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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西襄子     青蛙凶猛txt下载     青蛙凶猛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八十三章 惊闻巨变 国王将死

    “很好,我也正想换个话题。”罗宾闻言,立即说道,“我想向您打听一些事。”

    因为有之前杜蒙德管家的提点,罗宾已经猜到了约克骑士这个换话题后打算要问起的事。很可能就是直入主题,探听他如何横穿了威亚赫山脉的事。

    但罗宾觉着自己的事更要紧些,所以没等约克骑士问出口,就立即自己先接过了话头,抢占话语权。

    “什么事?您请说?”约克骑士闻言,出于礼貌与客气,立即请罗宾先说,准备先回答罗宾的问题。至于自己的事,则可以稍为押后。

    他此时心中已经非常认定,罗宾是王都某个大贵族家的公子,对于这样的大人物,他也并不想轻易得罪。而且如果对方向他提什么要求的话,他能满足的也会尽量满足,结个善缘。

    他们这里虽然远离王都,并不属于国王的直属领地,王都的一些大贵族也很难把手伸过来。但他不过是一个小小的骑士,就算是劳伦斯男爵的亲信,这些大贵族想整治他也有的是办法。而且真到需要劳伦斯男爵在他与王都的某个大贵族之间二选一的话,他对于劳伦斯男爵的选择,也非常没有信心。正因为跟随了劳伦斯男爵很多年,所以他也很清楚这位男爵的为人,在做选择时,基本上都是利益优先。

    罗宾举杯喝了口红酒,这才看着约克骑士问道:“我想向您打听一下王都最近的消息,不知道我离开的这些天,有没有出什么事?”

    约克骑士一听罗宾这个问题,不由觉着更加印证了自己的猜测。罗宾很关心王都的事情,显然确实应该出身于王都,而并不是王都附近的某个村子。如果真是个小山村出身,何必这么关心王都的事。一个小猎人,未免操心的太大了点儿?

    “不知道您想具体打听哪些,对于王都的最新消息,我其实知道的也不多。”约克骑士听罢后,并没有直接回答,而是更加细问道。

    这时餐厅内已开始陆续有仆人端上来饭菜,罗宾等到这一波过去后,这才向约克骑士道:“我在享特酒馆里其实也有跟人打听过,但他们知道的不多,只听说了一件关于国王正在召集军队的事,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眼见罗宾是关心王都政治与军事方面的事,约克骑士对于自己的猜测又更加确信,点头答道:“确实是真的。不过国王只召集了他直属领地内的军队,并没有向各地领主召兵。”

    “那么,国王用兵的目标又是哪里?这个您知道吗?”罗宾见约克骑士回答的更具体些,也是不由心中振奋。果然这位约克骑士正如他所判断的那样,能够通过官方渠道了解到更多的信息。

    “知道。”约克骑士再次点了下头,然后跟着一叹,带有些沉重地说道:“其实您之前听说的那个,已经是属于较早的信息了,并不属于最新的。”说罢一顿,他接道:“最新的消息是,国王忽然召集自己直属领地内的兵马,攻打魔尔森林。但是,却不幸被森林中的魔法生物所伤,连乔安娜公主也于此一战中失踪,至今都没消息。而国王在回返王宫后,伤势变得更加严重。据说,可能将不久于人世。”

    “什么?”罗宾闻言之下,本是正打算伸手拿酒杯的,但一听这话,不由失手把酒杯给打翻了,剩下的酒液流了他附近的满桌。但他却也顾不得,只是瞪大着双眼,难以置信地看着约克骑士,再次确认地问道:“你说的是真的?”

    他真的是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在他离开之后,安达尔王宫会发生这么巨大的变化。约翰国王忽然召集兵马攻打魔尔森林,但这场战役却是以失败告终,不但国王在这一役中受到重伤,且将不治身亡。连身为储君的长公主乔安娜也在此战役中失踪,至今下落不明。

    国王重伤将死,第一顺位继承人的乔安娜公主也失踪,很可能最终确认的结果也是死亡。眼下整个安达尔王室,已是处在摇摇欲坠的边缘,稍为一个不稳,很可能会就此倾覆。甚至如果这时有某些有野心的领主心怀不轨,安达尔就可能从此灭亡,被改朝换代。

    好在,国王并不是只有一位继承人。做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的乔安娜公主失踪,自然便会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爱丽丝公主顶上。只是,爱丽丝虽然博学多闻,很聪明也很有智慧,但却多谋而不善断,行事不够果决。再加上在三位公主中一向默默无闻,没有什么存在感。所以由她继承王位,恐怕会有许多人都心中不服。

    眼下一切的重担,都压在了这个少女柔弱的双肩上了。再又想到这一切很可能都是由己而引起,是自己所造成的,罗宾心中不由更是十分愧疚。尤其对于爱丽丝,更是十分抱歉,觉着很对不起她。

    他很清楚国王为什么忽然发兵攻打魔尔森林的原因,无非是想打通这个连接安达尔与阿金斯的捷径,然后突发奇兵营救苏菲亚。

    做为邻国,安达尔与阿金斯却一向陆路不通,主要就是被魔尔森林这座神秘元素的魔法森林给阻断了。如果没有这座魔尔森林的话,安达尔与阿金斯从陆路通行会很方便。

    尤其两国的王都及国王直属领地,都是相邻着这座魔尔森林。所以如果真能打通魔尔森林的话,那挥兵过去,就能直攻阿金斯的王都,确实是一条能够突发奇兵的捷径。

    但魔尔森林已经存在了这么多年,远在阿金斯与安达尔两国建国之前就已经存在。而历届的两国国王也不是没人打过这个主意,但最后却都是以失败告终。所以这座魔法森林,才是两国一直之间的天然屏障与国界,阻断了两国的陆路通道。

    魔尔森林能够一直存在这么多年,不是没有道理的。眼下的约翰国王为救女心切,也是步了前辈国王们的后尘,在这座魔法森林前铩羽折兵。甚至因为事起仓促,没有充足的准备,还因此威胁到了整个王室的安危与对整个国家的统治。

第八十四章 爱丽丝的危机

    约克骑士见到罗宾的失态,也没料到罗宾竟然会有这么大反应。但这种反应,也是更进一步印证坐实了他的猜测,当下稍为意外后,他立即吩咐旁边一名负责倒酒的女仆赶快过去收拾。

    在女仆收拾时,他又稍微关心问道:“佐罗先生,您没事吧?”

    罗宾摇摇头,立即紧接着问道:“既然国王重伤,乔安娜公主又失踪,那么现在,应该是由爱丽丝公主来主事了?”

    约克骑士闻言,却是摇摇头,道:“不,现在是由国王的弟弟,斯托克公爵在主事,据说他还在游说王都的大臣与各地领主们,希望支持他加封亲王,行摄政王之事。另外,他还打算让自己的长子,迎娶爱丽丝公主。这样,他就能更加名正言顺地接掌整个安达尔。”

    “操!”罗宾闻言,忍不住来了句国骂。这种时候,果然有人跳出来要打王位的主意。而且他一点儿都不怎么意外,最是无情帝王家,在面对万万之上最大的那个权利时,什么兄弟亲情都不会顾及。而且在这种落后的古代世界,甚至某些奇葩家族为了保持血统的纯正,亲兄妹都会结婚。所以像堂兄妹、表兄妹这些,就更加不当回事了。在这个世界,近亲结婚,完全是合理合法的,而且还是亲上加亲。

    但罗宾是真想操这个斯托克公爵全家,这种时候,做为亲叔叔不帮侄女维持朝政稳定,竟然还欺负一个弱女子。

    对于爱丽丝,他一开始确实是利用居多。再就算利用,那也是公平交易,他同样会完成爱丽丝一直以来的梦法,爱丽丝并不吃亏。

    纯以交易来论的,这很公平公正,谈不上是利用。唯一利用的地方,只是他打了感情牌,利用了爱丽丝对他的好感,让爱丽丝选择了接受他的交易与条件。

    其实对于爱丽丝,他也颇有好感,虽然谈不上是男女方面的,但观感却一直不错。再经历了之后的事,爱丽丝选择了帮助他后,他更是十分感激爱丽丝,也对爱丽丝好感倍增。再加上他那晚离开时,并没能带上爱丽丝,也暂时再没有能力去帮爱丽丝完成她的梦想,所以一直都有些对爱丽丝心中有愧,觉着对不起这个为他付出了许多的女孩儿。所以此时,他也见得不爱丽丝受欺负,心中充满了愤懑,恨不得立即提剑去杀了那个斯托克公爵。

    罗宾这句国骂是用自己的母语骂的,所以约克骑士等人,自然全都是有听没懂,一脸茫然。不过他们虽然听不懂,但却也都能明显看出罗宾的气愤。

    “您先别生气,斯托克公爵目前还并没有得逞。”约克骑士见状,连忙先劝了罗宾一句,“国王陛下虽然据说重伤难治,将不久人世,但毕竟还没有真的去世。而且他虽然一天中大部分时间都处于昏迷,但还是偶尔有清醒的时候。国王清醒的时候,自然就不会容忍斯托克公爵放肆。但他也清楚自己命不久矣,阻得了一时,阻不了一世。所以在他清醒的时候,他特意出了个难题。”

    说到这里,他略停顿了下,卖了个关子,然后才接着说道:“国王下令说,在他死后,只有杀死魔尔森林里那个伤了他的妖精首领,并且打通魔尔森林,营救回苏菲亚公主的人,才能够迎娶爱丽丝公主,并继任为新的国王。否则的话,在此之前,就将会由爱丽丝公主担任女王,统治安达尔。”

    “国王的这些条件,恐怕没人能做到。所以,如果真没人做到,那就会由爱丽丝公主始终出任女王,一直统治安尔达。就是,直到国王的这个命令发布后,人们才知道。原来苏菲亚公主在此之前就已经失踪了。据说,是被阿金斯的那个克里蒂娜女王给绑架了。但这位阿金斯的女人为什么会忽然绑架苏菲亚公主,却又没人知道了。”

    罗宾闻言,知道爱丽丝暂时不会有被逼迫的危险,这才稍微松了口气。轻叹一声,他道:“如果那个斯托克真的有心窃取王位的话,国王的这个命令,恐怕也阻止不了他。爱丽丝不像乔安娜,她接掌王位,很难服众,这就会给有心人挑拨的机会。而且,被逼急的话,斯托克也有可能直接起兵反叛,靠战争来夺取王位。

    “约翰国王去世,爱丽丝新登基,朝政不稳,也会给这个斯托克很大的机会。如果没人帮她,她真的很难度过这个危机。”

    约克骑士闻言,感叹道:“确实是。我听劳伦斯男爵说,我们伯爵领就打算保持中立,处于观望中。最后谁能最终赢取胜利,获得王位,就接受谁的统治。反正就算斯长克公爵真的取而代之,这个王室也仍然是属于安达尔的,这点并不会改变。听说许多领主也都是同样的想法,还振振有辞地说他们只是宣誓效忠于安达尔王室,而并不是具体某个人。所以只要是安达尔王室的人来出任国王,他们就能够接受。不能获得领主们的支持,就只能靠国王的直属领地。”

    “虽然国王的直属领地面积最大,兵马最多,但却刚在魔尔森林一役中受了很大折损,一时间很难完全恢复。所以,如果斯托克公爵直接举兵反叛,爱丽丝公主又不能得到大多数领主们的支持,那只靠国王直属领地的兵马,恐怕很难获得。斯托克公爵的领地,可是除了国王直属领地外最大的了。他手下的兵马,也是十分强盛。”

