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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幸福不是长生不老

作者:苏陌等     今天开始喜欢你txt下载     今天开始喜欢你全文阅读
    01

    高三的课程十分紧张,过完年没多久,学校已经开学了。可是学生们仍处于节庆日的兴奋中。上课时,满教室乱飞的纸条已经成了每天固定的娱乐方式。

    也许只有在大学以下的年级里,才有机会体会到上课传纸条的乐趣所在。哪怕是最无聊的话题,只要是上课时做出来的,都成了特别有意思的事情。

    陆笙是班长,又坐在前排,虽然不喜欢制止同学们做这种事,但却几乎不会参与其中。直到和许程陈做了同桌,他也不喜欢和别人传纸条,偏偏喜欢和她“传”。

    他们两个是同桌,他就搞了一个像是笔记本一样的小本子,专门用来上课与她聊天。从今天早上吃了什么,再到最近的国家大事,通通都能拿出来说。每一次,都是他在本子上写完,然后装作要请教问题一样把本子推到她身边,她也只能装作自己在看题一样,认认真真地在本子上写下回复。

    一来二去的,直到毕业时,那厚厚的本子已经被写满了,然后被许程陈当毕业礼物送给了陆笙。上大学时,同寝室的同学好奇地指着那本子问陆笙:“你不会还写日记吧?”

    陆笙想了想,认真回答她,“那是情书。”

    年少时,一个男孩子想要更了解更靠近心上人的小心思,通通都藏在那看似平常的一字一句之中了。这怎么能不算情书?

    02

    高三时,同桌之间的关系几乎算得上是最亲密的。一天足有十二个小时的相处时间,想不熟悉也难。

    到了下半学期的时候,陆笙惊讶地发现自己已经习惯了与许程陈逃课。只不过他们每次逃的都是体育课,趁着还没到午休的时候,可以提早去食堂里吃个饭。

    他们高中食堂的麻辣烫是一绝,陆笙在家里时父母管得严,从来不敢吃这种东西,每次都是偷偷跟着许程陈在学校一饱口福。

    许程陈在学校名气太大,上到校长下到打扫卫生的大妈,全都认识他,更别提食堂的师傅。

    每次跟着他去,陆笙碗里的麻辣烫都要比别人多三分之一,恨不得冒出碗去。她跟着大叔大妈们连声道谢,然后每次都能换来大妈们笑呵呵的一句,“这闺女长得多文静。”

    她们慈爱的目光,就像是看到了儿子未来的媳妇一样。陆笙被看得不好意思,恨不得将脸埋在碗里。对面的许程陈却面不改色,就是去的次数变得更多了一些。

    偶尔,陆笙也会偷偷抱三花去,让食堂大妈们帮它改善一下单调的伙食。可是三花却始终没弄明白食堂是个什么地方,它只知道这里有着充足的食物,而且没有那些凶神恶煞的校领导。

    一次,食堂也不知是做了什么鱼,它鼻子灵,纵身一跃就想往厨房跑。可是学校食堂这种地方哪能让猫跑进去,许程陈心里一急,隔着诸多障碍就身手敏捷地跳上了桌子,从食堂的一头追着它到另一头,终于在它跑到厨房前把它扑倒在地。

    只是可惜了那些被踩脏了的桌子,陆笙跟食堂的大叔大妈们挨个道歉,然后挽起袖子拿起抹布就去善后。

    大妈们也没生气,象征性地骂了许程陈几句,就指着陆笙的背影对他说:“她那么勤快帮你收拾,倒好像你的小媳妇似的。”

    被骂时,许程陈面不改色,听了后半句,那脸红得都快挖个坑把自己埋进去了。

    03

    学习再忙,午休时体育馆里也总有一场篮球赛。以前陆笙从来不去看,可是后来和许程陈都熟到那份上了,再不去好像有些不给他面子,就跟着蒋琳一起去了。

    其实她始终看不懂篮球的规则,哪怕许程陈始终在她身边说着那些著名人物和队伍,她也只能记个大概。

    盛世和许程陈不是一个班级的人,平时许程陈有比赛,他就只有在旁边看着的份。每次看到旁边一群男生女生为了许程陈激动,他更是纳闷陆笙怎么一点反应都没有,“就刚刚那一球,连我都觉得他帅。”

