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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青二十七     磊落青衫行txt下载     磊落青衫行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章

    这两天写小说提不起精神来,迷迷糊糊地在徘徊。为了提起斗志,不再悲催,今天就让我给大家扒一扒老婆开口笑的那些事情。无非就是乐呵乐呵,消除身心的烦躁。

    为啥烦躁?小说打不开?也算是吧,还有个主要的问题就是这两天省会的天气,那真是疯了,气温达到了40c,你说烦不烦?把人的皮肤都烤的生疼,若是中午在太阳地里一晒,我保管你身上滋滋地冒烟。说不准衣服着起火来,也未可知。因此,这个烦劲就别提了。

    光烦也不行啊,日子还要过下去,虽然艳阳高照愁永昼,自己还是要给自己找个乐子不是?因此上,就想着扒一扒自己的那些傻事,可又觉着不妥。想起自己写书时,老婆的痴笑,就想着倒不如说说老婆开口笑的事好玩。说起我的老婆对着我笑的日子非常少,但是她对我非常体贴,就为这,我也就忍了。从谈对象算起来,她对俺笑的次数,那也是屈指可数的。下面就让我数一数吧!

    先说说前两天的事情吧!2014年5月23日,既是一个美好的日子,又是一个无比伤心的日子,说它美好,是因为俺老婆贵芝早早地在下班后做了满桌子的菜,而且破天荒的买了两瓶啤酒。说是要庆祝我的生日。

    搞不懂她为什么这么说,今天可不是我的生日,离我的生日可是早着呢!说是伤心,是今天的工作不顺倒底,而且最要命的是。昨天匆匆赶回家,想着上网写那马上就要五十万的小说。说是五十万,刨去小编说的资料性问题的话。估计也就四十来万吧,可是打不开了,网上写了也半年多了吧?咋说没就没了呢?原来小编可是一个字都不给俺回的啊,既不说好,也不说不好,现如今说没“咔嚓”连个响都没有,就这么没了?这不是要了我的老命了吗?

    我想不通她为什么会对我这么好,今天既不是我的生日,也不是她的生日。全家所有人的生日,细细想去,没有一个是对上号的。

    我不免担心起她的精神来,是的,前两天,她还对我横眉冷对千夫指呢,今天怎么突然就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笑餍如花,拥抱开了呢?难道是她中了彩票?不能啊!说好了的咱们没那个运气,就别想那个路子了。难道是昨天俺没有熬夜码字,早早地抱着她睡了,今天高兴了?

    想来也是啊,自从码上了这劳什子小说。就没有睡过一个囫囵觉,害得她经常在床上等俺,话说原来的时候。可都是俺洗把干净了去等她的啊。可就为了这,也不至于就大摆宴席吧?我上前去摸了摸贵芝的头。“老天,”我大喊起来。

    她一拨拉我的手说:“怎么啦?一惊一乍的?”贵芝说着。白了我一眼。

    “也不发烧啊!”我说着,嘿嘿笑着,把筷子拿到了桌上。

    管她来,既来之,则安之,不来也不行啊,这可是几十年的老窝了。看着桌上的凉热菜,怎么也提不起胃口来。不是不想吃,前两天看着俺的小说马上要六十万了,心里高兴,还提出让她做好吃的呢!当时说:“贵芝,弄点好吃吧,给我营养营养。”

    你猜她说啥?她竟然说:“哼!给你营养?营养完了,你还不是做到电脑前去得病去。还不是早死两天?还不如不营养,磨磨叽叽地活着,还算有你这么个人。”

    老天爷,你说这气人不气人,亏得咱有定海神针的定力,要不,早被气得吐血而亡了。

    要说她说得也不是没道理,去年冬天,为了码字,俺可是挨着冻,受着冷,都在拼了命的码字上传啊。由于偶感风寒,便不住地咳嗽起来,本想着吃几片感冒药就没事了,可是它偏偏就是不好。最后竟然不住地咳嗽,白天晚上的咳嗽,就象是个老病秧子,小黄苗。开不了花,结不了果,被霜打的茄子,焉儿巴叽地提不起精神来。

    她一直催我去医院看看,我总说没事,就这么着拖着,越拖越重,最后,还是快过年的时候,她说让我陪着她去看病,我说让她自己去。她非得拽着我,迫不得已,我只好陪着他去了医院。

    谁知道她去了医院,挂了呼吸科的号,竟然把我推到了大夫的跟前,给我看起了病,还是看的中医,不打针不吃药片,老中医一号脉,就闭着眼地说开的药,一说完,旁边的助理,很年轻地一个小姑娘,就已经把药都打上去了。看这架式,也是个写手不成?要不怎么打的这么快?

    贵芝也说,是不是来看病的都给开这个药?怎么就打那么快?不管这些,下午拿了大包大包的中药袋,每天三袋,喝得我昏天黑地,不知喝了多少袋,喝得我是满嘴苦涩,虚火上升,一闻见那中药的味就想犯呕,不过在20多天以后,还真是渐轻了。

    不咳嗽了,脸上就有了笑容,身体也有了劲了。晚上的时候,又开始熬夜了,我的那些好友们都等着我给回复呢?不回怎么行?我可是答应过人家的,就算是自己不写小说,也一定要先回复消息。也就是谁来访问我,不管人家看没看我的文,只要在评论区说一声支持,既便是说我写得不好的,我也要去回访,拜访一下下,看一章,说个支持神马的。

    更何况还有哪么几个死党,每天去叫我,给我投票,总不能凉了他们的心不是?写书事小,交友事大。说不准哪天就碰面了,见了面,也好显示咱素质不是一般的一般啊,怎么也得是二般般吧!于是乎,晚上十一点又上不了床了,可怜的贵芝又自己抱着自己去睡了。有一回竟然没有盖被子,醒来就打喷嚏,还埋怨我不给她盖。我也不敢说什么,谁让咱给好友回消息,都不搭理她这茬呢。

    所以说她说的这到电脑前去得病一说,也不是瞎说,都是有根有据的。不过虽然得病,可是俺心里明镜似的,高兴啊。看着点击量在增高,看着推荐在增高,咱也算是小有名气啦!你看社科乡土频道,咱每天也是占据着那前几个数据不是?虽然不是点击量第一,可是第十到第二十总有咱了吧,混个脸熟还是没问题的吧?

    “想什么想,来,快吃饭,喝酒。”贵芝说着,把啤酒拿到了我面前。

    “没胃口”我说着懒洋洋地拿起筷子夹了一个海带丝。

    想当初俺是多么想吃这海带丝啊,特别是咳嗽的时候,听人说有平喘的功效呢,那时候你不买,现在买了来,还给我买了酒,听电视上说,这东西好是好,如果和酒一块吃的话,会消化不良的。诚诚在电视上都做过试验的。“贵芝,你这不是害我吗?”

    “怎么啦?给你弄点好东西,还挡不住你的嘴吗?”

    “贵芝,我今天这么不顺,你不安慰一下也就算了,还来火上浇油,这酒和海带是不能一块吃的,你不知道吗?”

    “得了吧,谁说的?我怎么不知道?原来人家喝酒吃肉的时候,不都是弄一些海带丝调调吃嘛!别生在福中不知福,挑三捡四,不知好歹啦!”

    “真的,妈,是电视上诚诚哥和方琼姐主持的一档节目上说过的,海带丝是不能和酒一块吃,爸,赶快地,停下,停下,别在喝了。”萌萌也喊了起来。(未完待续。。)

    ps:  小石头梦作品。

    小石头在写灵异文《真是做梦》,青衫的车位上就有链。

    说是灵异,其实是很现实主义的文。

    看似唠唠叨叨的,其中自有真意~~

第二章

    “看看,看看你们爷俩,什么事都记不住,还不能喝了?怎么不能喝了?人家那是说的白酒和海带丝不能同食,这是啤酒,啤酒是没事的。”老婆也坐了下来,我说:“好吧,有什么事?还弄得这么隆重。也别腋着藏着了,有什么事,痛痛快快地说出来吧?”

    “你说什么?还藏着腋着,我对你们有什么藏着腋着的?还不是昨天听你说小说不能写了。安慰安慰你,才做了菜吗?”

    我心里话,你有这么好,还真没看出来。

    “贵芝,别演了,说吧,让我干嘛?”我嘿嘿笑着说。

    “哼,让你干嘛?好吧,非得我说出来你才干是吧?你看看咱家的面都没有了,你明天休息,总要买一袋吧?”

    “好的,我就知道你有活等着我。”

    不过这买面的事,还真不是说的,自从去年写上了这半死不活的小说,就没有买过面,都是老婆自己看着没有了的时候,就去超市搬回来一袋。心里确实也有愧啊,现在去买袋面,这个算什么?反正小说也写不成了。这净网也不是一会半会的事,说不定就真的搞到过年也未可知。不过搞就搞吧,搞一下总归不搞好,网上整天充斥着一些低俗不堪的东西,别说孩子,大人都受不了。2014的净网行动,我支持!支持支持再支持!

    “还有吗?”我又问。

    “地下室里的垃圾又满了,都下不去脚了,你也去收拾收拾。把那些报纸书刊整吧整吧。捆好了卖了去,也腾个地方。好往里面放车子。”

    “没了?”我又接着问,还是干巴巴地声调。不带任何的色彩。

    贵芝白了我一眼:“让你干点活,就这个样的?这些事原来的时候还不是我干的?看着你写那些破玩意,一分钱不挣,还挺上劲。这回好了,我就支持2014的净网行动。还是国家好,把你给解救了出来,要是你再不回头,怕是身体都要搭进去了。

    对了,从明天早上开始。你,还有你,萌萌,早点起来,跟着你爸,嗯,喊着你爸,去公园里跑步。把你俩这身体给我好好锻炼锻炼,别弄得人不人鬼不鬼的。看着没有一点生气。

    你,萌萌,更要锻炼锻炼,又不眼睛也不好。学习也没精神。你们老班总说你精神不集中,学习往下掉。这回好了,早晨喊着你爸去跑步。晚上让他给你讲题,成绩肯定往上提。要不说这党就是好啊。我就是要支持2014净网行动。”

    “妈,这净网行动。咋和跑步都搞在一块了?”

    “当然有关系,你不懂的,快吃吧你,吃完了去看书。”贵芝说着,凑着我的耳朵旁说:“大地,听网上人说,自从快播不能看片后,有个人从一楼搬袋面上七楼都不带喘的。是不是?明天你也试试,看喘不喘?嘿嘿!”

    “当然不喘了,就我这身板,还能喘?真是见鬼了。再说了,我又不看片儿,我只是写写小说罢了。”

    “爸,什么喘不喘的?老妈给你说啥了?”

    “她说看我从一楼搬一袋面上到咱们六楼喘不喘?”

    “当然不喘了,上次我和我爸去封龙山,我的自行车坏了,老爸愣是扛着那辆自行车去爬的封龙山,都没事,是吧?爸?”

    看着闺女这么崇拜我,也不免得意洋洋起来:“那是,小事一桩,小事一桩。”

    “德行,看你明天的,拿过啤酒来,我也喝一个。”

    晚上再也不用紧紧张张地回贴评论看书码字了。我坐在电脑前,不知干些什么?对了,评论看书,总要支持一下兄弟姐妹的吧?小aa可是每天都来给我摇旗呐喊的,不去说一下,总是过不去的,总要表示一下的,投张票还是可以的。不能向某些人一样,人一走茶就凉,这样的事,咱们怎么也不能干出来啊?再怎么说咱们也得总要再投个十天半月的吧?哈哈,说笑了,会一投倒底的,是的呢,投一张票而已,而且小aa那里更新慢,还不浪费我的时间,真是个好去处,投一张。点击一张,确认,ok!

    小bb也是让俺难忘的啊,那次评论里头她竟然发了表情符号要和俺相拥相抱,不好意思,现在的闺女都胆大起来,这可是不能瞎说得哟!不过那几张精品票票,投下来以后,砸得俺是无还手之力啊,每天去她那里看书,这就是俺的习惯了呀,而且人家写的,那真是惊心动魄,扣人心弦啊。投张票也是聊表心意吧?

