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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神龙吞恶虎     小夫小妻小仙人txt下载     小夫小妻小仙人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0564章 救活农民化成的老蛇

    第0564章 救活农民化成的老蛇

    接着,欢欢也拿着蛇头骨来回把玩,似乎己经抛下了方才的忧虑。

    金童无语的叹了口气,道:“唉,女孩子,就是女孩子啊!”

    接着,欢欢拿出一颗地精族的护灵珠,道:“金童,有来有往,这是送给你的宝贝。”

    金童接过,心里想道,若是我自己的方法是对的,其实也不需要这颗护灵珠的功效了。

    不过金童看到,淡蓝色的护灵珠,焕发着迷人的光彩,便知道,这种光彩,正是在自己陷入绝境的时候照亮灵魂的,欢欢是怕自己的灵动迷失,所以送自己一个护灵珠。

    接着,欢欢又给玉婉一颗护灵珠,玉婉接过护灵珠,道:“哇,这护灵珠好漂亮啊!”

    欢欢又为她讲解了护灵珠的用法,玉婉更是高兴起来。

    金童心道:有了这个护灵珠,玉婉就能少很多危险吧!不过,以她的功力,逢凶化吉、遇难成祥这种事,简直和吃饭喝水一样容易。

    金童看着护灵球,忽然灵机一动,想起了象征着健康、纯洁与幸福的另一样东西……

    不过眼前,金童已经顾不上那个了,因为他看看梦中的天色,觉得已经是时候了。

    金童道:“玉婉,欢欢,我现在就要进入梦境的第三层了,你们在梦境的第二层等我吧。”

    玉婉和欢欢听了,相视一眼。齐声道:“金童,你自己多加小心!”

    接着,两位姑娘焦急万分地等待着。大约等了半个小时,只见金童从雾状的气体中漂了上来,手里拿着一个东西。

    两位姑娘一看金童的面色,便都知道,金童成功了。

    从梦中返回现实之中的过程,并没有他们三人事先想像的那么可怕,也可能是三个梦魂在一起。能量充足的缘故,他们三人竟然顺利地返回了。

    第二天,金童沿着小路。向着村子那边走去。

    金童没有想到,玉婉和欢欢,像两个幽灵一样,跟在金童身后。

    因为她们好奇。金童会是怎么样去救那一条明明死去的老蛇。

    特别是欢欢。她作为地精族,对于同为地精族的蛇类,欢欢可是深深地知道,地精族一旦死亡,救活率,远远低于其他种族,地精族的救活率,不到千分之一。

    金童看到两人跟在他的后面。回头微笑了一下,于是。两人便紧走几步,和金童肩并肩地行进了。

    三人来到张俊茹家,只见金童的徒弟戈兰兰,早就等在这里了。

    金童、玉婉、欢欢和戈兰兰,来到那条老蛇身边,一起动手,拨开掩盖老蛇身躯和头颅的树叶,却见老蛇一动不动,死绝了一般。

    金童道:“对了,在我施救老蛇的时候,你们任何人,都不许说话!”

    三人都点了点头。

    而后,金童将身上的那把黑光剑摘下来,交给戈兰兰,道:“今天由你操纵这把剑。”

    戈兰兰怕再像昨天一样被“电击”,所以小心翼翼地接过黑光剑,却并没有如昨天那样如受电击一般的感觉。

    金童将手放在蛇背的伤口上,嘴里念动从梦中寻求来的法诀,同时,顿时,金色与蓝色的光芒,一起在老蛇身上闪耀。

    融合着极其特别因子的力量,让蛇背上的伤口缓缓的愈合了。

    但是,伤口愈合,也仅此而己,老蛇的魂魄,昨天被黑光剑击散,若是没有反常的救治办法,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起死回生了。

    金童今天要做的,就是让这条被万年鬼祖亲手干掉的蛇起死回生。

    意义,绝对不是仅仅救活一条老蛇。

    不过,金童知道,先前,这条老蛇,全身都是鬼气,所以,现在金童只是恢复他这具死蛇的生物活性而己,绝对不能恢复它的鬼气。

    倘若恢复他的鬼气,那不是救人替万年鬼祖做事了吗。

    这时候,张俊茹听到动静,立刻过来了,戈兰兰见了,立刻用手示意她到一边去,不能靠近老蛇,哪怕老蛇的面部,就是她老爸的面部。

    张俊茹作为一个凡人,且目前为数不多的身上没有妖气的凡人,自从昨天发现西屋老蛇的面部像自己的父亲之后,就已经六神无主了。

    此刻,张俊茹看着这位外乡妖人救治大蛇的情景,更是目瞪口呆了。

    只见蓝白色的光芒,从蛇头那儿闪起,而后,一点一点地向整个蛇身蔓延,速度缓慢,却极为稳定而持久。

    戈兰兰抱着漆黑的剑,也是目瞪口呆地瞧着,她早已知道,自己的师父是个大能仙人,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却没想到,师父竟然还有这样神奇的力量。

    半个小时之后,天色己经完全大亮了起来。

    村里几乎所有的村民都来了,他们远远地瞧着张俊茹家院子里不停地闪出异样的光芒,便知道张俊茹家又出事了,便都纷纷赶来,不过,却是没有一个人敢靠近大蛇。

    其实金童自己也知道,尝试梦中寻求来的办法,有着相当大的冒险性,而且要消耗自己大量的能量。

    但是金童却是执著的完成这件事。

    直到那蓝白色的光芒贯彻巨蛇的全身,金童也感到十分的疲惫的时候,金童欣喜地看到,大蛇的眼睛,渐渐地有了一层光泽。

    金童夜里积累的阴精之力被消耗一空,不过,现在金童看到了成功的希望,心中非常高兴。

    而后,金童冲戈兰兰微微一笑,便将一股火行灵力,打入戈兰兰手中的冰剑。

    呼!

    戈兰兰手中的冰剑,一下子燃烧起来,戈兰兰吃一吓,禁不住地,冰剑一下子脱手了。

    不过,不用别人担心,那把燃烧着的冰剑,自行飞起,在空中飞来飞去几秒钟,然后,直接插入老蛇昨天被冰剑刺中的伤口上。

    村民们见了,顿时大惊,异口同声地道:“大能妖人啊,你这不是雪上加霜吗!”

    村民们哪里知道,让燃烧着的冰剑插入老蛇昨天被冰剑刺中的伤口上,这是以火克寒,因为那冰剑,本质是寒,金童让它燃烧,化寒为热。

    当然,仅仅靠此还不行,金童又将一股极其浓重的火行灵力,打入这巨蛇的身体之内。

    接着,金童有些生疏地搬动着老蛇的身体,他还不太习惯搬弄像死蛇这样的东西,脸上有一种强忍着的样子。

    这时候,靠近大蛇所在西屋的人们都看到,老蛇趴在地上,扭转颤动着蛇身,身上覆盖的残余树叶与泥沙纷纷落下来了。

    这条由张俊茹的父亲转化而来的老蛇,实际上已经死了一次,不过还好,老蛇身体本身固有的记忆存在,片刻之后,老蛇终于抬起了蛇头,接着,竟然站直了前部的蛇身子。

    老蛇身体中的鬼界内丹,金童并没有取出来,反正金童要的是妖丹,又不是鬼丹。

    把鬼丹保留在老蛇身上,为了救活它,就让它保留它的一丝鬼界的阴气吧。

    不过,金童也想试着将仙界的特质融入老蛇身体之中,不过金童想了想,还是放弃了这一点想法,那样,自己确实是方便操纵这具老蛇的身躯,却是给它留下了不可预知的麻烦。

    就在诸多村民惊惧的目光之中,老蛇摇头摆尾地,缓慢地,竟然从地上站了起来!

    一个老蛇,成直立状态,仰头发出一声响彻天际的苍桑的蛇吟。

    由于距离太近了,村民都被老蛇的蛇吟震得全身心颤动。

    农村人,哪里见过一条死去的巨蛇,此刻竟然浑身发光,忽然之间,就像人一样,整条蛇身站了起来,还大叫了一声。

    村民们听不出来,金童,玉婉,欢欢,却是听出来了,那一声蛇吟的意思,是:“大家好,我老张真的非常想念你们!”

    村民们听不懂,于是纷纷后退。

    金童尝试着给老蛇这具新生的躯体发出指令,打算放它回到西南坟地去。

    然而,老蛇却是无动于衷。

    大家看到,老蛇一身红色的蛇鳞,如火一般的蛇眼,像珊瑚一样的蛇皮,以及那接近十米长的庞大身躯,复活的老蛇,身躯当真苍劲而威严。

    金童又尝试了一下操控老蛇的意念,果然,老蛇比之一般的大蛇,多了几分人类该有的心性,慢慢地向金童转过蛇头来,血红的眼里,竟然流下来几滴老泪。

    “噗!”

    老蛇突然蛇嘴一张,一道白光闪过,一个物体,径直向金童飞来。

    所有人都吓了一跳,这个老东西,难道是恩将仇报吗!

    金童却是右手轻抬,接住了那个闪着白光的物体,紧接着,金童的手中,便出现一颗晶莹的蛇丹。

    蛇丹,可是稀有之物,它的最大妙用,是让任何物体,保持千年不朽。

    显然,老蛇这是答谢金童的救命之恩,却是舍弃了老本了。

    金童看得出来,这条老蛇,身上只有这一颗蛇丹,因为他仅仅在西南坟地修炼了二十年。

    二十年能修炼出一颗蛇丹,这已经是了不起的奇迹了,由此可见,这条由功劳爱化成的老蛇,二十年来,是何等的辛苦。(未完待续。。)

第0565章 蛇丹与金镰刀

    第0565章 蛇丹与金镰刀

    而他辛辛苦苦修炼蛇丹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够经常回家看看他的老伴和女儿。

    “嗖!”

    又是一道白光闪过,所有人都眼睁睁地看到,那个为村里做了极大贡献的少年,复将蛇丹掷入老蛇的口中。

    而且,金童在那颗蛇丹上,施加了一些特殊的、有益于老蛇复活的能量。

    “咕咚!”老蛇将蛇丹吞回肚子里,顿时,老蛇全身爆发出一阵惊世的奇异之光。

    在众目睽睽之下,老蛇慢慢地转过头去,拖动着自己刚刚复活,却是不那么灵便的蛇身,向他老伴居住的屋子里爬去。

    不一刻,他老伴居住的屋子里,便传出一个女人的声音:“该死的,你总算回来了,别看我二十年不能说话,可是我天天梦见你!”

    老蛇,也就是植物人农民老太婆的老伴,用他自己的修炼成果,使老伴这个不省人事二十年的植物人,竟然开口说话了!

    一直站在院子里的张俊茹听了,哪里还管其他,立刻冲入妈妈的房间。

    人们期待着农民老太婆开口说话了,大家都为这位不幸的老太婆高兴。

    不过,自始至终,没有听见那个曾经熟悉的化成老蛇的老张的声音。

    就在大家的期盼之中,老蛇慢慢地从屋里爬了出来,这一次,老蛇的蛇嘴里,竟然叼着一把金光闪闪的镰刀。

    在大家的注视之中。老蛇径直爬到金童面前,蛇头高高扬起,将金镰刀送到金童的手边。

    金童略一迟疑。伸手接过了这把金镰刀。

    接下来,老蛇复又转头,呆呆地望着自己曾经的的家园,身体已经可以灵活地转动了,而且有着人类的特性,不愧为高等生物变化而来的蛇体。

    金童看着院子里所有村民目睹老蛇的惊惧的目光,不禁心里一动。产生了一个主意。

    金童觉得,如果那样做的话,村民们的心中。应该是又一次受到震动了。

    不过,金童的主要目的,是利用老蛇,狠狠地吓唬一下村里该吓唬的那些人。

    戈兰兰一直站在离金童和老蛇的最近的地方。她很清楚的看到了从始至终所有的的一切。

    此刻。戈兰兰以不可置信的目光,悄悄地向师父问道:“师父,这条老蛇,真的是复活了吗?”

    金童听了,面带微笑,却是没有说话。

    不过,戈兰兰却是理解了不师父的意思,师父的微笑。不是说明了一切吗?

    戈兰兰不禁笑了起来,就连说话的声音也比平时豪迈了几分。自己的师父真的是太能了,竟然可以起死回生!

    金童却低声对戈兰兰道:“兰兰,接下来,我要和你一起做件事,这件事,你先不要声张。”

    戈兰兰立刻兴奋的点点头,现在,戈兰兰绝对信任师父,对要做的所有事情,戈兰兰都非常有兴趣了。

    见戈兰兰乐于做自己要她做的事,金童便转向老蛇悄悄地发出了一道意念。

    顿时,只见那条老蛇,巨大的蛇嘴里,大呼一声,接着,整条蛇身一纵,嗖地一下,向那些远近围观的村民,快速地跃了过去。

    那些村民顿时吓坏了,忙不迭的,都想跑掉,然而,金童悄悄地打出仙力,令王二子,王二子的老婆千斤肚,还有十几个村里的赖皮,统统跌倒在地,跪在老蛇的面前。

    这时候,戈老寿星被两个壮汉搀着,以一路小跑一般的速度,再次来了。

    戈老寿星来到金童的面前,道:“哦,了不起啊,你果然将死蛇救活了!”

    金童对戈老寿星道:“我不过是给了它生命,却是不能将他的灵魂召唤过来,目前,我还做不到那一点。”

    戈老寿星却道:“你做到让死掉的老蛇起死回生,已经相当了不起了。”

    张俊茹一家,过去年间,常常挨王二子等人的欺负,此刻,老蛇一怒,不断地对着他们吐出黑红色的蛇信子,不断地发出一声声响彻天际的苍桑的蛇吟。

    王二子等人,现在想跑都不敢,都战战兢兢的趴在地上,头也不敢抬了。

    戈老寿星不愧为非凡之人,此刻毅然决然地走向老蛇,看着这位曾经的老实巴交的农民,双眼含泪,道:“小张啊,我知道,当年你死的很冤,然而,真的不怨这些人啊!昨天,你又死了一次,幸好这个外乡人救活了你。”

    戈老寿星一百一十多岁了,所以,化成老蛇的七十多岁的农民老张,在戈老寿星眼里,是一个小字辈,叫他小张。

    老蛇听了戈老寿星的话,想再次向金童致谢,金童猛地向前跨出一步,到了老蛇跟前,打断老蛇想说的话,道:“你不要再谢我了,其实是你自己的善良本性救了你。”

    那边,戈老寿星听了,立刻意识到金童话语里的用意,含笑点了点头。

    金童又走近老寿星,简要说了接下来自己要做的事。

    戈老寿星点头赞同,便不再言语,站到一边去了。

    金童站到大蛇边上,开始向大蛇发力。

    有着苍老的青色身子的大蛇,高高地举起它的脑袋,一口口极寒的蛇气,连续不断地扑在面前十几个村里的赖皮的脸上,让他们浑身不断地哆嗦。

    戈老寿星在一边默默地看着,心道,那张俊茹的父亲,活着时哪敢这么做,就是挨了欺负,也只是哀嚎不止,今天如此,也是出出做人时的恶气罢了。

    村里总共十几个赖皮,被老蛇的威严气势压住,后面的村民更不敢靠前了。

    村里的这些赖皮,面对如此可怕的老蛇,哪里还有平时的张狂,一个个地,有泪的抹泪,没泪的干嚎着。

    戈兰兰在一旁看看着,觉得非常好笑,却是不敢笑出声来。

    然而,戈兰兰毕竟是一个小孩子,忍了又忍,终于还是哈哈大笑起来。

    “兰兰,你不要大笑啊!”戈老寿星对重孙女道。

    本来,这么威风的爷爷一说,戈兰兰应该立刻止住的,然而现在,戈兰兰看着村里的赖皮们求饶个没完,像顶礼膜拜神仙一样膜拜一条老蛇,还是止不住地笑出来。

    金童心地善良,然而,村里的对这些赖皮,可没对待别人那么好脾气。

    突然,金童看见王二子竟然要对老蛇进行反抗,于是低声怒道:“老王,你想找死啊,还不快给蛇王爷跪下!”

    那王二子的老婆,千斤肚,已经知道,这条老蛇,就是张俊茹的父亲转化而来的,她一边不停地给老蛇磕头,一边对老蛇道:“蛇王爷,过去那些事,都是村里这些臭男人做的,您要怪就怪他们吧!真的不怨俺这个女人啊!”

    千斤肚此刻的声音,显得凄切而柔顺,面部还有委屈表情,然而,明眼人一看,那脸上的表情,全是包装虚伪心灵的假象。

    金童趁势再添一把火,看着王二子的老婆,道:“大嫂,人一旦变成老蛇这个样子之后,他的实力增加百倍以上,甚至超过我的实力,前几天我亲眼看到,有一条牛一样大的恶狼,已经被这老蛇一口吞掉了!”

    千斤肚听了,连忙应是,紧接着,又像鸡啄米似的给老蛇磕头。

    正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戈兰兰,这时候突然一愣,因为她看到,张俊茹的母亲,那个植物人,这时候突然从炕上坐了起来,隔着窗户,望着老蛇的头颅,嘴里哭哭啼啼地说着一串串话语,只是,谁也不知道,她在说些什么。

    看到一个植物人竟然自行坐起来了,并且已经开口说话,戈兰兰非常高兴,然而,接下来的事情,却是让戈兰兰心跳的突然极其厉害,一时间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了。

    只见老太婆出了屋子,径直走到老蛇的人头脸旁边,不由分说,一下子抱着那张苍老的人头脸,放声大哭起来。

    这个情景,戈老寿星看到了,心中一惊,而后大喜,这不是老蛇显威,使他的前生老婆坐起来,并且出屋和他开口说话吗。

    老寿星便知道,张家那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竟然修炼成灵蛇了,若能得到这条灵蛇的护佑,对村子真是有莫大的好处。

    其实戈老寿星也不知道,刚才这一幕,正是金童暗中做法造成的,他试着让老蛇和他的前生老婆实现某些心灵沟通。

    植物人竟然自行坐起来出屋说话,更加震惊了村里的人们,特别是那些赖子们,一个个地伏在地上,不断地给老蛇磕头。

    金童望着跪伏了一地的村民,心中想道,这样的话,今后,就没有人会再伤害张俊茹一家人了吧!

