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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东方胜     祭之书txt下载     祭之书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五二章 大鱼

    菲尼克斯挥舞着双手大剑高速旋转着进入海盗中之后,海盗中的场面只能用三个字来描述,那就是:转、裂、血。

    在菲尼克斯的双手大剑高速旋转下,一个个海盗或者身首分离,或者被腰斩,或者手臂大腿离开了身体,鲜血肆意的空中挥洒。

    这些海盗杂兵完全无法对抗高速旋转中的旋风突进,甚至连躲避都很困难,海盗的人多了阵型自然在这栈桥上有些拥挤,你这里一躲就撞到了旁人的身上,因为视线被遮蔽的问题,只有很少海盗看到菲尼克斯的旋风突进。周边的海盗一开始躲避,就把不少海盗从码头栈桥撞入了海水之中。

    好在这里经过长时间的电鱼,巨鱼和大型海洋魔兽几乎已经没多少了,作为海盗更清楚落水的下场是很快会被大鱼们吃掉。一落水之后,立刻叫骂着向栈桥上爬上去。

    每次来往新大陆的船队后面,都跟着一群鱼,它们的目的就是为了吃从船队上扔下来的剩饭剩菜。这些吃垃圾的小鱼又会引来吃小鱼的大鱼。船员落水后三分钟就会被吃的连骨头都不剩小鱼固然是吃肉的,大鱼可是连骨头都会吞下去的。

    菲尼克斯的旋风突进在海盗群中前进了十几米,几乎将这十几米内栈桥上的海盗一扫而空。这些海盗不是被菲尼克斯的双手大剑裂了身体就是被裂了肢体,最幸运的是被同伴挤下了栈桥落入大海,现在正在咒骂着那些混蛋同伴一边向上爬。

    菲尼克斯的旋风突进刚刚停下,身后跟上来的维拉妮卡又冲了出去,在海盗群中又是一个旋风突进,各种人体部件满天飞。

    维拉妮卡的旋风突进停下后,玛丽姬斯又冲了上去又是一个旋风突进。

    虽然三个旋风突进有些单调,不过用来清理海盗杂兵还是很有效果的。

    三个红发女战士的三个旋风突进斩杀斩伤了五六十个海盗杂兵,还将二十多个海盗杂兵逼进水里。

    玛丽姬斯的旋风突进也结束后,菲尼克斯和维拉妮卡上前,掩护着刚刚结束技能的玛丽姬斯退到栈桥的末端。并给这一路上几个刚刚爬上栈桥的手中武器都不知道扔到哪里的海盗补了一剑。

    先吃了三发连锁闪电又是三发旋风突击,三百多人的海盗杂兵现在剩下还能行动的海盗还有接近两百人,不过看着这眼前满地的断肢残骸,海盗们也开始恐惧了,面对三个红发女战士守卫的栈桥,一时间还有接近两百人的海盗们竟然不敢冲锋。

    眼前甚至还有不少被腰斩的海盗同伴还没有死亡不断地在栈桥上呻吟爬行,不过很显然也活不了多长时间了。这样的伤势,就算立刻喝下魔法治愈药剂也是没用的。

    海盗们也都是见过血的,不过第一次见到这么多同伴的血,而敌人却无一伤亡。最后就算能打下这个传说中富得流油的私人码头来,最后还能剩下多少人。

    海盗们开始冲的很猛,是因为在海盗群体中,只有冲在最前面的海盗在最后才能拿到更多的战利品。

    但问题是,死在最前面的海盗,是什么战利品都拿不到的。

    海盗并非正规军,正规军队打仗不怕死,是因为先后退的人反而会被督战队以临阵后退的名义先杀死。这样的死在军队中也是不荣誉的,哪怕死后家人也得不到抚恤金。而战士们荣誉的战死,家人还能拿到一笔抚恤金。

    双方开始对峙,不过随着海盗们的血和海盗的部分断肢残骸流入掉落海中,远在几十里之外的海中掠食性魔兽也闻到了鲜血的味道。

    这些海中掠食魔兽们迅速的开始接近着不断流血的码头栈桥,这些海中掠食魔兽也不是完全没有智慧的,它们知道一些同伴去了那个方向再也没有回来之后,平时就尽量的不进入这个区域。

    不过作为掠食性魔兽,在鲜血味道的刺激下,立刻就失去了理性。对魔兽而言,生存就是要吃,一切带血的,都是它们的食物。

    双方对峙了短短半分钟之后,一只头部很大满嘴尖牙的巨鱼突然从栈桥一旁的海面中跃起,在空中飞行的时候,一口吞下一个海盗,从栈桥的另一边落下水中并砸起巨大的水花。

    一个海盗头子看到这一点,大声喊道:“冲啊,不冲上去都得死。给我冲,冲啊。”

    海盗们反应过来,踏着前面的血路继续开始了悲壮的冲锋,这一路上,不断地有着巨鱼一个个从海面上跳起来将海盗们当成点心一口吞下。不少被巨鱼撞到的海盗也是骨骼断裂然后被撞入海中。

    菲尼克斯等人发出旋风突进的时候,栈桥附近的海中没有什么大鱼,不过现在栈桥附近的海中因为血腥味的吸引充斥着各种大鱼,还有更多的大鱼不断地向着这里游了过来。

    在这段时间,守卫码头的雇佣兵们看到三个女战士砍瓜切菜一样的杀死杀伤了五六十个海盗,觉得海盗也没什么嘛。

    其中的菲尼克斯,更是大家认识很久了,练武的时间还不到一年。以前的工作,也仅仅是给这里的老板白天端茶倒水读报纸晚上暖床。

    另外新来的两个红发女战士年纪更小,接受训练的时间更短。她们都不怕,还一口气宰了几十个海盗,自己还有什么好怕的。

    现在的情况非常简单,只要将海盗们挡在栈桥外面,这些不断从海中跃起的巨鱼就能够收拾这些海盗们。

    而码头栈桥的宽度有限,自己这边二十几个人,完全够布置三层防线将海盗们挡在栈桥之外。

    就在巨鱼开始袭击栈桥海盗们的时候,空中对峙中的海盗魔法师们也忍不住了。

    作为海盗中的高层,他们可以忍受海盗们有巨大的损失。毕竟海盗杂兵这种生物,其实还是很容易补充的。不过如果海盗杂兵全军覆没,下次招新工作也会发生一点困难。

    海盗的传统就是老带新,没有一些老海盗,真个海盗团队的战斗力是会大大下降的。

第一五三章 体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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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只地精是林克打柴时顺手砍死的猎物,魔兽和人类的关系,大约是拔掉脑袋都能吃对双方来说这是相互的。

    林克在魔法阵中默默祈祷:“不管是什么样的存在,请回应我的梦想吧,我,林克,不想平凡。”

    魔法阵中光华大作,六件祭品从魔法阵中消失,然后林克就不知不觉中回床睡着了。在林克的左手掌心,也多了一本黑色封皮的书籍纹身一般的花纹。

    今年十三岁的林克出生于一个不算太平的小村子,是农家的二儿子,按照当地长子继承法的规矩,林克长大后(14岁成年)是没有资格继承家业的,只能去做工、流浪、参军或者成为冒险者。也有给人去做上门女婿的,不过这种好事,终究要看脸。

    冒险者,听上去是个不错的职业,但是大部分冒险者都是用自己的身体喂养了哥布林、地精、巨魔、食人魔、兽人甚至巨龙等怪兽。

    林克所在的村子酒馆就经常有冒险者路过,也有在这里留宿的时候,这些冒险者如同林克一样,大部分都是些没有继承权的家伙,从哪里学了几手之后,就出来进行冒险生涯,能在这样小村子里吹牛的冒险者,大部分个人战力也就是能单挑地精、哥布林的样子,遇到成群的地精或者哥布林也就凉凉了。

    早上鸡叫林克起床后,检视了一下身体,发现没有多出能力来,启迪仪式失败了嘛,这种启迪仪式得到的能力因人而异,失败了也不稀奇。

    直到林克看到手掌心的图书纹身,什么鬼。

    不过现在没什么时间了,林克起来吃了黑面包喝了地精肉汤之后,拿起家中的柴刀出门去打柴。这也是林克在家中的工作。

    林克家中做饭做水一天要烧几十斤柴火,如果是冬天取暖就要烧的更多。如果有多余的柴火还能卖给村里的酒馆,价格上是百斤一个铜子。

    昨天砍柴的时候林克因为杀了一只游荡的地精要背回来这只六七十斤重的地精,林克有一百斤柴没有背回来,如果没什么意外发生,十三岁的林克每天都会背回家两百斤柴火。

    五岁开始打柴的林克,就开始每天背着三十斤柴火回家。也有被地精或者哥布林追赶,空手而归的情况,直到十一岁的时候,林克在林中砍死了第一只魔兽哥布林。从那天以后,林克的父母兄妹的饭桌上就会多了肉汤和大块的魔兽肉。

    树林中,有心去狩猎的话,还是有很多猎物的。

    正午时分,林克将两百斤左右的柴火打捆绑好,这时林克心中突然出现一个声音:“是否献祭这捆柴火,献祭后可得到铜子五个。”

    这有得赚的,林克想到,平常烧不完的柴卖给酒店,这样一捆也就两个铜子。献祭,林克在心中确定。

    身前的柴火消失了,手中多了五个铜子,这也是林克到现在唯一一笔财产。

    家中田地种出的粮食,大部分要上交给领主做地租,在林克能够狩猎地精哥布林之前,一家人常年过着半饥半饱的生活。

    第一次得到财富,林克小心翼翼的找了张树叶,将五个铜子包好装入口袋。

    虽然不完全明白是怎么回事,不过林克知道自己的启迪仪式并没有失败。大约是得到了献祭这个能力。

    本来以村中的低消费能力,仅靠打柴是没有办法谋生的,不过现在,柴火能卖出以前一倍半的价格的话,打柴谋生也不是不可能了。

    因为今天的柴火,原本就有一百斤是昨天砍来的,所以时间还早,林克又去丛林中继续打柴都是砍些灌木和低矮的树杈。

    砍了几刀树杈,林克耳中一动,手上停了下来,不远处传来“咔嚓”“咔嚓”轻微的踩树叶声音,林克觉得这不是地精就是哥布林,是来袭击自己的,如果是野兽魔兽逃亡,脚步声音不会这么慢而且有规律。

    林克转身,后面一只举着木棒的哥布林已经走到五米远的距离,按说哥布林和地精都是群居生物,林克经常能狩猎到哥布林地精,也是因为哥布林地精看到林克只是一个落单的半大孩子,失去了警戒心,换了林克是一个人高马大或者人多的情况,哥布林地精的侦察兵早就回去叫救兵了。

    那绿皮的哥布林看到林克回头,干脆怪叫一声直接冲上来,挥棒打向林克的头部。林克一个侧身,挥刀砍断了哥布林的半边脖子。林克砍杀哥布林地精已经极富经验,起码也要三只以上的哥布林联手才能伤到林克。遇到这样的情况,林克自然是脚底抹油溜了。

    倒在地上的哥布林抽搐了几下,林克踢开哥布林手中的棒子,左手按住了即将死去的哥布林,果然又得到了献祭的提示:“是否献祭这只哥布林,献祭后可得到银元五个,或者斗气值上限加2,或者魔法值上限加2,或者无属性装备一件。”

    一只哥布林卖给村里的酒馆也就两个银元,还不如自己吃上算,一只七十斤重的哥布林,能拆出三四十斤肉来。以及用来喂狗的十几斤骨头和十多斤内脏。

    想了一下,钱的话,以后还有机会继续卖,魔法这东西好是好,可是,光有魔力值是没什么用的,去学魔法连领主家的儿子都没这么多钱,装备的话,自己现在有柴刀就够了,倒是斗气,有一点就能用上一点,虽然技能职业还是要去学。但是现在对自己最有用的,也就是斗气了。

    斗气在大陆流传极广,军队、冒险者,除部分魔法师外都要修炼斗气的,林克十岁开始学习斗气。在实战中,斗气能瞬间大幅度增加人的爆发力,不然十一岁的林克也不是地精、哥布林的对手,刚才一刀砍死一个哥布林看似很果决,但其实不论是躲闪还是挥刀都是用了斗气加速的。

    杀那一只哥布林,林克大约消耗了三点斗气,如今的林克也只有十一点的斗气值,和刚才一样的战斗大约能爆发三四次。增加两点斗气值上限,还是个不错的选择。

第一五四章 清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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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月光照大地,等红月升到最高时,房间中画好魔法阵摆放上祭品老鼠一只、青蛙一只、蝎子一只、麻雀一只、蟑螂一只、还有一只地精的头。这只地精是林克打柴时顺手砍死的猎物,魔兽和人类的关系,大约是拔掉脑袋都能吃对双方来说这是相互的。

    林克在魔法阵中默默祈祷:“不管是什么样的存在,请回应我的梦想吧,我,林克,不想平凡。”

    魔法阵中光华大作,六件祭品从魔法阵中消失,然后林克就不知不觉中回床睡着了。在林克的左手掌心,也多了一本黑色封皮的书籍纹身一般的花纹。

    今年十三岁的林克出生于一个不算太平的小村子,是农家的二儿子,按照当地长子继承法的规矩,林克长大后(14岁成年)是没有资格继承家业的,只能去做工、流浪、参军或者成为冒险者。也有给人去做上门女婿的,不过这种好事,终究要看脸。

    冒险者,听上去是个不错的职业,但是大部分冒险者都是用自己的身体喂养了哥布林、地精、巨魔、食人魔、兽人甚至巨龙等怪兽。

    林克所在的村子酒馆就经常有冒险者路过,也有在这里留宿的时候,这些冒险者如同林克一样,大部分都是些没有继承权的家伙,从哪里学了几手之后,就出来进行冒险生涯,能在这样小村子里吹牛的冒险者,大部分个人战力也就是能单挑地精、哥布林的样子,遇到成群的地精或者哥布林也就凉凉了。

    早上鸡叫林克起床后,检视了一下身体,发现没有多出能力来,启迪仪式失败了嘛,这种启迪仪式得到的能力因人而异,失败了也不稀奇。

    直到林克看到手掌心的图书纹身,什么鬼。

    不过现在没什么时间了,林克起来吃了黑面包喝了地精肉汤之后,拿起家中的柴刀出门去打柴。这也是林克在家中的工作。

    林克家中做饭做水一天要烧几十斤柴火,如果是冬天取暖就要烧的更多。如果有多余的柴火还能卖给村里的酒馆,价格上是百斤一个铜子。

    昨天砍柴的时候林克因为杀了一只游荡的地精要背回来这只六七十斤重的地精,林克有一百斤柴没有背回来,如果没什么意外发生,十三岁的林克每天都会背回家两百斤柴火。

    五岁开始打柴的林克,就开始每天背着三十斤柴火回家。也有被地精或者哥布林追赶,空手而归的情况,直到十一岁的时候,林克在林中砍死了第一只魔兽哥布林。从那天以后,林克的父母兄妹的饭桌上就会多了肉汤和大块的魔兽肉。

    树林中,有心去狩猎的话,还是有很多猎物的。

    正午时分,林克将两百斤左右的柴火打捆绑好,这时林克心中突然出现一个声音:“是否献祭这捆柴火,献祭后可得到铜子五个。”

    这有得赚的,林克想到,平常烧不完的柴卖给酒店,这样一捆也就两个铜子。献祭,林克在心中确定。

    身前的柴火消失了,手中多了五个铜子,这也是林克到现在唯一一笔财产。

    家中田地种出的粮食,大部分要上交给领主做地租,在林克能够狩猎地精哥布林之前,一家人常年过着半饥半饱的生活。

    第一次得到财富,林克小心翼翼的找了张树叶,将五个铜子包好装入口袋。

    虽然不完全明白是怎么回事,不过林克知道自己的启迪仪式并没有失败。大约是得到了献祭这个能力。

    本来以村中的低消费能力,仅靠打柴是没有办法谋生的,不过现在,柴火能卖出以前一倍半的价格的话,打柴谋生也不是不可能了。

    因为今天的柴火,原本就有一百斤是昨天砍来的,所以时间还早,林克又去丛林中继续打柴都是砍些灌木和低矮的树杈。

    砍了几刀树杈,林克耳中一动,手上停了下来,不远处传来“咔嚓”“咔嚓”轻微的踩树叶声音,林克觉得这不是地精就是哥布林,是来袭击自己的,如果是野兽魔兽逃亡,脚步声音不会这么慢而且有规律。

    林克转身,后面一只举着木棒的哥布林已经走到五米远的距离,按说哥布林和地精都是群居生物,林克经常能狩猎到哥布林地精,也是因为哥布林地精看到林克只是一个落单的半大孩子,失去了警戒心,换了林克是一个人高马大或者人多的情况,哥布林地精的侦察兵早就回去叫救兵了。

    那绿皮的哥布林看到林克回头,干脆怪叫一声直接冲上来,挥棒打向林克的头部。林克一个侧身,挥刀砍断了哥布林的半边脖子。林克砍杀哥布林地精已经极富经验,起码也要三只以上的哥布林联手才能伤到林克。遇到这样的情况,林克自然是脚底抹油溜了。

    倒在地上的哥布林抽搐了几下,林克踢开哥布林手中的棒子,左手按住了即将死去的哥布林,果然又得到了献祭的提示:“是否献祭这只哥布林,献祭后可得到银元五个,或者斗气值上限加2,或者魔法值上限加2,或者无属性装备一件。”

    一只哥布林卖给村里的酒馆也就两个银元,还不如自己吃上算,一只七十斤重的哥布林,能拆出三四十斤肉来。以及用来喂狗的十几斤骨头和十多斤内脏。

    想了一下,钱的话,以后还有机会继续卖,魔法这东西好是好,可是,光有魔力值是没什么用的,去学魔法连领主家的儿子都没这么多钱,装备的话,自己现在有柴刀就够了,倒是斗气,有一点就能用上一点,虽然技能职业还是要去学。但是现在对自己最有用的,也就是斗气了。

    斗气在大陆流传极广,军队、冒险者,除部分魔法师外都要修炼斗气的,林克十岁开始学习斗气。在实战中,斗气能瞬间大幅度增加人的爆发力,不然十一岁的林克也不是地精、哥布林的对手,刚才一刀砍死一个哥布林看似很果决,但其实不论是躲闪还是挥刀都是用了斗气加速的。