    唉,还有小c兄弟,每天来投票,都是二张二张地,也不知道他看没看我的书,不过每章他可是都点了。话说他的书我也是点了不少的。我准备把小bb地书读完后,就去支持他了。现如今每天两票也是不能少的吧,是的,不能少。

    嗯,还有小d兄弟,他的店不知咋样了?肯定是开门大吉吧?安说也应该去投一票的,应该的。

    小e妹子那里也去开店啦,不去倒是可以的,我读完了她的书。哈哈,真是好,等着她开新书呢。

    嗯,还有写神仙元精的那个,还有小f,没办法,都要投一票的,再去打开个小号,唉,没有了精神,算了吧?不行!上小号,去支持,只是小号还不能说话,管它呢,不说就不说吧,投票支持罢了。

    这些都做完,也不过才9点嘛,剩下的时间干什么?玩游戏?自从俺写上了书以后,就没有玩过游戏。原来的爱好,下象棋都给免了,买彩票也不买了。贵芝说过:“你写书最大的好处是你不在网上下象棋了。其次是彩票也不买了,省了不少钱。”

    但是,世上的事,就怕有但是,但是呢?又无时无刻的离不了你。贵芝还说过:“但是,你前面省了,后面的麻烦也就来了,没日没夜的码字码字,颈椎病不说,还落下了咳嗽,去一次医院就三四百,去一次医院就三四百。这比买彩票都快,彩票不中,还能说为了穷人谋福利呢!你这去医院简直是为人民招是惹非,消耗医疗资源嘛!”

    这样说来,俺写书只能算是一无是处了吗?苍天啊,大地啊!起码我不下象棋了吧?起码我不买彩票了吧?我写书也是为人民服务吧?虽然说话我没有啊签,啊约,但是,但是,还是学了不少东西的吧!起码咱着急的次数少了吧?----都被磨平了。

    好吧,既然票票都投出去了,也该睡觉了。明天不是还让跑步呢嘛!睡觉!(未完待续。。)

第三章

    第二天,真是一个好天。我还在呼呼地大睡,正沉浸在美梦里不能自拔的时候,就听见隔壁屋里喊:“萌萌?快起来,去喊你爸,去公园里跑一圈。这么好的天气,呼吸一下都养肺。”

    “别闹,妈,让我再睡一下,五分钟,马上起来。”

    然后就是掀被子,拽被子的声音。“你干嘛呀?一星期才休这么两天,还不让人睡一会儿,妈,你是不是太狠了?你还是我妈吗?”

    “我让你胡说,你不是我的闺女!你是我捡回来的,我还就欺负你了,我今天就当一回后妈,给我起来,我还治不了你了。”

    接着,就是眯眯糊糊地起床的声音,嘴里嘟嘟囔囔,不胜厌烦的情绪,传遍了整个两间屋子,嗡嗡地响着,虽没有夏天里蚊子的吱吱叫声扰人心志,可是这种低低地反抗音,还是快速地把我给折腾醒了。醒是醒了,可是眼睛没有睁开,身子更是没有离开躺在身下的那张大广木。

    广木是什么?就是睡觉的地方。为了防止变成星星,我们还不如写成广木。相信大家都能看懂,唉,写个小书容易吗?既要大家看得爽快,又要防止汉语字变成星星。还要担心大家不看,好不容易有人看了,还要担心不签,好不容易签了,又担心上架。上架了又担心没订阅,还真是可怜。因此,我决定,这篇文文我也不费那个心思了,直接免费。

    我正在想昨晚的梦,我怎么才能记住呢?梦可是个好东西。能够提前预先知道将要发生的事情。能够记下梦里的事情,查一查是怎么回事。对于坏事也可以预防一下,对于好事。也可以做一下准备,总归是没有坏处。

    你不想信?这东西你还真别不信,有的时候,还真就特准。那次孩子出生,我就梦见晴晴的天空一轮圆月,第二天就来了电话,说媳妇生了,是个丫头,你说准不准?

    有一次和同事谈起此事。他家是个小子,他说他媳妇生孩子的前一天也做了个梦,不过不是梦见月亮,而是梦到了太阳。也就是前一天晚上,梦见了晴晴的天空中挂着红红的太阳。后来,后来当然是就生了个儿子。

    所以说梦里的事情还真是准,虽然也有不准的时候,不过,提前做好准备。不打无准备的仗,总是没错的吧?

    我正躺在床上使劲的回忆昨晚的梦境,好象是在一个建筑工地,有做不完的活。还有很多泥浆。这是怎么回事?我现在在公司上班,怎么也不会去建筑工地啊?虽然说我原来在工地待过,可是现在怎么说。也不可能再去工地干活啊?这会是什么先兆呢?这时候就听见贵芝喊我起来,萌萌也过来喊我。

    虽然不想起来。可是经不住两个人紧一声慢一声的叫唤。我说:“好吧,好吧。不要喊了,走,必须给我绕公园跑十圈,怎么样?”

    “不指望你跑十圈,你给我起来出去遛一圈也是好的。”

    “好吧,不过……咋这么对我没信心呢?萌萌,好了吗?和你妈一样,一说走还非得磨上半个小时。有什么捣饬的?”

    “你先下去,爸,我马上就来。一分钟不到就下去。”

    “好吧,我就相信你一次。”

    “大地,拿上钱,回来的时候买点吃的。”

    “买什么?”

    “煎饼果子。”

    “不买,要买就买油条豆浆。”

    “好吧,你愿意买什么都行,真是的,你和卖煎饼的也治气。”

    “不是我和卖煎饼的治气,谁让她惹着我了。”

    事情是这样的,原来我也吃煎饼的,谁知道有一次去买煎饼,排了十几分钟还没有给我煎。不是人多,是因为老有加塞加个的。而那个摊煎饼的,还不看着,有好几个加塞排队的到了前头,她就给人家摊。我在后面排了有半个小时,还没有排上,主要是加塞的人都是女的,我一个老爷们,不好意思和她们计较,谁知道她们倒好意思,一个加了另一个还加,加了一个又加一个。最后我实在憋不住了,大吼一声:“别在加个了,你这摊煎饼的,怎么不按顺序来,得有个先来后到吧?”

    “我看她是在前头的,就先给她摊了。”

    我说:“我先来的,难道这么个煎饼我值当的和你较这个真?肯定是我先来的。”

    “别闹了,你是在她后面的,马上就给你摊。”

    什么?我闹?我大地什么时候不是老老实实地排队上车,排队买票。现在你竟然说我闹?天大的笑话,

    “哎!你说明白了啊,我在这里等了快半小时了,你难道看不见?她们一个个的加塞你看不见?一个加塞也就算了,你们一个个的加塞,你还替她们说没加塞?哎?还有没有天理了?还有没有个先来后到了?看在你们是老娘们的身上,不和你们计较也就罢了,你倒好,啊?还说我是后来的,讲不讲道理?”

    那个摊煎饼的还在说我是后来的,一气之下,我不买了。你卖吧,我看你能得瑟到什么时候,不就是卖个煎饼嘛?还让我排队,现在又不是原来凭票购物的时候了,你还鼓励加塞,咱们走着瞧,看你能得瑟到什么时候。

    所以从那次以后,我就再也不买煎饼了。而且令人高兴的事情不久就来临了,有一条新闻说,煎饼虽然好吃,是上班族的最爱,可是那中间裹着夹着的那层薄脆,一个月都不坏。可能是用油的问题。自此,卖煎饼的摊前再也没有了前呼后拥,你挤我攘的情况了,都是卖煎饼的赔着小心,还没有人买她的煎饼,这让俺着实高兴了几天。

    在我刚开始不买煎饼的时候,贵芝还不习惯,说我把卖煎饼的都得罪了。人缘真是不咋地,现在看到情况了吧?还是我有先见之明吧,使你们少吃了多少地沟油。还说我不会搞关系,我看这搞关系也没什么用,还是要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地做事。少来那些花里忽哨的东西,多干些实实在在的事情,总归老天爷会向着你的。(未完待续。。)

第四章

    我走出了楼梯,早晨的的空气并没有因为一夜的冷却而降低多少,只是微微地有些凉意袭过来,感觉到现在确实是早晨。

    刺眼的阳光从东面两栋大楼中间地带照过来,果然就把它的热量使劲地扑面射过来,虽然不象中午一样射的人毒辣辣的痛,可是扑在身上,一会儿也就烤得皮肤有点生生地热。

    我便又折进门洞里等着,说是一分钟不到就下来,真正的下来的时候,五分钟已经过了。好在已经下来了,两个人向着公园的方向走去。

    这空气中太阳的热量虽说比较强,可是一但你走起路来,既使进入它的怀抱,也就感觉不到那种生生地炙烤劲了。现在,还没有进入伏天,热是热,不是那种带着发闷发潮的让人透不过气来的热,是一种秋高气爽的热,干热,不带一丝杂质的热。这种热倒也使人感到它的热情是真挚的、诚恳的、令人舒心的。

    公园里的景色还是不错的,湖水的北面永远地有一群老头老太在那里练太极八卦什么的,有时还穿着练功服,就是那种宽宽松松地对开襟的衣服。拿一把扇子,呼啦啦,呼啦啦地一甩,显得很有范,真不知道他们练到了什么程度,和人对打,不会是两招就败下阵来吧?

    这是早晨,要是晚上,就会有一群四五十岁的老娘们,在这里放着歌曲,跳老年舞。每每看她们跳舞就眼气的不行,为啥?看着她们头不白,眼不花。据说都已经退休了?每天没事就在这里折腾,想想俺未老先衰。头发不知白了多少了,也还没有退休。还要熬上二三十年。到了那时,也还不一定是什么政策,按照现下的发展趋势,延长退休估计是错不了的?唉!苦命的人啊,永远没有出头的日子。所以,有时候看见她们跳舞,就想着她们的时间好多啊,怎么就不均给咱点?而且她们精力充沛,每天有使不完的劲。女人五十,正是如狼似虎的年纪,国家不让她们好好为国奉献,早早地让她们退休,真是浪费。

    什么虎狼岁数,精力充沛?不是吗?二十多岁大学毕业找工作,三十多岁结婚生孩子,四十多岁好好工作了,刚说稳定了。五十来岁就退休了。不过就算是让其延长退休,也要再等几年啊,因为俺老婆也就要退休了,别的班车没有赶上。这次末班车,怎么也要让俺赶上一趟吧?

    东方的太阳,升起了一树来高。从湖心小岛中的柳树间隙,洒下点点的金光。落在湖水中,拌着清晨的微风。波光鳞鳞,吹来一股股清新湿润的气息,我和孩子开始跑起步来。

    我发现,现在跑步竟然赶不上孩子了。记得原来的时候,这节奏可都是我来控制的啊!我想跑到前面,就跑到前面,我想和她平头并进,就并列向前。现在我发现不管怎么跑,都是我落在了后面,真是不服老不行啊,长江后浪推前浪,后浪把前浪拍在沙摊上,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啊。

    而且孩子有一次写作文,还把这个事情写了出来。说了一个大道理:坚持,任何事情都要坚持,只有坚持,才能胜利。

    只可惜,我的文文啊,坚持了也快五十万字了吧,小编说资料性东西太多,不过那可全是当时的所为啊,放在那儿,就当纪念不行吗?可又想想,如果全是资料,那还叫小说吗?不是就不是吧,弄个不一样的东西,那也应该叫创新吧?又扯远了,刚说孩子写作文,咋跑到我的文文上去了,就说孩子写的文吧。

    她的作文是这样写的:

    在春天,万物复苏的季节,清晨小鸟在天空中,叫喳喳地不停,您带我到公园跑步,一开始谁也不可能很快又不休息跑完一个公园,所以我跑一会儿,休息一会儿,有时我真的想走完一圈,但是我不跑,您却在跑啊,所以导致我和您的距离好远,绕近道吧,还是跟不上。

    无论我再怎么努力去跑,我总是赶不上。等我追上您时,已经是上气不接下气了,可看到您依然面不改色,而且还对我说:“当你在跑时,别人也在跑;当你不跑时,别人依然在努力向前跑。开始我想等你,但又想让你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就先跑在了前面。”

    “这样的话,你通过亲身体验,就会加深对这个道理的理解”。

    “噢,噢!原来我赶不上您是有原因的,是您故意不让我追上的!是让我懂得坚持的重要性,办任何事情,都要有坚韧不拔的毅力,才能取得最后的胜利。”

    原来不明白这个道理,通过您的一句话使我深深地牢记了这个来之不易的道理。我们不约同时笑了起来。

    …………

    想不到现在是我在跑跑停停,以致于我被小家伙远远地甩在了后面。其实她早不是小家伙了,已经是半大的姑娘了。跑了半圈以后,才追上她。

    “爸,不行了吧,赶不上我了吧?”

