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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岚德鲞     打穿steam游戏库txt下载     打穿steam游戏库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九百零九章 巨钉术

    鹿宗平每天的安排渐渐确定下来,早起用饭,陪托莉尔去工作,中午回来用餐后或可小憩一会儿,下午锻炼,钻研钉术,晚饭后研究魔法,晚八点准时睡觉。一些生活的细节,吃喝拉撒的工作,也规定了时间,入睡前洗个澡,这样就很好。

    他当然是需要排泄的,只要有摄食就需要排出废物,除非把物质转化成能量。鹿宗平的体质还是很奇异的,排出的废物没有气味——而且是上好的肥料。这证明他体内没有菌群的繁殖,全靠完善强大的消化功能对食物进行处理。当然他可以选择不吃不喝,也不知会不会饿死。

    鹿宗平挥舞骨钉,就像是在转动一块门板似的。

    在三维的构建中,骨钉以他的身体重心为轴,可以在一个广阔的范围里用各自姿态出现。也就是说,鹿宗平其实有无数种出招方式,假如使用穷举法,应该能找到一套合格的技击路线,包括挥舞进攻的角度、力度,步伐的配合,身体力量的运用。但那需要大量的练习,最好是有一个练习对象。

    他需要一个目标,不单是实际的目标,同样,他也需要一个虚幻的目标。

    一个假人可以勉强满足前者,但后者实在难以追索,暂时来说,鹿宗平练习钉术,只是为了酷,为了感受不一样的生活,但这样的理由,不够冷硬。

    心里一直说自己冷酷又强大的男孩终究意识到自己的软弱。

    他可以对着木桩劈砍,将其砍得伤痕累累,木头不会疼,不会求饶,不会哭,可鹿宗平只是抚摸着木桩上的凹坑就暗自愧疚。

    武器是用来对付敌人的。无敌是一个伪命题,武力上的无敌不能持久,人际关系上的无敌绝无可能。

    鹿宗平暂时没想那么多,他就是为了好玩才练习的。

    用木桩练过几回后,他就不愿继续。木头不疼,他心疼。

    托莉尔可以用幻术魔法给鹿宗平创造一个魔法幻象,但很不经打,而且呆呆的。

    鹿宗平无奈,后来找了一条瀑布,每天尝试用骨钉斩断水流。

    男孩的力气是足够的,挥舞一柄六斤重的铁制骨钉,也能呼啸成风。他想用骨钉劈出具有杀伤力的剑气,但总是不太成功。想要瞬时把骨钉加速到音速,他还没有那个技巧。只有把骨钉抡两三圈再猛地挥出去,这才有点感觉,空气在急速的骨钉下发出浑然的闷响,尖端音爆声音极响亮,仿佛抽鞭子。

    力量,速度,技巧,鹿宗平需要技巧,极其需要。

    “托莉尔,我怎么样才能提高自己的技巧呢?”

    白羊温声说,“我不懂这些,但我知道,真正的魔法大师,只需要知道魔法的流动,那些法术自然就会被他掌握的。”

    鹿宗平点点头,“我明白了。”

    这是一个混沌的世界,无数细节的堆砌,在严酷的自然界,就如身处火场滚汤之中,不但有痛苦的折磨,还有杂乱无条理的现象,无数信息被接受,被过滤,留下的是纯粹的条理。

    技击,钉术,保护自己,打倒敌人。鹿宗平天生就知道战斗的本意是胜利。

    在考虑一个宏大命题时,过多的选择却往往让人分心。

    鹿宗平要的是简单的实用钉术。既然没有人教,他自己创造。

    在创造技艺的道路上,人与武器是互相成全的。鹿宗平慢慢习惯了这柄想对他来说过大的武器,他创造出来的钉术自然也是巨钉术。

    他会了解武器的每一个构造在不同情景下的变化。

    因为骨钉过于钝,所以将其当作钝器也是一样的,缺点和优点是可以互相转化的。

    骨钉没有护手,剑体本身就已经保护了双手,而且以巨钉术的要求,他势必不允许敌人近身的。

    武器大的一个好处就是可以用作盾牌——多少算是苦中作乐的说法。门板一样大的武器,真的挥舞起来,肯定会有些优势的,至少能在出招时遮挡更多破绽。

    不过鹿宗平倒真的慢慢摸索出合格的钉术套路,双手持钉,克敌于四尺之外,哪怕剑刃再钝,至少急速的剑尖是可以撕裂血肉骨骼的。鹿宗平天然的距离空间感让他始终能保持一个相应的距离。当他试着劈砍木桩时,留下的凿痕是同样深浅,同样长度的。他也试着这么去切瀑布,只是水流的形状并不固定,所以没法直观感受自己的进步。

    挥舞时拧腰侧身,这样面对敌人时,露出的空门少,而且他也可以借腰力打到更强更快的出招目的。

    为了磨练短促猛烈的爆发力,鹿宗平也试过很多方法。他观察过地上的虫豸,大多数虫子的瞬间弹跳力都很好,在它们起跳时,肢节折叠蓄力,有弹簧般的轻盈感。

    鹿宗平灵光一闪过类似拔刀斩的思路,但仔细考虑,实践一番后被他否决,操作太不方便了,主要还是手短的缘故。把骨钉收在腰间蓄力,剑尖就戳地,把骨钉横放在胸前,一手捏住剑尖蓄力,也不理想,使不上劲是致命的。

    至于拖刀斩,那又是另一套思路了。

    总的来说,鹿宗平的巨钉术1.0版本是防守有余,进攻不足的。

    其实就三招,斜撩接下劈接前刺,然后转体再上撩,循环往复,连绵不断,再添上一两个散招就可以开始随机应变的实战环节了。

    就这点东西,练了他一个月。

    当初他爹练到这个程度只花了两个夜晚——情况不同,另当别论。

    毕竟是个新嫩,鹿宗平很为武器的发挥而考虑,为了顺畅的剑招,让身躯服从于武器的意志,也摈弃对战局的整体把握,在鹿宗平想来,战斗是电光火石的事情,哪有时间多想,上去把剑招打出来,生死就看这三板斧了。

    男孩的心中有激涌的热血,他迫不及待想要实战了,然而他还是只能对着瀑布空挥,并且是个不忍心伤害木桩的家伙。

    什么时候能切断水流呢?

    单靠剑招是不可能的。

    鹿宗平胡思乱想,有没有可能用骨钉释放魔法啊?那这就该叫魔杖了。

第九百一十章 愿望

    托莉尔就说过,人类之所以能用魔法打败怪物,就是因为他们掌握了魔杖的技艺。

    魔杖真的很厉害,甚至可以说是技艺的完美成就。一把魔杖,铭记一定数量的魔法,只要使用者能感应到魔力就能施法,极大得降低了施法者的门槛,怪物们数量稀少,在面对魔杖汹涌的潮流,很快就败下阵来。

    最早掌握制杖技艺的人类是女巫(noita),传说她们向神求取了魔杖的制作技巧,但关于诺伊闼的记载往往是语焉不详,有一种说法是她们为了追求伟大之作前往了时间的尽头,追寻神的轨迹。

    怪物们当然是不懂魔杖制作的。托莉尔无法传授鹿宗平任何相关的技巧。

    钉术到了瓶颈,魔法又难以精进,鹿宗平即将进入百无聊赖的境地。

    鹿宗平的小心脏又在躁动,他想出去,想去地下世界的深处看看,但他还是受不了白羊的眼神。

    男孩暗自发狠,只要托莉尔对他出手,施展魔法,他就会……他会怎么样呢?对她出手吗?魔法是她教的,骨钉是她冶炼的。他真的有勇气对温柔挥剑吗?

    鹿宗平意识到自己很可能会在这个遗迹废墟慢慢腐烂,他就头皮发麻。

    不过,生活偶尔会有意外的,比如偶然造访的客人。鹿宗平从没想过遗迹会有访客,毕竟通往怪物世界的大门是从内封死的,只有托莉尔出去采购才会短暂得打开一小会儿。

    来者是一个矮胖的骷髅怪物,外罩一件蓝色夹克,内里套一件带兜帽的白卫衣,下身黑色肥腿裤,脚上蹬着一双半新不旧的板鞋,双手插兜,给人的第一印象介于冬天街头瑟缩的老大爷和走街串巷的混混之间。这家伙明明是一副骨架子,可依旧给人胖乎乎的感觉,那脑袋仿佛白面馒头成精了,漆黑的眼窝里闪烁着森白的火。

    有些人胖在肉上,有些人胖在骨子里,这个骷髅怪物生前应该是个小胖墩。

    鹿宗平当时正在瀑布旁挥舞骨钉,这家伙悄无声息就靠近了,然后把手搭在男孩的肩膀上。

    鹿宗平进入战斗状态!他感到骷髅彡斯(sans)的重量爬上脊背!

    男孩面无表情地大吃一惊,转过头看到一颗胖乎乎的白骨脑袋,他甩手背剑式,将骨钉从肩头朝后刺去,彡斯赶忙举起手来。

    骨钉的尖端急停在骷髅怪物的眉间——眉骨之间。

    “别紧张,我叫彡斯(sans),是托莉尔的客人,倒是你,人类,难道你不懂和怪物打招呼的礼貌吗?”

    他慢慢伸出左手来。

    鹿宗平一脸坚决的样子,不过,他把骨钉往背后一放,自动漂浮着贴合脊背,然后,紧盯着彡斯的眼睛,慢慢伸出手。

    握手礼。

    鹿宗平攥着彡斯的针织手套,交握的地方,发出长长的屁声,而且这个屁挺湿润的,是个有故事有内容的屁,余音袅袅,还不绝如缕。

    这个骷髅在手套里塞了一个屁垫整蛊道具。

    鹿宗平依旧面无表情,他平时不会放屁,所以不太懂这个动静是什么意思。

    彡斯一脸滑稽的坏笑,身为骷髅,他也算笑口常开,“人类,我平时就在找人类,没想到有了这样的意外收获,托莉尔不在这里,她去镇子上买东西了,嘿嘿,看来我来得真巧。你知道怪物们会怎么对人类吗?”

    鹿宗平:-_-

    “会杀了你!”彡斯继续笑,“不过,不用担心,我不会这样做的,我什么都懒得做。”

    男孩看着眼前这个身高相近的怪物,虽然鹿宗平永远面无表情,可心里其实蛮高兴的。

    “骷髅,你会魔法吗?”

    彡斯闻言摊手耸肩,“会,那又咋了?”

    “我想学。”

    “可我懒得教。”骷髅怪物继续坏笑,牙齿轻轻撞击发出磕磕的笑声。

    鹿宗平问,“怎么样才能教我?”

    “我不会教,不会因为人类的要求而改变,这说明我很有骨气!”

    鹿宗平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彡斯是在说一个类似双关的笑话,然而他完全没注意到笑点。骷髅身上有骨气,没问题啊。

    “看,你说服不了我,不过,假如你多找几个怪物,说不定就会有人愿意教你呢?”

    鹿宗平眯着眼睛,“托莉尔不在这里,我或许应该出去看看。”

    彡斯只是笑,男孩问他能不能带他一块出去,懒骨头只是摇摇头,还眨眨眼,明明只剩下眼窝子,他还是能做出眨眼的动作,一层白色的骨膜闪了闪,还很俏皮“我是来找托莉尔的,她不在的话,我得等着她。”

    鹿宗平决心要出去见见世面了,现在就走,趁着托莉尔没回来,他匆匆赶回家,彡斯在他身后坏笑。男孩匆匆跑进卧室找来一张旧旧的空白纸张,一根黑色炭笔,然后跑到休息室的餐桌上开始写告别信。

    其实卧室里有书桌,还是他自己做的,但他打算有始有终,写完信就放在餐桌上,托莉尔回来就能看到。

    男孩嘀嘀咕咕得措辞,“亲爱的托莉尔,原谅我的不告而别……”

    “谁要不告而别?”白羊从他身后探出头来。

    鹿宗平愣了。

    托莉尔身上穿着围裙,手上湿漉漉的,看样子刚才在厨房忙活。她眯着眼睛,用怀疑的目光上下打量了男孩一眼,“孩子,你是想走?”

    鹿宗平默默把纸张揉成团,随手召唤一坨小火苗把信纸烧毁。

    彡斯在骗他。

    “彡斯怂恿你的?”托莉尔对鹿宗平的眼神总是很温柔。

    男孩默默点头。

    白羊默默解下围裙,阴着脸朝门外走去。

    鹿宗平拔腿就冲进了地下室,狂奔着冲出了遗迹,朝东再朝北,主要是朝下走,他离开了托莉尔的家!穿过古老破碎的大门,他来到一片积雪的杉树林,林间的小道漆黑无光,洞顶嶙峋的发光矿石遥远得不可触及,散发的光也更像星星。

    男孩几乎要欢呼,但他忍住了,这显得他是一个临危不乱的奇男子,而这又使得他充满决心!

