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88章 到底意难平
季潇潇说的是事实,当年她和丁二苗结婚,那叫一个凄惨。
那时候他们流浪在华夏国第一**封门村,交通不便,连照明电都没有。丁二苗从镇子上买了一些花炮蜡烛,找了一个破床板,就这样结婚了。
婚礼的嘉宾,也就封门村的一百多个老鬼,后来秦文君去了,是唯一的活人嘉宾。
说起凄惨,谁能比得过季潇潇和丁二苗?
这些事,在场的众人,后来都知道。所以听季潇潇说起,大家都纷纷点头。
绿珠低头想了半天,抬头道:“多谢二苗哥和潇潇嫂子开导,是我要求太多了,太过于追求完美了,所以,也给大家带来了很多的麻烦。我答应二苗哥,三天之后,结婚。”
“唉,你答应二苗干什么?你应该答应李伟年才对啊,二苗又做不了你的新郎!”季潇潇大笑道。
“我、我的意思是……听从二苗哥的建议……”绿珠脸色绯红,恨不得躲进桌子底下。
虽然再世为人,历经人间沧桑变化,但是杨绿珠的骨子里,那种大家闺秀的气质,却一直未曾改变。所以被季潇潇当众打趣,杨绿珠羞愧难当。毕竟这是杨绿珠的口误引起的,才被季潇潇抓了把柄。
众人哄堂大笑,李伟年也咧着嘴,嗬嗬嗬嗬,笑得跟傻瓜一样。
不过丁二苗看得出,李伟年虽然在笑,但是脸部表情却很不自然,肌肉僵硬。很显然,因为这容貌不能恢复年轻,所以对于李伟年来说,是个绝大的遗憾。便纵是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
“李伟年,别笑得跟哭一样。”丁二苗看着李伟年,道:“我已经帮你和绿珠很多了。要知足。”
“知足了,二苗哥。呵呵……”李伟年讪讪地一笑。
“那就行了,你们也吃饱喝足了,回去准备婚礼吧。三天之后,我和潇潇去喝喜酒,给你们祝贺。”丁二苗挥挥手,说道。
绿珠和李伟年对视一眼,一起站起来,跟大家告辞。
这老夫少妻走了以后。大家继续喝酒聊天,但是话题却又落在李伟年和绿珠的身上。
“我说丁二苗你故意的吧?”林兮若喝了很多酒,面带桃花,斜睨丁二苗,道:“老李被你整得够惨啊,你这么大的本事,真的不能帮他?”
“我们帮了他那么多,到了你这里,变成了整他。哎,真是吕洞宾做不得。”季潇潇随即一个白眼回了过来。
“是啊是啊。我一直在帮他啊。”丁二苗笑了笑,也不争辩。
谢采薇也皱眉,道:“可是李伟年现在的样子。和绿珠真的不般配。我无法相像他们的婚礼,会是……”
“哎呀,这有什么担心的?到时候,粉底多打几层,李伟年也能变成白面小生,实在不行,就上腻子粉!”季潇潇无所谓地挥手。
众人大笑,纷纷摇头。
这顿饭从中午开始,一直吃到下午三点多。
谢采薇和林兮若告辞。要处理身后之事,准备和丁二苗夫妻。一起飞度大荒世界。
如萍和红玉,则留在饭馆里。继续回味以前的烟火生活,重温文君当垆的乐趣。
丁二苗和季潇潇,也出了饭馆,去看亲戚。
两人信步走在山城的街头,没有使用任何神通,也没有叫车。
“二苗,你说我大哥大嫂,会不会跟我们一起去大荒世界?”季潇潇问道。
“我看你大哥比较重名利,未必舍得放弃自己的商业帝国。如果凡尘为了,那也不必强求。等到天命将尽之时,再度他们就是了。”丁二苗说道。
季潇潇点点头,挽着丁二苗的手,继续前行。
路边有巨幅海报,却是大明星孟依浓的宣传画报。
“这个人,最近怎么样了?”季潇潇停下脚步,看着画报问道。
丁二苗神思飞出,随即收回,道:“李伟年不接受她,她嫁人了,嫁了一个企业家。”
“是吗,挺遗憾的……”季潇潇有点惆怅,道:“如果她和李伟年结了婚,其实也算一段佳话。”
丁二苗笑了笑,不置可否。有时候,很多浪漫都会在漫长的人生里渐渐褪色,最后暴露出门户和身份之间的鸿沟。李伟年和杨绿珠这一世,不也争争吵吵?如果自己不帮忙,可以想见,他们婚后的生活,未必就是想象中的琴瑟和谐,相敬如宾。
就算自己和季潇潇,如果不是心心相印,两心相照,又加上自己有道法在身,也是无法跨越现实的障碍的。
两人继续向前,边走边看,感受着山城熟悉的风情。
一个小时以后,丁二苗夫妻出现在季家的别墅大院前。
这是季家的新址,搬过来已经好几年了。
门前的保安不认识季潇潇和丁二苗,但是见到二人气宇轩昂神采非凡,倒也不敢怠慢,开口问道:“这里是季公馆,请问……”
“不用问了,我叫季潇潇,是季鹏的妹妹,你们通报一声吧。”季潇潇微笑着说道。
“什么……你是小姐?”保安大吃一惊,嘴巴张得老大。
早有听闻,说季家小姐修仙去了,却不料今日见到,果真是个神仙一样的人!
“那就不用通报了,我们自己进去吧。”季潇潇微微一笑,心念一动,已经和丁二苗站在了院子里。
门外的两个保安,更是呆如木鸡,好半天才想起来,赶紧拿起电话通报。
真是爷娘问女来,出郭相扶将。季潇潇的父母,听见女儿归来,互相搀扶着小步跑来,眼中泪花闪动,激动不已。
季潇潇急忙上前迎住,和父母拥抱在一起。
丁二苗也点头施礼:“见过岳父母大人,二老在人间的大限将至,我们特来迎接你们,前往大荒世界,颐养天年。”
“别吓着我爸妈,回屋里再说嘛。”季潇潇嗔怪地嘀咕了一句,招呼丁二苗进屋。
季鹏夫妻也从堂屋里迎出,一看到丁二苗和季潇潇,都愣住了。
因为季潇潇还是二十一二岁的模样,而丁二苗,也还是二十五六的光景,模样一点也没变。
可是季鹏夫妻,却都已经人到中年,虽然养尊处优,但总是留不住青春的风采。(未完待续。)
第1989章 遇见烧烤吧
世间公道唯白发,贵人头上不曾饶啊!
见到季潇潇和丁二苗的模样,季鹏夫妻的心中,难免感概。
“潇潇,二苗,你们当真成了……不老神仙了。”良久,季鹏喃喃地说道。
“大舅哥事业大成,商业触角遍及全球,万人敬仰,不也是赛过活神仙?”丁二苗一笑,说道。
季鹏的脸上闪过一丝自豪,道:“这大概就是我们俗人的道了,潇潇,二苗,屋里坐吧。”
宽大富贵的客厅里,众人围桌而坐,闲话别情。
季潇潇安排好了父母的事,转脸问哥嫂:“大哥大嫂,你们有没有打算,跟我们一起去大荒世界?”
季鹏嘿嘿一笑,道:“潇潇,二苗这么大的本事,为什么一定要我们去大荒世界?他不是有仙丹吗,随便给我个千儿八百粒,让我吃了,就在地球上长生不老,不是更好?”
“你好贪心,千儿八百粒,哥哥,你以为这是玻璃球啊?而且,你又想长生不老,又想赖在地球上不走,这……”季潇潇苦笑无语。
丁二苗哈哈大笑,道:“好说好说,不过大舅哥的财产,要的给我千儿八百亿,这才公平,对不对?”
“哦……一次性拿这么多,恐怕我的商业帝国,也就完蛋了。不过,我可以慢慢给你。”季鹏说道。
“不行,必须一次性给我。”丁二苗坚决摇头。
季鹏面带难色,和老婆对视了一眼,然后一起摇头。
有些东西,放不下,就是放不下。
“世人都说神仙好,唯有金银忘不了啊。<>”丁二苗笑了笑,道:“大舅哥凡尘未了,继续赚钱吧。等到大限来临,我们再来接你。”
“好吧。”季鹏耸了耸肩,道:“到时候,只要你们能回来看我们一眼,我们也就知足了。至于能否永生,就看你们的意思了。”
“决不食言。”丁二苗点头微笑。
在一起吃了晚饭,丁二苗和季潇潇告辞,约定临走之时,来接二老。
出了季公馆,夫妻两人依旧在街头上散步。
身边走过一个美女,季潇潇忽然道:“这人长得像你一个朋友。”
“谁?”丁二苗问道。
“那个大记者,康欣怡。”季潇潇说道。
“康大记者啊。”丁二苗神思外游,随后笑道:“此人离我们不远,潇潇,晚上没事,不如去看看?”
季潇潇大喜,问道:“她在哪里?”
“在眉山,东坡,湖滨路80号,滨江花园酒店楼下,遇见,烧烤吧。”丁二苗说道。
“她在吃烧烤?”季潇潇抽了抽鼻子,道:“我很多年没有吃过这街头小食了,也想尝尝。”
丁二苗摇摇头,道:“这是她自己开的烧烤店,她是老板。”
“她不当记者了吗?”季潇潇很惊诧。
“记者吃的是青春饭,风里来雨里去,哪有当老板自在?”丁二苗挽了季潇潇的手,一指眉山的方向,空遁而去。
正是晚上九点多,霓虹闪烁,大街上游人如织。<>
湖滨路滨江花园酒店楼下,一家露天烧烤店,生意火爆,热闹非常。
“遇见……烧烤吧。”季潇潇微微点头,道:“我们会遇见康欣怡吗?她在这里吗?”
丁二苗摸了摸鼻子,道:“看缘分吧。”
夫妻两人在烧烤店的角落坐下,招呼服务员,开始点菜。
不大工夫,菜品上齐,季潇潇慢条斯理地品尝起来。
“不错不错,堪称绝品。”一串鸡翅吃完,季潇潇回味了一下,赞不绝口。
“的确不错,好手艺!”丁二苗也称赞。
“谢谢帅哥靓妹夸奖,送你们一罐扎啤。”一个娉娉婷婷的美女,从身后走来,在桌子上放了一罐扎啤。
可是当那美女见到丁二苗夫妻的时候,却瞬间愣住了。
丁二苗和季潇潇,也愣住了!因为这美女,就是康欣怡。可是康欣怡却没有变老,还是老样子。
“你怎么还是老样子,一点不显老?”
好半天,三个人同时开口说道。
丁二苗嘿嘿一笑,道:“你先说把,康大美女!”
“我说你们怎么还是老样子,一点不显老?这么多年,你们哪去了?”康欣怡抽纸巾擦了擦手,在一边坐下,紧盯着丁二苗和季潇潇,问道。
“我们……掉进时间隧道了,所以这十几年的时间,对我们没有影响。这么说,你信吗?”季潇潇笑着问道。
康欣怡一笑,道:“我信啊,干嘛不信,世界上,原本就有很多奇迹。<>”
“对了康康,你这些年,为什么还是老样子,这么年轻?”丁二苗疑惑地问道,一边在心里寻思,难道康欣怡也有机缘,吃了仙丹?
康欣怡展颜一笑,从桌子上拿起一串烧烤,道:“我说我吃了自家店里的烧烤,所以永葆青春,你们信吗?”
“我信啊,干嘛不信,世界上,原本就有很多奇迹。”季潇潇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把这句话还了回去。
三人相视大笑,一起举杯。
酒逢知己千杯少,丁二苗夫妻,在遇见烧烤吧放浪形骸,喝酒喝到半夜。
舌头打卷了,康欣怡依旧不放人,又邀请丁二苗夫妻去唱歌。
季潇潇难得重回烟火世界,自然求之不得。进了飚歌城,季潇潇痛痛快快地坐了一会麦霸,唱的是荡气回肠,仙音不绝。
直到凌晨时分,丁二苗和季潇潇,才扶着康欣怡,出了飚歌城。
“康康,有一个地方,可以长生不老,愿意跟我们一起去吗?”季潇潇问道。
“不去!心安乐处是吾乡……”康欣怡摇摇头,道:“就这里很好,遇见烧烤吧,等待……下一次和你们的遇见!”