    约克骑士的领地约克村属于劳伦斯男爵的男爵领内,而劳伦斯男爵的领地,又属于一位伯爵的领过统辖。全国大部分的领地,基本都是属于这么一环套一环。

    不过在伯爵之上,他们这片领地就是直接对国王负责了,并没有再上一层的侯爵领,也没有公爵领。

    安达尔王国的目前的公爵领地,事实上也就只有斯托克公爵一个,因为按理,只有国王的克弟才能够封赏公爵。

第八十五章 罗宾的决定 回返王都

    罗宾听罢之后,不由沉默地点点头,也很认同约克骑士的这些判断。如果那个斯托克公爵真的选择起兵反叛,直接靠战争夺取王位的话,确实大部分领主都会选择中立,坐看他们叔侄俩如何打生打死分胜负。万一两方都打残了,说不定还会有人出来捡便宜。

    不过最有可能的结果,也确实是那个斯托克公爵赢面较大。正如约克骑士所说,国王直属领地内的军队,刚在魔尔森林一役中吃了败仗,折损不少,短时间内很难恢复过来。

    另外,爱丽丝当政继承王位,不止会有各地的许多领主不服,恐怕就算在国王的直属领地内,也会有许多人不服,不认可她的统治。而不认可的后果,就很有可能造成这些人对爱丽丝的命令阳奉阴违,不肯执行,甚至有可能里通外敌,

    爱丽丝终究不是乔安娜,她不像乔安娜那样,被当做未来储君培养了许多年,并且在学习之余还曾有过许多实践。在好多事上,经常是由乔安娜代替国王出面处理与执行。而能让乔安娜出面的场合,国王也都会尽量让乔安娜出面。

    在这种多年的培养以及政务实践中,王都的大臣与各地领主们,乃至下层的民众,都早已经认可了乔安娜的储君身份,也会在将来国王故去或退位后,接受她继任当女王,不会有什么逆反情绪。

    但爱丽丝则不同,她虽然是第二顺位继承人,但却从来没有被当做储君培养过,也从来没有在某些事上代替国王出过面。

    对于政务的处理,她没有任何经验,并且在此之前,没有经过任何学习。甚至在三位公主中,她也是最为低调乃至会被人忽略的存在。如果不是特意提起,都会让人忘记还有这么一位公主。这样一位公主忽然被推上了王位,成为统治他们的女王,确实很难服众。

    就算爱丽丝很爱看书,非常博学多才,而且很聪明,学习能力很强,但这些优点,除了王室与王宫内的人外,却也很少有人知道。既然无从了解,也就难免会把爱丽丝想的平庸。反正无论如何,在大众的眼里,这位爱丽丝公主都远没有乔安娜长公主来得优秀。

    却不知道,乔安娜的优秀与光辉面,也不过是王室多年宣传的结果。当然,乔安娜本身也确实很优秀。但做为亲自近距离接触过三位公主的人,罗宾并不认为爱丽丝就会差乔安娜多少。除了武力方面确实没有可比性外,若论聪明与才智,恐怕爱丽丝还要更胜一筹。

    但他也很清楚爱丽丝的缺点,多谋而不善断,做事也不够果决,在一些重大决策上,恐怕会错失时机。爱丽丝聪明归聪明,博学也确实够博学,但以他看来,也确实不适合做一位统治者。而且在气势方面,也远不如乔安娜,恐怕许多场合镇不住场子

    如果经过长时间的学习与锻炼的话,爱丽丝可能未必做不到,也未必真的不适合。但眼下,却偏偏没有这个时间。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不容许她犯任何错误,也完全失败不起。败一次,很可能就会一败到敌,再也没有翻盘的机会。

    罗宾越是深想,越知道爱丽丝的情况有多危险与多糟糕。所以,他也不禁更加为爱丽丝担忧。

    好在,约翰国王没真正去世之前,那个斯托克公爵应该不敢轻举妄动,至少绝不会轻起刀兵。另外,就是爱丽丝的个人安危应该至少能够得到保证。在眼下乔安娜失踪,苏菲亚被绑架的情况下,爱丽丝已经是国王唯一的顺位继承人。所以对她的个人安危保护,肯定也会不遗余力,绝不容有失。否则,万一爱丽丝也有个闪失的话,那王位真是要旁落到斯托克公爵那一系手中了。

    罗宾在这之前,本来还想着不管怎么样,至少都不会客气,定要先大吃一顿。既然是来赴宴,哪有不吃饱的道理。但现在得知了这件事后,他真的是再没有了什么胃口,看着已经越摆越满的满桌大餐,他是提不起来一点儿食欲,甚至都没有多看的心思。只是沉默着,皱眉闷头又喝了杯酒。

    喝完酒后,他轻吐出口浊气,向约克骑士道:“骑士阁下,很抱歉,这顿午餐我恐怕不能奉陪了,我需要立即赶回王都去。”

    他确实已经打算要赶回王都,既然知道了这件事,那他就不能眼睁睁地看着爱丽丝陷在这个危机里而无动于衷。无论如何,他都要赶回去帮爱丽丝。这既是他对爱丽丝歉意的补偿,也是这件事说到底是由他引起的。

    如果不是因为他,就不会引来克里蒂娜,更不会让克里蒂娜绑走苏菲亚,也就不会连带着发生后面那许多事,包括国王带兵攻打魔尔森林以及乔安娜失踪。自然,也就不会有爱丽丝现在的危机了。

    既然是由他引起的,那就算是他的责任,他自然要帮爱丽丝去化解,度过眼前的这个危机。反正无论如何,他都做不到坐视不管。

    就算赶回去后,他不能帮爱丽丝拯救整个安达尔,帮她坐稳王位,至少也要保证她的个人生命安全,不能让她受到任何伤害。必要的话,他可以直接带爱丽丝离开安达尔。

    反正在他看来,王位之类的都不重要,完全可以舍弃,有的是更多更好的追求。比如爱丽丝一直以来的那个梦想,到北大陆雷恩帝国的皇家学院去学习。

    就是不知道在现在的情境下,爱丽丝是否还有这个心情去完成自己的这个梦想,又是否真能舍下这一切,辜负父亲对她的期望?

    罗宾觉着,这个可能应该不大。所以,他得做好,尽量帮爱丽丝一起拯救安达尔,坐稳王位这个目标。

    只是,选择这么做的话,可能就会把他永远拖住了,让他无法再去周游世界,走遍天下。而这才是他在这个世界真正想做的,可以算是他的梦想。

    就为了帮爱丽丝,又是否该让他放弃自己的梦想呢?

第八十六章 翻脸而去

    罗宾对此,暂时没有多想。反正不管最后做什么决定,眼下至少尽快返回王都,这是必须做的。他只有尽快赶回去,才能尽快帮到爱丽丝。不然夜长梦多,拖得越久,情况可能对爱丽丝越不利。

    眼下的情况虽然也很糟糕,但至少约翰国王还没真正过世,这一点对爱丽丝来说是有利的。所以,他也想赶在约翰国王过世之前赶回去。否则约翰国王一死,对爱丽丝来说就非常不利了。

    另外,约翰国王之前也一直对他不错,简直都快把他当亲儿子看了。虽然里面也包藏着利用之心,希望能借助他的身份做文章,为安达尔获利,但其中也免不了有些真心。所以,为了约翰国王对自己之前的照顾,他也想尽快赶回去,希望能见这位国王最后一面。

    如果他真能修炼有成,是能够长生不死的。所以,他其实有的是时间去完成自己的梦想,无非是推后许久罢了。因此,这件事的本质其实是在于他愿不愿意为了爱丽线去耗费这个时间,以及做一些他并不喜欢做的事。

    目前来说,他对此还并没有确定的答案。但对于要帮助爱丽丝,他是绝对真心的,只在于帮助的时间长短以及帮到什么程度。但不管如何,目前最重要的,都是尽快赶回王都去,并且越快越好。

    所以在说完之后,他就立即跟着站起,准备稍作告辞,便立即离席而去,然后马不停蹄地返回享特酒馆。或者干脆不回去了,反正酒馆的房间里,他也没拉下什么重要东西,最多也就是杆枪与弓箭。

    但那把枪也不算有多好,就是挺寻常的一把。枪头既算不上有多坚硬锋利,枪杆也谈不上有多柔韧。所以,丢了也不可惜,他还可以随时能弄到另一把。

    比如约克骑士的这座庄园里,比那把枪更好的恐怕有的是,随便哪个长枪兵手里的,估计都要比他从小猪们那里得来的要好许多。毕竟小猪们用不着兵器,也就从来不去保养,甚至没有合理的存放,就是随便往外一丢。所以,就算本来再好的兵器,被这么胡乱暴殄,最后也好不到哪儿去。

    至于弓箭,自然也是一样

    其实为了尽快赶回王都,他应该尽量轻身简从,这些都没必要带。在山林中走过了一次,他现在原路返回,也是熟门熟路,并且知道规避哪些风险。因此,也没必要携带太多武器。

    而且,完全赶路的话,他赶回去的速度,也肯定会比之前走出来时要快上许多。毕竟,已经不需要再像之前一样,边走边探路了,全部都已经是探好的熟悉道路。他轻身简从,一个人上路,再加上不时施展些轻功的话,绝对能用更短的时间赶回去。以他估计,至少会比出来节省一半的时间,最多可能就需要三五天。

    “佐罗先生,请您不必着急,我还有些事没请问您呢?”约克骑士见罗宾竟立马要走,不要连忙着急地也站起身来相劝,又接道:“耽误不了您太长时间,而且我可以给您备一匹好马,能够帮助您更快赶回去,还可以给您准备路上需要的食物与物资。凡是您需要的,我都可以为您准备。”

    罗宾闻言,却是摇头道:“不必麻烦了,现在我最需要的是时间,这个您可准备不了。”

    说着话,他已经拉开座位,转身向餐厅大门走了过去。

    约克骑士见状,不由着急地上前相拦道:“您真的不用太这么着急,我想请问的事,也真的耽误不了您多长时间。还请您看在我回答了您问题的事上,务必多留片刻。”

    “非常抱歉,我现在真的一刻也不能多留。”罗宾一边说,一边脚下不停地接着往门口走去。

    坐在他旁边的约克骑士长子爱德华见状,连忙跟着站起地上前直接拦在罗宾面前,说道:“佐罗先生,还请您留步,有些事情,必要要说清楚。”

    “我说过了,我没这个时间。”罗宾话音未落,已是直接抬手向爱德华胸口推去。

    爱德华见状,连忙抬手想要阻拦,却哪有罗宾的动作快。而他力量也是不如罗宾,被罗宾随手一推,便将他推到了旁边,还撞到了身后的椅子上。

    “佐罗先生。”约克骑士见状,不禁有些生气地提高了语气。不管罗宾究竟是什么身份,他毕竟也一直以礼相待,却不想罗宾眼下说翻脸就翻脸,这么不客气,连容他多问几句的时间都不给他。

    加重语气地喝了一声后,约克骑士立即一把阻住了罗宾的前路,略瞪着罗宾道:“您有些过分了吧,我真的只是诚心想请您帮忙而已,您没必要如此。”

    “我知道你想问什么,关于你次子迪恩的事吗?”罗宾说着话,脚下不停,身影一闪,便速度极快地从约克骑士身旁绕了过去。

    约克骑士见状,不由一惊,完全料不到罗宾竟然有这么快的速度,想拦也是已经晚了,只能连忙随后追去。

    罗宾展开轻功,脚下不停,口中也是不停地接着说道:“以我看,你那个儿子多半是已经死了,尸体也被野兽给吃了。所以,你不必费这个心思问我了他生存的可能性了,尽快承认这个事实办葬礼吧!”

