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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樊3     唐朝小白领txt下载     唐朝小白领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百五十五节 告状无语(3)

    “来人。”

    李世民坐在那里开始批阅奏折,过了一会,像是想到了什么,就喊道。

    一个内侍过来,低头等着李世民的话语。

    “今日午膳,通知皇后和长乐公主一起。”

    “诺。”

    这人就出去了,然后李世民就坐在那里,继续看折子,不过呢,心中却是忍不住冷笑道,“叶檀要来了,我看你们这群人到底想要干什么,真的是不知所谓。”

    叶檀接到李世民给自己的消息的时候,已经是三天之后,他在家里安排了一些事情之后,就打算去长安,同时呢,自己这次出去,恐怕短时间内是回不来的,因为有很多事要做。

    叶度等人也相继离开了,不过呢,他们都知道,有些事可能只是刚刚开始。

    叶亮的身体已经没事了,他现在是负责松洲的一些事情的人,虽然具体是什么不知道,不过呢,他从这次的事情之后,人也开始改变了,日子过的似乎有点奇怪,而田雨却是抚摸着叶檀的脑袋,让他自己注意身体,有的时候,可能就是如此的感慨吧,自己的孩子不大,却不能自自己的身边。

    叶文章和叶檀谈过一次,具体内容没有人知道,但是呢,叶文章自从那次之后,就开始将叶家村的叶氏族长的位置给了叶檀了,自己却已经不再管任何的事情了,而叶集则是开始负责一些出口的事情,这里说的都是一些出了松洲的事情,这次的事情对于大家的打击有点大,叶集哭了好几次,不知道是为什么?

    不过呢,有些事总是没有办法去不追究的,李泰开始在书院里系统地学习搏击之术,虽然他以前觉得吧,这个东西没什么用处,不过呢,有些事可能就是如此的直接而又不直接吧。张毅也离开了这里,出去了,做什么,没有人知道。

    似乎一切都开始顺着舒服的地方走去,只有叶檀骑着枯龙离开了松洲,去一个可能是谁都不知道的地方,却又是实实在在存在的地方。

    可能就是这么一次的事情,让松洲的接下来的五十年内,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坚持和放松,很多时候监督不是为了欺负人,而是为了让人更好地坚持。

    枯龙可能是最近都觉得寂寞了,自从来到这里之后,好吃好喝的,但是呢,一直都没有人可以让自己觉得舒服,所以就有点小脾气了,但是呢,因为对方是叶檀的坐骑,所以,没人敢如何,它有事没事就会跑到外面的草原上撒欢,本来刚开始的时候,孔大德还担心这个家伙跑了,到时候怎么办,不过呢,枯龙本身就不是一个很合群的人,所以有的时候,还是很喜欢到处乱跑的,但是呢,一到晚上就会回来,吃着别人给自己准备的精饲料,但是呢,唯一让它不舒服的地方,就是叶檀身边还有一匹马跟着,就是那个小红。

    代金凤一直都跟在叶檀身边,不过呢,这次却没有跟着,有些事情的处理的话需要她,而她跟着的人却是崔清尘,对于一个地方来说,不管是运输还是其他的,都是很认真的,否则的话,就容易出事,而且现在松洲的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一次一次地整顿,让这里的人都认识到,如果叶檀没有了,一切都是空的,可能这个也是叶檀在成为一个更高身份的人之前,最后一次整饬的,不过呢,李夸父等人的军队也开始密集地训练的,对于松洲的护卫军来说,你如果不剪头发是不行的,因为过去的人对于卫生这一条不行的,我们平时看电视剧的时候,哪些长头发的似乎都很干净,可是呢,当初叶檀来到这里之后,却发现根本就不是这么一回事,长头发,如果没有办法每天清洗的话,头发上出油和头皮屑可不是有普通的东西,甚至于有些人家比较穷,所以,几乎半年都不会洗一次头,当初看到了不少人的头发都是凝结在一起的,说真的,那股子味道,真的很难闻,而当初在军队里执行的时候,有些人不理解,叶檀说了,若是不这么做,就滚蛋,连这个都不行的话,你还有什么用处?而随着他们将头发弄的都是板寸了之后,这个东西的好处就来了,洗澡的话,直接就随便洗洗就好了,而过去的人长头发,头发需要两个人一起帮忙才可以洗澡,否则的话,洗个头发就像是洗澡一样,衣服都是湿透了,而现在已经好了很多了,所以,现在松洲的人当中,差不多有三成的人已经是短发了,差不多再过几年之后,等到松洲护卫军的人有人退伍了之后,这个恐怕会有七成,松洲的人做事的风格就是我认为对的就行,其他的就算吧,叶檀也想要弄一个短发,但是呢,现在是不行的。

    叶檀在这里,关于科学方面的东西其实不多,他更多关注的是卫生,生活习惯以及一些其他方面的东西,这些东西都是很小的,却是一个国家的根基,你以为不重要,那是因为你没有经过一些倒霉催的事情,一旦你触碰的话,就会知道,这样的东西的可怕。

    “嘟嘟……”

    叶檀身边没有一人,只有两匹马,而且还是个少年。

    所以,他走了三天之后,穿过了武州等地方,来到了凤州,看这一片的风景还是不错的。

    他习惯了独来独往,而且过去的独来独往的人不少,但是呢,有些事就是如此的奇怪,你以为是简单的事情,就像是现在的话,你如果一个人出去,就算是半夜的话也是没有什么关系的,更不用说白天了,而在古代,特别是宋朝,距离京城三十里地,你就要小心了,到处都是土匪山贼,而且人家都是有一个不错的名号,但是呢,有了这么好的名号却不干人事。

    这不,叶檀到了一个地方,在过去的话,可能叫做凤凰山之类的地方,不过呢,叶檀怎么看都不像是啊,在凤州里面有一个地方叫做宝鸡之类的,不过呢,自己没有看到。

    凤凰山不远的地方就是安河与嘉陵江交汇处,这个地方你如果想要过去的话,就得坐船,虽然叶檀可以让小红和枯龙两个家伙游过去,但是呢,这样的事情还是算了吧。

    凤凰山,名字不错,但是呢,晚上的时候,这里是没有人的,因为凤凰山上有一个土匪窝,听说以前是一伙溃兵,具体是什么时候就不知道了,按理说,这里距离长安,只有一个岐州,但是呢,你以为就是太平了。

    晚上的时候,这里没人走,所以不少人都睡了,但是呢,经过了凤凰山之后,就可以看到了那个码头了,那里有一个不大的客栈,可以休息。

    但是呢,说也奇怪,这个凤凰山的老大,竟然没有洗劫了这个渡口,不得不说,有的时候,人真的挺复杂的,而且,这个凤凰山上面的人对于这里的百姓的关系还是不错的。

    但是呢,就算是再不错的话,你大晚上骑着一匹宝马,然后身边还跟着一匹,你这是想要干什么啊,你这是要炫耀吗?

    你这样子合适吗?

    所以,叶檀看到前面差不多有十里地的地方,在夜晚的时候,有了一个灯光,人在黑夜当中来回的走,所以就会如此的激动,因为看到了光亮。

    不过呢,他今晚恐怕是不能过去了,因为路上有了一个很大的类似绊马索一样的东西,不过呢,小红和枯龙都是通灵的宝马,自然是不会被这个东西袭击了,直接就站住了。

    而这个时候,从山路两边的树上就下来了两个人,从他们的穿着上来看,都是穷鬼,现在天气还是春天呢,晚上的山上还是有点冷的,他们都是在发抖,手里拿着都是制式兵器,不过呢,年头有点远了,而且磨损的厉害,这样的东西,说真的,白送给叶檀都不要。

    两人倒是在军武当中待过,所以两人下来的时候,其中一个人慢了五步,不要小看这个东西,这个都是非常可怕的存在,你以为过去的人对于战斗和所谓的兵法威为什么那么在意,就是因为这个东西的实际操作行为,你以为简单的吗?

    叶檀轻轻地拍着枯龙的脑袋,这个家伙一旦喊起来,宛如一头猛虎一样,还不得将人给吓死了,而一边的小红身上的红如火一样的毛发在一只火把的照耀下,宛如璀璨的火烧云一样地刺目。

    “三哥,我们今日可是发财了。”

    看到这匹马,简直就是让人燃烧起来啊,这个东西就算是皇家的御马都差不多了,而且身上还有一股子野性,这个东西可不是开玩笑的,大家都知道,一般情况下宝马在养了很多年之后,都会出现一个问题,那就是没有了野性了,没有了野性的话,就是一个倒霉的事情,因为,马匹本来就是生活在野外的,好生活就会让他们的粗糙的很。

    那个后五步的人没有说话,而是看着叶檀,不知道想什么。

    “小子,今日我高兴,你只要是将这匹红马给我的话,我就让你离开如何?”

    这句话一出来,小红还没有感觉,枯龙却是不满意了,什么意思啊,难道我就不是珍贵的好马吗?你竟然敢如此的狗眼看人低,我不满意。

    “吼……”

    枯龙忽然一张嘴,脖子上的宛如瀑布一样的鬃毛却像是炸开了一样,整个家伙宛如雄狮一样,让那个人顿时后退了一步,差点摔倒了。

    “什么,什么东西,三哥,三哥,他骑着老虎来的?”

    这个人应该是没有见过狮子,而且过去的时候,我们这里似乎也没有这个东西,但是呢,就算是有的话,也是很少的。

    而那个三哥则是没有说话,而是一抬手,就一根弩箭就飞了出来了,这个人倒是狠辣,竟然直接就要将叶檀干翻了,这样子的话,就可以让很多东西得到了。

    叶檀的眉头紧皱,你这是什么意思,我都是给你面子了,你竟然敢如此的袭击我,想到这里,一抬手,一股子水流在这个夜晚里慢慢地出现了,然后一个巨大的水球慢慢地汇集在自己的手里,然后对着那个弩箭直接飞过去。那个弩箭在第一时间就倒飞回去,直接就刺中了那个人的肩膀了,痛的他发出了嗯的一声,而那个被吓倒的人,却是第一时间就站起来,转头看着被自己的弩箭击中的人,喊道,“三哥,三哥,你没事吧?”

    “闭嘴,我没事。”

    三哥慢慢地将自己肩膀上的弩箭拔下来,然后看着叶檀道,“阁下是谁?为何如此的狠辣?”

    明明是自己被抢劫,却似乎这个人不是自己的一样,让人心酸啊。

    “你们是这里的山寨里的人?”

    叶檀却没有理会,而是看着他问道。

    “你是谁?”这人倒是有点意思,还是不回答,这让叶檀很不舒服,他一伸手,一股子透明的可以看到的水流就落在了手心,然后对着自己面前的这个人扔过去。

    这个水球的力度极大,这个面前的人直接就飞起来了,不远处有一个山丘,上面有块巨石,很结实,经过了无数的风雨,还是结实的,所以,撞到上面,这个人直接脑子都碎开了,红色的和白色的混合在一起,这人连惨叫一声的机会都没有。

    “你,你杀了小幺。”三哥没有想到这个人如此的狠辣,竟然一出手就将自己的人给弄死了,这个人到底是谁,他手里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我接下来的问题,如果没有一个让我满意的话,你们寨子里一共三百五十一个人,哦,现在是三百五十个人,一个都不能活,反正你们是山匪,我杀了你们也是替天行道,你要不要试试?”

    “你。”三哥被叶檀的话逼迫的差点疯了,不过呢,却不知道如何办才好,这个人明显是个高手,可是呢,自己的人却没有办法,而且他还杀人了,这样的人简直就是恶魔。

    “你们都是这个山寨里的人?”

    叶檀再次将之前的话题拿出来了,而这个三哥刚要反驳,却看到了叶檀的身上出现了一道蓝色的光芒,赶紧低头道,“是的。”

    “好,今晚,我要在你们寨子里休息。”

第三百五十六节 告状无语(4)

    虽然是公主,可是和皇帝还有皇后吃饭的机会也不多,虽然现在不如后来的时代里,一顿饭有几百个菜那样子的,似乎将天下所有的好处都给了一人一样,但是呢,自从食味轩的出现,这里的一切都是不一样的。

    公主知道了这个事情之后,就让手下人准备了一些东西,然后等到时间的时候,就过去了。

    和皇后两人就在门口相遇,要是以前的话,李世民吃饭觉得就是随便一口,要不就是大口吃肉,大口喝酒,不过呢,自从叶檀告诉李丽质之后这样做的麻烦的话,很多时候,李世民都是觉得自己宛如闺房里的小姐一样,吃饭那叫一个小心啊,有的时候,有些东西就是一种很奇怪的生活模式。

    不过呢,一个是自己的媳妇,正宫娘娘,一个是自己的最喜爱的女儿,嫡女,你说,怎么办啊,这个都是什么人啊,都是自己的爱人,可惜,都是被叶檀给带坏了。

    有的时候,李世民觉得自己对于叶檀的感情非常的奇怪,这个小子做事真的让人头疼啊。

    两人相视一笑,然后去了饭厅。

    李世民已经到了,他最近不知道为什么,总是觉得自己饿,这个都是叶檀过分的行为,因为如果觉得饿,就是因为没有吃饱啊,但是呢,这样子却是一个好的生活习惯,你以为这个社会上的人都是如此,饿一顿没事,吃撑了,对身体不好。

    “来了,坐。”

    李世民面前已经摆满了不少的美食,不过呢,几乎都是素菜,自从宫里有了那个大棚之后,这个东西就是有了,吃一顿两顿的话,还是不错的,但是呢,如果一直吃的话,会让你跳脚的,就是如此的简单而又简单哦。

    两人坐在那里,李世民抬头看着自己的女儿身上的一件奇怪的衣衫,类似马甲却又不像是,雪白如玉一样,看着很可爱,不过呢,却不是大唐的传统的衣服,说真的,过去的衣服,是比较舒服,但是呢,很废布料,我们的皇帝很富有,可惜,我们的百姓却不一定了。

    “丽质,你这个衣衫?”

    李世民平时是关心孩子的衣食住行,但是呢,从历史的角度来说,这个父亲其实根本就不合格,你说奇怪不?

    “哦,这个是店铺里的新产品,夹克背心,我先穿穿感觉一下。”

    李丽质慢慢地回答,现在的天气依旧有点冷,倒是不错,但是呢,李世民一直都想要回到了过去,比如说汉朝的时候,那个时候都是汉人啊,而不是现在的乱七八糟的人员啊,不过呢,很明显很多事情,都是没有办法,因为他发现长孙皇后也是如此,虽然很好看,但是呢,过去的马骑服装也是很漂亮的,但是呢,一直都没有办法如此做的。

    “来,开饭。”

    李世民笑呵呵地一摆手,虽然这里的东西几乎都是皇宫里的御厨做的,不过呢,这里面的菜色已经和以前不一样了。

    “父皇,儿臣也带来了一些东西,给父皇品尝。”

    说着,就有人将食盒打开,却是两层的。

    最上面的是一个肥肠面,不过呢,在这里叫做葫芦头,上面的面条都是非常的结实,而上面你的一块块白净的肥肠,这个东西要是过去的话,肯定没有多少人吃,不过呢,在松洲看来,要不是猪粪太臭的话,都可以利用了。

    不过呢,李丽质只准备了一碗,这个东西,长孙皇后恐怕不会吃的。

    “这是什么?”李世民总是觉得这个东西有点奇怪,但是绝对是肠子。

    “父皇,这个是肥肠,就是猪大肠,不过呢,味道很好,儿臣就带来了,如果父皇觉得不好吃的话,那么就尝一口吧。”

    然后又端过来几个东西,一份藕夹,不过呢,这个里面夹肉了,不像是我们现在在一些小的饭店吃饭,里面都是其他的东西,油炸的金黄色,然后就是一份金黄色的炒蛋,蒜黄炒蛋,这个东西过去可是真的没有,最后一个是葱爆海参,这个东西也不多。

    “你的孝心,朕自然是需要尝尝的。”

    李世民笑了笑,然后拿起筷子就开始吃,这个东西的味道不能说,非常的好,但是呢,却是很解馋,长孙皇后有点反胃,不过呢,却没有闻到一点不好的味道,一碗饭不多,李世民几口就吃完了,然后看着李丽质道,“这个真的不错。”

    碗拿下去之后,李世民开始看着她准备的东西。

    “这是什么?”李世民还真的不认识蒜黄炒蛋,但是呢,这个东西用来炒蛋或者做成饺子,除了上火之外,其他的都是非常的不错的。

    “蒜黄炒蛋。”

    这个东西可不是一个容易的东西,过去的话,只有一些好的办法才可以做到,而如果你想要吃到的话,也是不容易的。

    “蒜黄?”

    李世民好奇地问了一句,然后伸长了筷子夹了一筷子,放入口中,发现真的是太美味了,不由得点头道,“不错,不错。”

    “这个呢?”李世民还真的不认识很多呢,不过呢,有的时候,不认识才是舒服的。

    “藕夹,就是将藕洗干净之后,切成回刀,然后里面加上肉馅,同时裹上面粉之后,油炸成金黄色。”

    虽然自己是个公主,不过呢,李丽质也是喜欢厨艺的,因为她发现和叶檀在一起的时候,很多时候根本就是没有任何的优势,虽然对方不是皇族,却是自己的母亲的干儿子呢。

    李世民夹了一个,然后放入嘴里,这个刚刚油炸好了之后,放一会的藕夹,味道极好,干脆干脆的,对于他来说,都是好吃的,而且他的口味比较重,说真的,这样的吃饭很舒服的。

    最后一份大葱海参,他还是认识的,不过呢,吃的次数不多,过去的人,只有在后世的一些朝代才能吃到山珍海味,而对于唐朝的人来说,山珍没有问题,山里的东西很多,但是海味还是算了吧,长安又不是海边,根本就不太可能,长期的运输会让不少的东西都坏掉,而类似为了荔枝而让军士去取的唐明皇来说,那个就是造孽了。

    “父皇,这个是海州哪里出来的,为了能够有更好的销量,哥哥就让我介绍给父皇吃,而且这个东西吃多了,对身体有好处,特别是对于父皇的头疼,更是如此。”

    李世民吃了一口之后,听到她的话,又吃了几个,然后让长孙皇后也吃,同时笑呵呵地看着李丽质道,“这个臭小子,又开始糊弄朕了吧?”

