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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秋天里的老玉米     鹤舞月明txt下载     鹤舞月明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二五九章 天狼啸月

    第一二五九章天狼啸月

    “……,凤爵爷,慕容师叔,墨家绝对是天狼族后裔,墨云年纪不大,但聪慧多智、生性坚忍,素以恢复天狼族荣光为己任,而且,我亲眼所见,他胸口生有天狼啸月的刺青,凤爵爷明白这意味着什么吧。”

    南门远一口气讲了两柱香的时间,他重伤未愈,不由停下来微微喘息。

    “天狼啸月!呵呵,死了的天才,也就不是天才了,南门公子,对一个部族,个人的修炼资质,算不得什么吧。”

    据传说,天生天狼啸月图案之人,是狼神的宠儿,天狼血脉浓郁,具有种种不可思议之处,最广为人知的,就是如果有相应的手段辅助,身怀天狼啸月之人的修为能迅速提升,而且,没有基础不稳的后遗症,至于其中的诸般细节,外人当然不可能得而知之。

    天狼族本身,已经接近于传说了,天狼啸月,更是传说中的传说。

    不过,对这些玩艺,凤如山一向是不大在乎的,就算天狼啸月的传说是真实的又怎么样,他亲手杀死的所谓天才,早就上两位数了。

    凤如山自己,从来和天才不沾边,但是他认识不少天才,比如慕容雪菲和林飞凤,都是从小就被公认为天才的人物,他知道天才的光环背后,到底是什么样的付出,和坚持。

    “凤爵爷高见。个人武力,在部族征战中确实用处不大,但一名天狼族的高阶武士,天狼啸月的拥有者,不正是我们大周帝国需要的吗,……。”

    南门远意味深长的一笑。

    天狼族要想恢复昔日一统沁科草原的风光,几名高阶武士自然远远不够,但人类并不希望天狼族一统沁科草原,只希望天狼族出现几个打不死的小强,给拓拔铁捣乱,墨云的身份、资质,都是南门远梦寐以求的,此中的厉害,他想了不知道多少遍,而且,向凤如山解释清楚,难度不大。

    “……,可惜,墨怀此次杀我不成,恐怕容不下墨云了,说起来,墨怀一心想维系天狼族的传承,而且为人狠辣果决,接任后求贤若渴,大张旗鼓的招贤纳士,也算是一个人物,就是控制欲太强,名利心太重,而且,运气不大好,石牛部落,太小了。”

    墨怀任族长第一年就碰上狼灾,而且狼群中竟然产生了一匹煞狼,差一点不得不放弃石牛寨,运气肯定算不得多好。

    放弃了石牛寨,即使石牛部落勉强存活下来,按照沁科草原的传统,墨怀的族长,肯定是不要想的了,至少墨云是个不错的选择,根据南门远的猜测,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墨怀才在听闻煞狼的第一时间悍然出手,妄图除掉墨云最忠心耿耿,也是最关键的帮手,南门远。

    南门远的才能,深得墨怀的欣赏,当然,也让墨怀,深深的忌惮。

    至于墨云本人,天狼族人丁凋零,也许,墨怀多少还有点香火情分吧。

    墨云毕竟还年轻,没有人挑拨,墨云的资质,也可以成为墨怀手中一把锋利的快刀。

    “呵呵,南门公子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一切以大事为重,我敬南门公子一杯。”

    “这就是天河俱乐部的行事风格!”

    南门远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目标,竟然轻轻的放过了生死大仇,这种人,怎么说呢,凤如山自己是做不到的,却不得不让人,佩服,和恐惧。

    至于事情的对错和策略的高明与否,很重要吗?

    至少凤如山认为,自己没资格对南门远指手画脚。

    “凤爵爷和慕容师叔来沁科草原,还不久吧。”

    有凤如山这么一个高手留在石牛部落,墨怀行事自然要有所收敛,至少不敢再明目张胆的硬来,而按规矩玩,墨怀,南门远还不放在眼里。当然,他要确定凤如山来沁科草原,没有特别紧迫的任务,或者说,凤如山愿意趟这趟浑水,至少是暂时的,留在石牛部落。

    “我们就是来草原见见世面,看能不能碰上两块罡砂,南门公子,南溪找上华瑶,不是墨怀授意的吧。”

    南门远长篇大论的讲述天河俱乐部的目标和打算,高明还是可笑,老实说,慕容雪菲是听不大懂的,但如此深远的布局,她还是很,佩服,至少,天河俱乐部做的事,比天上人间的温泉,更有意思,不过,慕容雪菲也有自己的疑问。

    如果墨怀真的该死,在慕容雪菲的定义中该死的话,她还是会杀了他。

    至于天狼族什么的,先一边凉快去吧。

    “应该不是,墨怀还不至于如此下作,墨家人丁不旺,无论他知不知道墨云天狼啸月的事,他都不会对墨云使用这等有损私德的手段。不过,南家家主和墨怀自幼交好,华家的老人有没有在其中推波助澜,就只能问华瑶自己了。”

    “罡砂?那是什么东西?”

    其实,华家老人的心思和动作,南门远有所耳闻,当然,他没有证据,这种事,就不可能有证据,而且,南门远不愿意当着美女的面,嚼一些有影没影的舌根子,按紫霞的话说,这不是男人该做的事,至少,不是南门家的男人该做的事。

    至于罡砂,南门远没听说过。

    “呸,该死!”

    墨信身死,墨怀春秋正盛,而且墨怀有自己的儿子,墨云的前途,自然不再那么光明,华瑶自己愿意或者半推半就的靠上了南溪这根高枝,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慕容雪菲,也没办法。

    而且,南溪,挺有吸引力的,慕容雪菲宁愿相信,华瑶,是自己喜欢上了,石牛部落第一摔跤手。

    墨云身怀天狼啸月,平时即使墨云赤身露体,外人,比如华瑶,也是看不出来的,而且,华瑶未必见过墨云的**,墨家,当然更不会大张旗鼓的宣扬。

    墨家从表面看,就是标准的黑狼族人,比凤如山的刺青,高明多了。

    南门远是在一个非常特殊的机缘下才发现墨云身怀天狼啸月,事实上,直到今天,墨家人也不知道南门远已经知晓了墨云的秘密。

    “南门公子,乘雕救南溪,是墨云自己的主意?”

    凤如山对慕容雪菲的,口味,很无语。

    无论华瑶和墨云之间发生了什么,对整件事的影响,很有限,而且,小孩子花前月下之时,一时冲动的海誓山盟,做得准吗?

    “嘿嘿,这个,也可以说是墨云自己的主意吧,墨云生性隐忍,为人颇有心计,并不是一个轻易就能握在手心中的人物。而且,很多事,草原人和我们想的,不一样,……。”

    对墨云,南门远的心态很矛盾。

    墨云城府太深,对他自然不是好事,但墨云如果是一个草包,扶不上墙的烂泥,南门远也并不乐意看见。

    失去心爱的女孩,在哪里都不是让人开心的事情,但要不要抢回来,如何抢回来,草原人的方式,就和大周帝国之人,差别颇大。

    所谓光明正大云云,本来就不是写在纸上的四个字。

    “南门公子,我和师叔不会留在石牛部落,不过,石牛部落既然暂不可为,不如另图他就,如果墨云愿意去黑鹰牧场走一趟,我们可以送他一程。”

    惹不起,躲得起,凤如山习惯性的祭出走为上计,这一招,他很熟悉,经验丰富。

    至于墨云的个性,身怀重大秘密的自我压抑和痛苦,凤如山当然更熟悉,更有经验,更何况,墨云是从小就知道自己的天狼啸月。

    “去黑鹰牧场?嗯,凤爵爷高明!南门远受教了。”

    南门远瞬间理解了凤如山的用心。

    石牛部落在金狼山处境日益艰难,特别是有了这场不太正常的狼灾,派人去黑鹰牧场联系一下举族回家的事宜,借口光明正大,而墨云,无疑是一个合适的人选。

    如果墨云在此事中立下大功,对他在石牛部落的威望有巨大的好处,即使不成,也躲开了墨怀可能采取的暴烈手段,或者,避免成为墨怀对付南门远时的池鱼。

    至于墨怀,经过此次狼灾,也没有理由阻止墨云去黑鹰牧场跑一趟,事实上,南门远估计,墨怀应该很乐意。

    黑鹰牧场路途遥远,石牛部落人少地偏,在黑狼大帐没有任何的人脉,墨云这场功劳,并不好立。

    “哈哈,智者不立危墙之下,打不过就跑啊,小孩子都明白的道理,南门公子太客气了。”

    凤如山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高明。

    形势不利时逃跑,当然,有些人称之为战略转移,他认为是天经地义的。

    不跑,等死吗。

    当然,墨怀未必会要了墨云的小命,但墨云在石牛部落的发展,肯定要面临着或明或暗的小手段,出去转转,或者说,避避风头,也算是一个,灵活的态度吧。

    “哈哈,也是这个理。这一路上,就拜托凤爵爷和慕容师叔了。嗯,对了,这是那枚残缺的符篆和我这些年的一点小心得,请凤爵爷和慕容师叔多多指点,哪天凤爵爷回了久安城,就把它们交给,交给七哥吧。”

    南门远微微一愣,不禁摇摇头,哈哈大笑,笑声中随意的拿出一个黄色丝绢的小包,从中拿出一块黑黝黝的铁片,又细心的丝绢包好,把铁片递给凤如山。

第一二六〇章 上路

    第一二六〇章上路

    “哈哈,南门公子运气不错啊。”

    铁片不过巴掌大小,但形状颇不规则,上面雕刻者弯弯曲曲的图形,应该是一小块碎片,凤如山接过铁片,随意的打量一眼,转手递给了慕容雪菲。

    “当时我年轻气盛,现在想起来,能留下这条小命,完全是侥幸,……。”

    这枚残缺的符篆,是南门远在一个遗迹中得来,而那个遗迹,虽然传说和天狼族大有关联,不过他并没有发现特异之处,而且,这枚符篆,他已经琢磨了近十年,托凤如山带回南门家,对他不会有太大的影响,至于代价,就是凤如山也可以研究一下符篆,和他自己的,小心得。

    类似残破的古老玩艺,在罡星神州很常见,至于有没有用,这个,就看你的运气,和眼力了。

    至于说凤如山会不会见财起意,这个,至少慕容雪菲不太像见钱眼开的小人,这一点,南门远还是很有信心。

    对自己的信心,当然,也是对慕容雪菲的信心,也许因为,他和慕容雪菲,本质上是一类人。

    其实,凤如山能出手射杀黄石部落武士,更能出手击杀煞狼,就表明他们不是藏头露尾的小人,虽然他们也化妆成了苍狼族人,但,那不是一码事。

    “咦!南门远你不和我们一起去黑鹰牧场,留在这里等,嗯,等紫霞美女?”

    慕容雪菲大出意外,不过她还是临时改口。

    大家来沁科草原,本来就是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冒险,死字,不吉利。

    “我要帮墨云留住石牛部落,慕容师叔,草原人和我们不一样,没有自己的部落,哪怕是再小的部落,墨云永无出头之日,两位放心,墨云不在,墨怀不会对我怎么样,这点把握,我还是有的,……。”

    南门远摇摇头,轻轻的端起茶杯。

    草原人最重跟脚,没有墨云这块招牌,南门远一个外来户,苍狼族人,当然动摇不了墨怀的族长之位,而墨云,同样需要石牛部落这个,根基。

    南门远的才能,已经不需要再证实,是墨怀需要的,更是石牛部落需要的。至于两人之间心知肚明的恩怨,如何把握,就看墨怀和南门远的手腕,和器量了。

    南门远对自己的判断有把握。

    关键是,打不过就跑,特别是还没打就跑,不是南门家男子汉的传统。

    至少要打一打,实在不行,再考虑,战略转移。

    “南门公子保重!”

    “嘿嘿,又是一个骄傲到不愿意承认失败之人,南门家,还真是古老的世家啊。”

    对出身高贵的世家公子,凤如山不愿意多费唇舌。

    凤如山对草原人不熟,不清楚草原人的传统和习惯,不知道按照草原人的规矩,墨怀和南门远会怎么玩。

    这是政治,和单纯的个人仇杀还是不完全一样,政治,本来就是妥协的艺术,也许,南门远是真有把握吧。

    可是,如果南门远真的有把握,他又为什么要把残缺的符篆交给凤如山,带回去呢。

    ……

    “哈哈,木大哥真是多才多艺,还精擅符文之术,小弟对符文是一窍不通,根本没有入门,和木大哥比起来,年纪都活到牛身上了,真是惭愧啊,……。”

    夕阳西下,哲温一边烤肉,一边和凤如山闲谈。

    虽然最终,凤如山还是挂了个石牛部落长老的头衔,但,哲温却不大当回事,也没人当回事。

    凤如山自己,都不当回事。

    南门远果然料事如神,没有任何障碍,大家一致同意墨云去黑鹰牧场走一趟,同行的,除了凤如山三人,就是哲温外加3名侍卫,和1男1女2名仆人。

    不过,另外三名侍卫,都是一阶武士。

    墨怀是代表石牛部落回家,该有的排场,是必不可少的,但是,石牛部落,实在抽不出更多的人了。

    从金狼山到黑鹰牧场,有数万里之遥,中间更要翻越好几座大山,穿过无数的部落和无人区,一路上并不太平,乐观的估计,也要走上1年之久。他们一行10人,除了每人都骑了一匹上等的豹麟马,还带了3匹壮健的骆驼,驮载水袋、帐篷等等乱七八糟的东西。

    骆驼被称为沙漠之舟,能驼善走,耐力超常,负重远行,比豹麟马强多了。

    “我跟着一个朋友偶尔学了几天,哪里称得上精通,墨公子,我们部落,近几年和黑狼大帐还有来往吗?”

    “哲温为什么会突然对我练习指法感兴趣,难道是墨云的主意?墨云还是一名符文高手?幸好我和师叔,都没有明目张胆的练习南门远的符文。”

    凤如山微微一笑,心中暗暗警惕。

    凤如山自从那日无意中使出昏睡术之后,就时不时的随手比划一下法术,其中的重点,是月朗星稀的三十六个符文,原因很简单,不仅仅是月朗星稀对神识的调动比其他的小法术复杂些,更重要的是,月朗星稀是魔族的神通,而魔气和罡气一样,都比灵气重,凤如山希望能有意想不到的惊喜。

    可惜,到现在为止,惊喜,还没有一次,不过凤如山也无所谓,月朗星稀三十六个符文,不同的组合,变化不少,虽然不知道实际效果如何,但临空推衍一番,也是,修炼。

    武士修炼,空手比划招式很常见,修炼拳脚功夫,比如惊雷指,手指勾勾点点更是基本功,虽然凤如山的比划,没有个正形,显得很业余,但哲温以前并没有问起凤如山的“指法”,更没联想到符篆之术,现在突然提起,应该不是他自己一夜间变细心了,或者忽然变成了好奇宝宝。

    月朗星稀的符文,和罡星神州上的符文大不相同,一般人,未必会认为那是符文。

    “黑狼大帐!嘿嘿,五年前,大帐派云游使来巡视了一次,至少大帐里还会有人查得到我们石牛部落的名字吧。木长老,我也曾经学过一点符文之学,哪天有空了,还请木长老指点一二。”

    墨云声音淡淡的,不带任何的情绪,不过双眼之中,还是闪过一丝怅然和无奈。

    稍微强大的部族,对流落在外的族人,当然不会完全的不管不问,部族大帐经常会派人,一般呼之为云游使,到散落在外的本族聚居点联络一下感情。当然,如果合适,也会有一些其他的小动作,比如最简单的,收集情报,这都是公开的秘密,黑狼族自然也不例外。

    不过,金狼山在沁科草原的西面,靠近大周帝国的苍梧山脉,而黑鹰牧场在沁科草原的东方,离拉哈撒沙漠不远,两家隔的太远了,既没有直接的冲突,结盟什么的也没有太大的实际意义,可以说互不相干。

    关键是,石牛部落太小了,根本上不得桌,因此,黑狼大帐对石牛部落的态度,也不难想象,还能想起派云游使来打声招呼,黑狼大帐,已经算很不错了。

    实力弱小就是原罪,墨云对此并没有什么好抱怨的,但是,他还是有点,愤懑。

    “呵呵,我就会划几个基本的符文,随便玩玩,云公子不要失望就好。云公子,世事艰难,建功立业,原本就不容易,非常之人,必有非常之磨难,就算黑鹰牧场那边一切顺利,这一路也不好走,云公子可稍加留意。”

    近一年不到的时间,从一个高高在上族长之子,变成被迫背井离乡的旅人,或者说浪子,对墨云的心情,凤如山可以理解,却无可劝慰。

    至于符文之学,草原人确实研习者甚少,但也不是什么了不得大事,墨云既然把话说在明处,凤如山也不屑于拿再惊雷指什么的糊弄他。

    按慕容雪菲的话说,那太小气了,没出息。

    罡星神州上入门的符文,凤如山跟着慕容雪菲也简单的涉猎了一下,造诣是谈不上的,但以他元婴真君的眼光、见识,应付一下墨云,还不至于出洋相。

    总体来说,无论是相关的理论还是实际应用,符文、制器、炼丹、阵法等等精致、繁复的学问,大周帝国要比沁科草原高出不少,实际应用凤如山不行,但理论吗,嘿嘿,凤如山死记硬背的功夫,还是不错。

    总不能墨云也是符文天才吧,那天才也太不值钱了。

    “谢谢长老提醒,我会留心的。”

    “木炎倒也痛快。希望他有这个运气吧。”

    符文之学,或者说对符文造诣精深之人,对墨云另有作用,当然,墨云也不会立刻就抓住符文的问题不放。

    墨云此行,本来也有先行探路的任务在身,草原各族,虽然以游牧为生,但整个部落万里大迁徙,也是一件难度很大的事,否则的话,石牛部落也不至于在金狼山苦苦挣扎。

    路途之中,不仅要防备狼灾、风雪等等天灾,借道其他部落的牧场,也是个不小的麻烦,甚至马匪的袭扰,对迁徙的部落也很头疼,道路之难易、远近,沿途之战争、和平,补给、驻扎便利与否,整个部落的吃喝拉撒,千头万绪,当然要早为之预。

    出使,从来不是喝杯酒那么简单,墨云真是有心,这一路走个三五年,也不愁没事做。

第一二六一章 结伴

    第一二六一章结伴

    “这位兄台,有何贵干?”

