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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称雄天下     昆仑旋寒刀txt下载     昆仑旋寒刀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八十六章:百步穿杨

    弓箭分成三大类,一类专门用于狩猎,一类专门用于军事目的,第三类专门用于比赛。用于军事的弓箭要求马力大、箭簇重而尖锐,只要中箭就要使敌人失去战斗力。而用于狩猎的弓箭轻巧、利于瞄准、方便携带,未必需要一击致命。

    练武场上,一匹全身乌黑的马嘶鸣着一路飞奔,马背上的汉子手里拿的是用玄铁打造成的硬弓,重达110斤,比当年西楚霸王项羽的随身之物“霸王弓”只差17斤,没有二石之力,一般人根本拉不动,此弓力猛弓强,被称为“神弓”,射三百步,离弦之箭依然能穿透盔甲。

    离开奔驰的战马200米立着一个箭靶,汉子张开臂膀,神弓拉开,三箭连发,全部射中靶心。传来一阵热烈的叫好声。

    蓝岭熙并没有笑出来。

    他还在想着那只雪狼,还在想着它是如何躲过根本躲不过的连环箭,最后还把他的箭镞咬断。

    蓝岭熙此刻身上穿的是他最喜欢的银盔银甲,威风凛凛,杀气腾腾。黑色的骏马扬起前蹄发出高亢的喊叫,仿佛也在赞美主人超人的箭法,蓝岭熙脸上却在暗暗发烧。

    它临危不惧,它动作敏捷,它又是那么的健美,无怪蓝梅会喜欢,它真是雪妖吗?

    蓝岭熙百思不得其解。

    一个家丁匆匆忙忙跑来,说:“爷,老爷有请。”

    “知道了。”蓝岭熙催着马向府立跑去。

    蓝景卿坐在太师椅上,身边是阴着脸的蓝梅,她换了一身颜色鲜艳的藏袍衣裙,腰间的“恰瑪”两头用的是黄金扣,正前方嵌满了紅、黃、白的珠玉和珊瑚,耳廓处缀着鸟状的银制饰品,头上梳的三根辫子表明了她未婚少女的身份。

    蓝梅确实很美,肤如凝脂,白里透红,尤其是她的身材很健美,这是长期骑马锻炼的结果,但是你只要仔细观瞧,发现她的虽然长的很漂亮,可是那双一眨一眨的眼睛却能看出里面的阴险刻薄来,她似笑非笑地看着院门,手里牵着一条全身皮毛乌黑发亮的藏獒,它被誉为“东方神犬”,像狮非狮,似虎非虎,凶猛异常。只有国王和寺庙主持才有权利有资格饲养,被藏民视为神犬、天狗、活佛的坐骑。

    蓝梅脚下蹲着的藏獒出于青海地区,体型虽然很大,却没有一般藏獒凶猛,相反显得沉稳,顺从,蓝景卿可不愿意女儿去养更凶残的藏獒,怕伤了家人。

    蓝岭熙大步走进来,见到蓝景卿垂下头恭恭敬敬地问道:“阿爸,这么急找儿子回来有事情吗?”

    蓝景卿看着自己的这个儿子,蓝岭熙的母亲是藏族女子,叫益西拉姆,智慧仙女的意思,益西拉姆是一个在府立做细活的女佣,由于心灵手巧,深得他母亲的喜爱,而且益西拉姆长的也很漂亮,眸含春水,体态丰美,一头乌黑柔软的头发,梳着许多根又细又长的小辫子,非常可爱。

    蓝景卿喜欢她,一个家财万贯的少爷公子喜欢上美丽的女佣算不上什么,很快怀了孕,也很快被老爷太太发现并勃然大怒,益西拉姆的结局不会好,在一个风雨交加的深夜里,益西拉姆被送往一个神秘的去所,很快被蓝家人遗忘。到是益西拉姆生下的孙子成为老爷的最爱,为他起名蓝岭熙。

    蓝景卿也喜欢自己的这个大儿子,也是他唯一的儿子,蓝岭熙身高足有八尺,身上流着藏人的血统,使他比一般汉人更健壮,力大无穷。

    蓝岭熙从小喜欢习武,尤其是对弓箭极感兴趣,用于狩猎和用于比赛的弓箭他看不上,擅长使用军队的武器,用他的话来说:“男人就应该驰骋疆场,利镟穿骨,征马踟蹰,刀锋与刀锋迸溅出火花,尸横遍野,河流被鲜血染红,何等的威风。”

    建文元年七月五日,燕王朱棣智擒了驻防北平的张和谢贵,夺占了九门,誓师起兵,开始了一场长达三年的“靖难之役”。蓝岭熙年纪尚小尚未赶上,成为他的遗憾,“永乐年”天下太平,没有更多的打打杀杀,刀枪成为比武的工具,箭镞只能射向草原上的动物,蓝岭熙依然准备着,先是叫铁匠打造了重达110斤的“神弓”,每天练习着,从最初拉不开到弓如满月,箭如闪电,费了多少体力与心血,只有他自己才能体会到。

    他的武功出类拔萃,他的弓箭更是百步穿杨,被称为草原上的箭神。

第八十七章:香格里拉

    蓝景卿老爷看着蓝岭熙,板个脸,从鼻子里面发出哼声来:“岭熙,你是不是惹你妹妹生气了。”

    蓝岭熙看了蓝梅一眼,后者得意洋洋地也望着他,嘴角扬起一股嘲笑来。

    蓝梅是蓝景卿正妻的女儿,蓝景卿现官为安抚使,中万户,手下有军队五千,统治着香格里拉,这里是交通要镇,与滇、川、藏茶马互市之通衢,明永乐四年,设镇道安抚司于此。

    蓝景卿的妻子有点来头,是朝廷里一个大官的女儿,与蓝景卿的父亲关系极为密切,于是就有了儿女结亲,蓝梅的母亲叫王慕青,按道理也算是书香门第出生,可以为人刁钻,心术不正,蓝岭熙的生母益西拉姆就是被她赶走的,这些蓝岭熙当然不清楚。

    王夫人为蓝景卿生下了女儿蓝梅,蓝景卿也是喜欢的如掌上明珠,呵护着,娇贵着,养成蓝梅霸道、自负和刁钻古怪的坏脾气。

    蓝岭熙自然不敢与父亲顶撞,马上说:“阿爸,我没有欺负妹妹,倒是妹妹经常动不动就发火,拿我当出气筒。”

    蓝景卿没有吭声,这是事实,女儿脾气暴躁,除了他没有人能管得了,小小年纪不学女红,整天舞刀弄枪,手里的七八个丫鬟也被她培养成娘子军,出门骑马,全身披挂,也擅长射箭,只是箭法与她的哥哥没法相比。

    香格里拉镇有这样一句话:“不怕万户老爷生气,就怕万户小姐发火。”急了她真敢杀人,事后蓝景卿出面摆平,银子没少花。

    蓝梅在一边不敢了,委屈地说:“阿爸他说谎,今天狩猎我见到一只雪狼,好漂亮好漂亮,就要活抓它,哥哥拔箭就射,不是雪狼机灵,早死在他的箭下了,阿爸你要与我做主。”

    蓝景卿很感兴趣地说:“尽然有猎物能从岭熙的箭下逃生,奇迹,奇迹,雪狼在哪里?”

    “跑了。”蓝梅沮丧地回答。

    蓝景卿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水对女儿说:“梅儿,你今年也快十五了吧,自古女子无才便是德,可你却整天舞刀弄剑的,你比不得岭熙,他是男儿,将来上疆场杀敌立功,光宗耀祖,你早晚要出嫁的,将来你的公婆见你什么都不会,可怎么办呢?”

    蓝梅脸红起来,跺着脚说:“我谁也不嫁,守着阿爸一辈子。”

    蓝景卿眯着眼睛笑起来。

    蓝岭熙很聪明。连忙对蓝梅说:“妹子你别急,哥哥我早晚会把那只雪狼抓来给你,不过我看雪狼虽年幼却性情刚烈,不知道你将来能不能驯服它了。”

    蓝梅的脸色也舒展开来,对哥哥她是喜欢的,虽然母亲对这个外来的儿子一直很冷落。

    万户府坐落在香格里拉镇的中间,高大的院墙把它与平民百姓隔开了,红色城墙以蓝天为背景,显得格外夺目。帝王能建造巨大的宫殿,这种习惯也沿袭下来,明朝的首府北京的达官贵人的院落一个比一个雄伟壮观,他们从深宫大院里看到了基业的永恒,聪明的蓝景卿却明白,那只是一个美丽的谎言。

    元朝91年灭亡,明朝洪武帝朱元璋驾崩后所发生的“靖难之役”,建文帝朱允炆不知去向,改朝换代是历史的必然,尽管“永乐年”国力达到强盛的时期,但是永乐大帝的凶杀成性、冷酷无情,特别是他残杀建文遗臣时极尽酷刑之所能,也是历史上无人能及的。

    蓝景卿为官还算廉政,因为他亲眼所见明朝的**官员的下场凄惨。

    洪武二年,朱元璋曾经对他的大臣们说过这样一番动感情的话:“从前我当老百姓时,见到贪官污吏对民间疾苦丝毫不理,心里恨透他们,今后要立法严禁,遇到有贪官敢于危害百姓的,绝不宽恕!”朱元璋是说到做到的,他颁布了有史以来最为严厉的肃贪法令:贪污60两以上银子者,立杀。

