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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风御九秋     归一txt下载     归一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九百三十二章 好市民

    九点多了,女人还没起床,但她已经醒了,正在床上玩手机,确切的说是在跟别人聊天,聊天对象是个男的,单看网名就知道年纪不大,因为网名故意用了花里胡哨的繁体字。

    聊天好像并不愉快,两个人貌似正在吵架,对面的男人在埋怨女人骗了他。

    在女人起床去厕所的间隙,吴中元快速的翻看了二人的聊天记录,与女人聊天的是个二十三四岁的年轻人,大学毕业刚工作,看得出来这个年轻人对这个女人是有感情的,而女人跟他的聊天内容与其他客人也有所区别。

    二人的矛盾集中在男人遇到了女人的老乡,得知女人在老家不但有相好的,爹妈也没有生病住院。

    对于男人私下调查自己的过去,女人直接恼羞成怒,恼羞成怒这个词几乎所有人都知道,但绝大部分的人对这个词缺乏足够了解,但凡恼羞成怒的都是理亏的一方,而恼羞成怒最直接的表现方式就是完全不讲理了,也不管逻辑了,分明自己做错了事情,反倒搞的好像对方犯了天大的错误一样。

    那个年轻的男人对这个女人是有感情的,见她发火,便试图与之进行争论和辩驳,奈何女人已经恼羞成怒,避重就轻,各种撒泼。

    女人上完厕所回来与男人接着聊,对男人的失望置若罔闻,一味的强词夺理,颠倒黑白。

    男人最终放弃了明辨是非,连道不计前嫌重新开始,奈何女人心意已决,最终还是拉黑了他。

    拉黑了男人,女人喊了隔壁的同行,只道心情不好,要一起出去喝酒。

    俗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那个被甩的男人固然可怜,但他也有可恨之处,明明错的不是自己的一方,到最后反倒赔礼道歉,这是他犯的第一个错误,男女之间情意固然重要,但对错是非也不能忽视,对就是对,错就是错,错了就得认识错误,就得改正错误,对错不分一锅乱粥的苟延残喘,稀里糊涂,迟早得完蛋。

    此人犯的第二个错误就是不应该跟这个女人说重新开始,看他的语气应该是知道女人是做什么的,类似的话他此前肯定说过,不然这个女人也不会跟他更进一步,但是这个男人过高的估计了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在某些热血上脑的时候可能的确想要不计前嫌,但是只要冷静下来,就会陷入无休止的痛苦之中,原因很简单,当一个男人真正喜欢一个女人,一定会在乎她的过去,说不在乎对方过去的,要么是恶意欺骗,骗财骗色,要么是弱智脳残,一时心血来潮。

    此人犯的第三个错误是不该过高的估计自己的能力,实事求是的说,没有任何人是不可拯救的,也包括这个坏透了的女人,但前提是出手的这个人拥有强大的实力,以妖精为例,凡人根本就度化不了妖精,能够救赎七成黑暗的,只能是八成以上的光明。

    此人犯的第四个错误,也是最大的一个错误就是不该戳穿女人的谎言,当谎言被戳穿的那一刻,就已经决定了关系的结束,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被戳穿谎言之后都会恼羞成怒,因为虚假的美好已经破灭,他们会立刻结束这段关系,重新寻找目标,新的目标是不知道他们底细的,在新的目标面前,他们可以继续维持自己虚假的美好形象。

    几个女人一番打扮之后出了门,找了家饭店开始喝酒,几杯酒下肚,各种无病呻.吟,各种矫情感慨,对男人的各种失望,貌似全天下的男人都是负心汉,猪蹄子,什么男人靠得住母猪会上树,以偏概全的攻击和诋毁男人。

    古人云知人者智,知己者明,这群女人明显缺乏自知之明,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事情是不需要付出代价的,当她们丧失底限的那一刻,她们就已经注定比洁身自好的女人低一等了,如果放下屠刀真能立地成佛,那还有谁会遵守清规戒律,刻苦修行,先出去杀一圈儿,爽一圈儿,然后再回来成佛岂不美哉?

    吴中元耐着性子隐身旁观,这群女人说的最多的就是‘我算看透了,男人也就是那么回事儿,’‘我算是明白了,真感情就是他妈扯淡。’

    这种感慨其实是很可怕的,本质并不是真的看透了,也并不是真的明白了,而是她们彻底的放弃了,堕落了,不再坚守了,要知道当一个好人是非常难的,但当一个坏人却很容易,两者就像爬山和跳崖,前者需要持之以恒的坚守,而后者只需眼一闭腿一伸。

    世人总喜欢为自己的好逸恶劳寻找合理借口,这群女人也属此类。

    就在吴中元意兴阑珊,准备离开之际,外面来了个年轻的男人,一脸的憔悴,原来是之前被甩的那个年轻人找来了。

    然后就是各种解释,各种争吵,到最后男人为了表达自己对女人的感情,把酒瓶子砸碎了,把自己手腕割破了,然后女人就被感动了,一把鼻涕一把泪的陪男人去医院包扎去了。

    当别人都被氛围感动并参与其中时,一个冷眼旁观不为所动的人无疑是个异类,好在众人并不知道有他这样一个异类的存在,病根还在那里,根本没有消除,一场闹剧过后还会再次酝酿发酵,然后开始下一场闹剧。

    待众人散去,吴中元也离开了饭店,单纯观察还不够,还得有思考总结,当然了,并不是所有事情都值得总结,值得总结的就总结一下,不值得总结的也没必要牵强附会的往大道理上扯,这场闹剧给他的启发只有两个字儿,匹配,这是发生在凡人之间的事情,类似的情况每天都会发生,位于这个层次的人发生类似的事情也符合他们所在的层次,浑浑噩噩,糊里糊涂,庸庸碌碌,碌碌无为。

    瞎忙活是底层人的乐趣所在,别人都出去玩,她们如果在家待着好像就吃了天大的亏一样,不出去认识个新人儿,不干点儿有意思的事情就感觉自己蹉跎岁月了,这种人是最可恨也是最可怜的,跑来跑去吃了一肚子垃圾,活到最后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谁。

    要说自己心里一点儿优越感也没有那是在撒谎,吴中元并不否认自己心里存在优越感,他也的确看不起这些人,对于这种心理他也进行了反省,是不是自己格局不够,深思之后发现这种看不起的心理是非常正常的,如果他看得起每一个人,就不可能是俯视视角了,就不会认为没有出手改变的必要了,也就背离了道家清静无为的宗旨了。

    下午,吴中元又回到图书馆开始翻书,平心而论,现在的法律与古代的法律相差的并不大,有八成以上是照搬下来的,只是与时俱进的针对目前国情进行了调整,而且是往宽松的方向调整,之前多谈个女朋友都是耍流氓,而流氓罪都得枪毙,现在好多了。

    在专心学习的状态下时间会过的飞快,很快天又黑了,到了晚上,吴中元又出去观察罪恶去了,昨晚那个女人今天没上班,应该跟割手腕的男人爱的轰轰烈烈去了,他又选了另外一个女人作为观察对象,整个过程都差不多,甚至双方的对话也都差不多,用尔虞我诈形容不太贴切,用各取所需貌似也太过正面,只能用沆瀣一气来形容。

    次日,吴中元白天看了一天的书,他看书快,相关法典看了五六本儿,到了晚上又跑去藏污纳垢之地了,今天暖和,晚上不冷,人也多,熙熙攘攘,你来我往。

    经过这几天的观察,吴中元总结出来一个规律,那就是虽然到这种地方的男人形形种种,但其中还是以酒鬼和赌鬼居多,喝酒之后人的自制力会降低,容易生出坏心思并敢于付诸实施,而赌鬼的钱得来的相对容易,当然了,是在赢钱的情况下,而对于得来较为容易的金钱,他们也不会珍惜,通常会找这些女人来消费一番。

    晚上十点半,吴中元打了个电话,是打给警鑔的,他很不地道的把观察对象给举报了,不是为了挽救她们,也不是为了打击罪恶,而是他玩心大起,想要看看警鑔破门而入时这群男女都是什么反应。

    半个小时之后,观察对象都被抓走了,吴中元也由于亲自带路而得到了表扬,当然只是口头的,表扬他是敢与不良现象作斗争的好市民。

    随后吴中元又打了个电话,这次是打给十八分局的,之前一直在研究法律法规,这一点提醒了他,外面虽然也有坏人,却都是些偷鸡摸狗的,穷凶极恶的坏人大部分都被抓进去了,他给十八分局打电话是为了让他们协调一下,他要进监狱去跟那些坏人近距离的接触一下,不是以犯人的身份,而是以官方的身份,而且要有一定的权力,当犯人给予足够配合的时候可以满足犯人的某些不太违反规定的要求或愿望。

    由于是晚上,领导不在,值班的没能立刻给予答复,但十分钟不到高局长的电话就打过来了,总部决定全力配合,明天就把他送到监狱去……

第九百三十三章 反省自身

    监狱是关押犯人的地方,可不是谁都能进的,但同样的事情得看谁来办,前后十分钟不到,高局长就拍板了,其实他的权限也没有这么大,但此事他可以向高层汇报,高层是知道吴中元的存在的,也知道他拥有什么样的能力,势必不会为难他,退一步说就算为难也为难不住,与其让他肆意妄为,还不如给他个面子,满足他的要求。

    当晚吴中元再次跑回了图书馆,高尔基同志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堪称至理名言,看书是增长见识,开阔眼界的最佳途径,书籍都是作者智慧的结晶,看书的本质是吸收他人的智慧。

    由于相关法律书籍之前已经看完了,此番吴中元看的就是历史书籍,历史书籍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皇帝本纪,也就是记录皇帝本人相关情况的,还有一类是大事记,顾名思义就是记录发生的大事件。

    这两类史书吴中元都会看,但唐太宗李世民之后的皇帝本纪他就不会当做真实的史料来看了,原因很简单,在李世民之前史官都是独立存在的,记录的皇帝本纪皇帝本人是不能看的,但是李世民是杀了兄弟逼着老爸退位的,担心后世留骂名就逼着史官篡改历史,在那之后的皇帝本纪就都是按照皇帝本人的意愿书写的了。

    《史记》的作者司马迁也是史官,此人后来受到了宫刑,也就是被阉了,之所以被阉很多人认为他是受到了李陵事件的牵连,实则真实的原因是此人原则性太强,恪尽职守,在高祖本纪里竟然敢说高祖‘好酒及色’,殊不知说实话是要付出代价的。

    看了一晚上史记,次日八点半十八分局主动与他取得了联系,除了秦成监狱之外的所有监狱,他想去哪个就去哪个,唯一的要求是尽可能的不要将犯人带出监狱。

    这个要求挺值得玩味,实则也不算是要求,言下之意是希望他不要让上面的人太难做,但是他如果真的想带走谁,人家也阻止不了,只能想办法为他擦屁股。

    接到总部通知之后,吴中元去了一趟总部,在高局长的陪同之下自众多监狱里选了一座,按照相关规定男女是分开关押的,但也有一些监狱是男女分别关押在不同的监区,吴中元就选了这么一处。

    蓝精灵不在,据高局长所说是外出学习去了,有些身份是不能乱给的,即便先给了,事后也得补上程序。

    监狱归政法系统管理,相关文件得现发过来,该下达的通知也得加急下达,得让狱方知道此事并全力配合,他的身份是巡视员,权限也得做出规定,只一句话,无条件全力配合。

    上面越是放权,吴中元越是谨慎,不能坏了人家的规矩,让人家为难。

    哪怕一切从快从简,吴中元进监狱也是下午两点多,他能瞬移,陪同的人不能,得加急飞过去,吴中元与陪同人员先与管理部门见了个面,然后才进入了监区。

    他有自己的要求,一个独立的问话室,有窗户无栅栏,不准有监视监听装置,有酒有烟,有茶有咖啡,完全是接待客人的标准。

    此行陪同他的是当年一同寻找癞头鼋的方奕,方奕的主要任务是与狱方进行沟通和协调,对吴中元提出的要求进行落实。

    监狱里的犯人很多,但不是每个犯人都值得研究,方奕本以为吴中元会挑选那些迷途知返的,未曾想他挑的全是执迷不悟,拒不悔改的,但他的任务不是对吴中元的决定提出质疑,而是具体的执行和落实,于是只能顶着一头雾水与狱警一起提人。

    吴中元挑的观察对象都有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都不后悔自己所犯下的罪行,第一个被带过来的是个年轻人,二十五六岁,瘦高个,戴着眼镜儿,很木讷也很平静,此人犯的是故意杀人罪,受害人是他的女朋友,手段极为恶劣,捅了十几刀。

    这人是要挨枪子的,戴着手铐脚镣,进来之后吴中元直接命人将此人的刑具卸了,他也没有向对方介绍自己,在确定此人抽烟之后将烟和打火机给了他。

    香烟在监狱里是奢侈品,一根都不容易得到,更何况是一整盒,而且还是中华香烟,这让眼镜儿很是意外,一脸疑惑的看着吴中元。

    “不止是香烟,这里的东西你可以随便吃,随便喝,”吴中元平静的说道,“你也别管我是谁,案子的大致情况卷宗里都有记录,你也不用多做赘述,我也只问一个问题,你分明犯了法,为什么拒不悔改。”

    人与人的交往和相处很多时候看重的都是一个态度,吴中元的友好态度令眼镜儿受宠若惊,点上香烟之后深吸了一口,“我是认罪的,但我不后悔。”

    在吴中元追问为什么之前,眼镜儿又说了一句,“我知道自己必死无疑,悔改也来不及了。”

    “如果再给你一个机会,你还会不会杀她?”吴中元问道。

    “会。”眼镜儿的态度异常坚决。

    “为什么?”吴中元问道。

    在和盘托出之前,眼镜儿往嘴里塞了块糖,闭着眼睛回忆了良久方才打开了话匣子,其实这本来是一段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女孩和男孩都是在孤儿院长大的,青梅竹马,孤儿院只负责将孩子养育到十八岁,这恰好是高中毕业的年纪,两个人都考上了大学,却拿不出学费,最终男孩将上学的机会给了女孩儿。

    孤儿也并不一定都是被遗弃的,也有父母双亡没人照顾的,男孩就是这种情况,他在老家还有一栋老房子,为了给女孩筹集学费,他将房子卖了。

    之后又出去打工赚钱,为女孩提供学费和生活费,其中的各种艰辛自不必说,最难的时候甚至一天只吃一顿饭,四年读完女孩考上了自费研究生,又需要一大笔学费,在万般无奈之下,男孩有偿捐出了自己的一个肾。

    后来女孩遇到了一个高富帅,将男孩给甩了,男孩接受不了这样的结果,最终走了极端。

    整个讲述的过程非常琐碎,耗时足有两个小时,听完眼镜儿的讲述,吴中元很长时间没有说话,眼镜儿的情绪也很激动,到最后已经泣不成声。

    在对眼镜儿这种行为进行评价之前,吴中元想的是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眼镜儿的这种性格做出这种极端的事情并不意外,因为他捐肾这种行为本身也很极端,不可否认这是一个非常重情的男人,不管男人和女人都渴望遇到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但是很多人只想到刻骨铭心所带来的浪漫,却忽视了刻骨铭心的爱情只有极端的人才能做得出来,不是每个人都承受的起刻骨铭心的爱情的,事实上绝大多数的人承受不起刻骨铭心爱情的另一面儿。

    “领导,你说我真的做错了吗?”眼镜儿试图寻求认同。

    “你想听实话吗?”吴中元随口反问。

    眼镜儿缓缓点头。

    “你真的做错了,”吴中元说道,“你犯了法,我就不能说你是个好人,不过我可以说你是个有情有义的人,在我看来在对一个人好之前,应该对她进行足够的了解,你刚才说了句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这话本身就不对,因为真正的明月是不可能照沟渠的,之所以照沟渠是因为她本来就不是明月,你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盲目的将自己的一片真心交付给了一个不值得托付的人,她其实是无辜的,她分明是只鸭子,你却希望她做出天鹅才能做出的事情来,到最后她做不到,你就把人家给杀了,你说到底是谁的错?”

