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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西襄子     青蛙凶猛txt下载     青蛙凶猛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百四十九章 突如其来的变化 谁的作用

    虽然对丑小鸭的那句话,罗宾并不太认同,但他也并没说出口反驳,只是自己也跟着感叹了一声。

    接着又闲话了几句后,罗宾便叮嘱丑小鸭别再多聊,赶快趁机行功,恢复消耗的内力与体力。

    据说在内力消耗过大之后立即修炼,获得的修炼效果会比平常更好。内力跟人的体力也有差不多的性质,要想增长,就需要通过不断的锻炼。消耗,恢复;再消耗,再恢复。不断挑战自己的极限,这样才能获得增长与成长。不然只是一直维持在保守线内,所增长的也就有限,比较缓慢。

    不过内气是通过炼精化气而来,所以炼精化气还是增长内气的主要手段,这一点是本质上的不同与区别。但当大战过后,消耗过大,身体活动开来,经脉内所存储的精也就跟着活跃起来,此时去修炼,也就比平常更易炼化,自然获得的修炼效果也就更好。

    丑小鸭自然是很听罗宾的话,闻言答应一声后,便立即闭眼入静行功,开始修炼去了。

    入静之后,她便漂浮在水面上不再动作,只是顺着水流自然漂浮。虽然身体在动,但因为水流并不快,较为平缓,所以也并不影响她入静行动。而此时夜深人静,沼泽地与湖中也是颇显安静。

    不过,还是有夜间出没的动物会带来些动静。森林深处,也隐隐有些野兽的吼叫声此起彼伏地响着。

    好在这片沼泽地做为安达尔王室就近的猎场,经常有被王宫卫队定期清理,所以周围并没有什么大型的凶猛野兽。以免凶兽出没,伤到或惊吓到王室成员,那样他们可罪责不小。

    另外,这种每月的定期清理,也可以当做一种对王宫卫队的军事演习与战斗练习,算是一举双得。

    不过,虽然沼泽地与附近并没有什么大型凶猛野兽出没,但罗宾还是不太敢掉以轻心。因为他与丑小鸭实在太弱小了,单是体型,就没有任何威慑感,稍微大点儿的动物都敢对他们行凶,把他们当做猎物。所以就算此时大部分野兽也陷入沉睡,夜间活动的动物并不算太多,但罗宾还是在一旁小心警惕着周围动静,替丑小鸭的修炼护法。

    他觉着最该警惕的,应该是蛇,因为大部分蛇都喜欢夜间活动。尤其是在夏季这种炎热的季节,蛇受不了白天的酷热,经常会在白天选择潜伏休息,而晚上出来行动觅食。

    虽然王宫卫队的每月定期清楚,对毒蛇与毒虫之类也是重点清理对象,但毕竟不可能翻遍沼泽及附近的每一片土地。而蛇这种动物,是极善于隐藏的。再加上大部分蛇类体型也不算太大,稍微找个洞与缝隙就能钻进去,所以也是极难清理。

    就算能清理掉沼泽附近及边缘地带的,也很难清理到沼泽深处。而罗宾他们上次在那棵老椴树上就遇到了一条蛇,都已经活动到了那里,所以沼泽深处还有不少蛇潜藏,完全是可以想见的。

    而大部分蛇类,就算不是水蛇,也能游泳与潜水,所以他们此时就算在沼泽中央的湖中,也并不算安全,还是处在蛇的活动范围内。

    罗宾觉着对此要特别注意,防范有可能藏在水中的蛇。尤其他现在又成了一只青蛙,而青蛙恰是蛇的食谱之一,所以更需要小心。

    不过,当警惕了一会儿,发现周围暂时没什么动静后,罗宾便也稍微放松了下来。

    然后在为丑小鸭护法的同时,自己也默默行功。不过他此时的行功,并不是修炼,而只是用于恢复消耗的内力。所以并不需要真正入静,可以保持一心二用。

    就这么过去了约有大半个小时,当罗宾消耗的内力恢复有大半的时候,忽然他感觉自己体内身中女巫诅咒的那道无形枷锁又不知怎么被忽然打破,然后他就立即浑身放光地又忽然变化作了人形。

    这突如其来的变化,让罗宾也完全没有任何预料与准备。大吃一惊的同时,自然是无法再像青蛙那样漂浮在水面,立即就跌落到水中,溅起了大片水花。

    好在这座浅湖的湖水确实很浅,罗宾只是稍微手忙脚乱了一下,就立即双脚一蹬地踩到湖底站稳。而此时的水面,才不过到他胸口上方,没过了胸前那两点位置。

    这突然的变化与大动静,也是不禁立即惊醒了旁边正沉浸在修炼中的丑小鸭,立即从练功状态中惊醒了过来。

    也幸好她目前修炼的只是前期功法,功力也不深,且还未涉及经脉,只炼丹田。所以被罗宾引起的这大动静突然惊醒,也并没导致她走火入魔,但也不免导致稍微有些岔了气,缓了一下才平定才来。然后看着旁边变回人形的罗宾,不禁瞪大眼难以置信地道:“发生什么了,你怎么突然就变回来了?”

    罗宾两手一摊,十分无奈与茫然地道:“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忽然就变回来了?”

    再又仔细想了下后,他不太确定地道:“可能是跟我恢复了些内力有关吧?难道这等程度的内力,就足够解除女巫的诅咒了?还是我目前修炼的《五殇真经》,这部魔门武功,对这方面比较有奇效,能够以魔破魔?唔,也有可能吧,邪门对邪门,以毒攻毒!”

    丑小鸭闻言,则对罗宾的这番话里,表示很多东西不理解,听得是一头雾水。但不管怎么说,罗宾身上的诅咒忽然就解除,重新变回了人,总归是一件好事。所以她想了下,就开心地替罗宾祝贺起来,也没过多追问。

    不过罗宾在说完后,又再仔细想了想,却觉着自己的这猜测似乎也并不全对,应该是还有别的原因。

    又再皱眉想了想后,他忽然眼中一亮,又想到了一个可能。那就是小公主的那颗金球,那颗金球就正中有破魔效果的。克丽蒂娜将他变成青蛙的诅咒,也是一个魔法,以这颗金球的破魔效果,理应也能破除。而他在这之前,是跟这颗金球有过不少接触的。

第一百五十章 想不明白 改变计划

    想到很可能是那颗金球的作用,罗宾又不禁想起了自己第一次的诅咒解除过程。

    在丑小鸭吻他之前,他为了捡回小公主掉到井底的金球,自然也是跟金球有过不少接触。现在想想,不知道是否也有这方面的原因。

    在此之前,他还非常肯定,自己的诅咒被解除,完全是丑小鸭真爱之吻的作用。但经过这一次后,他就不敢这么肯定了,反而更怀疑起了这颗金球。

    毕竟这颗金球在之前小公主濒临死亡之际迸发潜力,激发出了其真正作用后,是被证明了真的有破魔效果的。而后来小公主中了克丽蒂娜的石化魔法,连带金球无法再被真正激发使用后,罗宾当时直接拿在手里当兵器用,发现对克丽蒂娜魔法的克制,也还是稍微有些本能的效果的。

    所以这颗金球即便没被真正激发,对于魔法的破解与克制,也还是稍微有些效果的。所以,很可能是罗宾之前跟金球接触的过程中,其破魔效果已经有些作用于他体内的那道魔法诅咒了。只是因为没有被真正激发使用,这种破解的作用与效果并不是即时生效的,而是被延后了。所以,才造成了他现在忽然就诅咒解除,重新变回了人。

    当然,这其中可能也有他内力恢复了不少后的作用。之前与金球的接触,是不断积累的量变,然后他内力的恢复,成了压上去的最后一颗稻草,引发质变而破解了诅咒。

    以此推论的话,他之前第一次的魔法解除,很可能也是如此。之前的接触产生量变,让那道魔法诅咒松动了。而最后丑小鸭的真爱之吻,成了压上去的最后一颗稻草,在丑小鸭吻过他后,作用直接显现生效了。

    所以,就算真有可能是那颗金球的作用与关系,也并不能就完全否定丑小鸭在这其中所起的作用,更不能完全否定真爱之吻对于破解诅咒无用。

    何况,这些目前也不过都是他的猜测而已,事实究竟是怎么回事,他自己也真的很难弄明白。也很有可能,真的跟那颗金球无关,第一次完全就是丑小鸭真爱之吻的作用。而这第二次,也完全是他《五殇真经》内力的作用。

    毕竟这也是说不定的,这门《五殇真经》,他也不过是才入门的阶段,更后面的精深奥妙之处,他目前也不是很能明白。所以有可能是五殇内力的作用,这也真是说不定的,反正是不能完全否定。

    但正如丑小鸭所想的那样,不管事实的真相到底如何,是哪一个起的作用,又或者都有起作用。想不明白,他也就摇摇头不想了。反正不管怎样,能够解除诅咒,重新变回人,总归是一件好事,值得庆贺与高兴。

    只不过,这个变化来的太过突然,让他完全没有准备。而且,现在重新变回来的时机也不太对。

    本来保持青蛙的形态,在现阶段来说,是更利于他的逃跑与躲藏的。毕竟青蛙体形小,随便往哪儿一钻,就能躲起来。而且在这森林沼泽之中,他的草绿色皮肤,也是非常好的保护色,能够完美地融入到周围环境中,让人难以发现。再加上体形小,身体轻,关键时刻也能让丑小鸭驮着直接飞。在天上飞的,再怎么说,也比地上跑的快。

    所以,在现阶段保持青蛙形态,对他来说是很有利的。这也是他为什么一点不着急变回来,之前丑小鸭想要奉献真爱之吻为他解除诅咒时,他还偏头躲了过去,阻止了丑小鸭。

    在逃进森林,落入沼泽中后,丑小鸭其实又有提了一次。不过罗宾自然还是再次谢绝了,理由自然仍是之前提过的。现在他保持青蛙形态更加有利,丑小鸭自然也对此表示理解。

    可没想到,提过不久,丑小鸭放弃了这打算,罗宾却自己莫名其妙地就解除了诅咒,重新变回成了人。这一点,也真是计划赶不上变化,完全出乎预料之外了。

    本来按计划,他们应该是一直顺水漂流,顺着沼泽湖水形成的河流而进入森林深处。现在罗宾忽然变了回来,这个计划就有些不太合用了。

    比如以他现在的体型,就完全不适合像之前那样在水里漂着。不说他现在的游泳技术根本就比不上身为两栖动物的青蛙了,就他现在的这体型,以及这沼泽湖水的深度,也很难完全让他一直漂着。

    而且以他现在的体型与肤色,漂在水里不但不能够起到隐蔽的作用,反而会显得十分显眼。

    他被变成青蛙后,衣服并没跟着变化,自然就失去了原本身上的衣服,现在重新变回人后,自然也又是成了光溜溜的状态。

    远处一看,水面上赤条条、白花花一片,那自然是很显眼。尤其在这里黑夜里看来,何止显眼,简直都扎眼了。因此,自然不能再按原来的计划了。

    摇头不再多想之后,罗宾立即就带着丑小鸭往岸边游去。现在的这湖水深度,虽然才到他胸口,但因为水面够大,浮力却也是足够他游得开的。

    只是越到岸边,湖水越浅,便游不开了,罗宾就直接双脚踩着湖底的淤泥往岸上走去。

    有些沼泽因为被水浸透,形成淤泥,踩上去后会形成很大的吸力,是能够吞没人的。

    但形成湖后,因为有湖水的水压,反而把湖底的淤泥压得较实了一些。虽然还是有些会陷足与打滑,却不至于能够吞没人。但就算如此,罗宾也还是小心一些,一步一个脚印地踩稳再走。

    另外,也是注意着探索脚下是否有什么尖利的东西扎脚。他现在可是光着脚没穿鞋,被扎上一下也是挺疼的。再加上水草茂密的关系,也得注意点别脚下水里的水草给缠住绊倒。

    就这些,他终于一步步小心翼翼地走到了岸边。甚至为了怕有可能被淤泥陷落,他还在这过程中用上了鬼影百变的轻功身法,倒也真是小心到底了,跟自己的命最亲。

第一百五十一章 自己动手 丰衣足食

    (很抱歉,又更晚了)

    上了岸边后,罗宾略作休息,便立即带着丑小鸭离开沼泽,又进入了旁边的森林。

    进入森林后,罗宾找了些宽大的树叶,临时先给自己编了个简易的树叶裙,遮挡住自己的下半身。

    虽然丑小鸭也是雌性,但身为一只天鹅幼鸟,她其实还并没有太明显的性别概念与男女之分。再加上她又是只鸟,许多观念与想法也天生与人类不同,并不介意罗宾是否光着身子,又是什么装扮。更不会对罗宾的坦身露体,瞧得有什么害羞感。甚至害羞是个什么东西,她都不是特别明白。

    只是,丑小鸭没什么羞耻心,但罗宾却有。他毕竟做人做惯了,穿衣吃饭,这是多年的习惯,而且在人前穿衣服,这也是一种基本的礼貌。当然,亲密关系的话,那另当别论,不是一回事。

    他此时弄个简陋的树叶裙遮挡自己身体,并不是为了丑小鸭考虑,因为他知道丑小鸭不会在意,甚至都没有这个概念。他这么做,完全是因为浑身光溜溜的没有半点遮挡,他自己本身就不习惯。只有遮挡点什么,才会让他比较安心一些。

    另外,完全没东西挡着,每走一步,下身那东西就晃来晃去,其实也比较碍事。还是挡着些更方便点儿,而且也更有安全感。不然完全没有遮挡地晃着,总感觉会比较容易受到伤害。只有挡起来些,才感觉比较安心与安全。

    其实就算平常穿衣服,这个部位被伤害到的话,也不是薄薄的布料就能轻易挡住的,也更不是他此时的树叶能够挡下的。这更多的,是一种心理安慰。反正无论如何,都得挡着点儿,不然他自己就十分难受不得劲儿,也很不习惯。

    弄了个树叶裙挡住重要部位后,罗宾接下来又采了些较为柔软坚韧的草叶,然后扒了两块树皮当鞋底,给自己弄了个简易的草鞋。

    他并不会专业的草鞋编织手法,前世根本没接触过这门手艺,只是在一些电视剧与电视节目里见过。但那当然不可能只是瞧过,就能毫无困难地学会。

    所以,他此时的这双草鞋,也就是基本简单地用草叶把树皮给捆到脚底,让脚底下有个鞋底,这样就不会在踩到什么尖利东西时,轻易受伤了。

    这森林中落叶积得一层层的,很厚,谁知道下面有可能藏着什么东西。虽然大部分踩上去反而十分柔软,但万一有些尖利的东西,却也是瞧不见,很可能扎到脚。而有些野草的果实也是长满尖刺,或干刺草叶就是锯齿状,长着刺,有的说不定还有毒。

    万一他脚被扎破,不但不利于行动,还有可能受伤感染,踩到有毒的还可能中毒。在这人迹罕至的森林中,缺医少药的情况下,无论感染还是中毒,那可都是十分糟糕。弄不好的话,还有可能丧命,那就死得十分无奈与窝囊了。

    所以,双脚也必须保护好。他又没练过金钟罩之类的横练功夫,可做不到让双脚刀枪不入。以他现在的内力,也无法做到这点。

    弄好草鞋,试着走了两步,跑了两下,没什么太大问题后,罗宾便基本弄好了身上的穿戴。他当然也想弄得更好,有全套的衣服,更结实舒适的鞋子。可眼下条件就是如此,他也只能因陋就简,先草草弄上两样,满足基本的需求。之后有条件的话,再想办法弄得更好。