    朱元璋治贪最残忍的要数活剥人皮。把贪官的头先砍下来,剥下人皮,再在人皮里放草,像稻草人一样竖起来,放在衙门边上,给继任的官员看,前任贪污是怎样的结局。

    所以明朝为员无不战战兢兢,这种情况到了永乐帝朱棣才有所改变。

    蓝景卿一生谨慎,如履薄冰,倒也过的很平静,儿女双全,家境优实,在朝又有依靠,可是他万万没有料到的而是,为了一只雪狼最后弄的怨声载道,家破人亡。

第八十八章:少女与白狼

    雪停了,漫步走在雪中,脚下觉得软绵绵的,并发出沙沙的响声,那是雪花精灵快乐的笑声。森林青松的针叶上,盖着厚厚的白雪,像是一树树洁白的秋菊,落叶乔木的枝条上裹着雪,宛如一株株白玉雕的树,垂柳银丝飘荡,灌木丛都成了洁白的珊瑚丛,千姿百态,令人扑塑迷离,恍惚置身与童话世界中。

    一匹白马轻快地跑过来,在森林里穿梭着,马背上一个漂亮的小女孩开心地笑着,她看起来有十三四岁的样子,身穿白色的衣袍,长长的乌发上别着一枚银色的小花,显出一种别样的风采。

    这是一个能让人顿生喜爱和怜惜之情的女孩,她那洁白的皮肤犹如刚剥壳的鸡蛋,小小的红唇与皮肤的白色,更显分明。浅浅一笑,酒窝在脸颊若隐若现,尤其是那大大的眼睛一闪一闪仿佛会说话,可爱如天仙。

    十三岁的少女欧寒冰出现在森林里时,她还不知道以后她将成为令整个江湖人谈虎色变的冰川妖女,因为她现在是这么可爱,可爱的欧寒冰跳下马背走在柔软的雪地上,她也不会想到会遇上被箭神蓝岭熙称为的雪妖雪狼。

    她兴奋地奔跑在雪地上,留下一连串响铃般的笑声,她是香格里拉山区里最出名的俊女孩,比她的母亲江雪柳更美,虽然她愿意在大自然的怀抱里面奔跑嬉戏,成日雨淋日晒,就是淋不萎晒不黑,脸盘永远是白白净净,眉眼永远是清清亮亮。一笑起来,嘴瓣儿像恬静的弯月,说起话来,声音像黄莺在打鸣。

    她跳跃着,奔跑着,披肩发像波浪似的,不停地起伏着,雪花也感受到她的热烈,飞舞起来,飘荡起来,环绕在她的四周翩翩起舞。

    突然,一处灌木丛里面传来**的声音,这是很痛苦的声音,虽然这种声音不像是人类的声音,还是被欧寒冰听到了。女孩小心翼翼地走过去,她先是看见了雪地上的鲜红的血迹,然后在一个雪坡的下面,她看见了受伤的雪狼。

    雪狼躺在雪地上,身体卷伏成一团,雪狼也看见了女孩,眼睛突然变得温柔起来,乌黑的,纯净的眸子里面不是害怕,而是兴奋,它张开嘴轻轻叫了一声,身上雪一样白净的毛轻轻在抖动。

    女孩蹲了下来,女孩的眼睛湿润了,女孩用天籁般的嗓音小声问道:“雪狼,你受伤了吗?”

    雪狼好像听懂了她的话,慢慢展开身子,它的下腹有一道伤口,皮往外翻着,鲜血淋漓。

    蓝岭熙不愧为是神箭手,他射出的第一支箭从雪狼的腹部擦过,撕开了它娇嫩的皮肤,雪狼已经不容去想疼痛,因为要它命的第二、第三只箭镞已经到了,它强忍着伤痛跳跃起来,用生命里最大的力气一搏,它的尖利的牙齿中聚集了所有燃烧的能量,箭镞在它的咬合下断开,然后拼命往森林跑去,幸运的而是猎人没有追上来,使它得以躲过一劫。

    不过现在它已经精疲力竭了,血在继续流淌,死亡在时刻威胁着它。

    女孩擦去眼泪,轻轻滴抚摸着它说:“雪狼,你还能坚持吗,我要把你带回去,我要救你。”

    雪狼点点头。

    女孩高兴起来,小心翼翼地把雪狼抱在怀里,嘴里吹出口哨,不一会,白马奔跑而来,白马看见女孩怀里的雪狼,尽然没有丝毫的害怕,它凑过来轻轻吻了一下白狼,雪狼也用温柔的眼睛看着它。

    女孩更高兴了,女孩说:“你们是朋友。”女孩上了马背,白马飞快地往回跑去。

    香格里拉山区有一个风景极为秀丽的地方,它坐落在群山怀抱之间,四处是绿色的松柏和清澈的河流,它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香泉”。

    香泉是常年不冻的地热泉形成的,面积不算大,覆盖的冰面下,一条涓涓细流如透明的水晶,冒着热气缓和流淌,岸上芳草萋萋,鲜花绽放,自然形成一个绿洲,依河而建的庭院楼阁,假山水榭,在金色的阳光下,仿佛农家小院里的大家闺秀般楚楚动人,美丽的恍如人间仙境。当风雪肆虐,草原变成银白一片,躲在毡房里面的人还在低吟“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时候,这里却是人间尽情欢娱的乐园。

    走近院门,你可以看见一块写着“梅花山庄”的牌匾,高高的院墙挡住了人的视线,里面传出轻歌曼舞的声音使你陶醉。

第八十九章:秦淮名妓

    凉亭两边的栏杆是用红木做成的,上面雕刻的花鸟图案,一直沿伸到小河里,它们纯洁,明净,一尘不染。缭绕在空气立的芳香,是焚香与藏香相混合的气味,它分别来自香几上安静的香炉和紫檀木雕成的香筒,轻烟袅袅,与古筝发出的流水般的声音遥相呼应。

    一个身穿白色衣裙的女子正在凉亭上翩翩起舞,她光着脚,挥舞着双手与双腿,乌黑的长发飘荡着,她的舞姿美妙无比,她的身体婀娜多姿,她的容貌更是娇艳若滴,美丽之极。

    年近四十的江雪柳依然容貌如花,十八年前南京的秦淮河舞坊里,“雪柳舞姿,凤羞龙惊”成为公子哥的口头禅,多少人一掷千金,为的是看美人舞蹈,南国有佳人,轻盈绿腰舞。翩翩舞广袖,似鸟海东来。写出多少意境与才子佳人的悲欢离合。

    明朝大内的一个太监总官看上了她,抛出大把银子想让她成为自己第六个姨太太,江雪柳冷笑一声回答说:“一个阉人也这么不知趣,癞蛤蟆想吃天鹅肉,除非你把被阉掉的那东西重新长出来。”

    太监大怒,派锦衣卫连夜来抓捕她,结果是锦衣卫损失了好几个人,连江雪柳的衣襟都没有碰到,那个太监被人毒死在他的房间里,朱元璋曾调查过,这桩风花雪月的事情最后不了了之,朝廷的官员从此不敢明目张胆的去秦淮河**作乐了。

    江雪柳从此也消失在秦淮河,不知去向,多少公子哥苍然若失,相传哪一阵秦淮河歌舞妓坊生意一落千丈,明初诗人高启的《宫女图》,女奴扶醉踏苍苔,明月西园侍宴回。小犬隔花空吠影,夜深宫禁有谁来。表面上是讽刺奸臣向明太祖朱元璋进谗言,乱杀无辜。实际上是怀念秦淮河曾经的辉煌和佳人一去不复返的遗憾。引起最高统治者对高启的猜忌,最终导致腰斩。

    “珠缨炫转星宿摇,花缦斗薮龙蛇动”。凉亭里面的一张躺椅上半卧着一个中年人,他手里拿着美酒,胸脯半露,脸色微红,欧凌天眼睛一眨不眨地注视着妻子江雪柳的舞姿时,摇头晃脑地念叨着。他的父亲欧志雄却独自呆在屋子里长吁短叹。

    年轻时的欧志雄手持父亲欧福生传下来的黑龙剑独霸一方,创下欧家丰厚的家业,儿子欧凌天降生时,元朝已经岌岌可危,直至1368年,放牛娃出生夫人明成祖朱元璋击破各路农民起义军后,在应天府称帝,国号大明,年号洪武。结束了蒙元在中国的统治,平定四川、广西、甘肃、云南等地,统一中国。

    欧志雄也借助战乱协助明军南征北战立下无数战功,大发横财,最后封妻荫子,光宗耀祖。

    父亲欧福生却没有能够享受这一切,他的而一生与欧虚子一样颠沛流离,欧虚子临终前托孤,仁次与颜华老先生把他抚养大并娶妻生子,欧家没有女儿,是欧志雄最大的一块心病。

    欧凌天的武功是他传授的,可惜欧凌天只是把欧家的太极十三剑发扬光大,成为武林里举足轻重的人物,在江湖上称“太极旋风剑”,却没有学会欧志雄的峥峥铁骨,整日依红抱绿,风花雪月,《梅花山庄》是他的杰作,江雪柳是她的第三房姨太太,正妻李思菱含恨而亡,只因为她没有为欧家留下一男半女。

    欧凌天把江雪柳带回家时,欧志雄第一个反对,这个妖娆动人的女子比桃花还要媚上十分,肌肤如雪,一头黑发挽成高高的美人髻,满头的珠宝在阳光下耀出刺眼的光芒,鲜红的嘴唇微微上扬,表现出她的高傲与与众不同。

    欧志雄对儿子欧凌天只说了一句话:“玩物丧志,不是一个男人应该做的事情。”

    欧凌天也只回答了一句话:“阿爸,儿子有无数女人,谁也没有为欧家留下后代,江雪柳怀孕了。”

    那一刻欧志雄几乎跳了起来,问道:“此话当真,你确定是你的孩子?”

