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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樊3     唐朝小白领txt下载     唐朝小白领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二十五节 肃州世家心声(8)

    李旭听到叶檀的话,有点反胃,你难道不知道吗?

    你将肃州的很多人都给弄死了,这些人能够有一定的生活存在的意义,就是因为有人在背后撑腰的,可是你倒是好,一上来就将这些人给弄死了,这不只是打脸,而且是狠狠地打脸,但凡是有点要面子的人可都扛不住。

    “李哥,李哥,救我,救我。”孟茂全还没死,听到李旭的声音,赶紧喊道,声音惨烈的很。

    李旭侧目一看,却看到了一个几乎算是废了的孟茂全就趴在自己边上,刚刚还没注意呢,上前一步道,“这是为何?”

    “李哥,李哥,他就是恶魔,他就是恶魔啊,他要杀了我,快点喊我二哥进来,救我出去,救我出去啊。”

    也不管平时到底是多么龌龊的关系,此时真的是看到了就是最好的朋友了。

    “这个,叶侯,这个是怎么回事啊?”李旭无奈地问道。

    “这人竟然敢私闯刺史府,我没有将他当场击杀,已经很给面子了,他说要拿八百头牛来换人,可是到现在都没有看到人,看来他们也不会真诚了,这些人那,真的是没有一个是好的,你就帮我将这人给弄死吧,留着也没有什么意思了。”

    “啊?”李旭心中想道,我是希望可以和平能够解决的,你让我弄死他,我要是真的弄死了他,我到时候可就麻烦了。

    “叶侯,我马上出去和孟家二爷谈谈,一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

    李旭担心对方不会给自己面子,就直接做主了,然后就出去了。

    孟茂全看着李旭离开了,顿时傻眼了,这个到底是个什么情况啊,难道我肃州的世家已经没有了任何的威慑力了吗?怎么会对一个小小的孩子都如此的害怕呢?

    李旭走出来,看着孟茂盛就说道,“你过来。”

    “干什么?”孟茂盛倒是不担心他将自己怎么地,就下马踩着烂泥巴走了过来道,“你要替那人做说客,我可不会同意什么的。”

    “你啊,你,脑子里都是什么,现在是什么时候了,你还在计算你的那点东西。”

    李旭一脸无奈地一把拉住他,让他靠近自己,然后贴着他的耳朵慢慢地说了一些话来,而孟茂盛从刚开始的不屑,到后来的错愕,最后皱眉地看着他道,“你说的是真的,这些事都是孙家和沈家搞错来的?”

    “你以为呢,我们两家都是军伍出身的,虽然说平时有个摩擦,也是正常的,可是他们两家可不是军伍出身的,很多时候,都喜欢用一些比较恶心的手段,你们家里的那个孟图你回去审审看,要不是有人指使的话才怪了。现在的机会很难得,如果我们可以站在刺史府这一边,以后的好处会很多,而如果不站在这里的话,到时候可能会出大事,这不是我说的,而是我们家的三爷说的,你觉得三爷的话会不会是真的?”

    “三爷也这么说?”孟茂盛有点心动地问道,这个三爷在肃州的名声极大,很多次都帮助李家躲过了很多的难关,这样的人能是个普通人嘛,可是自己的弟弟被人打成残废了,自己还要出钱去赔偿,这感觉,真的是扛不住。

    “孟茂全平时的脾气你不知啊?就喜欢惹是生非,而且这次的这件事和他和孟图要是没有关系才见鬼呢,所以,你快点将他带走,然后治伤之后就赶紧问问,还有那个牛,赶紧送到以前的那个刺史府的牧场里,不要耽误了,否则这个叶檀你别看年纪小,连我都不是他的对手。”

    “你也不行,难道说之前去凉州,你失手了?”孟茂盛忍不住问道,这个事之前只是听说,可是看来不是那么一回事的感觉呢。

    “你以为呢,要不然,他为什么会来到这里?难道是我心甘情愿地带来的?”李旭翻着白眼地问道。

    “可是就这样子离开了,我孟家的脸面如何办?”孟茂盛忍不住反问道,有些事,如果不去做的话,不只是丢人显眼那么简单了,一个家族有的时候为了一个脸面,可是什么事都干的出来的。

    “如果你们家的大河卫折在这里的话,你就会高兴了?要不,你试试看?”李旭不怀好意地说道,反而让对方觉得这个家伙是不是故意的,这样的话都说出来。

    “好,我就信你一次,如果这次的事发生和三爷说的不一样的话,可就不要怪我了。”

    孟茂盛想了一下道,然后转身就走,“来人,撤。”

    很快这里的人就走的差不多了,而袁先生却像是个可怜人一样地站在那里,不知道怎么办,不过呢,李旭可没有心情理会他,而是让自己的手下将院子打扫干净,毕竟这里叶檀还要住上几天呢。

    然后随着叶檀的吩咐去买了不少的东西,虽然这里的东西很多了,可是叶檀应该没有多少的心情给他们分享的吧。

    中午的时候,院子再次干净了,而谭燕也回来了,看到有说有笑的两人,不由得愣住了,这个到底是怎么回事,到底是叶檀被对方说服了,还是对方被他给说服了,而在他的身后有六七个人,看着谭燕,问道,“刺史大人,这是怎么回事,你不会将我们喊回来就是为了让李家的人收拾我们吧?”

    “这个,应该不会吧?”谭燕也不太确定啊,这个事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感觉不对劲啊,不是说让自己找人的嘛,要是将这些人带回来,自己还没有开始问的话,就将人给弄死,那么自己到底在忙什么呢。

    听到谭燕那不负责任的话,之前卖粮食的那个长史就想要走,结果刚刚想要转身的时候,就听到叶檀的声音,“刺史回来了,都进来吧。”

    然后跟在长史身边的一个大汉刚要转身就跑,却发现李家的护卫已经在门口拦住了,手里的长刀已经抽出来了,不用多想,他要是敢走,第一个就将他给劈死了。

    没有办法,只能老老实实地跟着谭燕走了进去,看到如此干净的院子,一点都没有之前别人盛传的这里都是地狱了。

    “叶侯,李将军。”

    谭燕过去施礼,而叶檀只是嗯了一声,而李旭则也跟着施礼道,“刺史大人,这段时间委屈你了,过两天,刺史府就收拾干净了,到时候刺史大人就可以去那里办公了,这两年肃州的一切都比较平稳,刺史大人也可以放心地办理公务了,这两天委屈你了。”

    “不委屈,不委屈。”谭燕看了一眼叶檀,没有得到消息,所以就开始说道,“刺史府的长史陈明,护卫长张虎都来了。”

    “小的陈明,见过叶侯。”那个卖粮食的人颤抖地过来说道。

    “小的张虎,见过叶侯。”刚刚想要跑的那人也跟着说道。

    “都来了,不错,不错,你们坐下喝茶吧,一会饭就好了。”叶檀笑呵呵地说道,但是呢,却没有给对方一点点的安全感,反而觉得对方是鳄鱼的眼泪一样。

    陈明看着一个侯爷做饭,说真的,这还是这辈子的第一次,总是觉得诡异,而张虎却更加的害怕,自己刚刚想要去跑路的事,不会被他看到的吧,在这些年的事情过去之后,他的内心深处,不是害怕,而是非常的害怕。

    不过呢,叶檀可没有那么多的心思在这些人的身上,这些都是一些墙头草,就算是回来了,也不堪大用,可是李世民虽然觉得边塞非常的重要,却没有派人来,似乎很信任叶檀的味道,可是实际上却不是,他手里没有足够的力量这么做,否则的话,他也不会将大唐六成的军事力量都环绕在长安,这是没有安全感的表现,说真的,很丢人。

    所以,叶檀还得给谭燕找一些有生力量,否则的话,到时候他怎么死的都不知道,不要以为那些家族说了好听的话,就会给你一定的保证,这些年,他经历了不少世家,那些所谓的诗书传家的人,大部分都是土地连成片,然后就是奴仆一堆,雕栏玉砌的,这样的诗书传家,说真的,很可怕的,因为从来都没有哪个人光靠读书就可以获得这些东西。

    阳光慢慢地升起来,之前的阴天似乎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温暖的感觉,而不管是陈明还是张虎还是其他的那些人看着这些温馨的画面却没有丝毫的温暖。

    而院子里的人看着叶檀在那里做饭,其他的人都没有搭把手,一是不会,二是觉得这个似乎是他一人的真人秀,其他的人还是不要插手的话,否则对方可能会不高兴的。

    终于一锅香甜可口卤大骨就出现了,这个东西要是放在后世的话,可以当做尝鲜的一种,因为肉食大家都吃腻了,可是在这里的话,因为没有猪骨头,用的一种类似野猪的骨头,具体是什么玩意,叶檀也不知道,反正在历史上的长河里有无数的野生动物最后都没有了,这个很好找啊。

    当他掀开锅的时候,那股子奇异的香味就飘满了整个院子,不管是谭燕还是李旭还是其他的人都猛地吸鼻子,这味道真的是绝了。

    “趁着现在天气好,你们将屋子里的肉食抬出来吧,本来打算存放的,可是呢,看来是没有必要的。”叶檀还需要一些东西要做,不能让这些人站在那里不乱动不好啊。

    那些人就赶紧跑过去了,可是没有想到这里面肉食真的是太多了,然后按着叶檀的要求要求进行分割,别看这些人做饭不行,可是切肉的话,绝对是高手。

    然后陈明还被叶檀派出去寻找一些松柏树枝,他是准备做腊肉,而在过去,只有咸肉,因为没有别的办法,听说有的地方的咸肉可以放一百年都不坏,其实呢,到了那个年月,到底坏了还是没有坏,谁知道呢?

    等到他们将东西都准备好了之后,叶檀的米饭也好了,然后每人一个木头做的碗,一人一个巨大的米饭碗放在里面,然后就是就是一大块大骨头和一些小小的咸菜,然后大家都散开了,因为桌上除了叶檀和谭燕之外,任何人都不许过来吃饭的,这是规矩,这里爵位最高的是叶檀,官职最高的是谭燕,其他的人都不行。

    只是呢,李旭已经将自己的手下打发走了,毕竟这里不是其他的地方,人家不会给他们多余的食物。

    李旭之前虽然吃了叶檀给自己的食物,可是呢,如此香甜的肉他还是第一次见过,所以等到拿过碗筷的时候,他根本就没有动筷子,而是直接上手,将那个骨头抓过来,然后放在嘴巴里就是一口。

    就感觉稍微有点醇厚的香味慢慢地蔓延到了他的口腔里,然后在自己的舌头上蔓延,这东西的味道真的是太棒了,简直就是让人受不了啊。

    然后再来一口,就感觉到了满满的幸福。

    一口气就将那个肉给吃完了,然后还用舌头舔了一下,才开始吃米饭,至于说什么的那个咸菜,他是不想吃的,不过呢,看着人家都是一口肉一口米饭的,他还是有点觉得自己吃亏,所以,就小心翼翼地夹过这个菜,放入自己的嘴巴,却发现虽然是咸菜,可是味道是真的很好啊,这个东西的味道简直就是扛不住的好啊。

    而其他的人也吃的很难看,就连谭燕都是如此,他吃的时候都想哭了,肉怎么可以很好吃的呢。

    那个大锅里的肉不少,可是大家都是不敢多吃,担心叶檀生气。

    叶檀吃完了一碗饭之后,看着其中的几个人还在那里扒着米饭,就笑着说道,“看来你们都不爱吃肉啊。”

    “叶侯,谁说的,我们很爱吃,你这个肉是怎么做的,太好吃了。”李旭舔着舌头问道。

    “既然你们爱吃,这个锅里还有不少,你们分了吧。”

    叶檀本来以为人家会矜持一下,可是他想多了,李旭第一个过去,拿起勺子就捞出来两块最大的,然后就跑到一边去吃,就连谭燕都是如此,所以等到吃过饭之后,锅里已经没有肉了。

    “你们休息一会,然后呢,将那些肉都给卤了,否则的话,容易坏的。”

    叶檀说完这个,就开始重新烧火,有些卤味不是简单的放在汤汁里,还需要用烟熏才可以,这是一种很神奇的办法,却可以让你做到很多好吃的来。

第二十六节 刺史府(1)

    人在什么时候最容易流泪?

    是伤感的哭泣的时候,还是感动的时候,还是被人打的时候,还是有什么高兴的事,扛不住的时候,都有可能。

    但是呢,对于谭燕来说,最大的时候就是现在的时候。

    一下午,他们几乎没有做其他的事,都是在这里弄这个肉,结果让肃州城都是香气扑鼻,简直就是让人扛不住的喜欢。

    可是这一切都不如李旭的一个消息让他心中舒服。

    “刺史大人,那个刺史府,我已经派人去修正了,三天之后就可以住了,到时候你需要什么可一定要跟我说,我们李家一定帮你做到底。”

    谭燕当时正在举着树枝烧火呢,听到这句话,眼泪都下了,多少年了,多少年了,自己一直都在这里等着,可是人家似乎不将自己当回事,可是现在却似乎当回事了,反而感动不已,这就是所谓的人生做坏事还是好事的区别。

    做好事的人,如果你一直都在做好事,那么就坚持住,不要松懈了,否则的话,你一旦不做好事了,大家对你的看法恐怕就会改变。

    做坏事的人,如果一直都在做坏事,那么如果你突然开始做好事了,就做一件的话,也会有人感觉你不是个坏人,不是有俺么一句话嘛;浪子回头金不换。

    叶檀来到肃州之后,帮助谭燕做了多少事,可是他从刚开始的感激,到现在竟然慢慢地习惯了,你说这样的习惯有什么好处吗?

    “多谢。”谭燕不知道这句话说出来到底是什么意思,是感激还是仇恨对方?

    “你将那个火烧的旺一点,不要一直有火,我用的是烟。”叶檀看着一个人将枯枝点燃了之后,似乎就想要烧起来,可是自己不需要火啊,一旦这个火烧起来了,这个肉可就不变成了炭了,而如果没有烟的话,那些松柏身上的香味就没有办法将进入其中,那么自己岂不是白忙活了?

    “你,对,就是你,你将肉切的太大了,到时候根本就熏不透,里面的都没有碰到,容易腐烂的。”叶檀又指着另外一个正在切肉的人说道,这人真的是个棒槌,这点活都干不好。

    而随着大家的手里的活计越发的熟练的时候,陈明却觉得有点怪异,这人到底是大唐的侯爷还是一个厨子啊,怎么对于这些事这么熟悉啊,不过呢,他调配的那个调料是真的很香,也不知道到底是放了什么,如果拿出去销售的话,恐怕肃州不少地方的肉食店都会被击倒了,可能是做生意好几年了,他对于这个更加的习惯。

    一下午的时间很长,因为是春天,所以天色稍微有点早就黑了,叶檀看着到处都是肉,还是感觉很有成就感的,对着李旭等人说道,“好了,大家都忙完了吧,晚饭我就不留你们了,对了,在新的刺史府,我要这个东西,你们要准备好。”

    李旭接过一张纸,发现上面东西也很简单,就是最简单的石磨而已,就点了点头,虽然还想要在这里吃完了再走,可是叶檀似乎没有想过要留着他们的意思,所以,只能离开。

    而叶檀则对谭燕说道,“肃州有汉人的奴隶吗?”

    “有的。”谭燕虽然不明白他想要干什么,但是还是告诉了对方,在这里,以为战事频乃,所以战俘之类的还是很多的,甚至于有一些地方的人都比你想象中的都要多,因为没有办法,打仗啊,有的时候就是搂草打兔子,你说不会都不可能的。

    “可靠吗?”叶檀继续问道,同时开始烧火,说真的,其实他一点都不喜欢做饭,可是他们做的东西,自己是真的吃不下去,最后只能靠自己来搞定这些。

    “这个就不知道了。”谭燕又没有买过,怎么会知道,不过呢,他想到了一个办法,“叶侯,肃州也是有青楼的,里面有一些女子还是可怜人家的女子,只是因为运气不好被抓进去了,如果可能的话,倒是可以一用。”

    “有你的相好的?”叶檀反问道。

    这句话让他的脸微微泛红,不过呢,还是点了点头道,“有,叫做兰姑。”

    “多大了?”叶檀的话让他再次脸红,唯唯诺诺地说道,“十六岁。”

    “你可真的是个人才啊。”叶檀的话不知道是夸奖还是讽刺,不过过去的人的确是如此,只要是女人,一般都是找小的,因为年纪大了,一般超过二十五岁的话,就会有无数的枷锁扣在你的脑袋上,让你知道,这个世界上真的就是如此的不公平,让你自扰。

    “青楼是谁家开的?”叶檀问道,在这样地方如果你没有一点背景的话,你就不要多想了,没人愿意帮你的,而且做这样的事需要一定的客源和货源,如果没有这两样的话,根本就是不能运营下去,所以他的这句话倒是中肯。

    “几个家族都有份,只是沈家和孙家是大头。”谭燕也不是白痴啊,看来是知道一点东西。

    “那就好,明日我们就去赎人。”

    叶檀说完就不理会这件事了,而谭燕想要张嘴,却发现自己不知道说什么,因为那个兰姑,虽然年纪小,可是呢已经出落的有几分姿色了,对于那些人来说,这样的女人可能不适合当妻子,却适合当一个侍妾,要不是因为自己独特的身份,人家也不会派这么一人来,只是呢,他们没有想到汉人的习惯之中有一个东西叫做善心,有的时候人心的改变就是如此的直接,让你措手不及,人家就是对谭燕有兴趣了,然后就愿意为他做一些事,你怎么说吧?

    晚饭吃的很舒服,只是呢,大家都不想说话,因为都知道,这样的饭宛如断头饭,吃了一顿就会少一顿。

    陈明还跑回去了,因为他还有一个店铺需要看,同时,他已经在这里结婚了,还有孩子。

    李旭回来之后,刚想要去换衣服,却被告之,三爷找他。

    三爷似乎将自己前些年没有说过的话都要说一遍,所以最近的话很多。

    “三爷。”李旭其实不太饿,中午的时候吃的肉太多了。

    三爷刚要说话,却闻到了一股子奇异的香味,不由得问道,“你去了什么地方,身上什么味?”

    李旭就提起衣服闻了一下道,“哦,这个是在刺史府帮助叶侯做腊肉的,他用了一些香料,我都没见过,不过是真的好吃。”

    “看来这个叶侯果然是个会吃的,看来他准备了不少东西,你倒是舒服了不少。”三爷难得地开了一个玩笑,让李旭有点尴尬,自己还从来没有那么贪吃过。

    “不过,我想知道的是,你将他在你身上下的那个东西问了吗?”三爷倒是不是个激动的人,是个稳重的人。

    “说了,他给了几粒药丸,说是先吃着看看吧,在我将事情给他做完了之前,他不会帮我解除的,说是不信任我。”李旭从袖子里取出一个小葫芦,然后打开放在三爷的手里。

    三爷感觉到这个东西有一丝炽热,应该是针对他们身体里的那个东西的,就递过去道,“收起来吧,你一天没有回来,李奎难受的要死了,你一会送给他吧。”

    “好的。”李旭点了点头,将东西塞进自己的兜里。

    “你觉得这个叶檀如何?”三爷吸了吸鼻子,竟然发现自己有点饿了,这个可是很不容易的事。

    “看似说话很温和,可是做事却狠辣,他将肃州的不少地痞都给收拾了,而且下手非常的狠辣,今日若是我不去的话,孟家的大河卫说不定就会被灭了,如果被灭了的话,说不定就是个好事呢。”李旭有点幸灾乐祸地说道。

    “现在肃州的一切还不能直接打破,这样的平衡如果打破的话,李家也就没有了价值了,到时候李家也就麻烦了。”三爷却不觉得他的这个想法有什么好的方面,因为很多事都是互相挪移的,如果你觉得天下没人可以对付你的时候,那么后果可能就要严重了,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觉得你是唯一的,只要是有更好的选择,人家就会将抛弃。

    “这样啊,也是。”李旭是聪明人,他知道如何才能最好地将事情做好了,虽然有的时候冒失了一些,可是呢,一切都会顺从的。

    “他还让我帮忙打造石磨。”李旭从袖子里取出那个纸张递过去,三爷没有看上面的东西,而是仔细看着这张纸,不得不说,这个东西真的是不错,只要是读书人,就会对这个东西有兴趣,说真的,有的时候,读书人不一定是读书多的人,而是对于这世界看法更好的人,这样的人可能读书不多,却一定会将自己的人性看得很清楚的人。

    有人说过一句话,什么叫做国士,就是最接地气的人,就是将自己的人生过的透彻的人。

    “好纸。”三爷赞叹了一声,然后看着石磨,说真的,他真的没有看出来这个东西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可是呢,这个叶侯做事非常的不一样,有点奇怪的地方,所以,他就将那张纸递过去道,“你就认真地按着他说的去做,然后记得,派人盯住其他几家,这次的事可能就在这几天就会有转变,一旦抓不住先机,就会出现纰漏,所以,一定不能出现乱子。”

    “是。”

    李旭家里的一切都在发生,而孟家的人正在给孟茂全治伤,虽然叶檀将他伤的很严重,不过呢,孟家的家主却有着和三爷一样的想法。

    “大哥,这个叶檀欺人太甚,这样子下去的话,我孟家在肃州还有什么脸面?”孟茂盛坐在那里,眼神阴沉地看着地面说道,似乎将那个东西当成了叶檀了。

    “那你有什么想法?直接杀了他?然后造反?”

    孟茂刚不屑地说道,这个弟弟,脑子有点不够用的,这个世界上有什么东西是让你不能自持的啊?

    “大哥,难道三弟受伤就白白受伤了?”孟茂盛不满地问道,在肃州,还有人敢如此对待自己等人吗?

    “李旭如何和你说的?”孟茂刚没有追究这个,因为毫无意义啊。

    “他说让我不要乱来,这次肃州可能会有大事发生。”

    听到大哥的话,孟茂盛还是不敢太过放肆,而是老老实实地说道。

    “既然如此,你就老老实实地待着,我总有一个不好的预感。”作为一个家主,在遇到危险的时候,如果不是丧心病狂的话,肯定会有一定的想法的。

    “大哥啊……”孟茂盛有点不情愿地喊道。

    “够了,你下去休息吧,大河卫暂时给我指挥。”孟茂刚倒是担心他会胡来,直接收了对方的兵权。

    “哼。”虽然知道大哥的想法可能是对的,可是却不太舒服,就哼了一声,转身走出了房间。

    “到底是为了什么呢?”孟茂刚不解地看着墙壁上的木头,觉得事情奇怪。

    而沈家和孙家的人则是觉得李旭等人脑子都有毛病,现在是什么时候,正是赚大钱的时候,你们还在这里玩这些,不是开玩笑的嘛,这个世界上还有比贩卖人来的赚钱的吗?