    “父皇,这话如何说?”在李丽质看来,有的时候,有些东西就是真的做的好了,就好了,难道还有其他的办法吗?

    “哼,当初的猪肉很多人都不愿意吃,结果他送给了太子,然后太子说了一个好字之后,很多人都开始了,然后呢,他是如何做的,他就开始宣传了,然后还说了,这个东西对身体的好处,才发达的,不管是做什么,他总是可以将这些东西和民生增加在一起,你说是不是居心叵测?”

    虽然如此说话,但是呢,李世民一点都不生气,因为这样的事情,说真的,越多越好才是,只是呢,觉得吧,有的时候被人耍弄了,还是不好的。

    “父皇,海州的日子不好过的,虽然儿臣没有去过,不过呢,从一些书籍里还是看到的,哪里过去的时候可能会有一些海鲜之类的生活模式,算是鱼米之乡,可是呢,这些年,经过了战乱和不少的台风之后,已经破败不堪了,听说还有一个不错的菜色打算送过来的,不过呢,儿臣觉得父皇会生气的,所以就打算不拿来了。”

    李世民作为一个皇帝来说,他有自己的独特的行为模式,他做事的习惯就是,多一样的好粮食就是一件好事。

    “什么东西,难道父皇不能吃吗?快点让人送来。”

    李世民说到这里,却像是想到了什么,就对李丽质说道,“你让人带着锅灶过来,朕要现场看看。”

    这个也算是一种进步了,过去的人似乎对于这个都没有什么兴趣呢。

    李丽质没有办法,只能让人过去带过来了,然后大家都继续吃饭。

    在这里,很多东西都是很简单的,御厨哪里都来了两个人,看来是打算偷师的,不过呢,当那个人从一个竹篓里取出一个类似干瘪的树枝一样的东西的时候,李世民还是闻到了一股子很浓烈的海腥味,说真的,对于这个东西,他是很讨厌的。而且这个东西看着有点吓人。

    然后就看到这个人手边有一个炉子,不是很大,但是呢,却可以提着走的,然后将这个巨大的宛如树枝一样的东西用剪刀取下来一部分,然后放入温水中,不过是一刻钟的时候,这个本来还是干瘪异常的树叶模样的东西,竟然一下子就在原来的盆里出现了多半盆。这个就很神奇了,这个到底是如何做到的?

    然后这人就开始用一个丝瓜瓤开始清洗这个,很快就清理的干净了,本来是棕色的东西,现在却是绿色的,不得不说,这个本事不小哦。

    然后清洗了差不多三次之后,已经很干净了,他就拿刀子开始将这个东西切成小的条状碎片,然后开始在锅里炒起来,虽然没有辣椒,可是呢,味道还是不错的。

    等到这份东西弄好了之后,就被端上去,说真的,这个东西的样子还是挺不错的,上面淋了一些芝麻和一些油脂。

    一个太监拿起筷子夹了一个筷子,吃了一口,没有想到这个东西看着像是蔬菜却是有一股子海鲜的味道,不由得眼睛惊喜不已。

    “嗯,这个东西不错,没有想到这个东西看着像是干树皮,却有如此的味道,而且似乎是可以变多的,是不是?”

    李世民用筷子取了一个,吃了一口,本来还以为不好吃呢,却没有想到竟然有海鲜的味道。

    “启禀父皇,是的。这个东西叫做海菜,不过哥哥说,这个东西叫做海带,多吃的话,可以预防大脖子病。”

    “真的?”李世民没有想到这个东西还有如此的妙用,不由得好奇地问道。

    “是的,听说松洲的医学院已经证实了这个观点,而且这个东西还有一个特点。”

    李丽质竟然学会了卖关子了,不由得让李世民有点气恼,你什么意思啊,你是不是我的女儿啊,你这么做,你让我怎么办啊?

    “说。”李世民一筷子下去半盘就不见了,放入口中不知道是吃的菜肴还是吃着叶檀呢。

    “这个东西在海州哪里可以说是遍地都是,只要是有海水的地方都有,过去的人都是用这个东西喂猪的,因为味道很不好,所以没人吃。但是呢,松洲的人去了之后,发现了这个,传给了哥哥之后,哥哥就说,这么美味的东西,竟然喂猪,这个脑子都是坑吗?他就写了一个守则给他们,然后他们就让人将这些东西取出来,然后晾干了之后,用一些海盐擦拭一下,或者干脆就直接弄好了之后,就变成干的了,就开始四处运过去,听说,海州不少人靠着这个就开始吃饱饭了,而这个东西现在只有一两,可是呢,一旦放入水中,就会变成四五两,然后只要是一把,就够一家人吃的了,所以,在一些信任松洲人的地方,这个东西很受欢迎,而且因为价格很低,所以很多人都会买的,同时呢,因为都是干的,所以只要是保存好的话,就算是放上几年都没有关系,一旦用水浸泡的话,煮熟了之后,就可以吃了,味道很好的。”

    “真的可以变多?”李世民不相信这个,自古就是如此这么多的变法,最后都是糊弄人的,你觉得呢?

    “启禀父皇,是真的,这个东西你想啊,本来是干瘪的,然后放入水中就吸水了,里面的一些东西就会膨胀,但是呢,有些东西吸水之后就不会直接放出来,所以就会变多了,而且吃多了对身体不错的。”

    听到她的话,李世民不知道如何想的,这么难吃的东西,竟然让叶檀都玩出来花样了。

    你说这样的人,能杀吗?

    “还有吗?”

第三百五十七节 告状无语(5)

    “父皇,之前哥哥给我一本手册,我看了一些东西,上面的话还有很有道理的。”

    李丽质自然是希望叶檀手里的筹码越来越多才好呢,这样子的话,就会让自己以后的生活不一样的哦。

    “哦,上面都说了什么?”

    李世民好奇地问道,然后继续吃饭,虽然过去大家将就的都是食不言,可惜,真正意义上可以做到的都是很早的时候,后来就算了吧,不吃饭,如何发展饭桌文化啊?

    “上面说的就是,一个地方的发展,一般是立足四个方面,衣食住行。”

    李丽质很聪明,做事也很让人觉得舒服,所以自然是知道这个东西的意义了,她知道,有些时候,你以为你不好东西不见得就不好。

    “哦?这个倒是有点意思。”咯吱咯吱的,李世民吃着藕夹,一边笑着说道。

    “衣食住行,是不管是百姓还是其他的人都应该有的一种生活模式,不管你是多高的位置还是多小的位置,你都需要注意这四块,你不穿衣服,不行,不吃饭,不行,没有地方住不行,出门没有工具,光靠一个双腿是不行的,日子是过不下去的。所以,哥哥就编纂了这个手册,目的是为了经商,当你到了一个地方,你就需要通过这四个方面进行评估,衣服做的料子是不是可以用其他的,有的地方可能衣料不多,可是呢,当地的竹鼠或者类似的东西比较多,可以发展皮裘,如果这个地方的吃的东西不行,比如说海州那里,以前都是穷的叮当响,但是呢,海菜,海鲜? 海味,还有很多其他的东西? 在海里就有很多,这个时候,就要注意了,这个东西是不是真的有什么用处? 你觉得不好吃,是不是你的手法不对? 就像是之前的肥肠一样? 如果你不会做? 就说这个东西味道不好? 但是呢? 实际上却是你不会做而已? 而住呢? 有的地方环境好,树木多? 可是石头不够,这个时候就要想办法变通了? 如果是石头和木头都不多的话,也可以有一个办法? 而最后的行的话,日常的工具就是车马? 可是呢,很多地方的人和地理环境根本就没有办法获得这些东西,怎么办?那么河流呢,那么船呢,那么河水,海水呢,那么,在冬天的时候,在地上铺上碎石,然后加上水之后呢?这样子的发散思维之后,你就会发现自古以来,没有地方是废的,有树木的地方的人自然是活的好一点,可是呢,一些偏远的地方就没有好东西吗?那是不能的,自古上天留给我们这些地方,绝对不是为了让它浪费的,而是为了让我们利用,所以,只是我们没有发现而已。”

    “这个臭小子,这是打算兴商天下的动作啊?”

    李世民笑呵呵地说道,这个小子的思路也是启发了自己,有的时候,一个地方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堆碎石头怎么办,想办法啊,有的时候这个办法可能百姓想不到,但是呢,你作为比百姓更高级别的人,你竟然想不到,你合适吗?如果你这样子都不行的话,你有什么资格在这里啊?

    “哥哥说过,如果说放牧只是最基本的生活方式的话,那么种田就比放牧高级一点,因为粮食可以储存,而牲口如果不小心的话,就得全部死掉,这个就是农家人说的,家财万贯带毛的不算的道理,而靠着最基本的放牧的模式,草原上的人才会在灾荒的时候冲击我们中原,然后抢东西,而农业也不是稳固的,因为也是看天吃饭,朝廷不能总是看天,也需要将命运抓在自己的手里,所以就出现了商业,有了商业,就有了赋税,然后国家有钱了之后,百姓的赋税就会减轻,然后就可以让他们更好地有了抵抗天灾的机会,这样子的话,就会让王朝延续的更久,如果百姓可以有粮食吃饭,有衣服穿衣,那么,这个天下还有什么是人们怕的人?几乎就是剩下**了,这个就是陛下的事情,如何治理国家,这个他不懂,只有父皇才懂。”

    李世民被她的话说的一愣一愣的,因为之前叶檀曾经说过,这个东西的确是如此,如果你真的做到的话,就会有很多的好处,但是呢,中间的辛苦也是要命的,毕竟改变一个生活模式,这里面需要面对的东西不少。

    “嗯,你说的我会思考的。”

    李世民的话刚落,李丽质就站起来道,“儿臣告退。”

    等到她离开了之后,李世民看着长孙皇后道,“家里的闺女,心飞了。”

    “呵呵,二郎,虽然刚刚丽质的话里有一些对于朝廷上的一些说法的看法,不过呢,臣妾也觉得说的不错。”

    “能不错吗?这个叶檀将一些好的东西说出来之后,自己就不管了,看他来了之后,我如何收拾他?”

    李世民却是气呼呼的,自己的女儿要不是自己的了,你说心情能好吗?

    “叶檀是个好孩子。”

    长孙皇后却是对于叶檀有很好的印象,不过呢,李世民却觉得吧,这个小子就是个坏蛋。

    “好孩子?他要是能够老老实实地待在松洲,朕就舒心了。”

    李世民的话让长孙皇后噗嗤一声,笑出来了,让他不解地看着对方问道,“怎么,朕的话有问题?有这么好笑吗?”

    长孙皇后倒是没有多余的意思,就直接说道,“陛下,叶檀这次来长安,是您喊他来的。”

    “啊?”李世民被她的话一愣,这个,还真的是自己从来的啊,但是呢,要不是因为他的事情,自己为什么会喊他来啊,这个事情都需要认真处理的。

    “陛下,这次叶檀来这里之后,肯定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不过呢,臣妾以为,叶檀还是太过老实了。”

    “啊?他老实?他的胆子都大的没边际了。”李世民想到听到了最大的笑话一样,忍不住说道。

    “陛下,臣妾的想法却是不一样的,虽然叶檀这些年做了一些跋扈的事情,可是呢,他都是跟着大唐的律法去做事情的,而其他的人呢,除了他之外,可能也就是魏征可以做到这一条,否则的话,以他的本事来说,那些人哪里敢如此多的废话啊,这样子的事情,一旦发生之后,就会直接处理了。可是结果却是,他老老实实地按着大唐的律法行事,而那些本来应该老实听话的人呢,却是如何做的,这样的事情,说真的,有点可悲的感觉。”

    “你的意思是说,他一直都在维护着大唐的律法?他是法家?”

    李世民沉思了片刻,然后突然问道。

    “如果按着他做事的行为来看,是法家,不过呢,他做事的习惯却是脚踏实地,这个有点其他的学派的意思,到底是农家还是其他的,这个臣妾不太清楚,不过呢,臣妾在叶檀的书信里发现了一句话,这句话价值千金。”

    “什么话?”李世民还真的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真的有这样的话语吗?可以价值这么多的吗?他还是真的不知道的。

    “脚踏实地,实事求是。”

    “脚踏实地,实事求是?”

    李世民嘟囔了一句,就在嘴巴里说出这样的话来,然后沉思了一会,抬头看着皇后问道,“他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了吗?”

    “他曾经说过,不管是我们大唐还是以前的其他的朝代,剔除阴谋之外,其实绝大部分都是脚踏实地的结果,我们辛苦地囤积粮草,训练部队,牢笼人心,这些东西哪一个是虚的?你没有粮食吃,你看看有没有帮你干活呢,给你卖命呢,而如果军队不训练的话,你看看有没有人可以在敌人来的时候,冲上去,杀光他们?没有的,都是一点一滴地努力,一点点的辛苦劳作,认真地训练得来的,说什么神仙,都是骗人的,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神仙的话,为什么不让所有的百姓都吃饱饭?难道我们这块土地上的百姓不够善良吗?他们不够虔诚吗?不是的,因为没有神仙,所以,我们的饭食,需要从地上刨出来,然后辛辛苦苦地播下种子,等着它发芽,然后小心地呵护,除草,干旱的时候浇水,然后还要经历大风大雨等,等到这一切都过去了之后,粮食慢慢地熟透了,然后还担心会下雨,将一年的收成都给弄没有了,收好了之后,还要晾干,然后存储的时候,担心老鼠,担心火灾,担心水灾,最后才会到了我们的嘴里,肚子里。这个过程中,有一个过程可以马虎的吗?可以不在意的吗?可以说,我可以不去除草,就可以让庄稼长得好吗?哪一步不是脚踏实地地做的,难道说,靠着神仙就可以了吗?如果真的可以的话,那么,神仙应该是无敌的,可是呢,哪些说有神仙的人,最多做的是什么?不过是给皇帝的长生不老,可是呢,实际上却是糊弄人的,因为既然是神仙,至少也都是无敌的,为什么不让皇帝的国家可以无数次地存活下去,难道说法力不够?既然法力不够的话,你算什么神仙?而任何一个朝代的建立,从开始的辛苦,到最后战战兢兢地统治国家,每一步都是所有人的心血,光靠一个人行吗?上面的人虽然聪明,可是呢,很多时候,他们都是坐在院子里或者书房里想着百姓的辛苦,这个靠谱吗?不靠谱,为什么,因为他们吃穿不愁,所以,就不会深切地体会到百姓的需要。而下面的人就是一定好的吗?不是的,因为他们都在下层,所以,很多时候,没有什么眼光,他们的视线可能只是在自己的乡村里面的一个地方,那么怎么办?结合啊,这样子的结合,让朝廷的高瞻远瞩和百姓的实际问题相互配合,这样子的话,做出来的事情就不是海市蜃楼或者空中楼阁了,到时候,这个国家能不稳定吗?”

    一句话,四个字,让长孙皇后说了很多,因为平时的时候,她只有和叶檀的通信才是不让人审查的,而不是其他的。

    “他说的虽然有点偏颇,不过呢,还是有点指导意义的。”

    李世民是皇帝,而且是个聪明的皇帝,所以,他考虑问题比叶檀要深度的很,有的时候就是需要虚的,但是呢,虚实之间的比例就是个根本了。

    “实事求是呢?”

    这个词汇李世民还是第一次听说过,所以,就需要问问,他一直都是个很喜欢读书的人呢。

    “这个叶檀倒是没有说过,而是说了几句话,就是有一说一,有二说二,地里的粮食一亩地是五十斤就是五十斤,一百斤就是一百斤,不能为了某些人的面子就将这个改变了,因为五十斤足够一个人的生活的,可是呢,如果只有五十斤的话,你说是一百斤,那么剩下的五十斤就是虚构的,可是百姓的肚子可不是虚构的,吃不饱饭或者没有吃的话,会死人的,自古哪个朝代的结束不是因为百姓的肚子里没有食物了,将上面的人将百姓当成了神仙来看,那么,就是他们成为死亡的时候。”

    “将百姓当成神仙?”李世民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个东西,不由得好奇地问道。

    “是啊,一百斤的粮食可以养活两个人,而五十斤的只能养活一人,结果,明明只有五十斤,却说有了一百斤,就是一个人是吃不到饭得,而如果有一个人吃不上饭却可以活下来的话,你说,是不是神仙呢?”

    “噗嗤。呵呵。”李世民被她说的一愣,随即想到了这个东西是一种调侃,不由得笑了出来。

    “他倒是个实干家,不过呢,现在还是眼光不够长远。”

    “陛下,作为一个臣子,需要实干的话就是最好的,要那么远的眼光干什么呢?”

    “也是啊,一个臣子好好地种地,好好地经商,好好地将当官做好了,这个天下就太平了,很多人眼高手低,最后将自己糊弄过去了也就算了,将国家糊弄过去了,这就是该死了。”

    “陛下,臣妾记得太子那里也有这方面的一些资料,如果陛下担心不够眼界宽的话,可以教育一下他,有眼界有实力派的太子,是大唐之福。”

    “朕会考虑的。”

第三百五十八节 告状无语(6)

    凤凰山的夜晚,从来都没有如此的热闹,似乎大家一下子就兴奋了,像是一滴水落入了油锅里一样,让人着急不已。

    大晚上的,没人愿意出现在一个穷山僻壤的地方,因为不安全,如果是现代的话,也是好事,因为一般情况下风景都是不错的。

    但是呢,放在过去的话,可就麻烦了,可能是非常的麻烦的事情。

    不过呢,今晚的凤凰山有点倒霉了,因为来的人是个煞神啊,而且这个人的脾气还是不小的。

    这不,刚刚到了山寨门口,就要求让他们给自己的马匹准备好的饲料。

    对于一个可以在大唐的律法下达了之后,让大家都回去种地的时候,还能够存在的地方,这个地方要么就是非常的险要,根本就没有办法让朝廷的军队上去,要么就是这个地方的人有很深的背景,这样的背景有一个很奇葩的存在,那就是自己也足够厉害,就像是之前的晋阳那里一样,不过呢,这里不一样的地方,就是这个地方竟然可以管着远处的那个码头,在过去这个时代里,可以做到这个的话,就可以活的不一样,这就是人的生活模式啊。

    然后叶檀就跟着其中一人来到了他们的忠义堂,在叶檀看来,所谓的忠义堂不过是一句假话,就像是所谓的国家乱起来的时候,你说没有好日子过,你在这样地方做一些事情来,还是可以的,但是呢,当国家稳定了之后,种地就可以活命的时候,你们这些人已经有足够的钱财过上好日子的时候,你还是如此,合适吗?

