恩济,这才在杞县安安稳稳地生活了两年,从不曾受到任何骚扰。

    可以说,三嗔在知道内情的人眼里那就是个假和尚,没什么大不了的,颠和尚却真真正正属于必须尊敬的高僧。

    “这不是又要选灵女。”颠和尚叹了口气,“今年普济寺也受邀参加,我只好来了。”

    也是,朝廷的面子绝不能不给,别看寺庙瞧着高冷,其实建在大周,就要服大周官府的管束,僧人也是人,得罪了官员照样没好果子吃。

    朝廷选灵女乃是本朝盛事,各地的寺庙道观,受到邀请来参与大典,那是荣耀,不来就是蔑视朝廷,颠和尚便是不乐意也不能不来。

    红尘笑了笑,忙把大师让进屋,低声问:“三嗔也来了?”

    “他不放心,非要跟着,这会儿在外头看马车,说是就不看女檀越显摆了,真不知道这孩子想什么。”

    红尘:“……”

    也就颠和尚敢把那个邪僧当孩子,那家伙以后死了绝对去不了西方极乐世界,下十八层地狱都是宽容。

    “对了。这位是于君于檀越,他和我恩师有交情,今日求到我头上,我也不好拒绝,只能带他同来,还请女檀越莫怪。”

    颠和尚指了指一直跟在他身后的于家父子。

    红尘皱眉,只好把视线落过去,这才短短时日不见,于君还好,于逸的脑袋又一次被包裹着。气色不好。脸上苍白无血色,显然是失血过多的症状。

    她还没说话,于逸已经一揖到地,轻声道:“这次冒昧来访。并非是强求小姐帮忙。只是听说小姐能制作阴阳和合符。甚为灵验,于某愿意高价求购,请小姐务必允准。”

    红尘一下子就乐了。失笑道:“我知道了,看来你是找到有些修为的灵师,想到解决的法子了?”

    于君面上也多少轻松了些,加重声音道:“于某祖上还有几分薄面,国师虽闭关潜修多年,上一次也说我儿无恙,可还是愿意施展无上妙法,助我儿心想事成,只是以国师的身份,阴阳和合符这类,自然是不宜亲自动手制作,能点于某一句,已经感激不尽,师公子说,小姐画的符才是真正灵符,眼下京城再找不到第二个能够比拟。”

    话虽然是吹捧,可明显也是把红尘当不入流的苦力了。

    和合符这种东西,很是寻常,但大周朝的灵师轻易不会画,也就那些野道人,神婆神汉,招摇撞骗的人愿意动手。

    到不是符有什么不妥,纯粹是正经修行之人,都不爱沾因果,而这世上,最容易沾染因果的,正是婚姻夫妻之事,人的一生太过漫长,夫妻两个会不会一辈子恩恩爱爱,谁也不得而知,沾染这种事儿人,那就是自找麻烦。

    就连颠和尚听了他的话,也眉头紧锁,忍不住开口道:“永安月老庙有卖和合符的,檀越如果想要,自去买便是。”

    不过,红尘这回没生气,也不怕麻烦,还真很随意地让小猫准备黄纸,朱砂,画了一张符给他。

    于君面上带出几分得意来,再神秘莫测,装模作样,还不是照样要做他的生意——

    “开个价儿!”

    红尘笑眯眯地摇头:“不用,这回友情奉送,看在颠大师的份上。今年可是大年夜,于家主还是早些回去阖家团圆为好,我这里就不留客了。”

    于君点点头,事实上今夜登门的确不妥,要不是大年初一国师就要做法,他这会儿该在家里守夜。

    看着于君父子转身而去,红尘才笑着又追了一句:“明天于家主千万把令郎带在身边,莫要离开才是。”

    于君没听懂,这会儿心中快意,也不在乎红尘说什么。

    颠和尚到是觉得红尘话里有话,只是他莫名其妙的在大年夜登门,还领着恶客来,有些过意不去,只顾着大把大把地给红尘家上下塞护身符,红包,一时间就没有多想。

    夜深了,天也冷,宵禁时间将到,红尘就没让颠和尚走,留下他在客房将就一晚上。

    “我们初来京城,置业仓促,房子太小,您可千万别嫌弃。”

    颠和尚已经感动得热流盈眶:“已经很好了。”

    确实特别好,当今陛下近年来变得特别小气,皇宫有十几年没有修过,很过宫室坏得不能看,干脆直接封死,把宫妃迁出去与别人同住,也不肯重修,给臣下赏赐的钱币,都用旧的,耗损严重的,更别说给他们来京各路和尚灵师安排的住所了,那简直是拥挤,黑暗加透风,被褥也单薄。

    有门路的根本就不肯住,像他这种没门路的,只好勉强住下去,每天都半夜冻醒过来,若不是他还有点儿根基,估计没几日不给冻死也要冻得生病。

    躺在柔软舒适的床铺上,颠和尚一睡就扎扎实实地睡着,一夜无梦,第二天,天还没亮,他就让一阵阵哭喊声惊得从床上蹦了起来。

    “怎么回事儿?着火了?阿尘出事了?”

    颠和尚连法衣也没穿好,随便裹了件外套就冲出去,刚一进院子,就看见外面黑压压一片人头。

    家里的下人,还有罗娘她们都围在那儿指指点点。

    他走过去一看,于逸哭丧着脸,扶着他爹立在院子里面,他爹于君脖子里缠了好些鲜红的丝线,鼻子和嘴巴上面还贴着一叠,至少有十几张黄纸,简直比被镇压的僵尸还凄惨,整个人身体僵直,连动也不动一下,目中却流露出强烈的恐惧来,双目含泪,哼哼唧唧。(未完待续。。)

第九十八章 月老

    红尘也出了卧房,她一出来,周围围着看热闹的下人们就让开一条路。

    走过去看了看,红尘忍不住一笑。

    于君被封住口鼻,呼吸困难,脸色都开始发青,他儿子伸手一撕扯,那符纸又嗖一声,跑到他儿子鼻子上,于君总算喘过口气,大口大口地吸了两下。

    也就两下的工夫,那符纸再一次糊了上去。

    于君又被憋住。

    癫和尚都看得于心不忍,脸上露出些许忧急:“这是?到底出了什么事儿?”

    于逸耷拉着脑袋,哭丧着脸道:“今天早晨我去给爹爹请安,就发现爹爹身上缠了好多红线,脖子上也有,怎么摘也摘不完,还没弄清楚,按照国师的要求,贴在墙上的符纸就都莫名其妙地飞过来,除了我还能揭下来一会儿,别人动都动不得,碰一下这符纸就往我爹肉里钻。”

    不只如此,于逸试过拽下来就用火烧,用水淹,结果一入火,他爹的衣服就着了,一入水,他爹浑身上下就湿透了,折腾了一个多时辰,他爹爹都快被折腾得没了气,一看不好,连忙去找国师,可国师在宫里陪王伴驾,哪里有工夫管这个!

    于逸一下子想起红尘,就赶紧带他爹来求救。

    “红尘小姐,您一定知道是怎么回事儿,还请您施以援手,大恩大德,必不敢忘!”

    红尘摊摊手:“这可不关我的事儿。”

    不过她还是耸耸肩走过去,笑道:“神君。且让我问他几句话。”话音未落,那符纸就飘下来,悬浮在半空中,微微打转,明明只是几张黄纸而已,竟然有一种莫名的气势在,压得周围围观之人不敢抬头看。

    众人愣了愣,顿时觉得周围一冷,忍不住抬头看天。

    “阿弥陀佛!”

    颠和尚都不觉念了声佛。

    于家那些人看红尘的样子,更是和看神仙差不多。尤其是于家父子。他们身份高。平日里也不是没见过灵师,连国师都能偶尔见一见,可国师也没做过如此神异之事。

    红尘看着捂着脖子咳嗽不停的于君道:“于家主,您还没想清楚?自己究竟有什么毛病?”

    “毛病?”

    于君嘶哑着嗓子。急得满头大汗。“没有啊!”

    他刚一开口。那符纸呼的一下,就向他逼近,吓得他急急向后缩:“我想。我想,我再想想!”

    拼命地搅动脑汁,于君这么一个堂堂家主,脑门上冒虚汗,真快要哭出来。

    于帅当年七十岁尚且挂帅出征,何等英雄,红尘想到老人家,也有些心软。

    “你再琢磨琢磨,怎么得罪了红喜神君,就是月下老人。”

    红尘这么一说,于君一怔,脸色微变,好半晌才道:“难道是?那,那……都是十七八年前的事儿了。”

    于君和他的老父亲不同,自小就是娇生惯养,反正他有四个哥哥在呢,继承家业也用不着他,他就是自由自在玩一辈子,于家养他一辈子便是。

    长辈们对幼子,尤其是老来子,总是多几分怜爱。

    于君年轻时自然也是个喜欢玩闹的主儿。

    十八年前,于君新婚不久,他送母亲和妻子去月老祠还愿,因为他漫不经心,说了几句怪话,嘲讽月老娘娘腔,不像个正神,让他娘亲气得揪着他的耳朵训斥了一顿。

    于君当时就不高兴,面上没敢表现,私底下很是不耐烦,回头就找小伙伴们半夜放了把火把月老祠给点了,大火烧得夜色通红,十分壮观。

    当然,没太严重,就烧毁半个正殿而已。

    不过,在月老祠呆了一阵子,于君高高在上地看一堆痴男怨女去求姻缘,居然还挺有意思,也是无聊,闲来没事儿做,秦楼楚馆去几次尝尝鲜便罢了,家里媳妇在,不好让她闹心,酒楼里的菜也就那么回事儿,还比不上家里的小菜,出游,打猎又不能天天去,他一转念弄了身法衣穿上,装模作样给人家免费算卦去。

    他相貌堂堂,读书又多,能言善道,一看就一副高人风范,那些过来求姻缘的男男女女都很信他,结果这位玩上了瘾,对每个找上门的人都忽悠人家这不好,那不好,未来妻子或者相公不是性情刁钻,就是生不出孩子,甚至会给他带来巨大的灾祸,最可气的,愣是诽谤祠里供奉的月老是个伪神,狐狸精附着的,专门祸害人家男女的家庭。

    本来区区一月老祠,也没多重要,他身份又高,没人敢管,愣是让这位玩了小半个月才尽兴。

    之后好好一个月老祠,半年没恢复元气。

    于君想起旧事,满心不可思议:“怎么可能?这,就为了这点儿小事儿?”

    永安城内像他一样无聊的纨绔子弟多得很,前年荣华郡主不是还捣毁了大云寺两间大殿,就因为她未婚夫发誓,宁愿去当和尚也不娶她?

    人家还不是好好的,无病无灾,依旧名满永安城。

    正说着话,半空中的符纸震动了一下,威胁似的又向于君靠近,吓得他连连后退。

    红尘摇了摇头:“不只是这些。地上的神像大部分都是泥塑的,并无灵性,就算有些灵性,月老也不会因为一介凡人些许不敬之举就大动干戈。”

    叹了口气,红尘盯着于君,道,“但你心中既然不信这些,就不该屡次戏弄月老。”

    她一伸手,拉住于君的袖子,把他袖子里的一团红线抽出,扔在桌子上。

    别人看不到,事实上这些红线都泛着一丝金光,但是金光已然十分暗淡,一落到桌子上就化作烟尘。散于空中。

    于君一看这些线,脸上浮起一抹红,讪讪而笑:“……这不是开玩笑呢。”

    红尘盯着这些红线,上面浮现出来的影像已经变得模糊不清,但还是能从中感受到愤怒和怨念。

    于府的老封君是个虔诚之人,时常求仙拜佛,虽说月老不常拜,见到了也会为孙儿孙女的姻缘去上一炷香,前些年她老人家重修月老祠,老庙祝就送了她一组法器。是一男一女两个瓷娃娃。还有一团红线。

    瓷娃娃为中空,只要往里面放入男女的出身来历,姓名,生辰八字。再系上红线。据说就能促成姻缘。

    是不是真的老太太不知道。反正就讨个吉祥,便把东西送给了儿媳妇。于夫人把东西摆在卧房,却落在于君的手里。别看人到中年,这人还是促狭性子,闲极无聊就瞎捣鼓,这对娃娃也成了他的玩具,经常随便编造些生辰八字塞进去装模作样地玩,一边玩还一边念叨:“你要是真能成真,那我一准儿得断子绝孙。”

    这也就罢了,他偶尔练字,甚至写大公鸡一只,配老母猪一头,母老鼠嫁给公蟑螂什么的,写完就往娃娃里面塞,到更来更是当垃圾桶用,当磨脚的踩在脚底下玩,百般不尊重。

    “既然戏弄了鬼神,就该承担后果。”红尘看了于逸一眼,“你一开始作弄月老时,你妻子已经怀了身孕,月老看在生灵已经入世的份上,就没有绝你的根苗,但如今你想你儿子顺利娶妻生子,做梦更快一点儿,尤其是你得罪了红喜神,还敢用国师亲自打造的姻缘法器,用我亲自写的和合符,那可是带真灵的,能通上天,也许月老本来没惦记你,这下也惦记上,非教训一顿不可。”

    红尘话音未落,半空中的符纸一转身,背对着于君,轻轻颤抖。

    于君面孔僵硬,眼神呆滞。

    红尘深吸了口气:“在我看来,你儿子于逸比你好,知道尊重,你问问他,他有没有去跟月老求过什么。”

    于君一扭头,看向自家儿子,于逸的脸一白,半晌才支支吾吾:“爹,我不想娶王千金,张千金,刘千金什么的,也不想娶太史家的千金。”

    “……那你想娶谁?”

    整个京城,他儿子能接触到的,差不多都是这个圈子里的女孩子,无论哪一个当媳妇,他都没意见。

    事实上事情发展到如今这个份上,别说京城了,就是外头穷山恶水出来的小姐,只要平平安安嫁给他儿子,于君也把对方当祖宗给供起来。

    于逸哼唧了半天,才说他这几年,每次爹爹要给他定亲,他都去月老祠念叨一遍不愿意。

    于君:“……”那月老对别人家的姻缘,爱答不理,从来不显灵,怎么就盯着他们于家不放了?

    红尘失笑:“别人家没有当朝国师眷顾,也不会有钱去买那些很有灵性的风水法器,引不来真神,你们家却不同。”

    于君愣了半晌,连半空中漂浮的符咒都顾不得,盯着儿子看:“你说吧,看上了哪家的小姐?”