    欧凌天说:“她跟了我半年才有身孕,不是我的孩子是谁的。”

    欧志雄什么也没说,大摆酒宴,明媒正娶,江雪柳的肚子不明显,才瞒过众人,那时的奉子成婚是大忌,要被人笑掉大牙的。

    江雪柳进欧家门也算是恪守妇道,不矫情不霸道,对公公孝敬,对丈夫的第二任妻子孙书蝶也很尊重,欧志雄心里的一块石头总算落了地。

第九十章:寒冰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江雪柳的临盆却很诡异,首先她在子时自己一个人挺着大肚子来到倒在厨房里找吃的已经很奇怪了,在女佣的陪同下到了厨房就大声**时,女佣吓坏了,上去就要扶她,不想令人惊奇的事情发生了,年轻的女佣手一接触到江雪柳的身体,一股寒气顿时侵过全身,她连叫喊都来不及一屁股坐在地上,身体很快变成冰柱,成为水晶尸,旁边的女佣们吓的魂飞魄散,尖叫着跑出去,欧凌天大步走进来,也被眼前的景象吓呆了。

    江雪柳躺在地上,脸色苍白,呼吸不均,周围的空气像是蒙上一层寒冰,奇冷无比,欧凌天全身哆嗦,不光是冷,还有就是极度的恐惧,让他后退数步,不知所措。

    欧志雄闻讯而来,欧志雄出现在厨房里,寒冷顿时消失,一切恢复平静,只有那具水晶尸无声地讲述了刚才发生的奇事,她坐在地上,眼睛张的大大的,目瞪口呆,欧志雄走过去扶起儿媳妇时,水晶尸突然暴裂开来,很快变成一滩水,尸骨无存。

    厨房里传来婴儿的哭声,女佣战战兢兢围上去,欧志雄与欧凌天退出来,此时是阴云闭月,星辰无光,周围一片漆黑,只有房间里面的灯火鬼影般跳动着,窗户上人影晃动。

    欧凌天坐立不安。

    不一会,一个女佣急匆匆跑出来说:“恭喜老爷少爷,夫人生了一个女儿。”

    欧凌天没有激动,欧志雄却摊到在地上。

    “寒冰生,旋寒出,锋似崩霜,刀似寒芒,恩怨情仇,尘埃落定,捐躯济难,荣宗耀祖。”

    祖先的话回响在他的耳帘。

    女儿出世,江雪柳因为受到惊吓在床上躺了半年,所以并不喜欢她,唯有欧志雄与欧凌天对她如掌上明珠,百般呵护,欧志雄为孙女起名欧寒冰。欧寒冰从小身体极虚,面黄肌瘦,阴虚体寒,欧凌天请来一位有名的老中医治疗,不想这个老夫子一见欧寒冰大惊失色,掐指一算问道:“孩子出生是在七月十五那天?”

    欧凌天点点头。

    “七月十五十是鬼节,阴气极重,小姐又是子时生的,两气合一,性最阴。”

    欧虚子很吃惊,他并没有告诉老中医女儿的生辰八字。

    名医只是看着欧寒冰,仔细给她检查了一下,沉默了好半天,脸上浮现出惊讶的表情来,对欧凌天说:“欧先生,恕我直言,中医把风、寒、暑、湿、燥、火称为‘六淫’。阴虚即阴不能涵阳,小姐的病初看起来是心阴虚,是指心阴亏虚,久病耗损阴血,或失血过多,或阴血生成不足,或情志不遂、气火内郁、暗耗阴血,导致全身阴血不足,心阴虚损。恐怖活不了多久。”

    欧凌天脸都吓白了。

    欧志雄在一边也吓的够呛,嘴唇哆嗦着说:“老,老先生,你说的是真的吗,那,那我的孙女还有治吗?”

    老中医不解地皱着眉头说:“刚才我仔细观察小姐的病情,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她的身上有着一股奇怪的气息,极阴,好像是天地间蕴藏的玄气,从八方四处的入了小姐全身的各条经络,保护着她不受侵袭,《黄帝内经》说,经脉者,所以决生死,处百病,调虚实,不可不通。经络保持通畅,人体的气血就得以正常运行,生命就得以正常活动。所以说,小姐身体并无大碍,这是一个奇迹,我也说不明白到底是为了什么?”

    欧凌天松了一口气。

    老中医话峰一转说:“小姐体格极为特殊,是千年难得得习武练功人才,如果内功有成,无论是生病或是重伤,均可默用玄功,运气三转,打通周身经脉,用本身功力来治病或疗伤,内功练至上乘境界者,还可以通过自身的功力为他人疗伤治病,甚至可以阻止别人因练功出现偏差而造成走火入魔。不过还有一事我必须说明白,小姐将来的感情生活将很坎坷,这个世界上能够与她结合的男性凤毛麟角,因为他必须能接受小姐极阴的身体,否则会变成冰人而亡。”

    欧凌天头皮一阵发麻,欧志雄没有说话。

    老中医欲言又止,最后说:“好好保护好小姐,老朽就此告别。”

    欧寒冰长到5岁身体一天比一天好起来,而欧凌天的小妾孙书蝶也产下一子,取名欧晓峰,欧家有后,全家人都很欢喜。

第九十一章:子不教父之过

    “珠缨炫转星宿摇,花缦斗薮龙蛇动”。

    欧寒冰抱着雪狼一路小跑进来时,父亲正欧凌天欣赏着妻子的的舞姿,她巧妙的把藏族的粗狂的袖舞和江南柔软的宫廷舞结合在一起,纤细的罗衣从风飘舞,缭绕的长袖左右交横,络绎不绝的姿态如仙鹤独舞,曲折的身段似杨柳抖动,时而又轻步曼舞像燕子伏巢、时而又疾飞高翔像鹊鸟夜惊,欧凌天看的眼花缭乱,连声叫好。

    欧寒冰对这种轻歌曼舞并不感兴趣,她的心思全部集中在受伤的雪狼上,江雪柳收起舞步,看着女儿大喊一声:“寒冰,你手里抱着的是什么?”

    欧寒冰站住了,她有点害怕自己的母亲,从小很少对她表示亲热,很严厉,江雪柳慢慢走过来,江雪柳走路的姿姿势都带着舞蹈,体轻如风,像柳絮飘逸,雪花轻扬。

    江雪柳走过来时,欧寒冰紧紧抱着雪狼,雪狼的身体在抖动,雪狼肚子上滴出的血撒在她白色的衣袍上,形成一长串血线,红的耀眼,雪狼的眼睛已经闭上,生命垂危。

    江雪柳看着女儿怀里的动物,脸色一变说:“这是什么,狼还是狗,从哪里得来的。”

    欧寒冰小脸通红,她盯着妈妈焦急地说:“阿妈,它是狼,是雪狼,它受伤了,我要救它。”

    江雪柳冷冰冰看了雪狼一眼说:“不行,丢掉它,你一个女孩子救一条吃人的狼,传出去让人怎么说,把它给我,我来处理。”

    欧寒冰惊叫了一声:“不,你不能碰它。”

    江雪柳紧逼过来,欧寒冰惊恐地往后退着。

    “儿媳,何必对自己的女儿苦苦相逼。”一个声音响起来,声音不大,却充满的威严与怜爱,当然威严是对江雪柳的,怜爱是对欧寒冰的。

    江雪柳不敢动了,头垂了下来,小心翼翼地说:“阿爸对不起,惊动您了。”

    欧志雄背着双手走进来,目光遇到寒冰时立刻变得温柔起来,他看了看雪狼,说:“受的是箭伤,得马上治疗,交给我吧,爷爷保证还给你一只活蹦乱跳的雪狼。”

    江雪柳忍不住说:“阿爸,这是狼不是狗,会伤人的。”

    欧志雄说:“儿媳,你的舞姿很漂亮,可是你的性格不像你的舞蹈,尤其是对寒冰过于严厉,你是母亲,母亲应该是最善良的,你没有做到。寒冰今天能救一只受伤的雪狼,说明了她的心地比你善良,她的品质比你高尚,你应该感到高兴才对。”

    江雪柳的脸红了,哑口无言。

    欧凌天走过来,看见父亲严肃的脸没敢吭声,欧志雄只是看了他一眼说:“真是子不教父之过,我很遗憾,寒冰,我们走,救雪狼要紧。”