    翻过水浒的那些日子,你会发现,很多人本来的日子就是不错的,但是呢,却被人给逼迫去了山上了? 然后呢,反抗着本来给自己好生活的一群人,这个有意思吗?

    “大当家的? 人带到了。”

    一个小喽啰站在门口,里面的灯光倒是不错? 看来还是挺富裕的。

    “让他进来。”

    一个很厚实的声音传来,然后叶檀就走了进去? 却发现了里面的人不少。

    “小三儿呢?”

    就在叶檀打算找个地方坐下来的时候,一个满脸横肉的女子对着刚刚过来通报的人问道,看来这个人和刚刚的那个三哥有点关系。

    “启禀屠堂主? 被这人给杀了。”

    这个人说完这句话就跑开了? 因为这个屠堂主的兵器是一把很大的砍刀? 有点类似陌刀的感觉,这个需要很大力气的人才可以做到的。

    “什么? 小三儿死了?”

    屠堂主感觉自己的身体一抖,这个到底是怎么回事,而这个三哥是谁? 不是她的情儿,而是自己的亡夫的儿子,只有这么一个了,她是续弦,可惜? 运气不好? 没等她生孩子,前夫就在打仗的时候死掉了,所以,这个人对于自己的这个所谓的儿子的关心还是很大的。

    可是呢,平时最没有危险的这么一个工作,竟然死人了,而且死的还是自己的继子,这样的感觉真的不好。

    “小子,你找死。”

    屠堂主浑身的肥肉颤抖不已,手里的陌刀直接上手,对着叶檀就砍过去,“我杀了你。”

    自古的那些所谓的名将或者我们后世认识的哪些厉害的人,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他们都是大力气,而不是所谓的刀法还是其他的,这个一般是不行的,可是呢,叶檀来了之后,却发现自己所在的这个大唐却是有点不一样的地方,那就是有刀法和剑法,比如说曹秋道的家族里就是剑法高手。

    这人手里的陌刀很重,而且上面的颜色都不是普通的颜色,而是带着一股子棕红色的味道,这个东西要是没有将人劈成两半的话,是绝对不会有的。

    叶檀就站在那里,看着这个女人过来了,他自己的心神却是有点烦躁,在松洲虽然处理了不少人,可是呢,真正死的人可能不是很多,因为他是在治理地方,而不是在屠戮地方,但是呢,对于过去的山贼来说,他们的安全是没有保证的,不像是后世的什么小偷偷东西,你都不能打,否则的话,人家还可以告你,在这里,一切都不是问题。因为你如果弄死了一个山贼或者类似的人的话,你就可以得到赏金,而且价格不低哦。

    这里这么多的人,你说会如何呢?

    “咣……”

    叶檀的手里飞出了一块石头,直接就击中了对方的手里的刀,然后改变了方向,落在了地上,而屠堂主的手腕一阵发麻。

    “我饿了,现在去烤羊肉给我吃,我可以考虑不杀你。”

    叶檀这句话是对正对面坐着的那个人说的,从他的模样上来看,这个人应该是所谓的寨主了。

    “呵呵,你打败她再说吧。”

    这人倒是有几分的阴沉,不过呢,他今日的运气不好。

    “唉。”

    叶檀叹了一口气,然后看着重新拿起陌刀的屠堂主道,“我不想杀你,可惜,你的寨主让我杀你。”

    “少废话,你杀了我的继子,我要将你劈成两半。”

    “口气不小,不过呢,我不同意。”

    叶檀说完这句话,忽然就超前踏了几步,像是在散步一样,可是呢,人却已经到了屠堂主的面前,这个人个子很高,所以叶檀一脚就踢到了对方的陌刀上,然后就到了她的头顶,然后单手伸出,五爪露出,屠堂主的脑袋就像是豆腐一样地被单手的五根手指插入其中,然后她瞪大了眼睛,直接跪在地上。

    “不要。”

    别人的那个人的声音来的有点晚了,叶檀已经出手了。

    九阴白骨爪虽然不是什么正派的武功,但是呢,本身来说,这个东西叫做九阴神爪,只是被人给坏了名声了,所以,力气还是不错的,威力也好。

    “你,你竟然杀了她?”

    这个看着像是读书人的模样的人,手里一把扇子,却是仿的松洲的,是金属做的,一动的话,就带有很浓烈的声音。

    “你说呢?若是一个时辰后,我没有吃到肉,你们都得死。”

    叶檀慢慢地将自己的手指从对方的脑袋上取下来,然后慢慢地擦拭了一下,让自己的手指保持干净。

    “小子,不管你是谁的弟子,今日我都不能让舒服地待着了。”

    这个书生模样的人手里的铁扇忽然扇动了几下,然后就要过来,却没有想到叶檀忽然到了他的面前,一伸手,就将这人的脖子给抓住了,然后抬起来了,冷冷地看着他说道,“你想要死,我为何不成全你呢?”

    “咯噔……”

    很清脆的喉骨被捏碎的声音,然后随手就将人给扔在了地上,看着这个狗屁寨主道,“如果不想死,就按我说的去做,否则的话,可不要怪我不给你脸。”

    “你,你到底什么人?”

    这人还要问,却发现叶檀像是一个幽灵一样地飘到他的面前,然后从手里出现了一根竹签,直接就定住了他的胳膊,然后听到他的惨叫声的声音,冷声道,“你的时间不多了。”

    “你。”

    这个寨主还是第一次遇到如此的人,竟然如此地不给面子,一出手就弄死了自己的两个手下,但是呢,如果他继续废话的话,可能小命都不见了。

    所以,他只能对着门口喊道,“烤羊来一份。”

    等到有人下去准备的时候,叶檀找了一个位置坐下来,然后看着对方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屠臣。”

    看来这个人和自己刚刚弄死的那个人应该是一家子的,不过呢,叶檀会在乎吗?

    “你就是这里的寨主?”叶檀接着问道。

    “是的,你是什么人?”屠臣忍不住问道,这样的人一般比较危险地方的人,所以,就要认清楚,不要以为现在的天下是大唐的,就不会有其他的人会好好地听话一样。

    “这个是你能问的吗?”

    叶檀不满地问道,然后看着他问道,“你这里有多少人?”

    屠臣被叶檀的话噎的难受,忍不住脱嘴而出道,“这个关你什么事。啊……”

    他的话还没说完,自己的一只耳朵就不见了,而叶檀却继续说道,“我问你的话,是给你面子,你要听话,否则的话,我将你变成人猪也不过是平常事,所以,你不要考虑的耐性,我这个人有很多的优点,但是呢,我这个人却有一个致命的缺点,那就是没有耐性。”

    屠臣捂住自己的耳朵,痛苦让他知道了一件事,那就是今晚弄来的人不是一个普通的人,而是一个阎王爷啊。

    “一共有三百五十人。”

    “哦?你们的人倒是不少,现在山上有多少?”

    叶檀知道,现在的不少的山寨里面只有一百人都不到,为什么呢?因为只有这么多人才能维持住,现在打劫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了,所以,一群人的吃喝可不是小事哦,而且人多的话,也会有个麻烦,人家一旦过来袭击你的时候,你都躲不了,最主要的还是一个特点,那就是,但凡是有点平常心的百姓,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喜欢种地,过上安稳的日子,这个世界上坏人不少,但是呢,大部分的人还是喜欢普通的生活,因为安稳啊。

    “两百五十一人。”这人倒是聪明,直接来了这个数字。

    “其他的人呢?”叶檀手里忽然多了一个小刀,虽然不大,只有巴掌大小,却是说真的,非常的刺目,在灯光下,显得很刺目,这样的东西,一般都是真品,当然啦,也因为是真品,所以非常的锋利呢。

    “他们不在山上。”

    自古就知道一个词汇,叫做狡兔三窟,因为你如果真的都是如此模样的话,可是真的可怕的哦。

    “写下来。”

    叶檀从一边的桌子上取下来一个竹简,现在纸张虽然有,不过呢,你以为是那么容易就给你用的吗?一个山贼的地方有这个东西合适吗?

    “你,你要干甚?”

    屠臣觉得有点可怕,这个人到底想要干什么,难道想要?

    想到这里,脸色顿时大变,这样的话,日子就完蛋了。

    “啊……”

    屠臣的另外一只耳朵也飞出去了,因为叶檀之前说过了,我让你说,你才能有资格说,否则的话,你是什么意思?

    “写不写,不写的话,我也不是很在意。”

    叶檀的行为和对话给人的感觉可真的不是什么不在意,而是非常的在意的,你到底想要干什么啊?

    不过呢,当叶檀手里的小刀忽然亮出来的时候,屠臣还是拿起这个东西开始写起来了,看不出来,这个人五大三粗的,写字却非常的秀气,而这个时候叶檀很无聊啊。

    等到他快要写完的时候,一个男人端着一个巨大的盘子过来,上面的热气腾腾的烤羊肉。

    叶檀示意他放在桌子上,然后就开始吃了起来。

    而等到他吃的差不多时候,那个刚刚送肉来的人却突然面部带着狰狞的笑容道,“公子,不怕在下下毒吗?”

    而屠臣却将手里的毛笔碾碎了,看着叶檀,似乎之前的那种温顺都是装出来的。

    而叶檀则是将一块羊排放入口中,慢慢地将上面的肉给吃下去,然后将骨头扔在桌子上,饶有兴趣地说道,“肚子饿了,顾不得许多了。”

    “我枯藤的烤羊肉可不是普通人可以吃的,今日你吃下去了,那么,就不要怪我们了。”

    恶人做事总是有如此激动的一面,但是呢,却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让叶檀担心的。

    他将剩下的都吃了之后,然后将手上得油渍在桌子上擦了擦,笑着看着对方问道,“这点东西,我若是怕的话,今日如何杀你们呢?”

    “你,你什么意思?”屠臣没想到叶檀竟然是来杀自己的,不由得吃惊不已,而枯藤则是忍不住后退,惊恐地喊道,“你怎么会没事?”

    “我说过了,这点东西算什么,现在呢,我给你一个机会,你若是可以杀掉十个人的话,我就饶了你,否则的话,我就先杀你。”

    叶檀饶有兴趣地问道,而枯藤却是忍不住从自己的衣服里取出一把长刀,指着叶檀道,“小子,今日就算是你中毒不死,你也得死在我的刀下,寨主,我们一起上。”

    屠臣的一句好的话还没说出来,就看到枯藤的脑袋掉在了地上,发出砰的一声,而叶檀却用刀子将他固定在了椅子上,同时将舌头给割了,笑着说道,“你喊啊。”

第三百五十九节 告状无语(7)

    凤州刺史站在凤凰山的山脚下,看着自己身边的人冲上而又下去,脸色微变。

    他能不知道这里的情况吗?

    他知道。

    可是为什么就没有动手呢?

    自己手里虽然有人马,可是呢,这里距离京畿重地不是很远,所以这里的兵权都不在这些刺史的手里,而是在朝廷的手里,这里不像是松洲,因为地处边塞,所以很容易就出事,所以,为了防止出现这样的情况,叶檀等人才会有刺史掌握兵权这样的事情。

    可是呢,昨晚自己还没有入睡的时候,就有人来到了自己的府邸里,然后给自己留下了一个竹简,为了一看究竟,他就带人来了。

    可是呢,这个地方平时他都不敢进来的,此时却是浓烟滚滚,对于他来说,这个地方就是凤州的一个毒瘤,因为特殊的历史原因,这里的土匪都是很厉害的,而且和不少的大家族里的人都有关系,所以,自己一是手里没有兵力,没有办法消灭,二是呢,这个里面的不少东西都是有点不一样的,自己不能为了朝廷而让自己家里的人都跟着倒霉啊。

    但是呢,有些事就是如此的凑巧,他正在想着如何向陛下表明自己的心迹,同时呢,说明自己的厉害的时候,这个凤凰山也不知道得罪了谁,竟然被人给团灭了,而且还将凤州这里的一些他们的死党都给写下来了。

    不过呢,后来他才知道,叶檀在一大早的时候,就离开了凤州,坐船离开了这里,当然啦,这个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就是这里的土匪之类的几乎都没有了,作为一个可以做出很多事情的人来说,他的最大的想法就是在一块白布上面写出自己的心思,但是呢? 如果这个白布上面都是墨点的话,如何作画啊?治理国家宛如作画? 所以? 就需要如此的。

    “启禀刺史大人,凤凰山,凤凰山上的人全死了。”

    一个年轻的捕快赶紧跑过来? 脸色苍白地看着他说道。看他的样子就知道? 这个人看到的东西恐怕不是简单的东西。

    “到底怎么回事?”

    “大人? 可能是有人袭击了这里,所有的人都是一刀毙命,不管是老人还是女人都是如此,而且屠臣也死了。”

    “啊?他是如何死的?”

    “他很惨,两个耳朵都被割掉了? 同时四肢都被人用木头钉子都给定在了一张桌子上? 可能是逼问他的一些东西的下落的。不过……”

    这个人可能是忍不住了? 直接就转头就吐了。

    看着他吐的如此的难受? 刺史继续问道,“还有什么?”

    “不过呢? 凤凰山虽然被人给攻破了,但是呢? 上面的金银都在? 没有人动过,像是专门留给什么人的一样。”

    “真的?”

    一个国家建立了之后,真正意义上可以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人只有一些大臣,其他的人比如说皇帝都是不可能的,因为日子不好过啊,这也是为什么李世民总是说自己没有钱,而且一旦有钱了就会想要盖宫殿的原因,因为他不花钱的话,这个钱,他自己也守不住的,身边的人抢劫这个可比自己当初打天下的时候抢劫的厉害多了。

    “是的,大人。”

    这个捕快的话让刺史的眼睛越来越亮了,这笔钱可能不少,到时候自己给上下的人都来一点,然后剩下的话就干什么呢,修建城墙,街道,然后给一些人整修河流等等,这下子下去的话,不用几年的工夫,这里的一切都不一样了,没钱的话,百姓穷的很,你就是榨油也是没用的。

    “大人,上面已经清理的差不多了。”

    另外一个年纪比较大的老的捕快也来了,他以前是军队里的人,后来伤了一条腿,所以就退伍了,然后就被安排在这里当差了,虽然不是总捕头,不过呢,地位还是很高的,刺史大人对他也不错。

    “好。”

    刺史大人刚要上去却被他阻止了,然后找来一块布递给他,示意他遮盖自己的嘴鼻。

    刺史大人疑惑了一下,还是接过来,然后捆绑好了之后,就上去了。

    山上的路还是不错的,说真的,如果没有山贼的话,这里的风景还是挺好的,可惜,平时有谁敢过来啊。

    但是呢,刺史大人此时却是没什么事情了,就上去了,然后看到上面的不少房子都塌了,不少人都在四处地寻找这样的东西,目的是为了让这里干净一些。

    而他则是在这个老捕快的带领下,去了一个还算是结实的房子里。

    里面的东西不少,而且不少东西上面还有一根手指,这个是从一个人的手指上划拉下来的,不过呢,这里的东西至少也得有四五万贯,说真的,这么多钱,他也是第一次见到。

    四周的人都围着,现在还是大唐的初年,所以大家的心思还是比较纯正的,没有贪污的想法,但是呢,如果一直如此的话,可就不一定了。

    “车子准备好了吗?”

    “启禀大人,已经准备好了,只是呢,这里面有手指怎么办?”其中一个人类似师爷模样的人问道,对于过去的文人来说,你以为人家不会武功的话,你是做梦的,过去的不少人,只是在后世了之后才会是文人,而他们是文武兼修,而且随着当初国家的建立的时候经历了不少的战斗之后,他们的心思也比较阴沉。

    “是啊,大人,这个运回去,不好吧?”

    “哼,没关系,本官一直都想要让他们知道我的身份,这次就这么做,不过呢,你们也不用担心,这次回去之后,你们每人都有奖励,这个是我给你们的福利。”

    “多谢大人。”

    这样的东西是一种福利,而且是安全的,和自己的酬劳差不多,所以不用担心。

    很快,这里的人都过来了,看到这么多钱不少人也是心中一动,不过呢,看着四周的人,还是闭嘴了,这个时候,你如果敢废话的话,你死定了。

    “启禀大人,全部都死了,没有一个活口。”

    “好,你们派人将这里整理一下,好好的一座山,竟然落入了贼寇的手里,如何是好?”

    刺史大人下山之后,上了马,然后这些钱都放在一辆巨大的牛车上面,因为几乎都是金银,而不是铜钱,所以不会特别的重,但是呢,牛车还是用的是两匹骏马拉着。

    一群人招摇过市,这个刺史也是聪明的,派人在人群里说话。

    这样的一车子金银在路上经过了之后,不少人都知道了,自己的刺史大人竟然将凤凰山上的那些山贼都给弄死了,而且缴获了不少的钱财,但是呢,也有人心中胆寒啊,因为他们本来就是凤凰山上的人啊,但是呢,却生活在城里。

    刺史大人一回到家里,就让手下的人去袭击了那些人,因为有了地址和名字,所以很容易抓到了。

    之前的那个师爷却说道,“大人,今日开始,我凤州再无匪患,大人的雄心壮志都可以施展了,到时候大人一定会高升,而且,这次缴获的钱财不少,可以干的事情太多了,大人,您是否要上报朝廷,让朝廷也知道您的能力和功绩?”

