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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地狂徒     时空狂徒txt下载     时空狂徒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十一章 一路平推

    那个老人和黑大个也各自做了介绍,老头叫拜克曼,黑大个叫罗宾逊,都是很常见的名字,我们三个也各自报了名号,对于三个亚洲人穿着美军军服出现在这里他们显然有些奇怪,但是也没有追问,估计是因为美国人都比较重视私人**吧。

    我这人因为xìng格比较内向,很少和女孩子说话,这会跟阿曼达这样的金发碧眼的美女聊了几句,顿时发现自己其实还是很有魅力的嘛,当然对方也可能只是把我当成意外邂逅的朋友了而已,不过不得不说,西方女人说话就是直接啊,一点都没有东方女xìng的婉约。

    我的英语只能说凑合,因此聊着聊着就跟不上节奏了,连忙让她说话慢点,然后我便问起之前那东西来。

    “说起来刚才那东西是什么玩意?”

    “一只丧尸领主——这个名字是我们给起的,我们上个月在纽约遇到过一只,不过比刚才那个可要大的多,当时我们试着想要清除它,可惜失败了,为此我们损失了好几个队员。”

    阿曼达说道,神sè有些黯然,“不过这座城市里的这只应该还能够对付,刚才那场爆炸应该已经削弱它了,只要把我们的主力召集起来,干掉它应该不是问题,只要干掉了丧尸领主,剩下的丧尸也就不足为惧了,我们有充足的时间来清理它们。”

    “主力,你们还有别的同伴?”

    “没错,我们只是出来探路而已,却没想到意外的遇到了那东西。”

    “这么说你们打算住在这座城市里?”

    阿曼达点了点头,“如果猎杀丧尸领主的行动顺利的话我们就打算不走了,现在全世界到处都是丧尸,这座城市里的丧尸已经算是少的了,当然山里的丧尸自然更少,可是我不认为大家能够适应那种生活。”

    说完她有些兴奋的说道,“更何况丧尸如果长时间不进食的话,随着水分的蒸发也会逐渐枯萎,我估计最多三年,这些丧尸就不会再成为我们的威胁了。”

    我心说但愿如此吧,那样的话这个世界的人类应该还有一线生机。

    这时候杨伟却忽然说道说道,“不如让我们跟你们一起去猎杀那丧尸领主吧。”我听了顿时一愣,看了杨伟一眼,只见他一扫之前的萎靡,似乎又恢复了活力,我一寻思就明白了他为什么忽然变得这么积极了,估计这小子是想找回他的那些金子吧。

    想到这我顿时有些生气,你想找回金子是你的事,怎么把我也给拖进去了。

    我有心想要阻止他继续说下去,可是回头看了看阿曼达那希翼的目光,不由自主的就点了点头,“我也正有此意,既然大家患难一场,不如就让我们帮你们解决那个怪物吧。”

    阿飞在身后很有深意的叹了口气,不过也没说什么。

    阿曼达顿时一阵惊喜,“那可真是太好了,不过还是先和我们的大队人马回合吧。”

    我们六个人这会也休息够了,便跟着阿曼达朝公园深处走去,走到了一片空旷的草地上,阿曼达便从背包里掏出一只信号弹朝空中shè了一发。

    随着一道散发着红sè火焰的信号灯升上半空,不一会,一支由将近二十个人类组成的队伍便出现在了我们的视线之中。

    这些人都穿着和阿曼达他们类似的制服,有几个看起来明显不太合身,估计他们是洗劫了某个jǐng察局的装备库才得来的这些装备吧,年纪同样是老少都有,但毫无例外的是他们几乎每个人手里都有枪,虽然看起来不太像是正规军的样子,但是穿着相同的制服这么一路行来倒还真有些气势。

    来到跟前之后他们他们和阿曼达等三人热情的打着招呼,但是对少了两个人则显得有些不安。

    “彼得和山姆呢?”有人问道。

    那个拜克曼无声的摇了摇头,众人的神情都有些黯然,一时间有些沉默,我心中急着回去,等了一会还是忍不住问道:“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见那些人都好奇的看向我们三个,阿曼达急忙解释道,“这三位是我们在侦察的时候遇到的幸存者,他们和我们一起从丧尸领主的手里逃了出来,并且答应帮我们一起对付丧尸领主。”

    “丧尸领主!?这么说这座城市里也有这玩意?”

    “没错,”拜克曼严肃的点了点头,不过比起上一次我们遇到的那只要小很多,而且刚才交火的时候我们似乎已经击伤它了,现在正是我们解决它的好时候。

    听了拜克曼的话那些人都有些跃跃yù试的样子,看得出拜克曼在这些人里面是比较受尊敬的。

    我们两伙人加在一起足有二十多人,穿过公园的林荫路,很快就来到了外面的街道上,公园外面和公园里面完全是天壤之别,如果说公园里面是天堂,那么公园外面就无疑是地狱了。

    面对外面到处都是的丧尸,我的这些新队友们却没有丝毫的紧张,

    能够在这个爆发了丧尸危机的末rì世界生存了这么长时间,毫无疑问这些人都是人类中的强者,而且在这几个月里想要生存就必然需要和丧尸进行无休止的战斗,因此这些人无论是战斗的经验还是对丧尸弱点的了解都不是我们三个所能相比的,这会他们纷纷举起手中的武器朝着丧尸开火,默契的配合加上jīng准的枪法一路朝着推进过去,那可真是摧枯拉朽一般。

    我们一路平推过去,只留下遍地丧尸的尸骸,我跟着打了几枪发现根本没我什么事,以这些人的实力完全就不需要我插手嘛,直到离枪店逐渐靠的近了,丧尸的密度厚重了许多,我们三个才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远远的,就看到至少有上百个丧尸围成一堆,似乎在守护着什么,任凭我们在外围屠杀它们的同类这些丧尸也根本没有移动脚步的意思,就好像聋了瞎了一样,像一堵肉墙一样围在那里。

    阿曼达有些兴奋的指着那里,“看来丧尸领主果然受伤了,现在需要这些杂碎来保护它了。”

    我心说这下可怎么是好,这么多的丧尸根本杀不进去啊,除非有台重机枪还差不多,这丧尸领主难道算准了这一点?

    回头看了看拜克曼,他却是一副镇定自若的神情。“麦克,东西还带着呢么?”

    “那是当然,”一个戴着黑框眼镜看起来有些书呆子气的青年从队伍中走了出来,打开身后的背包,露出里面一捆一捆的像是高升炮一样的东西,“这是?”

    “TNT,我自己做的。”那个叫麦克的家伙一脸兴奋的说道,将这些三根一捆的超级炮仗在地上横着摆开来。

    拜克曼冲黑大个做了个请的手势,罗宾逊当仁不让的走了过来。

第三十二章 分道扬镳

    虽然那一百多个围成一圈的丧尸没有任何动作,但是周围那些零散的丧尸却不停的朝我们这边发起着冲击,不过往往还没靠近就被严阵以待的二十多个枪手给爆头了,这帮家伙不愧是能在末rì世界生存了几个月的幸存者,枪法那叫一个恐怖,基本上枪枪爆头,片刻的功夫眼前就尸横遍野了。

    想来也是,丧尸相比人类并没有明显的优势,之所以能够在短时间内席卷世界一个是打了人类一个措不及防,另一个就是人类对丧尸天生的恐惧,而一旦克制了这种恐惧感能够正常发挥战斗力了,那么丧尸也就不难对付了,完全就是打靶一样。

    罗宾逊不紧不慢的拿起一捆炸药,点燃后猛地掷了出去,这一下少说也得有五六十米远,正落入那丧尸堆里面了,只听轰的一声巨响,一下子我们脚下的地面都跟着颤动了起来,那丧尸再怎么可怕也不过是血肉之躯,顿时被炸的漫天都是碎肉,轰倒了一大片。

    罗宾逊再接再厉,几颗炸弹扔过去,半条街都被夷平了。

    我心想那丧尸领主应该在丧尸堆里也被炸成碎片了吧,看来怪物再怎么聪明在人类的毁灭xìng武器面前也是不够看啊。

    拜克曼却并没有轻易下论断,他一挥手,队伍便再次朝枪店的方向前进了,

    在爆炸中幸存下来的那么三五个丧尸根本就构不成威胁了,很快被一扫而空,但是离爆炸的地点越近,拜克曼的脸sè就越发难看,我跟在大队的后面靠的近了,终于发现有点不大对劲了。

    那丧尸领主那么大的身体,就算炸弹的威力再怎么大也应该留下一些残骸才对,可是眼前根本什么也没找到,只有丧尸的肢体碎片。

    这时远处忽然传来一声若隐若现的嘶吼声,似乎离得十分的遥远,那些附近的丧尸听了,顿时纷纷开始撤退,倒好像有组织似的。

    我心中顿时一凉,我了个去刚才那一百多个丧尸该不会是那丧尸领主玩的金蝉脱壳的计谋吧?如果真是那样的话可就太可怕了,这简直比人还聪明啊。

    拜克曼那帮老外听到那吼声显然也反应了过来,队伍里顿时有些sāo动,关键时刻老家伙倒还真有些霸气,猛地吼了一嗓子,“都不要吵了。”

    喊玩扫视了一眼众人,“很显然,那个丧尸领主因为受伤的关系暂时退却了,虽然让它逃掉了,但至少证明了一点,那就是它在害怕我们,这就说明我们已经取得了这场战役的胜利,并且以后将继续获胜,现在,让我们收获胜利的果实吧。”

    说完大手朝枪店指去,“在哪里,有数不清的枪械弹药,有了这些,我们便可以在这个城市一直战斗下去了,直到将那些该死的丧尸杂碎全部清理出去。”

    众人被忽悠的纷纷举枪欢呼了起来,跟着拜克曼朝着枪店走去。

    我心说这就是领导啊,关键时刻就得把失误忽悠成胜利,没有这两下子根本当不成老大。

    眼看着他们都走得远了,看着一片焦土的街道杨伟忽然发出一声惨叫,“完了,我的金子都没了,他一边说着一边扑向街边,从沙土中扒搂出一个被炸的残破不堪的背包,里面的东西早就飞的哪都是了,大部分都掩埋在了爆炸掀起的沙土碎石之中了,他在地上划拉了半天,勉强找到一小把,忽然间他神sè一喜,从一堆碎石中扣出一根金条来,正是他在金店里找到的那根,这会也顾不上埋汰,像宝贝似的贴在脸上,“还好这个还在。”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别伤心了,我这里还有很多,大不了回去分你一些就是了,我一边说着一边也帮他收集起来。

    阿曼达面sè古怪的看了他一眼,“你们弄这些东西干什么?”

    杨伟一边忙不迭的在沙土中翻找着散落的黄金铂金首饰,一边道:“你懂什么,我们可不是——嗷,阿飞你踩我干什么。”

    阿飞将脚从杨伟的手上抬了起来,淡淡的笑了笑,脚滑了,我却松了口气,杨伟这小子太口无遮拦了,简直说话不经大脑啊,还好阿飞阻止的即时。

    我瞪了杨伟一眼,拉着他站了起来,回头又冲阿曼达笑了笑,阿曼达这会将武器重新整理了一遍,“你们接下来打算去哪?”

    “当然离开这里,我们还有朋友在城市外面等我们呢。”

    “哦,你们的人多么?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同行,大家在一起也好有个照应嘛。”听口气似乎想要招纳我们的意思。

    阿飞扯谎道,“还是不了,我们的人有点多,而且老人小孩居多,和你们一起恐怕会拖累你们,而且我们也不打算在城市里定居,太危险了,我们打算到山里去居住,这一次来主要是收集一些rì用品的。”

    阿曼达耸了耸肩,也就不再劝了。

    她沉吟了一会,“我们来时走的那条路线,丧尸基本都被清理掉了,如果顺路的话你们可以走那条路,应该能安全一些,丧尸领主既然受伤了应该暂时会收敛一些,你们速度快一点的话应该很容易离开这里。”

    说着她掏出地图,给我们指了指她们来时的路线,这条路线有一段刚好可以让我们顺路通过。

    我看了之后心中总算安心了一些。

    “那么祝你们好运了。”我笑着伸出一只手去,阿曼达却没有握,笑着抱住了我,在我的脸颊上亲了一下,又和阿飞杨伟也分别拥抱了一下,这才挥着手道:“也祝你们好运。”

    说完,转身走了。

    我摸了摸刚刚被亲过的地方,望着阿曼达xìng感的背影一阵失神,心说这洋妞该不会是对我有意思了吧?不过想想似乎也不大可能,估计外国的女人都这样吧。

    我们三个意兴阑珊的往回走,按照阿曼达所说的哪条路线,果然一路上都没遇到多少丧尸,倒是有不少被爆了头的尸体,这段路可谓是今天这次冒险中走的最顺畅的一段了,以至于到了后来都有点舍不得离开了。

    一直走了二十分钟,我们又一次打开地图,发现不拐弯不行了,这才离开了这条安全路线,重新开始了我们的冒险之旅,不过正如阿曼达所说的那样,由于丧尸领主受伤,没有了丧尸领主的支配,那些丧尸似乎也跟着老实了许多,一路上遇到的丧尸数量很少,而且基本上都是那种行动迟缓缺乏攻击xìng的傻傻的普通丧尸,我们又走了二十多分钟,眼看着太阳都要下山了,终于又再一次看到时空之门的入口了。

    谢天谢地,我长长的松了口气,再看他们两个,也都是一副劫后余生的表情。

    我们三个加快了脚步,一口气跑到时空之门的跟前,打开厚重的金属门钻了进去,回身将门牢牢的锁好,这才感觉彻底安全了。

    我们几个瘫倒在传送室的水泥地面上,“我发誓,这辈子再也不走过这扇门了!”说完我又补了一句,“除非我的钱都花光了。”

    杨伟却喊道,“就算钱花光了我也说什么也不去了,太他妈吓人了,”说又似乎想起了什么,“那个凯子,你说的分我一点首饰的事情该不会忘了吧?”

    我心说你小子记xìng倒好,不过反正我的也有的多,分他一些也没什么,我正从口袋里往外掏呢,阿飞却忽然道,“我的这份给你们吧。”

    我回头看了他一眼,发现他不像是开玩笑的样子。

    “那你呢?”

    阿飞耸了耸肩,“反正我过一段时间还会再次进入时空之门,到时候如果我能够活着回来,有的是机会再弄,反过来如果我遇到了什么不测,那么钱对我来说也没什么意义了。”

    我心中一迭个,“你真的不打算洗手不干?还打算继续冒险?”

