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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孑与2     汉乡txt下载     汉乡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十六章人俑的骨架

    第十六章人俑的骨架

    刚刚吃完肉的人,看到被野兽撕咬的乱七八糟的残尸多少都有些反胃。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当然,反胃的人只有云琅一个,太宰面无表情,看这些残尸跟看一堆木头没区别。

    老虎总是想靠近去嗅嗅,架浓烈的血腥气有点激发他的野性了。

    好在,这家伙还是忍住了,蹲坐在云琅跟太宰之间左顾右盼。

    羽林郎不见了,猎夫们也不见了,云琅太宰两人穿过诺大的荒原,一个外人都没有看见。

    太阳西斜,挂在山巅上。

    早春的白日很短,再过半个时辰太阳落山之后,大地将一片昏暗。

    这里距离秦陵已经很近了,可以说两人已经站在厚重的封土之上了。

    围绕秦陵一周的时间半个时辰正好。

    秦陵完好无损,没有盗洞,连大一点的老鼠洞都没有。

    太宰一脚跺在一个细细的孔洞上,用力的把这个孔洞彻底踩瓷实,最后还小心的用脚碾上一碾。

    常年累月的走这条路,原本没有路的荒原上就多了一条小路。

    不过,这条小路掩映在茅草中,不仔细看,很难发现。

    或许是天将要黑的缘故,太宰的步伐很快,沿着小路向骊山的跟脚处走去。

    再向前走,就是一条不算大的溪流,春日消融的冰水散发出透骨的寒意。

    小路在溪水边彻底的消失了,云琅随着太宰踩在鹅卵石上溯流而上。

    越往上走,鹅卵石就越是密集,脚踩在鹅卵石上最后的行走痕迹也消失的无影无踪。

    水边有一道不高的石壁,太宰猿猴一般轻盈的攀上石壁,从高处扯着一块岩石飞身落下,他的身体降落的很慢,云琅看的清楚,他的手上连接着一条细细的链子。

    等太宰落在地上,诺大的岩壁似乎抖动了一下,却没有多大的声响传出来。

    太宰丢开手里的锁链,不等锁链收回去,双手按在石壁上,用力的一推,巨大的石壁竟然缓缓地向后退去,一道三尺宽的黑暗缝隙出现在两人的面前。

    老虎熟门熟路的率先走进缝隙。

    太宰神色难明的看着云琅道:“这里是神卫军营所在地,在锁链收回原地之前,可以推开这道石门,一旦锁链回到原位,石门就锁死了,你记住,这道石门一日只能打开一次。”

    云琅点点头,仰头看看锁链的位置,然后走进了缝隙。

    刚刚走进门,云琅就跟老虎撞在了一起,这家伙似乎是故意的,两只绿莹莹的眼珠子在黑暗中显得极为明亮。

    “抓着老虎尾巴走。”

    太宰没有点火的意思,云琅就只好找到老虎尾巴被它拖着向前走。

    这座山洞很大,因为云琅足足走了一柱香的时间,可是,这里的气味非常的浑浊,有一种浓烈的腐臭气息,却偏偏没有到让人难以呼吸的地步。

    太宰摸黑推开了一扇门,等云琅跟老虎走进来了,又把门关上。

    一豆暗红色的火光出现,云琅听见太宰吹火折子的声音,很快一豆星火变成了一团明亮的火焰。

    最后,一座灯山被点燃之后,整个屋子就变得亮堂堂的。

    这是一间武械库,粗大的木头架子上摆满了戈、矛、戟、剑,还有一些具有少数民族气息的弯刀,墙上挂满了弓弩,其中,秦弩占据了大多数。

    这是一种优美的杀人工具,即便落满了灰尘,黑色的包漆外壳依旧在灯光下闪烁着光芒。

    云琅站在架子上从墙壁上卸下一具秦弩放在灯火下仔细的观摩。

    这东西结构合理,上面的青铜组件制作精良,充满了金属感,它天生就是为杀人而出世的……

    “不用太沉迷,你以后有的是时间看这些东西,大部分的东西都是出自《考工记,秦工篇》看图样就是了,难道说你真的打算做一个卑微的匠人不成?”

    云琅不断地翻看着木架上的兵刃,兴奋地对太宰道:“我想住在这里成不?”

    太宰摇摇头道:“这里是阴地,你不适合居住在这里。”

    “十天半月不见阳光不成问题吧?”

    太宰一声不吭,只是拿起一根柴火,在灯山上沾点油点燃之后就打开门丢了出去。

    柴火在半空中飞舞,划出一条明亮的火线,照亮了屋子外面的空地……

    云琅看清楚了外面的景象,只觉得头皮发麻,短发都快要竖起来了。

    直到现在,他才明白太宰为什么能带他进来,却一定要摸黑走,不让他打量周围环境的原因了。

    只因为,外面堆满了尸骨……人的尸骨,一座座,一堆堆,即便是地上也横七竖八的布满了骸骨。

    “咯咯咯……”

    云琅的牙齿不由自主的响个不停。

    太宰带着满是恶趣味的笑容瞅着云琅的眼睛道:“你还要住在这里吗?”

    “不了,我们回山上吧。”

    “不行,从今天起,每隔十天,你必须在这里居住一晚上,我可以陪你三次,三次之后你自己留在这里,我回山上住。”

    “全是死人骸骨,会传播瘟疫的,我会死在这里的。”

    太宰幽幽的瞅着云琅道:“没有疫毒,每一具尸骨都是被开水煮过的,这里只有骨头,骨头上没有一丝肉,何来的疫毒?”

    “煮过?吃人?”云琅的牙齿响得更加厉害了。

    “没什么好害怕的,这里的尸骨都是你的父祖兄弟,战死之后,能收回来的尸骨就带到这里,等皮肉销尽之后,就放在大锅里面煮,去掉最后残存的皮肉,将尸骨放在这里,等待有人用我们父祖兄弟的骨架,制作俑人,生生世世护卫陛下,等待陛下自九幽归来……”

    当一个人用一本正经的态度讲述一个疯狂故事,并付诸实施以后,这个人即便是很清醒,他其实已经疯了。

    “我已经很老了,等我死掉之后,你也要如法施为,将我的骸骨跟他们堆在一起。

    假如,老夫说假如,假如你有能力寻找制作俑人的工匠,记得把我的样子塑造的勇猛一些,也不要忘记把我恢复到受腐刑前的模样。”

    “您今年高寿?”云琅强行压下心头的惊骇颤声问道。

    “已经虚度三十七个春秋。”

    “您三十七岁?”云琅即便是已经非常镇定了,还是忍不住惊叫起来。

    说太宰七十三岁他信,说他三十七岁这毫无可能。

    “宦官总是老的快一些……好了,该说的都说了,快点找地方睡觉吧,明日还要早起,趁着天黑出山。”

    云琅脑子里如同滚开的开水,行尸走肉一般的执行着太宰的吩咐,极为自然地来到老虎的身边,搬开它的大爪子,在地上铺一张裘皮躺进老虎温暖的怀里。

    躺了一会,觉得不妥,又把老虎的大爪子捉过来搭在身上,才闭上眼睛假寐。

    每一个兵马俑里面都有一具骸骨?

    这个念头如同八爪鱼紧紧的缠在他脑子里,怎么都挥之不去。

    可是,没听说兵马俑博物馆的研究公报中说起过这件事啊。

    那些断开的兵马俑里面全是泥土,没看见有骸骨的存在啊?

    老虎的呼噜声带着一种奇妙的韵律,让云琅带着满脑子的疑问进入了梦乡。

    在梦里,云琅与僵尸怪整整战斗了一个晚上,被云琅惊醒的太宰看到云琅狰狞恐怖的面孔,以及胡乱挥动的手臂,非常的满意。

    这才是少年人嘛。

    在一个幽闭的空间里睡觉,基本上是没有时间概念的,加上云琅做了一夜的噩梦,被太宰唤醒的时候,依旧困倦非常,且全身酸痛。

    太宰没有带着云琅从山壁位置出门,而是从一个凹槽里面抽出一根绳梯,紧紧的绑在一根木头桩子上。

    老虎走上绳梯,走的很稳,四条腿不断地交替,很快就隐入对面的黑暗中了。

    云琅战战兢兢的踩上绳梯,脚下黑乎乎的什么都看不见,他吐了一口口水,好半天都没有听见回响,这让他更加害怕了。

    干脆学老虎的样子四脚落地,撅着屁股手脚并用的一步步向对面攀爬。

    绳梯比他预料的要短,攀爬到对面之后就摸到了老虎光滑的皮毛,这让他的心神大定。

    云琅刚刚过来,太宰也就过来了,弄亮了火折子,就走在前面,云琅赶紧抢在老虎前面走。

    走在这样的黑暗里,他总有一种后面有东西退拽他的感觉。还是让老虎在后面跟着放心。

    这是一条紧贴着崖壁的小路,借助微弱的火光,能看到崖壁上满是凿子开凿的痕迹。

    小路似乎一直向上延伸,只是黑乎乎的看不清左右的模样。

    黑暗像是有了实质一般,从四面八方向云琅压迫过来,以至于云琅不得不一手抓着太宰的衣服,一手抓着老虎的耳朵,才能感到一丝丝的安慰。

    不知道走了多久,一束天光从头顶落下,这让云琅差点欢呼起来。

    快步越过太宰,沿着小路狂奔。

    小路的尽头是一道裂隙,云琅抢先把脑袋从裂隙上探了出去。

    山风凛冽,云琅贪婪的呼吸着,虽然冷冽的空气让他的胸口发痛,他依旧大口的呼吸。

    裂隙很小,只容一人通过,太宰推着云琅爬出裂隙,稍微打量一下周围的环境,不由得愣住了。

第十七章活人的尊严

    第十七章活人的尊严

    “是不是觉得很熟悉?”

    云琅苦笑一下,探手拔出一颗枯萎的野三七,取下依旧饱满的根茎道:“您那一天就是从这里出来的?”

    太宰笑道:“晴天里响了一声炸雷,就在老夫的头顶,炸雷响过之后你就从半空掉下来了,如果不是老夫大惊之下踢了你一脚,你早就掉在石头上摔死了。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云琅瞅瞅长满野草的软地,再看看怪石嶙峋的山口,长舒了一口气道:“运气啊。”

    “因此,你以后必须对老夫好点……你挖的是什么?”

    “了不起的活络补血佳品。”

    云琅确认自己还活着,就开始动手挖野三七,小巧的铲子很好用,不一会就挖了好大一堆。

    干完活,云琅发现太宰坐在山顶俯视脚下的始皇陵。

    他几乎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这座陵墓上,剩下的一点注意力会放在云琅的身上,至于别的,他基本上不关心。

    云琅总觉得这家伙已经死了,即便是没有死,他的灵魂也被始皇帝装进陵墓里去了。

    太宰对活着似乎没有什么期望。

    能把死人唤回来的只有美食!

    早春,最先露出地面的美味植物就是野韭菜!

    地面上仅仅露出一点绿星,如果用铲子往下挖,就会挖出一条肥厚的根茎,根茎是淡黄色的,如同韭黄。

    韭黄猪肉馅的饺子向来都是云琅的最爱,就太宰目前这幅死样子,非韭黄猪肉馅饺子不能救他的性命。

    只可惜,这东西实在是太少,云琅挖了一上午,只有一把,不够一个人吃的。

    “你在挖什么?”

    “好吃的。”

    太宰看了云琅手里的叶韭菜根,指着一个小小的向阳坡道:“这东西那里更多。”

    云琅大喜,扬扬手里的野韭菜笑道:“别看他不起眼,等你吃过之后,就会发现这世上比始皇陵重要的事情还有好多。”

    太宰似笑非笑的道:“你对皇陵没有兴致吗?”

    云琅笑道:“本来是有的,经过昨晚的事情之后,就没有什么兴致了,那里是死人的世界,我是活人,要有活人的尊严。

    即便是皇陵里堆满了黄金,如果每一块黄金上都附着着冤魂,我觉得还是不要碰为妙。

    再说了,你觉得我以后会缺钱?”

    太宰脸上的皱纹如同菊花一般灿烂绽放,拿起云琅放在地上的铲子道:“我们一起去挖,晚上尝尝你说的比皇陵还重要的绝世美食。”

    云琅大笑起来,率先奔向向阳坡,太宰也笑了起来,几个纵跃就超过云琅领头先行。

    孤儿院长大的孩子除了那些智力上有病的孩子,剩下的哪一个见风使舵讨好大人的高手。

    别的孩子讨好大人是为了要东西,在孤儿院里这是孩子们的生存本领。

    尤其是云琅这种号称孤儿院之王的男人,更是把这个本事发挥的淋漓尽致。

    给老虎看了一张小野猪皮,告诉他晚餐需要一头小野猪来配合,老虎在得到一条香肠之后,就兴致勃勃的钻进了山林。

    向阳坡上已经生机勃勃,无数淡绿或者嫩黄的植物已经冒头,远远望去一片春色,走近之后才会发现,这里依旧是一片被寒冬统治的大地。

    这里不但有野韭菜,还有刚刚发芽的蒲公英,苦苦菜,野芹菜,对云琅来说都是难得的珍馐。

    杂木林子里能挖出春笋,实属运气,十几颗长势竹子长势不好,其中最大的几颗竹子全部都拦腰折断,应该是冬天那场大雪干的坏事。

    太宰难得的将目光从始皇陵上收回来,关注目下的生活,所以,他玩的很开心。

    走进山林,就意味着安全了,老夫叼着一头半大的野猪回来了,只可惜没有咬死,云琅只好用绳子拴着,一路拖着前行。

    太宰杀猪的时候,母鹿被吓坏了,因为猪叫的声音大极了。

    母鹿的肚皮鼓鼓的,云琅不忍心让一个孕妇遭罪,就把它关进了屋子。

    太宰也不会杀猪,因此,被弄得乱糟糟的猪内脏除了猪肝,猪心之外,肠肚一类的东西只好遗憾的丢弃。

    云琅切割下来猪身上最好的部位,鲜嫩的里脊肉配上一点肥肉是包饺子最好的材料。

    家里最珍贵的就是一小袋麦面,这是太宰弄来一架小小的磨药石磨后,云琅修整了石磨的花纹,用手摇磨一点点磨出来的。

    在这个时代想吃一点面食非常的困难,秦国人不喜欢麸皮的味道,认为麦子是粮食中最难吃的一种,以至于现在的大秦,种植谷子跟糜子高粱的人家才是真正的主流。

    猪肉剁成小小的肉丁,野韭菜也不必完全剁碎,云琅讨厌任何糊糊状让他难以辨识的食物。

    太宰今日难得有兴趣,就站在云琅的身边看他擀面皮,看他包饺子。

    顺便帮云琅照顾灰陶罐子里面煮着的竹笋排骨汤。

    饺子下锅了,煮饺子的工具是一个不算小的青铜鼎,架在炭火上,烧开一锅水用了云琅很长的时间。

    不过,当一个个白白胖胖的饺子浮在水面上,被云琅用笊篱拍打的时候,即便是冷漠如太宰,也露出希冀的模样。

    没有醋,虽然这里的酒跟醋区别不大,云琅还是不想用,一人一头蒜,就足够了。

    春天的头茬嫩韭本就鲜美无比,再加上毫无腥膻味道的小猪肉,除过盐之外根本就无需添加别的佐料,一口咬下去,汁液四溅,鲜香满口,人生的意义一瞬间就得到了完美的诠释。

    郁闷伤心的人明显不是一盘子饺子就能打发的,于是,太宰一口气吃了三盘子,老秦人的盘子跟碗都出奇的大,云琅虽然早就馋疯了,也不过吃了一盘子罢了。

    太宰捂着肚子,遗憾的指着刚刚煮好的竹笋排骨汤道:“味道刚刚好。”

    云琅捞出来两碗排骨汤递给太宰一碗道:“溜溜缝,吃饱了溜溜缝子才算是真正的吃饱了。”

    几千年来,云琅认为华夏历史中最有用的就是美食进化史。

    只有这东西才符合所有人的欣赏口味,至于王侯将相的兴衰史,跟老百姓的关系不大。

    但凡是立志成为了政治家,不论是被砍头,还是五马分尸,乃至于抄家灭族都是他们应该收获的后果。

    没有人在进行了穷奢极欲的享受之后不付出代价的。

    所以说,历史上那些悲惨或者残忍的事件,如果不牵涉老百姓,云琅都能坦然面对。

    所以说,谁要是同情太宰这一类人,他就是傻瓜,他会趁你同情他的时候掏出刀子刺进你的肚皮。

    这是一种哪怕被五马分尸都不要别人怜悯的人,或者说,他们最恨的就是怜悯他们的人。

    关中的春来的猛烈而迅速,昨日还是阴冷的让人发抖的严冬,第二天,太阳晒一天之后,就立刻变得风和日丽鸟语花香。

    这段时间里,云琅跟随太宰下山六次之多,每一次都看似惊险,却没有什么事情发生。

    其中有一次,太宰看到了两个落单的猎夫,本想突袭,只是看到一脸紧张的云琅才放弃了这个念头。

    云琅什么都好,就是不愿意一个人住进神卫军营,无论太宰怎么威逼利诱他都不为所动。

    跟那么多的死人居住在一起,云琅也会把自己当成死人的。

    皮袄是穿不成了,云琅换上了轻薄的春衫,半尺长的头发被他梳了一个冲天小辫,唇红齿白的样子,不论是谁看,都会觉得这是一个富家子弟。

    当然,是一个没落的富家子弟,主要是他身上的春衫料子华贵,却很旧。

    这样的衣裳不适合在山林里奔走,更不适合跟老虎赛跑。

    之所以穿成这样,纯粹是因为清明节到来了。

    老秦人原本是不过清明节的,原因就是,这个节日是韩赵魏三个国家的节日。

    是晋文公为了纪念功臣介子推而设定的一个节日,与老秦人无关。

    太宰之所以一定要云琅穿成这个样子,是因为只有这三天,上林苑里才允许有祖坟在这里的百姓进来祭奠。

    也只有这三天,上林苑里才没有羽林郎跟猎夫。

    日出而行,日落而止,过了清明节,这里又会重新变得杀气漫天。

    这一天,也是野人们出来交易盐巴的时间,是他们唯一能趁机逃离上林苑的机会。

    上天有好生之德,皇家就是这样,追杀你三百六十二天,然后给你三天的时间来喘息。

    云琅觉得这根本就不是什么皇家的恩典,而是一个非常阴险的计谋。

    就像养兔子的人总是不知道自己有多少只兔子,于是,就在平地上撒非常多的食物,让所有的兔子全部出动,好让养兔子的人制定一个合理的宰杀方案。

    看着太宰帮他往要带上挎剑,云琅笑道:“这合适吗?”

