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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攻略都去死全文阅读

作者:莳花杀手     快穿之攻略都去死txt下载     快穿之攻略都去死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二二章 厉害了野蛮人 1

    “%……¥*)##”听到声音,一个上身暴露,全身只穿了件小皮裙,刚好遮住重要部位的女人,叽里呱啦的说了一阵,将一个巨大的石碗放在她身边,然后又风风火火的转身离开。

    凤歌这才懵逼中发现,她身处在一个漆黑的山洞里,幸好这个时候应该是大白天,而且外面阳光正好,有不少阳光斜射进来,她才能看到山洞里的全貌。

    山洞里面积不大,只有十多平米的样子,各种石头做的器皿随意的放在地上。

    石头器具大多都奇形怪状,不知道做什么用的,有的看起来像石锅,里面不知道盛放了什么东西,黑乎乎的。

    山洞墙壁上挂满了各种动物的风干腊肉,角落里还有一堆散发着膻腥味道的皮子。

    凤歌坐起身来,才发现后脑勺锥心的疼痛,用手一摸,得,开瓢了,一手血,不过已经凝固了,手上的血都是从血痂缝里流出来的。

    这是什么情况,都不带给上药的,想想这么简陋的地方,没有药上是不是也算正常?

    她得到了这个世界的所谓的主剧情,关于男主,一个后宫种马文男主。

    从现代世界里穿越而来的男主赵洋,是一个大学文学系的学霸,博学多才,成为百里外虎翼族的大巫师,带领着族人在这个远古玄幻世界叱咤风云,建立南赵国。

    这个世界极其蛮荒,地域更是无边无际,最繁华的就是中州之地,有着三大帝国,十大小国,北方是翼族人生存的冰天雪地,东方则是鲛人的东海,西方是最神秘的未知之地,传说里面有十大神兽寄居,南方则是南蛮荒地,说是荒地,其实也并不荒,而是因为地处偏远,且山脉险阻,其中多毒虫蛇蚁,多凶兽,因此部落聚集,被中州之人称为南蛮。

    凤歌此时就是南蛮荒地中一个小部落族长的女儿,小凤,比较糟心的是这个身体在剧情中是男主的后宫之一。

    凤歌撇嘴,她是最不喜欢开后宫的人了,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爱情这东西,两个人足够了,多一根毛毛都是极度虚伪的爱情,什么姐姐妹妹,哥哥弟弟的,听着令人作呕。

    此时她还年幼,才七岁,但这个时代的磁性大都十三四就生长成熟,并可以生儿育女了。

    凤歌端起放在身边的巨大石碗,里面放的是煮的很糟糕的肉食,旁边还放着一个青圆的小果子。

    她拿起果子,闻了闻,一股果子的香甜味冲进鼻子,不自觉的就流了口水,咬一口进嘴里,真美味,不一会,一个成人拳头大的果子就吃光了。

    微弱的能量从胃里散逸出去,游遍全身,她舒服的打了个饱嗝。

    既然饱了,她完全忽略了一看就不好吃的煮肉。

    山洞外,孩子们欢快的蹦来跳去,一些年老的在用石棒戳着什么,凤歌很轻易的接收了原主六年的记忆,部落里大多数人都是用皮毛围着重要部位,只有个别的身上披着不知道什么材质做成的不像样的衣服,看起来粗糙至极。

    这是一个半山腰,但山坡很缓,几乎感觉不到倾斜,整座山都是石头,一整块的石头,他们住的屋子都是在天然洞穴里修整一下就用了。

    站在这里远眺,能够看到附近的山上都是密密麻麻的山洞,部落里的人口并不多,许多山洞挖出来是为了储存东西,并没有人居住。

    更远处群山起伏,连绵不绝,越远的地方看起来越是青黑,隐隐能听到山间猛兽嚎叫。

    这个部落叫岩族,具有开山凿石的技术,生活中许多用具都是石头做的。

    尤其是眼前十米远的地方就有一口大石锅,下面架着火堆,锅里咕嘟咕嘟冒着热气,合着她刚才的石碗里的肉就是从那锅里捞出来的。

    “小凤醒啦!”

    “哈哈哈,肯定没事了。”

    凤歌没理会几个年老力衰的老家伙的笑意,一个人赤着脚,在山上溜达,刚才给她端肉的女人就是原主的母亲,这会肯定是跟着采集队去采集茂树根去了。

    岩族以打猎为生,南蛮荒地的所有部落都以打猎为生,但打猎并不是唯一,山林中还有许多能吃的植物,茂树根就是其中最常见,最容易获得的一种。

    茂树长的很高大,根系极其发达,南蛮荒地几乎没有四季,所以它一年到头都在生长。

    它的根系总是会长出地面,就算是石头缝里也能伸出来,茂树根生长出来的嫩根,用手轻轻一掰就掰下来,折断的根出会流出黏稠的白色汁液,不用理会,它很快就能愈合,过上十多天的时间,就会重新生长。

    茂树根富含淀粉,吃起来虽然并不美味,还有点苦涩,但在没有打到猎物的时候,它就是填饱肚子的好粮食。

    此时正是冬季,温度大约是二十度左右,成熟的果子大多都挂在枝头,只有少量的被族人们摘下来,风干储存起来。

    刚才她吃的青果在部落里被称为力果,顾名思义,吃了可以长力气,真是可爱的远古人。

    这种果子一般都会被异种凶兽守护,普通人想吃必然要经过一番血战。

    岩族的族长霸,是部落里的最强者,一身青气战光,被族人所尊崇。

    人们是可以修炼的,但修炼之法有好有坏,岩族有属于自己部落的功法,是一种中下等的垃圾功法。

    修炼入门的人在战斗时会被一层黄光笼罩,光芒当然可以隐藏,被人成为黄战士。

    黄色上面是棕色,然后是青色,蓝色,粉色,红色,紫色,黑色,最强的是无色,所谓的返璞归真,与天地融为一体。

    当然这都是主剧情中所提到的,在这个小小部落里,若是哪一代的族长成为蓝色战士,族人们必然会欢呼雀跃,部落有了更强大的守护者。

    但在主剧情中,南蛮荒地,藏龙卧虎,无数强者在南蛮荒地中寻找各种天才地宝,提高实力。

    大些的部落里,也很多高级战士,以红色为界限,红色以上的战士越多,这个部落的实力就越强。

第一二三章 厉害了野蛮人 2

    如岩族的小部落固然数不胜数,但也总有更多的小部落在各种意外中灭族。

    这个部落真的太小了,凤歌站在山顶,触目可及的全都是要仰着头才能看到顶的峻山,那些山顶上云雾缭绕,仙气缥缈,像是有仙人居住一般。

    而实际上,那些山上都各种能量充沛,也更容易出现天才地宝,也许这就是小部落不敢占据高山的原因。

    山顶上有一个孤独的石屋,凤歌好奇的探头探脑,正对着门口坐着一个头发花白,奇装异服,脖子上带着一串一串奇怪生物牙齿的老头,看到她,老头露出一个笑容,牙齿雪白雪白的。

    “小凤啊!进来吃果子!”

    他拿出一个跟刚才吃的不同种类,但都被称为力果的果子,鲜红的果子老远就散发着异香。

    凤歌不是个多么嘴馋的,但闻到这香味后,还是想流口水,这个老人是部落里的大巫师,平日里会为部落里进行祭祀和占卜各种活动吉凶。

    她也不惧,伸手将果子接过来,放进嘴里就咔嚓咔嚓三两口就进了肚子,真好吃,太美味了。

    凤歌感觉更馋了,大巫师吾西又拿出一个彩色的果子,这味道更好闻了,凤歌毫不犹豫的吃掉,这东西到底是什么果子,竟然比修真界的灵果都好吃。

    看到小丫头舔着嘴唇,一副馋样,吾西呵呵一笑,“今天不能再吃了,吃多了不消化,会拉肚子的!”

    凤歌也不失望,没了好吃的,便蹦蹦跳跳的离开。

    背后的大巫师好气又好笑的,“这个馋丫头!”

    等她回到山洞,迎接她的就是散发着油腻的体味的怀抱,母亲的怀抱。

    “小凤儿,你哪里玩去啦?怎么不吃饭?”她将之前端给她的那一碗肉递给她吃,“吃,吃,吃了你好的快!”

    凤歌非常不想吃,“我吃了果子,好多果子,有红色的有彩色的,都是大巫师给的,我吃饱了,不想吃。”

    母亲肚子刚显怀,很是疲累,闻言不再管她,吃了东西,躺下就睡着了,这个时候,外面刚刚天黑,太阳还有一点余光,山腰上处处都是点燃的篝火,但篝火旁已经没有了人影。

    岩族是用石头围起了三座山头做居住地的,此时成年男子一部分出远门,一部分留下守卫着部落。

    篝火中的木头噼里啪啦的响着,火上还留着一些食物,这是给守夜的战士当夜宵吃的。

    凤歌趴到自家山洞的洞顶,以天为被,以地为床,就那么进入了梦乡。

    原主是磕破了头,所以在家里休息,第二天见她活蹦乱跳的,因此也招呼着出去采集食物。

    凤歌正好对外面特好奇,屁颠屁颠的跟着去了。

    部落四周是被清理过的,不会有特别危险的猛兽,但有不少有毒的蛇虫鼠蚁。

    林子里高大的树木几乎将早晨的阳光遮挡完了,脚下是松软的厚厚的树叶,腐烂的树叶散发着一股霉味,高的矮的树木密密匝匝,脚边有许多野花野草。

    “到了,到了!”

    这是一片茂树林,高大的茂树林长满了整个山头,女人们掰下一块树根,就插到石针上,石针都穿插进结实的木段上,像是冰糖葫芦一串一串的插上去。

    凤歌则是很惊喜的抓了几条色彩斑斓的毒蛇,这些蛇的药用价值非常高,光是蛇肉就很美味了。

    但看到她的举动的女人们发出了极大的骚动,“啊啊啊...”

    “放下,放下,小凤,有毒,有毒的!”

    “吓死我了,有毒!”

    “毒蛇!”

    “小叶,小叶!”

    小凤的母亲很快飞奔过来,看到女儿本来要插茂树根的工具上悬挂着几条毒蛇,吓得魂飞魄散。

    “我的小凤儿,是不是被蛇咬了。”女人一般都是怕死了蛇虫鼠蚁的,她也不例外,但她上前一把抱住小凤,上下查看,发现没有伤口,才松了一口气,这么一惊一乍的,她立刻就感觉肚子又些痛了。

    下身也滴下几滴鲜血来,凤歌一看,不好了,做事孟浪了,她在母亲的怀里玩耍一般点了几个大穴,小叶感觉好多了,制止了旁边大呼小叫的女人们。

    小叶:“没事,没事,咱们快些装满回去吧!”

    “小凤快把毒蛇扔掉,会毒死人的!”

    “不能拿回去,毒蛇不能进部落,部落里有小孩子!”

    小孩子最喜欢鲜艳的东西,看到花花绿绿的蛇,就想抓一把。

    凤歌道:“都死了,快看。”她摆弄摆弄毒蛇,见这些毒蛇都耷拉着,真的死了,女人们才放下心来。

    解除了危险,女人们才继续采集植物,各种能吃的根茎,花朵,果实,叶子。

    鉴于真心疼爱自己的老娘怀着孕,凤歌采了些于孕妇有利的草药。

    于是小叶的女儿小凤,继刚才做出危险的行为后,又非常奇怪的抓一把叶子各种试吃,各种呸呸呸。

    最后别人的“糖葫芦抗子”上面插满了各种根茎和野果,她则是几条毒蛇,还有各种不能吃的植物。

    “小凤,着叶子很苦,不能吃的!”

    这个热心的同族女人茂茂指着一种草药:“这个吃了舌头疼,不能吃!”

    凤歌说:“不吃,不吃!”

    见她一副我就是比较贪玩的样子,其他人也见怪不怪,孩子可不就是好奇心老重的样子么。

    说起来,小凤也不算奇怪。

    凤歌将毒蛇扒皮抽筋,将蛇肉切断放进石锅里煮,又放进一些找到的新鲜香料。

    很快石锅里香味扑鼻,惹得好多大小孩子都跑过来围在石锅旁边,馋的流口水。

    “小凤,你煮吃的?”

