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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城市公子     风生水起(小说520)txt下载     风生水起(小说520)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十六 铜扣吊尸

    久迩宫明月丢了面子,心中很是恼火,过了半晌,怒气渐渐消了下来,说道:“实话实说,满清龙脉宝藏,我毫无兴趣,我久迩宫家族本是大富之家,家产多得我一亿年也花不完。你以为满清龙脉宝藏那么好拿嘛?就算我发现了,也根本无法从中国偷运出去。我是受某个女人之托,才来寻找满清龙脉的。”

    我一呆,仔细一想,确实有理。毕竟满清龙脉宝藏在中国的土地上,而且现在有国势强盛,并非弱小的旧中国。久迩宫明月就是本事再大,也无法把满清龙脉宝藏一一运出中国。若是骗我,也不必编造如此低劣的谎言,看来可能性极大,真不知道这个女人究竟是谁?

    久迩宫明月说道:“不如我们做个交易,我放你们和胡发一走,而你,则把黑色笔记本交出来。即使不交出来也可以,只要能够和我一起打开皇姑坟陵墓!”

    我暗自思量片刻,盘算着这个交易面前算是核算,至少能够保证林白水和胡发一的性命安危,而黑色笔记本,则是万万不会交出去,里面还有极多机密,事关重大。但是皇姑坟就难说了,就算里面的物件和满清龙脉宝藏有关,谁知道过了几百年,烂成什么德行了!

    当下我点点头,说道:“好,成交,不过你先得放了胡发一,并且把我身边的人撤离。”

    久迩宫明月当下允诺,说道:“好,我知道朱恒淮言之必行,我信了你。”

    说着把捆得像是粽子一样的胡发一踢了过来,我用力扯断绳子,落下胡发一口中的布团,后者顿时跳了起来,大吼道:“郭小驷,你不得好死!”

    郭小驷满面惭愧,躲在久迩宫明月后面不敢显身,胡发一一直骂骂咧咧,发泄怒气,这番绑架,可把老胡折腾得够苦,偏偏又是当作兄弟的好伙计背叛,恼火地不得了。

    我们一行走向皇姑坟,我见久迩宫明月满面春风,得意之极,不禁让我心里暗怒,少得意了,爬的越高,跌的越惨,老子会把你拉下来的。到了皇姑坟那边,早有一批人头蠕蠕而动,正忙着挖掘,他们行动极有章法,又非常统一,把野地化作工地,已经在皇姑坟山顶上头挖开了一个大洞了。须知,皇姑坟是开山凿陵修筑,四周都是坚固的岩石,根本无法开通,唯一的入口就是当年开山时候修建的通道。只是山顶面积也极大,找一个小小的通道入口也不是容易的。久迩宫明月不通地势堪舆,只好乱打野猫子井,到处挖掘。我存心看他做无用功,冷眼旁观之。

    这般挖掘,甚是好功夫,从白天感到傍晚,一直没有动静,久迩宫明月焦急不安,因为这般大动作极为明显,一旦被乡民看到,报告给政府,可是吃不了兜着走了。我却安闲地紧,找了几张报纸铺在地上,一屁股坐下,身边有美人相伴,好不快哉。突然我肩头一沉,扭头看过去,原来是林白水靠在我的肩头,双目合上,发出轻微的鼾声。这些年来林白水生活安逸,体力远远不如年轻时候那么充沛,一天折腾下来,疲惫不堪,甫一落脚,就开始打瞌睡。我笑笑,把林白水安置在报纸上,然后脱下外衣,卷了一个枕头放在她脑袋下。林白水身子侧躺,露出优美的曲线,背脊后面的女式衬衫撩了起来,露出血眼眸,只见越发鲜艳,似乎林白水的全部生命力都注入里面,我不免更加忧郁。

    见日头落下,肚子都饿得呱呱乱叫,今天一天下来,除了早上一顿,基本没有落肚,而久迩宫明月给我们的东西,万万不能吃,谁知道里面放了什么呢?我于是用树枝,裤带做了一把简易的弹弓。这是当年南疆大战,闲极无聊时候向其他战友学来的。久迩宫明月冷眼看着我走开去打鸟,却并没有阻止,因为林白水和胡发一还留下来做质,又知我不是轻易抛弃伙伴的那种人,可以放心。

    我在树林里打了几十只麻雀回来,掏出匕首,开膛剖肚,洗涤干净,放在火上炙烤,烧得喷香喷香,叫人馋涎欲滴。胡发一大叫道:“先来尝尝味道!”说着抢了几只烤麻雀,一边吃一边大叫美味。

    我摇摇头,推推林白水,叫道:“白水,白水,吃烤麻雀了,很香!”

    林白水翻了一个身,正面朝向我。我看她云鬓散乱,黏着汗水,湿嗒嗒地粘在额头上,面颊绯红,小嘴微微张开,慢慢地睁开眼眶,欣喜地叫道:“好香啊!难怪我做梦的时候,梦见在吃炸鸡腿。嗯,这是什么肉?”

    “烤麻雀!”

    林白水脸上稍微露出了腻心的表情,支支吾吾说道:“这,这,跳来跳去,整天吃虫子的毛茸茸东西,居然也能吃?”

    我哈哈大笑:“当然能吃了,而且肉质鲜嫩,不比烤乳猪差。要是你不想吃,我就把你的那一份也吃掉算了。”

    林白水犹犹豫豫一下,终于抵挡不住叽哩咕噜乱叫的肚子,拎起一只烤麻雀,小心翼翼地放到嘴里,眉开眼笑,说道:“嗯,味道真不错!”

    林白水高高兴兴地吃了一串,白嫩的小手毫不客气地再次伸过来,强行夺走了一串,放到嘴巴里,边吃边说:“这烤麻雀是你烤的?”

    “嗯!”嘴巴忙着。

    林白水说道:“想不到你这个男人打架可以,下厨房居然也有一手。以后嫁给你,就不必担心舌头了。”

    “嗯……”初始我没有反应,呆了片刻,突然醒悟,欣喜地叫道:“你,你说要嫁给我……”

    林白水低下头,一朵红晕飞上脸颊,低低地说道:“我不像玟琳那么聪明美丽,温柔体贴,脾气又有点坏。要是你不嫌弃的话……”

    我手足无措,活了二十几年,并没有什么和女**往的经验,我唯一的熟悉的女子,就是相处时间并不久的王玟琳,那也是给我最快乐,最痛苦的一段短暂时间,之后就一直过着单身生活。眼下有一个女子突然说肯嫁给我,我上下打量林白水,她身材高挑苗条,肌肤雪白,虽不是绝色美女,亦是一位可人的女子。我嘿嘿傻笑,伸手过去,握住林白水的小手,后者害羞的要命,不敢说话。倒是久迩宫明月察言观色,笑道:“恭喜两位!呵呵!”

    话说间,久迩宫明月的手下大声欢呼,原来是他们终于找到了皇姑坟入口。久迩宫明月大喜,急忙赶了过去,我好奇之极,也跟了过去查看。其时明明是黑夜,却明亮如白昼,几台探照灯照在一个大洞上,但见洞里有一块石条,上书:隧道门。下面有几排小字:此石至金刚墙前皮十六丈、深三丈五尺。

    隧道门之下,便是一条漆黑的隧道,一眼望不到边,仿佛是一条大蛇张开了嘴巴,打算一口把我们吞下去,叫人看了极不舒服。

    久迩宫明月找来了几个手电筒,一人一个,然后带头走了进去,我们约莫走了百来步,原本狭小的隧道豁然开朗,竟然一下子扩大的数倍,犹如方进入喇叭口。我们正对的就是金刚墙,明清两朝人把地宫的墓墙称为金刚墙。以金刚命名,一来是取义金刚守卫墓室之义,二来金刚有坚硬的意思,眼前这块金刚门,竟是用一块完整的花岗岩制作,极其坚硬,几个久迩宫的手下在上面安装好了定向爆破的炸药,只需久迩宫明月一声令下,即可破墙而入。

    久迩宫明月点点头,便逐一引爆,说时迟,那时快,大地猛然间就震动起来,震级不下里氏五六级,随之就是轰轰四下沉闷的爆炸,迎面扑来一股灼热的气息,传到此地已经式微,但依旧喷出无数尘雾,遮住了众人的视线,看不见对面的人影,只有探照灯的光柱存在。

    久迩宫明月礼貌的一挥手,说道:“朱先生、林女士,是否有兴趣,随本人前去探索和珅墓的秘密?”

    我哼的一下,虽是如此,但是心底好奇之极,想看看,究竟这个世界第一大贪官的坟墓里面,埋着什么东西呢?我瞟了旁边的林白水一眼,她亦是瞪着一双好奇的眼睛,瞅着前面。由此我一拱手,说道:“恭敬不如从命,既然久迩宫先生如此热情邀请,我也不能不去。是吗?白水。”

    我们一起走上前,但见那花岗岩的石墙已经完全被定向爆破给摧毁了,正面露出一个梯形的神秘开口,这应该便是和孝公主入葬时候的入口吧!几个久迩宫家臣合力把一只强力探照灯拖过来,对着爆炸形成的开口照进去,其中一人报告道:“久迩宫大人,棺材就在下面五米的地方。”

    久迩宫明月点点头,说道:“好,先派人下去看看。谁呢?嗯!呵呵,郭小驷郭先生,听说你号称盗圣,这个艰巨的任务,交给你吧!事成之后,必然重重有赏。哈哈!”

    一直跟在久迩宫明月后面的郭小驷面色陡然大变,因古书上记载,许多古人为了保护自己的陵寝不至于受到盗墓贼的发掘,都在里面设置了神秘的机关暗器,一有动静,即会激发杀人。郭小驷这个盗圣,完全是吹牛吹出来的,哪有真本事呢?他尴尬地笑笑:“这个,久迩宫先生……”

    “还不快去!”

    久迩宫暴喝道。

    郭小驷吓得忙不迭在脸上戴上防毒面具,腰间绑着麻绳,由其他人拖着,他便爬入了开头,慢慢掉到坟墓里。由于探照灯光线非常明亮,照亮的范围又大,所以我们清清楚楚地看到郭小驷落在坟墓地面上后,小心翼翼地站了起来,尝试着走了几步,根本没有什么暗器机关,看来我们多虑了。

    郭小驷向前走了几十步,即脱离了探照灯的照射范围,不得不启用手电筒,但见一条光柱乱舞,突然前面一声咚的沉闷巨响,黑漆漆的世界里回响出凄厉的惨叫声:“快,快回去……啊!”

    其他人顿时大骇,急忙拉动绳子,拉得太急了,突然这几个一起仰天翻倒,拖上来一样事物。林白水眼尖,一见之下,发出尖利的叫声,趴倒我肩上不敢回头。

    我盯着绳子尽头,不禁汗水涔涔,原本绳子绑在郭小驷的腰间,如今郭小驷整个瘦小的人都不见了,只剩下一段腰部以下的半个下身,肠子、肾脏统统流了出来,鲜血淋漓。

    久迩宫明月面色惨白,过了半晌才说道:“这……幸好,事先派了一个人先去,不然大家都完蛋了。”他瞟了我一眼,说道:“叛徒是不需要同情的。”

    郭小驷虽然背叛了我,但是好歹一起同甘共苦了两年多,没感情也有人情,如今见他只剩下一个腰部,心里升起了一股可怜感,暗暗默念,小驷啊,你死了。即使你对我不义,我也不会不仁。等老朱我回去之后,就好好将你安葬。

    我陡觉得肩头一痛,低下头,林白水依靠在我肩头,小手紧紧抓住我的肩头,想不到这只纤弱的小手,居然有这般力气,抓得我肩膀生疼。我惊讶地到林白水抬起头,披头散发,一双眼睛瞪地大大的,布满血丝,尤为恐怖,口中嘶叫道:“纳命来!”

    不好!血眼眸终于开始发作!和孝公主的怨灵来杀人了!

    林白水死死抓住我的肩膀,力气之大,根本不像是一个女人。我大骇,抓住她的胳膊,毕竟我是一个大力士,硬生生地扯开林白水。她张牙舞爪地扑上来,我转身逃开,久迩宫明月躲避不及,顿时被林白水推进洞口,惨叫一声,掉了下去。

    “可恶的女人!”久迩宫家臣逐一扑上来,其中一个立时被林白水卡住的脖子,挣扎几下,然后一下子就倒在地上,滚来滚去,片刻就不动了。

    但是久迩宫家臣毕竟人多势众,一个个扑上来,林白水纵然再是疯狂,也不是他们的对手,她脚下一个趔趄,终于掉了下去。

    “白水!”

    我大叫一声,想也不想,飞身扑上去,抓住了林白水的一只手,旋即我手心一滑,终于没有能抓住,让林白水掉了下去。我心如刀割,迄今为止,我都是孤身一人,唯有林白水表示愿意和我长相厮守,所以不论她变成什么样子,是中邪了还是妖怪,我都不管,我要救她!

    我毫不犹豫地抓住原本吊着郭小驷的绳子,放到盗洞里,一跳一跳地钻进洞里。那久迩宫的家臣看到我如此做,纷纷效仿着下来,去救他们的主子了。

    我方降落到地面上,四下里环视,在前方是一个巨大的墓室,里面排了一口巨大的石棺,地上血迹斑斑,却不见方才掉下来的久迩宫明月和林白水。而在石棺之后,却是一把全部用汉白玉雕琢而成的座椅,上面隐隐约约坐着一个人的模样。座椅之前是一盏祭祀用的万年灯,数百年过去了,居然还在幽幽冒着绿光,犹如鬼火一样!

    我焦急地大叫林白水的名字,到处寻找。旁边那几个久迩宫家臣亦是如此。我们目标相似,不约而同地配合了一下,但是找遍整个墓室,也未见任何人的身影。我心里暗暗纳闷,他们两人跑哪里去了?总不会是被坟墓吃掉了吧!

    我咽了一口唾沫,渐渐地把目光移向那口棺材,只有这里没有搜索过,而周围的地面上血迹斑斑,不禁让我心底一沉。

    “把棺材盖撬开。”我说道,几个久迩宫家臣相互看看,却一动也不动。我大怒,叫道:“混蛋,你们的主人可能也在里面!”

    久迩宫家臣顿时醒悟,于是有了取来了撬棍,我拿起一根,先是把撬棍使劲插入棺材的缝隙。这石棺估计是用一整块花岗岩雕琢的,坚硬无比,数百年之后,毕竟有所风化。我挥动撬棍,吱吱硬生生地插入棺材盖和棺材的缝隙里,然后数人合力,一二三一声大吼,只听轰然一声,那棺材盖被撑起来,因为石棺的棺材盖比较沉重,合数人之力,只能把棺材盖翘起一个角,然后再往前推,把棺材盖从棺材上滑开。

    里面并没有冒出毒烟或者暗器。我小心翼翼地凑上去,把撬棍放进去,突然伸出一只白森森的小手,众人大骇,以为是僵尸作怪,却听到里面传来微弱的响声:“救救我,恒淮救救我!”

    是林白水!我狂喜之极,丢下撬棍就扑到棺材上,往里面一瞧,看到林白水正躺在棺材里,脸色煞白,面目扭曲,看似极为痛苦。我慌忙伸出胳膊,把林白水纤瘦的身子捞起来,问道:“白水,你怎么了……”

    林白水微微张开的眼眸迷离,似乎处在梦游状态一样,口中只是喃喃叫道:“恒淮救救我,恒淮救救我……不要……”

    林白水蓦然瞪大眼眶,眼珠凸凸,相貌立时变得非常可憎,口中狂吼道:“受死吧!打搅我安宁的人都不得好死!”

    她的身子倏然挺立起来,伸出一双犹如老鹰爪子一样的双手扑上来。我大骇,脑子还来不及反应,身体已经本能地躲开。我背后的一个久迩宫家臣可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叫林白水抓住脖子,呵呵怪叫一声,顿时被扭断脖子。

    林白水好像中了邪一样,发疯地捉人,墓室里本来就空间狭小,那几个久迩宫家臣为了救人而来,没有带什么趁手武器,顿时像是小鸡一样被赶来赶去,捉住之后会扭断脖子,或开膛剖肚。看得我胆战心惊,老子可不想死在自己女人手里,突然灵机一动,索性掉到棺材里,避开林白水。

    我躲进棺材之后,因为棺材内空间狭小,我只能躺着。方才由于这个石头打造的棺材盖过于沉重,我们无法搬开,只能先是撬起棺材盖的一角,向后推移,让那棺材盖一角落在地上,另外一角还搁在石棺上。棺材盖背后因为视角的关系,我们没法子看到,也没有感兴趣去看,一直无人注意。直到此刻,我仰天躺着,眼睛朝上,抬头正好能够看到棺材盖的里面的情况。这不见还好,一见之下,顿时吃了一惊!我瞪着棺材盖,不禁哈大嘴巴,微微颤动!

    棺材盖背后藏着的,既不是古人的尸骸,也不是什么秘宝,居然是一具血淋淋的活尸!不,确切地说是半具。

    尸体也分死活,死尸就是死了一段时间的,不是腐烂就是干瘪的尸骸,而活尸就是刚死不久,还淌着鲜血的尸骸。这时候我就看到在棺材盖里面藏着一具活尸,他面目狰狞,眼珠突突瞪着,颧骨、额头,分别冒出了一段尖尖的铁刺,叫鲜血染得发黑,上面不断有一滴滴的血留下来。他身上亦是被极多的铁刺刺穿,以至于整个人都钉在棺材盖背后。离奇的是,他的腰部以下整个不见了,好像被人施展五鬼搬运**一样挪开!里面乱七八糟的内脏,肠子之类都流了出来,甚是恶心。

    我大骇,虽然他的面目已经被摧毁,细看他的衣物,不正是惨叫几声就神秘消失的郭小驷吗?我本来当墓穴里设有可怕的机关,将他们活生生的吞噬了,但是想不到,被吞噬的人们竟然就在棺材盖背后。

    我一身冷汗,哪敢再躲藏,慌忙钻出棺材,迎面就是林白水狰狞的笑容,呼啦伸出双手就掐过来,卡住我的脖子。我本能地抓住林白水的手腕,想不到这双纤纤小手力气如此之大,任我怎么拉,都扳不开。我顿时觉得呼吸困难,意识渐渐模糊,忽然叮叮当当一声响,原本藏在我身上的坤金瓶落了下来,滚在地上,里面藏着的干枯眼珠也滚了出来,滴溜溜地转动,仿佛活了一样,看着林白水。

    林白水身子倏然一怔,掐住我脖子的手慢慢松开,愣愣地盯着地上的眼球,慢慢弯腰捡了起来。机不可失,我哪能放过,纵身一跃,顿时将林白水扑倒。林白水陡然受袭,但是身子又被我压住,挣扎不已,我不会让她再伤人,于是掏出匕首,先是割破她的衬衫,一把撩下来,撂到胳膊上,反转一下,就是现成的套索,把林白水的双手捆在背后。我又割断林白水的皮带,拿了下来,三下五下,绑住她的双腿,如此一来,林白水动弹不得,只是嘴里发出嘶嘶的叫声。我嫌讨厌,又脱下她的鞋子,拉下一条袜子,塞进嘴里。对不住了,白水,幸好女人爱干净,她自己的袜子也不是太臭。

    我松了一口气,打量林白水,她就如是另外一个人一样,迷茫之极,又看看地上干枯的眼珠,如我推测无误,一定与林白水被附身有关。为什么原本林白水并没有发作,但是甫一到皇姑坟内,就顿时变成恶鬼呢?

    为了林白水的安全,我把她丢尽棺材里,反正没有死人,当然,死人在棺材盖上。但是想着那背后的尸骸,不禁冷汗涔涔。这种情况实在诡异之极!原本棺材盖和棺材紧紧结合在一起,纵然合数人之力,也只能把它们分开一条缝隙。但是怎么会有一个人突然钻进牢固封闭的棺材里,受了铁处女之刑,钉在棺材盖背后呢?

    莫非有鬼!

    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摇摇头,努力驱走这个念头。据我所知,和孝公主的冤鬼是靠附在人身上作祟,那群倒霉的盗墓贼,多半也是被附身之后,才自相残杀。但是她还没有本事穿墙入壁。这时脑袋里灵机一动,突然冒出一个念头,还有一个可能,就是原本棺材盖和棺材就是没有合上的!

    假若棺材盖和棺材原来是没有合上的,棺材盖就吊在棺材上方,待到那郭小驷过来,看到一口棺材,好奇地过来,哪知这时棺材盖突然降下,一下子就把他浑身贯穿,钉在了棺材盖背后!

    我越想越觉得可能,于是捡起了一只手电筒,查看棺材四壁,果真看到每一面都装有一个铜扣环,设有机关,可以随时放下。而棺材盖亦是如此。之前我听郭小驷讲过那个故事,说为了怕和孝公主的坟墓被盗,嘉庆皇帝采用了一种奇特的手法,用四条铁链把棺材吊到半空中。

    我朝上探视,见到空荡荡的地宫天顶,悬吊着四条粗大铁链,再上去又是四条稍细的铁链,正在不住摇晃,果然和我猜测的一样,原本棺材和棺材盖是吊在天上的。唯独奇怪的是,那和孝公主的尸骸在哪里呢?并没有在棺材里发现啊!嗯,似乎有什么人形物体在上面?我定睛一看,居然是久迩宫明月。顿时哈哈一笑,这个家伙,进来的时候恐怕也和林白水一样中了机关,但是幸运的是之前郭小驷已经替他们身受过了,所以林白水被推进棺材里,而久迩宫明月估计身形灵活,躲开了机关,却昏了过去,吊在上面。

    久迩宫明月这个家伙,虽然做事有点不择手段,但是毕竟不算太坏的人,不然大不了可以乘我被围困的时候将我杀掉,也不会如此鄙视郭小驷。既然连一个日本人都能成这幅德行,我泱泱大国,以诚信为本,岂能连一日本人都不如?于是我向上一跃,爬上铁链,将昏迷中的久迩宫明月救下。然后噼噼啪啪,两个巴掌将其打醒。

    久迩宫明月大叫一声:“危险!”这时张开眼睛,却发觉是我的的嘲笑,不禁讪讪:“失态了。”

    久迩宫明月站了起来,盯着棺材,仍旧心有余悸地说道:“刚才实在危险之极,我方掉进坟墓里,突然迎面吹来一阵冷风,有个黑影好像张开大嘴的猛兽,要将我吃掉。我心中大骇,急忙转身跳上,不知道被什么缠住,又受到重压。这时林白水也进来了,却躲避不及,顿时被那个黑影吞噬了。然后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咦,找到和孝公主的遗骸了吗?”

    我摇摇头说道:“棺材里并没有什么尸骸,空的!”

    久迩宫明月把目光从棺材缓缓转向了那个汉白玉座椅,上面一具干枯的尸骸冒了出来。我被久迩宫明月的怪异举动所吸引,也把目光投射到干尸身上。方才曾经匆匆一瞥,倒是也没有多大注意。此刻细细打量,不知道怎么的,心里隐隐觉得不对劲,到了口里又说不错。

    这张汉白玉座椅上雕龙画凤,座位上的干尸很幸运保留下来完整的衣物,没有在岁月的洗礼下灰飞烟灭。虽然衣物的颜色已经褪掉,但是我依然可以认出来,这是一个满清女子的衣物吧了!细细察看这具尸骸,干尸面部肌肉萎缩固定,把临死之前的表情保留下来,死地颇为安详,好像了无牵挂地离开了世界。

    久迩宫明月上前几步,举起撬棍碰了一下尸骸的衣物,哪知轻轻一碰,就立即化作尘土落下。其实易腐烂的纤维织物在数百年的岁月摧残下,老早腐蚀不堪,只是因为坟墓里时间犹如凝固了一样,一直保持原样,直到我们的到来打破了这个环境。

    当衣物的灰尘尽数落下之后,整个尸骸终于露出庐山真面,我和久迩宫明月不约而同地啊地叫了一声。

    因为我们看到,这具尸骸的腹部,竟然开了一个大洞,从大洞里看进去,里面空空荡荡,什么内脏也没有留下,就只剩下一层皮了。

    久迩宫明月叹道:“如我猜测无误的话,这具尸骸就是和孝公主的真身了。传说和孝公主与当时的嘉庆皇帝之间,有着说不清的孽缘。在和孝公主时候,为了防止她的冤鬼作祟,就用萨满邪术,将和孝公主的和内脏五官挖出,以坤金瓶封印,安葬在皇姑坟四周。按照萨满的风俗,人的灵魂和人的身体一样,有内脏有五官,若是在人死后将其内脏五官切除,埋在另外地方,那么人的灵魂就是一个无心无肺,看不见也听不到的不完整灵魂,这样就无法离开这里作祟。几百年来,和孝公主的冤魂就一直在此徘徊。”

    我大大咧咧说道:“管她的鬼魂呢!目前我们最重要的是想办法破解和孝公主的冤魂,不让让她再纠缠林白水了!”

    久迩宫明月说道:“这倒是不难,我听说,既然是因为她的身体被切除了几个部分而导致灵魂不完整的话,只要把她那些缺失的部分还回来,附着在其他活人身上的冤魂就会消失。只是有一件事情我猜不透,为什么和孝公主的尸骸不在棺木里面,而是跑到这张汉白玉座椅上。怪哉!”

    我一言不发,捡起地上的干枯眼球,上前来到和孝公主的尸骸面前,口中念念叨叨:“尘归尘,土归土,我们往日无怨,近日无仇。因为不慎把你的眼珠子带走了,你就附在林白水身上作祟。现在我把你的身子还给你,你也不要折腾林白水了。她可是我未来的老婆!”

    说完,我把和孝公主尸骸的眼皮拉开,过了几百年,尸骸完全干枯,眼皮就如皮革一样,触手非常不舒服。眼皮底下的眼窝,完全是空荡荡的一个洞,我小心翼翼地把两个眼球一一塞入眼窝内,放下眼皮,又双手合十,默念了几句阿弥陀佛。

    突然,死了几百年的尸骸眼皮居然自己张开,里面干枯的眼球竟然鲜活若真,扑闪扑闪的。假若这双眼睛是长在一个美丽的女子身上,那真是非常好看,可是这居然是一具干枯的尸骸上,着实恐怖的要命。我吓得大叫一声,顿时倒退几步!只觉得浑身汗水涔涔,呆呆地看着尸骸。

    久迩宫明月也着实吓了一跳,谁能想到一具几百年前的尸骸陡然长出了一双鲜活的眼睛,若她只是干枯的尸骸,我们反倒不怕了。大不了当作妖怪干掉。而眼前的景象,却比见到了妖怪还惊悚。

    只见干尸居然动了起来,她的双手渐渐离开汉白玉座椅的扶手,向前伸出,然后腿也抬了起来,整个身子慢慢从地上起来。干尸的动作极为缓慢,只要我们任何一人上前挥动钢铁撬棍,即可将其砸成碎片,但是不知道怎么了,我们一动也动不了。眼睁睁地看着干尸慢慢走上来,突然掐住离得最近的久迩宫明月!

    久迩宫明月终于从惊呆中回过神来,眼看一具干尸瞪着那双亮晶晶的眼珠掐住自己,当真是魂飞天外,忽然抡起手里的撬棍,一把将干尸推开,大叫一声,转身就逃之夭夭。我哪敢留下,手里又空无一物,当下毫不犹豫地跟着久迩宫明月一起跑出去,飞快奔到盗洞口,沿着那条绳子哧溜哧溜蹿上去,一直出来盗洞口出松了一口气。

    久迩宫明月坐在地上,气喘吁吁,喃喃自语说道:“一具死了几百年的干尸居然复活了,我还是第一次看到,这又不是电影《木乃伊》……”

    我哈哈大笑,正欲讥讽他,突然想到一个事情,顿时脸色大变,喊道:“哎呀不好!我把林白水丢在皇姑坟里了!”

    我转身就想翻身再进去,久迩宫明月一把抱住我的腰,叫道:“你疯了,谁知道那个复活的怪物会什么妖术,贸然进去,只会送死!”

    我心底焦急不安,说道:“老子才不管她是什么妖魔鬼怪,我只要救出林白水!”

    我这时完全被林白水的安危急坏了,倒是久迩宫明月冷静下来,说道:“不急,我的手下带了不少武器,反正我也没有拿到满清龙脉宝藏的秘密,索性准备一下,我们一起进去。”

    说完,久迩宫明月招呼来留在外面看守的家臣们,一一把带来的武器搬了出去,由于中国枪械管制极其严格,他们一时弄不到枪械,大部分都是冷兵器,只有少数几把土制猎枪。我嫌土猎枪不够厉害,于是捡了一把倭刀,拿在手里,一马当下爬了下去。久迩宫明月带着几个手下一一下来。

    我一手拿着倭刀防身,一手拿着手电筒到处照耀,奇怪,坟墓里空空荡荡,不仅那具干尸消失地无影无踪,甚至连方才那几个被林白水弄死的人,他们的尸体也不见了。

    久迩宫明月凑在我身边,说道:“刚才提出了一个疑问,你还记得吗?”

    “是说和孝公主的尸骸为什么不在棺材里?”

    久迩宫明月点点头说道:“嗯,我仔细想了想,不禁得出了一个叫人毛骨悚然的结论!”

    “什么结论!”

    久迩宫明月瞪大眼睛说道:“那就是,和孝公主死后,自己从棺材里爬了出去!”

    我听得哑然失声,说道:“你说什么,死了之后,自己从棺材里爬出来?”

    久迩宫明月说道:“不错!从现在的形势来看,即使和孝公主死了几百年了,她的尸骸还是能够复活,更不用说当初刚刚死的时候。因此我猜测,当年嘉庆皇帝为什么要对和孝公主采取坤金瓶的邪术,就是怕和孝公主的尸骸回来报仇。至于和孝公主的尸骸为什么会复活,这个我猜不透了,唯一能够肯定的是,因为所有的内脏五官都被切除了,她看不见也听不到,只能从棺材里爬出来,却无法离开坟墓。但是当年把眼珠还给她的时候,和孝公主获得了视力,就开始作祟!”

    我倒吸一口冷气,进一步猜想下去,是不是和孝公主因为有什么神奇的能力,能够保持肉身不死,嘉庆皇帝极为忌惮,索性把和孝公主活活地开膛剖肚,挖眼割舌,再封入棺材里,埋在坚固的山陵中。这实在是太可怕了。我缩缩脖子,仿佛感觉有一股无数水滴落在里面,凉飕飕的,极为不舒服。

    我好奇地把手电筒晚上一指,顿时哈大嘴巴,合不来,我看到在我们头顶,原本吊棺材的几条铁链上,竟然挂满了血淋淋的尸骸,每一具尸骸或是被开膛剖肚,或是挖眼割耳,甚至剥皮切肉,死状非常惨烈。而在这些尸骸之上,则趴着一具血淋淋的妖怪,浑身都是由一块块肌肉和皮肤拼起来,甚是可怕。

    妈呀!和孝公主的尸骸,因为其他部分的内脏五官还在外面的坤金瓶里,竟然用留在这里的死人肉身来补偿缺憾。我顿时觉得毛骨悚然,心里担心林白水是不是也是如此下场,幸好没有看到白色衬衫。

    我好歹刚才有过类似的经验,不至于吓得一动也不敢动,但是久迩宫家臣可是第一次看到如此骇人的景象,那鲜血滴溜溜地落下来,滴在脸上,而这些血正是平日里朝夕相处的同伴。眼见他们这般下场,久迩宫家臣们又惊又怒,几个家伙竟然拿枪对准上面就开火。

    “嗵!嗵!”

    土制猎枪发出骇人的枪响,无数砂子飞上去,顿时击中了和孝公主的尸骸。可是土制猎枪的威力实在太小,平常只能打打兔子,哪能伤害到一具百年邪尸?那血淋淋的尸骸一下子被激怒,轰地一下扑下来,顿时将一个人扑到,张开大嘴,一口咬住喉咙,鲜血如高压水龙头一样飚出来。

    “快杀!快杀!”

    久迩宫明月大叫道,他手中还拿着那条撬棍,此刻毫不客气地抡起来,对准妖物就砸了下去。我也不甘示弱,一刀劈下去。

    那和孝公主的尸骸,原本动作是慢吞吞的,但是食用了新鲜人肉之后,得了精力,行动异常敏捷,在我和久迩宫明月的围攻之下,竟然纵身一跃,轻轻地弹开,顿时跳到了棺材上。好厉害!

    “包围她,千万别让她跑了。”

    我对久迩宫明月说道,于是后者命令他的手下呈半圆形,慢慢把棺材上的妖物包围,若是她稍有异动,先是猎枪轰将上去,再是几十把刀子和撬棍砸下来,纵然是天王老子,也逃不了命。

    然而出乎我的意料之外,那和孝公主的干尸并没逃离,而是停在棺材盖上,狐疑地往里面眺望,然后伸手进去,把一个白色衣服的女人拎了起来。不好,林白水被发现了,我心头一紧,当下毫不犹豫地扑了上去,对准干尸狠狠的一刀,只听咔嚓一下,干尸的一条胳膊顿时被我切了下来,落在地上,居然还会蠕蠕而动。

    失去了胳膊的干尸立时把林白水丢下,张牙舞爪向我扑过来,我挥舞倭刀,猛烈进攻。这倭刀甚是锋利,一刀斩下去,顿时割去一块鲜肉。眼看我压制住了干尸,久迩宫明月急忙带着他的部下赶过来,或是大刀砍下,或是撬棍砸下,看似威猛的干尸刹那间被我们打成一堆烂泥。

    我许久许久才吐出一口气,看看久迩宫明月,也是满头大汗。我丢下倭刀,说道:“这个干尸看起来很厉害,不过还是轻易的消灭了。”

    久迩宫明月说道:“也不一定,这是我们运气好,没有让干尸把她所有的遗失部分集中,她只能用其他死人的来补充,所以能力大大打了一个折扣。

    我也懒得理会,转身来到棺材边,往下探望,林白水依旧昏迷不醒,沉睡如睡美人一样。我把她抱了起来,解开缚在手上的衣服,发现她背脊上的血眼睛已经消失,不禁松了一口气,林白水的诅咒终于被解除了。

    “恒淮……”林白水醒来,张开眼睛瞧着我,“我好怕,我刚才过了一个梦,梦到我杀了很多人,又出来一具干尸。”

    林白水扑在我怀里呜呜大哭,我心底宽慰,我的小白兔子又回来了。

    我笑笑说道:“既然是梦,何必当真呢?”

    我把林白水放在地上,让她好好休息一下,等会儿就背出皇姑坟。

    “这是什么?”

    久迩宫明月突然说道,我扭过头看去,掩藏在尸骸一堆烂泥里面的东西露出庐山真面,却是一个小小的匣子,表面肮脏不堪。久迩宫明月小心翼翼地从尸骸肉抽出匣子,放置在地上,离开数步,用撬棍一挑,咔嚓,匣子打开。

    豁然一阵幽幽的绿光冒出来,照得墓室里蓬筚生辉,甚是耀眼夺目。我眼前顿时一亮,却见在匣子里,摆放着一个碧绿色的扳指。

    “这,这……”久迩宫明月眼珠瞪大,突然哈哈大笑:“我终于找到了,我终于找到了传说中的扳指!”

