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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作者喜欢的开篇

作者:楼枯     东唐txt下载     东唐全文阅读
    我这是在哪?怎么不是在医院?

    李熙发现自己躺在一条熙熙攘攘的街边,天色阴沉,寒风瑟瑟,身上只盖着一块散发着浓重泔水味的破麻片,麻片下面的他清洁溜丢,一丝不挂。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衣服没了,鞋子没了,钱包也没了……

    我是让贼打劫了么,可我记得我是开着车的,车呢?

    李熙举目望去,脑子一片混沌,没有车,没有沥青路,没有广告牌,没有高楼,没有城市的喧嚣……没有一丁点现代文明的气息。

    眼前只有一条尘土飞扬的土街,低矮破败的土木结构房屋,身着奇装异服的行人和吱吱呀呀的马车。

    穿的这么古怪,他们是在拍戏吗?不,我可能是穿越了。

    真的是很奇怪,仅仅只是一刹那,李熙就接受了自己穿越的这个事实。

    许是前世的穿越文看多了的缘故。他在心里苦笑。谁说看网文只为消遣呢,对一位穿越者来说,它至少可以帮助你克服穿越初期的紧张和不适,否则,你极有可能因为时空变换带来的身份错乱而精神崩溃,继而裸奔而去。

    身上的衣服没了,可能是穿越虫洞时融化了,也有可能是自己昏迷时让什么人剥去了。衬衫是某土豪香港扫货归来所赠,价值千金,皮带则是媳妇送的生日礼物,情谊无价。

    唉,不管他了,穿越者嘛,初期都难免有这样那样的尴尬,淡定吧。

    唐穿,应该是唐穿,稍稍观察了一下街上行人的服饰,李熙就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唐朝男子穿什么服饰,李熙记不太清了,倒是妇女的服饰还有点印象。

    这还要归功于自己的媳妇,有段时间媳妇很迷恋唐文化,她常在家里穿一种名叫襦裙的服饰,画着诡吊的眉毛,涂着血红的嘴唇,她努力挺着胸脯,臆想着厚厚的胸垫之下是一对大*,不仅如此,她还花了整整一天时间在头上盘了个惊悚的发髻。

    媳妇这番折腾自有她的小心思,她怕胖又不肯节食煅炼,面对婚后日渐增长的腰围,痛心之余她要为自己继续偷吃零食找个借口,翻了一遍插图版《中国二十四史》后,她开始拿唐朝说事,她强词夺理地说:只有心胸豁达、志向高雅的男人才懂得欣赏胖女人的美。

    举例如下:我大唐皇朝,风华绝代,匹世无双,雄立世界之巅,何也?唯我大唐男子心胸豁达之故也,故而唐人爱牡丹,爱胖妞。及至宋明清时代,士大夫不仅酷好瘦竹竿,还要把瘦竹竿的脚锯掉,何也?你想过么,那是因为宋明清三朝常被外族欺凌,士大夫们心里积了阴影,一味保守,一味自恋,心胸狭隘所致也。

    最后她不怀好意地诱导李熙:你说,你是一个心胸豁达、志向高雅的大丈夫,还是一个保守、自恋、鸡肠曲曲的小男人?

    李熙回答她:我是一个心胸豁达、志向高雅却偏爱身材苗条美女的大男人,一身兼具唐宋明清四朝之精华。

    那场争论虽然最后以李熙的妥协而告终,不过关于唐朝胖女人受欢迎,唐朝妇女爱把头发高高地攀在头顶,穿裙子时喜欢露胸这些常识却给李熙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这些常识为他穿越后能迅速判断出自己这回是唐穿,而非宋穿、明穿、清穿、三国两晋南北朝穿、先秦两汉穿,或其他什么穿起到了很大帮助。

    可是这真的就是历史上那个赫赫有名的大唐吗?观察的稍微久之后,李熙又发出了这样的疑问,这个大唐跟历史上李渊创建的那个李唐王朝看起来似乎没有半毛钱关系啊。

    媳妇嘴里叨叨的那个风华绝代,匹世无双,雄立世界之巅的大唐连影子没见着啊?眼下这个唐,官府如此暴虐,百姓如此贫穷,社会风气如此败坏,这分明就是我大清的翻版嘛。

    而且即便如此也没理由他们说的话我完全听不懂嘛,就算一千多年时间里音调发生了很大变化,可文字自己总得认识几个吧,就算是繁体字,就算是没有标点符号的繁体字,就算是从右往左,从上向下排版,总之,随你怎么折腾,自己没理由一个字也认识啊。

    可偏偏自己就一个字也不认识,这唐国文字的字形看起有几分像小篆,不过显然也不是小篆,真要是小篆的话,李熙相信凭自己的古文底子多少还能认识几个。可这里的字自己是完全彻底干净地一个也不认识。

    完全不会说他们的话,他们的话自己完全听不懂,不识一个字,不懂他们的风俗习惯,李熙感觉这回唐穿有点费劲,前世一肚子的经验、学问没处卖弄啊。

    唉,悔不当初啊,当初自己要是少追两部网文,多练几路拳脚呢,至少可以在大街上打个把式卖个艺推销个狗皮膏药吧,或者谋个不用动嘴的工作,譬如劫个道啥的,至少不会饿昏街头被人当乞丐那么惨吧。

    一想到自己初来唐国饿昏街头的情形,李熙就忍不住要向金老先生吐槽两句:

    非是晚辈后学不尊敬您,实在是您伤晚辈太深!不错,您是暗示过丐帮里并非个个都是行侠仗义的好人,但您也说了,那些人都是浮在上层的野心家和中层**堕落的官僚,至于底层的人民群众还是淳朴的,善良的,行侠仗义的,锄强扶弱的,劫富济贫的,古风犹存的。

    可为毛我遇到的丐帮弟子专打街头的流浪汉呢?

    饿昏街头,让人当成乞丐已经够惨了,已经是人间悲剧了,好心人施舍了半碗剩麦饭助我充饥,何来一群丐帮弟子夺我的碗,抢我的饭,还要把我当作沙包练?

    金老先生,您这不是在误导我吗?若非您的误导,我怎会眼见一帮乞丐朝我冲来,我不跑反而笑脸相迎,把热脸往人冷屁股上贴?我视人为亲人,人当我是仇人。

    那通胖揍,我挨的好不冤枉。

    李熙每每想起自己被一群丐帮弟子当街群殴时的情形,心里就万分痛苦,那天若不是一位好心的老夫人替自己说了句好话,莫说乞丐头目康老大能收自己做小弟,只怕连命也没了,即便不死也要落个终生残疾。

    李熙已经记不清那位慈祥可亲的老夫人的音容相貌了,她救下自己那会,头上的血不停地往下流,糊的满脸满眼都是,在一片殷红色中,自己只隐隐约约地看清了她的半张脸。倒是她身边的丫鬟姐姐长的水灵灵的,给自己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丐帮的康老大当然不是什么善人,他肯收自己当小弟全是看在老夫人赏了他两贯钱的份上。老太太信佛,相信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所以舍下一笔钱救了自己。她身边的那位水灵灵的丫鬟姐姐则又另外舍了一副手镯让康大了收了自己。

    康老大虽然不是东西,但跟他的那段时间,自己也算衣食无忧,也不受人欺负。

    要说做乞丐一点好处也没有,那也不尽然。在李熙看来,当乞丐最大的好处就是心闲,除了一张嘴,一身衣,其余的什么都不用操心,一天两顿饭吃过了,找个墙根一蹲,捉虱子晒太阳,拉呱,闲扯淡,有啥要操心的呢,没有。

    李熙就是在蹲墙根捉虱子晒太阳的过程中跟帮中兄弟学会的唐国话,入门的是日常用语三百句,第一句是:“好心人,可怜可怜我,赏口吃的吧。”这句话最实用,李熙学会的最快,说的最流利,用的也最多。

    第二句是:“佛祖保佑,你就是我的再生父母。”这句话也很实用,但用的不多,通常是在第一句话起作用后才能用的到,使用的频率大概是第一句话的百分之二十。

    李熙学的第三句话是:“操你娘!回家路上遭横祸,下到地狱鬼不收。”这句话比第二句话更实用,一般是在第一句话不起作用时使用。

    有此三句话打底,李熙总算在丐帮站稳了脚跟,经过半个月的考察,康老大决心提前给李熙转正,收为凉州丐帮城西地字坛的正式弟子,免费赠一绰号:“肉头闷葫芦”。

    有了丐帮弟子这个身份,李熙就经常有机会用到他学的第四句话了。

    这第四句话是:“风紧,扯呼!”

    这句话通常用在自己和同伴们替天行道面临挫折时,为了保存实力、继续奋斗,而不得已才使用的一句话。

    李熙练熟这句话后,就追随康老大在城里城外做了许多劫富济贫的侠义之举。

    不过后来也是因为这句话才促使他下定决心离开丐帮,金盆洗手,退隐江湖。

    事情是这样的,某日风和日丽,康老大闲来无事决定带着一票弟兄到城外常家庄走一遭,踏青之余,顺便做件替天行道的侠义之举。

    想那常家家主常百万本是个土豪劣绅,拿他些浮财周济贫苦百姓岂非快事一桩?

    那天康老大的小妾给他生了一个大胖儿子,人逢喜事精神爽,精神爽时狗都沾光,康老天一时高兴,临时起意决定重用李熙,让他发挥身高体壮的优势,做“运财童子”的特别助理,负责将弟兄们劫来的不义之财从墙内运到墙外。

    康老大瞅准常家老少去祠堂祭祖之机,悄悄地带着李熙等一伙八人在常家后院土墙上打了个洞,他带头钻进常家大宅,干净利索地放倒了三条肥壮的看门狗,放了血,斩去四爪,令刚走马上任的“运财童子”特别助理李熙将狗儿背出庄外,挖个坑先埋掉,待天黑再寻机刨出来扛回大将军庙烹煮了打牙祭。

    李熙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康老大对此很满意,立即提拔他为与“运财童子”的副手“捉金童子”,负责将从常百万家找到的不义之财由盗洞里往外递送。

    老大亲自捋袖子上阵,大伙哪有不卖力气的,各就各位后就立即热火朝天地干了起来,撬的撬,搬的搬,扛的扛,运的运,忙的是不亦乐乎。

    忽然……

    留守在墙外放风的小丐惊恐地嚷了四个字:“风紧,扯呼!”