    “唉,是啊,好累啊,天又热,喘不上气来。”

    “哼,我就没事,我们学校每天都跑步,你就不行了,每天熬夜,写什么小说。现在知道了吧?拳不离手,曲不离口,坚持常练习才能有个好身体,以后你真要好好锻炼锻炼啦!”

    “嗯,是啊,再不锻炼就真得不行喽,看看这才跑了半圈,就已经大汗淋漓了。”

    拐过了白玉石栏杆的小桥,我再也跑不动了。看见路旁的玉兰树上的花都已经谢了,早没有了春天时的美丽倩影。那些或黄、或白、或粉、或红的花瓣,早已经随着东风南风飘落下来,化做春泥滋润起整个春天,吐出绿水长柳,就要装扮起夏天来了。

    再往前走,闻到了一股烧烤的味道,放眼一望,原来在小湖旁边的大石上,散乱的堆放着一些吃剩得残羹剩叶。

    “这肯定是昨晚那些没素质的人吃剩下的。”孩子愤愤不平地说。

    “嗯,我同意。肯定是昨晚上有人在这里吃烧烤了,太不象话了,好好的环境都被他们给破坏了。”

    “就是,我就觉着他们真是没素质,光顾了自己痛快,留下了脏乱差的环境,让后人不舒服。”

    “想不到你小小年级也知道关心起环境来了?”

    “那是,每天有你老爸的教导,就是熏也被熏透了呀!”

    “呵呵,看来我的作用还挺大的吗?”

    “表扬一下下,老爸就不知道天外有天啦?其实是我们现在政治书上经常讲这些问题啦。”

    “嗯,是应该讲讲了。”

    “嗯,就是,你看这些人还是开着车来的,”

    “你怎么知道?”

    “肯定是的,你看这草地,都被压出了这么深的车辙,不是开车来的,还会错了吗?真是想不通,书上还说,要先富带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你看看这些就知道了,还什么先富带后富,我看书上讲得怎么都是虚的,只要他们和我们一样共同守法,我看就已经烧高香了,那里还能指望他们带后富。”

    听了闺女的一席话,我也哑口无言了,可不是么?看看那些新闻什么不都清楚了?海天盛宴、买奢侈品、100万美元的宾利轿车、酒驾撞人,又有多少人在先富带后富?

    “嗨,走吧,这也不是你操心的事,”我心里虽然和她想的一样,可是还是这样对她说起来。

    “怎么不是我的事,老爸,你也应该有敢于和不爱惜环境的人做斗争的思想才对。怎么能说没关系呢?爱护环境,人人有责嘛。”

    “萌萌说得对,不过,你说怎么办呢?我们又不知道是谁?”

    “也是啊,可是总不能让他们这么逍遥吧?他们倒是舒服了,留下了脏兮兮地环境,让我们闻臭味,总要让他们知道一下,对了,爸,你说我们告诉城管怎么样?”

    “行了,你还上劲儿了?走吧,赶快回去了,吃完了饭,我还有好多活要干呢。”

    其实,我心里想的是:“找城管,这孩子怎么想起来找城管,城管会管你这事,见鬼去吧。城管才不会管你们这点破事呢。不但城管不管,警察不管,其实就是没人管。连广场上跳舞的大妈们都管不了,何况是一个小小的烧烤呢。”(未完待续。。)

第五章

    我和孩子往回走到小区门口时,买了豆腐脑和油条。

    说起油条来,我们小区的油条虽然没有油条哥的油条那么好,那么勤的每天换油,可是也都是加的好油,加的清亮亮的油,是超市里卖的那种小桶装的油,也算是清澈见底了。

    早晨加油的时候,炸油条的大哥,也是光了膀子,两手提着油桶,细水长流的往长条形油槽里倒,生怕别人不知道他加的是好油似的。往往弄得满头的细汗珠,只不过大家瞅他的油桶里的油的眼睛多,而看他人的眼睛少。管你看不看我,大哥是稳稳地拿着油桶,不倒的别人看得大呵欠,是不会罢休的。

    说心里话,他卖的油条还真是不错的。不像某些黑心的摊主往里面搀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弄得人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记得有一回我出去跑步,从北面小区与xxxx路交叉口买的油条,看着非常好,不软,又大又长。可是到了家,撕下一截来,拿到鼻子跟前一闻,一股化肥味,直冲脑顶,熏得我再也没有了食欲。

    看来这油条也是不能瞎买的,还是在自个儿的小区门口买的好-----放心,只有放心,才能安心,只有安心,才能舒心。否则,别说是舒心,整个一个闹心。

    就那次买了有化肥味的油条,被老婆好一顿说,那里还有舒心,那几根油条没人吃,又舍不得扔掉,被放到冰箱里躺着,老婆每天一拉开冰箱门放东西,就看见那几根“家伙”,就开始连珠炮似的开始发功,得得得的说个不停,闹得人好几天上班没精神,骑车提不起神来,有两次差点撞上汽车,你说悬不悬?

    下次买油条,一定从小区门口买,起码他们不会往里面放化肥呀!贵不贵的不说,至少买个舒心和安心。

    我们买油条的时候又碰见了同事小柳他媳妇,也在买油条,她在我们后面,问萌萌快考试了吧,我说快了,也就再过两个来星期吧,后来有一个人在她的后面来的,只是先说了要两个糖饼,炸油条的就先打发他,也不说个先来后到,“这都接了两个人了?”我对着炸油条的喊起来,“怎么哪里都不排队?”

    炸油条的冲我嘿嘿一笑:“我觉着他刚才比你先喊的,而且喊的要糖饼,你后来又喊的要两个糖饼,所以才先给他的,没事,马上就好,现在不是国营商店的时候了,排不排队的吃什么紧?马上就好啊,”说着又笑了笑。

    我心里话:“是,现在不是过去了,过去是买什么都凭票,都要排队,就前两天还不用排队呢,在你的北面有个人家露天在那儿炸油条卖豆浆。你那时多老实,多嘴甜,我往北一走,你就喊:‘要油条吗?’

    接下来就给卖劲的炸起油条来,怎么卖劲,把油条炸得又大又长,而且一块钱给两根,哪里像现在,一块钱给一根,唉,这就是竞争啊,只有竞争才有发展。原来两家炸油条,就有比着的,这小子把人家挤走后,小区门口就只有他一家了,又变成了一块钱一根,又变成了垄断。

    垄断对集团来说就是有好处,就象宽带,原来小区只有联通一家,价钱自然是人家说了算,乖乖不得了,说多少就是多少,可是自从前几年电信杀进来以后,价钱就降下来了,这就是竞争的好处,起码小区上网的费用减少了不少,你不降,我起码不想用了可以换换人家吧,虽然现在两家像是商量好了似的,谁也不再往下降,还一个劲地比着往上升,虽然说提速了,提速了就要多收费,按说也是对的,可是原来的续费在原来买的地方却不行了,要到网上交费才行。你说这是什么规矩?”

    “给,好了,三碗豆腐脑,十块钱,三个油饼,剩下的是油条,”那个“好了”两个字被他拖着长长的声音拐了好几个弯。我提溜好了油条和豆腐脑,不再想这些乱起八糟的东西,和小柳媳妇打声招呼,就和孩子回了家。

    把油条放在桌子上,豆腐脑还没有倒进盆里,贵芝就从屋里出来了,向桌上扫射一眼,脸上就笑出了花,说道:“你看这多好,写什么小说,小说也是你写的吗?那都是要有想象力,还要能胡诌八砍的人才能写出来,不说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也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才能写出个象样的小说来的,就你,三脚猫的功夫,也想写小说,我看你还是每天领着萌萌去公园跑上两圈,回来顺道买个早餐,这是多好的事,啊?怎么样?”

    “什么‘啊’?什么‘怎么样’?我有这么次么?”

    贵芝嘻嘻笑着坐到了沙发上,那脸就象是春天的桃花、夏天的藕荷,藕荷微微开放时外面稍有的那一抹红晕,特招人喜爱,这是多少年没有的情景了啊!自从那年,那年场院里一别,竟再也没有见过她这么笑,今天一笑,真是恍如多年前那一刻再现,把俺惊得痴痴得看了三分钟。原来老婆笑起来,也是魅力无穷啊!这算是老婆一笑了吧?嘿嘿!(未完待续。。)

    ps:  明起上线花花作品《汗血马》~~~

    大白穿来穿去的看腻了没?来去看看小白和他的兄弟们吧!~~~

    么么哒花花!~~~

第一章 凯旋

    今日是姜国与文国大战结束的日子。

    边疆传来捷报,七将军带领的一万人马成功歼灭了敌方十万大军,以少敌众,以下克上,成功夺下对方三名大将的项上人头,文国皇帝因为一下子失了三位心腹,气急攻心,病倒在床。

    姜国皇帝得此消息后大喜,下令即日封七将军为“镇国将军”,赐北城外殿宇一座,黄金万两,绸缎千匹。

    沈园。

    空旷的大街上突然传来“踏踏”的声音,只见两名英姿煞爽的少年骑着一红一黑两匹战马在沈园门口停了下来。

    “笃笃笃——”

    “快开门快开门,你们小七大爷和阿胜大爷回来了!”

    “咯吱——”

    门很快就开了,从里头走出来两个小厮,看样子应该是刚起来没多久,帽子斜歪歪的摆在头顶,眼睛上都还粘着一块眼屎,在看清楚门外的人后,连忙怔了怔着装,恭敬的向他们行了个礼。

    “是七将军和常军师!快!快去禀报园主!”其中一个小厮说道。

    “哈哈,不用了,大哥这时候兴许还躺在大嫂温暖的怀抱里呢,不必去打扰他们。先帮我们准备点吃的吧,连夜赶过来,饿死我了。”小七摸了摸自己的肚皮,后者很给主人面子的咕噜噜叫了几声。

    “是,是。我来帮二位牵马,里边请。”小厮连忙走过去,准备从小七手中接过马绳。

    “不用了不用了,我的踏血可不是你能碰的。一不小心就会被踢破头。你去把他的牵着吧。”小七笑着说道,摸了摸踏血脖间毛。然后跨步走了进去。

    沈园是他们两个从小长大的地方,对这里面的地形自然是熟悉得不行。

    小时候的他们就是个野孩子。走哪儿被嫌弃到哪,也就只有沈仲白肯收留他们,像大哥一样待他们,而今时光飞逝,转眼间沈仲白已经成了这沈园的主人,成了江湖上有名的人物,而当年那群野孩子也都各自有了归宿。

    “园主,七将军和常军师回来了,这时候正在大厅候着呢。”沈仲白睡的正沉。听见门外小厮低声说话的声音,道小七和阿胜回来了,心中一喜,一溜儿从床上坐了起来,因为动作太快,不小心扯到了身边人的头发,顿时引来一阵倒吸凉气的声音,而后是一阵怒骂。

    “沈仲白!你个天杀的混蛋!睡个觉都这么不安稳!”程皓宇被弄醒,咒咒的骂了开。头皮传来的刺疼感让她恨不得想狠狠的揍他一顿。

    沈仲白登时红了脸,揉着她的头连声道歉,“对……对不起,可是弄疼你了?”

