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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千年龙王l     辽东之虎txt下载     辽东之虎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九百五十八章

    李麟今天心情很好,作为京师里面最大的纨绔。请他吃吃喝喝的人非常多,给他送礼的人也非常多。

    今天老陈福的重孙子陈峰送给李麟一把锃明瓦亮的手枪,全枪纯钢制成又经过抛光镀膜工艺。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看着就让人喜欢。

    带着陈峰骑上战马,准备到南苑的射击场练练准头。

    李枭算是一个纯粹的军人,这种基因很明显影响到了李麟。对于财货、宝石、古玩、字画一类的东西李麟非常不感冒,偏偏就是喜欢各种各样的枪械武器。

    老辣的陈家已经为了下一代布局,陈峰这家伙整天跟着李麟到处跑,小哥俩好得跟亲兄弟一样。

    每当在家里养老的老陈福看到这一幕,都是老怀大慰。

    哥俩带着四个侍卫,正在路上走着,忽然见到前面有一群人围着唧唧喳喳说个不停。

    “去看看什么事情?”陈峰回头对侍卫吩咐道。

    一个侍卫立刻打马去打听!

    “我小姑姑的药铺好像就在这条街上,现在让虎妞姐打理着,一会儿咱们去看看虎妞姐。她也喜欢玩枪,让她看看这好东西。”

    陈峰跟着李麟来过这药铺,看看情形有些担忧的说道:“看样子是你小姑姑的药铺出了事情。”

    “怎么可能?京城里面哪个不开眼的敢打我家药铺的主意,疯了不成?”李麟颇为自信,对陈峰的话一脸的不屑。

    不过打脸来的也快!侍卫催马跑了回来:“少帅,有人砸了咱家的药铺,还打了大娘子。”

    “啥!”李麟很怀疑自己听错了,这京城里面还有人敢砸李家的买卖。不但砸了买卖,还……打伤了李家的人。

    这人怕不是疯了吧!

    “笃!”李麟催马奔向前面,战马四蹄奔开,吓得路人纷纷闪避。

    好多人还想叫骂一句,不过看到穿着军装的李麟还有膘肥体壮的战马,纷纷闭上嘴。

    大明军人的地位无与伦比,普通百姓如果敢辱骂军人,会被衙门抓起来号枷。

    当然,大明也是军法森严的国度。军人如果犯法,下场有一定比号枷还要凄惨。

    这就形成了一个良好的氛围,老百姓不敢招惹军人,军人也绝对不敢肆意妄为。至今为止,军人和百姓之间相处还算是融洽。

    战马奔驰到药铺门前,没等战马停稳。李麟跳下战马,身子跟着小跑了几步才停稳。顾不得照看战马,一个健步就窜进了药铺。

    药铺里面是一片狼藉,好几个伙计倒在地上呻吟不停。掌柜的带着一个伙计,正在掐虎妞的人中。

    虎妞满脸是血昏迷不醒,不知道还以为死了。

    “大姐……!”李麟看到虎妞的样子,眼角都要瞪开。

    “少帅,你可要为我们做主啊。”掌柜的看到了李麟,立刻哭嚎着扑了过来,跪伏在李麟脚下。

    刚刚打起来的时候,这老家伙钻到柜台底下躲过一劫,身上虽然脏得不成样子,却是一点儿伤都没有。

    “谁打的?”李麟面孔已经有些扭曲。

    “不知道!一帮人操着南边儿的口音,出了门向那边去了。他们没有骑马,估计还没有走远。”掌柜的说完,指了一个方向。

    “陈峰,找辆马车送我姐去医院。”

    “你干什么去?”陈峰说完之后,才觉得这句话是标准的废话。李麟已经翻身上马,朝着掌柜的指的方向追了下去。

    “愣着干什么,还不快去保护少帅。他擦破一点儿油皮,你们就别回来了。”

    两名侍卫赶忙上马追了下去!

    郑莽一行还在大街上横晃,对于刚刚那种事情,他根本就没在意。这种事情,在福建他干得多了。

    郑家在福建,几乎就是土皇帝的存在。地方官不敢管,有些时候连袁崇焕也只能是睁一眼闭一眼。

    有了郑家势力照顾,郑莽已经习惯了横行无忌。即便这里是京城,他也认为自己能够无视一切。

    的确,郑莽有这个资格。

    他的堂兄是大帅最器重的弟子,年纪轻轻已经是鸿胪寺少卿。如果放在古代,那也是九卿之一。

    伯父郑芝龙,更是疼这个侄子疼到了骨子里。郑芝虎一辈子虽然妻妾女人无数,但留下的根苗就这一棵。

    郑芝龙对兄弟的愧疚,已经完全转移到了郑莽的头上。

    听闻身后有马蹄声响,郑莽回头看了一眼。看到是一个少年郎正骑在高头大马上面,身上穿着军装。

    不是说辽兵征兵,不满十八岁的不要么?这小子看上去,也就是十四五岁的年纪。

    “没想到,辽兵也开始招娃娃兵了。”郑莽无所谓的跟身边的手下打趣。

    “要说能打,还是咱们八闽子弟。辽兵当初,也就占了一个火器犀利而已。不信你看看,咱们福建人如果有这样的火器枪械,保准仗打得比辽兵还要漂亮。

    等少爷您再长几年,老爷定会送您去军校学习。到时候当了军官,您也拉出一支闽军来。出去打仗,肯定打得敌军落花流水。

    到时候,少爷您也能凭借军功封侯。”

    纨绔的身边从来就不缺狗腿子,郑莽只不过一句话,身边狗腿子的马屁立刻滚滚而来。

    “哈哈哈!好,到时候爷就带着你们去打仗。打胜了,你们全都当官儿。”郑莽大手一挥,仿佛已经是大将军。

    “站住!”几个人说话的工夫,那匹战马已经驰的近了。

    郑莽转过身,看到叫喊的正是刚刚那个穿着军装的少年郎。

    “干嘛!”郑莽没有说话,身边的狗腿子嚣张的嚷道。

    听到对方带着南方口音,李麟一鞭子就抽了过去。

    作为军人家庭出来的孩子,李麟还在上幼儿园的年龄,就被抱上马背由马夫牵着,骑在马上慢慢走。

    这些年骑术一丁点儿没有落下,可以说是童子功。马鞭自然玩得也是出神入化,这一鞭子抽在狗腿子的脸上,那狗腿子立刻电击一样的嚎叫起来。

    “好你个狗胆!”郑莽一下子就怒了,就算你是辽军,大狗也得看主人。

    “把他拉下来,揍得连他妈都不认识。出了事情,本少爷担着。”郑莽嚣张的一指李麟。

    毕竟是辽军的人,狗腿子们都害怕出事。刚刚还不敢动手,可得了郑莽的吩咐,一下子胆气就壮了起来。

    少爷是什么人!

    人家的堂兄如今已经贵为鸿胪寺少卿,人家的大伯是电力部长。整个大明的发电行业,都掌控在郑家人手里。

    这可是一只会下金蛋的母鸡,大明天下最有权势的家族是李家,这一点毫无疑问。可说到最为富有的家族,估计就得数郑家了。

    这帮狗腿子平日里也是郑莽拿银子喂饱了的,现在大少爷让打人,还打包票说出了事情他担着,那还犹豫个啥。

    两个黑衣大汉立刻冲了过来,拼着脸上挨了李麟一鞭子。双手抱住李麟的腿,同时伸手去扯李麟的衣服。只要借着身强力壮,使劲儿往下拉,绝对会把李麟拉到马下来。

    毕竟,李麟也不过就是一个十四岁的孩子。

    “啊!”一声惨叫,扑上去那个狗腿子发出狼一样的惨嚎。

    人们还没明白怎么回事的时候,那狗腿子已经疼得满地打滚。这时候围观的人才看清楚,一只人手已经掉到了地上。

    鲜血正顺着那狗腿子的伤口向外喷涌!

    这个少年郎出手的速度太快了,电光火石之间甚至没几个人看清楚。

    另外那个去拉马缰绳的狗腿子,甚至还没有反应过来。李麟的刀已经再次斩下来,精钢打制的马刀锋利无比,一刀挥下来狗腿子的半条胳膊掉到了地上。

    只不过眨眼的工夫,这个骑马军装少年已经斩掉了两条胳膊。

    所有人都倒吸一口凉气,这小子真够狠的。

    郑莽也被吓了一跳,一般来说他欺负人,只要报出字号,没人敢反抗。任由他的手下凌虐!

    可这一次……!

    对了!老子他娘的忘了报字号,这么重要的事情居然忘记了。

    “小子,你完蛋了。老子是水电部郑部长的侄子,当今鸿胪寺少卿郑森是我堂哥。你们上,给我把他拿下。”

    郑莽骄傲的报出了字号,在他想来。只要自己报出字号,说不定不用自己手下动手,这个小家伙就得翻身下马,直接跪在自己面前。

    道一声:“小人有罪,还请少爷大人不记小人过,饶过小人一回。”

    那些狗腿子,听到少爷报出了字号,立刻从边上的摊位上找来竹竿木棍之类的东西,准备把李麟捅下来。

    李麟手里的战刀翻飞,可竹竿木棍从四面八方捅过来。李麟身上挨了好几下,有一下捅在了肋下,疼得李麟差点儿从马上掉下来。

    眼看就要被捅下来,李麟手里战刀闪电一般的掷了出去。直直的穿透了一个狗腿子的胸膛,那狗腿子一声惨叫,嘴里有血涌出来。

    “杀人啦!”一声尖叫,围观群众立刻四散奔逃。

    这都打出火来了,万一殃及了自己那可就不好了。

    不到十秒钟,原本人山人海的看热闹人群,立刻消失不见。几乎每个门面房里面,都有几个脑袋向外探头探脑。

    没办法,看热闹是我国广大人民群众最为亲闻乐见的大众娱乐方式。

    至于临街的楼房上面,也都站满了人。甚至于墙头房顶这些地方,也有好多好事的家伙顶着寒风爬上去。

    虽然动了家伙,可老子爬到房顶上,总能无害观看了吧……!

    可很快,这些爬上来的家伙就后悔了。

    李麟抽出陈峰刚刚送给他的手枪,拔出手枪顺势在马鞍上磕开保险。对着捅自己最起劲儿的家伙就是一枪!

    “啪!”子弹正中前胸,鲜血一瞬间就喷了出来。

    手里拿着木棍竹竿的这些家伙,一下子全都傻掉了。这小子居然敢动枪,少爷报出了字号,这小子居然还敢动枪。

    李麟不管这些,甩手又是一枪。正打在另外一个拿着竹竿狗腿子的脑门儿上,直接把这狗腿子的天灵盖掀开。

    白的红的喷洒出老远,人向后躺倒在地上,脑盖在墙上撞了一下,才落到地上。大冷天的,可以看到那粘满鲜血和脑浆的脑盖骨还在冒着热气。

    “杀人啦!”又一声凄厉的吼叫,放上顿时有七八个人窜了下来。他娘的,爬房顶上也不安全,这位小爷动枪了。

    这都多少年了,京城里面还没听说谁敢动枪的。这二位都是什么人啊!

    李麟不管这么多,手里的枪连珠炮似的对着狗腿子们一通打。他恨这些人打了虎妞,还敢对自己下手。

    这一出手,手下绝对不留情面。

    子弹不是打在前胸,就是打在脑袋上。距离很近,李麟的枪法又是下过苦功的。“咔哒”空仓挂机的声音,九发子弹打完,郑莽身边就只剩下两个能站着的狗腿子了。

    所有人都吓傻了,这位爷哪来的。当街这样下杀手,一口气干掉了九个人。这在大明还是开天辟地头一遭!

    门面房里面探出来的脑袋,全都不见了。刚刚还人满为患的楼房里面,现在也是空空荡荡。

    这么多年了,街头斗殴就没有敢动枪的。

    大明如今对枪支把控极其严格,无证拥有枪支都是大罪。更何况,敢当街开枪杀人。

    后面那两个侍卫终于赶到了,刚刚他们听到枪声,汗毛都已经竖了起来。万一少帅受了伤,那可不是死一个两个人能完的事情。

    就在他们即将赶到李麟身边的时候,一幕让他们魂飞天外的景象发生了。郑莽也从怀里掏出一支左轮手枪!

    左轮手枪这东西,作为最可靠的手枪,在国外已经烂了大街。国内的纨绔,大多也弄了一把防身。

    当然,能够称为纨绔的。自然会一并弄到持枪证!

    “敢动枪,老子也有!”郑森一声吼,左轮手枪已经指向了李麟。

    “咔哒!”郑森扣动了扳机,枪却没有响。

    “操!臭子儿!”郑森气得差点没被气死,自己摆了一个巨装x的造型,居然是个臭子儿。

    不过左轮手枪有一点好处,那就是遇到臭子不用做任何处置,只要继续扣动扳机击发下一发就好。

    “啪!”

    这一次,不是臭子儿。

第九百五十九章

    京城出了大事情,结结实实的大事情。少帅居然被当街枪击,这一下事情闹大了。

    张煌言还是第一次来郑芝龙家,一进门就被巨大的水晶吊灯震撼到了。地上铺着波斯地毯,一脚踩上去长长的绒毛可以盖过脚面。

    屋里的家具,哪怕只是一个花架,不是紫檀的就算是黄花梨的。甚至还有黑檀和极其罕见的绿檀木料!

    就连墙壁上的壁灯,都是鎏金和措金银掐丝工艺,华美得一塌糊涂。张煌言觉得,这手工的费用要比材料费贵多了。

    以前就听说过郑家富可敌国,日子过得十分奢华。现在看起来,传言不需!不过这一次,就要看郑家能不能过这一关了。

    郑芝龙坐在宽大的真皮沙发上,整块的玛瑙茶几上摆着香茗。不用喝,只看那金黄色的茶汤和浓浓的茶香就知道是好东西。

    “首辅大人,今天怎么有工夫来老夫这里坐坐。来来来,正宗武夷山大红袍,尝尝!”郑芝龙笑眯眯的,好像一尊弥勒佛。

    “呵呵!郑大人好兴致。”张煌言看着郑芝龙,心想这货是装傻,还是真的一无所知?不管怎样,一会儿自己把此来目的说出来,估计这位郑大人哭都哭不出来。

    张煌言很想看看,接下来郑芝龙的表情。

    在沙发上坐定,接过郑芝龙递过来的茶汤喝了一口。的确不错,是个好东西。

    “怎么样,不错吧!”郑芝龙很是显摆。

    “茶汤不错,不过老夫今天来是有事情。不知道令侄是不是在府里面?”张煌言放下青瓷茶盏,盯着郑芝龙的眼睛看。

    被老狐狸盯着,任谁都不会觉得舒服,哪怕对方也是一只老狐狸。

    “郑莽?这孩子从小没了爹,又在福建待得时间长了,老夫疏于管教。是不是这孩子闯下什么祸事来?

    张首辅您请放心,等他回来老夫会亲自打他一顿,然后给予对方足够的赔偿。”能让张煌言亲自来问罪,看起来麻烦不小。

    不过郑芝龙不太在乎,毕竟这是在大明。讲究人情的社会,谁也不想把事情做绝了,谁都有走窄了的时候,谁求不着谁啊!

    再说,郑家在大明也不是普通人家。混了一辈子,郑芝龙觉得自己这张老脸还是有几分薄面。

    退一万步,就算是不给自己面子。儿子郑森的面子,还是有一些的。毕竟,他可是大帅唯一的弟子。

    “郑大人,这件事情恐怕不是赔礼就能过去的。你可曾听说,今天在街上有人打砸了大帅亲妹妹的药铺,而且还当街开枪打伤少帅。”

    通过郑芝龙的口气,张煌言就知道他还不知道这件事情。

    郑芝龙的表情精彩极了,先是木雕泥塑一样的愣着,紧接着脸上的肌肉剧烈抽搐。在然后,双眼一翻向后仰倒。

    “大人!大人!”身旁的官家,立刻扑过来,用手指掐着郑芝龙的人中。

    “哎呦……!”过了两三分钟,郑芝龙才行传过来。

    “张大人,你不要告诉我这件事情是那孽畜做下的。”饶是饱经风雨,郑芝龙说出来的话里面仍旧带着颤音。

    “正是郑莽所为,大帅极度震怒。老夫不想朝廷过于动荡,所以请命而来。不然,来的应该是敖沧海。

    目下,敖爷可能已经将队伍集合完毕。如果他冲进这里,跟狼进了羊圈没区别。你知道的,敖爷久经战阵杀心很重。”

    张煌言说完,郑芝龙觉得眼前一黑。差点儿又昏过去!

    敖爷对少帅李麟,那是疼到了骨子里面。如果真是那家伙来了,那郑家跟抄家也没啥区别了。

    别看郑家看着财雄势大,而且位高权重。

    在那些当兵的眼里,他们啥都不是。李枭吹口气,就能把偌大的郑家吹成飞灰。

    “少帅没事吧!”郑芝龙颤声问道。

    “令侄开枪的时候,护卫拼死挡了这一枪。子弹穿过护卫的身体,擦伤了少帅的胳膊。现在正在陆军总医院治疗!

    医生说只要不患败血症,就不会有事情。大帅如今也在陆军总医院,老夫刚刚从那里赶过来。”

    李麟没受太重的伤,这对郑芝龙来说是标准的好消息。

    “郑二,那孽畜在哪里?赶快给我抓过来。”郑芝龙手指颤抖的指着管家。

    “老爷!小的正想回话,今天少爷回来取了一些细软就出去了。说是要乘飞艇回福建,那时候老爷您正在沐浴,小人就想着等一会儿跟您说。

    这事情一多,小人就给忘了,想着晚膳时候回您。”管家郑二也是浑身哆嗦,他哪里知道那位混世魔王居然闯出这么大的祸事来。

    那可是少帅,身份跟皇太子也差不了多少。现在居然被人当街开枪打伤,还他娘的砸了大帅亲妹妹的药铺。

    这是要作死啊!

    “快去给老夫抓回来,立刻给芝豹发电报,只要这小子一落地,立刻押解回京。”郑芝龙气急败坏的吼到。

    “诺!”管家郑二应了一声诺,赶忙一溜小跑的出去发电报去了。这事情,绝对耽搁不得,否则郑家有灭顶之灾。

    “其实,老夫说的还只是小事儿。”看到郑芝龙这样,张煌言也看出来他不是装的。

    只要不是有心布置的就好,张煌言最怕的就是郑家生出了要与李枭分庭抗礼的心思。

    福建山高路远,又多是山区交通不便利。郑家如果真要在福建搞事情,还真是一个大麻烦。

    大明正是高速发展的时候,华夏民族也处在历史上最为有利的地位上。这个时候,可千万不能出内乱。

    郑芝龙听到张煌言的话,脑袋立刻有炸裂的感觉。小事儿?打伤少帅这还是小事儿?那他娘的什么才叫是大事儿?

    “这孽畜还做出什么事情来?”问出这话的时候,郑芝龙口气里面充满了绝望。

    “令侄打砸药铺的时候,还打伤了李虎之女虎妞。现在,虎妞还躺在陆军医院里面昏迷不醒。

    郑大人知道,李虎生前大帅就最为疼爱这个侄女。李虎身死之后,大帅更是把这孩子宠到了骨子里面。

    现在……!医生说脑部受到重创,病情不容乐观哦。郑大人还是赶快把令侄找出来,不然被李虎的那些部下找到了,会被直接撕成碎片。”

    “啊……!”尽管有心理准备,可郑芝龙听到这个消息,仍旧是感觉晴天霹雳一般。手捂着胸口,一口血喷了出来。

    郑家上下顿时乱成了一团,张煌言看到郑芝龙吐血也有些慌。可不能让老家伙就这么死了,他必须要把郑莽交出来才行。

    不然,整个郑家会遭受灭顶之灾。

    不过看眼前的情势,郑芝龙也得送陆军总医院才行。

    郑家如今已经没了主事的人,郑芝龙的几个老婆,只知道围着气若游丝的郑芝龙哭。

    “别哭了!”张煌言一声厉喝。

    大厅里面的郑家人全都愣住,直勾勾的看着张煌言,没一个人敢说话。

    “你!让人赶快准备马车,将你家老爷送到陆军总医院去,救人要紧现在一刻值千金。”张煌言不认得郑府里面的人,不过他认得刚刚拍完电报回来的郑二。

    “哦!哦!备车,快这些备车。老爷有个什么三长两短,你们这些夯货全都陪葬。”郑二吼了一嗓子,慌乱的郑家人这才想起来备车。

    然后一群人簇拥着,将郑芝龙抬进马车里面,向陆军总医院疾驰而去。

    张煌言回到了陆军总医院,这个时候陆军总医院里面里里外外都是大兵,一个个荷枪实弹的。楼顶的高处,甚至有人架起了机枪。

    在陆军总医院门口,张煌言看到了刚刚装备给一师的两辆坦克和几辆装甲车。

    李枭脸色铁青的守在病房外面,里面汤若望正在亲自给虎妞诊治。李麟肩膀上打着绷带,坐在李枭身边。

    “大帅!”张煌言看到李枭的表情,就知道李枭现在的心情已经恶劣到了极点。

    “人呢?”闭目养神的李枭眼睛都没睁开。

    “听说乘坐飞艇向福建逃窜了,臣已经派人去追。郑芝龙也电告了郑芝豹,只要人落地立刻锁拿送回京城。”

    “跑了?”李枭睁开眼睛,一瞬间张煌言看到了一抹凶光。

    “天网恢恢,他跑不掉的。郑芝龙完全不知情,老夫告诉他这些事情之后。郑芝龙被气得吐血,如今已经被送到这里急救。”

    “哦!郑老没什么危险吧。”李枭皱着眉头问道。

    “还不知道,人送过来之后老夫便过来,医生正在检查。”

    “嗯!知道了。”李枭说完之后,继续闭目养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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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莽乘坐在飞艇上面,心好像小鹿一样乱蹦。

    当那侍卫喊了声少帅之后,他就知道今天的事情大条了。虽然不认识李麟,不过作为高官之后,郑莽也知道少帅意味着什么。

    回到郑家之后,郑莽匆忙收拾了一些细软。靠着家里的关系,搭上了这艘邮递飞艇。

    直到上了飞艇,慌得一逼的郑莽,这才算是稍稍放下心来。

    “现在到了哪里?”郑莽看着下面不断起伏的山峦问道。

    “现在……!快到即墨了吧。”领航员看了一眼时钟,又看了一眼地图回答这位衙内。

    “在即墨停一下,我要下去。”郑莽想了一下,对着领航员吩咐道。

    “少爷,我们是要直飞福建的。这要在即墨降落……!”领航员有些为难,在即墨降落的话倒是没有多大的困难,不过会浪费一些时间。

    整天乘坐飞艇,早就腻歪透了。整个机组,都想着赶快飞到目的地,然后就可以迎来长达三天的假期。

    “让你降你就降,啰嗦什么?”郑莽不耐烦的随手扔过去一小袋子银币。

    领航员虽然被怼得不爽,可结果银币之后,不爽立刻就消失了。

    一小袋子银币入手很沉,怕是要有个三五十枚。到底是郑家的少爷,就是有钱。

    看在钱的面子上,被怼根本就不算什么,至于降落多浪费一些时间,那就更加不算什么。

    飞艇降落场只不过是一片平整的水泥地面而已,并不占多大的地方。

    黄昏中,飞艇开始降落。在夕阳下,巨大的飞艇气囊完全遮蔽了阳光。

    郑莽和狗腿子就在阴影下,走下了飞艇。

    寒风吹得飞艇降落场周边的草地,卷起干枯的草屑满天飞。两个人下了飞艇之后,飞艇立刻升空飞走了。

    这艘飞艇是直飞福建的,按照道理根本不可以在这里降落。

    “少爷!咱们不是要回福建吗?怎么在这里下飞艇?”狗腿子站在中间,傻愣愣的看着远处正在驰过来的马车。

    “笨蛋!这时候回福建,三叔会立刻让人把我绑了送回京城。就咱们干下的那些事情,咱们还想活?”