    听得吴中元言语,眼镜儿愣住了,在此之前还没有任何一个人自这个角度剖析过这件事情。

    “兄弟,对一个人付出真心并不难,难的是找到一个值得你付出的人,”吴中元随口说道,“如果你选错了人,看走了眼,别说一个肾了,你就算把五脏六腑都挖给人家,人家也不会领情。”

    “她不该杀吗?”眼镜儿喃喃自语。

    “不该,”吴中元说道,“现在有句话叫一片真心喂了狗,错在狗吗?不,错在人,你瞎呀,连对方是人是狗都不知道就把真心交出去?一时头脑发热?被爱情冲昏了头脑?任何的疏漏和忽视都是要付出代价的,我佩服你有情有义,但我说句实话,现在的结果纯属你咎由自取。”

    眼镜儿很痛苦,双手抱头,双目紧闭。

    即便如此,吴中元也没有放过他,再度说道,“世上没有遇人不淑这回事,所有的遇人不淑都是自己看走了眼,出了事先反省自己,别总是把责任往对方身上推。”

    眼镜儿大口喘气,浑身发抖。

    “干嘛,想跟我翻脸吗?”吴中元冷声问道。

    “没有,我在想你说的话,”眼镜儿抬手擦泪,“我真的对她很好,她怎么忍心这么对我。”

    “好了,别哭了,”吴中元说道,“虽然错在你,但是这年头重情重义的人不多了,我给你个好的结果吧。”

    眼镜儿闻言愕然抬头。

    “你别奢望能免死,你死定了,任何人都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你也不例外,”吴中元说道,“我跟你说几句私密话,你别告诉别人。”

    “什么?”眼镜儿问道。

    “我叫吴中元,你下去之后告诉阴间咱们今天的对话,就说是我说的,下辈子还让你做人……”

第九百三十四章 快刀

    听得吴中元言语,眼镜儿愣住了,不止是他,其他人听到类似的言语也同样会愣住。

    “我是不是还要花费时间跟你解释一下我是谁?”吴中元随口问道。

    “不用,不用,我相信你,谢谢你,真的谢谢你。”眼镜儿感激跪倒

    眼镜儿的惶恐和感激并未让吴中元感觉意外,因为眼镜儿此时就是一个即将溺死的人,即便是一棵稻草也会紧紧抓住。

    吴中元没有阻止眼镜儿跪下,因为只有让眼镜儿跪下才能让他心里更有底。

    “起来吧,”吴中元随口问道,“你为什么相信我?”

    “你一看就不是一般人。”眼镜儿紧张之下语带颤音。

    “哈哈,回去吧,我还要见其他人。”吴中元说道。

    为了防止出现意外情况,桌上有一个按钮,只要按下按钮外面的人就会进来带人,吴中元按下按钮儿,方奕带人进来,重新为眼镜儿戴上了刑具。

    眼镜儿感激流涕,千恩万谢。

    在眼镜儿即将被带出谈话室时,吴中元喊住了他,将桌上的烟和打火机扔给了他,“拿着抽吧。”

    眼镜儿没接住,烟和打火机掉到了地上,眼镜儿弯腰去捡,狱警急忙阻止,“打火机是违禁品,你不能带。”

    “让他拿着。”吴中元加重了语气。

    听吴中元这般说,狱警便没有再行阻止,眼镜儿捡起烟和打火机之后千恩万谢的去了。

    待眼镜儿离开,吴中元叹了口气,眼镜儿是个重情重义的男人,如果是在他自己的朝代,他一定会赦免眼镜儿,但是这里不归他管,他只能给眼镜儿一个希望,尽可能的减轻他对即将到来的死亡的恐惧。

    带来的第二个人是个中年男人,有点秃顶,入狱之前是个货车司机,犯的也是故意杀人罪,杀的是他的岳父岳母,判的也是死刑。

    卷宗上记录的只是犯罪事实,具体情况还得当面询问,每个人都有倾诉的**,尤其是将死之人更是如此,秃顶也抽烟,抽着烟说了一个多小时,几乎全部是在诉苦,用现在的话说他的老婆就是标准的扶弟魔,岳父岳母也总是撺掇他老婆帮助他那不成器的小舅子,前后十几年,秃顶辛苦赚来的钱都被老婆帮助了自己的弟弟,搞到最后甚至把房子都卖了给小舅子还高利贷。

    对于女方的种种行径,秃顶一直是忍耐的,到最后实在忍无可忍了便拒绝拿钱帮助自己的小舅子,于是岳父岳母便撺掇自己的女儿跟他离婚,而那个女人竟然唯父母之命是从,真要跟他离婚,男人气不过,一气之下偷配了岳父岳母家的钥匙,趁晚上去把岳父岳母家的煤气打开了。

    听完秃顶的讲述,吴中元没有立刻接话,平心而论,类似的事情在当今社会上并不少见,很多女人会将娘家人摆在自己的家庭之上,拆东墙补西墙,无底线的贴补和帮扶,为了自己一方的亲情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家庭。

    还有一些人唯父母之命是从,将父母的话置于配偶的话之上,不管父母说什么都听,这两种现象其实都是极端错误的,男人和女人一旦结婚组建家庭,不管是婆家人还是娘家人,都要自觉的往后站,不要感觉自己的儿子和女儿还应该与自己更亲,不要与媳妇和女婿争宠,人家夫妻两个才是最亲近的人。

    当然,也不能娶了媳妇忘了娘,如果配偶不尊重自己的父母,亦或是吝啬给予,当儿子和当女儿的要勇于站出来主持公道,如果父母对自己的配偶不好,身为子女也应该有顶撞和违逆的勇气,只有这样家庭才能和睦。

    家务事其实就这么简单,只要讲道理,做到公平公正,没有厚此薄彼,哪里还有断不清的,但是如果一味的讲情那就完了,彻底乱成一锅粥了。

    如果说大部分不幸的子女都是被父母害了,这话有点武断,但父母是对子女影响最大的人,古人云子不教,父之过,孩子出了问题,父母绝对难辞其咎,被煤气熏死的老两口也的确掺和太多了,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就因为女婿不愿意继续当冤大头了就让女儿跟人家离婚,也的确太过分了。

    事实上大部分的婚姻都是凑合着在过,只要不是原则性的错误,能将就还是将就吧,尤其是有了孩子之后,离婚更得慎重,离婚的本质是纠错,纠错就要付出代价,自己犯下的错误却让子女承担恶果,这属于自己犯错孩子背锅,本质是非常自私的,无言之意就是‘孩子倒霉去吧,反正我得先好过。’

    沉吟良久,吴中元叹了口气。

    听得吴中元叹气,秃顶认为得到了他的同情,开始抹泪儿,继续倾诉自己多么辛苦,赚钱多么不容易,开大货车有多危险,不超载不赚钱,超载了就可能挨罚,还要面临柴油被偷,路上被打劫的风险,晚上开夜车时分明困的要死,还得咬牙硬撑,多年下来一身职业病等等等等,诸如此类。

    秃顶越说越伤心,却没注意到吴中元一直在笑,待得发现吴中元在笑,秃顶免不得疑惑皱眉。

    “你一个月能赚多少钱?”吴中元随口问道。

    “八千多。”秃顶说道。

    “你们那里上班族一个月能赚多少钱?”吴中元又问。

    “三千左右。”秃顶回答。

    “你付出的多,得到的也多,累点儿很正常,有什么值得抱怨的?”吴中元问道。

    秃顶无言以对。

    吴中元又说道,“我曾经跟车卸过货,我知道你们的情况,你们捎货有外快吧?”

    “有点儿。”秃顶嘟囔。

    “你们吃的好像挺好的吧?”吴中元问道,“据我所知你们大货车司机都有固定的休息点儿,里面好像有不少女人吧?你们好像可以选一个随车拉着吧?”

    “那是前几年,现在管的严了,再说就算有那也是别人,我没有干过那些事情。”秃顶急切辩解。

    “咱能不能客观一点,别总抱怨做贼挨打,又抹鼻子又抹泪儿的,把自己感动的不行,做贼吃肉你怎么不说呢?”吴中元笑问。

    想博取他人好感很困难,但想引起他人的反感却很容易,吴中元的一番话直接引起了秃顶的强烈不满,但他碍于自己的罪犯身份,没敢发作。

    吴中元又说道,“家里就算什么事儿都是夫妻商议,也肯定有一个说了算的,你家谁说了算?”

    秃顶已经开始讨厌吴中元了,没有立刻回答,等了片刻方才说道,“我。”

    “你说了算,错就在你,”吴中元说道,“你岳父岳母的确有不对的地方,你老婆和你小舅子做的也不好,但你家是你说了算,你也早就对这种事情反感了,为什么不当机立断的拒绝制止呢,早点坚决制止不就没以后这么多事儿了吗?蹬鼻子上脸这句话你没听说过吗,你老婆娘家人的毛病是你惯出来的,你把人家越惯越没分寸,到最后你还把人家给熏死了,错全都在你,你哪儿来的理直气壮啊?”

    揭短是让人恼羞成怒最有效的手段,秃顶怒了,怒的歇斯底里,“你算个什么东西,跑来指手画脚,你当你是谁呀?”

    吴中元并没有被秃顶激怒,而是死咬重点,紧抓本质,“你就说如果你及早制止,会不会出现今天这种结果吧?”

    秃顶不但破口大骂,还冲过来想要动手,被吴中元一脚踹翻,外面的方奕听到异响,带人冲了进来,掐脖子摁头的将歇斯底里的秃顶押了出去。

    此时已经是傍晚时分了,吴中元又挑了一个,是个三十五六岁的瘸子,同样也是故意杀人,村长跟他老婆有一腿,他把村长杀了。

    俗话说赌近盗,奸近杀,赌博输红眼了很可能会去偷,而奸情往往会伴随凶杀,尤其是跟穷人的老婆有一腿,古人云宁偷富人妾,不抢穷人.妻,富人有很多女人,偷走一个他们虽然生气却也不会做得太离谱,但穷人就这一个老婆,抢走了他们就没得用了,什么极端的事情都可能干的出来。

    这个瘸子是个老实人,寡言少语,交流难度很大,不过吴中元还是弄清了事情的原委,其实瘸子早就发现不对劲儿了,村长有事儿没事儿总往他家跑,而且越跑越频,一开始是白天来,后来晚上也来串门,还半真半假的跟他老婆开玩笑,他虽然不乐意,却也强忍着没有发作,直至最终事态恶化,被他捉奸在床,确切的说是捉奸在炕,然后情绪失控,一铁锹砍掉村长半边脑袋。

    瘸子的事情跟秃顶的事情有相似之处,都是在事态恶化的初期未能及时制止,导致了恶性循环,其实这跟他们所接受的教育和熏陶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国人信奉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实则这种行事准则是个双刃剑,虽然可以暂时保全自身,却也会助长罪恶,让坏人得寸进尺。

    还有一句话叫恶人自有恶人磨,这话其实也透着极度的自私和无知,自己受到了坏人的侵犯不敢反抗,却寄希望于他人出手,别人受损,自己却渔翁得利,凭什么?就算别人出手了,坏人怕的也是别人,而不是受到了侵犯不敢反抗的人。

    伟人说得对,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勇于反抗哪怕暂时会受到一定的损失,却可以换来日后的长治久安。

    瘸子判的是个无期,已经够惨的了,吴中元的言语并不很尖锐,“任何的玩笑都有试探的成分,你应该知道这一点,在村长跟你老婆说荤笑话的时候你给他来上一锹,他以后也就不敢上门了。”

    瘸子低着头,不接话。

    吴中元按下按钮,狱警进来将瘸子带了出去。

    “十点多了,要不今天就到这儿吧?”方奕打了个哈欠。

    “你自隔壁房间睡会儿吧,我不困。”吴中元说道。

    “吃了饭再审吧,饺子都凉了。”方奕说道。

    “我不饿,你吃吧。”吴中元说道。

    “好吧,再提谁?”方奕问道。

    吴中元想了想,出言说道,“男的先不提了,提女的……”

第九百三十五章 毁人不倦

    方奕是总部派来配合吴中元工作的,吴中元不想休息,他也只能跟着加班,拿着吴中元选出的名单出去提人。

    女犯关押在较远的监区,来回足足用了一个小时,不过方奕并没有带回吴中元选出的那三个人,理由也很充分,女监那边有规定,晚上不能提审女犯。

    “让值班领导亲自把我要的人给我带过来,”吴中元说道,“给你们一个小时。”

    方奕愣住了,在他的印象中吴中元是很随和的,也很通情达理,但此时的这个要求却非常不近人情。

    吴中元看了一眼手腕上的通讯装置,“现在是九点十五分。”

    听得吴中元言语,方奕知道他心意已决,哪里还敢犹豫,急切出门,与上级取得联系。

    吴中元坐回座位闭目养神,在世人眼中身居高位的人都是随和的,都是平易近人的,其实这都是那些人故意做给下面的人看的,真正的情况是地位越高越不好相处,不是因为他们架子大,而是因为他们承受的压力大,压力越大耐性也就越差。

    总部都惊动了谁吴中元不知道,但四十五分钟之后他见到了女监的值班领导和他选出的三个女犯,领导是来道歉的,看得出来她的道歉是很违心的,很明显她并不认为自己做错了。

    “与多个女性同居生子,算不算重婚罪?”吴中元问道。

    吴中元的问题将这个女领导问住了,不是因为她不知道此事的性质,而是她不知道吴中元为什么会问出这么没头没脑的问题。

    急切且忐忑的思虑之后,女领导终于开口,“算。”

    “该不该抓?”吴中元又问。

    “按照相关……”

    “我只问你该不该抓?”吴中元打断了对方的话。

    “该。”女领导点头。

    “何鸿璨有四个老婆,澳门也是一夫一妻制,也不允许重婚,你们为什么不抓他?”吴中元问道。

    女领导明白了吴中元的意思,尴尬皱眉,无言以对。

    吴中元摆手撵人,“出去吧,把张红霞带进来。”

    女领导站着没动。

    “好了,以后注意点儿。”吴中元放缓了语气。

    吴中元的这句话等同保住了自己的工作,女领导如释重负,违心道谢,退了出去。

    闹了这么一出儿,所有人对吴中元的印象都打了折扣,吴中元也很清楚这一点,但他并不在意,伪装,思量,权衡,拿捏是世人一辈子都在做的事情,所有这些其实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获得其他人的认可,并间接获得更多利益,他现在已经超脱了这个范畴,懒得再假装掩饰,包括在心情不好的时候不想假装平易近人。

    张红霞四十出头,身材保持的不错,风韵犹存,唯一美中不足的是鼻子太挺,可能在别人看来这也是优点,但吴中元不太喜欢鼻子太大的女人。

    大鼻子入狱之前是在风月场所做领班的,犯的罪行也是这方面的,罪名挺长,叫组织,容留,强迫妇女卖霪罪。他之所以选大鼻子作为谈话对象有两个原因,一是在古代的时候他曾经见识过饮马河的老鸨子忽悠女人的厉害手段,大鼻子和老鸨子算是同行。二是直到现在大鼻子也不认为自己犯了罪,她认为自己是在帮助别人。

    大鼻子不知道他是什么底细,进来之后略显紧张的低着头,也不说话。

    一个随意的坐姿,一杯咖啡,一支烟,很快减轻了大鼻子对他的陌生感,主动开口,“你是记者?”

    “为什么这么猜?”吴中元随口问道。

    大鼻子翘着二郎腿,轻描淡写的说道,“你不是警鑔,也不是律师,只能是记者。”

    “你好像对自己很有自信?”吴中元笑问。

    大鼻子贪婪的吸了口香烟,缓缓吐出了烟气,“我看人的确很准。”

    “有自信是好事,却不能盲目自信,”吴中元指着桌上的咖啡香烟等物,“什么样的记者有这样的权限?再说现在都半夜了,记者采访会在晚上进行吗?”