    “小凤,着能吃吗?”

    “这叶子可辣了!不能吃!”

    “这个红的也辣,舌头疼!”

    小家伙们七嘴八舌的指着锅里的一些材料,诉说着自己的馋嘴经验。

    凤歌:“肯定能吃,等会都有份,快去拿碗过来!”

    小家伙们一哄而散,回去拿碗。

    部落里是公有制,只有山洞是各家住各家的,一些石碗什么的也大都交叉使用过。

    凤歌偷偷的自己做了一个属于自己的石碗,坚决不想跟别人公用。

第一二四章 厉害了野蛮人 3

    等粗糙的蛇羹出锅,每人都分得了一点蛇肉蛇羹汤,美味的蛇汤鲜的想咬掉舌头。

    “小凤,原来蛇肉这么好吃!真好吃!”

    “就是啊,你怎么知道蛇肉恩能吃啊!”

    “阿爸说蛇有毒,不能吃。”

    树乙:“有毒的是毒腺,蛇肉是没毒的!”

    “你咋知道啊?”

    树乙得意的说:“刚才我问小凤了,小凤说的啊!”

    一群或露着腚子,或只用一小片兽皮包裹的小屁孩闻言,纷纷以一种很崇拜的目光看着小凤。

    这群小屁孩都比凤歌小些,比凤歌大的只有两个,他们都是年纪还小,还不能开始修炼,或者没有修炼天赋的孩子。

    孩子们一起享受美味的蛇汤,亲亲蜜蜜的你喝我一口,我喝你一口,最后将锅底都舔了个干净。

    当天傍晚,出远门的族长带着三百战士回到了部落。

    他们肩膀上扛着没见过的凶兽,有的张牙舞爪,长相渗人。

    还有不少变异凶兽,看来此次远出打猎收获不菲。

    凤歌这个身体的父亲是个高大威猛的汉子,年轻英俊,在部落人的面前很是严肃,但,在凤歌看来,就是体味太重了。

    眼见着他要上前抱女儿,凤歌做了个鬼脸,跑开了,霸嘿嘿一笑,将拥抱给了自己的妻子。

    狩猎队回来,族人们点起了篝火,就要进行篝火祭祀,围着篝火蹦蹦跳跳,“小凤,来一起跳啊!”

    凤歌是拒绝的,但这群熊孩子们完全忽略她的意见,七手八脚的拉起她,加入了他们的队伍。

    身体对这舞蹈是有记忆的,她循着肌肉记忆跳起了不伦不类的舞蹈。

    舞姿说不上优美,但总感觉有一种特别的韵味,有的只是姿势像是走兽,有的像是飞鸟,有的是爬蛇,还有的学习八爪蜘蛛,翻过身来在地上爬。

    但每一个舞姿都能引动天地能量的聚集,但看着人们毫无所觉的样子,凤歌不觉中真正的成为他们的一员。

    他们这种光腚的小孩是一个圈子,他们将这种活动当成是玩耍,开心的大笑,肆意的撒娇,顺带瞧半大孩子们的笑话。

    半大的孩子都已经开始修炼,因此在篝火祭祀上努力的跳着,以求可以沟通天地,达到修炼入门。

    老人们大都打杂,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这种场合,他们很重要,用兽皮做成的奇怪乐器,在他们苍老的具有硕大骨节的手的拍击下,就形成了不知名韵律的声乐。

    声乐隐隐间沟通了不知名的神奇所在,整个族地都笼罩在这种韵律之下。

    凤歌悄悄的掐起一个口诀,很快四周的能量悄悄的汇聚过来,有灵气,有五彩缤纷的五行之气,有黑白分明的磁力之气,更有一丝丝天道法则。

    她如此放水之下,很快接二连三的有孩子身上冒起了黄光,显然是进入了修炼的门槛。

    大巫师兴奋的哈哈大笑,“这次有这么多孩子成为黄级战士,可喜可贺!霸,你功不可没啊!还要多谢你带着族人打回来那么多变异凶兽啊,还有那么多多神力充沛的力果!”

    “哪里,还要感谢大巫师阁下坐镇族中,不然我也不敢离的那么远。”

    “哈哈哈,客气客气了,今日喜事多,来喝一杯吧!”

    “好,喝一杯!”他们喝的是用茂树根酿造的饮料,口感比普通的啤酒还要差,因为不知道如何去掉茂树根里的涩味。

    但两人喝的兴高采烈,凤歌则是一口喷出这所谓的美酒,这也叫美?耍谁呢!

    唉!看来想在这个世界过的好些,还有许多事要做啊。

    男主赵洋还要三年才会穿越到这个世界,而她已经忍受不了这种要什么缺什么的日子了。

    首先就是衣服,虽然她现在年纪小,但心里年纪可不小,她是不愿意光着膀子四处溜达的。

    其次就是盐,部落里有盐,是不知道从哪个山头凿下来的盐石,但这种盐只有修炼入门的人才敢吃,因为他们在修炼过程中,会排出体内的毒素,普通人都是喝鲜血补充盐分,太过分了。

    然后还有吃食,她算不上是吃货,但吃过的珍馐美味无数,嘴巴早就养刁了,别的世界里都好解决,这里就得她自己想办法了。

    还有石器,用石头做的器具,大多数都能用,但十分不方便,光是吃饭的时候,一个碗都有五六斤,还能不能好好吃饭了。

    最后她认为最重要的就是鞋子,夭寿啊,她才六七岁,天天光着脚在山上跑来跑去,万一哪天被石头扎破了脚,疼的还是她自己。

    日子一天一天滑过,凤歌将兽皮处理了一番,给自己弄了个薄薄的皮夹克,还别说,自己做的东西,总感觉是最好的。

    “哇,小凤的衣服好薄啊!”

    “还很滑呢!”

    更惊奇的还有很多,比如普通人也能吃的盐,凤歌用这个制盐法跟大巫师换了许多力果吃。

    凤歌致力于改善生活的时候,不知不觉中已经过去三年的时光,岩族变化很大,先是半大的孩子如今大半都进入了修炼的门槛,再加上他们的努力向上,竟然已经有个才十四岁,就进入棕色战士阶层,这已经是族内的中坚力量了。

    如今族中人人都会削制皮衣皮裙,甚至富于创造的还受此启发,制作了第一双皮靴子,见状凤歌大呼劳动人民的创造力不可小觑。

    平时石锅里煮的也不再是没什么滋味的肉食,反而多了许多草根树根,加了没毒素的盐,老远就能闻到香味,就算是能修炼的也不需要特意排除毒素。

    这一日,天空突然阴暗起来,片刻功夫就狂风大作,豆大的雨点砸下来,族里本来就忙碌的生活更加忙碌起来,晾晒的食物,做了半截的皮衣,都要赶紧收进山洞里。

    凤歌正赖在吾西的石屋里听故事,一起的还有四五个小伙伴。

    大巫师本来慈祥和蔼的脸色突然大变,“小凤,把树乙他们送回去!快去,叫你阿爸上来。”

    几个与凤歌同龄的小家伙面带恐惧,大巫师是族里的引路灯,他的一举一动都会对族里影响巨大。

第一二五章 厉害了野蛮人 4

    凤歌照做,霸上山去的时候,凤歌很好奇,不就是下雨么,现在正是雨季,下雨很正常啊,大巫师这么紧张做什么?

    岩族的族地选的很巧妙,若是雨季雨少,他们族地外面正好一条大峡谷,里面的水很快就会灌满,然后族人可以享受一顿美味的鱼鲜大餐,要是雨季的雨多,也不用担心,他们正好是处在洪流的水中岛上,听说近二百多年都没见被淹过。

    此时天空银蛇飞舞,乌云浓的透不过气来,凤歌这时也发现天象的异常,下雨是真的,但太过怪异了。

    这世界里可没有什么修炼渡劫,被雷劈的说法,凶兽修炼就修炼,顶多能开启智商,打通喉骨,能够说话,若是能够幻化人身?那不可能!人就是人,兽就是兽!而且兽并不是处于弱势,整个世界的趋势是人兽相互制衡。

    听说西方那一处广袤的大地,被中州的人称为西方大泽,里面不知道隐藏了多少真正的头顶天,脚踏地的凶兽,更是有毕鸟,凤凰,白虎等天生神兽种族。

    想的远了,原剧情中,男主在建立南赵国后,可不就是游历世界,确实是见过许多奇异的兽类。

    霸弯着腰进入大巫师的石屋,凤歌冒着雨,猫着腰躲在石屋外,全然没察觉不知什么时候,她的心性跟同龄的小孩也没差别了。

    “霸,我跟你说的事,你考虑的怎么样了?”

    霸犹豫,“大巫师,小凤她还小吧!我怕她担不起这么重的责任啊!”

    大巫师吾西怒道:“大变已经到来,你还要守旧到什么时候,小凤是咱么岩族唯一的生机,没有她,咱么岩族只有灭族一条!别犹豫了!神灵们已经给了指示,小凤是岩族的未来!你阻拦不了的!”

    霸:“她才九岁!她还没有进入黄级!”

    大巫师气的跺脚:“你这个大老粗,你家小凤想要修炼入门,不知道有多容易,你竟然还不如我了解的多!”

    “什么意思?”

    他指着霸的额头道:“小凤体质很特殊,只要她想,随时都可以成为黄级战士,她时刻都能调动天地之能!引用神灵之力!远非你所能想象!怎么样,我还能骗你不成!”

    两人谈了许久,说了外面变异的天象,小凤的天赋惊人,还有这几年族里的变化。

    最后达到了同一个意见,要小凤为接任大巫师之位做准备。

    “明日一早就让她来跟我学占卜!”

    霸郁闷的下山,他其实不希望女儿当什么大巫师的,大巫师肩负整个族人的未来,不能成婚,在他的眼里,大巫师就会成为像吾西这么怪异脾气的人,他可爱的女儿还是娇俏可爱的比较好。

    然而大巫师说的对,一千年前,就有大巫师占卜,岩族将遭逢大变。

    难道真的会在今日开始?没感觉啊!这雨不是很正常的雨季吗?

    学占卜?凤歌是有些懵的,做大巫师?不用生孩子还能一个人住在一间石屋里,这对她是个非常大的诱惑。

    现在家里已经有一个二弟,下面还有刚周岁的双胎三弟,四弟,更恐怖的是阿妈又怀上了。

    听说生大女儿小凤的时候,阿妈小叶因为没有经验,有些艰难,所以小凤长到六岁,才有了第二胎。

    部落里的女人都会在十三岁开始挑选男人,然后像阿妈一样为那个男人尽可能的生下尽可能多的孩子。

    女人不能做族长,除非成为族里的大巫师,凤歌早就在打着大巫师的主意了,这个决定正中下怀。

    她也曾想过在这个精彩至极的世界里耍一耍去,但考虑到原剧情中,描写的那些飞天遁地,真正的焚琴煮海,翻江倒海的存在,外面可是一抓一大把的,她还不够格,出去太危险了。

    凤凰真身已经失去了生机,不能用了,她得到的只有沾染了凤凰神兽之神威的三魂七魄,各种记忆和法则领悟,对火的应用,还有三大神通中的三种天火。

    算一算的话,在这个世界里还是个弱鸡!