    沈浪看着自己的面前的那个管家道,“下一批人什么时候能到?”

    “老爷,明天上午就可以到,听说这次有不少卖身的,而且都是中原的人,今年冬天不少地方都遭了灾了。”

    “好啊,这才说好年景。”

    有人种植庄稼来生活,所以风调雨顺才说好年景,而对于他们来说,越是灾年,日子越是好过,因为将自己给卖里的人就愈多啊。

    这也是过去的一个比较奇怪的地方,百姓吃不饱饭,然后就将家里长得不错的姑娘小伙子卖出去,这样子虽然有点残忍,却可以抱住一家人的性命和那个被卖出去的人可以吃顿饱饭,至于说,那个人以后的日子如何过,就不是他们可以操心的事了。

    “记得,选几个好的,听说新来的那个人是来自长安,肯定喜欢细嫩的小姑娘的。”

    沈浪这是将叶檀当成了谭燕了,这脑子,真够可以的。

    “放心,老爷,最好的,早就留下来了,今晚就送到您的房间里。”

第二十七节 刺史府(2)

    清晨的阳光穿破了层层的水雾,散发出奇怪的光芒,落在了树上,然后有一些鸟儿也在这个时候跑出来了,昨晚的院子上有一些米粒,虽然已经被冻的很坚硬了,可是它们不在乎,时不时地还会传来一阵阵的叫唤声,很清脆。

    叶檀早就起来了,他在煮粥。

    虽然自己会做饭,而且做的很好吃,可是呢,他不太喜欢这么做,所以,他打算尽快将自己给解脱了,而现在刺史府最缺的不是其他的东西,而是人啊。

    谭燕和陈明还有张虎等人都起来的时候,已经闻到了香味了,可惜,今日没有包子吃,只有馒头,可是呢,就算是如此,依旧让人流口水。

    “开始吃吧。”

    切了几盘肉,和一些小菜,然后就是一大簸箕的馒头和一大锅的粥摆放在桌子上,冒着热气。

    “这个肉还真的不一样。”

    谭燕最近的话多了,说真的,有点烦人。

    而陈明看到这个有点透明的肉,真的是不清楚到底是不是自己等人昨天弄来的那些肉,不过呢,看着很像啊。

    “快点吃吧,吃完了,还有事。”

    叶檀却没有继续理会这些,而是直接说道。

    “哦。”陈明夹了一块放入馒头里,然后开始大嚼,这个东西的味道是真的很不错,而张虎已经吃的口水直流了,怎么会这么好吃。

    吃过饭,几人就出门了,陈明是需要将自己的店铺里的事进行处理,而张虎这些年在肃州给人干活,也是认识了一些人,而现在刺史府就是缺人,他正好去找找看,不管如何,一个侯爷总是做饭也不好啊。

    打开门,就看到了一辆马车在那里,这个马车可不是松洲特有的那种,而是大唐的标配马车,路面不好的话,很颠簸,不过现在也顾不得许多了,叶檀和谭燕上车,有人驾车而去。

    马车在到处都不平整的肃州城里走着,四周的人很少,就算是有人起来了,依旧没有多少人敢出来,外面的世界太危险了,能够住在城里的人都是有点脑子的,和城外的那些人不太一样,这个时候可不能乱来哦。

    路上也没有多少人,毕竟肃州的人需要做工的人不多,而路过那家羊肉店的时候,却发现里面的人也很少,没之前的那种盛况。

    平时看电视的时候,我们总是会看到一些这样的故事,比如说,一个城市里面的城主什么的有多大的房子,可是实际上却非常的扯犊子,在肃州来说,这样的房间和城池还不存在,四周都是低矮的草屋,就算是城里也没有多少的砖石堆积的房子,不是因为其他的,而是因为没钱做这些东西,大家都是刚刚有了一点糊口的能力,谁会花费那么多的时间去做其他的事啊。

    所以马车不过才走过了两条街道,就看到了那个像是关门的肃州易月楼。

    易月楼到底存在多久了,没人知道,反正谭燕刚来的时候就要了,可能在隋朝的时候就有了,只是这个后台已经换了多少次了,就不知道了,因为这个世界上有个词汇叫做买卖都在,只是东家不知道去了什么地方,就是这么一个道理。

    和之前在凉州看到的那个不一样,这个易月楼竟然有一个不错的牌子,反正比之前的谭燕的刺史府的那个要好,而且是有人用石头雕刻上去的,看来还是个文化人,不过呢,自古文化人做出这些事的恐怕不少,所以大家都不在意的。

    这个楼大概有三层那么高,院子挺大的,里面种植了不少的树木,虽然不高,可是呢,如果到了夏天的话,肯定非常的茂盛,只是此时却似乎没人一样,因为现在是上午啊,谁会上午去青楼的,都会选择下午或者其他的时间去,忙活了一夜的姑娘们都累了,都在睡觉。

    “叶侯,要不,我们下午再去吧,现在去,没人理我们的。”

    作为一个专业的人士,谭燕知道上午真的是没人去理会的,因为晚上很晚才休息,白天的话,上午最多就几个小厮在那里装备一些吃的和一些胭脂水粉之类的,其他的人几乎都在休息。

    可是呢,叶檀就是要现在就去,因为会有好戏看。

    到了门口,叶檀从马车上下来,说真的这样的马车打死都不喜欢,可是地上的泥土有点多,不坐的话,不舒服。

    谭燕刚要当成过去的那样子,一个笑脸模样地喊人出来招待,而叶檀却看到了斜对面似乎有点东西不一样,就直接过去一脚就将这个门给踢开了,然后走进去的时候,却发现没有几个人,大家似乎都睡着了一样。

    “你看,我说没人吧?”谭燕竟然还有一点小得意,这个人啊,真的是入乡随俗的厉害,让人不齿。

    叶檀看着地面上竟然是木头做的,可见这些人也是用了心了,可是一楼的摆设有点粗糙,只有一条凳子以及一些案子,小的那种,看来不管是什么地方,这样的东西都是一样的,等级越高,越是在上面。

    谭燕不明白他到底在找什么,其实呢,如果稍微用点心思就知道,如果真的需要找一些奴仆的话,直接就去一些草市就好了,不要来到这里,可是叶檀却非要来这里就说明问题了。

    “呲溜……”

    忽然从院子里传来了一个奇怪的声音,和鸟鸣有点类似,可是肃州应该没有如此尖锐的鸟儿的叫声,只有可能是人为的。

    叶檀脸色一喜,就直接冲到了后院,谭燕站在那里不知道应该追上去还是就站在那里等着。

    不过呢,他还是咬了咬牙,跟了过去。

    后院依旧没人,只是呢,感觉像是一个中原才有的院子,因为竟然有假山,虽然这个假山有点太假了,根本就是个石头堆,不过呢,在假山的边上还有一些草木,现在都开始复苏了,倒是有点意思。

    “这里就这么大吗?”叶檀问道。

    谭燕看了看,摇了摇头道,“这里虽然是后院,不过呢,这个易月楼是在修建在一个山丘上的,所以,这里只能算是内院,而不是后院。”

    “那后院在那?”

    叶檀看了好几遍都没有看到,不由得加重声音问道。

    “从那里有一个小路,虽然不宽敞,却是唯一的路。”谭雅倒是有点脑子,告诉了对方路。

    叶檀沿着他说的那个地方走过去,结果,有一条差不多只有半人可以走过去的路,以谭燕今天的身材来说,是走不过去的,不过呢,叶檀没有问题,他慢慢地靠着那个小路走了进去,这条路上竟然还布置了一些带刺的植物,还好,现在是初春,这里的带刺的植物都软下来了,倒是没事,不过呢,以叶檀的想法,肯定有密道是从内院朝后院走的。

    他走了差不多二十米的距离,就忽然看到一面开朗的方,然后就看到了一出人家的惨剧。

    这里的面积不小,差不多得有半个足球场那么大,虽然这么大了,可是说真的,却不是用来健身的,而是用来制造魔鬼的。

    院子里分为两块,是两方人站着的地方,一方呢,还算是衣服周正,只是呢,从他们的样子上来看,也不是什么善良人,而另外一方则是一群衣衫褴褛的人,有男有女,面带饥色,一看就知道吃不饱饭。

    而在两者中间,有差不多六七个人,有男有女,表情都不太好,只有一个看着像是个善良的妈妈一样的四十来岁的女人,穿的花里胡哨的,似乎有点善心。

    可是,她接下来的话,告诉别人,真的是看似有点善心。

    “你们这些人都是被父母或者家人卖给我们的,我知道你们不少人都没有吃过饱饭,看看你这个小胳膊的,就知道从来没有干过什么活。”

    “可是,只要是你们认真干活,就会和这边的哥哥姐姐一样,你看看他们的皮肤,多么的光滑,他们的胳膊是多么的粗壮,只要是认真干活的,都有一口饭吃,都有一件衣服穿,知道了吗?”

    那些孩子一路上受到的惊吓太多了,因为每次都会招来很多人,所以,运输的人除了个别的几个特别好看的担心出事之外,其他的都不担心,因为这里面不只是有被家人卖了的,还有一些是路边的乞丐,甚至于还有添头,就是说,你买了人家一个孩子,然后另外一个也送给你,你说对方心狠也罢,其他的也好,但是呢,你不得不说,这样子的确是让这些孩子们活下去的唯一的可能,至于说到底是怎么活下去的,就不知道了,反正呢,以后的人生路,父母不管。

    看着这些孩子都不说话,那个女人继续说道,“可是如果有人想跑的话,就会和他一样。”

    她的话音刚落,就从边上被拖出来一个人,满身的泥土和灰尘,让人看着就知道这人吃了不少苦,但是最可怕的却不是这个,而是这人的腿竟然没有了。

    这人一出来,所有的人都跟着变色了,特别是那些孩子,虽然见过惨的,可是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惨的,脸上也看不出人样了,简直就是一堆骨头,说是肉都抬举了对方。

    “他就是因为不好好干活,还敢逃跑,这就是下场,所以,以后不定不要跟着他这么做,知道吗?”

    这次女人声音有点抬高了,让孩子们的胆子都被吓破了,不过呢,还是零零散散地喊道,“知道了。”

    “好,现在你们都去洗澡,然后换一身衣服。”

    女人说完这句话,就要离开的时候,从人群中跑出来一个孩子,男娃,看样子以前在家的时候就吃了不少苦头,因为他的脸上竟然有一些伤疤,胳膊和腿差不多一样细,这个可不是什么好兆头,因为如果大腿很粗的话,那么胳膊粗,说明这人力气不小,可是这个孩子怎么看都不像是这样的人,而是上下都和麻杆差不多。

    “我不要在这里,我要回家,我要回家,我想爷爷了,我想爷爷了。”

    可能是担心被打,他没有过去抱着人家的大腿,而是一脸哀怨地喊道,听声音就知道多惨了。

    “小娃娃,你害怕什么,这里有吃有穿的?”女人看似温柔地话语,却没有相应的动作,她就站在那里问道。

    “我要回去,我要回去,我不是自己想来的,我是被人绑来的,我爷爷还在家里生着病呢,我要回去。”

    本来安静的人群,因为这个孩子的出现,一下子就将刚刚的一切平衡给打破了,本来还有点害怕的孩子们一下子就哭起来了,小孩子和大人不一样,哭起来很要命。

    要是正常的大人的话,就会过来哄哄,可惜,这里的人没有那么一个想法,只见一个满脸横肉的人提着棍子就走了过来,来到刚刚闹事的那个孩子面前,抬手就是一棍子,直接就击中了对方的大腿,听到砰的一声,不用说,他的腿断了。

    “啊……”

    小孩子在地上打滚,而其他的孩子也被吓坏了,不由得跟着哇哇大哭起来。

    小孩子有的时候比大人难管,不是因为他们不听话,而是因为他们压根就听不懂话,而这里的人虽然和小孩子经常接触,可是对于他们来说,小孩子不过是一种可以利用的工具,对于工具只要是让它完好无损的话,就没事,至于其他的,人家根本就不会在乎的,所以小孩子们的哭喊,不会有任何的益处,反而会激起那些人的心中的怒火。

    这就好比,你有个朋友,平时呢,你早饭的时候都会给他一个盐蛋,然后他刚开始的时候都会感谢你,可是呢,过了一段时间就不会感谢你了,如果你后来突然不给他了,他就会觉得你在偷他的东西,同时呢,之前你给他那么多好东西全部都不算数了。

    这个世界上有一种恶人,他们习惯了索取,却不习惯给予,这就是人性。

    只见刚刚将那个孩子的腿打断的人,提着棍子就冲进了人群里,然后手里的棍子像是长了眼睛一样,四处地挥过去,不过他也知道,这些人都不能打死,但是呢,胳膊断了却是没事的,可以接好,他们有这方面的专家。

    于是,这里的惨叫声更加的犀利了,而对面的那些现在有了一些饮食的男女,却面无表情,虽然他们也经历了这些事。

    “住手。”

第二十八节 刺史府(3)

    叶檀本来只是看看热闹,然后等到这些人离开了之后,再看看孩子们在什么地方放着,自己过去救活了一点就好,可是没有想到,这些人如此的狠毒,先是将一个孩子的双腿给打断了,然后竟然打算将剩下的人的胳膊也给打断了,这种警告的方式是不是太过残忍了。

    如果他今日不出现的话,这里要是不死几个人的话,肯定是说不过去的,不是说他们将这个人给弄死,而是只要打断了胳膊和腿之后,根本就不要弄死他,他们就会因为一些原因死掉,因为很多孩子的身体根本就不好,你指望这些孩子能够坚持多久啊,怎么可能啊。

    叶檀的这个声音非常的突兀,让其他的人一愣,没有想到竟然会在这个时候有人进来,而且还敢管这里的闲事。

    为什么很多人不愿意管闲事,因为一旦管上了,你想要不管都不行,因为这里面有很多可怕的事在等着你,什么事都是一板一眼的,所以,你不知道这里面到底有谁的利益。

    然后刚刚打人的那人就停手了,提着木棍走到了中央位置,看着从小路走过来的叶檀,冷声道,“你是什么东西,这里是你能来的吗?竟然敢私自闯到我易月楼来,真的是不知死活,我看你年纪轻轻的,可不要自误。”

    叶檀的速度很快,走到他面前的时候,不等他的话说完,就一巴掌将他抽倒在地,然后伸手就接住了他手里的木棍,一个甩手就将这个木棍直接就击中了这人的脑袋,他的脑袋没有开花,不过呢却是晕过去了,额头上凹了一块。

    然后他就开始低头看着这个已经疼的晕死过去的小孩,伸手却不费力地就可以将他的小腿给抚摸到了,因为那个上面竟然没多少的肉,只有皮和骨头。

    还好,没有断的太过分了,他用手一捏,那个小子的脸上就是一红,然后一白,一直都咬着牙的他突然就啊的一声,却没有哭出来,像是在释放自己内心深处的痛苦一样。

    然后叶檀就将刚刚的那个木棍拿过来,直接用手机劈开了之后,就给他绑上去了,让他躺在那里道,“不要乱动。”

    他冲进了人群,将这些孩子都检查了一下,发现如果想要恢复的话,没有半年的时间是不可能的。

    “你是什么人,竟然敢袭击沈家人,你不想活了?”那个女人这个时候才恢复过来,刚刚真的是被吓着了,可是一开口却是一副训斥的模样,自从她出现在这里的时候,日子就是过的不错的,所以谁让自己的好日子到头的话,自己就会翻脸的。

    “你是什么东西,现在给我去准备木棍和布条,我要用。”

    叶檀仔细地看了看,发现这些孩子如果真的养好伤的话,可能还需要一点其他的东西,所以,他就站起来看着对面的那些女人道,“谁是兰姑?”

    叶檀的话一落,就看到一个一身朴素的女子身体一抖动,虽然穿着一般,可是她的样子倒是清秀,身材虽然有点显瘦,可是呢,属于那种穿上衣服不胖,脱掉衣服有肉的类型,不过呢,她没动,今日出来的匆忙,自己没穿那些华丽的衣服,这样子的衣服出来,会丢人的。

    “没在?”叶檀说完这句话,就走到刚刚那个大放厥词的女人面前,问道,“谁是兰姑?”

    “你,你要干什么?小子,我告诉你,你不要嚣张,这里是肃州,你若是将这里给弄乱了,你吃不了兜着走,你…啊…”

    叶檀一巴掌就抽到了她的脸上,然后嫌弃地说道,“鼓噪,谁能告诉我谁是兰姑?”

    他的这一巴掌下去,几乎就将刚刚的那个女人的脸给抽肿了,她可能很久没有被人打了,不由得撒泼道,“好啊,你竟然敢打我,我和你拼了,啊……”

    叶檀走过去,直接就是一脚,直接就踩中了她的小腿,然后小腿就粉碎性骨折了,以当时的医术来说,除非有黑玉断续膏,她没有可能按上了。

    “啊……”

    女人的惨叫声将两边的人都给吓着了,可是呢,叶檀却像是没听到一样,继续问道,“谁是兰姑?”

    “啊……”

    女人的另外一条腿也断了,被叶檀踩断了。

    “谁是兰姑?”

    “啊……”

    ……

    叶檀问了四句话,这个女人的四肢就全部都碎了,然后就晕过去了,而本来还将兰姑躲在身后的人全部都闪开了,这人是个疯子啊,竟然敢打兰姨的,这个兰姨虽然只是个老鸨子,可是呢,做事却非常的狠辣,身后还有不少人在呢,这样的人如果死了的话,她们都得跟着倒霉,至少也得脱层皮,这样的事,他们能够活下来,靠的就是察言观色啊,否则怎么活下去呢?

    而那个穿着一身素衣的小姑娘发现面前已经没人帮她挡住了,忍不住身体颤抖了一下,却没有说话,只是微微后退一下。

    对于一个在吃人的地方活下来的人来说,这个世界真的不会那么友好的,所以,最好不要出头,出头就是个死啊。

    “你就是兰姑?”叶檀上下看了看她,发现也就是一般,这谭燕到底多久没有看到过女人了?

    “嗯。”宛如蚊子的声音一样,看来兰姑的确是胆子小。

    这个谭燕之前已经和叶檀说过了,兰姑的胆子小,宛如小兔子一样,很容易就被人给吓着了。

    “认识谭燕吗?”叶檀的话让四周的人都更加快速地远离兰姑,因为那个谭燕在肃州就是个笑话,很多人都知道这么一个人做事不行,做人也不行,只是很多家族还在养着他,是因为他的身份,听说是个刺史,刺史是一个地方最大的官,可是这样大官却住在一个破破烂烂的地方,吃饭什么都是有人施舍的,这样的大官可真没有什么前途的,谁敢乱来。当初兰姑的胆子最小,才会被他们逼迫过去伺候这么一人,听说那些大家族的人只要是想,随时都会将那人给弄死,跟着随时都会死掉的人,这样的日子可怎么过啊?

    虽然他们不期望有一个完美的生活,可是说活下去才是根本啊。

    “嗯。”兰姑的声音依旧很小。

    她也不想啊,可是没有办法,大家已经不打算掩护她了,只是这个看着干净公子到底想要干什么啊,看着他的样子比很多地方的公子都要干净,可是呢,应该是不会来这里的吧。

    “你过来。”叶檀指着她说道。

    兰姑是真的不想过去啊,可是叶檀的脚却忽然直接踩在了兰姨的胸口就听到咯噔一声,兰姨的嘴巴里就喷出了一个粉红色的东西,应该是内脏之一,说明她死定了。

    兰姑没有办法只能慢慢地走过来,然后距离叶檀还有三米的地方就停下来了,她真的不敢靠近啊。

    “你现在就给我准备木棍还有布条,我有用。”叶檀直接命令道。

    “这位公子,我们这里没有你说的那些东西啊。”兰姑象征性地反驳道,的确,谁会在这里放那些东西啊,没事干吗?

    “那你就让你身边的人将身上的衣服撕碎了,成为布条,谁敢不撕碎,你告诉我,我弄死他。”

    叶檀的话让四周的人直接傻眼了,这算是什么事啊,难道是让这些人都不穿衣服吗?

    “这个……”兰姑平时就没有什么地位,现在就让他们脱衣服,然后撕碎了,这种事,怎么可能啊?

    “你若是不撕的话,她们今日都得死。”

    叶檀指着那些人,忽然有一个人想要从后面的小路跑,却听到呼啸一声,一根树枝直接飞出去,然后从他的后背飞过去,直接就插到了他的后背上,他直接趴在地上,半死不活了。

    “好。”兰姑没有办法,只能跑过去找他们说道,然后本来还有点犹豫的一群人就开始撕碎身上的衣服,小院子里顿时就响起了此起彼伏的声音,而剩下的几个人则是去折了一些树枝来。

    等到叶檀将那些孩子身上的伤都稍微控制好了一下之后,就让这些人用剩下的布料弄出了一些担架,两人一个将这些孩子沿着密道送出去,果然这里不是那条小路就可以走的。

    出来的时候,看到了谭燕正在那里一脸着急地四处乱走,这个叶檀可真的很能折腾啊,这里是什么地方啊,竟然敢放肆。

    看到那么多人出来,他不由得好奇地问道,“叶侯,这个是怎么回事?”

    “刺史府有人了,现在我们就走。”

    “可是,叶侯,这些人都是易月楼的人,如果被人知道的话,可就……”

    谭燕现在还要脸,不得不说,这人真的是迂腐的很。

    “这件事我会处理。”

    叶檀说完,就到了门口,然后就看到一个叫做元道的人正站在那里,看到叶檀的时候,躬身道,“少主。”

    “刺史府收拾的如何了?”叶檀背着手,随意地问道,不过眼神却四处看了看。

    “房子都收拾好了,只是防御不够,没有多少家丁。”元道这句话还是说的轻松了,其实呢,根本就没人。

    “没事,只要是有房子就好了,现在就走,你去吧。”

    叶檀一挥手,他就离开了,只是谭燕一头雾水,这人怎么感觉不像是这里的人,这算是怎么回事啊?