    雪狼受的伤不算重,只是失血过多,经过欧志雄的治疗,命算是保住了,欧寒冰一刻不离的看护着它,给它送来食物和水,定期换药,雪狼也很安静,配合着女孩的精心照顾,不时伸出舌头舔着女孩的手表示感谢,等到它伤口愈合能站起来后,欧寒冰把它带到凉亭上,雪狼高兴地跑到泉水边,一头扎进水里嬉戏起来。女孩在岸上看着,笑着,雪狼洗完澡爬上岸,身体猛烈一抖,水飞溅起来,扬了欧寒冰一身,欧寒冰大声笑起来。

    洗完澡的雪狼白的可爱,白的耀眼,它已经完全恢复了活力,对欧寒冰的依赖使它一刻也不愿意离开自己的救命恩人,江雪柳曾警告过女儿,雪狼一旦恢复健康就让它回归自然,欧寒冰没有答应。

    江雪柳去欧志雄哪里求情,说明养狼的危害,欧志雄摇摇头说:“你错了,雪狼比你懂情感,它和寒冰已经成为最好的朋友,寒冰生性孤僻,能够与她作伴的人不多,她们现在形影不离,我看对寒冰时一件好事情。儿媳,你对女儿是不是太刻薄了一点,她见了你像老鼠见了猫,这不是一个母亲的作为哟。”

    江雪柳委屈地说:“阿爸,寒冰是我身上掉下来的肉,我能不喜欢她吗,只是,只是……

    “只是什么,生她时你是受了惊吓,但不是寒冰的责任,那个母亲生孩子不痛苦,生为一个女人就应该有这个准备。你整天**你的丈夫,沉醉在歌舞升平之中,一掷千金,玩物丧志,还对寒冰说三道四,我很不满意。”

    江雪柳不敢再说什么了。

    欧志雄摇摇头离去。

第九十二章:不速之客

    森林里,欧寒冰与雪狼互相追逐着欢笑着,雪狼已经完全恢复了健康,说来也怪,它好像通人性一样,女孩想什么都知道。正是寒冬的天气,北风凛冽,树的枝条上都布满雪花,仿佛被穿上一身厚厚的衣裳。而饱满的雪粒裹在树枝上,树枝好像长出了一颗颗白色的珍珠,有几只不怕冷鸟儿休憩在树枝上,好奇地看着树下的一人一狼嬉戏着,雪狼跳起来往树干上扑,鸟惊飞了,传来女孩银铃般的笑声。

    欧寒冰还是穿着白色的皮袍,她好像不知道什么叫冷,她也从来没有怕过冷,越是寒冷的地方她越愿意去,在冰川雪山之间她寻找到了乐趣,山里有一处不冻泉,在一个山洞的洞口,潺潺的流水清澈无比,她愿意去哪里,坐在岸边,把一双洁白的小脚丫放进水里面晃动着,水花四溢,波澜浮动,冰凉的水对她毫无伤害。

    白马站在一边,忠实地守护着小主人,雪狼扑进水里,它也从不怕冷,相反的而是对泉水独有钟情,把它全身的白毛清洗的更加干净。

    天上飘来大块大块的乌云,像瓦一样,堆叠在一起。紧接着,一场大雪突然袭来,雪花铺天盖地,凛冽的寒风呼啸着猛烈地摇摆着树枝。大片大片的雪花往下落着,真要把天地间的空间填满。四周全盖上一层厚厚的白被子,天地连在一起,白茫茫地看起来很恐怖。

    白马发出嘶鸣声来。

    欧寒冰站起来,转过身轻轻抚摸着白马,它立刻安静下来。雪狼从水里跳出来,来到女孩的身边围着她打转,雪落在她们的身上,很快变成雪雕,与天地化为一体,只有女孩的笑声依然如故,在寒风里传的很远很远。

    突然,雪狼竖起了耳朵,不远处传来一阵声音,这声音越来越近,雪狼突然张开嘴叫起来。

    一群灰狼创进来,看见雪狼都站住了,雪狼呲着牙,乌黑发亮的眼睛紧紧盯着它们,双方僵持着,唯有女孩一点不怕,静静地看着眼前的群狼。

    一条体型巨大的公狼跑过来,先是围着雪狼转了几圈,雪狼发出愤怒的低吼,公狼摇摇头,摆摆尾巴,付下身体趴在雪狼面前表示了服从,雪狼抬起头来,发出一阵嚎叫,群狼都吓呆了,一动不敢动。

    这是香格里拉地区最大的狼群,足有上百条,头狼力大无比,领导着自己的狼群沿路捕杀猎物,大雪纷飞,动物都隐藏起来,连最不怕寒冷的雪鸡都踪影全无,饥恶使它们不会放过一切活着的或死去的猎物,不过在雪狼面前,它们感受到比自己首领更强大的威力,这种威力从一条还为长成的幼狼身体里散发出来,足以让它们惊慌失措。

    头狼一声哀嚎,准备领着狼群退去,雪狼挡住了它们,雪狼用身体擦着头狼,两只狼好像在商量着什么,雪狼的身体突然站立起来,寒风吹的欧寒冰睁不开眼睛,她没有看见眼前的一切。雪狼站起来时,它的身体发生了变化,前爪变成人的两只手,后爪变成人的两条退,她全身披着白色的轻纱,她的头发也是白的,雪白的长发随风飘荡,诡异的让人惊怂。

    头狼再一次付下身体,全身发抖。

    雪狼恢复了原来的样子,低声叫着,狼群随着头狼离开,消失的无影无踪。

    风停了,欧寒冰睁开眼睛,狼群不见了,唯有雪狼和白马站在她的身边,女孩笑起来。

    《梅花山庄》来了客人。

    万户蓝景卿的突然拜访,让欧凌天措手不及,按理说两户人家很少来往,欧凌天生性高傲,对于朝廷的官员接触很少,蓝景卿的到来让他很奇怪,处于礼貌,他还是亲自迎接,两人寒暄一番进入客厅,蓝景卿看着雕龙画凤的建筑止不住称赞到:“茂苑城如画,阊门瓦欲流。还依水光殿,更起月华楼。今天我才见识了欧先生的豪宅,名不虚传,名不虚传哟。”

    欧凌天回答说:“深山人家独逍遥,小桥流水立琼轩。自娱自乐罢了,比起蓝大人的万户府差远了。”

    蓝景卿哈哈大笑:“好好好,好一个小桥流水立琼轩。自娱自乐,自娱自乐,难得欧先生如此逍遥,对酒当歌,神仙不换哟。”

    欧凌天让丫环端上茶水说:“这是我去年得到的黄山雀舌,请蓝大人品尝。”

    蓝景卿看了看说:“果然是好茶,一芽一叶似黄雀的舌头,此茶色泽绿润,香高鲜爽,蓝某有口福了。”

第九十三章:来者不善

    品着香茗,欧凌天问道:“不知道蓝大人今天光临有何贵干?”

    蓝景卿放下茶盅,看着欧凌天所问非所答的说:“我很喜欢杜牧的泊秦淮:烟笼寒水月笼纱,夜泊秦淮近酒家;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花。你看呢?”

    欧凌天顿时紧张起来:“蓝大人此话是什么意思?”

    蓝景卿说:“我也不饶圈子了,开门见山,你夫人叫江雪柳吧?雪柳舞姿,凤羞龙惊,说的就是她吧?夫人杀了大内总官逃亡,被你收去有十多年了吧,现在事情犯了,有人向朝廷高密,说是欧家私藏了朝廷的钦犯,我也是执行公务,特上门拜访。”

    欧凌天脸色一变说:“这那里是上门拜访,大人带来多少兵马呢?”

    蓝景卿笑着说:“欧凌天是武林豪杰,‘太极旋风剑’的美誉可不是吹出来的,只要振臂一呼,多少武林高手将出现在《梅花山庄》,请问我带多少兵够用呢?”

    欧凌天一愣,看着他不相信地问道:“蓝大人是什么意思,请直说。”

    蓝景卿把头凑过来小声说:“欧先生,朝廷的事情你不会不知道吧,雷声大雨点小,再说事情都过去十几年了,那个阉人的尸骨都成灰了吧。不是那个死去阉人是现任的大内总管王宇王公公的叔父,谁还会关心那事,不是当今圣上宠着他,逮捕令也下不到我这个万户府。”

    欧凌天冷笑一声说:“我早就听说蓝大人是一个铁面无私的清官,这话可不像是你说的哟。”

    蓝景卿微微一笑回答说:“那要看什么事情了,为一个死去的阉人这么大张旗鼓值吗。”

    欧凌天说:“蓝大人想从我这里要走什么请直说,银子呢还是女人呢还是其他什么东西?”

    蓝景卿摇摇头说:“既然你认为我是一个清官,要银子干什么呢?女人我更不感兴趣。欧先生只要能帮朝廷一个忙,那件事就一笔勾销,你看怎么样?”

    欧凌天警惕地问道:“帮朝廷的忙,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平民百姓,恐怕攀不上朝廷这棵大树,你找错人了吧?”

    蓝景卿说:“沈云鹤是你最好的朋友吧,人称江湖沈一刀,一刀毙命是他最大的本事。”

    欧凌天吃惊地问道:“云鹤,是我的好朋友,难道他出什么事情了吗?”