    鹿宗平:-_-

    他一路往前,背后的骨钉似乎在微微颤动,那是他激烈的情绪在暗潮汹涌,新世界,我来了!

    就在他即将穿过杉树林的时候,电话响了,鹿宗平一个急刹车,双足在地上像钉子似的立住,保持矜持……他等待,两分钟零七秒后,就在电话即将挂断之前,他接起。

    “孩子,为什么?为什么你要离开?你会被害死的!快回来吧!”

    男孩缄默了一会儿,仿佛一万年那么一会儿,他低声回答:“托莉尔,我有一个愿望。一开始不太明白,现在这个愿望,已经生根发芽,我一定要实现它。”

    “……”

    “我希望能让你们,怪物们,抬起头,没有岩石的阻挡,能看到古老的蓝天。”

    “……”

    “所以,我不能留在一个地方,我会找到,真正的力量,打破魔法结界的力量。让你重返蓝天之下。”

    托莉尔泣不成声。

第九百十一章 骷髅兄弟

    鹿宗平出门时身无余财,既没有带干粮,也没有带盘缠,金币放在卧室存钱罐里,仔细翻找了身上的每一个口袋,只找出来一枚封印了小花的弹珠,一捆毫无用处的细棉线,一些干枯的植物种籽。当然,手机是带着的,这玩意是白羊的礼物。

    现在唯有背后的骨钉是最大的倚靠。

    当然,鹿宗平并不畏难,他是先天神圣,九色神光护体——这是他父亲的馈赠。

    地下世界应该是没有能伤害到他的事物,鹿宗平其实一点也不为此感激,他觉得这是父辈的溺爱,男孩想要的是战斗和流血,而不是当一个站桩法师。所以他也是学着慢慢控制九色神光——通常不怎么听使唤就是了。

    不过,其实这样也好,鹿宗平不会被这些怪物打伤,他也就没有了动手的理由:毕竟是个心软的小孩,能不动手是最好的。

    鹿宗平感慨得轻轻抚摸背后的骨钉,“老朋友,可能得让你再休息一阵子。”

    男孩对骨钉的技艺其实心里有数,能放不能收,万一失手伤人就不好了。平时用召唤系的法术应对也足够。

    眼前黑漆漆的杉树小径有一个小小的向下的倾角,走起来大踏步的,路面不算平整,不过也是岩石路段,哪怕积雪也并不泥泞,只是有些打滑,男孩的脚掌贴着松软的雪,在这深邃的地下,水汽在冰冷的洞壁上堆积凝结,纷纷飘落,展现一派宏观生态系统的景观。

    鹿宗平眼见前方地裂,有一截短桥通往对岸,地下世界这样破碎的岩层很常见,一不小心跌落,有时候是卡在地下,有时候就不知道掉入哪里去了。

    桥面上横着栅栏,或者是某种连续的木门?楼牌吗?鹿宗平不敢确定,这栅栏的间隙巨宽,就算是一头肥猪都能挤过去。

    身后雪地传来不紧不慢的脚步声,在这阴森森的地下世界,危险从来都不少的,两旁杉树林吹来的风如此严酷,还有生物活跃的气味,鹿宗平舔了舔嘴唇,抬手握住钉把,身后的脚步声靠近,他猛地转身,骨钉闪烁浑然的剑幕,剑尖指向来者——却是矮胖的骷髅彡斯。

    这家伙看起来是吃了点苦头,骨头都被打肿了,话说为什么骷髅也会脸肿啊?

    彡斯永远坏笑着,“人类,你可太坏啦,出卖了我,为了让你能逃出来,我可是牺牲良多呢。不握个手吗?”

    鹿宗平收回骨钉,看着彡斯伸过来的左手,他仔细审视了一下,这家伙戴着针织手套,看不出藏着什么,假如还是一个无聊的整蛊屁垫的话,鹿宗平是不会在同一个招数前败下两次的。

    于是他伸出右手,捏住了彡斯的手掌外缘。

    噗——哔哔噗……

    又是连绵的屁声,男孩面无表情,“不好玩。”

    彡斯乐呵呵的,“你以为我装了两个屁垫?事实上……”他从口袋里伸出另一只手,把左手手套揭下来,彡斯的骨掌原来藏在袖子里,手套里塞的全是屁垫,“事实上,我只装了一个。”他眨眨眼。

    鹿宗平点点头,“还是不好玩。”

    彡斯若有所思,“所以,你是一个很冷酷的人类,如果是这样的话,你一定会喜欢我的兄弟的,我的兄弟,帕派瑞斯,他就在前面,他现在对抓捕人类这件事可是狂热得不得了呢……怎么样,我们去看看他。往前走,穿过栅栏,我兄弟建造的栅栏太宽了,什么都拦不住。”

    鹿宗平点点头,他顺着彡斯的指向看去,对面确实有一个来回徘徊的身影。他大踏步穿过桥面和栅栏,彡斯跟在身后,对面那个高个子骷髅是看到兄弟彡斯了,也大踏步走过来。

    鹿宗平打量着迎面而来的家伙,好家伙,这骷髅可太酷了,身高体长,天庭饱满地阁方圆,红手套红靴子,蓝色金边三角短裤,上身一件性感白色露脊紧身短袖,脖子上系着艳红三角巾,随风飘着仿佛英雄的披风,鹿宗平不动声色地大吃一惊,低头默默打量自己身上繁华的袍服,顿觉村气,男孩一时间有些沮丧,对面这个骷髅的画风在他之上,可恶呀!

    高个子的帕派瑞斯一见到自己的兄弟彡斯就开始大声抱怨,他那空荡荡的肋骨发出高亢浑厚的回响,“哦,彡斯,你又在摸鱼!都已经快一个月了,你还没有调整好你的陷阱……等等,你身边那个是?”

    鹿宗平:-_-

    彡斯摊手,“如假包换,一个人类!”

    帕派瑞斯吃惊极了,他一瞬间被巨大的惊喜冲击得有些头皮发麻,然后他就想起来自己一个骷髅没有头皮。他大步走到鹿宗平跟前,空洞洞的眼窝瞪着男孩。

    鹿宗平需要仰头才能看到他的头骨,这也使得男孩对帕派瑞斯脖领上漂亮的红方巾更加心生嫉妒,该死,他的气势好强口阿!

    帕派瑞斯反复确认眼前的是一个人类,他甚至不确定自己的判断,把兄弟彡斯拉到一边,“彡斯,我说哥们,这真的是一个人类?”

    “当然。”彡斯笑得很滑稽。

    帕派瑞斯顿时大笑起来,转过头来意气风发地对鹿宗平发表言论:“捏哈哈哈!天啊,伟大的帕派瑞斯时来运转了!只要把你抓住,安黛因一定会把我招收进皇家护卫,然后人们就会对我笑脸相迎,到时候我会有一大堆朋友的,我是说,我会习惯于有朋友的感觉,那可真让人开心到骨子里!”

    彡斯被兄弟的冷笑话逗笑了,鹿宗平完全没反应过来这有什么好笑的,他只是更吃惊于眼前这骷髅是一个皇家护卫的预备役,妈的,好气派口牙!

    帕派瑞斯往自己耳后打了点“骨”龙水,然后他意识到自己没有耳朵,总之他要对鹿宗平出手了,然而,他灵机一动,“不行,我不能就这样把你抓住,我要让你明白,伟大的帕派瑞斯除了是一名坚强又厉害的皇家护卫,同时还是一位陷阱与谜题大师,同时还是一个意面餐点达人,我要让你全方位感受帕派瑞斯的伟大和智慧,然后心甘情愿地被我抓住,捏嘿嘿嘿!”他说完,迫不及待地跑开去了。

    鹿宗平面无表情,与帕派瑞斯的遭遇使得他充满决心!

    彡斯对男孩笑着说,“怎么样,我的兄弟很酷吧?”

    “是的,他好酷,我想和他交朋友,可他似乎对我有敌意。”鹿宗平很认真地说。

    “没关系的,我会帮你。咱们前面见,他去准备陷阱谜题了,这些对你来说肯定不成问题,只要你能破解这些,我的兄弟就会对你刮眼窝相看,然后说不定就能交上朋友了。”

    “好极了,一言为定。”鹿宗平露出决心脸:-_-

第九百十二章 遁狗与新的魔法

    鹿宗平继续前进,前方是一个三岔路口,路旁种着密密的赤松和冷杉,还有一些杂乱的常绿针叶植物,骷髅兄弟往东面去了,鹿宗平在路口发现一个箱子,箱子旁还有标牌注释,“这是一个箱子,你可以把物品放进去或拿出来,同样的箱子之后还会出现,不必担心要返回来取东西,谨上,一个箱子爱好者。”

    鹿宗平穷得叮当响,哪有用到箱子的必要,他撇撇嘴,继续往前,前面的雪地里冒出来一条“雪铁龙”,一个年轻的怪物,他是一个努力而得不到认可的喜剧演员。

    他来势汹汹,鹿宗平进入了战斗状态!

    雪铁龙喷吐出一连串的魔法飞弹,鹿宗平的心魂岿然不动,任凭飞弹击打,就是一点血皮都不会掉的。

    雪铁龙气喘吁吁,然后讲了一个很烂的冷笑话,鹿宗平完全没听懂,他跑上去一个背摔把雪铁龙放倒在地。

    雪铁龙昏了过去,鹿宗平获得胜利!他得到了0exp,32金币!

    男孩把昏迷的怪物放到路边,免得被人冒冒失失地撞到。随后继续启程向东,他已经做好准备破解酷酷的帕派瑞斯的谜题陷阱了!

    继续往前,他看到一个前哨站,这是他见到的第二个前哨战了,第一个是彡斯看管的,但这个懒骨头总是摸鱼,前哨站里见不到他的骨影子。而眼前这个哨站同样是鬼影子都没一个,倒是哨站柜台上的纸板箱上写着:你发现一个精心制作的前哨站,是谁建的呢?你琢磨着,我打赌是那个著名的皇家护卫-p.s.:暂时还不是很著名的皇家护卫。

    鹿宗平眼前一亮,这是帕派瑞斯的前哨站,他站开点仔细打量——然后意识到这前哨站挺丑的,根本够不上所谓的精心制作。

    无妨,人无完人,骷髅无完骷髅,帕派瑞斯虽然很酷,但不可能面面俱到,鹿宗平默默想着,他的缺点就是糟糕的建筑手艺,嗯,有小缺点使得他更加有个性了呢!

    一想到自己要和这么有个性的骷髅交朋友,鹿宗平就充满决心!

    往前,第三个哨站里终于不是空着的了,柜台后钻一只怪物,更精确一点,是一只斑点狗,他从阴影里探出头来——鹿宗平注意到他身上性感的黄色无袖汗衫——喃喃自语,“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动,假如是个人类,我会叫他永远也动不了。”

    遁狗从前哨站里跳出来了!鹿宗平进入战斗!

    遁狗手持双剑,上身黄色汗衫上印着一个漂亮的狼头,腰间有一条扣子锃亮的皮带,下半身是斑点肥腿裤,又是一个很酷的家伙,鹿宗平暗暗吃惊的同时也倍感焦急:自己必须快点找到怪物世界的潮流,否则他这样村气的家伙是要暴露的!假如大家觉得他不酷,不强大,不神秘,那么他的人设可就倒塌了!鹿宗平可不想转行当搞笑吐槽役,太可怕了,他根本没有幽默感的嘛!

    遁狗用他浑浊的眼珠四处打量,呢喃着,“千万不要动哦……”他挥出双剑,一道蓝色的魔法攻击飞了出来,鹿宗平自然是一动不动,蓝色的剑气从他身上穿过,毫无感觉,原来如此,这似乎是一个幻术魔法,只对移动的事物造成伤害。

    鹿宗平感慨这些怪物们不愧都是天生的魔法专家,就连一个前哨兵都会这样奇妙的魔法,男孩主动问:“嘿!朋友,你能教我魔法吗?”

    他心里嘀咕:我也想一剑挥出剑气的嘛!

    遁狗大惊失色,“谁?谁在那里!”

    鹿宗平上前怒搓狗头,“看清楚,是我!一个人类!”

    遁狗被抚摸得直翻白眼,“汪汪汪!我被抚摸了!我被一个人类抚摸了!好可怕,好可怕!”他猛然就想逃走,鹿宗平眼疾手快揪住了他的狗尾巴。

    “朋友,你能不能教我那个蓝色的魔法?我用身上所有的钱跟你换,32金币!”

