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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西襄子     青蛙凶猛txt下载     青蛙凶猛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五十三章 挑选武器

    小湖的湖水并不深,而且水很清澈,简直清澈见底。

    有句话叫“水至清则无鱼”,意思是太清的水里反而不适合鱼类生存,所以眼前这座清澈见底的小湖里,也并没有太多水生生物。当然也不是一点儿没有,还是有些水草与小鱼小虾之类,但其它的就基本很少见了,连稍微大点儿的鱼都没有。

    清可见底的湖水,简直像个天然的游泳池。罗宾见之不由心中一动,立即脱掉下身的兽皮裙,赤身步入了湖里。

    此时正午的阳光直射下,湖水也不禁被晒得稍微有些暖意,是很适合的水温。泡在这湖水中,罗宾不禁惬意地长舒了口气。

    森林中并不缺水源,所以他这些天在赶路之余,也有经常洗澡,个人卫生保持的不错。不过他之前所遇到的水源,清澈的通常较小,不是小溪就是山泉;大些的则都比较浑浊,比如那条发源自安达尔王宫旁不远沼泽地的河流。

    而且像这些比较大的水源,通常水中的生物也不少,岸边还多蛇类,且滋生蚊虫。所以,能够遇到一个足够他畅游而又比较干净清澈的水源,很少。

    眼下的这个小湖,是为数不多的一个,所以他此时也很享受这不可多得的乐趣与感觉。

    惬意地泡了一会儿后,他便舒展开身姿,在湖中畅游了一番。蛙泳、仰泳、自由泳……各种姿势都来一遍,游的很是畅快。

    畅游的过程中,他注意到石屋后面,被抛置了不少兵器与工具等物,应该是小猪们所捕猎的人类身上所携带的。

    三只小猪都是皮糙肉厚,防御惊人,所以即便它们变身后能够使用武器,也是根本不用。因为任何武器都破不了它们的防御,他们根本就用不着,既不需要用武器招架,也不需要用武器攻击。它们整个身体,就已经算是一件非常厉害的武器。另外如果要用的话,它们也不方便随身携带,所以也就干脆不用。

    对它们来说,武器就是多余的,既不用着,也不需要。因此对于这些它们捕猎来的人类身上所缴获的武器与工具之类,它们因为根本用不着,也就不够重视,全部都随便丢到了屋子后头。

    不放在屋里的原因,罗宾猜测一来是放屋里占地方;二来最主要的,也是防备吸血女仆贝拉。如果让贝拉接触到这些武器,就可以借助武器来砍断困锁她的银链,然后趁机趁跑。因此,自然不会让她轻易接触到。

    看着这些被随意丢弃的武器,罗宾不禁感到有些可惜。因为小猪们的不够重视,随意丢弃,自然也不会注意保养与保护。经过长时间的风吹日晒雨淋,好多兵器都已经生锈。有些木质杆柄的,木柄也都朽烂了。不过也还有相对保存比较完好的,应该是近期才丢弃,还没被晒坏与淋坏。

    罗宾被大灰狼说动,前来小猪们房子的主要目的,一是衣服,二便是武器。这两样对他目前来说,都是十分缺失的。至于吸血女仆贝拉,那则是次要的,也就是大灰狼将这个当成主要目的了。

    如果给足他时间,无论衣服还是武器,乃至许多别的东西,他都能够制作出来,全部可以自给自足,不必有任何外求。但他又不是打算要在森林里长住,实在没必要花费那么大的精力与时间去弄这些。

    只需要对凑些日子,他就可以走出森林了。等到了外面的人类世界,这些全部都有现成的,尽可以想办法弄到。所以,实在没必要一切从零开始地自己费心费力去制造。

    眼下他即将走出森林,按大灰狼的话,也就是两三日路程。而且这还是大灰狼以人类的脚力来估算的,如果是大灰狼自己,全力赶路的话,一晚上的时间就能够往返一趟。尤其现在赶到小猪们的这个山谷后,这里距离最近的人类村庄,路程也要更近一些。

    罗宾也并不是普通人类,所以全力赶路的话,以他的脚程估算,也就最多一天就能走出森林。马上就要走出去,对于这些东西也就更没必要花费心思制作了。

    既然小猪们这里有现成的,而且更容易获取,不必花费任何东西与代价,所以他也就采纳了大灰狼的这个建议,顺道过来了。

    眼下注意到这些兵器后,罗宾畅游一番,又顺便洗了个澡后,便走出小湖,往这些随便丢弃的兵器堆旁走去。

    他下水是临时起意,所以下水之前,并没有准备擦拭身体的毛巾等物。不过此时天气炎热,他也就干脆不擦,等着自然晾干,反正也不冷。

    至于遮挡身体也用不着,眼下这山谷里又没别人。丑小鸭早就瞧他坦露身体瞧惯了,也不会当回事,而他也是早就已经习惯不在意。

    倒是屋子里还有个吸血女仆贝拉,但现在正是大白天,还是正午阳光最强烈的时候,做为一名吸血鬼,她是绝不敢出来找死的。而且对方这时正在进食,专心吃那锅血豆腐,估计也没功夫多瞧他。就算能从窗户里注意到,他也不是很在意。

    男的在这方面,反正是不会吃亏的,对方爱瞧便瞧就是。何况又不是面对面,他也谈不上有多尴尬。被贝拉这些的美女偷窥上几眼,对他来说,真不算什么。

    走到武器堆旁后,罗宾重新仔细打量,但见这些兵器里,大部分都是剑,而且以手半剑居多。另外还有不少弓箭,以及少量的枪矛、斧头与猎叉之类。做为随身短兵刃的匕首,也是不少。

    有些剑是连鞘一起扔着,这些的有剑鞘保护,里面的剑刃就还相对完好,没有被风吹日晒雨淋破坏多少。那些没插鞘的,大部分便都生锈了。

    罗宾蹲下身去,仔细挑选一番,从中挑出了一把保存最完好,且质量也最好最锋利,并且相对他身高长度较合适,他自己试用的也较趁手的手半剑。

    另外,还挑了把保存最完好与质量最好的弓箭,一杆长枪,以及多把匕首。

    剩下的他也没浪费,全部收集了起来。有些木杆朽坏的,他直接折下铁头。这些东西带到外面,也是可以变卖换钱的。就算不当兵刃卖,作废当废铁,估计也能卖不少。毕竟在这个世界这种落后时代,任何铁器,应该相对都是较珍贵的。

第五十四章 大灰狼的误会

    当罗宾挑选好自己的武器,并把剩余的那些全部收集起来后,正打算到湖边穿回自己的兽皮裙,忽然听到进入山谷的山洞里有动静传出来,然后转头瞧过去,就见不片刻,大灰狼杰克拖着一朵食人花从里面钻了出来。原来是大灰狼完成他交托的任务,赶了回来。

    大灰狠也是有样学样,跟罗宾昨晚一样,也弄了根树藤当绳子,把食人花捆缚起来拖在身后。只不过它没有双手,做起来肯定要费不少功夫,完全可以想见。

    “主人……”大灰狼一钻出山洞,就见罗宾正在屋外的小湖边,连忙兴奋地打声招呼,想要上前邀功。但当随即注意到罗宾正浑身**后,不由又立即十分尴尬与意外地打住了后面的话,不明白罗宾眼下为何这般。

    其实对于动物来说,经常都是坦身露体,不穿任何衣服的。所以对于动物来说,其实没有这种尴尬。也就是大灰狼在人类世界待过不短的时间,觉着人类日常穿衣服才正常,而不穿衣服时,则就比较反常了,除非是一些个别时候。

    正因为大灰狼以前有过这种经历,所以才觉着此时比较尴尬。住了口后,一时双眼也不知该往哪儿瞧,反正觉着直盯着罗宾瞧是不对的,也很失礼。

    罗宾此时面对大灰狼,倒是没多少尴尬,因为大灰狼并不是人,他便没觉着有多少尴尬的。当下只是点下头,便若无其事地过去穿好自己的兽皮裙。穿完之后,也向大灰狼打招呼道:“哦,你回来了,还顺利吗?”

    “有劳主人挂心,挺顺利的,主要就是怎么费功夫去捆了!”眼见罗宾穿好兽皮裙,遮挡住重要部位后,大灰狼也随之没那么尴尬了。一边说着,一边拖着身后那朵食人花快步走了过来。

    罗宾等它过来后,仔细打量了眼后面的食人花,见还保持完好,满意地含笑点点头,道:“做得不错,另一只小猪,也赏你了!”

    大灰狼闻言,稍微一愣后,立即激动地大声兴奋道:“多谢主人,您的赏赐真是太慷慨了,太谢谢您了!”

    对于另外那只小猪,罗宾早已没了胃口,本来也就没打算吃。现在不过就是找个由头,当作赏给了大灰狼。

    其实就算没有赏赐的理由,为了不免浪费,罗宾最后还是免不了要丢给大灰狼的。现在找个由头赏赐,大灰狼还得感恩戴德。

    在此之前,大灰狼确实觉着这件任务算是有些吃力不讨好,并且颇有些困难。而且,吸血女仆可以在屋里轻松待着,它就要出去做苦力,也让它觉着很不对等,没得到平等的对待,还觉着失宠了。

    但现在换回了得到另外一只小猪的奖励,它就觉着,这一切都算值了,不愧它花费了这么大的辛苦与努力。罗宾这位主人也是真够意思,不管怎么说,赏赐是绝对丰厚。

    谢过之后,大灰狼偏头瞧向屋内,露出个颇为暧昧的眼神,向罗宾笑道:“主人,您不会已经跟贝拉那个了吧?”

    “哪个?”罗宾刚开始还听得一愣,但随后便立即意识了过来,没好气地伸手在大灰狼头上拍了一下,道:“你这只色狼,想哪儿去了,没有的事,我是那种人吗?我只是在湖里游了会儿泳!”

    显然,大灰狼是见他刚才光着身子在外面,才有这种误会。本来也是,孤男寡女地在一起,而吸血女仆贝拉受困于锁链,再加上想获得罗宾的解救,也是等于任由处置的,说不定都会主动投怀送抱,利用自己的美色来达到目的。

    大灰狼在离开之前,就已经心中有此揣测,有了这样的担忧。所以回来后,眼见罗宾光着身子在外面,就难免有这样的误会。觉着罗宾是刚办完事,出来湖边清洗的。

    “那是我误会了,主人,抱歉!”大灰狼心里虽然还是有些不太相信罗宾的说法,但却不敢公然质疑,而是立即顺从罗宾意思地道歉。就算是真的已经发生了,罗宾不希望它知道,那它也要装作不知道。

    不过当随后推门走进去,注意到贝拉身上的衣服还十分完好后,大灰狼这才觉着,自己可能真是误会了。当然,也有可能是贝拉速度很快,已经完全收拾好,才没让它看出来破绽。所以,仍然不排除这个可能。

    尤其当注意到贝拉在这时瞧着罗宾时,面上稍微有些不对,以及有少许的尴尬与害羞,让大灰狼又更加深了这个猜测的可能性。觉着两人之间,已经发生了。果然贝拉这个小婊子不是善茬,肯定是趁它不在,早就已经投怀送抱了。

    但事实是,贝拉此时的稍许尴尬正是由于听到了大灰狼刚才在外面误会了她和罗宾的那番话。另外,也还有她在此之前,确实有在窗户里窥看到罗宾的**,以及那个私密部位。这才再见后,觉着有些不自在与尴尬。

    虽然她在成为吸血鬼后,已经缺失了身体的触觉,既不会感到疼痛,也不会感到舒适。扩及到全身,也就等于完全失去了身为人类的正常生理反应与需求,根本不会有这方面的**。

    但生理上没有,不等于心理上没有,毕竟她以前终归是人类,也还保有些人类的感情与心智。所以在这方面,也不能完全做到漠视不在乎,还是会多少有点儿心理反应。

    不过,大灰狼看她的所谓害羞,却是误会了。那完全是她对于大灰狼之前误会她话的羞恼,也就是当着罗宾在,她才忍着没有爆发。否则的话,早就忍不住跟大灰狼动手了,叫这只色狼误会乱说,她不拔了它舌头。

    尽管她自己心里也早已经做好了对这种最坏打算的准备,真到需要的时候,确害会对罗宾投怀送抱,好换取自己的自由。但她目前还没做,就被大灰狼这些凭白误会,也确实很不高兴。

    罗宾进屋后,则是完全没在乎吸血女仆的这些反应,也懒得去注意,只是见她已经把那口石锅里的血豆府吃干净,问道:“你吃饱了吗?”