第一五五章 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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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月光照大地,等红月升到最高时,房间中画好魔法阵摆放上祭品老鼠一只、青蛙一只、蝎子一只、麻雀一只、蟑螂一只、还有一只地精的头。这只地精是林克打柴时顺手砍死的猎物,魔兽和人类的关系,大约是拔掉脑袋都能吃对双方来说这是相互的。

    林克在魔法阵中默默祈祷:“不管是什么样的存在,请回应我的梦想吧,我,林克,不想平凡。”

    魔法阵中光华大作,六件祭品从魔法阵中消失,然后林克就不知不觉中回床睡着了。在林克的左手掌心,也多了一本黑色封皮的书籍纹身一般的花纹。

    今年十三岁的林克出生于一个不算太平的小村子,是农家的二儿子,按照当地长子继承法的规矩,林克长大后(14岁成年)是没有资格继承家业的,只能去做工、流浪、参军或者成为冒险者。也有给人去做上门女婿的,不过这种好事,终究要看脸。

    冒险者,听上去是个不错的职业,但是大部分冒险者都是用自己的身体喂养了哥布林、地精、巨魔、食人魔、兽人甚至巨龙等怪兽。

    林克所在的村子酒馆就经常有冒险者路过,也有在这里留宿的时候,这些冒险者如同林克一样,大部分都是些没有继承权的家伙,从哪里学了几手之后,就出来进行冒险生涯,能在这样小村子里吹牛的冒险者,大部分个人战力也就是能单挑地精、哥布林的样子,遇到成群的地精或者哥布林也就凉凉了。

    早上鸡叫林克起床后,检视了一下身体,发现没有多出能力来,启迪仪式失败了嘛,这种启迪仪式得到的能力因人而异,失败了也不稀奇。

    直到林克看到手掌心的图书纹身,什么鬼。

    不过现在没什么时间了,林克起来吃了黑面包喝了地精肉汤之后,拿起家中的柴刀出门去打柴。这也是林克在家中的工作。

    林克家中做饭做水一天要烧几十斤柴火,如果是冬天取暖就要烧的更多。如果有多余的柴火还能卖给村里的酒馆,价格上是百斤一个铜子。

    昨天砍柴的时候林克因为杀了一只游荡的地精要背回来这只六七十斤重的地精,林克有一百斤柴没有背回来,如果没什么意外发生,十三岁的林克每天都会背回家两百斤柴火。

    五岁开始打柴的林克,就开始每天背着三十斤柴火回家。也有被地精或者哥布林追赶,空手而归的情况,直到十一岁的时候,林克在林中砍死了第一只魔兽哥布林。从那天以后,林克的父母兄妹的饭桌上就会多了肉汤和大块的魔兽肉。

    树林中,有心去狩猎的话,还是有很多猎物的。

    正午时分,林克将两百斤左右的柴火打捆绑好,这时林克心中突然出现一个声音:“是否献祭这捆柴火,献祭后可得到铜子五个。”

    这有得赚的,林克想到,平常烧不完的柴卖给酒店,这样一捆也就两个铜子。献祭,林克在心中确定。

    身前的柴火消失了,手中多了五个铜子,这也是林克到现在唯一一笔财产。

    家中田地种出的粮食,大部分要上交给领主做地租,在林克能够狩猎地精哥布林之前,一家人常年过着半饥半饱的生活。

    第一次得到财富,林克小心翼翼的找了张树叶,将五个铜子包好装入口袋。

    虽然不完全明白是怎么回事,不过林克知道自己的启迪仪式并没有失败。大约是得到了献祭这个能力。

    本来以村中的低消费能力,仅靠打柴是没有办法谋生的,不过现在,柴火能卖出以前一倍半的价格的话,打柴谋生也不是不可能了。

    因为今天的柴火,原本就有一百斤是昨天砍来的,所以时间还早,林克又去丛林中继续打柴都是砍些灌木和低矮的树杈。

    砍了几刀树杈,林克耳中一动,手上停了下来,不远处传来“咔嚓”“咔嚓”轻微的踩树叶声音,林克觉得这不是地精就是哥布林,是来袭击自己的,如果是野兽魔兽逃亡,脚步声音不会这么慢而且有规律。

    林克转身,后面一只举着木棒的哥布林已经走到五米远的距离,按说哥布林和地精都是群居生物,林克经常能狩猎到哥布林地精,也是因为哥布林地精看到林克只是一个落单的半大孩子,失去了警戒心,换了林克是一个人高马大或者人多的情况,哥布林地精的侦察兵早就回去叫救兵了。

    那绿皮的哥布林看到林克回头,干脆怪叫一声直接冲上来,挥棒打向林克的头部。林克一个侧身,挥刀砍断了哥布林的半边脖子。林克砍杀哥布林地精已经极富经验,起码也要三只以上的哥布林联手才能伤到林克。遇到这样的情况,林克自然是脚底抹油溜了。

    倒在地上的哥布林抽搐了几下,林克踢开哥布林手中的棒子,左手按住了即将死去的哥布林,果然又得到了献祭的提示:“是否献祭这只哥布林,献祭后可得到银元五个,或者斗气值上限加2,或者魔法值上限加2,或者无属性装备一件。”

    一只哥布林卖给村里的酒馆也就两个银元,还不如自己吃上算,一只七十斤重的哥布林,能拆出三四十斤肉来。以及用来喂狗的十几斤骨头和十多斤内脏。

    想了一下,钱的话,以后还有机会继续卖,魔法这东西好是好,可是,光有魔力值是没什么用的,去学魔法连领主家的儿子都没这么多钱,装备的话,自己现在有柴刀就够了,倒是斗气,有一点就能用上一点,虽然技能职业还是要去学。但是现在对自己最有用的,也就是斗气了。

    斗气在大陆流传极广,军队、冒险者,除部分魔法师外都要修炼斗气的,林克十岁开始学习斗气。在实战中,斗气能瞬间大幅度增加人的爆发力,不然十一岁的林克也不是地精、哥布林的对手,刚才一刀砍死一个哥布林看似很果决,但其实不论是躲闪还是挥刀都是用了斗气加速的。

    杀那一只哥布林,林克大约消耗了三点斗气,如今的林克也只有十一点的斗气值,和刚才一样的战斗大约能爆发三四次。增加两点斗气值上限,还是个不错的选择。

第一五六章 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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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月光照大地,等红月升到最高时,房间中画好魔法阵摆放上祭品老鼠一只、青蛙一只、蝎子一只、麻雀一只、蟑螂一只、还有一只地精的头。这只地精是林克打柴时顺手砍死的猎物,魔兽和人类的关系,大约是拔掉脑袋都能吃对双方来说这是相互的。

    林克在魔法阵中默默祈祷:“不管是什么样的存在,请回应我的梦想吧,我,林克,不想平凡。”

    魔法阵中光华大作,六件祭品从魔法阵中消失,然后林克就不知不觉中回床睡着了。在林克的左手掌心,也多了一本黑色封皮的书籍纹身一般的花纹。

    今年十三岁的林克出生于一个不算太平的小村子,是农家的二儿子,按照当地长子继承法的规矩,林克长大后(14岁成年)是没有资格继承家业的,只能去做工、流浪、参军或者成为冒险者。也有给人去做上门女婿的,不过这种好事,终究要看脸。

    冒险者,听上去是个不错的职业,但是大部分冒险者都是用自己的身体喂养了哥布林、地精、巨魔、食人魔、兽人甚至巨龙等怪兽。

    林克所在的村子酒馆就经常有冒险者路过,也有在这里留宿的时候,这些冒险者如同林克一样,大部分都是些没有继承权的家伙,从哪里学了几手之后,就出来进行冒险生涯,能在这样小村子里吹牛的冒险者,大部分个人战力也就是能单挑地精、哥布林的样子,遇到成群的地精或者哥布林也就凉凉了。

    早上鸡叫林克起床后,检视了一下身体,发现没有多出能力来,启迪仪式失败了嘛,这种启迪仪式得到的能力因人而异,失败了也不稀奇。

    直到林克看到手掌心的图书纹身,什么鬼。

    不过现在没什么时间了,林克起来吃了黑面包喝了地精肉汤之后,拿起家中的柴刀出门去打柴。这也是林克在家中的工作。

    林克家中做饭做水一天要烧几十斤柴火,如果是冬天取暖就要烧的更多。如果有多余的柴火还能卖给村里的酒馆,价格上是百斤一个铜子。

    昨天砍柴的时候林克因为杀了一只游荡的地精要背回来这只六七十斤重的地精,林克有一百斤柴没有背回来,如果没什么意外发生,十三岁的林克每天都会背回家两百斤柴火。

    五岁开始打柴的林克,就开始每天背着三十斤柴火回家。也有被地精或者哥布林追赶,空手而归的情况,直到十一岁的时候,林克在林中砍死了第一只魔兽哥布林。从那天以后,林克的父母兄妹的饭桌上就会多了肉汤和大块的魔兽肉。

    树林中,有心去狩猎的话,还是有很多猎物的。

    正午时分,林克将两百斤左右的柴火打捆绑好,这时林克心中突然出现一个声音:“是否献祭这捆柴火,献祭后可得到铜子五个。”

    这有得赚的,林克想到,平常烧不完的柴卖给酒店,这样一捆也就两个铜子。献祭,林克在心中确定。

    身前的柴火消失了,手中多了五个铜子,这也是林克到现在唯一一笔财产。

    家中田地种出的粮食,大部分要上交给领主做地租,在林克能够狩猎地精哥布林之前,一家人常年过着半饥半饱的生活。

    第一次得到财富,林克小心翼翼的找了张树叶,将五个铜子包好装入口袋。

    虽然不完全明白是怎么回事,不过林克知道自己的启迪仪式并没有失败。大约是得到了献祭这个能力。

    本来以村中的低消费能力,仅靠打柴是没有办法谋生的,不过现在,柴火能卖出以前一倍半的价格的话,打柴谋生也不是不可能了。

    因为今天的柴火,原本就有一百斤是昨天砍来的,所以时间还早,林克又去丛林中继续打柴都是砍些灌木和低矮的树杈。

    砍了几刀树杈,林克耳中一动,手上停了下来,不远处传来“咔嚓”“咔嚓”轻微的踩树叶声音,林克觉得这不是地精就是哥布林,是来袭击自己的,如果是野兽魔兽逃亡,脚步声音不会这么慢而且有规律。

    林克转身,后面一只举着木棒的哥布林已经走到五米远的距离,按说哥布林和地精都是群居生物,林克经常能狩猎到哥布林地精,也是因为哥布林地精看到林克只是一个落单的半大孩子,失去了警戒心,换了林克是一个人高马大或者人多的情况,哥布林地精的侦察兵早就回去叫救兵了。

    那绿皮的哥布林看到林克回头,干脆怪叫一声直接冲上来,挥棒打向林克的头部。林克一个侧身,挥刀砍断了哥布林的半边脖子。林克砍杀哥布林地精已经极富经验,起码也要三只以上的哥布林联手才能伤到林克。遇到这样的情况,林克自然是脚底抹油溜了。

    倒在地上的哥布林抽搐了几下,林克踢开哥布林手中的棒子,左手按住了即将死去的哥布林,果然又得到了献祭的提示:“是否献祭这只哥布林,献祭后可得到银元五个,或者斗气值上限加2,或者魔法值上限加2,或者无属性装备一件。”

    一只哥布林卖给村里的酒馆也就两个银元,还不如自己吃上算,一只七十斤重的哥布林,能拆出三四十斤肉来。以及用来喂狗的十几斤骨头和十多斤内脏。

    想了一下,钱的话,以后还有机会继续卖,魔法这东西好是好,可是,光有魔力值是没什么用的,去学魔法连领主家的儿子都没这么多钱,装备的话,自己现在有柴刀就够了,倒是斗气,有一点就能用上一点,虽然技能职业还是要去学。但是现在对自己最有用的,也就是斗气了。

    斗气在大陆流传极广,军队、冒险者,除部分魔法师外都要修炼斗气的,林克十岁开始学习斗气。在实战中,斗气能瞬间大幅度增加人的爆发力,不然十一岁的林克也不是地精、哥布林的对手,刚才一刀砍死一个哥布林看似很果决,但其实不论是躲闪还是挥刀都是用了斗气加速的。

    杀那一只哥布林,林克大约消耗了三点斗气,如今的林克也只有十一点的斗气值,和刚才一样的战斗大约能爆发三四次。增加两点斗气值上限,还是个不错的选择。

第一五七章 雷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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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月光照大地,等红月升到最高时,房间中画好魔法阵摆放上祭品老鼠一只、青蛙一只、蝎子一只、麻雀一只、蟑螂一只、还有一只地精的头。这只地精是林克打柴时顺手砍死的猎物,魔兽和人类的关系,大约是拔掉脑袋都能吃对双方来说这是相互的。

    林克在魔法阵中默默祈祷:“不管是什么样的存在,请回应我的梦想吧,我,林克,不想平凡。”

    魔法阵中光华大作,六件祭品从魔法阵中消失,然后林克就不知不觉中回床睡着了。在林克的左手掌心,也多了一本黑色封皮的书籍纹身一般的花纹。

    今年十三岁的林克出生于一个不算太平的小村子,是农家的二儿子,按照当地长子继承法的规矩,林克长大后(14岁成年)是没有资格继承家业的,只能去做工、流浪、参军或者成为冒险者。也有给人去做上门女婿的,不过这种好事,终究要看脸。

    冒险者,听上去是个不错的职业,但是大部分冒险者都是用自己的身体喂养了哥布林、地精、巨魔、食人魔、兽人甚至巨龙等怪兽。

    林克所在的村子酒馆就经常有冒险者路过,也有在这里留宿的时候,这些冒险者如同林克一样,大部分都是些没有继承权的家伙,从哪里学了几手之后,就出来进行冒险生涯,能在这样小村子里吹牛的冒险者,大部分个人战力也就是能单挑地精、哥布林的样子,遇到成群的地精或者哥布林也就凉凉了。

    早上鸡叫林克起床后,检视了一下身体,发现没有多出能力来,启迪仪式失败了嘛,这种启迪仪式得到的能力因人而异,失败了也不稀奇。

    直到林克看到手掌心的图书纹身,什么鬼。

    不过现在没什么时间了,林克起来吃了黑面包喝了地精肉汤之后,拿起家中的柴刀出门去打柴。这也是林克在家中的工作。

    林克家中做饭做水一天要烧几十斤柴火,如果是冬天取暖就要烧的更多。如果有多余的柴火还能卖给村里的酒馆,价格上是百斤一个铜子。

    昨天砍柴的时候林克因为杀了一只游荡的地精要背回来这只六七十斤重的地精,林克有一百斤柴没有背回来,如果没什么意外发生,十三岁的林克每天都会背回家两百斤柴火。

    五岁开始打柴的林克,就开始每天背着三十斤柴火回家。也有被地精或者哥布林追赶,空手而归的情况,直到十一岁的时候,林克在林中砍死了第一只魔兽哥布林。从那天以后,林克的父母兄妹的饭桌上就会多了肉汤和大块的魔兽肉。

    树林中,有心去狩猎的话,还是有很多猎物的。

    正午时分,林克将两百斤左右的柴火打捆绑好,这时林克心中突然出现一个声音:“是否献祭这捆柴火,献祭后可得到铜子五个。”

    这有得赚的,林克想到,平常烧不完的柴卖给酒店,这样一捆也就两个铜子。献祭,林克在心中确定。

    身前的柴火消失了,手中多了五个铜子,这也是林克到现在唯一一笔财产。

    家中田地种出的粮食,大部分要上交给领主做地租,在林克能够狩猎地精哥布林之前,一家人常年过着半饥半饱的生活。

    第一次得到财富,林克小心翼翼的找了张树叶,将五个铜子包好装入口袋。

    虽然不完全明白是怎么回事,不过林克知道自己的启迪仪式并没有失败。大约是得到了献祭这个能力。

    本来以村中的低消费能力,仅靠打柴是没有办法谋生的,不过现在,柴火能卖出以前一倍半的价格的话,打柴谋生也不是不可能了。

    因为今天的柴火,原本就有一百斤是昨天砍来的,所以时间还早,林克又去丛林中继续打柴都是砍些灌木和低矮的树杈。

    砍了几刀树杈,林克耳中一动,手上停了下来,不远处传来“咔嚓”“咔嚓”轻微的踩树叶声音,林克觉得这不是地精就是哥布林,是来袭击自己的,如果是野兽魔兽逃亡,脚步声音不会这么慢而且有规律。

    林克转身,后面一只举着木棒的哥布林已经走到五米远的距离,按说哥布林和地精都是群居生物,林克经常能狩猎到哥布林地精,也是因为哥布林地精看到林克只是一个落单的半大孩子,失去了警戒心,换了林克是一个人高马大或者人多的情况,哥布林地精的侦察兵早就回去叫救兵了。

    那绿皮的哥布林看到林克回头,干脆怪叫一声直接冲上来,挥棒打向林克的头部。林克一个侧身,挥刀砍断了哥布林的半边脖子。林克砍杀哥布林地精已经极富经验,起码也要三只以上的哥布林联手才能伤到林克。遇到这样的情况,林克自然是脚底抹油溜了。

    倒在地上的哥布林抽搐了几下,林克踢开哥布林手中的棒子,左手按住了即将死去的哥布林,果然又得到了献祭的提示:“是否献祭这只哥布林,献祭后可得到银元五个,或者斗气值上限加2,或者魔法值上限加2,或者无属性装备一件。”

    一只哥布林卖给村里的酒馆也就两个银元,还不如自己吃上算,一只七十斤重的哥布林,能拆出三四十斤肉来。以及用来喂狗的十几斤骨头和十多斤内脏。

    想了一下,钱的话,以后还有机会继续卖,魔法这东西好是好,可是,光有魔力值是没什么用的,去学魔法连领主家的儿子都没这么多钱,装备的话,自己现在有柴刀就够了,倒是斗气,有一点就能用上一点,虽然技能职业还是要去学。但是现在对自己最有用的,也就是斗气了。

