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四章 沉默的“羔羊”
克拉丽斯围着铁笼走着,努力思考着答案,带着迟疑回应到:“愤怒……出自要社会接受,性……?”
“不,他贪求!
那是他的本性!
我们是怎样开始起贪求心的?
会找东西贪恋吗?
回答我!”
克拉丽斯仍在冥思苦想:“不,我们只是……”
程风的眼睛里放出了期许的光芒,用迷惑的低吟诉说到。
“对!
我们的贪欲之心是开始于贪求每天所见之物。
你难道没有感觉到,你的眼睛正四处寻求吗?
你的眼睛难道发现不了你所想要的东西吗?”
程风的这段台词,说的相当的精准,真正厉害的道理,往往都是大道至简!
影片有两条主线,两条主线分别是:
野牛比尔连环凶杀案。
克拉丽斯为获取野牛比尔的罪犯心理前去求助汉尼拔。
而这句台词,不仅说的是野牛比尔的作案动机,也道出了各种犯罪,以及很多人屈从于**的事实。
野牛比尔是一名跨性别恋者,当然,这是影片的设定,重点却在于“我们看见什么,就贪图什么”这句箴言!
野牛比尔从小就看到邻居家的女孩,因为继母的虐待,产生出异性是强大的执念,他一直想成为女性,这样的种子在他心中开始异化了。
再加上他童年的不幸和各种成长经历,他选择了以凶杀剥皮缝制衣服的方式,来让自己穿上,从而满足心中的贪图。
如果说看是原罪的话,那贪图就是犯罪了!
但人活着,不是为了去贪图看到的东西,而是用心灵去感受判断一切,因为眼见的未必是好的,未必是适合的,唯有心灵才能洞察一切,唯有心灵才可以节制**,因为那是灵慧的象征。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野牛比尔是异化扭曲的,全然活在自我里的人,他并不是活在人间,而是活在了自己的世界里。
所以这句台词传达出人们要警惕贪图。
希望人们在花花世界里保持一个适度且通透的心。
克拉丽斯努力作出笑容:“是的,请告诉我怎么……’
程风双目紧盯着克拉丽斯:“不,该轮到你了,你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
闻言,克拉丽斯露出不解的神情,不知如何回应。
程风嘴角带着浅浅的笑容,旧话重提到:“你为什么要离开农场?”
克拉丽斯向前跨了几步,焦急到:“博士,我们已经没有时间来谈……!”
程风立刻打断了她:“不!我们对时间的概念是有所不同的,不是吗?”
克拉丽斯心急如焚地几乎喊了起来:“请待一会再说那个,我们现在只有5分……”
“不!”
程风不容反驳说到:“我想要听!就现在!”
他接着问道:“你父亲被杀死后,你成了孤儿,只有10岁,你到了你姨妈的蒙特那农场,之后呢?”他的目光逼视着她的脸,冷凝的目光就像是一把利剑,让看到镜头画面的工作人员,似乎有一种被窥伺,审视之感。
克拉丽斯无可奈何道:“有天早上,我逃走了。”
“这已经说过了,什么时候出发的?”
“天还没亮。”
“有东西吵醒你了?还是你做了个梦?”
“我听到一种奇怪的声音。”
“那是什么?”
克拉丽丝渐渐陷入痛苦的回忆,带着点哽咽缓慢说到:“尖叫声……象孩子一样的尖叫。”
程风两眼幽幽地放着光,带着不容置疑的低吟问到:“你怎么办了?”
“我下楼到外边,偷偷溜进马栅。
我向里边看去,但是……”
“你看到了什么?”
“羔羊!它们在尖叫!”
“是在屠杀羔羊吗?”
克拉丽斯突然情绪激动,越发哽咽痛苦到:“它们在尖叫!”
“你跑了?”
“不,我想先放它们走。
我打开了门,可是那些羔羊却不跑……”克拉丽斯眼睛里渐渐盈出了泪水。
程风紧追不舍,他的眼神中带着某种迫切,还有对世间红尘期许的意味,急忙问到:“但你可以跑,对吗?”
“对!我抱起了一只,便光着脚拼命地跑起来。”
“你要上哪呢,克拉丽斯?”
克拉丽丝脸色激动,泪水模糊了眼眶,痛苦的摇头到:“不知道。
没有食物,没有水,冷得要命……非常冷。
我以为可以救活一只,但是,它太重了……太重了……”说着她停顿了一会,才继续说道:“我跑了有几里路,便被警长抓到了……农场的主人气坏了,把我送到了孤儿院……我以后再也没有见到那个农场……”
“你的羔羊呢,亲爱的克拉丽斯?”
程风饰演的汉尼拔,竟然露出了怜悯的神情,神是有情的,但神总是表现出无情的特质,所以神时常沉默,因为神的情需要被触动,需要被参照。
这一刻,这尊邪神,恰恰被克拉丽斯触动了他心中早已消失的人性。
克拉丽斯抑制着心底的悲伤说到:“他杀了它!”
“现在你偶尔还会被惊醒吗?在黑暗中被羔羊的叫声惊醒?”
“对!”
“你以为如果你救了可怜的凯瑟琳,就能叫可怜的羔羊的叫声停止,对吗?
如果凯瑟琳活着,你就永远不会再在黑暗中被羔羊的叫声吵醒,对吗?”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程风饰演的汉尼拔被感动了,他仰头看着天空,就像是凝望着神明,他在注视着上帝,像是质问着他什么,久久不语。
程风知道,羔羊在西方的象征意味。
西方文化中羔羊生而纯白,不染污垢,但因为人犯罪,就必须要死,以承担人类罪行的后果,换取他人的存活。
而在宗教意义中,被宰杀的羔羊,其实就是被绑缚在十字架上替他人受刑的圣子。
之所以在屠刀下一动不动,是因为他清楚自己的使命,因为深爱世人,甘愿牺牲。
每一只祭坛上的羔羊,都弱小无辜,向死而活,出于爱的缘故,永垂不朽。
在程风看来,这部影片重新定义了羔羊的意象。
原本主动牺牲,而后获得荣耀的“拯救者”,却只剩下了无辜弱小这个特性,他们更像是被迫牺牲的“受害者”。
于这部影片而言,程风眼中《沉默的羔羊》更像是一次潜意识里对传统文化思想的批判和嘲讽!
当太多人赞美羔羊用伟大的牺牲给予人类希望,这里却反其道而行之,着眼于“羔羊”不公的命运。
当我们颂赞牺牲者时,有没有想过,牺牲者也许同样是受害者,他们除了被当成英雄,也需要被公正的阳光照亮,也需要被拯救?
那些口口声声说什么事都要有人去牺牲的人,无非就是为了一己私利,不断用道德绑架的约束,说着冠冕堂皇的理由,让很多人成为了受害者。
只不过这些牺牲的人,他们却也只能沉默。
现实中类似的事情,还在不断的上演!
沉默的羔羊,不就是那些被迫牺牲的人吗?
第二百九十五章 触不可及
詹妮弗饰演的克拉丽斯,这一段台词,透露出她过往的心殇。
程风饰演的汉尼拔,之所以动容,就是因为她是一个弱者,对于世间被牺牲的羔羊,她是发自心底的想要拯救,可是又那么无力。
二十出多的克拉丽斯,她母亲很早就去世了,从此父亲就成了她的一切,可十岁那年,身为警长的父亲,被几个盗贼开枪报复,失血而死……
从十岁开始,她就一直默默对抗着世界,可她不是消极厌世,而是守护着内心的正义与怜悯。
她心中藏着更深的悲悯与执念,那忧郁气质更像是她灵魂所散发的气息,那是汉尼拔也想弄清楚的。
汉尼拔博士开始时猜测克拉丽斯是遭受了侵害,或者是在孤儿院长大,可都不对,直到她自己说出了真相。
在父亲死后,十岁的克拉丽斯被送到了亲戚家居住,亲戚夫妇对她很好,亲戚家还有农场,里面养着很多绵羊。
有一天半夜,克拉丽斯被羔羊惨烈的叫声惊醒,原来是农场主正在屠宰羔羊,十岁的她只想拯救这些羊,所以她打开羊圈门让它们逃跑。
可是它们只是茫然无措的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不知道要逃跑,急得大哭的小克拉丽斯,抱起一只小羊羔就跑。
可是她太小太累了,跑出去几公里就被亲戚家报警抓回来了,她没救下羔羊,还被送到了孤儿院……
从那以后,克拉丽斯在夜里经常能听到羔羊的尖叫声,其实羔羊是不会叫的,因为只有羔羊才能听到羔羊的尖叫,她的感同身受来自于她心中的悲天悯人和父亲的离世。
她就是羔羊!
因为他的父亲就是被牺牲的羔羊,而她也是那牺牲的受害者,等同于这部影片对羔羊的定义。
一只羔羊想着拯救世间所有的羔羊,显然这是无力的。
就相当于有人想要改变世界,但世界对于他个人而言,又是那么的庞大,自己却又那么渺小。
从另一层面来说,那是她心里深层的痛,失去父亲的痛,所以她要做点什么,所以汉尼拔也说她有能耐抓到水牛比尔。
克拉丽斯这十多年的执念,就是要拯救那些尖叫的羔羊,这也是她自我救赎的道路。
所以不管野牛比尔多么凶残危险,她也要去,她是在以身涉险,以身殉道,因此柔弱的她足以强大到击败野牛比尔。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则必然能为!
汉尼拔他看透了人性的丑恶和扭曲,见透了人的无礼和傲慢,此刻在听完克拉丽斯关于羔羊的故事后。
程风饰演的汉尼拔,仰天而叹:“克拉丽斯,这个世界因为有你而变得美好一点了。
谢谢你,克拉丽斯!”
克拉丽斯把思绪拉回到现实中,急迫地向汉尼拔要求到:“告诉我他的名字!”
程风缓缓收回刚才感叹的神情,又显出他那副玩世不恭的样子。
他把头向上抬,仿佛在聆听着什么,然后狡黯地眨了眨眼睛:“是齐顿医生。
我想你们俩肯定认识。”
“你们好啊!”果然,随着那得意洋洋的声音,齐顿医生带着三名警察走进了法院搭建着囚笼的宽敞牢房。
“我们走吧!”齐顿对克拉丽斯说到。
“该轮到你说了,博士!”克拉丽斯没有理睬齐顿医生,想抓住最后的机会。
“让她出去!”齐顿指了指克拉丽斯,三名警察走了上来。
“对不起,这是命令,得送你离开了!”一名警官模样的人拉起了克拉丽斯。
“说出他的名字!”克拉丽斯在被那几名警察拉走时,再一次的恳求着程风饰演的汉尼拔。
望着被拽走的克拉丽斯,程风缓缓开口到:“勇敢的克拉丽斯,没有羊叫的时候告诉我!”
“把他的名字告诉我!”克拉丽斯在警察的挟持下边走边回头说着。
“克拉丽斯!”
程风的汉尼拔突然举起手中的一卷材料叫道:“你的档案!”