    而刺史大人却从袖子里取出一个竹简,放在桌子上道,“你看看。”

    师爷很奇怪地走过去,然后打开之后,顿时一愣了,因为上面都是地址和名字啊,而且还在最后的地方有一个人写了一个笼。这个到底是什么人啊,而且这个人似乎将这笔钱的花销都说出来了,这个人到底是谁啊。

    “大人,这个字是什么意思?”

    “我也不知道啊。”

    刺史大人喝了一口茶,他不喜欢煎茶,却喜欢清茶,但是呢,他也有自己的消息啊。

    “不过呢,我听说松洲有一个樊笼书院,里面的教学都是非常的厉害的。”

    “啊,这个有什么干系?”师爷不解地问道。

    “五日前,陛下下诏,让松洲侯叶檀去京城,而算着路程,他昨日晚上应该就是到了我凤州。”

    “大人的意思是?”师爷不解地问道,似乎这件事有点不一样了。

    “松洲侯叶檀有一个习惯,那就是剿匪,他曾经为了松洲的商路通畅,派人或者自己亲自去了三百多个山寨,几乎能杀的都杀了,没有什么留活口,本来这件事给事中魏征应该站出来说话的,说他杀人太狠了,可是呢,魏征大人本来就很不喜欢这样的人群,所以,就当作没发生了一样,不过呢,大唐境内的不少山贼因为他的出现,而从良的不少。”

    “大人的意思,这个人是叶侯?不过呢,他应该不大吧?”

    “不到十六岁。”

    “不到十六岁的侯爷,也是不一样。”

    师爷顺嘴地说了一句话,然后才看到大人问道,“大人,既然如此,我们就应该给叶侯一个面子,不过呢,给朝廷的奏折上面只是随口提一嘴,卑职认为,人家叶侯也不会稀罕这点东西,你说呢?”

    “是啊,他这些年的功劳其实早就可以封国公了,可是呢,朝廷上的那些人都当作没有看到一样,为何,还不是因为他的年纪太小了,不过呢,只要是他能够继续活下去,不超过四十岁的话,肯定可以成为国公的,如果他能够有如此的势头的话,可能死后还可以封王呢。”

    “不过,大人,他似乎要求你将钱花费的地方,这个不太合适吧?”

    师爷这句话是真的,自古都是你给钱就行了,什么时候你可以说出这句话,这个钱,应该如何花的呢?

    “松洲的繁华,我可是知道的,所以,就给他一个面子吧。”

    “刺史大人,圣明。”

    师爷出去之后,就有人进来,看着刺史大人道,“大人,全部都抓起来了,他们家里果然有来路不明的金银,而且还不少呢。”

    “呵呵,既然有人给我这个面子,那么就要给他们一点面子,将他们全部都关起来了,然后从下面的百姓里,招收一百个人,让他们吃官饭。”

    “是,大人。”

    夜晚的风总是会吹起这个季节的一种阴冷,而此时的岐州的一家客栈里,却是有一个人正在哪里吃饭,做的是面条,虽然浇头不行,可是呢,这个学来的办法还是不错的。

    现在的客栈都是两用的,就是说,吃饭和住宿都是可以的,所以,很多不想出去的人,都会在房间里吃饭。

    不过呢,叶檀却不知道为什么,来到了下面的类似客厅一样地方,坐在那里吃饭。

    虽然已经是天气开始热了,晚上的话,吃饭的人也不是很多,毕竟过去的人出来赶路的话,是有不少人,却不是大家都会出来。

    而他要了一碗面条,吃的很开心,因为自己明日就可以见到了李丽质了。

    不过呢,他的想法是不错,却不是一个非常实际的情况,因为有人可能不希望他这么做。

    面条不错,肉质凑合,所以,他吃完了之后,就将大碗放在桌子上,然后站起来,就要回房间里。

    “等等。”

    一个声音很厚实的男子突然对着叶檀说道,似乎是有点威力的,脾气也是不小的。

    不过呢,叶檀像是听到了有人放屁的一样,根本就没有理会,而是继续朝自己的房间走去。

    那个人本来以为自己的话有点用,所以端起了酒碗,打算喝一口,然后才开始和叶檀废话,却没有想到,人家根本就装作没听见。

    “砰。”

    酒碗直接就摔在了地上,发出很大的声音,特别是在这样的情况,很刺耳,然后他就站起来,走到叶檀的面前,拦住他的去路,冷哼道,“我让你等等,你没听见啊。”

    说话的时候,还将自己的手指朝着对方推了一下,似乎是要碰到叶檀的衣服。

    对于这样得垃圾,他是没有兴趣的,所以就后退了一步,看着他说道,“我不认识你。”

    “大爷也不认识你,不过,大爷看你的马了,怎么样,让给我,我给你一大笔钱?”

    自古就有人喜欢强买强卖,不过呢,如此的直接地说一大笔钱的话,却是第一个让叶檀觉得有点意思的人。不过自己却是个有原则的人,怎么可能被他的钱给腐蚀了呢。

    “我不缺钱。”

第三百六十节 告状无语(8)

    “哦?不缺钱,那就给我们兄弟来点钱花花如何?”

    这个人倒是挺有意思的,一听到这句话,竟然来了一点自己的想法了。

    “我们不认识。”

    叶檀说道,言外之意就是,既然不认识,不存在借钱的问题。

    “哟,想要认识我啊,那个很简单,我就是……”

    他的话还没说完,就听到叶檀打断的话,“我不想认识,现在我很累,需要休息,没事的话,让开。”

    被人打断话是一种很不舒服的感觉,所以这个人一愣,随即阴沉地看着叶檀问道,“小子,你很拽啊,知道不知道我是谁?这里可是岐州,若是走路不小心的话,晚上可是很危险的。而我们是可以给你提供帮助的,你的马匹不错,我打算给你一贯钱如何?不少了吧,这个价格你拿回家之后,还可以做点其他的买卖,说不定可以娶个媳妇,怎么样?我们可都是大出血啊,你可不能不识抬举,浪费了我们一番好心哦。”

    娶个媳妇?若是让李世民知道自己拿着一贯钱去娶了李丽质,他不得活吃了我?还有,就算是李丽质不在乎,却也是不能的事情。

    “我不怕。”

    叶檀说完这句话,就打算绕开这个让人讨厌的家伙,让自己可以回去,却没有想到这个人竟然如此的执着,直接拦着道,“我让你走了吗?小子,今日你若是不将马匹送过来的话,可不要怪我不客气了,你知道我是谁吗?我的背景可是很身后的,你若是敢乱来的话,可不要怪我不客气了。”

    “捕快,你不管吗?”

    叶檀看到了斜对面的一人,这人一身脏兮兮的捕快衣服,年纪差不多三十来岁,最大的特点就是脸蛋非常的长,如果你说是马脸都是有人相信的,这人在这里喝酒,绝对不是偶然。

    “你不是没死吗?这件本官管不了? 而且现在已经下差了,你们自己处理吧。”

    这个人有点意思,如果是赵昭敢如此地和叶檀说话? 或者说是百姓需要他们的时候? 他们敢如此说话,叶檀会让他们知道? 这个世界不是那么容易就让你糊弄过去的。

    “呵呵,小子? 你想让官府的人插手? 这都是江湖恩怨? 你很不地道啊。”

    这人一脸的嚣张模样? 不知道还以为他的老子是李世民呢。

    “呲溜……”

    叶檀的动作一晃,人就到了楼梯上了? 然后就消失不见了? 而这个过来为难自己的人,竟然没有反应过来。

    过了一会,边上过来了几个人,围过来道,“老大? 怎么办?”

    你想要找事,可是人都找不到,你如何处理?

    “哼,小子胆子不小,一会,我们去会会他。”

    这人的话刚说完,那个捕快就说道,“不要太过分。”

    说完这句话,刚刚还很嚣张的人就对身边的人使了一个眼色,他点头之后,从袖子里取出一个巨大的布料做成的钱袋,递过去。

    捕快拿着钱转身就走了,似乎不喝了。

    而刚领头的那个人却来到掌柜的这里问道,“刚刚的那个小兔崽子在哪个房间?”

    “西边,西边第二个房间。”

    掌柜的虽然是生意人,更是一个普通的人,对于这样子的寻仇的看法他是不敢掺和的,而且还会觉得叶檀给自己闹事,普通人的想法,是不能多余的。

    “哼。我们走。”

    他们这些人说完这句话,就上楼去了,然后到了叶檀的房间哪里不停地拍来拍去,各种辱骂,可惜,叶檀就是没有反应。而他们却没有办法将房门打坏了,因为这里是那个捕快家里的亲戚开的,虽然给你面子,却不是说,你可以随意地乱来。

    出了长安,很多时候,很多事,你以为是容易的吗?自古圣旨是不出皇宫的,而诏令很难去长安意外的地方,因为大家都是这么过来的,都是如此的任性,你没有办法的事哦。

    所以,这些人敲了半天,旁边的人都被吵闹的受不了,开始骂街了,可是,叶檀依旧没有出现,而且房门也没有任何的消息。

    “大爷,这个人是乌龟吗?竟然如此的有稳定性?”

    自古都知道年轻人喜欢做一件事,那就是如何才能第一时间地将自己的想法释放出来,虽然他们不知道这个人是谁,但是呢,一定不是一个好对付的人,因为给他们的钱财不少。

    在大唐刚刚建立的这些年来,不少人都是靠着刀头过日子的,而且是一种长时间的行为。

    “老大,他不是骑马来的吗?小的刚刚看了,那两匹马,虽然有一匹怪模怪样的,看不明白,可是另外一匹却是好马,是我这些年看到的最好的马匹,如果可以送到京城售卖的话,至少也得有一千贯上下。”

    “什么,黄头,这么多?”

    这个老头自己从别人手里拿钱也不过才几百贯而已,现在的时候,钱还是很值钱的,不像是后来一样出现的通货膨胀,那是不一样的。

    “是的,老大,而且,如果遇到有点身份的人恐怕更多。老大,人家不是让我们打他一顿嘛,不过呢,因为现在根本就没办法打他,要不,将马匹偷走,不管是谁,估计都得心疼的不行。”

    “你说的不错,现在就去。”

    这人一听,反正呢现在也没有办法将这个人打一顿,而如果将马匹偷走的话,这样子的任何人都扛不住,自己手下的黄头可以说是相马是一个好手。

    一群人赶紧下来了,不过呢,因为叶檀的马匹比较有脾气,所以,小红和枯龙都是单独存放的地方,不是和别的马匹放在一起,这个也是为了其他的马匹的安全,否则的话,两个家伙一旦发火,就是一大堆倒霉催的事情的事情发生。

    为了防止有人晚上用马,所以马棚边上都有一些气死风灯,虽然不是很清楚,却可以看到一些东西。

    枯龙的样子宛如一头雄狮,而且这家伙喜欢躺着睡觉,所以,他们一过来的时候还没有看到。

    这里的地上,和其他地方的马棚不一样,其他的地方都是马尿和马粪,而这里却是铺上干草,因为叶檀多给了钱的。

    躺在舒服的食物上面,还是很舒服的,枯龙直接就搭头就睡了。

    而小红却不是如此,他身体强壮,所以吃的也多,这个客栈里竟然有黄豆和一些鸡蛋,这个东西可不是开玩笑的,都是用来给这样的宝马补充身体的,味道不怎么地,却是马匹很喜欢吃的。

    黄头过来的时候,正好看到了吃着开心的小红忽然一甩脖子,脖子上你差不多得有有一米多长的鬃毛倾泻下来,真的是宛如红色的锦缎一样的刺激人,而且它的身高比一般的马匹要高不少,四肢纤细提拔,而身体却是肌肉纵横,脑袋宛如赤兔一样的模样,在微弱的灯光下,像是燃烧起来一样,很刺眼的。

    “娘啊,这个人是从什么地方得到的东西?”

    黄头以前是军队里专门管理马匹的人,自然是知道一些东西的,因为当时天下大乱,每个人都在努力地生活,而一些比较大的势力里面,需要马匹的人不少,老大出去打仗,马匹死掉了,回来之后,让你选择一匹好的,你能不给吗?你只能给了,然后呢,发现你选择的这匹真的不行,怎么办,你不是找死嘛,所以你需要会选马才可以的。

    可是呢,他这些年也算是见过不少宝马,却从来没有看到过如此的模样,虽然小红依旧在那里大口地吃着好吃的东西,却依旧掩盖不了它身上的那股子很浓烈的宝马的气息。

    “怎么了,黄头?”老大不解地问道。

    “老大,老大,我们发了,我们发了。”

    黄头像是神经病一样地摇头,然后看着这个老大,不停地颤抖。

    “发什么发?我看你是发疯。”

    这个人不解地看着自己的手下,他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老大,我没有发疯,我没有发疯啊,之前说的这匹马可以卖一千贯,现在我收回这句话,这匹马至少也得有五千贯,而且如果献给陛下的话,至少也得有一万贯的收入啊。”

    “什么,你说的是真的?”

    这个老大觉得黄头的脑子已经完蛋了,这样的话,你也说的出来,但是呢,这句话也不是可能不是真的啊,他如果都觉得是真的,自己凭什么不相信呢?

    “是的,老大,这匹马如果小的没有看错的话,应该是龙种。”

    “龙种?”虽然大家都知道所谓的什么龙种之类的东西都是假的,但是呢,不管马匹还是牛羊,甚至于驴子,都有类似的说法,一般的意思都是说因为上面有类似的血脉,所以才会不一样,但是呢,都是扯淡,只有后世的人真正意义上的考虑这个东西才会有的。一般一个地方都有类似的情况,却是天生的,不是遗传。

    “是的,老大,这匹马而且很有可能以前就是马王,没有想到竟然被人抓住了,不过呢,一旦这匹马再次放回草原上的话,因为是一匹公马,所以,就算是不需要多好的母马,也可以在一些年头之后,这个地方就会多出一个马群,而且很大办法都是优质的好马呢,没有想到他们竟然将这匹马用来给人骑了,真的是浪费啊。”

    黄头的话,是越来越有诱惑力了,似乎是在给别人绘制一幅蓝图,如果真的做到了,简直就是可以成为一个寨主啊,在过去,草原部落的首领和大唐中原地方的山寨里的人都是差不多的,都是好舒服的人,也是因为没有办法的让朝廷去管理的人,所以舒服啊。

    “哼,这匹马明明就是我的,怎么会在这里,来人,给我抓起来,然后带走。”

    作为一个有深度的人,自然是不能说这匹马是我想要抢走的,而是说,这匹马本来就是我的,而是被人抢走的。

    “好的,老大,不过这种宝马的脾气一般都不好,我们需要准备绳子。不过呢,晚上了,它的警惕性还是比较低的,所以我们有好六成的把握将它抓起来,只是今晚就得出城。”

    “放心,只要是抓到了,这个都不是问题。”

    老大的话一落,身边的人就拿了一些绳子,说实在的,这样的绳子根本就没用,需要用的是牛皮编织的那种才好。

    黄头一把抓住了一根很粗的绳子,然后就慢慢地靠近,而小红却低头吃东西,似乎是没有感觉到有人来。

    四周静悄悄的,那些人都开始四周围着,因为特殊的要求,所以,这个地方不只是门口用木头围栏围着,而且和其他的马厩有点距离,这个是没办法的事情,自古就有不少的人不喜欢和其他的人混合在一起的。

    “着。”

    黄头手里的绳索带着一个扣子,直接就扔出去了,这个人的手段不错,竟然直接就套住了小红的脑袋,然后不敢动了,而小红继续吃东西,像是眼前的绳子像是一根黑影一样,根本就不当回事。

    黄头心中一喜,这个家伙,可能是吃的欢实了,所以忘记了不少东西。

    想到这里,他的手里的绳子突然一用力,那个套住小红脑袋的绳扣一下子就系紧了,同时手里一用力,对着四周喊道,“上。”

    其他的人手里的绳索也在这个时候忽然飞出去,因为小红一旦被拉住的话,就会抬起自己的四肢,这个是不行的。

    而这些绳索的速度极快,就将四肢给拉住了。

    就在那个老大想要高兴的时候,黄头忽然感觉自己的手里得绳子竟然突然变得非常的紧凑了,然后力气就用不上了,而其他的几个人也是如此,像是被什么东西拉住了一样。

    “砰。”

    连续五声,五个人手里的绳索直接就断了,然后他们都摔在地上,而小红则是继续吃东西,似乎不在意一样。

    而黄头倒飞出去,撞到了墙体上,直接吐血了。

    不过呢,奇怪的却是,竟然没人过来,这就很说明问题了,难道他们不怕这些马匹被偷了吗?