    “饱了,谢谢您!”贝拉回答道。

    “那就开始干活吧!”罗宾说罢,摆手示意大灰狼把那朵食人花拖过去。

第五十五章 鞣制皮毛 压榨女工

    贝拉闻言后答应一声,便立即开始着手处理起了小猪们的皮毛。

    她先把壁炉里的火生了起来,然后直接把三只小猪的皮丢进火里去烧。她之前是见识过三只小猪既不怕刀砍,也不怕火烧的,最多只能烧去些猪毛,对于坚硬的猪皮则根本伤不了。

    所以,可以肯定,这些猪皮是不怕火的。不但刀剑不伤,还水火难侵。就算火真有可能伤到,那也肯定需要烧很长时间才可以,短暂的反正是不怕。

    贝拉正因为清楚这点,这才敢放心去烧,先以火烧掉猪皮上的猪毛。猪毛比较坚硬,并不适合贴身穿着。所以,制作这件皮甲,需要的只是皮,并不需要毛。

    将所有的毛发烧灼掉的同时,还可以将另一面剥皮时没有处理干净的残余肉质也一起烧掉。就算不能完全烧成灰,烧灼一番,也肯定更好处理削刮。

    在烧制猪皮的同时,她还烧了一锅热水。等将猪皮上的毛发全部烧成灰后,这锅水也加热的差不多了。

    然后她用一根木柴挑出猪皮,丢进热水锅里,开始仔细清洗,并顺便以匕首将猪皮另一面的残余肉质削刮干净。

    小猪们平时是不会给贝拉任何刀具的,只有在做饭的时候,才会临时给她提供,并且要处在它们的监视下,就是生怕这只吸血鬼利用刀具砍断锁链逃跑。

    罗宾对此则不在乎,他把之前小猪们丢在屋子后面的所有兵器与工具全都收拾了回来。贝拉想要什么刀具与工具,尽可以捡能用的随便去挑。

    在贝拉将壁炉里的火生起来后,罗宾还顺便丢进去几块叫花肉重新加热。等热好后,便坐在餐桌旁吃自己的午饭。之前吃的那一块,只是稍微垫垫底,并不够饱。

    他用餐的同时,大灰狼也蹲在他脚下用餐,吃那只之前为了向贝拉证明三只小猪已死丢进去给贝拉过眼去瞧,还被贝拉撕咬了几口的那只小猪。

    狼跟狗一样,也很爱啃骨头。所以它吃东西通常吃的很干净,等把肉吃完,连骨头也要嚼碎啃了。旁的猎物都会如此,小猪们的更不会浪费。毕竟魔兽浑身都是宝,骨头也一样。

    这也是小猪们的房子或周围见不到什么人类与动物尸骨的原因,大部分骨头都被大灰狼给啃了。

    一只猎物落到它们手里,先会被吸血女仆贝拉吸干净血,然后小猪们吃肉,偶尔也会赏大灰狼一些。等小猪们吃完肉,剩下的骨头便全是大灰狼的。所以它们吃起来,基本不会有任何浪费,通常都吃的很干净,也就是有些会留下皮毛。

    小猪们睡觉的窝里,除了有许多人类的衣物堆积外,还有不少动物的皮毛。虽然看起来乱七八槽,杂乱不堪,但事实上,里面是很柔软舒适的。这些皮毛,通常当然也都是由吸血女仆贝拉来处理。所以眼下贝拉处理起这三只小猪的皮,也是十分熟练上手。

    动物的皮毛,并不是剥下来就算,通常还需要经过一番复杂的处理,把生皮弄成熟皮。这样不但使皮质更柔软光滑,也更方便保存。不然的话,处理不当,十分容易掉毛损坏。

    这种处理过程,被称作鞣制,也称为硝制,因为过程中会用到硝这种东西。通常是反复的浸泡、清洗、晾晒,有时为了柔软,还要揉搓、踩踏。不同的皮毛,处理时也略有不同。仔细弄起来,其实也挺复杂的。

    罗宾倒是也懂得手工鞣制皮毛的办法,原先不懂,也可以在龙神殿的藏书里找到。只是,他懂归懂,却缺少许多必要的工具与材料。因此,之前他打到的那些猎物,剥下来的皮毛,通常都不作鞣制,而是直接晒干即可。

    未经鞣制处理,确实不方便保存,而且售卖的价格,肯定也没有鞣制后的高。但他身处森林中,缺少许多工具与材料,条件不允许,也就只能这么简单处理。反正晒干后,通过浸泡,也同样可以泡软后重新加工,并不算完全浪费。

    卖不了高价就卖不了高价,反正多多少少也还是能卖一些的。不过现在,这点倒是能够挽回。

    因为看眼前贝拉处理起三只小猪皮的熟练程度,明显也是懂得皮毛鞣制工艺的。看来她说自己没成为吸血鬼之前,就是个普通的乡下农家女,应该是实话。不然贵族家小姐的话,哪懂得这些。

    最重要的是,小猪们这里就有处理鞣制皮毛所需用到的各种工具与材料。因为贝拉以前,也会帮小猪们处理皮毛。

    小猪们倒是不卖,而是自用。但明显鞣制后的皮毛更柔软舒适,它们也分得清好坏。既然贝拉就懂得处理工艺,当然要弄。多经过这一步经过,它们也能得到更好的享受。

    “看样子,你以前还真是做农活出身的。”看着贝拉熟练的处理步骤,罗宾不禁在旁说道。

    “当然了!”贝拉略笑了下,眼中有些怀缅往昔的神色。现在的她,距离以前的那个农家女,不知有多么遥远了。所有的亲人与朋友,全都已经故去,只剩下了她孤独一人。

    有时她很想直接走到阳光下,就那么消亡死去。但不知为什么,事到临头,又往往犹豫反悔,不想死了。可能这是世上所有生物的通病,全都畏惧死亡。无论活得再怎么低下不堪,受尽折磨,能活着,总是比死了强。再是活的如何痛苦,也希望继续苟活着。又或者还心存希望,有一日能摆脱这样的生活,过上更好的。

    “既然你懂得鞣制,不如把这些也全都帮我一起处理了吧!”罗宾并没给贝拉过多怀缅往昔的时间,稍顿了下,就开口打断。说话间,顺便把自己所带来的剩余皮毛,也全都丢到了贝拉脚下。

    既然眼下有现成的熟练女工,那自然是不用白不用。经过鞣制处理后,这些皮毛的价格可以卖得更高,谁还会嫌钱多。

    罗宾之前是没有条件,现在既然有了,还有人帮忙干,完全不用自己动手,当然是要处理。

第五十六章 暂时居留 还是离开

    鞣制处理皮毛,不但需要复杂的工序,更需要时间。尤其像处理这种只是简单晒干后的皮毛,光浸泡使皮毛重新恢复柔软,就得花费一两天时间。

    再加上还要把三只小猪的皮制作成贴身皮甲,就算有食人花的酸液花蜜帮助,恐怕缝制起来也仍然很难,既费时也费力。综合下来,肯定要多耽搁几天时间。

    但罗宾眼下既然有了个安全隐秘的落脚地点,再加上清楚只剩下了最多一天路程就能走出森林,所以此时反倒是不急着出去了。小猪们这里虽然也相对很简陋,缺少许多东西。但相比起他之前来,却不知要好了多少。

    所以,他完全可以在这里安心地多住几天。他反正也没什么急事要赶着出去处理,之前急着想要出去,不过是因为一来想要逃脱女巫克里蒂娜的追捕。之前他一直怀疑克里蒂娜也追进了森林里,还在后面一直搜寻追踪他。他只有尽快逃出森林,混进人群里,才可以像一滴水溶入大海一样,完全摆脱女巫的追捕。

    在森林里如果被追上,他既打不过,也很难逃得过,就连躲也没什么地方躲。只有出了森林,混进人群,才能大隐隐于市,方便躲藏。

    但现在经过十来天后,一直没有女巫的动静,他便可以肯定,对方应该是放弃了这次的追捕搜寻。可能是一直没找到他的踪迹,也可能是觉着找起来太花费精力,还浪费时间,不值得在这里跟他耗。

    不管是什么原因,反正他可以肯定,自己应该是甩脱女巫了。摆脱了这一点,他自然就可以放松下来,不必在这方面着急担心。

    不过因为他进入森林时,是被克里蒂娜再次变成了一只青蛙,所以后来重新变回人后,也丢失了自己身上原本准备的所有东西。这就让他在进入森林后,无论做什么都各种不便,需要一切从零开始。基于各方面的不便,这也是他急于走出森林的第二点。

    虽然他前世挺喜欢一个人到外旅游,徒步旅行,亲近大自然,但也并不喜欢现在这种完全野人式的生活,还是希望能够享受到人类社会文明的各种便利。

    比如单是衣不蔽体,简单制作的粗陋衣服,穿起来非常不舒适,就足够他难以忍受,想要尽快摆脱了。前世他无论如何,就算偶有在野外遇难失联,也没经受过这种情况。完全缺少一切必须品,没有任何衣物与工具。

    他这些天能够坚持下来,还是有赖于他现在已经不是个普通人,而是名身具非凡力量的修行者。否则的话,这一切会更难。甚至对于普通人来说,能不能存活下来,都是问题。

    另外,也幸好现在是夏天。不但天气炎热,不必担心保暖驱寒的问题,森林中的大部分果实也处于成熟期,连带动物的活动与出没也比较频繁。如果是冬天的话,万物凋零,这一切也会更难。

    好在,他终归是坚持了下来,并且还活得不错。如果去除掉缺少衣物与许多必备工具所带来的各种不便外,他其实还挺喜欢现在的这种生活,就相当于是一场野外徒步旅行了。

    现在到了小猪们这里,他缺少衣物与各种工具这些生活的不便利问题,也同样得到了解决。虽然小猪们这里,许多东西也很缺失,但比起他之前来,已经是实在好了许多。最主要的是,他之前最为缺失的衣物与兵器这两样,都得到了解决。

    所以,既然之前急于走出森林的这两点,现在都得到了解决。那他对于要走出森林,自然也就没有之前那么迫切了。

    另外,他现在距离最近的人类村庄,也只剩下了最多一天路程。所以这里如果还缺什么他需要的,也完全可以赶出去采购一番。急于接触外面,也可以趁机出去接触。

    然后这边,他可以耐心等待吸血女仆贝拉完成他所交待的工作。其实他现在能够随时出去接触外面,就已经完全不着急了。

    甚至可以不妨在这里定居一段时间,专心潜心修炼。在森林中可以随时打猎,获取猎们的新鲜肝脏,这点是居住在森林中的一大方便之处。如果出去人类世界,这方面反倒是不太方便了,还得花钱购买。

