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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太上老牛     欧皇崛起txt下载     欧皇崛起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599章 锌锭搞出来了

    弄出火锅后,马林并没有马上推出,而是先试水了一下。他把在奥里希的手下军政官员们召集到王宫里,来了个试吃宴会。

    刚开始的时候,大家都有些懵逼什么情况?咋把汤锅端到桌子上来了?还不停烧,不怕烫么?

    而且,小铜锅底下那个灯是啥玩意?火光咋是幽蓝幽蓝的?魔法?巫术?还有不怕死的把手伸过去试一下火焰的温度,当场被烫的嗷嗷叫……

    马林郁闷死了,大声训斥道:

    “笨蛋,那火焰温度很高的,拿手去碰找死啊?”

    “呜呜我只是好奇,那火颜色幽蓝幽蓝的,很不正常啊,难道是魔法?”被烫伤的那个大胡子军官满脸委屈得像个小媳妇……

    “这是酒精点燃的火,最是纯净。别看颜色不亮,可温度很高的!”马林没好气地解释了一句。

    但是,这个笨蛋的行为,也给马林提了个醒必须警告客户,不要随意去触碰酒精灯的火焰。要是烫伤了客户,尤其是熊孩子,那可不是好玩的事,会砸招牌的。

    所以,根据这货的情况,马林决定在火锅店里,让服务员反复叮嘱客户,千万不要触碰酒精灯的蓝火,避免受伤。

    在场的军政官员也许看不出啥,但身为科学家的达芬奇看到这一幕,却是眼睛亮了起来。他当场问道:

    “大公,这酒精灯火焰的温度很高?”

    马林点点头,道:

    “当然,酒精灯火焰的温度高达400到1000度,属于威力最大的灯火了。普通火焰的温度只有三五百度,酒精灯一般能达到六七百度。而且,火焰纯正,没有异味。”

    “那真是太好了,我以后可以用酒精灯来做加热试验么?”达芬奇的科学家因子活跃了起来。

    “当然,这是最好的实验室用的加热工具!”马林点点头,这才是酒精灯最正规的用途。用来加热火锅,的确大材小用了点。但马林也没办法,谁叫这个年代没有合适的加热工具呢?

    酒精灯的蓝火,温度虽然高,但是亮度真心不高。而且,幽蓝的火焰,让人看起来有点怕怕的。也许白天看不出啥,要是晚上点酒精灯,那火光都可以拍恐怖片了。所以,马林就没想过用酒精灯照明。说是灯,其实就是个加热的工具。

    说完了酒精灯的事情,马林就开始向大家介绍他“发明”的宽板木夹子。这种木夹子,顶部最宽,也很方便夹菜,比筷子用起来简单多了。大家一听就懂,很快上手。

    随后,侍者们端上来一盘盘切好的牛肉卷和羊肉卷,以及生菜等蔬菜,并在大家面前放好小碗和放了果酱及蜂蜜的碟子。

    “生肉……”大伙都有些傻眼。但看看眼前锅子里滚滚的热水,大家忽然明白这是要现场煮的节奏?

    事实上,因为酒精灯温度很高,火锅里热水也不住低沸腾。为了不少干,侍者们需要不住给锅子加水。不然,烧干了就尴尬了。

    “来来来,这玩意是这样吃的……”说完,马林把一片有大理石花纹的牛肉卷,丢进了火锅里,只烫了一小会儿,就捞起来蘸上果酱和蜂蜜,丢进小碗中,在用刀叉开动了。

    事实上,马林更习惯用筷子,连带着安吉拉和小凯撒也会用筷子。但是,这次要给大家做示范,自然要和大家用一样的餐具。

    大家吃惊地看着马林,杰弗里首相担心地问道:

    “大公,这样肉熟了没啊?”杰弗里虽然喜欢吃肉,但不喜欢吃生肉啊……

    “放心,熟得很快的,这个锅子的温度很高的。加上肉片切得很薄,所以很快就能烫熟了!”

    若是肉片在水里悬浮着,自然没那么快熟。可沉到锅底就不一样了……酒精灯六七百度的高温通过铜锅,直达锅底。沉到锅底的肉片,很快烫熟了。

    大家尝试了一下,发现果然很快就能烫熟了。蘸上果酱和蜂蜜,吃起来果然美味又暖和。然后,大家就放开吃了……

    “侍者,给老子端5盘牛肉卷来!”大吃货卡恩大声嚷嚷道。这家伙的力气,都是吃出来的。和薛仁贵吃一桶饭一样,这家伙也特别能吃,力气也特别大。

    “咦?还有酒啊?快拿过来!”忽然,卡恩发现了侍者们小推车上的玻璃瓶装的黑麦二锅头,于是很不见外地大叫道。

    “哼,就知道大吃大喝!”马林不满地说道。

    “嘿嘿,少爷,您叫我们来,不就是让我们大吃大喝的吗?我保证拿第一!”卡恩一边大吃特吃,一边满不在乎地说道,看上去很不要脸。

    边上的武将都很羡慕卡恩,别看卡恩一副大老粗的样子,可马林就是信任他啊。每次出征,都把卡恩带在身边。这种信任,大家都很眼热呢。别看马林对他一脸的嫌弃,可那也是表示亲近啊。别的人,想要被马林这样嫌弃都做不到呢……

    看大家吃开了,马林也不嗦,直接让侍者们把黑麦二锅头都端了上来,并在瓶子里加入了黑砂糖,以增加口感。

    几倍烈酒下肚,桌子上的气氛就更热烈了。到后来,这些混蛋干脆不用刀叉了,而是用宽板木夹子直接夹住烫好的肉卷,蘸了酱料和蜂蜜后,直接往嘴里送……

    本来,马林还想提醒他们注意卫生的,但大家吃嗨了,谁还管那些?要知道,这年头,欧洲人根本不注意卫生,别说一桌人木夹子在一个锅里搅合了,共用一个酒杯,也是常事。

    也就马林注意卫生,给每个人都配备了一套餐具和一个酒杯。其他穷一点的贵族,在举办宴会时,还是习惯大家共用一个酒杯和餐盘什么的。反正,这个时代的欧洲人就是不讲卫生……

    最后,马林索性也不管了。反正,他们用木夹子夹菜,其实和华夏人用筷子夹菜也没啥区别。于是,他也丢掉了木夹子和刀叉,改用筷子和同桌的人开始抢着吃了……

    只是,宽板木夹子宽度比筷子大了不少,一桌子的宽板木夹子一起伸进小锅子里,貌似很拥挤啊……嗯,看来,得把小铜锅做大一点。反正,酒精灯火力足够,可以应付更大点的铜锅……

    这一晚,大家都吃嗨了,也喝得很尽兴。只是,有些人喝醉了不老实,差点发酒疯,把手往酒精灯那儿伸……

    “看来,火锅架子得做成密封的。不然,总有人伸手瞎碰,会烫伤手的……”

    一顿火锅下来,马林倒是注意到了不少需要改进的细节……

    散席后,马林刚准备去休息,却见一名侍卫急匆匆地赶来汇报:

    “大公,纽芬兰的船回来了!”

    “纽芬兰的船?怎么了?”

    “据说那边搞出了您要的锌锭!”

    ……

第600章 白铁皮问世

    占坑,占十分钟,正在码字,马上就好……

    弄出火锅后,马林并没有马上推出,而是先试水了一下。他把在奥里希的手下军政官员们召集到王宫里,来了个试吃宴会。

    刚开始的时候,大家都有些懵逼什么情况?咋把汤锅端到桌子上来了?还不停烧,不怕烫么?

    而且,小铜锅底下那个灯是啥玩意?火光咋是幽蓝幽蓝的?魔法?巫术?还有不怕死的把手伸过去试一下火焰的温度,当场被烫的嗷嗷叫……

    马林郁闷死了,大声训斥道:

    “笨蛋,那火焰温度很高的,拿手去碰找死啊?”

    “呜呜我只是好奇,那火颜色幽蓝幽蓝的,很不正常啊,难道是魔法?”被烫伤的那个大胡子军官满脸委屈得像个小媳妇……

    “这是酒精点燃的火,最是纯净。别看颜色不亮,可温度很高的!”马林没好气地解释了一句。

    但是,这个笨蛋的行为,也给马林提了个醒必须警告客户,不要随意去触碰酒精灯的火焰。要是烫伤了客户,尤其是熊孩子,那可不是好玩的事,会砸招牌的。

    所以,根据这货的情况,马林决定在火锅店里,让服务员反复叮嘱客户,千万不要触碰酒精灯的蓝火,避免受伤。

    在场的军政官员也许看不出啥,但身为科学家的达芬奇看到这一幕,却是眼睛亮了起来。他当场问道:

    “大公,这酒精灯火焰的温度很高?”

    马林点点头,道:

    “当然,酒精灯火焰的温度高达400到1000度,属于威力最大的灯火了。普通火焰的温度只有三五百度,酒精灯一般能达到六七百度。而且,火焰纯正,没有异味。”

    “那真是太好了,我以后可以用酒精灯来做加热试验么?”达芬奇的科学家因子活跃了起来。

    “当然,这是最好的实验室用的加热工具!”马林点点头,这才是酒精灯最正规的用途。用来加热火锅,的确大材小用了点。但马林也没办法,谁叫这个年代没有合适的加热工具呢?

    酒精灯的蓝火,温度虽然高,但是亮度真心不高。而且,幽蓝的火焰,让人看起来有点怕怕的。也许白天看不出啥,要是晚上点酒精灯,那火光都可以拍恐怖片了。所以,马林就没想过用酒精灯照明。说是灯,其实就是个加热的工具。

    说完了酒精灯的事情,马林就开始向大家介绍他“发明”的宽板木夹子。这种木夹子,顶部最宽,也很方便夹菜,比筷子用起来简单多了。大家一听就懂,很快上手。

    随后,侍者们端上来一盘盘切好的牛肉卷和羊肉卷,以及生菜等蔬菜,并在大家面前放好小碗和放了果酱及蜂蜜的碟子。

    “生肉……”大伙都有些傻眼。但看看眼前锅子里滚滚的热水,大家忽然明白这是要现场煮的节奏?

    事实上,因为酒精灯温度很高,火锅里热水也不住低沸腾。为了不少干,侍者们需要不住给锅子加水。不然,烧干了就尴尬了。

    “来来来,这玩意是这样吃的……”说完,马林把一片有大理石花纹的牛肉卷,丢进了火锅里,只烫了一小会儿,就捞起来蘸上果酱和蜂蜜,丢进小碗中,在用刀叉开动了。

    事实上,马林更习惯用筷子,连带着安吉拉和小凯撒也会用筷子。但是,这次要给大家做示范,自然要和大家用一样的餐具。

    大家吃惊地看着马林,杰弗里首相担心地问道:

    “大公,这样肉熟了没啊?”杰弗里虽然喜欢吃肉,但不喜欢吃生肉啊……

    “放心,熟得很快的,这个锅子的温度很高的。加上肉片切得很薄,所以很快就能烫熟了!”

    若是肉片在水里悬浮着,自然没那么快熟。可沉到锅底就不一样了……酒精灯六七百度的高温通过铜锅,直达锅底。沉到锅底的肉片,很快烫熟了。

    大家尝试了一下,发现果然很快就能烫熟了。蘸上果酱和蜂蜜,吃起来果然美味又暖和。然后,大家就放开吃了……

    “侍者,给老子端5盘牛肉卷来!”大吃货卡恩大声嚷嚷道。这家伙的力气,都是吃出来的。和薛仁贵吃一桶饭一样,这家伙也特别能吃,力气也特别大。

    “咦?还有酒啊?快拿过来!”忽然,卡恩发现了侍者们小推车上的玻璃瓶装的黑麦二锅头,于是很不见外地大叫道。

    “哼,就知道大吃大喝!”马林不满地说道。

    “嘿嘿,少爷,您叫我们来,不就是让我们大吃大喝的吗?我保证拿第一!”卡恩一边大吃特吃,一边满不在乎地说道,看上去很不要脸。

    边上的武将都很羡慕卡恩,别看卡恩一副大老粗的样子,可马林就是信任他啊。每次出征,都把卡恩带在身边。这种信任,大家都很眼热呢。别看马林对他一脸的嫌弃,可那也是表示亲近啊。别的人,想要被马林这样嫌弃都做不到呢……

    看大家吃开了,马林也不嗦,直接让侍者们把黑麦二锅头都端了上来,并在瓶子里加入了黑砂糖,以增加口感。

    几倍烈酒下肚,桌子上的气氛就更热烈了。到后来,这些混蛋干脆不用刀叉了,而是用宽板木夹子直接夹住烫好的肉卷,蘸了酱料和蜂蜜后,直接往嘴里送……

    本来,马林还想提醒他们注意卫生的,但大家吃嗨了,谁还管那些?要知道,这年头,欧洲人根本不注意卫生,别说一桌人木夹子在一个锅里搅合了,共用一个酒杯,也是常事。

    也就马林注意卫生,给每个人都配备了一套餐具和一个酒杯。其他穷一点的贵族,在举办宴会时,还是习惯大家共用一个酒杯和餐盘什么的。反正,这个时代的欧洲人就是不讲卫生……