    斗气在大陆流传极广,军队、冒险者,除部分魔法师外都要修炼斗气的,林克十岁开始学习斗气。在实战中,斗气能瞬间大幅度增加人的爆发力,不然十一岁的林克也不是地精、哥布林的对手,刚才一刀砍死一个哥布林看似很果决,但其实不论是躲闪还是挥刀都是用了斗气加速的。

第一五八章 想入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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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月光照大地,等红月升到最高时,房间中画好魔法阵摆放上祭品老鼠一只、青蛙一只、蝎子一只、麻雀一只、蟑螂一只、还有一只地精的头。这只地精是林克打柴时顺手砍死的猎物,魔兽和人类的关系,大约是拔掉脑袋都能吃对双方来说这是相互的。

    林克在魔法阵中默默祈祷:“不管是什么样的存在,请回应我的梦想吧,我,林克,不想平凡。”

    魔法阵中光华大作,六件祭品从魔法阵中消失,然后林克就不知不觉中回床睡着了。在林克的左手掌心,也多了一本黑色封皮的书籍纹身一般的花纹。

    今年十三岁的林克出生于一个不算太平的小村子,是农家的二儿子,按照当地长子继承法的规矩,林克长大后(14岁成年)是没有资格继承家业的,只能去做工、流浪、参军或者成为冒险者。也有给人去做上门女婿的,不过这种好事,终究要看脸。

    冒险者,听上去是个不错的职业,但是大部分冒险者都是用自己的身体喂养了哥布林、地精、巨魔、食人魔、兽人甚至巨龙等怪兽。

    林克所在的村子酒馆就经常有冒险者路过,也有在这里留宿的时候,这些冒险者如同林克一样,大部分都是些没有继承权的家伙,从哪里学了几手之后,就出来进行冒险生涯,能在这样小村子里吹牛的冒险者,大部分个人战力也就是能单挑地精、哥布林的样子,遇到成群的地精或者哥布林也就凉凉了。

    早上鸡叫林克起床后,检视了一下身体,发现没有多出能力来,启迪仪式失败了嘛,这种启迪仪式得到的能力因人而异,失败了也不稀奇。

    直到林克看到手掌心的图书纹身,什么鬼。

    不过现在没什么时间了,林克起来吃了黑面包喝了地精肉汤之后,拿起家中的柴刀出门去打柴。这也是林克在家中的工作。

    林克家中做饭做水一天要烧几十斤柴火,如果是冬天取暖就要烧的更多。如果有多余的柴火还能卖给村里的酒馆,价格上是百斤一个铜子。

    昨天砍柴的时候林克因为杀了一只游荡的地精要背回来这只六七十斤重的地精,林克有一百斤柴没有背回来,如果没什么意外发生,十三岁的林克每天都会背回家两百斤柴火。

    五岁开始打柴的林克,就开始每天背着三十斤柴火回家。也有被地精或者哥布林追赶,空手而归的情况,直到十一岁的时候,林克在林中砍死了第一只魔兽哥布林。从那天以后,林克的父母兄妹的饭桌上就会多了肉汤和大块的魔兽肉。

    树林中,有心去狩猎的话,还是有很多猎物的。

    正午时分,林克将两百斤左右的柴火打捆绑好,这时林克心中突然出现一个声音:“是否献祭这捆柴火,献祭后可得到铜子五个。”

    这有得赚的,林克想到,平常烧不完的柴卖给酒店,这样一捆也就两个铜子。献祭,林克在心中确定。

    身前的柴火消失了,手中多了五个铜子,这也是林克到现在唯一一笔财产。

    家中田地种出的粮食,大部分要上交给领主做地租,在林克能够狩猎地精哥布林之前,一家人常年过着半饥半饱的生活。

    第一次得到财富,林克小心翼翼的找了张树叶,将五个铜子包好装入口袋。

    虽然不完全明白是怎么回事,不过林克知道自己的启迪仪式并没有失败。大约是得到了献祭这个能力。

    本来以村中的低消费能力,仅靠打柴是没有办法谋生的,不过现在,柴火能卖出以前一倍半的价格的话,打柴谋生也不是不可能了。

    因为今天的柴火,原本就有一百斤是昨天砍来的,所以时间还早,林克又去丛林中继续打柴都是砍些灌木和低矮的树杈。

    砍了几刀树杈,林克耳中一动,手上停了下来,不远处传来“咔嚓”“咔嚓”轻微的踩树叶声音,林克觉得这不是地精就是哥布林,是来袭击自己的,如果是野兽魔兽逃亡,脚步声音不会这么慢而且有规律。

    林克转身,后面一只举着木棒的哥布林已经走到五米远的距离,按说哥布林和地精都是群居生物,林克经常能狩猎到哥布林地精,也是因为哥布林地精看到林克只是一个落单的半大孩子,失去了警戒心,换了林克是一个人高马大或者人多的情况,哥布林地精的侦察兵早就回去叫救兵了。

    那绿皮的哥布林看到林克回头,干脆怪叫一声直接冲上来,挥棒打向林克的头部。林克一个侧身,挥刀砍断了哥布林的半边脖子。林克砍杀哥布林地精已经极富经验,起码也要三只以上的哥布林联手才能伤到林克。遇到这样的情况,林克自然是脚底抹油溜了。

    倒在地上的哥布林抽搐了几下,林克踢开哥布林手中的棒子,左手按住了即将死去的哥布林,果然又得到了献祭的提示:“是否献祭这只哥布林,献祭后可得到银元五个,或者斗气值上限加2,或者魔法值上限加2,或者无属性装备一件。”

    一只哥布林卖给村里的酒馆也就两个银元,还不如自己吃上算,一只七十斤重的哥布林,能拆出三四十斤肉来。以及用来喂狗的十几斤骨头和十多斤内脏。

    想了一下,钱的话,以后还有机会继续卖,魔法这东西好是好,可是,光有魔力值是没什么用的,去学魔法连领主家的儿子都没这么多钱,装备的话,自己现在有柴刀就够了,倒是斗气,有一点就能用上一点,虽然技能职业还是要去学。但是现在对自己最有用的,也就是斗气了。

    斗气在大陆流传极广,军队、冒险者,除部分魔法师外都要修炼斗气的,林克十岁开始学习斗气。在实战中,斗气能瞬间大幅度增加人的爆发力,不然十一岁的林克也不是地精、哥布林的对手,刚才一刀砍死一个哥布林看似很果决,但其实不论是躲闪还是挥刀都是用了斗气加速的。

    杀那一只哥布林,林克大约消耗了三点斗气,如今的林克也只有十一点的斗气值,和刚才一样的战斗大约能爆发三四次。增加两点斗气值上限,还是个不错的选择。

    林克用锻炼斗气的呼吸法确认了一下,斗气总量果然增加了。

    不用算林克就知道,比起地上的柴火,还是去杀魔兽来得多。以前杀地精哥布林,只是因为这些魔兽撞上来了,杀多了,也只有廉价送给酒馆卖掉。甚至卖掉的钱,还是家里的,和林克没什么关系。林克的大哥如今十七岁,在这个世界这个年纪早就应该结婚生子了,不过还没搞定聘金的问题。

    种地这行业也就是饿不死,想要赚钱的话,那就是想多了。反而不如林克打猎来钱快,但是在哥布林地精游荡的丛林中打柴狩猎这行也是很危险的。

    丛林中,只要搞出一些动静来,永远不缺的就是地精和哥布林。作为低阶魔兽,地精和哥布林都是杂食动物,不会放过来林子里的人类小孩。

    故意放大了砍柴声音之后,很快来了三只地精,林克连杀两只地精,第三只地精看两个同伙几乎瞬间被斩杀,直接跑了。

    不过这只地精也没跑多远就被五只哥布林打死,带回哥布林的巢穴。将两只地精换成四点斗气值上限,林克看着哥布林带回食物回家,远远的在后面跟着,如今林克消耗了体内半数的斗气,真打起来,不是五只哥布林的对手,不过呢,先看看哥布林老巢在哪,明天再来。

    地精被哥布林们带回巢穴分而食之,林克也看清了哥布林的总数量,看上去就有七八十只,还不包括出去打猎没回来的哥布林。不过老巢的哥布林近半数是哥布林小崽子,战斗力大约有限。

    如今的林克,显然还不是近百哥布林的对手,查探到哥布林的老巢之后,林开心直接退走了,回去的路上,又遇到一个落单的哥布林侦察兵,双方见面,都觉得自己这一波优势很大,于是乎对冲之后,林克第一刀将哥布林手中的木棒砍飞了,第二刀斩下哥布林的头颅。

    最后杀死的这只哥布林,林克没用来兑换斗气值上限,现在林克斗气值上限已经到了十七点了,用最后这只哥布林兑换了五个银元。

    这五个银元是林克准备用来补贴家用的,在成年分家之前,作为孩子是不能有私人财物的,这五个银元已经是家中的全部积蓄的总和。

    至于零花钱,林克从来就没见过这种东西。

    收拾了柴火,大约只有五十斤,背了柴火林克带着五个银元回到家中。林克的母亲看到五个银元,眼睛都变得闪亮亮的:“哪里来的这么多钱?”

    林克:“今天打柴打了两个地精,卖给过路的商队了。”

    林克的父亲沃克:“不错,不错,有了这五个银元,你大哥小沃克的聘礼就攒够一半了。”

    妹妹林琪:“还不是大哥非要娶法奥家的女儿,竟然要一头牛做聘礼。”

    大哥小沃克:“我喜欢碧琪有什么错嘛?”

    林琪:“等你攒下二十个银元买牛当聘礼,碧琪的孙子都能去砍柴了。”

    林克家十五岁的大姐琳琳属于自由恋爱的,和一家商队的一个伙计结婚了已经搬到了城里去住,姐夫送了四只鸭子作为聘礼。林克的父母虽然不太痛快,但是这是姐姐自己的选择,也没什么办法。好在隔三差五的捡几个鸭蛋还是能换盐的。

    至于法奥,是村里极有吝啬名声的家伙,村中别人家女儿的聘礼不过是一头羊一口猪,到了他的女儿十四岁长大成人后,直接开口要一头牛做聘礼。不过法奥的女儿和她的母亲一样,都是村里的美人。

    这样也造成法奥的女儿虽然比林克的大姐琳琳还大一岁,但是到了如今十六岁还没结婚。村里喜欢碧琪的单身汉小伙子虽然很多,但是都被一头牛的聘礼吓退了。

    别说没什么收入的农人家庭,就是每天挣扎在死亡线上的冒险者,想要攒齐这么一大笔钱,也是要很长时间的冒险者虽然看似收入高,可是风险大,而且开销也大,要住酒馆买装备修理装备最花钱的还是属于学习职业技能。

    以前林克家虽然只有五个银元的财产,相当于一头小牛的四分之一,但是架不住大哥小沃克是真的喜欢碧琪。大哥小沃克没事就跑去法奥家里,帮着法奥家干活只为了多看碧琪两眼对法奥先生来说,这简直是不需要吃饭的奴隶多多益善(小沃克还是在自家吃饭的),反正拿不出一头牛的聘礼来法奥先生是不会嫁女儿的,在妹妹林琪看来,大哥小沃克这也太没出息了。

    至于大哥小沃克想走自己人路线也就是关键位置上安插自己人,基本也是白想,法奥先生不聋不瞎,而且对女儿看的极为严格,小沃克如今能吹得,也就是递东西的时候碰到过碧琪的几次小手。

    大哥小沃克无话可说的时候,父亲沃克瞪了女儿林琪一眼,林琪立刻乖乖的不敢说话了。母亲端来了饭菜,一家人在餐桌上啃黑面包,喝地精肉汤。

    饭后为了节约,是不点油灯的,大家各自回房间睡觉,小妹林琪跟着林克回了房间,在房间内气呼呼的说道:“爸妈也是的,这么偏心。大哥的事情就说不得,要不是二哥你冒险去狩猎,以前半夜都要饿肚子饿醒的。”

    农家的生活都是一天两顿,黑面包配野菜汤,绝对的纯天然绿色食品,只是有选择的话,百分百大家都想吃肉,半大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自然是更加饥饿。

    林克坐在上铺运转着大陆上最基础的斗气呼吸法说道:“小沃克才是给爸妈养老的,女儿终究要嫁出去,我明年也会离家的。”小妹林琪:“二哥不能不走吗?你走了我估计又要饿肚子了。”

    林克:“总是要走的,家里这边没多少魔兽,以后饿肚子是未必的,只是可能没肉吃。”

    小妹林琪:“啊,好想吃肉。”

第一五九章 杰拉德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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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月光照大地,等红月升到最高时,房间中画好魔法阵摆放上祭品老鼠一只、青蛙一只、蝎子一只、麻雀一只、蟑螂一只、还有一只地精的头。这只地精是林克打柴时顺手砍死的猎物,魔兽和人类的关系,大约是拔掉脑袋都能吃对双方来说这是相互的。

    林克在魔法阵中默默祈祷:“不管是什么样的存在,请回应我的梦想吧,我,林克,不想平凡。”

    魔法阵中光华大作,六件祭品从魔法阵中消失,然后林克就不知不觉中回床睡着了。在林克的左手掌心,也多了一本黑色封皮的书籍纹身一般的花纹。

    今年十三岁的林克出生于一个不算太平的小村子,是农家的二儿子,按照当地长子继承法的规矩,林克长大后(14岁成年)是没有资格继承家业的,只能去做工、流浪、参军或者成为冒险者。也有给人去做上门女婿的,不过这种好事,终究要看脸。

    冒险者,听上去是个不错的职业,但是大部分冒险者都是用自己的身体喂养了哥布林、地精、巨魔、食人魔、兽人甚至巨龙等怪兽。

    林克所在的村子酒馆就经常有冒险者路过,也有在这里留宿的时候,这些冒险者如同林克一样,大部分都是些没有继承权的家伙,从哪里学了几手之后,就出来进行冒险生涯,能在这样小村子里吹牛的冒险者,大部分个人战力也就是能单挑地精、哥布林的样子,遇到成群的地精或者哥布林也就凉凉了。

    早上鸡叫林克起床后,检视了一下身体,发现没有多出能力来,启迪仪式失败了嘛,这种启迪仪式得到的能力因人而异,失败了也不稀奇。

    直到林克看到手掌心的图书纹身,什么鬼。

    不过现在没什么时间了,林克起来吃了黑面包喝了地精肉汤之后,拿起家中的柴刀出门去打柴。这也是林克在家中的工作。

    林克家中做饭做水一天要烧几十斤柴火,如果是冬天取暖就要烧的更多。如果有多余的柴火还能卖给村里的酒馆,价格上是百斤一个铜子。

    昨天砍柴的时候林克因为杀了一只游荡的地精要背回来这只六七十斤重的地精,林克有一百斤柴没有背回来,如果没什么意外发生,十三岁的林克每天都会背回家两百斤柴火。

    五岁开始打柴的林克,就开始每天背着三十斤柴火回家。也有被地精或者哥布林追赶,空手而归的情况,直到十一岁的时候,林克在林中砍死了第一只魔兽哥布林。从那天以后,林克的父母兄妹的饭桌上就会多了肉汤和大块的魔兽肉。

    树林中,有心去狩猎的话,还是有很多猎物的。

    正午时分,林克将两百斤左右的柴火打捆绑好,这时林克心中突然出现一个声音:“是否献祭这捆柴火,献祭后可得到铜子五个。”

    这有得赚的,林克想到,平常烧不完的柴卖给酒店,这样一捆也就两个铜子。献祭,林克在心中确定。

    身前的柴火消失了,手中多了五个铜子,这也是林克到现在唯一一笔财产。

    家中田地种出的粮食,大部分要上交给领主做地租,在林克能够狩猎地精哥布林之前,一家人常年过着半饥半饱的生活。

    第一次得到财富,林克小心翼翼的找了张树叶,将五个铜子包好装入口袋。

    虽然不完全明白是怎么回事,不过林克知道自己的启迪仪式并没有失败。大约是得到了献祭这个能力。

    本来以村中的低消费能力,仅靠打柴是没有办法谋生的,不过现在,柴火能卖出以前一倍半的价格的话,打柴谋生也不是不可能了。

    因为今天的柴火,原本就有一百斤是昨天砍来的,所以时间还早,林克又去丛林中继续打柴都是砍些灌木和低矮的树杈。

    砍了几刀树杈,林克耳中一动,手上停了下来,不远处传来“咔嚓”“咔嚓”轻微的踩树叶声音,林克觉得这不是地精就是哥布林,是来袭击自己的,如果是野兽魔兽逃亡,脚步声音不会这么慢而且有规律。

    林克转身,后面一只举着木棒的哥布林已经走到五米远的距离,按说哥布林和地精都是群居生物,林克经常能狩猎到哥布林地精,也是因为哥布林地精看到林克只是一个落单的半大孩子,失去了警戒心,换了林克是一个人高马大或者人多的情况,哥布林地精的侦察兵早就回去叫救兵了。

    那绿皮的哥布林看到林克回头,干脆怪叫一声直接冲上来,挥棒打向林克的头部。林克一个侧身,挥刀砍断了哥布林的半边脖子。林克砍杀哥布林地精已经极富经验,起码也要三只以上的哥布林联手才能伤到林克。遇到这样的情况,林克自然是脚底抹油溜了。

    倒在地上的哥布林抽搐了几下,林克踢开哥布林手中的棒子,左手按住了即将死去的哥布林,果然又得到了献祭的提示:“是否献祭这只哥布林,献祭后可得到银元五个,或者斗气值上限加2,或者魔法值上限加2,或者无属性装备一件。”

    一只哥布林卖给村里的酒馆也就两个银元,还不如自己吃上算,一只七十斤重的哥布林,能拆出三四十斤肉来。以及用来喂狗的十几斤骨头和十多斤内脏。

    想了一下,钱的话,以后还有机会继续卖,魔法这东西好是好,可是,光有魔力值是没什么用的,去学魔法连领主家的儿子都没这么多钱,装备的话,自己现在有柴刀就够了,倒是斗气,有一点就能用上一点,虽然技能职业还是要去学。但是现在对自己最有用的,也就是斗气了。

    斗气在大陆流传极广,军队、冒险者,除部分魔法师外都要修炼斗气的,林克十岁开始学习斗气。在实战中,斗气能瞬间大幅度增加人的爆发力,不然十一岁的林克也不是地精、哥布林的对手,刚才一刀砍死一个哥布林看似很果决,但其实不论是躲闪还是挥刀都是用了斗气加速的。

    确定献祭哥布林之后,林克斗气值上限增加到十三点。

    地上的哥布林消失无踪。

    林克用锻炼斗气的呼吸法确认了一下,斗气总量果然增加了。

    不用算林克就知道,比起地上的柴火,还是去杀魔兽来得多。以前杀地精哥布林,只是因为这些魔兽撞上来了,杀多了,也只有廉价送给酒馆卖掉。甚至卖掉的钱,还是家里的,和林克没什么关系。林克的大哥如今十七岁,在这个世界这个年纪早就应该结婚生子了,不过还没搞定聘金的问题。

    种地这行业也就是饿不死,想要赚钱的话,那就是想多了。反而不如林克打猎来钱快,但是在哥布林地精游荡的丛林中打柴狩猎这行也是很危险的。

    丛林中,只要搞出一些动静来,永远不缺的就是地精和哥布林。作为低阶魔兽,地精和哥布林都是杂食动物,不会放过来林子里的人类小孩。

    故意放大了砍柴声音之后,很快来了三只地精,林克连杀两只地精,第三只地精看两个同伙几乎瞬间被斩杀,直接跑了。

    不过这只地精也没跑多远就被五只哥布林打死,带回哥布林的巢穴。将两只地精换成四点斗气值上限,林克看着哥布林带回食物回家,远远的在后面跟着,如今林克消耗了体内半数的斗气,真打起来,不是五只哥布林的对手,不过呢,先看看哥布林老巢在哪,明天再来。

    地精被哥布林们带回巢穴分而食之,林克也看清了哥布林的总数量,看上去就有七八十只,还不包括出去打猎没回来的哥布林。不过老巢的哥布林近半数是哥布林小崽子,战斗力大约有限。

    如今的林克,显然还不是近百哥布林的对手,查探到哥布林的老巢之后,林开心直接退走了,回去的路上,又遇到一个落单的哥布林侦察兵,双方见面,都觉得自己这一波优势很大,于是乎对冲之后,林克第一刀将哥布林手中的木棒砍飞了,第二刀斩下哥布林的头颅。

    最后杀死的这只哥布林,林克没用来兑换斗气值上限,现在林克斗气值上限已经到了十七点了,用最后这只哥布林兑换了五个银元。

    这五个银元是林克准备用来补贴家用的,在成年分家之前,作为孩子是不能有私人财物的,这五个银元已经是家中的全部积蓄的总和。

    至于零花钱,林克从来就没见过这种东西。

    收拾了柴火,大约只有五十斤,背了柴火林克带着五个银元回到家中。林克的母亲看到五个银元,眼睛都变得闪亮亮的:“哪里来的这么多钱?”