    做好这两样后,罗宾又在附近找了找,折下一根比较笔直的鸡蛋粗树枝,去掉分叉的枝叶,弄了个简易的棍棒,当做自己防身的兵器。另外还捡了些大小较为均匀的碎石子,当做暗器。

    在这过程中,他又捡到一片较薄的石片,然后稍做打磨,当做石刀来用。

    当被克丽蒂娜再一次变成青蛙的同时,他就立即光洁溜溜,原本身上为出逃而准备的所有东西,都没法再带上失去了。此时可谓身无一物,只能是利用现有条件与身边的东西,自己动手做。

    正如他前世常听过的一句话说的,人与动物最大的区别,就是人会制造工具。所以虽然现在的条件十分简陋,但罗宾还是尽量想办法弄了几样简易的工具。

    接下来,他一边带着丑小鸭在森林中行进的同时,一边以那把石刀削刮着手里的树枝,好削刮的更加光滑趁手。同时,也把两头的折断处削得更整齐一些,这样就不会在使用的过程中因为前端有分叉,而被劈破开。

    做完这些后,他还打算把一头削尖,这样就成了一个简易的长矛。有了尖头,杀伤力自然就更大一些。而且他所学的《五殇真经》里那套“大五行兵诀”,目前与他修炼的肝脏配套的,就正是枪法,他这些日子也已经学了。所以,当然是弄成枪矛后,可以施展的更加顺手,也更具威力。

    但他目前的工具并不趁手,那石刀也并不算锋利,所以这个削刮的过程,就要慢了许多。

    眼下仍然是深夜,所以罗宾目前的打算,是先找一个落脚的地方休息,他们总不能一晚上不睡。而且大晚上黑灯瞎火地在森林里转,也很容易迷失方向。还是等天亮后再赶路,更为方便。

    这个落脚的地方,最好是一个山洞,能够遮风挡雨,同时也比露天场所更安全些,只需要守住洞口就可以。

    另外,他们最好能找点儿食物充饥。虽然他们之前出逃时,已经是吃过了晚饭,但经过一场大战后,都消耗不小,自然也需要进食以作补充。所以,非常有必要再来一顿宵夜加餐。

    丑小鸭拥有飞行能力,罗宾便让丑小鸭飞出头顶的森林上空,提前探路,看哪边有山洞,然后他们往那边赶过去。

    他们另一边是占地极广的沼泽,沼泽中虽然也有些起伏,有高处与低处,但整体上是基本一片平坦,自然是不可能有山洞的。何况就算真有可能有,那也是十分潮湿,不可能住人的,所以沼泽这边就不需要探了。

    罗宾让丑小鸭以他现在的位置为点,呈一个扇形向其他方向搜索,最远别超过三百码,找不到的话就先回来,别瞎找地迷失方向,两人分散了。另外,也需要丑小鸭注意一点安全。毕竟女巫的威胁,还并没有完全解除,对方仍有可能在森林中搜索他们。

    如果有发现到女巫的踪迹的话,那不用管别的,立马先赶回来,安全最重要。

    叮嘱过后,罗宾让丑小鸭先去探路,他则在原地等待。不过,他也不是什么都不干地干坐着原地等。一边继续削刮打磨他手中棍棒的同时,他也一边在附近转悠,采些能吃的野果,搜寻有可能存在的猎物。

    在这过程中,他有遇到两条蛇。毕竟还是在沼泽附近,是蛇喜欢出没的地方,遇到也不稀奇。其实他在刚才上岸的过程中,也有遇到一条。但因为当时手中没什么兵器,也就没去招惹,只是施展轻功远远避开了。

    现在遇到的这两条,罗宾则没放过,用自己手中的棍棒打死了。关键时刻,蛇肉也是能吃的。而且蛇肉其实算得上相当不错,是道美味,他前世就曾经吃过。

    只不过,他会吃却不会做,从没自己做过。而且以他眼下简陋的条件而言,也不可能做出像前世吃过的那般美味。另外,宰杀处理起来也十分麻烦,且还不知道有毒没毒。

    所以,这两条蛇他只是做为备选。如果有其他选择的话,他并不打算吃蛇。一时找不下别的话,那就只能勉为其难地暂时将就了。

    采摘到的野果,他会先尝一下,一来试试味道如何;二来也是试探到底有没有毒,毕竟这个异世界的大部分物种他并不认识,没法确定。采摘时,他结合前任王子的记忆,尽量采摘王子记忆中认识可以吃或比较类似的野果。这些基本可以确定,是无毒的。

    至于万一尝到有毒的,他也不是很怕。一来他只是先尝一小口,就算中毒,也不会中毒太深;二来则是他所修炼的《五殇真经》,在解毒驱毒方面,算是颇有奇效。

    他目前是修炼的肝脏,而肝脏本就是人体内最重要的解毒器官。所以修炼的过程中虽然会伤肝,却也能够加强肝脏的功能与这方面的能力,自然也就对解毒更有效果。按《五殇真经》中的描述,如果把这门武功修炼到大成之后,是可以百毒不侵的,到时什么毒都不怕。而且以内力替他人解毒驱毒,也是颇有奇效。

    正因为有这个倚仗,罗宾才敢这么尝试,不怕尝到有毒的。好在尝了几样后,都并没有毒,只是尝到几个特别酸涩难吃的,自然是丢掉。剩余味道较为不错的,他采摘后装到了一个以宽大树叶所制作的简陋容器中。

    然后,他就找了块大石坐下,一边先啃着野果,一边继续削刮打磨着手中的棍棒,同时等待着丑小鸭的归来。

    等了约有半个小时左右后,他听到头顶上有扑扇翅膀的声音。抬头一瞧,果然不片刻,丑小鸭就飞落了下来,向他叫道:“我回来了!”

    “怎么样,找到了吗?”罗宾从大石上站起问道,同时伸出手去接住落下的丑小鸭。

    丑小鸭见状,便也顺势落到他手臂上,然后抬起翅膀指了一个方向,道:“找到了,在那边,有个小山洞。”

    罗宾往丑小鸭所指的方向瞧了一眼,黑灯瞎火的,也分辨不出具体的东南西北,只是点头道:“好,那我们往那边走。”

    说罢,他将丑小鸭放置在自己肩头,然后抱起放置野果的树叶容器,拖过早已用草茎捆扎好的那两条死蛇,挥了下手里的棍棒往那边一指,抬腿大步走去。

    丑小鸭刚才还没留意到地上的两条死蛇,直到罗宾拖起后才发现,不由惊吓了一跳。吓了跳后,才发现是死的,但也仍是惊魂难定加不解地道:“你弄两条死蛇干什么?”

    “吃啊!”罗宾笑道:“如果路上找不到别的猎物的话,那这两条蛇就是我们今晚的宵夜了。”

    丑小鸭闻言,不禁恶心了下,缩着头道:“我可不吃这东西。想想就害怕又恶心,你能吃得下去吗?”

    “如果没有别的食物的话,只剩这两条蛇,那为了填饱肚子,补充消耗,吃不下也得吃。”罗宾说罢,顿了下,又笑着接道“其实我以前吃过,烹饪得法的话,味道其实很不错,很鲜美,是道美味。但我会吃不会做,而且眼下条件简陋,也根本做不出那种味道。但如果真没找到别的猎物,为了填肚子,也就只好将就了。”

    “我反正是不吃的,我吃水果就行。”尽管罗宾很讲道理地劝了,但丑小鸭还是难以接受。而且以物种而言,蛇也确实不在天鹅的食谱上。天鹅的食物,虽然也包含有水产肉类,但还是以吃水草为主,算是吃素的。

    说罢之后,丑小鸭便立即低头啄了一口罗宾怀里所抱着的那堆野果中的一个。

    罗宾此时正把这堆野果举在肩头,正对在丑小鸭嘴边,本来就是打算让丑小鸭在路上没事先吃几口的,自然不在意。对于丑小鸭的物种天性,他也不会强制让她改变。所以这两条蛇,主要还是他的食物。

    不过在随后一路前往那个山洞的路上,罗宾却是有幸遇到了一窝兔子。发现兔子后,罗宾就立即以石子暗器打中了两只野兔。

    然后,他便将手中的蛇丢掉,换成了两只兔子。相比起来,他觉着还是兔子比蛇更好处理一些,而且不必担心有毒。虽然他现在是不太怕毒,但万一毒性过大的话,他也招架不住。

    毕竟他目前的功力,还实在太弱。就算《五殇真经》在解毒方面有奇效,但也架不住毒性过大的。而动物性的毒素,一般来说,是比植物性毒素毒性更大的。

    所以现在既然有了更好的选择,罗宾便丢掉了那两条蛇。

    其实他前世虽然吃过蛇,但也只是偶然尝鲜地去尝试,并不是特别钟爱与喜欢的。相比起蛇肉这种比较偏门的肉类,他还是更喜欢常见的猪牛羊、鸡鸭鱼等。

第一百五十二章 探索山洞 钻木取火

    丑小鸭探路找到的山洞,在一个小山丘上。

    其实他们现在整个所在的位置,都是在山上。安达尔王宫,就是建造在一座不高的山峰上。但山中也有起伏高低,这个小山丘相对他们目前的位置来说,就是较高的山丘了。

    接下来一路前往山丘的路上,两人都并没遇到什么意外与危险,很顺利地就抵达了。

    到达之后,丑小鸭在前引路,领着罗宾到了那个山洞。这山洞显然是自然形成的,洞口很不规则,还有些乱石交错。并且也正如丑小鸭之前说的,确实不大,很小,需要罗宾弯着腰才能进去。不过看里面的空间,却是比洞口要大上不少,属于口小内大。

    山洞里面更加黑暗,以罗宾目前的夜视能力,还看不透山洞中的黑暗,也不知道里面有没有潜藏什么动物。而丑小鸭之前只是发现了洞口就返回,并没有进去探查过。这也是罗宾对她的叮嘱,别让她轻易进去涉险。

    侧身斜站在距洞口五、六步远处,罗宾放下怀里抱着的野果以及手里提的两只野免,空出这只手,摸出一颗石子暗器,往洞里发射了一枚,以试探洞内究竟有没有藏着什么动物。

    一般这种天然形成的山洞,大部分会被动物占据,当作其巢穴。草食性动物的话还好,如果是大型的肉食性动物,冒然闯进去,就会有危险了。而且洞中太暗,视线受影响,也难以发现。

    所以罗宾先投石问路,如果里面有潜藏的动物,就会被惊醒。到时就算真是肉食性的凶猛动物,罗宾也会将其引出到洞外,这样更有利于他的战斗发挥。

    洞外的光线不但能够让他足够看清,视野更开阔,而且空间更大,也更利于他手中棍棒的挥舞。

    此时他的另一只手里,自然是仍紧握着那根棍棒,做出戒备防守的姿态,以防备洞中可能存在的动物扑出。

    只是,他那颗石子发射进去,先是撞到洞壁上响了下,接着又弹落到地面响了几响后,却是接下来并没惊动到什么,一直安安静静的。

    这让罗宾有些奇怪,难道这是个空山洞,没被什么动物占据当作巢穴吗?

    又静候了片刻,发现里面还是没什么动静后,罗宾也并没第一时间急着进去。而是想了下,让丑小鸭先飞落到旁边的一棵树上等待,他则到附近寻了些干草、落叶、干枯的树枝等物。

    他寻这些东西,自然是打算生火。无论用于照明,还是用于待会儿烹饪食物,火都是必须的。不过他身上并没有任何生火工具,自然只能采取最原始的钻木取火方法。

    其实他之前为逃离王宫做准备时,是有在身上备了两盒火柴用于生火的。但可惜,再次被克丽蒂娜变成青蛙后,身上的一切东西包括衣服,自然都是失去了,眼下没有任何生火的工具。

    好在他前世喜欢徒步旅游,也经常在外野营,所以学习过不少必要的野外生存知识。其中如何在野外生火,自然是必备的生存技能。

    虽然他前世在外旅行时,也必然会带生火的工具,但野外随时可能有意外情况发生,丢失随身的物品。所以不借助任何现代化的生火工具在野外生火,是必须掌握的技能。火不但能够用于照明与烹饪食物,还能够用于求救,给救援人员标明自己的位置。关键时刻,是能救自己一命的。

    不借助工具生火的办法有很多种,钻木取火是其中最原始最古老,并且也算是最简单的一种。只要不是在缺草少木的荒野沙漠,基本都可以就地取材生火。

    钻木取火的原理很简单,就是借助磨擦发热生火。罗宾前世虽然在野外实地用到过的次数并不多,但却是真正训练学会过的。此时在这异世间的森林里做起来,也是驾轻就熟。

    先选取一截方便双手搓握的短木棍,将前端以石刀削的稍微尖一些,然后再找个有凹陷的木柴固定好,接着往凹陷处放入细软的干草、干树叶等容易引燃的物品。

    像干草、干树叶这种有个小火苗就能一下点着的柴火,被称为软柴。而需要把火烧大烧旺后才能引燃的树枝等物,则被称为硬柴。软柴易燃,硬柴耐烧。

    生火时,需要先以软柴做为引燃物,把火烧旺,然后再由细到粗地逐步添加硬柴。

    弄好一切所需的物品后,罗宾便拿过那根一头削尖的短木棍,垂直放到放置有干草、干树叶的那根木柴凹陷处。然后,便双手合掌握着短木棍,开始快速搓动起来。

    搓动之下,带动手中的木棍转动,下面的尖头开始快速钻动地磨擦起来。这个转动的速度一定要快,越快越能磨擦发热,生起火来。

    罗宾前世用这个办法取火的时候,还得费不少时间,而且常有一次不能成功,得多试几次的。但眼下他这具身体,单是外力就过了一千斤的力量,再加上内力,更是力量极大。

    此时他都不需要用内力,单是靠增加的外力,双手互搓钻动的速度便不知比前世快了多少倍。因此,不过两三个呼吸的功夫,就见短棍尖头的快速钻动处生起了烟。然后,白烟越来越浓密,钻出的木屑开始渐渐带上了火星。

    见状,罗宾一边钻动不停的同时,一边立即低头向火星与浓烟处轻轻吹气。风助火势下,火星慢慢引燃旁边的干草与干树叶,小火星燃起了小火苗。

    接着再轻轻吹气,小火苗逐渐壮大,罗宾立即开始往上面添加少量的干草。等火再大之后,则添加的更多一些。

    火苗越来越大,成为一团明亮的火焰后,他开始往上面添加早已提前准备好的细小干枝。等把这些细小干枝引燃之后,火焰已基本稳定,不会轻易熄灭了。

    罗宾这才松了口气,从地上站起,然后捡起旁边的一个火把对上去,将火把点燃。

    这个火把也是他提前制作的,截一棍长短适宜方便单手握持的干树枝,然后前端缠附些干草。为方便引燃,他还蘸擦了些某类树木里分泌出的树脂。

    这种自然分泌的液态树脂中多含油性,一般都比较容易引燃,可作为助燃剂使用。

    点燃了火把后,罗宾一手持火把,一手持棍棒,再次往黑漆漆的洞口处走去。

    这回他没在外面多等,火把前伸照亮了下里面,在火光范围内没发现什么会动的东西后,就探步走了进去。

    走进去后,他沿着一边的洞壁缓慢行进,以火把照亮地探索整个山洞。

    探索完后,他才发现,这个山洞并不是没有动物占据当作巢穴,而是已经有过,但后来不知因为什么原因而遗弃了。山洞中,还有些明显的动物粪便与毛发留存。

    至于遗弃离开的原因,罗宾猜测可能是王宫卫队的定期清理造成的。毕竟这座小山丘也位于沼泽附近不远,属于王宫卫队的定期清理范围内。这里面原本居住的动物,很可能就是被清理或驱逐出去了。