    太宰迷醉的瞅着云琅道:“大秦公子多年不现世,不知世人忘怀了没有。”

    云琅见自己收拾停当,就背上自制的双肩包准备离开。

    母鹿很自然的跟了上来,老虎也想去,却被太宰一脚踢到门后面去了,只能委屈的伸出爪子拼命地挠墙。

    “去看看,去宜春宫那里看看,汉国所有的文告都会贴在那里。

    我很担心他们今年会进驻更多的羽林。”

    “这种事他们不会提前说,并且广而告之的吧?”

    太宰摇摇头道:“你有所不知,伪汉皇帝的日子并不好过,他的上面还有太后,下面还有外戚,旧臣,他还做不到一呼百应,只有实力强大了,才能大权一统。

    羽林就是他的期望,他开辟上林苑的目的就在于羽林,今年已经是第九个年头了。

    羽翼应该已经丰满了,该到大规模训练羽林郎的时候了。”

第十八章钓到一个督邮

    第十八章钓到了一个督邮

    云琅不知道国人是什么时候开始通过祭奠来思念故去的祖先的。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想来这个时间段应该非常的长。

    站在他来到这个世界的地方,能看到山下小路上的人。

    人很多,超乎云琅想象的多,甚至有车马行驶在道路上。

    这些人都是来祭奠祖先的?

    太宰的回答是否定的。

    太宰带着老虎送他出山,一路上絮絮叨叨的,却让云琅感到很温暖。

    重新踏上山下的平地,云琅的神经依旧是绷紧的。

    头上那束冲天小辫,多少有些无害的意思,不过啊,这是他的想法,估计盗匪跟猎夫们可能不这么想。

    同样惊恐的还有他身边的梅花鹿,好几次它都扭头往回跑,不久之后,云琅发现它又跟在他身边,估计梅花鹿也不傻,回去的路对它来说比前方的路更加的危险。

    两个惊恐的动物战战兢兢的上了大路。

    云琅的薄底皮靴踩上坚硬的大路的时候,他有一种宇航员在月球上踏出第一步的感觉。

    好在路上的行人对他并不关注,即便他拖着一只怀孕的梅花鹿。

    走了一段路之后他惊恐的心就慢慢落下来了,这里的人最多说他一句“好俊的小郎君。”

    这些话都是从马车里传来的,大部分都是女声。

    至于那些拖着爬犁,或者拖着大车的平民黔首来说,云琅一身士人装扮,与他们有天地之别,即便是有一两个年轻的少女多看了云琅一眼,也会立刻被老翁或者老温拉到身后。

    没人拿着刀子冲过来乱砍,云琅已经很满意了,一只手搭在梅花鹿的脖颈上,脸上带着和煦的微笑沿着大路向前走。

    慢慢的荒野之地逐渐变少,开始有农田出现,一些精赤着身体的人在田地里劳作,准备春耕,即便是路上行人很多,丝毫不理睬。

    云琅瞅了一眼,发现男的精瘦,女的干瘪,没有什么看头。

    劳动的美丽这个词云琅以前听过,只是无法把劳动跟这里的美丽联系在一起。

    午饭时间到了,很多人就坐在路边,吃一点黑黑的云琅认不出来的东西。

    从外形看像是糜子煮熟之后捏紧然后晒干成的干粮,就是里面有很多淡绿色的絮状物。

    相比之下,云琅的午餐就丰富的太多了,梅花鹿的背上有一个不大的革囊,出发前,他就给里面装了很多食物。

    一份凉拌的野菜,一块切成片的冷猪肉,两张雪白的面饼,再加上一壶酒,在黔首百姓眼中一个低调的贵族小郎君的模样就活脱脱的出现了。

    事实上这么装的人绝对不止云琅一个人。

    能进入路边茅草亭吃饭歇息的人基本上都是这副样子。

    旁边有一个身形硕大的胖子,他面前的食物远比云琅拿出来的夸张,最显眼的就是这家伙把半只烤羊摆在桌子上大嚼。

    云琅其实很想在这里交际一下,且不论是谁,在山上居住了半年,说话的对象只有太宰一个人,他很想另外结实一些纯正的汉人,至少要在交流中判断一下这些人的智商,好方便以后跟他们愉快的交往。

    云琅的饭菜是放在一张麻布上的,他面前没有矮桌子,只好跪坐在麻布上,一口一口的吃东西,真正做到了食不出声,嚼不露齿。

    这样的场面就变得很有趣,一个穿金戴银的胖子,一个干净漂亮的少年人,一个吃饭粗俗不堪,一个吃饭充满了贵族仪式般的优雅。

    立刻,看到这一幕的人齐齐的对胖子投去了厌恶的目光,却对云琅充满了善意。

    这就是云琅想要的效果,一个人在一边吃的再好看也没有人会注意,如果身边有一个参照物,就能把他的表演拔高至少三个层次。

    云琅从自己的食物中分出一少部分,装在一个小木盒里,放在茅草亭子外面,还冲着一个努力帮父亲推车的五六岁孩子招招手,指指食物就重新坐下来吃饭。

    云琅快要被自己的行为弄吐了,如果在他的世界他敢这样做,估计会被无数人用脚踹的连云婆婆都认不出来他。

    但是啊,在这里,就不一样了,一个英俊的小后生见到一个孝顺的孩子,给一点小小的奖励,这是士必须做的。

    渴不饮盗泉之水,这句话自然不适用于黔首,小孩子在父亲的推搡下终于拿走了木盒,当他抱着木盒给云琅磕头的时候,云琅的一张脸顿时涨的通红,却强忍着一动不动。

    他的模样引来其余士人的哄堂大笑,这笑声却没有什么恶意,只是单纯觉得这个小郎君面皮薄,有趣。

    怀着愧疚之心的云琅又在孩子手里的木盒上加了一块肉,然后指指母鹿道:“能否帮我给母鹿采些嫩草来,这些饭食就是酬谢。”

    小孩子看着肉激动地眼睛发亮,听云琅这样说,连连点头,然后就快速的抱着木盒回到了父亲身边,高举着木盒要父亲吃肉。

    父亲只吃了一小片,就把其余的肉片放在儿子的嘴里,让儿子吃。

    他在边上的山坡采来了母鹿最喜欢吃的嫩草,放在母鹿的嘴边,朝云琅拱手道:“多谢郎君赐食。”

    云琅摇头道:“这不是赏赐,是交换,你帮我喂养母鹿,我给你饭食,非常的公道。”

    父亲很木讷,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云琅的话。

    倒是旁边一个留着三绺长须的中年人笑道:“今日出门不算白来,父慈子孝,肉食者颁奖,当上行下效,各安其道,人心融融,可见陛下教化有方。

    少年人,可愿意与老夫共饮一杯无?”

    云琅起身施礼道:“长者有邀,云琅敢不从命。”

    中年人捋着胡须大笑道:“果然是名门之后,只是你缙云氏有不才子,贪于饮食,冒于货贿,侵欲崇侈,聚敛积实,不恤穷匮,天下之民以比三凶,谓之饕餮。

    汝当戒之。”

    缙云氏不才子实在是太有名了,但凡是读过《人本纪》的读书人没有不知道的。

    这也是缙云氏最大的遗憾,无论是谁都能拿他来训诫缙云氏子弟。

    云琅恭敬地献上自己的食物,请中年人品尝,中年人皱着眉头吃了一片冷猪肉,眉头散开,瞅着云琅道:“精于美食,果然不负饕餮之名。”

    云琅施礼道:“祖上遗祸人间,儿孙辈勉力回报天下就是,总有一天我缙云氏依旧会名扬天下。”

    三绺胡须的中年人大笑道:“少年人如潜龙腾渊,自有鳞爪飞扬之态。

    只是要多做,少说,而后才能名扬天下,老夫静候云琅之名再入我耳。”

    说完话就递给了云琅一杯酒,云琅双手接过一饮而尽,交还就被躬身道:“瑾受教!敢问长者姓名。”

    中年人仰天大笑道:“人称铁面督邮的方城就是老夫之名。”

    云琅拱手后退,这是一名大汉的官员,不好再继续攀谈。

    吃完饭后,云琅请辞,方城摆摆手示意他可以走了。

    眼看着云琅牵着梅花鹿离开了茅草亭子,一个戴着面纱的锦衣女子来到方城面前道:“夫郎缘何对次子青眼相加?”

    方城笑道:“无他,老秦人子嗣,多教诲一声没有错,只是次子秉性孤傲,并未向我求索什么,且看他日后的造化吧。”

    “一介贫家子而已。”

    “少君一向精于刺绣,难道就没有看出此子的衣着吗?”

    妇人噗嗤一声笑了,轻声道:“自然是看了,绸缎料子不错,却是西蜀织造,秦人尚黑,然他一少年着黑最是不妥,这套衣裳应该是用长辈的衣衫修改过来的。

    不过,制衣的针脚倒是新颖,尚未得见。”

    方城饮了一杯酒道:“大汉代秦久已,秦之士族自然会遭受灭顶之灾,摇尾乞怜者方能存活,然,此类人没了士人节操,最是不能重用。

    余者,有不愿食大汉禄米遁入深山的,也有离开故土四处流浪的。

    然,这些人大多是志向高洁的真士人,他们的子弟也不会差到那里去。

    仅仅是一顿饭,少君当看出两者之云泥之别。”

    妇人瞅了一眼吃东西吃的忘我的肥胖少年,不由得掩着嘴巴笑道:“夫郎高见。”

    与督邮方城一杯酒,就省了云琅非常多的麻烦。

    这一番礼遇不过是发生在路边的茅舍内,看到的人却不少。

    黔首百姓距离他更远了,那些混杂在人群中的猎夫也收起了一些不好的心思。

    原本他们在等云琅落单,好捉回去之后卖与喜好男色的贵人,大汉贵族偏好男色亦非秘密,即便是当今陛下也与韩嫣朝夕相处,不忍分离,如此美少年可比同样的美女值钱的太多了。

    云琅自然不知道自己差点被人绑架,屁股遭灾,离开茅草亭子之后还在仔细的回味方城这个人。

    这是他见到并有交流的第一个大汉官员,从他的言谈举止上来看,这些家伙的素质很高。

    这样的人仅仅担任督邮这种小官,看来刘彻手下确实有点人才济济的样子。

    “不好弄啊。”云琅哀叹一声。

    那个治军非常严格的羽林郎已经让他对大汉的军队充满了期待,没想到,今天钓鱼又钓到了一个督邮,这家伙眼光犀利,很不好糊弄,再跟他攀谈下去,这家伙就该追问自己的家在何方。

第十九章飞扬跋扈霍去病

    第十九章飞扬跋扈霍去病

    梅花鹿很乖,跟着云琅寸步不离,它现在已经不害怕了,甩着短小的白色尾巴,边走边吃很是惬意。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云琅的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这已经是他今天遇到的第三波骑士了。

    不过论起威仪,前两波骑士根本就无法与这一波骑士相媲美。

    因为他们是羽林。

    大红色羽毛插在铁盔上随风抖动,再加上他们身上披着红黑两色的大披风,风吹斗篷,会露出披风下的铁甲跟长剑,显得格外威风。

    最重要的是这群家伙骑马根本就没有刹车装置,在行人不绝的地方纵马狂奔,他们愉快了,却给行人留下一股浓浓的灰尘。

    惹不起的人云琅自然要躲避一下,拉着傻了吧唧的梅花鹿跑到了草地上,等候这群无法无天的家伙们经过。

    羽林纵马跑起来就是一片红云,不过这片红云在经过云琅身边的时候,有人“咦”的叫了一声,然后云琅就听见战马急促的马蹄声在快速的变缓。

    云琅苦笑一声,自己还没有那么大的魅力能让这群羽林停下马蹄,那只有一个可能了,这帮家伙中的某一个人看中了梅花鹿。

    挺直了腰板,露出最和煦的微笑,云琅站在阳光里就如同一束最纯净的阳光。

    羽林虽然威风,论起摆姿势制造形象,他们那里比得过每天都要拍很多照片的后世人。

    跑出去很远的羽林控马来到了云琅面前,云琅这才看清楚马上坐的全是跟自己现在的身体一般大的小屁孩。

    一个长着一对非常可笑的眉毛的小子倨傲的丢给云琅一个钱袋道:“你的鹿我买了。”

    云琅点点头,从地上捡起钱袋,打开瞅了一眼鄙夷的道:“不够啊!”

    “不够?”那个卧蚕眉小子的一张脸顿时涨的通红。

    “你看清楚!这里有好银三两可换钱……多少来着?”卧蚕眉少年转头问同伴。

    不等他的同伴说出答案,云琅不耐烦的道:“六百二十五钱,我说了,这点钱不够!”

    旁边一个微胖的少年回头对卧蚕眉少年道:“霍去病,你遇到骗子了,陛下准备售卖上林苑周边的土地,一亩才一千钱。”

    云琅听到霍去病三个字脑袋里面如同响了一声炸雷……他很快就站稳了身体,看着眼前这个长相滑稽的少年,心中竟然隐隐生出一股战意来。

    霍去病显然是一个比较讲道理的孩子,皱眉道:“你知道三两好银可以买多少东西吗?”

    云琅一只手搂着梅花鹿的脖子一边道:“如今谷价一石五十钱,三两好银可买新谷十三石,地价一亩一千三百钱,可买好地半亩,可买上品齐绣半匹,蜀绣半匹,还能买猪肉一百六十斤。

    可是要买我的梅花鹿差的远。”

    少年人被云琅飞快的语速惊呆了,他们没想到云琅能这么快的就说出三两好银能买到的东西,而且听起来似乎很对。

    霍去病把脖子一梗咬牙道:“我还是不信三两好银买不到你的鹿,舅父当年猎虎才卖了四两好银。”

    云琅嗤的笑了一声道:“这山里老虎很多,你找几个猎夫就能弄来。

    可是我的梅花鹿岂能与山涧的野兽相提并论,真是活活气死我了。”

    “你的鹿怎么个珍贵法,你倒是说出来,如果说不出来,小心耶耶们打断你的腿。”

    云琅看着发话的胖少年笑着问道:“你是谁啊?”

    胖少年笑道:“褚少孙,如果你想去告状,就去陵县昌乐坊褚大夫府邸,一找一个准。”

    云琅点点头,从梅花鹿后背上的革囊里掏出一块白面饼子一小块,一小块的喂给了梅花鹿,叹息道:“知道我为什么会这么穷吗?主要是我的好东西跟钱都用来喂养这头梅花鹿了。

    它每日食用精白面两斤,白米一斗,还要喝酒一斗……“说着话又从口袋里掏出一块野三七块茎,一并喂给了梅花鹿。

    “你们知道这是什么药吗?人称血参,你们这群没见识的一定没见过,看你们都是羽林,告诉你们吧,此物最能散瘀止血,还有消肿定痛之功效。

    用于跌打损伤,风湿痛,咳血,外伤出血,吐血,病后虚弱有奇效。

    这用这样的宝药已经喂养这只鹿三年了,看到了没有,它如今终于怀孕了,只要等小鹿降生,这头母鹿就会死去,而刚刚降生的小鹿就会成为大名鼎鼎的血鹿,只要饮一口它的血,再重的伤势也会复原。

    你说,你给三两好银跟抢有什么区别?”

    “你是术士?”

    云琅摇摇头道:“不是,今日带着这头母鹿来到集市上,就是为了让它吸收人身上的阳气,好助他产崽。”

    见朋友都被云琅说的那头神奇的梅花鹿给吸引了,霍去病却把目光放在云琅手上那块被梅花鹿吃了半截的野三七上。

    看样子他并不信梅花鹿有那样的功效。

    “这血参真的如同你说的那么神奇?”

    云朗大笑道:“找一个受伤的人试验一下不就成了。”

    霍去病从高大的战马上跳下来,捏着拳头道:“我不知道为什么,只要看到你的笑脸就想打一拳,不如我们用你来试药,只要你说的血参真的有效,耶耶用一镒黄金买你的宝药。”

    云琅笑道:“我们真是想到一起去了,我只要看到你坐在马上飞扬跋扈的样子心头就有怒火,你的身子骨不错,挨一顿揍之后再治好你,让你切身感受一下宝药的厉害。”

    霍去病哈哈笑道:“原本看你这人怎么看怎么讨厌,没想到说出来的话倒是很合胃口。”

    话刚刚说完就捏着拳头冲了上来。

    “停,停,停,先脱掉甲胄!”

    霍去病愣了一下,还是慢慢脱掉甲胄,对同伴道:“我们今天一对一绝对,你们莫要插手,谁插手谁就是我的敌人。”

    云琅对于这一场决斗还是很有信心的,他主要的信心来自于跟老虎嬉戏了大半年,体质增强的很快,就他现在的身高,已经比刚来的时候高了足足一寸多。

    霍去病摆出一个叉手姿势,双手呈环抱状一头冲向还在摆高人姿势的云琅。

    云琅纵身一闪,避开霍去病的身体,却环住他的右臂,用力的向怀里拖,霍去病去势很急,被云琅勾住了一条胳膊,身体不由自主的向右转过来,同样转过身体的云琅已经抬高了左手,一记重拳狠狠地擂在霍去病的鼻子上。

    与此同时,霍去病的左拳也同样重重的砸在云琅的左肋上,一股钻心的疼痛让云琅差点惨叫出来,没想到有心算无心还是没有占到便宜。

    人的鼻子非常的脆弱,那里经得起云琅重重的一拳,霍去病顿时眼冒金星,两股鼻血冲天而起,引来一片惊呼。

    被霍去病一拳打的气都喘不上来的云琅强行忍着疼痛,双腿完全靠毅力在一片惊呼声中挪到发晕的霍去病身边,右拳再一次砸在他的太阳穴上。

    霍去病的身体摇晃的更加厉害了,云琅纵身一扑就把霍去病扑倒,骑在他身上一拳一拳的砸在他的后脑,没两下,霍去病就瘫在地上不动弹了,只是鼻子里流出来的血把沙地**了一大片。

    见霍去病不动了,云琅就站起身,脸色煞白却依旧把腰板挺得笔直。

    回过气来之后从革囊里掏出两块野三七根茎丢给一脸震惊的褚少孙道:“内服,煎汤,或入丸、散,或浸酒,效果自知。”

    从震惊中清醒过来的诸位羽林少年,纷纷从马上跳下来,围着云琅不让他离开。

    “让他走!”昏过去短短时间的霍去病拒绝了朋友的帮助,自己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不顾流淌的鼻血大声道:“老子中了你的奸计还没死,可还敢比过?”