    林克:“今天打柴打了两个地精,卖给过路的商队了。”

    林克的父亲沃克:“不错,不错,有了这五个银元,你大哥小沃克的聘礼就攒够一半了。”

    妹妹林琪:“还不是大哥非要娶法奥家的女儿,竟然要一头牛做聘礼。”

    大哥小沃克:“我喜欢碧琪有什么错嘛?”

    林琪:“等你攒下二十个银元买牛当聘礼,碧琪的孙子都能去砍柴了。”

    林克家十五岁的大姐琳琳属于自由恋爱的,和一家商队的一个伙计结婚了已经搬到了城里去住,姐夫送了四只鸭子作为聘礼。林克的父母虽然不太痛快,但是这是姐姐自己的选择,也没什么办法。好在隔三差五的捡几个鸭蛋还是能换盐的。

    至于法奥,是村里极有吝啬名声的家伙,村中别人家女儿的聘礼不过是一头羊一口猪,到了他的女儿十四岁长大成人后,直接开口要一头牛做聘礼。不过法奥的女儿和她的母亲一样,都是村里的美人。

    这样也造成法奥的女儿虽然比林克的大姐琳琳还大一岁,但是到了如今十六岁还没结婚。村里喜欢碧琪的单身汉小伙子虽然很多,但是都被一头牛的聘礼吓退了。

    别说没什么收入的农人家庭,就是每天挣扎在死亡线上的冒险者,想要攒齐这么一大笔钱,也是要很长时间的冒险者虽然看似收入高,可是风险大,而且开销也大,要住酒馆买装备修理装备最花钱的还是属于学习职业技能。

    以前林克家虽然只有五个银元的财产,相当于一头小牛的四分之一,但是架不住大哥小沃克是真的喜欢碧琪。大哥小沃克没事就跑去法奥家里,帮着法奥家干活只为了多看碧琪两眼对法奥先生来说,这简直是不需要吃饭的奴隶多多益善(小沃克还是在自家吃饭的),反正拿不出一头牛的聘礼来法奥先生是不会嫁女儿的,在妹妹林琪看来,大哥小沃克这也太没出息了。

    至于大哥小沃克想走自己人路线也就是关键位置上安插自己人,基本也是白想,法奥先生不聋不瞎,而且对女儿看的极为严格,小沃克如今能吹得,也就是递东西的时候碰到过碧琪的几次小手。

    大哥小沃克无话可说的时候,父亲沃克瞪了女儿林琪一眼,林琪立刻乖乖的不敢说话了。母亲端来了饭菜,一家人在餐桌上啃黑面包,喝地精肉汤。

    饭后为了节约,是不点油灯的,大家各自回房间睡觉,小妹林琪跟着林克回了房间,在房间内气呼呼的说道:“爸妈也是的,这么偏心。大哥的事情就说不得,要不是二哥你冒险去狩猎,以前半夜都要饿肚子饿醒的。”

    农家的生活都是一天两顿,黑面包配野菜汤,绝对的纯天然绿色食品,只是有选择的话,百分百大家都想吃肉,半大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自然是更加饥饿。

    林克坐在上铺运转着大陆上最基础的斗气呼吸法说道:“小沃克才是给爸妈养老的,女儿终究要嫁出去,我明年也会离家的。”小妹林琪:“二哥不能不走吗?你走了我估计又要饿肚子了。”

    林克:“总是要走的,家里这边没多少魔兽,以后饿肚子是未必的,只是可能没肉吃。”

    小妹林琪:“啊,好想吃肉。”

第一六零章 击破叹息之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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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月光照大地,等红月升到最高时,房间中画好魔法阵摆放上祭品老鼠一只、青蛙一只、蝎子一只、麻雀一只、蟑螂一只、还有一只地精的头。这只地精是林克打柴时顺手砍死的猎物,魔兽和人类的关系,大约是拔掉脑袋都能吃对双方来说这是相互的。

    林克在魔法阵中默默祈祷:“不管是什么样的存在,请回应我的梦想吧,我,林克,不想平凡。”

    魔法阵中光华大作,六件祭品从魔法阵中消失,然后林克就不知不觉中回床睡着了。在林克的左手掌心,也多了一本黑色封皮的书籍纹身一般的花纹。

    今年十三岁的林克出生于一个不算太平的小村子,是农家的二儿子,按照当地长子继承法的规矩,林克长大后(14岁成年)是没有资格继承家业的,只能去做工、流浪、参军或者成为冒险者。也有给人去做上门女婿的,不过这种好事,终究要看脸。

    冒险者,听上去是个不错的职业,但是大部分冒险者都是用自己的身体喂养了哥布林、地精、巨魔、食人魔、兽人甚至巨龙等怪兽。

    林克所在的村子酒馆就经常有冒险者路过,也有在这里留宿的时候,这些冒险者如同林克一样,大部分都是些没有继承权的家伙,从哪里学了几手之后,就出来进行冒险生涯,能在这样小村子里吹牛的冒险者,大部分个人战力也就是能单挑地精、哥布林的样子,遇到成群的地精或者哥布林也就凉凉了。

    早上鸡叫林克起床后,检视了一下身体,发现没有多出能力来,启迪仪式失败了嘛,这种启迪仪式得到的能力因人而异,失败了也不稀奇。

    直到林克看到手掌心的图书纹身,什么鬼。

    不过现在没什么时间了,林克起来吃了黑面包喝了地精肉汤之后,拿起家中的柴刀出门去打柴。这也是林克在家中的工作。

    林克家中做饭做水一天要烧几十斤柴火,如果是冬天取暖就要烧的更多。如果有多余的柴火还能卖给村里的酒馆,价格上是百斤一个铜子。

    昨天砍柴的时候林克因为杀了一只游荡的地精要背回来这只六七十斤重的地精,林克有一百斤柴没有背回来,如果没什么意外发生,十三岁的林克每天都会背回家两百斤柴火。

    五岁开始打柴的林克,就开始每天背着三十斤柴火回家。也有被地精或者哥布林追赶,空手而归的情况,直到十一岁的时候,林克在林中砍死了第一只魔兽哥布林。从那天以后,林克的父母兄妹的饭桌上就会多了肉汤和大块的魔兽肉。

    树林中,有心去狩猎的话,还是有很多猎物的。

    正午时分,林克将两百斤左右的柴火打捆绑好,这时林克心中突然出现一个声音:“是否献祭这捆柴火,献祭后可得到铜子五个。”

    这有得赚的,林克想到,平常烧不完的柴卖给酒店,这样一捆也就两个铜子。献祭,林克在心中确定。

    身前的柴火消失了,手中多了五个铜子,这也是林克到现在唯一一笔财产。

    家中田地种出的粮食,大部分要上交给领主做地租,在林克能够狩猎地精哥布林之前,一家人常年过着半饥半饱的生活。

    第一次得到财富,林克小心翼翼的找了张树叶,将五个铜子包好装入口袋。

    虽然不完全明白是怎么回事,不过林克知道自己的启迪仪式并没有失败。大约是得到了献祭这个能力。

    本来以村中的低消费能力,仅靠打柴是没有办法谋生的,不过现在,柴火能卖出以前一倍半的价格的话,打柴谋生也不是不可能了。

    因为今天的柴火,原本就有一百斤是昨天砍来的,所以时间还早,林克又去丛林中继续打柴都是砍些灌木和低矮的树杈。

    砍了几刀树杈,林克耳中一动,手上停了下来,不远处传来“咔嚓”“咔嚓”轻微的踩树叶声音,林克觉得这不是地精就是哥布林,是来袭击自己的,如果是野兽魔兽逃亡,脚步声音不会这么慢而且有规律。

    林克转身,后面一只举着木棒的哥布林已经走到五米远的距离,按说哥布林和地精都是群居生物,林克经常能狩猎到哥布林地精,也是因为哥布林地精看到林克只是一个落单的半大孩子,失去了警戒心,换了林克是一个人高马大或者人多的情况,哥布林地精的侦察兵早就回去叫救兵了。

    那绿皮的哥布林看到林克回头,干脆怪叫一声直接冲上来,挥棒打向林克的头部。林克一个侧身,挥刀砍断了哥布林的半边脖子。林克砍杀哥布林地精已经极富经验,起码也要三只以上的哥布林联手才能伤到林克。遇到这样的情况,林克自然是脚底抹油溜了。

    倒在地上的哥布林抽搐了几下,林克踢开哥布林手中的棒子,左手按住了即将死去的哥布林,果然又得到了献祭的提示:“是否献祭这只哥布林,献祭后可得到银元五个,或者斗气值上限加2,或者魔法值上限加2,或者无属性装备一件。”

    一只哥布林卖给村里的酒馆也就两个银元,还不如自己吃上算,一只七十斤重的哥布林,能拆出三四十斤肉来。以及用来喂狗的十几斤骨头和十多斤内脏。

    想了一下,钱的话,以后还有机会继续卖,魔法这东西好是好,可是,光有魔力值是没什么用的,去学魔法连领主家的儿子都没这么多钱,装备的话,自己现在有柴刀就够了,倒是斗气,有一点就能用上一点,虽然技能职业还是要去学。但是现在对自己最有用的,也就是斗气了。

    斗气在大陆流传极广,军队、冒险者,除部分魔法师外都要修炼斗气的,林克十岁开始学习斗气。在实战中,斗气能瞬间大幅度增加人的爆发力,不然十一岁的林克也不是地精、哥布林的对手,刚才一刀砍死一个哥布林看似很果决,但其实不论是躲闪还是挥刀都是用了斗气加速的。

    确定献祭哥布林之后,林克斗气值上限增加到十三点。

    地上的哥布林消失无踪。

    林克用锻炼斗气的呼吸法确认了一下,斗气总量果然增加了。

    不用算林克就知道,比起地上的柴火,还是去杀魔兽来得多。以前杀地精哥布林,只是因为这些魔兽撞上来了,杀多了,也只有廉价送给酒馆卖掉。甚至卖掉的钱,还是家里的,和林克没什么关系。林克的大哥如今十七岁,在这个世界这个年纪早就应该结婚生子了,不过还没搞定聘金的问题。

    种地这行业也就是饿不死,想要赚钱的话,那就是想多了。反而不如林克打猎来钱快,但是在哥布林地精游荡的丛林中打柴狩猎这行也是很危险的。

    丛林中,只要搞出一些动静来,永远不缺的就是地精和哥布林。作为低阶魔兽,地精和哥布林都是杂食动物,不会放过来林子里的人类小孩。

    故意放大了砍柴声音之后,很快来了三只地精,林克连杀两只地精,第三只地精看两个同伙几乎瞬间被斩杀,直接跑了。

    不过这只地精也没跑多远就被五只哥布林打死,带回哥布林的巢穴。将两只地精换成四点斗气值上限,林克看着哥布林带回食物回家,远远的在后面跟着,如今林克消耗了体内半数的斗气,真打起来,不是五只哥布林的对手,不过呢,先看看哥布林老巢在哪,明天再来。

    地精被哥布林们带回巢穴分而食之,林克也看清了哥布林的总数量,看上去就有七八十只,还不包括出去打猎没回来的哥布林。不过老巢的哥布林近半数是哥布林小崽子,战斗力大约有限。

    如今的林克,显然还不是近百哥布林的对手,查探到哥布林的老巢之后,林开心直接退走了,回去的路上,又遇到一个落单的哥布林侦察兵,双方见面,都觉得自己这一波优势很大,于是乎对冲之后,林克第一刀将哥布林手中的木棒砍飞了,第二刀斩下哥布林的头颅。

    最后杀死的这只哥布林,林克没用来兑换斗气值上限,现在林克斗气值上限已经到了十七点了,用最后这只哥布林兑换了五个银元。

    这五个银元是林克准备用来补贴家用的,在成年分家之前,作为孩子是不能有私人财物的,这五个银元已经是家中的全部积蓄的总和。

    至于零花钱,林克从来就没见过这种东西。

    收拾了柴火,大约只有五十斤,背了柴火林克带着五个银元回到家中。林克的母亲看到五个银元,眼睛都变得闪亮亮的:“哪里来的这么多钱?”

    林克:“今天打柴打了两个地精,卖给过路的商队了。”

    林克的父亲沃克:“不错,不错,有了这五个银元,你大哥小沃克的聘礼就攒够一半了。”

    妹妹林琪:“还不是大哥非要娶法奥家的女儿,竟然要一头牛做聘礼。”

    大哥小沃克:“我喜欢碧琪有什么错嘛?”

    林琪:“等你攒下二十个银元买牛当聘礼,碧琪的孙子都能去砍柴了。”

    林克家十五岁的大姐琳琳属于自由恋爱的,和一家商队的一个伙计结婚了已经搬到了城里去住,姐夫送了四只鸭子作为聘礼。林克的父母虽然不太痛快,但是这是姐姐自己的选择,也没什么办法。好在隔三差五的捡几个鸭蛋还是能换盐的。

    至于法奥,是村里极有吝啬名声的家伙,村中别人家女儿的聘礼不过是一头羊一口猪,到了他的女儿十四岁长大成人后,直接开口要一头牛做聘礼。不过法奥的女儿和她的母亲一样,都是村里的美人。

    这样也造成法奥的女儿虽然比林克的大姐琳琳还大一岁,但是到了如今十六岁还没结婚。村里喜欢碧琪的单身汉小伙子虽然很多,但是都被一头牛的聘礼吓退了。

    别说没什么收入的农人家庭,就是每天挣扎在死亡线上的冒险者,想要攒齐这么一大笔钱,也是要很长时间的冒险者虽然看似收入高,可是风险大,而且开销也大,要住酒馆买装备修理装备最花钱的还是属于学习职业技能。

    以前林克家虽然只有五个银元的财产,相当于一头小牛的四分之一,但是架不住大哥小沃克是真的喜欢碧琪。大哥小沃克没事就跑去法奥家里,帮着法奥家干活只为了多看碧琪两眼对法奥先生来说,这简直是不需要吃饭的奴隶多多益善(小沃克还是在自家吃饭的),反正拿不出一头牛的聘礼来法奥先生是不会嫁女儿的,在妹妹林琪看来,大哥小沃克这也太没出息了。

    至于大哥小沃克想走自己人路线也就是关键位置上安插自己人,基本也是白想,法奥先生不聋不瞎,而且对女儿看的极为严格,小沃克如今能吹得,也就是递东西的时候碰到过碧琪的几次小手。

    大哥小沃克无话可说的时候,父亲沃克瞪了女儿林琪一眼,林琪立刻乖乖的不敢说话了。母亲端来了饭菜,一家人在餐桌上啃黑面包,喝地精肉汤。

    饭后为了节约,是不点油灯的,大家各自回房间睡觉,小妹林琪跟着林克回了房间,在房间内气呼呼的说道:“爸妈也是的,这么偏心。大哥的事情就说不得,要不是二哥你冒险去狩猎,以前半夜都要饿肚子饿醒的。”

    农家的生活都是一天两顿,黑面包配野菜汤,绝对的纯天然绿色食品,只是有选择的话,百分百大家都想吃肉,半大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自然是更加饥饿。

    林克坐在上铺运转着大陆上最基础的斗气呼吸法说道:“小沃克才是给爸妈养老的,女儿终究要嫁出去,我明年也会离家的。”小妹林琪:“二哥不能不走吗?你走了我估计又要饿肚子了。”

    林克:“总是要走的,家里这边没多少魔兽,以后饿肚子是未必的,只是可能没肉吃。”

    小妹林琪:“啊,好想吃肉。”