    于逸闭上嘴只摇头。

    急得于君破口大骂:“你到是说啊!只要家境差不多,哪怕差一些,只要是清清白白的好女孩儿,我都答应你,马上就找媒人去给你说亲,你快说吧。”

    于逸还是一言不发。

    红尘却没耐心看他们父子两个在自家的院子里闹,皱眉道:“你们想吵,回去再吵,小猫,替我送客。”

    于君一怔,心有余悸地去看那些符纸。

    红尘伸出手,轻声道:“有请神君归位。”

    唰一声,所有的符纸都落在她的手心里,叠好,红尘自己揣怀里了,于君张了张嘴,也没敢要,只能满怀心事,一步一回头,被小猫送出院门。

    “行了,打发走讨厌鬼,咱们吃早饭。”

    天已经大亮,红尘把癫和尚让到上座去,一家子围在一起吃了一顿香喷喷的素斋。

    素斋还是癫和尚身边的小沙弥做的,这位可是高手,一个人做素斋做上十年,想不高也难。

    大年初一,一年元日。本该是热热闹闹去拜年的日子,奈何红尘她们初来京城,亲戚全无,连金青都不愿意到别人家打扰,毕竟科举在即,所有的士子都一门心思读书,过年什么的,也要向后面排。

    吃完饭,癫和尚又去念他的经,红尘和林旭就凑在一块儿嘀嘀咕咕地聊天。

    “现在还好。等金青金榜题名。那件事一开始,你不想回夏家,夏家也要找到你的头上,至少族谱要入的。”

    林旭拈着棋子。盯着棋盘。看似全神贯注。

    红尘点头:“我也没想不入族谱。”

    夏安……爹爹是极为理智的一个人。她上辈子就很清楚,那个人不会有多爱她,却也绝不会害她。哪怕记入夏家的族谱,那个人也许在她遇到各种危险和麻烦的时候,会权衡利弊,不会全心全意地帮助她,但也决不至于拖她的后腿,成为她的麻烦。

    而且,怎能容忍夏蝉那么开心做一个真正的夏家小姐,怎么能让她仗着夏家的势,自由自在地去发展势力,勾搭厉王,做她的皇妃,过得那么肆意快活!

    林旭抬头盯着红尘看,忽然一扬眉:“真弄不懂你们女人在想些什么,明明本身能力那么高,却一门心思只想憋在四面围墙之内,和另外的女人斗来斗去,争夺的竟是男人的心?在家争爹的心,出嫁争丈夫的心,很有趣儿吗?困守在四面墙之后,勾心斗角,辛苦钻营,要的竟只是那么普通无趣的家庭生活?”

    红尘:“……身为一个男人,竟说得出这种话,你难道不觉得离经叛道!再说,无论你现在想的是谁,至少我不是你说的那种女人。”

    至少这辈子不是了。

    林旭失笑,点了点头:“你像我娘。”

    红尘:“……友尽。”绝对友尽,被一个冷俊的美男子说像他娘亲,那滋味绝对酸爽的要命。

    林旭笑眯眯低下头去继续下棋,一点儿都不怜香惜玉,虐红尘虐的不要不要的。

    红尘心下却不觉叹息,她上辈子不知道,林旭竟是林家的长孙,那么说,他是小莫的大侄子。

    这关系可真乱。

    原来他就是那个生在战场上,一出生就没回过林家的孩子,那是陛下第一次御驾亲征,结果遭遇北燕伏击,大将军林远平,林老王爷的长子,独自一人背负皇帝杀出重围,皇帝只是受了一点儿擦伤,他却失血过多而死。

    妻子周云静,身怀六甲,替夫挂帅,稳定大局,愣是把北燕逼了回去,却早产把孩子生在了战场上,幸好当时随军的一个大夫,医术高明,带走了孩子细心诊治,否则这个孩子恐怕都活不下来。

    林远平的长子就被养在了军营里,一养多年,始终没回过京城,不过林家人常在军营,也没人觉得不妥,直到那件事情发生,林老王爷冤死战场,才失了他的消息。

    或许皇帝心里头还念着林远平的救命之恩,也没让人搜捕,估计他心里也想着,总不能真的就让林家绝了根苗。

    想起这些,红尘托着下巴笑了笑:“我真的很像周元帅吗?”

    林旭:“……”

    那可是大周朝唯一一位女元帅,武功超绝,比男子更强,在战场上更是战功赫赫,能和自己的丈夫比肩。

    天下的女儿,谁不憧憬?

    伸手拍拍她的脑袋:“别想那么多。”

    幸亏这丫头见不到娘亲,要不然肯定失望,林旭眉眼也不觉柔和下来。他的母亲其实是个爱撒娇的小姑娘,不在战场之上时,永远都年轻,娇气,可爱。

    “说正事,我给你调来个侍卫。”

    擎天帮那几个现在都在鬼谷天机门呆得乐不思蜀,还要训练‘生门’外门弟子,忙得不可开交,再说,他们在杞县还行,在京城这等地方,可撑不起场面。

    林旭若有所思地落子,毫不客气地又一次赢了红尘。

    可惜,一点儿成就感也没有。

    他现在和红尘下棋,纯粹是专门陪练,只能让红尘长棋力。

    “你们家那个鸠占鹊巢的假货不简单,她虽然是手无缚鸡之力,却笼络了一帮纨绔子弟,还和大云寺的和尚不清不楚。应付她,你必须上上心。”

    林旭轻声道。

    红尘冷笑:“我知道。”

    这个世上,最了解夏蝉的,就是她了。

    这个年还没有过完,林旭介绍的保镖就到了京城。

    来到红尘这座小宅子之后的第一件事,保镖先吃了一大锅干饭,因为不是饭点儿,家里还有一些腌菜,其它的什么都没准备,他就就着腌菜把饭都给吃完了。

    “俺叫铁牛。俺虽然能吃。可俺也能干,你们有什么粗活,累活,都交给俺。”

    铁牛一来。先把所有的水缸都给灌满。又把所有的柴火全给劈了。保证够家里烧个半年的。

    小猫咕咚一声,咽了口口水。

    说好的高手高手高高手呢?

    他也是生门死营里训练出来的,当初林先生派来的武师父。那是不露脸光凭杀气就把他们全都给吓得尿裤子的大高手,这一听说林先生给自家小姐派了一位顶尖高手做保镖,他就一直在期待,期待了这么长时间,结果就来了这么一个憨货?

    铁牛很高,头顶仿佛一不小心,就能碰到门框,脸上还带着稚气,也就十七八岁的模样,可身板结实的很,穿着草鞋,粗布短打的衣裳,皮肤黝黑,就和普普通通的农家小子差不多。

    说话更是憨态十足,一问三不知。

    “俺听红尘小姐的话,公子爷交代了,红尘小姐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

    红尘看见他就笑了,眉眼都弯起来,笑得十分开心,当时就让小猫给他准备衣服。他个子高,家里没有现成的,而且那些好衣服,红尘知道他穿不惯,就是普通的棉布蓝色棉袍给他穿上,又舒服又暖和,这孩子果然很高兴。

    一转眼就是正月十五,花灯节。

    京城十分热闹,大街上人来人往,还不到晚上,各种花灯就挂满了长街。

    “铁牛刚来,咱们上街逛逛让你熟悉熟悉环境,顺便买点儿东西。”

    红尘他们来京城也不久,才安家落户,又赶上新年,其实什么都没置办齐全,罗娘她们也要考女学,总要先去探探环境,买点儿京城这边新出的各种书籍文集。

    而且花灯节呢,总要出去转一转。

    既然有铁牛跟着,红尘就没带太多人,只她和罗娘两个,铁牛不大会赶车,带上小猫帮忙赶车。

    街面上热热闹闹的,她们一行人随着人群慢慢走,道边新鲜玩意不少,罗娘的视线一直在那些簪花,胭脂水粉,小金银首饰上面打转,她到不是喜欢,纯粹是担心家里坐吃山空,想要开个铺子好多些收入。

    ‘生门’那边要养的人越来越多,自家小姐花钱虽然不是大手大脚,却也不大知道节省,她们也不乐意委屈了小姐,以后小姐在上流社会往来,衣着首饰总要光鲜些,才不会让人瞧不起,罗娘琢磨着应该早作打算才好。

    杞县那边仙茶到是有名,奈何产量太少,赚的还是不算多。

    一行人正四下张望,前面忽然哎呦一声。

    一个锦衣的公子哥儿扶着胳膊,挡在一个三十余岁的妇人面前,脸上阴沉沉,怒喝道:“你怎么走路呢?”

    那妇人似乎有些迷茫,好半晌才福了福,轻声道:“对不住,您可有伤到哪儿?不如让奴家送您去医馆瞧瞧,医药费……”

    “行啊,我胳膊断了,哎哟哟,腿也断了,你来我家伺候我吧,什么时候伺候好了,什么时候再回去。”

    那公子忽然一改刚才的脸色,笑嘻嘻地道,挥了挥手,他身后一黑衣男子就上前一步。

    那妇人一惊,转身就要走,结果刚一转身,那男子一眨眼便挡在她身前。

    周围几个本来还想英雄一把的围观群众,顿时止住脚步。

    街旁酒楼内

    夏世杰和几个朋友临窗而坐,正好也看到这一幕,脸色顿时不太好,皱了皱眉。

    乔灵均也在,气得怒道:“有辱斯文,真是有辱斯文,今年可是大比之年,天下学子汇聚,他们如此为非作歹,也不怕天下人耻笑。”

    “行了,别乱说话,小心惹事。”对面坐着的是刑部尚书家的公子,也是个京城通,“看清楚点儿,那个黑衣人乃是武当嫡传弟子张群,轻功能排在大周第一,武功也极好,放在四国,那也是一等一的高手,他出面欺负人,别说是林家的仆妇,就是欺负到林家哪位夫人头上,也没人敢管。”

    话音未落,就看见旁边马车上,跳下来一个憨厚大个儿,大踏步地走过去,瓮声瓮气地喊:“小姐说了,不许你们欺负人!”

    尚书公子:“……”

    夏世杰眨了眨眼,一行人都忍不住探头看。

    “哎,这小子要倒霉了,看样子是乡下刚来的,还年轻不懂事。”(未完待续。。)

第九十九章 高手

    再一看憨厚大个儿下来的那马车,夏世杰就皱眉,他认识那马车,很不起眼,都是原木做的,没有上漆,正是夏红尘出入习惯乘坐的那一辆。

    她又惹事?

    夏世杰心里多少有一点儿幸灾乐祸,一转念却为自己的小心思不爽快。她算什么,明明都知道自己是夏家的女儿,还不赶紧讨好他这个大哥,拼命求着要回来,反而不屑一顾,等她再大上几岁也就该明白,这个世上有个好家世的,才会成为最终的赢家,没有一个好家世,就什么都不会有。

    楼下黑衣的张群,目光虚虚地扫了铁牛一眼,直接无视,一伸手就抓向那个妇人。

    小妇人一抬胳膊里的竹篮,挡了过去,两个人就在方寸之间动起手来。

    很明显,小妇人也会一点儿拳脚功夫,不是寻常手无缚鸡之力的仆妇,可是完全不能和张群相提并论,简直被压着打,没一会儿就气喘吁吁,眼看张群一掌拍出,狠狠打向小妇人的胸口。

    旁观者里有几个好眼力的,都不自觉扭头闭眼,不想看到那一幕惨状。

    半晌,一点儿声音都没发出来。

    众人抬头一看,那个憨厚的大个儿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站了过去,一只手拎着小妇人,就和拎一只小鸡仔似的,嘴里念念有词:“轻拿轻放,轻拿轻放。”念叨着把人搁在地上,向后推了推,“姐姐躲开。小姐说了,放任女人受伤的不是男人。”

    周围围观的男人们:“……”

    一直叉着腰站在一边看热闹的,那个锦衣公子皱了皱眉,轻声道:“哪来的二百五?张哥,赶紧把这碍事的弄走,好不容易有空出来玩,可没工夫全耽误在这儿,等下我还要去赌一把。”

    这位显然没把那憨大个儿放在眼里。

    张群也没有。

    周围的人都没有。

    乔灵均忍不住胸中愤怒,高声喊道:“堂堂武当弟子,欺负一个刚来京城的乡下人。还真有脸。”

    那被护在身后的小妇人。也拢了拢头发,低声道:“小兄弟,你还是走吧,他们不敢怎么样的。我早就习惯。也没什么大不了。不去理会,这帮人玩一会儿也嫌没意思,不会对我如何。”

    他们说半天。铁牛一脸懵懂,似乎什么都没听懂,翻来覆去就一句话:“我们家小姐说了,不能欺负人,不许他们欺负人!”

    张群也不耐烦,冷笑:“也罢,踩死蚂蚁虽然无趣,也不至于就脏了脚。”

    看那意思,他觉得自己轰走个乡下人轻而易举,不算欺负后辈,只算打走只苍蝇,不至于有损他高手的威名,很随意地一摊手:“就先处理了你。”

    他一摊手,铁牛就眨了眨眼:“可以动手了?”

    张群不屑地一扬眉,冷笑:“随你!”

    围观的人都忍不住低头。

    小猫紧张的不行:“小姐,小姐,要不要去找林先生过来,铁牛不会被打死吧。”

    夏世杰敲敲茶杯,不耐烦地叹了口气,这会儿让她受受教训,知道点儿天高地厚无所谓,一会儿张群要还挑事,他还是得给夏红尘出出头,那个女人再怎么样,身上流着他们夏家的血,随便来个人就能欺负,好像把自己和阿婵都低人一等似的,不好。

    红尘托着下巴靠着窗户向外看,轻轻向前指了指,小猫一回头,登时目瞪口呆。

    只见张群一副高人风范,眼神睥睨,伸手招了招,和招呼小猫小狗似的,下一秒,铁牛就一闪身到了他身边,随随便便一抓,揪着他的胳膊把人抡起来,嗖一声,扔了出去!

    瑟瑟如流星!

    眨眼工夫,张群已经像一颗流星一样,只能看见一片黑黑的影子。

    啪嗒。

    那锦衣公子张大嘴,一不小心口水流出来滴在地上。

    所有人几乎都傻了,夏世杰趴在酒楼窗户前向下看去,看铁牛的表情,就像看神仙!

    那可是武当弟子,大周朝除了那些前辈们,年轻一辈里绝对的翘楚,现在就这么轻而易举地让个乡下人给扔了,而且半天没起来,显然昏死过去,即便是轻敌,这个憨大个儿能做到这个地步,起码也能排在大周朝年轻高手的前十名吧?

    憨大个儿一点儿也没觉得自己的所作所为有多么了不起,转头走到马车前,憨憨一笑,摸了摸脑袋:“小姐,要不要小的把这位小姐姐送回家?”

    “那就送回去,一起。”

    红尘很自然地应了一声,“你和小猫学学赶车,学一门手艺不错,讨生活容易。”

    “哎。”铁牛应了,“那以后我给小姐赶车,赶车能多吃个猪蹄不?”

    “猪蹄一个或者羊蹄子两个,有什么给你吃什么。”

    “好嘞!”