    老大刚要说话,却忽然愣住了,因为突然从马厩里传出了一个声音,宛如老虎和狮子的声音,震得他的耳朵一疼,随即脑袋有点晕乎乎的。

    “吼……”

第三百六十一节 告状无语(9)

    作为一个有地位的人,一般脾气都很大,因为他的权利可以让他的心情任意地释放,而不用有那么多的顾忌,同时呢,也有那么多的权利可以这么做。

    一旦有人惹着他,那么很容易出事的。

    而一匹马,如果有特殊的地位,比如说李世民的那匹宝马叫做图尔金的,如果是被人激怒的话,脾气也是不好的。

    枯龙的日子在没有遇到叶檀的时候,是一个很小心的马儿,因为自己的母亲将自己这么一个奇怪的家伙生出来,所以没有办法。

    但是呢,自从跟着叶檀之后,吃的好,睡得好,脾气自然是开始增加了。

    不过呢,在松洲,它可以看到的人不多,因为大家都知道它的脾气不好,而且,它是叶檀的坐骑,所以大家都给面子,加上它这几年的日子过的不错,但是呢,该有的规矩就应该有,叶檀也是如此和它说的。

    因为如此,所以,它一直都收敛自己的脾气。

    收敛脾气,不是说,我就没有脾气。

    所以,当小红还在那里凹造型的时候,它就冲出来了。

    声音很厚实,而且带着浓烈的猛兽的味道。

    而老大却是觉得奇怪,在这里,怎么会有老虎啊。

    过去的野兽虽然多,但是呢,一般是很少进入城里的,都是乡村地方才会有的,而且很危险。

    所以,一听到这个,他就忍不住后退了几步,而黄头等人慢慢地站起来,就看到一个棕色模样的不知道是什么野兽,有点像是马,又有点像是老虎,还有点像是狮子一样的东西就出现在了他们的面前。

    如果老大现在可以说什么话的话? 肯定会说,“我苦? 这个是什么玩意。”

    而枯龙却没有这么多的顾虑? 看着这些人面部狰狞的模样,就知道不是好人。

    所以,它直接冲过去? 对着老大就是一脚? 它的脚叫做蹄子? 而且上面还有精钢打造的马蹄铁,加上它的力气,简直宛如一个非常可怕的兵器。

    “砰”的一声,这个老大的胸口就塌陷了,然后一口血喷出来之后? 就不动了。

    而枯龙却觉得好没有意思啊? 转身就冲向其他的几个人。

    这些人的力气是不小? 但是呢? 如何是枯龙的对手呢,不过一个瞬间? 这些人都躺在地上了,当初叶檀说了? 不能弄死人? 你这样子是会吓坏孩子的,所以,它总是可以如此简单地做出一些事,然后有点不满地转身就回去了。

    夜晚的风很冷,不过呢,却让这些躺在地上的人有了一个可以活下去的办法了,因为冷,所以才可以坚持。

    一大早,叶檀起来的时候,去了前面的饭厅开始吃饭,但是呢,这顿饭却是吃的自己不舒服,因为他刚刚喝了几口粥,昨晚的那个捕快就来了。

    一张马脸,真的丑出了高度了,而且,这样的人还是个坏人,这样的人就过分了。

    “有事?”

    叶檀知道下面的那些猫腻,但是呢,你不能在我的面前玩这个,否则的话,我就要翻脸了。

    “你马匹昨晚踢伤了人,你现在跟我走一趟,还有,马匹都要带走。”

    一身的酒气,和一些劣质的脂粉的味道,说真的,这个人昨晚肯定是干了一些不可描述的内容了,说真的,对于这样的人,叶檀是没有好感的,自古醉酒的人都是会误事,误事倒不是大事,但是呢,让人头疼的话,就不好了。

    “我喝完这碗粥再走。”

    叶檀却是没有惯着他,岐州距离长安很近了,这里的人应该是李世民的人,但是呢,不是所有的人只是他的人,也是长孙无忌和柴绍的人,所以,他懂得了不少事情。

    “喝?喝个屁,现在就跟我走,否则的话,可不要怪我不客气了。”

    马脸似乎很不高兴,因为本来的事情不是如此模样的,可是呢,却发生了如此的事情,让他很不舒服,说着就要动手,却没有想到却看到了叶檀的眼睛瞪着对方,眼神里的光芒,让他的胆气一下子就泄了。

    “快点吃,老子没有那么多时间给你。”

    不过呢,他后来还是嘟囔了几句,只是呢,那个掌柜的却没想到他如此的没有骨气啊,不由得多看了他几眼。

    叶檀喝粥是一种韵律,可不是胡乱喝的,所以,喝的速度不快,等到他喝完了之后,就慢慢地大碗放在桌子上,然后抬头看着掌柜的道,“我的马呢?”

    “就在后院,没有人敢过去牵过来。”

    掌柜的一大早过去看到那个马厩的时候,差点晕过去,这样的事情,真的是第一次遇到啊。

    “呲……”

    叶檀伸手将手指塞进了自己的嘴里,然后突然发出来一个很大声音的哨子,然后就听到了两个很清脆的脚步声,然后两匹马就从院子了过来了,不过呢,小红的脖子上还有一段草绳。

    叶檀没有拿掉,而是看着马脸道,“去什么地方?”

    “去衙门。”马脸没有想到对方如此地厉害,不由得心中有点后悔,不过呢,这个世界哪里有那么多让你后悔的事情啊。

    “状告我的人呢?”叶檀却没有动,而是看着他问道。

    “这些事是你能问的?我刚刚让你喝粥已经给你面子了,小子,你的马弄伤了人,你想要逃脱,那是不可能的,说不定,你的马儿也会被人拿走。”

    马脸说完这句话,看着两匹马,忍不住叹息道,“好马。”

    “若是没有苦主,我去什么地方,我还有事情要处理,没有工夫和你们废话。”

    叶檀却不是好善良的人,就算是现在自己骑马离开,你们这群人算是个什么东西呢。

    “你敢,你若是如此,刺史就会下发海捕文书,到时候,天下之大,你无处藏身,家里的人也会跟着倒霉。”

    他的这句话也就是糊弄糊弄普通的人可以,海捕文书能管着国外吗?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就算是不远的地方,比如说,我这里说个例子,那就是突厥,你们的文书有用吗?

    “你可以试试,我弄死你,我相信,我也不会给出什么多大的惩罚,但是呢,你是死定了,你知道吗?”

    叶檀却不在意地说道,对于过去来说,贵族的权利还是不小的,有的时候弄死人也不过是罚钱而已,所以,有的时候,根本就不在乎。

    “他们都在,你还是快点跟我走,否则刺史大人要是生气了,可就麻烦了。”

    马脸看着叶檀的样子,就知道人家的身份和自己不一样,还是算了吧,为了一点钱,何必呢?

    叶檀上马之后,就跟着马脸朝衙门那里走去,说真的,一个狗屁的地方,真的不怎么地,因为这里的土地上面的不少石头还是破损的,这里的另外的地方就是长安了,竟然是如此模样,看来也是不是什么有用的人,废物就不应该存在在官员的位置上,因为你害死的人不是一个两个,而是一群人啊。

    很快就到了衙门那里了,不少人都起来了,看着那两匹马,都忍不住感慨啊,都是好马啊,这样的好东西,说真的,如果是放在战场上的话,绝对是好东西的,但是呢,如果是其他的地方的话,那就不一定了。

    大唐的马匹生意很好,所以,大家都似乎懂得一点相马的技巧。

    而这个所谓的刺史是不审案子的,但是呢,今日呢,却是来了,不得不说,有点意思。

    而且这个刺史还有点意思,叫做长孙通,一个看着有点外族血脉的人,因为这人的眼球有点深凹进去,这说明这人的血脉不纯正的。

    “今日何事?”这人还挺会装的,自己来到这里,怎么回事,你不知道吗?

    “启禀大人,昨晚,有一帮人来到我岐州,结果晚上投宿云州客栈的时候,被人打伤了,早上被掌柜的发现了,却是有两匹他的马那里,所以,属下怀疑是他所为,所以就带来了。还请大人定夺。”

    “哦,竟有此事,看来一定是他动手的,来人,将这人拉下去打十五大板,去去脾气。”

    什么都没有知道的时候,就下手了,这说明什么问题,说明这个事情人家根本就没有想过要弄清楚的,只是为了让你吃苦。

    “呵呵,你叫长孙通吧?”

    叶檀看着下面的人要动手,不由得笑出来了,看着对方问道。

    “大胆,刺史大人的名讳岂是你贫民能直呼的,真的是大胆,给我掌嘴。”

    马脸似乎看到了叶檀进入了内存里,所以大家的人就不少了,所以不在乎了,直接喊道。

    而叶檀却笑眯眯地看着长孙通道,“怎么,这么快就不认得我了?你家的家主长孙无忌的记性不会那么不好吧?连我都敢动手,这不是要作吗?真的以为他是国舅,老子就没办法处理他了?”

    一听到长孙无忌的名字,长孙通一愣,这个家伙的胆子不小哦,竟然敢如此地说出来当今国舅爷的名讳,不由得怒道,“来人,给我打五十大板,让他清醒清醒。”

    “咣当。”

    叶檀看着人要过来,将手里的牌子直接扔在了地上,然后说道,“看看吧,瞎了你的狗眼了。”

    马脸停手了,然后过去捡起来一看,却是手上一抖,差点掉下来了,却是一块牌子。

    他不敢多想,递给刺史大人。

    长孙通本来不是很在意,随意地一看,然后一愣,竟然是侯爷的专有的牌子,仔细一看,却是真的,问道,“你是松洲侯叶檀?”

    “你说呢?你不认识我,你怎么会将我弄来这里呢?”

    叶檀却是不在意地说道,然后指着一边的人道,“给我准备凳子,老子累了。”

    马脸看着刺史大人,他不知道怎么办。

    长孙通的脸皮颤抖了一下,然后下定了决心一样。

    哼了一声,道,“就算是你是松洲侯爷,在我岐州地面上伤了人,你也没有任何的办法,就算是到了金銮殿上,你也没有任何的可以说的。”

    “都说我打伤了人,可是现在那些人呢,我都没有看到,难道我在这里陪着你玩呢?我一个堂堂的侯爷,你是什么爵位,在我这里摆谱,你以为你是长孙无忌啊?”

    为了平衡长孙家的一些势力,当初长孙皇后就干了一件事,那就是让李世民不要给长孙家太大的势力,防止以后出事,但是呢,这样子做的结果也不好,因为后来李丽质嫁给了长孙冲之后,很多事还是不可避免地变成了一种无奈了。

    “来人,带人来。”

    长孙通将那块牌子让马脸还给叶檀,没有让他坐下来,而是直接喊道。

    然后黄头等人都被带上来了,这些人的运气都不好,都是被抬上来的,而且有一个人的眼睛都瞎了。

    “大人啊,大人,给我们做主啊,给我们做主啊,我们都是善良的客商,可是昨晚他却将我们给弄伤了。大人啊,我们都是良民啊。”

    老大一出来就直接喊道,然后似乎觉得还不够可以的,直接在地上磕头,似乎是想要让对方知道自己的冤屈。

    “叶侯,你如何说?”长孙通看着这些人,真的很惨。

    “他们说我打了他们,我为何要打他们,总是需要一个理由吧?”叶檀不解地问道,我们住在一个客栈里,你出事了,就赖我,你们还真的可以啊,那么,我们都是中原的人,那么如果你家里丢了一只鸡的话,那么,是不是大唐所有的人都有嫌疑啊?

    “是啊,你说说,对方为何要打你?”长孙通似乎是为了叶檀一个公平,忍不住问道。

    “大人,大人,我们都是马贩子,然后驱赶了两匹马从很远得地方来,然后打算去长安贩卖的,可是呢,这人说喜欢这两匹马,所以就打算买下来,为了能够让家里的人吃饱饭,我们就同意了,可是呢,他就愿意出钱一贯,这不是明抢啊,我们就不同意了,结果呢,他就直接动手了,还将我们的人打伤了,大人啊,我们都是良民啊,我们平时不敢做一些可怕的事情,可是呢,却被人抢劫了,还被打了,大人啊,一定要给我们做主啊。”

    “竟然有如此的恶贼,在我大唐的土地上,就算是侯爷,也不能明抢人家的东西,叶侯,你知罪吗?”

    “你是白痴吗?”

第三百六十二节 告状无语(10)

    “你说什么?竟然敢辱骂本官?”

    长孙通没有想到叶檀的胆子如此大,之前听说过这个叶檀的本事和惹事的本事,所以,很多时候都觉得不可能,一个乡下的小子,能有多大的本事,但是呢,如果对方活在了明朝的话,就知道,就算是个乡下的人,也是有本事的,关键不是你的出身,而是你的本事。

    “大人,我没有辱骂你啊,而是这个人说的话,让我觉得可笑,没有想到还有这样的事情。”

    叶檀指着老大他们几个人,觉得这些人演戏都不行,什么脑子啊。

    “有什么问题?你说,若是你再敢说一句辱骂本官的话,就算你是侯爷,本官也要将你带回长安受审。”

    长孙通的这句话真的可以的,就是说,我是一个好官,我不畏强权,不过呢,如果是真的如此的话,反而让叶檀觉得不错的,但是呢,此时却觉得可笑不已哦。

    “大人,他说这两匹马是他的,他有什么证据?”

    叶檀发现有点意思,就问道。

    长孙通似乎是想到了什么,就看到老大等问道,“对啊,你们有什么证据说这些马匹是你们的?”

    “大人,大人,我们有证据的。”

    老大指着那匹马的脖子上面的绳索道,“那个就是我们的,我们自己的身上也带了一些来,就是为了防止马匹跑了。”

    马脸赶紧将这人身上的绳索拿过去,却是发现是一样的,不由得心中有数了,看着叶檀问道? “叶侯,你如何说?”

    “大人? 那我问他几句话吧,你看如何?”

    叶檀饶有兴趣地看着这群人,虽然他们已经是死人了,叶檀没有一些奇怪的想法? 所以,就浪费了时间? 合适吗?

    “好? 本官看看你有什么想要问的。”

    “我问你? 你说这些马是你的? 是吧?”叶檀看着这些人问道? 这些人连几匹马都收拾不了? 真的是丢人现眼啊。

    “就是我们的。”这个人还如此地坚持不得不说? 有点意思。

    “那你们能驱使它们吗?”叶檀接着问道。

    “什么驱使,我们用马鞭就行了。”老大不解地说道? 过去的不少马匹都是这么干的,难道还要当成大爷方式来照顾吗?

    “呲……”

    叶檀嘴里吐了一个哨子出来? 然后小红宛如看到了亲人了一样,不停地朝这里跑来? 只是呢,门口有人? 但是呢,对方的模样还是让人明白了,看到了亲人的感觉。

    “你说,这个马匹是你的?你自己信吗?”

    叶檀不屑地看着对方问道。

    四周的人也看到了,这个马匹如果是老大他们的,那么,不应该如此的乖啊,怎么回事呢?

    “你,你会妖术。”

    老大的话一出来,其他的人倒是没什么,但是呢,叶檀已经脸色大变了,因为过去,巫术,妖术,这些都是会死人的,而且一死一大片,汉武帝前半生算是英明神武,后半生为了所谓的长生,被人骗残了,可是一直到死都认为有神仙的,所以才会相信巫术这样的事情,而结果就是自己好好的一个继承人,死掉了,当时据说死了好几万人呢,这样的事情在后来无数的朝代里都是一种禁忌的事情,一旦出事,就是大事,不死个几千人,都不好意思说出来。

    “我若是会的话,你此刻已经死了。”

    叶檀冷冷地看着他说道,声音冷的简直宛如冰块一样,让长孙通都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但是呢,他也知道,这件事不能乱说,否则的话,叶檀有问题,那么作为干娘长孙皇后的身份怎么办,不由得怒喝道,“不要胡说。”

    “小的该死,小的该死。”

    在乡下,有的时候为了让人不舒服,总是会说出一些恶心的话。

    “你继续问。”

    叶檀虽然慢慢地恢复了,不过呢,这个人死定了,他们的那个山寨所有的人都应该去死,这样的人觉得别人的命不是命的话,那么,你就不应该活着,将你养大的人也不应该活着,因为都是社会毒瘤。

    “你说这个马是你养的还是逮的?”

    叶檀接着问道,算是给对方一个面子,但是呢,这个面子似乎是有点不合适了。

    “这个不是我养的,而是我跟着兄弟们从北面的草原那里捕来的,为了这个,死了六个人呢。”

    这个人挺有意思的,知道如果说养大的话,那么,你养了这么多年,为什么马儿还是不认你呢?

    “哦?你确定是从草原上弄来的?”叶檀接着问道。

    “是的,难道我还会说谎啊?”

    一个满嘴谎话的人,却说自己会说谎啊,你说说你还有父母吗?

    “既然是草原上的马匹,应该没有马蹄铁的吧?”

    叶檀的话让老大一愣,这个是什么东西啊,而长孙通也不知道啊,看着叶檀问道,“叶侯,你是什么意思?”

    “小红,抬起一条腿让他们看看。”

    叶檀的话一落,小红就抬起了前腿,上面有一个闪亮的东西,让对方一愣,长孙通不解地看着叶檀问道,“叶侯,这个是什么东西,为什么要加上面这个东西?”

    叶檀似笑非笑地看着老大,说道,“这个东西叫做马蹄铁,现在大唐有这个东西地方只有松洲和长安的一些人,你的家主长孙无忌应该是知道的,而这个人说这两匹马是他们从草原上获取的,难道说,马匹自己身上可以长这个东西吗?”

    “我,我,难道人家就不会有?突厥也是很强大的。”老大结巴地说道,说真的,已经没有什么脑子了。

    “呵呵,你的脑子和你的眼睛一样都是瞎的,我的小红的马蹄铁是百炼精钢打造而成的,你知道什么叫做百炼精钢吗?一看你的样子就知道你是不知道的,我告诉你,就是说现在陛下的那把宝剑,就是用这个材料打造的,突厥的人如果有这样的材料他们不会打造兵器吗?而是用来打造马蹄铁,你以为大家都和你一样都是蠢货吗?”

    说到这里,看到对方一愣,接着说道,“而且,昨晚,我的马匹放在客栈里的时候,客栈的掌柜的可以作证,我去的时候带着两匹马,因为这两个家伙的脾气不是很好,所以,我就让对方吩咐了下去,让他准备了一个隔离的马厩,结果,今日早上过去看的时候,竟然有人用锯子将木头锯开了,然后还有这些绳索,你们不要说,这个锯子也是我的马亲自动手的,你们明明就是一伙盗贼,竟然还敢在这里废话,你们的胆子真的不小哦。”

    “你,你胡说,我们都是普通的百姓,不是什么盗贼,你不要以为你是侯爷,你就可以污蔑我们,我们可以去告御状的。”

    “呵呵,你们真的闲的难受,你以为我不知道你们是谁吗?”