    叶檀不会给他解释,只是当他看到兰姑的时候还是挺兴奋的。

    一行人就如此大摇大摆地离开了易月楼,然后走了半个时辰的时候到了刺史府。

    果然是刺史府,虽然不如松洲的地方精致,可是却真的很大,门口的那个匾额竟然是用石头雕刻的,不简单哦,然后这些人就走了进去了。

    兰姑留在后面,谭燕没有说话,她也不敢问,只是觉得就今日的事有点像是做梦,竟然有人敢从易月楼抢人,这件事的后续肯定非常的可怕。

    等到大家都到了院子里的时候,叶檀指着那些人道,“将他们放在西边的房子里,如果你们以后不想回去的话,可以在这里生活,以后你们就是自由了,只是刺史府的奴仆,不过呢,却不是奴籍,三年后就可以离开,如果你们不想在这里的话,现在就可以回去了。”

    叶檀的话一落,几乎所有的人都将那些孩子放下之后就跑了,一个没剩,那个兰姑也想走,却被叶檀拦住道,“你不能走,你是刺史大人的小妾,以后就在这里吧。”

    “可是……”兰姑是真的不想呆在这里啊,因为太可怕了,你做了这些事,几乎将易月楼的几个管事的都给弄死了,现在你还想让我陪葬。

    “要么,你就死在这里也可以,反正你不能走。”

    叶檀根本就没给她任何的机会,有些时候,有些机会,需要一些赌徒的心思才能过下去。

    “这个……”兰姑有点为难地看着谭燕,希望他能够帮自己说一句话,可是没有想到对方却高兴不已地说道,“兰姑,你以后就住在这里吧,算是半个主人,放心,我会对你好的。”

    我不是觉得你对我好不好,而是我担心自己没命啊。

    可惜兰姑还是不想死的,就老老实实地跟着谭燕进屋了。

    一切都似乎都按着平淡的方式走着,可是凡是有点心思的人都知道,一场风暴要开始了。

    张虎来到刺史府的时候,都有点眼晕了,怎么这么多孩子啊,而且看着都是快要死了一样。

    “你去李府找李旭,就说让他准备人手,我们要搬家了。”

    “这个……”

    “啪……”

    张虎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叶檀一巴掌抽到地上去,然后他走到他的面前道,“我的话你没听到,还是想死?”

    “你!”张虎没有想到叶檀让他帮忙还是如此的模样,不由得大怒地想要说话,却发现叶檀不知道什么时候,手里有了一把斧子,正对着他的脑袋,似乎在寻找适合砍下去的方位。

    “我去。”张虎赶紧站起来就跑掉了,这个叶檀简直就是个疯子。

    叶檀转身看着谭燕道,“你这几天好好地养精蓄锐,不可触碰女色,也不可乱走,有很多事会发生。”

    “是,叶侯。”谭燕现在知道了为什么松洲就算是没有刺史也没人敢废话了,因为叶檀的脾气在那里呢。

第二十九节 刺史府(4)

    “果然厉害。”

    李旭的消息很快,而且在张虎到他们家之前,就接到了,他一直都在想,这个叶侯会从什么地方下手,可是没有想到对方直接就弄了这么一个东西,直接抢人呢。

    可是从大唐的律法的角度,这些人都是自愿卖身的,你这样子做不合适的。

    但是呢,却又说不清楚,因为这种不合适,都是相对的。

    因为在肃州,没有所谓的大唐律法存在,所以,合适还是不合适,都是看人的,叶檀的脾气他是知道的,但是呢,接到消息之后,他还是去见了一次三爷。

    三爷坐在那里喝茶,最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这人身上的文人的气息越发的重了,让人看着舒服多了。

    “去吧,记得注意一下孟家,沈家,这次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肃州也会被拿下。”

    三爷的话让李旭心中颤抖,难道是真的要变天了吗?

    没人喜欢将自己到手的好处拿出去扔掉,然后获得一定的动荡,可是呢,有的时候,现实比人强,你没得选择。

    孙家和沈家的人第一时间就得到了消息了,没有办法不得到消息,肃州不大,而且这件事本身就是个李四禁忌一样的东西,谁都没有想到,叶檀如此大胆,直接就将人给带走了。

    沈浪坐在客厅里,屋子里的东西都摔碎了,就连昨晚的那个娇滴滴的小姑娘也被他打了一顿,骨头如何了不知道,但是呢,已经站不住了,坐在那里,好似根本就不起来一样。

    “岂有此理,岂有此理,他认为这里是什么地方,是长安吗?竟然敢抢我沈家的人,真的是不知死活。”

    而堂下跪着之前的那个管家,只是此时他的额头上已经出血了,因为这件事不只是钱的问题,而且还是面子的问题,一个家族在一个地方待的时间长了,对于很多事都会认死理。

    “家主,这件事如何处理?”管家低头问道,他不敢抬头,因为一旦看到了自己的主子的眼睛,就知道对方是多么的气恼,只能老老实实地问道。

    “怎么处理,难道让我吃哑巴亏?”沈浪冷冷地问道,自己什么时候吃过哑巴亏啊,这样的事,绝对不行的。

    “可是,那个人毕竟是朝廷的人,如果我们?”

    管家的话还没说完,就听到自己身边的桌子直接就碎了,这不由得让他心中有点害怕,这个家主不好伺候啊。

    “你去孙家找孙大头,就问问他如何办。”

    沈浪的气虽然没有完全顺了,可是呢,毕竟是这件事,他不能不去思考这样的问题。

    “是……是……是……”管家直接就爬起来就跑出去了。

    沈浪的眼睛宛如阴沉的老鹰一样,看着房间里的那个小姑娘,不过才一身最简单的衣服,说是一块布也没什么,她就蹲在那里,根本就不敢动,这个男人简直太可怕了,就像是恶魔一样。

    孙家在肃州的是个比较奇怪的所谓,因为他们家的人都是身材比较矮的,平时做事什么也算是比较低沉的,可是呢,孙家有一个和其他的家族不一样的地方,那就是他们家竟然在肃州城外有一支马贼队伍,只是呢,对外宣称的就是一个类似镖局一样的东西,但是呢,所有的人都知道有这么一伙人,他们主要工作就是为了抢劫,特别是来自西方的人群。

    因为如此,所以孙家的人做事都比较狠辣,脾气大,而且非常不好的那种。

    “你说什么?竟然有人抢我们的人?”孙家的家主叫做孙韬,算是个不错的名字,可是呢,人很矮小,最多一米五,而且还有点罗圈腿,不过呢,但凡是过去的这类人都是罗圈腿的,因为没办法的事。

    “是的,家主,听说是一个来自长安的小子。”孙家管家孙猴子说道,这人看着像是一个小孩子一样,只是脸上却带了很多的皱纹,这人的眼珠子不是黑色的,也不是黄色的,而是一种奇怪的颜色。

    “这个人是不是认为没人敢欺负他了,还是觉得我们肃州没人了?”孙韬冷冷地说道,然后看着孙猴子道,“沈家的人如何说?”

    “他们还没有消息过来,不过李家的人应该是不将这件事当回事了,听说他们还派人去帮刺史府搬东西。”孙猴子不是挑拨离间,而是实话实说。

    “呵呵,想要搬东西,打算去刺史府?”孙韬可是知道当初刺史府是怎么落败的,就是他们几家人一起搞出来的,你现在竟然想要恢复,是不是觉得自己等人都老了,不知道什么情况了?

    “是的,而且听说李家的人还派了一些护卫过去帮忙。”孙猴子阴沉沉地说道,似乎对于他们的行为非常的不满,你们就这么快成为墙头草了吗?可是这个世界上哪里有那么便宜的事,你想的可真够多的。

    “看来他们肯定有不少东西让人忌惮了。”孙韬皱眉地说道。

    “家主,这件事要不要通知一下五爷?”孙猴子问道。

    “你的意思是?”孙韬不解地问道。

    “既然他们想要去刺史府就去好了,刺史府的后山可是一片荒地啊,那里可不是城里,如果出现什么事的话,也应该不会怪罪我们的吧?”孙猴子阴沉沉地说道。

    这也是一个奇怪的现象,刺史府按理说哦应该是在一个城池里最好的地方,而且应该是在中心位置,因为如此的话,才可以将所有的力量什么都集中起来,可是肃州的刺史府很久就荒废了,加上这几年的建设肃州,都是几个家族的人负责的,他们做的最多的就是如何将自己家给修好了,所以,慢慢地刺史府也没人收拾了,同时呢,整个肃州城的地理位置也给转移了。最后竟然出现了这样的一个怪胎。

    既然你不在城里,而是在城边上,那么,出现问题的话,就不要怪人家了,而且肃州有个和其他的地方都差不多的情况,那就是马贼不少,这个可能是西域的人们的生活的状态吧,听说一个胡姬如果从遥远的地方来到大唐,那么,中途的运气如果还凑合的话,就会活着到达,可是就算是如此,马贼你要是不遇到几股的话,你都不好意思说你走过那些路。

    “这件事再说。”孙韬却否定了对方的想法,“等到沈家的人来了之后再说,不过,你可以去通知一下老五,就说,让他最近不要到处乱跑,好好地养精神。”

    “是。”

    孙猴子出来之后,看到了沈家的按个管家,就点了点头,然后就离开了,而孙韬在看到了这个管家之后,就皮笑肉不笑地问道,“怎么,你们家家主没办法了?”

    “孙家主,我们家主说了,想问问你的看法。”

    “怎么,这么一点人,他就损失不起来了?这不像是他啊。”孙韬有点幸灾乐祸地问道。

    沈浪比他稍微看着正派一点,不过呢,这种正派是相对的,只是一个是真小人,一个是伪君子而已。

    “不是,孙家主,我们家主的意思是,这个事会不会是一个头,然后那个新来的人就会将我们几家给一网打尽了?”

    “这话怎么说?”

    “这个人叫做叶檀,来自松洲,听说是个刺史,之前他在凉州的时候就是用来这一招,结果将凉州的几个家族全部都给灭了,既然这个办法不错,他会不会继续用这个办法?如果是这样子的话,我们几家可都是砧板上的肉啊。”

    “他不就是一个人吗?怎么会有如此的能耐?”孙韬可是听说了,这次就来了一个人,还是被李旭这个老家伙给带回来的,这个人的脑子是不是有毛病啊。

    “是一个人,可是之前他去凉州的时候也是一个人,只是业力鲁帮了他。”

    “看来吃里扒外的人什么地方都有,这个业力鲁能够成为刺史,这些年可以说是有这么多的人帮忙了,可是没有想到来了一个朝廷的人,他竟然将其他的人全部都给扔了,这样子的人以后可如何办才好,毕竟这里是西北之地啊。”

    孙韬的埋怨自然是有道理的,有些事你不能掺和,但是呢,你不能不去想,因为一旦出事的话,后果难料啊。

    “是啊,听说杀了不少人,而且将几个家族里的奴隶全部给弄解放了,现在都成了良民了。”

    “良民?哈哈,我孙家辛辛苦苦这么多年,才弄来这么一点人,如果是都成为了良人了,我孙家岂不是白忙活了?他竟然想着这些事,他是不是将这里当成了乡下卖粮食的人了,想要干什么就干什么?”

    “孙家主,那这件事怎么办?”

    “就当做没发生。”

    孙韬的话让对方一愣,这算是什么结果啊,不过呢,还是躬身施礼之后,回去通知了沈浪。

    沈浪本来还挺生气的,可是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却一下子沉默了。

    这个世界上不管是处理什么事都需要做一件事,那就是开头,只有有了开头才可以很认真地做事,如果没办法开头的话,那么很多事就没办法推进。

    如果他们直接去找叶檀的话,结果到底如何他们不知道,但是呢,如果当做没发生的话,那么后面的很多事就会有很多种可能。

    李旭本来还以为沈家的人和孙家的人都会动手呢,可惜,人家根本就没有消息,而孟家的人也忍不住叹息道,“这个孙韬,真的是个有脑子的人,简直可怕。”

    既然他们不愿意找麻烦,那么,很多事就可以推进了。

    张虎被叶檀的一个耳光告诉了对方,这个世界上还是有些事,需要处理的,他不可能不去理会的,而陈明则已经将店铺给兑现出去了,因为刺史府,真的很缺人。

    不过搞笑的就是,这些人来到肃州之后别的本事没有,但是呢,找女人的本事不小。

    谭燕找了一个十六岁的兰姑,而张虎却找了一个非常结实的女人,看样子也不知道到底属于那个地方的人,而且孩子都有好几个人了,而陈明也是如此,他的孩子都有了,如果说这些人来到肃州之前家里是没有媳妇的话,叶檀是不太相信的,怎么可能啊,但是呢,没有想到他们抱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想法,所以,就开始胡搞了。

    叶檀看着整个刺史府里的东西,已经慢慢地越来越多了,因为有人的缘故,所以也就更加的有生气了,可惜的是,看着这些人,叶檀觉得吧,如果真的出事了,这些人能够不拖后腿就算是万幸了。

    不过呢,李家的侍卫倒是不错,可惜不属于刺史府。

    抢回来的人,本来以为这些人会和之前在凉州的一样,很不好脾气地过来找事,可是已经过去一周的时间了,人家依旧没有来找事,而易月楼也继续营业,根本就没当回事,像是整件事根本就没发生一样。

    做事做人,最怕的就是对方是个闷葫芦,只要是你开口说话,就很容易找到破绽,可是如果你不说话的话,那么就尴尬了。

    谭燕这几天倒是过的不错,兰姑似乎已经认命了,和他也算是亲亲我我的,有点意思了。

    陈明从外面回来之后,看着院子里的东西,心中却不知道什么感觉,作为一个刺史府应该有的是庄严,可是现在看着却像是一个乡下的地方,而且很多东西似乎都不太那么好看的样子。

    可是,他不知道如何办,如何说才好。

    “叶侯,下面怎么办?”

    陈明是长史,这样的人呢,有点类似顾问一样的存在,如果运气好的话,说不定就是一个别驾了,可是,别驾的身份却又是不存在的,所以,他现在也很苦恼。

    “此时,我是肃州别驾。”

    叶檀直接给自己封官了,让陈明傻眼了,这个算是怎么回事啊?

    “可是……”

    “没有可是。”

    叶檀忍不住翻着白眼道,“你以为这个别驾是个好位置啊?如果不是你们刺史大人太过窝囊了,我根本就不想来。”

    陈明心中按到,你说的是有道理啊,可是呢,这个能不能当一回事啊?

    这感觉,真的不好,但是呢,似乎一切都有了样子了。

第三十节 侯君集的倒霉催的(1)

    长安的春天来的比较早,在你还在睡梦当中的时候,它就悄然而来了。

    它将树枝点绿了,将绿草弄绿了,将所有的一切都弄成了绿色了。

    可是呢,对于长安来说,还是有一些不一样的地方。

    长长的朝会结束之后,其他的人都去忙着各自每天的工作,只有一人郁闷不已。

    这人就是侯君集。

    按理说,他应该挺高兴的才是。

    因为他的女儿侯怜儿已经算是太子侧妃的一个比较好的人选了,同时自己也是兵部尚书,开始参与朝政了,对于他这样的一个人来说,其实挺好的。

    可是,他心中并不开心,不是因为权力小了,而是因为自从他和李世民一起将李建成等人给弄死了之后,他似乎就烂在了长安城里,什么地方都去不了一样。

    作为一个将军,如果在一个地方呆久了,这个日子就会过的非常的难,不是说过不下去了,而是说过的没意思。

    按理说,他是兵部尚书,算是一个非常不错的缺了。

    平时也可以接触兵事,可是大唐的军队岂是那么容易就给你带领的吗?那是不可能的,因为皇帝不会放心的,所以兵部尚书更多的是干着后勤的工作,比如说老兵复原,比如说平时的训练等等,可是这些对于侯君集来说是比较枯燥的,而且说实话,他有点力不从心,你说要是带着兵士去打仗,他是一把好手,可是呢,想要处理这些琐碎的事,真的是太难了。

    侯君集刚刚在堂上,就对李世民提出要求,自己想去西域这里打仗,就算是镇守都可以,可是,李世民直接就否定了,不行,不同意。

    然后可能是良心发现了,还是其他的,竟然让他去找李靖学习一下。

    单纯从学习的角度来说,这件事没错,因为李靖人家的师父是韩擒虎,属于典型的学院派,这样的人一般都是很会说话的,但是却不会做事的,有点纸上谈兵的感觉,但是呢,如果有人将这些只是,理论联系实际的话,那么就可怕了。

    比如说大唐的第一军神,李靖。

    他在学习和实践当中,将这些事都给贯通了,所以他的本事不可小觑。

    而侯君集属于什么样的人呢,属于野路子,他年轻的时候学习武术什么的都是不精通的,后来通过生死拼杀之后,也算是一流的武将,可是呢,不系统啊,除非有超高的领悟能力,类似张三丰的那种情况,否则的话,很难的,但是呢,他很明显没有哪方面的本事,只能屈居在此。

    自从突厥之战结束之后,李靖几乎是没有出现在大家的视线里,虽然身上的各种赏赐多了,可是李世民对于这个喜欢保持中立和更加有国家意识的人,骨子里是不喜欢的。

    想想也是,这种过于正派的人呢,其实非常的讨厌。

    李渊反隋的时候,他去告状,李世民玄武门的时候,这哥们当做看不见,就连魏征这样的人当初也是跟着李建成的,可是李靖这样的人说难听点就是明哲保身的典范,这样的人用的时候很顺手,可是在很多时候如果密谋一些事的话,大家都会绕开他,因为他很有可能会去告状。

    侯君集兵法不行,那是肯定的,只是今日被李世民当成了笑话一样地说出来,他还是有点不舒服的。

    他从兵部下差之后,就直接回家去了。

    侯君集其实是个很奇怪的人,他做事方面比较狠,但是呢,在享乐方面却没有什么兴趣,下差了之后就回家了,对于同僚之间的联系感情的事,他从来都不做,这也是为什么后来他造反的时候,很多人都不愿意帮助他求情的原因,因为平时不联系感情的话,人家是没有心情帮你的。

    回到家,他坐在客厅里发呆,说是有书房,可是他几乎没看过,不是不能看,而是不想看,根本就看不进去,你如果说让他杀人放火,那绝对没有问题,但是呢,如果让他读书写字,是真的不舒服。

    “爹。”

    门外进来一个少年,十来岁的样子,和侯君集相比,皮肤白皙了不少,也是手长脚长的,只是眼神当中多了几分温和,侯君集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一把斩杀了无数人的利剑一样,散发着一股腐朽之气,而这孩子就像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孩子,只是看着英俊了一些。

    “杰儿,何事?”侯君集治家如治军,平时在家里自然是说一不二的,所以他的眼睛只要是一扫对方,家里的男女老少都不敢多说话。

    “爹,该吃饭了。”侯杰不敢抬头看着自己的父亲,因为他发起火来,真的是可以吓破孩子的胆。

    “那就走吧。”

    侯君集站起来走到门口的时候,侯杰才敢慢慢地跟在他身后,腰板一定要直,不能完全了,要是弯曲的话,肯定会被打的,作为一个将军,也许自己曾经干过很多不好的事,可是对于孩子的教育方面,他简单粗暴到了极点。

    侯府的饭厅不小,但是呢,却不是那种大圆桌的,而是一人一餐,平时总是会看到很多人说国外的分餐制是多么的干净卫生和有格调,对于国内的这种大家一起热闹的行为有点看不起的人很多,但是如果稍微懂得一点历史的话,就会发现,这样的生活节奏,不过是我们的祖宗玩剩下的。

    一个稍微有点珠光宝气的中年贵妇站在那里,身上的衣服虽然不是特别的华丽,可是人家气质好啊,加上姿色也不错,站在那里自然有一股子气势,这样的气势需要长时间的摸索才能出现,这个对于很多人来说很难。

    “老爷。”夫人倒是没什么害怕的,都和他生了几个孩子了,怎么会害怕呢?而且唐朝女人的脾气都是很大的,不管平时多么的温柔,可是一旦触及了她们的底线,就会翻脸,而且当街追打自己男人的事都会发生。

    “坐吧。”

    侯君集的脸色稍微有点好看了,不是那么僵硬了,而饭厅里除了侯君集,侯夫人之外,还有侯杰,侯怜儿,侯英,侯龙几个,不过他们都小,平时也不敢说话。

    侯夫人伺候他坐下来之后,就对着外面喊道,“上饭了。”

    侯君集看了一眼自己的几个儿子和女儿,他们立马就低头不敢乱看,只是侯英为人比较活泼,加上年纪小,所以做事什么的都比较自在一点,其他的人都低头了,只有他不停地四处乱看,让侯君集的眼神家法有点不合适了,但是呢,又不能和一个孩子计较。

    很快,饭食就上来了,香气扑鼻。

    不过呢,东西上来之后,他却皱眉了一下,不是平时的伙食啊。

    平时家里的伙食是面汤,鸡腿,羊肉,还有一些蔬菜,至于其他的什么大盘子,不好意思,没有。

    不要以为大唐时期,大家都非常的浪费,那是不可能的,而且越是当兵的,除了张亮那样的家族之外,大部分都是讲究的不浪费,没有经历过军旅的人是不知道粮食的宝贵的。

    可是今日却很奇怪,上来的东西自然是香气扑鼻,可是呢,却让他有点不自在。

    因为竟然是螃蟹,而是属于超级大的那种,这种东西,对于他们来说,是吃不饱的。

    似乎是感觉到了他的心情,侯夫人就笑着解释道,“这是太子府的东西,说是送来给老爷尝尝鲜。”

    “可是这个东西怎么吃?”侯君集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当了武将之后,他们更喜欢的是肉食,就是全部都是肉的,有骨头的都不太喜欢,而且这个东西这么大,怎么吃啊,简直就是添乱。这个呢,也可以看出来李世民的脾气了,如果好东西很多的话,他就会拿出来分享,可是如果不多的话,他就自己吃了,不会给其他的人。在大唐,螃蟹的吃饭现在基本上只有一种,那就是有点面拖蟹的感觉,但是人家加是糖,叶檀第一次吃的时候差点吐了,不好吃啊,而且腥味很重,加上都是河蟹,只有巴掌大小,没有什么肉。

    “爹,我知道。”侯杰情不自禁地举手说道,像是在课堂里一样。

    “你怎么会知道?”侯君集皱眉地问道,这个东西自己都没有吃过,你难道吃过了?