    最后,马林索性也不管了。反正,他们用木夹子夹菜,其实和华夏人用筷子夹菜也没啥区别。于是,他也丢掉了木夹子和刀叉,改用筷子和同桌的人开始抢着吃了……

    只是,宽板木夹子宽度比筷子大了不少,一桌子的宽板木夹子一起伸进小锅子里,貌似很拥挤啊……嗯,看来,得把小铜锅做大一点。反正,酒精灯火力足够,可以应付更大点的铜锅……

第601章 调虎离山之计

    让马林哭笑不得的是,因为白铁皮太银光闪亮了,让不知情的人以为是纯银做的。所以,造船厂发生了半夜有人偷盗白铁皮的事件。造船厂附近的一个小混混,趁着半夜,潜入造船厂,从包裹了白铁皮的船上,撬下来几张白铁皮……

    第二天,负责改造船只的工匠吃惊地发现船上少了几张白铁皮……于是,这个事情很快被上报了……

    马林派出了经过简单训练的阿尔萨斯狼狗,很快在造船厂附近找到了那个混混。然后,这小子被判了两年……

    但是,这个事情也是给马林提了个醒。白铁皮太像白银,很容易引起误会。要是被人当银皮偷走,那之前防护海蛆的努力就白费了。而且,银光闪亮的白铁皮,的确太招摇了点。

    无奈之下,马林下令给每块白铁皮都刷上黑漆或者红漆,遮住白铁皮外表。在遮盖了银光的同时,也给白铁皮加了一个保护层。至少,要等到漆层损坏后,白铁皮才会腐蚀。如此,白铁皮的使用时间也更长些。

    只是,欧洲没有大明那样的漆树,油漆都是调制出来的复合涂料,价格高昂。因此,给白铁皮全部涂漆,价格也不菲。

    所以,还得从明朝引进漆树啊,以进一步降低油漆的成本。至于种植漆树的地点,自然是在美洲的亚热带地区啦。

    另外,油桐这种经济树种,同样需要引进到美洲。因为,桐油也是一种非常重要的造船原料。或者说,凡是木工,几乎都能用到桐油。比如做木桶,在箍好桶身后,就需要刷上桐油这种干性油,好防蛀防水。

    总的来说,桐油大概是质量最好的干性油,在木工中用途很广。而且,因为油桐树生命力强,好伺候,不需要精心伺候,每年就可以采摘果实榨油。当然,施肥和精心伺候之后,产量更高。

    在古代华夏,桐油的快速干燥、防蛀防潮的优点,使得其用途很广,在造船、家具打造等木工领域用途极广。同时,华夏的油纸,也都是用桐油制作的,比马林现在用的半干燥性的鲸油做的油纸质量好多了。

    最重要的,还是便宜啊……

    现在,欧洲工匠早造船和打造家具的时候,还使用亚麻油和橄榄油等作为涂料,成本很高。而且,亚麻油和橄榄油都是很不错的食用油,拿来涂抹船身和木工产品,感觉好奢侈浪费……

    造船为了防水防蛀,是需要用到大量的油漆和干性涂油的。若是成本太高,会造成制造成本过高。若是马林从明朝大规模引进漆树和油桐,以后造船,成本必然会大大降低。而且,北美东南和南部地区的气候和华夏很相似,漆树和油桐都能很好地生长。

    因为已经年底,而年后马上会迎来春耕。所以,马林经过慎重思考,把出兵英格兰的时间,定在了明年春耕结束后。这样,也不耽误国内的春耕。毕竟,那几万将士,都是男劳力,还可以帮帮忙呢。马林本就歼商一个,动用军队帮忙春耕和秋收,那是用得很顺手啊……而且,手下的士兵,也基本来自农村,对于田里的活儿,也很精通。只要给这帮兵哥加加餐,他们就会肯卖力帮忙春耕秋收,实在好淳朴啊……

    不过,有个问题是,马林选择在春耕结束后出兵英格兰,那个时候,英格兰人也闲下来了。没准,会多派船只去爱尔兰海。这样,马林歼灭爱尔兰海上的英国舰船的难度,就会大大提高。一不小心,要是歼灭了英格兰海军的主力,那就等于给法国人作嫁衣裳了。

    所以,马林需要想出一个完全的法子,好拖住英格兰海军的主力,也就是五港同盟的那些英格兰商船(也可以客串战船,偶尔还能客串海盗船)……

    想来想去,马林忽然想到,既然五港同盟的那些预备役战船都是商船,肯定喜欢拉货赚钱啊。如果,给的运费再高点,估计他们会更高兴的……

    要是给他们下订单,让他们出海去拉货……嘿嘿,那留下来去爱尔兰海上巡逻的舰船不就更少了吗?

    至于英王亨利七世会阻拦?那肯定会。但是,英国海军现在纯粹由五港同盟的商船组成。亨利七世能够命令他们参战,但不能命令他们一直参战。毕竟,人家是商船,总得做生意吧?

    你亨利七世想要那些商船一直为你服务,可以啊,掏钱!可亨利七世哪有钱?他可不是他儿子亨利八世。亨利八世搞了个宗教改革,抢夺了英国天主教会的财产,才富起来的。亨利七世通过内战上位,加上之前和爱德华的战争,现在正穷呢,哪有钱给那些商船主钱财?而且,招募商船参战,不就是因为没钱养活海军吗?

    因此,马林什么都不需要做,只要用高价,雇佣那些英国五港同盟的商船在预定时间帮他去拉货,就能把不少商船给支开。为了把那些船给支远点,马林完全可以出高价让他们拉货去波罗的海地区和地中海。这样,那些船没有一两个月是回不来的,正好利于马林清剿爱尔兰海上的英国舰船,并把爱德华的军队运到英格兰本土。

    同时,马林也会派自己的船,运输自家军队到被自己掌控的纽卡斯尔港登陆。等到和在西岸登陆的爱德华的军队汇合了,就可以一起南下,直扑伦敦,夺取王权……

    这个办法,在华夏,显然就是经典的调虎离山之计……

    在这个年代,欧洲人还没见识到什么阴谋诡计。显然,很容易中招。而且,商人逐利,只要马林出的运费够高,不愁那些五港同盟的商船不上钩。

    而且,马林也没打算给全款。他打算只给三成订金,等运完了货物,再赖掉剩下的……

    当然,这种事情太败名声。因此,马林打算用别国商会的名义来做。比如,弄个荷兰商会,以及意大利商会等……

    等对方拿到三成订金并把货运到后,回来要剩下的钱,所谓商会已经人去楼空。然后,故意留下一些法语书籍等,让他们以为是法国人搞的鬼。

    这样,没拿到全款的五港同盟的商船主们,肯定会恨死法国人的。以后法国人若是像摘桃子出兵入侵英格兰,肯定会遭到这些商船主的拼死反击……

    总之,这办法不仅有调虎离山之计,还包含了栽赃嫁祸法国人的成分在内,可谓一举两得。当然,得事先谋划好,千万别把自己给暴露出来,很损害名声的……

第602章 算计法国人

    想要让别人相信你,就先要给对方一点甜头。就像那些赌场给人下套,总要先让对方赢一阵子。最后,才会下套,让对方连本带利、倾家荡产地输回来……

    所以,想要让英格兰五港同盟的商船主们相信自己,就先得让他们吃点好处……

    为此,马林决定立即让科勒安排人员,以荷兰人和意大利人的名义,在五港同盟的五个商业码头设立办事处。然后,下几个单子,让他们做一下,建立起守信的良好名声。等到开战的时候,再下个大单,把他们骗出去。而且,只给订金不给后续,还把锅丢给法国人背。

    正好,现在还是1505年的12月份,离春耕结束的四月份还有几个月。在这几个月里,正好在五港同盟的港口设立办事处,并下几个单子,把守信的形象树立起来。等到最后下大单子的时候,才会有人信,并上钩。

    按照规矩,肯定是由商会办事处下订单并支付定金,尾款也是船只回来后在办事处结清。马林就是利用这一点,在支付定金后,估摸着对方的船该返程了,就来个消失,再留下法国人的痕迹,让那些船主仇恨法国人去……

    事实上,就算给全款也没啥,但马林就是担心法国吞并英国。因此,估计让那些商船主们仇恨法国。这样,当法国人想入侵英格兰时,这些商船就会爆发出百分之两百的战斗力,去怼法国人。毕竟,法国人“坑了他们的血汗钱”啊……

    马林估摸着,等到自己联合爱德华打败了亨利七世,夺取伦敦后,法国人若是听到了消息,肯定不甘寂寞,想来分一杯羹。所以,法国人肯定会想办法出兵英格兰。不说夺取英格兰,但在英格兰身上撕一块肉的想法,肯定是有的。毕竟,爱德华得到了法国人的大力支持,对方想要好处,那是必然的。

    可若是法国人把手伸进了英格兰,那就复杂了。有道是请神容易送神难,法国佬没准会赖着不走,甚至会动吞并英格兰的主意。当路易十二发现他生不出儿子后,难免会想暴力吞并英格兰。

    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阻碍法国人横渡英吉利海峡。而阻挡法国人船队的主力,自然是五港同盟了。

    经过马林的栽赃嫁祸,五港同盟的商船主们,对法国人肯定是痛恨无比,绝对不会让法国人成功登陆英格兰的。有他们出面拼命,法国人别说渡过英吉利海峡了,没准海军的那点家当,都会被五港同盟给灭光了……而这,正是马林想看到的……

    为此,马林打算忽悠法国人一把。比如,调虎离山之计会瞒着法国人进行。等到消灭了爱尔兰海上的哪点英国舰船,并把爱德华的军队运到英格兰后,马林就会唆使爱德华邀请法国人一起围攻伦敦。

    当然,要算好时间,确保那些五港同盟的商船回国后,法国人才能出兵。否则,就弄巧成拙了。

    为了增强说服力,马林还会拉苏格兰人下水。比如,爱德华的大军抵达英格兰北部后,可以邀请苏格兰人一起。致信邀请法国人的时候,苏格兰人也能帮做个证。毕竟,爱德华的大军能够横渡爱尔兰海,肯定能够证明爱尔兰海上的英军舰船被清理掉了。

    在不知道五港同盟的船是被骗出去的情况下,法国人肯定会以为五港同盟被歼灭了主力。然后,法国人会拿出海军仅有的那点家底,兴冲冲地准备渡海参加围攻伦敦。甚至,会打算以后就赖在伦敦不走了……毕竟,路易十二对于吞并偌大的英格兰,肯定兴趣很浓。要不然,他也不会天天忙着和王后造小人了。据说,这位爷最后也是死在造小人上他太渴望一位男性继承人了……

    想到这里,马林不仅洋洋得意地想到嘿,还是我强,第一胎就生了个儿子,另外还有个私生子罗伯特……

    恰好,小凯撒这时正在王宫庭院里撒野,马林于是笑眯眯地把小凯撒召唤过来,摸了摸他的头,开心滴说道:

    “嗯,还是我儿子好!”

    听到爸爸夸奖自己,小凯撒开森得不得了,于是求抱抱。可惜,小凯撒刚才在地上打滚,弄得满身是泥,让马林很不待见,甚至很嫌弃。

    于是,马林瞬间翻脸,用脚踢了踢小凯撒的小pp,板着脸道:

    “滚,弄得一身泥还想我抱你!去,找你的妈妈给你洗个澡去!”