    一个满脸精悍之色的中年汉子忽然向凤如山他们走过来,墨云不等对方开口,首先直接出声问道,却是没有站起来迎客的意思。

    他们现在所停之处,是路边一个简陋的,叫服务区吧,服务区内有几家不大的商铺,其实就是几个相对坚固的帐篷,晚上也提供基本的安全警戒,路过之人,可以在服务区内休息、过夜,还可以补充水、食物、长箭等基本的给养,当然,价格吗,你懂的。

    沁科草原地广人稀,即使这样简陋的服务区,也不是随便就找得到的,相比于在荒山野岭中露宿,服务区简单的热茶、大饼四个大字招牌,对吃腻了烤肉的旅人,很有诱惑力。

    天色渐晚,服务区内,稀稀落落搭起了十来个临时帐篷,其中一个帐篷旁边,有五个人点了一堆火,在喝酒、谈天,他们有十几头骆驼聚在一起,大包小包垒砌了一堆货物,看起来是一个小商队。

    “呵呵,在下吉赛部落霄广,……。”

    中年汉子微笑着拱拱手,走到火堆旁倒了两碗酒,将其中的一碗双手捧给墨云,自己端起剩下的一碗一饮而尽,不紧不慢的说出一翻话来。

    原来,霄广是小商队的掌柜,此次商队替人运送一批常见的草药东去,他得到消息说,大约半个月前,著名的马匪半边云,被附近几个部落联手围剿,一场大战,马匪惨败,半边云连老巢也没守住,仓皇逃命。

    打击马匪,本来是好事,也和他们商队关系不大,但据说,一小股溃散的马匪,却逃窜到了前面的黑风山中,关键是,这股马匪不仅不小心隐匿,反倒是四下劫掠,而黑风山是他们商队的必经之路,霄广担心商队人少,想和凤如山他们结伴而行。

    “……,嘿嘿,其实半边云以前,对我们这些小商队并不算苛刻,过路费有个规矩,算起来收的也不多,可惜,现在万一碰上这些散兵游勇,还守不守半边云的规矩,就不好说了,乱世人命贱如狗啊。”

    霄广口才不错,绘声绘色的讲述部落联军和半边云的大战,但最后,简单地说,霄广是想聘请凤如山他们,作为商队的临时保镖。

    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在草原上行商,随时随地都会发生大大小小的意外,类似的情形。并不罕见。

    “半边云被剿灭了!霄掌柜,黑风山有多少残匪?”

    半边云是方圆千里内最大的一股马匪,远近闻名,墨云自然是听说过的,不过,他们离开石牛寨已经6天,走了将近500里,半边云被围剿的消息,他还是第一次听到。

    “可惜?嘿嘿,盗亦有道!看来打击马匪,也不是对所有的人都是好事,再差的规矩,也比没有规矩强点。知己知彼,墨云还算能沉得住气,不错。”

    凤如山心里暗暗点头。

    他们一行,黑风山也是必经之地,霄广一看就是这一路的老手了,结伴而行,对双方都有好处,墨云还能先打听一下情况,作为一个刚20出头的公子哥,也算沉稳了。

    至于马匪拦路抢劫,当然是祸害,但据凤如山所知,规模稍大,有固定地盘的马匪,对路过的商队、行旅,一般并不会胡乱杀人,而是征收过路费,过路费的多少,也大体有个稳定的说法。

    部落倒一般不征收过路费,但服务区内的商铺,都有部落贵人的背*景,服务区的价格比普通的市场行情贵上一大截,而且基本不打折,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其中的味道,嘿嘿,服务区是客人主动、自愿上门接受服务,愿打愿挨,和马匪靠武力强征,也许,还是有点不同吧,至少,算是文明的一小步。

    虽然从本质上说,凤如山实在理解不了,跨马提刀,口中大喝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的马匪,和笑容满面,温声细语笑称欢迎下次光临,祝您旅途愉快的服务区掌柜,有什么本质的差别。

    “总数大概有两三百人吧,我也是刚刚听人说起,不敢确定。不过,马匪总不会一次全体出动,只要不过分,给他们买杯酒喝,也无所谓,……。”

    凤如山一行,不仅人数不少,而且每个人的坐骑都是豹麟马,关键是,除了两名仆人和慕容雪菲,都是武士,个个挎刀带箭,看上去雄赳赳,气昂昂,还有两名二阶武士,运气不是太差的话,威慑二三十名马匪,足够了。

    马匪要的是钱,一般情况下是不要命的。

    霄广在这条路上跑了大半辈子,和半边云打交道的次数多了,他此次运送的,就是普通的蓝荧菊,价值不高,他并不指望万一碰上了马匪,凤如山他们能战而胜之,而是和气生财,破财免灾,他只是想少缴一点,过路费。

    可惜,讨价还价也是需要实力的,商队按照平常的习惯,只带了四名护卫,实力太差。

    谁知道这股刚吃了败仗的马匪脾气好不好。

    “行!明天早上一起出发。哲温,你去和霄掌柜喝一杯,好好的聊聊。”

    墨云明白了霄广的底线和要求,毫不犹豫的答应下来。

    客串保镖,也是有报酬的,至于报酬具体有多少,道上都有相应的规矩,不过,墨云不会去操心这些细务。

    “哈哈,石牛部落哲温,霄掌柜,幸会,……。”

    哲温有意无意的看了凤如山一眼,热情的拉着霄广去商队的篝火旁,喝酒。

    这是他在小队里的角色,哲温很有经验。

    “有决断。不过,还是年轻气盛了点啊。也许墨云觉得我击杀煞狼是借助了暗器之力,真正的实力不过如此,不值得重视吧。不过,嘿嘿,马匪新败,霄大掌柜找上我们,不要引火烧身了才好。”

    凤如山向着慕容雪菲微微的摇了摇头。

    他们一行,自然是以墨云为首,但于情于理,此类事务,墨云都应该征求一下凤如山这名长老的意见,即使是象征性的,而且双方都明白是象征性的,该有的过场,还是不能少。

    就算凤如山的名义长老不算什么,他还是二阶武士,现在他们是在广袤的沁科草原,不是石牛寨的帐篷里,喝酒。

    除非有必要,否则,尽可能保持程序正确,这是一名成功的领导者,不可或缺的,基本理念,或者说,素质。

    当然,也许墨云心里,从来没把凤如山当成一个长老。

    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凤如山,实在担心墨云和有些二代,比如木兰芹妍,一样,自己什么都不懂,屁本事没有,还目空一切,以为老子天下第一。

    虽然前面的几天,墨云表现的还算中规中矩,不过他明显情绪不高,很少说话,凤如山也无从判断他的脾气、性格。

    南门远对墨云的感觉,也许不假,不过凤如山还是宁愿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们一群,给黑狼大帐相关人员的礼物,还是带了一点,价值不低,但体积却不大,外表上没有惹眼的值钱货物,一些生活用具,马匪当然看不上,不过,豹麟马,对马匪,可是好玩艺,凤如山的直觉,马匪,总是要碰一碰的,多了霄广的商队这个老麻雀,不是坏事。

    ……

    “马匪!嘿嘿,木长老是什么意思?”

    第二天的傍晚,前方烟尘滚滚,蹄声隐隐,一队人马疾驰而来,看样子是冲着他们这一队有些奇怪的组合而来,墨云挥手让众人做好战斗准备,和霄广一起策马向前,突然记起了队伍里还有凤如山这么一名长老。

    “呵呵,马匪新败,立足未稳,心浮气躁,匪性凶残、易变,云公子多加小心。”

    败兵逃将,会如何行事,凤如山对半边云不熟,也没有把握,自然没有任何高见,只能靠墨云随机应变,不过,他也没有自己出面和马匪交涉的兴趣。

    再说,长篇大论,他的厥匈族语,不灵光。

    “嗯,木长老高见。”

    墨云面无表情的点点头,对哲温坐了个奇怪的手势,催马赶上前面的霄广,在商队不远处并辔而立。

    “木大哥,马匪人数不多,估计不到三十名,公子的意思是,没事最好,实在不行,先下手为强,能杀就杀,等他的动作,万一动手,木大哥负责第一时间解决为首的马匪,剩下的,交给弟兄们。”

    哲温拍马靠近凤如山,低声地说道。

    “嗯,我试试吧。”

    “嘿嘿,还真来!我这运气,也太,不经念叨了。初生牛犊不怕虎,墨云勇气可嘉!”

    凤如山只能苦笑。

    “木姑娘看着点我们的骆驼就行了。”

    哲温对慕容雪菲的惊雷指,印象深刻,但是,他还是不愿意慕容雪菲和马匪正面的厮杀。

    “小贝,等下机灵点,一旦情况不妙,不要等我和师叔,我们马快,马匪未必追得上。”

    哲温离开,凤如山小声的对贺双吩咐道。

    他并不想去招惹彪悍的马匪,而且,在空旷的草原上,面对几十名马匪,凤如山倒不担心自己和慕容雪菲的安全,但未必护得贺双周全。

第一二六二章 老马识途

    第一二六二章老马识途

    “嗯!”

    “老爷怎么还没开始就想着逃跑,难道胆小如鼠凤如山,不是太太和老爷开玩笑。”

    慕容雪菲替贺双炼制了一把很适合她的精弓,见识了酷烈的狼灾之战,又身穿天蚕银丝软甲,几十名马匪而已,贺双本来还跃跃欲试,不过,借她十个胆子,贺双也不敢明着反对凤如山的命令。

    幸好机灵点三个字,弹性不小。

    “没出息!”

    慕容雪菲狠狠的瞪了凤如山一眼。

    马匪什么的,没有后遗症,杀起来最过瘾了。

    ……

    “哈哈,三当家的辛苦,在下吉赛部落霄广,我大哥本来是让我专程去拜见三当家的,……。”

    马匪来的好快,转眼间来到商队眼前勒住马匹,霄广见不过23名马匪,心中一轻,在马上对当先一名高大的马匪,也就是三当家的,微微躬身。

    “……,弟兄们都辛苦了,我请弟兄们喝一杯。”

    霄广常年在这条路上奔波,半边云里的大小头目,脸熟的不少,正好曾经和三当家的,喝过酒。

    “哦,原来是霄掌柜,几天不见,霄掌柜发大财了,这么多人,看来霄掌柜的生意兴隆啊。”

    三当家挥手让身后的马匪安静下来,看了看对面刀出鞘、箭上弦的商队众人,不由微微皱了皱眉头。

    小孩子就是没见过世面,搞那么紧张干嘛,半边云的队伍,又不是以杀人为乐的杀人狂魔。

    “呵呵,三当家的见笑了,这次没带什么值钱的玩艺,就是朋友的一点蓝荧菊,这几位兄弟,是昨天路上碰到的朋友,大家搭个伴,希望三当家的行个方便。”

    哲温他们,衣甲鲜明,人高马大,穿着打扮和商队护卫截然不同,一看就不是一伙的,霄广也无意隐瞒。

    当然,碰上了熟人,而且一切都是从前的老样子,霄广自己,也应付得来。

    “哈哈,蓝荧菊是好东西啊,送药救人,霄掌柜是在给子孙后代积福。不过,霄掌柜,大冬天的,近来日子不好过,老规矩,我老三想借6个紫盾给弟兄们买杯酒喝,不知霄掌柜给不给我这个面子。”

    霄广积不积后福,三当家的无所谓,但半边云出门不空手而归,规矩还是要讲的,老三的面子,当然更是要的。

    他相信霄广不敢骗他。

    “呵呵,多谢三当家的吉言。这是应该的,我那里还有一只刚宰的肥羊,也请三当家的带回去下酒,……。”

    霄广顿时放下心来。

    6个紫盾,比正常情况下稍微多了两成,不过,还在霄广可以接受的范围内,物价飞涨,世事艰辛,这年头,马匪的日子,也不好混啊。

    “哈哈,还是霄掌柜爽快,你们商队等下就可以走了。等等,这位小兄弟面生的很,你的坐骑很不错啊。半边云大哥没有别的爱好,就喜欢名马美人,……。”

    三当家的对霄广一报拳,面色一沉,扭头向墨云阴阴的一笑,雪白的牙齿,在夕阳下闪闪发光,像极了一头急欲择人而噬的猛兽。

    前面的战斗,半边云马匹损失惨重,十匹豹麟马,是天上掉下来的大馅饼,三当家的既然碰上了,就万万不肯放过。

    豹麟马,半边云他们,以如今的情势,有钱也买不到。

    当然,没有必要,三当家的也不愿动刀杀人,他想用马匪骑来的豹马和凤如山他们,平等的交换,每匹补偿凤如山他们三个金盾的差价。

    马匪的坐骑,大部分是豹马。

    豹马也是好马,不过比豹麟马差了一级,关键是,豹马的交易,几乎不受限制,而对一般人赶路,豹马也差不多够用了,给别人留条路走,自己也舒服点,三当家的觉得自己,已经很客气了。

    按市场价格,豹麟马比豹马贵出不止三个金盾,但是,他们是马匪唉,不是红十字会的义务工作者,马匪的职业尊严,总要维护一下。

    当然,哲温和凤如山两名二阶武士,也让三当家的有点,忌惮,不是担心对付不了,而是他不愿自己手下的弟兄,增加不必要的伤亡。

    半边云的弟兄大多离失,马匪,也损失不起。

    再说,能用钱解决的问题,何必要动刀动枪呢。

    “石牛部落墨云,三当家的既然开口,我也不好一点面子不给,这样吧,三当家的给我们留一半,剩下的五匹,送给半边云大哥,三五个金盾,……。杀!”

    墨云面带微笑随口敷衍,左手向身后微不可察的做了个手势,猛然间大喝一声,双腿猛夹马腹,胯下的豹麟马遽然加速,闪电般冲进马匪之中,墨云手起刀落,将一名漫不经心的马匪砍落马下。

    与此同时,嗤的一声微响,三当家的翻身落马,在地上滚了两滚,两腿在地上瞪了几下,再也一动不动,咽喉上多了一枚黝黑的长钉。

    “杀!”

    哲温两箭射倒两名马匪,高举斩*马刀,催马旋风般冲入匪群,高呼大喝,转眼间砍死了三名马匪。

    另外三名护卫却并不催马上前,张弓搭箭,对准马匪一轮急射,他们和马匪相距不过七八丈的距离,可谓箭无虚发,马匪本来笑嘻嘻的看三当家的欺负小孩子,不料异变突起,猝不及防之下,根本没有来得及任何动作,就被射杀了大半。

    连贺双都射死了一名马匪。

    大多数马匪,都是一阶武士,而哲温是二阶武士,他本人的战斗力,还是很不错的。

    “追!一个也不能放过!”

    最后五六名马匪心胆俱裂,不要命般四下逃窜,墨云取下弓箭,催马紧追不舍。

    ……

    “云公子好胆魄!哲温老弟,你不要紧的吧。”

    马匪骑术虽精,无奈胯下坐骑不给力,而且他们刚刚奔袭而来,马力已疲,最终23名马匪,无一得脱,而凤如山他们,只是一名侍卫肩膀上挨了一箭,问题不大,哲温背上,被砍了一刀,受伤颇重,如此干净利索,让凤如山不由对墨云,和另外三名侍卫,刮目相看。

    “一群被吓破胆的匪类而已,还多亏长老一言提醒,败军之将,何足言勇,……。”

    半边云一伙马匪,传说都是悍不畏死的亡命之徒,并不好对付,但刚刚吃了败仗,丢了老巢的马匪,还有没有拼命的勇气,墨云本来是没有把握的,凤如山的新败两个字,也可以说让他下定了决心吧。

    “呵呵,我没事,习惯了。将半边云三当家的一击毙命,木大哥手段高明,弟兄们是真心服气了。沐姑娘,这些小套路,是弟兄们从小就练熟了的,……。”

    哲温和墨云冲入马匪之中近战,三名侍卫在外放箭,显然是早就计划好的套路,墨云他们都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伴当,默契的很,根本不用临时演练,不过,没有墨云的同意,哲温事先却没有向凤如山透露,他担心慕容雪菲,发飙。

    “哈哈,挺不错的小套路,看不出来温大哥你还有成为一名大将军的天赋,……。”

    岂料慕容雪菲根本没朝那方面想,事实上,慕容雪菲根本不清楚凤如山知不知道哲温的小套路,她也不在乎。

    “霄掌柜的,不好意思,弟兄们伤重,接下来,你们先走一步吧,别误了掌柜的大事,一路保重。”

    看见霄广走了过来,墨云面色微微一沉。

    “呵呵,墨云公子天纵神武,以少胜多,全歼马匪半边云残部,霄风这一次是大开眼界,……”

    霄风的神情,却不大好看。

    在刚才的战斗中,商队的四名护卫,一箭未发。

    “……,不敢再劳烦公子,小小意思,不成敬意,给哲温老弟和这位老兄压惊。”

    霄风掏出一个小布包递给哲温,默默地转身离去,半炷香之后,悠扬的驼铃声响起,霄风的商队,慢慢消失在茫茫的暮色之中。

    “公子,木大哥,霄风给了两倍的报酬,嘿嘿,这个老头,挺有意思。”

    哲温看了看,直接把小布包扔给中年男仆。

    男仆是他们这一路的财务大总管。

    “韦钿,你拿着三当家的人头,连夜去卑陷部落跑一趟,就说我们在黑风山确定了半边云残部的落脚点,看他们有没有人手共同征讨,无论卑陷部落说什么,你尽快赶回来,我们会在黑风山等你三天,……。”

    墨云盯着三当家那匹枣红色的豹麟马看了半天,眼中杀气一闪,暗暗握紧了双拳。

    “……,木长老可还有别的吩咐?”