    铁牛登时眉开眼笑。

    夏世杰:“……”

    周围旁观的都傻了眼——高手,我不用你赶车,你只要教我个三招两式,别说猪蹄,您一天吃一头猪咱也乐意。

    知道天底下能把张群抡飞的高手有多值钱吗?

    知道这样的高手能做多少事儿吗?

    知道有这么个高手在身边,能换来几条命吗?

    你丫的连点儿猪肉都算计!

    各种羡慕嫉妒恨包围着的红尘也挺得意,看小猫一脸惊愕,时不时瞥铁牛一眼,更是好笑。

    在街上转了转,买了不少东西回去,铁牛一个人能顶一辆车,东西再多都拿得动。

    转完回家,一直到吃饭的时候,小猫都特别殷勤,一个劲儿地给铁牛添米饭,一下子就让铁牛觉得他是个大好人了。

    “牛哥。你这身本事是从哪儿学的?”

    “本事?你说我吃得多?那不用学,从小就能吃。”铁牛憨态可掬地笑了笑。

    小猫:“……”

    红尘她们坐在不远处的屋子里,一边吃饭,一边也竖起耳朵听外面逗乐。

    小猫深吸了口气,再接再厉:“哥,您是师从哪位高人,我看您的师父肯定很厉害。”

    “师父?我没师父。”铁牛大口大口地往嘴里扒饭,也不影响说话,“我从小就笨,我爹让我跟他学种地。我动不动就把庄稼给种坏了。不是浇水多,就是身体笨重,压坏了苗,后来我爹又送我去打铁。打铁的师父嫌弃我没悟性。教半天也只会做些体力活。后来我爹发愁,就想教我认识几个字,哪怕给人抄写书信也能养活自己。我就更学不会了,哪个师父都不肯要我。”

    小猫:简直崩溃。

    “我是说教你学武功的师父!”

    “教我武功,没啊,我没学武功。”铁牛更是满头雾水。

    小猫:“……”

    红尘吃完了饭,听得大乐,干脆走出去笑道:“小猫别问了,他确实没正经拜师学艺。”

    “不可能!”

    没学过武功,能把那人打飞了,他虽然不知道什么武当张群李群的,可他看得出来,那个黑衣人是个高手。

    小猫自己武功不怎么样,却自认为眼力很好。

    红尘轻笑:“铁牛脑子有些木,比常人转得慢,一根筋,学什么都学不好,他爹一直为他发愁,后来鬼谷先生游历到他们那儿,正好想采几味药,就暂时在他们村子落脚,租住的正是铁牛他爹爹的房子,鬼谷先生看铁牛整日无所事事,就雇他帮自己做一点儿杂事,第一件事,就是负责抱着先生买的小牛犊,当时先生交代,除了沐浴,就连睡觉这只小牛犊也不能撒手。”

    说着,她就不觉笑起来,“若是换了那些聪明人,肯定不会听这么胡来的话,说不定还以为这老头故意整自己,可铁牛是个执拗的,答应的事情,拼死也会办到,他就当真天天抱着牛,连睡觉也要抱着牛,他一开始抱得特别吃力,总是气喘吁吁,满头大汗,有时候连话都说不出来,先生就教给他一种呼吸方法,一直按照那种方法呼吸,自然就不累了,铁牛一试,果然很好,渐渐行动如常,一天天过去,小牛犊越长越大,变成了大牛,他还是天天抱着。”

    小猫听得眼珠子都要瞪出来。

    铁牛一脸迷糊,不知道说这个是什么意思。

    “等牛长大了,先生又支使他背着牛,帮自己干活,去山上活捉个山鸡什么的,拿石头子儿打个狍子,一开始他全都做不到,可他既然答应了先生,就去认认真真地做,先生让他怎么干,他就怎么干,没两年,那山上飞的,跑的,他说怎么抓,就能怎么抓,随意揉捏,平时闲下来,最爱玩的游戏就是抛接,把自家大牛抛出去,再给接住,接住再抛出去。”

    红尘一笑,“这么下去,别说好几年,就是一年光景,他这一身功夫也练出水准来了,再说,铁牛本就力大无穷,天生资质上佳,想塑造成高手,也不算难。”

    这些都是红尘上辈子听鬼谷先生说的,她在先生身边的那段时间,铁牛一直照顾她,所有杂活儿都帮她做了,两个人的关系很好,后来她回了京城,铁牛还每年都要过来探望。

    “俺什么都不会,就是有把子力气,家里的粗活都交给俺,你们放心,挑水砍柴都能做,别让俺干精细的就行了。”

    铁牛还是一脸憨态。

    小猫看了他半天,扭头就要出门:“我去找找,看看谁家的母牛生小牛崽子了,买一头回来。”

    罗娘正在外面指挥着一帮小子扫雪,闻言登时皱眉:“咱家又不种地,你买什么牛?真要想买,买匹马回家,你们男孩子不都喜欢马,前阵子还抱怨马厩里的新马太少。”

    她是节省,可对孩子们都纵容,那些男孩子永远会觉得自己的马不够骑。

    红尘笑眯眯招招手,让罗娘安排铁牛住的地方。

    “俺要保护红尘小姐。不用住房子,给我个被子住在外面就好。”铁牛已经在红尘卧房外头的廊道上,清理出一片,把自己随身携带的大包袱扔下去。

    红尘哭笑不得,几个人轮番劝,怎么也劝不好。

    罗娘只能把小姐隔壁的厢房腾出来给他用,好在有一个从外头捡来的,负责些杂事的婆子住耳房里,要不然把一个大男人搁在这儿,还真没人放心。

    “咱家真是最不守规矩的人家了。”

    罗娘叹气。

    红尘他们热热闹闹地过着普普通通的日常。很快。年节过去,就到了会试的日子。

    金青是一个人去考试,连个小厮都没带着一块儿。

    不对,带了只平安。

    平安现在长大了。不像以前只是小小的一只。如今长得脑袋和金青的膝盖齐平。

    也不知道它是只什么品种的狗狗。不过吃得圆滚滚,小短腿跑起来到是很快,脖子上挂着个小小的竹篮。里面放着一些纸条和铜钱,红尘交代说,让它自己去买点儿吃的。

    金青一开始还很感动,他家阿尘姐姐兼师父对自己多好,还惦记着自己会不会饿肚子,结果一翻看那纸条,顿时发现上面写着油饼一张,少有少盐,狗狗食用,水煮肉一块儿,请加一条大骨头,不要加太多盐,狗狗食用……

    闹了半天是怕饿到平安。

    红尘要是知道金青的腹诽,一定会说——“平安是吉祥物,送你去考试,保佑你考个好成绩,我还不让你花钱给它买零食,有什么好抱怨的。”

    金青进了考场。

    平安尽职尽责地蹲在贡院门口当吉祥物。

    也不知道是不是吉祥物真的起了作用,金青这一次考试,简直顺利极了,甚至有一道题目让他很是无语,居然真是他在家里和红尘玩笑时说过的。

    考的是五运六气之类……

    当时阿尘姐姐笑谈,说皇帝近来年纪大了,对自己的身体很是关注,听说最近在研究黄帝内经呢,说不得科举题目里也会涉及到一些,毕竟他老人家命题嘛。

    那会儿只当开玩笑,没成想居然真有一道题目不是儒家经典里出,而且还是相当重要的策论。

    估计考场里有一半学生都傻了眼。

    终于,漫长的考试结束。

    金青离开考场,其他人都有家人来接,他只有一只狗在外面等候。伸了个懒腰,立在贡院门外歇了会儿,揉了揉肩膀。

    “金兄,金兄,你怎么样,那道五运六气答好了没有?”

    后面追出来一个小胖子,也是在文会上认识的,家里祖上经商,他这一代到是都送出来读书,大约是想改换门庭。

    金青笑了笑:“答了,好不好要看考官的眼光。”

    小胖子登时苦下脸来:“读正经书还读不完,谁去看什么五运六气,这不是瞎胡闹嘛!”

    旁边一士子满眼泪花:“看样子兄台好歹知道五运六气是什么,我在考场上都懵了。”

    乍一看哀鸿遍野,似乎不是只有一个人倒霉,大家焦虑一番,到又平心静气。

    金青也属于知名人物,一派悠闲潇洒,到让众人心中嫉妒。

    “看样子金兄胸有成竹?”

    没看见连家人下仆都没带,明显是不把科举考试当一回事,似乎考进士就如探囊取物一般简单。

    夏世杰和乔灵均并肩而出,还没上马车,就听旁边的人议论金青怎么样,怎么样,一皱眉,冷笑。

    “如此张扬,哪怕入朝为官怕也混不开。”

    乔灵均看了他一眼,夏兄恐怕不知道,他脸上的表情,明显表明他对金青十分忌惮,这种忌惮,正是来自重视。

    金青是不管什么夏世杰的想法,他回到家,得意洋洋地想和红尘他们报喜。

    结果那一家子谁也没搭理他,人家忙得很,罗娘她们还要考女学,红尘也有一关要过。

    要是不提起来,金青怕是都要忘了,他们这次一行人全部进京,除了红尘和林旭另有打算,最主要的还是选灵女的事儿,红尘可是榜上有名的。

    如今所谓灵女献祭。自然难不住红尘,别管花钱购买寄名符,还是替身符,她都出得起价儿,这样一来,有个灵女的身份反而好,一个月还能拿朝廷一两银子的俸禄,比寻常小官小吏拿得都多。

    且灵女无不是精挑细选,本身就代表着资质和能力。

    虽说不用担忧,不过红尘还是做了一些准备。京城乃是夏蝉的主场。她如今又不知道会不会已经把手伸进紫宸宫去,万一这万无一失的送寄名符的简单礼节出了差错,那岂不是要了红尘的命?

    即便是百年来,自从有了灵女灵童活祭的规矩。寄名符就是走一个程序。从不曾出事。红尘却不愿意把自己的命运交给别人来掌控。

    这几日,连林旭都把别的事儿搁在一边,盯着皇宫紫宸殿那里。上下都打点过,连红尘去送寄名符的日子,会是哪位灵师坐镇紫宸殿都分析出来。

    此事显然更重要些,金青摸摸鼻子,老老实实耷拉着脑袋回屋看书去了。

    今年朝廷贴榜极快,不过十日,红帖贴出。

    有人金榜题名,有人名落孙山,来年再战,短短时日,同科举子们就分出了三六九等。

    这日春花正好。

    正是殿试之日。

    皇帝难得在大殿内坐足了时辰,往年虽然也是陛下出题,进士们都是天子门生,可万岁爷总不会长久留在御座上等这帮士子答题。

    今年他却极有兴致似的,歪着头问站在他身边,含胸低头的老太监:“你说说,这帮士子哪个有状元之才?”

    “老奴老眼昏花的,那可看不出来,叫老奴说,既然是陛下的状元,那陛下看哪个顺眼,哪个就是嘛。”

    皇帝顿时笑了,笑着摇了摇头:“你个老货……那些以为坐在我这个位置上,就能随心所欲的,都是傻瓜。”

    能随心所欲的肯定是昏君,出个昏君,要是在盛世还好些,像现在这样,周围有三个国家虎视眈眈,真要是出来个随心所欲的皇帝,那三个国家还不乐疯了?

    大周朝早不知道被谁给吞了,就如当年南楚国主李碧,多么随心所欲真性情,真是人人都说他潇洒自在,还不是没几年就灭了国,让大雍当成戏子一般对待,闲来无事逗弄一番。

    皇帝深吸了口气,眉眼飞扬:“不过,你有一点儿说的没错,科举取士,取的自然是合我心意的人才,今年我们的大周朝会出一个有史以来年纪最小的状元郎,传扬出去,也是一则佳话。”

    陛下钦点金青为少年状元,还说了好些溢美之词,任谁都看得出,万岁爷对他点的这位状元,满意得很。

    永安街头,人群汹涌。大周朝大比三年一次,几千人里选那几十人,能从数千士子中脱颖而出,自然是万众瞩目。

    旁边楼台上不知哪家的花娘名妓,一展歌喉,歌声唱得缠绵悱恻。

    春风得意马蹄疾。

    状元郎跨马游街。

    永安城大部分的闺阁千金,今日都在道边设了彩帐,大周朝的规矩与别国不同,女儿没那么严苛的礼教规矩,每年的今朝,都能近距离看一看年轻进士们的风采。

    状元郎头上的红花,也是尽可以赠与佳人,谁能得了红花,那是极有面子的事儿,便是最后不招状元为婿,也要身价倍增,但凡及笄之后,开始交际的闺阁千金,一般都要来设彩帐的。

    夏家的彩帐也立在道边,很是素雅简单,不如别人家的绚丽多姿。

    除了状元之外,榜眼,探花,还有其他进士,今日也可送花,仅仅是状元头上的红花归属最为瞩目罢了。

    夏蝉坐在彩帐里,端起紫砂壶,冲了一杯香茶,慢慢品尝,动作舒缓优雅,不骄不躁。

    一个小婢女轻轻地替她捶肩膀,却是总忍不住向外张望,这婢女显见很是受宠,嘴里叽叽喳喳说得热闹:“小姐,这可是您及笄之后第一次来,还不知咱们的帐子会不会让进士们的红花给淹没了呢,凭您在京城闺秀中的名声,哪个及得上您?”

    “别胡说,幸亏今年荣华郡主不来,否则让人听见,该笑话我了。”夏蝉摇摇头,轻笑道。

    不过听这意思,她也觉得京城中除去荣华郡主,无人可与她比肩。

    夏蝉轻轻抿了口茶,低垂下眼眉——别人也就罢了,今年三鼎甲的红花,不知她可能一举囊括?

    可惜,哥哥竟只得二甲!(未完待续。。)

第一百章 求雨

    夏世杰骑着马,也跟在一众进士后面。

    他名列二甲,虽然排名稍稍靠后了些,其实算很不错,今年考进士的人数极多,有数千人,考中的却很少很少,每一个进士都是天之骄子,向他道喜之人更是数不胜数。

    但他却不免有些失落。

    其实夏世杰真心觉得自己有能力问鼎三鼎甲,就算不是状元,得一探花也该如探囊取物一般。

    他是夏家的公子,京城公子哥儿中的翘楚,这些士子尚且无缘面见陛下,他却早就见过圣上容颜,甚至宫门也常进,连陛下白龙鱼服微服私访,也时常到夏家来,他替陛下挽过马,斟过茶,怎么也算得上简在帝心的人物。

    只是这次科举考试,他答得卷子可能不太能得陛下的好感,和自己想象中理所应当得到的名次差距巨大。

    夏世杰抬头看了眼很自然地骑着马,走在最前面的金青,心中不由失落,乔灵均考得也极好,二甲头名传胪,同样意气风发,他都有点儿不想和这位乔兄一起行动。

    “啊,快看,状元郎!”

