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UU小说科幻灵异我身体里有银河系TXT下载我身体里有银河系章节列表全文阅读

我身体里有银河系全文阅读

作者:红标瑰夏     我身体里有银河系txt下载     我身体里有银河系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45章 鸢尾花的香味

    赛特咽下最后一口气时,凌攀对林妙说:“我们该走了吧。”

    “再玩一会,明天我不上班。”林妙正在驾驶摩托车,不断地绕过障碍,实现超车。

    屏幕上显示现在她的名次是,第二。

    她穿着包得很紧的热裤,整个人身体舒展开来。

    这个姿势,大家都懂的,不懂的带女朋友去电玩城玩一次就知道了。(当然首先得有个女朋友。)

    真的是超级凸显身材,不管从前面看,还是从后面看,都风光无限。

    林妙的身材,怎么说了,不是那种特别炸裂型的。

    恰好,凌攀也不是那种只喜欢“大”的男人。

    他觉得有些部位并不是越大越好。

    他的喜好,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恰到好处。

    林妙的身材正好就是这种,恰到好处的。

    不过看得多了,也就那样。

    能看不能吃,也是一种折磨。

    凌攀早就收回了目光,不再盯着林妙。

    此时,吵吵嚷嚷的游戏音效和闪烁变幻的光线让他有点脑仁痛,而且密闭的空间里,空气污浊。

    若不是他借故跑到洗手间里,挪移去雏形神国的原始自然环境中呼吸了半天的新鲜空气,他根本撑不到现在。

    他揉了揉太阳穴,“留点期待,下次再继续吧。虽然你明天不用上班,但是早睡早起,做点自己一直想做却没时间去做的事,不是更好么。”

    林妙没有回答。

    但是当她终于冲到第一名,并且保持领先到终点后,她跳下摩托,低头一笑,这笑容竟有些狡猾。

    “可我没什么想一个人做的事。”

    凌攀打起精神:“那就是有想和我一起做的事呢?”

    林妙白了他一眼,眼神有点小妩媚,语气也带着撒娇意味:“你太自作多情了吧?我只是不想一个人而已,随便谁陪伴都可以的。我的大老婆二老婆三老婆都等着陪我呢!”

    凌攀知道她说的是谁,在威信聊天里她提到过,所谓的大老婆二老婆都是她的高中同学,三老婆则是三医院的一个年龄相仿的同事。

    “是是是,你有的是人陪,那么我有幸明天陪你玩么?”

    林妙问:“你不用上班的么?明天又不是周末。”

    凌攀笑道:“没人管我的,记考勤的人不敢记我旷工的。”

    林妙叹了口气:“那我就勉为其难,让你陪我玩一天吧。”

    两人相依出门,走了几步,林妙犹豫着,将手伸入凌攀的臂弯。

    这是她第一次主动搀凌攀的手。

    凌攀低头看了一眼,又看了看林妙,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

    林妙脸一红,微微仰头,似乎在钻研星象。

    到了停车的地方,凌攀说:“我送你回去吧。如果你先送我的话,等会你就要一个人回家了。这么晚了,不安全。”

    林妙忍住笑:“你又没车,怎么送我。而且我经常加班到凌晨回家的,不怕的。”

    “总之,我先送你吧。”

    林妙没有坚持:“那行。”

    她主动坐到副驾驶位置。

    凌攀不太熟练地发动汽车,问道:“你家在哪?”

    林妙报上地址。

    一路上,两人一直聊着天。快到林妙家的时候,凌攀突然问道:“对了,昨晚你喂我吃了什么?”

    林妙有些莫名其妙:“我没喂你吃东西啊。怎么了?”

    凌攀腾出左手摸了摸嘴唇,流露一抹不怀好意的笑:“没有么?我怎么早上醒来觉得嘴唇好甜,好香。”

    林妙愣了半秒才醒悟,脸上红了一大片,低下头不说话。

    凌攀目光一瞥,见她嘟着殷红的小嘴,在那委屈地掉眼泪。

    于是将车靠边,打起双闪,柔声问:“怎么了?”

    “你欺负我!”眼泪像断线的珠子一样往下掉。

    林妙只是觉得很委屈,特想哭。

    但要她说出个所以然来,到底为什么要哭?她也说不出。就是想哭。

    凌攀笑了笑,解开安全带,一把将林妙柔软的娇躯揽入怀中。

    林妙的身体瞬间僵硬。

    凌攀感受到了这一点,于是摸着林妙的秀发,抚摸她的脸庞,但克制住自己,没有更进一步的动作了。

    林妙刚开始还挣扎,但是哪里挣得开凌攀的麒麟臂。

    过了一会,见凌攀没有过分的动作,也就听之任之了。

    好半晌,她止住哭泣,回想起来,自己也觉得莫名其妙,不知道为什么要哭,明明没有哭的理由。

    于是她恶人先告状,凶悍地瞪着凌攀,恶狠狠地说:“都怪你!把我惹哭了!”

    当然,那只是她自认为恶狠狠。

    在凌攀看来,其实可爱得很。

    “好吧,都怪我,”凌攀顺手扯出一张抽纸,为她擦了擦脸,“不能再哭了,再哭的话明天眼睛会不好看的。”

    虽然他觉得莫名其妙,没想通林妙为什么要哭。

    但他很清楚,女孩子是非常情绪化的一种生物。

    或许只是一个声音,一种气味,脑海里突然生出的一个念头,甚至是潜意识里闪过的一些画面,都有可能让女孩哭泣。

    其实没事的,只需要耐心地陪伴着,让她发泄一下情绪就好。

    果然林妙很快就没事了,继续和他有说有笑。

    但两人默契地没再提起那个强吻。

    将林妙送到别墅区外,道闸升起,但林妙说:“你别进去了,直接回去吧。”

    说着她就推开了车门,一只纤细的脚踝踩着高跟水晶凉鞋伸了出去,豆蔻色的指甲油在夜里也显得很漂亮。

    凌攀正准备下车,林妙回头说,“车你开回去,明天一早来接我。”

    一百多万的豪车,她竟然能放得下心让凌攀开走。

    真是心大。

    凌攀没有推辞躲闪,笑了笑,“我会早点来,你先别吃早餐,我带你去个地方。”

    林妙温柔地笑了笑,抬手将被晚风吹乱的秀发捋了捋,“好啊。我等你。”

    刚刚那场莫名其妙的哭泣,似乎反而让两个人的感情增进了一些。

    也是没道理可讲。

    凌攀突然身体侧倾,在即将碰到林妙的时候又停下。

    在他靠近时,林妙条件反射地往后躲了躲。

    但是凌攀停下后,她也没再继续动作,静静地看着凌攀,眸子里倒映出凌攀俊美的面容。

    晚风温柔地吹拂。

    空气中弥漫着鸢尾花的香味。

    林妙闭上眼睛。

    凌攀缓缓靠近……

第46章 一年内能不能抱上外孙?

    林妙到家的时候,已经很晚了。

    平时这个时候,林父林母一般已经睡了。

    但此时他们还在客厅沙发上,心不在焉地看着肥皂剧。

    虽然他们没有给林妙打电话,但不意味着他们不关心。

    只是他们懂得给林妙足够的空间和自由。

    林妙跟父母打了招呼,把包一丢,跑到沙发前,和林母腻歪了一会,又专心地给林父拔了几根白发,这才跑上楼。

    林父和林母小声讨论:“声音听起来很高兴。”

    “是的。”

    “心情很好。”

    “我也感觉到了。”

    “但是好像刚刚哭过。”

    “没错,但应该没关系。女孩子嘛,哭哭更健康。”

    “恩,那好。应该是约会吧?”

    “应该是。”

    “要不要问问,是谁?”

    “应该是上次说的那个吧。”

    “明天怎么办?”

    “看看再说。”

    “那我先不联系小陈。”

    “恩,不联系,明天再说。”

    老夫老妻,默契十足,很快就达成共识,心满意足地去洗漱睡觉。

    ……

    林妙回到自己的卧房,卧在床上,双手支着下巴,眼神逐渐迷离,不知在想些什么。

    突然扑哧一声笑出来,又赶紧用枕头蒙着脸,似乎羞不可抑。

    双脚像游泳时划水一样,扑打着床垫。

    然后翻了个身,看着天花板上的水晶灯,笑容傻傻的,宝石一样的眼睛像蒙了水汽,朦朦胧胧,梦幻般美好。

    傻女孩。

    ……

    早上,林母正在厨房里忙碌,他们家请的做菜保姆廖姨是只管晚餐。

    林父戴着老花镜,在餐桌旁专注地看着平板电脑,快速浏览邮件。

    很快,林母端着早餐上桌:煮鸡蛋,煎饼,鲜榨蔬果混合汁。

    林父摘下老花镜,开始慢条斯理地吃着。

    “今天我就不去事务所了,我盯着囡囡。等她起来,探探她的口风,看她是不是真有约会。如果没有的话,我就把小陈叫到家里来坐一坐。”林母说。

    今天不是休息日,不过她与人合伙开了一家律师事务所,是高级合伙人,不需要每天打卡上班。

    林父道:“小陈到底怎么样,你替咱们女儿掌掌眼,别急着下结论。同样的错误,不要犯第二次。”

    林母脸色阴沉地点头。

    林妙的初恋男友,那个禽兽不如的家伙,就是林母介绍给女儿的,那是她一个合作伙伴的儿子。

    国内名校国立理工大学毕业,平时看着衣冠楚楚,彬彬有礼,可是却知人知面,不知心。

    差点毁了女儿一生。

    那个人自然得到了教训,但女儿心理上的创伤却不知何时才能痊愈呢?

    林父又说:“问问囡囡,昨晚约会的人叫什么,让她带回来见一面。不管是普通朋友,还是预备男友;不管对方条件怎么样。总之先带回来让我们见一面。”

    林母正要说话,扭头愕然地看着餐厅过道。

    林父也扭头看去,吃惊得忘了咀嚼。

    在休息日,女儿从来不会起来得这么早。

    就算要和闺蜜出去玩,也要日上三竿才起床。

    因为知道女儿的工作辛苦,所以他和林母平时也不会干涉她这种不健康不规律的作息习惯。

    可是,今天真的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再仔细一看,女儿已经穿戴整齐,化了淡淡的却非常精致的妆容,美丽如小仙女,估计至少一个小时前她就起来开始准备了。

    林母脸上堆笑:“起这么早?过来吃点东西。”

    林妙摇摇头,心不在焉地看了看墙上的挂钟,“不了,等会有人接我,我们出去吃早餐。”

    林母尽量轻描淡写地问:“男的女的?”

    “问这么多干嘛!”林妙娇嗔道。

    林父林母对望一眼,都发现对方眼中的小激动。

    女儿这反应……今天约会的铁定是男生!

    林父若无其事地试探:“是昨晚那个吧?”

    林妙脸上的表情,被父母尽收眼底。

    林母在桌下掐了一把丈夫的大腿。

    真的是!

    竟然是连续约会!

    万岁!

    女儿可以嫁出去了!

    不过结婚不能太仓促了,三个月后再结婚吧。

    不知道一年内能不能抱上外孙?

    能不能和女婿打个商量,生两个孩子,一个随女婿姓,一个姓林?

    ……

    林妙当然不知道这一瞬间,母亲脑子里就转了这么多念头,甚至已经在考虑外孙的名字。

    这时她的包里传来振动,她拿出手机看了一眼,偷偷抬起眼帘看了一眼父母,将来电挂掉,装作平静地说:“朋友叫我了。我出去了!”

    林母赶紧说:“中午别出去吃饭了,到家里来吃吧!有个朋友说等会要给我送大龙虾来,你带你朋友一起来吃。”

    林妙不假思索地拒绝:“不好。”

    林父刚想插嘴说几句,林母瞬间化身太后,霸气十足地说:“那你今天就别出去了,在家陪陪我。”

    林父很着急,不停地对老妻使眼色:你怎么能这样呢!别太强硬了!一步步来,慢慢引导嘛!

    但林母根本不理他,一双细长的凤眼压迫力十足地盯着女儿,表示自己绝不退让。

    林妙的手指纠结在一起,与母亲对视半晌,败下阵来,低着头委委屈屈地说:“那好吧,中午我带他回来吃饭。”

    说着赌气似的跺跺脚,冲了出去。

    林父对林母竖起一个大拇指。

    高,实在是高!