    阿飞点了点头,神sè出奇的严肃和兴奋,“没错。”

    “何必呢,咱们现在都有这么多钱了,何必再拼死拼活的呢。”杨伟显然也觉得这不是一个好主意,“那个你那份我就不要了,咱们三个一起洗手得了,有了这么多钱足够我们下半辈子过的舒舒服服的啦。”

    不得不说,杨伟这人虽然财迷了一些,但是对友情却更加看重,这也是我当初为何会和他成为朋友的关系。

    我也跟着劝道:“伟哥说的没错阿飞,你也不想想,咱们三个在一起都好几次差点玩完,剩下你一个人了怎么玩得转啊,万一遇到危险连个帮忙的都没有。”

    阿飞却摇了摇头,“你们不用再劝我了,我已经平淡的生活了二十多年了,我已经受够了这种平淡的生活,我实在不想再这么平淡的生活下去了,如果天意真的让我死在时空之门的另一边,那也比这种无聊的人生要好,而且我觉得时空之门绝对不会这么简单,或许还有更多的秘密等着我来发掘呢。”

    我听了心中一动,他说的似乎也很有道理,不过我也只是稍微有些心动而已,并没有改变我的想法,或许时空之门的秘密还有很多,但这个世界的秘密难道还少么?我也没去探寻啊,秘密之所以是秘密就是因为很难被活人发现,那些发掘秘密的人不是失败了就是死了,只有极少数的人可以成功将秘密公布给世人,这样的人自然很了不起,但是我可不认为自己可以成为其中的一个,与其为了所谓的秘密冒着生命危险,倒不如舒舒服服的过完下半辈子。

    我这个人可能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但是有一个优点我却一直很骄傲,那就是我很有自知之明,我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一两次冒险靠着一时的幸运和周密的计划还能够安然无事,可是如此多几次冒险我就不能保证自己的安全了。

    我是这样想的,哪知道杨伟却气道:“那我和凯子也和你一起挖掘秘密吧,没了我们你一个人怎么行。”

    我心说得,怎么又把我圈里了,你小子还真爱代表人啊,早知道去当人大带表得了。

    不过和上次一样,我却不好反驳他的话,那样倒显得我没义气似的,好在阿飞这人比较通透,摇了摇头道:“如果你们真的和我一样想要过这种rì子我当然欢迎,可是我知道你们只是因为我们的友谊才这么做的,那么我就决不能让你们为我冒险,那样对你们不公平,我也会于心不安的。”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这个道理当年我们毕业分开的时候我就明白了,你们还是去过你们的生活吧,如果万一哪一天发现我死了,帮我给我父母报个信,帮我照顾好他们就行了,这样就算我遇到危险,想到我还有两个好朋友快乐的生活,他们还能帮我照顾父母,我也就没有什么遗憾了。”

    阿飞说的很真诚,我听了鼻子不由得有些酸酸的感觉,难道相聚了没几个月我们就又要分开了么?

    这三个月虽然训练的十分辛苦,但是却是我这些年来难得感到快乐充实的三个月,晚上训练完了就和他们一起去网吧玩游戏,或是去街头的烧烤摊喝啤酒吃烧烤,仿佛又回到了当年那个无忧无虑的学生时代,难道这种生活如此短暂的就要结束了么?

    老实说,那一瞬间我真的很想和阿飞一起留下来,一起寻找那些秘密,一起冒险,一起战斗,一起干出一番事业来,那样的生活一定会很jīng彩的。

    但是另一方面,我心中的理智却告诉我,这绝对不是一个好主意,薛帝凯你不是什么探险家,也不是电影里那种怎么也死不掉的小强,你还是安心过你的小rì子吧,这才是适合你的生活啊。

    我挣扎了片刻,最终还是理智占据了上风,最后我只能和杨伟无声的抱住了阿飞,让所有的话都留在了内心深处。

    我们把财物重新打包装好,来到了消毒室,用事先准备好的消毒淋浴里里外外洗了个干净,我可不希望不小心把丧尸病毒带回到这个世界中来,所以要把任何威胁杀死在萌芽状态。

    做完这一切之后我们拿出了之前我们收集到的那些食物中最好的一批,满满的摆了一桌,然后一人开了一瓶香槟,对着瓶就喝了起来,我们这三个从不喝酒的家伙那天晚上喝的酩酊大醉,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望着谁的死死的阿飞和伟哥感觉心中一阵失落和惆怅。

    我们又待了一上午,帮着阿飞将武器归类整理好,这些东西我和杨伟并不打算带走,把它们都留给了阿飞。

    中午的时候,我和杨伟带上了各自的收获,离开了基地,开着车朝家的方向驶去,一边开着车我一边回头张望,阿飞站在废弃的碉堡门前,冲我们猛劲的挥手。

    别了阿飞,别了我的老友,希望你在冒险中找到你想要的不平凡的人生吧。

    我心中默念着,眼角有些湿润,回头看了一眼杨伟,发现他抱着黄金无声的痛哭了起来。

    (第一卷完)

第三十三章 改变命运的一通电话

    我躺在柔软的席梦思床垫上,身上盖着天鹅绒的被子,眼睛望着头顶上的天花板一阵怔怔出神。

    床头的立体声音箱里放着阿黛尔的rolling,in,the,deep,高昂的歌声却没能让我的jīng神变得振奋起来。

    又是安逸而又无聊的一天啊。

    我打了个哈欠,放在床头柜上的电话铃声却忽然响了起来,我望着那个最新款的Iphone5手机久久未动,直到一曲歌了,我才将电话捡了起来,拿起来看了看号码,又是老妈,就不能让我清净一会么?

    我不情不愿接通了电话,那头立刻想起了老妈震耳yù聋的咆哮声,“小凯,你怎么才接电话,我都等了你半个点了。”

    “刚才不是上厕所了么。”一句话把老妈的质问堵了回去,对于撒这种谎我是没有半点心里压力的。

    “哦,这样啊,那就算了。”

    “找我有事?”

    “我给说的那个对象你别忘了去看,今天中午十二点,早点去,不要让人家女孩等你,你三舅可说了,那姑娘相当不错,学历又高长的还漂亮,而且是属兔的,跟你的属相刚好配。。。。。。。”

    老妈一墨迹起来就没完,“知道啦知道啦,”我敷衍了几句,挂了电话。

    叹了口气,我从柔软的床上爬了起来。

    踩在地毯上的松软触感让我的身体一阵放松,走进卫生间,马马虎虎的洗漱了一番,走出来的时候忽然觉得这屋子有些空荡荡的陌生。

    已经住进这座将近两百平米的大房子里一个多月了,我还是有些不太能够适应这么大的空间,穿上笔挺的西装,我对着镜子照了照,人靠衣装这句话说的果然没错,连带着那还是有些光秃的额头也不再那么明显了。

    看了看表,才十点多而已,和那个女孩约定的是十二点在伯爵咖啡馆见面,这么早去自然没有必要,不过既然我还没吃早饭那也就也一块去顺便解决了吧。

    我一边想着一边下了楼,对面住的那位年轻的富婆正在窗台前浇花,看到我出来笑着冲我招了招手,我也冲她笑了笑,转身走进了车库。

    我那辆白sè的雪佛兰就停在楼下,我这人不喜欢招摇,所以当初买车的时候尽管手头极为宽裕还是只选了这款二十多万的中档轿车。

    开车出了小区,我轻车熟路的来到了伯爵咖啡馆,点了一份西式松饼和一份巧克力蛋糕做早餐,然后在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

    我坐在咖啡馆的沙发上,一边狼吞虎咽的吃着香甜可口的糕点,一边回忆着最近几个月以来发生的事情。

    离和阿飞他们分开已经过去三个多月了,在那个满是丧尸世界的冒险经历已经逐渐淡出了我的记忆,偶尔回忆一下,遥远的仿佛发生在上辈子一样,有的时候还真有一种不太真实的感觉,就好像那是发生在另外一个人身上,而我只是一个坐在电脑屏幕前的旁观者而已。

    但我身边的改变却无时无刻不在提醒我那些都是真的,不得不提的是我现在已经成了一个有钱人了,当初和阿飞分手之后我先是和杨伟想办法将我们收获到的黄金珠宝之类的东西全部出手,一共卖了一千两百多万,因为是分散出手倒也没有引起什么特别的麻烦,在兑换的过程中这些财物的价值肯定缩水了许多,不过对我们来说一千两百万已经很不得了了。

    在分配的时候我和杨伟都很大方,一致认为虽然阿飞不需要钱,但我们还是应该把阿飞的那份给他留出来,不过考虑到他的父母恐怕会接受不了,所以我们只从中取出了二百万单独在阿飞的名下立了一个帐户,每个月都会给阿飞的父母那里寄送一万块钱过去。

    剩下的一千万我和杨伟一人一半分了,本来他一致认为应该多分我一百万,他拿四百万就够了,因为时空之门毕竟是我搞出来的,不过这会五百万和六百万对我们来说实在也没啥区别了,因此我还是婉拒了,最后还是把那一千万对半分了。

    我拿着自己的五百万先给自己买了一套房子,花了将近一百万,我们这里毕竟是小地方,一百万的房子已经是相当不错了,接着我又买了一辆新车,又花了二十多万,剩下的钱又给父母扔了三十万,就说是我做生意赚的,至于他们信不信我也就无所谓了,反正这些rì子我都没怎么和他们见面,实在是想不出该怎么解释。

    不过时间一长估计他们也就接受了,最近这段时间也不再问我这些钱是怎么来的了。

    剩下的三百五十万被我存进了银行,接下来的两个月里我便逍遥度rì,尽情的享受我的胜利果实了。

    我并不担心这些钱会被我大手大脚的花光,因为在我的秘密保险箱里还有那二十多颗钻石没有出手呢,这些钻石少说也能卖个几百万,不过短时间内我还不打算动用。

    “先生你的咖啡,”服务生柔美的声音让我回过神来,我笑着接过咖啡,说了声谢谢。

    看了看表,已经十二点了,怎么还不来啊,不是说好了十二点的么?我心中有些不满的想着,眼看着十二点过了十分钟,一个穿着时尚的婀娜身影出现在了咖啡馆的门口。

    那是一个长的相当漂亮的女孩,二十五六岁的模样,打扮的十分入时,上身是一件露肩的洋装,裸露在外面的肩头细白如雪,长发飘飘,戴着一副墨镜,朝着咖啡厅的里面扫视了一眼。

    我挥了挥手,等她走过来的时候站起身来,“你是林飞雪?”

    那女孩笑着点了点头,“那么你一定就是薛帝凯了,”一边说着一边十分大方的伸出一只手来,我和她握了握手,纤细而又柔软。

    我们在桌子的两端坐了下来,林飞雪要了一杯卡布奇诺,然后饶有兴致的打量着我。

    我被她盯的有些发窘,尽管相亲这种事情不是第一次做了,但还是觉得有些觉得别扭,这种感觉可比面对丧尸的时候难受多了。

    其实相亲这种事情在我看来是很有些老套的,不过我最怕麻烦,让我费心思追女孩子这种事情我实在干不出来,况且我是个实际主义者,对一见钟情什么的浪漫情节从来就没相信过,所以当父母逼着我找个老婆并且帮我安排相亲的时候我也就默许了。

    好在自从我把从异世界带回来的那些黄金和铂金出手之后有了几百万的身价,在我们这个小地方也算的上是个有钱人了,因此底气倒还是有的。

    不过虽然相亲了好几次,却始终都没能找到合适的对象,人这种生物当真是矛盾的很,以前没钱的时候,我总怕女孩瞧不上我,以至于不敢出动出击,而现在有钱了,却又总怕对方看上的是仅仅是我的身家,实在困扰的很。

    聊着聊着我不由得便有些神游物外,也不知道阿飞和杨伟现在怎么样了,直到服务生给我续杯的时候我才回过身来。

    林飞雪对我的走神似乎并不介意,她的目光始终带着几分考量,忽然说的,“你的表不错啊。”

    我笑了笑,“还好啦,朋友送的,估计不值几个钱。”

    “那可不见得。”林飞雪说着握住了我的手腕,柔软的触感让我十分的受用。

    她端详了几眼道,“我猜这块表一定是你的朋友从外国买的,看做工像是法国货。”

    我略有些惊讶,我对名牌什么的一向没什么研究,在我看来其实都没什么区别,就算放一个价值数万的LV在我面前估计在我看来跟几十块钱的手提袋也没什么区别,这块表也是一样,在我看来跟几十块钱的街边货差不多,不过她这么说肯定有原因,我便做出求教的表情。

    林飞雪微笑道:“瑞士的表jīng于做工,法国的表却jīng于装饰,大概是沾染了法国传统的奢华品味,法国出产的名表大都装饰华丽,用料昂贵,你这块表虽然初一看看十分朴素,但是上面所用的材质都非同一般,也只有法国人才会做出这样的表来。”

    我心说还有这么多讲究,不禁有些肃然起敬,我们又聊了几句,越发觉得投机,我之前的那一点点小紧张也完全不见了,忽然间我发现她看我的眼神似乎有了某种变化,换了以前的我或许就忽略掉了,不过经历了这么多事情我的观察力也敏锐了许多。

    如果说刚见面的时候她的目光带着好奇和考量,那么这会她就像看准了猎物的雌豹,言语谈吐之间多了几分主动,有意无意的带动着话题,完全不像是刚才那个略显矜持的女孩了。

    莫非都是那块表的关系?一想到有这种可能我就觉得有些索然无味,虽然知道这个时代的男女关系想要不参杂任何物质利益进去几乎是不可能的,但心中还是有些腻味。

    “对了,你既然对表这么有研究不如去我家看看吧,我家里还有好几块表,都是朋友送的,我对这个没什么研究,也不知道好不好,或许你可以帮我鉴定一下。”

    见面就邀请人到自己家里去,这可以说是一个不大不小的暗示了,林飞雪似笑非笑的看了我一眼,仿佛看穿了我心中龌龊的想法,我脸上顿时有些发热,心说莫非唐突佳人了,哪知道她像是开玩笑的说道,“我替人鉴定牌子可都是收费的,你打算怎么报答我啊?”

    我心说有戏,也跟着开玩笑似的说道,“哪些表放着也是放着,你要是喜欢送你一块也无妨,要是你还是不满意我就没办法了,实在不行我就只能以身相许了。”

    林飞雪顿时被我逗笑了,笑的很美,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让我觉得有几分假,她笑够了,也没说同意不同意,只是微微的点了点头,我心中大定,看来猎物已经到手了,顺手扔了几张老人头在桌上,伸手做出了请的手势。

    我们两个走到外面,我拉开车门,很有绅士风度的请她上了车,一边开车一边透过后车镜观察林飞雪的举动,那举止越看越是撩人,像这么极品的妞换了以前的我想都不敢想啊,现在有了钱还不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好吧,这么说貌似有点夸张了,不过道理还是很正确的,男人想要女人没才可以,但一定不能没财啊。

    就在我对即将要发生的事情隐隐感到兴奋的时候,电话铃声却很不是时候的响了起来,我心说谁这么不长眼啊,这个时候来打扰我的好事,拿起手机看了一眼,很陌生的一个号码。

    “喂,谁啊。”我有些不耐烦的问道。

    “是我。”电话那边传来一个有些沙哑的声音,我一时间没有听出来,“你是?”

    “呵呵,才三个月不见连我的声音都听不出来了么。”

    我顿时吃了一惊,这回我倒是有点听出来了:“阿飞!?”