“好,一定会有下一场遇见的。”丁二苗一笑,心里想,幸好刚才不是自己邀请的,要不,真没面子。
辞别康欣怡,丁二苗和季潇潇回到山城,看看时间,已经是黎明时分。
街头上,那些勤快的小生意人,已经开始忙碌起来。
“二苗,我还有一个心愿,却不好说。”季潇潇忽然说道。
“我们夫妻之间,还有什么不好说的?不管你什么心愿,以我目前的修为,应该都能办到吧?”丁二苗好奇地问道。
第1990章 烟火生活
季潇潇莞尔一笑,道:“这次的心愿,不需要你动用任何修为,只要点头就行了。”
“那我先点头吧,不管你要做什么,我答应就是了。”丁二苗笑道。
丁二苗知道,季潇潇的心思很难猜透,精灵古怪的。不过作为模范丈夫,丁二苗对季潇潇的要求,从来不会拒绝。
“我要的……过两天烟火生活,寻常夫妻一样,茶米油盐,鸡毛蒜皮。”季潇潇依偎在丁二苗身边,道:“我要做一个当家主妇,给你做饭洗衣。不要太久,哪怕是一天的时间,我也很满足。”
一旦回到大荒世界,丁二苗就不再是普通人,不是季潇潇的独属。所以季潇潇想在山城,体验一下小老百姓的简单幸福。这是季潇潇的心思,但是季潇潇却不能说,说出来,对丁二苗就是一种压力。
“这还不简单?反正这几天,我们要等待李伟年的婚礼。我听你的,找一间房子,过几天寻常人家的烟火生活。”丁二苗点头说道。
“多谢。”季潇潇笑靥如花,趁着路上没人,在老公的脸上印了一个吻。
说干就干,丁二苗神思外游,锁定了东郊的一处家具齐全的出租房,和季潇潇赶了过去,然后邀来房东,以两倍价格,把这套房子租了下来。
因为是精装房,所以非常方便。入住以后,只需要两床被子即可。
季潇潇扎起围裙,拿出当家主妇的模样来,里里外外,先打扫了一番。丁二苗自然在一边帮忙,聊点闲话。
因为要体验生活,所以丁二苗和季潇潇,并没有使用任何神通,都像平常人一样,按部就班地干活。
收拾好了房间,季潇潇脱下围裙,稍事休息,道:“老公,我去菜市场买菜,你去不?”
“去啊,我做搬运工。”丁二苗急忙说道。
“好,走吧。”季潇潇满意地一笑,挽着丁二苗的手,出了家门。
菜市场就在不远处,这时候上午九点多,正热闹。各种生意人,都在吆喝招呼,一片繁华。
季潇潇拉着丁二苗,挤在人群里,一边问道:“老公,中午想吃什么?”
“青菜豆腐,再加一点点肉就行了。过日子嘛,不能太浪费,咱还要还房贷,还要养孩子,还要养车……”丁二苗把自己当成了一个凡人,笑着说道。
老婆要体验寻常生活,丁二苗也只有深度入戏,配合一下。
“好吧,所见略同。”季潇潇在一个青菜摊前蹲了下来,挑选蔬菜。
然后又买了一些豆腐,夫妻二人再去买肉。
“喂,两位买肉不?”一个猥琐的中年大叔,用手里的剔骨刀,指着丁二苗和季潇潇,粗鲁地招呼着。
“太不懂礼貌了吧你,怎么用刀子乱指人?”季潇潇瞪了一眼,正欲发火,却突然一愣,笑道:“咦,怎么会是你啊?我见过你!”
那猪肉佬咧嘴一笑,道:“是啊是啊,你是我的老客户嘛,经常在我这里买猪肉嘛,当然见过我了!”
“去去去,少胡扯,少跟我套近乎!我魂在你这里买过猪肉啊!”季潇潇叉起腰,泼妇一样,瞪眼道:“你就是那个扑街写手,念响,对不对?别以为我不认识你,喂,怎么不写书,跑来当猪肉佬啊!”
“啊,原来你们真的认识我?”猪肉佬脸色一红,目瞪口呆。
丁二苗哈哈大笑,道:“有一次在山城西郊的民房里,文曲星君断案,你冲进去喊冤,还记得不?”
当年丁二苗忽悠文曲星潘一锋,给绿珠等人写判词。谁知道弄假成真,引来了这个傻乎乎的写手,差点被他闹了场。后来被潘一锋大骂一顿,被李伟年一脚踹了出去。
“呃……是有这回事,你们、你们怎么知道的?”猪肉佬还没搞清楚情况,但是却承认了自己当年的身份。
因为当时的丁二苗等人,都是化装易容的,不是现在的模样。故而丁二苗和季潇潇认识猪肉佬,猪肉佬却不认识他们夫妻。
“嘻嘻,反正我就认识你!”丁二苗笑着,问道:“没看出你还能文能武啊,文能写书,武能屠猪。怎么,当猪肉佬比写书……赚得多一点?”
杀猪佬叹了一口气,摇头道:“都差不多吧。不过写书太累了,很多人看书不给钱,去盗版看书,来正版催更,还会恶言相向,骂你全家。说你写得慢,说你应该二十四小时不眠不休,给他们免费写书。”
“不会吧,看盗版,还要骂人?”季潇潇瞪大双眼,表示无法理解。
“怎么不会?你看看他们的空间,每个人都是键盘侠,都爱国爱家爱父母,重情重义爱兄弟,痛恨小鬼子,痛恨人贩子,两肋插刀义薄云天,惩恶扬善侠之大者,各种高大上,各种正能量!可是要他们付费看书的时候,他们会毫不犹豫不假思索地伤害一个渴望支持的写手,开口就骂,靠,老子看你的书是给你面子,还要钱!”
说着,猪肉佬用剔骨刀在猪肉上连拍几下,啪啪作响,情绪激动,道:“卖猪肉的话,就很省心。谁有胆子,在这里买了猪肉敢不给钱?少给一分,我剔骨刀可不是吃素的!”
“少吹牛了吧,人家少你一分,你敢割人耳朵?”丁二苗翻了一个白眼,道:
“不过,看书不给钱,还要骂人的读者,属于素质极端低下的,你又何必搭理他们?你要知道,绝大多数读者,都是好人,都在支持你,都在为你加油啊!你不写书了,对得起那些铁杆读者吗?”
猪肉佬沉默不语,带着一脸的委屈。
“世间还是好人多,不用怀疑人生。”季潇潇一笑,道:“不如这样吧老响,我给你一个精彩的故事,你来写。”
“赚不赚钱无所谓,可是那些人骂我怎么办?”猪肉佬问道。
丁二苗一挥手,道:“天道循环,因果不爽,我在你的身上,种下茅山反诅咒**。以后谁要骂你,一律反射回去,终身追随骂人者!我是法师,我有这个本事。”
“那好吧,你们要我写什么样的故事?”猪肉佬问道。
季潇潇一笑,道:“写我们的故事,我慢慢说给你听……”
一直以来,季潇潇就在想,自己和丁二苗故事,得有一个人写出来,流传人间,才不负这一段轰轰烈烈的人生。今天巧遇猪肉佬写手,也算是个缘分。
季潇潇慢慢地说完了自己和丁二苗的故事,问道:“怎么样,值得写写吗?”
“修仙成神,太过夸张。”猪肉佬想了想,道:“其实我对这个故事里的一把刀和一个人,非常感兴趣。”
“什么刀,什么人?”丁二苗问道。
“万人斩的前身,是一把刑刀,上斩邪神,下斩阴魂,号称绝世凶器。甚至你的祖师爷,也因之而死。它的身上,一定有很多故事。还有你的大师伯,算尽天机鬼道长林凤娇,威震阴阳两界,他的一生,也一定精彩非常。”
猪肉佬点了一根烟,道:“我想知道这两段故事,可以说给我听听吗?”
“可以。你想先听哪一个故事?”丁二苗问道。
“先说万人斩,再说林凤娇。”猪肉佬说道。
丁二苗沉默了一下,道:“行,我们先说《绝世凶器》,再说《算尽天机》。”
感谢大家一路相陪,今天这几句话,请看完。
《鬼咒》的主线故事,其实已经完结了。但是很多读者,不舍就此结束,强烈要求继续。
盛情难却,因此追述《绝世凶器》和《算尽天机》。
这两个故事,和丁二苗关系不大。大家如果觉得厌倦了,请弃书,不必追读了。
愿意听作者胡扯的,我们继续向前。
其实追看到这里,大家基本上不花多少钱了。每章一毛,每天两毛,每月也就六块钱。加上折扣和书券赠送,基本上,每月也就两三块钱的消费。
如果大家因为这点钱,来骂我,说我坑钱,我只能表示委屈。
《绝世凶器》和《算尽天机》都是灵异故事,或许有夸张,但是和修仙是不沾边了。回归灵异风格,希望大家喜欢。
李伟年和绿珠的故事,最后会有交代;叶孤帆万书高等人,最后都会有交代。
第1991章 绝世凶器
“其实万人斩的前身,的确有很多传奇故事。
这把刀还是刑刀的时候,就展示了强大的煞气。又一次皇宫闹鬼,请来无数高人都搞不定,最后,请去了这把刑刀,才压制住皇宫里的怨气。
不过这把刀也惹下无数仇怨,曾被大妖老鬼惦记。
更有甚者,被这把刀砍掉脑袋的人,投胎做了刽子手的儿子,最后成了这把刀的主人。
到了清皇朝没落的时候,这把刀开始反噬,刽子手家族的人,暴毙无数,才引得我师祖出山。
这一切,还要从满清入关开始说起……”
就在菜市场的猪肉摊前,丁二苗说起了往事,娓娓道来——
公元1644年,是明末崇祯十七年,清顺治元年,李自成的大顺永昌元年。
满清名将多尔衮在这一年的四月,率八旗子弟,与明朝总兵吴三桂合兵,于山海关,和李自成的大顺军,展开了一场生死决战。
这场大战的结果,是李自成大败。而多尔衮却通过这一战,奠定了满清260年的江山。
但是战斗中,李自成手下的一名悍将,确让吴三桂和多尔衮心惊胆战。
吴三桂号称当世名将,其实不是李自成农民军的对手。因为当时明军节节败退,而农民军士气正旺,在气势上,完全占据了上风。而且当时还有一件事,那就是吴三桂的老爹,在李自成的手里做俘虏!
当时的战斗,是吴三桂的部队,和李自成交战。吴三桂已经顶不住了,投降多尔衮,要求多尔衮出兵相助。
五月二日。吴三桂部队,已经呈现崩溃之势。
李自成站在高岗之上,遥遥观望。以为山海关已经是囊中之物。
可是忽然间,吴三桂的部队后面。一支白旗军杀到。人似虎马如龙,羽箭如飞蝗,势不可挡!
李自成大吃一惊,问道:“吴三桂还藏有生力军?”
一个老僧在李自成面前跪下,道:“这不是吴三桂的部队,一定是关外清兵,大王速退!”
老僧是谁人,历史上没有记载。但是老僧说的没错。杀过来的的确是清兵!
这一支清兵部队,共有八千人,是爱新觉罗·多铎亲自带领的。
爱新觉罗·多铎,清太祖努尔哈赤的第十五个儿子,多尔衮的一娘同胞亲兄弟,满洲镶白旗骑主,当时封号十王。此人最是骁勇善战,立下无数战功,是大清朝开国的八大********之一,爵位世袭罔替。
后世之乾隆。对此人极为欣赏,称之为“开国诸王战功之最”,可见彪悍。
多铎是有备而来的。养精蓄锐,此时突然爆发,无坚不摧。
而李自成和吴三桂对战多日,师老兵疲,面对劲敌,无法抵挡,于是迅速溃败。
“活捉李闯,封万户侯,赏黄金千两!”多铎手中弯刀一指。命令死追。
清兵鼓噪起来,奋勇向前。
一追一逃。顷刻间距离已经拉近。
李自成策马冲向一处高山,清兵随后追来。箭如飞蝗。
却不料李自成的马后,突然飘出一团白光,盘旋飞舞,将射来之箭全部挡住。
清兵各自惊愕,纷纷道:“李闯有妖法护身,如何是好?”