克拉丽斯不顾一切挣开警察的手,跑回到铁笼前,接过了档案。
那几名警察跑过来又抓住她,想要把她拖走。
“再见!”程风手拿档案,透过牢笼,将它放在了克拉丽斯的手中,克拉丽斯不顾一切的挣扎,伸手去接。
在克拉丽斯,拿到程风手中的资料之时。
这一刻,程风的食指轻轻的触碰了克拉丽斯的指尖。
这个瞬间,是全片两人唯一一次亲密接触。
瞬间的接触,不仅是上帝点亮亚当神智的瞬间,也是神充满情味,充满人情与人性的光辉瞬间。
所以在此刻,程风饰演的汉尼拔充满了人性,不再是无情冷冷注视着世间的邪神。
对于角色而言,是如此,对于饰演克拉丽斯的詹妮弗也是如此,此时的她,因为程风轻轻触碰她的指尖,她第一次接触到这个来自华国的天才演员。
刹那的接触,让一直想要和程风结交的詹妮弗,感觉她的内心霎时间升起一阵酥麻。
程风的轻抚,让她如同被秋日的山风拂面般,抚动起她的心弦。
一刹芳华般的触碰,让詹妮弗感觉,自己不知何时,蜿蜒盘旋的心间,早就任程风的影子在其间游荡。
此时此刻她才意识到,不知何时,程风的汉尼拔,亦或是他本人,她早已深深的迷恋其中。
饰演汉尼拔的程风,他用极度理性的表演,诠释着属于汉尼拔这个角色身上绽放的恶之花。
他似乎身处在黑色的光明中,眼里闪烁坚硬冰冷的善意。
詹妮弗不清楚为什么她会对程风升起这样的心理情节。
或许因为在她眼里真正的艺术,是可以把她催眠的。
既是程风饰演的角色,更是角色背后,他本人。
在她眼里这二者本就是一体的,就像文字背后呈现写作者的真面目一般。
她似乎能感受到程风的善良,智慧和感性。
他让她有着永不厌倦的吸引力。
詹妮弗不是沉默的羔羊,也并非克拉丽斯,可她清楚的知道,从今往后不论何时何地,她仍然会固执地想起。
今天,程风和她对视的眼睛,还有一刹芳华的触碰。
拍摄还在继续,三名警察在受到齐顿的指示后,强拉着詹妮弗饰演的克拉丽斯离开了这间暂时关押汉尼拔的法院牢笼。
如果说,此刻程风演绎的汉尼拔,对于克拉丽斯而言是一尊充满人情味的邪神。
那么接下来的演绎,这尊邪神就会彻底露出狰狞的一面。
第二百九十六章 亮出獠牙
失之交臂,再一次的失之交臂。
詹妮弗已经完成了关于她的戏份,她此刻有点后悔,为什么当初要签那么多的商业合同,把档期安排的满满当当。
这一次不用助理在旁催促,詹妮弗刚演完自己的戏份,就上了早已安排好的商务车中。
此刻在宽敞的公路上,汽车飞驰着,看着车窗外飞速划过的景色。
詹妮弗喃喃到:“下次不要把我的档期安排的太满。”
助理点头,她安慰到:“没事的亲爱的,我会跟经纪公司说,再说了,等这部电影拍完后,还有宣传要做,你会和程风成为朋友的。”
詹妮弗看着车窗外的景色,点头回应,便沉默不语,只是左手不断揉捏着自己右手食指,那里是程风刚刚触碰过的地方。
显然詹妮弗的思绪,依旧不断徘徊于刚才她与程风指尖接触的瞬间……
而沉默的羔羊剧组这边,人员调度,车辆安排,一连几天的处理结束后。
关于程风饰演的汉尼拔这个角色的主要戏份,就要完结,最后也就只剩下一个打电话的镜头需要补拍。
法院奢华的牢笼中,摄像师扛着机器,不断在里面游走,按照导演乔纳森的意图,拍摄着他想要的画面。
首先,镜头画面映入眼帘的是牢笼桌子上的一架手提式录音机,同时录音机还放着轻柔的古典钢琴音乐,《哥德堡变奏曲》。
录音机旁放着几张克拉丽斯的素描。
其中有一张画的是克拉丽斯怀里抱着一只小羊羔。
这时,镜头从那些画上摇起,现出一架白色的屏风,程风饰演的汉尼拔正坐在屏风后。
整个氛围更像是在欣赏一出古典音乐剧。
两名警卫,一个手中端着摆满食品的托盘,另一个手里提着钥匙,来给汉尼拔送晚餐。
“准备好了吗,博士!”来到铁笼前,一名警卫问。
“请稍等一会儿。”屏风后面的程风闭着眼睛不紧不慢地答道。
“这畜牲已经要了第二份晚餐了,是生羊排吗?”
“还不知道早餐要什么呢?”两个警卫议论着。
其中一个放下手中的托盘,另一个走过掏出钥匙准备开门。
屏风后的程风不屑于理睬他们。
他依然闭着眼睛,嘴蠕动了一下,一根圆珠笔尖从嘴中露了出来。
那是他从齐顿医生丢在床上的圆珠笔里得来的。
程风饰演的汉尼拔轻轻的把它拿在手里,看了一眼,藏在了指间的缝隙当中。
这时,拿钥匙的警察已打开了门,程风慢慢起身,从屏风后走了出来,整个人惬意,闲庭信步的来到二人跟前。
“先生们,晚上好。”程风神色安详,注视着二人,用极为绅士的语气礼貌问候到。
“请蹲下来,像以前一样。”一名警卫随即吩咐道。
程风把手中的圆珠笔尖,夹在指缝中,悄悄握起拳头,便象往常一样走到铁栏前。
他转身坐在地上,双手背负着伸出铁栏,然后面色平静说道:“你们准备好了吗,警官?”
一名警卫走过来蹲下身子,掏出手镣把他的手与铁栏铐在一起,又用手拉了拉手镣的铁链,确信安全无疑后说了声,“行了,站起身!”
两名警卫交换了一下手中的东西,其中一人留在门外,另一个端着托盘走进铁笼。
此时,程风饰演的汉尼拔已取出手指缝中那笔尖,开始拨弄起手镣的锁。
走进铁笼中的警卫打算把托盘放在桌上,程风饰演的汉尼拔,在背后突然提醒到:“小心那些画!”
那警卫看着乱糟糟的桌子,皱起眉头。
“麻烦你了!”程风又补充道。
警卫左右看了看,转身弯下腰把托盘放在了汉尼拔的脚边,然后起身收拾桌上的画。
他把那些画卷起,放到了一边,才又弯腰俯身,来到汉尼拔身边端盘子。
突然间,一把手镣伸过来镣住了他的手腕。
汉尼拔用手镣的一端铐住了警卫的手,然后飞快地把另一端镣在铁栏上。
“他拷住我了!”那警卫惊慌地向他的同伴叫道。
铁栏外的那名警卫正无所事事地在那儿站着,见此情景,急忙推开铁门,想冲进来帮忙。
嘭!
一记闷响!
程风抬起脚朝铁门,猛的一踹,铁门狠狠砸在警卫的脸上,他惨叫一声双手捂住了脸。
这时,程风纵身跃起,双手抱住那名警卫的头,张开嘴巴,露出白森森的牙齿,他面露狰狞,就像是择人而噬的野兽。
目光中猩红闪烁,嗜血之色大盛,像极了一只吞噬血肉的妖魔,
吭哧!
铁笼中立时传来警卫的阵阵惨叫,程风并不肯就此罢休。
他又抓住满脸是血的警卫,把他的头向铁栏上狠狠砸去。
嘭!嘭!嘭!
直到这名警卫,面目血肉模糊,这才缓缓住手。
顺势取出这名警卫身上的辣椒喷雾,把瓶中的液体朝那名警卫的眼睛喷。
滋!
啊!啊!
警卫双手捂着眼睛,痛苦地大叫着,倒在地上。
这时,被拷在铁栏上的那名警卫正哆哆嗦嗦地试图用钥匙打开手镣。
程风转过身来,顾盼间都是嗜血的猩红。
程风饰演的汉尼拔,捡起警卫掉在地上的警棍,慢慢地朝他走来。
当程风站在那名警卫面前,俯瞰着这人。
满嘴是血的他像是一条嘴里噙着血肉的冷血巨蟒,那双眼睛像极了一条蛇的眸子。
嗜血!冷静!诡谲!妖邪!
被拷在栏杆上的警卫,大声凄厉叫嚷着,像一个孩子般充满了恐惧。
程风平静的看着他,缓缓举起警棍,劈砍向这名警卫。
哈!
哈!
哈!
血红的玫瑰花瓣,随着程风每一次的挥砍,荡漾起阵阵涟漪,而程风嘴中却发出了如同冷血动物才独有的嘶鸣。
劈砍一次,地上那名警卫的嚎叫声便弱上一分,直到渐渐消失……
片刻后,铁笼内杯盘满地,一片狼籍。
两个浑身是血的警卫倒在地上一动不动,一地的红色血液,凌乱的在地上做了一副蚀骨的绘画。
录音机还放着轻柔的古典钢琴音乐,《哥德堡变奏曲》。
悠扬、美妙。
仿佛刚刚上演的杀戮,只是一场可怕的梦魇。
第二百九十七章 血色苍鹰
钢琴曲,琴声中充满着纤弱而自制的情感。
法国式的风情高度美化的装饰音不再是随意的附加,而是组成旋律线的主要部分。
相较于表面的旋律,低音部暗示的和声更加引人注意,那是构成随后30个变奏的基础。
琴声翻转,如同溪流流淌,一只手,不断随着录音机里的音乐,摇曳。
此刻程风饰演的汉尼拔尽显安逸、悠然的神态。
他仰着头,双手摇曳,就像是起舞的指挥家,现场指挥一出交响乐。
空气中四周都是血液的味道,红色的血液,如同一片片玫瑰花瓣附着于程风白色的囚服上,宛若一颗颗红色的宝石镶嵌在他的身上,为他织就了美丽、猩红、浪漫的朝服。
他此刻就像是身处王殿的复古贵族,身着红色宝石点缀的白色礼服,欣赏着优雅的歌舞剧,且深深的陶醉其中。
他闭着眼睛,仰着头,和着录音机里轻柔的乐曲,手一摆一摆地慢慢打着拍子。
这时,传来了一名警卫凄厉的呻吟声,程风这才停下来,嘴角噙着优雅的弧度,向周围仔细看了看,来到那个已经气绝身亡,被拷在牢笼铁杆的警卫尸体旁。
发现了这人刚才挣扎时跌落在地上的一把小折叠刀,应该是为了削苹果准备的。
然后程风缓缓从地上检起这把小折刀,说了声:“已经准备好了!”
而那个被程风饰演的汉尼拔好好照顾头部的警卫显然还活着,不过他已经慢慢的爬出了牢笼,他想要逃出这片危险的领域。
可是伤势太重,时不时发出因为伤痛,亦或是对牢笼中全身镶满红宝石之人的恐惧,不受控制的发出低沉的呻吟,也可被视作虚弱的嘶喊。
程风饰演的汉尼拔,手中把玩着折叠刀,眼眸中闪烁着平静的猩红,他似乎有了新的主意,他要为这个故事献上自己的艺术品,聊表心意。
缓缓的,轻轻的,程风的汉尼拔,迈着悠扬的步子,慢慢走出了铁笼。
法院一楼大厅内,一群警察正守候在那儿。
猛然间,有人从电梯的指针上发现情况异常。
那块老式的电梯指示盘上,指针越过了4,正向5移动。
“他妈的,怎么回事?”一名警官模样的人问道:“有人上5楼?”
“没有啊,没有人上5楼啊!”一名女警察回答。
“跟杰比联系一下。”那名警官命令一个拿着对讲机的警察。
!!
这时从楼上突然传来两声闷响。
就像是赛场上的枪声,宣告着一场猫鼠游戏,正式拉开帷幕。
“5楼有枪声,5楼有枪声!”那名警官拿起对讲机报告着。
“泰特警官!”一年轻警察惊叫了一声。
只见电梯的指针又开始向反方向移动。
楼下的警察们有些惊慌失措。
“拿避弹衣来!”泰特警官命令道,年轻的警察应声,急忙跑去拿避弹衣。
“看!”
女警察突然叫起来:“电梯停在那儿了!”
再看,电梯的指针停在了3楼。
“封锁十幢大楼的距离,叫救护车来,我们上去看看!”为首的泰特警官命令到。
在他的率领下,一群警察持着枪冲上了楼梯。
他们来到三楼楼道,分成两列,贴着两边的墙,互相掩护着来到电梯旁。
所有人神情严肃,如临大敌般,高度持枪警备着。
叮!
电梯门突然打开,里面空无一人,所有人一时间愣在当场。
“杰比!布勒!……”泰特警官高声叫着那两名送饭的警卫的名字,却无人应答。
离电梯不远,是关押汉尼拔的那间大房子。
隔着门上的磨砂玻璃,隐隐约约可以看到一个什么东西高悬在里面。
几名警察作好准备,嘭!一脚踹开房门,一齐冲了进去。
几个人迅速围拢在一起,把枪口指向四面八方,如临大敌一般。
没有动静!