    他话未说完,身影也是极快地跑完了整个走廊,只剩声音随后远远地传过来。

    约克骑士闻言,不由伤心地大吼一声,还是不甘心地快步追了上去,一边追一边大声气愤地道:“你胡说,我不相信,你既然能够穿越森林活下来,迪恩也一定可以。”

    说罢之话,又立即大声吩咐道:“来人,给我拦下他!”

    他此时生气冲动之下,也是顾不得许多了,立即大声吩咐沿途守守的士兵阻拦罗宾。

    但这些普通的士兵,又哪里可能会是罗宾的对手,甚至连罗宾的身影都根本摸不到。罗宾也不需要施展什么武功对付,只是直接一路轻功,便绝尘而去,速度快到士兵们根本反应不过来。

第八十七章 当下赔偿 不告而别

    罗宾一路冲出城堡,眼见庄园门口并不见自己之前骑来的那匹享特老板借给他的马,也不知被仆人牵到了哪里照料。稍微愣了下后,也懒得多费时间去找。反正庄园距离森林也并不远,他直接一路施展轻功赶过去就是。

    而且进入森林后,由于越到里面树木越茂密,再加上有些地方地形比较崎岖,其实也并不适合骑马行进。所以,就算他骑马进入森林后,走不了多远,也得弃马步行。因此,有没有马对他来说,都没什么影响。

    何况短程冲刺的话,以他现在的轻功,完全赶得上奔马,甚至比马更快,也并不需要借助马力来赶这点儿时间。也就只有长程赶路,他现在所学的这套轻功并不适合,再加上内力修为也还低微,赶不上消耗,无法持久,才比不上骑马。

    如果他是正常赴宴结束离开,不需他多说,在离开时,那位杜蒙德管家就会吩咐仆人把他的马牵到庄园门口等候他。但现在他却跟约克骑士闹得不欢而散,甚至到了翻脸的地步,都动上了手,杜蒙德管家自然是不会再把他当贵客看待,还让人给他牵马。何况就算有仆人尚不知状况会牵,他这时也没这个时间去等。

    只是一匹马而已,还不是自己的,罗宾这时自然不会在乎。唯一对不住的,也就是借他马的享特老板了。人家本是一片好心,热情地主动借他,结果他却弄丢了,估计过后享特老板也不敢去讨。

    但一匹马,罗宾也还赔得起。而且享特老板这匹马,也算不上什么好马,平常是用来拉货拉车的。虽然也能骑乘,但也就寻常骑骑代代步,可绝对上不了战场。所以,这么匹马,也绝对贵不到哪儿去。待会儿路过享特酒馆时,再丢一枚银币就是,估计也差不多够了。

    其实真要说对不起,罗宾感觉也挺有些对不起约克骑士的。毕竟人家一直都对他以礼相待,有着足够的礼遇与尊重。就算在之前没误会他是王都某家贵族公子的身份时,也是有着足够的尊重。就算这其中,是有对方有求于他的原因在内,但这也无可厚非。人家只是关心儿子的生死,想跟有差不多同样遭遇的他打听打听,分析一番,是很合理与正常的诉求。

    最重要的是,他是从约克骑士这里打听到了他一直想得知的事,约克骑士是等于帮助他获取了关键信息。但也正是因为这个有关爱丽丝的关键信息,他才不能多留。

    如果是在他不知道爱丽丝的危机之前,他绝对会尽量满足约克骑士的提问,不会这么不近情理。但当知道爱丽丝的事情之后,他却是真的没有了这个心情,也觉得没有这个多余时间去浪费。总觉着每多耽搁一分钟,爱丽丝就有可能会更多一分危险。因此,他也只有对不住了,翻脸便翻脸吧!

    不过本着心里对约克骑士的这些歉意,他一路冲出庄园的路上,也都保持克制地没有动手伤人,只是施展轻功,以绝快的速度一冲而过,在所有拦截他的士兵与仆人反应之前,就已冲出了他们的包围圈。一路上,绝对没伤一人,当然,这些人也不可能伤到他。

    冲出庄园大门之后,罗宾继续脚下不停,一路飞奔向下面的约克村。等他飞奔到约克村时,后面的约克骑士方才冲出庄园大门。站在门口望了下已经冲下山到了村中的罗宾身影,他无奈地狠狠跺了下脚,然后稍微一想后,还是有些不甘心,便又立即一挥手,带人冲了下去追赶。

    罗宾在飞奔到下面约克村的同时,也已冲到了享特酒馆处。这座酒馆兼旅店,本来就是开在村口处,方便过往来客。不过罗宾此时,却是没走正门,直接从后院处跳上客房房顶进入。

    跃上房顶后,他也稍微停了下,转身回望了下后面骑士庄园处的动向。眼见约克骑士不甘心地继续带着人一路追了下来,罗宾自然是不作多留。

    不过就正在他要转身跃下之时,忽然下面院子里传来小享特的叫声,向他兴奋叫道:“佐罗大哥!”

    原来小享特这时正在后眼,注意到了房顶上的他。

    “嗨”罗宾见状,略笑了下打声招呼后,直接在腰间钱袋里摸出一枚银币,弹指投掷向小享特,道:“接住!”

    由他手中弹掷而出,自然是方位极准,小享特只需一伸手,便立即准确地接住。眼见一枚银币落在手中,他还来不及多问,就见罗宾身影一闪,已是从后面客房房顶上,直接跃到了前面酒馆的房顶上,然后声音才随之传来地道:“我有急事要赶回王都去,你爸借我的那匹马我弄丢了,这枚银币应该够赔了,你交给他。我房里剩下的东西,全都不要了,你们自行处置。我走了,再见!”

    话未说完,已是再次身影一闪,又从酒馆房顶上消失,只剩下声音空响着传来。

    小享特也知道罗宾前往骑士庄园赴宴的事,眼见罗宾这时忽然回来,还是跳墙进来,正奇怪地打算要问他到底出了什么事,但根本还没来得及多问,就见罗宾已是抛下话不见了,只剩下他在那里发懵。顿了下,还又茫然不知怎么回事地大叫了一声,“佐罗大哥!”

    但这声叫过后,自然是再得不到回音了,因为罗宾早已去远了。

    罗宾原本还打算路过享特酒馆时,面见下享特老板,迅速交待一声,然后留下钱再走。现在在后院里直接碰到了小享特,倒也正好,省了他一步。都是一家人,他交给谁也都一样。而且就以小享特的性子,也不敢私贪这枚银币,肯定会向老享特交待清楚的。

    倒是罗宾之前还在村里的裁缝那里订做了两身衣服,但现在自然也是顾不得了,直接放弃不要。好在他之前已经提前付过了定金,倒是也不会让那裁缝吃亏。

    至于还在酒馆内的那个凯文大叔,以及其他几个这一天下来比较相熟的村民与猎人,他这时也是顾不得打招呼告别了。

第八十八章 约克之殇 停留等候

    当后面的约克骑士十分不甘心地一路带人追到约克村时,罗宾早已是进入威亚赫山脉的森林中了,并且还已深入了一截,已是完全不见了人影。

    所以当随后约克骑士又带人追到森林边缘时,尽管还是十分不甘心,但也只能望林兴叹,无奈地选择了回返。他很清楚,在开阔的地方他们都没能追上留下罗宾,在进入地形更复杂的山林中后,就更加不可能了。而且以罗宾的那种绝快速度,如果对方真有心要跑,恐怕他也永远不可能追上,就算是骑着他的战马,也都不可能。

    或许,他真的要接受次子迪恩已死的这个事实了。毕竟迪恩,远没有这个佐罗这样的实力。迪恩不过才是一级战士而已,而这个佐罗可是初阶满级的三级战士。而且现在看来,恐怕对方都可能还有些藏拙,远不止这个实力。

    就算对方真的还没有激发出斗气,进入中阶,但实力方面,绝对远超普通的初阶满级战士。至少约克骑士以自己对比,就感觉不可能是这个佐罗的对手。或许他在力量上可能不差对方多少,但这种绝快的速度,就是他远远不能企及了。

    以这种绝快的速度攻击,他根本没信心能挡得了几招。所以对比来看,迪恩与对方之间的差距只可能更大。

    而佐罗拥有这样的实力,才能做到独立横穿了整片山脉。以迪恩本事,怕是绝无可能了。

    但要接受迪恩已经死亡的事实,对于约克骑士来说,真的是非常痛苦的决定。就算他心里面某部分也有这样清楚的认知,知道这确实是最有可能的事实。但从感情上来说,还是不愿意接受与承认。

    望着森林深处,又伤心地长叹一声后,约克骑士直接转身挥了下手,便带着自己的手下士兵离开了,没有再多说任何话。

    一路从约克村经过,村民们看着约克骑士阴沉肃穆的脸与他手下们的这些架势,也是无人敢多问什么。

    就算他们心中这时充满了疑问,明明之前约克骑士还对那个王都来的年轻猎人佐罗青眼有加,十分重视,甚至派了杜蒙德管家来亲自邀请佐罗去骑士庄园赴眼。怎么佐罗才去了没多久,转眼之间,两人就反目成仇了。先是罗宾独自跑了出来,直接没多留地就跑进了森林,然后便是约克骑士马不停蹄地一路带人追赶了过来。

    这中间,在骑士庄园里的餐桌上,到底发生了什么,才会发生这样大的忽然转变。村民们的心中都是充满了好奇与疑问,十分想要知道,并窃窃私语地低声交头谈论,猜测讨论各种可能性。

    但他们也就只敢自己去瞎猜,没有一个人敢真正上前去直接问约克骑士到底发生了什么。就算平常在他们的嘴里,再是有些不服不屑于这位骑士老爷,但当真正面对时,没人敢对其无礼,多说什么不该说的放。甚至于,都没人敢直接抬头跟其对视。凡是约克骑士的目光扫到之处,众人都是纷纷丢下头,一副谦恭老实的样子。

    眼下明眼人都能看出,这位约克骑士的情绪很不对。反正不知为什么,那个王都来的佐罗招惹到他了,现在正在气头上。

    若是现在有人敢上前稍为不敬,恐怕后果就有可能是直接被在气头上的约克骑士一剑给杀了。甚至这时之前自觉跟罗宾关系不错,处得较近的村民们都有些人人自危地往后躲藏,不希望约克骑士发现自己。万一约克骑士认为他们与佐罗关系深厚,连带之下,把气撒在他们头上,那就十分不妙了。

    好在最后,约克骑士并没有这样做,甚至都没有向任何人多问一句,只是保持面色阴沉地沉默着带着手下士兵离开了。

    直到约克骑士带着人真正离开走远后,一直大气不敢出的村民们才长松了口气,放下悬着的心。

    此时的罗宾自然不清楚,他的忽然翻脸离去,还会对约克村的村民们带来这么大压力。不过就算提前知道,他也不会太在乎,只是些压力而已,又不是真死人了。而且他也就跟这些人才认识一天,大部分村民跟他的关系可都平平。唯一稍微好点的,也就是那个来自邻村肯特村的老猎人凯文了。

    但就算真的是凯文因为他的关系,而受到了来自约克骑士的连带伤害,他也不会太在乎,更不会为此停留。他现在,真的没有那个多余时间。相比起来,当然是爱丽丝对他来说更重要。

    他没有分身术,也没能力救得了所有人,更不会泛爱地去关心所有人,只能有选择地关心与爱护对他来说更重要的人。在这个陌生的世界,这样的人对他来说还很少,但爱丽丝绝对要算一个。