    “这个,爹,儿子之前在东宫串门的时候,吃过几次。”侯杰有点不好意思地说道。

    “那为何陛下没有赐下来?”侯君集忍不住问道,在他的印象里,除了权利,李世民都是很大方的。

    “这个,爹,这个东西来自松洲商行,是专门给太子殿下的,没有给陛下准备。”

    侯杰的话让侯君集差点一口口水喷出来,这个松洲就是个怪物,按理说这样的好东西都应该献给皇帝陛下的,为什么会献给太子呢,难道就不怕人家说你勾结东宫啊?

    “为何不给陛下,难道陛下不能吃这些东西?”侯君集伸手轻轻地触碰盘子里的螃蟹腿,这个东西比一根大葱都要粗啊,看着就很吓人,当然,也很香。

    “这倒不是,只是……”侯杰脸色微红,有点不好意思说。

    “什么事如此吞吞吐吐的,成何体统?”侯君集最不喜欢就是文人之间的慢慢吐吐的,简直就是烦死人的节奏,看着自己的儿子也是如此,岂不是生气?

    “爹,儿子听太子殿下说了,因为松洲商行的人担心陛下不给钱,所以就没有给陛下上供,但是陛下吃的舒服了,一直问人家要,还说,这个世界上杀头的买卖有人做,赔钱的买卖没有会理会的。”

    侯杰的话一出,大家的表情都有点对视不了了,这算是什么事啊,这个,是不是太过尴尬了?

    “你们啊,也真是的。”侯君集的脸色憋得很不舒服,这帮小子,简直就是混账。

    “好了,好了,外面的事我们不管,家里的事,妾身还是可以做主的,来,杰儿,你说这个怎么吃?”侯夫人却微笑地问道,虽然自己也知道一点门头,可是自己的儿子在啊,还是让他说吧。

    “这个很简单的。”

    侯杰知道母亲让他在父亲面前表现,就笑呵呵地站起来,然后一挥手,就有人送过来几把剪刀,而且一看就知道不是平时的那种,而是松洲出产的那种。

    看到这个东西,侯君集的眼球微微紧缩,这个属于一种强迫症,他一直都在军中,最怕的就是有人刺杀,所以对于任何的利器都有一股子本能的排斥。

    然后侯杰就用这个剪刀,将螃蟹的腿给剪下来,然后慢慢地剪成几段之后,放在盘子里道,“父亲,这个剩下的就是用筷子将里面的肉导出来,或者直接捏碎了也可以。但是最好不要用牙齿咬,因为这个上面都是倒刺,很容易伤到舌头。”

    他给父亲和母亲弄好了之后,就来到弟弟妹妹面前,也是如法炮制,这个动作倒是让侯君集有点高兴,这孩子,还算是懂事,不管是多么心狠的人,对于家庭这样的事,总是会少点冷漠,多一些关心的。

    侯君集拿起来一根,直接用手捏了一下,就碎了,然后里面的白细细的肉倒是很不错,他吃了一口,点了点头道,“不错,大家都吃吧。”

    在过去的家庭里,吃饭都是有严格的要求的,家主不开始吃,任何人都不能开吃,而且如果家主停手的话,其他的人都得停手,这是一种规矩,也是一种尊敬。

    侯杰自然是慢慢地吃着这种美味,可是几个小的,却没有那么多的顾虑,抓过来就要用牙齿咬,可惜,咬不动,只能不甘心地松了松手,然后用筷子将里面的肉取出来吃掉。

    螃蟹很大,但是呢,侯君集的肚子是什么,是池塘啊,这点东西,怎么够呢。

    “杰儿,还有其他的吃的吗?”他吃的很快,对于他的手来说,这些螃蟹的壳根本就不算是,可是呢,他吃完了,还是觉得没有吃饭,怎么可以啊。

    “有的,父亲,您稍等。”

    虽然其他人的螃蟹吃完了也差不多饱了,可是自己的父亲肯定不行,所以很快就有人端上来两个超级大的瓷碗,然后打开之后,一个里面是海鲜粥,另外一个则是海鲜面。

    侯君集爱吃面,所以每天都必须有这个东西,可是呢,海鲜粥的味道更好。

    侯夫人给他弄了一碗面条之后,他很快就吃了起来了,这个却是不可能没有声音的,而是呼啦呼啦的,据说关中人都是这么吃的,否则不香。

    “哎呀……”

第三十一节 侯君集的倒霉催的(2)

    侯君集吃肉丝面可能是吃的多了,第一次吃海鲜面,加上家里的厨子手艺呢,还凑和,可是这样的食材水平不太好,所以,他不小心,舌头就被一块壳给拉了一下,然后出血了。

    “老爷,怎么了?”侯夫人放下海鲜粥,关心地问道。

    “没事,没事。”

    吃东西被弄伤了,这个可丢人了,他怎么会说出来呢。

    不过,吃了一半的面条,他也不吃了,而是伸手给自己盛了一碗粥,放入口中,却发现和面条的味道完全不一样,鲜滑的味道简直可以让人神经乱动。

    所以,他吃了三碗海鲜粥之后,就吃饱了。

    “好了,今日你们继续吃吧,我还有事。”

    平时他放下碗筷,其他的人都需要跟着一起,可是今日却因为吃的东西有点新鲜,大家的速度就慢下来了,如果这个时候再让大家按着自己的吃饭模式的话,可能不合适。

    侯君集离开了饭厅,然后忽然停住了脚步,转身看着饭厅里自己家的夫人和孩子都在那里高兴地吃饭,他不知道为什么,嘴角流出一丝微笑,随即隐去,因为他记得曾经叶檀和他说,不管如何,他都不许有别的想法,因为那样子除了会让大唐和自己家受到伤害之外,其他的根本就没有任何的作用。

    侯君集的骨子里属于那种要求公平的人,历史上这哥们带人出去打仗,然后将很多东西都给分了,按理说,这样的事很平常,哪个人带兵打仗可以秋毫不犯的,根本就不可能的,而且天高皇帝远的,很多人都是背井离乡地去战斗,你不给点好处,你让谁给你卖命啊?

    可是呢,当时天下大定,文人慢慢地掌握了这样的渠道之后,就开始将这件事拿出来做文章了,李世民不只是武官的皇帝,也是文官的皇帝,而且天下大定之后,还得指望文官帮忙治理天下,所以就对他用粗了。

    越是有才能同时要求公平的人,越是受不了这样的污蔑,所以,最后这哥们扛不住就直接造反了。

    如果说这些问题出现,谁的责任最大,可能说不清楚,但是呢,李世民本身就应该担责任,这是应该的,你看看他的几个儿子,李恪被他忽悠的都找不到北了,李泰呢,在历史上也是一个天天想着做皇帝的人,至于说李承乾,更加是被他派去的几个猪队友给弄的差点疯了。

    侯君集回到书房之后,坐在那里,却没有发呆,而是从一个箱子取出一把匕首。

    这把匕首颜色一般,有点银红色,看着像是被鲜血浸泡过的一样,虽然看着粗糙了一点,但是呢,他却视为生命一样,每次有心事的时候,都会将它拿出来,然后找来一块上好的绸缎,开始擦拭。

    虽然上面已经有了不少的年代感了,可是在侯君集的眼里,这个东西就是最大的宝贝,有的时候甚至于和家里的孩子一样。

    这把匕首没有名字,是当初自己跟着李世民南征北战之后,有一次为了攻破一个城池,他差点死在那里,后来将当时那个守军的身上的东西都赏赐给了有功之臣,其中给他的就是这把匕首。

    历史上掀开之后,总是会看到所谓的唐宗宋祖多么多么厉害,可是如果你仔细看看他的发迹轨道的话,你就会发现,这里面还有运气的成分,当时的薛举是个什么人,简直就是楚霸王在世啊,而且兵法战阵,李世民一个都不占优,手下的大将也有好几个都被人给俘虏了,要不是后来薛举不小心病死了,那么,这个世界到底会如何,可就真的没人知道了。

    不管如何,有些东西是活在人的回忆里,也有可能是刻骨铭心,也许不是。

    李靖是大唐第一军神,排名第二是李绩,这都不是问题。

    可是侯君集还真的不想和对方学习,因为从年龄上来说,李靖属于第一代,他最多算是第二代,比对方小了不少,同时呢,李靖有点看不起侯君集,不只是学识上,就连身份上都是如此,人家是贵族,而他和一些兵将,当初不过是一个江湖浪人一样的,你指望人家如何尊重你?

    所以,李世民在朝堂之上做这件事,对于他来说就是莫大的侮辱。

    越是在乎彼此的人呢,就会越是容易伤心,这也就是为什么被自己的亲人给欺负了,你可能会更加伤心的原因所在。

    他慢慢地擦拭这把匕首,就像是在追忆往昔一样。

    第二天一大早,他就起来了,虽然年纪不如二十多岁的时候,可是侯君集喜欢练武,而且喜欢活动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所以他先是练习了一番之后,出了出汗,然后才慢慢地吃了早饭,就出门去了。

    因为他还是没有想清楚一些事,所以,他的马匹在越过省门数步尚未发觉。

    “大将军。”一个士卒忍不住提醒道。

    “何事?”侯君集还是在想着昨天的事,他是行伍出身,说真的,不太能读书,可是现在已经慢慢地开始的读书了,但是说话依旧一板一眼的。

    “这个,您越过了尚书省。”士卒有点颤抖地说道。

    “什么?”侯君集抬头一看,却是真的如此,额头上的汗顿时就下来了,然后赶紧从马背上下来,忍不住四处看看,希望不要被人看到。

    然后等到他离开了这里之后,跟在身后的李靖却面带一丝奇怪的表情,对身边的人道,“侯君集意不在人,必将谋反。”

    侯君集的额头上的汗水没有停止,而是一直都在流着,在到了朝堂之前,他不知道如何办才好,他为人比较独,所以说真的,没有多少朋友,可是因为这个打手太好用了,所以李世民总是不会给他难堪的事。

    但是这件事有点大,他不知道如何办才好。

    唐初的很多事都是非常的直接的,你若是犯了错,现在的御史台的老大可是魏征啊,他可不管你其他的,只要是犯错了,就对你动粗,让你不舒服。

    所以,等到侯君集上堂了之后,还没有等李世民说话,那边就知道消息了。

    “臣,启奏陛下,兵部尚书侯君集肆意妄为,过尚书省而不下马,此乃大不敬之罪,还请陛下将他下狱。”

    魏征一张嘴就是致命的事,让李世民都傻眼了,不是吧,自己刚刚让他开始学习,就犯错?

    “臣一时失神,有罪。”侯君集根本就不敢看李世民,还是跪下来吧。

    李世民刚要说什么,却听到身边的另外一个大臣道,“启禀陛下,侯君集为人狂复无度,张狂三分,今日竟然敢过尚书省而不下马,可见用心何其歹毒,还请陛下将他治罪。”

    ……

    李世民还没说什么呢,就有一群的人过来找事,让李世民为难不已。

    而李承乾则是有点诡异的表情,没有想到叶檀竟然连这件事都知道了,他是怎么知道的,难道是因为有神吗?

    虽然叶檀曾经和他说的事,一旦他有不好的事,就要求情,然后将他赶出去,这样子才好,可是,是不是太过凑巧了。

    看着大臣一个接着一个地过来说事,李承乾有点郁闷,你这个人缘也太差了吧?可是从名义上,侯君集是他的岳父之一,这样子的事,自己还是要出面的,否则的话会出事的。

    “启禀父皇,儿臣有奏。”

    李承乾看着场面上不太好看,越是继续下去的话,搞不好今日侯君集就得在牢房里吃牢饭了。

    “太子有何事?你是侯君集的女婿,怎么,你要求情?”

    李世民一出口就是伤人的话,这个人如果不是皇帝的话,恐怕早就被人给打了一顿了,毕竟没人喜欢和出口伤人的人聊天。

    “启禀父皇,儿臣不敢。”

    李承乾虽然做事不错,做人方面其实也挺好的,这些年经历了一些事,总是觉得自己似乎已经成熟了,可是在李世民面前,还是觉得自己稚嫩了一点,所以就不敢多说话,可是呢,侯君集不只是自己的岳丈,也是自己的依仗,虽然这人吧,平时人缘不好,可是呢,也不能就一棒子打死啊,现在虽然国朝日盛,可是呢,他可是了解李世民的,周边的那些国家都没有平复,还需要武将,现在就算是想要将武将给直接弄死,也是早了点。

    “那你是何意?”李世民总是觉得自己说话讲道理,其实根本就不讲道理,在他的眼里,道理这种东西本来就是自己家的,自己为什么要讲道理呢?

    “启禀父皇,儿臣以为侯将军只是一时失神才会不小心路过尚书省,虽然是无心之失,按着大唐律法自然是需要处理一下的,可是这件事初衷毕竟不是非常的过分,所以,儿臣以为可以将侯将军夺职发配就好,毕竟他是跟着陛下的老臣,做事之类的也从来都是用心的。”

    李承乾的话一出来,侯君集直接傻眼了,这是自己的女婿嘛,竟然直接让自己被发配出去,自己犯错了,就算是被人抓起来了,最多关几天就会放出来的,为什么会如此严重?而且这件事一旦发生了,自己以后如何才能在朝堂上立足啊?

    李世民的眼睛宛如一头盯住猎物的猎鹰一样锐利,他看着自己的这个大儿子,虽然经常这孩子吧,有点木,可是作为一个继承人,他做事真的是中规中矩,简直就是自己哥哥李建成的翻版,这样的孩子,可以说是非常的不错的,但是呢,他这么做有什么想法?

    “发配何处?”李世民接着问道。

    过去的人发配的地方一般都是南面,什么岭南啊,什么东面的海边啊,反正都是不毛之地,如果一个人本来就住在那些地方,然后穿越过去的话,就会发现那里根本就不像是人可以居住的地方,破破烂烂的,简直就像是蛮荒之地。

    “西域。”李承乾很认真地思考了一下说道,因为他接到了叶檀的手书了,在西面还有很多事处理起来,有点麻烦,虽然叶檀也可以处理这些事,但是杀气太重的话,后果堪忧,这个世界毕竟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世界,如果武力值爆表就可以无敌天下,做事肆无忌惮的话,那么得到天下的人肯定不是那些普通人,而是那些非常厉害的人。

    “陛下,不可。”房玄龄站出来说道,“陛下,侯君集虽然犯了忌讳,可是毕竟有功于大唐的,此事虽然有点过分,念其初犯,还请陛下给予一定的宽恕。”

    “房大人,此话不妥吧?难道陛下的话就不是律法了吗?若是人人都可以如此犯错用功劳来顶的话,大唐岂不是要乱了?”魏征却在边上黑着脸说道,他的话倒是有道理,如果天下人都是靠着自己的功劳来顶嘴的话,天下恐怕就真的乱套了。毕竟,一般建国之后,有功之臣宛如过江之鲫啊,太多了,这些人在打天下的时候有多大的能力,就可以在治理天下的时候给你惹出多大的麻烦。

    “太子,你如何看?”李世民想了一下,看着李承乾问道。

    李承乾双手抱在一起施礼道,“启禀父皇,恩威相济,才能彰显我大唐仁厚,同时,西域这几年虽然安定,可以依旧有很多问题存在,侯将军以戴罪之身去西域定然可以更加用心地为国效力,此乃用人之道也。”

    就在大家以为李世民要发火的时候,却没有想到对方哈哈大笑道,“太子不愧是太子,就依太子之言,侯君集,你可服气?”

    我服气个屁啊,我今天之前还是大唐的将军,一个爵位都不少,一转身的工夫就成为一个罪人了,我这些年辛辛苦苦地到底为了什么啊?

    只是这句话不能在这里说,因为一旦被那些文官抓住了把柄,后果堪忧啊。

    “臣,谢主隆恩。”

    看着其他的人还要说话,李世民就摆了摆手道,“此事就此结束,侯君集,你去吧,稍后会有圣旨给你。”

    “诺。”

    侯君集带着一丝不甘心离开了甘露殿,说真的,他是真的不想走,虽然作为一个将军,你不打仗,你好意思吗?

    可是辛辛苦苦地努力了半辈子,就是为了从蛮荒之地来到长安,可是最后却因为一点小错,而被人给开革了,虽然爵位不会有问题,可是自己的右卫大将军恐怕是没有了。

第三十二节 来访(1)

    “爹爹怎么了?”

    侯杰今日不上学,所以就在家里休息,练武结束之后,就开始玩耍一番,可是没有想到自己的父亲回来了,一脸的臭色,看到自己也没说话,直接就回到了书房,然后里面噼里啪啦地响了一通,可见这个问题挺严重的。

    可是呢,他又不敢过去问,只能等到母亲出来之后才小心地问道,家里的其他几个孩子也是脸色不太好,毕竟侯君集做事的习惯,让人害怕,发毛。

    “哎,你爹爹被人弹劾了。”侯夫人脸色有点不好看,但是呢,又没有办法,只能叹息道。

    “弹劾了?这种事不是平常事吗?”侯杰奇怪地问道,毕竟,在大唐,当官,你不被弹劾的话,都不可能,而且侯君集为人过于清高或者说是目中无人,更加如此,当然啦,如果说大唐谁被弹劾的最厉害,肯定是松洲候叶檀,这家伙似乎将这个当成了家常便饭了,反正不管如何,就会有人过来弹劾,最后屁事没有,就是活的这么任性,你能怎么地吧?

    “可是这次,弹劾的罪名有点重,你父亲有点扛不住了。”侯夫人说完这句话就没有继续说话,而是转身离开了这里,打算去厨房给自己的夫君弄点东西压压惊。

    “到底是什么事啊?”

    侯杰揉了揉脑袋,说真的,他是真的不清楚啊,到底什么事这么严重那?

    而侯君集此时的发髻都乱了,双眼通红地看着已经是一片狼藉的书房,他的心中有无限的悲哀和愤怒,毕竟自己也算是为国家辛辛苦苦干了半辈子的人,可是为什么要如此对自己?他想不通。

    如果说那些文官是因为武将的身份可能会让他们觉得不舒服的话,那么李世民为什么,自己可以说是跟了他之后,这些年兢兢业业的,你让我打谁,我就打谁,你让我杀谁,我就杀谁,就连你的亲哥哥我们都没有放过,可是为什么要这么对自己啊?

    还有李承乾,虽然自己的女儿只是个侧妃,可是我也是你的老丈人啊,你这么做,你觉得合适吗?

    有才能而又希望得到公平的人,都是如此的气性,说真的,他们心中只是想要公平,却没有其他的东西,所以,心中还是有点疙瘩的。

    但是呢,他现在无能为力,他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如果说单纯地让他带兵打仗,就算是去玉门关将郭孝悌给替回来,都没事,可是呢,现在是发配啊,也许实际上就是让自己去领兵,可是这个感觉真的是太不好了,这种感觉,到底是一种什么感觉呢?

    李承乾从大朝会上下来之后,本来打算休息一会的,结果被通知,李世民让他去。

    摇了摇头,说真的,当皇帝真的不是人能干的活,不只是累,是真的非常累。

    但是呢,他现在的位置,如果自己不当皇帝的话,那么下场只有一个:死。

    自古类似他这样身份的人,想要平安度日而又可以不被人找事,那是不可能的。

    他稍微用水洗了一把脸之后,脑袋还是浑浑噩噩地就去了御书房。

    刚到那里就闻到了一股子清凉的味道,还有一股子甜香,不用想都知道是什么,肯定是银耳汤。

    李世民是个会过日子的人,当然,说的是他自己,他这几年将李承乾压迫的不轻,如果当时有所谓的劳工保护的话,他肯定早就被抓起来了。

    “父皇。”李承乾在这里,自然会轻松一点,虽然御书房在大唐属于深沟险境,因为这里的资料都是关乎国家声誉和民族未来的东西,你如果不知道这些的话,肯定不会如此简单地就成为某个人。

    “坐吧。”李世民喝银耳粥的时候,非常的认真,不像是那些粗人一样,喝的非常的粗鲁,看着他的表情就知道很享受,可是呢,你不能一人享受啊,我也饿啊。

    李承乾舔了舔舌头,坐了下来,可是真的饿,刚刚脑子里闷的难受,而现在却是加了一个词汇,叫做饥饿。

    “成乾啊,你刚刚在朝上为何要给侯君集求情,仅仅是因为他是你的岳父吗?”

    李世民手里的银耳汤不热不冷,喝起来,舒服的很,因为里面加了很多的糖,吃完了之后,抬头看着李承乾问道。

    “父皇,请看。”

    李承乾的袖子里一直有一份叶檀给他的东西,不过呢这个东西他也是才收到没有几天,要是平时的话,他肯定不会拿出来,可是现在李世民问他了,如果再不拿出来的话,后果难料啊。

    李世民接过他的手里的纸张,看了一眼,是淡绿色的,这是松洲特有的一种纸,叫做竹叶,一般地方是没有的,就算是有仿制出来的,颜色也不纯正,很多时候,很多东西你看着不像是真的或者不像是假的,只要是用心一看就会看到。

    他微微皱眉地看着手里的纸张,然后再看其中的内容,不由得心中怒火中烧地拍着桌子道,“胆大妄为。”

    “父皇息怒。”李承乾赶紧站起来说道,不过呢,对于他的生气还是可以理解的,大唐国家朝廷派去的人,竟然被人闲职了好几年,最后差点饿死了,这种事如果放在乱世或者一些比较昏君多的朝代也没什么,毕竟这个世界上有一些人的确是如此,听说有些朝代皇帝派去的人都会被人杀了,然后当地继续作威作福。可是呢,现在是什么时候,是大唐啊,皇帝是谁,是李世民啊,这样的一个有脾气的人,遇到这样的事,还不得气疯了。

    “朕没有想到这些人的胆子还是那么大啊,他们将我大唐当成什么了,前隋吗?”

    李承乾看着李世民怒气冲冲的模样,只能站起来说道,“启禀父皇,此事虽然有失偏颇,可是这种事,儿臣以为在大唐的边境应该属于常事。”

    “常事?”李世民觉得这句话太过刺耳了,什么意思啊,难道朕辛辛苦苦得到天下,就是为了做这些吗?