“不是妖法,是刀光!”多铎手下的勇将布尔察发现了真相,策马向前,挥剑大叫:“抓住舞刀之人,他手中定是宝刀!”
布尔察是个武痴,见到神兵利器,难免心动。大家都在想着活捉李闯,封官加爵,唯独他想着那把宝刀。
这个武痴说的不错,那一团白光,的确是一把宝刀。使刀之人,是闯王旗下第一高手,叫做胡天磊。
大家可能会疑惑,这胡天磊和大侠胡一刀,什么关系?没错,就是胡一刀的先祖,胡家刀法的传人。胡天磊家学渊源,武功绝顶,手中宝刀也是家传之物,名号:吞血。
这把刀的神奇之处,不在于锋利,而在于吞血。如果刀上沾了血迹,等到血迹干了以后,那些血迹会由红变白。胡家的人认为,那是血被宝刀吸收了,故而叫做吞血刀。
当时的胡天磊正当壮年,见闯王兵败,便拼死护主,把一口吞血刀舞得风雨不透。
在布尔察的指挥下,清兵扩散开来,从两翼射箭,专攻那一团白光。
而布尔察则策马急追,对那宝刀势在必得。
终究是天意难违,胡天磊一身本事,但是要掩护李闯王,到底落入了清兵的包围之中。
布尔察挥剑大叫:“前方的人听着,放下宝刀,可饶你一命!”
羽箭围攻之下,胡天磊誓死抵抗,听见布尔察这么说话,他心中一呆,原来这些清兵,是想要自己的宝刀!
但是胡天磊陷在重军包围之中,自忖绝无生还之理,只抱着多杀一人也好的想法,叫道:“胡某人平生只服真英雄,要取我的吞血刀,可有胆量上来一战?”
这是胡天磊的激将之法,假如对方大将上前,自己一刀宰了他,不也能出一口气?
谁知道武痴布尔察竟然答应了,喝令众人停止放箭,翻身下马,挥舞弯刀,直取胡天磊。
胡天磊大喜,抖擞精神,迎战布尔察。
刀光闪耀之中,布尔察渐渐不敌。
孰料一支冷箭飞到,正中胡天磊的大腿。
“吞血,随我去吧!”胡天磊自知不幸,向前一栽,手中刀向着一边的山石劈去,用尽了浑身力气!
他要毁了这把刀,不让宝刀落在满清人的手里。
布尔察大惊失色,情急之下,竟然伸手一挡,叫道:“不可毁了宝刀!”
胡天磊也没料到,这个满清将军,竟然爱刀如此,不惜以自己的手臂来挡。一愣之下,胡天磊的宝刀还是斩了下去,但是力道却弱了许多。
呜……
金刃披风,落在了布尔察的胳膊上,当即斩断了布尔察的胳膊,又将山石劈出了一道裂痕!
嗖嗖……
七八支羽箭连续射到,都钉在胡天磊的后心。
“哇……噗!”胡天磊口中鲜血狂喷,全部落在吞血刀上。
而布尔察竟然忘了断臂之痛,伸出左手,来抢吞血刀。
“善待……我刀!”胡天磊的嘴角,露出一点凄然惨笑,右臂一横,刀锋从自己的脖子上抹了过去。
自此,吞血刀落在布尔察的手中。
但是布尔察断了一臂,也大病一场,从此和战场无缘。
而且在病中,布尔察曾经梦见胡天磊浑身浴血,站在自己床前,道:“此刀有灵,必将见证尔等亡国之日!”
布尔察大惊,病愈后数月,犹自不敢直视吞血刀。
顺治元年冬月,天下初定,清廷论功行赏,纷封爵位和官职。
多铎念布尔察骁勇,为他讨了一个刑部刽子手的总统领职务,正五品武职官员。
本来,这是一个闲差,是给布尔察领工资养老的,每日点卯,转悠一圈即可。
但是顺治二年三月,刑部处决人犯的时候,却发生了一件怪事,让布尔察不得不亲自出马,于菜市口挥动吞血刀,独臂行刑!
——待续。(未完待续。)
第1992章 刀枪不入
吞血刀杀人无数,但是第一次作为刑刀出场,于菜市口处决人犯,是顺治二年。
行刑之人,就是被吞血刀砍了一只胳膊的布尔察。
被处决的这个人犯,身份特殊,乃是老官斋的首领罗之义。老官斋,是明朝白莲教的一个分支,信奉无生老母。
而罗之义在民间,则颇有威望,信徒无数。传说此人有无上神通,可以夜行千里,便是天南地北,也能朝发夕至。又说他可以沟通鬼神,调集阴兵,呼风唤雨,撒豆成兵……
满清入关以后,满汉之间的矛盾为主要矛盾。罗之义带领信徒在民间活动,难免搞一些反清复明的小动作,被朝廷得知,缉捕收押。定于三月十八日,于菜市口斩首示众。
按道理,清廷可以将罗之义秘密处死,但是斩于菜市口,则有利于竖立朝廷威信。一者杀一儆百,二者,揭穿罗之义的所谓神通,让他的信徒们失去信仰和信心。
谁知道收监的时候,罗之义看起来就是庸人一个,一点本事没有,但是到了刑场上,却闹了怪事。
刽子手一刀劈下去,大刀被崩起多高,罗之义的脑袋,却依旧长在脖子上,面不改色,一脸的冷笑!
“真神仙啊!”
这下可炸了锅了,刑场外围的围观者,齐齐地爆发出一声惊叹,直冲云霄!
这些百姓,一直都仰慕罗之义的神通,今天来看行刑,原本是为了送别。可是没想到,看了一场精彩的现场直播。罗之义这刀枪不入的神通,让围观者震撼不已。所以,虽然在清兵的刀剑监视之下,大家还是忍不住。来了一个满堂大采!
原本,策划菜市口斩首罗之义。就是要树立威信的,所以监斩官命令行刑队敲锣打鼓,吆喝大家都来看。谁知道大家都来看了,闹出了这样的幺蛾子。
监斩官也吓傻了,挥动胳膊大叫:“再斩,再杀!”
替补的刽子手随即抢上前去,挥动了鬼头大刀。
呜……
鬼头刀挂着一片风声,再一次砍在罗之义的后脖子上。
但听得铛地一声响。那鬼头刀被崩上了天空,刽子手两手虎口尽裂,傻乎乎地站在原地。
嗖!
空中白光一闪,鬼头刀落下,正中第二个刽子手的头顶,扎进去足有半尺。
“啊……”刽子手惨叫一声,带着头上的鬼头刀,缓缓倒地。
至死,这个倒霉的刽子手,也没明白是怎么回事。明明是自己杀人。却不料杀了自己!
“哈哈哈哈……我受命于天,无生老母庇佑,你们谁能杀我?”罗之义哈哈大笑。声震九霄。
“大仙再世啊!”外围的善男信女们,更是疯狂起来,不顾一切地冲击着清兵构成的警戒人墙。
无数人被踩到在地,鬼哭狼嚎,场面几乎就要失控。
监斩官是一个文职官员,见到如此变故,早已经吓得两腿发抖,脸色苍白,满头大汗。全然没了主意。
最为行刑队的总统领,布尔察也在现场。但是四周百姓闹的厉害。布尔察也顾不上其他,只好先维持秩序。挥动独手,让大家拼死抵住百姓的冲击。
马蹄声响,却是大将军鳌拜,带着一队亲兵杀到。
弓弦声响,几支羽箭嗖嗖射出,已经将外围闹得最厉害的几个汉家百姓射倒在地。
见到清兵开始杀人了,围观的百姓难免惊惧,纷纷后退,场面这才安静下来。
“这到底怎么回事?”鳌拜骑在马上,环顾四周问道。
“启禀大人,这人犯罗之义有妖法护身,刀枪不入,刽子手的大刀弹出,反而杀了自己!”监斩官单膝点地,在鳌拜的马前回道。
鳌拜吃了一惊,回头来看被按跪在地罗之义。
看了几眼,鳌拜也没看见罗之义有三头六臂,便喝道:“尔等闪开,让罗之义的脑袋,试一试我手中之刀!”
毕竟是战场上厮杀之人,鳌拜的胆气,自然远胜于常人。
“大人不可!”布尔察抢先一步,跪在鳌拜身前,道:“大人以大将军之尊,挥刀行刑,岂不是杀鸡用牛刀?小人有宝刀一口,愿意为大人代劳!”
“这……”鳌拜沉吟了一下,挥手道:“也好,我亲自再次监斩。”
一个大将军,在刑场充当刽子手,确实有辱身份。所以鳌拜听从了布尔察的建议,再一个,布尔察是多铎亲王的人,算是鳌拜给了一个面子。
布尔察起身,喝令自己的亲随:“速速回府,取我的吞血宝刀!”
亲随道了一声喳,策马而去。
鳌拜在监斩台后面坐定,身后强弓硬弩指定四周围观者。
围观者不舍得离去,但是在鳌拜的弓箭刀枪之下,却也不敢再作乱呼号,现场一片鸦雀无声。
“我受命于天,尔等蛮夷休想杀我!”唯有罗之义仰头长笑,面不改色。
快马回驰而来,布尔察的亲随翻身下马,手捧吞血刀跪在布尔察的身前。
布尔察抽刀在手,一阵杀意,忽然从刀柄传至全身,眼神之中,射出无尽暴戾之气。似乎戎马生涯里的所有敌人,都站在他的眼前,等待着他去屠戮、厮杀……
提刀在手,布尔察围着罗之义走了三圈,脚步沉稳,面无表情。
罗之义瞥见布尔察的宝刀和眼神,竟然打了一个激灵。
“妖人,你也知道害怕?”布尔察冷冷地说道。
“清奴,你若杀我,必有报应!”罗之义张口大骂!
监斩台上,鳌拜将令牌掷下,喝道:“斩——”
“斩!”布尔察随即呼应,身体猛地一旋,借助身体旋转的惯性,独臂持刀,向着罗之义的后颈劈落!
呜……
匹练的刀光闪过,挂起一片风声。
罗之义的脑袋应声而落,血雨冲天而出。
布尔察收刀,冷冷地看着地上滚动的首级。
“好——”四周的清兵,齐刷刷地喝了一声彩。
可是就在清兵的喝彩声中,罗之义的人头突然一瞪眼,冲着布尔察大叫:“清奴,你必有报应!”
布尔察大吃一惊,连退两步,手中吞血刀当啷落地,心中杀意尽消。
再看地上罗之义的首级,已经闭上了眼睛,脸上兀自带着诡异的笑容。
行刑完毕,布尔察在前呼后拥之中,去酒楼吃酒。
但是因为罗之义的人头说话,让布尔察一直心神不宁,喝酒也不痛快。征战中杀人无数,但是布尔察却从来没有遇上今天这样的怪事,人头落地还能说话!
忽然家丁来报,说夫人生产了,是一个大胖小子。
布尔察大喜,一推酒杯下了酒楼,上马回府。
一进产房之中,布尔察就觉得气氛不对。
从稳婆手中接过刚刚出生的婴儿,布尔察只看了一眼,便大叫了一声,双眼一翻晕了过去。
待续——(未完待续。)
第1993章 刀痕
布尔察为什么如此吃惊?那是因为他在新生儿的脖子上,发现了一圈殷虹的印痕!
就好比罗之义的脑袋被砍下,然后又按上去,留下的一圈血痕一样。 Www.
新生儿的皮肤很白,很嫩,但是这圈血痕很明显,很鲜艳,凭谁看都觉得诡异。
而布尔察刚刚砍了罗之义的脑袋,又受到了罗之义临终前咬牙切齿的诅咒,这时候见到新生儿的诡异,自然是魂飞天外!