    然后,小凯撒满脸委屈地走了……

    小家伙走了之后,马林继续想着怎么阴法国人……

    法国人虽然海岸线很长,但商船其实不多,主要集中在南部的马赛和北部的诺曼底等地有少量的商业港口。所以,法国的商船其实并不多。

    而法国和英国一样,海军也是依靠征召民间商船的。不像后来,组建了专业的舰队。现在,欧洲国家的海军,基本都是藏兵于民。到了战时,才会征召那些商船参战。

    毕竟,造船和养活那些熟练的水手,是一笔巨大的开销。而那些商船因为能够盈利,所以能够维持。要是专业的战舰,那就是净投入和消耗了。

    但这个年代的欧洲各国都很穷,堂堂法兰西这样的欧洲大国,每年的财政收入不过才一百多万金币。这么点钱,还要养活几万大军和那么多官员,自然没有余钱去养活海军。所以,只能从民间征召。

    等到了17世纪后期以后,欧洲国家推广了全民征税制度,税收来源广了,各国都有钱了,才纷纷建立起属于国家的大规模的舰队。同时,陆地上的战争规模也扩大了,从小几万人的战争规模,扩大到了大几万人和十万人以上的大战。到了18世纪“七年战争”时期,各国战死了上百万人。而现在,全欧洲的军队加起来,也没有百万人啊……

    眼下,法国人海军就那么一点家当。等他们把商船都召集起来,五港同盟被骗出去的商船肯定回来了。

    正好,马林栽赃给了法国人。法国人这时候再作死派出海军仅有的那点家当渡海攻击英格兰,肯定撞到五港同盟的愤怒的商船主们的枪口上。

    此时,即使亨利七世不征召那些商船主,他们在愤怒之下,也会联手把法国人的那点商船都给弄掉的。没准,会搞掉很多法国船。要是法国商船被弄沉了,那么,跟船想要登陆英格兰的法军,必然也会死伤惨重。

    到时候,法国人不但海军要完蛋,陆军也会遭受严重的打击。估计,会很多年缓不过来……

    “嘿嘿……”

    “啊嘿嘿……哇哈哈哈……”

    奥里希王宫马林的办公室里,传来了马林猥琐的笑声。而此时远在巴黎的路易十二,却忽然打了个冷颤。他不知道,他被某个猥琐的穿越者狠狠地算计了……

第603章 未来和法国必有一战

    对马林而言,最大的威胁,就要数法国了。法国是欧洲西部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国家,从15世纪后期逐步完成中央集权开始,法国就一直是西欧数一数二的国家。

    只有神圣罗马帝国和西班牙帝国因为哈布斯堡家族的原因统一在一起的时候,法国才会被吊打。可惜,哈布斯堡家族内部因为争权夺利,把这个欧洲最强联盟生生地给拆散了。自从这个联盟被哈布斯堡家族自己拆散后,欧洲就再也没有能够压制法国的国家了。

    到了路易十四的时候,全欧洲都在法国的铁蹄下瑟瑟发抖。所以路易十四获得了“太阳王”的称号。

    所以,一个国家,越集权,它能发挥出来的战斗力,就越强大。因为,国家资源能够被中央很好地调动和利用。

    不管是路易十四的波旁王朝,还是后来横扫欧洲的拿破仑帝国,以及毛子的沙皇帝国,和后来几乎单挑世界的德意志帝国,他们都有一个很重要的特征那就是集权……

    只有集权的国家,才能够动用最大的资源,发挥出国家最强的力量。有人也许会说英国很强,但事实上,英国陆军从未强过。英国只是靠着海上贸易的庞大利益,催生出了一支庞大的海军。但是,也仅仅如此了。陆军是不赚钱的,加上英国不够集权。所以,英国陆军从来不是法国和德国的对手。即使是拿战,英国也只能充当搅屎棍,以及提供军费给毛子、普鲁士和奥地利,让他们充当急先锋。如果不是英吉利海峡的阻挡和英国因为海上贸易组建起来的强大海军,英国至少要被拿破仑和希特勒蹂躏两次。

    波兰立陶宛联邦看上去够强吧?那么大的面积,有上百万平方公里和上千万人口。当初,可是吊打过毛子的。可是,后来为啥衰落了?还不是因为内耗?波兰国王根本没太大的权利,比神罗皇帝也好不了多少。所以,如此强国,因为资源无法整合在一起,最终被独裁**而且落后野蛮的毛子给压制了。瓜分波兰的三个国家毛子、普鲁士和奥匈帝国,无一不是集权国家。

    法国现在已经初步完成集权,只差一个全民税收制度,就可以飞起来。正是因为不能在全国范围内征税,使得法王即使能够征召到十几万大军,也养不起。否则,法国早就上天了……

    正是鉴于此,马林在国内,才没有大力推广什么全面征税制度,而是自家拼命地收拢田地,以及开发殖民地,以获得足够的财政收入。

    要是马林敢于推广全面税收,凭借强大的军事实力,国内不是问题。国外问题就大了,法国人要是学习马林,在全国征收田亩税和人头税的话,那将会获得惊人的财政收入。有了钱,加上法国人口又那么多,法国想不飞都难。到时候,德意志没准会遭到法国的全面侵略。或者,意大利会落入法国之手。

    正是基于这样的担心,马林才没有推广全面税收。否则,给法国学了去,那就是灾难了。而且,靠着卖粮和卖盐,以及开发殖民地,加上以后马林要开通和明朝的贸易,马林的财政收入很充足,并不需要全国征税。

    欧洲人有个坏习惯,就是模仿能力很强。而且,够无耻。别看后世欧洲人装模作样,指责华夏山寨情况严重,但实际上,德意志当年搞工业革命,就特么全盘山寨英国的。

    在19世纪,德国货代表着垃圾和低端,只有英国货才代表着高大上。德国人靠着山寨英国货,先把工业搞起来,然后精益求精,才成就了后世的德国制造。但一开始,德国人也是很无耻地山寨英国货的。甚至,德国产的工业品,会故意贴上英文标签糊弄客户。不然,卖不出去……

    说到无耻,法国人也不含糊。当年,威尼斯人发明了玻璃镜,一面镜子卖到15万法郎,震惊了全世界。因为是独家技术,使得威尼斯人赚翻了天。

    为了保密,威尼斯人把懂得制造玻璃镜的工匠全部搬到了穆拉诺岛上,以免外国人接触到那些工匠,盗取玻璃镜的秘密。

    但法国人技高一筹他们通过找到那些懂得玻璃经制造技术的工匠的家人,间接地收买了工匠,并获得了玻璃镜子的制造技术。然后,威尼斯玻璃镜的秘密就被法国人偷走了,玻璃镜的价格也大跌。

    这也是威尼斯人的失误他们把工匠迁到了穆拉诺岛上,却没有把家人也一起迁过去。工匠不是囚犯,总要回家过圣诞和新年等重要节日吧?只要收买了工匠的家人,再通过他们的家人,不就搞定那些工匠了?

    所以,受到此教训,后世华夏的秘密军工单位,虽然在大山里建厂,但却建立了完备的基础设施,还把家属都接过去……那些军工基地,基本都是一个独立的小城镇……这样的情况下,你如何去收买那些军工单位的职工?还没进入城镇,就被守卫击毙了……

    后来,虽然很多单位迁了出来。但是,被牵出来的,都是些保密级别很低的厂子,比如生产枪支弹药的。但那些生产核武器等的厂子,还是扎根在大山里和荒漠中,绝不会迁到大城市里……

    ……

    法国人是善于学习的,或者说,整个欧洲国家都是善于学习的。只要你有了新技术,别人都会想方设法地学走。

    比如,马林的西班牙方阵,在经过几次大战后,证明效果很好。结果,现在欧洲很多国家,都学马林,组建了大规模的火枪队。只是,受困于硝石的短缺,各国的火枪队规模都有限。

    比如法国,因为硝石短缺的原因,只组建了4000人的火枪手队伍。毕竟,法国人不像马林那样,有从印度购买硝石的渠道。他们现在连集硝官都没有设置呢,硝石来源不多。而且,法国有规模庞大的炮兵,法军铜炮数量多达一百几十门。所以,法国虽大,但硝石却不太够用。

    不过,马林听说,路易十二貌似在组建了火枪队后,也意识到了硝石不足的问题,打算要设立集硝官这个职务,在全法国大量收集土硝了。

    当然,即使这样,也是没用的。所以,在后世,法国人也去了印度,在印度的本地治里建立了法属印度殖民地。从1674年开始,一直到1954年。其存在的意义之一,就是从印度购买硝石。要不然,法国也没能力在拿战中有那么多火枪手排队枪毙。光靠从粪坑里找,绝对不够拿破仑的大炮兵消耗的……

    马林担心法国人提前派船去印度,所以,就在这次帮爱德华夺取英格兰的同时,顺便也坑一把法国人。只要把法国人的商船都坑掉了,那么,法国人会很长时间都缓不过来。至少,在航海上,将很难有所建树。

    只要法国人没有足够的硝石来源,那么,法国人就难以组建庞大的火枪手队伍。没有足够的火力,法国人也不是那么可怕。

    在未来,马林吞并了英格兰后,法国人必然恼羞成怒。因为,他们的努力给马林做了嫁衣裳。这种事情,身为欧洲一哥的法国如何能忍?所以,在吞并英格兰后,马林和法国必将有一战,不会是在海上,肯定是在陆地上。因为,法国人的陆军才是他们的强项。

    只要越过荷兰,法军就能攻到东弗里斯兰本土。所以,马林需要提前准备,压制住法国航海的能力和从海外获得硝石的渠道。等到两国爆发陆上战争的时候,法国因为缺乏足够的火力,就难以打败马林的大军。而马林,则可以凭借硝石充足的优势,拥有无限开火权,并依靠这一点,打败法军。

    不仅如此,马林甚至打算,联合西班牙和哈布斯堡家族,一起削弱法国,甚至肢解法国。比如,在打败法军后,联合西班牙和奥地利,一起进军法国,逼迫法国割地求和。

    最终,马林的打算是自己占领法国北部英吉利海峡南岸的土地。而西班牙和奥地利,则占据法国南部地中海沿岸的土地,包括重要的马赛港。这样,就能进一步削弱法国的航海潜力,将其逼迫成一个陆地国家。而马林,则达到了完全控制英吉利海峡南北两岸的目的,自己的商船出大西洋的安全性,也就更高了。

    还有就是,若是能打败法国,最好是让法国的那些公爵和伯爵,重新成为拥有武装力量的割据势力,就像德意志的诸侯国那样。

    那样一来,法国就成了第二个神圣罗马帝国,法王也将会失去对全国的掌控。就像法国开始搞集权之前那样,法国国王只能掌控巴黎周边地区,政令不出巴黎周边……到那时,法国的威胁,就会进一步降低了……

    一旦法王想要再度集权,马林和马林的后代们,就立即联合西班牙和奥地利,出兵支援法国的诸侯……这样一来,有了强大的外力干涉,法国人想要再次强大起来,那就困难了……

第604章 再募兵一万人

    占坑……正在码字中,我会尽快改回来的……

    对马林而言,最大的威胁,就要数法国了。法国是欧洲西部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国家,从15世纪后期逐步完成中央集权开始,法国就一直是西欧数一数二的国家。

    只有神圣罗马帝国和西班牙帝国因为哈布斯堡家族的原因统一在一起的时候,法国才会被吊打。可惜,哈布斯堡家族内部因为争权夺利,把这个欧洲最强联盟生生地给拆散了。自从这个联盟被哈布斯堡家族自己拆散后,欧洲就再也没有能够压制法国的国家了。

    到了路易十四的时候,全欧洲都在法国的铁蹄下瑟瑟发抖。所以路易十四获得了“太阳王”的称号。

    所以,一个国家,越集权,它能发挥出来的战斗力,就越强大。因为,国家资源能够被中央很好地调动和利用。

    不管是路易十四的波旁王朝,还是后来横扫欧洲的拿破仑帝国,以及毛子的沙皇帝国,和后来几乎单挑世界的德意志帝国,他们都有一个很重要的特征那就是集权……

    只有集权的国家,才能够动用最大的资源,发挥出国家最强的力量。有人也许会说英国很强,但事实上,英国陆军从未强过。英国只是靠着海上贸易的庞大利益,催生出了一支庞大的海军。但是,也仅仅如此了。陆军是不赚钱的,加上英国不够集权。所以,英国陆军从来不是法国和德国的对手。即使是拿战,英国也只能充当搅屎棍,以及提供军费给毛子、普鲁士和奥地利,让他们充当急先锋。如果不是英吉利海峡的阻挡和英国因为海上贸易组建起来的强大海军,英国至少要被拿破仑和希特勒蹂躏两次。

    波兰立陶宛联邦看上去够强吧?那么大的面积,有上百万平方公里和上千万人口。当初,可是吊打过毛子的。可是,后来为啥衰落了?还不是因为内耗?波兰国王根本没太大的权利,比神罗皇帝也好不了多少。所以,如此强国,因为资源无法整合在一起,最终被独裁**而且落后野蛮的毛子给压制了。瓜分波兰的三个国家毛子、普鲁士和奥匈帝国,无一不是集权国家。

    法国现在已经初步完成集权,只差一个全民税收制度,就可以飞起来。正是因为不能在全国范围内征税,使得法王即使能够征召到十几万大军,也养不起。否则,法国早就上天了……

    正是鉴于此,马林在国内,才没有大力推广什么全面征税制度,而是自家拼命地收拢田地,以及开发殖民地,以获得足够的财政收入。

    要是马林敢于推广全面税收,凭借强大的军事实力,国内不是问题。国外问题就大了,法国人要是学习马林,在全国征收田亩税和人头税的话,那将会获得惊人的财政收入。有了钱,加上法国人口又那么多,法国想不飞都难。到时候,德意志没准会遭到法国的全面侵略。或者,意大利会落入法国之手。

    正是基于这样的担心,马林才没有推广全面税收。否则,给法国学了去,那就是灾难了。而且,靠着卖粮和卖盐,以及开发殖民地,加上以后马林要开通和明朝的贸易,马林的财政收入很充足,并不需要全国征税。

    欧洲人有个坏习惯,就是模仿能力很强。而且,够无耻。别看后世欧洲人装模作样,指责华夏山寨情况严重,但实际上,德意志当年搞工业革命,就特么全盘山寨英国的。

    在19世纪,德国货代表着垃圾和低端,只有英国货才代表着高大上。德国人靠着山寨英国货,先把工业搞起来,然后精益求精,才成就了后世的德国制造。但一开始,德国人也是很无耻地山寨英国货的。甚至,德国产的工业品,会故意贴上英文标签糊弄客户。不然,卖不出去……

    说到无耻,法国人也不含糊。当年,威尼斯人发明了玻璃镜,一面镜子卖到15万法郎,震惊了全世界。因为是独家技术,使得威尼斯人赚翻了天。

    为了保密,威尼斯人把懂得制造玻璃镜的工匠全部搬到了穆拉诺岛上,以免外国人接触到那些工匠,盗取玻璃镜的秘密。

    但法国人技高一筹他们通过找到那些懂得玻璃经制造技术的工匠的家人,间接地收买了工匠,并获得了玻璃镜子的制造技术。然后,威尼斯玻璃镜的秘密就被法国人偷走了,玻璃镜的价格也大跌。

    这也是威尼斯人的失误他们把工匠迁到了穆拉诺岛上,却没有把家人也一起迁过去。工匠不是囚犯,总要回家过圣诞和新年等重要节日吧?只要收买了工匠的家人,再通过他们的家人,不就搞定那些工匠了?