    而男主就不同了,有男主光环的存在,她只要隐在暗处拿好处,让男主在前面冲锋陷阵,绝对是一本万利的。

    最重要的是男主赵洋不是嗜杀之人,对于愿意归顺的部落还给予很多的保护。

    若是男主将自己给作死了,南蛮荒地这么大的地方,这么多的种族,岩族只要低调生活,也不会有大危险。

    到时候让部落随波逐流一番,隐在无数部落之中,一点都不会显眼。

    至于男主的后宫,凤歌表示没兴趣,不去捣乱就不错了,别指望她这女汉子会有什么兴趣。

    定计了未来的路子,凤歌欢快的搬进了族人给她新造的石屋,毗邻大巫师,但还有些距离。

    霸有一种儿大不由爹的感觉,好想哭有木有啊!但两条腿被双胎儿子一左一右的抱住,动弹不得,看着两张嗷嗷待哺的小嘴,这么些些的感概很快就被冲到九霄云外去了。

    成为大巫师的继任者,凤歌走到族地中,明显的感觉到了非常不同的待遇,从前她是个带头捣乱,玩新鲜玩意的孩子,现在则是半个大巫师,人人见了都放下手里的事情,弯腰行礼,表示虔诚。

    南蛮荒地的每一个部落都信仰众神,但众神到底是哪些?都长的什么样?没人知道,只是流传无数年的传统,没人想要改变。

    倒是平时都将被用来修炼的各种能量当做神力,因为能利用神力,才有能力杀死强大的凶兽,在这个世界里活下去。

    倒是平日里一起玩耍的孩子都跟在她身边,个个眼巴巴的,不知道什么意思。

    等凤歌去问大巫师的时候,大巫师哈哈一笑,“他们都想成为你的侍从,以后跟随你,保护你,保护岩族。”

    凤歌表示不需要保护,但想着大巫师虽然高高在上,但还是不要一些亲信的。

    于是召集了平日里一起捣蛋,弄吃耍穿的小伙伴,挑了十二个作为侍从。

    大巫师吾西说侍从多少全看你想要多少,但侍从的吃穿修炼所需的东西全都要你一人承担,这对于凤歌来说完全是小意思。

第一二六章 厉害了野蛮人 5

    大雨延续了十多日,山里发了大水,凡是山谷间不是洪流滚滚,就是溪水成小河,天空雷电闪烁,像是要把天地都劈开一样。

    凤歌记得这是男主驾到的场面,嗯,世界各地的许多老怪物应该都有所感应。

    此时虎翼族上下一片哀鸣,“族长。”

    “族长你醒醒啊!”

    “族长是为了救石才受的伤。”

    一群五大三粗的汉子围着一个更五大三粗的汉子,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

    赵洋只觉得昏昏沉沉,像是在无尽的汪洋中上下颠簸的一艘小船,突然大脑某个地方深处,一股清凉从哪里蔓延,脑子里的不适很快被驱散。

    有了五感,就听到了身边哭的不能自已的声音,缓慢的睁开眼,看到眼前的一幕,还是不能理解,这么壮实的男人哭唧唧的做什么?

    “族长醒了!”

    赵洋难受的被一群汗臭味,体臭味浓重的大男人围着,差点被熏晕过去。

    等赵洋顺利的接收了虎翼族族长的记忆,然后养好了伤,大雨已经停了。

    岩族,大巫师眼看着天光放晴,天边悬挂着一条彩虹,竟然直接宣布他要出去游历,以后岩族的大巫师就是小凤。

    这老头,不会这么敏锐吧?

    “霸,不必再劝,小凤已经能够接我的班了,而且她很不错,以后必然会带着族人走向荣耀。”

    凤歌半仰着头看他,不知道这老头在打什么鬼主意,知道了什么吗?

    “小凤,这是一本介绍整个大陆的书,交给你了,你会用得上的。”

    说罢竟然逍遥自在的不理会身后努力挽留的族人。

    “阿爹,大巫师是哪来的啊?”

    霸看了女儿一眼,“我小的时候,大巫师已经是大巫师了,上一代族长说过,大巫师并不属于我们岩族,他是外来的。”

    凤歌:“那族里的老人会知道吗?”

    “我不知道!”

    事实证明,没有人知道大巫师是什么时候来到岩族的,更没人知道他来自哪里,只知道上届大巫师选中了他。

    就算弄不明白,也不影响族人们对新任大巫师的尊敬。

    “小凤,今晚上进行篝火祭祀,你要准备好!”

    这东西凤歌是知道的,大巫师不需要做什么,只需要帮助孩子们感悟能量,不论能够吸收哪种,只要进入黄级战士,就是莫大功德。

    而族人祭祀的时候跳的这种舞蹈,就是大巫师传授的,在吾西之前,岩族的祭祀舞蹈可不是这个样子的。

    凤歌不打算改变,她又不喜欢蹦蹦跳跳的,没个正形。

    篝火晚会如期举行,架上剥洗干净的猎物,拿出声乐小鼓,苍凉而有韵味的声乐再次响起在这个古老的大山里。

    凤歌当了大巫师,自然要为族里计划,调动自然中的神力,有目的的引导孩子们行筋入脉。

    “轰!”一堆篝火猛然暴涨,火苗上涨到十丈高,吓得族人们一顿,但很快意识到有娃子不止是成为黄级战士,还觉醒了战士天赋。

    这种像异能一样的东西,可以操控自然之力,比如五行,比如阴阳磁极...

    众人欢呼雀跃,“大巫师,大巫师,大巫师!”

    “大巫师!唔唔唔....”

    “呜呜呜...”

    “呜呜呜呜....”

    “大巫师!”

    凤歌挑选的十二个侍从都顺利的成为黄级战士,其中有八个觉醒了战士天赋,这在岩族的历史记载中都是没有的成果。

    霸热泪盈眶,战士天赋啊!有生之年竟然能见到岩族里能有这么多的战士天赋,天不亡我啊!

    大巫师说什么南蛮荒地之祸,他一直忧心忡忡,如今有这么多战士天赋,心里稍稍松了一口气。

    女儿真是有本事!只是成了大巫师,就不能再生儿育女了,真是可惜,本来族里女人就少,许多男人打着光棍,天天冷锅冷灶的。

    在场的孩子基本上一大半都进入了黄级战士,凤歌也顺势吸收能量,表现出黄级水准,更是觉醒了火系天赋。

    祭祀结束,是向众神进献猎物的时候,烤的金黄,还抹了一层蜂蜜和各种香料的烤全兽,香喷喷的肉味勾引着族人们的味蕾,作为大巫师,凤歌分明感觉到了天空中有什么东西被祭祀品吸引,然后,祭品一下子就消失在石桌上。

    绝对不是什么偷吃祭品的兽类,凤歌抬头看天,那里有什么呢?该死的世界,她又重新变成了蝼蚁,那厚厚的云层里不知道是什么,难道是众神吗?凤歌不可置否,这里没有二层空间,没有三维依附,若是有神,也不可能突破这个世界壁垒,在另一空间高高在上的做神。

    族人们看到这情况,纷纷叩首,众神接受了他们的祭品啊,可喜可贺,岩族肯定能迎来辉煌的一天。

    凤歌不置可否,她不是那种骨子里都是战斗因子的人,除了攻略者,她是懒得理会任何人任何事的。

    岩族内喜气洋洋,凤歌拿出一本秘籍,是适合这个世界所需的修炼方法。

    霸大喜过望,南蛮荒地比不得中州繁华,资源稀缺,修炼方法大多都是自己族内普传的,根本就没有什么高深可言,所以他们只是小部落,实力有限,扩张不了。

    “小凤,怪不得大巫师说你是最适合做大巫师的,他果然没骗我!”

    凤歌:“这功法是给全族人用的,阿爹可要记得传承。”

    “那是当然,战士越强,咱们族人就越强,敢欺负咱们的就越少了。”

    岩族在南蛮荒地其实是最底层的部落,他们居住在矮山上,每一次发大水,只要不被淹,就觉得日子有盼头。可这地方确实太贫瘠了,没有足够的力果,没有足够的神力给他们修炼,实力不够,必然挨打。

    南蛮荒地那么多高大巍峨的大山,上面是有大部落盘踞的。

    南蛮深处,某个深不见底的山谷,这是由于地裂产生的山谷,下面黝黑深不见底,常年缭绕着白色的云雾,因为掉下去的人从来没有再出现过,所以这附近的部落给它起名死亡谷。

    凤歌来此,是因为这里面有一株她很喜欢的果树,天赋原果树,天赋原果比力果更稀有,吃了有很大的可能会激发天赋,可惜这种东西在南蛮十分稀少,原剧情中虎翼族有人反叛,赵洋无意间被打落下去,发现了天赋原果树,然后吃了果子,激发了好多种战士天赋,为后面的虎翼族实力扩张做出了非常大的贡献。

第一二七章 厉害了野蛮人 6

    将一根蛟龙筋绑在山谷边上,蛟龙筋可长可短,另一端绑在自己要上,缠了个结实,凤歌小心翼翼的往下这山谷之所以神秘,是因为越到下面,就产生越强的吸引力,普通生灵会直接摔下去摔成肉泥,任何能飞的也会莫名其妙的撞到石壁上,结果还是成为一滩肉泥。

    如今有了剧情,她看到好东西,挖起墙角来不要太容易。

    这个地方是男主赵洋得到的机遇中危机最小的一个,只要克服地理优势,很顺利的就能得到天赋原果。

    蛟龙筋越来越长,那吸引力像是附骨之锥,竟然想生生扯断她的脊椎骨,但她也不是吃素的,蛟龙筋可不只是能变长,还能变宽。

    最后为了抵挡吸引力,凤歌干脆让蛟龙筋变成宽面条,将她完全包裹在里面。

    下潜还在继续,此时抬头已经看不到谷岸的边,只能看到一条蛟龙筋直冲云霄,下面依旧深不见底,感觉就是男主直接掉下去,也没有生还的可能。

    “长长,长长长...”

    蛟龙筋坚韧有弹性,凤歌毫无所伤,蛟龙筋快速变长,她也快速的下降,直到两个时辰后,凤歌才感觉自己的脚着了地,不知道什么时候,那强劲的吸引力已经消失不见。

    这地裂的裂缝地步竟然像是桃花源一般,虽然没有阳光的,但各种神力极其充沛,竟然是违反了南蛮荒地中的能量聚集法则,越是高处,能量越多。

    这是狭长的裂缝底部,长满了半人高的不知名灌木丛。

    上面接满了鲜红的小果子,这是什么东西,原剧情中没有提过啊。

    凤歌临时抱佛脚,翻了翻大巫师吾西给她的那一本远古详解,在忍不住要暴怒的时候,终于找到了记载。

    勾陈果,好奇怪的名字,不过这指甲盖大小的果子用途不俗,看起来没有能量波动,只是普通的野果,但它的果皮有隔绝能量的作用,而里面则是完全由液态的能量组成,可以说是打架所需的大蓝大红,一颗就能让你原地复活的那种。

    看着密密麻麻不知道延伸到何处的灌木丛,红红点点点缀其中,凤歌很兴奋,就算天赋原果没找到,也不虚此行了。

    有空间做后盾,凤歌直接连根刨,却不想勾陈果树的树根上长满了疙疙瘩瘩的小瘤子,乖乖,这玩意更稀少了,炼制真身的一种珍惜材料,那些自远古好不容易存活下来的“老爷爷”,想要重塑身体,必须的一种材料就是这瘤子。

    它里面的液体是重塑身体时塑造血肉的重要一物。

    凤歌毫不犹豫的刨了,做事留一线,以后好相见,凤歌留了几棵在这,然后就发现了此行目的。

    这个坚决不留了,也是连树都刨了。她的焱山如今衍生出许多光秃秃的山头,正缺东西种呢!只有几个山头上用各种蛊打造了各异美景,而从前一直都在普通位面转悠,根本就看不上凡草凡花,所以干脆一直空着了。

    原地只留下一个大坑,昭示着这里曾经有什么存在过。

    正要离开,凤歌听到一声惊叹,“哇!这种果子好漂亮啊,不知道好吃不好吃,洋哥哥,你尝尝。”

    不好,被人撞见了,凤歌连忙掩盖痕迹,将树坑埋上,然后藏在石壁上方。

    来人是一男两女,男的可不就是男主赵洋么,凤歌咬唇,按剧情,这个时候,赵洋刚穿越过来,还没有在虎翼族里大发神威,发明各种方便生活的东西,更没有引起同族的嫉妒,那他怎么会出现在这山谷地步?还带着两个美女?

    两个美女很美,一个穿着单薄,胳膊上露出来的地方还有些鞭痕,应该是部落战争时被俘虏的女奴。

    另一个可爱娇俏,对所有的事都充满了好奇心,此时正掐了一枝勾陈树枝,上面带着满腾腾火红的果子。

    “洋哥哥,你看,好漂亮啊!”