    遁狗被攥住尾巴后就奄奄一息的样子,“好,我教,人类好可怕,我输啦!求求你放过我。”

    鹿宗平在前哨站里停留了十几分钟,遁狗把自己的魔法术式如数吐露,男孩练习了一会儿,挥舞骨钉,感应魔法,猛地就斩出一道青蓝色的剑气,划过半空,一路飞入树林中去了。

    “谢谢你!我身上就只有这点钱,都给你了!”男孩保持着他的风度,绝不平白接受别人的传授和馈赠,这就是一个强者的信条,哼哼。

    遁狗蜷在柜台底下,连一声再见都不说,鹿宗平对此表示失望,同时暗暗怀疑是自己不够好,吓到人家了。为此,他继续往前赶路的时候,情绪有些沉闷。

    往前走一段路,他从雪堆里踢出两块骨头棒子,一端烧得焦黑,有人拿骨头当烟抽,鹿宗平眼前一亮,好酷,好有个性!

    他张望四周,去攀下一截松树枝,召唤出链锯,嗡嗡作响,把树枝修裁成一支烟那么大小,叼在嘴里,然后点燃一端。

    鹿宗平召唤出一面镜子,看了看镜中吊着燃烧木棍的男孩,淦,冷酷指数暴涨啊!

    酷毙了。

    心情猛地就多云转晴,转大晴,巨晴!

    男孩继续赶路。前面路口,彡斯正等在那里,这家伙腿短,跑得却快,神出鬼没的,鹿宗平故意不把正脸对着人家,而是侧着身,慢慢把燃烧的木枝捏在手中,抬手的动作有三分不羁和两千万分的潇洒,然后斜睨了彡斯一眼,那表情就是:快说,我赶时间。

    “哇哦,原来你是一个会抽烟的小孩!真酷!”

    鹿宗平面无表情但心满意足,眯着眼睛,心里暗暗催促这个懒骨头多说两句好听的,他拿腔拿调,用他稚嫩清脆的童声缓缓说道:“这位骷髅朋友,我想,你的兄弟,平时应该一个朋友都没有吧?”

    彡斯耸耸肩,“确实。”

    鹿宗平发出满意的声音,“很好,只有绵羊才会结伴,猛兽总是独行,当然,托莉尔不算,她是羊中豪杰,那什么,你的兄弟帕派瑞斯,我有预感……”

    彡斯好奇,“什么预感?”

    “他在等待一个命中注定的朋友,同时,也是宿敌,就是那种相爱相杀,不不不,这么说太亲昵了。总之,你明白的,骷髅朋友,我和那位帕派瑞斯就像是舞台上的两支奇葩,当我们出场的时候,那些平庸之辈,就可以黯然退场了,我说,难道不是吗,哦,我的老天,我迫不及待要去和这位皇家护卫一决高下了。对了,假如你先遇到他,记得和他说,虽然你的建筑手艺很差,但我不嫌弃你,因为一个完美的人物是需要一些小缺点来衬托他的魅力的,嗯,就是这样。”

    彡斯从裤裆里掏出一只小号,嘟嘟吹了两声以示欢呼,他对这个少年的雄辩表示了滔滔不绝的赞美!

第九百十三章 命运的对决,来吧

    鹿宗平打算继续前进,前方是一个小冰湖,他眼前一亮,从书上看到溜冰这个项目后,他其实已经在暗地里苦练过一段时间的溜冰技术,而且还是赤脚溜冰呢。

    彡斯还没走,男孩悄悄转头用余光瞥了他一眼,骷髅似乎在看着他,鹿宗平很满意,小跑上前,在冰面上很迅捷地滑行了出去,直挺挺的,呼呼的小风吹拂脸颊,他感觉自己是满分的潇洒。

    湖中心的一块干地上立着路标牌,“北面:冰;南面:冰;西面:冰。东面:雪镇城区(…还有冰)”

    这是个三岔路口,南面是树林子,北面倒是有崎岖的小径,东面有灯火通明的景象,鹿宗平又悄悄转头去看彡斯,这个骷髅不知何时又消失了。

    他应该看到我的英姿了吧?应该看到了吧?肯定看到了吧!那以这个懒骨头的碎嘴子,肯定是会将给他兄弟听的。帕派瑞斯,你要知道,鹿某人可是一代溜冰大师啊,哈哈。

    想了想,那家伙说自己解密和布置陷阱很厉害,还有一个意面达人的称号,他鹿宗平,到现在才凑出一个半吊子的溜冰大师的称号,不行,他得抓着紧,再去赚一个响亮的名号来。

    东面是一个怪物的镇子,鹿宗平觉得是很有必要去看的,他若是去了北面,为了不走回头路,就得绕一大圈去雪镇,所以男孩思忖了一下就直奔镇子的灯火去了。

    他喜欢这种一条路直奔目标的感觉。

    男孩正想着什么时候能再见帕派瑞斯一眼,说来就是巧,等他走过一段小径,来到一处断隙。这出去几步就是黑漆漆断崖,雪地冷泠泠泛着光,白骨也冷泠泠泛着光,骷髅兄弟的脑门子反射着背后雪镇灯光,亮得仿佛夕照秃山头似的。

    命运的重逢!

    他们相隔一段不算遥远的距离,各自的神情都朦胧在暧昧不清的黑暗里,氛围如此之好,就像是聚光灯打在背后只显出轮廓来的角色双双相遇,围观的松树杉树们缩起了丫丫杈杈,不敢发声惊扰这史诗的对决。

    鹿宗平不动声色地心情激动:-_-

    帕派瑞斯大笑,有石破天惊的效果,“捏嘿嘿嘿,人类,颤抖吧,在你面前的难题,会让你颤抖不已,如你所见,或者说,你看不见,你面前有一个隐形的电击迷宫!只要你碰到墙壁,我手上的这颗球就会放出强烈的电击!”他举着手里青绿的宝珠示意,“听起来就很有趣吧?好好享受,因为你接下来能享受的乐趣不多了!好吧,你开始吧!”

    鹿宗平热血沸腾,他抽出背后的骨钉,闭上眼睛,轻轻挥出两道蓝色的魔法剑风,空气的流动,撞击在隐形墙壁上的微弱回声他都捕捉到了。

    那么,只要将这些墙打破就好了!

    鹿宗平双手攥住钉把,摆出巨钉术的起手式,剑尖收在身后,俯下腰身,他很严肃地报出了剑招:“真空——音爆斩!”

    他白嫩的脚丫子猛地就陷进了积雪里,下陷,踩破岩石路面,大地发出闷闷的震荡,他抬起骨钉,拧腰发力,一个急速的横斩,空气在骨钉起步的一刹那开始疯狂逃逸,被厚重剑体挤压的空气堆砌在骨钉表面,致密的空气变得浑浊,随后在临近音速时变成灰白色,剑尖处传来刺耳的高频音波,骨钉从鹿宗平的身后转到正前方时恰恰突破音障发出巨大的爆炸,迷宫的隐形墙壁被一瞬间炸飞。

    骷髅兄弟迎面吹来一阵狂风,同时帕派瑞斯手中的宝珠猛地释放出巨大的电流——他忘记事先把这东西给鹿宗平了。

    就像是老动画特效似的,他被电击照成了骨头架子的模样。当然,他本来就只剩下骨头架子,所以这是纪实的叙事手法,而不是夸张。

    电击结束后,帕派瑞斯的下颌骨掉在了地上,他默默蹲下去把下巴捡回来,彡斯在一旁毫不留情地嘲笑,“你可真是吓破骨子了!”

    鹿宗平的嘴角闪过一个自信的笑容,不到五毫秒,随即收敛起来,这体现了人物内心激动的情绪和他沉稳的性格之间的矛盾,生动而具有画面感,加深了旁观者们对人物冷酷神秘强大形象的印象,表达了……表达了鹿宗平就是一个天生的酷哥,该死的魅力,嘿嘿!

    男孩施施然走到骷髅兄弟面前,把嘴上已经燃烧了一大半的松木棒取下来——再不取下来就烫嘴了——他用清脆的童声发出成熟的语调,“我说,这位帕派瑞斯朋友,我想,到现在为止,你应该已经发现了,鄙人也是如此得优雅、强大、神秘,并且酷——不要在意我身上的衣服,事实上进了雪镇我就会换上地下世界最新潮的衣物了——那么,我说,帕派瑞斯朋友,看在我们不打不相识的份上,咱们要不要正式得认识一下,如果有可能,我是说,假如命运的安排如此凑巧,说不定,我们还能交个朋友呢,真正的朋友。”

    高个子的帕派瑞斯愣愣的,“朋友?等等……你是说,你要和我做朋友?哦,等一下,稍等,真是失礼,方才的电击让我失去体面了。”他往自己的耳后万分紧急地打上了一些骨龙水、mtt牌美男膏、mtt牌魅力霜和番茄酱,仪表堂堂,顺便还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物,他忽得又反应过来——不是他没有耳朵这件事,而是更严峻的……

    “嘿!不行,我是皇家护卫,我应该尽忠职守,我应该把你抓起来,交给安黛因,然后她就会把你带到首都,再然后我也不知道,总之,虽然你说要和我交朋友,但我要把你抓起来,实现我的毕生追求,英姿勃勃!大名鼎鼎!威风堂堂!!!这就是帕派瑞斯!皇家护卫中最闪耀的新星!”

    这样动人的话,帕派瑞斯一边说,一边简直要泪洒无袖汗衫和蓝色三角裤了:假如他还有泪腺的话。帕派瑞斯转过身去,鹿宗平看着他后脑勺上的番茄酱滴滴答答落在他的红色方巾,就像是流淌着英雄相惜无奈别离的血泪,哦,老天,太感人了,鹿宗平险些没能维持住自己强大神秘的人设而笑……不,是哭出声来。

    “所以,哪怕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也不得不对你出手,来战斗吧!”帕派瑞斯猛地转过身来,眼孔中的火焰如此炽热!

    正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明明大家都是好人,却因为不同的理念而不得不成为敌人,鹿宗平简直要为这种真男人命运悲剧的决斗而血管爆裂了!

    他抽出骨钉,“来吧!”

    大战一触即发,一旁的彡斯:看戏.jpg

第九百十四章 与帕派瑞斯的交锋

    冷冷的风飒飒地吹,男孩与骷髅遥遥相对,他们的衣服是冷的,身躯是冷的,魂魄也是冷的。如此冷酷,而他们眼中的战火又如此炽烈。

    鹿宗平进入战斗!帕派瑞斯正在准备一记魔法攻击!彡斯打开了音响,激情的战斗音乐响起了!

    “彡斯你在干什么啊!”

    “朋友,你好吵啊!”

    彡斯一脸无骨,“我看你们这么有感觉的样子,就放点音乐嘛。”

    “这是在决斗诶!很严肃的!”

    “行行行,我这就关。”彡斯撇撇嘴,把音响塞回肋骨里。

    骷髅架子藏东西真方便,鹿宗平这样想着,就像是衣帽架一样,骨头上能挂好多零碎的。

    帕派瑞斯这时候召唤出一堆白骨朝鹿宗平砸了过来!

    男孩挥起骨钉将这些骨头通通砍碎。

    帕派瑞斯大叫着,“我要给你见识见识,我的特殊魔法攻击!”说着,他召唤出一堆蓝色的骨头桩朝鹿宗平砸过来。

    这招眼熟啊,鹿宗平站着不动,果不其然,蓝色的魔法攻击对静止物体没有伤害,鹿宗平的心魂,可是连一个像素点的位置都没有移动哦,这些蓝色的魔法穿过了鹿宗平的心魂,直到,帕派瑞斯的魔法把鹿宗平的心魂染成了蓝色!

    九色神光暂时失效了!他的霸体状态被击破!

    鹿宗平的移动被束缚了!他只能前进后退或者跳起来,左右两边的世界被一层障壁挡住,他就像是被困在了一条窄窄的巷道里,迎面飞来无数白骨桩,鹿宗平眼中热烈的火光爆燃,喝呀地叫喊了一声!

    “超真空——音爆气流连斩!”

    脚下的大地迸发轰鸣,自然之母仿佛为他的力量赞叹,受到大地的庇护和祝福,鹿宗平的力量提升了!

    巨钉术三连招,撩劈刺,连绵不绝,他化作一团狂舞的风暴,在砍出第一剑的时候,周围的空气就已经发出裂空碎玉的尖鸣,他被一道浓白的气障包裹,身前接连不断产生巨大的音爆,炸裂的致密空气幻形仿佛龙首。

    帕派瑞斯大惊失色,眼前的男孩仿佛一道腾龙,刹那就冲到近前,骨钉在最后一刻停留在帕派瑞斯的颅骨上方一寸的距离,瞬息后接踵而来的狂风把骷髅的衣衫吹得直打抖,系在脖子上的方巾甩荡着噼啪作响,风卷着绵密的雪,噼啪打在骷髅身上,他眼窝深处的火焰收成了针尖般大小的两点。

    狂风止息了,鹿宗平慢慢收回骨钉。

    他的神色高深莫测:-_-

    “真让人失望,看来,帕派瑞斯朋友,你终究不是我所想象的宿敌,你太弱了。”男孩表情深邃,“果然,两虎相争,必有胜负,这一次是我赢了,希望下一次见到你,帕派瑞斯,不要再让我失望了。”

    他脱离战斗状态,心魂的颜色恢复了!

