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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风流枉少年全文阅读

作者:夜采花     人不风流枉少年txt下载     人不风流枉少年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101 贾斯文不够淫荡

    “还有5分钟,如果他还不来,请恕我不奉陪。”

    说这话的是贾斯文,时间,夜里11点55分。地点,骄子学院某个天台。

    “放心,我们英明神武的老板一定会准时赴约的。”

    高笑一副很贾斯文很熟的样子,搭着贾斯文的肩膀,笑哈哈的说道。

    “是你老板,不是我老板,请你用词注意一点。”贾斯文甩开了高笑的手,不再说话,仰望着夜空。

    和当初球场上一样,他整个人冷漠的可怕,从那身黑色范思哲里面释放出来冰冷气息,让整个天台上的空气仿佛都冻结了。

    对于这个一向喜欢摆酷的贾斯文,高笑还真有点小郁闷,他开始无比怀念粗线条的血虎了。盯着贾斯文的背影,高笑恨恨道:“小子,有点做小弟的职业道德好不好?别以为你长得比我帅就可以牛X!”

    贾斯文完全忽视了高笑的埋怨,看了看手上的卡地亚表,面无表情,只有身上的冷漠气息在无休止的包裹着他。

    高笑吊儿郎当的趴在栏杆上,深情地呼唤着:“天灵灵地灵灵如来佛祖观世音,伟大的老板啊,你快现身吧……”

    “马屁精!”贾斯文突然扭过头,以一种俯视的姿态,用鄙夷的眼神扫了矮小的高笑一眼。

    “喂喂,熟归熟,你乱说话,我一样要告你诽谤!”高笑充分表现出了他的震怒之情,隐约表现出一个被人蔑视的小弟的那种愤慨去冤屈,义愤填膺道:“你可以轻蔑地称呼我为马屁精,但你不能怀疑我对老板的崇敬,更不能侮辱我那一颗虔诚的心。请你仔细看我的左眼,那是不屈不挠的奥运精神;请你再看我的右眼,那是对老板发自内心的尊敬……啊,老板站起来是一座山,倒下来是一条河……”

    贾斯文完全被打败,低低嘟囔了一声:“……真怕了这混蛋了!”

    “我才怕了你了呢?”高笑耳朵比谁都尖,听见了贾斯文的话马上发出抗议,“你想想,你这么冷酷,这么爱耍帅,这么爱扮酷,跟你这种家伙混在一起,我容易吗我?”

    看着贾斯文那副极度无语的样子,高笑很有成就感,马上来了精神,笑道:“说到这里,哥们突然想起一笑话——有一天避孕套对卫生巾说:‘我真他娘地怕你,每次你一上岗,我就一星期没生意做。’卫生巾生气了:‘你丫别装蒜了,我才怕你呢,你他妈稍微疏忽一点,我十个月生意就黄了’……哇哈哈哈哈!”

    贾斯文额头上渗出了一颗巨大的汗珠,顿时死的心都有了,用微不可闻的声音轻叹道:“哎,真是的,不知道白痴会不会传染……”

    ◆◆◆

    常乐慢悠悠的走上了天台,心里无情地问候着高笑,这小子太会选时间了,还美其名曰高人都要在午夜会晤,幸亏不是这话在电话里说的,高笑敢当面说这话一定会被常乐捏死。

    想到这常乐打了个哈欠,微眯的眸子里闪过一道玩味的冷光。

    不得不说,高笑比血虎还更有做偶像级小弟的潜质,远远就看到了常乐,连忙跑过来摇头晃脑的拍起了马屁,那神情甚是陶醉,好像拍常乐的马屁就是他最高兴的事一样,声音故意压低到让贾斯文听不清楚:“老板师父,弟子可是耗尽了心思才约到他的,可那丫非得这时才来,我明白,以老板师父您的英明神武其实大可不必鸟他的……不过徒弟我也深深地明白,老大你慧眼识英雄,知道这小子还是个可造之才,所以不辞辛苦这么晚了还爬上这寒风猎猎的天台上来,比三顾茅庐的那谁谁还要感人肺腑,徒弟我对你的敬仰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还没说完,常乐相当无语地瞪了他一眼。

    高笑立刻打住,委屈的撇了撇嘴,嘀咕道:“老板师父你怎么能打断我一鸣惊人,叱诧风云,排山倒海,惊涛骇浪,雷霆万钧,惊心动魄,横扫千军,惊天动地……”

    正自我陶醉着的高笑本打算继续他的滔滔不绝大招,突然听到常乐一声冷哼后,他马上收住了大有一发不可收拾的大嘴……而一旁的大奔也对他嗤牙咧嘴,大有你在说老子就咬你的架势。

    常乐不再理会高笑,放眼看去,透过天台昏暗灯光下的黄芒瞧见贾斯文在那身黑色范思哲衬托下下,身躯显得冷漠而傲慢,摆酷似的望着天台另一边的无尽黑暗中。

    常乐嘴角微微上翘,眼里的幽紫色光芒一闪而过,伸手摸了摸略带鹰钩的鼻子低声笑道:“来得挺早嘛。”

    “跟你比,是早了点。”贾斯文吐出沉沉的音调,身形慢慢调转过来,冷酷的双眼似乎要透彻常乐的心里。

    “呵,因为我是你的老板,手下等老板是天经地义,对不对?”常乐脸上挂着若有如无的笑容,毫不避让贾斯文冰冷的目光,嘴角扯出一个邪魅的弧度:“更何况,我并没有迟早,不是吗?”

    贾斯文也不动怒,心里感觉被常乐的气势所压,双眼暴射出一道冷芒:“难道你不觉得这话言之过早了吗?”

    “哈哈,不,不,一点都不早。刚刚合适而已。”常乐笑了笑,诡异的朝高笑点了点头。

    高笑会意,朝贾斯文嘿嘿一笑,手凭空一挥,那寒风竟显出了犹如实质形态一般的风刃呼啸着,大喝一声:“耍帅的小子,是传说中的风之使者赐予的强大理想,而且……总之,你小心了!”

    这小子打架之前还不忘说一通大道理,常乐真服了他。

    从没听说过高手过招前还说这么多废话的,贾斯文也相当无语。

    冷酷的眸子闪烁出兴奋的光芒,一言不语双手如展翅般伸开,贾斯文接着才冷言道:“如果你不说话的话,也许我看你会更顺眼一点。动手吧!”

    高笑自从能更快的与风沟通后,整个气质都变了,虽然不管对着常乐还是别人都是笑嘻嘻的马屁一顿狂轰,但认真起来时身形有如风一样的飘逸给人一种飘忽不定的错觉。

    此刻高笑贼贼的一笑,又流露出当初扮超人的欠揍模样,大喝道:“小子,不要这么拽,哥们早就想揍你了!接招吧,可要好好享受本帅哥风刃大餐!”

    这小子,有常乐在身边,马上人五人六起来了。说罢,先是涎着脸望了望常乐以表衷心,然后手朝贾斯文一指,空中的风刃如万道剑芒一样,无孔不入的朝贾斯文袭去。四周空气猛然一滞,似乎感应到了危机,一旁的大奔露出锋利洁白的牙齿,低声咆哮着。

    常乐眼睛一亮,暗自道:“这高笑不过几天时间就有如此进步,不错,不错。”大奔则打着气不停的汪汪叫,想来这几天高笑对它不错。

    贾斯文在如此繁杂的风刃中,不躲不避,只是双手不停的晃动中,不知情的人一定以为他在耍杂技。只有常乐才看清楚了,那是他在透过风的本质去拆散凛冽的风刃,幽紫的光芒越闪越甚,在黑暗中的他竟有股说不出的邪魅,若是哪个少女在此瞧见,一定会深深的沉迷在这双紫芒之中。

    高笑聚集的风刃越来越多,没有停歇的朝贾斯文身上猛扑。可贾斯文依旧不紧不慢的挥动着双手,优美的节奏竟令凶猛的寒风无处可击,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拆挡着风刃的他,居然还能开口说话。

    只听贾斯文表冷声道:“没用的,你来再多的风刃也奈我不何……真是不好意思,我的特殊能力恰好可以分解任何异能,遇到我算你倒霉……再说一句,我的能力是异能界最特殊的,就算是传说中的复制者来了,他也无法复制我的异能!”

    常乐心脏猛地一震,脸上始终挂着若有若无的笑容,示意高笑停下,随后,他用一种前所未有的眼神打量着贾斯文,看得后者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

    黑暗中的常乐宛如一尊魔神,稍长的头发在夜风中飞扬着,常乐邪气万分地笑了笑,声音有些缥缈:“你的能力已经到了c-1,高笑才不过D-2,实力差距太过于悬殊,他比不过你很正常,不过我倒是很好奇所谓的能分解任何异能,泛指哪些。”

    贾斯文的身子一震,这声音凝聚在耳边久久不肯散去,仿佛从四面八方传来,他的分解能力居然一时反映不过来,心里虽惊可表面仍是一幅冷孔:“凡是异能元素组合而成,我都可以分解出来,然后再根据组合的弱点加以破解,只是如此简单而已。”

    “哦,是吗?那我的拳头你能分解出来吗?”说罢,发出一声阴冷的笑声后,身子一闪就出现在贾斯文的身后,那在黑暗中的拳头带着阴冷的寒风朝贾斯文的头轰去。

    贾斯文一愣,有些不知所措,原以为常乐也只不过是个异能者,凭自己的分析能力,再做出反应对付,谁知道居然用拳头。来不及反抗,只好把身躯扭曲了般,弯下腰险险躲过这一拳。不过常乐岂容他如此轻易的躲过?

    真正的杀招在脚处,只见他右拳未中的空挡,左脚带出长长的幻影踹向了弯着身子的贾斯文撅起的屁股上。‘砰’的一声,贾斯文结实的挨了这一脚,狠狠的摔在了地上。wap!圈!子网

    一旁的高笑对常乐那是左眼滔滔江水,右眼黄河泛滥,暗暗感叹道:“高,实在是高啊,一个下马威就将这摆酷的小子给唬住了……嗯,跟着老板师傅混,实在是他妈地有前途……”

    高笑猜的没错,其实常乐早把握好了力度,只是看起来吓人罢了,看着刚刚从地上站起来的贾斯文,傲然道:“或许,你的能力对异能者来说很恐怖,当然是那些使用实质性的组合元素的异能者。可是对上了真正的武学者呢?你能怎么应对?你反应虽算快,但你根本没有反抗之力,除了一败你无路可选。”

    贾斯文颓然站立着,还想反击的他听到这,眼神复杂的瞧着浑身透露出绝对强者之气的常乐,他一脚把自己给踹倒,可自己却没受一点伤,不知道该感谢还是该愤怒,叹了口气:“我输了,你说怎么办吧。”

    常乐缓缓的转过身子,每移动一下身边的空气就如凝固般,在场的高笑、贾斯文、大奔压抑着生出不安的情绪:这时的常乐真他妈可怕。

    “有些时候,我忍不住很装逼地想,也许我们是黑暗中的行者,可以沉沦可以堕落,但是黑夜过后呢?我们照样需要潜伏,而G点就是我们的寄居所,所以,我准备把它发扬光大……”常乐脸上挂着若有若无的笑容,语气缓慢平静却让人极端的害怕。

    高笑含有的露出一本正经的表情,闭着双眼,细细的体会着这一番话,老板师父的用意在哪?

    贾斯文垂着脑袋,好一会儿才轻轻的抬起头,双眼透露出的是兴奋、是狂想,声音无比诡异:“黑暗里的行者?也许吧,起码我没在你身上看到什么光明。”

    常乐笑了笑,蹲下身子拍了拍大奔摇晃的脑袋,帅气到妖异的面孔露出的是疯狂的炽热,“这只是创建G点的目的罢了,我们的路还很长……呃,我先问问,你有没兴趣继续听下去?”

    贾斯文的心被深深的震撼了,他似乎可以想像眼前这个男人有多么远大多么恐怖的构思,又似乎只看到了整个计划中一个微不足道的部分,仅仅是冰山一角。他突然觉得,眼前的常乐越来越深不可测,坚定的点了点头,贾斯文道:“非常有兴趣。”

    “那你得替我工作。”常乐漫不经心的说道,表情异常无耻。

    “可以考虑……”

    在大奔背上拍了一下,常乐站了起来,走到贾斯文跟前,用一种绝对彪悍的眼神与后者对视着,语气却显得很轻松:“你可以不叫我老板,就当我是一个合作者,你将来觉得不满意可以走人。我说过,我是一个有素质的领导人,不会勉强‘打工仔’。一般人选择工作有三种目的,第一是钱,第二是学东西,第三是挑战性和满足感,你是哪一种?”

    “钱倒无所谓,第二种和第三种,都算是吧。”贾斯文依旧显得异常冷酷,但看常乐的眼里却有着一抹淡淡的钦佩,他忽然觉得这个看起来和他一样大的男子,天生就具备一种蛊惑人心的神奇魅力。

    “不过跟我一起刺激的有点过头,你有没心脏病?”

    “没有!”

    “那么,恭喜你,你被录取了!”

    常乐淫荡而热情地伸出了手,贾斯文一怔,随即两个人的手马上紧紧握在一起。

    “啊哈哈……”高笑的笑声打破了这原本有些热血的气氛,抓紧了时机凑过头来,举着大拇指笑道:“恭喜老板,贺喜老板,又收了一个强悍的手下!小弟我深深地拜倒了在您的石榴,哦,不,您的moschino裤下……在你的带领下,G点必将蓬勃向上,一统骄子学院……”

    常乐都贾斯文额头上都冒出了冷汗,假装没听见高笑的滔滔不绝。

    这时候高笑无限臭美地搂住了贾斯文的肩膀,一副很熟的样子道:“哥们,以后就是自己人了,作为一个新人,你是不是该挣点表现,比如明天请你笑哥我去喝喝小酒泡泡小妞什么的?”

    贾斯文这次没有摔开高笑的手,只是冷冷的侧头看着高笑:“我很想知道,为什么你整天都笑嘻嘻的?你的人生就有那么多开心的事情?”

    对于高笑的乐观,贾斯文是无法理解的。在贾斯文的眼里,这个世界始终是阴暗一片,所以从小大到他都是那样的冷漠。

    “就因为人生有太多不开心的事情……”高笑的声音突然变得有点伤感,强自挤出一个笑容,喃喃道:“难道我就被遭遇过凄惨的事情么?但越是这样,我越是要笑容满面,不要忘记我是家里的顶梁柱,如果我整天愁眉苦脸,那我妈妈怎么办?知道我为什么叫高笑吗,因为我妈妈希望我永远笑口常开,为了她,我会一直笑着面对一切的!”

    贾斯文的眼里突然闪过一抹异彩,在他眼里,高笑突然从一个男孩升级为真正的男人。

    常乐的心也震了一下,看着高笑,猛地发现这个搞笑扯淡的徒弟其实一直都背负着很多别人看不见的压力。也许,自己以后该对这小子好一点了……

    很快的,常乐又露出了一个不怀好意的笑容。刚才他还在遗憾贾斯文这小子不够淫荡呢,如今有了高笑,也许贾斯文要变成常乐一样的“假斯文”了……这两个家伙一个冰冷孤僻一个乐观外向,也许能他们能互相弥补缺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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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流氓罗密欧与纯情朱丽叶

    “老板师父……”高笑的语气简直有些哀怨,用无比暧昧的眼神看着常乐。

    常乐无奈的摇了摇头,从口袋里摸啊摸,摸出一张现成的纸条:“情诗一首,拿去。现在,请阁下一分钟之内在我眼前消失!”

    用颤抖的手接过这张皱得不能再皱的小纸条,上面不足百字,高笑一眼就看完了,眼里突然有了自信,仿佛有了此诗,赵小琪必是他高某人囊中之物……

    不过他还是没忘记狠狠拍常乐一记马屁:“老板师父,看毕此诗,弟子忽如梦中一绝色美女一丝不挂,双目含春,无限挑逗。只觉心中一团炽热之火熊熊上涨,欲望铺天盖地,脑中念头均消失无影,惟下体昂首,怒挺向前,直指妖娆,似曰:顶你!!又曰:好诗!……”

    “你能在赵mm面前也不要脸,她早就哭着喊着要嫁给你了!”

    常乐无情的打击了一下高笑,兴许是在用激将之法激发高笑的斗志。说完也不再和高笑闲扯,迈起八爷步,浑身的零件仿佛散架了一般,晃悠晃悠地向学校文艺大楼走去。

    众所周知,骄子学院是国内富得最流油的贵族中学,期内的硬件设施果然不是盖的。光一栋文艺大楼看起来就气派万千,里面每层都有不同的设施,分为琴室,芭蕾舞训练室,普通舞蹈训练室,话剧小品排练室等等……

    “常乐,你来啦!”

    常乐刚走上三楼的时候,一个欢快的声音响起。

    雨时晴简直是蹦出来的一般,今天她只穿着普通的白色以纯T恤和紧身牛仔裤,看起来给人一种清新的感觉。只不过……她胸前那一对似乎要裂出来的肉球,让常乐很想当场就不顾一切狠狠地在上面捏一把。

    常乐当然没可能做出如此猴急的举动,既然大家现在是“朋友”,那么,常乐打算做一个斯文人。

    雨时晴看到常乐只是随意的点头笑了笑,一颗心竟然有点失落。她甚至在想,眼前这个流氓即使出言调戏她几句,她心里也会好受许多。

    唉,女人心,海底针啊!