    然后他拿出手机,拨打一个号码。

    “小李啊,我今天不太舒服,就不过来了。上午9点的会议让刘副总裁主持,然后记得10点半有永川通讯集团的领导过来参观,让邱副总裁负责现场组织和解说……”

    女儿的男朋友第一次上门,自己必须得在家看一看!

    绝不能被一头大蠢猪把自家精心养育的优良品质白菜给拱了!

    林母也打电话给一个做生鲜的熟人,订购两只大龙虾。

    ……

    凌攀带着林妙去一家网红米粉店吃了早餐,然后开车去城南公园赏花。

    到了快中午的时候,林妙不停看手机。

    凌攀误会了,问道:“你等会还有别的约会?”说这话时,他自己都没意识到,语气有点酸。

    林妙赶紧摇头澄清:“不是的。我妈要我中午回去吃饭。”

    凌攀笑道:“那我送你回去吧。”

    林妙看着他,不做声。

    被那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盯着,让凌攀很有压力。他指了指自己的鼻尖:“我也要去?”

    林妙点点头,可怜兮兮地望着凌攀。

第47章 初次登门

    见凌攀没说话,林妙轻咬嘴唇,“我也知道,是有点快了,不过家里太后坚持要见你……”

    凌攀也很无语。

    他其实没做好见家长的心理准备。

    可以这么说吧,他虽然不是抱着玩弄的目的和林妙交往,但直到现在为止,肯定是没有长远打算的。

    他只是被林妙的美貌和温柔天真可爱的性格吸引,所以才不断地撩。

    要说他现在和林妙是什么关系?

    真不好下定义。

    至于他想和林妙成为什么关系?

    抱歉,他现在只想睡了对方。

    当然他不是想睡了林妙就跑,他并不是那种拔雕无情的渣男。

    只是却也没认真考虑过长远计划。

    如果林妙现在开口:你做我男朋友好不好?

    凌攀稍微犹豫就会同意。

    如果林妙问:你打算和我结婚么?

    凌攀多半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想都没想过的事,怎么回答!

    大多数男性在追女生的时候,都是这种心态。

    除非是浪够了准备收心,或者是年纪太大了年年惨遭父母逼婚已经快要崩溃了的,那时候才会以结婚为目的,去接触女孩子。

    许多念头从凌攀脑海里闪过。

    他没有犹豫太久,简单干脆地说:“好。那就去你家吧!”

    虽然他并不情愿,但这个时候态度必须要端正。

    否则和林妙就没有以后了。

    毕竟根据他的了解,林妙很听父母的话,思想相对比较传统。

    顿了顿,他又道:“我们去超市,买点东西。”

    林妙急忙说:“不用买东西。”

    凌攀笑道:“没有空手上门的道理。”唐国人非常注重礼仪,哪怕他对林妙没什么想法,真的只是普通朋友,也不适合空手上门。林妙父母会有看法的。

    到进口食品超市他挑了几件水果,只选贵的,不选对的。

    想了想又挑了几样昂贵的进口零食,都是林妙爱吃的。虽然打着旗号是送给林父林母,但估计最后都会进林妙的嘴。

    林妙对送礼是没什么常识,她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惯了,也从来不会去送礼,只有别人给她家送礼。

    所以全程只在一旁傻乎乎地看着。

    开车到了林妙的小区,差不多已经是饭点了。

    道闸识别出了林妙这辆烈焰骑士的车牌,自动升起。

    在林妙的指点下,凌攀将车开到她家的车库外。

    这是两层高的别墅,福尔兰斯式的风格。凌攀估测了一下,建筑面积大约是500平米,另外还有300平左右的后花园。

    凌攀曾经听说过这个小区的房价,在这个位置,这个面积的独栋别墅差不多要5万多一平,这套房子目前的价格至少在2500万以上。

    凌攀对林妙家的经济状况早有了解,倒也不至于吃惊。

    林妙脚步轻快地在前面带路,他提着水果和零食紧紧跟着。

    到了门前,林妙似乎有点紧张,深呼吸几口气才按指纹开门。

    推开门就喊:“我回来……”

    “……了!”

    卡壳的原因,是她被吓了一跳。

    因为一对中年夫妇笑容可掬地站在门后,近在咫尺,呼吸可闻。

    这应该就是林妙的父母吧。

    凌攀仔细打量,从林妙父母的穿着打扮、气质、面部表情、肢体语言中,短短一两秒内就接受到不少隐藏的信息,对林妙的父母有了一个初步认识。

    当然这个认识还很肤浅,想真正了解他们,还需要长时间的交谈。

    虽然没调查过林父的职业,但是根据他们家的收入情况来看,可以判断林父是位高权重之人。

    但是这么一个在外面威严、大权在握的人,在家里却放得下身段,做出这种近乎于逗比的举止,由此可以看出林妙的家庭氛围是比较和谐的,所以林父才会在家庭环境下卸下面具。

    要知道,有很多事业得意的男人,家庭却不怎么和谐,在家里也是戴着厚厚的面具的。

    另外,还有一个特点:林父穿的服装,明显比林母的服装要昂贵。

    在一般家庭里,应该正好相反才对。

    这个信号,挺有意思。

    再看看林母。

    林母是个律师,这点在林妙的朋友圈里提到过。

    大家印象中,律师一定是严肃的,刻板的,在法庭上高声疾呼,辩才无碍的那种。

    可是现在林母的打扮就是个普通的家庭妇女,系着围裙,戴着一对防水皮手套,头发挽成普通的家居样式。

    除了一对红宝石耳环,她身上没有任何奢侈的地方,也不施粉黛。

    要知道,她并不是没钱买奢侈品,没钱买高档化妆品。

    作为一名高级律师,她个人收入是很高的,按照行业标准,即使不算分红,她的年收入也应该在80万以上。

    她年轻时一定是个美人,即使现在也风韵犹存,身材仍然保持得很好。若是在光线暗淡一点的地方,她再好好化妆,说她30岁都有人信。

    当然实际上她已经50岁了,林妙在朋友圈里有张照片就是林母50岁生日聚会的场景。

    凌攀迅速接收了这些信息,热情又不至于卑躬屈膝地招呼:“叔叔好,阿姨好。初次见面,我是林妙的朋友,我叫凌攀。”

    然后很自然地递上礼物。

    林母在看到凌攀的一瞬间就明白,为什么一直比较抗拒男人的女儿,会答应带男孩子回家了。

    这么帅的男孩,换成自己年轻时,也会情不自禁啊!

    她笑得合不拢嘴,立刻就初步接纳了凌攀,“你这孩子,还买什么东西,实在没必要。下次过来千万别买了啊!”

    你看,这都主动邀请凌攀下次再来了。

    所以说,颜值能打,还是挺占便宜的。

    林父对凌攀的印象也不错。

    虽然说同性相斥,而且这是个准备拐走自己乖女儿的大蠢猪。

    但凌攀的笑容非常干净,让人很舒服,而且举止得体,因此他潜意识就初步认可了凌攀。

    在他看来,他单位数千员工,年轻一辈里,就没一个在气质方面比得上凌攀的。

    “快进来坐吧。”林父发话。

    林妙有些懵,一边换鞋,一边说:“爸,你今天怎么回来了?”林父平时中午是不回来吃饭的。

    林父“哦”了一声,不动声色地说谎,“回来拿点东西。”

第48章 比较满意

    林母已经拉着凌攀去沙发坐下,一口气问了十万个问题。

    凌攀有条不紊地回答,顺便说些“终于知道林妙的美貌是继承谁了”“怪不得林妙气质那么好,原来有阿姨言传身教”之类的,彩虹屁不要钱一样地送上,林母的笑容就没停过。

    终于林母心满意足地去厨房继续忙碌,林父则还端着架子,不太搭理凌攀。

    林妙脸皮薄,陪凌攀坐着聊了几句,在父亲的目光下如坐针毡,溜到厨房去给林母帮倒忙。

    林父呵呵笑道:“这孩子,平时一年难得进一回厨房,今天看你来了,才这么积极。”

    表面上看,林父是在揭女儿的短。

    不过实际上,他这句简单的话里,也隐藏了对凌攀的考验。

    而且还是双重考验。

    我女儿娇生惯养,十指不沾阳春水,你能接受么?

    我女儿对你特别有好感,愿意为你做出改变,你对我女儿呢?

    所以说,这些位高权重的人说话,一定得用心去听,绝不能只听表面。

    否则只会云里雾里。

    他想表达的意思,绝对不会明明白白说出来,必须得听者用心揣摩。

    幸好,凌攀是心理学专业,毕业后一直从事人事工作,最近又在华胥那里灌顶进修,功力大有长进。

    他当即笑道:“现在这年代,已经不再对女孩子的厨艺提出要求了。总不能既让女孩子洗衣煮饭做家务带孩子,又要上班赚钱吧?那也太为难人了。”

    顿了顿,他接着说:“其实我也会炒几个菜,虽然技术不精。要是叔叔不介意的话,下次我买点菜来下厨。只是到时候可别笑话我!”

    林父略有点矜持地笑了,不过笑容还算慈祥。

    不是平时在单位那种客套的,或是故作高深的笑,而是卸下了面具的笑容。

    他对凌攀的回答还算满意。

    虽然看似凌攀是把话题转移到厨艺方面了,但其实是在正面回应他的那两个疑问。

    说明凌攀真的听懂了他的话。

    接下来就闲聊了几句别的,最近的国际局势,经济走向等,也没聊得很深入,只是泛泛而谈。

    这就不是考验凌攀了。

    考验不需要太多,只需要在关键时刻。

    现在这纯粹是闲聊。

    凌攀比较轻松地应付着,也试着扩展话题,想试探林父的兴趣点在哪些方向。

    到上餐桌的时候,他终于差不多弄清楚了。

    林父因为工作原因,比较关注政治、经济大局,私底下的兴趣则是钓鱼、武侠小说、书画。以及……令人很想不到的一个爱好:戏曲。不但喜欢听,而且有时会自己唱几句。

    凌攀倒并没有考虑要去讨好林父。

    毕竟,他还没想清楚自己对林妙应该抱什么态度。

    但先调查清楚这些细节总是有用的。

    饭桌上,林父开了一瓶没有标签的酒。

    一口下去,香气满溢。

    凌攀还算懂行,喝一口差不多就能猜到价位。

    这酒要是在外面买,没有4、5000肯定是买不到的。

    比市面上1000多的名酒要好上一筹。

    而到了这个档次的酒,每好上一筹,价格翻个几倍,是很正常的。

    林父没有过于劝酒,毕竟还不是很熟,凌攀又是第一次登门,他很有分寸。不至于说要把凌攀灌醉。

    林母则抓住一切机会,打听凌攀的家庭情况,目前工作,收入状况,过往感情史等。

    能说的,凌攀都实诚回答。

    有的话题,则比较含糊其辞,比如关于自己的收入和过往情史。

    这样既表现出了诚意,又不至于显得胸无城府。

    林母对他的回答比较满意。

    不断地给他夹菜就是证明。

    凌攀一边应付着林母的热情,一边见缝插针地恭维林母的厨艺、林母的秀外慧中、林母的知识渊博、林母的教女有方……

    林母笑得合不拢嘴,比平时多吃了18粒米饭。

    吃完饭,关键是吃完两只和泰迪差不多大的大龙虾……凌攀帮着收拾,然后在林妙的招呼下,到楼上林妙的房间坐一坐。

    哗啦啦的水声中,林母洗着碗。“小凌这孩子我觉得不错。”

    “现在看着是不错,”林父在抽油烟机下面美滋滋地吸着饭后烟,“还要多接触多观察。”

    “他母亲的情况,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林母皱眉道,“这个问题我不理解他为什么要含糊其辞。我就担心,怕是个难相处的,到时候囡囡嫁过去会受气。”

    林父翻了个白眼。他虽然也很想女儿快点找个男朋友,治疗好心中的阴影,但从没想过女儿结婚后的事。八字还没一撇呢。

    林母继续絮絮叨叨,“那个‘神国’游戏公司,你听说过么?”