    云琅嗤的一声道:“先止血吧,没被我打死,却流血而死。你舅舅会找我麻烦的。”

    提起卫青,霍去病顿时如同一个爆发的火山一般咆哮道:“我是霍去病,不是卫去病,我们再来过。”

    说着话,霍去病不顾长流的鼻血推开褚少孙准备再扑上来。

    云琅一面退一面道:“你今天输了,想要再打,选个时间。”

    霍去病的鼻子痛的厉害,脑袋也昏昏沉沉的,他知道自己的状况不好,云琅的那一拳将他的鼻子打的错位了,确实不宜再战。

    “明天!”

    云琅笑道:“谁有空陪你们玩小孩子的游戏,我有读不完的书等着我呢,要打,明年的今天,不见不散!”

    云琅说完,就从地上捡起霍去病的钱袋,在手上颠颠然后揣进怀里大笑道:“果然是一只肥羊。”

    霍去病这时候显得很平静,安静的接受伙伴们的救治,见云琅走出十几步了,张嘴问道:“你是谁?”

    “老秦人缙云氏,云琅是也!”

    褚少孙咬牙道:“霍去病,你打完了,该我们了,真的很想揍他。”

    霍去病手里拿着两块野三七摇摇头道:“他是我的,不许你们抢。

    老秦人?缙云氏?云琅?耶耶记住了,明年的今日,耶耶等你!”

第二十章打闷棍

    第二十章打闷棍

    霍去病的拳头力量大极了……

    云琅用胳膊夹着肋部在草地上来回翻滚妄图释放疼痛。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对于忍痛,他的经验实在是太丰富了,今天之所以能够打赢霍去病,不是自己的武艺有多么得高强,完全是因为自己能忍住钻心的痛苦并发起反击。

    如果霍去病的忍痛能力与他想当,云琅如果不跑的话,后果难料。

    说起来,云琅自己清楚地知道,霍去病的拳脚力量比他的要大。

    疼痛慢慢的散去,云琅解开衣衫,只见肋部好大一片红晕,相信到了明天,红晕就会成熟,变成一大片紫青。

    忍着痛按摩了一下肋骨,好在骨头没有什么问题,只是现在,喘一口气都会痛。

    取出一颗野三七,云琅忍着苦涩吃了下去,站起身,看看快要落山的太阳,准备去太宰所说的宫奴村落借宿一宿。

    不等他起身,一个庞大身影重重的将他压在地上,同一时间,他听到梅花鹿也发出了惊恐的呦呦声。

    恶臭充满了他的鼻腔,他能感受到他如今正被一个男人压在肋下。

    那个人的力量是如此之大,刚刚遭受了重创的云琅根本就无力抵抗。

    于是他就立刻停止了挣扎,放缓呼吸,假装昏了过去。

    压在他身上的男子见云琅不再挣扎,就嘿嘿笑着从身上掏出一截麻绳,将云琅的手脚捆绑的结结实实。

    母鹿也被人放翻在地,两个粗壮的男子小心的束缚着母鹿的四条腿,比对付云琅温柔地太多了。

    “梁甲,手下轻一些,这可是绝世宝贝,我们就指望它下崽子赚钱呢。”

    捆绑完云琅的汉子擦一把额头上的汗水,高声道。

    云琅幽幽的醒来,看着眼前的汉子道:“诸位好汉,小子家中尚有一些薄产,如果诸位好汉放过我,小子将家产双手奉上。”

    为首的壮汉笑道:“这就不劳小郎君费心了,看你穿着,你家里能有几个钱?倒是你跟这头神鹿能卖大钱。

    小郎君,咱们打一个商量,我们兄弟出手就是为了钱粮,只要你不挣扎,让我们好好地把你送去男风馆,我们兄弟也就不虐待你,你看如何?”

    云琅一脸的惊惶,连声道:“我怀里还有一个钱袋,里面有三两好银,我把银子给你们,你们放了我如何?”

    大汉大笑一声,探出黑乎乎的脏手伸进云琅的怀里,取出霍去病的那个钱袋道:“我们知道啊,小郎君还有没有钱?如果还有,我们说不定就会放了你。”

    大汉嬉戏云琅的话让其余两个大汉笑了起来,云琅只好痛苦的闭上眼睛。

    “周庆,梁甲,快把鹿抬走,这里离大路太近了,要是被羽林发现我们坏规矩,砍脑袋都是小事,快走。

    小郎君我来扛,仔细些,千万不敢伤了母鹿,它肚子里面的崽子比你们的命值钱。”

    云琅被为首的壮汉粗暴的扛上肩膀,云琅瞅着壮汉的爬满虱子的后脑勺,叹了口气,就屈伸一下胳膊,从袖口里拽出一根三寸长的锥子。

    出门的时候,太宰不允许云琅拿走弩弓,只给了一把普通长剑,徐夫人的匕首也没有让云琅带走,一旦这些武器被羽林或者大谁何(西汉的谍报)查到就没有活命的可能了。

    很久以前,云琅就知道人的后脑其实是非常脆弱的。这里的头骨很薄,却偏偏有一大堆最要害的器官。

    比如控制人身体的脑干就在这一带,这个区域很大,很容易找到。

    云琅的中指上带着一枚顶针,这是他为缝衣服特意制作的,由薄铁皮制成,中间有一个小小的凹坑。

    杀死这个扛自己的大汉很简单,只要用顶针顶着锥刺快速按进他的后脑即可,铁刺进入后脑再被头发掩盖,云琅相信其余两个猎夫匆忙间找不出他的死因。

    只是这么一来,另外两人怎么处理?

    眼看他们一行人就要走进一片松林,一旦歇息,这么好的杀人机会不一定会再有。

    云琅不再犹豫,双手一起用力,猛地把铁刺刺进了大汉的后脑。

    坚硬而锋利的三棱铁刺,如同刺穿一层熊皮一般刺进了大汉的后脑,

    大汉的身体猛地顿住了,云琅趁机将后半截铁刺全部按进他的后脑,这个过程中,云琅看的很仔细,只冒出了一粒晶莹的血珠。

    大汉的身体软软的倒地,云琅也跟着摔在地上,只是在落地的那一霎,他用鞋底抹去了那一粒血珠子。

    大汉摔倒的动静惊动了周庆与梁甲,他们不约而同的转过头,见彭毒口吐白沫,全身抽搐,立刻放下抬着的梅花鹿,来到彭毒身边,大声的叫唤,希望彭毒能够醒过来。

    周庆疑惑的看着手脚都被捆死的云琅,又检查了一遍彭毒的身体,没有找到任何外伤。

    “羊角风!快点救治,慢了就死定了。”

    被摔得七荤八素的云琅连忙对周庆道。

    周庆把目光从云琅身上收回来,看着大小便已经完全失禁的彭毒对梁甲道:“救不活了。”

    梁甲避开彭毒哀求的目光点点头道:“羊角风,没法子救啊。”

    周庆,梁甲很快就把彭毒藏在一片灌木林里,临走时还对继续抽搐的彭毒道:“是死是活看天命,兄弟一场也算是对得起你。”

    然后他就抱起梅花鹿,让梁甲继续扛着云琅走进了树林。

    这两人走路的样子很有意思,自从彭毒死掉之后他们相互之间就在相互戒备。

    谁都不愿意走在前面,所以,他们两人只能并成一排向前走。

    平衡的局面谁都喜欢,被人抬着走的时候,梅花鹿一路上呦呦的叫个不停。

    现在,被人抱着,它反而安静了下来,只要经过它喜欢的嫩枝条,还会撕扯两口。

    云琅的铁刺还有十几根呢,在这种状况下没有使用的空间,同时,这也不适合继续用这一手杀人。

    如果梁甲再得羊角风死掉了,周庆在极度恐惧之下,恐怕会对云琅下杀手。

    一座木屋出现在小路的尽头,这座木屋是用松树做框架,辅以竹子建造起来的。

    看起来非常的简陋。

    此时,天色已经昏暗了下来,梁甲将云琅丢在一堆干草上,周庆也把梅花鹿小心的放下里,放开它的四脚,只在脖子上栓了一根绳子,另一头拴在柱子上。

    两人生了火,分坐在火塘的两边,用树枝子穿着一些兽肉挑着在火塘上烤。

    “周庆,你说这只鹿能卖多少钱?”

    梁甲压低了声音小心的问道。

    “一镒黄金,是那个小郎君说的,咱们就不作那个梦了,能卖一斤黄金,我们就卖了。”

    云琅惨笑一声道:“暴殄天物啊,这东西只要献给大富之家,区区一镒黄金算得了什么。

    这可是我缙云氏三代人的心血,中间耗费的钱粮就不止一镒黄金了,你们却要一斤黄金就把它卖掉……”

    梁甲瞅瞅云琅,再看看缩在云琅身边的梅花鹿咬咬牙道:“周庆,我们不能便宜了那些豪门大家。”

    周庆苦笑一声道:“这种东西只有豪门大家才会买,你我二人哪一个能摆上台面跟人家谈生意?

    恐怕还没开口,就被人家的家奴给轰出来了,就算贵人们知晓了这只鹿的宝贵,你能保证人家会给我们一镒黄金,雇游侠儿杀了我们也用不了几个大钱。

    梁甲,别做梦了,这世上的好东西都是贵人们的,与我们腌人没什么关系。

    我说能卖一斤黄金,还是因为我小舅是阳陵王家的管事才有的门路。”

    周庆把话说完,可能这些话勾起了他心头的一些痛苦,愤愤的将烤肉丢进火塘,一把抓过云琅的宝剑,将它跟霍去病的钱袋子放在一起,对梁甲道:“这才是我们看得见,摸得着的钱财,钱袋,宝剑选一样。”

    在周庆的注视下,梁甲的手不断地在宝剑跟钱袋上方晃悠,他很难衡量这两个东西那个更加值钱一些。

    “选宝剑吧,这是一把好剑,即便是最苛刻的质所(西汉当铺)也能质钱两千。”

    听了云琅的话,梁甲立刻将宝剑抓在手里,匆匆道:“我要宝剑。”

    周庆起身,重重的一脚踹在云琅的腹部,将他踹的快要飞起来了,闷哼一声,抱着肚子缩成了一团。

    “你打他做什么,要是脸花了,还能卖出大价钱吗?”梁甲对周庆破坏货物的行为非常的不满。

    周庆冷哼了一声,又指着缩成一团的云琅跟梅花鹿道:“我把话都说清楚了,人只要卖到男风馆就有钱拿,鹿却要费一番功夫,你要人还是要鹿?”

    梁甲皱眉道:“我们难道就不能一起把人跟鹿一起卖掉最后平分钱财吗?”

    周庆摇头道:“这个小郎君已经落在铁面督邮的眼里了,羽林小校也跟他打过照面,他是士人,我们戕害士族一旦事发,是灭三族的罪,这一笔生意做完之后,长安我是不打算待了。

    快点决定,要人还是要鹿?

    我打算连夜走。”

    梁甲犹豫良久,终于开口道:“人只能卖两千钱,鹿却能卖一斤黄金,也就是一万钱,我还是要鹿,人归你了。”

    周庆哈哈一笑道:“不吃亏的梁甲果然不是白叫的,好了,就这么定了,人归我,鹿归你,来帮我一个忙,把人丢在我肩上……”

第二十一章古人诚,不能欺

    第二十一章古人诚,不能欺

    云琅觉得自己又要被摔了……

    梁甲听闻周庆同意了他的要求,非常的开心,一点小忙而已,如何能不帮。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当云琅被梁甲丢麻袋一样的丢上周庆肩膀的时候,他手上的绳子已经被他用小锯片给锯开了,右手握着一根铁刺,就等周庆把刀子捅进梁甲的肚子了。

    事情没有任何的变化,被好处遮住眼睛的梁甲在欢喜中忘记了提防周庆,两只手还搭在云琅的身上,一柄一尺余长的短刀已经狠狠地刺进了两家的胸口。

    梁甲惨叫一声,踉踉跄跄的向后退,望着周庆手中沾满血的短刀吼道:“你杀我?”

    周庆桀桀笑道:“便宜都被你占了,我不杀你杀谁?”

    话音刚落,周庆的身体猛地僵住了,在梁甲怪异的眼神中软软的倒地。

    有周庆的身体当垫子,云琅摔得不是很痛,翻身从周庆身上坐起来,一边用锯片切割脚上的绳子,一边对嘴里不断往外喷血的梁甲道:“他羊角风病发作了。”

    梁甲瞅着周庆不断地抽搐,嘴角也有白涎流出来,艰难的道:“你杀了彭毒?”

    云琅站起身,来到梅花鹿边上,把它脖子上的绳子解开,这才回答道:“都说了他是死于羊角风。”

    梁甲似乎对这个答案很满意,吐了两个血泡泡之后就软软的倒在地上,只是手脚还无意识的抽搐两下。

    被折腾了半天,云琅也很饿了,梁甲是一个细心的人,他给自己烤的肉块放在一块石板上,肉块里的油脂被滚烫的石板煎的滋滋作响,外面已经焦黄,里面则非常的细嫩。

    云琅向烤肉上撒调料,只是手抖得厉害,好几次都撒到外面去了。

    长吸一口气用左手抓住右手手腕,这才完成了平日里做过无数遍的动作。

    一头老虎轻捷的越过木栅栏,用脑袋拱开木门,然后就蹲坐在云琅的身边,伸出舌头瞅着他手上的肉块。

    一山不容二虎,整个骊山上就只有大王这一头老虎,来的自然是大王。

    云琅把烤肉放在一边,大王很有耐心的等烤肉变凉。

    带着黑色纱冠的太宰从外面走进来,肩上扛着一具面目狰狞的尸体,如同索命的黑无常。

    走进屋子,他就丢下肩上的尸体,蹲在火塘边上烤火。

    “你知道我跟着你?”

    “当然知道,你不许我拿弩弓,也不许我拿匕首,就这么把我放出去,你放心?”

    太宰笑道:“确实不放心。”

    云琅笑道:“再说了,梅花鹿对大王的气味非常的熟悉,刚开始的时候它还非常的惊慌,进了林子它反倒安静了,被人抱着还有心情去撕咬路边的嫩树枝。

    看到这些,我要是还不知道你跟大王来了,我就是傻子。”

    太宰从墙上切割下两块肉穿在树枝上递给云琅一块,两人就围着火塘继续烤肉。

    “第一次杀人能这么镇定,还一口气杀三个,你比我想的要强大。”

    “两个,梁甲是周庆杀的。”

    太宰皱皱眉头道:“你很在意杀人这种事?”

    云琅愣了片刻喟叹一声道:“还是少杀些人比较好。”

    太宰看看云琅被火光尹红的脸笑道:“人杀少了才是罪孽,要是屠得九百万,你就是雄中雄,伪帝刘彻都要看你眼色行事。”

    云琅翻转着肉块沉声道:“您知道我将来准备怎么处置这里的事情吗?”

    太宰楞了一下道:“你是说我死之后?”

    “也不一定要你死,你今年才三十七岁,如果你能活到七十岁,说不定就能看到。”

    太宰摇摇头道:“我曾经受伤太重,流血太多,没可能活不到七十岁,你说说你打算怎么保住皇陵?”

    云琅抱着膝盖,前后摇晃了很久才道:“现在最重要的是保证皇陵的安全,不让他被伪帝刘彻发现是不是?”

    太宰认真的点点头道:“盗墓贼不可怕,可怕的是刘彻当盗墓贼。”

    云琅又道:“不管我们愿意不愿意,反汉复秦已经成了泡影对不对?至少在伪汉经历了文景大治之后。”

    太宰喟叹一声道:“我何尝不知道反汉复秦只是徒然捞月,无奈祖宗遗嘱如此,我们身为后辈只能继续下去。”

    “祖宗没说什么时候成功对不对?如今敌人空前的强大,我们选择蛰伏这没有违背祖宗的遗训吧?”

    太宰明知这不过是云琅的托词,却无言反驳,只好重重的点点头。

    “既然如此,我们两人就算是全身都是铁,也打不了几根钉子,再这样下去,只要你我出事,皇陵迟早保不住,就算无人得知,没人祭祀,没人怀念,皇陵也只会成为一座荒冢是不是?”

    “你要干什么?”太宰有些跟不上云琅的想法。

    云琅拿起刚刚烤好的肉,把身子靠在老虎肚皮上懒懒的道:“按照汉国的规矩来保护皇陵,同时也给我们自己一个宽松的生活环境。”

    太宰霍然起身,盯着云琅道:“怎么说?”

    云琅咬了一口肉块,淡淡的道:“我今天在路上听一个勋贵子弟说,伪帝刘彻,准备售卖上林苑的一部分无主之地,我准备把皇陵以及皇陵周边的地买下来。”

    “这不可能!”太宰大惊,身体却不受控制的颤抖起来。

    如果云琅真的能够做到这一点,他们就能正大光明的招收奴仆,收拢黔首,哪怕修建围墙将秦陵围起来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如此一来,皇陵将会成为家产,只要不被刘彻抄家灭族,皇陵的秘密将永远不会被人得知。

    “有什么不可能的,卫青跟匈奴人在云中打了两仗,耗费的钱粮数之不尽,即便是有文景两代的积蓄,刘彻想要继续与匈奴作战,他的国库也支撑不了多久。

    你看着吧,他现在是崽卖爷田不心疼,再打几仗,他就该向百姓征收重税了,到了最后,整个国家都会他绑在战车上纵横四方。”

    “国虽大,好战必亡?”太宰眼中跳跃着灼人的火焰。

    “我们只要等到伪帝刘彻倒行逆施之时,再联络我大秦故旧,振臂一呼定能将伪帝推翻。

    云琅!如果能做到,我奉你为主!”