    那个女奴跟在赵洋身后,一声不吭,脸上神色平静,看起来只是下来看看风景。

    赵洋无奈道:“安心,别乱动这里的东西,万一有危险呢!”

    娇俏女孩嘟起嘴巴,“洋哥哥,人家万里迢迢的来找你,你就这么不待见我么?”

    赵洋皱眉,我根本就不认识你好不,一见面就说是我的女人,以后也将是我唯一的女人,这让颇为大男子主义的赵洋非常不满,送上门来的女人不值钱,送上门来而且管东管西的女人更不值钱。

    但想起被庞大的黑骑军密实围起来的虎翼族,他还是打起精神安慰:“我也是为了你好,这里这么怪异,还不知道是什么情况,还是先打探打探的好。”

    那个叫安心的终于露出了笑颜,“还是洋哥哥对我好!那咱么快点,我迫不及待想知道这果子能吃不能了,这下面这么神秘,而且神力密集,肯定有好东西。”

    赵洋也不过是捻了一颗果子,在鼻端嗅了又嗅,液态神力的清香传入鼻端,他才肯定这是一种好东西,“这果子应该能吃。”

    听他说完,安心就立刻将一颗果子填进嘴里,“嗯嗯嗯,好好吃啊!好甜好甜的。”刚炫耀完,安心就觉得不舒服了,为嘛,神力太足了,她又没有受伤,也没有消耗身体神力,庞大的神力在她身体里横冲直撞,虽然并不犀利,也没有伤害她的身体,但还是觉得很撑,很涨,想发泄出来。

    “洋哥哥,我好难受啊,快救我!”

    赵洋可不敢让她有个万一,“到底怎么回事,快告诉我。”

    “好转热,好涨,好难受,感觉吃撑了。”

    赵洋:“糟了,这果子神力太多,你吃了不能消化,所以受不了。快运转功法,将神力吸收,不然要糟了。”

    安心本来就对他怀有不可告人的心思,此时遭了罪,嗲声嗲气的靠在赵洋的huai里,“洋哥哥,我好难受,你快替我引导神力,我一个人忙不过来。”(最近严打啊什么的,反正禁止吃肉,稍露骨的也会被封,所以略略略了。)

    赵洋推也不是,bao也不是,引导神力非最亲近之人不可,神力流窜全身,需要别人疏导,但这过程,少不得会有亲密接触,他此时不愿意跟这个蛮横霸道的少女有什么非友谊发展。

    “阿奴,来帮忙!”这个时候想起了身边的小尾巴,那个女奴。

    但这个时候安心还有精力训斥,“滚开,卑贱的奴隶,本公主也是你这样的奴隶能mo的?”

    转头对赵洋撒娇耍赖,最后,赵洋不得不强忍着不愿意,帮她疏导。

    “啊啊啊,洋哥哥,你对我真好,安心太高兴了,安心喜欢你!”

第一二八章 厉害了野蛮人 7

    凤歌恨不得拿出画板,将此刻的情景给画下来,种马文吊炸天的男主竟然被强行吃豆腐啊。

    安心身材娇小,长相玲珑又精致,简直就是画里才出现的美丽精灵,穿着也不是南蛮荒地中各部落里的破烂毛皮,在这种条件下,她还穿着拖地长裙,看起来像是什么丝类织就的丝织品,看起来很光滑,又闪着反射的光,显然非常不一般。

    她半披散着头发,用一条闪亮的头饰环成一圈整齐的束在左肩,打了个蝴蝶结,头上还带着一个小巧精致的头冠,头冠上镶嵌着许多大大小小的不知名晶石。

    脖子上戴着一个黑亮的拇指大小的石质吊坠,还有一个不知名兽类的牙齿,手腕上一环一环的首饰,甚至腰上,脚上都不是空的,每一件都在表明她是个土豪,她身份不一般,她有刁蛮任性的资本。

    男主现在其实已经有了一个女人,还有两个小崽子,他现在大约是二十五岁,看起来比南蛮荒地的大多数男人都高大强壮,此时娇小的美女与高大的帅气男主依偎在一起,男的兽皮衣裙,女的精致丝织,文明与野蛮相结合,远远看去真是一幅极美的画面。

    而实际上,他的实力也不俗,已经是粉色战士,虎翼族是附近部落最强大的一个部落,但南蛮荒地地域很广,虎翼族也只是中型部落罢了。

    阿奴眼神很空,好似没有看到自己的主人所做的一切,身为虎翼族的战俘,她没有任何自由与尊严可言。

    但是身为奴隶,还是要多些眼色,该做的活要做好,她从腰间的兽皮包裹里取出一个劣质玉盒,将小果树上的勾陈果一一采摘。

    凤歌挖走了大部分的果树,因此她采摘完了所有勾陈果,也只有半盒而已。

    时间缓缓流逝,凤歌不愿意与男主相遇,将蛟龙筋变成秋千状,便淡定的坐在他们头顶石壁十多米处隐匿。

    安心一边引导神力,还不忘直勾勾的盯着赵洋,小手覆盖大手,“洋哥哥,谢谢你,是我贪吃了,你不会怪我吧?洋哥哥?”

    见他不吭声,安心微恼,她哪里没资格做他的女人了?为什么一副不情不愿的样子,现在mo也mo了,以后要对她负责。

    赵洋眉头微皱,说着违心的话,“没关系,是我没说清楚,这果子里面都是神力,一般人一时半会消化不了。”

    转头就看到阿奴已经捧着玉盒,那些矮树上的果子已经全都不见了,满意的点头,不愧是他用一百斤异种凶兽的肉换来的女奴,就是好用。

    这个世界不只是人能修炼,兽类也能修炼,普通的兽都是凶兽,性格大多狠厉具有攻击性,能够修炼的都是异种凶兽,传说当异种凶兽修炼到极致的时候,就会成为神兽。

    神兽也有两种,一种天生就是神兽,只要按部就班的吸收神力,就会成为真正的神兽,比如西方大泽中的毕方,青鸟,凤凰等种族;还有一种是异种凶兽通过无比艰辛的努力修炼而成,但通常这种因为根基浅薄,比之真正的神兽种族,战力要差一点。

    异种凶兽的肉具有神力,吃这种肉比单纯的修炼要快的多。

    “洋哥哥,洋哥哥?”眼看赵洋看了一眼女奴,就开始走神了,安心跺脚,一个勾陈果而已,她修炼的功法是高级的,能更快的吸收神力,已经完全吸收了那一个小果子。

    “洋哥哥”尾音带着勾子,尽管赵洋对她没有好感,但还是被这样娇嗔的一声哥哥给喊回了魂。

    看到美丽的女孩,不自觉的露出一个迷人的微笑:“安心,你说什么?”

    安心得意的瞥了一眼女奴,“伦家没说什么,咱们现在要做什么?”

    赵洋带头往迷雾中去,搜遍了每一寸土地,竟然再发现别的东西,赵洋心里嘀咕,只有一种小果子,不太对吧?但真的没有啊,又寻了一遍,才放弃。

    “没东西了,咱们上去吧!”

    安心自然同意,她什么都不缺,当然不在意那几个果子,更不在意会不会还有别的天才地宝,虽然她不知道这小红果叫什么名字,但只要她开口,便回有许多送到她面前。

    他们也是用绳子上下,山谷上面有人拉着绳子另一端,定然是用了什么方法抵抗谷底的吸引力。

    三根绳子在山谷陡峭的石壁上上升,赵洋突然看向右侧,总感觉那里有一双亮晶晶的眸子在看着他们。

    “是谁?谁在那?”

    安心也警惕的看着那里,只有阿奴像是没有反应一般。

    没人吭声,被盯的感觉也消失了,赵洋有点没底,他知道自己的感觉没错。

    没有恶意,“到底是谁?不出来我就要不客气了!”先小人后君子,赵洋不敢确定不是敌人。

    安心拿出自己的法杖,随意的向那个放心发出了试探攻击,但都是石牛入海,没有一点涟漪。

    “哼,要是让本公主知道是哪个跳梁小丑鬼鬼祟祟的,本公主一定会让你知道知道厉害!”

    对面完全没有任何声息,安心气得脸红脖子粗,憋了个大招要放,最后却被赵洋拦住了,“安心,这地方不安全,不要挑起事端,什么事先上去再说。”

    安心很想跺脚,但悬空在石壁上,哪跺的了,要不是想创造机会跟洋哥哥面对面相处,而不是身边围绕着那么多电灯泡,她才不会一个人到下面犯险。

    “哼,本公主今日就先饶你一回!下回别让本公主碰见!”

    哇!好凶的小公主啊,偷偷看几眼都要找茬,不说你刁蛮任性也真是忍不住啊。

    凤歌叹息,还想再瞧瞧男主被压制的热闹来着,既然发现了,那就速度离开,那个安心不是一般人,上面肯定会有接应,她不想短兵相接。

    为了以防万一,蛟龙筋渐渐变化,看起来与石壁融为一体,但实际上,蛟龙筋快速变短,抵抗着谷底的吸引力,快他们一步到达上面,借着能隐身的道具,收了蛟龙筋,火速离开。

第一二九章 厉害了野蛮人 8

    山谷上面有百十号两人高的大黑马,黑马腿短,后腿厚实有力,膘肥体壮,马蹄上钉着马蹄钉,一看就是可以在山里健步如飞的快马。

    马匹上是一身黑铁铠甲的战士,有的佩戴长枪,有的是绊马索,还有的手里拿着各种奇怪法杖,一看就是天赋战士,而且实力不低。

    他们的三根绳子正被三个天赋战士拉在手里,三个天赋战士身体表层都是清一色的红色。

    乖乖,保镖都是红色战士,那个安心到底是什么来头的公主,男主不愧是男主,起步初期就有这么强大的女人倒贴。

    红色战士当然是能够轻松地对待山谷的吸引力,他们已经是可以代表金字塔的顶端了。

    怪不得男主一副被逼迫的样子。

    山谷上面没人知道在石壁上发生的事情,也没有发现四周有什么动静,一个个安静如木雕,等候着主人归来。

    凤歌其实是不爽的,被威胁了有木有啊,临走前,在上风口点了一只香,送你们一个小礼物。

    山谷上方,严阵以待的黑骑军突然闻到一股香味,“什么味道?这么香?”

    “不会是什么天才地宝成熟了吧?”

    “这种蛮荒之地,会有什么天才地宝?”

    “这南蛮就是奇怪,怎么越宝贝的东西,长的就越高呢!”

    “听说天下第一宗玄水宗的总部就在南蛮第一高峰上。”

    “你们的意思是这山谷里没有什么好东西了?”一个头戴白帽子的白胡子老头尖声问道。

    黑骑军们纷纷哑火,立刻安静下来,但随着香味越来越浓,有的鼻子比较敏感的黑骑军不停的打喷嚏,“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我现在敢肯定不会是什么天才地宝!”

    队伍里还想讨论什么,但很快就没机会了,一个个黑骑军慢慢的合上眼睛,趴在马背上打起了盹。

    其实还是因为他们修炼的原因,**香过了几分钟才奏效。

    而且打盹的都只是普通黑骑军,最后还有十多个清醒着。

    那白胡子老头冷哼一声,“什么宵小也敢对我们的黑骑军下手,真是不要命了。春甲,你带几个人到四周去瞧瞧,看到什么可疑人物,立刻就抓回来。”

    “是!”

    清脆的铠甲碰撞的声音和马蹄声逐渐远去,山谷上方恢复了平静。

    那些打盹的,不知为何,竟然牢牢的骑在马上,没有一个掉下去。

    那老头拿着法杖,一身白衣就那么骑在黑马上,看起来很是清俊,三个出力拉绳索的也淡定的坐在马上,那**香对他们没有丝毫作用。

    春甲带领的黑骑军搜了许久,都没有任何动静,只好回去报告。

    这个时候,赵洋和安心三人刚好爬上山谷。

    听了老头的回报,安心更气了,“洋哥哥,你一定要为我报仇啊!”