    掏出兰宝坚尼的钥匙,雨时晴声音有些黯然:“钥匙,还给你!”

    常乐敏锐的察觉到了雨时晴的情绪波动,在接过钥匙的片刻突然握住了她的小手:“嘿嘿,昨天我去停车场看了看,车保养的很好,谢谢你。”

    感受着常乐手上传来的温度,虽然这只是很普通的身体接触,却让雨时晴的心跳加速了。她有些脸红的想起那一夜,她开着常乐的车,感受着他残余的味道,在车内流连了很久,很久……

    只是在被握住手的一刹那间,雨时晴突然觉得,这一刻她好像拥有了一切,所有的不快完全失踪了,竟是久久说不出话来。

    常乐脸上有了一丝认真,语气很给人安全感:“为了感谢你,我向你保证,一定会好好演这出戏!”

    “真的?”雨时晴脸上有了鲜亮动人的光泽,突然意识到常乐不喜欢别人质疑他,于是小脸微微红了一下,像犯错误的小女孩一般低下头,轻声说道:“人家以为……以为你是说着玩玩的。”

    常乐差点顿足叹息:“噢,这话简直太伤害我了!难道我在你心目中就是这样一个人吗?”

    “我……人家不是故意这样说的……”雨时晴显得很焦急,误以为常乐生气了,有些语无伦次起来。

    “不管了!”常乐露出很无赖的表情,邪邪地瞪着雨时晴,突然捧起了她的俏脸:“为了抚慰我受伤的心灵,我决定惩罚你一下!”

    雨时晴虽然不明白这‘惩罚’是什么,可是看到常乐的头越凑越近,她就算是天下第一傻妞,也明白常乐想干嘛了。心里升起一股欢欣和期许,就在她准备闭目准备接受常某人深情一吻的瞬间,突然发现了常乐眼里的一丝狡黠和不怀好意。

    猛地退后了一步,雨时晴跺了跺脚,娇嗔道:“你又欺负人家,不要每次都这么流氓好不好?”

    按照她对常乐粗浅的了解,认准了常乐会说一句‘我就是流氓’,然后蛮横的搂住她……如果这样的话,她会发挥女人天生就具备的演技,先故意的挣扎一番,最后再无奈地就范……

    遗憾的是,常乐根本没有进一步的动作,脸上反而露出一点阴谋被揭穿的无奈,悻悻道:“好吧,不流氓就不流氓,今天我会做一个斯文人!”

    雨时晴大吃一惊,不可思议的看着常乐,柔美的声音里满是抑或:“你,你今天突然变得这么好了?为什么?”

    “没什么。”常乐平淡的笑了笑,很绅士地牵着雨时晴的手,用一种无限深情的眼神凝视着佳人,语气中透着一种魅惑与陶醉:“可能因为我不愿意看到晴儿不高兴吧,突然想起了一段古老的阿拉伯诗句:看啊,野兽端详着少女的面庞。而少女静立于他的掌中。从那天开始,他便如行尸一般了……”(此诗在电影《金刚》中出现过)

    石化,雨时晴突然石化了,眼里的秋波幻化成千丝万缕的浓情蜜意,飞快的释放出来,纠缠在这情意绵绵的空气里。当这话音落地,四目相接的一刻,雨时晴突然有了一种自豪感,眼前这个流氓,这头野兽,竟然如此虔诚的做了她的裙下之臣。

    最起码在这一秒,他是完全属于她的。

    巨大的甜蜜从胸腔里迸发出来,雨时晴流下了两滴情泪,也不管现在是不是公众场合了,她就那样义无反顾的扑倒在了常乐怀里,小嘴里不知道在呢喃着什么。

    在走廊某间排练室里,一颗探出来的小脑袋突然缩了回去,那原本倾国倾城的脸上,忽然写满了哀伤。

    本世纪最无耻最得了便宜还卖乖的男人,当然非常乐莫属。他轻轻的拍着雨时晴的后背,感受着伊人身上传来的处子幽香,语气却显得极为的委屈极其的欠揍:“呃……那个,我说,晴儿,我们不是朋友吗?我会当成你在引诱我,这样不好,光天化日之下的……”

    “你……”雨时晴抬起了写满甜蜜又有些嗔怒的脸,恨恨地用粉拳捶打着常乐。

    很显然,现在雨mm急了,常某人反倒不急了。心想现在本少爷一秒钟几个妞上下,还是一个一个的慢慢调教比较好。

    脸上表情突然有点小严肃,常乐一本正经地:“你还是赶紧带我去排练吧,再迟到估计其他人会杀了我……”

    “啊!”雨时晴懊恼的惊呼一声,这才想起女主角花雅歌等人还在排练室里静候佳音呢。掏出纸巾擦了擦脸上的泪痕,雨时晴带着常乐飞快的向排练室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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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本章不想写标题

    常乐抓住千载难逢的机会,很欠揍地也露出一个害羞地表情,腼腆得像个没见过女人的小处男,弱弱地问:“雅歌……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我的真命天女就是你,那怎么办呢?”

    花雅歌浑身一个激灵,水做的眼里如顽石激荡的湖面一样波涛汹涌,五色的光芒闪烁着,交织着,面部优美的线条变幻出无数种弧度,以此显示她内心世界是何等的波涛汹涌,但她嘴里只蹦出一个字:“啊!”

    常乐强自运转真元,在脸上挤出一抹红晕,‘娇羞万分’道:“雅歌,回答我,到底应该怎么办?”

    “我,我不知道。”

    “你自己都不知道,那到底谁知道?”

    “人家就是不知道嘛……”花雅歌微微扭动着娇躯,矜持与羞涩中带着慌张,“反正人家不知道,人家要去问我姐姐……”

    常乐有点小崩溃,这种事也需要向姐姐请示。到底应该说这小丫头纯情呢,还是说她傻?

    不过常乐并没有绝望,这种傻妞实在太好忽悠了,脸上布满了失望,常乐很心酸地问道:“如果你姐姐不同意,那你岂不是要拒绝我?你不是说每个人都应该有一个真命天女么?如果你真是我的真命天女,而你又拒绝我,那不是把我逼上绝路吗?如果因为这件事对我心灵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从此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大坏人,那到时候我应不应该怪你呢?”

    花雅歌被这类似绕口令的话给绕晕了,这天真的小丫头显然没经历过这种阵仗,表情很紧张,脸上鳖出了一抹红晕,吞吞吐吐道:“我……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看着某个实力派演员露出了很失望的表情后,花雅歌的芳心也乱了,慌张道:“常乐,你不要伤心好不好。就算我姐姐不同意,人家也会和你做好朋友的,真的!”

    “呃……”常乐欲言又止,很是悲天悯人的叹息了一声。

    “常乐你不要这样嘛,我说的是真的。你不信?来,我们拉钩!”花雅歌语无伦次的说着,伸出了诱人的小指头。

    两个人的小指拉钩的一刹那,某个流氓眼里闪过了无限诡异的光芒。

    有便宜不占是王八蛋,小小的揩了一点油之后,常乐见好就收,好像终于从‘沉痛’的打击中重新站了起来一般,常乐深吸了一口气,一本正经道:“雅歌,我们开始排练吧,不然那几位同学要等的发疯了。”

    “嗯,好。”花雅歌现在基本上放开了,无形中被常乐唱功的暗度陈仓。

    常乐露出了很专业的模样,问道:“雅歌,你有没有看过英国戏剧大师D.B沃克的歌剧版的《罗密欧与朱丽叶》?”

    “没有……你看过吗?听说这部歌剧只在英格兰的剧院内演出,电视上是看不到的。”

    “嘿嘿,我以前在伦敦看过一次。”

    “哇,常乐,我好羡慕你哦。”花雅歌眨动着水汪汪的大眼睛,表情微微的兴奋起来。

    常乐要的就是这种效果,摆酷道:“我现在唱给你听,然后,我们直接入戏,OK?”

    “嗯!”花雅歌欢快的点头。

    深呼吸了一下,浓郁的贵族风度从每个毛孔中缓缓的释放出来,弥漫在空气之中,这时候常乐的眼神变得痴情,用一种令人心醉的目光注视着花雅歌,声音也变得那样富有节奏起来,深情地吟唱道:“

    啊!火炬远不及她的明亮;

    她皎然悬在暮天的颊上,

    像黑奴耳边璀璨的珠环;

    她是天上明珠降落人间!

    瞧她随着女伴进退周旋,

    像鸦群中一头白鸽蹁跹。

    我要等舞阑后追随左右,

    握一握她那纤纤的素手。

    我从前的恋爱是假非真,

    今晚才遇见绝世的佳人!……”

    歌声之后,是一片死寂。

    花雅歌完全沉浸在了这低沉而深情的美妙声音中,在这一刻,她好像灵魂出窍一般,整个身体和心灵仿佛都不再属于自己。一种阳光透过水雾般的神奇光泽,从花雅歌雪白的肌肤和长裙之上折射出来,让她突然拥有了无限动人的光彩。

    你无法想像,这个水做的少女如果成长到20岁,那将是何等的让人无法自拔。

    按照剧本,接下来应该是提伯尔特与凯普莱特的对话,但因为这两位演员不在场,所以常某人趁机进入了下一个环节……按照原著所写,这个淫荡的罗密欧牵起了处于恍惚状态的朱丽叶的手,开始了他应有的对白:

    “要是我这俗手上的尘污

    亵渎了你的神圣的庙宇,

    这两片嘴唇,含羞的信徒,

    愿意用一吻乞求你宥恕……”

    花雅歌怔了怔,突然意识到这是在演对手戏了,于是台词熟练的从嘴里轻轻吐了出来:“信徒,莫把你的手儿侮辱,

    这样才是最虔诚的礼敬;

    神明的手本许信徒接触,

    掌心的密合远胜如亲吻……”

    常乐:“生下了嘴唇有什么用处?”

    花雅歌:“信徒的嘴唇要祷告神明。”

    常乐比罗密欧还要猴急,语气透着下流:

    “那么我要祷求你的允许,

    让手的工作交给了嘴唇。”

    花雅歌完全没意识到自己中了圈套,依然认真对着朱丽叶的台词:“你的祷告已蒙神明允准。”

    常乐露出了很虔诚的姿态,声音简直就哽咽了:“神明,请容我把殊恩受领。”

    说完,按照剧情发展,轻轻在花雅歌嘴唇上吻了一下。

    随后他很有风度地中止了继续侵犯,按照剧本道:“这一吻涤清了我的罪孽。”

    花雅歌整个人有点傻了,意识到的确是在按剧本排练后,她才释然,再看着常乐那‘严肃认真’的模样,她竟然有点羞愧,于是照本宣科道:“你的罪却沾上我的唇间。”

    常乐感叹一声:“啊,我的唇间有罪?感谢你精心的指摘!让我收回吧。”

    花雅歌:“你可以亲一下《圣经》。”

    这时候色狼乐突然冒出一句莎翁没有写过的台词:“我想来想去,亲《圣经》不如亲你!”

    话音一落,常乐大力的将手足无措的花雅歌搂在怀里,很深情地吻了下去……

    天上的太阳好像都羞于见到这暧昧的一幕,在天空转了一个难度系数3.8的圈,悄悄躲进了云层中。

    一吻销魂。

    准确地说常乐的确是销魂了,这美好的一吻好像真的带走了他的罪恶。但是,花雅歌不知道到底有没有销魂,总而言之,在她缓过气来之后,傻傻的看着常乐。

    终于,这位小女生爆发了,一把推开了常乐,语气带着哭腔,顿足道:“讨厌,常乐你骗我,你欺负我!呜呜……”

    一边说,花雅歌一边跑了出去。

    常乐并没有去追,一个人站在原地,还很委屈的喃喃自语:“这也叫欺负?*,她刚才比我还冲动呢,舌头都被她咬痛了……”

    太阳溜出了云层,透过窗户射进来,常乐的身后映出一个淫荡的影子。

    ◆◆◆

    “常乐,你!”

    雨时晴推门而入,有点好气又有点好笑的看着常乐:“你……大色狼,哼哼!”

    常乐露出一个低头认错的纯情模样,问:“你怎么没去追你的好朋友?”

    雨时晴大致上猜到了发生了什么事情,相当无语,又不知道该怎么教训这色狼,只得回答道:“那两位女同学去追雅歌了,至于我嘛,就是来找你这头色狼套口供的……你要小心了,雅歌肯定会像她姐姐诉苦的,雅诗发起火来的时候,很可怕呢!”

    常乐就怕花雅诗不发火,欺负了妹妹,姐姐还会远吗?他恨不能仰天大喊一声: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露出一副理直气壮的模样,常乐坏笑着*近了雨时晴:“晴儿,我真的没有欺负她,只不过是太专注了,一不小心入戏了而已。你知道的,这一幕有一场吻戏,我只不过是按照剧本发挥,不知不觉间就……”

    雨时晴认真的看着常乐,突然露出一个忍俊不禁的笑容:“好好啦,我知道啦,人家又没有怪你,看你紧张的!”

    哇*,这么好?常乐怔了怔,雨mm简直和温柔有得一拼,这么善解人意,让常乐当场就有将她搂在怀里‘奖励’一下的冲动。

    这时候,一阵俏皮的短信铃声响起,雨时晴看了看手机屏幕,冲常乐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那一笑让常乐差点醉了过去。只听雨时晴缓缓道:“呵呵,你有麻烦了,雅歌发短信说,叫你去五楼的钢琴教室找她……你最好戴着头盔去,不然小心被揍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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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中国式歌剧

    常乐:“她叫我上去?”

    雨时晴点点头,用同情中又带一点幸灾乐祸的眼神看着常乐。

    常乐用一种更加同情的目光反看着雨时晴,脸上的表情邪魅异常,声音里透着一股恶作剧:“请允许我唐突地问一句,为什么她叫我上去,我就非得上去?”

    雨时晴一怔,对啊,哪条法律规定的常乐必须上去接受那前途未卜的遭遇?

    在常某人的人生观念中,最鄙视的就是见了美女就头发晕腿发软的男人。他不是这样的男人,所以他拒绝服从美女的安排。这不是不够怜香惜玉的问题,这是原则性问题。

    两个人坐在排练室用于休息的长椅上,常乐闭目沉思了片刻,突然抬头问道:“晴儿,为什么你们想拍《罗密欧与朱丽叶》?就校园晚会来说,这出戏太长了,按照剧本演完最快也得大半个小时,怕是反响不会太好……”

    对于‘晴儿’这个亲昵的称呼,雨时晴在私底下好像已经习惯了,还略微有点享受这个只属于两个人的昵称。很认真的看着常乐,雨时晴眼里有着思索的光芒,迟疑道:“可是,这是秦婉老师钦点的节目喔!”

    “秦婉老师?”常乐怔了怔,心脏猛地抽痛了一下。这位请了病假的成熟大美人如今到底怎么样了?会不会消瘦了很多呢?常某人很是怜香惜玉地想着,紧接着又冒出了一个很淫荡的想法:“呃,千万不能瘦,万一那个地方也瘦了怎么办?”

    要是秦婉那对傲视整个骄子学院的玉乳突然‘减肥’了,那真的是人神共愤的一件事情。

    雨时晴俏皮道:“对呀,秦婉老师不仅教高一两个班的英语,还是学校团支部的负责人哦,很多文娱方面的活动都是她负责的呢!”

    常某人露出了很纯洁很担忧的样子,问:“难道她就不觉得《罗密欧与朱丽叶》不符合当代中学生的精神面貌么?你看,这里面还有吻戏,学校那批老古董能接受?”

    “色狼,怎么突然变得这么循规蹈矩了?你不是巴不得有吻戏么,哼哼,别以为人家不知道你的心思!”雨时晴不客气的教训着常某人,嘟起了可爱的小嘴,看上去好像有点吃醋。

    这种时候去哄她只能说是下乘招数,上乘的招数应该是直接揣摩女人的心理然后做出反应。于是乎常乐果断地抓住了佳人的小手,坏笑道:“晴儿不喜欢我和别人拍吻戏,那我和你对演怎么样?”

    “讨厌啦,你坏死了!”雨时晴哪还来得及吃醋,马上缩了缩身子逃开了。

    “你过来。”常乐招了招手。

    “人家才不过来,你要欺负我!”雨时晴惶恐道。

    常乐一本正经道:“不会的,我和你谈正事呢,严肃点!”

    “真的吗?”

    “噢,你这话又伤害到我了!”

    雨时晴这才小心翼翼地走过来坐在常乐旁边,见某人很信守诺言后,进入正题道:“说起来,这出戏是有部分细节比较过火。但骄子学院和普通中学不同,这里很多人一毕业都会去国外读书,所以,思想比较开放一点,校方也有一些针对留学而对学生们做的提前教育,有的方针比较西方化……因此,这出戏是不算越轨的,明白了吗?在西方,这简直太正常不过了!”

    “哦。”常乐点了点头,漫不经心道:“明白了,我只是有点疑惑而已,认为这出戏不太适合校园演出……”

    雨时晴细心的打量着心上人的细微的表情变化,想了片刻道:“其实,如果有好剧本的话,是可以换的哦。因为很多好的故事要么往年的活动中已经演出过了,要么别的班级或团体先要了那个剧本,所以,现在我们选择的空间并不大……”

    “可以换?”常乐脸上有了一点活力。

    “当然可以!”雨时晴也露出一点兴奋的光芒,期待道:“难道,你又有什么好建议?”