    云琅惊讶极了,他没想到只给太宰画了一个大饼,太宰居然认真到了这种程度。

    古人正是太认真了……

    怪不得苏秦,张仪公孙龙这些家伙仅仅靠着一张嘴就能混的风生水起,苏秦一个破落户居然能够身配六国相印。

    天啊,云琅觉得非常幸运,还好是自己过来了,如果来的是硅谷旁边咖啡馆里的那些张嘴十几亿几百亿融资的家伙们,这个世界估计距离毁灭就不远了。

    “你是我的长辈,此事万万不可行,长幼尊卑听起来没什么大用,然而,他是所有社会关系的基础,所有的伦理关系都是构建在长幼尊卑这个基础之上的。

    轻易毁坏,国运不久,我们还是谈谈购买皇陵的事情吧,对了,你有多少钱……”

    跟三具尸体睡了一夜的云琅萎靡不振,脸色蜡黄,还有些气急败坏。

    太宰则是喜上眉梢,只是不怎么敢看云琅吃人一般的眼神。

    多少年来,太宰一直在惶恐,悲苦,忐忑不安中度过每一天,没想到会在某一天,他面临的所有困难,都被人清醒的理出来一个清晰地脉络,只要沿着这个脉络走,最终事情将会得到解决。

    最重要的是身边有一个可以依靠的聪明人,实在是人生中最愉快的一件事。

    云琅的鼻孔中喷出灼热的气息,靠近他的老虎被吓了一跳,云琅鼻子喷出来的气息比它鼻子里的气息还要灼热。

    云琅不满的瞅了太宰一眼,一个口袋里只有三十斤金子还想买一万亩土地的人有什么资格得到他的好脸色。

    一斤金子作价一万钱,三十斤金子也不过三十万钱,而一万亩土地最基础的价格是一千万钱……云琅很想骂人。

    不论在那个时代买地,费用最大耗用精力最大的永远都不是土地的价格。

    始皇陵里面的好东西很多,里面的东西如果换成钱,估计能把整个关中买下来。

    可是啊,这件事不能提,连想都不能想,如果说出来,第一个找云琅拼命的人就是太宰。

    被人打了闷棍,今天就没法子去宜春宫了,云琅搜检了三个猎夫的遗物,基本上没有什么好东西。

    就是那个叫做彭毒的家伙身上有一块古玉样子还不错,云琅顺手解了下来,这东西将来穿文山衣的时候用来压袍子还是不错的。

    太宰看着路上络绎不绝的行人有些意动,对云琅道:“我们掳掠些黔首回来如何?”

    云琅绝望的摇头道:“我们要的每一个人都必须是心甘情愿跟我们在一起隐居深山的人,否则,每多一个心怀叵测的家伙,我们就会倒霉一次,说不定就会因为用人不当最后产生毁灭性的结果,那样,还不如我们两个人守山呢。”

    太宰遗憾的道:“以前倒是发现了两个逃奴,结果,被我给杀了,要不然至少有两个可用的人了。”

    云琅笑道:“会有的,不着急,刘彻既然放出售卖上林苑土地的风声,就会有跟进的策略,因为土地这东西要有人经营才能有产出,否则花一大堆的钱买一些荒地来做什么?”

第二十二章卫青?卫青!

    第二十二章卫青?卫青!

    清明过后,上林苑又恢复了往日的寂静,山林里野兽继续横行,猎夫依旧在这个春和景明的好日子里狩猎。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远处农田里的黔首继续光着屁股在农田里劳作,除了除了麦苗,谷子苗糜子苗长高了一些在没有什么变化。

    云琅依旧在山里啃晦涩难懂的大篆,半猜半蒙的也认识了很对字。

    只是太宰满怀期望的拿来的《连山易》《归藏易》云琅一个字都看不懂,尤其是那些符号,更是让他如坠云雾。

    这东西不知道是谁家的秘藏,简牍的第一行就写着“非我族裔,读者必死!”的恶毒话。

    后面还有一连串诡秘的符号,还是用朱砂写成,红的如同血,最后还用朱砂画了一个鬼脸,非常的具有楚地图腾的古朴美感。

    自从上会谈话之后,太宰就把云琅归类于智者的行列,他很希望云琅能够解开这两本上古绝学,好窥探一下未来的模样。

    “学问可通神!”

    见云琅随手把两本看不懂的《易经》丢出窗户,连忙一个虎扑凌空接住了竹简。

    小心的放在架子最上端。

    家里最郁闷的就是老虎,因为家里忽然多了两只小鹿。

    母鹿在食物最丰沛的五月产下了小崽子,因为整个冬天母鹿就没有饿过肚子,**丰盛。

    因此,两个小鹿都健壮的活下来了,它们生下来就对老虎没有什么畏惧感,还总是喜欢跑去老虎的肚皮下面找奶喝。

    这给大王造成了非常大的困扰,好几次把小鹿的脑袋含在嘴里,最终还是没有咬下去……

    而小鹿偏偏喜欢上了这个游戏,没事干就把脑袋往老虎的嘴边送。

    大王为了保持自己兽中之王的威严,曾经把这座山里的另外两只老虎打跑了,以至于,他现在想要找一个伙伴都没办法。

    别的老虎只要闻到大王带有强烈性激素的尿液味道,就自动远遁十里之外。

    一堆黑色的粉末在桌子上剧烈燃烧冒出一股浓烟之后就变成了一堆渣滓。

    木炭不合适,硫磺不合适,硝石不合适,什么都不合适,云琅的经典火药配方就不准,屁用没有。

    身体成了少年人,再加上每日都摄入大量的肉食,每日早起的男人状况让他非常的满意,为了消耗多余的精力,他与老虎大王几乎走遍了骊山后山。

    一座山的珍贵与否在于他的产出,就像一个男人英俊与否跟头发有很大的关系。

    此时的骊山远不是后世那座骊山所能比拟的,仅仅是随处可见的溪流,瀑布,就让云琅欣喜若狂。

    在这里吟诵飞流直下三千尺,非常的应景,却也非常的无耻。

    狗熊打不过老虎,就用肥厚的爪子抱着脑袋把肥硕的屁股露出来,希望老虎从他屁股上咬一块肉吃莫要伤害它的性命。

    云琅赶走了老虎,狗熊快速的逃进山林,临走的那一瞥,满是感激。

    老虎每年都要把山里的猛兽都要挑逗一遍,用来树立他兽中之王的地位。

    很原始,却很有效。

    看看狗熊伤痕累累的屁股就知道在过去的几年中,它的遭遇有多么的凄惨。

    “笃!”

    一枝羽箭撕破了空气,瞬间就钉在一根侧立的木桩上,白色的尾羽猛地炸开,像是一朵被风撕碎的蒲公英。

    一个多月过去了,霍去病的鼻子还是有些歪,云琅那一拳彻底砸塌了他的鼻梁骨,这个地方的软骨想要完全长好,需要很长的时间。

    霍去病只要照一次镜子,他的怒火就爆发一回。

    卫青穿着一袭青色的深衣,外袍上的带子没有系上,被晨风吹得猎猎作响。

    他站在后花园看霍去病射箭已经很久了,见霍去病又把羽箭牢牢地钉在箭靶子上,忍不住扬声道:“弓开八分!”

    霍去病不但没听,反而将手里的弓箭重重的丢在地上,还狠狠地踩了一脚。

    卫青面无表情的走过去,霍然抬脚,一脚踹在霍去病的屁股上,这一脚是如此之重,霍去病腾空飞行了一丈远,屁股落地之后还在花园的草地上滑行了很远。

    卫青弯腰捡起弓箭,掸掉上面的泥土,整理了羽箭的尾羽,这才将弓箭一一归位。

    “不尊重自己武器的人不配用武器。”

    卫青淡淡的说了一句,就不再理睬撒泼打滚的霍去病,径直去了凉亭。

    长平公主是一个很恬淡的女人,父亲要她嫁给平阳侯曹寿,她就嫁给曹寿,曹寿死后,父亲要她嫁给汝阴侯夏侯颇,她就下嫁夏侯颇,夏侯颇死后,弟弟觉得夫人去世后单身带着三个孩子的卫青人不错,她就很听话的嫁给了大将军卫青。

    虽然嫁了三次,长平公主依旧风姿绰约,最重要的是,长平公主嫁给卫青算是皇帝对卫青的最大奖赏。

    如果有人问大汉权势最大的女人是谁,众人一定会说是皇太后王,如果问全大汉最有钱的女人是谁,那么,只有两个人选,一个是大长公主刘嫖,另一个就是长平公主。

    一个是因为收受了太多的贿赂从而巨富,另一个却是依靠不断地嫁人积累了大量的财货。

    如今,大将军府的吃穿用度之所以豪奢,都要托长平公主的福气。

    鬓角微微有几丝白发的卫青刚刚坐定,长平公主就给卫青倒了一杯淡酒笑道:“你又何苦为难去病儿?”

    卫青哼了一声道:“少年人本性跳挞,相互殴斗乃是常事,因一场斗殴失败就心绪难平,将来如何担当大任?”

    长平公主笑道:“他不若你,你自幼孤苦,靠坚韧不拔的性子自奴隶到将军,吃过苦,受过罪,自然知晓人间冷暖。

    去病儿与你不同,他母亲私通平阳县吏霍仲孺才有了他。

    这让他自幼就有极强的自卑之心,将每一场胜利当做对过去的反击,突然被一个同龄的乡野少年击败,自然气愤难平。”

    卫青皱眉道:“未曾找到!”

    长平公主呀了一声道:“缙云氏乃是名门大族,云琅之名也颇有古意,血鹿一说不过是少年胡诌,然血参之名却名副其实。

    本宫将去病儿拿来的血参找侍医试验过,确实是补血,生血,通经舒络的上好药材,如果能够配伍成方,会成为最好的金疮药。

    如此有名有姓,又有学识的人怎么可能会找不到?”

    卫青摇头道:“确实没有找到,三辅之内云姓不过三户,两为黔首,一为行商,左奴查询过,这三家都没有一个叫做云琅的子侄。

    而且,这三家也没有培育出云琅这种人才的环境。”

    长平公主有些失望……

    卫青探手握住长平的手笑道:“明年清明,去病儿与云琅有约还要撕斗一场,到时候他会现身的。”

    “何以见得?”

    “哈哈哈,老秦人慷慨赴死,死不旋踵,他既然给自己冠上老秦人之名,就不容他不出战。”

    “他敢不来,我翻遍三辅也要找他出来,然后将他碎尸万段!”

    霍去病来到卫青,长平面前,咬牙切齿的道。

    长平笑道:“照你所述,你将要面对的是一个狡猾之辈,从头到尾,你们一群人就没有占到任何便宜。

    你确定明年清明能够击败他?”

    霍去病道:“我回想了整个经过,发现这家伙不过是在装腔作势,如果我当时不去想鼻子的事情,拼着鼻子再挨两拳,即便是一拳换一拳,我也能打赢他。”

    卫青笑道:“男子汉大丈夫,输了就是输了,下一次打回来就是,这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若是勉强给自己找理由,那才是真正的输了。”

    霍去病高声道:“舅父有所不知,那家伙鼻子很好看,眼睛很好看,嘴巴长得也不错,可就是,这三样东西长在一张脸上,就让人有一种要打一拳的冲动。”

    长平笑的直不起腰,拍打着软塌笑道:“哎哟哟,笑死我了,如此有趣的少年不可不见,明年清明你们比试的时候记得叫上舅母,真的很想看看一张脸长成什么模样才会让人生出殴打之心来。”

    卫青看着脸上逐渐浮出笑意的外甥,心中隐隐觉得那里似乎不对。

    这种感觉只是短短的一瞬间,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他不由得摇摇头,觉得自己好像多疑了。

    他没有多余的心思可以用在家里,明年,大军就要出定襄。

    汉皇一句“骑兵逐远,贼人能在大漠称雄,朕同样可往”的话,也不知道明年又会有多少袍泽血染黄沙。

    两次云中大战,仅仅是左谷蠡王座下的骑兵就让不擅骑射的汉军吃了大亏。

    虽然将左谷蠡王驱逐出云中,却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汉军北逐,匈奴王就带着部族牛羊远遁,汉军归塞,匈奴王就重新带着部族牛羊再回来。

    远征对大汉军队来说,需要消耗山一般多的钱粮,对匈奴人来说,不过是秋日的一场远足而已。

    如何以最快捷的方式驱逐匈奴,如何以最简单的方式为大汉解除匈奴的威胁,这让卫青大将军愁白了青丝。

第二十三章大丈夫当如是

    第二十三章大丈夫当如是?

    家里有三只鹿,因为有一只母鹿,很快就变成了四只。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因为那只公鹿不是好东西,没事干跑出去两天,回来之后又带了两只母鹿……然后就来了好大一群。

    于是,云琅就不得不开始修鹿圈……

    翻过大石头,石头前面有好大一片空地,空地前面就是一个缓缓地山坡地。

    鹿群喜欢围绕着大石头居住,它们对老虎的威严已经视而不见了。

    直到一只野外的公鹿闻着母鹿的味道闯到大石头前面的时候,被忍无可忍的老虎分尸之后,鹿群才意识到老虎并不像它们平日里认为的那样无害。

    种群的自然扩大,当然会有一个优胜劣汰的问题,除过给他**喝的那头母鹿之外,云琅并不在意老虎吃掉一两只鹿。

    养鹿其实是个不错的营生,身体虚弱怕冷的太宰需要每日饮用一杯鹿血。

    云琅也需要鹿群为他提供一张张完整的鹿皮,来制作各种各样的东西。

    直到两个漂亮的鹿皮背包出现在太宰面前,他沉默了很久。

    “你是做大事的人……”

    “背包好看不?你看啊,你可以往里面装你所有的零碎,不管装多少,因为是双肩背包,都能极大的减轻你的负担。

    等以后,我再给你弄一个更大的,可以把帐篷,被子,衣服,武器,吃喝,全部装进去,天下虽大,我们那里不能去?”

    “这个背包是作战的时候用的?”

    “对啊,你不觉得我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无所事事的干这些小事?

    你看啊,如果我再给背包订上一个漂亮的老虎模样的铭牌,他就更加完美了……”

    太宰急切的希望云琅开始筹划反汉复秦大计,即便是不能立刻执行,也需要处理迫在眉睫的秦陵安全问题。

    山下无聊的人越来越多,他们装备整齐,队伍严整,声势极为浩大。

    八千名骑兵在荒原上呼喝奔驰,驱赶野兽,中间还夹杂着披着红色斗篷的羽林。

    无数的猎犬被放入荒原,无数只猎鹰被扔上了高空。

    皇帝的黑龙背日旗哗啦啦在风中招展,旗下的文仪,武卫一样不缺。

    各色旗帜几乎铺满了骊山下的平原。仅仅是皇帝中军大帐,就是一片黑色的海洋。

    云琅趴在树梢上羡慕的看着骊山下的军阵,觉得皇帝与其说是狩猎,不如说是屠杀。

    一队骑兵来回驰骋,将野兽从山谷里驱赶出来,一群群野猪,野鹿,野羊,野牛,野狗,野狼,野熊,野豹子野兔成群结队的仓皇出逃。

    大大小小的混杂在一起,谁也顾不上谁,最可怜的是那两条肥硕的野蟒蛇也混在队伍里,时不时地被野兽踩上几脚,凄惨至极。

    留在山谷只要藏好或许还有活命的机会,出了山谷就是死路一条。

    平原上的骑兵纵横交错,围追堵截,逼着发疯的野兽沿着规定好的路线狂奔。

    然后,皇帝站在高大的珞车上,弯弓搭箭,射脚底下的野兽。

    皇帝每射出一箭,周围的群臣就轰然叫好,立刻就有不怕死的猛士冲进兽潮大军里,能把皇帝猎杀的猎物拿回来的就是真猛士,会有丰厚的赏赐。

    不小心被兽潮吞噬了的就是假猛士,只会招来无穷的羞辱。

    这当然没有射中射不中的问题,距离皇帝不到十步远的地方,就是兽潮大军,要是射不中才是怪事情。

    当然了,万一皇帝的运气不好,真的没有射到,也有太宰一类的官员偷偷地拿着皇帝的金纰箭插在骑兵打来的野兽身上,骑兵要是敢说出去,就会被满门抄斩。

    云琅只看到了皇帝的中军大帐,也看到了汹涌的兽潮,至于别的,当然是太宰这个狩猎专门人士讲给他听的。

    他如果敢靠近皇帝中军三里之内,立刻就会被驱赶进兽潮大军里,跟无数的野兽一起接受皇帝羽箭的检阅。

    “羡慕不?想不想也有这样一天?”太宰被皇帝无聊的屠杀弄得热血沸腾。

    “你是指当野兽还是当皇帝?”

    “当然是当皇帝,当初始皇帝出巡的时候,项羽,刘邦都发出感慨大丈夫当如是,然后一人坏我大秦江山,一人断我大秦宗庙,此赫赫之功也。”

    云琅看太宰的目光非常的复杂,忍不住道:“这两个都是大秦的国贼。”

    太宰一手树,一手指着平原上的军阵感慨的道:“就是因为知道我大秦是何等的强大,才明白项羽,刘邦二人是何等的雄才伟略。”

    云琅抱着树慢慢的爬下来,准备去看看老虎,山下的号角,金鼓,呐喊之声飘荡四野,不知道引起老虎那些不好的回忆,这家伙今天待在屋子里一天都没有出去。

    回到屋子里,老虎大王正试图用两只肥厚的爪子捂住耳朵,因为构造的缘故,它总是不能成功。

    胡乱咆哮,到处乱抓,石头墙壁上满是老虎爪印。

    云琅叹息一声,找出两块柔软的麻布条,揉成疙瘩塞进老虎耳朵,再抱住老虎脑袋这才让它安静下来。

    “皇帝狩猎要多少天啊?”云琅烦躁的问道,好好地平静生活被强行打断这让他非常的不高兴。

    “长则一月,短则十八天。”

    “他们这么干,那里还有野兽的活路!”