    帅吗?应该是挺帅的。不过陆笙觉得自己可能是平时看许程陈看多了,也没有什么不一样的感觉。

    直到那一天比赛快结束了,盛世突然窜到场边夸张地大喊了一声,“程程我爱你。”

    许程陈浑身一抖,拿起球就想朝他砸过来,可一扭头就看到了盛世身边的陆笙。

    “啪嗒。”手里的球就那么掉在地上了。

    他手忙脚乱地去捡球,再抬起头时,脸上已经满是笑容。他单手托着球,另一只手冲着场边的她轻轻摇了摇。从窗户倾泻进来的阳光刚好洒在他的眉眼间,为那笑容铺上一层柔光。

    那天你在阳光下笑得很好看。

    周遭仍然嘈杂,陆笙不由自主地捂了下心口,果然,好像是挺帅的。

    04

    越临近高考,自习的时间变得越来越多。

    有许程陈适时帮她维持秩序,陆笙坐在讲台上时轻松了许多,不仅可以专心致志地复习,偶尔还能走走神,她走神的时候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看许程陈作画。

    上学时唯一能穿的外套就是校服,可是那呆板的运动服款式,只能让大家绞尽脑汁地去把它变得好看一些。由此,走在学校里的时候,经常能看到大家校服背后那块空白的地方画满了各种图案。

    许程陈一连几天的自习都在校服上面画三花。只是他的画功实在是让人不敢恭维,陆笙也借此机会知道了三花在他心中的形象。

    那就是个肉球!还是个死鱼眼一脸呆滞的肉球!

    三花每次见到他时,都会盯着他身上那幅画看一会儿。陆笙几次欲言又止,都没敢告诉自己的小猫,那画的就是它。

    她怕它去挠许程陈一脸血。

    可是许程陈也不知是傻,还是自我认知不够,他偏偏要得意洋洋地告诉三花:“看,像不像你?”

    反复几次,三花终于用自己刚刚锋利起来的爪子挠烂了他的校服。

    许程陈住宿舍,条件不方便,最后还是陆笙偷偷从家里带了针线过来帮他缝补好了。可惜她的技术也差,缝了还不如不缝好看。三花一抬爪子就能再次抓烂。

    它抓,她再缝。她缝,它再抓。

    这之后,许程陈与陆笙之间的关系也是最僵硬的时候。可是每次三花把许程陈的校服抓破,陆笙还是会锲而不舍地拿去缝,两人自然而然就和好了。

    他们两个似乎都有这样的默契,三花与他们隔墙遥遥相望,觉得自己像个做好事不留名的英雄。

    我只能帮你们到这儿了。

    05

    “一模”“二模”这么考过来,直到快要到最重要的“三模”时,教室里的气氛比往日紧张了不知道多少。唯一能缓和一下氛围的事情就是一次突然的大扫除。

    每次全校大扫除的时候,都是学生们放松的好机会。除了一部分留在教室里打扫卫生的人,剩下没有任务的都可以去操场上坐一坐,等待放学。

    陆笙本来是要在班级里指挥大家干活的,可是因为她每日都很辛苦,老师体谅了她,特意让她出去歇歇。而等她走出教学楼的时候,操场已经挤满了聚在一起说说笑笑的学生们。

    往常陆笙一定会和蒋琳绕着跑道散步。可是这次蒋琳也被留在班级里了,她正想找个角落安静地吹会风,就见许程陈也从教学楼里出来了。

    操场上不知道有多少人喊他过去,他通通婉拒,然后走到她身边坐下,也不说话,就跟她一起坐着吹风。

    两人平时在教室里已经将该说的话全都说完了,到了这个时候反倒不知道该聊些什么。

    最后还是陆笙先开口,“你想考哪个大学?”