    至于原本是什么动物,恕罗宾对动物的毛发与粪便没什么研究,分辨不出来。只能猜测,应该是肉食型的凶猛动物。不然的话,王宫卫队没必要特别清理。

    所以,很可能是虎、熊、狼之类大型食肉动物。

    这个巢穴被遗弃的时间可能很久了,所以里面的气味早已散去了大半,没有太多臭味与腥骚气,属于还可忍受的范围。

    发现里面没有危险后,罗宾就召唤外面的丑小鸭进来。刚才为了丑小鸭的安全考虑,他并没有让丑小鸭一起跟着。

    而且让丑小鸭留在外面,他真在里面遇到危险的话,关键时刻,也还可以当作他的策应与后援。突然杀进来的话,也能收到些奇效,算是后手准备。

第一百五十三章 生活模式 换班修炼

    可能是因为这座山洞里还留有之前那头猛兽的气味,以及标记过领地的原因。所以尽管山洞的原主人很可能被王宫卫队清理掉或驱逐了,但之后还是没有其他动物敢来占据这座山洞,就此空置了下来。

    等到丑小鸭飞进来后,罗宾又在山洞里巡视了一圈,然后将火把暂时插在某处洞壁上的一个缝隙里。接着他又走出山洞,折了一根枝叶茂密的树枝当作扫帚,将洞中简略清扫了下,收拾出一块他和丑小鸭休息的地方。

    他在附近还发现一眼山泉,自山丘上流下。为免打扫时洞中尘土飞扬,太过呛人,他在折下树枝后,先提前在泉水中蘸了些水。进洞后先洒了清水,接着才开始打扫。

    扫出块地方后,他便将树枝抛在一旁,然后到洞外将先前捡来的那些干草、干叶、枯枝等柴火搬进洞内,重新以火把引燃了一堆篝火。

    之前他在外面生起的那个小火堆,因为他之后没有再添柴,此时已是基本把细枝燃尽后就自行熄灭了。

    本来他在洞外生火的原因,就是想点个火把照明,然后进洞探查情况,所以本来也没打算在洞外把火生大。点燃了火把后,就基本没用了,自然也不会多添无用的柴火。

    不过他之前为考虑先尽快把火把点起来,所以临时在附近拾捡来的柴火并不算多,只觉着够点燃火把就可以了。但接着要烹饪烤制食物,这点儿柴就明显不够用了。

    因此,重新生好火后,罗宾便让丑小鸭在洞内留守,他再次外出去捡更多的干柴,以备之后所用。如果为了照明所需的话,甚至有必要准备一整晚需用的。但显然他们也不需用上一整晚,吃过饭就基本没事了。不过本着有备无患,罗宾还是尽量多拾了些。

    他确实是以拾捡掉在地上的为主,因为在夏季这个草木正茂盛生长的季节,还长在树上的都正鲜嫩潮湿,并不适合用来烧火。虽然硬烧也不是烧不着,但却会产生大量的浓烟,实在不适合。

    而掉落在地上的,一般都是干枯后自然掉落的。就算不是自然掉落,被什么东西撞断后掉到地上,之后得不到营养滋润,日子久了,自然也就干枯了。

    只有干枯的,才易燃好烧。才新砍下的湿润柴火,也必须晾晒干后,才能正常使用,这也是野外生存中的常识。何况,就算没学过,这点最基本的常识罗宾也懂。

    他前世虽然是出生在城市,但父母却原本都是农村出身,祖父母与外祖父母也都是一直生活在农村,所以小时候也在农村待过不少时间,是下过乡的。而以前农村里的大部分人家,生火做饭取暖等,基本都是烧柴的,烧煤的都比较少。

    毕竟用煤炭还得花钱买,而柴火是不需要花钱的,附近林子里转转,就能捡来不少。还有农作物收获后剩余的杆茎等,晒干后也是上后的柴火。收获的瓜果蔬菜谷物等,或售卖或自家吃用,剩余不能吃的也不浪费,拿来当柴烧,正是物尽其用。

    有句诗写的好,“煮豆燃豆箕”,正说明了这种物尽其用。

    罗宾其实很喜欢这种崇尚自然的田园生活,种几亩地,养些鸡鸭牛羊,自给自足。采菊东蓠下,悠然见南山。生活得很闲散舒适,不像快节奏的现代都市,给人那么大的压力与紧张。

    罗宾前世经常有感觉,自己跟不上都市生活的节奏。这也是他平常休假时,很喜欢到野外徒步旅行、野营,给自己放松的原因之一。

    现在的他虽然衣不蔽体,脚下都没有一双完整的鞋子,但在捡拾着柴火的时候,他却感觉很放松愉快。虽然条件是艰苦,但他却挺喜欢这种生活方式,一切自己动手,自给自足。最重要的是,他现在没有了任何束缚与压制,十分自由,自己想干点什么就干点什么。

    如果不是女巫的威胁还没有完全解除,而且森林里实际上也充满着危险,他甚至连心里那点儿稍微的小心感都给丢开了。

    捡够了柴火后,罗宾便抱着一堆柴火回返山洞。才到洞口,还没进去,丑小鸭就立即扑过来迎接。

    她没有四肢,更没有灵活的双手,在捡柴火这件事上,确实帮不上任何忙。只是,如果不是罗宾让她留着看着点火,时不时添点儿柴的话,她就算帮不上忙,也不愿意轻易跟罗宾分开。有事没事,都喜欢跟罗宾待在一起,既有安全感,也发自内心地开心欢喜。反而分开后,就算明知道罗宾不会有事,她心里也是忍不住有些慌乱,从分开的那一刻起就开始想念。

    她不知道这是什么,是友情,还是超越了友情的爱情。

    但不管是什么,她的要求很简单,就是想跟罗宾一直待在一起,最好永远不分开。

    抱着柴火返回洞中后,罗宾又重新添置了些柴火,把火生得更旺后,便提着那两只野兔,到外面不远的山泉处宰杀。开膛破肚剥皮后,也顺便清洗干净。

    这两只野兔的内脏,罗宾大部分都丢掉了,只保留下了两块肝脏。他目前就是修炼的肝脏,正需动物的肝脏进补,以形补形,自然不会丢掉这两块最重要的肝脏。

    返回洞中后,他先行烤制了这两块兔肝。欠缺任何调味品与香料,甚至连最基本的盐都没有。这两块兔肝的味道自然可以想见,很难吃。

    就算再是手艺极好的大厨,在这种条件下,也同样做不出什么美味,因为实在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不过目前就是这条件,也只能将就了。为了填饱肚子,难吃也得下咽。

    好在随后烤制的兔肉不像那两块兔肝那么难吃,动物的内脏腥气很重,去腥很重要。腥气无法去除的话,吃起来自然难吃,更别说是没有盐等任何调味品的情况下了。但为了补肝,再难吃罗宾也硬逼着自己吃了。毕竟相比起来,这至少是熟的。不然像《五殇真经》里所描述的,生吃效果更好,那他才真是难以下口。

    兔肉不像肝脏这么腥气过重,烤制一番后,虽然没有任何味道,但吃到嘴里后,却也有基本的肉香,回味还略有些清香,勉强还算不错,只是寡淡无味而已。

    丑小鸭对烤好的兔肉,倒是也尝了两口,不过并没多吃,毕竟肉类不是天鹅的主要食物。何况就算天鹅吃肉,也多是以水产类为主,不是吃兔子的。所以,也就只是尝鲜地尝试了两口。剩余填饱肚子,主要还是靠罗宾之前采摘的那些野果。

    两人吃饱喝足之后,略休息了一会儿,罗宾便让丑小鸭在旁替他护法,他则行功修炼了一番。

    虽然他们目前所在的这个山洞相对安全,自从到来后的这么长时间过去,也不见有任何动物闯入,但毕竟是在野外,还是得多加小心一些。既然他们有两个人,那自然就可以轮番修炼,互相为对方护法,最大程度地保护修炼时的安全与不受惊扰。

    之前是他给丑小鸭护法,现在就轮到丑小鸭给他了。丑小鸭对此,自然也不会有任何怨言,十分甘愿。

第一百五十四章 修炼效果 会外语的重要性

    罗宾修炼了约有一个时辰左右后,收功睁眼醒来。

    果然大战之后的修炼效果,确实比平常要好。罗宾这一番修炼,就立即感觉了出来。

    尽管他此时的修炼,已经是离大战过去不少时间了。但经过这么长时间后,修炼的效果还是相对来说显得比平常要好,那也就更加可以想见,如果大战后立即修炼,效果肯定会更好了。

    可惜这次的大战他不是最终胜利战,脱离战场后需要立即逃跑,而且逃得越远越好,不然就有被敌人追踪找到的可能,无法在大战过后,就立即紧接着修炼。

    在他修炼的过程中,丑小鸭自然是一直十分尽责地守在旁边,替他护法。除了替他护法之外,丑小鸭还负责不时添加柴火,保持篝火的燃烧。

    不过眼下他们已经吃过了饭,而盛夏季节,天气又很热。就算在这深夜的山中,最多感觉到的也就是凉爽,不会冷。所以眼下这堆篝火剩下的唯一作用,就只剩下了照明。因此,也不需要再把火烧得太旺,只需要保持个小火苗,有点儿光线就可以了。

    其实罗宾刚才修炼时,也根本用不到照明,有没有火,都没有什么区别。保持篝火燃烧照明,主要是为了丑小鸭考虑。有火光,她在旁边负责替罗宾护法值守,也能看得更清楚。而且万一真有什么动物闯入的话,大部分野生动物都天生比较怕火,也是很好的防护利器。

    另外,罗宾也是怕火熄灭后,丑小鸭因为洞中太过黑暗而害怕。反正他之前捡拾的柴足够,自然也不怕这点儿浪费。

    “甜甜,辛苦你了!”罗宾收功而起后,向丑小鸭说道。

    没有外人在场时,他便更喜欢称呼他给丑小鸭所起的这上小名,更加有亲近感。而且因为“甜甜”二字是用他的母语所起称呼,他也更喜欢这么叫。

    就算在这个异世界,他前世的母语基本不会有任何用处,根本找不到一个可以用母语跟他交流的人。但无论如何,他也都不会把自己的母语遗忘。喜欢称呼丑小鸭的这个小名,他也是用以提醒自己。

    倒是他还曾有打算过,把自己的母语教给丑小鸭,这样以后两人就可以用他的母语交流了。但是这对丑小鸭来说,却未免太难了。要知道他前世,汉语可是被称作世界上最难学习的语言,而且是被公认的。所以其难度,就完全可以想见了。

    尤其对于这个世界的语言,是十分类似于英语,也是字母组合式的基本语种来说,这种跨越层面的象形文字就更加难了。更别说,丑小鸭目前还太小,再加上本来就不是人,只是属于会说话的动物,所以聪明与智慧,也就更加有限。她目前的智力水平,也就最多相当于人类五、六岁的孩子。

    所以,要教丑小鸭说汉语,确实是太难为丑小鸭了,甚至可以称得上是种折磨了。考虑到这点,罗宾自然也就放弃了。就算真要教,至少也得等到丑小鸭长大,智慧跟着提升后再教。又或者,等到他能够施展直接刻印识海传功的这种手段后,到时直接传给丑小鸭,也省得教了,那才更加轻松方便。只是等他能够修炼到这地步,拥有这种能力后,却也不知到猴年马月了。

    以丑小鸭目前的智慧,连看汉语都跟看天书差不多,基本上一个字都别想弄懂,自然也就更加不可能看懂比人族汉字更难与更复杂的凤族文字了。

    所以,丑小鸭目前所学的那部《凤凰真诀》,完全是靠罗宾自己先理解弄懂后,再翻译解说教给丑小鸭的。

    罗宾在当时接受井龙王的识海传功时,不但被井龙王直接灌输掌握了龙族的文字龙篆,也还一并包括了天地间所流通的其他几大种族的文字。其中就包括凤族的凤文,以及麒麟一族的文字等。毕竟一些种族的功法,完全是以自身种族的文字所写,不懂人家的语言与文字,也根本就看不懂,跟看天书差不多。

    而且,学会这几种天地间比较流通的语言文字,也是做为龙族一员所必须掌握的基本知识。不然以后遇到其他族类,不会说人家的语言,都没法交流了。由此可见,无论什么时候,又是什么世界,掌握一门外语,都称得上是一门必备的技能。

    “不辛苦,这是我应该做的。之前我修炼时,你不是也替我护法了吗!”丑小鸭对于罗宾的感谢,自然是客气了一句,表示不敢接受。

    其实就算罗宾之前没有给她护法,这对她来说,也觉着是理所当然应该做的。她愿意无条件地为罗宾做任何事,一切事,哪怕是为此付出自己的生命,她也甘愿。只要是对罗宾好的有利的,她都心甘情愿去做,并且不会有任何怨言。

    罗宾望了下洞口外面的天色,大概估摸了下时间后,起身道:“我出去一下,你等我一会儿!”

    “这么晚了,你还出去做什么?又饿了吗?”丑小鸭闻言,忍不住问道。

    “不是。”罗宾不禁摇头失笑道:“我在你眼里,难道就是一个吃货吗?”顿了下,他接道:“我出去找块跟洞口差不多的石头,当门用地把洞口堵住。这样我们待会睡觉时,就能更加安全放心了,也不必轮流守夜,可以一起睡个好觉。”

    “哦!”丑小鸭明白地点了下头,道:“那我跟你一起去吧?”

    罗宾点了下头,道:“行,走吧!”

    说罢,他又走到火堆旁,添加了两根柴火,以保证他们离开的这段时间,不会让火熄灭。添完柴后,他便招呼丑小鸭飞上他肩头,然后带着丑小鸭一起出了山洞。

    出了洞口后,抬头望了眼夜空。但见此时天上的月亮已经偏移落下,失去了月光照明后,夜色显得比之前黑暗了行多。

    不过因为月亮的落下隐去,天上的星光却也因而显得更加明亮了些,十分美丽。

    在这个相对来说比较落后的异世界,自然不会有什么大气污染,夜空的能见度很高。此时抬头仰望星空,当真是瑰丽动人,瞧得让人出神。

    罗宾忍不住停下脚步,欣赏夜空的美丽。在之前的日子里,他为了逃脱王宫一直努修炼,实在是难有这样的闲暇与心情去赏夜景。

第一百五十五章 星空猜想 太阳神教

    一时无事,罗宾便临时改了主意,先带着丑小鸭躺倒在旁边生满野草的山坡上,抬头仰望着美丽的夜空,欣赏着这前世难得一见的星空美景。

    他也不知道自己目前所身处的这个异世界,是否还在原来的宇宙,又是否还在银河系内。反正以他目前来看,这个世界夜空上的星座,他是一个熟悉的也不找不到,半个都不认识。而从前任王子记忆中关于星象学的知识而言,也是半点熟悉的味道都没有,完全都是陌生的称呼与星座。

    当然了,以这个世界目前的科技程度与知识水平而言,自然还远远谈不上冲出脚下的大地,去研究天上的星星。所谓的星象学,也就跟他前世古代差不多,是一种神秘学说,认为有某种象征意义。而且有些被认为是神的代表,神居住在天空上,有些星星就是神在天空中的宫殿,散发着永远不灭的神辉。

    比如这世界最大宗教的圣光教会,其所尊奉的圣光之主,就被认为是从天地间所生的第一缕光辉里诞生的。那一缕光,就是圣光,是圣光照亮了整个世界,也是圣光创造了整个世界。太阳与月亮,也都是由圣光之主创造,是他的子女。

    而无论太阳的光辉还是月亮的光辉,都比不上圣光。那是世界上最纯洁、最伟大、最明亮、最和煦、最……的光辉,反正世上一切的赞美都可以归于圣光之主。

    而据说这世上还有个太阳神教,以尊奉太阳神为主。圣光教会称太阳也是圣光之主创造,还说太阳是圣光之主的儿子,人太阳神教自然不服,这不是骑到他们头上了吗?