    赵洋实在是看不出有什么地方需要他报仇的,不过是吃了点亏,肯定是气不过,果然是个刁蛮任性的大小姐。

    老头眉毛胡子都抽动着,放着他们这一大票专门保护公主的黑骑军不要,竟然求一个小小的粉色战士,唉,这世道真是乱成一团了,堂堂的帝国绮丽公主,没出息成这样?也是没谁了。难道这就是国师说的乱世将至?

    这小战士到底有什么吸引人的?山野匹夫,脸不够俊俏,皮肤不够白嫩,脚大,手也大,整一个野蛮人,根本就不符合帝都诸多贵女们的审美观啊!实力天赋也都还算是可以,但帝都的天才弟子多如牛毛,这小子也根本就不显眼了。

    此时男主穿越还没几天,快速升级,扩大部落实力,然后火箭般吞并周边的自强之路还刚开始,谁也不知道他会有多大的潜力,自然没有被老头看上。

    “不过是个小毛贼,公主何必跟这种小人物斤斤计较?天色不早了,咱们先回吧?”

    安心嘟着嘴下令:“开拔回去。”

    白胡子老头腆着脸问道:“公主,咱们回延城吗?”那是绮丽公主的封地,挨着南蛮荒地,公主也是借口到封地上游玩,才带着黑骑军进入南蛮荒地。

    “回什么回?回虎翼啊!曹老头!”安心跺着脚蛮横的抓住老头的胡子,疼的他哇哇乱叫。

    其余黑骑军跟鹌鹑似的,曹老头也是多嘴,明知道公主现在正热乎这个野蛮人,还要问一句,唉!堂堂一个紫色天赋战士沦落到这种地步,也真是可怜可叹!

    如今人族修炼,这个金字塔顶端上,能成为紫色战士的,一百万低级修炼者里才有这么一个,十万紫色战士里才会有一个黑色战士,一万黑色战士里才会有一个能够突破自我,成就真我,造就返璞归真之无色战士境界。

    紫色,真的是凤毛麟角啊,曹老头在帝都也是横着走的,没想到跟着绮丽公主,完全成了一个任打任骂的奴隶。

    赵洋看不过眼,他来自和平年代,讲究仁义礼智信,讲究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等美德,曹老头年纪一大把,胡子都这么长了,疼的直哆嗦,他开口训斥道:“放手!安心你放手!不管怎样他也是来保护你的!怎么能这么不讲理?”

    安心一松手,曹老头心疼的捂着下巴,仔细检查自己的雪白胡子,好不容易留这么长呢!

    “洋哥哥,这曹老头太可恶了,竟然想要我离开你,我绝对不要离开你,洋哥哥,你竟然说我不讲理?”她眼里溢出泪花,看的赵洋心有不忍。

    种马文的男主啊!

    只要是个美女,不管之前是不是有好感!

    就算是来刺杀男主的刺客,只要是美女!只要给一点点温床,就能萌发出爱情的幼苗!

    话说男主的爱情幼苗萌发的也太容易了,而且爱情的种子也太多了。

    此刻,赵洋面对泪流满面又伤心绝望的安心,一把将她拉进怀里,在一众黑骑军目瞪口呆中,捧起小脸,以一种势不可挡之势完成了男女朋友间的第一次亲密接触。

    曹老头眉头皱的那叫一个紧!

    女奴依旧波澜不惊,很有一种非常习惯的感觉。

    可不就是嘛!虎翼里,主人拥有的女奴不止她一个,其他四位女奴,哪个没有特别亲密接触过主人!

    好似面对主人的雄性魅力,面对他的低头捧脸杀,没有女人能抗拒啊!

    许久,安心已经喘不过气来,身子也有些软,脸蛋烧的好似要将脑子都烧干净,

    赵洋才松开手,此刻他一点都不后悔,刚才她满脸泪痕的小可怜样儿,触动了他的心,她是为了自己,连自己身边最厉害的保镖都没有手下留情,都是为了他!这份情,他受了!

第一三零章 厉害了野蛮人 9

    凤歌满载而归,远远的见到大巫师,族人们热情又恭敬的打招呼。

    “我阿爸呢?”

    族人给她指了路,凤歌一路上山,霸正教几个孩子修炼,他满脸汗水,深情坚毅,不时的对不认真的熊孩子一顿胖揍。

    “阿爸!”

    “回来了?”这个女儿自从成为大巫师以后,就一个人在外面疯玩,虽然很担心,但见识了如今族里的变化,知道她是有本事的。

    “想跟你说点事情。”

    两人钻进石屋,“说罢,什么事?”

    凤歌拿出几个天赋原果,“这种力果可以让普通战士成为天赋战士,阿爸可以作为族里的终极大奖,好好珍藏。”

    “这是真的?哎呀,这可是好东西啊!当年大巫师吾西是说过这种力果,可惜始终没见过。”

    他小心翼翼的将装果子的玉盒抱在怀里,开心的像个孩子。

    “还有这些勾陈果,可以治愈伤势,神力耗尽的时候也可以补充神力,不过它里面的神力很多,阿爸要小心使用。”

    霸乐的嘴巴合都合不拢了。

    “好好好,小凤是好样的,想着族人,不藏私。”

    凤歌无语,我一个要那么多东西干嘛?好东西要分享出去才用的更开心啊。

    岩族里大家非常和睦,没有偷懒爱占便宜的小瘪三,尤其是一直对她很好,这一对父母也在有限的条件下很尽心。

    人心不是铁打的,就算他们不是她亲生的父母,举手之劳的回报,她也很开心的。

    “有件重要的事想说。”

    霸见她神色郑重,“你说吧,阿爸听着。”

    凤歌:“我需要出远门,归期不定,族里就要靠阿爸照顾了。”

    “啊???大巫师走了,族里的祭祀该怎么办?”

    凤歌:“阿爸,我不是刚给你一盒子力果吗?只要吃了那果子,直接就能进入黄级战士,还能激发天赋。”

    霸挠头“嘿嘿,我不是担心你嘛!”

    “这里有个千里传音,是强大的天赋战士做的,就算是千里之外,咱们也能听到彼此的言语,阿爸,你一定要藏好,千万不要让任何人知道。”

    “你阿妈也不告诉她?”

    凤歌:“暂时不要说。”

    霸知道鹰长大了是要出去翱翔的,更何况大巫师说小凤不一般,他不能拦着啊!

    “你去吧!族里交给我,你放心!”

    凤歌又留下一个储物手环,幻化成粗糙的兽牙项链,“阿爸可以将东西藏在这里面,也可以储存食物和水,我已经放了许多异种凶兽肉在里面,这几年南蛮不太平,阿爸一定要小心谨慎!”

    “要是有什么事拿不定主意,就用千里传音联系我。”

    这个千里传音是一个海螺模样,本是一对传音蛊,但这个世界法则不容这种蛊,只能当成普通的传音器物用了。

    “你出门在外也一定要小心,一定要回来啊,阿爸阿妈盼着你呢!”

    凤歌不自在的点头,脸皮有些烧,霸这么个大老爷们,七尺昂藏大汉,竟然眼泪汪汪的,让凤歌有了负罪感。

    “那阿妈那里就由你说吧!我走了!”凤歌干脆利落的离开部落,离开前,族人还热情的向她招手,半点都不知道他们的大巫师是偷偷的离家出走的。

    阿妈肯定是不能跟她道别的,她一点都招架不住女人的眼泪,她怕自己一心软,就被绑在岩族,见识不到这个世界的精彩。

    虽然成为大巫师要担负许多责任,但她也做了很多事,如今族里的战士数量翻了好几倍,只要是不那么差的都成了战士,一大半都有各种天赋,这中概率放在哪里都是不可思议了。

    霸如今也从青级战士,晋级为蓝色,他的天赋是土系天赋,早些年,就由大巫师的手,送了他高级的修炼秘籍,这种情况,泯灭在南蛮荒地中绝对是能自保了。

    话说要不是借助大巫师的身份,这些东西她还不能拿出来,来源惹人怀疑啊!

    至于她的十二个侍从,都放进山林里去磨练了。带着一群实力弱鸡的孩子游历,实在是大拖累,她又不能将他们收进焱山。等她回来,能够脱颖而出的,凤歌一定给予超级大奖。

    抛却身后事,凤歌一身轻松,这是远古蛮荒,山林里到处都是各种珍稀药材,有的她能够辨认出,有的虽然不知道有什么用处,但闻味道,就知道会是很好用的药材。

    本也没有什么着急要做的事,她朝着中州之地走,一边走,一边挖药材种进空间。

    南蛮荒地的大山里,凶兽很多,有毒的更多,对于普通人和普通的战士,真的非常危险。

    扒开宽大的树叶,前面有一方小谭,瀑布水流哗啦哗啦进入小潭里,抬头向上看,瀑布像是一层一层的阶梯,从下面看不到尽头,更看不到山顶,清澈的水流在阳光的作用下,激荡出美丽的七彩水花。

    她随手捏死树叶上一条想偷袭她的碧绿小蛇,观察了半天,小潭清澈且没有异种凶兽盘踞。

    四周只有鸟鸣和虫吟,她脱下皮衣,皮裙,还有粗糙的草鞋,露出光滑的小脚,走进小潭里,清凉的潭水漫过头顶,尚来不及享受一下大自然的舒适,一声不同于瀑布冲击的闷响,从一个方向传来。

    凤歌立刻含了一颗避水珠,潜在水里不出来,她脱下来的东西都放进了空间,因此若是有人来,绝对不会有人发现她的存在。

    努力的下潜,下潜,潭底黑暗幽深,像是没有尽头。

    隐隐约约的听见几个人的声音,“完事了,哥几个,到天香峰去喝几杯?”

    “喝什么呀!回去还有许多痕迹要抹掉,哪有时间喝酒!”

    “赵思琦那个婊子的报酬还么有付完呢!我的去看着她。”

    “这丫头到底得罪的是什么人啊?竟然拿这么多神晶来换她一条命?”

    “谁知道呢?”

    几个人的声音隐隐约约的越来越弱,向来是已经走远了。

    这潭不大,但幽深极了,想必是经过了无数年的瀑布的冲刷,凤歌看到一个娇小的身影慢慢的向下落,身姿翩跹,像是一片秋叶飘零。

第一三一章 厉害了野蛮人 10

    凤歌游过去,原来是个跟她现在差不多年纪的小女孩,她紧闭着眼,像是睡着了一般,身上的穿着比部落里的皮子遮掩好多了,但比之安心公主可差远了。

    但是长相绝美,虽然小小年纪,确是只自有一番风华,将来绝对是个倾国倾城的美人。

    这么个漂亮女孩就这么死了多可惜啊,凤歌心生怜悯,两手指按在脖子上,呼!还有心跳,凤歌连忙抱着,在水潭的一个偏僻角落上了岸,这个位置,就算那几个人突然回来,也不会看到。

    一番施救,女孩心跳恢复正常,但依旧不醒,凤歌抓住手腕,摸脉,又翻看了她的眼底,只见眼白上的血丝全都发紫。

    没错了,中了毒,是南蛮荒地最毒的一种青面毒蛛的毒。

    这种毒,毒发时间并不快,但解毒需要吐出这毒的那只青面毒蛛的蛛丝,烧成灰烬,灌进肚子里,一个不对,就会毒上加毒。

    而且就算是找到了那只毒蛛,也需要不少蛛丝才解的了毒,这都需要不少时间。

    但凤歌全都不管,粗暴的拿出一只解毒蛊,塞进她嘴里。

    蛊在这个世界全都是死的,但功效不会差。很快她眼底的紫色褪去,变成了鲜红的血丝。

    救了人不留名,并不是凤歌的作风,她等了一刻钟,女孩醒了,眨巴着如星光一般的大眼,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全身湿透,还躺在大石头上。

    “你是谁?”

    凤歌:“我?小凤!你呢?你是谁?是谁把你扔进这水潭里的?你还记得吗?”

    “我?”大概是毒素让她蒙圈了,慢慢的记忆回笼,“我是慕容香!我是玄水宗的弟子!是你救了我吗?”