    下定了决心,墨云顿时轻松下来。

    “呵呵,老马识途,可以赌一下。”

    “嘿嘿,看来墨信当年,对自己儿子的培养,还是下了点功夫的,不愧是天狼一族的后裔。”

    卑陷部落并不算大,但他们的聚居点,距离黑风山不到200里,凤如山认为,墨云的选择,很明智,也很聪明。

    “把剩下的马匪斩草除根?公子,那,要不要把霄风他们,嗯,追回来?”

    脸上布满兴奋和激动,哲温崇拜地看着墨云在篝火中忽明忽暗的身影。

    不够雄伟的身躯,没有傲然的气势,更没有充满激情的豪言壮语,这个看上去就像普通人,年轻得过份的少年,却带给了哲温无穷的希望,和信心。

第一二六*四章 符文

    第一二六*四章符文

    “哈哈,让墨云去要天下无敌第一剿匪英雄的名头吧,我有这个宝库就够了,……。”

    半边云果然不愧最富盛名的马匪,宝库中整整齐齐的堆放着几十个硕大的木箱,其中十几个木箱中都是金盾和紫金,其他的木箱中,也都不是凡品,奇珍异宝不计其数,小小的山洞中珠光宝气闪耀,慕容雪菲每个木箱简单的看了几眼,也忍不住怦然心动,随手拿起了一串精美的珍珠项链。

    既然是秘密宝库,半边云没有派人看守,只在宝库入口处设置了一些简单的机关消息,可惜,这些凡人的小手段,对慕容雪菲来说,如同虚设,剩下的,就是凤如山的事了。

    至于慢慢的仔细点查,慕容雪菲习惯了和小红一起品评,眼下,不是好时机。

    马匪招惹自己在先,对搬空半边云的宝库,慕容雪菲没有任何心理负担。

    “呵呵,双儿自己挑两件喜欢的首饰,再拿些金盾路上用,嗯,这架古琴看上去有些名堂,而且和这把宝剑放在一起,你也拿着吧,没事干了琢磨一下,我估计可能是件兵器。师叔,你找时间帮双儿改头换面一下,能让半边云珍而重之的和这个五阶的狼头单独放起来,这架琴,恐怕来头不小,应该有些不大方便,……。”

    凤如山一个个的把木箱收进储物戒指,到最后一个木箱,见其中只有一个狼头、一个金黄色的珠子、一架古琴和一把宝剑,心中一动,对贺双说道。

    “这架古琴给我?老爷、太太,我,……。”

    “五阶的狼头?”

    贺双的琴技,近来大有长进,而赵卫方后来送给她的古琴,虽然也算名贵,但就是普通的古琴,和传说中能杀人于无形的音攻之琴不沾边,而这架古琴如果真是兵器,能和五阶的狼头放在一起,贺双也明白这意味着什么。

    五阶,相当于化神老祖,在罡星神州最顶尖的存在,贺双想不到,自己,有朝一日也能和这等层次的物品发生联系。

    “哦,等哪天我有空了再说吧。不方便才好玩呢,怕什么,又不是我们自己杀人夺宝。凤如山,我看这匹老狼,活着的时候比那只金岳真蟾差多了,……。”

    箱子中的狼头,大小看上去和普通的狼头差不多,却呈现独特的暗青色,仿佛金属雕刻而成,空洞的眼眶里两团雾气,深邃幽然,仍然散发着淡淡的杀气,仿佛深不可见底,慕容雪菲看了一下,便感觉身体被往里面扯,心中一惊,人就立即清醒过来。

    当年凤如山从真蟾密境出来之时,苏方和古名,还是将金岳真蟾的尸体分了三成给他,对五阶妖兽尸体的气息,慕容雪菲并不陌生。

    至于古琴,一件凡人的兵器而已,慕容雪菲无所谓。

    “师叔,我们回去吧,免得半边云发现宝库出了问题,在卑陷部落的人到来之前有什么大的动作,万一墨云心里留下什么疙瘩,这一路之上大家都别扭。”

    狼头和金岳真蟾的强弱,凤如山再闲着没事干,也不会感兴趣,不过,慕容雪菲想什么,他都不奇怪,这就是天才和后天训练的人才之间的区别。

    真正的天马行空,不是训练出来的,凤如山知道自己没有这份天赋,当然,慕容雪菲的天赋,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空中毫无目的的乱窜,这,就是后天训练的不足了。

    “小屁孩敢给我找别扭,我一脚踢死他。凤如山,刚才我看半边云手中有几块不错的材料,过两天你把红月刀提升一下,红月刀太差了,连一头野狼也砍不死,……。”

    红月刀是凤如山自己炼制的本命法宝,有合适的材料,提升红月刀的品质,技术上并不难,慕容雪菲眼界虽高,但半边云的收藏着实非同凡响,慕容雪菲也不由动了心思。

    就坚硬和重量而言,罡星神州上的金属,比华夏大陆超出何止一个档次,慕容雪菲这几年并不只是喝酒、逛街,罡星神州顶级的炼器材料,她亲眼见过的很少,从典籍中,大多有所了解,认出来,不难。

    “我就是死了也要自己琢磨出一套招式出来,绝不能辜负了老爷的一片苦心。”

    古琴的旁边,并没有相应的秘籍,但贺双却并不失望,反而激起了无穷的斗志。

    本来,创立一套音攻的秘术,对贺双而言,未免太过不知天高地厚,说出去不知道要笑死多少人,但对功法、秘籍、招式什么的,凤如山一直不太在乎,贺双从一开始修炼就深受凤如山的影响,也不觉得这是什么多了不得的事。

    贺双,中毒太深了。

    后来,贺双果然以一曲自创的凤求凰名震罡星神州,可惜,那时候,凤如山已经回华夏大陆了。

    ……

    “云公子,勒矢不过是一个带兵的厮杀汉,说话不怎么讲究,云公子无须太过在意。”

    卑陷部落动作很快,第三天就派了勒矢率五百名精锐的武士赶到了黑风山,剩下的,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半边云新败,本来就成了惊弓之鸟,兵力差了近一倍,又被勒矢突袭,几乎没做任何实质意义上的抵抗,就作鸟兽散,绝大多数马匪干脆就投降了勒矢,唯一遗憾的就是没有发现半边云的尸首,据说是趁乱溜走了。

    “嘿嘿,木长老,我没事,半边云,也许真的早就没有什么宝物了。”

    打了胜仗,墨云的情绪却不太高,不仅是战斗中他们几个被勒矢安排在最后面,几乎没发挥什么作用,更重要的是,勒矢言语中对墨云也颇不客气,特别是后山的宝库,勒矢一句空无一物,就再没有了下文,最后只,按哲温的话说,打发叫花子似的分给了他们几十个金盾。

    墨云对半边云的宝库,本来是抱有不小的希望。

    他去黑鹰牧场,用钱的场合着实不少,如果能有几件珍稀之物,更是大有助益,

    至于勒矢说后山只有一座空空的宝库,墨云自然不会信以为真。

    他又不是三岁小孩子。没有宝物,半边云躲在黑风山干什么?等死吗?

    可惜,以石牛部落的实力和他们这几苗人,墨云什么也干不了,最多,只能拒绝了勒矢邀请他们去卑陷部落喝场酒的客气话,宁愿留在黑风山养伤。

    哲温的伤势不轻。

    墨云甚至怀疑,勒矢根本没听过石牛部落的名字。

    “呵呵,宝物虽好,却比不上一个好名声,相信鹿长老和族长知闻公子的壮举,一定会为公子感到骄傲。”

    凤如山搬空宝库,是在勒矢率兵赶到之前,当时他还不知道勒矢会不会赶来,自然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

    其实,就是确定勒矢一定会来黑风山,凤如山也不会不好意思,不过,他还是不想多谈什么宝库。

    “哈哈,木长老言之有理,是我想歪了。木长老,你看这三枚符文如果这样连接起来的话,……。”

    虽然没有得到计划中的宝物,但自己的所作所为,终究会传回石牛部落,而且经此一役,哲温对自己态度的微妙变化,墨云也看在眼里,黑风山之战,可谓收获颇丰了,墨云很快收拾心情,和凤如山研究起符文之学来。

    “公子的思路很新奇,不过要一口气划完这七个符文,罡元的消耗,对一般的红甲武士,负担不小,我来试试看吧,希望今天运气好点,……。”

    凤如山伸出食指,凭空勾勾点点。

    噗!

    墨云的连接,虽然只用到三枚符文,但却是以三枚三才水文为主,再搭配两枚迷踪文和两枚束元文,组合颇为诡异,凤如山划到一半,一个不小心,罡元运转微微一滞,还未成形的符文溃散于空中,只得再从头划起。

    “木长老辛苦了,嘿嘿,可惜我们没有足够的符器,符文之学,果然不是穷人玩得起的,……。”

    在罡星神州,无论是人族还是其他族群,穷人研习符文之学的,很少见,只有一部分天赋极其突出之人,才能凭借自己天才的奇思妙想而偶有所得。

    所谓的符文,简单地说,就是罡元流动的路线,而研究符文之学,常见的方法就是将基本的符文组合搭配,组成具有各种特殊效果的符篆。而实验符文组合的威力,或者说,效果,最普通,也是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将符文雕刻在合适的材料,罡星神州称之为符器,之上,符器有很多讲究,但无论什么符器,都有一个共同点,贵。

    符器需要炼制,而且是消耗品,有激发的次数限制,以石牛部落的财力,根本买不到、也买不起大量的符器供墨云研习符文之学,那么他也只好退而求其次,凭空勾划符文来揣摩其间的变化。

    凭空勾划符文,不仅成功率堪忧,关键是,不稳定,研习的效果吗,嘿嘿,事倍功半都是乐观的评价。

    别忘了,凭空勾划符文,需要消耗罡元,而快速补充罡元,也是需要,星盾的。

    事实上,凤如山罡元浑厚,也是墨云愿意和凤如山研讨符文之学的原因,之一,至于慕容雪菲,嘿嘿,她脾气不好。

第一二六五章 古道

    第一二六五章古道

    “呵呵,福祸相依,没有符器,未必不是好事,传闻之中,一些厉害的符士,他们往往心念一动,便能布下大阵,手段层出不穷,……。”

    林飞凤研习阵法,也经常临空推演,凤如山见得多了,不觉得有什么不好。

    他能够断定,墨云在阵法、符文上的才气,平平而已,但对符文的兴趣却非常浓厚,严格地说,墨云是对一类符文的兴趣非常浓厚,而这类符文,凤如山隐隐约约的感觉,和南门远那枚残缺的符篆,应该系出同源,也就是说,很可能也属于抽取本源系列的符篆,至少应该有些联系。

    南门远这枚残缺的符篆,是从天狼族的一处遗迹中得来,而墨云是天狼族后裔,两者有些关联,也并非不可能,凤如山不会大惊小怪。不过,抽取本源,在罡星神州肯定也是最顶级的秘术,事实上,他怀疑,抽取本源,在罡星神州,也属于禁忌之术,至少凤如山从来没看过类似的记载。

    凤如山想不明白,墨云为什么要向自己一个来路不明的外人透露这样的符文。

    墨云手中的符文,显然是传承而来,不是他自己琢磨出来的,而且,他看上去不像一个书呆子。

    即使墨云纯粹是学术的研究,慕容雪菲显然是更合适的对象,但墨云,却更愿意和凤如山探讨他手中的符文。

    关键是,如此顶级的秘术,凤如山相信,即使在天狼一族,也不是随便哪个族人都可以接触到的,墨云,就算没有天狼啸月,也应该不是普通的天狼族后裔。

    “木长老言之有理。不过,夫欲攻其备,必先利己器,可惜,这些符文的符器,在市面上根本买不到,石牛部落也没有会炼制符器之人,……。”

    墨云是成了武士之后才刚刚接触到符文,说什么心神一动便布下大阵,那离他太远了。稍复杂一些的符阵,他都要花费许多时间才能完成。

    厚积薄发,当然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厚积是需要时间的,而墨云,等不起。不过说话之间,凤如山又失败两次之后,终于在第四次成功勾划除了完整的符文,他们眼前迅速充满了淡淡的雾气,墨云也无心再纠结那些有用没用的,集中全副心神体悟雾气的流动。

    “嘿嘿,看来墨云对我还是不放心。”

    据凤如山所知,炼制普通的符器,难度并不特别大,至少慕容雪菲试着炼了几件,成功率,尚可。而一些特殊的符器,这个就要看符文的等级了,一般说来,越是生僻、高级的符文,需要的材料越珍贵,炼制手法也少有人知,自然,价格也越贵。

    墨云需要的符器,在市面上买不到,其中自然有些说法,不过,凤如山,也不急。

    ……

    “云公子,向南大约十里,有一片帐篷,其中立着一杆青色的牙旗,看样子是哪家豪酋的公子趁初春围猎,不小心走过头了,我们要不要去向他们求*购一些水和鲜肉?”

    哲温说完,静静的看着墨云。

    “算了!我们随便休息一下,等一会就走。估计再过两天,我们就能走出这片该死的戈壁,沐姑娘多多担待一二。”

    墨云默默地望着南面连绵起伏的山丘,最后轻叹一声,轻轻的摇了摇头。

    转眼之间,他们在路上已经走了三个多月,按季节已经是初春,但大漠苦寒,冬雪未尽,朔风如刀,三天来他们没有碰见一个人影,虽然食物不缺,不过也没有碰见合适的猎物,饮水和好酒,更不大宽裕,至于其他的日用之物,也要省着点用,墨云自己都颇感困苦,想来黄沙扑面,缺水少菜,慕容雪菲更是不大习惯。

    其实他也明白哲温未必是要补充水和鲜肉,不过在草原上行走,碰到同路之人,大家凑在一起热闹一下,是常有的事,前面,墨云也经常找机会去结识一下各方人等,但是,今晚,没有任何说的出来的理由,墨云总感觉情况有些诡异,就不想多事。

    也许是戈壁太过荒凉了一点的原因吧。

    “围猎?温大哥,这鸟不拉屎的破地方,有什么猎物能引来一面牙旗?”

    慕容雪菲黑纱蒙面,别人自然看不出她吃了多少苦。

    他们走的安溪古道,据说以前曾经是沁科草原东西方向的交通要道,人来人往的络绎不绝,但最近几十年,随着古道周边的草原沙化越来越严重,安溪古道变得荒凉、破败,也不再有昔日的风采,只有路边一些残破的建筑,还在默默地诉说着古道往昔的辉煌。

    沁科草原上以旗帜表示主人的身份,大小、颜色、高度、形状,里面讲究奇多,慕容雪菲也懒得去管那些细节,但牙旗,至少也是一名酋长,比石牛部落墨怀的红旗,高出了不止一个档次,而三天来,慕容雪菲只偶尔在稀疏的骆驼刺中见到几条小小的沙蜥和沙鼠,她不相信会有什么酋长会对沙蜥感兴趣,以致兴师动众的围而猎之。

    “师叔,南面的大宁山中盛产优质的铁矿,其中聚集了大批的锻奴,这群人,来头不小。”

    “墨云对危险好敏锐的直觉。”

    总体来说,沁科草原上的冶炼技术和锻造水平,比大周帝国要差上不少,各种矿石储量也算不得丰富,但也颇有几处冶炼中心,草原人采矿炼铁,用以制造各种武器和生活用具,不难理解,能拥有铁矿产地的部落,其强大是毋庸置疑的,凤如山也不太愿意去招惹这群来历不明之人。

    在草原长途跋涉,并不轻松,即使因为仙府的关系,慕容雪菲不用操心洗澡与喝酒的问题。而且黑风山之后,这一路行来,虽然小问题不少,但再没有碰上太过棘手的麻烦,凤如山很担心慕容雪菲静极思动,非要没事找点热闹玩玩。

    荒漠古道,和通常的大路,不是一回事。

    “哦,铁矿。还是算了吧。”

    一般说来,矿洞中肯定有好东西,但要碰到好东西,不仅仅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更重要的是要有相应的机缘,比如当年的牛王将,而慕容雪菲,没有时间,更没有心情去赌自己的运气。

    半边云的宝库,她还没品评完呢,总不能每次都有那么好的运气。

    “嘿嘿,麻烦来了。上马!”