    “目前还没有,可是有人向朝廷高密,他与流亡的建文帝朱允炆有关系,你也知道当今圣上对建文帝死党是什么样的态度,宁可错杀也决不放过。”

    欧凌天沉默起来。

    建文元年七月五日,燕王朱棣北平起兵造反,以“清君侧”的名义,智擒了驻防北平的张和谢贵,夺占了九门,誓师起兵,开始了一场长达三年的“靖难之役”。建文四年六月,朱棣挥师顺利进入南京,建文帝朱允炆在自己的皇宫里放了一把火,阖宫**。但是种种迹象表明,朱允炆并没有死,死的是他的皇后,在豪华的宫殿里面穿着丈夫的龙袍投入大火之中,皇后的命运与朱允炆的命运大经相同,只不过一个死在火中,一个云游四方几十年,最后贫困潦倒而亡。

    建文帝是被他的叔叔朱棣逼死的,用儒生方孝儒的话来说朱棣是篡权逆反,罪当诛九族,方孝儒在说这句话时肯定没用脑子,诛朱棣的九族,建文帝朱允炆也在内,更何况这场斗争只是朱家内部的叔侄之争,孱弱的朱棣用智慧战胜了被齐泰、黄子澄称为“妇人之仁”的建文帝朱允炆,朱允炆又用皇后替代了自己,剃发成为和尚,法名为应文。

    于是,一场针对建文帝朱允炆的追捕开始,表面平静的次序下,搜捕者,逃亡者,藏匿者交织在一起,像刺绣密密麻麻的的针线盘根错节,血从最先的对建文帝朱允炆旧臣的屠杀开始流淌,血流成河。方孝儒、齐泰、黄子澄、铁铉、陈迪等等所谓的建文帝忠臣的死,为后人留下他们坚强不屈的名声。但是朱允炆没抓获,明成祖朱棣寝食不安。

    建文帝朱允炆存在于朱棣的想象之中,朱棣必须抓到他,只有抓到这个流亡皇帝除掉他,朱棣才不是篡权逆反,他的皇位才能够稳固不动摇。

    抓捕朱允炆的行动在全国各地展开,锦衣卫们乐此不彼,他们喜欢杀人,喜欢看人头被砍下来的一瞬间人害怕的表情,对于嗜血者来说,对手的血成为他们最好的精神食粮,至于里面有多少冤屈他们是不会去理睬的。

第九十四章:怎么办?

    建文帝朱允炆的足迹踏遍了中国的四方,追逐者也跟随着他寸步不离,就是抓不到,明成祖朱棣几乎把三分之一的精力放到了建文帝朱允炆身上,密探遍布全国,告密之风盛行,因为落魄潦倒的朱允炆走到哪里都喜欢买弄自己的书法,一个亡国的皇帝,不会忘记宫廷奢侈的生活,就好像吸毒的人忘不了那如痴如醉的幻觉一样。

    有人在香格里拉附近发现了建文帝的手书。

    建文帝的腿真的很能走,云游四海,为明成祖朱棣一路撒下一个又一个悬念,神出鬼没,行踪不定,自以为很聪明,然而他的聪明后面跟着多少人头落地,妻离子散,他是不会在乎的,如果说明成祖朱棣在宫廷上制造了惨案是一个暴君的话,多少有点名正言顺,那么朱允炆呢,他在暗地立为锦衣卫创造杀人的机会,血对他无所谓,因为他见的血太多太多,血流成河,他照样可以跳进去洗刷自己身上的污垢,然后带着血滴继续去制造下一次的惨剧。

    忠诚于建文帝的旧臣必然将为他的复帝梦付出自己的生命。

    沈云鹤的父亲沈弘文是明太祖朱元璋时期的内府太监,主管皇帝的膳食,一个太监怎么会有儿子,这不奇怪,沈弘文是他的养子,继续他的姓氏,沈云鹤在宫廷里面长大,明太祖很喜欢他,沈云鹤从小习武,文韬武略样样在行,本来朱元璋准备提拔他被沈弘文阻止了,因为他已经看出朱元璋关键时刻的犹豫,江山早晚不保,宫廷里面的那张龙椅很快会换它的新主人。

    沈弘文目睹了明太祖在儿子朱棣与孙子朱允炆之间谁当皇帝的犹豫不决,宫廷将发生巨边,于是带着养子沈云鹤跑出皇宫隐名埋姓进入寻常百姓家,从此销声匿迹,躲过一劫。

    沈弘文晚年过的很幸福,儿子沈云鹤依仗自己的盖世武功很快在江湖上站住了脚,沈一刀这个名字如雷灌耳,江湖上谁不恐惧,沈云鹤出手时确实只用一刀,一刀落空,对手就可以活着离开,沈云鹤决不会在背后下手,可是与他交过手的江湖人士能够躲过去的掐指能数,欧凌天就是其中一个。

    沈弘文自以为做的滴水不漏,明成祖朱棣攻下南京杀了建文帝的旧臣,在排查宫里剩余人员时,沈弘文的名字也出现在排查的名单上,经过一番调查,这个沈弘文早就出宫不见了踪影,也没发现他与建文帝朱允炆有什么更亲密的关系,一个太监而已。明成祖朱棣不想把时间放在阉人的身上,他们无足轻重。

    可是人过留名,雁过留声,人躲藏的再深在严密,不出事情则已,一出事情就会想起以往宫里逃亡的仆人,建文帝的笔迹偏偏出现在西藏的香格里拉,沈家家大业大,在这一带也是大名鼎鼎,有人私下一调查,发现沈弘文就是当年从皇宫里面消失的那个内府太监,主管皇帝的膳食。建文帝朱允炆为什么出现在西藏的香格里拉附近,不怕没好事,就怕没好人,告密者的目的不外乎有二个,一是想得到悬赏,二是报仇,死在沈云鹤刀下的冤魂野鬼不计其数,仇家当然不会少。

    蓝景卿依然笑眯眯地看着欧凌天,蓝景卿不急,他已经成功地威胁了对手,蓝景卿的用意已经很清楚,欧凌天似乎在劫难逃,剩下的问题就是看他聪明不聪明了。

    欧凌天感到了紧张,皮肤有些发麻发痛,这种疼痛感深及骨髓,撕心裂肝。

    摆在他面前的只有两条路,一是顺从朝廷,成为他们的帮凶,二是违背朝廷,做一个告密者,通知沈云鹤早做准备以防不测。两条路都荆棘重重,都是不归路,没有重合的可能。作为一个已经在江湖上确立了地位的武林好汉,最忌讳的就是出卖自己的朋友,但与朝廷抗衡,无疑是以卵击石。

    永乐年间,在明成祖朱棣的精心努力下,经济繁荣、国力强盛,在全国局势稳定之后,朱棣为了加强对大臣的监控,恢复洪武时废罢的锦衣卫。同时,明成祖又设置镇守内臣和东厂衙门,厂卫合势,发展和强化了**统治,可以说是兵强马壮。以一己之力去对付朝廷巨大的战争机器,下场是很可悲的。

    欧凌天沉默起来,他用手拂了一下臂膀,什么都没碰到,他端起茶杯喝了一大口水,水在喉咙里面打着转却咽不下去,身体里面的痛感没有丝毫削减。

    怎么办?

第九十五章:北方有佳人

    欧凌天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这股力量来自对面安坐的蓝景卿。这个表面看着来有点文弱的官员神态安详,端坐着,用食指和中指轻轻地端起茶杯品尝着香茗,不露声色的脸上始终洋溢着微笑,欧凌天却听到了战场上杀戮的喊声和马蹄踩踏着血浆发出的那种空洞的声音。

    “你何必苦苦相逼。”欧凌天痛苦地说。

    “你错了,不想我苦苦相逼,是朝廷在苦苦相逼,凡事涉及到建文帝朱允炆的事情,圣上是不会放过的,他必须要有一个准确的回答,有,还是没有。欧先生,我也明白,其实一个亡国皇帝已经掀不起任何风浪来,他活着和死去没什么两样,他的那些旧臣也恐怕早已经尸骨不存,圣上就是不甘心,非要抓着朱允炆,了却他一桩心事。我不来,会有锦衣卫来,锦衣卫里面有武功高强的人,他们不会这么客气。”

    欧凌天反唇相讥:“那你就率人直接去沈府不好吗,非要绕个圈子找我做什么?”