    所以,两家教会为此争执不断,最后更升级为战争。但最后自然没有意外,太阳神教被打败,圣光教会笑到了最后。在圣光教会之前,其实太阳神教才是南大陆的第一大宗教。

    但后来太阳神教被圣光教会赶下了神坛,虽然并没有完全覆灭,却也已是实力大损,并且还被驱逐出了南大陆,现在在北大陆与一些小宗教共存,苟延残喘。

    在太阳神教时代,虽然太阳神教也是当时南大陆的第一大教,但却也称不上是完全一家独大,霸占整个南大陆,还是有几家并存的。可自从圣光教会打败驱逐了太阳神教后,就逐渐形成了一家独大,不允许共他任何宗教并存。至少在南大陆他们的地盘上,不允许有其他任何宗教存在。只有圣光之主,才是唯一真神。其他的都是邪神与异教徒,一旦发现,就是立即剿灭,十分霸道。

    可人家有这个实力,所以就算有人不服,也是不敢公然反对。只有北大陆的一些宗教敢公然叫板,但也就最多有本事打嘴仗,哪敢真过来到南大陆传教。也就是仗着背后有雷恩帝国这个当今世上的第一强国为倚仗,才敢对对光教会这么叫嚣而已。但也就是放放嘴炮,没一家敢真的去挑战圣光教会在南大陆的宗教霸权统治。

    但有哪一家敢伸出手捞过界,圣光教会就会立即给予其十分严厉的打击。

    眼下的星空之上,唯一算得上稍微眼熟的,也就是那条横亘天际的银河了。但也不能因为这一点,就完全肯定还是在银河系内。毕竟只要是个宇宙星系,星球繁多,就难免会形成这样的景象。但却也不能因此,就完全否认这一点。

    因为在不同的星球上,因为星球所处的位置不同,自然看到的星空景象也会不同。所以,这实在无法说得清。是平行宇宙,还是只跳跃了原本宇宙的空间?

    好在罗宾也没对此深究,稍想了下想不明白,便也就放弃地不再多想,只是一边欣赏着星空美景,一边与旁边的丑小鸭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心情十分放松愉悦。这才是他喜欢与享受的生活,可以随时停下手中的事去赏景,想躺下来就躺下来,完全不必去为挣钱与生活而发愁,计较各种事。

    钱是什么?

    自从穿越过来后,他已经很久没有这个概念了。身为青蛙的时候,他根本用不着钱。饿了吃虫子,渴了喝点水,累了就钻个洞休息,半点都不用去考虑钱。发愁的,只是怎么变回人与什么时候能变回来。

    而当变成回人后,他的一切吃喝住宿等花销,全部都由安达尔王宫包揽了,也不需要有用到半个铜板的时候。想吃什么喝什么,就是开口说一声的事。甚至有必要的话,都不需要自己动手,仆人就能喂给你。当真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每天还有个小美女陪着,不时嘘寒问暖。只不过,生活虽然享受,却不得自由,过的也并不舒心。反而现在的生活条件虽然很艰苦,他却过得很舒心自在。

    每个人的追求与观念不同,对生活的幸福定义,自然也就不同。许多人认为有钱才是幸福,但幸福其实真不关钱的事,没钱也同样可以很幸福。

    罗宾现在身上分文没有,洞里也没半点存粮,但此刻却感觉过得很幸福快乐,也一点儿不为明天担忧。在这个物产丰富的大森林里,还能把他饿死不成?也就是欠缺许多生活用品,多有不便而已。但这相对之前王宫里的富贵生活来说,他却觉着,现在的才更好。

    懒洋洋地躺了许多后,罗宾最终还是有些不舍地翻身爬起,继续去的堵洞口的石头。虽然躺在草地上仰望星空的感觉很好,就这么看着看着地睡过去也肯定会更好,但现实而言,这实在不太安全。

    他目前还不够强大,女巫的威胁也没完全解除。所以要想安心的睡一觉,还是在山洞里更安全。

    虽然他很想就这样睡去,但他也不是一个分不清轻重的人,知道这么做实在不安全,所以最终还是不舍地爬起,然后继续找石头。

    不过,因为耽搁的这一会儿,等他找到合适的石头返回山洞时,发现洞里的篝火却是已经燃尽熄灭了。但好在还有些散发着光亮的余烬,想着堵好洞口后就要准备休息,罗宾便也不再重新生火了。搬动着石头试了几下堵好洞口后,他便抱着丑小鸭在火堆旁躺倒休息。

    之前他拾柴时多捡了许多干草,此时垫在身下,倒也多少有些软和感,不那么生硬。

    这一夜,睡得也还不错,一觉就到了大天亮。

第一百五十六章 物伤其类 新的修炼动力

    罗宾睡醒后没有多久,丑小鸭便也跟着醒来。因为丑小鸭一整晚就是趴卧在他胸口上睡的,他起来后稍微一动,丑小鸭就感觉到了,便也跟着醒来。

    罗宾昨晚找来堵洞口的那块大石,并没有将洞口堵的严丝合缝,在边缘处还是留下几个缝隙。这时外面的光线正透过缝隙照射进来,可以看到外面早已天亮,而且太阳都已经升起了。

    他昨晚只是在附近临时找了块与洞口差不多大的石头,自然不可能找的与洞口完全吻合。而他们也只会在这座山洞住一晚,第二天还要继续赶路,也就临时用一下,自然也没必要费功夫地裁割到合适。

    另外,留几个缝隙,也是罗宾有意为之,留作通风用。不然完全堵死的话,这个山洞里再没有别的通风口,就存在有氧气消耗完后造成窒息的危险。

    睡醒起床后,罗宾用手干搓了下脸,好让自己更清醒些。然后发现丑小鸭也跟着醒来后,他伸个懒腰笑问道:“怎么样,昨晚睡的好吗?”

    “挺好的。”丑小鸭点头回道:“这是我这几天来,睡的最好的一晚,不必再随时担心小公主的威胁了。其实睡在哪里不重要,只要能够跟你在一起,我就能睡的安心。”

    罗宾闻言笑着摸了摸她头,没接话,只是接着顺手将她捧起,放在旁边。然后起身走到洞口处,抓稳堵住洞口的大石,用力挪开。

    这块大石少说也有五、六百斤,但罗宾目前单是增长的外力就过了一千斤,搬动这么块五、六百斤的石头,自然是不在话下,轻松的就跟顺手推开门差不多。

    移开洞口的大石后,但见外面果然已是天光大亮。早晨的森林,更是充满着朝气勃勃与旺盛生机,鸟鸣声此起彼伏地响遍整个林中。隐隐还有些薄薄雾气缭绕,更是衬托的眼前美景带有些梦幻感。

    望着眼前的美景,罗宾深吸了一口早晨林中清新的空气,只觉神清气爽,心情大好。

    他忍不住都想仰天高声叫啸一声,放纵下自己心情美好的喜悦感以及重获自由的痛快感。昨晚逃离克丽蒂娜后,他主要是忙着逃跑与后半夜的安顿了,还没多少心情来得及去体会自己的重获自由。而且昨晚女巫的威胁始终存在,让他并不敢真的太过放松,所以就算暂时逃脱,心里也始终提着些小心与紧张,不敢太过松懈。

    直到经过了一晚后,他此时才确定应该是真的甩脱了女巫。而且一夜好睡后,也是让他有些真正放松了下来,这才来得及去体会重获自由的自由感。而且此时迎着早晨的朝阳与林中清新的空气,他这种自由的感觉也更甚。

    不过就在想要张口高喊一声时,他想了下,却又临时放弃了,觉着这未免有些太过高调与炫耀。而且才只经过了一晚,女巫的威胁也并不算就完全解除,克丽蒂娜还是很有可能在林中继续搜索的。

    万一他这一喊,让对方发现了自己的位置,那才叫乐极生悲,好事变坏事了。所以,还是先暂时忍忍吧!

    小不忍则乱大谋,这点不可不谨记。现在,还不到完全放松与松懈的时候。等真的逃脱安达尔王宫所在的这片山头,翻过山峰,出了森林,混进哪个人口众多、龙蛇混杂的城镇里后,那才能真的放松。

    当他混进人群中后,那就像一滴水融入到了大海里,更难找了。而且他还可以在龙神殿中学到易容的知识,稍微改变下自己的外貌,然后再换个名字。那再想找他,就真的像是大海捞针了。

    压下要高喊一声发泄的**后,罗宾换成了长吐一口浊气。然后招呼洞中的丑小鸭飞上他肩头,带着丑小鸭先在山泉处洗了把脸后,进入林中打猎,顺便再捡拾些柴火。

    有句话叫“早起的鸟儿有虫吃”,这虽然是以鸟喻人,在讲一个道理,但实际上,也是一种现实描述。那就是,早晨正是大部分鸟类活跃,出来觅食的时候。此时林中的鸟叫声此起彼伏不断响着,也正是说明了这种情况。

    所以,罗宾便也趁着大部分鸟类出来觅食的活跃时机,以石子暗器打获了两只野鸡。

    不过,就在他打获这两只野鸡,准备过去捡拾猎物的时候,却发现肩上的丑小鸭情绪有些不对。

    他稍微一想后,便有些恍然过来,丑小鸭也正是一只鸟。虽然她是天鹅,不是野鸡,不同属,但却同样都是鸟。

    他前世有句成语叫“兔死狐悲”,狐狸在见到兔子的死亡后,都会感到有些悲伤,而这两个还是属于不同类的物种。所以,此时丑小鸭在见到同是鸟类的野鸡死亡后,自然也就难免有些物伤其类。

    尤其再又想到罗宾打死这两只野鸡,是打算烤了当早餐后,就更难免有些悲伤了。她也是只鸟,不知道以后是不是会有同样的下场。

    虽然她心里很明白,罗宾无论如何都不会伤害她,不然之前小公主抓住她威胁罗宾时,罗宾根本就没必要接受小公主的威胁,为她牺牲与付出那么多。可是,知道是一回事,但当亲眼见到这两只野鸡的下场后,她却还是难免不禁有些这样想。

    但她想归想,却并没有说出口,也没有求罗宾放过这两只野鸡。既然罗宾打算用这两只野鸡当早餐,那自然说明他喜欢,想要吃。而既然是罗宾喜欢的,她就不会阻止。就算这么做,更有可能引起她的不适与伤心,她也不会这么做。

    只要是罗宾喜欢的,对罗宾好的,她都甘愿成全罗宾。就算这么做,会让她自己不好受,她也愿意。

    甚至有一天,如果情形到了需要她牺牲自己给罗宾当食物的话,她也愿意,没有二话。

    只是,这些道理她虽然都很明白,也甘愿为罗宾牺牲奉献自己的一切。可她此时心里的不适感与不好受,却也不是能轻易压下。她毕竟还是只出生没多久的小天鹅,智力有限,心智也不成熟,连撒谎都还没学会,自然更不会隐藏自己的情绪,被罗宾轻易就发现了。

    注意到丑小鸭的情绪,想明白过来后,罗宾停下脚步,转头对肩上的丑小鸭叹了一声,道:“对不起,甜甜,我一时忘了你也是只鸟,没考虑到你的感受,真不是有意的。放心吧,这两只野鸡我不吃了,另打别的。以后只要当着你的面儿,我也永远不会吃鸟。”

    丑小鸭闻言,不禁有些感动地摇头道:“其实没关系,你想吃就吃吧,反正也不是吃天鹅。我只是一时有点不太适应,没关系的。你是人吗,什么都吃的,不能为了我就改变自己的饮食习惯。”

    罗宾摇头道:“我也真没关系,想吃肉,除了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也多的是,没必要非去吃鸟。放心吧,以后我一定注意,绝不当着你的面儿吃鸟了。”

    丑小鸭见他坚持这么说,想了下,便也没再多说,只是感动地向他表达了感谢。

    罗宾笑了笑,接着还是向那两只野鸡走过去。不过却不再是捡拾猎物,而是以石刀在地上挖了两个土坑,将只两只野鸡掩埋了,也算是入土为安。

    一边挖坑埋鸡的同时,他向丑小鸭道:“我刚才真的是忘了你也是只鸟。在我心里,一直都是下意识地拿你当同类看,当作跟我同样的人,所以刚才一时就忽略了。”

    “真的吗,你一直拿我当人看?”丑小鸭闻言,忍不住好奇与惊讶地问,她以前还真没听罗后这样讲过。

    “对啊!”罗宾道,“你是我在这个世上最好的朋友,而朋友自然首先是要相互平等尊重。所以在我心里,一直都下意识地拿你当同类看,不是只把你当作一只会说话的鸟儿。”

    “谢谢你,罗宾,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了。以前从来都没有人对我这么好,更没有人这么看重过我。我,我不知道要怎么才能表达自己的感谢。我爱你!”丑小鸭闻言,又是不禁十分感动地道。

    说到最后,都不禁有些语无伦次,不知该怎么表达了。事实上,以她目前的智力水平与所掌握的词汇量,也确实一时想不到用什么话来表达自己现在的情绪与感激。最后语无伦次下,只能想到句“我爱你”,觉着这算是最好的表达了。可说完之后,却又不禁有些慌乱紧张,害怕自己这句话说错了,罗宾也不会接受她的爱。

    就算罗宾真的很看重她,把她当作最好的朋友,但她也始终都只是只鸟而已。就算她有可能是位天鹅公主,那也只是天鹅,配向一位尊贵的人类王子表达爱意吗?

    罗宾闻言,不禁笑着转头摸了摸丑小鸭的头,道:“我知道,如果你不爱我,你的真爱之吻,又怎么能够解除我的诅咒?我也爱你,我亲爱的朋友?”

    “真的吗?我,我……”丑小鸭闻言不禁瞪大眼地十分惊讶,料不到罗宾会这么说。虽然罗宾的话里,似乎还是只把她当朋友,但肯对她说出“爱”这个字,却也足够让她感动加激动地再次语无伦次,不知该说什么了。

    “用心修炼我教给你的东西,当你修炼到一定程度后,有一天,你也会变成人的。”罗宾埋葬好了两只野鸡后,站起身,对肩上的丑小鸭道。

    “真的吗?”丑小鸭闻言,却是不禁瞪大眼,有些难以置信与不解地道:“可我不是人啊,又怎么能突然变成人?难道你认为,我也是受了诅咒,才会变成现在这样子。而我原来,其实是一个人?”