    “那怎么办啊少爷!”狗腿子早就成了惊弓之鸟,听到郑莽这么说,立刻四下寻摸,看哪个人都像是追兵。

    “这里是即墨,咱们雇一辆马车。然后到码头,想办法雇一艘船。

    郑家在倭国有很多朋友,咱们先到倭国躲上一阵子。然后……然后等过了风声,咱们再找好地方。

    放心,只要有少爷在,就饿不着你。呵呵!”郑莽深为自己的算计得意了一小下。

    “那要不要小的去联络,咱们郑家的即墨的人。”即墨是海港重镇,这种地方当然有郑家人在这里办事。

    “你疯了,咱们现在最重要的就是隐匿行踪。你去雇一辆马车,看看附近有没有小码头什么的。即墨距离倭国并不太远,顾一艘大点的渔船,就能到倭国去。

    只要到了倭国,咱们就算是逃出生天。”郑家与倭国关系匪浅,郑森就是生在倭国。

    郑莽这小家伙,从小也是生在倭国,直长到八岁郑芝豹殒命才回到福建。他的一口倭国话,说得比郑森还要流利。

    自己这次出走带出了大笔的金银,在倭国可以花用好些日子。等风头过去了,再想想今后要去哪儿。

第九百六十章

    “少爷!您这次闯下的货可够大的,老爷那边儿……!”狗腿子到底是郑家的家生子,觉得自己的根在郑家,现在要离开郑家他的心空落落的。

    “你还管那么多?殴打大帅的侄女,你也是有份儿的。如果被抓回去,按照大帅那个脾气,你会被千刀万剐。

    那可是手上有百万人命的人,你在他眼睛里面,连只蚂蚁都算不上。

    趁你还有命,赶紧逃吧。还管大伯的事情!你配么?”郑莽对狗腿子嗤之以鼻极度的不屑。

    狗腿子低下了头,他是郑家奴才。从一生下就是奴才,主子说让干什么,那他就得干什么,没办法。谁让人家是主子,自己是奴才呢。

    作为家生子,他已经被侮辱习惯了。尤其是郑莽这位,从小就骄横跋扈的主子。

    看到狗腿子有些落寞,郑莽没有丝毫感觉。狗腿子就是狗腿子,主子就是主子。

    不过到底是大户人家混过来的,打一巴掌给个甜枣这样的事情他还是从小耳读目染的。毕竟,今后很长一段时间,他身边就只有这么一位狗腿子。如果连他也没了,以自己的生存能力,估计活不了多长时间。

    “其实你也不用担心,郑家不会有事的。你也知道的,我大伯现在是部长,我堂兄又是鸿胪寺少卿。

    我们郑家在福建也是大族,你放心李枭就算是再跋扈,也不敢动大老爷的。”安慰了一下自己唯一的马仔,郑莽登上了飞艇降落场的马车。

    马车夫很明显不知道这位少爷是谁,不过看这位少爷华贵的穿着就知道一定是富家工子。

    飞艇这东西,可不是谁想搭乘就搭乘的。反正在飞艇降落场这些年,见到从飞艇上走下来的人都是非富即贵。

    “少爷!您要去哪里?”马车夫接过狗腿子递过来的一枚银元,立刻高兴起来,用浓重的胶南口音询问。

    “呃……!”身后没有回应,因为他们俩听不懂胶南话。

    和大明官话比起来,胶南话简直就是另外一种语言。

    “少爷,您听懂了没有。”狗腿子无奈的看着见多识广的少爷。

    很可惜,郑莽和他一样听不懂怪异的胶南话。

    不过这并不能难倒头脑机灵的郑少爷,灵机一动郑莽掏出一个小本子,拿着铅笔在上面写着码头两个字。

    小本本递到车夫眼前,没想到车夫也是一头雾水。

    郑少爷绝望了,这车夫他娘的不认识字。

    这就没办法了,要么期待他能听懂自己说的话好像有点儿难。

    “即墨!即墨!我们要去即墨。”郑莽扯着脖子吼,很可惜即便是扯着脖子吼也没办法。

    他官话说得本来就带着南方口音,现在面对的又是一个胶东口音浓重的车夫,两个人说话简直就是鸡同鸭讲。

    好在车夫虽然是个文盲,但他却并不傻。

    马车沿着道路前行,趁着落日的最后一抹余晖进了即墨城。马车停到了一处客栈门前,马车夫停下马车走了下去。

    郑莽紧紧握住手里的左轮手枪,只要这家伙有什么不对,他会立刻开枪。

    马车夫走进客栈没一会儿,一个青衣小帽的伙计跑了了出来。

    “客官,您可是要住店?”小二见到郑莽,立刻点头哈腰,脸上带着谄媚的笑。

    “你会说官话?”郑莽觉得自己好像遇到了亲人一样,恨不得跳下马车亲这小二一口。

    “做的就是客栈的营生,接待的是南北来的客商,自然是要会大明官话。”小二愣了一下,随即明白过来。

    刚刚在荒郊野外的,被一个听不懂说啥的家伙拉着乱跑,估计这二位已经吓得够呛。

    “客官您别在意,车老板虽然是憨了些,不过却是个良民。这里已经是即墨城里,您大可放心安全。

    小店儿的东家在这里开店,也有百十个年头。算是这即墨城里数一数二的老店,上房收拾得干净,饭菜也说得过去。肯定让您住得舒坦!”

    店小二上来就套词,显得极其热情。

    “小哥儿,给你一枚银元。带我们去码头,我们有急事要去朝鲜。”郑莽非常机灵,他知道今天晚上飞艇就会降落在福州。

    到了福州,叔叔郑芝豹也肯定收到了电报。

    如果知道自己半路在即墨下了飞艇,京城一封电报过来,即墨的官差就会出动捉拿自己。现在最为重要的就是,尽快出海。无论是哪里,只要到了海上就能躲过追捕。

    茫茫大海,想要找到一艘船,那太难了。

    现在的大明海军,其实在大明海域没啥存在感。即墨这样的地方,也只有几艘小艇而已。

    只有旅顺军港里面,才有几艘铁甲舰镇场子。他们最大的任务,就是为大明海军培养合格的水兵和军官。

    这得益于大明超强的国力,在大明海域,根本没有任何能与大明抗衡的海上力量。

    “去朝鲜啊!现在可是冬天,海上风浪很大。恐怕这个时候,没什么人愿意出海的。”店小二有些为难,看着一枚银币却拿不到手里,心痒痒的。

    毕竟,一次肯出手打赏一枚银币的豪客在即墨这样的地方并不多见。

    “小哥儿,帮忙想想办法。”狗腿子拉过小二的手,那一枚银币塞进他的手里。

    “哦!对了,我想起来了。我们店里住着几个倭国人,听他们舌人说,最近好像就要回倭国去。如果您能跟他们商量好,估计可以乘他们的船去朝鲜。”

    有钱果然好办事儿,手上多了一枚银元,店小二脑子立刻活络了起来。

    很快,手上又多了一枚银元。

    “带我们去见那些倭国人,只要你帮着我们促成此事,事成之后还有一枚银元的赏赐。”

    “哎呦!小人怎么敢当客官您这样的赏。”店小二欣喜若狂,嘴上虽然这么说,可手却很诚实的将银币揣进怀里。

    “客官您请!”店小二赶忙把郑莽迎下了马车,带着郑莽和狗腿子走进了店里面。

    七拐八绕的来到一处院落,店小二指着那扇月亮门道:“客官,到了,那里就是倭国人的院子。”

第九百六十一章

    郑莽几乎要乐得鼻涕冒泡,要睡觉就有人递枕头!

    本来就是想去倭国,取道朝鲜不过就是一个借口而已。老子又不懂朝鲜话,去了朝鲜连话都听不明白。整个人就像是秃子头上的虱子,那还不是一逮一个准儿?

    刚刚开始逃亡,郑莽就把自己的聪明才智发挥得淋漓尽致。并且在脑子里面,给自己规划出了一条妥妥的逃亡路线。

    首先就是要到倭国!

    倭国这地方四面环海,即便是有人想要逮他,也没办法把整个倭国的港口都控制住。实在是港口太多,有些位置还比较偏远,即便是快马传递消息也来不及。

    只要到了倭国,换上倭国人的衣服。依仗自己倭国话说得十分流利的关系,混个倭国商人的身份。

    然后乘船跟着倭国商队,以倭国人的身份去夷洲,又或者是南海上的爪哇国之类的地方。这些地方倭国人很多,而且好多地方消息闭塞。在那里藏身,估计躲个十年八年都不会有人找得到。

    进了月亮门,郑莽看到两个倭国人,腰里都挎着武士刀。在倭国生活多年,郑莽当然知道,这所谓的武士刀实际上叫做肋插。算是小一号的武士刀!

    被大明喂猪一样饲养多年,倭国全国上下都以做生意为荣。武士道已经不是武士们最求的目标,金钱才是这些倭国武士们向往的。

    以前每个武士都手持武士刀,一是为了自保,二是为了彰显武士身份。在幕府时代,武士是一个非常荣耀的职业。

    现在经常环境大为改观,整个东北亚都是大明海军游曳的地盘。海盗这种职业,已经销声匿迹。

    出海的人,再也不用武器来保护自己。再说,现在武器已经完全进入了火器时代。还想用武士刀来保护自己,完全就是待宰羔羊一样的存在。

    所以,现在倭国武士们出门,基本上没人带武士刀,全都是插一个肋插彰显一下身份而已。

    “你们好,我想找你们首领。”店小二还没有说话,郑莽就笑眯眯的过去用倭国话打招呼。

    这让店小二有些失望,没想到人家连倭国话都会。自己若是想从中间吃一点儿差价,那也成了奢望。

    “你是谁?”两个倭国武士警惕的看着眼前这个人。

    这家伙身上穿着貂皮大氅,背上背着一个包,手上还拎着一个包。脑袋上戴着狐狸毛的帽子,一看就知道是非富即贵的人物。

    可大明人非常自大,他们不屑于学习倭国语言。非富即贵的人物,更加不会说倭国话,他们只会等着倭国人用大明官话来与他们交谈。

    “我是有急事要去倭国的商人,我家在横滨有些生意要急着处理。请代为通传!”郑莽按照倭国人的礼貌,鞠躬致意。

    鞠躬这种事情,在倭国是常见的理解。面对不同地位的人,鞠躬的角度也不一样。这种事情,也只有倭国人,或者在倭国生活很长时间的人才会准确把握。

    普通人,根本不明白鞠躬不同角度的区别。

    例如郑莽对这两位,就是鞠躬三十度左右。这代表着自己身份尊贵,能给他们鞠躬完全是出于礼貌。

    两个人对视了一眼,均对这个很像倭国人的汉人很好奇。

    “请问先生贵姓?”其中一个倭国武士还了一礼,然后问道。

    “我姓关,单名一个贰字。”匆忙之中,郑莽把自己的姓拆开。所谓的贰,则是耳的谐音。

    对于自己的机智,郑莽甚至还小小的得意了一下。

    “关先生请稍等,我这就去禀报我家主人。”倭国武士施了一礼,然后走进了一间上房。

    很快,倭国武士带着一个穿着和服踏着木屐的家伙出来。

    “我家主人小野二郎,恭请郑先生入内。”这家伙像是管家一类的人物,对着郑莽深施一礼,然后恭恭敬敬的在前面带路。

    这店不愧是百年老店,店里面的装潢还算是不错。屋子里面,甚至还有沙发这种高档货。

    沙发前面是一张茶几,木质茶几上面摆放着一方巨大的玻璃。

    这是这几年开始流行起来的,木头桌子上放一块巨大的玻璃砖。当然,大明的顶级富豪是不用这些东西的。

    例如郑芝龙的办公室里面,沙发前面就是一整块玛瑙石制成的茶几。

    “在下小野二郎,见到关先生深感荣幸。”一个留着武士发髻,和服上绣着木槿花的小个子武士对着郑莽施礼。

    现在时代变了,大家都坐沙发。再也不用像在倭国一样,跪在地上跪坐遭罪。

    “关某也是深感荣幸!这一次来,是有事相求小野先生。”郑莽很大气的坐到了小野二郎的对面,这些年虽然恶事没少做,但上位者的气势也练出来了一些。

    “哦,不知道先生有什么事情是在下能帮忙的?”小野二郎诧异的看着眼前这个很有气度的年青人。

    不得不承认,他在大明遇见的年青人中,要数这个家伙最为有气度。

    别说他,就连他身边的那是随从好像都比自己的随从有气度。

    “家中在横滨有些生意,需要再下赶回去处理。算算时日,再下只有三天时间。听说小野先生有船,还想在近期就回倭国。

    关某特地冒昧前来,为的就是尽快赶到横滨。如果小野先生能够今天晚上就发船,再下赶急不尽。

    至于船资您大可放心,只要小野先生说个数目,再下绝对不还价。”

    “哦,横滨。那里可是……!”小野二郎有些踌躇起来。

    “再下家里有姻亲,是萨摩藩的藩臣。所以,小野先生大可放心。”

    “如此就好,既然您有这一层关系,那一切都好说。本来还想在大明多待两天,既然先生如此说,那就今天晚上开船。”小野二郎再一次打量了郑莽和狗腿子一眼,立刻应允。

    郑莽后脑勺都要乐开花了,没想到事情居然如此顺利。事实上留给他的时间并不多,电报的出现,让消息传递的速度大大加快。

    只要飞往福州的飞艇一落地,京城很快就会知道他在即墨下了飞艇。

    即墨这地方虽然还没有通电,不过这里有海军的军港。作为北方很重要的军港,这里一定会有电报机的。

    只要京城一个电报过来,即墨立刻就会展开全城大搜捕。到时候客栈码头这种地方,就是重中之重。

    “还请小野先生尽快,三天时间赶到横滨,航程很是有些吃紧。”

    “嗯!关先生请放心,本来我们也要在这一两天回倭国的。好多东西已经装到船上,这里只要收拾一下随身物品,就能够立刻开船。”小野二郎对郑莽非常恭敬,听到郑莽的要求之后,立刻就要手下人收拾东西。

    这让郑莽喜出望外,他现在最为缺少的就是时间。

    小野二郎一声令下,院子里的倭国人立刻行动起来。不得不说倭国人的执行力是杠杠的,前后不过半个时辰。

    随从们就将所有东西装上马车,管事也算好了店饭钱。在老板热情的欢送下,小野二郎和郑莽上了马车。

    马车打马扬鞭直奔码头,早就有快马飞奔到码头上。郑莽和小野二郎到了码头上船之后,锅炉的压力已经开始攀升。

    小野二郎所乘的是一艘机帆船,就是船上有船帆,却也有锅炉的一种帆船。

    这种帆船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借助一部分风力。尤其是顺风的时候,可以将航速变得很快,却还十分节省煤炭。

    整个东北亚的贸易,几乎都是由这种机帆船来完成的。

    郑莽对这种东西并不陌生,郑家就有一支百艘机帆船组成的船队。

    虽说郑家答应李枭,不再拥有海上力量。但郑家海商出身,海上船队还是有一支的。当然,李枭也不会阻止郑家参与海上贸易。

    对于大明来说,参与海上贸易的人越多越好。那样大明就会收取更加多的海关关税!

    郑莽上了机帆船,锅炉已经预热成功。在郑莽满心期盼中,机帆船长长鸣了一声汽笛。

    巨大的铁锚被绞盘收了上来,缆绳也被解开。

    机帆船缓慢的离开了码头,开向漆黑的大海。舵手看着灯塔的方向,修订了一下航线之后,机帆船顺利出港。

    就在小野二郎的机帆船离开码头后两个小时左右,大明黄岛海军基地里面好像炸了窝一样。

    士兵们整齐列队,然后乘着快艇冲向了即墨。

    很快,即墨城里的差役和治安军也行动起来。他们盘查每一处店铺,每一个人流密集的地方。

    那个收了一枚银币的车夫很快就被找到,当他战战兢兢的带着大兵来到客栈的时候。客栈老板说,他们的客人已经和倭国人走了三个多时辰。

    “他们去哪里了?”为首的军官恶狠狠的揪着小二的脖领子。

    “那位客官说是去朝鲜,小人只是拿了两枚银币,并没有敢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啊,大人饶命!大人饶命啊!”店小二吓得裤子都要尿了,就知道这钱并不好收。却没想到,居然这么不好收。

    “朝鲜……!”军官一阵的无奈,去朝鲜的话已经走了三个时辰。想要追上基本不可能,而且茫茫大海。鬼才知道,这些人究竟会去哪里。

    一桩天大的功劳,就这样从自己手指缝里面溜走,让人愤恨不已。

    看着捧着两枚银币跪倒地上,脑袋都要杵进泥里的店小二就来气。一脚把人踹趴下,大吼一声:“去码头!”

    追上追不上,也得追一下。

    这种事情,追不上是能力问题,追不追可是态度问题。当军官也是当官儿,官场上的学问一样也不少。

    夜已经很深了,冬日里的海浪有些大。虽然小野二郎的机帆船不小,但也是颠簸得厉害。

    郑莽虽然心里畅快,有一种困鸟脱笼的感觉。但,很快郑莽就陷入了另外一种痛苦之中。

    他晕船了!

    作为郑家子弟,郑爽身体里面可谓留着海商的血。

    可这位郑家子弟,这辈子几乎没怎么上过船。最长的一次航行,就是从倭国回到福州的航程。

    脑子晕乎乎的,太阳穴有些疼。

    很快,郑莽就捧着木桶呕吐起来。强劲的风浪,让他差一点儿就把胃吐出来。

    晚上刚上船吃过的一点儿东西,已经全都吐干净了。现在吐的除了苦胆,就是酸水。

    相比之下,狗腿子就要好多了。毕竟是奴才,生在海商之家,海船总是跑过几次的。这点儿风浪,还经受得住。

    不像少爷,吐成这样,简直就是海商之耻。

    不过狗腿子也只能是心里歪歪,嘴上根本不敢说。如果被郑莽知道,天知道这个暴虐的主子会不会把他扔下海去。

    郑莽运气有些不好,机帆船顺风的时候可以借助风帆的力量加快航速。可现在是冬天,被风刮得呼呼的。

    逆风行船,机帆船只能降下船帆,完全靠蒸汽机动力航行。

    虽然还在风浪中顽强行进,不过航速就不能苛求了。

    好容易盼到清晨,太阳出来。郑莽感觉自己已经快要死掉了,肚子里面空落落的,可一见到吃的,还是想吐。

    可不吃……饿肚子的滋味儿是真难受。

    狗腿子贴心的给郑莽弄来一些粥,还有海上行船人常吃的酱菜。

    白粥酱菜,这在以前会被郑莽鄙视为猪食。现在,肚子空空的郑莽也吃得十分香甜。

    吃过饭,脸色好一些。

    刚准备去舱里面睡一觉,却没想到又来了一阵大风。海面上的风浪骤然加剧,巨大的浪花直接拍到了船甲板上。

    机帆船好像打了摆子一样剧烈颠簸起来,刚刚吃过早饭的郑莽,把刚刚进肚子里面的白粥酱菜直接喷了出来。

    舱室里面酸臭味道熏得人能掉眼泪,可郑莽这时候已经顾不得形象了。抱着木桶,一个劲儿的呕吐。

    小野二郎去看了一下郑莽,对于晕船他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只能拿出船员对于晕船的绝招儿,吃一粒昏睡丸。

    所谓混水丸,其实就是一种吃了让人睡觉的药。

    果然,郑莽吃过之后很快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

第九百六十二章

    昏昏沉沉的也不知道睡了多久,郑莽醒转了过来。

    身子想动一动,却发现动不了。睁开眼睛,身子已经被绑在了一块木板上。两只手的拇指,还被一根细铁丝牢牢缠住。

    这是怎么回事儿?

    四周黑漆漆的,什么都看不清楚。想说话,嘴里却被堵住了一块破抹布。

    那抹布也不知道是干什么用的,反正在嘴里又咸又涩。郑莽努力的用舌头往外顶,却怎么也顶不出去。

    郑莽努力的挣扎,身子像鱼一样的蹦跶。可不管怎么挣扎,都动弹不了分毫。尤其是那双被铁丝缠住的拇指,只要一挣扎那细细的铁丝就会勒紧肉里面。

    皮被磨破了,手指本来就没什么肉。铁丝直接卡在骨头上,疼得郑莽脑门儿一片冷汗往外冒。

    剧痛让他放弃了挣扎,因为这种挣扎除了给他带来痛苦之外,什么结果都没有。

    郑莽是纨绔,但他并不傻。他知道这一次自己麻烦大了!

