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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皮侠客     混在大唐的工科宅男txt下载     混在大唐的工科宅男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106章 调酒(下)

    李府,西院。

    在临时搭建的简易作坊里,铁蛋在烧火,李泽轩在往蒸馏锅里面倒白酒,并留意着锅里的温度。

    “师父,这把酒烧热就能得到更烈的酒吗?”

    铁蛋好奇地问道。

    李泽轩看现在正好有时间,就给自己这个便宜徒弟普及下科学知识。

    “仅仅加热,当然不能得到更浓烈的酒,铁蛋,你以前烧过开水吗?”

    “嗯,当然烧过。”

    “那你有没有发现,开水烧开后,如果继续烧下去,锅里的水会越来越少?”

    “嗯,师父,还真是这样。”

    李泽轩点了点头,继续说道:“其实我们现在喝的酒之所以不浓烈,就是因为里面的水太多,酒精太少,哦,师父管酒里面那种能醉人的东西叫做酒精。师父现在要做的就是蒸出酒里面的水,让酒的浓度更高,你懂了吧?”

    铁蛋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然后又疑惑道:“那师父你这样会不会把酒精也一起蒸出来?”

    李泽轩赞叹道:“铁蛋,你这个问题问得好,这就是蒸馏酒最关键的部分了,其实相较于水而言,酒精在更低的温度下更容易挥发。

    额,换句话说,就是如果一起蒸煮的话,酒精最先蒸出来,然后我们在后面加一条用冷水冲刷的管子,这些酒精就会遇冷变成液体,你懂了吗?”

    酒精的沸点是七十五度左右。温度要降到七十五度以下才能液化,五十度左右时的蒸发速度很快,所以在冷凝管中至少把经过冷凝的酒精冷却到五十度以下,一般冷却到时三十度左右才流出来。当然也有冷却的温度更低的。

    铁蛋迷茫地摇了摇头,说道:“师父,您前面说的那些铁蛋懂,但是后面您说那些挥发的酒精进了管子,就变成液体了,这个铁蛋不是很明白。”

    李泽轩拍了拍额头,无奈只能为铁蛋解释了一下溶液遇热汽化,蒸汽遇冷液化的初中物理知识,铁蛋这才明白过来。

    “好了,别分神,你以后要学的东西还多着呢,现在专心烧火,注意火候。”

    “是,师父!”

    两刻钟后,冷凝器的细管中,终于开始缓缓流出浓缩的白酒,顿时一股浓烈的酒香弥漫了整间屋子。

    “哇,好香啊,师父,这可比我爹平常喝的酒香多了。”

    铁蛋在一旁使劲嗅了嗅鼻子,兴奋道。

    李泽轩微微一笑,不可置否。

    “小轩,你这什么酒,竟然这么香?”

    屋子外面的程处默,闻到这股浓烈的酒香,哪里还忍得住,立马窜了进来,这货不知道客气两个字怎么写,一边说着一边就要上来拿走那冷凝管下接酒的酒坛子。

    李泽轩连忙阻止:

    “住手,这刚出来的头酒是有毒的,丑牛你不能喝!”

    这货真是不要命了,刚蒸馏出来的头酒虽然酒精浓度的确很高,闻起来很香,但是头酒里面含有大量的醛、酯及酮等低沸点物质,这些东西喝了轻则失明,重则丧命。

    程处默不信道:“酒里面怎么会有毒,你小子可别骗我,快拿来给我尝尝,别那么小气嘛!”

    李泽轩懒得理这个要酒不要命的夯货,他见流出来的头酒有两斤多了,就换了一个空酒坛顶上,把那个装着头酒的坛子提了出去,准备倒掉。

    程处默看出了他的用意,在后面急得跳脚,要不是他打不过李泽轩,他肯定就动手抢了。

    李泽轩将头酒倒在了院子里,程处默恋恋不舍地站在那地方,使劲嗅着空气中残留的酒香,一脸可惜地嘟囔道:“败家子啊,败家子!”

    李泽轩不理他,又转身回了屋子。

    一个时辰后,李泽轩提了一坛高浓度酒出来了,放到了韩雨惜旁边的桌子上,看向韩雨惜问道:“雨惜,怎么样,你琢磨出各原料的配比了吗?”

    韩雨惜点了点头,推过来一杯红色的酒,说道:“少爷,我多次尝试后,发现这样搭配后的酒更容易入口,您尝尝!”

    李泽轩看着那酒,有些犹豫,韩雨惜笑道:“少爷放心,这酒不醉人的。”

    李泽轩这才端起酒杯,轻抿了一口,入口有山果的酸甜,仔细一品,又有一丝淡淡的酒香,醇和甘甜,李泽轩满意地点了点头,韩雨惜在酿酒一道果然是天才,自己只是给了她原料列表,她竟然自己琢磨出来了各种原料的配比来了,实在是厉害。

    “嗯,不错不错,雨惜你真是厉害,就按照这个比例调!”

    韩雨惜听到李泽轩的夸赞,顿时感觉自己的辛苦都值得了,连忙低声答应了一声,便继续调酒了。

    这时程处默走了进来,幽怨地看了李泽轩一眼,然后他忽然瞥见韩雨惜调制好的鸡尾酒,顿时就来了精神,他叫道:

    “韩姑娘,这就是你调配的新酒嘛?快快让我这个品酒大师帮你尝尝!”

    韩雨惜忍不住“扑哧”一笑,李泽轩对这个厚脸皮也没办法了。程处默自己倒了一杯鸡尾酒,然后端在手上啧啧赞叹道:

    “嗯,光看这卖相就不错,韩姑娘,小轩能把你找来,真是走了****运了。”

    这话就有些暧昧了,韩雨惜俏脸一红,李泽轩瞪了他一眼,没好气道:“快喝吧,美酒都还堵不住你的嘴啊!”

    程处默哈哈一笑,端起酒,抿了一口,砸吧砸吧了下嘴,然后又接着一饮而尽,就见程处默感叹道:

    “韩姑娘,你这酒的味道倒是非常新奇,我还从未喝过这样的酒,额,反正就是非常好喝。不过就是有些没劲啊,比不上刚刚小轩倒掉的那些酒。”

    韩雨惜笑道:“程公子,这酒也可以往烈了配,你且稍等。”

    李泽轩见韩雨惜又开始调酒了,就把程处默揪了出来,说道:“丑牛,你过来帮我搬点东西!”

    “额,你不会叫你府上的下人帮你啊?”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你听过没,想喝美酒就赶快跟我过来。”

    程处默只能怏怏地跟过去,敢把卢国公的儿子当家丁使,李泽轩也是没谁了。

    李泽轩让程处默过来是想让他帮自己搬一袋硝石的,虽然这玩意儿不重,但是有这免费的劳力不用白不用,免得这货又在那儿闲的蛋疼,挑三拣四的。

    昨天晚上,李泽轩让老爹帮他收购几个硝石矿来着,也不知道老爹弄的怎么样了。

    李泽轩正是想弄一些冰块,烈性鸡尾酒,如果不加冰块的话,喝起来就太烧胃了,有冰块的话,喝起来就会更加舒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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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第107章 温柔乡,神仙醉!

    李泽轩跟程处默回来的时候,韩雨惜已经调好了一壶烈性鸡尾酒了。

    程处默隔的老远就闻到了酒香,他直接将身上的那一袋硝石,扔到了李泽轩的肩膀上,然后迫不及待地走了进去。

    李泽轩在后面真想把这货捞过来毒打一顿。

    “嘿,韩姑娘,这就是你们说的烈性新酒吗?光闻起来就带劲,待俺老程来尝尝!”

    李泽轩进来时,就见程处默给自己斟了满满的一杯酒,然后他迫不及待地仰起脖子就往嘴里灌,李泽轩想阻止都来不及,这可是烈酒啊。

    果然,一杯酒下肚,程处默从脖子红到了耳根,他连忙放下酒杯,弯下腰,开始了剧烈的咳嗽,一张脸顿时就涨的跟猴子屁股一样。

    “咳咳,小轩,这酒真真真特娘的够劲,不过俺老程喜欢!哈哈,额,咳咳”

    李泽轩和韩雨惜相视一眼,纷纷对这逗比无语。

    云兮楼,一厢房内。

    “公子,这就是飞蛇从韩天虎家里取来的酒,属下看了,跟他们之前卖给我们酒楼的一模一样。”

    年轻公子今天貌似心情不错,听到中年男子的汇报,他转过身揭开酒坛,嗅了嗅里面的果酒,说道:

    “这味道不错嘛,不过李泽轩如果仅凭这山果酒,就想翻盘,未免有些异想天开了吧?”

    中年男子恭敬道:

    “公子说的极是,如今我们云兮楼,请来了夏盛源掌勺,生意更加火爆,属下统计过了,今天上午来的食客,都快赶上往常一天的客人数量了,而且那些吃过的客人,都对夏盛源的厨艺赞不绝口。属下相信,要不了多久,我们云兮楼就能成为长安第一酒楼了。”

    年轻公子得意地轻笑一声,说道:“嗯,不错。现在既然夏盛源已经来我们这边了,你回头就把他的小孙女放了吧,这样他才能全心全意地为我们云兮楼做事。”

    “诺,公子!”

    年轻公子点了点头,片刻后又问道:“昨天飞蛇在韩家庄没出什么岔子吧?”

    中年男子笑道:“公子且宽心,飞蛇的飘渺幻云身法独步江湖,放眼当今武林,能追的上他的人也没几个。不过他昨夜离开时被韩天虎发现了,属下交待过他,不要节外生枝,他当时便直接遁走了,并没有暴露身份。”

    年轻公子闻言点头道:“你做的不错,这个时候的确不宜横生枝节。不过这韩天虎还真有几分本事,这都能被他觉察到。往后你们不可再小觑了他,同样的错误绝对不能犯两遍。”

    “诺,公子!”

    “你最近做的不错,本公子都看在眼里,等我赢得这次族中大比,掌得大权,定不会亏待于你的。”

    打一个巴掌,给一个甜枣,年轻公子这点还是懂的。

    中年男子喜道:“谢公子!”

    ………

    永乐坊,李府。

    前厅,午饭时间已到,几个丫鬟将各种珍馐佳肴端来,陈列在餐桌上。李京墨招呼着众人落座,其中当然还有刚刚在后院喝的微醺的程处默,这货本来就是过来蹭饭的,现在又看到这里还有如此美酒,他哪里还走得动路啊,于是李府的午饭便多了他一双筷子。

    “爹,韩叔,有美食岂能无好酒,你们稍等,我这就去把我们上午刚刚调配的新酒拿过来给你们尝尝!”

    李京墨点了点头,李泽轩便去西院拿酒了。

    韩里正吃惊地看向女儿,诧异道:“雨惜,你们这么快就调配好酒了?”

    韩雨惜点头道:“已经初步调配好了,女儿下午再试试,看还有没有更好的调配比例。”

    ……

    片刻后,李泽轩提着两壶酒回来了。

    “轩儿,家里又不是没酒,你为何还要亲自调酒?”

    李夫人见儿子忙了一上午就是为了调酒,她有些心疼,在她看来,家里的钱花不完,又不需要儿子去想办法挣钱。现在儿子还封了爵,有了地位,只需要在家安心享福就行了,实在没必要捣鼓这些。

    李泽轩知道老娘是心疼自己,想让自己当一个混吃等死的富二代,但是这个时代没有手机,没有电视,也没有电脑,天天闲着估计都能闲出病来,他不得不给自己找点事儿做啊。

    “娘,孩儿弄的这种酒,市面上可是没有的哦,娘您尝一尝就会喜欢上的。”

    李夫人连忙摆手笑道:“轩儿,娘可不喝酒。”

    “娘,您放心,这酒不醉人的,我给您倒的这种酒,是专门为不会喝酒的人调制的。”

    李泽轩一边说,一边拿来了一个琉璃杯,斟满后送到了他娘的面前。这个时代,玻璃烧制工艺虽然不成熟,但还是能从一些胡商手里,高价买到一些玻璃制品的,李家乃是大富之家,家里当然会有这些奢侈品。

    李夫人本来心想怎么还会有专门给不会饮酒的人喝的酒呢,这时却见面前的琉璃杯中,那鲜红澄亮的混合酒,她的目光瞬间就被这美丽的颜色吸引住了。

    “轩儿,这是什么酒,这颜色煞是好看。”

    “娘,您先尝尝,孩儿再告诉你。”

    “这孩子…”

    李夫人无奈一笑,端起酒杯,轻启朱唇,尝试性地抿了一口,缓缓下咽,接着又闭上了眼睛,细细品味,片刻后她睁开了眼,赞叹道:

    “轩儿,这酒真不错,绵柔醇和,口齿留香,既有山果的酸甜,又带有一丝丝白酒的芬芳,却不像白酒那般辛辣,倒是很适合女人引用。轩儿你快说说,这酒叫什么名字?”

    李泽轩笑道:“呵呵,娘,孩儿给这酒取名为温柔乡,娘您觉得如何?”

    李夫人点头赞同道:“嗯,不错,这名字倒是很贴切。”

    “娘,兰儿也想喝!”兰儿见到那颜色鲜艳的酒,又听母亲对那酒这般夸赞,小丫头顿时就眼巴巴地祈求道。

    “不行,兰儿你还小,你还是喝山果酒吧。”

    李泽轩抢先出言反对道。这种鸡尾酒虽然酒精度数极低,但它仍然还是酒,兰儿年纪还小,喝酒对身体不好。

    “哼,臭哥哥!”

    兰儿撅着嘴,一脸不开心。李夫人有些好笑地揉了揉她的小脑袋。

    “爹,韩叔,这另一种酒,是专门为你们准备的,可能会比较烈,你们喝的时候慢一些。”

    小孩子嘛,心气儿来的快去的也快,李泽轩不管一旁撒娇怄气的兰儿,提起另一壶酒,分别给他老爹和韩里正各倒了一杯。

    “嘿,你爹我什么烈酒没喝过,轩儿你还说的这么严重。”

    李老爹没把儿子的话放在心上。

    韩里正见杯子上方冒着丝丝寒气,杯子里面还有几块儿碎冰,他瞬间就惊呼道:“少爷,这里面怎么会有冰块儿?”