    慕容雪菲如此温柔和顺,哲温暗暗松了一口气,可惜,很多时候,你不找麻烦,麻烦却会找你。

    南边不远处蹄声隐隐,烟尘漫天,看架势,是冲着他们这个方向而来,哲温自然不想找麻烦,但是,该有的戒备,也不能少。

    据哲温所知,大宁山区的铁矿,目前并不属于哪一家,而是由附近七八家强大的部落分而有之,但无论哪家部落所有的铁矿,具体开采矿石,都不是本部落的人,而是凤如山口中的锻奴。

    绝大部分的锻奴,是来自于被征服部落之人以及他们的后代,所在的部落被征服之后,有的是整个部落被强行迁到了矿区,有的则是部落中青壮年的男子定期来矿区服役,老弱妇孺则另外择地而居,其间的情形颇为复杂,不一而足。但无论那种形式,作为被征服部落之人,矿工都不能算是正常的牧人,他们是奴隶,境遇不用说非常的悲惨,这从锻奴两个字的称呼就可以看出来。

    当然,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矿工也不会老老实实的没有一点小动作,因此,对锻奴的管理、看守和监视,也就是必不可少的,想来大宁山区也不例外,而这些驻在矿区的监工,传说中脾气,都不太好。

    他们这一群人,男人个个身强体壮,女的貌美如花,哲温不想被人抓去挖矿。

    “咦!木炎,这小孩挺能跑的啊,不要脸!”

    不多时,蹄声得得,一队人马冲了过来,人数不多,只有十来个人,而在马队前面十几丈远的地方,却只有一个徒步而行的人,一个全身是血的,小男孩。

    小男孩脸上稚气未脱,看上去只有十二三岁,却身材高大,比一般的成年人还要高出半头,不过他的背上插着两根长箭,全身鲜血淋漓,两条略显纤弱的长腿像灌了铅般沉重无比,踉踉跄跄的向前奔跑,其实他已经算不得奔跑了,最多只能是,本能的挪动。

    小男孩身上衣裳破烂不堪,慕容雪菲甚至能听到他粗重的喘息,看到一颗颗沿着脸庞滑落的汗珠。

    嗖!

    一根鲜红的羽箭准确的射中小男孩的大腿,高大的小男孩连惨叫也没有力气发出,挣扎着跌跌撞撞向前迈了两步,嘭的一声摔倒在地上,他两手抓地,双脚狠命的乱蹬,又爬了三尺,再也一动不动。

    溅起的黄沙,落满了小男孩遍是血污的后辈,他身后的黄沙被鲜血浸染,闪耀着妖异的红色。

    “老爷、太太!”

    一瞬间,贺双像是被什么击中,眼泪不可控制地流下来,仿佛有什么东西在她体内突然爆开,前所未有的恐惧和愤怒席卷全身,就像要燃烧起来,她面容扭曲,眸子里流露出痛楚之色,不知不觉的催马而出。

第一二六六章 玉佩

    第一二六六章玉佩

    “狗一样的东西,也敢偷吃我麻苏的鹿脯,乌扎,把他拴在马后面拖回去,吊起来,要吊够七天。呦,小妹妹,你要干什么?难道小妹妹看上这个贱奴了。”

    马队散开,一名少女越众而出,她约莫十八*九岁,生的明眸皓齿,珠圆玉润,娇俏可人,虽然骑在马上,但身上火红的紧身皮装,配上纯白的貂皮围脖,更是映衬的少女艳丽无双,她右手持弓,弓上一支鲜红的长箭,红的有些刺眼。

    少女的马后,两头巨大的猎犬汪汪狂吠不止,恨不得立刻扑上去把地上的小男孩撕成碎片。

    “双儿,回来!”

    凤如山心中暗叹一声,轻轻的喝到。

    他的轻喝声音并不大,也不高昂激越,但这声轻喝,却仿如从贺双心底响起,她顿时一个激灵,从失魂落魄状态中回过神来。

    “嗯!真言!”

    慕容雪菲扭头奇怪的看了凤如山一眼,又转过头来上下打量着贺双。

    刚才凤如山那声轻喝,只是最基础的小法术,真言,效果平平,慕容雪菲自然没什么稀罕的,但真言虽小,毕竟也是法术,这是凤如山第三次使出法术了,两次都和贺双有关,慕容雪菲,很是不理解。

    “师叔,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啊。”

    凤如山脸上浮现苦笑之色。

    这个下意识,还真是诡异莫测。

    “哼,回头再收拾你。喂,这位姑娘且慢,碰上即是有缘,这个小孩,我买下了。”

    看到一个彪悍的武士挥出绳索,准确的套住小男孩的双脚,催马就要离开,慕容雪菲不由大声喊道。

    一个奴隶是死是活,慕容雪菲还不放在心上,不过,他既然能让凤如山无意间用出一招法术,那就是他的缘分到了,慕容雪菲不能看着他死在自己的眼前。

    “不卖!你们是什么人?敢管我喙鹄部落的闲事?”

    少女的脸色有些难看。

    一个还没成年的锻奴而已,正常情况下连半个紫盾也不值,就算慕容雪菲肯出三五个紫盾,她麻苏,喙鹄部落的小公主,缺这点星盾吗?传出去还不够丢人的。

    而且,慕容雪菲和凤如山旁若无人的嘀嘀咕咕,眼里完全没有她麻苏公主,这让她很不爽。

    关键是,她不喜欢慕容雪菲的面纱。

    戈壁上朔风野大,慕容雪菲长发飘飘,面纱轻薄透明,却纹丝不动,一看就不是凡品,至少,比麻苏自己的面纱,高了半个档次,虽然现在,麻苏没戴面纱。

    “我出一个金盾!”

    一个锻奴而已,麻苏立刻抬出喙鹄部落的大招牌,慕容雪菲有些不耐烦起来。

    喙鹄部落,素以冶炼锻造闻名于沁科草原,其出产的长箭,颇多奇妙之处,连慕容雪菲自己,还在擎天城的时候,都曾经特意买了几支参考,当然极不好惹,不过,慕容雪菲也没耐心哄一个黄毛丫头。

    哄人,不是她的强项。

    而且,麻苏当着自己的面射杀一个小孩,也让慕容雪菲很不舒服。

    至于麻苏只只射中了小男孩的大腿,这个,就只能怪她自己学艺不精了,慕容雪菲不会觉得是她手下留情。

    “不卖!十个金盾也不卖!敢偷本姑娘的鹿脯,就算死了,也一定要把他吊起来示众,我们走。”

    麻苏翻了个白眼,面色一沉,脸色更加难看。

    十个金盾,自然是一句玩笑话,慕容雪菲看上去又没发疯,不过她们此次出来,不过是捉拿一个小孩,一个不怎么好笑的笑话而已,麻苏只带了随身的十多名武士,对凤如山他们,麻苏怕是不怕的,但怎么说呢,是非之地不可久留,还是回去之后再说吧。

    慕容雪菲她们能来戈壁滩游玩,推己及人,显然也不是寻常的牧民,而且至今没有亮出名号,麻苏虽然跋扈,也不是无脑的白痴。

    “你!”

    慕容雪菲勃然变色。

    “怎么,我管教手下的贱奴,这位小姐不服气!”

    麻苏鄙夷的一撇嘴,示威似的看着慕容雪菲。

    在大宁山区,喙鹄部落无需畏惧任何部落,那么她麻苏小姐,自然也就无需畏惧任何人,至于中间微妙的差别,麻苏,没想过。

    “呵呵,一块鹿肉罢了,救人一命,胜造十三级宝塔,这块玉佩冬暖夏凉,造型别致,是在下前天无意中得来,我是一个粗人,只有姑娘这等人物,才配得上,而且颜色正好和姑娘的战甲一样,岂非是天意。姑娘如果喜欢,就请拿回去,赏玩一二。”

    “嘿嘿,师叔这脾气。”

    凤如山心里暗暗叹气,装模作样的在马背上的包袱内掏摸一阵,拿出一块鲜红色的玉佩。

    这块玉佩是半边云的收藏之一,品相十分出色,通体透明没有一丝杂质,造型是一只栩栩如生的飞鸟,一拿出来,红色的玉佩周围,便飘起袅袅雾气。

    罡星神州蓄奴的做法,由来已久,无论在哪儿,都常见得很,草原上更是习惯把掠来的人口作为奴隶,凤如山从来没有奢望能拯救所有的贱奴,改变现状,那不现实。

    但是,现在既然到了这一步,他也不能袖手不理。

    “嗯,颜色不错。乌扎,拿来我看看。”

    天意不天意的,麻苏不在乎,但玉佩的不同凡俗,她却有所感觉,而且,鲜红色,确实麻苏最喜欢的颜色。

    “哈哈,小事一件。在下喙鹄部落乌扎,就在前面不远处歇脚,敢请几位赏光去喝一杯!”

    玉佩入手,麻苏眼中贪婪之色一闪而过,对乌扎抬了抬下巴,乌扎右手轻轻一抖,收回紧紧套住小男孩双脚的长绳,把一个铁片扔给凤如山,同时满面笑容,热情的向凤如山抱拳招呼道。

    铁片上有这小男孩的基本信息,为防万一抓捕不到,乌扎带在身上,现在吗,小男孩就是凤如山的了,锻奴的交易,历来是这么简单,其实即使没有这张铁片,也没人在乎。

    锻奴,本来就不是完全意义上的人,他们是,财产。

    “苍狼族木炎!多谢乌大哥盛情相邀。不过我们还有点小事,只好下次再叨扰了。温老弟,辛苦了。”

    “嘿嘿,财帛动人心,如果你自己找死,可怪不得我们。”

    凤如山拍马上前,将玉佩递给乌扎,见哲温和那个男仆合力把地上的小男孩抱了起来,正准备喂他点水喝,急忙拿出一个玉瓶扔给哲温。

    “呵呵,没什么。”

    “木炎好大的手笔!这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吗!木长老包袱里到底有多少玉佩!嘿嘿,不知道沐姑娘会不会生气。”

    哲温接住玉瓶,打开一看,瓶中一颗紫色的丹丸,正是凤如山上次用来救治鹿华的止血生津丸。

    对这颗名不见经传的止血生津丸的神奇效果,哲温事后听鹿华谈起过,深有体会。

    救人一命,胜造十三级宝塔,话当然不错,但又有多少人愿意拿保命的丹丸去就一个素不相识的,小男孩呢。

    哲温虽然对珠宝玉石的价格、行情不大熟悉,也能看出来凤如山拿出来的玉佩,价值远远不止一个金盾,而一个成年的熟练锻奴,如果没有特殊技艺的话,在市场上也不过三五十个紫盾,比年轻漂亮的女奴便宜多了,凤如山为了一个垂死的小锻奴大费周章,这样做,真的好吗?

    玉佩质脆易碎,一般人都不大会放在马背上,哲温可不相信凤如山只带了一枚玉佩,就正好是麻苏喜欢的,鲜红色。

    “那实在是太可惜了。木先生慢走。”

    乌扎将抬头看了看麻苏,见她没有别的表示,向凤如山一挥手,胯下战马一声长嘶,簇拥着麻苏旋风般的离去。

    ……

    “凤如山,玉佩是怎么回事?鲜红色,你讨好小姑娘的水平见长啊。”

    多了德楞,也就是那个小男孩这么个重伤号,凤如山他们前进的速度大受影响,又勉强赶了十几里路,天色将晚,他们不得不停下来,草草扎好帐篷,吃完晚饭,慕容雪菲见德楞虽然仍然没有苏醒,但呼吸悠长、平稳,料来已无大碍,才想起秋后算账。

    哲温不清楚,但慕容雪菲对半边云收藏的每块玉佩的价值,可是清清楚楚,她和小红认真鉴赏过,至于鲜红色吗,她不相信凤如山是无意间碰上的,或者,拿错了。

    “呵呵,师叔,拿人命当儿戏,其心,可诛!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希望那个小姑娘,不要太贪心吧。”

    凤如山的眼神冰冷,没有一丝的温度。

    德楞再能跑,再戈壁之上,也不可能比得上战马,麻苏真想抓住他,他根本不可能跑这么远。

    老实说,锻奴和牛羊,还是不完全一样,但贵族无故或者有因的杀害锻奴,根据沁科草原的习惯,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最多赔偿一点星盾了事,凤如山自己,虽然对此很不以为然,但也不会想着以一己之力改变人们的想法,至少不会因为麻苏杀死一个自己的锻奴而正义感爆棚。

    但麻苏对德楞,显然不是简单的杀人,而是以虐杀为乐,就像一只残忍的猫玩弄爪子下的小老鼠,一个小姑娘,如此残忍歹毒,这个,就是凤如山无法容忍的,既然碰上了,伸手管一管,也算是,缘分吧。

第一二六三章 授渔

    第一二六三章授渔

    “不需要!哲温,霄风做了他该做的,并没有亏欠我们,我们,黑狼族,不是马匪。”

    墨云脸色在火光的映照下变幻不定,过了半晌,他轻咳一声,慢慢的说道。

    “是!公子教训的对,是我想多了。”

    哲温脸色一红,心里却升起一股很奇怪的感觉。

    举大事者不拘小节,墨云的坚持,在哲温的眼中,和一般的草原人不太一样。

    也许,是墨云还年轻吧。

    至于亏欠不亏欠的,嘿嘿,这个,就看你怎么想了,哲温并不特别担心霄风去去找半边云通风报信,但战斗之中,霄风对盟友袖手旁观,在很多人心中,这就该死。

    ……

    “凤如山,墨云不错。贺双,墨云和你年纪差不多,我看比你强多了,你好好学着点,……。”

    看着下面小山坳中隐隐约约的灯火,小黑背上的慕容雪菲心情大爽。

    跟着三当家的识途老马,他们连夜赶到黑风山一处所在,天就快亮了,墨云却不敢进一步的探察,找个山洞躲了起来,慕容雪菲当然不肯就此干休,说不得找个借口离开墨云,放出小黑,不多久就发现了半边云残匪藏身的小山谷。

    黑风山不高,地方却不小,没有三当家的老马确定大概的方位,即使有小黑,想找到马匪,也大非易事。

    老马识途当然是常识,但对墨云能在短短的时间内想到这一点,并很快的下决心借之发现半边云的残部,慕容雪菲,还是有点小佩服。

    “啊!太太,我,太太要我学什么?”

    石牛部落虽小,墨云也是族长之子,贺双心里从来没有和墨云比个高低的念头。

    “呵呵,师叔,南门远还是有几分眼光,墨云年纪轻轻,就有如此胸怀、胆识、算计,再加上天狼啸月,有朝一日他真成了黑甲甚至神玄武士,现在草原上的各位单于,也许还有大周帝国,估计对他会非常头疼,天河俱乐部,还是有两把刷子的。不过,这个人,成长起来,不是南门远控制得了的,也许任何人都控制不了他,……。”

    拿苍梧山中一个小村庄里的农家之女和身怀天狼啸月的族长之子相比,凤如山对慕容雪菲的随心所欲,实在无话可说,虽然他早就习惯了。

    “那样才热闹!凤如山,我告诉你,你不许现在就对墨云动小手脚,让他们狗咬狗最好,等他哪天成了神玄武士,你想杀他,随便你,别那么没出息,草原上的天才,成群结队,你一个人杀得过来吗。你看人家南门远的气魄,比你强多了,小家子气,……。”

    对凤如山心中的小算盘,慕容雪菲看得清清楚楚,不过,她不能赞同。

    说到底,草原人,墨云,并不是慕容雪菲的敌人,她并不喜欢草原人,但也谈不上家仇国恨。

    墨云能饶过霄风,慕容雪菲,不想凤如山输给墨云。

    “老爷要杀了墨云,南门远是谁?天狼啸月又是什么?天河俱乐部又是什么玩艺?”

    贺双心中一惊,随即泛起淡淡的酸涩。

    她和凤如山可谓形影不离了,连锦鲤吸水都和慕容雪菲交流过几次,但这么多就在眼前发生的事情,自己还是一无所知,到底为了什么,贺双想不明白。

    “咦!这个人偷偷摸摸的要去哪里?师叔,我们要不要跟过去看看?”

    老马识途算不得是什么,只表示墨云智谋过人,聪明人凤如山见的多了,但墨云放过霄风,这种天生的气质,或者说胸襟,和老马识途就完全不是一个味道,而且远远比老马识途罕见,确实让凤如山对他动了杀心。

    死了死了,一了百了,免得日后麻烦,不过,既然慕容雪菲点了出来,他也就只能先等等看了。

    至于这是不是小家子气,嘿嘿,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生活,凤如山从来把自己看成一个凤鸣山的土财主,而且,他也不觉得做一个凤鸣山的土财主有什么丢人的。

    可惜,慕容雪菲不是凤鸣山的,地主婆。

    “当然要去看看!凤如山,你说他一个马匪,有事不骑马,却要鬼鬼祟祟的一个人爬山,想去干什么?”

    慕容雪菲拍拍小黑的翅膀,小黑悄无声息的下降到30丈左右的高度。

    现在正是黎明前最黑暗的那一段时间,如果不是下面的马匪手里的月光石散发这着淡淡的莹光,慕容雪菲,包括凤如山,也未必会注意到一个山中一个不大的黑点。

    “呵呵,双儿,你猜猜看,他想干什么?”

    贺双的脸上的黯然之色,凤如山看在眼里,虽无从劝解,但他也不愿意贺双沉浸在和墨云的比较之中。

    有些事,想得太多,未必是好事。

    “啊,他想干什么!他想,他想,老爷,太太,我,我,我不认识他啊。”

    “他总不会是去会小情人吧!真丢死人了!”