显然汉尼拔已经逃走了!
所有人心中都升起了不详的预感,警察们同时看向那个关押犯人的笼子,一时间一个个愣在当场。
一名警官,眼中都是惊惧,不禁从心底发出一声喃喃:“god!”
只见那名叫布勒的警卫双臂高高地张开,像只振翅欲飞的老鹰一样,被吊在了铁栏上,他的肚子被剖开了,下身全是血。
同时看上去又像是圣经中被钉在十字架上的受膏者。
双臂上披着红白蓝的彩布,还记得克拉丽斯去“莫非小姐”那,去寻找线索时发现的那只展翅被人掏空内脏做成标本的老鹰吗?
前世程风欣赏过这个影片,一帮人都曾议论过这个片段,一个个煞有其事的说这是为了突出汉尼拔的残忍和可怕。
要么说是具有讽刺意义的,其后面有着更为深层次喻意,结果到头来,到底具有什么样的喻意,他又模棱两可的不说,或者绕开这个话题。
其实虽然很多人巴拉巴拉说了一大堆模棱两可迷迷糊糊的答案,程风只能说他们都没有看明白这个场景,都只是在那里装腔作势罢了。
程风已经知道其背后的意义到底是什么,而且毫无错漏的可以说出它的喻意,只此一家。
首先美国的象征有两个,一个是鹰。
一个是红白蓝相间的国旗,不言而喻,此时这个尸体的展翅的造型,对应了鹰的标本。
加上身上又装饰着红白蓝的布料,象征的就是当今世界第一强国美国。
可那个造型又像是被钉在十字架上的圣子,圣子又被比作是受膏者,亦或是羔羊。
死亡的是一名警卫,且肚腹被划开,死壮是血淋淋的。
沉默的羔羊,这部电影,所谓的羔羊就是那些被迫牺牲的人们。
影片将他们视为受害者,并且大多数都是献出自己生命的人。
警察同时影射了军人,这里要传达的真正意图就是悼念那些被迫阵亡的美国士兵。
同时他们的死,往往都是血淋淋的,批判的是美国让那些无辜的军人成为了装饰美国的祭祀品。
让美国年轻人,成为了一具具被献祭的羔羊、而他们的亲属却只能在大义面前成为沉默不语的绵羊。
结合托马斯、导演都是经历过美国越战时期的老人,这里面明显有着非常高昂的反战意味。
总之一句话,和平不易,且行且珍惜!
第二百九十八章 猫鼠游戏
而就在所有警察,看着眼前的一幕,这被汉尼拔精心处理的“艺术品”,惊惧莫名之时。
接着,人们又发现了另一名倒在地上的警卫,他脸上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报告,两名警卫倒下,汉尼拔逃脱……”泰特拿出对讲机向总部报告。
“布勒的枪不见了,泰特!”那名女警察报告,她举着枪的手在不停地发抖。
“重复,汉尼拔持枪逃逸,他撕破了床单,可能是用来做绳子!
检查一下窗户!”泰特警官一边报告,一边指挥部下进行搜查。
“那个他妈的救护车上哪了!”一人愤怒的叫着,其实此刻这人更多的是用愤怒掩饰他心中的恐惧。
呃!
呃!
断断续续的呻吟声,不断响起,倒在地上的警察开始发出艰难的呼吸。
“泰特警官,他还活着。”那个曾经同克拉丽斯打听过汉尼拔的年轻警察,指着躺在地上的同伴向他报告到。
“抓住他的手,和他说话!”泰特大惊,急忙命令到。
“和他说什么?”年轻警察神色慌张,不得要领的求助,显然他是第一次经历这样的事情。
“那是杰比,跟他说话!”泰特咆哮着,他哪知道说什么,胡扯不会吗,有什么说什么。
青年警察连忙俯下身叫杰比的名字:“杰比,听得到我说话吗!
杰比加油坚持住!
救护车马上就到!”
“汉尼拔失踪了,拿着布勒的枪,他也许打中了他。”泰特警官拿着对讲机继续报告着。
“继续呼吸,你会没事的……”年轻的警察跪在地上竭力安慰着受伤的同伴。
大楼外,响起一片刺耳的警笛声,一个个全副武装的特种警察,手拿机枪,同一时间,不顾一切的冲了进去,他们封锁了法院大楼的各个出口。
另一边,每条离开这里的道路,都立刻架上了关卡,以法院大楼为中心,此时这片区域已经被严密封锁起来。
而一辆救护车和几辆警车风驰电掣般赶到,一群警察持枪跳下车,推上子弹,向楼里冲去,救护车也立刻打开后门,两个警察抬下担架紧随其后跟上……
片刻后三楼内,几名赶来救援的警察正围着受伤的警卫忙乱着。
“没关系,没关系,你会没事的。”几个人把受伤的警卫抬上担架,一边安慰到,一边急促催促着医生怎么办。
“给他注射!”一名医生立刻命令到。
“氧气在哪儿?”另一人喊起来。
这时,受伤的警卫突然浑身抽搐,在担架上抖动不已。
“快,救不了他了,赶快下楼!”几个人手忙脚乱地把担架推进了电梯。
泰特警官也随着进了电梯,在电梯上他举起对讲机与外面联络着:“我是泰特,现在用电梯送杰比下来,楼的三层安全,主要电梯安全,他可能在二楼!”
这时,几滴鲜红的血从电梯顶上滴落下来,掉在伤员身上的白布单上,立刻浸开来。
泰特掏出手枪,屏息观察着电梯顶盖,血是从顶上一块活动盖板的边缘流出来的。
“听到没有,他可能在三楼,通话完毕。”泰特拿起对讲机,眼神戒备,他故意说出错误的指示,为的就是设一个**阵,用来迷惑藏匿于电梯上方的人魔。
电梯到了一楼,担架被推了出来,伤员被安全送上了大楼外的救护车。
泰特摆了摆手,几个警察也下了电梯,围在门口用枪对着电梯的顶盖。
大厅里,聚集着一大群警察,他们顺着电梯门,排成两列,举枪朝天,紧张地等候命令。
泰特警官抬手召来一名部下,俯在耳朵上小声对他说道:“他在电梯顶上,派人过去。”
那名警察小心的点点头,带着几个人上了楼。
黑暗中,电梯通道旁的一块墙板被掀开,露出一块亮光。
两个警察把帽子伸进通道中试探了一下,未遇到反应,便探出头朝下观察。
“他在那儿!手上有枪,但没动。”一警察用对讲机小声向楼下的泰特报告到。
只见从这里看去,一个身穿白色囚服的人,匍匐在电梯顶部一动不动。
“听着,我要活的!”
另一名在场指挥的泰特命令道,按理说直接毙了不就行了,可不要忘了,汉尼拔透露出他是知道野牛比尔真正身份的,参议员还等着最终结果呢。
汉尼拔可以死,但绝不是现在,投鼠忌器之下,只能制服,不能击毙。
“知道了!”那名警察回答到。
“博士,手放在头上!”警察对趴在下面电梯顶上的人喊道。
底下之人却毫无反应。
“打他腿部一枪?”他命令旁边的警察。
那名警察举枪瞄准,的一声!
血从底下那人的腿上迸出,但此人仍是没有反应。
“没有动静。”警察冲对讲机报告到。
“停止射击,我们进电梯里边。”
在一楼指挥的泰特说罢,对他身边的警官作了布置:“打开顶盖,留心其手部,由我们开火。”
他看了看已做好准备的部下,作了一个手势,几名警察冲进电梯。
一名警察把一架梯子架在中间,爬了上去,其他几人举枪指向顶盖,进行掩护。
梯子上的警察一只手举枪,一只手小心翼翼的握住电梯顶上那块活动盖板拉栓,然后突然猛地一拉。
哗啦!
盖板打开了,一具尸体的上半个身子从电梯顶上垂落下来,吊在半空中。
“欧买噶的!!”
这人大半个头部皮肤,不知何时已经被人剥离,死的不能再死了!
夜,一条公路遂道中,救护车拉响警笛,在路上急驰。
车内,满脸是血的伤员躺在担架上,鼻子里插着氧气管。
他身边,一名警察正在与总部联络:“……我们正运送伤员,汉尼拔持枪逃逸,正在展开搜索,还没有抓到他……”
这时,担架上的伤员突然伸手掀起包在脸上的纱布。
警察没有觉察到他身后的动静,仍在报告:“伤员主要机能正常,血压130/90,脉博84……”
咦?说到这里,负责运送伤员的警察眉头一皱。
察觉到不对,按理说不应该啊,这跟一个人的正常状态差不多啊?
重伤之人,忽的坐起!
从脸上撕下来一张面皮,原来掩盖在那张血肉模糊脸皮下的,竟是程风饰演的汉尼拔!
他接着又揭掉头部的皮发,从正在报告的警察背后站了起来,面露狰狞,眼神猩红大盛!
就像是一只巨蟒,看着一只猎物,顾盼间尽是嗜血之色,誓要将这人吞咽入腹……
第二百九十九章 宴请
几日后,另一边拍摄小组,程风饰演的汉尼拔,来到一处街边,他此刻手提电话筒,轻轻的说到:“克拉丽斯,是我!”
轻柔的闭上眼睛,接着缓缓睁开,嘴中徐徐吐出:“你的羔羊还在梦中尖叫吗?”
“我?嗯……,不说了,齐顿医生刚下飞机了,我想我该和他一起共进晚餐了。
再见,亲爱的克拉丽斯!”