    李京墨这时也注意到了杯子里的异样,他也有些吃惊:“轩儿,咱们府里没有冰窖吧,你这从哪儿弄来的冰块儿?”

    程处默见怪不怪地在一旁淡定吃喝,暗暗鄙视他们两人大惊小怪。这二货浑然忘记了他自己刚刚在西院,见到李泽轩从水里面变出几个冰块时,他的神情比李京墨和韩里正现在惊讶多了。

    “爹,韩叔,这是我从我师父那儿学来的制冰方法,你们先尝尝这酒如何。”

    二人这才按捺住心中惊讶,端起酒杯,轻轻一嗅,顿时一股极为浓烈的酒香和山果香沁入鼻孔,韩里正冲李京墨赞叹道:

    “老爷,仅仅闻起来,我就敢断定,这酒绝非凡品啊!”

    李京墨也赞同地点了点头,这点见识他当然有,二人收起轻视之心,抿了一口,均是忍不住舒爽地哈了一口气。

    “绝了,老夫喝了一辈子酒,从来没有喝过这么浓烈醇香的酒,实在太痛快了!”

    李京墨忍不住拍案叫绝。

    韩里正也感叹道:“这山果的清香经过烈酒的发酵,显得更加醇厚,冰块的冰寒,又能压制住烈酒的辛辣燎心,少爷,你们配的这种酒真的是太绝妙了。”

    程处默也倒了一杯,他刚刚在西院还没喝够呢,这时他听完韩里正的感叹后,立马竖起了大拇指,叫道:“对对对,就是这么一个感觉,韩里正,您把我想说的都说出来了。”

    李夫人和韩雨惜在旁边连忙掩嘴一笑。

    李泽轩自动过滤了程处默臭不要脸的话,对韩里正笑道:“这酒还多亏了雨惜,我也就只是知道里面的成分,各成分的配比,都是雨惜研究出来的。”

    李夫人这时也在旁边说道:“韩里正,你倒是生了个好女儿,雨惜不仅样貌端庄秀丽,还心灵手巧,什么都会,这将来谁要能娶到这么一个美娇娘,可是修了八辈子的福分啊!”

    她对韩雨惜这个姑娘一直很满意,模样俊俏,前(凸)后qiao,是个好生养的。可惜儿子是个榆木脑袋,这么久还没把人家姑娘拿下来,她也只能在一旁干着急。

    韩雨惜听到李夫人这么夸赞她,心中羞喜,低下头不敢言语,韩里正连忙道:“老夫人谬赞了,谬赞了。”

    李京墨这时问道:“轩儿,这酒叫什么名字?”

    李泽轩答道:“爹,孩儿给它起名叫神仙醉,您觉得怎么样?”

    李京墨沉吟片刻,点头道:“神仙醉,倒也很贴切,这酒后劲十足,很容易醉人啊。轩儿,你前几日和为父说,要弄一个新东西,放到醉仙楼售卖,来与云兮楼对抗,是不是说的这种酒?”

    李泽轩答道:“对,就是这温柔乡和神仙醉,爹,您觉得这两种酒,用来和云兮楼打擂台,我们胜算几何?”

    李京墨捋了捋胡子,沉吟片刻,异常笃定地说道:“以为父的眼光来看,这两种我大唐从未出现过的新酒一经推出,必然轰动整个长安城,我们醉仙楼的胜算在九成以上。”

    ……………

    呐,第三更,三千二百五十六字大章,还好多了六个字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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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第108章 酒坊

    温柔乡和神仙醉得到了所有人的肯定,李泽轩心里的底气更足了。

    但是李京墨接下来的一句话,顿时就给李泽轩泼了一盆凉水。

    “轩儿,可是朝廷有规定,民间工坊不能随意酿酒啊!”

    唐代由于粮食的极度缺乏,朝廷对民间酿酒有着极为严格的限制,没有朝廷颁发的酿酒许可私自酿酒,轻则查封,重则拿人入狱。

    李泽轩听老爹这么一说,瞬间傻眼,他这才记起古代好像的确有这么个说法的,但他转念一想,自己这属于调配酒,应该不在朝廷的限制范围之内吧?

    “爹,孩儿这酒是用市面上贩卖的酒互相勾兑的,应该不算是私自酿酒吧。”

    李京墨想了想,还是摇头道:“轩儿你这样虽然勉强能说的过去,但日后难免会有人拿这说事,你现在有爵位在身,实在不宜因小失大啊。”

    李京墨还是谨慎地保留了自己的观点,他觉得钱财远不及爵位的稳固重要。

    “这有何难?小轩,我们家之前有个酿酒作坊,里面的酿酒物什,一应俱全。那作坊可是有朝廷的酿酒许可的,小轩你不如将你这新酒的作坊搬到那儿去。”

    程处默见李泽轩为难,突然灵机一动,兴奋地一拍大腿说道,李泽轩要是答应了,那他们老程家日后可就再也不会缺酒喝了啊,现在他喝过这神仙醉之后,其他的酒他恐怕再也喝不下去了。

    李泽轩眼睛一亮,程处默这货平时挺逗比,关键时候还挺靠谱的,不过他还是有些迟疑。

    “丑牛,你这个方法好是好,就是不知道程伯伯是什么意思,如果程伯伯愿意,我们家可以出钱将你们那酒坊收购了。”

    “哎,咱们兄弟还谈什么钱,我回去跟我爹说,我爹肯定会同意的。”

    程处默想的是他们家那个酿酒作坊,反正一直不景气,不如送给李泽轩酿酒,到时候李泽轩欠他一个人情不说,并且程家日后再也不怕没酒喝,程处默相信他老爹一定会答应的。

    李泽轩沉吟道:“不给钱当然是不行的,要不然这样,你们家用这个作坊入伙,我分于你们家一成的新酒干股如何?”

    无论在哪个年代,酿酒行业都属于暴利,特别是具有垄断性质的酒,利润更加惊人,比如前世的茅台,毛利率高达百分之九十七,公司股价一度被炒到五百多,成为中国股市最昂贵的股票。

    温柔乡和神仙醉目前在大唐无疑也是具有垄断地位的,其他人很难模仿,日后这两种酒所获得的利润无疑是个天文数字,因此分给程家一成干股绝对算是厚道了。

    程处默也能看到这新酒的巨大利润,闻言激动拍手道:

    “既然小轩你这么厚道,哥哥我也就不推辞了,午后我就回去跟我爹说。”

    事情商定好后,众人放开吃喝,一顿饭下来,宾主尽欢。

    李泽轩让人将喝的醉醺醺的程处默送了回去,他和韩雨惜、铁蛋回了西院继续调酒。

    ………

    “哎呦,少爷,您在哪儿喝的这么多啊?”

    卢国公府,梁管家见程处默摇摇晃晃地被两个小厮架着回来了,他连忙迎上去扶着程处默。两家丁跟梁管家交代一声就告辞离去了。

    “我…我没醉…梁伯…你…你奏凯…”

    程处默口眼歪斜,一边推搡着梁管家,一边说着胡话。

    正在这时,程咬金刚好从外面回来,他见程处默像是从酒缸里捞出来一样,皱眉道:

    “这小兔崽子在哪儿喝这么多酒?莫不是又跑出去鬼混了?”

    梁管家连忙回道:“老爷,应该不是,刚刚老奴见送少爷回来的那两个家丁,像是李泽轩李爵爷府上的。”

    程咬金听完一瞪眼,恼火道:“这小王八蛋,去小轩家蹭酒饭竟然不叫上老夫,岂有其理。”

    程咬金骂完还有些不解恨,又踢了程处默两脚。最近长安鸡苗价格涨的实在厉害,国公府都有些撑不住了,但是他程咬金说话一个吐沫一个丁,说买三万只,就买三万只,一只也不能少。这就导致了国公府最近的饭食都是清汤寡水的,更别谈喝酒了。

    程处默迷迷糊糊中,感觉有人在踢自己,他瞬间就怒骂道:“哪…哪个…小…小王八蛋…敢…敢踢…小爷,老子…揍…揍死你这个…小…小瘪三!”

    梁管家在一旁听完差点笑喷了,但见程咬金抬手要揍程处默,他连忙阻拦道:

    “老爷,老爷,少爷喝醉了说胡话呢,您千万别跟他一般计较。”

    “哼,扶这臭小子回房去,等他清醒了,老夫再跟他算账!”

    程咬金怒哼一声,恨恨地扬长而去。

    ………

    今日的奇趣阁又是另一番景象。

    昨天孙怀远请人抄写了几百份第二代滑板车的宣传小报,然后他派小厮将这些小报全部送到奇趣阁会员们的家门口。当时那些人办会员卡的时候可是都留了住址的。

    不得不说,孙怀远这招有些缺德。能买滑板车的人家,家境一般比较殷实,家里的孩子多少都识得一些字,这些熊孩子看到这第二代滑板车的小报,再想到自己之前买的滑板车已经非常好玩了,这第二代滑板车岂不是更加逆天?再说如果自己的小伙伴们日后都玩儿第二代滑板车,自己却玩儿着第一代的,那得多丢人?

    于是很多家长一大早都被自家的熊孩子闹腾起来了,一个个的心里不停腹诽这奇趣阁真是坑爹专业户啊,一个坑接一个坑的。但是抱怨也没用,家里的娃娃不依啊,他们只能老老实实地去奇趣阁给自家娃娃买那什么第二代滑板车了。

    不过这次奇趣阁更加人性化,竟然安排了八个会员通道,他们这些有会员卡的人,很快就买到了,看到那条非会员通道排了老长的队,这些买到滑板车的人,莫名感受到了一丝优越感,心里竟然有些觉得这会员卡买的值啊。

    这就好像游戏里人名币玩家跟平民玩家的区别一样。人民币玩家用钱买时间,平民玩家只能花大量的时间苦逼练级刷装备了。

    当然,奇趣阁这种有钱就是大爷的不合理制度,也引起了一部分人的抗议,然而更大一部分人选择的是也去办一张会员卡,反正也不贵。

    一时之间,奇趣阁的会员数量急剧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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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上午编辑突然通知我明天上架,吓了我一跳,真心不想这么早上架啊,但是侠客也不敢不服从上面的安排,只能希望大家不要弃书啊,明天订阅几章支持一下啊,侠客肯定会认真写下去的,拜谢了!

    今天还有一更,明天尽量四更吧!求大家支持下嘞!

    (本章完)

第109章 婚事

    傍晚时分,卢国公府。

    侧厅。

    “爹,就这么多了,该说的我都跟您说了。”

    程处默揉了揉屁股,一脸蓝瘦地说道。

    他回想起自己酒刚醒时,老爹看向自己那要吃人的眼光,就有些心惊胆战,他到现在都没明白自己的老爹为什么一看到自己醒来就一路追着要踹自己,要不是梁管家在后面拦着,估计他的屁股都要被踹烂了。

    难道是因为自己出去蹭酒喝,没带上老爹,老爹生气了?

    实在找不到原因的程处默只能在心里腹诽道。

    这货当然想不起来他刚刚喝醉的时候,骂自己的老子是小兔崽子、小瘪三,他要是知道了,肯定就不敢呆在家里了。

    程咬金大咧咧坐在凳子上,看向程处默的目光还带着那么一丢丢杀气,他听儿子把程家的作坊送给李泽轩酿造新酒的事情讲完后,问道:

    “小轩酿的那温柔乡和神仙醉真有那么好喝?”

    一听到神仙醉,程处默屁股立马就不疼了,他兴奋地一拍大腿,有些得意忘形地叫道:

    “爹,您是不知道啊,那神仙醉既浓烈又醇厚,真的太够劲了,我还从来没喝过这么烈的酒。而且那里面还加有冰块,冰块的寒气,刚好能压制住烈酒的辛辣燎心,喝起来真的太他娘的爽快了…额,爹,您怎么了?”

    程处默说着说着就感觉到周围的空气有些冷,定睛一看,发现自己老爹看向自己的目光有些不善。

    程咬金站起身,呼啦一个大耳瓜子就呼到了程处默的后脑勺。

    “你个小王八蛋,有好酒不想着你爹我,自己偷偷地喝,今晚不许吃饭,闭门思过。”

    程咬金恨恨地说完,就要出门离去。刚刚听程处默将那酒描述的天花乱坠,他差点馋的口水都流出来了,但是越嘴馋,他心里就越恼火,这个夯货儿子真是太不孝顺了。

    程处默揉了揉后脑勺,心道自己本来就笨,老爹还天天打脑袋,怪不得老程家的儿子没有一个聪明的呢。他见程咬金要出门,连忙在后面追问道:

    “哎,爹,那咱们家的酒坊,要不要拿出来跟小轩合作啊?”

    “废话,当然要合作!”

    刚走出门的程咬金没好气道。

    连李泽轩师父都喜欢喝的酒,那到时候拿出来卖肯定会火爆整个长安,一成的干股也能分不少钱了,远远大于他们家酒坊的价值,这生意算来算去都是他们家占了大便宜。

    ………

    午后韩雨惜又陪李泽轩调了一会儿酒,最终确定了各种成分的最优比例后,她就随韩里正回家去了。

    李泽轩有些不舍,他觉得跟韩雨惜在一起的时候,时间过得真是太快了,但是人家一个姑娘家,没有特殊情况下,住在自己家里实在不合适,李泽轩只能默默注视着韩雨惜的背影,独自叹气。

    唉,美女虽美,但还不是自己的呀,李泽轩此刻真想唱一首《爱你在心口难开》。

    让他去跟美女当面表白实在有些难度,谁让他是个宅男呢,要是有手机能互相聊天,李泽轩肯定就有勇气主动撩妹了。

    李夫人在一边看到儿子垂头丧气的样子,连忙推了推李京墨的胳膊,让他也看过来。

    李京墨小声问道:“夫人,轩儿这是怎么了?”

    李夫人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低声道:“你笨啊,这都看不出来,轩儿这是长大了,想成亲了呗。”

    李京墨闻言一张嘴长得老大,半晌才吃惊道:“夫人,你是说咱儿子,跟,韩韩。”

    “你才看出来啊!嘘,小点儿声,咱儿子脸皮嫩着呢。”

    李夫人对自己丈夫的情商很是无语,暗道自家儿子在情感方面这么迟钝,莫不是遗传于他爹?

    “咦?爹,娘,你们在聊什么呢?”