    “不会啊,一般来说,天子狩猎,自有仁慈之心,网开一面是必须的,另外,不杀怀孕母兽,不杀幼崽,不过多扑杀猛兽,这些规矩都是要遵守的。”

    “我记得我们家老祖宗就是为了保护怀孕的母鹿被始皇帝射死的。

    你觉得汉皇会遵守这些猎人的规矩?”

    提起老祖宗被皇帝射死的事情,太宰并不悲伤,淡淡的道:“取舍之道存乎一心,帝王行事如同雷霆雨露,皆是恩赐,即便有负臣子,也不可心存怨念。”

    云琅认真的看着太宰道:“如果让我亲眼目睹你被皇帝像杀一只鸡一样的杀掉,我即便是不能杀掉皇帝为你复仇,也一定会找到皇帝最大的敌人投靠与他,与皇帝做一世敌。”

    太宰的眼神变得凌厉看着云琅的眼睛道:“你对皇权没有半分的敬意。”

    云琅拍拍趴在他怀里瑟瑟发抖的老虎怒道:“我之所以会发誓言保卫始皇陵,完全是因为你的缘故,而不是始皇帝。

    始皇帝对我无恩,所以我不欠他的,我欠你的,这才是我留在这座荒山上过苦日子的最大原因。”

    太宰苦涩的道:“看来大秦恩泽已绝。”说完话就木偶一般的走了出去。

    云琅皱着太宰的背影也忍不住叹了口气,自己的话很重,对一个把生命都献给了始皇帝的人这些话来的尤其残酷。

    老虎需要一个更加安全,更加安静的空间来躲过皇帝狩猎时产生的宏大噪音。

    很明显,只要计算一下太宰收养老虎的时间就该知道,老虎的母亲恐怕就是死在了四年前的一场皇家狩猎行动中。

    可怜的小老虎在汹涌的兽群中不知道经历了怎样的磨难才坚持到被太宰收养。

    因此,云琅决定带着老虎去后山。

    后山多沟壑,骑兵是没有办法找到这里来的,可能是受到皇帝狩猎的影响,这里的野兽也远遁秦岭了。

    登上周幽王烽火戏诸侯的高台,这里早就被荒草淹没了。

    只有周边残存的一点灰白色的夯土还能依稀分辨出这是一座人造景观。

    这里距离狩猎场很远,自然就安静多了,老虎也彻底安静下来了,依旧不允许云琅掏走它耳朵里的布条。

    背囊里装了很多的咸肉,老虎这几天没怎么进食,全是给它准备的。

    可怜的……

    云琅用刀子削一片,老虎就迫不及待的吃一片,直到剩下光骨头,云琅整个塞进老虎嘴里,老虎上下颌一用力,粗大的猪腿骨,就断成两节,里面的骨髓依旧新鲜,用棍子捅出来之后,被老虎连棍子一起吃的干干净净。

    很奇怪的感觉,山外越是热闹,云琅就越发的感到孤独。

    今天跟太宰无缘无故的发脾气,就是被这种非常不好的情绪所控制造成的。

    还以为自己已经适应了孤独的生活,现在看起来,不是那么一回事。

    人间的城市,站在山顶就能看见,他曾无数次的猜想,那些城市里的人是如何生活的,是怎么快活的。

    那里的青楼果真只需要才学就能畅行无阻?那里的赌场里总有一些拎着棒子的彪形大汉看守场子,最终被英雄好汉砸掉吗?

    那里的纨绔子弟真的可以横行无忌不用顾忌后果吗?

    如果可能,云琅真的很想体验一下强抢民女是个什么感觉,当然,最后还是要把人家闺女还回去的,可能还需要给点补偿……

    生活在一个法律不健全的社会可能真的很好,只是,首先你要是一个强者才行。

    真正算起来,山的另一边,那个站在珞车上的人才能活的真正差强人意吧。

    诺大的世界里,可能只有他一个人是一个真正的自由人吧。

    云琅一个跃身,从老虎身边跳起来,吐掉嘴里的青狗尾巴草,站在台子的最边缘处,痛快的散了一泡尿,晶莹的水珠顺山而下,掉进了一道小溪中。

    或许皇帝的晚饭就是用这道泉水煮的吧!

    云琅快意非常!

第二十五章求不得是一种痛苦

    第二十五章求不得是一种痛苦

    “可看到登徒子的模样?”长平掩嘴嗤嗤笑道。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登徒子没有看到,却把老虎看了一个清楚,另外,他还留下一面明月君子牌。

    真是世风日下,一个戴着明月君子牌的登徒子把老虎推出来顶缸,自己跑的倒是很快。”

    卓姬说着话,把捡到的那枚玉佩递给了长平,好增加一下同仇敌忾之心,再进行下面的话。

    长平接过玉佩,瞅了一眼噗嗤一声又笑了,把玉佩还给卓姬道:“一块好玉。

    前些时候,有人给美女蒙面,一眼千金却无人问津,到你这里就变成了真的。”

    卓姬苦笑道:“如果《盐铁令》施行,卓姬也只有这样一条路好走了,但愿生意兴隆。”

    长平笑道:“卓王孙富比王侯,即便是没了冶铁祖业,就凭卓王孙治下的万顷良田,百十座山林,难道会没了卓姬一口饭吃吗?

    尝听人言,蜀郡临邛半属皇家,半属卓,富贵三代难道还不满足?”

    卓姬色变,起身盈盈下拜:“请公主可怜卓氏,如今的卓氏多为膏粱子弟,穷其一生只会冶铁,若没了祖业,立时就有饥馑之忧。

    若是能够逃脱倾覆之忧,卓氏愿意唯公主马首是瞻。”

    长平叹息一声道:“卓姬,你怎么还不明白,我大汉自开国以来,就与民休息,轻徭薄赋,开关梁,驰山泽之禁,以富百姓。

    尔殷实之家,一家聚众或至千余人,大抵尽收放流人民也。

    远去多里,弃坟墓,依倚大家,聚深山穷泽之中,或伐木,或采金铁,或东海煮盐。

    区区百年就聚集财货无数,而更为可虑者乃是尔等门下成千上万童仆之属。

    稍有风吹草动,就啸聚山林,对抗朝廷,视王法如无物。

    仅仅昨年,就有山仆作乱一十九起,这如何能让陛下容忍?

    桑弘羊作《盐铁令》,一为筹北征之资,二来,平国内之祸乱,三为控盐铁为国用。

    如此大政,谁人可以动摇?”

    卓姬哀泣道:“果无卓氏生存之道也。”

    长平淡然一笑,指着帐外的骊山道:“此地之野民外有猎夫捕杀,内有野兽荼蘼,然近十年以来,依旧捕杀不尽,反有愈演愈烈之势。

    有道是钢刀斩草,草犹生,而卓氏富贵百余年,难道连这里的野民都不如吗?

    天下百业只禁盐铁,卓氏就不知通权达变吗?

    有哀告上位者,不如改弦易辙,重头再来,难道你卓氏准备让国朝容忍你们万年吗?”

    卓姬心中叹息,从长平一改平日说话模样,改用奏对之言,就知道事不可为。

    此时的长平是长平公主,而非平日里可以嬉笑言欢的长平。

    多说无益,卓姬黯然告退。

    云琅的心情也不好。

    太宰从晚上开始,浑身滚烫,盖了三层裘皮依旧在梦中喊冷。

    云琅一夜未睡给他换了一夜的冰水布条降温,就连腋下,大腿根部,脚心也没有放过。

    直到太阳初升,太宰的高烧才退去,困倦至极的云琅不由自主的趴在床沿睡着了。

    “水,水……”

    听到太宰的呓语,云琅猛地跳起来,匆匆的倒了一碗淡盐水,给太宰灌了下去。

    喝完水的太宰又恢复了安静,渐渐地鼾声大作。

    云琅揉揉眼睛,瞅着太宰那张老太婆一般的丑脸低声道:“要活下去啊,我答应你,我们一起反汉复秦,我们一起重现大秦盛世……”

    太宰似乎听到了他的话,呼吸变得更加平稳,摸摸他的脉搏,也似乎跳动的更加有力。

    走出石屋,云琅面对朝阳伸了一个懒腰,一夜没睡,眼睛一看太阳就流泪。

    哄骗的招数都用了,太宰再不醒过来,云琅也就黔驴技穷了。

    这个时代的人生病,不论是达官贵人还是平民百姓,对付病患的招数只有一个字,那就是扛!

    扛过去了,万事大吉,扛不过去,那就只好呜呼哀哉。

    自从在这个时代弄清楚了这个道理之后,云琅就对自己的衣食住行非常的注意。

    万一生病了,他可不想被太宰用他杀猪的法子再治疗一次。

    在这个瘟疫横行的时代里,受凉会死人,受热会死人,拉肚子会死人,阑尾炎会死人,伤口发炎会死人。

    总之,病死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字眼了,甚至可以说,谁家还没有几个病死的年轻人。

    被太宰认为是贵族风范的洁癖,对云琅来说不过是一种自保的手段而已。

    自从有了鹿群,云琅就有了一些鹿奶,这是从那些小鹿嘴底下抢来的。

    这些奶对云琅来说还是太多了,而太宰这个老秦人根本就对奶这种东西不屑一顾,认为只有妇人孺子才会吃。

    于是云琅就把鹿奶放在一个干净的灰陶罐子里静置两天之后就成了酸奶。

    酸奶做成之后,他又用两层丝绸过滤掉奶清就成了酸酸的奶酪。

    等太宰休息的差不多了,云琅就把把奶酪在火上稍微烤热,涂抹上蜂蜜,就一点点的给太宰喂了下去。

    本来他还做了一些麦芽糖的,牙口不好的太宰最喜欢吃,只可惜现在他昏迷着,没法吃。

    吃东西是一种本能,即便是太宰依旧没有醒来,身体的习惯依旧驱使着他吞咽……

    已经三天了,太宰依旧没有醒来,好在他的呼吸越来越有力,看样子正在不断地痊愈之中。

    一个人是不敢得病的,或者说即便是病了也没法子对外人说,在一切都要靠自己的时候,生病不生病的没有什么分别。

    老虎这些天非常的给力,除了忍不住会偶尔吃一只瘦弱的鹿之外,包括蜂蜜都是它弄来的。

    代价就是皮薄的鼻子眼皮等部位,被野蜂蛰伤了,红肿了好些天。

    始作俑者却是云琅。

    自此之后,老虎见到苍蝇都害怕。

    太宰醒来的时候,云琅已经装束停当,昨日的时候,皇帝的狩猎队伍终于离开了骊山,去了别的地方。

    这个时候是一定要下山去看看皇陵有没有被人侵犯。

    虚弱的太宰一脸的欣慰,指着自己的长剑道:“用这一把吧。”

    云琅没好气的道:“你不是说那是你的陪葬物吗?”

    “你昨日就该下山的,每年这个时候是最危险的。”

    “昨日你还没有醒来,我走了,老鼠都能咬死你。”

    “我死不死的不要紧,皇陵重要。”

    云琅咆哮一声,就带着老虎走了,临走之前,特意让老虎吼了两嗓子,吓跑了周围所有可能伤害到太宰的野兽。

    事实上,云琅这样做是白费功夫,走了一路别说野兽了,连松鼠都不见一只。

    路过温泉池子的时候,他站立了良久,那一天看到的美人沐浴图像是在脑子里生根了,怎么都挥之不去。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原本一个十三岁的小正太是没有他脑子里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的。

    现在他的身体变年轻了,脑子里却装满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东西。

    这让他刚刚开始的青春期非常的难过。

    老虎走一路,撒了一路的尿,只要是有特点一点的大树他都不放过。

    一方面是在宣示领土,一方面是在告诉路过的母老虎,这里有一只精壮的公老虎。

    绕着高大的秦陵走了一圈,陵墓上已经长得很高大的树木给了陵墓很好地伪装。

    当初建造陵墓的那些人仅仅知道一个大概位置,修建主陵墓的人,已经被始皇帝杀死了。

    负责安葬始皇帝的人,在断龙石落下的那一刻也死了。

    神卫知道陵墓在那里,他们却不说,死都不说,最后死的就剩下太宰一个人了,如今又多了云琅。

    全是死人骸骨的神卫营云琅已经看了七八遍了,也就没了害怕的心思。

    太宰说的没错,这里全是袍泽,就算是有阴魂在,也是兄弟,不是仇敌,不会害自己人的。

    这是一个强大的心理安慰药剂……

    拉开了锁链之后,云琅推开了石壁大门,钻进去之后等大门关上,在这之前他就戴上了厚厚的绸布口罩。

    进来后就把手里早就备好的火把丢进一个石槽里,很快,火把就引燃了石槽里沾满油脂的绳子,火焰渐渐向前方延伸,最后将空荡荡的山洞照耀的如同白昼。

    云琅爬上一个高大的青铜鼎,往一个巨大的葫芦里面装鲸油,点燃之后烟气很小,大鼎里面都是这东西,鲸油上面有一层水,防止这东西硬化。

    每一次拉动锁链,就是给绳子上油的时候,绳子穿过青铜鼎的底部,山壁上的锁链动,绳子就会穿过鲸油一次,同时也自动涂抹一遍鲸油供这次照明使用。

    机关很巧妙,这一青铜鼎鲸油在不计损耗的情况下估计能用两百年。

    从青铜鼎上爬下来的时候,不小心踩在一颗骷髅上,云琅连忙移开脚,叹息一声就对有着一对黑眼洞的骷髅道:“乱跑什么啊,你的身子在那边。”

    说完就抱起骷髅头安放在一具骸骨上。

    骷髅头自然不会乱跑,这里有鲸油,所以就有很多老鼠。

    骷髅头部就是被老鼠不小心碰掉的。

    装绳子的水槽里,是云琅最不喜欢看的地方,槽子里总是有很多死老鼠,照明的时候老鼠自然不敢来碰着火的绳子,云琅出去的时候只要搬动机括,绳子就会沉进水里,水里有毒,想要吃绳子上油脂的老鼠也会被毒死在水槽里。

第二十四章七仙女?

    第二十四章七仙女?

    (先解释一下长平公主的事情,长平公主原型是平阳公主,作者之所以用了长平而不是平阳,最大的原因就是对这个角色的改动很大,让她提前嫁给了卫青,好与霍去病,云琅发生交集,否则等平阳公主嫁给卫青的时候,霍去病早死了,再者,平阳公主的封号来历是因为她嫁给了平阳侯,现在她的第三任丈夫是长平烈侯卫青,故而改名长平公主,)

    在山上溜达了半天,下山的时候已经是一身的臭汗。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该死的天气一丝风都没有,只剩下一个明晃晃的太阳祸害人。

    沿着野兽踩出来的羊肠小径下山,云琅记得不远处就有一股子温泉。

    不过啊,温泉口子上可不是一个好的洗澡地,那里的水能把人烫熟,云琅跟太宰两人冬天给野猪烫毛的时候一般才选温泉口。

    顺着温泉向下走两三里地,这里才是最好的洗浴地点。

    云琅自己就有一个很好的温泉池子,他特意往温泉里面丢了很多大大小小的鹅卵石,池子里见不到一点泥。

    寒冷的冬天,除了猴子偶尔会占用一下之外,基本上就属于云琅一个人。

    最喜欢在大雪纷飞的日子里泡温泉,外面天寒地冻,池子周围温暖如春。

    如果不是担心会被猎夫发现,云琅早就在这里修建屋子了。

    有火塘的屋子简直就不是人住的,早上起来鼻子里全是黑灰,还往往头晕目眩,这是氧气不足,一氧化碳中毒前的征兆。

    还没有走到温泉池子,老虎就开始低声咆哮,这时发现外人的征兆。

    拔掉老虎耳朵里的布条,老虎耳朵左右动一下更是目露凶光,除过云琅跟太宰之外他讨厌所有的人。

    云琅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里,跟随皇帝来上林苑狩猎的人,没有一个简单的,非富即贵,这样的人从不缺少护卫。

    不过,这里距离他们居住的石屋已经不远了,云琅很担心被人发现太宰的踪迹。

    他一个少年,很好糊弄过去,太宰特殊的样貌,有见识的人一眼就能道破他的宦官身份。

    没人会以为太宰是前朝宦官,只会认为他是皇宫里的逃奴。

    为了巴结皇帝,云琅相信会有无数的人前赴后继的捉拿太宰的。

    温泉池子的所在地是一片乱石滩,这里寸草不生,只有一道热泉汩汩的在乱石中间流淌。

    云琅压低了身形,蛇一样的缓缓向乱石滩爬过去。

    两个灰衣男子背靠在树上呼呼大睡,他们前面的树干上乱七八糟的拴着十余匹马。

    这些马身形矮小,一看就不是战马,不过,装饰的倒是非常的精巧,银制马鞍,绑着红丝绦的小巧马鞭,以及黄铜马辔头上精巧的花纹都证明能骑这种马的人应该是皇家的随从。

    从一道高耸的土崖上爬过去,云琅就看到了他的洗澡池子,一瞬间,两只眼睛瞪得比铜铃还要大。

    池子里全是白花花的**,玲珑饱满的身体,银铃般的笑闹声,泼起的水花击打在**上的声响,如同海浪一般拍击着他的耳膜。

    很快,这种感觉就平息下来,云琅换了一个舒服的姿势,开始认真的观察汉代女子与后世女子的不同之处来。

    看了很久之后,他得出一个精辟的论断,两千年来,人类外形的进化基本上没有变化……

    老虎毛绒绒的脑袋也凑过来了,跟云琅一起趴在土崖上往下看。

    可能是老虎看的太肆无忌惮,两只圆润的老虎耳朵越抬越高,一个正在嬉戏的少女无意中抬头看见了一个可疑的东西。

    大胆的少女从水里捞出一块鹅卵石,丢上土崖,准确的打在老虎的耳朵上,老虎吃了一惊,腾地站立了起来,一个吊睛白额猛虎的模样就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啊,老虎!”一声高亢如云的惊叫声让云琅胆战心惊,连滚带爬的沿着来路往回爬,一头钻进低矮的灌木丛,而后一路狂奔。

    老虎瞅瞅跑远了的云琅,又瞅瞅池子里的抱成一团大喊大叫的女子,一个虎扑跳下土崖,冲着水池里的女子咆哮一声,然后转身就跑。

    被少女包围在中间的女子倒是显得很是有些从容,自从侍女发现老虎的第一瞬间,她就扯过一条纱衣围在胸口,直到老虎跳下土崖这才有些花容失色。

    老虎来到水池边冲她们咆哮的时候,女子并未如其余女子那般昏厥,而是死死的盯着老虎的眼睛看,直到老虎退去。

    耳听得不远处传来仆役们的脚步声,女子朗声道:“不准过来!”