    那个小野二郎不是什么好鸟,或许那家伙也不叫小野二郎。自幼长在倭国,郑莽当然知道。倭国除了盛产武士,还盛产另外一个物种,那就是浪人。

    当年横行华夏东南的倭国人,大多是浪人。

    这些浪人是失去了土地的农民!

    拜战国那些大明们打来打去,打赢了的家伙自然是分房子分土地,呦西大大的。

    打输了的就倒了霉,家里的房子土地,甚至老婆都会被人家抢走。这些失去土地的武士,就是浪人!

    没了土地,也就没有了工作。没有了老婆和房子,也就算是破了产。

    没工作加破产,让这些浪人铤而走险。

    以前海上很乱,大家都拿着刀子到处抢。

    现在海上平静了许多,拿着刀子抢会被大明海军干掉。于是这些家伙摇身一变,搞起了国际贸易。而且从事的业务非常广泛,从人口买卖到倒腾水果,反正啥赚钱干啥。

    当然,在某些不为人知的阴暗角落里面,他们也会重操旧业,干一票杀人越货的勾当。

    每年海里的浮尸,也不都是遇难的船员。

    这个黑暗潮湿,可能还很肮脏的船舱里面,就是传说中的不为人士知的小角落。

    或许是刚给郑莽挣扎,有东西在动。不过不是人的脚步声!

    他不确定那是什么声音,不过很快他就听到“呜”“呜”的声音。好像是不远的地方,同样有一个人在挣扎。

    很快他就知道那个人为什么挣扎了,因为他听到了“吱”“吱”的叫声。一个蠕动的小东西爬到了他身上,或许是出血不止的大拇指吸引了那个小东西。

    郑莽只觉得大拇指一疼,然后他的身子就再次剧烈的挣扎起来。

    四周不断有“吱”“吱”叫的声音,也不知道这里面究竟有多少老鼠。反正郑莽觉得,有很多很多。

    老鼠不断的啃噬着他的身体,逮着个地方要一口,郑莽就会剧烈的挣扎几下。很快,郑莽的身体就被汗水湿透了。

    浑身黏糊糊的,嘴被堵住,呼吸全靠鼻子。

    他听到不远的地方有另外一个粗重的呼吸声,估计是另外一个倒霉蛋和自己一样被老鼠咬。

    郑莽惊恐极了,这样下去说不定会被老鼠活活咬死。

    他可不想成为一具被老鼠啃噬过后的骨架!

    喊!

    喊不出来!

    甚至他连挣扎的力气都没有了,眼睛一闭他准备认命了。

    胳膊,大腿,甚至是脸都被老鼠袭击。他甚至能够感觉到,这些地方在流血。

    舱门“吱呀”一声打开,一道光亮照射进来。老鼠们纷纷钻进了角落里面,瞪着黑黑的眼珠看着那几个打搅它们进餐的家伙。

    油灯照亮了小野二郎的脸,他走到郑莽身边,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郑莽。

    现在的郑莽狼狈极了,脸蛋上被老鼠要掉了一块肉,鲜血正顺着脸颊流淌。两个拇指上有两道环形伤口,伤口深可见骨。

    拿掉郑莽嘴里的抹布,小野二郎用纯正的大民官话问道:“你是谁?”

    “放了我!”郑莽一边大口喘气,一边吐出了三个字。

    小野二郎拿过手下人手里的蜡烛,手微微一倾斜,滚热的蜡油就滴在了郑莽脸蛋的伤口上。

    “啊!”郑莽立刻大声惨叫起来。

    “我问什么,你回答什么。明白么?不然,会吃苦头的。

    我以为你身上的包裹里面都是银币,那已经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却没有想到,你居然还带了一包大明金币。

    我很好奇,你到底是谁?”

    小野二郎翻看了郑莽和狗腿子身上背着的背包,只有狗腿子拎着的背包里面有两百多枚大明银币。而两个人身上背着的双肩包里面,居然全都是大明金币。

    按照大明银行给出的比值,一枚大明金币可以兑换一百枚大明银币。一般来说,都是用于大宗交易。

    平日里,百姓们很少能够接触到大明金币。

    这个家伙居然带了两包不下六百枚大明金币,自己这些人做上十年国际贸易,也赚不到这么多钱。

    小野二郎这才下到底层舱室里面,想看看被关起来的这个家伙到底是什么人。

    蜡烛的火焰距离伤口很近,郑莽闻到了自己皮肉被烧焦的味道。

    “我说!我说!我叫郑莽,我爹叫郑芝虎,我伯父是大明水电部长郑芝龙。我堂兄是鸿胪寺少卿郑森,我劝你赶紧放了我。不然……!

    被我伯父和我兄长知道了,你们这些人都要死。”郑莽觉得,只要自己报出伯父和堂兄的名头,这些倭国人自然要放了他们。

    毕竟,郑家是海盗里面的老字号。

    现如今更是洗白成了大明高官显贵,跑海的人得罪了郑家,跟进了阎王殿也差不了多少。

    果然,小野二郎脸色一变。

    如果这家伙真是郑家的人,那麻烦可就大了。毕竟,郑家曾经的整个东亚的海上霸主。

    现在虽然不是海上霸主了,可想要干掉自己这十几个人的小型海盗团伙,还是不成问题的。

    “老大!如果他真是郑家的人,那我们……!”一个手下惊恐万分,紧张的拉着小野二郎的衣服。看起来,郑家的威名还是很吓人的。

    “老大,如果把他放了,我们只会死的更惨。”另外一个穿着和服的家伙提醒。

    小野二郎不怀疑郑莽说的,他看得出来这小子嫩得很。这么小的岁数,身上却能带着这么多钱。

    肯定是大户人家离家出走的少爷!

    现在他要下一个决心,一个杀掉郑莽的决心。

    因为他清楚的知道,无论如何他都死定了。

    以郑家的人脉,想要找到他并不难。现在杀掉郑莽和放掉郑莽,很难说哪个下场会比较惨一点儿。

    反正抓了这个家伙,自己未来的下场只有惨和非常惨的区别。

    每个团伙里面都有一个狗头军师,一般这种人都能混个二当家干干。

    这个时候就要体现狗头军师的价值了!

    一个梳着武士髻的家伙走了过来,从上到下打量了一下郑莽。

    “老大!看着他细皮嫩肉的,估计说得是真话。我也听说,郑家有个纨绔子叫做郑莽。

    他是郑芝豹的儿子,因为郑芝豹死的早,所以很受郑芝龙的宠爱。在郑家备受呵护,同时也成了福州城里的一大祸害,就是不知道怎么到了即墨。”

    “我是从京城,乘着飞艇到的即墨。”郑莽听了,赶忙大声喊。他很怕小野二郎再拿蜡烛烧他!

    “很厉害嘛!能乘坐飞艇。”狗头军师笑着看了一下郑莽。

    “头子!咱们绑了他,恐怕不能在东亚混了。”

    “那我们去哪里?东南亚还是澳洲,又或者是印度人,阿拉伯人,红毛人,黄毛人的地盘?”小野二郎皱了一下眉头。

    “都不成!

    我听说大明已经有了一种叫做电报的东西,命令从京城出发,不过一刻钟时间就能传达到新家坡去。

    咱们带着他,恐怕很快就会被大明海军截获。被大明海军抓住,咱们都会死无葬身之地。”

    “那怎么办?”

    “现在我们唯一能去的地方,就是金山!”

    “金山?你是说,原先英国人的北美领地?”小野二郎疑惑的问道。

    “是!我打听到,一艘运送东南亚劳工的船穿越大洋去了北美领地。

    这些年北美领地一直都在扩张,他们在临着大洋的地方发现了金矿。据说那里的黄金储藏非常丰富,地下好像有一座金山一样。

    我们向哪个方向走都走不通了,只能横穿大洋去北美领地。

    有了这些大明金币,咱们可以买一艘更大更好的船。如果能够找到金子,那咱们就发大财了。

    反正除了北美领地,咱们走到哪里都会被大明抓到。他们郑家,如今是大明的高官显贵,可以动用大明海军力量的。

    在东亚,没人能够逃脱大明海军的追踪。”

    小野二郎知道,自己别无选择。去金山能不能找到金子另外说,反正自己能获得一个立锥之地。

    不然在东亚地面上混,估计活不过一个月。

    “把他们两个绑上石头,扔进海里去。”既然做了决定,小野二郎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把人干掉了事。

    这时候郑莽才看清楚,另外一边蠕动的,正是自己的狗腿子。这家伙显然比自己还惨,两个胳膊耷拉着,两条腿也跟面条似的。

    两只脚以奇异的姿势扭得像麻花,一看就知道这两条腿跟两条胳膊已经被人打断了。

    “不!不!别杀我,别杀我。我给你们钱,我们郑家很有钱。只要你去京师找我大伯,或者去福州找我叔父,要多少钱我给你们多少钱。

    只要你们开价,郑家绝对不还价。”郑莽听到要把自己扔到海里面去,立刻吓得魂飞天外。

    不过现在他被帮着,想要跪在地上磕头已经是不可能。

    “找你大伯?找你叔父?那我们就算拿了钱,也没命花。”狗头军师笑着用手里的刀鞘,狠狠敲在郑莽的脚踝骨上。

    “啊……!”郑莽杀猪一样的惨叫起来。

    狗头军师手中倭刀刀鞘这一抽,硬生生把郑莽的脚踝骨给打碎了。

    “不要浪费,我有个朋友在横滨专门做乞讨生意。就是弄一些残疾人,摆在街上乞讨。好心人很多,每天他们都能收到不菲的钱财。

    咱们到了金山,也可以这么干。毕竟,这是一笔长久的收入。”狗头军师笑眯眯的向小野二郎建议。

    “这能有多少钱,咱们还是斩草除根的好。”一旁的小喽啰建议。

    “呵呵!这个钱可不少,到时候你们就知道了。”

    “可是他们要是把咱们供出来怎么办,如果让大明知道了,咱们连北美领地都待不下去了。”

    “没关系!咱们挖了他们的眼睛,刺穿他们的耳膜。割掉他们的舌头,砍断双手打断双脚。

    这样就不怕他们出卖我们,另外这样还会显得比较惨一点儿,可以引得有更多同情心的人施舍。”狗头军师一脚踩在郑莽的短腿上。

    郑莽还没来得及求饶,惨叫声先吼了出来。

    “我们还可以用火烧伤他们的脸,这样看起来他们就更惨。咱么就说,他们是被大火烧成这个模样的。”一个喽啰立刻兴奋起来。

    “呵呵!你小子倒是机灵,就这么干好了。咱们赶紧到九州,加满了煤和水,咱们就去北美领地。

    把帆升起来,能省些煤就省一些。”小野二郎想着,既然要去北美领地,也就不怕他们把自己供出来。有个长久的钱粮来远还是不错的,不管在哪里都会有心善的人。

    小野二郎,狗头军师等人很快走了出去。只留下两个小喽啰,完成“改造”两个人的任务。

    “求求你们!求求你们,不要这么对我。我是郑家公子,你们要多少钱我就给你们多少钱。你去找我伯父,去找我堂兄郑森……啊……!”

    很明显,在这些浪人面前求饶是没有用的。那个趴趴鼻的浪人,手里的匕首一剜,郑莽的一个眼眶就空了。

    眼珠子落在地上,仍旧带着惊恐。

第九百六十三章

    小野二郎带着他的海盗船走了,同样也带走了郑莽。

    没人知道这艘海盗船到底去了哪里,它就像是融化在空气中一样,再也没有出现在这个世界上。

    当然,如果上面没有郑莽的话。没人会关心这艘海盗船的下落,多年以后仍旧有人贪图郑家的赏金,到处寻找这艘海盗船。

    可惜!这件事情,好像注定和诸多历史之谜一样没有任何结果。

    郑莽逃了,可郑家逃不掉。

    不过事情的发展,让李枭也有些无奈。

    郑芝龙中风了,从一个健康老人到一个瘫痪病人。只是一瞬间的事情!

    对于郑家来说,这是标准的噩耗。

    郑家没有主心骨,从福州赶来的郑芝豹除了赔罪的话之外,什么话都不会说。

    郑芝龙善谋,郑芝虎尚武。到了这位郑三爷这里,就只剩下文不成武不就。郑芝豹资质虽然平庸,但胜在有自知之明。

    这些年在福州也不出来,整天花天酒地,哪里会想到靠山会有崩塌的一天。

    郑芝豹不傻,在李枭面前痛哭流涕又是下跪又是磕头。总算过了这一关,而后就带着重礼去找刚刚回京城领受任务的满桂。

    郑芝豹知道,李枭最信任人的名单中,满桂的排名极其靠前。只要说动了满桂,不怕李枭不放过郑家。

    当然,这是远在欧洲的郑森给郑芝豹出的主意。郑森曾经和满桂学习过马术,两人关系相当融洽。

    “算了!这件事情自此作罢,只要郑家交出郑莽就可以。”满桂来了,李枭自然不能不给面子。不过首恶元凶还是要抓回来的!

    虎妞和李麟虽然伤得不重,可性质太过恶劣。李枭必须给京城所有纨绔竖立一个榜样!

    “已经撒开人去抓了!听说跑到了海上,上了一艘倭国人的船。郑家正在运用他们的影响力在抓人,只要抓住了一准给大帅您送来。”

    拿人钱财与人消灾,更何况满桂和郑森关系还算是不错。

    “跑到了海上,不会是郑家包庇他吧。”李枭有些狐疑。。

    毕竟,在大明海军纵横四海之前,郑家才是东亚的海上霸主。

    “没有的事情!我问过绿珠了,她的回答也是一样的。郑家不会为了一个纨绔子,毁了在大明的偌大的家业。

    郑芝豹人虽然平庸了一点儿,但孰轻孰重还是掂量得过来的。”

    李枭点点头,也认可了满桂的话。毕竟和郑家偌大的家业比起来,郑莽什么都不是。

    大家族为了家族利益,该牺牲的时候基本上没有任何犹豫。

    “郑芝龙这个样子,看起来不能再担任水电部长了。这个职位我会考虑其他人,毕竟这官位是大明的,不是他郑家世袭的。”

    满桂心里“咯噔”一下,谁都知道。发电这一行简直就是会下金蛋的母鸡!

    大明已经在辽河上游实验性的建起一座水坝,结果发电能力惊人。沈阳城,因为水坝的电力迅速进入了用电城市的行列。

    那里的电已经富裕到,可以在街道上每隔二十米就竖立起一座电线杆的地步。

    据说,水电部有更加宏大的远景目标。那就是将长江截断,在长江上建立一座巨大的水坝,然后用来发电。

    可以解决江南五省用电问题,江南很快就会从现在的漆黑一片,变成灯火通明的世界。

    据说在黄河上也有这个想头,奈何黄河的泥沙量太大,需要顶尖水力专家好好论证之后才能去做。

    谁都知道,这是一本万利的买卖。而且只要拿到股份,可以子子孙孙无穷无尽的吃下去。

    郑家痛失这个职位,估计会心疼的要死。郑莽这小子如果被郑家找到,一定会先被郑家族人千刀万剐。

    这话是李枭嘴里说出来的,即便是商量的语气,实际上不容置疑。

    甚至满桂怀疑,李枭的本意就是要拿走郑家在水电部的利益。

    “好了!不说这些没意思的事情,说说你的事情吧。趁着你还没喝酒!”李枭无奈的看了一眼满桂。

    满桂到京一个星期了,整天不是和老部下在一起喝酒,就是和敖爷混在一起。本来的述职也耽误了,不过李枭最近因为虎妞和李麟的事情,也没心思听满桂的述职。

    今天终于有了机会,李枭想着赶忙把事情说了。不然又要等上好几天!

    “常年在北地,好容易才回来一次。老兄弟们拉着喝酒,咋能不给面子。说吧,这一次又是什么活计。

    常年待在北地,这骨头缝都快生锈了。”满桂说完了郑家的事情,立刻故态复现。直接躺在李枭的躺椅上,掀开烟盒拿出一根雪茄扔给顺子,让顺子帮忙剪开。

    顺子结果雪茄,用雪茄剪子剪掉雪茄头,递给满桂,还点燃了一根火柴帮着满桂点着。

    “塔什干!”李枭也点了一根雪茄,抽了一口才神在在的说道。

    “终于要动手了,为祖大寿报仇么?”满桂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这些年听说准格尔蒙古在塔什干那边又开始逐渐兴盛起来。

    他们还获得了俄国人的大批军火,隐隐的已经有了蠢蠢欲动的迹象。

    虽然在中亚他们打不过大明,可是依仗现在的力量,暴揍一顿波斯人,又或者是南下灭掉阿富汗和印度的一些小邦国还是不成问题的。

    “对!我们大明的野战师张不会白死,蒙古人欠下的血债,自然要用血来偿还才行。”李枭抽了一口烟,喷出淡淡的烟雾出来。

    “哈!早就想着让这帮王八蛋付出代价,说吧怎么干。”满桂有些跃跃欲试,骑一师已经有七八年没有打过什么像样的仗了。

    直接的后果就是,满桂的手下很难被提拔。即便是提拔,也是在西域那些鸟不拉屎的地方。

    没办法的事情,大明首重军功。没有军功,咋提拔?

    现在终于有仗打了,满桂焉能不兴奋。

    “西域作战,你们骑兵有着天然的优势。飞艇是很难指望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那鬼地方总是有沙尘暴,飞艇遇到沙尘暴基本上就废了。

    你常年在北地,也知道这种事情。

    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你们一师的补给问题。”

    “补给的问题好解决,只要给我足够的马就行。骑兵嘛!在草原上作战,一个人三匹马。弹药,食水还有武器,都可以用驮马来驮行。

    牛车也要有一些,但用不了那么多。

    只要保证我一人三马,一天行军百十公里不是大问题。”满桂倒是对补给问题不太在乎。

    以大明如今的国力,组织起三万多匹战马不是太大问题。至少,格日图就会很大方的帮忙。

    “可你们是骑兵,只要敌军有一挺机枪,你们就会付出惨重代价。前些天我去看了祖宽和曹变蛟的军事演习!

    他们把坦克团训练的很好!有了装甲车这东西,坦克团还能携带一个步兵营和一个自行火炮营。

    这样一个坦克团就有了五个营!

    所以,主攻塔什干的任务就由这两个坦克团来执行。你们负责兜底,这一次不要让准格尔蒙古人走脱了一个。

    你们要越过阿尔泰山,进行大迂回作战。一路上很是艰险,我可以给你们解决四万匹战马和驮马供你们使用。

    你们绕到塔什干的后路之后,占据各个要点。

    既然不用攻坚,你们的伤亡就会小很多。”

    “主攻让坦克团来完成,两个坦克团?对付十几万蒙古骑兵?”

    “呵呵!我觉得,两个坦克团足够对付十几万蒙古骑兵。”李枭坐在沙发上,一脸的自得。

    “没有草料,我的战马可以吃草。缺少吃食,我的士兵可以勒紧腰带。没有弹药,我的士兵可以节省着用。

    你刚刚还说补给问题!

    别说从玉门关到塔什干,就算是从伊犁河谷到塔什干也有几千里路。没有油料,你让坦克团怎么行进?靠那些当兵的推还是牛拉?”

    满桂很不喜欢给别人打助攻,自己的功劳都被祖宽和曹变蛟那两个小崽子给抢了。那老子还混个毛线!

    “这件事情祖承训已经解决了,飞艇虽然不能长距离使用。但百十公里之内还是没问题的!

    可以动用货运飞艇,以一百公里为间隔建成补给点。这样,飞艇遇到沙尘暴的几率就会小上很多。

    坦克每行进一百公里,就会得到补给和维修。他们实验过了,使用这种方法坦克团每天可以行进三百公里以上。

    如果夜间继续行进的话,一天一夜行进五百公里不是太大问题。即便是在道路条件不好的地方,行驶四百公里也不是太难的事情。

    你部只需要给他们配备两个骑兵营,用来驱散小股的蒙古人游骑斥候。让他们搞不清楚,坦克到底是个啥玩意。”

    “可……!那仗都让他们打了,我玩儿什么?”满桂一激动,直接把实话说了出来。

    “又说春话了不是。你觉得,那些准格尔蒙古骑兵对阵坦克。有几成机会能活下来?

    蒙古人心眼儿直,但是他们不傻。

    面对坦克双二五速射火力攻击,蒙古骑兵在一千米距离上就会收到火力攻击。等他们冲到坦克一百米距离上的时候,怕是已经尸积如山。

    况且他们进入到十米,他们的步枪机枪还是打不穿坦克的装甲。他们肯定不能扛着大炮冲锋吧!

    就算是他们冲到坦克的面前,你觉得马刀能把坦克劈翻么?

    我倒是觉得,坦克的履带会把他们碾成肉泥。

    只要不缺心眼儿,遇到这样的打击,他们只有一条路好走。那就是逃走!

    逃跑,往哪里逃?

    波斯王已经臣服于大明,我们给了他们军火。就算是打不垮蒙古人,也绝对不会让蒙古人轻易的攻城略地。

    况且他们进入了波斯,那就算是一只脚踩进了坟墓。海军陆战队一个团,已经进驻到了慕尼黑。

    所以,他们只能向俄国方向逃窜。

    那还不是一头扎进你的怀里?到时候,你派人守住各个交通要道。架起机枪以逸待劳,那还不是捡着收人头?

    这么多年了,什么时候我让你干过吃亏的事情。”

    “这倒是没有!你真的确定,蒙古人遇见坦克团会一触即溃?”

    “肯定的!你遇到坦克团,你会不会跑。”

    “傻啊!遇到哪些铁家伙不跑还等个啥?我的部下,根本就没有对付坦克的东西。”一想到坦克的所向睥睨,满爷就有些气馁。

    骑兵的年代一去不复返了!

    将来,骑兵或许还存在。不过肯定不会有骑一师这样的大规模装备骑兵了!

    对于骑兵的落寞,满桂心里非常难受。除了骑兵,他不愿意再指挥其他兵种作战。

    “那就是了!

    其实,也不是没办法对付坦克。只不过代价很大就是了!

    比如你们配备的火箭筒,只要改装破甲弹头,差不多就能对付坦克。

    还有反坦克地雷!

    只要爆炸药足够的多,反坦克地雷足矣把坦克炸起五六米高。

    告诉你个乖!