    大伙顿时一哄而散,翻墙的翻墙,钻洞的钻洞,爬树的爬树,瞬间就都没了踪影。

    “风紧,扯呼!”这四个字一向都是由李熙来喊的,而今从小丐口里出来,李熙显得有些不适应,同伴们玩卷堂大散时,他还在闷头苦干呢。

    常家家大业大,家中豢养的打手有名有姓的有“五龙”、“四虎”、“十三小儿”,都是些欺男霸女、杀人放火的败类,当他们不怀好意地同时出现在李熙身后时,新任“捉金童子”正抱着一匹蜀锦往洞里塞呢。

    康老大连声向他大喊:“把东西扔了,把东西扔了。”

    李熙傻愣在那,心里想人家已经看见了,现在再扔不嫌太晚了吗?

    他想不明白这道理,所以就那么傻乎乎地抱着那匹蜀锦站在那,直到被常家“五龙”中的三龙,“四虎”中的二虎,“十三小儿”中的三儿、九儿窜上来,拧着胳膊,掐着脖子死死地按在地上。

    常家家主常百万问丐帮康老大:“这是你的人吧,捉贼捉脏,你还有什么话说。”

    康老大把屁股一拍:“笑话!这人是谁我他妈的根本不认识,我就是个路过的。”

    然后他问李熙:“小子,你认识我吗?看清了我这张脸,可别认错了。”

    康老大到底是老江湖啊,大风大浪见多了,岂在乎这种小场面?

    有道是捉贼捉赃,捉啥在床,我没进你家院子,赃物又不在我手,你敢说我是贼?

    知道“康”字怎么写吗,知道“丐”字有几画吗,在这凉州地界,大天白日的你敢诬陷我丐帮康老大,等着你家大门口做粪场吧。

    老大如此镇定,给了李熙巨大的信心,他一时福至性灵,顿时了悟。

    他一口咬定自己不认识康老大。

    常百万觉得脸上无光,就把一肚子邪火都发到了李熙身上了,他让自家子侄在大门前广场上搭了个“门”字形的木架子,弄了个装鸡鸭的柳条笼子,把李熙双手拧到背后用麻绳捆住,把他塞到笼子里,然后把笼子悬到半空,再敲锣打鼓地唤来全庄老少一起瞻观。

    那几天常家大门口着实热闹了一阵子。

    李熙在柳条笼里蹲了两天一夜,没饿着,也没渴着,没让风吹着,也没被雨淋着,有丐帮弟子在下面看着,连小孩子也不敢朝他丢石子。

    可人老这么吊着也不是个事不是,常家打李熙的屁股那就等于是打康老大的脸呀,丐帮老大是个爱面子的人,让人打了脸连个屁都不敢放,颜面何存,以后可怎么混?

    得赶紧把人救下来,可怎么救呢,康老大想了个主意,他让人做了个泥菩萨,选了四个丐帮壮汉抬着,然后绕着常家大宅开始转圈,边转边敲锣边打鼓边高声吆喝。

    凉州人管这“叫神”,是件吉祥事,有请神认路好赐福给这家人的寓意。

    有道是伸手不打笑脸人,丐帮如此巴结讨好,常家能说什么?可问题是别家“叫神”,请几个人抬着泥菩萨围着宅子转一圈就算了事。

    神嘛转一圈就够了,用不了那么反复折腾。

    而如今丐帮请的这位神可能是个糊涂神,走一趟,他老人家记不住,两趟,还是有些迷糊,得不停地转上个几百趟。

    您想想,几十号人抬着泥菩萨围着宅子昼夜不停地那么转,一边转一边还敲锣、打鼓、高声吆喝,那谁受的了?

    如此转了一天一夜,抬泥菩萨的壮汉换了十二茬,常家实在是受不了。第二天拂晓,天刚麻麻亮,常百万就打发管家端着个柳条簸箕来给丐帮发赏钱了。

    康老大指了指蜷缩在柳条笼子里的李熙,问常府管家这赏钱有没有他的份。

    管家说:“赏钱是给丐帮弟兄的,给谁不给谁,康老大您自个掂量着办。”

    说罢,丢下簸箕就进了门,大门紧闭,门外却响起了雷鸣般的欢呼声。

    康老大领着一众弟子面朝常家大宅齐声高叫道:“丐帮弟子谢常员外赏赐咧。”

    这事还没算完,康老大又叫丐帮弟子挨家挨户砸门,把全庄老少都叫到常家大门口,然后当着众人的面把李熙从木架子上放下来,又在一片喝彩声中由康老大和丐帮几位头面人物把李熙从柳条笼子里架了出来。四周响起了雷鸣般的呼喊声,吆喝声,赞美声。

    此番较量,丐帮完胜。

    常家的簸箕里装着一锭大银,一把碎银和八吊钱,另外还有一只瓷碗,瓷碗里是六个红鸡蛋。康老大拿起一个红鸡蛋剥了皮,递给李熙,说:“打今儿起,你就是我门下弟子了。今后谁再敢欺负你,就提我的名号,我康某人但有一口气在管叫他倾家荡产。”

    李熙捧着鸡蛋感动的说不出话来,康老大见他不吃,遂一把夺过来塞进了自己的嘴巴,大嚼起来,嚼完猛地咽下肚子,一时噎的直挤眼,事后他揣着从常百万那讹来的银子领着一帮弟兄喝酒去了。

    当晚众丐大醉,李熙趁着夜色逃出了凉州丐帮城西地字坛所在的大将军庙,待城门一开便就离开了那座城。

    出门时,细雨蒙蒙,凉州城沐浴在一派烟雨朦胧之中。

    李熙暗下决心要重新做人,积极向上,在这片陌生的世界打拼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他去了凉州东南面的一个小城,先在酒肆里免费洗了三个月的碗,终于混了个流民的身份,有此身份他便可以在那座陌生的小城里堂而皇之地居住下来了。

    安居之后,他便每天花上十个时辰练习口语,一时满嘴燎泡,喉咙痛的水米难进,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让他练就了一口略带长安口音的陇西腔。

    口语过关后,李熙就开始一个字一个字地学习那些类似小篆的古怪文字,一旦入门后,他就发现这些类似小篆的文字跟汉字实际上是一脉相承的,除了字形和读音不通,语法上跟古汉语没什么两样。

    凭着前世打下的古汉语底子,李熙学起来并不算难,半年之后,他已经小有成就,认识了两千个常用字,能读懂一些浅近的文章,写的字虽然不好看,但别人也能认识。

    这个时候,已经升为酒肆跑堂的他又做出了一个惊人之举:拿出所有的积蓄充做束修,诚恳地拜账房先生为师,跟他求学问。

    账房先生大半辈子连个秀才都没混上,虽读了几本破书,写着一笔好字,终究于学问一道还是个门外汉,他不识学问,学问也不识他。

    众人皆笑李熙呆,白白上当受骗,李熙却不在乎,对账房先生执礼甚恭。

    账房先生被他感动了,加之老受人家供奉,也不好意思不卖弄点精神拿出点本事来糊弄一下这个看着的确有些呆傻的弟子。

    李熙跟着账房先生学了大半年时间,账房先生忽然就感到有些吃不住了,这个半道出家的学生可了不得,书里的道理一点就透,还常能举一反三,提出一些独到的见解。

    账房先生一看这不成啊,再这么下去,自己吃饭的家伙可就要丢了,这真是应了古人的那句话:教出徒弟饿死师父啊。

    账房先生脑子一转,李熙就厄运临头了。那年秋,吐蕃大军围困了凉州城,向凉州都督勒索财物和人口,左近州县奉诏紧急募兵前往驰援,折冲都尉就拿着籍簿到处抓人。

    结果是十抓九空,簿册上的良家子早已逃亡殆尽,名不副实了,不得已州县官员和折冲都尉只能强行摊牌,凡城中居民,不论在籍不在籍,每家抽丁一人,不出丁也可以,拿钱来,官家自行雇人替你服役。

    酒肆掌柜本想花钱免灾,账房先生在他耳旁吹风了:“这个李熙了不得呀,他一个跑堂小二,天天晚上抱着本书看,你说他想干什么?这样来路不明的人,我看还是趁早打发了为妙。”掌柜的一听就明白帐房的意思啦,他这是想要赶李熙走啊。多年的老伙计开了金口,这点面子自己得给。再说那个李熙,不喝酒,不赌钱,不*,辛辛苦苦挣俩钱全拿去买书看,嗨,这个小子志向不小啊,恐怕自己这小店也留不住,索性打发去吃粮当兵吧。

    于是掌柜的就打发账房先生去折冲都尉那替李熙报了名,当天晚上,几个牙兵就冲进客栈宿舍,将一条铁链子往李熙脖子上一套,牵着当兵去了。

    李熙当兵的第二天就上了战场,一个骑马的校尉在前面领着,一群刚被抓来的新兵跟在后面,走走停停,停停走走,李熙心里直纳闷,这是干啥呢,郊游踏青也没这么散漫吧,这是去打仗还是去送死啊,我去,八成的人都还赤手空拳,连根木棍都没有。

    李熙觉得当务之急得赶紧找件趁手的兵器,没兵器打什么仗啊。

    趁着行军途中休息,他随着一帮聪明人溜进了后军辎重营,想从那寻摸一件什么兵器。

    辎重营比菜市场都乱,人马乱窜一通,一伙人进去就给冲散了,李熙傻眼了,这么多营帐、车马,自己去哪找兵器啊?那种茫然的心境就如同一个初入大都市的乡野小子站在十字街口,面对车流滚滚,霓虹闪烁,却不知路在何方。

    他右手边是辆运粮的马车,一个老军正靠着车轱辘儿打盹,他身上盖着块麻袋片,脸上蒙着粗布汗巾,李熙几番想伸手拍醒他,向他打听个路径,却因胆量不够,下不去手。

    李熙的运气不错,一个小校驾着马车带着人来领粮,正打盹的老军一跃而起,冲那小校点头哈腰,交验了竹牌发了粮,李熙搭手帮着老军把粮食搬上小校带来的马车,打发一行人去了。

    须发皆白的老军油子瞅着李熙面相忠厚,不似个歹人,加之刚才又帮了自己点小忙,这才稍加颜色,动问起他来此作何,闻听李熙来找兵器的,便把手直摇,说:“劝你甭费那劲,找不着,没有。”

    老军告诉李熙募兵太急了,上面的军械运不过来,城里的武备库又是空的,你们这伙子人八成是要空着手上战场了。

    李熙大惊失色,赶紧问:“没兵器打什么仗啊,那不是白白送死吗?”