    林父摇头,“没有,不是一个圈子的。等我查一查。”说着拿出手机,操作起来。

    林母停下动作,一时有些走神,“公司总经理,应该也有几十万、百来万年薪了吧。我们家囡囡也不是花钱大手大脚的女孩子,日子应该过得下去。”

    “是,肯定过得下去,”林父知道这个时候只要附和就好,“神国公司,找到了,这里评价说还不错,虽然是新公司,但是很有实力。只是……这公司怎么连官网都没有?”

    林母说,“下次让囡囡跟他去公司看看。”

    “是要看看,”林父点头,“虽然小凌看着不像是说谎的,但还是要落实一下。”

    ……

    楼下老两口聊得热火朝天,楼上林妙和凌攀却有些相对无言。

    林妙是被羞涩的感觉支配了。这是从懂得男女之别以来,第一次有不是亲戚的男性进入她的房间。

    还好早上起得早,将房间收拾了一遍,没有什么羞耻的东西露在外面。

    她一直低垂着眼帘,脸蛋红红的,手足无措。

    凌攀则是有点担心被林妙套牢了。今天见家长,是不是明天就该谈婚论嫁了?这时他琢磨着该怎么缓一缓,至少短时间内他没有结婚的打算。

    并非林妙的条件不达标。

    事实上林妙是个好女孩,而且非常漂亮,符合他的审美,性格也是他中意的。

    比林妙更好的女孩,这世界上肯定还有。

    但人的交际范围是有限的。

    这辈子凌攀能否遇到比林妙更好的女孩,还是未知数。

    毕竟这又不是三流网络小说,哪来的那么多既美丽又身材好又性格好的女孩围着凌攀转。

    只是凌攀自己还没做好和一个女人共度一生的心理准备。

    哪怕是九天仙女下凡,说要和他共结连理,他也会犹豫一番。

第49章 自己打自己

    林妙坐在床头,抱着双膝盖坐着,下巴枕在膝盖上。

    凌攀则缓缓走动,看看她的收藏,看看她的藏书,欣赏一下她的各种独具匠心的小布置和小装饰。

    林妙的闺房不是粉色系的,虽然也少女味爆棚,但总的来说偏小清新风格。很衬她的气质。

    凌攀逗弄了一会那几盆盆栽,特别是忍不住用指甲掐了几下那盆厚叶植物,在林妙发现前将那盆厚叶植物调整了方向,掩盖犯罪证据。

    然后回头看着林妙:“下午打算和我做什么?”

    林妙把头埋在膝盖里,瓮声瓮气地说:“睡觉。”

    忽然她觉察到了自己话里的毛病,赶紧申明:“不是,不是和你睡觉!是我一个人睡!”

    凌攀笑出声来。

    “不对,”她急得抬起头,“你别笑!人家口误嘛!”

    凌攀笑道:“我又没笑话你。只是看着你,你的美丽赏心悦目,让我心情愉悦,所以想笑一笑。”

    林妙再度把脸埋起来:“你就会花言巧语。不理你了!下午我要好好休息,昨天没睡好。你该干嘛就干嘛去吧!”

    凌攀当然知道自己这时该做什么,温柔地哄了几句,很快林妙就没那么拘束,有说有笑起来。

    “我妈今天说那些话,你别往心里去啊,她是老糊涂了,真不知道她在说些什么胡话。”林妙很不客气地说。

    也难怪她吐槽,林母就差在饭桌上问凌攀的生辰八字,直接定下婚期了。

    “你千万别误会,我可不是嫁不出去。”林妙补充道。

    “放心,我清楚得很,”凌攀笑道,“暗恋你的人可以从北门口排到通华立交桥。”

    这两处都是临海市出名的地标。

    “那当然,”林妙微微仰起头,故作傲娇说,“我从小到大都有很多男生追的。”

    “就没你看得上的么?”凌攀随口问。

    林妙立刻变色,眸子里闪过的是……恐惧?

    凌攀意识到自己触碰了一个现阶段不该触碰的话题,立刻打岔:“其实你爸妈人都挺好。而且看得出来,他们都很爱你。只是有点过于溺爱你了,把你宠坏了。”

    “乱讲!我哪里被宠坏了?医院里大家都说我很好相处的!”林妙被他带偏了思路,娇嗔道。

    “你是很好相处,因为你天性善良,热情,有同理心,愿意牺牲自己的利益去帮助别人。”

    林妙赧然地低下头,面对夸奖有点不自在。

    “但你还是被宠坏了。吃喝用度,都是你父母包办了。你自理能力太差了。而且人情世故方面,也有欠缺。”

    林妙的小嘴撅了起来,有点小生气,但毕竟凌攀说的是事实,也自己也早意识到了。因此只是小声说:“讨厌,不想理你。”

    凌攀笑了笑继续说:“其实也没关系,以后我也会宠你的。”

    林妙的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了起来,结结巴巴地说:“谁……谁要你宠了。你想多了!我们只是,只是普通朋友。”

    “恩。”见她自欺欺人,凌攀并不拆穿。

    虽然她现在的模样非常可爱,娇艳欲滴,但这毕竟是她家里,她父母都在楼下,凌攀也不敢造次。

    过了一会,林妙神色恢复正常,转移话题说:“你的公司又要发售一款新游戏了?”

    “是啊,”凌攀说,“《文明》,这是《兽血进化》的姊妹篇。全称应该是《文明,第一章:大荒》。很快就要发售了。”

    “我知道,我看了宣传资料。背景是莽荒时期,人类文明早期吧?”

    “对的。”凌攀很高兴,这说明林妙确实是在关注自己。

    “那你最近会不会很忙?”林妙眼巴巴地望着他。

    “当然会啊。”凌攀说。

    其实他怎么会忙?

    虽然《文明》即将上市,可是一切交给华胥就完事了。

    但说还是要这么说的。

    男人如果说自己不忙,简直是在说:我没什么用,别人都不需要我。

    哪怕是真的不忙,也要做出“我很忙”的假象。

    ……

    离开林妙家的时候,凌攀还开着那辆烈焰骑士。

    林妙说他最近比较忙,要一辆好车充门面,免得出去谈生意的时候被别人小瞧。凌攀稀里糊涂地,就答应下来了。

    这时想想,越想越不对劲。

    自己这不成了吃软饭的?

    不过……自己一直胃不好。

    吃软饭正合适。

    凌攀自然不会去公司,直接回了自己的公寓。

    到了沙发上,他立刻毫无形象地躺下,给林妙打了个电话。

    感情嘛,要趁热打铁。虽然他要暂缓一缓,不想和林妙发展太快。

    可也不希望林妙对自己的感觉淡下来。

    最好让她觉得一天都离不开自己。

    聊了几句,凌攀提出让她帮自己留意一下,有没有合适的住宅出售。

    他想搬家了。

    他话刚说出口,就听到林母和林妙争吵的声音,林母似乎抢过了手机,大声问:“小凌啊,你考虑什么价位的住宅呢?阿姨和很多开发商认识,阿姨去帮你打听。”

    然后林妙在旁边说:“妈,不关你的事,这是我朋友,又不是你朋友!”

    然后听到“啪”的一声,似乎是林母在林妙的手上拍了一下。

    凌攀心里一笑,林母这是在考察他的家底呢。“现在手头有些拮据,如果现款买房的话,不超过3000万吧。”

    实际上现在他哪里拿得出3000万!

    “兽血进化”这段时间的盈利,要用来组建团队,苏姗还提议要到临海高科技园区租一层写字楼,要购买设备,到处需要开销。

    不过如果兽血进化热度能持续的话,一两个月后他应该就能顺利拿出大几千万买房。

    反正看房子还要多看几家,慢慢挑选,对吧。

    而凌攀毫不怀疑兽血进化的热度能够持续。

    这是来自另一个文明的人工智能设计的,在如何让玩家沉浸、如何吸引玩家付费方面,都领先本文明好几个代差。

    林母对凌攀的财力显然也有点吃惊,但更多的是高兴,忙不迭地答应帮凌攀去物色住宅。

    挂掉电话后,凌攀又给苏姗打了个电话,聊了些工作方面的话题。

    苏姗对她份内的事很有把握,但对公司的战略有点担心:“凌总,‘兽血进化’才刚刚上市几天,远远没到潜力用尽的地步。这个时候我们推出新游戏,会不会出现自己打自己的情况?”

第50章 建城者:以诺

    凌攀其实无所谓新游戏能赚多少钱。

    他之前推出“兽血进化”(其实是华胥制作、运营的),以及即将推出的“文明”(还是华胥制作、运营),主要目的都是为了利用广大玩家,来给雏形神国搜集数据。

    真要让他一个人去设计超凡生物,超凡人类,得设计到猴年马月去了?

    至于赚钱嘛,只是附带的。

    能赚当然好,不能赚也无所谓。

    绝不能颠倒主次。

    这不是他装哔。

    说真的,如果他一门心思想多赚点钱的话,凭借华胥交给他的黑科技,哪怕他自己不太懂管理和经营,他也有信心在十年时间创造千亿资产。

    但他很拎得清,华胥帮他的前提,是他能全心全意地打理好雏形神国,推动雏形神国中,人类文明的超凡能力体系建设。

    如果他搞错了重心,把所有心思放在现世赚钱,耽搁了雏形神国的发展,很可能华胥就会弃他而去。

    而且他真没什么野心,赚10个亿和赚1000亿,对他来说,根本没什么区别,反正是一辈子也花不完的钱。

    至于梦想?

    少年时,当然是有的。

    只是后来父亲生病、逝世,他放弃考研参加工作,忙忙碌碌只为了生存下去,梦想什么的,当然也就远了。

    现在终于可以不用为了下个月的房租发愁,凌攀觉得自己是可以重新考虑梦想了。

    当然,现在还不是追梦的时候。

    等雏形神国的事走上正确的轨道再说吧。

    这次即将发布的《文明第一章:大荒》,华胥说还需要两天时间才能制作完成。

    但宣传工作已经提前开启了。

    宣传的主力,还是依靠华胥化身万千水军,到各个论坛、社交软件中去发布消息。

    但凌攀也授权华胥使用公司账户里的资金,还指示它可以再次找“永恒国度”基金会借贷一笔用来宣传。

    之前林妙阅读到的,应该就是华胥通过邮件购买的宣传服务,在知名游戏门户网站上订购的广告位或是知名测评人攥写的宣传软文。

    由于“兽血进化”正火爆着,想必一些玩家会对“文明”感兴趣。

    而且这两款游戏,虽然在宣传上说是“姊妹篇”,其实核心玩法是不一样的,并不会有冲突。

    甚至可以相辅相成,有一定的联动。

    玩了“兽血进化”的,会忍不住想去“文明”里建个角色;玩了“文明”之后,肯定也想去“兽血进化”里体验一番。

    “话说回来,华胥,”凌攀问道,“这雏形神国被你们的文明研究了那么久,难道就没建立起一些超凡力量体系?”

    刻板的电子音回答:“有,而且不少。”

    “你还是直接说但是吧。”

    “好的,临时管理员。但是,那些都不够。我们需要一种,能在短时间内,让大部分人能够通过努力,实力飞快进步;一小撮人甚至能达到‘仙’位以上的超凡力量体系。”

    通过努力就飞快进步?这似乎很难。

    在凌攀阅读过的描述超凡力量的小说中,想获得超凡力量,想快速进步,往往是需要特定资质的。

    金字塔顶,容不下资质平庸之人。

    而华胥所说的,是一种不需要特定资质就能修炼的超凡力量体系。

    凌攀沉吟着:“你说的‘仙’,和我理解的‘仙’,是不是一码事?”

    “当然不是,我只是借用了你们文明的词汇而已。不过,其中也有一些相似之处。‘仙’是大神通者的指代,”华胥解释,“不过对于我们的文明而言,‘仙’包含了许多的要素。”

    “那‘仙’标准是什么?怎样才算是‘仙’?”

    “‘仙’是一种境界,是一种对宇宙的理解,是一种自身超脱的状态。‘仙’能长生不死,永不衰老;‘仙’并非单纯物理意义上的存在,物理法则已经无法完全限制住‘仙’;如果以破坏力来衡量的话,那么一尊‘仙’是能够以一己之力,摧毁一个大型行星。‘仙’不会死亡……”

    “好了我知道了……总之就是很牛啤,超级牛啤,”凌攀摇着头打断,“回到之前的话题,你所在文明之前构建的超凡力量体系,究竟达到什么水准?还有,能不能拿出几种来让我借鉴?”