    金童又想道,这条老蛇,可以好好的加以保护和利用,无论是对于联盟的大事,还是对于村民们,都是一件有利无害的事。

    金童看着戈兰兰现在已经毫无惧色了,满意的点点头,而后,金童再次向老蛇发送信息,老蛇一愣,似乎明白了他的意思,蛇脸上的一双小眼睛雪亮,直直地看着戈兰兰。

    接着,老蛇在戈兰兰身边,慢慢地放直了身躯。。(未完待续。。)

第0566章 骑蛇飞行的小丫头

    第0566章 骑蛇飞行的小丫头

    尽管戈兰兰现在不怎么怕这条老蛇了,但是,当老蛇的一双雪亮雪亮的小眼睛看着她的时候,仍然不仅一愣,一时间有些发呆,不知所措了。

    金童走近戈兰兰,道:“兰兰,这条老蛇的意思,是让你骑到他的背上去。”

    “什……什么?!”戈兰兰一听,顿时目瞪口呆,道:“师父,我一个女孩子,怎么能够,骑到一条大蛇的背上去?!”

    金童微笑道:“兰兰,平时,你不是天天讲,你是村里胆子最大的人吗,现在,全村人都在看着你,若是你不敢骑到一条大蛇的背上去,从今往后,你就是胆子最小的人了。”

    戈兰兰震惊得脸色完全变了,让她骑到老蛇的背上去,打死她也没有想过啊。

    禁不住地,戈兰兰看看旁边的自己的老爷爷,却见老爷爷,也用鼓励的目光看着她,鼓励她按照金童的哗哗去做。

    金童看着戈兰兰,又鼓励道:“兰兰,在张俊茹家院子里出现的这条老蛇,不是真正的蛇,他本来就是人,你怕什么,再说了,有我在啊!”

    金童一边说着,一边悄悄地塞给戈兰兰一样东西,同时,给戈兰兰身上,打入一道金行灵力。

    戈兰兰突然觉得手里,握着一个白色的水晶,心里便知道,这是师父给自己的护身之物,以防万一。

    戈兰兰手里拿着水晶。却是仍然不敢爬上老蛇的后背。这种事情,对于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子来说,真的是有对难为了。

    金童想一把将戈兰兰推上老蛇的后背。却又觉得不妥,当着众人,那样不太合适。

    于是,金童示意老蛇,将身子更低地伏在地上,接着,又给戈兰兰身上打了一道白光。以壮其胆,戈兰兰这才晕晕乎乎地爬到老蛇的背上。

    不过,戈兰兰的两双眼睛。完全是直的了。

    此情此景,让旁边看着的千斤肚,禁不住地眼角一阵抽搐,自己看都不敢看的大蛇。戈兰兰一个小丫头。却是大模大样地爬上了它的后背,这简直是太没天理了啊!

    戈兰兰终于爬上了老蛇的后背,起初,面色紧张,战战兢兢,然而,不到三分钟,戈兰兰便面现自豪。显得威风凛凛,恰如骑虎的小龙女一般了。

    金童对戈兰兰这大大咧咧的小姑娘实在太了解了。金童觉得戈兰兰的确是一个修炼的好苗子,然而现在,自己的这个小徒弟,还是一个小孩子,必须经历非凡的历练。

    当戈兰兰稳稳的骑在老蛇的后背上,并且抓住了老蛇后背上的鳞片之后,老蛇按照金童的想法,一个纵身,跃上一棵大树,只听扑通一声,树上一个大雄鸡,当场吓死,从树上掉了下来。

    老蛇一上树,终于远离了跪拜的赖子们,这些家伙们都松了口气。

    戈老寿星笑眯眯地看着大树上那条老蛇背上的外孙女,竟然稳稳当当,没有摔下来,于是,老寿星脸上,满是骄傲的神色。

    刚才,他可是亲眼看到了村民们如何惧怕老蛇,而此刻,自己的外孙女,竟然骑蛇上树,戈老寿星能不自豪吗。

    接着,戈老寿星的目光,转向金童,流露出赞赏的意味来,正是这个少年仙人,不但救活了老蛇,而且巧妙地利用老蛇训练戈兰兰,有这样的少年仙人,戈老寿星看到了化解村里的灾祸,拯救村子的希望。

    戈老寿星那张本就被岁月之风吹的铁红的老脸,此刻更是容光焕发,大手一挥,似手又找到了当年当村主的风范,道:“哈哈,大家看到了吧,在这样的年轻一代们的奋斗之中,定然不叫那帮妖人和鬼人伤害村子分毫!”

    平时尊敬戈老寿星的村民们,轰然应诺,连刚才指责戈兰兰胡作非为的几个妇人,此刻也是一脸的激昂和振奋。

    以前,村里的一些女孩子,对戈兰兰的怨恨本就是很多,如今戈兰兰竟然成了蛇王爷的宠儿,那自然不佩服也得佩服了。

    积怨和指望,对头和榜样,哪个更重要,即便是孩子们,他们也都分的很清楚。

    戈兰兰牢牢地抓着老蛇的鳞片,趴在老蛇的靠近头部的后背上,看到大树下人们惊羡的目光,禁不住地咯咯地笑了起来。

    金童的脸上,也浮出一丝微笑,戈兰兰,本就是大有前途的女孩子啊!

    自己一个少年仙人,竟然收徒,这似乎不合体统,然而,往往是打破常规之举,才能干出非凡的大业来。

    “谢谢你,师父!”戈兰兰虽然搞不懂金童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让自己骑上老蛇,但心里却是明白,师父肯定是为了自己好。

    金童仰头看着戈兰兰,道:“兰兰,不要谢我,要谢那条大蛇,你用你的全部心智和力量,好好配合它吧!你这样做或许是有些唐突,但更多的是意义,是未来的需要!”

    大多数村民不是恩将仇报的坏人,而只是普通人,一群想要好好的生存下去的普通人,看到村里出了个戈兰兰这样的勇敢女孩子,于是纷纷鼓起掌来。

    戈兰兰认真地看着金童,道:“嗯,师父,我会好好配合这条大蛇的,我现在明白,什么叫修炼了。”

    戈兰兰的声音渐渐低落下去,因为,戈兰兰渐渐地体味到骑在老蛇的后背上,自己的身体,竟然呼呼地升华!

    最后,禁不住地,戈兰兰将自己的头贴在老蛇的头上,轻轻地道:“是的,我觉得这样很好,我知道,你并不是真正的大蛇,而是原来的张伯伯。张伯伯,咱们飞一个,怎么样啊?”

    老蛇听了,竟然理解戈兰兰的心思,整个蛇身,稍稍安静了一阵子,然后蛇身突然一纵,呼,直接飞上半空之中。

    村民们更加震惊了。

    金童不禁微笑了,心中有了一个念想,戈兰兰,极有可能,是一个充满修炼生机的女孩子,将来是仙界大有希望的女孩子。

    今后,就让戈兰兰,在各种非凡的生活中修炼下去吧!只要能将她的本身力量发挥出全部的功效,这小小的农家女,或许有一天,真的能成为女神,而且是在风暴中拯救万千生灵的女神!

    老蛇在空中飞来飞去几分钟,然后,又回到了大树上。

    兴高采烈的戈兰兰,忽然对着金童道:“师父,你还没告诉我,这条老蛇,应该叫什么名字呢?”

    金童想想也是,自己全将心神放在戈兰兰今后的修炼上了,竟然忘了这一点,便笑道:“如果你不愿意叫他生前的称呼,那你就叫它蛇大爷吧!”

    “嗯,蛇大爷,”戈兰兰认真地念叨了几遍,微笑道:“这个名字好记,我一下就记住了!”

    戈兰兰又对着老蛇道:“蛇大爷,戈兰兰也是有名字的,戈兰兰的名字叫戈兰兰,蛇大爷,你也要好好记得啊!”

    戈兰兰说着话,还用小手敲敲大蛇头的脑壳,丝毫没有了畏惧的情绪。

    那条老蛇,竟然真地,脑袋转向戈兰兰,冲戈兰兰微微点了点头。

    戈兰兰又道:“蛇大爷,今后,兰兰会经常给你拿鸡蛋吃,”用手敲老蛇的头,道:“你听到了没有啊,你喜欢吃鸡蛋不?!”

    老蛇又一次冲戈兰兰点了点头。

    金童苦笑,几个鸡蛋,这难道就是你骑在人家后背上的全部报酬吗。

    金童看看老蛇和戈兰兰的情况,觉得今天该收场了,便冲着大树上的戈兰兰道:“兰兰,下来吧,你的蛇大爷该回家了。”

    金童此言一出,大树上立刻闪过一道白光,老蛇便不见了,而戈兰兰,忽然一个趔趄,像一片树叶一样,从树上飘了下来,体态那么轻盈,显然是老蛇在戈兰兰的身上施加了功力。

    ………………………………

    之后,金童和老寿星,戈兰兰等人,到了戈兰兰家。

    “师父你渴了吧,来,喝舀子水!”戈兰兰麻利地到里屋里,用铜舀子从屋里的水缸里舀了大半舀子水,出了屋子,向金童递来。

    金童喜欢喝生水,在金童修仙的那个少年时代,喝了十几年的生水,从不拉肚子,后来到了凡界,自然把喝生水的传统保持下来了。

    此刻,金童见兰兰给自己舀来大半舀子水,很快接过来,望了一眼兰兰如花般的笑脸,把舀子举到嘴边,回想着戈兰兰刚才喝生水的动作,咕嘟咕嘟一通猛喝,响声比戈兰兰的还要大。

    一直喝下大半舀子生水,金童才把舀子递给戈兰兰,道:“行了,这下不渴了。”

    戈兰兰接过舀子,看看西下的太阳,道:“今天闹了一天呀,天快黑了,该帮我妈妈做晚饭咧。我去和妈妈贴饼子馇粘粥去。”

    贴饼子馇粘粥,在这一带农村,已经是相当不错的饭菜了,好多家,在样的日子里,以此为美食。

    和烙大饼一样,戈兰兰的母亲使用大铁锅贴饼子的技术,在这个130多户的戴家庄里,也是首屈一指的。(未完待续。。)

第0567章 谁真正懂得修炼的内涵

    第0567章 谁真正懂得修炼的内涵

    有谁想过,什么叫修炼?~

    近年来的故弄玄虚的人,把修炼搞得神乎其神,其实,修炼并不神秘,甚至极其简单。

    如果你没有进行深入研究,那么你就好好看看“修炼”这两个字。

    修,在通常意义上的解释之中,有使完美、使纠正的意思,而在修炼这个特定的语境里,不简单不过了,就是看书学习而已。

    我们平常所讲的修习、修造、进修,等等,都是这个意思。

    炼,注意看,它换左边是火,右边呢,是“拣”字的半边,这个半边,实际上也是“拣”的意思,放在这里,用“提取”,更确切一些。

    炼字的本意,就是用火烧制或用加热等方法使物质纯净、坚韧、浓缩。

    用到人的身上,那就不言自明了。

    所以,假如你真的想修炼的话,首先,就是打破修炼神秘观。

    打破了修炼神秘观,你就会发现,岂止仙界妖界和魔界等等在修炼,实际上,修炼者最多的界,恰恰是—凡界!

    你学习,把你的心修好了,你冶炼自己,把你的身体炼好了,你就是非凡的人了。

    非凡的人,是什么人?

    不同领域,有不同的非凡人。

    一个老太婆,修炼一生,度百岁而去,她只做一件事,那就是为家人做饭。

    那饼子的背面,焦黄焦黄。一点也不见糊,这全靠掌握火候。

    平时,府里以及县里来的大小官员。任谁说也没用,非要到戈兰兰家里吃饭,目的就是吃她家老人家贴的大饼子。

    有一位常到村里来的官员,有句口头禅:“吃戈家贴的饼子就酱,越吃越胖。”

    在挨饿的地区和年代,能把瘦弱的身体吃胖,是一种奢求。

    现在。正是玉米还未收割的季节,今天晚上,戈兰兰的妈妈为全家人准备的晚饭。相当简单。

    一张破旧的小木桌上,每人一大碗玉米面粥,中间一个用高粱秸杆串成的盛干粮用的盘状用具上,摞着玉米饼子。旁边。一个粗磁小碗,盛着金童的母亲自己做的豆面酱,还有一小碗腌萝卜条。

    今天逢上“赶集”,戈把式冒着那里已经严重妖化的危险,到白头镇的大集上买来一把大葱,所以今天晚饭能吃上时价几块钱一斤的新鲜大葱。

    戈兰兰的妈妈把饭菜做好,在饭桌上摆好了,看看院外。又发开了牢骚:“真是机磨子活转,他们又忘了吃饭!”

    “机磨子活转”。是这一带农村的土话,意思是人像机器带动的石磨一样,一转起来就不停下来。

    戈兰兰的爷爷,戈把式,虽是农民,却闯荡过世界,自幼习武,耍得一手好双刀,是本地方圆百里有名的双刀王。

    他年轻时候在白头镇开过茶馆,后来茶馆充公,政府安排他当了供销社营业员,“瓜菜代”年代(“瓜菜代”,是一个时代的代表语,困难时期结束不久,赶上大涝,农村无粮,靠南方支援的萝卜丝等代为口粮),戈把式戈把式嫌当营业员挣钱少,于是回家种地。

    谁知戈把式雄心勃勃地种了几年自留地,一种历史上叫作什么大革命的风暴卷了起来,所有村民的自留地全部收回去。

    男女老少每天参加生产队劳动,男壮劳力一天挣8个工分,折合人民币0、2元,女弱劳动力一天挣6个工分,折合人民币0、15元。

    当时戈把式虽然年近花甲,却为人好强,练武练得身体又好,给公家劳动完了,自己在宅院旁边开垦“巴掌地”,种向日葵、南瓜、果树,为此曾经受到过上边表扬,是全县的劳动模范,大风暴后受过批判,说是什么主义的典型。

    “巴掌地”不让种了,戈把式又想一招,养猪养羊养鸡,当时,真是怪了,种地是什么主义的典型,养殖却是什么主义的样板,惟一的一个理由,是养殖可以为公家的田地提供肥料。

    金童正和戈兰兰一起拔院子里巴掌地的萝卜,这时候大门一响,戈把式进了院子。

    一句话不说,戈兰兰脚上生风,过去迎接她的爷爷。

    戈把式精瘦高挑的身体,一身硬朗的骨架,花白的短发,古铜色的脸上堆满深深的皱纹,左肩背着一个自己用柳条编的草筐,右肩搞一把长把锄头。

    一进门,戈把式看到自己最喜欢的外孙女来迎接自己,便立刻把草筐放到当院里,一伸右手,进入草筐中的青草之下,从草筐底下摸出一个末茬甜瓜来。

    戈兰兰顿时喜极,这是一个平时难以见到花皮甜瓜,这种甜瓜不好栽种,非常娇气,极难伺候,一棵秧子只结一个甜瓜,但是它非常稀罕,它的外表,绿润汪汪的花皮之中,透着一道道金黄色,还没有进口,只是一看,就感觉到了它很甜很甜很香很香的味道。

    从戈把式给自己的外孙女甜瓜吃这个事情,金童便知道,戈把式是多么地疼爱戈兰兰。

    金童知道,这个时期的戈把式,承包了村里的两亩地,平时就在地里伺候两亩地的甜瓜。

    今天这个甜瓜,显然是非常成熟的花皮甜瓜,是戈把式怀着疼爱外孙女的心情,特意给她摘回来吃的。

    戈兰兰的整个少年时代,戈把式一直把他当作宝贝疙瘩,因为戈把式好不容易得了个大有前途的皮丫头,便视为天赐,哪能不疼爱有加。

    此刻,金童看在眼中,心中便生出诸多感慨来。

    戈把式一边把甜瓜塞在戈兰兰手里,一边伸出粗糙的大手,拍拍戈兰兰的脑袋,嘴里甜甜地说出两个字:“自个儿吃吧。”

    一张老脸上的皱纹,顿时就全绽开了,倒把金童给忽略了。

    戈兰兰先把甜瓜放在鼻子下闻闻,品味一番那醉人的清香,然后,两只手合力,一掰,掰成两辨,飞快地递给金童,道:“师父,给!”

    紧接着,戈兰兰把甜瓜放在嘴里,咔哧一下,咬了一口甜瓜肉,面部表情显示出四个字,这瓜真甜!