    “你又错了,闯进沈府虽然容易,但一我们还没有掌握确凿的证据,二我不愿意再看见尸横遍野,血流成河的惨状。如果沈云鹤能归顺朝廷,主动供出建文帝朱允炆的下落,岂不是更好。你妻子江雪柳有命案在身,如果你能够配合朝廷平息此事将功抵过,江雪柳的事情就此结束,你可以继续风花雪月,过你歌舞升平的好日子,不好吗。”

    欧凌天没有回答,这时,江雪柳亲自端着水果走过来,走过来的江雪柳如杨柳轻风,风华绝代,蓝景卿目不转睛地看着她,嘴里念叨着:“北方有佳人,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秦淮河的有名舞姬,今天见面果然是名不虚传呀。”

    江雪柳对眼前这个酸里酸气的朝廷官员没什么好影响,她一直在不远处观察着丈夫的表情,她感觉出了不对,丈夫是一个顶天立地的汉子,刀架在脖子上眼睛都不会眨一下。当年她从南京逃亡,一路都有官兵的跟踪与追杀,明成祖朱棣的口谕是必须抓活的,他想看看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女子会惊动秦淮河前来**的达官贵人,又是什么样的女子会雪柳舞姿,凤羞龙惊。

    明成祖朱棣的口谕实际上是救了江雪柳一命,使得追逐的官兵没敢下死手,欧凌天出现时是在一个客栈里面,欧凌天腰挎宝剑站在门口时,装扮成民女的江雪柳正在水池边上替人洗衣服挣吃饭钱,女主人在一边看着,连讽带刺:“你会干活吗?瞧瞧瞧,衣服是越洗越脏,你该不是那家的千金小姐吧,家境败落跑出来的吧,真是的。”

    江雪柳被骂的一声不敢吭。

    欧凌天看不下去了,走过来说:“你这个女人也太啰嗦,人家辛辛苦苦的干活,你在一边说三道四,还骂骂咧咧的,不像话。”

    女人刚要回击,看见是一个武士吓的把话憋了回去,江雪柳头也不敢抬,眼泪却哗哗往下淌。

    欧凌天最看不惯女人流泪,走过来说:“好了,别哭哭啼啼的,我知道你饿了,跟我来吧。”

    就在客栈的小饭馆里,江雪柳吃到了她逃亡后的第一顿饱饭,欧凌天在一边满有兴致地看着她狼吞虎咽,等她吃的差不多了才笑着说:“没想到名震南京的舞姬也会落到如此境地,真是世事难料呀。”

    江雪柳一下子站起来,紧张地看着他说:“你,你是怎么知道的?”

    “雪柳舞姿,凤羞龙惊。当初想观赏一下江雪柳小姐的舞姿那是要花大价钱的,也只能远远的欣赏,像今天这样面对面坐着,我相信京城的许多公子哥梦寐以求的吧。”

    江雪柳懊丧地回答说:“你是锦衣卫,来抓我的吗?”

    欧凌天说:“你太瞧得起我了,做朝廷的鹰犬,不是我干的事情。”

    “那是你是谁,会放过我吗?”

    “不一定,朝廷悬赏纹银千两来抓你,你很值钱呀,今天落到我手里了,这好事情可不是谁都能够遇上的。”

    江雪柳二话不说,拔出贴身携带的匕首就要拼命,欧凌天拔出宝剑一挡,江雪柳只觉得眼前亮光一片,剑气在小屋子里闪烁着,一把乌黑发亮的宝刃出现在她的眼前,这绝对是一把难得的宝剑,铮铮有声,杀气四溢。

    江雪柳一屁股坐到地上说:“你杀了我吧,总比在朝廷上受尽侮辱被千刀万剐的凌迟要好得多。”

第九十六章:我要去救他们

    欧凌天微微一笑说:“谁说我要把你送交朝廷了,谁又说我要杀你了,江小姐,你我有缘分在这里相见,我欧凌天在江湖上人称‘太极旋风剑’,江小姐现在是进退维谷,不如跟我行走江湖,怎么样?”

    江雪柳仔细看了他好半天,她看见一张年轻的脸,这张脸很英俊,也很潇洒,明亮的眸子里没有丝毫邪念,有的只是关注与希望。欧凌天身材高挑,健壮结实,他的身上既有武者的气势,也有文人的风范,正符合江雪柳心里男人的标准,这个男人出现的时间对了,地点不对。

    这个男人应该历经千辛万苦,又锲而不舍,这个男人有的是银子,为美人一掷千金而不会心痛,这个男人有一身的好武艺,万马军中取敌上将的头颅有如囊中取物一般,总之这个男人应该集英雄气概、英俊潇洒、年轻力壮与万贯家产为一体的人物,明媒正娶,拿着八抬大轿来迎接自己,不是现在这个样子。

    但是这个男人“太极旋风剑”的英名在江湖上人人皆知。

    江雪柳突然自我嘲笑起来,这个梦做的太荒唐,自己现在是朝廷钦犯,抓住要砍头的。

    江雪柳跟着欧凌天来到欧家时才知道欧家的富裕,欧凌天是独生子,没有人会来与他争夺家产,欧凌天结婚了,有一妻一妾,正妻李思菱不能生育,小妾孙书蝶也没生育,加上她生性老实,逆来顺受,倒是李思菱不好惹,对她冷言冷语的,两人是针尖对麦芒,谁也不服谁。

    李思菱是被她气死的,这是公公欧志雄认为的,其实江雪柳知道,这个女人心眼太小,身体有虚弱,总是病歪歪的,江雪柳怀孕后她更是生气,最后卧床不起一命呜呼,怪不得江雪柳。

    江雪柳爱丈夫,不光是他救了自己的性命。

    江雪柳与丈夫心心相印,所以看见丈夫为难的样子,她忍不住走过来,与蓝景卿迎个面对面。

    “你说的是什么,我听不懂。”江雪柳回答说。

    蓝景卿笑起来:“你丈夫都默认了,秦淮河歌妓坊,素为‘六朝烟月之区,金粉荟萃之所’,商贾云集,文人荟萃,儒学鼎盛,轻歌曼舞,丝竹飘渺。当年太祖下令元宵节时在秦淮河上燃放小灯万盏,秦淮两岸,华灯灿烂,岸上金粉楼台,鳞次栉比,河中画舫凌波,桨声灯影,美不胜收呀。”

    江雪柳听的脸粉红,讽刺道:“你们官人只知道**作乐,却不知那些女子的泪水流淌的不比秦淮河水少。”

    蓝景卿脸色一沉,对欧凌天说:“好了,我的话都说完了,沈云鹤最近不准备为他的父亲过七十大寿吗,想必你也接到了请柬,去不去,欧先生自己考虑,你决定了,我会派人随同你一起去的。记住了,朝廷不会给你更多的时间,好自为之,蓝某就此告辞。”

    下雪了,鹅毛大雪漫天飞舞,蓝景卿边走边哈哈大笑:“好雪,好雪呀,战退玉龙三百万,败鳞残甲满天飞,今年又是一个丰收年。”

    欧寒冰还没有回来,《梅花山庄》第一次听不见筝鸣萧声,歌舞升平,宁静的如小河流水,波澜不惊。

    欧只雄知道了事情的整个经过,欧志雄问儿子怎么办,欧凌天没有回答。

    江雪柳在一边坐立不安,事情因她而起,如果当年顺从了那个太监,如果不遇到欧凌天,如果自己不跟他一起走,如果,没有那么多如果,人没有地方去买后悔药。

    欧志雄看着儿子再也不说一句话。

    欧凌天沉默了好半天,然后看着父亲问道:“阿爸,你一直看不起我,说我胸无大志,整天只知道风花雪月,醉生梦死,我是在躲避,躲避江湖上的恩恩怨怨,我只想让您老人家生活的安宁一点,我只是想让雪柳生活的好一点,我只想让女儿寒冰生活的幸福一点,这没有错。我以为我做到了,可惜还是不行,人在江湖,身不由己。阿爸,我是一个男人,顶天立地的男人,要我去出卖自己的朋友,做朝廷的鹰犬,我不会,也做不到。”

    “那你想怎么样?”欧志雄问道。

    欧凌天口气坚定地说:“沈云鹤与我是生死之交,就在前几天我还收到了他为父亲祝寿的请柬,本来准备去的。阿爸,还有雪柳你们不知道,我为我们欧沈两家定下了儿女亲家,沈云鹤的儿子叫沈逸仙,大寒冰三岁,也许这个世界上只有沈逸仙才能和寒冰结为秦晋之好。既然我已经知道了,就不能眼看着沈家遭灭门惨案,我要去救他们。”

    江雪柳的脸色变了。

第九十七章:决定

    丈夫的这个决定意味着什么她明白,这是对朝廷的公开挑战,《梅花山庄》将遭受灭顶之灾,欧家从此将成为朝廷的罪犯,诛九族的勾当。她知道丈夫要被逼上梁山了,必将是一场巨大的冒险。他们全家人,甚至还包括沈家全家人,还有丈夫的那些江湖好友,他们都准备把自己投入到这场你死我活的角斗,这样的角斗中,比的是谁更冷血和残酷。对方在力量占据绝对优势,丈夫是与时间在赛跑,最终结果的是,有一部分人能留下来,更多的人将死去。

    江雪柳看着欧志雄,她渴望父亲能够出来阻止,欧志雄的脸上却露出光来,欧志雄长时间看着儿子,说道:“凌天,今天为父终于看见到一个真正的欧家后代,我也可以放心地面对先祖了。《梅花山庄》已经不能住了,我带着雪柳和寒冰搬出去,凌天,你自己娿要多加小心,事成之后马上回来,我们全家人找一个地方躲起来吧。”

    江雪柳一屁股坐到地上,父亲的这个决定很残酷,最后终演变成一场巨大的风暴,欧志雄确实老了,无力再经受一场残酷的赌博,那么丈夫呢,成为这场赌局最后一块银子,里面压着欧家人的性命。

    江雪柳喃喃地说:“我们能躲到什么地方去呢?”