    那一脸可怜兮兮的模样好生惹人怜。程皓宇原本的怒气一下就消了去,撇过脸有些别扭的道:“疼虽疼,不过下次小心点就是了。你这样莽撞的性子,若是传出去了。可不好。你如今已经是沈园的园主了,再不能似以前那般。”

    “恩。”沈仲白连忙点点头。倏地想起门外小厮还在,忙把他给遣开,“我知道了,你先下去吧,我马上就过去。”

    说完又看向程皓宇:“娘子说的是,我以后会注意的。方才小厮说,小七和阿胜来了,你也正好醒了,要不我们一起去看看他俩吧。”

    “这么快。昨日才传来他们大战告捷的消息,没进宫面圣,反倒是先跑你这儿来了?去罢,这次他们两个可是立了大功回来的,你这做大哥的怎么也得表示表示。”程皓宇说道。

    想到小七和阿胜,就忍不住会想起当年那个连和她说句话都会脸红不已的沈仲白,程皓宇不由觉得有些好笑。

    时间真的是件很神奇的东西,可以改变很多人,很多事。

    就像她,就像仲白,还有曾经的一白,晃眼间,都已经成了过去。

    沈仲白和程皓宇过去的时候,小七和阿胜正在大厅里大快朵颐,刚从战场出来,两人就第一时间来了沈园,肚子老早就闹不合了,一路上咕噜声四起,这时候看见沈仲白出来了,小七嘴里叼着跟鸡腿,眼一亮,一下就冲了过去,一把把沈仲白抱在怀里挤了挤。

    “大哥!”小七激动的道。

    看见这幅情形,程皓宇细眉微拧,不动声色的往后退了几步,看了眼沈仲白那被鸡腿弄脏的白衣,满是嫌弃。

    “腿!你的鸡腿!”沈仲白大叫,连忙把他推了开去,原本抵在他胸口的鸡腿趁势也掉了下去。

    “咳咳,抱歉大哥,一时激动,忘了。”看着沈仲白身前油渍,小七吐了吐舌头,有些迟疑的看了一眼沈仲白,“我能把它捡起来吗?”

    “……”

    “掉在地上,怪可惜的。”说完又加了一句。

    “小七!”沈仲白怒了,这小子还是这么犯贱,这么久没见面了,一大早到这来就是为了给他来这一出?

    一旁阿胜看了眼那边的状况,低头不语,专心吃着自己的东西。如果不趁此机会多吃点的话,等小七那大胃王回来,就全没了。

    “大哥别生气,我和你开玩笑呢。来,大嫂快坐下,小心累着身子。”小七恢复了正经模样,连忙搀着程皓宇到一边的椅子上坐下。

    如今她已经有九个月的身孕了。

    “谢谢。”程皓宇说道,“不过说回来,这次你们两个可真够争气的,十万大军,就这么被全灭了,还真是畅快,文国那些狗,在他们来骚扰我们的时候,就应该想到会有这么一天。”

    “咳咳。”一旁阿胜听到程皓宇就这么不遮拦的说了脏话,一下激动,被入嘴的玉米粒给呛了一下,脸瞬间就红涨了起来,隐约还泛着些紫意。

    小七看到了,一个飞步过去,啪的往他背上一拍……一坨黄色的东西顿时飞了出来,溅在盘子上。

    阿胜的脸瞬间黑了。

    “小……七……”

    听见这幽幽的声音,小七顿时暗叫不妙,一下蹦的老远:“军师……常大军师……息怒啊息怒!要是吓到了大嫂肚中宝宝可就不好了,嗯?”

    一听他竟然拿程皓宇肚子里孩子来威胁自己,阿胜的脸更黑了。

    “好了好了,你们两个就不要闹了,要是被别人知道堂堂镇国将军和常胜军师的真面目竟是这般,恐怕要笑掉大牙了。”沈仲白出声制止道,眼中却是含笑。

    他从小看着两人长大,那一群孩子里面就数小七最机灵滑头,阿胜则是相对最稳重最有城府的。小七如今能够成为百战百胜的大将军,与阿胜在一旁指导出谋划策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两人虽看似一天到晚打打闹闹的,可感情却是实在的很。

    所谓打是亲骂是爱,说的就是他们两个吧。

    兴许也就只有阿胜能够镇得住小七。(未完待续。。)

    ps:  这是由花花带来的、唯一有仲白而无一白的文。沈一白是贯穿全青衫的人,每个人都不会忘了他,而仲白显得那样青涩渺小……还好,有花花记得他……么么!~花花的新作正在酝酿中。。加油!!!

第二章 踏血

    在沈园待了一个上午,小七和阿胜方才进宫面圣,领了赏,听皇帝和大臣们说了一堆赞扬的话后方才回到新赐的殿宇。

    因为不习惯被人伺候,他们把所有皇帝派来的丫鬟和小厮都遣走了,只留下了掌管厨房的几位厨师师傅和一名管家。两个大男人,又是从小在野人堆里长大的,什么粗活脏活累活都干过,虽说如今身份不同的,可确实没有必要多请一些人。

    “呜呼,阿胜,皇帝老儿这回赏给我们俩的房子可真大啊,这要是说起来,不比大哥的沈园小啊。”看着自己的新家,小七好像很满意的样子。

    “嗯,确实挺大的,这样也没人会打扰我们,挺好。”阿胜附和了一句,看了一眼小七,神情有些怪异,“踏血还好吧?”

    “嗯?他啊,没事,他运气好着呢,那种情况下都没伤着,回来的时候你不也看见了,那家伙健硕的很。”

    “我不是说这个。”阿胜沉了沉眸,迟疑了一会,“算了,没事了。”

    “切,常军师又在卖弄心机了,想说啥就说,咱两还用顾虑那么多么,话说一半不说,婆婆妈妈的干什么?”小七有些不满的道。

    “真没事了,你别想太多,回去休息吧。这打了差不多半个月的仗,我累了,你们到时动作轻点,别吵到我。”阿胜揉了揉太阳穴,“去找踏血的时候,顺便帮我的烈舞喂点草料吧。”

    说完头也不回的回了房间,就剩下小七在原地一脸莫名其妙。

    不过想不通的事情小七向来不会去想。让他上战场可以,要是让他去想那些复杂的东西。他早晚会脑壳崩裂死掉的。

    “踏血,我亲爱的踏血。要晚上了,快跟小七大爷回房睡觉去。”小七抱了一堆草料跑到马厩,往那红色马面前一放,拍了拍手,“大功告成,这些应该够你吃个饱了,烈舞啊,我要把我家踏血带走了,别太挂念。”

    说完笑着摸了摸踏血的脖子。蹦跶着把它牵了出去。

    除了他和阿胜,这世间再没有第三个人知道,在踏血的身上其实隐藏着一个重大的秘密。

    初次遇见踏血的时候,他和阿胜才到军营里没多久。他第一次上战场就立了大功,单枪匹马的把对方的统帅给俘虏了,皇帝知道后非常高兴,要赏赐他,刚巧营里进了一批新的战马候选,就让他选了一匹。作为坐骑。

    那些都是珍贵的好马,每一匹都价值不菲,当时总共就只进了五匹。

    他不是伯乐,一眼就能认出好马来。于他而言,五匹都是马,没什么好挑的。他这辈子没见过几次马。狗倒是见过不少,让他挑狗倒是知道那些比较凶。咬起来人可以废掉半条命。

    后来请阿胜做了参谋,最后在踏血和烈舞上做决定。

    踏血是公马。而烈舞是母马,虽然踏血是不可多得的汗血宝马,在一番斟酌之后,他最终选了烈舞,而踏血则将作为种马留用。

    当夜,在睡梦中的他被一阵奇怪的声音吵醒,醒来的时候,看见的是一名身材颀长的少年,一头乌黑的长发顺着雪白的肌肤一直长到小腿部,眼色盈盈的看着他。

    “你为何不选我?”少年昂着头,声音里透着几丝委屈,几分懊恼。

    小七看着他那在月光泛着银光的脖颈,一下就愣在了那里。

    “你说话,为何不选我?我是哪儿比不上她了?”少年又问道。

    小七反应过来,忙不迭的问:“什么选不选你的?我们……认识吗?”

    听他这么一说,少年不由激动了起来:“我就是那匹汗血马,那被你选落了的马!”

    “啊?”小七以为是自己睡糊涂了,哪有人会说自己是马的,还是匹汗血宝马!估计不是他睡迷糊了,就是眼前这人得了脑袋上的病,而且还病的不轻。

    半夜三更闯入别人的房间,还说自己是匹马,真是溜到不行!今天外头吹得是什么风?

    小七根本就没把踏血当回事,这让得向来高贵的他一阵胸口发闷,被选下来就已经让他尤为不爽了,这个男人还根本就不把他放在眼里!

    他一恼,直接把小七从床上拉出来,摔倒在地,一个骑乘上去,掐住他的脖子,恶狠狠的问道:“你究竟是为何不选我?!我需要一个理由。”

    和看起来他瘦弱的身躯不一样,这力气却是大的惊人!

    “你真的是那匹汗血宝马?”小七道,这才察觉到危机的存在,神色里满是严肃之意。

    这时候,只要面前之人稍一用力,他可能就一命呜呼了,自然不可能再吊儿郎当的了。

    “自然,不然你以为我是在骗你不成?你只不过区区凡人,本没有拥有我的资格,只是,你没有选我,这让我更为生气,你有什么权利做出这样的选择?我需要你一个合理的解释。”少年说话的时候眼睛里泛着奇异的光彩,小七一下看懵了,甚至产生了他可能或许真的是汗血宝马也不一定的想法。

    他一定是疯了才会有这样的想法!

    “其实……我不懂马。”想了想,小七还是说了实话,“不选你,只因你是公的。”

    “……”

    少年沉默了一会儿,有些厌恶的看向小七,眼神里满是鄙夷:“就因为这个?呵,你这愚昧无知淫-邪-放-荡的人,竟连马也要选匹母的。是因为骑着爽吗?”

    小七愣了好半会儿才反应过来他说的是什么意思,脸一下就涨红了,怒道:“他娘的!你他妈才是淫-邪-放-荡之人!大爷我虽然小时候什么坏事都做过,可自认为还是品行端正的良民,才没有你想的那么猥-琐!”

    少年冷哼一声,显然不太相信他说的话。

    “娘的!你丫真的是汗血宝马么?难道你不知道,所有马匹,在选做战马之后,都是要被阉割的么?就是因为这样我才不选你的,难不成你想做个阉人?哦不,阉马!要是这样的话,我立马跟上头说,老子改变主意了!狗屎!”小七这话几乎是吼着出来了,很显然把少年给吓了一跳,原本放在他脖子上的手也不由松了开,看着小七发怒的样子一脸呆怔。

    原来是因为这个……所以之前他是错怪他了?(未完待续。。)

第三章 神马

    “你……怎么不早说,如果是这个原因的话……唔……”少年不免有些尴尬,说话顿时没了之前的底气,为自己误会小七一事感到抱歉。

    他万没有想到,这之间还有这一层原因。

    “你大爷的!”小七被他说的胸口闷出一口气,见他这时防线低了,一个翻身反把他给压倒了下面。

    这突然的变故让少年有些慌乱,忙反抗,可他力气虽大,小七也不是吃饭就光为了拉屎的,那可是上过战场打杀过的真男人,双手迅速锁定他的手腕,死死的摁在地上让他动弹不得。

    “你……你要干什么?”

    “哼,你说大爷要干什么?之前那么嚣张的闯进老子的房间,现在才知道害怕么?”小七一阵坏笑,“你应该庆幸你是个男的,若你是女的,大爷我立马把你给强了,是你自己跑进我房间来的,别人就算知道了,也与我无关。”

    少年闻言,皱了皱眉:“哼,说到底,你果然还是个好女-色之徒!”

    “不好女色,难不成我还好男-色?”

    闻言,少年的眼神突然就涣散了开去,晃了会神,又盯着小七道:“有何不可?”

    小七顿时被噎了一下,不知道该怎么接话,再看一眼被自己压在身下的少年,差点就要癫了。就小子真不是盖的,虽眉眼都俊俏的不行,可那条细长的脖子和那白皙透嫩的皮肤,衬着这月色,却是比真女人还要多上几分妖艳之色。

    他真他妈的是个禽-兽。竟然会对一个男人有感觉!