    所以,受到此教训,后世华夏的秘密军工单位,虽然在大山里建厂,但却建立了完备的基础设施,还把家属都接过去……那些军工基地,基本都是一个独立的小城镇……这样的情况下,你如何去收买那些军工单位的职工?还没进入城镇,就被守卫击毙了……

    后来,虽然很多单位迁了出来。但是,被牵出来的,都是些保密级别很低的厂子,比如生产枪支弹药的。但那些生产核武器等的厂子,还是扎根在大山里和荒漠中,绝不会迁到大城市里……

    ……

    法国人是善于学习的,或者说,整个欧洲国家都是善于学习的。只要你有了新技术,别人都会想方设法地学走。

    比如,马林的西班牙方阵,在经过几次大战后,证明效果很好。结果,现在欧洲很多国家,都学马林,组建了大规模的火枪队。只是,受困于硝石的短缺,各国的火枪队规模都有限。

    比如法国,因为硝石短缺的原因,只组建了4000人的火枪手队伍。毕竟,法国人不像马林那样,有从印度购买硝石的渠道。他们现在连集硝官都没有设置呢,硝石来源不多。而且,法国有规模庞大的炮兵,法军铜炮数量多达一百几十门。所以,法国虽大,但硝石却不太够用。

    不过,马林听说,路易十二貌似在组建了火枪队后,也意识到了硝石不足的问题,打算要设立集硝官这个职务,在全法国大量收集土硝了。

    当然,即使这样,也是没用的。所以,在后世,法国人也去了印度,在印度的本地治里建立了法属印度殖民地。从1674年开始,一直到1954年。其存在的意义之一,就是从印度购买硝石。要不然,法国也没能力在拿战中有那么多火枪手排队枪毙。光靠从粪坑里找,绝对不够拿破仑的大炮兵消耗的……

第605章 亨利七世造假失败

    亨利七世终究是找了好几副年纪和身材相仿的骸骨,来冒充爱德华五世和约克公爵理查的尸骨。而这两副假的尸骨,亨利七世故意半夜派人丢在了伦敦塔附近的泰晤士河底。

    然后,第二天,再派人装作无意中把两副尸骨捞了起来……

    伊丽莎白王后也是个狠角色,她明知道这两副尸骨并不是自己的弟弟,但是,为了丈夫和自己孩子的未来,她直接扑上去就认亲,一口咬定那就是自己的两个可怜的弟弟……

    因为马林的乱入,对欧洲历史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所以,伊丽莎白王后并未在1503年去世,而是依然活着。

    身为英格兰王后,伊丽莎白王后很清楚,自己的两个弟弟的确是被叔叔理查杀害了。但是,两个弟弟的尸体,也不知道被藏到哪儿去了。

    如今,堂弟爱德华请求教廷来调查此事,还有法国人和苏格兰人随行,让伊丽莎白王后意识到如果应对失当,他的丈夫和孩子,都会成为不合法的存在。

    对于丈夫亨利七世,伊丽莎白王后并没有任何怨恨。毕竟,亨利七世杀死了理查三世,相当于是给她的两个弟弟报了仇了。而且,亨利七世也的确比理查三世更受英格兰贵族们欢迎。因为,理查三世作死地打压贵族,提高平民百姓的权益,伤害到了那些贵族的利益。所以,亨利七世才能靠着区区5000雇佣兵,就夺取了王位。因为,朝廷中勾结亨利七世的太多。

    但不管怎样,伊丽莎白王后现在是英格兰的王后,她的孩子,未来也会成为英格兰的国王。至于堂弟沃里克伯爵爱德华?哪有她自己的儿子重要?

    所以,明知道眼前的尸骨并非是自己的两个可怜的弟弟,但伊丽莎白王后还是奥斯卡最佳女主角附身,看见尸骨就扑了上去,大叫着“弟弟,你死得好惨啊!”

    边上,罗马教廷派来的代表和法国、苏格兰的代表都满头的黑线王后陛下,您看都不看就上去认两副完全看不清容貌的尸骨为弟弟?

    然后,法国和苏格兰的代表们纷纷提出了质疑。但是,亨利七世这边的英国臣民,则一口咬定那就是爱德华五世和约克公爵理查……

    眼看上方相持不下,罗马教廷代表赫罗尼牧师开口了:

    “国王陛下,虽然这两具尸骨提醒很想逝去的爱德华五世陛下和约克公爵理查,但是,我们还是需要验证一下……”

    “验证?如何验证?”亨利七世有些奇怪。都死得只剩骨头架子了,也能验证?要不要这么邪门?

    但是,赫罗尼牧师还真特么有办法:

    “是这样的,这是从东方华夏帝国流传过来的一个验证尸骨的办法,很灵验的哟……”

    “啊?还有这样的办法?”亨利七世顿时有些慌了。因为,这两具尸骨肯定是假的。而且,还是他派人从外地弄来的。

    “是的,东方人在几百年前一本刑侦著作上,就提过这种办法。具体就是把尸骨的骨头蒸一下,然后,让尸骨的直系亲属滴血到蒸过的骨头上,若是骨头吸收血液,那就是亲属,若是不吸收,那就没有血缘关系……”

    “还有这种说法?不会是假的吧?”亨利七世紧张地说道。

    “是真是假一测便知!”赫罗尼牧师肯定地说道。

    “我不准你们动我弟弟的尸骨,他们是已故的国王和公爵,尸骨怎容亵渎?”这是,边上原本在哭嚎的伊丽莎白王后忽然这样说道。

    亨利七世忍不住在心里给自己的妻子点了一百个赞,妻子的说法,那是再合适不过的了。而且,身为爱德华五世和约克公爵理查的亲姐姐,伊丽莎白王后出这个面,是正合适的。若是亨利七世提出,没准会被人当做心虚呢。

    但赫罗尼牧师不为所动,他淡淡地说道:

    “王后陛下,您不肯让我们验证也没什么。那么,我上交给罗马的报告,只能说明这两具尸骨身份不明了……”

    身份不明,那就代表不能确定是爱德华五世和约克公爵理查了。那么,亨利七世弑君的罪名,就无法洗脱。

    “可是,按照教规,我们不应该亵渎死去的人的尸骨啊……”亨利七世装作为难地说道。

    “陛下不用担心,教皇大人此次特批可使用这种方法来鉴定尸骨。您知道的,陛下,如果把两具不相干的尸骨当**德华五世陛下和约克公爵理查大人,那就尴尬了。而且,上帝也会怪罪的……”赫罗尼牧师笑呵呵地说道。

    “可是,如何能证明你说的办法就是准确的。如果是假的呢?”亨利七世不死心地反驳道。

    “没什么,我们可以用罪犯的尸骨来验证!”

    罪犯是没有人权的,他们死后,尸骨也会被悬挂在刑场上吓唬老百姓。所以,他们的尸骨,最是好收集的。而且,拆死去的罪犯的骨头,也没人指责。

    亨利七世为了稳固王权,这些年杀了不少人。因此,刑场附近尸骨不缺。很快,调查团就找到了两个强盗的尸骨,并找到了他们的亲属。

    然后,已经死去很久的强盗,可怜地被拆了骨头,还放进蒸笼去蒸。蒸完后,骨头被取出,验尸官一把抓住罪犯生前的父母或子女的手,划破手指,让其血液滴在骨头上……

    在大家的瞩目下,血液果然被骨头吸收了……

    一连做了几次验证,只有一次验证失败。结果一调查,原来是那个罪犯是其母亲和人私通生下的野种。其接盘侠父亲的血液,当然无法和儿子的骨头融合了……

    经过多次公开验证,这个办法是行之有效的。而伊丽莎白王后的血液也不是通吃的型号,最后证明,这两具尸骨和伊丽莎白王后没有血缘关系……

    幸好,亨利七世脑子反应快,说自己可能找错了,下令继续寻找。不然,他可能当场就要背负弑君者的恶名了……

    但是,只要一天没找到爱德华五世和约克公爵理查的尸骨,亨利七世就一天没法自证清白。现在,他头上还顶着“弑君嫌疑人”的称号呢……

第606章 炮铜和海军铜

    占坑……这次占坑稍长一点,估计要一个小时。若是大家等不及,可以明早再看。

    老牛今晚有点卡带,写的有点慢,请大家见谅,好了,继续码字中,码完才能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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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亨利七世终究是找了好几副年纪和身材相仿的骸骨,来冒充爱德华五世和约克公爵理查的尸骨。而这两副假的尸骨,亨利七世故意半夜派人丢在了伦敦塔附近的泰晤士河底。

    然后,第二天,再派人装作无意中把两副尸骨捞了起来……

    伊丽莎白王后也是个狠角色,她明知道这两副尸骨并不是自己的弟弟,但是,为了丈夫和自己孩子的未来,她直接扑上去就认亲,一口咬定那就是自己的两个可怜的弟弟……

    因为马林的乱入,对欧洲历史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所以,伊丽莎白王后并未在1503年去世,而是依然活着。

    身为英格兰王后,伊丽莎白王后很清楚,自己的两个弟弟的确是被叔叔理查杀害了。但是,两个弟弟的尸体,也不知道被藏到哪儿去了。

    如今,堂弟爱德华请求教廷来调查此事,还有法国人和苏格兰人随行,让伊丽莎白王后意识到如果应对失当,他的丈夫和孩子,都会成为不合法的存在。

    对于丈夫亨利七世,伊丽莎白王后并没有任何怨恨。毕竟,亨利七世杀死了理查三世,相当于是给她的两个弟弟报了仇了。而且,亨利七世也的确比理查三世更受英格兰贵族们欢迎。因为,理查三世作死地打压贵族,提高平民百姓的权益,伤害到了那些贵族的利益。所以,亨利七世才能靠着区区5000雇佣兵,就夺取了王位。因为,朝廷中勾结亨利七世的太多。

    但不管怎样,伊丽莎白王后现在是英格兰的王后,她的孩子,未来也会成为英格兰的国王。至于堂弟沃里克伯爵爱德华?哪有她自己的儿子重要?

    所以,明知道眼前的尸骨并非是自己的两个可怜的弟弟,但伊丽莎白王后还是奥斯卡最佳女主角附身,看见尸骨就扑了上去,大叫着“弟弟,你死得好惨啊!”

    边上,罗马教廷派来的代表和法国、苏格兰的代表都满头的黑线王后陛下,您看都不看就上去认两副完全看不清容貌的尸骨为弟弟?

    然后,法国和苏格兰的代表们纷纷提出了质疑。但是,亨利七世这边的英国臣民,则一口咬定那就是爱德华五世和约克公爵理查……

    眼看上方相持不下,罗马教廷代表赫罗尼牧师开口了:

    “国王陛下,虽然这两具尸骨提醒很想逝去的爱德华五世陛下和约克公爵理查,但是,我们还是需要验证一下……”

    “验证?如何验证?”亨利七世有些奇怪。都死得只剩骨头架子了,也能验证?要不要这么邪门?

    但是,赫罗尼牧师还真特么有办法:

    “是这样的,这是从东方华夏帝国流传过来的一个验证尸骨的办法,很灵验的哟……”

    “啊?还有这样的办法?”亨利七世顿时有些慌了。因为,这两具尸骨肯定是假的。而且,还是他派人从外地弄来的。

    “是的,东方人在几百年前一本刑侦著作上,就提过这种办法。具体就是把尸骨的骨头蒸一下,然后,让尸骨的直系亲属滴血到蒸过的骨头上,若是骨头吸收血液,那就是亲属,若是不吸收,那就没有血缘关系……”

    “还有这种说法?不会是假的吧?”亨利七世紧张地说道。

    “是真是假一测便知!”赫罗尼牧师肯定地说道。

    “我不准你们动我弟弟的尸骨,他们是已故的国王和公爵,尸骨怎容亵渎?”这是,边上原本在哭嚎的伊丽莎白王后忽然这样说道。

    亨利七世忍不住在心里给自己的妻子点了一百个赞,妻子的说法,那是再合适不过的了。而且,身为爱德华五世和约克公爵理查的亲姐姐,伊丽莎白王后出这个面,是正合适的。若是亨利七世提出,没准会被人当做心虚呢。

    但赫罗尼牧师不为所动,他淡淡地说道:

    “王后陛下,您不肯让我们验证也没什么。那么,我上交给罗马的报告,只能说明这两具尸骨身份不明了……”

    身份不明,那就代表不能确定是爱德华五世和约克公爵理查了。那么,亨利七世弑君的罪名,就无法洗脱。

    “可是,按照教规,我们不应该亵渎死去的人的尸骨啊……”亨利七世装作为难地说道。

    “陛下不用担心,教皇大人此次特批可使用这种方法来鉴定尸骨。您知道的,陛下,如果把两具不相干的尸骨当**德华五世陛下和约克公爵理查大人,那就尴尬了。而且,上帝也会怪罪的……”赫罗尼牧师笑呵呵地说道。

    “可是,如何能证明你说的办法就是准确的。如果是假的呢?”亨利七世不死心地反驳道。

    “没什么,我们可以用罪犯的尸骨来验证!”