    李泽轩回过身,就见老爹老娘在一旁嘀嘀咕咕地不知道在说什么,他不由好奇地问道。

    “咳咳,没什么,今天的天气真好啊,轩儿你忙你的去吧。”

    李京墨干咳两声,拉着李夫人去东院了,留下了满头雾水的李泽轩。

    东院厅房。

    “夫人,你是说轩儿看上韩雨惜了?”

    李京墨坐在凳子上一脸关心地问道。

    “这还有假?也就是你这种榆木脑袋看不出来,我估计府里的下人都看出来了。”

    “嘿嘿”李老爹尴尬地笑了两声。

    李夫人翻了个白眼儿,叹气道:

    “老爷,咱们家轩儿也老大不小了,是该说一门亲事了,前几天轩儿封爵,不少媒婆都闻风而动,上门说亲,我也不敢胡乱答应,轩儿是个极有主见的孩子,我们这当父母的,可不能随便给他乱牵红线。”

    李京墨也赞同地点头道:“夫人说的有理,照夫人这么说,你是打算帮轩儿去韩里正家里说亲?”

    李夫人气道:“轩儿这孩子在这方面随了你,照他这么磨磨蹭蹭下去,咱们什么时候才能抱上胖孙子啊。眼看别人家的孩子,这个年纪早就成亲了,我这当娘的能不着急吗?”

    李京墨尴尬道:“这关我什么事?”

    李夫人恼火道:“怎么不关你事?当年你让我等了多久,你才跟我成亲的?要不是我娘托人提醒你父亲,你是不是打算等我人老珠黄才肯跟我成亲?”

    李京墨顿时无地自容,连忙打岔道:“咳咳,夫人,咱们在说轩儿的事情呢,你别扯远了,咱们继续说轩儿。”

    “哼!”

    李夫人不满地哼了一声,这才继续说道:“所以啊,我打算过些天托个媒人问问韩里正的意思。我见那韩姑娘对我们家轩儿也并不讨厌,这婚事倒是多半能成。”

    李京墨这时却有些犹豫道:“夫人,这韩姑娘真的适合轩儿吗?毕竟她只是只是”

    李夫人不待李老爹说完,就拍了拍桌子,凤目含怒,气道:

    “只是什么?只是农家女吗?你这才刚当上男爵的爹,就开始有门户之见了?那哪天你是不是也得把我给赶出家门,娶一个豪门大户的小姐啊?”

    李京墨顿时满脸大汗,手忙脚乱,急声说道:

    “夫人,为夫绝对没这个意思,绝对没有啊。为夫也觉得韩里正的女儿挺好,夫人真是英明,一切全由夫人做主。”

    “哼,这还差不多!”

    李夫人这才满意地坐了下来,只是她的嘴角扬起了一抹微不可察的轻笑。

    额,今天群里来了个小逗比,非要找侠客唠嗑,直接导致了这章这么晚才写完,害大家久等了。如果有人实在生气,就快进书友群,揍揍这个熊孩子吧,哇哈哈!

    最近会有一段小**,主角和女主之间的感情会再起波澜,然后就彻底定情。明天上架,尽量四更,求各位大佬支援一下首订,不要让数据太难看啊。

    谢谢o(n_n)o又又又又又又一次打赏,谢谢兄弟一直以来坚挺的支持,都快成为本书第二个弟子了,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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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第110章 昂贵的新酒

    翌日。

    程处默一大早,就跟个**青年一样,踩着奇趣阁工坊专为青年人新研制的滑板,晃晃悠悠地来到了李泽轩家门前。这货骚包的样子,一路上可是吸尽了眼球。

    这滑板当然不是他去奇趣阁排队买的,第一,程处默现在没什么零花钱,第二,他也没那个耐心去排队。这滑板是他走后门弄来的。现在长安城的有心人,基本都知道他跟李泽轩关系好的都快穿一条裤子了,因此孙怀远就直接送了一个滑板给他。

    这货明显是好了伤疤忘了疼,上回他玩滑板摔的那么惨,现在立马又一次开始踩着滑板四处瞎比浪了。

    李泽轩在院子里看到了夹着滑板的程处默,有那么一瞬间,他差点以为自己又穿越回去了,实在是程处默这个样子太违和了。

    “嘿嘿,小轩,哥哥我发现你们这次卖的滑板比上次你给我玩儿的那个更好用啊!”

    程处默得意洋洋地拍了拍手上的滑板。现在他有了这玩意儿,出门都不愿意骑马了,明显这东西比骑马方便多了。

    李泽轩在一旁撇了撇嘴,这次奇趣阁推出的滑板,传动连接的地方用的都是滚柱轴承,当然比他上次拿出来的那个好用了。

    “丑牛,你用这个,就不怕再摔一个狗啃屎?”

    李泽轩打趣道。

    “嘿,小轩你这是小看哥哥我了啊,同样的地方俺老程怎么会摔倒两次?”

    反正吹牛比要不要钱,程处默就臭屁地吹道。

    李泽轩摇了摇头,不搭他的话。

    程处默想起了今天来这儿的目的,就说道:“小轩,我爹昨天已经答应了,那酒坊就给你了,里面的匠人你也放心用,都是与我家签订过契约的,定然不会无端出卖我们的秘方。”

    李泽轩欣喜道:“那实在太好了,我让福伯再做十几套蒸馏提纯的设备,我们尽快将所有的酿酒调酒器具全搬过去,争取这两天内就正式开始大量调配温柔乡和神仙醉。”

    他之前的确担心过新酒配方的保密问题,现在程处默能给解决了,那是最好不过。而且昨晚他老爹也跟他说,硝石矿已经买到两个了,这下他也不用愁冰块儿了。

    程处默小鸡啄米似的连忙点头道:“对对对,这个得尽快,小轩,咱们这个酒,你打算定价多少啊?”

    程处默巴不得李泽轩现在就去他家的酒坊酿酒,这样他跟他老爹,想喝酒了,就直接去酒坊里顺一壶,喝自己家的酒,总不需要花钱吧?

    李泽轩对于新酒的价格早有考量。他昨天晚上在李京墨那儿了解了一下唐朝的酒水市场情况,这个时代最为名贵的酒就属于剑南烧春、郢州富水了,一斗差不多就要十几万钱。

    这可不是夸张,唐代粮食缺乏,酒水普遍昂贵,名酒更甚。李白在《行路难》中就曾写道:金樽美酒斗十千,玉盘珍羞值万钱,其中说的就是剑南烧春这种名贵的酒。

    唐代的一斗相当于十升,一升约等于一点二五斤,合算下来,一斤剑南烧春的价格约合现代的人民币六七百元,当然这只是根据当时铜钱跟黄金白银的兑换比例折算的。

    但是有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就是,唐初的物价极其便宜,一斗米只要三四文钱就能买到,如果按现代的黄金价格折算,一块钱就能买到六公斤多的大米。

    因此如果参照当时的物价来折算的话,一斤剑南烧春所用的铜钱,就差不多相当于现代一万五千块钱的购买力了,这也就只有李白这种土豪才喝得起了。

    他的好哥们儿杜甫,在晚年穷困潦倒时,就只能喝三百文一斗的劣质酒了,要不然杜甫怎么会做出“早来就饮一斗酒,恰有三百青铜钱”这种诗句呢。

    李泽轩沉吟片刻,说道:“丑牛,我们的温柔乡,我打算定价两贯一升,神仙醉我打算定价五贯一升,你觉得怎么样?”

    温柔乡里面,酒精浓度较低,可以卖便宜点,但是神仙醉用的都是蒸馏浓缩的酒,光成本就高出很大一截,定价实在便宜不了。

    这一语可是石破天惊,程处默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道:

    “我说小轩,你小子想钱想疯了吧?五贯一升,你怎么不去抢啊,这么贵谁愿意来喝啊?”

    李泽轩摇头道:“你难道觉得这神仙醉不值这个钱?”

    程处默闻言不由又回忆起了神仙醉的味道,这一回想,他的馋虫就被勾引起来了,他砸吧砸吧嘴,为难道:

    “这神仙醉的味道自是没的说,我大唐怕是再也找不出这等好酒了,只是这五贯一升的价格实在太高了,平常人实在喝不起啊。”

    李泽轩笑道:

    “这酒本来就不是给普通百姓喝的。况且神仙醉里面,用的都是浓缩过好几遍的名酒,三斤剑南烧春,才能浓缩一斤我们需要的原料烈酒,再混上其他材料,我们一升神仙醉的成本就有三贯多,所以一升五贯钱的定价并不贵啊。”

    李泽轩这么一说,程处默就懂了,他连忙说道:“这么看来,是不贵啊,就定这个价。”

    酒坊里面也有程家的一成干股,这神仙醉赚的越多,到时候他们家分的钱就越多了。

    跟程处默商定好新酒的售价后,李泽轩派人去跟工坊的福伯吩咐了一声,让他再弄二十套蒸馏设备,然后他带着程处默来到了醉仙楼。推出新酒的条件已经成熟,他有必要跟刘掌柜打一声招呼。

    程处默这货跟过来,完全就是为了跟着李泽轩,在醉仙楼免费下一顿馆子。

    “刘叔,今天这儿怎么这么冷清?”

    李泽轩走进醉仙楼,发现一楼的打听只坐了三四桌人在那儿吃饭,不由大吃一惊。

    “唉,少爷,您有所不知啊,以前云兮楼虽然也推出了啃的鸡跟我们抢生意,但还是有一部分食客愿意留在我们醉仙楼吃饭。

    可是昨天他们找来了一个宫廷御厨,推出了很多宫廷名菜,我们本来就少的食客更加稀少了,现在还愿意在这儿吃的,一般都是家住的特别近的了。”

    刘掌柜在一旁愁眉苦脸地唉声叹气,狂倒苦水,醉仙楼的业绩不好,他也有些没脸见东家了。

    李泽轩笑着拍了拍刘掌柜的肩膀,安慰道:“刘叔,您别担心,我又给醉仙楼带来了几样新东西,醉仙楼马上就要重新火爆起来了。”

    程处默这个活宝,也在一旁挤眉弄眼道:“是滴是滴,刘掌柜你尽管把心放到肚子里,俺老程保证两天后醉仙楼肯定一座难求,哈哈!”

    除了李泽轩外,恐怕没有人比程处默对温柔乡和神仙醉更加有信心了。

    看到有些人喷我书里面某些东西的定价不合理,所以这一章就给你们好好解释一下物价关系,唐初时,一文钱的购买力还是很强的,求别喷了。不要问我为什么知道的这么清楚,因为我刚从唐朝穿越过来的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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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第111章 小说里的故事都是都是骗人的!

    醉仙楼。

    程处默一个人坐在一楼大厅正百无聊奈地等待着什么。

    他在等李泽轩,哦,准确的说应该是在等李泽轩弄的新菜式。

    因为今天醉仙楼的食客不多,李泽轩也就没打算去楼上雅间了。

    李泽轩之前跟刘掌柜说给醉仙楼带来了几样新东西,可不仅仅是指温柔乡和神仙醉,他还想教王二虎几道新菜式,用来抗衡云兮楼的宫廷佳肴。

    醉仙楼厨房内。

    “二虎,你们这儿有猪肉吗?”

    李泽轩想先做个红烧肉,但是他想起前世看过的穿越小说里,都说唐朝的猪没有阉割,腥臊无比,被贵族视为只有平民才吃的贱肉,因此他这才有些担心地问道。

    “爵爷,猪肉当然有啊!”王二虎有些奇怪地回答道。

    李泽轩有些诧异,说道:“那你快去给我割四斤五花肉过来。”

    “是,爵爷。”

    片刻后,王二虎提着一大块五花肉走了过来。

    “爵爷,您看这些够不够?”

    李泽轩点了点头,好奇地凑过去闻了一下,随后皱着眉头喃喃道:“没有腥臊味儿啊,不科学啊。”

    王二虎一脸懵逼:“爵爷,您说啥呢?什么学?”

    “没什么,二虎,这猪生前有没有阉割啊?”李泽轩岔开话题问道。

    王二虎憨笑道:“嘿嘿,爵爷,这是一头母猪。”

    李泽轩:“………”

    “那东市里卖的公猪都是阉割的吗?”李泽轩强忍住没把到嘴里的妈卖批说出口,继续问道。

    王二虎笑道:“嘿嘿,爵爷,瞧您说的,当然都阉割过啊,这公猪要是不阉割的话,那得多臭啊。”

    李泽轩拍了拍脑袋,果然那些穿越小说里面说的故事都是都是骗人的,有些作者说话根本不负责任啊。

    其实据记载,阉猪早在西周时期已出现,《周易·大畜卦》便有“豮豕之牙,吉”的说法,意思是,被阉过的猪已没有攻击性,其牙不足惧,所以吉祥。

    猪肉之所以没落沦为贱肉,完全是由于特定的历史原因。

    自西晋灭亡以后,大量北方游牧民族南下,经过三百多年的战乱先一统于隋,又一统于唐。

    建立唐朝的李氏家族虽然是汉人,但早已严重胡化。

    皇族如此,吃得起肉的贵族、官僚们也是如此。胡人自然更爱吃羊肉,猪肉逐渐没落,直到北宋年间,苏轼发明东坡肉后,猪肉才重新开始受欢迎起来。

    既然猪肉没有那种腥臊味儿,李泽轩就打算多弄几道关于猪肉的名菜,他来到唐朝这么久,还没吃过猪肉呢,李家是大富之家,李夫人当然不会给儿子吃猪肉了。

    一个时辰后,李泽轩看着眼前的红烧肉、红烧狮子头、东坡肉、回锅肉四道猪肉名菜,满意地点了点头,唯一不足的是,唐朝还没有粉条,做不了猪肉炖粉条啊!

    “二虎,我听说云兮楼花两倍高价挖你,你为什么不走啊?”

    李泽轩见王二虎累的满头大汗,就貌似随意地问道。

    王二虎闻言,神情立马严肃了起来,不再像之前那样嘻嘻哈哈,他用袖子擦了擦脸上的汗水,异常认真地躬着他那胖胖的身子说道:

    “爵爷,俺王二虎虽然没读过书,但是忘恩负义的事,俺肯定做不出来的。

    俺以前只是个普通的厨子,爵爷您看得起俺,教了俺做啃的鸡,刘掌柜后来也给俺涨了好多工钱,俺家里的婆娘和娃娃都有新衣服穿了,俺娘也有肉吃了,这一切都是爵爷您带给俺的。

    俺要是做出那种忘恩负义的事情,俺王二虎还是个人吗?不仅是俺,这醉仙楼里这么多厨子,要是有一个人敢背叛爵爷,俺王二虎第一个跟他拼命!”