    周围一阵阵欢呼声。

    无数荷包,玉佩,绣帕,零零碎碎的东西打在金青的头脸上,夏世杰皱了皱眉,心情沉重。

    要是知道他的想法,金青恐怕也会叹气——老兄想要这待遇,赶紧拿走好吗?他还不想被打得满头是包来着,努力露出笑脸。还不能呲牙咧嘴,知道有多难么?

    铁牛立在道旁,一甩手,扔过去一把折伞。

    金青顺手捞住,轻轻撑开,伞面是天蓝色的,素雅洁净,上面用极为疏狂的线条,画着远山一座,溪水流淌。让人见之忘俗。

    这伞配上状元郎。简直装的不要不要的,周围欢呼声更重。

    金青也暗暗松了口气。

    那些贵女千金们还好,都比较矜持,奈何永安城里小姐如云。可不是只有几个深居闺中的小姐的。

    花楼的花娘。还有名噪一时的伎子。趁此良机,寻一郎君从良,也是最好的结局。

    远远高楼之上。赵燕儿翩翩起舞,金青却是连一眼都不敢多看,他也是男人,是男人就有可能受不住美女的诱惑,他偶尔也会得意的,有这么个美人一心倾慕。

    终于走到彩帐无数的御街。

    好些闺阁女儿家都屏住呼吸,一脸羞红地看他,三年一度,每一次状元的顶上红花归属,都属于永安城最受瞩目的事儿,而且谈论起来久经不衰,有时三年后还无数人记得。

    “可惜荣华郡主不在呢。”

    “以前郡主在时,别人就不用想了。”

    “我看夏家的小姐今年来了,还是嫡出的小姐,记得上一次是方知小姐立了帐子,结果状元郎的花还没送上,就让南阳侯世子堵住了帐门。”

    众人都笑:“那次方知小姐帐子前到是鲜花无数,可惜一朵也没进得去,不知道这回咱们夏蝉小姐会不会也有爱慕者冒天下之大不韪,愣是堵住帐门呢。”

    “别说这个,满京城的人都知道南阳侯世子爱慕方知小姐,可俩人的婚事也多波折,听说侯爷夫人不满意,想为世子另外求娶身份高贵的小姐,这事儿托了有三年了,方知小姐都快二十岁,再拖延下去,恐怕不妥。”

    就是现在,闲话也多得很,大家不去说南阳侯世子,因为世子是男儿,有那么一点儿风流名声不要紧,却对方知小姐横加指责。

    “我听说世子特别后悔,说自己年少轻狂,没注意保护方知小姐,还发誓说,要是不能让父母祝福,八抬大轿光明正大地迎娶小姐入门,他就剃了头发去当和尚,决不让小姐清誉受损。”

    “也是个有担当的好儿郎,就算小时候做错了事,至少心是诚的。”

    夏蝉的婢女也隐约听得到外面的议论,扭过头同样苦着脸,忿忿不平:“咱们方师姐多好啊,又漂亮,性情大方,嫁妆也不少,谁娶了她谁有福气呢,南阳侯府怎么了?侯府就了不起,南阳侯又不是宁侯,有什么好得意!”

    婢女一边说,一边揪扇子。

    夏蝉目光闪了闪,轻轻笑道:“是啊,是没什么可得意的,南阳侯世子,在京城圈子里也不算什么。”

    小婢女连连点头。

    这时帐子一撩,外面守着的婢女高声叫:“来了,状元郎来了,走过来了呢!”

    夏蝉眯了眯眼,捏紧茶杯。

    外面看着的少女们也长叹——看方向果然是去夏家小姐那儿吧,也是,今天来的闺秀虽多,最有名气的也就是那么几个,夏家小姐无疑是其中佼佼者。

    议论纷纷中,金青就调转马头,在一个很普通的彩帐前停下,下了马随手摘下头上的红花,一揖到地,朗声道:“在下金青,冒昧相求,还请小姐收下此花。”

    “噗嗤。”

    里头就传来一声笑。

    “咳咳,状元郎既然求了,那便收了吧。”

    却是连彩帐都不让他进,罗娘笑眯眯出来,接了花,又转身回去。

    今次三鼎甲,状元是金青。

    榜眼也是赫赫有名的人物,乃是于家的小将军于逸,要知道,于家世代从军,于逸却是饱读诗书,弃武从文,而且还是十三岁就考中举人的天才,在京中赫赫有名。

    状元的花一献出去,他就紧随其后,恭恭敬敬地也把红花献给红尘。

    罗娘对他到是比对金青客气,请进去饮茶一杯。

    之后探花是个中年人,到没参加这种年轻人的活动。

    传胪,二甲第一的乔灵均。同样风姿不凡,又年轻得很,是所有进士中受人瞩目的青年才俊,又把红花献给了红尘。

    另外,虽然名次并不算好,但身份不凡,乍一看到比状元郎还要高贵的薛柏桥薛小侯爷,这回他的红花,同样是给的这个简陋帐子里的小姐。

    罗娘没敢请他进去,笑眯眯地道:“我家小姐说了。高小姐不在京城。他也不敢这时候放你进帐子,否则小姐到不在乎,怕你回去会挨打。”

    薛柏桥怒叱:“胡说八道,凭我?怎么可能挨打?最多也就吃两回闭门羹。回头拿点儿好吃的哄哄。什么事儿也不会有。”

    这边说说笑笑。声音很低,外人听不见,只能看见小侯爷对人家一个下人打扮的女子也客客气气。

    周围一片哗然。有人一打听才知道,来的是个外地选的灵女,普普通通的乡下女子罢了。

    当然也有消息灵通的一小拨人,都知道里面那位的身份,最近夏家宗族中闹得厉害,正是因此而起。

    知道的不免去看夏蝉的帐子——夏蝉小姐怕很不是滋味吧?

    夏蝉却面带微笑,并不以为意的模样,依旧不紧不慢地喝着茶水。

    虽然如此,帐子里还是一片寂静,所有人轻手轻脚,谁也不敢说话,连最活泼的婢女都耷拉着脑袋,老老实实缩在一旁。

    今日最大的赢家,居然是在京城毫无名气,仅仅初来乍到的红尘,对这个,连红尘自己都有些意外,也不觉得是件好事儿。

    京城闺秀众多,这些名门千金们,个个也表现得豁然大度,人人自重身份,所谓红花赠佳人,也不过是个噱头玩笑,但谁会不想大出风头?不想高调的,也不愿意自己让人给比下去,现在进士里前四名都把花赠给了一个乡下女人,岂不让人难以接受?

    红尘可不想一来京城便树敌无数,即便她其实并不怎么在乎的。

    问题是事情都出了,多说无益,也就用不着胡思乱想。

    许是老天也很给这些新科进士们面子,一整天都碧空如洗,阳光温柔得很,并不酷烈。

    金青还要去参加各种宴会,得拜见房师,与同窗交际,一时没有空闲,反而是身为榜眼的于逸,自己身体不好,世人皆知,再者,他有一个犹如老姜一般的亲爹,到没人拉着他去喝酒。

    于逸有闲暇,就送红尘回去,一路骑着马,总忍不住偷偷斜眼去看她。

    红尘失笑:“于公子究竟有何事?”

    于逸脸上一红:“我想找小姐算算姻缘。”

    红尘:“……”

    长叹一声,摇了摇头:“于公子,莫若早回头,你想要的姻缘,今生恐怕难以如愿,就算要如愿,恐也伤筋动骨。”都不用算的,这小子宁死不说女方是谁,就知道必然不是一桩好姻缘。他爹可都快到是个女人就愿意儿子娶的地步了。

    于逸的脸色到是丝毫没有变,只是露出一抹苦笑来:“我只是怕再伤害好女子,她说过,这世上最坏的男人,就是不把女子当一回事,明明不喜欢,还是娶回来放在家里,口口声声说什么愿意给予尊重,人家女人,难道就真心想要的是这等尊重?”

    他爹如今吓得不敢再给他缔结婚约,但还是风风火火去修月老庙,看样子想把月老的好感再给刷回来,好让儿子顺顺利利地成亲生子。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可我向来任性妄为,宁愿自认为是个不孝子,也不愿意做一个寡廉鲜耻的男人。”

    于逸叹气。

    红尘一时间,对这人的观感也十分复杂,他的想法如此特别,到也说不清是对还是大错特错。

    至少,她分辨不清楚,也管不了,更不可能去管,她自己一摊子事情还闹不清楚,怎么有力气理会别人的儿女情长?

    安仁坊

    夏蝉状若无事地回了家,照常去给娘亲请安,丝毫不因为今日之事而心生芥蒂的模样。

    要知道,今天科举取士前四名的才子,都将红花送了红尘,夏蝉便是之后得到的红花再多,也引不起旁人一丝半毫的兴趣,在别人眼中,她就是样样不如一农家女。

    别人也就罢了。像她这种在京城广有才名,谁都以为必然要无数士子来献殷勤的千金贵女,得此冷遇,怕是要羞得几个月出不了门。

    陈婉显然听婢女们说了此事,都难得拉着夏蝉多说了几句话,还打开首饰匣子,给她挑了一只金簪。

    金簪到不算贵重,但做工极好,镶嵌的蝴蝶,栩栩如生。翅膀微风吹拂。便轻轻振动,实在精巧可爱,是陈婉十分喜欢的首饰,夏蝉莞尔一笑。腻在母亲身边甜甜道谢。

    从小养大的女儿妙语连珠地哄自己开心。陈婉的心都变得一团酥软。

    阿婵是个好孩子。不知道红尘又是个什么模样,到是要娇蛮一些才好……

    哄了娘亲好一会儿,夏蝉才回房。回去端端正正地坐在妆台前,对着铜镜把头上的金簪取下,连带着揪下几根乌黑的头发,她也不觉得哪里疼,脸上的笑容到越发温柔。

    “小姐,厉王殿下听闻您相中了聚宝斋的那扇水晶屏风,特意送来,您是照旧给他送回去,还是?”

    一个绿衣裳的小丫鬟匆匆进门,眼角眉梢都含了三分得意。

    夏蝉伸手抚了抚自己的鬓角,笑道:“还回去吧,那么贵重的物件,我可不能收。”

    小丫鬟应了一声,面上到有些惋惜。

    夏蝉却半点儿不惋惜,水晶屏风是好,可她自然有法子将来让那人送她更好的,好上一千倍,一万倍。

    至于现在……她伸手从窗户那儿擒住一只雪白的小鸽子,取下它后腿一信筒。

    纸条展开,上面只有十六个字——颍川大旱,今春无雨,陛下亲去,灵女该死。

    夏蝉挑眉而笑——颍川乃是龙兴之地,对大周朝重要无比,怕是不日就要有灵女灵童前去求雨,求而不得,自然要杀之祭天,那是百年规矩,至少现今还无人能够更改。

    灵女红尘,天资不凡,这一次遴选的灵女中,她当是最出挑的,她不去,谁去?

    夏蝉想了想,又摊开纸笔,用左手拿笔,写道——红尘将至颍川,消息转送‘流沙’。写完便装在信封里封好,大大方方地叫婢女进门,笑道:“送去大云寺,交给戒慎大师。”

    “小姐又与戒慎大师谈佛啊,公主都说让您别太痴迷。”谈佛不要紧,可不要也出家。

    京城贵女崇信佛道的有很多,还说明女儿家一心向善,那是好事,抄写佛经,更是贵族女眷的必修课,可真出家,那就是天大的祸事了。

    小丫鬟还是笑盈盈拿着信去了,夏蝉合上妆匣,摩挲了下铜镜里少女的眉头。

    若那人能被活祭了,自然好得不能再好,却怕公主心疼,要使手段,虽说祖上的规矩,钦天监测算出的灵女,即便是陛下的公主,那也要献出去,但规矩是死的,人却是活的,谁知道一个疼爱孩子的公主能爆发出多大的能量,能不能救了夏红尘?

    真不行,那便让她死在路上吧,天遥地远,颍川虽非穷山恶水,可大旱之年,出些强盗悍匪,也不是什么新鲜事。

    再不然,即便不让她死了,坏了她的清白,毁了她的名声,看看堂堂夏家,还会不会要一个不清白的女儿回来!

    夜色很美,月光缠绵。

    金青大晚上还在外头未归,红尘交代给他留门,再让厨房那边的火不要灭,就早早睡下。

    迷迷糊糊中,却做了一个梦,她知道自己在做梦, 那是回到夏家的第一年,她看满园的花树看花了眼,她本就是个爱这些花花草草的,不知不觉就走到河边,却忽然被撞了一下,一头扎进荷花池子里,呛得她头昏脑涨,勉强抬头一看,就见夏蝉笑盈盈地立在岸边上,站了好一会儿,旁边母亲身边的嬷嬷刚好路过,她一下子就面露急色,扑到岸边伸出手要救她。

    红尘终究是被嬷嬷抱上岸,大病了一场,清醒之后便见夏蝉一脸焦虑地端着药来给她吃,言语温柔,体贴入微,她心下熨帖,竟是忘了当初是被撞下水的,只以为是自己不小心失足,被撞不过是臆测罢了。

    一觉惊醒,红尘取了方帕子。擦了擦额头的虚汗,半坐起身,要了碗茶吃。

    靠在床上,过去的记忆越发清晰。

    “那时候是真傻。”

    红尘忽然一笑,其实不该说自己傻,实在是夏蝉这人太厉害,太能装,别说是一个女孩子,便是那些老狐狸怕也看不穿。

    “这时候梦见这个,可别不是什么预兆。”

    她以前到不大相信预兆之类神神秘秘的东西。但自从重生。又有了玉珏空间,自己还真如开窍一般,多了非同寻常的能力,对于‘预见’。她到是有些信。

    信虽然信。她翻了个身又睡过去。

    哪怕有不好的事情要发生。总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难不成还要提前吓唬自己,弄得心神不宁么?

    “呜。汪。”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泻下,红尘翻了个身,撩开帐子就见平安叼着一双绣鞋,端端正正地摆在她床前。

    小家伙今天换了身衣服,头上是虎帽,身上披着虎皮,正正经经的虎皮。

    红尘:“……”

    难道不怕她家大虎一口把小家伙给吞了?