    老军扫量了他一眼,鼻孔里哼出一丝不屑,说:“新兵是吧,来来来,瞧着咱俩有缘,让爷们点拨你两句。”

    李熙本着有枣没枣打两杆子的态度,虚心向他求教,态度恭顺的无以复加。

    老军对这个懂礼貌的年轻人很有好感,拍拍身右侧的空地让李熙坐下来,这才清清嗓子说道:“听我句劝,别找什么兵器,没兵器不会白白送死,有兵器才会丢了小命呢。明白没,没明白,那好。我问你:吐蕃人来这干嘛?”

    李熙眨巴眨巴眼:“抢钱抢粮抢女人啊?……难道他们是来杀贪官污吏,解放受苦受穷的劳苦大众的?”

    老军说:“你说的不全对,除了抢钱抢粮抢女人,他们也抢奴隶。”

    李熙瞪大了眼问:“这世上还有奴隶。”

    老军说:“哟,瞧你眼瞪的,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你哪来的人呐,打天上来的?谁跟你说这世上没奴隶啊,满大街都是,多了去了。”

    李熙真想告诉他自己就是从天上来的,还是开着车来的呢,不过他忍住了。这种事三言两语说不清楚,说多了又容易被人当神经病看待,何苦呢。

    他谦卑地说:“老爷子,您行行好,给说道说道。让小子长长见识。”

    老军瞧他挺谦虚,就继续说道:“吐蕃人跟回鹘人打仗,死人太多了,男人不够用,就来咱大唐抢些人回去补补虚。”

    李熙一听这个挺兴奋,搓着手问:“您这意思是咱大唐的男子被掠去吐蕃,为的是帮他们传宗接代?”

    老军鄙夷地瞪了他一眼,说:“那得看造化啦,像你这样长的白白净净、高高大大的,多半没戏。”

    李熙一听不乐意了,这叫什么话嘛,我长的好看还有错了吗,感情那儿的人都喜欢又矮又瘦形似类人猴的货色吗?

    老军说你不要急躁嘛,且听我细细道来,这个,他这个,吐蕃人信奉上帝,所以……

    他的话还没说完,李熙就大呼小叫起来:“您说什么?吐蕃人信奉上帝?您别逗了,您去过吐蕃吗,您不能欺负我一个老实孩子就在这信口雌黄乱忽悠吧。吐蕃人不是信奉佛祖吗?啥时改信奉上帝了,哎,上帝叫什么名字?”

    “释迦摩尼啊,怎么啦?”老军吃惊地问道。

    “释,释迦摩尼啊。”李熙顿时没脾气了,他满脸堆笑说:“您继续,您请继续。”

    老军白了他一眼,心里更多了一丝不屑:“连吐蕃人信上帝都不知道,还敢跟我瞪眼睛,吃多了撑着了么。”

    不过好为人师的老军还是原谅了李熙的冒失和不敬,他继续往下说道:

    “正是因为他们信奉上帝,所以但凡有好男儿,譬如像你这样的,都要送到庙里去做和尚,据说哪儿的和尚是不允许结婚生子的。所以我说你没戏。”

    李熙想了想,说:“看来我还得找件趁手的兵器才行。”

    老军递给他一根烧火棍说:“拿这个就成。”

    李熙见他说的郑重,把烧火棍在手里掂量了掂量,看看黑的那端,的确是被火烧的,试试重量,似乎也没有在里面藏一把剑或灌铅的可能,于是不解地问老军:“您确信吐蕃人怕这个?”

    老军哈哈笑道:“一个烧火棍谁怕,吐蕃勇士的刀锋利着咧。”

    李熙死的心都有了,他拖着哭腔吐槽说您老不糊涂呀,您老有见识,您老这么有见识,咋出了这么骚的主意呢?我李熙就算没啥孝敬您,也没得罪您吧,您没必要把我当个傻瓜似的往死里整吧。

    老军拍拍欲哭无泪的李熙,说:“我这是在帮你呢。不明白,不明白就听我说,你记着:上了战场,但凡拿刀有箭的,他们一律视作死敌,那是非往死里整不可啊。空手去的,他们都视作是奴隶,刚才我也跟你说了,奴隶去是干什么的。”

    李熙擦了把脸欣喜地答道:“我知道,是配种。”

    “可惜却没你的份。”老军嘲弄道,“而拿这玩意去,他们既不会把你当死敌往死里弄,也不会把你抓去当和尚。”

    李熙道:“那他们要怎么处置我?”

    老军神神秘秘地在他背上一拍,说:“还是做奴隶。”

    李熙道:“我去,绕了这么大一圈,还是要当奴隶,我还不如拿起刀枪跟他们拼了呢。死也壮烈。”

    “壮烈个屁。”老军捻着山羊胡子眯着眼微笑着,“知道为啥兵器都没有就打发你们上战场吗?那些个做大官的就不知道这么着让你们上战场是九死一生没有胜算?嘿嘿,我告诉你,人家精明着咧,”

    李熙望着老军神神叨叨的样子,忙问:“这里面难道藏着什么惊天大阴谋?”

    老军捋着山羊胡子,念念有词道:“阴谋是有,却谈不上惊天二字,自大唐开国以来,这等把戏玩了三百年了,熟的很呐。”

    李熙觉得这老军的话越来越有意思了,急问:“什么把戏,您给说说呗。”

    老军笑道:“送礼呀,自古蛮人寇边都图的啥?钱、粮和人嘛。钱,他们是不会给滴,粮嘛,边地缺粮,是想给也给不了滴,那就只有给人咯。人家那边不缺女人只缺男人,你们就是送给吐蕃人的大礼嘛。这份大礼一送上,吐蕃人立马就要退兵了嘛。边地的将军、大官们又可以立大功发大财了嘛。”

    老军摇头晃脑地说着,李熙却听的满心沉重。

    奴隶,想到自己马上就要成为矿山、石料场里那些吃的比猪还差,干的比牛还多的苦命奴隶,李熙把手中烧火棍一扔,慨然说道:“宁可血溅沙场,我也不当奴隶。”

    “哪去?你给我回来。”老军一把扯住了他,“好死不如赖活着,留得有用身,才有翻身计啊,你们年轻人不懂。”

    李熙听了这话撇撇嘴,没说话,一付不为所动的架势,老军知道这话打动不了他,于是又道:“吐蕃人现今内乱交困,用不了几年就要分崩离析,到那时你们就重获自由啦,彼时重返大唐。嘿嘿,将来跟你的儿孙们也可以夸夸海口,吹吹牛皮嘛。”

    李熙嘴上不说,心里嘀咕:那也不知道是猴年马月的事呢,我依稀记得直到北宋年间吐蕃国师鸠摩智还曾造访过大宋,可见那时吐蕃还在。分崩离析,谈何容易。

    李熙本想再深入地思考一下自己的未来,是做一名壮烈的无名烈士,埋骨黄沙,还是做一个奴隶,忍辱负重,静候吐蕃帝国崩溃的那一天,或者做个喇嘛也不错,毕竟自己的左手右手都还健在。

    李熙的问题还没想明白,出征的号角就吹响了,几个骑马的军校挥舞着马鞭,恶狼般驱赶着懒散地躺在地上的新兵,李熙一个不留神也挨了一鞭子,从那一刻起,他就绝了做烈士的打算,把士兵当猪狗一般看待,还指望老子给你卖命,我去——

    不过究竟是做和尚还是做奴隶,李熙还是颇费了一番思量。唉,这个问题太复杂,还是边走边说吧。

    吐蕃骑兵很不欣赏李熙遇事瞻前顾后、犹豫不决的性格,他们替他做了选择,让他做了一个不用跟女人打交道的奴隶。

    在战俘营里呆了三天后,李熙得到了他的奴隶编号:九五六五。吐蕃人把这个编号烙在他肩头上,然后分配他去剪羊毛。

    羊是大唐边将为显示何谈诚意送来的,吐蕃人觉得羊毛太长,宰杀的时候会很麻烦,就征调了几十个心灵手巧的奴隶来从事这项工作,勤奋好学的李熙很快掌握了这门手艺,可惜羊很快就被吃光了,羊毛没得剪了。

    和谈成功后,李熙被带回吐蕃,吐蕃女人多,剪羊毛用不着男人,李熙就被派去森林里伐木。吐蕃人给了他一把可能是从上古时期传下来的铜斧,其锋利程度介于石斧和铁锤之间,第一天,李熙的手就被磨破了,第二天,双手血肉模糊了。

    本来他是打算请两天假的,哪怕全勤不要呢,但考虑到吐蕃监工常鼓励请假员工自个挖坑把自个埋了,李熙决心还是暂时忍耐一下。

    为了不让吐蕃监工小瞧自己,李熙强忍着**和精神上的双重折磨,苦中作乐,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尽管他的手肿胀的堪比发泡好的熊掌,但他仍用它捧着碗喝粥,而非像狗一样趴在地上舔着吃。

    一边吃一边与同样来自大唐的难兄难弟们谈笑风生。

    然后用近乎麻木的手掌握着坚硬的斧柄,砍伐树木,一边工作,一边流泪,一边与难兄难弟们谈笑风生。如此过了两天,到了第三天,一个新来的唐人趁他不备突然在他的手上抹了一把粘乎乎的东西,周围的人都不怀好意地笑了起来。

    监工过来问怎么回事,回答说有人往李熙手上抹鸟粪,监工望着李熙眼眶里热泪直滚,就和蔼地问他疼不疼,要不要看郎中。

    李熙疼的是一把鼻涕一把泪,却口是心非地说手不疼不用请郎中,自己流泪是因为感动所致,监工老爷如此体恤下情,自己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监工猛捏李熙的手,笑着说没事就去干活,再让我看见你们上工期间在这闲扯淡,我把你们一个个都剁碎了喂狗。

    李熙的手剧痛了一日一夜,剧痛难忍时,他就在嘴里塞一根软木棒用牙齿咬紧忍着。

    若不是怕起内讧让吐蕃监工有机可乘,他一定要好好举报那个不良同胞的丑恶行径。

    同胞们呀,你们为何总爱自相残杀呢。

    ……

    第二天,李熙的手突然消肿结痂也不疼了,他这才知道自己的同胞是在帮他,他决心要好好答谢自己的救命恩人,豁出去遭天谴的危险,也要把从老军那里得到的有关吐蕃帝国即将分崩离析的天机泄露给他。

    可惜白云悠悠,那人已不知去向。

    有人说他是受不了苦钻了黑森林,黑森林里尽是毒蛇猛兽,人钻进去岂非找死?