    叶檀说着,就咳嗽了一声,“你们的二郎山的山贼,你叫孙立子,是个臭名昭著的人,而你身边的人你以为我不知道吗?当初,有一个案子,一直都没有抓到人,是因为你躲起来了,没有想到啊,你今日竟然敢如此地嚣张的污蔑我一个侯爷,你不知道大唐的律法,不过这个刺史应该知道的,你死定了,不过呢,我相信,你若是可以说出来谁让你这么做的,我可以放你一马,否则的话,反坐的事情,你不会不知道吧?”

    “我……”

    一下子被人将底给掀开了,让对方一愣,这个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你胡说,我不是,我不是。”

    这个时候,还是不能承认的,否则的话,就是一个死字,谁也承受不了的。

    “呵呵,我忘了说了,当时那个海捕文书,我这里还有一份,同时将上面的内容写的很清楚,你自己有什么纹身应该知道的吧?”

    叶檀从怀里取出一份东西,不是布帛,而是白纸,虽然不是颜色很好,却是一个比较不错东西,如果是其他的地方发布这个东西的话,一般都是竹简,类似我们在电视上看到的那种到处都是贴满了白纸做的,不太可能,不切实际。

    马脸接过去之后,递给了长孙通,看了一眼,就看着马脸说道,“将他的左袖子给我扯下来。”

    孙立子一看,竟然是真的打算验明正身,那么岂不是自己要倒霉了?

    想到这里,他忽然从袖子里取出一个不大的东西,差不多只有巴掌大小,对着马脸就是一甩。

    “啊……”

    马脸直接就倒在地上,然后脸色迅速地发黑了,不用说,中毒了,而且是死透了。

    “你,你竟然用毒?”

    长孙通没有想到这个人如此的凶残,而孙立子却哈哈大笑地站起来道,“你们不让我活,我就让你们去死。”

    说着再次将这个东西举起来,却不是对准叶檀,而是长孙通。

    “你,你要干什么?你不要乱来。”

    长孙通认为这个人的脑子坏掉了,这个时候,你搞什么啊。

    就算是要对准其他的人,也应该是叶檀,你们不是有仇吗?

    其实呢,他们两人并没有仇恨,就算是叶檀下了海捕文书,依旧没有仇恨,因为那个是官府的事情,可是呢,和长孙通等人却是私仇。

    “呵呵,我不要乱来,我不要乱来,哈哈,你们让我陷害松洲侯,可是你们却不愿意帮我,我今日就和你们同归于尽。”

    说完这句话刚要动手,却发现自己的胸口插着一根弩箭,而在人群中有一个一身黑色的男人一脸严肃地看着自己,手里拿着的是一把简易的弓弩,虽然很小,却是很厉害,连叶檀都没有注意到。

    “你,你们,好,好狠……”

    孙立子直接就趴在地上,死掉了,而长孙通却似乎没有听到之前他说的话,反而看着叶问道,“叶侯,你没事吧?没有想到这个人竟然是个暴徒,还请叶侯放心,我一定会追查到底的,如果可以的话,一定会不放过一个人的。”

    “你们的事,你们自己处理,不过呢,我本来打算今天到京城,可是这不都到了中午了吗?我没有地方吃饭,还有我的宝马。”

    那个放箭的人看了叶檀一眼,有点吃惊,这个时候你不离开,你想要干什么?

    “放心,叶侯,我一定全力款待。”

    下午时分,叶檀离开了衙门,而且慢慢地不见了。

    而本来还在哪里笑呵呵的长孙通却是一脸铁青地看着自己身边之前放箭的那个人道,“柴夔,你搞什么?”

    “大人,我如果不出手的话,孙立子可能什么都说了,到时候怎么办?”

    柴夔的话让他一愣,随即阴沉地看着外面的天色道,“这个叶檀屡次坏你我两家大事,不过是个乡野之徒,却想要娶陛下的嫡长女,破坏我长孙家的好事,若是我们可以和陛下联姻,那么就是更上一层楼的事情,可是这个人却想要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真的是该死。”

    “大人,你找来的人太过蠢了,破绽太多了,这件事本来就没有可能成功,要不,我派人去截杀?”

    柴夔不满地说道,对于这样的一个人,你像是耍猴一样地进行,合适吗?

    不过呢,这个也从侧面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他们根本就没有将叶檀当回事,以前都是认为乡下的人,只要是吓唬一下,就会老老实实地听话,但是呢,现在却发现根本就不是这么一回事,人家根本就不理会,而且之前叶檀的表现,也让他们没有办法直接下手,你以为有些事是那么容易的吗?

    “哼,他想要去长安,以为长安的路很好走吗?”

    长孙通说完这句话,转身就走,打算处理那些废物了。

    而柴夔则是直接出门去了,他需要给叶檀弄一点麻烦,自从平阳公主死掉了之后,柴家的一切都开始变得不那么认真了,很多东西,让人觉得不好了,他们觉得不合适,既然如此,就需要弄死一些人来完成一些事情。

    大家族的庞大是你没有办法想象的,当然啦,脏兮兮的方面也是如此。

    这也是为什么,叶檀总是希望可以有一点不一样的地方,一直在培植自己得势力,不是为了反抗什么,只是为了自保。

    家族之间的利益,会让你忘记道德,伦理,还有无数的本来应该是对的道理,都没有了。

第三十八节 杀气腾腾(4)

    孟家,大哥孟茂刚,二哥孟茂盛,三弟,孟茂全。

    家主是孟茂刚,智囊是孟茂盛,三弟已经废了,而刚刚说的那个孟茂子,却是家里的一个比较奇怪的所在,听说没有母亲。

    在大家的家族里,没有母亲的人多了。

    不知道是因为妾身很多,还是因为主家的想法很多,反正女人不少,孩子不少,可是母亲却不多,为何,因为在大家族里,孩子都是归咎在主母的名义下,其他的人只能称呼为姨娘,这个在现在的很多宫斗剧里面都有,不过呢,宫斗剧比较温和,没有那么血腥,因为这个世界是发展变化的,而这种变化在文明方面,就从血腥残忍走向稍微不那么血腥残忍,所以,指望一个封建社会的家族里有多少温情,那是做梦,人们总是喜欢将皇帝家的事拿来说事,似乎皇帝的老婆多一些就会出事,其实呢,皇家有的时候会顾忌一下脸面,做事还是稍微有点章法的,而下面的家族里,就没有那么多的顾忌了。

    就像是当初在松洲处理的一些事,叶檀就发现了,大家族里因为说话算数的就是一人,而且,没有皇帝家的那么多的规矩去约束,所以,对于家里的小厮和丫鬟,很多时候都是直接打杀都不算是个事,而且更加可怕的是那些所谓的妾侍,更加如此。

    但是呢,凡是都有例外,比如说孟家的孟茂子。

    虽然他的母亲是谁不知道,可是却很受孟家的老太太,孟茂刚的奶奶刘氏的欢心,所以,从小做事就肆无忌惮,而且这里是边塞,沾染了胡风,更加的不要命了。

    像是刚刚的那种行为,在他们的眼里,可能不比打死一头羊来的严重。

    侯君集跟着叶檀回到了刺史府,谭燕根本就不敢出来,因为这个侯君集表面是被发配来的,可是这人的脾气秉性,他是知道的,绝对不好,而现在肃州的一切都显得狼狈不堪,他担心对方一气之下将自己弄死,在边塞弄死一个刺史,算是什么事,要不是自己当初装傻充愣的,恐怕自己早就死了。

    侯君集治军极为严格,他坐在椅子上,身后的人全部都下马,却站在那里不敢动。

    相比而言,李卫等人却显得业余,不过呢,样子倒是不错。

    “叶侯,陛下让我来的意思,你明白了吗?”侯君集喝了一口茶水,然后问道,武夫粗鄙,这句话是不错的,所以,给他用的都是黑陶大碗,一碗下去,简直就是顺气不已,如果叶檀此时拿出功夫茶来,恐怕侯君集就要跳脚了,军伍中人,没有那么多的讲究的。

    “整军备战,以待来时。”

    叶檀用的是白色的瓷杯,上面的花纹很少,却带着淡淡的文雅味道,他喝了一口,看了身边的陈金一眼,小子直接就说道,“侯爷,按照您的吩咐,大发叔准备了包子给大家,都是牛肉包子,加了沙葱,味道很好,而且很大的。”

    这句话一出,那些站立的人喉咙都抖动了一下,让侯君集有点脸红,这帮小子,丢人啊,不过呢,也从侧面说明侯君集治军之严格,因为这一路上要是吃顿好的不难,可是他像是被狗撵了一样,速度极快,一路上简直就是行军打仗一样,对于这样的人来说,吃饭什么都不重要,不重要不代表就不要过日子了。

    “你果然知道。”

    叶檀看着那些人道,“侯叔叔,让他们都下去吧,你难道还怕我们不安全?”

    “哈哈。”也不知道这些人到底是什么意思,就是喜欢哈哈大笑,然后一摆手,那些人就下去了。

    “当然知道,否则侯叔叔认为,光靠着和陛下认了一个干亲,我就能娶到公主了吗?”

    叶檀刚刚从桌子上拿过来一块枣糕,还没开始吃,就看到侯君集一看到自己的手下都走了,一盘子直接就抄过去,然后在极短的时间就吃下去了,看来是真的饿了。

    再喝一碗茶水之后,顺顺气,他才舒服地说道,“我虽然跟着陛下的时间最长,却从来不牵扯内围之事,但是以我对陛下的了解,他肯定不会那么容易将女儿嫁给你的。”

    注意,他说的不是尚,而是嫁,这里面的学问大了。

    一般只有给敌国的国主接亲,才会有嫁这个词汇,其他的人都是尚。

    说白了,就是你高攀了。

    而叶檀虽然是个侯爷,而且年纪不大,军功就不小,可要是想要挡住天下悠悠之口,恐怕没有绝顶的事,是不行的。

    而且这里面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皇帝陛下可不是一个好说话的人,他觉得你没有功劳,那么就没有重要性,可是如果你有了功劳的话,可能又会觉得你有问题,比如说李靖,从法理上来说,这哥们就没有做错什么事,可是呢,从人情的角度来说,他就有点不够看了,典型的情商不高,所以,他虽然有大的功劳,而且是大唐的军神,可是日子过的其实挺憋屈的,远不如程咬金来的自在,你说奇怪不?

    “是啊,所以,我需要多做点事,让陛下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个东西叫做自信,如果他不愿意心甘情愿地将自己的女儿嫁给我的话,那么,就逼迫吧。否则,我这些年早就窝在了叶家村,我何必出来呢,外面的世界,虽然精彩,可是挺累的。”

    叶檀的话让侯君集举着大碗的手微微一抖,平时就算是砍人,他也不会抖,可是这小子的这句话,却让他心中生寒,这个只有十五六岁的小子,懒散地坐在那里,看着阳光慢慢地将光芒四射,像是一个慵懒的人,可是这人身上的味道却极度的危险,像是从来都没有见过的那种,这样的人,如果放在当初隋末的时候,李世民的天下到底会不会得到都不一定呢,这人不只是脑子够用,而且足够危险,加上之前自己见过他的武力值,尉迟恭这个大唐的第一勇将,都不是他的对手,这样的人,还真的让人心寒啊。

    “少爷,东西准备好了。”

    去而复返的陈金笑呵呵地走过来说道,不过这小子不地道,手里竟然捏着一个比他的两只手都要大的包子,香气四溢,而且流着金黄色的油花,这个东西,味道肯定极好。

    “好,侯将军,走吧,先吃饭,然后好好地休息一下,接下来,你可能没有多少时间休息了。”

    侯君集虽然喝了一顿子的水,可是对于这样的将军来说,可以好几天不吃饭,也可以一次吃很多,因为当兵打仗,吃饭根本就没有办法保证时刻都有。

    一个简单的饭堂,简单的长条桌子上摆满了三样东西:米粥、咸菜和包子。

    侯君集没有想就去了上位,然后坐在那里之后,就有人用一个超级大的碗给他弄了一碗粥,然后一双筷子,就退下来了,包子放在一个草编织的盘子上,热气腾腾,而不远处则站着一个人,准备随时给他加。

    叶檀坐下之后,侯君集就像是贪吃鬼一样,也顾不得米粥滚烫,就来了一口,然后拿起一个包子就吞下去半个,虽然滚烫,可是对于他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冷的,生的,不熟的,不过都是自己嘴里的菜而已。

    而叶檀只是吃了两个就觉得饱了,而他却一口气吃了十个。

    等到两人吃完了之后,侯君集就去休息了,而叶檀则坐在大厅里,看着外面的阳光慢慢地上升,温度挺高的,院子里的一些草也开始泛绿了。

    春天的确是个不错的季节,万物生机,也是个杀人的好季节。

    “来人。”

    李卫站在门口,他是今日的值班的,听到声音就过去,然后就听到一个让他疯了的事。

    “今日在城门口将人的腿踩断的人是谁?”

    李卫是李家的人,所以,他做事都是依靠李家作为根据的,也就是说,有的时候,对方可能对于其他的事不太有兴趣呢,不过呢,听到叶檀的话,还是回答道,“是孟家的人。”

    “哦?”

    看着叶檀似乎有点疑惑,他就解释道,“这个人叫做孟茂子,是孟家的一个小子,虽然是庶出,却很得逞,刘家的老奶奶很喜欢这个小子,只是呢,有人猜测这个孟茂子可能不是孟家少爷,而是父辈的人,只是呢,没有敢说出来而已。”

    “大河卫最近忙啥呢?”

    叶檀没有继续问,有些事,知道了就好。

    “还是和之前一样,训练。”

    李卫是李家的人,自然是知道这些的,毕竟这个世界有个词汇叫做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啊。

    “你现在去李家,找李旭来一趟,还有那个三爷,就说我有事找他们。”

    “这个?”

    李卫刚要反驳,却看到叶檀的眼神里多了几分冷漠,就低头答应了,然后就出去了。

    门口来一群人,而且是军人,这个消息很快就让几家的人知道了,所以,大家都在商量这个消息,有的时候,不一定要让你做到一些事,才会让人心疼,而是一些事,你如果接触了,就会心疼。

    李旭和三爷来的极快,因为他们知道叶檀不是个喜欢等人的人,而且,侯君集的身份很快就确认了,这个对于他们来说不难,可惜的是,有了情报不代表自己的势力就可以无法无天了。

    三爷的身体不好,所以坐的马车密封性很好,他倒是没什么,只是李旭却觉得有点压抑,需要很多呼吸的人,的确都是如此。

    而此时叶檀正在花园里除草,这个动作可以说是非常的奇怪,在很多人的眼里,一个所谓的高一点身份的人都不喜欢干这件事,可是他却干了。

    “少爷,他们都到了。”

    陈金站在院门口,他没有进来,因为叶檀的脸色似乎不太好。

    叶檀将一条垄沟弄好了之后,抬头看着两人,笑呵呵地问道,“来啦?”

    然后不等三爷说什么,他就皱眉道,“怎么,身体怎么会这么差?”

    三爷站在那里,宛如一根早就失去了汁水的干柴一样,让人看着心疼,却不至于放弃一切,不过呢,他似乎和叶檀认识一样,忽然不在意地说道,“区区残躯,枯木尔。”

    “干柴才好烧起来,你说呢?”

    叶檀将地上的一些只有小嫩芽的野草踢到一边,笑着说道。

    李旭不习惯这样的哑谜,可惜,他却没有反驳,而是面带一种奇怪的笑容看着两人,有的时候,一些事,你不懂得,却也没有办法去想更多,就老老实实地听着吧。

    三爷虽然看着随时都要死掉了,可是呢,他硬是慢慢地从院门口走到了叶檀的身边,看着这块土地,一般边塞的土地都不平,因为风沙大,因为石头多,所以,你没有其他的办法,但是呢,也因为如此,边塞的风景也非常的不错,奇石怪峰,好不有味道。

    “这个地方有什么用?”三爷的手指非常的干净,虽然白净,可是纤细的过分,看着让人心疼,上面竟然没有老人斑。

    “种菜。”

    叶檀的手法娴熟,不是因为他能够干这个事,而是因为喜欢,喜欢农事再过u哦去可不是什么丢人的事,而是一种来自内心深处的敬畏,作为农耕民族,如果你连这个都不会的话,会丢人的。

    “在这个地方种菜?”三爷疑惑地问道,这个东西有点奇怪的很,因为就算是李家,花园里也会有一些风景,花木,就算是为了让人感觉你的不一样,也会如此做的。

    “是啊,难道白吃白喝吗?”

    叶檀手上的力气不小,很快就将这一切都弄好了,然后几个人就看到了一个衣服穿着比较华丽,面容姣好的女子,手里提着一个小包裹,慢慢地走过来,虽然他们也算是见过市面的人,可是如此精致的女人,他们还是第一次看到的。

    “少爷,种子来了。”

    于雨媛现在可以说是跟着叶大发了,什么地方都不去,因为她还没有孩子,所以着急啊,虽然在很多时候,一些地方的确是需要避讳的,可是叶大发都觉得自己是一个仆人,自己凭什么装着不一样啊?

第三十九节 杀气腾腾(5)

    “光吃不干,想要干什么?”

    叶檀指着自己平好的地方,说道,对于于雨媛的事,他是知道的,但是呢,不会真的在意,这个世界一人有一个的活路,不需要说更多的事。

    “奴婢错了。”

    于雨媛似乎对于其他的人根本就没有这么顺从的,而对于叶大发之前也是看不起,一个二十多岁的花样女子和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在一起,如果没有权利的话,你相信爱情吗?你信吗?

    “错了还不过来干活,养你们这些人有什么用?”