    “小心!”

    只见久迩宫明月背后那团原本已经被打烂的肉泥,突然之间涌了起来,好像海浪一样,正要凶猛地扑向久迩宫明月。他的手下老早吓住了,我看情况不对,飞身上去,一把拎起久迩宫明月,扔下远处,再捡起扳指,抬头看了一眼那肉泥浪,上面镶嵌着两只亮晶晶的眼珠,我心头一凛,当下就叫道:“眼睛,眼睛,她的弱点是眼睛!”

    说完我一个筋斗滚开,久迩宫明月放声怒吼,他的手下才回过神来,轰轰几枪,这时土制猎枪的好处才显现出来,顿时将两只眼珠打爆。缺了眼珠的肉泥,哗啦啦倒下,散发阵阵浓重的臭味。

    久迩宫明月松了一口气,说道:“果然,那些被割走的器官是她力量的源泉,失去了眼球,和孝公主的尸骸就死掉了。”

    我拿起了扳指,稍微比划一下,这个扳指大的出奇,几乎有一只打火机那么粗细,只能套在大拇指上。这让我暗暗纳闷,莫非这个扳指的主人身材特别巨大,他的其他手指由常人拇指那么粗细?

    林白水瞅着扳指说道:“这是扳指,一般戴在大拇指上,射箭的时候保护拇指。后来逐渐成为了一种装饰品。我看这个套环的色泽,约莫有个几百年历史了。向来是皇家饰品,后来乾隆皇帝将其赐予和珅。再交给和孝公主,她死也不肯放弃,想来一定是非常重要的物品。”

    我也一时看不出里面有什么猫腻,和满清龙脉宝藏到底有什么关系,但总归是重要的饰品,回转头问道:“久迩宫,你说你要这个东西干吗?”

    久迩宫明月,说道:“我也不清楚。我之前就说过,我是受人之托,将其找到,然后赠送于他。”

    我把扳指仍给久迩宫明月,说道:“我们算是两迄了,今后你再也不要来打搅我!”

    说着我抱起林白水,头也不回地循着盗洞的绳子先行上去,再把林白水吊上来。然后我把绳子扔进洞里,至于久迩宫明月他们,那不管我的事情了。反正黑色笔记本那半本还在我手里,满清龙脉宝藏,久迩宫一伙可是难以寻找哦!

    事情暂时告一段落,以结局而言,我勉强获胜,救出了胡发一,而且抱得美人归,唯独郭小驷的背叛叫我耿耿于怀,连胡发一都长叹一声,说道:“想不到小驷居然是这种人,见利忘义。老朱也不必太难受。反正他也死了,人死则安,我们也不必太计较他了。赶明儿,我们好好把他安葬了!”

    胡发一拍拍我的肩膀,瞅了林白水一眼,顿时笑容可掬:“恭喜恭喜,老朱好福气啊!讨了这么好的一个女人!”

    我反倒一怔,说道:“老胡,怪了,我从来没有和你说过,我和白水凑到一起。你怎么知道的呢?”

    胡发一凑近我耳边暧昧的说道:“哥哥我活了这么多年,处子女人还看不出嘛?嘿嘿,老弟,要负责啊!哈哈!”

    我闹了个大脸红,摸摸脑袋,甚是不好意思。那林白水更是害羞,急忙跑开。胡发一大笑一声,便转身离去,看着他的背影,我竟然觉得很是寂寞孤单。我想到,我们几个伙计,花二、郭小驷相继身故,而我有了家室,也不能如之前了无牵挂,所以就只剩下胡发一一个人了。

    不管怎么说,我都是蛮幸福快乐的,因为我终于不是孤单一人。我和林白水一起在天津的西洋别墅里过着双栖双飞的日子,吃着有毒的食物——老实说,林白水烹调的手艺实在糟糕,所以大部分时候都是我下厨。

    胡发一放弃了老行当,不知道在哪里晃荡,但是时常过来噌饭,当然前提是我做的饭。虽说林白水不够温柔体贴,但毕竟是个好女人,见我们男人聚会,也不打搅。几杯老酒下肚,胡发一红着脸叹道:“老朱啊,我真是羡慕你,终于讨了一个好老婆,能够成家立业,过着安稳的日子。可是我呢?说实话,哥哥我年纪不小了,今年四十有五,还是过着这种浪荡生活!”

    我说道:“老胡,我听说你不是有个相好的吗?为什么不娶进门,安家算了?”

    胡发一长叹一声:“你有所不知啊,人家是愿意嫁给我,但是我不敢娶。”

    我一呆,问道:“为什么?”

    胡发一说道:“我是干的不发勾当,除了这个盗墓,我还会什么呢?把人家好女人娶进来,能让她过上安稳日子吗?你不同,你年轻,又有技术,不愁找不到好活计。我年纪大了,怕不能养活老婆孩子啊!”

    我心念一动,联想到自己,目前我全是靠林白水在供养,没有工作,这一个大男人靠女人养活,好不尴尬。我突然说道:“老胡,不如我们干一票大的,捞足就收手,再也不做了!”

    胡发一心动,问道:“什么大活?你快说!”

    我四下里一瞥,见林白水不在,才低声对胡发一说起来。原来,我说的事情,就是关于满清龙脉宝藏的。那半本黑色笔记本目前落在我手里,我请林白水花了两天时间,全部把上面的日文翻译成中文。上面说道,满清龙脉宝藏,和关外沈阳天柱山一个叫皇陵村的地方有关。那满清龙脉宝藏价值亿万,我们只要拿万分之一,下辈子就不必担忧了。

    胡发一听了大喜,和我商议起来,初步预定了计划。这事却不能让林白水知道,她一旦知道了,一定非常恼火。自从上次惊险的事件后,林白水宁可自己养活我,也严禁我再去掏坟墓。

十七 雨夜怪客

    按照我们的计划,由胡发一先去东北那边探探风声,等有了消息,再和我一起过去动手,于是我就在家等候着。过了几天,突然之间下起了大雨,顿时漫天乌云,黑漆漆地压下来,狂风暴雨,简直就像东南沿海的台风登陆了一般。纵然外面再是黑天昏地,但在小洋楼里面还是我和林白水的温馨小巢,正当我搂在林白水纤瘦的身材,要往她脸上啃过去的时候,忽然门外咚咚地响起了敲门声!

    “谁会来呢?”我不禁恼火起来,我几乎没有认识的人了,而胡发一若是要进来,必然先行通知再过来。这小洋楼也比较偏僻,不太可能是有人无意中闯进来,我不禁心神一凛,摸出那条双筒猎枪,悄悄地移到门边,猛然拉开门把。只听噗通一声,一个人滚进门里,浑身湿漉漉的。雷电一闪,映出他满面大胡子的面颊。

    我小心翼翼地拿枪筒戳了一下这人,但见他一动不动,完全昏了过去,于是放下心来,把猎枪背在肩膀上,一边将此人拖进来,一边招呼林白水:“白水,快快拿热水和毛巾过来!”

    林白水匆匆披上衣服,从床上下来,片刻端着一个脸盆过来。把这人平摊在地上,这才看清,原来这是一个三十多岁的人,面目倒是白皙,却长了一脸大胡子,不知道什么原因,昏倒在这里了。

    我拿热毛巾敷在此人的脸上,留出鼻孔呼吸。这是我以前打仗的时候,学到过的技巧,一旦热毛巾敷在脸上,血液循环加快,血气上涌脑部,昏迷的人就很容易清醒。果然那人打了一个喷嚏,猛然弹起上半身,大声叫道:“胡发一!”

    我把猎枪拿下来指着他,喝道:“你是谁,为何来找老胡?你是怎么知道他在这里的?”

    那人缓缓转过身,却笑道:“你,是不是朱恒淮?”

    我越发惊疑了,须知我们干得是见不得人的勾当,对外向来只宣称外号,这人连我们的名字都晓得地一清二楚,能不叫人生疑吗?

    我顿时脸色一沉,低低地怒道:“老实交代,你到底是谁?不然我一枪打死你!”

    那人哈哈大笑:“自己人,以前老胡就是和我一起干这个勾当的。而且我们还算是亲戚。”他这句话叫我一愣,那人自我介绍,“我叫朱重华,乃是秦王一系的,而你却是肃王一系,我们五百年前岂不是亲戚?”

    我冷笑一声:“什么亲戚!虽说我们同是明太祖苗裔,但是时间悠久,还有什么意义。你唧唧歪歪不承认,我就杀了你算了!”

    朱重华忙摆手说道:“好好,我说实话。我却是是之前一起和老胡干那掘金校尉勾当的。只是后来我因为某件事情,而离开了老胡。今日我听说老胡和你搞在一起,咦,他人呢?”

    我将信将疑,但是枪械还是没有放下,我毕竟不能完全信任此人。我说道:“老胡有事去其他地方了,你不必来找他了。”

    朱重华大为可惜,连连叹道:“好端端的一个买卖做不了了,太糟糕了。而且这个买卖,其实与你我同为太祖苗裔有关!”

    我一愣问道:“什么买卖?”

    只见朱重华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摊开在我面前,说道:“你看!”

    我凝神看去,却是一面铜镜。约莫巴掌大小,倾斜搁置于展台上,叫电灯光线照射,熠熠闪烁一层淡黄的妖色,镜面成微凸,人影映到其中,形象扭曲,竟有种飘渺的感觉。转到铜镜背面,有弓形钮,饰以多圈水纹,居中乃是一个太阳形状的花样,甚是精美。一时之间,我竟然看呆了!

    “这是……”我疑问道。

    “日月明镜之日镜,是吗?”未待朱重华开口,远处林白水早已回答,到底读书多。

    朱重华哈哈大笑,说道:“不错,正是传说中的明镜!”

    我说道:“一个铜镜,有什么稀奇,看模样就知道不是殷商之前的铜镜,一点也不值钱,有什么好看的。”

    朱重华面色凝重,说道:“这可不是一般的明镜,铜镜里藏着一个太祖皇帝驱逐蒙古鞑子,统一天下的大秘密!”

    我摇摇头,不信,这又不是西方童话中的魔镜,可以知道世界上谁最漂亮,那是娘们用的,雄才伟略的太祖才没有兴趣。但听朱重华慢慢说道:“你可知,我最佩服中国历史上哪位人物?”

    我恶狠狠叫道:“管我*事,有事快说,有屁快放!”

    朱重华一怔,预备的台词统统无效化。他开场白极具悬念效果,但我当兵出身,没有这闲心思听书。要是在打仗中,一句命令扯成十句,不用打了,直接抱头进战俘营算了。

    他不免尴尬地笑笑,硬着头皮说下去:“我生平最佩服的人,乃是汉朝高祖刘邦,还有就是我们的先祖大明太祖讳元璋。中国历史漫漫五千年悠久,以布衣之身登大宝者,不外乎他们两人人。其中又以太祖得国最为艰辛!”

    朱重华顿顿说道:“太祖草莽出身,当过和尚,做过乞丐,这些也不必避讳了。后太祖投奔红巾军郭部,百战功勋,夺取金陵之刻,当真强敌环绕。那北有纵横欧亚大陆的蒙古铁骑,纵然历经八十多年的安逸,依旧战力惊人;东有张士诚,据江南之富庶,兵精粮足;西有陈友谅,为人狡猾残忍,兵多将广,水战天下第一,又据长江上游之险。他们每个都是心腹大患,每个都可至太祖于死地。然而太祖却一一战胜!这里面,有个惊人的秘密!”

    我不禁被吸引过去,那朱重华说道:“太祖初定国号大吴,称帝却以大明为国号,你可知,其中有何奥秘?”

    我随口答道:“我听大学教授讲过,大明这一国号源出于明教。明教崇拜光明,认为统治世界的有明暗两种力量,元朝就是黑暗,代表邪恶,自称大明,乃是战胜了元朝。而且根据阴阳五德说法,元朝属于木德,火克木。太祖既然姓朱,就是大红属火,国号也得取火。明,日月之火,当如克制元朝的木德!”

    朱重华点点头说道:“正是!然而,大明的国号,却还有另外一种说法,这也是太祖皇帝为何战胜强敌的关键!根据我祖上流传下来的说法,传说太祖攻占金陵哪一年……”

    蒙元至正十六年(西元一三五六年),朱元璋率领的红巾军攻打金陵,城外一战,投降的元军不下三万人,如何处置这些元军,则是一个极为头痛的问题。

    “干脆,趁夜里,全部杀了吧!”

    徐达恶狠狠地叫道,他杀人如麻,再多三万无所谓,反而血管里有股膨胀的兴奋。

    在场的不少将领举臂附和。

    “好好,杀尽这些元狗!”

    “手执钢刀九十九,杀尽胡儿方罢手!”

    朱元璋摇摇头,盯着自己靴底湿湿的泥土,呈现紫色的妖异,那是人血染红的!三万降兵,一个处置不好,就会酿成大祸。坑杀固然省事,但是日后与敌作战,对方多了一份恐惧,必然会血战到底,于招降不利。不杀,那么无论粮食还是看守的士卒,都成了问题。他抬起头凝望着他的智囊团刘基,后者原本紧闭的眼睛忽然张开,迸出一句话:“借刀杀人!”

    朱元璋明白他的意思,收伏这些降兵,借城内敌人之手,一一清除,留下的人数,不足为患,尽可为己所用。

    但是,如何收伏呢?连刘基都痛苦地皱着眉头,收伏人心,可不是简单几句话,几锭银子那么方便。如今降兵惶惶不安,随时都可能生兵变!

    忽然天摇地动,轰隆隆巨响不绝,朱元璋立即弹起来,拔刀喊道:“难道元兵大炮袭来?”

    常遇春胆大,拔刀跑出帐外,片刻脸色苍白地回来,结结巴巴说道:“元帅,外面,外面,好大一个坑!”

    朱元璋、众多将领急忙跑出帐外,只见离帐五百多步远的地方,忽然裂开了一个直径百来步的巨坑,约莫十多丈深,坑面平滑,似乎炸药炸开一般。然而若是动用炸药,不下几十万斤。恐怕整个江南也没有这么多!

    “怎么回事?”

    汤和逼问一个在附近的小兵。

    小兵结结巴巴说道:“突然……突然天降巨雷,咔嚓地一下,地上就炸开一个巨坑了!”

    徐达喜道:“这是上天要我们杀胡狗啊!你们看,连坑都替我们挖好了,杀完了,扔到坑里就是了!”

    “胡说!”

    朱元璋一瞪眼,徐达顿时禁口。

    常遇春眼见,瞅见坑底似乎有东西,除下佩刀就奔赴下去,他身形灵活,一跃一跃,片刻落到坑底,只有如五六岁小孩一般大小了。但见他取了物件,急急忙忙冲上来,将手上物件奉到朱元璋面前,原来竟是一个黑色的铁盒!

    朱元璋正要伸开,汤和低沉地喊道:“等等,我来!”

    朱元璋转念一想,大笑道:“这是上天给我的考验,假若我不能通过,这便是我的命!”

    他毫不犹豫地打开了铁盒,里面既没有毒气也没有刀剑飞出去,但是太阳底下明晃晃的反光倒是刺得眼睛生疼,好久才恢复过来,铁盒里面,藏着两面铜镜!

    刘基通古博今,细细钻研着铜镜,忽然跪下,说道:“恭喜元帅!贺喜元帅!”

    朱元璋问道:“有何之喜?”

    刘基笑道:“统一天下霸业关键,此刻就握在元帅的手中!”

    这一夜,朱元璋在降兵中挑选了五百个骁勇健壮之人,带到自己的营房,夜里让他们环榻而寝,他一个人脱甲而睡直至天明。是日,五百降兵竟像是从小就跟随朱元璋,人人争先要为他奉身效命。不日,朱元璋用这五百降兵作为先锋攻打金陵城,果真异常骁勇。其他三万余名降兵见到朱元璋果真以诚相待,也感激不已,纷纷争先效仿,大明的霸业,从此奠基!

    我反问:“你的意思……那两面铜镜,竟然具有蛊惑人心的不可思议力量?”

    朱重华点点头:“完全可以这么认为,至于是否存有其他神奇的功效,却因为我家历代口口相传,几百年来散逸如许,除了一张铜镜图纸,亦是不得而知矣!”

    我冷笑道:“我刚听出一个破绽!你方才说过,太祖百战得国,最为艰辛。倘若真有如此神器,统一天下,就如儿戏一般了,哪会如此吃力!”

    朱重华叹道:“刚听到这个传说,我的反应和你一样,但是祖父慎之又慎的态度,使得我即使心生疑惑,也要好好探究一番!从图纸铜镜的纹样看,明显具有殷商风格,我于是查遍中国古书,终于发觉,原来铜镜在历史上早已存在!铜镜有两面,名曰日镜和月镜,合起来就是明镜。大明得国,或许其中也有因素。其最早有记录是在殷商,所以也称为殷鉴,至于是不是由更早年代的古人制造,已经不可考证。明镜在历代中国统治者手中辗转流传,秦朝始皇帝那能看透人的镜子,其实就是明镜中的日镜。但是到了南北朝之后,明镜忽然神秘地消失了,一直过了一千多年,直到太祖时代才再次发觉!因此我怀疑是南北朝时代因动荡不安,皇室出了某种目的埋藏了明镜!”

    我说道:“纵然明镜有如此神奇功效,为何大明在遭遇流寇辫虏的时候没有拿出施用呢?大明末代皇帝毅宗,虽然刚愎自用,但是毕竟不是个蠢蛋,生死存亡之际,怎么还不拿来保命保江山!”

    朱重华说道:“这不得不涉及靖难之役了!当年成祖发兵夺了他侄儿的皇位,攻入南京城的时候,不仅建文帝渺无踪迹,更重要的是明镜亦是消失!成祖大怒,当下拷问宫中掌管内务的宗人府宗人令——也就是秦王朱樉。后秦王说道,只同成祖语。成祖想来帝王家事,不便与外人晓,于是秘密和秦王谈话。出来之后成祖脸色发白,从此不再过问明镜之事。根据辗转下来的说法,虽然明镜的功效极大,但是后遗亦是极重!所以太祖秘密将之封印在某处,而这个秘密的关键,世代由秦王一系掌管!”

    林白水心软,递给他一杯茶水,他喝了一口茶继续说道:“我家便是秦王后裔,向来有遗训,要寻找传说中的日月明镜,我费劲千辛万苦,找到了日镜,但是据说两面明镜必须是合二合一,才能施展惊天地的神通魔力。没有月镜配对的明镜简直如同废物,叫我不禁好生恼火。因此想来寻找胡发一,一起找寻月镜,可惜他不在啊!”

    我问道:“最后一个问题,你如此苦苦找寻明镜,究竟是为了什么?”

    我紧紧盯着他的眼睛,朱重华一怔,慢慢收敛眼神,说道:“皇图霸业,与我们已经无关!但是作为一富家翁,未尝不可!明镜是我们朱家的东西,我们有权力收回!恒淮,与我合作吧!到时中国首富的帽子,怕是你想脱也脱不掉!”

    我转念一想,当下说道:“好!”

    朱重华又是一怔,哪知我如此痛快,却也笑道:“爽快!不愧于我太祖苗裔!”

    林白水脸色却变了变,只是当着外人的面,不好意思说我,她当然不肯同意我随便外出,我叹了一口气,女人哪能理解男人的心呢?

    朱重华叹道:“那么我们还得去一趟南京钟山太祖孝陵,据说在哪里才能找到月镜的关键!”

    话音方落,轰隆一声巨响,震天摇地,这一震来的甚是突然,仿佛坐着火车冷不防撞上了一堵硬墙,巨大的惯性就如一双大手,把我们三个人一下子往前倾倒。毕竟我是军人出身,反应敏锐,眼疾手快,抱住林白水,把自己缩成一团,极力保护要害。犹如狂风暴雨大海中的一叶扁舟,不住往前翻跟斗。

    过了许久车子才平稳下来,我松了一口气,按住太阳穴,让刚才受到不住翻滚折腾的脑袋平稳下来,然后站起来四下张望,不禁倒吸一口冷气。地上突兀地冒出一个大坑,袅袅冒着白烟,令我倏然打了一个寒颤。竟是有人扔炸弹进来,把这个房间炸个乱七八糟,所幸我们距离较远,没有伤到要害。

    好狠!眼看这个大坑,什么人如此大手笔,居然不惜动用这玩意!我脑子飞快地转过,我这个小小的窃贼没有这种价值,林白水毫无疑问也不可能,那么剩下的唯一人选就是朱重华了,难道这与明镜有关吗?为了除掉他,居然毫不犹豫地要把我们也干掉。

    不远处朱重华已经站起来了,我大声喝道:“什么人!”

    朱重华叫道:“该死,那帮家伙又来了,我还以为避开他们了呢?”

    那帮家伙,定然是朱重华的敌人,牵连到我们了。但是眼前也顾不得了,林白水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摸摸额头,放下手来摊开一看,红红的一大片,顿时尖叫:“血,血!我要死了,我脑浆也被震出了!”

    我轻轻一摸林白水的额头,骨骼坚实,并没有受创后的酥软感觉,摇摇头说道:“胡说,只是擦破了点皮,没事的!若是脑浆都爆出来了,你还有力气大叫吗?”

    突然又是砰的一声巨响,有人猛力踢开大门,闯了进来。因为电灯已经被炸弹炸没了,黑漆漆的一片,我只看到两三个人影冲了进来,直扑朱重华!

    “救命!”朱重华大叫。

    我大怒,敢到老子的底盘上来动手动脚,不知死活了吗?我四下里一扫,突然外面亮起一阵闪电,我接着瞬间的亮光看到地上的猎枪,顿时一打滚,捡起猎枪,对准敌人就毫不犹疑地开火。

    “砰!”猎枪发出沉闷的响声,枪口吐出鲜红的死神。这是一把散弹枪,无数砂子噼噼啪啪打在前面一个敌人的身上,那家伙立时惨叫一声,倒在地上痛得滚来滚去。我拿起猎枪对另外一人说道:“快放开朱重华,不然老子杀了你!”

    那人一犹豫,放开了朱重华,带着受伤的伙伴慌忙逃离。我担心一人无法应付这么多人,索性就放他们离开。

    “他们是什么人?”我扶起林白水,把她放置在沙发上,问朱重华。

    “有文化的流氓同行!”朱重华苦笑一下,原来朱重华在追查明镜下落的时候,曾经求助于一个大学的教授。哪知事后这个大学的教授起了觊觎之心,派人来争夺明镜,朱重华就是从他们手里逃出来的。

十八 孝陵秘密

    今日朱重华就暂时住在小洋楼里,林白水却把我拉到一边无人处,面色凝重,说道:“你,你,又要出去了?这实在太危险,我不许你出去!”

    我苦笑一声,摸摸林白水的头发,以前干练大胆的女孩子,怎么越来越像一个小妇人,莫非要结婚的女子都是这般?我说道:“我们也快要结婚了,日后有了孩子,我不想让他看到自己的爸爸是靠妈妈养活的人,说什么我也要赚一点钱!对不住了,白水!”

    林白水轻轻叹了一口气,低下头,慢慢说道:“好吧,我同你一起去南京,在同学家住上几天,记住,我等着你!”

    我亲亲林白水的脸颊,说道:“一定会的!”

    第二天,我们一行三人赶去南京。南京过去曾经为东吴、东晋、宋、齐、梁、陈、南唐、明朝、太平天国、民国之首都,但人们习惯称为六朝古都。该城弥漫着一层悲**彩,历代定都南京者,无一不是短命王朝。从堪舆学上来说,长江乃是中国最大最浩荡的水脉,绵延万里,携带地气旺盛,而南京恰位于下游长江和中国三大干龙之一和南方干龙尽头的交汇之处,所谓“襟带长江而为天下都会”,加之该城处于群山环抱中,环绕首尾相衔,龙盘虎踞,当为大一统王朝首都。据说始皇帝灭六国统一天下,听说南京城王霸气十足,于是与阴阳家合谋,开秦淮河泄了龙脉,于是南京依旧出王帝,然而个个都短命无比。

    我安顿完林白水,顺便去了一趟南京大学图书馆,之后便携朱重华同去明孝陵。那时已经下午时分,冬日暖洋洋的阳光洒在身上,当真说不出的舒服。我一边查看借阅来的明孝陵资料副本,一边悠然自得地游赏钟山风景,人生快活就该如此。美妙的风景对朱重华而言乃是对牛弹琴,他不时以蕴含怒火的眼光瞪着我,打自让他瞧了日镜之后,整个人便陷入一种焦躁的亢奋状态中,因有求于我,不敢发作。哪知我越发不给他面子,慢腾腾地要其陪同从四方城出发,沿石像路、神道一路走到明孝陵跟前,约莫好几公里。朱重华终于忍耐不住爆发:“恒淮,既然你能够破解日镜秘密的关键,那么请立即动手,不要在无意义的事情上浪费你我的时间!”

    我哼的一声,冷笑道:“你在威胁我?我且问问你,方才游览的孝陵一遍,你且说说看,明孝陵与其他皇家园陵,有何不一致?”

    朱重华一怔,到底是个聪明人,又对明清历史多有研究,结结巴巴说道:“似乎……太祖陵墓有所不同,对了,他的陵墓,将以前历代皇帝陵前的笔直神道形式改成弯曲的形状,很是意外!恒淮君,请把地形图给我看看吧。”

    我随手递给他,朱重华凝视着明孝陵的地形图,说道:“是了,一定是太祖出身布衣,不喜循规蹈矩,所以建造自己的陵墓也是别出心裁,或者让他陵墓前的的孙权墓看大门!

    我摇摇头,拿过地形图,对他说道:“我问你,神宗皇帝出土时候的姿势是怎么样的?”

    明神宗万历皇帝定陵一九五六年被发掘,出土的万历皇帝遗骸,竟摆出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北斗七星状。

    朱重华猛然醒悟,喜道:“竟是这样!”

    我用圆珠笔草草在明孝陵地形图上从四方城开始,沿着石像路、神道,一直到陵宫,画出一条连接线,组合起来,竟是一个巨大的北斗七星阵!

    朱重华随口就说道:“太祖曾经写过一首诗:‘天为帐幕地为毯,日月星辰伴我眠,夜间不敢长伸腿,恐把山河一脚穿。’诗歌霸道十足,不过也体现了太祖对天象的崇拜。如果仔细对比明孝陵的地形图,那里面的七个主要建筑,下马坊、大金门、望柱、棂星门、五龙桥、享殿和宝城分别构成了北斗七星的天枢、天璇、天玑、天权、玉衡、开阳和摇光!由此可见,太祖深信魂归北斗之说!”

    我不禁摇头,尽信书不如无书,我以为读书读傻,太祖把陵墓造成这个形状,就是要指明我们一个事实,哪有掉这么多书袋子!

    朱重华呆呆地看着我,知道自己搞错了事情,不过这个家伙也有一个优点,有错就改,当下老老实实的请教:“恒淮,请问太祖陵墓摆成北斗形状,究竟要告诉我们什么?”

    我毫不客气地教训道:“我问你,在天上,北斗七星是用来作什么呢?”

    朱重华脑子一转,终于开窍:“找北极星用的!”

    “还有呢?”

    “……”

    我摇摇头,只得自己出口:“北斗七星一年四季每天的转向都不一样,通过它的方位,可以推定当时是哪一个月的哪一天!而太祖陵墓的北斗七星阵,虽然布置粗糙,但是大致方位已经确定,通过经纬度计算,完全可以推定是哪个月哪一天了!”

    想想也是,朱重华掘金秘术,但是这些常识估计不会涉及到,而我们部队,常年累月野外生存,这是活命的宝贵知识啊!

    朱重华恭恭敬敬地鞠躬说道:“受教了!”

    我凝望远方,那就是揭开月镜之谜的关键了!

    此刻忽然听到一阵吵吵闹闹的喧哗,我扭转脑袋看过去,一帮打扮颇为入时的青年吵吵闹闹爬上明孝陵陵宫。明孝陵大半毁于满清和太平天国的战争中,文革期间又遭一群无知小将的破四旧,如今残破不堪,因为游人本不多。即使过来的,也多是和我一般寻古探幽,安静地四下里游览。其实他们爬上陵宫顶头我就不悦,好歹是我的祖宗。一直到这些鼠辈,掏出裤裆里的脏东西,对准陵宫就稀里哗啦,我顿时勃然大怒,立时冲将上去,抡起一个小子大骂道:“你们是什么东西,胆敢在此撒野!我只听闻过抗战胜利后,南京市民集体在大汗奸汪精卫的坟头上撒尿!明太祖可是带领我们驱除鞑虏的大英雄啊!”

    其中一个戴着墨镜,明显是头头的青年张嘴对我骂道:“Fuckyou!”

    我一呆,别欺老子不懂英文,我女人可是大学的高材生,别的外国鸟语没有学会,唯独骂人的先学会了,我懂得这个是骂人的话,顿时勃然大怒。

    我先操你个娘!

    我扑上去,以我这个杀人如麻的职业级杀手而言,对付这帮小流氓易如反掌,毕竟手下留情,打得他们鬼哭狼嚎。尤其那带墨镜的,学了几句洋鬼子的话就大放洋屁,这种人我最瞧不起,于是对他下手重了几分。一帮人统统扔下陵宫,那墨镜爬起来,捂着被打肿的面颊威胁:“你等着!我绝对绝对不会饶恕你!”

    我哼的一声,小小虾米,老子怕什么。

    我们通过明孝陵的北斗七星大阵寻找北极星点,理论上,从天璇和天枢两星之间连一条直线,再延长五倍的距离,那就是北极星,在这里也就是下马坊和大金门之间的距离延长五倍。我们确定好方位,披荆斩棘地往前走。

    我们一直走到北极星位,两个人的衣服都被荆棘撕地破破烂烂,我难得几次穿上西装,而且是林白水特意为我买的,当真心痛。再看看天,也不早了,太阳缓缓落下,晚霞余光洒在这里,一片血红。四周不过是一些石碑、石雕之类的东西,在钟山风景区,多之如牛毛,是以也没有人来关注,一看那些石碑、石雕都几乎有一半埋在土里了,就知道业已荒废几百年!

    我到处在这些石碑、石雕上东摸摸西瞧瞧,最后来到背面的一个雕塑上。这是一只巨大的玄武驮着一块石碑,石碑倒塌了近三分之一。我只得比划一下,估算出石碑原先的高度,对朱重华召唤道:“重华,你过来一下,拿着日镜!”

    朱重华爬上玄武,高高举着日镜,就在石碑的高度左右,然后望望落下的太阳。哪知朱重华会错我的意思,大为失望:“恒淮,既然是日镜,肯定与太阳有关。只可惜今天太阳已经落山了。”

    我摇摇头,说道:“大谬!明孝陵的北斗七星大阵为什么摆成这个位置?我方才不是说过,除了计算北极星位置,另外一个重要的功能就是计算某一天的阳光照射才有用场。今天的太阳就不见得是那个日子!”

    “啊!”

    朱重华越发失望!

    我笑道:“这个你不必担心了,古人没有强力的灯光,所以只能用太阳光,不过现代科技不同了……”我掏出一只强力微型手电,“日头的时候我已经算好,现在只需要用手电模拟阳光即可。夜里正好施用!”

    我暂时不在意,吃力地爬到一块石碑上,对准十多米开往的朱重华打开手电,那明亮的光柱映在日镜上,忽然光芒四下里散开,顿时包围了整个北极星位置。那些石碑、石雕的影子映在南面朱雀停驻的一块石碑上。

    这块石碑怎么看都觉得怎么奇怪,如果观察周围的布局就会发现,尽管这些石碑或者雕像都已经东倒西歪了,但是位置皆为左右对称。唯独这块石碑,像是不合群一样,一个人远远地脱离组织,胡乱靠在一个山包下,半身都埋在土里。待我凑近一看,上面布满火焚和敲打的痕迹,雕琢的文字图形模糊不清,哪里像是关系明镜秘密的关键呢?我左右移动观测着石碑,目光渐渐移到其背后的山包上,这是一座天然形成的山包,但是有过人工加工过的痕迹,莫非玄机其实在山包上,而石碑只是恰巧被移过来的呢?

    “你有什么发现?”朱重华从玄武石像上爬下来,匆匆赶来。

    我初始点点头,继而无奈地摇头,说道:“我怀疑这里有一条通道,可惜却叫一块石碑给挡住了,这块石碑体积巨大,重量必定不轻,非你我可以移动。入口完全被封死!”

    朱重华叹气道:“可恶,我以为今天只是来探探风声,所以什么家伙都没有带来,早知道带来,马上就可以动手了,若是到了明天再来,天晓得会有什么变动呢?”

    我也不甘心,望着石碑斑驳的表面,我突然灵机一动,笑道:“我有办法了!”

    朱重华大喜,问道:“什么办法,快说!”

    “火烧赤壁!”

    朱重华眼珠一转,大笑道:“原来是这个计谋,哈哈,我差点忘了!”

    中国历史悠久,远古时期开始就盛行厚葬,盗墓自然也伴着应运而生了。几千年发展下来,水平一日比一日高,许多看似很简单的计策,用起来却非常有效。比如对付这块大石碑,我们就用俗称“火烧赤壁”的方法,先用猛火炙烤,待到温度升高之时,陡然撤去,加以凉水冲激,石碑一热一冷,热胀冷缩变化剧烈,结构很快解体。

    好在现在的时节是初冬时候,天气寒冷干燥,有足够多的柴火,只是放了一把大火在夜里的野外甚是明显,不至于被人察觉吧。烧到火候差不多,我们用力把着火的枝叶推开,因为没有凉水,只好两个大男人脱下裤子,掏出鸟儿,采取三十八度人工淬火。对于两三百度的高温而言,几十度已经是低温了,只听吱吱冒出一股尿骚味,石碑咔嚓一下,顿时断开,我和朱重华一阵欢呼,不顾臭味靠前,在石碑下面,果真有一个洞穴!

    我们捡起石头,或打或砸,终于把洞口扩大到足够一个人进去。我们两人一一爬进去,我打开手电筒,四下里环视,不禁心底一沉,这个隧道破坏甚是严重,石阶、甬道皆是满目疮痍,老早就有人被我们先一步来到了。

    朱重华叹道:“但凡新朝建立,重要千方百计地破坏前朝的物品。我看这是满清满清皇帝下令干的,为了防止明朝复辟,除了不停破坏明十三陵,甚至毅宗皇帝第四子活到康熙年间,八十多岁的老翁了,康熙还不肯放过,全家凌迟处死!明孝陵乃是明朝王气之所在,哪能放弃。只是希望里面不要破坏太严重了!”

    我们沿着幽暗、深邃的隧道往里走,手电筒光芒照亮了陡立的断裂石阶,走了几百步,陡然之间空间放大,两个巨人落入眼帘,我顿时吓了一跳,细看才察觉这是两个武士石像。这两个石像大约两人多高,头戴羽毛装饰,双手伸出,一手持剑,一手持盾,胸前为蝴蝶状的盔甲,背部是一个大圆盘。面上高鼻深目,留有大胡子,表情眼熟,风格怪异,和中土的格式明显不像!