    “不。”罗宾笑着摇了摇头,“这跟你本体是什么没关系。”

    “在我所学的修炼体系中,认为世间万物皆可修炼,就算是块没有生命的石头,或是花草树木,也能修炼。而当修炼成长到一定阶段后,都能变化。能变化成其他物种,也能变经成人。而动物相比于这些没有生命的石头与植物,起点其实已经高了很多。所以,只要你肯用功努力修炼。终有一天,你一定能够修炼成功,变化成人的。”

    “真的吗,我真能变成人?”丑小鸭闻言,还是有些不敢相信地确认问道。因为这完全颠覆了她以前的认知,连没有生命的石头也能通过修炼变成人,这听起来根本就是神话故事了。恐怕也只有神,才能做到这样的事,把没有生命的石头与植物变成人。

    “相信我,只要你肯用功,终有一天你一定会做到的。”罗宾转头正视着丑小鸭,给予她肯定的答复。

    这点他确实没骗丑小鸭,也敢保证一定有这一天。只不过具体需要多久,他就无法保证,也无法给出一个具体的时间了。因为,修炼这种事,并不是完全可控的。进境如何,有时光靠努力并不够,还需要悟性,甚至有时需要一定的运气。再加上这又不是他自己的修炼,而是丑小鸭的,丑小鸭体内的具体修炼情况,他也无法完全了解,就更没想做这样具体的保证了。

    只能保证,只要丑小鸭努力用功修炼,就终有一天一定能做到。要知道他教给丑小鸭的,可是凤凰一族传承宝典的《凤凰真诀》,修炼有成后,连凤凰都能变得,就更别说人了。

    “我相信你,我以后一定会更加努力用功修炼的,争取早日成功,变化成人。”丑小鸭对于罗宾的话,自然不会有任何怀疑,十分相信。

    而且罗宾的这番话,也给了她极大的动力。以前罗宾教她这部功法时,没跟她说过这些,只说练了以后会变强,而且能够帮助她早日成长,变成真正的天鹅。所以,她之前也是为此一直努力修炼,十分用功。

    可现在,变成天鹅对她来说,已经不算是终级的目标了。而且通过爱丽丝公主的佐证后,她也已能完全肯定,自己确实是一只天鹅幼鸟。所以只要成年,无论如何,也都是会变成一只真正的天鹅的。修不修炼,也都影响不大,最多只是加快这一过程,加快她的成长。

    而当罗宾说了这番话后,她立即就意识到,能够变化成人,这才是她的终极目标,甚至可以说是她最大的愿望。因为只有她真正变化成人后,她才有可能真的跟罗宾在一起,永不分离。

第一章 山中已十日

    森林中,一头受伤的雄野猪正嘶吼着向对面的猎人发动着不要命的疯狂冲击。

    这头野猪体型硕大,身长差不多将近两米,体重约摸也有过了五百斤。疯狂的突刺冲击之下,速度极快,这种体型的冲击力撞上去,怕是都能把一匹马撞翻。

    猪嘴旁的獠牙外翻突起,像是两把锋利的匕首,在午后阳光的照耀下,似乎还隐约闪着寒光。

    野猪虽然并不是纯粹的肉食性野兽,而是杂食动物,也吃草与植物的根茎果实,但其危险性,却一点不比遇到那些大型肉食动物小多少。甚至有时,还更大。据说,面对成年的雄性野猪,有时身为百兽之王的老虎也有些奈何不了,不愿意轻意招惹。

    野猪的危险性,一是在于其体型所带来的强大冲击力;二则是受伤之后,往往并不是害怕逃跑,而是会激发出其野性,发动不要命的疯狂拼命攻击。

    眼下的这头野猪正是如此,而且也绝对是一头完全成年的雄性野猪,攻击力与危险性非同小可。

    但面对这头受伤野猪的疯狂拼命冲击,对面的猎人却是表现的十分沉着冷静,没有半分害怕,不逃也不躲。只是紧握着手中一柄看起来粗糙原始的木矛,紧盯着这头野猪的不断冲击迫近,摆出一个身体略微前倾的攻击姿势。

    野猪速度极快地冲近到了猎人身前,低头一拱,就往猎人撞去。

    不过,猎人在它撞至身前约有三步远时,就已侧身一闪让过。然后在与野猪交错而过时,手中的木矛闪电般刺出,十分精准地刺中了野猪的侧颈。

    刺中的同时,猎人又立即转身,顺着野猪的冲势往前迈出一步,接着另一手抬起握上木矛,双手用力一挑,便将野猪偌大的身子凌空挑飞而起,砸到了旁边的一棵大树上。

    “砰”地一声大响,撞得树身一晃,落下了不少树叶。

    而野猪在被木矛刺中后,就立即发出了大声惨嚎不止,此时被撞到树上,更是叫的凄厉惨绝。

    不过这一下却着实撞的不轻,再加上颈动脉被刺破,等被树干反弹摔落下地面后,立即就难以动弹,只剩下了不住抽动地挣扎。侧颈处被刺出的那个血洞,鲜血汩汩地不断往外直冒。随着血液的大量流失,其生命也在迅速衰弱,渐渐没了气息。

    而此时的猎人,则是毫发无损,身上也半点血迹都没沾到。

    只不过,他虽然没受伤,身上也没沾到血,但整体的形象看起来,却还是显得有些狼狈,主要是在于太过衣着不整。

    上身**,下身胡乱裹着个兽皮裙,还是好几种动物的毛皮拼接而成,脚下也是一双粗造的兽皮鞋,看起来就跟拿着兽皮胡乱裹起来差不多。

    只是,这人的穿着打扮虽然有些不堪,显得十分原始粗糙,再加上发须也是颇为凌乱,胡子拉碴,显得很像个野人;但细看之下,却能发现,这人实际上长着一张十分英俊的脸庞,还拥有一头灿烂耀眼的金发。如果把胡子乱去,也会显得很年轻,最多也就二十左右。他的长相,跟眼下的这身打扮与形象,实在太不相符。

    这名猎人不是别个,正是罗宾。

    此时已是他与丑小鸭在森林中徒步跋涉的第十天,在经历了被女巫克丽蒂娜再次变成青蛙之后,他原本身上为穿越森林所准备的所有物资与工具包括身上的衣服在内,全部都失去了。等他后来重新变回人后,也是浑身光洁溜溜,身无一物。

    在没有任何工具可供利用的情况下,他这些天来的生活自然难免粗糙,想精致也精致不起来。以他目前的情况来说,等于是单方面退化回了原始社会的石器时代,确实跟个野人差不多。一切必要的生活与打猎工具,都得自己制造,也基本是靠以石头打造的为主。

    除了石头外,还有森林中最不缺的木头,以及这些天打猎后所获得的动物骨头。另外,还有动物的皮毛等其他原材料。

    他识海中的龙神殿藏书,可谓包罗万有,不止有用于修炼的功法类的,也有其他的专业技术类书籍,甚至有包含各行各业的百科全书。

    比如龙神殿中,就有收藏一套成书于他前世华夏明朝时期,号称古代百科全书的《天工开物》。其中涉及到的知识十分全面,包括机械、砖瓦、陶瓷、制盐、采煤、冶炼等各方面的知识。

    利用其中的知识,罗宾完全有能力把自己提升到铁器时代,自己采煤寻矿,开炉炼铁,然后再自己制造兵器,打造各种铁质的工具与器械。甚至还能采丝织布,为自己做些更好的衣服。

    只是,他虽然有能力做到这些,但一个人做起来,却未免太过繁琐麻烦。而他又并不是打算要与丑小鸭在森林里开荒常住,所以也实在没有必要去这么大张旗鼓。

    他进入森林的目的,是为了通过穿行森林走出去,可不是打算要长久待下去居住。既然没有常住的打算,自然也就没必要如此大费周章,对凑些日子,等走出森林后,就立即又回到文明社会了。到时一切都有现成的,实在没必要这时自己费力地去张罗。

    不过,就算不大弄张罗,他也还是利用现有条件在最开始的原有基础上,为自己身上的许多东西升了级。

    比如,原本的草叶裙换成了现在更结适耐用的兽皮裙。缝制兽皮的针线,也是利用了动物本身的原材料,磨制的骨针作针,抽取的兽筋为线。

    他还利用兽筋,为自己制作了一把简易的弓箭,箭头也都是利用动物的骨头所磨制。

    倒是他手中的这根木矛,则没做什么升级,不过也不是他开始所做的那根了,已经换过了两根。这些天因为打猎等事的关系,曾折损了两根,眼下这是第三根。

    森林中最不缺的就是树木,直接折一根长短粗细合适的,制成木矛,既简单也易制。而以他目前增加的力量,凭借木矛简单削制烤干的尖头,也完全可以轻易刺杀猎物。所以,也就并没去另配一个石矛头或骨矛头。一来制作的话,要稍微费点事;二来也实在用不着,纯用木矛捅刺,也是他对武艺的一种磨炼。

第二章 沿河而行 熟练宰杀

    看着此时已完全断气的那头大野猪,罗宾一抖手中的木矛,便随手抖出一个漂亮的枪花,顺便将木矛上沾染的血液抖落下去。

    当然,以木矛的材质,并不能完全抖落干净,甚至也很难完全清洗。所以,他这柄木矛前端,早已被血色一层层浸染的成了暗红色,还有洗不脱的血腥味,不知沾染过了多少猎物的鲜血。

    抖了下木矛上的血液后,罗宾接着又顺手在旁边的草丛里擦了擦,便也没再多费劲清理,抬步往那头死去的野猪走过去。

    在他走过去时,旁边一棵大树的树枝上,一只灰不溜秋形似鸭子的鸟扑扇着翅膀飞落到他肩头,自然正是与他形影不离的丑小鸭。刚才为了方便对付这头野猪,他让丑小鸭暂时飞开了在旁观战。

    此时战斗结束,打猎完毕,丑小鸭便又飞落了回来。

    带着丑小鸭走到死去的野猪身前后,罗宾弯腰抓住野猪的一条后腿,拖着野猪往旁边不远的河水处走去。

    这条河,仍然是发源于那片沼泽的那条河流。他们这些天的行进路线,基本都是沿着这条河在走。

    罗宾早在出逃之前,就已选好了自己的出逃路线,也专门研究过这片山脉的地图。虽然深山中的地图并不够详尽具体,甚至可能与事实有些出入,但大体的山脉河流走势,却基本没错。

    这条河是发源于属于安达尔王宫猎场的那片沼泽,大部分的流经区域也在王宫所在的那座山头,所以描绘的还是比较详细。

    通过研究地图,罗宾知道,只需要沿着这条河一直走,就能够最终走出森林。因为这条河,最终是会流出森林的。并且在流出森林之后,沿河两岸就有乡村与城镇。甚至在没有完全出山的地方,大山的边缘处就有一座小山村。

    另外,沿着河走,也不用担心会迷路。这条河,就是最明显的路标与路线了。

    此时已是距他们那晚逃出王宫的十天后,而随着每过一天,罗宾心里的担心也就更放下一些。每多过一天,都始终不见女巫的踪迹,就说明他们已经越来越甩开了女巫。就算女巫还一直不放弃,随着他们逃离的时间越长,女巫找到他们的可能性也就越小。

    而当现在过去了整整十天后,罗宾已经基本可以肯定,女巫已是多半放弃了对他们的追捕与搜索,目前不会在这方面多花精力了。

    没有了女巫的威胁后,罗宾也就更放松了下来。此时他拖着死去的野猪往河边走去的同时,还不禁轻松地吹起了口哨。哨声悠扬中,还吹出了一首欢快的曲调。

    等拖着野猪赶到河边后,罗宾拔出腰中所插的石刀,熟练地把野猪开膛破肚,进行宰杀。

    这把石刀,他却是也已换过了一把。原先的那把不堪使用,已经折断坏掉了。现在他手里的,换了一把更坚硬、更锋利,也更趁手的。

    将野猪开堂破肚后,罗宾仍是将大部分的内脏都直接丢掉,只留下了肝脏,用于修炼《五殇真经》的进补消耗。他目前正是修炼的肝脏,也就只需要肝脏。

    其实猪的浑身上下内外,基本都能吃。除了猪肝外,比如猪心、猪腰、猪肚,甚至猪大肠,都可以食用,有些还是难得地美味,并且有许多不同的吃法。罗宾前世,对于猪的这些内脏,也是吃过不少,有些也很喜欢。

    只是他现在限于自己目前简陋的条件,实在不方便处理。而这些东西处理不好,就腥气特别重,十分难吃。所以,与其费事地想办法处理,还不如干脆直接丢掉。反正光是吃肉,也绝对够他吃了,实在没必要为此去特别节省。留下猪肝,只是因为他目前修炼所用,算是必须品。不然的话,猪肝他也会跟着一块扔掉,没必要吃。

    开膛破腹,扔掉大部分内脏后,罗宾又接着将猪肉就地分割成许多大块,然后以河水清洗干净,用草绳捆扎起来。

    对于猪头,他也没打算留着,割下来后一块儿扔了。猪头肉虽然确实味道不错,但也仍是那个道理,处理起来同样麻烦。再加上动物的头骨一般都较硬,他工具不趁手,也不是很方便切割,所以干脆也就直接丢掉了,只是切下了两只猪耳朵。耳朵比较容易切割,也是他喜欢吃的,所以就留下了。

    处理完,捆扎好后,罗宾背着这些切割好的野猪肉,又带着丑小鸭回返他们今晚休息的临时营地。

    此时已经是傍晚时分,过不久太阳就会落山。森林中因为树木的遮挡,暗下来的会更快。所以他们已不打算赶路,而是已找好了休息的落脚点做为临时营地。这头野猪,便是他们今晚的晚餐。当然了,主要还是他的,丑小鸭仍是不怎么吃肉。

    倒是刚才趁着罗宾宰杀野猪时,丑小鸭已是在河岸的浅水处,吃了不少水草,还逮到几个小虾吃了。等罗宾全部弄完回返时,她已是差不多吃了有七分饱,回去再啃几个野果就够了。

    他们今晚所找的临时营地,仍是在一个山洞里。不过今天的这个山洞,却是不挨着地面,而是在半山腰里。且所处的位置很陡峭,大部分动物很难攀爬上去。

    不过,这对会轻功的罗宾与会飞的丑小鸭而言,自然不是什么难事,很轻易就上去了。

    得益于这个山洞的位置比较陡峭,不好攀爬,所以这座山洞却是也没被什么动物占据当了巢穴。另外,也是洞口较浅,不利于隐藏与居住。但对罗宾与丑小鸭来说,却是够了。而且只是将就一晚,也没必要太讲究。

    回到山洞后,罗宾又熟练地先在山脚处钻木取火,然后逐渐燃旺烧起了一堆篝火。

    限于今晚用于休息的半山腰那个山洞实在太浅,面积有限,再加上又在山腰处,不太方便。所以今晚的篝火,罗宾便不打算烧在洞里了,直接在山脚下生起,等烤熟食物,吃过晚饭后,再上去山洞休息过夜。

第三章 三只小猪与大灰狼

    篝火生起来烧旺后,罗宾在篝火旁垒了几块石头,做了一个简单的土灶。然后便将背回来的野猪肉块再分隔成小块,用削尖的树枝穿插好,架在火上进行烧烤。

    烧烤之前,他将这些猪肉于附近的一条小溪中进行了再次清洗。虽然他之前在河水中洗过了,但那条河水的水质却并不算太好,只能是大致清洗。小溪里的水就清澈了许多,入口食用的东西,条件许可的话,自然还是要尽量清洗的更干净些。

    另外,他还将这些猪肉进行了简单的腌制。主要的用料有盐、姜、葱、辣椒以及蜂蜜。

    他这些天在食物口味方面也进行了大升级,不再是只能吃寡淡无味的食物了。

    当然了,这些佐料不可能是现成品,基本都是他在森林里所找到的野生的。

    其中盐是最不可或缺的,百味盐为先,盐可称得上是百味之王。不但是最重要的食物调味品,而且也是人体所必须摄入的一种维持身体机能的物质。长期不吃盐,会造成神经衰弱、全身乏力,甚至有可能造成脑水肿等严重症状。

    这不止是调味品,也是必须品。三五天不吃还能坚持,但时间一长,身体就会首先抗不住,必须摄入。不然的话,就会出现各种不利症状。

    据说内力修为深厚到一定程度后,就能代替日常通过食物所摄入的饮食营养,来维持身体机能。十天半个月的不吃不喝,滴水不沾,也不会有什么事,照样生龙活虎。那时连水都不喝都能维持,盐自然也就不是必须品。能达到这种程度,就是短期的辟谷了。修为越深厚的话,辟谷所能坚持的时间也越长。

    就像武侠小说中一些高手闭关,一闭就是几个月甚至几年。在这期间就是完全不吃不喝,全靠深厚的内力来维持。

    比如传说中的少林达摩祖师,修禅入定,一面壁就是九年。期间不吃不喝,不言不动。而据说面壁闭关结束后,还一举创下了少林七十二绝技,当真是惊为天人。

    不过,关于少林七十二绝技的来历,这只是其中一种说法,对达摩有种神化的成分。事实上,少林七十二绝技并不是同一人所创,也不是同一时间被创出来的,而是由历代高僧不断研创增加,最终才有了这七十二绝技。相比起来,罗宾还是更相信这个说法,这个说法也更加合理。

    当然了,七十二绝技中,肯定也有达摩所创的在内,据说便是七十二绝技中最为厉害的《易筋经》。另外,关于达摩一面壁就是九年这点,罗宾在接触了修炼后,也是相信的。因为只要内力修为足够深厚的话,是确实能够做到的。

    但罗宾目前的这点内力,自然是谈不上深厚。他现在,甚至连内力境一重的修为都还没达到,最多也就是半重。不过这点内力的话,倒是也足够他能做到至少坚持辟谷一天了。

    其实,没有任何修为在身的普通人一整天不吃不喝,也能够坚持下来。所以这一点看起来,似乎没什么了不起,跟普通人差不多吗?