    男孩慢慢朝着远方的雪镇灯火而去,脚步不紧不慢,逆光暗淡的背影如此寂寞,轮廓模糊,骨钉上的反光比雪更寒。

    帕派瑞斯捂着心口,痴呆地望着远去的鹿宗平,彡斯走到他身旁,安慰说,“没事的,至少,你们有这样短暂的一段历史。假如你去找他做朋友,他应该不会拒绝。是个很善良的人类呢。”

    帕派瑞斯怅然若失,“他好酷啊,比安黛因还酷,不,他还是比不上安黛因那么酷的,但是,就相差那么一点点……几乎就一样酷。可他还是好酷啊,我的心都被他牵走了,我是说,假如我有心脏的话。”

    彡斯点点头,“是啊,真的很酷,光脚走路不仅cool,还很cold呢。”

    “我可能这辈子都当不了皇家护卫了,这个人类倒是有可能,皇家护卫都是很酷的。”

    “即使如此,你还可以和他交朋友的。”

    “可他不会愿意的,毕竟我……我,伟大的帕派瑞斯!一定会和他交上朋友的!我会让他知道,其实我也非常非常酷!”

    “那你加油,多长点骨气。嘿嘿。”

    鹿宗平走了很远的一段路,前方再过几个哨站就是雪镇了,他回头,骷髅兄弟的身影已经看不见,周围空无一人,他的嘴角略略一抬,被他用手按回去,然后又一抬,他又按住,嘴角疯狂乱他妈上扬,他按捺不住,终于仰天大笑,“果然!吾辈就是这样的潇洒过人,英姿绝伦!哪怕是那个如此时髦的骷髅小子,也被我击败了!这证明吾辈该死的魅力就连死去复生的骷髅也不能抵挡口牙!哼哼哼,怪物世界,准备迎接你们的伟大巨星吧!哦,臣服在伟大鹿宗平的光辉之下,捏嘿嘿嘿!”

    他缓过劲来,收敛神情,咳嗽两声,再次确认周围没有人,或者别的什么家伙偷窥,这才面无表情地朝着雪镇走去——千破万破,表情不破,千塌万塌,人设不塌,就是这么冷酷,yes!

    穿过又一段的树林路,前面的断崖旁有一个推着三轮冰柜车贩卖棒冰的高瘦怪物,他看起来像是个行为艺术家,黄色衬衫和红色长裤,蓝色的皮肤和蓝色的毛发,发型真是飘逸极了,就像头顶一坨小火苗似的,他两边长长的耳朵扑闪扑闪。鹿宗平看着暗暗吃惊,摸了摸自己柔顺的黑色长发,顿时觉得不单衣服得改,发型也得改!

    他是个虚心的小孩,慢慢走过去,试图与棒冰小贩搭话,这个小贩却是很苦恼的样子,“为什么这些棒冰卖不出去啊?这明明是吃冷饮的绝好天气。”

    确实,雪镇这么冷,吃棒冰的时候不用担心融化,鹿宗平这样想着,他倒是很希望买一份棒冰,可他身无分文。

    “咳咳,说得对啊,这个天气吃棒冰再好不过了。”

    蓝皮小贩眼前一亮,“哦!!一位识货的顾客!你好!要来一支好棒冰吗?”

    “我想吃,但我没钱。”

    小贩闻言苦恼,“啊?这可怎么办?没有钱的话,交易很难进行啊。”

    “虽然没钱,但我可以教你怎么赚钱。”鹿宗平一脸严肃,“报酬是一根好棒冰。”

    “成交。”

    鹿宗平接过棒冰拿在手里,“诺,虽然我觉得下雪天和棒冰更配,但是一般人都想着热的时候吃一个棒冰的,洞穴尽头不是有一个热域吗?我从书上看到过,总之那里缺水,你去那里卖肯定生意兴隆的。”

    小贩喜出望外,额外送了男孩一个大大的微笑!

    鹿宗平嘬着赚来的棒冰,对着远去的小贩招手告别,“一路走好,我们还会再见面的!”

第九百十五章 隐约崩塌的人设

    鹿宗平赶路的时候还能吃棒冰的,这时候前面钻出来一个懒骨头,正是彡斯。

    “人类,你要不要买点炸雪?”

    “哦,是彡斯朋友啊,我对你那个酷酷的兄弟还印象深刻,相遇的日子就仿佛在昨天,当然,事实上是刚才不久,总之,我对你说的这个炸雪很好奇,但我没钱,无法进行交易。”

    “啊,那没事,其实我也想发展点小吃生意的。”

    鹿宗平不动声色地表示疑惑,顺便嘬了一口好棒冰,“你不是哨兵吗?兼职对你的本职工作不影响吗?”

    “你看,我兼职可多了,我在雪镇东面还兼职了一个前哨站。”

    鹿宗平点点头,“看起来你是一个热衷于拼搏的人,同时打这么多份工。”

    “但我一件事情都懒得做。”

    鹿宗平震惊,“那你领到工资了吗?”

    “当然……”

    鹿宗平沉吟了一下,“彡斯朋友,你看,事情是这样的,自从我来到地下世界,就一直忙于提升自己,因此有些小小的囊中羞涩,所以,你能不能给我介绍一份来钱的活儿?”

    彡斯摇摇头,“你是人类,不可能在这里找到工作的。”

    鹿宗平颇为沮丧,“但我也不想通过打败怪物的手段得到金钱,每次他们落荒而逃,地上留下的金币都使我产生罪恶感,这是一种抢劫,当然,是他们阻拦我的道路而付出的代价,可有些怪物太弱了,我不会怪罪它们,我只为它们的生活感到担忧。”

    彡斯耸耸肩,“哪怕你这么悲天悯怪物,可前方的道路对你来说依旧是艰难重重的。有许多怪物正在追杀你,需要你的灵魂。”

    鹿宗平读过地下世界的历史,但他明显对托莉尔有意隐瞒的部分知之甚少,当初把怪物们封印在地下的是七位人类法师,而想要打破结界,也需要七颗人类的灵魂,鹿宗平恰恰是第七个人类。

    男孩不了解这些,他面无表情而自信满满,“彡斯朋友,你会意识到,像我这样的人出现在某处,都会带来动荡的,你明白吗?这就是推动故事必要的环节,斗争、胜负,然后那些怪物们会被我伟大的人格魅力所倾倒。你看着吧,彡斯朋友,地下世界,怪物们的命运,会因我的到来而彻底改变!”

    骷髅忍不住拿出一根彩色的吹卷口哨,嘟嘟吹了两声,以示自己对这番雄辩的热烈赞扬!

    鹿宗平对这个知情知趣的懒骨头很有好感,他觉得自己这样的英雄人物是需要一个这样的捧场配角的,不过,人最怕骄傲自满,男孩自我反省了一下,觉得还是独行侠最能保持神秘感了,他用不着让一个诙谐的角色来衬托,他鹿某人,天生就是冷酷百分百的!再怎么样也不能让他显得更冷酷了,就是这样,哼哼。

    然后又很严肃地向懒骨头征求建议,“那么除了打工之外,我还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赚到钱呢?”

    彡斯似乎是思考着,但他脸上的坏笑没有停止,“就我所知,没有。”

    鹿宗平抿了抿嘴,好棒冰的甜味的唇荚上的褶皱里,是有触感的甜味。男孩有些忧郁得想着:“看起来,我只能靠打败怪物来得到金钱了,唉,正所谓一分钱难倒英雄汉,我这样贫穷,可怎么在地下世界发展。”

    “我也不知道。”彡斯如是说。

    鹿宗平愣了一下,“你还会读心术?”

    “不会啊,是你自己在自言自语。”

    鹿宗平面无表情而惶恐不安,完了完了,我神秘的形象要毁了,强者怎么会自言自语呢,当然,在兼职旁白解说剧情的时候确实有可能,但刚才说的内容太丧气了,绝不符合他这样的……等等,英雄逆境,可以为他的传奇故事增添一些生活气息……虽然我很穷,但我依旧是冷酷男孩!

    彡斯这次拿出一对亮锃锃的铜锣,嚓得拍了一下,以表示对鹿正康的雄辩的热烈赞扬!

    鹿宗平嘴角抽搐了一下,“彡斯朋友,我有些事情,改天再聊,我先走了。”

    这次,他狂奔着,冲到了雪镇。

    这是一个树林包围掩映的镇子,从悬空吊桥和狭窄小径过去,在黑漆漆,阴森森地下洞窟,有这样一片平整的岩台地,有这样灯光明媚的一个镇子,鹿宗平的心情都好了许多,他决定以后遇到彡斯就躲开点走,这懒骨头恐怕是把他当作是一个无厘头的家伙了。唉,这世上呀,书上有句话说得好,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想改变别人的偏见,就是贼难!

    那雪镇路口道旁还拉着一条彩灯环绕的横幅,上面写着“欢迎来到雪镇”

    好极了,鹿宗平很满意于这种热闹的感觉,这里比遗迹可看着热闹多了。托莉尔啊,男孩一想到托莉尔,心情就有些闷,就像遗迹废墟那么闷,那里曾是怪物们定居的场所,那里的无数谜题陷阱是怪物们为了阻挡人类进攻留下的,当然,其实没什么用处。

    托莉尔在一个被遗忘的地方生活,她就像是那里的谜题一样,没什么用处。鹿宗平一想起她,第一时间出现在眼前的却不是白羊静美如月的姿态,而是废墟森森的空气,破碎墙垣与弥漫的烟尘,连在里面游荡的怪物都恹恹的。托莉尔啊,她不是住在遗迹,她是把遗迹背在身上。

    假如所有人都有自己需要面对的命运,托莉尔是隐居一隅不问世事,那么鹿宗平的命运,就是走到尽头,打开一片全新的世界。

    他在雪镇的街道前踌躇满志,怪物的世界,我来了!他这样想着,大踏步前行,这片镇子的居民大多都是毛茸茸的,有着耐寒的特性,要么就是骷髅兄弟这种,无所谓寒暖的怪物,说到骷髅兄弟,鹿宗平眼角抽动了一下,因为他看到彡斯这个懒骨头不知何时跑到他前面去,正在街边朝他招手呢。

    他本来是完全不想过去的,但酷酷的帕派瑞斯也在一旁,哦,他身上的衣服还是那么酷,该死,伟大的骨钉士鹿宗平在地下世界打开场面需要一套自己的特色服装,帕派瑞斯应该能提供一些合理的建议的。所以,哪怕冒着人设被披露的风险,鹿宗平也不得不过去了。

    他充满决心!

    -_-!

第九百十六章 欢迎来到雪镇

    此时,鹿宗平从远处迎面走来,高个子骷髅十分紧张,他不停问自己的兄弟彡斯,“怎么办,他要过来了,可我还没有准备好,我需要一些时间做好骨理建设,哦,他要是嫌弃我怎么办?我是说,之前他想和我交朋友的时候,我拒绝得多么残酷呀,现在我要是找他,他会不会也这样拒绝我?”

    彡斯坏笑,“你说得不是没有可能,不过,我知道他的一个秘密,只要你能帮助他解除烦恼,他就肯定会和你交朋友的。”

    “快快快,快告诉我,他要走过来了,他要走过来吗?嗯,他真的要走过来了!快说!”

    彡斯懒洋洋的,“可我换下的袜子,放在客厅的那只,很久没洗了。”

    “我帮你洗!”

    “可我房间的地面有些脏了。”

    “我帮你擦!”

    “可我……”

    “我都帮你,啊呀,来不及了,他过来了……咳咳,我是说,强大的人类,你来了!”

    鹿宗平高深莫测,“是的,我来了。”

    “你来得有些晚了。”

    “路上贪看美景,耽误了时候。说起来,贵昆仲是居于此地?”鹿宗平拿腔拿调的,他必须保持自己的形象,既然在彡斯看来,他已经不怎么神秘了,那么就正好可以展现自己优雅的一面,这波啊,他在第五层。

    彡斯对此反应平平,他对雪镇外有没有美景是心知肚明,除了雪,树,路灯,就是一些怪物和哨兵,再有呢?是黑暗,冷寂,是绝望和无光,这人类能看个锤子美景。

    帕派瑞斯却对鹿宗平刻意仿古的措辞十分赞赏,哪怕他听不懂就是了,他支吾了两声,要紧了牙关不说话。

    鹿宗平点点头表示心里有数,“好了,假如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我得告辞了,雪镇是个很热闹的地方,我想在这里看看风土怪情。”

    他告别的姿态稳重又潇洒,滑嫩白皙的小脸蛋给人以端庄的印象,这副成熟乐天,万事打不倒的姿态,真让人看不出他其实是个身无分文的穷光蛋。

    彡斯转头对兄弟说,“约定还作数吗?”

    “当然作数!”