府中大乱,众人急忙把布尔察弄到床上,急慌慌地找来医生。好在这只是气血攻心,布尔察被灌了一碗药汤,扎了几针,又渐渐醒了过来。
“那孩子……脖子上的血痕,能洗掉吗?”布尔察清醒过来,第一句话便如此问道。
夫人的贴身丫鬟和稳婆一起摇头。能洗掉早就洗了,还能等到现在?不过这句话,稳婆不敢说出来。
布尔察叹了一口气,知道这一定和罗之义有关。但是想来想去,却也没办法解决。
府上一个亲随建议,道:“大人,不如请一些有法力的高人来看看,或许可以驱除小公子脖子上的……”
“不用了,我自己会解决。”布尔察下了床,再一次走向夫人的卧室。
寻找高人作法,这个办法布尔察当然也想到了。但是这其中,却有很多不便。
满清虽然也有巫师萨满,但是布尔察却不敢去请。为什么?大清刚刚立国。他布尔察的家里,就诞生了如此妖怪。是为不祥之兆。如果传出去,这个孩子保不住,甚至他布尔察也会受到牵连。
那么汉人的法师,布尔察就更加不想去请了。这原本就是汉人诅咒的,请来汉人法师,人家也未必帮你。说不定人家再坑你一把。那就更加悲催了。再者。布尔察自恃旗人,根本看不起汉人,所以也绝不会求助汉人。
来到夫人的卧室门前,布尔察阴沉着脸,对门前的小丫鬟说道:“把小公子抱出来,我再看一眼。”
小丫鬟急忙打帘子进了卧室,转身把婴儿抱了出来。
布尔察看着孩子脖颈上的血痕,突然一咬牙,提着孩子的小脚。把孩子抡起来,向墙上撞去!
面对血淋淋的一幕,府上无不大惊,但是都不敢说话。
布尔察命人将孩子随便葬了。然后喝令全府上下,不得多口,将小公子脖颈上的血痕说出去,否则一律赐死。
夫人得知噩耗,悲切啼哭不停,终于伤了根本,七日后一命呜呼。
布尔察正当壮年。又是正五品官员,续弦自然不在话下。
当年冬月,布尔察再娶下五旗的喀尔达苏氏为妻,开始造人计划。
喀尔达苏倒也争气,不多久珠胎暗结,到了顺治三年秋天,已经是十月将满,眼看瓜熟蒂落。
这期间,布尔察依旧担任原职,行刑队的大当家,五品顶戴华玲。
不过,从大老婆死后,布尔察再也没有亲手处决过人犯,为的是积福积善,想平安一点。
可是喀尔达苏氏一朝分娩,布尔察才知道罗之义的诅咒,是何等的厉害!
喀尔达苏氏生下的孩子,脖颈上依旧是一圈血痕!
几近崩溃的布尔察,这次更是没有丝毫犹豫,直接在接生桶里,结束了孩子的小小性命。
喀尔达苏氏骨肉连心,自然也是悲伤不已,昼夜啼哭。不过在当时的社会里,喀尔达苏氏是无权决定什么的。别说一个新生儿,哪怕是喀尔达苏氏自己,布尔察也能一刀杀之。1160
从顺治三年,到顺治十年,喀尔达苏氏一共诞下五个孩子,都是男孩,可是这五个孩子,都脖颈上带有血痕,被布尔察一一掐死,一个不留。喀尔达苏氏也顶不住这打击,终于撒手西去,死不瞑目。
这期间,布尔察还讨过两房小妾,这两人也各自生了一胎,可惜和以前的孩子们一样,生下来,脖颈上就带有血痕。
布尔察深恶之,杀了孩子以后,从此不再接近这两名小妾。
一转眼到了顺治十六年,就是公元1658年,这时候的布尔察已经年届不惑,但是身后依旧没有子嗣。
因为罗之义的诅咒,所以布尔察也早已心灰意冷,没有了娶妻生子的念头。
可是命运不由人,一次酒后,布尔察对自己府上的一个丫鬟用强,竟然让这丫鬟怀上了。
也许罗之义的诅咒,已经解了,也说不定啊?布尔察的心里,又燃起了一点希望。
于是布尔察将这个丫鬟纳为小妾,令下人好生伺候着,让这丫鬟安心养胎。
顺治十六年,这个丫鬟临盆,生下来一个大胖小子。
布尔察都不敢看了,背着身子,问产床边的稳婆,道:“孩子的……脖子上,可有……红印印?”
毕竟在这之前,亲手杀了自己的八个孩子,布尔察也杀得心惊胆战了。
“启禀老爷,还还有……”稳婆颤抖着说道。
“唉,天意如此,我布尔察注定无子无孙啊!”布尔察长叹了一口气,将左手反伸出去,道:“给我。”
“老爷……”孩子的生母,床上的丫鬟一声大叫,道:
“老爷,你一生征战无数,杀人如麻,为什么会害怕一个孩子?你就将他养着,且看以后,他又能如何?老爷,难道你害怕孩子长大以后,会杀了你吗?老爷,求求你,留下这个孩子吧!”
“这……”布尔察一呆,心里想,是啊,自己究竟在害怕什么?
如果说,这个孩子是罗之义投胎,那么最后肯定是要杀自己报仇的。可是自己是一个武将,没有死在战场上,活到今天,就已经是赚了。即使死在儿子手里,又如何?
假如自己再杀了这个孩子,以后自己更加老迈,还能有孩子吗?
最坏的结果,也无非如此,断子绝孙而已!
反正都是断子绝孙,何不把孩子养着,看看他究竟是什么妖孽?
想到这里,布尔察一咬牙,挥手道:“那就养着吧!一切报应恶果,由我承担,我不怕!”
“多谢老爷,多谢老爷!”孩子的生母挣扎着侧身,在床沿上磕头谢恩。
待续——(未完待续。)>
第1994章 断头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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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丫鬟出生的小妾,也是旗人,叫做伊拉里氏,出自于下五旗中镶蓝旗的贫苦人家。
伊拉里氏凭借着这几句话,终于保住了儿子的性命,为布尔察留下了这个儿子。
既然带着诡异来到人世,这孩子自然与众不同。打一生下来,这孩子就不会哭,养到四五个月了,还是不哭不笑,一声不吭。
难道是个哑巴?布尔察郁闷不已,有时候用银针在孩子的皮肤上轻扎一下,孩子也不会哭闹。
但是孩子的智力,却很正常,他听得见身边的声响,知道瞪眼关注。
反正已经打定主意,当作妖孽来养的,布尔察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由伊拉里氏养着孩子。
不过在这期间,布尔察又纳了小妾,希望再生个一男半女。因为家里已经有了怪胎了,所以布尔察觉得,后面再生的话,孩子应该是正常的。因为罗之义的诅咒,不大可能让自己生出一窝子怪胎来。
可是很遗憾,自从伊拉里氏诞下一子之后,任凭布尔察如何努力,也无法让其他的小妾怀孕。
犁耙家伙都使坏了,田地里就是不出货!
伊拉里氏很痛爱自己的孩子,为了掩饰孩子脖颈上的刀痕血印,伊拉里氏建议丈夫,给孩子纹身,用盘龙图案遮掩一下。
布尔察一听,这也是个办法,于是请来匠人。在儿子的脖子上,刺了一条蛟龙,顺着脖子围了一圈。终于盖住了那道血痕。
孩子取名叫布尔察·怀恩,长大以后。都叫布怀恩。
其实满清入关不久,取名就开始汉化了,保留旗人姓氏,却学习汉族的取名,使用吉祥字,寄托希望。玄烨,胤禛,弘历。无不如此。
一转眼,这个不说话的孩子,到了四岁。
布怀恩还是不说话,但是别人说什么,他都能听懂,心里明白着。
而且布怀恩这孩子,从小就对兵器感兴趣,眼神一旦看见刀枪弓箭,就无法移开,有时候一看就是半天。眼中带有杀气。
布尔察不喜欢这孩子,但是没办法,就这么一个独苗。也只能留养查看。
于是布尔察给儿子请了私塾先生,教他读书写字。
但是布怀恩学了五年,私塾先生换了三个,却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只会写一个字:刀。
布尔察叹了一口气,辞退了教书先生,开始让儿子弃文习武。
因为布尔察是武将出身,所以家里原本就有护院武师,而且大清的行刑队里。也不乏高手,所以布尔察给儿子找武术教师。简直太容易。
不出所料,布怀恩习武以后。兵器之中,唯独对刀感兴趣!
天下刀法,布怀恩一学就会。
十五岁的时候,布怀恩已经长成了人高马大的一个汉子,但是依旧不说话,面无表情,浑身阴气沉沉的,看起来就像一具行尸走肉。
更可怕的是,老布有一次在书房里观赏吞血刀,被小布发现了。
小布两眼放光,二话不说,上前抢了过来。
老布以为儿子要杀自己,吓得嗖一下窜出书房,跑出老远,才敢回头看。
“哈哈哈……好刀!”布怀恩吞血刀到手,终于开口说了人生中的第一句话。
老布又惊又喜又害怕,远远地问道:“儿子……你、你会说话了?”
可是小布鸟也不鸟他,径自走向后院练功场舞刀去了。
自此以后,布怀恩刀不离身,吃饭睡觉都带在身上。
老布虽然有意收回宝刀,却一直没有机会。因为逼急了,布怀恩就会挥刀宝刀,摆出人挡杀人佛挡杀佛的架势来。
布怀恩正当英雄少年,刀法又高,谁敢上前?
还好,这小子只是爱刀,并没有做出什么出格的举动来。
但是老布害怕,怕儿子一刀割了自己的脑袋,晚上睡觉,都是紧闭门窗,多人站岗。一个小小的五品官,个人防卫之严密,都赶上九门提督了。
老布渐渐衰老,考虑到传宗接代的问题,便给儿子娶妻。
同时,又考虑到儿子以后的吃饭问题,老布就开始带着儿子,在刑部行走。
布怀恩第一次跟着老布去刑场,原本是参观的。
谁知道监斩官的令牌刚刚掷下,布怀恩突然窜到场中,手中吞血刀出鞘,一挥而过,抢在刽子手之前,把犯人脑袋砍了。
监斩官吓了一跳,但是知道这是老布的儿子,嘴角抽了一下,勉强笑道:“好,虎父无犬子啊……”
老布叹了一口气,上报刑部,让儿子加盟刑部行刑队,做了真正的刽子手。
其实,布怀恩的武艺,也可以战场立功。但是一个哑巴,不能与人沟通,很难建功立业。而且那时候,三藩之乱还没开始,天下太平,也很难立下战功。没地方打仗,你去哪里立功?
做刽子手的话,虽然不能立功,但是也不用出去打仗,没有危险,工资稳定,也是编制内的职务。发不了大财,但是也不会犯大错误,是一个养家糊口的好职业。
从此,布怀恩就在菜市口立威了,手中的吞血刀,变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刑刀,杀人无数。
当时的满清皇朝,为了巩固自己的政权,庙堂之上排除异己,江湖之远追杀前朝遗老遗少,刑部大牢里,简直就是人满为患。
有时候在菜市口,一天会斩首十几人。
而这些任务,几乎都是布怀恩执行的,这家伙砍头上瘾,一般不让别人插手。
因为布怀恩脖子上纹有恶龙,所以民间给了他一个外号,叫做断头龙。
在当时的四九城,断头龙这三个字,可治小儿夜哭。
殊不知这个外号很精准,因为布怀恩的纹龙,就是为了掩饰自己脖子上的断头印痕的。
布怀恩的一生,就是杀人的一生,杀到三十岁的时候,他砍下的脑袋,恐怕赶上京郊一年的西瓜产量了。
他还是不说话,目光阴沉,浑身杀气。他走在大街上,所有的恶犬都躲的远远的,不敢近前。
而且布怀恩当时所住的帽儿胡同,连飞鸟都不敢落足。
那就是因为吞血刀杀人太多,煞气开始外放了。
终于有一天,老布老得不行了,苟延残喘,睡在病床上,连着最后一口气。
断头龙布怀恩推门走了进来,拔出了手里的吞血刀。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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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95章 借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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吞血刀出鞘的肃杀之音,让老布魂飞天外,他最担心的一天,终于来了。
“逆、逆子……你要干什么?”老布吓得老脸抽搐,深陷的双眼猛然睁大,挣扎着叫道。
布怀恩冷冷一笑,第二次开口说话了,道:“送你一程。”
这句话,也是布怀恩的最后一次说话。
说罢,布怀恩也躺上了病床,躺在了老布的身边。
“逆子、逆子……来人啊!”老布胸膛起伏,使劲全身的力气,大叫起来。
但是布怀恩早已关上了房门,外面的人,谁也进不来。再说了,那些下人也不敢进来,毕竟布怀恩是个杀神,谁敢惹他?