第三十四章 养马的阿飞

    过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阿飞!?”电话那头传来阿飞的笑声,我顿时十分惊喜,心说这小子怎么想起来给我打电话了。

    当初分开的时候,我其实已经做好了他随时可能会挂掉的心理准备,三个多月都没有联系,我原本以为他已经凶多吉少了呢,毕竟那个世界丧尸横行,上次我们三个人组队冒险还好几次差点挂掉,这家伙如果一个人去死在那边一点也不会让人感到意外。

    老实说我最担心的还不是这个,而是万一这小子中了尸毒之后不肯认命吧病毒带回到这个世界怎么办,不过想想他也不是那种人,也就没有再关注了,想不到这会竟然突然给我来了电话,听声音还活的好好的呢。

    “我还以为你小子已经挂了呢。”我笑着说道。

    “哪有那么容易,我可是主角命,可没那么容易死,再说我又没有进行冒险,暂时还没有什么危险。”

    没有再去冒险?那这小子最近干嘛了都?听他的语气似乎隐隐压抑着兴奋,我知道阿飞这个人的xìng格,一般的事情都不会让他动容,除了第一次见识到时空之门那一次,就连上次弄了一大堆黄金回来他也没怎么激动,想来是又遇到什么震惊的事情了。

    “怎么了阿飞,找我有事么?”

    “关于那扇时空之门——我发现了一些新的东西。”

    新的东西?能是什么?我心中有些好奇,但是马上就压制住了这种念头,我对时空旅行已经不感兴趣了,这几个月我过的可是再舒坦不过了,吃穿用度比起以前可完全不是一个档次了,更不要说没事还能搞个女人什么的,我现在才发现过去的就算是白活了,有钱和没钱的生活那就是不一样啊,如果换了以前穷困潦倒的我还能因为求财的动力去冒着生命危险去打丧尸,去探险,现在的我可是什么都不缺了,还去那边我就是吃饱了撑的了。

    “你会感兴趣的,”阿飞的语气十分的肯定,“你一定会感兴趣的,如果你不想后悔一辈子,明天中午之前给我过来,我给你看样东西。”

    “看什么?”我有些好奇的问道。

    “不要问那么多,你来就对了,绝对让你大吃一惊。”

    我还想再问,那边却已经挂了电话,我心说嘿这小子太让人郁闷了吧,到底遇到什么事情了也不说个清楚,这太吊人胃口了。

    不过回身看了看香肩半露长发飘飘的林飞雪,顿时把刚才的好奇抛到了脑后,再次踩上了油门。

    第二天早上当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九点多了,一睁眼就发现一条雪白的胳膊正压在我的胸前,林飞雪那带着淡淡体香的温热娇躯缩在怀中的感觉让我一阵心猿意马,不过一想到阿飞昨天说的郑重,我还是决定尽快出门的好。

    哪知道一起身却发现一条胳膊被她压在了身下,想要抽出来却又怕把她弄醒了,试了几次却还是失败了,林飞雪嘤咛一声睁开了眼睛,回身看到我微微一怔,不过马上就回过神来,似乎是想起了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林飞雪脸sè有些绯红,说不出的诱人。

    我正寻思着怎么打招呼呢,忽然感到她的一条腿轻轻搭在我的腰上,温热的呼吸不停的吹在我的脸上,望着我的眼睛仿佛要滴出水来。

    这种太他妈的诱惑了,下身瞬间就有了感觉,我心说让阿飞和他的秘密见鬼去吧,一边想着一边伸手搂向了林飞雪柔软的腰肢。。。。。。。

    一个小时之后,我身心具爽的走出了自家的大门,一边开着车一边走还回味着那种让人yù仙yù死的美妙感觉,可惜时间紧迫,否则完全可以让她多陪我一天的。

    为了这**的一夜和一早上我付出了一块名表和一条铂金项链的代价,不过反正都是当初随手弄来的,我一点也不觉得心疼,能搞上这样的女人绝对物超所值。

    对于林飞雪这样的女人我并不鄙视,我一向觉得在xìng这件事情上男人对女人实在没有什么道德优越感可言,不过话虽然这么说,但对于这样的女人我却仍然是不可能认真的,随便玩玩还可以,如果真要结婚的话还是得找个没那么‘开放’的,哪怕长相稍微差点也没关系。

    对着后车镜照了照,话说戴着墨镜穿着西装的我还真有点风流公子衣冠禽兽的感觉,以前总觉得这种人很可恨,以为仗着有两个臭钱就可以随意的玩弄女人,现在自己成了类似的人却一点都不觉得愧疚,果然是屁股决定脑袋,记得某部电影里有句台词——‘人无论做出什么事情,在自己眼中总是对的,’古人诚不欺我。

    我并没有让羞愧感继续纠缠我,晃了晃脑袋,我把jīng神专心用到了开车上,很快我的车就开出了城区,朝着一望无际的原野驶去。

    离得远远的,我就发现那基地外面似乎起了一些变化,当我的车停靠在基地外面的荒地上的时候,我惊讶的发现这里多出了好几座建筑,都是那种搭建的很简陋的占屋,这是最近几年我们这里新兴起的一种建筑。

    占屋的主要作用就是在拆迁占地的时候可以多获得一些补偿,因为拿补偿的时候主要是看地面上的不动产数量来计算的,房子在不动产里又占了大头,为了多拿补偿自然是房子越多越好,而且因为对房子的质量没有一个严格的标准所以就出现了这样一个BUG,占屋建的理由其实就是为了利用BUG获利,所以通常用料用工都极为简陋,甚至有第一天盖起来第二天一场大雨就给冲倒了的例子。

    这么做当然有点坑人的感觉,不过这也没有办法,毕竟拆迁补偿的多少往往是由开发商单方面决定的,作为弱势的一方没有任何话语权,于是也只能利用这样的无奈举动来多少挽回一些损失了。

    这种房子还有一种作用,就是做仓库,临时堆放点东西什么的,另外就是办红白喜事的时候放席用,以前办事情都是在各家院子里露天放席,但是现在各家各户的院子空地几乎都被盖满了这种房子于是就都改成在这种长屋里放席了,因为盖在院子里面积都很大,可以装下几百人也没问题。

    现在我眼前就是好几座这样的占屋,几乎把眼前的荒地都给覆盖了,那座碉堡也被一座二层小楼给取代了,我心说咋回事,这块地被人给看上了?不对,这些占屋该不会是阿飞盖的吧?

    我一边想着一边往里开,占屋之间留出了一个入口,我把车开进去在四座长屋围成的空地上停了下来,那座小楼的大门前停着一辆崭新的宝马,我还没停车就看到杨伟正从车里往拎着什么东西。

    看到我从车上走下来他笑着招呼我,“嘿凯子你也来了啊,阿飞让你来的?”

    我说:“是啊,这么说阿飞也含你来了?他有跟你说把你喊来为的什么么?”

    杨伟摇了摇头,“那小子净卖关子了,不过我估计不能是小事,阿飞这人一般不开玩笑。”

    我点头称是,不过不管怎么样进去就知道了。

    我和杨伟推开小楼院子的大门走了进去,一进门就看到阿飞在院子里给三匹养在马廰里的马喂草料,旁边的空地上还放着马鞍、马镫等全套的马具,看到我们两个走进来他放下草料袋子叹了口气。没好气的说道:“我就知道你们两个家伙会迟到。”

    我心说这是整的哪一出啊?这小子不玩探险开始改玩养马了?

    一边想着我一边走了过去,离得近了,我大概认出了马的品种,从体型上看应该是蒙古马,这三匹马显然不是用来拉车耕地的,从那些马具上来看这些马都是可以骑的。

    我轻轻抚摸着一匹马油滑的皮毛,“话说你把我们喊来就是为了给我们看这个?”

    阿飞笑了笑,“当然不是,事实上,我要给你们看的可比这个竟然多了。”他说着看了看四周,仿佛害怕被什么人听到似的压低了声音,用一种很神秘的语气说道:“我发现了另一扇门。”

第三十五章 冰柜里的尸体

    “另一扇门?”我重复了一遍阿飞的话,心中顿时升起一股难以置信的感觉。

    之所以会这么想当然不是没有原因的,当初我在解决掉黑皮那帮家伙,占据了这座基地之后我就将基地里里外外探查了好几遍,想看看能不能再找到其它的时空之门,结果却是完全一无所获,除了一些遗留下来的物资和生活用品之外,并没有另外一扇相同或类似的门或装置。

    这也是我会毅然决定不再进行时空旅行的主要原因之一,毕竟末世世界实在太过危险,如果没有更好更安全的世界可以探索,实在不值得冒着生命危险去拼。

    但是这会听到阿飞说还有另一扇门,那感觉就完全不一样了,所以我这会第一个反应就是,我擦,难道我失算了?

    我顿时急切的问道:“你说你找到了另一扇门,怎么可能!?这座基地里里外外我可是都找过了的。”

    阿飞笑道:“严格上讲并不是找到了另一扇门,而是找到了另一个世界。”

    见我和杨伟还是疑惑不解的样子,阿飞便给我们讲述起他最近三个月发生的故事了。

    原来阿飞在把我们送走之后,他并没有立刻再次进行冒险,而是四处打听起这块荒地的归属来了,很快他就找到了这块荒地的主人,却是附近一个村子里的村民。

    之后他便花了二十万买下了这块荒地,毕竟这里既不能种庄稼也不大可能被开发商看中搞开发,实在是一块没什么价值的荒地,因此他也便很容易就以两万一亩的价格购下了附近很大的一块地皮。

    然后他又雇佣了一支施工队建起了这座二层小楼和周围的那些长屋,对外自然宣称说是为了等开发商占地而获利,但是这种地方怎么可能有人来开发呢,想想就不大可能,于是附近的居民也就只当成了一个笑话就不再过问了。

    他的房子盖起来没多久有一天却忽然断电了,他找到附近的供电所问了一下才知道这里的用电属于农业用电,去年的时候有人在供电所办理了一个用电帐户并交纳了一千块钱的电费,但是到这个时候便已经用完了,估计开帐户的应该就是老大他们。

    阿飞又补交了一千块钱,原本以为这样就没事了,但是当他在准备妥当准备再次出发冒险的时候却发时空之门消失了,那扇金属门的后面变成了地下室的水泥墙。

    他在时空之门上折腾了好半天,最后才在门后的一个凹槽里找到了时空之门的控制器,原来这门需要通电才能运作,停电的时候就自动关闭了。

    但是当他接通了电源之后打开之后却发现门后的世界完全变了个样,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这就让他大吃了一惊。

    不过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个好消息,比起丧尸泛滥的世界这个新的世界明显要安全的多,很有开发的价值,于是他立刻就给我和杨伟来了电话。

    听他讲完我顿时很惊讶,时空之门需要用电力启动我倒是记得,不过我却不知道每次启动通向的世界都还不一样啊,这个老大他们貌似也没有提起过啊。

    我想了想觉得有些不大对劲,但到底哪里不对劲却又想不起来。

    “那么时空之门这一次通向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呢?”

    “一个看起来很平静的世界,但和我们的世界又不大一样,具体我也说不清楚,等你们看到了就知道了,不过如果我猜的没错的话,那个世界是一个有魔法的世界。”

    “魔法!?”我顿时大吃了一惊,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我看了杨伟一眼,后者也是一脸的难以置信,我又看向阿飞,“你确定?”

    阿飞摇了摇头,“我并不确定,但是这种可能xìng绝对很高就是了。”

    杨伟道:“为啥这么说啊?”

    阿飞笑了笑,“你们跟我进来看看那东西就明白了。”

    我和杨伟跟着阿飞进了小楼,小楼里的装修很简陋,不过家具电器却是一应俱全,那座碉堡已经被拆掉了,又或是被砌进了这座二楼之中,成了小楼的一部分。

    阿飞推开了一间密室的大门,一条通道顿时出现在了我们的面前。

    我们跟着他走进基地的大厅,一开灯,一个巨大的冰柜立刻就出现在我们的眼前,那冰柜足有两米长,里面似乎装着什么东西。看轮廓倒像是个人类,我顿时吓了一跳,这小子该不会是杀人藏尸吧?

    “看看吧,你们看看这玩意眼熟不。”

    阿飞一边说着一边用力拉开了冰柜的大门,顿时一具人形生物的尸体便出现在了我们的眼前,看着那草绿sè皮肤的诡异尸体,我和杨伟当时就傻了。

    “这,这是兽人!?”

    那看起来的确像是一具兽人的尸体,身高有一米五六的样子,绿sè的皮肤,肌肉很发达,嘴里一对发达的犬齿呲牙咧嘴的伸了出来,身上穿着破烂的皮甲,在冰柜里冻上了一层白霜。

    他的胸口有一个很明显的伤口,应该是枪伤,估计是阿飞干的,黄sè的眼睛睁得大大的,仿佛死不瞑目的样子。

    “不是兽人。”杨伟很肯定的说道,“这个应该是地jīng,就是哥布林。”

    “地jīng?你确定,地jīng应该比这小吧?”我印象中的地jīng确实都很矮小,大概是受到魔兽世界影响吧,杨伟却道:“在正统的魔幻作品里地jīng的个头比人小不了多少,否则你以为它们凭什么与人类为敌?”

    我想象倒也确实如此,貌似指环王里的地jīng就跟人类个头差不多,不过指环王里的地jīng可比眼前这家伙丑多了。

    虽然已经大概知道了结果,但我还是问阿飞道:“这个地jīng是哪来的?”

    阿飞道:“第一次进入那个世界侦察的时候遇到的,当时它见了我就哇哇乱叫的冲了上来,手里还拎着一把砍刀,我一枪就给它撂倒了,因为怕附近还有其它的地jīng,又想给门见识一下,所以我就把他的尸体拖回来了,冻在冰柜里。”

    我奇道:“你打算拿这玩意怎么办?”

    阿飞耸了耸肩,“既然你们已经见识过了,自然挖坑埋掉了。”

    杨伟忽然兴奋道:“要我说干脆把这玩意买了,就说是外星人的尸体,保准是爆炸xìng新闻啊,肯定能卖一大笔钱。”

    我连忙道:“得了吧,咱们现在钱还少么,再说这要是被人问起这尸体是哪来的你怎么回答?可别让有心人把时空之门的事情给翻出来了,阿飞说的对,还是赶紧埋了吧。”

    说完我又道:“你就是因为这家伙才觉得那个世界里有魔法这种东西么?”

    阿飞点了点头,“既然那个世界有地jīng这种生物就说明那是一个魔幻世界,如果存在魔法这种东西又有什么不可思议的呢。”

    说完又用一种诱惑xìng的语气说道:“你们想想,如果我们能去那个世界学会魔法,那该多爽啊,比起当个小小的有钱人,当个魔法师岂不是更加拉风,我知道你们不想再冒险了,但是这样难得的机遇,难道就不值得去拼上一次么?”