    也有人说因为他晚上不肯背对着监工睡觉,监工罚他挖了个坑把自个埋了。

    还有人说……

    总之,李熙再也没有见到他。

    当李熙的手把铜斧的柄磨的溜光铮亮,斧柄也把他的手磨出厚厚的一层老茧时,幸运之神似乎向他望了一眼,不过不是青眼,而是白眼。

    夏末秋初时节,大唐边军主动出击,袭击了分散在森林边缘的几个吐蕃部落,砍了几百颗人头,强奸了几百个妇女,抓了几百个吐蕃人做奴隶,夺回了几百个被吐蕃人抓去的奴隶。取得了唐蕃战争史上又一次辉煌而伟大的胜利。

    李熙那天正在山上伐木,眼见山下的草原上冒起了青烟,正疑惑出了什么事,忽然就看见平日里作威作福的吐蕃监工正拎着皮囊往山下跑。

    李熙忽然忆起了老军曾经说过的话,于是扯嗓大呼:“吐蕃败了,大唐胜了。”

    如行尸走肉般在林间劳作的同族们闻讯顿时像打了鸡血,一个个跟着鼓噪起来。

    一个机灵的小伙子弯腰捡起一块石头狠狠地砸向了十几丈外的监工,他本是猎户出身,投掷石头可以砸死老狼,监工的身板儿显然不及老狼皮实,闷哼一声就趴在了地上。

    众人把他捆起来,准备交给唐军领赏,但大唐的军将却顾不上这些,他们杀败了吐蕃人后正在饮酒作乐。

    几百颗人头插在尖锐的木桩上,看上去也颇为壮观吧,几百个女人同时脱光衣裳跳舞,看上去更加壮观吧,你说谁还有心事去管什么狗屁监工。

    一位唐军军校极不耐烦地向被众人推举来接洽的李熙嚷道:“爱咋咋弄,刀砍斧劈,随便,回头记得把人头提来给我,我给你们记功请赏。”

    李熙唯唯而退,依依不舍,出营的时候还差一点撞在木桩上,有什么办法呢,虽然已经是黄昏,可阳光还是太强烈了,照射在那片白晃晃的东西上,太晃眼了。

    军校的话被李熙带回山上后,大伙儿就开始商量着怎么处置这个监工。

    约一盏茶的功夫后,众人达成共识:把他绑在树上,咱们兄弟轮番上阵,爱打爱捶,悉听尊便,用拳用脚,听其所好。但有一条得注意,先别弄死了。

    这个人太凶残了,太可气了,就这么弄死,太便宜他了,怎么着也得严刑拷打个三五七日吧,等大伙出够了气,再让他自个挖个坑把自个埋了。

    不过也有人发出疑问:到那时节他还能挖的动坑吗?

    还有人提出疑问:山下不是吩咐了要带他的人头去请赏吗?军队里是杀头记功的,他们是要拿这颗人头去邀功呢。咱们就算不稀罕赏钱,也没必要得罪人是不是?

    大伙叽叽喳喳争论了一阵后,就说那就不活埋了,改砍头吧,打够了,出完了气,先让他挖个坑把自个埋了,然后咱们大伙儿再把他挖出来,砍下脑袋去领赏,两不耽误嘛。

    主意打定,监工就被剥光衣裳捆在了树上,他听到了奴工们的议论,情知难逃一死,反倒全放开了,他放肆地大笑,豪情万丈地发表演讲说:

    “老子死也值了,你看看你们,真是猪狗不如的东西,四十三个汉子,老子才一个人。老子一个人活活弄死了你们十六个人!余下没死的个个给老子当牛做马!你们有没有廉耻,你们怎么就那么贱,你们为何不反抗,就算没胆量反抗,至少可以逃跑吧,林子这么大,老子就一个人,你们跑了我有什么办法?可笑你们这群猪狗不如的东西,只知道闷头苦熬,死了也活该。”

    他说完还用力向地上吐吐沫,以示轻蔑之意,这可真把大伙气疯了,他奶奶的,你得势时嚣张,这会儿成了丧家犬,还这么嚣张,活腻歪了找死不成?

    有人举起了铜斧,有人操起了大棒,有人挥舞着拳头,有人大口向他吐口水,个个摩拳擦掌,纷纷准备结果了这厮的性命。

    李熙赶忙拦住众人说:“诸位千万别上当,他这使的是激将计啊,这么就弄死他,岂不是太便宜了?”

    众人一听这才回过味来,于是纷纷咒骂。

    监工见自己的计谋被李熙识破,恨的目瞪欲裂,破口大骂道:“你不得好死。”

    李熙拍拍他的脸说:“你先顾好自己吧。”

    吐蕃人朝李熙的脸上吐了口吐沫,众人呵呵大笑,李熙用衣袖擦干了,他弯腰捡起一根木棒,望定吐蕃人的嘴,狠狠地砸了下去。可惜了监工的一口好牙,全碎了,和着血沫往外吐。仇人近在咫尺,可惜他已经没有力气往李熙的脸上吐了。

    吐蕃人惨烈的嚎叫声一直持续到二日拂晓,奴工们轮番上阵,拳打脚踢,发泄着自己的一腔怒火,一个打累了就换另一个,到拂晓前后大伙每个人都上了三次番,人人都报了仇。

    黎明破晓前,李熙昏昏沉沉地睡了一觉,睡的很不踏实,他梦见被自己打碎满口牙的监工跪在他面前真诚地向他忏悔,痛哭流涕地表示今后一定改邪归正,希望李熙能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李熙有些心动,觉得应该给人一个改过的机会,他那颗看似冷酷坚硬的心,内芯其实还是很柔软的。

    耳畔传来一阵磨斧头的声音,李熙觉得奇怪,吐蕃监工不是被打的快死了吗?谁这么大清早的就起来磨斧头准备开工?

    磨斧子的是个黑瘦精干的少年,正是他用石头砸倒的监工。

    李熙劝道:“一颗头也值不了几个钱,大伙一分就没有了。”

    “你的意思还是要把他活埋?”少年眼眸里闪烁着疑惑,他用手指试了试斧刃,“这家伙已经废了,根本就挖不了坑,我看还是砍了干净。”

    “不管是活埋还是刀劈斧剁,都只能图一时痛快,人死如灯灭,他是感觉不到痛苦的,所以我觉得对一个恶人最严厉的惩戒应该是……”

    李熙的话还没说完,少年的双眸里就射出了奇幻的光芒,他高兴地叫道:“我明白了。”

    李熙握着他的手,充满疑惑地问道:“你的真明白了?”

    “我明白了,看得出你是位高人,您真是高人呐。”

    少年说完丢了铜斧,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走向了吐蕃人,几步远的路,他回了两次头,他望着李熙,眼睛里充满了崇敬的神采。

    然后——

    他就用石头狠狠地砸向了吐蕃监工的膝盖。

    啊——

    监工歇斯底里的惨叫声,震动了整个山林。

    啊——

    他的另一只膝盖也碎裂了,惨叫声惊起阵阵飞鸟。

    “三郎,你在干嘛?”一个被惨叫声惊醒的老汉茫然地问道。

    “你没看见吗?我在砸他膝盖。”少年红光满面,他望了眼李熙,目光在众人脸上逡巡着,止不住的兴奋和笑。见众人仍是一副无知无解的样子,便大声解释道:“你们还不明白吗?杀了他,就太便宜他了,他的手上沾染了多少人的血?一刀杀了,只能图一时痛快,人死如灯灭,他是感觉不到痛苦的,所以对一个恶人最严厉的惩戒应该是……应该让他的余生都活在悔恨中……”

    少年再次望向李熙,眼眸里充满了崇拜,他得意洋洋地为自己的行为做了注解:“下半辈子,他就算要饭也要被人欺负啊,哈哈哈哈,他一定会活的猪狗不如啊。”

    李熙无力地低下了头,他觉得这少年可能误解了自己的意思,他的本意是放监工一条生路,让他在悔恨中度过余生。

    狠毒莫过杀人诛心嘛。

    但是现在……

    算了,事已至此,或许少年做的也没有错。

    后来的事实证明三郎做的一点也没错,他真是大伙的幸运星。

    李熙想想都后怕,要是自己一行人是提着那吐蕃监工的脑袋走下山的,那将会是怎样的下场呢?

    山下的唐军将士昨夜因为酒喝的太多,又和舞女们玩的太累,太过疲惫的他们放松了警惕,结果在一更天时,被一股吐蕃残兵偷袭劫了营,校尉以下三百人被斩首。

    李熙领着二十六个奴工下山走进昨天接洽好的唐军大营时,西天的晚霞浓红如血。

    远远瞅见营门内列着一排唐军士卒,李熙心里还挺激动,自己区区一介平民,一个被吐蕃掠来的奴工,何德何能,竟让大唐的勇士们列队相迎呢。

    李熙这兴奋劲没持续多久,就意识到自己应该赶紧逃命了。

    隐伏在营中的吐蕃人本想赚唐军进营,没想到赚进来二十七个昏头昏脑的奴隶。

    于是箭飞如雨,当场射翻了十几个人,李熙一看势头不对,抱头就跑。

    吐蕃人的羽箭贴着他耳朵根飕飕怪叫,他吓的腿也软脚也软,但他心里很清楚,这会儿要是让他们逮住,可就不是重新为奴这么简单了,那就是个死啊。

    啥叫命比草贱,这就是。

    李熙起初是抱着头跑,后来他想明白了,这射来的是箭,不是街边小贩砸来的臭鸡蛋,抱着头就有用吗?没用,不仅没用,还会耽误自己跑路。

    想通这一节,李熙就解放了双手,撒了欢地飞奔起来。

    夕阳西下,层林点金,夜色渐浓,夜风徐徐,真是良辰美景跑路天啊。

    李熙此刻进入了一种无法用言语述说的境界,他两腿生风,犹有神助,吐蕃人如雨的箭矢在他耳畔簌簌滑过,却分毫伤不得他,他只觉耳畔小风潇潇,其身飘飘遥遥,两脚几乎要离开地面腾空飞起来了……

    ……哎,哎,飞起来了,他飞起来了,他真的飞起来了,他真的是飞起来了,他踏空而起从一道断崖上直冲而下,其潇洒程度与前世驾车冲下大桥那一瞬雷同类似!