    在进入森林深处之后,罗宾暂停下了脚步,略作休息喘口气。另外,也是最重要的,顺便等着丑小鸭跟上来。

    眼下这个世界对他来说最重要的那个,无可置疑当然是丑小鸭,绝对排在第一位,他忘了谁也不能忘了这只小天鹅。

    前往约克骑士庄园赴宴的时候,他当然有带了丑小鸭一起。不过在进入庄园时,他并没有直接带丑小鸭一起进去。而是在抵达之前,就与丑小鸭分头行动,先让丑小鸭提前飞抵庄园,给他当前探路。

    毕竟防人之心不可无,虽然那个约克骑士在之前一直保持着以礼相待,并且对他十分看重,但罗宾不清楚对方邀请他的真正原因,便也对此不得不防。

    先让丑小鸭提前探路,两人分头行动,既是让丑小鸭能提前替他侦测是否安全,也是避免他进去之后,直遭遇危险的话,有可能顾不过来丑小鸭。

    早在森林中时,他就跟丑小鸭约定过不少暗号。比如划圆圈飞行是表示安全,画“8”字状飞行则表示有危险等等。所以,两人并不需要互相喊话,罗宾直接看丑小鸭在天上的飞行状态就能明白。

    他一路冲出庄园的时候,丑小鸭自然也早已看到,而且罗宾也特意向她打过暗号。所以不需多说,丑小鸭自然便会一路跟着他。

    丑小鸭虽然是飞鸟,但现在还是幼鸟期,无论飞行的高度还是速度等,都还并不强。所以罗宾一路轻功绝尘赶到森林中时,倒是比丑小鸭在天上飞的还要更快点儿。

第八十九章 汇合之谈 保持后力

    以丑小鸭目前的飞行速度,确实是还赶不上罗宾全力施展轻功的速度。但无论再怎么说,她终究是在天上飞的,而且是有翅膀的鸟。再加上天空中没有任何障碍物,可以选择最短的直线距离。所以,她也并没有被罗宾落下多少。

    罗宾只是等了约五分钟左右后,丑小鸭就立即随后赶了过来。一赶过来后,丑小鸭就立即忍不住问道:“罗宾,到底出了什么事,为什么你就忽然翻脸跑了出来?”

    两人之前分头行动,所以当罗宾在餐厅里时,丑小鸭便一直待在外面,只能透过餐厅的窗户看到罗宾。但虽然能看到,却听不到里面说什么,她也不懂读唇语,所以就导致直到现在,也还是一头雾水,没搞清楚当时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

    不过不管发生什么,她都是会坚定不移地站在罗宾这一边。因此看到罗宾忽然跑出来后,她也没有试图去联系罗宾多问,就立即跟着一起飞出了骑士庄园。直到现在两人重新汇合碰面后,她才来得及追问原因。

    罗宾闻言,并没立即回答,而是看向远处的森林边缘处,先问丑小鸭道:“他们还有跟着追进来吗?”

    他此时并不是在森林中的地面上,而是站在一棵大树树顶的枝桠上,这么做既是方便让天空上的丑小鸭发现他,也是为了可以居高临下,望到后面的情况。

    丑小鸭比他稍微落后一些,在天空中又能飞得更高,比他看得更远,所以理应能发现后面约克骑士及其手下等人的动静。闻言之下,便摇头答道:“没有。约克骑士已经带着他的手下们回去了,看来是放弃了。”

    罗宾闻言点了下头,也稍微松了口气。他其实并不怕约克骑士再带人追进森林,正如约克骑士之前所想,森林中的地形更复杂,他在森林里要比在外面更有优势。所以进入森林后,约克骑士再想追上他,就更加不可能了。

    只是,不怕归不怕,但后面一直吊着个尾巴,也终归是让他心情不舒服的。能甩当然还是甩掉好,现在得知约克骑士没有追进森林,选择放弃,便也让他放松地舒了口气。

    松了口气后,他这才回答丑小鸭之前的问题道:“因为,我从约克骑士那里知道,爱丽丝公主出了事,所以我必须尽快赶回王宫去,不能再多作耽搁。”

    说罢稍顿,他就立即原原本本地把之前约克骑士跟他讲述过的那些事都跟丑小鸭讲了一遍。包括约翰国王率军攻打魔尔森林,希望能开辟这个捷径,突发奇兵前往阿金斯营救苏菲羽,但结果却是在这座森林里的魔法生物面前大败亏输,并且还身受重伤,就连乔安娜都在这一役中失踪,估计已是凶多吉少。而爱丽丝目前的情况,也是非常糟糕。所以,他必须赶回去帮爱丽丝,帮不了也要至少救出来。

    他跟丑小鸭讲述这些时,并没有多作停留,而是边讲已经边下了树,接着一边赶路的同时一边向丑小鸭讲述。

    当丑小鸭得知这些事后,也是不禁非常吃惊,难以相信在他们离开后,安达尔竟然发生了这么巨大的变化。甚至可以说,这一切都是他们连带而引起的。所以在听完之后,她也非常支持罗宾的决定。

    更别说,她本来就对爱丽丝非常有好感,最喜欢这位公主了。之前他们俩离开时,没有能带上爱丽丝一起,她对此还十分遗憾。现在又能回去找爱丽丝,她对此其实是很高兴的。

    罗宾听罢丑小鸭支持他这个决定的话后,也丝毫不意外。他也很清楚,丑小鸭一直都对爱丽丝观感非常不错。再加上爱丽丝是亲手救过她的,所以她心中也一直十分感激爱丽丝。现在爱丽丝有难,他们自然无论如何都要赶回去帮忙。恐怕就算罗宾不答应,她自己都有可能选择赶回去。就算事实上她真的帮不了爱丽丝什么,也愿意尽自己的绵薄之力。

    这时重新上路之后,罗宾便没有再继续一路施展轻功。他现在所学的这套“鬼影百变”轻功,并不适合长程赶路。虽然速度是很快,但却属于短距离的爆发,对功力的消耗很大。长程赶路,以罗宾目前的功力,根本支撑不下来。而且对于身体内部,也会造成些用力。

    轻功也分好多种,就有那种是开发出来专门用于赶来的轻功,速度既不会太慢,施展时也更加节省内力,很适合一直持续施展。只是这种轻功,罗宾目前还没学。现学的话,时间也不够。

    之前为了逃离安达尔王宫,他更多考虑的是临阵对敌方面。如果他之前的出逃计较发展到最坏情况的话,那就只有武力硬闯,自然需要在对敌方面能够对他更有帮助的轻功。

    直到现在,发现赶路也很需要后,他才发现当时的考虑并不周全,应该再学一门专门用于赶路的轻功才是。这样的话,他现在赶路就轻松多了。虽然短距离的冲刺速度会不如“鬼影百变”,但却更能持久,长距离对比下来的话,就能显出优势力了。

    罗宾这时没再继续施展轻功赶路,一来确实是刚才从骑士庄园一路冲出来的过程中几乎一直都保持淹全力施展,并且基本没有作任何停留,赶到现在确实内力消耗不小,急需暂停恢复一下;二则是,既然约克骑士没有再带人追进来,后面少了追兵,他也就没必要再像之前那样着急忙慌地跑了。

    不过他这时虽然没有再继续施展轻功,但速度也并不慢,一路大步流星,完全赶得上普通人的小跑。而保持着这种速度,他还能趁机休息恢复,称得上一举两得。

    虽然他是要急着赶回安达尔王宫去救爱丽线,而且是越快赶回去越好。但也不能为了这个,就完全不顾内力消耗与身体状况地把自己给累趴下,也得悠着点儿。

    不然,真是拼着命赶到的话,到时累的太过,连拔剑的能力都没有了。那就算能更快赶过去,以那种状态也不过是赶过去送死罢了。

    做任何事,都要有方式方法,不是只有一味努力与拼命就够的。赶路也是一样,得综合考虑自己的情况。

    他现在不是跑马拉松,只需要跑到终点就行。而是等于行军打仗,既要以最快的速度赶过去,还要在赶过去之后,能够保持随时投入战斗的后力。

第九十章 磨刀不误砍柴功

    山林之中,树木高大,又有群山环绕,所以太阳落山显得更早,天黑得也比外面更快。

    等到入夜之后,罗宾也并没停下自己的脚步,继续保持着大步均速前进。

    他中午本是去赴约克骑士的午宴,但在还没正式开餐之前,他便得知了爱丽丝的事,之后是真的再没有心思去坐下来吃饭,直接就迅速离开了。当时既是没心情,也是觉着浪费不起这个时间。有吃饭的那个时间,他不知早赶了多少路了。

    事实上也确实是,从他冲出骑士庄园到进入森林,恐怕也就喝完一杯热咖啡的时间。当然,是指在逐渐降温的过程中正常饮用。否则不嫌嘴烫肚子烧的话,那一口就完了,根本谈不上有多少时间。

    罗宾平常吃顿饭的时间,通常在半个小时左右。但约克骑士做为贵族,即便是最低层的贵族,也是把贵族礼仪那套学了不少。一名真正贵族的正式午餐或晚餐,通常都比较繁琐,光上菜就得一盘接一盘地花费不少时间。再等吃完,时间更长。

    在招待贵重宾客的时候,菜色会上得更多,礼仪也更繁琐。包括餐前酒,正餐,还有餐后的甜品等等。一套下来,至少也得一两个小时,这还是短的了,有可能会延续更长。

    约克骑士的家宴,就算比不上那种真正的大贵族,但以罗宾之前不经意的目测来看,也至少有上了十几道菜。

    所以这个时间,他是真的浪费不起。更别说,约克骑士宴请他,并不是单纯的吃饭,中间还会有谈话。尤其约克骑士是打管向他询问穿越山脉的各种具体事宜,好以此来判断其次子迪恩穿越森林的可能性与生存率。这问起来,就更多更烦了。

    估计等完全吃完午餐,都会差不多到晚餐的时间了。事实上,这种事在贵族们的圈子里面也常用,午餐直接吃到连着晚餐了。或者,午餐才是正餐地正经吃餐,晚餐就发展成宴会与舞会了。

    这么长时间,罗宾是真耽误不起,更不想发展到连晚餐也一块儿吃了。真要那样,就至少浪费了半天的时间。

    而现在他没浪费这个时间,就已是深入森林很远。以普通人的脚力换算的话,他恐怕已经走了出普通人一天多的路程。

    一顿饭不吃,对现在的他来说,并不算什么。内力这种力量确实很神奇,在身具内力之后,能一天吃十来顿饭也不要紧,完全能消息化得过来,也完全可以坚持几天几夜不吃不喝,粒米滴水不进。

    事实上,如果内力修炼的更加深厚的话,所能够坚持不进食的时间会相应更加延长。到那时,就能做到数月甚至一年都辟谷不食了。

    不过以罗宾眼下的这点儿内力,当然是还远远做不到。他现在不吃不喝的话,估计也就能最多坚持两三天。但这是在保持还具有一定战斗力的情况下,如果不考虑这点的话,则能够坚持的更久一点儿,一周可能也没什么问题。

    但所谓“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在有可能的情况下,罗宾当然不会选择饿着自己,这只是一种极限状态的可能性。

    练武之人实际上远比普通人的喂口与消耗更大,因为在他目前的修炼阶段,炼精化气所炼的精,基本就是靠从日常进食的食物中摄取转化而来。所以不吃饭,也就等于修炼的精不能得到补充,对修炼是有害无益的。