    “我突然懒得说了,就这样吧,我先回了。我还有一篓子事情要处理呢,一骷篓子。”彡斯对兄弟眨眨眼,双手插兜,慢慢走进风雪街道的深处。帕派瑞斯气得直跳脚,却又被兄弟的双关烂笑话逗得下颌打抖。

    雪镇中心的南街,更往南就是树林了,北面呢,有一些功能性的建筑,商店、旅馆,餐厅和图书馆,三岔路口左转去中街,也就是往北走,分布着居民的房屋,都挺可爱的——房子和住民都挺可爱。

    主要居民是兔子,毛茸茸的他们很耐寒,当然还有狗子和狼怪,以及别的一些奇奇怪怪的家伙。

    说起来,雪镇外围的哨兵主要是狗子,鹿宗平来的时候只遇到遁狗,其余的几个呢,他们在餐厅里呆着,难怪哨站是空着的。

    鹿宗平来就来了,他穿过怪物堆,走到柜台坐下,酒吧招待是一个,呃,火元素?好家伙,他穿得很潮啊,笔挺的西装马甲,露出白色的打底衬衫,火焰构成的脑袋上还顶着一副文质彬彬的圆框眼睛,该死,这个画风足够碾压鹿宗平两个时尚圈了。

    而最让鹿宗平感到威胁的是吧台角落,唱片机旁的马怪,他戴着墨镜,染着一头黄绿色的卷卷的鬃毛,太有范儿了。

    鹿宗平向酒吧招待烤尔比询问工作,看得出来,这个火元素挺沉默寡言的,他想了很久,然后对男孩摇摇头。

    好吧,看起来他得不到什么帮助了,鹿宗平又虚心得向角落里的时髦马怪打听,这个家伙看起来是个艺术家,他对工作什么的不感兴趣,倒是在担忧首都来的城里人可能会破坏雪镇当地的民俗风情。

    男孩走出餐厅,相较而言,雪镇上的居民其实也不多,餐厅里的那个密集程度就已经很了不起了,说明大家平时都喜欢在这里面热闹热闹。

    他向几个路人询问,大多对他的身份和需求不感兴趣。鹿宗平在路边听到有几个怪物在低声抱怨。

    抱怨这个一成不变的世界。

    “每个人都通过玩笑来逃避我们面对的现代危机……沉闷、拥挤、缺乏阳光。”

    “大家都知道地下世界不是一帆风顺,但我们依然报以微笑。你问为什么?既然无能为力,为什么还要忧心忡忡?”

    一筹莫展的鹿宗平在街上漫步,揉了揉肚皮,他不是饿,就是觉得自己的肚皮挺有弹性,揉起来蛮舒服的。地下世界的饮食在他看来没什么值得回味的,总是果腹有余,美餐不足。托莉尔呢,她拿手的就一个烤派,她自己常食用的是蜗牛派,或者照着菜谱制作其他类型的蜗牛菜式。

    每个月她都会特别出门一趟,采购大量的蜗牛罐头放在冰箱里。因为鹿宗平的到来,她还会专门准备孩子食用的食物,瓜果蔬菜当然是必须的,仅限于沙拉,再有就是派,或者抹酱的吐司面包。

    没什么好留恋的,唯一的,是白羊看他吃饭时的眼神吧。

    鹿宗平有些惆怅,他想着给托莉尔打个电话,可真正的硬汉是不会有这种软弱的感情的,嗯,就是这样,要等托莉尔打电话,然后他会很矜持得犹豫个两分零八秒,然后接起来。

    不知她现在怎么样了。有没有按时吃饭,按时去侍弄花草和田地,祭拜自然之母,还有,壁炉里的火焰应该还是那么温暖吧,她会按照平常那样,坐在那张宽厚舒服的单人沙发上翻阅菜谱吗?

    应该会的,噫,鹿宗平凝视着高高的穹顶,虽然这地下洞窟足够让人伸展躯体,可却完全挡住了人的心思呀,望着这样深厚的岩层,思维就像在囚牢里一样,连思念都变得沉默,那又有什么好思念的?

    作为生在蓝天下的动物,地下本就不该是久留之地。

    好怀念那片星空,哪怕他只在坠入世界的时候看过一眼,那一眼,美得叫人窒息。

    只有那星海,才能容下智慧的心灵吧。那无边无际的宇宙深空,才能准许比光更快的念头穿梭吧。鹿宗平必然是要打破这里的结界的,哪怕不是为了这些有趣的怪物们,但就是为了托莉尔,让她重返地表吧,让她似月般照耀大地吧。

    鹿宗平充满决心!

第九百十七章 努力奋斗,学习知识

    鹿宗平无处可去,他连住旅店的钱都没有,假如睡在餐厅的话,有些不成体统,有伤风化,但要是……睡在图书馆,嗯,听起来就像是一个求知若渴的人。大魔导师培根曾经说过,知识等于力量,对施法者来说,确实是的,虽然他鹿某人一介武夫——而且是很酷的那种——但他同样是一位兼职的法师,知识对他来说,是呼吸,是泉流,是从心脏里泵出来的东西,是在脊髓里流淌的东西。**属于自然,魂魄归于魔法。

    只是,自然之母对他很好,魔法之神对他爱答不理就是了。

    不管怎么样,怪物的图书馆总是有看头的,鹿正康注意到这个小小的图书馆,招牌上的名词还打错了——“图使馆”。挺幽默的。

    这是一个灯光明亮的所在,当然,整个雪镇也是明亮的,只是相对室外而言,这里的光能在墙壁上反射回来,而不会被地下空间的黑暗吞没。不过,图书馆确实小了一点,只有一排四个书架,空间大小也就是和托莉尔家的大厅差不多。西面进门是前台,东面是一排桌椅,怪物们在此处阅读,做做字母游戏。

    鹿宗平四处打量,嗯,地板挺干净……就是没有书架挡着,直接缩在墙角睡有点不礼貌,还是那句话,成何体统。他思忖考量了一会儿,大不了,他就不睡觉了,今晚把图书馆里的书都粗略过一遍吧,也没多少,这些能有一千本?不眠不休的话,三天就能看完,中途可以去雪镇的郊外练练钉术,不吃不喝的好处是不用排泄,只要饿不死,就往死里学。

    不管怎么样,他总是能活下去的。

    图书馆的书籍种类主要是五类,历史人文、实用技术、魔法笔记、艺术创作、娱乐休闲。

    让鹿宗平头大的是,真正可用的部分其实很少。因为这些书籍,许多并不是由专业作者所著,而是掺杂着大量普通怪物们颠三倒四的文字,很多是手写本,字母都能写歪。更有全部是胡言乱语的书籍,全篇狗语猫叫鱼吐泡。还有一类完全恶搞的东西,就是类似套娃的书籍,表面一本《农机维修》,打开来发现是一本《水利工程》,再翻开后是一本《天体力学》……这种玩笑没有止境,整本书都是一堆封面拼起来的玩意。

    诚然,每个怪物都是天生的施法者,不过不是每个都有文化的,写的东西只有自己能看懂,鹿宗平只能是徒呼奈何。

    好在,还是有能用的部分的,最主要就是那些实用技术的书籍,其次是艺术创作类的,包括绘画、音乐、故事等等,魔法类的也有一小部分能用,以理论知识为主。

    鹿宗平在图书馆算是定居了,自学机械制造和电脑编程,各种动植物的养殖,化工技术,电器维修,腌菜制作等等,不过,由于这部分的书籍还有相当一部分是从人类世界掉进来的,所以在地下世界并不算适用。

    看得出来,怪物们平时最喜欢的就是休闲娱乐类的书籍了,各种文字游戏,数独,猜谜,还有棋牌和迷宫——一些迷宫书上的迷宫图被涂得乌漆嘛黑,看不出本样了。

    那些没什么怪物翻看的书是又破又旧,那些常被怪物翻阅的更是残破不堪。

    鹿宗平每天上午八点从图书馆出去,走到雪镇的郊外,挥舞骨钉一万次,冥想两小时,这个时间是给他反思钉术的。一次标准的骨钉招式最多需要花费零点九秒,而随着鹿宗平热身结束,一万次的挥剑,算上休息,也不过是两小时余十来分钟罢了。

    等他回到图书馆,差不多是中午十二点半,然后他就开始阅读,主要是温故知新。

    下午四点,再次从图书馆出发,到郊外练习魔法。感谢怪物们的无私,图书馆里的魔法笔记给了鹿宗平以很大的启发和更多的魔法选择。

    怪物们最擅长的主要是召唤系和元素系,还有类幻术系的魔法。

    召唤系呢,主要就是召唤武器,每个施法者都有自己冥冥之中最合性格的武器,帕派瑞斯是骨头桩,鹿宗平的武器就是维修虫骨钉。

    奇特的类幻术系魔法是在召唤系的基础上演变出来的。也就是鹿宗平从遁狗处学来的蓝色魔法攻击。

    在召唤出来的形式里填充特殊的魔法质料,使得其具有独特的性质,除了蓝色魔法攻击,还有一种橙色魔法攻击。蓝色类幻术魔法专门针对移动的敌人,而橙色魔法则针对静止的敌人。这两个魔法术式不算少见,据书中记载,怪物们研发出了蓝、橙二色的激光武器用作机关,通过二者的切换,往往能让闯关者手忙脚乱。

    地下世界的能量来源是地热,怪物们用机械核心将热能转化为魔法电能,惠及这个庞大洞窟的每一个角落,哪怕是托莉尔所在的遗迹废墟里,魔法的灯光依旧照耀着那里的怪物们。

    这种魔法电能有别于纯粹的电力,本质是魔力的一种表达形式,所以是可以逆向还原成纯魔力的,再转变成机器所需的魔法能量即可。人类世界有变电箱,这里就有一种变魔箱,鹿宗平就觉得整挺好,他已经从书上学到了地下世界的电工技术,所以会趁着夜深怪静的时候去雪镇的变电站实际观摩。

    元素魔法可以说是最庞大的魔法体系了,元素即世界本源之素材,也就是构成世界的质料,理论上是全能的法系,不过,怪物们对元素魔法的探索进度很低劣,看来他们被人类打败,的确不冤,只能说,人类作为第一智慧种族,天然的优势太大了,不论是他们强大的灵魂还是高效的组织,这些都是怪物们无法企及的。

    除了这三种之外,鹿宗平还了解到,有一种真正的幻术系魔法,帕派瑞斯使用的,把鹿宗平的心魂染成蓝色的魔法就是属于这一类,但相关的信息介绍很少,语焉不详的样子,鹿宗平也无法一窥全貌,只好暂时作罢。

第九百十七章 人设暴露

    鹿宗平的到来给雪镇带来了不一样的生机,当然,主要是折磨。每天早上一万次音爆钉术不是开玩笑的,就好像给每个怪物的每只耳朵里塞了一个全功率运转的装修工地,老折磨怪了。

    怪物们都在传言,雪镇外多了一个愤怒的咆哮怪物,有着苍白浑浊又混乱的形体,他的周围被狂风围绕,无法接近,他的愤怒无穷无尽。大家想办法要平息这个咆哮怪物的愤怒。

    雪镇有一个不算源远流长的传统,就是在树下放礼物。最早是因为有一个怪物被淘气的孩子们在头上挂了很多装饰品,他感到头颅的重担而时刻愤怒。那个怪物被称为礼物鹿,后来的怪物们就通过在树下放礼物送给那个礼物鹿来让他心情好受些。大家在礼物的寄件人上填着圣诞老人的名字。后来,礼物就以圣诞老人的名义,被送往各地了。

    ——莫名其妙收到礼物的鹿宗平:?

    男孩知道自己练习钉术的时候是挺吵闹的,所以他总是试着远离雪镇。

    但是,台地太窄,树林太密,不论他怎么原理,巨大的声响还是会传到雪镇,无非是声音略轻了一点。有时候还会因为地下空间的回音而变得更加宏大沉厚。

    他又不想靠近遗迹,他怕让托莉尔担心。

    于是在某次听到路边怪物们的抱怨时,鹿宗平打算暂时停止自己的技击探索,当然,他还可以使用魔法钉术,这也是他最近痴迷的方向之一。

    在他修炼的时候,有人在暗处观察着鹿宗平,男孩在第一次练习后的冥想时就察觉了那个窥伺者。当时他平心静气,时刻准备着爆发自己最强的招数,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打败那个鬼鬼祟祟的家伙。

    但是,直到他冥想结束,那个窥伺者都没有露面。

    鹿宗平心里有些小失望。他多么期待那种在敌人志得意满对英雄人物进行偷袭时被猛然反杀时露出不可置信和痛苦懊恼的表情啊,那样的场面可一定爽死了。

    等到他停止练习音爆钉术后,那个暗中的窥伺者总算是露出了真面目。

    来者,正是,伟大的帕派瑞斯!