    “这是……”

    我和朱重华面面相觑,须知干盗墓的也得精通历史文化,学会鉴定欣赏文物,不然挖出来的东西,自己当作宝贝,其实只是一堆废物。我和朱重华对明清文物多有涉及,还是第一次看到如此怪诞的武士石像。

    “好像是西域风格的石像,以前我和胡发一在新疆的时候,看到过类似的石像。”朱重华打量着石像说道。

    我摇摇头,说道:“怪了,一个中土皇帝的陵寝周边,怎么可能有西域风格的石像呢?据我所知,因为色目人助纣为虐,明太祖对其恨之入骨,捉来不是阉了做太监,就是当作奴隶,哪会筑像守卫呢?这就如秦始皇兵马俑坑内发觉了希腊风格的石像一样叫人不可思议!”

    “等等,你看那是什么?”

    朱重华指着武士背后的大圆盘说道。在武士大圆盘上,模糊地刻着一个印记,似乎上一个太阳,还有一个弯月,紧密结合在一起,就如甲骨文中的日月合字。初始我一愣,既然大叫道:“原来这是明教啊!”

    明教传衍于西域波斯国,即为异种国度。据说明太祖获得天下,或多或少依靠明教的力量,以至于国号中都不得不有一个“明”字。想来以西域明教教徒石像来守卫陵园,也不是太稀奇。

    我们暂且放下明教石像,四下里打量周围,这是一个颇为空旷的石室,然而里面空无一物,地上残留着少许焚烧后的痕迹,显示这里曾经被破坏过,能够被带走的东西,差不多都拿走了,只留下这两尊石像,身上被砸地伤痕累累。也幸亏这两个大家伙过于体大笨重,难以破坏,又觉得没有什么价值,倒是躲过了一劫。

    我们不禁大失所望,寻寻觅觅,终究一场空,两人垂头丧气,嘀嘀咕咕:“妈的,白来一趟了。”

    “回来吧!”我招呼一下,把手电筒往回一转,突然我眼睛一亮,叫道:“等等!”

    “又怎么了?朱重华奇怪地说道。

    我回过头,来到两尊石像旁边,小心翼翼地剥开石像背面那块大圆盘上面的尘土,露出了光洁的表面,大笑道:“果然如此!我就纳闷,两个石像背着乌龟壳干嘛?”

    朱重华这人不蠢,他先是抬头看了一下我们过来的隧道,再瞅着石像背后的圆盘,大喜道:“原来是这样啊!”

    两块大圆盘,其实是两面巨大的铜镜,因为从洪武年间就开始造好,等到明末清初,遭到破坏时,已经呆了几百年,上面积累了厚厚的灰尘,看似一块石头,万幸躲过了劫难。方才我不知道怎么的,手电筒掠过大圆盘的时候,无意中照到了一块亮点,顿时提醒了我。据我估计,这两个大圆盘,应该是反射之用。阳光从外面的入口照进来,通过某种折射,再映到大圆盘上。只是因为入口被石碑封住,方才我们一直没有发现。

    我想明白了,就立即站到隧道口,循着某种角度,照射大圆盘,身子慢慢移动,突然,大圆盘上露出一片奇怪的纹路,看似秘密地图一般,朱重华顿时一阵欢呼,拿出照相机猛拍起来。那快门咔咔声响不绝,但倏地耳边传来细细碎碎的声响,我以为自己反应过敏,问朱重华:“你听到什么?”

    “好像是什么在爬……”这时朱重华惨烈地叫起来:“大蛇!大蛇!”

    我往地下一盯,顿时头皮发麻!这里竟然爬出一篮球粗细的大蛇,约莫有十多米长,正寻寻爬上石碑。我在缅甸的热带雨林中也见过蟒蛇,碗口粗细,三四米长已经是庞然大物了,想不到冬天的南京居然会爬出这么巨大的家伙!

    我手中拿着手电,急中生智,猛然对着大蛇的眼珠,部分蛇对光线敏感,不知道有没有用。只见大蛇稍微停顿,我慌忙对朱重华说道:“快,快跑!”

    朱重华忙不迭地爬上那隧道,手脚并用,飞快地窜上去。那大蛇爬上来,我把电筒丢在嘴里,飞奔过去,抡起一块巨石就砸向大蛇。那大蛇吃痛,猛然转向我,它上爬速度不是很快,但是平地上就如飞一般射过来。

    我正是等这一刻,方才捡了一条树枝,撰得紧紧,倏然插到迎面飞来的大蛇下颚,挑起来,猛然下划,把它的嘴巴割掉一半!这是我在缅甸学到的对付蟒蛇的技巧,可能是天气限制了大蛇的动作,我一击成功,迅即打滚跑开。果然大蛇恼怒地把尾巴扫过来!

    我赶忙跑上隧道,出了洞穴,已经到了外面,但见朱重华却愕然地立在入口处,一动不动,我奇怪地问道:“重华,怎么了?”

    忽然哈哈一声怪笑,我顿时面色凝重,从朱重华的背后看过去,发现几个人手中拿着砍刀,包围着我们,而为首的人,就是白天被我打个半死的墨镜,正恶狠狠地盯着我看,叫道:“好啊,原来就是你们这帮家伙。白天我不认识你们,直到接了孙教授的命令,我才跟过来,既然你们,那好,老账新账一起算,受死吧!”

    墨镜大吼一声,立马挥着砍刀就杀过来。朱重华已经飞快地溜掉了,我冷冷一笑,随手提起手电筒,对着墨镜就扔过去。那墨镜侧身避开,我已经和朱重华钻入荆棘丛林中了。那墨镜正要追来,突然失声尖叫道:“蛇,蛇!”

    我倏然一惊,忍不住回过头去,却看到那条在地下隧道里的蛇循着气味追了上来,说来墨镜也倒霉,硬生生地撞了上去,那大蛇还会客气,一口叼住,直往嘴巴里塞。墨镜上半身还露在外面,极其痛苦地惨叫。其他帮手一见大蛇,连魂都没有,落魂而逃。活该!

    也不知道跑了多久,我和朱重华都气喘吁吁,他说道:“又是孙教授!”

    “你的敌人?”

    “嗯,今天幸亏遇到一头蛇。看来它是拿隧道下的地洞做冬眠巢穴,我们惊扰了它,便过来咬人。呵呵,居然反而帮了我们一把。”

    我和朱重华逃到钟山脚下时差不多晚上九点多了,公交车早已停驶,八十年代,除了上海等大城市,一般的地方很少有出租车。我们硬是又步行了五六公里,瞅见路边一个小摊点,饿得实在不行,当下驻足吃饭,点了两个淮扬小吃,大米饭却足足消灭了六碗。平常朱重华锦衣玉食,非美食不入口,现在吃相比我还难看。我哈哈大笑,心想我好歹小时候饿过,忍耐力比这个家伙强。

    吃完饭摸摸口袋才发觉两人的钱包都丢了,老板娘见我们衣服破破烂烂,以为是吃霸王餐,几乎要报警,说好说歹,拿了朱重华的戒指作抵押。最后上路碰到一路军车,居然是以前的一个部队出来的,顺便搭车才能回去。待我们回到了住所,林白水说道:“恒淮,有一个人要找你们,现在正在房间等着呢!”

    什么人?我和朱重华对视一眼,暗暗纳闷,于是走进了房间,乍一见人,朱重华几乎跳了起来,失声叫道:“怎么是你?”

    “不错,就是我!”

    那人约莫四十多岁,脑袋微秃,穿戴甚是整齐,他站了起来,抖了抖身子,就可以看得出是一个练家子,功夫不错,他冷笑一声说道:“朱重华,我们又见面了!”

    朱重华尴尬地笑笑:“不错,我们又见面了。”

    那人叫道:“但是明镜是传说中的宝物,哪能叫你们这些盗墓贼拥有呢?简直是暴殄天物,还是乖乖地把东西交出来吧!”

    朱重华脸色陡然一变,骂道:“明镜乃是我朱家祖传之宝,为什么要给你这个无良教授!”

    我现在才听明白,原来这人,便是朱重华口中所说的,一直要夺他宝贝的流氓教授。

    教授哈哈大笑:“什么朱家。你虽然姓朱,但是与明朝宗室毫无关系,若是真为朱元璋后裔,名字中怎么没有辈份字呢?是吗?朱恒淮!”他转而对我说,似乎认识我一样。

    朱重华急忙说道:“恒淮,不要信他,他不是一个好东西。你知道他是怎么得来明镜的吗?这与你有密切关系?”

    “什么,与我有密切关系。”陡然之间扯到了我,叫我不禁奇怪万分。

    朱重华说道:“我就告诉你这个事情吧!”

    他缓缓叙述起来。

十九 身世之谜

    虽说我并非明太祖后裔,但是对于明镜我极其感兴趣。某一次,我得到了明镜的一点线索,但是估计自己又无法勘破其中的秘密,于是找到了这位教授——孙志安。我们淮南的一个偏僻的小村子——居仁村。村头有一棵半死不活的老樟树。入村就有一大群拖着鼻涕的小子围上来,我急忙发糖。几个认识我的年纪稍大的小子一边啃糖,一边大声招呼:“叔叔,你是谁啊!”

    “我姓朱……”

    “朱叔叔……”

    村子不大,此刻又是农闲,顿时老老少少都涌出来看热闹,村长亲自来迎接我,拍拍肩膀说道:“朱家的小子,当初我看你觉得不一般,现在发达了。哈哈!”

    我转念一想,似乎村子里有一个和我同姓且年纪差不多的人,很早以前就离开了这里,所以他们误把我当作了他。当下我就满口应承。

    乡下日子过得极为辛苦,一年到头都在田里劳作,只有正月里几天才可放松。这次遇到我——虽然是冒牌的衣锦还乡这件喜事,哪里肯这般容易放过,一帮大老爷么拥着我去敲诈买酒喝。我当下掏了钱,假称孙教授是我朋友。男人们坐在村委会礼堂的地铺上,点着电灯,大吃大喝,酒过三巡,村长的舌头也大了,我向他说道:“老村长啊,这次我回乡,是要圆两个心愿!一来我家里人都过去的早,靠着乡里乡亲接济吃百家饭才长大。我也不算有本事,这次带着对象过来请大家欢宴一顿,当作感谢!二来,我也为家人的扫扫墓了,这么多年了,需的我尽尽孝心!”

    村长含含糊糊说道:“做人不忘本,好,好。”

    我小心翼翼地问道:“我忽然记起来,我家邻居的那个老秀才,他帮我取名字又教我识字,我认他作干爹了。他死了这么多年,还留下什么东西,我替他收拾一下?”

    这个老秀才,就是我打听到的,传说是秦王后裔。

    村长细细思量,说道:“好像是留下了一些破烂玩意,都放在大队仓库里面,几十年没有动过了,要不明天我替你开门找找!”

    我暗暗记下,心里放松了不少,喝到醉醺醺为止。忽然耳际响起叫喊:“走水了,走水了!”

    顿时酒醒,众人也慌忙起来,忙不迭地冲出来,往外一看,却是村西的老仓库方向炎焰张天,喷出几十米高,不少村民都已经拿了水桶打水救火。我心里徒生疑惑,哪有这么巧,我刚得知消息就着火了,四下里一看,妈的!那个孙教授不见了,肯定听了我的秘密之后就赶紧动手!顿时暗叫不好,我一个人人手单薄,此刻也顾不得了,急忙对村长说:“村长,这是有人故意放火!

    村长一怔,反问:“什么?”

    我说道:“仓库本来存储粮食,放火设施构建极好,你看哪有这么巧着火!定是有贼人偷了东西放火转移我们注意力!”

    村长当官几十年,毕竟老奸巨猾,一拍大腿叫道:“妈的小兔崽子,恒淮,你叫上村里的几个民兵,带上锄头。这里方圆几十里都是平地,他们跑不了!”

    我叫上几个青年,随手抄了趁手的家伙,一行人急急忙忙搜索。淮南这个地方一片平原,几十里地内一目了然,加上今夜月光明媚,更是显眼,片刻就搜到两个人影狂奔。

    我们熟门熟路,很快追上了这两个家伙,一拥而上,五个对一个,哪知有点棘手,好几个青年被打得鼻青脸肿,到底仗着人多势众,锄头、镰刀、斧子、铁锹招呼上去,一下子就擒住了。

    我们回到村子的时候仓库火灾已经扑灭,大家敲锣打鼓来看小偷。穷人平生最恨贼人,要是劫富济贫也罢了,偏偏还要来偷没有什么钱的穷人,于是这两个可怜的家伙先是被打个半死,然后浸到冰冻的河水里,只是想不到他们也硬气,一声不吭。从他们身上搜出一面铜镜,村长细细看了之后就说:“是老秀才的东西,没有错!”

    然后笑嘻嘻地拍拍我肩膀:“恒淮啊,大家乡里乡亲,也不打诳语,你就老老实实告诉我们,到底是为了什么。你刚问道老秀才的遗物,小偷便过来了?”

    果然瞒不住这老油条,我哈哈大笑,骗骗这种乡巴佬,太容易了。我推说这些都是文物,有文物盗窃分子秘密过来偷盗。为自己按了顶高帽子,说到奉了国家的命令前来保护!

    托国家这个大后台的福气,村长果然不再多说。令人捆住两个贼人,塞到猪圈。外头天寒地冻,贼人挨打又浸水,此刻已经牙齿咯咯作响,早上起来时恐怕出的气多进的气少了。那块头大的眼瞧我们毫不理会即要离开,终于忍不住叫道:“弟兄们,就饶了我吧!”

    村长用力揪起一个鬼子,大吼道:“小子,你们来这里又放火又偷东西,到底有何阴谋,要是不老老实实交代,当心老子敲掉你的脑袋!”

    眼下的两个蟊贼挨打浸水受冻,瑟瑟发抖,忙不迭地交代:“我们只是做小生意的,被一个半秃顶的家伙雇佣,来取回一样东西,我们得到密报,说铜镜在仓库里,于是我们就拿走了。具体什么秘密,我们实在不知晓!”

    该死的教授,我就知道他不是好东西。我暗地里心念一转,谎称为了保护文物,要把铜镜带到省里去。我骗了铜镜,就马上跑掉。可是有了铜镜,却不知道如何使用,一路上孙教授又不断派人追杀。我无可奈何,有一次突然听说胡发一和一个叫朱恒淮的一起在干活。我心想,这个朱恒淮,莫非就是那个小村子里的朱恒淮?他说不定知道这个秘密,而且顺便可以找老胡帮忙。于是我就找到了你!

二十 浙西溶洞

    我忍不住怒道:“不错,那个淮南居仁村,便是我的出生地。而那个老秀才,就是我的启蒙老师!”那个老秀才孤苦伶仃一个人,平常常常受到邻居的我家照顾。他是读书人,便叫我念几个字。想不到他才是秦王后裔,我的名字也是他取的,大概他发现了我是肃王后裔,所以很高兴地想把我当作秘密的传承人,可惜未待我长大,老秀才便因病去世了,这个秘密也就永远成了秘密。

    那孙教授哈哈大笑:“不错,明人不做暗事,那些勾当,的确是我派人做的,你们可知,明镜是从哪里来的吗?”

    我冷笑道:“既然所谓明镜,应该与明教有些关系了!”

    孙教授说道:“不错,正如你所说的一样,明镜其实是明教三大圣物之一!”

    孙教授顿了顿说道:“明教为安息人摩尼于西元二三一年在波斯创立,其有三大圣物,明镜、神灯和圣火令!据传都拥有不可思议的力量。明教总部在波斯,于唐朝延载元年从西域传入中国,始建大云光明寺!然而明教在中国发扬光大,本土却日渐没落。阿拉伯帝国兴起以后,波斯被占领,波斯王子携圣物神灯进入中国,希冀唐朝皇帝为其复国。只可惜怛罗斯一战之后,唐军大败,其后国内又遇到安史之乱,波斯复国终成泡影,自从明教于本土消亡。然而日后明教在中国却日渐繁盛起来,到了元末,明教及其分支势力大涨,与蒙元开展争夺天下霸权的战争,这时波斯本土残存的地下明教组织,派遣了使者来到中土,他们携带着明教三大圣物之一的明镜,传说明镜拥有巨大的力量,谁拥有了明镜,谁就能获得天下的霸权!”

    我问道:“这帮波斯人来中土干嘛?还带着明镜,莫非是想借中土明教势力,建立新王朝之后以明教为国教?”

    孙教授说道:“那倒不是,当时谁都看得出,中土明教势力大涨,日后中土必定是明教的天下!这帮波斯使者过来,却是为了另外一个目的。他们许诺,若谁答应取得中原霸权之后,反攻波斯,复兴明教总部,就把明镜交给谁!”

    朱重华说道:“所以这帮鸟人把明教交给了朱元璋,是吗?可惜他们打错算盘了!”

    孙教授没有理会朱重华,继续说道:“虽说明镜拥有巨大的力量,但是毕竟不过是一件器具,还得看使用者的能力。明教使者先后找过小明王韩林儿、陈友谅等,最终选择的还是朱元璋。他们眼光倒是不差,获得了明镜的朱元璋,不过二十年就驱逐蒙古鞑子,统一了整个天下。可是他们也万万没有想到,朱元璋得到天下后不禁没有允诺反攻波斯,连本土的明教也大力禁绝,明教终于在中土也衰竭了。”

    我点点头,说道:“正是,至少我没有听说过现在有什么明教的消息。”

    但是孙教授却话锋陡然一转,笑道:“其实,我就是一个明教教徒!”

    我和朱重华犹如见鬼了一样,面面相觑,随之哈哈大笑:“你方才不是说明教在中土也衰竭了,怎么可能还会有明教呢?又在吹牛了!”

    孙教授不愠反笑,说道:“我说明教衰竭,却并没有说它灭亡。明以后,白莲教等都是明教的化名。直到民国时期,福建泉州一带还有优婆夷塞做道场,建华表山明教草庵。我家,便是一个世传的明教世家。”

    我冷冷一笑:“莫非你想以这个借口,来要走明镜不成?”

    孙教授说道:“要是明镜在你们手里,不过是可以卖几个钱的文物而已。但是在我手里,意义却不一样了。假如你们要寻找另一半的明镜,必然少不了我的帮助。怎么样,我们达成一个协议如何?我们一起去找明镜,我出钱出力,事后有了收获,钱给你们,明镜给我研究!”

    我和朱重华对视一眼,暗暗交流,我们拿明镜,不外乎为了钱,历史的研究意义对我们实在没有多少关系。当下一口答应:“好!”

    孙教授说道:“不过为了以防万一,朱重华,我们把明镜放到朱恒淮手里,他比较中立,如何?”

    朱重华犹豫了一下,咬牙答应:“好!”

    孙教授哈哈大笑,转身离去。

    第二天,那纹路照片洗出来之后,朱重华顿时又萎靡不振,垂头丧气。只见那纹路稀奇古怪,既不是地图,也不是文字。扭曲如脉络,究竟是什么,竟然无法看明白!

    我疑惑地盯住照片,猛然间心神震动,叫道:“我知道了!”

    朱重华惊讶地问道:“恒淮!这到底代表着什么意义?”

    我冷笑道:“说穿了也不稀奇,其实这些纹路,不过是地下溶洞的分布图,而且是我很熟悉的地方——浙西!”

    我当兵做过一段时间工程兵,曾经在浙西挖了好几年的国防工事,日日对着勘测出来的地下洞穴形势图,背都背得下来。此刻内心隐隐觉得,倘若我不当过工程兵去挖洞,那么我们根本无法看懂纹路的含义,冥冥之中,竟是上天注定要我得到明镜?

    次日,我们便和孙教授的几个手下汇合,取来诸多器具,然后径自奔赴衢州山区。初到江山县,见远山重峦叠嶂,初冬的山野一片枯黄,偶尔点缀着几串绿色,不禁心旷神怡。这里毕竟是我生活过好几年的熟悉之地。每当逢年过节,部队里买来当地土产,那兔头又辣又香,非常好吃!我转过头,瞥见孙教授正拿着铜镜纹路的照片对比着一张卫星遥感图片,我顿时心底一沉!

    事关国防安全的卫星遥感图片,并非随意就能获得。单以我了解,连地下溶洞都能如此清清楚楚拍下的卫星遥感照片,世上不过美苏两大超强有这个实力。孙教授在得到铜镜纹路照片两天之后就弄到了卫星遥感图片,里面实在有猫腻,不得不叫人怀疑。

    孙教授这时瞅见我,笑问:“恒淮有何感叹?”

    我当下隐忍不发,说道:“我倒是怀念起以前在这里吃过的美食,等勘察结束之后,我做东,请你品尝品尝!”

    “甚好!”

    其实浙西原是国防重地,外人严禁入内,违者不经警告既开枪击毙。近些年来,国际环境日益宽松,加上浙西的地质结构不稳定,时常出现塌方,经综合考虑之后,耗费了几十年的国防工程终于遭到废弃,另择要地重新开凿。这倒是便宜了我们,只需沿着军用通道即可行走。我循着记忆来到一个军事基地入口前面,废弃不过几年,那基地门口已经是破破烂烂,杂草重生。里面光秃秃,什么东西都没有,到处离开的时候,能拿走的基本都拿走了!

    那地下人工开凿的石窟恢宏浩大,一个连着一个,每个石窟都有北京人民大会堂那么宏大,由天顶垂直向下延伸,深约一百多米,呈倒斗型,而且不需要擎柱支撑着窟顶窟顶。这石窟设计精巧科学,施工规范先进,当真鬼斧神工。参与了这些国防工程,日日抬头就见到,一点都没有感觉,倒是这帮探险队员,犹如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东张西望,头顶的矿工灯四下里漫射,王幼龄叹道:“如此规模浩大的工程,不知道要耗费多少人力物力,怎么说放弃就放弃?何不留下来做为战略物质储备仓库?”

    王幼龄是探险队里面唯一的一个女性,约莫二十五六,肤白貌美,身材娇小,一笑起来,就露出一口雪白的好牙。孙教授的探险队招了这些人,武腾蓝是出色的地质专家,曹河南是水文学者、范道蔼是职业溶洞探险家,石才向则是器械工程师。我算是爆破专家,孙教授和王幼龄对明史文物多有研究,朱重华则是出色的盗墓专家。

    初次见面的时候,我心底就咯噔一下,依稀之间,竟然和已过世的王玟琳形象重叠在一起。许久才摇摇头,大概她们都是小个子女人,同样的知识分子气质不禁让我产生错觉。

    这时我摇摇头,说道:“我国还不是很富裕,即使再奢侈,也不会平白放弃耗费很多金钱的工程。其实,这些地下石窟并非我们开凿,在我们到来之前,就已经存在!”

    王幼龄一怔,倒是朱重华点点头说道:“刚才我仔细观察了一下,部分石窟岩壁上遍地都是青苔,风化严重,估计至少有上千年的历史。是吗,恒淮?”

    我回答道:“五六十年代,美苏争霸愈演愈烈,核战随时可能爆发,为了应对危机,**提出:‘深挖洞,广积粮’政策。浙西地区穷乡辟野,人口稀少,加上地形险要,又是对敌前线,难得的战略要地。于是派遣解放军地质部队来勘察,无意中发现了许多天然存在的石窟,于是就我们借助这些石窟,只需进行加工修正即可!正如朱重华所言,当初来此的专家勘测过,这里石窟最早的有一万多年的历史,最晚的也在宋代形成,全部都是人工开凿,痕迹很明显。但是,古人开凿这些石窟用来干嘛呢?有人说是取石建屋,其实粗粗计算一下就知道,所有石窟的容积加起来不下几亿方,即使只有一半的石头取出来,也足够从地球到月球铺上一条路了。是以,这种理由不成立!”

    王幼龄问道:“那究竟是用来什么呢?”

    我摇摇头,说道:“我也不很清楚,以古人的人力物力,若是开凿这些石窟,即使一万多年也不够。有人提出外星人造!造来干嘛呢?——停飞船。太过于荒谬,也就没人信。不过宋代那些石窟,却是明教方腊叛乱时候屯兵之用……”说到这里我心里一愣,以前怎么没有想到过,明朝的建立,与明教有莫大关系,闽浙一带又是明教的大本营。太祖把明镜收藏在这里,或许另有深意?

    “除了地质结构不够稳定迫使我们放弃这些石窟以外,另外一个原因……”我顿顿,神秘莫测地说道,“这里有鬼!”

    我突然蹦出“有鬼”这个词汇,朱重华倒是吓了一跳,紧张地四下里察看,反问:“有鬼?这里有鬼?怕是千年老鬼了!”

    我点点头,认真说道:“是的!怎么说呢,也可以认为是个神秘事件,但是我们更愿意相信鬼魅在作怪!”

    那知识分子不禁神色凝重,他们比我这个从小接受无神论的无产阶级工人更加迷信鬼神。有像是武云兰,居然在胸口划起了十字。

    回忆以前,迄今我仍旧感到不寒而栗,手中的电筒无意识地四下里胡乱照射。

    那时我不过十七岁,入伍刚刚两年,才是从一名新兵成长技术工兵。因为我出身贫农,政治清白,所以能够被派遣来参加这项绝密的国防工程。我们分成十几个小组,各自坐在全封闭的卡车里,摸黑来到基地,到来的第一天,基地领导就在偌大的石窟大厅里对我们集训:

    “稍息!欢迎同志们响应**号召,参加该国防工程!你们将在这里呆上三百六十二天,年中休息。期间,未经连队以上领导允许,严禁单独离开,或到偏远地方去……”

    当时以为是为了防止内部混入敌人搞破坏,后来才知道,原来是另外蕴含有深意!我们这批新人大部分都才十七八岁,正是好动的年纪,整天呆在山洞里,除了偶然看几场电影,没有任何其他娱乐活动,闷也闷死。

    其实地下石窟的主体结构古人就已经替我们奠定,我们主要的工作是清理和整修,把石窟建设成为军事基地。我们时常在石窟岩壁上发掘出鸟兽鱼类的浮雕,当初我们认定这里曾经是古代某个贵族的墓地,那时刚刚开掘了马王堆汉墓和明朝神宗皇帝的陵墓,我们都很好奇,是不是这里也能够找出什么离奇的东西呢?我们主要的活动区域在于靠近外头的几个巨大石窟,至于更深一层,则是没有深入过,每当我们遥望那漆黑的洞穴,都有说不出的好奇。

    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虎,终于有一天,我们的一个山东战士,他块头很大,胆子也很大,实在无聊,怂恿我们一起去内部看看。带上手表、带上电筒,走个一个晚上,天亮了就回来,那么领导们也不会发现。然而慑于军队的严格纪律,我们都谢绝了,只有他一个人趁晚上睡觉时段,悄悄离去了。

    第二天,他没有回来。

    领导发现少了一个人,顿时引起轩然大波,那可是大事件啊!于是发动了参与建设的两千多工兵,深入内部几个洞窟,像筛子一样筛了一遍,硬是没有发现他的任何踪迹。而在更深的石窟里,领导怕出事故,便禁止我们进去。

    本来这件事情定性为战士不遵守纪律,私自外出导致失踪,就草草结案了,但是想不到第三天后,我们正在修正石窟的时候,冷不防石窟的一面岩壁坍塌下来,我们看到了惊恐的一幕:一具白骨就像马赛克一样地镶嵌在石壁上,身上穿着破破烂烂的军装。他是怎么嵌上去的,就像是合着模子印上去的一样。那种场景异常诡异。

    军医马上过来检查,核对齿模,就是三天前失踪的那位战士!我们非常奇怪,石窟里空气干燥,是个天然储存物品的好地方,不过三天,他的身体怎么烂成这副德行?而且还莫名其妙地夹在石头中间,他是怎么进去的。但是更加离奇的是,这位战士身上没有任何致命伤痕,也没有感染疾病的痕迹,军医发现他居然是饿死的。以这位战士的体格,就是一个礼拜不吃不喝也能活着回来。那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当时部队的政委很震动,提升到了政治层面,日后严禁我们单独行动,即使上厕所也必须两人结伴,这样才避免了再次发生失踪事件!直到现在,我依旧在疑惑这个谜团。

    众人一时失却了言语的功能,似乎被我讲述的故事吓住,又或对前途缺乏信心,这时一个意想不到的人开口道:“等等!”

    王幼龄挥挥手。

    我问道:“怎么,你有什么看法,说说看?”

    王幼龄面色凝重的说道:“鬼神之说,终究过于荒诞,这是一个科学的时代。难道你不认为,他无意中闯入了明镜的地方,然后被明镜的某种神秘力量施用!”

    我一怔,当初不知晓明镜的事情,两者绝对没有联系起来,明镜到底有什么力量,直到现在我也不过了解可以蛊惑人心。此刻心中隐隐升起一个念头,思虑的碎片过于缠绕,暂时无法拼合成一个完整的想法。

    王幼龄说道:“恒淮,能否带我们去那个失踪战士发现的地方看看。或许会有什么线索。”

    我点点头,或许真的有什么联系。朱重华拍下来的明镜纹样照片,对比卫星遥感图片之后有了比较详细的地图,但是上面竟然没有任何关于入口和明镜收藏地点的指示,完全像是一张无加工的地图。当时就怀疑是不是祖先在哄我们,或许另有深意。只是在遗憾朱明皇室最后一个宗人府宗人令没有把秘密全部吐露出来就一命呜呼了,累的我们可能要走遍整个地下石窟区,也许可能找不到任何线索呢!

    我带着他们走到当年发现白骨的地方,废弃多年后,物是人非。那时领导惟恐战士们产生恐慌心理,当即下令凿去人形痕迹,再在上面抹上一层水泥,画着雄赳赳的英勇战士形象。

    王幼龄绕着一圈,没有表态,或许根本不能发现什么。

    朱重华说道:“要不这里!我们马上炸开一个口子,看看有什么乾坤!”

    我一摆手,怒道:“你疯了?这里是脆弱的溶洞,几克黄色炸药的震撼就可以晃动整个地方,何况要炸开一个大洞?这里只是掩藏月镜的仓库,并不是什么坟墓!”

    我无奈地摇摇头,摸摸口袋里的铜镜,心道:“日镜啊日镜,你能够给我什么启示吗?”

    我忽然一怔,我知道了!

二十一 神秘地下

    我叫道:“朱重华,把那张纹样的图给我,我有新的发现了!”

    朱重华向来依从我,乖乖地掏出图纸,我拿着圆珠笔在纸上一划,交给朱重华,洋洋得意地说道:“你看,原来秘密就在这里,我们都没有发现而已!”

    朱重华接过图纸,看着我所画的线条,顿时恍然大悟,喜上眉梢:“原来如此!我明白了!恒淮,你真是天才!”

    众人纷纷涌上来观看,立时豁然开朗。原来,之前我常年累月的观看地下石窟地形图,总觉得有点不对劲,但是一时就想不到什么。当我摸到铜镜时,忽然记起太祖陵墓组成的神秘北斗七星方阵,迅即开窍,多年来缠绕在心头的疑惑一一展开,原来在我看到的地形图上,石窟的分布并非随意造就,连接起来,恰好也是一个北斗七星方阵!

    朱重华浑身颤抖,他兴奋的时候就是这样,这人举一反三,说道:“原来太祖陵墓的北斗七星方阵竟然还有这个深意,我们只要再次找到北极星位,秘密就揭开了!”

    他蹲下身子,拿笔在纸上测算,算出北极星位置就说道:“我们走!”

    正欲动身之际,那王幼龄忽双手抱胸,冷冷地说道:“等等,我看情形有异。恒淮,这次你可错也!”

    我顿时勃然大怒,这个女子懂得屁,有什么资格来指示我,于是恼火地问道:“你有什么新颖的见地,不妨说出来,让我们洗耳恭听。”

    那王幼龄当真不客气,从朱重华手中拿来地形图,用一只铅笔勾勒,然后展现给我们看,那图纸上我所连接起来的北斗七星阵,被她涂掉,画上另外一个图形,却也是斗型,不过只有六个支点,我疑惑地猜测道:“南斗?”

    王幼龄淡然说道:“正是!恒淮一开始就在主观上认定了这便是北斗七星,所以在勾勒图案轮廓的时候,即使最后一点非常勉强,也硬是把它画上去充当北斗的一个星,而没有想到,这其实是与北斗非常相近的南斗图形。”

    我老脸一红,我虽然读书不多,但是聪明无比,为人出事,向来先人一筹,做事未免自大成狂,咄咄逼人。想不到居然叫这个女人挑错了问题。

    朱重华与我相处多了,晓得我的脾性,当下便来打圆场,说道:“既然是南斗星座,那么北极星位置我们便不能再去寻找。难道找南极星?我好像没有听说过有南极星啊?”

    王幼龄静静地说道:“历来北斗主死,南斗主生。明太祖的陵墓成北斗七星状,而这里却是南斗六星形状,其中定然另有深意。我听说,南京城的城门分布,就是按‘南斗北斗’聚合形布局。南斗六星的星座以聚宝门、三山门、清凉门、石城门、定淮门、仪凤门六座城

    门隐喻,那么不言而喻了。北斗恰是死门,我们就要找的是南斗的生门!”

    我心悦诚服:“原来如此,我们走聚宝门即可。”

    所谓聚宝门就是至今的中华门,研究明清历史的朱重华王幼龄自然轻而易举地可以找出方位,正是居南方位。然而出于某种本能的自觉,我心里隐隐约约察觉到哪里不对劲,但是又说不出,只得埋在深处。

    我和洞穴探险专家范道蔼不时穿插,在错综复杂的地下溶洞和石窟中带头探路,通过手上的微光电子表,我可以清楚的掌握时间。小东西上当真做的不错,那只小小的手表,居然含有气压仪、指南针等多个功能,是用到溶洞探险的关键器具,清一色的美国货了。

    果然,不刻就出现问题。范道蔼忽然说道:“不对啊!”

    “怎么了?”

    我上前疑问。

    范道蔼拿着指南针上下颠簸颠颠,对我说道:“无论我怎么摆弄,指南针的指针都指着地面,难道地下有巨大的铁矿?”

    我摇摇头,说道:“若是真有能够吸引指南针的铁矿,起码在亿吨以上。这里都细细勘探过几十年了,别说铁矿,连块铁屑都没有发现。别犯傻了,定是东西坏掉。”

    我拿过指南针一瞧,指南球内部浮动的圆针果然对着地面。这次我们带来了两种指南针,一种是常见的圆盘状,另外一种就是这样的可以测量水平方位的球状指南针,后者由于内部的指针是悬浮在油里,异常敏感,稍微一点异动都可以察觉得到。

    我疑惑地掏出自己的圆盘指南针,这是在战场上缴获的美国货,制作极为精良,我就不信它也出了问题。我左右各转动,但见指针一动不动,顽固地贴在底盘,不禁叫我倏然一惊,头皮发麻,暗暗叫道不好

    我们约莫走了四个多小时,庞大的军事基地我们已经离开,此刻真正在没有任何人迹的溶洞里前行,前方无任何标记,先前涂上的荧光剂就如消失了一般,无影无踪。数亿年前,浙西地区属于古扬子海,典型的沉积岩层地区,地下溶洞多是海水冲刷而成,古时徐霞客就说明了。溶洞结构曲折复杂,目不视物,只能依靠指南针和水平仪、气压计来核对带有经纬度的卫星遥感图片判定方位。若是指南针坏了,我们岂不是迷路了吗?