    “欧家人经历过多次逃亡,颠沛流离,不都过来了吗?天下之大,哪里都有我们的藏身之处。”

    欧志雄回答说。

    “可是寒冰还太小……”

    欧凌天阻止了妻子的话:“阿爸已经决定了的事情,谁也改不了,雪柳,万一我回不来,请照顾好我们的女儿。”

    江雪柳哭了,哭的泪流满面,她一把抓住丈夫的手抽泣着说:“夫君,夫君,我要和你一起去,死我们也要死在一起。”

    欧凌天抚摸着她的肩膀说:“雪柳,别说傻话,你留下来我还有生的希望,你去我们说不定谁也跑不了,听话。”

    门开了,欧寒冰与雪狼一起走进来,带着一股凌冽的寒风,欧寒冰走到哪里,哪里得空气就会变得冰凉,欧寒冰亲切地叫了一声:“爷爷。”跑过来扑入欧志雄的怀抱里,欧志雄看她的目光变得极为温柔,雪狼也蹲在老人的脚下,不停地摇晃的尾巴。

    江雪柳轻轻叹一口气:“看看看看,我这个母亲就在一边,女儿尽然不理睬我,我这个母亲做的真这么过分吗。”

    欧凌天也看着欧寒冰,现在他的眸子里面更多的是心痛和愧疚,对寒冰他是喜欢,女儿的容貌赛过了母亲,女儿的身上有善良和天真的性格,这种善良是不是继承了她爷爷的秉性,欧志雄是欧凌天最敬佩的人,不光因为他是自己的父亲,欧志雄为人忠厚老实实,刚强正直,是个刀架在脖子上都不眨眼皮儿的硬汉子,即使是在江湖上的英雄好汉也对他佩服的五体投地。

    今天大祸临门,父亲没有埋怨一句,他准备与自己共同承担起家庭的责任,年老的身躯还要再一次经受狂风暴雨的折磨,欧凌天怎么能够不心如刀绞呢。

    欧凌天还想说什么,欧志雄一摆手:“凌天,什么也别说了,你抓紧时间去沈府,我和雪柳准备收拾家财,驱散佣人,她们都是无辜的,不能够城门失火,殃及鱼池。”

    欧凌天收拾行装连夜出发,临走时他留下了黑龙剑,对欧志雄说:“阿爸,这把绝世宝剑就留给寒冰吧,孩子的将来会怎么样我不知道,我曾试着教她武功,她不感兴趣,今天欧家遭如此劫难,也是她的命呀。”

    欧志雄没有回答。

    欧凌天的小妾孙书蝶哭的跟泪人似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欧凌天叹了一口气对江雪柳说:‘照顾好阿爸,还有就是书蝶了,她跟我多年,为我生下儿子晓峰,也是欧家唯一的后人,寒冰和晓峰也拜托你了,把她们养大成人,记住了,要远离朝廷,不准做官,武林中我有很多好友,他们会帮助你们的。”

    江雪柳伤心欲绝,但强打起精神一一答应下来。

    欧凌天走了,趁着黑夜星辰暗淡从后门出去,消失在茫茫雪原里,为防止被官兵发现,他连马都没骑。

    欧志雄目睹着儿子离去的身影,心口一阵绞痛,隐约之中他感受到了儿子这一去凶多吉少,也许是最后的一别,可是他还能说什么呢,身边是江雪柳和孙书蝶,还有寒冰和不足十岁的孙子欧晓峰,从此与父亲生死两茫茫。

第九十八章:沈府

    欧凌天爬上一个山坡低头看着《梅花山庄》,山庄里面还有点点灯光,还能隐约听见小河潺潺的流水声,也许用不了几天,这个他精心设计建造的美丽山庄将不复存在,火可以灭绝一切,火掩埋了所有痕迹,剩下的是断垣残壁,青烟袅袅。

    欧凌天一阵心痛,他就地跪下了,朝山庄狠狠磕了几个头,站起来头也不回地走了。

    天已经蒙蒙亮了,雪原茫茫,百里无人烟,只有风在拼命肆虐着,刮起漫天的雪花,掩埋了所有的沟沟坎坎,小树仿佛也经受不了如此的严寒,被雪压弯了腰,一个人影步履沉重,深一脚浅一脚地行走着,嘴边全是冰霜,已经看不出他原来的样子了。

    欧凌天一路急行,天亮时已经来到香格里拉南边一个叫格洛镇的地方,格洛镇是一个人口不足千户的小镇,依山而建,多半是藏民,过着游牧生活,冰天雪地他们就猫在屋子里面熬冬,正是清晨,远远望去镇子里死气沉沉,只有缓缓升腾的炊烟证明它还有一点活气。

    镇子的最南边是一条盘山路,顺着路往上走,绕过一座雪山,沈府就坐落在里面。

    沈云鹤与父亲沈弘文坐在客厅里面,他们的前方临时搭起的戏台上面人影晃动,这是沈云鹤特意从城里面请来的一个唱京剧的戏班,为自己的养父过他的七十大寿。

    台上锣鼓喧天,一群短打武生穿短衣裤,用短兵器互相交织在一起,,他们身手矫健敏捷,干净利索,打起来令人眼花缭乱,不拖泥带水,引起台下阵阵掌声。

    沈弘文明显老了,白发苍苍下的一张脸像核桃纹一样布满皱纹,洁白的长须在风里飘摇,漫不经心地看着台上战马的嘶鸣与兵器的撞击声,这声音与锣鼓和乐器声混杂在一起,锣鼓在京剧中占有重要地位,它用来加强节奏,制造气氛。演员手里的枪花转得像个风车一样,卖力的闪、展、腾、挪、纵、跳、翻、飞,让沈弘文想起在明太祖朱元璋60大寿的庆典上唱大戏的一幕,那真的是豪华,南京主要街道都铺满细软的黄沙,一路张灯结彩。每一处街铺,每一座城门,都用朱漆彩绘,写满“寿”“福”字。彩幡飘扬,旌旗猎猎。路边的戏台上,精彩的剧目不断上演。黎民百姓早早停下手中的活计,载歌载舞,参与到盛大的欢庆活动中来,真有“圣人生日明朝是,私地教人属内监。自写金花红榜子,前头先进凤凰衫。”的气势。

    沈弘文想起他当时担任厨房总管,尽然先帝平时勤俭节约,但60大寿不能含糊,太子朱标早早来到后厨找到他,朱标那时还没有失宠,踌躇满志,朱标告诉他生日宴一定要般的即节俭又要隆重,沈弘文开动脑筋,事无巨细都亲自操作,银子没花超,宴席却办的规模空前,太祖高兴,夸了他几句,沈弘文心里的石头才算坠地。

    太子朱标为此次父王过寿掏了不少钱,他可以从各地封疆大吏及够品级官员和中央政府官员进贡的寿礼里抽取部分钱财弥补他的亏欠,最主要的是他用这些钱请了最好的戏班为父亲唱戏,朱元璋看的津津有味,不时抚掌大笑,晚上还亲自出宫门与民同乐,这一天,在京城皇帝所到之处,政府职能负责部门要用彩画、布匹、新建筑物等将主要街道包装得绚丽多姿,到处歌舞升平。各地政府的文武百官,要设置香案,向京城方向行大礼,祝贺皇上万寿无疆。

    先帝已经驾崩多年,明朝曾风雨飘摇,建文帝朱允炆与燕王朱棣长达三年的“靖难之役”,骨肉相残,沈弘文庆幸自己及时退出,避免了灭门之灾,才有今天歌舞升平的场景,人活七十古来稀,养子沈云鹤创下如此大的家业,里面有他从宫里带出来的财物,也有沈云鹤一身武功勇闯江湖的血汗。

    沈弘文觉得眼前这一切都让他高兴,唯一让他感到遗憾的是孙子沈逸仙没回来,他在内地,沈云鹤从不娇贵儿子,早早就把他送去习武,磨砺心智,艺不成不进门,学不精莫见父,天下闻名的沈一刀的儿子如果败在他人手下,沈云鹤是不会抱着他的尸体哭的。

第九十九章:妇人之仁

    沈府今天热闹非凡,各地的武林英雄豪杰都前来祝寿,大厅里堆满了他们贡献的礼物,厨房里正准备丰盛的宴席,今天是满汉全席,共有热菜二十品,冷菜二十品,汤菜四品,小菜四品,鲜果四品,瓜果、蜜饯果二十八品,点心、糕、饼等面食二十九品,共计一百零九品。菜肴以鸡、鸭、鹅、猪、鹿、羊、野鸡、野猪为主,辅以木耳、燕窝、香蕈、蘑菇等。待老寿星入座后,宴会才会开始。

    宴会开始前是看大戏,顺便等一等还在路上的祝寿客人。

    沈云鹤脸上虽然堆满笑容,心里却不高兴,为父亲祝寿的请柬都发出去了,客人也来的差不多了,唯独缺了一位,“太极旋风剑”欧凌天现在还没有到。

    沈云鹤还不知道自己将大祸临门,功成名就后,他把自己隐藏了起来,过着闲云野鹤的日子,乐得逍遥自在,武林上的争雄已经与他无关,必要时作为一个武林前辈出一下山,调节一些各派别之间的矛盾,即保持了自己的尊严,也不会让“沈一刀”的名声过早被人家遗忘。