    虽然家里养了老虎和豹子,可大家伙置办皮子的时候,半点儿不手软,前阵子薛柏桥弄到两张完整的虎皮,一张给了林旭,一张给了他那位只闻其声就惊为天人的未婚妻。

    林旭自己不爱穿这个,便扭头送了红尘,罗娘她们没几日就把虎皮给制成一条褥子,现在是春日,用不着先收了,到了冬天,那个铺在车里一定特别舒坦。

    剩下的边边角角,显然是没浪费,全变成平安的小衣裳。

    红尘起了身,穿上鞋,又接过平安叼来的手笼揣在怀里,虽是春天了,可早晨天还是冷。

    坐在窗户边上,就见大虎和豹子两个在院中懒洋洋地散步,没一会儿,平安又坐在大虎的脑袋上。

    京城到底不比杞县,猛兽上街一准儿会引起巨大的轰动,也只凭着他们的宅子偏僻,周围都是小民,偶尔能出去溜达一圈,也不敢远去,大虎和豹子它们都委屈的紧。

    正坐在窗前发呆,外头忽然乱了,罗娘惊慌失措,跑进来的时候竟然赤着一只脚,一进门就抓起红尘,又随手扯下枕巾,把妆台上的首饰一扫塞进去。

    红尘登时愕然。

    “快走,从后门走,马上走。”

    罗娘高声喊,“小严,小严,马车呢,准备好了没?不要去取银子了,来不及,把银票拿上,身边有什么金银的首饰都给她装上。”

    红尘:“……”

    被推推搡搡地出了大门,她才来得及按下罗娘,问过林师兄派来的小哥,这才皱眉。

    颍川大旱,宫里已经决定派出灵童灵女前去求雨。

    她不记得此事,不过,上辈子但凡灵童灵女去求雨,十次里到有八次被当成祭品活祭了,当然,雨还是下不来。

    也只有钦天监那边预测到,很长一段时间,当地都不会下雨,才能走这一条险路,灵女也是重要资源,不是说随随便便因为些许小事就能随意给消耗掉的。

    罗娘将将掉下泪来:“怎么小姐就这么倒霉!”

    红尘叹气,这怕不是倒霉,而是**,夏蝉可真狠,手段也果然厉害,要不是早有防备,在宫里安插了些小眼线,怕是连提前得知都不容易。

    林旭偏偏下了江南,连个商量的人也无,铁牛一脸懵懂,站在门口高声道:“小姐去哪儿?铁牛送你。”

    红尘摇头笑道:“哪儿都不去,铁牛去和大虎玩吧。”

    这两天铁牛喜欢和大虎玩摔跤,两只都挺开心的,铁牛闻言,果然摸摸脑袋就去找大虎了,罗娘恨恨一跺脚,眼睛里泪珠儿滴溜溜打转:“你还不走,留着做什么,难道真去求雨不成?”

    “有何不可?”红尘端端正正地坐下,“只是在这之前,总要吓一吓那位阿婵小姐。”

    自从重生,她一直处于被动状态,到不是自个儿愿意,纯粹是她远在杞县,手下毫无势力,而夏蝉却身居京城,背靠夏家,一招手便有无数为她前赴后继,死而后已的手下,之所以屡屡失败,恐怕只因她心存顾忌,担心一旦曝露,她被夏家怀疑。

    夏蝉那人最重视的便是自己在夏家的声名,简直到了变态的地步,用尽手段笼络众人,怎么肯留下谋杀真正千金的恶名?哪怕是一点点怀疑,她也不肯沾的。

    现今吃了这么久的亏,也该让她学乖一点儿。

    不过两日,消息果然不错,朝廷下了旨意,钦天监测算了生辰八字,选中红尘和另外一双灵男灵女,奔赴颍川,三日后启程。(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一章 奇种

    红尘很平静地接了旨意。

    来传旨的宫使都万分惊奇。

    他们刚刚从旁人家过来,那另外两个灵童灵女简直被吓坏了,一家子连客气话都顾不上说,一片愁云惨淡。

    宫使们都知道这些人的心情,也就没有在意,没成想到了这儿,一家子到镇定自若,几个下人表情虽然难看,却也没有失态,给的红包还挺厚。

    至于正主,就更是神态平和,丝毫不慌乱。

    私底下两个人被送出宅子,对视一眼,都有些佩服。

    “了不得,我看这可像真正有灵力的灵女,太可惜了,等回头肖公公说说,送她去时好歹多照顾照顾,再说,我看是个有油水的,能捞点儿是点儿。”

    两个宫使越走越远。

    红尘也不看罗娘她们的脸色,笑了笑就拿起喷壶,给窗台上几盆花喷水。

    罗娘坐在椅子上,眉眼间带出几分犹豫来:“阿尘,你不如去,去求求夏族长?”

    她如今也知道了红尘的身份,家里人差不多都知道,红尘是怕他们一无所知,到了京城遇见事情惊慌失措。

    只是罗娘自从知道她亲生父母乃是夏家的族长和夫人,就颇为不安,一直叮咛她,千万莫要和那里的人打交道。

    “夏家那什么小姐,根本就是个虚伪小人,阿尘不要跟她们打交道,与她们关系太近,肯定会很麻烦。”

    罗娘记得再清楚不过。那年小严还不像现在这般麻木,若不是夏家小姐迎头痛击,也许她们能早一点儿逃脱苦难,小严也不会留下这么严重的心结。

    红尘脸上的表情也变得有些虚浮,低声道:“我知道……罗娘去准备准备。”

    说完,她就又低下头去摆弄桌上的花草。

    现今她窗台上的花,可不仅仅是些寻常品种,有一些罗娘她们连见都没见过,平常都不敢碰,只让红尘一个人照料。

    大部分是从玉珏空间里得到的种子。

    在以前。她能从玉珏空间里得到的东西很有限。好像一些超出她理解的物件,偶尔那些大能会提及,却绝不会真正给她,哪怕对她拿出的东西再有兴趣也不肯。但自从她启动了什么认主程序。真正成为玉珏主人之后。那些大能言谈间就再无顾忌。

    一开始,红尘也没察觉出不同,她还是无法开启别的版块。依旧只有一个二手交易的版块能够使用,可那些大能们和她聊天,就不像以前似的,说话总是说一半,留一半,而且似乎不该让她知道的东西,都会自动屏蔽,她连看也看不见。

    现在却不同。

    她现在知道,那些大能果然不是神仙,也并不是和她生活在一个世界,不是在遥远的北燕,大雍,或者大海以外的什么地方,而是更加远,远到她无法理解。

    有一个就居住在被称为魔法世界的地方,那里有一种人,叫做魔法师,和大周朝的灵师一样稀少珍贵地位高。

    还有一个生活在未来世界,那里的人能轻轻松松地上到月亮上去,月亮上没有嫦娥,也没有玉兔,到是有环形山。

    不光是交流方面变得自由了,连能交易的东西,也宽泛不少,除了要遵守最高公约,不能交易高两个等级以上的东西之外,很多以前她连想也不能想的宝物,那些大能都会发出来显摆。

    可惜,红尘穷得很,也只有一些符箓能用,换取的东西,还是和以前差不多,比如说知识,书籍,成品的高级符箓之类,主要是她真正的宝贝,那些被她启迪了灵智的灵物们,都是生灵,是活的,显然没办法拿来做交易。

    可就是一些普通的东西,她能换到的种类也变得极多,比如说就有一个大能,他们那儿有个职业叫植师,可以按照要求,培育出各种功能的植物种子。

    只可惜哪怕是植师,要养活种子都特别难,越是罕见,功能强大的种子,越难以生存,可在红尘这儿,就不是什么难事儿了,她的灵气滋养下,什么都能养活。

    现在红尘眼前盆里的小幼苗,就是一个能长成房屋的小种子,还有几颗叫火龙种,到不是能长出一条火龙,而是会生出普通的小仙人球,却能散发无色无味的烟气,闻见的人会心烦意乱,内心深处的阴暗面成倍爆发。

    这东西其实用处不大,一般人遇上,最多心烦,想发个脾气,就是不遇上这种东西,一个人有几天心情不太好,也是极正常的事情,影响不大,当然,要是和那些心里头憋了好大怨气的人相遇,那就不好说了。

    另外一颗种子就相当厉害,长成之后会伪装成和周围植物一样的植物,却能食人,非常凶猛。红尘以前听鬼谷先生说过,世上有食人花,在一本记录海外奇珍的书籍上有记载,但玉珏空间里的种子,显见不是普通食人花能比,不过这东西属于半禁卖品,不光有限购,还不是所有人都能买,而且培养特别困难,她上京之前得到了一颗,是有人觉得她奔赴国都,说不定会有危险,卖给她防身用,至今没敢培育,怕东西太厉害再伤人。

    最后一个盆里的叫双生种,没有大作用,只是若两个种子分开,长大开花,一个种子看见的,听见的东西,另外一个种子就会自动自发地同步显现出来。

    空间里有人起名,叫什么影音电话虫,还说隐蔽性强,窃听第一。

    可惜有点儿小贵,红尘买了两对种子,就舍不得再买第三对儿了,而且养它们,更多是看中它们开得花,真是特别的漂亮,绚烂如牡丹。富贵至极。

    大周尤其是永安城的勋贵们最爱牡丹。

    这里不像杞县,兰草虽好,此处却比不得牡丹更珍贵,宫里的娘娘若谁没两盆心爱的好牡丹花,那是很没面子的事,公卿世家的名园中,也以牡丹为尊。

    红尘在永安呆了多年,实在难以免俗,人这种生物,很容易被周遭环境应下。多年以来。就是以前不爱这般绚烂富贵的花,现今也要爱了。

    伸手抚摸花盆,温润的灵力灌输,几乎一眨眼的工夫。牡丹花就盛开。层层叠叠。鲜红如火,红尘叹了口气,有点儿心疼。还是拿了素白的高颈花瓶过来,折下一枝,插了进去。

    又一声叹气,她才招呼小猫进屋。

    “想办法送进夏家去。”

    小猫应下,端着花瓶就走出门。

    目送小猫走了,红尘又坐下来写了一封短信——听闻夏小姐精于制药,尤其擅长炼制阿芙蓉膏,曾送去安民药铺三十斤对外出售,难道如今大周朝已经解禁?详情面谈,红尘留。

    “铁牛,来,帮我个小忙。”

    “哎。”

    铁牛第一时间就冒出来。他就呆在红尘身边,几乎是话音落下,人已经到了眼前。

    这位别看笨重,轻功却好得不得了,不是那种花里胡哨的轻功,就是一个快字,而且还稳。

    红尘伸手扫了下他的肩膀,结果肩膀上的猫就跳到他头上去了。

    大白猫尾巴一扫,以一种很微妙的,居高临下的姿态俯视红尘,红尘失笑,想着这只大白猫身上那点儿阴气,想来也伤不到年轻力壮的大男人,由它去。

    只是如此傲娇的猫咪,竟然喜欢大笨牛,到是很新鲜。

    “你随我出一趟门。”

    “哎,我替小姐赶车。”铁牛应了声,就高高兴兴跑出去把马车驾到门口。

    这位刚学会赶车,正处于特别兴奋的阶段,在家一有空闲就背小猫编造的赶车口诀。

    红尘上了车,平平静静地捧卷阅读,一点都不担心铁牛把车赶到沟里去。

    反正便是翻到,以他的能耐也让自己伤不到分毫。

    白日晴空万里,一到傍晚,晚霞染红了天空,夕阳带着一种颓废的美感坠向大地。

    小婢女往灯台里加了些灯油。

    夏蝉看书看得入迷。

    这本书是戒慎给她的,里面写了玄而又玄的玄术,她正读到养小鬼之术,可让人容貌艳美,莹润肌肤,延缓衰老,虽说看着手段是毒辣了些,但术不分正邪,要看什么人用,她自认为能够驾驭。

    只是这小鬼也不能随便养,必须特别的生辰八字。

    外面忽然传来一阵重重的脚步声,夏蝉忙合上书,随手拿了本诗集盖在上面。

    夏蝉皱起眉头,怒道:“是谁?我说过,不许打扰……”

    话音未落,窗户就开了。

    外面出现一个黑影,夏蝉惊了惊,一伸手握住桌子上的剪刀,深吸了口气,仔细一看,竟是个年轻男子,只是个子很高,皮肤黝黑,瞧着和她往日见的那些园丁花匠差不多,登时一恼,眉宇间露出几分戾气:“什么人?竟敢无礼,乱闯夏府,来……”

    她声音拔高,显见是想给这人一个教训。

    外面来的是铁牛,铁牛随手把信封往窗户里一扔,哼了声:“你不是好人,也不漂亮,阿尘小姐说对了,我去告诉她,她在惠安居兰字号等你,你爱去不去。”

    说完,转身一眨眼的工夫就消失不见,夏府的侍卫明显听到动静,匆匆赶来。

    “小姐,出了什么事儿!”

    夏蝉撑着窗户,一只手拿着信笺,刚一看便脸色骤变,一个激灵松开手,信纸一飘,她又拼命扑过去把纸抓住,团成一团,听到侍卫的声音,半晌哑着嗓子道:“无事,我,我看到只蟑螂。”

    那侍卫狐疑地瞧了小姐一眼,见她花容失色,竟似乎有些虚弱,扶着窗户瑟瑟发抖,总觉得事情不简单,但他只是个侍卫,对于夏家这些小姐公子们的事儿,可不敢多管,只能道:“小姐受惊了,我这便让他们下点药清理清理。”

    夏蝉勉强点点头,温言谢过。

    等侍卫一走。她顿时阴了脸,把信纸凑到灯下点燃,灰烬散在窗外,半晌,披上衣服,出了房间。

    一出大门,两个黑衣的侍卫随即跟上去,二人都蒙着半张脸,气质阴沉,不像是夏家的人。

    有个小丫鬟一见自家小姐离开。立时便吹熄了灯。放下帷幔,自己躺在床上,显见夏蝉傍晚外出,不是第一次了。

    惠安居是永安城一座小酒楼。不是很有名气。不过到有一样好处。单间距离很远,整个二楼就十个单间,私密性很强。到是有不少生意人来谈生意。

    夏蝉登楼,里面悄无声息,仿佛一个人也没有,店小二和掌柜的都懒洋洋坐在一楼,她进门时,没人看她一眼,这到正合了她的心意,今天晚上她的心情不太好,思绪很混乱,甚至来不及多想就出了门,可以到惠安居,其实到有些后悔。

    兰字号的大门咯吱一声打开。

    微风吹过,门帘沙沙作响,夏蝉眯着眼睛,终于看到了很随意地坐在软榻上,一脸轻慢笑意的夏红尘!

    桌案上的红牡丹半点儿也掩盖不了她的风采,即使手里捧着个破仙人球,也像是捧着无上至宝。十六岁,正是最青春年少时节,她却偏偏带着奇特的气势,任何一个女人站在她身边,也会莫名变得渺小而卑微。

    终于真真正正地见面了。

    她怎么能长得这么好?为什么不像个乡巴佬一样畏畏缩缩?为什么要这般引人注意?怎能随随便便就结交那么多的人脉,她不该如此!

    “你以为你抓住了我的把柄?”

    炼制阿芙蓉膏的确不被允许,那也要看是什么人去做,她做,即便被人发现,她也能一瞬间找到一百个借口。

    红尘一挑眉,似笑非笑地看了她一眼。

    夏蝉的脑子顿时嗡的一声,不自觉咬了下嘴唇,深深后悔——这是在说什么!