    常乐露出了一个极为风骚的笑容,高深莫测道:“晴儿,你想想,如果我们表演一出具有中国特色的舞台剧,或者歌剧,效果怎么样?”

    雨时晴眼睛一亮,这家伙总是带给她惊喜,不过想了一下她又黯然道:“中国特色的舞台剧?《梁祝》吗?可惜前几年就有学长演出过了。”

    常乐那表情不止有点小伤心,简直是大伤心了,忿忿道:“晴儿,你也太小看我了,我所说的,当然是别人没演过的。”

    雨时晴怔了怔,突然想到这家伙从来不走寻常路的,不由来了精神,俏脸上荡漾着一层迷人的光彩,催促道:“那你快说,到底是什么呀!”

    常乐吊足了胃口,现在是本着花花公子的职业道德,占一点小便宜,贼笑道:“你叫我一声老公,我就告诉你!”

    “啊?”雨时晴尖叫一声,那惊慌的眼里却有一抹掩饰不了的小甜蜜,撒娇道:“你又欺负人家,说好大家先做朋友的,哼哼,不理你了!”

    常某人很有男子气概,说出七个字:“那我也不理你了!”

    当一个撒娇的女人遇上了一个无赖的男人,谁赢谁输这真的是一个值得探讨和深思的问题。

    冷战二分三十七秒之后,雨时晴认输了:“常乐,你不要逼我嘛!人家比你大,不如我叫你也阿乐好不好?”

    “可以……”常乐见好就收,顺便不报希望的试探下雨mm的反应:“不过,你要亲我一下。”

    “你……”雨时晴很无语,突然闭上眼,脸红的像柿子,没脑没脑的胡乱在常乐脸上亲了一下。事实上,因为她闭着眼,直接亲到了常乐的下巴上……

    哇*,这么给面子!常某人怔住了,很惬意的闭目享受了起来。本来就是试探的,没想到居然成功了。苍天有眼,苍天有眼啊!

    雨时晴睁开了眼,一张精致的脸依然红扑扑的,胸前那对傲人的大白兔也随着主人激动的心情而产生了“波动”,她这才说道:“坏蛋,快告诉我!你再欺负人家,人家就真的再也不理你了!”

    识时务者为俊杰,常乐收敛起玩世不恭,懒洋洋地问道:“晴儿,你记不记得有一部在十多年前很有名很狗血的国产连续剧,叫做《大明宫词》?”

    听到这话,雨时晴差点跳了起来,激动道:“当然知道!我还看过两遍呢,里面的配乐和台词,真的好唯美喔……虽然很多人都骂这部连续剧太过于艺术化,不过我真的好喜欢……”

    “唯美?”常乐不屑的笑了笑,那笑容直接打击了雨mm脆弱的心灵,在伊人询问的疑惑眼神中,常乐接着道:“演技服装之类的我就不多说了……这部戏的对白大多模仿莎士比亚和泰戈尔的风格,有几句甚至完全雷同。至于背景音乐嘛,此剧的配乐是照抄布拉德.皮特主演的《Legend`of`Fall》(秋日传奇),还有《勇敢的心》里的苏格兰风笛……嗯嗯,还有《燃情岁月》的配乐……这就叫唯美?”

    雨时晴听得有些呆了,她突然意识到,和这个高深莫测的‘变态乐’一起,真的会让她很自卑。她曾经极为欣赏钟爱的连续剧,被常乐轻描淡写的解析一下,马上就土崩瓦解甚至一文不值了。

    美目中闪过迷惘的光芒,雨时晴不解道:“既然这样,你为什么还跟人家提起这部连续剧呢?”

    常乐极为傲慢的说道:“我们写一部差不多的出来不就行了嘛?反正是校园舞台剧,也没有版权的,哈哈……”

    雨时晴眼睛一亮,很着急的问:“那谁来写呢?高笑吗?他的文章写得很不错呢!”

    脸上露出一个若有若无的笑容,常乐一副很屈尊降贵的样子道:“这一次,我准备和他合力操刀,打造一部让所有mm都掉眼泪的校园经典,纯粹的中国式歌剧!……题目我都想好了,就叫《狗血大唐》!”

    “《狗血大唐》?”雨时晴美目睁得很大,原本听到常乐要亲笔操刀,让她既兴奋又激动。可听到这名字让她撞墙的心都有了,又好气又好笑的掐着常乐的手臂,“讨厌,就不能想一个好听点的吗?”

    “可是这出戏真的很狗血呀!”常乐很委屈很诚实地说道……

    雨时晴完全忽视了常某人高超的演技,不容辩解的正名道:“哪有!这叫浪漫,叫凄美,还有婉约,不能用狗血这种形容词,哼哼!”

    常乐被这言情文字毒害的小女生彻底打败了,无奈道:“好吧,我们写出来之后,你自己想题目去……”

    “耶!阿乐,你太好了!”言情小女生欢呼起来,竟然不由自主的抱了常乐一下。那豪迈的胸部传来的美妙酥麻感觉,让常某这“受害人”差点当场就犯了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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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花季啊,雨季

    常乐顺势搂住了雨时晴的腰,不怀好意的看着主动扑倒他怀中的佳人。

    雨时晴脸上闪过惊慌,小脸又一次涨红起来。完了,自己怎么这么傻,居然送羊入虎口了。

    排练室的门突然开了,花雅歌站在了门口,果然不愧是水做的女人,脸上梨花带雨,声音也是波涛汹涌:“常乐,我再也不要理你了!我恨你!”

    说完摔门而出,水做的身躯在转身的那一刹那,幻化为漫天的眼泪。

    常乐傻眼了,雨时晴也呆住了。

    一张红红的脸蛋上写满了羞涩与愧疚,雨时晴有点不知所措。一个是她很要好的朋友,一个是传说中的白马王子,这让她颇为大郁闷。

    而常乐则是有点小郁闷,不发一言的站在原地。

    雨时晴眼里流露出一抹坚毅,脱离常乐的怀抱道:“我去看看雅歌!”

    “不用!”常乐一把拉住了佳人的手,仿佛他就是高山大海一般,用一种极为可*的口吻道:“你不用去,我去!”

    雨时晴想了一下,点点头:“好吧。”

    常乐很轻松地笑了笑:“大忙人,你忙去吧,我会搞定的,放心。”

    雨时晴看着常乐转身时的背影,陷入了一片迷惘中,好像整个世界值得信赖的人只有他了。

    常乐追了出去,这样说显得他很那啥……事实上,他是小跑了几步就慢吞吞的散不步来。

    没办法,只怪他耳力太好,意外发现花雅歌这个傻丫头就在百米外的幽静木桥上偷偷啜泣。凭良心说,这座木桥附近的环境很好,绿树环绕,旁边还有一个水质算得上清澈的人工湖。无论怎么看,这里都是用来谈恋爱或打野战用的,遗憾的是,女主角现在正处于惆怅中。

    一般来说,这时候常乐应该过去借个肩膀给花雅歌依*一下。而常乐没去,高明的花花公子都知道,女人是从来不讲理的,这种时候的女人更是绝对不可能讲理的。于是乎常某人酝酿来酝酿去,决定让花雅歌先哭够了,他再过去扮演救世主。

    一道红影,如同这秋天的枫叶一般突如其来的飘降。现在的天气已经微微转凉了,但她的穿着依然是那么暴露,火红的穿短裙,露脐衫。集刁蛮,漂亮,野性,火辣于一体的人,在这骄子学院,也许只有司徒珊珊。

    无意中经过的司徒珊珊看到常乐,明显的呆了一呆,脸上自然而然的有了怒意。

    常乐再一次的忽视了司徒二小姐,直接把她当空气,完全当作没看到她一样。

    几百年来,五大世家其实一直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一切的较量基本上都在商场解决,从没在彼此之间发生过流血事件。当动用了暴力,有的问题就不好办了,就算倾覆了一两个世家又怎么样,新的世家又会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也许五大世家之所以能始终笑傲国内,就在于他们之间微妙的平衡,这种平衡千百年来都没打破过。就如同1800年前的三国一样,三国之所以那么让人津津乐道,就在于它的三足鼎立,当鼎立的格局打破后,三国也就不复存在了,它的魅力也荡然无存……

    众所周知,常乐是一个不介意使用暴力的人,他只是不想做第一个对五大世家的对手使用暴力的人……他似乎一直在等待,只不过没人知道他到底在等待着什么。

    常乐手插在兜里,悠闲的漫步着。

    在擦肩而过的一瞬间,司徒珊珊充满火药味的声音响起:“常乐,你给我站住!”

    常乐继续往前走,好像没听到任何声音。

    “你,王八蛋!”司徒珊珊的声音在颤抖,身体在颤抖,那对珠穆朗玛也在颤抖。

    常乐一点反应都没有,两个人的距离已经拉开了五米。

    “常乐,你这个没种的胆小鬼,连跟本小姐说话的勇气都没有!”司徒珊珊的话透着无限的愤怒和鄙视。

    很显然,这样的激发之法常某人5岁以后就不上当了。

    身后传来了司徒珊珊跺脚的声音,还有各种气急败坏的复杂声音。

    这时候常乐突然回过了头,诡异的看了司徒珊珊一样。

    只是这一刹那的工夫,司徒珊珊傻在了原地,她感到这一眼仿佛一柄坚冰做成的冷漠利剑,狠狠地,毫不留情地,很Sm地插进了她的胸膛!这眼里有不屑,鄙夷,嘲弄,冷漠,或许还有别的什么……

    仅仅是这一眼,司徒珊珊觉得自己被常乐从精神上摧残了一次,或者说强奸了一次!看着常乐潇洒的离开,她却完全的无能为力。

    她突然有一种委屈的想哭的冲动。

    秋风秋雨历来愁煞人,这个季节被无数著名和非著名的骚人墨客歌颂过或者埋怨过。

    细雨被风吹的倾斜而来,飘洒地花雅歌的身上。这个水做的女人和大自然的雨水融合为一体,她脸上依旧梨花带雨,只不过已经分不清到底是雨水还是泪水。

    突如其来的一场雨,有时候就像突如其来的一场爱情。也像是突如其来的一个人。

    常乐就站在了她的身后。

    “雅歌……”他轻轻的呼唤了一声。

    花雅歌娇躯微微一颤,慢慢转过了身,红红的眼眶内,那水汪汪的眼睛早已变成伤痛的海洋。

    当常乐目光向花雅歌看去时,常乐感觉到胸口就仿佛遭遇到大锤重击一般,脚步不由自主地向后面退去。他突然意识到,这个世界有一种女人,是不能用来伤害的,甚至不能对她使用任何心计,因为任何手段对她来说都是一种亵渎和不敬……对于这样的女人,她的男人只能奉献,只能包容,只能不顾一切的关怀她照顾她。

    花雅歌就是这样的女人。

    在不少装逼的校园文章中,都有‘十六岁是花季,十七岁是雨季’这句话。抹了抹逗留在脸上的雨珠,常乐突然发现,自己的花季走了,雨季来了。

    雨打在脸上,湿在心底。

    没有任何演技可言,常乐脸上第一次写满了真正的愧疚和不安,他上前一步,紧紧搂住了花雅歌,声音竟然带着一丝颤抖,这简短的三个字里竟然透着一股沉重:“……对不起!”

    花雅歌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切搞得天旋地转,单纯无邪的脑海里一片空白。她甚至不知道,这是常某人第一次发自肺腑的对女人说‘对不起’这三个字……当然,常某人以前常说这样一句话,但这句话丝毫没有道歉的意味:“不好意思,我XX了你”……

    这个世界上最能打动人心的东西,不是登峰造极的演技,而是真诚。

    花雅歌确实是个很容易被骗的单纯小丫头,但她并不是傻妞,她的心告诉她,这个男人在诚恳的向她忏悔,她甚至感到了他的紧张和愧疚……她觉得他们本就是一体的,他的欢乐悲伤,他的一切,不用语言她也能感受的到,就从他抱住她的那一瞬间起。

    她的记忆突然开始抽离,想起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走钢丝般驾驶着兰宝坚尼一骑绝尘,在金色的容颜暴露在阳光下的那一秒,他就已经征服了她。以后的一切都只是锦上添花,钢琴独奏,球场英姿,戏剧表演,只不过是一次又一次地带个她摧枯拉朽的视觉震撼,一次又一次的证明他是她命中注定的意中人而已。

    所有的情愫,所有的委屈,还有许久以来所有的思念和仰慕,都在这一刻爆发出来。千言万语,却堵在了心口,一句也说不出来,只能化为凄婉的哭泣声,眼泪再一次决堤……她死死的抱住了常乐。

    如果时间永远停留在这一秒,你说,那该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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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恶魔与地狱

    两人相拥在风雨中,久久无言。

    突然,花雅歌脱离了魔爪,泪痕未干的脸上露出了一抹紧张的红晕,无比羞涩道:“常乐,我想告诉你一件事情……”

    “你说。”常乐觉得自己很多年没有这样真正的温柔过了。

    “我……”水做的女人被娇羞完全掩盖了,轻轻地左右扭动着身躯,低垂着芳首,吞吞吐吐道:“我,我喜欢上了一个人……”

    常乐差点摔倒在地,愣了半天,突然上前一步,绕着花雅歌转了一圈,上下打量着她,随后用不怀好意的目光看得花雅歌再也不敢抬起头,这才坏坏地问道:“这个人,不会是我吧?”

    花雅歌惊讶的抬起头,讶然道:“你怎么知道,就是你,就是你!”

    强忍着没让自己晕过去,常乐深呼吸,暗暗念着世界如此美妙我却如此暴躁……但是,这小丫头实在也太可爱,太笨,太那啥了……这种事情,还用说出来吗?

    常乐现在只觉得一切特别搞笑,特别狗血。

    当然,本着花花公子的职业道德,常乐还是拉着伊人的小手深情道:“我也喜欢雅歌呀!”

    “真的吗?”花雅歌看上去有些不相信。

    “肯定是真的,我刚才不是说了,你很可能是我真命天女吗?”常乐一本正经道。

    看着这单纯小女孩呆呆的样子,常乐实在忍不住怜爱地将她搂在了怀里。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天真可爱又长得如此完美的女孩子呢?老天实在待他常某人不薄啊!

    水做的身躯,神奇的香味,无邪的眼神,自然的羞涩,还有那引人犯罪的完美脸蛋和躯体,让常乐一时沉浸在其中无法自拔。

    这美好的一幕,被花雅歌单纯的一句话打破了:“常乐,你下面是什么很硬的东西在顶我?你又欺负人家,呜呜……”

    常乐脸红了,真正不*演技也脸红了。他崩溃了,他觉得上天抛弃了他,他觉得他的人生已经没有了意义,差点连死的心也有了。

    深深呼吸了一下,常乐这才恢复花花公子本色道:“雅歌,你知道《十日谈》吗?”

    “知道喔。”花雅歌乖巧的在常乐怀里点点头,缓缓道:“公元1348年,意大利的佛罗伦萨发生了一场可怕的瘟疫。每天,甚至每小时,都有大批大批的尸体运到城外。从3月到7月,病死的人达10万以上,昔日美丽繁华的佛罗伦萨城,变得坟场遍地,尸骨满野,惨不忍睹。这件事给当时意大利一位伟大作家薄伽丘以深刻影响。为了记下人类这场灾难,他以这场瘟疫为背景,写下了一部当时意大利最著名的短篇小说集《十日谈》。当时,《十日谈》被称为“人曲”,是和但丁的《神曲》齐名的文学作品,也被称为《神曲》的姊妹篇……”

    感受到常乐赞赏的眼神,花雅歌很是满足,仿佛被鼓舞了,继续出神道:“这段典故真的好感人噢!据说在佛罗伦萨闹瘟疫期间的一个清晨,7个美丽年轻而富有教养的小姐,在教堂遇到了3个英俊而富有热烈**的青年男子。7位小姐中的3人是他们的情人,别的几位和他们还有亲戚关系。他们决心带着仆人,离开佛罗伦萨这座正在走向死亡的可怕城市。他们相约,两天后到郊外的一座小山上的别墅里去躲避瘟疫。那里环境幽静,景色宜人,有翠绿的树木环绕,还有曲折的走廊,精致的壁画、清澈的清泉和悦目的花草,地窖里还藏着香味浓郁的美酒。这10位年轻人每天不是唱歌弹琴,就是跳舞散步。在暑气遍人的夏季里,他们坐在绿草茵茵的树荫下,大家商定每人每天讲一个优秀动听的故事,以此来愉快地度过一天中最难熬的时光,他们一共讲了10天,10天合计讲了100个故事,这些故事收集成集子就叫《十日谈》……”

    常乐露出了满意的笑容,这才趁热打铁道:“你知道吗?《十日谈》里有这样一则故事:男人身上都有一只恶魔,而女人身上都有一个地狱……不如我们现在做点‘有意义的事情’,把恶魔放进地狱里去好吗?”

    说完后常乐自己也觉得好笑,自己真太他妈邪恶太他妈无耻了。如果这样也能把MM骗上手,那真是苍天有眼呐!

    可是花雅歌却眨了眨眼,非常纯洁地笑道:“好啊!”

    水做的女人那笑容像一束耀眼的阳光,彻底刺穿常乐这颗堕落的恶魔之心。他陷入了极度的迷惘中。

    “你说的恶魔是不是那个?”花雅歌指着常乐下身的“帐篷”,又天真的问道:“那么地狱在哪里?”