    他们很少说这样的话题,可是高考确实是越来越近。

    见他似乎有些犹豫,陆笙又说自己想考c大,那是他们这座城市里最好的一所大学了。

    那一天坐在操场边上吹着风,她说了许多对大学的憧憬。向往那时的自由,也像许多这个年纪的小女生一样,渴望在最美好的大学时代谈一场恋爱。

    虽说青春总是带着遗憾的,可是如果没能在最单纯懵懂的年纪里,谈一场最纯粹也没有那么多烦恼的恋爱,将来年老之后该有多后悔啊。

    可是女孩子总是喜欢胡思乱想,她又有些担心,一次失败的初恋会成为永远抹不掉的伤疤。

    说完,她几乎以为许程陈要开始嘲笑她了。

    可是他却一本正经地提议,“那就找个熟悉的人呗。”

    知根知底怎么可能被骗?靠谱。

    只是后来陆笙怎么想都觉得不对劲,她在班级里最熟悉的男生可不就是他吗?

    这就差直接把自己的名字说出来了。

    不过多年之后,他就用事实证明了这个提议确实靠谱,而时限,则是年少时的他们想象不到的漫长。

    06

    “三模”过后,陆笙考试失利,跌出了年级前二十名。

    班主任一急之下,不仅找她谈话开导她,还为她单独安排了一个靠近讲台的座位,远离了许程陈和其他同学。

    可是直到下一次考试来临之前,陆笙的焦虑仍然没有得到缓解。

    偏巧某一日,高二那边的一个学弟因为压力过大,被老师批评了几句就跳了楼。听说还是一声不响突然扒着窗户就跳下去的,吓得全班的人三天都没缓过神来。万幸的是,他掉到楼下的花坛里面了,除了崴了脚之外,什么事也没有。

    可是这个意外还是让许程陈心有余悸。一次,他刚从教室外面回来,看到陆笙就站在窗户旁边往外探着身子的时候,吓得腿都要软了,想也不想就跑过去,拦腰把人抱了回来,“不就是个成绩吗?你疯了啊?”

    许程陈脾气算不上好,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可怕的名声。可是这还是陆笙第一次见他对她发脾气,只不过这次她一点也不怕,只是怔怔地看着他,眼睛里隐有泪光。

    “我没事啊……”她无意识地喃喃道,然后又解释自己是想看看无意间掉下去的卷子还在不在。

    “我有事!”他怒气冲冲地甩下这句话,摔门便走,一整节课也没回来。

    最后,陆笙正想着自己是不是该去道个歉,就听同学说,许程陈在楼下坐着呢。

    她靠近窗户一瞧,果然看到许程陈独自坐在花坛边的背影,手里还紧紧攥着千辛万苦才从树丛里帮她找出来的卷子。

    一时间,两年间的许多事情纷纷涌上心头,就像是当初他抱着三花出去时。她喉间一酸,几乎就要落下泪来。

    07

    回想高三刚开始时,陆笙晚上放学回家的时候,一定会经过学校旁边的奶茶店。那里常年都是辍学的那些小混混们的聚集地,偶尔见到了漂亮的女生都会连声吹口哨,或是大声地品头论足。

    有些女孩子觉得害怕,往往会选择成群结队地回家。

    有一次陆笙因为与老师谈话而走晚了一步,班里的同学早已走光。她自己锁了门,有些忐忑地出了校门,却看见许程陈正站在门外等着她,“反正顺路,咱们一起回去?”

    跟他一起走的好处就是安心,随随便便一个眼神飘过去,该闭嘴的都闭了嘴。

    后来他每天都以顺路为由陪她一起回家,直到那些混混们再也不来了,陆笙也终于发现他的宿舍与她家是两个方向。

    “我……我就是散散步。”他看起来根本没想好借口,最后好不容易编了个漏洞百出的理由,那闪烁的眼神却完美地出卖了他。

    陆笙直到最后都没有追问他真正的理由。

    学生时代总是单纯得一眼就能看透,那点小心思藏也藏不住,正因如此,每一段感情开始时都是纯净又美好。

    08

    高考时,两人果然没被分到同一个考点考试。相较起陆笙来,早已经通过体育加试的许程陈倒是不紧张,只要他考得不是特别烂,就一定能考上一个二本。

    可是陆笙不一样,她要报考的是全市最好的那所大学。自从离校之后,就几乎没时间去见三花。最后还是许程陈主动抱了三花回家,直到彻底考完那天,她才专门去许程陈家里接三花回来。

    许程陈的家离c大很近,两人顺便抱着猫在c大里面逛了一圈,刚巧碰到了这里的体育教练。对方很热情地对许程陈打着招呼,问他考得如何,是不是也可顺利报考这里。

    陆笙很惊讶,“你也要考c大?”