    朱重华颇是冷静,说道:“对,我们还有雷达枪,快用雷达枪射出声波判定方位!”

    石才向摇摇头,悲哀地讲道:“雷达枪只是作为一个短距离测试工具,有效范围五十到一百米之间,在地下深达数公里的溶洞内,毫无作用!”

    我忽然灵机一动,等等,虽然雷达枪没有效用,但是我们还有地震仪,这玩意的有效范围不止几十公里。我招手武腾蓝、曹河南,进行一次地震波地下勘测,于是他们两人眼前倏然宜良,顿时明白我的想法,急急忙忙解下机器,安装调试。我则埋好少量炸药,只听轰得一下,制造了一场微型地震,在这空洞的世界里,声波发出轰隆隆的回响,石头震慑,掉下如许灰尘,竟惊得我们以为要塌陷。

    不过二十来秒,地震波反弹回来的勘测数据就分析出来,武腾蓝用湖北口音的普通话说道:“恒淮,根据反射回来的横波纵波显示,在我们脚下,有一……有一个……这是什么!”武藤蓝惊呼!

    我正站在外围,抢先上去,紧紧盯住地震仪,在上面分辨率不高的小小屏幕上,绿色的象素根据地震纵横波反射回来的信息,模拟出一组模糊的方形物体。地下溶洞里面的物体受到水的冲刷,多是带圆的不规则物体。眼前忽然显出一组规则几何,很明显就是人工建筑!

    “宫殿群,地下宫殿群!”

    武藤蓝兴奋地叫嚷起来,其他人纷纷凑上前来查看,个个面露喜色。能够有如此规模的建筑,定然是保存重要物件的场所,那么说,就是月镜的地点?辛苦的探险果真没有白费,终于找到了传说中的目的地!

    在喜气洋洋的众人中,唯独我站直身体,抚摸了下巴,陷入沉沉思虑,在这群人中显得尤为格格不入。

    朱重华一拍我的肩膀,问道:“恒淮,你还有什么可以担心的?”

    “不,我没有。我只是在想其他的事情。比如……”

    我拨开众人,虽然我的个头不是最大,但是手劲很明显最重。在地震仪的屏幕前,我用手指虚拟的把这些规则几何画了一边,说道:“你们看,这是什么?”

    “一、二、三……”石才向惊叫道,“这些宫殿,一共是六个,连接起来,又是按照南斗的形状排列!”

    我点点头,说道:“我在想,或许里面蕴含着什么深意。”

    孙教授笑道:“多虑了,等会儿我们只要小心翼翼,就可以避免危险。再说了,你不是提过,这里只是储藏月镜的仓库,又不是陵墓,总不会设置异常多的机关吧。呵呵!”

    “希望如此吧!”

    我发布命令:“大家休息半小时,吃点东西,我们马上动身出发!”

    在这只探险队里,孙教授虽然是组织者,但是明显我才是指挥者和领袖,无论气派还是睿智方面,我远远胜过孙教授。他自己也有自知之明,索性全部由我来带领。

    约莫半个小时后,我们背起行囊动身。范道蔼手持雷达枪,在前面不断地探路,忽然他叫道:“有两个人!”

    “有人?”

    我上前接过范道蔼的雷达枪,雷达枪的背后是一个小小的屏幕,幽蓝的液晶上,过着有两个人形并排站在一起,一动不动。

    我笑道:“应该是石雕吧。否则的话,怎么会如此高大。大家加把劲,在一百米!”

    大家的脚步都不由得稍稍加快,待到了前方,就被一堵巨大的石门阻拦。拿着强力手电在石门附近游走,那石门约莫有十米多高,受到地下水气和碳酸气的腐蚀,表面斑斑驳驳,呈现一种灰色。石门是两个巨大的守门神石雕,,面目凶恶,手中各执一把剑竖在地上。

    “如何进去?”

    我笑道:“别急,总有办法的。这是仓库啊!会有钥匙口的!”

    我们几个人都在石门和石雕附近摸索,片刻就有人喊道:“我在石雕上找到一个类似拉环的东西。”

    “我也找到了!”

    我和朱重华对视一眼,两人都认可这一组便是打开大门的机关。既然月镜的收藏地点已经造就的如此隐秘,多半不会再在机关上动脑筋。于是叫武藤蓝和范道蔼各拉住一个拉环,一起用力,咯嗒寂静的两声——毫无反应!

    我和朱重华又对视一眼,面面相觑,正疑惑中,猛然间就轰轰隆隆地响却起来,却是两个巨大的石雕缓缓移动到石门跟前。那石雕的块头不亚于石门,两个巨人顿时把石门堵住。正当我们暗暗叫苦的时候,那石雕忽然就砸向石门。十多米高,几百顿重的玩意,威力何其大也!当下把石门砸个稀巴烂,碎石乱飞。我心中暗道,有必要搞个这么夸张吗?难道就预计,只来这里一次?

    范道蔼正要进去,我拉住他说道:“等等!”

    说完,拿走他的雷达枪,对准里面细细探索。不怕一万,只怕万一,难保我祖先不是故意在门口示弱,然后里面布满机关,不小心进去,一一射杀。不过看雷达枪展现的情形,里面除了一堆堆的东西外,似乎并没有其他什么杂物。

    于是我们就小心翼翼地进去,唯恐有机关,稍有风吹草动便伏倒,几只强力矿工灯映入里面,却反射的眼睛生疼,待反应过来,顿时眼前一亮,不是小亮,而是大亮!

    里面,堆满的竟然都是金块!

    那一块块,大小不下一千盎司的金块,如今却想砖头一样胡乱堆在一起,如果此时看到这般景象都没有反映的人,那么他不是伪君子就是大圣人,很遗憾我们都不是!贪婪的目光扫描着每一块金子,似乎都想立即把他们纳入怀中!

    “喂!我们的目标,可不是这些亮晶晶的东西!”

    发出这番警告的并非是我,而是王幼龄这个女人。她居然刀枪不入,甚至我自以为克制力够好了,一刹那间心思都发到了林白水身边,想象着日后美好幸福的日子!

    孙教授顿时醒悟,他志向不小,这几百吨金子岂能填满他的**?于是这个男人冷冷地说道:“大家不要看了!”

    这番话顿时击碎了每个人的美梦,大家不甘心地瞧瞧。而孙教授果然有蛊惑人心的能力,说道:“但是,明镜具有更大的价值,无论在考古还是金钱方面,一面明镜,都超出这些金子几百倍。我们找到了明镜,就是获得了更多的财富!”

    众人恋恋不舍地离开,然而朱重华却舍不得走,对我说道:“恒淮,我就留在这里,作个接应,万一你们有什么事情,也不至于全军覆没。”

    我知道他是舍不得这些金子,但是转念一想,这样也好!于是答应了,我们一行人继续往前,前面又是一道门,过了门,则是一间巨大的明清风格宫殿,物品抬头仰望,宫殿的牌匾上写着“人道”二字。我心中疑惑,古代还讲究什么人道,眼角无意中往回瞄,正看到朱重华乐颠颠地呆在金子堆中,嘴巴都笑开花,假若这里是人道的话,那边便是天堂了!

    不对,金子好像在动!是我眼花吗?

    我揉揉眼睛,转过身凝视那些金子。根本不是我眼花,那些金子真的在动!蠕蠕而动。好像活了一样的肉块虫子,失却了坚韧的金子堆顿时瓦解,那些肉块虫就如蚯蚓一样,一扭一扭地转向朱重华。

    不好!

    我狂奔过去开口大叫:“朱重华,快跑!再不跑,就没命了!”

    朱重华听到我的声音,只是傻乎乎地扭过头向我笑笑,直到眼前的金子也变成了肉块虫,脸色倏然大变,看着它们爬到脚边,忽然一口咬住靴子。朱重华顿时疼地大叫起来,摔倒在地上,拼命向我呼救!

    我急速奔跑过去,这时越来越多的肉块虫涌向朱重华身边。很明显它们都是食肉动物,或许几百年都没有吃肉了,饥渴的很。短短百来米路,我不过十多妙就跑到朱重华跟前,他身上已经爬满蠕蠕而动的肉东西,好像放大了无数倍的蛆虫一般恶心。我随手抄起登山锤,一阵乱舞,打下无数肉块虫,另外一只手拎起已经昏迷的朱重华,扛在肩上转身就跑!

    纵然我再是力大,身上多了一百多斤,速度大大减缓,百多米就像不可逾越的铁丝网一般,前面几个知识分子,是不可能出来迎接我的,只能靠自己。我一手扶着朱重华,一手拼命乱舞,且战且退。那肉块虫汹涌而来,转眼要将我淹没!它们的牙齿异常锋利,我忽觉得脚趾一痛,低头看去,竟是一只东西咬住了我的靴子。这种皮靴可是野战靴,一般别说钉子,就是步兵地雷也难以刺穿!

    我大骇,正要加快速度,那一边的肉块虫攻势减缓,我抬头看去,竟是孙教授和王幼龄一起过来迎接我。孙教授不能少我,尚且能够理解。而王幼龄一个女人,怀着伟大的国际**精神来救我?不会吧!

    他们两人一个手拿工兵铲,一个手拿登山镐,胡乱挥舞,至少打杀了不少肉块虫,容得我有时间逃到门口。方走出门口,那大门忽然自动咔咔地要合拢,我吃了一惊,妈的,还挺先进的,刚才怎么不早点关?

    朱重华、王幼龄相继退却,人的速度毕竟比需要蠕动的虫子快多了,眼看肉块虫在关门之前来不及赶到,我稍微松了一口气,拍拍朱重华脸蛋,叫道:“妈的,下次叫你小子贪财。记住,金子可不是这么好容易赚的!”

    “啊!”

    武藤蓝突然奇怪地叫了一声,我们不禁抬起头瞧着他,渐渐地每个人的脸上都涌起了莫明其妙的惊恐神色,武藤蓝自知不妙,疑问道:“我发生了什么事情?”

    “啊……”武藤蓝惨烈地嘶叫,倏然从他背包里伸出一个肉块虫的脑袋,那嘴角触须晃动,三排几百颗牙齿像是钻机一样转动,转眼就跳到地上,一口咬住武藤蓝的靴子,不住往回拖。

    这只肉块虫的体格比寻常的虫子大上一半,力气异常大,那武藤蓝顿时跌倒,由得肉块虫往回拉走,我几乎看呆了,此刻立时醒悟,抄起登山锤砸过去。

    那肉块虫猛然弹开,锤子就不小心砸在武藤蓝身上,引得又是一个惨叫声。那肉块虫已经把武藤蓝拖到了门口,附近的范道蔼和朝河立即行动起来,各拉住一个武藤蓝的胳膊往回拉。

    旋即那肉块虫汹涌而至,肉麻麻地叼住武藤蓝的双腿不住往后拖,两个男人的力气竟然比不过虫子,我和朱重华、石才向相继加入,王幼龄不停地消灭企图入界的肉块虫。

    可怜武藤蓝就像拔河的绳子一样,被两方悬在空中,不住惨叫。此刻大门越合来越紧,渐渐地只留下一条一个人的缝隙,正把武藤蓝挤在中间,不停地压迫,越抠越紧,初时武藤蓝还叫几声,渐渐地不再言语。忽然我们手头一松,武藤蓝半个血淋淋的身子被我们拉断,丢在地上,肠子流了一地。大家顿时呆住,只见他的背包上有一个大洞,怕是他贪心偷了一块金子,终于酿就杀身之祸!

二十二 离奇手表

    气氛顿时如水泥一般地凝固,没人说话或者动作,过了许久,曹河南忽然跳起来,他向来和武藤蓝关系不错,此刻一把揪住孙教授的衣领,大喊大叫:“来溶洞之前,你不是许诺过,没有任何危险,只是一次简单的探险。现在武藤蓝都这副下场了,你如何解释!”

    孙教授勃然大怒,推开曹河南,他向来彬彬有礼,此刻脸色阴沉得像是雷雨天的乌云,推开曹河南咆哮道:“没有九死一生的风险,哪有百分之一千的利益,这句话你懂不懂!既然你来了,就好好干下去。武藤蓝死了,就证明他没有这个福气,命不好!”

    孙教授的团体已经出现裂痕,作为一个旁观的外人,我颇是幸灾乐祸,看着孙教授和曹河南仿佛两只发怒的公鸡一样对峙,不知如何揭开绳索。这时啊哟的一声,众人不约而同地转过脑袋,我瞥眼看看哪个家伙,却是昏迷的朱重华醒过来,抱着受伤的脚直喊痛。

    孙教授和曹河南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利用这个契机各自走开。

    我来到朱重华身边,见他脚上还留着半个肉块虫的脑袋,就是死了也不放地叼着他的脚趾头,于是拔出匕首,恶狠狠地叫道:“你这个无胆匪类,在娘们面前唧唧歪歪,丢尽了男人的脸,赶快给我闭嘴!”

    朱重华大概也觉得不好意思,于是合上嘴巴,小声呻吟,我拿匕首把肉块虫撬了下来,挑在匕首上细细观察,这个肉块虫嘴巴上长满了像是老虎钳一圈的牙齿,牙床特别发达,难怪把我的皮靴都咬破了。

    我让朱重华脱下鞋子,拿药好好敷上。匕首让孙教授接走,看着肉块虫的脑袋说道:“这叫做黄金虫,传说他们作茧冬眠的时候,模样酷似黄金。一旦苏醒,就会啃噬周围一切活物。原本以为这是《山海经》中记载的传说而已,想不到真的有这种生物。”

    石才向不禁担忧地问道:“我们一路畅通无阻地过来,唯独在此遇到黄金虫的袭击,退路已经被封死,前面还有五个宫殿,我们是不是还要冒五次险?”

    孙教授冷冷地说道:“既然后无退路,我们只能破釜沉舟往前走!”

    我们稍微收拾了一下武藤蓝的半个尸体,预计回来之后拿走,然后一行人头也不回地再次往前。朱重华只是被咬破脚趾头,虽然疼痛,忍一下走路倒是无妨。

    这件宫殿里面不像前面那件一样,里面空空荡荡,什么也没有,我们排列一队,前面的我拿着雷达枪不住探索,小心翼翼,忽然咯嗒一下,我踩中一个东西,低头捡起来,却是一只手表,破旧不堪,看年份有三四年了吧。

    “恒淮,你捡到了什么东西,亮晶晶的莫非是钻石?”

    我一笑了之,传递下去,那范道蔼顿时大叫起来:“嘿,这手表居然和我的差不多,稀奇了。”

    我寻思说道:“这手表已经有好几年的年份了,莫非在我们之前,已经有人来过了?”

    孙教授戛然止住脚步,大叫道:“不对!”

    我心底一沉,问道:“怎么了?”

    孙教授大声问范道蔼:“范道蔼,你手中的手表,是不是上海新出的石英表。”

    范道蔼奇怪地反问:“是啊,今年十月出的限量品,我就特意买了一只!”

    孙教授疑问道:“看这手表,丢在这里的年份起码有两三年了,上海新出的石英表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呢?”

    我们每个人的心底不禁都咯噔一下,疑惑的沉积物浮上心头。

    石才向不好意思地说道:“这样说地我尿都要出来了。我去方便一下,大家等等我!”

    石才向在我们的矿工灯下走到一只角落里,正摆好姿势,蓦然之间手舞足蹈,一屁股坐在地上,惊恐地呼叫起来:“木乃伊……木乃伊!”

    我们几个人慌忙赶到石才向身边,在几盏矿工灯光线的照耀下,异常明亮,照亮了整个角落,那里横七竖八地躺着五具干尸。他们穿着与我们类似的探险服装,模样非常恐怖,或脸色发黑,呲牙咧嘴,面目狰狞;或面颊干瘪如软皮袋子,紧紧贴着,布满了皱纹和瘤子;或张开嘴巴,露出满口森森黑色尖牙,眼窝空荡荡地凝望着天空。这种保留的表情来看,他们死前一定充满了绝望。我们之前的探险队不知道遭遇了何种危机,被困在这里,活活渴死饿死!

    孙教授蹲下身子,似乎发现了什么,小心翼翼地把这个东西挑起来,放在眼前,徒然浑身颤悠悠。

    “你……”

    我正要开口说话,孙教授已经转向面对我,但见他脸色极为惨白,就像流了五斤血一样,牙床咯吱咯吱打架,眼珠瞪地大大,充满了一股子绝望。孙教授这人性格我蛮是了解,心有大志,坚韧胆大,到底是什么,竟然让他如此害怕?

    孙教授把手里的东西交给我,却是一个小小的玉佩,再仔细钻研,不过上面刻了一行字“福如东海”,有何大惊小怪,

    却见他颤抖地从脖子里掏出一块玉佩,竟然与我手中从干尸哪里摘下来的一模一样!连上面的刻字都没有区别!

    孙教授小声急速地说道:“你看一模一样,一模一样的。倘若玉佩一样还可以解释,这‘福如东海’是我爷爷在我小时候亲手刻上去的,绝对不可能出现第二块一样的。你再想想看,范道蔼的手表……”

    我读书不多,但是我并不是个笨人,当我想到那个可怕的念头的时候,玉佩失手当啷一下掉下!

    难道说,这些干尸就是我们?

    孙教授结结巴巴,胡言乱语:“原来,这些干尸就是我们未来的下场。我们离月镜越来越近,日月双镜的威力已经渐渐显现出来了。现在我才明白,明镜的效能并不是蛊惑人心,而是看到未来!难怪当年太祖只是和那些降兵一起睡了一夜就招降了他们,并不是太祖拢络人心的手段有多高明,而是让他们看到了未来——未来,是太祖推翻元朝建立了大明帝国,所以他们没有必要为了一个快完蛋的王朝效命,个个奋勇杀敌。但是明镜不知怎么的,不仅仅让我们看到了未来,而且把未来的东西都移动过来了!”

    孙教授说话的音量并不高,但是地宫内部寂静异常,加上空间宽阔,极具良好的扩音效果,周围的人显然都听到了,顿时个个面如土色。那范道蔼忽然扑到尸骸堆里,在里面仔仔细细找寻,猛然举起一具干尸,不住狂笑:“哈哈,这就是我,这就是我。你们看,我的尸体都在这里,我已经死了。哈哈……”

    我初始大惊失色,也叫孙教授吓得面目全非,看到这种情形不由得面色一沉,倒是静了下来,范道蔼这个人心理素质不过关,脑子被吓坏了。我回头瞥了一眼孙教授,他亦是脸色惨白,但是毕竟作为召集人,情绪冷静多了。他向我一点头,心意相通,两人不约而同地扑上去,一个从背后抱住范道蔼,一个扯下干尸,将范道蔼牢牢制服。如果此刻不断然采取措施,日后必定成为大患!谁知道一个疯子会干出什么事情来!

    范道蔼被制服后,还在不住狂笑,孙教授嫌难听,脱了鞋子把袜子扯下,囫囵塞进范道蔼嘴巴。

    难得安静片刻,石才向又忽然大叫起来:“不对不对,这里只有五具尸体,但是我们有七个人,少两具尸体。还有两个人去哪里了?”

    我稍微一怔,当初确实没有想过怎么只剩下五具尸体。

    石才向开始仔细地辨认每一具尸体,曹河南便也过去帮忙,只听他们一一道来:“这是武藤蓝,这是范道蔼,这是曹河南,这是我……”那越听越心凉,他们最后统计出来:“缺少朱重华、朱恒淮和王幼龄的尸体,这么说,他们是活着出去的?”

    这两人疑惑地盯着我和朱重华,这时王幼龄突然又叫了起来:“你们看,你们看!”

    王幼龄蹲了下来,头顶的矿工灯正对着一具干尸,她白嫩的小手颤悠悠指着干尸的胸口,与其黑色的碳化干尸皮革色彩相差对比极为显著。那上面正扎入一把匕首,一直没柄。干尸本身就是黑乎乎,匕首历尽数年,早已腐蚀,埋在衣服堆里,原本一时之间难以分辨,王幼龄不知何故眼尖发现了。

    曹河南上前,用脚踩住尸体,拔出了匕首,在眼前晃来晃去端详,说道:“这是一把美军军用匕首,作工非常精细。杀人者一刀就捅地这么深,可见他的力气很大!而且正对着心脏,可见非常老道!石才向,你再检查检查其他尸体,有没有致命伤!”

    石才向立时检查尸体,不住地报出令人心惊的事实:“曹河南,你的颈部有伤口;范道蔼胸部中了一刀;武藤蓝,你的头部受到猛烈袭击过,头盖骨都凹了;我,是被捅进肚子杀死的!”

    曹河南挥舞着匕首咆哮道:“我明白了,只有你孙教授当兵打过仗才能得到匕首!刚才检查的时候我就发现,每个干尸身上的物品都没有短缺,唯独粮食找不到一粒。一定是你孙教授和朱恒淮相互勾结,弄死我们这些负担,抢走粮食自己独自逃生!幸好明镜提醒了我们,我绝对不会让你们得逞!”

    曹河南吼叫地扑向我们,但这个业余的人手怎么是孙教授的对手,顿时叫他打翻。曹河南唯恐立时被孙教授杀掉,竟然徒生一股蛮力,一时之间与孙教授不相上下,在地上滚来滚去。

    我渐渐地突然升起一个疑惑,再打量干尸,顿时霍然明了,于是马上冲上前,强行分开孙教授与曹河南,当头棒喝:“你们疯了,你们都上明镜的当了!”

    两人怒目而视,至少不再互相殴打了。

    我说道:“既然我们离明镜越来越近,因此明镜的威力也越来越大。虽说明镜的效能可能是未来的见证,但是你也不能否认明镜也许就是蛊惑人心的作用,或许这只是我们看到的幻觉!你们仔细想想看,刚才武藤蓝已经被绞成两段死掉了,而现在的武藤蓝干尸竟然是一个完整的身子。难道你们不认为,这是前人故意布下的一个防御陷阱,让我们自相残杀?”

    孙教授一呆,脸色渐渐好转,自言自语:“对啊,我怎么没有想到过这种可能性呢?”

    曹河南立时清醒,觉得我也说得有道理。

    我又说道:“这种幻觉的力量实在太大了,甚至让我们无法分别真伪,既然如此,我们索性不去计较,趁早离开这里为妙!”

    众人点头称是,虽然内部的危机暂时解决,但是我知道,裂痕是无法弥补的。

    我们方离开人道宫,忽然背后轰然一下,那大门顿时关闭,众人倒是吓了一跳,我自嘲道:“古人真是先进,发明的自动门都比我们要早”

    这句话逻辑混乱,居然没有人指出。

    前面就是另外一个地宫了,抬头看看牌匾,上面写着:阿修罗道。

    王幼龄喃喃自语,说道:“原来如此,我明白了。”

    我一呆问道:“这是什么意思,我不明白。阿修罗是什么?和刚才的人道有什么关系。”

    王幼龄解释道:“阿修罗是传说中的恶鬼,喜欢打斗,男的个个丑陋无比,女的却个个貌美如花。因阿修罗没有美食,天神没有美女,两者时常打架。而阿修罗道和前面的人道则是六道众生之一,如果我没有说错的话,我们最初进来的那个宫殿,则是天道。所谓六道众生,分别为天道、人道、阿修罗道、畜牲道、饿鬼道、地狱道。世间一切生灵,生生死死在这六个范畴内轮回,永无止尽。然而脱离了六道众生,就是万劫不复的无间道了。”

    朱重华打了个寒颤,说道:“怎么名字越听越邪门,我们刚刚过了天道和人道,这会儿到了阿修罗道,那岂不是在下地狱?”

    我冷笑道:“你以为人道和人道的时候觉得好过吗?不见得吧,这天道又不是天堂,差点要你的小命!别废话,我们进去再说!”

    于是我们一排人走进了阿修罗道,里面亦是同前几个宫殿一样黑咕隆咚的一团,只有几盏矿工灯在飘浮,照亮不多的一部分。这时,猛然间天光大亮,刺地我们眼睛生疼,等恢复过来,前面一片清清楚楚,有两个人纠缠在一起,那是孙教授和曹河南。孙教授面目狰狞,手中正执着一把匕首,一下子就捅进曹河南的胸口!后者痛苦之极,想要叫出来,却无法发声。孙教授蓦地拔下匕首,鲜血旋即飙出来,洒在孙教授的脸上,面目异常可怖!

    这是一场谋杀!但我转过头,瞥见身边的孙教授与曹河南,面色惨白则凝重,正视前方!

二十三 自相残杀

    我一愣,竟然同时出现两组孙教授曹河南,莫非我眼花?正当我扭头再去确认的时候,明亮的光芒旋即熄灭,仿佛其昙花一现的唯一目的就是挑拨我们原本异常脆弱的信任。

    孙教授挥舞双臂,大声辩白:“幻觉!这是明镜制造的幻觉!现在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太祖皇帝要封印明镜,因为其力量实在太强太可怕,超乎了人类所能掌控的极限!历来明镜的拥有者向来受到明镜的反噬而没有好下场!最早殷商的纣王,鹿台**;始皇帝客死沙丘,偌大的帝国短短时间内分崩离析,唯独太祖皇帝晚年一时迷惑,终究摆脱了明镜的蛊惑,将其封印!“

    曹河南疑虑重重地瞟了孙教授一眼,顾自前行,孤寂的矿工灯在黑色海洋里悬浮,当他来到原本命案的现场,稍微一怔,什么也没有,没有尸体,没有血迹。孙教授得意地大笑:“我说过,这是幻觉!正所谓见怪不怪,其怪必败……”

    话音方落,黑暗的角落里猛然窜出一条人影,凶猛地扑到曹河南身边,只听夺一下,一把雪亮的匕首扎在曹河南胸口。后者不相信地盯着袭击者,头顶矿工灯尽数映在那人的脸面上——孙教授!

    身边的孙教授顿时哈大嘴巴,我同时刻已经飞奔上去,抡起登山锤就往下砸。虽没有和孙教授正式交手过,凭其部队的训练,恐怕不是我这个久经实战的人员的对手。

    那个孙教授狡猾地把怀中的曹河南尸体推过来,自身立时隐入黑暗中。我放下尸体,不敢冒然追踪,唯恐中计。

    而还有一个孙教授便追了上来,我再一愣,打量两人,顿时心底有了区分。眼前的孙教授,下巴上干干净净,至于刚才交手的那个,却长了一圈胡子,估计半个月没有剃了。

    孙教授浑身发抖,失神地喃喃自语:“这是怎么回事,这是怎么回事?这不是幻觉,这是真的……”

    他看到其他人不信任的眼神,急忙表示:“不是我,不是我,那是,那是另外一个人!”孙教授转头面对我,眼珠瞪大的可怕,叫道:“恒淮,你和他照面过,你应该能够证明……”

    照孙教授以前的推断,明镜可以把未来的事物送过来,难得那是几十天以后的孙教授?我心中存有疑惑,然而此刻孙教授切实不是敌人,我没有必要增加对手,于是沉声说道:“不错,大家分别两个孙教授很简单。杀人犯孙教授长着大胡子,眼前的好孙教授则是光下巴。”

    众人虽然还在怀疑,但是显然有着我一样的想法,于是暂时不再追究孙教授。

    孙教授战战兢兢问道:“万一那个杀人犯过来,我们怎么办?他藏在黑暗中,我们一时找不到!”

    我冷笑道:“假若他真的是孙教授,好像还忘了一样东西!”

    我走到发疯的范道蔼跟前,一直象小狗一样牵着他的王幼龄自觉地往后一退,不知脚边踢到什么东西,咕噜咕噜地乱滚动,她好奇地往后面一瞧,顿时尖叫道:“啊……”

    我循着王幼龄的目光看过去,顿时我的脸色也转白。

    地上横七竖八地堆放了一些死人尸体,地宫空气干燥,气温凉爽,尸体就像地窖里的肉类一样保存良好。然而这些尸体也象屠宰后的牛羊,一一被肢解开,那一条条大腿、胳膊,上面的人肌肉细细地被削去,只剩下半载白森森的骨头。而王幼龄踢到的正是一个头颅,上面皮肤尽数被剥走,满面血淋淋,眼珠瞪着前方,两排牙齿像是妖怪一样露出来,脑门上开了一个口子,似乎里面的脑浆已经叫吸光了。

    王幼龄吓得不轻,一边说着不知所云的话,一边急忙窜到我身边来。

    我白着脸,头皮发麻,转过头正看到孙教授,他吞了一下口水,问道:“恒淮,你看这是……”

    “怕是他们被困在这里之后,粮食匮乏,便自相残杀,胜利者以失败者的身体为食!”

    我冷冷地说道。

    王幼龄女声尖利地叫道:“实在是太残忍了!”

    石才向哼地一下:“这并不少见,人到了饥饿的时候,什么事情都干地出来、据说在抗战时期,日本被美军封锁包围,粮食匮乏,农村不少地方出现了人相食的情况!何况在此地,一旦食物消耗完毕,困在其中的强者就会以弱者为食。”

    “不对!”

    孙教授心虚地问道:“恒淮,你又发现了什么?”

    我说道:“你不记得吗?我们在人道地宫发现了五具干尸,其中的曹河南也是干尸之一,那么到了这里应该只有三个人!可是我们刚才明明看到另外一个孙教授杀了另外一个曹河南,而且从现场的尸骨推断,尸体不会少于四具,也就是说,似乎人道地宫与这个阿修罗道地宫毫无关系一样!”

    我心中已经有了一个模模糊糊的推论,只是一时之间不知道怎么表达,无奈地挥挥手。

    孙教授焦急地说道:“还多想什么,我们快离开这个鬼地方,看着这些尸身就恶心的要命。幻觉,明镜真实幻觉了!”

    其实孙教授不敢面对现实罢了。

    我冷冷说道:“不过我们还得对付另外一个食人恶棍,虽然他躲在黑暗中,可是这个东西恰是能够找到他!”

    我把范道蔼的雷达枪掏出来,打开按钮,雷达枪发出呱呱的奇怪声响,开始工作。它的有效范围打一百米左右,地宫不可能太大,任何物体都一一显示在雷达枪的屏幕上,果真看到一个人形物体出现在一角,缓缓移动,蹑手蹑脚,我大笑道:“你跑不了了!”

    人形物体似乎听到了雷达枪的工作声音,不静反而急切地跑动起来,冲向下一个畜生道地宫,正中了我的诡计。我们离出口比他近,他无论从哪个方向出击都在我的攻击范围内。只见越奔越近,嗒嗒脚步声音都异常清晰,我大喝一声,手中的登山锤如离弦之箭,单手抛出。那个孙教授在黑暗中反而成为了劣势,无法觉察登山锤的来势,噗的,在雷达枪屏幕上顿时倒下。

    我大喜,奔跑上去,矿工灯对着那个孙教授,见他满脸鲜血,登山锤不知去向,正当疑惑中,这家伙猛然张开眼眸,口中喷出一口血,顿时迷住了我的眼睛。

    我暗叫不好,胸口已是一痛,急速反应,一个筋斗后翻,耳听嘿哈地打斗,旋即擦去血迹,正是大胡子孙教授和光下巴孙教授在打斗。看来他急于洗清自己,踊跃表现。

    我胸口虽然隐隐作痛,却不是被扎了一刀,而是受到重物撞击,想到胸口怀藏的护身符**胸章,默默祈祷:“**,你又救了我!”

    我立即取下我的匕首,冲上前去搏斗,如此近身搏击,正是我的拿手好戏,我是战斗工兵出身,射击不如特种兵,但出击时常遭遇近身战斗,是以特别重视该项目。两个孙教授互不胜负,一旦我加入战局逆转,大胡子孙教授顿时落败,被我先是一刀扎在脖子上,那光下巴立时又在胸口补上一刀,眼见对方已经不行了。

    那家伙慢慢倒在地上,口吐鲜血,含含糊糊叫道:“朱恒淮,你不得好死,哈哈……”

    我一脚踩在他胸口,立时一命呜呼。

    我与孙教授结伴回去,王幼龄担心地问道:“如何了?”

    我点点头,示意干掉了。

    剩下的几个人便加快脚步,赶到畜生道地宫,放入门口,里面正对着一张镜子,不对,那就是我自己!我一呆,见他微笑道:“你终于来了!”

    忽然口袋里日镜蠢蠢欲动,只见白光一闪,眼前竟是……

    白光闪烁同时,我本能地闭上眼睛自我保护,未张开之前,耳边响起王幼龄惊惶失措地尖叫:“恒淮,我们怎么回来了?”

    回来?我抬起眼皮,第一眼瞟见那金灿灿的金块堆,顿时如被毛毛虫蛰了一下地一颤,心中大骇,顿时失声问道:“我们怎么又回到了天道地宫?方才明明已经走过,对了,其他人呢?为何只余下你一个了?”

    我身边只有一个王幼龄,她娇小的身子靠过来,簌簌抖动,一双明亮的圆眼不安地四下里探视。

    “你说,该怎么办?”

    女人在关键时刻完全把拿主意的责任推诿给男人。

    我摇摇头,其实自己心里迷惑地不得了。我看到了自己?这个念头荒唐不已,然而确实如此。现在我可以体会孙教授瞅见自己那种局促不安的心情了。为何当时我一见到自己就忽然弹到了天道地宫,记得当时口袋里的日镜蠢动不已,莫非就是它做的孽?

    不过当务之急,便是赶紧离开天道地宫,在我看来这里是最为引诱人的地方,也是最为危险的地方。我径自拉着王幼龄的小手,才前行几步,那金子堆的黄金虫便开始蠕动,旋即如潮水一般地涌来。妈的!

    那玩意跑地好快,转眼脚边就多了几只,死死抱住靴子猛啃,只觉得脚趾生疼,王幼龄又叫了起来。痛苦之极,我忽然想到,这里是布置明镜的场所,那么日镜能不能克制它们呢?于是当即掏出日镜,头顶矿工灯照在上面,反射出白色光芒,黄金虫如遇大火,纷纷让开一条通道,我心中稍微宽松,原来日镜果然是神通广大!

    我们一边以日镜胁迫黄金虫退开,一边赶往出口,我忽然问道:“王幼龄同志,你觉得奇不奇怪?方才我们明明看到武藤蓝的半个身子被拖进来,怎么地上一点痕迹都没有?”

    王幼龄说道:“或许叫虫子啃地连骨头也没有剩下吧?”

    我摇摇头说道:“不对,那么好歹留下不易消化的塑料、衣物和稍许的血迹,但是地上当真干干净净,连根毛也不见到,好像没有发生过这件事情一样!”

    然而这也并非我和王幼龄智慧之力所能想到,两人像是屁股着火一样,忙不迭地逃开天道地宫,唯恐黄金虫追将上来。但方接近人道地宫门口,一声惨叫便传来,我随手握住匕首,低声对王幼龄说道:“当心!”