    “是的,父皇,儿臣和松洲侯叶檀有过接触,他将最近半年多发生的事都告诉了儿臣了,在边镇,虽然有我大唐的军队镇守,可是实际上很多事我们根本就做不了主,就像是岭南的冯盎一样,父皇,这些事都是很实在的事,不会以为我们李家是皇族,人家就会给我们面子的。”

    “难道我大唐真的没有无敌天下吗?”李世民却有点小膨胀,忍不住反问道。

    其实,贞观元年,冯盎曾经拒绝来朝,不消说,是被李世民干的事情恶心着了,恼羞成怒的他准备派江岭甲兵讨伐,被魏征劝住。因为当时的朝廷上面还没有资格搞这些东西,而且,人家冯盎真的不是说不认可你,而是觉得他干的事太过分了,因为当时天下大乱的时候,有人劝他,让他学赵佗自立为百越王,被这位极为睿智的大将军直言斥退。

    “我世居南越,迄今为止已经五代了。作为岭南之守卫,此处只有我一族一姓氏,子女钱财我不缺,人生富贵也不少。我常常担忧的,是如何才能无愧于先人所创建的勋绩,怎敢擅自称王呢!”

    后来,魏征的劝说是有用的,在天下最危险的时候,他都没有称王,怎么会在后面称王呢,不过呢,他也知道自己的这个新主子的脾气,就让长子冯智戴入朝侍奉皇帝,现在也在国子监读书。

    但是呢,李承乾举这个例子其实不妥,因为西面的人和南面的人不太一样,南面人家早就在那里了,而西面则是一些土著,而且这种土著夹杂着浓郁的西方气息。

    “父皇,还请恕罪,儿臣斗胆进言,我大唐现在还只是个小孩子,没有办法无敌天下,至少,长安城里冬日还有冻死的人,夏日还有人不知道何处吃饭,这样子的国家最多只是起步,虽然父皇和众位大臣都是很辛苦地为这个国家奋斗,可是我们真的没有到那个地步。”

    其实历史上就算是最强盛的李治时期,西域也是一个难啃的骨头。

    可要是知道,李治可是中国历史上有名的天皇啊,都说他软弱,可是他在位的时候,可是平定了高丽,这样的本事,李世民没有,而且他死了之前,武则天虽然被称为圣人,但是权利不在她的手里。

    李世民听到李承乾的话,脸色一变,还要发火,却听到李承乾接着说道,“父皇,凉州,肃州,甘州,陇西等地,真的在朝廷的手里吗?”

    一句话,让李世民的心中的怒火化作了一缕轻烟,随风而去,因为他和叶檀也有通信,很多消息,他也是知道的,大唐的名义上的国土,也许只是一些有名气的地方,什么洛阳,长安,扬州,苏州等地,而一些偏远的地方,那都是望尘莫及的。

    “不知道太子有何高见?”李世民这句话有点讽刺的味道,不过李承乾却当成了真事了,说道,“父皇,既然父皇爱惜武将,可是侯君集大将军的脾气您也是知道的,根本就不适合在长安当官,他的脾气只能在军中使用,如果放在朝堂之上的话,恐怕就算是这次父皇饶恕了他,很快还有下次,儿臣斗胆,类似侯将军这样的人,这辈子只能在疆场上打拼,不能来朝堂,因为朝廷的诡谲,不是他可以承受的,如果将这样的人放在朝堂上的话,就是一种损失。”

    “难道我大唐就容不下一个侯君集吗?”李世民一脸不满地问道。

    自己辛辛苦苦地努力了这么久,难道就是如此的不堪一击吗?

    “父皇,大唐容得下一个侯君集,可是朝堂上容不下一个侯君集,或者说容不下侯君集这样的一类人,因为他们天生就不适合在阴谋诡计当中存活,而父皇一直都非常的体恤下属,对于老兄弟更加是不能多说的那种提携,可是父皇每日的极多,根本就不会有那么多的时间去顾及他们,而等到父皇想要顾及对方的时候,恐怕这些人不是在监狱就是在刑场上,因为他们太容易惹事,就像是汉朝的那些武将,最后的下场真正好的没有几个人,不是因为这些人真的该死,而是因为这些人不懂得如何自保。都认为皇帝可以保护他们一辈子,但是皇帝不只是他们的皇帝,还是整个天下的皇帝,既然是整个天下的皇帝,结果必然是需要关心整个天下,既然如此,出现问题也是平常事,不是吗?”

    李承乾是越发的成熟了,他的语言虽然宛如谆谆溪流,可是却慢慢地化解了李世民心中的不解,李世民现在虽然还没有真正的狂妄,可是他的骨子里却非常的狂妄,做事什么都非常的不顾及面子,这样的人其实是个人才,也是个天才,却有点那种疯子一样的味道。

    “朝堂之上真的如此凶险?”李世民总觉得自己平时面对的朝堂还是不错的,虽然有人四处弹劾别人,可是总体来说还是不错的,但是呢,就像是黄渤说过的那么一句话,当你没有任何成绩的时候,你就会发现你身边的人都是小人,都是有心计的,都是会想要害你的,似乎不将你这样的人给弄死,他们都不甘心,可是一旦你成功了,你就会发现,这些人都不见了,取而代之是一群对你很好的好人。

    李承乾有的时候算是一个悲观主义者,做事什么的更看重结果,所以,他只能无奈地说道,“父皇,您在上面,自然是看不到的,可是之前哥哥在下面的时候,遇到了多少事,不管是做什么事都会被人弹劾,有些事,哥哥可能是有点着急了,但是,难道所有的事,他都着急了吗?不见得吧,有的事明明对于百姓和国家都有好处,可是还是有人找事,不是因为那件事真的错了,而是因为如果让叶檀做了那件事的话,那么他们可能会觉得自己无能,就算是为了一个面子,他们也会阻止的,所以,生如苍茫看日月,月冷人情道不同啊。”

    “承乾啊,那你带朕去传旨吧。对侯君集说……”李世民沉思了片刻,有点情绪低沉了一下道,“朕没有忘记他们的功勋。”

    “诺。”

第三十三节 来访(2)

    侯君集是个聪明人,可是聪明的人有一个毛病,就是认为自己真的聪明,那么自己得到的很多东西都应该不缺的,如果少了的话,就很容易出事。

    既然我得不到,那么谁都不要想得到。

    此时的侯君集脑子里不停地闪过一些不好的想法,他甚至于都想提着刀子去质问李世民,当初你打天下到时候,身边的人都跑光了,是我,是我啊,帮着你坚持住了,后来争夺皇位的时候,也是我和房玄龄等人一起帮你定下了主意,这些事都是一件一件地从他的脑子里闪过,人呢,越是想的通透,越是觉得委屈。

    一人越是手里有锤子,那么天下都是钉子,看着就想要砸一下。

    所以,侯君集的内心深处不停地攀升着一种神奇的想法,诡异的想法,就像是一种根本就不属于他内心深处的想法,可是最后却还是落在了自己的身上一样。

    所以,侯君集手里的那把匕首已经被他弄歪了,匕首的刀刃已经直接断了,而桌子上那块磨刀石也被他给弄断了,甚至于割伤了他的手指,可是他依旧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

    “砰砰砰……”

    书房的门口传来了阵阵的敲门声,然后就是一个女人温柔的声音,“老爷,老爷,您没事吧,时间不早了,出来吃饭吧?”

    侯君集这次像是被人从头上浇下来一盆的冰水,顿时一哆嗦,精神好多了,低头却看到了那把匕首断了,心中不由得一疼,很多东西相处久了,比人都会有感情,而这样的事,会在他的身上发生的。

    “我这就来。”侯君集稍微收拾了一下,然后看着那个匕首的手柄,迟疑了片刻,还是装到了自己的兜里,慢慢地出去。

    今晚的夜色不错,初春的白天有些许的温度,可是晚上的话,却有点寒冷,将四周的树木上面的白霜都给吹的似乎冻起来一样,人经过草木之间,味道还是不错的,稍微有点草木香味。

    结果,他还没到饭堂,就听到门口的门子跑过来道,“老爷,太子殿下驾到。”

    “什么,他来干什么?”侯君集还没有完全反应过来,不过一边2站着的侯夫人却说道,“管家,管家,快点去迎驾。”

    “不用了,大晚上的,迎驾什么啊,孤这是个过来蹭饭的。”

    门口传来了一个笑呵呵的声音,然后一个一身普普通通衣衫的人走了出来,身后只是跟着三五个人,手里提着东西,而且看着都不大,按理说,天色已晚,他不应该出来的。

    “老臣参见太子殿下,有失远迎,还望恕罪。”侯君集的手指有点疼,不过他还是很认真地躬身施礼道。

    李承乾一把拉着了他的胳膊,然后笑着说道,“潞国公,我们之间没有这个必要了吧?而且大晚上的,你让我站在这里也不合适吧?”

    “还请殿下去书房……”侯君集的话还没说完,就顿时愣住了,拜托,舒服已经破烂不堪了,让他去,岂不是丢人吗?而且,哪里一片狼藉,要是让人家看到了,还不知道自己如何想的呢。

    而李承乾却认为这个时候最主要的不是书房,而是饭堂,就笑呵呵地阻止道,“潞国公,你说错了。”

    “不知老臣何处说错了?”侯君集疑惑地抬头看着李承乾,这个所谓的女婿,说真的,他一直都觉得很陌生,因为这人似乎不喜欢和皇帝身边的老臣子在一起,反而喜欢他们的孩子,比如说侯杰,比如说房遗爱,比如说长孙冲,比如说类似这样的人,而对于所有的老臣都是非常诚恳地当成长辈,既然是长辈,自然会有无数的礼节了,而所谓的礼节,就是人生如梦了。

    “此时才是晚膳时间,我还是个孩子,来到潞国公府,结果国公大人却让我去书房,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态度啊,你这是打算饿死我的节奏啊,难道这样子以来,也不是错的吗?”

    李承乾一副很不高兴的模样,可是呢,因为是个孩子,十来岁的样子,加上他的身份和身上的衣服,给人的感觉就是有点滑稽,让跟在一边的侯夫人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这个……”侯君集其实个无趣的人,他不习惯这样子的行为和调侃,脸色微微有点尴尬地说道。

    “父亲,太子殿下的意思是饿了,想要在我们家蹭饭。”侯杰忍不住笑着说道。

    然后不等李承乾说没错,就被侯君集打断了他的话,“孽子,大胆,此处有你说话的份,还不给我跪下,给太子殿下赔罪。”

    “这个……”侯杰心中想道,他就是来蹭饭的,虽然我也经常去东宫蹭饭,当时李承乾就曾经笑着说道,你们这些家伙在我这里吃饭过分了,我以后一定也要去你们家吃饭,虽然当时只是个笑话,因为皇帝和太子一般是不会去臣子家吃饭的,因为不安全,但是呢,没有想到这么快就成了。

    “还不跪下?!”侯君集眼睛一瞪,对方顿时就吓坏了,赶紧跪下道,“太子殿下恕罪。”

    “行了,行了,潞国公,我就是一个过来蹭饭的,侯杰说的没错,而且,我现在真的是饿了,一天的朝会,我差点没有被饿死,你觉得我来你这里要去你的书房里啊,我扛得住吗?哦,对了,这个圣旨呢,你家里以前也有过,我就不念了,大晚上的,扰人清梦也不是好事,你找个时间自己看看吧,或者等到孤吃饱了再说。”

    对于这么一个人,侯君集表示不理解,但是呢,既然人家要来自己家吃饭,还是招待的起的。

    “太子殿下在老臣府上吃饭,自然是老臣的荣幸,我这就吩咐下去,一定让太子殿下吃的舒服。”

    说完这句话,就告罪离开了,不知道是去宰牛还是杀羊,而李承乾手里的圣旨,他却没有接着,就算是先吃饭,也得讲圣旨念出来,否则意义已经会变得有点差了。

    侯夫人将侯杰拉起来,然后说了几句让他小心伺候着,自己也去了厨房,毕竟侯君集从来没有去厨房过,万一被他弄砸了怎么办。

    其它的人也都离开了,只有两人的时候,互相对视一眼,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太子殿下,你出门传旨都不吃饭的吗?我家可没什么好吃的,穷啊。”

    侯杰一张嘴就在哭穷,这句话也不假,大唐初期,谁家的日子都不好过特别是侯君集家,他本人不善于和同僚打好关系,做生意之类的事更加不会做,之前他是洛阳留守,为了严峻执法,他自己肯定不能乱来,所以就没有什么家业,李世民倒是给他一点赏赐,可是家大业大的,一点赏赐能够干什么?而且后来又被李世民喊到长安当什么兵部尚书,时间也不长,更加没有什么特别的进项了。

    和李承乾这种看似没钱,却实际上的土豪没办法相比的。

    “好你个侯杰,你在我东宫里吃了多少次了,孤来你家吃一次,你就哭穷,你这样子下去可是会没有朋友的,而且你没看到孤今日都带来的东西了吗?”李承乾将圣旨塞进自己的袖子里,然后指着身后的几个人说道。

    侯杰直接就走过去,一把将其中的一个盒子打开,然后一股子肉香扑鼻而来,深呼吸一口道,“不愧是我大唐的太子,做事就是周正,走走,我带你去参观一下我侯家的饭厅,不过呢,我姐姐可是不会出来的,你别想偷看你未来的妻子。”

    “你啊,你,就是会胡说,我是那样的人吗?”李承乾笑呵呵地说道,然后两人就直接去了饭厅。

    侯家的饭厅就一个特点:结实。

    桌子都是原木做的,不讲究铺张浪费等等,只要求一点,那就是结实,不能吃饭的时候一个不小心,就直接塌了,那就郁闷了,这也是军中特有的一种规格,因为行军打仗,很多时候都是军情如火,谁真的有那样的闲情逸致搞一些花样,那不是作死吗?

    两人找了一个凳子就坐下,然后很快,侯君集就一身新衣服出现在饭厅里,虽然李承乾是太子,可是他是主人,加上也是李承乾的长辈,所以就坐在了主位子上,其它的几个孩子都在,只是侯怜儿却不在,毕竟不是家宴啊。

    “潞国公,你这是?”李承乾记得对方不是一个非常讲究的人才是,怎么会这样子。

    “说来惭愧,刚刚杀羊的时候,手法不熟练,喷了一身血。”侯君集看似惭愧的话,却引得李承乾哈哈大笑道,“侯叔叔,我们以后都是一家人了,没有这个必要的,再说了,孤也带来了一些吃食,平时侯杰等人也会在我那里吃饭,总是会说,家里的父亲和母亲都很辛苦,给你们补补身体也是好的。”

    “哦?那老臣多谢太子殿下。”

    侯君集还不知道自己的儿子有如此孝心呢,而侯杰则面带微笑地看着李承乾,趁着大家不注意的时候,还伸手竖起了大拇指,不愧是自己的老大,做事就是如此的滴水不漏,这样子一下子就将自己捧起来了,那么以后自己可能就不会那么容易倒霉了吧?

    之前李承乾给侯府送过海鲜,所以,对于这次他能够带来什么,大家还是很期待的,可是当东西端上来的时候,却是傻眼了,这个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一共三样菜式:拍黄瓜、红烧肉、山芋炖排骨。

    侯龙看到这些,不由得切了一声,虽然很小,可是呢,饭厅里很安静,这个声音自然是让大家都听到的,侯君集瞪了对方一眼,让他根本就不敢抬头,而侯杰则笑呵呵地说道,“太子殿下,你真够意思啊,带来的都是好东西啊。”

    “多谢太子殿下。”虽然对于这个肉看不出来是什么东西做的,不过呢,该有的礼仪是需要的,如果侯君集能够将这方面的聪明用在朝堂上,也不会那么容易就被人给孤立了。

    “此乃孤平时最爱吃的菜肴,之前侯杰也说过了,他喜欢吃,所以孤就带来了自己喜欢吃的,大家请。”

    侯君集没有动筷子,而是看着李承乾问道,“不知道,这是什么肉做的?”

    行军打仗,听着好听,可是实际上日子并不好过,在军粮不充足的时候,可能连耗子都不放过,但是呢,不代表什么肉都可以吃,比如说猪肉,这个在大唐,大宋两个时代以及以前的朝代,都是不能吃或者不爱吃的东西,因为脏。

    “猪肉。”

    “咣当……”

    侯龙几个孩子的筷子直接就掉在地上了,脸色微白,不知道是被吓着了,还是被惊着了,对于他们来说,从小的教育里面就有这么一个东西,是否对错也许没有告诉你,但是阶级的东西却会告诉你,而且很多人的形容词比较匮乏,往往将不太喜欢吃的东西都用一个词来代替:屎。

    而侯君集的脸色也不好看,他觉得这个李承乾到底是来传旨的还是来羞辱自己的,难道是陛下的怒火还没有消散,所以才会让自己的儿子继续过来羞辱自己?如果是这样子的话,自己这些年跟的人,岂不是白瞎了?

    难道说,自己真的就没有用处了吗?

    当初他起兵的时候,可是没有多少人啊,自己就跟着他一起打天下,后来他想要逼宫的时候,也是自己努力帮他上位的,现在江山坐稳了之后,就开始将自己这头犬马给收拾了,是不是太过残忍了一点?

    “你们啊,都不知道,这个东西可不是我们平时见过的那些猪,而是松洲特有的猪种,听说已经改良了很多次了,长安的食味轩就有这道菜,而且价格很高的,平时我们都没有钱去吃的。”侯杰看着大家的样子,就像是自己当初第一次见到这个东西的表情差不多,不由得笑着说道,然后自己拿起筷子,将一块差不多鸡蛋大小的,红润润的红烧肉加起来,这样子的红烧肉一般是三层,上面有皮,中间有肥肉,下面是瘦肉,只有如此味道才好,而且也美观,如果只是单纯的瘦肉或者肥肉的话,那么久会很可惜的,直接放入口中,然后大口的咀嚼,肥肉和肉皮在口腔里慢慢地发酵,像是在和某些人争夺什么东西一样,然后那香而不柴的瘦肉用的时间和精力更多,说真的,真的很好吃啊。

第三十四节 来访(3)

    “美味,美味,真的是美味不可多得啊。”侯杰笑呵呵地说道,然后看着其他的人都瞪着自己看,自己这算是第一次在自己的父亲面前表现的没大没小的,所以就更加的胆气很壮地说道,“父亲,这个东西真的很美味,儿子听说,当初您和陛下一起出去打仗的时候,什么粮食都没有的时候,连耗子都吃过,而这个肉不只是太子爱吃,而且现在已经是我大唐的妙品了,父亲不可不尝啊?”

    打仗是需要死人的,但是打仗更是需要吃饭的,当你参加了一个国家建立的过程的时候,可是没有所谓的补给的,有的时候你就得自己想办法,听说过去的有些部队都是靠着吃一些动物的尸体来存活的,可能有的还是人,但是呢,这些事,都是历史上说的,平时你是看不到的,因为那些人要么早就被弄死了,要么就是准备被弄死的。

    所以被侯杰如此一说,侯君集也就顾不得许多了,而且这个东西连自己挑剔的儿子都说好吃,而且是太子拿来的,那么自己不管如何都要吃一口的。

    像是上刑场一样,侯君集找了一块瘦肉相对来说多一些的,夹起来,慢慢地放入口中,然后用力地咀嚼,希望可以咽下去,可是呢,他慢慢地就降低了咀嚼的速度了,像是在品尝着最美味的山珍海味一样,脸上本来有点发青的神色也慢慢地恢复正常,甚至于多了一些正常人的脸色,因为侯君集的脸色是酱红色的居多,也不知道是风吹日晒的,还是因为杀人太多的缘故,反正不是正常的颜色。

    可是呢,却因为一块他平时不喜欢的肉,竟然幻化出如此的模样,不得不说,美食的确是个好东西。

    “呼……”

    侯君集突然睁眼,然后轻轻地出了一口气道,“美味,果然是美味,殿下说的是,来人,上酒,此等美味,若是无酒怎么可以?”

    “潞国公且慢。”李承乾却阻止他的这个行为,让他疑惑不已道,“殿下还有何事?此肉的确是难得的美味,老臣之前倒是孟浪了。”

    “潞国公,你觉得现在喝酒合适吗?”李承乾四处看了看问道。

    “有何不合适的?”侯君集奇怪地问道,随即想到,自己还是戴罪之身,如果这个时候喝酒,岂不是更加的给别人话柄了,想到此处,却已经将嘴里的美味吞下去了,只是呢,心中却多了几分愤慨,没有想到,在自家里也没有办法放松啊。

    “多谢殿下提醒,老臣孟浪了。”侯君集的这句话绝对不是真心话,而是一种无奈的选择。

    李承乾平时在皇宫里就是察言观色的高手,此时焉能看不出来对方的想法,就摇了摇头道,“潞国公,你想多了,孤不是那么一个意思。”

    “殿下何解?”侯君集觉得吧,肯定是那么一个意思,你还小,你不懂的啊,没有想到自己想要喝一杯的冲动都没有了,这算是什么事啊。

    “潞国公,你看看,今晚在饭堂里的人,除了你之外,我们可都未成年啊,你在那里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先不说畅快不畅快,这个味道也不是很好是不是,而且我们都是小孩子,这么小的孩子就喝酒,对孩子的身体也不好是不是,如果孤今晚在你这里吃饱喝足了之后,带着一身酒气就离开的话,父皇肯定也会不高兴的,他因为和你是兄弟,所以不会对你怎么样,可是孤却会被打一顿板子,这都是轻的,您信吗?”

    李承乾的话没有任何高屋建瓴的说辞,也没有盛气凌人的感觉,只是告诉你一句话,我们都是孩子啊,一群孩子大晚上喝酒,找事呢?

    侯君集先是一愣,随即不知道为什么,他感觉自己内心深处的那股子压抑的感觉,一下子就消散了,反而多了几分让自己觉得可笑的感觉,自己是不是太过草木皆兵了,对方只是个孩子啊。

    他本来想说,我多么大的时候,就开始喝酒了,可是呢,自己的几个孩子的确是小,而且人家的眼睛都不落在他的身上,而是落在了那些肉身上,与此同时,外面也传来了烤羊好了的消息。

    “既然殿下如此说,老臣就不喝了,今晚就吃肉。”

    “不喝酒岂不是浪费了此等美食?”李承乾笑呵呵地说道,然后拍了拍手,就有人送上来几个棕色的瓶子,这些瓶子的脖子都很长,应该是玻璃做的,上面有木塞子,底部非常大,属于叶檀仿制了过去的岛国的那种放置清酒的瓶子,这样的一瓶,少的话,一斤左右,多的话,四五斤都有。

    侯君集看到那个瓶子,在烛光之下,闪烁着诱人的光芒,不由得眼睛瞪的很大,“此乃何物?”