    小七低低咒骂了几声,连忙站起来。这要继续保持这个姿势下去,他还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呢。

    没了束缚。少年也起了身,拍了拍身上的灰尘,看着小七:“那你之后打算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难道我就推了一下你,你就要我以身相许啊?”小七没好气的道,后来反应过来,“不对,是你要以身相许我。”

    “额……这事是我有错在先,没有事先弄清楚状况,是我太莽撞了。当时你没有选我。心中太过于气恨了,方才会误会你,匆匆的跑来质问。不过既然我已经知道了真相,那就另当别论了,明日你与人说,你改变主意了,要选我,我委屈下,以身相许也无妨。”

    “你大爷的。还真把自己当成马了啊?”小七翻了个白眼。

    “你不信我?”

    小七都快被他弄哭了:“这种事情你让我怎么信你?换做别人一定把你当做神经病轰出去了,瞧我多厚道,还陪着你玩了这么久,唉。像我这么老实厚道的人,上辈子一定是……”

    小七说着说着,冷不丁看见原本的少年竟然不见了。取而代之的竟然是一匹马,一匹壮硕的黑马!

    于是当场愣住了。嘴巴张在那里一时惊讶的合不上,这……这不就正是他白天见过的那匹汗血宝马么?难道……他真的是匹马?

    再一晃神。马不见了,少年又重新出现,看着一脸讶然的小七很是满意,嘴角露出一抹得意的笑:“现在相信了?”

    都已经这样了,他还能不相信么!!!小七简直要抓狂了,这确定不是他在做梦?

    知道这对于普通人来说有些难以接受,想着自己今后反正是打算要跟着他了,少年索性将自己的身份说了出来,做了个简单的解释。

    “首先,我要告诉你,这不是在做梦。我叫踏血,这个名字曾陪伴我多年,所以今后就算跟了你,我也希望你可以这样叫我,因为我并没有要改名换姓的打算。其次,我并不是普通的汗血宝马,幼时因受半仙之人点化,开了灵窍,能够幻化人身,乃马中王者,神马也。最后……”他顿了顿,看着小七意味深长的一笑,“最后就是,我觉得你人还不错,就看在你之前那么为我着想的份上,我决定委曲求全,暂时做你的坐骑,带你驰骋沙场。”

    小七嘴角一抽:“谢谢你啊,不过……我不用,所以你也就不用委屈自己了,想干嘛就干嘛,就跟谁就跟谁,多好啊,这简直是一件两全其美的事儿啊!”

    神马神马的,这也忒邪门了吧,小七觉得,自己是万不能趟这趟浑水的,万一牵扯到许多乱七八糟的事情,那不是给自己找事干么。他犯贱啊?

    “有我帮忙,你可以在战场上百战百胜,我说了,我是马中王者,有我在,所有马匹都会心生怯意,这对于战场上的你来说可是不可多得的财富,你有什么理由拒绝。”

    小七双手抱头,想了好一会儿,突然嘻嘻笑道:“想不出什么理由来,大爷就是不想要你,你能拿我怎么着?”

    踏血眉宇一扬,倒没有生气,反倒是一脸神秘的说:“哦?我是不能拿你怎么办,不过我有一事忘了告诉你,你想听么?”

    小七的耳朵动了动,虽然很想说不想听,可还是忍不住道:“什么?说来听听也无妨。”

    踏血倏地一笑,看着小七的视线突然热烈了起来,后者顿时打了个寒颤。

    有种不祥的预感……

    “我不喜欢女人。”

    小七:“……”

    此时他真想抄起什么东西往踏血那笑的贼贱贼贱的脸上砸去:“你不喜欢女人,关大爷屁事!”枉他还以为是什么天大的秘密呢!

    踏血突然咯咯笑了起来,猛然靠近了些,附在他耳边轻声道:“就关你屁的事。”

    小七还没反应过来,忽然觉得屁股一紧,那厮竟然直接把手盖了上来,浑身鸡皮疙瘩落了一地。

    我靠( ‵o′)凸,他竟然被一个熊孩子给非-礼了!

    “他娘的,把你的手给我挪开,不然我就……唔……”小七开骂,踏血听着心烦,索性一个把他头给掰了过来,直接就吻了上去。

    小七清楚的听见自己身体里传来某物碎裂的声音,瞪大了眼,伸手欲抓住踏血的头把他扔开,可踏血早就料到他会反抗,早早的就把他两只手反锁扣在手中。被他这样一弄,小七是动弹不得,那厮的力气大的惊人啊!而嘴唇上传来的异样感觉更是让他恨不得要一头撞死在这儿。

    这龟孙子竟然还用舌头!!!(未完待续。。)

第四章 扑倒

    小七快抓狂了。

    他活了这么多年,没想到居然有一天被一个男人给非-礼了,而且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还不是真的男人,是一匹马!

    察觉到小七有些走神,踏血不悦了,再加上他一直死死的咬着牙齿不肯松嘴,他撬了半天都没能把舌头伸进去。心中一恼,索性把他给放了开。

    见踏血把他放了,小七还以为是他厌倦了,其实心里还是喜欢女人的,正欲大笑,结果冷不丁被他一个秋风扫落叶,再那么一推,一个大男人就硬生生的被推到在了床上。

    看到踏血有些泛红的眼,纵然小七再怎么强悍,也是慌了,连声劝到:“喂喂喂!你不要来真的吧!年轻人千万不要冲动!我可是男的!我跟你说,你要是再靠近,我就不客气了,我好歹也是杀过地方大将的英雄,你这样真的好么?”

    可惜,这些话踏血一个字都没有听进去,仗着他远远凌驾于小七之上汗血宝马的体能,一下就把他给扑倒了,然后上下其手,三下五除二就把他给剥了个精光。

    于是那一夜,我们的七将军成功失-身了,所有的咒骂到了最后全都变成了一声声压抑的低-吟,伴随着床板一阵阵的“咯吱”声羞红了月亮的脸。

    自此,这世间少了一名纯洁少年,多了一个菊花残。

    小七走着走着,只觉得一个温润的身子突然裹了上来,耳边响起一声妖娆而又妩媚的声音:“小七……想我了没。”

    不知什么时候,踏血已经从汗血宝马变回了人形。

    “想你大爷啊。今晚你可别想动什么歪主意,这才刚打完仗呢。早点洗洗睡了。”小七翻了个白眼。

    踏血轻笑一声,在小七耳根处舔了舔。语气里充满了欲-望:“可是我想死你了……想-操-你。”

    “……”

    “这些日子都在战场上,除了上阵杀敌的时候,我都不能近你身,你知道我每天晚上都是怎么过来的么?小七,你是不是这段日子骑我骑的爽了?嗯?”踏血显然不肯轻易放过小七,一双手在他身上游走着,极为不安分。

    “别闹!”小七忙把他手拍开,正色道,“你精力也是有够旺盛的。反正我是不行了,今天要睡觉。走吧,大爷今天破例帮你洗澡好了。这可是难得的福利啊!”

    说完反身抓起踏血的衣领,就这么大摇大摆的把他一路拎回了房间。

    这儿真不愧是皇帝御赐的殿宇,地盘大不说,还几乎样样齐全。看着屋里那镶银的木桶,小七恨不得上面的银全给刮下来。

    “皇帝老儿还真阔绰啊,洗个澡而已,干嘛还有银?有这个钱和心思花在这个上面。还不如多体谅一下民情呢,这世间不知有多少饿死的人哩。”说到这个,小七就忍不住想起以前他们那一群人为了一点碎银子争得头破血流的事情。

    如果那时候像如今这般有钱有能耐,阿胜的爹说不定也不会那么早就死了。

    “我觉得挺好。”踏血意味深长的笑了笑。“银能保温,这样我们就能在水里多玩一会儿。”

    “啊?”小七愣愣道。

    踏血倏地笑了,大手往小七背上一拍。他整个人就扑通一下倒扑了进去,溅起一汪水。也溅湿了他一袭白衣,隐隐约约透出点肉-色来。

    “噗……踏血!!!”从水里钻出来。小七吐掉嘴里的水,怒吼一声,“你干嘛?我衣服都还没脱呢,我的天!”

    “没事,你看我也湿了呢。”说完扯了扯衣服,露出胸口一大片白,看着小七笑的一脸灿烂,“说来,我们好像从来没在水里试过呢?嗯……是因为之前没有这么大的澡盆么?其实我觉得,如果皇帝能够赐你一汪温泉的话,那就更好了,下次我们努力。”

    说完,脱衣,抬腿,然后哗啦一下又溢出来好多水。

    “乖,我们就洗澡,不干别的。今天由小七来伺候你,包大爷您满意。”小七呵呵笑道,拿起边上的浴巾,企图转移踏血的注意力。

    可踏血一心想着要把小七给吃了,人家是神马,灵窍早已开了,一般的把戏又怎么可能戏弄的了他。这一仗因为双方的兵力差距确实有些大,再加上之前为战事做准备的那些时间,他差不多禁-欲一个月了,早就想把小七狠狠的压在身下吃干抹净。

    你知道的,作为一匹马,而且是一匹健壮的汗血宝马,某些方面的需求比常人是要旺盛许多的,而某物也异常的非常茁壮。

    未央生就曾凭借着它欲-仙--欲-死过好几回……

    “乖,我们就来一次。”

    “不要!绝对不要!好了,别想些有的没的了,洗澡!”小七誓死捍卫自己的身体,今天是说什么也不会让步了。

    踏血的话向来不能相信,有了一次就会有第二次,有了第二次绝对还会有第三次,有了三次就会说,反正都这样了,还不如做个尽兴……大爷的,天知道他何时才会精-尽人亡!

    “就一次嘛……小七,难道你忍心看着它这样,却还无动于衷么?”踏血又开始走矫-情路线了。

    不过这招不管用了,小七看也没看那东西,回答的一脸淡定:“忍心,反正又不是我的。”

    踏血:“……”

    某人终于耐不住寂寞开始动手动脚了,软的不行,那就直接来硬的吧。

    哗啦啦——哗啦啦——

    房间里顿时水声四起。

    不过这一回,不知道是第n次被成功扑倒的小七终于华丽丽的发飙了。

    “你大爷的,都跟你说了今天不要了,行!那你来啊,来啊!”小七怒吼一声,直接弯腰把自己的背往踏血面前凑过去,“老子告诉你,今天你要是敢上,以后就别想再动我一下!你来不来?嗯?怎么不来了?嗯?来啊?!混蛋!”

    看着暴走中小七,踏血彻底傻眼了。

    于是乎,我们的七将军成功的翻身农奴把歌唱,体验了一把虐人的滋味。至于某位……则只能默默的蹲在浴盆一角,一脸郁闷的自我解决中。

    今天的小七是吃炸药了么,居然这么凶!(未完待续。。)

第五章 常胜

    这日,程皓宇突然临盆。

    前一刻还好好的和沈仲白在说笑聊天,这说生就生,那脸色惨白的把沈仲白给吓得不轻,差点以为天要塌下来了。

    不过所幸沈园里就待着产婆,因为程皓宇预定生产的日子也不远,为了以防意外,沈仲白在不久前就直接把产婆给接到了沈园里好生招待着,所以这回倒也没误了时辰,虽生产的时候叫声有些惨厉,但总算顺利的诞下一子。

    当产婆把皱巴巴的小小白递给程皓宇看的时候,程皓宇第一反应是她怎么就生了一个这么丑陋的小怪物!要说她长得虽不似倾国倾城般美貌,好歹也有个眉清目秀,而仲白也长得不赖,虽没有一白那般气质出尘,可也没至于生出来的娃成了这幅模样吧!

    程皓宇纠结了,这丑不拉几的小屁孩绝对不是她亲生的!