    他挠挠头,“应该是……不,一定行。”

    后来,陆笙比其他人都提前知道了自己的成绩,因为她是他们学校的第一名。

    天才的学生生涯里,考试时只失利过一次,那就是最重要的高考。

    可是无论怎样,得到第一还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情。得知喜讯之后,几个朋友特意叫上了陆笙出去庆祝。而距离他们最远的许程陈坚持赶了最后一班地铁过来,陆笙刚刚打开包间的门见到他,就被他抱了个满怀。

    “太好了!”他激动得就像是自己得了全市第一一样。

    盛世的大嘴巴也终于在这个时候派上了正面用场,他说:“许程陈已经是c大特招生了,就等你了。”

    因为她想考c大,他才那么努力,想挤进那间名校。可是他又担心她会因为压力而考试失利,一直没有做出决定。

    那句“应该是”是在说自己,“一定行”是在说她。

    这样的场面,起哄声几乎压过了饭馆里原本的喧嚣声,可是陆笙却将自己的心跳声听得一清二楚。

    在这个几乎挣脱不开的拥抱下,不知多久之前就已栽种在心底的那棵小小的萌芽,终于开始慢慢开花、结果。

    09

    散伙饭上,每个人都喝得醉醺醺的,只有陆笙不敢碰酒,始终清醒地坐在一边。在听到蒋琳绘声绘色地给大家讲那日许程陈如何激动的时候,陆笙飞快地跑过去捂住她的嘴,“别说了。”

    “说吧说吧,老师也想听听。”意外的是,这话是班主任说的。

    蒋琳吓了一跳,不等陆笙捂她的嘴她也不敢说了。

    可是班主任却借着喝酒的动作抹了抹眼角的眼泪,然后又笑,“怕什么,从今往后你们都是大人了,如果能在一起好好的,也是件好事。”

    这也许是此生最后一次聚齐这些人,从今往后,再熟悉的同学之间都可能没了联系。

    几个女生泪点都低,一个比一个哭得凶,就连陆笙都哭得连解释都忘了,最后还是许程陈主动过来揽住了她的肩,对班主任郑重承诺,“我们以后一定好好的。”

    那之后很久,陆笙都在埋怨他,明明那时还没开始谈恋爱呢,怎么就当着全班人的面说那种话。

    可是许程陈时隔很多年都觉得自己那时真是明智,一个动作一句话,虽然是提前了点,但却挡住了别人多少非分之想啊。

    同班同学之间发展发展挺好,不过谁也别想来“发展”他的女朋友!

    10

    报考的那几日,不少高校招生办的负责人都来询问陆笙的意向。那副架势简直像是要将陆笙绑到自己学校一样。许程陈跟着提心吊胆了好几天,生怕陆笙反悔。幸好陆同学意志坚定,毫不犹豫地填报c大之后,一连几天都和蒋琳在外逛街。

    正如班主任所说的那样,毕业了,相当于迈出了长大成人的第一步。而蒋琳认为,女孩子证明自己已经解放的第一步,就是一双高跟鞋。

    陆笙从来没穿过高跟鞋这种东西,一来学校不允许,二来自己也觉得不舒服。

    事实证明,她想的是对的。

    当许程陈也应蒋琳之邀赶过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陆笙穿着高跟鞋摇摇欲坠的样子。他连忙上去扶了她一把,有点担心地问:“不穿不行吗?”

    虽然他也承认穿高跟鞋的女孩子很漂亮,可是现在一看陆笙的样子,就觉得这发明简直是反人类。

    “不行不行,这可是优雅女人的象征。”蒋琳非要和他辩一辩。

    最后陆笙还是买了那双鞋,可是买完之后也觉得有些后悔,“优雅是优雅了,连路都走不了,以后还怎么赚钱生活啊?”