    戈把式这才意识到,自己把大能妖人给忽略了,不过,自己的外孙女给弥补了。

    为了不让戈把式尴尬,金童也立即甜甜的吃起瓜来。

    在这甜甜的感觉里,金童心中,又涌出对于这个村庄目前无法彻底解除妖乱的忧虑来。

    “兰兰,快让你的师父进屋吃饭啊,饭菜都凉了啊!”戈兰兰的妈妈站在门口,冲戈兰兰喊道。

    戈兰兰立即挽住金童的胳膊,和自己的爷爷一起进屋。

    这时候,戈家下田劳动的人都回来了,一家人一起,围坐在堂屋中央的一个80公分高的大饭桌四周落座。

    一家人和金童一边吃着晚饭,一边听着那个落满灰尘的砖头般大的收音机里播放的评书。

    边吃饭边听评书,这就是农民的一种生活享受。

    在戈家吃完了饭,金童回到指挥部里,这时候,大多数人已经睡了,金童悄然无声地进入自己的屋里,睡了一大觉。

    醒来,金童只见院子里空无一人,仲秋的斜阳投在院子里,从倾斜度上看,已经是上午七点来钟了。

    显然,联盟的人,各忙各的去了,只是炊事员们在厨房里做早饭。

    金童到了院外,只见玉婉,欢欢,六丫头,三人正在指着树上的麻雀,谈论着,要不要将它们抓下来。

    玉婉一回头,看到金童,道:“我们以为你昨天夜里到哪家喝酒喝多了,就想让你多睡一会儿,又看到睡着的你,脸色竟然有些发白,就没有叫醒你。没想到这么早,你却醒了。”

    “嗯,昨天夜里,我在戈家吃完了饭,就和王凌他们玩捉迷藏了,玩到半夜,回来就睡到现在了。”金童随口编了一句。

    金童回到院子里,摘下挂在水缸沿上的铜舀子,从水缸里舀出半舀子水,用这有着浓浓乡村水井味的水潄了口。

    吃完了饭,金童照例独自出了院门。

    金童的脑子里,记着上午全村人必然要喜洋洋地收玉米,便沿着田间小路,信步向“大西洼”走去。

    金童知道,王秀枝和王芳芳两家的玉米地,就在“大西洼”。

    她们却不在家了,所以,金童想帮她们家干些活。

    在秋天明丽的太阳光的烈烈照射下,在秋风的暖暖的吹佛下,玉米已彻底成熟,一眼望去,玉米穗金黄,风过处,无边的玉米田金浪翻滚。

    金童的仙力,还是有一定增产效果的,玉米田里,虽不像肥沃试验田的玉米那样长得壮壮实实,却也密密匝匝,增加了几百个玉米粒的玉米穗,更是显得沉甸甸的了。

    玉米成熟的玉米田里,起得早的村民,已经开始收割了。

    这时候的村里,是个体经营的操作方式,全村130多户,除了丧失了自主能力的五保户之外,几乎都承包了两亩地,全村盛壮男女劳动力,大概在100名左右,100人一齐挥镰割玉米,这场面已经够壮观了。

    农村风景,真的是多彩多姿。(未完待续。。)

第0568章 体味凡人的甘甜

    第0568章 体味凡人的甘甜

    王秀枝家的玉米田,处在一望无际玉米田的中央,秀枝的妈妈,干起活来,颇有力压须眉的劲头,头上戴着黄白色的大草帽,上身只穿一件粗布白褂子,下身是自己用董嫂给织的布做成的藏蓝色裤子,一条细皮腰带,把褂子扎在裤子里头。

    由于村里的妇人们收玉米时要大弯腰,她们的两条辫子便下垂着,即使褪了色的红头绳,在太阳光下,也显得格外醒目。

    金童看到,一个个乡村妇人的脸,被太阳晒得通红,汗珠子滴嗒滴嗒往下掉,她们左手握着长把镰刀,右手的手腕上扎一条白色手绢,左手薅住一把玉米的同时,右手的镰刀已经到了玉米根上,“刷刷”声不断,节奏极快。

    在戴家庄里,秀枝的妈妈,是有名的收玉米快刀,百米长的玉米垅,一气从这头割到那头,不带直腰的。

    整片玉米田里,村民们展开了无声的比赛,秀枝的妈妈冲在最前头,这使金童为秀枝感到深深地自豪。

    各家各户,青壮年人员在前面收玉米,老年和少年,在后面给玉米打捆,有的放“草腰子”(用草打的草绳),有的负责把横在地上的一把把玉米抱到一起,力气稍大的老年人,把玉米捆成结结实实、直径在半米左右的玉米捆,捆好后,玉米穗朝上,用力往地上一戳,那玉米捆便稳稳地立住了。

    一个个玉米捆。在割过的玉米田里站成一排,这更给农民们带来收获的喜悦气氛。

    金童也参加了收玉米,而且在乡亲们的影响下。很快便是少年中的一把收玉米好手。

    此刻,充当一个少年农民的他,拿起镰刀试了试,觉得自己收玉米的动作,比操起上古金矛作战生疏得多,不过稍稍加了点仙力,这种劳动。还是轻而易举,当然,金童不会冲到乡村妇人们的前面去。

    挨着王芳芳家的玉米田的另一块田地里。那个身材苗条、戴着草帽、穿着粉红小褂、黑色长裤衩的圆脸小姑娘,忽然吸引了金童的眼睛。

    小小年纪的她,正在专心地放“草腰子”,纤细的肩上。背了几十条一米多长的“草腰子”。一条一条地放,哪条放得不顺,她就弯腰把它捋顺。

    她的脚上,穿着一双棕红色塑料鞋,鞋子前面的塑料条条,有几根断了,是她自己用红线缝上的。

    她,就是金童的徒弟。今年十二岁的戈兰兰。

    戈兰兰的实际年龄,比金童小六岁。而当金童以少年妖人面目出现的时候,只小一岁。

    小学毕业后,戈兰兰就缀学了。

    倒不是她家里供不起她上学,而是这个全村最调皮的小姑娘,实在不愿意读书了。

    在戈兰兰家里,金童看过戈兰兰上学时的那几样文具,一块橡皮,几个学习本,倒是一直放在书包里。

    每当金童翻开练习本,看着纸张上戈兰兰不好好做功课,却画了一些憋脚的小猫小狗,心里便不是滋味。

    那个盖不上盖的铁皮铅笔盒,戈兰兰也是一直保存着,这是她的收藏物品之一。

    金童知道,虽然精蛋儿王凌一直想和戈兰兰好,变着法地想和戈兰兰在一起,但是,戈兰兰心中真正喜欢的,却是自己这个年轻的师父。

    ……此刻,在金童看着戈兰兰的时候,戈兰兰由于专注地放草腰子,并没注意到金童来到了旁边的玉米田里。

    “戈兰兰……”金童轻声唤道。

    “咦?是你啊师父,你怎么也干活了来啊!”一说话,戈兰兰脸上就有一种天然的诱人的甜蜜笑容,红润的小嘴启开,露出洁白精致的牙齿。

    “哦,我不是天天帮大家干活吗?”金童笑道。

    “哦,也是啊,师父,你来帮我家干活吧,有工钱哦,那你是收玉米,还是捆玉米?”戈兰兰笑着问道。

    她大概认为,金童是自己的师父,理应帮她家干活儿。

    “我啊,我帮秀枝和王芳芳两家先收玉米,然后再去帮你家捆玉米,秀枝家和王芳芳家就两亩玉米田,实际上还不够我一个人割的。”

    金童说着,放下手中的镰刀,开始像戈兰兰一样,在玉米田里放草腰子。

    “戈爷爷怎么没有来收玉米?”金童问道。

    “哦,我爷爷正在管理甜瓜地,昨天夜里,我爷爷说,今天要摘一些甜瓜,卖给收割玉米的乡亲们吃。”戈兰兰道,说到甜瓜这个字眼,下意识地伸出小巧的舌头,舔了舔鲜嫩的嘴唇。

    民间有句话叫作,一月看大,三岁看老,说的是,生下来的孩子,在一个月的时候,就可以判定他长大成人后会是个什么样子,在三岁的时候,就可以判定他的一生是个什么样子。

    戈兰兰现在已经十二岁了,都可以干农活了,从她的身体状况看,天癸也至了,明眼人应该看出她的人生未来怎么样了。

    然而,朴素的一般村民,又何尝注意这些,即便是她的父母,也不会看出自己的女儿,将来会成为什么样的人。

    “师父,想不想到我爷爷的甜瓜地里去看看?”戈兰兰小嘴角上挂着亮晶晶的一丝涎水,问道。

    金童想了一下,道:“当然想啊。”

    “嗯,我爷爷伺候的甜瓜地可好了,甜瓜又大又甜,现在大家活累,他每天给大家卖甜瓜,而且价格公道,人人都夸他呢。”

    金童听出了戈兰兰的心思,便转头,目光投向村东的一块地,那里就是戈把式种甜瓜的地方。

    “师父,你想去的话,现在咱们就去吧。”戈兰兰道。

    戈兰兰说这话的时候,下意识地,也把目光投向村东瓜地。

    金童道:“嗯,兰兰,和你一起去,当然更好,不过不行啊,我还要放腰子,你先去吧,我放完腰子立刻就去找你还不行吗。”

    戈兰兰注视一眼金童,笑道:“那好,你先干活吧,我在我爷爷的甜瓜地里等你,把最甜的瓜留给你吃。”

    戈兰兰和正在地里收玉米的妈妈打声招呼,然后转身向甜瓜地那里走去。

    戈兰兰不收玉米,却去甜瓜地,妈妈自然有些不高兴,可是也没办法,妈妈最宠爱的孩子,而且现在戈兰兰又成了全村人崇拜的大能妖人的徒弟。

    远远地看着戈兰兰向瓜地走着,金童默默地想道,戈兰兰这个小美人坯子,太阳这么烈,怎么就晒不黑她那张小俏脸呢!

    金童帮王芳芳家干完了活,也向瓜地走去。

    走着走着,金童又想到了秀枝、王芳芳和豌豆,她们若是也像村民们一样,享受这种大丰收的喜悦,该多好。

    金童张目,向豌豆家也就是王族长家的玉米田看去,惟独她家的玉米田里空无一人,看来妖人王族长已经不在乎庄稼了。

    金童行进速度快,不一刻,瓜地就快到了,远远地,金童就看到,戈把式弯着腰,正在甜瓜地里专心致志地忙活着。

    这是一块形状不规则的总共有两亩多的甜瓜地,就戈把式一个人伺候,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忙得过来的。

    除了伺候甜瓜地之外,戈把式还要起早赶晚地积肥,用大铁锨把路边地上的草皮铲成一堆一堆地,再用推土用的带边板的小推车,把草皮推到自家的猪圈里,每隔三五天铺上一层草皮,这样不光给猪改善了生长环境,而且猪在草皮上一倒腾,猪屎猪尿和草皮便掺和在一起,大热天,草皮很快就发酵了,发成了很不错的有机肥料。正是使用这样的肥料,使得甜瓜特别的甜。

    走到了甜瓜地边上,金童看到,整块地里,甜瓜秧长势正旺,叶子绿油油的,把地皮全遮住了,甜瓜的秧蔓上,结着一个个诱人的甜瓜。

    戈把式种的甜瓜,有十来个品种,有花皮的甜瓜,有白皮的甜瓜,有脆甜瓜,有面甜瓜,品种不同,个头大小也不一样。

    金童最喜欢吃的,是一种个头最小的甜瓜,花皮,用手掰开,瓜瓤呈黄绿色,瓜籽鲜红鲜红,这种称作“甜瓜蛋”的品种,最甜最香,咬一口,从嘴里甜到骨子里。

    “师父,你果然来了?过来,吃个甜瓜,你自个儿选吧,愿吃哪个摘哪个。”戈兰兰偶一抬头,发现了师父,便直起腰来,冲师父说道。

    金童好多天没享受这种甜瓜了,而且,这是老戈把式亲手种的甜瓜。

    金童走到甜瓜地里,伸手先摘个面甜瓜,有大窝头那么大,墨绿色的皮上有着黄色的花纹,靠近瓜把处还有着细细的毛刺,这种小毛刺,有点像小萝莉耳后根上那短短的绒绒毛。

    金童先用拇指的指甲,在甜瓜顶上那个纽扣大小的圆鼓上划开一条缝,然后两手合握瓜身,用力一捏,甜瓜就裂开了,露出里面十分诱人的金黄色的瓜瓤和最中间结着白籽的丝丝,这丝丝甜汁浓浓。

    金童最爱吃的就是这甜瓜丝丝,它比凉伴西红柿盘底下的那种汁水还要可口爽心。(未完待续。。)

第0569章 吃天给的东西不吃人造的东西

    戈把式种的甜瓜,全是用猪粪鸡粪等有机肥作为肥料的,从来不用化肥种甜瓜。

    甜瓜,若是现摘现吃,不仅甜,而且清香扑鼻,洋溢着农家田园的原始气息,吃在嘴里,似乎把浑身筋脉都打通了。

    曾经有一位修炼者,突然走火入魔,遇到了魔障,不但无法继续修炼了,而且面临生命危险。

    昏迷之际,这位修炼者的嘴里,连续不断地说着一个字:“甜,甜,甜……”

    他的师兄听了,立刻大叫道:“哦,原来是他的脾脏受损,赶紧给他急食甜!”

    脾脏,在五味中归甜,这位当师兄的,也是有些学问,竟然知道甜能补脾脏。

    然而,师兄的话,也不一定那么灵验,众师弟赶紧给那位小师弟喂了半斤白糖。

    半斤白糖下肚,那位小师弟仍然昏迷不醒,继续大叫道:“香,香,香……”

    另一位师兄看着刚才出了馊主意的师兄道:“什么脾脏受损,急食甜,你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这位小师弟,身体如此肥胖,你却要喂他半斤白糖!他的身体,分明是缺了香了,应该及时补香才对!”

    于是,几位小师弟,赶紧给那位小师弟喂了半瓶香精。

    结果,那位小师弟,更加昏迷了,有气无力地道:“瓜,瓜,瓜……”

    一直默默无语地观察的师父,这时候开口了。道:“呵呵,你们俩,一个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一个是只知其二,不知其一啊!他现在急需的,不光是甜,也不光是香,而是香甜兼而有之啊!”

    另一位徒弟听了,道:“那么。就把半斤白糖,半瓶香精,掺和在一起。给他吃了吧。”

    师父听了,呵呵笑道:“你这是让他早死吧!大千世界,万物之中,凡是人为的合成之物。无论是香加甜。还是甜加香,那就再也不是甜和香了,而是有着三分毒性之物了!”

    一众徒弟听了,顿时大惑不解,异口同声地道:“师父啊,那该怎么办啊?!”

    师父微笑道:“呵呵,太简单了,找老天爷啊!”

    徒弟们还是不解。又一次异口同声地道:“师父啊,老天爷能给香中有甜。甜中有香的东西吗?”

    师父微笑道:“呵呵,当然能给了!”

    一众徒弟听了,继续迷惘,再次异口同声地道:“师父啊,怎样向老天爷要这种香中有甜、甜中有香的东西啊?”

    师父微笑道:“呵呵,老天爷已经给了。”

    一众徒弟听了,还是异口同声地道:“师父啊,你不是逗我们玩吧,那种香中有甜,甜中有香的东西,它在哪里?”

    师父微笑着窗外一指,道:“它就在咱们平时种的那块甜瓜地里啊,去,赶紧摘一个甜瓜来!记住,要摘那种绿皮的,带有香味的甜瓜!”

    徒弟照办,赶紧跑出去,摘了一个又香又甜的甜瓜来,立即给那位师兄弟喂下。

    不一刻,那位中了邪的小师弟,醒了过来,开口便道:“我操,大家记住,以后千万要吃老天给的,不要吃人迼的,我就是吃了人造的黄瓜,人造的鸡蛋,所以中了邪!”

    金童吃完一个大甜瓜,肚子里已经有些饱了,但是,甜瓜太甜了,太香了,肚子便迁就强烈的本性,况且金童关于香甜的知识掌握基金,于是又一口气吃了三个小一点的甜瓜。

    “哈哈,师父,看你肚子不大呀,你也太能吃了啊!”

    像甜瓜一样甜甜的农村少女的声音,从金童身后传来。

    未回头,金童已经听出,是戈兰兰又送瓜来了。

    金童转过身来,嘴里嚼着甜瓜,喷着甜瓜味,对戈兰兰道:“戈兰兰,你摘瓜的动作,还真够快的!”