    “我能确定的是,我们文明当初的研究中,已经有部分超凡力量体系最高能达到准仙位,然而却都无法突破瓶颈,而且有着修炼耗时太长、消耗资源过多等各种各样的缺陷。”

    “我的数据库损坏严重,在从备份数据库中恢复之前,无法给临时管理员提供更多资料。”

    凌攀也是无奈。

    从备份数据库中恢复?需要管理员授权。

    而自己只是临时管理员。

    “华胥,我觉得你该给我一个准信了。我到底要怎样才能晋升为正式管理员?”

    “临时管理员权限不足,无法解锁相应信息。”

    “……”凌攀深呼吸几口气,让自己心平气和。

    为了避免被气死,他岔开话题:“游戏制作得怎么样了?”

    “一切顺利。”

    “提前租好服务器。”

    “好的,临时管理员。”

    “让我看看红河世界里的情况。”

    华胥立刻将一个个短视频投影到凌攀的手机上,还贴心地配以文字说明。

    所以说,谈什么爱,找什么老婆,人生有华胥就够了……

    ……

    红河世界里。

    随着部族越来越扩大,附庸的人口越来越多,该隐之子以诺感到,是时候进行改变了。

    于是在41岁时,他开始了一项伟大的壮举:建立城市。

    建城的想法,来自于现实的需求。

    一方面,他看到人们之间有互通有无的需求,经常在特定的地点进行以物易物的交换,这样进行交换的地点被人们称作“市”。

    另一方面,他感到分散居住的人群不利于管理,不利于组织大量人群进行大规模的活动,比如战争,祭祀,修建水利,等等。

    于是他决定建立城市。

    不过在他有生之年,并没有完成这个壮举。

    建城用时并不算很长,仅仅只用了3年时间。

    这人类首个城市的规模,并不算大,比现实世界里一些乡镇还小。

    各项设施也并不完善。

    毕竟是人类第一座城市,不能要求更高了。

第51章 以诺之城

    建城的地点,自然是在底格里斯河与幼发拉底河之间,更靠近幼发拉底河。

    这两条河是命名是由该隐完成的,名字的来源是伊甸园中的两条小溪:希底结和伯拉。底格里斯就是希底结的变体,幼发拉底就是伯拉的变体。该隐一直想要回到伊甸园,却始终未能得到神的宽恕,他只能以这种方式纪念伊甸园。

    后世的考古学家多次尝试在两河流域寻找这座传说中人类第一座城市的遗址,但始终未能找到。

    他们找到了埃利都,找到了拉迦什,找到了乌尔、尼普尔、乌鲁克和巴比伦,尼尼微、亚述和马里的遗迹也先后被发掘出来。

    但以诺之城始终被历史的迷雾掩盖。

    ……

    在城市即将建成的时候,该隐之子,人类始祖亚当之孙,以诺病死了,享年43岁。

    为了纪念以诺这位杰出的部落领袖,这座人类历史上的首个城市,以他的名字命名。

    后世以讹传讹,说以诺之城是该隐建设的,其实这个时候,该隐已经死了好些年了。

    以诺才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位建城者。

    他甚至有一个响当当的称号:“筑城者以诺”。

    只是这个称号也随风消逝在历史中。

    以诺死后,这个本已有了统一趋势的大型部落再次分崩离析。

    整个部落原本接近5万人口,以及3万多的奴隶,拥有十多位领袖。

    原本以诺依靠着自己的个人魅力,以及人类始祖嫡长孙的大义名分,成为部落联盟的领袖。

    但以诺的长子以拿并没有这种个人魅力和能力。

    当然,以诺留下了庞大的政治资产,所以,以拿和另外一名部落领袖占据了新生的以诺之城,他们的部族人数为6000人。

    其余的领袖各自带着自己的部族离开了。

    以诺之城,这座先民建立起来的城市,以凌攀的眼光看来,是非常简陋并且不合理的,缺少很多必要的公共设施。

    说是一座城,其占地面积甚至还不如现世的一些著名大学。

    城里没有下水道设施,人类的排泄物和生活垃圾遍地都是,整个城市脏兮兮臭烘烘的;没有供水设施,城市里的居民还得每天跑去幼发拉底河打水以供生活日用。

    居民的房屋建设没有认真规划,导致城市里道路错综复杂。

    最初筑城的时候,以诺没有考虑到防御的问题,甚至没有建造城墙。后来在以拿时代,为了应对战争,才匆匆建起低矮的城墙。

    那城墙,一般成年男子可以徒手翻越。

    仅仅只能稍稍起到阻碍作用。

    以诺城的居民总数是在6000多人,最多的时候一度接近2万人。

    经历了以拿,以拿之子米户雅利,其子玛土撒利的统治后,最终在玛土撒利之子拉麦的时代,以诺城毁于一场瘟疫。

    那可以说是人类历史上的第一次大规模疫情。

    虽然是偶然,但也可以说是必然。

    以诺城的居住条件,实在算不上好。

    从以拿到拉麦的时代,80多年的时间里,整个城市已经陷入粪山尿海之中。

    一点都不夸张。

    道路上是厚厚的一层人畜排泄物。

    这样的环境,不出现瘟疫才怪。

    拉麦留在历史记载中的形象,是一个暴虐、心胸狭窄之人。

    他有一句名言:“人若害拉麦,必遭报七十个七倍。”

    但这句话其实真不是他说的。

    反而是因为他施行比较宽松的统治,治下居民基本上能够安居乐业,所以居民们称呼他为“仁慈的拉麦”,祈祷他能长寿,诅咒想要害拉麦的人。

    不过“仁慈的拉麦”没能活过那场瘟疫。

    这次的灾难让以诺之城十室九空,原本已经达到了2万人口(包括奴隶)的以诺之城,最终只剩下3000多人。

    这3000多人在拉麦死后,放弃了以诺之城,进行了迁移。

    短短百年后,以诺之城就陷于风沙,再不可追寻。

    拉麦娶了两个妻子,亚大和洗拉。

    他生了三个儿子,一个女儿。

    拉麦死后,他和亚大生的儿子雅八带着一群族人前往东南,投靠亚当之子赛特的后裔,成为牧民。

    弟弟犹八去了南边,与拉卡德人接壤的地方。

    洗拉和拉麦之子土八该隐迁到了更东边,靠近底格里斯河之处的原始丛林,他们在那里继续放火烧林,开垦荒地。

    土八该隐最大的贡献,是带着他部族里的匠人,发现了青铜、红铜和黄铜的冶炼方法,甚至记载了铜、锡、铅的各种不同配比情况下,所冶炼出青铜的硬度和韧性等指标。

    拉麦最小的女儿拿玛则早已远嫁,嫁给了一个名为阿咖农什卡的部落领袖。

    凌攀收起手机,揉了揉眼睛。

    “临时管理员,我在红河世界监测到了超凡力量的痕迹。”华胥的电子合成音响起。

    “什么?”原本有些疲惫的凌攀立刻精神振奋起来,瞬间集中了注意力,“怎么回事?我没让你在红河世界投放超凡生物。”

    “是不是有黄河世界的超凡生物偷跑过去了?”

    华胥回答:“这种概率并不大。我正在尝试锁定这份超凡力量的来源……找到了。”

    “临时管理员,我建议你亲自过来调查。”

    “好的。”凌攀没有犹豫。

    时空变幻,凌攀出现在一处石头和泥土堆砌起来的建筑中,建筑中散发着晒干的草杆香味。

    他还没站稳,就突然感到有什么无形无质的东西涌入了他的体内,仔细去感受时,那感觉又消失了,似乎只是他的错觉。

    此时在他眼前,有几个人正背对着他,蹲在地上捣鼓什么。

    凌攀仔细看着,那些人穿着的衣服,似乎有别于凌攀在手机上看到的,一般平民的服饰。

    一般平民是用三角形的亚麻或羊毛织物绕着身体包缠,男装和女装样式相似,只是颜色和大小不一样。

    而这些人穿着直筒的衣服。

    “他们是侍奉神的人,地位较高的为祭司,地位较低的为僧侣。”似乎是感受到了凌攀的疑问,华胥解释道。

    那些蹲在地上的人,忙碌着用削尖的芦苇杆和细木棍,在柔软的泥板上刻着符号。

    “这是哪里?”

    “埃利都,水神恩基的神庙。”

第52章 信仰之力

    埃利都,凌攀知道这个名字。

    这是一座城市的名字。

    以诺之城建立起来后,其好处自然被许多人看到:能更好地抵御自然灾害和野兽袭扰,居民聚集方便管理,方便交易,便于组织大型祭祀活动、军事活动、水利工程等。

    于是在之后的几十年间,陆陆续续有几座城建立了起来。

    埃利都便是其中一座。

    也是最雄伟、力量最强大的一座。

    人口有一万多,地处东南,靠近幼发拉底河的出海口,实力接近于以诺之城。

    这些在华胥整理的资料中都有,凌攀在手机上看到过。

    埃利都是由阿咖农什卡建立并统治的,此人正是拉麦之女的丈夫。

    至于水神恩基……

    “这是什么玩意?水神恩基?让我想想,应该是原始的神灵崇拜吧?在现世,很多文明的传说中也有类似的神职。”

    “现世三个大陆,东大陆美多利亚洲,中央大陆亚特兰蒂斯洲,西大陆尤洛洲,有着种类不同的神话传说。”

    “古唐国就有好多的水神,不过在古唐国的神话中,每个水神只负责一部分水域。额,尤洛洲,似乎有不少古代文明中有‘水神’这一职。”

    “而这个红河世界里的水神……被称作‘恩基’?”凌攀问道。

    “是的,临时管理员。红河世界里的神灵崇拜还处于初级阶段,未形成完整自洽的神系。目前信众较多的有三位神:混沌女神、原初女神纳穆,天地之神、创世之神安启,深渊之主、水、智慧和技艺之神恩基。”

    “这三位神很有可能成为未来神系中的高位神或主神。对水神信仰氛围最浓厚的地区,就是埃利都以及其文化辐射区。在埃利都城里,有三座水神恩基的神庙。在附近的村庄中也有不少恩基的小型神庙。”

    在原始社会,水神的地位高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水是生命之源,饮用、灌溉都离不开水。

    而原始社会里,人们都聚居在水源附近,但是一场大雨就有可能让河水泛滥、淹没田地、庄稼和居所,所以人们对水也非常畏惧。

    正是既需要之、又畏惧之的情绪,让水神神职在任何神话体系中,地位都相当高。

    凌攀看着那些祭司和僧侣。

    “他们在做什么?”

    “他们在书写,记录,赞美神。”华胥回答。

    凌攀很吃惊。这些人已经发明文字了?这可真是巨大的进步。

    不过仔细看去,泥板上的那些文字和古唐国文字相差非常大。

    尽管这些人使用的语言是经过华胥修改的,古唐国语的变种。

    “他们好像看不到我?”

    “是的,我对临时管理员身边的空气做出了处理,强烈的折射让他们看不见临时管理员。”

    “哦,光学隐身,”凌攀笑了笑,轻轻地走动,“为什么送我来到水神基恩的神庙?难道你说的超凡力量痕迹就在这里?”

    “这只是其中一处。我总共有三处发现了超凡力量的波动,只是刚刚突然有一处超凡力量的波动消失了。”

    凌攀停下脚步,皱眉说:“突然消失?什么意思?”

    “那股超凡力量不在原处了。时间……是临时管理员进入雏形神国的同一时间。”

    凌攀想到了自己身体之前奇怪的感觉,既有些担忧,又觉得有趣,甚至还有些隐隐约约的期待,“难道那超凡力量进入我的身体了?”

    他抬腿伸手,转脖子扭腰,稍稍活动,没感觉身体有什么不同。

    难道还要喊出一些羞耻、中二的台词才能激活那股力量?

    “根据我的演算,这种可能性很大,”不带丝毫感情的电子合成音说,“消失的超凡力量是在天地之神安启的神庙中诞生的,而天地之神安启的形象……正是来自于你,临时管理员。”

    凌攀觉得很好玩。

    自己在这原始落后的世界里,还真的混了个神位玩……太有趣了。

    话说当这个天地之神、创造之神,年薪多少,有五险一金么,年终奖怎么发?