程风一身白色西装,整个人儒雅潇洒,随后挂断电话,戴上礼帽,转身,迈着悠闲的步子,一步,一步的朝着人来人往的街边行去,渐渐的消失于红尘人海里。
就像是一个游戏红尘的堕落天使,悄悄的隐匿于人世的浮沉之中。
历经几个月之久的拍摄,程风饰演的汉尼拔,在他人生第一部好莱坞影片《沉默的羔羊》中,关于他所有戏份正式杀青。
而影片的拍摄,还在继续,这里只是电影汉尼拔的部分结束,剩下的是詹妮弗饰演的克拉丽斯,抓住野牛比尔,获得荣耀奖章,骄傲活下去,完成了她个人蜕变的戏份。
显然那边的戏份,已经和程风没有任何关系了,他关于这部影片的演绎就到这里了。
剩下的就是等待。
等待正式上映的日子。
至于程风,他终于可以好好的休息一段时间了。
虽然他心里清楚这样的日子应该很短暂,可对于一直拍电影的他而言,已经是难能可贵了。
程风打算去美国一些著名景点耍一圈。
相较于国内,美国这边知道他的人,少之又少,不似国内那般,时刻要伪装自己,随便出行就有可能被围的水泄不通。
程风最想去的地方有两处,首先是美国的黄石公园。
对于这个地方,他是早有耳闻,首先黄石公园是世界上最大的火山口之一,它拥有世界上面积最大的森林之一。
位于美国怀俄明州,部分位于蒙大拿州和爱达荷州。
黄石国家公园被美国人自豪地称为“地球上最独一无二的神奇乐园”。
园内交通方便,环山公路长达500多公里,将各景区的主要景点联在一起,徒步路径达1500多公里。
黄石大峡谷和瀑布、湖光山色、遍布间歇泉、温泉、蒸气池、热水潭、泥地和喷气孔,园内设有历史古迹博物馆,想想就觉得有趣。
再有就是尼加拉大瀑布,位于加拿大安大略省和美国纽约州的交界处,是北美东北部尼亚加拉河上的大瀑布,也是美洲大陆最著名的奇景之一。
本来程风对这个地方并没有什么好向往的,可是经常上网玩手机的程风,在抖音中不止一次的刷到有人在这个地方旅游的视频。
尤其是通过视频第一视角,国内游客坐着木桶漂流,沿途独特的美丽自然风光,让程风突然来了兴趣,也就顺其自然的把这个地方当成自己来美国的必游之地。
而就在程风打算在美国这两处景点,好好转一圈的时候。
一个人的电话,打断了他想在美国游玩的想法,他也不得不将自己的出行计划延期。
这人正是《沉默的羔羊》这部小说的作者,托马斯。
毕竟对方也已经是不惑之年的老人,程风也没有什么理由拒绝,再说了这次聚会,是托马斯邀请程风到他洛杉矶租借的家庭式酒店套房里,品尝美食。
对于托马斯喜欢烹饪这一点,他早就在乔纳森那里听说过,再说了他对美食向来都是来者不拒的。
**、贪欲、都比不上口腹之欲,谁要是能把口腹之欲给戒了,那么这人怕是得了厌食症,这是病,得治!
只要味道好,什么东西他都可以尝试。
程风也是一个见过大风大浪的人,九九年保密协议、两千年**、零八年世界经融危机、二零一二年世界末日,他都活了下来,不就是一次宴请吗,有什么大不了的。
傍晚时分……
程风一身休闲,来到托马斯居住的度假酒店,丰盛的晚餐不得不让程风感叹于托马斯对于料理的高超造诣。
第一道菜,洋葱红酒肝片。
用羽衣甘蓝和橘子瓣、肝烟熏辣椒配上一点五花肉、上面洒点红洋葱、淋上红酒和橄榄油。
肝片的分量约1/4磅,有先在牛奶中泡过4小时,再与一些辛香料和辣椒腌在一起。
第二道菜叫做红酒翻炒肺片。
用烤小番茄和洋葱和草本植物、肺搭配酱酒还有野生蘑菇、番茄烤面包配番茄籽。
将肺腺都处理干净之后,把肺片切块泡在盐水中放入冰箱泡一晚,第二天要煮以前须要把水先压掉,炒的时候温度要够高油量要多,边炒边加入葡萄酒、洋葱制成。
第三道菜,一片片肉片,上面淋着红色的酱汁,托马斯也没有给这道菜取过什么名字。
管他呢,好吃就行。
不过程风看着这些菜色,越发觉得眼熟,似乎在哪里见过这种样式的料理。
而托马斯此刻还在厨房精心准备着他最后一道菜。
程风盯着餐桌上的一众美味,忽的想了起来。
这些菜和他前世看过的一部关于汉尼拔的美剧,十分的相似。
当初程风记忆里,他在看这部美剧的时候,让他影响最为深刻的就是剧中一众各种各样的人肉菜肴。
与其说这是一部悬疑惊悚类的美剧,在程风眼里不如说是一档美食节目。
而且程风前世每次看这部美剧时,看着看着就看饿了。
只能说里面的菜肴太香,太美,看得人食欲大增。
最后一道菜,托马斯终于端了上来,是一块块整齐煎炸过的羊排,淋着酱汁美味至极。
托马斯亲自为程风斟满葡萄酒,然后回到自己餐桌的位置上,举杯示意:“恭喜你,程风先生,你的第一部好莱坞电影完成了!”
程风点头,嘴角噙着笑,举杯示意到了声:“谢谢!”
说着二人轻抿几口红酒,开始有滋有味的吃了起来。
程风用餐叉,将一片肉送进了嘴里。
嗯~~~
不错!不错!
程风舌尖的味蕾,传递着菜肴的美味,让他不由自主的沉醉期间,果然好吃。
无肉不欢!程风发现相较于素食,他还是喜欢吃肉。
“怎么样,我的手艺如何?”托马斯一脸期待的问到。
第三百章 原罪之秀
“您的手艺真的没话说,感谢你能邀请我品尝这么美味的食物。”程风发自内心的说到,不过他顶天了也只能这般夸赞。
就他那大杂烩的手艺,你让他评价美食,他也不能评价出一朵花来。
“不孩子,要论感谢,是我要感谢你。”
“我?我又什么值得感谢的。”
“因为你,让汉尼拔真正的活过来了,如果我书中字里行间的汉尼拔是个食人魔的话,那么你演绎的汉尼拔则是一尊恶神。
我相信,因为你的演绎,创造汉尼拔这个角色的我,也会被世人铭记。
华国不是有句话说得好吗?
雁过留声,豹死留皮!
对于到了我这个年纪而言的老人,没有什么被后人铭记,还要来的珍贵的礼物。”
说到这里,托马斯好奇问到:“告诉我,你借鉴的是现实中的哪个人物?”
程风呵呵一笑,心中暗道:“我借鉴的是平行宇宙那边,你要我怎么说?
还有我开挂了,这肯定不能说!”
程风随即说到:“据我了解,此人是一名来自墨西哥的医生,因谋杀被判处了死刑。
是您个人传记里提到过的,当初您还是记者的时候,去监狱采访一位叫西蒙斯的囚犯,恰巧知道了一位被称之为‘新莱昂州狼人’的医生。”
托马斯点头,这是他汉尼拔原型中的其中之一。
被喻为“新莱昂州狼人”的医生,是在50年代末和60年代,被关在新莱昂州州立监狱的囚犯。
这位医生被指控在新莱昂州谋杀搭车的旅行者,然后肢解尸体,并在晚上将碎尸抛出车外。
另外,他还在服刑期间挽救过狱友西蒙斯的性命。
当时囚犯西蒙斯企图越狱,被狱警用枪击中,是他在监狱里为这人做了一场手术,才得以保全性命。
他还为穷苦人免费治病,并在狱中开办了一间诊所。
“不错,他是汉尼拔原型中的一人,但真正意义上汉尼拔的原型还有一个。”
“是不是泰德.邦迪?”程风随即回应到。
托马斯点头,显然程风已经全方面对汉尼拔这个角色有过认真的研究。
至于这个名叫泰德.邦迪的罪犯,程风也是不得不感慨,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事情还要,追溯到1974年美国金县区域,出现多起年轻女性失踪被杀案。
弄的当时美国民众人心惶惶。
因为凶手作案手法极其残忍!
受害者全部都是女性,大多数还是年轻貌美的高知女性。
残杀、分尸......凶手对她们进行各种非人折磨。
而这个彻彻底底的人间恶魔不似以往罪犯给人一种面目狰狞、穷凶极恶的样子。
他相貌英俊、举止优雅,高学历,曾经出仕为官,在政治领域崭露头角。
在朋友眼中,他还是一个个性随和、开朗的人。
直到,警方在报纸上刊登了凶手画像,单身妈妈丽兹发现,自己的男友居然和凶手长得很像。
男友恰好也叫泰德,在丽兹眼中,男友泰德是一个体贴的绝世好男人。
他没有嫌弃她单身妈妈的身份,对她温柔深情,对她的女儿视如己出。
为了不打扰她休息,早上早起做早饭,晚上蒙在被子里看书。
他风度翩翩、性格温和,两人一直非常甜蜜恩爱。
所以,当警察逮捕泰德的时候,他声称一定是搞错了,丽兹也坚信是这样。
法庭上,部分指证泰德的证据都被推翻,但法官还是以绑架罪逮捕了他。
丽兹慌了,泰德仍安慰她:“没事的,我是无辜的。”
他坚称自己是无罪的,入狱期间,泰德不断打电话告诉丽兹,让她不要放弃自己。
他还一直在看一本越狱的书《巴比龙》。
正是这本书,给了他新的启发,为了去见丽兹,泰德有了第一次越狱,趁守卫不注意,他从图书馆窗户一跃而下。
简单的伪装让他暂时躲过了警方追捕,然而,潜逃一星期不到,泰德就再次被抓。
并判处了更重的罪名,但他没有死心,还向前来探监的丽兹承诺:“我一定能逃出去!
到时候,我们可以远走高飞,去过幸福生活。”
为了第二次越狱,泰德7个月内强制减肥近45斤,靠着劳改时偷偷拿到的一个锯条,成功打开了天花板隔层,趁着室友在洗澡,偷偷从狭窄的隔层逃跑越狱。
越狱成功的泰德,第一时间就跑到酒吧与女孩们嗨皮。
随后,多起女性谋杀案又爆发了,根据尸体痕迹,专家称,凶手是一个精神混乱、心里变态的人。
上世纪70年代虽然还没有dna对比技术,但警方通过死者身上的咬痕,与泰德的牙齿进行对比,最终确认,泰德就是凶手!
他就是美国史上臭名昭著的连环杀人犯泰德.邦迪。
这人性格活泼、深情体贴,待人总是面带微笑,怎么会是杀人魔呢?
然而,更魔幻的事情来了!
程风每次了解这段信息的时候,他都不得不感慨,有时候现实往往比虚构的电影来的还要扯淡!
用一个字形容这人,那就是秀!
蒂花之秀,也不过如此!
再次被捕到最终判决期间,泰德居然吸引了一大票女粉丝。
她们不相信,这位谈吐优雅、长相迷人的男人是凶手,就算是,仍然有无数女孩为他疯狂着迷。
一个女孩卡罗尔甚至心甘情愿,在探监时与泰德发生关系。
而泰德利用当时美国法律的漏洞,在法庭,当庭向这名女孩求婚,在电视台全程见证下,当着法官的面,完成了婚礼,与卡罗尔成为合法夫妻。
而且这段是有影像资料的,法官当时气的直发抖,就像是吃了苍蝇一样,在那里一脸幽怨又无可奈何的看着,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去找。
更不可思议的是,服刑入狱期间,他买通狱警,让他和自己的妻子卡罗尔私会,没过多久这女人还给泰德生了一个孩子!
而且入狱关押期间,无聊的他,还通过自己的心理分析,帮助警方抓获了一名在逃的连环杀人凶手。
对于这些发生看似戏剧性的事情,却是毫无杜撰,是真真正正的现实!
且泰德拒不认罪在法庭上还以律师身份为自己辩护。
一身西装革履,从容淡定,自信优雅,凭借一系列诡辩,引起了旁听女粉丝的狂欢。
经过媒体大肆渲染,在70年代的美国女性心中,泰德.邦迪既是一个凶残的恶魔,也是大受追捧的电视红人。
1989年,被关押10年后,泰德.邦迪最终被处以电刑,一把电椅终结了这个杀人魔的生命。
死前,他也终于供认了自己的罪行:制造谋杀案30多起,而且显然隐瞒了很多。
警方随后陆陆续续发现了更多的女性残骸,警察怀疑实际受害者可能超过上百人,不过这个秘密已经被泰德.邦迪带入坟墓中,至于到底有多少人丧生,恐怕永远也不会有一个确切的答案了。
第三百零一章 时间飞逝
时间飞逝,几月后……
美国洛杉矶,一处大楼的摄影棚里,此时热闹异常。
吉米鸡毛秀,是美国abc深夜脱口秀节目,由吉米坎摩尔主持,在abc播出,每晚1小时长的节目。
“谢谢!谢谢!”
留着胡须,主持人吉米热情洋溢的露出笑脸,不断的冲着台下的观众们打招呼。
而观众们依旧热情的欢呼,不断热烈鼓掌。
观众们嗷嗷乱叫的声音不断响起,吉米每次看到这一幕,心中倍感荣幸,这是他多年努力后的成果,身为一档美国老牌综艺访谈节目,多年的苦心经营,让其的节目在全球范围内,都有着非常高的知名度。
吉米不断挥手致意,接着带着自信和从容,大声喊到:“那么!我们下期节目见!”
随后在现场热烈的掌声欢送下,吉米徒步走到了摄影棚的后台,刚转向后台的他,此刻原本热情兴奋的神情,为之一顿,渐渐的眉头紧锁,下意识的用手指揉捏自己的太阳穴。
“呼!”
积攒在自己胸中的情绪,被他用深呼吸的方式发泄出来。
同一时间,节目组的编导,走了过来,交给吉米下期节目的台本。
吉米接过台本,并没有第一时间观看,而是下意识的问到:“这又是什么?”