    小七和阿胜赶到的时候,就看见沈仲白一脸无奈的坐在程皓宇身边,苦口婆心的一遍遍强调,那确实是他们的孩子。这才生出来的时候,谁不长这样啊,可程皓宇就是不相信,一心念着肯定是接生婆趁她不注意的时候偷偷动了手脚。

    于是乎,小小白从出生的第一天就被自家娘亲给嫌弃了一把。

    “大哥,怎么回事,你把大嫂怎么了,这么闷闷不乐的?”看着一脸不悦的程皓宇,小七还以为是沈仲白做了什么对不起她的事。

    “唉。”沈仲白重重的叹了口气,“没事。”

    不过就是自家娘子一时没想通而已,这种事情还是不说为好。

    “今日你俩怎么都过来了?我不是听说。再过几天,你们就要去讨伐文国了么?”

    “大嫂今日临盆。我二人自然是要过来看看的。”阿胜说道,看了一眼四周。可并未看见孩子的踪迹,不由有些疑惑。

    “孩子现在由产婆看着呢,是个儿子,很健康。”沈仲白笑道,“长得和我挺像的。”

    程皓宇立马不悦了:“谁说和你像?他哪儿和你像了?压根就不是你的孩子!”

    这话一说,登时把小七和阿胜都给吓了一跳。

    “大嫂这话怎么说?难道你背着大哥有了其他的男人?”小七瞪大了眼睛,那孩子不是沈仲白的,会是谁的?难不成是……沈一白的?

    “莫要听她胡说,孩子自然是我的。只是她嫌他长得丑,不认他罢。”沈仲白说的一脸无奈。

    “噗嗤。”听到竟然是这个原因,饶以阿胜的定力也一下没忍住笑了出来。看来大嫂在某些方面,依旧保持着一颗童心啊。

    自上次姜国和文国大战之后,文国皇帝因为一下失了三名大将,抱恙在床,一直郁郁寡欢的,没能熬上几天就眼儿一闭下了黄泉。皇帝突然驾崩,新的候选人也没能确定。一时间整个文国上下乱成一团,姜国皇帝立马派出镇国将军前往文国,以趁机将文国合并。

    夜晚总是杀人的好时机。

    在阿胜的指挥下,小七带着五百亲兵。偷偷的潜入文国,神不知鬼不觉的展开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杀戮。一夜之间,文国就由内而外被蛀了个中空。所有外防势力全部缴械投降。

    仅三日,阿胜就说的文国那些官人们没有任何反抗的心思。乖乖的投入了姜国的怀抱,同意两国合并。由姜国皇帝上位统领。

    自此文国不复存在。

    回来的前一天晚上,阿胜和小七在一家江湖酒馆不醉方休,做最后的告别。

    “阿胜,你已经决定了么。”小七饮下一大杯酒。

    “是的,决定好了,似乎,继续待下去也没有什么意思了。文国被合并,姜国势力得以大增,暂时不会有新的战事了,我这军师自然也就没了用处。”阿胜转弄着手中的杯子,神情复杂的看向小七,“以后就只你一人在军中了,你这性子也是时候该改改了,没我在身边,恐怕会有许多人想打你主意,毕竟你这个位置,太香了。”

    “你既知如此,又为何要离开?我们当初不是说好了么,是兄弟就要一直在一起,如今也就只有我二人依旧遵守诺言,还守在大哥身边,没想到现在就连你也是要离开了么。”小七把空杯子重重的往桌上一扔,看着它在上头打转良久没有说话。

    “我没说我要离开你,离开大哥,我只是不想继续做军师了,或许,我会回沈园,助大哥一臂之力。”阿胜说道。

    “你大爷!回沈园你能干什么?像刘叔那样过一辈子?呵,何况大哥也不会答应的,你这么聪明,大哥万不可能让你的才华就这样被淹没的。你是不是因为厌倦了,所以才想要离开。”小七突然笑了起来,“你我二人从军,誓要在军营里闯出一番名堂来,当初的用意是这样我们便能护着沈园,护着大哥,可你这突然之间说你要离开了,仅仅只是因为做军师无用了?你教我如何相信。阿胜,我虽不及你聪明,可我们好歹也是从小一起玩大的,你的理由是什么?真正的理由,莫要用那些胡乱的理由来懵我,我不会信的。”

    说完直接拎起酒壶一饮而尽。

    “小七!”阿胜连忙从他手里抢过酒壶,往边上一放,“你已经醉了,不能再喝更多了。”

    “那你跟我说你的原因啊?你究竟是为什么突然要说离开?你大爷的,我说你就是嫌弃我了,所以才不想再跟我一起合作了,对不对?”小七突然站了起来。

    他看着常胜的眼神充满了愤怒,好似把以前堆积起来的怨气一下子全都倾泻出来了,“你以为你不说,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自打你知道我和踏血的事情之后,就没一次给我好脸色看过,有时说话也是爱理不理的,装的那么深沉,其实不就是嫌弃老子么,因为我被男人上过,所以你不屑与我这样的人一起共事!常胜,我以为,你是理解我的,所以踏血的事情我也就只告诉了你一人,没想到,你也是那样表面一套内里一套的人。行啊,你要走就走,老子不在乎,我管你回沈园也好,闯江湖也罢,反正大哥以后就由我小七大爷一人护着就好,不用你操心了,你爱咋咋的,与我再无关!”(未完待续。。)

第六章 醋意

    小七这回是真有和阿胜撕破脸的打算。这突然间告诉他,说他不干了,不当军师要离开,这让他怎么接受的了?十几年的搭档,哪是说分就分的。

    除了沈仲白,阿胜便是他最亲最亲的亲人了,一直以来,他都把他当成是自己亲兄弟一样来看待,什么秘密都不曾瞒过他。如果阿胜真的因为他和踏血的事情心怀芥蒂,他大可说出来,又何必这般找借口。

    阿胜看着小七那泛红的脸,知道他今晚确实有些喝多了,是他提出来今晚要不醉方休,没想到自己没醉,反倒把小七也弄醉了。不过这样正好,小七既已说到了这个份上,他也没有必要隐藏自己的心意了。

    “小七,你坐下,好好说话。我没有嫌弃的你的意思,你说我懂你,可我也一样以为你是懂我的,我又怎可能因为那种事情就说要离开呢。有些时候我确实想的比较多,比一般人城府要深,只是这事情真没有你所想象的那么简单,如果说出来,于你于我还有踏血都不好,所以我才想,趁现在还不晚,尚能收手,早早的离开,这样对大家都好。”阿胜叹了口气,原本他打算一辈子都不说的,就这样烂在肚子里,让时间来解决一切,只是看今天的情况,好像并没有那么简单。

    “究竟是因为什么,你说啊,你说了我才知道原因,你不说我怎么知道?别把我看成和你一样,你丫不就是介意那事么。”小七的情绪还是有些激动。

    “呵呵,若我能够嫌弃你。倒也是好的,就怕。想也不能。”阿胜苦笑一声,看着小七道。“我只是在怨我自己,若我能早点采取行动,或许也就不会是现在这样了,被踏血抢了个先。明明……明明是我先遇见你的。”

    小七还没来得及开口,阿胜又道,“若我当时不去考虑那么多世俗的因素,不去考虑那么多如果,现在是不是又会是另外一副情形?”

    阿胜的眼神充满了忧伤,带着些懊恼与无奈:“只是。这世间向来没有如果,在你遇见踏血的那一刻,我就已经输在了起点。”

    小七愣愣的看着阿胜,就好似被一盆冷水从头到脚浇灌了一遍,之前的酒意全然消散,张了张嘴,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阿胜……可是喜欢自己?

    “所以,你应当知道我是万不可能因为那个原因就嫌弃你的,因为我自己也是那样的人。我一向觉得。喜欢一个人没有对错,不管那个人是男人还是女人,只要是爱,全宇宙都是平等的。只可惜我自己没能把握住机会,怨不得别人。”

    “那你是为何……”

    阿胜苦笑道:“我能够接受一个男人爱上一个男人,可我却不能接受你爱上别人。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心爱的人和别人相依相偎,那种滋味真的不好受。我怕再继续下去,我会忍不住想要破坏你和踏血之间的感情。这并不是我所希望的,可又会不受控制的想要那么做。明明对那种关系心存芥蒂,却要装成没事人一样,继续谈笑风生,还要在心底里默默祝福,那种感觉太过于绝望,我想,你比我更明白。你对大哥的感情,我同样看在眼里,只是,这又能如何呢?只会让自己更加伤心罢了。”

    小七一下无言,原来他什么都知道,他以为,自己对沈仲白的感情是隐藏的很深很深的,除了自己再无别人知道,没想到……阿胜全明白。

    对沈仲白,一开始也只是比大哥更深更重,可后来,日夜被踏血影响着,他才猛然意识到,自己原来也是有某种潜质的,渐渐的,他发现自己看沈仲白的眼神越来越不一样,心中的感觉愈发奇怪了起来,有时候甚至无法控制自己产生某些幻想,即便他狠狠的唾弃了自己,有时还是忍不住。他只能一遍又一遍的告诉自己,大哥是有大嫂的人,他们两个能走到今天这一步着实不容易。

    直到程皓宇怀孕,他才渐渐的能让自己放下,而且踏血也确实看他看得很紧,他很少有机会可以去想些别的,因为那之后下场往往很严重,他只要在军营里面和将士们说几句稍微露骨一点的话,回头就会遭到某人非人的对待,那酸爽……

    “你现在已经知道我是这样的人了,想来你也不会让我继续待在你身边了吧。我从未忘记我们的诺言,大哥对我们的恩情,我这辈子也不会忘,只是……我们或许再也回不到以前了。从我决定把这告诉你,我就已经做好了觉悟,所以,小七,千万别怨我,即便怨我,也不要让我知道。”阿胜长长的呼出一口气,似是下定了决心,“好了,我们就此别过吧,不然,我就又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说服自己离开你了。”

    “那就不要离开了。”

    “嗯?”

    “既然不想离开,就别离开,我不要你离开,所以不离开。而且,就算知道了又怎么样,你也知道我甚至对大哥抱有那种感情,如你之前所说,就算知道了又能怎样。你还是那个常胜,而我还是那个小七,我们,都还是我们,没变。不是么?”

    小七突然说了这么深的话,阿胜一下就愣在了那里,想了良久,在确定自己理解无误之后,忽然幽幽的笑了:“我明白了,那就如你所愿,不走了,但是后果,你自己承担,因为我无法保证在告诉你全部之后,还能保持自己原先的优雅和淡然。”

    “呃……”小七嘴角一抽,怎么感觉他这是在自作孽呢?

    看着小七那一脸无语的表情,常胜突然释然了。

    他还是他自己,小七也还是小七,他们都没变,所以不用纠结那些以前的他们不会纠结的事情,因为那样就不是他们了。

    没想到这一次,竟然是小七开导的他。说没变,其实都还是变了的,只是变得让人更加的欲罢不能了。

    “哦,对了,我想我或许应该告诉你一件事。”阿胜突然想到了一件非常非常非常重要的事,此事弄不好或许还会危及人命。

    “什么?”

    “就是……其实从我们进这儿开始,踏血就一直在楼上坐着。我们的对话,他……应该都听到了吧。”阿胜突然有些幸灾乐祸的道。

    闻言,小七缓缓抬头,果真看见某人坐在椅子上悠然品着茶,察觉到他在看他,低下头对着他微微一笑……

    小七瞬间石化了。(未完待续。。)

第七章 翻身

    阿胜最后还是决定不离开了。

    在小七和踏血的一致挽留下,阿胜继续做他的军师辅佐小七。

    虽然阿胜能够留下来让小七很是高兴,可是接下来要面对的那个醋坛子才是真正让他苦不堪言的。

    “听说……你喜欢沈仲白?就是那个沈园园主?”踏血擦拭着小七的盔甲,眯了眯眸子,“为何我以前从未听你说过这事。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他的?”