    声音清冽,仆役们虽然忧心忡忡,却立刻停下脚步,一步都不敢向前。

    “大虫已经走了,找几个年长的仆妇过来,小朵儿她们被大虫吓昏了。”

    仆妇们赶过来的时候,女子已经穿好了衣衫,冷冷的看着仆役首领道:“卓蒙,主人家沐浴的地方竟然出现了猛虎,你该当何罪?”

    满头大汗的仆役首领跪在地上连连叩首,一句求饶的话都不敢说。

    女子长吸了一口气缓缓吐出,低声道:“仔细搜检周围,看看还有没有猛兽出没。

    另外,仔细检查,我总觉得刚才似乎有人在偷窥。”

    仆役首领领命,立刻飞奔而去,很快,百多名仆役就挥舞着棍子敲打着灌木丛,大声吆喝着沿着山路向上搜索。

    女子眼看着丫鬟侍女们在仆妇们相继灌下一杯淡酒之后慢慢醒来,就走进了一座纱帐,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一身猎装,手持一柄猎弓,后背背负一壶羽箭,丰胸细腰美艳不可方物,又英气勃勃。

    卓蒙连滚带爬的从土崖上滚下来,来到女子面前单膝跪地捧上一枚玉佩道:“回禀卓姬,土崖上发现人踪,还发现了一枚玉佩,是贼人匆忙间留下的。”

    卓姬取过玉佩,瞄了一眼道:“这枚昆仑玉佩价值不菲,上面又有明月二字的篆书,字迹是新刻的刀法却娴熟,非名家不可,拿着这面玉佩去四处打听,看看是谁家的无赖子!”

    卓蒙低头道:“土崖上有人扑虎卧的痕迹,那头老虎应该是此人豢养的。”

    卓姬露出一丝冷笑,养老虎可不是人人都行的,如此明显的特征,她相信一定能找出那个带着老虎一起偷窥的无耻之辈。

    云琅跟老虎一起垂头丧气的向山上走,他一边走一边用力的把拳头往脑袋上招呼,天知道刚才为什么会看的如此忘我,以至于连起码的危机感都没了。

    不过,那个长发披肩个子最高,身材最丰满的女子确实有看头……

    太宰的眼睛红的如同炭火,而且酣睡不醒,睁着眼睛睡觉的人云琅还是第一次见。

    帮他合上眼睛,有用冰水浸湿了布条覆盖在他的眼睛上,又找来一片木条塞进他嘴里,免得他无意识的咬伤了舌头。

    太宰这样的症状云琅也不是第一次见了,每隔两个月太宰的昏睡症状就会发作一次。

    只是不会在昏睡的时候睁着眼睛。

    时间也不对,距离上次发作才过了一个半月,这次是提前发作了。

    太宰说是尸毒发作,云琅以为这纯属胡说八道,没听说细菌感染会导致人每两个月就昏睡一次的。

    这应该是受创应激症的一种,出问题的可能是脑子而不是什么中毒。

    一般情况下,太宰昏睡两天之后就会醒来,云琅觉得他这一次发病跟自己对他说的那些话有很大的关系。

    山下的狩猎,不过进行了一天,其余两天都是看歌舞饮酒。

    卓姬在营地中到处搜寻豢养老虎的人,没有任何线索。

    合骑侯公孙敖家里倒是豢养着一头老虎,只不过这头老虎一向被关在虎坑之中,莫说带出来,就算是喂养老虎的仆役都已经被咬死两个了。

    那块昆仑玉倒是难得一见的好玉,玉佩上篆刻的明月二字也出手不凡。

    卓蒙访遍营地中的篆刻高手,也无人认识篆刻这两个字的人。

    两个线索全部都戛然而止,一想到自己被人家白白的占了便宜,卓姬就咬牙切齿的。

    只是一想到来长安的目的,卓姬只好放弃追查那个无耻之人,把心思开始用在正事上。

    自从陛下任命桑弘羊担任大农丞尽管天下盐铁酒粮之事,蜀中最大的冶铁富商卓王孙就彻底坐不住了。

    一旦朝廷开始插手冶铁事宜,世上再无卓氏冶铁立足之地。

    此事桑弘羊盯得很紧,他要下手的第一人选,就是蜀中卓家。

    卓王孙想尽了办法,依旧说动不了桑弘羊分毫,只有派女儿千里迢迢的进京,希望通过贿赂皇太后来达到让卓家逃脱灭顶之灾的目的。

    营地里的女眷很多,皇太后也来了,她跟皇帝一起居住于中军大营,等闲不得见。

    蜀中与关中历来一体,这里也是高祖发迹之地,高祖出川之时,蜀中富户捐献钱粮有从龙之功,高祖鼎定天下之后大封功臣,即便是普通富户也与皇家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只是,这一次,皇太后避而不见,并且派黄门把卓氏敬献的礼物一并发还,事情就非常的严重了。

    无奈之下,卓姬准备了一份厚礼送到了长平公主门下来碰碰运气。

    长平公主慵懒的坐在锦榻上,笑眯眯的看着进来的卓姬笑道:“快来说说,听说你沐浴遇见了猛虎?难道说卓姬的美丽,连猛虎都已经晓得了?”

    卓姬苦笑道:“守寡之人哪来的颜色可以娱人,卓姬没有公主的好命可以嫁得如意郎君,如今,好郎君没有招来,却招来一个牵着老虎的登徒子,真是命苦!”

第二十六章新发现

    第二十六章新发现

    骨骼标本的储存是一门大学问,可惜云琅不懂,他仅仅知道将这么多骨骼堆放在潮湿的环境里很容易引发火灾。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淡蓝色又带着一点黄色的磷火在骨骼上虚无的燃烧着,偶尔会有一两点磷火离开骨骼的束缚漂浮在半空,只是一瞬间就熄灭了。

    刚才开了大门,有新鲜的空气涌进来,所以,磷火就越发的密集,如果云琅不明白氧气助燃这个道理的话,很可能会认为这是死去的同伴正在夹道欢迎他。

    太宰就是这么认为的,每一次来到这里看到磷火满天飞舞的样子,他就悲伤地不能自抑,他甚至会向每一朵磷火问好,并且叫出人家的名字,然后拥抱他……

    而那些磷火总是会避开……这让太宰更加的悲伤,认为这是他昔日的长辈与兄弟不想伤害他,不想让他沾染阴气从而减短寿命。

    对于这件事,云琅是不解释的,也没有必要解释,一个人有精神依托也是一种好事。

    太宰有这样的感觉让他对死亡没有半分的恐惧,甚至觉得死亡才是他真正的归宿。

    云琅大声的向那些漂浮的磷火问好,还点燃了从外面捡来的松枝当做香烛,慰藉这些死魂灵,他以前不相信这些,现在因为自身变化的缘故,他变得不那么肯定了。

    对于一个从小就养成事事井井有条的人,他不能容忍这里杂乱无章的模样。

    一具骸骨上不能有两颗骷髅,这是常识!

    只要他来一次,他就重新安排这些骨骼排列的方式,中间可能会有一些乱,比如把张三的腿骨安在李四的身体上面,不过,这不要紧,他们是过命的兄弟,你用我的腿,我用别人的腿问题不是很大。

    鹿皮手套很好地隔绝了他与骨骼的直接接触,看着今日重新摆好的十具骸骨,很有成就感,也让他对人体骨骼的认识上了一个新台阶。

    每一次来到神卫营,他都会重新搜检一遍,每一次搜检都会有新的发现。

    比如这一次,他就在一个不起眼的小房子里发现了一具女子的骸骨,骸骨上的衣衫颜色虽然褪色了一点,依旧能判断的出来,这是一位身份高贵的女人,掉了满地的头饰,每一件都出乎云琅意外的美丽。

    皮肉被年月侵蚀销尽了,只有一头的乌发盖在淡黄色的颅骨上,指骨掉了一地,腿骨也散乱的倒在她坐着的木头箱子之下,透过脊椎骨,能够看到一柄发绿的青铜匕首卡在肋骨上。

    正是第二根肋骨与第三根肋骨中间,看的出来,下手非常的狠,只要从下向上用刀,基本上就能做到一刀毙命。

    刀柄上还残存着一截指骨她是自戕身亡的。云琅缓缓抽出那柄匕首,用鹿皮手套擦拭之后在匕首上发现了两个梅花篆字。

    远看为花,近看为字,花中有字,字里藏花,花字融为一体,字体刚劲有力,就是梅花篆字的特点。

    这是在篆字的基础上,将梅花镶嵌字内,使之天然成为一体,远看像篆字飞舞,近看似梅花盛开,篆体本来就很难令人读懂,加上梅花的点缀,便显得更为生涩难懂。

    这让云琅大为光火,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辨别出上面似乎是“红玉”二字。

    匕首上的铜锈是被尸体浸染所致,轻轻擦拭,绿色的铜锈就消失了,这柄匕首虽然在这里很久了,刃口部位依旧寒气森森。

    同样制式的匕首云琅也有一把,应该都是出于徐夫人之手,只是两柄匕首在质量上却有云泥之别。

    不论是锋利程度还是做工,装饰上,云琅的那柄匕首跟这柄红玉匕首一比,基本上可以扔掉了。

    这间房子很小,墙角还堆着大量的锄头,柳条筐一类的农具,应该是杂物间才对。

    只是那个木头箱子上面上了黑漆,夔龙纹出现在箱子的每一个边角上,中间的黄铜挂扣虽然失去了光泽,却古朴大方。

    云琅想了很久,才忍住要打开箱子的冲动。

    古人最是小气,天知道一个能对自己下狠手的女子会不会在箱子里放什么机关消息。

    万一箱子一打开,里面喷出火焰,或者毒针弩箭就不太好了。

    还是留着让太宰打开,他对这方面比较有经验。

    戴着口罩的老虎样子很滑稽,这是云琅为了控制老虎去碰那些骸骨做的一点小小的防备。

    猫科动物,不论是老虎还是小猫,都是好奇心重的要死的动物。

    说服老虎戴口罩费了他很大的力气。

    云琅不好过久的打扰这个妇人的安宁,就走出来这座小房间。

    走出房门之后,他总觉得哪里不对,思索了很久也没有发现蹊跷之处,就继续沿着每一间房间搜寻。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绳子上的火焰渐渐变小了,云琅也就要离开了。

    绳子上的油脂燃烧完毕,火焰就会损伤到绳子,即便绳子里面绕着粗大的铜丝。

    临走前若有所思的瞅了一眼妇人自杀的房间,他就熄灭了灯火,挑着一个可以折叠的气死风灯沿着台阶攀援而上。

    出口处的机关很讨厌,只能从里面打开,却没有法子从外面打开,每打开一次机关,云琅就会被折腾的满身大汗。

    山洞外面就是他来到这个世界的起点,每一次从山洞出来,站在自己来到这个世界的地方,就像是获得了新生。

    柔柔的风从远处的河谷地带吹来,带着草木青香,风中的水汽沁人心脾。

    给老虎卸掉口罩,口罩上已经沾满了他的口水湿哒哒的。

    一个少年带着一头猛虎站在山崖之上眺望远方,这个场景一定非常的有看头。

    回到住处之后,云琅告诉太宰一切安好,太宰也对目前的状况非常的满意。

    只是他的目光总是会避开云琅特意放在他面前的那柄叫做红玉的匕首,还下意识的远离匕首,似乎那上面沾染着恶魔的灵魂。

    当云琅第三次将匕首放在他眼前的时候,太宰不得正视它了。

    “唉喜欢这把匕首就留着,你何苦要弄清楚它的来龙去脉呢。”

    听了太宰的话,原本一脸肃穆的云琅离开就笑开了花。

    一把将匕首抄在怀里,第一时间丢进早就烧开的开水里面消毒。

    “我只想要匕首,谁想知道匕首后面的故事了,你嘴里所有的故事没一个是欢喜的。

    听你讲故事,我迟早会变成一个杀人魔王。”

    云琅识情知趣得做事方式是太宰最欣赏的。

    “如果始皇帝在位,你将是我们太宰一门中官职最高,权力最大,最受始皇帝宠爱的一代太宰。”

    “如果是是始皇帝在位,我为什么一定要当太宰?

    不说别的,光是腐刑这一关,我宁愿去要饭也不干自毁身体的事情。”

    太宰笑道:“我遭受腐刑,是因为我愿意,到我这一代已经无所谓腐刑了,因为,最后一个宫人去世了。”

    “红玉?”

    “是啊,华庭公主嬴曼的女儿玉滋翁主。你手里的红玉匕,就是她最心爱之物。”

    “我看她的装束及头发看起来很年轻啊,干嘛要自杀,我相信你们一定把她照顾的很好。”

    “不见天日二十年,你也会自杀的。”

    云琅想想也是,就把这个念头抛开了,始皇帝死的时候殉葬的人除了他的三个儿子之外,还有十个女儿,更有成千上万从六国弄来的美女。

    虽然都是胡亥干的坏事,不过啊,事情的源头就出在始皇帝自己身上。

    他们家族灭亡,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

    秦人勇猛,却也残毒,不论是秦汉,还是大唐,都逃不出自相残杀的老路。

    “乳酪很好吃,你怎么不吃?”太宰的碗里堆满了烤好的乳酪,晶莹的野蜂蜜带着蜂蛹涂满了奶酪,酸香扑鼻。

    云琅抽抽鼻子道:“跟你以前不喜欢吃麦面,精米留给我吃是一个道理。”

    “这里有很多。”

    “还是算了,我吃了一块就想吃两块,吃了两块就想吃三块,最后,你要是不把碗里的都给我,就会成我的仇人。

    我们还是从一开始就克制一下。”

    太宰哑然失笑,却不再说让云琅分吃乳酪的事情。

    “跟你说啊,我准备走一趟阳陵,看看大汉的世界是个什么样子。”

    “如今上林苑外面有重兵把守,你如何出去?”

    “我看了,羽林,拱卫基本上都跟随皇帝去了龙首原,这时候骊山反而无人注意,也没有猎夫祸患,正是出去的好时候。”

    太宰思索一下看着云琅道:“你年纪太小……”

    “拉倒吧,你会不知是怎么回事?我以前也是昂藏男子汉,只是被雷火劈了之后掉了很多肉才成这样子的。

    放心,没什么事情不是我不能解决的。”

    太宰撇撇嘴道:“天知道你说的是不是实话,我看见你的时候只看见一团焦炭从天而降。

    好吧,你总是很有主意,不过,一定要小心,事不可为就不为,也要保住性命。”

    云琅苦笑着指指外面道:“其实外面的世界还是被刘姓皇帝治理的不错,至少城市里,就没有荒原上这么黑暗。”

第二十七章冤家路窄

    第二十七章冤家路窄

    静谧的夜晚,石屋子里面亮堂堂的,鲸油蜡烛要比猪油灯明亮的太多了,高大的烛焰不断地将扑火的飞蛾烧死,太宰就这样趴在桌子上愣愣的看着飞蛾找死的过程。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云琅受不了飞蛾烧焦的味道,恨恨的将罩子扣上,明亮的房间顿时就黑暗了很多。

    自从太宰发现云琅是一个可靠地继承人之后,他的智商就在不断地降低中……

    沉默,发愣的时间比云琅初来的时候还要多,现在,已经是云琅在决定两人一天要干什么事情,不干什么事情,他已经非常习惯的接受了。

    或许,他接受的宦官教育本来就习惯于接受命令而不习惯于发号施令。

    用徐夫人制作的匕首来削简牍自然是一种浪费,不过,云琅已经有了那柄叫做“红玉”的匕首之后,无名匕首自然要退位。

    云琅习惯性用最好的,这也是后世人的一个特点,他们早就被层出不群的新的发明,新的创新弄得眼花缭乱,永远都走在接受新事物的路上,这非常的了不起。

    “你该睡觉了,昏倒了又要我伺候你,记得睡前把鹿奶喝了。”

    月上半空,太宰依旧不睡觉,没了飞蛾可看,他就无聊的盯着云琅看,看的云琅很不自在。

    太宰端起火塘边上温热的鹿奶,一口喝干之后就直挺挺的躺在床上。

    云琅想去阳陵县去看看,来到大汉这么久,他还对大汉这个国家没有任何的现实感觉。

    他所知道的都是从简牍记录与太宰的诉说中得来的,这可能很不客观,至少,太宰的话就带有强烈的大秦视角。

    长安城是宫城,其中皇宫就占据了三分之二的面积,其余如驻军以及中枢的各种衙门又占去了剩余的三分之二的面积,剩下的则是各种各样的店铺与客栈,民居很少,所谓冠盖满京华指的就是大朝会时候的壮观场面。

    在长安城的周边零星的散落着四五座卫星城,阳陵就是其中的一座,且是最繁华的一座。

    阳陵之所以最繁华,主要原因就在于这里是刘彻父亲刘启的墓地。

    刘启的坟墓整整建造了二十八年,在这二十八年中小小的工地最后变成了一座最繁华的县城。

    这是经济规律的必然产物,二十八年都是大工程,大投入,崛起一座县城实在是不算什么。

    云琅说要走,实际上还不能立刻出发,无论如何也要等太宰的身体恢复了才成。

    他又停留了两天,告别了太宰与老虎,就独自背上背包出发了。

    这一次,他携带着自己全副装备,从弩弓到长剑,再到匕首,攀爬高山用的钩索。

    薄底的狼皮快靴,麻布制作成的蓝色深衣,挽起来之后用簪子插起来的发髻,就是头发很短,不用布条扎住就会散开。

    太宰最后用一块蓝色的绸布裁了一个头巾,这才遮掩住他头发短这个事实。

    “万事小心!”