    贺双回过神来,眉头紧皱,苦苦思索了很久,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不由求救似的看着凤如山。

    实际上,她根本看不清下边是不是一个人,就算真是一个走路的人,贺双也不知道怎么去,猜猜看。

    这又不是喝酒掷骰子,还能瞎蒙一个。

    马匪出来溜溜弯,也许是,喝多了吧。

    “呵呵,傻丫头,你就是偷懒,不会自己多用脑子想想。师叔,我所料不错的话,我们要发一笔小财了,这位老兄,是我们的大财神。”

    墨云的才能,固然有天生的因素,但墨信对他后天的培养,也显然是必不可少的,凤如山决定以后有机会了,多指点贺双一下。

    至于慕容雪菲,还是算了吧,凤如山再自信,也不觉得自己能比得上杨紫烨。

    “哦,你是说下面有半边云的宝库!哈哈,今天是个好日子啊,小黑乖,慢点,发财了让凤如山给你烤肉吃。”

    慕容雪菲迅速抓住了最核心的部分,至于其中的逻辑,她才懒得去多想。

    老实说,慕容雪菲对遗迹探宝什么的,兴趣不大,但到对手的宝库里搬东西,那种感觉,她喜欢。

    “双儿,你想啊,三当家的亲自去收过路费,表明他不是这股残匪的老大,那么老大是谁?一般情况下,二当家和三当家未必能相处得很融洽,马匪新败,大当家不在的话,他们两个人不太可能会在一起,所以,半边云必然在下面的小山坳里,……。”

    黑风山地势既非极险,又非极度荒凉而远离其他的部落,那么半边云大败之后来黑风山,必非无因,最大的可能,就是钱了。

    无论是他想东山再起,还是眼下聚拢人心,提升士气,钱都是少不了的。

    剩下的,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下面的马匪,于黎明时分不走前面的谷口,而摸黑去爬后山,除了去宝库中取钱,还能干什么呢?而且,一定是半边云的私房钱,也就是说,他要去的地方,是半边云的秘密宝库,不会是匪帮的公款。

    而既然是秘密宝库,一定无人看守,或者说,防守的力量可以忽略,凤如山既然撞见了,顺手发笔小财,不难。

    “……,至于半边云为什么把宝库设在黑风山中,这个,就很难说了,也许,这是他起家的地方吧。”

    凤如山望着东方天际一抹淡淡的曙光,有些出神,不知又想起了什么。

    “老爷,半边云既然有宝库,马匪为什么还要出去抢钱呢,藏在这儿避避风头不好吗?”

    “难道墨云也早就推断出半边云和三当家的在一起?太太说的墨云不错,不是老马识途,而是这个?”

    贺双眼中泛起一层雾气,心里对凤如山佩服的五体投地,但更多的,是感激。

    其实谜底一旦揭开了,并没有什么高深的,无非是人情世故四个字,一层窗户纸而已,但没有人指点,贺双知道,自己一辈子也捅不破这层窗户纸,甚至可能永远看不到这层薄薄的,窗户纸。

    当然,事无绝对,凤如山的猜测,并不能保证百分之百的正确,但这不是关键,关键的,是他分析事物的,方法。

    “嗯,这个问题不错。马帮不是军队,也不是有血缘关系的部落武士,而是,一群乌合之众,像老鼠一样藏起来,很多人未必愿意,今天的半边云,恐怕压制不住手下的那帮大爷。还有,半边云也一定不愿意手下知道秘密宝库就在附近,所以才会派心腹一点一点的取出来,嘿嘿,希望他刚拿走一小部分吧,……。”

    凤鸣山也有土匪,为了打击、剿灭土匪,凤如山和端木靖、史骏樟等人,不知道费了多少心血,马匪也是土匪,这些对他,都是小儿科了。

    “凤如山,墨云不是你的私生子吧。混蛋!”

    慕容雪菲倒没想到半边云就在下面,当然更加不会联想到墨云从三当家的三个字,就决定来黑风山冒险,目标,不仅仅是半边云的残匪,而且包括半边云本人,对自己阻止凤如山弥患于未然,她隐隐有点后悔,但是,既然话已出口,慕容雪菲,不习惯再收回来。

    当然,她也不敢肯定墨云就一定推断出了半边云也在下面,墨云,毕竟不是凤如山的,私生子。

    ……

第一二六七章 德楞

    第一二六七章德楞

    “嗯,不错。等下我们坐小黑去教训那个小丫头一顿,师姐的春梦不晓,不知道还管不管用。”

    德楞虽然长得人高马大,但毕竟是一个小孩,真要杀他,又哪里用到一大队人马,而且他身上的三处箭伤,都非致命之处,显然不是喙鹄部落之人箭术太差,对麻苏,慕容雪菲印象更差。

    杀人没什么,但杀着玩,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凤如山虽然无法动用神识,但在玉佩上做点小手脚,准确定位麻苏的位置,还是不难,剩下的,没有剩下的了。

    就算隐身的春梦不晓不管用,慕容雪菲也有信心以雷霆一击要了麻苏的小命。

    “啊!师叔,师姐不在,估计春梦不晓用不了。师叔,喙鹄部落得享大名,不可小视,玉佩上是干干净净的。不过,师叔别担心,杀人劫财,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麻苏一个小丫头,也不一定请得动厉害的高手,有我们两个,足够了。嘿嘿,福祸无门,唯人自招,麻苏也未必会来找死,……。”

    慕容雪菲的彪悍,吓了凤如山一大跳。

    麻苏再可恶,凤如山也不会直接冲进喙鹄部落大杀一通,如果麻苏能克制住自己内心的贪欲,不来找他的麻烦,那么这件事,也就这样,过去了。

    虽然凤如山很怀疑,麻苏抵挡住诱惑的可能有多大。

    即使她自己不识货,她身边也一定有人能判断出玉佩的真正价值。

    他把玉佩放在储物戒指里,本来是准备随时结交各豪酋之用,太差了,拿不出手,至于正好是鲜红色,嘿嘿,这个原因吗,你猜。

    “我就担心那小丫头和你一样胆子小,自己不来,却派来几个替死鬼,没意思。”

    对帮凶和爪牙,慕容雪菲也没好印象,不过,帮凶和爪牙,总没正主杀起来过瘾、解气。

    “嘿嘿,这个就看她自己的造化了,不过我估计,她未必信得过手下人,会亲自跑一趟。师叔,追捕一个小孩,麻苏还亲自出马,并且亲手射了一箭,她的胆子,依我看,很不小,至少比我大多了。”

    麻苏不来,凤如山也没好办法。

    但她一个小丫头,又能有什么真正的威望,财帛动人心,麻苏的手下,也有人心,自然也会为财帛所动,如何取舍,就看麻苏自己的了。

    “哼,你看的不光是麻苏的胆子吧,她胸脯也不小。”

    凤如山尽管说了一大坨,却还是无法保证麻苏一定会来,慕容雪菲,很不爽。

    “老爷,太太,今晚我想陪着老爷、太太,我会射箭,也不怕死。”

    “原来老爷不是胆小、冷血,而是胸有成竹。我要是太太,也会喜欢上老爷吧。”

    贺双语气不重,但话里透着一股一往无前的坚决。

    至于麻苏的胸脯吗,认真,你就输了。

    “不行!你照顾好这个小家伙,我们可能会要连夜赶路。双儿,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别老想着昨天的事。嗯,你想多杀几个天下的恶人,就抓紧时间修炼,等你成了紫甲武士,很多事,才有可能,……。”

    贺双今天的举动,大异寻常,想必和她在擎天城牢狱的经历有关,凤如山也不知道如何劝慰,只得随口画个大饼,以资鼓励。

    “连夜赶路!凤如山,我看今天墨云帐篷搭的也很简单,你是说他们也有所准备?”

    慕容雪菲突然醒悟过来,却不大敢相信。

    墨云何止帐篷搭的简单,他的几名侍卫,连酒都没喝。

    “应该吧。嘿嘿,师叔,天狼啸月,不愧是狼神的宠儿,墨云,不简单。”

    墨云乃是天资极高之人,也许以前一直在石牛部落,在墨信的羽翼之下,没有太多表现的机会,这三个月的苦寒羁旅,虽然没有真正困难的考验,但却成熟、深沉了不少,凤如山不相信他看不出自己的用意。

    当然,他也无所谓,这本来也无需瞒着墨云。

    “我看他也就这么回事,比端木大哥差远了,嗯,这么快就醒了,身体不错,贺双,你喂他多喝几口肉汤。”

    智谋深沉之人,慕容雪菲从小见的多了,也不觉得墨云有多突出,正想发表几句高见,突然,地上的德楞发出了几声痛苦的呻吟,睁开双眼,茫然的打量着四周。

    “哦。”

    既然凤如山不答应,贺双自然死了亲手杀人那份心,而且德楞也确实需要人照顾,不过,她听凤如山和慕容雪菲东一句西一句的乱扯,正听得头炫目晕,急忙端起尚在冒着热气的肉汤,一勺一勺的喂德楞喝下。

    一大碗浓浓的肉汤下肚,德楞苍白的脸上泛起一丝血色,精神也健旺了不少,他虽然年纪不大,却也知道是眼前之人救了自己一命,挣扎着想爬起来叩头、谢恩。

    “你躺着别动,免得伤口再崩开了,还得再包一次。我问你几句话,你偷吃了麻苏的鹿脯?嗯,你现在饿不饿,要不要吃点东西?双儿,把他扶起来坐好,给他拿块肉。”

    “这孩子还不到十三岁,却生得如此高大,加之恢复力惊人,看来天赋不错,好好培养一下,未必不能成为一名好手,却差点为了一块鹿肉横死,嘿嘿,人一辈子的命运,还真是变幻莫测啊。”

    德楞显然没修炼什么神奇的功法,但他能在身中两箭的情况下奔跑近十里,又这么快醒来,而且体内的生机甚为充沛,甚至比当初的牛王将还要略胜一筹,凤如山暗暗吃惊的同时,不由动了爱才之念。

    “我没偷吃鹿脯!是公主熬汤后倒掉不要的,我捡了两块,想回去给我娘煮煮吃,正好公主喂狗的鹿肉少了两块,乌老头非说是我拿了,我没偷。我娘说过,不能偷人家的东西,我没偷,那是公主不要的鹿脯。”

    德楞小脸涨得通红,神情极为激动,伸手去怀里乱摸,不小心牵动了伤口,疼得呲牙咧嘴。。

    “哦,我知道你没偷,就是那两块鹿脯吗?你怎么不给麻苏说清楚?为什么要逃跑。麻苏又为什么要自己追你?你别急,从头慢慢的说清楚。”

    贺双给德楞擦洗、疗伤之时,早就把他怀里的两块鹿脯拿了出来,不用德楞强调,凤如山也看得出来,那是两块熬过汤的鹿脯。

    他虽然很少下厨,鹿脯和鹿肉,还是分得清楚。

    “就是这两块,老爷你看,那是公主熬完汤扔掉不要的,我没偷,……。”

    德楞还是个小孩,而且一看就不是个机灵人,只是翻来覆去的强调自己不是小偷,至于事情的来龙去脉,尽管凤如山费了不少的口舌,他却说不大清楚。

    不过,大概的情况,凤如山谆谆善诱,连猜带蒙,最后还是明白了一个大概。

    原来,麻苏是喙鹄部落酋长最小的女儿,传说深得酋长的宠爱,而德楞是替她喂养猎犬的小厮,至于麻苏为什么会因为两块鹿肉杀人,德楞只知道前两天麻苏的一个表妹指着自己笑了两句,别的,就再也想不起来有什么特殊的了。

    偷拿麻苏爱犬的鹿肉,当然不是小事,德楞被抓起来绑住痛揍了一顿,据说回去要打两百皮鞭,吊起来示众,这对麻苏很平常,是一个老锻奴于心不忍,偷偷的割断了绳子,并指点他不要回大宁山,先在戈壁中躲几天再说。

    可惜德楞逃跑,被老乌头发现,剩下的,就没什么好说的了,他一个小孩,麻苏又有猎犬,茫茫戈壁,想逃过追捕,谈何容易。

    麻苏来戈壁,也不是围猎,戈壁上又哪有什么猎物可围,德楞只听说她是来采什么孤阳初生的一味草药,草药的名字、功用,自然讲不出来。

    而两块鹿脯,想来是作为人赃俱获的物证放在德楞的身上,难为他跑了这么远,都没舍得丢掉。

    “嗯,我知道你没偷。呼,你慢慢吃,不急,肉还多得很,喝酒吗?小楞子,你家里还有什么人?”

    慕容雪菲示意贺双再给德楞一块羊肉,眼中闪过一丝寒光,脸上杀气四溢,一旁的贺双忍不住微微打了个寒颤。

    无论麻苏的猎狗吃不吃熬过肉汤的鹿脯,慕容雪菲都决心把她变成一块,人脯。

    德楞显然是饿得很了,把一大块熟羊肉狼吞虎咽的吃完,意犹未尽的咽了咽口水,却不再开口讨要,不过,那块羊肉,就快抵上贺双一天的饭量了。

    “我不会喝酒,家里只有我娘一个人,……。”

    德楞接过贺双递过来的又一块羊肉,张口大嚼。

    他属于银狼族,银狼一族,在沁科草原实力极强,不过他所在的肇达部落,却远离银狼族的大本营,十年前被喙鹄部落击败,活下来的全部族人成了喙鹄部落的锻奴。

    德楞的父亲战死,一个哥哥下落不明,他当时还不到三岁,随同母亲被掠来大宁山区,近来年岁渐涨,却还当不得真正的锻奴,去年被派给麻苏,养狗。

    德楞的母亲,年纪倒不大,靠给人干些杂活含辛茹苦的把德楞养大,可惜,最近一段时间,老太太有病在身,而且据德楞说病得不轻,事实上,正是因为老娘病重,家里实在揭不开锅了,德楞才会冒险带两块鹿肉回去。

第一二六八章 善后难

    第一二六八章善后难

    “嘿嘿,师叔,这个倒是麻烦得很。云公子,温老弟,请进来吧,我正好要去相请两位。”

    凤如山默默的叹了口气,忽然帐篷外传来一阵脚步声,他赶快示意贺双去开门迎客。

    万一他们今晚真的杀了麻苏,或者她的手下,那么德楞的老娘,必然会成为喙鹄部落相关人员的第一个泄愤对象,可以想象,老太太的日子,一定不堪言说。

    现在也许德楞想不到其中的因果,但等他长大以后,总会明白,到时候他会怎么想凤如山今天的“救命之恩”,这个,恩仇之间,就很难说了。

    “呵呵,木长老、沐姑娘救路人于危难之中,剑胆琴心,古之豪侠义举,得现于今日,我和哲温,敬两位一杯。”

    墨云对贺双点点头,径直走进来坐下。

    “哈哈,云公子谬赞,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而且,救其人,害其母,是好事是坏事,谁又说得清呢,……。”

    墨云和哲温披挂整齐,显然是有所准备,凤如山也不隐瞒,把大致的情况讲了一遍。

    杀人,他和慕容雪菲,也许不需要墨云帮忙,但救人,比杀人的难度,大多了。

    “这个,我倒是可以派韦钿带个信物,连夜去接德楞的老娘,不过,木长老,这样一来,就等于直接宣布了德楞和此事的关系,万一麻苏出事,喙鹄部落必然不会善罢甘休,我们也许没必要太过担心,但保不准他会迁怒于其他肇达部落的锻奴,……。”

    德楞之母突然消失,麻苏出事,其间的因果明明白白,喙鹄部落的人又不是傻瓜,不会看不到的。

    对草原上酋长、单于、可汗们的行事风格,墨云当然更有发言权,他们这群高高在上的大人物,当然不能说个个都是杀人不眨眼的恶魔,但杀几个锻奴,会眨眼的,不多。

    “……,喙鹄部落的酋长麻剌传言中霸道的很,救人一命,胜造十三级宝塔,嘿嘿,沐姑娘可想好了?”

    锻奴本来就不是正常人,在墨云眼里,这些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秘密,也可以说是常识,他不觉得凤如山会想不到这一点,当然,想到和在乎是两码事,凤如山很可能不在乎,至于慕容雪菲吗,嘿嘿,就很难说了。

    肇达部落锻奴的死活,和墨云关系不大,他也不太在乎,不过,既然慕容雪菲在乎德楞,也许会在乎其他人吧。

    对战败部落的管理,保甲连坐之法,是很流行的,其中的细节,墨云无需多说,他也说不清楚,但墨云可以断言,如果麻苏今晚出事,无辜受累之人,肯定不止一命。那么慕容雪菲是建塔还是拆庙,嘿嘿,这个,就看你怎么想了。

    墨云对凤如山的想法,很感兴趣。

    “呵呵,云公子高见。肇达部落,确实很棘手啊。”

    “嘿嘿,纸上得来终觉浅,我终究不是草原人啊。”

    凤如山微微一愣,有些郁闷的端起酒来一饮而尽。

    他确实没想到麻剌会迁怒肇达部落的锻奴,不是想不到,而是没去想。

    其实,大人物视锻奴如草芥的说法和故事,凤如山多次听人说起,在典籍上更是看到过很多相关的记载,但是,知道和学会,根本就是两码事,和做事时能随时随地熟练的运用,更不搭界。

    其实这也不能怪凤如山。

    在华夏大陆,即使对什么是无辜有一点个人的理解,但总体来说,屠杀无辜之人,无论是凡人还是低阶修士,历来是高阶修士的忌讳,这种观念几百年来,已经变成凤如山潜意识的一部分,根本不用想。

    可惜,麻剌不是修士,罡星神州,不是华夏大陆,沁科草原,更不是凤鸣山。

    即便罡星神州也有类似的忌讳,但如果锻奴根本算不得人,那么也就谈不上无辜不无辜的了。

    “该死!墨云你说怎么办?莫不成就放过那个小魔女不成!哼,木炎,你想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慕容雪菲也知道墨云所言不虚,当然,在此之前,她更想不到善后的问题。

    “呵呵,沐姑娘,肇达部落战败为奴,万全之计,是没有的,不过,……。”

    墨云既然主动来找凤如山,肯定是有所计较。

    其实墨云的打算,也没什么新鲜的,就是先避一避风头,等所有的人都忘记了这件小小的风波,再另外找机会。

    麻苏不过是一个一阶武士,真是铁下心来杀她,以凤如山的手段,机会,总是有的,当然,这需要一点小小的耐心,和时间,慕容雪菲愿不愿意为了一名小锻奴浪费自己的大好时光,墨云就不清楚了。

    “……,其实,沐姑娘,只要我们把德楞的老娘安排好,麻剌,也未必会迁怒肇达部落之人,也许是我们多虑了。”

    如果是墨云自己的麻烦,嘿嘿,他也是族长之子,而且,是石牛部落族长之子,不是肇达部落族长之子。

    “老爷、太太,你们都是好人,我要自己报仇!”