    当然,他在外面,也可以选择居住在森林旁边,每天进入森林打猎,当个猎人。

    但在外面的话,不免会接触到许多人,相应多处些俗务与繁杂的琐事,反不如在这里一个人清静安心,不必有任何牵挂与烦恼,也可以远离一切俗务。

    而且这座山谷,既环境优美,又非常隐秘,也很适合隐居潜修,是个非常不错的地方。另外在这里,他还有两个仆人可以随时使唤。出去外面的话,无论大灰狼还是吸血女仆,其实都不方便带着。

    吸血鬼白天不能出没行动,就大大限制了其做为仆人的跟随性。大灰狼倒是可以当作他的魔宠与座骑,但像大灰狼这种个头与这么显眼的狼,再加上还是魔兽。带在身边,恐怕也难免被人觊觎,也会相应带来些麻烦。

    综合看来,还是住在这里比较省事。而且,只是一天的路程,想出去也随时可以出去,能够随时接触到外面。

    当然,做为一个有志于游历天下的旅行者,罗宾绝不会困于一个地方久留。

    但目前来说,在这里居留一段时间,也未尝不是一个好选择。

    不过眼下,也不必急于做这个决定。不妨等出去一趟,探听一下外面的动静如何后,再作打算。

    他目前,应该仍然是在安达尔境内。做为之前安达尔王宫的贵客,在他失踪后,不知道安达尔王宫究竟会做出什么反应,是否还会派人寻找他。

    另外,女巫克里蒂娜掳走了小公主后,不知道后续有何变化与举动。他其实并不关心小公主的生死,更关心的是,他这个后母女巫接下来的反应,毕竟这是他目前最大的敌人。而且他也清楚,克里蒂娜是绝不会轻易杀死小公主的,所以这点不必担心。

    再则,对于爱丽丝公主的情况,他也想要探听了解一些。毕竟之前说好两人一起私奔的,他最终却还是丢下了爱丽丝。虽然那晚的情况很复杂,爱丽丝也应该能够理解,但他心里还是多少觉着有过意不去,对不起这位对自己倾心的公主。

第五十七章 前往约克村

    罗宾在小猪们的房子里停留了一天后,第二天便继续出发,赶往跟离最近的那个人类村庄约克村。

    约克村是一位骑士的领地,这位骑士便姓约克,是以得名。因为是距离最近的一个人类村庄,大灰狼对这个村子也多少有些了解。倒是吸血女仆贝拉知道的不多,因为她并不是被小猪们和大灰狼在约克村附近捉到的。而是在一个同样挨着森林,却距离更远的村庄附近发现捕捉的。

    小猪们的捕猎范围很广,有时会走出很远,甚至好几天都不回归山谷。尤其在没有吸血女仆贝拉这个需要喂养的约束前,它们更是经常带着大灰狼在森林里随意游荡,想到哪儿就去到哪儿。反正在这片森林里,它们基本没有任何天敌。所到之处,即是它们的领地。

    罗宾眼下前往约克村,并不是要直接离开,而是出去探索一下,打听下外面的情况如何。虽然做为一个偏远的小村庄,这里消息应该不会太灵通,但多多少少也还是能够了解一些。

    这座约克村,正是位于发源于王宫附近沼泽地的那条河流流出森林之处。所以只需要沿着河流走,便能够走出去,很好找。

    罗宾的这次出行,并没有带大灰狼,更不会带吸血女仆贝拉,让他们两个都留了下来。贝拉还要继续给他干活做苦力,而大灰狼则是留下来当做监视。否则只留贝拉一个,罗宾又放开了对她的兵器与工具供应。没人在旁监管,很容易被她弄断锁链逃走。

    虽然他也并不在乎这个吸血女仆的去留,真逃了他也不会太当回事,但在没给他干完活之前,他是绝不允许对方轻易离开的。两人既然订立了那个约定,对方就应该遵守。在他对这名吸血女仆的表现满意之前,绝不会轻易放离。

    吸血鬼靠吸食血液维生,虽然也能靠吸食动物的血液赖以生存,但人血才更合他们的口味,对他们来说也更美味。所以在有可能的情况下,大部分吸血鬼都会去捕猎人类来进食。这名吸血女仆贝拉也并不例外,之前小猪们和大灰狼遇到她时,她就正是在森林中捕猎吸食一名人类。

    所以事后罗宾如果真的放任这名吸血鬼离开,那就等于放掉了一个残害人类的凶手。贝拉的离去,很可能代表之后还有更多的人类被她捕食与残害。而他放任其离开,也可以算是一个间接的凶手。

    但是,罗宾对此并不在乎。因为他是一个异世来客,对这个世界还并没有太多认同感,对这世上的人,也没有什么太多同类的感情。反正不管死多少,他就是很难在乎起来。就算是因他而死,他也生不出什么罪恶感。更别说,这些都只是有可能的情况,也不是直接死在他面前。他瞧不见,更加眼不见为净,不会在意。

    何况真论起来,这世上的吸血鬼也并不止贝拉一个。那么多吸血鬼,每天残害的人类数字,恐怕难以想象。而且就算没有吸血鬼,贫穷、饥饿、病痛、战争等,每天也同样会带来数之不尽的人类死亡,难道他还能都担心过来不成。别说这个异世界了,在他原本的世界,这些情况也同样存在。所以,他也没那么悲天悯人,管好自己就行。

    能过好自己的生活就算不错了,哪还顾得了那些。每天死多少人,能跟他有多少关系。反正只要死的不是他身边的人,以及跟他有关系的就行。

    至于什么因果循环、业债之类,他从不信那些。更别说眼下这是个异世界,根本没有什么佛教存在,也没有佛、菩萨这些。就算真算到他头上又如何,他也不在乎。

    不得不说,经过穿越过来的这许多天,加上他修炼有成,力量得到提升后,他的心境与想法也不知不觉地开始有了改变。

    自身力量的强大,自然难免会带来信心的同时强大,对于自己拥有的力量更自信,也就更加不怕以前许多还畏惧的东西。以前还有些畏手畏脚的事情,现在完全可以放胆去干了。

    更何况在这个陌生的异世界,也完全失去了他以前世界的各种法律与道德约束,这个世界也没有那么强大与完善的治安体系及警备力量。并且,这世界的大部分国家与地区,从来不禁示私斗,也不禁止私人携带武器。反而还提倡所谓公平的决斗,承认决斗的公平与公正性。无论是任何事,只要有争执,都可以通过决斗来最终解决。获胜的一方,就是最终的赢家。不管其开始到底占不占理,只要最后赢了,那就是占理的一方,典型的弱肉强食,强者就是有资格拥有一切。

    在这样的世界里,显然靠拳头说话才更管用,不是靠嘴就能有理走遍天下了。

    尤其,罗宾现在早已失去了他阿金斯王子的身份,也不再是安达尔王宫的贵客与座上宾。

    上层的贵族社会,还多少讲礼仪与社交那一套。不管心里面再怎么样,如何互相仇恨,至少面子上还要维持过得去,顶多笑里藏刀,背后使绊子、抽冷子。就算本质里的核心也是弱肉强食那一套,但至少还维持个表面和气,尽有可周旋的余地。

    但在下层社会,这种弱肉强食就完全坦露了出来,几乎没有任何遮掩。随时有人一言不和,就有可能动刀动枪地当场干起来。

    为了躲避女巫,以及不想被安达尔王宫的人发现,罗宾并不想暴露自己的身份。其实那个王子身份他也并不想要,压根就不想当,能做自己对他来说,其实更好。

    不过做自己的话,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一切也就只能靠自己了,不能够再借助那个身份的便利。

    带着丑小鸭,行走在出往森林的路上,罗宾此刻的心情是轻松而愉快的,还带着些兴奋感与新鲜感。

    从现在开始,他才会真正接触与了解这个世界。想要了解一个世界的真相,往往都要从最下层开始。否则一直高高在上,是很难真正完全了解的。

    做为一个旅游达人,他很想真正见识这个世界不同的风土人情。之前王宫中的生活,奢侈享受之余,其实很难领略太多这异世风情。

第五十八章 赶到了

    以罗宾的脚力,从小猪们的山谷前往约克村,确实只需要一天就够了。而且是最多只要一天,少的话,说不定大半天也够了。

    但他这个路程与时间估算,并不完全确,也很难做到精确,毕竟他在此之前,还从没自己走过,一切都是靠之前大灰狼的描述来算的。以大灰狼的脚力,全力赶路的话,一晚上就能够在两地间跑一个来回。而他若施展全力的话,长程赶路也不会慢大灰狼多少。所以一天的时间,也够他来趟往返,单程更是绝对足够了。

    他的这个全力,当然是要靠施展轻功。但他又没什么急事,只是为了赶路就去耗费功力,让他觉着有些不值。所以今天的路程,他并不打算施展轻功全力而行,只打算加快一些步行而去。

    另外,则是他现在所学的“鬼影百变”轻功,更适用于短程加速变幻身形,具有瞬间提速的爆发力。但却并不适合长程赶路,用来花费在赶路上,功力的使用方面,其实会造成许多浪费,很不实用。

    若是要赶路,也有那种专门适合于长程赶路的轻功,既能节省功力,还不会太累,能够把内力做到更优化使用。虽然速度不会太快,但却能保持一定的匀速前往,也基本能赶得上一匹马的匀速奔跑。

    但只是一晚的时间,并不够罗宾立即学会与使用。另外,他也是要测试下不用轻功,只是自己步行加快脚步的话,又需要多少时间。所以,今天的路程,他并不打算用任何轻功。就算有可能赶不到,对他来说也没什么要紧的,顶多就是再在野外露宿一宿而已。

    不过能不露宿,也是最好不露宿,他这些天已经在野外露宿够了。所以为了能够在一天内赶到,他今早是一大早天刚蒙蒙亮时,就起来赶路了。因为不能完全确定准确的时间,他只能动身的早点,这样才能给他更充足的时间。

    好在最后事实证明,不施展轻功,只是全力大步赶路,对他来说,一天的时间也足够了。

    在傍晚太阳即将落山的时候,罗宾终于沿着河流走出了森林,来到了这个目前距离最近的约克村。

    站在一块高地上向下望,但见整个约克村并不大,也就约摸百户人家左右,甚至都不到。

    整个村子,并没有建立围墙整个圈起来,只是各家各户的围墙都建的并比较高大,以防备晚上野兽进入村子。紧挨着森林,自然是要防备这一点。

    虽然因为村民们靠山吃山,经常进山打猎,附近的凶猛野兽都已被消灭干净,要么就是被驱逐进了森林深处。在村子周围的一天路程内,很少再遇到什么大型凶猛野兽。不过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该防备的自然还是要防备。