“下期要来参加访谈的嘉宾成员名单,还有节目的整个流程。”
吉米不知可否的点了点头,他现在一脸的疲惫,整个人看上去带着一股颓废的味道。
匆匆一瞥之下,《沉默的羔羊》几个字映入眼帘,点了点头,吉米简单的回应到:“我知道了。”
此刻他整个人的状态,与他刚刚在台上主持时,幽默风趣的样子,大相径庭。
宛若换了一个人般,其实往往搞喜剧亦或是用幽默的主持风格逗弄观众的人,他们私底下的样子,和他们在公众场合的形象是完全不同的。
有人会说,往往搞喜剧的人,其实私底下都比较内向,这是个谬论。
不过搞喜剧会让人变得内向,这却是一定的,喜剧也罢,搞笑也好,本质上都是打破常规,作弄自己让人发笑。
一次两次还行,如果时间久了,那么势必会让人心理上变得负担太重,从而让人患上抑郁的风险增加。
“ok!今天就到这里了,吉米你也辛苦了,回去好好休息一下,两日后我们再见。”
“ok,我先走,剩下的就交给你们了。”
吉米说完匆匆来到了自己的更衣间,换上了往常穿着的休闲服饰。
于是开着车,离开了摄影大楼,而他所处的abc中文全称是美国广播公司,是美国三大商业广播公司的其中之一。
公司有两个总部,一个位于纽约,一个位于洛杉矶。
而他效力的正是设在洛杉矶的总部,这里靠近娱乐中心好莱坞。
出了公司大楼,不远处就是多家美国有了一定历史的电影院。
而电影院,张贴着很多电影的宣传海报,现在是美国时间下午四点钟,刚刚录完影的吉米,本打算回家好好休息放松一下。
开车时,透过车窗看见五颜六色的电影海报,恰巧看见一栋大楼高悬的荧屏上,滚动播放的画面中,一张带有鲜明特点的映像。
映像中,是他熟悉的女演员,90后的詹妮弗,嘴上叼着一只蝴蝶,蝴蝶颜色艳丽,而詹妮弗本人却面色苍白。
同时配上文字:沉默的羔羊。
不用说这是一张电影宣传的广告,吉米无奈叹了一口气,自己能从一个默默无闻之辈,到现在成为全美知名的主持人,凭借的就是多年的积累,还有就是对每一期节目录制的敬业态度。
在节目录制前,他都会认真收集关于这期节目主题相关的资料,事先做到心中有数,不至于让自己所说的东西空空如也,起码要做到言之有物。
看了看时间,下午四点过十分,显然时间还来得及,于是就近选择了一间电影院。
买了电影票钻了进去,出乎预料的是,这部影片上座率一般,吉米对于这个现象还是知道的。
因为影片拍摄之初选角的问题,一位来自华国的演员,出演里面重要的角色。
这引来了这部电影小说原著党的不满,毕竟演员和原著中的形象大相径庭,于是吐槽谩骂声不断响起。
进而吸引了一大帮吃瓜网民的关注,有时候人是跟风盲从的,于是这帮子平常根本不看书的人,也跟着吐槽起来,当然也有着一帮子对亚裔群体充满歧视的人,混杂其中不断对这位华国演员进行人身攻击。
不过唯一不同的是,亚裔群体,一个个却为这名华国演员发声,不断反击着网上的指责。
吉米当初也是倍感新奇,因为在他的印象中,亚洲群体,因为历史遗留问题,相互在网上指责是非常常见的,尤其是华国、韩国、霓虹这三个国家的网民,向来都是谁都看谁不顺眼。
可是这一次却是空前的表现一致,不断发声力挺这个来自华国的演员。
吉米从这些表现也看出来一个问题,他似乎明白为什么这部影片会让一位华国演员出演重要角色,在他的想法中,应该是这名演员在亚洲范围内拥有着非常高的人气,显然影片的制作方是出于利益方面的考量才这么做的。
不过这部刚刚公映的影片,此刻在美国本土的表现来看,效果一般,公映应该有两三天左右,他也没有看到这部影片有什么话题成为人们议论的头条。
看来因为选角这件事,对影片还是造成了影响。
不过吉米他却也无所谓,他连这个来自华国的演员名字都不知道,这次看这部影片,也是为了下一期节目的录制而做的准备。
在影院里吉米买了一桶爆米花,然后要了一杯可乐,走进了放映厅内,找到一处靠中间的位置,在他的认知里,这个位置观影体验更佳。
其实程风也是如此,他如果要去电影院观看影片,往往也会选择靠中间的位置。
因为坐在第一排,虽然看上去距离较近,却往往因为靠的太近,幕布过大,常常欣赏不了画面的整体。
遇到一些镜头转换急促的画面,弄的他感觉自己眼睛看不过来,很容易让他觉得晃眼。
距离太远,又看的不是很真切,所以最后他都会挑选靠中间的位置观看影片。
第三百零二章 看不明白
吉米耐心的等待着电影的上映,幕布开始播放起画面,于此同时原本明亮的放映厅,灯光熄灭。
幕布上,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华纳标志性的开场动画,而唯一不同的是,此次电影播放的先头画面中,在华纳播放完毕后,一个大大的“乐”字紧随其后出现,看来这部影片是华纳和这个“乐”字公司联合发行的。
不过吉米不认识中文,也无法明白它的含义。
接着就是电影剧情的上演,演绎的整体氛围都是冷色调,透着一股压抑。
首先是詹妮弗饰演的克拉丽斯登场,随后是她去上司办公室接受任务时。
从上司墙上贴满死者的照片,吉米感觉这部影片应该和往常一样,此类影片会以血浆飞溅,杀戮为卖点,来吸人眼球。
直到,程风饰演的汉尼拔,和詹妮弗饰演的克拉丽斯第一次的相遇。
第一眼,当程风那笔直的身影站在牢房内,看着克拉丽斯,而且非常绅士的打着招呼的时候。
原本一边吃着爆米花,边吃边欣赏电影的吉米突然停下了他手头的动作。
身处禁闭森严的精神病监狱里,吉米只看到程风站得笔直。
似有若无的彰显出一种极端的节制力,和程风骨子里处变不惊的从容。
当镜头拉近,程风用眼镜蛇一般的目光审视着史达琳,平静跟她对话之时。
三言两语之间,让吉米感觉到他似乎被镜头上的程风窥视一般,一种躲避、遮掩的念头在他的脑中下意识的出现。
大屏幕上,在库布里克凝视的人物面部特写拍摄方式下。
程风稍微向下倾斜,眼睛直视镜头,那漆黑的眸子,闪烁着看不清道不明的猩红,而这猩红其实根本不存在,可观众们都会有类似的错觉产生。
当程风的嘴角噙着笑微微上扬时,此刻吉米都不用多想,他知道已经有人在心里升起了寒意,恐惧在他们心中开始蔓延了,包括吉米自己。
程风就像是一个深不见底的深渊凝望着众人一般。
让观看影片的吉米不由自主的想起一句话:当你远远凝视深渊时,深渊也在凝视你。
程风的眼神,就像是深渊一般,是可以给人带来绝望的,仿佛人们在他的审视凝望中,看见自己在**和阶层的泥潭中翻滚着挣扎,红尘乱飞,血肉模糊,但却悄无声息。
神!
这是吉米对程风演绎下的汉尼拔,心中下意识联想到的字眼。
程风演绎的汉尼拔,只一眼,就会让人强烈意识到。
眼前这个角色是一个无情的神,不知仁为何物,视万物为刍狗,以冷酷的理智俯视着众人。
他是吃人狂魔,三言两语就挑拨狱友吞舌自尽,人们谈他色变,恐惧不已,对付他一人须召集特种部队。
与他交谈时隔着监狱牢门,隔着一重钢化玻璃,还会被告知远离玻璃。
但人们却又屈服与他专业而诡秘的心理分析。
依据受害人的喉管里提取出只在亚洲存在的飞蛾,汉尼拔推测出犯人想要像飞蛾一样蜕变成女人。
随着剧情的发展,所有观看的人,都在心底里觉得,如果说人类经过几百万年的进化终于站在了食物链的顶端,那么程风演绎下的汉尼拔,无疑是食物链中处于金字塔顶端的男人,因为他热衷于“吃人”,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食人狂魔。
神秘、邪恶、强大之感迎面袭来。
程风通过自己精绝的演绎,将一位个性十足如同打开炼狱之门,一尊带着绝无仅有的邪恶气息的魔头,在人们没有一丝防备的状况下,突兀、震撼、猛烈,充满炸裂感降临在众人面前。
充满了让人们始料未及的惊讶和惶恐。
举手投足顾盼间流露着骨子里的优雅,这种气场与他吃人成性的恶魔事实,形成一种精妙的化学冲突,呈现出来的效果,让人不寒而栗之时又发自心底的觉得,一种隐藏在人类基因深处,对强大未知的原始崇拜,无意识间在各自心底生根发芽。
电影还在继续,在采访过程中,汉尼拔依然轻易地在交谈中得到了主动权,分析着女主生活的轨道,程风带着迷人的微笑,要求詹妮弗饰演的女主,用自己过去的经历来交换线索。
恶魔的原则是公平,想要提示资料可以,用你最隐秘的情感和经历来交换吧。
像在面见参议员的时候,程风的汉尼拔继续玩着交换信息的游戏。
可惜议员没能因为救女儿而放弃尊严,或者说认同自己,用逃避回答了程风带着羞辱性的问题。
程风的汉尼拔也没有给出正确的线索。
当程风和詹妮弗饰演的克拉丽斯在影片中的最后一次交谈。
发生了全片仅有的一次身体接触,那一刻程风饰演的汉尼拔,流露出人性的时刻。
一时间又让所有人,感觉到他潜藏在冰冷外表下,人性的光辉。
尤其是程风手指轻点女主的手指,象征着汉尼拔作为女主思想上的启发者。
一霎间,使得程风饰演的汉尼拔,有别于其他反派,让所有欣赏影片的观众下意识对程风出演的汉尼拔,那超脱于一般反派的形象,迸发出来自心底的仰视之情。
这让观看影片的吉米,不觉间响起了一副世界名画。
米开朗基罗的《创造亚当》。
那一刻他觉得,程风就像是高高在上的神伸手去触碰克拉丽斯,充满了一种西方宗教文化的启示含义。
瞬间透露出程风此时强烈的意志与力量,显示出程风演绎角色时,那非同寻常的理想加工,给予了观看影片的观众,深刻却也隐晦的怜悯。
他在怜悯什么?羔羊又是什么?为什么程风会流露出怜悯?