    罪犯是没有人权的,他们死后,尸骨也会被悬挂在刑场上吓唬老百姓。所以,他们的尸骨,最是好收集的。而且,拆死去的罪犯的骨头,也没人指责。

    亨利七世为了稳固王权,这些年杀了不少人。因此,刑场附近尸骨不缺。很快,调查团就找到了两个强盗的尸骨,并找到了他们的亲属。

    然后,已经死去很久的强盗,可怜地被拆了骨头,还放进蒸笼去蒸。蒸完后,骨头被取出,验尸官一把抓住罪犯生前的父母或子女的手,划破手指,让其血液滴在骨头上……

    在大家的瞩目下,血液果然被骨头吸收了……

    一连做了几次验证,只有一次验证失败。结果一调查,原来是那个罪犯是其母亲和人私通生下的野种。其接盘侠父亲的血液,当然无法和儿子的骨头融合了……

    经过多次公开验证,这个办法是行之有效的。而伊丽莎白王后的血液也不是通吃的型号,最后证明,这两具尸骨和伊丽莎白王后没有血缘关系……

    幸好,亨利七世脑子反应快,说自己可能找错了,下令继续寻找。不然,他可能当场就要背负弑君者的恶名了……

    但是,只要一天没找到爱德华五世和约克公爵理查的尸骨,亨利七世就一天没法自证清白。现在,他头上还顶着“弑君嫌疑人”的称号呢……

第607章 瑞典变天

    因为弄回来的锌锭有限,马林也没法现在就开始大规模制造炮铜和海军铜。所以,需要等到纽芬兰岛上的巴肯斯铅锌矿出产的锌多了,才能够考虑量产炮铜和海军铜。

    同时巴肯斯铅锌矿,还能够出产一定数量的铅、铜,以及少量的白银和黄金。铅的作用不必说,制造铅弹大量需要。铜的价值也高,尤其是现在欧洲铜价很贵。只是,这边铜矿石平均品位只有1.57%,加上矿石运输困难,开采成本要比瑞典法一伦铜矿要高不少。

    正想着瑞典法一伦铜矿的事情呢,忽然科勒就过来汇报瑞典那边的情报了老斯滕.斯图雷去世了……

    马林点点头,示意知道了。对于老斯滕.斯图雷的去世,马林并不感到惊讶。因为,老斯滕.斯图雷本该在1503年底就去世的。是马林,派去了两名蒙古医生,用精湛的医术,加上使用从中亚贸易路线弄来的神奇的东方萝卜人参,给老斯滕.斯图雷续命了。

    可惜的是,老斯滕.斯图雷本来就六十几岁了,早在1503年身体就垮了。虽然用了人参给其续命,可惜老家伙自己不爱惜身体,没有及时修养,反而继续拼命工作。再强撑了两年后,还是去世了……

    事实上,老斯滕.斯图雷的去世,和马林也有一定的关系。之前,为了给老斯滕.斯图雷续命,马林不惜代价,从克里米亚人手里,花费大代价,购买了产自东方的人参,给老斯滕.斯图雷续命。可自从和丹麦国王汉斯达成和解后,马林就故意停掉了老斯滕.斯图雷人参的供应。而且,这玩意也的确不好卖,价格高昂。

    没有了人参的续命,加上老斯滕.斯图雷为了瑞典的国家大事日夜操劳,终于是没能撑住和马林预料的一样……

    于是,在1505年冬季圣诞节到来之前,虚弱不堪的老斯滕.斯图雷终于倒下了……

    而这个时候,瑞典国内,正在为推举谁为新的国王,而吵翻了天呢。老斯滕.斯图雷的死,也和国王的选择有重大的关系。

    要是搁在古代华夏,像老斯滕.斯图雷这样威望极高的摄政大臣,在王位空缺的时候,也许就直接当仁不让地自己登上王位了。

    可惜的是,这里是欧洲,古代的欧洲,非常讲究血统。老斯滕.斯图雷来自底层贵族家庭,虽然能力出众,但出身真心不高贵。换成马林这样的军事强权人物,也许就直接可以登上瑞典王位了。可惜,瑞典和波兰也差不多,流行选王制度。而且,是流行在本国大贵族中挑选新的国王。像瑞典著名的瓦萨家族、邦代家族、托特家族和奥克森谢纳家族等大家族,才是瑞典国王的最有力竞争者。

    但现在的问题在于,这几个大贵族家族,目前没有特别出色的代表人物。老斯滕.斯图雷左挑右挑,都找不到能够让整个瑞典(包括芬兰)都能心悦诚服地接受的新国王。为此,老斯滕.斯图雷一筹莫展。加上原本一直有的参汤忽然断了供应,本就虚弱的身体,最终没能支撑住……

    老斯滕.斯图雷去世后,瑞典国内顿时就乱了套。原本,有老斯滕.斯图雷这种威望极高、能力很强的大人物压制着,瑞典国内还算一片祥和。

    可老斯滕.斯图雷的忽然去世,顿时让瑞典乱了套。大家本来就在争夺王位的问题,现在主事人忽然去世,让王位的争夺更加混乱了。甚至,一些家族都开始摩拳擦掌,打算用武力解决王位的问题了……

    老斯滕.斯图雷去世后,倒是留下了一个儿子小斯滕.斯图雷。很可惜,小斯滕.斯图雷是1492年出生的,现在才13岁。大家不管如何选择,好处都和小家伙无关啊……

    眼看瑞典内战都快要爆发了,为了稳定局势,大家最终做出妥协让原先老斯滕.斯图雷的副手斯万特.尼尔松继任执政官的位置,管理瑞典。但是,同时继续讨论选谁来当国王的问题……

    斯万特.尼尔松能力不错,但没有什么威望。最关键的是他压不住瑞典国内那几大家族……

    老斯滕.斯图雷在世的时候,几大家族碍于其威名,还算克制。可是,新上任的执政官斯万特.尼尔松,能力是有,但威望差太多了。在政务会议上,那几大家族的代表,都不怎么给斯万特.尼尔松面子。

    事实上,斯万特尼尔松出身也算高贵其母亲,来自于出过国王卡尔八世的邦代家族。

    若是斯万特.尼尔松出身于邦代家族,那估计不用选择了,国王肯定是斯万特.尼尔松来做。毕竟,他再没威望,也比那几个大家族的不成器的家伙们要强。

    可是,斯万特.尼尔松的父系家族斯图尔家族,却不是几个最顶级的家族,没法和瓦萨家族、邦代家族等抗衡。甚至,其母亲所在的家族邦代家族的族长,也不支持斯万特.尼尔松。毕竟,邦代家族也想争夺这个王位。

    所以,现在瑞典国内,在老斯滕.斯图雷去世后,是一片混乱。因为,几大强力家族,都特么想争夺这个王位……

    要知道,争夺国王和争夺后世的总统完全是两个概念。因为,国王是世袭的,而总统却是轮流来做的。

    只要争到了王位,如果不绝嗣,王位一般都是由一个家族世袭的,属于“一次成功,世代受益”。因此,王位的争夺非常激烈,大家互不相让。

    比如,邦代家族认为,他们家族出过国王卡尔八世,属于有高贵血统的家族,理当继承王位。但托特家族表示强烈反对,因为,卡尔八世只有一个女儿,且嫁到了托特家族。所以,托特家族认为,王位应该在托特家族。

    而瓦萨家族和其他几个实力派家族则认为卡尔八世也是几大家族选出来的。既然卡尔八世是大家选出来的,为啥不能重新选择呢……

    几大家族为了这个王位,撕逼极为厉害,几乎达到了动武的临界点……

    本来,这和马林无关的。可是,根据情报,在老斯滕.斯图雷死后,一些瑞典的大家族,开始觊觎法一伦铜矿的巨大利益了。尤其是,后来出过古二爷的瓦萨家族。因为,法一伦铜矿离瓦萨家族的领地很近。面对法一伦铜矿的巨大储量和产出,瓦萨家族动了歹念,打算联合别的强大家族,抢夺铜矿的巨大利益……

第608章 艾伯特受伤

    占坑……半小时内改回来,请见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为弄回来的锌锭有限,马林也没法现在就开始大规模制造炮铜和海军铜。所以,需要等到纽芬兰岛上的巴肯斯铅锌矿出产的锌多了,才能够考虑量产炮铜和海军铜。

    同时巴肯斯铅锌矿,还能够出产一定数量的铅、铜,以及少量的白银和黄金。铅的作用不必说,制造铅弹大量需要。铜的价值也高,尤其是现在欧洲铜价很贵。只是,这边铜矿石平均品位只有1.57%,加上矿石运输困难,开采成本要比瑞典法一伦铜矿要高不少。

    正想着瑞典法一伦铜矿的事情呢,忽然科勒就过来汇报瑞典那边的情报了老斯滕.斯图雷去世了……

    马林点点头,示意知道了。对于老斯滕.斯图雷的去世,马林并不感到惊讶。因为,老斯滕.斯图雷本该在1503年底就去世的。是马林,派去了两名蒙古医生,用精湛的医术,加上使用从中亚贸易路线弄来的神奇的东方萝卜人参,给老斯滕.斯图雷续命了。

    可惜的是,老斯滕.斯图雷本来就六十几岁了,早在1503年身体就垮了。虽然用了人参给其续命,可惜老家伙自己不爱惜身体,没有及时修养,反而继续拼命工作。再强撑了两年后,还是去世了……

    事实上,老斯滕.斯图雷的去世,和马林也有一定的关系。之前,为了给老斯滕.斯图雷续命,马林不惜代价,从克里米亚人手里,花费大代价,购买了产自东方的人参,给老斯滕.斯图雷续命。可自从和丹麦国王汉斯达成和解后,马林就故意停掉了老斯滕.斯图雷人参的供应。而且,这玩意也的确不好卖,价格高昂。

    没有了人参的续命,加上老斯滕.斯图雷为了瑞典的国家大事日夜操劳,终于是没能撑住和马林预料的一样……

    于是,在1505年冬季圣诞节到来之前,虚弱不堪的老斯滕.斯图雷终于倒下了……

    而这个时候,瑞典国内,正在为推举谁为新的国王,而吵翻了天呢。老斯滕.斯图雷的死,也和国王的选择有重大的关系。

    要是搁在古代华夏,像老斯滕.斯图雷这样威望极高的摄政大臣,在王位空缺的时候,也许就直接当仁不让地自己登上王位了。

    可惜的是,这里是欧洲,古代的欧洲,非常讲究血统。老斯滕.斯图雷来自底层贵族家庭,虽然能力出众,但出身真心不高贵。换成马林这样的军事强权人物,也许就直接可以登上瑞典王位了。可惜,瑞典和波兰也差不多,流行选王制度。而且,是流行在本国大贵族中挑选新的国王。像瑞典著名的瓦萨家族、邦代家族、托特家族和奥克森谢纳家族等大家族,才是瑞典国王的最有力竞争者。

    但现在的问题在于,这几个大贵族家族,目前没有特别出色的代表人物。老斯滕.斯图雷左挑右挑,都找不到能够让整个瑞典(包括芬兰)都能心悦诚服地接受的新国王。为此,老斯滕.斯图雷一筹莫展。加上原本一直有的参汤忽然断了供应,本就虚弱的身体,最终没能支撑住……

    老斯滕.斯图雷去世后,瑞典国内顿时就乱了套。原本,有老斯滕.斯图雷这种威望极高、能力很强的大人物压制着,瑞典国内还算一片祥和。

    可老斯滕.斯图雷的忽然去世,顿时让瑞典乱了套。大家本来就在争夺王位的问题,现在主事人忽然去世,让王位的争夺更加混乱了。甚至,一些家族都开始摩拳擦掌,打算用武力解决王位的问题了……

    老斯滕.斯图雷去世后,倒是留下了一个儿子小斯滕.斯图雷。很可惜,小斯滕.斯图雷是1492年出生的,现在才13岁。大家不管如何选择,好处都和小家伙无关啊……

    眼看瑞典内战都快要爆发了,为了稳定局势,大家最终做出妥协让原先老斯滕.斯图雷的副手斯万特.尼尔松继任执政官的位置,管理瑞典。但是,同时继续讨论选谁来当国王的问题……