    常乐的理智就这样被花雅歌纯洁的微笑轰得土崩瓦解,他热泪汹涌着扑向了眼前的羔羊,常乐几乎是掀起长裙就要提枪上阵,这个长裙也不算一无是处,总算是“方便作案”啊!

    常乐狂野地搂着、亲着,尽管他想学一学AV服务一下女方,但现在的时间地点场合不允许,他只能尽量的简单化,快捷化。水做的女人发出阵阵梦呓般的呼声,而这一切只会让他更加狂热。

    在常乐的贼手快要褪下花雅歌小内裤的一刹那,就算这水做的女人是天下第一傻妞,也明白了常乐到底想干什么。在这样的时间地点场合,在这光天化日之下,在这风雨中,在这很可能有路人经过的校园里,单纯的她实在接受不了如此残酷的现实……

    “不,不能这样……”挣扎着,她羞涩而慌张,脱离了常乐的怀抱。

    敏感的察觉到常乐脸上的那一抹失落和无奈,花雅歌更加的慌了,那纯真而委屈的慌张模样让任何男人下不了狠心欺侮她:“常乐,不要这样好不好?我……人家不知道怎么办啦,人家要去问我姐姐……”

    难道这种事情也需要经过她姐姐批准?

    常乐脑袋一阵天旋地转,整个世界黑了下去……骄傲败给时间,理论败给实践,快乐败给想念,决定败给留恋,身体败给失眠,缠绵败给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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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谁敢动我马子

    “晴晴!”

    “晴晴!你等等!”

    校园幽静的小路,李凌霄以一种疯狂的速度追着雨时晴,伸手挡住了她的去处。语气竟也透着几分温柔,很显然前几年流行的‘采花尼姑拉风司机’(斯坦尼弗拉夫斯基?)所著的《花花公子的自我修养》他没白看:“晴晴!为什么你那天会开常乐的车回家?”

    雨时晴无奈的瞥了李凌霄一眼,以沉默来解释一切。

    阴婺的眼里闪过一抹愤怒,又有一抹柔情,李凌霄声音里简直有点浓情蜜意:“晴晴……”

    “请你让开!”

    当雨时晴冷冷的吐出这几个字时,李凌霄的觉得自己半年的辛苦多半是白费了。

    受不了这鄙视而冷漠的眼神,李凌霄深吸了口气压制住自己的恼恨,带着许些哀求道:“晴晴,我喜欢你已经有半年多了,你一直不答应我,我尊重你的决定,因为我相信我会有感动你的那一天,但是你怎么能跟常乐那王八蛋在一起?他是个超级大坏蛋,还是个典型的花花公子!!”

    说完这话,李凌霄觉得自己太纯洁了。

    “你喜欢谁那是你的事,请不要再来缠着我好吗?”雨时晴丝毫没有给他好脸色,本来平静的美丽脸蛋,已转为阴冷,“首先请不要叫我晴晴,我们没那么熟。其次,你也好意思说人家花花公子?也不掂量下自己是什么货色。最后,我不允许你这样骂他,这样只会让我更加的厌恶你而已。”

    听到这话,李凌霄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在顷刻间就崩溃了,他的世界开始下雪,他觉得上天抛弃了他,他认为他的生命已经没有了意义。

    所谓怒由心中起,恶向胆边生。看了看四周的环境,李凌霄突然觉得此地环境清幽,地处偏僻,风景宜人,闲人免进……总而言之,很适合做一些犯罪的事情。

    于是乎,李凌霄猛的露出了阴险可恶的嘴脸:“我会让你后悔的!”

    说罢,身子朝雨时晴缓缓走过去,脸上的笑容变得诡异万分。

    虽然这在光天化日之下,还是在校园里,但雨时晴本能的察觉到李凌霄那不轨的意图、一声惊叫,雨时晴拼命的后退,神色慌张起来。但这慌张中,却有一种决绝,仿佛宁死也不会让姓李的变态捞到好处。

    转过身子,她想奋力逃出这个危险的地方。

    遗憾的是,这是不可能的。

    只是一个箭步错身而上,李凌霄轻而易举的拦在了雨MM身前。他脸上突然有了一种很难用语言描述的笑容,阴婺的眼里透出层层冷光,嘴里发出了嘿嘿的笑声。

    “救命啊!”雨时晴刚尖叫出这三个字,小嘴已经被捂住了。

    李凌霄用那打量猎物的眼神玩味的盯着雨时晴,忽然觉得,原来一切都这么简单,从前花费了那么多心思实在太他妈傻了吧几了。在这一刻,他觉得他是以一个胜利者的姿态在俯瞰着一切。

    蓦地,犹如闪电一般,一条黑白相间的影子从旁边的小树林处猛的蹿了出来,带着一声咆哮,那牛一样的脑袋狠狠的撞在了李凌霄的鼻子上,李凌霄还算英挺的鼻子,被这么一撞,刷的一下流出了一窜鼻血,轰的一声倒在了地上……

    等他看清了攻击自己的‘不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时,顿时死的心都有了。

    那高昂的头颅,凶悍的眼神,充满杀气的利齿,稳健的步伐,还有那壮实的身躯以及从胸后到腹部呈上收姿态的完美曲线,都已经深深地出卖了它!

    没错,这牛一样的脑袋就是常乐的宝贝宠物狗大奔!!此刻大奔仿佛胜了一场大战般,昂起了那脑袋,没毛的尾巴摇晃着,向小径处炫耀着。

    似乎为了配合下大奔,小径那里传出了一阵欠揍的声音:“大奔,你真是英雄,居然一招就秒杀了他,简直是惊天地,泣鬼神,撞的好,撞得妙,撞到这个傻B瓜瓜叫。”

    伴随着这声音,高笑吊儿郎当的走了出来,其独有的言语,配合着他摇头摆手旁人根本无法学来的动作言语,让李凌霄顿时有一种虎落平阳被犬欺的错觉……

    大奔似乎很满意高笑的称赞,昂首挺胸的在原地转了一圈,恶狠狠的冲李凌霄咆哮了一声。然后色狗本色就冒了出来,刷的一下闪到雨时晴的脚下吃起了豆腐。

    雨时晴呆呆的看着这一切,当李凌霄扑过来时真的好害怕,心里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常乐快来救我,这回常乐没来,来的却是大奔,可她知道大奔在,常乐就一定在附近。

    于是乎,那双凤眼直接无视高笑,朝四处寻觅意中人的踪影。不幸的是,常乐并没有出现。

    与此同时,李凌霄一双眼也在四处乱瞄着,确定常乐不会出现后,他腰板立刻直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突然将左手食指放到嘴里吹了一个响亮的口哨。

    哨音过后,李凌霄那两个贴身保镖很有职业道德的现身了。这两个看似普通的年轻人,眼神却颇为凌厉,身上竟释放出不弱于高笑的气息。

    见到这两位仁兄,高笑心里打了一个突,一个闪身护在了雨时晴身前。而大奔则是毫不示弱的瞪着眼前二人,眼里凶残的光芒闪烁,嘴里发出了刺耳的嘶吼声。

    李凌霄好整以暇的弄了下头发,用一种很同情的目光看着高笑:“回去告诉常乐,骄子学院不是他一个人的!晴晴要么属于我,要么从此消失,绝不可能属于他常乐!”

    “好大的口气啊!”高笑做了一个很夸张的动作,虽然心里颇为忌惮那两个保镖,但本着偶像级小弟的职业道德,他恁是硬着头皮保住了面子。

    “是又怎么样?”李凌霄似乎豁出去了:“高笑,我劝你马上滚,不然……哼哼,我记得你家里还有一位老妈吧,别以为我查不到你家地址。”

    高笑心里一沉,对面这厮好歹也是校园PB6公子之一,倒是不能不妨,不过想来想去,他也只能送李凌霄这样一句话:“我操你妈!”

    李凌霄脸色铁青,也顾不了那么多了,冷声命令道:“上!”

    “有本事你就动他一根汗毛试试!”常乐无限冷漠的声音仿佛从地狱中冒出来般,所有人都从心底感到了一股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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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八章 小救一次美

    突然,两声闷哼接连着响起。

    李凌霄那两位貌似高手的保镖脸色煞白,身躯巨震,同时退了一步,显然被某人暗算了一把。一眼看去,两人好像没受什么伤,但仔细一看,却能发现他们的腕脉处的衣袖竟如被利刃切割一般,被一股无形风刃给割开了。

    两人心里的震惊比表面上更甚,好歹他们也算是D-3级别的小高手了,但在来者面前却如此不堪一击,来人明显是在玩弄他们的感情,伤害他们脆弱的自尊。二人心中甚至有一种错觉,他们加起来再练个十年八年,也未必是这偷袭者的对手。

    从常乐声音响起的那一瞬间,雨时晴脸上就浮现出了幸福而欢悦的表情,此刻她正睁大美目,四处张望着。

    “咳,咳。这个,呃。我在你背后。”常乐的身形随着起邪魅的声音一起把出现,好像从天而降般站在了雨时晴身边,然后很是迷人的笑了笑。

    雨时晴的身子一顿,然后用力的反过身子扑到了常乐的怀里,竟是失声低低哭了出来。天知道她刚才是多么的害怕,虽然只有那么一瞬。

    原本正在很享受地吃着豆腐的大奔,根本没防备被雨时晴转身的一脚被踹到了一边,翻着白眼,尾巴气势汹汹的立起来又无奈的垂下去,呜呜的叫了几声,很幽怨的表示着抗议。

    高笑有些呆滞的看着常乐,实际上,他从没见过常乐施展过异能。但是作为天生地风系超能者。在刚才那一刻,他明显的感觉到有两道风刃激射而出,而且。这两道风刃咋和自己的绝活那么像捏?

    当然,只能说他们风刃的实质是一样的,若论威力,常乐这漫不经心的一指不知道比高笑强了多少倍。这让高笑有点小郁闷,同样是发出风刃,效果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

    众所周知,高笑是个极度乐观的淫荡之人。于是乎他很快又心理平衡了,师父比徒弟强那不是天经地义的么?如果他比常乐还彪悍。那就应该他高笑做师父了。

    常乐直接无视了处于石化状态的李凌霄,伸出手拍了拍雨时晴的香肩。柔声道:“没事了,晴儿。别怕。”

    雨时晴这才止住了哭声,但是仍死死地抱住他不放。多日的思念与委屈借着这次机会全发泄了出来,在他面前任性撒娇可不是一般女人能有地待遇。

    享受着着胸前的舒适感觉,常乐一把横抱住雨时晴,后者一惊立刻伸出双手抱住他地脖子,一脸的幸福小女人样,闭上了眼睛陶醉的*在他怀里。

    脸上挂着若有若无的笑容。常乐抱着怀中的佳人,走到李凌霄面前,脸上表情突然转冷。如果韩剧中所有爱耍帅的男主角一样,常乐在0。01秒的时间内突然抱着佳人表演了一个360度回旋踢,直接将李凌霄踢飞出去。那重重地落地声,还有骨骼破碎声。让地球人都知道李同学这次伤的不轻。

    雨时晴闭上了眼睛,不敢看这血腥的一幕,可是心里却有一种快慰。阿乐这一脚踢得真帅。

    “唉,为什么每次都要逼我这斯文人动手呢?”某人怀抱佳人,仰望苍天,很是悲天悯人的感慨着。他的头发任由细雨淋湿,看起来有一种别样的气质。

    李凌霄发出痛苦地呻吟,逐渐清醒过来,一手捂住了淌血的鼻子,阴婺的眼里闪过惊恐之色。这家伙与黄逸然不愧是难兄难弟,连下场都如此相思,都是因为某个MM在光天化日之下被常乐狠揍了一次。

    当然,说起来李凌霄地行为要比黄逸然要恶劣几分,等待他的‘刑罚,也将截然不同。调戏女人不是他的错,但调戏常乐的女人,那他就大错特错了!

    双眼隐藏着不为人知的阴冷,抒情完毕的常乐身上渐渐释放出一股血腥味,声音冷得让人想开暖气:“死了没?没死给我快点起来。

    被揣得七荤八素的李凌霄这才注意到常乐正抱着雨时晴,自己认定的女人,心头一火,大骂道:“混蛋,放开她,她是我的女人。”

    高笑轻轻叹息了一声,大奔纳闷的瞪大了眼,而那两个不知道怎么搞的总之无法动弹的保镖则是绝望的闭上了眼睛。他们对李凌霄的评价竟然出奇的雷霆:真是个白痴,眼前的局势一点都没分清楚!

    常乐故作惊诧的看了狼狈而疯狂的李凌霄一眼,那眼神好像在打量一头猪,而且是一头蠢猪。目光一转,常乐扭头疑惑的问怀中佳人道。“噢?是这样吗?晴儿?”

    雨时晴连忙摇头,一直沉醉在常乐那句我的女人话里的她满脸幸福,可随即就对李凌霄冷眼相加,之前的愤怒和委屈完全爆发出来:“不要脸!我什么时候是你的女人了?你这连自己十三岁的表妹都虐待致死的禽兽,凭什么要我当你的女人?你这个变态,不配跟我说话,我不想再看见你!”

    这话一落地,大家都怔了怔。敢情眼前这位李同学性虐小表妹的事情就仿佛飘柔洗发水一样,早就一传十、十传百变成全国皆知的秘密了啊!还真是变态的人生不需要解释。

    李凌霄虽然震惊和愤怒,但却仿佛丝毫没为他性虐小表妹的丑闻感到羞耻,甚至在那疯狂炙热的眼里还有点含蓄的得意,那表情仿佛是在说:“用飘柔,就是这么自信。”

    常乐倒是没在乎这些,这种关键时刻,他觉得自己应该捞点好处。于是乎双眼温柔的凝视着雨时晴。当成所有人的面深情地问道:“晴儿,既然你和这位李同学没关系,那你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吗?”

    雨时晴本来还怒气熊熊的心,一下变得不知所措了,其实她还是想好好享受常乐的追逐,能从朋友发展到男女朋友,不正是她所求的吗?可这该死的李凌霄居然让自己说出那样羞人的话,想着想着头又埋到了常乐的怀里,显然对常乐的畏惧之心已开始慢慢降低。

    “怎么,晴儿不愿意吗?”常乐堪称大师级的演技。那声调那表情此刻无不让怀春的少女心碎。

    “不,不是地。我当然愿意。”被急傻了的雨时晴啥也没想脱口而出。

    常乐露出招牌式地邪恶笑容。然后双眼蕴涵了无数的柔情,超过100度地电眼。把雨时晴迷得晕头转向,那丰润诱美的红唇终于被常乐给吻上了。

    享受了片刻的温存后,常乐才依依不舍的从那张有人的红唇上移开,很是绅士的看着跌坐在地上的李凌霄,笑着问道:“那个谁,李同学,你看。你刚才对我女朋友意图不轨?我是个讲道理地人,但现在你触犯了我的底线。你说,我应该怎么对付你才好呢?”

    常乐那无比纯洁善良的笑容,还有那几乎媲美欧洲贵族彬彬有礼的语气,却让所有人心里都打了一个突,浑身的冷汗都冒了出来。

    癫狂的李凌霄灵台上突然闪过一抹理智。他突然意识到对面这家伙那不俗地身份。不过他也没理由怕了常乐,银钩的实力在骄子学院也不容小觊,更何况还有黄逸然这个预备的杀手锏。

    那么。现在到了正式翻脸地时候了吗?

    此时旁观的人渐渐多了起来,虽然很多人都碍于两人的身份不敢*近,但龙牙和黑影的部分眼线却也肆无忌惮的凑到附近看起了热闹。常乐不是没胆当场就弄死李凌霄,只是目前没这个必要。姑且不论明着乱来家里长辈会怎么‘教育,他,其他人也会借此事件找他麻烦,常乐可不会单纯到他官方的仇人就只有高级警官叶凰一个人,或许,还有更多人在期待着常乐明目张胆的犯错误,以便有足够的借口送他进监狱。

    暗地里收拾李凌霄是迟早的事情,常乐现在要做的,只不过是向李同学施加压力而已,让他在所有人面前出出丑。

    与此同时,银钩已经有部分人闻讯赶来,走到半路,却被一群人拦住了。带头的是一名浑身冷酷到极点的少年,他的身边跟着两位身穿一黑一白两套西装的英挺少年,这三个人,就是贾斯文和他的黑白双煞!

    不到十分钟时间,银钩的几十个人全部倒在了地上。贾斯文站在原地,表情有点小郁闷,从始至终他都还没出过手,银钩这群人的确太不堪一击了。这样的对比,倒是让贾斯文感到了一丝刺激,也许跟常乐合作真是他最明智的选择。

    李凌霄意识到了两位金牌保镖受制之后,竟也光棍起来,很是视死如归的在众人诧异的目光中大喝了一声:“姓常的,有本事你现在就杀了我!”

    常乐高深莫测的笑了笑,放下怀中的雨时晴,双手插在兜里,慢悠悠的向李凌霄走去。

    那沉重的步伐和毫无顾忌的杀气,让李凌霄有一种错觉,自己已经处在地狱的边缘,仿佛常乐每走进一步,他就离鬼门关近了一步。李凌霄顿时悔的肠子都清了,他突然想起一个严重的问题,这姓常的真的什么事儿都干的出来!如果他来真的,那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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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九章 有女若兮

    阴婺的眼里闪过了一丝惊恐,在常乐离他只有一步之遥的时刻,他尖叫起来:“我不服,你这样杀了我,我不服气!”