    大鼻子笑了笑,笑的有些勉强。

    “我再给你个机会,好好看看我,看我是做什么的。”吴中元笑道。

    “看对了有奖励吗?”大鼻子问道。

    “你想要什么样的奖励?”吴中元反问。

    “你能给我什么样的奖励?”大鼻子追问。

    “我如果告诉你我能给你什么样的奖励,你就能猜到我在哪个层次,”吴中元笑道,“别跟我耍花招,玩技巧,我的时间很宝贵。”

    “你想知道什么?”大鼻子换了个坐姿,她穿的是裤子,换的这个坐姿能够最大限度的体现她的大腿轮廓。

    “说说你拒不认罪的理由。”吴中元说道。

    “我也没有不认罪,有些事情我的确做了,也的确违反了法律,但我没害那些小姐妹。”大鼻子说道。

    “你把她们都推进了火坑,还这么理直气壮?”吴中元侧目歪头。

    “什么叫火坑?”大鼻子反问,“她们都赚到了足够多的钱。”

    与其他谈话对象的主动讲述不同,与大鼻子的谈话是以交谈方式进行的,在长达一个多小时的谈话过程中吴中元发现大鼻子并不是知错不悔,而是真的认为自己没做错什么,她甚至抱着一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想法,说话时完全是一种见多识广的过来人的语气。

    大鼻子的经历非常复杂,但总结起来其实也很简单,那就是真心真意的爱一个人,然后受到了辜负,再然后又遇到一个,又上当受骗,一直经历了四五个渣男,最后大鼻子彻底死心了,对男人产生了偏执且坚定的误解,认为男人没一个好东西,之后又因为其他一些变故见识到了金钱的重要性,于是变成了一个没有底线一味追求金钱的女人。

    人的自信都不会无缘无故的生出,都是有一定原因的,大鼻子的自信来源自两个方面,一是进入风月场所之后见识到了无数的男人,这些男人无一例外的都是渣男,于是她就越发坚定自己对男人的看法。第二个原因是她以自己的经验去善意的规劝那些初入风尘的女人,但后者并不接受她的规劝,最后果然被男人骗了,甩了,辜负了。判断正确的次数多了,她也就越来越自信了。

    什么人最可怕?答案是聪明人最可怕,聪明人善于观察,善于总结,能够通过观察和总结形成一套支持自己想法的理论,大鼻子就是这种人,她是纯粹的拜金主义者,而且亲身经历过很多事情,随手就是一个例子,张口就是一种现象,说的头头是道,不是那种自己不信却希望别人相信的忽悠,而是她坚信自己是对的,还是抱着一种帮助他人的无私善意,是怀着不希望看到别人走弯路的心态,这就更可怕了,为什么可怕,因为她在劝人向恶之时是怀着无限真诚的,而那些受害者能够感受到她的真诚……

第九百三十六章 物以类聚

    对于遇到了这样的一个谈话对象,吴中元是比较兴奋的,因为大鼻子这种情况属于典型的双向初级蜕变,何为双向初级蜕变?直白说来就是她向神性和魔性各走了一步,她的出发点并不坏,她只是希望帮助那些女人认清爱情并不可靠,只有金钱才是值得依靠的。但是她用的手段和所导致的后果却是非常极端的,甚至可以用丧心病狂来形容,她多次将未经人事的女孩推进了火坑,为此不惜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在她看来她是强行将受害者带上了正路,避免她们走不必要的弯路,没有浪费青春,做到了物尽其用,这也是她受到重判的主要原因,

    “你凭什么认为自己非常了解男人?”吴中元随口问道。

    “我见得多,形形种种,各行各业,不同年龄的我全见识过,本质是一样的,没什么区别。”大鼻子说道。

    “你见识过多少?”吴中元问道。

    “你所谓的见识是指什么?”大鼻子笑的很暧昧。

    吴中元笑而不语。

    “嘿嘿。”大鼻子坏笑。

    “说说你对男人的看法,”吴中元说道,“别说没一个好东西,太宽泛了,说的具体一点儿。”

    “这个问题有点大哦。”大鼻子笑。

    “不着急,慢慢想。”吴中元扔了盒烟过去。

    大鼻子接过香烟出言说道,“这个椅子不舒服,我要坐沙发。”

    “行,你过去坐吧。”吴中元点头。

    大鼻子起身向沙发走了过去,平底鞋让她走出了高跟鞋的味道,扭腰送胯,很会展示。

    大鼻子坐下之后翘腿点烟,转而闭目沉吟,片刻过后出言说道,“男人全好色,不管多大年纪。”

    “男人如果不好色,第一个哭的就是女人,”吴中元随口说道,“好色是所有生物的本性,不分男女,不分雌雄,不分公母,你别跟我说女人不好色。”

    大鼻子笑了笑,“男人喜欢装逼吹牛,这一点你认不认可?”

    “有些男人的确喜欢吹牛,就像有些女人爱慕虚荣一样。”吴中元说道。

    “哈哈哈哈。”大鼻子放肆的笑。

    吴中元笑道,“还是我来说吧,有些男人会逃避责任,会始乱终弃,会朝三暮四,会薄情寡义,会抠门吝啬,会龌龊猥琐,会虚张声势,会矫情肤浅,会道貌岸然,会假装正经,会自恋自大,会自欺欺人,会软弱无能,会没有分寸……”

    吴中元说的并不快,足够大鼻子思考比对,听到最后大鼻子的笑容不是那么自然了。

    “没想到你还挺有自知之明。”大鼻子笑道。

    “听清我的话,我说的是有些男人而不是所有男人,”吴中元正色说道,“我不知道你经历过多少男人,但咱们国家有七亿男人,扣除老弱病残,至少还有五亿,就算你见识过五百个,也不过是百万分之一,通过百万分之一的数据你就否定所有男人,这属于彻头彻尾的以点概面,以偏概全。”

    “呵呵,看来我的运气的确不好,遇到的全是垃圾,刮了那么多不同种类的彩票,连个五块钱的小奖都没中过。”大鼻子言语之中透着讽刺。

    “你不是运气不好,而是你自己不好,”吴中元平静的说道,“一个人会遇到什么人,并不取决于运气,而是取决于自己是什么人,如果你是鲜花,飞来的就是蜜蜂,如果你是臭肉,围绕在你身边的就是苍蝇,这个道理很浅显,并不复杂。”

    “呵呵,你多大了?”大鼻子问道。

    吴中元说道,“我知道你想说我阅历不足,纸上谈兵,但是你得记住,学无先后,达者为师,有些人活到七老八十还会在公交车上撒泼骂人,在广场上噪音扰民,在马路上碰瓷讹人,而有些人在幼儿园就已经知道帮助其他小朋友了。”

    “达官贵人我不知道见过多少……”

    不等大鼻子说完,吴中元就打断了她的话,自桌上拿起一张白纸,自白纸上画了个大大的十字,然后解释道,“横线代表你所在的社会层面,你只能接触到与你同一层次的人。这道竖线代表你所在的道德层面,你所见识到的那些达官贵人,全是与你在同一道德层面的人,他们代表不了上流社会。”

    说到此处,大鼻子的脸色已经很难看了,吴中元捏着白纸继续说道,“看见没有,这两条线在这张白纸上才占了多大比重,你竟然以这两条线来代表整张白纸,你说你得有多不客观?”

    大鼻子笑了,不是她想笑,而是除了笑她不知道自己此时还能说什么。

    俗话说打铁要趁热,吴中元并没有就此打住,而是继续说道,“我可不是纸上谈兵,我有切身体会,围绕在我身边的都是重情重义的男人,全是忠贞不渝的女人。”

    大鼻子回以冷笑。

    吴中元再度说道,“世上最大的错事都是自以为正确的人做出来的,你可能是真的想要帮助那些女人,但是你目光短浅,智慧不足,所谓的帮助实则是在害她们,你不要因为她们暂时没有埋怨你而自认为自己做的正确,她们不埋怨你是因为你将她们拖进了淤泥污水,让她们接触不到光明,如果有朝一日她们遇到了真爱却因为失去了拥有的资格而自惭形秽,她们会恨你一辈子。”

    “大道理讲的挺好,我看你能上百家讲坛了。”大鼻子虽然在笑,却已经有些恼羞成怒了。

    “他们请不动我,”吴中元笑道,“最后劝你一句,别有圣母情结,自己格局不够,见识不足就别试图去帮助别人,那不是好心,那是享受虚荣,会害死别人的。”

    “你格局够,见识足。”大鼻子处于崩溃的边缘。

    “嗯,我的格局的确够,因为我身边围绕的都是优秀的人。”吴中元毫不留情。

    “哈哈,我是不是得感谢你给我讲了一通大道理?”大鼻子努力控制着不失态。

    “不用,我不是来帮你的,你可千万别醒悟,不然你以后就无法面对自己了。”吴中元摁下了桌上的按钮。

    方奕等人很快进来,大鼻子此时已经汗流浃背,勉力自沙发上站了起来,之前都是她给别人讲道理,从未想过有朝一日会被人扒的身无寸缕,体无完肤。

    吴中元起身走了过去,将她抽过的那盒烟塞到了她的手里,“又侧身又翘腿的,也不能让你白忙活,拿着抽吧。”

    此言一出,方奕和前来带人的狱警忍俊不止,莞尔发笑。

    大鼻子的脸色非常难看,几番努力终究未能挤出笑容。

    对于这个逼良为娼的老鸨子吴中元是异常痛恨的,相较于渣男,这种老女人对懵懂少女的危害更大,她们会站在女性视角,以过来人的身份对好女人进行严重误导,而年轻女人对同性往往疏于防范,更容易受其毒害……

第九百三十七章 阿朵

    看得出来大鼻子并不想拿走那盒烟,因为她受到了吴中元的批评,不过最终她还是拿走了那盒烟,人穷志短这句话是有道理的,在这里她几乎得不到香烟这种奢侈品。

    由于女监的三个犯人都是一起提过来的,大鼻子出去之后,吴中元紧接着又喊了另外一个女犯的名字。

    这是个三十五六岁的女人,名叫阿朵,不是昵称叫阿朵,而是她身份证上的名字就叫阿朵,很多少数民族的名字都有这个特点,此人看长相比实际年龄要大不少,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受害者是他丈夫的相好儿,比她还要大两岁。

    阿朵有点像祥林嫂,神经已经有点儿不正常了,眼睛发直,坐下之后就迫不及待的倾诉自己的冤屈,其实她的经历并不离奇,和丈夫青梅竹马,一起自农村出来打工,后来丈夫有了钱,有了相好的,对她百般冷落,她一直忍气吞声,委曲求全,最终忍无可忍,在一次情绪失控之后拿刀捅了那个女人。

    阿朵唠叨的是自己对丈夫有多好,自己受了多少委屈,还有那个可恶的女人是怎样抢走自己丈夫的,她并不认为自己有错,始终认为自己才是那个受害者。

    进了这种地方,在严厉的管制和普法教育下,绝大多数的犯人都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似阿朵这种拒不认错的少之又少。

    平心而论,阿朵的经历也的确令吴中元很是同情,阿朵与丈夫也有过共患难的时候,早年她生了急病,丈夫冒着风雪背着她走了几十里的山路送她去乡医院。刚结婚分家时背了八千多块的债务,她省吃俭用,每顿饭都做两样儿,好点儿的给丈夫吃,自己吃差的,成年累月的见不到荤腥。

    后来二人进了城,日子逐渐好过了,感情却越来越淡了,阿朵将所有的罪责都推给那个女人身上,认为是那个女人抢走了自己的丈夫。

    阿朵讲述的远不止这一两件事情,看得出来阿朵与她丈夫的感情在早期的确很好,堪称郎有情妾有意,奈何世事无常,美好没能持续到最后,中途变味儿了。

    在此之前吴中元曾经与监区管理人员接触过,也听他们介绍过一些相关情况,他们掌握的是综合分析得来的数据,分析发现一直生活在城里或是一直生活在乡下的人犯罪相对较少,而进城的乡下人和因故返贫的城里人在犯人中所占的比例比较大,究其根源是来自于突然拥有了财富之后的茫然和困惑,以及突然失去财富的落魄和失落。

    阿朵的情况属于前者,她对自己的丈夫百依百顺,但是她的委曲求全却并未换来丈夫的回心转意,换来的只是变本加厉。

    由于阿朵急于倾诉,二人之间的谈话便以阿朵讲述,吴中元聆听为主,阿朵讲述的时候吴中元很少插话,其实阿朵的情况与那个捐了肾脏资助自己女朋友读书的眼镜儿有些相似,不同的是阿朵是个女的,而眼镜儿是个男的。

    吴中元崇尚男女平等,但他崇尚的男女平等并不是绝对意义上的男女平等,在他看来男女平等是建立在能力,财富,学识占上风的一方心里的那杆秤是准的,主动的让出一半地位给自己的另一半,而不是男女打破头的争抢家里谁说了算。

    他之所以不批评阿朵是因为阿朵是女人,是弱者,她没有主导权,只能被动承受。

    但他也不能表扬阿朵做的对,因为阿朵真的做错了,她犯了三个错误,一是她不该将罪责归咎于那个女人并去攻击她,因为男人在生理上占了主动,女人再怎么引诱一个男人,上与不上都取决于男人,所以男女问题上,男人肯定要背负大部分责任。

    二是她不该试图挽留一个想走的人,一段感情的维系取决于男女双方,只要其中一方动了离开的念头,那就是对这段感情没有留恋了,另外一方任何形式的挽留都无济于事。

    阿朵犯的最后一个错误是阿朵过分注重自己的内在而忽略了外在,案卷中有阿朵入狱时的照片和受害者的照片,受害者比阿朵还要大两岁,但是保养的比较好,看着比阿朵要漂亮,而阿朵因为常年的劳作,加上不注意自己的衣着穿戴,三十来岁的人搞的跟个五十多的老妈子一样。

    以貌取人是所有人的共同特点,尤其是男人,更加看重女人的容貌,女人吸引男人的优点有很多,但是第一点也是比重占的最大的一点就是容貌。

    一个女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一定要尽可能的将自己打扮的细致些,不能为了勤俭持家而苛刻自己,将自己过早的变成不修边幅的黄脸婆,如果认识不到这一点,下场很可能会很悲哀。

    一个男人不管过的再难,都不应该苛刻自己女人的化妆品和保养品,夫妻就是夫妻,不是兄弟,不是战友,是相互陪伴一起变老的异性,如果女人比男人衰老的要快,男人就有极大的可能变成陈世美。

    整个过程吴中元都很少说话,只问了三个问题,第一个是你男人有了外遇之后还会给你钱花吗?阿朵回答会,她一直不缺钱,但她体谅老公赚钱不容易,不舍得用,不像那个狐狸精,总是大手大脚的花她老公的钱,真不要脸。

    吴中元问的第二个问题是他现在还会过来看你吗?阿朵也给予了肯定的回答,但她老公埋怨她将事情闹大,搞的他没脸见人,而她也担心自己判了这么多年,老公在外面会遇到其他女人。

    最后一个问题是他跟你提出过离婚吗?阿朵回答没有,但是他总不回家,而且带着那个狐狸精到处旅游,给狐狸精买东西。

    吴中元没有批评阿朵,也没有指出阿朵的问题出在哪儿,一来他是男人,再怎么客观公正他也是男人,不可能百分之百了解女人的心理,任何的批评都有主观臆断之嫌。再者,阿朵读书少,看待问题做不到全面客观,如果让她认识到老公的外遇与自己的不修边幅有直接关系,她会怀疑感情,会怀疑人生,会以点概面的否定自己身上的各种优点。

    但是完全不发表意见也不行,因为阿朵始终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不认罪就不能减刑,这是个死结,还是得设法让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争取早点儿出去。

    阿朵进来之后管教肯定对她进行过相关的教育和开导,但阿朵却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这就说明正常的开导对阿朵是无效的,得剑走偏锋。

    思虑过后,吴中元走到阿朵身边,自其耳边低声说了几句,阿朵闻言恍然大悟,起身冲吴中元连连鞠躬,“谢谢领导,谢谢领导,以后他们如果问我,我就说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这样我才能早点出去。”

    吴中元笑了笑,随手自一旁的桌上抓了把糖果塞到她的手里,“拿着,心情难受的时候就吃一颗,你还有孩子,他们还在外面等着你。”

    阿朵握着糖果,感激流涕。

    吴中元摁下桌上的按钮,狱警进来带人。

    目送阿朵离开,吴中元长出了一口粗气,男女之间的感情问题是最复杂的,不过也是最简单的,男人做好男人该做的,女人做好女人该做的,只有这样才会幸福。如果一方做不好,另一方即便做的再好也等于零,因为感情是乘法而不是加法。

    方奕自外面探头进来,“还剩下一个,接下来再调谁?我先去提人。”

    吴中元想了想,摇头说道,“不提了,最后这个谈完咱就走。”

    “怎么了?”方奕有些意外,兴师动众的协调了这么多部门,吴中元竟然只问了六个人。

    “差不多了。”吴中元随口说道,这里关押的都是犯人,是犯错之后受到关押和纠正过的,人性不得全面展示,想要真实的了解一个人,得看他在自然状态下都会做什么……

第九百三十八章 人造皮囊

    方奕这次是主动请缨过来负责协调工作的,而他之所以主动请缨是因为知道吴中元是近乎于神的强大存在,如果能够得到他的提携和指点,哪怕只有一星半点自己也受用不尽了,但是没想到来了之后连跟吴中元说话的机会都没有,只能自外面提调犯人,如此一来美差就变成苦差事了,对于苦差事,当然是越早结束越好。

    最后一个女犯是个失足少女,确切的说应该是个失足妇女,失足的时候应该还是个少女,但现在已经成了妇女了,卷宗上有她的年纪,三十四岁。

    此人犯的是盗窃罪,被判了十年,盗窃不属于暴力性犯罪,按理说不应该判的这么重,但是她因为盗窃数额巨大,而且一直认识不到自己的错误,所以才会被重判。

    这个女人不管身材还是长相都还过得去,但是她的脸上明显动刀了,而且还不是微整,而是翻天覆地的大整,尤其是下巴,尖的吓人,酷似葫芦娃里的蛇精。

    蛇精不知道吴中元是什么人,只当他是审案子的,进来之后迫不及待的询问是不是要对她的案子进行重审。

    蛇精之所以这么问也是有原因的,在她看来自己做的事情就算数罪并罚也不应该判的这么重,她始终认为一块表不应该估价八十五万,而且自己也不是偷窃,而是陪对方睡了一觉之后人家送给她的。

    为了让谈话能够继续下去,吴中元就没有否认自己是办案人员,先给蛇精强调了一遍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然后让她详细交代自己的罪行。

    蛇精是个失足女,与黄有关的事情她基本上都干过,她的讲述采用的是倒述的方式,也就是先说最近发生的,然后逐渐往前回忆。

    她栽跟头这件事情是因为在酒吧钓了个凯子,吴中元不明白凯子是什么意思,就追问了一句,蛇精回答凯子就是冤大头。

    这个冤大头是个中年人,一看就很有钱,吴中元本人对酒吧没什么偏见,只当那里是喝酒的地方,但是蛇精比他了解内情,给他科普了一下,酒吧就是偶遇约泡的地方。

    “没你说的那么夸张吧,也可能有人只是想去喝酒呢。”吴中元半信半疑。

    蛇精歪头撇嘴,“酒吧的酒水比外面贵十倍,不是为了泡仔撩妹,谁会去那里,想喝酒家里不能喝吗,酒桌不能喝吗,量贩ktv不能喝吗?”