    村子里最大的那户人家,自然是这个骑士领地那位约克骑士的庄园。远离大部分村民们的建筑,远远地矗立在一个小山丘上,可以俯瞰到整个村子。

    庄园的围墙也建造的更高大,像一个小城堡。而且里面的防卫力量,也是全村最强的。

    骑士并不具备自己拥有私兵的资格,但往往一个正式的骑士,就需要好几个骑士仆从跟随作战与服侍。所以骑士虽然没资格拥有自己的私兵,却能有自己的仆从兵,一般最多是十个。

    另外,正式的骑士往往还会训练一些骑士学徒,带几个弟子。在这些学徒跟随学习期间,也等于是他们的私人武装力量。再加上骑士本身家族的力量,还有服侍他们的仆人。

    所以别看这个骑士领很小,比地球上罗宾前世随便可见的一个普通村庄都不如。但那个骑士庄园里的武装力量,恐怕随随便便就能拉出二十来个,乃至更多。

    而且正式受封的骑士,也有资格拥有十字弩这些军中才能拥有,民间比较禁止的精良装备。镇压这一个普通的小村子,完全是绰绰有余,再大点儿也能压得住。

    虽然这世界的人类大多尚武,基本人人都会两手,但没经过正式训练的普通人,拉在一起也是乌合之众,根本不是骑士以及骑士仆众这些接受过正规军事训练精兵们的的对手。

    这个世界的大部分国家,都是采取的分封制。一国之内,国王最大。国王之下,则是有公候伯子男这五个爵位。最低的男爵之下,又有正式受封的骑士。

    各领主的领地内,也是层层分封,封给自己的封臣们。比如约克村的这位约克骑士,便属于一位劳伦斯男爵的手下,是其封臣。

    这个约克村骑士领,也隶属于劳伦斯男爵领,受其管辖。领地内所征收到的税收,也需要上缴一部分给男爵。

    这个劳伦斯男爵领,已是出了约翰国王的直属领地范围。罗宾之前在王宫中处查看地图时,便有看到这点。

    国王的直属领地,更多集中在山的那一面。而在山的这一边,就属于各领主们的私人领地。有公爵的、候爵的、伯爵的、也有子爵的与男爵的。

    有的是一层套一层的隶属关系,也有的是比较独立的。就算是最小的男爵领,只要是独立领地,也可以直接向国王的税收大臣负责,独立去接洽。

    不过这种独立领地的情况很少,大部分都是一层套一层的隶属关系。就算有独立的,也基本坚持不了多久,就会被周围更强大的邻居们征服与吞并。

    一个王国之内,各领地之间的关系也并不平和,有不少都是持对立态度的,甚至征此有世仇。像这些,只要不威胁到国家统治的,一般国王也很少亲自过问去管,直接让他们自行解决,哪怕发展到私斗战争层次,只要涉及的范围不广,也不公管太多。

    大家互相过得去就好,不管你打生打死,只要不干涉到国家的统治,国王才懒得管你。反正最好打残了,也正好国王出手收拾,说不定还可以收回自己的领地。

第五十九章 享特酒馆

    打量了整个村子片刻后,罗宾便走下高地,向村庄走去。

    这座村子虽小,却也有座小酒馆,并兼做旅店的生意。因为约克村是附近十里八乡内距离森林最近的一座村子,而且由约克村进入森林山脉的路比其他地方更加好走。所以,不止约克村内,附近别的村庄的大部分猎人前往森林打猎时,也多会选择由约克村进入,并把这里当作自己的落脚点。

    因此,这座酒馆兼旅店的生意也还算不错。只不过,规模就是这点儿,也谈不上有多红火,由外地而来日常入山的猎人也不是太多。

    约克村乃至附近所有村子,大部分的村民营生与收入,主要还是来自于种地与养殖,打猎只能是偶尔赚个外快。完全以打猎来维生的猎人,并不是太多。

    毕竟森林中还是充满不少危险的,且每次进入,有时也看运气,不一定每次都能够有丰富的收获。因此猎人这份职业的收入,并不固定,远不如当一个农夫更加安稳。而大部分的普通人,还是更喜欢安稳平静的生活,并不喜欢太冒险。

    所以,就算是近在咫尺的约克村,也不是全村都是猎人。只能说,兼当猎人的村民比例,比别的村庄更多而已。

    约克村这座唯一的酒馆歉旅店,叫享特酒馆,店名应该就是酒馆老板的名字或姓氏。酒馆外面,也有打着显眼的招牌,从远处看过去,一眼就能注意到,很好辨认。

    另外,则是这座酒馆的建筑规模也较大,远比普通的村民房屋要大许多。因为还兼做旅店,要置备客房,自然占地不能小了。所以单是从这方面,也能一眼辨认出来。

    罗宾此时,自然是早已换上了真正的衣服,正是从小猪们的房子里翻找出来的。昨天吸血女仆贝拉已经给他挑选出尽量干净的几身,并仔细清洗过了。天气炎热,温度又高,外面一下午的时间也就晾晒干了。

    他这些天在森林里,须发都长长了不少。但手头既没有合适的工具,也就懒得进行修理。不过这样也正是他所需要的,眼下仍是没怎么打理,显得须发凌乱,不修边幅。尤其长了不少的胡子,遮挡了他不少英俊面宠。再加上他还找了顶帽子戴着,也更是遮了大半张脸。

    小猪们所捕猎到的人类,自然大多是以进入森林中的猎人居多。所以罗宾眼下这一身打扮,也是标准的猎人打扮。伪装的身份,也是个猎人。不过当然不可能是约克村的猎人,这么小的村子,大家基本都互相认得,外人哪那么容易冒认。

    他伪装的,是一个外地别村的猎人,而且是距离很远的一个地方,因为进入森林打猎而迷了路,这才穿过森林来到了约克村。

    在这种小村子里,每一个外人的进入,难免都会引起村民们的好奇与一些不可避免的警惕。如果他说不清自己的“来历”,也很容易引起村民们的敌视。

    罗宾自然不怕这些村民,但他又不是来挑事打架的,所以也不想随便引起什么冲突,能避免还是要尽量避免。

    此时是傍晚太阳快落山的时候,天已近黄昏。所以,也是差不多到了晚饭时间。村里的大部分人家屋顶,此时都有炊烟升起,显然是都在准备晚饭。

    也正因如此,所以此时村外的田地里村中的道路上,并没有太多村民,大部分都回家准备晚饭去了,只有些孩童在村里跑来跑去的玩耍,拿着木剑互相追逐比划。不过,也还有些村民在地里忙碌,或是在村中的道路上行走,不知是正在回家还是到什么地方。

    罗宾的到来,自然也立即引起了这些人的好奇、猜测与警惕,所有人的目光在注意到他后,都不免一直跟随着,想要只凭打量就猜测出他的来历。因为,这明显不是他们本村的人,也不是一些附近村里来惯的那些猎人。是一个十分陌生,从未来过他们约克村的猎人。

    而且,他不是从另外的方向进入,而是从森林里走出来的,这点也显得颇有些奇怪。因为大部分的猎人,都是先进入他们约克村,再由约克村进入森林的。而一旦是经过他们约克村进入森林的猎人,他们多少也都会有些印象。可眼下这个,却是一点儿都没有,非常陌生。

    罗宾没太理会这些人的目光,只是压低了下帽檐,大步往位于村口的享特酒馆走去。

    而这些注意到他的村民们,也只是远远好奇加奇怪地打量注视着他,并没人上前来多事地盘问。

    如果他只是路过,村民们当然不需要多问他什么,只当个陌生的过客与猎人就好。如果他想要在村子里停留,那肯定会去享特酒馆,老享特自然会负责地打探盘问清楚这个陌生人的来历。

    果然,这个陌生的猎人正是走向了享特酒馆。注意到这点后,大部分村民们便都收回了目光。只要进了享特酒馆,他们就不用太操心了,享特会负责打探清楚的。他们过后如果好奇想知道,只需要去酒馆问享特就可以了,还可以顺便喝杯麦酒放松一下,拿这个陌生猎人的话题当做谈资,跟人讨论一番。

    走到享特酒馆门前后,罗宾立即推门而进。这只是个乡下的小酒馆,门外也没有什么侍从或门童负责招待迎接。

    当走近到这个小酒馆时,凭借灵敏的耳力,罗宾早已听到里面传来不少人声。显然,眼下这个小酒馆的生意并不算冷清,里面还是有顾客的。或者是本地的村民,或也有外地准备进入森林打猎的猎人。

    罗宾推门而进后,不免立即吸引了酒馆里所有人的注意,瞬间安静了一下。尤其在发现他是个十分陌生,从未来过的陌生人后,里面这些人也不由更加好奇与奇怪地多瞧了几眼,也多安静了片刻地仔细打量着他。

    在这些人打量罗宾的同时,罗宾也同样在打量着他们。他只是拿眼一扫,就瞬间记住了所有人的样子与他们的位置。

第六十章 村民与猎人

    这只是一间乡下的小酒馆,客流量很难有多少,所以里面的地方也并不太大,除了吧台前的一排五个座位外,外面也就总共摆放着八张桌子。

    此时,只有其中两桌上坐了客人。其中一桌上坐着两个人,看样子是本地的村民;另外一张上单独坐了个人,看打扮是个猎人。

    农民与猎人,通过服饰就能大概判断出来。猎人因为要打猎,需要保持经常活动,所以穿的衣服大多更加短小干练,免得长袍大袖不方便活动,还会在森林中被一些树枝等物挂住。关键时刻,这是会影响行动乃至生死的。另外,猎人们穿的衣服质地也比较耐磨,甚至有的地方会镶皮。如果富裕些的,甚至会干脆穿整件皮甲,不但更加耐磨,还能提供一定的保护性。

    至于农民们虽然也经常干农活与一些体力活,但多是下地耕作,却是可以穿的宽松舒适一些。

    另外还有最重要的一点,猎人基本都会随身佩带兵刃,哪怕只是带把匕首,也一定会备件武器防身,以备不时之需。而本地的村民们,来自家村子的酒馆喝酒吃饭,哪需要佩带武器来防身。所以从这一点上,也很好分辨。

    除了这两桌客人外,吧台上也有两个客人。这两名客人看起来,也是猎人的打扮。而所有这些顾客,无一例外,全都是男性。只是身高、体形、面貌等各有不同。

    除了这总共五位顾客外,吧台后面还有个人在忙碌。是个瞧着有四十来岁的中年大汉,体格壮硕,长着络腮胡子,看起来有些凶恶,只是肚子瞧着有些凸起发福。

    这人正在吧台后面不时收拾或倒酒,看样子应该是这座洒馆的老板享特。除了他外,外面的大厅里还有个小伙计在忙碌,瞧着也就约摸十六、七岁,是个很年轻的小伙子,甚至都还处是孩子。

    瞧他的长相,跟吧台后面的老板享特有些相似,看样子应该是这位享特老板的儿子。像这种规模的小店,通常都是家庭经营,很少请外人帮工。这样既可以节省一笔工钱的开支,自家人之间也能更彼此信任。而且等孩子长大后,也可以传给孩子,当作一份家族事业。

    事实上,眼下这个享特酒馆就已经是家族传承了,目前的享特老板,已经是第三代继承者。等他老去后,显然也会接着传自己的儿子继续经营。

    另外,罗宾还能听到吧台后的后厨传来些声音,应该是享特老板的妻子在后面忙碌,负责做菜。这间小酒馆除了卖酒并兼做旅店外,也同样兼营着饭店的生意,可以点餐叫食物。

    罗宾前来约克村的主要目的,其实也就是这间小酒馆。因为酒馆这种地方,往往消息都比较灵通,人们会在这里喝酒放松,谈论各种事情,自然也就会消息汇集,容易打到些消息。尤其是对于比较偏僻的约克村来说,享特酒馆可能也是这里唯一消息灵通的地方了。

    而且,因为经常有外地的猎人们入山打猎时选择在此落脚,所以也通常会带来些外界的信息,让这个比较偏避闭塞的小村落,能够更多了解到一些外面的情况。罗宾所需要的,也正是外面的情况。其实更准确点儿的话,应该是安达尔与阿金斯这两国王室各自的动静。

    阿金斯目前是由女巫克丽蒂娜掌权当女巫,阿金斯王室的动静,也就等于是克丽蒂娜的动静与意图。而安达尔王室的信息,罗宾自然是想从中了解到可能有关于爱丽丝公主的事。

    只不过这一点,他觉着不太现实。毕竟爱丽丝在安达尔三位公主中的话题度,一向最少,受到的关注也较少。她毕竟不是乔安娜这位长公主,也不是储君与第一王位继续人,普通的安达尔人民,当然是更比较关心这位长公主。如果老国王故去或退位后,就会是这位长公主接掌王位当权,她的任何决定,都会影响到整个安达尔。这也与民众们的切身利益相关,自然要关心。

    另外,民间也有传说三位公主中,小公主是最得国王宠爱的。因此,除了乔安娜外,连小公主苏菲亚的关注度与受众裙也较高。只有爱丽丝不但性格安静,也经常默默无闻少惹出什么动静,自然也就引不起人们的太多关注。像这种公主,怕是除了出嫁,普通的民众很少会记起她,甚至说不定都有人压根不知道国王还有位二公主。

    但就算不现实,他心里也很清楚很难打探到,他还是想尽量探听一下。其实不止关于爱丽丝的事,就算是其他事,在这种乡下偏僻又消息闭塞的小酒馆里,罗宾觉着恐怕也很难打听到。但不管如何,他总归要试一试,说不定有惊喜呢?