    但实际上自然不同,最重要的分别是,普通人饿上一整天的话,基本就没什么力气了。到时别说打斗,怕是跑几步都能累倒下。而真正的辟谷,则是一整天不吃不喝,也基本不会有什么影响,仍能保持大部分的体力与战斗力。

    罗宾目前的修为,还远远做不到能辟谷多久,所以食物、饮水、盐等对他来说,都是必须品。尤其他每日修炼消耗,更需要大量的食物进补,不吃饭哪来的补充,不吃盐又如何维持身体机能?

    其实不止人需要盐,做为有机生物,动物也同样需要盐,是必须补充的摄入品。

    一般动物的血液中,都含有不同程度的盐。人在这方面,也不例外。所以不管什么血尝起来,基本都有些咸味,人血也一样。

    食肉动物进食时,是连血带肉一起吃的。所以通过日常进食,就能在食物中补充到身体所需的盐分。而食草动物就没这么方便了,大部分植物里可不含盐。尤其对大型食草动物来说,因为体型过大,身体所需要的盐分也就更多,这就需要靠另外的途径来进行补充了。

    一般大型食草动物,如野生的牛、羊等,都是靠舔食矿物中的盐来进行补充盐分的。

    盐本质上来说,也算是一种矿物。矿物聚合形成的盐,叫石盐,也叫岩盐,是一种卤化物矿物结晶体。而一些其他矿物中,有时也伴含有盐分。

    深山野外,有时是有这种裸露的石盐矿物的。而牛、羊等动物因为饮食所需,对这种东西很敏感,通常都能够找到与分辨出来。所以在野外,只需要注意跟踪这些食草动物,发现它们舔食某些岩石,基本就可以判定,其中含有盐。

    这也是罗宾前世所学到的野外生存技能之一,在失去自己携带的物资后,如何在野外获取盐?

    如果是靠海的地方,就比较方便,直接取一些海水煮制或晒制,就能够得到盐。但在内陆的深山里,获取盐就不这么方便了。跟踪大型食草动物,靠动物帮你找到盐,这是一种比较有效的方法。

    如果一时找不到,为了补充身体所必需的盐分,就需要进食动物的血液来补充了。这个办法就稍微有点恶心了,不是谁都能直接喝下鲜血的。但有时为了生存,就是不得不这么做。甚至像是在沙漠里,遇到缺乏饮水的情况下,有必要的话,还得喝自己的尿。

    好在罗宾还没到这地步,森林中的水源绝对充足。而他所找到的盐,也是跟踪了一只野山羊两天后所找到的矿物石盐。

    这种矿物盐,因为有时里面掺杂了一些其他的矿物成分,并不纯正,味道不算特别好。但有总比没有强,而且也能够通过煮制的办法来提纯一些。提纯之后,味道就会好上不少。

    罗宾现在身上携带的盐,就是通过煮制提纯再晒干后得来的,里面含有的其他成分已经少了许多。

    他通过跟踪那只山羊,获取了不少的盐,应该足够他穿越森林所需了。另外的姜、葱、辣椒等,也是他找到的一些野生的。通过辨别植株形状与品尝试味来分辨,虽然没有人工栽种养育的好,但也多少能用,至少能添加些别的味道了。

    至于蜂蜜,在森林中倒是比较容易获取的,只需要跟踪一些采蜜的蜜蜂就能够顺势找到蜂巢。只不过找到容易,想得到手却不太容易而已。捅蜜蜂窝,就算是以他现在的修为与本领来说,也是不免被蛰到了几下。

    好在他通过挥舞茂密的树枝,能驱赶不少。再接着迅速跑到水里潜水躲起来,蜜蜂也就奈何不了了。拿到蜂巢,取蜜自然就不是什么难事了。

    在这森林中获取糖不太容易,蜂蜜就可以代替糖,让他尝到甜味。烤肉时刷点蜂蜜,就是蜜汗烤肉,味道非常不错。

    有了这些调味品的加入,罗宾这些天在饮食方面,终于是更上一层,提高了很大一截。不再只是追求果腹,而是在填饱肚子的基础上,能够尝试制作出一些美味了。

    他前世大部分时候是一个人独自生活,再加上又经常在外徒步旅行,所以厨艺也是必备的生活技能。虽然跟真正的专业厨师不能比,但也算得上自学成才,有不少独门手艺。

    在吃上面,只要条件许可的话,他从不在这方面委屈自己。没有条件,也要创造条件。

    就像现在,在最开始缺少任何调味品的情况下,他一步步地获取到了这些,不但能将食物制作的更加美味,还能分别制作些不同的口味出来。

    他前世有句话说得好,“民以食为天”。进食,永远是人最大的生存源动力之一。为了吃饭,吃得更饱与更好,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人能够在这上面花费极大的精力,付出许多不可思议的辛苦。

    罗宾就是如此,为了获取这些调味品,不知道花了多少精力在上面。但对他来说,这都是值得的。尤其当这些调味品派上用场,美味的食物入口的那一刻,那种满足感与愉悦感,当真是难以形容。

    罗宾烤肉的同时,也把那副猪肝腌制烤了。最先吃的,也是猪肝。进食动物肝脏,这是他目前修炼进补的必须品。

    吃完猪肝后,罗宾便开始大快朵颐地撸串吃烤肉。

    正在他吃的不亦乐乎之际,忽然双耳一动,听到远处的林中有些动静传来。立即心头一动地暂停下动作,放下手中的烤串,顺手拿起了一旁的木矛,盯着某个方向从地上缓缓站起。

    在他站起后没多久,便见侧前方的林中,有三个白色的身影横着身子缓缓地飘了过来。

    罗宾定睛仔细一看,但见那三个白影,竟是三头白胖的小猪,跟狮子狗差不多大小,全都是长得白白胖胖。

    最令罗宾惊讶与奇怪之处,是这三只小猪竟然在空中飘浮着。一边飘浮着前进,一边还不断抽动鼻子吸嗅着什么味道。样子显得很陶醉,口水都流了下来。飘浮的路线也不是直线平缓前进,而是有些起伏弯曲。

    这个场景与画面,让罗宾一见就很有熟悉感。这三只小猪的状态,很像是他前世看过的动画片里,那种一闻到某种食物的香味,然后就跟着香味飘浮而起,自动顺着香气飘过来寻找的那种场景。只是他说什么也想不到,竟然会真的在现实中看见这种情况,让他一时都不禁瞧得有些目瞪口呆,简直怀疑自己是不是还在现实世界了,不是跑到什么二次元里了吧?

    而正在他惊讶地目瞪口呆之际,忽然那三只小猪后面有道灰影一闪,但见却是一头披着银灰色毛发的大灰狼跟着扑了过来。

    这头灰狼确实很大,远比罗宾前世所见到以及属于这个世界土著的前任王子记忆中见过的所有狼都大。普通的狼,也就跟大狼狗差不多大小,甚至放一块儿,都很难立即分辨出哪个是狼,哪个是狗。本来就是近亲,自然体型、长相都相似。何况最初的狗,本来就是由狼驯化而来的。

    但眼下的这头大灰狼,却直有小牛犊一般大小,甚至比一般小牛犊都还要大些。体型雄壮,彪悍迅捷,左眼处还有一道划过眼睛的疤痕,瞧起来更加凶狠可怖。

    罗宾一见这头大灰狼,不由立即更加紧握了下手中的木矛,心里也不由更提起了小心。这号体型的狼,一看就不是好惹的,攻击力与凶狠性肯定也远超过普通的狼,对付起来肯定也没有普通的狼那么好对付,当然要更小心一些。

    幸运的是,狼一般是群居动物,也经常群体行动,一出现经常都是一群,但眼下这头大灰狼,却像是独狼,只有一只。罗宾注意观察了后面与附近,暂时并没有发现别的狼,好像确实只有一只。虽然离开狼群的独狼大多更凶狠更不好惹,但对付一只,总好过对付一群。

    这头大灰狼看样子是追着那三只小猪过来的,但是面对身后大灰狼的追赶,这三只飘浮在空中的小猪却看起来一点儿也不着急,没有半点逃命的焦急与慌乱。而是仍然眼睛微闭,十分陶醉地顺着看不见的诱人香味,飘飘然地缓缓飘来。

    而附近所存在的唯一香味来源,也就是罗宾身前火堆上架着的烤肉了。看样子,这三只小猪是被他烤肉的香味吸引过来的。

    “唔,好香啊!”

    “真香啊!”

    “真是太香了!”

    三只小猪一边顺着香味飘浮过来之际,一边还不不断开口说着。显然,它们也跟丑小鸭一样,是会说话的动物。只不过它们说话时,却不时掺杂着几声猪哼声在里面。

    三只小猪瞬着香味缓缓飘浮而来,速度并不算快。追在他们身后的那头大灰狼,看起来明显行有余力,完全可以加紧两步追赶上。但却不知为什么,明明有能力追上,可偏偏不追,只是与前面三只小猪保持着距离地缓步跟上。

    这么看起来,倒像是三只小猪的随从了。

    眼前的这一切看起来,实在是分外怪异,让罗宾瞧得惊讶不已,难以索解,完全不明白是什么状况。

第四章 不讲理的三只小猪

    三只小猪在空中飘浮前进的速度虽然并不算快,但毕竟是在空中飘着前行,也不算太慢。从出现在罗宾与丑小鸭的视线里算起,也就约摸五分钟左右的时间便飘了过来。

    飘过来后,三只小猪直接飘到火堆旁落下。但落地之后,这三只小猪却不是四肢着地,而是直立站着,只以两只后腿支撑着,两只前腿前伸,像人一般直立行走。

    落地之后,这三只小猪终于睁开了眼,但睁开眼后,却是只盯着火堆上架着的剩余几串烤肉。看着烤肉被烤得油滋汪汪,香气四溢,三只小猪更是瞧得口水直留。然后问也不问罗宾这个主人,连看都没看,就伸出前蹄往火堆上架着的烤肉拿去。完全忽视了罗宾,好像根本没发现罗宾的存在,眼睛里只有香气四溢的烤肉。

    猪蹄也是属于硬蹄类,蹄趾上关节较少,一般做不出什么太灵活的动作。但这三只小猪的蹄趾却表现得很灵活,能灵活地叉开蹄趾,往穿插肉块的树枝上探去。

    罗宾虽然为这三只小猪以及它们身后所着的那只大灰狼这奇怪的组合与表现,还有三只小猪能顺着香味飘浮过来这种不可思议的行为而特别惊讶,但自然也不会眼睁睁看着这三只奇怪的小猪问也不问就伸手抢他的食物。

    他见状后立即木矛一扫,从三只小猪伸出的前蹄处扫过,给予三只小猪警告,让它们别再继续伸蹄。

    这一扫,他纯为警告,并没用多大力,但仍是带起一股迫人的劲风,扫得三只小猪不禁立即惊吓的缩蹄后退,还扫得篝火被风一压地一暗。但没能一下扫灭,随后却也是风助火势地又吹得猛然一涨。

    “你干什么,为什么不让我们吃烤肉?”

    三只小猪被罗宾这一矛吓得迫得后,立即生气地振振有辞向罗宾质问道。它们是一起开口,异口同声说的,连表现都几乎一样,都是非常生气的样子。

    它们问都不问罗宾这个主人,就要去吃罗宾的东西,罗宾自然有理由阻止它们。但在这三只小猪看来,却好像认为这么做是理所当然的。反而罗宾不让它们吃,就很没道理,它们为此很生气。

    “这是我的,我为什么要让你们吃?”罗宾不禁被这三只小猪的歪理有些气笑了下,随后自然也是很占理地反驳道,道理应该在他这面才是。

    “好吃的东西,就应该大家一起吃。既然是你的,你再做一些就行了,这些就先让给我们。”三只小猪闻言,仍是自觉很有理地仰头说道。

    “我为什么要让给你们?”罗宾自然是不会让。顿了一下,又笑问道:“而且,你们知道这是什么肉吗?就要抢着吃?”

    “什么肉?”三只小猪闻言,互相看着疑问了下,然后中间的那头小猪开口道:“不管什么肉,只要是好吃的肉,我们都要吃。”

    “对。”左边的小猪立即点头赞同,顿了下,还道:“你要是不让给我们,我们可就要生气了。”

    “我们生起气来,可是很可怕的,到时说不定连你也一块儿吃了。所以,你最好还是顺从我们,听我们的话。”右边的小猪等左边的说完,又立即接道。说话时,还做出了一副凶狠可怕的表情。

    只是在它们的小猪脸上,实在显不出来有多可怕。反而因为憨态可掬,还显得有些可爱。

    罗宾摇头笑笑,自然没把它们的威胁当回事,只是以木矛指着火堆上的烤肉道:“我先告诉你们这些是什么肉吧,这些可是猪肉。而且,我还会做烤乳猪,要不要尝尝?”

    他特别把“烤乳猪”三个字咬重了些,虽然是在笑着说,但明显威胁的意味十足。

    “原来是猪肉啊,我当是什么呢?”中间的小猪道:“你以为我们是猪,就不会吃猪肉了吗?告诉你,我们照吃不误。”

    “对,什么肉我们都敢吃。”左边的小猪道,“老虎肉我们也吃过,就是不太好吃。”

    “烤乳猪听起来倒确实不错。”右边的小猪道,“那你就赶快去抓一只,给我们烤来尝尝。”

    这三只小猪也不知道是智商有限,还是根本没听明白,压根没听懂罗宾“烤乳猪”这话,其实是对它们的威吓,意思是要把它们烤了。

    摇摇头见这三只小猪没明白,罗宾干脆直接点明地以木矛指了下它们三个,道:“你们不就是现成的吗?不如商量一下,把谁烤了?”

    “好啊,原来你想吃我们?你这个人真是太坏了!”三只小猪这回终于明白了过来,中间的那只立即生气地伸蹄指着罗宾道。

    中间这只小猪似乎是老大,总是最先开口说话。左边那只似乎是老二,等老大说完后,左边的老二又立即像之前一样接过话地道:“没错,确实太坏了。”说完,立即向后面跟过来的那只大灰狼一挥蹄,吩咐道:“杰克,你过去把这个人咬死,这样他就不会阻止我们吃烤肉了,也吃不了我们了。”

    “对,就这样做。”右边的小猪似乎是老三,总是最后才发言,“咬死他后,我们等下把他烤熟吃了。还想吃我们,真是找死!”