    吴中元从未去过那种地方,也没有发言权,便摆手示意她继续往下说。

    在酒吧偶遇之后,二人一番眉来眼去,冤大头请蛇精喝酒,然后就喝多了,再然后就住宾馆去了,在酒精和荷尔蒙的双重作用之下,自然而然就苟合了,事后蛇精见冤大头没有给钱的意思,心里不平衡,感觉他吃白食儿,便撒娇发嗲的要钱,冤大头也是喝多了,随手就将手表摘下来送给了她,然后倒头就睡。

    冤大头睡着之后,蛇精穿上衣服走了,整个事情经过就这么简单,结果第二天蛇精就被抓了,是冤大头报的警,说她偷走了自己的手表。

    手表和手表不同,冤大头戴的是一块定制的百达翡丽,这是一款比劳力士还贵的手表,冤大头可能只是想拿回自己的手表,但是这块手表太贵了,定价八十多万,直接成了公诉案件。

    能戴这种手表的人都不是一般人,冤大头自外面急三火四的想办法撤案,但蛇精可不知道冤大头在外面干什么,只当自己被耍了,抱着同归于尽之心一口咬定冤大头把她给强歼了,于是冤大头也被抓进去了。

    两个人都进去了,彼此不能见面串供,谁也没办法自外面活动了,于是就越咬越深,最终全倒霉了,两项罪名全成立。

    盗窃罪简单说来就是非法占有别人的财物,冤大头不承认自己把手表送给了蛇精,蛇精说什么都没用,手表就在她的手里,铁证如山。

    而强歼罪有两大要素,一是违背妇女意志,二是某些部位有接触,是不是违背妇女意志完全是女人说了算,就算监控里女人把男人拖进了房间,事后女人也可以倒打一耙。就算监控拍到女人把自己扒光了,事后女人也可以说自己在关键时刻反悔了,而对方霸王硬上弓了,一告一个准儿,这事儿还不能按照逻辑来推断,只认事实,女人说自己不愿意,那就是违背妇女意志。

    第二个要素就更简单了,只要某些部位碰上了就算,不是说非要干完或是干到一半才算,只要碰上了,哪怕只是在门口敲了敲门,那也是强歼既遂。

    吴中元是因为蛇精一直不认罪悔罪才选的她,他原本还以为有什么隐情呢,没想到是这么一出儿屎臭尿騒,这俩家伙也算是霉星高照,都栽在同道中人手里了。

    为了争取宽大处理,蛇精开始彻底坦白,酒托,送外卖,仙人跳她都干过,酒托就是在酒吧里引诱冤大头,让他们花钱买酒,而她们则有一定的提成,按照蛇精的说法,男人都喜欢在女人面前装大爷,分明不舍得花钱,却非要硬着头皮摆阔气,一瓶最便宜的红酒也得两三千。

    酒托也不一定会放冤大头鸽子,她们都是高手,阅人无数,火眼金睛,哪个冤大头真有钱,哪个冤大头是装的她们一眼就能看出来,真有钱的她们也会跟对方走,如果是没啥钱的,骗他们买几瓶酒她们就找借口溜了。

    吴中元不太懂送外卖是什么意思,蛇精一解释才知道是送货上门,确切的说是送人上门,送外卖和仙人跳是同时进行的,所谓仙人跳就是关键时刻一群男的破门而入抓歼敲诈,至于是送外卖还是仙人跳,也由蛇精这种女人临时决定,在不知情的男人眼里蛇精等人都是待宰的羔羊,殊不知他们才是羔羊,蛇精等人全是道行高深的妖精,一个男人胆子大不大,敢不敢反抗,在受到恐吓之后会不会跪地求饶她们一目了然,能宰就宰,不能宰就卖。

    像蛇精这种女人都是多次被相关部门打击和处理过的,但是这并不影响她告冤大头强歼,哪怕是在卖霪之前的一瞬间女人反悔了,而男的非要继续,那也算强歼。

    听完蛇精讲述,吴中元冷然一笑,很多人认为灯红酒绿,纸醉金迷,声色犬马,骄奢霪逸是一种享受,殊不知诱惑的背后隐藏着巨大的风险,一时头脑发热想要找点儿刺激,被套路勒索还算轻的,被抓进去名声扫地,家破人亡也不是没有可能。

    此时天还没亮,吴中元便没有结束谈话,而是随口问了句“你是怎么走上现在这条路的?”

    这个问题蛇精用了四十多分钟进行回答,谁也不是一开始就坏的,蛇精也不例外,变坏的过程很复杂,但归结起来却很简单,那就是一点一点变坏的。

    说的直白一点就是底限一点一点的丧失,一开始陪酒时让男人摸摸手,后来见同行赚的比自己多,便违心的放开了尺度,让摸摸其他部位,再然后感觉已经这样了,亲一口也没什么大碍了,等到最后连最后的底限也丧失了,一旦丧失了最后的底限,也就满不在乎了。

    蛇精的这番话给了吴中元很大启发,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长时间的待在污秽的环境下谁也不可能干净出来。再者,底限都是一点一点丧失的,这一点不止适用风尘女子,也适用于所有人,随意举个例子,喜欢奔驰宝马的人因为买不起而一次次降低标准,最终买了个小电驴,这其实也是在一步步的丧失自己的底限,所有能够降低标准的人都是可能丧失底限的人,宁缺毋滥是极为可贵的品质。

    蛇精空有一副人造皮囊,智商却低的吓人,直到最后还将吴中元当做审讯人员,一个劲儿的向他解释那块手表自己真不是偷的,而是冤大头送的。

    吴中元不喜欢亏欠别人,哪怕对方不是个好人,转念过后给蛇精出了个主意,让她翻供,争取把冤大头放出来。

    蛇精不愿意,只道便宜了冤大头。

    “你只有把他放出来,他才可能会捞你出去。”吴中元话到嘴边又憋了回去,一个时刻想着害别人的人,是没必要搭救的。

    摁下桌上的按钮,外面来人押走了蛇精。

    此时天已经亮了,方奕一夜未眠,打着哈欠走了进来,“真的不再提审了?”

    “不提了,收拾一下回去吧。”吴中元说道。

    “好不容易把手续办下来,协调好了,就审这么几个有点太亏了,”方奕说道,“要不咱们再审几个吧,只是别把时间安排的这么紧,劳逸结合,一天少审几个。”

    “这又不是吃自助餐,多吃几口才划算,”吴中元笑道,“我谈话的这六个人都是比较有代表性的,其他也没什么新意。”

    “那咱们回去?”方奕问道。

    “跟狱方交代一声,我送你回去。”吴中元说道。

    “你不回去?”方奕追问。

    吴中元摇了摇头,“我还要往别的地方去,我把你送回去。”

    “没事儿,我不急,你想去哪里我陪你。”方奕不想离开吴中元。

    吴中元想了想,出言说道,“你去跟他们打个招呼,咱们出去吃饭,吃完饭再说……”

第九百三十九章 生老病死

    方奕去和狱方打招呼,吴中元也离开了被众人抽的乌烟瘴气的房间,去外面透气。

    这时候监区里的犯人已经开始出操,一个个剃着光头,眉宇之间透着掩饰不住的颓废和无奈,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失去自由是最可怕的事情,意味着见不到亲人朋友,也意味着外面发生的一切自己无缘参与。

    有很多人标榜自己喜欢安静,实则他们只是叶公好龙,只是为赋诗词强说愁,真正喜欢安静的人少之又少,只有足够强大的人才能享受安静,凡夫俗子是耐不住寂寞的,他们喜欢参与,喜欢热闹,喜欢交往,在他们看来这种毫无意义的忙碌就是获得和拥有,一天不出去嘚瑟就好像吃了天大的亏。

    狱方原本就对吴中元敬畏有加,唯恐哪里配合不好落下埋怨,一听二人要走,瞬时如释重负,挽留二人吃饭无果之后由狱方派车将二人送往市区。

    狱方派的是监狱最好的车,跑的很快也很平稳,吴中元突发奇想,想要挑几辆好车送回去,但这个念头刚刚浮现就被他自己给否定了,不是能力不足,而是古代的路况不行,而且没有加油站。

    一个人如果足够强大,哪怕是胡思乱想,在外人看来也是在深沉斟酌,方奕和司机哪里知道吴中元出神发愣是在考虑要不要送辆汽车回去,还当他在思考什么重要的问题。

    去到市区是上午十点多,方奕也不急着去机场,而是找了处海鲜市场,让吴中元挑选自己想吃的东西,然后找了家小店,花钱让人家帮忙制作。

    吴中元身上有钱,但方奕不让他花钱,非要请他,吴中元无奈,只能由得他。

    现在有很多人羡慕公职人员的铁饭碗和朝九晚五并因此仇视他们,实则公职人员的工资并不高,只能保证他们的衣食无忧,而他们付出的代价是永远不可能成为富人,因为上级不允许他们经商,而想要权利双收,那就要面临进去的风险。

    一顿饭花了方奕四千多,一千多的饭菜和三千多的酒水,二人喝了一瓶茅台,经常有人说自己喜欢什么牌子的烟和什么牌子的酒,就好这口儿,这其实都是自欺欺人的说法,论口感和品质,茅台中华的确上乘。

    吃饭之时方奕猛打感情牌,回忆二人一起自鄱阳湖寻找癞头鼋的情景,又讲述自己和王欣然一起执行过什么任务,吴中元知道方奕这么做是有目的的,却并不反感,因为大部分的善意其实都是有所图求的,不能因为对方有所图求就否定对方的善意。

    古代的酒水度数很低,连二十度都没有,突然喝五十多度的,加上没有以灵气压制酒力,吴中元就有些微醺,他随身携带了不少补气丹药,便自其中找出一枚淡蓝色的洞玄灵丹送给了方奕,又随手送了方奕一程,直接将他送回了十八分局。

    送走方奕,吴中元开始斟酌去处,他也没往远处去,见不远处有家敬老院便隐身去了那里,他这次回来没什么具体的观察对象,任意一个地方,随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他的观察目标。

    他去到敬老院的时候敬老院正在开饭,这是一家普通的敬老院,伙食一般,里面住的都是七八十岁的老人,老头多,老太太少。

    氛围和气场这东西是真实存在的,老人多的地方免不得透着一股垂暮之气,老人最大的特点就是慢,吃饭慢,说话慢,走路慢,不管干什么都慢。

    吃完饭,老人们开始晒太阳,晒太阳的时候免不得说话聊天,话题主要分为两种,一是谈论子女,虚荣之心人皆有之,老人也不例外,他们会谈论自己的子女有多优秀,有多忙碌,所以才无法亲自照顾他们,只能将他们送进敬老院。

    这其实也是一种自欺欺人的心理,看的出来他们并不喜欢敬老院,被送进敬老院的老人都有被抛弃的想法,但他们极力的给子女寻找借口,以此自我安慰。

    除了子女,老人们谈论的更多还是过往,也就是回忆过去,年轻的时候做过什么值得炫耀的事情,有哪些别人不敢做的事情自己做了。

    吴中元耐性好,自午后一直听到三点多老人们回屋,总结的结果是这些老人其实也没做过什么与众不同的事情,值得回忆并欣慰的事情少之又少,实则在同样的教育,相似的环境之下,大部分人的意识形态和生活轨迹都差不多,很少有人是真正与众不同的,更多的都是自以为与众不同。

    吴中元一直等到敬老院吃晚饭才离开,他并没有因为老人们在敬老院心情郁闷而去怪罪那些将父母送进敬老院的人,真正不孝顺的子女也很少,大多都是忙于生计的可怜人,他们没有过多的精力去照顾和陪伴自己的父母,只能将父母送到这里来。

    其实每个人都应该去趟敬老院,去看看那些垂暮老朽之人,平庸无罪,但甘于平庸,不思进取真的有罪,哪怕只是为了年老之后多些吹牛炫耀的资本,年轻的时候也得鼓起勇气,做几件轰轰烈烈的大事。

    这家敬老院之所以人多是因为离医院近,不远处就是一所地级市的大医院,夜幕降临之后吴中元又去了那里。

    他没有进病房,而是坐到了楼顶,他现在感官异常敏锐,而且还可以同时聆听多人谈话而思绪不乱,他所在的大楼是肿瘤科的住院楼,这里住的大部分都是恶性肿瘤患者,说白了就是癌症患者。

    吴中元身边放着一个果篮和一些干果,果篮和干果都是他自医院里面的超市拿的,这是一家黑心超市,卖的东西比外面贵很多,他偷吃这点儿就算给挨坑的顾客报仇了。

    世间万物皆由气息凝聚而成,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气息,由于这里都是恶性肿瘤患者,发出的便是阴郁黑气,吴中元此时就像坐在一个冒着黑烟的大烟囱上。

    吴中元是六点多来的,坐到晚上十一点多,十一点多病人和陪床的几乎都睡下了,也听不到什么了。

    五个小时,他听到了很多不同的谈话,但大致还是可以归为几类,最多的就是心疼医药费,以农村患者居多,城里人也有,别说没有医保,就算有医保,很多特效药物也是不报销的,一个人生病,真的能够拖垮一个家庭,而且会在很短的时间内拖垮。

    这时候信奉平凡可贵的人就抓瞎了,没钱说什么都白搭,没钱人家就不给上药,也不能怪医院狠心,因为医院也要生存,而且站在平等交换的角度,治疗用药也应该给人家医院钱。

    偷偷的哭,长吁短叹,打电话借钱,抽闷烟,这些都无济于事,谁都知道工作很累,想要赚钱肯定要多付出心血和汗水,谁不知道隔三差五喝顿小酒儿很舒服,谁不知道下班之后打个游戏很有趣,谁不知道周末钓鱼游玩很惬意,但安逸是要付出代价的,那就是收入的减少,不止书到用时方恨少,钱也一样,父母妻儿需要时自己却拿不出钱,这是一个男人最大的悲哀,也是一个男人最大的失败。

    五个小时的聆听,吴中元也听到了很多谎言,他很纳闷儿,都病成这样了,很多病人竟然还选择相信家人的谎言,相信自己没事儿,是被强烈的求生欲冲昏了头脑,还是因为懦弱而不敢面对现实。