第一六一章 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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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月光照大地,等红月升到最高时,房间中画好魔法阵摆放上祭品老鼠一只、青蛙一只、蝎子一只、麻雀一只、蟑螂一只、还有一只地精的头。这只地精是林克打柴时顺手砍死的猎物,魔兽和人类的关系,大约是拔掉脑袋都能吃对双方来说这是相互的。

    林克在魔法阵中默默祈祷:“不管是什么样的存在,请回应我的梦想吧,我,林克,不想平凡。”

    魔法阵中光华大作,六件祭品从魔法阵中消失,然后林克就不知不觉中回床睡着了。在林克的左手掌心,也多了一本黑色封皮的书籍纹身一般的花纹。

    今年十三岁的林克出生于一个不算太平的小村子,是农家的二儿子,按照当地长子继承法的规矩,林克长大后(14岁成年)是没有资格继承家业的,只能去做工、流浪、参军或者成为冒险者。也有给人去做上门女婿的,不过这种好事,终究要看脸。

    冒险者,听上去是个不错的职业,但是大部分冒险者都是用自己的身体喂养了哥布林、地精、巨魔、食人魔、兽人甚至巨龙等怪兽。

    林克所在的村子酒馆就经常有冒险者路过,也有在这里留宿的时候,这些冒险者如同林克一样,大部分都是些没有继承权的家伙,从哪里学了几手之后,就出来进行冒险生涯,能在这样小村子里吹牛的冒险者,大部分个人战力也就是能单挑地精、哥布林的样子,遇到成群的地精或者哥布林也就凉凉了。

    早上鸡叫林克起床后,检视了一下身体,发现没有多出能力来,启迪仪式失败了嘛,这种启迪仪式得到的能力因人而异,失败了也不稀奇。

    直到林克看到手掌心的图书纹身,什么鬼。

    不过现在没什么时间了,林克起来吃了黑面包喝了地精肉汤之后,拿起家中的柴刀出门去打柴。这也是林克在家中的工作。

    林克家中做饭做水一天要烧几十斤柴火,如果是冬天取暖就要烧的更多。如果有多余的柴火还能卖给村里的酒馆,价格上是百斤一个铜子。

    昨天砍柴的时候林克因为杀了一只游荡的地精要背回来这只六七十斤重的地精,林克有一百斤柴没有背回来,如果没什么意外发生,十三岁的林克每天都会背回家两百斤柴火。

    五岁开始打柴的林克,就开始每天背着三十斤柴火回家。也有被地精或者哥布林追赶,空手而归的情况,直到十一岁的时候,林克在林中砍死了第一只魔兽哥布林。从那天以后,林克的父母兄妹的饭桌上就会多了肉汤和大块的魔兽肉。

    树林中,有心去狩猎的话,还是有很多猎物的。

    正午时分,林克将两百斤左右的柴火打捆绑好,这时林克心中突然出现一个声音:“是否献祭这捆柴火,献祭后可得到铜子五个。”

    这有得赚的,林克想到,平常烧不完的柴卖给酒店,这样一捆也就两个铜子。献祭,林克在心中确定。

    身前的柴火消失了,手中多了五个铜子,这也是林克到现在唯一一笔财产。

    家中田地种出的粮食,大部分要上交给领主做地租,在林克能够狩猎地精哥布林之前,一家人常年过着半饥半饱的生活。

    第一次得到财富,林克小心翼翼的找了张树叶,将五个铜子包好装入口袋。

    虽然不完全明白是怎么回事,不过林克知道自己的启迪仪式并没有失败。大约是得到了献祭这个能力。

    本来以村中的低消费能力,仅靠打柴是没有办法谋生的,不过现在,柴火能卖出以前一倍半的价格的话,打柴谋生也不是不可能了。

    因为今天的柴火,原本就有一百斤是昨天砍来的,所以时间还早,林克又去丛林中继续打柴都是砍些灌木和低矮的树杈。

    砍了几刀树杈,林克耳中一动,手上停了下来,不远处传来“咔嚓”“咔嚓”轻微的踩树叶声音,林克觉得这不是地精就是哥布林,是来袭击自己的,如果是野兽魔兽逃亡,脚步声音不会这么慢而且有规律。

    林克转身,后面一只举着木棒的哥布林已经走到五米远的距离,按说哥布林和地精都是群居生物,林克经常能狩猎到哥布林地精,也是因为哥布林地精看到林克只是一个落单的半大孩子,失去了警戒心,换了林克是一个人高马大或者人多的情况,哥布林地精的侦察兵早就回去叫救兵了。

    那绿皮的哥布林看到林克回头,干脆怪叫一声直接冲上来,挥棒打向林克的头部。林克一个侧身,挥刀砍断了哥布林的半边脖子。林克砍杀哥布林地精已经极富经验,起码也要三只以上的哥布林联手才能伤到林克。遇到这样的情况,林克自然是脚底抹油溜了。

    倒在地上的哥布林抽搐了几下,林克踢开哥布林手中的棒子,左手按住了即将死去的哥布林,果然又得到了献祭的提示:“是否献祭这只哥布林,献祭后可得到银元五个,或者斗气值上限加2,或者魔法值上限加2,或者无属性装备一件。”

    一只哥布林卖给村里的酒馆也就两个银元,还不如自己吃上算,一只七十斤重的哥布林,能拆出三四十斤肉来。以及用来喂狗的十几斤骨头和十多斤内脏。

    想了一下,钱的话,以后还有机会继续卖,魔法这东西好是好,可是,光有魔力值是没什么用的,去学魔法连领主家的儿子都没这么多钱,装备的话,自己现在有柴刀就够了,倒是斗气,有一点就能用上一点,虽然技能职业还是要去学。但是现在对自己最有用的,也就是斗气了。

    斗气在大陆流传极广,军队、冒险者,除部分魔法师外都要修炼斗气的,林克十岁开始学习斗气。在实战中,斗气能瞬间大幅度增加人的爆发力,不然十一岁的林克也不是地精、哥布林的对手,刚才一刀砍死一个哥布林看似很果决,但其实不论是躲闪还是挥刀都是用了斗气加速的。

    地上的哥布林消失无踪。

    林克用锻炼斗气的呼吸法确认了一下,斗气总量果然增加了。

    不用算林克就知道,比起地上的柴火,还是去杀魔兽来得多。以前杀地精哥布林,只是因为这些魔兽撞上来了,杀多了,也只有廉价送给酒馆卖掉。甚至卖掉的钱,还是家里的,和林克没什么关系。林克的大哥如今十七岁,在这个世界这个年纪早就应该结婚生子了,不过还没搞定聘金的问题。

    种地这行业也就是饿不死,想要赚钱的话,那就是想多了。反而不如林克打猎来钱快,但是在哥布林地精游荡的丛林中打柴狩猎这行也是很危险的。

    丛林中,只要搞出一些动静来,永远不缺的就是地精和哥布林。作为低阶魔兽,地精和哥布林都是杂食动物,不会放过来林子里的人类小孩。

    故意放大了砍柴声音之后,很快来了三只地精,林克连杀两只地精,第三只地精看两个同伙几乎瞬间被斩杀,直接跑了。

    不过这只地精也没跑多远就被五只哥布林打死,带回哥布林的巢穴。将两只地精换成四点斗气值上限,林克看着哥布林带回食物回家,远远的在后面跟着,如今林克消耗了体内半数的斗气,真打起来,不是五只哥布林的对手,不过呢,先看看哥布林老巢在哪,明天再来。

    地精被哥布林们带回巢穴分而食之,林克也看清了哥布林的总数量,看上去就有七八十只,还不包括出去打猎没回来的哥布林。不过老巢的哥布林近半数是哥布林小崽子,战斗力大约有限。

    如今的林克,显然还不是近百哥布林的对手,查探到哥布林的老巢之后,林开心直接退走了,回去的路上,又遇到一个落单的哥布林侦察兵,双方见面,都觉得自己这一波优势很大,于是乎对冲之后,林克第一刀将哥布林手中的木棒砍飞了,第二刀斩下哥布林的头颅。

    最后杀死的这只哥布林,林克没用来兑换斗气值上限,现在林克斗气值上限已经到了十七点了,用最后这只哥布林兑换了五个银元。

    这五个银元是林克准备用来补贴家用的,在成年分家之前,作为孩子是不能有私人财物的,这五个银元已经是家中的全部积蓄的总和。

    至于零花钱,林克从来就没见过这种东西。

    收拾了柴火,大约只有五十斤,背了柴火林克带着五个银元回到家中。林克的母亲看到五个银元,眼睛都变得闪亮亮的:“哪里来的这么多钱?”

    林克:“今天打柴打了两个地精,卖给过路的商队了。”

    林克的父亲沃克:“不错,不错,有了这五个银元,你大哥小沃克的聘礼就攒够一半了。”

    妹妹林琪:“还不是大哥非要娶法奥家的女儿,竟然要一头牛做聘礼。”

    大哥小沃克:“我喜欢碧琪有什么错嘛?”

    林琪:“等你攒下二十个银元买牛当聘礼,碧琪的孙子都能去砍柴了。”

    林克家十五岁的大姐琳琳属于自由恋爱的,和一家商队的一个伙计结婚了已经搬到了城里去住,姐夫送了四只鸭子作为聘礼。林克的父母虽然不太痛快,但是这是姐姐自己的选择,也没什么办法。好在隔三差五的捡几个鸭蛋还是能换盐的。

    至于法奥,是村里极有吝啬名声的家伙,村中别人家女儿的聘礼不过是一头羊一口猪,到了他的女儿十四岁长大成人后,直接开口要一头牛做聘礼。不过法奥的女儿和她的母亲一样,都是村里的美人。

    这样也造成法奥的女儿虽然比林克的大姐琳琳还大一岁,但是到了如今十六岁还没结婚。村里喜欢碧琪的单身汉小伙子虽然很多,但是都被一头牛的聘礼吓退了。

    别说没什么收入的农人家庭,就是每天挣扎在死亡线上的冒险者,想要攒齐这么一大笔钱,也是要很长时间的冒险者虽然看似收入高,可是风险大,而且开销也大,要住酒馆买装备修理装备最花钱的还是属于学习职业技能。

    以前林克家虽然只有五个银元的财产,相当于一头小牛的四分之一,但是架不住大哥小沃克是真的喜欢碧琪。大哥小沃克没事就跑去法奥家里,帮着法奥家干活只为了多看碧琪两眼对法奥先生来说,这简直是不需要吃饭的奴隶多多益善(小沃克还是在自家吃饭的),反正拿不出一头牛的聘礼来法奥先生是不会嫁女儿的,在妹妹林琪看来,大哥小沃克这也太没出息了。

    至于大哥小沃克想走自己人路线也就是关键位置上安插自己人,基本也是白想,法奥先生不聋不瞎,而且对女儿看的极为严格,小沃克如今能吹得,也就是递东西的时候碰到过碧琪的几次小手。

    大哥小沃克无话可说的时候,父亲沃克瞪了女儿林琪一眼,林琪立刻乖乖的不敢说话了。母亲端来了饭菜,一家人在餐桌上啃黑面包,喝地精肉汤。

    饭后为了节约,是不点油灯的,大家各自回房间睡觉,小妹林琪跟着林克回了房间,在房间内气呼呼的说道:“爸妈也是的,这么偏心。大哥的事情就说不得,要不是二哥你冒险去狩猎,以前半夜都要饿肚子饿醒的。”

    农家的生活都是一天两顿,黑面包配野菜汤,绝对的纯天然绿色食品,只是有选择的话,百分百大家都想吃肉,半大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自然是更加饥饿。

    林克坐在上铺运转着大陆上最基础的斗气呼吸法说道:“小沃克才是给爸妈养老的,女儿终究要嫁出去,我明年也会离家的。”小妹林琪:“二哥不能不走吗?你走了我估计又要饿肚子了。”

    林克:“总是要走的,家里这边没多少魔兽,以后饿肚子是未必的,只是可能没肉吃。”

    小妹林琪:“啊,好想吃肉。”

第一六二章 灾星

    (,书友请十五分钟后订阅)

    红月光照大地,等红月升到最高时,房间中画好魔法阵摆放上祭品老鼠一只、青蛙一只、蝎子一只、麻雀一只、蟑螂一只、还有一只地精的头。这只地精是林克打柴时顺手砍死的猎物,魔兽和人类的关系,大约是拔掉脑袋都能吃对双方来说这是相互的。

    林克在魔法阵中默默祈祷:“不管是什么样的存在,请回应我的梦想吧,我,林克,不想平凡。”

    魔法阵中光华大作,六件祭品从魔法阵中消失,然后林克就不知不觉中回床睡着了。在林克的左手掌心,也多了一本黑色封皮的书籍纹身一般的花纹。

    今年十三岁的林克出生于一个不算太平的小村子,是农家的二儿子,按照当地长子继承法的规矩,林克长大后(14岁成年)是没有资格继承家业的,只能去做工、流浪、参军或者成为冒险者。也有给人去做上门女婿的,不过这种好事,终究要看脸。

    冒险者,听上去是个不错的职业,但是大部分冒险者都是用自己的身体喂养了哥布林、地精、巨魔、食人魔、兽人甚至巨龙等怪兽。

    林克所在的村子酒馆就经常有冒险者路过,也有在这里留宿的时候,这些冒险者如同林克一样,大部分都是些没有继承权的家伙,从哪里学了几手之后,就出来进行冒险生涯,能在这样小村子里吹牛的冒险者,大部分个人战力也就是能单挑地精、哥布林的样子,遇到成群的地精或者哥布林也就凉凉了。

    早上鸡叫林克起床后,检视了一下身体,发现没有多出能力来,启迪仪式失败了嘛,这种启迪仪式得到的能力因人而异,失败了也不稀奇。

    直到林克看到手掌心的图书纹身,什么鬼。

    不过现在没什么时间了,林克起来吃了黑面包喝了地精肉汤之后,拿起家中的柴刀出门去打柴。这也是林克在家中的工作。

    林克家中做饭做水一天要烧几十斤柴火,如果是冬天取暖就要烧的更多。如果有多余的柴火还能卖给村里的酒馆,价格上是百斤一个铜子。

    昨天砍柴的时候林克因为杀了一只游荡的地精要背回来这只六七十斤重的地精,林克有一百斤柴没有背回来,如果没什么意外发生,十三岁的林克每天都会背回家两百斤柴火。

    五岁开始打柴的林克,就开始每天背着三十斤柴火回家。也有被地精或者哥布林追赶,空手而归的情况,直到十一岁的时候,林克在林中砍死了第一只魔兽哥布林。从那天以后,林克的父母兄妹的饭桌上就会多了肉汤和大块的魔兽肉。

    树林中,有心去狩猎的话,还是有很多猎物的。

    正午时分,林克将两百斤左右的柴火打捆绑好,这时林克心中突然出现一个声音:“是否献祭这捆柴火,献祭后可得到铜子五个。”

    这有得赚的,林克想到,平常烧不完的柴卖给酒店,这样一捆也就两个铜子。献祭,林克在心中确定。

    身前的柴火消失了,手中多了五个铜子,这也是林克到现在唯一一笔财产。

    家中田地种出的粮食,大部分要上交给领主做地租,在林克能够狩猎地精哥布林之前,一家人常年过着半饥半饱的生活。

    第一次得到财富,林克小心翼翼的找了张树叶,将五个铜子包好装入口袋。

    虽然不完全明白是怎么回事,不过林克知道自己的启迪仪式并没有失败。大约是得到了献祭这个能力。

    本来以村中的低消费能力,仅靠打柴是没有办法谋生的,不过现在,柴火能卖出以前一倍半的价格的话,打柴谋生也不是不可能了。

    因为今天的柴火,原本就有一百斤是昨天砍来的,所以时间还早,林克又去丛林中继续打柴都是砍些灌木和低矮的树杈。

    砍了几刀树杈,林克耳中一动,手上停了下来,不远处传来“咔嚓”“咔嚓”轻微的踩树叶声音,林克觉得这不是地精就是哥布林,是来袭击自己的,如果是野兽魔兽逃亡,脚步声音不会这么慢而且有规律。

    林克转身,后面一只举着木棒的哥布林已经走到五米远的距离,按说哥布林和地精都是群居生物,林克经常能狩猎到哥布林地精,也是因为哥布林地精看到林克只是一个落单的半大孩子,失去了警戒心,换了林克是一个人高马大或者人多的情况,哥布林地精的侦察兵早就回去叫救兵了。

    那绿皮的哥布林看到林克回头,干脆怪叫一声直接冲上来,挥棒打向林克的头部。林克一个侧身,挥刀砍断了哥布林的半边脖子。林克砍杀哥布林地精已经极富经验,起码也要三只以上的哥布林联手才能伤到林克。遇到这样的情况,林克自然是脚底抹油溜了。

    倒在地上的哥布林抽搐了几下,林克踢开哥布林手中的棒子,左手按住了即将死去的哥布林,果然又得到了献祭的提示:“是否献祭这只哥布林,献祭后可得到银元五个,或者斗气值上限加2,或者魔法值上限加2,或者无属性装备一件。”

    一只哥布林卖给村里的酒馆也就两个银元,还不如自己吃上算,一只七十斤重的哥布林,能拆出三四十斤肉来。以及用来喂狗的十几斤骨头和十多斤内脏。

    想了一下,钱的话,以后还有机会继续卖,魔法这东西好是好,可是,光有魔力值是没什么用的,去学魔法连领主家的儿子都没这么多钱,装备的话,自己现在有柴刀就够了,倒是斗气,有一点就能用上一点,虽然技能职业还是要去学。但是现在对自己最有用的,也就是斗气了。

    斗气在大陆流传极广,军队、冒险者,除部分魔法师外都要修炼斗气的,林克十岁开始学习斗气。在实战中,斗气能瞬间大幅度增加人的爆发力,不然十一岁的林克也不是地精、哥布林的对手,刚才一刀砍死一个哥布林看似很果决,但其实不论是躲闪还是挥刀都是用了斗气加速的。

    确定献祭哥布林之后,林克斗气值上限增加到十三点。

    地上的哥布林消失无踪。

    林克用锻炼斗气的呼吸法确认了一下,斗气总量果然增加了。

    不用算林克就知道,比起地上的柴火,还是去杀魔兽来得多。以前杀地精哥布林,只是因为这些魔兽撞上来了,杀多了,也只有廉价送给酒馆卖掉。甚至卖掉的钱,还是家里的,和林克没什么关系。林克的大哥如今十七岁,在这个世界这个年纪早就应该结婚生子了,不过还没搞定聘金的问题。

    种地这行业也就是饿不死,想要赚钱的话,那就是想多了。反而不如林克打猎来钱快,但是在哥布林地精游荡的丛林中打柴狩猎这行也是很危险的。

    丛林中,只要搞出一些动静来,永远不缺的就是地精和哥布林。作为低阶魔兽,地精和哥布林都是杂食动物,不会放过来林子里的人类小孩。

    故意放大了砍柴声音之后,很快来了三只地精,林克连杀两只地精,第三只地精看两个同伙几乎瞬间被斩杀,直接跑了。

    不过这只地精也没跑多远就被五只哥布林打死,带回哥布林的巢穴。将两只地精换成四点斗气值上限,林克看着哥布林带回食物回家,远远的在后面跟着,如今林克消耗了体内半数的斗气,真打起来,不是五只哥布林的对手,不过呢,先看看哥布林老巢在哪,明天再来。

    地精被哥布林们带回巢穴分而食之,林克也看清了哥布林的总数量,看上去就有七八十只,还不包括出去打猎没回来的哥布林。不过老巢的哥布林近半数是哥布林小崽子,战斗力大约有限。

    如今的林克,显然还不是近百哥布林的对手,查探到哥布林的老巢之后,林开心直接退走了,回去的路上,又遇到一个落单的哥布林侦察兵,双方见面,都觉得自己这一波优势很大,于是乎对冲之后,林克第一刀将哥布林手中的木棒砍飞了,第二刀斩下哥布林的头颅。

    最后杀死的这只哥布林,林克没用来兑换斗气值上限,现在林克斗气值上限已经到了十七点了,用最后这只哥布林兑换了五个银元。

    这五个银元是林克准备用来补贴家用的,在成年分家之前,作为孩子是不能有私人财物的,这五个银元已经是家中的全部积蓄的总和。

    至于零花钱,林克从来就没见过这种东西。

    收拾了柴火,大约只有五十斤,背了柴火林克带着五个银元回到家中。林克的母亲看到五个银元,眼睛都变得闪亮亮的:“哪里来的这么多钱?”