    “欢迎光临,请进!”尽管罗宾十分陌生,从未见过,但上门就是客。所以享特老板在稍微打量惊讶过后,就立即热情地开口招呼。

    罗宾见状,点头笑了下略作回礼,便抬步跨进门内,径直走到吧台处,向这位享特老板笑问道:“您应该就是老板吧?”

    听到罗宾开口说话后,众人又是不禁再次惊讶奇怪了下。罗宾说的就是标准的大陆通用语,而不是什么陌生语种,他们当然都听得懂。之所以奇怪,是在于罗宾的口音。

    虽然这片大陆上的人类,无论从南到北,还是从西到东,都是在说通用语,甚至矮人与精灵们也使用通用语来跟人类交流,语言上不管走到哪儿,基本都没什么障碍。

    可语言通用是没错,但因为各地人的使用习惯等不同,自然也是难免形成各种形形色色的口音。有的口音差异之大,完全就跟听另外一种语言差不多,根本听不懂。

    阿金斯与安达尔是邻国,口音当然不会差太多,两个国家的人基本交流是没什么障碍的。但再是如何,口音自然也难免不同。而且就算安达尔境内,各地的口音也是会有各种不同。

    罗宾为了避免自己的身份暴露,此时自然是没使用阿金斯的口音,而是入乡随俗使用的安达尔口音。可他之前所接触到的安达尔人,全部是王宫的人,无论上至国王,还是下至仆人,全都是王宫中人。

    这些人的口音,自然可以归为王都口音。可眼下这个约克村的口音,明显不同。而且,这里离王都算是挺远的,附近也都很少有使用王都口音的人。

第六十一章 口音问题 信口胡编

    罗宾当然也清楚自己的口音问题算是个漏洞,但可惜他之前在安达尔所接触到的只有王宫中的人,所以,这却也是没办法的,只能学他们的口音。相对来说,总比用本来的阿金斯口音要强。而且,这点也有办法能够弥补。

    “哇,王都口音!”酒馆老板享特显然也听过王都口音,一听罗宾开口,立即就听了出来。

    其实在约克村附近,也并不是没人用王都口音。因为那位约克村的领主,约克骑士家里,上至骑士老爷,下到仆人们,都喜欢使用王都口音,以标榜自己是贵族,是上层人。

    做为一国王都,包括国王本人乃至所有王室成员都使用的口音,当然就是这个国家的标准口音,可以称作官话。王都的大臣们,当然都是使用官话,继而会扩及到整个官员体系与贵族体系。

    因为如果跟王都的大臣们交谈,乃至会见国王,当然得让国王与大臣们首先听得懂你的话,难不成还能让国王与大臣们为了听懂你的话而去学你的方言吗?当然是所有人都要学习王都口音,学懂官话。

    所以,使用王都口音的官话,也并不止就是为了标榜自己身份,有时也是为了方便沟通。而且推广官话,也是很有必要的,王室与官方也一直都在尽量推广。

    这就像罗宾前世全国推广普通话一样,是为了方便全国人民的交流。不然有些地方方言,真是听起来跟外语差不多,完全听不懂。

    但约克骑士及其庄园里的人,做为同样本地出身,在跟本地人交流时还坚持使用官话,那肯定就是故意有点儿装了。

    所以,约克村附近不是没人使用王都口音,而是很少有普通人使用。用的不是贵族老爷,就是贵族老爷家里的下人们。有些有钱的乡绅土豪,为了装上层人,也会去特意学习王都口音,并坚持用王都口音说话。这种的,也很装。

    罗宾眼下的打扮,就是个普通猎人模样,不是什么上层人,所以他此时开口的王都口音,在享特老板与店内的所有人眼中看来,也就显得很装。

    做为被压迫者,下层的普通民众是很难对上层的贵族阶层做到真正爱戴与认同的。何况所有人基本都有仇富心理,尤其越穷的人,通常也越是仇富。这是基于自身的不平等而产生的一种发泄心理,所有人都难免。

    所以,就算他们不敢真的反抗,面对真正的贵族与上层人时仍是会低下谦卑的头鼎。但明面上不敢,心理却是忍不住的,背后也会免不了骂上几句发泄。

    另外,对于贵族身边的狗腿子。本是跟他们同样穷苦出身,却因为有贵族主子而显得高他们一等,经常狗仗人势之辈,他们也是更加恨。并且对这种人,也敢明面上怼几句。

    罗宾眼下的打扮,明显不是什么真正的贵族,却又使用的王都口音。所以在他们的心里,难免就跟这种人挂上了钩,立即就先对他缺失了几分好感。

    享特老板的那句话里,也显得有些阴阳怪气,有调侃的味道。话落一顿后,他接着说道:“没错,我就是老板享特,不知道这位尊贵的客人怎么称呼,从哪里来,又有何吩咐?”

    他这句话里的语气,也是有些不阴不阳的。

    罗宾闻言,不禁有些略皱了下眉头,不明白为何这个享特老板是这般态度。自己不过才刚开口说了句话,而且态度很好,笑脸相问,似乎并没得罪他啊?或者是,这个村子里的人就是这么排外,对外地人的态度一向都不友好?

    尽管心里略有些不爽,但罗宾想了下,还是压着性子回答道:“我叫佐罗,是从王都附近的一个村子里过来的……”

    这正是罗宾所想到的用以弥补他口音问题的办法,直接就说自己是从王都附近来的。出身就在王都附近,当然是说的王都口音。而且对约克村来说,这个外地也足够远,绝不可能有人互相关联到认识王都那边的人。何况王都附近的范围也很广,这些乡下人哪有可能知道王都附近所有的村子,恐怕一辈子都没出过他们领地范围的人,都大有人在。

    而且罗宾这话,某种程度上也算实话,他确实是从王都附近过来的。只不过这个王都附近,是王宫。

    罗宾话还没说完,所有人惊讶的目光又不禁立即瞧过来,享特老板更是有些难以相信地直接开口打断道:“什么,王都,你说真的?”

    “不是王都,是王都斯特安顿附近的一个村子,叫波马尔。”这个地名就是罗宾纯粹瞎编的了,反正他自觉没人能完全了解那边,知道王都附近每一个村子的名字。

    别说相隔这么远了,就像前世,谁能随便说出相邻的隔壁乡镇下面具体有多少个村子,每个村子的名字又都叫什么,各自位于哪儿。不是相关工作从业者,不看地图的话,谁能随便就知道那么清楚。

    连隔壁乡镇都是如此,更别说相隔这么远,又是在现在这么一个落后的世界了。这里又没手机没网络,想查也没法立即查。所以他瞎编的这个地方,他自信没人能戳破。就算有,也不是这群见识有限的乡巴佬能做到的。

    “好吧,波马尔,那你绕这么大圈子来这边做什么?”享特老板对此难以理解地道,“你要知道,我们这里离王都,可是间隔了一座威亚赫山脉。”

    与王宫所在的山峰相连的这条山脉,正是叫威亚赫山脉,也是罗宾这些天身处的地方。王宫所在的那座山,也有名字,就叫王冠山。因为从远处望去,隐隐像是一顶王冠,是以得名。

    在罗宾遇到三只小猪和大灰狼的那晚,就已经翻跃王冠山,下到了这座山峰的山脚。只是,下了山还是山,并没出整个威亚赫山脉。

    眼下约克村所处的地形,是处于这片山脉中一个相对平缓的低峰地段。因此,从这里进山的路,才相对好走,没那么崎岖。

第六十二章 凯文与加里

    “这么说,我来到山脉的另一边了?能不能先请问,这里是什么地方?”罗宾闻言,立即故作不知地问道。

    他所编造的身份,是一个进入森林打猎而迷路的猎人。既然是一路迷路过来的,当然不可能知道这里究竟是哪儿,是什么地方。

    “年轻人,你是在森林里迷路过来的吗?”他话音一落,享特老板还没来得及开口说话,坐在吧台旁边一个约四十来岁的猎人便先接话说道。

    罗宾虽然特意蓄留了胡子,但无论从声音还是样貌来看,都显然是个年轻人。这点仔细一注意,都能瞧的出来。不过,他也并没有特意隐藏这点。

    “没错,我确实是进山打猎后,在森林里迷了路,然后晕头转向地走了好几天,这才好不容易走出来的。”罗宾装作有些茫然与难以相信地道:“没想到,我竟然无意横穿山脉,到了另一边。这下我要回去,可就有点难了。”

    为了体现自己迷路、遇难的这个背景,罗宾还特意把身上的这身衣服弄得脏乱了一些,并且还撕烂、磨烂了几处地方。显得像是历经磨难,衣服已不堪承受,显得挺破烂了。

    “哈哈哈……”这个猎人闻言大笑了几声,带着赞赏地抬手拍了下罗宾的肩头,道:“年轻人,真是不容易啊!虽然我们这边已经是山脉的尾部,比起主山脉已经窄了许多,而且这里是低谷区,但你能横穿山脉过来,这也是件非常不容易与了不得的事,很少有人能够做到。除了道路难走,山林中可也是到处充满危险的。听说森林深处,还隐藏着吃人的魔兽。你能够活着出来,真是幸运。为了你的幸运,我请你喝一杯。”

    说罢,立即转向享特老板道:“享特,给这位年轻的猎人倒杯酒,算我的。”

    罗宾闻言,正想要道谢,并请问下对方的名字。但还没开口,忽然这名猎人旁边另一个看上去比较年轻,约摸二十多岁的猎人立即斜着眼有些不服与嘲讽地道:“没错,我觉着也就是幸运女神眷顾他了,否则他怎么可能走得出来?”

    “加里!”这两名猎人看起来相识,并且是一起的。此时这年长的猎人闻言后,立即略微有些不悦地呵斥了声。

    但这个叫加里的闻言,看起来还是有些不服,偏过头倾着身子瞧着罗宾,道:“其实我要想穿越山脉到王都的话,我也能做到,这算不了什么!”

    “加里,我说过你很多次了,你应该学会谦虚一些,你们兄弟俩都是这个毛病!”这名年长的猎人闻言,又立即带着训斥地说道。

    “凯文大叔!”叫加里的年轻猎人闻言,立即又是不满与不服地叫了一声。不过他虽然很不服气,但看起来对这个凯文大叔还是很尊重,没有再多说什么,只是有些气哼哼地瞪了罗宾一眼,仰头把自己杯里的麦酒一口喝干了。

    此时,享特老板已拿过一只酒杯,给罗宾倒上了一杯麦酒。

    如果是他们这边本地人或附近的,那故意跟他们讲王都口音,确实是有些装。可眼下这个叫“佐罗”的年轻人,既然本就是王都附近的人,那他这口音也就有了合理的解释。再加上罗宾横穿整个山脉的壮举,也是赢得了享特老板的敬意。当然,如果这确实是事实的话。

    “原来是凯文大叔!”罗宾这时从加里的口中知道了这个年长猎人的名字,便也立即跟着这么称呼,“多谢您的酒,非常感激,我确实很需要来一杯。”

    说罢,拿起酒杯显得有些迫不急待地喝了一口,舒了口气,又接着说道:“不过这位加里兄弟也说得没错,我能够横穿山脉过来,确实是幸运居多,没什么了不得的,你们不该为我的事伤了和气。”话落,他举杯向那个加里道:“加里兄弟,不如我敬你一杯吧,算给你赔个不是!”