    该来的总会来,该面对的迟早要面对,不会因为选择不去正视而不发生,所有患者都是有心愿和牵挂的,但是总结之后吴中元发现一个规律,那就是所有的遗憾和心愿其实都是可以在得绝症之前做好的,不是上天没给他们机会,而是他们一直在拖,一直在懈怠,直到生病了才开始着急,这是明显的后知后觉,如果不生病,他们可能到七老八十也还会拖。

    也有一些病人是清醒的,能够勇敢的面对现实,自知命不久矣开始安排后事,主要表现是强烈要求出院,不想多花钱,连累自己的家人。

    正所谓太上无情,指点乾坤的圣人首先要将自己自人世间的情感中超脱出来,只有超脱才能旁观,只有旁观才得公正,按理说吴中元是不应该出手改动什么的,但是最终他还是出手了,是五楼病房的一个女病人。

    这是个五十来岁的女人,家人都陪在身边,家人都在骗她,说她没什么大碍,而女病人却知道自己得的是绝症,但是面对家人善意的欺骗,她并没有戳穿,而是全力配合他们,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而且在随后的交谈之中有意无意的告诉了家人家里有多少积蓄,自己的首饰都放在哪里。

    在家人强颜欢笑的时候,她竟然能够配合着笑出声来。

    不遇到重大变故,永远不知道谁是勇士谁是懦夫,吴中元很佩服这个女人的心理素质,但他更佩服的是这个女人的高尚,绝大部分人都会将家人视为负面情绪的垃圾箱,一味的倾倒苦水,希望得到更多的关心,这个女人并没有那么做,她将好的情绪都给了家人,巨大的心理压力自己承担了下来。

    庄子有语,神人无功,圣人无名,站在这个角度上说吴中元应该悄然出手,悄然退去,不应该惊动任何人,甚至不应该惊动患者本人,但吴中元并没有这么做,而是现出身形,光明正大的走进了女人所在的病房。

    女人的作法令他很是感动,他要当着她的家人和同病房其他病人的面表扬并褒奖她,而他也的确这么做了。

    不等众人反应过来,吴中元便离开了病房,没有给女人一家人向他道谢的机会,他之所以这么做也并不是为了得到他们的感谢,而是他想要这么做。

    离开医院时已经快十一点半了,吴中元再度斟酌去处,想到昨晚大鼻子所说的酒吧,他便有心过去一探究竟,但是转念一想,总往藏污纳垢的地方跑好像有些不妥,但是再一想,貌似也没什么不妥,自己此番回来本来就是为了观察纸醉金迷和灯红酒绿的。

    打定主意,便坐上了医院门口的出租车,“去酒吧。”

    “哪个酒吧?”司机问道。

    “最热闹的酒吧……”

第九百四十章 少年心性

    吴中元这话一出口,司机立刻知道他不是本地人,像他这种不是本地人还大半夜往酒吧跑的,不绕弯宰他简直是天理不容。

    不过司机也没有白带他兜圈子,绕路的同时热情的向他推荐比酒吧更好玩的地方,像这种开夜班的司机,对本地的夜生活是最为了解的,司机给他推荐的是迪吧,也就是蹦迪跳舞的地方。

    吴中元此行的目的是俯览人生百态,也没什么具体目标,听司机这么说,便将司机当成了观察对象,追问他为什么迪吧比酒吧好玩。

    司机的回答是去酒吧的都是伪小资,年龄一般比较大,而且还有很多酒托儿,去酒吧消费高,还容易竹篮打水。迪吧消费低,去那里的都是年纪小的,相对好骗,定个卡座,摆上几瓶酒就有人主动送上门。

    听司机这般说,吴中元便临时改变了主意,不去酒吧了,去迪吧。

    国人没有给小费的习惯,普遍认为给小费是在装阔浪费,其实这是很大的误解,谁都不可能白拿别人好处,哪怕他们只是出租车司机或酒店门童。

    拿了吴中元一百块钱,出租车司机马上不兜圈子了,立刻抄捷径送吴中元去迪吧,途中还向吴中元解释什么是卡座,去了之后应该点什么酒,以及本地交朋友的大致价格。

    据司机所说迪吧最热闹的是十二点以后,吴中元便没有急于赶赴目的地,途中喊停了司机,自路边的大排档请司机吃烧烤。

    司机欣然应邀,虽然已经快十二点了,大排档里仍然有很多人,在这里吴中元见到了传说中穿貂儿的剥蒜小妹儿,说来也怪,穿貂儿的基本上跟的都是一脸油腻肥头大耳的大金链子,平心而论,以是否戴大金链子来判断一个人是好是坏有失客观,他也并不讨厌别人戴大金链子,但他讨厌别人咋咋呼呼的吹牛逼,好像说话不带点儿脏字就没有男子汉气概了,一会儿要弄死谁,一会儿又认识哪个科长局长,一会儿又有几个工地几个沙场,一会儿又到了这片儿找他好使,各种不靠谱的吹嘘。

    一旁的剥蒜小妹将男人气概错误的理解成了粗俗和粗鲁,对大金链子一脸的崇拜和仰慕,貌似男人就应该这样,要是说话文明了,声音稍微小点了就不爷们了。

    实事求是的讲这个剥蒜小妹儿长的还可以,配这个口臭严重的大金链子有些可惜了,但吴中元生出这种想法之后立刻进行了反省,为什么自己会有这种想法?难道这二者不是绝配吗,自己为什么会感觉可惜?

    反省过后很快找到了原因,自己感觉可惜是因为自己站在了男人的立场,如果站在俯视的角度,应该感觉这是一种很正常的组合,就像才子配佳人一样,坏人也总得有个伴儿。

    虽然讨厌别人狂吹一气,吴中元也并未发难,这是底层人的快乐,没必要剥夺,吹的本质是无中生有,是夸大其词,真正有底气的人是不会吹嘘的。

    旁边一桌是一男一女,都是二十五六岁,男的在给女人勾勒美好的未来,虽然自己现在一无所有,但自己不甘于平庸,以后一定要开公司,还要上市,还要做慈善。

    起初吴中元还当这个男人只不过是在吹牛,后来才知道他在以此挽回双方即将崩溃的关系,说到最后男人深情的看着女人,煽情倾诉,“你是我今生的唯一,失去了你,就算赢得了世界也毫无意义。”

    古有曲高和寡一说,吴中元现在就是这种情况,在他看来这个世界到处充斥了虚假和错误,大金链子和煽情男令他感觉很不舒服,已经处于出言讥讽的边缘了。

    就在此时,隔壁一张桌上的传来了吧唧嘴的声音,转头望去,只见是大排档老板请来的一群人,正在直播宣传自己店里的招牌菜,那家伙吃的满嘴流油,为了证明好吃,一个劲儿的吧唧嘴,越吧唧越响。

    吧唧嘴就像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棵稻草,令吴中元不想再忍,侧目歪头,“你爹没告诉你吃饭吧唧嘴很令人讨厌吗?”

    他说话的声音并不大,却也不小,这话分明是冲着干仗去的,此言一出,吧唧嘴及其同桌的那些人全都愣住了。

    见他们没有立刻发难,吴中元又转身看向煽情男,“你咋那么能吹牛逼呢,还失去了人家赢了世界也毫无意义,你就算不失去她,也赢不了世界呀。”

    煽情男没敢吭声儿,因为他发现吴中元是在找茬干仗。

    都不敢吭声,大金链子敢,“你想找茬打仗是吧?”

    “哎呀,这都让你看出来了,”吴中元笑道,“其实我最想揍的是你,你不吹能死啊,想在这个蠢女人面前装蒜回家装去,在外面咋呼什么。”

    不等吴中元说完,出租车司机就吓跑了,他是来蹭饭吃的,可不想惹麻烦。

    “哎呀我去,”大金链子猛然站起,大手一挥,“弄他。”

    几个小弟抄起酒瓶子就冲过来了,吴中元随手变出一根手腕粗细的木棍,接连四棍,棍棍砸头,四个小弟尽数扑倒在地,一个个就跟触电的蛤蟆一样,双腿伸的溜直。

    大金链子傻眼了,是真的傻眼了,打仗他见过不少,但直接砸头的却很少见,他们打仗可不是为了要人命,顶多是为了吓唬人,直接砸头可是很容易打死人的。

    “还愣着干什么,亲自上啊。”吴中元出言激将。

    众目睽睽之下,大金链子不愿露怯,硬着头皮抓起了酒瓶子。

    “别拿酒瓶子,这个套路都被用烂了,没新意,真有种你就去厨房拿把刀。”吴中元说道。

    “兄弟,你到底想干什么?”大金链子还是露怯了。

    “你不配做我兄弟,快去拿刀,别说你害怕了,你老妹儿还在旁边站着呢,你丢不起这人哪。”吴中元冷嘲热讽。

    “哎呀我去,”大金链子恼羞成怒,转身向后厨跑去,“老子今天非弄死你不可。”

    待大金链子离开,吴中元环视左右,“不碰电话的都是好人,我不打好人。”

    虽然吴中元说的委婉,但众人还是明白他想表达什么,纷纷将双手放在了他能看到的地方,他们之所以这么听话倒也不是因为怕挨打,而是吴中元此时在做的是他们想做而不敢做的。

    不多时大金链子回来了,手里多了把刀,吴中元要打他无异于降维打击,而且降了好几个维度,但吴中元没有将他打趴下,只是敲断了他拿刀的胳膊。

    大金链子杀猪一般的叫喊,嚎的那叫一个难听。

    “赶快打电话,你不是有几百号弟兄吗,都叫来,”吴中元笑道,“你女人在一旁看着呢,叫不来几百个兄弟,你丢不起这个人。”

    大金链子仍在嚎叫,并不接话。

    “你为什么不打电话,难道你没人可叫?”吴中元故作认真,“快点喊人,今天你丢人丢大了,要不找回这个场子,你以后怎么好意思去干死别人,怎么好意思在女人面前装逼?快打电话叫人,我保证不跑。”

    大排档的众人见吴中元装模作样的戏弄大金链子,无不感觉有趣,纷纷窃喜偷笑。

    “你笑什么?”吴中元转头怒视吧唧嘴,“继续吧唧,吧唧五分钟,少一秒我撕烂你的嘴。”

    吧唧嘴不想吧唧嘴,因为众目睽睽之下丢人,但吴中元只向他迈了一步,他就开始吧唧了。

    吴中元又转头看向那个煽情男,“接着说你的情话,不把我膈应出一身鸡皮疙瘩,我让你以后说话漏风。”

    煽情男愕然瞠目,没有反应。

    吴中元又向他走了一步,煽情男直接吓尿了,也吓哭了。

    吴中元嫌弃的看了他一眼,转身又看向大金链子,“快打电话喊你的几百个兄弟,不打我就一棍敲死你。”

    剥蒜小妹见势不好,挤出虚假笑容,尴尬上前,“别生气,别生气,有话好好说。”

    “行,既然女人出面求情了,我就不打他了,你大哥不是抢了好几个工地,霸占了好几个沙场吗,肯定赚了不少钱吧,你们给我十万块钱吧,算是补偿我的精神损失费。”吴中元笑道。

    “大哥,我们没那么多钱。”小妹笑的比哭还难看。

    “一万,一万也行。”吴中元笑道。

    “一万也没有。”小妹语带颤音。

    “真没有?”吴中元笑问。

    “真没有。”小妹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就在此时,吴中元手腕上的通讯装置响了,吴中元自兜里拿出耳机,接了电话。

    电话是高局长打来的,没说别的,就问接下来还有什么事情需要他们配合。

    吴中元知道高局长打这个电话的用意,他手腕上的装置很可能有实时监控功能,总部知道他正在做什么,担心他玩得太大会出问题,所以提醒他一下。

    结束通话,吴中元自兜里拿出一万块钱扔给了倒在地上的大金链子,“想要得到别人的尊重有很多方法,装坏人是最愚蠢的一种。”

    吴中元离开大排档时外面已经聚集了很多围观群众,吴中元旁若无人的穿过人群,出租车已经吓跑了,他便沿着街道步行向西。

    虽然做了自己想做的事情,吴中元却并没有非常兴奋,事实恰恰相反,他察觉到了危险,危险不是来自别人,而是来自于他自己,一个拥有了绝对权力和绝对实力的人是非常危险的,很容易肆意妄为,而他此时已经出现这样的苗头了。

    静心细想,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跟他的年纪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他的能力的确是冲上去了,但心境还是年轻人的心境,想要做到俯览旁观,彻底超脱抽离还需要继续努力……

第九百四十一章 神恩天威

    先前在车上司机曾经说过迪吧拐弯就到,司机跑了,吴中元便步行前往,行走的同时进行深刻反省,倒也不是自己没毛病非要矫情的给自己找点儿毛病,而是先前的所作所为的确值得商榷和推敲。

    单就先前的所作所为而言,表面上看是没什么问题的,那几个人的确应该受到批评和惩戒,而且对他们的惩戒会在小范围内将社会风气往好的方面进行引带,但是再往深了想,自己还是不应该出手干预的,原因也很简单,世间的善恶美丑是同时存在的,就像光洁的马路下面一定会有污秽的排水沟,要允许阴暗的存在,它们的存在定然有其存在的原因,身为一个居高俯览,超脱物外的主宰者,没必要对一些不好的现象赶尽杀绝,也没必要对一些素质低下的人进行打击惩罚。

    想明白了这个道理,吴中元也没有过多的纠结,打就打了,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以后遇到类似的事情他可能还会出手,不是为了导人向善,也不是为了惩罚罪恶,可能只是为了让自己心情好。

    悟性这东西真不是每个人都有的,所谓悟性实则是极度发散的感性思维和异常严谨的理性思维共存的一种思维方式,通过对此事的反思,吴中元得出了两个心得,一是身为主宰者,要对光明和黑暗一视同仁,都将它们视为自己的一部分,不能有厚此薄彼之心,光明和黑暗都是无法彻底铲除的,只能进行微调,保持平衡稳定,如果将光明彻底铲除,黑暗之中会重新生出光明,如果将黑暗连根拔起,光明的一部分也会转化为黑暗。

    二是对太上无情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受意识形态和所受教育的影响,自己目前还有以光明自居的狭隘心态,遇到一些自己看不惯的事情还是忍不住出手,这种带有强烈主观成分的情绪是不应该有的,只要有喜怒哀乐,就表示自己还有立场,只要还有立场,格局就不够高。

    倒也不是非要将自己搞成四大皆空,什么都不在乎,好像什么都是浮云,而是要保持一颗平常心,对于光明美好的一笑置之,孺子可教。对于黑暗卑劣的也一笑置之,竖子顽劣。哪怕到最后彻底远离世人,也不是因为对人性的失望,而是源于对人性善恶美丑并存的豁达。

    不知不觉吴中元来到了迪吧门口,不过他没有急于进去,而是自花坛边上坐了下来,进行更加深远的冥想,自己之前之所以会进行反省,本质是认为自己做的不太好,流于幼稚,有违一个帝王的格局和气度,但这种反省本身也是带有狭隘性的,说白了就是还是在端着,自己是个帝王不假,但自己也是个年轻人,没必要为了超脱而刻意超脱,想干什么完全可以放开手去干,这一点与之前的感悟并不冲突,道理必须得懂,但至于怎么干,可以看心情。

    想到此处,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一个人,济公,疯疯癫癫的济公,济公的疯癫其实也不全是饱含深意,有很多时候他也是随心所欲,那句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也是有道理的,原则问题必须恪守,旁枝末节没必要拘泥,不然就着相了,就不是大乘而是小乘了。

    扫地不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纱罩灯,这种近乎于苛刻的善举其实是完全没有必要的,早晚上香诵经敬神的确心诚,但是也没必要因为忙着去做别的事情偶尔忘了上香而愧疚自责,随便举个例子,东哥喝多了犯了点作风错误,但这并不能否定他一直在做善事对社会有着很大的贡献。行善之人没必要对自己太过苛刻,世人对他人也不应该有道德上的洁癖,只要所做的大部分是好事,就可以说这个人是个好人。

    也正是因为世人有道德上的洁癖,所以才会将很多一直为善偶然犯错的人推进无底深渊,不分青红皂白一棍子砸死,各种口诛笔伐,各种狂喷乱吠。以至于当事者本人万念俱灰,失去了继续行善的信心,弃明投暗,再难回头。

    就在吴中元静心思虑之际,迪吧里摇摇晃晃的出来一个年轻的女人,此人年纪不大,二十出头,大冷天还穿着短裙,染着黄毛儿,涂着绿指甲,此人明显喝多了,出来之后冲着花坛就来了,弯腰弓背,一通乱吐。