    要是程咬金在的话,肯定会说,你这个土老帽,这个都不知道啊。可是侯君集是真的不知道,因为他以前的身份比较低,后来几乎都是在行伍当中度过,如何才能知道这些啊?

    现在社会,军方的很多东西都是非常先进的,因为需要保护国家,而过去的话,却是有点相反的,因为军方在国家安定了之后,基本上没有特别大的贡献了,所以,大家也不会真的注意这一切。

    李承乾拍了拍手,就有人拿出一个圆柱形的弯曲的钩子,开始将这个瓶子的上面的塞子起开,然后将里面的酱红色的液体倒出来,一股浓郁的酒香扑鼻而来,让人食指大动。

    这种东西本来应该是用玻璃杯的,可惜,侯府没有这种东西,所以只能用瓷碗。

    侯君集的喉咙微微动了几下,然后就看到这东西摆放在自己的面前,他迟疑了片刻,还是端起来,然后喝了一口。

    入口微苦,却又带着浓香,这是一种比葡萄酿还要有味道的酒,可惜,他之前压根就没有喝过,而其他的几个人碗里的却和这个东西不一样,属于鹅黄色的液体,算是果汁吧。

    喝酒吃肉,本身就是一种乐事。

    只是平时端上来就没命要吃的羊肉,却没人去碰它,似乎是将这种东西当成了一种很奇葩的存在。

    “你们为何不吃羊肉?”侯君集奇怪地问道,在他们的这些人眼里,羊肉这种东西是平时吃肉的标配,在大唐,牛肉不好直接吃,鸡鸭鱼等又有点肉少,所以,羊肉在某种意义上就代表着一种食肉的习惯。

    “我们爱吃这个。”几个孩子都低头继续吃饭,对于羊肉那是绝对不会碰一下了。

    侯君集没办法,也跟着他们一起吃肉。

    饭吃完了之后,几个孩子都去休息了,而已经整理好的书房,也已经准备好了,李承乾身边跟着一个人跟着侯君集去了他的书房。

    本来侯君集想让那个跟着李承乾的人出去,有些话,他知道不能让外人听见,结果,却听李承乾说道,“此人不是父皇的人,也不是孤的人,而是叶侯的人,我命令不来。”

    侯君集看着这么一个小嫩脸的小娃娃,觉得没什么用,如果可以的话,自己一把就可以将李承乾给抓住了才是,不过呢,他现在倒是没有这方面的想法。

    来到刚刚搬迁了一些东西的书房,看着桌子上的东西,就知道之前经历了什么。

    一个人的脾气在什么时候最大,就是在被人欺负的时候,所以李承乾明白这个人和行为,因为自己当初的时候何尝不是如此呢?

    坐在客座上,李承乾再次将圣旨拿出来了,然后递给侯君集道,“侯叔叔,你就看吧,我是真的没有多余的力气念出来了。”

    没有了外面人的眼睛,侯君集也就不那么固执了,直接伸手取过圣旨,看了几眼之后,放在桌子上,看着李承乾道,“太子殿下,这个圣旨是让我去肃州?那里现在还不算是我大唐的地盘吧?”

    李承乾点了点头道,“这件事,孤和也父皇说过了,那里的一切看似都属于我大唐的,可是实际上却不属于我大唐,而是属于当地的豪强,所以,我才会想让侯叔叔去那里。”

    “可是这件事,但凡是一个朝廷的武将都可以去啊,为何要让我去?”侯君集奇怪地问道,就是整合一些地方军队而已,这种事不是很难啊。

    李承乾本来笑呵呵的表情,突然变得有点诡异,不过呢,他还是很认真地说道,“侯叔叔,你觉得叶檀是个什么样的人?”

    “胆大妄为而又充满了谨慎的人。”侯君集和叶檀当初见面是在当时的曲江池那里,当时是长孙家搞的活动,他参与了,帮助了自己的义子的事,他还是记得,可是后来很多事他都有参与,这个叶檀做事风格极为的狠辣,只要是有道理或者说是有法可依,他是什么事都干的出来的。

    “那孤再问一句,侯叔叔,你觉得西域适合用我大唐的仁慈去治理吗?”李承乾接着问道。

    侯君集几乎没有任何犹豫地摇了摇头道,“这是不可能的,大唐的中原腹地毕竟经历了上千年的儒家熏陶,做事做人虽然依旧虚伪到家,可是该有的面子上的事还是会做的,可是西域不行,他们这些年都是站在刀和血之间,他们只会相信动物的敏锐感觉,而不会相信所谓的礼义廉耻,在那里讲这些东西,会比野草都死得快。”

    “那侯叔叔觉得,朝廷上面到底有哪个武将可以肆无忌惮地做这些事?”

    侯君集这次却是沉思了片刻道,“朝廷之上能够打仗的将军很多,可是李靖过于正统,李绩阴暗过分,程咬金看似粗鄙不堪,可是骨子里却是个正直的人,秦琼现在宿卫松洲,回不来,而薛万彻等人又不是很好地被人信任,这个恐怕很难。”

    “西域是释放恶魔的地方,所以,孤一直都认为,侯将军您是这样的人,你说呢?”

    看着李承乾那故意的笑容,让侯君集差点疯了,什么意思,难道我就是个白痴一样的人吗?还是觉得我这人真的不像是个好人呢?

    “殿下何意?”这是生气了。

    李承乾从兜里取出一封信,递过去,侯君集疑惑了一下,接过去一看,顿时觉得脸色发青,这个叶檀,真的是太混蛋了,竟然将自己说成了刽子手了,说自己杀人无数,脾气不好,这样的人放在长安简直就是对于我大唐百姓的不负责任,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送到西边来,到时候不管是做什么事都不会有太大的问题,否则的话,难道真的让他养老啊,对于这种有着经验和武力值的将军,不能浪费了,一定要好好地利用,就算是有一天年纪大了,不能打仗了,也不可浪费了,不是还有一些书院嘛,这样的人如果不送去教书的话,简直就是浪费了,对于那些死在这些武将手里的人来说,岂不是浪费了?

    一封信,说了几个方面,都是在告诉李承乾,武将不是说天下太平了之后就没事了,武将还有无数的事要做,不能就这么轻松地让武将吃饭喝酒到处找小老婆,这样子的话,岂不是丢人现眼吗?

    侯君集将信看了三遍,然后深吸了一口气,将信纸折叠好之后,放在桌子上,抬头看着李承乾道,“这也是太子殿下的想法吧?”

    “嗯。”李承乾点了点头道,“侯叔叔,从心里来说,您是一员猛将,这些年为了朝廷也是立下了不少的功勋,这样的功勋您现在有的爵位肯定是实至名归的,可是,我还要说一句的就是,侯叔叔,你这人不会虚伪的人情关系,你不如李靖那样子会忍,也不如程咬金程叔叔那样子的不要脸面,所以,你在长安根本就待不下去,如果继续待下去的话,孤以为,不用三年,父皇绝对会砍了你。”

    ‘难道我注定要一辈子漂泊?’没人喜欢一种不体面的生活,而在外面带兵打仗,就是如此的简单而又不简单的事。

    “人总是需要有归宿的,有的人归宿是种地,有的人归宿是经商,也有人归宿是朝堂,而侯叔叔你的归宿恐怕只有疆场,除非,您能改改你的脾气,可是这个是不可能的,我听叶侯说过这么一样的话,人呢,很多东西都可以改,可是性格这种东西却不能改,只能有意识的去调整,可是您的这个年纪还能如何调整?”

第三十五节 杀气腾腾(1)

    肃州,夜晚,空气温暖。

    随着一场雨过后,本来枯黄的地面此时却已经开始抽绿了。

    本来人很少的路面上也开始松动了,同时人也跟着多起来了,这些人很奇怪,也不知道是从什么地方出来的,本来只有几个,可是在很短的时间里就会出现一群,这些人干瘦如柴,就像是一群根本就没有吃过饭的饿狼一样,脸上毫无表情,走在路上就像是一群群的行尸走肉一样,看到动物,不管是死的还是活的,都像是一群随时准备出击的猎手一样。

    对于肃州的人来说,这样的场景太过平常了,每年都有,有一些人从外面走了进来,变成了城里的人,可能是乞丐,可能是奴婢,可能是伙计,也有一些人最后却只能出去,在荒野上流浪,冬天的时候,饿的不行,可能会死,可能会被冻死,而也有一些人最终活下来,然后再次走了进来。

    因为习惯了,所以,虽然非常惨烈,可依旧没人会在乎这些事,因为早就习以为常了。

    这种可怕的现象,在很多人眼里是平常事,可是在叶檀的眼里,却像是一个个的锤子敲击着自己的脑袋,因为从小接受的教育里,是将人当成人来看待的,虽然有的时候也是吃不饱,但是人活着的基本条件还是需要的,特别是在后来日子过的越来越好了之后,人们对于吃穿这样的事,其实已经没有太高的想法了,开始要的是如何才能第一时间变得更好。

    所以,有的时候,叶檀总是在想,新的国家的建立,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也许有很多,也许只有一样,那就是饿死的人几乎没有,不管是多么惨烈的天气和环境下,都是如此,而在过去,你是做梦。

    叶檀在刺史府窝了一个月,他几乎就做了一些在很多人眼里都是平常的事,可是呢,陈明等人却觉得这个叶檀简直就是个神人,他将很多东西都当成了理所当然,可是对于他们来说,却像是生活在天堂一样。

    兰姑再也不会说什么想走的事了,她似乎真的就成为了谭燕的妾侍。

    谭燕也没有多余的想法,只是在召集一些人的时候,有点费力,可是从易月楼里找来的孩子也慢慢地康复了。

    其中那个当初腿脚都被打断的孩子,似乎还挺倔的,不愿意说话,要是放在现代,肯定会有所谓的心理医生过来教育他,宽慰他,可是现在却不需要这些,因为只要是不给你饭吃,你就会听话。

    野狼,是他现在的名字,姓氏没人愿意给。

    野狼的腿脚都好了,多亏了叶檀的疗伤圣药,不过呢,他很沉默不语,之前还说着要回家去看看自己的爷爷,可是现在却不去了,因为他刚刚出门的时候,就遇到了很多人,这些人都是凶神恶煞的,似乎要将他拉走打死一样。

    女娃也有,被兰姑编纂了一下名字,都是用自己的姓氏兰来称呼的,不过后面的都是兰一,兰二之类的,这些人在可以吃饱饭的时候,爆发出来的功力可以说是非常大的,简直就像是神仙一样。

    谭燕这几日都在家里,和陈明,张虎还有叶檀几人一起,商量了一些事,而外面的什么孙家的,沈家的,孟家的,李家的人,似乎已经忘记了一样。

    有些事不能急,一旦急了,就会出现偏差。

    所以,当距离刺史府三百米的地方,有一座小楼盖起来的时候,大家才发现,刺史府到底是在做什么,每日的早上都会有一些美食的香味飘起来,让人控制不住自己,但是呢,却又因为如此,让很多人不敢靠前,担心被讹诈了。

    人,最基本和最迫切的需要就是能否吃顿饱饭,而其他的事在这样的一个条件之下,毫无意义可言。

    只是这个叫做小面摊的小饭铺,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那就是将每日的馒头,油条等物,放在了门口。

    每年开春的时候,所有的人都知道,会有很多人进来,这个时候,东西最好不要乱扔,否则的话,可能会被抢光了。

    叶檀刚刚醒来,就听到野狼跑过来说道,“少爷,少爷,我们的饭铺被抢了。”

    野狼在大部分时间都比较镇定,做事也像是个死心的孩子,只有在一种情况下不行,那就是粮食被抢走的时候,他对于吃有一种来自骨子里的冲动,反正就是不能动他的吃的,否则就会翻脸,而野狼的名字也是这么来的。

    “哦,喊张虎,集结人马,去看看。”

    叶檀站起来去洗脸,然后野狼就跑去找张虎了。

    时间不长,所以刺史府的护卫还是有点单薄,这些人当中大部分都是流民或者当地的无产者,甚至于还有地痞,不过呢,如果让他们现在去欺负人,那是做梦,他们不敢。

    等到叶檀收拾完毕了之后,就看到了院子里站着三十个人,这些人高低不同,样子不同,表情不同,这样的人如果放在松洲,最多也就是个干体力活的,而且属于最底层的那种,想要干其他的,人家根本就不要,武力值,更加的很差。

    张虎倒是孔武有力的,可惜,这人的胆子早就被肃州的很多事给吓破了,根本就没有任何的杀伤力。

    这些人手里都提着刀,叶檀要求的,任何人,任何时候,就算是吃饭的时候都必须将刀放在身边,以防万一。

    “出发。”

    一群人很快就到了小面摊那里,然后就看到之前雇佣的几个伙计都躲在房间里,不敢出来,而负责做法的那人手里提着刀,却不敢靠前,因为面前的这群人根本就不算是人了,而是一群狠辣的角色。

    叶檀的小红有点不耐烦地打了一个喷嚏,然后站在那里,而叶檀坐在上面,看着这群人。

    面黄肌瘦,眼神迷离,枯瘦如柴,衣衫褴褛,此时正在那里双手抓住吃的东西就朝嘴巴里塞,这些人的肚子似乎是无底洞,他亲眼看到有人将三个大馒头直接吃下去,却似乎没有饱,而这三个馒头就算是张虎吃完了之后,都会觉得撑得慌。

    四周也站着一些人,这些人不知道是在做什么的,可能是看热闹的,却没有多少害怕,因为对于他们来说,这样的人和事不过像是每年城外的野草一样普通。

    看到叶檀出现了,手里提着菜刀的厨子赶紧跑过来道,“少爷,少爷,这帮人疯了,这帮人疯了,直接就跑过来抢东西,连一句话都不说。”

    厨子叫三锤,不是肃州人,而是凉州的人,算是一个比较熟化的当地人,做菜勉强还凑合,当时是跟着元道一起来的,只是现在元道却似乎不见了,而他就在这里做饭,白天在小面摊,晚上回到刺史府,因为刺史府的那些人做饭,叶檀没有办法下咽。

    “是吗?他们怎么疯了?”叶檀坐在马背上,轻轻地挥舞着马鞭问道。

    “他们根本就不打招呼,也不说给点吃的,看到吃的就抢,也不打人,也不说话,就像是哑巴一样。”三锤颤抖不已,因为他算是凉州见到一些世面的,可是没有想到这里的人更加的疯狂,简直就不是人啊。

    “是吗?我倒是看看。”

    叶檀挥舞马鞭,对身后的人道,“上去,将这些人都给我抓起来,捆绑起来,示众。”

    张虎等人却疑惑了一下,没有立即出动,因为这些人他们也很熟悉,其中有一些人曾经就是这些人中的一员,因为懂得这些人的生存之道,所以就想要放点水,可惜的是,他们遇到的人不是其他人,而是叶檀。

    如果你养了一条狗,结果它不听话的话,那么,就没有必要继续养了,如果你养了一只鹰,结果它不去飞扬的话,那么这样的家伙是没有必要停留下来的。

    “公子,他们太可怜了,要不…啊…”张虎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叶檀手里的鞭子抽在了脸上,这一鞭子非常的狠,直接就将他脸上的皮肤抽开了,看着血里呼啦的,看着非常的渗人。

    “没用的东西,我的话都敢不听,你以为你们是什么东西,要不是因为我,你们活的像是一条狗,现在竟然还敢给别人求情,吃了几顿饱饭,已经不知道自己是谁了,是吧?”

    叶檀说完这句话,就听到一个笑呵呵的声音道,“叶侯果然有气魄,不是凡人。”

    然后一群人,穿的也乱七八糟的,不过精神却很凶悍,他的手下的那些人都是手里有刀的,而且还骑马,这样的人一般都是很有战斗力的。

    “李旭?”自从来到这里之后,他已经很久没有见过他了,李旭现在虽然还需要他的丹药,可是呢,却几乎不露面,所以今天能够出来,说明有点意思。

    “是在下,怎么,叶侯的手下不听话,要不要我帮你一下?”李旭笑眯眯地问道,似乎在看热闹。

    “好,你去吧。”叶檀却不觉得需要客气,所有地方都是大唐的,那么所有的军队都是,你的亲卫也是如此。

    李旭没有想到对方还真的是如此,不由得愣了一下,随即一挥手道,“给我杀。”

    他的手下做这些事似乎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了,听到他的话之后,就扑了过去,这些手无缚鸡之力的人根本就不是他们的对手,不过才一盏茶的工夫,所有的人都被砍死了。

    看着满地的血,张虎忽然站起来,然后想要躲到后面去,却被叶檀的手里的鞭子直接缠绕了脖子,然后猛然一用力,就将他摔在了那些死人堆里,然后说道,“将他也解决了。”

    “叶侯,叶侯,不要啊,我是朝廷的人啊,我是朝廷的人啊,你不能这么做啊……”

    张虎再也顾不得自己的脸上的伤痕,就赶紧喊道,而叶檀看着李旭道,“还不快点?”

    李旭一直都以为他狠,但是没有想到如此的狠,竟然将自己的手下都杀,不过呢,这点事不算什么,就点了点头,然后张虎还没来得及爬起来,就被人砍中了脖子,然后趴在地上死掉了。

    剩下的那些人直接就跪在地上磕头,看样子宛如捣蒜一样,真的是让人觉得不合适。

    “这些人呢?”李旭接着问道。

    “这些人就算了,做错事总是需要给对方一个机会不是,如果一次机会都不给的话,那么岂不是天地不仁了吗?”叶檀说完这句话,就看着三锤道,“找人收拾一下,如果再有人敢乱来,就给我打,堂堂的大唐的土地难道就没有规矩了吗?”

    “是。”三锤,赶紧让几个伙计开始收拾四周,而叶檀转身就走。

    李旭看着叶檀就这么走了,可是自己想说的话却没有说,这算是怎么回事啊?

    “李旭?”

    叶檀忽然拉住了缰绳喊道。

    “不知叶侯还有何事需要在下效劳的?”李旭像是一个小弟一样地问道。

    “没有什么特别的事,不过呢,你手下的人杀人还是不错的,要不借给我五百人如何?”

    叶檀的话让他咋舌,这个,五百人,你知道我们家有多少人吗?

    “这个,叶侯,这个有点多。”李旭有点尴尬地说道,“一百人倒是可以。”

    “那就一百吧,哎,没有想到这个地方连这点人都没有。”

    叶檀无语地说道,“记得今天下午的时候,将人都送过来,对了,还有粮食,刺史府粮食不多。”

    看着他离开的身影,李旭忍不住感慨了一句,“这人怎么这么抠门呢?”

    不过呢,这一切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知道很多事已经开始变得不一样了。

    剩下的人都宛如溃败的军队一样,跟着叶檀离开了。

    场面上的血腥味很重,但是呢,大家都习惯了,没有多大的感觉,在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是没有办法的事。

    李旭回到家,赶紧去找三爷,他不知道为什么对方要自己家的人。

    三爷也觉得奇怪,按理说,这样的事发生了之后,不应该用自己的人才对,因为这些问题都不好处理,可是他却用了自己的人,而且这样一旦出事的话,就会是大事,所以,他也奇怪。

    “三爷,真的给他人吗?”李旭是真的不想给,因为李家真正意义上的心腹也没有几个。

第三十六节 杀气腾腾(2)

    “给他。”

    三爷只是短暂地思考了一下,就直接说道,因为有些事,既然不知道如何做的话,就凭借感觉走吧。

    “可是……”李旭担心自己的手下也被弄死啊,那个叶檀就是个疯子啊,虽然刚刚是自己出手的,可是那些人都是城外的流民,这样的人每年死在土地上的可能比所谓的野兽都要多,可是那个张虎他是知道的,是刺史府的人,就因为不听话,就直接被弄死了,这个事虽然不大,但是这方面的影响却很大。

    “没有可是,你派去的人都要听话一点不要胡来,我总觉得这个叶檀肯定是有后手的,其他人家如果不听话的话,恐怕会出事,而这些人送过去之后,除了供给粮草之外,任何的事都不要打听,就当这些人不存在一样。”

    三爷的话让李旭瞠目结舌,这个算是什么事啊,自己的人自己却不要管了,而且送过去当个间谍也是个好事啊,为什么不用呢。

    “因为这些人恐怕会成为叶檀手里的刀,而砍伤的人可能就会有很多。”

    三爷在李旭离开之后,喃喃自语道,有些事,不能说明白了,因为有些事,不明白才是幸福的,否则的话,就会出事。

    叶檀回到了刺史府之后,没有直接去休息,而是站在刺史府的后院,那里有一片丘陵地带,这个也是这个刺史府的一个特点,这里的野草也慢慢地长起来了。

    而李旭手下的人很快就来了,只是呢,谭燕的眼睛有点不太舒服,因为张虎死了,出去一趟就死了,而陈明则傻眼了,这个算是怎么回事啊。

    “你们从今日开始就在此处练习,如果有人下次再出现今天的事的话,都去死。”

    而李旭的一个手下李卫则站出来看着叶檀问道,“叶侯,不知道如何训练?”