    叶檀似乎很生气,将手里的锄头扔在地上,然后就引着三爷二人离开了这里。

    李旭在离开的时候,还看了一眼于雨媛,这样的女人,在边塞很少看到,所以一般脾气都挺大的,可是呢,人家却老老实实地种地,这样的人真的很奇怪。

    随着叶檀来到了院子里,那里的摆设很简单,只有石凳,还有几棵树,树木很大,应该是刚刚移栽的,还属于半死不活的样子。

    石桌上面有一套茶具,一个黄泥小炉子。

    叶檀坐在那里,然后伸手将两人也让座了。

    李旭虽然是个厉害角色,可是他的粗鄙的性格让他对于这些东西毫无兴趣,而三爷却似乎有点心思,就拉了拉衣袖,然后才慢慢地坐下。

    茶具是纯白色的,在大唐这样的茶具都不多,因为很多人根本就弄不出来,弄出来的,也是上面点缀着无数的东西,在叶檀看来,那个就是俗气的丢人,似乎越是风华越是漂亮一样,真的丢人啊。

    叶檀慢慢地烧水,慢慢地泡茶,慢慢地分茶,然后喝了一口道,“好茶。”

    看着一个十来岁的孩子在自己的面前表现出来的模样,李旭如果不是知道他的本事的话,恐怕早就翻脸了,装什么啊?

    可是呢,这一切不过是开始,因为叶檀找他们来可不是为了表现什么自己的风度,而是当侯君集来了之后,很多事就要开始了,这个世界,时间是最不宝贵的,那是年轻人,而对于一些人来说,却是非常宝贵的,那是有事需要去做的人。

    “孟茂子你们认识吧?”

    叶檀将手里的茶汤放下之后,笑眯眯地看着两人问道。

    李旭没有想到他竟然问这么一问题,这么一个纨绔自己为什么要认识啊,可是自己却又真的认识,只能点头道,“认识,是孟家人。”

    一边的三爷坐在那里,宛如一根老柱子一样,不说话,可是干瘦的眼睛却时刻盯着叶檀,在过去的时代里,算命看相这样的事虽然不是什么大本事,可是一般谋士之类的都会,因为这个算是一种本能吧,不过呢,他从叶檀的脸上看不到任何的东西,因为他的脸上像是有一段迷茫的水雾一样,看不清楚,而且这人的体力不足,根本就不能耐久地坚持,所以,看了一会,就放弃了。

    “叶侯的意思,是打算动孟家的人?”

    三爷却没有那么多的想法,直接就问道,在这个世界上活的时间长有很多的问题,但是呢,也因为如此,多了几分感怀,因为这个世界真的就是如此。

    “孟家在肃州的军队里占多少?”

    叶檀没有回答,而是反问道。

    李旭的心神一震,没有想到一个小小的侯君集来了之后,叶檀的态度就变得如此急切了,虽然之前的动作虽然也有点不友好,可是如此急切的,还是第一次啊。

    “四成。”

    “为何会如此的多?”

    叶檀奇怪地问道,按理说肃州虽然不大,可是家族却不少,为什么会有如此多呢?这个李家应该也没有这么多吧?

    “本来没有这么多,只是当初孟家出了一个厉害的人物,所以后来其他几家都被打压的厉害,所以就有了这么多了。”

    李旭有点郁闷地说道,虽然自己家也有一些人,比如说李星,可是呢,有些事,就是如此的让人郁闷,你没有别的办法。李星是个武痴,虽然也在军中,可是却只能当前锋大将,而不能当大帅,李晟是家主,字成正。

    “孟浩?”叶檀放下茶碗看着两人问道。

    “侯爷也知道这么一人?”

    李旭不解地看着对方问道,因为这个孟浩是个奇葩的存在,虽然厉害,而且手中的军士也不少,却是个不在军营里过夜的人,非常喜欢的一件事就是有酒有女人,按理说一个人如果这样子的话,肯定会死掉的,因为时间长这么做,时间不是假的,人的身体就会垮掉,可是这人似乎不受影响,而且处理军中之事很顺手。这些年,有不少人都打过这样的主意,将他赶走,可是往往最后还是需要对方出来收拾残局。

    “要不然我来干嘛?”

    “侯爷的意思打算见见他?”三爷接话道,皱眉了许久之后才说道,“可是这人已经很久没有出现了,可能就连孟家的人都不知道这人到底是死了还是活了。”

    侯君集的手段来自军队,虽然简短粗暴就对了,可是这样子的行为在战时的时候没问题,谁都不敢不听你的,但是呢,一旦进入了现在的平和时期,很多时候,很多事你都没有办法处理,因为这里面有个词汇叫做清官难断家务事。

    很多事不是对与错的问题,而是你能否真的做出成绩来。

    “不需要,你们只需要控制自己的手里的人就行了,其他的事,有我来,只是我这里要告诉你们一声,我的脾气好,可是侯君集的脾气可不一定好,到时候要是发火的话,可就不要怪我了。”

    离开刺史府,李旭真的想要在门口吐口水,可是三爷却上了轿子,脸色深沉地离开了这里。

    人在疲惫的时候,总是喜欢胡思乱想,这算是一种本能吧,比如说一个很平和的人,如果在突然一个时间里被人禁锢的话,就会非常的可怕了。

    所以,侯君集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月色飘起。

    边塞的月色,因为空旷所以显得很大,很亮,更加说的诗情画意一些,温柔而又清高。

    可惜,此时的月色却不适合谈情说爱,因为人是叶檀和侯君集。

    侯君集虽然睡了半天,可是还是有点累,说也奇怪,这样的人如果在战事频发的时候,可以连续好几天都不睡觉,然后屁事都没有,可是如果是平常的时候,却像是精神都被什么东西掏空了一样,眼袋都出来了。

    侯君集一身常服地出现在这样的月色下,说真的有点违和感,就他的这个长相,如果不是有权有势的话,恐怕娶老婆都不可能了,因为长得不丑,却像是一个刽子手一样的模样。

    一个石桌,几根牛油蜡烛灯笼,一个炉子,上面有一个巨大的瓷锅,此时正在冒着热气,而桌子上摆着两种酒,一种是在如此灯笼光芒下,散发着血色的光芒,刺目而又炫目,而另外一种则是白如雪一样,只是和灯笼的微微光芒有点相似,桌子边上两个凳子,其他的东西都没有。

    而在不远处,一个哑巴一样的人正在那里烧烤一只羊,别看这人身材很高,非常的强悍,可惜的是,此时却宛如一个小猫咪一样,双眼盯着面前的羊羔,却不敢多说一句话。

    叶檀此时正在发呆,他发现这种感觉真的是太好了,简直就是一种来自内心的深处的那种寂寞,在一个地方待久了,会有感情,更多的却是一种来自内心深处的寂寞。

    侯君集咳嗽了好一会,叶檀才从记忆里出来,看着站在那里有点尴尬的侯君集笑道,“侯将军来了?”

    “将叔叔。”

    侯君集却不高兴地说道,然后走到桌子前,伸手将盖子掀开,里面却是炖牛肉。

    一股白色水雾一样的香气刺激着他的味蕾,忍不住鼻子都抖动了一下,然后刚要伸手,却被叶檀阻止道,“还要一刻钟。”

    “麻烦。”侯君集知道在大唐最会吃的人就是面前的这个小子,别看年纪不大,却是真的吃的让人疯狂,不管是贵的还是便宜的都是如此,所以听他的最好。

    可是呢,刚刚起来根本就没有洗脸,所以叶檀拍了拍手,于雨媛就送过来铜盆和凉水,虽然这个季节用这个东西有点过分,因为还不是很热,但是他却很舒服的样子,对于不干净的人,叶檀的脾气往往不好。

    可是侯君集在于雨媛退去的时候,皱眉道,“小子,在外面,女色还是要注意一下,否则容易误事。”

    “说什么呢,侯叔叔,我还是童子啊,你以为我和你们一样啊。”

    叶檀不满地说道,却引得对方哈哈大笑,这些不讲究的家伙,可是什么事都干得出来,听说有人没有了女人,竟然找一头牛,也不知道是什么想法。

    “你啊,你,在长安也算是独一份了,恐怕除了我们的太子殿下,没人这么运气不好吧。”

    这帮老货,说真的,单纯从情感上说,都是对人好的人,可是实际上却不是好人,一个有一个地算算,都是人渣。

    从乱世杀出来还能过存活下来的人,指望是圣人那是不可能的。

    “太子殿下,要是敢胡来,我打断他的腿。”

    叶檀知道大唐的风气很开放,从李世民的行为就可以看出来,但是呢,也因为如此,让大唐的未来充满了变数,这样的事还少吗?所以,有的时候有些事还是算了吧。

    李承乾是个好人,所以,他需要承载的东西很多,戒色就是如此。

    “你啊,你,果然比那些人说的都夸奖,你将太子管的比陛下都要严格。”侯君集也是愣神了一下,没有想到叶檀的脾气如此的大,当然拉,胆子更大。

    “你以为大哥是那么容易当的吗?”

    叶檀伸手将那个瓷锅打开,然后那股子香气随风而来,让人迷醉。

    根本就不能用筷子,只能用手叉子,直接就取出来一块,大小合适,放在嘴里大嚼,味道极好,看着侯君集的样子就知道了,肯定是兴奋的不行,只是喝酒的时候两人关于喝红色的还是透明的有了争议了,最后在侯君集的鄙视的眼神下,叶檀就是不喝。

    喝白酒很不舒服的,特别是过去的这种劣质货,更加如此,喝完了简直会要了自己的命了,这些人不在乎,自己可是在乎。

    饭吃到一半的时候,那个一直在烤羊的人单手提着那只烤的金黄色的羊走了过来,然后轻轻地放在盘子里,却没有去切,只是站在那里。

    侯君集本来没有在意,这样的人,在大唐应该挺多的才是,可是突然抬头的时候,却发现这人是个蓝色眼睛的,不由得一愣,道,“他是?”

    “一个奴婢而已。”

    叶檀用的这个词可是非常的侮辱人,只是对方却似乎不在意,只是低头不说话,刚刚抬头的样子,宛如一个鹌鹑一样。

    “叶檀,你手段不错哦,这样的人应该不是我们这里的,也不是草原上的,来自西方吧?”

    侯君集的话没错,过去的西面非常的乱,什么乱七八糟的人都有,而这些人,都是一个个的可怜人,有手艺也有一些其他的东西,但是呢,更加可怕的地方就是这些人有一个身份,贱民,他们一般都是从西方流亡过来的,或者因为一些其他的原因,被生出来,然后没有任何地位的人。

    现在的人说混血是一种很时尚的东西,可是在古代,这样的人一般都是不被待见,而且往往后果很严重的那种。

    “这就不知道了,只是说不定樊笼书院会有一点好事发生。”

    叶檀的话让侯君集莫名其妙,但是呢,这个时候不需要自己知道更多。

    他拿起手叉子将羊肉切开之后,找了一块最多肉的地方,大口地撕咬,味道是真的不错。

    而那个人却在这个时候,慢慢地后退了,虽然身上的衣服是一件最普通的唐衣服,可是,这人在转身的时候,却从眼睛里射出光芒,不是善意的,而是凶残和残忍的感觉。

    侯君集吃了很多,喝了很多,似乎是在放肆,可是呢叶檀知道,他吃完这一顿,下一次可能就需要去军队里吃了,因为外面的一切都要和自己无关。

    肃州的真正的开始,和甘州一起,都要进行一段时间紧张的操作了。

第四十节 运气不好的学者

    侯君集喝醉了,就像是一个孩子一样地哭喊地喝醉了,然后被人扶着去睡了。

    而叶檀却没有这样的好运气,他需要去见一个人。

    穿过了刺史府,来到了一个空荡荡的院子,院子里只有一盏红色的灯笼,看着有点渗人,而在这里却有一个人,站在那里,似乎是在思考一些问题。

    按理说,这人不应该在这里的,因为他此刻应该是在城外被韩琦等人要求打扫卫生的,可是呢,却在这里了,这就很说明问题了。

    这个世界的变化有的时候很奇妙,可能就是在瞬间,就会变成一个你不能理解的样子。

    这些人本来按着要求来说,不算是脏,但是呢,一个人灰头土面的和干干净净的完全是不一样的。

    “你光凭着这一手烤羊的手艺,恐怕我帮不了你。”

    叶檀站在那里,个子不高,身材还有点瘦弱,可是就像是一座山一样,让把鱼儿不敢攀登。

    把鱼儿这个名字一听就知道不是真的,但是呢,他原名太长了,就像是老太太的裹脚布一样,又长又臭,叶檀真的是记不住,这也是为什么前世的时候,叶檀不喜欢读西方的著作的原因,因为那个名字真的是记不住。

    所以,这人来的时候就给自己起了这么一个汉名字,虽然不怎么地,至少还可以。

    “侯爷啊,您不能这样子啊。”

    砰的一声,山一样的人趴在地上,不敢多说一句话,只能哀嚎。

    一个人走一段路没事,可是如果这段路是几万里的话,那么就值得别人尊敬,可惜的是,现在的天下还是以大唐为尊,所以,人家是不会在乎的,更何况是一群被从家乡埃及赶出来的人,这些人这辈子做的最大的事就是坚持科学,坚持真理,可是野蛮的时代,不需要这些,他们需要的东西叫做血与刀。

    刀是好东西,锋利的很,血是好东西,可以让不听话的人听话,但是呢,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这个世界真的只是一个初始的时候。

    把鱼儿是个护卫,也是个学者,虽然只是普通的学者,可是在普遍识字率极低的时代,这些人都是读书人,读书人总是会有特权,因为少,就像是现在的女人没有男人多,所以女人的地位就高的过分,像古代,一次战争下来,男人死的太多了,结果女人就多了起来,什么东西多了都不值钱,包括人。

    “你不知道孟家是什么人吗?你们竟然敢在外面将你们的主子放在外面让人看,你们的胆子不小哦。”

    叶檀似乎是在调侃,不过呢,这样的忙自己到底帮呢,还是不帮,需要看实际情况,这个世界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却有无缘无故的恨,因为人是有嫉妒心的。

    本来这些人在城外洗澡收拾之后,等上几天就好了,可是没有想到那个孟茂子可是个人才,身边虽然都是一些不成才的,可是这些人却都是打听消息的好手。

    把鱼儿那群人收拾了一下之后,就在门外找了一个地方吃饭。

    虽然叶檀将门管的很严实,可是呢,人在外面也不能不吃饭吧,所以就有了羊肉馆,在边塞,这样的放不少,因为大家吃粮食,是吃不起的,只能吃肉,是不是很尴尬的原因?

    但是呢,他们的手艺真的很粗糙,听说后来有人从叶大发学习了一点东西之后,就出去开业了,这个倒是不错,干净有的时候也不是个好事啊,因为这样的地方往往给人高大上的感觉,所以,刚开始的生意不好,但是呢,人总是需要对比的,现在肃州城外的那个羊肉馆依旧是最好的馆子了,不少都会去的,因为味道真的不错。人多容易口杂,最后的结果往往是乱七八糟的。

    这不,把鱼儿等人在吃饭的时候,分成了两桌,一桌都是一些下人,另外一桌就只有三个女人,虽然一路上都是盖着面纱,可是这个时候,却掀开了。

    美人大家都见过,可是一个如此有气度的美人大家却没有见过,一双绿色的眼瞳宛如波斯猫一样的,一头枣栗色的长发随意地披在肩膀上,虽然身上的衣服是最普通的衣衫,可是呢,却被这个身材高挑的女子勾起来了,同时呢,这个女人的烈焰红唇根本不需要任何的东西点缀就可以燃烧无数的记忆,而修长的脖子可以看到锁骨,耳垂可爱而又充满了高冷的味道,这样的人如果是个学者的话,倒是可以,但是呢,在大唐,无数的人想的却是这人是否就是个西方来赚钱的女子,可是她吃饭的时候的样子,真的让人不管多想。

    既然是来赚钱的,那么,很多人就不会客气的。

    在这家羊肉馆里吃饭可以,但是如果打架的话,后果往往不太好。

    其中一人刚刚走了过来,打算调戏几句,就被把鱼儿一巴掌抽在地上,然后那个掌柜的比那个色一样的人还要来的快,指着他们说道,“这里不许打架,否则都出去。”

    把鱼儿看了一眼自己的主子,就坐回去,而那个人出门之后,就跑去找孟茂子了,因为既然自己得不到,那么,我也不会让你好过。

    吃过饭,把鱼儿本来打算跟着自己的主子四处转转,结果,他们刚刚迷了一会,就被外面的人给吵起来了,看这些人的样子就知道不是好惹的,自己生死不在乎,可是如果自己的主子也出事的话,把鱼儿担心自己活不过去自己的良心。

    后来那个饭馆的老板也是旅店的老板就给他说了一个主意,让他找叶檀,他才算是有了机会了。

    可是高门大院不是那么容易就让你走进去的,所以,他说自己会烤肉,才算是进来。

    一切都仿佛很简单,可是夜色都已经上来了,自己这里还没有得到结果,而自己的主子到底如何了,他也不知道。

    “你担心什么?”

    叶檀的脸蛋在月光之下,显得非常的诡异,就像是笑容依依的神鬼一样,而把鱼儿虽然不知道这人到底如何,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敢乱动,这样的人,要是在过去的话,他一把手就可以将这人给抓住了,可是现在却不感动,你说诡异不?

    “主子还是个孩子,她不能有事。”

    把鱼儿知道本来不应该称呼为主子的,可是呢,却不能不这么做,因为这个世界上总是需要一个改变。

    “这个天下到处都有人有事,为何她不可?”

    叶檀却丝毫不顾及对方那哭声,那心酸的味道,反问道。

    把鱼儿一愣,是啊,从埃及到这里,一路上的暗杀一路上的奇怪的事很多,这种事,就像是附骨之疽一样,根本就拦不住,可是你却不能说什么,因为一条丝绸之路,死的人不是多,而是非常多,多的让你发狂的地步,而这一些,不过是个小小的缩影而已。

    可是人呢,总是如此,放在自己身上的事,总是不能去很好地思考。

    “可是…可…主子是为了学问啊,学问怎么可以没有载体呢?”

    把鱼儿有点无奈地喊道,这种事就是如此,学问如果没有知道的人去体谅和接触的话,后果就是没人懂得,野蛮人都知道的事,怎么可以呢。

    “要不,再等等?”