    吴中元见状急忙起身避开,那黄毛儿吐完了,一屁股坐在花坛边上,起初还能勉强坐住,后来彻底迷糊了,身子一歪,倒在了花坛旁边。

    就在吴中元一脸嫌弃,掩鼻远避之时,不远处走过来两个男人,年纪不算大,但也不算小了,二十五六岁,走路故意左右摇摆,活像两只鸭子,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这两个人此前一直待在迪吧外面,跟这个醉酒的女人明显不是一伙儿的,二人上来之后假装关心与那醉酒女人说话,见女人醉的人事不省,便将她抬了起来,塞进了不远处一辆破轿车里。

    吴中元一直在近处旁观,但他并未出面制止,原因很简单,他不认为这个女人值得救护,酒是自己喝下去的,喝多了之后可能会出现什么结果她自己应该很清楚。

    沉吟过后,吴中元跟上了那辆破轿车,破轿车左拐右拐,开到了一家旅店的停车场,这是个比较低档的旅店,二人貌似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情了,熟练的将那个女人抬进了二楼的一处房间。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既在吴中元意料之中,又在吴中元意料之外,他知道等待这个女人的会是什么,却没想到这二人会对这个女人做出各种他想象不到的卑劣丑恶之举,不但用相机拍下了大量的照片,还在事后打电话喊来了其他人,前前后后喊来五六个。

    吴中元原本是想去迪吧的,但突然发生的这件事情让他改变了主意,整个下半夜他都没有离开旅店,这个女人是彻底喝断片了,而进入房间的那些人压根儿也没把她当人看。

    恶行持续了四五个小时,吴中元没有出面制止,只是面无表情的冷眼旁观,正所谓天作孽尤可为,自作孽不可活,当这个女人端起酒杯毫无节制的把自己灌醉的那一刻,她就应该前瞻到自己可能会遭遇什么,不要指望别人为自己的错误承担后果,自己酿的苦酒只能自己喝,任何形式的放肆和放纵,都要付出代价。

    天亮之后,两个男人想走,这时候吴中元出手了,以他此时的修为,想让二人晕多久,二人就得晕多久。

    女人是上午八点多醒的,醒来之后很快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哭的那叫一个伤心。

    吴中元做了一件很冷血的事情,唤醒那两个男人,让他们打开相机,将昨晚拍下来的照片给那女人看。

    女人不看,乱叫乱喊,吴中元以灵气隔绝了声音,待那女人冷静之后平静的说道,“你如果不看,我就让他们拿走相机。”

    女子几乎崩溃了,用了很长时间才平静下来,但看了几张又崩溃了,继续哭,继续嚎。

    期间吴中元几次想要停止这种近乎残忍的行为,但最终他还是忍住了,必须让她刻骨铭心,撕心裂肺,不然不长记性。

    中午时分,吴中元毁掉了那部相机,问女人要不要报警,对方犹豫良久,不报。

    吴中元将这两个男人送到了西北荒漠,能不能活着出来看他们自己的造化。

    女子并不领情,将吴中元视为神经病,疯子,而吴中元也并不指望对方领情,他昨晚不出手是为了让女人为自己的错误承担后果,而今天不让二人带走相机,是给她留下重新做人的机会,这种看似自相矛盾的作法一般人难以理解,但是这符合神恩如海,神威如狱的天道,不要以为天道都是温情的,它还有冷酷的一面。

    吴中元离开旅店之后自街上闲逛,发现一家高档烟酒店,便隐身进入,拿了些高档烟酒,瞬移回到自己出现的位置,将烟酒送回了古代。

    刚想走,突然发现右侧水沟边上有块青石,这块青石很是方正,他感觉眼熟,便走过去仔细打量,发现上面刻着两个古字,写的是安然二字。

    毫无疑问,这块青石是吴荻或是老瞎子送来的,他此前曾经送了些水果回去,吴荻等人猜到他可能会再来此处,便用这种方法与他进行联系。

    这块石板原本应该是出现在地中央的,是春耕施肥时被地主扔到水沟边上的,吴中元想了想,自石板背面刻下顺利二字,转而将石板送了回去。

    确定古代一切安好,吴中元心境更平,瞬移回到原处,找了家饭店吃午饭。

    他之前拿走的烟酒留下了一瓶茅台,点了两个菜,自斟自饮。

    隔壁一桌是一群同学在聚会,男男女女加在一起有十几个人,一个大桌子坐的满满的,有女人在场,大部分的男人都会炫耀展示,不过他们好像也没什么值得炫耀的,只能炫耀酒量,大口大口的往肚子里灌廉价的啤酒,以此凸显自己的男子汉气概。

    任何事情都不能一概而论,但实事求是的说大部分的同学聚会都是灰黄色的,在同学情义的外衣遮掩下往往会发生一些不可描述的事情,当然也有例外,不过少之又少。

    席间有人电话响了,是其中一个女同学的老公打来的,其性质类似于查岗,说白了就是不放心。

    那个女同学对老公的查岗很是不悦,走出饭店自路旁跟老公吵架。

    吴中元没有刻意去听双方都说了什么,正确的路只有一条,正确的方向只有一个,而错误和歧途却有千万种,以各种形式的聚会为例,只要里面有同龄异性,是否参加就应该征求自己配偶的意见,对方同意才能去,对方不让去那就不能去,这无关乎怕或爱,而是身为配偶,人家有这个权利……

第九百四十二章 滚滚红尘

    眼见那个女同学一直在外面接电话,便有另外一个女人起身出去,半开玩笑的与那个女人大声说话,可能是听到了女人的声音,电话对面的男人疑心小了许多,很快结束了通话。

    两个女人重新回到酒桌上,继续与一干男同学说笑喝酒,先前出去解围的那个女人还半开玩笑的揶揄刚才打电话的女人和酒桌上一个大肚子男人在读书时便郎有情妾有意,一副撮合煽动的鸨母嘴脸。

    吴中元要的两个菜是海米拌黄瓜和胡萝卜炒肉,之所以点这两个菜也不是为了省钱,而是这两个菜在古代是没有的,实则现代蔬菜有很多都是自外国引进的,胡萝卜,番茄,洋葱,诸如这类名字带胡,番,洋的蔬菜无一例外都是外国引进来的,有些名字里不带这三个字的蔬菜也是自外国引进的。

    旁边那桌人并不知道吴中元的情况,见他点了两个廉价的蔬菜却在喝茅台,心中便多有不忿,认为他喝的是假酒,要么就是在哗众取宠,故作清高。

    这些人都是些中年人,倒也没有对他冷嘲热讽,但时不时的会转头看一眼,一脸的嫌弃和鄙视。

    面对邻桌异样的眼神,吴中元并没有隐忍,而是自兜里掏出了个手机,这手机根本就不能打电话,是他以灵气凝变出来的,佯装接电话,自言自语,嗯嗯啊啊,“嗯,是啊,没事儿,喝酒呢,什么?同学聚会?有女的没?哦,都有谁?那好,我去,哦,对了,到时候你找个女同学给我打打掩护,对对对,我就是这个意思,对了,那附近哪儿有宾馆?吃完饭不得休息一下呀,嗯,好,就这么定了。”

    这番电话打的隔壁酒桌上的人如丧考妣,面无人色,但中年人做事情比较顾后果,虽然气的要死却没有上前寻衅,但接下来酒桌上的气氛却很别扭了。

    吴中元发了坏,心情大好,喝酒吃饭,吃完饭喊了老板过来,自兜里拿出一沓钱,抽出五张拍在了桌上,“不用找了。”

    两个菜五十都不用,给五百纯属神经病,老板自然不敢要,奈何吴中元怒目瞪眼,佯装醉酒“干什么,看不起我是吧,看见没,我都喝茅台,哼。”

    吴中元言罢,扔下一脸懵逼的老板哈哈坏笑的离开了饭店,一个高情商的人想要跟别人搞好关系很容易,同样的,想要惹别人生气也很容易,吴中元做的很夸张,并不真实,其目的就是要让对方知道他是在故意讽刺他们。

    有点成就的人往往喜欢端着,也不是单纯的摆谱拿架子,而是比较在乎自己的形象,不管干什么事情都希望符合自己的身份和地位,吴中元也发现自己有这方面的倾向,便有意进行纠正,身份和地位都是身外之物,都是对人进行了某种程度的固化,会将一个人的视野和格局固定在某一层面,这对他来说是不利的,真正的造物主不但不能有任何立场,甚至不能一直以居高临下的俯视心态进行观察,要上下左右全方位的兼顾,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客观全面。

    吃饱喝足免不得犯困,吴中元也不例外,在不催动灵气的情况下他跟普通人区别并不大,喝酒之后自制力会降低,兴奋度会提高,胆子也会变大,有句话叫酒壮怂人胆,其实这话不对,酒的确可以壮胆,原本胆子就大的人喝酒之后胆子也会变的更大,之前不敢干的事情酒后往往就敢干了,道德标准也会随之降低。

    这时候是下午两点来钟,吴中元有点困了,便找了一家宾馆想要卧床休息,不过到了宾馆他却没有老实睡觉,而是循着声音穿墙巡视去了,之所以是巡视而不是偷看,乃是因为他的心是静的,并没有因为所见所闻而心猿意马。

    起初吴中元还进行了一番反省,怎么自己的观察总是围绕着这种事情?是不是自己潜意识里有这种倾向,转念一想,不是,古人云食色,性也,吃饭和繁衍后代是人的两大本性,其他的都是由这两大本性衍生出来的,自己观察的方向是对的。

    在他的印象当中宾馆里应该晚上人多,但观察过后发现午后人也不少,而且大多是一对一对的。

    观察是需要时间的,总结也是需要大量数据的,一下午吴中元就没干别的,几乎跑遍了城里所有酒店,有豪华酒店,也有商务宾馆,也包括小旅馆。

    到了晚饭之后,吴中元又转了一圈儿,还是那些地方。

    观察和总结的结果是,晚饭后住酒店的大多是一个人,多为外地前来出差的,午饭后住酒店的多为一男一女,像这种一男一女的,住的多为商务宾馆,住星级酒店和住小旅馆的都很少。

    如此一来规律就总结出来了,商务宾馆是某些行为最多的地方,而且时间大多发生在午后,男的形形色.色,女的却有一定规律,那就是以不需要上班的家庭妇女居多,当然上班的也有,但少。

    想媚俗讨好很容易,给他人各种不好的行为寻找合理借口就能得到他们热烈的拥护。想引起他人反感和厌恶更容易,只需客观的陈述事实就够了。

    有些东西见得多了,不但脏眼还会脏心,但身为主宰和制造者,必须洞悉一切真相,世人经常用神鬼来形容善恶,神是光明的,鬼是阴暗的,一个神有多光明,取决于他曾经经历过怎样的黑暗。一个鬼有多阴暗,取决于他曾经经历过怎样的光明。

    这番理论不太容易理解,简单说来就是只有经历过黑暗的人,才知道什么是光明。同理,只有经历过光明的人,才知道什么是黑暗。一个人能够驾驭多少黑暗,决定了他可以掌控多少光明。一个人失去过多少光明,决定了他会陷入怎样的黑暗。

    到了晚上,大街上开始出现烧烤的气味,很多人都喜欢吃烧烤,世人普遍认为烧烤之所以吸引人是因为里面的孜然气味,其实这也是误解,实则真正吸引人的是肉类受到炙烤之后发出的气味,究其缘由是因为烤是人类最先掌握的烹饪方法,在漫长的岁月里烤肉的气味被人类写入了遗传基因并遗传给了后代,这也是为什么火烤的气味比电烤的气味更吸引人的原因。

    世人普遍认为是正确的事情很可能并不是正确的,以小见大,真理的确是掌握在少数人手里的,而掌握了真理的人是无法与下面的人交朋友的,因为交朋友的前提是双方的思维在同一高度,要么都是睡着的,要么都是醒着的,一个睡着一个醒着,必然会矛盾重重,天天吵架。

    站在这个角度上说,门当户对也是有道理的,不过国人不太喜欢这种观点,他们更喜欢**丝迎娶白富美,灰姑娘嫁入豪门这种情节,但现实中这种情况是极少出现的。

    晚上八点,吴中元终于进入了迪吧,他从未来过这种地方,有点儿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意思,好在小费起了作用,服务生不但向他进行了意简言赅的介绍,在确定他不差钱之后还给他推荐了一个好位置,迪吧里分散台和卡座,而他所在的位置是卡座里最好的,有对坐的大沙发和台几,最低消费一千八百八,送了一瓶不知道什么牌子的红酒和几瓶啤酒,估计在外面连一百块钱都不用。

    他来早了,迪吧里人不多,放的也不是很嗨的那种音乐,而是言语含混,吐字不清的流行音乐,什么我有三个棍,嘿嘿哈呼。

    吴中元已经离开好几年了,想到自己可能落伍了,便耐着性子逼迫自己欣赏正在播放的音乐,但是最终逼迫无效,他实在是听不出这歌曲有什么可取之处,一首好的歌曲首先节奏感要流畅自然,其次歌词要优美押韵,只要具备了这两点,不管快慢都好听,但这放的是什么鬼东西,哼哼唧唧,无病呻.吟。

    好不容易把嘿嘿哈呼听完了,下一首更离谱,是首不伦不类的不知道是说还是唱的歌,故意不好好吐字说话,嘴里好像塞了个鸡蛋,呜哩哇啦的。

    一个人喜欢听什么类型的音乐其实与年龄无关,而是取决于思维方式,说白了就是在哪个频道上,这种要什么没什么的音乐吴中元实在是欣赏不了,对他来说堪称折磨,无奈之下抬手召来了服务生,一问之下可以花钱点歌,只是有些贵,一千一首。

    吴中元自然不会在乎这些,先来一首aloha heja he,这是他大学里非常喜欢的一首英文歌曲,再来一首beyond the senses,之后又点了一首夜之光,其实这首歌的歌词很差劲儿,但胜在节奏好,一首歌作曲是灵魂,占七成,歌词只是皮肉,只占三成。

    还想再点,人家不让了,马上要上人了,人家要开始蹦了,要播放嗨曲了。

    听到久违的音乐,吴中元心情大好,闭目聆听,多有惬意。

    三首歌曲听完,服务生带了一个女人走了过来,吴中元不明所以,歪头看她,这个女人年纪约摸在二十五六之间,穿着露脐装,染着白毛儿,叼着香烟,一脸的痞气。

    服务生主动介绍,原来这白毛儿是这家迪吧的场控dj。

    “我知道你喜欢哪一类的了,只要你舍得花钱,今晚为你量身打造。”白毛儿笑道。

    “多少?”吴中元笑问。

    白毛儿伸出了右手,与此同时眨眼坏笑,“万。”

    “哈哈,给你双倍,拿出你的最高水平……”

第九百四十三章 鲍鱼之肆

    白毛的本意是想赚点外快的,说的五万也是给吴中元留出了砍价的余地,但令她没想到的是吴中元不但没有砍价,反倒直接开出了双倍,这令她有些不敢置信,不知道吴中元是认真的,还是在开玩笑。

    吴中元身上只剩下不到一万现金,但纸质的东西以灵气幻化并不费事,直接拿出一捆,置于几案之上。

    幸福来的太过突然,白毛儿直接愣住了,小费她经常收到,但这么多她还是头一次见。

    见白毛不敢伸手,吴中元将那捆纸币塞到了她的怀里,“我没和你开玩笑,快去准备吧。”

    在服务生的提醒之下,白毛儿回过神来,在外围众人疑惑惊诧的注视之下抱着那捆纸币快步离去。

    花天酒地,挥金如土,这不是一个黄帝应该做的事情,但吴中元却做了,也没什么深意,就是想在彻底超脱和抽身远离之前体验一下有钱人的生活。

    不惑是悟道的前提,好奇就是有惑,对于好奇的事情不妨看一下,试一下,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儿也就不会再感到好奇了。

    过了九点,迪吧里的人开始多了,服务生将吴中元当成了祖宗伺候,乱七八糟的酒水和干果水果送了满满一桌子。

    迪吧顾名思义就是跳舞蹦迪的地方,九点半进入了跳舞的环节,跳舞的台子位于场地正中,呈方形,下面好像是带有弹簧的,会轻微晃动。

    音乐响起之后,红男绿女都跑上去乱蹦乱跳,吴中元没有参与其中,一直留在座位上,用冷眼旁观有些不太恰当,确切的说应该是饶有兴致,他并没有用批判的眼光观察这里的人,而是一种很平静的态度。