    “什么意思啊师父,不喜欢你的徒弟干活麻利吗?”戈兰兰一脸的调皮样,而眼睛,又已经瞄上了甜瓜地里那个大大的甜瓜了。

    这时候,戈把式看到了金童,便立刻过来了,亲热地让金童随便摘瓜吃。

    然后,戈把式看着戈兰兰,道:“兰兰,干活累得脸上都出汗了,来,擦把汗吧。”

    刚才,戈把式用铁锨掘开水沟给一畦已经摘过一茬瓜的瓜地浇水,顺便把一条身上洗得干干净净。

    前面有交待,戈把式的早有了小算盘,要让兰兰和这个外乡妖人建立比师徒更加亲密的关系。

    平日里,戈把式细心观察,觉得村子里的几个女孩子,悄悄地靠近这个外乡妖人了。

    不过,戈把式却是信心十足,兰兰长得这么俊气,早就用过村里其他的女孩子了。

    只不过,戈把式还没把自己的小算盘和戈兰兰挑明就是了。

    其实,也不用当爷爷的挑明,这种事,当孙女的,往往比当爷爷的,懂得更多。

    “戈爷爷,你一个人种这么大一块地的甜瓜,多不容易啊。”金童由衷地道。

    “哎,人怕干活,活怕干,我一个人,完全可以伺候两亩地的甜瓜。兰兰,去,再给你师父摘几个甜瓜来。”戈把式道。

    戈兰兰在爷爷面前,有些不好意思和金童表示亲近,戈兰兰再怎么皮,也有些农村女孩子的特有矜持,哪好意思在老人面前和金童说一些玩笑话。

    于是,戈兰兰跑地里去摘瓜,那双俏眼,又瞄上了瓜畦里面一个长得更加匀称的白甜瓜了。

    “兰兰,给你师父摘几个大一点的甜瓜,甜瓜这东西,对身体有好处!”老戈把式说完,便操起铁锨,迈起稳健的步子,到瓜地另一头去忙活了。

    老人是故意把这个甜蜜的小空间,留给自己的外孙女,好让他们在心田里种下幸福的种子。

    其实金童早已看到了戈兰兰的目光所向,老戈把式一走,便几步跨过去,从那棵瓜秧上摘下那个椭圆形的白甜瓜,又几步回来,把大白甜瓜递到戈兰兰的手里。

    “哈哈,师父,你怎么知道我爱吃这个白甜瓜?”戈兰兰一边伸手去接甜瓜,一边笑眯眯地问道。

    “你的眼睛告诉我的啊,你的眼睛不是早就瞄上这个甜瓜了吗?戈兰兰,你快吃吧,这瓜可以美容呢。”

    “甜瓜可以美容?美容……?”戈兰兰一双杏眼顿时瞪得老大老大。

    在一个农村小女孩子的词汇里,似乎还没有美容两个字。

    金童意识到自己的话语离谱了,便随口道:“这个甜瓜长得像你的脸蛋一模一样,你吃了它,当然更好看了。”

    戈兰兰虽然极想吃甜瓜,但是接过瓜之后,却没有急着吃,目光盯在金童的右手上。

    上次和商纣王决一死战的时候,金童的手掌上,受了伤,割破几道口子,现在,早已结满了血痂,手背,手腕,都有血痂。

    金童从戈兰兰的目光里,看出戈兰兰对自己的关心,这说明戈兰兰是有善根的,让戈兰兰这样有善根的女孩子,走上人生正路并不难。

    “兰兰你老看我的手干什么呀,你快吃甜瓜吧。”金童道。

    戈兰兰却仍然看着金童的手,道:“师父,你的的手上怎么搞的,她几块血痂,擦点咖拉油吧。”

    咖拉油,是农村人的叫法,就是装在河贝里面的护肤油,这种护肤油的包装,就是工厂加工过的河贝,外表光洁,乳白色,贝的两片有天然咬扣,扣得很紧,油用完了,孩子们把它扣紧,放在水盆里,贝中空气的作用,在水中一张一合,冒气泡,孩子们就大呼小叫地说它活过来了。

    这种咖拉油一点香味也没有,涂在手上,吃饭时粘到窝头或者饼子上,有一股辣哈子味。

    到白头镇去买,一瓶咖拉油不过三志钱,农村却有的孩子用不起。

    戈兰兰的小手不用擦咖拉油,也弹性极好,虽然有点黑,却是很细嫩,小学一到四年级,她一直是讲卫生模范,小手洗得干干净净。

    戈兰兰没有直接把瓜掰开来吃,而是蹲在水沟边上,两只小手用清澈的机井水洗。

    金童蹲在戈兰兰的对面,自然而然地欣赏着戈兰兰洗瓜的优美体态,目光在戈兰兰手上留连一阵子,便不自觉地内移,目光进入戈兰兰的内心世界,他看到的是一颗异常纯洁的心灵。

    戈兰兰忽有察觉似的,接着抬起头来,目光烈烈地盯着金童,质问道:“师父,你的目光,怎么看上去像锥子?”

    金童立刻收回目光,笑道:“嗯,是的,你说的没有错,我的目光,就是两把锥子,否则,就不能把藏在瓜秧下面的大白甜瓜钩上来了。”

    “大白甜瓜……”戈兰兰似乎想多了,禁不住地低头,看看自己的胸口。

    金童立刻正色道:“戈兰兰,瓜秧上结瓜,不就是让人摘的吗?好好的瓜,不长在外面,偏偏藏到瓜秧子下面,那不是自己找钩吗?”

    戈兰兰又是想多了,禁不住地道:“师父,我知道你说的是什么意思!你不是在说我吧!师父,我身上的那个什么,不就和瓜一样吗?你看哪个女人,不是用衣服把那两个像瓜一样的东西藏在里面的!”(未完待续。。)

第0570章 貌似谈美实则谈道

    金童知道,自己越是回避这个问题,戈兰兰越是多想,干脆道:“嗯,算你说得对,女人都用衣服藏着她们的秘密,不过,戈兰兰,仅仅靠衣服,是藏不住一切秘密的。”

    戈兰兰被金童这话说愣了,这个问题,戈兰兰还真的没有完全理解。

    “师父,你的话的意思,是不是说,人的衣服,只能挡住身体的一部分呀?”戈兰兰只好如实地问道。

    金童看着戈兰兰清澈的眼睛,启发道:“是的,任何人的衣服,只能挡住身体的一部分,却不能挡住身体的全部,特别是,挡不住人的本质和心灵。”

    戈兰兰忽闪着大眼睛,道:“师父,你说的太深奥了,徒弟我实在不太懂呀。”

    金童继续启发道:“因为人的内在的东西,不光衣服挡不住,就是皮肉也挡不住,内在的东西,会通过自己的舌头,自己的目光,自己的面色,自己的行动,时时刻刻地泄露出来。”

    戈兰兰又忽闪几下大眼睛,道:“嗯,师父,你这样说,我有些明白了,就是包装物不可能把东西包得严严实实,比如包装吃的东西,总有一些味道散出出来。”

    金童笑道:“呵呵,兰兰果真聪明,这个比方打得十分贴切。”

    戈兰兰忽然看看金童身上的灰色布衣服,问道:“师父,既然衣服不能把藏在内心世界的东西完全挡住,那为什么全世界的人都穿衣服呢?”

    金童道:“因为人是最虚伪的动物。必须加以伪装,宁愿既是自欺欺人,也愿做欺人之人。”

    戈兰兰道:“这就是说。人们只要穿上衣服,就以为可以把自己不想让人知道的东西藏在里面,而实际上这就是自欺欺人吧?”

    金童道:“是的。不过,事物往往有着两面性,人类穿衣服,一方面是为了遮丑,另一方面是为了显美。”

    戈兰兰听了。道:“就是呀,女孩子可是穿上漂亮衣服,就是美丽呀!”

    金童道:“你没有理解我的意思。我说的显美,并不是彰显衣服本身的美,而是通过得体的衣服,彰显人体本身的美。”

    戈兰兰听了。伸伸胳膊。再伸伸腿,道:“也是的,穿上比较短的衣服,就显得胳膊腿更长了。”

    金童道:“嗯,有那么一点意思。当然,还有更多的奥妙。为什么自古以来,美女们把领口开低,因为。只有领口开得低,才能把自己的胸部美露出一些。因为,女人们都知道,自己的胸,是自己身上最美的一部分,是自己魅力的象征,是她们的自豪和骄傲,所以,她们要把领口开低,好让人们,特别是男人们,用欣赏的目光来看。”

    金童讲的这些,戈兰兰似懂非懂,不过,戈兰兰确实想到,平日里,当男孩子的目光进入自己的衣服领口看自己的胸时,心里虽然觉得不好意思,但是也有一种自豪和满足的想法,觉得只有自己吸引了男孩子的目光,才能证明自己的胸好看,才能证明自己是让人喜欢的人。

    平日里,戈兰兰曾经多次和王芳芳在洗澡时比过胸,结果每次,戈兰兰真有些自卑,人家王芳芳的胸,一次比一次显明地长大,而自己的胸,虽然也在长大,就是不如王芳芳的胸长得快,王芳芳的胸,长得快和自己的妈妈的胸一样大了,而自己的胸,却还是个孩子样,顶多和比自己小了三岁的小闺女柳絮有的一比……

    而此刻,当金童用欣赏的目光看了一眼戈兰兰的小胸脯时,不是给了戈兰兰莫大的安慰和信心吗?

    “师父,我……想问你一个非常大胆的问题,师父,你听了,可不要想歪哦!”戈兰兰脸上微红地道。

    金童猜出戈兰兰要问什么了,道:“好啊,你问吧,师父我绝对不会想歪。”

    戈兰兰闪烁着目光,红着脸,问道:“是不是女人的大胸越大,你们男孩子越喜欢?”

    听了戈兰兰这句问话,金童立刻明白,戈兰兰这是因为她的胸比王芳芳的小,心里自卑,才这样问的。

    金童认真地想了一下,认真地答道:“这个问题,要从具体人来看,女人的胸,是否让男人喜欢,不一定取决于大小。”

    戈兰兰听了,心中一喜,顿时忘了羞怯,立即抬头,看着金童问道:“那,取决于什么呢?”

    金童正色道:“取决于整体效果。”

    戈兰兰又问道:“整体效果?”

    金童解释道:“是的,女人的胸有没有魅力,要从整体来看,大小,只是其中一个因素。”

    “哦,大小,只是一个因素!”戈兰兰更加兴奋了,竟然忽略了一个问题,就是自己的师父,为什么这么懂得女人的胸,此刻,戈兰兰只想把心头的自卑赶走,哪里会想到其他,戈兰兰紧挨着问道:“那么,还有哪些因素?”

    金童看着戈兰兰,笑着答道:“衡量女人胸的魅力如何的第一个因素,确实是要大小适中,第二个因素,就是形状也要得体,真正漂亮的女人,全身都应该是匀称的,圆润的,大小适中,有的部位,是半球形状的,这样的女人身体,才是最具魅力的。”

    戈兰兰听了,立刻想到,自己的那一对,恰恰是匀称的,圆润的,大小适中的,而且是半球形的!

    戈兰兰的小圆脸上,浮现出抑制不住的喜悦,立刻道:“师父,照你这样说来,女人的胸,并不是越大越好?!”

    “并不是越大越好?哦……呵呵,”金童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接着便明白了,道:“嗯,是的,绝对不是越大越好!像篮球型的,像母牛**型的,都距离胸部之美的标准相差甚远!”

    戈兰兰心里道:“哈哈,王芳芳,你在西南坟地里听到了吧,你的胸,就疯长吧,最好长成一对大篮球,要不就长成一对母牛**!”

    顿了下,戈兰兰又问道:“那第三个因素,又是什么呢?”

    金童道:“第三个因素,是位置!人的身体,每一个部件,所在的位置,也是决定它整体效果的一个因素。”

    戈兰兰听了,真想立即用手摸摸自己的一对胸所在的位置,只是当着金童的面,怎么好用手去摸!

    戈兰兰立刻又想起了王芳芳,问道:“那,师父,你觉得王芳芳的胸,位置长得怎样?”

    金童本来想说“我怎么知道!”然而,看着戈兰兰期待的目光,故意停顿一下,才道:“王芳芳的身体,简直是鬼斧神工,身体的每个部分,都和你一样,也是长在了最好的地方!”

    戈兰兰听了,心里叫痒,不过她,巴望着总有一个因素,要超过戈兰兰,又问道:“除了这三个因素,还有其他的因素吗?”

    金童道:“当然有了,第四个因素,就是搭配。”

    “搭配?!”戈兰兰简直听迷了,目光里全是极大的期待,期待着金童赶快说下去。

    金童缓缓地道:“搭配这个因素,也非常重要!再漂亮的身体部位,没有身体其他部位的搭配,也是白搭!上面的部位,必须配以下面的合适部位,才能体现美感。”

    戈兰兰听了,脸上出现迷茫,毕竟只有十五岁,对这个问题没有经验,一时不能完全理解。

    金童进一步解释道:“戈兰兰,你想啊,就算是非常漂亮的脸蛋,如果配上一个虎背熊腰,比如咱们村的千斤肚,即便给她安上一个漂亮的脸蛋,能好看得了?或者,一个女人长了个硬挺挺的腰板,与男人的腰板无异,那怎么能谈得身体的美?”

    金童接连打了两个比方,戈兰兰终于完全懂了,想想自己的腰板和屁股,恰恰是杨柳细腰,恰恰是丰满圆润。

    而王芳芳呢,虽然屁股丰满圆润,但是腰板,和自己的比起来,略显粗了些,戈兰兰终于找到了优越感。

    戈兰兰欢喜异常地道:“师父,现在我知道了,什么样的女孩子更有魅力,有的东西,并不是越大越有魅力,它的大小、形状、位置和搭配,这四条标准,缺一不可!”

    金童笑眯眯地看着戈兰兰,目光一沉,道:“除了这四个因素,还有一个因素!”

    “还有一个因素?!”戈兰兰以为,决定女人之美的因素,四个已经够多了,却没想到,还有一个因素,于是问道:“是什么因素呢?”

    金童把目光放沉,道:“就是被坏男人碰过的次数!”

    “被男人摸的次数?!”戈兰兰一阵子张大了眼睛,急道:“就是说,女孩子的身体,绝对不能让男人随便摸,否则,会变得越来越丑?”

    “太对了!”金童用赞赏的眼光看着戈兰兰,道,“在修炼界,人人都知道,人的身体之间,可以相互感染信息,甚至感染人性。好端端的一个女孩子,若是经常接触坏男人,用不了多久,她就接受了那个坏男人的信息和性情,渐渐地变成一个坏女人,兰兰你想,一个坏女人,怎么可能再美得起来!”(未完待续。。)

第0571章 修仙,先要摒除“三念”

    第0571章 修仙,先要摒除“三念”

    戈兰兰听了,道:“我妈妈也说,女孩子若是被坏男人碰过的次数多了,会嘴歪眼斜,大腿变形,屁股像麻袋,走路像鸭子一样。”

    金童大笑,道:“嗯,妈妈就是伟大!你妈妈说得绝对正确,我举四手表示赞同~!”

    戈兰兰眼睛一大,道:“哇,师父,你举四只手?你……”

    金童笑道:“兰兰,看看师父有没有四只手?”

    戈兰兰一看,果然!

    金童的肩膀上,竟然出现另外两只手,而且,高高地举着。

    瞬间里,戈兰兰便明白了,道:“师父,别说你有四只手了,就是百只手,千只手,你也变得出来!”

    金童道:“若是连这点本事也没有,又怎么配给戈兰兰这样的疯丫头当师父!”

    戈兰兰眼睛一眨,又问道:“那,师父,我再问你,女孩子若是让好男人碰了之后呢,女孩子会有什么结果?”

    金童听了,微微一笑,道:“一般而言,女孩子被好男人碰了之后,身体的某些部位,会渐渐地变软,而这些部位变软了,自然就向搭拉了,而一搭拉,本来的形状就变了,自然,没有了原来的形态,她变得魅力就小了一千倍,所以,古人说,女孩子一定要懂得自爱,即便是好男人,也不能随便让他碰一下。”

    戈兰兰听了,心里直打鼓。幸亏自己把持得好,没有让王凌摸到,王凌那个坏蛋。总想摸自己的胸!

    然而,紧接着,戈兰兰心里的鼓敲得更响了,天啊,自己从小,就和那么多的男孩子摔交,而只要一摔交。不就是让男孩子碰自己吗,而且碰得极其厉害!

    “我的妈呀,我吃亏大了。要不然,我的漂亮程度,肯定超过王芳芳,今后。我再也不和男孩子摔交了……”戈兰兰不是和金童说话。而是喃喃自语。

    金童听了,大笑道:“哈哈,戈兰兰,你想多了,摔交那种碰,和平时的碰,是不一样的,要不然。那些和男陪练经常碰碰撞撞的女运动员,岂不变成了丑八怪了!”

    戈兰兰听了。继续喃喃自语地道:“没有错,摔交的碰,和平时的碰,是不一样,然而,小心无大错,今后,和男孩子的摔交,就免了吧,天知道,我没有邪恶的想法,而男孩子在没有邪恶的想法!”

    金童再加一把火,道:“女人的有些部位,尤其是不能让坏男人摸到,因为坏男人的心理变态,根本不是用欣赏和珍惜的动机去摸,而是用占有和发泄的动机去摸,甚至像野兽一样,只要让这样的人碰一次,这个女人的身体就变形了!”

    戈兰兰想到,王凌的眼里,还有村里那些痞子的眼里,全是坏坏的目光,今后可要当心呀,千万不能让他把自己的身体给糟蹋了!

    金童说完了这些貌似无关紧要的话,眼睛有意无意地,用征询的目光,地看向戈兰兰的眼睛。

    金童所在的门派,虽然是双修,却是非常正统的门派,师父选中双修对象玉之后,要用相当长的时间,净化他们的天生就有的恶念、邪念、俗念。

    而今天,金童以家常话的形式,正在点化戈兰兰,慢慢地摒除恶念、邪念、俗念。

    尽管戈兰兰是一个非常清纯的女孩子,然而,她毕竟是未经仙化的女孩子,戈兰兰看到师父的目光,虽然戈兰兰心中一动,却是有世俗的心理,猜度着金童。

    以这样的心理,戈兰兰这个皮丫头,忽然想到,哈,我的师父,说来说去,不让别人碰我的身体,是不是只许他一个人碰我的身体呀!师父想得美,我连你也不让碰!

    戈兰兰这样一想,立刻又想到一个问题,对呀,自己的师父,只不过比自己大了几岁,怎么如此懂得女人的身体呢?!

    “对了师父,我想问你一个问题,行不?”皮丫头戈兰兰目光里,有点坏地看着金童。

    金童已经知道戈兰兰要问什么问题,却是故作糊涂地道:“呵呵,我是师父,你是徒弟,师父就是为徒弟释疑解惑的,兰兰,有问题,你随便问便是了。”

    “不过,师父,你得答应我,一定要如实回答我!要不然,以后,我再也不问这样的问题了!”此时此刻,戈兰兰的目光,竟然显得咄咄逼人的样子。

    金童轻松地一笑,道:“嗯,君子坦荡荡,兰兰,无论是今天,还是以后,你提出的问题,只要是正规的问题,我肯定要非常认真地答应你,一定如实地回答!”

    戈兰兰听了金童的话,不给金童思考的时间,突然袭击似的,紧逼上问道:“师父,你才长这么大,不过才十几岁,你碰过多少个女人的身体呀?!”

    金童听了,微微一笑,立刻伸出双手,伸到戈兰兰面前,道:“兰兰你看看,我这双手,像碰过多少女人的样子?”

    戈兰兰认认真真地看看金童的双手,倒是光光洁洁,不过,光光洁洁又能说明什么呢?!