    至于很可能进入自己身体的超凡力量……再慢慢研究吧。

    此时要先找到另外两处超凡力量的痕迹。

    在华胥的语音导航下,凌攀悄悄地从神庙左侧的通道进入到里面。

    神庙里间有一个土垒的高台,台上有一尊泥塑的神像,其肩上有两道流水的痕迹,应该就是水神恩基。其形象高大威武,不过依然是人形。

    神像上,着色的颜料已经开始褪色了。

    神像前有一个泥砖桌,桌上摆放着一些肉类和蔬菜水果,这是献给神的牺牲。

    四面墙壁上,有着不少壁画。画的内容,应该是讲述水神恩基的故事。

    以凌攀的目光来看,这些壁画都很难看,颜料很丑,线条乱七八糟。

    但应该已经是这个时代最高水准的艺术品了。

    神庙整体看来非常简陋,与凌攀想象中金碧辉煌的形象差距很大。

    在现世,就算是几十年前最穷乡村里最穷人家,也比这里好看些。

    毕竟此时还是原始社会,社会生产力太低,青铜的冶炼方法才刚刚被总结出来。

    青铜器仍然是珍稀的玩意,还没有大规模地走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人们耕种、战争、建筑的工具大多都是石制工具。

    这神庙唯一的优点,就是还算干净。

    至少没有臭烘烘的人畜排泄物味道。

    而这种味道,在这个年代,应该是遍布整个城市的。

    就算是部落首领的住处都难以幸免。

    凌攀走向高高的土台,在华胥的提示下,伸手触碰了恩基的神像。

    不过并没有出现什么奇怪的感觉。

    凌攀撇撇嘴:“没反应。”

    “没错的,超凡力量的痕迹正是在这神像上。”如果华胥是人类,此时她的声音应该会有点小激动吧。

    “你以前的管理员在创世时遇到过这种情况吗?你知道这超凡力量是什么吗?”凌攀问道。

    “在记录中,有。以前的创世过程中也遇到过这种超凡力量。”

    出乎凌攀意料的,华胥竟然不加掩饰地回答了。他本以为华胥会说出“数据库损坏”之类的借口。

    电子合成音在继续:“这种超凡力量,被命名为:信仰之力。”

第53章 香火成神道

    “信仰之力?”凌攀狐疑道,“我读大学时为了赚钱,也写过网络小说。我看过的一些小说里,有提到过信仰之力这种东西。信仰之力,香火之力,是信徒对神、或某种偶像的崇拜,所产生的一种特殊力量。你说的是这种东西吗?”

    “是的。”

    凌攀想了想:“好吧,没想到现实里真有这种东西……如果这真的是信仰之力,那么我能理解为什么我可以吸收针对天地之神安启的信仰之力,因为安启就是基于我的形象嘛。”

    他抬头看着深渊之主、水和智慧、技艺之神恩基的神像,“我也理解了,为什么我无法吸收这上面的信仰之力,因为这不是给我的。”

    “话说信仰之力有什么用呢?”

    电子合成音回答:“在我的数据库中有一些记录。信仰之力可以用来强化人,从**到精神,让人趋向于神灵。如果大量信众一直信仰、膜拜某个并不存在的神灵,有可能会造就一个有着神灵力量的意识体。”

    凌攀愕然:“这世界上真的有神灵?”

    华胥的声音自然是没有情绪、没有起伏的:“那些能穿梭时空,能挥手摘下星辰的大能,与神灵有何异呢?”

    凌攀讪讪地说:“是啊,说他们是神灵也不为过,甚至是最强大的神灵。”

    顿了顿,凌攀嘴角微微抖动,眼神激动:“刚才我似乎吸收了一些信仰之力……那是不是意味着,如果我吸收足够多的信仰之力,也能成为神灵?”

    “理论上是如此,”华胥不紧不慢地说,“事实上,信仰之力的道路,或者说香火成神道,也是一种超凡力量体系。只是这条道路有太多隐患;而且如果临时管理员希望成为真正的强者,雏形神国里几十万生灵的信仰之力是不够的,哪怕未来雏形神国扩大,有数亿、数十亿生灵的信仰之力,仍然不够。”

    “根据我们曾经采集的数据进行推测,将‘能够以个体之力毁灭行星’作为仙的最低标准,那么如果临时管理员想要成为‘仙’这一级别的强者,至少要有千亿数量级的信众源源不断地为临时管理员提供信仰之力。”

    “一千亿人口?”凌攀咧嘴苦笑,“怎么可能。”

    “不一定需要是人类,哪怕是老鼠,如果能为之开启智慧,也能提供信仰之力,我们的文明做过这方面的实验。”

    凌攀摇摇头:“扯太远了。”

    但他的心情仍然很激荡。

    眼前有一条成为超凡力量的途径,就在触手可得之处,他怎么可能不动心?

    不能成为“仙”没关系,反正他又没想过毁灭行星。

    哪怕只有“仙”万分之一的威能,那也是值得自己付出巨大代价去追逐的。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英雄梦!

    想要变强!

    想要超脱于社会、超脱于世俗的束缚!

    不甘于平凡!

    至于可能的隐患,早被他选择性过滤了。

    他注视着神像,“华胥,你有办法帮我取得这神像上的信仰之力么?”

    这次华胥没有马上回答。

    凌攀甚至以为它不会回答了。

    因为一直以来,它能回答的问题都会瞬间给出回答。

    不过在几秒后,华胥的电子音再度回响在凌攀的脑海里:“我检索了自身残余的数据库,进行了建模,根据分析,有一定的机会,帮助临时管理员获取这些信仰之力。”

    “哦,”凌攀半开玩笑地说,“需不需要让我整容,整成这个神像的样子?”

    华胥自然不懂幽默,刻板地回答:“能否汲取信仰之力,和相貌无关,而和神职相关。”

    “临时管理员,你事实上是红河世界的创造者,正好吻合了天地之神、创世之神安启的神职,因此你可以获取属于安启的信仰之力。”

    凌攀感到不解:“可真正完成创世工作的,其实是你。”

    “我没有意识,只是一个工具。创世的念头是临时管理员产生的,借我这个工具而完成。世界自能辨别。”

    “这不是唯心么。”

    “唯心和唯物,只是看待世界的不同角度。世界不会因为人们的观察角度不同,而发生本质变化。变化的,只是人们的印象。”

    凌攀若有所思,伸手拍了拍恩基的神像,粗硕的颜料颗粒和微小的泥块簌簌地落下。

    “我不和你做哲学探讨。所以,按你之前的说法,信仰之力和神职相关。那么如果我要获取这水神恩基的信仰之力,就要想办法改变自己的人设,或者给自己增添水神神职?问题是怎么增添?”

    “其实临时管理员不需要为自己增添神职……”华胥娓娓道来,详细解说着获取信仰之力的方法。

    凌攀不住地点头。

    最后他迫不及待地说:“那就着手去做吧。我要尽快看到成果!”

    恋恋不舍地再拍了拍恩基的神像,他的身影从神庙中消失。

    在现世里,凌攀又过了悠闲自在的两天。

    通过电话和邮件了解苏姗组建团队的进度;查看“兽血进化”的运营数据;跟进“文明”的宣传力度;跟林妙在威信上聊天、煲电话粥……

    当然,还有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那就是仔细体察吸收了那股信仰之力后,自身的变化。

    凌攀各种方法都用尽了,打坐、冥想、到健身房办了张卡练习瑜伽;甚至开车跑了一百多公里去泡温泉……却都没能在体内找到信仰之力的痕迹。

    和他在小说中看到的完全不一样,这种力量,至少目前来看,是他无从主动掌控的。

    但是他确实能感觉到信仰之力带给他的好处。

    首先他的视力变好了,之前雏形神国里生物死去带来的灵魂能量,只是让他的近视被治好。

    而现在,吸收的那股信仰之力却是让他的视力超出正常人的范围,简直如同鹰眼,而且动态视力特别发达。

    肌肉力量也增强了,比如在健身房练习躺举杠铃,按照私教的说法,目前健身房里最高纪录应该是260公斤,而世界纪录是446公斤。

    凌攀偷偷尝试了一下,他举起350公斤的杠铃非常轻松,400公斤也还有余力。再往上就没有继续尝试了,搞太多杠铃片会比较麻烦。

    其他的诸如速度、神经反应速度、灵活度等方面,凌攀感觉自己也超过了正常人的水准,比起世界顶级的运动员也不啻多让。

    如果持续不断地用信仰之力强化自己,他会不会有一天变成超人?

第54章 阿努纳奇神系

    现世的两天后……雏形神国里已经过去了一百八十年。

    凌攀再度降临在红河世界,出现在天空中。

    降临的一刹那,他再次感觉到有什么东西涌入自己的体内。看不见,摸不着,但清晰可辨。

    比起上一次接收到的,要庞大得多。

    他知道,那是属于天地之神安启的信仰之力。

    紧接着,他的脑海中似是同时响起了数百个、数千个呓语声,一些凌乱的图像一闪而过。

    幸好,持续时间不是太长。

    等呓语声和图像都消失,凌攀骇然问道:“这怎么回事?”

    刻板的电子合成音回答:“临时管理员可能体验到了一些幻听、幻视,这是汲取信仰之力的副作用之一。严重时可能会引起人格分裂,但以临时管理员现在接受的信仰之力规模,还远不会引起如此严重的后果。”

    凌攀嘴角抽了抽。

    他的左手上,托着数十、上百块板材。

    看质地,似乎是泥砖制成,差不多a4纸张大小,厚度相当于平板电脑。

    数十块板材叠在一起,也颇有分量。

    但是以凌攀现在的力量,拿起来还是轻而易举。

    “后果确实严重……”但凌攀想了想,确认自己绝不会轻易放弃这种获取超凡能力的机会。

    于是干脆抛开担心,俯瞰大地。

    正如神灵在俯瞰创造的世界。

    “华胥,现在这片大地上一共有五座城市,超过5000人口的聚居点30多个吧。”

    他轻轻抚摸着左手上的泥板。最上方一块,可以看见上面是密密麻麻的楔形文字,摸上去凹凸不平。

    “是的,临时管理员。”

    “好,那就按计划进行吧。”凌攀手一扬,数十块泥板飞向不同的方向。

    在华胥的控制下,它们精准地飞向预订的地点:那四座城市,以及人口达到标准的聚居点。

    大陆南端,靠近幼发拉底河的出海口,名城埃利都。

    最繁华的街道上,一个身上缠着织物的路人偶然间抬头看见天空,顿时目瞪口呆。

    人总有从众心理。

    别的路人看到他的举动,觉得奇怪,也学着仰头望天,顿时再也挪不开目光。

    只见一个小小的火球,正从天而降!

    在晴朗的天空中,这熊熊燃烧的火球是如此显眼。

    “神迹!”

    “这是神物自天而降!”

    人们议论纷纷。

    与处在真实宇宙环境中的星球不同,红河世界之外并没有小型天体,而那些镶嵌在天空中充当星星和太阳、月亮的物体也并没有出现故障。

    因此被创造直到现在,并没有出现过天降陨石的事例。

    这个世界的居民,还是第一次看见有什么东西从天而降。

    人们目不转睛地盯着火球,直到其轰然坠地,看其坠地的地点,似乎是在城内最大的恩基神庙的方向。

    于是一群人拔腿向水神恩基的神庙跑去。

    恩基的神庙建筑在一个四方形的高高土台之上,比起两百年前,已经高了许多,气势宏大了许多。

    到了神庙外,人们看到一群祭司和僧侣围拢,一块焦黑的泥板斜插在地上,下半截隐没在土地中,看上去正是那从天而降的火球中包裹着的东西。

    “神物!那是神物!”人们交头接耳。

    一位最德高望重,年近50岁的祭司不顾泥板的高温,颤巍巍地,从地上拔出泥板。

    他的须发皆白,浑浊的老眼中落下激动的泪水,迎着太阳的光辉高举着泥板,喊道:“伟大的神啊!您终于降下了神谕!”

    路人们议论纷纷。“这究竟是什么?”

    “泥板上好像有字,上面写着什么?”