    德楞听的迷迷糊糊,但这也不是多复杂的事,他自己就是锻奴,对麻剌的脾气,更有切身的体会,挣扎着爬起来向凤如山和慕容雪菲砰砰的叩头无数。

    “小楞子,你先起来。云公子高明。师叔,我们就暂时让她一下。双儿,收拾东西,……。”

    好人还是坏人,凤如山不太在乎,但是,让他因为和一个小姑娘争一口闲气而不顾成千上百人的性命,这种事,没想到就算了,既然想到了,他还是不能心安理得。

    “木长老一念之仁,活人无数,墨云佩服。”

    “木炎很有意思啊!”

    墨云有些疑惑的看了凤如山一眼。

    他本来以为,嘿嘿,他本来的想法,不重要了。

    “老爷难道就这么算了!不会的,老爷一定有办法。”

    看着凤如山脸上略显落寞的神情,贺双忍不住一阵心疼,很想给凤如山倒杯酒喝,可惜,她只能默默地,收拾东西,准备,连夜赶路。

    麻苏不是莫坤,喙鹄部落不是飞龙帮,尽管贺双坚信凤如山无所不能,但是,一个人的力量,总是有限的。

    再说,在擎天城,凤如山总算还有乌彬等几个帮手,而在沁科草原,他却是真正的孤家寡人。

    ……

    “凤如山,你陪我出去走走。”

    德楞醒来,虽然精神大见萎靡,却已勉强可以乘马,众人一口气前行了五十多里,德楞实在支撑不住了,正巧大路不远出有一个小小的绿洲,其实就是一个小水塘,周围还有十几棵胡杨树,稀稀落落的生长着一些杂草,众人也就在池塘边搭起帐篷,准备在此过夜。慕容雪菲心里烦躁,也懒得看贺双忙乎,拉着凤如山走出帐篷,散心。

    “师叔还是不戴面纱漂亮。”

    两人信步而行,不知不觉的走出了小小的绿洲,在一块大石上坐下,凤如山左手一抹,手中多了一串洁白如玉的项链,他细心的替慕容雪菲戴好,其时正当月圆之夜,清辉漫漫,偌大的戈壁寂静无声,皎洁的月光下,慕容雪菲身上仿若蒙上了一层圣洁的光辉,人美珠圆,凤如山很久没有和慕容雪菲单独相处了,忍不住轻轻的吻了她脸颊一下。

    大晚上的,慕容雪菲没戴她的面纱。

    “哼,我戴着面纱也漂亮,至少比那个麻苏漂亮多了。凤如山,今晚的月亮真圆啊,不知道我们凤鸣山,今晚有没有月亮。”

    慕容雪菲依偎在凤如山的怀中,仰头望着天空中那轮高悬的明月,一时之间,竟是有些痴了。

    “凤如山,墨家冒充黑狼族人,却在每个月圆之夜祭拜狼神,就不怕别人起疑心。天狼啸月,哼,叩头管用的话,狼神就该教训那个小魔女一顿。”

    被一个黄毛丫头,嗯,很漂亮的黄毛丫头,逼着连夜遁逃,慕容雪菲终究不能气顺,不远处的墨云结束了他们简短的祭拜狼神仪式,收拾东西准备安歇,哲温的招呼声,把她从美妙的气氛中拉回茫茫的戈壁,和白天趾高气昂的麻苏。

    当然,还有遍身是血的,德楞。

    “呵呵,师叔,月圆之夜祭拜狼神,并不是只有天狼一族如此,天狼啸月,其实是苍狼啸月,嗯,祭拜狼神!师叔,狼神,月圆之夜,苍狼啸月,……。”

    凤如山当然也不甘心,不过他没资格乱发脾气罢了,正想向慕容雪菲解说几句,忽然,犹如一道闪电划过脑海,隐约中他好像抓住了什么,一时之间却想不清楚。

    “狼神有什么不对吗!老混蛋!又有了什么鬼主意?难道是想向小丫头动用美男计,哼,不收拾你就不干活,……。”

    凤如山是很少顿悟的,但他莫名其妙的走神,却很常见,慕容雪菲也懒得起身,嘴里嘀嘀咕咕,拿出一个阵盘丢在脚边,手中弹出两道法诀。

    这块阵盘,其中封印的不过是最简单的隔音阵法,在罡星神州上激发,灵石的消耗大了好几倍,至于隔音的效果吗,呵呵,总比没有强点。

    慕容雪菲能肯定,凤如山一定是想到了对付喙鹄部落的,嗯,鬼主意,这自然是自己督促之功。

第一二六九章 装神

    第一二六九章装神

    “小红,你少喝点,等下你不要胡闹,抓了小丫头就回来,我们赶时间,别的人,吓跑就完了,……。”

    坐在小黑的背上,小红一边在和慕容雪菲大谈特谈她的狼牙育种之法,一边还在不紧不慢的喝酒,凤如山不由怀疑起自己的计划来。

    小红,太不靠谱了。

    “知道了!凤如山,你怎么比慕容还碎嘴,一个黄毛小丫头,看见我小红,嗯,和三胖子,还不吓尿裤子,你啰嗦这么多干什么,老实喝你的酒吧,慕容,我对你说,这个狼牙,真是好玩艺,……。”

    凤如山的计划很简单,小红不觉得是什么大事。

    对付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丫头,她有经验。

    草原之人,全部信奉狼神,当然,在具体的细节上,有不同的说法和讲究,但无论怎么说,都还是狼神,而众所周知,月圆之夜,对所有的狼族,都是有特殊含义的,凤如山就准备利用这一点,做点小文章。

    等发现了麻苏,如果能发现的话,他悄悄的放出火鳞金蟒和小红,以火鳞金蟒接近二十丈的巨大体形和显眼的金红色,再加上小红装神弄鬼喊出几句莫名其妙的咒语,凤如山相信,喙鹄部落的人对狼神再不虔诚,也一定把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归之于狼神的怒火,或者说,惩罚,不致于再报复肇达部落。

    月圆之夜还不诚心祈祷,反倒出来杀人劫财,狼神不应该发发脾气吗!

    至于火鳞金蟒和小红的安全,凤如山倒不用担心,一般二阶武士射出的普通箭支,除了眼睛等一些要害之处,对火鳞金蟒根本只是挠痒痒,不破防,而且,他和慕容雪菲,不是还在高空看着吗。

    麻苏半夜里出来抢一群小马队,总不至于还携带者战争利器,就算是她想,也办不到。

    距离太远了,大型的战争武器,运起来,很不方便。

    事实上,凤如山怀疑,喙鹄部落的武士,到时候会不会还有勇气对火鳞金蟒动手。

    火鳞金蟒的体形,在三阶妖兽中并不算特别巨大,即使在三阶罡兽之中,也就是中间水平,海中比他还大的罡兽,很多,但这么一条巨大的金色蟒蛇突然出现在戈壁之中,就不仅仅是一条大蟒蛇这么简单了。

    据凤如山所知,沁科草原上,也是有蛇的,但在牧场周围出没的蛇类,一般不过两三丈长,而且,很少在冬天活动。

    蛇,要冬眠。

    更何况,火鳞金蟒,不仅会喷火,还会念咒,虽然口音有点怪异。

    小红不会说厥匈族的语言,凤如山只来得及教她死记硬背了几句。

    “小红,这牵涉到肇达部落几千条人命,你别太不当回事了,万一搞砸了,多没面子,……。”

    慕容雪菲对小红的大大咧咧,也不放心。

    其实,肇达部落的锻奴是死是活,和慕容雪菲也没有半块灵石的关系,但是,慕容真人的面子,是丢不得的。

    “呸!慕容你个乌鸦嘴。咦,小丫头真来了。慕容,快点让二黑子下去,小心点,惊动了他们就不好玩了,……。”

    当然,小红的面子,也很重要。

    ……

    “哈哈,凤如山,小红现在一定后悔死了。”

    看着下方匍匐在地,连头也不敢抬一下的喙鹄部落武士,慕容雪菲不禁为小红感到小小的遗憾。

    小红的胆子,从来不大,为了安全起见,她逼着慕容雪菲特意炼制了一个结实的,嗯,小盒子,固定在火鳞金蟒的头上,小红就藏在小盒子之中,为了以策万全,连小盒子上面也封死了,只留了两个小孔向外,观察。

    而喙鹄部落之人对狼神的敬畏,远远超出了凤如山最乐观的估计,火鳞金蟒只喷出了一个巨大的火球,小红的饬令只背到一半,所有的人,包括麻苏,都下马跪在地上,恭听神谕,小红不能趁机站出来扬威耀武一番,慕容雪菲,很为她可惜。

    这样的机会,对小红来说,不多。

    昂!

    火鳞金蟒抬起巨大的蟒身,仰首发出了一声撼天动地的嘶吼,在众人战战兢兢的祈祷声中,长尾一甩,轻轻卷起麻苏,长长的蟒身剧烈的扭动,掀起滚滚的黄沙,如一道龙卷风般消失在天边。

    在罡星神州,火鳞金蟒还不能飞行,但吓唬吓唬几个牧人小武士,嘿嘿,小意思了。

    小红,从来不缺这样的,嗯,小手段。

    “师叔,走吧。嘿嘿,狼神,还是有点名堂的。”

    凤如山自己,是不大相信神灵的,对狼神的教义,包括黑月教的那一套玩艺,他也一向不太重视,但亲眼见识了信仰的威力,凤如山不由暗暗心惊,决定有时间了,要好好研究一下有关的学问。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他不敢寄希望于自己每次都能灵机一动,而是要把它变成,常规的手段。

    “嗯。凤如山,你说为什么我们修为越高,行事反倒越觉得束手束脚,越来越不痛快。”

    看上去无比棘手的麻烦,就这么轻而易举的迎刃而解,不知为什么,慕容雪菲反倒有点意兴阑珊,提不起多少精神去欢庆胜利。

    这不是她熟悉的方式。

    “嘿嘿,师叔,我也不知道,也许,一个人能力越大,责任越大,顾忌,也就越多,个人的喜怒哀乐,情绪发泄,受到的影响也就越大吧。”

    凤如山伸手楼主慕容雪菲的细腰,眼光中同样的透露出几丝迷惑,和茫然。

    “怨不得老祖们一件小事也要考虑好几天,半天不说一句话,嘿嘿,老祖们也都是可怜人。嗯,天亮还早,凤如山,等一下我们去仙府里喝一杯,我想了。”

    发泄情绪,有诸多的顾忌,在冰火灵泉中收拾凤如山,总不要也要想东想西了吧,当晚,慕容雪菲在仙府中分外的疯狂和投入,浑然不顾喝醉了的小红在旁边不停地唠叨。

    ……

    “什么?当晚狼神显灵,麻苏成了狼神的祭品,韦钿,你仔细的讲一讲。”

    第三天的傍晚,墨云听了韦钿的汇报,双眼一眯,陷入久久的沉思,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阿德的母亲被喙鹄部落尊奉为红衣祭司,属下无能,没有见到她老人家。”

    以韦钿一个陌生面孔,会见一个锻奴老太太,当然是轻而易举,但是,红衣祭司,就不是他想见就可以见到的了。

    “会念咒的巨大金色火蟒!我就知道天底下没有任何事能难住老爷。哼,麻苏,老爷会不会让小德子亲手杀了她。”

    贺双崇拜的瞄了不动声色的凤如山一眼,只觉两腿间涨涨的,很难受。

    她喜欢遇事不轻易退缩的男人,而且,对慕容雪菲庆祝胜利的方式和疯狂,也不陌生,自己不能参与其中,贺双的心里,有点遗憾。

    小红和火鳞金蟒,贺双都不陌生,她甚至和小红关系尚可,加上凤如山当晚没在帐篷里过夜,狼神显灵的真相,其实,很简单。

    “小楞子,你有什么想法?是回去找你娘,还是跟着我出去转两年?”

    祭司,是部落中的宗教人员,在部落中位尊禄厚,权力倒未必很大,喙鹄部落的红衣祭司到底是个什么讲究,凤如山自然不清楚,不过生活肯定没问题,如果德楞愿意回家,他也不反对。

    “跟着老爷有肉吃,我跟着老爷,等我长大挣了大钱,再来接我娘享福,天天让我娘吃肉。”

    不料,德楞虽傻,傻人也有傻人的傻想法。

    他并不清楚红衣祭司是什么角色,但也知道祭司,不会受人欺负,至于有没有肉吃,德楞就不敢确定。

    德楞的饭量,着实不小,从小就没吃过几顿饱饭,不想再回家让老娘为难。

    “哈哈,好,好小子,你就跟着我吧,保证你顿顿有肉吃,而且能吃多少吃多少,管饱。”

    凤如山闻言微微一愣,差点一口酒喷了出来,和慕容雪菲对视一眼,两人忍不住同时哈哈大笑。

    他们,很多年没听到这样的大实话了。

    “恭喜木长老、沐姑娘。”

    “这样的傻小子也能惊动狼神显灵?难道这个德楞,是个有大机缘之人?不对,就算真是狼神显灵,也应该是应在木炎的身上,嘿嘿,金色火蟒。”

    狼神显灵的神迹,在天狼一族流传甚广,典籍中更是俯拾可见,墨云自己的天狼啸月,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可以归为狼神显灵,但他从来没听说过狼神附身于蟒蛇一族,而且,金色火蟒的咒语,也不大规范。

    当然,狼神并不是天狼一族独家的神灵,而是沁科草原各族共有之神,其他族群有没有类似金色火蟒显灵的传说,墨云就不清楚了。

    虽然,墨云对此很怀疑。

    但不管德楞是不是有大机缘之人,谁都看出来,他绝对是一个好奴仆,也许顶不得大用,但绝对忠心耿耿,这比机智灵巧的奴仆,更难得。

    “呵呵,小楞子不错,就是云公子要多准备点好肉了。”

    草原一般牧人的日常生活,简单、清苦,花费比擎天城要少得多,德楞饭量再大,一年也吃不了10个紫盾,至于奢靡的消费,那个,和地域无关的。

第一二七〇章 通引

    第一二七〇章通引

    “二楞子,你干什么?”

    喙鹄部落之事暂时告一段落,他们自然继续向黑鹰牧场前进,到了第四天的早晨,一切收拾停当,慕容雪菲正准备蹬鞍上马,忽然看见德楞跪伏在一边,不禁奇怪的问道。

    “我的伤好了,请太太先上马,我再去伺候老爷上马。”

    德楞的身体果然恢复力惊人,那么重的伤势,只过了四天,就痊愈如初,开始满地的乱窜,当然,其中凤如山的丹药之功,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治疗区区外伤,对曾经身为元婴真君的凤如山来说,肯定只是小菜一碟。

    “二楞子,起来!我门下只有不怕死的战士,没有供人踩踏的贱奴,你想报答我们,就好好的练功,先把骑马射箭练好了再说。”

    德楞憨直、质朴,童稚未泯,凤如山也很喜欢他,自然不肯踩着他上马。

    二楞子这个称呼,是慕容雪菲比照着牛王将排下来的,其实牛王将小心思不少,只是嘴皮子不大利索,和德楞不是一回事,但慕容雪菲说是一样,那就一样吧。

    “哦!”

    德楞听到凤如山的话,直直的站起来,三步两步的窜上了自己的麟马,摘下马背上的大弓,拉开弓弦,扭头看了半天,却没有找到任何目标,只好瞄准一块大石头,虚虚的放了一箭,又立刻把弓弦拉开。

    狼神显灵什么的,德楞不大懂,他只知道自己是凤如山用一块价值十几个金盾从麻苏手中买过来,又用一颗无比珍贵的丹药救活的,而且凤如山给他肉吃,还不打他,老娘也过上了好日子,凤如山的话,对他就是狼神的训谕。

    践踏、怕死什么的,德楞更不大懂,自然也不在乎,他也从来没见过金盾,却还知道十几个金盾意味着什么。

    “这傻小子,也太实在了点。”

    “如此良才美质,随便修炼一门功法,可惜了,要给这傻小子找一门合适的功法。”

    对德楞的,执行力,凤如山也只能哭笑。

    半边云的宝库之中,不错的功法也有十几种,不过,凤如山简单的看了一下,认为都不太适合德楞。

    凤如山本来对功法的品级不太重视,比如贺双,就随便找了一门紫玄真诀给她,但德楞能按部就班的比照功法修炼就不错了,要他自己调整功法什么的,显然是强人所难,凤如山,不太愿意随便对付。

    德楞现在手中的大弓,就是常见的铁背弓,不过是供一阶武士使用的铁背弓,德楞能轻松的拉开,如此天生神力,连墨云都羡慕不已,却被派去养狗,凤如山真无法理解,喙鹄部落的人,是怎么想的。

    “走吧,二楞子实在,总比你强,就喜欢装神弄鬼。”

    按照慕容雪菲的想法,被火鳞金蟒吓晕了的麻苏,拿冷水浇醒,交给德楞,一刀了事,干脆利索,不过凤如山讲了一大套道理,最终,麻苏还是交给了很有经验的小红。

    慕容雪菲不是信不过小红,也不担心凤如山对胸脯很大的麻苏有什么想法,对麻苏更没有半分的同情,而是,怎么说呢,她总觉得瞒着二楞子这样的傻小子,心里别扭。

    可惜,慕容雪菲发现,讲道理,自己是越来越不擅长。

    ……

    “呵呵,天气酷热难当,木长老不上去随便玩两手,全当消消暑气。”

    墨云手持一把折扇轻轻摇晃着,慢慢踱到凤如山身边,随手拿把小椅子坐下。

    “没劲!再说,我要给二楞子带个好头,总不能让这傻小子比下去。云公子手痒了?”