    云琅点点头就带着老虎走了。

    云琅没有马,从山上到山下就走了半天,到了平原上,就不能带老虎了。

    一旦老虎被那些羽林看见,羽林会发疯的,皇帝行在,居然还有不被控制的猛兽,是羽林的失职更是大罪。

    驱赶了老虎八回,才把它赶走,看着老虎像个被抛弃的孩子一样呜呜的低鸣着向山脚走,云琅的眼睛竟然有点湿,说着的,在这个世界上,他最亲的人并非是太宰而是老虎。

    阳陵在骊山东面,更靠近咸阳,走路要走足足一百里。

    这对云琅是一个很大的考验。

    走上大路之后,他就装作一副无害的模样,背着奇怪的背囊做快步走。

    他很希望能够碰见像督邮方城这样的人能够捎他一程。

    地里的禾苗已经有一尺来高了,长得稀稀疏疏的,低洼的地方水足,麦苗就长得高些,高处的浇不上水,麦苗就长得发黄。

    数量最多的却是谷子跟糜子,这太浪费土地,如果肥料跟水能够跟上,关中夏日长,完全可以在收割了麦子之后再种一茬谷子跟糜子,糜子已经抽穗,现在正是灌浆的时候。

    云琅来到地头仔细的观察庄稼长势,原本在地里劳作的妇人就羞耻的蹲在田地里她没有穿衣服。

    云琅大方的跟妇人挥挥手,再丢给她一小袋盐巴,指指糜子地里火穗,就愉快的拔了起来,这东西很奇怪,长得跟糜子一样,却不结黄米,叶苞里面是一根外皮发白,里面发黑筷子粗细的一寸来长的东西。

    很好吃,有点吃馒头的感觉。

    妇人接过口袋瞅了一眼里面的盐巴,惊叫一声,然后就继续蹲在地里看这个奇怪的少年在糜子地里拔火穗吃。

    见少年吃的满嘴发黑,妇人也不由得笑了起来,这么漂亮的少年居然喜欢吃这东西。

    就把箩筐里面的火穗捆成一把,远远地丢给云琅。

    云琅捡起火穗朝农妇挥挥手就重新上了大路,刚才糜子地里的火穗极多,这说明,糜子的收成不会很好。

    路上一连遇见了三波羽林,因为云琅的衣着与气度一点都不像是野人,更加不像是宫奴,再加上年纪幼小,人畜无害的样子,他们连盘问的过程都省略掉了,以为他是哪一个随皇帝狩猎的勋贵之家的童仆。

    其中一群人还非常无礼的拒绝了云琅要求把他带上一起出上林苑的要求,自顾自的打马飞奔而去。

    很多时候就是这样,你也是毫无顾忌,别人就越是对你尊重,要是唯唯诺诺的跟一个贼一样,即便是不偷,人家也会多问你几句。

    眼看就要到下午了,云琅很发愁,不知道今晚应该睡在那里。

    放眼望去,前面是大片的农田,后面也是大片的农田,旁边是波涛滚滚的渭水。

    看起来壮观,却没有什么人烟居住。

    仅有的几个三角形窝棚,云琅一点都不想去,跟宫奴们在窝棚里挤一晚上,他第二天就会被满身的虱子,跳蚤吃掉。

    好在后面出现了一长列车队,最前面的马上骑士手里擎着一面旗子,云琅仔细看了,才发现上面写着一个硕大的“卓”字。

    这就很让云琅欢喜了,如果是飞虎旗一类的旗子他会立刻跑远,平民在山野见了王侯车队,必须站在路边施礼,等王侯车驾走远了才能继续前进。

    但凡是有任何异动会被认为是图谋不轨,就算是被砍掉了脑袋,也是白砍。

    云琅笑的如同一只招财猫一样拱手站立在路边等候车队主人的到来。

    求人的时候不妨把姿势放低一点没坏处。

    一辆马车停在云琅身边,一个头发灰白的老人掀开车帘道:“少年人可是有所求?”

    云琅施礼道:“小子预备去阳陵,只是路途遥远,年少力乏,不知能否借贵主人车驾一角去阳陵,小子在这里感激不尽。”

    老者哈哈笑道:“快上来,正要去阳陵,我家主人仁慈,不会介怀,老夫也正好一人闷得慌,一路上有你作伴谈天正好稍解寂寞。”

    云琅谢过老者,爬上骡车,赶车的马夫轻轻地挥挥鞭子,骡车就重新汇入到了车队之中。

    骡车很宽大,里面铺着厚厚的毡垫子,还有一个小小的案几摆在车上,案几上摆着笔墨,墨盅却是镶嵌进了案几,最妙的是案几上还镌刻着一副围棋棋盘,只是比云琅熟悉的围棋棋盘少了两道,为纵横十七行。

    老者见云琅的目光盯在围棋上,不由得惊喜道:“少年人也知博弈?”

    云琅露出一嘴的白牙笑道:“自幼就知,只是长大之后再无敌手。”

    这句话只要说出来,在围棋界,如果不遭到殴打的话,那就一定是要分出个胜负来的。

    老者果然大怒。

    “小子无礼,博弈一道精深高妙,既有兵家纵横之机,又有阴阳五行之妙,尔乳臭未干何敢大言炎炎?”

    云琅整衣净手然后拈起一枚黑子放在左下角,准备以向小目开局。

    没想到老者竟然大咧咧的将白子放在天元的位置上,还冷哼一声道:“第一手不知抢占中原,反而去经营蛮夷之地落于下流。”

    云琅闻言大喜,知道自己遇见了传说中的棒槌,立刻在平线上布了一子。

    只有真正的高手才会无视落子天元的天生劣势,至于这个口口声声上流下流的老头,如果不是棒槌才是怪事……

    卓姬依靠在马车窗户上愁容满面。

    在骊山沐浴被登徒子偷窥一事已经不被她放在心上了。

    桑弘羊铁面无私,身后又获得皇家的鼎力支持,《盐铁令》颁行天下已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蜀中卓氏世代以冶铁为业,确实如长平所说,山野之中,卓氏还有上万童仆在挖矿炼石。

    支持卓氏百年富贵的不是那些田地,也不是那些山林,更不是家中上万的仆役,而是藏身山林之中,没日没夜的为卓氏采矿的奴仆。

    《盐铁令》一旦颁行,官府勒令奴仆下山,如此一来,卓家大势已去也。

    这一路上昏昏沉沉,卓姬在半梦半醒之中,忽然听到一阵怒吼,不由得眉头一皱,扬声问道:“何人喧哗?”

    守在马车外的仆役连忙回答道:“平叟正在与一少年争执。”

    卓氏虽然不是王侯,却也有自家的家臣,平叟就是家臣之一,此次前来长安游说,能见到长平公主正是平叟从中牵线搭桥,虽然没有成功,也居功甚伟。

    此人历来以思虑缜密,行事稳重颇受卓王孙看重,卓姬怎么都想不通他怎么会跟一个少年争执,车队之中又有哪一个少年敢与平叟争执。

    眼看太阳就要落山,卓姬吩咐道:“就在渭水边扎营,明日再走。”

第二十九章考教

    第二十九章考教

    “君有何长处意欲入我卓氏为仆?”

    直到很久以后,卓姬都清晰地记得自己站在渭水边上问出的这句话。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云琅轻轻地撩拨着有些浑浊的渭水笑道:“女公子有何长处可令我云琅为你卓氏奔走?”

    “月俸五两好银如何?”

    “如此,卓氏一月只可问我下等事一次!”

    “难道说君为主上分忧还要挑拣一番不成?”

    云琅大笑道:“君王讲平衡,则万事皆可调理。将相讲平衡,则百变不**,士人论平衡,则处事得先机,农人行平衡,则稼穑兴旺。

    得到多少就付出多少,原本就是这世间的大道理,女公子缘何不知?”

    卓姬强压怒火问道:“既然如此,多少代价可问君中等问题?”

    “一斤黄金!且三月一问!”

    “若上等问题不知君作价几何?”卓姬的声音不由自主的变得尖利起来。

    云琅慢慢起身,用手帕擦拭着手上的水渍道:“你可能问不起!”

    卓姬浑身颤抖,转身就走,云琅轻笑一声道:“你不试试,怎么知道我要的价格是高了还是低了?”

    卓姬豁然转身,双目中的怒火即便是隔着面纱也似乎能将云琅点燃。

    若不是平叟言之凿凿,卓姬决计不会容忍云琅如此羞辱于她。

    随着卓姬一声令下,她身边的丫鬟就在地上丢了一锭雪白的银子,银光灿烂,一看就是好银。

    云琅并不计较卓姬的态度,俯身捡拾起银锭,拿在手上仔细观瞧,确认这锭银子没有任何问题,就对冷笑着的卓姬道:“你可以问一个下等问题了。”

    卓姬指着渭水道:“我想知道渭水长几何!”

    云琅皱着眉头道:“你确定要问这种无聊的问题吗?”

    卓姬怒道:“现在就想知道!”

    云琅将银锭在手上抛一抛满意的笑道:“也好,银子是你的,怎么花是是你的事情。

    听好了,渭水源于陇西郡首阳县乌鼠山,经上县而入内史地,过咸阳、长安、骊邑、下等地,最终于桃林塞汇入大河。

    此河全长共计一千六百里,文帝十五年,渭水在骊邑决口,出动河工六百,民夫三千七百余,损耗钱粮七十六万钱,方堵住缺口。

    景帝六年,陇西大雨一十七日,渭水再决口于骊邑……出动……等一下。“

    在目瞪口呆的卓姬注视下,云琅匆匆的来到刚才洗手的位置上,看了一会脚下的石头,重新跑过来道:“骊邑仓官韩大钟率领河工一千三百余,民夫一万三千人,耗钱五百万……”

    卓姬眼中尽是迷茫之色,她不信云琅可以博览群书到了这种地步。

    听他言之凿凿又不似胡说八道,正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想起云朗刚才诡异的动作,就来到河边云琅刚才去的地方。

    低头一看,差点被活活气死……

    水边赫然倒着一面《渭水河工事碑》!

    云琅见卓姬脸色铁青,呐呐的道:“我劝过你了,你非要……”

    “此事休提,从今,你就是我卓氏长安铁坊的客卿,月俸五两好银,属平叟先生麾下。”

    云琅笑道:“其实你还可以问我骊山之高的,我在骊山脚下还发现了一座……”

    话没说完,卓姬就走的不见踪影。

    平叟安静的坐在纱帐里看书,见卓姬气冲冲的回来了,就放下一片简牍笑道:“我且问你,你问渭水之长,可是早先准备好的?”

    卓姬摇头道:“一时起意。”

    “那座写满答案的石碑可是云琅事先存放的?”

    卓姬摇头道:“绝无可能。”

    平叟笑道:“既然是天意,你为什么会生气?”

    “我……”

    “恭喜卓姬,此人不但身负重宝,还有大气运在身,得如此人才,卓姬日后定当事半功倍。老夫对这个少年越发的感兴趣了,哈哈哈……”

    平叟大笑着出去找云琅,卓姬坐在纱帐里冰冷的脸上也逐渐浮出笑意。

    想起刚才发生的事情,最后不由自主的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天色完全黑了下来,头顶乌云笼罩,一颗星星都看不见,大河呜咽倒映着火光,颇有半河残血半河黑的意境。

    云琅不断地打饱嗝,傍晚的时候吃的太快,以至于胃口还来不及发出已经吃饱的讯号就被塞了更多的食物。

    平叟发现云琅不停地打嗝,现在做的事情非常的有趣。

    他从包裹里取出一块黑乎乎的东西,冲着云琅挤挤眼睛笑道:“老夫这里有止嗝良药。”

    云琅借着火光仔细看了一眼,又拿过来闻闻,最后掰了一小块放嘴里才确定,平叟手里拿的是他非常熟悉的茶。

    在不确定这东西是茶之前,云琅对汉人的食物非常的排斥,在这个曼陀罗都能泡水喝的时代里,天知道什么是能吃的,什么不东西不能吃的。

    尤其是平叟这种古怪的老头子,有什么古怪的癖好要是不知道,随便吃他给的东西,风险很大。

    看到茶,云琅的心就跳的如同打鼓,这他娘的才是他在大汉遇到的最好的东西。

    在平叟惊讶的目光中,云琅又掰下来一块茶饼,熟练地拿过平叟还没有从包裹里掏出来的青铜小罐子,熟练地将茶饼丢进罐子里,然后放在火上烤。

    一边烤,一边轻轻地摇晃着罐子,看见包裹里有黑芝麻,抓了一把丢了进去,当美味的焦香味道传来之后,他就往罐子里倒了沸水,刺啦一声脆响,茶香四溢。

    当云琅将自己仅剩的一点麦芽糖丢进茶水罐子,平叟的眼睛立刻就变得闪闪发光。

    不是因为那点麦芽糖,而是吃惊于云琅对茶的熟悉程度。

    在大汉,茶还只是蜀中一个非常小众的饮料,在关中,他只是药,不是每天喝的东西,这少年不是蜀中人,如何对偏门的茶叶习性如此熟悉?

    当云琅将一杯茶水放在他面前的时候,平叟放下心中的疑惑,端起杯子专注的品茶。

    他很快就发现云琅在做与他同样的动作,先闻,然后小口品尝,最后一饮而尽。

    云琅给茶水里添加了一点麦芽糖,麦芽糖并未化尽,喝一口茶水,就有一丝麦芽糖入口,苦涩中有甜,只是苦味占据了大半。

    一连喝了三遍,云琅就把罐子里的茶叶倒掉,洗干净了罐子重新装进平叟的包裹里,见平叟意犹未尽,就笑道:“喝多了茶水晚上很难入眠。”

    “为何?”

    “什么为何?”

    “汝为何知晓茶叶之妙?”

    “不奇怪吧?神农尝百草日中七十二毒,就是靠这南方嘉木解毒。”

    “神农氏自然如雷贯耳,只是何来尝百草日中七十二毒之说?至于茶叶解毒,老夫也是首次听闻,不知书于何典?”

    听平叟这么问,云琅就知道自己又被后世的历史给忽悠了。

    故事当历史果然是不靠谱的。

    见平叟瞪大了眼睛等他回答,就笑道:“乡野传说而已不足为信。”

    “令师定是一位奇人。”

    交浅而言深自然是不妥的,平叟虽然好奇却不能逼迫云琅将所有的事情都说出来。

    “他就像是天上的神祗,无所不知,又神通广大,脾气爆烈,喜怒无常,明明胸怀经世干才却不愿出山一步。

    他是我极为尊敬又极度痛恨的人,不说了,今日饮了先生的好茶,云琅身无长物,见先生脖颈似乎不便,有两块得自深山的良药奉上。

    此药补血活络之能天下第一,先生若能将这野三七与桂肉粳米同煮,时日久了,自然能够收到奇效。”

    平叟接过野三七看了一眼,记住了它的外形似笑非笑的道:“此物难道不是叫做血参?”

    云琅尴尬一笑道:“囊中羞涩,只好行此下策,不过,霍去病以三两好银,换我两块野三七也不算亏。”

    “仅仅是熬粥食用吗?”平叟有些失望。

    “如果能够找到君臣佐辅的配药,此物当成世间奇药。”

    “云琅可知?”

    “不知,只知道家师手中就有这样一种治疗金疮的奇药,主药就是这野三七,其余配药一无所知。”

    “这就是了,好东西总该有个好用处的,否则就浪费了上苍的好意。

    云琅,你不会真的一个月才回答一次主家的问题吧?”

    云琅点点头道:“人无信而不立,既然事先说好了的,那自然要尊从。

    否则,不但对我不好,也是对主家的不敬。”

    平叟笑道:“这样也好,至少让主家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每一个问你的问题都作价五两好银。

    也只有知道了问题的价值,主家才会重视你给出的回答。

    毕竟,不花一文钱得来的消息跟花用五两好银得来的消息在重视程度上差别好大。

    看样子老夫以后也要订立这样一个规矩,免得很多人总拿老夫的话的那个放屁。”

    从正规的谈话转变到平日闲谈,平叟转化的几乎天衣无缝。

    公事,私事,寒暄问候,探讨问题,追溯过去这些都在短短的几句话中全部完成,老贼很有效率。

    这就是一个老狐狸,从见到平叟的第一眼起,他就知道了。

第二十八章阴阳家

    第二十八章阴阳家

    平叟在棋局上力求美轮美奂,云琅在棋局上力求勇冠三军。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然后……平叟在棋局上制造的古典主义美感,被一头纵横无敌的野猪拱的七零八落。

    “唉!”平叟丢下手里的棋子长叹一声。

    “博弈围棋怎能如此下手,围而不杀方为上策,不战而屈人之兵方为正道,少年人,你的杀伐气太重了,失去了博弈的趣味。”

    云琅得意洋洋的捡拾着平叟被吃掉的一大片棋子,瞅着自己黑棋中间出现的一大片空白满意的道:“博弈,博弈,怎能围而不杀?昔日宋襄公遇楚军不趁人之危,结果一败涂地。

    昔日白起长平对赵用兵,若是围而不杀,哪来强秦日后一统六国之荣耀?

    既然是博弈,自然要寸土必争,寸土不让,如此才能博出一个胜负,博出一个结果。”

    平叟皱眉道:“汝非童仆?”

    云琅惊讶道:“小子乃是缙云氏子弟,良家子之属,如何能是童仆一流?”

    平叟点头道:“看你风度也非童仆,只是你缙云氏远在蔡地,为何你一人出现在上林苑?”

    云琅笑道:“家中管教甚严,小子不喜约束,遂一剑一囊行走天下。”

    平叟哑然失笑道:“呀呀呀,你能活到现在实属不易,难道你不知你如此美少年乃是贼人的膏粱吗?”