    在这个时代,平民是不可能识字的。

    甚至部落贵人、首领们也大半不识字。

    识字的只有站在金字塔顶的少数统治者,和祭司、僧侣等神职人员。

    当初以诺之城鼎盛时期,人口2万,其中识字的人只有20多人,差不多千分之一。

    埃利都的居民识字比例也差不多。

    祭司和僧侣们看着泥板上的字,表情从尊崇、激动、困惑、到恍然大悟。

    他们彼此交换过眼神后,由那位德高望重的大祭司宣布:“此物,名为命运泥板!乃是神灵之物!它记录了阿努纳奇神系的神明、神明之间的关系、神明的神职。”

    没有人怀疑。从天而降的泥板当然是神物。

    不是神物还能是什么?

    带着火球,从那么高的地方落下,竟然还没碎。

    除了神物,还有什么能做到!

    让一个人从高处摔下,早就摔成肉酱了。

    “这块命运泥板,属于我们伟大的水神、智慧与技艺之神恩基!”

    人群中响起了嗡嗡声,众人有些茫然。

    水神恩基应该还有一个前缀,“深渊之主”。

    大祭司将人们的神情看在眼里,淡然说:“命运泥板上说,伟大的恩基放弃了‘深渊’的神职。从今以后,的神职只有水、智慧和技艺!”

    “水神恩基乃天父之神‘安’,与地母之神‘启’之子!为风神恩利尔之弟!”这是阐明了神明之间的关系。

    然而人们的神情更加茫然。

    天父之神“安”?地母之神“启”?

    还有风神“恩利尔”是谁?为什么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位神的名字?

    大祭司解释道:“命运泥板告诉我们,我们原本认为的天地之神、创造之神安启,原来其实是两位神灵,一为天父之神安,也是众神之父。另一为地母之神启,是天父之神安的妹妹和妻子,为天父之神安诞下了风神恩利尔和水神恩基兄弟。”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人们纷纷点头。

    涨姿势了。

    神与神之间的关系,原本就来自于人们的臆想猜测和传闻,有无数版本。

    当然,现在既然有了命运泥板,肯定是要以命运泥板上的记载为正版,其余的都是异端邪说。

    至于天父之神安是地母之神的兄弟和丈夫,这种关系,在原始社会并不有悖伦常。

    要知道,人类的始祖是亚当和伊娃,而他们的子女各自结为夫妻,剩下诸多后裔,才有了这片红土地上繁衍的人族。

    大祭司继续告知人们,神明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各自的神职。

    风神恩利尔与妻子宁胡尔萨格又生出了月神南纳和太阳神乌图,战神尼努尔塔,丰收之神宁吉尔苏,文字女神尼萨巴……

    月神南纳又生出金星伊南娜(同时也是爱和繁殖女神),牧神杜穆兹,深渊之神埃列什吉伽尔,雷雨神阿达德和霍乱之神涅伽尔。(月神真的很能生。)

    而水神和智慧与技艺之神恩基与他的母亲启结合,生出了生育之神南舍。

第55章 命运泥板和天命石碑

    “深渊之主”阿普苏和混沌之神的后裔雌龙提亚马特这一对原本占据了冥界,但是他们被强大的埃列什吉伽尔杀死,他们的尸体化为冥界,埃列什吉伽尔就成为新的深渊之主。

    古加尔安纳是埃列什吉伽尔的前夫,但随后,埃列什吉伽尔的哥哥、霍乱之神涅伽尔杀死了古加尔安纳,娶了埃列什吉伽尔。

    爱和繁殖女神伊南娜爱着农神恩奇木,但是月神南纳将她嫁给了她的哥哥,牧神杜穆兹。伊南娜并不爱杜穆兹,从此变得放荡……

    神庙前,只有大祭司的声音在回荡。

    人们屏住呼吸,如痴如醉,听大祭司讲解着神明的故事……

    是的,只是关于神明的故事,而不是关于神明的知识。

    命运泥板上有没有神明的知识呢?

    当然有!

    比如关于神职的秘密,就忠实地记载在命运泥板上。

    还有神格、神力、神国,信仰和神力的关系……(凌攀抄自某本网络小说)

    每一块命运泥板,都是一位神灵的神职、神格和神权的象征。

    还有,命运泥板上记载着的,神王的象征:天命石碑。

    但这些,就不需要解释给普通人听了。

    如果大家都了解神灵了,那还要他们祭司和僧侣做什么呢!

    唯一有权解释神灵知识的,就是祭司和僧侣!

    就连世俗的部落贵人、首领们也没有资格涉足神的领域!

    让世俗的归世俗,神灵的归神灵!

    ……

    埃利都的祭司和僧侣们在恩基的神庙举行了一场盛大的祭祀活动,献祭了50头羊、50个奴隶和许多的蔬果。

    然后,这块属于水神恩基的命运泥板被放置在恩基的神像前。

    而恩基的神像又有变化:的左肩有一条鱼,腿边有一只山羊。

    ……

    同一天,数十片命运泥板被天父之神安洒向人间。

    巴德提比拉,拉尔拉克,西帕尔,舒鲁帕克这四座只比埃利都稍晚建立起来的古城,以及其他数十个聚居点、牧民的牧场,都发现了命运泥板。

    人们开始更多地了解众神。

    而众神之间那些恩怨情仇的故事,让神显得更加贴近于人,不再高远,不再虚无缥缈,似乎就隐藏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更加触手可及。也因此,更能得到人们的喜爱和敬畏。

    ……

    天空中,凌攀满意地看着这一切。

    “每一块命运泥板,代表着一个神。每个神,都有明确的神职,避免了混乱重复的信仰,这样更能集中人们的信仰之力。”

    “信仰之力会自动汇聚到相应神职的命运泥板之上,集中起来,然后传送给天命石碑。”他拿出一块小小的石板,和10寸屏的平板电脑差不多大,厚度也差不多,材质似乎就是普通的青石。

    “等再发酵一阵,再进来传下天命石碑……”

    他的身影消失。

    回到现世,自己狭小的公寓里,凌攀活动了一下身体,感应着汲取了新的信仰之力后,自身的变化。

    这一次汲取的信仰之力,几乎是上一次的数十倍之多。

    因为雏形神国里这么多年过去了,人口不断增加,日积月累,信仰之力自然留存了许多。

    只是,信仰之力改造他的身体,似乎需要一段时间,至少不是瞬间进行的。所以目前他还没感觉到什么不同。

    过了几个小时,凌攀再度降临在红河世界,埃利都,恩基的神庙。

    从他第一次来到这里,到现在已经两百年,埃利都已经换过了好几任统治者。

    你方唱罢我登场。

    目前的统治者是一位名为“阿鲁利姆”的,他是阿咖农什卡和拉麦之女拿玛的后裔。

    据说此人是一名伟大的战士,健美如神祗,同时也是一个公正、睿智的人。

    埃利都城市几经扩建,并且吸取了以诺之城毁灭的教训,历任统治者都比较注重城市的卫生环境,在翻修城市时增添了许多公共设施,并且安排了专人负责清理城市里的垃圾。

    因此这一百多年里,埃利都没有爆发大的疫情。

    它的常住人口已经增长到了接近4万,自由民和奴隶各占一半。

    满负荷运行时,能负担起3000人的军队,军队装备以石器、木器为主,但一些著名的勇士也被赏赐了极其稀有的青铜短刀和短弓。

    这是一支强大的军事力量,在这个时节,附近几乎没有势力能够匹敌。

    变化的是埃利都的城墙,城内的设施,是城里的居民。

    不变的是信仰。

    水神恩基,仍然是整个埃利都最为膜拜、尊崇的神祗。

    特别是在二十年前,命运泥板从天而降后,人们的信仰更加虔诚。

    只是恩基的神职已经略有变化:对的歌颂和赞美中,已经不再有“深渊之主”这个前缀。

    在命运泥板上,“深渊之主”已经是埃列什吉伽尔的神职。

    恩基的神职范围变窄了,而且更加突出了“水”之神职。

    这并非是命运泥板规定的,而是由于最近百年,幼发拉底河多次泛滥,造成了不少人员伤亡,将不少肥沃的耕地变得盐碱化。

    而埃利都正是靠近幼发拉底河,处于幼发拉底河的下游,正是重灾区。

    所以人们对于恩基愈发敬畏,尊崇。

    原始社会的信仰,来自于恐惧,担心被神惩罚,而非对神的热爱。

    因为在传说中,人类的始祖亚当和伊娃只是神用泥土捏出来的,制造人的目的,只是为神服务。

    爱总是相互的。神并不爱人,人当然也没有爱神的义务。

    人只需尊重神,崇拜神,定时地给神献上祭品,请求神的宽恕。

    这近乎于一种契约。

    是由交换作为纽带,而非由感情作为纽带。

    凌攀在恩基的神庙中走动,无人察觉。

    这座恩基的神庙越发宏伟了,神像也更加精致。

    用的颜料更加高级,僧侣们的手艺越发精湛,让这神像看起来栩栩如生。

    祭司和僧侣们跪在神像前,恭敬地伏地,唱着对水神恩基的赞歌。

    谁也看不到,站在恩基的神像前,若有所思的凌攀。

    凌攀轻轻拍了拍水神恩基的神像,下一刻,他出现在一处美丽的花园。

    这是埃利都的统治者,阿鲁利姆的住宅。

    以这个时代的目光来看,阿鲁利姆的住宅算得上是豪宅。

    有着青石砌成的墙,有着漂亮的廊柱,有精美的雕塑,有百花盛开的大花园。

    但是以凌攀的眼光来看……这比他去过的农家乐还破败得多。

    简直就是穷乡僻壤里的茅草房。

第56章 天命从天而降,王权在埃利都

    “……#%¥!”一串中气十足喊叫声在凌攀耳旁响起。

    凌攀扭头看去,一个留着长胡须,黑发黄皮肤、身材健壮高大的中年人正用手指着他,看似镇定自若,但凌攀能从他褐色的眸子中看到一丝慌乱。

    在他身边,有一个娇小美丽的少女,不知是他的妻子?妹妹?还是他女儿。

    当然也有可能,以上选项全都正确。(〃''〃)在这个年代,这是常见之事。

    根据华胥的提示,这个中年人就是此城的统治者,阿鲁利姆了。

    随着他的喊叫,几名携带青铜短刀,背后挂着单刃青铜斧,手持短弓,腰间悬挂箭囊的青年士兵匆匆跑来。

    他们穿着厚厚皮革鞣制成的粗糙半身甲,戴着动物头骨制成的头盔,披着羊毛织成的帅气披风。

    以这个时代的标准来看,他们的装备堪称精良。

    毕竟青铜冶炼不易,通体用青铜打造的弯刀和斧头,简直是奢侈品,其持有率比现世驾驶百万级别豪车人群的比例还低。

    能有这些装备的,各个都是这个时代的高富帅。

    凌攀不想和这些人起冲突。

    他在脑海里对华胥吩咐了几句。

    于是下一秒,长胡须中年人的目光凝固了。

    他眼前这个穿着怪异服装的年轻人,竟然双脚离开的大地,漂浮在空中。

    而很快,天空中汇聚起乌云,电闪雷鸣,却没有雨降下。狂风烈烈,吹拂着年轻人的衣衫,巨蛇般粗细的电光环绕着年轻人,衬得他威风凛凛,不可一世。

    这神异的景象,让阿鲁利姆胆寒。

    年轻人没有开口,阿鲁利姆的脑海中却直接出现了声音:“吾乃天父之神,安。凡人,跪下!”

    那些精锐士兵的脑海中也出现了声音,他们迟疑着,停下脚步,目光看向自己的首领,埃利都的统治者阿鲁利姆。

    阿鲁利姆的表情非常复杂,有怀疑,有惊讶,有激动,还夹杂着恐惧、崇拜、渴望……

    他慢慢弯下腰,双膝跪下,将头抵在泥土上。

    口呼:“伟大的天父之神,众神之王,赞美您!”