    她本来以为,自己能更潇洒些,更温和些,显出身为主人的客气,她本可以做到,但不知为什么,今天忽然有一股怒气涌上胸口,勉强深吸了口气,才将将压下,努力让神色变得不那么狰狞:“你就是红尘小姐?你恐怕是有什么误会,我……”

    “你以为一只野鸡随便在身上画些凤凰翎毛,就能摇身一变,变成凤凰,栖在梧桐木上?”

    红尘掩住唇一笑,“梧桐木是挺木的,可凤凰就是凤凰,野鸡装得再好,也只能自娱自乐,别人想看热闹就夸几句,看野鸡做戏才有趣,毕竟没人真敢玩弄高贵的凤凰。”

    刹那间,夏蝉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都没有了,若是能看到她自己的脸,说不定她都会被那恐怖狰狞的表情吓坏。

    …………

    喀嚓!

    白瓷茶杯碎裂,瓷片扎破了指尖,殷红的血花飞溅,滴落在雪白的大氅上,血迹斑斑,触目惊心。

    陈婉的脸却比她的衣裳还要白。

    夏安皱眉,脸色阴沉,一伸手握住妻子的手,低声道:“别怕,别怕,没事儿的,我会想办法!”

    “想办法,你要想什么办法,我好好一个女儿,你不快些认回家,不让她入族谱,一张嘴就全是大道理,莫名其妙的借口,如果她是夏家的女儿,怎么可能被选为灵女,还要去送命!”

    陈婉已经有十多年没有暴躁过,她年轻的时候,也有一阵子心慌意乱,性情暴烈,可那时候整个京城乱得让人待不下去,简直每天都要遇到各种危险,连她堂堂公主,都被逼无奈,挺着大肚子远走他乡去避祸。

    现在好日子过得久了,自然恢复当年的温柔娴淑,对待自家驸马,更是温和顺从,像今日这般大小声,很多年没有过。

    夏安却心里一荡,搂住妻子,低声抚慰:“总会有法子,大不了我们去求陛下,我们马上开宗祠,把红尘记入族谱,无论如何,我总不会让她就这么白死。”

    即便是哪个不重视的女儿,也没有这般随意死在所谓活祭上的,真要如此,那便是屈辱,会令夏家蒙尘。

    陈婉按着胸口剧烈地咳嗽起来,她最近身子一直很不好。陈年痼疾发作,简直要人命。

    夏安连忙扶着她上床上躺下,又让嬷嬷们去煎药,亲自吹凉了给她喝。

    难得一整日都没有出去,就默默守着妻子。

    陈婉躺在床上,却一时间根本睡不着,桌子上摆的花瓶里,插着好些花,其中一朵红牡丹最为艳丽,让她一看就移不开眼。

    这花瓶是阿婵进献的。

    几乎每一天。阿婵都会送新鲜的花给她。一日不断,那是个孝顺孩子。

    陈婉叹了口气。

    她其实看见阿婵,心情会变得十分复杂,这孩子既是她从小养大的。养了十几年。别说是人。就是一只小猫小狗,那也有感情,但午夜梦回。想起阿婵竟霸占了亲生女儿十多年的母爱,害得她女儿在外面受苦,这心里头又抑郁难受。

    怎么当初就给抱错了?

    “你说,怎么会抱错的?都怪我,我那时候不上心,情况又乱,半路上留丢了奶娘,只能就近找了一个,还把刚出生不久的孩子一个人扔下,要是我上心些,作为母亲,一个母亲,怎能认不得自己的女儿!”

    陈婉扑在床上呜呜咽咽地哭。

    夏安皱了皱眉,柔声安抚:“怎能怪你?你当时还年轻,又发生了那么多事。”

    虽然蒋家庄有些人已经知道,顾氏是故意换了别人家的女儿,想让自己的女儿享福去,可这毕竟不是好事,传言也是模模糊糊,不怎么清楚,夏安和陈婉一直只以为是无意中抱错了孩子。

    谁能想得到,竟有无知村妇如此大胆,甚至不爱惜自己的亲子,愣是做得出换子之事?

    陈婉身为公主,夏安身为夏家的族长,见过无数阴谋诡计,却还是没办法揣测一个村妇的小心思,尤其是当这人忽然冲动起来的时候。

    “现在我们都找到她了,她不愧是流着我和你的血,长得非常优秀,将来……”

    夏安抱着公主,脸上也露出几分柔和的表情,正说话,忽然止住,一抬手揉了揉眼睛。

    陈婉的精神也紧绷,一伸手抓住自家丈夫的胳膊,不敢置信地抬头看向桌子,桌子上竟浮现出一团光影,光影闪了闪,露出一张脸来。

    “阿婵?”

    “你当我不敢杀了你!”

    凶暴的吼声,从夏蝉嘴里倾泻而出,她眼前一片血红,猛地扑过去,恶狠狠地想掐红尘的脖子。

    可刚一伸手,就有憨大个儿神兵天降,一只手拎住她的衣领。

    夏蝉根本没有感觉,张牙舞爪,拼命伸手去撕扯,满面狰狞,哪里还有半点儿千金小姐的仪态?

    有那么一瞬间,红尘觉得她不像是夏家精心培养出来的千金,而是个市井村妇,还是很粗鲁很野蛮的一类,却没有人家市井女儿的淳朴大气。

    有点儿像顾氏呢。

    难道血缘关系真有那么神奇,还是说,这个夏蝉身上有别的什么秘密!

    不光是她,连陈婉和夏安,一时间也大惊失色,甚至没想起来喊人进门。

    不过,红尘也就很随意地想了一下,抬起头,面无表情地看着她,轻轻笑了声,抱着怀里的仙人球转了一个方向。

    夏蝉刚刚有点儿恢复的理智,也不知为何,看见她的脸,瞬时就消失不见:“我会让你死,让你永不超生,想抢我的位置?抢我的爹娘,我的荣华富贵,你做梦,你算什么东西,一个小村子长大的笨蛋,凭什么和我比?你死了,看看爹娘会为你掉几滴眼泪,我照样是他们的宝贝女儿,夏家全都是我的!”

    她声音极为嘶哑,有些粗粝,不似以前总是轻言细语,很是吓人。

    陈婉被吓了一身冷汗,直到那光团忽然闪了下,又不见了,她才蠕动着身子,慢慢坐起来。

    “夫君?”

    夏安板着脸,从怀里拿出一方帕子,给她擦了擦汗:“如此神异的景象,似乎是有人施展术法!”

    “我不想听这些!”

    陈婉抖了抖,“你听见了,听见她说什么,她是真心的,是不是?她知道,她什么都知道!”

    夏安搂紧妻子的肩膀:“我去看看,阿婉,你……”

    “我要去。”陈婉猛地从床上站起来,晃了晃,有些头晕,可是脸上却有了血色,精神也好了,推开夏安,大踏步地冲出去。(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二章 第一次曝露

    小婢女瑟瑟发抖。

    门口两个守门的婆子也一脸青惨惨。

    其实一开始她们都没觉得害怕,以前也不是没遇见过这等情况,公主忽然要找小姐,派了丫鬟过来叫,只要说一声小姐去花园,小姐去剑庐,小姐去其他姐妹那儿串门,很轻松就能忽悠过去。

    哪怕现在天已经很晚了,可身为夏家嫡长女,出门绝对不受限制,族长对家中女孩儿的教育,向来十分开明。

    可今天明显不一样。

    公主亲自登门,族长也来了,还都是这样一张一瞧见就让人心惊的脸,小丫鬟忠心耿耿,脑子里拼命转动着怎么去给小姐报信,却苦无机会,只能拼命使眼色。

    外头一个洒扫的粗使婢女忙悄没声去找大公子。

    夏蝉蹙着没,一脸迟疑惊怒,从外头匆匆而回,一推门,正对上夏安的眼,下意识扭转表情,露出个惊讶却迷惑的表情,盈盈拜倒:“父亲……”

    “你知道你不是我的女儿,我已经找到亲生女了?”

    夏安平平淡淡地张口。

    一瞬间,骤然变色,瞳孔收缩,整个身体都歪了歪,目中闪出怒火和恨意,只有一瞬间,随即消失,夏蝉猛然回神,立时做出一副震惊莫名的表情。

    但已经来不及了。

    夏安闭了闭眼,脸上的神态已然变得严肃:“你果然知道,你真想杀了她?”

    以前夏蝉能在老狐狸面前弄鬼。是因为当爹的不去怀疑女儿,便是女儿耍点儿小手段,父亲只会心中安慰,觉得她聪明有能力,可夏蝉终究还小,她再老成,又怎么可能真哄骗得住一个执掌家族多年的家主?

    这次夏蝉本就受了惊,心绪不宁,又根本毫无防备地忽然被吓,露出破绽也在所难免。

    陈婉不敢置信。愣愣地看了她许久。猛地站起身用力一巴掌过去,甩在她脸上。

    夏蝉踉跄后退,撞到桌子,咬破了嘴唇。却硬生生没有后退。一咬牙。猛地跪在地上蹭到陈婉身边,用力抱住她的大腿,嚎啕大哭:“娘亲。此事在咱们夏家都传开了,师师兄去寻过姐姐,谁不知情?我,我,女儿乍一知晓,的确震惊,可是,可是要说女儿要害了姐姐,又怎么可能,女儿心中只恨自己占了爹娘多娘,无论怎样弥补姐姐,也弥补不过来!”

    陈婉怔了怔,咬牙切齿,想起刚才虚幻中看到的影像,一时觉得真,一时又有一点点儿怀疑。

    那毕竟是别人不知用什么手段弄出来,不算亲眼所见,眼前却是她养了多年的女儿。

    可陈婉本能的有一种膈应,红尘是她心中觉得十分亏欠的亲女,眼睁睁看着一个假货去欺凌她,还说要杀了她,甚至……这次灵女之事也透着不寻常,她努力想不要把阿婵想得那么坏,本心深处,却又戒备中带着抹不去的敌意。

    相比于陈婉,夏安这位大族长却是半分也不肯信夏蝉,他们看到影像的手段固然透着神秘,但里面的人却不是假的,夏蝉的音容相貌,一举一动,作为夏家族长的他,再清楚不过,他可不像单纯公主一般,只当阿婵是天真无暇的女儿,那个女孩子那点儿小心思,他看得清清楚楚。

    夏蝉知道自己的身世,不想办法排除障碍才不正常,她就是这样性情的女子。

    自己的女儿狠辣些可不是什么坏事,相反,夏安欣赏这样的小心思,想要荣华富贵是好事,那会让对方更努力地为家族效力,人都要依附于家族的,家族兴旺,人的地位自然水涨船高,便是将来夏蝉一飞冲天,最能依靠的也是夏家,夏家不介意扶住一位有能力登上高位的族人。

    夏安叹了口气:“聪明才智总要用在对的地方才好,你是我夏家养了多年的女儿,也到了该为夏家分忧的时候了,钦天监测算生辰八字,选中灵女去颍川祭天求雨,测的便是你的八字,身为夏家女,陛下圣旨以下,自当遵从,你收拾收拾,尽快去吧。”

    他这话一出,夏蝉愣住,半晌才猛地抬头,一脸震惊,怒火充斥了眼睛,几乎保持不住温柔的面容,几乎是转念间,她就猛地磕头,一头撞在地上,额角血红,颤抖着声音,轻道:“能代替姐姐前去,阿婵自当从命!”

    语气里带出哀伤,透出刺骨的绝望。

    陈婉张了张嘴,扭过头去不看她,身为一个母亲,她这会儿即便对夏蝉很戒备,可毕竟是女人,女人都感性,这是养了很多年的孩子,怎舍得让她去送死。

    房间里一片死寂。

    夏蝉双手攥紧了衣角,心中大痛之余,惧恨之意丛生,那种感觉,简直让让她发疯。

    哐当一声。

    夏世杰冲进房间,脸上雪白,进来就握住夏蝉的肩膀,愣是抱着她起身,低下头不敢看父亲,只盯着自己的双足:“爹爹,阿婵不是灵女,钦天监那边有赵大人坐镇,且这一次是亲自出马,生辰八字看不错的,想必就是提交上去的是阿婵的八字,赵大人目中所视,入眼的也是夏红尘的八字。”

    夏安眯了眯眼,盯着他的头顶。

    夏世杰吸了口气,冷静地道:“陛下圣旨已经下了,红尘名字在列,陛下是不能错,也不会错,上天选中的灵女,只能是红尘,父亲乃忠直之人,怎能违背圣旨?”

    “而且,儿子刚刚得到消息,因为天气原因,原拟定三日后启程的钦差使臣,今夜开拔,便是阿婵要李代桃僵,换下夏红尘,也来不及。”

    夏蝉脸色大变,捂住脸呜呜痛哭。

    夏安看也不看她的作态,目光落在夏世杰身上。

    今夜的夏世杰很是不同。腰杆笔直,目光冷静锐利,整个人身上都散发出巨大气势。

    以前他在父亲面前,总有些软弱,从不曾如此气场大开过,夏安摇头:“没想到,你今天到有了些夏家继承人的样子,果敢冷静,做事不留余地,有些枭雄的架势。”

    只是过于凉薄了。

    夏安对自己这个唯一的嫡子。一向是满意的。虽然他的性子里也带了些毛病,但自家家教严,养出来的孩子都不会坏,培养起来不遗余力的嫡长子。自然能顺顺当当长成。年轻的时候那些毛病。等长大成熟之后再回头看,也就是些笑料而已。

    今天他的表现,就展现出他的能量。短时间内找出如此多的理由,为夏蝉开脱,甚至乍然听到他的话,也没有慌乱,而是一瞬间就想出一套有理有据的说辞来。

    夏安笑了笑:“你什么时候开始算计钦天监,算计这次求雨?”

    其实让钦差提前三日走一点儿都不难,但能想得到让他们走,却不是简单事。

    夏世杰低垂着头,一言不发,脸上也略略发白,下巴上还长了胡渣,他的心情也不平静,抱着阿婵的手心里,沁出一层细汗。

    “时间不会很长,你前阵子心思都在科举上,应不至于注意到这些。”夏安的目光在儿子身上打了个圈,“是了,你向来关心阿婵,必是察觉到阿婵做了小动作,这次颍川求雨,是夏蝉的手笔?意图光明正大地除去红尘?你察觉到,却没有阻止,也可能阻止不了,在这方面,你的心思向来细腻,或许是发现此事的漏洞,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尽快送走夏红尘,一了百了。”

    陈婉不敢置信地看了看丈夫,又看了看儿女,倒吸了一口冷气,捂住胸口,愕然望向夏世杰:“阿杰,你爹爹说的,可是真的?”