    我们戒备十足地进入人道地宫,却看到一幅惨不忍睹的场面,地上横七竖八地躺在几具尸体,或开膛剖肚,或满面鲜血,一个个死翘翘,正是范道蔼、武藤蓝等人。我一愣,武藤蓝不是在天道地宫就死了吗?而范道蔼还是活着,怎么回事?

    我抬起头,眼前便是孙教授面目扭曲,满是鲜血,甚是狰狞地执着一把匕首,另外一手夹住朱重华,嘿嘿对我们笑道:“你们终于来了,受死吧!”

    孙教授匕首轻轻滑过朱重华的脖颈,后者原本光滑的脖子上面突然冒出一条血线,鲜血滚滚如消防水枪一样喷出,王幼龄立时惨叫起来!而受害者则是抓住脖子,却怎么也喊不出来,蜷在地上像是虾子一般地扭动,鲜血乱喷,终于慢慢地不动了。

    我虽然在缅甸杀了不少人,但是那是以致命为唯一目的,讲究快准狠,一刀下去,连血都没有喷出就毙命,那是有这种残忍的手段。何况,他杀的是我的同行,我的眼神冷了下去。

    孙教授猛然扑上来,狂叫着乱舞匕首。

    前次交手我就知道,孙教授体力不如我,经验亦是不如我。此刻他已经杀了好几个人,搏击消耗了大量气力,我以逸待劳,在他接近的一刹那,冷不防出腿一击,顿时打到了孙教授胸口,飞出三米开外。

    不亏是受过正规军事训练的人,立时明白不是我的对手,转身就逃亡下一个地宫。我拉住王幼龄说道:“快追!”

    毕竟孙教授先动脚,在我们追到之前,地宫门就轰隆关闭,功亏一篑。我甚是恼火地把匕首一扔,转念一想,又捡了起来。

    我靠着大门坐下,这是目前唯一所能做的事,前进又不行,后退又不敢。莫非真的被困在这里了,到最后要象孙教授一样食人而活?我不禁打了个寒战。

    王幼龄也就靠在大门上慢慢坐下,忽然指着那些尸体,惊诧地说道:“你看,这些尸体的排列,你看像不像我们之前来到时,看到的干尸排列?”

    我凝视这些尸体的布局,倏然惊讶住,确实一模一样,但是这些尸体明明新鲜着,而不是干尸,却和我们之前看到的分布,甚至致命伤都一样!原本沉寂在内心深处的那个不安的念头渐渐浮上来。拨开半透明的湖水,越来越清晰。

    “我想,明镜不禁能够把我们送到另外一个地方,甚至能够把我们送到另外一个时候!我以前不是说过吗?我在当兵的时候,有个战士无意中失踪,发现的时候却夹在石头里饿死了。我猜,就是明镜,将他送到几年前的石头里面,然后慢慢饿死直到我们发现,你说,是吗?”

    王幼龄看着惊愕万分的我,不由得说道:“我想,就是这样吧!你记得,明太祖得国,以哪一场战争最为艰辛?”

    我摇摇头,毕竟我读书不多,所知的历史大部分来自小人书。明朝历史,我只知道明太祖驱逐蒙元鞑子,至于具体战役,不如这些专家。

    王幼龄于是对我说道:“据我所知,明太祖虽然以驱逐蒙古鞑虏、恢复汉室荣光功绩最为显赫宏大,然而征战一生最艰辛的敌人并非蒙古王朝,乃是汉王陈友谅。当年陈友谅杀徐寿辉自立,占据两湖地区,兵精粮足,在所有义军中实力最为雄厚。西元一三六三年春,陈友谅亲率六十完大军东征,猛攻朱元璋控制的南昌,一路势如破竹。朱元璋被迫在鄱阳湖与其决战。双方兵力悬殊,朱元璋只有二十万兵马。初战第一天,朱元璋就遭遇惨败,旗舰搁浅,差点儿自己也成为了俘虏。然而第三天开始他就神奇逆袭,天上纷纷降下大火球,焚烧陈友谅的战舰。一时鄱阳湖上烟焰张天,火光水天一线。朱军见陈友谅遭天诛,士气大振,全线出击,终于在第五天击毙陈友谅,取得了彻底的胜利。此战之后,朱元璋再无可比肩的敌手,奠定了他一统天下的基础。然而在这场战争里,留下了两个不可思议的谜团,让后人苦苦捉摸不透。第一是朱元璋在战舰搁浅差点被俘的时候,忽然消失,再出现的时候已经在部下的旗舰上,其二却是天降烈火。若是明镜可以转移空间的功能来解释,倒是可以解释的清了。朱元璋便是用明镜逃生,并且发动神器,降下陨石!明镜,果真有改天换地的神奇力量!”

二十四 人心难测

    王幼龄那眉飞色舞的神情,使得我猛然一怔,思绪飞远,顿时想到了某个老早离我而去的人儿!

    王幼龄觉察到我的异情,笑问道:“你看着我干吗?是不是我很像你认识的某个人?”

    我此刻清醒过来,仔细凝视一遍王幼龄,不禁说道:“不,你和她的相貌一点都不像。但是你们的身形和神态气质,却是有几分接近,刚才我一发愣就错认了。”

    王幼龄微笑道:“她是谁,你妻子?还是你妈妈?”

    “我以前最心爱的女人。”

    “哦,现在你们一定很恩爱了。”

    “不,她已经过世了。”

    王幼龄一呆,过会儿低低地道歉说道:“对不起,触及了你的伤心事。”

    我似乎有哭的感觉,摇头的同时隐隐觉得心口异常疼痛,这时王幼龄内疚地靠过来安慰我。正在伤心时,猛然之间大门轰轰隆隆移开,我吓了一跳,立时跳到一边,右手已经摸到了匕首柄,见只是门移开出口,毫无其他动静,这才稍微松了一口气,拉起王幼龄说道:“走,我们去找其他人。”

    王幼龄顺从地答应一声,站起来随我前去。

    当再次进入阿修罗道地宫,总觉得有点异样,鼻中问道刺鼻的血腥味,这时前方迎面走来两个人,矿工灯一照,居然是孙教授和曹河南,心中徒生警惕,暗暗握住匕首,只听那孙教授说道:“你们可是来了,我们等了你们好久!”

    见我不答话,孙教授又说道:“你是不是在担心刚才来的那个杀人恶魔,我看他衣服上都是血迹,便与曹河南一起合力捉住了他,仔细一询问,竟然杀了所有的人,又把你们困住。”

    我稍微松了一口气,忽然想到问:“嗯,其他人呢?你们怎么又回这里来了?畜生道地宫发生了什么事情?”

    孙教授说道:“刚才不是说过吗,在等你们……等着吃你们的肉啊!”

    我一愣,孙教授已经扑上来,凶狠地把我推倒,一时之间手中的匕首当啷丢下。该死,这时我才发觉,眼前的孙教授,下巴长了一圈胡子,竟然就是之前在阿修罗地宫干掉的食人恶魔!

    曹河南捉住王幼龄,嘿嘿奸笑,声音中充斥着一股不寒而栗的气息:“王幼龄,看见你我就食指大动,我最喜欢吃白白嫩嫩的女人肉了,但在吃之前,我会让你好好享受享受!”

    立时传来撕衣服的声音和王幼龄低声无力反抗的哭泣,我怒发冲冠,但是眼前被孙教授压住,他挥动匕首刺下来,妄图一刀捅死我,却叫我单手托住!我本来力大无比,而孙教授看他形容消瘦,颧骨凸出,眼眸血红,当真如饿鬼一般,怕是好几天没有吃到东西了,气力不足,一时之间竟然叫我抵御住。可是王幼龄并非曹河南的对手,我心急如焚,剩下的手到处乱摸,倏然触手一个圆圆的东西,心念转动,也不管是什么,抡起来随手就狠狠砸在孙教授太阳穴上。

    孙教授大叫一声,翻身倒下,抱住脑袋不住打滚!

    我顾不得孙教授,这时有暇瞧瞧手中的东西,迎面又是一张孙教授的面颊,一呆一愣,这个孙教授满面惊恐,下巴光滑,原来是叫这边的自己和曹河南合力杀死后砍下脑袋。而我目前正手指抠入他的双眼,握起来。

    我顿时一阵恶心,随手把脑袋掷向曹河南,趁他稍微分神,我已经抢救出王幼龄,拉着她转身就逃亡畜生道地宫。后面不住有人叫骂,会咬人的狗不叫,终究让我们逃出了。

    来到畜生道地宫,我松了一口气,脱下衣服披在王幼龄身上。她原本的外衣被撕的破破烂烂,露出晶莹的肌肤,小声的抽泣,我搂住她安慰道:“不用担心,我们已经逃出来了。”

    王幼龄顺从地点点头,这女人真听话,若是林白水在场,定是怒气冲冲抄着匕首去报仇!

    我环视一遍畜生道地宫,这里既没有人,也没有任何东西,空荡荡的,心中正在疑惑,忽然大门轰地打开,我心中大骇,一摸腰间匕首,这才觉察那时丢了。

    然而迎面进来的竟是自己那张惊愕的脸颊,我心念转动,顿时想通,原来如此。那时我看到了自己,却被明镜谈到从前,经历了一番事情之后终于等到自己,之后就轮到这个时段的我重复我经历的事情了,于是微笑道:“你终于来了!”

    那个我自己脸色大变,口袋里的日镜蠢蠢欲动,猛然白光闪烁,他和身边的王幼龄已经消失,于是孙教授惊诧地问道:“怎么回事?”

    我笑道:“不必惊慌,我慢慢告诉你,来,我们先去下一个地宫!”

    王幼龄小心翼翼地迈着小碎步跟随在我身后一步距离处,而孙教授等人或疑惑于我,获惊诧于我神秘失踪又出现,内心升起生恐惧,竟然不约而同地也小心地与我保持一定距离。我哼地一下,自然懒得理会,一边径自穿过畜生道地宫来到饿鬼道地宫,一边把方才我所经历的事情讲述一遍。

    孙教授说道:“那么现在很容易解释了,因为我们就是处于一个空间扭曲的世界。那时我们刚刚走进扭曲的空间,指南针没有撒谎,它依旧指着南极磁点,但是我们的空间却与南北极连线之间呈现九十度交角,所以指南针指着地面。在这里,不仅空间扭曲,可以从一个地宫跳到另外一个地宫,而且时间也扭曲了,不断把从前和未来平行世界发生的事情转移过来。每个地宫其实是一个时空不连续片断,虽然他们看起来与我们一模一样,但是他们不是我们,而是另外一个世界的存在。”

    我听得有些茫然,但是我不是个笨人,渐渐地开始想通,叹道:“现在我终于明白了明镜的后遗症了。一旦动用明镜,它们的时空转移,就是在我们这个世界形成时空扭曲,而且短时间内无法消除,于是形成了一些难以名状的神秘事实,因此动用明镜的人都没有好下场。我越来越怀疑,以现在的科学技术水平,恐怕再发展一百年也难以制造这种科技规模的神器。以古人的水平,又怎么制造出来呢?”

    孙教授摇摇头,说道:“这不是你我可以猜度了。嗯,那是什么?”

    孙教授倏然指着一边,我本能地脑袋一偏,循着他的手势看过去,忽然头顶咚的一下,顿时疼痛难忍,勉强支起身子来,转过头一看,竟然是朱重华袭击我!我心口如同爆炸一般,勃然大怒,咬牙切齿道:“你……”

    我直目视孙教授,头发尽数上指,目眦尽裂,眼眶流下鲜血,面目甚是可怖。

    朱重华想不到我头部遭受打击之后依旧有余力站起来,被我吓得一步步后退,喉头蠕动,挤出几句话:“朱恒淮,你不要怪我,我也是无可奈何……”

    孙教授急促地叫道:“快快动手杀了他,朱恒淮一死,明镜就归我们了!”

    孙教授一咬牙,拔出匕首,对准我就扑上来,哪知我大吼一声,吓得朱重华连连后退。他见识过我的手段,素来杀人不眨眼,哪敢靠近。孙教授冷冷说道:“没用的废物,还得我亲自动手!”

    说着,孙教授拔出自己的匕首,对我狞笑道:“也别怪我心狠手辣,实在是你不该活在这个世界上!只是你一直掌握着明镜的秘密,我不能在未得知之前动手。现下你也是黔驴技穷,留之无用,还不如趁早让我送你上西天吧,哈哈!”

    孙教授恶狠狠地扑上来,吓退朱重华我已经是强弩之末,实在无力与孙教授搏斗,只觉得身子摇摇晃晃,脑袋异常疼痛,眼前的孙教授越来越模糊,迷迷糊糊中,耳际忽然传来极为清晰的一声喊叫:“不要!”

    王幼龄,是她!

    然而我顿时如同断电的机器,什么也不知道了。

    过了不知道多少时间,冥冥中我似乎看到王玟琳来接我,我不禁问道:“玟琳姐,我死了吗?所以你特意来接我,想不到真的有阴间!”

    王玟琳眉头一皱,说道:“你胡说什么,你哪里这么容易死,你这么早死了,背着我乱搞别的女人的帐要好好清算一下。快滚,回到你的阳间去!”

    我倏然张开眼睛,第一眼便是看到王幼龄压在我身上,眼睛瞪地大大的,一动不动。

    我吃力地支起身子,胸口插了一把匕首,忍痛拔出来,这次又是**的像章又救了我一命。似乎孙教授下狠手,一刀就扎在我心口,哪知正好卡在像章上,而他以为卡在肋骨上,拔不出匕首也就算了,竟然这样瞒过了他。其实匕首只是割破了胸口的皮肉,虽然火辣辣的疼痛,却不致命。

    我再转向王幼龄,把她抱起,顿时心灰若死,只见王幼龄软软地垂下脑袋,她脖子上**流着鲜血,地上好大一滩,我地把她抱在怀里,不相信地试探着摸摸鼻息,似乎这样可以救活一般,过了许久,我终于不再欺骗自己,王幼龄已经死了。

    我心痛之极,身边的女人,竟然没有一个有好下场,顿时如野兽一般仰天长啸。

    孙教授,算你狠!算你能忍!我竟然看错了你这个人!

    我把拳头攥地咯咯作响,对天发誓:“孙教授孙教授,我若不将你们碎尸万断,我朱恒淮誓不为人!”

二十五 日月双镜

    我手中紧紧攥着孙教授的匕首,带着满腔仇恨离开饿鬼道地宫,蹑手蹑脚步入地狱道地宫。在入地宫之前,我就曾经思虑过,若是单凭我一个人的实力,绝对不是那几个家伙的对手,因此我只可放手一搏,只要能够干掉孙教授,纵然同归于尽亦是无妨!

    方步入地狱道地宫,瞅见孙教授和其他人正背对着我,愣愣凝视了前方,我心头暗自窃喜,好机会!为了偷袭他们,我不惜关掉矿工灯隐藏自己!

    只听石才向焦急地说道:“孙教授,你为何要杀死恒淮,甚至连累了王幼龄。好歹恒淮救过你好几次,而且他也是揭开谜团的关键人物。你为了得到明镜,竟然不惜杀死他,你是个忠义之人吗?”

    孙教授暴跳如雷,大怒道:“我想杀就杀,哪里轮的到你多废话!若是你逆忤我,当心我连你一块宰了。”

    “你……”

    孙教授招呼孙教授说道:“你,过来,给我看看这面日镜……”

    他们两人相互凑在一起,好机会,正好把要害部位暴露给我,时机转瞬消失间不容发,我猛然间弹起,犹如利箭一般射出,大叫道:“孙教授,受死吧!”

    我和孙教授之间不过相距短短十多米,以人类的速度,不过一秒多的反应,猝然之间我已经飞到孙教授背后,高高举起匕首正要刺下去,忽然腰腹一痛。我暗叫不好,飞快弹开,保持警戒防御姿势,再转眼过去,又是朱重华突袭了我,执着一根探测棍,恶狠狠地红着眼睛盯着我。我与他已经成视同水火之势,他急于向主子表明,下手异常恶毒。

    孙教授转身哈哈大笑,说道:“恒淮,你是不是气糊涂了,别忘了日镜在我手里,纵然它是一面普通镜子,也可以把你的身影清清楚楚地倒映下来,你想偷袭我,没门!”

    我哼地一下:“正好,我们可以一对一的交手!”

    孙教授说道:“我明明记得把匕首插入你的心口,你居然还没有死,怕是心脏长在左边吧!莫非真是上天关注我,我如何取得月镜产生了一个极大的困难,这个迷题,或许只有你才能揭开。我们不妨合作,你帮我得到月镜,我则放你一条生路!”

    我冷冷说道:“王幼龄的大仇,我可不是这么简单的放过你!”

    孙教授不住大笑:“亏你还是做大事的人,怎么还为一个女人如此记挂。这种女人,要多少有多少,假若你喜欢,随便到处即使。我也不晓得为何,这个王幼龄这么短的时间里就和你勾搭上了,果真不可信任女人!我现在警告你,要么为我服务,要么死!”

    我一言不发,径自扑上去。

    若是单纯短兵格斗,无疑一百个孙教授也不是我对手。短兵搏击不是不是训练那么简单,乃是刀刀见血,招招致命,通常十几妙内就分生死。这些很需要经验和实战体验。我在缅甸的时候,数次和经年与政府军格斗的贩毒分子较量,生死一线间,能活下来,证明我的实力不凡。至于孙教授,我估计他只是参加过军队训练,而缺乏实战经验,所以一开始交手并非我的对手。但是此刻我受过一次重伤,而孙教授又有朱重华协助,勉强才能和他们打个平手。但是时间越长,我的体力越差劲,渐渐地节节败退。若不是他们想生擒我,早就一命呜呼。

    正危机时刻,哪知孙教授脸色一凛,如同见到了鬼魅一般,甚至匕首都当啷一下丢下,朱重华顿时也是吓了一跳。我一震,我必败无疑,他们显然没有必要故意如此,于是也抬眼看过去,竟然看到一个不可能的人!

    王幼龄,她不是已经死了吗?

    我亲手检查过,王幼龄颈部大动脉断裂,失血过多而死。此刻她的衣领上亦是鲜血琳琳,显然不是明镜把其他时空中的人挑选出来,而是真正死而复生的王幼龄。

    孙教授吃吃说道:“你,你不是已经死了吗?”

    王幼龄呵呵娇笑:“因为我不是人,所以我不会死!”

    我顿时毛骨悚然,吃惊地看着王幼龄一步步接近,直接从孙教授手里抽走日镜,那孙教授就如同中邪一般,动弹不得,只是死死盯住王幼龄。

    “你究竟要干吗?”

    孙教授这才反应过来,便要抢夺日镜。

    王幼龄说道:“你不是要月镜吗?一直摸索不到个中的关键,我就展示给你看!”

    孙教授一愣,终于放开了日镜。

    那王幼龄拿走日镜之后,先前进几步,来到地狱道地宫里唯一明显的标记——一座空荡荡的祭台上,把日镜放上去。日镜突然光芒四射,似乎慢慢地移出一个影子,莫非是我眼花?那影子越来越清晰,便是如同日镜一般的模样,稍许有点不同。这时孙教授蓦然大叫起来:“我明白了,我终于明白了,明镜是镜,自然有影子,日镜的影子就是月镜,根本是两位一体的。可笑我们一直不知道,苦苦追寻到这里,原来明镜竟然就在手上!”

    这时日月双镜合在了一起,竟然散发出六道奇异的光线,清晰明亮,犹如激光一样。这些光线明镜上方为顶点,组成了一个六边形的金字塔形状,由于该金字塔并非实物构成,而是由光线组成,使得整个金字塔流光异彩,仿佛是一个透明的水晶金字塔,叫每个人都看呆了。

    这时更加奇异的事情发生了,在六面金字塔的每一个面上,犹如电影屏幕一样,慢慢显出了人影,细细一看,不禁叫人大吃一惊。

    朱重华失声叫道:“那,那不是我们吗?”

    原来在屏幕里,就是我们每个人的形象。

    我稍微凑近一下,看到一面屏幕里,我们大家都围着成堆的金子啧啧赞叹,这不是我们在天道宫殿那边的情形吗?我心念一动,转过去看另外一面,却是我们正在人道宫殿的时候。这,这是怎么回事呢?

    孙教授恍然大悟说道:“我明白了,所谓明镜,就是掌控六个时空的神奇秘宝。而这六个时空,在古代就被叫做六道众生。而掌握明镜的人,就能够掌握时空,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想去哪个时间就去哪个时间,简直为所欲为。难怪朱元璋拥有这么大的实力,在短短二十年内就统一了整个中国啊!我就觉得奇怪,之后为什么朱元璋放弃了明镜?那些小小的后遗症,根本不足为患啊!”

    这时原本一直在不远处的朱重华眼睛冒出血红的贪婪目光,忽然扑上去,穿透六道光线构成的屏幕,抱住明镜大叫道:“这是我的了!这是我的了!只要有了镜子,我就可以成为世界富翁!”

    孙教授勃然大怒,也扑了上去,推开朱重华叫道:“明镜是明教的财产,这是我的财产,哪里轮的到你来染指,滚开!”

    两人为了争夺明镜,顿时打斗起来,丝毫没有注意到,明镜的表面越来越亮,终于亮光突破界限,形成一个空洞,卷起惊人的狂风,把一切东西都统统往里面吸。

    王幼龄脸色大变:“不好,你们破坏了明镜的组合,现在明镜要打开第七个空间了!六道众生之外的第七道,就是永不超生的无间道。”

    原本明亮洁白的明镜,慢慢地转为乌黑,由于一个巨大的黑洞,不住往里面吸纳一切物体。

    孙教授顿时变色,转身就想离开,明镜巨大的吸力死死吸住他,慢慢的把他偌大的身躯卷入窄小的镜子里面,孙教授不住发出可怕的嚎叫,双臂乱挥,忽然扯住不远处的朱重华,苦苦哀求:“拉我出来,拉我出来……”

    话音未落,他已经叫明镜吸入绞为碎肉。

    然而朱重华此刻也被明镜吸住,他发疯般地乱抓,拼命想逃出来,忽抬头望着我,嘶叫:“恒淮,救救我,救救我,我们都是胡发一的伙计!”

    我心念一动,于是扑上去,顿时拉住朱重华的一只胳膊,他稍许露出轻松的笑意:“还是你好……”

    我也露出邪恶的微笑:“但是我不需要叛徒……”

    我蓦然松开手,那孙教授立时也陷入明镜深处,嚎叫着同孙教授一起堕入永世难劫的无间道地狱!

    明镜空间越来越大,转眼就连我们都要吸进去了。我转身面对王幼龄,鼓起勇气问道:“你要不要和我一起离开?”

    王幼龄问道:“难道你不怕我吗?”

    我摇摇头:“我早猜到了。”

    王幼龄倒是一呆:“什么时候?”

    我解释道:“刚入人道地宫的时候,你不记得石才向说道:‘对不对,这里只有五具尸体,但是我们有七个人,少两具尸体。还有两个人去哪里了?’当时我就有点怀疑了。”

    石才向一怔,反问:“我说过吗?”

    我问道:“你再想想看,我们究竟有几个人?”

    石才向仔细一算,说道:“七个。”

    “好。我、朱重华、武藤蓝、范道蔼、曹河南、孙教授加上你,一个七个,那么还有一个人是谁呢?”

    石才向脸色突然变掉,指着王幼龄颤颤悠悠问道:“你,你究竟是谁?我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似乎直到进入地下,你才突然出现!”

    我说道:“我也奇怪,我们每个人都是针对一个行业的高手,就是朱重华做盗墓高手也算是一种。唯独我们有两个历史学者,你和孙教授,所以我开始怀疑了。虽然你在地下才突然出现,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们都对你的突然而来丝毫没有感到生硬奇怪,仿佛理所当然一样,但是潜意识里保持认识,晓得我们只有七个人的!”

    王幼龄说道:“不错,其实我就是明镜制造出来——更准确的说,我是你——朱恒淮制造出来的!”

    “我?”

    我一怔!

    “不错,因为你拥有明镜。但是明镜并不是简简单单就能使用,只有在一定阵势里面才可以,譬如这个地下南斗六星宫殿群,其实是明镜的发动开关。一到了地下,就进入明镜的启用范围。明镜拥有巨大的力量,它能满足拥有者的**。你内心深处最大的**,便是一个姓王的女性,对她念念不忘,希望她活过来。但是理性又告诉你这是不可能的,**的本能和理性的冲突调和便产生了我。我与王玟琳很像,但是却是另外人。”

    我思绪万千,眼前这个女子,竟然是我创造出来的,凝视着她,似乎便是王玟琳与林白水的综合体,我过了许久,苦涩地说道:“无论如何,你是我的女人,你跟我走!”

    王幼龄摇摇头:“我是不能离开明镜的范围的,一旦离开,我就不能够存在。这样也好,反正我原本就是不应该存在在这个世界上的人,就让我永远守护着明镜。若是你怜悯我,等你老了快死了,就来这里,让你的魂灵陪伴我直到永恒。”

    我对她恋恋不舍,但是想到地上的林白水,竟然又是心痛,王幼龄催促我说道:“你们快离开这里,明镜把无间道打开了,所幸它只能在地下发动,你们只要离开了这里,就不会有事了,快走!”

    当断不断,反受其乱。我一言不发,转身就走,石才向于是也带着疑惑和发疯的范道蔼,和我一起走开。走了很久,我才转过头来,远远凝视着王幼龄,但见她挥挥手,口中似乎在喊:“记住要回来!”

    我苦笑一下,今生我不能陪伴你,就让魂灵赎罪吧!

二十六 **探秘

    离开地下之后,我和石向才分开,辗转回到南京,去的时候两手空空,回来的时候亦是两手空空,女人却没有怪罪我,只是摸摸我的脑袋,一起回到天津。时间匆匆,很快到了年尾。一直在东北探风声的胡发一传来口信,叫我可以过去了。我听说林白水的老家就在沈阳,就讷讷说道:“你看我们年纪都不小了,差不多该结婚了吧!先去见见了你爸妈!”

    林白水答应我这个未来的姑爷去见见父母,现在寒假临近春节,火车票紧张,即使托学校的关系,一时也买不到。快到了年三十的时候,我们终于买到了火车票,林白水兴奋之极,急急忙忙带着我们赶去火车站。那正是人流高峰,人潮汹涌,然而在这片人海中,却唯独有一只队伍保持着纪律,数个身材魁梧的男子把一个甚是年轻的瘦弱男子围在中间,保护着他冲开人潮,慢慢挤入火车高价车厢。其中两人我忽然觉得眼熟,之一是那个久迩宫明月。久迩宫明月我是知道的,手底下有家臣无数,可见不是一般的人物,此刻他居然也想是家臣一样守护着那个瘦小的青年,真不知道那是什么身份。

    青年以一种轻蔑的不可一世的眼光俯视众生,仿佛自己是皇帝一般!他慢慢扫过来,猛然之间和我打个照面,那锐利的目光,似乎要杀人,我毫不示弱的对峙,他稍微一愣,慢慢地收敛起。在众人的拥护下,已经步入车厢。

    这人是谁?我有预感,他将是我终身的大敌!

    我们早上七点多从北京登上火车,到达沈阳北火车站的时候接近下午五点。东北纬度高,冬季昼短夜长,我放眼望去,入目皆华灯璀璨。林白水家住在城里的工厂集体宿舍,乘公交车就到达,工厂差不多是一个小社会,差不多都有拐七抹八的亲属关系,听说林家姑娘在首都读书,现在带回了姑爷,这可是难得的喜事,大家一起聚到林家的宿舍里拜访。林白水初见到父母,先是抱头痛哭,然后就得意洋洋地向远亲近邻们炫耀自己的姑爷。

    我也是初次见到我的岳父岳母。岳父是一个身材极为高大中年汉子,个头不下一米九,虎背熊腰,理了一个平头,沉默寡言,正是一个老工人的形象。据说岳父身世与我相似,在抗战中失去父母,解放战争的时候随十万**干部一起闯关东,建国后来落户沈阳,娶了当地一个农家的女子,就是我岳母。岳母则是一个不高的妇人,热情之极。看来林白水象她父亲的多。

    东北人好客,大老爷们一起围在吃喝起来,我也饿地慌,便不再客气。林白水怕我无业游民的身份被人嘲笑,这女人虚荣,于是吹牛道:“我家恒淮可生厉害了,当年在金三角剿灭毒贩子的时候,有一次奉命外出侦察,被敌人一个营团团围住,等援军两个钟头后赶来,你们猜怎么了?恒淮毫发无伤,敌人尸横遍野。原来,当时他手里只有一挺机枪,一把砍刀。当即他就用机枪干掉二百五十个贩毒分子,然后又用砍刀劈死一百个猴子,连刀刃都砍地卷了,他就又抡起机枪柄,砸死五十个猴子,最后赤手空拳,硬是掐死了最后十个猴子,你说厉害不?”

    林白水每吹一段牛,众人就惊呼一声,读过大学的人果真凶悍,连吹牛都比平常人强。这还是我吗?比李向阳还凶猛十倍。其实盘踞在金三角的武装毒贩子历经数十年战争,经验丰富,不少是干过雇佣军的,虽然设备上逊色于我军,但是单兵作战甚至强于我军。我是专门的作战工兵出身,原本就是比一般步兵厉害了,宰过贩毒分子不假,但加起来不过五六个。就是丛林第一杀手向小平,杀掉的也不过三十来个。

    众人听得面如土色,心中暗自庆幸,纷纷恭维:“原来恒淮哥上过战争啊,难怪面带一股子杀气。小林由你照顾,放心了!”

    虽说这是林白水牛皮捧出来的,但是听到心中也好不得意,当真比夏日里灌入一吨冰镇汽水还舒服。

    如此住了五六天,却一直没有胡发一的消息,令我焦急不安,到了晚上,才接到胡发一的话,叫我去乡下一趟。我便告诉林白水,说是去探望一个以前的战友,叫她不必担心,很快会回来的。晚上睡在一起的时候,林白水伸手紧紧把我搂住,我感到她的脸上,有湿湿的水,那是担忧的泪水吧!敏锐的女人,想必老早有所察觉,但是为了不打击我的自尊心,便装作了不知道。

    次日我赶到了胡发一所说的天柱山村,这家伙本事厉害,勾搭上了村里的一个寡妇,套的甚是热乎。我目瞪口呆,胡发一笑道;“所谓探索古墓,则有三部曲,一曰文献资料搜集;二曰田野调查和民情访查;三曰地望考据。我这是民情访查!”

    我哭笑不得。

    这寡妇另外有一个姘头,是村里的治保主任,与胡发一这个姘头见面,不仅不争风吃醋,反而称兄道弟起来。晚上一伙人聚在一起喝酒聊天,大家酒碗你来我往,也不知道喝了多少,反正脑子半醉不醒,胡发一拍拍治保主任问道:“老兄啊,听说天柱山周边就是满清皇帝的陵寝,山脚有个村子,名叫皇陵村,你说说看,那里可是有什么门道?”

    “皇陵村?”

    原本醉醺醺的治保主任顿时酒醒了一半,脸色陡变,说道:“你问这干啥?皇陵村这地方,实在太邪门了。”

    我甚是好奇,问道:“哦,怎么个邪门法?”

    治保主任打了一个酣战,凑近我神神秘秘说道:“这个村子有鬼?”

    “有鬼?”我不太明白,只听治保主任继续说道:“那事情要从五九年说起,那时正是国家关于人民公社调整的时候,社员们清理公社的财产,连平常不太去的山林也走过一遍,这可好了。皇陵村的社员们,在皇陵附近的林子里,你猜发现了什么?”

    “古尸?”

    胡发一叫道,既然是皇陵,有的当然是古尸了。

    治保主任摇摇头说道:“不是。那社员看到林子里的树上吊着一串串的尸首,不下几十具,像是晾衣服的得挂在一起,尸首都已经风干了,变得轻飘飘。风稍微一吹,就呼啦啦地飘起来。当时那社员吓得不轻,就一屁股坐在地上,连滚带爬地逃回村子,由村长带人守住林子,再来派出所报案。”

    我目光瞪大,呼吸不禁加快,我跟着胡发一盗墓了几年,也没有听说过这种情形。

    “当时公安到了现场看到这场景就吓了一跳,他们很多人都是从解放军转业过来的,除了在东北剿匪的时候,曾经看到过如此多尸体悬挂的景象以外,建国十年来,治安一直很好。当初见这些尸体已经风干,一度怀疑是日伪时期鬼子杀死抗日战士,但是检查尸体后才发现,这些人多半是在建国后死去,而且主要集中在五六年以后。再细细排查当地人口,不得了,竟然无缘无故地失踪了几十个人,全部在这里化为干尸。究竟是什么人,如此残忍,如此胆大妄为。当时美蒋反动分子非常猖狂,于是政治需要把这个案件定性为美蒋特务对人民的示威,侦察了很长一段时间,也没有任何线索。这时,一位曾经在龙虎山学道的老道士指出,这不是反动分子的示威,而是某种特殊的风水仪式。他的理由如下,第一被害的人没有一个是革命干部,第二尸体悬挂极有特殊含义,循五行方阵。可能是有封建余孽分子,为了不可告人的目的,特意制造如此悬尸案!假若当初循着他的路线继续走下去,或许能够侦破案件,可惜啊,当时的环境。没过几年就文化大革命,公安机关都被打倒,这个老道士也杳无音信,那个案件也作为悬案耽搁下来。事情沉寂了十几年,直到最近,又发生邪门的事情了!”

    治保主任说道:“最近竟然不时有人无缘无故失踪。开始我们以为是到南方去打工了,后来一直杳无音讯,才渐渐地怀疑,听说邻村石岗村的舒家浑小子,这家伙不务正业,又不好好种田,整天就想着发财。有一天突然不见了,大家一时也不以为然,毕竟这小子时常无缘无故不见了,不是去广东就是去上海,等没钱再灰溜溜地回来。这次却不同了,家里一份钱没少,他姐姐去公安那里报案,循旧例先排查一遍,到火车站了解一下,没有这号人走出去的消息,若是山中弄丢了,几十年都住在这里还走失,年纪活在狗身上了。要是犯罪分子绑架,这小子没钱没人品。我们这才开始慌了,大事情了。我们一筹莫展,之后几个月里,陆续有人失踪。差不多象这种赖皮小子,粗看似乎是为民除害一样,但是周边的盗尸活动越发猖狂,终于有经验的老公安翻出旧案卷,一看不对,这和五九年那个反革命案件出奇的相似!后来,还是老一辈人看出门道来了!”

    “是什么!?”