    在命运泥板上,记录着:天父之神安,是目前阿努纳奇神系的首领,众神之王。

    数十位神灵都是安的从神。

    见阿鲁利姆跪下,娇小美丽的女子,以及士兵们都有样学样,表情恭敬,诚惶诚恐。

    跪拜神,是一种荣耀,而非屈辱。

    凌攀神色威严。现在他越来越习惯于装神棍了。

    他在脑海中继续跟华胥沟通,然后华胥直接让声音响在阿鲁利姆等人的心底:“凡人,吾乃众神之父,恩基是吾之神子。”

    凌攀举起那块小小的石碑。

    “此乃天命石碑,乃众神之王的象征。吾将之赐予吾之神子恩基,从此恩基为众神之王。吾将隐居于‘安之神殿’,享受美酒和宴席,享受天女的服侍。除非众神面临颠覆,除非人类面临灭绝,那时吾才会踏着‘安之路’,重临世间。”

    阿鲁利姆将头抵着泥土,不敢稍动。

    过了一会,见没有了动静,他才大着胆子抬起头,天父之神安已经不见踪影。

    而在他额头前,静静地躺着一块石碑。

    当然,入手后,阿鲁利姆便知道这不是普通的石头,就像命运泥板绝非普通的泥板。

    这石碑比黄金还重,上面雕刻着复杂的花纹,看一眼就让人眼花缭乱,头晕目眩。

    阿鲁利姆连忙收回目光。

    他拿着天命石碑站起身,右手捂额,考虑良久,爱妃和士兵们都不敢打扰。

    “让水神恩基的大祭司来见我。”阿鲁利姆说。

    这一天,水神恩基的大祭司来到阿鲁利姆的豪宅,享受着阿鲁利姆提供的美食、麦酒,享受着美女的服侍,一边和阿鲁利姆交谈。

    但阿鲁利姆只和大祭司聊着去年的战争,聊着今年的收成,聊着对神的崇拜,聊着未来的一些打算。

    直到半夜,所有的仆人和奴隶都被赶走,谁也不知道两人密谈了一些什么。

    次日,大祭司举行水神恩基的大规模祭祀,全城的自由民都被叫来观礼。

    大祭司珍而重之地将一块小巧精致的石碑放置在水神恩基的神座前,然后来到神庙外的高台上,向埃利都的市民们讲话。

    “天命从天而降,王权在埃利都!”

    简单的一句话,让埃利都的市民们沸腾起来。

    其实,这些年埃利都越发发展壮大,实力远超其余的城邦,那些普通的村庄、聚居点更是没法与埃利都相提并论。

    埃利都的市民们渴望向外征战,渴望通过战争获得财富、获得奴隶。

    因此,当听说天命和王权在埃利都时,市民们不管是否相信,此刻都是相信的,也必须相信。

    因为他们要聚集在一个强有力的领导下,去扩张,去征伐,去获得战争红利!

    是日,大祭司宣布,天父之神安退位,水神恩基成为众神之王。

    目前的大地上,各个城市、各个聚居点,最信奉的主神都有所不同。

    埃利都的市民原本就信奉水神恩基,现在既然天命在埃利都,水神恩基为众神之王似乎也是顺理成章的事。

    但别的城邦肯定不同意啊!

    那就打,打到他们同意为止。

    为了神的荣耀,去战斗吧!

    看,我们不是为了一己私利,而是为了神的地位,神的荣耀,神的供奉,而去战斗的哦。

    也正是在这一天,恩基的大祭司为阿鲁利姆进行了加冕,是为阿鲁利姆一世。

    阿鲁利姆一世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王。

    而由神职人员为世俗王权加冕也从此慢慢形成了一种惯例。

    凌攀在空中的身影,默默地看着大地上的一切。

    一切已经就绪,他只需每隔一段时间,进来一趟,通过天命石碑收割信仰之力就好。

    “临时管理员,我必须提醒你,我们的文明研究过信仰之力,这并不是一种符合要求的超凡力量体系。”

    “我知道,”凌攀笑道,“做这些,只是为了强化我自身,至于超凡力量体系,我会在黄河世界尝试的,红河世界只是一个参照系。”

    目前红河世界陆地面积有40万平方公里。经过几百年的发展,人口从最初的24万增加到了150万左右。

    人口仍然少得可怜。

    但是以现阶段的生产力,这片土地确实也供养不起太多的人口。

    “频繁的战争即将出现……战争是人民的苦难,同时也是促进新技术、新生产关系出现的重要催化剂。我并不喜欢看到战争,但是在文明进化到一定程度之前,战争是必不可少的。”

    “我没兴趣天天盯着战争的残酷场景观看……过几天再进来收割一波信仰之力吧。”

第57章 成了精的超凡生物

    在离开雏形神国之前,凌攀到黄河世界巡视了一番。

    并不是走马观花地观看,而是深入到各个超凡生物的族群中去观察调研。

    这片20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还没有人烟。

    超凡生物站在食物链的顶端。

    这些年间,其实已经陆陆续续投放进来上万种超凡生物。

    但是很大一部分的超凡生物,或许本身的生存能力不缺,但是繁衍能力却是很低下。

    有一些能力较差的超凡生物,被别的能力更强的超凡生物视作食物,疯狂捕猎。

    有的超凡生物不适应某种细菌,病毒,纷纷倒毙。

    因此到现在,还剩下的超凡生物只余百分之一,区区百多种。

    而且其中一些超凡生物虽然个体实力强大,比如朱雀,但是其族群始终没有扩大过,只有寥寥数头,不知什么时候就会灭绝。

    还有一个现象,让凌攀很是疑惑:其中一些超凡生物的智慧程度,明显超过了野兽,竟然接近了6、7岁人类孩童的智力。

    能以特定的声调、语气、发音频率来表达不同的意思;能进行跨物种交流;能进行简单的算数;族群之中的社会规则非常明显;甚至会刻画简单的符号来表示一定的内涵。

    种种迹象表明,这些超凡生物,有朝着智慧生物方向发展的趋势。

    为了证明自己的观察属实,凌攀刻意走进了一个超凡生物的族群,尝试和它们交流。

    这种超凡生物,是以犬类生物为基底,有着1乙2丙的超凡基因片段,能操控火焰,被玩家命名为“祸斗”。

    其外形脱胎于狼,皮毛漂亮,体型较大,和现世里一种昵称“二哈”的大型犬也有许多相似之处。

    其成年个体,不算尾部,身长约1.3米,高约0.6米。

    有很强的肌肉和骨骼,咬合力出众。

    换成是得到信仰之力以前的凌攀,如果手无寸铁和祸斗单挑,估计会被活活咬死。

    更别说祸斗还有控火的能力。

    在黄河世界里,祸斗形成了好几支族群,各有数十、至上百头个体。

    凌攀调研的这一支,共有80来头祸斗,其中雌雄各半。

    祸斗是一种一夫一妻的生物,找到配偶之后,经常终生不易。

    凌攀刚刚来到它们的族群附近时,它们立刻警觉,压低身体,发出低沉的咆哮,显得十分忌惮,不敢主动进攻,又不甘于放弃领地。

    凌攀摊开双手,表明自己没有武器,没有攻击性。

    又让华胥对他的气息进行调整,在祸斗们眼中,他的形象变得伟岸却亲切。

    渐渐地祸斗们打消了敌意,好奇地围着凌攀,这里嗅嗅、那里嗅嗅,甚至还轻轻摇着尾巴表示欢迎。

    凌攀做了许多测试,发现祸斗们确实智慧非常高,他能比较容易地利用肢体语言来和它们进行沟通。

    而且,它们对语音也非常敏感,能迅速地对一些特定语音建立联接。

    只是一个下午的时间,凌攀就教会了它们“坐”“起立”“跑”“停下”“伸手”“张嘴”“捡回来”“喷火”等。

    听起来像是训狗……凌攀也确实是按照训狗的方式来操作的。

    但如果训练的真是普通的狗,不可能这么快就训练成功。

    这种生物比狗的智商要高得多。

    第二天,凌攀继续和它们厮混,成功地教给了它们狩猎时采用的一些简单配合与战术。

    第三天,凌攀惊奇地发现,祸斗们学会了几个简单的符号。

    凌攀将每一个符号与一个简单的语音命令进行映射对应,很快就被祸斗学会。

    接下来,他不需要说出口,只需要用树枝在地上画一个“坐”的符号,祸斗就会乖乖坐下;用树枝画一个“握手”的符号,祸斗就会伸出前爪,像模像样地与凌攀握手;用树枝画一个“喷火”的符号,祸斗就会对着目标喷出一团火焰。

    凌攀是真怕了,这些家伙简直成了精,他生怕自己教出一群妖怪。惹不起,惹不起,还是赶紧走吧。

    当他向祸斗们告别的时候,祸斗们的小眼睛里流露出非常人性化的“依依不舍”。

    一头还未成年的雌性祸斗上前咬着凌攀的裤腿,仰起小脑袋,眼泪汪汪地不让凌攀走。

    凌攀俯身抱起它,拍着它的狗头,轻声说:“我得走了,小家伙。我不能一直留在这里。”

    “嗷呜。”

    “是么,我也舍不得你啊。要不,你跟我一起走吧,我养你。”凌攀开玩笑地说。

    “嗷呜!”小祸斗竖起耳朵,不停地摇着尾巴。

    凌攀吃惊了。“啊,你还真的跟我走啊?”

    “呜。”

    “你跟我走了,以后就见不到你爸爸妈妈了。”

    “嗷~”小祸斗有些迟疑,回头看了一眼它的父母,又坚决地看着凌攀。

    “好吧,那就跟我走吧,”凌攀想了想,爽快地点头,“不过你要听我的话,不许咬人,不准搞破坏,知道了么!”

    小祸斗人性化地用力点头。

    凌攀对着其余的祸斗们挥挥手,抱着小祸斗的身影消失。

    下一刻,他出现在一头朱雀的面前。

    朱雀吓了一跳,振翅欲扑击,凌攀连忙安抚了它。

    之所以来这里,是因为凌攀想到:就连祸斗都表现出了这么高的智慧,那么朱雀这种更强横的超凡生物呢?

    他一定要亲眼来看看朱雀的潜力。

    被朱雀的气息吓着了,小祸斗缩在凌攀怀里一动都不敢动。

    朱雀根本没兴趣为难这么一只幼兽,专注地与凌攀交流着。

    整个黄河世界里,朱雀只有5只,三只雄性,两只雌性。

    这只朱雀是雄性的幼崽,羽毛非常漂亮,金光闪闪,又透着一股子殷红。

    有华胥为他进行气息加持,凌攀在生物们眼中非常有亲和力,很快和这只朱雀混熟。

    不久,别的朱雀回到领地,也在这只朱雀的介绍下,认识了凌攀。

    有两只朱雀对凌攀很感兴趣,也有两只朱雀表现得比较冷漠。

    这五只仅剩的朱雀,是一对父母,和它们的三个孩子。

    对凌攀冷漠的,是那一对父母;而三个孩子则对凌攀表现不同程度兴趣,一直围着凌攀,尝试和凌攀沟通。

    它们的学习能力非常惊人,凌攀迅速地用教祸斗的方法,教会了它们许多的字符。

    当然,朱雀非常骄傲,不屑于学习“坐”“伸手”“喷火”之类弱智的动作,一点也不配合。

第58章 盘,开天地。

    三天以后,凌攀已经目瞪口呆地看着一只朱雀慵懒而优雅地伸出爪子,用一个爪尖在泥土上刻画出三个歪歪曲曲的字。

    “你是谁?”

    凌攀揉揉眼睛,确定自己没有看错。

    笔画虽然有误,字型结构很散,但确实是文字。

    这家伙,怕不是有9、10岁孩童的智力了吧!

    想了想,凌攀指着自己:“我叫攀。”

    对面这只被凌攀起名为“小红”的雌性幼年朱雀点点头,眸子里流露出人性化的神情。

    因为朱雀的族群太小,总共只有五只,所以凌攀为它们都起了名字。

    顺便也给自己的新宠物祸斗起了个名字:“斑点”。

    因为这只小祸斗是通体油光水亮的黑色皮毛上,唯独在脖子部位,有着一圈好看的白色斑点,就像一个项圈。

    现在小斑点已经不那么怕朱雀了,甚至敢围着朱雀跑来跑去,试图抬起可爱的爪子去抓朱雀的尾部覆羽。

    小红抬腿将斑点踢开,伸长脖子,试图发出声音。

    “普……”

    “怕……”

    “呸……”

    “碰……”

    “喷……”

    “盘!”

    “盘!”

    凌攀高兴地点头:“是的,是的!”

    “盘!盘!”