    “朝死里练习,如果不想干的话,都去死。”

    叶檀有点不太喜欢有人质问自己,冷声道,然后指着不远处,“如果你们不行的话,也一起都去死吧。”

    李卫刚要询问一下,凭什么的时候,却忽然看到叶檀的眼睛宛如饿狼一样地盯着自己,不由得心中一颤,低头称诺之后,就带人去练习了。

    如此这般过去了五天之后,叶檀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又出现在这里,看到他们每个人都是汗流浃背的模样,眼里都是凶狠,倒是有点好兵的样子,可是当他看到这些人吃饭时候的模样,不由得皱眉不已,因为这些人训练的时候宛如饿虎一样,到处很有杀气的模样,但是呢,却没有任何的纪律。

    过去的人讲究的练兵的办法是:风林火山:其疾如风,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动如山。

    这是孙子兵法军争篇里面的内容,就是说一个军队要达到这样的水平才能真正的有战斗力,可是呢,现实当中,根本就不行,或者说是不太可能达到这样的水平,因为条件不允许,吃不饱穿不暖,兵甲不好的,多得是,怎么可能啊,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地方的军队都是只有一点精锐,一是人的问题,二是物资的问题,没有足够的物资,人在训练的时候就会很可怕的出现一些问题,比如说营养跟不上,就容易垮掉。

    可是现在只有不到两百人,这些人的训练是挺刻苦的,而且李卫的训练办法也是训练野战部队的一种方式,就是骑兵,李家的人也没有苛刻这些人,吃的好吃的东西不少,可以说是顿顿有肉,因为李卫带来的人也是李家的精锐,如果连自己的精锐都苛责的话,那么也就没人给他们卖命了,这世界就是如此,就算是最可怕的或者最自私的人,在做这些事的时候都会给出给另外一方面的要求,因为这个世界就是如此,你不这么做,如何才能让人家给你卖命啊。

    可是这个不是叶檀要的情况,这些人如果继续这么下去的话,那么到时候就会出现一个现象,打顺风仗的时候没有问题,所向匹敌都是应该的,可是如果遇到艰难的事的时候,就会麻烦了,直接就会跑了。

    “你们都停下来。”

    叶檀看着这些人吃完饭,在那里休息的时候的样子,宛如一个个的烂泥饺子一样,东倒西歪的,很不像话。

    所以的人看到叶檀走过来,都赶紧站起来,然后低头不敢看他。

    李卫站在最前面,他倒是抬着头,却让人觉得有点不合适。

    “从今日开始,每天早上和下午,都要站军姿,一个时辰。”

    叶檀说到这里之后,就站在那里,给他们示范,然后所有的人都排列开来,站在那里。

    李卫等到叶檀离开之后,才咧了咧嘴,觉得这人根本就不懂得了练兵的办法,这个有什么用啊。

    不过呢,等到过去一刻钟之后,他才发现这个军姿看似简单,可是你如果坚持下来的话,根本就知道其中的痛苦。

    “哎呀,我不行了。”其中一个人直接就瘫在地上,根本就起不来,他感觉不是全身疼,而是连脑子都很疼,这样的痛苦,真的是非常的要命。

    有一个人就会有第二个人,很快,所有的人都瘫在地上,最后倒下来的人是李卫,他额头上都是汗。

    而此时的叶檀却给元道一个信封,让他送信去凉州,找一些人来,这些废物,真的是没用。

    凉州的现在一切都很顺溜,让许敬宗都有点不太想呆住了,因为这里的民风开始淳朴之后,就没有什么事,对于一个风流名士来说,有个风雅的事也不错的,可惜,这里没有,所以他一天到晚除了溜达就是溜达,就连书籍都不看了,因为没什么意思。

    业力鲁现在和他差不多的,当一切的事都进入正轨之后,你就会发现,上面的人才是摆设。

    可是呢,刚刚有人送来一封书信,业力鲁不识字,不过呢,应该是叶檀送来的。

    凉州现在的人不少,叶大发,于雨媛,叶彪,还有很多其他的人,这些人都是松洲的人,本来留在凉州,他们就不高兴,可是呢,叶檀没有让他们出去,所以他们只能待着,可是当这封信来了之后。

    孔璇第一个站出来说道,“我要去肃州,少主在那里没有一个帮手。”

    叶彪第二个站出来道,“我要去保护少主。”

    然后其他的人都出来了,叶大发却没有说话,他知道,这里的一切都不是很稳定,如果此时要是走了的话,肯定会处出现问题,不过陈金却被送出去了。

    然后业力鲁又给了对方差不多二十人的队伍,跟着一起走。

    三天后,叶檀刚刚睡醒,一抬头就看到了叶彪站在自己的门前,和以前差不多,宛如门神一样。

    “你来了?”叶檀笑呵呵地说道,然后陈金这小子就笑呵呵地站出来道,“少爷,吃饭了。”

    “你怎么来这里了?”

    “凉州没意思,连马都不让人骑,还能有什么意思啊?”陈金人小鬼大地说道,“少爷啊,你懒了很多,这样子可不好,你看日头都很高了。”

    “你啊,你就会胡闹。”

    叶檀瞪了对方一眼,可是人家根本就不怕他,而是给他弄了一盆水之后,就去准备了伙食了,对于这里的东西,好几个人来了之后,都是郁闷了,你们是将我们的侯爷当成什么?

    等到叶檀走出去之后,却发现李卫等人正在被几人修理,这些人动手的速度非常快,而且什么地方疼朝什么地方招呼,简直就是不要命的那种,而叶檀似乎根本就没有看到一样。

    中午吃饭的时候,叶檀看到了这些人全部都去掉上衣,站在太阳底下,虽然现在温度还不高,可是依旧很热,这是边塞的规矩,白天很热,晚上很冷。

    有些人你不去处理他,他就不知道你是多么的爱护他。

    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无视,这样子最美妙了。

    不过呢,等到晚上的时候,叶檀的耳朵里再也没有听到这些人的废话。

    肃州似乎一下子就变成了一个过去的模样,一点都没有变化一样,可是呢,所有的人都知道,这里的一切都和过去不一样了,因为来了一个奇怪的人,谭燕这个刺史竟然有了自己的刺史府了,这就很说明问题了。

    而就在沈家还有孙家的几个人准备有一些作为的时候,李旭的脸色陡然之间难看了不少。

    因为从中原长安来了一个人,一条宛如黑龙一样的马队,领头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皮肤黝黑发红,一身黑色的盔甲,座下是一匹黑马,而他的身后,则是一支差不多两百人的队伍,这些人各个面容阴沉,杀气腾腾的,这些人基本上都是上过战场的,而且都是高手。

    特别是,领头的这人叫做侯君集的时候,李旭等人才明白叶檀一直都在等着什么。

    叶檀不是不想插手肃州军伍当中的事,可是呢,对于他来说,这个事有点麻烦,和凉州不一样,凉州属于部落制度,就是说,你只要是将那些部落的人都给降服了,就可以了,他们说是兵很多人其实不过是一个百姓而已,但是呢,肃州却又不一样,因为肃州的军伍当中更多的人却是一些所谓的家族里的人马,他们和甘州是一回事。

    而以前李世民之所以不动肃州,不是因为他的脾气好,而是因为他在当上皇帝之后,需要安抚人心,特别是突厥的事让他心中很不舒服,所以一切都会暂时放缓,可他是个精力旺盛的人,所以,当四周的人和事都处理的差不多的时候,他的眼睛早就看向了这里,不只是肃州,甘州也是如此。

    一个人如果有了大志向,如果没有办法实现的话,这种感觉是非常痛苦的,所以,他希望自己可以得到这样的舒服,所以,在叶檀给皇帝上了奏折之后,他就将侯君集用一个不好的理由将他踢出去了,朝堂上凡是不知道这件事的人都觉得这是好事,毕竟,当国家安定了之后,武将的真正作用几乎是没有了,这个时候,需要的就是文臣之间的战斗,什么乱七八糟的事都会发生,而且毫无底线的那种,对于武将来说,这样的争斗最好不要参加,否则的话,会死的很惨。

    将一人扔出去,也是为了保护他。

    侯君集出来之后,心中的杀气就慢慢地积攒,然后走了上千里之后,他心中的杀气反而少了几分,只是脸色越发的深沉,因为本来他的脸色就不是正常的黄色或者白色,而是一种枣红色。

    他到了肃州的门口,看着低矮的城墙,微微皱眉,这样的城墙说真的,一点都不像是大唐的城墙,因为我们是农耕民族,喜欢建设一个个的城墙,然后将自己围捕在其中,不让别人欺负自己,所以,对于这样的事,他心中下意识地就会偶这些事。

    只是呢,他没有进城,而是看着身后的一个人道,“侯三,你去。”

    “诺。”一个干瘦精壮无比的亲兵拉着缰绳就直接进城了,然后就去了刺史府。

    而此时的刺史府似乎已经恢复了平和了,谭燕虽然不满意叶檀的一些行为,可是随着骨架慢慢地搭建起来,也就像是个样子了,可是这里的读书人太少了,就连基本的事,都需要松洲的人帮忙才不会出事,所以,他最近也挺忙的,作为一个刺史,竟然不知道自己所在的地方的田亩,这个不是渎职,是非常严重的可怕的事。

    所以,他开始和陈明等人准备测量这个,可是,有些东西就是如此,不适合你说你可以去做了,就可以做了,很多时候,也得别人想让你去才行。

    谭燕这几天也慢慢地进入状态了,可是大家族的可怕的地方就是如此,很多时候,你想要找土地,却发现土地不在自己的手里,这个感觉是不是有点过分了?可是在过去却一点都不过分,因为有些地方本身就是人家的,可能是十年,可能是百年,比你的国家都要早,可惜的是,你没有其他的办法。

    所以,他在求叶檀的时候,却总是被他微笑一带而过,让他不明白所以然,这个人到底什么意思啊?

    “少爷,少爷,外面来了一个黑炭一样的人,说要见你。”

    陈金火急火燎地从外面跑进来,一脸的汗和灰尘,也不知道搞什么啊。

    “是吗?”叶檀从躺椅上起来,看着他道,“去喊谭燕,就说事成了。”

第三十七节 杀气腾腾(3)

    陈金不懂,不过他有的时候任性,却不是什么时候都任性,所以,很快就走了。

    而叶檀端起桌子上的茶水,一口而干,然后看着满天的七彩的光芒将这片灰色的地方照出了一片不一样的感觉,像是漫步在彩虹上一样,不由得心中一笑。

    自己容忍了很多,自己的脾气好了很多,看似一个不可能的事,似乎一切都顺着自己的手法去做了,这样子的话,就够了。

    然后叶檀就走出房门,来到这几天已经有点样子的李旭送来的人面前,李卫是第一个,不过呢,这人可以成为之前的这个首领的小队长也不是没有道理,站在那里的样子就不错,不过呢,最主要一点就是对方干净了不少,一个人做事行不行是能力问题,干净还是不干净则是态度问题。

    “全体都有,马上集合,跟我出去。”

    叶檀将手指放在嘴里一吹,一直都在后山溜达的小红突然吼了一嗓子,然后就冲了过来,看着高大宛如火烧云一样的家伙,无数吃过它苦头的人都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大发叔,大发叔……”

    叶檀对着院子喊道。

    叶大发现在更像是一个富家翁,走路的速度却不慢,直接就出现道,“少爷,何事?”

    “今日加餐,家里来了客人,还有包子,就用牛肉的吧。”

    说完这个,就翻身上马,带着这群都上马的人,直接出城去了。

    在门口,那个黑炭一样的侯三看到了叶檀,他认识对方,只能低头带路。

    对于叶檀,侯三知道,这个人自己惹不起,可能就连自己的大帅都不一定惹得起。

    本来安静的城市,像是一种根本就没有办法活过来的地方,在叶檀的再次出现,而变得有点不一样,这人来到这里之后,牵动了好几家的心,不只是大家族,就连普通的人都知道这人的奇异的地方。

    谭燕最近都在家里窝着,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他几乎是不出门的,但是呢,当陈金跑去找他的时候,这人宛如一个跑了三百斤的胖子一样,笑呵呵地跑到了门口,结果叶檀已经骑着马离开了,所以他赶紧让手下的人给他准备一匹马,就这么远远地缀着,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是这里溜达的呢。

    从刺史府到城门口不远,加上四周比较空旷,所以,显得更加的荒凉,路上根本就没有几个人,不要说长安相互之间能够有什么印证,就算是在人口更加稠密的松洲,这里也是荒凉的一塌糊涂。

    空气里带着淡淡的青草的味道,所以,经过的人总是会觉得舒服。

    叶檀出现在城门口的时候,还引起了一场小混乱,因为门口不知道怎么回事,从外面进来了一个商队,这个商队全部都是奇装异服,当然啦,在叶檀的眼里是如此,而在西边这里却不是,因为这里的人本来就乱七八糟的。

    一群人,一堆的打扮,说真的,如果是放到现在的话,肯定是所谓的角色改变,可是这群人却是羊皮大胡子,都有,脏似乎是他们唯一的特点,可是呢,这里面的人却有一群差不多二十多个人却有点干净,可惜,长久的赶路让他们的衣服早就干巴巴的了,这样的人,按着最新的肃州的规定,是不能进来的。

    “为嘛不让进?”领头的那个大胡子的红头发的男人,看样子至少一米九,二百多斤,虽然身上的羊皮袄真的挺恶心的,可是,他的腰带上那个磨得亮的环扣还是让人明白了这些人的身份,可能是有点身份的人。

    而且这些人竟然会说出如此顺溜的中原话,说明这些人里的不是一次了,在现代可能英语才是厉害的,可是在那个时代,中文才是唯一的世界性的语言,而且高贵。

    本来门口的兵丁都藏起来了,因为门口来了人,可是呢,在肃州有很多地方都没有人管,可是这件事却一定要管的,自从开春之后,就有无数的人出现,这些人不知道这个冬天是怎么过的,可能是吃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活下去的,这样的人是没有办法直接进城的,因为城里的人相对来说安全一些,这就好比是野味,很多人喜欢吃,但是呢,说真的,单纯地从安全的角度,人工养殖的是打了很多的激素,而野味的话,则是无数的菌体,这个都是要命的。

    守卫的人叫韩琦,算是个不错的人,虽然人长的丑了点,但是呢,还算是尽职,当然啦,如果不尽职的话,可能早就死掉了,叶檀虽然在这里没有多余的建树,可是呢,关于几个门的管理,却是非常的厉害,这个可以说是西域的一些城市的一些可怕的方面,瘟疫,一个看似很熟悉的词汇,却让过去的人都谈之色变,所以,叶檀做出的这个决定没有引起很大的变故,因为大家都知道这个不过是小事,只有一些真正的有脑子的人才会知道,这一切都是一个非常严肃的事,可惜知道这个事的人很少。

    韩琦的名字是叶大发起的,至于说以前的名字,没人知道。

    “肃州刺史府规定的,你们这些人都需要去洗澡,然后待上十五天才能进城。”

    韩琦的话让那人很不自在,因为天气慢慢地转暖了,他们带来的一些东西需要尽快更换成钱财,否则这一条路的辛苦就全部完了。

    那人从兜里取出一个破羊皮做成的布袋,袋子不大,也就是巴掌大小,上面绣着一个奇怪的图案,犹豫了片刻,还是递过去,谄媚地笑道,“兄弟,行个方便。”

    来兴这些年来了很多次这里,虽然商队不是很大,可是因为自己的脑子够用,倒是可以顺畅地来回,从他们的那个国家到大唐,这一路上的马贼,各种老爷都会让你知道,这个世界的无辜和无奈。

    而一路上的门禁,可不是一空话,你如果不给人家钱,后果往往就会很可怕。

    可是今日,他定然是吃不消这件事的,因为韩琦根本就没有看他手里的钱,而是一摆手,冷声道,“怎么,你打算贿赂本官?”

    在边塞,根本就没有这个词汇,可是呢,这些人在成为门官之前,都已经被人培训过了,加上叶檀的脾气和手段,让他们知道,这个世界有个词汇叫做规矩。

    “没有,没有,只是让兄弟行个方便。”来兴虽然内心深处早就吐槽不行了,你们这些人不都是靠着这个吃饭的嘛,在边塞,这些守门人可没有所谓的俸禄之类的东西,有点义务的味道,虽然这个味道可能是强迫的,所以,不收点好处,是没办法吃饭的,每个人家里都是有一堆的人,这些人都是要吃饭的,如果是一个人的话,还好,一大家子,不吃饭,怎么活下去啊,而这次选择门禁的一个条件,就是要有家人,没有恒产者没有恒心,没有家人的人,往往都是孤狼,这种孤狼,是不可能接受的。

    “不用,你还是老老实实地去那里吧,我当你是初犯,不在追究,否则的话,别怪我翻脸。”

    韩琦哼了一声,转身就走,虽然身上的衣服比较老旧,可是来兴却发现这人的衣服,真的是干净啊,而且,其他的人的衣服虽然都不是新的,可是却整齐,这种事如果发生在长安的话,倒是没什么,可是天下可能除了几个叶檀待过的地方有这样的事之外,其他的地方都做不到,百废待兴,人都吃不饱,谁会真的在乎这些人呢?

    而就在来兴要说什么的时候,之前一直窝在这里的那个小团体里出来一人,虽然这人的样子在当时的人看来就是魔鬼啊,高鼻梁,蓝色的眼睛,银发披肩,身上的袍子还漏出了一个肩膀,可是这人很高,比来兴也不下多少,更加重要的是,这人身材修长,手脚也是很长,腰上别着一把弯刀,而在没有露出的那只肩膀上有一个小型的银质的印章模样的东西,可惜,时间有点长了,这个印章竟然看不清楚了,不过擦的锃亮,说明这个东西对于他来说的重要性。

    他低头对着一辆马车里面的人说了几句鬼话,然后里面似乎也传来了声音,然后他就慢慢地打马过来,在来兴的耳边说了几句,来兴愣了一下,随即哼了一声,对着韩琦喊道,“去什么地方?”

    韩琦根本就没有转身,而是伸手指着不远处一个布满了大石头的地方,摆了摆手。

    而这一切都落在了正在马背上的侯君集眼里,眼睛里闪过了异彩,这个叶檀,有点意思。

    侯君集是个将军,也是个杀才,让他带兵打仗没问题,让他治理地方没有可能,因为治理地方就需要做到一点,那就是忍辱负重,不管是皇帝还是一个小小的县令,都是如此,这个不是因为你是皇帝就可以肆无忌惮,除非你想要干一段时间就滚蛋,而侯君集在长安,不能像程咬金那样子胡搅蛮缠,因为要脸,又不能像是李靖那样子风轻云淡,因为要强,所以,他这样的人不适合生活在和平时期,而是适合在战乱的时候,因为他就是为了乱世而生的,对于很多人来说,这个看似简单的答案,却根本就没有人给过他。

    可是今日他坐在自己的马背上,看着肃州的门吏都可以做的如此的潇洒,就知道自己的事也许会容易一些,毕竟这个世界上,有一个词汇叫做:看情况。

    肃州的这个春天是冷清的,也是热闹的,因为随着侯君集等了一会,不停地有人从城里出来,虽然也有人赶着马车牛车之类的,却没有人是那种很奇葩的逃荒的模样,而是脸上带着一种奇怪的笑容,这种笑容不应该出现在这样的人脸上,因为不真实,或者说是太过真实了。

    如果侯君集去过松洲的话,就会发现,这样的笑容是一种安定的笑容,一旦国家真的安稳了,就会出现,但是呢,如果没主心骨的话,往往不可能的。

    突然平静的人群当中出现了一些人,这些骑马而来,似乎有点肆无忌惮,让其中还将一个人给撞倒了,不等对方起来,这人的马匹就直接踩中了他的大腿,发出让人牙酸的声音,那人惨叫一声,而这人却笑呵呵地弃马而去。

    就在这些人离开了之后,侯三却出现在城门口,直接朝侯君集这里来了,看到他的时候,低声道,“大帅,叶侯已经到了。”

    虽然侯君集没有生气,可是侯三是从懂事以来就跟着他的人,自然是知道自己的大帅此时虽然脸色不变,却有一股子怒气,像是一个随时都要炸开的火山,也不知道为了什么。

    “嗯。”侯君集的鼻腔里发出了一个声音,然后随手将手里的鞭子甩了甩,没有说话。

    然后门口就出现了一队人马,领头的一匹红火一样的马迎面而来,像是在宣扬着什么,侯君集的眼球微微一动,对于一个将军来说,马匹和刀剑一样重要,不能释怀的那种。

    而奇怪的是,叶檀并没有过来,而是忽然拉住了缰绳,从马背上下来,走到刚刚被踩中还在那里惨叫的人的身边,轻轻地扶着他的肩膀道,“谁干的?”

    这人是个二十多岁,劳苦惨烈的男人,听到有人问话,刚要说什么,却没有想到碰到了腿,让他倒吸了一口凉气,结果刚刚还想要不说的嘴里,直接来了,“是孟家的孟茂子。”

    似乎是觉得自己说错了,这人脸色一变道,“我…我没…看清楚。”

    “是吗?”

    叶檀笑眯眯地检查了他的大腿,发现是真的断了,就让人准备了木头给他捆绑好了之后,没有继续理会这件事,而是让人将他送回去了,同时给了一贯钱。

    小红在叶檀的身边,发现他不打算继续骑乘自己,就不高兴地来了一嗓子,缎子一样的鬃毛随意飘洒,微风吹过,帅气逼人。

    叶檀笑呵呵地走到侯君集的面前,躬身施礼道,“小侄见过伯父,伯父刚刚来了就遇到这样的事,真的让小侄汗颜。”

    侯君集不会治理地方,而且杀人如麻,可是却不代表他就什么都不在乎,对于百姓,他也是秋毫不犯,当然,肯定是自家的,对于外面的,草原上的,他可没有这么温柔。

    上下看了看叶檀,这个穿着便装的小娃娃,如今十五六岁的样子,看着文弱,可是实际上,他的胆子却是大到了极点,听说有的时候连陛下都扛不住。

    “不知道贤侄打算如何处理此事?”