    但罗宾中午的时候,是真的没有那个心情。所以在进入森林中后,他也并没有停留下来吃饭,只是路上喝了些水。直到后来傍晚时分,实在腹中空空感觉有些饿的时候,才顺路采摘了些野果,边走边吃。

    但无论是摘果子还是吃果子,他一直都没有停留下来,始终保持着前进,也就是摘的时候稍微放慢了些脚步而已。

    直接采摘野果食用,也是为了节省时间。不然打猎的话,打猎既需要时间,宰杀处理猎物也需要时间,生火烤制成熟,更需要时间。远比采摘野果食用,更浪费许多时间。

    在吃野果的时候,罗宾不由可惜自己之前的考虑有些不够周到。早知道的话,就应该在逃离骑士庄园时,顺手把桌上的那桌午餐给一块儿顺走,就可以当走储备的干粮,不必再自己动手准备了,连摘果子都省了。

    野果毕竟只是水果,饱腹感不够强。而且许多野果的口味,也不太好,常有遇到些酸涩难吃的。在吃到某颗难吃的时候,罗宾就更加暗恨自己之前没考虑周到。也实在是他一得知爱丽丝有难后,就太过着急,当时不肯为此浪费半点时间。

    但他前世有句俗语,叫“磨刀不误砍柴功”。是指在砍柴之前,花费时间去磨刀,并不会真正耽误砍柴的时间。因为刀磨快了,砍起来更利,是能够加快砍柴的过程的。延伸的意思,便是指合理的准备与计划是很有必要的。事前做好充足的准备,并不会真正耽误事情,而是反而会有帮助。

    就像他现在,如果在当时考虑的更周全些的话,做好更充足的准备,实际上是能够为现在节省时间的。

    而他眼下所打算要做的,也正是这点,为自己的真正赶路做好更充足的准备的。

    眼下他的第一目的地,并不是直接回返安达尔王宫。而是打算在此之前,先回一趟小猪们的山谷。在那时,大灰狼杰克与吸血女仆贝拉还在。

    这两个目前来说,都是他的奴仆。在此之前,他还觉着多这么两个奴仆,用处并不算太大,属于是可有可无的,没有也谈不上就有多少损失。

    但换了在眼下,他就觉着有了这两个奴仆帮忙的话,无论是他之后的赶路,还是在赶以安达尔王宫后,这两个手下都能够对他有很大的帮助。

    眼下的赶路,他就可以骑乘大灰狼。就像大灰狼自己说的,它还可以充当坐骑骑。而狼这种坐骑,也远比马更适合在山林中发挥,能够通行更加艰难的地形,也远比马更灵活,速度更快。更别说,这还是一头魔兽了。

第九十一章 需要手下 跟我出发

    吸血鬼做为一种夜行生物,非常懂得在黑暗中如何隐藏自己,再加上吸血鬼的速度都很快。所以任何一只吸血鬼,都称得上是天生的杀手与刺客,也同样可以是非常好的探子与情报人员。

    所以,多这么一名吸血鬼手下,罗宾认为对赶到王宫后帮助爱丽丝是有很大帮助的。

    之前的他,除了丑小鸭外,就是孤身一人,确实没有太多事需要有人帮忙处理,一切都可以自己来。也就是亲力亲为,最多辛苦一些罢了。但他前世基本都是什么事全都自己来,早就一个人习惯了,也挺喜欢一个人的生活。反而多了旁人参与的话,会很不习惯与适应。

    所以对于仆人,他确实并不是很需要,因此也就觉着大灰狼与吸血女仆对他来说,完全是可有可无。缺了他们,他并不会就缺失掉什么,更不会觉着有什么不便的地方。反而是多了他们两个后,才会觉着多有不便。

    但现在则完全不同了,他要是赶回去帮助爱丽丝,所需要面对解决的问题就决不止一件,而是会涉及到方方面面。他有八成肯定,爱丽丝决不会在这种时候就对安达尔撒手不管地跟自己离开,只顾保全自己。所以他要是帮爱丽丝,也就等于要帮爱丽丝去坐稳王位,对付那个斯托克公爵,乃至不服爱丽丝登基的王都大臣与各地领主们。

    所要面对的敌人与势力,也绝不止一个,而且各个都绝不简单。在这种时候,罗宾当然也很需要帮手,更需得力的助手。

    正所谓“独木难撑”,他就算再有本事,也不可能靠自己一个人就撑住整个安达尔。在处理许多事务方面,他也无法做到完全亲力亲为,必须得懂得分权,需要靠自己信任的人去做事,分别处理各方面的事务。

    王宫与王都的大臣们中,肯定也不缺对爱丽丝真正忠心之士。就算他们心中也有些对爱丽丝的能力不认可,但至少会保持对安达尔王室的忠心,坚决遵守约翰国王的遗令。

    但这些王室的忠臣,却未必会完全信任罗宾,至少在初期绝对会对他有所保留。所以,他也不能全指望这些人,必须有自己真正信任的人手与属下。

    可罗宾现在却是孤身一人,就算加上丑小鸭,也谈不上成什么势。而要想真正帮助爱丽丝坐稳王位,平定整个安达尔的动乱,他就必须有自己的势力。否则只靠他独自一人,是很难做到的。

    培养一个真正忠心并得力的手下,并不容易。而眼下就有现成的两个,他自然是不能轻易放过。无论大灰狼杰克还是吸血女仆贝拉,都可以称得上是很有能力的。他们都并不是人类,一个是魔兽,一个则是吸血鬼,远强过许多人类,而且在许多方面也更有优势。所以能力问题他是不用太担心的,需要注意的,也就是忠诚方面。

    这两个都是才与他认识不久,而且目前成为他的奴仆,都是在受胁迫的状态。所以,自然谈不上会对他真正忠心。

    但能够胁迫住,也是他的本事。至少眼下,这是两个现成可用的得力干将,总比他再另行招揽,从头开始培养要省了许多步。

    罗宾一路不停,终于在深夜时分,赶回到了小猪们的山谷。

    这回回去,比之前出来时,所用的时间又短了些。一来是走过一趟后,路走熟了,二来也是他赶回去的路上,在休息恢复过来后,又不时施展了轻功,抄了些近路。

    等到他赶回谷中后,但见湖边的小屋里正亮着灯,大灰狼杰克与吸血女仆贝拉却是都还没睡。

    吸血鬼不能见日光,本来就是夜行生物,白天睡觉,晚上才出来行动。而大部分狼,事实上也偏爱黄昏或夜间活动。所以,也可以算半夜行生物。

    之前在服侍小猪们期间,小猪们可不会太照顾他们两个的生活习性,一切全部是按它们自己的习性来,高兴什么时候使唤,就什么时候使唤。但现在换了罗宾这个主人后,罗宾却没有硬性规定他们的服务时间,这方面放得很轻。事实上,如非必要,或是什么脏活累活的话,罗宾干什么也都喜欢自己干,并不是什么事都指使他们做。

    而在罗宾离开后,他们对自己的时间规划也就更自由了,完全按照自己的习性来。

    因此,这时虽已是深夜,但对他们来说,却正是活动时间,全都精神百倍。

    罗宾进谷时并没有特别隐藏自己的动静,而无论大灰狼还是吸血女仆贝拉,他们的听觉都非常灵敏。所以罗宾一进谷,他们便都立即发现,从屋中赶了出来。不过吸血女仆贝拉限于脖子里的锁链长度限制,也就只能赶到门口,并不能真正出来。

    “原来是佐罗主人,您回来了!”大灰狼一见是罗宾,便立即一脸谄媚地高兴大声道。话音未落,便连忙跑了过来迎接。过来后,也没忘了罗宾肩头的丑小鸭,行礼打招呼道:“还有尊贵的布兰妮公主殿下,您也回来了!”

    吸血女仆贝拉对于罗宾与丑小鸭的归来,则并没表现出多热情,只是冷淡地点了下头,便算打过招呼。

    罗宾见状,也只是向他们回点了下头,便算打过招呼。

    “主人,您怎么这时候回来了,白天赶路不是更方便吗?”对于罗宾大半夜的忽然回来,大灰狼十分好奇地问道。

    罗宾打过招呼后,就直接向屋子里走去。大灰狼问话时,自然也是屁颠屁颠地在旁边跟着。

    到了门口后,吸血女仆贝拉虽然还是面无表情,态度有些冷淡,但见状还是立即恭敬地退开一步,给罗宾让出了门口位置。

    罗宾跨步走进去后,拉过餐桌旁的一张椅子坐下,先休息地喘了口气后,这才看着大灰狼杰克与吸血女仆贝拉,说道:“我在外面出了点急事,必须要尽快赶回安达尔王宫去。你们收拾一下,这就立即跟我出发。”

第九十二章 逼迫贝拉 选择生死

    大灰狼杰克与吸血女仆贝拉闻言后,都是不由十分吃惊,不明白罗宾好端端的,怎么就忽然跟安达尔王宫联系了起来。

    尤其注意到罗宾的用词是“赶回”后,大灰狼便立即先忍不住疑问地问道:“主人,您说‘赶回安达尔王宫’,那意思是,您本来就是从王宫里出来的吗?”

    吸血女仆贝拉对此虽然也很好奇,但还是更关心自己,等大灰狼问罢后,就立即紧接着问道:“佐罗先生,您之前答应过我的,如过我的服务与表现让您满意,您就答应放我走的。怎么现在又忽然要去安达尔王宫,您是不打算兑现承诺了吗?”

    罗宾闻言,并没立即回答,而是先转身从桌上的水壶里为自己倒了杯水,仰头一饮而尽。然后又接着再倒了一杯,喝了两口,这才看向吸血女仆贝拉道:“这壶水我走的这两天都没换吧?还是我走之前的那壶。”

    吸血鬼只需要靠血液维生,在吸血鲜血时就能顺便吸收其中的水分,所以平时并不需要喝水,也不会像人类一样感到口渴。就算天气再热,对他们来说,也基本没有分别,他们的皮肤感觉不到温差变化,身体也会一直保持着冷血状态。

    大灰狼倒是需要喝水,天气炎热的时候,也会感到经常口渴,跟人类一样。但以大灰狼的形态,也根本用不着杯子。想喝水的时候,直接去外面小湖边开喝就是了。

    实际上,三只小猪之前,也基本都是这种作派,喝水都是直接去外面喝湖水,很少喝烧开后的水。

    也就是罗宾一直保持着尽量喝开水的习惯,在之前各种条件与物资缺失的情况下,喝水也会尽量把水烧开后晾凉再喝。这既是一种良好的生活习惯,也是为了杜绝外面的水源不干净,容易引发疾病。

    在野外生存中,这一条也是最基本的守则之一。有条件的话,都尽量喝烧开后的水,不随便喝生水。

    桌上的这壶水,正是罗宾之前烧的。而眼下无论水壶里的水量跟他离开之前,根本没怎么变过。就连杯壶摆放的位置,都基本没变。所以罗宾可以很肯定,这就是之前那壶,完全没动过。

    “这个……”吸血女仆贝拉闻言,不由立即有些窘迫难以言对地道,“抱歉,我没料到您这么快就忽然回来。我马上去烧水,为您换一壶新的。另外还有茶跟咖啡,您需要什么?”

    罗宾放下水杯摆了下手,问道:“你自己觉着,这样的服务与表现,能够算满意吗?”