    我听了也是一阵心动,抬头看了一眼阿飞那兴奋的近乎狂热的目光,心说这个家伙还真是敢想敢干啊。

第三十六章 谋而后动

    老实说,阿飞的话确实让我十分的心动,虽然我平生最大的三个愿望分别是成为著名作家、成为亿万富翁、以及拥有超能力,但如果真的让我三选一的话我绝对会毫不犹豫的选择第三个。

    事实上又有谁不想拥有超越普通人的力量呢?现实中的富翁和名人多了去了,但是真正拥有超能力的人又有几个呢?可能一个都没有吧,但是却有很多人谎称自己拥有这种力量,而且竟然也会有很多人愿意去相信,人们在内心深处自然知道这不大可能是真的,但是出于某种一厢情愿的幻想和向往却宁愿欺骗自己,希望这是真的。

    我曾经也是这群人中的一个,直到发现那些曾经炒的很火的超能力者、气功大师什么的最终都被证明是骗子,我也对魔法、内力等一切超能力之类的东西逐渐从向往变成了嘲笑,认为那根本不可能是真的。

    但是现在这样一个机会出现在了我的面前,我又怎么能够忽视呢,既然时空之门这种事物都能够存在,魔法什么的又有什么不可能的呢?想到这里,我也用认真的目光看向了阿飞,“你说的没错,这的确值得拼上一把。”

    杨伟也跟着兴奋道:“靠,那绝对的啊,也算我一个!”

    说着他猛地伸出一只手来,“兄弟齐心!”

    阿飞将手也压了上去,“其利断金!”

    我跟着把手放了上去,不过却没想到什么对话的话,只能无奈道:“希望我们能平安归来吧。”

    既然决定了那就立刻开始行动,我们也不是第一次准备冒险了,决定还是按照上一次的做法来进行,首先弄一个行动计划再说。

    不过在这之前,我和杨伟还是一致认为应该先看看那个世界到底是个什么样子再说。

    阿飞没有反对,带着我们一路来到时空之门的那个房间,阿飞拉开时空之门上的小窗户,我和杨伟都好奇的朝窗户的外面望去。

    那果然是一个截然不同的世界,窗户外面是一片荒凉的荒野,杂草和灌木到处都是,可以看到远处有一条土路,有石头砌成的路沿,除此之外并没有其它值得注意的东西,天空中有几朵白云正缓缓飘过,看起来一副风平浪静的画面。

    “对了,如果附近有其它地jīng的话它们不会看到时空之门么?”

    我这么说自然是有原因的,以前的那个世界全都是丧尸,倒还不怕引起什么人的注意,现在既然有智慧生物,就得考虑这些问题了。

    “不要紧,”阿飞道,“我在摆弄时空之门的控制器的时候发现这扇门在那边是可以隐形的。”说着拉着我们到了门口开关处,“看到那个红钮了么,那个就是隐形按钮,只要按了在门那边就看不到门了,但还是能够摸到。”

    说着又指了指那个刀闸,“那个就是时空之门的电源开关。”

    我指了指那个有点像空调调节器的转轮,“那个是啥玩意?”

    阿飞耸了耸肩,“我也不知道,我怕把门弄坏了,始终没动过那个东西。”

    我点了点头,这玩意绝对高科技,如果没有必要的话还是尽量不要去摆弄的好,万一摆弄坏了咱可不会修。

    门后的那个世界看起来确实挺安全,就算遇到几个地jīng,在我们强大的火力面前估计没有任何威胁可言,甚至比丧尸还不如,所以眼见如此,我心中便一阵大定。

    事情既然已经确定了,那么接下来要做的就是进行准备工作了,一次冒险有周密的准备和没有足够的准备所得到的结果是完全不同的,这件事从老大他们那次行动和我们三个那次行动上就可以看得出来,第一次没有准备充分结果全军覆没只有我一个人得以生免,而第二次我们三个的冒险却圆满完成有惊无险,并不是说我们比老大他们更厉害,而是因为我们的计划更周密,准备更完全,所以这一次我们仍然要进一步发扬计划周密先思而后行的优良传统。

    回到基地的大厅,我列出一大张单子来,然后开始一一对照。

    “首先我们需要武器,对那地jīng什么的必然需要强大的火力。”

    阿飞指了指那架子上的武器,搞定了。

    那架子上的武器都是我们上次从丧尸世界带回来的,一支AK47自动步枪、一支自动散弹枪、一支MP5冲锋枪。

    我注意到AK47上安装了一个瞄准镜,MP5上也安装了一个红外线瞄准器,散弹枪则加装了一个战术手电,不由得有些惊讶,这是你做的?

    “没错,”阿飞点了点头道,“上次我回来的时候还带回了一些零配件,闲着没事就给安装上了,这样AK47调成半自动的话可以客串狙击枪用,冲锋枪和散弹枪的jīng准度也能提高一些,对我们这些新书应该有些帮助。”

    我点了点头,对阿飞的话深感同意。

    除了这三支长枪之外还有六七支手枪,两把USP自动手枪,两把伯莱塔M92F自动手枪,一把沙漠之鹰大威力手枪,一把柯尔特左轮手枪。

    在枪架下面的箱子里装满了弹夹和弹鼓,还有消音器等各种配件。

    这样的火力绝对足够了,我满意的点了点头,武器够用了。

    “第二我们需要移动工具,这个新的世界也不知道有多大,更不知道附近哪里能找到人烟,光靠走可不行。”

    阿飞指了指头顶,“那三匹蒙古马就是为此准备的。”

    杨伟忽然插口道,“蒙古马?为啥不弄几匹好马啊,听说阿拉伯马不错。”

    阿飞听了直翻白眼,“你说的倒是轻巧,你知道为了弄这几匹马我费了多少事么,还阿拉伯马,估计把咱们之前弄到的钱全拿出来能换三匹。”

    杨伟吓了一跳,“不至于吧。”

    我心说怎么不至于,这年头名马可比你那辆‘宝马’值钱多了。

    我道:“蒙古马就不错啊,这玩意好养不娇贵,而且速度平稳,正适合我们用,太好的马伺候起来麻烦,还不如这个呢。”

    说完又道:“第三我们需要便携食物、水净化片、等补给品。”

    阿飞指了指那个我们用来堆砌战利品的储藏室,“我们之前弄回来的那些食物和rì用品还多得很呢,足够用了。”

    我点了点头,“那么第四我们需要指南针、望远镜、睡袋、山地靴、驱虫剂等野外生存用品。”

    阿飞道:“这个好办,我之前就在网上订购了一批,算时间这两天就能到了。”

    我心说阿飞这事情办的还真是滴水不漏啊,“那么最后就是我们需要进行的针对xìng训练了,包括骑马、体能恢复训练、移动目标shè击等等,此外还有行动计划需要准备,因为这一次我们面对的可是完全未知的世界,我们根本不知道那个世界都有什么怪物,地jīng什么的或许只是最弱的怪物而已,既然会有地jīng肯定会有其它怪物,就算我们走着走着出现一只喷火的巨龙也不是没有可能的,对此我们也得事先有所准备才行。”

    杨伟听了脸sè一变,目光呆愣了一下,似乎想到了某个恐怖的画面,“好吧凯子,你有点吓到我了,那样的话岂不是比丧尸世界还危险?”

    阿飞哈哈大笑,“你别听他胡扯,喷火巨龙什么的哪里那么容易遇到,看过电影《指环王》没?那也是魔幻电影,可是从头到尾都没出现一只龙,我们不会那么点背的,我估计最多也就遇到个食人魔之类的怪物就了不得了,以我们的火力足以应付,我就不信食人魔的皮在厚还能经的住7.62毫米子弹的shè击。”

    “我对我们的火力一点都不担心,我最担心的反而是和那个世界的人怎么交流,”说完又补充了一句,“当然前提是那个世界有人才行。”

    我点了点头道,“应该有人的,否则那条路是谁修的。”

第三十七章 骑马可看书

    我点了点头道,“应该有人的,否则那条路是谁修的。”

    有道路就意味着有人类文明,非智慧生物可是不会去费力气修路的。

    确定了这一点,在接下来的几天里面,我们便开始进行恢复xìng的体能训练了,这三个月的闲适生活让我之前好不容易磨练出来的一点肌肉又平了下去,好在底子还在,捡起来练了几天,力气便又出来了。

    体能训练不再成为问题,我们所面对的最大的难题却是骑马,这玩意和开车又不一样,车是死物,一举一动都有人来cāo控,而马这东西却是活的,用福尔摩斯的话讲‘我可不想要一个有自我意识的东西,在我两腿之间动来动去。’

    不过不想要也得要,毕竟时空之门的宽度有限,汽车可开不进去,而且对于没有接触过现代文明的人来说也太惊世骇俗了一些,更不要说燃料补给的问题了。

    所以第二天,我们就开始学习骑马了。

    阿飞买来的三匹蒙古马严格上讲并不是纯种的蒙古马,而是蒙古马和半血阿拉伯马的混血后代,三匹马的价格都在20000——50000之间,体型比起蒙古马要高大一些,耐力也不错,适合长途骑乘。

    这三匹马一匹黑sè,一匹棕sè,一匹白sè带斑点,其中又属黑sè那匹最为拉风,不过白sè那匹看起来更温和一些,于是在选择坐骑的时候我果断的选择了白sè这匹。

    我给这匹马起名叫雪球,这是我在游戏里抓的第一只宠物的名字,老实说,尽管玩游戏的时候我选择了猎人这个职业,但是现实中我这人却是不大喜欢养宠物的,也很少和动物待在一起,倒不是我反感动物,主要是怕麻烦,什么小猫小狗看着也会觉得很可爱,但是又要洗澡又要喂食的实在麻烦的很。

    不过这会和雪球在一起相处了一段时间,倒是发现之前的担心实在构不成问题,雪球这匹马很安静,大部分的时间里它都呆在马槽子跟前吃东西,它的嘴巴似乎永远也闲不下来,不过我牵它的时候它也不反抗,感觉很温和。

    尽管雪球表现的极为配合,我对骑马这种事情还是有些抗拒的,奈何杨伟和阿飞先后都爬上了自己坐骑,尽管杨伟看起来有些颤颤巍巍,但他还是努力的学习着,至于阿飞,他已经能够熟练的骑马飞驰了,于是我也只好硬着头皮上了。

    学骑马之前要先学会如何安装马具,毕竟到了门那边我们不可能有人帮忙的,对这个技术我可谓是一窍不通,好在阿飞买马的时候还附带了一份说明书,图文并茂,讲述的十分清楚详细,我倒也不会看不明白。

    先在马背上垫了一层垫子,然后把马鞍放上去,用皮带捆扎好勒紧,接着把马镫也装了上去,我用手拉了拉马鞍,感觉结实的很。

    应该没问题吧?我有些不大确定的想着。

    先抬起一只脚踩了踩马镫,第一次没敢踩实,要不然万一雪球一尥蹶子跑起来那我就得被拖跑了啊。

    我看了看雪球,发现它平静的站在那里,悠闲的啃食着地上的一缕枯草,我心中大定,右脚用力一蹬,踩着马镫的脚跟着一使劲,一翻身就跨在了雪球的背上。

    不得不说经历了这么多事情之后我的胆子也大了许多,这会骑在马上虽然有些不知所措倒也没有慌神,上马之后雪球隐隐有些不安,不过仍然没有动弹,我轻轻抚摸着它的鬃毛,让它保持镇定,然后按照书上介绍的那样轻轻磕了磕它的腹部,雪球立刻轻盈一跃,小跑了起来。

    我骑在马背上颠来颠去,心中顿时有些慌乱,不过很快我就找到了节奏,跟着上下起伏,倒也还能撑得住,不过很快我就发现了另外一个问题,我不知道该怎么让它转弯或者停下来。

    “牵它的缰绳!”

    身后忽然响起了阿飞的声音,接着就看到他骑着那匹黑马从身后迅速的追了上来。

    我定了定神,这才反应过来马是有缰绳的,我急忙拉了拉左边的缰绳,雪球果然偏了偏头,调整了一下方向。

    我又拉了拉右面的缰绳,雪球又往右偏了一点。

    嘿,这玩意不就跟开车没啥区别么。

    我很快就掌握了转向的敲门,不过要让它停下来该怎么做?是往后拉么?

    我想着用力一拽,雪球忽然嘶鸣着停了下来,前蹄腾空,身子顿时抬的老高,我一时间没反应过来,一下子从马背上朝后面栽了下去。

    这一下摔的我好生狼狈,地上的碎石子硌的我后背生疼,爬起来发现雪球并没有离开,就近又啃起了地上的青草来,我心说你家伙倒是不闲着啊。

    我又试了一次,这一次就要顺利多了,不得不说骑马的感觉虽然比较紧张比较累,但是可比开车爽多了,当然前提是不会从马上掉下来。

    学习骑马比我想想中要顺利的多,第一天结束之后,我已经可以骑着雪球四处闲逛了,当然仅限于平地,复杂的地形我可不敢去,另外也不敢骑的太快,基本上也就比自行车的速度稍微快了那么一点。

    接下来的几天里我们白天学习骑马,早晚还得给马喂食、给马洗刷身体,弄的我们三个全都是一身马汗味,开始不太适应,但是时间一长也就习惯了,适应了之后和马相处的这种感觉倒是蛮好的,相比平rì里与人接触时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小心这个注意那个的,和马相处可就要简单多了,你不用担心它会在背后忽然捅你一刀,也不用担心马儿会和你斤斤计较,有人说马是一种有灵xìng的生物,和雪球相处的越久我越发觉得这话很有道理,尽管雪球从不开口说话(要说话那就有鬼了),不过有的时候我却觉得它似乎能够听懂我说的话的含义,或许这只是我的一种错觉吧。

    除了学习骑马和养马,我们还有一个更加重要的任务,那就是阅读奇幻类的文学作品,我们从网上订购了大量的奇幻类的小说,当然不是网络上的那些YY快餐小说,而是正统的西方奇幻文学,《龙与地下城》系列《指环王》之类的,要说奇幻文学这玩意自然还是欧美的更加靠谱一些。

    由于我们对那个世界的唯一的参照物就是那具地jīng的尸体,因此我们也尽量寻找作品中地jīng的外形设定与其类似的文学作品。

    最终我们把主要目标锁定在了《龙与地下城》系列的作品中,这一系列算是奇幻文学的主流了,里面所描述的地jīng的外形和冰柜里的那具尸体看起来十分相似,应该比较靠谱才对。

    我们尽量了解了关于《龙与地下城》这个复杂系统的设定和规则,不过尽管我们三个都挺喜欢看小说的大量的阅读还是让我们有些吃不消,主要是这一系列的作品实在太多了,《龙与地下城》系列囊括了许多不同的世界,而这些不同的世界又分为高魔低魔等不同的力量层次,而不同的世界又有不同的规则,看的我们一个头两个大。

    这样累死累活的熬了一个星期,阿飞订购的那匹装备终于到了。

    PS:下个星期有推荐,更新速度会提高的

第三十八章 三个火枪手

    阿飞订购的这匹装备十分齐全,囊括了我们所需要的一切物资,其中最让我惊喜的是还包括了三件防刺服,这可是保命的好东西。

    防刺服的外观看起来有点像防弹背心,但是比防弹背心可轻便多了,穿着身上十分贴身,外面穿上衣服完全看不出来。

    防刺服虽然不能防子弹,但是对刀砍剑刺的防御力可是非常可观的,我用一把水果刀试了试,根本扎不透,我大约摸古代的弓箭肯定shè不穿,弩箭的话估计也很难,除非是重弩,有了这玩意防御力提高了至少五十个百分点,我和杨伟对阿飞的这个选择都极为赞赏。

    除了这三件防刺服之外,那三件长风衣也是亮点,这三件风衣都是帆布材质的,结实耐磨,看起来有点像是西部牛仔穿的那种,不过有帽兜,穿上之后能把身体全都遮盖起来,这样我们就算遇到不同时代的人至少给人的第一印象不会太过奇怪,最多也就是显得神秘一些罢了,不仅如此,阿飞还订购了三套复古式的衣服,这些衣服都尽量减少了服饰的文化特征,风格非常的简洁,不管到了什么样的地方应该都不会显得过于另类才对。

    看起来他希望我们能够尽量不引起注意的情况下融入当地社会,不过我对此却并不怎么赞同,无论我们怎么伪装也不可能和那个世界的人一样,既然如此又何必做这些徒劳工呢?