第三十八节 杀气腾腾(4)

    孟家,大哥孟茂刚,二哥孟茂盛,三弟,孟茂全。

    家主是孟茂刚,智囊是孟茂盛,三弟已经废了,而刚刚说的那个孟茂子,却是家里的一个比较奇怪的所在,听说没有母亲。

    在大家的家族里,没有母亲的人多了。

    不知道是因为妾身很多,还是因为主家的想法很多,反正女人不少,孩子不少,可是母亲却不多,为何,因为在大家族里,孩子都是归咎在主母的名义下,其他的人只能称呼为姨娘,这个在现在的很多宫斗剧里面都有,不过呢,宫斗剧比较温和,没有那么血腥,因为这个世界是发展变化的,而这种变化在文明方面,就从血腥残忍走向稍微不那么血腥残忍,所以,指望一个封建社会的家族里有多少温情,那是做梦,人们总是喜欢将皇帝家的事拿来说事,似乎皇帝的老婆多一些就会出事,其实呢,皇家有的时候会顾忌一下脸面,做事还是稍微有点章法的,而下面的家族里,就没有那么多的顾忌了。

    就像是当初在松洲处理的一些事,叶檀就发现了,大家族里因为说话算数的就是一人,而且,没有皇帝家的那么多的规矩去约束,所以,对于家里的小厮和丫鬟,很多时候都是直接打杀都不算是个事,而且更加可怕的是那些所谓的妾侍,更加如此。

    但是呢,凡是都有例外,比如说孟家的孟茂子。

    虽然他的母亲是谁不知道,可是却很受孟家的老太太,孟茂刚的奶奶刘氏的欢心,所以,从小做事就肆无忌惮,而且这里是边塞,沾染了胡风,更加的不要命了。

    像是刚刚的那种行为,在他们的眼里,可能不比打死一头羊来的严重。

    侯君集跟着叶檀回到了刺史府,谭燕根本就不敢出来,因为这个侯君集表面是被发配来的,可是这人的脾气秉性,他是知道的,绝对不好,而现在肃州的一切都显得狼狈不堪,他担心对方一气之下将自己弄死,在边塞弄死一个刺史,算是什么事,要不是自己当初装傻充愣的,恐怕自己早就死了。

    侯君集治军极为严格,他坐在椅子上,身后的人全部都下马,却站在那里不敢动。

    相比而言,李卫等人却显得业余,不过呢,样子倒是不错。

    “叶侯,陛下让我来的意思,你明白了吗?”侯君集喝了一口茶水,然后问道,武夫粗鄙,这句话是不错的,所以,给他用的都是黑陶大碗,一碗下去,简直就是顺气不已,如果叶檀此时拿出功夫茶来,恐怕侯君集就要跳脚了,军伍中人,没有那么多的讲究的。

    “整军备战,以待来时。”

    叶檀用的是白色的瓷杯,上面的花纹很少,却带着淡淡的文雅味道,他喝了一口,看了身边的陈金一眼,小子直接就说道,“侯爷,按照您的吩咐,大发叔准备了包子给大家,都是牛肉包子,加了沙葱,味道很好,而且很大的。”

    这句话一出,那些站立的人喉咙都抖动了一下,让侯君集有点脸红,这帮小子,丢人啊,不过呢,也从侧面说明侯君集治军之严格,因为这一路上要是吃顿好的不难,可是他像是被狗撵了一样,速度极快,一路上简直就是行军打仗一样,对于这样的人来说,吃饭什么都不重要,不重要不代表就不要过日子了。

    “你果然知道。”

    叶檀看着那些人道,“侯叔叔,让他们都下去吧,你难道还怕我们不安全?”

    “哈哈。”也不知道这些人到底是什么意思,就是喜欢哈哈大笑,然后一摆手,那些人就下去了。

    “当然知道,否则侯叔叔认为,光靠着和陛下认了一个干亲,我就能娶到公主了吗?”

    叶檀刚刚从桌子上拿过来一块枣糕,还没开始吃,就看到侯君集一看到自己的手下都走了,一盘子直接就抄过去,然后在极短的时间就吃下去了,看来是真的饿了。

    再喝一碗茶水之后,顺顺气,他才舒服地说道,“我虽然跟着陛下的时间最长,却从来不牵扯内围之事,但是以我对陛下的了解,他肯定不会那么容易将女儿嫁给你的。”

    注意,他说的不是尚,而是嫁,这里面的学问大了。

    一般只有给敌国的国主接亲,才会有嫁这个词汇,其他的人都是尚。

    说白了,就是你高攀了。

    而叶檀虽然是个侯爷,而且年纪不大,军功就不小,可要是想要挡住天下悠悠之口,恐怕没有绝顶的事,是不行的。

    而且这里面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皇帝陛下可不是一个好说话的人,他觉得你没有功劳,那么就没有重要性,可是如果你有了功劳的话,可能又会觉得你有问题,比如说李靖,从法理上来说,这哥们就没有做错什么事,可是呢,从人情的角度来说,他就有点不够看了,典型的情商不高,所以,他虽然有大的功劳,而且是大唐的军神,可是日子过的其实挺憋屈的,远不如程咬金来的自在,你说奇怪不?

    “是啊,所以,我需要多做点事,让陛下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个东西叫做自信,如果他不愿意心甘情愿地将自己的女儿嫁给我的话,那么,就逼迫吧。否则,我这些年早就窝在了叶家村,我何必出来呢,外面的世界,虽然精彩,可是挺累的。”

    叶檀的话让侯君集举着大碗的手微微一抖,平时就算是砍人,他也不会抖,可是这小子的这句话,却让他心中生寒,这个只有十五六岁的小子,懒散地坐在那里,看着阳光慢慢地将光芒四射,像是一个慵懒的人,可是这人身上的味道却极度的危险,像是从来都没有见过的那种,这样的人,如果放在当初隋末的时候,李世民的天下到底会不会得到都不一定呢,这人不只是脑子够用,而且足够危险,加上之前自己见过他的武力值,尉迟恭这个大唐的第一勇将,都不是他的对手,这样的人,还真的让人心寒啊。

    “少爷,东西准备好了。”

    去而复返的陈金笑呵呵地走过来说道,不过这小子不地道,手里竟然捏着一个比他的两只手都要大的包子,香气四溢,而且流着金黄色的油花,这个东西,味道肯定极好。

    “好,侯将军,走吧,先吃饭,然后好好地休息一下,接下来,你可能没有多少时间休息了。”

    侯君集虽然喝了一顿子的水,可是对于这样的将军来说,可以好几天不吃饭,也可以一次吃很多,因为当兵打仗,吃饭根本就没有办法保证时刻都有。

    一个简单的饭堂,简单的长条桌子上摆满了三样东西:米粥、咸菜和包子。

    侯君集没有想就去了上位,然后坐在那里之后,就有人用一个超级大的碗给他弄了一碗粥,然后一双筷子,就退下来了,包子放在一个草编织的盘子上,热气腾腾,而不远处则站着一个人,准备随时给他加。

    叶檀坐下之后,侯君集就像是贪吃鬼一样,也顾不得米粥滚烫,就来了一口,然后拿起一个包子就吞下去半个,虽然滚烫,可是对于他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冷的,生的,不熟的,不过都是自己嘴里的菜而已。

    而叶檀只是吃了两个就觉得饱了,而他却一口气吃了十个。

    等到两人吃完了之后,侯君集就去休息了,而叶檀则坐在大厅里,看着外面的阳光慢慢地上升,温度挺高的,院子里的一些草也开始泛绿了。

    春天的确是个不错的季节,万物生机,也是个杀人的好季节。

    “来人。”

    李卫站在门口,他是今日的值班的,听到声音就过去,然后就听到一个让他疯了的事。

    “今日在城门口将人的腿踩断的人是谁?”

    李卫是李家的人,所以,他做事都是依靠李家作为根据的,也就是说,有的时候,对方可能对于其他的事不太有兴趣呢,不过呢,听到叶檀的话,还是回答道,“是孟家的人。”

    “哦?”

    看着叶檀似乎有点疑惑,他就解释道,“这个人叫做孟茂子,是孟家的一个小子,虽然是庶出,却很得逞,刘家的老奶奶很喜欢这个小子,只是呢,有人猜测这个孟茂子可能不是孟家少爷,而是父辈的人,只是呢,没有敢说出来而已。”

    “大河卫最近忙啥呢?”

    叶檀没有继续问,有些事,知道了就好。

    “还是和之前一样,训练。”

    李卫是李家的人,自然是知道这些的,毕竟这个世界有个词汇叫做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啊。

    “你现在去李家,找李旭来一趟,还有那个三爷,就说我有事找他们。”

    “这个?”

    李卫刚要反驳,却看到叶檀的眼神里多了几分冷漠,就低头答应了,然后就出去了。

    门口来一群人,而且是军人,这个消息很快就让几家的人知道了,所以,大家都在商量这个消息,有的时候,不一定要让你做到一些事,才会让人心疼,而是一些事,你如果接触了,就会心疼。

    李旭和三爷来的极快,因为他们知道叶檀不是个喜欢等人的人,而且,侯君集的身份很快就确认了,这个对于他们来说不难,可惜的是,有了情报不代表自己的势力就可以无法无天了。

    三爷的身体不好,所以坐的马车密封性很好,他倒是没什么,只是李旭却觉得有点压抑,需要很多呼吸的人,的确都是如此。

    而此时叶檀正在花园里除草,这个动作可以说是非常的奇怪,在很多人的眼里,一个所谓的高一点身份的人都不喜欢干这件事,可是他却干了。

    “少爷,他们都到了。”

    陈金站在院门口,他没有进来,因为叶檀的脸色似乎不太好。

    叶檀将一条垄沟弄好了之后,抬头看着两人,笑呵呵地问道,“来啦?”

    然后不等三爷说什么,他就皱眉道,“怎么,身体怎么会这么差?”

    三爷站在那里,宛如一根早就失去了汁水的干柴一样,让人看着心疼,却不至于放弃一切,不过呢,他似乎和叶檀认识一样,忽然不在意地说道,“区区残躯,枯木尔。”

    “干柴才好烧起来,你说呢?”

    叶檀将地上的一些只有小嫩芽的野草踢到一边,笑着说道。

    李旭不习惯这样的哑谜,可惜,他却没有反驳,而是面带一种奇怪的笑容看着两人,有的时候,一些事,你不懂得,却也没有办法去想更多,就老老实实地听着吧。

    三爷虽然看着随时都要死掉了,可是呢,他硬是慢慢地从院门口走到了叶檀的身边,看着这块土地,一般边塞的土地都不平,因为风沙大,因为石头多,所以,你没有其他的办法,但是呢,也因为如此,边塞的风景也非常的不错,奇石怪峰,好不有味道。

    “这个地方有什么用?”三爷的手指非常的干净,虽然白净,可是纤细的过分,看着让人心疼,上面竟然没有老人斑。

    “种菜。”

    叶檀的手法娴熟,不是因为他能够干这个事,而是因为喜欢,喜欢农事再过u哦去可不是什么丢人的事,而是一种来自内心深处的敬畏,作为农耕民族,如果你连这个都不会的话,会丢人的。

    “在这个地方种菜?”三爷疑惑地问道,这个东西有点奇怪的很,因为就算是李家,花园里也会有一些风景,花木,就算是为了让人感觉你的不一样,也会如此做的。

    “是啊,难道白吃白喝吗?”

    叶檀手上的力气不小,很快就将这一切都弄好了,然后几个人就看到了一个衣服穿着比较华丽,面容姣好的女子,手里提着一个小包裹,慢慢地走过来,虽然他们也算是见过市面的人,可是如此精致的女人,他们还是第一次看到的。

    “少爷,种子来了。”

    于雨媛现在可以说是跟着叶大发了,什么地方都不去,因为她还没有孩子,所以着急啊,虽然在很多时候,一些地方的确是需要避讳的,可是叶大发都觉得自己是一个仆人,自己凭什么装着不一样啊?

第三十九节 杀气腾腾(5)

    “光吃不干,想要干什么?”

    叶檀指着自己平好的地方,说道,对于于雨媛的事,他是知道的,但是呢,不会真的在意,这个世界一人有一个的活路,不需要说更多的事。

    “奴婢错了。”

    于雨媛似乎对于其他的人根本就没有这么顺从的,而对于叶大发之前也是看不起,一个二十多岁的花样女子和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在一起,如果没有权利的话,你相信爱情吗?你信吗?

    “错了还不过来干活,养你们这些人有什么用?”

    叶檀似乎很生气,将手里的锄头扔在地上,然后就引着三爷二人离开了这里。

    李旭在离开的时候,还看了一眼于雨媛,这样的女人,在边塞很少看到,所以一般脾气都挺大的,可是呢,人家却老老实实地种地,这样的人真的很奇怪。

    随着叶檀来到了院子里,那里的摆设很简单,只有石凳,还有几棵树,树木很大,应该是刚刚移栽的,还属于半死不活的样子。

    石桌上面有一套茶具,一个黄泥小炉子。

    叶檀坐在那里,然后伸手将两人也让座了。

    李旭虽然是个厉害角色,可是他的粗鄙的性格让他对于这些东西毫无兴趣,而三爷却似乎有点心思,就拉了拉衣袖,然后才慢慢地坐下。

    茶具是纯白色的,在大唐这样的茶具都不多,因为很多人根本就弄不出来,弄出来的,也是上面点缀着无数的东西,在叶檀看来,那个就是俗气的丢人,似乎越是风华越是漂亮一样,真的丢人啊。

    叶檀慢慢地烧水,慢慢地泡茶,慢慢地分茶,然后喝了一口道,“好茶。”

    看着一个十来岁的孩子在自己的面前表现出来的模样,李旭如果不是知道他的本事的话,恐怕早就翻脸了,装什么啊?

    可是呢,这一切不过是开始,因为叶檀找他们来可不是为了表现什么自己的风度,而是当侯君集来了之后,很多事就要开始了,这个世界,时间是最不宝贵的,那是年轻人,而对于一些人来说,却是非常宝贵的,那是有事需要去做的人。

    “孟茂子你们认识吧?”

    叶檀将手里的茶汤放下之后,笑眯眯地看着两人问道。

    李旭没有想到他竟然问这么一问题,这么一个纨绔自己为什么要认识啊,可是自己却又真的认识,只能点头道,“认识,是孟家人。”

    一边的三爷坐在那里,宛如一根老柱子一样,不说话,可是干瘦的眼睛却时刻盯着叶檀,在过去的时代里,算命看相这样的事虽然不是什么大本事,可是一般谋士之类的都会,因为这个算是一种本能吧,不过呢,他从叶檀的脸上看不到任何的东西,因为他的脸上像是有一段迷茫的水雾一样,看不清楚,而且这人的体力不足,根本就不能耐久地坚持,所以,看了一会,就放弃了。

    “叶侯的意思,是打算动孟家的人?”

    三爷却没有那么多的想法,直接就问道,在这个世界上活的时间长有很多的问题,但是呢,也因为如此,多了几分感怀,因为这个世界真的就是如此。

    “孟家在肃州的军队里占多少?”

    叶檀没有回答,而是反问道。

    李旭的心神一震,没有想到一个小小的侯君集来了之后,叶檀的态度就变得如此急切了,虽然之前的动作虽然也有点不友好,可是如此急切的,还是第一次啊。

    “四成。”

    “为何会如此的多?”

    叶檀奇怪地问道,按理说肃州虽然不大,可是家族却不少,为什么会有如此多呢?这个李家应该也没有这么多吧?

    “本来没有这么多,只是当初孟家出了一个厉害的人物,所以后来其他几家都被打压的厉害,所以就有了这么多了。”

    李旭有点郁闷地说道,虽然自己家也有一些人,比如说李星,可是呢,有些事,就是如此的让人郁闷,你没有别的办法。李星是个武痴,虽然也在军中,可是却只能当前锋大将,而不能当大帅,李晟是家主,字成正。

    “孟浩?”叶檀放下茶碗看着两人问道。

    “侯爷也知道这么一人?”

    李旭不解地看着对方问道,因为这个孟浩是个奇葩的存在,虽然厉害,而且手中的军士也不少,却是个不在军营里过夜的人,非常喜欢的一件事就是有酒有女人,按理说一个人如果这样子的话,肯定会死掉的,因为时间长这么做,时间不是假的,人的身体就会垮掉,可是这人似乎不受影响,而且处理军中之事很顺手。这些年,有不少人都打过这样的主意,将他赶走,可是往往最后还是需要对方出来收拾残局。

    “要不然我来干嘛?”

    “侯爷的意思打算见见他?”三爷接话道,皱眉了许久之后才说道,“可是这人已经很久没有出现了,可能就连孟家的人都不知道这人到底是死了还是活了。”

    侯君集的手段来自军队,虽然简短粗暴就对了,可是这样子的行为在战时的时候没问题,谁都不敢不听你的,但是呢,一旦进入了现在的平和时期,很多时候,很多事你都没有办法处理,因为这里面有个词汇叫做清官难断家务事。

    很多事不是对与错的问题,而是你能否真的做出成绩来。

    “不需要,你们只需要控制自己的手里的人就行了,其他的事,有我来,只是我这里要告诉你们一声,我的脾气好,可是侯君集的脾气可不一定好,到时候要是发火的话,可就不要怪我了。”

    离开刺史府,李旭真的想要在门口吐口水,可是三爷却上了轿子,脸色深沉地离开了这里。

    人在疲惫的时候,总是喜欢胡思乱想,这算是一种本能吧,比如说一个很平和的人,如果在突然一个时间里被人禁锢的话,就会非常的可怕了。

    所以,侯君集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月色飘起。

    边塞的月色,因为空旷所以显得很大,很亮,更加说的诗情画意一些,温柔而又清高。

    可惜,此时的月色却不适合谈情说爱,因为人是叶檀和侯君集。

    侯君集虽然睡了半天,可是还是有点累,说也奇怪,这样的人如果在战事频发的时候,可以连续好几天都不睡觉,然后屁事都没有,可是如果是平常的时候,却像是精神都被什么东西掏空了一样,眼袋都出来了。

    侯君集一身常服地出现在这样的月色下,说真的有点违和感,就他的这个长相,如果不是有权有势的话,恐怕娶老婆都不可能了,因为长得不丑,却像是一个刽子手一样的模样。

    一个石桌,几根牛油蜡烛灯笼,一个炉子,上面有一个巨大的瓷锅,此时正在冒着热气,而桌子上摆着两种酒,一种是在如此灯笼光芒下,散发着血色的光芒,刺目而又炫目,而另外一种则是白如雪一样,只是和灯笼的微微光芒有点相似,桌子边上两个凳子,其他的东西都没有。

    而在不远处,一个哑巴一样的人正在那里烧烤一只羊,别看这人身材很高,非常的强悍,可惜的是,此时却宛如一个小猫咪一样,双眼盯着面前的羊羔,却不敢多说一句话。

    叶檀此时正在发呆,他发现这种感觉真的是太好了,简直就是一种来自内心的深处的那种寂寞,在一个地方待久了,会有感情,更多的却是一种来自内心深处的寂寞。

    侯君集咳嗽了好一会,叶檀才从记忆里出来,看着站在那里有点尴尬的侯君集笑道,“侯将军来了?”

    “将叔叔。”

    侯君集却不高兴地说道,然后走到桌子前,伸手将盖子掀开,里面却是炖牛肉。

    一股白色水雾一样的香气刺激着他的味蕾,忍不住鼻子都抖动了一下,然后刚要伸手,却被叶檀阻止道,“还要一刻钟。”

    “麻烦。”侯君集知道在大唐最会吃的人就是面前的这个小子,别看年纪不大,却是真的吃的让人疯狂,不管是贵的还是便宜的都是如此,所以听他的最好。

    可是呢,刚刚起来根本就没有洗脸,所以叶檀拍了拍手,于雨媛就送过来铜盆和凉水,虽然这个季节用这个东西有点过分,因为还不是很热,但是他却很舒服的样子,对于不干净的人,叶檀的脾气往往不好。

    可是侯君集在于雨媛退去的时候,皱眉道,“小子,在外面,女色还是要注意一下,否则容易误事。”

    “说什么呢,侯叔叔,我还是童子啊,你以为我和你们一样啊。”

    叶檀不满地说道,却引得对方哈哈大笑,这些不讲究的家伙,可是什么事都干得出来,听说有人没有了女人,竟然找一头牛,也不知道是什么想法。

    “你啊,你,在长安也算是独一份了,恐怕除了我们的太子殿下,没人这么运气不好吧。”

    这帮老货,说真的,单纯从情感上说,都是对人好的人,可是实际上却不是好人,一个有一个地算算,都是人渣。

    从乱世杀出来还能过存活下来的人,指望是圣人那是不可能的。

    “太子殿下,要是敢胡来,我打断他的腿。”

    叶檀知道大唐的风气很开放,从李世民的行为就可以看出来,但是呢,也因为如此,让大唐的未来充满了变数,这样的事还少吗?所以,有的时候有些事还是算了吧。

    李承乾是个好人,所以,他需要承载的东西很多,戒色就是如此。

    “你啊,你,果然比那些人说的都夸奖,你将太子管的比陛下都要严格。”侯君集也是愣神了一下,没有想到叶檀的脾气如此的大,当然拉,胆子更大。

    “你以为大哥是那么容易当的吗?”

    叶檀伸手将那个瓷锅打开,然后那股子香气随风而来,让人迷醉。

    根本就不能用筷子,只能用手叉子,直接就取出来一块,大小合适,放在嘴里大嚼,味道极好,看着侯君集的样子就知道了,肯定是兴奋的不行,只是喝酒的时候两人关于喝红色的还是透明的有了争议了,最后在侯君集的鄙视的眼神下,叶檀就是不喝。

    喝白酒很不舒服的,特别是过去的这种劣质货,更加如此,喝完了简直会要了自己的命了,这些人不在乎,自己可是在乎。

    饭吃到一半的时候,那个一直在烤羊的人单手提着那只烤的金黄色的羊走了过来,然后轻轻地放在盘子里,却没有去切,只是站在那里。

    侯君集本来没有在意,这样的人,在大唐应该挺多的才是,可是突然抬头的时候,却发现这人是个蓝色眼睛的,不由得一愣,道,“他是?”

    “一个奴婢而已。”

    叶檀用的这个词可是非常的侮辱人,只是对方却似乎不在意,只是低头不说话,刚刚抬头的样子,宛如一个鹌鹑一样。

    “叶檀,你手段不错哦,这样的人应该不是我们这里的,也不是草原上的,来自西方吧?”

    侯君集的话没错,过去的西面非常的乱,什么乱七八糟的人都有,而这些人,都是一个个的可怜人,有手艺也有一些其他的东西,但是呢,更加可怕的地方就是这些人有一个身份,贱民,他们一般都是从西方流亡过来的,或者因为一些其他的原因,被生出来,然后没有任何地位的人。

    现在的人说混血是一种很时尚的东西,可是在古代,这样的人一般都是不被待见,而且往往后果很严重的那种。

    “这就不知道了,只是说不定樊笼书院会有一点好事发生。”

    叶檀的话让侯君集莫名其妙,但是呢,这个时候不需要自己知道更多。

    他拿起手叉子将羊肉切开之后,找了一块最多肉的地方,大口地撕咬,味道是真的不错。

    而那个人却在这个时候,慢慢地后退了,虽然身上的衣服是一件最普通的唐衣服,可是,这人在转身的时候,却从眼睛里射出光芒,不是善意的,而是凶残和残忍的感觉。

    侯君集吃了很多,喝了很多,似乎是在放肆,可是呢叶檀知道,他吃完这一顿,下一次可能就需要去军队里吃了,因为外面的一切都要和自己无关。

    肃州的真正的开始,和甘州一起,都要进行一段时间紧张的操作了。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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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小白领介绍:
唐朝贞观年间。叶檀不想做那些大人物,只是想做个小人物。让乡亲们吃的饱,穿得暖,如果可以,不受欺负是最好。看着李世民、李承乾、那些世家们在尘世中沉浮。他想说,我就是自由人,我稀罕做什么就做什么。就好。唐朝小白领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唐朝小白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唐朝小白领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