    “不服气?”常乐诡异的一笑,俯下身子,浑身带着极其强烈的让周围所有人几近崩溃的杀气:“不服气又能怎么样?你咬我?”

    没想到李凌霄真的相当之给面子,眼里闪过一抹阴狠,居然猛地一下朝常乐的手腕咬去。

    轻轻一个转身,再一个优美的回旋,常乐将李凌霄的头踩在了地上,让他吃够这因为下雨而泥泞的地上的污水后,方才冷冷笑道:“我不得不承认,你真的很听话,居然叫你咬就咬。”

    众目睽睽之下,李凌霄愤怒的挣扎着,嘴里有些胡言乱语:“我不服!我要和你比一次,有种你就光明正大的赢我!”

    围观的人几近崩溃了,就凭李凌霄,他凭什么和常乐比?

    常乐露出了一点略带刺激的表情,仿佛听到了世上最好笑的笑话,露出一股让人胆寒的微笑,好奇道:“噢?你想比什么?”

    这眼神李凌霄如坠冰窖,随即狠狠的摇了摇头。恨声道:“比狗!”

    “呵呵,有意思,被大奔一头撞晕在地还流着鼻血,居然要跟我比狗?李学长,你真地让我很好奇呀!”常乐眯着眼,右手玩弄着雨时晴的秀发,左手搭在她的翘臀上,缓缓的道。

    李凌霄满目的憎恨,这万恶该死的常乐,居然当自己的面如此玩弄自己应得的女人。这婊子还装纯,看那样子不知道多舒适。老子先忍着,等比狗大赛结束后。有你好看的。想到这深吸了口气,扭曲的五官才恢复成原本帅气地面孔:“比狗有很多种,例如跑步比赛、游泳、抓东西等等很多种,怎么样,有兴趣吗?”

    地上的大奔疯狂地咆哮了一声,然后摆了一个很风骚的造型,站在常乐脚下。

    常乐邪邪地一笑。好像想到了极为兴奋的事情,坐直了身子玩味的盯着李凌霄轻轻道:“比十项全能,每人提出五个项目,5天,每天2场,一人提出一场。怎么样?”

    李凌霄得意洋洋的听着常乐说完,然后耸了耸肩道:“没问题。”

    围观人群中有人开始为常乐担忧了,江湖传说。李凌霄家里养了不少训练有素的名犬,常乐和他比狗?貌似后果堪舆啊!

    雨时晴也是傻愣愣的盯着一脸笑意的盯着常乐,脸上写满了不可思议:这两人刚才还打架,现在怎么比起狗来了呢?

    高笑死死地憋着笑,可颤抖的身子完全出卖了他,很显然他对大奔的长处了如指掌,他实在是找不出第二个能与大奔相比的狗了。

    大奔炫耀离奇了身子,那淫荡的眼神好像是在YY到时候被美女们包围的情景,口水顺着舌头流了一地。屁股扭啊扭,撅啊撅地别提多欢了。

    “很好,明天可别到时候见不着你的身影。”常乐双手又撩拔起雨时晴来,不缓不慢的道。后者全身微颤头死死地埋在他怀里,实在是太羞人了,居然在别的男人面前这样捉弄她,不过她相信常乐是为了她好,女人碰到爱情时,智商为零果然是真理。

    “笑话,我会躲?开玩笑,老子赢定你了。”李凌霄挣扎着站起来吼道,随后嚣张的神情仿佛得胜的大公鸡一样,得意洋洋。

    “嘴巴给我放干净点,你现在可以滚了!”常乐脸上的表情如十二月的天那样寒冷,那眼神好像在玩味着自己的宠物。

    不得不承认,李凌霄的确是个极品的变态狂,竟然还不分形势的大吼一声:“老子就要。”

    话还没说完,一条黑白相间的影子激射而出,扑到了李凌霄的嘴上。后者一声惨叫,再次倒在地上。

    大奔趴在李凌霄脸上,屁股一撅,抬起右腿,猛地在李同学头上撒了一泡新鲜的尿,然后耀武扬威地回到了常乐脚下。

    全世界人民,震惊了!

    一旁的围观者心中的天平立刻重重的倾斜了一下,这是他们第一次看到大奔如此拉风如此牛叉的‘身手”不仅纷纷期待起明天的比赛来。

    “我们走。”

    常乐旁若无人的牵着雨时晴的手,招呼了一下高笑,还有正意气风发的大奔,在旁观者崇拜的目光中离开了现场。

    男生们看着常乐的背影,纷纷除了钦羡和火热的光芒。十步揍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也许,说的就是常乐这样的牛叉人物了。

    女人们心都醉了,看到幸福而娇羞的被常乐牵着的雨时晴的时候,她们心都碎了。当然,她们还不知道,某个一秒钟几个妞上下的家伙,还算得上是十步泡一人,千里不留行。

    八卦是永恒的主题,当常乐等人的身影消失在人们视线中的时候,很多人开始交头接耳议论纷纷起来。

    同学甲:“据可*消息说他建立了一股叫G点的新势力,已经有很多人前去参加了,这势力对人不挑剔,任何人只要想入都收,但是有个期限,期限一过谁想加入都不许,只得下一次招收时才能加入。”

    同学乙:“恩,没错,我现在已经是G点的人了,看我们老大多威风!什么时候我才能像他那样啊。”

    同学丙:“是吗?大哥你啥时加入的?告诉我在哪,我放学了就去。”

    同学丁:“还放学去,老子现在就去。”说罢,这位仁兄不顾同伴的惊诧,直接消失在人海,看上去是找地方加入G点去了。

    三人一狗走出没多远,贾斯文和黑白双煞站在了远处,和常乐交换了一个眼神,并没有走过来。

    常乐怔了怔,高笑所说的那两个很牛叉的黑白双煞,原来就是当初球场上的黑衣9号和11号队员。心里不由生出了一点小羡慕,贾斯文这小子手底下的两人都是人才啊。值得庆幸的是,贾斯文现在是他的‘打工仔”那么黑白双煞也间接的属于G点的人了。

    “呃,老板师傅,现在这情深深雨蒙蒙的气氛,弟子就不打扰您和师娘了。”高笑知道自己此刻不能做电灯泡,很识相的说道。召唤着正趴在雨MM脚下的心不甘情不愿的大奔,哼着《十八摸》吊儿郎当地朝贾斯文那边走去。

    雨时晴被高笑那句‘师娘,弄的面红耳赤,却也不知道该怎么应对,哼了一声,扭头看向别处。

    常乐突然一拍脑袋,后知后觉般叹道:“啊,完了!”

    雨时晴被常乐这一惊一乍的姿态吓了一跳,扭头问:“怎么啦?”

    常乐表情有点小愧疚,慢吞吞道:“呃。这个,刚才雅歌说她找你有事,在什么学生会办公点等你来着。”

    “你,你怎么不早说?”雨时晴有点好气又好笑的瞪着常乐。

    常乐风骚地摸了摸头发,随口道:“本来是准备说,不刚碰到李凌霄那混蛋了么?”

    “喔,知道了,对不起喔,错怪你了。”雨时晴哄小孩子一般摸着常乐的脸,自己脸上也掠过一抹红晕,见常乐露出招牌式的色狼表情后,马上退后了一步:“那我先去找雅歌啦,不陪你了喔!”

    说完,如受惊的兔子一般蹦蹦跳跳而去。

    脸上写满了小郁闷,常乐很是气氛地仰望天空,孤零零的站在原地感慨着:“现在的女人,怎么都这么怕我呢?本少爷有这么可怕么?”

    在常乐原地抒情不到两分钟后,断断续续的细雨中,一把秀丽的碎花伞出现了。从校园的一条小径中闪出了一条无法形容的白影。

    虽然雨伞遮住了她半个脑袋,常乐还是意识到这个女人在看她。准确的说,是用一种火热的眼神凝视他。

    但常乐没有在意这些,从12岁开始,偷偷打量他的姑娘海了去了。让常乐震惊的是,对面那女孩无法用语言形容的身材,还有她的皮肤,那白的惊天动地,却依然很显得很健康的堪称世界第一的白皙皮肤。

    常乐突然想起了一个人,那传说中皮肤白若雪、舞姿美若仙的骄子学院四大美人之一白若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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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 小子,做我男朋友

    女人说话流氓一点儿,会让男人动心。

    男人说话流氓一点儿,是逼女人动手。摘录自国际花花公子联合委员会《大师级泡妞心得。人不风流枉少年。常乐篇》第三十八章第一百一十小节MaxMara的白色服饰,衣饰颜色十分平和,造型也很传统,没有追随时下大热的夸张风格,没有艳丽璀璨的色彩和繁复的装饰。简单一点说,白色上衣,白色长裤,白色鞋子。至于内衣是什么颜色,请听下回分解。总之,简单,干净,端庄而又大方,这就是白若兮给人的第一印象。

    似乎意识到雨停了,她收起了伞,目光却始终坚定不移。

    准确的说,这位姑娘从始至终都没有任何表情变幻,用一种能看透人五脏六腑的目光打量着常乐,毫无顾忌地展现出她的直白,根本不管常乐受得了受不了。

    说句良心话,常某人自认为他见过的身材绝佳的女人很多了,但看到白若兮之后,还是让他发呆了大约3。1415927秒,基本上等同一个圆周率的时间。白若兮其实并不高,大约163CM左右。但她的身材展现出来地却是一种摧枯拉朽的视觉震撼,即使在如此传统的衣装下,她那绝对黄金分割的身材也自信满满地向世人展示着一种曼妙。

    没错,这是真正的曼妙,只有顶级的舞者才具备的曼妙。如此阴霾的下午,没有背景音乐,没有观众,但她的一举一动都有着一种节奏,一种优雅的美感。

    当她踏着有节奏地步伐缓缓行来,这种曼妙便让人无法自拔的沉沦下去。

    此时此刻。如果她翩翩起舞,毫无疑问。她一定是最美丽地那只白色天鹅!

    在3。1415927秒钟之后,常乐开始看她的脸。那头直直地长发下。是一张娇媚的容颜,配上她的衣着,还有那笑傲天下的白皙皮肤,显得雍容明艳,入目生花。

    很明显,从她光芒四射的长相就能看出来,她不是一个一生默默无闻的小家碧玉或隐居世外的出尘仙子。她注定了要受万众瞩目,注定了要让无数人为她喝彩,为她疯狂。在她心目中最完美地大舞台上。

    常乐统计综合评分,这个女人居然刚好95分,一个相当高的很接近于完美的分数。当然,至于到底是否完美。还得看她的性格,或者说气质与内涵。

    但常某人自认为很多妞他根本不用和她说话,一眼就能看出来。这是一个高明的花花公子必须具备的能力之一。最起码,从白若兮地身上,常乐可以肯定一点,她有着北方女人的豪迈和南方女人的婉约。

    她地眼睛,柔情中透着坚定。这样的女人,也许不应该叫做白若兮,这样的名字,应该属于一位纯洁高雅的公主。但她表现出现的一切,倒更像是一位华贵璀璨、妖艳夺目的皇后。

    当常乐凝视这双眼睛的时候,这双眼睛的主人其实离他的距离不足一米。并且,这双眼睛的主人用和常乐如出一辙的同样肆无忌惮的眼神看着他。

    “我叫白若兮。”这是她的第一句话,声音干脆利落,却又无比动人。

    丝毫不给常乐插嘴的机会,她又说出第二句话:“小子,做我男朋友!”

    呃。这个,虽然常某人已经看出了这姑娘很外向大方,但他也没料到她居然如此外向,如此大方。

    “你在跟我说话?”常乐发挥了演技,用更加肆无忌惮眼神扫视着白若兮,一副冷酷到底的模样。

    “别明知故问!一句话,答应?或是不答应?。奉劝你一句,你答不答应都无所谓,我认定是你了,你跑不掉的!”白若兮这句话实在太过于劲爆,典型的野蛮女友啊。

    男人说话流氓一点儿,是逼女人动手。

    女人说话流氓一点儿,会让男人动心。

    常乐真的动心了,不止是动心这么简单,他内心简直激动莫名。大家都知道,某人曾经意淫过有一个绝对极品的女人主动来泡他。现如今,在这萧瑟的秋季,在这阴沉的天空下,在这郁闷的校园里,这个愿望居然瞬间实现了!

    苍天有眼啊!

    众所周知,常乐是个很风骚的人,本着花花公子的职业道德,为了不让自己日后太过于被动,常乐准备慢慢和这姑娘交交心。于是他笑着反问:“我是不是遇到女流氓了?”

    “你爱怎么说怎么说,可能我不止是女流氓,还有虐待倾向!”白若兮脸上挂着诡异的笑容,但这一笑却让雨后的天空突然绽放了光彩。实在让人忍不住感叹,阳光果然他妈在风雨后啊。

    有妞不泡,天诛地灭!

    如此罕见的超极品女人,常乐怎可能放过?但这次他却一反常态,眼里掠过一抹智慧的光芒,嘴角弯曲成一个邪恶的弧度,问道:“我做你男朋友,和你做我女朋友,这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分别,对不对?”

    白若兮眼里掠过一抹赞赏,娇躯微微颤抖了一下,胸前那对大约34C的白兔微微摆动的弧度让人遐想万千,随后,她缓缓说道:“你很聪明。和你说话能节约不少时间,我果然没看错人!”

    顿了一下,白若兮凑近了常乐,虽然她比常乐矮很多,却也极为强横并且挑逗地伸手托住了常乐的下巴,那姿态如同所有的影视剧里的流氓调戏无辜少女一样,语气也显得极为邪恶:“没错,你做我男朋友,以后你就是我的人了,明白?”

    客观的说。这句话从根本上没什么问题,真正的问题在于说话的人。常乐有点小郁闷。他觉得这句话应该他来说才对,怎么被这妞抢先了?

    这念头一冒出来。常乐脑子里浮现的第一个念头便是就地将这姑娘强奸了,随即又摇摇头。这个女人如果能从精神和心灵上征服,那将是人间极品。

    脸上露出一个很惶恐的表情,某人无耻地发挥了演员的自我修养,腆着脸有点迟疑地问:“我可不可以勇敢地说一声‘不,?”

    白若兮一笑,这风姿顿时倾倒众生,随即她捏着常乐的下巴。调戏道:“不可以!你现在已经是我地人了,你拒绝或反抗也没用,叫破了喉咙也没人来救你!”

    “既然如此,那我们就原地做爱吧!”

    常乐说完,直接堵住了白若兮的嘴,不等女流氓反抗。他的手也不安分的动了起来。四唇相接,从白若兮嘴里散发出的独特处子香味让人常乐呆了一下,他以为这女流氓早已是残花败柳。没想到居然还是完璧,看样子真的捡到宝了。

    这无疑更撩起了常乐的兽欲,准备给这不知好歹地女流氓来一个下马威先。

    白若兮显然没料到常乐如此‘直抒胸臆”被吻得呆了,那种舒适酥麻的美妙感觉让她有些无法自拔。没想到常乐刚才那句话不是说着玩的,直接将白若兮抱了起来扔在路边还挂着雨珠的长椅上,辣手摧花。

    似乎为了不让自己第一回合交手就落于下风,白若兮主动张开樱桃小嘴,任常乐尽情品尝着鲜嫩的唇瓣,渐渐地,她“唔唔……唔”发出模糊的娇吟,丁香小舌龙卷风般卷来,热情似火。两人身子紧紧贴在一起,喘息不休地饱满胸膛零距离挤压着,强烈的震撼在常乐心口,激荡起一波又一波的余震。

    常乐地手已经隔着一副按在白若兮那酥润挺拔的双峰上,大力的揉搓着,那爽到极致的手感频频传来,让常乐有了进一步发展的趋势。

    白若兮几乎快要把持不住,她突然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任由眼前这人摆布?在这光天化日之下,四周偶尔还有行人,不论她是什么样的女流氓,也实在没有勇气做这样的事情。

    “不要!”

    白若兮猛地清醒过来,推开了常乐。

    “怎么,怕了?”常乐不屑地一笑,眼里闪过一抹值得探讨的神采。

    “不关你的事!别用这种女气跟我说话!”

    白若兮语气极为冰冷强势,凤眉一横,猛地甩出了一耳光,看这手势,明显是练家子。

    常乐左手二指轻描淡写的夹住了这只手,反手很不客气地一巴掌扇在白若兮脸上。打女人是不对的,但以暴制暴调教女流氓,总是很大快人心的。

    凑近了身子,用打量奴隶般的冰冷眼神看着白若兮,常乐脸上挂着若有若无的笑容。语气却阴森无比:“我也善意的提醒你一句,你需要记住两点,第一,从来没有人敢对我指手画脚,哪怕是我老婆也不行。第二,要做我的女人,就得遵守我的规矩!”

    吹着“我有一只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的口哨声,常乐双手插在了裤兜里,无比嚣张的抛下佳人向前走去。

    “对了。”走出几步,常乐突然转过头,表情很是诚恳,语气和之前的白若兮如出一辙:“女流氓小姐,如果玩不起的话,我劝你最好尽快自杀,推荐你跳楼或者卧轨,别用割脉或吃安眠药这种愚蠢招数吓唬那些更愚蠢的男人……你听好了,只要你还活着,就是我的收藏品,明白?”