    “有种你就让我再穿回去!”李熙恶狠狠地诅咒道。

    神恨他的无礼,没有遂他的心愿。

    他从断崖上摔了下去,崖下没有深潭、河流、湖泊、雪窝、沼泽、救生气垫,他也没有被树枝、山岩、鹿角,或其他突出物挂住,恰巧也没有老鹰、大雕、骏马、飞凤或暴龙从脚下路过……什么都没有,他就是那么结结实实地摔在了地上,如铁般坚硬的砂石地!

    “……哎呀,啊,好疼呀……”

    但他没有死,甚至都没有受重伤。

    这在任何人看来都绝对是奇迹的奇迹,李熙却处置坦然,早在自己穿越到这个世界的时候,他就知道这是一个混乱颠倒的世界,万事不可以常理推度,一切皆有可能!

    吐蕃追兵距离断崖尚有十几丈远就勒住了马,他们是眼看着李熙跌下悬崖的,那道断崖高约三十丈,一般而言,人跌下去不死也得残废,为了一个或死或残废的奴隶冒险站到断崖边缘往下探望,纯属是吃饱了撑的。

    于是他们纷纷拨转马头得胜回营去了:被唐人掠来几百名妇女还等着他们去解放呢,这些可怜的女人一个个都吓坏了,晚上可得好好安慰安慰她们啊。

    李熙奇迹般地躲过了这一劫。

    死里逃生的他在森林边缘的草原上流浪了半个月后,来到了一个回鹘人部落,那年风调雨顺,回鹘人的牛马羊长的又肥又壮,衣食丰足的回鹘人热情地接待了他,听说他会剪羊毛,就留下他做了剪羊毛的师傅,管吃管喝管住,还管女人*觉。

    李熙是打心眼里感激这些碧眼高鼻的回鹘人。

    “我爱草原,我爱我家。”李熙每天早上走出帐篷时都会面对朝阳说同样的一句话。

    可惜好景不长,“草原鬣狗”沙陀人突然袭击了这个回鹘人部落,把包括李熙在内的一百多男女变成了他们的奴隶。

    “鬣狗”把奴隶们带回他们的巢穴,用锋利的刀子削去李熙身上由吐蕃人烙下的编号,他们的刀子真锋利,削人皮的手法更纯熟无比,一刀下去,曾经的耻辱就没了,只留下了巴掌大的一块疤。

    剪羊毛的李师傅摇身一变成了李大厨。

    李熙只用了三天时间就跟突厥大厨学会了做烤肉,烧浓汤。第四天,李熙晋升为大厨,原先的大厨因为菜式太老套,提不起主人的胃口,被剁巴剁巴喂了狗崽子。

    为了避免重蹈突厥厨师的覆辙,李大厨抖擞精神,卖弄手腕,大展厨艺,将后世八大菜系的几百种菜换着花样做给“鬣狗们”品尝。一天推出一样新菜品,两个多月没有重样的。

    沙陀人很欣赏他的菜,却并不欣赏他的人,嫌他身上的油烟味太重。每天做完菜后,李大厨师就不得不收起头顶上的光环,乖乖地躲到堡垒外的羊圈里抱着羊儿睡觉。

    同样抱着羊儿睡觉的还有几个十四五岁的少年,其中一个穿着羊皮袄的少年,对一头母羊特别上心,每晚必抱着它方能入睡,好奇的李熙只是无意中瞄了他一眼,敏感的少年就回以狼一样的阴狠目光。李熙据此给他起了个绰号叫“狼孩”。

    某日,“狼孩”挨了“鬣狗”主人的鞭子,遍体鳞伤的他跑去向他的羊妈妈诉苦,却意外地发现后者正和一头老公羊在谈情说爱。“狼孩”厌弃了他的羊妈妈。

    又一日,“狼孩”又挨了“鬣狗”主人的鞭子,奄奄一息的他爬进羊圈里藏匿,三天三夜,他伏在烂草里一动不动,第四天深夜他被他的羊妈妈用舌头舔醒,但饥饿难忍的他却趁势抱住了怀孕的母羊,咬断了它的喉咙,吸干了它的血。

    李熙后来知道那个少年也是沙陀人,名叫朱邪赤心。

    沙陀人被称之为“草原鬣狗”,族群内部上下尊卑等级森严,对内对外皆凶残、冷酷,朱邪赤心出身贵族,之所以受族人虐待,据说跟他出生时的异象有关。沙陀人出生之际,他家中豢养的牧羊犬忽仰天发出狼嗥,继而互相撕咬,直至同归于尽。

    传言如此,至于真相,李熙只能说呵呵。

    沙陀主人不让李熙住在土堡,无形中却救了他一次。

    为了救回被掠走的族人,回鹘可汗出动了精锐骑兵,在一个寒冷的深夜突然包围了沙陀人的堡垒。趁沙陀人熟睡之际,回鹘人在土堡四周堆满了干柴,然后点燃了火,烈火将整个土堡变作烤箱,里面的沙陀人则统统做了烤肉。

    在羊圈里搂着羊睡觉的李熙奇迹般地逃过了这一劫,但厄运并没有结束。回鹘人把他当战利品带回了草原,在他的头上插了根草棒和牲口混在一起公开叫卖。

    李熙、“狼孩”,以及另外三个沙陀人被一户牧羊人买去,牧羊人待他们不算十分苛刻,除了喝醉酒时偶尔鞭打他们以外,他甚至称得上很仁慈。

    他买的五个奴隶统统活过了半个月,而其他人家的奴隶总是活不到十天就折损大半了,三分之一被饿死,三分之一被打死,三分之一是病死。

    人们都说李熙他们命好,但李熙并不这么认为,自己之所以活的久,是因为当惯了奴隶,懂得为奴隶的生存技巧,而非主人的仁慈和慷慨。

    和他持同样看法的还有朱邪赤心。

    非正常死亡的阴影挥之不去,营地里的奴隶开始酝酿一场暴动,李熙也很想参与进去,但沙陀人信不过他,说唐人惯会出卖朋友,不值得信任。

    出于保密的考虑,某日深夜沙陀人将李熙从牛棚里抓了出来,剥光他的衣裳,捆住他的手脚,堵住他的嘴,把他扔到了草窠里,让蚊虫去吸干他的血。

    那晚电闪雷鸣,下了一整夜暴雨。

    第二天李熙被牧羊人救回去的时候,已是奄奄一息,那几十个准备暴动的沙陀人的头颅穿成一串高悬于旗杆之上,远看如一大串肉葫芦。

    暴动失败,他们几乎全军覆灭,据说只逃走了一个少年,名字叫朱邪赤心。

    李熙大难不死,因祸得福,他的主人在暴动中被人割断了喉咙,因为没有继承人,他的财产便被充公。李熙成部族公社里的牧羊人。

    回鹘人的公社是为孤寡老人设的,族里共同出资出人蓄养牛羊,所得归孤寡老人受用。因为是公共事业,权属不那么明晰,管理远不及私家那么严苛,那段日子是李熙穿越以来过的最舒心的时光。

    白天赶着洁白的羊群在辽阔的大草原上放歌,晚上围着篝火喝酒吃肉跳舞,年轻貌美的回鹘姑娘热情奔放,总是能恰到好处地慰藉你的孤独。

    这种甜蜜的真实常让李熙感到不安,自己跨越千年而来,真是为了这一刻的虚幻?甜蜜的假怎敌得痛苦的真,过惯了倒霉日子的李熙在不舍和不安中又迎来了痛苦的真实。

    某日,一伙凶狠野蛮的室韦人袭击了他的羊群,俘虏了他,他又成了室韦人的奴隶。

    室韦人在每个奴隶的胸脯上打上烙印,李熙因为被认定为唐人,受到了室韦人的特别关照——在他的前胸和后背上各打了一个烙印。

    奴隶身上的烙印还没有结痂,室韦人就自食恶果了。因为越界抢掠财物,他们受到了草原狼族契丹人的惩罚,给李熙打烙印的那个室韦人现在也做了奴隶。

    契丹人让他穿上花花绿绿的女人衣裳,登上柴堆一边跳舞一边演唱祝福的歌谣。

    那堆柴足有一人多高,李熙起初以为让室韦人站在柴堆上,目的是为了让台下观众好看的清楚点,后来才知道契丹人原来是另有妙用。

    草原狼围坐在一起,边饮酒,边欣赏室韦人的歌舞,不时地发出欢快的笑声和真挚的赞美声。不时有人丢给室韦人一块肉骨头或半杯残酒作为奖赏,室韦人为自己得宠而雀跃,歌舞的十分卖力,曲终人将散,几个喝的醉醺醺的契丹人递给室韦人一支火把,示意他可以把脚下的木柴点燃了。

    室韦人无奈地接受了他们的提议,在烈火中实现了永生。

    契丹人把李熙、骆驼和马一起送到了与大唐交界的边境市场上,在他那乱蓬蓬的头发上插了一根木棒。李熙有一副好身架,牙口也轻,还懂得几门手艺,契丹人给他标了个高价,这让李熙一度欣欣然有些发飘。

    可能是因为价格太高,或其他什么原因。

    李熙一直有价无市,迟迟难以出手。

    望着同伴们一个个觅得新主人,李熙心焦如焚。

    契丹人分析后认为李熙卖不掉的原因很有可能与室韦人留下的那个烙印有关,那个烙印有些类似唐字里的“死”字。

    “死”,多么不吉利呀,谁愿意花钱买个“死”字回家呢,多晦气呢。

    于是契丹人仁慈地决定为李熙除掉这块带有侮辱性质的烙印,但究竟是用刀把整块皮剥下来,还是用火把烙印烧烂,亦或是再烙一个更大的标志遮挡旧标。

    主人们为此争执不下,最后竟动起了刀子来,结果主张用刀子剥皮的哥哥死在了主张用火的弟弟的刀下。

    寡嫂带着嫁妆下嫁小叔子的同时,宣布这个前胸后背都烙有“死”字的人是个不祥人。

    不祥之人连做奴隶也不配,他活着只会连累更多的人倒霉。

    女主人给了害死自己丈夫的不祥人一把铁锹和一个皮袋子,让他先在地上挖个坑,再把他自己装进袋子里,然后再躺进挖好的坑里,至于要不要把袋子口系上,则全凭他自己的喜好,在这一点上女主人是十分开明的。

    李熙给自己挖了个坑,但不想跳下去,那个恶毒的女子就拉开弓威逼他跳。

    她的弓刚刚拉开,大唐的铁骑就杀到了。这是朔方镇的骑兵,向来以善战闻名,骄横的朔方军狠狠地鞭打了那个女人的丈夫,然后令那个女人斩下她新丈夫的脑袋,并让她把她新丈夫的尸身装进皮袋子里埋掉。