    王二虎说着说着就有些激动,每一句话都掷地有声,李泽轩心里也有些被这朴实的汉子感动到了,他连忙拍了拍王二虎的肩膀,安抚了一下他的情绪,说道:

    “二虎,你是好样的,你放心,你跟着本爵爷,绝对不会吃亏的,你家里今后的日子只会越过越好!”

    王二虎重重地点了点头,说道:“爵爷,二虎都明白。”

    ………

    李泽轩带着几个小厮,把那四道猪肉菜端了出来,当然还有一壶冰镇的神仙醉,是程处默这货过来时从他家里顺过来的,照他的说法,去醉仙楼下馆子,岂能无好酒。

    “小轩,这都是啥肉啊,为何这么香?”

    程处默跟只赖皮狗似的,用他那鼻子在餐盘旁边使劲地嗅,李泽轩连忙把他推开,他怕这二货口水留到里面了,那样的话他还怎么吃。

    “这都是猪肉,想必丑牛你不吃猪肉的吧?”

    “啊,这是猪肉?猪肉怎么能这么香?”程处默不敢置信道。

    “没错,这全是猪肉,我们卢国公的大公子,肯定不会吃这贱肉吧?”

    李泽轩揶揄道。

    程处默立马大叫起来:“放屁,老子才不管这是什么肉,这么香的肉,它就是老鼠肉俺老程也给吃了。”

    卧槽,这王八蛋吃饭的时候不倒老子胃口会死啊,李泽轩真想一脚把他踹出去。

    “刘叔,您也过来尝尝这肉还有这酒,两天后我们醉仙楼就推出这个。”李泽轩冲刘掌柜招呼道。

    刘掌柜在一旁早就馋的口水直流,闻言连忙激动地千恩万谢道:“多谢少爷!”

    三人坐定,刘掌柜很有眼色地给程处默和他自己斟了一杯酒,他知道李泽轩不喝酒,就没斟。

    这神仙醉一暴露到空气中,顿时就有一股极为浓郁的酒香,飘满了整个一楼大厅,香味儿之浓,甚至盖过了桌上的东坡肉等猪肉名菜。

    坐在旁边的几位食客,之前那些猪肉端出来时,他们闻到那味儿,就已经馋的不得了了,这时又闻到了这股浓郁的酒香,一个个纷纷放下筷子,望向这边,猛咽口水。

    他们倒是想过来讨点东西吃,可是李泽轩他们都认识,人家是爵爷,他们实在不敢冒犯,因此只有在一旁眼馋的份。

    大厅内突然陷入一片诡异的安静,这时那些食客咽口水的声音就显得格外刺耳。李泽轩抬头一看,看到那些人渴望而又畏惧的眼神,这才明白过来,他对刘掌柜说道:

    “刘叔,厨房里还有些菜没盛完,你去给让人去给这些食客都分一些。还有我们这酒,一人给他们分一杯,这些都是我们醉仙楼最为忠实的顾客,这顿就当我请大家了。”

    李泽轩这话说的很大声,那些食客都听到了,一个个反应过来后,纷纷拱手感谢道:

    “多谢爵爷,这醉仙楼,我们日后肯定常来!”

    “对对对,以后我们一定常来!”

    “爵爷真是大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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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第112章 神仙醉,醉神仙

    醉仙楼内。

    “唔~,小轩,这红烧狮子头实在是太好吃了,没想到猪肉也能这么好吃。”

    “唔~,这东坡肉也好吃,只是这为什么叫东坡肉啊,明明是猪肉嘛。”

    程处默鼓着腮帮子,一边吃,一边还在那儿瞎叫唤,不像刘掌柜,一直在那闷声大吃,李泽轩怀疑这桌子上的菜全倒进刘掌柜的嘴里,能不能填饱他那肥胖的肚子。

    “咳咳~,这酒”

    刘掌柜吃的有些口渴,端起酒杯就往嘴里倒,结果差点被呛死,他缓了半天才叹道:

    “少爷,这酒真的太烈了啊,我老刘喝了大半辈子的酒,还从来没喝过这么烈的酒,真的是太痛快了。”

    “刘掌柜说的不错,这酒称之为仙酿也不为过,老夫也算是尝遍了世间百酒,可是从未喝过这么浓烈,味道又如此新奇的酒,竟然比剑南烧春还要好喝。”

    旁边一个四五十岁的食客一脸迷醉的附和道。

    “志华老兄说的在理,我之前本以为剑南烧春是我大唐味道最好的酒了,却没想到自己不过井底之蛙罢了,此酒一出,怕是我大唐所有的酒都要黯然失色了,就是不知这酒是何名字。”

    另外一个食客也出声道。

    李泽轩站起来笑道:“这酒名叫神仙醉,是一种非常浓烈的酒,还有一种比较温和的酒叫做温柔乡,两日之后,这两种酒会和这几种新菜式一同推出,到时候请各位来捧场。”

    几个食客连忙拱手道:“一定一定。”

    “这种神仙佳酿到时候不来喝个痛快,岂不抱憾终身?”

    “是啊。”

    酒足饭饱后,众人心满意足地离开了醉仙楼,那几个食客,也就成了醉仙楼新酒和新菜的第一批宣传者。

    当然,李泽轩不会仅仅指望这几个人帮他宣传,他还有后招呢。

    程处默中午吃的撑,喝的也饱,这货现在学机灵了,吃完饭喝完酒并不准备先回家,他想出去浪一浪,散散酒味儿,免得回去又得挨踹。

    李泽轩懒得理他,也就随他去了。

    正好下午还需要带着这货,让人将调配神仙醉和温柔乡所需要的材料设备都搬到程家的酒坊里,这货吃白食总要出点力不是?

    第二天,长安城大街小巷突然出现了一批踩着第一代滑板车的孩童,小孩儿们边跑边唱道:

    “神仙醉,醉神仙,两升不醉不要钱;温柔乡,享温柔,喝酒就到醉仙楼!”

    这时李泽轩绞尽脑汁想出来的一个还算押韵的广告词,他吩咐三宝招来了一些孩童,让他们踩着滑板车,去长安城里一边跑,一边唱着这两句广告词。

    至于报酬,就是他们脚下的滑板车了,只要他们喊一天,这滑板车就归他们。

    这么优厚的报酬,可把其他孩子羡慕坏了,纷纷争着抢着也要报名。

    李泽轩来者不拒,有多少要多少,这点广告费他当然出得起,而且会非常值得,最终这个广告队伍达到了五十多人,直接导致了长安城的百姓,被这两句广告词整整轰炸了一天。

    “这醉仙楼口气也太大了吧?两升不醉就不要钱?我肖某人可是百杯不醉,等明天俺就去醉仙楼免费喝酒喽,哈哈!”

    “俺也去,这免费的酒可是不喝白不喝啊,看醉仙楼这次如何收场。”

    “就是不知道这酒味道怎么样啊,可别太难喝。”

    “呵呵,你们几个毛头小子就瞎乐呵吧,这酒好喝是好喝,但是非常烈,莫说两升,一升你们都爬不起来了。”

    这时有个四五十岁的老头打断道,这时昨天在醉仙楼的那个老者。

    “咋了,冯老头儿,你喝过这神仙醉?”

    那个姓肖的汉子问道。

    冯姓老者捻须笑道:“昨天在醉仙楼有幸喝过一杯,啧啧,这酒比剑南烧春好喝不止一筹,但是酒性异常之烈,你们这些年轻人哟,到时候可别喝两杯就爬到了地上,哈哈。”

    “冯老头,你莫要小看俺,俺明天就去给你喝两升看看!”

    魏征刚下早朝,回去的路上,他坐在轿子中,就听到外面孩童的声音:

    “神仙醉,醉神仙,两升不醉不要钱;温柔乡,享温柔,喝酒就到醉仙楼!”

    魏征一生喜酿酒,更爱喝酒,他的酒量也极好,剑南烧春喝三升也不会醉,听到这两句话时,他微微一笑道:

    “这醉仙楼口气竟然这般大?上次弹劾李泽轩,竟然被那小滑头辩了个哑口无言,既然这次你小子胆敢大放厥词,那老夫明日就去醉仙楼免费喝一顿酒喽,哈哈。”

    同样的情况,几乎发生在了长安城的每一个角落,那些自认为酒量不错的人,听到这两句广告词,自然心里会不服气,隐隐有跃跃一试的打算,要是没喝醉,那自己岂不是白赚了两升酒?

    李泽轩正是利用了大多数人都有的侥幸心理,勾引他们去醉仙楼尝试这神仙醉。每个人心中都住着一个赌徒,只要有外界条件将他勾引出来,那么便会犹如洪水猛兽,一发不可收拾。

    “轩儿,今日长安城那两句打油诗,是你找人放出去的吧?”

    晚饭后,李京墨把儿子叫进书房,笑眯眯地问道。

    “嘿嘿,什么都瞒不过爹,正是孩儿想的。”

    李泽轩嘿然笑道。

    李京墨疑惑道:“那你就不怕到时候真有人喝两升不醉啊?”

    “爹,不排除有这种海量的人,但是这种人毕竟是极少的,他要真喝不醉,送他两升酒又如何,反正那时候我们神仙醉的名声已经打出去了。”

    嘿嘿,那神仙醉差不多相当于四十度的白酒,要真有人喝两斤多还不醉,那他李泽轩也认了。

    李京墨无奈地摇了摇头:“为父发现,你怎么比我还会做生意?你小子,好好地爵爷不当,非要瞎忙活这些事。”

    李泽轩笑道:“爹,这差不多是孩儿最后一次出手帮醉仙楼了,等新酒的地位奠定后,醉仙楼的地位肯定也稳固了,那时候只用在家里数钱了。”

    李京墨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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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第113章 一地土鸡瓦狗

    这一日。

    醉仙楼门还没开,外面已经围了一圈人。

    “嘿,江武云,你是来这儿喝免费酒的吗?”

    “哈哈,是啊,肖老哥,一会儿免费喝着醉仙楼的酒,再点两份他们的啃的鸡,岂不美哉!”

    “有道理,有道理,还是老弟想的周到,哈哈哈!”

    人群热闹了一会儿,醉仙楼的小厮就出来开门了。

    刘掌柜也跟着出来了,他看向面前的人群,笑的跟弥勒佛似的拱手说道:

    “各位客官,今日本店推出新酒新菜,凡是能喝两升神仙醉不醉倒的人,酒水全部免费。但是为了防止有人喝醉了忘记结账,今后本店所有客人一律先付钱再吃饭。若是真有人喝两升不醉,我们会将酒水钱全额退给你们。”

    “好!”

    众人轰然叫好。

    姓肖的大汉忍不住叫道:“刘掌柜,快些开门吧,我老肖就等着免费喝你们醉仙楼的酒啦,哈哈哈!”

    “是啊,我们要喝免费酒啊!”

    这些人都把醉仙楼的活动当成免费送酒给他们喝了,刘掌柜心里暗笑,等会儿有你们哭的。

    刘掌柜让开了门,外面的食客顿时争先恐后地鱼贯而入。

    “咦?刘掌柜,你们这是又上新菜了?这东坡肉是何物?这红烧狮子头又是何物?难道你们还卖狮子肉?”

    刘掌柜正要解释,就听见有人打断道:

    “年轻人,你要是不买的话先让老夫买,小二,给老夫来一份红烧狮子头,一份红烧肉,再来半升神仙醉。”

    说话的人正是那天跟李泽轩说话的老者,名叫冯志华,也是一个富商。

    “对啊,小伙子不点的话让我们先点。”

    另外一个上次和冯志华一起吃过新菜式喝过新酒的食客搭腔道。这几个人都不是差钱的主儿,之前说过要来捧场,现在都来了。

    “好嘞,客官,一共是四千四百钱,请您先结账。”

    小二恭敬地说道。

    冯志华指了指那小二,笑道:“你这是小看老夫啊,区区半升酒,老夫岂会喝醉?”

    虽然这般说,但冯志华还是拿出了一个金饼子,递到了小二手上。

    周围不明就里的众人倒吸一口凉气,有人忍不住问道:

    “小二,这人就点了这么点东西,就要五贯多钱?”

    小二丝毫没有流露出丝毫不耐烦地神情,一边接过冯志华递过来的金饼子,一边彬彬有礼地给其余人解释道:

    “回客官的话,本店的神仙酿一升五贯,回锅肉、红烧狮子头、东坡肉、红烧肉每份各一贯钱。”

    “五贯钱一升?”

    其余人都被这高昂的价格吓到了,有些本想来醉仙楼搏一搏的人开始打退堂鼓了。

    “小二,给我来一份啃的鸡就行了。”

    但也有人对自己的酒量极为自信,心想这酒卖的再贵又如何,只要自己喝不醉,他们还会照样把钱退回来,于是有七八个大汉开始叫道:

    “小二,给我来两升神仙醉,再来一份啃的鸡。”

    “小二,也给某来两升神仙醉和两份啃的鸡。”

    点啃的鸡的人比点新菜式的人多一些,毕竟大家都还没吃过那几样新菜。

    待到冯志华的菜端上桌后,其余众人才发现自己错了。

    “呼,好香啊。”

    “是啊,这红烧狮子头是什么肉啊,怎么从外面看不出来?”

    “咕咕,我受不了了,小二,快也给我来一份红烧狮子头。”

    “给我再来一份红烧肉。”

    “我要一份东坡肉。”

    这一会儿,点猪肉的食客才渐渐地多了起来。

    两刻钟后,几乎所有食客的菜和酒都上桌了。

    “唔~,这红烧狮子头真好吃,这是什么肉来着?怎么吃起来像猪肉?”

    “肯定不是,猪肉怎么可能这么好吃?”