    除了衣服之外还有武器,阿飞订购了三架猎弩和一批弩箭,上次猎弩我们都用出经验来了,这会自然不会忘记,除此之外还有三把造型十分漂亮的骑兵剑,这玩意对我们来说纯属装饰品,如果陷入肉搏的话我可不认为我们三个能是那些冷兵器时代的战士的对手,不过等我们把风衣穿上,腰间挂上佩剑,对着镜子照了照,我倒是觉得带上这些剑也未尝不可,看起来还真有点《三个火枪手》的风采呢。

    如果不是遇到大量或特别强力的敌人的话,那么有这三架猎弩和三把剑便足以应付了,可以避免过早的暴露我们的秘密武器,这是最理想的情况,但是如果真的遇到了危险,那么对于使用枪械我们也不会有丝毫的犹豫。

    除去防具和武器,还有大量的野外生存用品,这些都是我们这次行动顺利的保证。

    在收到这些装备之后我们又开始了新一轮的训练,那就是骑shè训练,把骑马和shè击单独拿出来我都可以勉强应付,但是把两者放到一起就没那么容易了,尤其是在马奔跑的时候,无论是弩箭还是枪械简直就没有任何准头可言,唯有当马停下来的时候还能稍微准一点。

    但我们还是继续不停的训练着,不仅是我们自身在学习,同时也要让马儿熟悉一下枪声,避免以后遇到敌人交火的时候突然发狂,虽然它们明显不太喜欢枪声,但是在反复熟悉了几次之后,这三匹马总算是能在我们shè击的时候保持镇定了。

    骑shè练完了又开始练骑砍,不过很快我们就发现这玩意不花费了几个月的时间完全不可能学会的,一方面要保持平衡另一方面又要果断的挥刀,完全不是短时间内能够掌握的,更何况我们现在连纵马飞奔都做不到,没有速度加成的骑砍也没有什么威力可言,因此很快我们就放弃了这种徒劳的努力。

    这样的训练持续了两个星期,我们的骑术基本上都已经差不多算是不错了,也拥有了一定的骑战能力,唯有关于奇幻知识的学习还是有待加强,主要是资料实在太多了,又拿不准到底哪些能用的上那些用不上,再加上我们三个都已经过了苦背强记的年纪,看着那密密麻麻的内容一个头两个大,最后没办法干脆带了一套三宝书以防万一(1),这样事情就简单多了。

    接着又是语言问题,这一点我们完全没辙,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到了第三个星期的时候,阿飞在外面的长屋里安装了一套柴油发电机组,作为时空之门的备用电源,同时他找供电所的所长打了声招呼,花了一笔钱,如果万一要停电的话供电所的所长会提前开启柴油发电机组,在停电结束之后再关闭,这样就可以保证时空之门不会突然关闭了。

    最后就是资金问题了,因为无论是学习魔法还是在那个世界旅行生活都需要金钱的支持,没钱可不行,我们三个手头上还有一些黄金,不过我们并不打算把珍贵的黄金拿去随便花用,既然那个世界的科技水平很可能会很低,那么就不如弄一些便于携带的货物去交易了。

    我们搞了一大批打火机、镀金怀表、指南针之类的小玩意,每人都带了一些,准备到了那个世界之后找机会换成黄金,这样就算学不到魔法,我们也不至于空手而归白跑一趟了。

    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我们才终于把该准备的东西都准备好了,这一天早上风和rì丽,我们早早的就起来了,吃过早饭便开始准备动身,我们三个将各自的装备穿戴整齐,里面是防刺服,外面是有些复古风格的男装,最外面则是长风衣,用一条皮带扎紧,脚上穿着结实的马靴,头上戴着牛仔帽,这个可不仅仅是为了好看,因为肯定会露宿野外,戴个帽子也能起到一些保暖的作用,我们这样一番打扮看起来就像是西部牛仔一样了,不过我们用的不是左轮枪,而是自动手枪和其它自动武器。

    我们并没有带上全部的武器,但仍然称得上是全副武装,每人一支长枪挂在马身上的褡裢里,武器的配置和当初一样,我的那支是用20发弹鼓供弹的自动散弹枪,如果遇到的是肉搏类型的敌人我有信心可以用它挡住二十人的围攻。

    每人一把短枪别再腰间,每人一把佩剑挂在最显眼的位置,最后是每人一支猎弩挂在褡裢的另一侧顺手的位置,这样我们随时都可以根据遭遇的敌人的类型选择武器快速shè击。

    我们把其余的装备分门别类的装在包里捆在马的后背上,然后牵着各自的坐骑朝地下室走去。

    雪球对于深入地下明显有些不大高兴,没办法我只能用布条蒙住了它的眼睛,然后慢慢的拉着它钻进了地下室的大门。

    好在这地下基地的入口和过道都还宽敞,足够马匹进出了。

    我们三个来到时空之门的门前,确定再没有什么遗漏的东西了,这才打开了大门。

    随着厚重的金属门缓缓开启,一股清新又带着几分cháo湿露水气息的空气便涌了进来,抬眼望去,眼前是一片清晨的寂静荒野。

    我们三个依次牵着马走了过去,站在时空之门所在的土坡上朝远处望去,太阳正缓缓升起。

    (1)三宝书:三宝书通常指龙与地下城规则的三本游戏用书。

    三宝书即:

    《玩家手册》——基本的游戏机制和角sè创建信息。

    《地下城主指南》——指导一个玩家成长为地下城主的进阶规则书。

    《怪物图鉴》——挑选用什么怪物来阻挠我们的英雄们前进。

第三十九 射击比赛

    我们三个依次牵着马走了过去,站在时空之门所在的土坡上朝远处望去,清晨的太阳正缓缓升起。

    看起来两个世界的时间竟然是同步的,和当初那个丧尸世界一样,这倒是让我有种若有所思的感觉,或许所有的世界都是如此呢。

    我们将时空之门关好,确保不会被这个世界的土著居民发现,我问起阿飞关于那个地jīng的事情,他告诉我发现地jīng就在附近的山坳里,听他这么说我们自然不会傻到往山里去,还是顺着大路走更安全一些。

    然后我们便牵着马走下了土坡,翻身上马,顺着这条不甚平整的道路朝着太阳升起的方向行去。

    我们骑马的速度并不快,一方面是出于谨慎,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因为周围让人惊叹的自然环境,不得不承认的是,一直以来我对时空旅行都怀着一种向往和畏惧所交集而成的复杂感觉,那是一种叶公高龙式的期盼,一方面对时空旅行抱着种种浪漫幻想(至少在我真的认识到有时空之门这种东西之前),另一方面心中又有一个声音无时无刻的都在提醒我那绝对不是什么安全的行为。

    对于一个从未进行过旅行的人来说,时空旅行这种事情未免太过不切实际了,甚至可以说是荒诞离奇的,即便是作为一个写过此类题材的作家,我也从不认为这真的可能实现,因此当我第一次得知时空之门存在的时候,我甚至是惊恐大过于惊喜,同时有种被人戏耍的感觉。

    在丧尸世界的冒险更是让我神经紧张意志疲惫,每时每刻都觉得自己活在危机之中,但是这一次,和两位好友骑着马漫行在幽静荒野的小路上,到真是有一种乡野漫游的闲暇感觉呢。

    这个世界的环境和现代世界截然不同,在现代文明社会,尤其是在某个环境污染比较严重的国家,即便是乡间的空气也不见有多令人感到舒服,空气中总是弥漫着太多的灰尘,天空中望不见蓝天,汽车的轰鸣尾气和垃圾的腐臭味进一步的让人对室外望而却步,但是这个世界却完全不一样,安静的仿佛是另一个世界(好吧这确实是另一个世界),空气中的气息自然而又清新,让人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这种感觉是我前所未有的,以至于我不由自主的便放松了jīng神,打算好好享受一下这难得的宁静清晨了。

    我们三个都没有聊天,因为我们的注意力都被周围的环境所吸引,道路两边的树木,挂着露珠的灌木丛都能让我们目不暇接,我们甚至看到了一只在草丛间驻足而立的野兔,像一个守望者一样好奇的打量着我们这三个不速之客。

    我们的心情逐渐变得愉快,这个世界看起来一点也不危险,甚至可以用世外桃源来形容了,如果可以的话我甚至希望能够在这个世界盖一处房子,闲暇时节就来此旅游度假一番,那一定是一种别样快乐的生活。

    不过这种愉快注定将是短暂的,很快我们就发现这种感觉仅仅是一种错觉,当我们漫行了一个多小时之后,骑最最前面的阿飞忽然拉了拉马的缰绳停驻了下来。

    “你们听到什么声音了么?”他回头看向我们,一脸的jǐng惕。

    杨伟竖着耳朵听了听,摇了摇头,我朝四周望了望,除了荒凉的树林荒野似乎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我刚想嘲笑一下阿飞的疑神疑鬼,阿飞忽然纵马冲上了一个缓坡,似乎是看到了什么,他在马上猛地朝我们招了招手,“快过来伙计们!”

    我和杨伟急忙也纵马跟了上去,一上到那土堆上我们就惊呆了,土坡下面的一块空旷野地中,一场血腥的战斗正在进行着。

    看场面应该是一次团伙xìng质的打劫行动,古装电视剧里经常能够看到类似的桥段,不同的是这一次打劫的是一群地jīng。

    我在阿飞家的冰柜里已经见识到了这种一向只生活在传说和游戏中的生物,但是这会的景象显得更加直观,有至二十五至三十五只左右的地jīng正在围攻着一支车队,它们有着草绿sè或土黄sè的皮肤,身材矮小粗壮,身上穿着动物的皮毛或者嵌着铁片的皮甲,手里挥舞着锈迹斑斑的砍刀、盾牌、钉头锤以及木棍,正像一群暴徒一样围拢在车队周围,一边发出阵阵怪叫,一边不时的冲上去一顿乱砸。

    不过尽管声势浩大,我却仍然看出了它们的胆小怕事的本xìng,因为尽管有着三倍的数量优势,这些地jīng却似乎拿这支车队的护卫有些没辙。

    被围攻的车队一共有三辆马车,这会正成品字形围成一圈,不到十个穿着皮甲的护卫正拼命的防守着,其中一个穿着板甲的骑士尤其引人瞩目,他身材高大,穿着全身防护的铁甲,一手握着一把长剑一手拎着钉头锤,大声的呼喝着,指挥着战斗,同时随时准备加入战斗的样子,他的武器上已经沾满了鲜血,周围的地上已经躺下了十几具尸体,大部分都是地jīng的,但也有几个人类,我猜一定有什么重要人物或货物藏在那些马车里面,因为通常电视剧里都是这么演的。

    我和阿飞他们对视了一眼,都有些兴奋,杨伟道:“我们怎么办?要帮忙么?”

    我说道:“当然,那些人或许可以让我们了解一下这个世界。”

    “那么我们要怎么帮,用枪么?”

    阿飞忽然道:“不要用枪,用弩箭吧,对付一群地jīng我想这足够了,当然如果他们不识时务的话用枪也无妨,我们把他们引到土坡后面去,用上了消音器的MP5和手枪解决它们。”

    这主意不错,可以避免暴露我们的底细。

    我点了头说了声好,杨伟也表示同意了。

    “驾!”“咦——哈!”

    我们呼喊着纵马从土坡上冲了下去,这声音引起了对峙双方的注意,那些车队的护卫看起来十分惊奇,大概是从未见过像我们这样装束的人吧,而那些地jīng则惊恐的望着我们,其中有几个做出了防御冲击的姿势,大概是以为我们会英勇无畏的冲杀过去吧,不过我们才没这么傻呢,离的还有二十多米远的时候我们就让马停了下来,各自从褡裢里拽出了猎弩。

    马儿不安的扭来扭去,这让我们无法准确的瞄准,不过几秒钟后我们还是朝着地jīng堆里发出了一轮齐shè。

    可惜的是这一轮齐shè只有一支命中,不过效果却是相当明显的,中箭的地jīng被shè穿了肚子,模样凄惨的躺在地上,它那简陋的皮甲在弩箭面前没有任何意义。

    没等我们发出第二轮齐shè,一个头上戴着牛角盔,身材魁梧看起来像是首领的地jīng冲着他的手下哇啦哇啦的叫嚷了一阵,十几个地jīng立刻脱离了包围圈,朝着我们冲了过来。

    “撤,快撤!”

    我们三个急忙调转马头,朝着那土坡跑了回去,眼看着绕过了土坡,那些地jīng却跟着追了上来,我心说这样的话可就不要怪我们了。

    我一翻身从马上跳了下来,从口袋里掏出了上了消音器的USP手枪,阿飞和杨伟也和我站到了一条线上。

    “咱们来比比枪法怎么样?”杨伟说着冲我示威似的扬了扬眉毛。

    “那感情不错,以前打CS的时候我还没虐够你呢。”我也不甘示弱的说道。

    两支手枪和一支MP5冲锋枪严阵以待,那群地jīng却丝毫不知道死亡即将降临,看到我们下马都哇哇乱叫着冲了上来,我们等他们离的只有十几米远的时候一齐扣动了扳机,如此近的距离,子弹的命中率高的惊人,几乎每两枪就会有一个地jīng中弹倒下,眨眼间就放倒了四五个地jīng,阿飞的MP5打出一个漂亮的横扫,一下子将三个地jīng一齐撂倒,剩下的几个地jīng终于发现不对,发一声喊,惊慌失措的四散逃跑,不过对于这种绿皮怪物我们没有丝毫的怜悯之心,对着它们的背影不停的扣动着扳机,很快地上就只剩下一地的尸体了。

    THEGAMEISOVER。

第四十章 卡拉图剑客

    杨伟吹了吹枪口看不见的烟雾,脸上露出一个得意的表情,刚才他shè中的地jīng明显比我多一些,我耸了耸肩,表示无所谓。

    顺手拔出马鞍上挂着的骑兵剑,我走进一个垂死的地jīng,它那双黄绿sè眼睛死死的盯着我,也不知道是怨毒还是求饶的神sè,它的胸口被子弹shè中,血水顺着那伤口不断的渗出来,一只手不停的撕扯着周围的杂草,似乎正被剧痛折磨着。

    这只卑微的生物似乎并不愿就此死去,但我对它并没有任何怜悯之心,把剑举到它的上空,用力的朝着地jīng的胸口戳了过去,扑哧一声,那种利刃刺穿**的感觉让我又是兴奋,又是恶心。

    这一剑从子弹孔的位置刺了进去,斜斜的插入它的心脏,地jīng眼中的神采渐渐暗淡下去,那只不断挣扎的手也不再挣扎了,我拔出剑,感觉自己又变得冷酷了一些。

    杨伟奇怪的问道,“你这是干什么?”