    白若兮傻在了原地,表情呆滞。她确实算得上很有个性的一个女人了,却忘记了常乐同样是一个极有个性的男人。她是一个光芒四射倾倒众生的女人,这话没错,但她却似乎忘记了,常乐是一个更加光芒四射的男人。

    “魔鬼,他是魔鬼。好邪恶,好强大。不过我喜欢。”

    半晌后,白若兮喃喃自语着,抚着发疼的脸,陷入了一片茫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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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离别的车站

    “老板师父,现在G点一共三百五十七人,其中C级骨干会员三十名,其余的,目前还只是D级普通会员。”高笑拿着一个表格,有模有样地说着。

    常乐点点头:“不错,贾斯文呢?”

    高笑马上很配合地露出了义愤填膺的表情,忿忿道:“那个小子,仗着比弟子我帅一点就觉得自己很拽。不过他的统计学确实不错,什么分门别类的任务都是他搞定的。现在,我也不知道他到底干什么去了,估计是找姑娘腐败去了吧。”

    一声不太自然的咳嗽。声音渐渐高了起来,声调渐高,似有愤怒之意。贾斯文就站在门口,冰冷的气息让空气都冻结了,冷哼了一声道:“什么叫统计?我只不过是对结构学比较感兴趣而已,现在做的这个表格没什么大不了的。”

    “结构学?”常乐微微怔了怔,本来想冒充文化人和贾斯文同学深入探讨一下,可事实上他对这门学科一点都不了解,张了张嘴,欲言又止。

    “结构学?”高笑也愣了一下,很不服气地瞪着贾斯文:“我*,你以为你是《越狱》男主角迈克尔。斯科菲尔德啊!还结构学。我日!”

    “真是的,不知道白痴会不会传染。”贾斯文很无奈的撩了下稍长地头发,声音依旧冷漠无边:“结构学,分无数种,例如高等钢筋混凝土结构学,机器人机构拓扑结构学等等,我擅长的,不过是人体结构学而已。”

    似乎从这话里听出了什么信息,常乐露出了一个无比淫荡的笑容,拍着贾斯文的肩膀道:“人体结构?那和我钟爱人体艺术是一回事儿么?”说道这里。常乐简直帮贾斯文当作了同道中人:“兄弟,缘分呐!”

    贾斯文翻起了白眼。很是惊愕的看着常乐,不知道常某人是不是在故意装傻。摇头叹道:“老板,如果我说的兴趣在于人体的解剖,肢解,不知道您还不会把我当作同道中人?”

    高笑身躯震了一下,惶恐的看了贾斯文一眼,明智的与这个爱装酷的家伙保持了距离。

    常乐倒是收敛了嬉皮笑脸地姿态,轻咳一声。正色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分解异能地特殊能力,就源于这种结构学?”

    贾斯文摇摇头,又点点头,冰冷的脸上浮现出了一丝火热,悠然道:“老板。您说对了一半。准确地说,是我天生拥有了分解各种异能元素的能力,才让我后天的更有兴趣去研究结构学和医学。因为我觉得。我的能力不仅仅在于分解异能,还可以更大程度的开发出来!”

    “开发?”常乐眼里闪过一丝疑惑。

    “是的。”贾斯文神情中渐渐浮现出了一丝骄傲,又有些向往:“如果将来条件允许的话,我一定要自己弄一个实验室,再找一群志同道合地助手一起研究。”

    这答非所问的话,让常乐有点小郁闷,接着问道:“到底研究什么?”

    冰冷的脸上竟然绽放出一丝笑意,贾斯文看起来说不出的迷人:“按照我个人的猜想,既然这个世界上有复制者这种异能人士,那么异能其实都是可以复制的,只不过没有找到合适地方法而已。如果我们的实验成功,那复制异能就很简单了,甚至,我们可以人工造出一批又一批的异能者,就算是普通人,也有机会被改造成异能者。”

    “那岂不是传说中地生化战士?*,太彪悍了!”高笑猛地跳了出来,嘴巴和眼睛都张得老大。

    常乐的心脏猛地跳动了一下,就算他是天生的复制者,某些特殊能力,他也是无法复制的,例如贾斯文的分解能力,羽纱的读心术等等。如果贾斯文这个实验真的能成功,那么。就算常乐如此变态的人,都无法想象到时候会是怎样牛叉的情景。

    想到这里,常乐对贾斯文更青眼有加了。并且对他有了一个比较完全的认识,这冷酷的家伙明显和唐白虎一样嘛,都是属于不擅交际的高科技狂人,这种人的确应该送到实验室里才能发挥出全部的潜能。

    “不过。”贾斯文自顾自的说了起来,“首先是资金问题,要做这件大事,不知道要花多少钱进去。其次,是外界压力问题,要是这消息传出去,不仅是政府,估计全世界都要与我们为敌。第三,上哪去找大活人来给我们做实验小白鼠呢?还有,我们需要提取一部分异能者的血样骨髓,这个。”

    说完,贾斯文很暧昧的看了高笑一眼。高笑猛地打了一个冷战,突然变得像乖宝宝一样,也顾不得唧唧歪歪了,用求助的目光望着常乐。

    “呃,这事儿不能急。”常乐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突然又想起了唐白虎那所谓的惊天大秘密,反正那个家伙以后也要做什么实验,不如把他和贾斯文扔到同一个地方得了。说不定他们还能彼此交流探讨下,虽然俩人在不同的学科,但是不要忘了,唐白虎可是窃取了不少宝贵的资料,这其中多半包括某些先进国家的医学成果。

    很快,常乐又露出了智珠在握的牛叉神态,脸上浮现出若有若无的笑容。常乐自得道:“压力,这些不需要考虑,如果以后真地要做,那最好去欧美买一座隐秘的独立小岛,这样就万无一失了。”

    看到贾斯文点头后,常乐突然露出一个邪恶的笑容:“至于小白鼠嘛,这更简单了。如果本少爷猜得没错的话,过不了多久,就会有日本山口组的垃圾主动送上门来,到时候随便绑几个拉去做实验就行了。要杀要剐随你喜欢。喂,你们俩别用这样的眼神看着我行不行?奶奶地。搞得我好像很残忍是的。素质,素质!我是个讲道理的人。当初小日本抓了我们那么多祖先做试验,我们现在不过是‘投桃报李,礼尚往来,而已。”

    贾斯文的笑容有点冷酷,似乎是默许了这个提议。

    而高笑眼里竟然有了些许火热与愤怒,看起来恨不得和小日本大干一场似的。

    “最后地一个问题。”常乐说到这里,愁容满面,伤心欲绝。仰天长叹道:“钱啊,钱啊,我他妈上哪找那么多钱去呀?兄弟们,从现在起,要节省开支,玩命赚钱了。”

    贾斯文眼里闪过一丝疑惑。也有一丝会意,如果真做这实验,还不知道烧多少钱进去。这似乎是个无底洞。

    高笑则是瞪大眼张大嘴,心里很是纳闷,老板师傅也会缺钱么?

    俩人哪知道常乐的苦处,仅仅是一个唐白虎,就狮子大开口要100亿RMB,如今再加上一个贾斯文。常乐觉得自己心都碎了。

    摇了摇头,常乐不由想起了唐白虎,这个臭小子最近又在做什么令人咋舌地事情呢?

    话说叶采花在无数娱乐城小姐的欢送之下,依依不舍地来到了东方娱乐J市的办事处。

    接待他的是一位三十来岁的美貌熟女,似乎是接到了上头的指示,这位熟女负责人很是热情,热情到她直接给了叶采花一张机票,一张飞往C市的机票。直白一点说,就是让叶采花直接去C市的东方娱乐总部上班。

    叶采花当场就差点晕了过去,他觉得幸福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

    但是现在,有个问题。近期江南以及沿海一带台风肆虐,很多航班都停了,叶采花必须等到台风停了才能走。可是现在叶采花正满腔热血,恨不能当众手淫一次以宣泄内心地激动,于是乎他有了一个决定:坐火车去C市!

    在叶采花的人生中,一直有一个“火车情结”他曾经幻想着在踏上火车的一刹那,心爱的姑娘终于出现了。然后,那姑娘挥着手,追赶着缓缓起步的火车,热泪盈眶的一边跑一边对他呼喊:“采花,我等你回来!”

    遗憾地是,这是不可能的。心爱的姑娘早已离开,爱情早已从记忆中死去。什么人经得起几年都不去想,又有什么人经得起每天都想好几次?

    叶采花现在能做地,不过是用江湖后现代艺术家王家卫话来安慰自己而已:当有些东西无法得到的时候,你唯一能做的,就是不要忘记!

    但是这一次,老天爷开眼了。不止是一个姑娘,是一群姑娘来送叶采花。谁说婊子无情戏子无义?最起码,在这一刻,叶采花从这群小姐身上感受到了春天般的温暖。

    在上车的一刹那,看着无数挥动的手,叶采花哽咽了。他想起了一首歌,那位护士MM曾经最喜欢唱的歌:

    “当你紧紧握着我的手再三说着珍重珍重当你深深看着我的眼再三说着别送别送当你走上离别的车站我终于不停的呼唤呼唤眼看你的车子越走越远我的心一片凌乱凌乱千言万语还来不及说我的泪早已泛滥泛滥从此我迷上了那个车站多少次在那儿痴痴的看离别的一幕总会重演你几乎把手儿挥断挥断何时列车能够把你带回我在这儿痴痴的盼你身在何方我不管不管请为我保重千万千万。

    上了车以后,叶采花心里久久不能平静,他觉得生活还是充满希望的。于是乎他又有了一个决定,准备和所有的黄色小说中所写的那样,找一个火车上的MM发展一段感情。不幸的是,他所在的卧铺旁边一个人都没有。

    大约四五个小时,当叶采花一觉醒来的时候,他察觉到旁边已经睡满了人。不幸的是,上铺和邻铺的人,全是男的。叶采花顿时闭上眼睛就是天黑。

    中途不断有人下车,也有人上车。就在叶采花濒临绝望之际,苍天有眼,半夜的时候,一家三口上车了。由于这家人有两张票在叶采花这个车厢,另一张票在隔壁车厢,他们为了在一起,提出和叶采花换车票。

    本着‘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精神,叶采花毫不犹豫的答应了。

    于是乎,叶采花从一个车厢转移到另一个车厢。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在叶采花的邻铺,躺着一位长得很对得起观众的御姐。透过昏暗模糊的光纤,叶采花安静地凝视着她。

    在那一刻,叶采花觉得上天没有抛弃他,他觉得他的生命又有了意义。

    但是什么叫做事与愿违呢?这位御姐,居然整整打了一晚上的呼噜。在那一夜,采花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完全的崩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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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中超傻X

    这一天是历史性的一天,因为常某人居然在上午9点就起床了,这显然很不科学。大奔屁颠屁颠的摇着尾巴跟着常乐背后,看上去精神抖擞,想到下午有两场斗狗比赛,大奔眼里闪过了兴奋的光芒。

    刚走到教学楼附近,竟然碰到了当初那个训导主任。

    “常乐同学,正找你呢,这可真是巧了,呵呵!”训导主任现在简直笑容如花,显然是无事不登三宝殿。

    常乐倒是愣了一下,诧异于这老小子怎么可能知道自己会来上课?多半是瞎猫碰上死耗子了,不由笑道:“主任,有何贵干?”

    训导主任自从知道常乐身份后,对这位小煞星的颇为忌惮,脸上的笑容简直有点谄媚:“这个,是本省的一位风云人物想要见见你,如果方便的话,现在就去我办公室吧。”

    常乐怔了怔,是什么大人物?居然通过校方来找自己?看着训导主任眼里的那一抹心绪,常乐用脚趾头都能猜到,这老小子肯定收了对方的好处。

    眨巴着眼睛,常乐笑道:“既然这样。就请主任老师带路吧。”

    第一眼见到阎世锉的时候,常乐愣了一下,连大奔也愣了一下。

    说起阎世锉这个人,不仅仅是D省地风云人物,在全国也算得上是很显眼的大人物。这个人是不折不扣的暴发户,七八年前接着沿海一带的皮革热发家,敛聚了不少财产,前两年已经名列国内百大富豪之内,算得上牛叉人物。

    但这人出名的原因不是因为这个,而是因为足球。传闻阎世锉是个不折不扣的球迷。发扬暴发户的风格,发财后居然插足国内联赛。买下了中超的一支弱旅‘D省阳伟队,。阳伟队名副其实,一路阳痿。直到阎世锉接管俱乐部后,花大价钱请了国外教练,还买下了不少国内大牌球员,在去年竟然杀进了前三甲。于是乎,阎世锉出名了。

    暴发户就是暴发户,不仅身后跟着两个五大三粗的保镖,手里还拿着两款金制的手机。左手一个诺基亚右手摩托罗拉。看到常乐后,阎世锉依旧坐在椅子上,牛逼哄哄地说道:“小子,你终于来了,可是让老子等了半天哩!你应该认识老子吧,那咱们就不用做自我介绍了!”

    这话让常乐又是一呆。敢这样和他说话地人,放眼全中国也找不出几个。由此他得出一个结论,这阎世锉一定不知道自己的身份。众所周知。常某是个很邪恶很无耻地人,马上就发挥了演技,露出一个很腼腆的笑容,纯情地问:“先生,您找我?”

    阎世锉很摆谱地挥了挥手,一名保镖马上把一步进口DV机放在了常乐眼前,里面赫然录下了上次高一联队对抗高二联队地那场比赛。

    常乐笑了笑,没有说话。

    阎世锉好像很不满意常乐这表现,粗声粗气道:“小子,老子也不多说废话了!你踢球很棒,老子在国内混了这么多年从没见过你这么厉害的!加入我们阳伟队,我保你打上主力,一年以后让你做球队领袖,你觉得怎么样?”

    常乐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阎世锉,只要是地球人都看得出来,这种眼神明显是在打量一头猪,而且是一头蠢猪。

    一拍桌子,阎世锉怒道:“你不答应?要多少钱,你开价,老子有的是钱!”

    脸上挂着若有若无的笑容,常乐的语气无比的纯真善良:“阎世锉先生,您找我就是为了这个?”

    阎世锉脸一寒:“这不是废话吗?不然老子来这里干嘛?”

    “噢。”常乐站了起来,很金托满地笑道:“那您找错人了,恕难从命。”

    “为什么?”阎世锉满脸不解,如果他知道常乐身份地话,也许他会知道为什么,同时会感到自己做了天底下最滑稽的一件事情。

    双手插在兜里,常乐转身走了一步,声音充满不屑与鄙夷:“阎老板,我不是看不起你。只不过在国内踢球,我觉得丢不起这人!”

    这是一句很合理的话,任何被中国足球伤害过的球迷都会这样说。中国足球伤了一代又一代人的心,曾经的小球迷都长大了,连儿子都成为新一代地小球迷了,可中国足球还是那鸟样。

    常乐只不过说了一句真话而已。

    “放屁!”阎世锉愤怒的站了起来,瞪着转身欲走的常乐,挥手让两位保镖拦住了常乐,扔出一纸合同拍在桌子上,厉声道:“小子,今天你答应也得答应,不答应也得答应,否则你走不出这间屋子!”

    这话怎么这么耳熟?听起来怎么这么像本少爷地专用台词呢?常乐怔了怔,脸上露出了一个无比纯真无邪的笑容,转身看着阎世锉。

    曾经有位资深财经评论家很直白的说过一句话:阎世锉是本世纪最大的一个傻逼!

    看来这话确实是金玉良言,至于阎世锉这样的傻×怎么会成为一代巨富,那真的只能归咎于运气了。

    众所周知,对于自动送上门来的凯子,常乐一般不会放过。索性敲着二郎腿坐下,常乐慢悠悠地问道:“阎先生,您这是在威胁我么?”

    阎世锉又露出了一个牛逼哄哄的笑容,咧嘴道:“小子,你说呢?”

    常乐脸上露出了一点小惶恐,将演技发挥到极致,声音颤抖,有点犹豫地问道:“阎先生,可不可以问您一个问题?”

    阎世锉愣了一下,暗想这小子可能是怕了,马上得意道:“你尽管问!”

    眼珠转动了几下,常乐笑着问道:“请问,阎先生,外界传闻说您的巨雄集团流动资金有八个亿RMB,这是不是真的?”

    阎世锉一惊,很认真的看了常乐一眼,心想这家伙果然是人才啊,居然想探老子的老底,如果自己显示了足够的资本,这样的人肯定乐意为自己卖命的。于是阎世锉财大气粗地拍手道:“巨雄集团一向很透明的,没错,是有八个亿流动资金!”

    轻轻敲击着桌面,常乐接着问道:“那么,请问一下,如果你们突然少了几个亿的资金,会不会对你们的集团造成巨大的影响?”

    “做生意当然有亏有赚,赔几个亿算什么,老子的巨雄集团可不是软脚虾!”阎世锉表情自信满满,突然瞪目道:“小子,你问这个干什么?”

    如同打量初恋情人一般,常乐很风骚的看着阎世锉,那语气简直有点深情:“没什么,我想找阎先生您借点钱花花。”

    “哈哈哈!”阎世锉大笑起来,不就是钱么,这小屁孩能借多少,当下拍板道:“没问题,你要多少!”