    云琅笑道:“路遇三个贼人皆被我为民除害,能走到关中,也多亏三个贼人腰囊丰厚。”

    平叟豁然变色,坐直了身体道:“你斩杀了三个贼人?”

    云琅耸耸肩膀道:“他们要把我买进男风馆,小子自然送他们去地狱。”

    平叟老于世故,看的出来云琅并非作伪,拱手问道:“尊师何人?”

    云琅烦躁的一把拂乱棋子道:“我被人逐出门墙,又被亲族欺我年幼霸占田产,本欲以掌中剑讨还公道,却不忍背负弑亲之名,只好远走他乡,终有一日,我当衣锦还乡羞煞那些目光短浅之辈。”

    云琅寥寥两句,就把自己塑造成一个悲愤的少年英雄模样,他觉得这样的少年人,只要这些大户人家眼睛不瞎,应该会起招揽的心思吧?

    果然,平叟为云琅愤愤不平几句之后,立刻道:“前路盗匪如麻,你虽自持勇力,到底年幼,这乡野之贼狡计百出,害人手段层出不群,尔只要有一次闪失,就会陷入万劫不复之境地。

    我主卓王孙乃是蜀中大富之家,仁义之名远播天下,你可愿意暂时托庇在我蜀中卓氏,以待他日衣锦还乡?”

    云琅笑道:“我若愿为童仆,也就不会与大将军卫青的外甥做生死之斗,并订下一年之约。

    大丈夫前路崎岖,死则死尔,先生万万不可以贱事羞辱与我。”

    平叟心中一凛,前些时日,就是他负责促成门路让卓姬与长平公主结识,自然是时时刻刻关注大将军卫青府邸的所有动静。

    卫青外甥霍去病与一少年争斗落败愤愤不平之事他岂能不知。

    更加明白那个少年以血鹿为引售卖血参这个聪明的事实。

    而血参这味新药就连长平公主都起了觊觎之心,他如何能不心动?

    “缙云氏乃是高门大族,我主上如何能以贱业轻薄少年英雄?”平叟转瞬间就变成了云琅初见时的那个和蔼老叟。

    云琅还是摇摇头道:“我尝听闻蜀道难,难于上青天。

    进出一次不易,我并非畏难蜀道,却是担心与霍去病的一年之约,在下已经没了宗族与师门荣名,却不能再失去承诺。

    请先生恕我不能从命远遁蜀中。”

    平叟哈哈大笑道:“这有何难,我卓氏产业遍布大汉,即便是偏远的吴越之地也有店铺,更莫说这京师要害之地。

    少年郎不愿毁诺,乃是高风亮节之举,老夫如何能让你英名尽丧?”

    云琅似乎松了一口气拱手道:“既然如此,请先生为云琅引荐,日后必不敢忘先生大恩。”

    平叟哈哈大笑,捋着胡须道:’这有何难,我卓氏大女在此,且容老夫前去为你说颊。”

    云琅跳下早就停止的马车,将平叟搀扶下来,目送他向前面最大,最豪华的那辆马车走去,脸上就浮现出诡异的笑容,双手后背,双腿叉开,腰身挺得笔直,以最好的卖相等待卓家长女的到来。

    “先生说此子就是与大将军府羽林霍去病斗殴并获胜的那个少年郎?”

    卓姬也感到非常的惊讶,大将军府穷搜不得的人居然被自己在路上捡到了。

    平叟笑道:“如果仅仅如此,也不足为喜,卓氏府上身手高绝的虎狼之士数不胜数,即便是招揽他,也不过一看家的护院而已。

    还不值得老夫大动干戈亲自为他说颊。

    此子身怀宝物却不自知,这才是老夫看重他,并且要求卓姬给他丰厚报酬的原因。“

    “什么宝物?”卓姬站了起来,能让平叟这等见多识广之人称为宝物的东西恐怕不凡。

    “血参!”

    “此为何物?”

    “老夫不知!”

    “啊?”

    “卓姬莫恼,老夫之所以确定此物是宝贝,乃是相信长平公主的眼光。

    霍去病以三两好银仅仅购买了两颗血参,这原本可以认定此子是在讹诈霍去病。

    然,大将军府只恼怒云琅击败霍去病,却对他用三两好银购买血参一事沉默不言,这至少可以说明,那两颗血参的价值绝对在三两好银之上。

    我卓氏遭遇《盐铁令》,如今看来已经不可抗拒。

    一旦我卓氏停止冶铁,就必须另外开发财路,才能维持卓氏不败,以老夫之见,这血参不可放过。”

    云琅站在夕阳底下,身影拖得好长,在远处无数的仆妇,侍女朝他指指点点,云琅面露微笑,把身板挺直的时间长了,也觉得很无聊,遂来到河边,蹲在一块倒塌的石碑上瞅着滚滚的渭水出神。

    太宰当初判断他只有十二三岁,可是这一年就要过去了,他的身高窜了很多,他自己估计,至少有一米七左右,现在说他有十五岁也不会有人怀疑。

    这个身高,放在大汉成年人中间也不算矮小,再加上猿臂蜂腰,一张漂亮的脸蛋,非常具有诱惑美女的本钱。

    “此子桀骛不驯,卓姬可晾他一晾,现在过去未免会让他觉得主人好欺。”

    卓姬透过纱帐的窗户看了云琅一眼,咬牙道:“不知为何,我看他那张脸就感到不适,能否强求?”

    平叟一张和蔼的脸顿时就拉下来了,庄重的拱手道:“事情已经在我们预料之中进行,成功已经是唾手可得之事,卓姬因何要节外生枝?

    仅仅因为看不顺眼就改弦易辙,智者所不为也。”

    平叟在卓氏位高权重,即便是卓姬也要礼敬有加,见平叟发怒,敛身施礼道:“卓姬知错,请先生莫要恼火。”

    平叟叹口气道:“卓姬,你可知你兄弟数十人,为何老夫偏偏对你这个孀妇格外亲厚?”

    卓姬落泪道:“这是卓姬的福分。”

    平叟看着卓姬道:“你是在我眼前长大的,还是老夫为你以及你的那些兄弟开蒙。

    因此,你们所有人的秉性老夫都一清二楚,你少年之时就聪慧无比,读一知十,只可惜你不是男儿身,否则,卓氏基业传承非你莫属。

    你如今还有父亲可以垂怜与你,一旦你父亲去世,落于你那些兄弟之手,下场必定惨不堪言,老夫年迈,还能在你卓氏操劳五年,五年之后我将笑傲泉林之下。

    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你,总想用这五年时间帮你一把。

    五年之后,你还能依靠谁?

    云琅此子一诺千金大有古人风范,兼之文武双全,正是你可以依靠的助臂。

    血参为其一,云琅为其二。

    血参可以肥你卓氏,云琅若能收为心腹,他可保你一世平安。

    这才是老夫借重云琅的所在。”

    云琅在外面站了很久,迟迟不见卓氏长女过来收揽,慢慢的心里就很不高兴。

    不过,他并没有将喜怒现于颜色,觉得肚中饥饿,恰好侍女端着满满一木盘的食物经过他面前。

    他随手从木盘上捞过一只煮熟的鸡,在侍女愤怒的叫声中凶狠的扭断了鸡的脖子,在最肥美的鸡胸部位狠狠地咬了一大口。

    “他是一个粗俗的人。”卓姬叹口气道。

    平叟满意的瞅着吃鸡的云琅笑道:“这是一头乳虎,他天生就该高高在上。”

    “先生,您说卓姬以后真的要靠此人?有些草率吧。”

    “卓姬,老夫上一次看人有这种感觉的就是司马相如,而此人给我的感觉更加的强烈。”

    “什么样的感觉?”

    “说不清楚,老夫出身阴阳,历来以平衡阴阳五行自傲,尔父之所以重我,敬我,不是因为老夫可为门下走狗,而是因为老夫这双眼睛从无差错。

    此人来自东方,木性温暖,而火隐伏其中,若钻木而生火,则呈燎原之势。”

    “如此,卓姬这就前去好言招揽。”

    一只肥鸡,饥饿的云琅三两口就吞入肚中,吃相虽然粗鲁,饭后净手的程序却万万马虎不得,需要彻底的清洁。

    他一边在水边净手,一边瞅着走过来的面纱女子,微微笑了一下,看样子,自己来大汉的第一份工作就要有着落了。

第三十一章云家的祖宗是贪官

    第三十一章云家的祖宗是贪官

    所有的重大交易都是背后促成的,这样的事情几千年来从未改变过,不论是从以前到后世,还是从后世到以前,两者没有区别,就像两千年的时空从历史中消失了。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诺大的阳陵邑能让云琅产生购买**的东西很少。

    因为另一种产品的功效,让那个胖丫鬟不再躲避云琅了,如果云琅肯多烤一点饼干的话,她晚上可以不走。

    很奇怪,这个时代的女子似乎并不喜欢年轻英俊的少年。

    相反,他们对多金的老头子青睐不已。

    云琅出去,那些侍女丫鬟们或许会多看一眼,却不会主动靠上来。

    如果平叟使一个眼色,晚上就很可能春色无边。

    云琅的目的不在什么春色无边,他只想找机会弄明白大汉国的土地政策,好从中找到购买始皇陵,建立自己庄园的机会。

    大汉的土地政策很简单,内容正好是云琅所喜欢的,那就是土地可以自由买卖,可以私人持有,国家只负责收取农田税,

    现在,唯一的麻烦就是始皇陵身处上林苑,这是皇家园林,一般有点脑子的人都不会去打这块土地的主意。

    “怎么才能从上林苑弄块地?”

    傍晚喝茶的时候,云琅抱着求教的心思问平叟。

    “战功封爵之后,放弃关外侯的荣耀,要求皇帝给你在长安附近给一处安身之所,然后,皇帝有四成的可能在上林苑给你划一块地。

    以后给茶里面不要放芝麻,那东西塞牙。”

    “缙云氏先祖被人称为饕餮,这名声到底是怎么来的,我身为云氏子弟为什么如此陌生?已经被人家笑话两次了。”

    平叟呵呵笑道:“你缙云氏先祖的饕餮之名来自平王东迁之前。

    据说你家先祖在担任夏官之时连平王敬献给上天的贡品都不放过,冷猪肉上都要咬一口,不是饕餮是什么?”

    “贪官?”

    “大贪官!”

    “冷猪肉而已!”

    “冷猪肉都偷,遑论其他。”

    “我听说皇帝正在售卖上林苑多余的土地,不知此事是真是假?”

    “真的,不过啊,跟你我没关系,只有羽林有资格购买。

    你为什么一定要上林苑的土地?

    那里的土地比起关中其它地方的没有好到那里去,除了沾染了一点皇家名头,产出不会比别的地方高。

    最重要的是,你一介良家子,觊觎皇家田产,难道就不怕背上一个大不敬的罪名吗?”

    “怎么就大不敬了,我出钱啊。”

    “嗤,你以为皇家的土地是你出钱就能买到的?

    皇家会在意你的那点钱?一亩地一千三百钱,这是针对那些羽林孤儿的,这里面还有赏赐的意思在里面。

    在皇家园林里面有一块地那是荣耀。

    如果没有皇家荣耀在里面,荒地如何能价值一千三百钱?”

    “看来,我想要上林苑里的一块地,不加入羽林是不成了,是不是?”

    “羽林?你怎么可能加入?能加入羽林的人都是皇帝最信任的人,他们的父辈不是为皇帝亲兵的后代,就是为国征战捐躯烈士的子侄,不是什么人都能加入的。”

    云琅叹口气,重新烤了一块茶饼,冲进开水,这一次,里面没有丢芝麻,而是丢进去了一把核桃仁,麦芽糖也放的多了一些。

    他觉得自己嘴里发苦,需要甘甜的茶水润泽一下。

    能在今年吃到核桃的人都是了不起的人,自从五年前张骞带来了核桃种子,这东西就在大汉风靡的厉害。

    刚刚种了五年的核桃只有一点点的产出,还不够皇帝自己吃,外人想都不要想。

    好在,大汉现在很富裕,胡商们从遥远的西域很贴心的运来了大量的核桃在长安售卖。

    价格很感人,一斤核桃五十个钱。

    平叟喝一口茶水,就骂一声云琅败家子。

    一次能买来十斤核桃砸着吃的人不是败家子是什么?

    云琅也不解释,他以前在超市里看都不看那些包装精美的核桃。

    一件事情不能好好地说,只能曲里拐弯的跟人套话,得到的消息就非常的有限。

    而且根平叟这种人套话,危险性极高,弄不好自己想要的消息没有套出来,反而被他把目的给套明白了。

    平叟聊聊几句,就让云琅明白了一个道理,事情只要牵涉到皇家,主动权都只会在皇家手里,别人一点办法都没有。

    别看卓氏很有钱,在这些问题上他们的地位跟云琅没有什么区别。

    这让云琅非常的失望,想通过卓氏来达到目的的做法看样子不能成功。

    相反,平叟对云琅非常的满意,放弃野三七让卓氏做到了借用长平公主的力量来保护卓氏在长安产业的想法。

    虽然每年要给长平公主很多钱,但是,长安的产业算是彻底保住了。

    这一次清算执行《盐铁令》皇家不在清算范围之内。

    一道政令的颁布到执行再到彻底执行,这中间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只要给卓氏,等盐铁大户多一些准备游说时间,中间可能就会发生非常大的变故。

    云琅让铁匠作坊打造的铁锅,是一个非常好的东西,这东西不但比黑陶,灰陶耐用,也比青铜锅一类的东西便宜的太多了,也方便了很多,这还不包括一种可以吊在篝火上烧水的水壶。

    黑铁是所有铁器作坊中储量最多,用处最少的一种铁料,如果用来制造器皿,它的消耗量就会非常大而且持久。

    五两好银雇佣云琅这样的人,平叟觉得非常划算。

    卓姬又在外院看到了云琅,她的心情很复杂。

    这个少年人能跟臭烘烘的铁匠蹲在打铁炉边上愉快的交谈一整天,甚至抡铁锤打铁,也能跟那个胖胖的侍女说说笑笑,经常惹得那个侍女笑的前仰后合。

    唯独面对她的时候,两只眼睛里就散发着银子的光芒。

    “我家祖上是贪官,身为祖宗的后裔,我要是不贪财都对不起祖宗。”

    这等厚颜无耻的话语,他竟然能够心平气和的说出而没有半分愧疚之心。

    平叟总说他还是一个少年,卓姬却敏锐的觉察到这家伙的眼睛并不老实,总是在自己的胸口腰身上转悠。

    与那些纨绔子哪里有半分区别?

    不过啊,平叟看人的眼光还是非常准的,且不论野三七,仅仅是那种造型别致的铁锅,铁壶就一下子打开了铁匠们的心思。

    由此衍生出来的炊具足足有十一种之多。

    世人对有本事的人总是很宽容的,卓姬也不例外。

    所谓一白遮百丑就是这个道理。

    “他今天起来的很早,喝了一碗粥,进了一个鸡子,却没有出门,就站在大门口看早起的妇人,看了足足一个时辰。

    中午的时候他又让仆役买来了麦面,裹上细葱用荤油煎过,就着一碗菘菜汤吃了好高的一摞子那种饼……”

    仆役说着话,不由得吞咽了一口口水。

    卓姬瞪了仆役一眼道:“平先生可还与他在一起?

    仆人见主人发怒低下头道:“午饭是一起吃的,平先生说美食应该与主人同享,云氏子说主人看不上这种粗陋的食物……”

    卓姬哼了一声,烦躁的挥挥手,仆役就连忙跑了。

    矮几上的羊肉汤腥臊难闻,黄米饭干巴巴的,肉糜上面全是白花花的肥油,清水煮好的菘菜也是淡而无味。

    丫鬟把羊肉汤浇在黄米饭上,端过来,卓姬烦躁的一把推开。

    她很想吃昨晚吃过的韭菜猪肉馅饺子……那些仆妇也是蠢得要死,吩咐下去之后,居然告知没听说过。

    这个想法刚刚起来,卓姬就羞愧难忍,堂堂卓氏长女居然会为一顿饭食纠结。

    那个家伙也是的,整天不干活,却一门心思的制作吃食,每一样吃食看似简单,却美味异常,平叟先生也不催促,整日里与一个毛头小子混在一起不是喝茶,就是饮酒,再就是一起研究吃食。

    明日长平公主莅临铁匠铺查看账目,卓姬却没有心思去面对。

    长平公主那样都好,唯一令人诟病的就是对钱财的执着。

    一个铁匠铺有什么好查验的?

    想到这里卓姬又叹了口气,也不知道平叟有没有把边账抹平,如果被长平查出来铁匠铺有两本账簿,那就难看了。

    很快,帐房就把账目拿来了,卓姬瞅了一眼,就放下手里的算筹,账目还是那本账目,只是她已经看不懂了。

    平叟过来的时候还在不断地打嗝,葱韭的味道熏人,中间还夹杂着酒臭,刚一进门,卓姬就掩上了鼻子。

    平叟也知道自己身上味道重,不好在卓姬的房间多停留,拱拱手道:“这是新式记账法,叫做借贷相抵法,乃是老夫新创。”

    说完,平叟就得意的捋捋胡须,腰板也似乎挺得更直了。

    “跟云琅无关?我听闻这些日子你们朝夕相处从不分离。”

    平叟瞅瞅卓姬美丽的大眼睛咳嗽一声道:“那小子就是无意中看到了账簿,嫌我做的帐太难看,随便说了两句。”

    “这个账簿我看不懂,长平公主自然也是看不懂的,明日如何交代?”

    平叟大笑道:“看不懂是你们的学问不够,与我等何干?”

    “如果长平发怒呢?”

    平叟走到矮几跟前盘膝坐下,抚摸着那一本账簿温柔地道:“如果她有眼光,就该明白这新式记账法,比铁器作坊有用。”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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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介绍:
我们接受了祖先的遗产,这让中华辉煌了数千年,我们是如此的心安理得,从未想过要回归那个在刀耕火种中苦苦寻找出路的时代。反哺我们苦难的祖先,并从中找到故乡的真正意义,将是本书要讲的故事。汉乡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汉乡,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汉乡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