老布有气无力地叫着,小布平躺在床上,平躺在老布的身边,却一言不发,忽然挥动了宝刀。
这一刀,斩向了老布父子两个人的脖子。看架势,小布是要同归于尽,一刀砍下老布的头,也砍下自己的头。
刷……
白光落下。
老布毕竟是武将出身,在这最后一刻,竟然拼尽全力来了一个翻身!
不翻身还好,这一翻身坏事了。
原本吞血刀,是从身前砍来的。老布一翻身,刀刃落在他的后颈上。
但听见噗地一声响,老布发出了一声惨叫。
吞血刀砍进去了一半,刀口扎在老布的后脖子上。
而布怀恩却一声不吭,明明没有碰上刀刃,他的脖子和脑袋却分了家。
“啊……啊……”老布带着脖子后面的吞血刀,凄惨地大叫。
下人们终于鼓起勇气。砸门冲了进来。
可是当大家看到眼前的一幕时,无不面如白纸,体似筛糠!
只见老布后脖子上架着一把刀。正在床上挣扎惨叫,鲜血淋漓;而小布却睡在一边。脑袋和身体分了家。恐怖的是,小布的伤口上,不见一滴血。
“救我、救我……”老布挥手惨叫。
人到死时就想活,任他布尔察戎马一生征杀四方,如今英雄迟暮,被吞血刀斩了一刀,也是心胆俱丧,以前的浑身豪气。如今不见分毫。
“快救老爷,快救老爷!”布府乱成了一团,但是没有人敢上前的。
最后,还是布府的一个医生,一咬牙,双手握刀,用力一拔。
其实医生这一拔刀,是打算让老布早点结束痛苦的。可是谁也没想到,老布的坚强,简直空前绝后。
吞血刀拔了以后。老布又活了七天!
惨叫了七天之后,老布才彻底瞑目。
这件事惊动了四九城,甚至当时的康熙帝也听闻了。特意派太医来看。
你可以相像,一个人耷拉着脑袋,后脖子上几寸长的伤口,哀嚎七天,是何等的惊悚。所以,京城的轰动,自然是难免的。
太医来的时候,老布刚刚死去。
验尸以后,太医也郁闷惊恐不已。因为老布后脖子上的伤口,直入颈椎骨。绝对没有拖上七天才死的道理。
还有小布的断头,更是无法理喻。刑部最出色的仵作。也前来查看,同样不能解释。
最后,唯一的解释就是,布怀恩就是罗之义投胎,特来了断前世恩仇的。
因为罗之义死了,老布死了,小布也死了。死无对证,这个解释便没有人可以反驳。
但是这时候,还没有人意识到这把吞血刀的不详。
布怀恩死了,但是留下两个儿子,而且都即将成人。
过去人结婚早,十五六岁就能洞房,很正常的。布怀恩死的时候,三十多岁,两个儿子,也都十几岁了。
十几岁的孩子,玩心大。布尔察和布怀恩一死,这俩孩子顿时就飞上天了,整日游手好闲,流连于酒楼青楼。
布府的恶奴们,欺负少主子不懂事,移花接木,监守自盗。很快的,布府家道中落,最后竟然一贫如洗,靠着典当家中房产过日子。
但是布怀恩的两个儿子,倒也知道吞血刀是宝贝,一直舍不得寄卖,留在手中。
但是这把宝刀,该归谁?两个兄弟在这个问题上,又发生了争执。
最后可想而知,其中一人,在争夺宝刀的时候,丧命于刀下。
死掉的是老二,活下来的是布老大。
原本布老大也要判罪的,但是九门提督和刑部主管,都曾经受过布府的恩惠,所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把布老二定为意外身亡,将布老大抓去打了一顿板子,关了半年,放回了完事。
吞血刀,也还给了布老大,这都看在老布的面子上,毕竟老布是开国战将,身份不同。
放回来的布老大,还是无所事事,抱着一口宝刀,流落街头。
因为他家里的房子已经卖了,无处可去。
穷困潦倒的布老大,这时候想起了卖刀。人都要饿死了,还要这宝刀干什么?
可是俗话说宝刀配英雄,你卖宝刀,也得遇上识货的人才行。
布老大卖了几天,也没把宝刀卖出去。
正在心灰意冷之时,一个老和尚,突然出现在布老大的身前,笑道:“你这把刀,要卖多少钱?”
“十两银子吧。”布老大想了想,说道。
布老大原本以为,这把刀要值五百两银子的,可是卖了好几天无人问津,只好挥泪大甩卖优惠大酬宾。
其实十两银子也不少了,以当时的物价计算,大约可以在京城买下三间瓦房。也可以去青楼,赎一个半老徐娘出来做老婆,暖被窝过日子。
听了报价,老和尚微微摇头,笑而不语。
“十两银子,不卖你贵啊大师!”布老大急忙说道:“要不便宜点,九两……八两……要不五两银子吧,唉……最低三两,一口价!”
宝刀卖不出,这纨绔弟子慌神了,不等别人开口,自己就一连串地降价。
“哈哈哈……”老和尚大笑,道:“我给你一百两银子!”
“一百两银子?”布老大一呆,简直不敢相信。
“没错,一百两银子。”老和尚扯着布老大,走到一个偏僻的酒馆里,要来酒菜边喝边聊,道:“一百两银子,不是买刀的,而是借刀。我要借你的刀,去做一件事。成了,这银子是你的,刀,也还是你的!”
有这样的好事?布老大沉吟了一下,道:“你要借刀去干什么?会不会连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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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96章 程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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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刀和卖刀,是有区别的。布老大是个纨绔子弟,但是不傻。
如果自己的刀子借出去,这把刀刺王杀驾,那么他布老大就是同谋,要株连九族的;如果这把刀是卖给别人的,那么这把刀无论做了什么,布老大都不会受到牵连。这就是区别所在。
上次布老大杀了布老二,之所以轻判,其实也是攥了律法的空子。
过去有说法,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而长兄如父,杀了弟弟,可以对外宣称,说自己的弟弟忤逆不肖。如果是弟弟杀了老哥,那就叫:弑兄,是大逆不道之罪。
布老大可以活着放回来,这个兄弟之间的关系,也很重要。
老和尚微笑摇头,道:“不会连累你,说不定,还会送你一场富贵。”
“好事越来越多啊,老和尚,你说清楚点,到底是怎么回事?”布老大愈发感兴趣,问道。
“敢问尊驾,昔日大名鼎鼎的断头龙布大人,可是你的父亲?”老和尚问道。
“正是先父。”布老大回答。
老和尚点点头,道:“你父亲是大清朝最出色的刽子手,菜市口的第一杀神。你为什么没有子承父业,而要靠着典当祖宅为生,如今又来售卖这唯一所有的宝刀?”
布老大脸色一红,犹豫半晌,道:“本来我可以进行刑队,可是犯了点事。被革去名籍了。出来以后,没有钱打理,所以想当刽子手。也当不成。”
有清一代,一些小职务。是可以世袭的,比如刽子手。布老大本来可以子承父业,去行刑队里当差,但是因为杀了弟弟而坐牢,被革除了这个资格,踢出了大清国的事业编制单位。
要不,有个职业在身,就有一份收入。布老大不会穷困至此。
“打理关系,重新混进刑部行刑队,需要多少钱?”老和尚问道。
“大约……五十两白银。”布老大在心里估摸了一下,说道。
老和尚点头,道:“我给你一百两,你用五十两打点上下关系,重新混进行刑队,求一个安身糊口的饭碗,可好?”
“大师,如果你真的如此帮我。那就是我的再生父母啊!”布老大起身离席,深深地作揖致谢,又问道:“可是大师。你究竟要我做什么?”
“我要你混进行刑队,用手中的宝刀,处决一个人犯!”老和尚说道。
这么简单的事?
布老大微微皱眉,道:“只要可以混进去,我就可以争取处决那个人犯的差事。行,我答应你就是了,就怕混不进去。对了,那个人犯是谁?”
老和尚打开随身包袱,取出台州银锭一百两。道:“这一百两银子,我先给你。那个人犯。定在七日之后行刑,叫做程甲。如果你言而有信。到时候,我再来谢你。”
布老大心花怒放,将白花花的银子收入怀中,又问道:“大师,这个程甲是不是跟您有仇?你要我用吞血刀杀他,是不是有什么讲究?”
“此事暂时不说,等你挥刀行刑之后,我再来告诉你。”老和尚起身离席,道:“不过你可不要失信,否则,这后果你担不起。”
说罢,老和尚大袖飘飘,径直出了酒楼。
布老大随即追出去,发现老和尚已经走远,背影混在人群里,渐渐消失不见。
“娘的,终于有钱吃喝嫖赌了!”布老大也不追查老和尚的底细,大笑几声,一头扎进勾栏瓦舍,找了个窑姐儿好好地爽了一把。
尽兴之后,布老大这才开始活动,打点关系,要混进刑部,参加行刑队。
俗话说有钱好办事,布老大又是旗人子弟,所以终于办成了这事,在第五天领到了一身公门皂衣,从此行走刑部大牢。
进了行刑队,布老大就开始打听这个程甲。
但是大清朝也有保密制度,刽子手只管行刑,在行刑之前,是不允许知道人犯的具体情况的,特例除外。所以布老大的打听,也没打听到什么头绪。
“管他是谁,到时候一刀砍过去,完事!”布老大索性不问,安心地等待。
在这几天的里,布老大一边活动,一边还注意联系刀法。也算是奋发图强了,布老大买了一马车的南瓜,租赁了一套民房,每天晚上对着南瓜练刀。
转眼间,到了老和尚所说的第七日。
布老大打点关系,争取了今天行刑的任务。
是日,监斩官带领一队清兵和行刑队,浩浩荡荡开赴菜市口。囚车里,露出一个光头人犯,背后插木板,上书:人犯程甲。
“怎么这个人犯,也是一个大光头?”布老大心里有些打鼓,但是跟在囚车后面,也看不到人犯的脸面。
转眼到了菜市口,人犯被押下囚车,跪在刑场当中。
布老大这才看清楚人犯的脸面,不由得冷汗直冒!
这个人犯程甲,进入就是给自己一百里白银的那个老和尚!
布老大想破脑袋,也想不通这件事。
如果说,程甲和老和尚是一个人,那么老和尚是怎么跑出刑部大牢的?因为这程甲,不是斩立决,而是老早就收监的,这属于秋后问斩。
莫非,这程甲,是那个老和尚的兄弟?两人素来有仇,所以老和尚要借用自己的刀,来杀人?可是谁的刀子杀人不是一样,为什么要用自己的吞血刀?
布老大无法得知这程甲和老和尚的关系,因为大清朝有规定,刑场之上,刽子手也不得与犯人交谈。
“时辰已到,人犯程甲验明正身,斩——”
还没到布老大搞清楚,监斩官已经掷下了令牌。
布老大抖擞精神,走上前,双手持刀,用力砍下。
直如切瓜砍菜一般,白光飞过,老和尚人头落地,血溅菜市口。
过程很简单,人犯很配合。
布老大收刀,随众人返回刑部,然后点卯完毕,呼朋唤友,去酒楼饮酒,庆祝自己今天开张大吉。
喝酒喝到天黑,布老大这才回家。
却不料还没到家门,布老大就远远看见自家门前一个人影,穿着一身灰色的僧衣,似乎正在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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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97章 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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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老大看见这僧人,吓了一跳,心中难免有些忐忑,不知道这是老和尚来感谢自己,还是程甲找自己赔命来了。
正在这时,那和尚转过头来,冲着布老大合掌施礼。
布老大这才看清楚,这不是那天的老和尚,也不是被自己砍了脑袋的程甲。
“这和尚,你在我家门前,有什么事?”布老大松了一口气,问道。
“小僧奉师父之命,特来感谢施主。”那和尚大约四十多岁,合掌低头,说道:“我师父便是程甲,今日在刑场上,被施主砍去脑袋的老僧。”
“程甲……是你师父……是个和尚?”布老大的脑袋有些乱,问道。
那僧人点头,道:“是的,家师七日之前,曾经魂游体外,托付你一百两银子,想必施主还记得吧?”