    斯万特.尼尔松能力不错,但没有什么威望。最关键的是他压不住瑞典国内那几大家族……

    老斯滕.斯图雷在世的时候,几大家族碍于其威名,还算克制。可是,新上任的执政官斯万特.尼尔松,能力是有,但威望差太多了。在政务会议上,那几大家族的代表,都不怎么给斯万特.尼尔松面子。

    事实上,斯万特尼尔松出身也算高贵其母亲,来自于出过国王卡尔八世的邦代家族。

    若是斯万特.尼尔松出身于邦代家族,那估计不用选择了,国王肯定是斯万特.尼尔松来做。毕竟,他再没威望,也比那几个大家族的不成器的家伙们要强。

    可是,斯万特.尼尔松的父系家族斯图尔家族,却不是几个最顶级的家族,没法和瓦萨家族、邦代家族等抗衡。甚至,其母亲所在的家族邦代家族的族长,也不支持斯万特.尼尔松。毕竟,邦代家族也想争夺这个王位。

    所以,现在瑞典国内,在老斯滕.斯图雷去世后,是一片混乱。因为,几大强力家族,都特么想争夺这个王位……

    要知道,争夺国王和争夺后世的总统完全是两个概念。因为,国王是世袭的,而总统却是轮流来做的。

    只要争到了王位,如果不绝嗣,王位一般都是由一个家族世袭的,属于“一次成功,世代受益”。因此,王位的争夺非常激烈,大家互不相让。

    比如,邦代家族认为,他们家族出过国王卡尔八世,属于有高贵血统的家族,理当继承王位。但托特家族表示强烈反对,因为,卡尔八世只有一个女儿,且嫁到了托特家族。所以,托特家族认为,王位应该在托特家族。

    而瓦萨家族和其他几个实力派家族则认为卡尔八世也是几大家族选出来的。既然卡尔八世是大家选出来的,为啥不能重新选择呢……

    几大家族为了这个王位,撕逼极为厉害,几乎达到了动武的临界点……

    本来,这和马林无关的。可是,根据情报,在老斯滕.斯图雷死后,一些瑞典的大家族,开始觊觎法一伦铜矿的巨大利益了。尤其是,后来出过古二爷的瓦萨家族。因为,法一伦铜矿离瓦萨家族的领地很近。面对法一伦铜矿的巨大储量和产出,瓦萨家族动了歹念,打算联合其他强力家族,抢夺铜矿的巨大利益……

第609章 出兵纽约

    “咦,不对啊……艾伯特不是在亚美利哥岛上的吗?印第安人怎么伤到他的?难道印第安人乘坐独木舟攻打亚美利哥岛了?”马林有些疑惑地问道。

    艾伯特的侍从韦尔奇连忙解释道:

    “大公,是这样的。您以前不是让艾伯特王子购买下曼哈顿岛吗?”

    “是的,是有这么回事。难道,艾伯特是在曼哈顿岛受的伤?”

    韦尔奇点点头,道:

    “对,艾伯特王子买下曼哈顿岛后,在岛上兴建了一个贸易市场,用于和印第安人进行贸易。当地的德拉瓦人对我们很友好,于是,艾伯特王子这一次就亲自去考察贸易市场。可是,忽然从哈德逊河上游来了一批独木舟,大约几百个印第安土著强盗,洗劫了贸易市场,并射伤了艾伯特王子……”

    马林皱了皱眉头,道:

    “几百个土著你们都打不过?怎么搞的?”

    韦尔奇则满脸委屈地说道:

    “我们没准备啊,大公!您知道的,我们的火绳枪,在非战斗的情况下,火绳是不点燃的。那些土著强盗乘着独木舟来,我们开始还以为他们是来贸易的。没想到,他们是来抢劫的。等我们的战士点燃了火绳,准备好的时候,他们早就抢了物资,登上独木舟逃跑了……”

    马林也是无语,的确,好好的交易市场,德拉瓦人又很友善,他们手下的士兵吃饱了撑的要点燃火绳啊?火绳枪就是这一点不好,战斗前需要把火绳点燃。现在又没有打火机,不能马上点燃,还得先去用燧石点火,火燃起来了,再去点燃火绳……这一套下来,要耗费很长时间……

    而这次的印第安土著强盗就是为了抢货物的,尤其是盯着食盐和金属工具。他们抢完就跑,没等火绳枪发威,就跑没影了。而且,临走前朝艾伯特这边随手射的一箭,居然正好射中艾伯特,实在太凑巧了……

    好在那帮印第安土著强盗没有金属箭头,射中艾伯特的箭头,是硬木做的。不然,艾伯特这会儿已经躺在墓地里了……

    说到这里,老霍夫曼满肚子火:

    “特么的,区区野蛮人,居然敢伤害我的儿子!马林,我要你出兵灭了那个印第安部族!”

    马林点点头,然后继续问韦尔奇:

    “查清楚是哪个部族干的了吗?”

    “清楚了,是一个叫野狼的部族,不是德拉瓦人,而是属于居住在哈德逊河上游的莫希干人……”

    “莫希干人……”马林摸了摸下巴上的小胡子,脑海里忽然出现了小贝的莫西干发型……

    上辈子上中学的时候,因为万人迷贝克汉姆理了整个发型,且这厮迷妹很多。为了像小贝那样获得那些迷妹的关注,于是很多二笔小青年都跟风理了这种发型。当然,人丑不能怪发型。小贝理了莫西干发型很帅,而模仿者理了,那就是逗比了……

    事实上,莫西干发型并非莫希干人的发型,而是另一个印第安部族莫霍克人的流行发型。只是,小贝文化也不高,以为是莫西干发型,他的粉丝也以讹传讹,当成莫西干发型了。然后,就将错就错了……

    “他们的实力强不强啊?”马林询问道。

    “听德拉瓦人说,这个部族在莫希干人中也算很强大的部族了,有四五百名战士。虽然战斗力不咋的,但很熟悉丛林作战,擅长躲在树后放冷箭,比较难缠。要是居住在树少的平原,光是双岛的军队就足够平定他们了。”

    “艾伯特伤情如何?”马林早就猜出艾伯特应该无大碍了。要不然,韦尔奇脸色没那么平静。但马林还是想确认下。

    “没什么大碍了,主要是大公您提供的酒精和金疮药治伤效果很好。艾伯特王子没有感染,所以恢复过来了。”

    “嗯,那就好。回去后,你叮嘱艾伯特,让他去见那些印第安人的时候,至少要穿上胸板甲和头盔,以免发生意外!”

    这次艾伯特要是像马林那样谨慎,出门都穿胸板甲和头盔,即使中箭,也会被胸板甲抵挡住的。毕竟,土著弓箭威力小,难以射穿胸板甲。可惜,艾伯特和马林一样,都是娇弱的文官,不喜欢穿板甲。因为,那太沉重了。

    虽然都是身体不够强壮,但马林可谨慎多了。死过一次的他,很珍惜生命。所以,出门到公众场合的时候,马林一般都穿着胸板甲,避免发生意外。而艾伯特没经历过人世的险恶,没啥防备心。加上德拉瓦人也的确友好,就没穿胸板甲(其实他怕板甲的重量)……没想到,却凑巧出事了……

    另外,北美双岛上,虽然也有一两百人的军队规模。但是,这些人的战斗力,和民兵差不多。若是在平原上和印第安土著刚正面,也许还能赢。可是,野狼部族许多人根本不会和你堂堂正正地交手,他们会一边和你捉迷藏,一边利用地形,大搞游击战。

    这样一来,即使火力占优,不懂得丛林作战,也是白搭。

    可巧合的是,马林正好从黑森林招募了一批猎手……

    于是马林吩咐道:

    “这样吧,我会派几十名黑森林猎手和1000战士,陪着一起去报复那个莫希干人部族。有这些熟悉森林的猎手带路,想必追杀那个野狼部族是足够的了……”

    老练的猎人,不仅擅长追踪,而且能分辨出陷阱,避免军队中了敌人的狩猎陷阱。有他们带路,队伍会安全很多。

    但老霍夫曼摇了摇头,道:

    “还要带几只阿尔萨斯狼狗过去,狗鼻子灵,找人方便!”

    老霍夫曼看过马林的手下培育阿尔萨斯狼狗并进行追踪训练,狗鼻子灵,耳朵听力也强。老猎手其实更擅长根据脚印和外观寻找敌人和陷阱。最主要的,还是寻找陷阱。

    但是,若是敌人埋伏在森林中,老猎人也未必能察觉到。毕竟,那些常年厮混在原始丛林里的土著,也不是不懂伪装和隐藏。猎人寻找敌人和猎物,也是需要根据蛛丝马迹去推断的,并不能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所以,老猎人也容易中埋伏。

    但狗不同,他们可以通过气味和声音,察觉到附近有没有隐藏的敌人。若是发现,可以发出警报。

    不过,狗的脑子没那么灵光,对于敌人布设的陷阱,未必能察觉到。毕竟,以狗的智商,很难理解陷阱。

    而发现陷阱,却是老练的森林猎人的特长。所以,把擅长发现陷阱和根据蛛丝马迹追踪的老猎人和擅长觉察附近有没有敌人埋伏的狗搭配在一起,那才叫完美组合。

    有老猎人在,陷阱起不了作用。而有狼狗在,现场埋伏困难。所以,在后世,警察大量使用警犬,军队也大量使用军犬。因为,狗的搜寻和发现能力真的很强。除了智商不足以理解巧妙的陷阱这一点难以克服外,其他都比人还强……

    有一批老猎人带着几只经过搜索训练的阿尔萨斯狼狗在前面探路,后面再跟着几百火枪手和几百掩护火枪手的刀盾兵在,只有几百战士的野狼部族想不失败,实在太难……

    随着马林一声令下,一批老猎手和阿尔萨斯狼狗,以及1000名老练的战士被聚集起来,准备登船前往纽约。到了纽约后,他们将沿着哈德逊河逆流而上,找到那个叫野狼的部族,然后,将其消灭……

第610章 印第安雇佣兵

    占坑……这次估计要一个小时多……老牛正在埋头码字,不码完不睡。今儿头有点昏昏沉沉的,码字效率有点低啊,真是抱歉啊……

    若是等不及,就明早再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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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咦,不对啊……艾伯特不是在亚美利哥岛上的吗?印第安人怎么伤到他的?难道印第安人乘坐独木舟攻打亚美利哥岛了?”马林有些疑惑地问道。

    艾伯特的侍从韦尔奇连忙解释道:

    “大公,是这样的。您以前不是让艾伯特王子购买下曼哈顿岛吗?”

    “是的,是有这么回事。难道,艾伯特是在曼哈顿岛受的伤?”

    韦尔奇点点头,道:

    “对,艾伯特王子买下曼哈顿岛后,在岛上兴建了一个贸易市场,用于和印第安人进行贸易。当地的德拉瓦人对我们很友好,于是,艾伯特王子这一次就亲自去考察贸易市场。可是,忽然从哈德逊河上游来了一批独木舟,大约几百个印第安土著强盗,洗劫了贸易市场,并射伤了艾伯特王子……”

    马林皱了皱眉头,道:

    “几百个土著你们都打不过?怎么搞的?”

    韦尔奇则满脸委屈地说道:

    “我们没准备啊,大公!您知道的,我们的火绳枪,在非战斗的情况下,火绳是不点燃的。那些土著强盗乘着独木舟来,我们开始还以为他们是来贸易的。没想到,他们是来抢劫的。等我们的战士点燃了火绳,准备好的时候,他们早就抢了物资,登上独木舟逃跑了……”

    马林也是无语,的确,好好的交易市场,德拉瓦人又很友善,他们手下的士兵吃饱了撑的要点燃火绳啊?火绳枪就是这一点不好,战斗前需要把火绳点燃。现在又没有打火机,不能马上点燃,还得先去用燧石点火,火燃起来了,再去点燃火绳……这一套下来,要耗费很长时间……

    而这次的印第安土著强盗就是为了抢货物的,尤其是盯着食盐和金属工具。他们抢完就跑,没等火绳枪发威,就跑没影了。而且,临走前朝艾伯特这边随手射的一箭,居然正好射中艾伯特,实在太凑巧了……

    好在那帮印第安土著强盗没有金属箭头,射中艾伯特的箭头,是硬木做的。不然,艾伯特这会儿已经躺在墓地里了……

    说到这里,老霍夫曼满肚子火:

    “特么的,区区野蛮人,居然敢伤害我的儿子!马林,我要你出兵灭了那个印第安部族!”

    马林点点头,然后继续问韦尔奇:

    “查清楚是哪个部族干的了吗?”