    胡发一紧紧追问。

    “风水填穴!就是,就是……”

    治保主任摸摸脑袋,一时说不出个所以然。

    风水,说道这个陌生又熟悉的词汇,以前干盗墓的时候,研究过一些风水知识,只是玄之又玄,封建迷信的太多,后来跟着林白水学习考古知识,大部分都是科班出身,便把那风水丢置一遍,因为毫无科学道理。如今听到这个词语,心念一动,立时浮了上来。

    我说道:“据说一旦人死了百年多以后,若是尸骨还没有化作尘土,那阴气聚集起来,就有着一股子煞气,年份越长,煞气越重。那几千年的埃及木乃伊挖出来,一下子就咒死了很多人,就是这个道理。北方一些风水派别,结合土蛮的邪祭部分,为了辅佐运势,便用活人埋葬在自己坟墓边,形成邪煞大运,短则十几年,长则百年,子孙后代的运道都会很强。不过这种手段毕竟过于邪门,听说只有满清开国的几个皇帝动用过,后来就全部禁止了。”

    治保主任看的呆呆的,一拍大腿说道:“对,你说的和老一辈的差不多。”

    我点点头,胡发一继续问道:“那皇陵村现在的情况呢?”

    治保主任想了想说道:“这么邪门的村子,谁敢居住啊?村民们死的死,搬的搬,到现在,那里没有几户居民了,都是姓马的人家在。咦,你们打听这些情况干嘛呢?”

    我一见治保主任心里生疑,正要胡扯掩饰过去,那乡下的农民已经露出了狡黠的笑容:“我知道了,你们是不是也听过了,皇陵村里面有宝贝,想捞一把呢?”

    胡发一和我面面相觑,见掩饰不住,于是哈哈大笑,那治保主任一拍我们的肩膀说道:“钱要紧,但是命更加要紧,那里还是不要去了,要不然,你都回不来了!”

    治保主任的好意我们是领了,但是为了下半辈子,这冒一次险也是值得的。我和胡发一商量了一下,由胡发一先过去看看情况,然后我们再动手。于是胡发一连夜就过去,顺利的话,天明就可以过来。但是一直到了第二天的晚上,我还没有胡发一的消息,心里渐渐地疑惑起来,越来越担心,莫非老胡遭遇不测了?

    第二天,我下定决心,也去皇陵村探探情况,于是扛着一根木棒,穿的破破烂烂,打扮成一个苏北盲流。我老家在淮南,本来和苏北很近,一口江淮口音,东北人也分不出来。在东北有很多苏北人在讨生活,我这副模样也不稀奇。

    不过东北的严寒我第一感受到,方出了房子,踏着半尺厚的大雪行走,入眼到处白茫茫的,吐出白气,眼睛生疼。我揉揉眼球,便上路,走到附近几个村的交汇公路上,也就是当地的一个集市,寻机会跑到皇陵村去。

    正走着,忽然一个人叫住我:“喂,苏北佬!”

    我转过身,对面是一个约莫三十来岁的汉子,身材高大,长着一张国字型脸蛋,驼峰鼻,鬓发浓密,眼睛细眯眯成一条直线,偶尔开起来,便露出一丝凶光,对我恶狠狠地问道:“喂,苏北佬,要做活吗?”

    “做啥子活?”

    我用江淮口音说道。

    那人说道:“我要储存萝卜,挖个地窖。”

    我说道:“大冬天,雪都下得这么厚,土冻的多硬啊!怎么能挖呢?”

    那人说道:“少啰嗦,我给你三十块钱,你来皇陵村挖地窖,干不干?”

    我咯噔一下,三十块钱可不是个小数目,这人出手如此豪阔,看外貌又不像,穿的很普通,其中必有猫腻,又在皇陵村,正好可以乘机探秘,我忙说道:“好的,好的,三十块钱,一块也不许少!”

    我就跟在这个汉子身后走了几里地来到皇陵村,那皇陵村建在满清诸皇帝的陵墓上,如今看上去,一片萧条,没有几户人家。我被带到一间破破烂烂的屋子前,那瓦顶土屋非常低矮,立在村中,坐南朝北,立在屋前四周一览无余,我总觉得这屋子似乎有特殊含义。我东张西望,那人恶狠狠地叫道:“你看什么看?”

    我打了个哆嗦:“我觉得这里阴气很重!”

    那人叫道:“啥子阴气,叫你干活就干。喏,就在屋前的地上,雪已经铲开了,我在地上划了线条打好框框,你就沿着线条挖,千万不要越界!”

    只见黑色的耕地上果然用石灰打了线,我心想这人做事还很讲究的。他丢给我一把锄头、一把铁锹,先放火烧软了地面冻土,然后我朝手心吐吐唾沫,抡起锄头挖掘,那人就在一边盯着。挖了半天,已经显出一个地窖的模样,我在沿西边的石灰线下挖的时候,碰到一块巨石,为了挖出巨石,不得不把石灰线往前移动一段,突然土里掉下一块白白的东西。我好奇地捡起来,细细打量,心里咯噔一下。

    以我从前参与考古发掘的经验,这是一块人骨!

    那人一直呆在旁边监视,见到我有所异动赶过来问道:“喂,苏北佬,你不好好做活,干啥呢?”

    我见隐瞒不住,于是喊道:“这里埋着人,有骨头!”

    那人骂道:“这是老坟,叫你不要挖过去,丢掉,快挖其他地方!”

    我随手丢掉人骨,暗暗思忖,这块人骨非常新鲜,表层附着尚未腐烂的肉,绝非老坟尸骨。以东北寒冷的天气估算,大概是几个月前埋下去的。我抬头看看天,日头有气无力地挂在枝头,整个皇陵村笼罩在一层诡异的色彩下。

    中午那人提供了几个馒头,但是我不敢吃,趁他不注意丢掉,吃自己带出来的馒头。东北冬天白昼短,约莫三四点太阳就开始黯下去了,整个萝卜地窖却只挖了一半,于是那人说道:“苏北佬,你今天就住在这间屋子里,明天再把活干完?”

    见我有异色,不禁讥讽道:“是不是怕屋子前的老坟,胆子可真小!”

    我怒道:“好,我今天就睡在这间屋子里面。”

    我收拾好工具,转身就和那人推门进入屋子,迎面顿时一股臭气扑鼻而来,异常难闻,仿佛是一块鱼肉放在阴暗处发霉的味道一样!这屋子入门是前厅,以一堵墙分为左右两厢,再进去就是和土灶连在一起的炕台,门口有一把梯子,搭在阁楼上。我再四下打量,这间屋子实在肮脏的不得了,就像是垃圾堆和盲流栖息地一样。墙角到处堆放着乱七八糟的杂物,什么柴草、空酒瓶等等,一抬头就是满脸蜘蛛网。

    我不禁疑惑道:“这间屋子是人住的吗?怎么有一股臭气?”

    那人说道:“哦,以前是有人住的,不过已经废弃,打算过冬后就拆掉。臭气,就是这屋子有个地窖,储存萝卜的,但是萝卜爱发酵,一股臭气,所以要在外面重新打一个洞。你就自己睡在这里,炕火自己烧。晚上没事千万别乱动,这里夜里有狼!”

    我唯唯诺诺,那人才不放心地离去,天色也渐渐暗了下来,那一股子臭气从屋子深处抽出来,越来越浓。其实我今天干了一天的活,实在疲惫不堪,靠在炕上闭目养神,不知不觉中仿佛又回到了金三角战场,枪林弹雨,最熟悉莫过于那股味道。我忽然一怔,渐渐地从臭气中分辨出另外一种味道,若隐若现的味道,这种味道在金三角战场上时常闻到——腐尸的臭味!那时两军交战,有些尸体来不及收拾,而金三角又是高温炎热,很快**,那股味道,一辈子都不想再闻!莫非……

    我瑟瑟打了个寒颤,这里有个萝卜地窖,我从怀里拿出一只小巧的手电筒,扒开杂物,果真见到一个萝卜地窖,当时心脏砰砰剧跳,惊人的事实就要发现!

    哪知萝卜地窖居然是空的,连根杂草也找不到,可以那股难闻的味道越来越浓密,我不禁把目光转向头顶,阁楼上面。

    我叼住手电筒,顺着梯子爬到阁楼上,上面居然还有一扇门,握住把手没有灰尘,显然时常有人过来。我用力一推,这门后面好像被什么东西顶住了,不过在我的蛮力下渐渐滑开,门露出了一个半人大小的口子,我脱下棉衣,勉强挤了进去。

    阁楼上也是乱七八糟的,胡乱堆放着很多杂物,我转过头,看看什么东西顶着门,却是一堆柴草。柴草有这么重吗?我顺便踢了一下,触觉鼓鼓的结实的,好像沙包之类实物。我用脚拨开柴草,;露出一只化肥编织袋,鼓鼓囊囊,半透明的塑料袋子里显出一个蜷曲人的轮廓,不住散发难闻的臭味,难道……

    我吞咽一下唾沫,颤抖着剥开袋子,顿时差点喊出声,浑身毛都竖了起来!老子什么尸体没有见过,干尸、碎尸、古尸,唯独这种模样的尸体还是一次见到过!这尸体蜷缩成一团,表面似乎浇上了一层油,异常光滑。那尸身是个男人,全身**,一双眼睛死不瞑目地看着这个世界。虽然东北天气寒冷,但是时间久了,毕竟开始腐化,下面渗出很多尸液,那奇怪的味道就是尸液发出的,滴到楼下之后,就让我以为萝卜地窖里才藏着尸体。

    这个人明显是被杀死后放在这里。邪门,假若我杀了人之后,是要干净埋到土里,或者放火烧掉,哪是这般明目张胆地放着,用臭气引人前来?况且,这尸身似乎是某种重要的仪式,特意涂了一层奇怪的油。

    忽然我听到外面有脚踩雪堆嚓嚓的声音,虽然他故意放轻了脚步,但是在冬季异常寂静的夜晚,反而越发清晰了。我急忙奔到阁楼一角,透过缝隙看下去。雪地的反光很明亮,所以我能清楚地看到白天招我的人抽烟踏雪过来,若是让我发现我已经看到了尸体,那可不好!

    我跌跌撞撞跑回去,黑暗中,不慎叫一样东西绊倒,拿着手电筒一看,又惊又怒,柴草堆下伸出一条人腿,浮现出一具,不两具,三具叠在一起的裸尸。

    我越发惊恐,急忙爬下阁楼,这时那人正把房门敲地整天价响:“开门开门,苏北佬!”

    我赶过去打开房门,那人抽着烟,问我:“要来一只吗?”

    我摇摇头,那人又说道:“出来借一步说话。”

    我徒生警惕,和那人走出房门,暗中戒备,唯恐他偷袭。

    那人说道:“苏北佬啊……”

    嗵!我来不及反应,后脑勺就被击中,顿时疼痛异常,但见那人顿时面露凶光,而在他背后则是另外一个人举着一把锄头。心念转动,原来如此,竟是两个人。其中一个引我放松警惕,另一个暗中下毒手!

    那人说道:“扒露秃,这个货色如何啊?”

    扒露秃说道:“不错。就是把这人招来搁在那件屋子里,如果那个盲流看到了不应该看到的东西,怎么办?”

    那人说道:“反正迟早都是死,让他看到又如何?最多先认识几个伙伴,下去之后好多交往交往啊!哈哈!”

    那人放声大笑,声音凄厉如暗夜中的枭。

    我受过严格的抗打击训练,哪这么容易倒下,匆匆几秒就醒转,只是后脑勺乃是旧伤口,似乎伤到了神经,竟然浑身动弹不得,不禁又惊又怒,只能暂时装作昏迷不醒,暗中查看他们的下一步动作。

    那两人合力将我抬起来,另外一个人说道:“嗯,想不到这个苏北盲流个子不高,倒是挺重的,身板不错。”

    两人哼哧哼哧地抬着我在雪中行走,约莫走了五六分钟,纵然闭着眼皮也能感受到一阵强烈的亮光,里面热气腾腾,不时听到水流冲刷的声响。即使此刻危急万分,我听到他们的对话也是不禁莞尔。好歹我跟了林白水学过不少知识,似乎这帮愚民偱满清旧制建立了贵族制度,但是又四不像。譬如那扒露秃,仔细一想,哪有人会有这样的名字,应该是满清“勇士”的封号吧!假若林白水听到,一定活活笑断肚肠而亡。但是下一刻我便乐不起来了,只听那扒露秃说道:“是不是老规矩,先开膛剖肚,然后浸在玉油中七七四十九天?”

    两人用力一挥,把我扔到一张木桌上,我只觉得浑身一震,后脑勺又重重磕下,痛得几乎要叫出来,拼命忍住。

    那人点点头,说道:“嗯,是的!唉,最近这段时间紧,就是到手的尸身也不能埋入穴中。”

    扒露秃失声道:“马金城,不是说过不能带尸字吗?这叫做天柱!”

    马金城不禁怒道:“死人就是尸身,哪有那么多讲究,又是那个外国来的鬼佬搞出来的花样!”

    说着就离开了这里。

    扒露秃仿佛拿了两个金属物件,一边摩擦一边笑道:“小子,别怪大爷心狠手辣。等皇上大事已成,少不得你们的祭祀。”

    扒露秃用尖刀割开我的棉衣,冰凉的刀子在胸口肌肤上划过,只觉得一阵凉意,那家伙笑道:“你这个家伙,身板不错,可惜了,小子!”

    扒露秃正要把刀子刺下去,我猛然张开眼睛,迎面是一张极为丑陋的秃子脸,牙齿别在外头,鼻子歪歪,更好笑的是脑袋瓜光溜溜的,半根毛都没长。看来扒露秃便有戏虐之意!

    扒露秃见我张开眼睛,不禁吃了一惊,他解剖了十几个人,还从来没有人开眼过。那情形就和看见诈尸一般!其实我心里未尝不是惊险万分,冷汗涔涔。方才我一直动弹不得,直到又撞到了后脑勺,手指才微微麻木有了感觉。那刀子划过皮肤的凉意,我当真要叫出来,眼见要刺下来,我心中一急,拼命挣扎,终于张开了眼睛!

    扒露秃手持一把剔骨刀,一把钩刀,原本要解剖人的,此刻见我起来,不怒反喜,笑道:“好家伙,虽然我号称扒露秃,但是从未和人真正交手过,向来不过在村子里打架罢了。也好,今天便让我会会你,不负扒露秃的称号!”

    说着,手拿尖刀便冲过来!

    其实我手无寸铁,身子又刚刚恢复,总觉得有股麻木的感觉,运动起来也不甚灵活,见他一刀刺过来,无可躲避,灵机一动,便立时钻入桌子底下。扒露秃刺了个空,弯身便又刺过来。好机会!只要我把桌子拱翻,就可压住扒露秃。

    哪知向上用力一顶,桌子纹丝不动,当下愕然,眼见扒露秃刺过来,硬生生吃了一刀。

    那扒露秃笑道:“你以为我勇士的称号是白得的吗?我早看穿你的诡计,这桌子乃是老杉木制作,重达百多斤,岂是你可以搬得动?”

    他微笑着低头下来,见我一动不动,以为我死了,但是刚弯下笑容立时僵住。我竟然毫发未伤!原来我灵机一动,把割破的棉衣脱下,这棉衣厚达五六公分,两层垫在一起不下十公分。扒露秃刺刀的力气,全部陷在棉花当中。

    我哪会放掉这个好机会,冷不防一脚踢上去,正中扒露秃鼻梁。鼻梁乃是人体要害之处,汇集数个死穴,扒露秃大叫一声,翻身倒地,一动不动。

    我松了一口气,脱下棉衣之后,在东北零下几十度的严寒中渐渐觉得寒冷,于是我钻出桌子底下,动手就想去拔那个家伙的棉衣。

    我方凑近扒露秃,猛然他张开眼睛,冒出凶狠的目光,一下子掐住我的脖子,狞笑道:“小子,你装死的招数我也会!”

    下一刻扒露秃又面露惊愕,我的手腕,渐渐把他的手扳开。

    扒露秃的个子超过一米九,体格异常强壮,手腕上肌肉鼓鼓。然而他岂是知道我在部队中就有“无敌铁腕”的外号,扳手腕全师无敌,退役后都是干铲土、铲煤的活,力气锻炼地更是夸张,此刻神经协调已经恢复,我毫不客气的动用手劲!

    我和扒露秃两个力大无比的家伙打架,就像是大象和犀牛在对撞,谁也奈何不了谁。不仅扒露秃大急,我也大急,这般打斗,一定惊动了不少人。人多了,吃亏的肯定是我。

    我倏然瞅见扒露秃方才丢下的剔骨刀,就落在附近地上,然而在稍稍分神,立即教后者把握住机会,顿时又掐住我的脖子,却不再施展力气按下去,而是直接不住把我往后推。我一时用不上力,只觉得喉头痛苦异常,背后猛然一震,撞在一个地方,眼角余光瞄下去,似乎是水池一类的东西,飘着一层油,里面浮着莫名其妙的东西。

    扒露秃用力把我按下去,想把我浸在水里淹死,我身子后仰,双手无法用力,渐渐觉得眼前一片空白,意识模模糊糊,要死绝了,双脚乱蹬,突然扒露秃大叫一声,放开了我,双手捂住下部,原来我濒死的乱蹬,竟然踢中他的男人要害。这激烈打斗,一般人很难会顾虑到!

    此时不下手,更待何时?我心头一紧,狠狠心,一头撞在扒露秃身上,他躲避不及,顿时掉入水池中,我到处寻找武器,等他上来时候刺死他!

    哪知这时我看到了惊险的一幕。那扒露秃如同掉入了硫酸池一般惊恐不已,拼命要挣扎上来。我奇怪,这只是普通的油,又不是沸油。但是扒露秃越来越惊恐,竟然向我呼救:“救命!救命!”

    他双手乱抓,倏然摸到一个东西,高高举起来,我顿时大骇,居然是一具浑身**的男尸,面目浸地发胀,尤为狰狞,更可怕的是,他的胸腔腹腔洞开,里面空荡荡的,丝毫没有内脏。扒露秃害怕之极,掉下男尸,正好搁在他头上,又是一阵挣扎,慢慢地沉入水底。

    我叹了一口气,你杀人,必被人杀!何况是冤鬼!

    原本搁在扒露秃头顶的男尸在其沉入水底后慢慢浮上来,从侧面看过去,表情古怪,似诡异地微笑。那男尸身上金灿灿的油层更加神异,透明如蛋清又粘稠似松脂。我本想伸手沾点查看一番,回望到扒露秃碰到男尸之后即可毙命的下场,里面仿佛蕴含剧毒,顿时瑟瑟打了个寒颤,断绝了好奇心!

    我唯恐其他村民立刻过来围攻,披上那件破破烂烂的棉衣,打开门冲出。外面冰天雪地,我冷得缩缩身子,呼出一口气就凝结成霜粘在胡子头发上。这次侦察真***惊险,老子的命都差点丢掉,暂时找不到胡发一了,逃命为先。

    这个村子远比天柱山村规模大多了,布局也甚是有军事要塞的特点,学尽冈村宁次的风格,以房屋为点,以周边的栅栏为线,牢牢将整个村子封闭起来,形成囚笼一样的结构,设计这村子的家伙一定是日伪分子!我只能穿过村子才可以脱逃,于是尽量放轻脚步,小心翼翼地在皇陵村里穿梭,纵然如此,踩在新雪上也是咯吱咯吱作响。

    正如治保主任所言,皇陵村的人包成团干着违法勾当,警惕心也非常重,不时有一组人来回巡逻,方走过一个拐角,便察觉前面一派手电筒在乱瞄,趁他们尚未发现,我急忙挤到两间屋子中间的缝隙里躲藏,眼看他们走过,心底放松下来。

    但是,背后怎么热气腾腾?

    我转过头,几乎跳起来,原来这条缝隙竟是一条狼狗的巢穴,深更半夜见我来打搅,不满之极,口鼻喷着热气,低低小吠。

    “老弟,你安静一点,哥哥给你……”

    妈的,这狗也不受贿赂,忽然汪汪大叫,并且凶狠地扑上来,只是头颈教项链拴住,才咬不到我。

    但我已经魂飞魄散,慌忙逃出去,远处的巡逻队立即发觉大喊:“有贼!”

    当下我便顾不得,全力往村口冲出去,背后敲锣打鼓,刹那间整个村子沸腾起来。那扒露秃的尸身应当很快被发现,我就不是被当作贼那么简单了!

    我加快脚步,只是在雪地上一脚一个洞,怎么也跑不快,后面人声越来越响,似乎夹杂着把我骗来的金城:“不要让这小子跑了,事情败露,大家都没好下场!放枪,放枪打死他!”

    有枪?我心头一紧,便听得砰地一声巨响,背脊就犹如被一头牛重重撞了一下,顿时跌倒在地,酸软不已。

    我又惊又恐,往背后一摸,却立时转惊为喜,原来山民们毕竟没有军用武器,不过土制猎枪而已,砂子为子弹,一枪打在背上,大半砂子教厚厚的棉衣吸收,剩余的不足为患。倘若是一杆五六步枪,我老早归天了!

    我马上爬起来,忙不迭地往前冲,毕竟我受过军事训练,体力大大超过这些村民,终于跑出了村口,看天上星星,辨别方位,转向天柱山村方向,进入一片密密麻麻的森林。

    东北的林木极为茂密,多半是亚寒带针叶林,伸张的遮天蔽日,盖住了天空,看不清方向。我一时之间哪里顾得了这么多,只管往前拼命奔跑。背后响声渐渐消失,是皇陵村村民放弃追踪,或是我已经摆脱了他们。

    不过我已经累的上气不接下气,终于慢下步伐回过精神来,只觉得身子越发寒冷,除了重重的喘息和无力的脚步,当真孤寂之极,此刻特别想念老婆温暖的怀抱。也不知道走了多久,林木渐渐稀疏,远处闪现人家的***,我大喜,天柱山村快到了!

    正当我要加快脚步之时,猛然间天上掉下一个人将我扑倒,那人恶狠狠地叫道:“你究竟是谁?是不是马立诚派来的探子?”

    听声音熟悉,立即记起便是那个叫金城的家伙,他洋洋得意地说道:“别以为我们脚程没有你快,但是看你往天柱山村的方向就知道你的目的。那里只有一个村子,于是我就事先趁马车绕过来埋伏,果然等到你这个家伙,快说!”

    我掐住我的脖子,不过这个家伙忘了一件事情,近身搏斗可是我的拿手好戏!

    “因为……”

    我说话越来越低,金城一怔,以为手劲太大弄死了我,正松开,我猛然一拳砸过去,击中他的鼻梁。金城惨叫一声,翻身倒地!

    我毫不犹豫地又扑上去,唯恐他未致命,拎住他的一条胳膊,猝然发力,只听咔嚓一下,已经被我折断。金城又是惨叫一声,却渐渐不再啃声了。我冷冷说道:“小子,你想和我斗,还早了十亿年。这就是对你欺骗我的报应!”

    当下也懒得理会他,飞快地冲向天柱山村,到了村口附近就遇到治保主任带着民兵巡逻,瞅见我先是一紧,再是一呆,问道:“老胡的朋友,你怎么这番德行了?是不是跑到皇陵村去了?”

    我挥挥手说道:“老子命都快没了!”

    治保主任问道:“你看到了什么?”

    我说道:“正如你们猜测的那样,皇陵村的人在干那非法勾当,骗来外地人,做成尸干,不知何用。莫非是邪教祭祀?”

    治保主任脸色一变,问道:“你说真的?他们杀人?”

    “废话,光是我见到的尸体就有三四具,连老子自己也差点被杀了。”

    治保主任点点头,说道:“马家的人果然邪门,哎呀,我说老朱啊,你赶快跑吧,他们不会放过你了。”

    我听着治保主任道那皇陵村的马家势力强大,当机立断,马上赶回沈阳城内,赶到丈人家里的时候,我只觉得又冷又饿,林白水正在桌子边读书,见到我衣服破破烂烂、浑身伤痕累累,头发胡子上结满冰雪,心疼不已,一边收掇一边埋怨:“我叫你别去你偏偏爱逞英雄。英雄哪是这般好做,流血流汗哩!”

    我又气又好笑,说道:“少啰嗦,拿一瓶酒过来,我冷死饿死了!”

    林白水恶狠狠地说道:“活该!”

    这女人,心肠歹毒啊!居然诅咒老公归天!

    酒没有拿来,林白水取了生姜水和白面馒头,我狼吞虎咽,辣到身子里,一身热汗!

    林白水一边看着我吃饭,一边详细询问事体的缘由。我见瞒不住了,只好把事情全盘托出,听得林白水胆战心惊,说道:“他们,他们居然敢胡乱杀人!天哪!还要追杀你,看来我只能请马大佬来了。”

    “马大佬?

    “马大佬?这人是谁。似乎是一个很尊敬的家伙。”

    林白水拍了我一下,说道:“乱讲,马大佬可是个不得了的人物呢!要不是他,我也读不起书,只能在这里做一个普通的女工,你也无法遇见我了。”

    我心念一动,问道:“那么天津的小洋楼,还有你到处搜罗各式文物,都是马大佬的意思了?”

    林白水点点头说道:“要是没有马大佬,我一个穷学生,住得起小洋楼吗?马大佬是这里的大人物!”

    我渐渐明白,马大佬似乎就是美国电影里教父那种角色,地下的黑暗教皇。想不到林白水看似普通,竟然与这般人物有深切交往。

    当下林白水便与马大哥联系,过了几个钟头,门外进来一个人,他身上雪白,原来外面开始在下雪了。他抖掉雪花,脱下棉帽口罩,却是一个养着小胡子的三十多岁的男人。林白水一直在一边伺候我这个大老爷们,看见那人高兴地叫道:“历城大哥来了。”

    历城微笑道:“我在附近听说林白水回来了,还带回了姑爷,所以特意过来探望一下。”

    林白水忙安排历城上座,害羞地把我介绍出去:“这是我爱人,朱恒淮。”

    历城大喜,握住我的手说道:“好小子,看你就不简单,居然把白水骗到了手。这姑娘可是我们的骄傲啊。唉,时间可是过得真快,以前那小不点,这么快嫁人了。”

    林白水微嗔地推了马历城一下:“大哥!”

    历城哈哈大笑,我也只能陪着干笑,然后他忽然一怔,说道:“忘了说一下,我姓马,马历城。”

    林白水拉着马历城笑道:“来的早不如来的巧。历城大哥,我正和恒淮在商议讲那皇陵村的事儿。你是大能人,由你来处理吧。”

    马历城闪过一丝严重怀疑的目光,转瞬而逝。也难怪他不信任,我毕竟是一个初来乍到的外乡人,忽然跑到极为邪门的皇陵村,实在招人嫌疑。林白水以为我们一时之间没有话头,拉拉马历城的手说道:“历城大哥啊,你可不要小看恒淮,他可是上过战场,杀人如麻。”

    林白水见马历城来了,就上酒,马历城先为我斟了一杯酒,然后又给自己斟酒,微笑道:“一看你的身板,我就知道你是一个练家子。其实我也去过金三角,金三角游击队我是见识过的,狡诈凶横,确实很难对付。你连他们也干过,实在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啊!喝!”

    我们喝了各自喝了一杯。东北喝酒都是烧刀子,大碗大碗喝就是猪八戒吃西瓜了,所以我们的杯子都是一个小酒盏,浅斟细饮,林白水赶忙为我们倒上。

    然后马历城问道:“奇怪,你一个外乡人,刚来到这里,怎么就突然对皇陵村感兴趣了?再听说你那身手,我甚至怀疑你是北京派来调查的特派员呢!”

    我笑道:“我哪里有那么狠,只是无业游民而已。因为我一个朋友在皇陵村失踪,所以我去参看了一下,竟然发现了一个惊人的事情。”

    马历城说道:“你便把事情说一下,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叹了一口气,便把事情从头到尾说了一遍,马历城听说那几具尸骸,不禁动容:“想不到,这帮家伙乘着马大佬年纪大了,居然如此无法无天,看来是要好好教训一顿了。恒淮,你等等,我去招呼几个兄弟,等下你带路,我们去抄他们老巢,为你报仇!”

    我一愣,听他的口气,似乎皇陵村里的人,也是马大佬的手下。

    说着,马历城出去找人了。我转身问林白水:“马历城是什么人,似乎很有能耐。”

    林白水淡淡说道:“他啊!是马大佬一个很有能耐的手下,大人物,大家都服从他。他小时候是个孤儿,在我们这里住过一段时间。要不是他买我的面子,才不肯出来呢!”

    我隐隐猜出,这个人有黑帮背景。至于与林白水关系密切,我稍微有些妒忌,但是也不会发作。想想就知道,若是两人关系暧昧,怎么会在现在才搭上?而且林白水嫁给我的时候,明显还是一个处子。当下摇摇头,不再去想那龌龊念头了。

二十七 皇陵秘史

    过了片刻马历城来叫我,我恨地咬牙切齿,当下丢掉馒头,穿好衣服,林白水拉住我的胳膊,低低说道:“小心!”

    我点点头,出了外面,和马历城一起先赶到天柱山村。好家伙,不下五百人,小小的天柱山村几乎被挤满。原来皇陵村是个大地方,马历城硬是动用自己的威望,在周边几个和皇陵村有仇隙的村里召集了百多号人,一路乘坐拖拉机、马车,浩浩荡荡杀向皇陵村。

    马历城和我挤在拖拉机上,马历城笑道:“林白水是个好女人,就是性子有点傲,发点脾气你可不要怪她。”

    我笑道:“我若是这般小气,那白水还会嫁给我吗?”

    说话间,已经杀到皇陵村,一干人浩浩荡荡进去,因为人多,也没有排什么阵势,但是奇怪的是,偌大的村子静悄悄的,毫无动静。众人不禁面面相觑,马历城发令:“大家四下里找寻,就是条狗,也得给我挖出来。”

    马历城说道:“恒淮,你先带我去那些埋藏尸体的地方看看!”

    我马上带着他去了那个水池房,但是里面水池老早放干,什么也没有留下,到了那间破屋子,尸体也不见了。不刻大家都陆续过来回报,说道别说活人活狗,就是连根毛都没有了。

    马历城呆立半晌,恨恨地说道:“马金城好狠,明知事情败露,竟然立即弃村逃跑,手段不凡啊!”

    我问道:“马金城是谁?”

    马历城叹道:“这人是马大佬的亲生儿子,过于宠爱了,想不到做出这种事情起来。”

    皇陵村的事情,果然和马大佬有关。他究竟是什么神秘的人物呢?为什么一个手下,会攻击另外一个手下?

    我见马历城神色凝重,看来事态严重,忽然记起来,忙道:“我在这间小屋子的地里挖出过尸骸,我见土层没有松过,一定还埋着尸体!”

    马历城一拍大腿叫道:“不错,我们赶快动手!”

    我指着那间小屋子外面空地的石灰线外,叫几个壮小伙挖地。冬天土层冻得**,于是先放火焚烧,然后几个小伙子脱掉上衣,挥汗如雨地挖掘,突然咔嚓一下,铲起来一些玉米枝干,壮小伙停顿下来。

    “挖呀!”马历城催促。

    那壮小伙接着往下挖,一铲一铲的泥土往上翻,越来越多的玉米枝叶被挖上来。当又一铲土被翻上来时,那壮小伙倏然向后一退,目光瞪得大大的,就像蝎子蛰手一样惨叫一声,丢下铁铲就逃到地面上。

    马历城于是亲自下去,捡起那把铁铲,数十个手电筒光照下,只见那铁铲的铲头上,蘸上了一层粘稠似皮蛋的物体,散发奇怪的臭味。再看地面上,有一些暗红发黑的液体渗出来,将周边的泥土浸湿。

    看到这番情景,任谁都知道找到了什么,于是个个面色凝重。马历城叫来几个胆大的一起下挖,掀开玉米枝叶,一张**的人脸立时露了出来……

    在小小土坑四边原本一直密密麻麻围着一群人,号称是帮忙,挖坑哪需要这么多劳力,其实都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思过来,马历城也不禁止。皇陵村村民处事向来神神秘秘,又不与外人结交,非常引人好奇,而大能人马历城又对小屋的天地极为关注,不住挖掘,村民们纷纷猜度里面埋藏有宝贝,于是好奇心高高被吊起。

    当那玉米枝叶将要掀开一刻,现场气氛终于达到**,后面的人不顾一切涌上来看稀奇,前面的人慌忙后退,看过之后莫不面如土色,顷刻间惊呼地鸟兽散,远远躲在一边,余下几个大胆青年,因见惯了死人,才不至于一时那么惊恐。

    该男尸已经高度腐化,面目膨胀发黑,眼球突出,舌尖伸长,经过方才地面的加热,开始散发着一股难闻的腐尸臭味,把几个稍微年轻的青年熏地忍不住呕吐起来。马历城勃然大怒,冲着他们喊道:“还愣着干什么,先勘察现场,再把尸体抬上来!”

    青年们畏缩不敢,我摇摇头,先跳了下去,尸体我见得还要多了,各式各样,都习惯,腐尸也不是那么可怕恶心。马历城怒目一瞪,几个青年便羞愧不已,毕竟我只是平民,胆子居然比他们还大,没脸见人了。于是又下来一个青年,我们带上橡胶手套,合力把尸体抬到土坑外的裹尸袋里。

    我正在外面,突然听到马历城啊地一下,心头一震,马历城为人喜怒不形于色,哪会如此失态,莫非……

    我慌忙赶过去,只见马历城还站在土坑里,原本在那尸体下,还有一层玉米枝叶,马历城好奇地揭开……此刻他抬起头看了我一眼,面颊苍白地像是抹了一层白粉。我不禁低下头,瞳孔倏然放大,浑身瑟瑟寒颤!

    这般景象,我从未见过,实在是太惊悚了!

    稍微瞟了一眼,就看到玉米枝叶下垫着五六具尸体,仿佛铺地砖一样,整整齐齐地摆在一起,头和脚彼此之间交错倒置,是以排放地非常紧密,但是从边隙之间,还是可以看到,下面隔着一层又是一层的尸体。

    我倒吸一口冷气,现在的没有一个人能在这种情况下保持镇定,或是愣愣地看着尸体,一时手足无措,或是浑身战栗,胆小的家伙甚至裤裆下冒出水来。空气越发寒冷,似乎就到了凝固起来,人们都被这种如同梦魇一般的场景吓坏了!

    马历城为人坚忍之极,神经用锰铁合金锻造,终于回复过来,大吼道:“还不叫几个人过来,把这坑扩大!找找看还有没有其他尸体!”

    人类社会本是一个金字塔结构,下层因为震撼一时之间不知道干什么的时候,只有上面的人下令,此刻大家忙碌起来。有的招募几个大胆的村民一起挖掘,有的寻来挖掘工具和煤油。小小的几个手电筒已经无法供应照明需要,于是一盏盏简陋的土制煤油灯在杆子上竖起来。大家丝毫不敢松懈,大家以原本的土坑为中心,方圆十米之内连夜开始挖掘,到了凌晨两三点的时候,小小的土坑扩大为一个直径八米、深约十多米的大坑,而犹如地狱冥河水一般阴寒的场面,再次刺激我们已经到了极限的心理承受能力!