一系列晦涩难懂的信息,一下子充斥在吉米的脑中。
程风的表演还在继续,他的汉尼拔,如此机智的,善于利用周边的事物给自己创造新的生机。
在临时监狱里,他利用奇顿医生留下的一直金属圆珠笔,杀掉了两名警卫,割下一人的脸皮伪装成未死的警卫逃之夭夭。
他布置的犯罪现场犹如某件艺术品被钉在十字架上的羔羊。
程风的完美演绎,给观众们献上了一曲,带血的华尔兹,优雅的炫丽在杀戮的黑暗里不断交织,勾勒出一副稀世的绝美。
程风将汉尼拔这个角色诠释得如此入木三分。
哪怕,只是镜头忽闪而过时残留在荧屏上程风的一抹神情,吉米都感觉里面饱含着让他需要细细捉摸的信息。
第三百零三章 照顾好自己
不觉间,短暂的一个多小时的观影时间,就此结束,当影片的结尾,程风饰演的汉尼拔,迈着悠闲的步伐,一步一步的消失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之时,吉米眼中的经典之作,也随即播放完毕。
他似乎有点遗憾,遗憾这个角色,在这部电影中出场的时间太短,就像是一只美丽的蝴蝶,带着致命的毒素,一瞬间的化茧成蝶,在他的面前起舞,当他对这只毒蝴蝶迷恋不已之时,还未来得及触碰,它却又飞速的扇动翅膀,离开了他的视线。
吉米出了电影院,一股意犹未尽的味道,萦绕在心头,如果可以他还想再看一遍。
他有一种预感,而且这种预感极为强烈,程风连同他所饰演的汉尼拔,将会在世界范围内成为一个现象级的反派角色。
剩下的只是口碑发酵的时间问题,不出几日,人们马上会意识到,汉尼拔这三个字,那让人无法揣测的吸引力。
于是吉米拿出电话,拨打给自己的节目组,电话接通后:“嗨,伙计,我想关于两天后的节目录制,我有一个新的想法……”
如果说欧美这里还是处于口碑发酵即将爆发的这么一个阶段。
而亚洲的华国、韩国、霓虹、东南亚、印度等一些国家,自从程风的汉尼拔,第一次出现在大屏幕上,观众近距离欣赏到程风饰演的这尊邪气凛然的恶神。
强大、神秘、优雅的身姿,顾盼间流露着骨子里无与伦比的吸引力。
就如一滴冰冷的水滴,滴入滚烫的油锅,彻底爆裂开来,成为了很多人不断热议的话题。
无论是影迷也好、吃瓜群众也罢,还是具有专业知识的业界人士,对于这部电影中,很多人认为程风凭借着自己精湛的演技,塑造出了世界范围内现象级的反派角色。
于是从程风饰演的汉尼拔,为何会有这般巨大的能量,人们从各个方面开始解读这个角色,连带着托马斯的小说,也被翻译成各个文字版本,开始热卖起来。
而在京城电影学院里,表演系的阶梯教室内,黄垒此刻,正在将自己精心构思的一节课细细给听课的学子们道来。
教室里,人满为患,看着近几年的学生模样,和他们表现出来的演绎能力,黄垒无奈摇了摇头,迄今为止,这一代的年轻学子里,到现在还没有出现让他非常认同的学生。
看着女生,一个个都是大眼睛、高鼻梁、雷同的造型,相似的长相,黄垒心底是无奈摇头的。
或许在这些女孩刚报考戏剧学院的时候,兴许留着自己的特色外,只要是上了电影学院,没过多久,就一个个丢了自己的特色,慢慢朝着统一的标准化审美转变。
不过黄垒也清楚,之所以如此,恐怕跟当初杨梓整容一样,都是无奈之举。
而男生们,也是如此,不断精心妆扮,若论精细程度,比涂脂抹粉的女生一点都不妨多让。
他们没有自己的审美追求,一味的跟风模仿,如今流行嘻哈风,什么流行就盲从什么。
没办法,现如今就是一个急功近利的时代,想要沉淀积累自己,即便年轻人愿意,时代也不允许。
其实跟风模仿,从行为学来说,是一个人缺少自信才会有的表现,往往都是没有主见之人才做的事情。
若是其他职业的人那倒无所谓,可要是一个演员,如果没有自己一套完整的美学体系,和对自我认知程度不够,不信任自己的话,那是致命的。
一个演员,连自我信任都做不到,那他所饰演的角色,就会给人一种雷同的质感,因为他们永远都是模仿,而非演绎。
好的演员会把相同的角色,演绎出不同的质感,相反,缺乏自我认知,自我信任的演员,即便脑中有想法,也会因为不够信任自己,不敢、甚至是不会表现出来,更多的是别人怎么演,我就怎么演,即便给他一个非常出彩的角色,也会被其塑造的平平无奇。
更主要的是,现如今的娱乐圈,已经不是你有才华就可以崭露头角的时代。
在黄垒眼里,华国娱乐圈,那帮子长期掌握着大把资源的老家伙,不死光了,就别指望,华国的文化输出产业有质的飞跃。
跟国足一个德行,都是在制度、规则出了问题,可这又是一个大蛋糕,一旦改变,势必会牵扯到很多人的利益,唉……
不得不说,这些年,烂片横行,好不容易看见一两部电影,有点起色,立马就会有臭狗屎,把这点希望给抹平了。
最鲜明的例子,上海山炮,就是!
其实这里面更多的还牵扯到了,国人的劣根性,贪得无厌!层层扒皮!
真实案例,陆传导演拍摄电影时发生的,从上到下,没有不扒皮不盘削的,几千万投进去,钱没了,不出戏。
最鲜明的例子就是,一个路灯三千五,十八个路灯六万五。
一个群众演员,站一天拿到的费用,十来块钱,从中很多人进行各种名目的克扣,谎报人头吃空饷,弄的人家群众演员哗变。
搞的人家一个拍电影的导演,不得不边拍电影,边和剧组内部人员斗心眼花心思。
想想实在悲哀!
黄垒无奈在心中叹息,将来华娱会发展成什么样,他不得而知,他也不愿意多想。
接着黄垒冲着教室里的学生说到:“各位同学,刚刚发生了一件令人惋惜的事情。
事情经过我就不多说了,演艺圈这碗饭,在这个时代并不好吃,如果你们打算继续走下去,希望真的要考虑清楚。”
一个男生无奈摇头,接着说到:“黄垒老师,我们明白的,就连公众人物都会在工作中猝死,更何况普通人的工作,又是处于什么样的一个状态。”
黄垒点头回应:“资本,向来是无情的,一堆说工作中有死有生,这很正常的人,不过是狼心狗肺之徒而已。
社会在进步,但不包括合理安排工作,见微知著,出门在外记得保护好自己。
至于那些大力支持996,还支持24247的人,祝他们死无葬身之地!”
“好了,扯远了,今天我们就探讨一部刚刚上映的电影,相信大家都知道了吧!”
“沉默的羔羊!”
“汉尼拔!”
“程风牛掰!”
黄垒点了点头:“不错,今天就讨论一下,程风是如何演绎出一个惊艳世人的反派形象。”
第三百零四章 反派精要
接着黄垒侃侃而谈到:“不知道各位同学是否曾经有过这样的体验,某天,你坐在电影院或电视机前,又或者拿起手机,沉浸在英雄冒险的故事之中。
你的心随着英雄的旅途激荡起伏,为他的成功欢喜,为他的遇险揪心。
可当他最终闯到这趟冒险之旅的终点,与故事中最大的反派对决的时候,心思竟然开始被反派吸引。
时不时联想到如果英雄失败了,反派得胜会怎么样?”
教室内很多学生都点头回应到,关于这样的联想,大多数人都有想过。
黄垒微笑到:“程风出演的汉尼拔,在这部影片中是一个极其迷人的反派。
其他的说不好,但有一点我可以肯定,程风的演绎,是足够能让一部平庸之作成为经典的存在。”
一位女同学疑惑到:“按理说,汉尼拔在这部影片中,是个食人魔,有着非常反人类的行为,我实在想不明白,包括我本人在内,为什么他的汉尼拔一出世,会让这么多人追捧呢?”
“这就要说到,程风的汉尼拔,之所以如此迷人的原因,也是我今天讲课的主题。”
接着黄垒拿着茶杯抿了抿几口,稍稍润了润嗓子说到:“不错,就像刚刚这位女同学所说,程风这次饰演的汉尼拔一角,他是极度变态残忍的,可只要是观看过沉默的羔羊这部影片的人,一边害怕,却又不由自主迷恋这个疯狂的角色。”
“那么,这个程风演绎的变态食人魔,究竟为何会拥有如此迷人的魅力?”
说到这里,黄垒转身在黑板上写下了两个字:强大!
作为一个经典的反派角色,汉尼拔最基础的特质就是强大。
当黄垒写出这两字之后,教室里很多人都非常认同的点了点头。
黄垒接着讲解到:“强大,这是所有迷人的反派角色必不可少的特质。”
正如黄垒所说,一个迷人的反派,他们或个人武力超群,或统辖势力强大。
一个反派如果不够强大,那么他充其量也就是只嗡嗡乱叫、惹人恼的苍蝇。
举个比较鲜明的例子,火影忍者相信这是一部伴随很多人童年一起成长起来的动漫。
其中让人印象极为深刻的是,宇智波一族的,宇智波斑!
认真仔细观察,就会发现这个角色的所作所为并不是有多高尚,他所推崇的月读,更是一种虚假的美好,而且因为他的所作所为给很多人带来了悲剧性的命运。
可是就因为他无与伦比的忍术、华丽的战斗、前所未有的强大。
让很多人,都成了这个反派角色的死忠粉。
甚至有很大一部分人,都不认同他是反派,而是所谓的立场不同。
单纯点讲,他就是这部动漫里的大反派。
如果把一个弱小的角色充当成故事冲突的最大障碍,恐怕会让观众笑掉大牙。
反派必须要有优点,其中最不能缺少的就是强大这个特质。
反面例子也有,国内的抗战剧就是如此,敌人一个个都是智障,这么设定,编剧无非是想突出主角的强大形象,可惜真这么做了,观众们反而觉得主角不过尔尔。
“那,汉尼拔的强大在什么地方呢?”一名同学下意识的问到。
黄垒说出了八个字:“才华横溢,智商极高!”
接着讲到:“要说演一个人武艺高强、或者身具超能力,其实都是非常好演的,只需要特技的叠加,动作设计够潇洒就可以做到。
但一个人具有才华,智商极高的反派角色,那么就要饰演的演员,有足够的演绎能力来驾驭。
这一点不得不感慨程风的天才之处,能把这个角色的强大之处演绎的如此淋漓尽致。
首先程风用他考究极致的肢体动作,表情、眼神,乃至说话的语调,把汉尼拔的高深莫测演绎的极为精准。
我们先来看看汉尼拔的设定,汉尼拔这个角色不仅是个顶尖的心理医生,也是一个杰出的外科医生。
对于内科,我估计他同样精通,他懂音乐,不仅会演奏,也会作曲,能听出交响乐演奏中极细微的错音。
他对绘画深有研究,从他挂在牢房的绘画上可以看出来,这人有着非常高超的绘画能力。
当然,他还是个美食家,厨艺不亚于米其林三星大厨……
汉尼拔无所不能,而且胆识过人、心思缜密,有着超卓的行动力。”黄垒说完不得不佩服,程风真把有这么多强大优点的反派角色,生生用自身的演技给压住了,想想都不可思议。
就在这时,一名同学问到:“黄垒老师,我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人们会喜欢强大的反派,我的意思是,反派强大后,观众因何喜欢他的强大!”
黄垒说到:“因为我们自诩是高级动物,但始终没有逃离身为自然界的动物性。
人归根结底,说白了始终是群居动物,群居动物,都有一种崇拜强者的天性。
这一点从猴群的猴王在一个猴群所享受的待遇就可以看出来。
普通猴子跟随猴王,为它梳理毛发,不断献殷勤,而遇到弱小的猴子就会毫不犹豫的欺凌。
如果有一天猴王受伤虚弱,就会有年轻的公猴取而代之,然后把这猴王驱逐出猴群,一帮子猴也会使劲欺凌这个猴王。
像不像墙倒众人推?
人类社会也是如此,只是形式不同,本质却是一样。
在职场上你就会看见,人类社会的动物性,暴露的一览无余!”
接着黄垒说到:“人类拥有崇拜强者的天性,这是群居动物的本能。
一般情况下面对只比自己强一星半点的人,人们往往会不服气,甚至会妒忌。
就像是猴王的争斗一般,强壮的猴王和另一只差不多的猴子相遇,二者只会互相撕咬、争斗。
可如果是一只老虎,矗立在其的面前,它会怎样?
雌伏!
人也是,对于像汉尼拔这种拥有绝对碾压优势的强者,人们会仰望,进而崇拜,哪怕他极其可怕。”
一个学生点头,表示认同的时候,也说出自己心中的疑惑:“黄垒老师,你说的不错,可是我真的搞不懂,程风饰演的汉尼拔,给我带来恐惧敬畏的同时,我却为什么会迷恋上他演的这个角色呢?”
“这个角色,还具备这几个要素,悲情,优雅,原则,这里如果我们以电影为主,就只谈汉尼拔的优雅、原则这两点。
悲情更多是涉及原著小说的背景设定,而我们今天就以电影论电影。”
第三百零五章 语言的力量
“纵观全片,程风饰演的汉尼拔,你们觉得他的角色优雅吗?”黄垒率先问到。
很多人都下意识的点头回应,黄垒指着一个女同学说到:“那么这位女同学,你说一下,他的汉尼拔优雅在什么地方?”