    他的钱没有白花,白毛儿也当真没有吹牛,知道他喜欢的音乐是哪一类的,播放的曲子节奏非常流畅,虽然多为快节奏的歌曲,却并不嘈杂喧闹,热血澎湃而不失优美。

    白毛儿会利用相关设备对音乐的快慢和声音的大小进行随机调整,也会不时发声呐喊,调动场内气氛,平心而论此人调动情绪和气氛的水平相当高,想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并不是单纯的瞎叫乱喊就能达到的,需要对他人的情绪非常了解才行。

    大部分人的情绪都是非常不稳定的,极易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处在这种气氛热烈的环境中,大部分人都会逐渐进入兴奋状态,会随着节奏乱晃乱蹦,跳的好的也很少,大部分都是瞎跳乱扭。

    只要留心观察,就能发现很多问题,他没有诋毁夜场的意思,但实事求是的说舞池里非常拥挤,这种拥挤是红男绿女自愿营造的,里面的男人大部分都会趁机揩油,而大部分的女人都会被揩油,各种咸猪手,各种恶俗磨蹭。

    到得这时他终于明白为什么夜场不收女人门票,只收男人门票了,实际上大部分男人都不是冲着这个地方来的,而是冲着来这个地方的女人来的。

    此时吴中元脑海里浮现出的是一句出淤泥而不染,平心而论,想要做到这一点很不容易,人所处的环境会对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正所谓与君子交,如入芝兰之室,与小人交,如入鲍鱼之肆,没有很强抵抗力的人,藏污纳垢之地还是尽量少去。

    再者,负责播放曲子和营造气氛的白毛儿也有着很强的煽动性,呐喊之时会故意加重人活着很累,人生苦短,所有人的压力都很大等等诸如此类的负面情绪,以此引起场内众人的共鸣并进行自我感动,由此令今晚的肆意放纵显得合情合理,天经地义。

    其实很多道理都是非常浅显的,就像小孩子摔了一跤,没有大人安慰时他们可能自己就会爬起来,如果大人冲过去安慰他们,他们就可能会大哭诉苦,大人其实也是这样,都想得到他人的关心和安慰。

    事实上大部分人活的并不累,只是有点小压力,但经过白毛儿的一通煽动和蛊惑,他们便感觉自己实在是太累了,太委屈了,太不容易了,太亏待自己了,太应该暂时放松一下了。

    人和人的差距是很大的,厚重的人哪怕负载千钧重担也会一声不吭,而浅薄的人受了一丁点儿委屈就可能哭天喊地,叫苦不迭,迫不及待的向身边的人求安慰,要抱抱。

    迪吧的灯光是乱闪乱晃的,人的面孔会显得不太真实,眼神也会显得很迷离,这会在无形之中增加一个人的魅力,古人云灯下不看玉,月下不看人,说的其实就是这个道理,在光线不足时,人会看不清对方,而看不清的时候,人就会按照自己脑海里最美好的形象对眼前的人进行修补,好像每一个闭眼摇头的女人都有一段刻骨铭心的过往,每一个放肆猥琐的男人都是为情所伤的浪子,全都充满了诱惑和魅力,事实上他们哪有什么刻骨铭心的过往,哪有什么值得一提的故事,只是一个自以为与众不同的普通人罢了,做的也都是别人做过无数次的事情,并无可圈可点之处。

    吴中元此前没来过这种地方,也不知道之前的气氛是不是也像今晚这么热烈,不过白毛儿挑的音乐还是挺不错的,看得出来她是用了心思的。

    跳舞好像也分上半场和下半场,上半场结束之后,众人离开舞池,回返各自座位,结伴而来的开始喝酒休息,而那些带着邂逅目的前来的则开始走场速配,各种搭讪。

    想来冲吴中元套近乎的也不少,但吴中元并不理睬她们,而不理睬的原因也很简单,都是些庸脂俗粉,别说有趣的灵魂了,连好看的皮囊都没有。

    虽然吴中元力求平和客观,但是他却发现自己还是带着俯视甚至蔑视的眼光来看待这些人的,实则他们并不是十恶不赦,只是一些普通人罢了,所做的事情也不值得批判,而他之所以会用俯视蔑视的眼神打量他们,乃是因为他无意之间用衡量自己的标准去衡量了他们,说白了就是他将这些人与自己进行了比较。

    实则他的这种心态也很正常,一个身经百战的将军是不太容易看得起一个普通士兵的,这与他是不是骄傲自大无关,而是由双方所在的不同高度决定的。

    吴中元没有等到下半场,中场休息就离开了,他已经知道这种地方是怎么回事了,没有再留的必要了……

第九百四十四章 扇子

    离开了迪吧,吴中元又开始斟酌去处,此时已近子时,大街上没什么人了,深夜不归的人大部分都集中在娱乐场所,站在阴阳的角度上说光明属于白天,黑暗属于夜晚,同样一个人,白天和夜晚可能是完全不同的两种状态,晚上的所作所为和所见所闻往往是趋于阴性的。

    见吴中元站在路旁,便有出租车司机上前揽客,吴中元还没有想好去处,便往稍远的地方走了走,避开了他们。

    自花坛边上坐下来之后,吴中元开始出神发愣,他自现代生活了十八年,当今社会上一些常态的东西他都是知道的,也没必要逐一探寻研究,可能会对其有所启发的是那些他之前从未经历过的事情,亦或是从未去过的地方,以及从未接触过的人。

    夜生活虽然看似五花八门,精彩纷呈,仔细总结却不外乎食色两大类,人活着就要吃饭,吃饭就需要金钱,各式各样的劳动或是交换都是为了获得金钱,而色是所有生物的基本需求,在食物充足的情况下所有生物都会繁衍后代,哪怕没有繁衍的结果,基因也会促使其做出繁衍的行为,实则食色是可以互相转换的,只不过有些转换的过程比较婉转,而有些转换的过程则比较直接。

    半夜自街头等客的司机,站在路灯下的女人,迪吧门口的保安,也包括迪吧里那个染着白头发的女人,他们所做的一切其实都是为了获取金钱,他们获取金钱的目的可能会有所差别,但本质都是一样的,那就是为了活下去,亦或是为了活的更好。

    个别出租车司机可能会绕路宰客,这是人所共知的,却很少有人知道他们在寒冷的夜里等客为了省点油钱而不舍得开空调。

    在世人看来路灯下的女人伤风败俗,人尽可夫,但她们也有难处,外面分明冷的要死还得故意少穿点儿,尽量把大腿露出来,颇有点心忧炭贱愿天寒的意味。

    保安是一个大部分人都看不起的职业,对保安的攻击和诟病有很多,普遍认为他们好逸恶劳,不思进取,实则保安也有可怜的一面,他们大多没什么文化,也没什么技术,自农村进城也找不到其他更好的工作。

    有句话叫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句话对不对?如果站在阴暗苛刻的角度来看,这句话是对的。

    但是如果站在光明宽容的角度来看,那就是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

    相同的一件事情,用两种不同的心态去观察和判断,会产生截然不同的两种结果,而这两种结果又都是对的,如此一来问题就来了,真相到底是什么?真相是不是只有一个?

    就在吴中元出神发愣之时,不远处传来了女人的声音,“帅哥,你怎么跑出来了?”

    吴中元闻声歪头,只见迪吧里那个白毛儿正披着件羽绒服冲他走了过来。

    “快开场了,快进去吧。”白毛儿冲他招手。

    吴中元冲其摆了摆手。

    白毛儿见他摆手,疑惑的走了过来,半开玩笑的说道,“你现在反悔也来不及了,钱不退的。”

    “我也没想退钱。”吴中元随口说道。

    “你在这儿坐着干什么?”白毛儿问道,“是不是我水平不行,放的那些曲子你不喜欢?”

    “没有,挺好的,你对音律的造诣挺高的。”吴中元说道。

    “哈哈,你是古代来的吗?”白毛儿笑问。

    吴中元不明白白毛儿为什么有此一问,便皱眉看她,“为什么这么问?”

    “你刚才说音律,音律是建国之前的说法。”白毛儿笑道。

    听白毛儿这么说,吴中元恍然大悟,随口说道,“我有点事情需要处理,就不回去了,你快忙去吧。”

    “怎么了,是不是心情不好?”白毛儿自兜里拿出烟盒,自己点上一支,又递给吴中元一支。

    吴中元摇了摇头,“谢谢,我不抽烟。”

    就在这时,有服务生跑了出来,“扇子,快点儿,到点儿了。”

    “你真不进去?”白毛儿看向吴中元。

    吴中元摇了摇头。

    白毛儿回头冲服务生喊道,“让青花替我,我陪帅哥坐会儿。”

    “不不不,我不用你陪,你快忙去吧。”吴中元连连摆手。

    白毛儿并不理会,再度冲服务生挥手,待服务生跑开方才回头看向吴中元,“你好像不是本地人。”

    “嗯。”吴中元点头。

    “你是不是遇到什么事儿了?”白毛儿问道。

    “没有。”吴中元不愿与她有太多瓜葛,便起身往路边走去。

    “你打车来的呀?”白毛儿有些意外。

    “嗯。”吴中元点头。

    白毛儿快步跟了上来,“你连包都没带,就带了那摞现金?”

    吴中元又是一个嗯。

    “那钱你要是有别的用处,我就退给你一些,不过不能全退,我得留点儿。”白毛儿笑道。

    白毛儿的话让吴中元对她生出了些许好感,摆手说道,“不用,你留着吧,我要钱没用。”

    “你是不是受什么刺激了?”白毛儿半开玩笑。

    吴中元没有回答,走到路边伸手叫车。

    一辆排在后面的出租车加油开了过来,引得其他司机骂声一片。

    吴中元打开车门,坐了进去。

    “去哪儿?”司机翻下了计费器。

    吴中元对这个城市并不了解,一时之间也想不出要去哪儿。

    见他犹豫,白毛儿越发不放心,笑着说道,“我请你吃宵夜吧。”

    “不用,你快回去吧。”吴中元关上了车门。

    白毛儿愣了一愣,转而赶在司机开车之前拉开副驾驶的门坐了上去,“走,找个吃宵夜的地方。”

    不等吴中元说话,车子已经向前开去。

    “哎,我真没事儿,你干嘛呀?”吴中元皱眉问道。

    “你是不是失恋了呀?”白毛儿问道。

    吴中元啼笑皆非,“你想哪儿去了。”

    “你想吃什么,我请客。”白毛儿抬手摘下了头上的假发。

    吴中元这才发现对方是黑色短发,“你头发不是染的呀?”

    “不是。”白毛儿摇头。

    “我真没事儿,你快下去吧,我也不饿。”吴中元说道。

    “哎,帅哥,怎么称呼?”白毛儿笑问。

    “你怎么称呼?”吴中元反问。

    “他们都喊我扇子,你也喊我扇子好了。”扇子随口说道。

    “我姓吴。”吴中元说道。

    “你老家哪里的?到这里来干嘛?”扇子问道。

    吴中元皱眉不答。

    “是不是奔现来的?”扇子追问。

    吴中元不懂奔现是什么意思,疑惑皱眉。

    扇子侧身与坐在后座的吴中元说道,“大晚上的,你身上带那么多现金做什么,想送给谁呀?”

    吴中元没有接她话茬,而是出言说道,“那些钱你不要一直留着,早点花掉。”

    吴中元是善意提醒,因为他不确定自己离开之后由灵气幻化的纸币会不会消失,但扇子却误解了,不过碍于出租车司机在旁边,她也不能直接发问,便与吴中元谈论他先前点播的那几首曲子。

    吴中元虽然不愿意与她有太多交集,却也不能否认此人心地很是善良,便与其有一搭没一搭的问答闲聊,令他没想到的是扇子是音乐专业科班出身,并不是半路出家的野路子,而扇子之所以对他好奇是因为通过他点播的几首音乐发现他的心态跟别人不一样。

    扇子的说法引起了吴中元的好奇,“哦,有什么不一样?”

    扇子笑道,“听众喜欢的都是可以与自己心境产生共鸣的音乐,通过一个人喜欢的音乐可以大致判断出这个人的性格和人生经历,当然了,单纯一首歌是听不出什么来的,但几首组合在一起就能了,你点的那三首歌作曲都很出色,节奏厚重流畅又不乏激昂悲壮,这是一种很复杂的情绪,不太容易用言语描述,如果非要描述的话,很像一个即将赶赴战场的军官最后一次回老家探亲。”

    扇子的一番话令吴中元不再后悔没有将她撵下车,“为什么是军官而不是士兵?”

    “感觉,”扇子说道,“引领者和被引领者的心境是不同的,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应该是个公司老板,事业可能遇到了什么困难,也可能身体出了问题,在做出重大决定之前你想来这里探访一个与你关系很好的女人,但那个女人令你失望了。”

    “哈哈,你很聪明,不过很可惜,认知的局限限制了你的想象力。”吴中元笑道。

    “我猜的不对吗?”扇子问道。

    “不对,”吴中元摇了摇头,“不过有点意思,这顿饭我请你。”

    “你还有钱吗?”扇子笑问。

    “有。”吴中元再度点头。

    由于不是很晚,吃夜宵的地方还有很多,但司机为了多赚钱,将二人拉到了郊区一处很偏僻的地方。

    吴中元掏钱付账,但钱刚刚递过去便感觉手背上传来一阵刺痛。

    吴中元皱眉缩手,低头细看,却发现手背上有一排细小针眼。

    见此情形,吴中元知道中了暗算,急忙踹飞车门急闪而出。

    就在此时,车内传来了枪声,而与此同时,四面各处也传来了沉闷枪响,吴中元被车内飞出的子弹射中双腿的同时前胸后背也连中数枪。

    突遭重创,吴中元站立不稳,歪身倒地,倒地的瞬间,左手反挥,一支灵气所化锐刺疾射破窗,将假司机刺死在了座位上。

    就在此时,扇子惊叫着推开车门跑了出来,她本已跑到了墙角,见吴中元尚在路边,几番犹豫之后又壮着胆子跑了回来。

    但她跑到吴中元身边刚要出手搀扶,枪声再度响起,扇子前胸中枪,倒在了血泊中。

    以吴中元的灵气修为,枪击外伤并不足以令他失去行动能力,之所以一直未能站起来是因为先前被假司机注射了未知药物,此时神识恍惚,肢体麻痹。

    危急关头他也顾不得多想,勉力探手抓住了扇子,转而强打精神,抢在失去意识之前施出了瞬移……

第九百四十五章 伊人安好

    吴中元带着扇子出现于一片冰天雪地,他之前曾经多次采用饮马河作为自己的瞬移目的地,此番遭到偷袭之后便下意识选择了这里。

    现身之后吴中元并未立刻晕过去,仍有些许清醒,他是太元修为,近乎于金刚不坏之身,但对方所用的药物明显是针对他特制的,起效极快,此时药力已经扩散到了周身,晕厥只在顷刻之间。

    遇到巨大变故和突发情况,每个人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进行反应,吴中元也不例外,但他反应极快,在彻底失去意识之前元神出窍,脱离了中毒的肉身。

    他虽然是太元修为,却终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金仙,元神与肉身合而为一时元神仍然会受到肉身的影响和限制,肉身此时已经受到了药物的抑制和破坏,但元神却完好无损,出窍的瞬间神识立刻回归清醒。

    与普通人的魂魄不同,元神离体是可以带走大部分灵气修为的,此时扇子正处于弥留的紧要关头,元神离体之后吴中元便没有急于自救,而是率先施出天地回生为扇子愈合伤口,对方用的是狙击步枪,直接自她前胸破开了一个偌大的血洞。

    灵气所至,血洞立刻愈合,受损的脏器也随之修复,扇子陡然睁眼,惊慌爬起,急切检视先前受伤之处。

    由于元神的脱离,吴中元的肉身还归本来面目,包括化实为虚隐去的龙袍披风和随身携带的长剑弓箭等物尽数显现。

    扇子本就惊魂未定,再见到身边躺着一个奇装异服的古人,越发惊慌。而吴中元出窍的元神也不是全无实体,而是介乎于虚实之间的一种形态,扇子见之,惊恐错愕之下再度晕厥。

    吴中元并不知道对方暗算他的时候用的什么药物,而他也不需要因病施治,直接将肉身所有随身物品移于元神,转而握住肉身左手,催发火龙真气对肉身进行焚灼。

    火龙真气可焚化一切污浊秽气,三秒不过,肉身所沾附的所有异常气息尽数焚烬,吴中元反附而回,重归肉身。

    元神与肉身合而为一之后,吴中元立刻隐去身形瞬移而回,他先前遭遇偷袭的地方是一条小巷的巷口,根据先前射来的子弹来看,不算那个假司机,暗处至少隐藏了两名枪手。

    回返原处之后,吴中元发现自己并不需要费时寻找暗处的敌人,因为一辆黑色的商务车就停在出租车旁边,几个身穿便服的敌人已经将那个被刺死的假司机搬上了车,此时正准备开车离开。