“什么……那天的老和尚,就是、就是……你师父程甲?”布老大吃惊。
“正是,那天是师父魂游体外,请求施主赐刀的。”僧人不紧不慢,道:
“这是虽然有些荒诞,但是施主不必怀疑。家师还让我跟施主说明原因。今天这个行刑日,是一年之中最凶的日子。家师算到了,今日受刑而死,必成凶灵恶煞,魂魄危害人间。唯有施主的吞血刀,乃是世间凶器,杀人之时,可以冲散魂魄。所以,家师借刀,乃是一番慈悲之意,不欲自己死后魂魄害人,善哉,善哉……”
布老大听的是云里雾里,半天都没反应过来。
那僧人又丢下五十两银子,道:“这是家师吩咐的,送给施主的谢意。”
见到银子,布老大双眼放光,暗地里掐了自己一把,提醒自己,这不是做梦啊!
僧人转身告辞,布老大攥着银子,默默发呆。
回到屋里,布老大思前想后,觉得程甲的这个故事,可以说出去。不管真假,都可以提高自己的知名度,以后靠着这把刀,不愁没饭吃。
打定了主意,布老大此后,就大肆宣扬这件事,把自家的宝刀,说的是神乎其神。
自此,吞血刀名声大臊,威震四九城。
而布老大做了刽子手,也渐渐意识到了职业的重要性。慢慢地,居然挣起了一份家业,娶妻生子,过起了日子。
并且布老大对子孙后代的发展,都高屋建瓴地做了超前规划,那就是,代代相传吞血刀,代代都做刽子手!
为了这个目标,布老大有了孩子以后,就开始培养孩子们的职业荣誉感,给他们说家庭光荣历史,灌输杀人者,人上人的思想。并且不断地琢磨刀法,琢磨怎么砍人脑袋,才显得有气势。
可以说,布老大决定了布家今后的发展路线,培养了后面的接班人。
布老大的一生,也是有起有伏,少年时穷顿,中年时安逸,到晚年,家道渐渐兴隆。
他原本以为,可以无忧无虑安度晚年,却不料就在七十岁大寿的当天晚上,家里发生巨变。
那一年是1740年,大清朝乾陵五年。
布老大那时候,已经熬成了布老太爷,膝下儿孙满堂。做寿当天,布府上自然是高朋满座嘉宾如云,迎来送往,非常热闹。
等到客人散后,已经是入夜时分。
布老大回到自己的房里睡觉,回想起自己杀人的一生,竟然感概万千,睡不着了。
忽然间,西厢房里传来一声惨叫,啊地一声,在深夜里格外刺耳。
“怎么回事?”布老大大吃一惊,赤脚跳下床来,冲向院中西厢房。
因为那间厢房,是布老大的小儿子的卧室。这小儿子是小老婆生的,这时候才十几岁,机灵聪慧,深得布老大的喜爱。
听见宝贝儿子的惨叫,布老大自然吃惊,所以鞋子都不穿,直接就奔了过去。
布府的人都被惊醒,手忙脚乱地冲过来。
推开西厢房的房门,众人还没看清楚,却见一个小牛犊一般的的黑影,嗖地窜了出来。
“哎哟……”最前面的几个人一声惊叫,全部吓得跌坐在地。
回头看时,却见那黑影口中似乎叼着一物,冲向了堂屋。
“什么东西?快追!”布老大的大儿子说道。
“别追,先进屋里看看臻德!”布老大大叫。臻德,就是布老大这个小儿子的名字。
家中老佣人从檐下挑下气死风灯,挑在手里,走进了臻德的卧室。
布老大凑上去,伸手撩开了帐门。
“啊……!”
这不看还好,一看之下,布老大大叫一声,往后就倒。
众人急忙扶住,一起来看,却见臻德横卧在床,血染床单,脑袋已经不见了!
而且从伤口来看,臻德的脑袋,不是被刀子砍断的,而是被咬断的,伤口不一样。
大家的反应和布老大一样,各种尖叫,在深夜里回荡。布府的几个女人,在一声尖叫之后,大多数都晕了过去。
这场景太恐怖,男人看了都受不了,何况女人?
“是刚才的那个东西,一定是刚才的那个东西!”布老大毕竟是杀人如麻的刽子手,心理素质还比较过硬,在一片混乱中挥手大叫:“去追,去追,拿家伙!”
现在布老大才明白,刚才那个黑影叼着的,便是臻德的脑袋!
砍人脑袋砍了一辈子,现在自己的小儿子,也变成了无头之鬼,布老大如何忍得住?
一句话喊出,布老大老当益壮,身先士卒,带头向着堂屋冲去。身后,众人各自寻找武器,一起跟来。
布老大一口气冲进堂屋,四处张望,却一无所见。
“地上有血迹,老爷,顺着血迹追啊!”家里的老佣人叫道。
一言点醒梦中人,布老大夺过灯笼低头一看,果然地上有血迹,蜿蜒向前延伸。
众人顺着血迹向前,却来到了布老大自己的卧室门前。
刚才布老大听见小儿子惨叫,冲出来的时候,卧室门就打开了,然后一直敞开着。
“老爷,那东西……似乎钻进了你的房间里,你万金之躯……注意安全,让我来。”布老大的儿子说道。
布老大劈手夺过儿子的长剑,吸了一口气,便要跨进卧室中。
“咿咿……啊……”可是就在此刻,卧室里传来刺耳的尖叫声。
那声音像是婴儿的啼哭,又像野猫打架,听闻者,无不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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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98章 观摩
就在大家欲进不进的时候,这怪叫声传来,着实吓人。
就连老刽子手布老大,也吓得两腿一软。但是想到爱子之死,布老大终究还是一咬牙,大步跨了进去。
众人担心老爷子有危险,一起跟上。
“喵呜……咿咿……”
卧室里,一只体型硕大的黑色狸猫,正在跳跃蹦达。它对众人的到来,无动于衷,眼神却紧紧地盯着挂在墙上的吞血刀!
而臻德的脑袋,早已经被狸猫丢在一边,弃之如敝履。
这里要说一下吞血刀的日常保管和使用。
布老大才做刽子手的时候,每次行刑,都是使用吞血刀的。但是到了中年,他也混到了行刑队副队长的职位,学会了摆谱。这时候,他的宝刀就不轻易出手了。每当有恶贯满盈之人,或者穷凶极恶之徒被推到刑场的时候,布老大才会出手,展示吞血刀之利。
及至布老大晚年,他更是定下规矩,吞血刀每月只出一次,特例除外。
因为大家都知道吞血刀之凶,所以每月之中,布老大亲自操刀行刑的那一天,菜市口都是观者如云,水泄不通。
什么叫特例?有时候,刑部会点名,某某人犯,需用吞血刀斩之。这就是特例。
但是平时,这把刀都是布老大随身佩戴的,除了吃饭睡觉,从不离身。
平日睡觉,布老大就把吞血刀挂在床头,一伸手就能够到。
刚才因为儿子的惨叫,布老大没有料到是如此凶险之事,以为是出了意外,所以没有拿吞血刀,直接就冲了出去。
现在看见这狸猫盯着吞血刀,众人惊悚之时,却也觉得非常诡异。
“锵……”
吞血刀没有出鞘,但是却在鞘中,发出了龙吟之身,似乎在对狸猫的挑衅,发出回应。
“畜生,老子跟你拼了!”布老大双眼血红,挥动手中佩剑,一剑劈了过去。
狸猫嗖地跳开,眼神依旧盯着吞血刀。
布老大就势一滚,扑在自己的床上,反手一剑,封住狸猫的攻势,左手一探,已经把挂在床头的吞血刀取在手中!
不得不说,这个布老大的身体还不错,七十岁人了,动作之利索,不在年轻人之下。当然,这也是心痛爱子之死,所以残存的潜能被激发了。
刀柄入手,一股强大的杀意,立刻传遍了布老大的全身。
“畜生,还我儿子命来!”
只见布老大两眼杀气腾腾,右手剑掷向狸猫,随后吞血刀出鞘,铮地一声啸响!
“咿……喵呜!”狸猫竟然也不示弱,忽地张大嘴巴,露出森森白牙,从地上弹射而起,直撞布老大!
“来吧!”布老大一声大喝,手中宝刀竖起,刀刃冲外,合双手之力,向前一推!
噗……
狸猫正撞在刀口上,如同烂茄子一样,被剖成两半砸在墙上,血雨漫天。
众人心中初定,正要上前查看布老大的情况,却见从地上飘起一个淡淡的黑影,向着房门而去!
看那黑影的模样,还是一只狸猫!
“畜生休走!”布老大反应奇快,从床上跳下,连人带刀,扑向了房门前的黑影。
嗖嗖……
刀光闪过,正中那一团黑影。
“喵……”黑影之中,再次发出一声惨叫,随后,黑影淡淡虚化,终于消散在空气中。
这一团黑影,便是狸猫的魂魄,被吞血刀劈中,终于魂飞魄散。
“儿啊,我的儿啊……”布老大坐在血泊之中,嚎啕大哭。
布老大的大儿子,急忙上前跪下,宽慰老父:“老爷神勇,手刃这妖畜,臻德九泉之下,亦能瞑目矣!”
其实臻德死了,布老大的长子,是最大的受益人,因为少了一个分家产的。所以,这家伙说得声泪俱下,实际上,心里头还有些庆幸。
“天幸我布家还有一口镇宅宝刀,要不,此仇如何能报?”布老大老泪纵横,抱着吞血刀说道。
其实布老大根本就不知道,引来这场灾祸的,正是他怀里这把吞血刀。
那狸猫原本是西山的一个野猫成精,得知布府上办喜宴,便想化作人形,来骗一顿酒喝。谁知道来到门前,狸猫精发现布府上杀气冲天,自己如果分出修为抵抗杀气的话,就难免要露陷。思前想后,狸猫精只好灰溜溜地跑了回去。
但是到了夜间,狸猫精又吃不下这口气,决定来布府大闹一场,看看他家里,究竟藏了什么凶器。
于是狸猫精夜探布府,先一口啃断了布臻德的脖子,引动布老大出来,然后狸猫精钻进了布老大的卧室。
进了卧室以后,狸猫精才发现这吞血刀的杀气强大,心中不服,所以想较量一下。
却不料吞血刀的杀气之强大,远远超过了狸猫精的预料。一个回合下来,狸猫精把自己的性命,丢在了这里。
只是这里头的曲折,布府上一无所知。
甚至老布还在庆幸,愈发珍爱自己的家传宝刀。
经过这一次的事件,布老大受到的打击太大,卧床不起,半年之后一命呜呼,撒手西去。
吞血刀落在了布老大长子,布臻信的手里。
就在布老大发丧当天,一个年轻的公子,身着长衫,来到了布家,要求面见布臻信。
布臻信不知道这是何方神圣,见礼后问道:“兄台何来?素未谋面,不知道有什么指教?”
那公子也不客气,抱拳道:“我姓佘,江南人,久闻府上有一把宝刀,所以想看一眼。”
布臻信想了想,道:“那进来吧,喝茶说话。”
吞血刀经常在菜市口执行砍头的任务,被无数人看过。所以布臻信心里想,给你看一眼,也没什么。
来到客厅,分宾主坐下,下人上茶。
布臻信再次问道:“兄台要看我家中宝刀,是何原因?”
“没有什么原因,早就听闻,此刀斩首,可以让人魂飞魄散,是大凶之器。而我游历天下,对这些奇人奇物,最感兴趣,所以想观摩一下。”佘公子说道。
布臻信点点头,亲自取出吞血刀,抽开来,给佘公子递了过去。
谁知道宝刀出鞘,佘公子就立刻变了脸色,不敢接刀,却向后连退了好几步!