女孩闻言站了起来,似有一点害羞,接着嘴角噙着笑,回应到:“首先我想说的是程风饰演汉尼拔时,他的谈吐,一言一行中透着一种涵养。
即便他说的一些台词,有着女性看来非常敏感的词汇,可是我在看电影的时候。
感觉不到程风对女性有任何的亵渎,而且他还细心的给克拉丽斯递毛巾。
在最后一次见面,克拉丽斯把自己的梦境说出来之后,我都能看出那时程风的眼神。
竟然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慈悲,有点像佛陀,又有点宠爱,那一刻他的汉尼拔,真的好撩啊,呵呵……”
“好了,你先坐下。”女孩不好意思的坐回到位置,黄垒接着讲到:“不得不承认,无论是书中的汉尼拔,还是影视作品中程风饰演的汉尼拔,都有着一种让人自惭形秽的过人优雅。
首先程风的汉尼拔出场的时候,除了给人一种强大,用筹帷幄,不可捉摸的感觉外,还有就是骨子里散发出来的优雅。
在西方人的眼里,程风可以被形容成性感迷人,沉稳从容。
他将一个天生的贵族的举止,演绎的彬彬有礼,言谈出口成章。
即便是在牢房里,你们也看见了他打扮的一丝不苟,将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连头发都没有一丝杂乱。
咱们国家有句老话‘先敬罗衣后敬人!’
就好像女孩子口中的‘大叔’永远不可能是穿着背心、夹着人字拖、谢顶凸肚的油腻中年男一样。
如果我们想塑造一个迷人的反派,记得一定要展现出他精致的一面。
将来若是有机会,你们在接到反面角色的时候,记得他可以是疯疯癫癫、面目丑陋,但绝不能邋遢潦草。
邪恶绝不等于猥琐下流。
恶有恶的气息,在这里我给你们推荐一个国内的鲜明例子。
就是希望同学们明白,塑造反派时,一定要展现他精致的一面,程风的汉尼拔不用多说,他可以说是由内而外的塑造了这个角色的精致优雅。”
“可是黄垒老师,你虽然说的不错,但有些反派角色样貌常常被人弄成十分恶心的样子,就算我们想让他优雅精致也办不到啊?”一名同学随即问到。
黄垒微笑到:“这就要通过他们的言行来展现这人的内心,记住有时候语言是非常重要的武器。”
说着黄垒,拿着遥控器,黑板旁的幕布自动下拉,投影仪开始播放起来。
幕布画面中,一个瘦弱的男子,被人关在死刑犯的牢房里。
不过这男人却无动于衷,戴着镣铐的双手,其中一只手拿着香烟,自信淡然的看着面前牢房外的女警察。
这人谈不上多么英俊,而且身穿破旧的囚服,头发被剃光,留着毫无寸缕的光头,看上去极为的狼狈。
蹭蹭~~
火苗飞溅,打火机发出声响,一束火苗燃起,点燃了他手中的香烟。
嘶……
这人深吸一口香烟接着缓缓说着:“这是一个多么可怕的世界……”
似是感叹,又或是一声悲鸣。
“他们残忍的把人分成三六九等……
最高层的人可以最大程度的享受物质和精神的供应,然后随着层次逐渐递减……
最底层的人所拥有的物质能量通常只能勉强维持他们的生存,精神供应几乎为零……
本人曾经就活在这个层面。
你可以有充分的理由不相信我说的话,你可以想,我有一个才华出众的父亲,他是位作家,我可以从他那里继承他的智慧和良知!
我还有一个曾经是越剧名旦的母亲,我可以继承她的艺术天赋和不俗的容貌!
我还有一个出生在资产阶级家庭的高级干部的继父!
我可以继承他的政治野心和他成功的机会!
我怎么可能生活在最底层呢?
我应该是这个社会当中的精神贵族啊!
但是,我生活的另一面,你们看不到,永远看不到,我可以一顿吃下三斤牛肉然后再吃下半只烤鸭,还有一碗地道的杂碎面!
我还可以三天三夜的不吃饭,然后象疯子一样的在雪地上狂跑!
要没这点能耐……
所以,有时候,我觉得,我的前生可能是只骆驼。
要没这点能耐……
当年,我怀揣10个美元从旧金山下飞机,可能连一天都混不下去。
后来……我不在为钱发愁了,但是,这个时候,我比任何时候都仇恨钱,仇恨人类,仇恨这个肮脏的世界。
你们习惯的把人群分成罪犯和非罪犯,也就是所谓的好人和坏人。
并由此而延伸出一些诸如卑微啊,高尚啊之类的概念。
其实,一切只是机会而已,穷乡僻壤的地方犯罪率低,并不能说那里的人高尚,因为他们没有选择,没有选择就没有痛苦。
我母亲改嫁到林家,别的不说,但是林小强对她无微不至的骚扰,就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
但是母亲好象并不痛苦,因为她有我,有弟弟小亮,她甚至没有权力选择死亡……
而林家大起大落的政治命运更使我的灵魂加速的走向堕落,我切肤之痛的感受到,我的命运之所以悲惨,原因只是没权!”
忽的这人低沉的喃喃,语气为之一变,带着某种呐喊的情绪说到:“所以,从那一天起,我就奠定我自己的人生目标是什么!
我要不择手段的疯狂的追逐钱和权,然后用他们来报复这个可恶的人类社会!
你知道权力是什么吗!
权力决不是说一纸公文就能让你荣辱升迁的某个职位,也不是某种能让你实现人生价值的行为快感!
权力的实质是看你在多大程度上控制和影响他人乃至整个社会的精神生活!
要想真正完全彻底的控制人,没有比毒品更好的东西了,你见没见过能够真正摆脱毒品的人?”
第三百零六章 秘技
这人手指着牢房周遭的警察们质问到:“你!你!你!
你可能会觉得你自己可以控制你自己?”
说着低头微笑摇头到:“但是事实上,你只能控制你的手不伸进他人的钱袋!
你的脚不迈进监狱的大门!
你的眼睛不去慑人心魄!
而你根本无法控制你的肝脏分泌多少酶!
你的夷脏分泌多少胰岛素!
你更控制不了你的心跳!你的血压!你大脑的潜意识!
而这个,只有药品能做到!
所以,我把我毕生的精力都投入到新产品的开发和研制中,可惜,时间太短了。
在你们眼里,我一定是一个十恶不赦的死刑犯,但是,在我自己和那千万个不幸的灵魂的心目中!
我是他们的救星,福音……”
忽的这人仰头,用期许呐喊着,就像是在唱喝着一首悲歌,用动人的语气高歌到:“爸,妈,你们的儿子来了!
你们的儿子披荆斩棘!引吭高歌的向你们走来了!
在长途汽车站!
不!
在火车站!
对!火车站!等我……
那是一辆通往梦境的列车,我要站在高高的甲板上,让海风驱散漫天的乌云!
太阳啊!
你快出来吧,露出你那金灿灿的笑脸……”
啪!
黄垒按下遥控器关闭投影仪,接着讲到:“这是一部老片子了,里面说这段台词的人,我想你们一定认识,不过他演的这部叫黑冰的电视剧,你们看过的也许不多,有时间可以去瞧瞧,尤其是对你们的台词功底方面,会有很多启发。”
看着这个片段,黄垒也暗自感叹,相较于现如今的青年演员,那个时代的老戏骨,在年轻的时候,起码基本功就极为的扎实。
旁的不说,这部剧里的男演员,也是在青年时期拍摄的这部剧,可一大段台词,被这人徐徐到来,抑扬顿挫间,让人看得极为深刻。
这就是他个人的台词功底能力的展现。
想到这里,黄垒说到:“正如大家所见,这个囚犯,身处牢房,即将面对死刑,光头,破旧的囚服,席地而坐。
谈不上优雅,可他用自己的言语,构建出自己内心的精致和优雅。
这一点和程风的汉尼拔有异曲同工之妙。
不过这一切都要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
“什么?”很多学生都下意识的异口同声问到。
“扎实的基本功,除了刚才我们看的这一个片段,你们也可以再去电影院看看程风饰演的汉尼拔。
他的精致除了姿态身体、面部、眼神的表演外。
台词的功底也非常重要,听着他的汉尼拔在与女主角徐徐道来的时候,口吻语调间,给人一种诗人的烂漫质感。
这就是程风他本人优秀扎实的台词功底,更不要说他全程还是用英语表演。
所以,各位即便现在让你们去饰演汉尼拔,你们也无法压的住这个角色。
这需要足够的肢体动作的功底、面部表情的控制、眼神的动静转换、台词功底相辅相成才能驾驭类似优秀的角色。
所以,那些以为,演戏就是放下天性,就可以称之为演技的偶像明星们,永远都只是明星,却不是演员,更不能称之为表演艺术家。”
“那程风是表演艺术家吗?”一个女孩带着期许问到。
黄垒说到:“在我心里他是的,虽然他没有得过什么奖,可是现如今国内那些大大小小的奖项,我觉得不是程风配不上它们,而是它们不配被程风捧在手里。”
那同学闻言,也是颇为认同的点了点头,其他人亦是如此,国内年年影帝满天飞,一个个流量唱跳歌手,都能是影帝,这种奖不要也罢。
其实很多奖项主办方,不是不想给程风颁发什么终生成就奖、最佳男主、最优秀新人等等……
关键程风不捧场,邀请他,他不去,自然没他的份。
黄垒接着讲到:“好了,我们现在可以清楚的知道,程风的汉尼拔之所以吸引人的一点,就是精致优雅。
哪怕是杀人食尸,汉尼拔也将其处理得如同顶级的艺术品。
这种优雅过人的形象与他杀人分尸食人的癫狂形成了一种奇妙的反差,戳中了很多人的萌点。”
“黄垒老师,你之前所说的优雅和原则,那程风饰演的汉尼拔他的原则呢?”一个学生一边做着笔迹,一边问到。
“原则……”黄垒朝着讲台下的学生们问道:“你们有没有读过关于汉尼拔的小说?”
一名学生举手,黄垒说到:“那么就请这位同学说说,过去的汉尼拔是个什么样子?”
………………
………………
这名同学把少年时期的汉尼拔爱恋自己的婶婶紫夫人的事,连同他幼儿时发生的悲惨也道了出来。
直到这名同学说到:“紫夫人嘱咐汉尼拔做一个‘有教养的人。”
黄垒立刻讲到:“对了!这就是汉尼拔一生的行为准则。
也就是我提到的原则!”