    “清楚了,是一个叫野狼的部族,不是德拉瓦人,而是属于居住在哈德逊河上游的莫希干人……”

    “莫希干人……”马林摸了摸下巴上的小胡子,脑海里忽然出现了小贝的莫西干发型……

    上辈子上中学的时候,因为万人迷贝克汉姆理了整个发型,且这厮迷妹很多。为了像小贝那样获得那些迷妹的关注,于是很多二笔小青年都跟风理了这种发型。当然,人丑不能怪发型。小贝理了莫西干发型很帅,而模仿者理了,那就是逗比了……

    事实上,莫西干发型并非莫希干人的发型,而是另一个印第安部族莫霍克人的流行发型。只是,小贝文化也不高,以为是莫西干发型,他的粉丝也以讹传讹,当成莫西干发型了。然后,就将错就错了……

    “他们的实力强不强啊?”马林询问道。

    “听德拉瓦人说,这个部族在莫希干人中也算很强大的部族了,有四五百名战士。虽然战斗力不咋的,但很熟悉丛林作战,擅长躲在树后放冷箭,比较难缠。要是居住在树少的平原,光是双岛的军队就足够平定他们了。”

    “艾伯特伤情如何?”马林早就猜出艾伯特应该无大碍了。要不然,韦尔奇脸色没那么平静。但马林还是想确认下。

    “没什么大碍了,主要是大公您提供的酒精和金疮药治伤效果很好。艾伯特王子没有感染,所以恢复过来了。”

    “嗯,那就好。回去后,你叮嘱艾伯特,让他去见那些印第安人的时候,至少要穿上胸板甲和头盔,以免发生意外!”

    这次艾伯特要是像马林那样谨慎,出门都穿胸板甲和头盔,即使中箭,也会被胸板甲抵挡住的。毕竟,土著弓箭威力小,难以射穿胸板甲。可惜,艾伯特和马林一样,都是娇弱的文官,不喜欢穿板甲。因为,那太沉重了。

    虽然都是身体不够强壮,但马林可谨慎多了。死过一次的他,很珍惜生命。所以,出门到公众场合的时候,马林一般都穿着胸板甲,避免发生意外。而艾伯特没经历过人世的险恶,没啥防备心。加上德拉瓦人也的确友好,就没穿胸板甲(其实他怕板甲的重量)……没想到,却凑巧出事了……

    另外,北美双岛上,虽然也有一两百人的军队规模。但是,这些人的战斗力,和民兵差不多。若是在平原上和印第安土著刚正面,也许还能赢。可是,野狼部族许多人根本不会和你堂堂正正地交手,他们会一边和你捉迷藏,一边利用地形,大搞游击战。

    这样一来,即使火力占优,不懂得丛林作战,也是白搭。

    可巧合的是,马林正好从黑森林招募了一批猎手……

    于是马林吩咐道:

    “这样吧,我会派几十名黑森林猎手和1000战士,陪着一起去报复那个莫希干人部族。有这些熟悉森林的猎手带路,想必追杀那个野狼部族是足够的了……”

    老练的猎人,不仅擅长追踪,而且能分辨出陷阱,避免军队中了敌人的狩猎陷阱。有他们带路,队伍会安全很多。

    但老霍夫曼摇了摇头,道:

    “还要带几只阿尔萨斯狼狗过去,狗鼻子灵,找人方便!”

    老霍夫曼看过马林的手下培育阿尔萨斯狼狗并进行追踪训练,狗鼻子灵,耳朵听力也强。老猎手其实更擅长根据脚印和外观寻找敌人和陷阱。最主要的,还是寻找陷阱。

    但是,若是敌人埋伏在森林中,老猎人也未必能察觉到。毕竟,那些常年厮混在原始丛林里的土著,也不是不懂伪装和隐藏。猎人寻找敌人和猎物,也是需要根据蛛丝马迹去推断的,并不能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所以,老猎人也容易中埋伏。

    但狗不同,他们可以通过气味和声音,察觉到附近有没有隐藏的敌人。若是发现,可以发出警报。

    不过,狗的脑子没那么灵光,对于敌人布设的陷阱,未必能察觉到。毕竟,以狗的智商,很难理解陷阱。

    而发现陷阱,却是老练的森林猎人的特长。所以,把擅长发现陷阱和根据蛛丝马迹追踪的老猎人和擅长觉察附近有没有敌人埋伏的狗搭配在一起,那才叫完美组合。

    有老猎人在,陷阱起不了作用。而有狼狗在,现场埋伏困难。所以,在后世,警察大量使用警犬,军队也大量使用军犬。因为,狗的搜寻和发现能力真的很强。除了智商不足以理解巧妙的陷阱这一点难以克服外,其他都比人还强……

    有一批老猎人带着几只经过搜索训练的阿尔萨斯狼狗在前面探路,后面再跟着几百火枪手和几百掩护火枪手的刀盾兵在,只有几百战士的野狼部族想不失败,实在太难……

    随着马林一声令下,一批老猎手和阿尔萨斯狼狗,以及1000名老练的战士被聚集起来,准备登船前往纽约。到了纽约后,他们将沿着哈德逊河逆流而上,找到那个叫野狼的部族,然后,将其消灭……

第611章 挑衅易洛魁人和轮战制度

    出兵北美的事情并不算很急,而且,马林也有自己的通盘考虑。比如,马林这次打算搞一个大的挑衅北美印第安人中战斗力最强的易洛魁联盟。

    虽然看起来这样很作死,但马林知道,只有这样,马林的军队才有长期赖在纽约的理由。不然,打完莫希干人的野狼部族,他们就没有继续派驻军队的理由了。

    而且,莫希干人其实实力不算强。别看马林只派出一千多人的军队。但是,经过丛林战的训练,这支部队,完全有实力消灭全部的莫希干人。

    为此,在远征军出发前,马林特地找到带兵的军官古力特,让其带兵抵达纽约后,不要急着出兵,而是先熟悉一下北美丛林。然后,派出探子,打探当地人部族的分布情况。摸清情况后,再发起攻击。

    为了保证远征军的丛林作战能力,马林准备,给远征军的火枪手,全部配备发条打火枪,而不是火绳枪。这只因为,火绳枪的火绳,在丛林中,容易被树枝刮到。若是弄断了火绳,那就惨了。

    而且,茂密的森林中,道路狭窄,若是火绳枪手们挤在一起,自己的火绳,容易引燃同伴的火药。

    所以,马林不惜血本,给远征军配备了发条打火机制的步枪,以方便他们丛林作战。反正,只有几百个火枪手,即使全部装备发条打火枪,成本也不算太高。

    马林记得,易洛魁人貌似就居住在纽约州的西北部地区。而这次来纽约抢劫的那支莫希干人部族,居住的地方,位于哈德逊河上游,位于纽约州的北部地区。

    因此,马林这次打算让古力特带兵打一场追击战,而不是歼灭战。

    具体的做法,就是攻破野狼部族的寨子,但是不消灭之,而是尽量把他们往西部驱赶,赶往易洛魁人的地盘。然后,慢慢追击,一直追到易洛魁人的地盘,顺便,和易洛魁人闹点冲突,结下仇怨。

    事实上,这一招马林是跟蒋委员长学的。光头蒋当初让薛岳带着大军,一路追赶红军。但实际上,却没有尽全力追赶,而是故意放红军一条生路。

    为何?因为光头蒋想要趁机吞并各省的军阀啊……

    比如贵洲的王家烈,就被薛岳趁机吞并了。老王不知道光头蒋的险恶用心,将薛岳的大军放进来后,自己直接被架空了。

    看到老王的凄惨下场后,桂省的李、白和滇省的龙云,后来卖力地阻挡红军进入他们的腹地,就是怕重蹈王家烈的覆辙。

    事实上,长征只是光头蒋当初玩的一出猫和老鼠的游戏而已。猫借着追杀老鼠的机会,趁机跑到别的小猫家里,欺负别的小猫……但最后光头蒋也没有料到,曾经被他视为老鼠的赤军,最后竟然大翻身,把他也给干翻了……

    当然,区区莫希干人野狼部族,是不配和赤军相提并论的。他们的唯一作用,就是逃命,然后引发古力特的远征军和易洛魁人的冲突。等到二者发生冲突了,他们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挑衅了易洛魁联盟,情况是很严重的。因为,易洛魁人能够出动几千战士,看起来实力非常强悍。

    若是在平原上,古力特的一千人,足以吊打那几千易洛魁战士。可是,若是在茂密的丛林里,那就难说了。

    好在,马林给远征军配备了老猎手和阿尔萨斯狼狗,不会中招。但是,想要快速追击,貌似也难。因为,为了安全起见,远征军战士都穿了铠甲,最低也是木片扎甲(麻将席子)。在负重多的情况下,远征军想要在丛林中追上敌人,貌似也难。

    但这不重要,马林本来就没打算一下子打败易洛魁人,而是寻找冲突和出兵的借口而已。

    随着和易洛魁人的进一步冲突,马林就有理由增兵,并且和易洛魁人在北美丛林中展开激战。

    马林并不着急消灭易洛魁人,而是想借着和易洛魁人冲突的机会,大规模练兵,并让手下战士,适应丛林战。

    同时,和这些印第安人土著的战斗,因为危险系数不是很高,所以,也特别适合用来训练新兵。

    百战老兵是打出来的,不是只靠训练弄出来的。马林之前一直胜利,靠的是先进的装备和训练、作战方式。

    但是,随着几次大胜,马林可以肯定,不管是西班牙方阵,还是火绳枪,都将会在欧洲得到推广。下一场大战,马林面对的可就不是落后的中世纪军队了,而是拥有了火枪和模仿西班牙方阵的敌人。虽然对手模仿得可能不太正宗,但也会给马林的军队带来困扰。所以,马林需要更多守纪律和勇敢的老兵。而通过和易洛魁人的战争,也是一种锻炼新兵胆量和能力的重要手段。尤其是,让他们见了血……

    至于如何锻炼那么多新兵?马林决定模仿后世我军打南越猴子的办****战制度……

    什么叫轮战?就是各大军区轮流派兵去老山前线和南越猴子进行小规模边境冲突的办法。通过这个办法,可以让全国所有地方的部队,都能接触到残酷的战争。同时,也能比较出各地军队的战斗力。找到弱点,加以改进。

    当然,马林的目的不是这个。他的目的,是用来训练新兵。新兵在经过几个月的队列和战术训练后,不能马上投入决战。因为,他们没有见过血,一上来就打决战,容易崩盘。所以,要先找个弱的对手,让他们见见血,锻炼下勇气和胆量。

    不过,易洛魁人真心不弱,算是土著中战斗力较强的。当然了,现在的易洛魁联盟还只是一个松散的联盟。要等到1570年左右智者海华沙的出现,易洛魁的六族联盟才稳定下来,并正式组建了以海华沙为首的正规同盟。不像现在的易洛魁人,虽然也结盟,但六大部族之间,相互也有龌龊,只能算是个一个松散的同盟。

    但这对马林来说也是个好消息,要是正式的易洛魁同盟建立了,那易洛魁人的战斗力可就太强了,根本不适合用来锻炼新兵。倒是现在易洛魁人那种松散的同盟,才适合用来锻炼新兵。

    而且,通过和易洛魁同盟在丛林中的轮战,马林也可以让底下的军官们,看清士兵在临战时候的素质。这样,也方便于马林挑选最精锐的士兵,组成精锐部队,用于欧洲主战场。

    说白了,马林就是把现在松散的易洛魁联盟,当成了新兵练级的副本。很不幸地,那些易洛魁人,被马林当成了给新兵练级的怪来打。通过轮战,马林也可以通过军官,看清楚哪些士兵优秀,哪些不合格。优秀的士兵就编入主力部队,加强战斗力;不合格的,就淘汰掉,或者,编入地方警察部队到地方上维持治安去……

    另外,马林还有一个想法,就是想要打通通往五大湖区的道路……

    易洛魁人占据着五大湖区的东南部分,只要占领了易洛魁人的地盘,就等于打通了前往五大湖区的道路。

    五大湖区有什么?其西北地区,有著名的铁矿啊!麦沙比山位于明尼苏达州东部大湖边,整座山就是一个含铁量超过60%的富铁矿山。

    而易洛魁人地盘往南,则是阿巴拉契亚山煤矿区。所以,占据了易洛魁人的地盘,往西有铁矿,往南有煤矿,地理位置非常重要。要不然,美国西北部,尤其是五大湖区附近,也不会发展成美国最早的工业中心。

    对于懂得工业的重要性的马林而言,美国西北部五大湖区附近,才是整个北美的最精华地区。美国能够崛起,也离不开阿巴拉契亚山脉的煤炭和五大湖区的铁矿。而现在,这一切,将会被马林掌握在手里……

第612章 欧洲民族起源考

    占坑,大概十几分钟到半小时吧,正在码字,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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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兵北美的事情并不算很急,而且,马林也有自己的通盘考虑。比如,马林这次打算搞一个大的挑衅北美印第安人中战斗力最强的易洛魁联盟。

    虽然看起来这样很作死,但马林知道,只有这样,马林的军队才有长期赖在纽约的理由。不然,打完莫希干人的野狼部族,他们就没有继续派驻军队的理由了。

    而且,莫希干人其实实力不算强。别看马林只派出一千多人的军队。但是,经过丛林战的训练,这支部队,完全有实力消灭全部的莫希干人。

    为此,在远征军出发前,马林特地找到带兵的军官古力特,让其带兵抵达纽约后,不要急着出兵,而是先熟悉一下北美丛林。然后,派出探子,打探当地人部族的分布情况。摸清情况后,再发起攻击。

    为了保证远征军的丛林作战能力,马林准备,给远征军的火枪手,全部配备发条打火枪,而不是火绳枪。这只因为,火绳枪的火绳,在丛林中,容易被树枝刮到。若是弄断了火绳,那就惨了。