    “咝~,你们快尝尝这神仙醉,好冰凉,好浓烈,这刘掌柜果然没有吹牛,这么烈的酒,某家走遍大江南北从来没喝过这么烈的酒,而且里面还有山果味,太奇怪了,简直比剑南烧春还好喝。”

    一个满脸胡子的大汉,喝了一口酒,突然惊叫起来。

    “咝~,咳咳,这神仙醉果真好烈,这名字起的真贴切,要是神仙来喝一壶,怕是也要醉了吧。不过这掌柜的倒也大方,大热天地往里面加了冰块儿,要不然这么烈的酒喝进肚子里,可真会把人给烧坏了。”

    “是啊,这掌柜的真奢侈,这酒五贯钱一升倒也不贵啊。”

    “我靠,这么烈的酒,比剑南烧春还烈,看来今天俺老肖这二百斤肉,要交待在这醉仙楼了。”

    姓肖的大汉一脸悲剧道,他刚刚抿了一口,就知道自己绝对不可能喝两升不醉。

    “哈哈,肖七雄,你刚刚不是说你能行的吗?哈哈!”

    对面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大笑道。

    “苗老二,你别光顾着笑老子,你不也点了两升酒吗?有种你喝了别醉倒。”

    “哈哈,我又没打算喝完,我剩余的带回家慢慢喝,这种神仙佳酿不带回家慢慢品尝实在可惜了。”

    肖七雄一拍脑袋,叫道:“对啊,我也带回家慢慢喝。”

    明知道自己喝多了会醉,这个赌局注定要输了,那干嘛要一下子喝完,不如带回家细细品尝,毕竟这酒五贯一升,不便宜啊。其中不少人都觉得这是个不错的办法,暗暗打算就这么去做。

    只是这些人想的太过完美,美酒就跟鸦片一样,喝起来就会上瘾,哪里还停的住。

    半个时辰后。

    “哎?为何这酒杯在动?”

    “唔~,别拉我,我没醉,扶我起来,我还要喝。”

    “唔~,谁打我,我打你老母。”

    魏征下完早朝时,正临近中午,他想起他今天要去醉仙楼喝免费酒的,就连忙让老仆赶着马车来到了醉仙楼。

    醉仙楼门外,还挂着那两句打油诗:神仙醉,醉神仙,两升不醉不要钱;温柔乡,享温柔,喝酒就到醉仙楼。

    大放厥词,哗众取宠,魏征不屑地笑了笑,负手走进醉仙楼。

    他一进来,就看到了一地的醉汉,魏征立刻就明白过来了,这群人估计是和他抱着一样的心思过来喝免费酒的,只不过技差一筹罢了。

    魏征看着这一地的土鸡瓦狗,心中豪气顿生,想道:现在的年轻人,真是没有战斗力啊,今日老夫就让尔等见识见识什么叫做酒中仙!

    “小二,来两升神仙醉,再来一份啃的鸡。”魏征豪气干云地喊道。

    “好的,这位客官,请先付钱,一共是十一贯钱。”

    “你们店今天怎么要先付什么,你说一共十一贯?”

    魏征跳脚说道。

    “是的,客官,今日我们醉仙楼做活动,能喝两升神仙醉不醉倒的人,可以退还酒水钱,为了防止有些人喝醉了忘记结账,因此要先付饭前。我们的神仙醉每升五贯钱,请问客官您还需要吗?”

    魏征瞬间就没了刚刚的豪气干云,这可是十一贯钱啊,差不多相当于他一个月的俸禄了,但魏征酿了一辈子酒,他倒是很想见识见识这卖五贯钱一升的酒是个什么样子,要是名不副实还卖这么贵,那他就要找李泽轩的麻烦了。

    魏征咬牙拿出一个金饼,说道:“给你,快些给我上酒菜!”

    他心中暗暗对自己说道,千万不能醉,醉了这个月的俸禄就直接没了,回家就得挨骂了。

    呼,终于码完了,以后在没有存稿的前提下,坚决不能承诺四更了,太累了,剧情都得现想,自己打字又慢,实在某改。现在又上架了,不能随便划水,毕竟大家都是花了钱在看的,要是以前免费阶段,光《神仙醉,最神仙》这一章的内容我都能水三章,但是现在不敢啦,毕竟你们花钱了,你们都是大老爷,这样搞你们肯定会喷我。

    万幸总算完成四更了。

    谢谢会读书的小书虫又又一次打赏,谢谢!

    也谢谢保底符号的打赏,感谢!

    求订阅啊,老铁们!

    (本章完)

第114章 喷子醉酒

    醉仙楼内。

    小二给魏征上了两壶酒和一份啃的鸡就退下去了。

    魏征看着眼前花了他一个月俸禄的酒菜,忍不住有些心虚地咽了咽口水,他不像其他官员,除了朝廷给的薪俸还有别的店铺收入,花这么多钱吃一顿饭他也是第一次。

    拼了,只要喝不醉,就能挣十贯钱。魏征提起酒壶,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就见这神仙醉色泽鲜红,分外诱人,酒杯上面竟然还冒着丝丝寒气。

    “这醉仙楼真奢侈,竟然还加了冰块儿。”

    魏征忍不住喃喃自语道。

    要知道古代的冰窖要想长时间使冰块不融化,必须深挖五到十米,而且规模一般比较浩大,耗资千万,一般也只有皇家与豪门大族才弄得起。

    感叹了一会儿,魏征端起酒杯,轻轻一嗅,顿时一股浓郁的酒香与山果芬芳扑面而来,令他不由自助地闭上眼睛,沉迷到这醉人的酒香之中。

    “好酒啊,里面有剑南烧春的酒香,但是香味比剑南烧春又更加浓郁,又搭配了山果的清香,二者竟然丝毫不违和,这调酒之人分寸把握的恰到好处,称得上调酒大师了。”

    行家一出口,就知有没有,不得不说魏征对酿酒一道的钻研已经达到大师级的程度,他轻轻一闻,就判断出了这酒的成份。

    “咝~,甘冽,世上如此甘洌的酒,有生之年能喝到如此神仙佳酿,真是不枉此生了。”

    作为一个老酒鬼,还有什么能比美酒更吸引他的呢?魏征这时候已经浑然把他今日来此的目的忘了个一干二净,一心沉浸到了神仙醉之中。

    就着啃的鸡,魏征一杯接一杯地喝着,不一会儿,一壶神仙醉就见底了,也不得不说魏征的酒量是真的好,一斤多的神仙醉下肚,竟然还没喝趴下。要知道古代的酒,度数普遍较低,一般那些喝惯了低度酒的人,猛然喝神仙醉这种烈酒,基本上四五杯之内,都会倒下了,能像魏征这样坚持到现在的人,实属罕见。

    魏征纵然还没倒下,但此刻他的意识已经有些模糊了,脸也有些通红,看他这个样子,怕是距离醉倒也不远了。

    “老爷,咱别喝了,您已经喝多了,回去夫人又该责怪小人了。”

    随魏征一起前来的车夫,见魏征喝的有些多了,连忙壮着胆子,上前劝说道。

    魏征眯着眼睛,晃晃悠悠地摆手道:“老夫没…没喝多,你快给老…老夫退下。”

    说罢他又用有些微颤的右手提起另一壶酒,给自己继续倒酒,中间难免会撒出许多。

    车夫急的一张脸通红,想劝又不敢再劝,只能过来帮魏征倒酒。

    周围的食客,见魏征这样子,都暗中摇了摇头,心道又是一个不自量力的挑战者啊。

    第二壶酒还没喝到一半的时候,魏征终于喝不进去了,他仰天哈哈大笑一声:“好酒!”然后啪叽一声,栽倒在地上。

    赶车的家丁连忙上前将他扶起来:“老爷,老爷,您没事吧?小的送您回家。”

    说着就要拉着魏征去外面的马车。

    谁知这时魏征突然直起身体,睁开双眼,大叫道:“拿酒来,老夫还能喝!”

    那家丁都快哭了,连忙道:“老爷,酒喝没了,咱们快回家吧,夫人都等急了。”

    魏征不理他,猛地一胳膊将家丁推开,大叫道:“快让开,来福你今天竟然敢不听老夫的话,嗝~,咦?这位是?”

    这时他突然踉跄了两步,走到了一个食客跟前,脑袋往前一伸,眼睛都快贴到人家脸上了,那食客被他吓了一大跳,连忙道:“这位老兄有何指教?”

    魏征“嘿嘿”地笑了两声,指着那食客道:“房兄,你是不是房兄?我记得…记得俺老魏还欠你一贯钱呢,嗝~,来福,快去一贯钱来,还给房兄!”

    那食客连忙摆手道:“不不不,老兄,你认错人了,我姓王,不姓房,你也不欠我钱。”

    “谁说的?我怎么会认错人?嗝~,来福,你听到了没有,快把钱拿来!”

    魏征拍着那食客的肩膀口齿不清地嘿嘿笑道。

    来福急道:“老爷,您真的认错人了,这不是房相。”

    今天来醉仙楼已经花了十一贯了,来福要是再拿钱出来,估计回去会被夫人剥了皮。

    魏征瞬间就怒了,一把抓过来福,抢过他腰间的钱袋子,掏出一把钱,递给那食客,说道:

    “家里的奴才不懂事,房兄勿怪啊,嗝~,快拿着。”

    “老兄,这钱在下真的不能拿,您认错人了。”

    魏征大声吼道:“让你拿着就拿着…,嗝~,你不拿就是不给我魏玄成面子,嗝~,我魏玄成岂是欠钱不还的小人?”

    此言一出,四下皆惊。

    “魏玄成?这人竟然是当朝尚书左丞魏征?”

    “是啊,竟然没想到魏左丞竟然也会醉酒,他不是号称我大唐酒量最大的人吗?”

    “这魏左丞喝醉酒竟然喜欢给人送钱?真是太罕见了。”

    “谁说不是呢,第一次见有人主动送钱的。”

    …………

    魏征这不说还好,一说出来那食客就更加不敢接他的钱了,民不与官斗,此时如果能掏钱让魏征离开,那食客肯定会毫不犹豫地掏出两个大金饼子。

    魏征与那食客纠缠半天,终于有些不耐烦了,他直接将金饼子塞到那食客怀里,嘟囔着:“房兄真是不爽快。”

    然后他得意地又凑到另一个食客跟前,问道:“虞兄,是你啊,小弟是不是还欠你五贯钱来着?来福,快拿钱来!”

    来福:………

    来福身上哪里还有五贯钱啊,一贯都没有了,他此刻都有些想哭了,真的很想幸福地晕过去,他觉得他要是再这样下去肯定会被魏征给逼疯掉。

    …………

    最终刘掌柜看不下去了,叫了两个小厮,帮来福把魏征强行抬到了马车里。

    一番闹剧,最终留下了一地笑柄,怕是明天他魏征酒醒后,就会发现他已经名满长安了。

    …………

    本章取自于真实情节,侠客本科的时候,有位室友,喝醉的时候就喜欢问我们他是不是欠我们钱,要有人说是,他立马会掏出钱包,抽出两张毛爷爷递给你,可把人给逗死了。

    今天七夕,祝单身狗或者虐单身狗的人,都节日快乐吧。

    跟大家商量个事儿,侠客看到昨天那惨淡的首订成绩,心里有些蓝瘦,想找女票谈谈心,寻找寻找安慰,平复一下想要太监的冲动。今天就暂时一更,好不好?待侠客心情平静了,再恢复正常更新吧!大家理解一下嘎,毕竟今天是七夕呀,我也得陪妹子啊!

    (本章完)

第115章 好心办“坏事”

    皇宫,西苑。

    李二下了早朝后,就来到了长孙皇后这里,陪她一起用午膳。

    “陛下,这是妾身让御厨仿作的那啃的鸡,陛下尝尝看怎么样。”

    长孙温柔地给李二夹了一块儿啃的鸡,淡淡地笑道。

    “哦?观音婢真是有心了。哈哈,让朕来尝尝。”

    李二惊喜地拿起筷子,尝了一块儿啃的鸡,然后赞叹道:

    “唔~,不错不错,与醉仙楼的味道有九分神似,观音婢用心了。”

    李泽轩要在这儿,肯定要控诉下李二这种随意山寨的行为,不过大唐好像也没有保护发明原创的意识。

    “陛下,太子殿下来了。”

    一个内侍上前小心翼翼地禀告道。

    “哦?那让他进来吧。”

    李二随意道。

    片刻后,李承乾进了宫殿,后面还跟着一个提着两个酒坛的内侍。

    “儿臣给父皇、母后问安!”

    李二笑着点了点头,问道:“承乾不在东宫用午膳,来这儿所为何事?”

    李承乾躬身道:“回父皇,儿臣刚得到两种风靡长安的奇酒,一种温润醇和,一种却辛辣甘冽,味道都是我大唐之前绝无仅有的,儿臣特地带过来孝敬父皇母后。”

    昨日酒坊调出第一批酒后,李泽轩就用冰块封存了四坛酒,今天才让人给李承乾送了过来。

    他借用程家酒坊之名酿酒,说到底还是打了一个擦边球,真要深究起来也算是有违律法,因此先送几坛酒给李二,算是提前示好吧,免得李二揪着自己的小尾巴不放。

    李二被李承乾天花乱坠的描述,勾起了兴致,他好奇道:

    “这可新鲜了,长安城竟然还有朕没喝过的酒?承乾你呈上来让你母后和朕看看。”

    李承乾接过内侍手上的酒坛,亲自上来给李二倒了一杯神仙醉,鲜红的酒液顺着杯壁缓缓流下,一股酒香顿时就弥漫在了整个宫殿。

    长孙吃惊道:“承乾,这是何酒?酒香竟然如此浓郁?”

    她虽然不会喝酒,但是香味这么浓烈的酒他也是第一次见,于是才忍不住问道。

    李二的眼中闪过一丝诧异,也向李承乾投过去询问的目光。

    李承乾连忙道:“回母后,这酒名叫神仙醉,使用特殊方法将剑南烧春浓缩后,与山果酒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酒性极烈,父皇喝的时候,还请慢慢品尝。”

    长孙忍不住轻笑道:“神仙醉,这起名之人口气倒是真大,不知这酒真能醉倒神仙吗?陛下您快尝尝,这好歹也算承乾的一片孝心啊!”

    李二点点头,端起酒杯,小抿一口,顿时忍不住咧了咧嘴,赞叹道:

    “观音婢,这酒怕是真能醉倒神仙,朕还从来未喝过如此烈的酒,实在是好生痛快!”