    喝放置了两天的水,对他来说,其实并不算什么,他也根本不在乎,以前还喝过放置天数更多的。他眼下这么说,就是在故意挑刺。但若以服务度来说,这确实也是贝拉一个明显的错处。他连喝口水,都没有喝到当日新烧的水。

    面对罗宾的这句反问,贝拉不禁又有些低头无言以对。顿了下,才想到个理由辨解道:“我是这两天为您忙碌鞣制皮毛的事,所以忘了这个。以后我一定会注意,无论您在不在,每天都换新烧的水。”

    罗宾闻言没再继续这个话题,而是转问道:“小猪们的皮,缝制的怎么样了?”

    “这个,才把它们的皮处理好,还没真正开始呢!”贝拉闻言,又是有些没底气地低头说道。

    罗宾点了下头,道:“没完那就带上吧,等到了王宫后,再接着做。至于剩下的皮毛,就全都丢下不要了。”

    贝拉闻言吸了口气,抬头正视着罗宾问道:“您还没有回答我,是不是不打算兑现承诺了?”

    “你的表现完全没有让我满意,我凭什么要兑现?”罗宾直接反问,“我最开始吩咐让你做的事,你都还没有正式开始。其他方面的表现,也是都差强人意。”

    “而且我最开始不是说过吗?那些都只是一部分,并不是所有的事。我后面想到什么,会再告诉你的。眼下只不过是带你换个地方,你为什么就认为我不会兑现承诺?”

    “您忽然换地方,让我心里有些没底。我本来还以为,我的服务在这里就能够全部结束了?而且您开始时不是也说过吗,并不会在这里长住,也不会带着我赶路。”贝拉闻言,为自己据理力争地说道。

    罗宾点了下头,又端起水杯把剩下的杯中水喝完,说道:“我刚开始是这么说过,但眼下情况有变,我必须要赶回王宫去。当然,如果你不想跟着,我也不勉强,你可以留下。但我也不会现在放了你,因为你的服务与表现,还远远没有让我满意。所以,如果你坚持要留下的话,那我就只能留你在这里自生自灭了。”

    “这不公平,什么都是由你说了算,你怎么说都有理,我根本没有任何权利。”贝拉闻言,忍不住大声说道。

    罗宾闻言,不禁摇头笑笑,最后转为冷笑地道:“恭喜你,终于正确认识到了自己的位置。你本来就是阶下囚,有什么权利,又有什么资格跟我在这里谈权利?你现在的生死,完全掌握在我手里,我让你活着你才能活着,不想让你活着,立即就能杀死你。”

    说罢一顿,接道:“那么,现在,做一个选择吧?是选择生,还是选择死?”

    贝拉听罢,愤懑地紧握着双拳,指甲都刺到了肉里,很想立即扑过去直接咬死面前这个混蛋。但却很清楚,自己这么做就是完全找死了。别说罗宾的实力也不差,她的偷袭根本很难成功,另外还有个大灰狼在旁边盯着。至少目前,这只大灰狼也是对罗宾忠心耿耿。不管是因为什么造成的,大灰狼都不敢对罗宾反水,一定会帮罗宾的。

    所以,她绝对很难得逞。而且就算真有可能做到,杀了罗宾后,她恐怕也很难脱困。因此,尽管心中十分屈辱与气愤,但她还是只能低下头强忍着。

    好不容易忍过去后,她平静下自己的心情,又认真思忖一番后,抬头向罗宾道:“我想活着。”

第九十三章 三年之约 砍断锁链

    “很好。”罗宾点点头,看着贝拉说道:“既然你想活着,那我也愿意给你一个公平的机会。只要你答应为我效力三年,我到时就可以放你离开,还你自由。”

    说实话,对于大灰狼杰克与吸血女仆贝拉,在这两者间,罗宾还是更看重贝拉一些。因为大灰狼毕竟是头狼,就算能力不弱,但在人类的世界中,不能够化为人形,办起事来还是多有不便。

    而吸血鬼虽然也受限于白天不能出来行动,使用上很受限制,但夜晚却可以尽情使用。再加上吸血鬼还懂得催眠术,而贝拉本身又是名漂亮的女性,外形上也很有伪装性与欺骗性,当作间谍使用,去打探情报与刺杀敌方主要人员,实在是再好不过。吸血鬼只要不主动暴露自己的身份,一般的人类很难只通过外形判断出他们并不是人类。

    正因为更加看重贝拉的能力与作用,所以罗宾才这般故意逼迫,要她答应为自己效力。

    至于只效力三年时间,罗宾觉着对他来说,已经足够了。他只是前期很缺人手,三年的时间,足够他培养出来很多能力不错,又忠心的属下了。而且三年时间,也是他自己心里为帮助爱丽丝坐稳王位所定下的一个时间。认为三年的时间,自己应该能办到。

    另外,他说三年,也是为了诱使贝拉能够痛快答应。对于吸血鬼这种长生不死的种族来说,三年时间,其实很短。在他们的概念里,对时间的看法跟人类完全不一样。三年对他们来说,说不定转眼就过。

    其实三年的时间,对人类来说,也并不算很长。只是效力三年时间,就能够获得自由,对人类来说都很有诱惑力,更别说是长生的吸血鬼了。

    “三年,确实不算长。”贝拉闻言,果然显得很心动。但她稍微犹豫了下,还是并没有立即答应,而是向罗宾道:“但你之前可不是这么说的。”

    “之前是之前,现在是现在。现在情况有变,我需要你为我效力,帮我办事。”罗宾站起身,有些不耐烦地道:“把我之前说过的那些都忘了,现在才是新的条件。你到底答不答应,马上回答,我没时间在这里跟你多耗。答应就跟我一起走,不答应我就留你这里自生自灭,很简单。”

    “好吧,我答应你。”贝拉闻言,无奈一叹,但随后又转而道:“但我又怎么能确保,你这回是真的说到做到,说话算数,万一到了三年后你又反悔怎么办?而且,你要我为你办事,应该不是一直把我拴在你身边吧?又怎么确保,我不会在外出的时候跑了?”

    罗宾闻言,点头道:“问得好,这也正是我想问你的,你应该有什么好办法吧?我曾听人说过,吸血鬼好像也懂得一些独特的魔法,其中应该有能够维护我们双方誓言,保证我们互相都能说到做到的。”

    在前任王子的记忆中,确实有曾听人说起过,吸血鬼也能够掌握一些独特的魔法。就像吸血鬼的催眠术,其实也可以称之为魔法。因为吸血鬼的催眠能力,远超普通人类。如果是对没有任何能力的普通人使用,几乎瞬间就能催眠这个人类,让其听从吸血鬼的命令。

    吸血鬼以血液为生,所以吸血鬼们所掌握的魔法,被称之为血魔法,其中很多魔法也都是与血液有关的。只是究竟有些什么,具体都有什么能力,前任王子从没亲眼见过,也就不知道了。

    但这世界的魔法中,有不少都是与契约相关的。甚至关于魔法的来源,其中一种,就有说是最初有人类跟邪恶的魔鬼订立了契约,所以才能运用施展魔鬼的能力。因为源于魔鬼,所以这种能力才被世人称之为魔法。

    契约、誓言等等,都可以统称为一类,是用于约束彼此双方来完成互相之间的承诺。但有些是空泛的,完全口说无凭,很难真正具有约束力。契约魔法,就是把这种约束力加上了一个强制性。如果有哪一方不守约,不完成,就会遭受到严厉的伤害与惩罚。

    既然魔法的大类中,有许多都是跟契约有关的,所以罗宾才大胆猜测,吸血鬼们的血魔法中,应该也有类似的,可以用于维护,约束双方完成彼此的誓言。加上这么一个强制性的保护后,也可以让双方都放心。至少在契约期间,能够做到彼此互相信任。

    其实在罗宾所学的道法体系中,也有不少类似的法术。但是罗宾限于目前的能力,却是还没有办法做到。就算他能在龙神殿里查出来再多,但他目前还没能修炼出法力,也就没办法施展。所以,他目前来说,是做不到的。

    至于像大灰狼那样,靠毒药去强行控制吸血女仆贝拉,那也不现实。因为吸血鬼是能够免疫许多毒药的,从某方面来说,吸血鬼更像是一具死尸。跟大灰狼这种**,是大有区别的。许多药物,根本就对吸血鬼不起任何作用。所以,就算他现在真能成功制作出“七日断肠散”,也无法靠这种简单的毒药去控制贝拉。

    当然,也不是所有药物都对吸血鬼无用,罗宾如果认真仔细研究的话,应该能够研究出来。但这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而他现在,却恰恰没有这个时间。

    其实时间充足的话,他完全可以等到自己修炼出法力,直接施展针对性的法术,更没必要去研究什么药物了。可惜,他实在没这时间。

    “听说?”吸血女仆贝拉闻言,歪头有些不可思议地看着罗宾,摇头笑道:“你可真是奇怪,只凭听说的东西,没有确保约束我们彼此双方守约的办法,就来跟我谈这事?”

    “一人计短,二人计长。我相信你为了让自己获得真正的自由,会努力想到一个好办法的。”罗宾说罢稍顿,接道:“另外,我也并不是完全没办法。只是这个办法,我并没有太大的把握。”

    “那你不妨先说来听听,是什么办法?”贝拉闻言,好奇问道。

    “好。”罗宾话音一落,忽然“呛”地一声拔出腰间的佩剑,然后寒光一闪,挥剑一斩,“铮”地一声脆响,直接把吸血女仆贝拉颈后的银制锁链给一剑砍断了。

第九十四章 与吸血鬼的决斗

    无论大灰狼杰克还是吸血女仆贝拉本人,都完全没料到罗宾的这个举动,竟会忽然拔剑砍断了贝拉脖子上的锁链。以至于太过出乎意料之下,连贝拉本人也一时愣在了那里,完全不敢相信,一时也忘了该做何反应。

    “主人!”愣了片刻后,大灰狼立即惊叫一声,然后迅速窜到罗宾身前,呲着牙齿向贝拉露出凶狠的表情,摆出了随时准备进攻的戒备姿态。

    大灰狼的这个反应,也立即刺激得贝拉迅速回过神儿来。回过神儿后,她也立即摆出戒备姿态地向后退开两步,然后不解地看着罗宾,带些讽刺地道:“这就是你的办法吗?打算立即释放我,然后希望靠我的感激来回报你,答应为你效力三年?”