    它们身后的大灰狼原来还有名字,叫杰克。这个叫杰克的大灰狼此时看来,好像确实是三只小猪的随从。也不知道一头威风凛凛,凶狠又雄壮的狼,怎么会甘受这三只小猪的驱使,做它们的随从。

    这着实很奇怪,也让罗宾非常想不明白。堂堂的一头狼,竟然被三只小猪驱使。

    但不管他怎么奇怪,大灰狼杰克在听到三只小猪的吩咐后,就立即十分听话地逼上前来,然后凶狠地向罗宾呲牙低吼一声,开口道:“人类,我劝你最好听他们的话,乖乖把烤肉让给他们,让它们饱餐一顿。等他们吃饱后,就会离开了。不然的话,你可就真是找死了。难道真想被杀死,然后让他们给吃了?”

    原来这头大灰狼也会说话,只是之前一直没有开口而已。

第五章 这是头魔兽吗?

    “我的东西,为什么要凭白让给它们?”罗宾自然不会被大灰狼的这几句话就吓着,一挥手中的木矛,道:“想要杀我,那不妨就来试试,看到底最后谁吃谁?”

    这头大灰狼远比普通的狼个头大了不少,瞧起来也确实非常有威胁感,肯定也非常不好对付。但罗宾也不是吃素的,这些天在赶路的同时,也一直没放松过自己的修炼。内功、外功、兵刃等都各有进步,实力比起之前,只强不弱,自然不会就怕了这头大灰狼。

    至于那三只小猪,在他眼里完全没有任何威胁感,一矛下去,就能扎成一串给烤了。主要的敌人,也就是这头瞧起来十分凶狠不好惹的大灰狼。

    “对,你们真是太不讲理了,我们可不是好欺负的。”丑小鸭之前一直没有插话,这时也终于忍不住开口说道。这三只小猪和这头大灰狼,确实太不讲理了,简直就是明抢,还想要杀他们。

    她这些天经常跟着罗宾一起打猎,见识过不少罗宾的出手,对于罗宾的武力,也很有信心。这头大灰狼看起来虽然不好对付,但罗宾也一定能将其打败,将它们全都赶走。

    “杰克,别跟他废话,快点杀死他,我们要吃烤肉。”中间的小猪老大有些不耐地向大灰狼催促道。

    “对,别耽误我们吃烤肉。”左边的小猪老二立即跟着道。

    “原来还有只鸭子,鸭子肉很不错的,我们待会儿一起吃了。”右边的小猪老三看着丑小鸭贪婪地流口水道。

    “你们先给我滚一边儿去吧!”罗宾实在有些受不了这三只非常不讲理又自以为是的小猪了,还扬言要吃他和丑小鸭。这是吹牛还是吹牛猪,怎么不上天?好吧,这三只还真能上了天。

    反正罗宾已实在不耐听这三只小猪废话,话音一落的同时,就立即一挥手中的木矛,向三只小猪扫去。

    这回他可不再是像刚才那般,只是给予警告,由它们的前蹄处挥过,碰都没碰它们,也没怎么用力。这一回,他可是直接向三只小猪的身体上扫了过去。

    不想这三只小猪这回却也见机的快,眼见罗宾这一矛扫到,立即全都灵活地向后一跳避了开去。甚至中间那只,还做了个灵活的后空翻,灵活的完全不像是一只小胖猪。

    “杰克,快上,杀死他!”三只小猪避过罗宾的这一扫后,又立即异口同声地大声催促大灰狼道。

    “人类,我已经警告过你了。现在你是自己找死,可别怪我!”大灰狼杰克闻言,也没再二话,立即便又低吼一声,纵身一跳,直接向罗宾扑了过来。

    它这一扑,不但从三只小猪的头顶扑过,还扑过了罗宾身前的篝火,直接向罗宾扑杀而至。狼口大张,直冲向罗宾的咽喉咬来。这要被扑实,立即就能一下把罗宾的咽喉咬破。

    但罗宾自然不会容它扑到,虽然刚才那三只小猪灵活地避过他木矛一扫后,也确实让他颇为意外,但他可不会为此而意外到去发呆。

    眼见大灰狼扑至,他落空的木矛立即一挑,使招“怪莽翻身”,矛头跳起,直往大灰狼的腹下戳去。

    他前世曾听人说过一句形容狼的话,叫“铜头扫帚尾,麻杆腰豆腐肚”。这其实是句对付狼的经验之谈,狼的头骨最硬,打狼的话最好别打头,打头轻易伤不到狼。扫帚尾是形容狼的尾巴通常下垂像扫帚,而且也挺厉害,被扫上一下也能伤人不轻。

    后面的那两个,就全是狼的弱点了,麻杆腰与豆腐肚。麻杆腰是说狼的腰是脆的,一打就断。虽然真实情况也不至于,但肯定是狼的一大弱点,因此打狼最好能打腰。打中腰的话,就能重伤狼。而豆腐肚是说狼的肚子最柔软,像豆腐,也是最大的弱点。

    如果能直接打到狼肚子的话,那当然最好。不过一般正面对峙的话,很难攻击到狼的腹下。所以这一点并不容易做到,但如果能打到的话,当然是攻其最大的弱点效果最好。

    其实这种形容,不止是狼,几乎可以通用大部分的动物。尤其是腹下,这几乎算是所以动物的弱点了。就算是人,肚子处也是弱点,因为没有骨头遮挡,防护力要远低于身体的其他部位。再加上人是直立行走,所以肚子处也很容易受到攻击。不像动物,一般都是四肢着地,肚子对着地面,很难被正面攻击到。

    只有像现在这种特殊的情况下,才会把肚子给暴露出来。罗宾这一矛,立即就直攻大灰狼最大的弱点。

    许多动物自然也很清楚自身的弱点,大灰狼本拟一下就能将罗宾给扑倒咬死。但没想到罗宾面对它这凶猛的一扑,完全不扑,还长矛一挑,杀到了他的弱点处。见状也是不由心里一惊,可他此时身在空中,却是无处借力改变方向,想躲也很难躲开。

    但危急时刻,忽然它身旁猛地有股风生起,卷着它身子一翻,立即就横空一滚地躲过了罗宾的这致命一击。

    躲开之后,它立即又顺势翻滚地直落到了旁边的地面上。然后就地一滚,立即迅速站起。接着便低伏着身子,呲牙向罗宾怒吼,但却不敢再轻易扑上了,也更不敢把自己的腹下弱点暴露给罗宾。

    倒是罗宾本拟也能一枪奏效,立即就能把这只大灰狼给扎个透心凉,却不想这头大灰狼竟然还能凌空翻滚地躲过。

    只是这一滚时那忽然生起的风,却不禁让他很奇怪,这风来得很古怪,只在大灰狼的身边生起,帮助大灰狼滚动身形躲过了。看起来,好像是专为大灰狼而生的。

    而除了大灰狼的身边外,其他位置处也确实再没生风。此时的林中,根本就没有什么风,这道风着实来的古怪。

    这难道是这头大灰狼的能力,能够掌控风吗?

    所以,这并不是一头普通的大灰狼,而很有可能是一头拥有魔法能力的魔兽?

第六章 对巫师的猜测 大灰狼绝招

    做为一个魔法世界,人类中既然存在巫师,能够掌握强大的魔法力量;动物中便也同样有类似巫师的异类存在,这便是魔法生物,也被统称做魔兽。

    巫师有天生的,就像小公主苏菲亚那样,天生与众不同,生而就能掌握某种力量。但是据说巫师也能够通过后天学习而成,就算是普通人,只要拥有一定的潜质,也能通过学习成为巫师。

    但魔兽却绝对都是天生的,很难有普通的动物能通过后天学习而成为魔兽。这方面,罗宾认为应该是跟动物的智慧有限,再加上也很少有什么互相交流,自然也就不能互相学习。

    时至今日,罗宾对巫师究竟是什么样的存在,还不是特别了解。但通过那晚小公主苏菲亚与女巫克丽蒂娜的对比,再加上之前爱丽丝公主跟他讲过的一些巫师的传说,他心中却是有了个大致的猜测。

    他认为巫师最开始应该都是天生的,生而就与众不同,能够掌握某种魔法力量。而这种力量,后天还会不断成长与壮大。

    这种生而与众不同,先天就能掌握的某种力量,在这个世界被称为魔法,这样的人被称做巫师。但若是换个看法与不同的世界观,比如以罗宾前世的科学观点来看的话,这样的人类也可以称为进化,是一种基因突变而产生变异的变种人。

    所以,魔法力量也同样可以换个科学性的称呼,超能力或异能,又或是特异功能。

    不论怎么称呼,总之都是异于常人的特殊能力。在科学观的世界里,这被认为是进化,是个体的基因突变。但在这种落后蒙昧的世界里,就被蒙上了种种神秘色彩与恐惧感。

    人类总是对未知充满着恐惧,对这种异于常人的进化体变种人,也就充满着恐惧与害怕。尤其这样的特殊人类,还先天都掌握着某种或强大或神秘的力量,远远强于普通人,自然也就更引人害怕,会被大部分的普通人孤立与排斥,乃至敌视与消灭。

    就像罗宾前世曾看过的某些描述变异人的科幻电影,在电影世界里,就算是身处科学观的现代文明世界,对于这些基因变异的变种人,人类的态度也大部分都是敌视的。所以,就更别说是在这种落后蒙昧的世界了。

    这世界大部分普通人类对于巫师的态度,也都是害怕与敌视的。甚至巫师在普通人的印象里,完全是邪恶的代称,是专门搞破坏与做坏事的。

    一开始的巫师,应该都是天生的。但后来,这些巫师们自然而然地就有了联系。巫师也同样是人,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人们总是会下意识地寻找同类,巫师自然也不例外。何况巫师被大部分的人类排斥与敌视,自然地也就会聚合起来,寻求团结。

    巫师们聚集后,自然也会相互交流,探讨研究彼此之间的能力。然后,就在这种长久的研究交流总结中,可供普通人学习,能够让普通人成长为巫师的魔法便被开发了出来。这应该就是现在的巫师知识与教育了,当然,普通人绝对接触不到,巫师们也不会随意泄露。

    这就是罗宾对于这世界巫师及巫师来历的大致猜测了,至于事实究竟是不是这么回事,他还没法得到证实。毕竟,他还没遇到过一个能够跟他坐下来正常交流的正统巫师。

    目前为止他所遇到的两个巫师,无论克丽蒂娜还是小公主,都可以算是他的敌人。

    克丽蒂娜应该是一个正统的巫师,说不定还是那种由普通人通过后天学习而成为的,所以她应该对巫师的来历与历史也比较了解。如果能够坐下来好好聊聊,罗宾应该能够从克丽蒂娜那里得到大部分的答案。但可惜,克丽蒂娜绝不会给他这样的机会。除非是他乖乖投降,拜倒在这个女巫的巫师裙下,甘愿充当她的面首与傀儡。

    至于小公主,就完全是个半调子。甚至在那天晚上之前,根本还对自己是一名巫师的身份完全不知情,自然不可能对巫师的历史与知识有什么了解。就算肯跟他坐下来聊,也回答不了他的问题。

    不过,罗宾虽然对于这世界的巫师很好奇,但也不至于对此深究不放。暂时得不到解答,便先放下就是。他在这个世界上还有的是时间,总有一天能够找到关于巫师的所有答案的。

    如果真是如他所猜测的那样,那这个世界尽管落后,但巫师们在某方面比他前世所看过的电影里的变种人却是要先进聪明一些。因为,巫师们已经研究开发出了,如何教导普通人成为一名巫师。而电影里的变种人们,是否能成为变种人,拥有超能力,还完全是看先天的变异。就算后天有能力调整,或是通过某种药物激发,又或是基因调整与科学改造,但却不具备普适性,也缺乏安全性与成功率。

    当然,就算这世界的巫师学习,肯定也不是所有普通人全都能通过,也需要具备某种潜质。不然的话,那可能满世界都是巫师了,不至于像现在这么稀少。学习的过程与巫师的成长中,也同样会充满危险。就像那天晚上,克丽蒂娜就说过这样的话,成为巫师总是会经历危险的,而且还往往是处于生死边缘的危险,通过率同样不高。

    但就算如此,对比来看,仍是这世界的巫师们要显得高明一些,因为他们开发出了通过学习就能让普通人也拥有魔法能力。

    当然了,这只是罗宾单方面的一种类比。很可能这世界巫师的能力,跟所谓的那种变种人,完全是两回事,是完全不同的能力,自然也就不能相提并论,拿来一块儿比。

    基于他现在对这世界的巫师还是缺乏足够的了解,也就只能是这么大致猜测了。准不准的,以后自然会得到印证。

    但不管是人类中的巫师,还是动物中的魔兽。相对于他们出身的群体来说,都始终是少数。魔兽在动物中的出现比例,也同样很稀少,并不比这世上的巫师就多多少。

    就像前任王子的记忆中,身为一位见多识广的王子,也只是有限地遇见过两回魔兽,其中之一还是某个地方领主捕捉到后进献给国王的。而进献的那个魔兽,也不是什么厉害的攻击性魔兽,而是一种观赏性的。所谓的魔法能力,只是会幻化一些东西,而且能力也并不强。

    不算前任王子的记忆,眼下的这头大灰狼,是罗宾穿越过来后所遇到的第一头魔兽。而且算上前任王子的记忆,也是其中截止目前最强大的一只了。

    就不说这头大灰狼所掌握的魔法能力了,单是其体型,也足够有极大的威慑力,光是物理攻击也并不好对付。

    只是,如果这头大灰狼真是一头魔兽的话。罗宾就更加有些难于理解,它为何会甘受那三只小猪的驱使了。

    大灰狼远比那三只小猪看起来更强大,而且还拥有魔法力量,是一头魔兽。无论怎么看,都应该是大灰狼吊打欺负这三只小猪才是,怎么眼前的景象却是反过来,这头大灰狼被三只小猪驱使呵斥,完全就像对待奴仆一样。而大灰狼不但对此不敢生气,还十分乖乖听话地听从命令。

    这真是让罗宾想不通,除非,是这三只小猪远比它们外表所看起来要强大许多。想想也是,既然这头大灰狼都如此不简单了,那能够奴役驱使大灰狼的这三只小猪,肯定也很不简单,绝不是普通小猪,也绝不只是会说话的动物而已。

    通过刚才这三只小猪灵活躲过了罗宾攻击的那一枪来看,这三只小猪就绝不简单。普通的小猪,哪有它们这样灵活。而再回想最开始,这三只小猪能闻着食物香味,就顺味道凌空飘浮过来的能力,也是十分奇怪与古怪,绝不可能是普通小猪。

    只是这三只小猪的样子,实在是太有欺骗性,让罗宾忍不住下意识忽略了它们,总觉着这就是三只普通的小白猪,很好对付。

    直到这一刻,当发现眼前的大灰狼竟然可能是一头魔兽后,罗宾方才意识到,能够驱使奴役一头魔兽的三只小猪,绝不可能就这么简单。说不定这三只小猪,也很可能是魔兽?

    罗宾想到这儿,忍不住转头望了眼旁边的三只小猪。但一看这三只小猪蠢笨的样子,他就实在跟“魔兽”二字怎么也联系不起来。

    只是,虽然他很难把两者划等号,但心里却也清楚,这个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所以,一边戒备防范着大灰狼再次进攻的同时,罗宾也忍不住对这三只小猪多加了些提防,以防它们突然偷袭。而且很可能也掌握有某种魔法力量,而让他难以防范,吃了亏。

    意识到这种危险性后,他紧接着又立即向丑小鸭道:“甜甜,你先飞到上面的山洞里观战,免得打起来不小心伤到了你。”

    丑小鸭闻言后,虽没意识到跟他同样的危险性,但却并没有任何反驳置疑,十分听话地答应一声后,就立即展翅飞了上去。

    “杰克,你在那磨蹭什么,快上去咬他啊!”

    “是啊,快上,犹豫什么呢,怕了呀?”

    “快点,快咬死他!”