    “哦,谢谢,先来五个亿吧。”

    扑通一声,阎世锉摔到了地上,很艰难地挪动肥大的身躯爬起来,有些不信地问道:“多少?你再说一遍?”

    常乐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了,声音逐渐地冷漠:“我再重复一次,五个亿!”

    阎世锉有点震惊,又有点想笑:“小子,你疯了?”

    “也许是吧,现在,我要六个亿!”

    阎世锉真是一粗人,一手将其中一个手机摔了过来,怒道:“小子,你他妈找死是不是?”

    常乐轻松的挥手将这手机抓在手里,眼里渐渐有了血腥味,笑道:“大家都是斯文人,何必动粗呢?我现在要七个亿,阎先生您应该不会拒绝吧?”

    阎世锉暴怒了,疯狂了,指挥这两个保镖:“妈的,给我揍他,往死里打!让他这双腿不能踢球!”

    两个保镖气势汹汹的冲了过来,还没看清常乐是如何出手的,这两名大汉就倒下了,躺在地上发出痛苦的呻吟声。

    常乐走过去,坐在阎世锉旁边,仿佛忘年之交一般把手搭在了他肩膀上,语气无比的温柔:“阎先生,现在我要八个亿,我想你应该会答应的,是么?”

    阎世锉的瞳孔在不住的收缩,他突然意识到,自己遇上传说中的武林高手了。不过高手又怎么样,他老阎什么狠角色没见过?这世道,有钱才是大爷,只要他今天不死,什么样的高手他都会想办法不死不休的搞定他。

    于是乎阎世锉先生发扬了风格,表情居然带着几分血性:“有本事就杀了我!想从我这里拿钱,没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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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章 飞来横财

    于是乎阎世锉先生发扬了风格,表情居然带着几分血性:“有本事就杀了我!想从我这里拿钱,没门!”

    “哦?是吗?”常乐轻轻的按住阎世锉的双臂,然后用诡异的手法一扭。

    一阵噼里啪啦的骨节碎裂声响起,随后是阎世锉杀猪般的惨叫声,随后,这声音渐渐变得沉闷起来,因为,常乐将他的嘴按在了桌子上。

    常乐很悠闲的坐在桌子上,低头问道:“先生,感觉怎么样?”

    阎世锉目光里的怨毒能把常乐毒死一万次,他实在痛得说不出话了,凄惨地呻吟着,冷哼着。

    一只手将阎世锉的右手按在桌子上,另一只手拿起了烟灰缸,常乐重重地砸了下去,语气却同样的温柔:“现在感觉如何?”

    阎世锉早就发疯般的叫了起来,他就纳闷这办公楼里的其他人怎么不过来解救他,最起码过来看看热闹,报警也行啊。如今,他也只能死鸭子嘴硬了:“他娘地,你有种就杀了老子!”

    ‘趴,!常乐手里的烟灰缸又重重地砸在了阎世锉的手背上,悲天悯人的叹息道:“完了,阎先生您是用右手拿筷子么?看来您以后得换左手了。”

    阎世锉现在真是连说话的力气都没了,脸色惨白,浑身脱力。看起来像个被剥了骨头的肥泥鳅。

    旁边地两个保镖虽然都是狠角色,但看到老板受到如此虐待后,他们俩只能明智的选择晕倒过去。

    “**。啊!”阎世锉恢复了一点精神,剧痛中又骂了起来,不过还没骂完,又遭遇到了某人的摧残。

    那模样不像是在砸人,反而像是在砸核桃一般,常乐表情专注而愉快,连续不断的砸着阎世锉的手背。

    突然,常乐脸上露出了一点笑容。缓缓道:“阎先生,作为一代富豪。您也算上层人士对不对?所以呢,您应该有点素质。听说您不识字?也不会看书?。呃。请不要用这样的眼神看着我,我只不过是想提高您的文化素养而已。”

    重重的又砸了一下,在阎世锉疯狂的叫喊声和惊恐绝望又迷惘的目光中,常乐慢吞吞道:“首先,我准备教您背背古诗。来,跟我一起念,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来,1,2,3。预备起:床前啊那个……明月光。”

    阎世锉完全地傻了,他现在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真正的表态。

    “马勒戈壁得,你倒是跟着念啊!”常乐怒了。烟灰缸猛地砸到阎世锉脑袋上,鲜血立刻喷了出来。

    剧痛中,阎世锉这才意识到他碰到了全世界最狠地角色,这绝对不是一个普通高中生能拥有的胆量和魄力。在危险之中,他竟然不由自主地跟着念了起来:“我念,我念,床前明月光,地上那个鞋两双。”

    “我日,你倒是会创新。什么素质啊,严肃点行不行!”

    “别打了,我念,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

    常乐露出了一个很满意的笑容,摇头晃脑道:“孺子可教也,那么,请问阎先生,我提出的条件您答应了么?”

    “我答应,我答应!”麻木的阎世锉语无伦次的点头,突然意识到这是关于钱的问题,马上又摇头道:“啊,不,不行。”

    出乎所有人意料,常乐竟然没有继续用刑,抓起阎世锉的手机,翻出一个号码,很暧昧地凑近阎世锉问道:“阎先生,这个阎晓刚,是贵公子么?啊哦,那可真是不巧,据说贵公子就在骄子学院读书?”

    “你想干什么?”阎世锉这次前所未有地惊慌起来,声音透着绝望,脸上被血水和眼泪模糊了。

    “我能干什么,既然身为令公子的校友,当然是大家交交心,培养培养感情而已。”常乐脸上的笑容简直太纯洁太善良了,直接普通了阎晓刚的号码。

    五分钟以后,不明就里的阎晓刚来到这个接待室,看了看常乐,再看了看自己快被砸成熊猫的老爹,很快就明白了一切,这个小胖子居然吓得哭了起来。

    “晓刚同学,不要哭。”常乐很是善解人意地安慰了吓得微微颤抖地小胖子,指了指桌子上的DV,问道:“同学,这个是你上次拍的吗?”

    阎晓刚死地心都有了,茫然的点头,眼里满是惊恐,竟然带着哭腔指责其老爹道:“爸,我说了叫你别来找他的!”

    “我。”阎世锉无力的应了一句,现在他渐渐明白其儿子的用意了。

    常乐很有兴致的看着这一幕,然后用一种诡异的目光打量着阎晓刚:“小胖同学,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原来你没有告诉过你这暴躁的父亲我的身份,对不对?”

    阎晓刚被常乐这目光看得心惊肉跳,茫然的点头。上次他确实忘了向其父亲说明常乐的身份,只是说学校里有个家伙踢球很变态,没想到这急躁的老爹竟然不知好歹的找上门来了。

    常乐觉得自己现在很有必要利用下自己地身份,冲阎晓刚笑道:“小胖同学。那么,现在请你向你的父亲简单的说明一下,不知者不罪嘛,我是个讲道理的人。”

    阎晓刚颤抖着身子走了过去,在阎世锉耳边低低说了几句。

    肥大的身躯猛烈的颤抖起来,阎世锉惊恐万端的望着常乐。这位暴发户突然觉得,自己果然是全中国最大的一个傻叉!

    就算暴发户也是有心眼的,识时务者为俊杰,阎世锉望着常乐,声音软的像孙子一般:“乐少爷。我错了,我有眼不知泰山。我狗眼看人低。”

    “嗯嗯,不错。知错能改,善莫大嫣。”常乐很是老气横秋地点头道。

    阎世锉心里马上浮现起了希望,继续道:“乐公子,今天全是我老阎的错,我向您赔罪,改天我在丽都大酒店摆席向您赔罪成不?”

    “好啊,恭敬不如从命!”常乐爽快地点头。很快又用无比邪恶的目光看着阎世锉,漫不经心道:“不过,那八个亿,到底什么时候到帐呢?”

    阎世锉现在心里只有两个想法,要么砍了自己,要么砍了常乐。可是他没有‘砍,地勇气。于是他只能抑郁道:“乐少爷,您会缺这点钱么,不要跟老阎开玩笑了成不?”

    “你认为我在开玩笑?”常乐眉头一横。伸手凌空一吸,和武侠小说里一模一样,可怜的小胖子阎晓刚在惊叫声中被常乐吸了过来。

    直接将小胖子踩在地上,常乐一脸肃穆,正儿八经道:“阎先生,您应该看得出来,我不是在开玩笑。一般来说,我会选择做一个斯文人。可是一旦有人对我不斯文,我绝对会让对方十倍百倍的偿还,您明白?”

    阎世锉是个暴发户,却也是个守财奴。八个亿啊,他可不想就这么白白损失了八个亿。更何况,他心里始终有一种飘渺的奢望,就是认为常乐这样的小孩子多半是发少爷脾气找回面子,并不是真的想要他的钱。

    内心挣扎着,阎世锉咬了咬牙,试探道:“乐少爷,少一点行不行?”

    常乐一拍桌子:“我从来不讨价还价,给您两分钟时间考虑,记时开始!”

    阎世锉一愣,这家伙真是个憨人,竟然真地低头考虑起来。

    地上吓得不住发抖,都已经大小便失禁的小胖子大喊起来:“爸爸,您就答应他吧,这个人什么都做的出来!”。听说过黄逸然和李凌霄的悲惨事迹后,小胖子完全有理由相信,常某人绝对不是逗他们父子玩的。

    阎世锉怒道:“你懂什么?给老子闭嘴!”

    “哈哈,看来阎先生还真是不听忠言哦。”常乐很惬意的笑了起来,用一种无限诡异地目光看着阎世锉:“还有90秒,阎先生,我善意的提醒你一句,请慎重的,仔细地,考虑一下后果。”

    阎世锉当然知道东方世家有多大的势力,绝对不是他一个暴发户能惹得起的,但他也不相信常乐在这学校里敢对他们父子怎么样,这粗人脑子一卡壳,竟然冒失的问道:“如果我不答应你,你会怎么样?”

    “我会怎么样?当然不会怎么了。”常乐很是正经地回答着,然后很风骚地举目看着窗外的风景,悠悠道:“我可以负责任的说一句,阎先生,只要我一个不高兴,您今天一踏出骄子学院的大门,必然会卧病不起。应该说您的下半生都会在病床上度过,至于是不是植物人,我还不敢保证。”

    阎世锉心里咯噔了一下,看着常乐那宛若魔君的表情,他猛然意识到,这小子的确是来真的!

    常乐敏锐的察觉到了阎世锉的表情变幻,平淡的语气里带着无限的压力:“至于令公子嘛,大家都是读书人,又是校友,我不会太为难他,顶多就半身不遂而已,真的!”

    阎世锉心脏猛地收缩了,却听常乐继续道:“准确的说,是下半身不遂。”

    听到这话,阎世锉觉得自己要疯了,又听到常乐很抒情地感慨道:“唉,一个男人下半身不遂,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

    “别说了,我答应你!”阎世锉疯狂的叫喊起来,整个人看起来精神完全崩溃了。

    常乐这才很满意地将小胖子扶了起来,还很热情地拍了拍他身上的灰尘,绝对无耻地搭着小胖的肩膀,如同好兄弟一般。然后,他看着阎世锉,很温柔地说道:“这样才对嘛。请稍等片刻,我有一位很专业的助手马上会来处理您这笔庞大的资金。放心,一切都会很顺理成章的,任何相关执法部门都查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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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乱花渐欲迷人眼

    东京,一个广大的私家园林内,在小松树的环绕下,一座原木的小茶亭内,一名身穿和服的冷峻年轻人正安坐在一个小小的蒲团上,他的名字叫做山口屠,说起这厮的身份有点吓唬人,因为他是山口组的大公子,未来的指定继承人。

    茶亭外,不知道从什么地方传来的奏三弦(日本三弦)的声音渐渐急了起来,这首曲子叫《鸟急》,所谓的日本古典雅月之一。

    鸟急,也许就是鸟急了的意思,坐在山口屠对面那只送羊入虎口的菜鸟真的急了。这只菜鸟观众朋友们一定不会陌生,他就是曾经的骄子学院PB六公子之一,黄逸然!

    几个身穿和服的女子在旁边小心翼翼的持弄着一套红泥茶具,一缕缕清香在茶亭四周飘荡着。黄逸然没有心情研究这所谓的茶道,脸上的肌肉在微微的跳动,这是一种兴奋的跳动,他眼里的怨毒和憋屈完全的释放了出来,让对面的山口屠心脏微微一跳。

    脸上露出一个俯视天下的笑容,山口屠慢悠悠问道:“逸然君,你和那个人的仇恨真有这么大?”

    “是地。不死不休!”黄逸然重重的点头,语气斩钉截铁。

    凉亭外,突然传来一声冷哼,这声音听起来好像中气不足,却有一种别样的阴冷。

    茶亭建在一个细长蜿蜒的池塘之上,顺着一根中空的竹竿,清澈的泉水彷佛天籁般滴入了池塘中。无数尾市场价超过千万日元的鲤鱼在里面欢快的游动着,一名身穿黑色武士服的少年正一小粒一小粒的把鱼粮抛进池塘,他地背上,背着一柄黑鞘长约四尺的太刀。准确地说。这把刀刃长78。48cm,乃是后鸟羽院时期备前国刀工则宗所作。一文字派的代表作品。传说后来为新撰组剑士冲田总司所有,刀铭:“菊一文字则宗”。日本名刀之一。

    这少年名叫山口戮,山口组地二公子。山口戮虽然只有十七八岁,整个人看起来就仿佛一只恶狼,由于纵欲过度的缘故,他瞳孔两边深深地陷了进去,那鼻子比普通人要挺拔,皮肤淡黄中透露出几分苍白。如果将武士服换成其他服装。他应该是典型的花花公子。但是那眼神中闪烁而过的精光却告诉别人,他要比别人想像中还要可怕。

    这一声冷哼就是从山口戮口中传出来,很快的,他又低头看水中的鱼儿,再也不理会其兄长以及黄逸然。

    山口屠脸上掠过一丝隐晦的不满,冲黄逸然哈哈道:“不要管他。我们继续。”

    黄逸然焦躁不安地点头,他将所有希望都放到了山本屠身上,自己所送出去地所有东西。金钱,美女,山本屠都照单全收,但是究竟结果如何,却一直都没有准确答复。

    “狗娘养的。”想到自己遭受羞辱那一幕,黄逸然拳头不自觉地握了起来,无论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只要能够让常乐死,自己都愿意付出。

    “怎么,逸然等得不耐烦了吗?”山口屠突然一笑,那奇怪的眼神,好像在打量一条狗。

    黄逸然脸色微微一变,急切道:“山本君,您和其他成员的研究结果究竟怎样?”

    山本土望着眼前这个满脸恭敬,卑微,焦躁不安的客人,在和自己比起来,他就如同一只卑微地蚂蚁。轻微摇了摇头,山口屠老气横秋道:“逸然君,做大事者必须沉住气,切忌心浮气躁。”

    “妈勒戈壁的,事情没有发生在你身上,你这个***自然不着急。”黄逸然内心狂骂了一番,不过嘴上却说道:“山本君教训地是,以后我一定会注意的。”

    稍稍停顿了一下,目光小心翼翼地向山本屠看了过去:“山本君,那件事情,是否。”

    山本屠牛逼哄哄地瞟了黄逸然一眼:“这个世界上,还没有什么事能够阻挡住我山本屠的。”

    听到这样的回答,黄逸然脸上露出了开心的笑容,心里有个声音在风骚地呼喊着:“常乐,我来了。”

    “给我三天时间。”山本屠竖起三根手指,那语气根本不容人反对:“三天后,我自然会给逸然君一个交代。”

    “好,多谢!”黄逸然站了起来,很不顾尊严地深鞠了躬,屁颠屁颠地辞别而去。

    黄逸然欣然离去后,山口戮坐在了山口屠对面,自顾自的饮茶,语气颇为不恭:“大哥,黄逸然不过是一个小鳖三,我们根本不需要派出组织中精锐进入中国帮他报仇。而且,您居然想不通过父亲的允许,让自己的私人属下去帮一个支那人,这似乎不太好。”

    山口戮手指轻轻敲打桌面,他对这位哥哥的眼光和能力越来越怀疑,动用中忍二十四名,上忍三名,仅仅是为了对付一个支那人,这明显有些扯淡。

    对于黄逸然。山口屠并没有多大好感,他唯一有兴趣的就是黄逸然送给自己的金钱,美人。

    当然,能够将山口组势力向中国内地伸去,这何尝不是一件值得庆幸地事情。轻轻啜了一口茶,山本屠将身躯保持一种最放松的状态,冷冷地说道:“戮,你越活越回去了,难道你不会用长远的目光看待问题吗?”

    山口戮脸色稍稍一变,瞬间又恢复了正常。他半眯着眼睛望着这个凭借所谓正牌长子身份爬到山口组二号人物的大哥,淡淡地开口道:“难道你想进军中国?”