    女人一一照做了,然后她瑟瑟发抖地恳请朔方铁骑饶过她的性命。朔方军卒允其所请,他们递给契丹女人两根绳子,让她把她丈夫的头颅拴在战马的尾巴上,由他们带回去请赏,再用另一根绳子把她自己的双手捆住,他们要把她当作战利品带回家享用。

    契丹女人一一照做了,然后她提醒朔方骑兵李熙是个不祥之人,两天之内害死了她的两任丈夫,并害的她成为奴婢。

    朔方骑兵哈哈大笑说:“他是你契丹人的克星,却是我大唐的福星。”

    然后他们询问福星的来历,李熙极力向边军证明自己是唐人,是良家子,不是贱籍奴隶也不是奸细。

    契丹女人眼看这个给自己带来不幸的不祥人要咸鱼大翻身,就举报说李熙是陇西人,不算是正宗的唐人。

    官军很乐意接受她的观点,他们作出爱莫能助的样子对李熙说:“陇西之地已沦落胡尘多年,早非我大唐国土。你这种情况我们也爱莫能助啊。我大唐是文明开化之邦,即使是奴隶也能吃的饱穿的暖的,你就安心地踏实地做我大唐的奴隶吧。”

    李熙脑子里的病就是在那时落下的,那位老军说的对,自己有生之年一定能回到故国,可故国却把我当成了奴隶,一个把你当作奴隶的国家,还算是故国吗?

    李熙想不通这些道理,所以从那时起,他就被人视作是脑子有毛病的人,他的嘴里也经常会嘀嘀咕咕说些莫名其妙的话,哼唱些古里古怪的歌谣小调。

    直到某个深秋的午后。

    那时李熙还是一个待售的奴隶。

    被朔方军带回唐国后不久他被卖给了一家造酒的作坊,因为身强力壮,老板对他十分关照,把作坊里最苦最累的活都留给他。因为身强力壮,美艳风骚的老板娘对他也十分关照,把夜里最苦最累的活也留给了他。

    如此只两个月,李熙的体重就从一百六十斤直降到九十斤,变的骨瘦如柴,先是顾不上晚上的活,后来白天的活也照顾不来。

    对李熙失望透顶的老板和老板娘把他暴打一顿后,以一贯三的价格卖给了麟州有名的人牙子“斑斓虎”,因为重伤在身,一连两个月李熙都处于待售状态,精明而刻薄的虎老板判断骨瘦如柴的李熙至少还得等半年才能出手,而且绝对卖不上高价,如此这么一个奴隶,让他吃饱饭那完全是一种浪费。虎老板特意关照管事的:给他一口吃的,别饿死就成。

    有了这句话,李熙这个待售者整天就只能躺在那,因为他实在连坐的力气也没有了。做奴隶都做到这个份上,有时候李熙想自己还不如撞死算了,这个念头萌生过多次,行动却没有一次,因为他心里清楚想撞死也得有力气,像他这样连坐都成问题的人,撞死太奢侈。

    既然死已经成了一种奢望,那么就暂且卑贱地活着吧。

    这个熏暖如孟春的深秋午后,李熙和其他五十九个待售者一起聚集在一个小广场上,下午应该有重要客人要来,中午时分管事的提着三个大饭桶过来,要给他们加次餐。

    六十个待售者分作五组:第一组,二十个人,清一色的健壮男子汉,年龄十五岁至三十五岁,身材有高有矮,体形有胖有瘦,肤色有黑有白,头发有疏有密,哦,还有个光头。此刻无一例外地打着赤膊,露出健硕的胸膛。

    第二组,七个人,清一色的年轻女子,年龄十四岁到十八岁之间,身姿挺拔,模样清秀,不足的是肤色暗黄,眼珠子无神,衣衫褴褛,发髻蓬乱。这会儿人人挺胸提臀,都想给管事爷留下个好印象。

    第三组,十三个人,男多女少,年纪在三十岁到五十岁之间,高矮胖瘦不等,男的谈不上健壮,女的说不上漂亮,胜在个个还都身体健康。

    第四组,十二个人,男女各半,年龄五到十三岁之间,人人目光呆滞,面有菜色。

    第五组,八个人,老弱病残孕俱全,共同的特点是都还能喘气。

    李熙就在第五组,因为他还能喘气,组别不同售价也不同。

    第一组、第二组每人起价十贯,第三组、第四组起价五贯,至于第五组,起价一贯,碰到虎老板心情好,打个七折也是有的。

    客人来前给待售奴隶加顿餐,吃好点,精神点,有助于卖个好价钱,这是虎老板的生意经,既然不同组别售价不同,那么吃喝的东西自然也有所差别。

    一、二组每人两根鸭腿,外加两个白面馍馍;三、四组一人一根鸭腿,两个黄面馍馍;至于第五组嘛,一人一碗面糊涂,外加一个黑面馍馍。

    李熙因为有虎老板的特别关照,仍旧吃他的半碗面糊涂和半个黑面馍馍“定量”。李熙不争不抢,不吵不闹,领了他那份,吃完,躺下,睡觉,阳光这么好,不睡个午觉实在有些说不过去。

    加餐结束后,“斑斓虎”骑着跟他一样胖大的马来了,目光威严地检阅着自己的货物,望着一组、二组吃完鸭腿和馍馍后,红光满面的脸,满意地点了点头。刚才还因为鸭腿不一样大而吵嚷不休的三组、四组此刻也吃饱喝足,在主子面前突然都变得温驯如猫,恨不得就地打俩滚讨主人一个笑。

    至于第五组,既然大家都还能喘气,那就不看了罢。

    斑斓虎哼了一声,转过身去,背负双手,腆着大肚子,优哉游哉地踱着步,随从在朝南的一堵墙下安排下一张高背胡椅,斑斓虎安然落坐,眯起小眼睛惬意地晒起了太阳,不过只眯瞪了一小会儿,他就又站了起来,整整衣衫,满面堆笑地立在了十字街口,迎接着一顶从宜春院方向来的青呢小轿。

    小轿很小,半新不旧,由两个半老不老的男人抬着,一旁跟着个扭呀扭呀的年轻女人,走近了方见她是一位腰身纤细、肤白如玉的妙龄少女。

    轿子停了,打起帘子,妙龄少女扶下一位半老妇人来。

    那妇人穿金戴银,脸上扑了厚厚的一层粉,两颊涂了胭脂,抹了个红艳艳的嘴唇。下的轿来,先是转了转脖子,活动了一下手脚,努力地挺直了腰杆,一只手摇着把雁毛扇,一条胳膊抬起让红裙少女挎着。那妇人骨架高大,少女却生的小巧玲珑,挎着妇人的胳膊后只能踮着脚尖走路,走出了个弱柳扶风的姿态,好看,却费力。

    随意寒暄了两句,斑斓虎就开始领着老妇人来参观他的货品。

    他用手指着第一组二十个壮汉,得意洋洋地说:“这些都是边军刚刚送来的,有沙陀人,也有奚人,都做过军卒,体格棒着呢。”

    老妇人是麟州宜春院的教头,姓胡,人称胡三娘,宜春院原是官办乐坊,经营不善入不敷出,被胡三娘包干经营已有十余年,在麟州声名赫赫。

    胡三娘经营有方,她常买些十二三岁的秀慧女子,教以词曲歌舞,或三年或五年,待长大成人即转手卖出,获利常百倍有余。

    这两年西北打仗,客商断绝,她的生意一下子清淡了许多,她的许多同行或关门大吉,或停业休养生息,唯有她还在苦苦支撑,说起来也殊为不易。

    不过这灰暗的日子也快熬到头了,一个月前偶然得到的一个消息让她欣喜不已。据说朝廷派驻西北的官军已经盯上了沙陀匪首染布赤心,正在全力追剿,胡三娘盘算着要是官军打了大胜仗,班师回朝的日子也就不远了,放着好好的长安城不待,谁愿意留在这风沙窝子里活受罪呢。

    如果大军得胜回朝,立了战功的军官们还能不乘机带几个姑娘回去?或孝敬师长,或馈赠朋友,或留着自己用,总之到那时自己这生意一定会火爆的不得了。

    当然也有人劝她说,军队上的事谁能说的准呢,三年前刘大帅初来西北时不是说战事一年就能结束吗?结果呢,打打停停,足足耗了三个年头。一年前也说盯死了染布赤心,结果到现在不也没抓着人吗?

    万一弄错了,岂不白养了她们几年,小丫头们又要吃又要喝,又要穿又要戴,哪样不得花钱?那可真就是笔亏本买卖了。

    老虔婆却不这么看,西北的军情她不知道,也打听不到,但有一点她看的很透:长安那边不停地有公子王孙被派来军中效力,最近自己的教坊里就接待了好几拨。公子王孙们真的来前线杀敌建功来了?说出去,鬼也不信,这一定是大功将成,他们来捡便宜摘桃子来了。

    看起来,西北战事离结束不远了。

    即便是推算错了日期,也不过就差个几个月半年的,那帮丫头片子敞开吃又能吃多少?有这时间多调教调教她们,将来也能卖个好价钱不是!再说如今匪患未消,人正便宜,可不正是抄底的好时机?低买高卖才是生财之道嘛。

    成竹在胸的牙婆走到第二队前,把手一挥,豪迈地说道:“这七个我都要了。”

    斑斓虎狂喜,赶紧招呼随行师爷点卯贴名准备文书。

    那牙婆又走到第四队前,挑了四个十一二岁、模样清秀的女孩子和三个眉清目秀的男孩子,说:“这几个我也要了。”这下可喜的斑斓虎直要叫菩萨了。

    今中午他吃了午饭,正躺在软榻上迷瞪呢,忽听得窗外树上喜鹊聒噪,赶巧管家就来回话说城西流花坊宜春院的教头胡三娘要去骡马市买人,本来嘛,买人卖人这等事是不需要他亲自到场的,即便是老主顾胡三娘,也没非要自己亲自出马的道理。何况中午还喝了点小酒,脸颊**辣的,脑袋正迷糊着呢。

    斑斓虎本意要打发管家走一趟,不想窗外的喜鹊又聒噪起来,倒是在催促他赶紧动身的意思。斑斓虎一下子睡意全无,喜鹊可是灵鸟呀,这么再三催促自己,可不敢装着没听见。于是吩咐管家赶紧备马,叫上帐房师爷,直奔城西骡马市去了。

    灵鸟就是灵鸟,今天果然是有喜庆。

    眨眼之间已经出手十四个人了,斑斓虎心中狂喜之余,脑袋上也冒了汗,喜鹊叫喜事到,这话不假,可这喜事来的太多太快,这,这是真的吗,我这不会在做梦吧?