    小红又低下头,用美丽的头冠蹭了蹭凌攀,然后用爪子在地上写写画画。

    很快,凌攀看到地上又出现了三个字。

    前两个字他认识,是“你是”。

    第三个字,却不是凌攀教给小红的字,而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符号,应该是小红自创的。

    写完以后,小红看着凌攀,目光里带着探究。

    “华胥,帮忙翻译。”凌攀决定用掉一次场外求助机会。

    华胥很快给出见解:“这个字符的含义……这个字符像是一只破壳的蛋,从蛋里面冒出一只鸟头。”

    “这是它根据自己的经历,生造出来的字。它知道,它是从蛋里面钻出来的。这是它的跟脚,来由,它的发源。”

    “所以根据推测,这个字符应该是‘来历’‘根源’之类的意思。所以这只朱雀应该是想问你,你是什么跟脚?来自何方?”

    凌攀想了想,指指天,指指地,“我开辟了这天,这地。我创造了世界。”

    他又摊开双手,示意整个世界,然后指着小红:“我创造了你们。”

    小红显然听懂了。它的眸子里显得非常震惊,随即变得尊崇。

    “盘,开,天,地。”它结结巴巴地说。

    “是的,是的。”凌攀微笑着拍了拍它的小脑袋。

    斑点吃醋了,咬着凌攀的裤腿用力地扯,当然也不是太用力,它很有分寸的。

    凌攀只好将斑点抱起,一视同仁地摸摸头,斑点这才舒服地靠在凌攀怀里,半闭着眼睛享受。

    然后装作不经意地瞥了小红一眼:“看到没有,谁才是主人最宠爱的啊?”那小眼神,简直了。

    喂,你是狼,不是狗啊!

    凌攀忍不住用手指戳了戳它软绵绵湿漉漉的小狗鼻子。

    鼻子是斑点最敏感的部位之一,不喜欢被戳戳弄弄,于是一个劲地往凌攀怀里躲。

    小红则伸长了脖子,轻轻地啄着凌攀的手背。

    它和斑点已经成为好朋友,这时见好友受难,自然要来解救。

    玩耍了一阵,凌攀摸了摸小红那又尖又长的鸟喙,“我得走了,小红。”

    小红的目光中流露出依依不舍之意。

    凌攀毫不怀疑,它能听懂自己的话。

    朱雀这种超凡生物,已经不仅仅是一种“聪明的动物”了,它们的智慧接近于人类的少年。

    这让他很难将这些美丽的生物当作一般的动物来看待。

    它们是美丽的,骄傲的,也可以通过学习而进步,变得更加有组织化、社会化,甚至,拥有真正的文明。

    如果它们的族群再扩大一点的话。

    可惜的是,这种天生强大的生物,能力超卓,寿命漫长,但也受着诸多的限制,它们的繁殖能力极其低下。

    除非凌攀在“巢”里再催生出一批朱雀投放到黄河世界里,否则它们的族群很可能几百年、上千年都维持着现在的规模。

    而凌攀不愿插手,人工扩大它们的族群。

    这样很可能会引起连锁反应,造成一场生态灾难。

    凌攀笑道:“别这样,我们还有机会见面的,你们是长寿种族,下次我来的时候,你们肯定还活蹦乱跳的。”

    小红听得一知半解,但它听明白了一点:和这个开天辟地,名为“盘”的人,还能再见面。

    它开心地鸣叫起来。

    “再见!”凌攀挥挥手。

    小红叫出了自己全家人,一齐向凌攀展示着美丽的羽毛,这是它们表示尊崇的方式。

    看着它们,想起它们学会的文字,凌攀心里感觉有些怪异。

    等到自己在黄河世界投放人类了,一般的人类应该不是那些超凡生物的对手吧。

    比起红河世界的人类,黄河世界的人生存环境恐怕会险恶许多……不但要面对残酷的大自然,面对来自同类的敌意。

    更会面对超凡生物族群的挑战!

    一只幼年朱雀,就可以轻易覆灭几千人的人类部落。成年朱雀,甚至可以摧毁一座现代化的城市。

    哪怕一只毕方,也可以将几百人的部落焚毁。

    凌攀已经可以想象未来一段时间,黄河世界的人类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

    回到现世。

    面对突然变化的时空,面对陌生的环境,斑点的应对方式是躲入凌攀的怀里,睁大眼睛好好观察,用力地吸着鼻子,辨别空气中的各种气味。

    “欢迎来到我的世界,”凌攀亲切拍拍斑点的小脑袋,“你要快点适应环境,知道吗。”

    斑点还远未成年,体型只有它父母的五分之一大小,否则凌攀也不可能将它抱在怀里。

    这样一只幼崽,离开了父母和族群,来到陌生的环境,表现出惊惧、躲闪也是正常的。

    手机的音效会让它惊吓,电视机打开也会让它吓一跳,在地上嗡嗡滑动的扫地机器人让斑点狂吠不已。

    凌攀没有强迫它马上去自由活动和探索,而是带着它,给它喂食(叫外卖送的灌汤包),用蓬蓬头和沐浴露给它洗澡,然后用吹风机给它吹干漂亮的毛发。

    斑点的智慧毕竟是远超一般的家犬,它有着人类儿童的智力水平,应此适应得还算快。

第59章 唐国田园犬:斑点

    等到了晚上,斑点就活蹦乱跳,四处撒欢了,甚至迫不及待地想要去探索外面的世界。

    但凌攀可不敢带着它乱跑。

    首先得带它去登记吧,该打的疫苗也得打……虽然不知道针对宠物犬的疫苗对这只狼崽子能不能起作用。

    但是想在现代社会生活,它就必须遵守人类的规则。

    对了,还得告诉它,不要乱喷火……看着被烧焦、发出刺鼻臭味,仍在冒着缕缕青烟的沙发,凌攀陷入沉思。

    次日,凌攀带着斑点去办理养犬手续。

    虽然斑点其实是狼……

    但是狼不能上户啊。

    所以只能把它当作大型犬来养。

    凌攀早就在网上查好了办证的流程,也给斑点拍了照,此时带着它直奔宠物商店。

    去买狗粮和皮绳、项圈。

    虽然斑点其实很聪明,让它别咬人它就不会咬人。

    它的智慧近似于孩童,远超于世上的一切动物,海豚之类的都远没有它聪明。

    但宠物犬必须拴绳、戴项圈,这是规矩。

    而凌攀是个守规矩的人。

    斑点坐在“烈焰骑士”的副驾驶座位上,好奇地看着车窗外的风景,看得出神。

    到了最近宠物商店,凌攀打开车门,它敏捷地跳入凌攀的怀中,让凌攀抱着。

    “哇,真可爱!”推开店门迎上来的店员是个20出头的女生,扎着马尾,扫了一眼烈焰骑士,就目不转睛地盯着斑点。

    而凌攀则被完全忽视了。

    凌攀心说你的审美怕是有很大的偏差吧。这是狼崽子,哪里可爱了?

    斑点也探出头对她龇了龇牙:是的,俺超凶的!

    马尾女生却笑得合不拢嘴,目光中全是欣赏和宠溺。

    看得出她是真心喜欢小动物,价值一百多万的烈焰骑士在她眼中还不如斑点来得有趣。

    “这位先生,您这宠物是什么品种吖?我好像在哪见过。有点像二哈,但和一般的二哈还有点区别。”

    凌攀低头看了看斑点,与斑点目光对视,沉吟道:“你觉得你是什么品种?”

    斑点:“嗷呜!”

    凌攀点点头:“说得好,没错,一条唐国田园犬。”

    马尾女生掩嘴笑了起来:“先生你真逗,哪有这样的唐国田园犬啊!你这宠物可能有很高贵的血统呢。嘶!”她突然倒抽一口冷气,凑近了点看着斑点。

    “我好像在兽血进化里,看到过这种样子的狗,叫什么来着?”

    凌攀并不怕被她认出来这是祸斗。

    毕竟,现世其实是没有祸斗这种生物的。

    就算认出来了,人们也只会觉得是自己认错了,觉得是巧合,觉得这只是一只长得像“祸斗”的二哈。

    在马尾女生的热情招待下,凌攀买了骨头棒,狗粮,狗饭盆,项圈,一大堆计划内和计划外的东西,都一股脑塞入烈焰骑士的后备箱。

    临走时,马尾女生依依不舍地与斑点挥手告别,甚至还想加凌攀的威信号码。

    凌攀很确信,她并不是想泡自己,单纯就是想以后再看到斑点。

    这女生的审美……没救了。

    斑点跳上副驾驶位置后,电动车窗缓缓放下,斑点探出头,向马尾女生挥了挥前爪,马尾女生惊喜地笑了起来,捂着嘴似乎要美得冒泡。

    凌攀扭头看着斑点,这家伙难道真的很符合女孩子的审美?能不能帮我尽快拿下林妙啊!

    到了动物防疫站,凌攀给斑点买了7联的疫苗,一股脑全给它打上。甚至还想给它多打点。

    毕竟斑点是黄河世界的土著,那个世界的细菌和病毒虽然源自于现世,但经过数万年演化,已经与现世有一些区别。

    看到有人拿着明晃晃的针头靠近自己,明显想扎入自己的身体,斑点本能地感觉到了危机,差点凶性爆发。

    但是凌攀及时喝止住它。

    斑点不敢反抗,委屈地蹲着,可怜巴巴地看着凌攀,凌攀没好气地说:“打针而已,又不是很痛,你别作怪!乖点,等会给你买好吃的。”

    斑点便咧开嘴,露出期待的神情。

    旁边准备给它打针的兽医笑道:“你这二哈很通人性。”

    端详了一阵斑点后,他说:“长得也很漂亮,像狼一样威风。”

    凌攀就纳闷了。

    难道不是他们的审美出了问题?而是自己的审美出了问题?

    他再仔细地瞧瞧斑点。

    没办法,还是觉得很丑。

    他伸出手,在斑点的脑袋上狠狠地盘了一气。

    说不定能盘漂亮一点。

    打完疫苗后,斑点立刻装作受伤,直立起来举着两个前爪求抱抱。凌攀只好抱起它。

    “小伙子真帅气。结婚没有?我给你做个介绍啊。”兽医一边收拾一边说。

    凌攀笑了笑:“婚是没有结,女朋友呢倒是在同时交往几个。”

    兽医摇摇头:“这样不好。人还是要活得简单点,纯粹点,做渣男有什么意思呢。”

    凌攀本来也只是开玩笑,自然不会和他争论。

    接下来吃了个午饭,给斑点打包了一份炸鸡排,它吃得津津有味。

    这家伙,凌攀本以为它需要一段适应时间,毕竟之前它一直茹毛饮血。

    但是它不但吃狗粮吃得很欢,吃炸鸡排也是一脸享受,非常适应熟食。

    休息了一阵,然后就是去警察局办理宠物犬的准养证。

    仍然顺顺利利,看了免疫证后,警官爽快地盖章。

    通过了初审。

    接下来就要交到上级去进行复核,通常要10个工作日。

    不过加钱的话,也可以加急办理。

    凌攀不缺钱,自然选择加急,3天后就能拿到准养证,以后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在小区里遛狼了。

    从警察局出来,凌攀给林妙打了个电话。

    林妙没接。

    又发了条威信给她。“晚上一起吃饭,我去接你。”

    过了十多分钟,她才回信,简简单单一个字:“好。”

    凌攀咧嘴一笑,又发了两个字:“想你。”

    林妙回复:“我不想你。”

    凌攀忍不住在车里笑出猪叫声。

    这萌妹子太傲娇了吧。

    很快又一条未读信息,凌攀点开,是一张动图,一只可爱的猴子望着天上明月,配上文字:思念。

    凌攀心里一暖。

    他决定去约会的时候,带上一点礼物。
本节结束
阅读提示:
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cc/r24333/ 第一时间欣赏我身体里有银河系最新章节! 作者:红标瑰夏所写的《我身体里有银河系》为转载作品,我身体里有银河系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①书友如发现我身体里有银河系内容有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我们将马上处理。
②本小说我身体里有银河系仅代表作者个人的观点,与UU小说的立场无关。
③如果您对我身体里有银河系作品内容、版权等方面有质疑,或对本站有意见建议请发短信给管理员,感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我身体里有银河系介绍:
开局一个残破的雏形神国,怎么把它养成能装下一个银河系的终极洞天?什么,洞天里的灵气溢出?全球灵气复苏?我是最大幕后黑手?你们怎么能凭空污人清白!这个锅,我坚决不背!我身体里有银河系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我身体里有银河系,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我身体里有银河系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