    三只小猪见大灰狼一时没有立即攻击,而是十分小心谨慎地与罗宾对峙着,试图寻找罗宾的弱点,忍不住又是不耐烦地向大灰狼大声催促了起来。

    大灰狼听罢,也是耐不住催促,又或者不敢违逆三只小猪的命令。当即又低吼一声,向罗宾扑了过去。

    不过它这回有了刚才的教训,却是也不敢再高高扑起,把自己的腹下弱点暴露给罗宾了,而是贴地扑击,向罗宾拦腰撞来。狼的头骨很硬,它这是仗着头硬打算正面硬抗了。

    但罗宾见状,自然不会如它的愿,侧身一闪,就立即让开,到了大灰狼的侧面,然后木矛一挥,立即便向其腰肋处砸去,仍是攻其弱点,打它的麻杆腰。

    大灰狼见状,又立即灵活地一跳避开。它这次没扑离地面,身处空中,是贴地扑击,所以可以随时踩到地面借力改变自己的方向。

    它就算不使用自己的魔法力量,动作也是很灵活很快,远比普通的狼速度更快更猛,而且对敌经验看起来也比较丰富,懂得选择比较刁钻的角度进行攻击。

    这一下跳开射过后,大灰狼又立即跳转过来的扑上攻击。它这一次,是先侧跳开,然后忽然调头改变方向,也是从罗宾的侧面发动攻击。

    但罗宾的动作,可比它更灵活,速度也更快。鬼影百变的轻功展开,哪是这头大灰狼可及。但见他身影连连变幻,总是速度更快一线地出现在大灰狼侧面,攻击大灰狼的弱点腰胁处。

    连续三、四个回合后,大灰狼便不由被迫得气喘吁吁,遇到危险关头时,又是被迫得施展了它的魔法能力。身旁有风生起,帮助它更快地移动转幻身形,甚至在不可能之下调转它的方向。

    但这种魔法力量的使用,显然也有代价,并不轻松。所以这头大灰狼不是被逼到危急关头时,是不会轻易使用的,能不用,就会尽量不用。但罗宾的攻击,总是迫得它不得不用。

    “哎呀,咬他咬他,那边!”

    “快快快,这边呢!”

    “吹他啊,快用出你的绝招,使劲吹他。”

    三只小猪在旁观战之余,忍不住指手划脚地在旁边喝骂指挥着大灰狼,更是把大灰狼弄得有些晕头转向。

    终于,大灰狼还是听到了其中的一个吩咐。恰好又凑到了一个合适的时机,刚好调转过头对向了罗宾,立即就张大口深吸一口气,然后再猛地一吹,立即嘴中一股狂风生起,当即飞沙走石,地下的落叶与碎草乱飞,甚至连一些小石子都被吹了起来。

    果然不愧是这头大灰狼的绝招,当真有些厉害之处。这一口风,着实不小。

第七章 风雨不透 五殇神掌

    大灰狼口中所吹出的这股狂风,足够有能将一个成年壮汉完全吹飞起来的能力。甚至如果是栋建造的不太坚固的小木屋,怕也都能被它一口气给吹倒。

    而这股狂风覆盖的范围也不小,风力最强处的横截面大概有直径十米左右。

    面对着这股狂风吹来,罗宾也不禁感觉自己站不稳,不由自主地要被吹起来。而且这股狂风吹得飞沙走石,地下的落叶、尘土、石子等也都被风吹起,向他劈头盖脸地打来。

    落叶与草叶也还罢了,就算被狂风吹拂,因为本身的材质,或是柔软或是已经枯干,根本伤不了人。只有太碎的话,还有可能迷到人眼睛。倒是后两者的伤害要大一些,飞扬的尘土能够迷到人眼,小石子被狂风吹起后,则不啻于被射出的暗器。若是本身有棱角,尖利一些的话,更是能直接刺破划伤人。

    面对大灰狼的这记绝招,因为其风力覆盖范围太广,再加上风的速度也是极快,让罗宾没能立即施展轻功避过,被吹个正着。

    只是,他虽然也十分惊讶于大灰狼这记绝招的威力,但却虽慌不乱。惊讶过后,面色一变的同时,立即转为握到手中木矛的中心点,然后迅速摆动手腕挥舞而起,带动的木矛在掌中飞速旋转起来。转速之快,直如直升机的螺旋桨,立即将狂风先行吹来的落叶、草叶、尘土、碎石子等全都挡了下来。

    他这一招,在《大五行兵诀》的枪法中叫做“风雨不透”。练到厉害处,要能做到长枪转起来后泼水不进。水泼过后,衣服完全是干的,不能沾到半点水珠。由此,便可见得这一招的防护力之强。

    只是以罗宾目前的功力与水准,还没能练到这般厉害。但就算如此,也是已足够挡下这些被狂风吹来的落叶、尘土、石子等物。其实他最需要挡的,也主要就是石子,只有这些石子才能带来足够的杀伤力,带给他伤害。其他的落叶、尘土等,都伤害不到,主要就是打到眼睛的话,能够迷了眼睛,让他一眼难以视物,会大为影响发挥。

    不过,面对这些更细小的尘土与落叶、草地碎屑等物,罗宾没能完全防下的话,就干脆暂时直接闭起了眼睛,以免被迷到。反正大灰狼在施展这记绝招时,也不能同时再发动攻击,而是原地张口大吹,并且显得很耗力。所以,罗宾暂时不会受到大灰狼的攻击,也就暂时用不到眼睛去看,短暂闭上一会儿,影响不大。

    虽然旁边还有那三只小猪在旁窥伺,但他此时身处在狂风吹拂中,恐怕这三只小猪就算要偷袭,也不会趁这个时候来偷袭。不然的话,它们一旦向他发动攻击,也意味着它们也同样要进入狂风吹拂的范围内,自然也会无差别地遭受到狂风的同样攻击。

    既然这两方面的敌人都暂时不会攻击,那闭上一会儿以防被迷了眼,便也无妨。况且,他就算闭上眼,也还有其他感官,他现在的耳力同样很灵敏,就算暂时看不见东西,靠着耳力也能分辨出大概。

    更别说,他此时还正施展着这招“风雨不透”,一旦进入到他这招的覆盖范围内,要想向他发动攻击,也必然会遭受到他的攻击。

    这招的主要作用虽然是守势,用来防挡敌人的攻击,尤其是针对大量暗器与箭矢射击,更有奇效,但却也是寓守于攻,防守中同样带着反击。一旦有敌人进入到他这招的覆盖范围内,自然也会遭受他这招枪法的攻击。如果是别人的兵器探入,说不定还能一举将敌人的兵器搅断或打飞。

    飞沙、尘土、碎屑这些更细小的东西,以罗宾目前的修为,暂时并不能完全挡下。但大一些的碎石子,在面对他这招“风雨不透”时,也当真是风雨不透,一颗都没能打进去,尽数被他掌中飞速旋转的木矛给打落地面。

    而木矛的飞速旋转,也同样会旋带起一股劲风,多少对大灰狼口中吹出的狂风带来些抗力。只是对比起来,他木矛旋转所带起的劲风实在太小,根本抗不住,还是不禁被连人带矛地吹拂得双脚擦地,往后直退。

    就算他施展这一招时,马步扎得很稳,下盘坚实,也是同样抗不住这股狂风的吹拂。尤其是他木矛这般正对旋转,虽然挡下了全部的石子攻击与大部分的尘土、碎屑,并且还多少旋带出了一些抗力,但这般旋转,有风雨不透之势,却是也不禁增加了他正面的横截面。而面对这种狂风吹拂,面积越大的,受力自然也就越大,兜着的风越多。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尽量减小风阻,缩小受风的面积。

    但罗宾施展这一招,主要是用来挡下先行被狂风吹来的那些碎石子的攻击,扩大自己身前的防护面,自然也就很难两全其美,只能是两权相害取其轻。

    被风吹退,甚至是有可能离地吹飞起来,所带来的伤害都并不算太大,他有办法能安然落地。反而是这些被狂风吹起先行刮过来如同暗器一般的碎石子,如果打中了重要部位的话,会给他带来更大的伤害。这种情况下,自然是先挡石子,选择挡危害更大的。

    好在这些碎石子也只是一波,挡下了这一波后,后面便没有了。毕竟大灰狼的这记绝招虽然厉害,但消耗肯定也更大,不可能一直持续地吹拂不停。否则的话,这只大灰狼之前何必冒着危险向他扑击,跟他贴身肉搏,只需要不断地吹吐狂风。就算不能真伤到罗宾,也足够把他刮飞到极远,一时半刻回不来了。

    所以,既然大灰狼一开始没用,而且在后来的打斗过程中,施展的次数也很有限,总是到危险关头,迫不得已时才用。显然这种魔法力量的使用并非毫无代价,而威力越大的魔法,当然消耗也就更大。说不定这一招用完,大灰狼可能就直接没力气地趴窝了。

    挡下这一波被狂风吹来的碎石子的攻击后,罗后立即变招,手中木矛用力往脚下的地面一插,立即就刺进了地面小半截,帮他稳定住此时仍然不由自主被吹得连连后退的身形。

    暂时稳住身形后,他立即紧握木矛低伏下身子,并尽力缩成一团,低伏得也快要伏到了地面上。这就是缩小减少他的受风面积,减小自身风阻,以此来对抗狂风的吹拂。

    他尽力贴低着地面,缩成一团后,果然风阻大减,虽然还是被刮得不轻,但靠着减小受风面积,以及深插入地面的木矛为支撑,总算稳住了身形,不再被吹得直往后退。

    这股狂风自然也是一波,来得快,去得也快。因为确实如他所料,大灰狼的这一招虽然确实很厉害,也是大灰狼目前最强的绝招了。但威力越大,自然消耗也就越大,不可能保持一直持续不断地吹拂。

    不过这对大灰狼来说,虽然消耗很大,不可能一直持续使用,但却也没有罗宾所猜测的那么不堪,用完后直接就耗尽地趴窝动不了。

    大灰狼这一口狂风吹过后,虽然消耗确实很不小,站在那里伸着舌头地一直大喘气,连四条腿都隐隐有些发抖;但终究还是保持站着,而且看起来也还有些力气。

    只是,眼见自己目前最强大的这记绝招使出去后,仍然是奈何不了眼前的这人类,对方竟然没被它这股狂风给吹得离地飞起,以及等风停后又重重摔落地面,说不定还能一下摔死,一招奏效。

    可是眼下,对方虽然看起来抵抗的很辛苦,但明显没被吹跑,还是在那里,根本都没被吹退多远。眼见如此,着实让大灰狼大惊不已,完全出乎它的意料之外。以往他使出这招时,简直是无往不利,少有能抗下来的。可眼前的这个人类,不但抗下了,还都没怎么伤着。

    眼见如此,大灰狼惊讶过后,立即又一咬牙,低吼一声,然后趁着罗宾刚抵抗过狂风的吹拂,还没伸展身躯站起来时,又立即向罗宾扑击了过去。

    它这一扑,还勉强用出了剩余不多的魔力,身边带着狂风,风助它扑击之势,更让它速度大增。这一下,让它以比之前更快的速度扑到了罗宾身前,然后立即张口就向罗宾抱头并护着头的那条手臂大口咬去。

    但它速度虽快,但罗宾的反应则更快。就在大灰狼眼看要扑到他之时,他立即身子一展,保持着低伏下蹲的姿式,与地面成一个斜角地展开。角度之小,几乎快与地面平行了。

    他这么身子一展,立即就双手前伸到了扑击而来的大灰狼腹下,然后他双掌齐出,往斜上方用力一击,立即两只手掌齐齐击在了大灰狼的腹下豆腐肚上。

    “嗷”的一声,大灰狼立即就被打得大声惨叫。

    惨叫声中,偌大的身子直接就被凌空击飞了出去,并且口中还鲜血直吐,在被抛飞的过程中,口中的鲜血也飞出嘴中,划过一道相对应的抛物线。

    然后,便是“砰”地一声重响,大灰狼的身子直被罗宾这招给打出了六、七米开外,然后重重摔落到了地面上。这一摔之后,又是口中连吐了几口血,伸爪昂头地挣扎了几下后,却是只觉浑身无力,好像浑身骨头都散了架似地。提不起来半分力气,所以努力几下后,还是无力能爬起来,只能是放弃地不断喘着气。然后,转头以无奈、愧对,并且还兼杂有些害怕与畏惧的眼神向旁边的三只小猪望去,似乎在向三只小猪抱歉,岂求它的无能,别因此太怪罪它。

    不是它不尽力,而实在是对手太强,它力有不逮。所以,失败并不是它的错,只因对手太强了。

    被大灰狼所看向的那三只小猪,也完全没料到会是现在这种局面。此时全都睁大着一双黄豆似的猪眼,非常难以置信地看着罗宾,怀疑眼前的这一切,到底是不是真实的。

    它们本来也以为,只要大灰狼杰克的这个绝招一出,立即就能打败眼前的人类,将其杀死。然后,它们就可以为所欲为地敞开大吃烤肉了。等吃完后,还可以把这个人类以及那只丑鸭子顺便一块儿烤的吃了。

    却没想到,事情完全大出意料,对方竟然能够抗下大灰狼这个绝招的狂风吹击。而且,不但抗下了,此时还趁势反击地一招就重伤了大灰狼,打得大灰狼爬不起来。

    一招重伤大灰狼后,罗宾并没有急着立即赶过去赶尽杀绝,趁机杀死大灰狼。因为他对自己的出手很有自信,何况他刚才双掌齐出重重一击的那一招,可是使用了《五殇真经》内所配套的那套“五殇神掌”。出掌的威力不但极大,而且攻击力十分刁钻霸道,能够直接攻击到敌人的内脏器官。

    这套掌法跟《五殇真经》的修炼密切相关,他目前是正修炼的肝脏,所以掌力进入敌人体内后,率先攻击的内脏器官便也是肝脏。其他四脏他暂时还没修炼到,便也还不具备这样的能力。因为这跟所修炼的内力密切相关,他目前还没修炼出带有其他四脏属性的内力,也就难以攻击到敌人的这四脏器官。当然,也不是绝对不能。但这时就算能伤到,也只是附带伤害,并不是主要攻击直指这四脏。

    五殇神掌本身的威力就极大,刚猛霸烈,再加上这种摧肝伤脾,能够直接攻击到敌人内脏器官的古怪内力,更是防不胜防,会给中招者带来极大的伤害。而五脏全都是身体内的重要器官,但凡有一个损坏,都是轻则重伤,重则要命。

    所以,罗宾此时很自信,那只大灰狼一时半刻间,绝对爬不起来。就算之后稍有恢复能爬起来,也是没能力跟他动手了。

    大灰狼就算从现在开始,立即卧床静养伤势,想要完全养好,也要至少一个月的时间。这还是看在其身强体壮,又是头魔兽,恢复力也理应远超过普通人的份上,罗宾才做出的这种推断。否则的话,普通人刚才中他那一招,说不定立即就毙命了。

    罗宾刚才,其实也是本着要下死手的,打算一招击毙大灰狼。只可惜,这头大灰狼不愧是头魔兽。就算他刚才打中的是其弱点要害,这一招也不足以要了大灰狼的命。

    但就算不要命,重伤也是绝对的了,暂时完全失去了动手能力。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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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cc/r24892/ 第一时间欣赏青蛙凶猛最新章节! 作者:西襄子所写的《青蛙凶猛》为转载作品,青蛙凶猛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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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蛙凶猛介绍:
罗宾穿越成了一只青蛙,但他发现这不是一只普通的青蛙,而是青蛙王子。除了青蛙王子,还有白雪公主,睡美人,小红帽,丑小鸭,三只小猪……这是一个童话故事大乱炖的世界。青蛙凶猛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青蛙凶猛,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青蛙凶猛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