    长孙掩嘴笑道:“陛下喜欢就好!”

    李泽轩这时又拿起另一坛酒,给长孙倒了一杯,笑道:

    “母后,这里还有一种酒,酒性温和醇厚,专为不会喝酒的人准备的,母后您尝尝,不会醉人的。”

    宫里用的酒杯,是番邦进贡的琉璃杯,粉红色的温柔乡,倒进琉璃杯后,映着阳光,犹如一汪粉色的清泉,长孙光看这美丽的颜色就有些动心,她忍不住问道:

    “这酒光看颜色,就分外妖娆,煞是迷人,承乾,这又是何酒?”

    李承乾答道:“回母后,这酒名叫温柔乡,取自温和绵柔之意,不容易醉人。”

    李二忍不住抚掌笑道:“温柔乡,这名字好,这酒最适合观音婢这种温柔娴静的女子喝了。”

    长孙粉脸立马一红,妩媚的横了李二一眼,哪有李二这样在儿子面前秀恩爱的。

    李承乾猝不及防地被老爹老娘喂了一口狗粮,他连忙低眉顺眼,站在一旁,装作什么都没听到。

    长孙皇后为掩羞涩,慌忙端起酒杯,说道:“既然承乾你说这酒不醉人,那母后就尝尝。”

    李承乾连忙躬身告辞道:“父皇母后请慢慢品尝,儿臣先行告退了。”

    他怕留在这儿,等李二喝高了,又听到一些不该听的了,这神仙醉喝醉人可是很快的。

    李二也有些尴尬,闻言摆了摆手道:“去吧。”

    李承乾如蒙大赦,连忙行了一礼,退了出去。

    一刻钟后,大殿内。

    “唔~,好酒,这让朕想起了当年与观音婢洞房花烛夜的时候,这么多年过去了,观音婢你还是像以前那么美,只是朕却老了啊!”

    李二明显喝高了,他此时抓住长孙的手,有些感慨地说道。

    “陛下,您正值壮年,岂能言老,您喝多了,妾身扶您去休息。”

    长孙被李二前半句话说的有些羞涩,她连忙挥退了殿内的宫女内侍,扶着李二,温言安慰道。

    李二倔强地挥了挥手,靠在长孙的身上,闭上眼睛,回忆道:

    “不,朕没有喝醉,唉,还是那个时候好啊,朕与大哥和三弟他们几个还是亲密无间,无话不谈,又娶了观音婢你这样的绝世佳人,感觉世间再也没有比朕更幸福的人。

    那时候没有批阅不完的奏章,更加没有兄弟阖墙,父子反目。

    现在朕虽然当了皇帝,但朕并不快乐,观音婢,你知道吗?每至午夜梦回,朕都会被大哥三弟那血淋淋的头颅和怒睁的双眼吓得从梦中惊醒。

    这难道就是上天对朕杀兄囚父的惩罚?想让朕一辈子不得安宁吗?观音婢,难道朕真的做错了吗?”

    一代铁血大帝,此刻眼角竟然滴出了一行浊泪,长孙皇后心疼地将李二揽在怀里。

    她知道玄武门之变李二虽然最终胜出,但杀兄囚父的事实始终是李二心中永远绕不过去的伤痛,李二此刻只不过是借着酒劲,发泄在他心中压抑许久的痛苦罢了。

    “二郎,这不是你的错,不是你的错。当时你若不还手,我们一家人怕是会落得同样的悲剧。无论发生何事,妾身和承乾青雀都会站在二郎身边的。”

    长孙温柔地抚摸着李二的脸颊,轻声说道。

    李二此刻终于缓缓安静下来,片刻后,呼吸逐渐均匀,长孙以为他睡着了,就站起身准备喊宫女进来将李二抬到床上。

    谁知长孙刚站起身,李二就用力将她按下来,头枕在她的怀里,嗅着她那柔ruan处的芳香,李二借着酒劲开始不老实了起来。

    “二郎,别,这还是白天呢。”

    “唔~,怕什么。”

    “不要~,二郎你还是去歇息吧。”

    “嘿,正好和观音婢一起歇息啊!”

    (此处省略五万字,请诸位自行脑补,小说字数自动增加五万。)

    还好李承乾机智地先行离去了,要不然待在这里可就不是被喂狗粮那么简单了,怕是要看一场不该看的活春gong吧。

    李泽轩送李二温柔乡和神仙醉,本来有些讨好的意思,没想到最终却发展成这样,不知这算不算好心办“坏事”呢?

    额,心态已经恢复,开始正常更新,不抛弃不放弃,就算成绩再扑,侠客也一定要写到完本,故事肯定会越来越精彩的哈,诸位放心看哈!

    立个fiag,从今天开始,每天至少稳定两更啊,要是哪天没做到,我就是狗,拼了!男人就要对自己狠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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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第116章 长安皆迷醉(上)

    翌日,五更时分。

    长孙寝宫。

    “陛下,臣妾该服侍您穿衣洗漱了,快要早朝了。”

    长孙云鬓散乱,香腮粉红,她撑起身子,看向李二柔声说道。

    李二愉悦地舒展了下腰腿,然后一把揽过长孙,感慨道:

    “朕已经有好久没睡的这么沉了,没想到这神仙醉后劲竟然这么大,让朕从昨日午后一直睡到了今天,朕还真想就这么躺着不起来了。”

    长孙趴在李二的身上,笑道:“陛下莫要玩笑,快些起来吧,不然魏左丞又要跟您劝谏了。”

    李二揉了揉脑袋,头痛道:“朕今日就算没去迟,怕是也要被那魏玄成痛骂一顿了,昨日的奏章朕可还未批阅呢。”

    长孙轻笑道:“陛下之前一直辛苦操劳国事,休息半日,想必魏左丞应该不会说些什么吧?”

    李二闻言冷笑道:“观音婢,你也太高看那老家伙了,他巴不得朕一天十二个时辰全部用来忙于国事。对了,昨日那神仙醉和温柔乡,承乾是从哪弄来的?”

    他心道,这两种酒的名字起的可真好,神仙喝醉了,就会忍不住躺入温柔乡了。李泽轩要是知道李二这么想,肯定会吐一口老血,他当初的本意可不是这个意思啊。

    长孙答道:“陛下,昨日您熟睡后,妾身差人打听过了,据说这酒是李泽轩借用卢国公家的酒坊调制出来的,昨日已经在醉仙楼开始售卖了。”

    李二瞪了瞪眼,怒道:“又是这小子,他这男爵当得都比朕这个皇帝还舒服了,天天净钻研一些吃喝玩乐。朕得给他找些事做,不然岂非浪费了他一肚子的才学?”

    长孙掩嘴笑道:“陛下这么一说,臣妾也觉得该给这孩子安排些事做。臣妾见承乾、长乐、青雀这几个孩子都与李泽轩关系颇为要好,要不然就让他每日来宫中陪青雀他们进学?”

    李二想了想,最终摇头道:“这小子所学驳杂,肯定不是儒家一脉,可别把承乾带歪了。关于李泽轩,朕自有安排,观音婢不必忧心。

    不过这小子倒真是滑头,借着程知节家的酒坊,私自酿酒,来逃避朝廷律法,也不能轻饶了他,你稍后让承乾给这小子带个话,日后皇宫的贡酒,就由他提供了,至于价格嘛,就按市价的一半。”

    长孙忍不住“扑哧”一笑道:“陛下这岂不是要让李泽轩赔钱?好了,时辰不早了,陛下该起来了。”

    李二对那神仙醉倒是颇为怀念,他起身下地,砸吧砸吧嘴,得意道:

    “谁让那小子喜欢钻空子呢,就得让他赔的不敢再钻研这些吃喝玩乐才行。”

    太极宫内,早朝。

    说实话,李二今天上朝心里还真有些发虚,毕竟他昨天的工作都没做完,别的大臣可能还会给他几分面子,但是魏征要是知道他醉酒误国事,肯定会指着他的鼻子,喷他是昏君。

    不过今天李二很幸运,因为魏征自己都有些自身难保了,哪还有工夫管李二。

    “魏爱卿,你这脸上为何这么多伤痕?难道有人竟然胆敢殴打朝廷重臣?”

    君臣之间走过早朝必备的礼节性流程后,李二心虚地看了一眼魏征,结果不看不打紧,这一看可把李二给惊呆了,就见魏征脸颊上有三四道细长的血痕,其中有一道都快划到了眼角,于是李二忍不住好奇地问道。

    魏征满脸尴尬,他昨天醉的一塌糊涂,被家丁拉回家后,事情就依稀记不得了,醒来后就觉得脸上火辣辣的疼,而他的夫人正坐在一边,双眼红肿,目露凶光地盯着他。

    魏征的夫人裴氏出身望族,嫁于魏征后她一直随丈夫住那间破弊不堪旧屋子里,每天纺纱织布,辛勤劳作,却毫无怨言。

    唯一令她不满的就是魏征好酒,虽说唐朝劣质酒才二三十文钱一升,但魏征尝遍百酒,并且他自己也会酿酒,口味早就养刁了,还非好酒不喝。

    昨日裴氏见来福搀扶着喝的烂醉的魏征回来,心里就有些不大痛快,待听来福说,魏征这顿酒竟然花了十一贯,而且他喝醉后还四处给人送钱,裴氏的怒火就再也压制不住了。

    她让人将魏征送回房中,然后她自己也跟了进去。看着倒在塌上呼呼大睡的丈夫,又想着家里本就清贫,魏征竟然一下子用去了十一贯,裴氏越想越恼火,忍不住在丈夫身上恨恨地挠了一顿。

    挠着挠着,裴氏就停下了手,坐在一旁低声啜泣,因此魏征早上醒来才开会看到裴氏双眼红肿。

    魏征醒来后,就想起了昨天去醉仙楼喝酒的事,他本来有信心两升不醉,然后把那十贯钱赢回来的,却没想到最后还是喝醉了。

    自家人知道自家事,他知道十贯钱对于他们家算是很大一笔钱了,他看到双眼通红的夫人,也知道是自己理亏,于是他顾不上脸上火辣辣的疼痛,起身对夫人温言劝慰了好半晌,这才赶来上早朝。

    早朝前,在太极殿外,魏征已经被众同僚笑了个遍,昨日魏征醉酒送钱的事情可是传遍了整个长安城,这时又见魏征满脸伤痕,众大臣哪还能想不到发生了什么事情。

    此刻朝堂上。

    一向无话不敢言的魏征却被李二问的一脸尴尬,呐呐半晌,不知该如何开口。

    他不说,却有人帮他说。贞观前期的朝堂相对来说比较自由,规矩也是比较少的,只要不是特别放肆,没人会问责。

    程咬金越众而出,哈哈笑道:“陛下,老臣听说魏左丞昨日在醉仙楼喝的大醉,还主动给人送钱,老臣估计他这脸上的伤怕是回家的路上摔得吧,哈哈!”

    朝堂上众大臣被程咬金明显揶揄的话逗得哄然大笑,魏征老脸一红,恨恨地瞪了瞪程老妖精一眼。

    李二仔细想了想,瞬间就将整件事情脑补的七七八八,不由有些好笑,但是他还必须忍住不能笑出来,不然就太伤人心了。

    还是房玄龄厚道,不想让魏征太过难堪,其实他也有些感同身受,他家的那口子,可是女人“吃醋”的开山鼻祖,真论起来,比裴氏凶残十倍百倍不止,房玄龄这些年来不知道挨了多少“家暴”。

    “陛下,这些不过是臣子们的家事,实在不宜放在朝堂上讨论,老臣建议还是将此事放在一边,商讨国事吧。”

    房玄龄越众而出,向李二躬身道。

    魏征暗暗地向房玄龄投过去一道感激的目光。

    李二憋着笑意,故作严肃道:“咳咳,房爱卿所言极是,还是商谈国事吧,众爱卿有事启奏,无事退朝。”

    他心里却笑开了花,没想到你魏玄成也有今日,实在痛快。

    (本章完)

第117章 长安皆迷醉(下)

    朝堂之外自然又是另外一番景象。

    长安城,西市。

    “听说了吗,昨日醉仙楼出售神仙醉,说是两升不醉就退酒钱。”

    “听过了,后来怎么样了?醉仙楼昨日是不是赔了很多钱?”

    “屁,据说昨日去醉仙楼挑战的人全军覆没,基本上大部分人还没喝完一升就醉倒了。其中有一个人喝的最多,但也只喝了一升半就撑不住了。”

    “啊?这酒竟然这么烈?那喝的最多的人是谁啊?”

    “呵呵,这人正是当朝尚书左丞魏玄成。”

    “啊?魏左丞不是我朝的酿酒大师吗,怎么也会喝醉?”

    “嘿,这还不算什么,更有意思的是,魏左丞喝醉后,还拉着别人的手不放,硬是要把钱塞给别人。哎,对,塞的人就是那个老兄。喂,这位仁兄,你今天也来了啊?”

    “是啊,这醉仙楼的神仙醉实乃人间仙酿,红烧肉、红烧狮子头这些新菜式也是世间难得的美味,在下昨日品尝过后就一直念念不忘,后面听说这醉仙楼还有一种酒,叫做温柔乡,专为不会喝酒的人酿制的,于是在下今日就带着拙荆一起来尝尝。”

    这人正是昨日被魏征错认为是房玄龄,硬要塞钱给他的那个中年人。

    “哈哈,你们夫妇真是伉俪情深啊!不过老兄,这醉仙楼的神仙醉真有那么好喝?”

    中年男子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说道:“当然了,不过这酒极易醉人,不宜过量。不仅如此,他们新推出的几道菜,也都是我大唐绝无仅有的美味,很是可口。”

    “被兄弟你这么一说,小弟我都有些嘴馋了,那我今日也得进去尝尝!”

    “嘿,这位仁兄,昨日魏左丞塞给你钱,你为何不要啊?”