“虽然影片没有交待,但从很多细节我们都看出这一点。
我们看影片中,程风的汉尼拔杀害的对象,无不是让他感觉受到了冒犯之人。
首先是隔壁牢房的犯人,因为兽欲冒犯他人。
还有那个贪婪的精神病院院长齐顿医生,再有辱骂汉尼拔送餐的狱警。
只有克拉丽斯史达琳是例外,因为她一直很有教养。
这种对原则的坚持,让观众生出了某种侥幸的幻想,只要符合程风汉尼拔的行为准则,我就能逃脱他的杀害,甚至得到他的爱护。
就是我们常常提起的被绑之人爱上绑架之人的‘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说到这里黄垒大声说到:“行了,到了总结时间。”
紧接着黄垒转身,在黑板上快速书写起来。
片刻后,黄垒转身,看着诸位学子,要求到:“这就是我的总结,你们现在最好把它记在笔记上,它不仅仅对你们塑造演绎反派有很大的帮助汲取作用。
即便是写小说或是剧本,对如何塑造出彩的反派角色也很有帮助。”
只见黑板上写着这样一个结论:
一个极度迷人的反派角色,不应是猥琐下流之徒。
他强大,拥有无与伦比的才华或是能力。
他有过悲惨的经历,可以让人心生同情。
他作恶有自己的原则、目标,和事出有因的诱发条件。
外表最好是带有迷惑性的,要么美丽动人,要么霸道、阴鸷。
必须拥有非常出彩,内涵,带来感同身受,情绪共鸣的台词。
第三百零七章 喝茶
类似黄垒这般,对于沉默的羔羊这部电影,尤其是影片中汉尼拔这个角色,进行详细解构和研究的人不在少数。
一个优秀的角色乃至他背后的整部影片,在它造成轰动的背后,必定有着它不为人知的独到之处。
关于《沉默的羔羊》这部电影,每个人都有自己心中的答案,所谓一千个人的心目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但不可否认这是一部优秀的作品,喜欢看悬疑的可以把它当作悬疑影片观看。
喜欢影片中心理分析情节的,也可以将其视为一部心理题材影片。
也有人会将其视为一部恐怖片。
这部电影涉及了很多方面,犯罪、心理、女性、政治隐喻,正因为如此,《沉默的羔羊》这部电影,称得上是好莱坞少有的娱乐与艺术彼此契合如此完美的影片。
主要原因首先是导演乔纳森对于整部影片的驾驭能力。
还有,就是不能忽略原著作者托马斯的个人艺术才华,这离不开他本人青年时期的个人经历,那时候身为记者的他,经常追踪报道美国境内有名的刑事案件,接触了大量的刑侦专家,和许多极为特别的罪犯。
为其以后的小说收集了很多素材,而且从刑侦专家、犯罪心理研究那里了解积累了大量的专业知识。
这才能构建出《沉默的羔羊》系列的小说。
艺术源自生活,却也高于生活,很多小说人物都是有其原型的,并非是空穴来风,汉尼拔一个看似不可能存在于世的人,很多人都将其视为一个虚构的人。
可程风受邀到托马斯那里赴宴,也从托马斯嘴里了解到,汉尼拔也是多个在美国犯罪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罪犯集合体。
两日后,洛杉矶美国abc总部,办公大楼内,吉米正在紧张的准备着。
今日受邀而来的,是沉默的剧组,主要创作人员,导演乔纳森、影片顾问托马斯、女主詹妮弗、还有来自华国的青年演员,首次出演好莱坞电影的程风。
后台中,距离拍摄还有一段时间,詹妮弗坐在专门给嘉宾休息的招待室内。
这里与其说是招待室,不如说成一个家庭客厅更为妥当。
柔软的沙发,电视、茶座,托马斯、乔纳森、詹妮弗早早到了。
美国时间下午两点三十分,距离拍摄时间,下午三点钟,还差半个小时。
今天的詹妮弗打扮的非常漂亮,眼神中都是激动之色,不为其他,终于可以和自己喜欢的演员程风,当面接触。
不可否认,剧组期间两人的交锋,无形间,对于詹妮弗,她内心对程风是充满仰慕的,妥妥的一枚新晋明星粉丝。
二者除了拍戏,还真没有在私底下接触过,即便是影片宣传造势期间,出于影片利益最大化的考量,出品方华纳和乐天,一致决定宣传期间,程风负责在亚洲等国跑,而詹妮弗则负责欧美这边。
这一度引起了詹妮弗方面的不满,不过胳膊拗不过大腿,詹妮弗也只能乖乖服从宣传期间的安排,这些都是在合约上注明的。
如此安排,一来是程风在亚洲范围内,有着非常高的票房号召力,二来是因为华国演员出演汉尼拔一角,欧美地区观众无法接受的事实,尽可能的避免正面冲突。
毕竟同期上映的电影,背后的出品方也会有可能瞅准时机,带节奏,从而影响影片上映前在欧美地区的口碑。
如此安排,一切都是为了利益,无可厚非。
同一时间,在吉米两日前,观看过这部《沉默的羔羊》之后,他预感这部影片票房大热,是指日可待的事情。
没成想,原本连续几日上映,票房表现平平的这部影片,终于在美国本土这边,迎来了井喷式的爆发。
距离吉米观看影片,也就是相差一天而已。
一时间,傲慢的美国群众,在欣赏过这部电影之后,一个个都不惜溢美之词,对这部影片大夸特夸。
尤其是程风饰演的汉尼拔,绝伦的演绎方式,出神入化的表演,更是让美国影迷们奉为缪斯女神亲吻过的男子。
而在abc办公楼内,吉米也来到了这间用透明玻璃隔离的会客室内,打算和众人提前商量一下节目的流程。
吉米先是热情与几位嘉宾打过招呼,接着看了看众人,奇怪到:“程风呢?他怎么还没有到?”
乔纳森闻言也是心中纳闷,按理说在他的印象里程风是个非常准时的人,电影拍摄期间,剧组演员最早到的往往都是他,可见程风这人有着非常明确的时间观念,是个自律、且有执行力的演员。
按照美国这边节目录制的习惯,下午两点三十分左右集合,半个小时的准备时间,按理说节目组在事前就已经通知过几位嘉宾,程风不可能不知道。
“噢!小吉米你不要太担心,程风是个非常准时的演员,他这会怕是就在大楼电梯里赶过来呢,毕竟他一直生活在华国,对于洛杉矶这边不是特别熟悉。
路上耽搁点时间也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乔纳森为程风开脱到。
吉米点头,接着说到:“那么先生女士们,我们先开始商量一下节目流程,也刚好在这里等程风先生过来。”
叮叮叮……嗡嗡…………
突兀的,伴随着一阵手机铃响且震动的声音,打断了吉米接下来的动作。
乔纳森抱歉一声接起电话,说到:“嗨,噢……程风啊!快点的吧,我们大家都在等你了!”
可接下来,乔纳森突然扬起眉头,眼中都是惊奇,下意识喃喃到:“what!”
乔纳森听到电话那头的回复,片刻后不由自主的摇着头,接着一手拿着手机,一边笑着戏谑到:“哈哈哈,噢,孩子,你的经历实在是太有趣了。”
“好的,孩子,我会跟节目组说明,你抓紧时间吧。”
说完乔纳森一边不住摇头无奈笑到,一边收起手机,接着冲着众人说到:“先生们,程风怕是不能准时到了。”
吉米刚要发声,詹妮弗却急忙开口问到:“程风那边发生什么事了?”
“哈哈哈,他被警察请去警察局了!”
第三百零八章 味道不错
“欧买噶!发生什么意外了吗?”吉米急忙问到。
毕竟为了准备这次录制,吉米特意在内容上专门为了程风做了安排,如果程风赶不来,那么这期节目,没了程风的部分,吉米都不知道该如何补全缺失的节目内容。
乔纳森微笑摇头到:“小吉米,你不要太担心,程风那边已经没事了,他这会就在路上赶过来。
不过他还需要半个小时的时间,程风在电话那头已经说了,再给他半个小时,半个小时后准时到。”
吉米点头,人来就好,时间方面他可以和节目组那边沟通,心下好奇,程风怎么会被请去警察局,于是好奇到:“可以告诉我发生什么事了吗?”
………………
另一边,一辆加长林肯内,程风坐在汽车的后座椅上。
此刻程风无奈摇着头,发生的事情,其实某种程度上他的内心多少有点窃喜,可是这件事或多或少还是给他带来了麻烦。
他都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
倒是身旁的王泽则是一脸的笑嘻嘻,调侃到:“没想到,我王泽有生之年,还能遇见这么奇葩的事情。”
“唉!我有什么办法,那个美国老太太突然发疯,我也被整懵了好不好!”
“哈哈哈哈,当初我听说过,在国内《还珠格格》里面的容嬷嬷因为演的太好,上街买菜都会被人骂,甚至还有入戏太深的吃瓜群众扬言要替紫薇、小燕子报仇,抬手就要打。”
程风撇嘴无奈到:“这事我曾经也听说过,当初只当一个乐,没成想这种事发生在我的身上,唉……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程风刚刚遇见的事情,其实某种程度上和容嬷嬷身上发生的极为相似。
这也并非是个例,华国《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剧中饰演男主的演员,在剧中因为饰演的是一位变态的医生,男演员将这个变态医生刻画的简直是入木三分,到现在都有很多人觉得是心理阴影。
以至于在生活中,这位演员因为这个角色受了不少委屈,自己的汽车轮胎经常被扎爆,在超市还会被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辱骂,还有五大三粗的壮男子告诫其不要再打老婆。
这也让这位男演员十分无奈,尽管他多次解释可仍有一些人会对他本人有误解,虽然这部电视剧让这演员的知名度大大提升,但给他带来的苦恼也不少!
还有在《虎妈猫爸》中一个女演员饰演一个狠毒心机重的角色,没想到观众太入戏,把她本人当成了真满腹心机的坏女人了,在其出席活动时候有人向她丢鸡蛋,还在她的微博下面骂脏话。
有时候,一些观众,就是如此不可理喻。
程风的遭遇,也是极其类似,甚至美国这边的警察都出动了。
事情要回溯到几小时前,美国时间九点钟。
在洛杉矶的大街上,人来人往,遛狗、上班的人都各自忙碌自己手头上的事。
街头一角,程风步伐悠闲,一身休闲妆扮,姿态悠闲的看着美国的街景。
今天他知道自己要出席吉米鸡毛秀的录制,王泽本打算,安排专人接送,程风拒绝了。
程风打算好好体验一下美国这边普通市民的日常,他计划着和大多数美国民众一般,先到街边的咖啡店,品尝一杯咖啡,点些糕点,然后按照既定的路线,乘坐公交车,等到了abc大楼附近。
算算时间,那时候应该差不多是中午十二点左右。
他听说,美国人是没有午睡的习惯的。
一般中午时分,美国普通的白领都会聚集在办公附近的公园、广场上,或是坐在公共长椅上,要么草地上,对付一顿,然后瞎逛一圈,再回去上班。
而他们的午餐,多数都是附近摊贩贩卖的餐点,最主要的菜色就是沙拉。
在程风的认知里,所谓的沙拉,用咱们国人的话来说,就是凉菜,凉拌的食物。
程风也打算好好体验一番,美国普通白领的一天。
于是程风心中计算着时间,来到了街边的咖啡店,想着找一个位置,点一杯咖啡。
这间咖啡店临街而建,街边有着专门供食客歇息品尝的露天桌椅。
不过人满为患,程风找了一圈,看见一个美国女士,正拿着报纸,悠闲的坐在椅子上,而她身旁的圆桌另一个位置是空的。
程风朝四周张望,发现也就只有那里有位子。
“不好意思,打扰了,请问你这边的位置有人吗?”
女士闻言,下意识的仰头,面相看上去差不多有六十多岁,体态臃肿,此刻她正戴着眼镜翻看手里的报纸,下意识的拿开手中的报纸,发现是个年轻的亚洲男子,正朝着她礼貌的问到。
“噢,小伙子,那没有人,你随便坐。”女士微笑着说到。
程风闻言道了一声谢,随即坐在椅子上,朝服务员打了一声招呼,要了一杯咖啡,和些许面包。
片刻后,咖啡连带着面包被端了上来,程风端起杯子闻了闻味道,轻轻的抿了一口。
随后翘着二郎腿,倚着座椅,看着街边行色匆匆的人们,心底不知怎的升起一种惬意之感。
而另一边,就在程风独自一人享受着这份惬意之时,坐在程风对面的女士,下意识的看了程风一眼。
随即一脸茫然的继续翻看自己手中的报纸。
不知怎么的,她突然一怔!
又小心抬头看向程风,扶了扶自己的眼镜,眼中都是疑惑。
随后这人迟疑低头,皱眉,似乎是在思索什么。
忽的眉头一挑,像是想起什么,偷偷的抬了抬眼,打量着程风。
然后,这位六十多岁的女人,默不作声的,将手中报纸渐渐抬高……
而程风这边,他一边喝着咖啡,一边咀嚼着面包,朝着对面撇了一眼。
“哎呦我去,美国人都这么看报纸的吗?”
程风这一看不要紧,就看见自己对面的老太,报纸大大张开,死死遮住自己的样貌,以至于程风根本看不到她的上半身和脸。
不过无所谓了,那是人家的习惯,爱咋咋地吧!
程风抿了一口咖啡,咖啡浓郁的香味不由让程风陶醉。
“啊~~~”
一声极为享受的低吟从程风口中发了出来。
接着程风撕下一块面包,放到嘴里。
“嗯~~~”
程风颇为赞许的点头,显然面包味道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