1999.第1999章 朝廷钦犯
“佘兄弟,这……是怎么了?”布臻信心里就纳闷,这不是要,怎么见了刀突然吓成这样子?佘公子面色尴尬,摆手道:“多谢布兄,宝刀我已经,还请收起来吧。 多有打扰,在下这就告辞!”说罢,佘公子一转身,竟然匆匆而去,简直就是逃离了布府。“真他妈邪门!”布臻信骂了一句,犹自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其实这佘公子,也是蟒蛇成精,对吞血刀的威名不以为然,特意前来观谁知道宝刀出鞘,杀气四溢,蟒蛇精也顶不住,只好落荒而逃。再不逃,他就要现出原形了。布臻信不知道其中机关,依旧按部就班地过日子。但是布臻信比较迷信,他综合分析自己祖上的各种悲剧,便认为是当刽子手杀人太多,所以伤了阴德,招来的报应。于是布臻信想了一个办法,那就是挂职刑部行刑队,吃空饷不干活,这当然需要一番运动,花点小银子。而且那时候,布老大刚死,布臻信在家里守孝服丧,不上班也是应该的。当时,大清朝沿袭前代规矩,有个丁忧制度,就是让文武百官离职守孝的。如果朝廷有大事,实在离不开这个人,皇帝老儿就会下一道圣旨,夺情不准——夺了人之常情,不许此人守孝,接着为朝廷干活。比如康熙时代,收复宝岛的姚启圣,有一次对康熙皇帝的策略不满意,闹情绪,就上表丁忧。康熙皇帝郁闷,问道:“你父母双亡都N久了,丁忧个鬼啊?”姚启圣嘴一撇,道“我干妈死了。”皇帝也没办法,只好同意姚启圣丁忧。后来沿海战事告急,康熙没办法了,下旨调回姚启圣,不许他在家里丁忧了,这就叫夺情。按道理说,这丁忧和夺情,都是高大上的玩意,朝中大员才配得上这些词,和布臻信这样卑微的人,没有关系。可是奇怪的是,偏偏布臻信的“丁忧”,就被皇帝给“夺情”了!而且夺情一次不算,还被夺情两次。就在布臻信守孝刚满一个月的时候,刑部来了人,而且还是当官的,开门见山地道:“布臻信,有任务。”同来的,还有一个小白脸,细皮嫩肉,背着两手一言不发,神色倨傲。“有任务?可是卑职在家里守孝啊?丁忧啊。”布臻信赶紧见礼,随后说道。来人脸色郑重,板起脸来,道:“布臻信,这不是刑部的意思。”不是刑部的意思?布臻信一愣,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这时候,同来的小白脸忽然上前,原本背在身后的手一挥,道:“圣上口谕,夺情不准!”小白脸一开口,是个不男不女的尖嗓子。布臻信愣了一下,突然反应过来,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吓得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刑部来人这才介绍,抱拳上拜,道:“这位,是宫里的浩公公,万岁爷身边行走。”“见过浩公公!”布臻信急忙磕头。浩公公哼了一声,这才道:“这次的人犯,是朝廷钦犯,万岁爷点名,须用布家的吞血刀行刑,不得有误!”“臣,领旨谢恩,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布臻信磕头如捣蒜,砰砰砰连磕了七八个头。浩公公又哼了一声,转身而去。布臻信急忙穿戴起来,带上吞血刀,赶赴刑部上班,听候命令。刑部的大当家,刑部尚书来保,亲自接见,将布臻信叫到密室里谈话。布臻信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官,吓得大气不敢出,趴在地上,跟一个大蛤蟆一样。来保咳了两声,道:“布臻信啊,这次的任务,非常重要,你不可怠慢。事情是这样的,朝廷在江南,抓获了一个妖人,半人半蛇,可以说人话。原本是打算,将这个妖孽烧死的。但是朝中有人说,这等妖孽的魂魄,可以重新附体别的妖物。所以圣上有旨,用你的吞血刀斩杀……”“万死不辞!”布臻信心里也害怕,但是皇家圣谕,他哪里敢违抗?来保点点头,招呼布臻信起来,又道:“这次行刑,是不公开的,暗中进行。你下刀之时,不是横切,而是竖劈,从脑后开瓢。明白吗?”“小的明白!”布臻信急忙回道。从脑后开瓢,想必是朝中高人的意思,布臻信不敢多问。“行刑之日,定在后天。你可以回去了,养精蓄锐,到时候,会有马车去你家中接你。如此这次表现好,加官进爵,赏银多多。如果表现不好,布臻信,你当心自己的脑袋。”来保说道。布臻信又惊又喜又害怕,急忙趴下:“小的誓死斩妖,如有失误,愿听责罚!”前不久,布臻信亲眼爹斩了狸猫精,所以心中有信心。这次斩杀蛇妖,应该比斩杀狸猫精容易点,因为蛇妖已经被擒获了。回到家里,布臻信欣喜难耐,想象着完成任务以后的风光富贵,不禁手舞足蹈。忽然家丁来报,前番的佘公子,再次来访。大任当前,布臻信不想分心,想了想,道:“就说我不在家里,不见!”家丁出去回话,却又折回来,道:“老爷,佘公子说一定要见你一面,有特别重大的事,要说。”“有特别重要的事?请。”布臻信犹豫了一下,挥手道。佘公子款步走来,深深作揖,道:“多谢布大人赐见。”“不知道佘公子此来,又有什么事?”布臻信带着小心,问道。佘公子周,欲言又止。布臻信挥挥手,让家丁退下。“布大人,我特来解你的灭门之灾。”佘公子这才打开折扇,摇了两下,说道。布臻信吓了一跳,随即板起脸来,道:“外乡人胡说八道,我哪里来的灭门之灾?佘公子,再胡言乱语,别怪我将你赶出去!”“哈哈哈……”佘公子仰天大笑,忽然逼视着布臻信,道:“布大人,你是不是接了一个秘密任务?”这等机密事,佘公子如何知道?布臻信心里咯噔一下,却瞪眼喝道:“哪里有什么秘密任务,你在胡说什么?”本书来自 /book/html/21/21030/index.html
第2000章 蛇人
皇家交代的任务,刑部尚书来保在密室交代的,一个外人怎么知道?所以布臻信吃惊不已。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佘公子继续冷笑,道:“布大人,你接到了任务,要在三天之后,秘密斩首一个人犯,对也不对?”
“你、你……”布臻信浑身剧震,伸手握住了吞血刀的刀柄。
乾隆朝的时候,民间反清复明的活动,还在持续,所以作为旗人,布臻信同志,还是有些警惕性的。他不知道眼前的佘公子是谁,担心这家伙是妖人,不利于朝廷,所以动了杀机。
“且慢!”佘公子也惧怕吞血刀,退后两步,摇手道:“布大人请听我说,如果话不投机,再杀我不迟。”
“说!但是,如果你是妖人同伙,蛊惑我背叛朝廷,可别怪我刀下无情。”布臻信逼视着佘公子,说道。
“不敢,不敢……”佘公子叹了一口气,道:“布大人即将斩首的人,乃是半人半蛇之躯。这个,布大人知道吧?”
布臻信眼睛一瞪,喝道:“你有话尽管说,休想套取我的只言片语!”
佘公子点点头,从怀中取出四根金条,轻轻放在桌子上,然后看着布臻信的脸色。
见到黄金,布臻信眼中放光,但只是一瞬间,便又恢复正常,道:“什么意思?”
“这四十两黄金,算是一点谢意。如果布大人可以答应在下的一个小小请求,我会在三日之后,再奉上一百两黄金。”佘公子抱拳说道。
布臻信的喉咙里咕咚一下,是吞咽口水的声音。
这时候的布家,在京城属于小康阶层,沾了旗人的光,算是混成了人上人。但是家底也不是特别富裕,这一百多两黄金,足可以让布臻信平地起高楼,一举翻身。
但是布臻信也不傻,知道这钱烫手,未必那么好拿,于是问道:“你什么意思?如果想用这一百两黄金,来劝我收回主意,那么你就不用开口了!”
皇家的命令,布臻信也不敢违抗,就算一座金山堆在这里,也没用。
如果违抗了命令,自己会立刻人头落地,甚至满门抄斩。那时候,要再多的黄金,又有什么用?布臻信不傻,这个关节想得透彻。
“布大人多虑了,您也是奉命行事,如何违背上面的命令?”佘公子一笑,道:“我的请求时,希望大人在下刀之时,稍微偏一点点。”
偏一点点,什么意思?布臻信皱眉不语,眼神在佘公子的脸上和那金条之间转悠。
“大人接到的指示,是从脑后下刀,但是和以往的行刑又不一样,不是横砍,而是直劈,对吧?”佘公子走了两步,道:“在行刑之时,大人只要偏离颈椎线半寸,就算是帮了我大忙了。”
布臻信心里更加吃惊,这个佘公子,连来保说的细节都知道,究竟是什么人?
想了想,布臻信实在舍不得那些黄灿灿的金条,低声问道:“偏离半寸,又是个什么说法?会有什么后果?难道……人犯可以活下来?”
佘公子面色黯淡,摇头道:“脑袋瓜子都劈开了,岂有活下来的道理?不过,人犯可以得到超度而已。否则,他就一辈子是凶神恶鬼,流荡在人间。而且,他的魂魄,必将记恨布大人,而冤冤相报,找你索命,甚至……杀你全家。”
“有这种说法?”布臻信吃了一惊,脑门开始冒汗了。
现在佘公子的话,让布臻信难辨真假。
他老爹当年斩首程甲的事,他知道。所以对于魂魄一说,布臻信也是相信的。还有上次,他老爹斩杀狸猫精,他更是亲眼看到了狸猫精的魂魄飘出。
“大人,我所说的,绝无虚言。下刀偏离半寸,对大家都有好处。”佘公子打量着布臻信的脸色,说道。
布臻信想了想,低声道:“这个人犯,究竟是什么来历?”
佘公子沉默了一下,道:“此人是我同乡,少年时,中了妖法,下半身变成了蛇尾。我念他一辈子凄苦,所以想给予超度。如果他死了以后不能超度,那必将是人间的一大祸害。所以,还请布大人成全。”
布臻信看了看闪闪发光的黄金,终于一咬牙,道:“好,我尽力而为!”
“多谢布大人千金一诺!”佘公子面露喜色,一揖到地,然后转身而去。
布臻信收了黄金,安下心来,等待行刑之日的到来。
三日后,有油毡马车来接。布臻信早已收拾妥当,立刻带上吞血刀,跳进了马车里。
刑部地牢的大厅里,灯火通明,不辨天日。
布臻信被带了进去,举目一看,发现不大的地厅密室之中,站满了各色人等。
其中有刀剑随身的护卫,有刑部尚书来保,有上次传旨的太监浩公公,还有,还有和尚道士,还有红衣喇嘛。
另有一个相貌威仪的大员,身着紫蟒袍,坐在太师椅上。
布臻信不认识那人,也不敢多看,只管跪地上磕头。
来保抬掌介绍,道:“布臻信,今天是礼亲王亲自监斩,你,可要拿出十二分的精神来!”
“奴才遵命!”听说是礼亲王在此,布臻信更是吓得汗流浃背。
乾隆初期,礼亲王权势极大,可谓一人之下万人之手。今天礼亲王亲自监斩,又有万岁爷身边的小太监相陪,可见这犯人的重要性。
轧轧声响中,一辆檀木打造的囚车,被十几个强壮兵丁推了出来,放在大厅的正中间。
随着囚车的出现,一股腥气,也随即弥漫在大厅的空气中。
礼亲王抬起衣袖,微微掩鼻。
布臻信只是向囚车看了一眼,顿时觉得恶心的不行,后背一片冰冷。
只见囚车里,露出一个脑袋来。那脑袋不大,是一个男人的面孔,但是这男人却长了一张三角脸,面色粉红,眼神非常的阴狠。
而且通过囚车下部的栏杆可以看到,这个人的上半身是人,下半身却盘在一起,是一条巨蟒的形状!
“呜……嘶嘶!”蛇人被囚禁在笼车里,拧着脑袋环视四周,口中一张一合,发出诡异的声响来。
第2001章 反客为主
> 蛇人这么一叫,空气中更是腥臭难闻。室内人人掩鼻,面带惊惧。
“速速动手。”礼亲王挥了挥手,皱眉说道。
估计礼亲王也不乐意这个监斩官的差事,被皇帝指定着派过来的,所以非常不耐烦。
一个红衣喇嘛点点头,走向囚车。他的身后,两个小沙弥端着托盘,托盘里一把剃刀和毛笔等物。
军丁们用手臂粗的麻绳,死死勒住蛇人的脖子,使之不能扭动。然后那红衣喇嘛举起剃刀,把蛇人的头发全部剃刀,用毛笔蘸着朱砂,在蛇人的脑后,画了一条中分线。
刑部尚书来保,带着布臻信走上前,沉声道:“看准一点,刀子直劈下来,切中中分线,不得有误!”