    这个土坑,埋了不下五十来具尸体,呈金字塔形状,底层埋的尸体最多,已经完全白骨化,然后一层又一层的铺上来,一直叠到十米多深。最上面的一层稍微**,容得我们一窥尸身死前的状态,清一色被扒光衣服,开膛剖肚,塞满纸钱,死相非常可怕。挖出来的尸骨密密麻麻铺满了整个小屋前面的地块,这般惨烈的景象,就是在金三角战场上也极为罕见!

    到了黎明时分,周围几个村子的妇人都送来早点,我们不许她们过来,唯恐看到了吓坏,虽然肚子饿得咕咕乱叫,但是盯着馒头,想起那白花花的尸骨,顿时没了胃口。

    我蹲在一家屋子底下休息,马历城过来,扔给我一壶酒说道:“暖暖身子!这可是我的家传宝啊!”

    我喝了一口,却是南方的女儿红,醇厚甘甜而后劲十足,我知他舍不得,喝了几口便还了回去。

    马历城也在我身边蹲下,我问道:“看你满面阴沉,似乎有心思。”

    马历城叹道:“大事啊!这种事情,当初说过是不能做的,结果马金城还是做了。”

    “什么事情,你告诉我。听你的口气,似乎认识这主事的人,是吗?有一件事情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那个马金城要杀这么多人,而且排成这般奇怪的方式呢?据我所知,假若是搞风水的话,死的人太多,怨气太重,不祥啊!”

    马历城沉默半晌,开口说道:“民间一直有传说,说沈阳天柱山这块地界风水好,会出皇帝的!这种说法源于何时,好像是从明朝的时候就开始流传。但是,这不是一般的风水!北方属于玄武,也就是黑色,水性。水主杀伐,也就是说,动用这片风水宝地,可是要活人的鲜血启动啊!当年满清君主努尔哈赤为了一己私欲,入侵辽东,占领沈阳之后,大肆杀伐,杀了一百万人,使得春秋以来一直繁华的辽东千里无人烟,努尔哈赤就用这滚滚尸骨来填穴。所以他的子孙才能发达起来做皇帝。我就不明白,难道马金城也想做皇帝,就学努尔哈赤,杀人以填穴。”

    我又摇摇头,说道:“我看事情不那么简单!”

    我先行站起来,去寻找胡发一了,那皇陵村甚是浩大,我找了好久也没有胡发一的下落,突然看见一件四合院里有四块正方形的青石板地砖,分别被安置在四合院的四个角落,院落右侧一块石板上刻着一个不规则的三角形图案;左侧一块石板上刻着的是像椭圆形图案,其余两块与此相似。我顿时暗暗生疑,似乎有特别的秘密,于是上前轻轻敲打青石板,发出啵啵的声音,里面居然是空心的。我大喜,急忙抡起一块石头,砸破了空心青石板,露出一个地牢。我把脑袋伸进去,叫道:“里面有人吗?”

    “救命……”

    我听到胡发一微弱的响声。

    我急忙跳下去,把胡发一拉了上来,但见他脸色苍白,浑身是伤,不禁勃然大怒,叫道:“老胡,是谁把你伤成这样的?”

    胡发一吃力地摆摆手,说道:“莫谈无用的废话,我有事情要告诉你,是关于满清龙脉宝藏的大事。”

    我把胡发一带进一间房子边,开门进去。屋子里温暖如春,墙角壁炉烧着柴火。东北一带颇受老毛子风俗影响,就是烧得空气特别干燥,让我这个习惯冬天寒冷潮湿天气的南方人不太适应。这时马历城也过来,我想想不是外人,就让他在吧。

    胡发一休息了片刻说道:“你们可知大中华皇清国?”

    我一愣,说道:“大中华后清国?我知道满清王朝,也知道伪满洲国。这是大中华后清国什么玩意,莫明其妙?”

    我老婆林白水是历史出身,从未听说过如此古怪的朝代。

    胡发一哈哈大笑,顿时引发一阵咳嗽,说道:“少见多怪了吧,其实还有什么大中华佛国,中原皇清国等反动组织,都是一干无知农民,中封建余毒甚重,于是搞起了莫明其妙的玩意。譬如那中原皇清国的皇帝,还要封台湾蒋介石为威国王,岂不知当时老蒋老早一命归天了。”

    胡发一顿了顿说道:“事情如果要从头说起,那得回到四十多年前的一九二九年,也是这么冷的一个冬天,有两个兄弟,一个叫马文金,一个叫马武铁,他们在挖掘满清皇陵的时候,突然听到棺材里发出了咚咚的响声……”

二十八 古墓邪女

    话说那马家兄弟听到了这种声音,弟弟马武铁惊慌失措地问道:“大哥,你听到什么声音了吗?莫非,这是僵尸?”

    马文金恶狠狠地叫道:“别吵,就是僵尸,我们也不用怕。鸟为食亡,人为财死。要是这次我们再不带回一个子儿,就只有饿死的份了。与其饿死,还不如拼死一搏!”

    马武铁盯着家中的主心骨,心神镇定下来,稍稍壮大胆子,看着前面的一口棺材,奇怪的声音就是从这里发出的。仔细倾听,除了咚咚的敲打棺材响声,甚至还夹杂着微弱的女子呼喊,犹如传说中诱惑男子的古墓女妖一样诡异!

    马文金对弟弟说道:“你把那里的剩下的洋油拣起来,我上去撬开棺材,看看到底是什么邪门的。万一是诈尸,你不必理会我,直接把洋油泼上来点火,这样还能救我一命,若是迟了,你我两兄弟都活不成,记住了吗?”

    马武铁点点头。

    于是马文金拎起铁锹,小心翼翼地接近棺材,把铁锹头插入棺材与棺材盖的缝隙之间,陡然施展蛮力。那棺材掩埋了几百年,老早腐朽不堪,在马文金的大力之下,顿时掀开棺材盖。马文金唯恐僵尸此刻就跳出来,迅即地往后一滚,飞速地站直。却见那棺材里头毫无动静,咚咚的响声停止,但是一个女子的呻吟越发清晰。

    马文金和马武铁相互对视一眼,在一个皇陵里挖出的棺材,里面没有僵尸,却是一个女子的呻吟,这般情景诡异万分。静悄悄的雪夜里,似乎温度又下降了几度,阴寒无比!

    马文金正要上前查看,马武铁拦住了他。

    “大哥,让我来,你不能再冒险了!”

    马文金本想训斥,但见马武铁一脸刚毅,知道弟弟已经长大,总不能老是躲在背后,长叹一声,把铁锹交到他手里,低声说道:“小心!”

    马武铁阴沉着脸小心翼翼凑上前,在棺材边,先是蹲下身子,猛然之间站起来,大喝一声,立时要把铁锹砸下去。刹那间,不知何缘故,马武铁硬生生收住铁锹,奇怪地盯着棺材里面,目光渐渐转柔和。

    “老弟,你怎么了?中邪?”

    马文金大骇,莫非是鬼魅迷住了马武铁?

    “大哥,你过来看看。”

    马文金带着疑惑走上前,往棺材里瞄了一眼,顿时犹如触电一般呆住。

    棺材里躺着一个年轻的女子,衣着华丽,双腿无意识地不足敲打棺材,口中喃喃自语,说着奇怪听不懂的话。这女子面貌姣好,高挺的鼻子、弯弯的眉毛、丰润的小嘴,马文金暗想:当真比村子里地主家在北平读书的小姐还漂亮。

    不对!

    马文金猛然惊觉,见棺材里其他的物件都腐朽了,唯独这女子面如常人,非妖即怪。慌忙拉住马武铁说道:“老弟,这不是人,哪有埋了几百年还活着的,定是妖孽!”

    马武铁一脸惊愕,说道:“不会的,她就是人。村子里的教书先生说过,世界上没有妖魔鬼怪。对了,她一定吃了什么长生不死药而活了下来。据说秦始皇就吃过,等待以后复活!”

    马文金眼见说服不了弟弟,只得答应他,两人便合力把这女子从棺材里抱出来,连夜送到村子里照料。

    胡发一讲完这个故事,我和马历城听后满脸诧异,马历城不禁说道:“这可能吗?假死个两三天又复活我倒听说过,但是谁能够在棺材里活上几百年?难道人变成了青蛙冬眠?”

    我沉思片刻说道:“这未必不是不可能。我曾经听林白水说过,《后汉书amp;#8226;五行志五》记载:汉末关中大乱,有发前汉宫人冢者,宫人优活。既出,平复如旧。魏郭后爱念之,录置宫内,常在左右。问汉时宫中事,说之了了,皆有次绪。郭后崩,哭泣哀过,遂死。意思是说,东汉末年,关中地区很混乱。有人盗了西汉的一座宫女墓葬。没想到那位宫女还活着。从墓中出来后,还和平常人一样。曹魏的郭皇后听说了这件事,就把她接到宫中,常随左右。因为这个女子是西汉宫人,郭皇后就常常问她西汉宫中的故事。这个女子都能说得头头是道。后来,郭皇后薨逝,这个女子因为哀伤过度死了。东北气候奇异,天气寒冷,冻土常年不化,就如冰箱一样,或许就是这样活了下来。之后呢,老胡?”

    胡发一叹道:“马家两兄弟把她送到家里,想尽办法才救活过来,她满口叽里咕噜奇怪的话,他们也听不懂,有点像蒙古话,但是那边又没有蒙古人。养了一个多月,身子差不多恢复,虽然怀疑她是妖孽,但是既没有青面獠牙,也不像画皮一样,渐渐地放心下来,正好他们兄弟俩都没有老婆,于是要了她作女人。”

    解放之前东北女人金贵,数个兄弟娶一个女人作老婆不算稀奇。

    胡发一又说道:“后来那女人和马家兄弟生活得久了,慢慢学会汉话,自称名叫阿巴鲁,蒙古人,是三百年前的满清皇帝努尔哈赤的小老婆。后来皇帝归天了,就逼她们殉葬。阿巴鲁和马家兄弟一起生活了十年左右,为他们生下几个小子。后来溥仪复辟,建立的伪满,盘剥百姓,生活实在艰辛,贫病交加,阿巴鲁便去世了。”

    胡发一叹道:“当初马家兄弟以为她是妖孽,其实阿巴鲁就是一个普通女人,但是……”胡发一打了个哆嗦,“阿巴鲁只是怀着祸胎,那个墓生儿才是真正的妖孽!”

    “墓生儿?坟墓里生出的小孩?”

    “所谓墓生儿,便是在坟墓里生下的小孩。多半是由于孕妇难产而死,孩子尚且留在腹中。当体内消化酶及肠道细菌增殖**产生气体导致身体膨胀,把小孩从子宫里推出来。古人科学不发达,见到这种情况,以为是死尸生下孩子,自然视之为不祥妖孽。不过墓生儿多半已经死去的,如果活着,那不得了!”

    远处传来一个女子清晰的解释,我转过头,瞥到林白水站在门口,不禁大喜道:“白水,你怎么过来了?”

    林白水狠狠瞪了我一眼,叹道:“谁叫我男人老是呆在外面不肯回来,担惊受怕的,不如过来看看到底在做什么活。咦,那边好像发生了什么重大的事情,大家连瞧一眼都不许我!”

    我联想到那层层叠叠的尸身,顿时瑟瑟打了个寒颤,喃喃说道:“不去的为妙,不去的为妙……”

    马历城却说道:“白水学识丰富,若是我们不懂的地方,正好解释!”

    胡发一则说道:“林姑娘,我说的墓生儿倒不是这样的!那阿巴鲁过来五个月就生下了第一个孩子,推算时间,恰是阿巴鲁强逼殉葬之前就怀上了,还是那努尔哈赤的种!马家兄弟倒也不见外,当作自己的儿子养大,然而以前算命先生说他‘五黄大煞’,如今想来,当真是灵验之极!”

    “五黄大煞!”

    马历城失声叫道!

    连林白水都稍微变脸一番,说道:“五黄大煞,那可是凶煞之极!《堪舆术机》曰:‘五黄连绵,位镇东北,其色黑,五行属水,凶常天下。’那可是要天下大乱的征兆啊!”

    我急忙问道:“哪五黄,你且说下来!”

    林白水说道:“那五黄,正是亢、氐、虚、室、危。亢象征天旱、瘟疫;氐主疾病之星。虚指动洫不安,兵乱无宁;室象征天下大乱,瘟疫横行;危主有大灾难。一旦五黄联接,将会在人间降生无穷灾祸!中国历史五千年,只不过出现过少数几次,例如西晋五胡乱华;明末满清入关,杀得万里无人烟,繁华之极的天下大都扬州一夜之间化为阿鼻地狱。”

    我忽然想到,朝着胡发一问道:“你说马家兄弟是在一九二九年挖的坟墓,救出了阿巴鲁?”

    胡发一点点头。

    “而那个墓生儿差不多在五个月后降生,也接近一九三零年了,之后……便是兵祸连结、死了几千万中国人的抗日战争啊!”

    胡发一呆呆地望着我们,突然失声叫道:“原来如此!”

    一直没有发言的马历城说道:“也罢了,所谓五黄大煞的说法,毕竟是封建风水之说,可一听而笑之,若是深信不疑,反倒显得我们迷信。你还是继续说下去,他到底犯了什么事情?”

    胡发一又缓缓讲述起来:“马家兄弟将他取名叫做马全福……“

    马历城一震,倏然打断胡发一的话说道:“什么,这么隐秘的事情你也知道?你可知马全福是谁?他就是马大佬的父亲啊!也是一手创立这偌大基业的人!”

    胡发一苦笑道:“老朱,对不住了,我失手被擒,为了活命,我把半本笔记本里的内容告诉了他们,他们也把这些事情告诉了我。”

    马历城呆呆地听着,说道:“你继续说下去。”

    “因为是家中的长子,便他送去读书!好歹识得几个字。唉,真是读书越多越反动。那小子读了几年书就跑回来,口中胡说八道:‘我也是大清皇帝的后裔,而且血统更加纯正,那溥仪逊帝都可以加冕登基,为什么我不能?’阿巴鲁曾经和他说过身世,但是马家兄弟想几百年都过去了,他所谓的那个生父说不定连骨头渣也烂没,因此不屑理会,量他也没有能耐做出什么事情!但是马家兄弟实在低估了他的能力,想不到马全福这人在今后几十年内,瞒过了日伪满洲国、瞒过了国民党、瞒过了新政府,居然建立了一个什么大中华后清国,自任皇帝。直到一九五九年的时候,一件事情东窗事发!”

    我心头一震,终于说到点子上了!

    胡发一说道:“那努尔哈赤,正如林姑娘所说的一样,是千年罕见的五黄大煞。这种五黄大煞,不禁祸及敌人、邻居、亲朋好友,甚至最终自己也会遭到反噬。那努尔哈赤下场很惨,被大明的将军炮轰毙,尸骨支离破碎。他的儿子们很伤脑筋,因为努尔哈赤是五黄大煞的灾星,一个处理不好,祸及后人。但是处理的好,却是可以福延十代。于是他们根据萨满巫师的指点,采用最简单也是最原始的办法——人殉!”

    林白水眉头皱了一下,说道:“根据史书记载,努尔哈赤死后陪葬的也没有几个人,以五黄大煞的凶气,光是几个人就够吗?”

    胡发一摇摇头说道:“林姑娘,难道你忘了吗?满清攻占辽东之后,杀了多少人啊?一百多万啊!正是这一百多万的累累尸骨,破解了五黄大煞,反而成就了爱新觉罗皇家的百年好运!”

    林白水点点头,说道:“原来如此,那么你的那个大儿子,他也要杀人百万?”

    胡发一说道:“不是,因为他得到了一个更好的办法,玄天破邪阵!只需将七七四十九具尸身,经过特殊处理,叠成金字塔形状,掩埋在特定风水宝地,周围各四座,男女分别两座。将会吸取天地精气,破解五黄大煞的凶气!”

    马历城倒吸一口凉气:“还有三座!我们挖开过一座,就见到了层层叠叠的尸山。每座七七四十九人,几十年来,竟然一共杀害了一百九十六人!残忍之极!”

    胡发一摇摇头,悲哀地说道:“哪里止这个数目。马全福疯了,为了做什么皇帝,他丧心病狂,把凡是反对他的人统统害死。即使他死后,这种恶事还一直延续下去!”

    马历城反而一怔,问道:“马全福五几年的时候就过世了,之后是马大佬继承他的位置,但是马大佬向来不信这些,所以也就废止了。”

    胡发一叹道:“自古父死子继,马全福归天了,但是他还有孙子。”

    马历城叹道:“难怪如此,我终于知道马金城为什么要填穴埋尸了,因为马全福是他祖父,他也有努尔哈赤的基因,所以想做皇帝。但是马大佬却一直反对这些事情,于是马金城就瞒着马大佬,偷偷干起来!马金城是一个比他祖父更加可怕的人物。从小就睚眦必报,所以马大佬很担心他,而且他这几年,和外国人勾结上了!”

    “外国人?”我眉头一皱,“外国人就麻烦了,他如何与外国人勾结上的?奇怪,外国人干嘛对国内的一个封建迷信组织干兴趣?”

    这时胡发一突然合上眼皮。我觉得诧异,他的原本焦黄的脸面倏然涂了一层黑漆一般,变得黝黑,肌肉更像是放了气的轮胎一样慢慢干枯,刹那间,一个好端端的活人就变成了干尸,扑通倒在地上!林白水吓得厉声尖叫。

    连我和马历城都不禁吓了一跳,干尸是见多了,但是亲眼见过一个活人在眼前化作干尸还是第一次,只觉地那地上的尸体狰狞无比,妖异恐怖之极。心头噗噗乱跳,我一边安慰林白水,一边把她带出去。但见马历城半蹲下身子,查看地上的干尸。

    过了一会儿马历城出来说道:“应该是一种古老的邪术吧!传说古代的盗墓贼都有一种本事,能够把自身精气蕴藏起来,等到需要的时候释放,这样就像冬眠一样,等于延长了几十年的寿命。胡发一做过盗墓贼,自然也晓得这个法子,他受伤极重,原本活不了这么久,于是积蓄精气支撑到现在,把事情的真相告诉了我们。”

    然后马历城沉声道:“林白水,对不住了,我把你也拖进来。”

    林白水一呆问道:“马历城,你怎么说呢?”

    马历城说道:“事情比我想象的还要严重。我本以为,皇陵村就是一个封建迷信组织,和那种叫花子帮派差不多,一赶就跑,现在想来,事情非常复杂。恒淮跟我把这里马金城的老巢掀了,他们必定不会饶恕,说不定连你也牵扯进去,所以,你赶紧回北京。那边山高地远,不是他们势力所能够达到!”

    林白水脸色大变,叫道:“你说什么!”

    我也觉得事情不容小觑,于是对林白水劝道:“还是去北京的好,他们胆子再大,也不敢向祖国心脏里的一所大学扔炸药包,至少哪里安全一点!放心,我留在这里,没事的!”

    林白水叹了一口气,微微垂下眼帘,过了一会儿说道:“好的,我回去吧。但是,你千万不要如同上次一样,一下子就两年不见人影!”

    这女人性格刚强,硬生生地忍住泪水。马历城不放心用火车,所以三人一起赶到沈阳城内,想办法和当地的一个邮局联系上,趁他们去北京的时候,一同捎带。目送林白水的车影消失在马路尽头,马历城拍拍我的肩膀说道:“连累你了!”

    我无奈地笑道:“习惯了,就当作又上战场吧!战斗现在才打响!”

    我们两人一同回去,我不敢住在林白水家,唯恐连累到她家人,而马历城则是一条老光棍,所以也了无牵挂。倏然有个人带着一队青年过来了,他对的马历城问道:“马历城!”

    马历城点点头,说道:“江上伪,马大佬派你来有什么事情?”

    那江上伪一挥手,背后的人立时一拥而上,趁马历城不备,将他扭住。马历城大骇,急切地问道:“干什么抓我?”

    那江上伪冷冷说道:“马历城,谁叫你得罪了马金城,别怪我不客气了。”

    马历城拼命挣扎,那几个扭住他的人一顿拳打脚踢,将马历城死拖活拽下去。

    江上伪转身面向我,疑问道:“你便是朱恒淮?”

    “何事?”我突然用浙江话说道,“朱恒淮是何东西?伊叫偶来抬东西,钞票都还麽付……唉,是不是侬捭我?”

    江上伪厌恶地挥挥手,叫道:“滚滚!”便叫人把我赶出去。

    我不禁松了一口气,幸好我在浙江当了好几年的兵,学了一口不地道的浙江话,北方人很难分别其中的差异。而今天又穿着一件半新不旧的棉衣,打扮地就如街头那些卖零碎、修鞋的浙江小贩一样。

    我转身忙不迭离开,躲在一条小巷里才稍微觉得安全一点,心头狂跳不已,额头汗水涔涔。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马历城怎么一下子就被马大佬给逮住了。他们不是一家人吗?对!一定是马金城的反击!我与马历城都有仇隙的,就只有马金城了!

    我顿时怒火中烧,想不到那家伙玩这手阴的。算你狠!不过另外也带来一个信息,马历城和马金城虽然隶属于一个组织,但是明显是两个派别,而且他们上头的人,已经无法控制形势了。马历城恐怕凶多吉少,得想个办法救他出来!

    江上伪施展偷袭捉住了马历城,唯恐马历城的手下反弹,立即匆匆离去,我稍微化妆一番,浑身脏兮兮的,就像一个盲流一般,然后心事匆匆地跟上去。

    额头一下子冰冰凉,我抬起头,天空中又下起了小雪,远望灰蒙蒙,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自己仿佛一个没有根的浮萍,特别孤寂,当即就想拔腿回北京,躲到林白水小小却温暖的窝里面。然而做人毕竟要讲义气,于是竖起衣领,挡住凌厉的寒冷,悄悄来到了跟到一个大院门口。

    我侦察一番,大门口有人守卫,虽然以我的能力勉强能够突破防线进入,出来可是难了。军事上正面不行,侧面偷袭乃是常有手段,我绕道大院后门,正好看到一个拉着一车煤要进去,心念转动,上前搭讪:“老兄?”

    那人转过头:“谁是你老……”

    噗!我一拳砸在他鼻梁上,顿时将他砸昏,趁四下没人注意,把他拖到一个隐蔽处,心里暗暗念叨:“对不起了,委屈你一下。我救人要紧!”

    这样我从盲流变成了车夫,在后门守卫处,那守卫似乎认得拉煤的,疑问道:“今天怎么不是老赵,他怎么了?”

    “哦,老赵今天砸伤了腿,临时叫我代替一下。这样大兄弟,锅炉房在哪里?”

    守卫说道:“也罢,我带你过去。”

    防卫真是松懈啊!我暗地里摇摇头,要是打仗,早就被人端了老窝。地方上的毕竟不能和部队相提并论。我跟在守卫后面,畅通无阻,记下了周边的地形,然后来到锅炉房。那守卫正要离开,我猝然动手,擒住守卫,鹰抓手按住他的脖子,稍微异动,立即掐下去。我厉声喝问:“今天抓住了马历城,他现在在哪里?”

    哪知守卫非常硬气,正要高呼,我一拳将他砸昏,拖到暗处,心念转动,便剥下了他的衣服穿在身上,随手顺便摸出一只五六式手枪。我大喜,这玩意好,威力大!于是关上保险匣,塞在背后皮带上。

    我拉低了皮帽,悄悄地四下里查看,大院大厅东侧一排房子建筑严密,应该是属于关押一类的建筑,于是我走上去。和我估计的差不多,现在正是吃饭时间,大部分人都不在场,随我到处搜查也不会有人怀疑。但是这毕竟太耗时间了,眼见天色暗下来,电灯打亮,我心里暗暗焦急,看到一个年轻的家伙过来,霍然喝道:“站住!”

    那人吓了一跳,反问:“什么?”

    我冷冷说道:“我见你鬼鬼祟祟,一定是今天捉住的马历城的同伙,前来解救他!”

    青年大怒道:“胡说什么,他明明关在那边……”

    一只拳头伸过去,青年来不及反应就倒下,老规矩,又拖到暗处。现在我地点已经查问出来了,我赶忙上前,一个房间正亮着***,里面不住传来拷打声,我循着北方特有的双层窗户看进去,隐隐约约,似乎就是马历城!当下毫不迟疑,敲打房门。

    “谁?”

    里面惊问!

    “我,有急事!”

    我以毫无语气的口吻回答。

    房门打开,对面一个家伙,迎接他的是拳头,顿时鼻血溅出,倒在地上。

    我趁房间里面的人还没有反应,迅即冲进去,入内站着两个人,马历城被铐在椅子上,鼻青脸肿。

    其中的江上伪一怔,我已经随手抄起一把椅子砸在他脑袋上,哗啦,椅子碎掉,人也倒下。

    另一个寻机扑过来,满面恶狠狠,我瞧也不瞧,猛然弹腿踢到他裤裆下。那人恶狠狠立时扭曲为一个古怪的表情,哼都不哼一下倒下。

    整个过程不过五六秒,一口气干掉三个家伙。

    我松了一口气,从江上伪上搜出钥匙,揭开马历城的手铐,问道:“能走吗?”

    马历城摸摸拷的发酸的手腕回答:“没事,皮外伤,筋骨不动。你好狠,打成这样了!”

    我微笑道:“你们公安是要抓人,我们当兵的是要杀人,自然下手极狠!快走,我可是冒着很大的风险来救你的!”

    马历城挥挥手,阴沉着脸,双手拎起江上伪压在桌子上,啪啪两个耳光,打醒江上伪,凶暴地问道:“说,是谁叫你们来捉我的?”

    江上伪被砸地满面鲜血,头脑昏沉沉,口中求饶:“不管我的事啊,是马金城要我抓你的。”

    “马金城,人呢?”

    “不知道啊,我没有见过他,他说明天会在故宫会见一个重要人物,捉住你他会来处理你的……”

    马历城扔下江上伪,心中不解恨,踢到他像虾米一样弓起来,才随我一起走出大院。

    外面已经漫天飞雪,黑漆漆的一片,只有在路灯下,照亮小小的一块。

    马历城问道:“连累你了,你有什么打算?”

    我哈哈一笑:“我也没有什么打算,要是国内是呆不下去了。走,和我一起先逃到朝鲜去!”

    马历城冷笑:“好歹我也是一地头蛇,哪里需要逃到朝鲜去。所谓小隐于野,大隐于市。我有办法即使走在大街上,别人也不会认出我。不过,我先得去会会那个逮我的家伙。”

    “故宫,正好我回北京。”

    马历城摇摇手:“这是沈阳故宫,乃是满清努尔哈赤龙兴之地,原名盛京宫阙,后称奉天行宫。传说有神秘的龙脉,那个人为什么要去会见重要人物呢?莫非……”

二十九 沈阳故宫

    我们冒着风雪走到沈阳老城区,在一个棚户前敲开一扇门,里面的人勃然大怒:“哪个王八,深更半夜的……”

    “我。”

    马历城冷冷说道。

    开门方见马历城,那人眼珠瞪大,说话都结结巴巴:“马马马大哥,想不到您大驾光临,请进,请进!”

    那人哈腰点头,像是汉奸遇到鬼子一般,慌忙把我们迎进去,里面正聚着一群人在赌博,乌烟瘴气,看到马历城顿时都如老鼠见了猫,双腿筛糠似战栗不已,嘴巴上叼的烟掉到手心里也浑然不知,马历城一哼,众人立时一抖。

    “今天,我有事在这里住一晚……”

    众人纷纷上前献媚:“这是我们的荣幸。”

    “马大哥,您坐好,需要什么,尽管吩咐,不必客气。”

    马历城哼了一下:“给我来四个肉包子,一碗肉丝面,加辣的。”然后问我,“你呢?”

    “米饭吧,上几个小菜,不要辣的!”

    马历城对众人大吼:“明白了吗?今晚我在这里睡觉,谁敢打搅我一下,我叫他活的好痛苦!还有,再带点云南白药来。”

    “是是!”

    那些人忙不迭地去办事,我笑道:“你好大的威风,有如此一帮手下。不怕出卖你吗?”

    马历城笑道:“谁敢?他们每人都被我带进局子里去过,出来之后,连对我腹诽半个字也不敢!”

    我心知以马历城的手段,一定折磨地这帮地痞生不如死,下过十八层地狱之后哪敢再回头。

    不刻晚餐一一上来,居然是牛排、羊肉串、水煮鱼,当下不再客气,扒了两碗饭。酒足饭饱之后,马历城一挥手,将众人赶出去,对着镜子细细敷上云南白药,然后两人挤在一张炕上睡觉。

    马历城突然问道:“恒淮啊,我和你相识不算长久,交情亦是不算深厚。我的部下朋友都没有来救我,唯独你却冒险出手,为何?”

    我笑道:“你感动了?呵呵!我当过兵,在金三角打仗的时候,连队里的每一个人都是我兄弟,只要我活着,就会把身陷险境的弟兄救出来。若是我落入敌手,他们也会这样干!人心齐,我们保持了强大的战斗力!虽说你我交情不算深厚绵长,毕竟一起战斗过,于情于理,我都得救你!”

    马历城默然无声,好像心头烦闷之极,只说了睡觉睡觉,就盖上被子,我其实累极,当下呼呼大睡。

    次日清早,我胡乱吃了几个馒头,两人开始细细化妆。云南白药当真灵验,马历城脸上的青肿伤痕好地差不多,他刮掉常年蓄养的威风小胡子,面目陡然一新,好像换了一个人一般。然后掏出两件衣服,我抖开一看,原来是仿制警服的保安服,原来要冒充故宫保安人员。当下穿上衣服,两人一起外出。

    昨夜下了一夜,地上又积了半尺厚的大雪,太阳开出来,雪花不仅没有融化,反而刺地眼睛生疼。马历城递给我一副宽边墨镜,戴上之后,恐怕林白水也一时认不出我来。这叫我不禁感叹:“军队的伪装和公安的伪装非常不同,士兵为了在周围环境中隐蔽,公安是为了在人群中隐蔽。”

    马历城笑道:“不是废话吗?能够在故宫里到处走来走去又不至于招人怀疑的,只有保全人员了。”

    我们两人大摇大摆地走在街上,搭车来到沈阳故宫。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屹立于故宫正前方的“大清门”,看过北京故宫宏伟身姿的我立时对沈阳故宫嗤之以鼻:“有这么小的门就号称故宫了,若是北京故宫有灵,一定会活活气死。”

    马历城说道:“建造大门之前,满清只是地方政权,哪能和大明王朝比拟。据说这大清门来历还有一个说法。那皇太极听说北京故宫的正门叫‘大明门’,为了针锋相对,克其锋芒,于是把这座大门命名为‘大清门’。”

    我们从正门进入,我说道:“话说回来,虽然昨天那个胖子已经承认是奉上头人的命令行事,但是这人连他也不知道,你怎么能够认出来?即便认出来,你能干什么?当即干掉他?”

    马历城摆摆手:“这个你不必担忧,山人只有妙计。”

    我叹了一口气,心中则是咯噔一下,马历城没有完全信任我,对我尚且有所保留。马历城这个人,并非像我想象的那么简单。

    当下我们只在门口巡视,过来**点,突然过来一群人,嚣张之极,包了一辆大巴过来,下车之后,我定睛一看,里面居然还有几个我的老熟人。一个是被我折断一条胳膊,现在只能都吊到脖子上的马金城,置于中间的,却是在北京火车站和我对视的瘦弱青年。见他面目姣好,但是脸色苍白,一个病夫尔。叫众人众星拱月一般围在中间,旁边是久迩宫明月,还有一个约莫五十多岁,相貌和久迩宫明月非常相似的男子,不知是何人。

    其中有一个高个的不相识人,似乎是头头,沉声道:“这便是沈阳故宫,大清龙脉发源之地!”

    我在马历城耳边细语:“是他们。如何应对?”

    “静观其变,伺机行动!”

    我听到马历城冷冷地发话,每一个字,都几乎是齿缝之间挤出来——他恨极!

    那瘦弱青年发出像是鸡叫一般娘娘腔的声音,听得我毛骨悚然,几乎怀疑他是太监:“这便是大清国的龙脉吗?我看也不见得如何。若是真的这般神奇,那么宪宗皇帝还是难逃失国厄运?”

    那头头说道:“可不要小觑这故宫。我大清之兴起,风水之功不可抹!当年太祖皇帝经风水师指点,方知沈阳孕龙脉王气。那西南角娘娘庙那边乃是龙头,东门弥陀寺那边乃是龙爪,风岭山下千佛寺乃是龙尾。但是三座寺庙只压住了龙首、龙爪和龙尾,城中的龙脊却没有被压住。若是龙一弓身,即会飞走,于是太祖便在龙潜之地再造宫殿,压住了龙气。这样,我大清才能战胜明朝,统治天下三百年!”

    马历城暗道:“你跟踪他们,我去布置一下。”

    于是我慢慢跟随在那群人后面,一个保安跟着一大群旅客团,并不稀奇,是以也没有人怀疑。在他们走入崇政殿之后,我也悄悄跟进。可能见我跟着不爽,马金城走了过来,叫道:“喂,那边的保安,走一边去,不要妨碍我们。”

    我稍稍退后几步,马金城与我擦肩而过,眼角余光瞄去,但见他眼神稍微露出疑惑的神情,转瞬即逝,显然我的化妆技术不错。他抽抽鼻子,面部肌肉陡然抽搐,大声叫道:“我记得你的味道,你是那个探子!”

    顿时众人哗然,转过头来,凶光射向我!

    该死!这几天一直没空洗澡,浓重的体味暴露了我的真身份。林白水说的好,洗澡有益身心啊!不过我也特别纳闷,这个马金城的鼻子也太佟灵敏了罢!如同狗一般牢牢记住我的味道。当下此人迅即退下,算他有自知之明,就是两个胳膊完好,也不是我的对手。而其他的分出一半人手,立时堵住我的退路,呈扇形攻击面将我四下里包围住。

    那头头哼地一下,冷冷说道:“就是你?毁掉了自从西肃慎代天启运后清诸上神圣千年上等开明大帝国太祖威武文圣德仁昭明高贤景匡弘皇帝马讳全福皇帝辛苦创建的皇陵村基业?好大的狗胆!今日若你擒住,定要碎尸万段……”

    我目瞪口呆,好长的名字啊!炫耀也要分时候,能够在这种场合说出这么长的句子也只能说他是个废物,不知道怎么当上头头的。在他说话间,我猛然飞扑上去,冲向那个娘娘腔青年。众人大惊失色,慌忙阻拦我。但是我的目标根本不是那人,而是说废话的头头,见他们人手压力陡然降低,我已经突破防守,在那个头头说出“碎尸万段”的时候,将他喉咙掐住,硬生生逼下去。

    “小心!”

    马金城失声叫道。

    马金城如此关心,看来这个家伙就是马大佬了,原先马历城说道其人非常威严,现在信手捏来,也不过尔尔,一废物!

    马大佬吓得浑身战栗不已,我懒得理会,环视周围,抽准空档就会突破重围。那马金城阴森森地叫道:“大家当心了,将这个小子牢牢围住,不能让他跑了,定然能将他救出来!”