    沈云鹤坐在椅子上,手里端着茶杯慢悠悠品着香茶时,欧凌天已经爬上山路,隐隐约约听见沈府传出的锣鼓声,可是要达到目的地,他还得走很长时间,沈府周围布满家丁,他们忠实地守卫着自己主人的家园,一条盘山路易守难攻,唯一的通道被拒马蒺藜堵的严严实实,高高的箭楼上每时每刻都有兵丁把守,连飞鸟都难过去。

    戏台上的短打武生换成了长靠武生,他们头戴着盔,穿着厚底靴子,舞动着手里的长柄武器。这类武生不但要求武功好,还要有大将的风度,有气魄,工架要优美、稳重、端庄。中间的一个身穿鱼鳞甲,脸画成花脸,后背插着靠旗,威风凛凛,杀气腾腾,锣鼓声更加急迫,全场观众屏神敛息,紧张地注视着戏台,一阵打斗后,开唱锣鼓响起来,霸王扮演者中气十足地唱起来:“枪挑了汉营中数员上将,虽英勇怎提防十面埋藏。传一令休出兵各归营帐,此一番连累你多受惊慌。”

    台下传出一片叫好声来。

    霸王是亡国皇帝,霸王别姬,乌江自刎,其中有多少生死相依,悲欢离合,沈弘文不愿意看,霸王别姬让他连想起建文帝朱允炆的悲剧,阖宫**,尸骨不存,对于朱允炆出逃的传闻沈弘文付之一笑,明成祖朱棣大张旗鼓的在全国追捕朱允炆,至今不见人影,沈弘文却清楚地知道朱允炆的长相,瘦弱,胆小,没有主意,朱元璋驾崩后把皇位传与他时,沈弘文早已经离宫在香格里拉安渡晚年,听到这个消息也大吃一惊,先帝一世英明,在晚年却犯了糊涂,燕王朱棣才是皇帝的最佳人选,怎么轮也轮不到朱允炆呀。

    历史就这么残酷。

    朱允炆是太子朱标的儿子。从朱元璋登基那天起,就把朱标立为太子,朱元璋晚年丧失朱标,皇孙朱允炆被宣入父王宫中,公元1398年6月30日朱允炆在南京即位,时年21岁。

    朱允炆称帝后听从黄子澄的意见着手削藩,先后铲除了几位对他的帝位有所威胁的叔父,但是面对燕王朱棣这个最危险的人物却犹豫再三,他接到湘王**的密报后伤心地说出削藩之事:“到此为止吧。”黄子澄在背后骂他:“妇人之仁。”时,远在西藏的沈弘文也在同样在心里骂出这四个字,他知道朱允炆完了。

    霸王别姬里的西楚霸王曾经那么不可一世,打遍天下无敌手,有“羽之神勇,千古无二”的美誉,最后却死于刘邦之手。项羽不是没有机会手刃对手,鸿门宴上的“项庄舞剑,意在沛公”就是刺杀刘邦最后的机会,项羽放弃了,亚父范增长叹说:“竖子不足与谋。”与黄子澄的“妇人之仁”年代不同,却异曲同工。燕王朱棣攻下南京城,手里的宝剑一直寻找着朱允炆,他要亲手刺穿侄儿的脖颈,让鲜血迸溅,这一刻朱棣心里只有恨,他的血是冷的,他的心是狠的,他的面容狰狞,他嗜血成性,他可没有妇人之仁,朱允炆事先为自己放了一把大火,焚烧宫殿,得以躲过叔叔的利剑。

    而替代他死去的皇后却在大火里面挣扎着,承受着烈火焚身的痛苦,为这个男人丢掉了美艳如花的姿色与年轻的性命。

第一百章:玉碎宫倾

    建文帝朱允炆的生与死与沈弘文已经毫无关系,宫廷的生活随着年龄的增大渐渐被淡忘和模糊,沈府的规模不亚于宫殿,楼台亭阁,假山长廊,沈云鹤完全按照昔日宫廷的建筑特色为父亲重新在香格里拉这个荒凉的地方复制了江南园亭山清水秀的景象,这是人工堆砌的繁华,红色城墙以蓝天为背景,显得格外夺目。像突然在山里出现的海市蜃楼,金光耀眼。

    院子里面布置的金碧辉煌,每一个建筑都经过工匠的精心制作,没一块石头都经过石匠的刻苦雕琢,从山里引下来的泉水清澈透明,形成潺潺流动的河水,从山里移植下来的松柏草木点缀着空余的土地,郁郁葱葱,无数侍女和仆人忠实地劳动着,为沈府带来人气和繁荣。无数家丁守卫着箭搂入口,忠实地保卫着沈府的安全,虽然这些工事从来没有用过,沈一刀的名声成为最好的保障,没有那个刺客敢靠近一步。

    沈弘文没有料到的是,建文帝不死的幽灵出现在西藏的草原上,朱允炆的手笔出现在香格里拉一个寺院的墙壁上,朝廷自然要顺藤摸瓜,找出朱允炆藏身的地方,建文帝会藏在哪里,锦衣卫最后得出的结论是,西藏还存在朱允炆的余党,这里天高皇帝远,成为那些落网之鱼最好的隐藏所。

    沈弘文的名字出现在明成祖朱棣的案桌上,他回想着这个早已经模糊的身影,这个身影渐渐清晰起来,后厨的总管,小时候经常能见到这个面容慈祥的太监,走起路来轻手轻脚,见人先微笑,毕恭毕敬的老老实实,给过自己好吃的食物,对先祖忠心耿耿。

    朱棣也听说了沈云鹤这个名字,江湖“沈一刀”,武功盖世,是沈弘文的养子。

    “抓住他们,我要活的。这样可以顺藤摸瓜,抓到叛逆朱允炆。”朱棣下了圣旨。

    刀已经出鞘,弓已经拉开,锦衣卫们之所以没有立刻动手,很大程度上是朱棣一句“我要活的”阻止了他们暴虐的心态。

    舞台上环换了一个戏曲,她有一个很好听却又很凄惨的名字,叫《玉碎宫倾》。

    于是,在身穿专门为戏剧制作的金黄色龙袍的所谓皇帝与皇后之间,咿咿呀呀地唱起悲壮的歌词,台上那个由小生扮演的皇帝不像是皇帝,到像一个书生,皇后的衣裙也不鲜艳,头上戴的凤冠是用黄铜装饰,没有宫廷精工细做的凤冠那么耀眼,观众们都清楚,《玉碎宫倾》是根据什么题材写的,玉碎宫倾,生离死别,建文帝朱允炆与皇后生死离别的最后一刻,被演绎成才子佳人的爱情游戏,没有血与火,没有震天的喊杀声,两个人演员在舞台上尽情唱着,**着,把那段渐渐被世人遗忘的悲剧再一次重现,情节却进行的支离破碎。

    沈弘文看的目不转睛,老人的眼睛湿润了。

    《玉碎宫倾》是民间戏剧,登不了大雅之堂,剧情也把历史乱七八糟凑在一起,没有明确指定就是建文帝,因为明成祖还在皇位上,没有人敢冒天下之大步畏替建文帝鸣冤。朱允炆的妻子葬身于大火中,而舞台上的皇后最后是撞墙而死,皇帝穿的也不是和尚的袈裟,而是扮作一个农民跑了,但深沉晦暗的唱词里你还是能够听出里面的内容来,朱允炆与妻子撕心裂肺的告别,黑暗的一幕与爱情的悲剧,在临时搭建的皇宫里面上演,刀光挥舞,杀声震天,台下人紧张地观看着,女眷们默默流泪,男人们恨的咬牙。

    沈云鹤还在生气,舞台上的紧密锣鼓让他心里很烦,他走出大厅,妻子叶思烟与三姨太吴笑卉也跟了上来,叶思烟也是一个习武之人,宝剑翻飞,对付十几个武功平平的人不在话下,而三姨太吴笑卉在沈云鹤众多的女人中长的最年轻最漂亮,最受他的宠爱。

    叶思烟见丈夫脸色暗淡,问道:“夫君这是与谁在生气?”

    沈云鹤回答说:“欧凌天迟迟不见,少了他这个寿宴打了一半的折扣,我心不安呀。”

    叶思烟与欧凌天关系也很好,与江雪柳姐妹相称,想了想说:“夫君不必烦恼,我想欧大哥肯定是临时有事情脱不开身,但他肯定会来的。”

    沈云鹤摇摇头:“即使有事情,那么雪柳也应该先来的,还有就是寒冰,几年不见,不知道她长成什么样了。”

    叶思烟笑着说:“那还不是美人坯子,上一次见她年龄尚小,眉宇之间甚至比雪柳都要漂亮,长大了肯定倾城倾国,逸仙有福气呀。”

    沈云鹤脸色稍微平缓了一点。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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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仑旋寒刀介绍:
明永乐年间天下太平,国泰民安。也使武术发展到昌盛时期,各种流派林立,内容丰富,然而,随着武术在军队和民间的重视和迅速发展,武林各界争雄斗霸。不久后江湖盛传“武林至尊,昆仑旋冰,神鬼皆惊,威镇四方。” 为获得武林至宝昆仑旋寒刀,武林八圣、六神、四仙与冰川女妖欧寒冰、雪妖欧惜昆仑旋寒刀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昆仑旋寒刀,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昆仑旋寒刀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