    结果许程陈顺口接了一句,“我养你啊。”

    蒋琳本想劝她的话全被这句话给堵回去了,她佩服得竖起大拇指,“你真行啊。”

    11

    依蒋琳和盛世等人来看,毕业之后,许程陈终于不再将那点小心思藏着掖着了,简直就像是撒欢一样,什么话都敢说,什么事都敢做。

    陆笙却还没做好心理准备,心知肚明归心知肚明,真要直面这个问题,她也弄不清自己到底是怎样想的。

    为此,假期里她甚至很少与许程陈联系,每天没事的时候就回学校后门,抱着三花倒苦水,“怎么办啊?怎么办啊?”

    三花硬生生被她说烦了,一次趁着她没来,就循着记忆里的那条路,去许程陈的宿舍做次“好猫好事”。

    只可惜它现在还弄不清家与宿舍的区别,好不容易找到那间宿舍了,许程陈却早已搬回了家。幸好低年级的学弟还住在那里,一见它有些眼熟,还是给许程陈打了个电话过去。

    许程陈赶来得飞快,抱着它回了学校后门,就犹豫着打了电话给陆笙。

    许多天没联系的两个人不得不碰了个面。让这两人终于凑在一块之后,三花就溜达着去睡觉了。只剩下那两人坐在台阶上独处,许程陈也看得出陆笙在躲他,可是有些事他必须要说个清楚。

    “我喜欢你。”

    至于是哪天开始喜欢的,他也说不清了,可能是刚分班时她的细心能干,可能是所有人都在批评他的时候她的仗义执言,可能是他不小心伤到她时,她的温柔……

    只有一点是确定的,那就是他真的很喜欢她。

    她总说,青春难免有遗憾。而他,不仅仅想在她的青春里占据一席之地,他想陪她走过的是不再有遗憾的人生。

    12

    许程陈是在大学开学之后正式追求陆笙的。

    身在同一所大学的好处就是难免会碰面。她读金融系,他读体育系。报到那天,许程陈办完了自己的手续,就迅速与学长们处理好了关系,连女生寝室在哪里、又该如何登记都弄得一清二楚,只等着去校门口接陆笙了。可是他显然忘了,开学时还会有家长前来送行。

    陆笙是跟着爸爸妈妈一大家子一起来的,他离老远就看到那群人,犹豫再三,竟花言巧语地骗来了学长的绶带,硬装成高年级的学长前去接待。

    陆笙看到他的时候,眼睛都直了,可又不知道怎么去揭穿他,只能强装镇定。

    倒是她的表姐一直在感慨,“这学校的学长长得可真帅。”

    那天许程陈拼了命装出一副成熟稳重的样子,与陆笙的家长们相谈甚欢。临走前,陆笙还听到自己的长辈们在拜托他,“以后我们笙笙在学校里有什么事情,可要请你多照顾了。”

    许程陈连声答应。

    自那之后的四年里,陆笙家里的人都以为他是陆笙的学长,有时候还时不时在家中提起他,语气里隐有想收他做女婿的意思。

    “以后我看你怎么解释。”陆笙始终觉得哭笑不得。

    许程陈的态度却是,“不解释了,先斩后奏。”

    结果到最后他没解释,长辈们也从未细究过这个问题。

    后来还是表姐好心地告诉陆笙,“你以为大家真没看出来他也是新生啊。这不还是想弄清他是不是喜欢你嘛。”

    结果弄清的同时,也已经被许程陈给打动了。

    最后只有陆笙一个人始终觉得不对劲,闹了半天,一面是在讨好未来女朋友的家长们,一面是在打量审视未来女婿。

    全都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她白担心了。

    13

    说到大一,不得不提的就是军训。就为了这个军训,本来时不时要回家住的许程陈必须一直住在学校,就连三花也只能暂时被他放在了家里,没空探望。不过他身体素质好,军训虽累,也没什么受不了的。