    坦克看着刀枪不入,其实这玩意最害怕的就是爆炸。只要在坦克炮塔和车体结合部放五到十公斤炸药,就能轻易把坦克里面的人震晕。

    如果装药量再大一些,就算是直接震死也有可能。

    所以,这玩意其实不难对付。”

    “呵呵!火箭筒射程是多少,坦克上的双联装速射炮,一千百米之外就能发动进攻。

    等你冲到火箭筒的射程,也不知道会有多少人被射程了碎片。

    至于反坦克地雷这玩意,那得多少装药?就算是你有足够的反坦克地雷,也得坦克碾在上面不是?

    你说的什么炸药包,那更是不靠谱。谁他娘的能抱着炸药包冲到坦克边上!”满桂对李枭的说法嗤之以鼻。

    李枭也觉得,自己想的这些办法是有些土。可没办法,自己知道的土办法打坦克,就是这些东西。

    “其实,对付坦克最好的办法还是坦克。”满桂一边抽着雪茄,一边慢悠悠的说了一句。

    李枭瞪圆了眼睛看向满桂,这一刻他算是明白了,什么叫天才!

    满桂,就是他娘的指挥装甲部队的天才。

第九百六十四章

    大明正在经历着小插曲,欧洲国家却非常默契的开始了大规模的备战。

    这个年代的备战,完全没有偷偷摸摸这一说。一切都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大张旗鼓的进行,腓特烈和拿破仑,丝毫不考虑俄国人的感受。

    反正老子就是要揍你,明明你看到老子在家里磨刀,可你就是不敢先冲到老子家里跟老子干一架。

    俄罗斯号称北极熊,而且还愿意给自己冠上一个战斗种族的绰号。

    可再厉害的北极熊,也没办法面对群殴。

    而这一次远征俄罗斯的计划,就是一场**裸的群殴。

    在大明主导的欧洲银行的带领下,大家对俄罗斯的财富和利益,兴致勃勃的进行了重新划分。

    秉承的原则就是,入股(出兵)多,就能多分,入股少就分的少。实在没人,出钱出东西也是一样的。

    就好比波兰,只是出让自己的国土,作为进攻俄国的通道。就得到了西乌克兰的大片领土,波兰国王觉得太划算了。

    兴奋之家,干脆直接加注出兵二十万加入联军。条件就是,想要吞并整个西乌克兰将基辅纳入囊中。

    大股东腓特烈很反对这种做法,不过郑森三言两语就解除了腓特烈对于未来强大邻居的担心。

    俄国之所以被人惦记,那是因为有足够的利益。其实欧洲人,对于波兰人和斯拉夫人的看法相当一致。

    那就是,这些家伙属于蛮夷。

    就好像,无论西南少数民族多么富裕,都会被大明人看作是蛮夷一样。

    既然大家能够围围坐,把俄罗斯端上餐桌。

    那么未来,把波兰再端上来也无所谓。大家就是再会餐一次而已,算不得大事。

    腓特烈对于这个提议非常感兴趣,特地到巴黎拉着郑森和拿破仑在密室里面谈了整整一个下午。

    出来之后,三个人脸上都带着诡异的笑。

    晚宴的时候,腓特烈和拿破仑频频举杯。并且对外宣称,两个人是无话不谈的好友。为了两个人,和两个国家的友谊,干杯!

    这话让记者们有些莫名其妙,这二位国家元首似乎忘记了,就在几年前两个国家刚刚经历了一场惨绝人寰的战役。

    现在您二位好的就差穿一条裤子,您让数以百万计的战争冤魂如何自处?

    一些头脑过于简单的家伙,给这件事情一个同样简单的理由。

    两位元首……喝大了!

    对于各国的备战,俄罗斯也开始了相应的准备。

    首先就是大规模放宽征兵范围,从十六岁到五十岁的适龄男子,都得去当地的征兵处报道。

    而后就是大规模扩建兵工厂,想要打仗,枪支弹药这些东西都是省不下的。

    一想到扩建各种工厂,叶卡捷琳娜就悲哀的发现,俄罗斯可用的人才是如此之少。即便是手艺不怎么样的印度二流工人,俄罗斯人也得哄着他们干活儿。

    偏偏这些王八蛋还懒得出奇,有时候听属下人的汇报,叶卡捷琳娜很想亲手把那些黑乎乎的玩意儿火化掉。

    可没办法,离开了多尔衮,这些人根本就不听话。

    好在多尔衮在俄罗斯的时候,为俄罗斯留下了足够多的东西。几年来不停的制造,已经足够俄罗斯武装一支百万大军。

    更加重要的就是,历代俄罗斯君主四处征战打下了偌大的疆土。和欧洲国家相比,俄罗斯是真正的地大物博。

    地方大,各种矿藏都不缺。这给了俄罗斯极大的战争潜力!只要能利用广大的国土,硬扛过敌人的锋芒,将战争拖到俄罗斯严酷的冬天。

    这就是库图佐夫的主要战略,上一次面对拿破仑,他就是这么打赢的。

    雄壮的法兰西大军,就是被库图佐夫拖瘦拖垮之后,在俄罗斯的严寒下崩溃掉,最后导致了全军覆灭。

    伟大的拿破仑陛下,也差一点儿成为俄罗斯人的俘虏。

    这一次,库图佐夫准备复制一下上一次战争的胜利经验。

    只要逐渐抵抗,消耗联军的有生力量,最后把战争拖到冬天。那战争就算是胜利了!

    没人可以在俄罗斯严酷的冬天下坚持作战,除了……土生土长的俄罗斯人。

    对于库图佐夫和叶卡捷琳娜来讲,战争就是一次消耗人命的过程。谁先经不住消耗,把自己的士兵消耗完了,那就真的完蛋了。

    不过对于贵族来说,还剩下最后一条路就是投降。

    贵族之间,只要投降了就会享受身份优势。

    这也是当年拿破仑失败之后,没人想着杀掉他。而是选择将他流放,尽管他的贵族是自封的,不过那也算是贵族。

    不过那些贫民出身的士兵就不一样了,他们的本质跟棋盘上的棋子区别不大。属于绝对的消耗品!

    二月末的时候,普鲁士和法兰西的大军,开始越过普鲁士边境开进了波兰。同时,波兰的二十万大军汇合奥匈帝国的三十万大军。

    也开始全面压向乌克兰方向!

    双方在边境的地方,挖掘壕沟严阵以待的互相对峙。

    俄罗斯人当然不会出动出击,而联军也没有贸然进攻。双方就这么大眼瞪小眼的互相看着,大战的阴云在天空中弥漫。

    谁也想象不到,战争居然在俄罗斯的东方首先爆发。

    北方来的风已经没有冬日里的那样寒冷,空气中的水汽正逐渐浓重起来。枯黄的草场,似乎也有了那么一丝丝生机。

    尽管还没有青草冒出地面,可牧人和牛羊全都很欣喜。

    有一个漫长的冬天要过去了,也就说明大多数人可以活过新的一年。

    蒙古人的歌苍凉而悲怆,这是因为每年冬天,都是蒙古人的劫难。

    白灾来了,春天就是蒙古人的噩梦。冬日里冻死的牛羊会慢慢腐烂,食物会逐渐匮乏。直到全家人饿死才算是罢休!

    当然,那些白灾中直接被大雪活埋的人,就不用遭受这一份煎熬。

    每一次熬过冬天,牧人们都会欢欣鼓舞。举办一场大型的祭祀,庆祝自己的新生。

    今年没有白灾,冬窝子的草场水草丰美。牲畜经历了一个严酷的冬天,居然没有掉多少膘。

    罗卜藏丹津觉得,自己需要提前庆祝一下,让长生天知道,自己对它老人家是虔诚的。来年,最好跟今年一样风调雨顺无病无灾。

    前几年迁徙到了塔什干,在俄罗斯的羽翼之下,罗卜藏丹津着实过上了好日子。

    本地的部族战力根本不能和也先的子孙抗衡,他们好多人甚至还拿着原始的弓箭和马刀,同强横的蒙古骑兵作战。

    而这些蒙古骑兵,他们手里已经有了步枪。而且大多数人,枪法非常好。

    不费力气站稳脚跟之后,罗卜藏丹津不断的招兵买马壮大实力。

    如今的准格尔蒙古部,已经吞并了原本的土扈特部。实力已经壮大了一倍不止,罗卜藏丹津手下也有了二十万虎狼一样的蒙古骑兵。

    每每看到二十万虎狼之师,罗卜藏丹津身体里流淌着的苍狼基因就会熊熊燃烧。

    向东进攻大明的伊犁河谷,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了。借罗卜藏丹津八个胆子,也不敢进攻伊犁河谷。尽管那里的守军,如今还不满一万人。

    经历过惨痛的失败教训,罗卜藏丹津知道大明的老虎屁股摸不得。

    没办法,只能把眼光放到南边。

    阿富汗人穷得像鬼一样,打他们真的没啥便宜。不过阿富汗的南边,就是印度。

    自从被大明肢解之后,那些小邦国就纷纷自立。有些似乎还很富裕的模样,罗卜藏丹津很想去捞一票,来解决队伍扩张之后,日益窘困的国家财政。

    向西,入侵波斯也是个不错的主意。而且距离也比较近便!

    可惜,大明给了波斯人许多军火。而且,大明也派了军队在波斯驻扎。种种迹象表明,波斯王已经是大明的小兄弟。

    罗卜藏丹津思来想去,还是不要招惹大明的好。

    虽然这些年日子过得安稳,可如果真的惹了大明,那说不得就得再次搬家。

    再次搬家能去哪里?俄罗斯人难道会白给自己更大的草场?

    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这句汉人的谚语罗卜藏丹津也是懂的。

    这一次大祭祀,也是要把各个部落的首领集合起来。罗卜藏丹津准备集思广益,为准格尔蒙古寻找新的出路。

    谁知道,祭祀还没开始。就有斥候好像疯了一样重进王帐!

    “大汗!不好了,汉人打过来了。”斥候跪在地上,仍旧十分的惊恐。

    “你怕什么,汪古部和乃蛮部都在远处。他们有三万多精锐骑兵,装备也都不错。难道说,还怕了那些汉人游骑?”

    这段时间,汉人的游骑的确在增多。

    这些游骑说是汉人,其实大多是蒙古人。

    罗卜藏丹津知道,这些人大多是满桂的手下。对于这位蒙古同宗,罗卜藏丹津还是相当敬畏的。

    “大汗!汪古部和乃蛮部都被击溃了,现在明军正向王帐的方向突袭。”

    “什么?这个时候你们才来回报?”罗卜藏丹津气得一脚踹翻了斥候。

    “大汗!一共只打了不到一个小时时间,汪古部治苑厄拉首领战死。乃蛮部桑朵萘首领重伤,现在生死不知。

    他们的残部四散逃窜,您到外面看看就知道了。”眼看着罗卜藏丹津目露凶光,担心自己成为替罪羊,赶忙把事情的经过说了出来。

    罗卜藏丹津懒得再理会这个斥候,走出了王帐。

    远处正有骑兵不断的纵马狂奔,从他们不惜马力的逃窜就知道,这时候他们的他们有多么的惊恐。

    逃窜的人,手里几乎都没了武器。

    要知道,蒙古骑兵手里的步枪来之不易。在草原上,甚至一支步枪可以换到一头不错的牤牛。

    步枪是每个蒙古骑兵的重要家产,现在他们慌得连步枪都扔掉了,足以见得这些人到底有多么的恐慌。

    “到底是怎么回事?”

    四周一片安静,手下的将军们也不知道如何回答大汗的问话。

    “整军备战!”虽然没有得到回答,但罗卜藏丹津也知道现在该做些什么。

    祭祀没有开始,可附近的草场上却汇集了十万之众的蒙古骑兵。不管满桂来多少人,罗卜藏丹津也觉得自己没理由连一战之力都欠奉。

    堂堂也先的子孙,宁愿让人打死也不能让人吓死。更何况,满桂也是蒙古人。

    号角声响起!

    无数蒙古人开始列队,这些骑兵手里拿着步枪。可作战思想还停留在成吉思汗的年代,步枪只不过是他们手里取代弓箭的武器而已。

    这几年,罗卜藏丹津还是积攒了一些家底。

    身后有三十几门火炮,还有百十门迫击炮就是他的底牌。当然,除了底牌还有王牌。

    那就是十门俄罗斯产的二十管火箭炮!

    一次齐射,可释放二百发火箭弹。对于集团冲锋的骑兵来说,这简直就是噩梦。

    王牌中的王牌,就是十门俄罗斯产的高射炮。有了这种武器,蒙古人再也不用害怕天上飞行的飞艇。

    那么大个的飞艇飞行在空中,而且飞行速度又不快,想要不被打中非常困难。

    这也是大明飞艇,已经好久没有来骚扰蒙古人的主要原因。

    对于自己的满状态对战,罗卜藏丹津充满了信心。这一仗,就要把满桂的主力打垮。让大明人好好看看,也先的子孙不是好欺负的。

    这里是塔什干,不是什么伊犁河谷!

    蒙古人快速的集结着,仅仅一个上午的时间。蒙古人就迅速集结起了十万大军!

    方圆百里之内的蒙古人,全都在向王帐集结。

    或许是知道蒙古人势大,汉人军队没有进一步的发动进攻。草原上连续两天,都保持了想对宁静。

    汉人没走,这一点罗卜藏丹津非常确信。

    因为他派出去的斥候,至今为止还没有一个人回来。对方的消息,全都是汪古部和乃蛮部的溃兵提供的。

    据说,汉人这一次派来的是冒着黑烟会吐火舌的钢铁怪兽。

    罗卜藏丹津第一时间,就斩下了那些溃兵的头颅,在他看来这些人都被吓傻了。

第九百六十五章

    汉人没有继续进攻,而是等了两天。

    这两天时间里面,就是两军斥候交手的时间。

    双方一个想要探听对方虚实,另外一个想要拼命保住秘密。

    在塔什干外围五十公里的大草原上,双方骑兵展开了一场生死追逐。

    祖宽手里拿着一直模样奇怪的步枪,这种新式武器非常沉重。口径居然是十二点七毫米的,这种枪是完全拿不住的。

    只能架起三脚架,用以稳定枪口。

    这种被大帅称作狙击枪最不一样的就是,枪膛上方有瞄准镜。

    眼睛贴在瞄准镜上,胶皮的边缘贴在眼眶上有些不舒服。不过没办法,这已经是能够找到的最好东西。

    春季里是风沙多的季节,可偏偏今天几乎一丝风都没有。

    三角架架在坦克的炮塔上,为了适应塔什干的地貌,炮塔已经被漆成了黄色。

    瞄准镜里面出现了一个蒙古兵斥候,虽然远在千米之外,但瞄准镜里面确实须发可辨。

    这是一个很青年的蒙古人,浑身透着一股干练的气息。他的眼睛好像苍鹰一样锐利,他的身手像豹子一样的敏捷。

    他让战马安卧在草地里面,自己悄无声息的向前面摸。

    这个家伙就是这样,躲过了外围的眼线。

    很可惜,他没有躲过祖宽的瞄准镜。

    他走的很慢,十字瞄准线稳稳的压在他的胸膛上。祖宽很不确定,这种距离上能不能击中这个人。

    在此之前,他从未尝试过在如此远的距离上枪击敌军。

    “砰!”灼热的子弹离开枪膛,祖宽觉得自己的身子好像被牤牛撞了一下。酸麻的肩膀,让祖宽感觉自己的胳膊是不是要废了。

    没办法,这是十二点七毫米的狙击步枪。后坐力之强悍,绝对可以达到令人生畏的地步。

    “团长!打中了!打中了!”身边拿着望远镜的参谋,兴高采烈的向祖宽恭喜。

    “打中了?”祖宽嘴里问出来的是疑问句。

    因为巨大的后坐力,让他的眼睛离开了瞄准镜。这么远的距离上,肉眼看一个人跟火柴头区别不大。

    “真的打中了!”参谋很认真的回答。

    “走,看看去!”祖宽很想看看,这种一千米外可以取人性命的步枪,威力大到了何种地步。

    勤务兵就等在坦克下面,他的手里负责看着几匹马。

    翻身上马,祖宽飞驰到了蒙古斥候倒下的地方。

    尽管有心理准备,但祖宽还是震惊了。

    这个斥候的左半边胸口,完全被子弹轰开了。左胳膊直接不见了,暴露的胸骨还有内脏还在流血。

    诡异的是,他的头没有任何缺损,甚至连血迹都没有多少。

    他瞪大着眼睛,好像还活着似的。不过祖宽知道,这种伤害下人基本上当场就会挂掉。

    “那帮王八蛋说,这种子弹打在肚子上,可以直接把人打成两截。以前我还不信,现在我他娘的信了。”

    内脏的气味儿弥漫开来,这种味道很不好闻。祖宽也没有了再看下去的兴致,让人把蒙古人战马欠走,自己骑着马往自己的团部驰。

    “告诉骑兵营,可以把蒙古人斥候放进来。让上面派下来的那些神射手练练!他娘的,用这种枪,傻子都能干掉一个敌兵。就这,还好意思称神射手。”

    祖宽认定,那些神射手之所以可怕。一多半的原因就是他们手里的狙击步枪,虽然听说这种枪贵的要死,但确实是好用。

    “团长,上面一共就派了五个神射手来。二团那边也一样!就十个人,能对付得了这么多斥候?”参谋觉得,还是让外围的骑兵先阻拦一下的好。

    “五个人?这五个人,面对五十人都没问题。没有必要,让骑兵营的兄弟们做无畏的牺牲。听说这两天下来,骑兵营已经挂了几十人。

    都是咱们的手足兄弟,能多一个人活着回去也是好的。”

    “诺!”参谋称了一声“诺”,跑出去传达命令去了。

    蒙古斥候的噩梦到来了,他们潜伏在草原上。黄色的蒙古袍子,几乎和荒草混成一体。

    他们对自己的伪装十分有信心,可就在他们拼命想要向前,探听前面的敌军到底是怎么样的一支队伍时。

    就有有一颗子弹飞过来,他们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开枪的人距离他们很远。因为他们都是先被子弹击中,然后才听到枪声。

    他们有时候,甚至可以看到枪口的火光。

    奈何,子弹的飞行速度太快。还没等他们的大脑做出反应,身子就会被威力巨大的子弹打成两截。

    十二点七狙击步枪的威力太大了,大到一枪就可以把人打碎的地步。所以,一天下来草原上多出了数十具零碎的尸体。

    鲜血与内脏的气味儿,招来了许多狼又或者乌鸦。贪婪的秃鹫,从很高的高空落下来,蹦跶着啄食地上尸体的内脏。

    这些家伙,非常喜欢吃内脏。

    罗卜藏丹津等待了一整天,派出去的斥候都没有回来。到了晚上,他有些绝望了。因为今天我满月,明晃晃的月亮高挂在天上,银白色的月光洒向整个草原。

    一切想要借着黑暗潜行的人,都会被发现。最终,一声悠扬的枪声之后,化作一缕魂魄去见他们的长生天去了。

    罗卜藏丹津等了一个晚上,结果跟白天一样,没有一个斥候回来。

    他已经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劲儿,在塔什干周围十里范围内,已经汇聚了超过十二万蒙古骑兵。

    就在塔什干城外五里的地方,罗卜藏丹津甚至学着汉人的模样,挖掘了战壕,并且修筑了野战工事。

    那些好不容易弄来的火炮,全都想尽办法弄到城头。

    借助高度的便利,炮兵可以很轻松的支援远处的步兵。尤其是那十门火箭炮,简直就是罗卜藏丹津的宝贝。

    他认定,不管是什么样的敌人,只要十门火箭炮一次齐射,进攻都会土崩瓦解。就算是强悍的满桂,遇到火箭炮的下场也是一样的。

    第三天早上,祖宽和曹变蛟决定进攻。

    因为附近百十里内的蒙古人,基本都聚集在塔什干周围了。就算再等,也不会有更多的蒙古人过来。

    两个坦克团,六个坦克营一字排开。在他们身后,是架着十二点七高射机枪的装甲运兵车。

    再后面,是有着轻薄装甲,炮塔却奇大的一百二十毫米自行火炮。

    这是标准的滚滚铁流,机械的轰鸣声可以传到十里开外的地方。蒙古人觉得,这是地狱里面的恶龙在怒吼。

    他们惊恐的看着战壕边上,不断跳动的小石子。不知道,明军究竟弄来了什么样的怪物。

    昨天没有风,今天的风却很大。

    最让蒙古人满意的就是,大明人今天的逆风作战。傻子都知道,战场上大风天作战,顺风远比逆风有优势。

    当然,大风天也有不好的地方。

    那就是大风扬起许多沙尘,加上坦克奔驰带起来的烟尘,让整个战场的能见度一下子降低到沙尘暴的标准。

    明军坦克一字排开,当蒙古兵看着这种喷着黑烟,发出恶龙一样怒吼的东西时,全都被吓傻了。

    他不知道这到底是什么东西,只知道这东西会很可怕。因为明军鼓捣出来的东西,良善的还真不多见。

    坦克不管这些,士兵们在坦克里面脸上都带着风镜。虽然颠簸得厉害,却没怎么受风沙侵袭之苦。

    罗卜藏丹津扶着城墙的手有些颤抖,那些逃散的蒙古兵说的他妈的是真的。

    明军真的有能喷黑烟,发出巨大声响的怪物。

    “火箭炮!给我狠狠的打!”出于对未知事物的恐惧,罗卜藏丹津一上来就使出了撒手锏。

    只要火箭炮能够对付这东西,这场仗就还有得打。

    负责指挥火箭炮的俄国士兵,迅速调整着角度。火箭炮这东西属于覆盖型打击的武器,对点目标摧毁能力并不强。

    尤其是这种还会移动的点目标,火箭炮打起来难度很大。

    当日头升上一杆子高的时候,蒙古人率先开火。

    城墙上蒸腾起巨大的浓烟,火箭炮特有的咆哮声,震得人耳膜生疼。

    今天是顺风,火箭炮飞行的距离被预计的远。加上坦克不断前进,好多火箭弹都落空了。可还是有火箭弹,直接砸在了坦克上面。

    饶是身披重甲,但被火箭弹直接砸中,下场也绝对好不到哪里去。两辆运气不好的坦克,直接被打回了零件状态。

    剩下的坦克很幸运,没有被直接命中的。

    弹片打在坦克的装甲上,发出“砰砰”的声音。有些坦克距离炸点非常近,火箭弹的弹片甚至嵌在了坦克的装加上。

    处在阵型最后面的九门自行火炮停了下来,火箭弹发射之后巨大的浓烟,就是最好的目标指示。

    进攻简单的计算,自行榴弹炮开火。

    榴弹炮的炮弹,最大的优点就是对点目标的打击效能极高。

    不过今天有些小麻烦,那就是明军处于顶风位。

    “轰!”一枚一百二十毫米榴弹炮高爆弹,直接砸在了塔什干的城墙上。

    紧接着,至少有五枚炮弹直接砸在了塔什干的城墙上。

    罗卜藏丹津脸色一下就白了,因为他发现石头垒成的塔什干城墙,已经开始龟裂。如果再命中几发炮弹,城墙一定会倒塌。

    城墙塌了,布置在城头的炮兵也就完蛋。

    抽出手枪,对着那个向自己建议把炮兵摆在城头的俄**官连续扣动扳机。

    就是这个混蛋告诉自己,把炮兵弄上城头可以大大增加射程。他奶奶的,现在射程是增加了,可城墙塌了,你哪有时间还能把火箭炮从废墟里面刨出来。

    火箭炮与榴弹炮另外一个区别就是,榴弹炮装填速度要远高于火箭炮。这很好理解,你一下射出去二十发。装填也需要装填二十发,才能进行下一次齐射。

    榴弹炮是单发,只需要装填一发,就能继续射击。

    眼见自己的火箭炮还在紧张装填,那边的榴弹炮却已经再度喷出火来。

    这一次很幸运,只有三枚炮弹命中了塔什干城墙。剩下的炮弹不是飞过了打进城里,就是打进了在城下爆炸。

    虽然只挨了三发炮弹,可塔什干的城墙已经摇摇欲坠。那该死的火箭弹,还他娘的没有装填完一半儿。

    “快!快!快!不然老子毙了你们。”子弹打空了还没来得及装填,罗卜藏丹津扣动着没有子弹的手枪,撞针在里面“哒”“哒”直响。

    对面的榴弹炮却没有等罗卜藏丹津的意思,第三轮炮击很快到来。

    很不幸,这一次居然有七法高爆弹命中了城墙。即便是结实的巨石垒起来的城墙,也经受不住这样的打击。

    “轰!”一大段本就龟裂的城墙崩塌了,那些火箭炮歪歪斜斜的跟着塌落。

    “大汗!趴下。”别列古台按住罗卜藏丹津,躲到了墙角里面。

    很幸运,没有一枚火箭弹爆炸。如果这些火箭弹爆炸,那么整面城墙都会被送上天。

    那时候就算是罗卜藏丹津趴下,可以躲过那些灼热的弹片,却也躲不过冲击波的危害。他会被活活震死在当场!