    “当然不是,我没这么天真。”罗宾笑了下,随手将手里的剑丢到旁边桌上,然后抬起另一只手里握着的木枪,指向贝拉道:“我这么做,是为了证明,不靠这根锁链,我也能够制伏你。所以,你别想着逃跑。无论你怎么跑,跑到哪里,都逃不出我的手掌心。只要我想,随时都能够追赶上,并杀了你。”

    他手里的这根木枪,是在回来的路上,一边赶路一边顺手做的。因为他在路上时,就早有了这个打算,做这根木枪,也是有针对性的。

    吸血鬼的肉身防御力,远强过许多普通人,只要不是攻击到心脏位置或砍下头颅,基本不怕任何普通伤害。而金属武器,只要不是银制的,他们也完全不怕,被砍到也根本不当回事。反正他们的身体根本就没有痛觉,也不会有其他任何感觉,只有银和阳光才能伤到。

    但除了银和阳光之外,还有另一种武器也可以伤到吸血鬼,那就是尖利的木制武器。以尖木直刺吸血鬼的心脏,就可以完全杀死吸血鬼,所以罗宾特意在路上又临时制作了一把木枪。对于吸血鬼来说,完全木制的兵器反而比普通的金属兵器更具有伤害性。

    另外,也是他目前来说,更擅长枪法。所以弃剑用枪,对他是更好的选择,更有优势。

    小猪们的这座房子里,倒是也还有其他长枪、长矛等兵器,大部分都是长木杆上装一个金属尖头。只要折去金属头,同样也可以当作木枪使用。但因为小猪们根本用不着兵器,所以对这些兵器也懒得保养与存放,就是随便丢在屋子外面。长期风吹日晒雨淋下,最先受损坏的,当然是各种枪剑矛等兵器的木柄。金属无论再怎么说,都还是比木制品更有耐久度,更能抗得住自然风化。

    之前罗宾离开山谷,前往约克村时所随带的那把长枪,已经是他当时从里面挑到的保存最好的一把了。剩下的,基本都有不同程度的风化与腐坏。他担心回来后不能立即挑到一把好的并合用的,所以干脆就自己路上顺便自制了一把。反正他现在有剑在身,制作起来也更快与更方便。赶路之余就顺手做好了,完全都没耽搁赶路。

    他随手制作的这把,可能并不如那些经过长久打磨的木制枪杆,但至少没有任何风化与腐化,结实度与坚韧性先绝对可靠。另外是他自己亲手制作,自然也是为他量身打造,十分趁手合用。

    “是吗,你这么自信?”贝拉闻言,又是带有些嘲笑地反问。

    说话间,她活动了下自己的身体与四肢。直到这时,她才终于确认,自己确实是摆脱身后的那个银制锁链了,眼下自己就已经是自由的了,不再受任何束缚。

    当然,最好还是能解决眼前这个自大的人类。只要解决掉他,自己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对方就这么轻易放了她,她心里倒也确实是多少有些感激的。但相比于感激,她却更想获得真正的自由,摆脱任何人的胁迫。另外,她也很想品尝下这个人类的味道,想必一定非常可口,因为看起来就很美味。

    这般想着,她的目光立即带上了危险性,像盯着猎物似的盯着罗宾。双手展开,十指一张,立即“铮”地一声,像发出金属声鸣般,手指上的指甲立即忽然增长弹开。在灯光下,那尖利的指甲仿似也带着金属般的光泽。不用亲自尝试,就能够看出那有多锋利,想必一把就能把人的头骨插穿。

    与此同时,她漂亮的樱唇也大张开来,上嘴唇上也立即弹出两只尖利锋锐的牙齿,像动物的犬齿一般外露着,比别的牙齿也更尖更长。那正是吸血鬼平时用来吸血进食的专用牙齿,像是两个锋利的倒钩,一咬住猎物后就绝不放开。而且里面是中空的,可以迅速大量地吞吸血液。

    这对尖牙,平常可以隐藏收起来,需要用时,就会立即弹出。而这对吸血的尖牙,也是吸血鬼最典型的标志之一。只要看到有这对尖牙,就能够立即分辨出,这是只吸血鬼。

    “是不是,试过后就知道了?”罗宾目光坚定,并没有丝毫动摇与后悔,看着这只吸血鬼展露出了完全的攻击形态,他也没有丝毫害怕,举枪的手十分稳定,没动分毫。

    顿了下,他接着说道:“这是一场正式的决斗,我胜了,你就答应我的条件,献上你的忠诚,全心全力为我效力三年;你胜了,就能够获得真正的自由离开。你同意吗?”

    贝拉略作沉吟地想了片刻后,立即点头道:“好,我同意。”说罢,却又忽然话音一转地舔了舔嘴唇,邪媚地笑道:“不过我胜了的话,可不会轻易离开,不知道你做好准备了吗?”

    她虽然没明说,但话里的意思不言而喻。赢了的话,肯定是打算对罗宾下手的。

    罗宾闻言自信一笑,抬枪指向门口道:“我们出去打,外面更开阔,能够施展开。”

    他这话虽没直接回答,但意思也是不言而喻,绝不退缩。

    贝拉闻言,转头看了下门口,就立即“嗖”地一下,速度极快地一闪身迅速出去了。

    吸血鬼的绝快速度,看来倒真不是虚传。这种速度,罗宾感觉比自己眼下所能施展出的“鬼影百变”都还略快一线。真拼速度,好像自己确实没有什么优势。

    在寻常的一些战士面前,他的轻功速度是绝对优势。但在吸血鬼的面前,这就称不上是优势了。

第九十五章 贝拉的犹豫

    真正见识到吸血鬼的绝快速度后,罗宾确实是不由十分吃惊。对方的速度竟然还更胜目前的自己一筹,这一点他确实是没料到。看来真是耳闻不如眼见,以前只是听说,现在才是真正见识到。

    不过吃惊过后,他却也并没有多少害怕,很快就镇定了下来。他的优势,可绝不仅限于速度。而且对方的速度虽比自己要快,但也并没有快上太大,差出很大一截。所以,他还是有信心能跟得上的。速度不行,力量、招式等方面都可以弥补,他仍就有信心能够取胜。

    但有信心归有信心,他却也并没有完全十足的把握。这也正是他之前所说的,办法是有,但却没有太大的把握。使用这个办法,无疑是要冒些险的。而且就算他真胜了,以吸血鬼的狡诈,也未必会真的遵守他们事前的这个约定。

    不过不管如何,眼下已是箭在弦上。他放到放了,也不可能再绑回去,对方更不可能乖乖站着任他绑。所以这场决斗,他必须要打。无论如何,也打过后再说。就算他真有可能失败,但至少自保是有绝对信心的。最不济,就骑着大灰狼逃走。以大灰狼的速度,是能够逃脱的。虽然会有些灰溜溜,但总比被吸血鬼当了食物要强。真到生死关头,他可绝对顾不上什么面子了。

    这般想罢后,他立即深吸口气,抬步跟着走出了门外。他并没有在此时立即施展轻功,也展露自己的速度,稍微震慑下这只吸血鬼,而是打算暂时藏个拙,真打起来再给对方一个惊喜。

    他之前在暂时收伏这只吸血女仆时,并没有动用过武力。所以并没有在贝拉面前真正显露过自己的实力,对方就算能够推测出他的实力不弱,但具体到什么程度,肯定也是不清楚,只能够大致猜测。

    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现在他更多了解了对方一些,见识到了这只吸血鬼的真正速度,而对方却还对他一无所知。尤其在速度一项上,恐怕还自觉是大占优势。信息的不对等,就能够在这一点上让他占到优势,可以利用对方在这方面的大意。

    “主人!”在罗宾跨出门之前,大灰狼又叫了罗宾一句,还有些想劝阻的意思。

    在它看来,觉着罗宾完全没必要冒这种险。趁着这只吸血鬼还被绑在锁链上,他们完全可以肆无忌惮地对其进行折磨,逼迫她答应,根本没必要做这种冒险的举动。就像之前的三只小猪那样,他们也可以靠让这只吸血鬼挨饿,不给其血食来不断折磨她。只要有耐性,总能折磨得对方答应,逼迫对方发一个带有魔法约束的誓言。

    它的想法是不错,但它却不知道,罗宾现在恰恰最缺的就是时间。所以,就算它这个办法最终能够达到更好的效果,且不必罗宾冒险。但罗宾为了赶时间,还是会采取这个办法,以期尽快收伏这只吸血鬼后立即上路。

    如果要磨个十天半月,甚至更长,那等他到时赶回安达尔王宫,恐怕一切可能都凉了,那对他来说,才真的是得不偿失。

    为了尽快赶回安达尔王宫帮爱丽丝,罗宾是宁可放弃这只吸血女仆的。眼下所做的,不过是想尽可能一举两得,所以才特意抽出这个时间。磨刀不误砍柴功,如果他能真正收伏吸血女仆这个得力手下的话,那对他赶回去帮爱丽丝,是大有帮助的。但这也相对来说,磨刀的时间也不能够太长。不然磨得太长,那是绝地会耽误的。

    对于收伏吸血女仆贝拉,他心里也就给了自己这一晚的时间。以现在的时间来算,确切点儿的话,其实是半晚。过了这半晚,到天明没成功的话,他就会立即放弃,只带着大灰狼上路,尽快赶回去,可不会在这里浪费太多时间。

    对于此时大灰狼想要劝阻的话,罗宾完全没打算听,直接抬手就打断了。

    跟着跨出门外后,他于贝拉对面五、六步远外站定,然后向大灰狼道:“杰克,这是我跟贝拉之间的事,是一场公平的决斗。待会儿我们没分出胜负前,你千万别插手,在旁边做个见证就好。”

    大灰狼闻言,尽管心里还是颇为担心,但最后还是点头答应道:“我知道了。”

    说实话,它对罗宾这位主人还是很有信心的。因为那天晚上,它是真正见识过罗宾的厉害的,甚至亲身体验过。所以,就算吸血鬼的速度可能更快,但想必也不可能做到完全碾压,自己这位新主人的速度可也不慢多少。

    至于它此时的担心,与其说是担心罗宾,不如说它是更担心自己。因为罗宾的生死安危,也关系着它的生死安危。万一罗宾在决斗中不幸失败,甚至死了,那到时它肚子里那“七日断肠散”的解药找谁要去。它不知道自己吃的是假的,当然是当真的来看。

    眼下离第一个七日之期,可就没剩下多久了。在这过程中,罗宾可绝对不能出任何意外。不止这几天不行,之后也不行。它要绝对保证罗宾的安全,只有罗宾安全了,它也才能跟着安全。不然就算还能活几天,一过了七天后,可也就必死无疑,跟着要给罗宾陪葬了。

    “怎么样,现在还信心十足吗?”贝拉看着罗宾慢吞吞走出门外后,抬手互搓着自己尖利的指甲,发出刺耳的声音,挑衅威胁的意味十足。

    不过这么威胁了一句后,她却是又跟着话音一转地道:“我可以给你一个后悔的机会。不如你现在就立即让我离开,咱们两个各自相安无事。我不会找你麻烦,你也别来追后。过后,我还会记着你这份人情。以后如果还有缘能够碰到的话,我一定会找机会还你的。怎么样,我这个提意如何?”

    她虽然对自己的速度确实是有十足的自信,认为就算面对中阶战士,自己凭借这份速度,也可堪一战;但她心里却也清楚,罗宾的实力也绝对不弱。只任罗宾能够杀死三只小猪,并收伏了大灰狼。而且在那之前,肯定是面对了三只小猪和大灰狼的联手。

    所以,罗宾能够在这过程中战而胜之,并杀死三只小猪,就足哆看出他的实力之强了。因此,她此时仔细一想后,也并没有十足的信心能够战胜罗宾。毕竟,她可是三只小猪与大灰狼联手之下的手下败将。罗宾能胜过它们,似乎也应该能胜过自己,赢面还是比她大的。

第九十六章 话不投机 决斗开始

    眼下的这场决斗对双方来说,都是在冒险,都没有十足必胜的把握。如果以安全为第一考虑原则的话,那吸血女仆贝拉此时的这个提议确实不错,放弃决斗,双方都不必冒险。

    但如果只考虑安全的话,罗宾一开始根本就没必要放开她,砍断她的锁链。如果只考虑安全的话,他最早甚至根本没必要逃离安达尔王宫,反正只要不在乎小公主的欺压,以及忽略丑小鸭被抓,他在那里算是过得相当不错。好吃好喝,还经常有美女陪伴。

    但人生不可能一路坦途,总有起起伏伏,有高峰,也有低谷。再是寻常平淡的生活,也有可能遭遇危险。比如像他前世,出门上街,就有被车撞的可能。就算几率再低,也终究有这个可能。不是车撞,也可能会有其他意外发生。难道就为了安全考虑,完全不出门吗?