    此处虽然偏僻,却仍有行人路过,为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吴中元没有自此处动手,而是皱眉探手,施出瞬息千里,连人带车一同送往饮马河区域,转而再施瞬移,消失离去。

    此时的饮马河区域是一片草场,应该是牧区,不久之前这里曾经下过雪,周围积雪很厚,车上的众人突然置身于冰天雪地,立刻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情急之下猛踩油门想要驱车逃离,奈何地上积雪太厚,汽车被困雪地,不得冲出。

    吴中元探手反掌,将汽车掀翻,一翻再翻,直待将汽车里的敌人跌撞的七荤八素方才延出灵气扯掉车门,将车里的敌人逐一抓出扔飞。

    除了先前被刺死的假司机,车里还有四个人,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两个二十七八岁的年轻人。

    这四个人明显受过专业训练,虽然在车里被颠的神魂颠倒,被吴中元扔出去之后仍不忘应变自保,纷纷屈膝抱头,落地翻滚,待得稳住身形立刻拔出配枪寻找目标。

    众人的配枪并不全是真正意义上的铁,是可以被灵气控制的,吴中元隔空探手,将四人缴械,转而现出身形,持拿其中一把,冲着一个试图逃走的年轻人连扣扳机,直接将弹匣打空。

    扔掉空枪,吴中元又换了一把,剩下的三人见势不好,急忙举手投降。

    吴中元险些阴沟翻船,此时余怒未消,再度冲另外一个年轻人扣动了扳机,同样是打空弹匣。

    敌人全是受过专业训练的,枪声吓不倒他们,但同伴在自己眼前变成了筛子却令余下二人心惊肉跳,遍体生寒,不知道吴中元接下来会怎么处置他们。

    就在此时,吴中元手腕上的通讯装置传来了声音,这种通讯装置是可以被动开启通话的,十八分局知道他遭遇了意外,值班人员急切的询问他现在是否安全。

    “我没事儿。”吴中元随口应了一句,转而又换了另外一把枪。

    见他没有停手的意思,那个中年男子急忙高声呼喊,“我们投降。”

    “我不受降。”吴中元冷声说道,投降只是失败者单方面的态度,是否受降还得看胜利者的态度。

    “我们已经被缴械,你不能杀我们。”中年男子语带颤音。

    “你俩谁的级别高?”吴中元面无表情。

    二人面面相觑,没有答话。

    就在这时,通讯装置里又传来了值班人员的声音,让他保持克制,要遵守日内瓦公约,不能用过激的手段处理俘虏。

    “我不受你们约束。”吴中元说话的同时左手反挥,施出瞬息千里将手腕上的通讯装置送回了十八分局。

    “你不能杀我们……”

    不等中年男子说完,吴中元再度开枪了,一如既往,还是打空弹匣。

    此时雪地里只剩下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已经吓的抖如筛糠,受过专业训练不表示不怕死。

    吴中元将最后一把枪拿在手里,延出灵气催生灵气屏障将自己和那女人笼罩其中,转而出言问道,“你身上有没有通讯装置?”

    女人紧张点头。

    “我已经用法术隔绝了信号的收发,幕后之人现在听不到你都说了什么。”吴中元说道。

    听吴中元这般说,女人隐约看到了一线生机,“你需要我做什么?”

    “我有几个问题要问你。”吴中元说道。

    “你想问什么?”女人问道。

    “你认不认识赵颖?”吴中元问道。

    “认识,她原本是我们组的。”女人回答。

    “你们有没有找到她?”吴中元问道,他上次回来是在赵颖的指导下找到那处位于太空站的传送阵法的,由于赵颖一直用电子设备检测太空站的移动轨迹,敌人就有可能锁定她所在的位置并找到她。

    “没有。”女人言罢,唯恐吴中元不相信,急忙补充道,“她有很强的反追踪能力,我们想尽一切办法也没能找到她。”

    听得女人言语,吴中元暗暗松了口气,转而又问,“你们怎么知道我回来了?”

    “我们是在抓捕兰庆玲的时候发现你的。”女人回答。

    “你们为什么要抓我?”吴中元又问。

    “我不知道,”女人摇头,“我们接到的命令是尽量活捉你,如果不能,就地击毙。”

    “你们的据点在哪里?”吴中元问道。

    女人踌躇犹豫,没有回答。

    吴中元平静的说道,“你最好快点儿回答,这是你脱离这个组织的大好机会,如果你信号消失的时间太长,他们会起疑心。”

    听得吴中元言语,女人没有再犹豫,快速说出了一个具体地址。

    “我马上收回法术,接下来你知道该说什么。”吴中元说道。

    “我左手手腕上植有心跳感应器。”女人急切说道。

    吴中元点头过后撤回了灵气屏障,“我最后问你一遍,是谁派你们来杀我的?”

    女人高声冷哼,与此同时解下了手腕上的通讯装置。

    吴中元开枪了,不过没有瞄准女人。

    打空弹匣之后,吴中元迈步上前,抓住女人手腕,找到植入皮肉的感应器并取了出来。

    女人将通讯装置扔到远处,转而冲吴中元低声问道,“你为什么不杀我?”

    “如果他们三个活着,即便你想招供也会心存顾忌。”吴中元答非所问。

    “你说的对,他们在,我的确不敢乱说话,”女人貌似知道他与赵颖的关系,便低声说道,“我说的都是实话,我们虽然一直没有放松对赵颖的搜寻,却始终没有找到她。”

    “嗯,”吴中元点头过后出言问道,“你知不知道魔王在哪儿?”

    “魔王是谁?”女人愕然皱眉。

    见她这般神情,吴中元没有再问,“严寒雪夜,你自己走不出这苍茫雪原,你想去哪儿,我送你一程。”

    女人想了想,说了个南方的城市。

    女人所说的城市吴中元此前曾经去过,将身上剩下的那沓钱塞给了她,转而施出瞬息千里将其送了过去。

    送走女人,吴中元转身看向不远处的扇子,却发现扇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醒了,此时正一脸惊恐的看着他。

    吴中元迈步走近,扇子见他走了过来,面色煞白,牙齿打颤,“我什么都没看见,我什么都不知道。”

    吴中元哭笑不得,“你这是干什么,怕我灭口啊?”

    扇子面无人色,两眼发直,吴中元先前开枪她都看到了,她被吓坏了。

    “走吧,我送你回去。”吴中元冲扇子伸手。

    扇子迟疑良久方才握住了他的手。

    吴中元施出瞬移现身于迪吧门口,扇子茫然四顾,不敢置信。

    吴中元本想就此离开,但是想到在他遇袭倒地之后扇子曾经跑回来扶他,便没有急于离去,“你说过要请我吃夜宵,这话还算不算数……”

第九百四十六章 扇子的愿望

    扇子此时惊魂未定,两眼发直,听得吴中元发问,愕然反问,“什么?你说什么?”

    “没什么,你先抽支烟,回回神。”吴中元笑道。

    扇子也是抽烟的,而且随身带着烟,之所以一直没抽是被吓懵了,得吴中元提醒,便自兜里掏出了烟盒,她受惊严重,一直在哆嗦。

    “像不像做了一场梦?”吴中元笑问。

    “我是不是在做梦?”扇子颤抖着点燃了香烟。

    “哈哈,你先冷静一下。”吴中元笑着安慰。

    扇子点上香烟深吸了一口,吸的有些猛,呛到了,剧烈咳嗽。

    咳嗽声引起了迪吧门口保安的注意,快步走了过来,一脸紧张的问道,“扇子,你身上哪儿来的血?”

    扇子此前曾经中枪,吴中元虽然治愈了她,却没有处理她衣服上的血污。

    扇子低头看向自己的前胸,又抬手摸了摸先前中枪的地方。

    “要不要报警?”保安一脸敌意的看着吴中元,很明显,将他当成了伤害扇子的凶手。

    “报警?”扇子愣了愣,转而连连摇头,“不用,不用。”

    “走,先进去。”保安揽着扇子向门口走去。

    吴中元没有阻拦,他之所以没有急于离去是因为扇子此前曾经尝试救他,好人是应该得到奖赏的,他想给扇子留下点儿什么。

    走到门口时扇子停了下来,回头看了吴中元一眼,转而冲保安说道,“我没事儿,你去拿瓶酒给我,水,还有水,再给我拿瓶水。”

    保安疑虑的走了进去,而扇子则转身向吴中元走了过来,“我脑子有点懵,刚才发生的都是真的吗?”

    “是真的。”吴中元点了点头。

    扇子转头四顾,转而走向北面的台阶,自台阶上坐了下来,闭着眼睛大口呼吸。

    平心而论扇子的心理素质并不算差,之所以一直没有回过神来是因为先前发生的那些事情远远超出了她的认知。

    吴中元走过去坐到了扇子旁边,“不要着急,慢慢想,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问我。”

    扇子抽了口烟,疑惑的看向吴中元,“你到底是什么人?”

    “这个问题的答案会让你更加疑惑,我稍后再回答你,”吴中元说道,“你先问别的。”

    “我刚才真的中枪了吗?”扇子问道。

    “对,你中枪了,我也中枪了,不过我会特异功能,我用特异功能救活了你。”吴中元说道,特异功能是现代词汇,扇子比较容易理解。

    吴中元说完,不等扇子发问,主动说道,“那群人是来抓我的,我用特异功能将他们送到了漠北,也就是内蒙古境内,咱们先前所在的那片冰天雪地就是内蒙的某个地方。”

    “哦。”扇子缓缓点头,“那里是内蒙古啊。”

    “是啊,不是外星球。”吴中元笑道。

    二人说话之间,迪吧里出来几个人,有几个服务生,还有先前进去的保安,很显然,是保安不放心扇子,通知了迪吧里的其他人。

    服务生都认得吴中元,见他跟扇子坐在一起也并不意外,只是扇子身上的血渍令他们很不放心,为了应付追问,吴中元编造了个借口,只道先前跟别人打架了,对方受伤流血,溅到了扇子身上。

    吴中元的解释他们并不完全相信,但扇子此时就坐在迪吧门口,安全是没问题的,这令他们少了些担忧,放下扇子所要的酒水,回到里面去了。

    扇子抓起一瓶矿泉水,拧开盖子喝了几口,喝完之后再次抚摸自己先前受伤的位置,貌似担心喝下去的水会自胸前漏出来。

    “我特异功能很厉害的,你已经完全康复了,永远不会复发,放心好了。”吴中元很会安慰人,之所以很会安慰人是因为他能换位思考,猜到对方心里在想什么。

    听得吴中元言语,扇子心中大定,放下矿泉水又抓过那半瓶红酒仰头灌了几口,刚刚放下酒瓶又抓了起来,再度喝了几口,“你刚才真的杀人了?”

    “真的,”吴中元点头,“不过那几个人都是外国间谍,死有余辜。”

    “那就好,那就好。”扇子连连点头,转而问道,“他们为什么要抓你?”

    “因为我会特异功能,他们想抓我回去研究。”吴中元所说确是实情,却又不完全是实情。

    想要帮助他人快速理清头绪,首先得有精准的表述能力,除此之外所说的话还要在对方的理解范围之内。

    “哦,怪不得呢,”扇子基本回过神来了,“你怎么能把汽车那么大的东西送出那么远?”

    “我特异功能很厉害的,”吴中元说道,“不然他们也不会大费周章的来抓我了。”

    吴中元所说的每一句话都符合逻辑,这有助于扇子快速平静下来,扇子将喝过的那瓶矿泉水递向吴中元,“你渴不渴?”

    吴中元摇了摇头,他的确不渴,退一步说即便口渴,他也不会喝除自己女人之外的女人喝过的矿泉水,不是嫌弃,而是讲究。

    “你杀了那几个人,没事儿吧?”扇子问道。

    “没事儿,”吴中元说道,“我没事儿,你也没事儿,没人会调查你,以后也没人会来找你麻烦。”

    听吴中元这么说,扇子心里越发有底了,女人都喜欢能给自己安全感的男人,安全感可以分为两级,初级的安全感是这个男人安分守己,不惹是生非,而高级的安全感则是这个男人虽然惹是生非却能够很好的善后,说白了就是遇事不抓瞎,这两种安全感,女人更喜欢后者,因为前者很容易与窝囊混淆。

    “你也是个间谍吗?哦,不对,应该说你也是个特务吗?”扇子问道。

    “哈哈,特务也是个贬义词啊,”吴中元笑道,“特工才是个中性词,不过我不是特工,但我跟他们很熟,是一种互相帮助的关系。”

    “那就好,那就好。”扇子不喝酒了,改为喝水,这说明她已经彻底平静下来了。

    “你真会特异功能?”扇子问道。

    吴中元笑着拿过扇子放在一旁的半瓶红酒,灵气送出,将里面的酒水引了出来,隔空悬浮。

    “你是怎么做到的?”扇子很是好奇。

    吴中元将悬浮在空中的红酒凝变为一只红色的雪糕递给扇子,“等有时间我再好好跟你解释。”

    扇子接过雪糕,端详打量,“太神奇了,酒也能结冰?”

    “当然能,只不过需要更低的温度。”吴中元说道。

    “你到底是什么人啊?”扇子问道。

    “你确定你做好足够的心理准备了吗?”吴中元笑着反问。

    扇子没有立刻接话,大口呼吸,片刻过后转头说道,“好了,你说吧。”

    “哈哈,还是先等等吧,对了,我也有个问题问你。”吴中元说道。

    “什么?”扇子问道。

    “在我被偷袭的时候,你为什么要跑回来拉我?”吴中元问道。

    “咱们一起出去吃饭,你遇到事情了,我撇下你自己跑了,不太好吧。”扇子的回答很朴实。

    吴中元微笑点头。

    “说吧,你究竟是什么人?”扇子问道,“你不会是外星人吧?”

    “不是,我是地球人,你知不知道有熊黄帝?”吴中元反问。

    “打蚩尤那个?”扇子反问。

    “我就是,不过我没打蚩尤。”吴中元笑道。

    扇子自认为做好了心理准备,事实上她心理准备做的很不够,好不容易回过神来,吴中元此言一出,她又懵了。

    愕然过后,扇子疑惑歪头,“真的假的?”

    “真的,我是自五千年前回来的。”吴中元笑道,“好了,知其然就够了,没必要知其所以然,你这人挺不错的,有什么愿望,我帮你达成。”

    “哇,阿拉丁神灯啊。”扇子兴奋搓手。

    “哈哈,我只能满足你一个愿望。”吴中元笑道。

    “什么愿望都可以吗?”扇子问道。

    “要星星要月亮我可摘不下来。”吴中元说道。

    “不会,不会,”扇子摇头说道,“你能不能带我去五千年前看看?”

    “这就是你的愿望?”吴中元有些意外。

    “嗯。”扇子点头。

    “你怎么提了这么个奇怪的要求?”吴中元不解。

    “很奇怪吗?时空穿越可不是谁都能经历的,想想就激动。”扇子莫名兴奋。

    “哈哈,”吴中元点头同意,“行啊,不过我不能带你回去,我只能把你送过去,我可以写封信给你,让那边的人接应你,招待你,然后再把你送回来。”

    “真的可以吗?”扇子不敢置信。

    “当然可以。”吴中元点头。

    “我可以带手机吗?”扇子问道。

    “你要拍照啊?”吴中元笑问。

    “对呀,我得留下去过的证据,”扇子说道,“如果不让拍照也没什么,给我点儿古代的东西,让我留作纪念。”

    “这个简单。”吴中元点头。

    “太好了,真的跟做梦一样。”扇子激动起身,往复走动,“我都需要准备什么东西,什么时候能送我过去?”

    “随时可以,不过你不能白去,你去了之后得帮我做件事情……”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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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一介绍:
胸前神秘的金龙刺青,坟中诡异的人形尸骨,说着奇怪语言的濒死乞丐,上古石碑上的现代文字,所有这些都深深的困扰着吴中元,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归一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归一,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归一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