    鹿宗平挑了挑眉毛,心中有着一闪而逝的暗喜,当然,表面他还是那么端庄稳重成熟的模样,“你来了,我的手下败将。”

    帕派瑞斯骨色一僵,“人类,是我,伟大的意面大师。”

    “你来做什么?怎么,想要再和我打一场吗?我可告诉你,如今的我,可是强大到了连我自己都不敢想象的程度呢。你和我对战是绝对没有胜算的呢。”

    帕派瑞斯一副心虚的样子,“我知道,不过,我这次不是来和你战斗的。”

    这家伙怕了,恐惧伟大的骨钉贤者鹿宗平的实力!男孩很想傲然一笑,当然,他忍住了,然后,他就露出了一个很诡异的似笑非笑的表情,一脸滑稽。

    帕派瑞斯咳嗽两声,“是这样的,我的兄弟,呃,是我听说,人类,你在追求地下世界的潮流,对吗?”

    鹿宗平顿时一糗,默不作声,其实他已经有了心仪的装扮,只是苦于囊中羞涩,迟迟没能购买。

    帕派瑞斯挠着脸骨,“是这样的,我想与你再对决一次,不过,是比拼厨艺!只要你赢了,我就亲自指导你如何跟上地下世界的潮流!”

    鹿宗平面无表情,“听起来是很诱人,但容吾拒绝!”

    “嘟嘟!”激昂的小号响起,彡斯从暗处探出他胖乎乎的头骨来,“帕派瑞斯大失败!”

    帕派瑞斯气得跳脚,“彡斯!不要再嘲笑我了!”

    鹿宗平一脸深邃,“这下我知道了。彡斯朋友,你出卖了我!”

    彡斯坏笑,“有吗?我可只说了一点点,就连你现在身无分文,而且其实是个隐藏逗逼属性的设定都还没说呢。”

    鹿宗平:“……”

    帕派瑞斯:“……”

    男孩抽出骨钉,“孽障受死!”

    彡斯溜得极快,鹿宗平的音爆剑术掀飞了六七颗老松树,懒骨头确实毫发无损——假如他有头发的话。他在远处林荫下朝鹿宗平挥挥手,施施然离开。

    鹿宗平挠了挠头,他觉得今天的安排算是泡汤了,这六颗半的老松树,他得扶回去,有六颗是全然倒伏了,剩下那半颗是歪了半截,跟比萨斜塔似的,强猛的剑风将树木催折,头三颗是种不活了,剩下几颗还有点希望。

    帕派瑞斯惊讶,“你就是……”

    鹿宗平无奈,这下好了,糗事曝光了,还追赶什么潮流哦,收拾收拾往谐星的道路狂奔吧。

    不过高个儿的骷髅可没在意那些,他想说的是:“原来你就是那个永远无法平息愤怒的咆哮怪物啊。”

    鹿宗平惊讶,“你才知道吗?”

    “我应该知道吗?”

    “这将近两周,你都在做什么?”

    “呃,伟大的帕派瑞斯在履行赌约。没空出门。”帕派瑞斯其实是被兄弟使唤着打扫房间,彡斯这个懒骨头的房间跟垃圾场似的,废弃杂物、堆积的脏袜子、混乱的时空魔法,从视觉、嗅觉、听觉乃至陈年垃圾诡异的形态带来的触觉体验。甚至他还用魔法构建了一个永远不停息的垃圾龙卷风,就在房间的交流,那感觉可怕极了,垃圾会动,就仿佛有了生命力一样。

    可以说,假如世上有一个垃圾神教,彡斯的房间就是宗教圣地,而彡斯则是垃圾大教皇!

    付出这么多,垃圾大教皇的兄弟帕派瑞斯只得到无关紧要的情报——那个人类在追求地下世界的潮流。

    帕派瑞斯觉得自己身为时尚潮人,同时也是地下世界第一娱乐风向标——马婷婷(mtt!)——最忠实的观众,完全有能力给这个初来乍到的年轻人上一课。

    鹿宗平:你在教我做事啊?.jpg

    既然不是帕派瑞斯在偷窥,男孩也实在想不明白那个窥伺者究竟是谁了。说起来,他还收到了一份礼物呢,是他在图书馆看书的时候,一个邮递员给他的,寄件人名称一栏上写着圣诞老人。

    鹿宗平一直没拆,他很珍视这份礼物,于是就暂存在图书管理员那里。

    “骷髅朋友,你还有什么事情没有,要是没有,就请离开吧。”

    帕派瑞斯搓着手,眼窝深处的鬼火飘忽不定,“嗯,既然你不想和我比拼厨艺,不过,我还是可以教你如何变成一位时尚达人。对了,那个,人类,你可以一直留在雪镇,不过千万不要去东边。”

    “为什么?”

    “因为安黛因正在找你,假如你被她发现了,一定会把你抓起来的。”

    鹿宗平面无表情,“真正的战士不畏惧任何挑战。”

第九百十八章 有些机器,是修不好的

    鹿宗平其实一早就听说过安黛因的大名。皇家护卫的首领,强大又酷炫,揍爆一切不服!好家伙,听着就很带劲,鹿宗平绝对是要见见她的,只是,在此之前,他得把自己的装扮升级一下,否则和人一对脸,还没开打,就因为土气的打扮平白弱了三分气势。要是输了,别人转头就把他忘了,这要是赢了呢,他这土气的打扮可就扬名立万了。

    至少他觉得吧,自己一身花的造型其实还挺出戏的,如果改成针织毛线衣那就更怪异了,最次得穿黑色皮衣,衣服上得打满钢钉铁刺,然后把发型整一整——人类世界的时尚书里都是这样的——是叫莫西干吧?

    在地下世界,怪物们总是会对人类的文化报以一种渴慕,尤其是那位机器人马婷婷,他可是整个怪物时尚圈的领头羊,地下世界最潮,人气最高的家伙,他总是把人类的标准挂在嘴边,这也是一个时尚导向。

    不管如何,总之,鹿宗平现在就是缺点启动资金,给他一百金币他就能起飞的那种。

    他已经想好了,这第一笔钱,就从餐厅来。就是吧台东北角那个唱片机,坏了很久了,而男孩自学成才,已经有能力修复,所以,他打算问问烤尔比,帮他把唱片机修好,能不能给个一百块?没有一百块,九十九块也行。

    鹿宗平来到柜台,他很想排出一排大钱,可谁叫他身无分文呢,不过,马上他就要有钱了,一位有才干的技术员是值得尊重的,更值得一份热腾腾的双层芝士汉堡包。

    “烤尔比,给我一份芝士汉堡,多加芝士,多加腌黄瓜。”

    “这就来。”烤尔比转到后厨,过了有三秒钟,他施施然得飘回来,给鹿宗平呈上一份芝士多到爆浆的汉堡,装在白瓷碟子上,周围撒了一圈黑胡椒,还额外有一副亮灿灿的银质刀叉,鹿宗平见状竖起大拇指,“上流!”

    “承惠,四十金币。”烤尔比报出的账单也是十分上流。

    鹿宗平不动声色,“烤尔比,咱们先不谈钱。说起来,你有没有注意到,这个餐厅少了点什么?”

    烤尔比是个惜字如金的家伙,他橘红色火焰构成的头颅,缓缓凹出一个“?”

    “是音乐,美好的音乐让人身心放松,整个雪镇都需要音乐。”

    烤尔比慢慢点了点头。

    “我注意到,你们这里有个唱片机。”鹿宗平这话说的,他岂止是注意到,他简直是恨不得直接快进到拿钱走人,他现在就坐在唱片机前头,转个身就能够着,“怎么不放点音乐呢?”

    烤尔比说话总是慢一拍,“……唱片机坏了。”

    “为什么不修呢?”鹿宗平切着汉堡,说来可笑,人们为了把食材放在一口里吃下去,所以产生了汉堡,可为了让汉堡变得上流,又不得不把每个食材分割开来。

    烤尔比:“……不想修。”

    鹿宗平瞪大眼睛,“怎么能不修呢?音乐,这可是能鼓舞人心的东西呀,怪物们就是需要音乐,打破这个沉闷的环境!”

    烤尔比很沉闷,“以前,大家也听音乐,后来,慢慢就不听了。”

    鹿宗平梗了一下,“为什么不听了?音乐多好啊,音乐就是……”他语塞。

    鹿宗平发现,自己会修唱片机,但他从没有认真听过音乐——他对音乐缺乏认知,只是书上说,音乐很重要。他可以顺着书上看来的修饰和形容词滔滔不绝地说下去,长篇大论,不过,他一时间无法形容。

    他没有听过音乐,但心里有音乐,他看到任何文字都能阅读,看到乐谱也能在脑海里流出音乐,只是很破碎,很被动。

    音乐或许真的很有用吧。

    烤尔比擦拭着玻璃杯,擦得亮晶晶。玻璃会沾上灰尘,灰尘会被擦干净,但还是会继续沾上灰尘。所以说,一个玻璃杯是永远擦不干净的。烤尔比可以永远去擦拭一个玻璃杯。

    那个发型很酷的马怪在一旁解释,“大家要听音乐的话,会去互联网上。唱片机里的音乐,大家都听腻了。没有点歌,唱片机不知道哪一天,突然就坏了。”

    鹿宗平挠着头,“我能修,只不过,需要一点报酬。”

    烤尔比放下酒杯,圆框眼镜朝向男孩,“……可是,没有必要。”

    那天,男孩知道,世界上,不是所有东西坏了都需要修,有些东西坏了,不是因为质量不行,而是不再被注意,随着职能的丧失,自然而然地坏了。这种坏了的东西,是没法修的。

    鹿宗平神色忧郁。

    烤尔比又重复了一遍,“承惠,四十金币。”

    鹿宗平的神色更忧郁了,“真的不想修一修唱片机吗?”

    烤尔比不再说话了,他只是盯着那盘被鹿宗平吃得干干净净的食物,白瓷碟上只留下几颗黑胡椒碎,一点芝士的痕迹。

    马怪喝了一口酒,“没有必要。修好这个唱片机又能怎么样?让我们听着音乐,回忆过往吗?可过往又有什么有趣的?我还记得,清楚记得,当那个唱片机终于又一天不再放出音乐,我的心里大大地松了一口气。这个世界真的疯了,可时间还是在切实得流动不是吗?只要时间还在流动,未来就不会停止,我们会迎来真正的自由的。我们的王,艾斯戈尔·逐梦,他承诺我们,会打破结界,让我们回到地表。”

    鹿宗平咂咂嘴,他有些嗦不粗话。

    眼看着,他得吃霸王餐了。

    彡斯在他身旁的吧台椅上坐下,“烤尔比,给我也来一份汉堡,对了,这个人的账单记在我那边。”

    鹿宗平目光深邃,他凝视着彡斯,一句“及时雨哥哥”卡在喉咙里幸亏没说出来。

    骷髅兄弟转头看着男孩,“人类,有来有回才算交朋友,你要不要帮我一个忙?”

    男孩继续深邃,“虽然,我是一个有理想有抱负,上能拔剑安天下,下能提钻修家电,前可种植瓜果蔬菜,后能养殖鸡鸭鱼鹅,生活工作两开花,世上少见的奇男子,但既然是彡斯朋友的困难,我是必须要帮的,你说说看。”

    彡斯嘿嘿一笑,“这样,我希望你能和我兄弟约会。”

    鹿宗平一愣,“我是男人。”

    “我兄弟不是人。”

第九百十九章 礼物

    鹿宗平挣扎着:“事先说好,我可是只卖艺不卖身的哦!”

    彡斯双手插兜,一副先锋街头艺术家的调调,“我的兄弟很仰慕你。但他不好意思说,就让我转达给你。他其实是想交朋友的。”

    鹿宗平想了想,“帕派瑞斯,他确实挺好的,假如让我和他成为朋友,我也不会拒绝,但我讨厌这种为了报恩而交友的方式,彡斯,你换个主意吧。”

    他盯着眼前的懒骨头,一直以来,鹿宗平都忽略了彡斯是个骷髅的事实,因为这家伙的人情味太重了,他给人的印象就是一个奇特的人,实际上,大多数的怪物都和人类没有两样,甚至因为他们的纯粹而更显得可爱。同为智慧,这些在空间上被困在地下,时间上被困在一成不变的生活里的生物们,鹿宗平由衷为他们感到难过。

    他觉得吧,该继续前进了,找到结界,打破结界,然后去人类世界。

    只不过,怪物们该如何与人类和谐相处呢?

    作为一个绝对弱势的群体,如果跑到地表和人类混居,很可能无法融入社区。要么被驱逐到边缘地带,或者被用作工具,如果胆敢反抗,说不定就会用脖子去顶人类的膝盖。

    鹿宗平于是神色更加阴郁起来,书籍给他智慧,当然,也给他更多的忧思。他虽然年轻,但他不天真。

    彡斯不知道男孩在想什么,他只是感觉到鹿宗平心情不佳,于是也沉默起来。

    过了一会儿,他转头对烤尔比说,“来一杯番茄酱吧。纯度不用太高。”

    吧台不提供酒水,因为烤尔比总是会在倒酒的时候点燃这些液体,不过,客人们可以自带酒水,然后寄存在吧台,想喝的时候,让烤尔比把瓶子拿过来就行了。

    彡斯在这里寄存的是番茄酱。兑水番茄酱。

    他从烤尔比手里接过热烘烘的玻璃杯,将这杯番茄酱递给鹿宗平,“朋友,来一杯?”