    凤歌:“看来你想起来自己是怎么回事了!好了,既然你没事了,那我也该走了。你记得回去后用天香花的花萼熬蜂蜜,每天沏茶喝上一杯,两个月后,你就完全好了。”

    “我是怎么啦?我知道我中毒了,然后被几个低级弟子偷出来,应该是扔进水潭了?”

    凤歌哪里知道她是怎么中的毒,更不知道她如何出现在这里的,“你中的是青面毒蛛的毒,它会在一定程度上伤害你的肝脏,所以才让你用天香花萼熬蜂蜜喝。不用担心,你的毒已经解了!”

    凤歌早就换上了一身普通的麻衣,抛弃了野蛮人风格的皮衣皮裙。

    “青面毒蛛?”慕容香喃喃自语,这种毒蛛是很稀少的,因为它唯一的食物是小刺峰,可惜小刺峰几近灭绝,它也难以存活。

    不过赵师姐那里倒是养了一对青面毒蛛,真的是巧合吗?赵师姐貌似跟她没有任何仇怨啊!

    见她愣怔,凤歌不再耽搁,慕容香其实也是男主赵洋的后宫之一,她在几年后很幸运的被英雄救美,因为拥有不同于众美女的绝世倾城,她美的非常有特点,所以一直被赵洋捧在手心里,就是玄水宗据说是天下第一美人的那个冰美人慕容巧,都没有她得到的关注多。

    唉,不对啊,“慕容巧是你什么人?”

    慕容香迷茫的抬起头,“是我堂姐!”

    见她迷蒙又可爱,眼中没有世故圆滑,是个纯正的纯真美人,凤歌手痒了,直接上手撸了一把她柔软黑亮的头发,撸完,在她更不解的眼神中,尴尬的不得了,差点自我剁手了,叫你手痒,叫你手痒!

    竟然当成了从前的两个乖巧可爱的双胞胎女儿!唉!要考虑下养个宠物啊,不然手里没得撸,撸错了人,不得尴尬死啊。

    “那个,什么,我只是随便问问,我就走了,你一个人不会有事吧?”

    慕容香点头,这是玄水宗的地盘,她还带着爷爷给的瞬移神器,眨眼间就能回到宗门慕容家。

    可是,她还想感谢一下救命恩人的,可惜这会脑子里懵的很,许多疑问难以解释,她没来得及出言挽留。

    “小凤姐姐可以到玄水宗去找我!我叫慕容香!”

    “知道了!”声音已经很远了。

    凤歌逃一般消失在山林里,惊起一阵鸟雀腾飞。

    南蛮荒地中大多数的高山都是被各大部落占据,有的部落很是排外,连个交易区都没有,凤歌也逛了几个交易区,但那些野蛮人野蛮的厉害,进出还要搜身,凤歌干脆不进了。

    不过进了玄水宗的地盘,不到他们的交易区去逛一逛还是很亏的,听说玄水宗的宗门很美,交易区的东西也很全。

    玄水宗交易区的山峰上,一千零八十阶高高的台阶,上面行人非常稀少,这就是散人进入玄水宗的唯一通道,其他与玄水宗交易的熟面孔,老顾客,才会得到传送阵资格。

    怎么办?凤歌有那么一瞬间不想上去了,但到底还是一步一步爬了上去,她迫切的想知道更多的关于这个世界的信息,主剧情里介绍的大多都是男主如何把妹,如何升级,如何得天大机遇,获得天才地宝,关于其他,都一一略过了。

    她现在的实力算是在粉色战士这一阶,若是加上三大天火,战力会翻上几番,可是这东西不能随便拿出来,因为这东西被一些闲极无聊的人弄了个天火排行,三种火,排排站,占据了天火排行的前三。

    男主赵洋得了一小簇磐涅之火,就被追杀了几万里,还惊动了一大群老怪物,她还想多活几辈子,所以,还是猥琐发育吧!!

    也只有男主这样的蓬勃气运才经得起这样的折腾,她这把骨头老了,怕散架!

    交易区的山峰是混坊峰,上面的建筑美的不似人间,很难想象在这样的远古蛮荒时代,能有这样高级的建筑技术。

    凤歌感觉自己是漫游在现代人们创造的动漫世界里,人来人往,嘈嘈杂杂,繁花似锦。

    街边很多小摊,与店铺交相错落,热闹非常,街边卖的大多都是普通点的力果,奇怪的牙齿,兽皮,矿石,南蛮里的低级异种凶兽,还有许多稀奇古怪的人造器物,功能也是稀奇古怪的。

    凤歌正看的津津有味,便看见前方一阵骚动。

第一三二章 厉害了野蛮人 11

    “是冰美人啊,快看快看,真美!”

    凤歌站在人群里,一个如同从万年冰川中出生的冰冷的女人信步走在大街上,好似身边的窃窃私语全都不存在。真正的冰肌玉骨,清凉如夏,所有人都看呆了。

    她的纯粹的冷,冷到极致的那种,她应该是很习惯被众人围观,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自在。

    这就是男主身边最大的外挂,实力强横,外冷内热的冰美人慕容巧,是男主承认的妻子,当男主一统南蛮,建立南赵国以后,还用非常豪奢极欲的婚礼迎娶为南赵国唯一的皇后。

    见了就见了,凤歌实在是不想跟这些人搭上什么关系,都是麻烦。

    百草阁,是买卖草药的地方,这里面卖的都不是普通草药,大多数都是带有神力的各种功能的植物。

    凤歌一把抓起一株蘑菇样的植物,正要问价,手腕就被什么冰凉凉的东西钳住了,凤歌抬头一看,乖乖,冰美人,慕容巧。

    “你?怎么了?”

    慕容巧冷冷的开口,“这棕芝是我的!”

    什么你的?写你名字了?再说这也不是什么太珍惜的东西,只是在南蛮荒地极少见到,大多产自西方大泽罢了。

    值得这么冷冰冰的从别人手里抢东西吗?

    “老板,老板!”其实已经有小二见冰美人进门,勤快的候在一边,可惜这种争端他不好处理,一个不好,工作就要不保了。

    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人从内屋走出来,“哎呦,慕容姑娘,您来了。”他看清了形势,脸色有些僵硬,“嘿嘿,慕容姑娘,您要的棕芝还有存货,您这边请如何?咱们家还有比这个更大,质量更好的。”

    慕容巧冷冰冰的,依旧不撒手,当然凤歌也不是好惹的,她也坚决不撒手,都被她拿到手里了,她正打算问问价格,直接扔钱就拿了走人,抓我胳膊咋滴啦,抓我胳膊,我就会让给你?你冷咋地了?你冷我就怕你了?手冷的不像个活人,赵洋那个种马眼光真怪异。

    这冰美人美则美矣,但冷的没有人气,冰的能令人火热的心都冻伤了,处事刚直不变通。

    此时因为被抓住手笔不撒手,凤歌对她的感官直线下降,各种挑剔,各种不喜。

    “不要,我只要这个!”

    中年男人当然知道是凤歌先拿到的,但冰美人是个最不好招待的客人,他为难的对凤歌说:“这个姑娘,我们店里另有珍宝,不如您到这边看看?”

    凤歌摇头:“我先看到,还是我先拿到的,这位慕容姑娘是不是太不讲理了些!”

    慕容巧依旧冷冷,没有人气,说出的话令人直冒冷气:“我看见了,我喜欢,我就要,谁拦着,都去死!”

    哎呀妈呀,这冰美人是不是舌头也冻成冰了,不然怎么说话半截半截的。

    “哼,你喜欢,我也喜欢,我先看见的,老板这东西怎么卖?”

    老板哭丧着脸,姑娘唉,不是我欺负你,这冰美人看着美,实力强的要命,心眼子也直的没法通融,我们店在这受到保护,不怕报复,你就不好说了。

    看她一身普通的麻织品,而且是个生面孔,看起来也岁数很小,就知道是个初生牛犊不怕虎的角儿。

    “承惠一千神晶!”

    神晶,凤歌是有的,还是大巫师赠送的,但只有十多个,想买下来,根本就是妄想。

    这一株棕芝确实是棕芝,但不知为何,它的根部沾染了一丝时间法则的气息,这东西凤歌认识,慕容巧肯定不认识,但她肯定觉察到了不寻常。

    “我买了!”慕容巧一只手抓着凤歌的手腕,另一只手随手甩给老板一个小小的荷包,是个普通的储物香囊。

    老板哭丧着脸,“这位姑娘,棕芝已经卖出,您您先放手吧!”

    凤歌没有犹豫,直接就放下棕芝,那一只冰冷的手也随之离开,拿了棕芝留下一片冰冷,便离开了,还真是迫切。

    凤歌似笑非笑的看着老板,“本姑娘帮老板做成了一桩大买卖,老板该如何感谢我?”

    就知道这敢跟慕容巧对上的姑娘也不是个好惹的,“姑娘您有什么需要的?”

    “咱们进屋说罢!”

    “您请!”

    那一株棕芝肯定不值一千神晶,她一路走过来,街边比一株棕芝更珍贵的东西也不超过一百神晶,可见神晶这东西的购买力非常强。

    棕芝是一种可以入药,也可以入菜的神植,大多生长在西方大泽,摘取的时候都是冒着生命危险,要说它的功效,凤歌还不太了解,因为原剧情中男主非天才地宝则看不上,这种小玩意儿,估计不值一提。

    但时间法则很稀罕啊,比她手里的磐涅天火都要稀罕,时间与空间是两种最难以掌握的法则。

    万千位面中,若是得了其中一种,立刻就能够牛气哄哄,横着走了。

    “姑娘,您有什么需要的吗?”

    凤歌淡定的撇了他一眼,“老板稍安勿躁啊,我只是对那棕芝感兴趣,我想买下与刚才那一株棕芝同批次的进货。这对老板你没什么难度吧?”

    “没有,没有,姑娘你等着。”老板摸了一把虚汗,瞧这姑娘把握给吓的,刚才慕容巧的冰冷都将他的智商给冻住了,怎么会觉得这姑娘是一般人啊?

    看她不威自怒,自有一番摄人气度,显然也真不是个好惹的主儿,不然也不会在玄水宗交易区招惹玄水宗的宝贝疙瘩了。

    很快老板把同批次购进的货都拿上来了,“姑娘,您看吧,这是我们店里所有的棕芝了。”

    凤歌挑挑拣拣的,只要了两根,“就这两个了,正好给晚上加菜。”

    老板笑笑没吭声,你高兴就好,开门做生意的,和气生财。

    这世道上,能用这些神植拿去做药,练什么药丸子的,还是少数,大多数都是为了吃,直接吃下,虽然暴殄天物,里面的神力大多数都浪费了,但,总比自己修炼来的快。

    百草堂就是买卖各种蕴含神力的果子,植株,草药什么的。

第一三三章 厉害了野蛮人 12

    两根棕芝只要了一颗神晶,比起慕容巧的一千神晶一株棕芝,便宜到底了。

    而且这两根棕芝比她拿走的那个更多了时间法则的气息,大赚!

    “老板,你这一批棕芝是从哪里进的货呀?”

    老板是个厚道人,但也不乏商人的精明,他卖了好长的关子,才说:“这种品相极好的棕芝,也只有混乱之城才有的卖。其他的好东西,只要出了大泽,立刻就有人强买了去,普通人见不着的。”

    “那你这?”

    “我这也是混乱之城买来的!我们百草堂在所有的城市都有分店,这是从混乱之城分店里调用过来的。”

    凤歌谢过老板,走出老远,还有点感叹,难道远古的人就这么清纯?做生意这么厚道?问什么说什么?这会终于体会到了。

    她手里的好东西不少,用一颗天赋原果向老板换了一万颗神晶,在老板看傻子一样的眼神里尴尬而走。

    她这时候才知道,凡是能够开发天赋,增强天赋,增强战力的东西,都死贵死贵的,毕竟这是个实力为尊的世界。

    拥有这种东西谁不是捂得死死的!

    凤歌在交易区转了好久,买了好多东西,涨了不少见识,尤其是遇到一个专卖游记,话本,各种传说的店铺,凤歌恨不得将整个店铺都扫荡干净,但到底是忍住了,财不外露嘛。

    即便这样,她离开交易区的时候,身后还是跟了好多条尾巴。

    等远离人烟的时候,凤歌专门停下来,等候一群傻蛋。

    “嘿嘿,小妞,是在等我们哥几个吗?”