    “师父,我肉眼凡胎,怎么看得出来!师父,还是你自己如实回答徒弟吧,要不然,我会睡不着觉的呀!”戈兰兰继续用咄咄逼人的目光,看着金童。

    金童的眼睛,直视着戈兰兰,直到这目光把戈兰兰怀疑的目光融化,才道:“兰兰,上辈子,上上辈子,上上上辈子……可能我碰过无数的女人,这辈子,除了玉婉,还没有真正地碰过一人!”

    金童扪心自问,在水下帝国里,碰过妖族的女将军,接下来,回到戴家庄,碰过小萌娃,最后,和王秀枝拥抱一次,但是,那些,自己都没有真正的动那种心思,都不算数。

    戈兰兰听了金童的话,立刻目光一斜,道:“师父,去你的!村里那么多的女孩子喜欢你,岂能没有碰过一个人!”

    金童道:“我说的是实话,兰兰,你若不信,师父我也没有办法。”

    戈兰兰想了一下,又问道:“对了,师父,刚才你说,你的上辈子,上上辈子,可能碰过许多女人,师父,你就是仙人,怎么能记得上辈子的事情!”

    金童无言地看着戈兰兰,是啊,戈兰兰说得对,自己确实不知道百世轮回的事了。

    金童道:“兰兰,实话实说,我是猜想的,我猜想,我今生今世之前的许多辈子,按照人的本性而言,一定碰过无数次女人。”

    戈兰兰想了下,觉得金童说得有道理,又问道:“师父,既然你这辈子还没有真正的碰过除玉婉仙人之外的女孩子,那么,又为什么,你对女孩子身体,这么懂得,简直像女体博士一样了?”

    金童看着戈兰兰此刻显得无比精明的眼睛,心道,戈兰兰长大成人之后,肯定会有很大的本事,显而易见,戈兰兰不光调皮,而且是一个非常有心计的人。

    金童看着戈兰兰的眼睛,道:“是的,我确实没有真正的碰过女孩子的身体,然而,你现在还不知道,修炼的第一步,就是筑基,筑基,就是强化身体,如果连身体的结构和特性也不知道,又何谈强化身体?所以,我们修炼中,必须把身体研究透彻,不光研究女人的身体,也研究男人的身体。”

    戈兰兰听了,觉得师父说的是真话。

    忽然,戈兰兰格格地笑了起来,道:“师父,听了这些,我好开心呀!”

    金童笑笑,道:“开心之后,你就开始透彻了解你自己的身体吧!”

    戈兰兰听了,目光一闪,立即转移话题,道:“师父,咱们光说话了,都忘了吃瓜了。”

    戈兰兰说着,伸手把刚才放到水沟边上的甜瓜拿起来,一手抓着甜瓜,一手撩起水沟里的水,精心地洗甜瓜。

    戈兰兰把甜瓜洗了一遍又一遍,把瓜上的泥土洗得一点也不剩,再把瓜上的绒绒毛完全洗掉,然后才用精巧的小手把瓜掰开,伸手给金童递来一半,道:“给,师父,咱们一起吃瓜吧。”

    “我已经吃了好几个甜瓜了,这一个你自己吃吧。”金童道。

    戈兰兰却有点不高兴,小手继续举在金童的面前。

    金童明白了戈兰兰的心思,便接过半个甜瓜,咔哧咬了一口,这一次,不光是瓜甜,还有一种温馨的感觉涌上心头。

    两人蹲在水沟边上吃着甜瓜,金童时不时地看看戈兰兰的小俏脸蛋,确实是一种极美的赏心悦目。

    金童这眼光,可不是当初刚刚认识戈兰兰时看那个纯朴农村小丫头的眼光了。

    “日――日――日―――”

    旁边的大杨树上,传来一阵知了的热烈的鸣叫声。这时候的知了,叫作秋蝉,它叫起来,有一种天然的动人心魄的音调。

    听到树上的知了叫,金童忽然想到,今天夏天里,和戈兰兰、王凌、王芳芳等几个孩子一起抠知了猴的情形。

    金童便看着戈兰兰,道:“兰兰,等哪天下过雨之后,咱们再一起去树林里抠知了猴好不?”(未完待续。。)

第0572章 甜瓜和鞭子

    戈兰兰一听,小脸蛋一下红得像被火燎过似的,接着,小拳头一下捶在金童的肩上,道:“师父,去你的吧,又想让人家爬到大树上去,然后让我下不来了?”

    夏天,一个雨后的晚上,金童等几个少年,一起在村西大树下抠知了猴,演绎了少年仙人和一帮农村少男少女的浪漫小故事。

    不过当时,可不是金童故意要让戈兰兰闹洋相,而是戈兰兰自己爬得太高了,结果下不来了,最后,是金童帮她从树上下来的。

    此刻,戈兰兰想着那天的情景,不知是激动还是什么原因,突然出了一阵大汗,这样,她的后背,竟然开始发痒了。

    后背抓痒,自己的手够不着,而戈兰兰又痒得非常厉害,于是,两手抓着衣襟,不停地拉扯衣服,靠衣服的磨擦来止痒。

    这种办法,杯水车薪,戈兰兰的后背,越噌越痒。

    金童看见了,道:“兰兰,看你的样子,后背实在是痒得受不了了吧,要不,师父帮你抓痒吧。”

    戈兰兰一听,顿时微微一愣。

    师父虽然不是外人,然而他是男的啊,而自己是一个女孩子……

    不过,此刻,戈兰兰确实痒得受不了了,再说了,蒙蒙胧胧地,不知是什么心理,戈兰兰有种让师父给自己抓痒的希冀。

    那天,师父用大草鱼给自己打通了太阳经,自己觉得像换了一个人似的。全身舒畅,今天,若是师父给自己抓痒。说不定创造一个奇迹呢。

    不过,戈兰兰看看那边,爷爷正在瓜地里干活,让爷爷看见师父给自己抓痒,似乎太不合适吧。

    戈兰兰四下里看看,见那边有块高粱地,灵机一动。道:“行啊,那就请师父帮个忙吧,咱们到那边的高粱地里。师父给我抓痒吧。”

    金童看看那片高粱地,觉得和戈兰兰进入那样的地方,会让戈兰兰的爷爷多想,便不想去。于是想打出一丝水系灵力。帮戈兰兰止痒。

    然而,金童越是犹豫,戈兰兰让师父到高粱地里去帮她抓痒的念头越强烈,二话不说,拉着金童,就往到高粱地里走,非让师父去给她抓痒。

    论年龄,戈兰兰只有十二岁。而金童以少年妖人面目出现的时候,只有十三岁。完全是两个孩子,自然不会让人觉得,他们去干成年人的那种事情。

    但是,戈兰兰毕竟是一个女孩子,要金童到高粱地里去给她的后背抓痒,自然会激出少年式的小浪花来。

    在一大片高粱地的纵深地带里,戈兰兰弯下腰去,躬着小身子,双手把上面的衣服撩起来,露出光洁的小后背,让金童帮她抓后背上的奇痒之处。

    金童站到戈兰兰的身后,真的用一右手给戈兰兰抓起痒来。

    此刻,金童一心想的是抓痒,并无其他念头,然而,蒙蒙胧胧之中,金童的手上觉得,戈兰兰的后背,竟然比玉婉的后背细滑得多。

    金童却不知道,农村女孩子的身子为什么比身为仙人的玉婉的身子还要光滑。

    金童便随口问道:“兰兰,你的后背怎么这么光滑?摸上去就像是平时吃的粉皮一样。”

    戈兰兰随口答道:“因为我是女孩子啊,我妈妈说过,女人的身上,和男人的身上不一样,女人身上的肉长得嫩,所以光滑,我肩膀上的肉,比我后背上的肉还要光滑,不信你摸摸试试。”

    在此之前,金童在和小孩子们一起玩耍时,开玩笑的过程中,摸过戈兰兰的脸蛋,感觉那小脸蛋摸着很好玩,而此刻,戈兰兰说让金童的摸摸她的肩膀光滑不光滑,金童听了,本能地向她的肩膀看去。

    很自然地,金童便用手拍拍戈兰兰的圆圆鼓鼓的的肩膀,道:“嗯,还真是的,你的肩膀,显得又光滑又圆润。”

    戈兰兰听了,立刻道:“那当然了,我娘说过,女孩子的身体,该圆的地方,必须长得又大又圆,这样的女人才有福气!”

    金童顺口道:“嗯,看来兰兰你,将来一定会有大福气。”

    戈兰兰想了一下,突然问道:“师父,你说,我的身上该圆的地方,比王芳芳的更圆吧?”

    没想到戈兰兰突然来了这么一句,金童没有思想准备,便如实地道:“王芳芳……我确实没有注意过王芳芳身体的那些部位啊。”

    戈兰兰听了,大笑道:“哈哈,师父,你没注意,我可是注意了,而且我悄悄地和她的那些地方比过了,别看她的一些地方比我大了不少,可是她的不如我的圆,我的一些地方,不光比王芳芳的圆,也比张建华她们的圆,不信哪天你留意看看她们的那些该圆的地方……嗯?师父,你倒是用力一些给我抓痒呀!”

    这时候,金童是一边和戈兰兰说话,一边继续给戈兰兰的后背抓痒的,刚才听了戈兰兰一番自我表白说她的一些地方最圆,此刻又听到戈兰兰的催促,而抓痒的手刚好抓到戈兰兰小细腰靠下接近戈兰兰裤子的地方,戈兰兰的裤子根本就没有扎裤腰带,只有裤腰上的松紧带系着,金童正用力抓痒之际,一下子把手滑到了腰际以下。

    偶然之间,金童真真切切地看到了戈兰兰臀部的上部,戈兰兰那极其流畅、圆润的美丽曲线,那种格外的美感,使金童这个少年仙人也是一愣,给戈兰兰抓痒的动作也就戛然而止了。

    当金童要停止下来的时候,戈兰兰突然大叫起来,道:“哇!痒!现在还是痒得厉害,师父给继续给我抓痒呀!”

    戈兰继续大声叫痒,金童继续给戈兰兰抓痒,不过,在戈兰兰的不经意间,金童顺手把戈兰兰退下一些的裤子提上了。

    两人出了高粱地,这时候,戈把式提着两个柳条筐过来了,笑着道:“外乡妖人,兰兰,我摘了两筐甜瓜,现在就去卖给收玉米的人,你们说,收玉米的一人,每人买一个甜瓜吃,两筐甜瓜够不够啊?”

    戈把式摘了整整两满筐甜瓜,提到金童和戈兰兰的面前来发问,老人家这样问两个小小少年,显然是故意的。

    “我看一人一个就足够了,他们能有多少钱买甜瓜吃啊,戈爷爷,我不能白吃你的甜瓜,来,我帮你挑西瓜担子。”金童道。

    作为少年仙人,自然知道对老人表示尊敬。

    从实际来看,根本就用不着戈兰兰挑甜瓜担子,无论戈把式还是金童,都比戈兰兰力气大,然而,戈兰兰却是抢在金童之前,把瓜担子挑在了肩上。

    老戈把式一见,面现欣然之色,道:“嗯,我还要给瓜地浇水,这两筐甜瓜,你们俩挑着去卖吧!”

    显然,这又是老人家的故意。

    这时候,金童要抢着挑甜瓜担子,戈把式一个眼色,金童便明白了老戈把式的心意,便由着戈兰兰去挑了。

    论力气,农村的女孩子,简直不可思议。

    戈兰兰嫩嫩的小肩膀,却能挑起共有三四十斤的瓜担子。

    戈兰兰什么也不说,挑起瓜担子,前面走了。

    金童紧紧地跟上,走了几步,回头看看,这时候,戈把式又开始干活了,头上戴着草帽,弯着腰,显得有些苍老。

    金童心中便是一动,嗯,要想个妥帖的办法,让戈把式在不知不觉之中,让他伺候的甜瓜地,实现大幅度增产!

    只有让戈把式不知不觉,他老人家才有成就感,而戈把式种瓜种出成就,是一种莫大的幸福。

    转回头来,金童看着前面戈兰兰那个小小的背影,挑着担子的小丫头,却是魅力十足。

    一个俊俏的乡村小丫头,挑着一个甜瓜担子,颤颤悠悠地走在乡间小路上,两边是金黄色的玉米田,天空还有小鸟在飞来飞去,这真是一幅极美的乡村图画。

    金童一边欣赏着,一边快步向戈兰兰追了过去。

    戈兰兰挑着一个甜瓜担子,竟然走得还挺快,不过金童只是一两步,就将戈兰兰追上了,正要对戈兰兰说什么,忽然间,旁边的地里传来一声鞭子脆响:“嘎!”

    金童扭头一看,只见一驾老牛车,装载着满满的玉米捆,车上的玉米捆摞得很高,看上去,像一栋小房子,这么高的玉米捆垛,中间用一根大绳固定着。

    由于玉米捆摞得太高了,玉米垛晃晃悠悠地,老牛车吃力地从旁边刚割过的玉米田里驶上田间小路,正好把抢先走到前面的戈兰兰给挡住了。

    这辆老牛车,不是胶轮马车那种结构,它有向前伸出的长长的车辕,车辕之间套头老牛,因为这个村庄实在太穷,整个村里只有十几头牛,六七头毛驴,毛驴不能拉大辕子车,只能拉小拉车,或是耕种时拉石轮轳轳。

    金童对这种牛车并不陌生,老牛拉车时,要给它的嘴上套个竹片编织的龙头,防止它贪吃不专心拉车,这龙头是个半圆形的,两边有细绳,系在牛的后脑勺上,样子就像人戴口罩。(未完待续。。)

第0573章 神鞭和金项链

    第0573章 神鞭和金项链

    还有一根缰绳,一头系在牛的嘴部,一头拴在左边车辕子上,牛贪吃旁边地里的草而改变方向时,赶车的人就拉这根缰绳,让牛重新回到正确方向上来。

    这样的老牛车,金童8岁时跟着师父下山时就坐过,10岁时,金童还在凡间学过赶牛车呢。

    所以,对于牛车的一切零件以及使用方法,金童一清二楚。

    金童心里记挂着戈兰兰,所以急匆匆地想绕过老牛车,向前面追戈兰兰。

    谁知这时,脖子上被一条细细软软的东西勒住了,怕是牛车上的什么东西,金童没有用力扯断,只是用手拽了几下,这才发现,原来是赶牛鞭子的末稍。

    再接着,金童全身涌起一阵莫名其妙的快感!

    顿时,金童意识到,这不是平常的鞭子!

    金童扭头一看,原来是村里那位有名的老梨王,正坐在车辕子上,一脸微笑地看着自己。

    老梨王虽然不像戈把式那样的鞭子迷,却也是全村很会玩鞭子的老汉。

    老梨王有个特技,他玩的鞭花,若是打在人的脖子上,别说孩子,就是大人,也休想解开,除非老梨王自己愿意给你解开。

    因为,那根本就不是正常的鞭子扣。

    然而,金童不是凡人,若是解开缠在脖子上的鞭稍,那是轻而易举之事。

    想了一下,金童却是没有立刻解开缠在脖子上的鞭稍。而是回头笑望着老梨王,道:“王爷爷,你把你的鞭子收了吧。勒得我的脖子生疼。”

    老梨王哈哈一笑,道:“哈哈,外乡妖人,我不过想试试,看我的神鞭,能不能把你这个大能妖人也缠住,没有别的异意思啊!怎么样。外乡妖人,鞭稍缠在脖子上,没有一点疼的感觉是吧。就是全身舒爽的感觉吧?不过,外乡妖人,你不是凡人,有没有别的异样的感觉啊?”

    金童笑道:“嗯。王爷爷你真有功力啊。确实,感觉非常美妙!”

    老梨王道:“呵呵,不是我的功力强大,而是我的鞭子神奇,戈把式玩的那把鞭子,都没有我的鞭子神奇啊!”

    老梨王刚刚说完,突然觉得,手中的鞭子杆猛地一松。再一细看,我了个去。那鞭子稍,整整消失了三十厘米。

    老梨王再看金童的脖子,脖子上面,系着一条闪闪发光的金项链。

    老梨王顿时大惊,久久地无语了。

    金童从脖子上解下金项链,手一扬,扔到了老梨王的手中,道:“王大爷,请笑纳!”

    就在老梨王仔细端详金项链的同时,金童便拿眼细看那鞭子,果然,这把鞭子,也是一件法器,而且比戈把式的那把鞭子,内蕴更大。

    这时候,老梨王看看挑着瓜担子在前面快步行走的戈兰兰,道:“外乡妖人,你选了个不错的女徒弟啊!依我看,这个戈兰兰,将来不光可以做你的徒弟,跟着你修炼,而且可以做你的媳妇,给你洗衣做饭!”

    在这个村里,平时,老梨王为人圆滑,从不树敌,所以,至少在表面上,老梨王家和戈家非常要好,所以老梨王此刻便这样说道。

    听了老梨王这样说,金童笑道:“王爷爷,你真会开玩笑,我才多大啊,怎么会想着找媳妇!”

    老梨王笑着道:“话可不能这么说啊,我十六岁的时候,已经抱着十五岁的媳妇进洞房啦!哈哈!”