    叫凯文的年长猎人闻言,立即又抬手拍了下罗宾的肩头,笑道:“加里,看见了没有,这才是谦虚的年轻人,又懂得说话,你应该跟佐罗小兄弟好好学学。果然不愧是王都附近出身,是见过世面的。”

    加里听了罗宾刚才的话,本来还打算就坡下驴的,但一听凯文的这话,又立即十分不服地涨红着脸向罗宾道:“哪个是你兄弟,哪个又是你大叔,别跟我们乱攀交情?你说的是真是假,谁又知道?谁能证明?说不定你是编谎话骗人的。这种话,我也能随便扯一堆,我还说自己进过王宫,见过公主呢,你信吗?”

    说罢,又立即向凯文道:“凯文大叔,你也别这么轻易相信人,别被他骗了。”

    这个加里出于不服与嫉妒硬扯的这通,还真是无意切中了真相,罗宾说的这一切,确实都是谎话。不过他确实是穿越了山脉而来,这并不假。只不过,并不是横穿,从王宫所在的王冠山过来的话,应该算是斜穿。

    但就算这个加里无意说中了真相,罗宾自然也不会承认,信誓旦旦地道:“我没有说谎,我好不容易才走出来的,为什么要欺骗你们?你们可以到外面向见过我的人问问,看我是不是从森林里出来的?”

    “从森林里出来又怎么样?从森林里出来,就一定是来自另一边的王都附近吗?说不定你就只是附近哪个村子里的,在这里装两句王都口音,就瞎编一通跟我们吹大话。”加里闻言,又立即辨驳道:“不就是王都话吗,我也会,谁还学不来?怎么样,我说的比你好吧?”

    他后面这两句,确实是换了王都口音说的,听起来也确实还算标准。不过都是通用语,也就是口音的问题而已,转换学起来,确实并不算难。只是出于自己的用语习惯,大部分人还是更习惯说家乡话。

    “行了,加里,别在这儿丢人了。他没必要骗我们,又为什么骗我们,难道就只为骗杯酒吗?”凯文听罢,没懂罗宾开口,又立即呵斥加里道。

第六十三章 想找打 随你所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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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错,我觉着他很可能就是来骗吃骗喝的,还想让人崇拜他。”加里闻言,立即顺势说道,然后盯着罗宾问道:“说实话吧,小子,你到底是从哪儿来的?”

    “加里,你有些过分了,别失礼!”凯文闻言,立即有些拉下脸不高兴地道。这加里是跟他一起的,而且是他同村的一个晚辈,并且还是跟他学习的打猎。但越大却越有些不服管束,不听他的话,这让他感觉很没面子。

    但是在加里看来,他也觉着很没面子。做为自己长辈的凯文大叔现在宁肯相信一个陌生的外地小子,也不肯相信他,而且还当着他的面一直夸这个小子,这不是在折他的面子是做什么。

    所以闻言之下,也是不禁有些生气地道:“凯文大叔,别被这个漂亮小子给骗了,我看他除了会说大话,什么也不会。”

    话落他立即跳下吧台椅,指着罗宾挑衅地道:“来吧,让我见识下,横穿山脉的王都小子,如果你能打败我,我就相信你说的话。”

    “加里,你做什么?”凯文见状,立即跟着跳下椅子,按住加里的肩头大声训斥道。

    他的实力显然比加里强,一按之下,加里便很难再动弹。虽然极力挣扎,却也不过是憋得脸孔通红而已。

    但就算如此,他还是盯着罗宾道:“怎么样,小子,不敢了吗?别只会躲在别人身后,有本事,就证明给我看。”

    他认为只要自己能够打败罗宾,戳破这个漂亮小子的谎言,那么就会证明自己是对的,凯文大叔也就无话可说了,并且还得感激他。

    尽管罗宾蓄长了胡须,戴了顶帽子,还故意弄得不修这幅,再加上身上所穿的衣服很破烂,显得颇有些邋遢。但无奈他眼下这具身体的底子太好,就算如此,还是能够看出些英俊来。并且因为前身十八年的王子身份,居移气,养移体,常年的养尊处优,身上那股不凡的气质也是很难完全遮掩下去。

    这些也让加里瞧得非常扎眼与嫉妒,称他为漂亮小子,其实是故意带着轻蔑的称呼。

    其实,也是罗宾在目前的这身伪装上,并没有下太大功夫。认为不过就是骗一群乡巴佬,觉着随便弄弄遮掩一番也就差不多了。不然若把龙神殿内所收藏的专业易容术使出来,那才绝对是改头换面,不显露半点本来的样子。

    但这也并非他完全不想,而是受条件所限。就算他在到了小猪们的房子后,收缴得到了小猪们原本的一切。但于易容术所需用到的许多东西来说,还是欠缺很多。并且因为两个世界的不同,许多东西也并不完全一样,某些东西需要他亲自试验,找寻替代品。但这样一来的话,花费的时间就长了。可他眼下却有些急于出来探听下外面的消息,也想尽快接触下外面,却是没那么大耐心了。

    不过约克村与王都相隔了一条山脉,所以罗宾就算以本来面貌出现,也不担心这地方有人能够认出他。而在这种落后的世界,消息传递的速度很慢。就算等王宫得到了消息,他也就早就离开了。

    看着加里挑衅的目光,罗宾心下有些无奈地一叹。他这次出来,本来是不打算惹任何事的,但却偏偏有人跟他过不去。他平常其实是个很好说话,脾气很温和的人,至少在前世的地球是。但就算再是好脾气的人,也终归有个限度,面对加里无礼的一再挑衅,他并不打算一忍再忍。

    他伸手从自己腰间的钱袋里摸出一枚银币,举在加里眼前让他瞧了瞧,然后随手往旁一抛,便准确地抛落在吧台上。因为抛出时他手上略用了点儿巧劲,所以这枚银币落下后,立即竖立着地在吧台上以中心为轴不住骨碌碌转动。

    耀眼的银光晃动与清脆悦耳的转动声中,罗宾向加里道:“首先,我不是来骗吃骗喝的。今天这里所有人的账,我请了,包括你的。”

    一枚银币相当于一百枚铜币,在约克村这种偏僻的乡下小店,物价也是很低,基本都是铜币结算。这一枚银币,罗宾请所有人的客绝对绰绰有余,还会剩下不少。

    他钱袋里的钱币,当然都是小猪们的收藏。小猪们跟巨龙有一样的爱好,也很喜欢钱币与一切亮晶晶的宝物,每次杀人后,并没把那些人身上带着的财物也一起浪费扔掉,而是会专门收藏起来。现在这些,自然都是他的了。别说,积少成多下来,还不少。省着点儿,足够他花用挺长一段时间了。

    罗宾的这句话音一落,立即迎来了凯文与加里之外所有人的高声喝彩,有人大方的白请他们一顿,哪有不高兴的。包括享特老板,也是喜笑颜开,没想到这还是个大主顾。果然不愧是王都人,就是有钱。

    等这些人的喝彩声过去后,罗宾接着向加里说道:“其次,我不需要向你证明什么。但如果你不服的话,我可以接受你的挑战。”

    说罢话,他抬手轻拍了下凯文的肩头,示意凯文放开加里,这件事交给他来处理。

    凯文见状,给了罗宾一个歉意的眼神。但既然罗宾已经这么说了,他想了下,还是放开了加里,不过还是忍不住瞪了这混小子一眼。这个世界提倡公平的决斗,也尊重决斗。所以罗宾既然选择应战,那他就要尊重这种方式。

    “好啊,来吧!”加里见罗宾随手就掏出一枚银币后,虽然也惊讶于罗宾原来这么有钱,且出手如此大方;但还是没有动摇自己的想法,仍然认为罗宾是个说大话的小子。他要用自己的剑,戳破这小子的谎言。但他不会承罗宾的这个情,随后又接着道:“另外,我的账我自己会结,不需要你请。”

    说罢,他立即“噌”地一下,拔出了自己腰间一直佩戴着的长剑。

    罗宾此时还抓着自己手里的长枪没放,见状跟着随手挥舞了下,向加里道:“我习惯用枪,但长兵器会占些优势,你不会认为我在欺负你吧?”

第六十四章 一招解决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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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问题,随你喜欢用什么武器。”加里闻言,很自信地一笑,挥剑说道。

    所谓“一寸长,一寸强”,长兵器在对上短兵器时,确实是会占据一些优势。以兵刃的长度,发挥好的话,根本让短兵器的人近不了身,那就先立于不败之地了。

    不过兵刃的优势,也要相对来说。在开阔的场地中,确实是长兵器能够更占一些优势。但放在眼下这种室内环境的话,因为障碍物较多,长兵器就有些发挥不开了,明显还是剑这种短兵器更适合,能够更灵活地使用。

    而且剑几乎能适应于任何环境,像枪矛这些长兵器一般比较多用于战场,或是在骑在马上使用。再加上长兵器并不方便随身携带,所以像佣兵与冒险者们,一般多是使用剑这类的短兵器,很少有用长兵器的。尤其在单打独斗中,更是不太适合,远没有剑来得灵活。

    所以加里一见罗宾竟然要用枪,就立即答应的很痛快,心里还暗笑这家伙没常识。像眼下这种室内场合,哪适合用枪。而且就算对方提出到外面打的话,他也仍然有自信能够以短克长。

    在单打独斗中竟然选择用长兵刃,在他看来,就是非常没常识。连基本的战斗常识都没有,便可见这家伙的武艺如何了,肯定是稀松平常,完全是吹的。何况这小子看起来也身形削瘦,一点儿不壮硕,明显增长的力量也不会太强。

    因此,加里此时确实非常自信,认为自己必胜。

    凯文见罗宾竟然选择用枪对战,也是惊讶之余,不禁有些担忧。觉着罗宾在单打独斗中选择用枪,确实是有些不够明智。

    不过他并不认为,罗宾像是完全没有战斗常识的人。所以,既然清楚还选择用枪,那肯定是这个年轻猎人在用枪上确实有独到之处,拥有厉害的枪术,所以才会做这种选择。

    所以,想到此处,他并没有开口提醒罗宾,只是提议道:“既然要正式决斗,那不如到外面去吧,更方便发挥,也免得打坏了店里的东西。”

    到了外面开阔场地,至少不会影响罗宾长枪的发挥。所以他虽没明说,这个提议也是在暗中帮助罗宾。相比起加里来,确实这个年轻人让他更有好感,他也愿意帮助。

    “没错,还是到外面去打,外面足够宽阔。”享特老板一听,立即附和地说道。他也很怕两人打起来,打坏了他店里的东西。其实就算凯文不说,他也会提这个建议的。反正不管怎么打,别在他店里面打就行。

    这个提议,决斗的两人当然也都没有异议。外面确实足够开阔,能够放手施展。不过对于罗宾来说,他要解决这个加里,也就是一两招的事。换不换地方,也都没什么关系。但他也能看出来凯文这个提议其实是暗中帮他,所以便也没拂对方的好意。

    至于加里,则是早料到会有这个结果。眼前这个王都来的漂亮小子就算再缺乏战斗常识,也理应知道室内的环境不适合长枪发挥。所以提议到外面决定,肯定是必然的。只是他没想到,这个提议不是由罗宾提出来,而是凯文率先提出的,这就明显有些偏帮对方了。

    他心里明白过来后,更加有些不服与不高兴。但接着瞧了凯文一眼后,却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不满地略哼了声,便率先向外走去。

    罗宾见状,自然是随后跟上。店内的其他人也立即全都随后跟着一起出去,看热闹观战。对于这个崇尚力量的世界来说,决斗这种事,一向都是大众们喜闻乐见的热闹与兴趣。不管任何形式的决斗,都能够引来大批围观群众。

    就连享特老板也顾不得看店了,也是跟着一起出去看热闹,在店内充当服务生的小享特也不例外。甚至就连在后厨忙着做饭的享特夫人在听说这事后,也暂时放下手中的活计跟着赶了出来凑热闹。

    而等他们出去后,这个消息也不径而走,很快就引来了附近许多村居的观战,一起来凑热闹,甚至都有人开始打赌,赌谁会赢。

    加里似乎有些人来疯与表演欲,眼见来的人越多,他也越兴奋起来,挥着手里的剑,不住向罗宾大声呼喝。觉着在这么多人面前将这个王都来的漂亮小子打倒在地,才赢得更加漂亮,更有气势,也能更体现出他的威风与厉害。同时,也能更让这个满口大话的小子颜面扫地,大大丢人。

    罗宾却是不喜欢有太多人围观,眼见人来的越来越多,不禁有些后悔,早知道的话就不出来了,刚才在店里速战速决就好,很快就可以结束。不过眼下也可以提前一点儿,不等有更多的人过来,罗宾便抬枪指着向围观群众呼喝的加里,不耐烦地:“好了,开始吧!”