    说着,他眼望那个娘娘腔青年,似乎等待他的许可。娘娘腔青年微微一点头,他身边的久迩宫明月便走了下来。突然旁边那个中年男子飞扑上来,我把马大佬挟持在手,当作盾牌一样迎击,那人束手束脚,不敢大动作!

    我心中窃喜,倏然背后凉风袭来,心念转动,该死,中了声东击西之计了。久迩宫明月是主力。我来不及转身回避,猛然往下一蹲,双手拎住马大佬双足,把他倒掀起来,拿作肉盾,霍霍几下,马大佬一声惨叫。我急忙拖着他往后退,但见手里的人质嘴角鲜血流出,脑袋一歪,昏了过去,怕是断了几根肋骨吧。

    久迩宫明月叹道:“朱先生果然好身手!”

    那中年男子也说道:“好身手!竟然能够躲过我们父子的联手攻击的。不过下次可没有这么好机会了!我久迩宫夏至定会干掉你!”

    原来是久迩宫明月的老爹,我见他身材既不高大也不魁梧,然而步伐稳重,眼中精光四射,不是简单的主儿啊!

    他便又要逼上来,我倏然掏出抢来的五四手枪,瞄准前方,笑道:“恐怕没有这个机会了!

    久迩宫明月一怔,说道:“这个手枪对我无用。我虽然快不过子弹,但是只要快过你的反应,在你扣动扳机的一瞬间避开即可!”

    我说道:“抱歉,我的目标不是你们,而是你的主子,那个娘娘腔!”

    “娘娘腔?”

    估计平常没人敢这样称呼他们的主子,所以稍微一愣才反应过来,久迩宫明月回过头,使了一个眼色,其他家臣立时围成一个肉盾墙,牢牢保护好那娘娘腔青年。

    久迩宫夏至洋洋得意笑道:“据我所知,五四手枪乃是半自动手枪。你只有射出一发子弹的时间,在你射出第二发之前,我们这么多人就有能耐将你干掉。而你不过只能打倒一个人!”

    我说道:“你们不是中国人。在中国,即使幼儿园的小孩也知道五四手枪的威力,该枪使用七点六二毫米口径子弹,能够在二十五米内击穿三毫米钢板,六厘米厚的砖墙、十厘米木板、三十五厘米土层。你们几个家臣的肉身,恐怕没有钢板砖墙那么结实。我射出的子弹可以轻而易举地射穿他们,打死躲在背后的娘娘腔。另外告诉你一件事情,我参加过金三角战争,在漆黑的丛林里,我也击杀过百米外的贩毒分子。若是怀疑我的射击水平,不妨放马过来试试看!”

    久迩宫夏至回过头向马金城瞄了一眼,后者沉声说道:“这个家伙说的是实话。五四手枪威力确实如此。而且这个家伙的能耐也不要小看,在被我一闷棍打翻的情况下,仍然击毙我们最勇敢的扒露秃。千万不可对他松懈!”

    但是守护娘娘腔青年的那群家臣却有所动作,并非感到害怕,而是出于对主子的忠诚,奉献一片奴才心,将他密不透风地遮住,缓缓向后退却。我冷冷说道:“千万不要有所妄动,以免我怀疑。要是惹得我不安,恐怕先会射出子弹,将你们那病鬼一样的主子,打得不会生病!”

    久迩宫明月叹了一口气,向家臣们示意不要轻举妄动。

    我手中的马大佬居然悠悠醒转,似乎听了一半的话语,脑袋又迷迷糊糊,问道:“什么人不会生病?”

    “当然是死人了!”

    我狞笑起来。

    众人一阵怒目,齐刷刷指向马大佬。

    马金城痛心疾首,哭喊道:“父亲,你怎么能如此无用,不免叫外人瞧不起我们!枉大家捧你作首领!”

    那马大佬羞愧恼怒之极,忽然张嘴咬住我的胳膊,纵然穿着厚厚棉衣,也被他狼犬一般的利牙刺穿肌肤,痛得不得了,我大叫一声,久迩宫夏至面露喜色,正要冲动,我一个手压,压住马大佬的颈部大动脉。这里乃是供应大脑血液的通道,一旦不畅通,大脑立时缺氧昏迷。我依旧忍痛抬着胳膊,警告道:“我不希望出现走火现象,这可是由你们决定的!”

    其实我心里暗暗着急,如此不上不下,要僵持到何时。早知如此,当初就冒险突围,马大佬他去哪里了?怎么还没有过来?要是他帮手,我逃命的机会大上一半!

    思虑间,猛然听到门口嗒嗒响声,似乎来了不下十几个人,我们都不约而同地望出去。无论来的是谁,对我来都是好机会。假如是普通游客或者保安,看到这种情况必然会大叫,造成混乱,以我目无法纪的性格,定然乘机溜走。若是马大佬,不必说了。假使敌人的帮手,我也可以趁他们呼叫的时候先放一枪,再从容逃走。

    慢慢地,脚步声近了,每个人心头都是咚咚乱跳,心念自己的计划,这时露出一张熟悉的面庞,我大喜,叫道:“马历城,我擒住了马大佬,你快来帮手!”

    马历城还是和以前一样面无表情,冷冷说道:“他不是马历城,因为……他是假的!”

    我顿时愕然,失声叫道:“他是假的?”

    马历城说道:“不错,真正的马大佬已经瘫痪在床,怎么可能活动呢!”

    远处马金城恨得直咬牙切齿:“马历城,你这个马家的大叛徒,太祖的奸逆,终于露面了!我们皇陵村的基业遭毁,怕也是你捣的鬼,只恨当初没有将你除掉,终成大患!”

    听马金城的口气,马家内部存在着很大的矛盾,马历城还被赶了出去,险些有生命之忧,于是现在赶过来报复。这马历城当真毒辣,利用我和其他人,轻轻松松一手就将皇陵村马家的基业毁掉,其人心智城府可见一斑。我猛然记起,林白水不是让马历城派人送走,以他的性格,哪有那么容易放掉,心底顿时沉下一块石头,冷冷说道:“我不管你们马家有什么矛盾,我问你,林白水她,究竟有没有送到北京去?”

    马历城坦白:“没有!”

    我的担忧终于化为事实,又问道:“她现在怎么了,在哪里?”

    马历城说道:“现在她很安全,一直被我的人保护在一个秘密的地方,照顾地像是皇后公主一样。我这样做也是为了他们的好,以当时的情况,根本不可能出沈阳,半路途中即有可能遭到劫杀!”

    我忽然发狂地叫道:“马历城,若是你敢动他们一根寒毛,我叫你不得好活!”

    马历城不见动怒,态度诚恳地说道:“恒淮,你跟我干吧!你为人讲义气信用,又机智过人,擅长打斗,而且救过我一次。我不是忘恩负义之人,只要你跟着我干,你就是我们内部的二号人物,吃香喝辣随你。我也知道,你们一家两口全凭林白水工资过活,日子过的紧巴巴。你跟了我,保管你吃人参如嚼萝卜!”

    马历城以利诱我,以质胁我,但是我朱恒淮,哪是这般容易受到威胁利诱?

    马历城还没有动手?

    我忽然心念一动,马历城带来的人手远远超过了另外一帮人,动起手来即使不考虑我,也是稳赢。但是他怎么还不动手?

    原因只有两个:一、等待时机;二、顾忌某事。

    时机竟在马历城手中,他随时都可以动手,那么只有他在顾忌某件事情了。我盯着马历城,虽然他面无表情,但是眼角余光还是偶然瞟向那个娘娘腔青年方向,他也在顾忌这个娘娘腔?仿佛是一个各方面都很重要的人物。

    如果把他掌握在手的话……

    我嘴角露出一丝浅笑。

    我忽然推开手里已经无用的人质,把他扔到久迩宫夏至身边,然后胡乱开了一枪,响声震动如雷,口中大嚷:“马历城,千万不要放走那个娘娘腔,动手!”

    马历城瞬间一惊一怒。

    惊的是我猝然发动袭击,局势顿时一片混乱,立时众人打架斗殴成一团;怒的是立时猜破我的用意,果然是个人才,知道我的目标是那个娘娘腔,在我弹出的瞬间,马历城也冲了过来!

    但是还有久迩宫明月。

    他丝毫不了解我们之间的恩恩怨怨关系,以为我已经被马历城利诱,此刻发动攻击,是听从马历城的指挥,于是他立即分开阻拦我和马历城。久迩宫明月根本不是我的对手,何况我手中有枪!

    我毫不犹豫对准久迩宫明月扣动扳机,后者扭身避开,我已经乘机欺上前,枪柄恶狠狠地砸在久迩宫明月的脑袋上。我连看一下是否死活都不管,急忙冲向那群家臣们。

    那群家臣一直护卫着娘娘腔后撤,见我冲上来,当下有两个迎击。我冷笑一下,忠心可嘉,愚不可及。把五四手枪插在后腰,径自上前拎住两个家臣。他们双手立时抓住我的手臂,想一把扭开。我既然这般出手,自然相当自信,我的膂力可是非常可怕,竟然硬生生抬起两具庞大的身躯,对头一撞。咣当!两颗脑袋碰在一起,鲜血直流。

    我随手丢掉两个家伙,其他家臣大惊失色,但是胆色不错,一个个都冲上来送死,叫我像小鸡一样捏翻,扔在地上。小流氓怎么能和杀过人的士兵交手呢?

    那个娘娘腔吃惊地看着我,吃吃道:“你,你要干什么?”

    “干你了!”

    说着一把拎起娘娘腔,像是麻袋一样扛在肩上,飞奔而去。

    “不好!”

    久迩宫明月和马历城见到娘娘腔被我抢走,对望一眼,迅速达成一致目标,双双追过来。纵然我力大无比,那娘娘腔瘦弱如鸡,我跑步的速度还是受到影响,不刻他们追上来,大叫道:“站住!恶贼,放下他!——朱恒淮,你给我滚回来!”

    我背后感觉两股迅即的凉风逼近,立时亮出我的老招数,拎住娘娘腔的双腿,把他如同肉盾一样乱舞。果然,久迩宫明月和马历城都在顾忌这个娘娘腔,硬生生地收住攻击。我冷笑道:“要是你们再赶追过来,这个娘娘腔病鬼,可要变成死鬼了!”

    说着哈哈大笑逃走。

    马历城一时束手束脚,气闷之极,竟然忘了拿林白水来威胁我。而久迩宫明月更是见过我的目无法纪,心狠手辣,一时不敢追踪,叫我从容出走。

    幸亏事先马历城给我看过故宫地图,于是我熟门熟路地离开走到大街上。这样肩上扛着一个人当然引人怀疑,于是转手抱在怀里,口中不住嚷嚷:“让开让开,病人,送医院!”

    当下转了几个巷口,见四下里无人,跳过低矮的围墙,逃到一家人的院子里。院子里空空荡荡,通过窗户望进去,里面收拾地整整齐齐,床头挂着一个相框,乃是一对年轻夫妇,因为都是双职工,今日工作不在家。好机会,我用帽子抱住手,一拳砸破玻璃,打开插销,从容跃入房间,把娘娘腔扔在床上。可怜的家伙,又惊又吓,已经昏了过去。

    我摇摇头,毫无用处的主子啊!

    当下我打了他几个巴掌也不醒来,于是扒下他的大衣透透气。妈的,到底是有钱人,居然是貂皮大衣,老子干一辈子也穿不起,心中忿忿不平。我又扯开他衣领,四下里找凉水,打算灌进去浇醒娘娘腔,手掌无意中掠过胸脯,只觉得软软一团,不禁愣住,好熟悉的感觉。

    我心中怀疑,双手用力,吱啊,撕开这个家伙的衣襟,露出胸脯,一对肉肉软软的白面馒头滚出来,圆顶点着一点红。

    居然是个母的!

三十 毓敏毓灵

    我一怔,搔搔脑袋。当初见这个家伙短短头发,与我狠狠对视,内心深处先入为主地把她当作男子,女性化的动作和语气却认为娘娘腔。想不到真的是一个女人!我再细细打量,这个女子面庞如刀雕斧凿,轮廓清晰,加上高挺的鼻梁,深陷的眼窝,不禁叫人怀疑她有洋鬼子血统。不过肌肤细腻如雪,浓浓的眉毛,眼睫毛纤长,此刻微微颤动,慢慢地张开了眼帘,第一眼瞥见到的是我,立时瞪大眼睛,蹭地直起身子,倏然发觉胸脯裸露,更是大惊失色,哦地一声,叽里咕噜冒出一阵洋话,害怕之极,当意识到我听不懂,才用国语结结巴巴说道:“你,你要干什么……”

    我扮作大灰狼,狞笑道:“刚才不是说过,干你了!”

    女人眼神迷惑,似乎不明白我的意思:“干我?怎么干?刚才,刚才你做过什么坏事吗?”

    我也一愣,忍俊不禁,这个大小姐估计是温室里长大,不明白“干”在俗语里的龌龊意思,我懒得解释,随开床头柜,掏出一些普通的中国年轻女人衣服,扔在床上。

    “穿上!”

    女子这身华丽的衣服实在太引人瞩目了。

    “什么?”

    我吼叫道:“我叫你穿上就穿上,不然别怪我不客气,老子杀人放火,什么事情都干过。当心将你先奸后杀,杀了再奸,奸了再杀,反复轮流十八遍,叫你堕落到十八层地狱!”

    女子刚才也见过了我的凶狠与手段,眼前我对她凶巴巴,害怕地哆哆嗦嗦拿起衣服开始穿。我眉头一皱:“你不会穿衣服吗?先要把里面的脱掉,然后全部换掉!”

    女子脸色一白,我一拳砸在床头挡板,一个大洞。

    危险如此明显,女人只能微弱地说道:“你,你不许看!”

    我本想一口回绝,见她神情哀婉,忽然想到了王玟琳,小声叹了一口气,背过头,后面传来唧唧嗦嗦脱衣穿衣的声音,猛然凉风袭来!

    我陡然一怔,放松了警惕,冷不防遇袭,一个跟斗躲开,心头狂跳,冷汗涔涔,回头看过去,那女子手中握着一把剪子,刚才正是她动手。幸好是这个女人,动作太大,若是高手,我老早归天了。

    我勃然大怒,一把夺过剪子,捏住女子的小脸,狠狠比划,威胁道:“这次饶了你,要是下次再敢这样,我破了你的相。”

    任何女人都怕破相,女人哆哆嗦嗦,显示她已经屈服了。但见她刚刚穿了一件衬衫,扣子尚未扣上,因为文胸已经被我扯破,所以没有戴上,这时酥胸微微颤动,甚是诱人。我忍不住半是恶作剧,半是惩罚地捏了一把,手感很好。女人立时又是惊叫。

    我哈哈大笑,心中一口怨气出去。今日实在不顺畅,先是发觉身边埋伏了最危险的敌人,然后又闻悉老婆被捉,挟持作人质,郁闷的不得了。现在捉来了敌人的大头目,难得欺负一下散散心。幸亏还是女人,倘若男子,少不得饱以老拳。

    那个女人换好了衣服,因为天生骨架纤细,穿上牛高马大的东北女子服饰后,越发显得瘦小,见她苍白的面颊因为激动和害怕微微泛出红晕,可爱地就像一个洋娃娃,心中暗暗有点喜欢,于是问道:“喂,你叫什么?”

    女子恨恨地说道:“我不告诉你,你这个恶棍。”

    我叹息地摇摇头:“唉,人恕无姓名?就是猫猫狗狗也有名字,要是你不肯说,我就叫你阿猫了?不……我看你身上毛这么多,就叫阿毛吧!”

    “你……”女子咬咬牙,“我乃是大清和硕公主爱新觉罗amp;#8226;毓敏,汉名佟毓敏。你这恶贼,不许侮辱我毛多,我西洋血统重,毛多很正常!”

    小姑娘到底没有心机,轻易地叫我套出名字。我口中念念有词:“毓敏毓敏,叫地还马马虎虎。”

    不对,毓敏不就是愚民吗?看来这干贼党,包藏祸心啊!

    我脱下外衣,佟毓敏吓了一跳,以为不慎惹怒了我,便要非礼她,吃吃惊道:“你,你想作甚?不要过来……”

    我懒得理会,在衣柜里搜罗一番,找出几件平常的男人外衣,换下保安服饰,佟毓敏这才惊魂初定,拍拍胸口。我打量她一下,觉得这女人欧化的面貌还是太过于引人注目,于是在她头上套了一个带耳朵的棉帽,又把墨镜摘下来戴在她脸上,如此遮住了近一半面颊。

    我满意地点点头,拽着佟毓敏往外走,这里迟早会被马大佬他们找到的。佟毓敏一边小声嘟囔,一边偷偷摸摸拣走一团毛线,暗地里打了许多个奇怪的结,不时扔在地上。我暗暗好笑,这个女子虽然看似柔弱,但是性格比我想象地坚韧多了,费尽心机想从我手里逃出去,那这些毛线结指引她的手下过来。我看在眼里,只是并不点破,因为我还需要依靠他们来误导敌人!

    我在沈阳城里转了一圈,到了晚上,找到一家廉价招待所,以夫妻名义登记一个房间,然后把佟毓敏捆在里面出去,回来时候带给她几个馒头吃,佟毓敏大发小姐脾气:“我乃是堂堂的公主,怎么能吃平民的这种粗糙的食物?”

    我啃了一个馒头,含含糊糊说道:“省省你的公主招牌吧,都什么时候了。你公主,我还王爷呢?”

    佟毓敏饶有兴趣,问道:“你是哪个王系,快说出来听听。”

    “大明,肃王系。”

    佟毓敏脸色大变,叫嚣道:“你这个恶贼,迟早我的久迩宫他们会找到,将你衣服剥光吊在雪地里,让你求生不能,求死不行。”

    我嘿嘿奸笑,从口袋里摸出一串毛线结,问道:“是这些吗?我出去之后好辛苦才搜集拢,到处撒了一波,现在那个久迩宫怕是被引到朝鲜去了吧!哈哈!”

    佟毓敏脸色立时变得好难看,倒头睡觉,不理睬我。

    这一整夜,我都听到叽里咕噜的怪叫,谁叫我们的公主不吃饭呢?半夜里她忽然悄悄起来,向我身边摸过来,估计便是在找吃剩的几个馒头。但是那只手却摸到我的脸上,温柔似情人的手,我心中暗自奇怪,莫非这女子发花痴了。她缓缓凑近身,搂住我的身子,在我耳边低沉而亲切地呼唤:“我,来了,我的王爷……”

    我陡然一怔,如遇鬼魅!

    我张开眼睛,猛然推开女人,冷冷警告:“你少犯贱,老子可不吃这套,资产阶级的糖衣炮弹,对我这个身经百战的无产阶级战士是没用的!”

    女人让我推开时,轻轻啊地一叹,滚到床尾。她单手撑起上半身,娇躯横卧床头,双腿微微并拢合曲,弯成一个优美的姿势。原本佟毓敏唯恐我兽性大发非礼她,连衣服也不敢脱就和衣睡觉,然而此刻一双纤长的美腿尽数露在我眼里,仅在女人私隐处着了西洋小小的黑色花边镂空亵裤,被那件偌大的衬衫下摆垂下遮住一半。想不到这个小小的女人,双腿倒是非常优美,看来身材与身高无关。胸口纽扣自然早已开启,垂下一角,里面脱兔微微颤动,若隐若现,更是诱人。远处***透过窗户投进来,映在女子中西合璧的面颊上,泛起一层玫瑰色的晕红,眼波流转,释放无尽蕴含春药的秋波。

    我的呼吸渐渐急促起来,这几天连续不断处于高度危险紧张的状态下,身体积累了不少压力,一直没有宣泄通衢,此刻看到这番美景,终于受不了压上去,把佟毓敏推倒,按住她的双手。女人一声低低的惊呼,眼媚如丝,轻启薄薄的嘴唇:“王爷,不要这么粗暴嘛……奴家是不会反抗的!”

    我眼睛倏然一亮,瑟瑟打了寒颤,立时理智回归,慌忙推开女人,险些就中了媚惑,里面一定深藏可怕的奸计,好险!

    女人又娇声呼唤:“王爷啊……”

    真是媚地浸心,骚地入骨。

    我皱起眉头,白天竟是我调戏佟毓敏,晚上反被调戏。这个原先胆小刚强的女子,怎么立即就变成风骚的贱货,变脸好快,我说道:“佟毓敏,你中邪了!”

    女人咯咯娇笑:“错矣,我不是佟毓敏,我是佟毓灵,佟毓敏的姐姐!”

    我一呆,怎么连名字也换掉了?好像有鬼俯身,变成另外一个人了,顿时感到毛骨悚然!我抖抖身子,想起林白水曾经说过,据说有的人精神分裂,就会产生不同的人格,莫非就是这种情况?

    我不悦地叫道:“你发什么疯!给我穿好衣服。”

    佟毓灵噗哧一笑:“果真是马历城重视的男人,不受色诱,定力惊人!我这招百战百胜,很少有男人可以把持住!”

    我喝道:“到底有什么阴谋?老老实实说出来,不然,别老子我不客气!将你衣服剥光,扔到雪地里,和雪人去亲热吧!”

    “好也!”

    佟毓灵媚然一笑,收敛魅力,正色道:“我要和你商议,我们合作的事宜!”

    我不屑地说道:“合作?你有什么资格,你现在人在我手上,生杀予夺,尽归我手!”

    佟毓灵说道:“正是如此,所以我们才有合作的必要。我且猜度一下,你为何挟持我们姐妹?逃命?非也,以阁下的手段,纵然千军万马也是从容出走。那……是为了什么呢?答案只有一个,为了你的妻子!”

    我脸色变了变,佟毓灵继续说道:“你也看出了,马历城其实十分顾忌我们姐妹,所以你便捉了我们为人质,日后好换回妻子。只是你有没有想过,以你的单枪匹马,何以对抗马历城。你可知,马历城的实力有多大?”

    我老老实实回答:“不清楚。”

    佟毓灵说道:“那我便告诉你,马历城其实是东北黑社会老大,势力遍布东三省、苏俄远东、蒙古、南朝鲜以及日本,底下成员不计其数!”

    我冷笑道:“你莫不是吹牛?单说东北也罢了,他还有本事渗透到外国去?吹牛也要打个草稿。”

    佟毓灵摇摇头说道:“这是事实!以马历城一人而言,当然不能创造如此基业,这乃是马家三代人六十多年的努力。早在张作霖时代,马家便以盗墓起家,后来日本人打进来,又投靠了日本人,后来气焰才有所收敛,只在暗地里偷偷地埋伏隐匿。但是这几年,马家突然分裂,分别成立了以马历城和马金城为核心的两个集团。马金城你也见过,而马历城主要势力都在外国,一时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听说还险些丧命,若不是你去救援,恐怕现在就不会惹出这么多事端了!”

    其实我心里老早在暗暗懊悔,我的心情,就像陈赓救了蒋介石一般痛苦啊!

    我问道:“那你们是什么人?我看样子是流落海外的满清皇室后裔?为何居然跑回来和马家合作?还想作皇帝?”

    佟毓灵叹气道:“时移事异,我们爱新觉罗家也不是这么蠢的,我们既无兵又无民心,哪有能耐复辟?我先祖其实是醇亲王一系,辛亥叛乱,袁逆世凯将我们驱逐下皇位,除了皇上(指溥仪)留在宫中,部分宗室遍逃到了美国,组成清遗会,期待日后能够复辟!当年张勋进京我们欢呼雀跃,满洲国成立弹冠相庆,但是皇上居然捧回了日本人的三大神器,丢弃祖宗,便叫我们破口大骂。我们从此心灰意冷,也不再指望复辟!”

    我摇摇头,这帮遗老遗少,纯粹痴心妄想。有溥仪这种国民大奸贼,才搞得中国动乱无常,幸好没有留下子嗣,不然又被一批愚民遗民,捧来做皇帝了!佟毓敏居然还自称满清皇室后裔,据我所知,正牌的现在大都呆在北京。佟毓敏这个公主招牌,看上去金灿灿,谁知道里面是不是铜呢?九成九是一个远到连可以忽略不计的宗室,现在这社会,正宗的宗室启功改姓启了,冒牌的倒姓爱新觉罗了。

    此刻佟毓灵露出尴尬地神色,说道:“移到美国的那批宗室,本事没什么,花钱却个个好手,抽鸦片,玩女人,二十尺的游艇非要买三十尺的。结果不出几十年,便将那价值不下几十亿的资产败个精光,留到我手里,没剩下多少钱了!”

    方才一直在听佟毓灵胡说八道,满口封建君王,什么皇帝,辛亥革命也成了叛乱,本想破口大骂,但是听到这里,我不禁哈哈大笑,虽说皇朝末期普遍衰败,但是像满清皇室之流无骨气之极的家伙,数尽中国历史五千年也是极为罕见!譬如南明唐王桂王兄弟被俘,宁死不屈,绝食而亡。而满清的那些皇室贵族们,腐朽之极,为了自己,不惜出卖国家民族利益,于是就有了伪满洲国、川岛芳子等。

    佟毓灵越发尴尬,妖媚的神情转而不好意思的脸红,慢慢说道:“因为实在没有钱了,连起码的排场也不能维持,在美国一直被侨界视为笑柄,无奈之极,家中的长老们终于决定,动用传说中——太祖龙脉宝藏!”

    “龙脉宝藏?”

    我嗤之以鼻,冷笑一声,忍不住大加讽刺:“所谓龙脉,也不见得能保佑你们爱新觉罗氏坐稳龙庭,凡子孙后代,不是卖祖求荣,断子绝孙的;就是远遁异域,混迹人生的!”

    佟毓灵恼火之极,叫骂道:“你们明室不一样也是完蛋了吗?”

    我摇摇头叹道:“明室的子孙,毅宗、唐王、桂王都是自杀殉国,比你们这些苟活的爱新觉罗氏有尊严多了!你举举例子看,爱新觉罗家可否有自裁殉国者?”

    佟毓灵哼的一下:“你是存心和我抬杠是了吧!不要忘记,你的妻子还在马历城手中,倘若要回来,还需得我帮助。”

    我哈哈大笑:“马历城为人我了解,断然不会妄自伤害人质,更何况我有你作质在手,可与马历城合作交换。纵然实在不可以,大不了我投降马历城算了。也省的和你们这些夸夸其谈的家伙合作的为妙!所以反而是你需要我的帮助!”

    佟毓灵让我重重一击,颓然举白旗,垂头丧气地说道:“我投降,算我求你,可以吗?”

    她哀求说道。

    我为人争强好胜,赢了这一把,明知佟毓灵施展哀婉政策,但在心中也是不禁洋洋得意,说道:“好了。现在你就把什么龙脉宝藏事情细细说出来,或许我可以考虑与你合作!”

    佟毓灵点点头,徐徐说道:“当年我大清一路顺利地入关的时候,八旗军不过老少全部加起来也不过二十万,即使算了吴三桂的人马,亦是感觉难以统治中原大地。当时就在八旗内部产生了争议,有的说有蒙古前车之鉴,即使武力像蒙古骑兵那么强大,总有一天也会被赶出中原,所以还不如抢掠一番,退回关外,继续做他们的东北王。有的说,这中原的花花江山不要白不要,八旗的子弟享受过了中原的奢华生活,退回关外还能习惯吗?争论不休,最后摄政王多尔衮拍板决定,一方面继续派兵攻打李闯和南明残余势力,一面到处搜刮金银财宝,运到关外秘密埋藏!”

    听到这段历史甚是叫人奇怪。南宋说是弱小,但是也抵抗了打遍天下无敌蒙古骑兵四十多年,而且击毙蒙古大汗蒙哥,后来不过八十年,大明便崛起。而满清入关时,即使力量最强大的时候,明朝也力量百倍于其,但是人心不齐,竟然叫满清八旗一一击破!真是世间无英雄,遂使竖子成名!

    佟毓灵继续说道:“当年击败李闯,攻入北京城的时候,发现了大量李闯来不及带走的金银。李闯入京时,大肆搜刮,光是内库就搜出了两千万两白银,加上其他大臣的财产,不下五千万两。而八旗亦在山东、河北、山西,加紧搜刮,总共收拢的金银财宝,折合白银不下一亿两,分作十二批,每批一百辆四马大车,运抵关外某个秘密的地方埋藏!多尔衮言,这些金银财宝是大清立国之本,非到要紧关头,不得使用。这个秘密一直皇帝传给太子,可惜后来子孙不孝,渐渐淡忘了这个秘密。直到慈禧太后时期,内忧外患,急需银子,才记起这个秘密,但是几乎已经失传,连埋藏的地点都遗忘了,不得不派人重新找寻。花了几十年,终于得到了这个关键线索,可惜那时候大清国已经覆灭,天下改朝换代了!当年去找寻宝藏的人,正是我的祖父,他说道:这般财宝,乃是我大清辛苦搜集而来,断不可给民贼得之!于是远赴异域,组建清遗会守住这个秘密!”

    我冷笑道:“这些财宝,本不是你们爱新觉罗家的,而是抢掠天下人得来的。天下人的财宝,自然是天下人,而非你们一家一姓的。好一个强盗,抢了别人的东西,居然振振有词说是自己的!”

    佟毓灵对我怒目而视,但是没有反驳,一来事实,二来反驳没有好处。

    我问道:“假若你们是来寻找宝藏,但是怎么和马家扯上关系了?那久迩宫又是怎么回事?你怎么拜托他来取得玉扳指?”

    佟毓灵说道:“那得从宪宗皇帝说起了。自从宪宗皇帝建立了(伪)满洲国,我们顿时欢呼雀跃,大清复兴有望。我祖父急忙从美国返回国内,想组织人马发掘宝藏,借助太祖的财宝来重振大清。更重要的是,传说在龙脉宝藏里,埋藏了一个太祖无敌于天下的秘密。这是从草原霸主成吉思汗那里得到的力量!”

    我心神一凛,莫非又是幽浮游灵?

    佟灵敏叹道:“但是我们没有想到,宪宗皇帝其实只是一个傀儡,真正的大权全部掌握在日本人手里。我祖父把宝藏的事情告诉了宪宗皇帝,但是却不慎被泄漏,引起了日本人的垂涎觊觎。他们想方设法从我祖父口中得到的这个秘密,但是我祖父怎么也不肯说,最终惨遭暗杀害!我们又失去了龙脉宝藏的秘密!听说后来日本的关东军在败亡之际,曾经组织探险队找寻。可是一直杳无音讯,想来任务失败,统统死翘翘了,幸好!呵呵!”

    佟灵敏顿了顿说道:“大概半年前,日本的久迩宫家族突然来联系我们,说有了太祖龙脉宝藏的线索,我们大喜,虽然断绝了复兴大清的念头,但是至少可以摆脱眼下穷困潦倒的境况。唉,说到底,我们人才日渐凋零,到了这一代,便只得让我这个小姑娘主持大局,若不是还有一些忠心的包衣相助,恐怕我连来到中国都困难。接下来的事情你也大概知道,久迩宫家族通过一个名叫郭小驷的人,得知之前日本人为了找寻太祖龙脉宝藏而搜集的资料黑色笔记本又重现人间,他们相当设法夺了半本,研究之后,晓得需要和孝公主的扳指,就和你发生争夺。扳指日本人虽然获得了,但是始终不知道如何利用这个玉扳指。而如何利用玉扳指的秘密,我们恰是保留了下来的!”

    我甚是好奇,问道:“什么秘密?”

    佟毓灵狡黠地笑笑:“我不会那么容易地告诉你的!”

    我觉得非常无聊,怒道:“你说就说,不说就不说。”

    佟毓灵却接下去说道:“我们原本是想借助久迩宫家族的财力,然而我们甫一与其接触,就发现——其实你也看到了,与其说是合作,还不如说一开始我们就被久迩宫家族完全控制住了。我的手下一一被清除,所以我不得不小心从事。”

    我冷笑道:“与久迩宫家族合作,几乎就是与虎谋皮。别忘了,久迩宫就是谋杀你家祖父的凶手之一!”

    佟毓灵大骇,眼睛瞪地圆圆,问道:“你说什么?”

    我也愕然,说道:“你居然不知道?”

    佟毓灵点点头,拉住我胳膊问道:“怎么回事?”

    我说道:“就在那本日本人留下的笔记里,反反复复出现久迩宫春日这个人的名字。那久迩宫明月也承认,这是他的祖父。所以我完全可以推测出,那久迩宫春日,其实是谋杀你祖父的凶手之一!”

    佟毓灵恨地咬牙切齿,恶狠狠地说道:“原来如此。难怪我就纳闷,一个日本的家族怎么知道我们满清皇室的秘密呢?原来,他竟然是当年逼迫并杀害我祖父的元凶之一!哼,幸好当初就不怎么信任他们。我们听说在东北,马家是一个很大的势力,又和我们皇室有一定联系,可以利用,于是我们便开始合作起来。只是想不到马家内部已经开始分裂,虽然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可以想象,马家的嫡长子马金城和精明的马历城发生继承冲突问题,目前斗个旗鼓相当,一时难以分胜负。”

    我疑问道:“既然马家势大人多,随便投靠任何一方不就可以了吗?反而和我这个孤身的合作?有猫腻!”

    佟毓灵苦笑:“毕竟我们势单力薄,而马家则是地头蛇。幸好两个马家人起了冲突,而你将我劫持,反而使得我脱身,不和你合作,难道还和谁?和久迩宫明月?”

    我点点头认可:“算你有脑子。也好,那你说说看,首先如何动手?”

    佟毓灵说道:“找到龙脉宝藏的关键,看来还得去外地盗墓一次。”

    我奇怪地问道:“沈阳不是你们的龙脉吗?还要去外地?”

    “沈阳只是龙兴之地,真正的龙脉,乃是会让你轻易知道。明日我们便细细商议,今晚且睡吧,王爷,需的小女子服侍吗?”

    佟毓灵又施展媚功粘过来,我冷笑一声,忽然动手将她手脚捉住,包在一捆被子像蚕蛹一样卷起来,然后于左右两脚中,脱下最臭的一只袜子,塞住她的嘴巴。

    这女人绝对有问题,我可不放心。再说,目前形式就像是在赌博,赌运道、赌手段。谁先将自己的底牌先露出来,谁就先完蛋。看佟毓灵所作所为也不像这种蠢女人,怎么如此早就把内容透露,定是有所隐瞒,不好好教训一下,岂会老实交代?这样我随便一脚就把她踢到地上,自己安安稳稳睡觉,养精蓄锐。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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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生水起(小说520)介绍:
历史,是时间的女儿蒙上了一层灰色的面纱。
元明清三代,是最接近我们时代的历史,也是中国历史上风云变幻、王朝更替最诡异的一段历史。成吉思汗突然崛起的秘密、明太祖百战得国的真相、明末天启年间北京城遭受的大灾祸、满清奴儿哈赤定都沈阳的风水,都请随着主角远赴内蒙古、穿越浙西大峡谷、探险新疆塔克拉玛干、追踪北京城地下的烈火,消灭邪恶的美日特务,一起揭开时间女儿的面纱,或丑陋、或狰狞、或华美……风生水起(小说520)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风生水起(小说520),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风生水起(小说520)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