    而且,茂密的森林中,道路狭窄,若是火绳枪手们挤在一起,自己的火绳,容易引燃同伴的火药。

    所以,马林不惜血本,给远征军配备了发条打火机制的步枪,以方便他们丛林作战。反正,只有几百个火枪手,即使全部装备发条打火枪,成本也不算太高。

    马林记得,易洛魁人貌似就居住在纽约州的西北部地区。而这次来纽约抢劫的那支莫希干人部族,居住的地方,位于哈德逊河上游,位于纽约州的北部地区。

    因此,马林这次打算让古力特带兵打一场追击战,而不是歼灭战。

    具体的做法,就是攻破野狼部族的寨子,但是不消灭之,而是尽量把他们往西部驱赶,赶往易洛魁人的地盘。然后,慢慢追击,一直追到易洛魁人的地盘,顺便,和易洛魁人闹点冲突,结下仇怨。

    事实上,这一招马林是跟蒋委员长学的。光头蒋当初让薛岳带着大军,一路追赶红军。但实际上,却没有尽全力追赶,而是故意放红军一条生路。

    为何?因为光头蒋想要趁机吞并各省的军阀啊……

    比如贵洲的王家烈,就被薛岳趁机吞并了。老王不知道光头蒋的险恶用心,将薛岳的大军放进来后,自己直接被架空了。

    看到老王的凄惨下场后,桂省的李、白和滇省的龙云,后来卖力地阻挡红军进入他们的腹地,就是怕重蹈王家烈的覆辙。

    事实上,长征只是光头蒋当初玩的一出猫和老鼠的游戏而已。猫借着追杀老鼠的机会,趁机跑到别的小猫家里,欺负别的小猫……但最后光头蒋也没有料到,曾经被他视为老鼠的赤军,最后竟然大翻身,把他也给干翻了……

    当然,区区莫希干人野狼部族,是不配和赤军相提并论的。他们的唯一作用,就是逃命,然后引发古力特的远征军和易洛魁人的冲突。等到二者发生冲突了,他们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挑衅了易洛魁联盟,情况是很严重的。因为,易洛魁人能够出动几千战士,看起来实力非常强悍。

    若是在平原上,古力特的一千人,足以吊打那几千易洛魁战士。可是,若是在茂密的丛林里,那就难说了。

    好在,马林给远征军配备了老猎手和阿尔萨斯狼狗,不会中招。但是,想要快速追击,貌似也难。因为,为了安全起见,远征军战士都穿了铠甲,最低也是木片扎甲(麻将席子)。在负重多的情况下,远征军想要在丛林中追上敌人,貌似也难。

    但这不重要,马林本来就没打算一下子打败易洛魁人,而是寻找冲突和出兵的借口而已。

    随着和易洛魁人的进一步冲突,马林就有理由增兵,并且和易洛魁人在北美丛林中展开激战。

    马林并不着急消灭易洛魁人,而是想借着和易洛魁人冲突的机会,大规模练兵,并让手下战士,适应丛林战。

    同时,和这些印第安人土著的战斗,因为危险系数不是很高,所以,也特别适合用来训练新兵。

    百战老兵是打出来的,不是只靠训练弄出来的。马林之前一直胜利,靠的是先进的装备和训练、作战方式。

    但是,随着几次大胜,马林可以肯定,不管是西班牙方阵,还是火绳枪,都将会在欧洲得到推广。下一场大战,马林面对的可就不是落后的中世纪军队了,而是拥有了火枪和模仿西班牙方阵的敌人。虽然对手模仿得可能不太正宗,但也会给马林的军队带来困扰。所以,马林需要更多守纪律和勇敢的老兵。而通过和易洛魁人的战争,也是一种锻炼新兵胆量和能力的重要手段。尤其是,让他们见了血……

    至于如何锻炼那么多新兵?马林决定模仿后世我军打南越猴子的办****战制度……

    什么叫轮战?就是各大军区轮流派兵去老山前线和南越猴子进行小规模边境冲突的办法。通过这个办法,可以让全国所有地方的部队,都能接触到残酷的战争。同时,也能比较出各地军队的战斗力。找到弱点,加以改进。

    当然,马林的目的不是这个。他的目的,是用来训练新兵。新兵在经过几个月的队列和战术训练后,不能马上投入决战。因为,他们没有见过血,一上来就打决战,容易崩盘。所以,要先找个弱的对手,让他们见见血,锻炼下勇气和胆量。

    不过,易洛魁人真心不弱,算是土著中战斗力较强的。当然了,现在的易洛魁联盟还只是一个松散的联盟。要等到1570年左右智者海华沙的出现,易洛魁的六族联盟才稳定下来,并正式组建了以海华沙为首的正规同盟。不像现在的易洛魁人,虽然也结盟,但六大部族之间,相互也有龌龊,只能算是个一个松散的同盟。

    但这对马林来说也是个好消息,要是正式的易洛魁同盟建立了,那易洛魁人的战斗力可就太强了,根本不适合用来锻炼新兵。倒是现在易洛魁人那种松散的同盟,才适合用来锻炼新兵。

    而且,通过和易洛魁同盟在丛林中的轮战,马林也可以让底下的军官们,看清士兵在临战时候的素质。这样,也方便于马林挑选最精锐的士兵,组成精锐部队,用于欧洲主战场。

    说白了,马林就是把现在松散的易洛魁联盟,当成了新兵练级的副本。很不幸地,那些易洛魁人,被马林当成了给新兵练级的怪来打。通过轮战,马林也可以通过军官,看清楚哪些士兵优秀,哪些不合格。优秀的士兵就编入主力部队,加强战斗力;不合格的,就淘汰掉,或者,编入地方警察部队到地方上维持治安去……

第613章 战斗民族

    为了淡化德意志人和英格兰人的差异,马林在书中称,日耳曼人是一个民族。德意志人属于日耳曼人的主脉,也占据了欧洲中央位置,并继承了罗马帝国。

    英格兰人则属于西日耳曼人,属于日耳曼人的海洋分支。而曾经出过强悍的维京海盗的北欧人,则属于日耳曼人北方分支。但不管如何,三者都属于伟大的日耳曼民族。

    为了强调日耳曼人的勇武,马林左思右想后,决定引进一个后世的网络名词“战斗民族”来形容日耳曼人。

    在崇尚和平的后世,“战斗民族”这个词充满了调侃,也有讽刺毛子好勇斗狠的意思在内。其成名之战,是毛子在法国欧洲杯上,以200个俄罗斯足球流氓,追着1000名臭名昭著的英格兰足球流氓打。此战之后,毛子被网友们膜拜,认为他们是超级赛亚人,不愧是“战斗民族”……

    当然,在后世,这只是一个中立的,甚至带有贬义的称号。因为,后世崇尚和平,鄙视暴力。

    可在16世纪初,这个战乱纷飞的年代,“战斗民族”可就不是贬义了,而是夸奖。因为,古代人,不管是东方还是西方,都崇尚勇武(儒家占绝对优势的宋明两朝除外)。说哪个民族是战斗民族,绝对就是夸奖了。

    事实上,野猪皮奴尔哈赤之所以建国号为后金,就是想借用正宗女真人“女真不过万,过万则无敌”的威名。但实际上,建州女真和金朝的女真没太大的关系。正宗的金朝女真,早就进入华北地区,不是被元朝人杀掉,就是融入当地汉人中了。建州女真之所以被称为女真,是因为他们位于老女真的故土,元朝和明朝依然沿用女真的称呼来称呼他们而已。但奴儿哈赤借用女真和后金的称号,的确很唬人,崇尚文治的明朝就被吓住了。事实上,满清入关的时候,主要依靠蒙古骑兵和辽东汉人。还有就是依靠从东北深山老林里抓来的野女真(实际上和女真没太大关系)充当炮灰敢死队,去吸引明军火枪的打击。而真正的满人,根本没多少。

    满清之所以能够强大起来,和皇太极收容蒙古人和汉人,建立蒙古八旗和汉八旗,有很大的关系。正是因为通过建立蒙古八旗和汉八旗,满清军队达到了十几万人,才有了入关的资本。

    但奇怪的是,民国建立后,当局直接把那些汉八旗也划入了满族。而蒙古八旗,却还是属于蒙古。事实上,后世的满族,大多数都是汉八旗的后代。不然,后世哪有可能有上千万满人?都是民国初年的官员们糊里糊涂,把汉八旗也给划分到满族里去了。

    ……

    马林深知,这个年代的人,对于勇武是非常崇尚的。那些骑士们,费尽心思和人比武,甚至死在比武中,为的是什么?还不是为了博一个勇武的名声?

    事实上,马林也没有夸张。如果评选战斗民族,德意志人还真能排进前三甲。当然,后世的德国,在连续两次单挑全世界失败后,被美英法等国幕后操纵,宣扬和平,这个民族的血性才渐渐消失。但这个过程,也持续了几十年。尤其是美国,使劲输出好莱坞的电影,用腐朽的好莱坞文化,颓废了这个战斗民族。倒是俄罗斯,因为和美国长期敌对,没有受到老美文化输出的影响,还保持着血性,所以才被称为战斗民族。

    不过,在二战战败前,称德意志人为战斗民族,那是毫无疑问的。德国靠着一国之力,单挑全世界。如果单对单,当时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不是对手。别看毛子顶住了德国的进攻,但其实很大程度上依靠了寒冷的天气。当然,毛子也不差,加上天气影响加成,才顶住了德国的狂攻。

    在16世纪初,毛子还只是一个刚从蒙古金帐汗国脱离不久的国家,统一的民族都尚未形成。所以,此时的世界上,还真没有可以和德意志人相媲美的战斗民族。

    同一时间段里,法国人勇武不足,只是靠着中央集权,国家资本比较雄厚而已。没看法国人打仗,还要借助瑞士雇佣兵么?瑞士人是什么人?其实也是德意志人的分支,属于日耳曼人。

    而诸如西班牙人、意大利人,或者英格兰人,在勇武方面,都是和德意志人无法相比的。至于奥斯曼土耳其?人家那是靠着军队数量多来堆死对手的……

    至于东方?那就更别说了。汉人其实本来很勇武,不然也不会出现强汉和盛唐。只是经过宋朝和明朝的程朱理学的阉割,要还勇武就怪了。更何况,程朱理学并不孤单,还有个劝人忍耐和早死早超生的佛教……二者双管齐下,汉人立刻被精神上阉割了……

    而蒙古这个曾经开挂的民族,在明初被明成祖揍了几遍后,就开始四分五裂,内部互相攻杀,也没有强大的实力了。最终,因为四分五裂,居然被区区后金给征服了,沦为炮灰和打手。

    所以,总的而言,现在这个世界上,还真没有和德意志人相提并论的勇武民族。别看德意志人穷,但特么尚武好战啊。要不然,德意志雇佣兵也不会风靡欧洲。意大利雇佣兵虽然发展更早,但名声上,根本无法和德意志雇佣兵相提并论。即便是威名赫赫的瑞士雇佣兵,那也是德意志人的一个分支出来的。

    ……

    当然,马林在编书的时候,没有只提德意志人,而是连带着整个日耳曼人,连英格兰人和北欧的挪威人和瑞典人也一起夸了。

    为了吹捧英格兰人,马林还特地拿英法百年战争说事,说明英格兰人的勇武。最后,马林总结道英格兰人之所以最终输掉战争,是因为人口太少,不像法国,人口那么多,死了一茬又一茬。所以,法国人是靠着堆人命战胜了英格兰。但是,单论勇武,身为日耳曼人的英格兰更胜一筹……

    而且,为了进一步证明日耳曼人的勇武,马林还拿维京海盗来说事,进一步证明日耳曼人的勇武。当时,维京海盗可是纵横全欧洲的,勇武程度,自然不必多说。甚至,法国的诺曼公国,就是属于维京海盗的诺曼人强行在征服的法国土地上建立的……

    通过包括瑞士雇佣兵在内的德意志雇佣兵的辉煌战绩,以及英法战争中英军的胜利,以及维京海盗的凶猛强大,马林最终在《欧洲民族起源考》这本书的结尾得出这样的结论日耳曼民族是战斗民族……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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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皇崛起介绍:
(本书为《德意志雇佣兵之王》的续集,为故事发展的第二阶段。)马林花了六年时间,从一名被赶出家门的穷流浪骑士,奋斗成为伯国的伯爵,并建立了赫赫有名的“黑水公司”,麾下有2万强悍的雇佣兵,成为德意志雇佣兵中的王者。然而,对于一名博学多才的学霸级穿越者而言,成为雇佣兵界的王者,显然不是终点。于是乎,马林带着武装到牙齿的强大雇佣军,在德意志,乃至全欧洲,掀起了腥风血雨,开始了欧皇崛起模式。最终,北海成了被马林所有的领土包围的“内海”。秘鲁和墨西哥的金银,智利的硝石,加勒比海岛的蔗糖、香料,南非的黄金,明朝的瓷器和丝绸等等……源源不断地运回欧洲,为新的帝国增添营养……欧皇崛起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欧皇崛起,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欧皇崛起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