    凤歌:“当然是等你们,不然还有谁?”

    “哈哈哈,那我们就不客气了哈!”

    对面是六位面容猥琐,衣着破烂褴褛的油腻大叔,看着一脸恶相。

    “老六,这小妞在看你的,是不是喜欢你啊!哈哈哈!”

    “等下,咱们能让她全都喜欢!”

    “嘿,这趟就值了,幸好咱们打发了王三,黑狼他们两伙,不然这么好的妞就要多几个人分享了。”

    “这下是既得财,又得人啊!”

    几个人嘴里说着污言秽语,还靠近小美女。

    凤歌有足够的耐性等待他们被打脸的一刻,等几个人靠近三米以内,凤歌肯定他们跑不了的时候,一拳打蒙了一个,突然出现的匕首扎死了一个,踹飞了一个,那人的脖子咔嚓一声,还没有飞起来的时候,就没命了。

    最后三个眼看知道踢到铁板,惊恐的要跑,凤歌却没有给机会,拳拳到肉,脚脚踢死人。

    果然这种直接接触的暴力很解压,暴打恶棍的发泄洗涤了她疲惫的灵魂。

    从前听说,长生其实是对一个人的惩罚,永远送走身边的亲朋好友,永远孤身一人,永远不知尽头的生命,有时候很累。

    就如这个世界,它很斑斓多彩,但她刚开始的时候根本提不起兴趣,只是懒懒散散的吃吃喝喝,混迹小部落,几乎要丧失所有的锐意进取。

    但还是男主的到来让她提起精神,男主这种生物,不能渴望他不来招惹你,必须有所改变,在未知的变故到来之前,变得无比强大,才能拥有更多的话语权。

    将几具尸体焚烧干净,她不再留恋的离开南蛮荒地。

    中州有三个庞大的帝国,十多个小国家,紧邻南蛮荒地的就有东汶帝国和圣拿帝国,安心,也就是东汶帝国的绮丽公主,出自东汶大帝皇后,当今皇后唯一的女儿,上面已经有了四个各有本事的儿子,她可以说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

    原剧情中她痴恋男主,可惜第一次见面非常不愉快,甚至刁蛮霸道的绮丽公主与赵洋结下不解之仇,后来苦恋男主而不得,最终郁郁而终。

    她是唯一一个得罪了男主,却没被男主打脸打的连命都丢了的人。

    她好好活着,还享受着万千宠爱,可惜那个男人,她最爱的男人从未给她一点点关注。

    也许这就是男主的多情又无情之处!

    总之,凤歌不喜欢!

    她对男欢女爱无感,但她永远坚守着自己的底线,不论什么样的感情,都不能让自己低到尘埃里,那样太贱,太不值钱。

    自己要爱惜自己,尊重自己,为自己变强喝彩!

    现在嘛!她肯定有问题,大约是重生的,但还不能完全确定!

    走出南蛮遇到的第一个城市就是绮丽公主的封地,延城,延城因为处于中州与南蛮之间,而能够收取数额惊人的商税。

    这对于一个公主来说,绝对是个超级大富婆。

    南蛮的高山上物产极其丰富,不论是活的植物动物,还是矿产,都能够让商人们赚个金满银满。

    渐渐的,路上的人越来越多,大多都是衣衫褴褛的淘宝客,他们进入南蛮荒地,采摘植物,或者打猎异种凶兽,得到的东西卖给商队,获取生活所需。

    凤歌已经看完了买来的游记和传记,正愁没书看,就看到了一家大型书店,求知若渴的她,几乎扫荡了所有没看过的杂书游记。

    这些书里虽然有的笔锋不足,描写不圆润,需要盘盘,但内容看起来是很真实的,里面介绍的斑斓世界正是她将要面对的远古世界。

    这比空间里,时空至尊赠送的那些稀奇古怪的书籍又是另一种体会。

    若是能体验那些精彩,貌似无尽的生命也很有趣了。

    随意的逛逛,吃吃,买买买,卖卖卖,又不知道干掉了多少波不怀好意的,她经历了三年时光,终于来到了混乱之城。

    三大帝国,圣拿帝国,东汶帝国,大坦帝国的共同交界之城,三不管地带,没有城主,只有混杂的各方势力。

    这里有所有文明城市中最大的黑市交易市场,种类最繁多的交易内容,这里藏龙卧虎,随便一个孩子都可能惊爆你的眼球。

    “什么?入城费三块神晶?你怎么不去抢啊!”

    “老子就是在抢!你能怎么滴?嗯???”

    城门口,排了老长的队伍,一队一队的商人带着货物,货车从旁边的大门有序进入,三人穷b们都是规规矩矩的排在小门前。

第一三四章 厉害了野蛮人 13

    凤歌跟着肉疼的缴了三块神晶,才进了混乱之城。

    城门口内,墙角边蹲了许多眼神热切的人,有老有少,有男有女。

    一见有富商进城,立刻就围上去,若是看起来是普通人,则是大多数都漠视不理。

    凤歌就是那种普通人,但一个干瘦干瘦的十多岁的小男孩,犹犹豫豫的凑上来,“那个,这位姑娘,您是第一次来混乱之城吗?我是小豆,您若是需要导游,我是最合适不过了。”他声音细小,每说一句话都都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

    “哦?你对混乱之城很熟悉?”

    “是的!姑娘,我出生在混乱之城,对这里的每一个角落都很熟悉。”

    凤歌看他衣衫破烂,还不如南蛮荒地中的一些穷苦部落,至少那些部落的人都比较壮实。

    “你怎么不去做那些大富商的生意,反倒是找上了我?”

    小豆长的干瘦,一张脸也平平无奇,只有一双清亮的眼睛还算有点特色。

    “姑娘说笑了,那种大富商也是看人的,这个活计不是谁都敢做的!围上去的都有后台。”

    凤歌:“那万一,我根本就没有能力支付你的导游费呢?”

    小豆眼神一下子暗淡了,“没关系,相逢就是有缘,姑娘只要给些吃的,我愿意为姑娘引路。”

    凤歌点头:“那好吧,我这会正饿着,你带我去找一家干净又好吃的饭店,先吃顿饱饭再说吧!”

    小豆果然对混乱之城很熟悉,一听她的要求,径直带她去了一家看起来就很整齐,生意很兴隆的饭店。

    混乱之城内部的建筑大多都很简单,横平竖直,简单方正,但看起来墙面的质量真的不怎样。

    这家的外墙全都是木头加竹子搭建的,看着很是清爽。

    在店里转了一圈,发现别人点的菜色很不错,这个小豆是个做事的,不弄虚作假。凤歌放心的点了一大桌子菜,大多都是带有神力的肉食和素食。

    凤歌递给他一双筷子,“来,开吃吧!这么多菜,可不要浪费了。”

    “我,我,姑娘,这才花费不菲,我只要一碗普通的水煮面就够了。”

    凤歌挑眉,这小子恐怕是被欺压惯了,不敢有多余要求,只求活着。

    凤歌:“吃吧,皇帝还不差饿兵呢!你吃饱了也好给我引路是吧?这混乱之城里水挺深的吧?等会我还要问你不少问题,你吃饱了才能为我做事不是吗?”

    小豆眼里沁了泪花,“谢谢姑娘,不知姑娘贵姓?”

    凤歌:“我姓,来自南蛮,你可以叫我凤姑娘。”

    “好的凤姑娘。”说罢就开吃,他吃相非常文雅,小口小口的咬掉,在嘴里咀嚼很快,但绝对是细嚼慢咽。

    他其实饿极了,但吃了适量的,就放下了筷子。

    “凤姑娘,我吃好了。”

    “唔,好好,这里东西味道不错,怪不得生意挺好的。”

    点的菜很多,两人根本就吃不完,凤歌打包了,全都给小豆,“这就算是你的报酬了如何?”

    小豆狂点头,这些东西也价值不菲了,对于他来说相当于好几天的口粮。

    “凤姑娘接下来要到哪去?”

    “我听说混乱之城有一家百草堂?你知道在哪吗?”

    小豆点头,“跟我来吧!”

    小豆鬼鬼祟祟的将打包的食物藏起来,才带着她饶了几圈,找到了百草堂。

    “这是混乱之城唯一的一家百草堂!”

    凤歌早就打听好了,百草堂收东西,大多都是相熟的淘宝人,他们混迹在世界各处,若是有好东西,就卖给百草堂,这棕芝都是攒多了才一起出手,不然零零散散的,百草堂不爱收。

    那么一批一批的,百草堂肯定还有带着时间法则气息的棕芝。

    果然,她在这里发现了一堆棕芝。

    “老板!这棕芝是在哪挖的啊!看起来很水灵呢!”

    老板拿着一根烟斗,深抽了一口,才来得及回答她的问题:“我百草堂的东西当然都是极优品质的,姑娘想要多少?”

    凤歌笑了,这老板嘴巴可真严,是怕她挖墙脚还是咋地了?

    “呵呵呵,本姑娘只是好奇而已,老板就是不说,本姑娘也是能打听出来的,老板说是不是这个理。”

    老板愣了愣,才想起来,这种棕芝是有保存时限的,时间越长,就萎缩的越厉害,从萎缩的情况可以推算出收棕芝的时间,而混乱之城只要有神晶,很轻易就能打听出来是那一伙淘宝人卖的。

    这个时候,老板非常唾弃那群淘宝人,一个一个都不是正经人,得了钱就去挥霍,红影楼,赌坊,无双坊,都能看得到他们的身影,打听问题不难。

    “西方大泽,黑水洼!姑娘,想要多少棕芝?”

    凤歌也不计较他的咄咄逼人,这棕芝确实不错,品相完好,吃起来也没味,买下绝对不亏。

    “我全要了,老板做这个生意嘛?”

    老板露着发黄的牙花子,笑的有牙没眼的,“做,做,做,当然做,有生意不做那是王八蛋!”

    凤歌又买了不少东西,才出门,小豆正缩在角落里,眼巴巴的张望着百草堂的门口。

    “凤姑娘,接下来您要去哪?”

    “拍卖行啊!听说这有最大的拍卖行,这几天有拍卖吗?”

    “有,那是无双坊名下的拍卖行,每三天一次小拍卖,十天一次中型拍卖,一个月一次大型拍卖,三年一次超级拍卖。凤姑娘您不凑巧,前几天刚有过一次大型拍卖,不过明天有小拍卖的。拍卖需要抵押能够参加拍卖的有价值的物品,要不然得有邀请函。”

    “那明天再去吧!”

    小豆见她对拍卖感兴趣,唠唠叨叨的说了许多关于拍卖会上的事,看他一脸兴奋,显然对这很感兴趣。

    “凤姑娘,这就是黑市了,混乱之城的黑市里什么东西都卖,只要有人买,要什么有什么!就算是要一个人命,不管那人是善是恶,也有杀手敢伸手接神晶!”他刚才高兴的小脸再次暗淡下去。

    然后很快就扬起笑脸,“凤姑娘,我带您进去吧!”

    “这黑市有什么规则吗?”

    小豆面带恐惧,“凤姑娘一定要小心,我就不进去了,我在外面等着!”

    “啊???那到底是什么规则?”

    小豆:“没有规则!”说完便找了个不被人注意的角落,又藏起来了。

    这小子是真胆小,还是有内情?

第一三五章 厉害了野蛮人 14

    不过无所谓,不过是一点饭菜,这点报酬也就值这么些服务了。

    黑市里道路很窄,但两边的卖家却很多,小豆跟她讲过,黑市里势力非常混杂,各国有点实力的都会在这里设个站点,街道上最蛮横,实力最强的就属三家帮派,他们背后都有什么大势力支持,占据了黑市的八层店铺。

    抛却那些打打杀杀的东西不说,这里非常热闹,卖什么的都有,在一个比较宽阔的石台上,凤歌大老远就看到了不可置信的一幕。

    “唉,快来看哪,快来瞧瞧,这几位可都是绝品大美女,走过路过可都不能错过。”一个黑脸大汉,腆着大肚子,手里拽着一根银星锁链,锁链的上面锁了四个大美女。

    美女们衣衫半露,个个楚楚动人,现在石台下面已经围了个水泄不通,大多数都是流着口水看美女的色狼。

    “美人儿啊!绝顶的美人儿!”