    “大汗!咱们还是下去吧。”

    罗卜藏丹津立刻从善如流,在别列古台的护卫下连滚带爬的下了城墙。

    “告诉前方,守住战壕就是胜利。那些东西虽然看着吓人,可用炮还是能打掉。命令所有火炮,轰击那些怪物。”

    不愧是大汗!很快就找到了对付坦克的办法。

    不过这也就是罗卜藏丹津自以为而已!

    那些六十毫米迫击炮,就算是直接砸在坦克上都不管用。而八十毫米的加农炮虽然有些用处,可加农炮全都是对付步兵的榴散弹。

    这种东西打在坦克上,跟猫踩奶区别不大。

    当坦克冒着浓烟,冲一片炮弹炸出来的火海里面窜出来的时候。蒙古兵就吓得枪都端不动了!

    这些怒吼的家伙,开始降低速度。双联装双二五速射炮,开始对前沿的蒙古兵进行点射。

    虽然战场烟尘很大,但坦克里面有一个蒙古兵不具备的设备,那就是瞄准具。这种大明精加工出来的光学设备,绝对是这个年月的高科技产品。

第九百六十六章

    本来速射炮就是按照高射炮的标准设计的,点射准确性高是基本要求。加上瞄准具的加持,这让明军坦克射击的准度相当高。

    基本上蒙古兵敢把整个脑袋露出战壕,就会有子弹招呼上去。然后,那个脑袋就不见了。

    真的是不见了!是物理上的不见了,而不是视觉效果里面的不见了。尽管,这些蒙古兵学着明军的模样,都带着钢盔。

    钢盔在二十五毫米速射炮弹面前,跟一层纸区别不大。只要被命中,那颗脑袋就是一堆碎骨头碎肉。

    李枭对这支坦克部队的训练经费给的是相当充足!

    过去的一年多时间里面,不计油料消耗。单单是射击打掉的炮弹,就高达几十万发。用这些炮弹,打一场战役都够了。

    直接后果就是,一年之中坦克换了好几百根炮管。

    如今在战场上打出这个战绩来,可以说是理所当然。

    可惜!大明早已经过了李枭亲自领兵的时代,很想看看这年月坦克战的李枭,只能在京城等待来自战场的消息。

    祖宽打开了坦克舱盖,带着风镜探出脑袋。毕竟,在坦克里面指挥视线还是太过狭窄了。

    刚刚探出脑袋,一枚迫击炮弹就砸在了炮塔上。

    坚硬的装甲直接将迫击炮弹弹飞了出去,炮弹没等落到地上,在履带的位置就爆炸了。

    无数细小的弹片打在车体上,发出一阵让人头皮发麻的声音。

    因为角度的关系,祖宽脑袋很幸运的没被弹片招呼到。不过祖宽也吓得够呛,赶忙又把脑袋缩了回去。

    唯一能给坦克造成伤害的火箭炮,在发射一轮之后就被毁了。同时毁掉的还有塔什干城,历经数百年风雨的城墙。

    这种用石头砌成的城墙,上一次遭受如此严重的破坏,还是在成吉思汗西征的时候。

    明军射击很准,而蒙古人的步枪根本够不到坦克。战场成了单方面杀戮的修罗场!

    死人一堆一堆的,基本上都是脑袋中弹,战壕里面的尸体全都是无头尸。

    打不着敌人,却被敌人盯着打。蒙古人的神经很快就崩溃了!

    不过崩溃之后,人的反应并不相同。

    许多蒙古汉子,甩掉身上的袍子,光着膀子端着枪冲出战壕。步枪上的刺刀,在昏黄的阳光下闪闪发光。

    这些是真正的勇士,他们宁愿堂堂正正的战死,也不愿意如同老鼠一样,被人按死在洞里。

    不过这些人的下场比较惨,坦克点射的节奏不变,可他们的身体却在一颗颗炮弹的加持下四分五裂。

    被二十五毫米炮弹命中,一发足以把人打成互不关联的几大块。

    勇士的勇气非常可嘉,也非常能够振奋人心。更多的蒙古人光着膀子冲出来,进行决死冲锋。

    速射炮另外一个特点就是射速快,当人多起来之后,点射就变成了扫射。

    通常百十来人的蒙古人冲出战壕,端着刺刀嚎叫着冲锋十秒钟之后。就会有一长串的炮弹横扫过来!

    炮弹好像鞭子一样抽进了人群,然后就是人体爆出一团团血雾,再然后就是残肢断臂不断飞舞。

    再再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人都死光了。

    双二五速射炮的威力可以保证,这些人里面不会再有一个喘气的。

    另外一些蒙古人,看到形势不对。把枪往地上一扔,爬出战壕就向后跑。一边跑,还一边手舞足蹈的嚎叫。

    天知道他们在嚎叫什么!这么远的距离,双方都听不清楚。

    不过这些人死的最惨!

    身后有明军的炮弹,身前有自己人的机枪。

    放弃阵地逃跑,生存几率等于零。没有约等于这一说!

    因为阵地后面,架着一百多挺马克沁重机枪。

    最后一波蒙古人,抱着枪蹲在战壕里面。他们双手捂着脑袋,一边喊一边蹲着不动。身体瑟瑟发抖,手抖得连枪都拿不稳。

    这些人里面,有好多人都活到了战争结束。不过他们大多数被明军打包送进了矿山做苦力,最后活着走出来的人寥寥无几。

    重机枪在干掉了那些逃兵之后,知道藏不住身形也开火了。

    子弹打在坦克车身和炮塔上,叮叮当当的声音不绝于耳。

    可问题在于,九毫米的机枪子弹打不穿坦克的装甲。

    蒙古人现存的武器当中,唯一能对坦克产生一些威胁的,只有加农炮。可惜,这年月没有穿甲弹这一说。

    加农炮的炮弹只有一种,高爆榴弹。主要目的,是通过爆破碎片杀伤敌军步兵又或者是摧毁敌军工事。

    问题是,工事的结构强度要比坦克装甲低。

    加农炮炮弹轰的一下,砸在坦克前装甲上。造成的最大后果,就是坦克剧烈晃动一下。里面的坦克乘员脑子一晕,胸闷恶心一阵子。

    仅此而已!

    毕竟在此之前,世界上还从未出现过坦克这种怪物。

    罗卜藏丹津惊恐的看着坦克冒着黑烟,发出震耳欲聋的咆哮声慢慢迫近。明明坦克走的并不快,可罗卜藏丹津却觉得这东西在飞驰。

    机枪子弹不断打在坦克上面,除了溅起一串串火花之外,唯一带来的伤害就是划开坦克的油漆,在装甲上面留下一道又一道深深的划痕。

    “大汗!不行啊,那怪物刀枪不入,咱们顶不住啊!”别列古台话语里面带着哭腔。

    这两年好不容易在塔什干站住脚,现在汉人又打来了。这一次,还能逃到哪里去?

    再说汉人这一次来得突然,大家又在准备祭祀。根本就没有丝毫战争准备,现在广大牧民还在散落在数百里方圆内的草场上。

    现在逃走,部众可怎么办?

    没了部众,老子他娘的给谁当大汗?

    罗卜藏丹津心里发苦,他知道离开了部众,无论他有多少骑兵,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想要离开,也得带着部众离开。

    “立刻派出斥候,命令所有部众向西转移到里海边境阿什哈巴德去。别列古台,你带着五万骑兵护卫部众。

    塔里忽台,你带着三万骑兵先期去阿什哈巴德。”转瞬间,罗卜藏丹津就做出了决断。

    大明人太过凶猛,塔什干是保不住了。不过说什么,都得把大明人留在塔什干才行。不然,大家全都玩完。毕竟,大批部众转进需要很长时间。

    而且,牧民们还携带了大量牛羊。这都是这些年攒下的家底,也是今后继续生活下去的底气。

    “大汗,我们带走了这么多军队,您怎么办?”塔里忽台问道。

    “我留在这里阻挡一下明军,现在看样子明军人数不多。就是这些铁家伙不好对付!

    我在这里多阻挡明军一天,就会有更多部众逃离汉人他屠刀。”

    “大汗!让末将来问您断后。”别列古台跨前一步。

    “别列古台,准格尔蒙古人总是要活下去的。即便没有了大汗,你们也要活下去。相对于种族的延续,大汗并不重要。

    如果我战死了,你们重新推举大汗。无论多么艰难,你们一定要把蒙古人的血脉传承下去。

    走吧!我不能带着蒙古人兴盛,就为了蒙古人的明天牺牲。这也是大汗应尽的责任!

    将来我们蒙古人再次中兴之后,让我的子孙来报这个血仇。就算五个指甲都磨掉了,十个指头都磨烂了。也要为我报仇雪恨!

    走!”罗卜藏丹津抽出马刀,闪亮的马刀指着塔里忽台和别勒古台。

    “大汗!”塔里忽台和别列古台双双跪倒在地上,以手抚胸。

    “走啊!”罗卜藏丹津用尽全身力气在怒吼。

    两个人站起来,抹了一把眼泪翻身上马。去组织军队招呼部众向西撤离!

    坦克已经逼近了蒙古人的战壕,可此时战壕里面除了吓得瑟瑟发抖的士兵之外,已经没有敢站起来开枪的人了。

    那些瑟瑟发抖的士兵,只能抱着枪靠在战壕的墙壁上,乞求长生天能够救他们离开。好多人的胯下都有水渍,样子十分凄惨。

    他们是真的崩溃了,从精神到**,全都崩溃掉了。

    坦克是不会管这些的,履带隆隆的碾过了战壕。随着坦克行进的装甲车,迅速打开了后门。

    手持阿拉步枪的士兵纷纷走出来,开始抓俘虏。

    罗卜藏丹津举着望远镜,看到他的士兵被明军好像抓猪一样从战壕里面拎出来。一顿胖揍之后,用绳子绑起来穿成一串带走了。

    这些蒙古人的去处,一定是矿山又或者是出苦力的地方。以前,罗卜藏丹津就听济尔哈朗说过这种事情。

    当年女真人投降之后,他们的族人也是一样的待遇。据说,现在整个辽东也找不到几个正经八百的女真人。

    对面的抵抗非常微弱,曹变蛟打开舱盖,把脑袋探了出来。

    关上舱盖在坦克里面,对人来说简直就是一种煎熬。

    巨大的轰鸣声,让坦克里面的人说话基本靠吼。这种情况下,车长的指挥方式就有些特别。

    车长一般都找一个高个子士兵担任,行进时他的双脚就踩在驾驶员的肩膀上。当他踹驾驶员左肩膀的时候,坦克就会朝着左边拐,踹右肩膀的时候,坦克就会朝着右边拐。

    冒着黑烟的杀人利器,就是用这种方式缓慢行进着。

    猛然间,曹变蛟看到了一支骑兵正从塔什干冲出来。看模样居然有数万人之众,这可不能就这样放过了。

    虽然这些蒙古人逃不掉,但撞到满桂的怀里那就是满桂的军功了。

    猛踹了一下驾驶员的左肩膀,坦克立刻向左转向。

    他的坦克冲在最前面,是整团坦克的锋矢。所有坦克,都会跟着他的方向前进。

    他这一转向,整个坦克团都跟着他转向。

    两只脚同时踹驾驶员的肩膀,这是代表全速前进的讯号。驾驶员猛踩油门,坦克立刻就窜了出去。

    全速行驶的坦克,越野时速能够达到四十五公里。不过坦克里面的颠簸程度,也不是一般人能够擎受得了的。

    可为了军功,擎受这点儿颠簸就算不得什么了。

    坦克猛然加速,这让罗卜藏丹津眼角都快瞪裂。

    本以为这东西行动缓慢,却没想到居然可以快若奔马。

    可问题是,马会累,这东西好像不会累的样子。

    “拦住他们!”罗卜藏丹津大吼一声,绝对不能让明军衔尾追上别列古台。

    可问题是怎么拦住他们!这玩意刀枪不入,步枪都对付不了,马刀更是没用。

    不过非常短的时间内,罗卜藏丹津就想出了办法。

    他让一队数百人的骑兵,每人都抱着二十斤重的炸药包向坦克发动了冲锋。人肉炮弹,这是他最后的办法。如果这个办法也无效,那他就真没辙了。

    只能放任这些明军,去追击别列古台。

    曹变蛟被颠得七荤八素,他感觉肠子都快被颠成两截了。

    就在他也快要受不了的时候,忽然间发现一队有数百人的蒙古骑兵,发了疯一样的冲向自己。

    这就没话说了,送上门的买卖不收白不收。

    坦克停了下来,炮塔转动速射炮喷吐出一连串的火舌。

    二十五毫米炮弹在空中横飞,不管是人和马,被射中都成了一团团血雾喷溅出来。

    这几百人,别说抱着炸药包炸坦克,他们甚至连步枪射击的距离都没有冲到。

    这也是李枭为什么给坦克装双二五速射炮的原因!

    这年月坦克的主要目标就是步兵或者骑兵,装大口径坦克炮根本没多大用处。还不如装这种轻便,但火力超凶猛的东西。

    大车小炮的后果就是,每辆坦克都可以携带巨量弹药,同时也有一个超大的油箱。

    装满一箱子油,跑上二百公里没有丝毫问题。

    罗卜藏丹津看到几百人马,瞬间就变成了一堆碎肉。无奈的闭上了眼睛,完了!看起来,只能依靠塔什干的残垣断壁,来阻挡一下这东西了。

    就是不知道,怎么才能对付这种钢铁怪物。

    “撤回到城里!”罗卜藏丹津一句话,蒙古兵好像潮水一样撤回到了塔什干城里。当然,这个过程中又被明军射杀不少。

第九百六十七章

    别列古台也没有捞到好处,被明军坦克的侧射火力覆盖之后,他悲伤的发现自己损失了接近两千人之多。

    不过还好,明军兵力不足没有继续追击。而是选择了围困塔什干城里的罗卜藏丹津,毕竟罗卜藏丹津这里还有十万之众。

    对于渴望军功的曹变蛟和祖宽来说,把这些拿到手里的军功吃下才是最重要的。如果因为追击别列古台,而让罗卜藏丹津溜走,无异于捡了芝麻扔了西瓜。

    为了避免煮熟的鸭子飞掉,曹变蛟和祖宽呈钳形围住了塔什干。下一步,就是等待后面的步兵四师赶过来。将这些该死的蒙古人干掉了事!

    这也是李枭特别叮嘱的,坦克不准参与攻城战。曹变蛟和祖宽也觉得,坦克这东西其实不太适合巷战。

    夜晚的风吹过战场,即便是身经百战的罗卜藏丹津也从来没有闻到过这么浓重的血腥味儿。

    他知道,这些血腥味儿完全来自于自己的族人。

    白天一整天的战斗,带给大明人的伤害非常有限。那种喷着黑烟的发出巨大轰鸣的钢铁怪物,给了明军完美的保护。

    他甚至相信,如果不是害怕自己逃跑,他们应该会追击别列古台。

    战马跑的很快,可全速狂奔其实只能持续很短的一段时间。马会累,而明军的那些战车却不会累。

    别列古台的骑兵,最终会被追上,而且毫无疑问的会全军覆灭。

    这也是罗卜藏丹津不想逃走的原因,因为他知道战马跑不过那些战车。

    月光下,可以看到十里外的那些战争停在那里。虽然月光不如阳光明亮,可望远镜里面罗卜藏丹津还是可以看到那些钢铁战车的沦落。

    恍惚中,罗卜藏丹津好像回到了十年前。那个时候,他还曾经随着堂兄阿拉布坦去攻打过银川。

    那时候的准格尔部是多么的强大,土扈特部被他们驱赶,不得已迁离了自己的草场。整个西域,所有好的草场全都归于准格尔部。

    甚至,准格尔部还向东袭击了喀尔喀部。

    那些号称成吉思汗嫡系子孙的家伙,如今已经蜕化得如同羔羊一样的软弱。

    如果没有汉人的帮助,喀尔喀蒙古早就被灭了。至于以前跟着女真人混的科尔沁三旗,他们早已经是汉人的狗。

    蒙古人重新统一草原,甚至入驻中原的契机又来临了。

    不过银川战役的失利,让情势急转直下。大批大批的蒙古勇士战死,虽然有了英国人支援的军火。

    可是和明军的对峙中,仍旧准格尔蒙古的精华,还是被一批接着一批的消磨殆尽。那几年,前线就是个血肉磨坊。

    只要士兵们走上去,就很少见到他们回来。

    一个蒙古母亲养育一个战士需要十八年,可消灭他们只需要一瞬间。

    灾难性的失败,来自于星星峡的失守。

    大明人以从未见过的战术,强横的冲过了星星峡。战火终于烧到了西域,很快伊犁河谷就成了战场。

    死的人太多了,曾经拥有数百万部众的准格尔蒙古。如今只剩下这三十多万人,如今更是连血脉延续下去,都成了巨大的问题。

    脚下!那些蒙古兵正视图从城墙的废墟中,把那些火箭弹清理出来。

    那些俄罗斯造的火箭弹威力非常巨大,从今天的战果来看。也只有这种火箭弹,才能够对钢铁战车造成实质性的伤害。

    罗卜藏丹津准备将这些火箭弹安放在交通要道,只要那些钢铁战车过来就原地引爆,摧毁那些刀枪不入的怪物。

    对面明军阵地一片沉寂,好像没有人一样。这让罗卜藏丹津很纳闷儿,难道说他们不生火烤烤火吗?要知道,春日里的西域昼夜温差很大。

    白天还感觉有些热,可太阳落山一阵子之后,天气就开始慢慢变冷。

    即便是穿着皮袍子的罗卜藏丹津,现在也不得不再披一件裘皮大氅。

    事实证明,罗卜藏丹津的担心是多余的。

    天气很冷,但明军每个人都有一件用鸭绒支撑的衣服。这种衣服不但保暖,而且非常的轻便。

    穿上这东西,如果再钻进鸭绒睡袋里面。即便外面是冰天雪地,睡袋里面也会十分暖和。

    战士们用自己的体温,就可以轻易渡过这个寒冷的夜晚。

    祖宽检查了一遍坦克,又询问了前方埋设地雷回来的工兵。这个时候地雷除了杀伤敌军之外,更重要的作用是预警。

    阵地前面,木桩和铁丝网被连城了一排。这种铁丝网和木桩,一直布置了四道之多。

    事实证明,这种东西对于骑兵有很好的迟滞作用。

    做完这一切之后,祖宽才安心的钻进坦克里面睡觉。坦克里面很冷,可钻进鸭绒睡袋之后,很快祖宽就感觉暖和起来。

    作战一天的疲惫,好像潮水一样的涌了上来。

    打了一个悠长的哈欠,祖宽进入了梦乡。在梦里,向浑身是血的祖大寿汇报,今天杀了多少蒙古人。

    今后几天的时间里面,坦克团的主要任务就是围困。这很无趣,却又没有什么办法。总不能让煮熟的鸭子就这样飞了吧!