    “不错。”

    山口屠赞许地点了点头。看来自己弟弟木头脑袋终于开光了,“我们大日本帝国市场就这么大。山口组已经占领了大半,如果要想得到的蛋糕更多,更充裕,我们必须将目光转移到市场广阔的中国,那里才是我们山口组壮大的地方,在那里我们将会得到营养,得到新鲜血液。”

    稍稍停顿了一下。见山口戮没有开口反对,他脸上得意之色一闪而过,接着说道:“而黄家正好是我们进入中国的跳板。你不要小看黄家的势力,中国人有句话叫‘日防夜防家贼难防”说不定,黄逸然将会是我们山口组进入中国最犀利的獠牙。”

    “狗就是狗。中国人也说了‘狼走千里吃肉,狗走千里吃屎”大哥。你别将黄家看得太高,到时候我们山口组真进入中国,恐怕进入容易想脱身就难了。您还记得父亲说过地话么?当年进军中国的前辈们是怎么被‘万人斩,柳随风杀回来地?这种事情,还是向族中长老请示一下比较好!”山口戮神色有几分凝重。

    “戮!我的弟弟,你怎么变得越来越畏首畏尾了,是不是那些女人消磨了你地斗志?”山口屠声音严厉起来,逐渐变冷。

    他自然有自己的打算,因为其父亲山口六郎对山口屠向来有几分赞许,山口组在许多年前就开始入侵中国,其中通过政治,经济,等各种方式,虽然稍有成效,但是距离深层次还有很大一段距离,否则山口屠戮也不会借助黄家这条大道。

    帮助黄逸然仅仅是一个幌子,被中国人自己邀请进入,总比山口组直接进入中国本土要好了许多。

    突然意识到山口屠可能有父亲在背后暗中支持,山本戮忍不住再次说道:“大哥,我们就算要帮助黄逸然,但是如果真对付常乐的话,那就等于得罪了常家和东方家,后果。”

    “哼,前怕狼后怕虎还做什么大事,常家虽然厉害,但是他们的对头同样不弱,相信慕容家族,司徒家族会欢迎我们的,更何况司徒家族未来继承人司徒雷鸣已经开始单线和我们联系。”山本屠眼神中精锐光芒一闪而过。

    “这件事情我已经决定了,不用再说。就算族中长老怪罪下来,也由我一人承担!”山口屠脸上露出决断的表情,声音不容置疑。似乎不再愿意和其弟弟说话,起身愤然而去。

    将一杯茶灌进嘴里,山口戮那似乎被酒色掏空的脸上突然露出一个意味深长地笑容,望着其兄长的背影,他若有所指的喃喃自语起来:

    “大哥,你尽管去吧,弟弟我还真怕您不帮黄逸然呢。呵呵,作为这个家族的次子,一切都太不公平了,您得到的东西是我的无数倍。这一次,希望你手下地人能活着回来,否则。嗯,柳生长老与火井长老说的没错,只要哥哥您犯下致命的错误,我就可以取代您地位置。哦不,我山口戮才是真正的山口组接班人,除了这个长子身份,哥哥,你还有什么地方比得上我?”山口戮越想越是得意,眼里满是憧憬,身上不经意的流露出一股杀气,背上的名刀菊一文字则宗仿佛感应到了主人的情绪波动,微微的颤动起来。

    “八个亿啊八个亿,咿呀咿呀哟!”

    常某人欢快的吆喝了一句,目送阎世锉父子离去。从常某人那小人得志的表情可以看出。他心情相当之好,他甚至目光短浅到以后就专门敲竹杠赚钱得了。

    “啊,这充满阳光地生活!”

    很是风骚的感慨着人生,常乐一边抒情,一边眨巴着眼睛,不知道在想着什么。

    随着时代的变迁,斗狗也成为不少上流人士的娱乐方式之一。

    甚至普通的家庭也喜欢养一条宠物狗,以此来顺应潮流。可以说,在某些家庭里,狗的地位比人还高。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J市最豪华的赛狗场。能容纳两千观众的地方此刻已人满为患。

    “为什么今天这么多人,却没比赛?”狗场门口。一位身穿VERO`MODA的美少女脸色微怒,皱着眉头对狗场主管不悦的道。那愠怒地声音却透着一种柔美。

    “不好意思,今天有人包场决斗。”身躯有些发福的狗场主管歉然道,意识到这位MM身份不低,他地语气格外客气。

    “哦?那我倒要看看。”那美女说到这眼神锐利的盯着赛场,心里不知道想些什么。

    她地身旁,一头高大的黑色藏獒竖起耳朵,顺着主人的目光瞧去。发现没什么可看的,又趴下了身子闭上眼假寐起来。此藏獒非常威武,站在这美女身边却显柔顺,丝毫没有身为名犬霸主的气势,由此可以得出这条狗与主人的感情非常之好。遗憾的是,这条藏獒是母地。否则很容易让人联想起它与这位姑娘之间是否有某种暧昧的关系。

    主管为难道:“这个,恐怕不行。”

    “为什么?”美少女鼓起了大眼睛,这发怒的表情却有着一丝妩媚。

    “票已经在昨天就卖光了。真奇怪。大多数观众都是骄子学院的学生,好像他们是约好了似的。”狗场主管脸上带着许些疑惑道。

    “我不管,你一定要让我进去!”

    “小姐,这。我实在无能为力。”

    “主管先生,贵宾席不是还有几个位置么,不如让一个给这位小姐吧。”

    随着这很绅士的声音,常乐慢悠悠地走了过来,他脚下的大奔则用色迷迷的目光打量着那头藏獒。不得不说,大奔今天地造型极其的拉风,它戴着一副银色墨镜,身上穿着特地为它量身定做的范思哲西装,脚上还绑了一个很是风骚的金色小铃铛。

    意识到那头藏獒也在看它后,大奔别过头,很傲慢地摆了一个POSE!

    这样牛叉的造型,多少母狗一见到大奔马上就歇菜了,恨不得以身相许。看得出来,美少女那头藏獒比较高傲,明显是从未被征服过的处女狗。看到大奔后,它发飙了,愤怒的咆哮了一声。但是,它那愤怒中带着柔情的眼神,还有那不自觉的翘起的尾巴,早已经深深地出卖了它。

    虽然这头藏獒极力想否认这个事实,但是它心里明白,它已经对大奔一见钟情了。

    “是你?”美少女看到常乐,那原本就已够烦闷的脸上又挂上了一层寒霜。

    常乐只不过看到这姑娘的背影,在他今天心情大好之下,准备怜香惜玉一次。现在看到她的正面,不由怔了怔。

    这个女孩虽然不是熟人,但曾经却有过一面之缘。她就是在当初足球比赛那天,依偎在慕容长天身边的那名高挑妩媚女子。据高笑说,这位姑娘叫苏媚儿,传闻是骄子学院最风骚的女人!

    想起这苏媚儿的身份,常乐不由再次认真的看了她一眼。VERO`MODA女装以其斑澜、夺目的姿态叩开了每一位时尚MM的心扉。跳跃的色彩,难以琢磨的设计风格,各人以无边的遐想,也给了穿着者无限的激情。她的不拘一格使得个性主义变得不同反响。裁剪得贴身的咖啡色上衣原本传统中透着个性,但是她最上面的扣子解开了两颗,露出了雪白的肌肤和时下流行的抹胸,飘忽的性感就这样扑面而来。

    紧身的长裤死死的覆盖住两条修长的腿,在动感活力中透出一股娇媚。总的来说,这姑娘无论穿什么样的服装,总给人一种妩媚的感觉。实际上,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她的脸,和她的眼。

    那张脸比起三大波霸四大美女都逊色一筹,但却自然而然的透着一种魅惑,传说中的天生尤物也许就是指代这种脸型。更恐怖的是,她眉若杏,眼如桃花,在微微上挑的时候,眉眼之间一股春情瞬间泛滥成灾,就算她表情很严肃,也很容易让人误认为她是在抛媚眼。

    这样的女人,绝对是天生的情妇,绝代的二奶,说她是天生情妇眼、二奶脸也不为过。

    常乐暗暗深呼吸了一下,心里开始琢磨一个很有建设性的问题:如果将慕容长天的女人发展成自己的情妇,那种感觉应该很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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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五章 再见佳人

    苏媚儿被常乐的目光看得有些心惊胆颤,那春情荡漾的脸上竟也有了几分忌惮。这是一种雄性动物看待雌性动物的眼神,赤裸裸,肆无忌惮,充满不可知的危险性。

    回想起当初因为这小子的贼手乱指导致自己被慕容长天抽了一巴掌,苏媚儿就气不打一出来。但复又想起慕容长天的警告,苏媚儿又觉得自己人生观和世界观都崩溃了。

    此时此刻,她只能发扬女儿家的本色,冷冷道:“谁稀罕你的贵宾席?!”

    常乐笑了,那笑容如同午后的阳光一样灿烂。众所周知,越是带刺的玫瑰,某人就越是感兴趣。其实,苏媚儿这种女人,在常乐眼里顶多也就一次性用品,可有可无。但是为了给慕容长天同学戴一顶大大的绿帽子,常乐准备‘委屈,自己一回,考虑把这姑娘收为小情妇先。

    正打算出言调戏苏媚儿一下,身后和高笑一起的贾斯文突然轻轻地咳嗽了一声。

    大家都知道,常某人的功力可不是盖的。凝神竖起耳朵一听,马上意识到了事态地严重性。于是他很金托满地冲苏媚儿一笑。淡淡道:“既然你拒绝我的好意,那就请便吧。”

    “你。”苏媚儿怔了怔,本以为常乐会和她发生摩擦来着,可是这小子居然配合了她一次。

    这让苏媚儿很是抑郁,刚才她不过是说句气话而已。现在话已说满,又不能死皮赖脸的继续呆在这里。狠狠瞪了常乐一眼,苏媚儿一跺脚,转身离去的一刹那,他发现常乐满脸无所谓的表情。在这一刻,苏媚儿觉得上天抛弃了她。她觉得她的人生已经没有了意义。

    看着那条漂亮的藏獒和苏媚儿一起离去,大奔很失望的呜咽了一声。很赖皮地蹭着常乐的小腿。

    常某人显然没有爱护动物的人道主义精神,在大奔屁股上踹了一脚。恨恨道:“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要在这里找?本来数量就不多,况且质量也不好。小子,下次我给你找一个更好地!”

    听到这话,大奔眼里浮现出兴奋的光芒,很风骚地摇起了尾巴。

    这时候,常乐好整以暇地转过了身。在不远处。一对璧人正缓缓走来,正是花雅诗和花雅歌。

    今天的两姐妹穿地衣服依旧是一模一样,但显得很随意自然,这样的女人,其实无论穿着什么都会让其他的MM失去光彩。实际上,更吸引人的。是花雅诗牵着的那条狗,世界闻名的英国黄金猎犬。这条黄金猎犬身高二十英寸左右,体重大约七十磅。浑身金毛,看起来华贵而又威武,算得上犬中的王子类型。

    而一向有着‘怪异杀手,之称地牛头梗大奔一看到这条王子般的黄金猎犬,竟然没有凶悍的咆哮,而是很拉风地摆了一个造型,并且风骚地摇动着尾巴。从这一点上,关中朋友们可以得出结论,这条黄金猎犬一定是女的!

    没想到花雅诗也是好狗之人,大姐,缘分呐!

    常乐眼里闪过不怀好意的光芒,心头突然冒出一个怪异的想法,如果先让大奔搞定那头黄金猎犬,那么他将来去泡花雅诗就容易多了吧?。事实上,当初常乐和大奔一直是这样狼狈为奸地,唯一的不同点在于别的MM比较容易上手,而花雅诗这个冰山美人好像是软硬不吃油盐不进。就算是常某人这种高级地花花公子,想短时间内泡到她的可能性几乎等同于中国足球杀入世界杯四强。

    而现在要博得花雅诗的好感,难度基本等同于中国男足捧起大力神杯。仔细的想了想,常乐放弃了耍流氓的打算,马上发挥演技,曲线救国的冲花雅歌挥了挥手。

    水做的女人花雅歌羞涩的低下了头,并没有对常乐做出回应。看上去这小丫头真的很敬畏她姐姐,丝毫不敢有任何越轨的行为。

    常乐郁闷的撇了撇嘴,奶奶地,上次他差点都把自己的‘恶魔,放进她的‘地狱,了。这次见面居然像陌生人似的,反差之间太大了,让他心底相当之不爽。

    而让常乐大跌眼镜的是,花雅诗看了看其妹妹,然后走到常乐面前,彬彬有礼道:“我想请你帮一个忙?”

    不是吧?这么给面子?常乐怔了怔,这次明显是老天开眼了,他根本没指望过花雅诗会和他说话。而且,对于这个曾经一见钟情的女人,常乐总是不知不觉的变得有点被动,潜意识里总觉得他欠了这姑娘什么似的。

    偷偷深呼吸一口,常乐努力装出很绅士的模样道:“请尽管说,我一定乐意效劳!”

    “是吗?”花雅诗竟然反问了一句,那冷漠而完美的眼睛用一种透人心扉的目光盯着常乐。

    “当然!”常乐挺了挺胸膛,一副‘老子从来都一诺千金,的模样。

    花雅诗冰冷的脸上竟然闪过一个阴谋得逞的笑容,缓缓道:“你帮帮忙,以后不要再骚扰我妹妹,OK?”

    这话一出,后面的高笑猛地爆笑出声,感应到常乐身上那要杀人的气息后。他不管不顾地保住了贾斯文,强压住笑声,肩膀却不住地抖动着。

    此时此刻,常乐真的死的心都有了。想他如此英明神武智慧过人的牛叉人物,居然被这冰山美人给阴了一把。不过,作为一名杰出的花花公子,常乐很快就有了应对之策,反问道:“请问您哪知眼睛看到我骚扰你妹妹了?”

    花雅诗绝对是个高深莫测的女人,她居然不回答常乐这个问题,声音冰冷道:“如果没有的话。那最好。如果有的话,那请你以后注意。我要说的就这么多。”

    眼里闪过诡异的光芒,常乐一拍胸脯。打起了包票:“OK,没问题,绝对没问题!”

    一旁地水做的女人怔住了,她原以为常乐会‘据理力争,地,没想到常乐居然这么爽快,这让她心里升起一股前所未有的失落,感觉自己被整个世界抛弃了。

    花雅诗也微微地呆了一呆。但她很快就回复过来,不再说话。

    脸上露出一个很无耻的笑容,常乐突然用一种肆无忌惮的目光看着花雅歌,慢悠悠道:“我不会骚扰她,但如果她主动来找我的话,那我就管不了那么多了。”

    说完。常乐很风骚地冲花雅歌抛了一个电眼。花雅歌心里一甜,突然意识到他还是在乎她的,现在所做的事情所说的话。只不过是给她姐姐面子而已。

    拉住了其妹妹地手,花雅歌冷冷道:“你放心,我会管住她的,她不会再来缠着你。”

    “姐姐。”花雅歌娇嗔了一声,俏脸上有了些许的不满与哀怨。

    常乐倒是一点都不担心,反正以后经常都可以在一起排练舞台剧,见面的机会多的是。除非,花雅歌不再担任女主角,不过想来花雅诗应该不会这么独裁吧?

    眨巴着眼睛,常乐脸上写满了不以为然,突然凑近了花雅诗,不屑道:“你有什么资格限制她的自由?”

    花雅诗娇躯微微颤抖了一下,斩钉截铁道:“就凭我是她地亲姐姐!”

    好像看到天底下最好笑的事情,常乐用一种前所未有的暧昧眼神看着花雅诗,突然觉得这个有些霸道地女王型MM非常可爱,脸上露出一个邪魅的笑容,常乐缓缓道:“那是不是她未来的一切都被你安排好了?”

    “这不用你管!”

    “当然不用我管,我只是好奇问问而已。”常某人脸上露出了很无赖的表情,突然很同情地看着花雅歌,语气充满怜悯:“我很想知道,你安排了别人的未来,你自己的未来又由谁来安排呢?从某种程度上说,我很同情你。”

    身躯一颤,瞳孔微微的收缩了一下,花雅歌冷冷地吐出四个字:“请你自重!”

    常乐被这冰冷的仿佛要杀人的眼神盯得心脏猛地一跳,很快又露出了无所谓的笑容,死皮赖脸道:“怎么,看你的样子,想揍我?”

    “你以为我不敢?”花雅诗竟然神秘地笑了笑,这一笑,让某个人差点醉了过去。

    总有一天泡到你!

    常某人在心底恨恨地呐喊了一句,然后极度无耻地望着花雅诗,道:“我当然知道你敢,每次我出现在你面前,你心里多半很不高兴,一着急,一上火,一憋屈,没准就想动手打我。打我就打我吧,我知道我也躲不了,谁叫我欠揍呢?谁叫我对你一见钟情呢?谁叫我甘愿被你打呢?但是我有个小小的要求,这身衣服刚换的,一会儿还得进去和李凌霄别苗头,给点面子,千万别弄脏了。另外就是,尽量别打脸,买卖不成情谊在码嘛,手下留点儿情,缘分呐,谢谢啊!”

    ‘噗哧,一声,花雅歌笑了起来,看常乐的眼里满是浓情蜜意。

    高笑早就笑道在地上打滚了,连贾斯文脸上也露出了一丝笑容。

    花雅诗又好气又好笑的呆在原地,遇到这么无耻的人,她算是彻底的被打败了!但她心里不知不觉的冒出了一个疑问,这个小子,真的对自己一见钟情?真的甘愿被自己揍吗?

    她找不到答案,所以只能拉着其妹妹道:“我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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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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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风流枉少年介绍:
我们嚣张,是因为我们有嚣张的资本
——乐少爷口头禅之一
你既然知道乐少爷,就应该知道他的规矩
——众小弟永远的开场白
这是一本坐自己的车让别人走路去吧的超级拉风书
本着风流而不下流的牛叉原则
你要说采花暴力采花绝对不打脸
你要说采花色情采花绝对不露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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