    “老黑今个发财了,从哪弄来这么美的美人儿!我看送到女奴拍卖会上也能买个好价钱!”

    “嗨,咱们这里消息才够灵通,不愁吸引不到大财主!”

    “老黑!你从哪弄来的美人啊!”一个干瘦的男人色眯眯的看着一个一个的绝世美女,露出一口抽麻子抽成黑黄的牙。

    台上那个拿着银星锁链的老黑,显然是这些美女的卖主!

    老黑嘿嘿一笑,“这你就别管了!只要货好,谁还管她是从哪来的是吧?”混乱之城的黑市,销账的最佳地方,没有谁会有那个胆子来追究货物的来源,除非你实力强到能抵抗整个黑市里所有背后的势力。

    听他这么说,下面群情激动,一个个色迷心窍的男人拿着无数神晶,激动的想爬上石台上去。

    老黑见此,一跺脚,庞大的能量以石台为中心,恐怖的向四周扩散,石台下面那些弱鸡一个个都突出一口鲜血,往后面退了十多步。

    这老黑可是真黑,人黑,心黑,实力也黑,黑级战士了解下!只差一步就能突破凡人禁锢,进入传说中的传奇境界。

    台下鸦雀无声,只有一个白净的管家模样的男人捋着胡子说道:“老黑果然厉害,不过既然是做生意,还是和气生财的好!!!”看来是老熟人了。

    老黑淡淡的哼了一声,没想跟这些人计较,他要计较的是这些人口袋里的神晶!

    黑市交易没有规则,不会问你哪来的货,不会问你买回去做什么,买卖过程中甚至会有争抢,没关系,打一架就好,谁厉害归谁。

    而卖家!没有点实力,货物肯定会被人哄抢一空,说不定小命都会留下。

    凤歌亲眼看见了这里面的交易规则,心下疑惑不已,无规则不成方圆,放纵大家强抢,时候长了,黑市的人会越来越少的。

    怎么还是一副热闹非凡的样子!

    老黑指着身边离他最近的女子道:“这个,”他一把抓住美女的头发,将脸露出来,精致的小脸上满是恐慌和屈辱,“这个大家仔细看看,这脸蛋,这皮肤,这身材,还有这可怜兮兮的小模样,难道你们不想把她带回家吗?”

    下面群情激动,“带回去!带回去!”

    “mad,谁要是敢跟我抢,老子跟他拼了!”

    凤歌仔细看了又看,跟剧情里的情景对比了又对比,mad,被老黑抓住的那个美女还真是嫣红,男主后宫之一啊!

    嫣红身边的是芍药,同样是男主后宫。

    她们两个都是南蛮被统一的时候,各大部落为了讨好虎翼族长,送过去的绝色。

    千挑万选出来的,不论是脸蛋还是修炼天赋,绝不庸俗。

    赵洋是个看脸的生物,只要长的美,统统收下。

    而另外两个,凤歌也认得,一个是绮丽公主的亲姐姐,东汶帝国三公主,安冉,封号蕴舒公主。她跟绮丽公主一样,深受宠爱,嚣张跋扈,得罪了赵洋。

    绮丽公主爱恋赵洋而不得,始终郁郁。蕴舒就狠多了,直接下了药,将人给强了,然而男主威武不屈,反倒彻底恨上了蕴舒公主,她后来也死在赵洋手上。

    关键是,蕴舒公主那一次特别狠,将赵洋囚禁为禁脔好几个月,顺利的怀孕,生子,是为赵洋的第一子。

    凤歌内心已经不知道滑过多少个卧槽卧槽卧槽了,这是男主后宫大甩卖吗?

    最后一个美女也不是俗人,三大帝国的国土紧紧相连,但圣拿帝国和东汶帝国之间很不可思议的夹了一个小国,那就是森之国。

    森之国的国民都是有特殊血统,拥有神树的一部分基因,因此个个皮肤都是树的颜色,有绿色,包括深绿,浅绿,墨绿。

    还有树皮的颜色,白色,白灰,浅黑,淡黄....

    甚至听说还有非常稀有的淡紫色,这颜色的代表就是皇室,而且紫色越明显,皇室的血统就越纯粹。

    森之国的国民都生活在森林里,他们是森林的儿女,在森林中战力无双,而且还能够利用树木打探敌人行踪。

    森林里对他们来说易守难攻,地盘也不大,对于两大帝国来说其实是个鸡肋,所以才夹在两国之间。

    而第四个,就是森之国的小公主莱尔殿下。

    凤歌非常好奇,第一次见到紫色皮肤的女人,她拥有如美丽的紫罗兰一样的紫色皮肤,健康的皮肤透着粉红,脸蛋也长的艳绝天下。

    男主的女人啊,他后宫中最有质量的几个,这是谁对赵洋这么深痛恶绝,批发拍卖他的心头肉!

    不对,或许不是对赵洋深痛恶绝,也可能是女人!对赵洋身边的女人深痛恶绝!绝世妒妇!

    南蛮的部落,少有哪个有那个大局观,在混乱之城设个消息站,所以两个南蛮美女的下场可见一斑。

    倒是东汶帝国肯定没少在黑市拿好处,怎么就不小心将公主都送来卖了!

    蕴舒公主身边肯定也有紫色战士,可惜也没保护好公主啊!

    堂堂的一个公主沦落到这种地步,凤歌绝对相信这后面有一个巨大的阴谋。

    森之国比较爱好和平,可惜,看看小公主眼里的纯净,可惜了这么好的孩子!

第一三六章 厉害了野蛮人 15

    老黑已经让人开始竞价,第一个是南蛮的两位。

    最后两个南蛮美女都以三万五神晶成交,卖给了那个白净的管家,老黑乐得咧开了大嘴。

    “下回要是有这么好的货色,直接送到我们府上去!”

    老黑客气点头,心里却不可置否,这黑市里大财主多的是,到你家还有多少还价的机会?当我老黑是白活这么多年的?

    银星锁链是专门锁住有价值的奴隶的,老黑从中间断开锁链,将两个南蛮美女带着锁链交给管家。

    管家看都不看另外两个绝世倾城,眨眼间就消失在黑市。

    第三个,拍卖公主,价高者得。

    她们都被灌了药,不能说,不能用神力,又被银星锁链锁住,半点逃脱的机会都没有。

    除非有人来拯救,凤歌是没那个想法,她倒是可以等她们被人买回去,再考虑考虑打劫。

    本来嘛,凤歌虽然知道她们的身份,但她们也是大麻烦,帮与不帮,救与不救,还得考虑考虑后果。

    而且这几个在遇到赵洋后,本来智商还在线的,都成了恋爱脑,凤歌不喜欢恋爱脑!她喜欢女强人!

    “四万神晶!”

    “四万一神晶!”

    “四万一了,还有没有?”老黑漆黑的脸皮红润润的。

    “四万二!”

    “四万三!”

    这个时候,从人群后面,传来一声稚嫩的声音,“五万!”

    众人哗然!

    神晶个购买力可是杠杠滴,只有那些普通人交易普通用品的时候,才会用到一些金银,能修炼的战士之间,全都是神晶。

    一个身穿锦服的年轻人,带着一群侍卫走进人群,“四万神晶!谁还出价?”

    “四万一!”

    这个美人儿端庄贵气,虽然身处这种环境,却依旧气质高昂,冷傲又愤然,好似高高在上的女王。

    但就是有人好这一口,美人一看身份就不同寻常,买回去绝对值回头票。

    “四万三!”

    “四万六!”

    ............

    蕴舒公主的价很快卖到了六万,老黑用手摸着黑亮光滑的秀发,美女眼中的嫌恶一闪而过。

    “八万!八万!八万还有没有叫价!”

    这回,没有人跟那个锦服公子竞争了,锦服公子小心翼翼的接过银星锁链,拉着人就走,最后一个显然身份更不一般,却也顾不上了,谁也不会随身带着十多万神晶不是,万一被抢了,哭都没地哭去。

    凤歌这下更不想帮忙了,人家就是落魄了,也会有骑士去救,她可是孤身一人,被粘上了就难以脱身。

    最后的小公主竞价更激烈,最后直接冲上十万六千,才堪堪被人给买下。

    谁都不是瞎子,这绝壁是森之国的皇室,而且肯定是皇室血脉,买下来不管有什么打算,都很便宜,就算是跟森之国进行交易,也能赚个铂满盆满。

    小公主是被一个面容普通的男人给带走的,那人身上的实力深不可测,且无意间散发的威压,吓得老黑一个哆嗦,拿着神晶速度逃命。

    但还是迟了一步,他刚走出黑市大门,便被那个男人拦住了去路。

    “你你你,你要干什么?”

    那男子问:“问你问题,你知道我想问你什么吧?老实说一说,本尊尚可饶你一命!不然....”

    听出他的威胁之意,老黑胆寒,这肯定是个传奇老怪物。

    “我,我,我也不知道是怎么来的,我知道是东汶帝国一个老朋友交给我的,我买下来,随便怎么卖都行!”老黑是黑市里买卖奴隶的老手了,尤其是有特色的奴隶,经他的手,可是卖出过一个被废了修为的传奇老怪物。

    “告诉我,那个人的名字!我就饶你一命!”

    “是,是白子陌!”

    白子陌,凤歌不认识,但看那男子的眼神,肯定是熟识的,也许这个白子陌很有名气。

    凤歌专注的当吃瓜群众,四周也有不少打探消息的,她并不惹眼。

    那男人果然说话算话,问出了想问的问题,就消失了。

    男主啊,现在还在南蛮荒地里增强虎翼族实力,打算打下蛮荒来着,哪里会知道自己命定的女人,被人撬了墙角。

    不过一路上,她遇到了这么多遇难的男主后宫,也真是很奇怪了,这背后肯定有一个黑手。

    说不定其他地方,她没遇到的地方,男主的美人们都正在遭受苦难。

    但不管了,凤歌散发着黑级战士的威压,在黑市里买了不少好玩意,买买买果然是很爽,就算买了以后用不上的,也开心。

    “小豆!小豆!”

    “凤姑娘!”

    小豆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凤姑娘,接下来做什么?”

    “嗯,先住着,明天再来玩,然后参加拍卖行,过一段时间我就走了。”

    “哦,好!”

    凤歌其实就是冲着棕芝的来历来的,顺带的见识见识黑市而已,拍卖会也是顺带的。

    一个月后,凤歌来到了西方大泽,她在拍卖行里私下买了一份大泽的地图,包括黑水洼的位置。

    大泽的气候很湿润,几乎每隔几天就要下一场大雨,大泽里没有很高大的树木,但这里的荒草长的比人都高很多,而且荒草中藏了许多危险的凶兽。

    不长荒草的地方,大多都是水洼,而且大多水洼都是死水,里面生活的生物无不是世间毒物。

    在这里,凤歌将自己的警惕提到最高,她能隐约感觉到,这里面不知道有多少强横的气息,太可怕了,恐怕比修真界里飞升上去的仙人都强横。

    黑水洼,这个水洼面积很大,但全都是齐膝深的黑水,黑水下面还存在淤泥流,只要一脚踩到,很快就会陷进去,像是流沙一样,根本挣扎不得,越挣扎,就越陷的深。

    在水洼边上,长满了棕芝。

    凤歌没有贸然上去采摘,棕芝是黑角蛇的最爱之物,它们生活中黑水中,最是讨厌有人觊觎它们的食物。

    “小心!”荒草从里,大约离凤歌一千米远的地方,一阵骚动。

    凤歌从荒草中钻过去,只见一群淘宝人身穿防水衣,脚上套着防水长筒鞋。

    他们四散开来,身后都跟着一堆一堆的黑漆漆的黑角蛇。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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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cc/r24795/ 第一时间欣赏快穿之攻略都去死最新章节! 作者:莳花杀手所写的《快穿之攻略都去死》为转载作品,快穿之攻略都去死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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