    林克:“今天打柴打了两个地精,卖给过路的商队了。”

    林克的父亲沃克:“不错,不错,有了这五个银元,你大哥小沃克的聘礼就攒够一半了。”

    妹妹林琪:“还不是大哥非要娶法奥家的女儿,竟然要一头牛做聘礼。”

    大哥小沃克:“我喜欢碧琪有什么错嘛?”

    林琪:“等你攒下二十个银元买牛当聘礼,碧琪的孙子都能去砍柴了。”

    林克家十五岁的大姐琳琳属于自由恋爱的,和一家商队的一个伙计结婚了已经搬到了城里去住,姐夫送了四只鸭子作为聘礼。林克的父母虽然不太痛快,但是这是姐姐自己的选择,也没什么办法。好在隔三差五的捡几个鸭蛋还是能换盐的。

    至于法奥,是村里极有吝啬名声的家伙,村中别人家女儿的聘礼不过是一头羊一口猪,到了他的女儿十四岁长大成人后,直接开口要一头牛做聘礼。不过法奥的女儿和她的母亲一样,都是村里的美人。

    这样也造成法奥的女儿虽然比林克的大姐琳琳还大一岁,但是到了如今十六岁还没结婚。村里喜欢碧琪的单身汉小伙子虽然很多,但是都被一头牛的聘礼吓退了。

    别说没什么收入的农人家庭,就是每天挣扎在死亡线上的冒险者,想要攒齐这么一大笔钱,也是要很长时间的冒险者虽然看似收入高,可是风险大,而且开销也大,要住酒馆买装备修理装备最花钱的还是属于学习职业技能。

    以前林克家虽然只有五个银元的财产,相当于一头小牛的四分之一,但是架不住大哥小沃克是真的喜欢碧琪。大哥小沃克没事就跑去法奥家里,帮着法奥家干活只为了多看碧琪两眼对法奥先生来说,这简直是不需要吃饭的奴隶多多益善(小沃克还是在自家吃饭的),反正拿不出一头牛的聘礼来法奥先生是不会嫁女儿的,在妹妹林琪看来,大哥小沃克这也太没出息了。

    至于大哥小沃克想走自己人路线也就是关键位置上安插自己人,基本也是白想,法奥先生不聋不瞎,而且对女儿看的极为严格,小沃克如今能吹得,也就是递东西的时候碰到过碧琪的几次小手。

    大哥小沃克无话可说的时候,父亲沃克瞪了女儿林琪一眼,林琪立刻乖乖的不敢说话了。母亲端来了饭菜,一家人在餐桌上啃黑面包,喝地精肉汤。

    饭后为了节约,是不点油灯的,大家各自回房间睡觉,小妹林琪跟着林克回了房间,在房间内气呼呼的说道:“爸妈也是的,这么偏心。大哥的事情就说不得,要不是二哥你冒险去狩猎,以前半夜都要饿肚子饿醒的。”

    农家的生活都是一天两顿,黑面包配野菜汤,绝对的纯天然绿色食品,只是有选择的话,百分百大家都想吃肉,半大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自然是更加饥饿。

    林克坐在上铺运转着大陆上最基础的斗气呼吸法说道:“小沃克才是给爸妈养老的,女儿终究要嫁出去,我明年也会离家的。”小妹林琪:“二哥不能不走吗?你走了我估计又要饿肚子了。”

    林克:“总是要走的,家里这边没多少魔兽,以后饿肚子是未必的,只是可能没肉吃。”

    小妹林琪:“啊,好想吃肉。”

第一六三章 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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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月光照大地,等红月升到最高时,房间中画好魔法阵摆放上祭品老鼠一只、青蛙一只、蝎子一只、麻雀一只、蟑螂一只、还有一只地精的头。这只地精是林克打柴时顺手砍死的猎物,魔兽和人类的关系,大约是拔掉脑袋都能吃对双方来说这是相互的。

    林克在魔法阵中默默祈祷:“不管是什么样的存在,请回应我的梦想吧,我,林克,不想平凡。”

    魔法阵中光华大作,六件祭品从魔法阵中消失,然后林克就不知不觉中回床睡着了。在林克的左手掌心,也多了一本黑色封皮的书籍纹身一般的花纹。

    今年十三岁的林克出生于一个不算太平的小村子,是农家的二儿子,按照当地长子继承法的规矩,林克长大后(14岁成年)是没有资格继承家业的,只能去做工、流浪、参军或者成为冒险者。也有给人去做上门女婿的,不过这种好事,终究要看脸。

    冒险者,听上去是个不错的职业,但是大部分冒险者都是用自己的身体喂养了哥布林、地精、巨魔、食人魔、兽人甚至巨龙等怪兽。

    林克所在的村子酒馆就经常有冒险者路过,也有在这里留宿的时候,这些冒险者如同林克一样,大部分都是些没有继承权的家伙,从哪里学了几手之后,就出来进行冒险生涯,能在这样小村子里吹牛的冒险者,大部分个人战力也就是能单挑地精、哥布林的样子,遇到成群的地精或者哥布林也就凉凉了。

    早上鸡叫林克起床后,检视了一下身体,发现没有多出能力来,启迪仪式失败了嘛,这种启迪仪式得到的能力因人而异,失败了也不稀奇。

    直到林克看到手掌心的图书纹身,什么鬼。

    不过现在没什么时间了,林克起来吃了黑面包喝了地精肉汤之后,拿起家中的柴刀出门去打柴。这也是林克在家中的工作。

    林克家中做饭做水一天要烧几十斤柴火,如果是冬天取暖就要烧的更多。如果有多余的柴火还能卖给村里的酒馆,价格上是百斤一个铜子。

    昨天砍柴的时候林克因为杀了一只游荡的地精要背回来这只六七十斤重的地精,林克有一百斤柴没有背回来,如果没什么意外发生,十三岁的林克每天都会背回家两百斤柴火。

    五岁开始打柴的林克,就开始每天背着三十斤柴火回家。也有被地精或者哥布林追赶,空手而归的情况,直到十一岁的时候,林克在林中砍死了第一只魔兽哥布林。从那天以后,林克的父母兄妹的饭桌上就会多了肉汤和大块的魔兽肉。

    树林中,有心去狩猎的话,还是有很多猎物的。

    正午时分,林克将两百斤左右的柴火打捆绑好,这时林克心中突然出现一个声音:“是否献祭这捆柴火,献祭后可得到铜子五个。”

    这有得赚的,林克想到,平常烧不完的柴卖给酒店,这样一捆也就两个铜子。献祭,林克在心中确定。

    身前的柴火消失了,手中多了五个铜子,这也是林克到现在唯一一笔财产。

    家中田地种出的粮食,大部分要上交给领主做地租,在林克能够狩猎地精哥布林之前,一家人常年过着半饥半饱的生活。

    第一次得到财富,林克小心翼翼的找了张树叶,将五个铜子包好装入口袋。

    虽然不完全明白是怎么回事,不过林克知道自己的启迪仪式并没有失败。大约是得到了献祭这个能力。

    本来以村中的低消费能力,仅靠打柴是没有办法谋生的,不过现在,柴火能卖出以前一倍半的价格的话,打柴谋生也不是不可能了。

    因为今天的柴火,原本就有一百斤是昨天砍来的,所以时间还早,林克又去丛林中继续打柴都是砍些灌木和低矮的树杈。

    砍了几刀树杈,林克耳中一动,手上停了下来,不远处传来“咔嚓”“咔嚓”轻微的踩树叶声音,林克觉得这不是地精就是哥布林,是来袭击自己的,如果是野兽魔兽逃亡,脚步声音不会这么慢而且有规律。

    林克转身,后面一只举着木棒的哥布林已经走到五米远的距离,按说哥布林和地精都是群居生物,林克经常能狩猎到哥布林地精,也是因为哥布林地精看到林克只是一个落单的半大孩子,失去了警戒心,换了林克是一个人高马大或者人多的情况,哥布林地精的侦察兵早就回去叫救兵了。

    那绿皮的哥布林看到林克回头,干脆怪叫一声直接冲上来,挥棒打向林克的头部。林克一个侧身,挥刀砍断了哥布林的半边脖子。林克砍杀哥布林地精已经极富经验,起码也要三只以上的哥布林联手才能伤到林克。遇到这样的情况,林克自然是脚底抹油溜了。

    倒在地上的哥布林抽搐了几下,林克踢开哥布林手中的棒子,左手按住了即将死去的哥布林,果然又得到了献祭的提示:“是否献祭这只哥布林,献祭后可得到银元五个,或者斗气值上限加2,或者魔法值上限加2,或者无属性装备一件。”

    一只哥布林卖给村里的酒馆也就两个银元,还不如自己吃上算,一只七十斤重的哥布林,能拆出三四十斤肉来。以及用来喂狗的十几斤骨头和十多斤内脏。

    想了一下,钱的话,以后还有机会继续卖,魔法这东西好是好,可是,光有魔力值是没什么用的,去学魔法连领主家的儿子都没这么多钱,装备的话,自己现在有柴刀就够了,倒是斗气,有一点就能用上一点,虽然技能职业还是要去学。但是现在对自己最有用的,也就是斗气了。

    斗气在大陆流传极广,军队、冒险者,除部分魔法师外都要修炼斗气的,林克十岁开始学习斗气。在实战中,斗气能瞬间大幅度增加人的爆发力,不然十一岁的林克也不是地精、哥布林的对手,刚才一刀砍死一个哥布林看似很果决,但其实不论是躲闪还是挥刀都是用了斗气加速的。

    杀那一只哥布林,林克大约消耗了三点斗气,如今的林克也只有十一点的斗气值,和刚才一样的战斗大约能爆发三四次。增加两点斗气值上限,还是个不错的选择。

    地上的哥布林消失无踪。

    林克用锻炼斗气的呼吸法确认了一下,斗气总量果然增加了。

    不用算林克就知道,比起地上的柴火,还是去杀魔兽来得多。以前杀地精哥布林,只是因为这些魔兽撞上来了,杀多了,也只有廉价送给酒馆卖掉。甚至卖掉的钱,还是家里的,和林克没什么关系。林克的大哥如今十七岁,在这个世界这个年纪早就应该结婚生子了,不过还没搞定聘金的问题。

    种地这行业也就是饿不死,想要赚钱的话,那就是想多了。反而不如林克打猎来钱快,但是在哥布林地精游荡的丛林中打柴狩猎这行也是很危险的。

    丛林中,只要搞出一些动静来,永远不缺的就是地精和哥布林。作为低阶魔兽,地精和哥布林都是杂食动物,不会放过来林子里的人类小孩。

    故意放大了砍柴声音之后,很快来了三只地精,林克连杀两只地精,第三只地精看两个同伙几乎瞬间被斩杀,直接跑了。

    不过这只地精也没跑多远就被五只哥布林打死,带回哥布林的巢穴。将两只地精换成四点斗气值上限,林克看着哥布林带回食物回家,远远的在后面跟着,如今林克消耗了体内半数的斗气,真打起来,不是五只哥布林的对手,不过呢,先看看哥布林老巢在哪,明天再来。

    地精被哥布林们带回巢穴分而食之,林克也看清了哥布林的总数量,看上去就有七八十只,还不包括出去打猎没回来的哥布林。不过老巢的哥布林近半数是哥布林小崽子,战斗力大约有限。

    如今的林克,显然还不是近百哥布林的对手,查探到哥布林的老巢之后,林开心直接退走了,回去的路上,又遇到一个落单的哥布林侦察兵,双方见面,都觉得自己这一波优势很大,于是乎对冲之后,林克第一刀将哥布林手中的木棒砍飞了,第二刀斩下哥布林的头颅。

    最后杀死的这只哥布林,林克没用来兑换斗气值上限,现在林克斗气值上限已经到了十七点了,用最后这只哥布林兑换了五个银元。

    这五个银元是林克准备用来补贴家用的,在成年分家之前,作为孩子是不能有私人财物的,这五个银元已经是家中的全部积蓄的总和。

    至于零花钱,林克从来就没见过这种东西。

    收拾了柴火,大约只有五十斤,背了柴火林克带着五个银元回到家中。林克的母亲看到五个银元,眼睛都变得闪亮亮的:“哪里来的这么多钱?”

    林克:“今天打柴打了两个地精,卖给过路的商队了。”

    林克的父亲沃克:“不错,不错,有了这五个银元,你大哥小沃克的聘礼就攒够一半了。”

    妹妹林琪:“还不是大哥非要娶法奥家的女儿,竟然要一头牛做聘礼。”

    大哥小沃克:“我喜欢碧琪有什么错嘛?”

    林琪:“等你攒下二十个银元买牛当聘礼,碧琪的孙子都能去砍柴了。”

    林克家十五岁的大姐琳琳属于自由恋爱的,和一家商队的一个伙计结婚了已经搬到了城里去住,姐夫送了四只鸭子作为聘礼。林克的父母虽然不太痛快,但是这是姐姐自己的选择,也没什么办法。好在隔三差五的捡几个鸭蛋还是能换盐的。

    至于法奥,是村里极有吝啬名声的家伙,村中别人家女儿的聘礼不过是一头羊一口猪,到了他的女儿十四岁长大成人后,直接开口要一头牛做聘礼。不过法奥的女儿和她的母亲一样,都是村里的美人。

    这样也造成法奥的女儿虽然比林克的大姐琳琳还大一岁,但是到了如今十六岁还没结婚。村里喜欢碧琪的单身汉小伙子虽然很多,但是都被一头牛的聘礼吓退了。

    别说没什么收入的农人家庭,就是每天挣扎在死亡线上的冒险者,想要攒齐这么一大笔钱,也是要很长时间的冒险者虽然看似收入高,可是风险大,而且开销也大,要住酒馆买装备修理装备最花钱的还是属于学习职业技能。

    以前林克家虽然只有五个银元的财产,相当于一头小牛的四分之一,但是架不住大哥小沃克是真的喜欢碧琪。大哥小沃克没事就跑去法奥家里,帮着法奥家干活只为了多看碧琪两眼对法奥先生来说,这简直是不需要吃饭的奴隶多多益善(小沃克还是在自家吃饭的),反正拿不出一头牛的聘礼来法奥先生是不会嫁女儿的,在妹妹林琪看来,大哥小沃克这也太没出息了。

    至于大哥小沃克想走自己人路线也就是关键位置上安插自己人,基本也是白想,法奥先生不聋不瞎,而且对女儿看的极为严格,小沃克如今能吹得,也就是递东西的时候碰到过碧琪的几次小手。

    大哥小沃克无话可说的时候,父亲沃克瞪了女儿林琪一眼,林琪立刻乖乖的不敢说话了。母亲端来了饭菜,一家人在餐桌上啃黑面包,喝地精肉汤。

    饭后为了节约,是不点油灯的,大家各自回房间睡觉,小妹林琪跟着林克回了房间,在房间内气呼呼的说道:“爸妈也是的,这么偏心。大哥的事情就说不得,要不是二哥你冒险去狩猎,以前半夜都要饿肚子饿醒的。”

    农家的生活都是一天两顿,黑面包配野菜汤,绝对的纯天然绿色食品,只是有选择的话,百分百大家都想吃肉,半大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自然是更加饥饿。

    林克坐在上铺运转着大陆上最基础的斗气呼吸法说道:“小沃克才是给爸妈养老的,女儿终究要嫁出去,我明年也会离家的。”小妹林琪:“二哥不能不走吗?你走了我估计又要饿肚子了。”

    林克:“总是要走的,家里这边没多少魔兽,以后饿肚子是未必的,只是可能没肉吃。”

    小妹林琪:“啊,好想吃肉。”

第一六四章 圣域

    拳霸刚想到这里,只见对面的林克手腕一抖,五道拳罡袭来分别命中了五个圣域的胸口。

    这一次,五个圣域战士纷纷吐血飞了出去。

    仍然是斗气侧漏,一招打倒下五个圣域强者,林克对这个成绩很满意,其实双方战斗力的差距本来就是天和地。这里的人没有传奇等级,也就看不到那么高。也不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这句话。