    凤如山坐在一棵大树下,正在一个蜜瓜上指指画画,抬头看了看另外一棵树下吆五喝六的一群人,和一本正经盘坐在太阳下,全身大汗的德楞,轻轻摇了摇头。

    一路无话,转眼到了夏天,他们前进的速度,却陡然慢了下来,原因无他,天气太热,即使人能咬牙坚持,马也受不了,因此,每天中午,他们都要在服务区里避开一天中最热的几个时辰,而服务区也热闹起来,人一多,什么事情都来了,比如最普通的,吃、喝、嫖、赌。

    前两个字,凤如山不大讲究,第三个字吗,慕容雪菲就在旁边,更是想也不要想,而第四个字,凤如山,兴趣不大。

    草原上赌博的花样繁多,其中最简单、自然也是最流行的赌法之一,称为梭*哈,简单地说,就是每人发五张纸牌,然后按照各种规则计算大小、输赢,很容易学会,却很有诱惑力,几乎人人会玩,也人人都玩。

    梭*哈的规则,凤如山也简单的看过,但他从来没玩过,不是他怕输,而是确实觉得没意思。

    以他元婴真君的视力和记忆力,他能看出、记住每一张纸牌背后的差别,从而知道正面的点数,相当于带了透视镜,梭*哈,自然也就没有了任何挑战性,和乐趣。

    至于靠这玩艺作弊发点小财,凤如山还不至于如此作践自己,按慕容雪菲的话说,没出息。

    慕容雪菲更是不会去玩梭*哈,他们两个不玩,贺双和德楞自然不敢涉足,事实上,贺双与德楞,连看都不去看,老老实实的坐在树下,修炼。

    修炼未必是一定要正儿八经的运行功法,想做正经事,即使天再热,总是找得到的,而且,凤如山从不曾缺了他们的凉水,和瓜果。

    当然,哲温他们几个,包括墨云,偶尔或者经常去玩玩,凤如山也不会反对。

    “能吃苦,阿德会有大出息。今天不想玩。有半个月没下一滴雨了吧,心里烦。”

    墨云曾经在梭*哈上下过一番苦工,梭*哈玩的不错,当然,他不会随便去和一群苦哈哈吆五喝六的滥赌。

    不知是有心还是无意,二楞子这个名字,除了凤如山和慕容雪菲,其他人,包括墨云,都不这么叫。

    “呵呵,二楞子,时间到了,过来吃瓜。”

    由于一时没找到合适的功法,德楞现在修炼的,是金刚诀第一层入门打基础的功夫,没有流火老祖的允许,凤如山当然不可能将完整的金刚诀授人,而且这对德楞也未必是好事,关键是,完整的修炼金刚诀,需要神识,德楞自然没有神识,也修炼不了。

    即便德楞有灵根,按华夏大陆上通行的理论,十岁之前没有修出识海,也就是说,没有开始修炼,修仙之路也就断绝了,当然,凡人的修炼,倒问题不大。

    但金刚诀入门第一层,和任何功法一样,都重在强身健体,坚韧经脉,虽然颇有神奇之处,但外人也看不出来,而且凤如山所传,没有任何的法术神通,德楞练练,关系不大。

    岂料德楞虽傻,也明白对自己而言,任何功法都是可遇不可求的,也知道修炼的重要性,对几句入门级的口诀,修炼的极其刻苦。比如他不知道怎么听说凤如山不怕火烫,就坚持自己也在太阳底下修炼。

    当然,凤如山也没反对,不管有用没用,仅仅这份心气,就值得鼓励。

    至于他修炼金刚诀的进度吗,不好说。

    没有比较的对象。

    凤如山是复习生,不算。

    事实上,即便是金刚诀第一层,按照通行的理论,德楞也是修炼不了的,但是,凤如山,有自己的想法。

    据凤如山所知,沁科草原上凡人修练,并没有类似大周帝国魂丹之类的玩艺,他们走的是另外一条道路。

    草原人修炼入门,都有在祭司的帮助下增强精神力的功夫,草原人称之为通引,然后靠增强之后的精神意念,引导、推动罡元在经脉内运转,剩下的,就和大周帝国的人类差不多了,也是开辟穴道,大周天搬运。

    这种精神意念,同样的不能外放体外,和大周帝国凡人的魂识,总体上很相像,至于细微的差别,应该总是有的,可惜,至今没有深入的研究成果。

    当然,增强精神力,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却大为不易,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草原上的一阶武士,要比大周帝国红甲武士为少,战力却稍微强上一点。

    而根据凤如山的估计,所谓祭司通引,无非就是祭司用自己的神识,或者罡元,以特殊的手法,在被通引者的经脉中运行几遍,激发被通引者本身的潜力,同时也让他们熟悉、体悟罡元运行的感觉,然后一遍一遍的巩固、增强这种感觉,最后形成意念。

    自己的猜测对不对,凤如山不知道,而猜测中特殊的手法,他更一无所知,但他试着用自己的罡元在德楞的经脉运行,最后,德楞确实可以自己驱动罡元运转了,也就是说,德楞,可以修炼了。

    不过,这也用了凤如山足足一个月的时间,每天至少花费1个时辰帮德楞,找感觉,而且,他还在火种上分出了一丝火焰加入罡元之中,以提高罡元的温度,来让德楞,印象明晰、深刻。

    根据凤如山掌握的情况,历史上,华夏大陆之上的修士,也曾经有人研究过类似的通引之法,可惜,也许是灵气和罡元不一样,也许是别的原因,总之,华夏大陆上的凡人,没有被“通引”成功。

    当然,凤如山如此在德楞身上大费周章,肯定有自己的想法,和原因。

    意念,也是精神力。

第一二七一章 长眼

    第一二七一章长眼

    “老爷,我给太太送一块。真甜!”

    德楞闻言,走过来也不管凤如山在蜜瓜上乱七八糟的画了些什么,用一把小弯刀将瓜切开,把最中间的一块捧给凤如山,又给慕容雪菲和贺双每个人送了一块,最后才自己拿起一块,稀里哗啦,啃得畅汗淋漓。

    不过,他却忘了洗手,也忘了给墨云一块。

    其实也不是他忘了,而是,凤如山没说。

    “哈哈,傻小子,去,罚你跑个腿,再去买,嗯,多买几个回来,找桶凉水泡上。”

    凤如山摇摇头,拿出一个蓝盾交给德楞。

    根据凤如山的观察,德楞并不小气,他只是,不大懂。也许,是他习惯了麻苏的规矩。

    “哦。”

    德楞接过蓝盾,挠挠头,跑了出去,心中很想不明白,有瓜吃,是大好事,为什么凤如山要说,罚他。

    人,不是做错事了才受罚吗!

    而且,天底下哪有罚吃瓜的。

    很甜的瓜,很好吃。

    他以前很少能吃得到。

    至于跑腿,他腿长,跑得快,只要肚子不饿,跑再远的路,德楞也不觉得是罚他。

    “木长老真是好运气啊。”

    德楞不清楚,墨云自然明白凤如山在蜜瓜上画的是什么,虽然蜜瓜不是符器,一般人未必关心,更未必看得出凤如山在蜜瓜上所划符文的奥妙,但墨云内心,还是不太愿意凤如山把他们研讨的符文形之于物。

    这是符文界的规矩。

    不过,凤如山刻苦研究符文,不是坏事,关键是,无论凤如山划了多少蜜瓜,德楞最后,总能把它们吃完,一块也不会剩下,墨云,也无话可说。

    “呵呵,温老弟,手气怎么样?”

    其实凤如山也明白,随便将符文形之于物,是很犯忌讳的,特别是一些独门的符文,不过到目前为止,墨云虽然拿出了三十多个不常见的符文,却总是探讨一些乱七八糟的符文组合,真正有意义的符篆,却一个也没有。

    而且,墨云对凤如山的“独门”符文,根本不大感兴趣。

    对此,凤如山总是感觉哪里有点不对,不免偶尔小小的试探一下墨云的底线,比如蜜瓜符文。

    当然,他也不会太过分。

    任何规矩,总是有一定的弹性,擦边球总是有的,至于你打不打得出来,就要看个人的手段了。

    蜜瓜符文和凌空勾划符文有什么区别,规矩上可没说。

    当然,估计除了凤如山,也没有哪个人无聊到吃块瓜还想着先划两个符文,再吃。

    “今天真他娘的邪门。我就不信了,木大哥,再借我两个紫盾,下个月还你。”

    身上的星盾都输完了,需要找凤如山借钱翻本,哲温的手气,不问可知。

    “哈哈,又挨师叔的骂了。温老弟,十赌九骗,吃块瓜,换换手气再去玩吧。二楞子,切个瓜,每个人都分一块。”

    “再借!赌这么大?那个秃头想干什么?”

    此次去黑鹰牧场,是族中公务,随行人等,当然是有报酬的,哲温是二阶武士,每个月的收入和凤如山差不多,大概在10个紫盾左右,一阶武士更少,大约在1个紫盾上下,路上正常的日用花销,也是族里负责。

    根据凤如山的观察,哲温经常喜欢去挂着粉红色门帘的小帐篷里放松一下,身上一般,总会有几个紫盾,那个花销,石牛部落是不管的。而服务区的小赌局,大家不过是图个热闹,输赢通常都不过几个蓝盾,现在坐庄的秃头大汉能把哲温赢的内裤都不剩,恐怕有些说法。

    太显眼了。

    据凤如山所知,哲温平时玩梭*哈,水平一般,但风格很稳健,很少大输,当然,大赢的时候,更少。

    一般情况下,哲温手头不宽裕的时候,都是向慕容雪菲借钱,慕容雪菲,出手大方些,虽然,慕容雪菲也骂人,比如赌输了找她借钱,十有八*九跑不了一顿臭骂,借钱去粉红色门帘小帐篷里放松,更是休想。

    “嘿嘿,沐姑娘心情不好。木大哥,那个秃子,邪门的很,不如等下你过去给弟兄们长长眼,”

    哲温无奈接过德楞递过来的瓜,三口两口吃完,急切的望着凤如山。

    凤如山的赌技如何,哲温没见过,但凤如山的眼力,哲温印象深刻。

    当然,凤如山自己去不去,哲温也无所谓,只要他肯借点钱出来就行。

    哲温也知道,凤如山他们四个日常的花用,星盾都在贺双的手里,但,他一个堂堂的二阶武士,没有去找一个侍女借钱的道理,丢不起那个人,而且,凤如山,鞋底下,总会有点私房钱吧。

    他不嫌凤如山脚臭,估计坐庄的秃子也不在乎。

    作为此行的队长,哲温一般只向慕容雪菲借钱,偶尔也找找凤如山,其他的人,他不好意思。

    “哦,怎么个邪门法。难道还是个高手?”

    前面的服务区,哲温也经常玩一下,有输有赢,不过,他很少向凤如山借钱,凤如山也懒得管他。

    十赌九骗,赌局中有人出千,很正常,凤如山本来是懒得多管闲事,愿赌服输,坏人财路,不是好事,但骗到了自己朋友头上,又是另外一码事了。

    修仙界也有赌局,而且各种稀奇古怪的小门道,同样不少,凤如山小时候在新叶城,吃过不少苦头,自己也曾经设局杀猪,当然,是和朱玉北一起,可惜骗术不佳,被人抓了现行,差点被人跺了手指,最后挨了一场尽情的羞辱,而且被痛揍一顿,在床上躺了三个月,羊腿也就在这三个月中认识了鲁大公子,结果,不提也罢。

    当然,凤如山,和朱玉北,也因此变,才决心痛改前非,从此珍爱生命,远离黄赌毒,最后双双筑基成功,又是意外的惊喜了。

    修士有神识,出千的手段,是凡人无法想象的。

    往事已矣,此处已接近沁科草原的中心,沁科草原的精华,大半聚集于此,有机会见识一下凡人的老千,凤如山,也无所谓。

    “嘿嘿,高不高手,反正我看不出来。我要是看出来了,还不当场抓了秃子的现形,跺了老胖子的手指,……。”

    愿赌服输,哲温虽然感觉秃子在搞鬼,但讲不出具体的门道,总不能自己输了,就说别人出千吧。

    指人出千,是要讲证据的。

    “哈,云公子,一起去看看?不过,温老弟,你知道,我不大会玩的。”

    “跺了手指!嘿嘿,剁手指。”

    虽然水平一般,哲温赌瘾颇大,也算是玩牌的老手了,至少见多识广,小小的服务区,竟然来了一名他看不出门道的高手,凤如山不禁动了心思。

    他不想跺了秃子的手指,但,剁手指,也算鲈鱼之思吧。

    “哲温你手气不好就歇歇,下次再玩。敢拉木长老下水,小心沐姑娘大脚踢你,……。”

    话虽如此,墨云还是站起来走向旁边大树下的赌局。

    凤如山不是不会玩,而是不大会玩,却从来不玩,墨云,也想看看凤如山的赌技,和赌品。

    其实慕容雪菲很少真的飞脚踢人,只是这几个月,才隔三差五的踢德楞几脚,不过,也没人听见德楞喊疼。

    “哈哈,温老弟,有赌不算输,两位大老板,也下场来玩两手。”

    赌局很简单,就是一副纸牌,一张巨大的原木桌子,一圈或站或坐的围了十几个人,坐庄的秃头满脸横肉,十分高大、肥胖,坐在那儿和一座肉山一般,他看见哲温又走了回来,眼中异色一闪,大笑着向凤如山和哲温招呼道。

    大热天的,凤如山还穿着青衫,墨云也打扮的颇为齐整,一看就是,有身份的人。

    “我先看两圈,你们玩。”

    “这秃子好诡异的长相!”

    凤如山摇摇头,径直站到了桌子旁边。

    其实秃子虽然高大、肥胖了点,也没什么特殊的,就是一个光秃秃的脑袋,大小和正常人差不多,安在他的肩膀上,显得,特别,不协调。

    “老大手气正旺,我也避避。”

    凤如山不下场,墨云自然更不会入局。

    “温老弟,今天就到此为止吧,赤老大眼光犀利,记忆力惊人,我看你很难翻本了。”

    众人大呼小叫赌了小半个时辰,凤如山看哲温不知不觉又输了十几个蓝星盾,轻轻摇了摇头,向墨云招呼一声,慢慢走了自己的帐篷。

    “哈哈,今天手气不错,等下我做东,还请三位大老板赏光喝一杯小酒。”

    秃头赤喀眼珠转了几转,大笑着说道。

    墨云最终也没下场,而参与、观看玩牌之人虽多,但二阶武士,却只有凤如山和哲温两个,赤喀自己也是二阶武士,只邀请凤如山与哲温喝酒,也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之意,旁人心中有气,也不好多说什么。

    “死胖子,隔三差五的来赌,每次都赢钱,把我们的名声都搞臭了,也不见请老子喝一杯,小气鬼。”

    一名服务区工作人员打扮的中年男子端了一盆切好的蜜瓜经过凤如山的身边,小声的嘀咕道,他脚步轻浮,面色苍白,双眼无神,目光散乱,身形也颇为消瘦,看上去像一根一阵风就吹到的细竹竿,一看就是纵欲过度的酒色之徒。

    ……

第一二七二章 赤喀

    第一二七二章赤喀

    “木大哥,这秃头动手脚没有?”

    走进凤如帐篷坐下,哲温异常郁闷。

    慕容雪菲很奢侈的在他们的小帐篷里放了两大盆冰,帐篷里倒是不热,就是有点,气闷。

    “呵呵,赤喀还是有几分真材实料,不算动了手脚,但也不完全规矩,也可以说动了手脚,……。”

    每幅纸牌有一百零八张,凤如山可以断定,赤喀凭借每张牌背面极其细微的差异,至少记住了三十张牌的花色、点数,而且就是靠纯粹的记忆力,虽然他偶尔也记不准,但大部分还是不错。

    剩下的,就很简单了,只要规规矩矩的玩,就足以保证赤喀稳赢不输,甚至可以部分决定其他玩家的输赢,比如哲温,今天就是赤喀重点打击的对象。

    当然,哲温只是输得最多的一个,其他人,也没赢,不过输的少点罢了。

    “……,可能大家都是二阶武士,赤喀看你不顺眼,想威风一下吧。”

    “嘿嘿,赤喀有如此手段,不知道为什么还在这个服务区里混日子,估计也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他们也是上午刚到,大家素不相识,赤喀为什么会找上哲温,凤如山却无从猜测。

    “木大哥是说真有人能从背面记住每一张纸牌,这绝对不可能,一定是秃头手上玩鬼,不过他手法太快,我们都看不出来而已。”

    传说之中,有人记忆力超群,只看一遍,就能从背面记住每张牌,但传说毕竟只是传说,哲温自己就从来不信,更不相信自己能在一个籍籍无名的服务区,碰到这么一个传说中的赌坛高人。

    再说,胖秃子也不像一个高人的样子。

    “呵呵,双儿,去拿副牌来,嗯,找那根细竹竿打听一下秃头的情况。”

    根据慕容雪菲的经验,普通的纸牌,根本对修士的神识没有任何的遮挡,也就是说,只要是修出神识之人,纸牌都是透明的,凤如山对哲温印象不错,很希望他能早日收手,珍爱生命,远离赌博。

    在华夏大陆,自甘下作的修士,利用神识在凡人世界做局,凡人中的赌徒因此而家破人亡、甚至城摧国灭者,凤如山听过不少。

    “老爷,最近五年的夏天,赤喀每隔三五天就来聚赌一次,平时神秘兮兮的,很少在附近露面。”

    贺双把一幅崭新的纸牌递给凤如山,同时小声的说道。

    那个好色的细竹竿,对秃头赤喀的印象极差,罗里吧嗦的对贺双说了一大通赤喀的坏话,可惜,贺双连对他多笑一下的心情都没有。

    “木大哥果然是真人不露相啊!”