    这可都是妥妥的军功,坦克团上上下下的官兵们辛苦训练一年,等的就是这个光宗耀祖升官发财的机会。

    别列古台侥幸摆脱了明军的追击,好像没命一样向前狂奔到战马不能再支撑为止。出来的太过匆忙,根本没有一人双马的配制。

    士卒们携带的口粮和弹药,更是十分有限。不过,别列古台还是对前路有信心。

    阿什哈巴德那些蠢货,什么时候有与蒙古大军一战的勇气了。那些家伙,绝大多数人手里的武器还是弯刀,而不是步枪。

    匆匆吃了一些肉干,喝了一点儿浑浊的湖水。

    别列古台就催促着战士们继续出发,这一路没有补给。注定了自己的部下们只能靠着抢掠,支持到阿什哈巴德。

    而抢掠这种事情,是最没谱的。天知道,这一路抢来的东西够不够吃。

    必须在大明追兵还没有迫近的时候,尽快离开这里。同时,也在阿什哈巴德那些绵羊一样的波斯人得到消息之前征服他们。

    前边是库尔巴什山口,只要过了这道山口,就算是离开了塔什干。算算脚程,这里已经距离塔什干一百余公里。

    半天时间跑这么远,这已经是蒙古骑兵的极限。

    别列古台决定,穿过这道山口。就让手下们休息一下,歇歇人,也歇歇马。还有很长一段时间的路要赶,没有马的话,不可能完成任务。

    前队三千骑兵刚刚越过山口,中军骑兵正在全速前进的时候。

    忽然间!夜空中响起了一种撕裂亚麻布的声音,山口两边的悬崖峭壁上喷吐出无数的火舌。

    那些正在全速行进的骑兵,立刻人仰马翻。混乱中,也不知道有多少人被击中。

    人在惨叫嘶吼,战马在惊恐的嘶鸣。整个行军队伍乱成一团,还没等别列古台反应过来。几朵橘黄色的火花,就在人群最为密集的地方绽放开来。

    以橘黄色的火花位背景,别列古台可以清晰的看到人被爆炸的气浪掀起几米高。战马被四散飞溅的灼热弹片,直接打成了筛子。

    只是一瞬间,山口前面的大路上就成了修罗屠场。到处是人和马的尸体,反应快的家伙已经开始调转马头向后跑。

    可后面有人没有这样机灵,有人向前有人向后。队伍顿时拥挤成了一团,很多急于逃生的家伙,居然向自己的袍泽挥动了马刀。现在,只要挡住逃生道路的都是敌人。

    场面愈加的混乱了,别列古台惊恐的发现。在枪林弹雨之下,自己的士兵们正在自相残杀。

    几乎在山口大队遇到袭击的同时,山口外面也响起了密集的枪声。甚至,在枪炮声之间还能听到蒙古士兵呐喊的声音。

    别列古台心一下子坠到了谷底,明军这是算好了自己会跑到这里?长生天啊,难道说明军都是神仙不成?

    没时间给别列古台研究这个问题,中军的五千骑兵正在遭受敌军的屠杀。不管怎么说,都得把这么接应下来才行。

    冲出塔什干的时候损失两千人,跑过山口的三千前军肯定是全军覆灭的下场。如果再损失了这五千人,还没离开塔什干自己的部下就折损过半。

    而且此时的别列古台,也没有别的选择。

    想要绕路,只能走两百多公里外的库乐金山口。别要说现在人困马乏,就算是体力充沛,赶到那地方也得两天时间。

    天知道!那里会不会同样有大明军队驻守。

    “想两侧高地还击,冲过去。不然大家都没有活路!”抽出马刀,别列古台疯了一样的大吼。

    蒙古士兵很快反应过来,开始向山崖两侧喷出火舌的地方还击。毕竟在山口的地方有五千多人,在遇袭最初的混乱过去之后,蒙古人开始反击。

    准确的射击,让山崖上的机枪火力弱了一些。可与此同时,迫击炮却落得更加欢实了。

    迫击炮弹好像雨点儿一样往下砸,硬生生在二十几米宽的山口上,砸出来一道火墙。

    任何想要穿越这道火墙的人或者马,全都会被灼热飞溅的钢铁撕成碎片。

    山口另外一边,枪声越发的激烈起来。同时,蒙古人冲锋时的呐喊声却小了很多。

    别列古台知道,自己的部下正在山口另外一边惨遭屠杀。

    可此时此刻,他却没有任何办法救援自己的部下。因为现在的他,自身难保。

    接连组织了两次骑兵冲锋,妄图冲过去。却两次被那道火墙吞噬!

    蒙古兵开始向悬崖上攀爬,毕竟蒙古人除了牧羊之外,还是非常优秀的猎手。

    只要爬上悬崖,一对一的肉搏,就不信怕了那些大明人。

    很可惜,悬崖有些陡峭。而且,今天晚上的月亮很好。

    攀爬悬崖的那些人,就好像秃子脑袋上的虱子一样明显。

    蒙古人的射击很准,明军的射击同样不俗。况且,明军用的是阿卡步枪。

    这种步枪完全不用像蒙古人那样,每次射击之后还得拉动枪栓。

    攀爬的蒙古兵,一个接着一个的从悬崖上跌落。带着悠长的惨叫,也带走了别列古台改变战局的希望。

    别列古台完全被阻挡在库尔巴什山口前动弹不得!这让他心急如焚,如果继续耽搁下去,说不定明军的追兵就到了。

    追兵没有来,来的是以逸待劳几天的满桂。

    在严酷的冬天,满桂就出发了。一个半月以来,他们绕过了阿尔泰山北麓。走过了蛮荒一样的西伯利亚冰原!

    好多优秀的战士,永远倒在了西伯利亚的冰雪里面。如果没有鸭绒服与鸭绒睡袋,还有呢料披风,满桂失去的战士只会更多。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也只有在冬天穿越西伯利亚荒原,才能够在最大程度上保守出兵的秘密。

    一路上遇到的人,不管是什么种族,全都被干掉。大军行动的秘密,不许被任何人知道。

    克服了种种困难,满桂终于如期抵达了库尔巴什山口。

    仅仅在这里休整了两天,满桂还在担心提早暴露的问题。别列古台带着的三万蒙古骑兵,就出现在这里。

    在山口阻击的,仅仅只是一个营而已。另外两个营,在山口外面埋伏好了,开始按照计划围剿冲过去的三千前军骑兵。

    而满桂带着剩下的骑一师部队,其实就跟在别列古台身后十里远的地方。

    别列古台状若疯狂,一次接着一次的指挥部队,向占据地形优势的明军冲锋。如果不趁着山口那边的三千骑兵还没有被消灭,一举冲出去。

    那等三千骑兵被消灭殆尽之后,自己恐怕永远也冲不过库尔巴什山口了。

    就在别列古台指挥蒙古兵决死反击的时候,身后忽然间一阵大乱。银色的月光下,一支骑兵正高速冲过来。

    前排的士兵手中,不断喷吐着火舌。

    到处是曳光弹的弹道,自己的后军慌乱之中。迫击炮的炮弹,已经砸到了脑袋上。

第九百六十八章

    天亮的时候,明军没有攻城。反而是在原有阵地的基础上,又向后退了十里。

    这让忙活了一个晚上,两眼通红的罗卜藏丹津欣喜若狂。

    在他看来,汉人昨天消耗了大量的弹药。今天的退却,是因为弹药不足的原因。

    于是,他就派了一万骑兵,冲出了塔什干。这些骑兵携带了大量炸药,准备炸毁明军那些铁家伙。

    很遗憾,一万骑兵好像仍旧水里的一块石头。只不过荡起一些涟漪,然后就变成了杂乱躺在地上的尸体,人和马都是这样。

    看着天上的秃鹫和乌鸦重新降落下来,啄食那些甚至还在嚎叫的手下身体,罗卜藏丹津就觉得后脊背发凉。

    那种钢铁战车果然是不可战胜的,至少是骑兵不可战胜的。因为他的手下,从来没有冲到了那种战车的一千米之内!

    连一千米之内都到不了,更别说把炸药包扔在战车上炸毁。

    至于弹药问题……!

    日上三竿的时候,罗卜藏丹津就看到了飞艇那巨大的身影。

    那些比往日见到的飞艇要大得多的飞艇,没有丝毫靠近塔什干的意思。它们降落在大明军队的阵地里面,开始不停的向下卸着货物。

    罗卜藏丹津甚至惊恐的发现,大明人的飞艇还运来了一种带着铲子的铁车。

    这东西不但能拉动沉重的物资,还能够在地上迅速推起一座座土山!

    第一天的时候,罗卜藏丹津很高兴。因为明军虽然得到了补给,但却没有进攻的意思。

    第二天的时候,罗卜藏丹津仍旧很高兴。因为明军同样没有发动进攻!

    不管怎样,布置巷战还是需要一些时间的。时间越长,巷战的准备越加充分,带给明军的伤害也就越大。

    等待带给明军足够大的伤害之后,罗卜藏丹津就决定带着手下骑最快的马逃走。

    有了这几天时间,塔里忽台想必已经护送部众走出好远。别列古台,差不多也能控制住阿什哈巴德。

    断尾求生,这是蒙古人最伤心,也是最为无奈的选择。

    到了第三天早晨醒来的时候,罗卜藏丹津就笑不出来了。因为那些冒着黑烟的推土机,居然在一夜之间将那些互相不连贯的土山连了起来。

    土山下面,一队队士兵正在向地上钉木桩。很快,长长的铁丝网和就土山面前竖立了起来。

    而且,还是一连竖起了三道。

    更让人目眦欲裂的是……,居然就有工兵,在大鸣大放的当着蒙古人的面埋设地雷。

    很想派人出去,把十几里外那些该死的工兵干掉。可望远镜向后挪一些,就看到了黑洞洞的炮口,和每隔一两百米就架起一挺的机枪。

    飞艇整日不停的运送东西,甚至到了晚间依然没有停止的迹象。

    等塔什干四周全都堆起高高的土山,,同时有铁丝网阻拦的时候。罗卜藏丹津觉得,除非自己长出翅膀,不然休想逃脱。

    明军,就没有让他走出塔什干的念头。

    现在飞艇上走下来的,是一队队全副武装的明军士兵。站在残破的塔什干城头,罗卜藏丹津甚至可以看到,远处飞艇甚至运来了一种可以拼装的房屋。

    一群群士兵,正在搭积木一样的组装起这些房屋来。很快,一座座崭新的营房拔地而起。

    入夜之前,罗卜藏丹津甚至闻到了大明军队炖肉的香味儿。

    现在唯一能够冲出去的地方,只有西面土山还有一道缺口。罗卜藏丹津觉得,那是大明军队准备好的屠宰场。

    只要蒙古骑兵敢想着从这里突围,机枪就会像割麦子一样撕碎自己的手下。

    第五天的时候,罗卜藏丹津已经不准备登上城头了。他知道自己死定了,冲向那道缺口毫无意义。

    没有必要用人和马的尸体,再去重新垒砌一座尸山来。

    “大汗!大汗!您快去看看。”亲兵很没有礼貌的冲进了他睡觉房子。

    这几天,他都睡在城墙下面的一处民居中。

    “吵吵什么!”罗卜藏丹津这几天都没有怎么睡过,现在刚过睡了两个小时,被亲兵吵醒非常不满。

    “塔里忽台!塔里忽台……!”亲兵急得说话有些结巴,一只手指着残破的城墙。

    罗卜藏丹津一下子就窜了起来,三步并作两步窜上了城墙。

    眼前的情形,让他肝胆俱裂。

    从大明人留下那座土山口子里面,不断有蒙古人被驱赶进来。走在最前面的,正是奉他命令去保护部众转移的塔里忽台。

    完了!全完了!

    塔里忽台身后,不正是他要保护的那些部众么……!

    好多人身上都带着伤,由身边的人搀扶着。

    队伍正源源不断的从缺口往里面涌,无边无沿的也不知道后面还有多少。

    披头散发满脸血污的塔里忽台走到城下,看到城头的罗卜藏丹津悲怆的喊了一声:“大汗……!”

    然后就跪在地上,呜咽着说不出话来。

    “别列古台在……!”刚刚问出半句话,罗卜藏丹津就闭上了嘴。

    因为他发现,旁边的一个匈奴人手里拎着个笼子。笼子里面装着的,正是别列古台的人头。

    “大汗……!我们被明军骑兵伏击了,除了战死的人,剩下的部众和战士都在这里了。牲畜和财货,都丢了……!”

    罗卜藏丹津很想跳下去,亲手掐死塔里忽台。

    聪明的他已经明白了汉人的用意,现在是春天。吃了一个冬天之后,塔什干城里存粮本来就不多。

    十万大军或许还能吃上三两个月,可现在又来了几十万张嘴。这将大大消耗城内存粮的消耗速度!

    可现在说什么也没用了,许多蒙古人已经开始攀爬昨天炸开的缺口。从碎砖瓦砾上面爬进了塔什干城!

    这些都是准格尔蒙古牧民,和守城的那些将士是亲戚套着亲戚。刚刚走进城内,罗卜藏丹津就听到震天的哭嚎声。

    没用打开城门,所有蒙古人就这样,从城墙的废墟上面爬进来。虽然速度有些缓慢,可好在缺口足够的大,也足够的多。

    就这样从上午一直爬到了下午,一直到天黑那道缺口里面就再也没人走出来。

    推土机再次轰鸣起来,塔什干外围那道唯一的缺口被堵死了。

    自此,塔什干城里和城外成了两个世界。

    里面的人想出来,只能考虑迅速进化出翅膀。外面的人……,明军还没有进城的打算。

    日子一天天过去,转眼间已经一个月过去了。

    满桂无聊的站在土山上,用望远镜看着十几里外的塔什干城。

    这一个月里面,大明军队并没有闲着。

    那些被留下来身强力壮的战俘,拿着铁锹和镐头。硬生生在土山前面,绕着塔什干城挖出一道三十米宽,五米深的壕沟来。

    塔什干很干燥,地下水资源却很丰富。很快,越挖越深的壕沟里面开始有水沁上来。最后在土山的前面,形成了一道护城河。

    壕沟前面,洒着许多不知道在仓库里面放了多少年,已经锈迹斑斑的三角钉。

    这东西以前可是李枭对付骑兵的绝技,可机枪的出现,让这些东西再也没了用武之地。

    俘虏在挖掘完壕沟之后,本以为会被一枪干掉仍旧壕沟。却没想到,满桂大手一挥把他们放了。

    临走的时候,甚至让他们美美的吃了一顿饱饭。

    俘虏们三步一回头,恋恋不舍的走了。因为他们要去的地方是十几里外的塔什干城,用屁股想都知道,那里即便现在不是,也很快就要沦为人间地狱。

    “哎……!”满桂叹了一口气,他觉得这么打仗真他娘的没啥意思。

    奔袭几千里,死在路上的人都比战死的多。最后就落下一个,和陆军第四师一起,把塔什干围住,等待里面的蒙古人活活饿死。

    虽然不情愿,但却没办法质疑。因为这是李枭的命令,要蒙古人活生生饿死在塔什干城里。

    这是李枭能够想到的,最为恶毒的惩罚。

    “大帅!这样做不人道,毕竟那也是几十万条性命。活捉了那些俘虏,送到矿山做苦力也是好的,可以省去大笔的银钱。”

    张煌言从经济角度出发,认为李枭这样做是对人力资源的严重浪费。

    “祖大寿不能白死,蒙古人要付出代价。这个代价就是再也没有准格尔蒙古人这个民族!

    如果世间还要他们存在的话,那就只能留给他们一个地名。”李枭翻阅着报纸,好像是在说一句闲话。

    “可几十万人挤在一起,没有粮食吃,他们会吃人的。”对于张煌言来说,人吃人是绝对不能接受的。按照他的说法,这有伤天和。

    “放心,他们会吃的很快。现在京城已经是初夏,塔什干那地方会很热。就算他们吃人,一个人杀死之后也保存不了多久。

    腐烂的尸体在城内,会很快形成瘟疫。你知道的,一旦起了瘟疫人是活不久的。”

    “可瘟疫也会传染大明军队的,大明军队也是人。他们也会被传染!

    若是将瘟疫带回到内地来,后果将不堪设想。”

    “这个你不用担心,李神医已经去了前线。这种事情,他会处置好的。其实,空气很难将病菌传播十几里地那么远。

    能够传播细菌的,其实是老鼠那些东西。

    所以,我才让人挖掘了那道壕沟。一是挖断了地下水脉,城里人再也不能喝到干净的水,更加容易滋生各种各样奇怪的病来。

    二是,护城河的出现可以隔绝老鼠。虽然不能全部隔绝,但可以隔绝大部分。加上我军严格实施的卫生条例,疫病对于我军影响不大。

    我想再过两个月,塔什干城里应该就没什么人了。到时候,即便咱们撤除包围,里面的人也没办法走出来了。”

    李枭不相信,没有足够的饮水,加上蒙古人的卫生条件本来就很糟糕。再加上炎热的天气,塔什干城里不会闹瘟疫。

    只要闹起了瘟疫,城里人会在短短时间内大量死亡。而死亡的尸体腐烂,会增加瘟疫的毒性。最后的结果就是,塔什干这地方再也不适合人类居住。

    “可凡事都怕一个万一!”张煌言仍旧在做最后的努力。

    “这件事情不要说了,欧洲那边打的怎么样了?听说俄国人抵抗得十分顽强。”李枭放下报纸,他不想就这个问题再和张煌言讨论。

    无论怎样,张煌言还是儒家出身,观念里面还有很多儒家思想在作祟。

    “法国人,普鲁士人的联军。在三月初就开始了进攻!奈何俄军顽强抵抗,在维尔纽斯一连布置了三道防御阵地。

    都是机枪火炮,铁丝网。联军付出了惨重代价用了两个多月,这才算是突破了维尔纽斯的阵地。现在,正在向斯摩棱斯克进军。

    听说,库图佐夫在斯摩棱斯克布置了更为严密的战线。另外,咱们卖给联军的飞艇。现在已经不能去俄军脑袋上轰炸了,俄军有了高射炮。

    联军飞艇部队损失惨重,现在只能当做运输队使用。这让进攻战斗的效能大打折扣,而且俄军也有飞艇。”

    “该死的多尔衮!飞艇、机枪、还有火炮,这些俄国人都能自己造了。联军想要啃掉这块骨头,不死人怎么成。

    这种阵地战,别说是他们。就算是咱们大明来打,也是损失惨重的后果。当然,如果咱们的坦克能参战,那就是另外一回事儿。

    可问题是……我不打算让坦克部队参战。

    塔什干一战已经证明,坦克目前来说对付步兵和骑兵都很有效果。”

    “法国人和普鲁士人都算是能打的,波兰人和奥匈帝国就没那么幸运了。他们在哈尔科夫撞得头破血流,俄军虽然在那里投入的军队不多。

    可全都是南线身经百战的精锐,奥斯曼帝国也发动了新的春季攻势。可惜,结果和奥匈帝国、波兰人没什么两样。

    总之,南线打成了一锅粥。双方谁也奈何不了谁!

    听说,波兰人因为伤亡太过惨重。有退出战争的意思!”

第九百六十九章

    “老曹!如果你是,这仗得他娘的怎么打。”敖沧海看着眼前绵延不绝的堑壕和铁丝网,无奈的挠了挠头。

    “除了动用坦克,我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听说我侄儿和祖宽在塔什干动用了坦克,两个坦克团就逼得罗卜藏丹津龟缩进了塔什干城不敢动弹。”曹文昭也算是沙场悍将,放下望远镜也是摇了摇头。

    在他们眼前是两军对垒的战场,法国和普鲁士联军这边构筑了堑壕。而俄军那边的堑壕更加坚固,有些地方甚至是钢筋混凝土的工事。

    即便是面对大口径火炮的轰击,只要不是直接命中,就不会有任何问题。

    两军中间间隔大概有五公里的距离,刚刚下过雨这五公里的距离好像一片烂泥塘一样。

    烂泥塘里面可以看到不少尸体的残骸,尸臭味弥漫在整个战场上。

    自己脚下的联军士兵,正在从战壕里面想外面舀水。对面的俄国人也在做同样的事情!

    不得不说,堑壕战就是双方士兵和将军们的噩梦。

    就在一个月前,联军士兵挺进到明斯克的时候,就一头撞到了这道俄国人精心准备了半年的防线上。

    这一头撞得可谓是头破血流,一天的时间里面联军阵亡人数达到了五万人。这还不算受伤的人,按照联军落后的医疗救治水平,伤兵里面应该也有三四万人死亡。

    敖沧海是曹变蛟是作为观察员,来到两军对垒战场上来的。跟随他们来的,还有大批的明军将校军官们。

    这些年大明不打仗了,可大明要知道如今世界上究竟是怎么打仗的。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以前大明战前,都会向敌军进行饱和炮击。可现在看来,明军那时候的饱和炮击根本就不算个啥。

    那时候明军最多也就组织起,相当于二十辆多管火箭发射车的武库舰齐射。

    可现在,人家在主攻地段动不动就组织百十辆火箭发射车。而且发射的还全都是重型火箭弹,战场对面的俄军阵地,被炮火生生犁过一遍。

    联军这边也好不到哪里去,以至于想要到达前线,必须走两三公里的地道才行。

    阵地上的土,随便抓一把就有好几块弹片。土地,更是踩一脚能陷到膝盖。

    同样,敖沧海和曹变蛟觉得对面的俄军阵地也是如此。

    当欧洲军队也进入到大炮和机枪铁丝网时代之后,想要打赢战争就成了一场纯粹的消耗战。

    这是大明两个野战军师长的共同感觉!

    就像是曹变蛟说的,想要撼动这样的阵地,没有坦克是万万行不通的。

    “没想到,这帮黄毛鬼别的不行,打仗倒是学得挺快。我记得当年,有支火绳枪就不错了。这才二十年时间,居然已经进步到了这个地步。

    好在我们们一师已经装备了坦克,虽然只有一个连九辆坦克。老曹,你们那里装备了多少。”

    “敖爷!别套我话了,只有五辆坦克,还是训练用的训练坦克。

    前年和去年的产量,都给了两个坦克团。不过咱们好歹比袁崇焕强一些,听说他们那里只有三辆作为训练用。

    四师干脆就一辆没有,遇到这样的战场,他们只能跟这些黄毛人一样打堑壕战的煎熬。”曹文昭无奈的又举起望远镜,现在就是在了解战场。

    照这样下去,他们早晚也会面对这样的战场。好像全世界在一夜之间,都装备了机枪大炮,好像以前那样的胜利,恐怕再也难找了。

    “黄毛鬼的装备搞得好,还不是拜吴三桂那个小王八蛋所赐。从我们大明偷,又找牛津剑桥的博士来研究。

    可惜啊!这小子也不知道钻到哪里去了,有人说在孟买死了,也有人说逃了。反正现在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如果被我找到,肯定把他剥皮拆骨大卸八块。”

    看到这样的战场,敖沧海就恨得牙痒。

    如果吴三桂不出现,西方是绝对不会这么快实现火器化的。

    其实西方的基础教育一直搞的很好,尤其是化学和物理人才一直不缺。虽说受教育的大多是贵族,可人家毕竟在研究。

    不像大明!聪明人都去研究八股文和孔孟之道,化学物理人才奇缺。需要李枭一点点的培养,直到现在清华大学的教授,还有很多是被俘的英国牛津博士。

    幸好!现在大明在这些方面正在积极追赶,现在京城里面的大学生越来越多,毕业的学生已经不再留校任教,而是更多的充实到了工厂和研究所里面。

    虽然是这样,可柴油机小型化这些事情上,研究的主力还是以牛顿为首的那些科学家。

    “不说吴三桂了,没什么意思。好在咱们大明海军还算是无敌的,目前世界上的主要水道,都由我们大明控制。

    以前大帅说,谁控制了海洋就控制了贸易,控制了贸易就控制了世界。那时候我还有些不信,可现在算是信了。

    只要世界贸易还在我们手里控制着,那样大明就会获得足够的资源来做我们想要的事情。

    出来的时候他听说,已经在考虑给满爷的骑一师换装。全都换装坦克装甲车,今后满爷手里,可能就没几匹马喽。”

    “哈哈!老满这一次可算是鸟枪换炮,可那小子手下那些人,他们会开坦克吗?反正我手里那九辆坦克,全都扔给那些猴崽子们训练用了。

    今后坦克有的是,可会开坦克的人就金贵了。”

    “你说如果他们也有了坦克怎么办?”曹文昭忽然间想到一个问题,指着不远处陪同的那些普鲁士和法**官说道。

    “呵呵!”敖沧海冷笑了一声没说话。

    “不信?”