    小七暗叫不妙,知道某人的醋意又要开始大发了:“咳,你问这个干什么,如今我已经对大哥没了那种心思,所以你也别想太多。”

    “现在没了,不代表以后也没有,我只想知道,你是不是在很早以前就对你那个大哥有意思了?”踏血修长的手指在盔甲上对准心脏部位戳了戳,顿时发出几声沉闷的敲击声,听得小七是寒毛四起。

    “没有,单纯只是兄弟之情,那时候我哪知道男人之间也可以有那种感情啊。”小七干笑道,凑到踏血身边,把盔甲从他手里接过来放一边,“踏血啊,你就不要想那么多了,你瞧瞧,现在我对你多死心塌地啊!我心里就只有你一个人,不对,就只有你一匹马,而且今后也绝对绝对不会变心的,你又何必想那些莫须有的事情,最后让得自己心情不好呢?你这样我会很心疼的。”

    踏血扬了扬眉,倒是挺中意他说的这话:“我没有心情不好,只是你若是敢变心,便等着吃苦头吧。我是万不会让你好受的。到时定弄得你几天下不了床来,相信我。求饶绝对是没有用的。”

    闻言,小七默默的擦了把汗。这种事情,怎么说也不能让它发生啊!

    他至今还记得,他第一次被踏血强迫着做那事的时候,屁股上传来的那种撕裂感是多么的销-魂,丫的丝毫没有考虑到他是个处-男,就那么把他给强了,第二天还让他顶着那样的屁股和上头说要把烈舞换成它,当时元帅还问了他一句,是不是家里发生什么事了。怎么像是死了亲人一样哭丧着脸。

    天知道那天他是怎么撑过来的,那滋味,想想也是醉了。

    之后也有几次,某人生闷醋生的厉害了,到了晚上全把气撒在了他身上,有时候弄得他一连好几天都不能坐下来。

    对此小七表示很无奈,他堂堂姜国七将军,镇国卫民,平日里在战场上耀武扬威的。敌军闻其名无不丧胆的一个高大神奇的存在,本应是个铁铮铮汉子,傲视群芳,没想到遇见踏血后完全成了胯下俘虏。被压着翻-云-覆-雨。

    不过想到这,小七又不由红了脸,其实。只有做了之后才知道,后面的感觉其实并不亚于前面的。一样可以让人欲仙欲死,不过就是一直在下头。略微有些憋屈就是了。

    “你喜欢他是在我之前,还是在我之后?”踏血突然说道,对于这个问题,他还是很纠结。有一想到在遇见自己之前小七曾经那样喜欢过一个人,他就觉得一阵不爽,恨不得把沈仲白给弄得远远的,好让小七一辈子也见不到他。

    说来沈仲白都是有妻子的人了,竟然还要来沾惹他家小七,真是不知羞耻。

    踏血好像遗忘了一件事,拈花惹草的不是沈仲白,而是……他家小七~\(≧▽≦)/

    “认识你之后。”小七如实回答道。

    “……”

    呵呵一笑,踏血的声音里带着些冷意:“竟然是在认识我之后?好你个小七,有了我你还喜欢上别人?”

    “你大爷的!说到这个我还来气了呢!如果不是那天晚上被你来了那么一出,之后又被你各种色-诱,老子至于沦-落到现在这个地步么!明明是你自个儿干的坏事,硬生生的把我的取向就这么给弄岔了,现在还反过头来怪我了,要不是因为你,老子现在说不定也已经有孩子了呢,结果到现在,连女人的滋味是什么都还不知道,更不用说孩子了。幸好我爹娘走的早,不然早开始催了。”小七说道,而后倏地想到什么,看着踏血眼睛“吥”的一亮,差点就闪瞎他的钛合金马眼。

    “你这样看着我做甚?”被小七这样看着,踏血只觉得心里咯噔了一下,隐约有种头皮发麻的感觉。

    “话说回来,呵呵呵呵,今夜我在上吧,让小七大爷也尝尝上面的滋味。”

    一听小七竟然说了这话,踏血明显有些慌乱:“不行!你给我乖乖待下面。”

    这还是他第一次提出这样的要求!

    一想到小七渐渐有要脱离自己掌控的迹象,踏血沉了沉眸,稳住心性,不管怎么说,他绝对不能让这种情况发生。

    于是一把搂过他的脖子,薄唇猛的附了上去,一阵攻城略地,双手也开始不安分的撩-拨小七的身子。

    小七身上的每一个部位,包括身上有几根毛他都一清二楚,很快的,小七就被踏血给摸得浑身燥-热了起来,忍不住发出几声暧-昧的哼声。

    “怎么样,你的身体都已经这样了,你确定你还要在上面?”踏血魅-惑一笑,在他脖子上轻轻吹了一口气,后者的身体立马就变得紧绷了起来。

    “乖,我会让你很舒服的。”说着把他带到床边,准备开始下一步的进攻,谁知小七最后关头突然清醒了过来,咬着牙拼命克制住自己心中的欲火,反把踏血给扑了下去。

    因为没有预料到小七会突然这样,踏血没有任何防备,轻轻松松的就被压到了身下。

    “踏血。”小七嘶着嗓子喊道,有些艰难的说出一句话,“我想要-上-你……”

    踏血脸色瞬间变白:“不要!”

    不过反抗无效,都已经这样了,小七自然不会给他翻身的机会的,一下压到他身上,开始了自己的进攻。这一回,没有任何迟疑,小七的攻势凶猛至极,踏血根本就招架不住,那娴熟的挑-拨技巧,让得踏血脑袋一下子就空白了。

    以前都是他给小七做的前-戏,这会子身份突然互换,自己成了被吃的那个,踏血完全受不了这刺激,才一会儿工夫就缴械投降了,全身软绵绵的使不上一丝力气,只能任由小七玩-弄着自己那异常敏感的身体。(未完待续。。)

第八章 迷离

    红木床-上,踏血满头青丝散落,双眼迷离,完全忘了自己此时置身何处。

    身体上传来的异样感觉,一阵又一阵的冲击着他的脑部神经。

    “踏血……”小七低低的唤了一声,双手溜溜的探进里衫,很快就摸到了一颗粉红色的凸起,因为情-欲,此时已经完全变得硬邦邦的,敏感至极。

    踏血的皮肤很好,手掌传来的滑嫩触感让得小七有些爱不释手,喘着粗气把踏血身上的衣衫全都卸了去,顿时春-光-乍-泻了一片。

    小七往下游走了一些,用舌头小心的舔舐着他的身子,经过那两颗可爱的小樱桃时,忍不住多停留了一会儿,打着转儿玩弄了几下,顿时惹来踏血几声娇咛。

    “小……小七……别……”

    对于这,小七只当是一个让他继续的信号,于是愈发的兴奋了起来。踏血这番入情模样可是很少见的,他万不能错失这次机会好好享受一番,因为错过了,说不定就再也没有下一次了。抱着这样的决心,小七更加了努力了。

    渐渐的,踏血原本白皙嫩致的皮肤突然变得愈发晶莹剔透了起来,隐隐可以看见他身体内部的血管,翻腾着炙热的红意。

    “唔……”一声闷哼,小七把踏血整个翻了过来,用沾湿了的手指轻轻捻摁那处柔软,然后往里探了探。

    踏血的脸瞬间红了,眼中忍不住泌出几滴泪,悠然滑下脸庞。

    “小……七……”踏血把脸埋到枕头里。颤颤巍巍的唤了声。至如今,他也只能满心慌然的盼着。出来混的。总归是要还的。

    “别怕。”小七在他背上落上一个吻,冰冰凉凉的泛着些湿意。而后握着早已坚挺不已的某物,缓慢塞入。

    突然来袭的饱满质感让得踏血惊呼一声,双手紧紧的揪住枕头,臀部忍不住一阵夹缩,这让得小七刚刚塞进去的某物瞬间暴-涨了起来,低吼一声,快速抽-插了起来。

    因为踏血是第一次,那尚未开发过的圣女地超级紧密,动起来也尤为带感。小七只觉得自己那儿被一阵阵温暖包裹,夹得他一阵血流翻涌,一种从未体验过的快感萦绕在身边,他只能一遍又一遍的喊着踏血的名字,只有这样,才能驱除那种梦幻般的感觉。

    小七醉了,踏血也醉了,第一次的交换在双方一声声殷切呼唤中结束。

    托小七的福,踏血也成功体验到了后-面-被-插的感觉。同时,也成功体会到了,什么叫做自食其果,以前他对小七用过的那些招数。如今全数奉还到了自己身上。小七分明就是个贪吃的孩子,尝到了一点甜头,就希望更多更多。一夜-十次-郎什么的,呵呵。简直是弱爆了好吧!

    两人浴血奋战了一个晚上,早已精疲力竭。一直睡到傍晚方才能够从床上起来。睡了一觉之后,小七是精神的不得了,那面色红润的样子看着尤为喜人,踏血却刚好完全相反,脸色苍白的吓人,走来路来也是一飘一飘的,没了重心,好像随时都有可能会倒下。因为有些撑不住,甚至还自行变回了汗血宝马的模样。

    回想自己当初,虽也没了人样,可好像没像他这般夸张吧!虽说菊花是疼了些,拉屎什么的需要好几天才能恢复,可真没像踏血如今这般狼狈,想了想,怕出什么问题,小七还是决定去找个大夫看看。

    可踏血毕竟是马,一般的大夫也看不出他有什么毛病,连号脉都不知怎么号,一个个只能在他身边绕上几圈,也不敢靠近,最后得出结论,说应该是受了寒,开了些方子就了事了,还有一些搞笑一点的,因为看也看不出什么毛病来,竟然说踏血是遭邪了才会变成这般,可能是因为常年征战,招惹了士兵的怨念,还问需不要介绍一下会做法事的道士,把小七雷的是那个无语啊。

    后来还是沈仲白找来的人,略懂些兽的医术,因为曾受过沈园的恩惠,得知镇国将军家的宝马生了病,从南疆城外特地赶过来的。

    那人名叫花满楼,如他的名字,长得倒是斯斯文文的,一双丹凤眼总是含着笑,面若桃花唇红齿白的,丝毫看不出来他曾是蒙古游牧一族的壮士,对牛羊马方面的疾病倒也略有些研究。

    才看见踏血的第一眼,花满楼就忍不住一阵啧啧称奇,感叹小七的好福气,竟能拥有这么一匹珍贵的汗血马,在简要了解了一下情况之后,花满楼也不说闲话,绕着踏血转了几圈,仔细的观察了下全身状况,看那样子好似心中有数了一般。

    正当小七以为他也会和其他大夫一样说是什么伤寒之类的时候,花满楼就突然走进了马厩,迎着踏血靠近了些。小七一惊,还未来得及出口制止,就看见他把手伸到了踏血嘴里,当下便是暗叫不妙。以往就算别人靠近些,踏血也会发怒,他不喜欢生人靠近,更不用说像花满楼这样直接把手伸到他嘴里去的了。

    可想象中的惨叫声并没有出现,踏血非但没有伤害花满楼,反倒还尤为配合的吐出了舌头,任由他上下摆弄着翻看,并没有丝毫要反抗的意思。感叹之余,小七方才明白,这花满楼是当真有些底子的,于是也放心了不少,任由他在那里捣鼓着。

    翻了下舌头,检查了一下踏血口腔的情况,花满楼又把手放在他脖子处,闭着眼睛摸了摸,感受了一阵,见它好像有点微弓着被,就又起身拍了拍,后者顿时因为疼痛发出一声低低的嘶鸣,听得小七是那个心疼啊。

    在一番忙活之后,花满楼拍了拍手,笑着从马厩中走了出来,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嗯,情况呢我已经差不多了解了,其实也没什么大碍,待会我给将军开个方子,只需要按照药方去药房里配药,给它吃上几天应该就差不多可以恢复了。”

    他说的这话,竟与先前那些无能的大夫们说的一模一样!

    小七当下就被囧的不行,以为花满楼与那些大夫其实本质里都是一样的,只不过装的像样了一点而已。(未完待续。。)

第九章 喜脉

    花满楼那与别的大夫一样的话语让得小七产生了猜忌,可转念一想,这既然是沈仲白推荐的,自然不可能是之前那些纯粹来浑水摸鱼的,而且从他能够近的了踏血的身来看,应该也是有些能耐的人吧。

    可都说是药三分毒,在没有百分百把握的情况下,小七万不敢随便给踏血吃药的,万一吃出什么毛病来,那他可真的是要哭死在这儿了。

    秉着警惕起见的原则,小七问道:“不知花大夫可有看出我家踏血是得了什么病?”