    “当然是为我们的战绩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我举了举骑兵剑,剑上的血迹让我看起来像是刚刚经历了一场激烈的肉搏战,阿飞和杨伟顿时会意,也各自拔出自己的佩剑,我们在每具地jīng的尸体上都刺了一剑,用以掩盖被shè中的弹孔,这样一来这些地jīng看起来就像是被我们用佩剑近距离刺杀的一样了。

    我们绕过那片土坡回到战场的时候,车队周围又多了几具尸体,看起来似乎是在地jīng的数量减少了那个骑士发起了一场突袭,不过很可惜他显然失败了,除了又死了两个手下之外没有任何收益,这也难怪,那些车队的护卫虽然穿着简陋的皮甲,手中挥舞着刀剑,但是一看就是没接受过严格训练的哪一种,而地jīng即便在分出一部分之后仍然是他们的两倍有余,那骑士显然打错了主意。

    当我们三个骑着马重新回到战场的时候,无论是那些地jīng还是那些护卫,全都露出了震惊的表情,人类那一边是惊喜,而地jīng们则是恐惧了。

    我理解他们为什么会这么表现,地jīng的战斗力并不弱,比起人类来也差不到哪去,这片刻的功夫我们三个人就把十二个地jīng全部干掉了,甚至连一个幸存者都没有,显然双方都把我们归类到了jīng英冒险者那一栏里了。

    看到地jīng们想要逃跑的样子,我觉得有必要加把劲。

    “人人为我!”我大喊着猛的举起的手中的骑兵剑,阿飞和杨伟也很有默契的跟着举起了剑,同时大喊——“我为人人!”

    “冲啊!”我们大喊着发起了冲锋,那些地jīng开始的时候看起来还是有些犹豫,这也难怪,从我们一开始表现的逃跑jīng神来看,无论如何也不像是能够眨眼间就把十几个地jīng杀的jīng光的英雄人物,不过当我们挥舞着沾满了鲜血的骑兵剑冲过来的时候,那些地jīng终于失去了最后的勇气,顿时落荒而逃,这样一来本来想见好就收的我们也不再留手,顺势冲了上去,我俯下身去,做出挥剑横扫的姿势,当冲到一个地jīng旁边的时候我用力一挥,锋利的骑兵剑一下子就把那个倒霉的家伙砍掉了脑袋,我被自己的成果吓了一跳,紧跟着又变得兴奋起来,挥舞着骑兵剑朝前面的地jīng一阵乱砍,感觉还真有些游侠骑士的感觉了。

    对于敌人的落败那个大胡子骑士没有丝毫的犹豫,指挥着他的手下也发起了追击,不过这些地jīng虽然砍人不怎么样但是跑的倒是很快,一下子就钻到树林里不见了踪影。

    正所谓穷寇莫追,再砍翻了几个地jīng之后我们就停了下来,那些车队的护卫追到树林边上也停了下来。

    那个大胡子骑士没有加入追杀的行列,他那身盔甲估计得有几十斤重,根本跑不起来,不过他也没闲着,砍了好几个地jīng的脑袋挂在车辕上,这才朝我们迎了过来。

    为了不至于显得失礼我们三个翻身下马,将配件插回剑鞘表示善意,却将藏在怀里的手枪纷纷握住,一旦对方表现出敌意立刻就可以将其爆头。

    那骑士并不知道我们暗中的戒备,看到我们‘手无寸铁’的样子还以为这是我们善意的表现,他到了我们跟前先行了一个很夸张的骑士礼,然后用很粗旷的声音说道:“我是罗杰丶柯米尔,赛弗洛伯爵的忠实仆人,非常感谢几位义士的英勇协助,如果不介意的话是否能够告知各位的身份?”

    听了他的话我顿时一阵惊喜,他说的竟然是英语,虽然有着很重的口音,但我还是能够听得懂他在说什么。

    我实在想不通为什么这个世界的人也会说英语,不过管它呢,至少这样可以让我们省却了很多的麻烦不是么。

    这个人给人的感觉是那种很粗旷很直爽的汉子,但是说话却又显得很有礼节,那是一种古人所特有的郑重其事,举手投足间都带着一丝仪式感,虽然只是初见,我对这个大胡子骑士倒是有了几分好感。

    因为有过一次经验,我在说英语的时候也顺溜了许多,这样交流就不成问题了。

    至于我们的来历,在来此地之前我就已经替我们三个编好了三个不同的来历,毕竟咱就是靠编故事吃饭的嘛,编个来历还不是手到擒来。

    “我们是来自卡拉图大陆的冒险者,阿托斯、波托斯、阿拉米斯,为了找寻世界上所隐藏的秘密而四处游历,刚刚只是举手之劳而已,阁下不必放在心上。”

    卡拉图大陆在《龙与地下城》的设定中的一个费伦大陆之外的大陆,上面生活着黑发黑眼的卡拉图人,长相基本和黄种人相当,可以说就是奇幻版的亚洲。

    如果这个世界有这样一块大陆的话,那么对方想来应该是能够听说过的,那样的话问题就简单多了,因为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确定这里确实就是《龙与地下城》的世界,而且我们也完全可以按照三宝书上的设定来理解这个世界的规则了。

    我说完我们的来历之后就盯着那人的表情,那大胡子骑士的脸上露出茫然的神sè,“卡拉图大陆?恕我孤陋寡闻,我还真就从未听说过。”

    我顿时有些失望,看来暂时还对不上号了。

    阿飞解释道:“卡拉图大陆和你们的大陆相隔着茫茫大海,需要坐船行上三个月才能抵达,而且一路上多有风暴漩涡,凶猛的海兽,阁下没听说过也并不让人惊讶。”

    那个骑士没有就我们的来历追问什么,但却坚持要给予我们报酬。

    “我们海德人的规矩是,如果有人在你快死的时候拯救了你,你便要拿出一半的财富回报他,如果有人在你危险的时候保护了你,那么就要拿出四分之一的财富回报他,如果有人在你遇到困难的时候帮助了你,那么就要拿出十分之一的财富回报他。”

    “虽然那些地jīng在我眼里算不上什么太大的困难,不过我还是要感谢几位的仗义协助,这个钱袋里的钱差不多相当于我十分之一的财富,所以请务必一定要收下它。”一边说着一边递上来一个钱袋。”

    我心说这丫的不是太过自高自大就是太过jiān猾了,感情我们帮你们杀了十几个地jīng只不过是一点小忙?要是没有我们估计他们早就被地jīng围殴致死了吧,这会倒是扯起犊子来了,我就不信他那几个呆呆傻傻的手下各个能够1V3。

    不过十分之一的财富似乎也不少了,杨伟接过那袋子看了看,脸上的表情顿时有些复杂。

    我以为袋子里的钱太多了把他吓到了,抢过来一看,里面只有少的可怜的几枚银币和铜币,两个巴掌就数得过来。

    虽然我不知道这个世界的货币的购买力到底有多少,不过怎么看这都不像是一笔很大的财富的样子。

    我狐疑的看向那个骑士,那个粗旷的大胡子看起来一点都没有不好意思,“如果几位觉得少了那么实在抱歉,作为一个潦倒的骑士身家实在不是很丰厚,这已经是我仅有的能拿的出手的了。”

    我看着他那无比诚挚的表情不知该说些什么好,刚刚那一点好印象彻底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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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帕兰萨斯法师塔

    我看着眼前的这个大胡子一阵无语,咱能不能别这么不要脸啊,看来古人装傻冲愣的本事不比我们差啊。

    不过我还真不好说什么,总不能说我就是嫌钱少,不给钱就不让你们走这样的话吧。

    但是马上我又发觉不对劲,他这是在混淆概念啊,我救的是你们的车队又不是你一个人,就算要给十分之一的财富当报酬也应该是车队的十分之一啊,这丫的想用几个钢镚就打发我们几个,这怎么能让他得逞了。

    我一把抢过那个钱袋,顺手给他扔了回去,“既然这些钱对你如此重要,我又怎么能强人所爱呢,你还是留着吧。”

    大胡子似乎十分生气,“那怎么能行,你们毕竟是帮助了我们啊,怎么能不给于回报呢。”嘴上这么说着,手里却把钱袋塞回了腰间。

    我装作没看见他的举动,淡淡的说道:“如果阁下觉得过意不去,不如也帮我们一个小忙吧,就算是对刚才的回报了。”

    那大胡子显然有些迟疑,“不知道阁下需要我做什么呢,只要不违背我做人的原则,我都可以尽量帮忙。”

    我心说你做人的原则不会是一毛不拔吧?

    心中这么想着脸上却没有露出不屑的表情,“的确是个小忙,我和我的同伴都是初次来到此地,对路途并不熟悉,不知道阁下可否给我们介绍一下周围的地理情况,另外我们想要去见识一下传说中的魔法,不知阁下是否知道附近有那些魔法师聚居的地方?”

    那大胡子听说只是文路顿时松了口气,哈哈大笑道,“这样的忙我是一定要帮的。”

    一边说着一边用剑在地上画出一副草图,“这里就是我们所在的位置,顺着这条道一直向西走上七十里格就是海德,我的主人赛弗洛伯爵在那里有一片领地,我正要到那里去,如果你们往路的另一边走,大概三天之后能够抵达千松镇,千松镇有两条出路道,一条向北,过了千松镇走上七天就是洛卡庭隘口,那里有亚苟斯王国的一支骑兵队驻扎,洛卡庭隘口之外就是洛卡庭山脉了,那里是地jīng和半兽人成群出没的险恶之地,除非你们过于无畏或是过于愚蠢,否则我劝你们还是不要去的好。”

    他喘了口气继续道:“如果从千松镇往南走的话是则贡加拉平原,那一代地域广大,有很多大城市,其中包括亚苟斯王国的重镇滨海城,如果你们想见识魔法的话滨海城里就有不少魔法商店出售魔法物品,不过价格可是相当昂贵的,而如果你们是想要学习魔法的话那可就麻烦了,帕兰萨斯法师塔的那些法师们是不喜欢见外人的,自从龙殇之战以后,他们便不再公开的收纳学徒,而是秘密的通过特殊的考察方式来挑选法师学徒了,去滨海城的话大概要走一两个月,骑马的话也需要十多天。”

    我听了顿时有些惊喜,这么说这个世界真的有魔法的存在了,帕兰萨斯法师塔?好像在哪里听过,听起来像是某种魔法学院的地方,不过貌似有点远啊,骑马十多天的话来回就是一个多月了,在算上逗留的时间,估计没有两三个月都够呛能回来,如果能够进入法师塔学习魔法的话需要的时间就更长了,这可和我们当初速战速决的打算却是有些相违。

    在我们看来最理想的计划还是能够买几本魔法书,抄录一些魔法,然后回到我们的世界慢慢自学,如果我们没有学习魔法天分的话买几件魔法物品带回去也行啊,长期逗留可是下下之策,毕竟时间待的越久就越是容易出现意外,而且最怕的是大老远的跑过去发现我们都没有学习魔法的天分,结果白跑了一趟,那样的话可就惨了。

    “除了帕兰萨斯法师塔就没有别的地方可以学习魔法了么?”

    大胡子摇了摇头,“当然也有,不过距离更加遥远,而且也更加难以寻找,帕兰萨斯是唯一一座建立在城市之中的法师塔,也是唯一一座曾经公开招募学徒的法师塔,不过我对魔法什么的并没有太多了解,据说学习魔法需要特殊的天赋,否则就算再如何努力也不可能成功的。”

    看来只有想办法去滨海城了,不过困难虽然不小,但我们也早已经有了克服困难的决心和准备,因为我们有足够强大的动力支持着,毕竟学习魔法可不是一般人能够拥有的机会,长途赶路又算得了什么。

    我们三个正犹豫是不是应该立刻走回头路,一个护卫急匆匆的跑了过来,附在大胡子的耳边嘀咕着什么,我注意到他跑过来的方向正是我们之前shè杀那些地jīng的方向,顿时有些好笑,这小子该不会是看到那些地jīng的尸体赶紧跑过来向他的老大汇报了吧,不知道当他听说我们确实干掉了十几个地jīng会是什么感觉。

    果然,听完那手下的回报大胡子顿时脸sè一变,看向我们的目光似乎多了几分敬畏,他的手伸向腰间的钱袋,犹豫了一下又放了下来。

    “啊我忽然想起来了,”说到这里他提高的声调,“关于魔法的事情,我倒是认识一个法师,他或许能够满足你们的好奇心。”

    “我的主人赛弗洛大人最近招募了一名黑袍法师做他的魔法顾问,现在就寄居在伯爵的城堡里,如果几位有兴趣的话可以和我们同行,到了伯爵的领地之后我可以为你们引荐一下。”

    阿飞犹豫了一下,

    “赛弗洛伯爵的城堡里这里远么?”