    这时旁边另外一个青年揶揄道。

    中年男子:……

    “哈哈哈…”

    周围的人群顿时哄然大笑。

    …………

    “少爷,这新酒和新菜实在太受欢迎了,刨去成本,仅新酒和新菜,昨日就盈利了四百多贯,实在是太惊人了。”

    醉仙楼的一个雅间内,刘掌柜在一旁异常兴奋地对李泽轩汇报道。

    针对云兮楼的竞争,醉仙楼起死回生,来了个惊天大逆转,除了李泽轩之外,最为兴奋的就属刘掌柜了。

    李泽轩倒是很淡定地点了点头,神仙醉和那几道猪肉菜也就是昨天刚推出来,后面的利润肯定会越来越大,他随意答应道:

    “嗯,那就好。刘叔,这以后醉仙楼的事务就全靠你打理了,我不会再插手醉仙楼的事务了。”

    他今天是带着兰儿过来尝试新菜的,小丫头现在吃的满嘴都流油,根本没有工夫理会这边。

    刘掌柜一听李泽轩不打算插手醉仙楼事务后,心里一惊,他现在对李泽轩的确产生了依赖性,醉仙楼一出问题,他第一个想的都是李泽轩。

    “少爷,这…这是为何?”

    李泽轩这么做的确有他的道理,第一,他有其他事情要做,天天混在醉仙楼像什么话;第二,他发现刘掌柜和王二虎他们对他都产生依赖了,遇到事情不想着自己解决,总是想让自己来帮他们,这怎么能行,一个合格的领导着,绝对不会事必躬亲的。

    “刘叔,我后面还有其他事情要做,你日后多多鼓励二虎他们发明新菜式,可不能坐吃山空。醉仙楼要想一直健康发展下去,就必须不断地推陈出新,你们可不能全依靠我。”

    李泽轩郑重地说道。

    刘掌柜听他这么说,知道李泽轩心意已决,并且他也觉得李泽轩说的在理,一个爵爷,成天混在酒楼钻研吃喝的确有些不像话。

    “少爷说的是。少爷您放心,我老刘日后一定会按您的意思打理好醉仙楼的。”

    李泽轩轻轻地点了点头,便和兰儿一起继续吃饭了。

    …………

    青龙坊。

    豪宅院内。

    “啧啧,这神仙醉果然名不虚传,看来我们得抓紧时间去跟李泽轩谈合作了啊。”

    白衣公子端着一杯酒,细细品味后,赞叹道。

    陆云笑着说道:“公子,这醉仙楼推出新酒和新菜,如今已经是一座难求,二公子在云兮楼那边怕是要坐不住了吧。”

    白衣公子也忍不住一脸笑意,他说道:“嗯,二弟怕是现在正着急着呢!我们明日便去会会这李泽轩,能合作最好。”

    陆云忍不住问道:“公子,无论滑板车,还是这神仙醉,如今在长安都极为火爆,李泽轩怎么会愿意跟我们合作?”

    白衣公子摇了摇头笑道:“这你就不懂了,他李家崛起太快,底蕴自然比不上我们这些千年大族,这滑板车和神仙醉,也就只能在长安流行了,在其他地方,未必能吃得开。李泽轩与我合作,对他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我们这是共赢。”

    陆云恍然大悟,点了点头,正在此时,陆云身后突然飘下一个一白衣劲装女子,对,就是飘,这女子肌肤胜雪,身形苗条,毫无声息地突然出现在了陆云的身后,就见她直接将剑连同剑鞘架在陆云的脖子上,冷声说道:

    “陆云,你现在胆子越发大了,公子要做什么,何须向你解释?”

    陆云被这冰冷的剑鞘和刺骨的声音吓得双腿一颤,他连忙告饶道:“雨瑶小姐饶命,小的绝对没那个意思!”

    白衣公子也笑道:“陆云就是随便问问,瑶儿你快别吓唬他了。”

    那名叫雨瑶的女子,闻言用剑鞘拍了拍陆云的肩膀,这才收起长剑,冷哼一声道:“下次公子让你做什么,你只管去做,再这么多废话,小心我割了你的舌头,快滚!”

    陆云连忙躬身给白衣公子行了一礼,与对雨瑶弯腰赔罪道:“小人下次再也不敢多问,小人这就告退,这就告退。”

    陆云擦了擦额头的冷汗,慌忙退走。

    “瑶儿,你怎么来了?”

    白衣公子笑着摇了摇头,他见陆云已经退下后,于是问道。

    雨瑶连忙恭敬回道:“回公子,雨瑶前几日得到消息,说是二公子最近笼络了一批江湖高手,雨瑶害怕二公子在这次试炼中对公子不利,特来保护公子安全。”

    白衣公子满不在乎地笑道:“瑶儿你多虑了,我与二弟虽互有争斗,但远远还没到刀兵相见的地步,他招揽江湖高手,应该是另有他用,你还是回族中去吧,不然长老他们该怪罪你擅离职守了。”

    雨瑶秀眉一皱,坚定地摇头道:“二公子目前意图不明,雨瑶不会让公子孤身犯险,公子在哪,雨瑶就跟到哪,绝不离开!”

    说罢她直接来到白衣公子身侧,像一柄长剑一样立在那里纹丝不动,清秀的小脸上满是坚定和倔强。

    白衣公子抬头看了看她,知道再也劝不动,于是他站起身,轻抚了一下雨瑶绝美的脸颊,颇为无奈地笑道:

    “这么多年了,你怎么还是这般倔强,既然你非要跟着我,那就跟着吧,我回头给父亲去一封书信,就说我调你过来办些差事。”

    雨瑶看着白衣公子近在咫尺的手掌,冷若冰霜的小脸上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羞红,待听到公子最终答应让她跟着,她的脸上终于出现了一丝笑容,她说道:“谢谢公子!”

    她的声音带着一丝欢乐,明显不再像之前那么冰冷了。

    白衣公子摇头笑道:“你啊,本公子算是拿你没辙了,既然如此,瑶儿你便在此住下吧,明日正好随我一起去会会那李泽轩。”

    雨瑶低声“嗯”了一声,又问道:“公子想与那李泽轩合作,雨瑶去把他抓来就是,何必劳烦公子亲自跑一趟?那李泽轩若胆敢不同意合作,我便杀了他!”

    白衣公子没好气地弹了一下雨瑶的额头,说道:“怎么就知道打打杀杀,这里是长安,以后没我的吩咐你不许胡来!况且这件事只能合作,不能意气用事!”

    “诺,公子!”

    雨瑶揉了揉额头,小声答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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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第118章 怪事,授徒

    午后,李泽轩跟兰儿回到家的时候,王忠跟他说了一件奇怪的事情。

    “少爷,今日东市来了一个鸡苗商人,他要一次性出售八万只鸡苗,不过他价格稍高,一只鸡苗一口价一百二十文,老奴思索再三,还是将他那八万只鸡苗全部买了,这样少爷您要买的十五万只鸡苗就全部凑齐了。”

    李泽轩一进门,王忠就过来跟他小心翼翼地汇报道。

    李泽轩让兰儿自己去找铁蛋、小荷他们玩儿,然后他原地沉思片刻,问道:

    “王叔,这商人是什么来头?怎么手上有这么多鸡苗?”

    王忠答道:“这个老奴也打听过了,据说他们是通过大运河,从南方运过来的一批鸡苗。”

    李泽轩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能一次性解决鸡苗问题,也算是解决了自己心中的一道难题,于是他说道:

    “那行,买了就买了吧,那商贩估计也就是想从南方倒卖鸡苗大赚一笔。长安的鸡苗日后说不定更贵呢。王叔你让人抓紧把这些鸡苗送到梅村和韩家庄,嘱咐他们好生照养。”

    “是,少爷,老奴立刻安排。”

    王忠松了一口气,毕竟一下子花了这么多钱他也承担了很大的压力。

    云兮楼。

    “公子,从南方运来的八万只鸡苗,已经全被李家买走了。这一趟,刨除路途糜耗,我们大概能从中获利五千贯。”

    年轻公子一身青衫,站在窗边点头道:

    “嗯,五千贯虽然不太多,不过聊胜于无。萧鹰,你现在把重心给我放到云兮楼上面来,云兮楼若是经营好了,一日获利千贯也不是没有可能。

    本公子这两日听说醉仙楼又推出了新酒和新菜,咱们这边的食客已经隐隐有流失的迹象,你快些想想办法,看能不能让夏盛源模仿他们的新菜。”

    萧鹰!这中年男子竟然就是云兮楼的掌柜萧鹰!

    只见萧鹰连忙恭敬地答应道:“是,公子,属下立马去办。”

    次日清晨,天还蒙蒙亮。

    李家西院。

    “昆仑磅礴,思之贞也。神战于玄,其陈阴阳。神战于玄,善恶并也。龙出于中,首尾信,可以为中庸。龙出于中,见其造也。庳虚无因,大受性命,否。庳虚之否,不能大受也。

    日正于天,利用其辰作主。日正于天,贵当位也。月阙其抟,不如开明于西。月阙其抟,贱始退也。酋酋,火魁颐,水包贞。测曰:酋酋之包,任臣则也。黄不黄,覆秋常。黄不黄,失中德也。颠灵气形反。颠灵之反,时不克也。”

    铁蛋拿着一本书,盘坐在地上,逐字逐句地念道。片刻后,他抬起头,冲着旁边坐在胡凳上,正在打哈欠的李泽轩问道:

    “师父,这些字铁蛋都认识,可是铁蛋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李泽轩郁闷地打了口哈欠,这个笨徒弟啊,这都看不懂。这货浑然不觉要是他没有融合前身的记忆,这些经文他自己也看不懂。

    没错,铁蛋手中拿着的,正是《太玄经》的前五卷,李泽轩昨夜抄写的,毕竟铁蛋拜师的初衷就是学武,不教他武艺实在说不过去。

    而且这孩子还小,根骨还不错,正是打根基的好时候。

    之所以选在清晨练功,按照前身的记忆来讲,主要是清晨为大自然天地交泰、一阳升起的时候,人体会受到宇宙能量更多的滋润。修炼的人,在这个时候练功,效果非常显著,事半功倍。

    额,以前灵虚真人是这么解释的,反正李泽轩这个受过高等教育的无神主义者,是不大相信这神神叨叨的事情的。

    但是他自己也没有教徒弟的经验,只能按照记忆中的练功经历,全部生搬硬套了。

    “铁蛋,你像我这样,盘膝坐定,抱守元一,想象一下,昆仑为天,磅礴为地,幽为隐现之意。天浑沦而包于地,地彭魄而在其中,此时神战于玄,阴阳相战

    上九为极位为天,而九为金,为魄,魄如何登天?上下相悖,故曰气形反。”

    李泽轩给铁蛋解释了一遍《太玄经》第一卷的真意,然后就在一旁等铁蛋慢慢感悟,《太玄经》的第一卷侧重于引气,不过与其他内功心法不同,它引的是混沌元始之气,相比于普通的真气,质量上就高出一截。

    铁蛋只要能完全感悟这第一卷,那他将会成功地引气入体,由常人一举跨入武者行列,身体素质也会比同龄人强壮一倍。

    李泽轩等了半晌,也不见铁蛋睁开眼,于是他有些着急的问道:

    “怎么样了?铁蛋?你有没有一种,好像身体里有无数小蝌蚪一样的气流乱窜的感觉?”

    通过《太玄经》引气入体的感觉就是经脉里出现几丝蝌蚪一样的真气,四处乱窜。随着后面的功力越来越深,这小蝌蚪形状的真气会越来越多。

    记忆中的灵虚真人曾经说过,《太玄经》练至第十层后,小蝌蚪将会变成大青蛙,百穴归一,内力将生生不息,永不枯竭,可惜好像没有人能够练成。

    铁蛋闻言睁开了双眼,一脸难过地说道:“师父,铁蛋什么感觉都没有。”

    得,自己还是太心急了,要是引气这么容易,那全天下不都是武林高手了。

    “那铁蛋你今后,每天早上卯时(大概凌晨五点)起床,打坐一个时辰,站桩半个时辰,然后再围着我们家跑十圈,然后才能吃饭。吃完饭就跟兰儿一起去听先生讲课。知道了吗?”

    “啊?”

    铁蛋立马傻眼,打坐站桩倒还好,可是围着李府跑十圈这就有些困难了,李府占地那么大,跑十圈差不多有二十多里路了,这不得累死。

    李泽轩严肃道:

    “啊什么啊?忘记你当初拜师的时候怎么跟为师说的了?这点苦都吃不了,你还学什么功夫?武者不仅要修心,还要强体,就你现在弱不禁风的样子,给你一身内力你也承受不起!”

    铁蛋见师父神色严厉,连忙答应道:

    “师父教训的是,铁蛋日后一定照做,绝对不会偷懒。”

    李泽轩点头道:“这才像话,练功全凭你自觉,为师也不会时时刻刻盯着你,但若是让我发现你偷懒,那么咱们师徒情分也就走到头了,你知道吗?”

    铁蛋闻言身子一颤,弱者的日子他过够了,他可不想再重新成为弱者,他咬了咬牙,握着拳头,朗声道:

    “师父放心,铁蛋绝对不会偷懒!”

    李泽轩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做师父的一味和颜悦色当然不行,严师出高徒自古以来就有他一定的道理。

    “嗯,铁蛋你早上练功听完课后,午后为师若是有时间,就会教你另外一门学问,你也得好好学,太平盛世功夫再高也不过是一介莽夫,说不定还不能解决温饱。

    为师对你抱以很大厚望,希望你仅仅执着于武艺。为师这门学问,你若是学好了,可比一个武林宗师还厉害!”

    李泽轩也看出来铁蛋对武功比较偏执,对文化学习不太感冒,这才有此一劝。大唐还有一百多年的盛世绵延,你一个什么都不懂的武力莽夫,估计到时候连温饱都解决不了,当然除非你去落草为寇。

    当然,如果铁蛋真落草为寇了,李泽轩非得气的清理门户了。

    “师父,真有这么厉害的学问吗?”

    铁蛋之前的确有些厌学情绪,他只想学好武功,让自己和姐姐不再受欺负,此时听到师父说,有一门学问竟然比武林宗师还厉害,铁蛋顿时就有些不敢置信。

    李泽轩哂然一笑道:“那当然,为师管这门学问叫做工学,之前的滑板车、滚柱轴承、曲辕犁都是用这门学问制造的。这门学问若是钻研到深处,普通人都能以一人之力,搬起万斤巨石。甚至任何人都能飞天,你说这门学问厉不厉害?”