    男孩接过兑水的番茄酱,热乎乎的红色液体,酸甜芬芳的气息,闻着就很好喝,鹿宗平轻轻啜了一口,的确挺好喝的,就是番茄浓汤的味道。

    “骷髅能吃东西吗?”

    彡斯耸耸肩,“可以,不过,餐后要洗衣服。”

    鹿宗平点点头,“告诉帕派瑞斯,我要去东面了,穿过瀑布和热域,抵达核心,我会找到王座,找到结界,然后将它打破。”

    彡斯问他,“你很着急吗?不如跟我一样,什么都不做,一直留在雪镇。”

    骷髅有些话没说,但其实鹿宗平也知道,怪物们在追捕人类,那些皇家护卫,听从怪物之王艾斯戈尔·逐梦的命令,杀死落入地下世界的每一个人类,收集他们的灵魂。

    鹿宗平并不畏惧任何敌人,他也早就从书里的只言片语知道怪物们的打算——在地下世界,这是公开的秘密。

    只要集齐七个人类灵魂,就能打破结界。

    鹿宗平是坠落的第七个人类。于是,命运的舞台已经准备好了,就等着他前去拉开大幕,是将怪物们自由的希望彻底粉碎,还是帮助他们打破结界,全在他的掌握中。在雪镇的潜修,这么多天,他确实准备好了,他可以应对任何敌人,他可以不伤害他人,也不伤害自己,用实力将对手彻底折服——怪物们的心思单纯,一旦认可了他,就不会背叛。

    鹿宗平就是很喜欢周围这些怪物,虽然大多数长得稀奇古怪,并不在他的审美里,不过,性格却都很好,像一群不会长大的孩子。

    “彡斯,我该走了。”男孩把番茄汁一饮而尽。

    “可你还没买到心仪的衣服。”

    鹿宗平闻言又沮丧起来。

    彡斯从椅子上跳下来,拍了拍男孩的手臂,“去看看你的礼物吧,那个是一个小朋友送给你的。相信你会喜欢。”

    鹿宗平一愣,彡斯头也不回得离开。

    礼物,对了,他寄存在图书管理员那里,这是他进入怪物世界后收到的第一个礼物,鹿宗平是很珍惜的,一直舍不得拆,就像兜里最后的一块糖,只要举起来看看就行,不需要拆开来吃掉。什么东西都是神秘的时候最吸引人,糖块被含进嘴里的一刹那就失去了真正滋味。

    既然马上要离开,鹿宗平决定把礼物拆开看看。

    管理员发出慈祥老太太的声音,“人类,准备走了?”

    “是的,该走了,在雪镇这么多天,我都快生锈了,真正的勇士不会因为一时的安逸而停下脚步。不过,我也很担心,继续在这个美好的地方居住,梦想的光芒会褪色啊。”

    “你在说什么啊?”管理员挠着头。

    鹿宗平脸色一梗,他现在怀念起彡斯了,这番话多么好得展现了他的人格魅力哟,管理员居然一脸奇怪的模样。果然,所谓曲高和寡,像他这样志存高远的男人就仿佛是高高在上的鸿雁,如何能与这些俗人诉说呢?

    管理员看着眼前一脸傻笑的男孩,忍不住担心,“这是看书把脑袋看坏了?”

    “咳咳,没什么,不要在意,我要拆礼物了。”鹿宗平收拾好自己的表情,慢慢解开礼盒。

    放在盒子里的,是一件小小的儿童款黄色针织毛衣。

    鹿宗平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有一颗追求潮流的心,发出破碎的声音。

    看到这件毛衣,他就知道礼物究竟是谁送的了。雪镇里就有一个穿着同款毛衣的小怪物,他长得像个小霸王龙似的,憨头憨脑,橘黄的皮肤,一身的毛衣也是黄白条纹的,就和鹿宗平手上这件一样。

    从他送这个礼物看来,怪物小孩早就知道鹿宗平就是那个雪镇外的咆哮怪物了。也就是说,他就是那个偷窥者。

    那彡斯又怎么知道小孩送了一件衣服给鹿宗平?

    搞不懂,不过鹿宗平是不会穿这件衣服的,太土气,哪怕是往上面打钢钉都没法使其变得酷那么一点点。打死他都不会穿的。

    他把这件毛衣存放在镇子口的时空箱中,随即离开雪镇,从南大街一路向东去,在前往瀑布的小径上独行。

    北面有一道静谧的地下河流,一排排巨大的冰砖漂浮在水面上,顺流而下——那些是雪镇的机器生产的冰块,专门有怪物负责把冰块扔到水里——明明造冰机就在河流旁,直接拉一个传送带就能解决的事情,却偏偏还得让人把冰块举起来再扔到河里,也是挺无厘头的。

第九百二十章 朋友,仗义

    鹿宗平望着地下河流,如此宽阔,起伏的波澜却不发出声响,那汩汩之音,也似幻觉一般,男孩感悟着自然的呼吸,心情平复下来。

    从遗迹的安静,到雪镇的热闹,再继续前行,进入全新的空无世界里,鹿宗平看着积雪的道路,也不知是不是幻觉,亦或者是一种对比,当温暖的灯光离开,眼前的黑暗就格外浓深,哪怕有魔法路灯,可那灯光稀薄得有些晦暗,就像是灯罩上隔着厚厚的雪尘。脚下松软积雪发出的吱吱声,也如此沉闷。

    前方黑暗里,稀薄的霜色深处,一个小小的身影伫立,似乎已经等待他良久了。

    鹿宗平顿足,黑暗里的身影慢慢走到光线之下。

    来者露出一个大咧咧的笑容,“嘿,你来了。”虽然沙哑,但也奶声奶气的。

    正是一直偷窥着鹿宗平的怪物小孩。

    鹿宗平慢慢放下握住骨钉的手,双手抱胸,面无表情。

    “咆哮怪物,我听说你要走了,特意来送送你的。”

    “我不记得我们聊过天。”

    “是,你太酷了,我一直没敢找你说话,不过,你现在都要走了,我觉得,再不来和你说话就来不及了,所以,所以,咆哮怪物,你,那个,嗯,你喜欢我送你的礼物吗?”

    鹿宗平语气高傲,“这么土气的东西,谁会喜欢!”

    小怪物眼睛里的光暗淡下来。

    这地下世界啊,黑沉沉,如此压抑,这里的怪物们,他们都没有见过太阳吧?或许会在电视节目上看到。这眼前被灯光照射却依旧蒙昧的小径,就像是怪物们的前路一样。

    鹿宗平走到小怪物身旁,踮起脚拍了拍他的脑袋,“不过,既然是你这样可爱的小孩送的,我肯定喜欢。”

    小怪物惊喜地抬起头,眼前的男孩仿佛发散着温暖的阳光。

    “咆哮怪,你真的好酷,就像安黛因那么酷,我看到你每天在树林外面的叫声,真的好厉害,好响亮,然后我现在听力就有些下降了,不过没事,这都是值得的,我没想到你会喜欢我送的礼物。我看你和我差不多大,就把我最干净的一件衣服给你了。”

    鹿宗平愣了一下,“你耳朵受损,怎么不去治疗一下?”

    小怪物也愣了一下,“你说什么?”

    鹿宗平无语,这么灵验吗?这该不会是选择性耳聋吧?

    小怪物还是很幸福,蹦蹦跳跳很激动,“你知道安黛因吧?皇家护卫的首领,你要是继续往东去,一定能遇到她的,你们都一样酷,我觉得你们肯定能交上朋友。”

    鹿宗平摇摇头,“像我这样的猛士,是不需要朋友的。”

    “你说什么?”

    “……”

    现在他彻底确定,这家伙的耳聋是选择性的。鹿宗平冲小怪物摆摆手,继续前进。走了几步,身后虽然很安静,但却隐约有一种注视感,他转过头,小怪物背对着他吹着口哨。鹿宗平继续往前走了两步,转头,小怪物正蹲在地上搓雪玩。

    鹿宗平快步往前,然后突然回过头来,小怪物正趴在地上做俯卧撑。

    鹿宗平开始狂奔,他一路往前,同样也是不断地下深处进发,周围的空气慢慢升温,地面的积雪不再。星星点点的荧光矿脉更加密集了,只是这附近的魔法路灯也很稀少,阴影很浓厚强大,气温虽然温暖,但鹿宗平却感觉古怪的湿冷。地下世界说起来还是有些恐怖的。

    恐怖但宁静就是了。鹿宗平回过头——小怪物在引体向上。

    “哪儿来的单杠啊!!!还有你别再跟着我了!”

    “你说什么?”

    鹿宗平叹了口气,上前把小怪物的左爪子揪住,强行拉着带回雪镇里,小怪物惊喜地大喊:“哇,你碰到我了!我以后再也不洗手了!”

    “大可不必,不洗手对健康有害。”鹿宗平临走前再三嘱咐,“不要跟着我了。”

    鹿宗平摆脱了神烦的怪物小孩,再转头往东进发,他一看到眼前这段回头路,他心里就堵得说不出话——这不是浪费时间,谋财害命嘛!

    他闭着眼睛一路狂奔,沿途一溜雪尘。然后他就撞到人了。

    高速的运动突然静止,他摔了一个大马趴,睁开眼睛,眼前的地面上散落着一地骸骨。

    鹿宗平瞪大眼睛,“我杀人了?我杀人了?!我把人撞成骨头了?”

    骷髅头在雪地里滚了两圈,转到鹿宗平面前,“是我,帕派瑞斯!我来找你了!”

    “你不要紧吧?”鹿宗平这才发现身下还压着半拉肋骨,一副髋骨,还有一对腿骨,还有一堆衣物,确实是帕派瑞斯无疑。

    鹿宗平帮忙收殓帕派瑞斯的骨头……然后看着他把自己拼合起来。“你们骷髅还挺方便的。”

    “幸亏没有骨折,不然也很麻烦的。”帕派瑞斯搔了搔颅骨,“对了,听说你要走,我特意来送送你,不过,要不如,你还是别走了?前面很危险的。”

    鹿宗平面无表情,“所以,你来就是为了提醒我注意安全?”

    帕派瑞斯左顾右盼,躲躲闪闪,“那个,是啊,我不是觉得你不厉害啦,就是安黛因,她绝对不会那么简单就能对付的,她比我酷,也比我厉害,而且,你们一旦打起来,很难不受伤的。你们都是我的朋友,呃,你和我暂时不是,不过,总有一天会是的。人类,我知道你很想回家……”

    鹿宗平抬手打断,“好了。”

    帕派瑞斯搓着手,颇有些讪讪的样子,像他这样酷的人,却这么小心翼翼,也是不想伤害到男孩的自尊心。万一这个人类被安黛因打败,他一定会很难过吧?

    鹿宗平上前轻轻拥抱住帕派瑞斯的脊骨,“我认可你,帕派瑞斯,你是我鹿宗平的朋友。我以我父亲的名义,还有我个人的名义,祝福你。”

    帕派瑞斯的体表隐约沁出了一层稀薄的九色毫光,随即消没不见。而这个骷髅只是沉浸在交到朋友的狂喜中,“啊!我帕派瑞斯终于有朋友了……不,我是说,人类,你终于意识到,伟大的帕派瑞斯可你是忠实的好伙伴呢!嘿嘿!自打我第一次看到你,我就认定了!你要不要来我家参观一下?来看看吧!”

    鹿宗平松开这个有趣的高个子骷髅,“下次吧,朋友,我该继续前进了,梦想的脚步可不会停下来等我啊!”