    “他们迟早会有的,不过我们大明有更好的东西。”敖沧海对着曹变蛟眨眨眼睛。

    “更好的?”曹文昭瞪大了眼睛,敖爷的路子比较野,什么消息他都能打听得到。这一点,要远比长期待在西北消息闭塞的曹文昭要强太多。

    毕竟,人家敖爷的防区里面有京城还有辽东。那可是大明土地上,最发达的两个地区。

    “我听说,柴油机小型化已经搞得有模有样。如果再搞出个大功率的来,就能造出在天上飞的机器来。”敖沧海神秘兮兮的说道。

    “在天上飞的机器?那不就是飞艇吗?”虽然消息闭塞,但飞艇这东西曹文昭还是不感冒的。

    他麾下的三师,就有各类型飞艇不下百艘。

    “飞艇算啥,那么大个在天上飞。飞的还慢,高射炮一打一个准儿。我说的这东西,就是机器在天上飞,有翅膀的。

    我听说,速度不慢,至少不是高射炮可以轻易打得下来的。

    那玩意要打坦克,都是从上面打。坦克连还手的力气都没有!

    你有没有发现,为了减轻车体重量。炮塔顶部的装甲其实很薄,有些时候甚至九毫米的机枪子弹都能打得穿。”

    “这我倒是没发现,回头得去好好看看。”

    “这件事情还是绝密,最快也得个两三年才能鼓捣出来。且看着吧,最近也没有啥大战。

    也就是为了给祖大寿报仇,才对塔什干的蒙古人下了手。你侄子在那里,整了好几个月了,到底整到啥程度。”

    “啥程度!呵呵,我侄子来信说。就是把蒙古人堵在塔什干城里,等着他们慢慢饿死。满爷已经极度不满,专门乘着飞艇去京城找大帅说项了两次,都没有获得大帅的批准。

    反正大帅就是想兵不血刃的,把那些蒙古人生生饿死在塔什干城里。

    那小子还来信说,塔什干城里已经开始有瘟疫流行,估计过不了多久人就会死光。”

    “跟着大帅打仗就是这样,自己的兵死一个都心疼,最好是一个都不死。可你说说,打仗哪有不死人的。

    你看看人家的将军,一天伤亡**万人,一个个待得好好的,还是指挥千军万马。

    如果咱们兄弟敢一天伤亡这么多,嘿嘿!丢官罢职已经是最好的结果喽!”

    曹文昭听了敖爷的话点了点头,他不敢想象自己打仗如果打出这么个伤亡数字来,李枭会不会疯。

    不过想了一下,他觉得如果真在一天打出这么个伤亡来,自己会先疯掉。

    哪里像这些人,仍旧没事人一样举着望远镜,准备下一阶段的进攻。

    “南线咱们还去吗?我听说波兰人和奥匈帝国在加利奇被俄国人打的够呛,因为伤亡太大波兰要退出战争。”

    “波兰人其实就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他们跟着普鲁士人和法国人就好。偏偏要和什么奥匈帝国联合,对付乌克兰。

    那边都是打了几年仗的老兵,比这边的新兵蛋子难对付多了。碰一鼻子灰是应有之意,也不垫垫自己斤两。

    俄国人我是打过的,其实还是蛮彪悍的。如果不是被大帅埋伏了,收拾他们还是会费一番手脚的。”

    “哦!我还真想起来了,你说的是黑龙江江东六十四屯的事情。听到那个消息,我也很生气。可惜,那时候我在江南作战抽不开身。”

    “那帮俄国王八蛋,的确不能称之为人。其实这次在背后鼓动剿灭俄罗斯,也是对那次事件的报复。”

    “走吧!没什么好看的了,俄国人的意图很明显。就是要把战争拖到冬天,只要冬天一来俄国人就占了优势。

    毕竟,人家是本乡本土的在作战。”

    “走!回去,没啥好看的,太他娘的味儿了。我看再沤几天,就会有瘟疫传出来。”

    对于弥漫着尸臭的战场,两个人都没啥好感。观察了战场态势,对堑壕战有了充分的理解之后,哥俩重新钻进地道退出了战场。

    “二位将军辛苦了,有没有办法帮助我们摆脱现在的困境。”负责接待敖爷和曹文昭的是一个叫做毛奇的将军。

    这家伙留着欧洲人的八字胡,油亮油亮的。能在这种条件下,还保持着仪容,恐怕也只有普鲁士的军官才行。

    “想在这种阵地上取得突破,难度非常的大。有了机枪和铁丝网,就算你们有千军万马也没用。

    我倒是觉得,可以另外开辟一处战场。”

    敖爷和曹文昭没说话,代表海军陆战队的孙之洁倒是开口了。

    敖爷和曹文昭很不满的向后看了一眼,见说话的是孙之洁,只能是互相看了一眼,并没有进一步阻止。

    他们这个观察团是来观察的,并不是来给联军出主意的。

    在敖爷和曹文昭看来,联军和俄国人打仗纯属狗咬狗的行为,大明在一边看着就好。打的时间越长死的人越多,对大明就愈加的有好处。

    如果是别人站出来,早就被呵斥了。可站出来的是孙之洁,他们就没有办法了,毕竟孙承宗的面子还是要周全的。

    “哦!这位年轻的将军,您有什么办法。”毛奇非常想听听,孙之洁到底有什么办法,可以摆脱现在的困境。

    “这里!圣彼得堡!”孙之洁的手,没有指着现在明斯克的战场,而是指向了北方的圣彼得堡。

    “圣彼得堡?”毛奇疑惑的看着这个距离战场千里之外的地方,不明白孙之洁为什么要把战场指向那里。

    “对!就是圣彼得堡,我看到普鲁士和法国都组织了援军。可如果继续耗在这种堑壕战上,就算是打到明年,恐怕都没有一个结果。

    所以我们要开辟新的战场,和俄国相比。联军最占优势的是人数,为什么要不发挥我们的人数优势呢?”

    “可里加这些城市,都还在俄国人的手里。如果进军圣彼得堡……”毛奇有些为难的看着孙之洁,圣彼得堡前面还有一系列的俄军堡垒。

    如果想要进攻那里,这跟打到莫斯科难度差不了多少。

    “毛奇将军,我是海军陆战队的军官。我最熟悉的是登陆战,我们可以绕过所有沿途城市,从海路直扑圣彼得堡。

    俄国人的主要兵力,都被吸引到了里加——明斯克防线。我们可以出其不意的绕到他们背后去,只要指挥得当,绝对可以一击成功。”

    “登陆战……!”毛奇看着地图陷入了沉思之中。

第九百七十章

    满桂看了一眼远处死寂的塔什干城,放下手里的望远镜就往回走。

    蒙古人,确切的说是准格尔蒙古人完蛋了。同为蒙古人,满桂心中有些说不上来的滋味儿。

    其实作为不同部落的蒙古人,互相之间更多的是竞争关系,而非抱有同宗的情谊。从历史上看,对蒙古人挥舞屠刀最多是蒙古人,而非其他民族。

    两个部落为了争夺牧场或者别的什么东西,残酷的杀戮一丁点儿也不比对外作战仁慈。

    满桂与他们的联系,可能只有同一种语言和同一种信仰而已。

    可满桂心里还是不舒服!!

    勇士就应该有勇士的死法,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被人老鼠一样关起来活活饿死。

    城里的蒙古人反抗过,远处空地上那些白骨可以作证。他们成群结队的涌出塔什干城,疯狂叫嚣着冲锋。好多人手里根本就没有武器,仅仅拿着石块就咆哮着冲向武装到牙齿的明军。

    冲锋的效果很不好,双二五速射炮可以在一千米距离上打靶一样的射杀他们。就算是在夜里,只要他们触发了地雷。

    立刻就会有连绵不断的烟花升到空中,然后这些人就像是秃子头上的虱子一样显露出来。

    不管晚上死多少人,第二天落下来的秃鹫总是会将已经被打碎了的蒙古人吃掉。似乎被打碎之后,更加方便它们进食。

    同时进餐的还有从远处抓过来,被送进包围圈里面的狼。

    刚刚被扔进包围圈里面,那些狼总是会不安。可当它们觉得,这里总是会有吃不完的人时,很快就开心起来。

    半年的围城战,已经把这些狼养的油光水滑膘肥体壮。现在估计撵它们出去,它们也不会出去。

    有饿得不成的蒙古人出城来抓狼,满桂亲眼看见。一头狼就被几个人活生生的扯碎了,然后连皮带毛的囫囵吞下了肚子。

    饥饿的人,被饿狼还有饿狼。

    蒙古人的疯狂,让最凶恶的饿狼都感觉到害怕。不过当这些狼发现,只要靠近明军这边的阵地,蒙古人就不敢过来之后,这些聪明的畜生就会整天躺在护城河边晒太阳。

    只要饿了,就会到对面吃一些人。

    每天晚上都有逃亡的蒙古人,所以每天晚上也都会有尸体。

    秃鹫和狼,把城外的尸体打扫的很干净。那些人存在的最后遗迹,除了白骨只剩下灰白色的狼粪。

    塔什干城里一定已经成了人间地狱,蒙古人用各种各样的方法出逃。他们甚至挖掘了一条地道,准备从地道里面逃出来。

    要知道从塔什干城里到明军推土机推出来的围墙,足足有十八里长的路程。换算成公里,也足足有九公里之多。

    想挖这么长的隧道,说明蒙古人已经有了愚公移山的精神。

    很明显,愚公移山和挖地道之间有着技术上的差别。最大的差别就是……,地下看不到地上的情形。

    当明晃晃的太阳下,大地忽然出现了一个大洞,洞里面冒出两个土人的时候。明军吓了一跳,不过惊慌失措的人通常都会用手里的武器攻击让他们恐惧的东西。

    机枪、步枪,手榴弹、掷弹筒一通的丢,那两个土拨鼠一样的家伙就去见长生天了。

    反应过来的明军,很快就占领了洞口。用枪不停的向里面扫射!

    带队的明军连长是个很坏的家伙,他没有直接扔炸药包把这地方炸塌。而是找来大堆的柴火扔下去,让后把许多烟花点燃之后也扔了下去。

    洞口被一张巨大的帆布盖住,等满桂赶到的时候。里面还有一缕缕的青烟顽强的冒出来!

    天知道里面的蒙古人被呛死多少,反正最后是掘开了护城河。把护城河里面的水引到了地道里面,蒙古人想要再次利用这个地道,估计工程量会非常巨大。

    蒙古人已经没有力气继续挖地道了,这段时间以来,甚至往城外跑的人都没有了。折让那些饿狼很是不满,已经吃惯了人肉的它们不再喜欢啃骨头,每天舔着嘴,等待蒙古人的猛士继续冲出城来。

    这边的明军它们是不敢冒犯的,即便是再锋利的尖牙和再有力量的利爪,也敌不过阿卡步枪的威力。

    那几只被射杀的饿狼,就是它们的好榜样。

    一艘速度很快的轻型侦查飞艇缓慢的靠近塔什干城,这座城市已经变得寂静无声。盘旋在城市上空的大群乌鸦,还有巨大的突厥很能说明问题。

    没有担心中的高射炮火,要知道飞艇驾驶员是以必死的决心前往侦查的。如果被打下来,最大的可能是被那些饥饿的蒙古人吃掉。

    飞艇在塔什干城上空晃悠了两圈之后就回来了!

    然后,汤若望就带着一群穿着防护服戴着猪嘴防毒面具的家伙进了城。

    直到现在满桂才算是明白,这些人来到塔什干根本就不是来防疫的。

    “收拾东西,我们走!”这个地方,满桂一秒钟都不愿意多待。

    “师长!大帅的命令是,我们要在阿汉加兰再待上一个月才能回大明。”手下副官很小心的体型满桂。

    “这是什么规矩。”满桂眉头拧成了一个川字,他不是忘记了李枭的命令,而是单存的心烦。

    “据说是为了防疫,他们害怕我们把叫什么细菌的带回到大明。”副官有些无奈,这时候最好不要去惹满爷,可他同样不敢违抗大帅的命令。

    “那他娘的就去阿汉加兰,奶奶的。这打的什么仗!”满桂骂了一句,跨上战马一溜烟的跑了,身后的卫队赶忙追了上去。

    身边的将军们都不在家,李枭只能待在京城里面。

    六月份的京城号称是桑拿天,不但气压低还闷热闷热的。天空中的乌云已经聚集了一个下午,企盼着早点儿下雨,多少也能凉快一些。

    奈何这老天爷就是不给面子,阴云密布却总是不下雨。连低飞的蜻蜓都觉得有些飞累了,随便找了地方停靠。

    甚至在墙上,李枭都发现趴着两只蜻蜓。

    虽然是辽东人,可这年月蜻蜓还是叫蜻蜓,而不是叫做嘛凉。

    嘛凉是满语,也就是说在女真人占据了整个辽东之后,才逐渐改过来的。

    同样的,李枭发现后世的好多用词,这年月都没有。

    好几次,李枭无意中说到犄角旮旯。

    仆役们都理解犄角是啥,可问题是啥玩意叫旮旯?

    辽东和京城,其实是被满语侵袭最多的地方。可能的八旗子弟聚居的原因,后世的辽东和京城俗语当中,有许多汉语和满语混用的例子。

    例如嘛凉,例如胡铁……!

    这跟后世,好多时候英语和汉语混用差不多少。

    不过这年月,京城也没人说什么英语。这年月,一嘴的英语绝对会被别人鄙视致死。

    大明人有充分的自信,汉语才是这个世界最为美妙最为科学的语言。

    “此去云台招旧部,十万旌旗斩阎罗。”乌云压顶,会给人带来压抑的气氛。李枭也不知道为什么,吟诵出这两句诗词。

    “从未听过大哥吟诗,这一出口居然有如此气魄。”李浩一瘸一拐的从月亮门里面走了进来。

    江南的水土到底是养人,在江南待了几年原本黑得像黑炭头一样的李浩,居然养得白白胖胖的。

    人胖一些,似乎也喜庆了一些。

    最近几次见到李浩,这小子更加喜欢小。绿珠说,这小子在江南已经有了笑面虎的绰号。

    笑面虎!

    许多人关注的是笑面,却忽略了最后一个虎字。

    老虎终究会吃人的,例如有人称李枭就是吊睛白额猛虎。

    从辽东一路杀出来,李枭不记得自己杀了多少人。不过他的对手,总是用狠辣这样的词汇形容他。

    作为李枭的弟弟,李浩这只笑面虎也不逞多让。

    江南是东林党的发源地,也是东林党的重要根据地。想要在那里施行改革,难度不可谓不大。

    尤其是均分田土这一条,那就算是要了江南那些大地主们的老命。不拼命抵抗一下,实在不是正常人的反应。

    可偏偏李浩是个没事儿找事儿型的家伙,你不抵抗还总想着找你麻烦,敢抵抗……!那还是去跟阎王去伸冤好了。

    短短四年时间,李浩在江南杀的那是人头滚滚。凡是拥有良田万顷的家伙,无一幸存。好几位还是死全家那种!

    东林党最强调的就是风骨,江南读书人的确有许多有风骨的。

    不过这些有风骨人的,现在只剩下了骨头。

    以至于在岳麓书院的好多博士,称李浩为凶兽。

    李浩很对得起这个称呼,似乎他也很喜欢这个称呼。不过这个称呼带给他的,是年均五次以上的刺杀。

    至于活人炸弹这种事情,对李浩来说简直是太小意思。或许是阎王爷为了感谢李浩,给他老人家送去太多的人手,处处放李浩一码。

    遭遇刺杀的次数虽然多,却没有一次真正给李浩造成伤害。

    有一次,为了弄死李浩,东林党人甚至弄塌了一栋楼。结果死了一百多人,偏偏正主李浩连个毫毛都没伤着。

    没办法,李浩临时改了主意没进那栋楼。可偏偏,东林党的那些蠢货已经点燃了地下室的引信。

    重达五百公斤的炸弹,足够把一栋楼变成废墟。可偏偏李浩没有进去!

    李浩对此的解释就是,走到那栋楼门口的一刹那,感觉不怎么好。

    感觉这东西说不好,不过李浩为什么感觉到不好,李枭觉得应该去问绿珠。

    “大哥,听说塔什干的蒙古人全军覆灭了?”兄弟两个没什么必要搞礼节那一套,李浩一屁股坐到了李枭旁边的椅子上,拿起一块西瓜开始吃。

    “通州的沙瓤西瓜,不赖!”吐出一口西瓜子,李浩大大的赞了一句。

    “算了,等你吃完西瓜再跟你说塔什干的事情。”李枭摇着大蒲扇,汉钟离一样的躺在躺椅上。

    “没事儿!不就是死人的事情嘛,算不得大事。我在江南,杀的人还少了?你猜猜岳麓书院在史书上把我记做啥?”

    “有啥不知道的!伪帅枭遣弟浩至江南,号曰凶兽。

    呵呵!我是吊睛白额猛虎,弟弟是凶兽。都是食肉动物,咱们才是真正的一家人。”

    “既然都是凶兽了,你还怕说什么塔什干的事情。说说,我想听。”

    “既然你想听,我就跟你说说。

    塔什干其实在围困第一个月之后就基本断粮了,听说除了罗卜藏丹津等人,百姓们根本没有粮食吃。

    没有粮食吃之后,干脆就开始人吃人。开始是杀老的,然后才开始杀女人。再然后是女人!

    吃了三四个月之后,老人、女人都吃得差不多了,就开始吃孩子。

    围城三个月之后,城内的燃料也燃烬了。你猜猜他们用什么烤人肉?”

    “呵呵!《旧唐书》上早就说过,朱粲困毫州,以人骨烤人肉。无非就是这样而已!”李浩无所谓的继续吃西瓜。

    “看起来,江南人杰地灵,你去了也没少读书。塔什干的蒙古人其实在三个多月的时候就完蛋了,没有粮食,没有燃料,再加上连水都缺。

    加上蒙古人一向不怎么讲究卫生,瘟疫很快就在城内传播开来。

    其实如果单存的吃,几十万人怎么也能坚持一年多。可是瘟疫传播开来,那人死的就快了。加上城内没有地方处置,最后瘟疫越传越厉害。

    与其说杀死蒙古人的是饥饿,不如说是瘟疫。因为生病的人很快会全身发黑,所以他们称这个病为黑死病。

    其实就是鼠疫的一种!汤若望已经去探查了,同时带去了很多猫。”

    “那地方的气候,猫能成么?”

    “猫其实以前生活在沙漠里面,所以塔什干的气候猫很容易适应。而且,猫天然的对鼠疫有抗体。

    满桂他们留在阿汉加兰,确定没有得疫病之后,才会回到大明。

    反正今后塔什干那个地方,基本上也不怎么人类居住了,至少短期之内是这样。撤回来之后,咱们大明军队就会开始新的蛰伏。

    没办法,战争的形态变了。

    我可不想大明的士兵,玩什么堑壕战那一套。那简直就是人肉磨坊!”

    “不玩堑壕战,那打啥?”

    “呵呵!闪电战。”

第九百七十一章

    “大老远的从金陵回来,不是只为了和我讨论未来作战形势的吧。”李枭“唿扇”“唿扇”的摇着大蒲扇。

    “呵呵!大哥,江南已经捋顺得差不多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大哥您能去江南视察一番。

    江南百姓,可是等着盼着想要一睹大帅您的风采。”

    “你小子,什么时候也会这么说话了。江南百姓盼着想要一睹我的风采?

    呵呵!未必吧,江南百姓多受东林党影响。这十几年了,咱们兄弟杀得东林党人头滚滚。

    你得了一个凶兽的名头,我得了一个吊睛白额猛虎的名头。

    不过这两个名头,都不是什么善类。

    一睹我的风采?我看未必吧……!”李枭热得烦躁,干脆抄起一块西瓜唏哩呼噜的啃了起来。

    “呵呵……!”李浩“呵”“呵”傻笑着不说话。

    “江南五省总督,不满意了?想要回京城来!”李枭一眼看穿了这只小狐狸心中所想。

    “嗯!”李浩松鼠一样的点头。

    “燥热不堪的地方,也不知道有什么好的。行,那就去江南看看。看看你这些年到底在江南弄出了个啥!”

    李枭想了一下,还是答应了李浩的请求。

    这些年去江南,全都只是在华亭县城停留一阵子。江南其他的地方,包括金陵都没去过一次。

    身在李枭这个位置上,大明国土就像后宫的一个个妃子。想要家庭和谐,雨露均沾是必须的。

    “大哥,金陵长江大桥就要合拢了。这次您去,我想您主持大桥合拢的庆典。”听到李枭答应,李浩得意洋洋的看着李枭。

    “刚才怎么不说?”李枭很好奇,刚刚为什么李浩不用这个由头请自己去江南。毕竟,这个理由要正式得多也合理的多。

    “我想看看,大哥到底是不是真的关心江南。”

    “说不关心是假的,可整个大明即便占尽天下便宜。可资源仍旧是有限的!如今辽东、京城、河北、山东已经建设得小有所成,是该把目光投向南方的时候了。”

    “呵呵!大哥,你这就说错了,江南并不缺少钱财。”说道钱财这件事情,李浩显得十分自信。

    “不缺少钱财,那却什么?”