    铁蛋瞪大了眼睛,他被李泽轩所描绘的场景深深震撼了,这时他连忙点头赞叹道:“厉害厉害,当然厉害了。”

    李泽轩哈哈大笑道:“那你可得好好学,将来莫要丢了为师的人。你先练着吧,为师去睡个回笼觉去。”

    说罢,李泽轩竟然真的向房间走去了。

    铁蛋连忙在后面恭声道:“恭送师父。”

    李泽轩摆了摆手,哈哈一笑,心道:当别人师父,没事训训徒弟,貌似也挺好玩儿的。

    铁蛋重新盘膝坐下,心里却纳闷地想道:为何师父每天这么懒,功夫也能这么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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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第119章 意外来客

    李泽轩是去美美地睡觉了,铁蛋却还在外面挥汗如雨。他只是一个七岁的孩子,让他跑那么长的路实在是比较艰难,更何况在跑步之前他还站了半个时辰的桩。

    铁蛋跑到第五圈的时候他的双腿就有些发软了,这时候他完全是依靠着强大的意志在努力地迈着双腿。

    “铁蛋弟弟,你跑来跑去的,是在做什么啊?”

    兰儿起床后,本来想找铁蛋的,却被下人告知铁蛋在外边绕着李府跑步,于是她出来守在门前,等铁蛋跑过来后,就好奇地问道。

    铁蛋此时气喘吁吁,脸色苍白,他真的很累,一点也不想说话,但是想着兰儿平常对他颇为照顾,就简单解释了一下。

    “师父…让我…跑步!”

    说话间,他只是放缓了脚步,说完后,他又继续咬牙坚持恢复了速度。

    “哎,你别跑了,歇一会儿啊!”

    兰儿这时也看出了铁蛋的脸色不对,连忙追上去喊道。

    铁蛋摇了摇头,并没有停下来,他现在不敢说话,也不敢停下脚步歇息,因为他心里清楚,这口气只要泄了,那他很可能就再也跑不动了。

    兰儿跟了一阵,慢慢地就觉得累了,她见铁蛋一直埋头跑,根本不理她,小丫头停了下来,负气地跺了跺脚,娇“哼”了一声,扭身就回了院子,不再管铁蛋了。

    ……………

    李泽轩起床洗漱完毕后,来到前院,就见瘫坐在凳子上,面色苍白,跟身湿透,抱着大碗狂喝水的铁蛋,旁边还坐着兰儿和他娘。

    “哥哥,铁蛋做错了什么,你要这么惩罚他啊?哥哥不要让铁蛋跑步了好不好?”

    兰儿见李泽轩进来,就连忙上前拉着哥哥的胳膊,撒娇道。

    “轩儿,你也真是的,铁蛋这么小的孩子,哪能受得住这般磨练。”

    李夫人也在旁边帮腔道,她最见不得别人吃苦,更何况相处这么久,她已经把铁蛋当做了半个儿子,现在看铁蛋这个样子,她也有些心疼。

    莫名其妙被小妹和老娘当做了恶人,李泽轩心中也有些郁闷,他摸了摸鼻子,正要开口解释,这时就见铁蛋连忙放下水碗,站起身对李夫人弯腰道:

    “师奶奶(“师父的母亲”和“师父的父亲”这两个专门称呼词,汉语至今还“缺位”,暂且先用这个吧,诸位有更好的可以在书评区留言),这是铁蛋自己要跑的,怪不得师父,铁蛋谢师奶奶关心。”

    别看铁蛋在韩家庄跟熊孩子们疯来疯去,无法无天,经历过这么多事情后,又在李家呆了这么长时间,人情冷暖,是非好歹,他已经分的很清了。现在的铁蛋已经不是当初那个什么都不懂的毛头小子了,对于真正关心他的长辈,他是打心眼里尊重和感激的。

    李泽轩揉了揉兰儿的脑袋,接着铁蛋的话说道:“娘,铁蛋是在学武,不吃苦哪行。正所谓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孩儿当初随师父练功的时候,也是这么过来的。”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李夫人喃喃地念了两遍,眼睛一亮,诧异道:“轩儿,你还会作诗啊?”

    李夫人年轻时也算是大家闺秀,自是读过书的,她也能品出这两句诗算作上品,所以才显得有些震惊。

    “咳咳,这都是听我师父说的,不是我做的,不是我做的…”

    李泽轩连忙尴尬的摆手道。

    他仅仅是一个工科男,只记得那么几首诗,如果被当成了一个文采风流的诗人,那以后如果别人让他作诗,他做不出来可怎么办。

    李夫人狐疑地看了儿子一眼,便转身离开了。

    ……………

    “一一得一,一二得二,一三得三”

    午后,李泽轩在西院找了个屋子,充当教室,给铁蛋教小学数学,兰儿也在一边旁听。

    前世都是别人给他讲课,现在轮到他给别人讲课了,这感觉还挺新鲜的,虽然听课的只是两个小娃娃。

    没有黑板,也没有粉笔,李泽轩还是有些不习惯。他只能用上午抄写的两份最初等数学书,给他们一人发了一本,然后给他们挨个知识点讲述,当然,这书只包含了最基础的加减乘除知识。

    实际上,早在春秋战国时代,就有了乘法口诀,当时叫做“九九歌”,最初的九九歌是以“九九八十一”起到“二二如四”止,共36句口诀。

    不过为了让铁蛋日后能更好的接受其他数学知识,李泽轩就让他学习现代乘法表以及阿拉伯数字。

    “师父,这是什么文字?我们为什么要用这种文字计数啊?”

    “这是大食文字,用它计数在实际计算中会方便许多,你用习惯了就会明白它的好处了。”

    “哦。”

    这时门外传来小荷的声音:“少爷,府门外来了一位姓王的白衣公子,说是要找您谈一笔大生意。”

    李泽轩有些纳闷,怎么会有人找他谈生意呢?但现在不是想那么多的时候,他对兰儿和铁蛋说道:“你们就在这儿背乘法表,学习大食数字,我回来了可是要检查的。”

    “哦!”兰儿嘟着嘴答道,她还在为早上的事生李泽轩的气。

    “是,师父。”还是铁蛋比较老实。

    李泽轩点了点头,推门出去,带着小荷边走边问道:“小荷,那人要找我谈什么生意?”

    小荷有些气恼道:“少爷,那人没说。他旁边还有一个持剑的女子,那女子脸上冷冰冰地,好像要杀人似的,少爷您可千万要小心啊!”

    李泽轩听到这里就更加疑惑了,他认识的人里面,可是没有这么奇怪的组合啊。

    “嗯,那我们去会会他们。这里是天子脚下,你家少爷我还是陛下亲封的男爵,你还担心那女子把你家少爷吃了啊?”

    既然想不出来,李泽轩便不在多想,想亲自去会会那人,就什么都知道了。

    小荷低头一想,是啊,少爷如今被封为男爵,也算做是朝廷的人了,不是谁都敢对少爷不利的。小丫头一想到这里,便不再替李泽轩担心,跟李泽轩一起去前院去了。

    ………………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这两句诗的出处有三种说法,一说是杜甫写的,二说是陆游写的,三说是朱熹写的,反正贞观初年应该没有这两句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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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第120章 谦谦公子,刁蛮侍女

    李泽轩出了西院,就遇到了小兮,小丫鬟见到他出来了,连忙迎了上来。

    “少爷,王公子他们正在前厅等候少爷。”小兮福身道。

    原来是王忠见府外的白衣公子风度翩翩,一身贵气,不似等闲之辈,就将他们二人带到了前厅奉茶等候。

    李泽轩点了点头,抬脚走向前厅。

    前厅。

    “公子,那李泽轩好生无礼,小小个男爵,竟然胆敢让公子等待这么久,待瑶儿去取那厮项上人头来,为公子出气。”

    雨瑶见已经过了一刻钟了,李泽轩竟然还没来,不由有些愤怒,她觉得李泽轩这是在故意摆架子,羞辱自家公子。她说罢就要提剑出门。

    其实这可怪不得李泽轩,谁让他之前正在给徒弟授课呢,临走之前当然要花点时间交代一下啊。

    “慢着!”

    白衣公子重重地搁下茶盏,声音中稍微带了一丝怒气。

    雨瑶身子一颤,顿在了原地。

    “呵,本男爵倒要看看,谁这么大的胆子,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刺杀当今陛下亲封的男爵?”

    李泽轩耳力极好,距离前厅还有七八丈的时候,就听到了一个女子口出狂言,不由出声怒喝,并快步走了进去。

    屋内气氛顿时为之一窒,雨瑶之前还在为公子的呵斥而难过,现在看到眼前之人却又开始愤怒,她认为自己落到现在这地步都是这人害的。

    要不是怕惹得公子不快,她肯定已经拔剑了。

    李泽轩一进门,就看到门口有一个肌肤胜雪,身形苗条,眉宇间带着勃勃英气的冰霜美女,正一脸愤怒地看着他。

    李泽轩要不是反应快,估计都要撞到她了。

    他初见这女子时,倒的确被她的美貌小小地惊艳了一下,但他不是那种见到美女就走不动路的人,这女子先前背地里出言不逊,现在被当场抓了现行,丝毫不觉得惭愧,反而对他怒目以对,他第一印象就对这女子的品行而感到了一丝厌恶。

    你长得漂亮又如何?本少爷可不会惯着你。

    况且若论美貌,韩雨惜绝对丝毫不输于眼前这女子,更重要的是,韩雨惜温温婉婉的性子,很讨人喜欢,如果要他选择的话,李泽轩会毫不犹豫地选择韩雨惜。

    “刚刚就是你说要杀本男爵吗?”李泽轩看着眼前的女子,冷声说道。

    既然别人不给自己好脸色,自己干嘛要热脸贴人家冷屁股,你就算长得再漂亮,也不能没礼貌随便就要杀人不是?

    白衣公子连忙起身过来,将雨瑶拉开,对李泽轩笑着拱手道:

    “家中侍女无礼,在下回去一定严加管教。李爵爷弱冠封爵,想必自是肚量如海,不会与区区小女子一般计较。”

    李泽轩这才注意道屋内的男子,就见他白衣黑发,飘逸潇洒,浑身带着一股书卷气,看起来给人一种温润儒雅的感觉。

    李泽轩背着手淡淡地说道:“好男不跟女斗,本男爵自是不会与小女子一般见识,敢问阁下是何人?”

    他特意加重了小女子这三个字的语气,雨瑶闻言,玉面含霜,一声轻微冷哼,略带杀意地瞪了李泽轩一眼。

    白衣公子也听出了李泽轩语气中的不爽,他心中也有些无奈,他来之前本来准备了不少说辞来说服李泽轩与他合作,可是现在看来,所有的计划全被雨瑶打乱了,他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在下太原祁县王仁表,见过爵爷。家中侍女刚刚多有冒犯,还望爵爷海涵。”

    白衣公子只能先将姿态放低点,缓和一下僵硬的氛围。

    “太原王氏?”

    李泽轩挑了挑眉,脚步微顿,略微诧异地问道。

    白衣公子拱手笑道:“正是。”

    李泽轩心中异常震惊,这太原王氏可是豪门巨族,五姓七望之一啊。

    虽然他不是学文科的,但是五姓七望的名头还是听过的。

    汉隋时期是郡望身份制的社会,郡望世家大族在社会上享有崇高的威望和地位。在所有尊贵的世家大族中有五个姓氏最为尊贵,即陇西李氏、赵郡李氏、博陵崔氏、清河崔氏、范阳卢氏、荥阳郑氏、太原王氏。

    其中李氏与崔氏各有两个郡望宗族。所以称之为五姓七望。

    这七大家族无不底蕴深厚,人才辈出,而且各大家族之间互通婚姻,盘根错节,往往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即便李二身为一国之君,也对其他几大家族忌惮三分。

    当时民间都以娶五姓女为荣耀,大唐的宰相薛元超曾说自己平生三大憾事之一,就是未能娶得一个七宗五姓族中的女孩儿为妻,由此可见七宗五姓当年的威风。

    太原王氏是王姓的肇兴之郡、望出之郡,最早登上一流门阀士族的地位。她开基于两汉之间,东汉末年的王允以他在国家、社稷上的力挽狂澜而把这一家族推为天下名门。

    在北魏,太原王氏凭借祖上荫功和贵族身份,得以位列天下一流望族,兴盛不坠达两百年之久。从这时开始,“天下王氏出太原”的美誉流行开来。

    到了唐朝,太原王氏也英才辈出,孕育出了王勃、王之涣、王昌龄、王维等一批顶尖诗人,形成大唐诗歌史上一个目不暇接的诗坛盛宴。

    李泽轩这时压制住心中的震惊,走向首座,对王仁表说道:“仁表请坐。”

    声音不再像之前那么冷淡,一方面眼前这人出身豪门,谦谦有礼,不飞扬跋扈,这点倒是让李泽轩心中略微舒服了些,另一方面,自己家窜起太快,根基不稳,实在没必要为这点小事怼上太原王氏这尊庞然大物。

    他虽然是穿越者,懂得很多黑科技,而且自身武功也很高,但他总得为自己的家人考虑啊,总不能因为一言不合就杀人全家,弄得天下皆敌吧?

    王仁表自是听出李泽轩的语气有所缓和,他心中一松,客气道:“谢爵爷!”

    他虽然是王家大房的嫡长子,但是他并没有其他五姓豪门少爷的倨傲,他一贯奉行的理念就是放下世家的高傲,广结盟友,合作共赢。因此他才对李泽轩放低了姿态。

    李泽轩微微点头,对外面喊道:“来人,奉茶!”

    外间立刻走进一侍女,提着一茶壶,给他们二人各倒一杯,便退了下去。

    “请用茶。”

    “多谢!”

    王仁表端起茶盏,礼貌性地抿了一口便放下了,李泽轩当然一口没喝,他对唐朝的煮茶很是不感冒,这奇奇怪怪的味道还是不尝试的好。

    李泽轩见王仁表放下茶盏,于是问道:“不知仁表此次来此,所为何事?”

    既然节奏都被雨瑶打乱了,王仁表也不再卖关子,直接挑明说道:“爵爷,在下此次前来,是想和爵爷合作一桩生意,还请爵爷仔细考虑一下。”

    今天出了些事情,第二更有些晚,还请各位大佬见谅。

    (本章完)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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