“小的……明白。”布臻信额头冒汗,结巴着回道。
看来蛇人的后脑中分线,就是这次的玄机所在啊。刑部和朝廷,要求命中中分线。而佘公子却出重金,买自己偏离中分线。
布臻信也为难到了极点,这众目睽睽之下,假如自己作弊被看出,估计一大家子都玩完了。
可是假如按照上面的意思执行,那么这个蛇人的魂魄,会不会如佘公子所说,真的缠上自己,害死自己全家?
现在黄金不重要,富贵不重要,性命最重要。
想想蛇人这恐怖的模样,布臻信就心里发虚,两腿打颤。
礼亲王发现了布臻信的状态,喝道:“布臻信,你有没有把握?”
“奴才、奴才……一定尽力!”布臻信颤抖着说道。
“拿酒来,给这奴才壮胆!”礼亲王挥手喝道。
立刻有军丁们捧酒上前,太监浩公公亲自执壶,给布臻信倒了一大碗酒。
布臻信仰头喝干碗中酒。把酒碗摔在地上,将心一横,持刀走了过去。
礼亲王一挥手:“斩!”
“斩!”布臻信双手抡起吞血刀。一招力劈华山,从蛇人的脑后劈下!
不过。布臻信下刀的时候,稍微偏了一点。佘公子要求他偏半寸,他大约偏了半寸不足。
他想用一个含糊的处理方法,两边都能交差。因为这样的误差,礼亲王等人,也未必会追究。真的追究了,就说自己已经尽力,可惜偏了那么一点点。
毕竟这种开瓢行刑。和以往的斩首断头不一样,难度大多了,而且,谁也不会经常联系这样的古怪的开瓢刀法。
日后对佘公子,也可以这样解释,就说自己偏了一点,没有达到半寸的误差。
假如可以蒙混过关,那么蛇人的魂魄不来纠缠自己,朝廷的赏赐和佘公子的答谢,都照收不误。岂不是两全其美?
这是布臻信的一点小心思,除了他,没有任何人知道。
可是布臻信没有想到。自己一刀劈出的时候,这把刀,突然失控了。
或者说,这把刀反客为主,控制了自己!
他就觉得一股力量,带着吞血刀向左一偏,噗地斩下,不偏不倚地落在红衣喇嘛画好的中分线上!
噗……
血雨冲天,腥臭难当。
蛇人的脑袋。被端端正正地从中切开,连同他脖子上的麻绳和檀木囚车。也被一起劈断。
布臻信因为用力过猛,向前一栽。差点摔倒在地。
再看蛇人的下半部身体,因为吃痛,正在剧烈的扭动摇摆,蛇尾横卷,抽的檀木囚车劈啪作响!
“好,继续斩,斩成肉末为止!”礼亲王挥手大叫。
布臻信道了一声遮,挥动吞血刀,在蛇人的身体上乱劈起来。
这时候,就算礼亲王不下命令,布臻信也会同样发狂的,因为他已经受到了吞血刀中强大杀意的控制,恨不得挥刀把这里的人全部干掉才过瘾。
十数刀劈下,蛇人已经血肉模糊,身体断成了好几处,渐渐不动。
众人都松了一口气,神态之间,缓和了许多。
礼亲王也面露微笑,拿出鼻烟壶嗅了一口,正要说话,却见太监浩公公的脸色不对,鼻孔里,两条血痕流了出来。
但是浩公公自己却无知无觉,眼神阴沉地站在当地,一动不动。
来保也发现了不对,皱眉道:“浩公公,你这是怎么了?”
“嘶嘶……”浩公公似乎被唤醒了,一扭头,向着礼亲王扑了过去,十指张开,两眼血红,顷刻间变得十分可怖。
“保护王爷!”来保大叫一声,抽出了佩剑。
军丁们反应过来,各持刀枪,挡住了浩公公。
他们只敢当,不敢杀,因为浩公公是万岁爷身边的当红小太监,身为得宠。
“嘶——”浩公公张大嘴巴,喉咙里发出毒蛇吐信一般的嘶嘶声响,两手一探,已经各自抓住一个军丁,反手扔了出去。
举重若轻,简直就像大力士在扔稻草人。
礼亲王惊恐起来,一边后撤,一边挥手大叫:“浩公公被妖物上身了,杀无赦,杀无赦,天大的事,本王自有担待!”
地宫里的军丁们,听见礼亲王的大叫,这才敢下手,刀枪明亮,一起往浩公公的身上招呼。还有那些和尚道士,也纷纷出手,铜钱啊,桃木剑啊,八卦镜啊,一起围攻浩公公。
可是邪门了,看起来阳气不足羸弱不堪的浩公公,此刻就像绝世高手一样,刀枪不入,神勇非常。
顷刻间,已经有七八名军丁,被浩公公抓住丢了出去,摔得断胳膊断腿,躺在地上哀嚎。有一个红衣喇嘛更惨,被扔出去的时候,脑袋撞在墙上,当场挂掉。
“布臻信,保护王爷!”来保吓得脸色苍白,放声大叫。
浩公公如此厉害,能对付他的,似乎只有布臻信的吞血刀了。
这时候的布臻信,也完全失去了神智,还在囚车那里,挥刀猛劈蛇人的残躯。
听见来保招呼自己,布臻信这才一回头,看到了浩公公正在作乱。
“斩!”布臻信的两眼,也是红光一闪,忽然从地上窜起,双手攥刀,从浩公公的脑后劈下。
噗……
浩公公比蛇人更惨,直接分成了两半。
现场一片死寂,众人看着地上的浩公公,半晌说不出话来。
“斩……!”
忽然间,又是一身暴喝,从布臻信的口中发出。
众人还没反应过来,却发现布臻信再一次跳起,挥刀向礼亲王的脑袋上劈去!(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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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2章 功过相抵
这下子变故陡生,地宫里所有的人的都吓傻了,一个个呆如木鸡。Www。しωχs520。com
礼亲王自己也吓傻了,一动不动,站着等死。
刑部尚书来保张大嘴巴,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而那些军丁和护卫们,更是惧怕吞血刀的凌厉,没有一个敢上前的。
眼看,这个礼亲王也难逃刀下做鬼的命运。
呜……
宝刀挂着风声,劈向了礼亲王的脑门。礼亲王绝望地闭上了眼睛,估计已经尿了裤子。
可是奇怪的是,就在刀刃距离礼亲王脑袋只有半寸的时候,却突然停住了。
然后,布臻信呆了一呆,突然醒悟,把手中刀抛在地上,扑通一声跪下,磕头如捣蒜:“小的该死,杀红了眼,冒犯了王爷虎威,万望王爷恕罪!”
众人这才反应过来,军丁们不由分说,上前按住布臻信。
礼亲王捡回一条命,腿一软,几乎摔倒在地。
众人扶住,保护着王爷走开几步,这才停下。
“布臻信,你犯了什么邪,竟然敢偷袭王爷?”来保又惊又怒,手中剑指着布臻信,厉声喝道。
布臻信趴在地上,惶恐地叫道:“大人饶命,小的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胸中杀气激荡,不能自己。幸好王爷洪福齐天,虎威盖世,要不要不……奴才万死难赎其罪!”
方才布臻信斩了浩公公。确实心智失常,胸中杀气万丈。那时候。礼亲王在他面前,也就跟阿猫阿狗没有区别。
但是就在一刀劈下的时候,却心头一震,突然又恢复了神智。
这个原因,布臻信自己不知道,礼亲王和来保。也不知道。
“你个杀千刀的奴才。吓死本王了。”礼亲王擦了擦头上的冷汗,在太师椅上坐了下来,道:“布臻信,你本是八旗子弟,为什么做出这种大逆不道之事?”
“回王爷,奴才那时候,估计是得了失心疯,所以才会如此。要不,借给奴才一百个胆。奴才也不敢刺王杀驾啊!”布臻信汗如雨下,不住地磕头,额前一片血红。
礼亲王皱着眉头,抬眼看向来保。
来保也为难不已。挥手道:“来人呀,先把布臻信这个奴才给我押下去,严刑拷打,慢慢审问!等查清楚了,再做决定。”
“王爷,大人,且慢。”一个身着道袍的家伙。这时候走了过来,道:“我看事出有因,不一定怪这个刽子手。”
这道长五十多岁,身形偏瘦,但是双眼有神,还带着一点仙风道骨的模样。
“道长的意思是?”礼亲王抬起手,让军丁暂停押走布臻信,看着那道长问道。
倒是稽首,道:“贫道想看看这把刀,然后才能下定论。”
礼亲王点头,示意道长自便。
道士弯腰拾起吞血刀,拿在手中打量一番,然后闭上眼睛,似乎在感受什么。
众人都不说话,盯着那道士。
半晌,道士突然脸色一变,手一松,手中刀苍郎朗落在地上。
一片寂静之中,这宝刀落地之声,又让大家吓了一跳。经历了连番变故,这里都是惊弓之鸟。
“道长,你怎么了?”礼亲王狐疑地问道。
这道长不知道什么来历,但是却颇受尊重,从礼亲王对他的称呼,就可以看到。
那道长睁开眼来,冲着礼亲王稽首,道:“王爷,这个刽子手是无辜的,刚才冒犯王爷,的确是身不由己。”
“是吗?不过本王不甚明白,还请道长仔细说说。”礼亲王皱眉说道。
道长点点头,指着地上的宝刀,道:
“这把吞血刀,杀气太重。贫道刚才握刀之时,胸中激荡,杀气凝聚,恨不能杀尽世间奸恶之徒。我自幼修行,自问还有些定力,都被这杀气感染,难以控制情绪。而这个刽子手,刚才杀了蛇人,又斩了蛇人魂魄附体的浩公公,胸中杀气被完全激发,所以才会失常,冒犯王爷。”
“有这等事?”礼亲王微微皱眉,似有不信。
道长稽首,道:“王爷若是不信,可以亲自试一试。”
礼亲王想了想,亲自拾起宝刀握在手中,但是并没有异常反应。
“王爷,心无杂念,想着金戈铁马的战场,自然会有分晓。”道长说道。
礼亲王点点头,心中存念,想象自己在沙场征战,策马纵横,吹角连营,挑灯看剑……
渐渐地,礼亲王的眼里升起一股杀气,眼神如刀子一般凌厉。
“王爷快醒醒,当心入魔!”道长一声大叫。
礼亲王心中一惊,手中刀丢在了地上。
道长微微一笑,问道:“王爷,刚才感受如何?”
礼亲王跌坐在太师椅上,半晌才道:“好厉害的一把凶刀!难怪他可以斩妖……”
“这就对了,刽子手布臻信也只是凡人,无法抵抗吞血刀的强大杀意,所以才会做出这样的举动。”道长继续帮布臻信开解。
“多谢道长为小的开脱,多谢王爷明察!”布臻信听在耳中,心中稍微安定了一点。
礼亲王理着胡子,问道:“可是刚才,这布臻信却又为什么突然停下了?”
道长哈哈一笑,道:“王爷是万金之躯,大清国国运昌隆,岂是可以随意伤害的?刚才蛇人被斩,唯独选择浩公公附体,王爷可知道为什么?”
礼亲王听得心花怒放,急忙问道:“那又是什么道理,还请道长指教。”
“不敢,不敢。”道长谦虚了一句,道:“浩公公虽然是万岁爷身边的红人,但是终究无官无职,不是朝廷命官,不受朝廷气运庇护。又在入宫之时,挨了一刀,所以六根不全,阴阳失衡,这才成了蛇妖附体的对象。”
“原来如此,道长果然见识过人!”礼亲王和来保都各自大喜,一起称赞。
道长说大清国国运昌隆,来保和礼亲王当然高兴,因为大清国的江山,本来就是他们旗人的。
礼亲王站起身来,道:“既然如此,布臻信这奴才,就放了吧。不过功过相抵,他的奖赏也没了,算是一点处罚。”
“多谢王爷不杀之恩,奴才没齿难忘!”布臻信没想到还能捡回一条命,跪地磕头,痛哭涕零。
礼亲王也不搭理布臻信,看着道长,问道:“这吞血刀如此凌厉,道长,我能否佩戴之,今后沙场扬威?”(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