    “不远,再走两天就到了。”

    我听了总算松了口气,如果能不走远路的话还是不要走那么远的好,跟着去看看也好,至少可以找那个所谓的魔法顾问询问一下学习魔法是否需要什么特殊天赋之类的东西,我和他们两个商量了一下,阿飞和杨伟都表示愿意去,毕竟就算没什么收获也不过浪费四五天的时间而已,到时候再去滨海城也来得及。

    我们做出决定之后都有些兴奋,如果顺利的话我们很快就能够见到一个活生生的法师了。

    哪知道那大胡子又道,“不过我有言在先,因为我只是伯爵手下的一名骑士,人微言轻,我可以为几位引荐,但是那位黑袍法师到时候是否会满足几位的需求我可就不敢保证了,毕竟法师们都是行为古怪的人物,不能用常理来推论。”

    这一点我们这就无所谓了,只要见到了那法师我自然有办法让他就范,看起来我们之前做的那一番戏还真的起了作用了,他如此迫切的邀请我们同行,显然是害怕一路上遇到更多的敌人,大概是觉得有我们三个剑术大师在跟前更加有安全感吧。

    我也懒得拆穿他的想法,有个剑术大师的头衔至少可以避免一些麻烦。

    就在我们聊天的时候,那些护卫已经把地jīng们的尸体收刮一空了,收获了一大堆砍刀短剑斧子之类的东西,还有十多个地jīng的脑袋,血淋淋的挂在车辕上,我心说这是什么意思?弄了这么多地jīng脑袋干什么?莫非就像有的人喜欢吃猴脑一样这个世界的人喜欢吃地jīng脑?想想觉得不大可能,但肯定是有什么说道了。

第四十二章 荒野露营

    那三辆马车都是带有车篷的那一种四轮马车,也不知道车上装的什么要紧的东西,柯米尔让几个受伤的坐在上面赶车,剩下的人仍然在地上走路。

    在我看来这是很浪费资源的行为,有这么多马车为什么不让手下乘坐呢?那些护卫们却一点也没有怨言,似乎理所当然似的。

    很快车队就再次上路了,柯米尔骑着一批马在车队前面领队,刚刚那场战斗似乎并没有耗尽他的力气,我们三个骑着马跟在车队的后面,一边走一边小声商量着见到了那个法师之后要怎么开口请教。

    到了中午的时候我原以为车队会停下来开饭,哪知道只是停下来喝了些水,便再次上路了,他们似乎没有吃午饭的习惯,就这么一路前进,这让我们很不习惯,但是我们也不好说什么,只能跟着走,觉得饿了便从口袋里掏出几块巧克力在马上嚼了。

    一整个下午都在无聊的赶路,道路两旁的美景开始觉得很美,但是看得多了也就麻木了,和现代社会不同的是,这里的环境感觉总是一个模样,不是树就是草,连个建筑都没有,一路上也没遇到几个行人,看来这个世界的人口并不繁盛嘛。

    到了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柯米尔才让车队在一条小溪的附近停了下来,似乎打算安营的样子,我从马上爬下来,感觉浑身的骨头都要散架子了,虽然平rì里没少骑马,可是这种一骑一天的情况还是第一次,那些护卫虽然打架不怎么样,走路倒是一把好手,走了这么久竟然也没怎么样,还立刻开始砍材弄营火。

    罗杰让人把车安顿好的时候,另外一些人已经找到了足够多的干柴。

    等马车都安置好了,营火也升起来了,车队的护卫们都围着火堆坐下来休息,大概赶了一天的路大家都饿了,纷纷眼巴巴的望着大胡子骑士。

    柯米尔便让手下从车里取出一些黑面包和肉肠来,那黑面包的块头极大,一个便足有西瓜大小,因为太硬需要用斧子才能劈开,那些肉肠是一串串的,柯米尔给每个人分了一块黑面包以及一根肉肠,拿到食物的护卫便把食物放在火上烤了起来。

    那些护卫很快就分到了各自的食物,柯米尔看了看我们,“几位不如一起过来吃点吧,早饭我们没有机会一起吃,不如就一起来享用晚宴吧。”

    我这才知道他们一天只吃两顿饭,早上一顿晚上一顿,就连柯米尔这个骑士也不例外,不由得心说这帮古代人的生活还真是悲催啊。

    我正想答应,可是看了一眼那肉肠顿时就食yù全无,那肉肠是成串的那种,用一条绳子一直挂在马车的后面,之前我还以为是某种重口味的装饰品,这会才发现原来是吃的东西,这玩意沾满了灰尘能卫生才怪呢,那黑面包看起来真的是‘黑’面包,不过至少比肉肠要干净一些,我接过一块面包咬了一口,差点没把我牙硌掉,这玩意简直跟石头一样硬。

    大胡子见了哈哈大小,“这东西不能这么吃的,一边说着一边拿剑穿了放在火上烤。”

    我也学着他的样子烤了一阵,很快就发出一阵香味,我把面包从火上拿了下来,被火这么一烤面包松软了许多,我摆了一块看了看面包的纹理,才发现严格上讲这并不是用面粉做的,而是有很多尚未磨碎的麦子的颗粒,我试着咬了一口,一股酸酸的像老面一样的味道顿时让我差点吐出来。

    好吧,看来中世纪的伙食不大可能想我们想象中的那么美好,幻想中油滋滋香喷喷的中世纪烤肉加麦芽啤酒这会都被残酷的现实所取代了。

    这面包拿在手里碍事,要是扔掉又显得不太礼貌,再加上他们的人比较多,因此我们三个决定单独起一个营火,吃自己带来的食物。

    听说我们要另起营火,柯米尔并没有反对,甚至还派了一个手下来帮我们。

    “嘿山姆!”大胡子喊了一嗓子,一个看起来只有十五六岁的少年急忙从人群中钻了出来,一边应声一边跑了过来。

    少年长的十分的瘦弱,大概是营养不良的关系,略显稚气的脸上带着几分好奇和紧张。

    “大人有什么吩咐。”他鞠了一躬恭敬的问道。

    “怎么这么半天才过来,给我照顾好这几位大人,要是让我知道你偷懒我就拆了你的骨头。”说完踢了那少年一脚,冲我们咧着嘴笑了笑,“如果他不老实尽管揍他,不用跟我客气。”说完大摇大摆的走了。

    我看着柯米尔的背影忽然觉得这家伙面目有些可憎,不过很快我就把自己的不满抛到的脑后,或许这个世界的人就是这个样子吧。

    我决定在石楠丛的另一面生一堆营火,山姆虽然年纪小,但是生营火的技巧却明显比我们熟练多了,很快就弄了一大堆的干柴和一把干草,用从柯米尔那边的火堆借了火,动作熟练的升起营火来。

    等火升起来了我们便拿出一个铁罐接了一些溪水煮了起来,水开了之后我放了一罐牛肉罐头和半罐脱水土豆泥进去,煮着煮着很快香味就飘了出来。

    本来我是打算邀请柯米尔一起吃的,顺便套一套情报,不过这会却不知道怎么没了那心情,我不说阿飞和杨伟也丝毫不提,就手吃了起来。

    我们带的食具很简单,每人一个不锈钢的茶缸,一人接了一茶缸的牛肉炖土豆,又从背包里拿出一张**人常吃的烤饼来,一人掰了一块就着牛肉炖土豆吃了起来。

    这玩意可带劲多了,尤其是在辛苦了一天之后。

    看到我们吃的香那小子显然有些眼馋,啃完了自己的干面包眼巴巴的望着我们,我觉得让人干看着吃东西有些过意不去就盛了一碗给他,顺手把刚才分到的那块黑面包也递给了他。

    “尝尝吧,这玩意可是我们那里的特产,就算是国王也是吃不到的。”

    那小子也不客气,接过去就吃了起来,喝了一口下去顿时两眼放光,也顾不得烫狼吞虎咽的就吃了起来。

    “小子我问你,你们砍了那么多的地jīng脑袋做什么?”

    那小子看了看罗杰那边,见石楠丛挡住了视线,便放松了神情,小声道:“你们是外乡人,不知道我们这边有一个规矩,杀死地jīng把地jīng的头盖骨带到亚苟斯的王城,可以换取一个银币的,这是龙殇之战后亚苟斯国王为了报复地jīng的恶xìng而发布的法令,到现在已经实行了五十多年了。”

    我听了顿时吃了一惊,心说那丫的这一下就是二十多个银币啊,比给我们的那些都多,这个柯米尔还真是够黑的,欺负我们是外乡人占了我们好大的便宜啊。

    不过想想也就算了,真要让我们扣地jīng的头盖骨去换银币我们才没那么蛋疼呢。

    “那这么些年地jīng还没被杀光么?”

    小山姆笑道:“怎么可能杀光,地jīng最会躲藏了,而且特别能生,一不留神就冒出一大堆来,我们伯爵每年都要征调民兵进行会剿,总能收获几十上百颗地jīng头颅的。”

    我们聊着聊着天sè就渐渐黑了,小山姆说还得回去,我也没留他。

    虽然大胡子罗杰安排了守夜的人,但我却不放心他们,因此和阿飞杨伟商量了一下,我们便决定轮番守夜,第一轮由我来一直守到十二点,然后阿飞和杨伟轮流到天亮。

第四十三章 白月红月和黑月

    我们借着火堆的火光聊天,聊起了过去的那些往事,聊起一起在网吧和人打架的经历,处在这样一个陌生的环境里,加上又是第一次在野外露营,这种感觉还真有些刺激和紧张,聊天能让我们放松一些,同时也算得上是一种难得的体验恶劣,一直到九点多他们两个才先后睡着了。

    我一个人坐在火堆旁,身上穿着风衣靠着石楠丛,四周寂静的荒野有种说不出的凄凉感觉,远处隐隐传来一阵野兽的嚎叫,这让我有些紧张,看了看火堆旁的三匹马,它们身上东西都被我们卸下来堆在了一旁,这会正盖着毯子睡着。

    我从那堆装备里把褡裢里的散弹枪拿了出来放在触手可及的地方,这才稍微安心了一些。我朝四周黑暗的夜sè中张望着,一阵夜风吹过,凉飕飕的让我有些发冷,我紧了紧风衣朝着火堆靠了靠,又望了望天空,天空中繁星点点,看起来今晚并不会下雨。

    我正准备把目光收回来,但是忽然间我楞住了,在斜上方的天空中,一橘红一银白两轮明月结伴的挂在半空中。

    我顿时吃了一惊,怎么会有两个月亮!?但是马上就反应过来这里根本不是地球,就算有十个月亮又有什么好奇怪的。

    我自嘲的笑了笑,忽然觉得有点不大对劲,我隐约想起了什么,把白天里柯米尔跟我说的那些话反复回忆了几遍,忽然心中一跳,难道这里是‘那个’地方?

    我心中是如此的惊讶,以至于下意识的从地上站了起来,如果这里真是‘那个’世界那可就搞笑了,可是怎么可能呢?那个世界不是完全虚构的嘛?我正想着,身后互相响起一阵脚步声,我猛地回头举起了枪,“谁在那里!?”

    等那人影走得近了我才发现是小山姆拿着一张毯子,面对我的枪口一阵茫然。

    我松了口气,把枪放了下来,“你怎么过来了。”

    “我来给你们送条毯子,晚上很冷的。”说完有些羞腆的说道,“我父亲说对帮助过你的人应该尽其所能。”

    我笑了笑,“这么说你还真是一个懂礼的人呢。”这话让山姆有些自豪的挺了挺胸。

    我心中暗笑,小孩子就是经不住夸啊。

    “现在我已经知道你是一个懂礼的人了,却不知道你是否是个多学的人呢,山姆我来考考你,如果你答对了我可是有奖励的哦。”

    见山姆期待的点了点头,我便问道:“你们这里管月亮都叫什么名字?”

    “还能叫什么,就是白月、红月、以及黑月喽,不过法师们给它们起了三个特别的名字,我以前听柯米尔大人说起来,但是总是记不住。”

    “黑月?哪里有黑月呢?”

    小山姆笑了笑,“黑月平rì里是看不见的,只有遇到黑夜之眼的时候才能看到,城堡里的那位法师大人说他能看到,不过我猜多半是骗人的。”

    听他这么一说我终于能够确认了,这个世界多半就是《龙枪编年史》中所描述的克莱恩世界。

    在龙与地下城所描述的诸多世界当中,我最熟悉的世界有两个,一个是费伦,另一个就是克莱恩。

    了解费伦是因为《黑暗jīng灵三部曲》,而了解克莱恩则是因为《龙枪编年史》和《龙枪传奇》这一系列的小说了。

    大概是八几年吧,《龙与地下城》正是方兴未艾的时候,龙枪编年史和同名游戏横空出世,一下子引起了极大的轰动,后来光是同人小说就有一百多部,我刚接触龙与地下城的时候看了很多此类题材的小说,大名鼎鼎的龙枪三部曲自然也没有错过。

    那几本小说都是我五六年前看过的,内容已经有些记不大清楚,但多少还有些印象,之前柯米尔提起帕兰萨斯法师塔的时候我就依稀想起了一些,但是还不敢确定,当山姆说起三轮月亮的时候顿时让我完全回忆起来了。

    在书中克莱恩的世界里正是有三个月亮,分别是白月、红月、以及黑月,这三个月亮分别代表了这个世界三种派系的法师所掌握的力量,这三种法师便是以月亮的颜sè区分,分别是白袍法师、红袍法师、以及黑袍法师。

    白袍法师代表光明和善良,红袍法师代表zì yóu和中立,而黑袍法师则代表黑暗和邪恶。

    天空中哪个颜sè的月亮越圆,此时那一颜sè袍子的法师的力量就越是强大,黑月只有黑袍法师能够看到,这样说来那个法师应该正是一个黑袍法师。

    我心中一时间此起彼伏,难道我们来到的竟然是一个小说中的世界?又或者我们进入了无限世界之中了?不对,如果真的是那样的话那也太匪夷所思了,而且很多东西都对不上号啊,我可不相信世界上真的有无限世界这种玩意。

    那么就只有另一种解释了,不是我们来到了小说中的世界,而是龙枪系列小说的作者用了这个世界的设定写出了小说,也就是说崔西丶西克曼,和玛格丽特丶魏丝(龙枪系列的作者,也是一对夫妇)他们也是时空旅行者,或者至少认识某个时空旅行者。

    这个发现让我格外的兴奋,虽然不知道有什么意义,但这至少让我知道了一些事情,以后或许会对我起到一些帮助。

    看到山姆还站在那里,我顺手掏了一块巴掌大小的巧克力扔了过去,“拿着吧小子,这是你的奖励。”,我揉了揉他的头发,把他打发走了。

    盖着毯子坐了下来,我心情激动的一时间难以抑制,知道了这个世界是什么地方那就好办了,我们完全可以通过书本了解这个世界。

    我仔细的回想着《龙枪编年史》中的情节和设定,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好在我们这次来带了三宝书,虽然三宝书中没有龙枪编年史的故事,但是却有克莱恩世界的设定,我觉得不能光自己看,得把这事也告诉他们两个。

    一边想着我一边他们踢醒了,“嘿快起来!我发现重大事情了。”杨伟爬起来揉着眼睛,“怎么换班了么?”

    “还没有,现在才十点,我是有些事情要跟你们说,我知道我们现在所在的是什么世界了。”

    我把我的发现给他们两个讲述了一遍,两个人都是一阵惊讶。

    “这么说我们这次要去见的法师是个邪恶的法师了?”

    我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邪恶倒也未必,正如同武侠小说中邪门歪道里也有英雄好汉,名门正派里也就斯文败类一样,三种袍sè并不能绝对代表三种法师的xìng格,不过也多少说明了一些问题,白袍法师再坏也不会随意滥杀无辜,黑袍法师再好也最好不要轻易招惹,从他能够给伯爵当顾问可以看出这人还是讲道理可以交流的,但也一定要小心谨慎。”

    阿飞却又问出了另一个问题,“如果我们学习魔法的话应该加入哪个袍sè?”

    “哪个也不加,”我笑道:“以我们的水平能学会魔法就万幸了,成为正式法师是不大可能了,最多当个野法师就不错了,前提是我们能学会魔法的话。”

    杨伟疑惑道:“野法师?”

    “就是无证法师。”

    杨伟顿时有些愕然,“当法师还要办证?”