    斑斓虎狠狠地扇了管家一巴掌,问他疼不疼,管家捂着脸说:“老爷,您没做梦。”

    不是做梦?难道是胡三娘脑袋进水了?

    斑斓虎疑惑地盯着胡三娘,瞅了又瞅,仿佛今天是第一天认识她。

    胡三娘却顾不上这些,她还怕斑斓虎一会缓过劲来跟她坐地起价呢。斑斓虎这两年日子也不好过,虽说西北战事频繁,各色奴隶容易得,可是因为打仗,东西南北的商旅近乎绝迹,大量的生口囤积在手里出不去,就算每人每天两碗面糊涂养着,时间长了也不是个事嘛。

    商人的生财之道是要把钱转起来,用钱来生钱,钱都淤在手里动不了,利从何而来呢。

    斑斓虎是个精明的生意人,自己如此大手笔地拿货,晚上回去他就得四处打听,用不了多久他就会明白西北的天要变了,好日子重新要回来了,到那时候,他还不得坐地起价?

    “老娘今天就让你有苦说不出。”

    胡三娘心里暗自得意,她又来到了第一队前。这让斑斓虎一度出现了幻觉,你个妓院的老鸨买男人回去干嘛?准备增设女宾部?

    胡三娘的心里却是一肚子苦水。

    昨晚宜春院里来了几个军校,喝酒听曲的时候起了内讧,动手打了起来,本来呢,内讧打架是你们自个的事,在我地头上打,我得罪不起,躲总躲的起吧。却不想跟这帮少爷公子真是没道理讲,自己好心劝架挨了几耳光不说,还不依不饶非要把自己弄死,亏得有几个忠勇的伙计上前救护,才脱得一条性命。

    可惜那几个忠勇的伙计,或死或残,下场凄惨。少爷公子们打死了人,往军营里一躲,谁有胆量去要人,只能自叹倒霉,没办法只有自己贴了三副棺材钱。忠奴救主,连副棺材都不给岂非太伤人心,下回再有难,谁还肯为自己卖命呢。

    胡三娘用一双贼溜溜的眼睛在那群男子中逡巡了一阵,指着队首的两个男子:“就这个黑壮汉,还有那个嫩小伙儿。”

    她说到“嫩小伙儿”四个字时,贼亮的眼睛里竟微露出一丝温柔。挎着她胳膊的红裙少女不觉扑哧一笑,老妇人顿时寒下脸来,笑骂道:“小蹄子,你浪笑什么?信不信今晚我就打发你去接客。”少女吐吐舌头,不敢吭声了。

    这红裙少女花名叫“茉莉”,本出身官宦之家,父亲获罪,全家籍没为奴,在长安城做了两年官奴后,被赏赐给一位边镇大将做侍妾,孰料一年不到,边将战败,被朝廷夺爵流放。她在被押解回长安的途中遭遇马匪,被掠卖到麟州的骡马市。

    因为模样儿周正,从小又有歌舞的底子,加之从小生长在大户人家,知书达礼,举止温雅又知风情,被胡三娘相中买去,只半年就红了起来。那时节,有多少商贾、大豪为缠自己的头花而打破了头,流尽了血?又有多少公子、才俊捧着金锭、银块跪在门口雪地里,哭着喊着要为自己赎身,要纳娶自己为妾。自己偏偏一个也看不上,嫌人家粗鄙,嫌人家磕碜,嫌人家这嫌人家那,挑来选去终于把自己给耽误了。

    如今呢,年纪大了,嗓子也不比以前清亮了,看着看着门庭冷落,无人问津,竟沦落到要跟干娘学生意的地步,做老鸨好不好,自然也不错,干娘疼自己,有心栽培自己,不过那不是自己想要的活法。自己还是想过前两年那样的日子,红红火火,热热闹闹,要是能再红上两年,一定得先攒笔银子,赎了身脱了籍,运气好寻个有情郎,命运不济,索性半买半送,找个正经男人嫁了了账。

    干娘挑那小伙子回去做什么,茉莉心里自然一清二楚,说起来干娘也不算大,身处花场,女儿们夜夜笙歌,偏冷落了她?

    茉莉是笑她总爱老牛嚼嫩草,嚼又不好好嚼,总把人往死里嚼往残里嚼,瞧那小哥白白净净、周周正正的一副好模样,可惜了,要不了两天就该形销骨立,难以为人了。

    所以她忍不住笑了出来,虽无好意,却也并非故意跟自己的干娘做对。

    如今吃了老妇人这一骂,不觉又勾起了伤心往事,发了阵呆,再抬起头来的时候,恰巧望定了一个人:一个惬意地横卧在土墙下,正闭目养神的年轻人——李熙。

    鸭腿大餐没吃上,面糊涂也没混饱,李熙此刻只好故作清闲之状,不动如山,节省体力。

    饥渴易忍,难忍的是入夜之后被那帮半兽人骚扰。世风日下,雌雄颠倒,谁雌伏谁雄起,原本最简单不过的问题现在竟搞的这么复杂。

    一想到那些在半兽人的逼迫下雌伏于地的同类,李熙就浑身发冷,类似的情形迟早也会降临到自己头上,唉,这暗黑无涯的大唐生活呀,你何时是个头呢。

    双臂枕在脑后,翘着二郎腿,脚踝以下部分无聊地扭动着,嘴里哼哼着一支清奇古怪的小曲。这是茉莉对李熙最初的观感。

    那一刻,她的心猛烈地跳了一下,顿时魔症了,寻寻觅觅,自己想要的不正在眼前吗?

    茉莉立脚太急,拉了老鸨一个趔趄。

    老鸨厉声喝骂道:“这*今天吃错了什么药,非惹我打你一顿,皮痒痒了么。”

    “妈妈,那个人好古怪。”茉莉指着李熙说。

    老鸨瞄了眼李熙,伸出一根干硬的手指在茉莉额上狠狠一戳,嘲讽道:“瞧上人家了?我可告诉你,蹲在那儿的全没一个好东西。”

    茉莉撒娇扮痴道:“你怎知没一个好东西,你老人家能未卜先知?”

    老鸨呲牙一哼,道:“我不知道?我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饭都多。”

    茉莉嘻嘻笑着说:“呀,这么多盐,那您岂不是腌成老咸货了。”

    老鸨嘿然一声冷笑,拽过茉莉的胳膊,狠狠地掐了几把。

    茉莉知这婆子手狠,见她发癫,忙赔笑说:“别掐,别掐,你仔细听听,他嘴里哼哼的小曲是不是挺别致呢。”

    这婆子一听倒来了精神,茉莉精通音律,出身在大户人家,是见过大世面的,寻常的歌谣可入不了她的耳,她说好,那八成是真的不错。

    斑斓虎一听这话,心里暗叫有门。同样是奴隶,一组、二组那些个男女不卖出十分利根本不算本事,三组、四组能得利三分就堪称高明,至于第五组嘛,诸天神佛保佑,保佑俺能出手,保佑俺能收回本钱吧。谢谢。

    一念至此,斑斓虎蹭地跳了过来,肥壮的身躯竟煞是轻捷,他搓着手,满脸是笑,明抑实扬道:“茉莉姑娘别理他,这个人是个书呆子,仗着肚子里有几分才学,会做几阙古怪的新词,谱几首清奇的厘曲,就忘了天有多高地有多厚啦,整日价神神叨叨的,谁谁都不入他的眼。一连卖了好几家半途都让人给退了回来,你说买个生口回去还得当爷一样供着,这谁受的了啊?”

    茉莉若有所思,点头道:“那你也不能把他跟堆废物摆一块啊。”

    斑斓虎讪讪而笑:“这卖不掉的东西,可不就是个废物吗?”

    胡三娘何等的老江湖,斑斓虎这明抑实扬的把戏唬得了茉莉,却如何瞒得过她?

    她嘿然一声冷笑,轻飘飘地抛了句话:“既然是个废物,管他作甚。茉莉,结账。”

    斑斓虎一听,心一沉:“得,戏演砸了。”

    这工夫,帐房先生已经把人清点好了,一溜儿排开,共十七个人,个个胸前用毛笔画了数字记号。老鸨点视完毕,让茉莉会了钱,正要上轿,见茉莉还痴痴地朝那个年轻人打望,就扯着她的耳朵说:“还看,再看眼珠子都掉下来了。”

    胡三娘的手又硬又狠,茉莉哪里承受的了,忙陪着笑扶着干娘上了轿,放下挡帘,打个手势,轿夫们起了轿子就走。

    妇人忽然用脚一跺轿底,喝了声:“停。”

    轿夫闻声赶忙将轿子挺稳了,那妇人一跃而下,流星赶月行至墙根下,一指李熙:“把你刚才哼的那曲儿再哼一遍。”

    李熙翻翻白眼,瞅了她一眼,淡淡地说道:“抱歉,我没空。”

    胡三娘从袖子里掏出一贯钱丢在李熙面前,森然道:“再哼一遍,老娘买了你。”

    许多年前,胡三娘还很年轻的时候,曾以精通音律名震麟州。听茉莉说李熙哼的小调别有风味时,她就上了心了,只是李熙哼唱的声音太小,她又有些耳背,一时没听清罢了。加之李熙又归属在第五组,料想他多少有些毛病,心里先就有了几分排斥。

    待识破斑斓虎急于出手的心思后,她更判定李熙有问题,遂决定不买。

    刚刚,也就是她上轿子后的那一刹那,李熙换了个曲目,哼唱的声音稍大,这老鸨子一听立马上了心,她一生听过的曲子何止千万,这年轻人哼唱的曲子虽说有些含混不清,但一入她的耳,她就立即判定出这绝对是个很新奇的曲儿。

    所以她才风风火火地跑了回来,可气的是这年轻人竟不识好歹,还跟自己犯呛。

    不过这样也好,这或许就是他一直卖不出去的原因,读书人嘛,难免有点臭毛病,脑子里有点臭毛病,可不比身上有毛病强多了?至少自己不用延医用药了。等把他肚子里会的那几首曲子榨干,哼哼,乖乖地滚去给老娘擦地板刷马桶,落在老娘的手里还怕你反了天了不成?老娘有的是整治男人的手段。

    “再哼一遍,老娘买了你。”胡三娘又丢了一贯钱在李熙面前,看起来她是玩真的,身处第五组的李熙撑死也就值两贯钱。

    李熙不为所动,眯着眼,惬意地晒着太阳,偏偏就不哼唱。

    茉莉见如此好的机会李熙却不知珍惜,禁不住替他着急起来,忍不住劝他:“妈妈是个大好人,你要是唱的好,说不定会聘你做乐师呢。”

    李熙一听这话,“噌”地跳了起来,双眼放光,问道:“真的能聘我做乐师?”