    金童一时无语,确实,在老梨王那个年代,十六岁结婚,是很正常的事情,况且,男人十四岁时,天癸就有了。

    老梨王的头上,什么草帽也不戴,他就是不怕太阳晒。他一头灰白色的短发,头发硬得像刺猬刺一样支楞着,脸上的皱纹,像刀刻得一样纹路分明,嘴里还剩下的八颗牙齿,有几颗已经残了。

    不过,他的腰一点也不驼,上身穿一件对襟粗布白褂子,已经被汗打得发黄了,下身穿一条肥肥的粗布裤子,这裤子前面不开口,但是有一条和裤子连在一起的布腰带,方便时把腰带一解,把裤子脱下来利索得很。

    这种布料是他用自己种的棉花,拿大集上弹了,花10个鸡蛋让张小花用那架老式织布机刮嗒刮嗒织成粗布。

    老梨王的老伴用在集上买的五分钱一包的颜料染成深蓝色,再戴上老花镜,一针一线,给老梨王缝成比练武者的练功服还肥大的裤子。

    自己染的布容易掉色,除了腰上那一块保持深蓝色之外,其他部位早已经变成浅蓝色,有的地方甚至是花白色了。

    特别是两个膝盖那儿,补着一块不知从哪件旧衣服上剪下来的貌似蓝色实际上与裤子的本色不搭调的布,左边是个不规则的圆形,右边是个不规则的方形,这种样式,要是给城市赶潮的小伙穿上,兴许能酷一把。

    今年已经70多岁的老梨王,尽管嗓子抽旱烟抽得像个老风箱,可他底气十足。

    此刻,他端坐在左边车辕子上,一杆3米多长的大鞭杆,高高地竖着,鞭把握在他的左手里,鞭身抱在他的怀里,四米多长的鞭绳,甩出去时,像钓鱼线一样长远。

    老梨王的这杆鞭子,和可是大有来历。

    鞭把处,是50公分长的质地极好的黄铜把,直径在五厘米左右,太阳光一打,锃亮锃亮,鞭身不是其他赶牛鞭那样用几根细竹子编成,而是用上好的白棱木加工而成,鞭绳也不是一般的牛皮做的,是用什么动物皮做成的,传说是东北虎王的皮做的。鞭稍倒是寻常用的材料,因为它要常换。

    3米多长的大鞭杆,4米多长的鞭绳,这村里除了老梨王和戈把式能甩起来,其他人无一个甩得响它,村霸王二子想甩响它,结果鞭子没甩响,倒把自己身上抽得红一块青一块。

    和戈把式的那把鞭子一样,这把甩起来“嘎嘎”响而不是“啪啪”响的鞭子,是老梨王的传家宝,至少传了三代了,是他老爷爷来戴家庄安家时带来的,那是清朝年间的事了。

    别人看不出来,而金童,一眼就看出来了,这鞭子在成为法器之前,不是赶牛车用的,也不是赶马车用的,而是武道人用的,而且,年代久了,不知道被哪位仙人祭炼过,这鞭子已经有了灵气。

    老梨王用这把鞭子创造过三次奇迹,一次是抗日年间,一个鬼子3个汉奸闯到村子里来,想调戏他老婆和他的几个闺女,老梨王一怒之下,操起了鞭子,一通猛甩,把根本不把他放在眼里的一个鬼子三个汉奸都给甩蒙了。

    凡是中了老梨王鞭子的鬼子和汉奸,全身顿时涌起一种变态的快感,这种突然而至的变态快感,促使着鬼子和汉奸当场脱下裤子搞基,三个汉奸操一个鬼子,而被操的鬼子不以为耻,反而过瘾地大笑。

    不过,人家毕竟有枪有刀,醒过神来,3把三八大盖和一把日军军刀就把老梨王给围住了,砰砰枪响,刀光闪闪,躲在高粱地里偷看的几个小老百姓没一个人以为老梨王能活下来的。

    结果,老梨王中了两枪,右胸和肚子的鲜血染红了粗布白褂子,可是,那3把三八大盖和一把日军军刀,却不在鬼子和汉奸手里了,一个个眼瞪眼地到处找,最后在旁边十几米高的大树上找到了。

    几个强盗正要爬树,村里有名的“双刀王”,金童的老老梨王,当时还是小小少年,手里操着两把钢刀,带着他的几个师兄弟来了,有的握着三节棍,有的操着长把大刀,还有一个手里握着“腰别子”(土制手枪)。

    恶狗怕强人,民间好汉们的这阵势,把一个鬼子三个汉奸吓跑了。

    老梨王第二次传奇,是有一年某个门派大炼钢铁时,热昏了头的王族长,非要老梨王为门派作贡献,把鞭子把上的黄铜交上去炼钢铁,结果老梨王和王族长动起手来,把王族长打了个抽了个变态,王族长满大街找母的,最后竟然干了一头母猪。

    老梨王第三次传奇,是有一年村里兴起一阵歪风,说是横扫牛鬼蛇神,几个年轻人说老梨王的鞭子是邪物,要把老梨王的鞭子收交,说这鞭子属于根除物之一。

    其中就有那个甩鞭子把自己身上抽得不成样的王二子。

    老梨王一通鞭子,把几个年轻人抽得变态,竟然也当场搞起基来。

    可换来的结果是更多的年轻人来到他家,把他揪着上街去游行,不交鞭子不罢休。

    后来道观的孙天师来了,亲作鉴定,说这鞭子是民间辟邪增福的掌中宝,从此村里的年轻人便不再敢打这鞭子的主意了。

    现在,金童看着这个恐怕全世界也找不到的独一无二的神奇鞭子,心里便动开了心思。

    金童断定,显然,这杆鞭子,是古代宫中的“春鞭”,不知怎么地,落入乡民老梨王之手。

    金童估计,老梨王的鞭子,和戈把式的鞭子,有着共同的历史渊源。(未完待续。。)

第0574章 别样的甜瓜

    第0574章 别样的甜瓜

    “王爷爷,听说你的鞭子甩得好,你现在露两手怎么样?”

    “呵呵,我露两手可以,不过,小妖男,回头你得给我尿几罐子妖尿啊!”

    这还是村里第一个人叫金童为小妖男。

    老梨王说着,手中鞭杆轻轻一带,路边一块几百斤重的石头,便滚了起来,一直滚出三米多远。

    金童暗道,这功夫,初阶仙人也不过如此。

    又想道,这其中,恐怕那鞭子也起了不小的作用。

    接着,金童转头,眼睛向前看去,发现戈兰兰已经越走越远了,老梨王的这个老牛破车,实在是太慢了。

    “小妖男,不用担心,那个小闺女跑不了。等我一下,我先撒泡尿,我跟你有话说。”

    老梨王一边说着,一边跳下大牛车,几步就迈到了已经收割过的玉米田里,解开粗布裤子,哗哗地撒起尿来。

    金童知道,越是老年男人,越是珍惜他们的老鸟鸟,此刻,金童看着老梨王的动作,便知道,老梨王又在细心地伺候自己的老鸟鸟了。

    在70多岁的老顽童眼里,金童这个外乡妖人,虽然能耐大,却是一个小不点,就是让他看到自己的老鸟鸟,也没有什么关系。

    近来,老梨王经常弹自己的老鸡,想讨回那个青春活力来,这样,动作形成了习惯,此刻。又顺便弹了几下,直到看到外乡妖人的目光投向他这里,似乎想看看男人在70多岁的时候。是个什么样子,于是,老梨王这才赶紧提上裤子。

    老梨王视自己的鞭子为命根子,就是在撒尿时,弹老鸟时,也紧紧地把鞭子揽在怀里。

    老梨王撒完尿,边系裤子边转过身来。金童立刻将目光定格在鞭子上,问道:“王爷爷,你这鞭子。将来传给谁啊。”

    金童知道,老梨王最看重的,是他的最小的孙子王凌。但是,有些事情。往往不是家族中的一个人说了算。

    按照农村传男不传女的习俗。非凡的东西,特别是少见的灵物,最后传给谁,往往肯定成为老一辈的一件为难事。

    果然,老梨王听金童这样一说,神情一下就沉默下来,好半晌,才喃喃地道:“我有七个孙子。将来谁长了大本事,我就把鞭子传给谁呗!”

    老梨王说着。一双老眼便瞄着远处干活的王凌。

    王凌是老梨王最小的孙子,从生下来就跟着老梨王学甩鞭子,目前也到了一定的水平,老梨王最喜欢的是王凌的聪明绝顶。

    王凌和金童以现在的面目的年龄一样,今年也是13岁,王凌身体健壮,身上的肌肉看上去硬棒棒的,却又弹性十足,好多人认为他是块材料。

    平时村里人盖房,成年人打夯时,少年王凌居然也能举起夯来,跟着号子打几夯。

    “据我估计,将来你的鞭子,这件传家宝,会传给王凌吧……”金童有意识地像是自语似的说了一句。

    “嗯……小妖男,你现在成了村里的能人了,可要多多帮助王凌啊。”老梨王的话语里,透露着难掩的对王凌的希冀。

    “嗯,只要王凌好好做人,他就是我的好朋友,我当然要帮助他了。”金童话中有话地道。

    金童就是隔着老梨王的肚皮,也能看出他的心里在想什么。

    金童和老梨王说着话,王凌的形象,就浮现在脑袋里了。

    王凌脸蛋胖胖的,黑黑的,长了一身丰厚结实的玉米色肉,也不知道,天天吃玉米饼子的他,怎么就长得这么壮实。

    王凌和戈兰兰一样,调皮得实在厉害,特爱找人摔交,而且专找戈兰兰摔交,在王凌关于戈兰兰的记忆里,基本上是一串串和戈兰兰摔交的慢镜头。

    摔交过程中,紧紧地抱着戈兰兰,戈兰兰那一身结实而又弹性十足、而且保留着丝丝奶气的肌肉,给王凌一种无法描述的感觉。

    接下来,戈兰兰感觉到王凌居心不良,再也不和王凌摔交了,平时见到王凌躲着走。

    “王爷爷,我得走了,我得去收玉米人多的地方卖甜瓜了。”金童道。

    “去吧,小妖男,只是别老想着,戈兰兰将来会做你的媳妇,漂亮脸蛋不能当饭吃,而且靠不住!”老梨王不知出于什么心理,忽然来了这么一句。

    金童随便答应一声,便用凡人的脚步,朝前面快步跑了起来。

    金童追上戈兰兰时,已经到了许多人正在收玉米的那块地头,戈兰兰放下甜瓜担子,拉开小嗓门甜甜地嚷了一声:“卖甜瓜啦,有钱的人,过来买甜瓜吃啦!”

    金童答应了戈把式,要帮着他家卖瓜,便也招呼一声:“大家停镰吧!赶紧过来买瓜吃!”

    村里人都知道,戈把式种的甜瓜最甜,而且又听到了大能妖人的吆喝,于是,那些兜里装着小钱的人,便来到甜瓜担子前,不由分说,男男女女,无数双手向瓜筐里伸去。

    别看农村人朴实,其实大都有心眼多的一面,有些人精得很,都想着挑最好的甜瓜。

    而抢的最欢的,是几个二三十岁的少妇,她们一拥而上,谁也不顾谁,弯下腰去,眼睛里和脑子里,便只有甜瓜了,哪里顾得了自己的上衣领口大开,团团雪白暴露在明晃晃的日光下,更不管自己身后那高高蹶起的屁股,更让村子里的光棍们大饱眼福。

    站在少妇们身后的光棍们,即便口袋里有钱,此刻也顾不上买瓜了,一双双饥渴的眼睛,久久地呆凝在少妇们臀部上。

    在这些男人眼里,这些晃动的浑圆,不亚于筐里的甜瓜。

    就是那些结过婚的年轻男人,包括半大男孩子,甚至五六十岁的老男人,哪个不想多瞅几眼围在瓜筐周围的五六个撑得浑身圆圆的少女们之中挤上一挤。

    收敛些的男人,或者是要几分面子的男人,则不和少妇们挤在一起来挑瓜,却是乘机看看少妇们胸口内的春光,顺风闻闻少妇们身上特有的味道。

    溢満一身的张小花也挤进来挑瓜了,她刚一弯腰,就被王老二的死党之一,赵二赖子,死死地盯上了。

    赵二赖子早就觊觎着张小花那个浑圆的臀部,只是赵二赖子手中无钱,张小花哪里买他的帐,每次赵二赖子勾搭张小花,张小花都不搭理他。

    此刻,赵二赖子看到张小花弯下腰去,只顾着挑瓜,便也作出挑瓜的样子,从张小花的身后弯下腰,伸手到筐里挑瓜,却把半个胯部,抵在张小花的半个屁股上,过了几秒钟,见张小花没有反应,把得寸进尺,把整个胯部全部抵在张小花的浑圆大屁股上。

    张小花的女儿有三个,是村里小萝莉之中最漂亮出众的三胞胎,此刻,三胞胎中的老小,玉桃,站在张小花的身后不远处,等着妈妈给她挑瓜,别看玉桃今年只有15岁,却是早就懂得男女之事了。

    看到赵二赖子像家里的大黑狗骑上邻居家的大黄狗一样,胯部骑在自己的妈妈上,玉桃觉得赵二赖子这是欺负自己的妈妈,于是玉桃大喊道:“妈妈,赵二赖子在你的身后耍流氓呢!”

    其实,张小花早就感觉到了,身后有一个热乎乎地胯部紧紧地贴在自己的屁股上,张小花以为,这是村里的哪位相好,趁机找刺激,也就装作不知道,而是专门挑瓜了。

    小女儿一喊,张小花才知道,原来是又是不给自己一点好处,只想白占便宜的赵二赖子,心头一怒,足底发力,直达腰胯,向后一撅!

    别看张小花是有名的大美人,却是练过功夫的,而撅臀之功,正是张小花和一个武士学到的的拿手戏。

    张小花这一撅,动作幅度不大,却颇有些力道,一下子把赵二赖子撅出去三米多远,仰面朝天倒在地上。

    赵二赖子的痞友,王二子,站在一边,早就看到赵二赖子正在占张小花的便宜,此刻见赵二赖子被张小花的屁股功撅倒在地,立刻哈哈大笑,道:“哈哈!赵二赖子真是没有用啊,张小花一个屁,就把赵二赖子崩了个仰面朝天!”

    赵二赖子再怎么赖,当众出丑,也是面红耳赤,双眼冒火,冲到王二子面前,对着王二子的肩膀就是一拳,道:“草!你怎么知道她是一个屁崩倒了我,她那个地方,有非常强烈的阴风啊,是一阵阴风刮倒了我!”

    周围的人们,听说这种鬼话,立刻爆发出一片大笑声。

    在笑声之中,王二子把嘴伏在赵二赖子的耳朵上,悄悄地道:“让你老婆陪我一夜,我帮你上了张小花,怎么样?!”

    赵二赖子别看赖,却娶了个颇有几分姿色的老婆,听王二子如此说,脸上立刻变色,怒道:“王二子,你敢打我老婆的主意,当心我上了你妹妹!”

    这一切,金童看在眼里,听在耳里,想在心上,暗自盘算着,不可否认的是,一些村民,本来就缺乏教养,而受了妖化之后,更加庸俗不堪。(未完待续。。)

第0575章 少年仙人抓蚂蚱

    第0575章 少年仙人抓蚂蚱

    金童暗自思忖,作为仙人,在清除他们身上的妖气的同时,应该设法清除掉他们身上的庸俗之气,特别是要清除掉他们身上的流氓习气,其中,重点是如何修理赵二赖子和王二子这些家伙。

    当然,村里的绝大多数村民们,都是善良的,朴实的,勤劳的,也就是说,他们是有着相当稳固的善根的,正因为如此,妖族那么大的妖化力度,给这些村民们身上源源不断地施加妖气,却只能暂时改变他们的价值观,却是还没有改变他们的善根。

    干了半天活,大伙实在是又累又饿了,一个个买了甜瓜之后,就把甜瓜掰开,一个个地狼吞虎咽,玉米地里,一片咔哧咔哧声,顿时,空气中飘起浓浓的瓜香来。

    金童看到这么多人来买瓜,觉得用不着自己再帮戈兰兰的忙了,便悄悄地到一块玉米割玉米了,接着,金童又到还没打捆的那块地里,去帮王芳芳的妈妈放捆玉米的草腰子。

    王芳芳的妈妈也买了一个甜瓜,掰一半递给金童,笑着请大能妖人吃瓜。

    “大婶,我吃过了,不想再吃了。我来帮你家放草腰子吧。”

    “谢谢你啊。”这位憨朴的乡村妇人道。

    由于王芳芳被弄到西南坟地那里了,王芳芳的妈妈这段日子以来,总是一脸的阴云。

    王芳芳的妈妈吃完了甜瓜,也来到地里。把把几十根草腰子搭在肩膀上,倒退着走,隔两三步。放一根草腰子。

    “大婶,你把草腰子给我一半,我帮你捆玉米。”金童道。

    王芳芳妈妈的眼睛,感激地看了一眼金童,把肩膀一歪,让金童自己来取肩上的草腰子。

    其实,她愿意让金童的手。和自己的自己身体轻轻地接触一下,从而沾染些辟邪的力量。

    自从王芳芳被万年鬼祖弄到西南坟地里,变成一只布谷鸟。王芳芳的妈妈就整天提心吊胆,怕那个老鬼也把自己抓 了去,变成一个什么动物。

    金童伸出两手,从王芳芳的妈妈肩上抓取草腰子。抓了一大半。往下拽时却很费劲,因为这草腰子使用之前,要用水打湿,这样它的纫性才好,湿漉漉的草腰子相互纠缠着,不容易扯开,金童扯了半天,也没扯利索。

    “这草腰子太湿了。”王芳芳的妈妈说着。身体稍稍一转,把身体的正面朝向金童。金童没有思想准备,用力抓草腰子的手,一下抓在她的腰上,坚挺而柔软的感觉,顿时从手上传到心里。

    王芳芳的妈妈似乎达到了目的,脸上却是装作不知道,一弯腰,把草腰子全放在地上,两只小手灵巧地一分,就把草腰子分成了两部分,把比较顺溜的一半抱起来,往金童肩上搭。

    金童心里却道:“唉,村民们把自己的仙力,视作可以辟邪的妖力,这样也好,自己可以顺势帮助他们!”