    相较之下,从小身子就弱的陆笙才在烈日下站了一上午,就已经有些受不住了。

    午休时,饿了一上午的其他人都奔向食堂抢饭,陆笙才告诉室友们不用管自己,就见他从远处跑了过来。

    “没事吧?要不别训了。”他们两个的方队离得太远,他可是不知费了多少工夫才遥遥地盯紧了她。

    “没事没事。”陆笙可不想因为这点小事就搞特殊,结果一起身就是一阵眩晕。

    许程陈手忙脚乱地想要扶她去医务室,却被她坚决制止了,她可不想这么快就在学校扬名。

    不过世事永远事与愿违。

    当日下午军训途中,她还是因为中暑和虚弱直直地倒了下去,而远在操场另一侧的许程陈则在众目睽睽之下跑了过来,将她抱到了医务室。教官问他和她有什么关系的时候,他理直气壮地答了一句,“男朋友。”

    从那天起,原本坚决不肯脱离集体的陆笙终于有了不想军训的念头。

    真是羞得没脸见人了。

    14

    事实上,许程陈一而再、再而三地自称是她的男朋友之后,陆笙再向别人解释他们两个还没有交往的时候,已经没有人相信了。

    就算有相信的,也会用难以置信的目光看着她,“你疯了吗?郎有情妾有意的,还在等什么啊?再不答应,他可分分钟就被抢走了。”

    许程陈在高中时称得上是彻彻底底的问题儿童,可是上了大学之后,那个性子收敛了些,有些缺点也渐渐被学校的女孩子当成了难得一见的优点。更重要的是,即便到了大学,有些女生还是会迷恋一些长相出众又曾经叛逆不羁过的少年。

    许程陈的受欢迎程度,远远超过了没有多少人敢与他深入交流的高中。

    而室友说他们两个“郎有情妾有意”其实也没错,就连陆笙都不敢说自己这么多次默默接受了他的示好,却还不喜欢他的话。

    只不过她总觉得,既然是一辈子只有一次的初恋,总要慎重一些才是。

    而许程陈也没有像其他人所说的那样坚持不下去,每日还像高中时那样跟在她身边乱晃,直到他渐渐开始忙起来。

    学生会最喜欢的就是许程陈这种不惧场又有办事能力的人。当日报到时与他混熟的学长们都曾邀请他来自己的部门,并说只要他参选就稳进。许程陈问过陆笙的意见,陆笙却说让他随自己的心意选择。

    当然,她在心里默默添了一句,“不要去文艺部就行。”

    文艺部不适合一个搞体育的男孩子?不,只是文艺部的女生太多了而已。

    而许程陈偏偏只去文艺部问了招不招男生。

    陆笙听完之后有一整节课都气不过,可是很快又反应过来了,“你是不是故意的?”

    “是。”他竟然就这么不要脸地承认了。而且解释得一本正经,“我就是想看看你会不会吃醋,可我又想不到不过分的办法。”

    说到底,他还是有些担心她是不是真的不喜欢他。等一个答复不难,难的是心里一直没底。

    “真幼稚。”对于这件事,她只给了这三个字评语,可是紧接着又小声嘟囔了一句,“不过我吃醋了。”

    抬眼一看,面前的人委屈不复,已经笑成了一朵花。

    15

    后来许程陈没参加什么文艺部,反倒是陆笙因为大提琴的特长进入了学校的艺术团。

    许程陈一直知道她有这个技能,可是从来没见她演奏过,第一次见她排练时的样子,几乎看傻了眼,夸奖的话想了一堆都没说出口,最后憋出来一句,“太帅了。”

    陆笙“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还告诉他,正式演出那天这样夸她一句就足够了。

    能让天天被别人喊着“帅帅帅”的许同学夸她帅,她也算是圆满了。

    可是真到了演出那一天,在掌声中刚走到后台的陆笙就被一大捧白玫瑰包围了。

    这是她人生中第一次收到男生送给她的花,而捧着它的许程陈始终没能直接开口说出“真的很漂亮”这句话,唯有用花语来代替。

    纯洁、高贵、天真和纯真的爱,这是白玫瑰的花语,也是他对她的称赞。

    而后来,陆笙又知道了白玫瑰的另一层意义:我足以与你相配。
本章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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