    “急什么,没见还有人在赶来吗!”加里却是想要更多的观众,好让更多的人看见他胜利那一刻的威风,然后给他大声欢呼庆祝。

    “一招就能解决的事,我懒得跟你多耽搁,快点开始吧!”罗宾闻言,又是立即不耐烦地道,而且语气中的嘲讽意味十足,满是轻视。

    加里一听,就立即炸了毛地怒道:“你说什么,你这个大言不惭的小子!”

    “我想你听得很清楚,我懒得跟你浪费口水。”罗宾就是要故意刺激对方快点动手,又是嘲讽大开地道。

    围观群众一听罗宾这话,也是不嫌事大地大声给罗宾起哄,向加里喝倒彩。相对来说,加里做为邻村的猎人,在约克村里还算有些脸熟,有不少认识他的人。所以按理来说,他们应该规加里助威才是。毕竟相比起罗宾这个从没见过的陌生人,加里算得上是他们自己人。

    但是,谁叫罗宾是个大方的有钱人。刚才在店内出手豪阔地请了当时在场的所有人客,所以就算他们不认识罗宾,但念在吃人家的嘴短,既然用了人家的钱,也就顺势给罗宾造造势。眼下在场的观众,还是以店内出来的这几个为主,也最清楚事情的起因。所以有他们给众人讲说带头,便也都偏帮向了罗宾。况且,事实上罗宾确实占理,是加里首先无理取闹的。

    “好吧,你这个无礼的小子,既然你想迫不及待地接受教训,那我就成全你,准备承受我的怒火吧!”加里一见围观群众跟着起哄,立即更加受不了地向罗宾挥剑大怒喝道。说罢,便立即转向旁边的凯文道:“凯文大叔,你宣布开始吧!”

    做为一名经常丰富的老猎人,又是年长的长辈,再加上凯文也算是事件的参与者之一,所以他很自然地便成了眼下两人决斗的中间人与仲载者。

    凯文见状,转头瞧向罗宾,眼见罗宾也向他点了下头,便立即跟着点点头,然后大声向两人再次确认问道:“你们准备好了吗?”

    “好了。”加里大声回了一声。

    罗宾则只是点了下头,没说话。

    “那好,既然如此,那就,开始!”凯文说话时高举起手,随着话音一落,立即挥下手,然后退出两人中间的位置。他刚才站在中间,也是预防有人提前动手偷袭,那就失去决斗的公平性了。

    凯文一退开,加里就立即大喝一声,挥剑向罗宾大步奔来。

    罗宾见状,则是一步未动,只等加里进入他的长枪攻击范围后,就立即闪电般地抬枪往前一刺,立即准确地刺到加里喉结处。而其出枪速度之快,加里根本连反应都没反应过来,立即就呆在了那里,不敢妄动。

    果然,确实就只是一招的事。对付这种人,罗宾甚至觉着一招都嫌多了,半招就够。眼下他也确实只实了半招,如果使全一招的话,那他的枪头就不是停在加里的喉结处不动,而是直接就一枪刺破了他的喉咙。

第六十五章 强行辩驳 不肯认输

    加里完全傻在了那里,根本不敢相信眼前这个结果。

    周围的所有观众也都不禁瞧得十分傻眼,难以相信这场决斗竟然这么快就结束了。几乎等于还没开始就结束,因为两人的兵器连碰撞下都没有,没交手半下。那个傻加里不过是才挥着剑过去,就已经被人家用枪指着脖子了。

    这个据说是由山脉另一边,来自王都附近的年轻猎人,出枪的速度可真是快。好多人根本都没看清,似乎只是眨了下眼,那把长枪的枪尖就忽然出现在了加里的喉头处,快得简直不可思议。

    傻眼地愣怔了片刻后,观众们互相环视了圈,想从别人的目光中来确定眼前这一切究竟是不是真的,不会只是他们自己看错吧?然后确定之后,立即一起向罗宾发出喝彩声。果然不愧是王都出身,又是只身横穿了整个山脉的人物,当真是厉害啊!

    其中也不免有些大喝倒彩的,这个倒彩,自然就是给加里的了,因为加里害他们在打赌中输了钱。当然,也有纯粹就只是喝倒彩。还有的则是为打斗本身,因为结束太快,完全没有过程,也就失去了决斗的精彩处与观赏性。

    “好吧,决斗结束,佐罗胜!”

    待观众们的喝彩声过去后,做为仲裁的凯文立即大声宣布了这个已经非常明显的结果。他也是完全没料到这个结果,虽然有些猜到了罗宾选择用枪,枪术就一定不简单,却没想到,竟然这么厉害。

    刚才那一招的出枪之快,就连他也没怎么看清。更料不到,真的只是一招,就结束了这场决斗,结束得他也都有些发愣,不敢相信。

    “承让!”见凯文宣布了结果后,罗宾便收回自己的长枪,向加里客气一句。

    冰冷锋利的枪尖从喉头处移开后,加里这才敢终于长出口气。刚才被指着喉头时,他完全是大气也不敢喘,只觉着枪尖上带着一股杀机锁定着自己。似乎自己稍有异动,这枪尖就会立即戳穿他的喉咙。

    所以他刚才也并不完全是因为太过惊讶,不敢相信这个结果,而惊呆在了那里,更多的也是被吓住了,不敢有丝毫异动。生怕稍有动作,自己就会立即惨死当场。

    但是松了口气后,惊魂稍定,他就立即又是羞恼又是不服地脸孔憋得通红大声道:“这场不算,是他偷袭,我还没准备好他就出手了。”

    众人闻言,又是不禁对他大喝倒彩,纷纷指责他输不起,不要脸地强辩。

    凯文也是不禁失望地叹了一声,摇头道:“加里,输就是输,这也没什么输不起的!”

    “他就是偷袭,而且他兵器也占了优势。”加里却是不肯认输,仍是不服地强行辩驳。

    “刚才决斗之前,佐罗是不是问过你,他用枪你介不介意,是你说没问题的?”凯文闻言,立即有些不高兴地反问道。

    “没错,你还说随佐罗小兄弟喜欢用什么武器都行。怎么,现在输了,又不认了?”刚才店里独自坐在餐桌上的那另一个猎人,此时也是不满地出言附和,质问加里,“男子汉,能赢得了,也要输得起。加里小子,输也输得有点儿尊严,别他妈这么让人看不起!”

    加里见凯文根本不听他的,便也放弃了说服凯文,直接向罗宾道:“喂,王都来的小子,有本事你别有枪,敢不敢只用剑跟我比一场?”

    他话音一落,又立即引来众人的一片嘘声,纷纷向他投以鄙视的眼神,伸手指点着大声指责。但加里只当瞧不见也听不见,只是盯着罗宾,等罗宾的回复。

    罗宾见状摇头笑笑,道:“你不如说,叫我不用任何武器跟你比一场,那是不是对你来说才公平?”

    众人闻言,又是不禁哈哈大声嘲笑加里。

    加里不禁听得更是满面羞愤恼怒,额头青筋直冒地死盯着罗宾道:“你只说敢不敢用剑跟我比一场,别说这些有的没的。”

    “加里,够了,别在这里丢人现眼了!”凯文闻言,没等罗宾回话,就立即生气地大声喝斥加里道,“不管用什么,你觉着结果有区别吗?”

    “当然有区别了,用剑说不定我就能赢。”加里不服地大声道。

    “说不定?”凯文既失望又无奈,有些恨铁不成钢地道:“如果刚才是在战场上,你早就已经死了,哪儿还有什么说不定?你输得一点儿也不冤,快点儿向佐罗小兄弟诚心认输,然后为你的无礼道歉。”

    “我没输,我还有机会赢。只要用剑再比一场,我就能赢,我一定能赢。”加里闻言,还是坚持不服输地大声喊道。

    “你赢什么,你这个不肯认输的混蛋小子,真是枉费我以前教你的了。”凯文气得直接劈手一把夺下加里手中的剑丢在地上,又抬起一脚将其踹倒,大骂道:“刚才要不是佐罗小兄弟手下留情,你早就已经死了,还有个屁的机会?”

    加里尽管心中还是不服,但至少对凯文还是保持着尊重,此时既无力反抗,也不敢反抗,只是倍觉羞辱与羞愤地承受着。不过他还是把这一切都怪在罗宾头上,又最后怒瞪了罗宾一眼后,他立即转身爬起,然后大吼一声,粗鲁地推开围观的人群,掉头直跑了出去。

    凯文看着他跑出去的身影,又叹气地摇摇头,然后转过来向罗宾抱歉地道:“真是让佐罗小兄弟见笑了,不用理会这臭小子,他肯定是跑回家去了。走,我们继续回去喝酒!”