    夏世杰还未说话,夏蝉猛然抬头,直直看向夏安,一字一顿地道:“爹,您怎能如此想女儿?女儿承认,是知道红尘姐姐的身世,心中有些嫉妒,也担惊受怕,可女儿生在夏家,受了十数年教导,忠孝节义永记心间,此等不义之事,女儿绝不肯做!”

    她一转头,看向夏世杰,“哥哥,难道你是这般想妹妹我?”

    夏世杰顿时一愣,目光闪烁,也显出几分迟疑:“我,我只是……”他只是无意中听到只言片语的信息,阿婵的人好像去钦天监走动了,随即就出了此事,他……

    不等他多想,夏蝉就站直了身体,抬起头露出雪白的脖颈,“女儿不想说别的,只说一句,若此事当真与我有关,就让女儿永世不得超生!”

    她这话斩钉截铁,连夏安都动容,稍稍怀疑起自己的想法。

    陈婉更是瘫坐在椅子上,却略略松了口气,即便是阿婵记恨红尘,也比阿婵是条毒蛇更容易让她接受。

    夏蝉定定地看着屋子里的亲人们,默默在心间默念——绝不能承认,死也不能认,若是认下,就真的完了!

    她这是赌一把,赌自己手段够严密,夏世杰便是怀疑到,也绝不会逮住实证,再说,她也没有留下任何切实可查的把柄。

    “爹,娘,女儿同戒慎大师是忘年交,不如求他想想办法,通融通融,若求雨不成,也好把姐姐换下来,总不能逼姐姐去死,要是还做不到,女儿愿意一命相抵。”

    夏蝉闭上眼,轻声道,这话说得平平淡淡,却格外坚定,夏世杰顿时动容,脸色都变了。

    夏安盯着她,刮目相看——连他都差一点儿就被完全骗过去,如果不是一开始她毫无防备,露出那个怎么也无法伪装的眼神,今天夏安觉得自己一定会完全相信她。

    无论她是真心还是假意,此女必成大事。

    陈婉头晕的厉害,夏安也不想在大晚上把事情闹得太复杂,在他心里,还是妻子最要紧,最后扫了夏世杰一眼,就扶着陈婉回房去。

    一路上,陈婉的脚步踉跄:“夫君!”

    “放心,无论夏蝉想什么,她陷在都不敢在这时候再对付红尘,咱们能保她平平安安。”

    夏安笑道。“咱们家这位阿婵,可是个聪明人……至于要怎么处置,别着急,慢慢来。”

    一个小丫头,再不简单,将来再有出息,陷在也只是个小丫头,难道还能翻起什么风浪?

    卧房内,烛火幽暗。

    夏蝉呆呆地看着夏世杰,目光幽怨。看得他整颗心剧痛无比。忍不住摸了摸阿婵细腻的脸蛋:“阿婵。别怕,哥哥保护你!”

    就像这十几年来每一次,哥哥都会保护你。

    一直哄着阿婵躺在床上沉沉睡去,擦掉她眼角的泪珠。夏世杰才脚步沉重地离开卧房大门。

    他一走。夏蝉轻轻坐起身。脸上一片冰凉,走到铜镜前面,看着里面的那个人影。眉眼很是寻常,普普通通,算是清秀可爱,忽然就露出一丝厌恶,一用力,硬生生抓弯了妆台上的银簪。

    “我是聪明人,自然不会做什么小动作,我会乖乖的,在家里求神拜佛,祈祷夏红尘平安归来。”

    可正因为如此,若是她命不好,遇见什么乱七八糟的麻烦丢了性命,也只能认了。

    夏蝉不想让那个女人活着回京城,比起一点点怀疑,她更希望这个不按常理出牌的女人早些消失。

    想起今天晚上的会面,夏蝉忍不住蹙眉。

    夏红尘知道些什么?还是说,她仅仅就是个沉不住气的粗人!

    她有敌意到不奇怪,如果换成自己的身份地位被抢走十多年,怕也要气得把对方生吞活剥了去。

    但夏蝉还是认为,最理智的做法,应该是和颜悦色,好好对待对方,等到对方不那么戒备时,再一举斩草除根。

    要是事情发展得不如她意,那人当真回到夏家,她本也是如此打算,没成想,她心中的恨意竟比她想象得还大,竟不曾忍住,还是修行不够。

    收拾了桌子上零碎损坏的首饰,夏蝉便合衣躺下,也没去关心亲信丫鬟的死活,翻了个身——要小心一点儿,再小心一点儿,族长果然不愧是族长,她表现得那么好,居然还是让他看出端倪,可是,她哪里做错了?

    还是说,在日常生活里露出了痕迹?

    夏蝉闭着眼睛,迟迟睡不着,把最近发生的事情,一点点揉碎了思考,到底是哪一步做错了?

    也许,她装作不知道红尘的事儿,装得太过,也许,身边的那个小丫头看出问题?

    “该清理清理身边了。”

    本该是惊涛骇浪,竟没在这好好一夏家掀起来,至少表面上还是平静无波。

    刚刚离开京城,夏红尘坐着马车靠在窗户上向外看,神态悠然,就算她知道夏家人的反应,也不觉动一下眉毛。

    夏蝉那人没那么容易就认命。

    至于夏安族长,她那位爹的性子,红尘也还了解几分,冷静理智到刻板,后来甚至企图用养蛊的法子来教养夏家子弟,性情不算阴毒,可他绝不会为了一个甚至没见过几面的女儿就大动干戈。

    红尘笑了笑,到有一点儿得意。

    看看,她如今也能揣摩到那人的性情,多不容易?那人向来喜怒不形于色,简直在学皇帝糊弄大臣们的手段,来治理这个家族,能摸到点儿他的性子,可是极不容易。

    想着,她又是狡黠一笑,今天大概那个夏蝉要失眠三五宿,还要劳心劳力地瞎琢磨,指不定她身边的亲信们也要换一换。

    红尘甚至能猜得出,她一定觉得很奇怪,奇怪师风称赞的聪明女子,能笼络到不少青年才俊,还掀起风浪的自己,怎么就耐不住性子,主动跑去挑衅她,那不是蠢吗?明晃晃表现敌意,在她看来,很不明智。

    但既然已经很清楚,无论自己什么样的表现,夏蝉都不会轻视她,不会对她有一丝半点儿的好感,她本身的存在,就是那人最大的障碍,务必要尽早铲除,那又何必在区区一夏蝉身上大费心思,该如何就如何。

    红尘换了个姿势,继续悠闲地看外面的夜景。她从没有晚上在外赶路,灯光月光山野红花,这些东西汇合在一起,居然让她有一种大口呼吸的畅快感。

    “小姐,您渴了吧?给您喝点儿水。”

    马车里伺候的小太监拿了竹筒过来。

    红尘笑着道谢。很随意地接过来喝了一口。

    这次那位钦差是曾经做过太傅的徐大人,徐大人为人刚直,此去主要是为赈灾,对于朝廷让灵女灵童去求雨之事,大为不满,只是这些陈规是祖上传下的,他也无法可施,不过,一路上对红尘她们三个,非常照顾。饮食起居方面尽量给他们优待。

    可惜。除了红尘之外,另外两个惶恐至极,如丧考妣,畏畏缩缩地缩在车里头。那是肯定看不出什么优待不优待了。

    小太监向外张望了下。皱眉:“也不知道钦天监怎么算的。非让咱们傍晚出行,看看现在可上哪儿去找宿头,大晚上的路也不好走。肯定是要露宿荒野了。”

    正说着话,前面有炊烟篝火。

    没多时,徐大人派出去的探子就回来报信,说是前方有一村庄,看着规模还很大。

    车队停了一会儿,前面就传来消息,他们要在村子里安营扎寨,暂时借宿了。不过徐大人有令,不许扰民,所有的随行人员都在外搭建营帐居住。

    这位太傅大人别看是文官,可当年也随军参战,正经经历过沙场,还曾经感叹过,可惜他一介书生,不能领兵打仗,带不出令行禁止,对百姓秋毫无犯的仁义之师,现在逮住机会,明显要表现表现仁义。

    可惜命令下去,一帮子押送物资的官军,个个唉声叹气的,一点儿也体会不到徐太傅的浪漫。

    小太监却高兴得很:“大人交代了,小姐路上辛苦,可以下车四处走一走,只别走远,夜晚路难行,此地偏僻,怕有贼人欲图不轨呢。”

    红尘笑了笑:“无妨,我算过,今夜平安无事。”

    她这么一说,小太监顿时就乐了。

    “可不是,咱家差点忘记,小姐可是灵女,本事大得很!”他话一出口,顿时有些尴尬,咳嗽了声忙下了车,打开车门,扶着红尘下来,却是紧闭上嘴巴,不再乱说话。

    说什么灵女!

    前面车里那位,一听见灵女两个字就要发狂!

    红尘只是笑了笑,毫不介意,果然下了车,溜溜达达在村子里走,别看已经是晚上,一般的村民们,按说都应该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可这个村子却显得份外不同。

    好些人家还亮着灯。

    而且大门也不关,颇有些夜不闭户的盛世景象,而且还有村民坐在树下聊天,穿着打扮虽是村民的装扮,看人的气质,却颇为不俗。

    更奇怪的是,这些人不怕官兵。

    徐太傅是世家子出身,没见过升斗小民,也许是没在意,所以不曾注意到,红尘早年可是在乡野厮混的,小民们最怕的是过兵,碰上朝廷的军队过境,肯定是骚乱不已,所有人都躲着藏着,生怕出事,哪里还敢随意出门?

    此次赈灾,大批物资还在后面,陆续发出,即便如此,随行的也有一百多官兵,这样一个小村子的村民见了,怎么可能是这种平静的反应?

    一开始她还担心是遇见什么贼人了,只是仔细一看,到都不似坏人。

    红尘扫了一眼,转头对跟在她身边伺候的小太监道:“我还真有些饿,不如到附近人家买点儿吃食?”

    小太监也嘴馋,嘿嘿一笑,连连点头。

    他们带的都是干粮,硬邦邦的,还划嗓子,这会儿要是有口热食,吃着才叫舒坦。

    红尘就挑了最体面的一户人家走过去,刚一举步,便发现蹲在树下的两个庄稼汉看了她一眼,一看是个姑娘,就又低下头去下棋,没多搭理。

    刚一敲门,里面就出来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太,老态龙钟的,一脸慈祥,听红尘说想买点儿吃食,连连笑道:“多俊的闺女,买什么啊,乡下人家没什么上得台面,一口热饭还供得起贵客,快进来吧,我给你们下两碗面如何?我做的肉酱可是本地一绝。”

    确实是相当的好。

    红尘吃着眼前一亮,在这样的小地方,竟然能吃到如此地道的酱,那滋味简直比大酒楼里的还要好。

    老太太又热情,红尘吃了两口,享受得眯了眯眼,想了想,忽然笑道:“大娘,您儿子和儿媳妇,最近是不是有些不太安定?”(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三章 服气

    那老太太顿时一怔,愕然抬头,好半晌才点头道:“小姐怎么知道?”

    最近她儿子和儿媳妇老是吵架,以前贤惠的儿媳也烦躁的不行,连她这个婆婆有时候都被刺两句,要不是老太太脾气好,家里儿媳妇过去也是个懂事的,恐怕麻烦更多。

    红尘轻笑:“大娘你儿子和媳妇最近是不是修了房子,卧房的门是新装的吧!”

    老太太简直大为惊吓!

    他们家装修的事儿,肯定不是什么秘密,但这个小姐肯定是外来户,老太太很有把握,在自家村子里,绝不会有一个人会泄露家里的信息,她肯定探听不到。

    见老太太鼓着眼睛,几乎快把她当妖怪,红尘大大方方地道:“实不相瞒,我学过一些玄术,略懂风水。”

    老太太扬扬眉:“真能看得出来?”

    看是不怎么看得出来的,可谁让你们家摆放了一堆古董,还有各种有灵性的风水法器。

    红尘进了门,顿时觉得周围都是好奇的小孩子在叽叽喳喳,要不是她如今早学会必要的时候静心凝神,什么都不听,非被烦死不可。

    周围所有的物件,桌子上的古老茶壶,砚台,墙上的八卦镜,还有平安符,都在说她家儿子儿媳忽然开始的大乱战,红尘想不知道也难。

    当然,她确实很懂怎么看风水就是。

    林师兄在这方面有研究,一直帮她折腾院子里的防御法阵。顺便就教她这些。

    别说,还真的特别有意思,怪不得那些风水地师什么的,愿意一辈子不娶妻,不成家,东北西走,四处旅游,看这时间山河,寻龙点穴,原来深入进去。每一个风水局都有自己的故事。每一块儿地在能看懂的人眼里,都不同寻常,做到极处,便能翻云覆雨。是个人受避免不了被诱惑。

    就说红尘。她初来乍到。还总想着念着夏家,想着要出人头地,可最近眼界开阔。见多了世间生灵,过去重要的东西,如今也变得不那么要紧。

    她现如今只想实现小莫渴望的东西,只想过最畅快的日子,让自己喜爱的人,喜欢的小伙伴们都生活的好,将来要有机会,她一定要去尝试走万里路,见识世上不同寻常的一切,路上或许还能点化到奇特的生命。

    不知道那些传说中的妖怪,会不会当真在她的手下出现,它们会不会像人一样聪慧!

    能看到普通人看不到的世界,那种成就感,没有体会过的人怕是永远都不会明白。

    “小姐,可是我儿房间的风水有何不妥之处?”老太太脸上也露出几分忧虑来。

    红尘猛然回神,“的确是有点儿不对,主要是这扇门,此门必然是新开的。”

    “门?”

    她儿子的房门前阵子让人弄坏了,于是整修,干脆又在西南边又开了一扇,正好方便出入。

    老太太看了门一眼道,“是啊,专门开了一扇,可以直接去到院子里,来往还方便些。”

    红尘摇摇头,刚想说什么,外面小太监的声音就传进来:“小姐,小姐,徐大人请您过去,大家商量一下明天的行程。”

    那位大人相请,不好耽误,红尘站起身笑道:“您要是相信我,就听我的,只要把这扇门封住,保证您儿子儿媳妇相处能好得多。”

    “啊?

    老太太眨了眨眼,有点儿半信半疑,“不用什么风水法器?”