    经历了这么多的磨难,他现在的心态可比两年前平和多了,能有口饭吃,活的像个人,就是进妓院做龟公自己也认了,何况还是个乐师呢,再怎么说也是个专业技术人士啊。对胡三娘摆摆臭架子那是欲擒故纵之计,吊吊她的胃口,好跟她谈谈条件。

    有了茉莉这句话,自己还等什么?再矜持黄花菜都凉了。

    胡三娘听了茉莉这话,意味深长地望了她一眼,瞅的茉莉心里直发毛。茉莉低眉垂首,再不敢多说一句话。

    “你唱个我听听,唱的好,我就买了你,聘你当乐师。”老鸨皮笑肉不笑地说道。

    “书呆子,你唱吧,就唱刚才你哼的那个。”茉莉摄于胡三娘的淫威,不敢高声语,在一旁浅言低语地鼓励道。

    李熙眼圈有些发热,一千三百多年了,从自己驾车飞上天的那一刻起,这是第一个朝自己笑,诚心实意地鼓励自己帮助自己的人。

    “我唱,我唱,我这就唱。”李熙赶紧止住思绪,他既不忍辜负茉莉的期望,也生怕老鸨半途反悔。他清了清嗓子,做了个深呼吸。

    自己在前世号称“k歌王子”,通俗、美声、民族少说也会个两三百首歌,音色嘛也算马马虎虎,比不了天皇歌后,上某声音弄个八强四强的也还是有希望的。

    李熙想到这乐的都快笑出声来了,老天护佑,一无是处的李某人终于也要发达了。

    “你倒是唱啊。”蓦然一声断喝,吓的李熙一个哆嗦,

    “糟糕!”李熙暗暗叫苦,老妇人这一声断喝,不亚于张飞长坂坡上的那声吼,自己脑子里突然一片空白,啥歌也想不起来了。

    不光歌词想不起来,旋律忘了,连歌名也记不起了,何止是歌名,他现在连自己叫什么名字都忘了。脑子里就是一片空白。

    他一时急的满头大汉,他不停地舔着嘴唇,他的脸一会儿黑一会儿白,一会儿黄一会儿青,一会儿浑身热汗淋漓,一会儿又莫名其妙地打起了摆子,一会儿如在蒸锅里,一会儿又像是掉进了冰窟窿。

    眼看着老妇人的眼色越来越黑,嘴角的冷笑变成了嘲笑,嘲笑又变成了怪笑。

    他的心都快碎裂,他简直要大吼起来。

    老妇人见他久久憋不出声来,冷冷地说了句:“茉莉,我们走。”

    茉莉见李熙憋成那样却发不出声来,替他着急,不过胡三娘已经发了话了,她可不敢硬顶。无奈一叹。抛下同情地一瞥,回身扶着老鸨的胳膊转身离去。

    身后忽然传来了一阵歌声,声音有些嘶哑,但曲调清奇古怪,让人过耳难忘。

    “该你多少在前世,如何还得清

    这许多衷情这许多愁绪

    为了偿还你,化作红艳的玫瑰

    多刺且多情,开在荆棘里,

    你又是该我什么在某一段前世里……

    一份牵记,一份怜惜

    所以今世里不停地寻寻觅觅

    于是萍水相遇

    于是离散又重聚

    我心盼望

    让浓情一段随时光流远,再回到开始

    我心盼望

    让前世情缘,延至地老天荒,到无数的来世..

    莫忘记,就算在最冷暗的谷底

    只要你将该我的还给我

    我也以最炽热的还给你

    此情不渝……

    茉莉闻声大喜,忙转过身来,那歌者可不就是刚才憋的脸发黑的李熙嘛。

    李熙忘情地歌唱着,边唱边走到她身边,轻轻地拉起了她手。他不需要说什么话,千言万语尽在歌声之中。

    刚才他是因为太激动,又被老妇无端喝了一声,一时乱了心神,他知道茉莉一直是在鼓励自己,为自己着急,她真是位好姑娘,萍水相逢即能待以一片真情。

    然而感激是感激,他却仍然脑中一片空白,真是白茫茫的真干净。老妇人走了,他没任何感觉,无喜无悲,仍然什么东西都想不起来。直到……

    茉莉转身的那一刻。

    他脑子里嗡地一响,突然像失去了一样什么东西,心里一下子变得空落落的,脑海里依然一片空白,但诡异的是,忽然就有一丝音乐飘来,如天籁之音一般,霎时充溢了他的整个人、整颗心、整个世界。

    那歌声穿过他空茫的内心,突然奇迹般地从他的口中飘了过来。

    “k歌王子”绝非浪得虚名,一出手就俘获了茉莉的芳心。

    他把手伸向茉莉,牵着她的温软的小手,拉着她跳起了国标,茉莉显得不会这些东西,但这姑娘着实悟性惊人,只是跟着李熙走了几步,她就摸到了节奏,竟能跳的有模有样。

    老妇人看到这男女且歌且舞,紧绷的一张橘子皮老脸上终于绽开了笑容。她相信这些歌舞只消稍加改造,一定能红遍麟州城,熬过数九寒冬,自己的春天终于到来了。

    此刻她再看李熙,眼神已经发生了异样,穷奴小子不再是个能随意买卖的狗奴才,那简直就是黄金打造的……呃,狗奴才啊。

    不过深谙买卖之道的她,还是冷哼了一声,粗暴地打断了李熙和茉莉的歌舞。

    她冷飕飕地问李熙:“这舞是你编的,这歌是你写的?”

    李熙沉着镇定地回答道:“是。其实作曲的也是我。”

    撒了一个弥天大谎,李熙却显得襟怀坦荡,我就撒谎了,我就是无耻地抄袭、*、侵占了别人的劳动成果了,你来告我啊。

    哈哈哈……谎言没人拆穿,且当他是真的吧。作弊的感觉真好,真不枉我穿越千年来这大唐走一遭啊。哇哈哈……

    内心的强大自信反映到了脸上,李熙的脸颊变得红润有光泽,整个儿人也像罩上一层神秘的光彩。那个做奴隶也是第五组的不祥人再难寻觅踪迹,眼前的这个人分明就是大唐未来的娱乐巨星嘛。

    老妇人看不出有什么破绽,也就渐渐相信了李熙的话,她就像是在粪堆上捡了块金子,内心的狂喜是免不了的了,但经验老道的她还是用不以为然的口吻说道:“乡野鄙曲,俗不可耐,难上大雅之堂。”

    “上不了大雅之堂,做调味小菜也不错啊。吃惯了山珍海味,偶而尝尝臭豆腐,也未必不是乐事一桩。”李熙说的厚颜无耻,说的理直气壮。

    斑斓虎一看到手的买卖要泡汤,也急了,赶忙为李熙帮腔:“我听这小子唱的挺不错,就算语言粗鄙了些,妈妈手下有的是高人,请他们重新作词便可。”

    茉莉笑道:“是呀,狗肉是上不了席面,可私下爱吃的人也很多呀?”

    斑斓虎翘着大拇指赞道:“茉莉姑娘这话在理,我就喜欢吃狗肉。”

    那妇人见时机差不多了,也生怕拖久了生变故,便假作不情不愿的样子叹了口气,在茉莉额头上狠狠地弹了一指,说道:“便宜了你。”

    茉莉欢喜无限,拉着老妇人的手连声道谢。

    那妇人喝了一声道:“人我是给你买了,一个月内要是不谱出十首新曲来。我可是仍旧要把他卖掉的。”她斜着眼问斑斓虎:“到时候,我便宜两成给你。”

    斑斓虎笑道:“使得。”

    茉莉闻听这话,心急如焚,何曾见乐师一天能做一首新曲,连续做三十天的?她正要出声哀求老鸨,却听李熙大声说道:“姑娘不必为我担心,一个月三十首新曲,某手到擒来,而且免费赠送三首给妈妈,权当是见面礼。”

    这话让茉莉有喜有忧,有这份自信自然是好的,忧的是怕他大话出口,到时候不能兑现。他是个外人又哪里知道妈妈整治人的手段呢。

    直到她再度看到李熙充满自信的眼神,才略略放下心来。

    “一个月三十三首曲子,没问题,不过我有个条件,你得给我配两个助手,其中一位必须是这位茉莉姑娘,另一位我请茉莉姑娘为我挑选。选中谁就得是谁,妈妈可别不放人哟。”

    胡三娘听了这话,心中好笑:“好小子,你有种,知道你肚子里有点干货。也罢,先容你张狂两天,等老娘把你肚子里的那点祸水都榨干了,再慢慢地收拾你。”

    想到着,她满脸是笑,却问茉莉:“女儿,你说妈妈要不要答应他呢?”

    茉莉抑制不住满心的欢喜,撺掇道:“妈妈不妨先依了他,等榨出他肚子里的那点干货,再慢慢地收拾他。到那时候,左右还不听你摆布吗?”

    胡三娘笑颜如花,把手一摆:“罢了,女儿愿意,我还能说什么呢。且依你。不过咱们丑话说前头。”

    话没说完,李熙就抢着说道:“一个月内我要是做不出三十三首曲子,任妈妈处置。”

    “知道就好,到时候做不出来……”胡三娘嘿嘿一笑,“我让茉莉挖个坑把你埋了。”

    啊!李熙目瞪口呆,心想这是什么鸟风俗,怎么动不动就要挖坑活埋人啊,转念又一想,嗯,不错,还挺环保。怪不得大唐的天空如此之蓝。

    (文中李熙所唱的歌曲是《玫瑰人生》,作词慎芝,版权归词人所有)
本章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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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唐介绍:
大唐在风雨飘摇中步入晚期,皇帝励精图治,希冀有奇迹发生。病入膏肓,中兴无望,庞大的帝国轰然崩塌。李熙所能做的就是高唱着《送死歌》,从头收拾旧山河。东唐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东唐,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东唐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