    “那是当然,按照书中记载的,克莱恩世界最权威的法师塔是威莱斯法师塔,也是最早的法师塔,白袍法师和黑袍法师在外面遇到的话可能会立刻想对方发起攻击,但是在塔中却完全和平相处,互相学习交流所掌握的魔法知识,这里是唯一一个三种袍sè的法师聚集的地方,相当于魔兽世界里的达拉然。”

    而威莱斯法师塔也掌握着法师的考核,只有通过考核的法师才能算是正式的法师,而一旦成为正式法师,就需要选择自己的袍sè了,在此之前是没有选择袍sè的资格的。

第四十四章 黑暗中世纪

    如果让我来选择袍sè的话,我多半是会选择当一个红袍法师吧,毕竟相对来说没有那么多道德层面的限制,行事比较zì yóu,当然当一个白袍其实也不错,《指环王》里白袍法师甘道夫的形象可是一直印在我的心中,白袍法师绝对拉风,黑袍的话还是算了,我自认为还算不上是一个坏人。

    不过那些事情想想也就算了,离我们实在都太过遥远了,记得龙枪编年史里面想要成为一个正式的法师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经过严酷的考核,甚至有可能失去生命的危险。

    大部分的法师都无法通过这样的考核,只能被称为学徒而已,我的目标其实很简单,能学会几个零级和一级的法术就已经满足了,估计凭借着几个最简单的魔法,在现代社会里我已经能够成为普通人眼中的‘超能力者’了。

    我们热烈的讨论了好一会,他们两个才重新睡去,我继续守夜,在这寒冷深秋的夜里,一边瑟瑟发抖不时的往火堆里添跟木头,一边幻想着学会魔法之后要怎么才能物尽其用,把自己打造成一个笼罩在神秘光环之下的世界名人,身为一个作家想象力自然是相当丰富的,不到两个小时我已经想出了N个成名的计划,从扮成魔术师利用魔法来进行魔术表演,到伪装成修仙炼道的世外高人,各种想法在我的脑海中不断闪现,我甚至觉得如果我的魔法学的能比较厉害的话,我完全可以在我们的世界建立一个魔法学校,成为现实版的霍格华兹,那样的话估计什么剑桥哈佛在我大魔法学院面前统统退散。

    不记得在哪本杂志上看到过这样一个记载,某个研究证明人类有五种最基本的yù望:

    1,免于饥饿的yù望。

    2,人身zì yóu和安全的yù望。

    3,满足情感需求的yù望。

    4,获得旁人尊重的yù望。

    5,向社会证明自己的能力成就一番事业的yù望。

    这五点我现在最多也就完成了两个半而已,这会会有这样的想法也就不足为奇了。

    YY真的是一种很奇怪的行为,YY到极点的时候连秋夜的寒风也不觉得冷了,不知不觉就到了十二点,我心说理想再怎么美好还是的有jīng气神完成啊,还是赶紧睡觉吧,有了力气明天才能继续赶路。

    我拍了拍杨伟把他喊了起来,杨伟跟本就没睡死,用冷水擦了擦脸就清醒了过来。

    我让他好好看着,自己找了个地方准备睡觉。

    来之前虽然也考虑过露宿荒野所需要的问题,但是一来马匹的负重有限,二来也没想的那么深,总觉得不会那么倒霉总应该能找到旅店的,这会要睡觉了可就有些麻烦了。

    我们三个每人都只带了一条羊毛毯子,这会拿出来忽然发现不大够用,盖了身上就铺不了身下,还好有小山姆送来的那条毯子,虽然破旧了一些但铺在身下总算是舒服了一些,至少不用直接躺在地面上了。

    我顺头躺了下来,身上盖着我自己带的那条羊毛毯子,躺了一会也就睡着了。

    这一晚上把我冷得够呛,冷醒了好几次,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感觉浑身都有些僵硬,荒野露宿这种事情果然不是人干的,这要是再来几晚上估计铁打的汉子都吃不消。

    我们三个爬起来收拾行李的时候,我便想着把毯子给小山姆送回去,走过去的时候看到小山姆小脸通红直流鼻涕正在给拉车的马喂草料,顿时吃了一惊。

    一边把毯子递了过去一边问道,“你小子该不会就这一条毯子吧?”

    见小山姆点了点头,我顿时有些无语,“你傻啊,就这一条毯子你给我干啥啊。”

    小山姆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我爸爸说。。。。。。。。”

    “别管你爸爸怎么说,下次别这样了,冻坏了怎么办。”我虽然嘴上有些埋怨,心里还是挺感动的,古人就是单纯啊,不过是请他吃了一炖饭而已,这要是隔到现代算个啥啊,遇到有钱人家的孩子说不定人家还不稀得吃呢。

    我想了想觉得有些过意不去,伸进口袋里掏了掏,顺手从口袋里掏出一只打火机来递了过去,我们这一次来带了很多作为贸易品的小物件,指南针、小镜子、香水、望远镜什么都有,打火机这种必需品更是带了好几个,昨天晚上生活的时候我看小山姆挺羡慕的样子,干脆就送他了。

    “拿着吧,送你的。”

    小山姆看到我手里的打火机顿时顿时又惊又喜,昨天晚上生火的时候他就见识过了,当时就一脸的羡慕,用完之后恋恋不舍的还给了我,还一个劲的向我问这玩意是不是魔法,我原本以为他会满心欢喜,但是他这会看我要给他反而犹豫着不敢拿了。

    “我爸说不能随便拿别人的东西。”

    “这可不是随便拿的,我这人最怕冷,昨天晚上你借了我一条毯子我承你的情,你爸不是说对帮助过你的人应该尽其所能么,我这人没那么高的觉悟,所以送你个打火机算了,这玩意我还有好几个,你拿着就是了,记得别让别人看到。”

    小山姆这才满心欢喜的接了过去。

    一个打火机在这个世界自然价值不菲,尤其是我给他的是那种外观很jīng美的金属打火机,不过这玩意对我实在不算什么,我也就没当回事。

    他们的早饭还是烤面包,这回连香肠都没有了,我和阿飞他们自然无所谓,反正我们自己带的食物,虽然不多但怎么也够吃个几天了。

    吃完了早饭我们就再次上路了,一路上仍然十分的荒凉,又走了小半天,这才渐渐看到了一些人烟,先是几个早晨出来放羊的小姑娘,穿的破破烂烂的也看不出长的到底什么模样,接着是一群穿着用麻袋织成披风的人,小山姆说他们是穷汉教的人,这个教专门教人怎么吃苦受累,属于比较蛋疼但是人畜无害的那种宗教,这帮人每人拄着一根拐杖,看起来像是中世纪版的丐帮。

    在然后就可以看到行人和民居了,在道路两旁也逐渐出现了许多田野,小麦田啊、马铃薯田啊什么的,很多农夫正在收割农作物,不过看着一个个破衣烂衫表情愁苦的实在没有我向往的那种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田园风光。

    看来即便是在有魔法的存在的情况下,底层人的生活也没有什么什么实质xìng的提高嘛,看起来跟黑暗中世纪的欧洲没有什么区别,虽然我没有见识过,但是想来也就这样了。

    魔法不能带来填饱肚子的食物和御寒的衣服,反而成了贵族压迫农夫的工具,看来无论到了哪里,弱肉强食都是天然规律啊。

    我心中对柯米尔越发打起了十二万分的jīng神,心说在这种愚昧落后的时代还是不要把人想象的太善良的好,跟不要一切都按照书本上的来对待。

    我有意的套着柯米尔的话,可惜这小子似乎不愿意多说,只讲了一些附近的风土人情,实质xìng的内容一点也没说。

第四十五章 三把断剑

    到了中午的时候,车队在一座石桥处被拦住了去路,守卫石桥的是几个穿着麻布罩衫的士兵,看到三辆马车走过来立刻拦了过来。

    根据赛弗洛伯爵大人的法令,所有从此桥通过的人都要缴纳一个第尔的过桥费,所有的牲口都要缴纳两个第尔的过桥费,所有的车辆都要缴纳十个第尔的过桥费。

    我之前已经从小山姆那里了解过这个世界的货币比率了,第尔就是铁币,六个第尔可以换一个艾尔(铜币),十五个艾尔又可以换一个赖斯(银币),十二个赖斯可以换一个埃拉(金币),而且因为铸造的不太规范,不同地域的比率有有所不同,可以说非产干的混乱。

    我心说这不就是所谓的过路费么,想不到这个时代就已经有了,看来一旦涉及到金钱利益,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啊。

    我正发愁兜里没钱该怎么办呢,柯米尔就一鞭子当头就抽了过去,“瞎了你的狗眼,没看到这是伯爵大人的马车嘛!?我是柯米尔骑士,赶快给城堡里送信,就说伯爵需要的货物被送回来了。”

    那士兵被抽了两鞭子,幸好穿的比较多,还没见伤,他也不知道躲闪,只是麻木的点了点头,转身朝城堡里慢慢的走着去了。

    柯米尔又骂了几句,把那几个士兵吓得都不敢近前了,这才冲我得意洋洋的笑了笑,一声令下,车队又再次前进了,端的是威风凛凛。

    我们走一条小路,一路往上行去,一直到了离城堡很近的地方才停了下来。

    柯米尔拍马从队伍的前面跑了过来,在马上冲我行了个点头礼,“我需要去向伯爵汇报情况,几位先到镇子里的旅馆住下吧,我先去找那位法师探探口风,如果顺利的话很快就可以给几位引荐了,山姆你带几位大人去旅馆,然后你就直接回家吧。”

    我们三个点了点头,便就此分手了。

    我们跟着小山姆朝着镇子里行去,发现这里是一处典型的中世纪村镇。

    城堡盖在山坡上,山坡下面就是错落的民居,看起来都很简陋的样子,聚集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很小的小镇子,大概只有一两百户的人家吧。

    下了山坡就是镇子了,我们三个并肩而骑,迎面而来的是镇民好奇的目光,我们三个的装束显然属于比较另类的那一种,不过可能是腰间佩剑的作用吧,每人敢上前答话。

    镇子里面的路面很糟烂,我们怕把马脚给伤着了,只能下了吗牵着走路,走一脚便是一脚的泥水,真真是相当令人绝望加失望的一个地方。

    我们跟着小山姆来到镇子中心地带的小广场上,这镇子虽然很小很简陋,但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乌鸦虽黑五官可辨,旅馆啊、铁匠铺啊、杂货店啊这些很有时代特sè的建筑都有,集中在镇子中心的小广场的周围,虽然看起来不怎么样但好歹能凑合着用。

    旅馆的名字叫三把断剑旅馆,是一个用大块的石头砌成的巨大石屋,用的是泥巴做粘合剂,屋顶上铺满了茅草,门口的招牌上并排钉着三把锈迹斑斑的断剑。

    “这里的老板以前曾给附近的领主打过仗,在一次战斗中他一连换了三把剑都被砍断了,于是他觉得这是让他远离战争的征兆,便回到家乡开了这家旅馆,这里是附近最好的地方了,再也找不到比这舒服的房子了——除了伯爵的城堡。”

    小山姆很一边自豪的介绍一边帮我们推开了门,我们走进去一打量顿时心拔凉,旅馆大厅里很暗,借着炉火的光可以看清楚屋子里大概的情形。

    旅馆的格局和现代的酒吧倒也差不了多少,但是柜台老旧,桌椅肮脏破烂、缺胳膊少腿,空气污浊,旅馆的一侧有一个壁炉用石头圈了一个火塘,一个陶罐正被吊在火上煮着,咕嘟咕嘟的不知道是什么,反正不是茶水就对了。

    几个农夫正用一种有很重口音的方言争论者什么,我完全听不清楚他们再说什么,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客人。

    “现在没什么人,但晚上的时候会热闹很多的。”小山姆说着指了指柜台后面的一个大胡子,“那就是老板。”

    “嘿山姆,你怎么回来啦?不是说你跟着黑铁骑士去拉货了么?”那大胡子笑着说道,看起来和山姆认识,这个世界的人各个都有胡子,区别不过是沿河的浓密的程度罢了,可能是跟人种关系有关,这让我们三个不留胡子的家伙有些不太舒服。

    旅馆的老板看了我们一眼,“这三位是你的朋友?”

    “这三位是来自遥远地域的冒险者,柯米尔大人的好朋友,请你一定要照顾好他们。”

    老板点了点头:“这个不要担心,我们这里有最舒适的房间,最好的食物。”

    山姆回头骄傲的看了我们一眼,脸上表情好像再说,‘你看我说的没错吧’。

    “阿托斯大人,那么我就离开了,我还要回家看我爸爸。”

    我点了点头,目送着山姆跑出来旅馆的大门,遗弃的孩子。

    打起点jīng神来薛帝凯,你可以将要成为伟大的魔法师的男人呢。

    我冲老板笑了笑,“我叫阿托斯,这是我的两位朋友,波尔托斯、阿拉米斯,那么就请带我们去我们的房间吧。”

    “那么就跟我来吧,阿托斯先生。”

    一边说着老板一边领着我们朝楼上走去,他走路的时候一瘸一拐的,我注意到他的一只脚是一只木腿。

    走过一条yīn暗狭窄的楼梯,我们上了旅馆的二楼,严格上讲这里是阁楼,因为这个旅馆实在不像是有两层的高度。

    老板拉开了一个房间的木门,指了指两个铺着茅草垫子的床铺,“这里就是了,住宿费是按照房间算的,一个房间每晚三个第尔,草垫子是免费用的,如果你们另要被子的话需要另付钱,当然你们也可以用自己的行李。”

    我心说条件也太艰苦了点吧,自费旅行果然不给力啊,不过好歹算是比露宿荒野强多了,无奈的点了点头,“就这吧,不过我们没有你们这里的货币,你看用我们的货币行不行?”一边说着我一边掏出一把硬币来。

    这些硬币都是我们自己找游戏机币厂订做的,考虑到古代金属货币的价值主要来自于货币本身,我觉得带上一些硬币应该也能花用的出去的,这些硬币都是完全一样的规格,有钢、铜、银三种材质,按照我们的要求这些硬币两面都印上了jīng美的图案,钢币上是一个威武的骑士,铜币上是一头喷火的巨龙,银币上则是一顶王冠,因为出厂没多久,都崭新的铮铮发亮。

    那旅馆老板见了这些顿时两眼放光。“收的收的,绝对收的。”

    看起来我想法果然没错,现代工艺铸造出来的钱币比他们本土货币还要值钱呢,“那么比率怎么算呢?”

    “这个是铁币么?不对是钢的,竟然把钢用来铸钱,你们的国王一定是个昏庸的君主,这个是金币么?不对应该是铜的,可是怎么这么亮?啊,还是这枚银币看起来正常一些。”

    老板掐指头算了算,似乎很迟疑的样子,杨伟站的有些不耐烦,“有什么好算的,就按照你们货币的比率不就完了么,我们要一个房间、三套被子,另外把我们的马给伺候好了,先住一个月吧,一共多少钱?”

    那老板听了顿时高兴起来,“说的没错,是我想多了,就按照比率算吧。”

    一边说着一边从里面捡了一枚银币,两枚铜币,又捡了几枚钢币。

    “这些应该足够了。”

    我无奈的看了杨伟一眼,心说得,肯定又被坑了,不过这点小钱我们倒还真不在乎,我也就没说什么。

    就这样,我们就算是住下了。

    PS:大家多多推荐啊,点推比跌破十比一了。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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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没什么名气的网络作家,薛帝凯从未想过自己书中所描写的‘时空之门’竟然真的存在,并且还因为他书中的内容惹上了一个神秘组织。在一系列残酷的冒险中他能否生还?他能否查清这伙人的真实身份?他能否在时空旅行中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本书是《时空旅行者和他的女儿》后续之作)。时空狂徒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时空狂徒,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时空狂徒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