    红尘笑了笑,摆摆手就走。

    老太太摸了摸头,还是奇怪的很,以前家里也不是没有来过风水师,看过风水,次次都要买一堆风水法器,好的坏的都有,她到是信这些的,问题是,这位小姐未免太年轻了点儿。

    所谓嘴上无毛,办事不牢,这么个小姑娘,真能有本事不成?再说,她家的风水可是由一位大师瞧过,只说哪里都好,不用更改。那位大师,总比一小丫头值得信任。

    不过,仅仅是封一下门,轻而易举,到不费事,老太太目光闪烁,走到门口打了个手势,没一会儿就过来好几个壮小伙儿。

    “把这扇门封死。”

    她交代下去,转眼之间,大门闭锁。

    说来也巧,门刚封上,她儿子就把媳妇从娘家接回家,两个人们不吭气地进来。

    媳妇脸上还带着些急躁郁闷,也有点儿愧疚,“娘。”

    “哎,回来就好,赶紧去歇歇,等下给你们煮面吃。”老太太心里提了口气。

    她儿子勉强笑了笑,就领着妻子进屋,乍见门居然没了,也很是惊讶。

    老太太连忙解释了几句,这是小事,二人也没有深究。

    看着他们两个一前一后回屋去,老太太也不知自己是眼花还是心理作用,居然觉得儿媳妇的脸色显得稍微好了一点儿,想了想,悄没声地走过去,小心翼翼地侧耳贴着门听。

    这都好几回了,媳妇本来好好的,也不知道为什么,没过一会儿,大晚上不睡觉两个人就吵闹起来,甚至还会动手。

    他儿子和媳妇的性子虽然硬了点儿,都脾气大,但感情可是好得很,从来没有自己人跟自己人闹过,最近忽然染上这毛病,老太太是时时忧虑。

    她不是恶婆婆,可不像别人家的婆婆那么不轻省,天天盼着儿媳妇不好,好拿捏一二,就怕儿子和媳妇感情太好,再不把自己当回事儿。

    以前她就吃了喜怒不定的婆婆的亏,也知道家宅不宁的坏处,现在是时时盼着儿孙平平安安,自从儿子娶亲,她从来没指手画脚过,更别说给孩子塞个小妾什么的,家里向来安宁。近些日子,从成亲便恩恩爱爱的儿子和儿媳竟是矛盾不断,她这心里头难受的紧,还后怕的厉害。

    所谓家和万事兴,她可是盼着家里安安稳稳,别再闹出事端。

    老太太沉吟间,忽然听见儿媳妇嘻嘻哈哈地笑出声:“你个死相儿,竟胡说八道,咱家第一的也是老太太,哪轮的上我!”

    “先是咱娘。然后就是你。除了你,我心里再不会有旁人了,那些什么猫猫狗狗,可不许放在心里。”

    “胡说。真当我是妒妇。你外头要有人。尽管接进门,我保证给你照顾好了!”

    儿子不知道又说了什么,声音转低。小两口语气亲昵,缠绵得很,老太太连忙扭头走,总不好听儿子的壁角儿,这心里头却是高兴的要命。

    老太太躺在床上,翻来覆去,躺了一宿没睡好,第二日一大早,等到媳妇来请安,一见儿媳妇那面色就知道小两口好得不得了,这快半个月没见到儿媳如此娇美的模样。

    “好,好。”

    心中大喜,一转念又想起那位红尘小姐的话,不觉惊奇,“竟然真这么神奇?”

    不过是封了一扇门而已,效果就这么好。

    正好村东头她一老友婆娘出门去,没人做饭,就到家里来蹭面吃,她就忍不住唠叨了两句。

    那老友登时愣住,站起身走出去,走到她儿子媳妇的卧房前仔细看,上下左右地打量,猛地一拍大腿:“我怎么就没注意!”

    其实一开始老太太家里失和,也请他过去看过风水,还请了件挺吉祥的镇物回去,但是卧房的风水乍一看好得很,毫无问题,他也只能说不是风水的事儿。

    “哎,真是神仙手段,我早该看出来的,好风水都讲究藏风聚气,这门一开,内外通风,气场波动,立时不稳定,气场波动的厉害,对人的影响很大,会让人心绪波动,门又在是夫妻位,自然会致使夫妻的感情不和。”

    那人目中流露出几分赞叹。

    老太太皱眉:“就这么简单?你当初怎么就看不出来,还好意思说自己是地师!”

    老友呲牙:“说得到轻巧,你听我说很简单,但就你这房子,风水镇物这么多,又藏着东西,往屋里一呆,大门又不开,别说是我,换了老七来,也不一定能发现问题,真当看出这个很容易?现在我就是个事后诸葛亮罢了。”

    唉声叹气一番,老友心下好奇,“这是何方高人给你出的主意?还是你又去哪里请大风水师来调理风水了?真不够意思,怎么不请去我那儿看看……哎,不请也罢,我没你阔气,穷的很,可掏不起这个钱。”

    老太太哭笑不得:“就花了两碗面。”

    噗通!

    她那位老友身子一歪,差点撞桌子上,瞠目结舌:“谁这么不讲规矩!”

    还能不能愉快玩耍啦?

    “这个水准的地师,你请他到家里坐一坐,说两句话,起码也得出一百两,或者送上等值的礼物,人家出声指点,最起码也得五百的谢礼,可不能随意降价,得守规矩才好。”

    那些灵师,地师,法师之类,若是随意降价,绝对影响自己的身家名声,还影响同行的,各行各业都有约定俗成的规矩,可不是你想怎样就能怎样。

    老太太显然也知道这个,失笑道:“就是个女孩子,路过我家,我请人家吃了两碗面而已,人家出声指点也不是为了做生意,何苦这般斤斤计较!”

    “女孩子?”老友摸了摸头,皱眉,“难道是外头路过的那帮家伙?里面还有这等高人,真是可惜了,可惜了。”

    他们显然对外头的官兵没多少敬意,也知道对方是干什么去。

    “好像是姓徐的带队,他到是个耿直的性子,做事也妥帖,奈何这次真折损几个孩子进去,也要留下污名。”

    说了几句闲话,老人家到底是好奇心重,拽着老太太溜达出去,想要瞧一瞧那究竟是个何等出色的人物!

    可惜,他出门出得太晚,人家徐大人一大早就下令车队启程,这会儿大队人马都快要出了村子。

    老人家没柰何,只好耷拉着脑袋很不高兴地回去吃他的面。

    老太太也有点儿可惜。她还想着向那位漂亮小姐道谢来着。

    “于老太太,高老爷子,你们两个在吗?”

    一碗面没吃完,外面就进来一个年轻道士,身穿道袍,手拿拂尘,面孔白净,也就二十三四岁的模样。

    他一进来,就一揖到地,“老太太。这次的祈福舞。您一定得亲自出马,国师那边交代了,陛下亲临颍川,大祭祈福舞也是第一次在颍川地界举行。那帮小的可绝对撑不起场面。您要是不去。大家都没有主心骨,万一哪里出了岔子,咱们于家难逃罪责。”

    于老太太一怔。长叹了口气:“我都一大把年纪了,于文波那小兔崽子不肯回家,只能我这个姑太太替他撑着,也罢,去就去,祈福舞跳了一辈子,就是再老十岁,也不是不能跳。”

    她是个利索人,行动果决,说走就走,很随意地拎了个包袱便出发,她那老友一拍脑门:“得,一起,一起,你这老货跳舞,我也有快七、八年没见过了。”

    马车晃晃荡荡地走。

    道路颠簸,坐的车再好,路上还是艰难。

    红尘把自己携带的包袱扔在车上,直接趴在上面昏昏欲睡,感觉到稍稍好一些。

    “呜呜呜。”

    红尘翻了个身,把耳朵捂住。

    “呜,咯,呜呜。”

    “哎!”红尘叹气,从包袱上爬起来,抬头看缩在一边的一个小女孩儿,别看样子有十五六岁,不算小,但就这眼睛红得和萝卜似的模样,也让人觉得她只有一点点,还是个小孩子。

    “你别哭了行不行?”

    本来这姑娘坐在后面的车上,可半路徐大人又采买了些物资,小姑娘就让人塞到她的车里,那辆车挪作他用。

    眼下出门在外,也不必太讲究,红尘听了一耳朵哭声,没法子,干脆拉着她靠在窗前给她讲故事。

    “你叫方怡对吗?别哭,坐过来一点儿。”

    这些时日,她算是没少在玉珏空间看各类杂书,讲故事哄孩子的技能开发得挺好。

    一开始那姑娘满心忧虑,哪里有心思听别的,但红尘的故事实在太诱人。

    “侠烈英雄本色,温柔儿女家风。两般若说不相同,除是痴人说梦。儿女无非天性,英雄不外人情。最怜儿女最英雄,才是人中龙凤……”

    红尘把一篇儿女英雄传,娓娓道来,不光哄得小姑娘不哭,还勾引得外头随行的都忍不住侧耳细听。

    一路讲故事,路途都不那么艰辛。

    徐大人没坐轿子,骑着马跟在外头,不多时,他身边一黑大个侍卫策马而来,回首望那格外热闹的马车,耷拉着脑袋沉默半晌,忽然道:“大人,要是这次求雨不成,真拿里面的那位小姐,还有,还有那两个孩子祭天不成?”

    徐太傅半晌没言语,闭了闭眼,心里也难受,良久才道:“别多想了。”

    那黑侍卫心有不甘:“红尘小姐看着又年轻又漂亮,还有大好的人生,朝廷要求雨,那是朝廷的事,就算祭天要祭品,怎么那些高门大户的闺秀不去?哼,当年太祖搞出这一套,那是迫不得已,当时的情形之下不得不答应,现在咱大周朝都百余年了,难道还不该改上一改?”

    他啪啦啪啦,说的很快,徐太傅扭过头去,只当没听见。

    反正眼下也只能这般抱怨一二。

    果然,黑侍卫唠叨半晌,低下头去:“希望老天爷开开眼,至少这一回,它下个雨吧。”

    其实这一路上,一开始他们这些随行的官兵,都不大接触车里的那三个,一是不知道该说什么,也不愿意自己变成他们发泄的目标,二来嘛,陌生人去送死,总好过熟人去送死,现在离得远些,省得到时候难受。

    只是没想到,其他两个到也罢了,那位红尘小姐一点儿都不认生,也不气馁低落,端庄又活泼,人长得又美,说话动听,总能说到点子上,还很和气,刚才小六子扭伤了脚,她拿出药往小六子脚上一敷,登时就不疼了。

    这么好的一位小姐。他们却送人家去死,那滋味着实是不好得很。

    她还会讲故事,一定读了很多很多书,人家家里培养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儿何等不易!

    黑大个眼睛一红。

    “大人!”

    后面一亲随纵马赶过来,脸上露出几分苦笑,却是咳嗽了声,压低声音道:“刚才红尘小姐说,她掐指一算,前面不远处卧龙坡上有几个贼人埋伏,怕是土匪派出来探消息的。还请大人派出些人手。从侧后包抄过去看看。”

    黑大个:“……”

    徐太傅:“……哦。”

    卧龙坡离他们站在的位置,起码还有五里地,那位小姐难道有千里眼,在这儿就能看见?

    至于说她能掐会算。徐太傅宁愿相信她有千里眼。

    就不说别的了。至少她没算出自己这次的灾劫。要是算出来,她只要晚上些时日来京城,自然而然就能避过去。怎么会落到如此地步。

    黑大个摸了摸脑袋,点了几个人,让他们带队去跑一趟。

    徐太傅斜了一眼,也没说什么,两个人都不是相信红尘,而是不愿意拒绝她,顺顺当当地扎营停片刻。

    黑大个心里头大约以为,离颍川越近,那位小姐心里越害怕,那就稍微等一等,反正大批辎重走水路过去,他们这批人虽说带着点儿物资,却是杯水车薪,就是快马加鞭地赶过去,对赈灾也不起太大作用。

    再说,也到了休整的时候,喂喂马,歇歇脚走得更快。

    红尘小姐一路上都没出过半点儿幺蛾子,现在给她一些薄面,又能如何。

    黑大个还给随行服侍的小太监塞了块儿饼子,让他去问问那位小姐是不是饿了,结果就看见红尘从她的包袱里拿出一个密封很好的小罐子,一打开,香甜的气息随风飘散。

    竟然是一罐子已经凝固的蜂蜜。

    把饼子用竹签穿好,在炭盆上烤得松软,又涂上一层蜂蜜,红尘才细嚼慢咽地慢慢吃。

    谁说男人不喜欢甜食?在糖是权贵才能享受的前提下,蜂蜜也是奢侈品。

    徐太傅顿时笑了,一直板着的脸上,也露出点儿和缓的神色:“这位小姐了不得,心态真好。”

    一块儿饼子刚刚吃完,被派去前面探查的那队人里,有一个匆匆后来报信。

    “大人,前面的确有贼人的探子,足足十个,要不是兄弟们早有防备,恐怕还拿不下!”

    回来的这个一脸的血污,显然也是经过了一番苦战。

    徐太傅登时变色,那黑大个更是一蹦三尺高,调转马头就去吩咐所有人全神戒备。

    也幸亏他们这一伙是精兵强将,那都是边军出身,和北燕大雍在战场上较量过的,到不至于慌乱,好不容易吩咐完,一行人整装待发,刀枪出鞘,黑大个回过头,再看红尘的马车眼光就变得十分不对。

    “我的老天爷,这位别不真是……真是……”

    徐太傅摇了摇头:“行了,快走。”

    前面不太平,他整个人都紧张起来,哪里还管得着别的,“别管她是真能掐会算,还是瞎蒙的,总之这次万幸。”

    车队匆匆启程。

    接下来小半个月的行程,徐太傅和黑大个对红尘从不以为然,到半信半疑,又到深信不疑,再到顶礼膜拜,变化之快,连他们都没有想到。

    “前面绕路葛家村,不过桥,直接从山上绕过去。”红尘撩开帘子,笑道,“否则一准儿碰到水匪。”

    一只长尾巴的水鸟在车窗外徘徊飞舞。

    黑大个半声不吭,挥挥手就让大家转道。

    不服不行啊!

    他们这一路上就靠着红尘小姐掐指一算,灵机一动,梦中惊觉等等等等的说法,甩开了三伙儿大马贼,剿灭了两伙儿埋伏的小土匪,避开一家黑店,甚至还躲过了一次桥体崩塌。

    那真是把唐僧西天取经路,愣是走成了仕女出游西山。

    虽然绕了些远路,但因为没遇到任何麻烦,他们还是顺顺利利来到颍川。

    看到古老的城墙那一瞬间,黑大个没有松口气的感觉,再一看那些出迎的官员,他这心里顿时堵住一口气。

    “大人,陛下的圣驾不是也要过来,如今想必离开京城了,莫不如等陛下来咱们再行求雨?”

    也许那位陛下脑子一抽,就想要亲自上台求雨,看看老天爷给不给他面子来着?(未完待续。。)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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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升级颠覆版‘蓝色生死恋’ 红尘多可笑,痴情最无聊。 她夏红尘上辈子被养母掉包,千金小姐变成农家女,最后落到个被婆婆毒死的下场,这一世总要摆脱假妹妹的纠缠,奔一锦绣前程。 又名:真千金重生‘假千金逆袭文’ 又名:我在古代玩论坛 又名:我家的小伙伴遍及全世界毓秀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毓秀,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毓秀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