    说罢,拍了下罗宾的胳膊,大笑几声作掩释,便热情地拉着罗宾重返酒馆。

    围观的人群见状,也是立即大部分跟着散去,不过也有不少跟着走进了享特酒馆,想要更多听点这个王都来的年轻猎人的事。这个年轻的猎人,在经过这一场决斗后,又勾起了更多人的好奇与兴趣。

    尤其这个年轻人的武艺也很有特点,惯用的武器竟然不是大部分人都用的剑,而是用的长枪,枪术也是十分高明厉害。

    不过他腰间也有佩了把剑,显然也不是摆设,应该也会用剑。只是大家猜测,可能他的剑术比枪术要差了一点儿。

第六十六章 打了小的 还有大的

    重新回到酒馆后,罗宾却是没有接着满足这些人的好奇与兴趣。而是借口在山林中流落许久后,整日风餐露宿,现在终于好不容易走出来了,感觉十分疲累,想要好好休息一番。所以便让享特老板开了个房间,他抱歉地提前离场去休息了。

    众人对此,也都表示理解,没有强拉着他跟他们接着讲述经历。毕竟横穿山脉,绝对不是件容易的事。就算这个佐罗本领强大,武艺高强,想必也不容易。

    事实上,罗宾自然不是真的累,虽然也有点儿,但对他来说却算不了什么。他最主要的是以此为借口,躲开众人。果然无论是好是坏,只要惹出点儿事来,都是免不了成为关注点,也就免不了麻烦。

    他一向不太喜欢太过热闹人多的场合,尤其喧嚣杂乱的就更不喜欢了,而眼下的酒馆内正是如此,自然是能躲就躲。有这个正当的理由做借口,自然是先躲个清净。

    不过在躲回房间之前,他还是大吃大喝了一番,先填饱肚子。他吃喝的也不是什么珍贵食物,主要就是面包与麦酒。虽然这座乡下小酒馆里也不可能有什么太珍贵的食餐,能做出什么大餐,但紧挨着森林,还是少不了许多特色野味的。

    但罗宾这些天在森林里几乎顿顿烤肉,无非是换些不同的动物与花样儿罢了。连吃十几天肉,吃的多了,也不免有些腻,所以他现在反倒更好普通的面包。在森林中,最难吃到的也就是面食了。

    尽管这小酒馆里制作的面包不够松软精致,也谈不上有多美味,但罗宾还是吃的很香,并且吃了不少。顺带麦酒也喝了不少,反正度数也不高,只当喝饮料了。

    不过喝的多了,却也不免稍微有些醉意。但这也正好,趁着这微醺的醉意,他到了房间后,稍微收拾下,脱去外衣,倒头就睡。

    虽然他谈不上有多累,但此时见了床,也是很想美美地睡一觉。这些天在森林中,他可也是半点床铺都挨不着。甚至都没怎么正经睡过,通常是以打坐或修炼代替睡眠居多。虽然修炼也能很好地恢复体力与精神,甚至比睡觉更管用,短时间内就能恢复,不用睡太长时间。但就算如此,也是不能代替真正的睡眠。真正的沉睡,不但能更有助于放松与恢复,也能完全的松缓精神。而且能睡场好觉,也是种难得的享受,正所谓“舒服不过倒着”。

    这间小酒馆里的客房床铺,当然远远比不上安达尔王宫里的柔软舒适。但这么多天没挨床,还是让罗宾躺上去没多久,就立即舒心放松地沉沉睡了过去。

    这一觉睡醒后,直接就到了第二天的天亮。

    醒来后罗宾惬意地伸了个懒腰,感觉睡得非常不错,完全休息了过来,整个人神清气爽,精神很好。

    望了下窗外的天色后,但见天已大亮,罗宾便起身穿好衣服,开门出去,到前面的酒馆里用早饭。

    前面的酒馆是门面,用来接待顾客,住宿的客房则是被安排在后面的院子里,基本是平房,规格也都差不多,不分什么不同标准。

    他这一觉,算是把这些天的觉都补回来了,因此睡的时间挺长,起来的已经算晚了,约摸应该是上午八、九点钟了。在夏季白天长的这个季节里,八、九点确实已经算晚了。

    虽然这个世界已经有发明出了钟表,但明显还是贵重物品,而且都是那种又重大大的座钟,所以很难得到普及,基本只有上层社会与贵族能用得起。普通的乡下百姓,根本用不起。所以这间小酒馆内,也并没有任何钟表能够看确切的时节,一切只能靠大致推测,或以观察太阳位置的办法来判断。

    罗宾走到前面酒馆里后,但见这时酒馆内并没有其他客人,只有凯文一个人坐在吧台前,喝着麦酒跟享特老板闲聊。

    八、九点这个时间,已经是吃过早饭,开始干活工作的时间了。村民们的工作,当然主要是种地。有兼职猎人的,此时也会进入森林中去打猎,寻找猎物。不过不是那种专业的猎人,一般都不会选择太过深入。稍有些收获,就很知足地回返了。

    凯文是约克村附近,一个叫肯特村里的老猎人。从十几岁就开始跟着父辈打猎,经验十分丰富。他这次前来约克村,本是伙同加里以及加里的哥哥拉瑞一起进山打猎的。

    本来他们三人是一起赶来的,但在来的路上,拉瑞家里临时出了点儿事,又赶回去处理了,所以便让凯文与加里先到约克村等他。现在,拉瑞还没等到,加里又因为昨天的事而负气跑回去了。所以,凯文原本的进山打猎计划,也就暂时搁置了。而且在加里与佐罗之间的事没处理好之前,他也不打算离开。

    加里昨天负气而去,显然还是十分不服,肯定还会来闹事,而且也肯定会拉上他哥哥拉瑞一起。拉瑞的脾气也是跟加里有些差不多,平日颇有些自视甚高。只不过,这个拉瑞倒是有些真本事的,目前已经是二级战士满级,只差一步,就能跨升到三级。三级再满,就是初阶战士满级了。

    在他们这种偏僻的乡下地方,一个满级的初级战士,就已经是颇为强大的战力了。所以这位拉瑞,倒也确有几分自傲的资本。而且能够晋升三级战士,几乎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只不过差个早晚。再等三级满级后,还有资格问鼎中阶,激发出斗气。真能做到的话,那绝对是了不得的大事。

    整个大陆,凡是能够晋升到中阶战士的,哪怕此时没有立过任何战功,也可以凭借这但修为立即被赐予正式的骑士身份,接受受封。

    所以晋升中阶,确实是非常了不得,身份也能一下子从普通平民跃升为贵族。

    这也是凯文昨天有提升罗宾的地方,要小心这个拉瑞,加里肯定会带着他这个哥哥来复分的。

第六十七章 完全压制 什么等级

    对于这个拉瑞,罗宾当然不会怕。

    他现在光肉身增加的外力,就已经超过了一千斤。跟这世界的一千磅约等同,所以按这个力量标准,他光外力就已经是初阶的三级战士满级,甚至还有超出。如果再加上已经修炼出的内力境一重所增加的力量,那比肩这世界的四级战士标准也已是绰绰有余。

    按这个世界的战士修炼体系,只有成功激发出斗气,才是跨越初阶,晋升中阶战士的标准。否则就算在初阶满级的基础上,力量还能再有所增加,也都只是初阶,永远不算中阶。何况如果不能成功激发出斗气,后蓄无论再怎么修炼,力量也是很难再得到多少增长了。

    以这个标准算的话,罗宾现在无论如何,也算不上是中阶战士。但是如果外力加内力,只以合起来增加的力量算的话,那绝对是四级有余。只是因为他修炼的功法体系不同,所以没能激发出斗气。但内力的性质,跟斗气却也差不了多少,都是能够全面增强修炼者体质的一种能量形态。

    那个拉瑞,目前也不过才二级战士满级而已,这点儿实力,罗宾哪里会怕,根本都不够看的。且就算他的力量没超过对方太多,拉低到同样的二级战士标准,罗宾也有同样的自信,不把对方放在眼里。

    他所修炼的武艺,根本不是一个乡下穷小子学的三脚猫功夫能比的。且别说同级了,就算力量等级不如对方,仗着精妙的武艺,罗宾也有足够的自信将其击败。

    这是他这么多天来不断练习枪法、武艺,又在森林中拿动物打猎,实战磨练,还对垒了三只小猪这种魔兽所积累下的强大自信。而且不但他本身所学的武艺更精妙,包括轻功、身法等方面,也是远远超出对方太多。

    这种对手,就算来十个、二十个,他也照样不放在眼里。

    而且别看这凯文说得拉瑞好像很了不得似的,似乎跟晋级中阶战士之间差不了多少,并且将来一定能成功,资质很好,前途远大。但事实上,晋级中阶战士哪有那么容易。激发斗气可谓非常困难,一百个初阶满级的战士里,都未必能有一个成功晋级中阶的。

    另外,见识也局限了眼界,在这种偏僻的乡村里,可能拉瑞这种人确实当得起称一句练武之才,实力非常不错,且有着很大的发展潜力。但对见识过更大世面的罗宾来说,拉瑞这种,真是完全不够看。

    且别说龙神殿内所收藏的各种神功秘籍,练成后能够成仙成佛、化龙化凤了,单是以前任王子记忆中的眼界与见识来看,像拉瑞这种实力,也不过就只是够格能够当选王宫卫队的普通小兵而已,真谈不上有多了不得。

    “佐罗,起来了啊,快过来坐。”凯文见到罗宾走进来后,没等罗宾先开口,便立即笑着向他招手打招呼道。

    “凯文大叔,早!”罗宾回了一句,打过招呼后,便点下头,过去坐在了吧台前的凯文旁边。

    坐下后,他又接着跟吧台后面的享特老板打了声招呼,然后顺便点了一份店内的早餐。

    “昨晚睡得怎么样,佐罗?”凯文手里此时抽着一个烟斗,吐了口烟,向罗宾问道。

    “很不错,这些天在森林里,我可一直都没睡好,昨晚终于能舒舒服服睡一个好觉了。”罗宾含笑答道。

    店里的早餐比较简单,主要就是烤面包、煎鸡蛋、煎培根之类,做起来都很快。跟凯文闲聊了没几句,享特老板就很快从后厨端上做好的早餐,放到罗宾面前。

    罗宾见状,先用叉子叉过一片面包,放到旁边桌上,然后耸了下肩头,示意肩上的丑小鸭跳下去吃面包。

    他昨天离开森林,自然是有带着丑小鸭一起。否则把丑小鸭单独留下的话,对大灰狼与吸血女仆贝拉他还不能完全信任,怕待在这俩身边可能会出危险。只有一直带在身边,他才放心。

    不过为免出来后有可能会引起些不必要的麻烦,以及怕丑小鸭有时说漏嘴失言,无意间泄漏了他身份,所以罗宾极力建议丑小鸭跟他出来后,就干脆装作一只不会说话的普通动物,当是他的宠物。这样外人更容易接受,也能免去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丑小鸭对于罗宾的建议,自然是一概接受。不管好的坏的,她都会听罗宾的话。就算罗宾叫她骗人,为了罗宾,她也愿意做,就算这有违她的本性。

    对于丑小鸭,大部分人都还是会误以为这是一只丑鸭子,很少有人能认出这其实是只天鹅幼鸟。所以对罗宾为什么会养一只丑鸭子当宠物,不少人也都非常奇怪。

    不过但凡有问到的,罗宾都会耐心解释,这并不是什么丑鸭子,而是一只小天鹅。

    他虽然为了方便自己行动,让丑小鸭装作了他的宠物,还是只不会说话的动物,但还是想给予丑小鸭应有的尊重,这才一再强调。

    丑小鸭与他相处许久,自然早有默契,许多时候不需说话,只是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就能明白对方的意思。眼下罗宾的这个示意,更是非常简单,稍加训练的普通动物也能做到,更别说丑小鸭了。所以她立即就顺势跳下罗宾肩头,在旁边啄起了那片面包。

    罗宾昨晚就已经有当众介绍过了丑小鸭,所以凯文这时也没太多好奇,只是瞧了一眼,便接着略带担忧地向罗宾道:“佐罗,你跟我老实交个底,你现在到底是什么等级?”

    其实昨天晚上,这个问题也有人问过,甚至好多人都猜测罗宾已经是初阶满级的三级战士了。只不过昨天晚上罗宾为躲避众人,早早就找借口退场了,并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所以,直到现在,凯文也是并不知道。

    不过他心里也有猜测,认为罗宾很可能是初阶满级的三级战士。只有这种实力,才有可能在昨天的决斗中,对加里做到完全碾压,一招就轻易决定了胜负。甚至,有可能都不是普通的三级战士,还可能更强一点儿。

    至于更强的中阶战士,他却不敢猜测,认为罗宾的这个年纪,应该绝不可能,那未免也太超出他的想象之外了。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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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cc/r24892/ 第一时间欣赏青蛙凶猛最新章节! 作者:西襄子所写的《青蛙凶猛》为转载作品,青蛙凶猛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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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蛙凶猛介绍:
罗宾穿越成了一只青蛙,但他发现这不是一只普通的青蛙,而是青蛙王子。除了青蛙王子,还有白雪公主,睡美人,小红帽,丑小鸭,三只小猪……这是一个童话故事大乱炖的世界。青蛙凶猛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青蛙凶猛,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青蛙凶猛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