    “花大夫?哈哈,七将军这声大夫可着实让我受不起,我也只不过是略懂点医术而已,摆不到台面上来,远称不上是大夫。不过一些常见的病我还是能够诊断出来的,这点自信我还是有的。”花满楼笑着说道,“如果七将军不介意的话,倒可以直接叫我名字。”

    “既如此,那花兄也就别叫我七将军了,听着也好生见外,直接叫我小七吧。”花满楼的性子倒是深得小七的喜爱,这般不矫不作,倒也是个豪爽的人,对他的信任不免也多了几分。

    “这……直接叫小七不太好吧,将军身份尊贵,花某万不敢趁机拉关系?不知七将军贵姓?我只听过七将军镇国将军的威名,却从不知将军姓什么,真是失礼 。”

    “哈哈,花兄不用过于介怀,我小七也不是什么了不起人物,小时候就是一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只不过是运气好些罢了。我就是一野孩子。从小便无父无母,不知父母姓甚名谁。以前在各地流浪,后来被大哥收留在沈园。大家都叫我小七,要说我姓什么,那应该就是‘小’了吧,哈哈。所以花兄千万不要跟我客气,就叫我小七罢。”小七笑道。

    “那我就不客气了,小七。”

    “花兄,你可是看出什么毛病来了,严重么?”扯了会闲话,小七连忙把话题拉回重点。

    “倒也不是什么大毛病。我见他皮毛光泽,并非很严重,只是稍许有些脱水,想来应是出汗过多,没有及时给它以充足的饮水吧,不知你最近几日可有发现它出汗失调的状况?”

    这么一说,小七方才想起来,昨晚他们做那事的时候,踏血确实是出了很多汗。因为知道汗血宝马向来以血汗闻名,他还以为是踏血太过于紧张了才会这样的呢。

    “我给你开的方子,大多都是有滋阴的功效,想来应该是前些日的战役让他过于劳累。导致肾水不足,阴气亏损,又加心火旺盛。导致阴阳五行彻底失调,这才会出现这样的症状。你只需按上头的方子让它调养几日。想必很快就可以恢复。”

    “真是太感谢花兄了!”小七激动的道。

    花满楼说的有板有眼的,完全取消了小七原本心中的猜忌。

    “这等小事不足以为谢。当年花某所受沈园园主的恩惠,远比这要大多了,恐怕花某这一生都无法偿还。不过,有一事花某心中还有些疑惑。”

    “什么?”

    “踏血的腰部……好像也有些损伤,方才我拍打他腰部的时候,小七你应该也听到了他的低鸣了吧?想来那还是极力忍耐之后的,这是寒气入侵导致的腰疼,过会我帮它扎上几针,你再去取些麸皮,用热火炒烫了之后用麻袋包裹起来,敷到他背上,几次后应该可以痊愈。”

    说到这儿,小七对花满楼的钦佩之情已经完全无法用言语来表达了:“花兄还会针灸之术?”

    “略懂一二。我们那儿什么都缺,唯独不缺马,这大病小病的我多少都懂点,虽然不精湛,好歹没有出过一次问题。”花满楼笑道,一秉自己谦虚的风格。

    “那踏血就有劳花兄费心了,我这就去准备东西!”这时候小七方才意识到,在府邸里面留几个跑腿用的小厮还是有必要的,这全部东西都让自己准备,有些难度啊,不过为了踏血,他也是拼了。

    待得小七走后,花满楼脸上的笑容全然消失不见,看着踏血的目光里满是迟疑。

    “真是奇怪,这分明是纵-欲-过-度的表现,可这……明明是公的汗血马啊!奇怪,奇怪!”花满楼右手抵着下巴自言自语了一会儿。

    他没有告诉小七的是,刚才在检查踏血身体状况的时候,明显发现它的肛-门-肿-胀,且有撕裂的迹象,里面还隐约带着些爱-液-痕-迹,这是最为让他百思不得其解的。要说边上的烈舞也是匹母马,怎么也不可能出现这种现象的,这倒是成了一个不解之谜,他见过那么多案例,踏血这个是最为玄乎的。

    那之后,花满楼又在沈园待了一段时间,一来是后续跟进踏血的身体状况,二来也和沈仲白在各处走走游玩,旧友相聚总有聊不完的话题。

    一个月很快就过去了,踏血的身子早就恢复了,因为有花满楼给的安神和补血的药方,比一个月前是更为壮硕了许多,而小小白也到了要喝满月酒的时候,江湖上各路人士都聚集在了沈园,为这沈园小公子庆祝满月。

    一时间沈园变得热闹非凡,虽然程皓宇不喜欢这样大费周折的办满月酒,可小小白满月了的消息不知为何早就在江湖中扩散了开去,客人们都已经上门了,主人也不好不招待。

    与刚出生时被娘亲嫌弃不一样,满月后的小小白长得格外可人,白白胖胖的样子可爱的不得了,迷倒了在场一大堆女性,这才年纪轻轻的就这么容易招桃花,程皓宇不由开始为她家儿子未来的生活感到一阵担忧。

    不过转念一想,仲白为人这么老实忠厚,想来自家儿子将来也不会差到哪儿去,应该不会成为花花公子般的存在的。

    程皓宇不知道的是,十五年后的小小白,虽不是花花公子,却成了众女追逐的对象,下至三岁女孩,上至八十老太,都希望能够一睹沈园大公子绝世的容颜,江湖上也因此掀起了一阵“寻找沈公子”的狂潮。(未完待续。。)

第十章 结局

    隔天,南疆就飞鸽传来一纸信书,急召花满楼回去,说是那边的母马群快到了临产期,近日有了要分娩的迹象,需要他回去帮忙接生。

    离别之际,花满楼心里还是有些不放心踏血,像它这般珍贵的汗血宝马,这世间并无几匹,于是又为他开了几副四季疗养药,临走时又帮他扶脉检查身体状况,这一扶可是不得了了,那隐约搏动的着的脉象,分明就是喜脉!

    当时是把花满楼给吓得半句话都说不出来,站在马厩里怔了半天没回过神来。

    一匹公马居然怀孕了?

    花满楼起先还以为是自己的判断出了错误,可不管他再试几次,结果都没变,踏血真的怀孕了,那喜脉是千真万确。这种事情还是头一回遇到,他原打算在这儿多逗留几天,可蒙古那边又催他催的急,无奈下只得先回了南疆,承诺等这匹马接生结束了,得以脱身,定会再过来探个究竟的。

    踏血怀孕的消息无疑成了一个超级炸药包在小七心头炸开了花,可无奈花满楼人又不在,是否真的怀孕尚未能够确定,也没有谁可以给个确切的答案,这事就这么暂时拖着了,只等着花满楼可以早日脱身,来给他们一个答案。

    踏血对于怀孕的事情也没有发表太大的评论,如果真的能够为小七生个孩子的话,也是不错的,就是不知道生下来的孩子会是像他还是像小七。

    于是乎,为了保护肚子里孩子的生命安全,某人被下了禁欲令。被迫禁欲九个月。

    然而……九个月过去了,踏血丝毫没有要生孩子的迹象。别说孩子了,丫的肚子是一点儿变化也没有!而之前说好了会再过来看看的花满楼。从那时起便再也没有出现过,说不定是在某个地方遇见了命中注定的真命天女,忘了踏血的事也说不定,也说不定踏血怀孕的事情真的只是他一时失误,又或者说……那纯粹只是某人的恶作剧。

    只是,当事人再也没有出现过,恍若突然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一般,再没有任何音讯。

    于是乎,某个夜黑风高的夜晚。终于忍不住的某人把院子里种着的所有黄瓜全都连根拔起,然后闯入了踏血的房间浴血奋战整整三天三夜。

    据说,那三天外头是阴雨连绵、狂风四作、雷电交加、鸡飞狗跳、鬼哭神嚎……(此处省略n个字)然后,当某人一脸满足的踏出房间的一刹那,天瞬间就放晴了……

    自此成了江湖上的一个神话。

    ————————————无节操版本的大结局就此结束啦———————————

    某花碎碎念:其实本来还有神经病版本和不知所云版本的,最后还是被pass了,留下了这个。要知道,把写好的几千个字的结局全都删掉重写,对我来说是一种多大的煎熬的啊!

    然后。附上小小番外篇一枚╮(╯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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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她离开了,看着她和大哥远去的身影,他想。或许这才是最好的结局吧。这世间,也唯有他能够给她以幸福。

    可是,没多久她又回来了。仅她一个人。

    “大……大嫂?”看着程皓宇脸上的泪痕,沈仲白一下慌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大哥呢?怎么没和你一起回来?是发生什么事了么?”

    “仲白。”程皓宇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只是看着他道,“我反悔了,我想,以后我应该不会再想念你了。”

    沈仲白瞳孔骤缩了一下,低下头:“是……是吗?没关系的,我……我还是会一直想你的。”

    “就算你以后娶妻生子,也还是会想我么?”程皓宇重复了走之时问过的话。

    “会的,我会一直想你。我答应过你,会一直想你。”

    “那这样的话……我宁可你不要想我!”程皓宇突然说道,投入沈仲白的怀抱,“一想到这样傻的你有一天也会娶别的人为妻,我身上有个地方就会一直疼一直疼,疼到我想哭。”

    沈仲白一下子就傻了,手抬在半空中,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办。

    “大……大嫂?”

    “以后不要叫我大嫂了,我……不要做你大嫂。仲白……你会不会嫌弃我,觉得我就是个水性杨花的女人?我也不知什么时候,我心里突然跑进了一个傻瓜,一个很傻很傻的傻瓜,傻到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把他从我心里赶走,你说,我应该怎么办?”程皓宇努力克制住自己内心的感情,不让眼泪掉下来。

    她这个样子,肯定是很丢人的吧。

    “不……不……我……我不知道。”沈仲白不了半天,就说出来一句我不知道,后来意识到了什么,心跳不免加速了起来,程皓宇清楚的感受到他胸膛里某个东西炽热的跳动着,好像随时都可能跳出来一般。

    这般变故把程皓宇也给吓了一跳,抬起头一脸茫然的看着沈仲白,后者顿时脸一红:“对……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我让它慢……慢点……跳。”

    “你……”程皓宇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而后索性一咬牙,直接问道,“仲白,你喜欢我吗?”

    “啊?我……我……我怎么会!你是我大嫂啊……我万不敢……”沈仲白支支吾吾的说道。

    从见到程皓宇的第一眼,他的心就已经明确的告诉他,眼前这个姑娘,是他未来的嫂嫂。纵然他再怎么爱,她都是那个叫沈一白的男人的妻子。

    “如果喜欢,我就跟了你!你无需考虑其他事情,你只需要告诉我,你是否爱我。如果你说不是,我可一马上消失在你面前,你就当……从未发生过任何事情,也当从未遇见过一个叫程皓宇的人。”

    听到这话,沈仲白的胸口跳的愈发激烈了起来,他有种感觉,如果这个时候他再像以前那样逃避的话,或者这辈子他都无法再触及到一个叫做“幸福”的东西了。

    “爱!即便知道你是我嫂嫂,我我也还是忍不住对你产生了非分之想!对不起,我从未曾想过要破坏你和大哥的感情,只是从见到你的第一眼,就已经无可自拔的沦陷了。我……像我这么卑鄙险恶的人,是根本没有机会得到你的爱的吧。”这是沈仲白在程皓宇面前说的最长的一句话,也是说的最顺的一句话。

    听到他的回答,程皓宇倏地笑了,原本憋了好久的眼泪顷刻间全都喷溢了出来,似哭似笑,只有她自己知道,那是一种怎样的欢欣。

    “你没有一白高,没有一白有气质,没有一白那般招人喜欢,也没有一白那般高超的武功,就连……胆量也不及一白半分,我怎么就……偏偏会喜欢上你呢。”

    ……

    end(未完待续。。)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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