    生活,永远免不了冒险。他前世就经常冒险,就像一个人到野外徒步旅行,就有可能会遭遇各种危险。但他却偏偏喜欢,也喜欢冒险。生命从出生到死亡,本来就会遭遇不断的冒险。对于冒险,他从来不怕,反而勇于挑战。

    他不会轻易去涉险,但也绝不怕冒险。有些时候,为了达成自己的目的,冒些险也是值得的,就像现在。

    “不如我也给你一个提议,你就乖乖答应我的条件,全心全力为我效力三年,这不也是相安无事,大家都不用冒险吗?”罗宾闻言,没有直接回答贝拉的问题,反而是笑着也提了一个自己的提议。

    但这个提议,明显贝拉绝不会接受。所以他这么说,也就代表了,对于贝拉的提议,他也是一样,不会接受。

    “好,既然你要找死,那我就成全你。”贝拉闻言,面色阴沉地道:“本来我还打算看在你这么轻易就放了我,而且之前也没怎么折磨我,并且是等于从小猪们手上救了我的份上,放你一条生路的。但现在,是你自己在找死,这可就怪不得我了。”

    “照你这么说,你应该对我心怀感激才是。”罗宾微微一笑,道:“那为何不干脆感恩图报,答应我的条件呢?”

    “因为,我早就不是容易被骗的小女孩儿了!”贝拉话音一落,立即双臂一振,双爪齐张地大吼了一声。这声吼叫,也更像是野兽的叫声,而多过于人类。

    “好吧,话不投机半句多。既然你认定我是在骗你,咱们谁也说不过谁,那就手底下见真章吧,让决斗来决定最终的结果。”罗宾闻言,也不打算再跟对方耗费口舌,反正谁也说服不了谁,说的再多,也纯属是浪费时间,直接开打便是。

    话音一落的同时,罗宾手中长枪立即往下一刺,刺到了地面上一块拳头大的石头底部。然后他再抬枪一挑,这块石头立即高高飞起。在石头飞向空中的同时,他接着向贝拉道:“这块石头砸落地面之时,就是我们决斗开始之时。”

    “好。”贝拉闻言,也没打算再多说无用的废话,简单答应一声后,便立即压肩低伏着身体,准备随时向罗宾发动攻击。

    她并没有选用任何武器,对吸血鬼来说,他们的尖牙与利爪就是最好的武器,也是他们最可靠的武器。他们爪子的坚硬与锋利逞度,比一些普通的金属兵器都要强,完全能够硬接硬架。再加上他们的本身防御力又远超人类身体,不怕任何普通攻击与伤害。还有着绝快的速度。所以,完全可以轻易近身,利用他们的爪牙进行攻击。

    有道是“一寸短,一寸险”,短兵器的攻击路数,往往更加狠辣凶险。正因为长度不够,所以才需要狠辣弥补,以便对攻击目标产生更大的伤害。

    就像罗宾前世曾学过一套匕首攻击的招数,确实是非常凶险,招招攻人要害,不是心脏就是脖子,或是头脸部位。一旦被近身了,轻易就能要人性命。

    此时贝拉十指上暴增弹出的尖利指甲,就堪比十把小匕首,但比普通的匕首更短,所以攻击路数肯定也更凶险。再加上这些完全长在她手上,与双手是一体,施展起来也会更加灵活多变。

    短兵器的优点很突出,但缺点也很明显,就是长度不够。如果不能近身的话,就很难攻击到敌人。再是招式狠辣,打不到够不着,也就根本没用。

    贝拉的“好”字尾音才落下不久,就听“砰”地一声,那块被罗宾挑起的石头落地了。

    罗宾挑时用了些巧力,这块石头落下时,刚好落在两人的中间。所以两人不止听见,也同时都看得清清楚楚。

    在石头落地的一瞬间,贝拉便立即身影一闪,向罗宾迅速扑了过来。速度之快,让她的身影完全模糊成了一团影子。

    以普通人的目力,对这种绝快的速度,是很难轻易看清的。但罗宾却不是普通人,他的五感功能要远强于普通人,再加上本身修炼的轻功也擅长于速度。所以对这只吸血鬼的动作,却是看的清清楚楚。

    在石头落地的一瞬间,他并没有同时扑出,而是立即抬枪出招。因为他很清楚,对方绝对会立即向他主动攻击,所以他根本用不着再动,只需要以逸待劳即可。

    事实证明,他是对的,贝拉果然这样做了。

    他能够有此判断,一是以这只吸血鬼的性子,很难不主动攻击;二来也是对方的“兵器”长度所限,只能够采取主动进攻,必须近身才能够攻击到他。否则的话,只能在远处空挥爪了,但那有什么用。

    对方要想攻击,必须近身。要近身,自然也就会主动进攻。何况对方此时对她的速度仍抱有十足的信心与底气,自然是要仗着速度迅速突近到他身前,想打他一个措手不及。

    可惜,这只吸血鬼的算盘打错了,而且大错特错。

    她的速度确实够快,但罗宾的反应却也一点儿都不慢。当她扑近到罗宾身前时,迎接她的是漫天枪影与枪头。

第九十七章 吃惊不已 大占上风

    罗宾手中长枪一抖,便是漫天枪影洒出,扑天盖地般地往贝拉迎面罩去。

    贝拉若还保持继续前扑,只会是自己送上去找死。

    她在这之前,确实没亲眼见过罗宾的出手。对罗宾的实力判断,只能依靠三只小猪的标准与猜测。直到这一刻亲自面对后,她方才知道,自己之前对这个人的判断竟然还是太低了。

    眼下罗宾一出手,她才知道对方有多强。果然不愧是能抗住三只小猪与大灰狼的联手,并且还能够打败大灰狼,又独力杀死三只小猪。这个人类的实力,就算还没有进入中阶,恐怕也与中阶不远,非常无限接近了。

    这世上的大部分战士,都是用剑做为自己的常用兵器与主兵器。用其他兵器的通常很少,但也绝不是没用。比如像用枪的高手,贝拉在她之前悠久的岁月里,也有见过。

    但在她见识过的所有用枪高手中,都绝没有一人能用出罗宾这样的枪法。唯一接近与相似的,也就是她见识过的一名精灵枪法高手了。

    这世上大部分战士的武艺,都是直来直去,以硬碰硬,少有耍什么花招与虚活的。不止剑法上如此,连带影响的其他兵器用法,也多是如此。

    只有精灵的武艺,才更偏向华丽一些。招式以敏捷轻灵为主,很少有硬碰硬。

    眼下这个人类的武艺风格,就非常偏向于精灵,甚至比某精灵的武艺还要更华丽。招数的变化之繁复,连她都有些看不清。只能见到对方长枪一抖,便把一杆寻常的木枪,抖出了一朵朵的枪花。既漂亮华丽,又充满着可怖的杀机。

    对此大吃一惊的同时,贝拉自然是立即收步转向,转为从另一个方向突进。

    但她才一转向,罗宾也是同时跟着转向,尤其对方并不需要移动,只是原地转身,似乎还比她更快一线。所以当她换了一个方向扑上去后,迎接她的仍是漫天的枪影与枪头,等着她扑上去找死。

    贝拉见状,不甘地怒吼一声,又立即再换方向,同时再加力把自己的速度施展到极致,更快一些。

    但可惜,无论她怎么快,又怎么转换进攻扑击的方向,对方总能立即跟上,动作与速度半点也不慢。

    连试几次后,她也终于发现,原来这个人类的速度竟也是一点儿都不慢。虽然对方是有着以逸待劳,不需要大距离移动的优势,只需要跟着她扑击的方位原地转身即可;但在这过程中能够完全不慢的跟上她的速度,也足见对方在速度与敏捷方面是半点都不慢的。就算有差距,也肯定差不了她多少。

    发现到这一点后,她不由感觉被骗了。原来这小子刚才步行出门,显得有些推推拉拉慢吞吞,是故意跟她装的。就是要伪装成他不擅于速度,好让她在这方面大意的。果然她被骗到了,完全没料到对方竟然也有这么快的速度。

    另外,再加上对方的兵器够长,覆盖的范围更大更广。所以手部也不需要什么太大动作,只需要小范围移动,就能够带动枪尖抖动地覆盖出一片不小的攻击面击。

    对比下来,简直是处处占了优势与先机。

    尤其对方手里这杆枪,还是完全纯粹的木枪,而不是金属兵刃,这也就让她对此颇为忌惮。

    如果罗宾眼下手里拿的是一把普通的金属兵刃的话,她就可以完全不惧。就算对方的攻击再厉害,长枪挥洒开后覆盖的范围再广,她顶多就是直接硬上,拼着受伤也要近身。反正普通兵器的攻击与伤害,对她来说根本不算事,连疼都感觉不到疼。拼受被扎上一枪,就能够迅速接近对方。

    但现在,她却不敢。因为对方手里这杆是纯粹的木枪,被直接刺中心脏后,是能够完全要她命的。就算不是直接刺中心脏,刺到别的部位,也同样会造成很大伤害。所以,面对这杆木枪的攻击,她实在是不敢轻易以身试险,也就无法用这种以伤换伤的招式来近身了。

    连试了十来次,都完全近不了罗宾的身后,她直感觉对方好像是个浑身长满刺的大刺猬,根本就无处下口。

    而她此时没有兵器,只凭手上的利爪,无法近身,就根本无法对罗宾发动有效攻击。反而罗宾在阻止她近身之余,还能够不断向她发动攻击,逼迫的她几次手忙脚乱地躲避,弄得有些狼狈。

    两人的速度都是极快,夜空之下,只能见到两团影子不断地迅速移动与交锋。

    只是短短几个呼吸间,两人就已经拼斗了数十招。不过这数十招中,吸血女仆贝拉除了不断的转换方式扑击外,就是徒劳地空挥着手中的利爪,根本就近不了罗宾身前半步。就算有时能够勉强突进,罗宾也只需要稍微后撤,就能再立即拉开与她的距离。有时甚至不需要后撤,而是施展攻击突前,逼迫的她后撤,自然也就同样拉开了距离。

    贝拉越打不由越心惊,渐渐招法与攻击更乱;罗宾则是越打越镇静,渐渐更加得心应手。因为真正交上手,适应了对方的攻击速度与节奏之后,他就清楚自己能够应付得下来,自然也就心安了。

    而只要速度上对方吃不下他,其余方面他自然更是不惧。

    打斗的过中,他们也偶有交手硬拼了两招。通过这直接碰撞的力量判断,他推断出这只吸血鬼的力量,最多也就是初阶战士满级的水平,也即有一千多磅。

    而他现在的所增长的力量,加上内力已是完全超过,甚至超出了一倍有余,所以这方面自然也是不惧。

    力量、速度都不怕,他自然也更是吃定了这只吸血鬼。

    速度上他可以稍占弱,但也能够凭借招式与对策来弥补,完全跟得上,并不会被对方超越许多。至于力量上,则就是他完全强过对方了,以硬碰硬他更是半点也不怕,反而乐见其成。

    至于损式上的变化以及精妙程度,他更是完全碾压。这只吸血鬼双爪的攻击招法,对他来说,简直像是小学程度。有时候根本就完全没有章法,只是凭借着速度优势来扑击而已。基本就是直来直去,少有的几个变化,也是简单异常,让罗宾不禁看得直摇头。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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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宾穿越成了一只青蛙,但他发现这不是一只普通的青蛙,而是青蛙王子。除了青蛙王子,还有白雪公主,睡美人,小红帽,丑小鸭,三只小猪……这是一个童话故事大乱炖的世界。青蛙凶猛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青蛙凶猛,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青蛙凶猛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