    亲眼看见凤如山一张不错的报出每张牌的点数,哲温盯着凤如山看了半天,颓然坐在椅子上,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温老弟,记住每张牌,很简单,稍微训练一下,很多人都能做到,难的是你怎么保证有命把赢来的钱花掉,赌场,毕竟不是什么正经地方,你听说过有人靠打牌发财的吗!”

    响鼓不用重锤,反过来,破鼓,重锤也没用,凤如山慢慢端起酒杯。

    “呵呵,世事如棋局,不着的才是高手,木长老高见。”

    “嗯,木炎还有这一手?自己却从来不玩,沐雪也不逼他玩。嘿嘿,这两口子,有点意思。”

    墨云显然也是见过类似的人物,一点也不觉得奇怪,举杯向凤如山敬酒。

    根据墨云的感觉,凤如山不能说很穷,但也不算豪富,而慕容雪菲花钱,嘿嘿,很不讲究。

    凤如山能记牌,不瞒哲温,也不瞒贺双,当让更不会瞒着慕容雪菲,为什么脾气不好的慕容雪菲没有赶着凤如山去赢一点小钱花花,墨云理解不了。

    “嘿嘿,多谢木长老指点,哲温受教了。”

    抬头看见贺双也一副毫不奇怪的模样,哲温嘿然一声苦笑,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从此以后,哲温远离赌博恶习,沉心箭术,终成一代神箭手,不过,那都是后话了。

    “老爷,大胖子说要请老爷喝酒、吃肉。”

    门帘一响,德楞伸了半个脑袋进来。

    赤喀本来是想自己进来请客的,可惜,德楞不许,其实,赤喀只说想请凤如山喝一杯,吃肉,是德楞自己加上去的。

    “嘿嘿,还真来!这个赤老大,有点意思,云公子有没有兴趣去会会这位江湖奇人。”

    凤如山淡淡的扫了墨云一眼。

    他们本来也打算在此地停留几天,墨云自称是,彻底的休息一下。

    “好啊!如此妙人,耽误一天、半天,也值得。”

    墨云站起来,当先走出了帐篷。

    能记牌,当然不能让赤喀发大财,但找个热闹的地方,过个小日子还是不难,至少,比在这个小服务区有前途得多,墨云,也想看看赤喀想干什么。

    哲温职在护卫,自然紧紧跟上,不过他还沉浸在刚才的震撼中,没有完全回过神来,有些失魂落魄,却没有注意到凤如山和墨云话语中微妙的不同。

    ……

    “……,哈哈,在下此次贸然邀请木老大、墨公子前来,是要送一场大大的富贵给两位,至于能不能拿到手,就要看两位的手段了。”

    秃头赤喀的帐篷,在距离服务区不到十里的一个小山脚下,颇为偏僻,他的帐篷看上去很不讲究,甚至可以说很是破旧,一看就是一个单身男人的,落脚之处,但赤喀烤肉的味道却着实鲜美,酒的味道也不错。

    也许,胖子都有一手不错的厨艺吧,至少,他们都不习惯亏待了自己的肠胃。

    可惜,赤喀的耐性,远远比不上他的胃口,众人吃吃喝喝,天南地北、东拉西扯了半天,终究是赤喀沉不住气,首先进入了正题。

    “富贵?赤老大,赌场里的富贵,十有八*九带血,我们只是途径贵地,可消受不起。”

    墨云露出两排雪白的牙齿,朝赤喀咧嘴一笑,正在埋头吃肉的德楞,毫没来由的感到身上一冷。

    “哈哈,墨公子想多了,我就算吃了熊心豹子胆,也不会去打赌场的主意,木先生眼光犀利,记忆力惊人,温老弟,我在这鬼地方等了十几年,……”

    赤喀哈哈一笑,把中午凤如山给他的九字评语,原封不动的送了回来。

    “……,只要两位答应在下一个小条件,这场富贵,可以说是手到擒来,简单的很,没有一点危险。”

    不过,赤喀不姓雷,却不肯轻易透露太多的口风。

    “条件?什么条件,我们,”

    墨云笑吟吟端起酒杯,突然右手一扬。

    噗!

    一道黑光闪过,一柄长不到一尺的黑色匕首正正插进赤喀的胸口,却堪堪避过了他的胸口要害。

    “装神弄鬼的小人,凭你也配给我谈条件。赤喀,你有一炷香的时间把事情讲清楚,实话实说,我答应饶你一命。哲温,交给你了。”

    墨云伸筷夹起一块羊排,咔的一声咬为两截。

    他痛恨被人胁迫。

    “呵呵,贪心之人,往往少勇,云公子爽快!”

    “墨云好快的决断!”

    凤如山心中暗暗一凛。

    赤喀说话粗俗,一看就是底层的小混混,而且神秘兮兮的,藏头露尾,凤如山也不喜欢,不过换做是他为主,当然不会如墨云这般简单粗暴,但身处异乡,两眼一抹黑,墨云以我为主,快刀斩乱麻的策略,也不能说错。

    最多空跑一趟,白喝一顿酒,他们也不会有什么损失,损失的,是赤喀。

    而且,赤喀的人缘,显然不怎么样,本人又喜欢故弄玄虚,装神秘,估计也不会有什么来往密切的朋友,他失踪个五、六天,根本不会有人注意到,到时候,凤如山他们,早就远在千里之外了。

    至于赤喀该不该死,这个,是他自己找上门来,要怨,也只能怨自己眼力不佳,运气不好。

    不料赤喀冷笑一声,双手迅捷无比的捏了几个奇怪的手印,身体一阵扭动,他原本胖大的身躯,如同泄了气的皮球一样,迅速干瘪了下来,转眼的功夫,一个肥大的胖子,就变成了一个略显消瘦的中年人,脸型也有了大幅的改变。

    他全身上下,只有脑袋的大小,没什么变化,当然,现在看起来,协调多了。

    而且这种变化并不是什么法术、幻术,而是实实在在的**变化,即使凤如山,如果不算赤喀身上现在显得太过肥大的衣服,也察觉不出什么异常。

    “嘿嘿,墨公子好手段。温老弟,别动,否则大伙一起他妈的完蛋。”

    在众人目瞪口呆失神的一瞬间,赤喀起身急速后退,左臂平举,手中多了一个黑色的圆盘。

    “呵呵,赤先生有话,”

    话音未落,嗤嗤声不绝于耳,赤喀的左臂从手腕到肩膀,整整齐齐的订了九根巨大的长钉,黑色的圆盘再也把持不住,直直的掉了下来,不知何时,凤如山右手多了一个黑色的圆筒,左手一挥,一根红绸飞出,将半空中的圆盘卷住。

    几乎同时,正在专心致志大啃羊腿的德楞猎豹般窜出,刀光一闪,将赤喀的右手从手腕处砍了下来。

第一二七三章 烂陀古庙

    第一二七三章烂陀古庙

    “可以坐下来好好说嘛,何必动粗呢。二楞子,别杀他。”

    “哈,这傻小子不错,我还真捡到宝了。”

    凤如山收回红绸,两手一翻,红绸和圆筒都消失不见,他右手把玩着黑色的圆盘,左手慢慢端起酒杯,似笑非笑的看着赤喀。

    “木先生好身手。好,两位技高一筹,在下认栽,希望墨公子能说话算话。”

    赤喀噗的吐出一口鲜血,犹自不死心的挣扎道。

    “我们家公子当然说话算话。”

    刚才的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直到一切尘埃落定,哲温才反应过来,抢步上前,拔出腰间的佩刀,紧紧勒住赤喀的脖子,他心中惭愧,口中厉喝,右手稍稍用力,锋利的佩刀把赤喀的脖子割出了一道浅浅的伤口,点点血珠渗出,顺着佩刀滴落在地上。

    “二楞子,回来,接着吃肉吧。”

    凤如山轻轻拍了拍德楞的后背。

    他事先并没有安排德楞如何如何,也从来没想过要德楞帮什么忙,带他来,不过是好好吃顿肉,顺便长长见识,而德楞能比哲温还快半步,只能归之于天赋了,也许,还有他对自己的忠心。

    慕容雪菲对德楞的要求很简单,吃饱,玩好,还有就是,听老爷,当然还有她自己,的话。

    凤如山射中赤喀的左手,德楞就砍掉赤喀的右手,这也算是,听话吧。

    “哦!”

    德楞拿起了刚才啃到一半的羊腿,不过,这次,他没有坐下,手中还紧握着那把,小弯刀。

    这把小弯刀,是慕容雪菲送给德楞的见面礼,让他割肉吃的,据说是从一个山洞里捡的,快得很,德楞非常喜欢,几乎从不离手。

    “嘿嘿,两位是做大事的,别和小人一般见识,向东五十里的烂陀山中,有一座烂陀古庙,……。”

    墨云和凤如山都不再开口,德楞更是开始大口的吃肉,赤喀略作思考,还是求生的念头占了上风,开始,实话实说。

    他的故事,很简单。

    赤喀是烂陀古庙附近的一个流浪牧人,也就是没有自己牧场的自由牧人,简单地说,就是混混,冬天的时候,经常在烂陀古庙破旧的庙宇中躲风避雪,当然,这是他自己的说法,躲风避雪的同时,自然也少不了顺便干些别的勾当。

    大概三十年前,他无意间在一座神像中发现了一段文字,可惜文字太小,他看不清楚其中的内容,只能确定关系到一笔巨大的藏宝,就想找一名眼力好,记忆力也不错的同伙,共同探寻这场富贵。

    直到今天,碰到了凤如山一行。

    当然,期间赤喀一直在努力,也经过了种种波折和变故,不过,那些和凤如山他们无关,赤喀也不愿意多说。

    他的眼里和记忆力,也不是天生的。

    生意好做,活计难搁,组队探宝,在沁科草原,同样是一件难度不小的,任务。

    “……,神像上的文字出现,需要我全力输入罡元,我修为浅薄,每次只能支撑几息的时间,而且要半年多才能恢复,拖到现在,还没看清文字中具体讲些什么,打牌的时候,我看木先生眼力很好,……。”

    赤喀在服务区毫无顾忌的炫耀眼力,嚣张的赢钱,除了挣点小钱花花,本来就有以待同道之意。

    他终于成功了。

    “神像上的文字只有你的罡元有用?你修炼的什么功法?你这个改换形貌的法术,挺不错啊,愿不愿意说说。”

    见墨云丝毫没有开口的意思,凤如山想了想,微微一笑,淡淡的问道。

    严格的说,讯问他人的功法、秘术,已经超出了墨云把事情讲清楚的范畴,不过,凤如山的问题,既然和神像上的文字有关,也不能说和今天的事情没有一点关系,关键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赤喀,未必有勇气较真。

    “应该是吧,我以前也找过几个朋友,他们的罡元,神像都没有反应。嘿嘿,我的功法,也和烂陀庙有点关系,是我小时候在庙里捡到的一本残卷,我按照上面胡乱修炼了几天,稀里糊涂的就成了二阶武士。那本残卷,有一次我喝醉后找不到了,这门塑体术,也是我自己瞎琢磨出来的,木先生感兴趣,等下我给先生写出来,……。”

    赤喀做出很配合的样子,模模糊糊的说道。

    至于凤如山信不信,这个,嘿嘿,天知道。

    “哲温,检查一下这里。赤喀,带我们去烂陀古庙,找到那樽神像。”

    墨云用眼光征询了一下凤如山的意见,见他没有反对,直接开口命令道。

    3000年前,天狼族一统沁科草原之时,烂陀古庙是当时草原上最富盛名的神庙,之一,庙中的祭司高手辈出,威震一方,本来,墨云也准备走一趟的。

    不过,随着天狼族的衰落,烂陀古庙自然也早就衰败了。

    “二楞子,你还没吃饱?”

    残卷也许没丢,但凤如山对此兴趣不大,至于赤喀自己琢磨出来的塑体术,凤如山虽然很想参研一下,可惜,他信不过赤喀,临时写出来的版本,还是算了吧。

    烂陀古庙,去不去凤如山无所谓,不过墨云的心情,他可以理解,虽然,他不太想掺乎进来。

    “吃饱了。羊排好吃,我给太太和双儿姐姐带一块。”

    德楞包起两块羊排,小心的放进怀里。

    ……

    “哲温,你带赤喀去检查一下!小心点。”

    一座宏大的古庙遗址之前,墨云勒马伫立良久,长呼了一口气,对哲温说道。

    赤喀在帐篷里自然是准备了一些手段,不过这也是人之常情,墨云并不打算计较,但不计较归计较,神像之前,还是要仔细检查一下。

    “是!”

    赤喀身受重伤,已经被制住,哲温不担心他自己玩出什么花样,但对付地头蛇,该有的谨慎,绝不能少。

    “当年这烂陀古庙,也曾经名闻一时,庇护无数草原子民,辉煌无伦,可惜流年一去,世事沧桑,转眼间就凋零到这等模样,谁来为它遮风挡雨。不见五陵豪杰墓,无酒无花锄作田,木长老,有酒来一杯!”

    烂陀古庙在烂陀山中,占地甚广,山门吊斗画拱,想来当日十分的壮观宏伟,现今却墙倒屋塌,树枯园败,荒草凄凄,渺无人声,墨云在马上抬头望天,不知何时,头上已是蒙上了一层浮云,天阴的却不重,一轮惨白的太阳在云缝中挣扎着穿行,飒飒山风卷地而起,衰草败叶片片飘落,一只巨大的苍鹰掠过云影,漫无目的的在空中滑翔,给灰沉沉的天色平添了几分不安和凄凉。

    “春风秋草枯复荣,逝者已矣,孤鹰斜阳来又去,如此江山。云公子,我们进去吧。”

    凤如山可以理解墨云此时的心情,可惜,他厥匈族语实在有限的很,只好随口胡诌两句应付。

    ……

    “就是这个银狼神像,公子请看,在狼头的中间,有个手印形状的花纹,……。”

    见识了该死的哲温让人诅咒的温柔,赤喀指着一个巨大的银狼雕像,丝毫不敢隐瞒。

    他能感觉得到,眼前的这几个人,对他口中的大富贵,心里并不怎么重视,对他的小命,自然也不在乎。

    巨大的银狼雕像惟妙惟肖,虽然因长时间的风吹雨打而四处风化、剥落,却隐然能看出当初的威势,在狼头的正中间,几个简洁的线条,十分巧妙的勾画出了一个手掌的样子,如果不近距离观看,绝难发现,当日赤喀是因为一张当票正巧被风吹到了狼头上,他才偶然发现狼头上的手掌纹路,后来闲极无聊,又鬼差神使的把手掌放进去,催动罡元试了一下,才发现了这个秘密。

    “……,公子若是不急,等我养好伤,在下一定效劳。”

    赤喀眼中闪过一丝忿恨,和微微的,得意。

    本来,只要赤喀输入罡元,银狼的两只眼睛里就会显现一段文字,可惜,现在赤喀右手被德楞斩断,左臂也几乎被追魂夺命针打成了筛子,想顺利的动用罡元,恐怕不是三五天就能办得到的。

    并不是每个人都是德楞。

    “呵呵,哲温,带他出去!”

    赤喀的得意,墨云看在眼里,心里冷笑一声,沿着银狼神像慢慢的转了一圈,手指伸曲不止,嘴里念念有词,看样子是在计算着什么。

    “木长老,辛苦了!”

    见哲温的身影消失在一堵残壁之后,墨云走到狼头处站好,定了定神,深吸一口气,张口服下一颗深红色的丹丸,双手蓦地如同雪花纷飞,一些散发着微光的符文,从他的双手间飞出,没入狼头上的手印之中,这些符文没入手印中之后,相互之间,像彼此受到吸引般,缓缓相互靠近。

    随着墨云手上的指法变换,手印中的符文明灭不定,缓缓挪动着,就有如搭积木般,符文渐渐堆积重组,慢慢显出一个符篆的样子。

    整整一个时辰,墨云浑身大汗淋漓,雾气升腾,他的眼睛却不敢挪动分毫,不断地变幻指法,他十指酸软不堪,但也只能咬牙坚持,稍有不慎,就意味着前功尽弃。

    当最后一个符文打出,只见手印一阵银光泛起,沿着手印流淌不休!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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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人在山边;侠,人为物逼。山在哪儿?山在心中。何物逼人?天地生灵。人妖之争,妖族节节败退,为什么?且看凤如山身怀仙府,修仙求侠之路。这是一个小修士的故事。我心中的仙侠世界。

鹤舞月明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鹤舞月明,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鹤舞月明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