    于是,金童悄悄地给王芳芳的妈妈身上打上一些辟邪的力量。

    这种力量,自然有着辟邪效果,但是,仅仅靠这个办法,也不是长法,因为,妖族的人,只要发现哪个村民身上的妖力全部清除掉,或者变弱之后,就给这个村民身上施加更新型的妖力。

    这就好比电脑病毒制造者,杀毒软件不断升级, 病毒也随之升级。

    金童帮王芳芳的妈妈捆完玉米,便和她告辞了,重新回到了戈兰兰家的地里。

    趁人不注意,戈兰兰的小拳头,轻轻地擂在金童的右肩上,道:“师父,刚才我看到了,王芳芳的妈妈,故意占你的便宜呢!”

    金童笑道:“兰兰,你怎么干着自己的事,还要盯着别人做什么?”

    戈兰兰道:“师父,作为徒弟,我得看护着你啊,你又不是不知道,现在村里的人,都变着法儿地想和你靠近,他们认为只要靠近,就可以沾些高阶妖人的妖气,实际上,他们不知道的是,他们沾的是仙气。而他们的身上,基本上都有妖气,全村几百口子人,都想和你靠近,我怕久而久之,那么多的妖气,真的把你也妖化了。”

    戈兰兰早已经知道了,金童不是妖人,而是原来那个少年仙人,聪明的戈兰兰,觉得妖气和仙气对立,怕师父被妖气污染了。

    金童听了,笑道:“呵呵,兰兰,你的关心,不无道理,不过,你要相信师父的仙力强大,经得起几百口子人的靠近。”

    戈兰兰道:“师父强大,我自然知道,不过,还是小心点为好,你不是常对我说吗,小心使得万年船啊!”

    说着,戈兰兰又上前半步,用小手帮金童扫掉肩上刚才扛草腰子时留下的草末,戈兰兰认为,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上,也会沾有妖气。

    戈兰兰这样动作,和金童的身体挨得就很近了,她身上的气息,直扑到金童的脸上。

    这气息,让金童想起,从前,戈兰兰的气息里,掺杂着妖气,而现在,妖气竟然一点也没有了,除了自己对她的影响之外,最主要的,是她的善根十分牢固,本身有着极大的善根,果然大有效果。

    另外,金童真真切切地感到,戈兰兰的气息里,全是纯净的乡村小丫头的感觉,特别是,在这种感觉里,隐隐有着轻微的仙力,在戈兰兰全身慢慢地游荡。

    自己的功夫没有白费,金童有点陶醉了,真想抱一下可爱的徒弟戈兰兰,可是此刻,地里干活的人多,金童只好忍住了。

    接着,两人一起干活,和戈兰兰的妈妈一起,三人一起干,速度可是比原来快得多了。

    戈兰兰放草腰子时,时时惊起玉米地里的蚂蚱,这个地区的蚂蚱有许多种,嫩绿色,长形身体,头部尖尖的,叫“蚂蚱占占”,因为这种蚂蚱,雄性的总是占居雌性的后背,由雌性的蚂蚱驼着飞来飞去。

    浅灰色,个头又肥又大的,叫“蚂蚱肥肥”,这种蚂蚱,肚子老大,雌性的肚子里面便是籽,烧熟后非常好吃。

    还有一种小不点,一飞老远,甚至可以一飞几十米,很难被人抓到,这种蚂蚱,叫“蚂蚱灵灵”。

    前些日子里,金童没少和玉婉、欢欢、戈兰兰一起抓蚂蚱。

    大家抓到蚂蚱后,用玉米葶子串成一大串,然后,找来干枯的庄稼叶子和干草,用从家里带来的火柴,把干叶子和干草点燃,等火烧起来,烧得差不多都是火灰式的暗火时,再把蚂蚱串放到这种暗火里埋好,大约十几分钟后,将灰扒开,蚂蚱已经被暗火烤熟了,这种草火烧的蚂蚱,香得简直无法形容。

    金童和玉婉修炼成为少年仙人后,曾经跟着师父到一些大都市惩恶,在大城市的饭桌上,也吃过蚂蚱,可是,那种蚂蚱的成色,简直没法和家乡田园里的蚂蚱相提并论。

    那些蚂蚱,是养殖的蚂蚱,凡是人养的生物,都无法和自然生长的相比。

    这时候,戈兰兰见到,师父一边放草腰子,一边拿眼睛盯着玉米茬地里的蚂蚱,便小嘴一开,道:“师父,等会儿,把草腰子放完了,咱们就一起抓蚂蚱吧。”

    “那好啊,我真的想吃蚂蚱了。”金童随口答应道。

    太阳升至头顶上方天空之时,两人把草腰子放完了,而这时候,收玉米的人们,嫌中午天太热,纷纷收工了。

    人们陆陆续续地往村里走了,玉米地里,渐渐地安静下来。

    戈兰兰说话算话,和金童一起,顶着中午的大太阳,一起在刚刚割过玉米的玉米田里抓起蚂蚱来。

    地头那边,戈兰兰的妈妈,远远看见兰兰和她的师父不回家,正在地里一起抓蚂蚱,便想喊兰兰,请兰兰的师父一起回家吃饭,可是嘴张开后,慢慢地,又闭上了。

    戈兰兰妈妈微微一笑,心里道:“就让兰兰和她的师父一起单独多呆会儿吧。”

    这位健壮的乡村妇人,转身先回村里去了。

    太阳当头照,割过玉米的田地里,热气蒸腾,现在只剩下金童和戈兰兰一起抓蚂蚱了。

    这个时候的蚂蚱最不好抓了,在正午时,蚂蚱活力四射,飞来飞去,一只蚂蚱落在地上,戈兰兰刚一伸手去抓,手指头还没到蚂蚱身上,嗡,这只蚂蚱飞跑了,气得戈兰兰直跳脚。

    然而,蚂蚱飞得再快,也难逃金童的仙人手掌,很快,金童就抓了一大串蚂蚱。

    戈兰兰也有办法,她知道,蚂蚱中午飞得欢势,但它也有困倦的时候,它飞过几次之后,它就趴在草丛里不爱动弹了,拿小棍轻轻把草丛一拨拉,藏在里面的蚂蚱就动了,只是蹦出去一点点距离,伸手一抓就抓到了。

    戈兰兰抓到半串的时候,金童已经抓了两大串,每串都有半斤多。

    不过,戈兰兰那半串上,“蚂蚱占占”要多些,也不知她是怎么抓到这么多的“蚂蚱占占”的,因为这种蚂蚱相对来说是最少的。当然也是最好吃的。(未完待续。。)

第0576章 师父徒弟吃蚂蚱

    第0576章 师父徒弟吃蚂蚱

    刚刚割过玉米的地里,有一些倒伏的干玉米杆,两人很快拣了一堆,可是,到点火时,戈兰兰却愣住了,哪里有火种啊。

    火种,对于仙人金童来说,实在不难,金童正想在戈兰兰面前露这一手,那边有一个人过来了,嘴里叼着自己用报纸卷的纸烟。

    金童面熟,却一下叫不出他的名字,戈兰兰先开口叫上了:“董叔叔,有火柴不?”

    金童想起来了,面前这个粗壮如油桶、大约40来岁的男人,姓董,是村里的铁匠,也是王汉军的打铁师父。

    而他的外号叫“窝头”。这个外号,却是有来历的。

    村子里传说,他的父亲和母亲,结婚10年无子,有一天,两口子在家里贴饼子,丈夫烧火,老婆巴唧巴唧往锅壁上贴饼子,贴了一圈,为了省火,老婆又在锅里放个箅子,铺上粘布,往上面蒸窝头。

    老婆的左手握住一团和好的玉米面,右手食指和中指插到面团里,两手一掂一掂,很快,一个上尖下圆、中间有圆孔的大窝头就做成了基本形状,但是看上去不很美观,老婆便把两根手指头伸进窝头的洞里,来回抽动,想把窝头做圆一些。

    老婆的窝头,越看越像她的那个东东,而手上的动作,却像丈夫的那个动作。

    老婆手上的这个动作,丈夫看着看着就来了火。而且这时,老婆胸前,两个更大的窝头也在颤颤悠悠地露出一小半来。

    老婆又是弯着腰的。绷得紧紧的臀部也是颤颤悠悠,大腿根处的内弯,则显露出诱人的曲线。

    年轻的丈夫再也控制不住,也不管老婆正在忙活窝头了,上去一把就把老婆抱住,一掀门帘就到了里屋,把老婆的上半身按在炕上。

    老婆大喊道:“该死的!这是什么时候啊。竟然想干这事,我的手上还有个大窝头啊!”

    丈夫道:“那我就把窝头一起吃了吧!”说着,一把从老婆手中夺过那个玉米面窝头。啪!一下子捂在老婆的那个地方,黄黄的一个玉米面大窝头,把那个地方堵了个严严实实。

    紧挨着,丈夫三下两下脱了自己的裤子……

    “哎呀――该死的!结婚那天。你也没有没有这么大的劲头啊!玉米面进去了。你不会生病了啊!”

    这两口子,都觉得结婚十年,从未有过的酣畅淋漓,丈夫夫疯狂,老婆也疯狂,两口子配合,猛烈撞击,把自家炕沿上的砖头撞下来三块。

    你说巧不巧。本来对生孩子已经灰心丧气的夫妻俩,这次偏偏就有了。而且生了个大胖小子,便认为这是灶神利用窝头来给自家赐了个儿子。

    两口子十分感恩灶神赐子,但是又不能取名灶神吧,便给儿子取名叫“窝头”。

    后来窝头年龄大了,身体特别健壮,成了村里的铁匠。

    此刻,董铁匠看着戈兰兰俊俏的脸蛋,粗声粗气地道:“火柴?你真是胡闹啊,在刚刚割过玉米的地里点火烧蚂蚱,难道不怕玉米地里着火,引起火灾!?”

    金童想起来了,这个董铁匠,是个愣头青,上次戈把式和张老汉发生冲突时,董铁匠和人打起仗来不要命。

    正因为董铁匠身体健壮,一身豪气,所以村里人便让他负责玉米田的安全,就是看护成熟的玉米地,防止坏人来偷玉米,同时防止玉米地里着火。

    戈兰兰伸手在衣袋里一掏,掏出个上午没舍得吃的小甜瓜,小嘴甜甜地道:“窝头大叔,来,我请你吃甜瓜!”

    戈兰兰长得小模样,本来就人见人爱,此刻又递上个小甜瓜,窝头的地煞脸便松驰下来了,不过依然粗声粗气地道:“你可要小心点啊,别给我惹事!对了,戈兰兰,以后不许叫我窝头大叔,你要叫我董大叔!”

    窝头早就从王老二等人的嘴里,知道自己的窝头一名的来历,所以不愿意别人叫他窝头。

    窝头为人傲慢,就是在全村人现在都刮目相看的大能妖人金童面前,也摆出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姿态,似乎根本不把妖人的异能放在眼里。

    窝头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盒火柴,递给戈兰兰,眼睛盯着戈兰兰的俏脸狠看了一阵子,然后,边咬着甜瓜,边哼着乡村小曲,渐渐地走远了。

    戈兰兰把柴禾抱到一棵大柳树的荫凉下,划燃一根火柴,将柴禾堆点着了。

    这时候,日头正烈,整片玉米田里,热气蒸腾,不过,大柳树的荫凉下,倒是凉快得很,一群小鸟,从东边村子的树稍上飞起,来到大柳树上,停在树上叽叽喳喳地叫着。

    仲秋大平原的风吹着,一堆火焰,燃得旺旺的,火光映衬着一仙一凡两个少年,却是一幅极美的乡村图。

    明火烧得差不多了,只剩下暗火了,金童和戈兰兰一起,操起从大柳树上折下的木棍,把三串蚂蚱埋入暗火之中。

    不大一会儿,蚂蚱的清香味就从火堆里飘了出来。金童等不及,伸手就要去拨拉发黑的草灰,戈兰兰小手一伸,挡住了金童的手:“师父,当心烫着你啊!”

    戈兰兰哪里知道,这种火,根本不可能烫着金童的手。

    戈兰兰说着,同时用一根小棍,把火堆拨开,里面果然还有很多的火星子。

    三串蚂蚱,此时都被草火烤熟了,串蚂蚱用的玉米葶早已不在,蚂蚱散在了热热的火堆里。

    它们的翅膀也都烤没了,只剩下焦黄焦黄的肉身子。

    金童还是按耐不住,伸手就抓起一只,用嘴吹吹上面的灰,一下便扔进嘴里,龇牙咧嘴地大嚼一通,满嘴在仙界也找不到的乡村小野味的感觉,真是受用极了。

    戈兰兰则歪着个小脑袋,睁着一双亮闪闪的大眼睛,久久地看着师父的吃相,嘴里禁不住吃吃地笑了。

    “师父,好像你多少年没有吃过蚂蚱似的,来,给,这个蚂蚱有籽,保准好吃。”

    戈兰兰拣了一个肥肥的“蚂蚱占占”,递给金童。

    此时,金童的整个身心,已经沉醉在乡村野味的美好感觉之中了,仿佛自己的灵魂,完全和乡村田野融合了,整个心理,心态,感受,感知,渐渐地乡村化了。

    现在的金童,已经把戈兰兰视作自己的人,在她面前,也不客气,伸手把戈兰兰递过来的蚂蚱接过,一下扔进嘴里,这个“蚂蚱占占”,果然口感比刚才那个看上去很肥的大脑袋蚂蚱,还要香得多。

    好东西吃得快,金童只嚼了几下,那香香的蚂蚱就一下到了肚子里。

    “师父,哪有你这个吃法的,要慢慢嚼,蚂蚱才更香,你这个吃法,蚂蚱味全让你吃没了呀。”

    戈兰兰说着,一双小巧的手,把从火堆里挑出来的又一个“蚂蚱占占”,细心地分解开,头是头,腿是腿,身子是身子。

    “师父,这一次,你可要分开来慢慢地吃呀,我娘说过,蚂蚱身上各部分的味道,是不一样的。”

    金童以为戈兰兰把蚂蚱分开后的几部分,一次全部给他,哪知戈兰兰先把蚂蚱的小脑袋递过来:“你先尝尝蚂蚱脑袋的味道。”

    金童依她,接过这个被火烤得有点焦了的蚂蚱脑袋,扔进嘴里,见戈兰兰一对眼睛,监视他怎样吃,便就细心地嚼起来,细心品味,果然,单吃这个蚂蚱头,味道确实不一样。

    接着,戈兰兰让金童依次品蚂蚱的腿、蚂蚱的胸,最后,才准备让金童吃蚂蚱的肥肚子。

    戈兰兰先把蚂蚱的肚皮剥开来,让金童看肚子里面黄黄的蚂蚱籽,最后,右手里捏着这个花生米大小的蚂蚱籽,这可是蚂蚱的精华,当然口感最好了。

    金童伸手,要接过这个黄黄的蚂蚱籽,戈兰兰的小手,却拐了个弯,直接把蚂蚱籽送到金童的嘴唇边上。

    金童一愣,犹豫之中,不知不觉之间,嘴竟张开了,戈兰兰的两个小手指,径直进入金童的嘴里,把蚂蚱籽放到了金童的舌头上。

    还没有咀嚼,一种香香的,面面的,还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一直涌上心头,总之,妙极了。

    金童真不知道,刚刚十二岁的戈兰兰,是怎么懂得这种吃法的,也许是她妈妈教的?

    品着香香的蚂蚱,金童忽有了联想,对戈兰兰道:“兰兰,看来,动物界,奥秘无穷,不光蚂蚱,其他动物,不同的部位,味道也是不同的,比如**,鸡头、鸡脖子、鸡胸脯、鸡腿等等,味道有很大的区别。”

    戈兰兰想想,过年的时候,妈妈炖鸡,鸡的每个部位,味道是不一样,便点了点头。

    金童看着戈兰兰娇美的小身子,笑道:“其实,人也一样啊。”

    戈兰兰眼睛一大,惊讶道:“人也一样?!咱们又不吃人!”

    金童道:“嗯,咱们不是恶魔,当然不吃人,我的意思是,当两个人表示特别亲密,进行身体接触的时候,身上不同的部位接触,感觉是不同的。”(未完待续。。)

第0577章 人的演变过程不一样

    戈兰兰小脸一红,道:“师父,这种话不像是从你嘴里出来的。”

    金童道:“兰兰,其实,你想歪了。我想的很实际,人和人亲密无间时,手和手接触,肩和肩接触,感觉肯定不一样的,而且,相互传递的信息,也是不一样的。”

    戈兰兰想了下,道:“我明白了,你和你的双修对象玉婉,是不是在修炼时,有着不同身体部位的要求?”

    金童笑道:“兰兰,你是越来越聪明了。”

    接着,金童转移话题道:“哎,戈兰兰,你自己怎么不吃蚂蚱啊?”

    这半天,戈兰兰光伺候金童吃了,此刻,他才意识到,戈兰兰一个蚂蚱还没有吃呢。

    “我妈妈说,当女人的,首先懂得照顾男人,女人天生就该照顾男人的生活。”戈兰兰道。

    金童听了,又想起那句话:“人之初,性本善……”

    看着戈兰兰清纯的面庞,清澈的眼睛,少年时代的戈兰兰,是多么的可爱!

    “性相近,习相远……”

    到底是什么样的“习”,若是依妖族的企图,让戈兰兰走向歧途,那是轻而易举之事!