    五个圣域强者连飞都不会,对林克来说,根本不够看,打倒五圣域之后,林克就看向了空中的两个魔导师。

    如果林克没看错的话,这两个魔导师都能发出禁咒级的魔法,理论上还是能伤到自己的。

    当然,这种事情只存在于理论上,林克又不是靶子,怎么可能站在这里不动的让魔导师扔魔法。

    空中一位魔导师叫了一声“好胆量”然后镶嵌了蓝宝石的传奇级法杖向着林克一指,口中念道:“伟大的冬之神啊,响应我的祈求,将你的力量借给我吧。暴风雪。”

    面对迎面吹来的冰雪风暴,林克很快就意识到这是一个持续性的禁咒魔法。

    这样持续型的禁咒魔法,在禁咒魔法中威力不算太大,不暴风雪是能降低敌人速度的,甚至冰冻敌人。

    这位魔导师也是看出林克是速度型的战士,己方五个圣域战士不给力被人一招秒了,作为魔导师这个时候可不能掉链子。

    空中这位魔导师正在输出暴风雪第三秒钟的时候,林克一个瞬移已经来到了魔导师的背后,林克的手掌印在魔导师的背心上面,斗气吐出,正在输出禁咒魔法的魔导师只觉得后背一热,一股磅礴的斗气开始在体内肆虐,正在全力输出的暴风雪立刻停了,甚至还因为非正常的中断了禁咒魔法受到了魔法反噬一口鲜血吐了出来。

    又是一个瞬移,从空中回来的林克,拿着果汁杯子继续喝了一口,赞道:“爽,这天气,果然应该喝冰镇果汁才过瘾啊。”

    从半空中掉落的魔导师,被魔导师同伴救了起来,没有直接摔死,不过同伴判断了一下伤势,只怕自己这位老朋友是活不过三个月了。

    林克晃着冰镇果汁对剩下的最后一个魔导师说道:“就还剩下你了。”

    最后一个魔导师二话不说,连开了四个传送门,将自己和七个一起来的同伴全部转移到传送门的另一边自己的家里。

    最后没出手的这个魔导师叫做克里斯蒂安,最后的情况克里斯蒂安已经是独木难支,一个魔导师和五个圣域战士都已经倒下了,自己再倒下的话,就没人能把大家带回来了。

    所以克里斯蒂安不觉得这是什么临阵脱逃,而是救了大家一命。

    到了自己家之后,克里斯蒂安先给大家检查了一下伤势,其中自己完全没有受伤,而查理男爵只是被拳霸撞了一下,当时有点晕而已,醒过来就好了。

    拳霸等五个圣域虽然被拳罡击中了,不过那是斗气外放的招数,杀伤力不大,五个人喝了克里斯蒂安提供的魔法治愈药剂之后,很快就恢复了,不过因为中了敌人的斗气拳罡在体内肆虐的缘故,等级都要掉落个一级。不过这里最差的圣域战士也有十六级,没人掉落到圣域之下。

    最惨的要数克里斯蒂安的老朋友坎贝尔伯爵,一个十八级的能发出九级禁咒魔法的大魔导师,因为魔法反噬和中了异种斗气的原因,虽然伤势很快被克里斯蒂安治愈了,但是魔力等级掉落到十四级。

    失去了魔导师力量的支撑,坎贝尔最多还有三个月到半年可活。所以说这次坎贝尔伯爵理论上是受了重伤,但实际上是丢了性命。

    克里斯蒂安给老朋友讲了一下他现在的情况之后,就恶狠狠的看着查理男爵:“不是你,坎贝尔不会死。大家也不会掉落等级。”

    摆了摆手的坎贝尔倒是想得开:“不怪他,要怪就怪我们自己贪心。这次本来就准备召集九个人的。为什么来了七个,因为我们贪心啊。自古以来,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古人诚不欺我。”

    看老朋友这么说,克里斯蒂安也挥了挥手对查理男爵说:“滚吧。”

    克里斯蒂安本来也没什么损失,损失最大的坎贝尔伯爵都不追究了,那就算了。

    查理男爵惊慌的跑了出去,要是坎贝尔伯爵变卦,自己就要死在那里了。在大陆上的传统中,贵族之间的战争王室和国家都是不管的。哪怕开国初期,国王也就是个大贵族首领,没有什么一言九鼎的权利。下面的贵族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国王管不到的。

    其他人也各自离开后,克里斯蒂安叫来自家的重孙子,这也是和查理男爵直接联络的人,克里斯蒂安对世世代代服侍自己的管家说:“给他禁足三年,三年期间不准出门不然打断腿,出门一次打断一条腿,这三年内停掉月钱,三年后月钱减半。”

    管家:“是的,老爷。”

    重孙子:“祖爷爷,为什么啊祖爷爷。”

    管家可不管那么多,让人夹住重孙子的双臂拖了出去。

    克里斯蒂安哼了一声:“为什么,差点让老子也丢了性命,为什么,笨蛋让人当刀用都不知道。”

    其实克里斯蒂安也明白,给人当刀用也是自家贪心,听说好处足够就去了,看来自己当时也是脑子一热。那个查理的伯父明明也是魔导师来着,不也是被重创了。

    那五个圣域问题不算太大,自己好友坎贝尔伯爵已经是第二个去抢林克港被重伤掉落等级的魔导师了。

    在魔导师克里斯蒂安看来,那个林克港的怪物简直就是人形巨龙。

    不,甚至还要更强,如果只是一只成年龙的话,自己这边七个人不是魔导就是圣域,还能对抗一下巨龙的,不会像这样,几乎没有还手之力。

    如果当时自己也出手了,肯定是第三个掉落等级的魔导师。一瞬间,克里斯蒂安明白了为什么好友坎贝尔伤势最重,因为只有坎贝尔向那个男人出手了。拳霸那小子虽然也挥拳了,不过却不是向对方出手。

    想明白这一点之后,克里斯蒂安浑身冷汗,只觉得有些庆幸,是性子有些急躁的坎贝尔先出手了,当时的情况,要不是坎贝尔先出手,就是自己先出手,两个魔导师一起出手的话,也有可能,不过,下场可能会更糟。

    经历过这一次之后,查理在西兰王城里面已经坏了名声,大家都听说了魔导师杀手查理男爵的大名尤其是四个半月之后,坎贝尔伯爵去世。

    坎贝尔伯爵家对外宣称是坎贝尔伯爵在研究十级禁咒魔法的时候,被炸成重伤不治身亡。

    可是,这西兰王城不缺乏明白人,查理男爵等人的行动也算不上隐秘。

    坎贝尔伯爵已经活了一百五十六年,是个很看得开的家伙。宣布自己因为探索禁咒魔法去世,也是坎贝尔伯爵留下的遗言之一。

    这样的下场,总好过宣布自己是给人强买强卖去站台了,然后对人家出手被反杀来的好的多。好歹研究魔法还是正能量呢不是。

    不过坎贝尔伯爵看的开,不代表坎贝尔伯爵的家人也看得开。

    作为坎贝尔伯爵的家人,坎贝尔伯爵就是家族的山,如果不是那个什么查理男爵,坎贝尔伯爵至少还能给坎贝尔家族遮风挡雨一百多年。

    和查理联络的,坎贝尔伯爵的重孙子,在坎贝尔伯爵死后,被自家的父母叔伯一起打断了腿,在家直接养伤。

    坎贝尔伯爵的孙子们还放出话去,以后在王城看见查理男爵一次,就打他一次。

    贵族之间的打斗甚至不能给按照街头斗殴来管理,就算巡警碰到了贵族之间的打架,也是第一时间,保护其他的路人不受到伤害,至于贵族们愿意打就让他们打去。反正贵族生活很无聊的不打一打,日子怎么过。打出世仇的也不在少数。

    这一次,倒是让黛西的父母看清楚了查理男爵的真面目,老祖说道不错啊,这个查理就是个害人精。谁跟他混谁倒霉。和他一起去的七个家族的子弟中,克里斯蒂安家的被禁足三年,坎贝尔家的被打断腿。其他五个圣域家的也是被长期禁足。

    这一看就是,这几家都在这次行动中吃了大亏。而坎贝尔伯爵,作为老牌魔导师,甚至已经重伤而死。黛西的父母不禁想到,这个查理男爵第一时间可是找自己家老祖来着,如果不是自己家老祖有远见,只怕自己家老祖也要死了。一个魔导师,作为大陆顶尖的力量,就是一个家族的天。

    对于活在魔导师羽翼下的族人们来说,魔导师掉落境界死亡,无疑是天塌地陷一般的大灾害一样。黛西的母亲都想着自己打断自己的腿,给自己来个警告了,自己眼睛竟然是瞎的,没看出查理那个家伙是个专业的害人精来着。害了自家的伯父还不够,还要害自家的老祖宗。

    “幸好没有把黛西嫁给他啊。不然全家都要让他害死的。”这是黛西母亲在事后的唯一想法。

    查理那里虽然坏了名声,可也不是门可罗雀,有妞有酒的话,在西兰王城还是有着很多的狐朋狗友愿意和查理打交道的,反正自家也没有圣域战士和魔导师让查理去坑,有的也只是自家在查理这里白吃白喝,有何不好。

    查理现在是倒人不倒架,现在从王城走了,会被人说是灰溜溜的逃走的。再说了,自己家距离林克港还是有些近了,王城这里,相对还是要安全的多,当时那一口果汁喷过来,是拳霸全力一拳才给自己挡下来的真打在身上就要了自己小命了。自己既不会魔法,也没有斗气,拿什么挡人家喷果汁的。

    到了天气转冷,一辆豪华马车到了加西亚伯爵的府邸。到了加西亚伯爵的府邸之后从马车上下来一位一头红发的女剑士,年纪轻轻竟然是圣域级女剑士,在大陆也算是少年天才。

    红发女剑士自报名号是菲尼克斯,求见加西亚伯爵。

    等了半天左右,加西亚伯爵从实验室出来之后,直接见了菲尼克斯。加西亚伯爵惊异的是,这么年轻的女圣域剑士,自己以前竟然没听说过这个名字。

    见了加西亚伯爵,菲尼克斯说明来意:“我是给自家主人来提亲的。我家主人要迎娶贵府的黛西小姐。”

    加西亚伯爵:“你家主人是哪个?”

    菲尼克斯:“林克港,海鲜公司的主人。”

    “我知道了。”加西亚伯爵说道:“虽然只是走个形式,可是我们家给黛西准备了丰厚的嫁妆,你们这边,也要出一份聘礼吧。”

    菲尼克斯:“聘礼我已经带来了,等我去拿一下。”

    菲尼克斯回到豪华马车,搬来一个比菲尼克斯本人大几倍的包裹,打开几个人那么重的包裹后,菲尼克斯介绍说:“成年巨龙的无损龙鳞两百片。成年巨龙的龙皮三十平方尺。成年巨龙的龙血一坛,二十升。成年巨龙的龙筋一根长达五十尺。成年巨龙的完整肋骨八根。成年巨龙的龙肉两百磅。这个是给加西亚伯爵补补身体的。”

    加西亚伯爵很快从这一堆礼物中,感觉到了满满的善意。成年巨龙的完整鳞片,每片都有巴掌大小,三五片就能做一个护心镜,两百片至少能做成四五套龙鳞铠甲。

    龙肉大补就不必说了,龙筋和龙肋骨,也能用来制作顶级的魔弓。

    龙血龙皮这是绘制高级魔法卷轴的必要材料,大陆上虽然有龙,不过能到手的巨龙材料太少了。这个林克不是杀了巨龙,就是搞到了龙墓。

    加西亚伯爵,对黛西的婚事,其实不是特别在意,就算黛西嫁给一个普通人,加西亚伯爵都没什么意见。更何况如今将黛西嫁给林克港和海鲜公司的主人,双方不说化敌为友,也是能撇清和查理男爵的关系的。

    至于查理男爵,什么东西,谁需要管他的。和海鲜公司的主人联姻,对自己家族的帮助似乎更大一些。

第一六五章 龙之墓

    想到这里,加西亚伯爵问道:“对了,你是你家主人的什么人?”

    在加西亚看来,这个红发的年轻女圣域应该是有些来头的。

    到了圣域级,一般只有两条路,要么去军队发展,一个圣域强者,在军队怎么也是个高级军官或者做个挂名的将军,这样的将军平时不用去军队,国家有战争的时候才会召集。

    圣域强者的另一条路就是成为佣兵团的高层,总有些不愿意受到军队规矩束缚的圣域强者,不过总的来说,军方肯花钱的话佣兵团也能为军方所用。大陆上各国也就没有强迫所有的圣域强者们加入军队。

    不过那些肯加入军队的圣域强者,国家会给一个名誉男爵。如同拉拢魔导师一样。

    所以在加西亚伯爵看来,这个红发女圣域,应该是某个佣兵团的高层被海鲜公司雇佣了,不过西兰国的几个高级的拥有圣域强者的佣兵团,加西亚伯爵都是认识的。

    魔导师也有需要一些珍贵的魔法材料的时候,需要给佣兵团下单甚至雇佣佣兵团一起去探险寻找魔法材料,所以国内几个实力强劲的佣兵团加西亚伯爵都是认识他们的高层的。

    国内军方和佣兵团有多少圣域强者,加西亚伯爵心中有数,哪怕这些佣兵团培养的种子,加西亚伯爵也是心里有数。不过很显然,没有眼前这个人。

    菲尼克斯:“我啊,是主人的贴身女仆。”

    在林克不计资源消耗的培养下,菲尼克斯用了两年多就晋升了圣域,算是天才速度。如今的玛丽姬斯和维拉妮卡也到了十四级,而且三个人都经历过实战杀过海盗,虽然是虐菜。但是每天开膛的巨鱼和海中魔兽也不在少数,至少不会晕血。晕血的圣域强者,不要也罢。

    “贴身女仆?”这下加西亚伯爵真的是惊到了。一般人谁能找个圣域做贴身女仆的,要说强者都是有着强者尊严的,能向别人低头的强者,可不多见。

    一些魔导师倒是也有圣域级强者做仆人的,不过那都是从小由魔导师培养起来的。培养一个圣域,要花很多资源和金钱,而且未必能成功。

    加西亚伯爵府邸上,也从小培养了三十个资质不错的孤儿,经过魔法检测后因为没有特别好的魔法天赋,都是战职者,每个月加西亚伯爵都要拿出专款来,给这些从小养大的家族死士们购买魔兽肉以及花钱请教练。

    花费这么多,加西亚伯爵就是想着有一天这批人中能出一个两个圣域强者,那未来家族中的保障也就更多了一分。

    加西亚伯爵没想到自己一个魔导师都没做到的事情,别人竟然轻松做到了,不由得有些失落。不过想想,对方应该早就有碾压魔导师的力量,有个圣域女仆也不稀奇了。

    菲尼克斯是自家人知道自家事,主人承诺过自己是有机会进入传奇领域的,传奇强者作为能飞的战士,是能和这个世界上代表着顶尖力量的魔导师抗衡的人。

    作为自己两年多进入圣域,花掉的资源,菲尼克斯也是历历在目,仅仅龙晶和日常吃的龙肉等,就不是大陆上其他势力能拿的出的。

    一般人要进入圣域,起码十几二十年的时间是不会少的,三十多岁能进入圣域,也要被称一声少年天才。自己不到二十岁就能进入圣域,不是自己天分有多高,而是自己消耗掉的资源更多罢了。

    听说菲尼克斯只是一个贴身女仆之后,加西亚伯爵对这桩婚事,又高看了一眼。对方实力越强,对自己家族来说,是好事嘛。

    实话实说,林克以前也不知道黛西是哪个,只是听说了那个阴魂不散的查理男爵和黛西曾经有过婚约,这才开始打黛西的主意。反正在这里有产业,早晚要找个老婆做掩护,不如就这个黛西了,反正不是和那个查理男爵退婚了吗。

    林克这也是为了给那个查理男爵一个机会啊,不被退婚怎么变强啊,未婚妻不嫁给别人哪来的变强的动力啊,仇家连变强的动力都没有,林克这样的绝顶高手岂不是很寂寞。

    加西亚伯爵家在收了聘礼之后,以最快的速度,将要做新娘子的黛西送上门去是走的传送阵,反正也就黛西和四个黛西的贴身女仆,其中有两个是和黛西一起长大的,年纪比黛西大一两岁,从小把黛西当做妹妹带着。另外两个,比黛西小个一岁半岁,都是加西亚家族旁支家中的女儿,未来作为妻来用的,不论是哪个生了孩子,都算是黛西的孩子。

    黛西的婚事没有在王城操办,不过消息还是很快传到了查理男爵这里。毕竟狐朋狗友的好处就是消息灵通。因为黛西嫁妆丰厚,还是有很多的贵族家的子弟是想着泡到黛西的。

    现在很显然黛西便宜了一个外地佬,当然要和查理男爵分享一下自己的愤怒。

    查理男爵自然也很愤怒,黛西那是自己以前的未婚妻啊,现在就这样嫁人了,就要被自己最恨的男人压在身下给他生孩子了。

    虽然两人已经解除婚约了,不过查理男爵其实还是幻想着有一天能够夺了林克港和海鲜公司,再次迎娶黛西的。不说黛西的嫁妆,就黛西的身世,也足以当做大靠山了,可惜那个大靠山不待见自己。

    好在第二次失败之后,查理男爵也清醒了很多,两个魔导师,五个圣域都搞不定的话,自己再找一批人大约也是搞不定了。

    在西兰王城,这样花钱如流水的日子,也不是长久之计。很快就会入不敷出的。

    在听说黛西嫁人之后,查理又加速了自己的第二个计划,龙之墓寻宝计划。

    大陆上人人都知道,巨龙一身是宝,魔导师眼中的巨龙和常人眼中的猪牛羊一样。

    不过屠龙这种事情,还是太难了,除非全大陆的圣域强者以及魔导师,都有着悍不畏死的精神,一起组队去屠戮巨龙,不然几乎是不可能成功的。

    一个两个的家伙去屠龙,最后的结果只能是给巨龙当做点心吃。

    所以,查理男爵的计划,一开始就对准了龙之墓地。

    对龙之墓地下手,还是有着一定的成功几率的,大陆上第一个靠着巨龙墓地发财的家伙,是几千年前的一个拾荒者,这个拾荒者在城里被驱赶出去之后,在野外走着走着,最后走进了一处龙之墓地,理论上这里是有着巨龙守卫着,来这里的人或者其他动物魔兽,都会被吃掉。