    “人!岳麓书院的人连教习到学生,基本上都被我杀光了。如今江南并不缺少资源,缺的是人才。可以治理地方的人才,我实在是受不了那些蠢货。”

    李浩说起这事情的时候,有些恨恨的咬牙切齿,看样子江南那些蠢货,的确把他气得够呛。

    “呵呵!萧何制律三千条,最后还得官来行。吏治本身就是一篇大文章,想要做好不太容易。

    这人才其实也跟庄稼差不多,需要播种、然后为他们遮风挡雨,施肥除虫。等到成熟之后,才能最终有收获。

    不过人才和庄稼不同的是,庄稼一年一熟两熟甚至是三熟。而人才需要很久的时间,从自幼蒙学到大学毕业可堪一用,这里需要十年以上的时间。

    况且……!

    这中间还有大批的淘汰率,需要淘汰掉一大批不合格的人。这个过程很漫长,而且很难有更改的可能。

    现在全国都缺少人才,每年锦州、济南、天津、和京师的大学毕业生,那员额可都在张煌言那老鬼手里攥着呢。

    想要人,得找他才行。我硬给你往外抠,那老东西会来找我拼命的。”李枭赶忙摇头,拒绝了李浩的要求。

    “大哥,就给我几十个人就成。江南明年就会有了第一批初中毕业生,我想在金陵和长沙建立两所大学。

    可这办大学,没房子可以建,没老师可怎么成?您只要给八十,呃……不,六十人就成。再给两个教授撑撑场面,无论如何大哥您也得帮帮忙才行。”

    “我就知道你小子是夜猫子进宅,不过江南人杰地灵的地方。也的确需要有两所大学来培养人才!

    总不能让一群初中生,来主持地方的政务吧。

    先去江南看一下,你到底把江南弄成个什么样子。”李枭叹了一口气,看起来自己需要在张煌言那个老家伙手里抠人了。

    “多谢大哥,这一回带给您两坛子贵州茅台镇产的酒。正经八百的十年陈酿,等闲难得尝上一口。我也是钻山打洞,才弄到这么两坛子来孝敬大哥您。”

    “你可拉倒吧!

    还钻山打洞,不是纵兵抢劫来的就好。

    呃……你说真是十年陈酿?”

    “嗯嗯!”李浩忙不迭的点头。

    “还不拿上来,趁着敖爷那个酒坛子不在。赶紧喝!等他回来了,只给他剩下一个酒坛子。”

    “得嘞!就等着大哥您这句话,来人,把酒抬进来。”

    李枭和李浩喝得酩酊大醉,茅台这东西就是好。喝多了之后,第二天一丁点儿的都不上头。脑袋不晕,也不烧胃。

    第二天一早,就有李休的一份电报摆在了李枭的办公桌上。

    李枭看着李休的电报,眉头拧起了一个川字。

    “海军这是要干什么?出动海军帮助普鲁士和法军登陆倒不是大事情,只要普鲁士和法军把军费出了就成。

    可要出动一个海军陆战师,帮助他们作战这就有些过了。

    大明不能为了别人的利益作战,更加不能为了别人的利益流血。打塔什干我都是战战兢兢的,宁可多花钱也不愿意将士们陷入惨烈的攻城战。

    他倒是好,一次就要出动一个海军陆战师。

    一旦登陆失败可怎么办,怎么能保证我大明士卒撤回来。如果有战士被俘,那又该怎么办?

    没有脑子!”李枭气咻咻的把电报扔在桌子上。

    “敖爷和曹文昭怎么说?”张煌言觉得,这是军方的事情,自己还是不插嘴的好。

    可偏偏办公室里面,只有自己和李枭两个人。不吱声,也不是个办法。

    “那两个老混蛋,他们倒是反对!”

    “哦,敖爷和曹文昭居然反对?”张煌言有些诧异,觉得这消息倒是有些稀奇。

    “他们反对的是海军陆战队来干这个活儿,他们准备带着自己的部队去作战。

    这更是两个没谱的,运送他们的部队去欧洲,那他娘的得跑半个地球。等他们去了,都冬天了。”李枭恶狠狠的抽了一口雪茄,好像一口就要把雪茄抽完一样。

    张煌言撇撇嘴,大明军人看到军功,就像是狼看到猎物。

    对于军人来说,军功意味着房子,金钱、女人、荣耀等等所有东西。

    可问题是,现在大明海清河晏的一塌糊涂。连个叛乱都欠奉,四周更是没一个敌人。

    张煌言不说话,李枭也不说话。办公室里面,一时间陷入了寂静。

    “张老,您给拿个主意。”良久,李枭把雪茄扔进了烟灰缸,任凭青烟袅袅的升腾而起。

    “我拿主意?大帅您知道,老夫就是个抠门的老货。这次行动老夫不是军人,也不会阻挡别人捞取军功。

    不过老夫事前说好了,这件事情大明不会掏一个铜板。所有军费,海军自己来掏。

    还有啊!

    因为大明在这里面没有多少明显的利益,海军打完了仗不会有任何军功。

    您知道的,军功后面连着的是对有功军人的各种福利。他们不能在没有为大明获得足够利益的情况下,享受大明给军人的福利。”

    张煌言把话说得很绝,总的意思就是。

    打仗老子不管,钱!老子一个大子儿都不会掏。

    海军虽然有些家底,可朝廷不给拨款的话,这仗想要打下来难度不小。

    供应给海军的弹药,和外卖的弹药价格要相差好几倍。如果朝廷不给拨款,那海军只能用高价来买弹药。

    这样,登陆战的成本将会大大增加。以海军那点儿财力,根本不可能支撑得下来。

    “成!顺子,把首辅大人的原话转给老二。让他少掺和这次战争的事情,欧洲那地方太远,咱们大明不会获得实际的利益和好处。

    大明战士的鲜血,只能为大明帝国的利益而流。”

    李枭说完,顺子就应诺走了出去。

    张煌言没好气的瞥了李枭一眼,挡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自己这一次算是把军方大佬都给得罪了。

    或许这正式李枭的目的,自己是搞民政的,如果和军队打成一片,那……不得不说,如今的大帅更多了几分帝王心术。

    “一会我乘飞艇和老四去江南,老子要在金陵和长沙兴建两座书院。跟我说要一些人手,您看……!”

    “没有!”张煌言没好气的回了一句。

    刚刚坑完老子,居然就跟老子手里抠人。

    现在的大学,一共毕业了三批学生。总数也不过就是三千多人,这三千多人都是宝啊!

    而且这三千多人,有大约一半左右都得继续从事教育行业。而且还得挑选才能优秀的人,留下来教授他们的学弟们。

    这样一来,朝廷能够使用的人才就更少了。

    朝廷首先要保证的是辽东、京城、河北、山东的官吏任用,即便是这些大学毕业生。也得从地方的基层干起,想要成为独当一面挑大梁的人物,差不多需要十年,甚至十年以上才行。

    这个世界上,培养人才是最难的事情。

    没办法!

    自大明洪武年开始,洪武帝朱元璋开始推行八股文。

    天下文人,就对着四书五经和八股文使劲儿。

    这两种东西,大多属于哲学范畴。儒家经典,更加适合知道人们的行为准则。而不是指导人们,如何富国强兵。

    历史总是有惯性的,即便李枭如何推行,想要培养出足够的人才,也得需要大量时间才行。

    别说一下子就要六十人,连六个张煌言都不愿意给。

    “好吧!等我从江南回来,咱们再议!”李枭点了点头,笑着说了一句,然后大踏步的走出了办公室。

    李浩早就在飞艇乘降场等着,李枭的马车刚刚停稳。李浩立刻上前拉开车门,殷勤的陪着大哥登上了飞艇。

    飞艇升空之后,直奔华亭。

    华亭县城!就在黄浦江畔,这地方是一个天然的良港。

    在江南这几年,李浩修建了从华亭到武汉的铁路。这条铁路串联起来苏州、杭州、金陵等等江南重要城市。

    辽东、河北、山东的货物,在北方港口上船之后,全部在华亭港卸船。然后,这些货物会被装上火车。一直输送到江南各地!

    在长江大桥没有修好的情况下,华亭已经成为大明南北货物的中转站。

    由于李枭知道华亭的重要性,所以第一时间就来到了华亭。

    这座以港口兴盛起来的港口城市,未来将会成为世界第一大港口城市。成为世界上,最为耀眼的明珠。

    飞艇的速度很快,上午从京城出发。刚刚下午两点,就降落在华亭飞艇降落场。

    飞艇这东西就这点好,用不着多大的飞艇降落场。而且,飞艇降落场只需要用水泥抹平就好。

    大帅要来华亭,这在大明来说算是绝密。

    第一艘飞艇降落下来,一队全副武装的士兵跑了下来。然后是第二艘,第三艘。

    直到李枭的警卫团,全部空降之后,控制住了飞艇降落场的各个角落。李枭和李浩的飞艇,才算是落下来。

    飞艇降落场的管事都要吓死了,看到这么多全副武装的大兵,就知道有大人物要来。

    当他看到一艘飞艇上面,赶下来几辆豪华的马车之后。立刻意识到,这位大人物很可能就是……当今大帅。

    大明现在没皇帝,那么大帅就在民间人士的心里面,代替了皇帝的位置。

    对,基层官吏来说。他们也认定,如今的皇上就是大帅。只不过,换了一个名称而已。

    这位无冕之王到了,管事立刻派了一批快马飞奔进了华亭县城。

    得到消息,县太爷像是一头受惊的驴子。连轿子都没有乘坐,骑了一匹马就风一样的跑了过来。

    当这个叫做陈廷敬的年青官员汗流浃背的跑到飞艇降落场的时候,这里只剩下两个属官模样的家伙,站在那里等着他,来安排李枭一行的食宿问题。

    ps:大明时代的华亭,就是现代的上海。

第九百七十二章

    “舟山那个地方,更加适合海军,不适合作为大规模的港口贸易。毕竟,连长江大桥都没有建好,更加不可能修建跨海大桥。

    所以啊!你小子当初是错的,你看看现在。华亭码头每天运载的货物已经不能用车载斗量来形容,只能用多少节车皮来形容。”

    李枭站在华亭码头火车站,为了转运方便。

    华亭的码头和火车站是连在一起的,这边下船的东西,就会在那边上船。

    不过也有很多货物,被卸载之后也上了机帆船。毕竟,不是所有的城镇都通火车。

    黄埔江上面,渔船没有多少,跑的全都是各种型号的机帆船。

    “舟山的确更加适合海军,那里是一个岛子。驻军保密也好做,黄埔江太拥挤了,军舰再加上来,那就更挤了。”

    李浩也不得不承认,李枭当初很有远见。自己当初想要在舟山兴建码头,因为那里的地理环境似乎更加适合。

    现在想想,的确是自己考虑的少了。

    “这个世界上,贸易才是财富流通的王道。只要有了这么一个码头,就会有源源不断的财富涌进来。

    那座华亭县城……!呵呵!”李枭看着远处的华亭县城,笑笑不说话。

    “大哥,这县城怎么了?”李浩有些摸不着头脑。

    “卑职华亭县令陈廷敬,参见总督大人,大帅!”正在说着,一个穿着七品官服面皮白净,看着二十几岁的家伙走过来躬身施礼。

    “陈廷敬!”李枭觉得这名字有些耳熟,不过想不起来是谁。

    根据经验,李枭听着耳熟的家伙,不是大奸大恶之辈,必是青史留名之徒。

    “正是卑职!”陈廷敬深施一礼。

    “陈知县年庚几何啊?”李枭看了一眼陈廷敬问道。

    “下官今年二十有四。”

    “二十四?”李枭上下打量,这货留了一脸的胡子,看上去也差不多三十了。

    这男人,只要是胡子拉碴的,年纪就没个谱。

    “诺!卑职正是二十四岁。”陈廷敬也有些迷糊,这位大帅干嘛一直打听自己的年纪。

    “二十四岁已经是七品的县太爷,手里掌握着数十万人的福祉。你出息的不错啊!”李枭笑吟吟的看着眼前这个七品县令。

    确切的说是七品芝麻官!

    这种官儿在李枭眼里,就是芝麻官。虽然,这位是掌握着数十万人福祉的县太爷。

    “卑职是三年前,山西中考状元。”陈廷敬很是恭敬同样也很骄傲的回答。

    “中考状元,看起来是人才。说说看吧,这几十万人的福祉你打算怎么个弄法。”李枭似笑非笑的看着陈廷敬。

    李浩也看向陈廷敬,印象当中大哥很少搭理这种芝麻绿豆一样的官儿。别说在李枭眼里,就算是李浩眼里这种官儿都是小角色。

    每天排着对等着李浩接见的官儿,都比陈廷敬要大上一级。

    大哥跟这种小人物说话,肯定有不知名的原因在里面。

    “华亭县城如今实有人口九十八万四千八百一十五人。卑职认为,华亭县扼守长江门户。

    有如今的繁华,实在是赖大帅在十年前决定兴建的华亭码头。

    卑职觉得,想要华亭更加繁荣。不但要利用好这座码头,还得更加利用好华亭货运中转中心的地位才行。

    大帅想要货通天下,可长江天堑在前,想要北方产的棉布、木材、还有各种各样的工业制成品。都得通过华亭转运才行!

    货运中转中心,那么必定需要有大量的钱财需要交割。所以,华亭国有钱庄需要扩大规模。

    向福建、广州的铁路也需要尽快拓通。

    卑职还会兴建酒店,还有各种娱乐设施。让各地的客商来华亭,吃好喝好玩好。

    这样下来,华亭将会创造更多的做工机会。华亭百姓因为有工做,也会更加的富足。同时,赋税也会大增。”

    说到最后一条的时候,陈廷敬似乎有些不好意思。

    人才啊!这个时候就知道增加工作岗位,同时也知道开发第三产业。这货的经济头脑可以啊!

    “卑职!卑职……!”似乎是下了很大决心,陈廷敬深深吸了一口气:“卑职肯请,拆除华亭县城城墙。以利将县城与码头连城一体,方便南北各路客商。”

    所有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千百年来城墙都是一个城市的必需品。

    同时也是城市抵御外敌入侵的主要设施,从夏商周开始就没有变过。

    现在这个家伙居然需要拆除城墙,万一有外敌入侵。那……,市民将会成为待宰的羔羊。

    要知道,作为一个人口百万的县城。这里的治安军只有四百多人,配备的武器也只有一些手枪。步枪只有区区五支,其中两支还是供哨兵端着的样子货。

    如遇外敌入侵,可真是一点儿防御能力都欠奉。

    如今的大帅可是以武出身,天下人都知道李枭武功赫赫。现在想要在他面前拆除城墙?这位县太爷喝多了吧……!

    “哦,拆除华亭县城城墙。说说,有什么足够的好处?”李枭不置可否,捡起地上一块石头,在手上反复的掂量。

    陈廷敬的几个下属都很担心,这位大帅一生气会将石头直接砸在县太爷的脑袋上。

    在传说中,这位大帅可是出了名的暴虐。

    “按照大明海防训令,临海县城日落之后需要关闭城门。这样,往来客商入夜便不能出城来到码头。

    可码头上,却是全天都有船只抵达。同时,火车站也是全天都有列车离开和进站。下车的客商进不了城,上车的客商也只能是提前出城。

    您看看那边,已经有人开始兴建客栈了。

    长此以往,城外将会比城内更加繁荣。而城内的人也会搬到城外来居住,这城墙有没有的也无所谓了。

    现如今,这城墙已经是城市发展的阻碍。下官,这才肯请大帅下令拆除华亭县城城墙,以利华亭能够更加快的发展。”

    陈廷敬说完,就垂首听候李枭的宣判。这位大帅一句话,就可以决定他一生的命运。

    “可是,华亭滨海。这海防怎么办?”李枭眼神炯炯的看着陈廷敬。

    “启禀大帅!

    华亭海防乃是嘉靖年间,为对付海上倭寇而定,距今已经百年之久。那时候,倭寇肆虐海上。经常袭击闽浙沿海,海防的确是国家重中之重。

    可今时不同往日,如今大明的大帅的统领下兵峰锐利。百万悍卒枕戈待旦,企盼着大帅命他们挥戈一击。

    问题是放眼宇内,谁人敢与我大明争雄?在大帅兵锋威慑下,倭人已经成为最谦和有礼的君子。在大明,他们连母驴的屁股都不敢摸一下,生怕卑职会以有伤风化的罪名惩处他们。

    而且臣也认为大明海岸线如此漫长,御敌于海上远比傻傻的闭海封关要来得好。”陈廷敬说完,又垂下了头。

    因为他已经看到了李枭那锐利如刀的眼神儿!

    盯着陈廷敬看了好一会儿,李枭才把目光收回来。

    “不过……!很快金陵长江大桥就会贯通了,那是一座有公路还有铁路的桥梁。也就是说,很快华亭就不是江南物资的唯一转运通道。那时候,你怎么办?”

    “属下认为,这不是难题。金陵通了江北的火车,必然会繁荣起来。卑职可以与金陵一起,拉着苏杭二州,一起打造沿长江经济带。

    只要这几个城市发展起来,就可以直接带动江浙鄂赣皖,乃至于整个江南的经济。如若和福建、两广再连接上铁路。

    那么整个南方,都会逐渐发达起来。”

    “这是卑职的一点儿浅见,请大帅指点。”陈廷敬说完,还谦虚的说这是自己的一点儿浅见。

    这都弄出沿长江经济区了,还他娘的一点儿浅见?说实话李枭都没有想这么完全!还他娘的一点儿浅见,这他娘的是浅见,啥是高见?

    “山西的中考状元的确不错,山西人能做买卖也的确不假。御敌于海上,御敌于海上!

    他李休真的要敢把敌人放进大明内海,我斩他项上人头又有何不可。准了!明日你便可安排人,拆除华亭城墙。

    同时,升格华亭县为府城。府尊嘛!也就是你这个华亭县令接着干,打明儿个起,你就能穿上五品官服了。”李枭随手抛掉了手里的石头。

    “诺!”陈廷敬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连升两级啊。

    “好好办差,经营好了这华亭府。首辅大人会调你进京办差!”李枭亲切的拍了拍陈廷敬的肩膀,一副平易近人的恶心模样。

    “多谢大帅提拔,下官一定为我大明为我大帅竣工尽瘁……!”

    “得!如今我大明,还不需要你死而后已。办好差!

    都是青天大老爷父母官儿,我倒是觉得。你们都得做好这个父母官儿,当官儿的真拿出父母对儿女的心思对待百姓,这差事就没有办不好的。

    起来吧!今天我就住在你们华亭,找个好些的地方安置。”

    “诺!”陈廷敬激动的打摆子,从此以后自己就是大帅亲自提拔的官儿了。

    李枭号称大帅,将大明军队牢牢掌控在手里。那是针插不进水泼不进,不过李枭也知道自己的短板。

    擅长军务,却极不擅长民政。

    这或许两辈子,自己都是军人的关系。一脑袋的军事思维,一件新东西弄出来。李枭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怎么用到战场上好用,甚至所有东西都是按照军事上的要求去研究。

    鼓捣出的那一点儿民用品,其实都是军事研究所弄出来的副产品。

    所以李枭很少会出手干涉民政,这也是两任首辅孙承宗和张煌言能够干得长久的原因。

    正因为很少干涉民政,所以李枭干涉的民政,一般来说张煌言不会拒绝。

    陈廷敬跑出去忙活了,李枭继续背着手看远处忙碌的码头。

    “大哥,你很欣赏这个陈廷敬?”看到陈廷敬走了,李浩凑过来问道。

    “你在江南这些年,就没注意到华亭这个县令,人家可是山西中考状元。”李枭好像在对着空气说话。

    “大哥,我是五省总督。手下一百多个县令呢,更不用说跟县令平级的七品官儿。以前来华亭的时候,一堆人围着。

    难道说,这就是大哥你不跟地方官打招呼的原因?”

    “你是江南总督,你下来视察当然一堆官儿围着。是个人都想在你面前露一脸,他一个小小的县令敢挤到你面前?

    这就是我不愿意提前通知地方官的原因,你瞧着吧,明天早晨咱们醒了。住地边上会围满了官儿,每个人都陪着笑脸。

    那时候,你根本看不出来。哪个是人才,哪个又是草包。

    兄弟啊!

    千里马很好,更需要有伯乐。如今的大明与其说是朱家的,不如说是咱们李家的。

    我建立那么多学堂,花费海量金钱投入到教育上面。还不就是想要培养出更多的人才,可这人培养出来了。

    还得我们李家有伯乐才行,这样庞大的帝国。凭借咱们兄弟,别说三头六臂,就算是千手观音也忙活不过来。

    你得善于发现人才,应用人才。

    告诉你个秘密,知道大哥因为啥整天能躺在大帅府里面,公务如此之少吗?就是因为,嘿嘿……你大哥善于发现能干的人。

    这是个偷懒的好办法!”

    李枭扭过头,顽皮的朝李浩眨了眨眼睛。

    “还是大哥您厉害,不过您也好像第一次见陈廷敬啊。怎么就给了他这么多说话的机会?”

    “呵呵!你大哥我有未卜先知的本事,学着点儿吧。

    别的不说,就说那条建议吧。

    华亭,苏杭二州,加上金陵,乃至于武汉穿成一串儿。形成一个沿长江经济带,这样的话会带动整个江南的发展。

    如果配合上两广和福建,整个南华夏的经济就算是盘活了。这可能需要十年,二十年时间。”

    “啊!那么长时间啊……!”李浩满脸的黑线。

    “虽然时间长了一些,可一旦成功。大明将会无敌于天下!”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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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cc/r21184/ 第一时间欣赏辽东之虎最新章节! 作者:千年龙王l所写的《辽东之虎》为转载作品,辽东之虎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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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东之虎介绍:
李枭回到了大明帝国,发现这里居然成为了异族人杀戮的乐土。
身为共和国军人的李枭,内除国贼外抗蛮夷。一改中华三百年颓势,书写我大汉民族热血的篇章。
辽东之虎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辽东之虎,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辽东之虎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