    民间的这种传统美德,即便在仙界,也是找不到的。

    金童有些动情,看着戈兰兰那双黑亮亮的眼睛,道:“其实,女人照顾男人,男人也应该照顾女人,来戈兰兰,我现在就照顾下你,给你剥个蚂蚱吃。”

    说着。金童拿起木棍,从火堆里挑出一个又大又肥的蚂蚱,准备给戈兰兰剥皮。

    “师父。哪有男人伺侯女人的呀,不用你剥皮了,我自己拿着吃吧。”戈兰兰说着,一把从金童手里拿过蚂蚱。

    其实,戈兰兰也早已悄悄咽了几口口水了。

    金童已经吃了三个蚂蚱了,她才吃第一个,而且。是金童给她从火堆里挑出来的最肥的蚂蚱。

    戈兰兰两只小手,细心地把蚂蚱分解开来,一小口一小口地吃起来。

    在咀嚼蚂蚱的时候。戈兰兰那鲜嫩鲜嫩的小嘴唇,轻轻地闭合着,红润的两腮,轻轻地嚅动着。样子。极其优美动人。

    天下难寻这么一个可爱的农村小丫头,说什么也不能让她进入凡俗人生,不能走向浑浑噩噩的人生之路,更不能随着年龄增长,原来的清纯全然没有了,渐渐地养成一身的恶俗之气!

    金童听师母说过,天下女人,刚生下来。品质基本都是一样的,只是随着年龄增长。在社会生活的改造之下,渐渐地分成两大类。

    女人的演变过程,大致是—

    纯—淑—雅—慈。这是好的一大类。

    纯—泼—俗—恶。这是坏的一大类。

    由此可见,女人的开始时期,也就是童年和少年时期,都是一个基本属性,那就是—纯。

    一定要让戈兰兰沿着好的方向发展。金童下了这个决心。

    “戈兰兰,我向你提个小小的要求行不?”金童一边继续吃着蚂蚱,一边向戈兰兰的身体更靠近一点,双眼盯着戈兰兰,问道。

    “要、要求?什么要、要求?!”戈兰兰眼球突然瞪圆,一下子警惕起来。

    王凌那个小浑蛋,就曾经多次提过那种要求,说是要模仿大人干那事,戈兰兰牢牢地记着妈妈的嘱咐,坚决拒绝了王凌。

    就是没有妈妈的嘱咐,戈兰兰也不会答应王凌干那事,因为,戈兰兰根本就不喜欢王凌,她喜欢的男孩子,是金童这样的真正有智慧的男孩子。

    此刻,自己师父,要是提出那种要求,要是金童也想模仿大人干那事,自己要不要答应?

    自己才十二岁,妈妈说,这个年龄,连公民还不是呢,要是干那事,就是犯法。

    然而,要是自己的师父提出那个要求,自己拒绝了的话,他会不会不高兴,会不会从此不再理自己了?

    打死自己,也不愿意失去金童这个师父啊。

    坐在大柳树的树荫下,戈兰兰的小脸上,渐渐地浮起红润来。

    她以为,金童这时候提出的要求,绝对不是一般的要求,不像抓痒时那样,只是用手摸摸自己的身体某个部位。

    戈兰兰虽然只有12岁,却是已经来了那个一年了,妈妈说,来了那个的女人,和男人干那事,会怀孕的……

    戈兰兰越想,脸就越红了,心里突突地跳得厉害,脑袋渐渐地垂了下来。

    就在这时候,金童开口提出自己的要求了。

    戈兰兰垂着小红脸蛋,战战兢兢地听着。

    “兰兰,你是我的徒弟,那么,从今天开始,你多和我在一起,不要再和王凌那样的皮小子们天天在一起了。”金童脸色有些严肃地道。

    “就……就这个要求?!”戈兰兰的小红脸一下子抬起来,看着金童的眼睛。

    “嗯,就是这个要求,兰兰,你能答应我吗?”

    戈兰兰的脸色,一下子平静下来了,而且,立刻地,常满脸的欣慰,天天跟着自己的师父,这只是巴不得的呀。

    “能答应,我当然能答应!”戈兰兰立刻说道,接着,想了一下,又道,“不过,师父,我要是夜里也和你在一起,村子里的人会不会说闲话,说我不要脸啊?”

    金童道:“兰兰,你真是小孩子,我又没说让你夜里也和我在一起,村里人会说什么闲话?”

    戈兰兰听着,一张小圆脸上,又浮起红润,比刚才红得还烈火。

    接着,戈兰兰身体微微一动,看了一眼金童,接着转头,四处瞅瞅,这时四野一片空旷,完全不像有人在的样子。

    “师父,你说……咱俩……将来……”戈兰兰又说不下去了,脸蛋红得像火炭。

    “咱俩将来?将来怎么着啊?”金童已经猜出戈兰兰要说什么了,故意发问道,“兰兰,你怎么在我面前还扭扭捏捏地啊。”

    “咱俩将来……将来……能不能真正地作……两口子呀。”戈兰兰说穿,一下将小脸蛋埋在了两膝之间。

    金童明白了,这其中,掺杂着是戈兰兰家人的想法,目的就是要和自己永远好下去。

    金童默默地凝视着戈兰兰。

    这个十二岁的乡村小姑娘,已经有了自己的人生的幻想了。

    当然,金童心中的伴侣级的女孩子,只有一个,那就是玉婉。

    至于其他的女孩子,金童从来没有过做“两口子”的想法。

    不过,凭心而论,金童也很喜欢戈兰兰这个秀气的小女孩。

    那么,未来,和戈兰兰又会发成什么样的一种关系呢?

    即使仙人,金童也不知道。

    人间,真是充满无穷的未知数。

    看着戈兰兰的羞态,金童笑道:“兰兰,咱们将来能不能作两口子,现在怎么说得清楚!但是,在人类的生活之中,若是有缘分,不一定像凡俗那样成为两口子那样的关系,咱俩若是有大缘分,我就永远和你一起修炼,这不也是大好事吗?”

    金童此时这话说得是问心无愧的,毕竟,戈兰兰的人生轨迹,自己一个六级仙人,实在是左右不了。

    金童要想改变戈兰兰的命运,必须从现在起,就对戈兰兰施加自己的影响,而当务之急,就是不让戈兰兰天天和王凌那样的坏孩子在一起。

    即使不能天天看住她,也要掌握她的行动,不让坏孩子影响坏她。

    听金童说有缘分,戈兰兰可是当真了,小嘴一乐,道:“师父,要是咱俩真的有天大的缘分,那就太好了。”

    她那双俏眼里,分明溢出一个农村少女对未来的美好向往,这种向往里,描画着一个乡村孩子式的幸福。

    看到戈兰兰的这种目光,金童却是心中微动。

    两人边说边吃,刚才,总共抓了一斤多的蚂蚱,戈兰兰食量小,吃了十来只就打住了,而金童吃了怕有上百只,到最后实在吃不下了,看看还有几十只,对戈兰兰道:“拿回家去,给你妈妈吃吧。”

    “嗯。行。”戈兰兰大概还沉浸在对未来的美好向往里,随口应了一句。

    这回轮到金童殷勤了。

    他从玉米田埂上的蓖麻棵子上摘下一片大叶子,将几十只蚂蚱包在叶子里,递给戈兰兰。

    “咱们回家吧,时候不早了。”金童看着将一包熟蚂蚱抱在胸前的戈兰兰道。

    “嗯。”戈兰兰轻轻地答应一声,轻轻地点了点头。

    两人顺着田间小路向村子方向走,走不几步,进入一丛半人高的灌木,“哧溜”一声,一个小动物从灌木丛里窜了出来,从两人身边快速地跑过去。

    戈兰兰吃一吓,身不由己地,一下子扑倒在金童的怀里,不过,只一小会儿,危险感觉便在戈兰兰心中消失了,戈兰兰的小身子却没有离开金童,继续偎在金童的怀里,久久地偎着。

    实际年龄十八岁的金童,身体比戈兰兰高一头,戈兰兰的小脸蛋,正好贴在金童的胸脯上。

    现在的金童,确实怀着改变这个小村父老命运的志向,之外,金童真心渴望,自己也能过一个凡人少年时代的生活。

    而找到乡村少年的感觉之后,金童实际上已经过上小小少年的生活了。(未完待续。。)

第0578章 生命奥秘全在女孩子身上

    第0578章 生命奥秘全在女孩子身上

    此刻,被戈兰兰紧紧地偎着,金童十六岁少年的心性,更是被全部激活了,他完全沉浸在少年式的生命体验里。

    小小少年的生命体验!简直妙极!!

    清纯,热烈,无私,真实。

    村子里最美的乡村萝莉戈兰兰,本来就长得极其秀气,而且身体早熟,胸脯上已经有了两个硬挺挺的小桃子,特别是,戈兰兰是一个十足的柔情女孩,那种天然的、固有的、洋溢的的气息,把金童的整个少年身心,完全沉浸透了。

    戈兰兰身上散发的这种浓浓的乡村小萝莉的气息,不是都市中少女浓烈的或者淡雅的馨香,甚至算不上是单纯的香味,然而,这种浓浓的乡村少女气息,却又非常醉人,有着独特的、强大的魅惑力。

    打个比方,一朵花蕾,不会散发完全盛开鲜花的浓烈香气,然而,它那独特的清淡气息,却让你闻过之后欣然沉醉不已。

    正是秋天,金童和戈兰兰都穿得极其单薄,上身就是一件褂子,下身总共就是两层衣服,所以,两个小小少年相互紧紧抱着的身体,简直就是肌肤贴着肌肤。

    戈兰兰的小圆脸蛋,在金童的胸脯上紧紧地靠着,这种少年式的紧靠,显得异常生涩,异常原始,甚至显得幼稚,然而,却又无比的真实。

    戈兰兰初鼓的胸脯,恰好贴于金童的胸脯的上部。随着戈兰兰的呼吸,戈兰兰的胸脯一起一伏,鼓荡着金童的少年本性之心。

    这时候。金童的身体感觉,已经完全到了凡人少年的状态,但是,他的灵魂,毕竟保持着仙人的本性不移。

    用这不能改变的仙人的灵魂,去感受一个乡村少女的身体,这种感觉。自然是非常独特、难以形容的超然。

    仙人的灵识,顿时又多了一样东西,或者叫一种感悟。那就是,大千世界,林林总总,千万年不能破解的生命奥秘。其实。在一个洁白无瑕的女孩子身上,其实,全都包括了!

    金童突然明白,为什么,古往今来,那么多的修炼门派,似乎都在进行正式的修炼,而自己所在的这个门派。却是主张凡修的一个门派。

    所谓凡修,就是让修炼者在整个修炼过程中。除了修炼必修课之外,过与凡人完全一样的生活。

    过与凡人一样的生活,这话,那些读修炼故事读多了的人,怕是很难完全理解的。

    他们不禁要问:“修炼者,怎么可能过与凡人完全一样的生活?!”

    是的,古往今来,多少门派,主张逆修的也罢,主张顺修的也罢,无一例外地,就是禁欲。

    在仙界时,金童是最爱读书的一个,正像一个外国作家说的一个,金童在读书时,像饥饿者突然扑在面包上一样。

    真正的如饥似渴!

    金童读的书,是玉婉的十倍以上,是同时期修炼的师兄弟们百倍以上。

    当然了,金童读的书,基本上都是与修炼有关的书,仙界,与修炼无关的书,一般也是**,根本就不入图书馆。

    金童读了那么多的与修炼相关的书,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修炼者,必须禁欲,而禁欲中的最主要的,是禁男女之欲。

    特别是主张逆修的门派,在这一点上,更是惊世骇俗。

    他们的所谓的返老还童,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

    就是让你的先天之根,从成年状态,修炼成金童状态。

    而且,这种所谓的返老还童的修炼,不用多少时间,百日即可。

    是啊,扼杀命根子,还用百日吗,其实,只须一日便可。

    扼杀命根子,不就是当个太监吗?

    那还不容易?

    刷!

    一切,全有了。

    我们平时所说的一切,有谁认真琢磨过“一切”的含意?

    一切,包括的是全部,刷,一切,全部都没了。

    然而,幸好,金童所在的流派,就没有这种一切的悲剧!

    这个门派,可以继续保持七情六欲,可以交女朋友,可以结婚生子,可以向师父请假,到凡间走一回。

    而到凡间,可以赴宴吃喝,可以进入任何娱乐场所体验任何形式的娱乐。

    或许,这正是金童无法割舍的凡人情结,执意过一次凡人少年生活的原因之一吧。

    正因为金童跟着师父在大都市里体验过凡人的种种生活,所以,当他和戈兰兰紧紧地抱着时,便有了截然不同的感觉。

    这种感觉,概括起来就是,纯洁与纯洁在一起,那份美好,无论在仙界,还是在凡间的都市,找破天也找不到。

    金童深深地沉醉在这种纯洁与纯洁在一起的感觉之中,本能地,用双手捧起戈兰兰的小圆脸,欣赏着戈兰兰独一无二的清纯加美丽。

    久久地欣赏之后,金童低下头去,将自己的嘴唇,轻轻地印在戈兰兰鲜活湿润的额上。

    显然,戈兰兰这个十二岁的乡村小姑娘,是第一次经历这样的事情,顿时,全身各部位都出现激动。

    呼吸紧张、无所适从、身不由己、本能地扭动身子,这是小孩子第一次经历这种事的种种反应。

    戈兰兰的紧张的扭动,使金童完全忘记了一切,仙人的心灵渐渐地完全隐去,完全以一个凡人小小少年的身心,长时间地亲吻着戈兰兰的额头。

    金童的热吻,并没有使戈兰兰的各种紧张反应快速地消失,先是更加剧烈的扭动着小身子,接着,全身微微颤抖。

    金童继续热吻着戈兰兰,直到戈兰兰似乎领悟了人生的一个全新内容。

    开始,戈兰兰本能地身后躲,接着,鬼使神差,戈兰兰不再抗拒,迎身而上,任凭金童亲吻。

    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涌上戈兰兰幼小的心怀,戈兰兰觉得全身的筋骨血脉都被一股力量打通了一样。

    难道人们的传说的是真的,越和仙人靠近,自己的活力就越大?

    不知不觉地,金童却是轻轻地将戈兰兰的小身子向自己的怀里紧揽,和戈兰兰保持着亲密无间的状态。

    戈兰兰的小圆脸,渐渐地变成火红了。

    她的小身子,也开始变热了。

    当然,金童知道,戈兰兰是自己的徒弟,今年只有十二岁,即便表示毫无邪念的亲热,也不能超越一分一毫。

    在充分地感受了小萝莉戈兰兰的清纯、质朴之后,金童意念一动,通过自己的舌头,向戈兰兰的上丹田之中,输送了一股仙力。

    这股仙力,目的自然是种下一丝意念,希望这丝意念,在戈兰兰的身心中发芽,壮大,帮助戈兰兰沿着光明的人生道路成长,避免走上浑浑噩噩的人生道路。

    今天,十二岁的乡村小姑娘戈兰兰,根本没想到师父会突然亲自己的额头,更没有想到金童那么激烈地拥抱?自己,所以,当两人的亲吻和拥抱结束之后,戈兰兰慢慢地抬起头来,茫然不知所措地看着金童。

    戈兰兰这时的眼睛,仍然是清澈的,不过,她的目光里,多了些东西:激动、意外、惊喜、满足、困惑……

    久久地沉默之后,戈兰兰竟然来了这么一句:“师父,这就是你刚才说的,不同的修炼部位,会有不同的修炼效果吗?”

    金童笑了,真是单纯可爱的乡村小姑娘啊!

    金童怜爱地看着戈兰兰,道:“就算是吧,不过,这只是浅显的理解,真的修炼奥秘,是不能立刻感悟到的。”

    戈兰兰一下子把脸转身别的方向,喃喃地道:“你是说非常久远的以后,我才能进行真正的修炼吗!”

    金童笑道:“我又没说现在不能修炼,只是修炼,必须循序渐进,着急不得!”

    戈兰兰听出金童的言外之意,立刻道:“今天不行,明天也不行,除非,将来咱们成了两口子以后才行吗?!”

    金童伸手,轻抚着戈兰兰脑后一对黑黑亮亮的小辫子,道:“绝对不是!”

    接着,金童补充道:“兰兰,既然走上了修炼之途,就不要总想着凡间的两口子那样的事情。”

    金童的话里,又打了个马虎眼,这一次,戈兰兰却是没有完全听出来。

    戈兰兰把脸转回来,一对亮亮的眼睛看着金童的眼睛,道:“师父,你和别人不一样的地方,是你最懂得尊重人,理解人。”

    金童笑道:“是吗,我真的是那么好的人吗……我想,我还远远没有达到那种境界……兰兰,时间不早了,咱们回家吧。”

    ………………………………………

    第二天上午,刚刚吃过早饭,天空渐渐地阴沉下来了,接着,便下起晰晰沥沥的雨来,而且,雨下得越来越大了。

    金童便想,等雨停了,再到村庄里去。

    戈兰兰的家里。

    此刻,戈兰兰看到下雨,心里正想着,要不要打着伞去联盟那里找金童,正在这时,戈兰兰看到,王汉军和张建华二人,都用手捂着脑袋,沿着大湾坑,玩命地冒雨奔跑着。

    就在戈兰兰观看的时候,天空的雨,忽然就下的更密了,雨点也大了起来。(未完待续。。)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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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夫小妻小仙人介绍:
“老婆,还是你厉害,终于用十日醉把师父灌倒了!” “嗯,这里的十天,等于凡间的百年,老公,咱们下山吧!” “老婆,师父知道了,会不会杀了咱们?” “放心吧,老公,只要咱们完成师父最大的心愿,师父不但不杀咱们,还会奖励咱们!” “可是……完成师父的最大心愿,太难了啊,别忘了,咱们才十几岁!” “我有办法,把师父的至宝阴阳鼎偷走,不信得不到百妖丹!”小夫小妻小仙人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小夫小妻小仙人,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小夫小妻小仙人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