    不过当年那个拾荒者误打误撞的到了龙之墓地的时候,这里的巨龙守卫出去捕猎了。拾荒者捡了一大包龙鳞和一根龙骨回去,捡到的这些龙鳞和龙骨,最后经过鉴定后,卖了几千金币,让这个拾荒者一夜暴富。

    自此之后,去龙之墓地送点心的人就越来越多,其中也不乏成功的,当然,去一百个能活着回来一个就不错了,龙之墓地的巨龙守卫也不是经常不在。

    在发现新大陆之前,很多想着拼一拼的人,都会选择去龙之墓地走一圈,虽然被巨龙守卫发现了无非是被吃掉,可是只要没被发现,进去能出来的话,就是一个小富翁了,这对出身贫困家庭的人格外有着吸引力,直至地理大发现和这个世界探索新大陆的浪潮开始,去龙之墓地送餐的人才逐渐减少。

    毕竟去龙之墓地说是去发财,可实际上却是去送菜。

    查理男爵虽然带头搞了一个龙之墓地的寻宝计划,但是却不想自己也去送餐。而是想着利用一些破落户,去组团参与这个龙之墓地的寻宝计划,查理男爵只付出前期的费用和装备费用以及路费等。然后的事情,就是坐等分红。

    当然想要分红,是建立在龙之墓地寻宝成功的基础上。

    查理男爵没有想到的是,林克手下派出的菲尼克斯并没有和黛西一起回来,而是在王城建立了情报网络,开始监视查理男爵。

    第二次见到查理男爵的时候,林克就知道查理男爵是个惹事精。

    在查理男爵被活着带回去的时候,更加印证了林克的判断。大约是自己的出现,改变了查理男爵的命运,命运让查理男爵走上了另一条道路。

    让菲尼克斯在西兰王城建立情报网,也是让菲尼克斯出门游历一下。菲尼克斯出门的时候,带了魔导通讯仪器一起出门的,随时能够联系林克,甚至林克可以通过魔导通讯仪器定位菲尼克斯,实现精准传送。安全还是有的,一般的小毛贼,现在圣域级的菲尼克斯自己就能搞定。

    查理男爵的龙之墓地寻宝计划展开之后,自然是不能完全保密消息的,龙之墓地的危险性人尽皆知,除了少量破落户之外,其他人宁肯去新大陆冒险。

    不过能去新大陆冒险的,不包括一些不想去新大陆的贵族家庭的破落户。在这些贵族破落户看来,去当个准备去龙之墓的冒险者,也比去新大陆强得多,毕竟能和巨龙扯上关系而死去,总好过死于新大陆的魔兽之口。左右是死,被巨龙吃掉也好过穷死。

    而且在去龙之墓地探险之前的一个月,查理男爵这里包吃包住,还请了富有献身精神的侍女几十人,陪着这些未来的巨龙墓地的探险者们夜夜笙歌。活过这样的日子,加上如果一旦从龙之墓地能活着回来的话,一夜暴户后也能过上这样的日子,简直是不要太美。至于去龙之墓地寻宝的话,死去的几率也很大的,不过,死前怎么也算享受过了。不算赔。

    “龙之墓地探险啊。”和黛西结束造人后,林克拿着魔法通讯仪器自言自语的说道。

    黛西迷迷糊糊的问道:“老公,和谁说话啊。”

    林克:“宝贝乖,睡觉。”

    黛西:“嗯,睡觉。”

    哄着了新婚不久的黛西之后,林克让黛西的贴身侍女替换上来,被黛西抱着睡觉。作为从小抱着侍女小姐姐睡觉的黛西来说,睡着之后不抱着一个人是睡好的,直接影响睡眠质量。所以,林克要出去的时候,总要换个人上来,这时候贴身侍女的用处就显出来了。反正以前黛西也是抱着她们睡觉的。

    不得不说,林克也觉得这个计划有想法,如果查理男爵知道本地附近的巨龙一族遭遇过重创之后,只怕自己就第一时间去了。

    当然,屠戮巨龙的是林克,这笔龙之墓地的财富,林克也不想着放手。如今龙之墓地的守卫,顶多是那两条从自己手下逃命出去的幼年巨龙喽,有什么好怕的。

    为了龙之墓地的安全,龙族平时睡觉用的老窝距离龙之墓地也不会太远,这样才能在闻到异类味道的时候第一时间赶过去。巨龙一族睡眠的时间很长,不过那是对成年以上的巨龙而言,年幼的巨龙睡眠时间没那么长。而且就算睡着了,巨龙一族睡觉也很轻,比猫科动物睡觉还要轻一些,有些危险就会醒过来幼年巨龙可不算是这个大陆的顶级力量。

    有好一些的武器的话,几个能飞的圣域强者就能杀死幼年巨龙。

    不过眼前的情况,虽然菲尼克斯也装备了能飞的附魔载体,但是菲尼克斯一个人,面对两条幼年巨龙还是有些吃力的,哪怕菲尼克斯手中有着史诗级的武器和防具,林克听说了查理男爵的计划之后,就准备好了自己到时候也跑一次的准备。

    林克出来房间之后,壁咚了黛西的另一个贴身侍女,同时在魔导通讯器中通知菲尼克斯,做好跟踪对方的准备。一个能飞的圣域强者,跟踪一群最高只有高级战士的队伍,还是很容易的。

    等查理男爵组织的探险队伍到了龙之墓地的外围停下来之后,菲尼克斯也及时的通知了林克。

    林克开了传送门直接过来,对菲尼克斯说道:“在这里等我一下就行了。”

    然后林克自己一个瞬闪,先于探险队伍进了龙之墓地。在龙之墓地中,一条条巨型的沟壑,其实是一个个死去的巨龙留下的坟墓。

    在这里埋葬的,大部分是上古巨龙,还有少量的太古巨龙。这里的上古巨龙想要进阶,也是需要一定机缘的,大部分巨龙的生命,止步于上古巨龙。

第一六六章 来晚了(求订阅)

    如今龙墓附近这一窝巨龙只剩下两只幼龙,已经没有能力去守卫龙墓了,如今正在洞穴中睡觉。

    虽然林克是后面跟上来的,不过林克速度就要快得多,在一群寻宝人之前,就将几百个龙墓中的资源掠夺一空,其实就是些龙皮龙鳞龙骨龙晶之类不易腐烂的材料,龙肉和龙血已经随着时间腐烂在泥土之中。

    这样的龙血土也是一种魔法材料,是用于种植富含魔力的药材的绝佳肥料土,在药剂学上面价值很高,不过相对巨龙身上的其他部分价值就低一些了,林克也懒得去挖土。

    等林克搜刮完离开龙之墓地,看到大队的寻宝者到来,林克以这些人肉眼难以发现的速度闪到了龙之洞穴中,这里和魔蚁的巢穴有些像,但是更大,因为巨龙的身材摆在那里。

    而且和魔蚁巢穴一样,这里有着大量的各种高纯度金属矿石以及各种宝石之类的,巨龙天然的会喜欢这些闪闪发光的东西,这一点和乌鸦有些相似。

    看到里面还有两条正在流着口水睡觉的幼龙,林克上去一脚一个将其踢醒了过来,被踢醒后发现面对无力反抗的仇家,幼龙只好自己飞出去,飞出去的两条幼龙看到一伙卑鄙的人类正在挖掘自家祖宗的墓地,真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自然是直接杀了过去。

    一百多个寻宝客是由两拨人组成的,其中一部分是西兰王城中的破落户,这些人平时就是游手好闲,你让他们正经八百的找个工作或者参军或者去做冒险者,这些人是万万不肯的,这些人祖上也都是贵族。

    对贵族而言,是以劳动致富为耻,以不劳而获为荣。

    这次来龙之墓发财,虽然理论上是一种劳动,但是还是比较符合贵族的一夜暴户的投机观点的,更何况,这些破落户其实已经连贵族头衔都没了,王国为了财富,想要继承祖上贵族的头衔,是要交钱的。

    初代和前几代贵族或者不差钱,不过只要其中出过一两个败家子,后代很可能就交不出继承贵族头衔的这笔钱了。

    这批人肯来龙之墓地寻宝,也是因为有历史记录的几千年来这次龙灾是几千年来西兰国历史上持续时间最短的,造成的破坏最小的,当然这一点也是查理男爵在报纸上分析过的。

    查理男爵给大家的判断是,西兰国内这一窝巨龙可能出现了某些变故,变得不再那么喜欢伤人和吃人了。这样去龙之墓地寻宝的成功可能性就增大了几十倍。

    就是在这样的客观分析之后,觉得这一次龙之墓地寻宝和一般的出门踏青没什么区别的破落户们,才肯出门加入这次龙之墓地的探险寻宝活动。

    另一部分进入龙之墓地的人,才是查理男爵寻宝的主力,这一队人是查理男爵雇佣来的雇佣兵,整个队伍有着四十多人,其中十级以上的高级战士就有两位数这么多。如果其中能出这么一两个圣域级强者,佣兵团就会成为大陆顶级的佣兵团了。

    为了搞定这一队实力不俗的佣兵团,查理男爵选择了和佣兵团进行了分成探险寻宝模式,而且查理男爵只能分到一小半,谁让查理男爵只能负责后勤和出资上面呢,如果查理男爵是个高级法师,就能占据分成模式的大头,就这样,查理男爵还是在行动之前,就给佣兵团和王城的破落户都发了一份抚恤金,让大家后顾无忧之后,才开始了龙之墓地的寻宝活动。

    一瞬间,看到两头巨龙从龙洞之中飞出来之后,一群寻宝客们心如死灰,在两只巨龙都喷出龙息的瞬间,一些人主要是那些没见过世面的破落户们已经吓傻了,不过雇佣兵们纷纷推倒身边的破落户,开始夺路而逃。

    佣兵们都明白一个事情,这个时候,未必是必死的局面,只要跑的比同伴更快,还是有着很大可能活下去的。

    而这个时候想要活命,毫不犹豫的卖队友是绝不能心慈手软的,队友吗,就是这个时候用的。不然也是一起死。只有狠下心无论如何也要活下去的人,才能在第一时间就想也不想的去卖队友,也只有这样心狠手辣的家伙,才能在残酷的佣兵之中活下去。

    面对巨龙的袭击,破落户们或者呆傻了,或者还想拿着手中的铁锹和巨龙抗衡,但是雇佣兵们却四散而逃,雇佣兵们非常清楚,巨龙不是青蛙,不会优先攻击会动的猎物,而是会选择身边最近的猎物出手。

    事实上也是这样,两只幼龙飞下去喷出龙息之后,就开始用爪子,一个个的踩死或者撕碎身边的猎物,然后拿到口中吞下去。等附近的猎物都清空之后,才会飞一段距离,去处理更远一些的猎物。

    刚刚醒过来的巨龙,是最饥饿状态中的,更别提两条巨龙还是被林克踢醒的,一肚子的火气就这样发泄在了一群敢于冒犯巨龙一族威严的蝼蚁上面。

    这时候的林克,正在龙洞之中,对各种贵重金属进行鉴定,这里不乏一些高纯度的狗头金之类的,林克看到就直接装起来了。还有各种宝石,其中纯净度高的,都是魔法师能用的,这个要带走。普通宝石价值一般,只是因为龙族天生喜欢闪闪发亮的物品,才堆积在这里。

    外面根本没有发生像样的战斗,基本上就是一场人与巨龙之间的大逃杀。巨龙胜利的奖品是食物,人类胜利的奖品是活命。

    在这种情况下,佣兵们纷纷爆发出了几倍的潜力,向山谷外逃跑。

    这一伙寻宝人之中,最高的十几个人也就是高级战士的等级,哪里是幼年巨龙的对手,查理这次组织的一百多人的寻宝人团伙几乎被全歼包括那支雇佣兵。

    经过玩命的逃跑,最后一百零八个寻宝者跑出来八个,剩下的不是被巨龙撕碎踩扁了,就是被巨龙吞食了。

    跑出来的一个佣兵团的高级战士对外界接应的查理说道:“失败了,只出来两个小家伙,我们挡不住。就跑出来我们几个,剩下的都死了。”

    “快上车,走吧。”知道后面可能还有巨龙追赶的查理男爵也没办法,龙之墓地寻宝查理男爵还能找到人,不过去屠龙的话,查理男爵是真的找不到人。其实查理明白,集合全大陆的高手的话,屠龙任务还是能完成的,不过那些高手也都惜命的很,哪怕能够屠龙成功最后也是死伤惨重。

    而且,大陆上不止是这一窝巨龙,基本上每个王国都有一两窝巨龙,先杀谁家的呢,这也是个问题。干掉两三窝巨龙,大陆的高手们就要死伤殆尽了。剩下的巨龙仍然可以无忧无虑的活着。

    这时候,查理男爵又深深的恨起大陆上为什么没有一个统一的人类帝国了,不然屠龙这种事情,也不会这么几千年都悬而未决。

    来的时候几十辆马车,回去的时候差不多都是空的,不过这次也不算是两手空空回去,跑回来这八个人总算带回几袋龙血土回来。

    不过这之前,为了能让大家安心的去龙之墓地寻宝,查理男爵先期垫付了每人一笔赏金和抚恤金,加起来也有五百多个金币。加上之前的各种花销,这次查理男爵的龙之墓地寻宝活动,差不多赔了小一千金币的样子,这几袋龙血土也就卖个一百几十金币,而且查理男爵只能分个三成。

    不过人家也是损失巨大,除了那些西兰国王城的破落户,还有一个四十多人的佣兵团损失惨重,活着回来的八个人虽然都是佣兵团的,不过这个佣兵团也损失了三十五人。虽然佣兵团还不至于到除名的地步,不过也是元气大伤。唯一值得肯定的是,活着回来的八个都是佣兵团的骨干。

    在那种情况下,能够活着回来的人,能依靠的只能是丰富的经验和卖队友,光凭借运气是不能在两只巨龙的夹击下活着回来的。

    查理男爵虽然对于行动失败有些悔恨,不过也不是不能接受,毕竟要是这么容易完成的任务,龙之墓地早就被寻宝客们挖空了。

    两只幼年巨龙,在外面杀掉寻宝们吃饱喝足之后,等了很久发现龙洞之中已经没了动静和味道,回到龙洞一看,只见里面的天然狗头金和大量宝石都消失了,不过两只幼年巨龙也不在意,谁让对方比自己强来着,一家人都在的时候,一起上尚且不是这个家伙的对手,现在就剩下两个孙子级的幼年巨龙,更不是对手了。

    现在两只幼年巨龙已经轻易的不敢去袭击人类城镇了,反正猎物外面的也有,人类城镇只是猎物比较集中罢了。作为大陆上的顶级魔兽,哪怕两只幼龙也能轻松的在野外捕猎。

    两只幼龙的食量也不算特别大,在野外捕猎就能轻松解决。以前一窝巨龙袭击人类城镇,只是因为巨龙是一种很懒的动物,袭击一个村镇就能吃饱一顿的话,换谁也不想为了吃饱一顿饭奔波几百里的。

    看到两只幼年巨龙出去和寻宝客们打了起来,林克收走了龙洞中部分最值钱的财富后,打开一个传送门,回到菲尼克斯身边。

    菲尼克斯问道:“主人,怎么样?”

    林克点点头:“很好,他们来晚了。”

    两个人在林子里等了一会,从龙谷之中才逃出八个狼狈的雇佣兵,汇合了在外的接应人员,查理男爵的马车队很快离开了这里,他们不清楚巨龙会不会跟上来,这时候自然是跑的越快越好当然其实巨龙对那些龙血土其实并不在意。巨龙更在意这些蝼蚁一般的人类冒犯了巨龙的威严。

    蚂蚁咬人的话,人会怎么做是不言而喻的。

    面对的罪过自己的查理男爵,他一切的复兴家业的计划,林克都准备从中作梗,谁让他打自己公司的主意来着。不杀他的原因也很简单,这个家伙既不是战士也不是魔法师,他想要武力成功复仇的概率,肯定是零。

    不杀他而是留着他慢慢玩,让跟着他干的人都开始倒霉,这样用不了多久,这个查理男爵就会变成灾星一样的人物,到时候他想做什么,也不会有人陪他一起玩了。

    毕竟再好的梦想蓝图,也是梦想蓝图,命都没了的话,有钱也没地方花。

    人类毕竟还是社会动物,被整个社会否定,下场未必就会比死强一些。

    另外林克也有拿这个查理男爵立威的打算。这个查理男爵是个很好的靶子,虽然没什么前途了,但也还是个贵族。而且得罪过自己,还不是一次。这理由,已经非常之充分。

    林克和菲尼克斯,先查理男爵他们一步回到西兰王城,毕竟林克和菲尼克斯都能飞嘛。比起马车的速度是要快的多了。

    到了西兰王城,菲尼克斯通过自己招募的那些三姑六婆放出消息,查理男爵组织的寻宝队几乎全军覆没。

    消息真实而可靠,还是第一手消息。

    查理男爵找来的雇佣兵固然是拿过抚恤金了,雇佣兵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拿了钱也就不再说什么。那些破落户,只是向查理男爵借过钱而已,而且因为是破落户嘛,借的也不多,人均不足十个金币。

    破落户嘛,借了钱大多是为了去还债的。没有拆了东墙补西墙的经验,叫什么破落户呢。

    因为破落户们打算在龙之墓地里面大捞一笔,到时候,欠的查理男爵的这点钱自然也是一笔勾销。所以临走的时候,没有给家人留下多少钱。

    这一次,等寻宝队几乎全军覆没的消息先传了回来,这些破落户的家人先坐不住了,在查理男爵没有回来之前,就开始排队在查理男爵租的大宅邸前面等待队伍归来。

    大家都明白,市面消息是不可信的,不过这世上也有句话,叫做无风不起浪。寻宝队究竟有没有全军覆没,自家的亲人是不是死了,还是要自己亲眼确认一下才能甘心。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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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之书介绍:
献祭了一捆柴火,得到了五个通铜币。献祭了一只哥布林,得到了五个银币。献祭了一只地精,斗气值上限提高了两点。献祭了五个牛头人,得到了附魔武器一把。献祭了五十个牛头人的残骸,力量属性+1。献祭了一头巨龙,全属性+10祭之书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祭之书,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祭之书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