    “你在说什么啊?不过,听着挺酷的。”

    男孩看这个骷髅,是越来越顺眼了,这对骷髅兄弟,都很有眼力劲嘛!不错不错,是合格的配角,正好衬托他身为英雄人物的伟岸身姿,嘿嘿。

第九百二十一章 小——花——

    整个地下世界的结构其实还是比较明确的。最上层是遗迹,也是怪物们最初的聚落,那里遍布的机关是为了阻挡人类进攻的脚步,当然,人类没来追杀,然后怪物们就把谜题的布置当作了一项传统。鹿宗平还看到过一些年长的谜题大师留下的书籍,他们是谜题的原教旨主义者,对现在流行的谜题非常不以为然。

    从遗迹出来,往下层进发,气温随之下降,到了水汽凝结为冰粒雪花的时候,就形成了雪镇一带的景观,这里驻留的怪物们都是很耐寒的。雪镇独到的自然气候使得这里成为地下世界重要的冰块生产地。怪物们将雪压成冰块,然后投入地下河流中,顺流而下,直抵机械核心,用冰块给核心降温。

    雪镇往东,也是不断向下,慢慢就到了瀑布地带,这里临近地下水层,同时气温回升,冰雪消融,因此常年湿润。在部分地带,穹盖的岩层有裂缝,然后上方的地下水层就源源不断的下渗,形成了终年落雨的环境。总的来说,瀑布是一个相对宁静的地方。

    离开瀑布,更往深处,就到了热域,这里流淌着熔浆,气温很高,并不适宜生物居住,同时,皇家护卫在此地巡逻,各种机关和复杂的地形阻挡前路,可以说是十分危险的地带。热域里最重要的建筑就是实验室,由首席科学家艾菲斯掌管。

    通过热域后,就来到了核心,这个机械核心是将地热能转化为魔法电能的庞大建筑,本身是直接浸在岩浆里的,所以为了防止过热,才需要雪镇运输过来的冰块降温。鹿宗平是非常想见识一下这个奇妙造物的,毕竟是地下世界最精华的智慧结晶。

    核心深处有通往王座的道路,那里就算是首都圈了,比雪镇还繁华热闹些,而王座深处,整个地下世界的王,艾斯戈尔·逐梦在那里安静生活。打败艾斯戈尔,穿过王座,就能抵达结界。

    也就是鹿宗平旅途的终点。

    男孩决心满满:-_-

    不管是顺利抵达旅途终点,还是打败怪物之王,亦或者打破结界,他没有失败的想法。绝对会成功的!

    鹿宗平轻轻呢喃:在这个地下世界,我是第七个坠落的人类,所以说,已经有六个人遇害。这悲苦的命运,不该由任何人,任何怪物承担。人类打败怪物,怪物杀死人类。仇怨的锁链,将在我的手上彻底断裂!

    “嘟——嘟!”彡斯在一旁吹起了小号。

    鹿宗平一愣,“你怎么神出鬼没的?”

    他现在已经进入了瀑布地带,而彡斯在这里开了一间小吃摊子,鹿宗平看得清楚,这小吃摊就是彡斯驻守的哨站,甚至连棚顶上的积雪都还在呢。

    彡斯冲他眨眨眼,“怎么,没见过同时打两份工的?两份工作就意味着双倍的法定休假日。你要不要买点热狗?”

    鹿宗平摇摇头,“我没钱。”他迟疑了一下,“对了,我和你的兄弟成为朋友了,告诉他,等我完成旅途,就去他家拜访,让他耐心等待即可。”

    彡斯耸耸肩,“懒得去。”

    鹿宗平打量周围,在这片流水潺潺,光线昏暗的湿地,生长着水蓝色的回音花,这东西长得可高可俊了,像是老式留声机的大喇叭。作用也和留声机差不多,鹿宗平早就在书里看到过,回音花会把听到的声音一遍又一遍得重复,就仿佛把一段时光永远凝结,是非常浪漫的东西呢。

    鹿宗平矜持着没有对着回音花说话,只是背着手仔细打量。

    彡斯在一旁问,“我要去烤尔比,你来不来?”烤尔比,就是烤尔比经营的那个餐厅。

    “懒得去。”鹿宗平回以颜色,随即回音花开始一遍又一遍得重复:懒得去,懒得去。

    彡斯摊手,“那可真是遗憾。”

    鹿宗平看够了回音花,决定继续前进,彡斯在他身后呼唤了一身,于是鹿宗平倒退着回到他的哨站前,“还有什么事?”

    “人类,你觉得我的兄弟酷不酷?”

    “还行,比我差一点点那么酷吧。”鹿宗平神色淡然,嘴角忍不住微微上扬。

    彡斯:啊?这…“好吧,我也觉得他很酷,毕竟任何一个人穿上他那副行头都会很酷的,那可是他的战斗形态,轻易都不会脱下,哪怕洗澡都会穿在身上。他真的,很努力,比如他坚持不懈想要成为皇家护卫的一员,有一天,他跑到护卫队长安黛因家门前,请求她允许自己加入,理所当然,她当着他的面把门摔上了——当时正是午夜。不过,我的兄弟一直等到了第二天,安黛因被他的意志打动,于是决定对他实行军事化训练,呃,直到今天。”

    鹿宗平点点头,“想要取得什么,必须付出什么,不愧是我看中的朋友。”

    彡斯趴在台面上,与鹿宗平对视,他眼窝深处的虚淡火焰慢慢燃烧,“人类,我想问你点事情。”

    “嗯?”

    “你有没有听说过一朵会说话的花?”彡斯说话的声音如此飘忽,鹿宗平有种在密谋大事的既视感,他顿时兴奋得搓搓手,也趴在柜台上与懒骨头对视,他轻轻说:“你是说回音花?”

    彡斯微笑,“是啊,这里到处都有生长的,只要对它们说话,它们就会一遍遍重复。你看,是这样,有一天,我的朋友帕派瑞斯对我说了一些有趣的事情。有时候,四下无人,一朵花就会冒出来对他说悄悄话,有赞扬,有建议,有鼓励,也有预言,很诡异,对吗……啊?你手上拿着的是啥?”

    鹿宗平把口袋里封印着小花的弹丸拿出来,“喏,你要说遇到什么诡异的花,这朵就是咯,不过它挺没礼貌的。”

    彡斯抬手擦了擦颅骨上的冷汗,他戴的连指手套看着像一坨抹布,而那冷汗,鹿宗平仔细一看,其实是周围的水汽在他头骨上遇冷凝结的水滴啊……

    “这朵花,你多久没给它浇水了?”

    “一直以来都没浇过啊,我看它挺有精气神的,诶,怎么蔫蔫的?哇,小花,你没事吧小花?你不要死啊!!!”

第九百二十二章 神秘的强敌登场!

    鹿宗平把弹珠放在柜台上,与彡斯一块儿盯着弹丸里的小花。

    “你能把它拿出来吗?就是,弹珠太小了,我又有点近视。”彡斯又搓了搓颅骨。

    “没有眼球也能近视吗?”

    “我是打骨子里近视。”

    “哦。”鹿宗平闻言,把弹珠捏碎,金色的小花从中蹦了出来,瘫在桌面上,花茎抽搐着,花瓣萎缩,花心的面庞一蹶不振,仿佛在迪厅通宵一周喝了三万听功能饮料然后得知自己老婆跟人家跑了之后的那种生不如死的状态。

    “它看起来很不妙。”

    “没死就好,不过,我先给它浇点水再说。”鹿宗平去掬来一捧水,他回忆着托莉尔的赞词,咏赞自然之母,承接天露,高举在头顶轻轻洒落,淋淋沥沥,滴在鹿宗平、彡斯和小花的脑袋上,身上。

    彡斯眼中的魔法之火猛地旺盛起来,呼啦一下,他的整个脑袋都充满了森白的火焰。

    鹿宗平一愣,一遍歌颂自然,一遍关照小花,一遍还得担心彡斯,“赞美伟大的自然。彡斯。您的存在无边无际。你没事吧。创世的第一长子。我看你。孕育了山川河流。不太妙。日月因你而明耀,树木因你的庇护而生长。你着火了。万物在您的祝福下。还有你看小花。我们得到了食物和甘美的泉水。它有没有好点……”

    彡斯努力搓着脑袋,“我知道我着火了,我的魔力不受控制。”他连连后退,火焰在他体表隐约构成虚幻的血肉,鹿宗平瞪大眼睛,他仿佛看到了彡斯生前的模样。

    不过,火焰猛地就熄灭了,收缩回了他的眼窝深处,这倒是还有些遗憾的。然而这个懒骨头又变得迷迷糊糊,呆呆愣愣没有什么反应,就是他那张骷髅脸天生带笑,没了那种又懒又坏的神器,彡斯现在看着颇为憨憨。

    小花呢,天露在它的表面忽得就变成了强酸,腐蚀溶解爆发浓烈而腥臭的烟气,它本来还算有一口气,这一下,它发出痛苦的大叫后,猛地就失了声,鹿宗平急忙放下手,转过身继续赞词,完成仪轨后,将天露归还大地。

    等他转过身来,柜台上的小花已经不见,原处只留下一滩清澈的液体,鹿宗平大叫:“不——小!花!”

    男孩陷入了绝大的痛苦和自责中。

    彡斯呢,他好一会儿才缓过劲来,捂着头骨,“人类,你这可真够劲的。”

    鹿宗平面无表情而痛哭流涕,“小花死了。”

    彡斯凑近前打量桌面上这坨水渍,“嗯,确实应该是死了,被溶解成液体了,哇,你好残忍哦。”

    鹿宗平擦干脸上的泪水,他哽咽道:“世界上从没有不流血的斗争,小花因我而死,这是我的过错,假如有可能,我会帮助它完成心愿。”

    彡斯搓着下巴,“你不用为这种人伤心,它不是什么好东西的。”

    “我又不知道它是不是好东西,假如当时我知道了,也就没什么难过,现在你再说这个,就像是哄小孩似的,我还是要帮它完成心愿的,只是它都死了,唉,我是不能知晓它的心愿了。”鹿宗平神色怅惘,背后的骨钉轻轻震颤,仿佛在细声安慰。

    彡斯语气干巴巴的,“那没什么事情的话,我先走了,回见。”

    “你等会儿。”

    彡斯倒退着回来,“哦,人类,又见面了,有何贵干啊?”

    鹿宗平很严肃,“严格意义上来说,小花本来好好的,还有力气在珠子里骂街,就因为你说要看看,我把它取出来,这下死翘翘了,你是第一责任人。”

    彡斯一脸无骨,“可是……”

    “没有可是,为了偿还罪孽,你和我要待在一块,一同去找寻小花的来龙去脉。”鹿宗平眯起眼睛,“别想跑,否则我也把你封印在珠子里。”

    彡斯继续无骨,“可是……”

    “没有可是,出发吧。走走走。”鹿宗平搂着彡斯的颈椎,把他从哨站里揪出来,一路朝前行进。

    懒骨头浑身就像是被抽了骨头似的软趴趴没力气,鹿宗平感觉自己像是搂着一坨衣服似的浑不着力,而随着彡斯被动的行走,一路还发出啪嗒啪嗒的声音。鹿宗平低头一看,这个家伙穿了一双粉红色非常居家可爱的棉拖鞋。

    彡斯仿佛未卜先知一样解释道:“这也是地下世界的潮流之一呢。”

    鹿宗平的嘴角略略下撇以示不满:有什么了不起的,神气什么,你懂个锤子的潮流,区区拖鞋佬……

    他俩往东去,前方就是一个瀑布,低下水从高处的台地落下,冲刷不尽,一层层形成类似梯田般的结构,水流往下坠入漆黑的所在。从高处不断有落石坠下,鹿宗平略微兴奋,他想起了自己在遗迹训练钉术,用剑风切开瀑布的景象。

    在雪镇的这么多天,如此努力的锻炼,再加上对魔法技艺的进一步了解,他的钉术已经到了全新的地步,开始融合技击与魔力,是以剑招为形式,以元素为质料,填充以他坚定不移的决心,拥有超出常规意义的钉术!

    他不无得意地对彡斯说:“看我给你表演一下。”

    彡斯从肋骨里掏出音响,激情的音乐响起来了!

    鹿宗平并没有打断,他享受着合成器躁动又充满想象力的音色,自打在烤尔比试图修复唱片机未遂,他就对音乐有了一种执着。

    战斗,音乐,宁静的瀑布被声浪和热血填满,好家伙,男孩觉得自己现在何止是骨钉士啊,他简直是摇滚骑士!

    鹿宗平轻轻吐气,站在瀑布的侧面,双手攥住骨钉,剑尖朝后,箭步拧腰,虽然稚嫩,但有坚实的肌肉轮廓凸起,俊美的肢体笔触,筋骨如烈马纵蹄,瘦虎腾身。

    “元素钉术,潮风!”

    灰沉沉的骨钉发出刺耳的浊白咆哮,奔逃的气流在魔法的牵引下非但没有四处溃散,反而凝聚成对冲的狂流,在对冲面形成极薄的真空层,让元素魔力在其中仿佛劲矢利箭般朝前飞突,那瀑布的水流如被扯开的纤薄绸布,嘶嘶然。上方落下的石块被刹那冲过的魔力给平滑切割。

    剑气瞬息掠过,忽然,在瀑布的对面,一支灿烂的蓝色魔法长矛飞来,与剑气对撞,迸发明亮的光与杂乱的风。

    彡斯的音乐还在嘹亮放声,回音在洞窟四壁传荡,被剑气分开的瀑布轰然砸落,腾起大片的水雾。

    鹿宗平望向对岸,光芒照耀的黑暗深处,雾气朦胧之地,一道厚重盔甲覆盖的身影如铁壁般伫立,威严头盔上俊美的红色穗子随风飘扬,如同猎猎作响的大纛。

    男孩看着这个画风在他之上的不速之客,感到大战来临的味道,他的骨钉在手掌中急速振颤,岩浆般滚烫的血在胸膛涌动。

    一时间,他,充满决心!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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