    叶檀笑呵呵地问道,只是这个笑容在柔和的月光下,却显得阴冷。

    “不知道侯爷有什么要求?只要是我们能做的,都会去做。”

    把鱼儿这句话是咬牙切齿地问的,因为这里面说不定会有身体的接触,自古权贵在吃饱喝足之后,总是会有怪癖,不管是对女人还是男人都是如此。

    “你想的可真多哦,不过呢,那些人也是真的过分了,只是现在天色都晚了,要不明天?”

    叶檀的话让把鱼儿既高兴又难过,现在的晚上,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后果堪忧哦,因为这个世界上的坏人喜欢白天办事,可是夜晚岂不是更好吗?

    难过的是,对方终于松口了,可惜这样的松口没有任何意义。

    要是明天的话,什么事都可以发生。

    城市有的时候是在隔绝文明,你可能在城里是个文明人,但是如果出去的话,说不定就会变成野蛮人。

    “侯爷啊,不管您提出什么要求,我们都会答应的,还请您一定要出手啊。”

    把鱼儿真的是对于这样的一个人觉得奇怪,虽然自己可以随时捏死这么一个人,但是呢,从骨子里来说,他不敢,因为四周似乎有一个很奇怪的氛围在告诉他,只要是自己一动就会死,听说在战场上厮杀了很久的人都有这样的感觉,不知道算是第六感还是其他的,反正就是有。

    “好吧,不过你的话能当一回事吗?”

    来到这个世界,叶檀一方面看到了所谓的人心的古,当然,更看到了人性的不古,这个世界上很多东西都很奇葩,你觉得是真的还是假的,都是如此,我们现代的人总是说人心不古,可是在过去,也是不古的,总是将自己的美好愿望编织成最美好的期待,推到过去,可是实际上你想,可能吗?根本就不可能啊,你指望一群茹毛饮血的人可以做出什么好事,你觉得可能吗?

    “把鱼儿的话从来都算话。”

    把鱼儿感激抬头看着叶檀说道,这个家伙为什么还不动啊,现在都是什么时候你还不动,到时候还有什么用处啊?

    “好吧,来人。”

    叶檀的话,刚落,叶彪就出现在他的面前,这家伙,现在的一身疙瘩肉,可真的不是忽悠人的,简直就是无敌的存在,如果夏天的话,不穿上衣,走在大街上,无数的深闺之人都会忍不住想他的。

    “少爷。”

    只是最近叶彪的话越来越少了,可能是所谓的话越多错的越多。

    “陪我出去走走。”

    叶檀说完,就出门了。

    城里是有宵禁的,除了极少数人可以在城里行走,大部分人是不行的,因为新组成的所谓的武侯队伍,宛如鬣狗一样地让人讨厌,不过呢,当看到叶彪手里的灯笼的时候,都装作没看到,要不是把鱼儿也是跟着叶檀等人的,肯定会被抓起来。

    到了门口,守卫的人自然是认识叶檀的,本来手里还有一个陶罐装成的劣酒,可能是心情不错,喝了几口,一看到叶檀差点吓尿了,这个时候喝酒,找事呢。

    不过,此时的边塞野外还是有点冷的,如果不喝酒的话,够呛抗的过去。

    叶檀只是在他的肩膀上拍了拍,然后从兜里取出一把炒熟的黄豆放在桌子上,就出去了。

    守卫看着那些在微弱焦黄色灯光下的金黄色的炒黄豆,飘着淡淡的香气,可是却不知道内心深处到底是害怕还是兴奋。

    把鱼儿听到大门缓缓被关上,心中还是忍不住颤抖一下,相对于外面的嘈杂,城外宛如热闹的街市一样,虽然有的地方还在那里打架。

    因为最近肃州的治安好了不少,所以,突然就出现了一些做买卖的人,说也奇怪,这些人就像是从某些地方冒出来的一样,当出现战乱的时候,他们都不见了,可是一旦安全了,就会出来。

    也不知道哪个缺心眼弄出来的篝火,烧的到处都是,有些人喝酒喝多了,竟然差点被点燃了。

    不过呢,就算是头发被烧着了,他们也不会在乎。

    游牧民族的跳舞基因让他们可以忘记无数的痛苦,毕竟冰天雪地的时候,走在没有遮拦的地方,感觉是真的不好。

    所以,当痛苦到了极点之后,人们对于幸福的追求就是非常低的了,也许一口酒,一块还没有烤熟的烤肉都是一种幸福。

    把鱼儿可是没有心情看这些人的动作,他现在着急去那家羊肉馆,现在自己的主子还在那里煎熬呢。

    一路上遇到了不少喝醉酒的人,躺在地上满足的模样还是很动人的,虽然他们的样子看着真的脏兮兮的。

    快要到门口的时候,就听到里面的吵闹声。

    特别是一群狗腿子的声音,简直就是嚣张到了极点。

    在这里,很多时候律法和准则是没用的,只有权利和力气是最有用的。

    “禹童,你给我滚开,今日这件事和你无关,不要给脸不要脸。”

    砰的一声,门口的牌子掉在地上了,然后一个人从里面甩出来,落在地上,嘴角流血。

第四十一节 将计就计(1)

    禹童就是那个和刺史府有点关系的人,他本人不是肃州人,而是凉州的,跟着叶檀等人来这里的,目的是为了赚钱,因为凉州那里的一些好地方早就被瓜分了。

    有胆子的人,总是会有一定的好运气。

    看看开放的那几年,真正赚钱的人都是有点类似赌徒一样的人,这样的人做事如何不说,胆子一定要大。

    禹童三十多岁了,看着像是四十多岁,一身的衣服倒是干净,只是样子看着好欺负。

    不过最近肃州打击犯罪比较厉害,所以,安全性还是不错的。

    可惜,这个世界上有那么一个词汇,就是,什么事都不要和大家族扯上关系,否则的话,你就要倒霉了。

    禹童当初来这里开的时候,叶大发就说,如果你维护不了你店铺里的治安,那么一切都是空谈。

    所以,禹童身边还是有几个人可以使唤的。

    当然,在肃州,你招聘其他地方的人就不合适了,所以,他找的肃州当地的人。

    自古就是如此,当地的人好使唤,也好来事。

    看到孟茂子,这些平时人五人六的人,立马就萎了。

    看着禹童被打,也不敢动手,因为他们知道如果动手的话,可能回去就是生死不知了。

    得罪禹童,最多没有了工作,而孟茂子做事的习惯就是找家里人,这样的人说真的,太可怕了。

    禹童的嘴角流血了,不过呢,却还是站起来了,想要冲进去的时候,屋子里冲出一个人,手里提着一把长刀,在边塞你不要想着什么制式武器,那是不可能的,这里太乱了,加上以前都是类似枢纽一样的地方,所以各种了烂七八糟的武器多得是,虽然现在肃州还没有完全禁止这样的武器,当然啦,也禁止不了,因为大唐是不禁止这些东西的,毕竟走南闯北的,你如果没有这方面的武器保护的话,可能走不出多远就身首异处了,而在松洲的话,你不需要有这样的顾虑,因为无数的人都有人保护。

    把鱼儿看到这一幕,刚要冲上去,就听到那个手里拿刀的人指着禹童得意地笑道,“小子,在肃州,还没有人敢违背我们少爷的话,你小子给你脸了,你还不要,打算蹬鼻子上脸是不是,我今日就是在这里杀了你,也不过是一头驴子的钱而已。”

    过去的人对于这一块的感触很深,在打杀一些没有身份的人的时候,总是可以用钱来解决问题,就算是过去几百年,这样的事也没有办法杜绝,这就是朝代更替在叶檀的眼里为什么就是一部奇怪的历史,说是有五千年的历史,可是你仔细看看就会发现只有几十年,因为总是在循环。

    禹童刚要说话,眼睛都要瞪出来了,却看到了不远处缓缓走过来的叶檀,不知道心中哪里来的底气,伸手就是一拳,直接将这个小杂碎给击倒了,长刀落在地上被他捡起来,指着里面的人道,“今日,我不死,你们不能在我的店里胡来,否则可就不要怪我不客气了。”

    “哟,还有几分脾气,来人,给我砍了他,老子不喜欢有人在外面阻止我干我喜欢的事。”

    孟茂子的声音不好听,自然这句话说出来也是流氓味道很足,只是呢,他喜欢这种感觉,欺负了别人,自己却还可以很舒服地生活,对于他们这些不愁吃穿的人来说,就是生活的常态。

    而二楼的那几个手里提着弯刀的家伙,更加不用担心,虽然其中有两个很厉害的样子,可是这里是大唐的地盘,现在中原已经统一了,对于无数的外族人来说,那就是噩梦,因为这样子的中原是无敌的,只要是统一,不管是乱还是不乱,别人都不敢欺负过来,这就是中原几千年可以屹立不倒的根本原因,而且这样的事,说真的,非常的牛气冲天。

    几个手里提着刀的人满面狞笑地走了下来,在他们的眼里,杀几个人,不会比杀死几只鸡来的多么不一样,之前的那个在城门口被孟茂子踩断腿的人又如何,早就不是个事了。

    禹童手里的刀还算是不错,虽然不是神兵利器,可也不是废铜烂铁,所以,他慢慢地朝后走了几步,就打算对这几个人动粗。

    这些人虽然脾气不好,可是本事不差,边塞的人靠脑子过日子的不多,靠武力的极多。

    加上民风彪悍,野外各种野兽聚集,你想要说安全地生活,那么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其中一人手里的刀突然一抖,然后就对着禹童的脖子划过去,同时另外一个人却是对准他的小腿,这样子的话,就会让禹童首尾不能相接。

    禹童虽然身体强壮,可是这方面的本事就差了一点,几个回合下来,自己的小腿上就流出了鲜血,让他差点摔倒。

    而孟茂子却没有多余心情看着他了,而是二楼的那个被一群人围在一起的一个小姑娘,好漂亮啊,这样子的胡姬他还是第一次看到,如此漂亮的女人让他忍不住都想要进入温柔乡了,可是不能浪费了。

    “小美人,你要是听我的,以后吃穿不愁,如何?可不能让我发脾气哦,我这人吧,脾气不好,如果一旦发作起来,你身边的这些人可都得没命了,这样子的话,就太过血腥了,很血腥的事,可不是好事哦,你说呢?”

    一头狼跟一只羊说,我这么做都是为了你好,你信吗?

    站在人群后面的女人已经戴上了面纱,眼睛里透出绝望的神色,这一路上,她遇到了无数的倒霉的事,身边的护卫本来有好几十个,加上她刻意地隐藏自己的身份和容貌,所以大家也就不想其他的,但是呢,现在只有这几个而已,这说明什么,这一路上不平静,如果她真的可以通过这样的行为就可以获得富贵的生活的话,她不会来到这里。

    埃及那个地方没有了整理,可是当时的默罕默德说过一句话,中原虽然,有学问求之,她才能来的。

    两个手里提着弯刀的人已经朝前靠了靠,如果不行的话,就先将孟茂子给砍翻了,然后夺门而逃,至于说去什么地方,真的是不清楚。

    “哟,看来是真的热闹啊。”

    禹童的膝盖被人用刀背撞了一下,然后他就摔在地上,痛的起不来。

    而孟茂子却知道自己肯定不是面前的这两个用弯刀的人的对手,就对其他的人喊道,“行了,先将这几个人给我拿下,生死不论,这么晚了,老子可没有多余的心情在这里喝风,我要好好地怜惜这个美人。”

    他的话一落,禹童就被那几个人给扔在那里,然后提着刀就上来了。

    几人的动作让那两个弯刀高手眼神一紧,这纨绔的心眼不少啊,竟然知道人家的想法。

    想到这里,两人直接就冲了过去,一定要将这个家伙给抓住了,否则的话,自己这些人真的是生死难知。

    可惜,两人的刀法是高明,但是对方的无赖战术还是起到作用了,不过才几个回合,两人的胳膊上都有血迹了,只是呢,想要让对方退下,那是不可能的,眼睛里已经有点燃烧死的绝情了。

    把鱼儿刚要喊话,却被叶檀挥了挥手,让他闭嘴,他打算看看这些弯刀高手,虽然之前已经在草原上看过了当时的沙漠之王的刀法,可是自己还是打算继续看看。

    天空中划过一道非常靓丽的锋芒,两个弯刀高手像是在作画一样,手里的弯刀速度极其快,像是在作画又像是在一堆沙子里疯跑一样,身边的衣袖都被带起来了,而孟茂子这边的人用的办法非常的猥琐,只是试探,可是因为都是见过血的人,而且可以存活下来,这就是很说明问题。

    任何人,只要是在战场上或者角斗中活下来,必然有其不一样的地方。

    其中一个,手里的长刀击中了弯刀高手之后,忽然从袖子里取出一个小包,直接就扔了过去。

    弯刀是真的锋利,直接就将这个袋子批得粉碎,然后就有一股子淡黄色的类似烟雾一样的东西落了下来,虽然这人的刀法厉害,可是还没有那种水泼不进去的那种境界,所以很快这些淡黄色的烟雾就落在了他们的身上,烟雾落下来的时候,他们就感觉自己的身体一阵是酥软,浑身无力。

    不由得脸色一变,知道是中计了,刚要喊出来,却直接趴在地上,手里的弯刀也跟着摔在地上,半天爬不起来。

    “哈哈,就这两把手艺,也敢来我肃州撒野,今日看在美人的面子上,我就不收拾你们了,正好,我一会要和美人舒服一下,你们在外面好好听听,这个声音是不是很美妙?”

    孟茂子得意忘形地走了过去,那两人想要伸手将这个王八蛋给拉开,却发现根本就没有力气,而且,刚刚的那些黄色的药粉都飘到了其他人的身上,现在那个女子身边只有她自己了,其他的人包括自己的侍女都被撂倒了。

    为什么我们平时看的那些故事里的反派都喜欢说很多废话,还不如直接砍死来的直接呢,这个就是所谓的人需要一点点的自尊心和虚荣心了,如果这个都不能满足的话,作恶岂不是少了很多的乐趣。

    孟茂子慢慢地朝前走,每一步都似乎踩在了这个女子的胸口,让她根本就扛不住那种感觉,但是呢,却也让对方觉得非常的有意思。

    把鱼儿这个时候真的是忍不住了,喊道,“侯爷,侯爷,快点救救我们家的主子吧,再晚就来不及了。”

    说着自己就冲了过去,手里没有刀,只能从禹童的手里将刀抢过来,就冲向孟茂子,不管如何,都要将这个家伙给砍死,如此这样子才能给自己的主子一点机会逃跑。

    可惜,刚刚扔包裹的几个人却还在,直接就拦住了他,然后缠斗在一起。

    孟茂子笑呵呵地说道,“哟,还有啊,不得了啊,看来你们的人手不少哦,不过呢,今日,你们什么地方都不要想去了,都给我在这里吧,既然你们如此地想要和你们的小姐接触,一会我舒服了,我告诉你们啊。”

    脚步踩在木头地板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而把鱼儿的胳膊上也出血了。

    “啊……”

    人在愤怒或者着急的时候,总是会有不一样的行为,他就是如此,这一声大喊,直接将刀子插进了其中一个人的小腿处,那人惨叫一声,然后把鱼儿的小腹处就被人击中了,让他如断线的木偶一样飞了出去,啪的一声,落在了地上。

    “你竟然敢伤了兄弟,今日就算是少爷说话,我也要弄死你。”

    那人提着刀就走了过来,而孟茂子则得意地朝女子走过去,现在既然已经将人给弄到一边去了,那么,自己还怕什么啊?

    那个女子虽然经历了一路上的悲惨,见过了很多人间不可能看到的悲惨的事,可是呢,骨子却是个象牙塔里的女孩,所以,看到这一幕,手心里的汗珠都出来了,她握住了袖子里的一把小匕首,如果一旦不可行,她情愿去死也不会让这些人得逞。

    人在害怕的时候,会有一些恐慌,可是美人也会因为这个东西,而变得有点不一样,楚楚可怜,楚楚动人,这些词汇可都是形容美人这个时候的样子的。

    孟茂子走到距离对方差不多一米的距离,忽然停住了,伸手从袖子里取出一把手叉子,看着对方道,“我知道你身上有匕首,不过你要是不听话的话,你身边的这些人可就要倒霉了。”

    说着用脚直接踩在了其中一个婢女的手腕上,力气很大,对方发出了啊的一声惨叫,让人心颤。

    女子看着他的行为,就知道人家知道了不少,忍不住想要放弃的时候,却听到自己的婢女用家乡话说了一些,大体的意思就是,不要管我们,我们的命不值钱,你一定要保住自己。

    可是现在的样子,如何看都不知道如何保住自己。

    自己不远万里来到这里,是为了什么?

    “真的是吵死了,我让你说话了吗?”

    孟茂子的脚上力气很足,直接将这个女子的手腕踩的脱臼了,惨叫声宛如猪叫一样。

第四十二节 将计就计(2)

    希帕蒂亚的手心都是汗,虽然从遥远的地方来这里的无数的胡姬都飞完璧的身体,可是她这个学派却是需要的,所以一旦被人侮辱了,那么后果往往比想象中的都要危险。

    有人跟随一个人鞍前马后的是为了钱,有的人是为了权势,有的人是为了名声,有的人是为了孝敬,可也有一些人是为了信仰,在她们这个学派里,一个清白可不是一句空话,而是一句实话,你如果做的不好的话,可能就会被杀死,这个有点类似那些野兽一样的小动物一样,你看它们的父母对于它们是多好,为了防止被人给偷窃了等等,甚至于,可以拼杀到最后一个,可是如果发现被人碰到了,可能就会转头将所有的幼子全部咬死。

    所以,如果今天真的出事的话,后果堪忧。

    希帕蒂亚是个学者,也是个有脑子的人,她看着朝自己走过来的孟茂子,心中的那种煎熬,可不是一两句可以说的清楚的,被侮辱的话,死定了,虽然她们这些人没有所谓的牌坊之类的东西,可是这样的事也是高低阶级的问题,你让一个皇后被一个无赖给欺负了,她应该也是扛不住的,加上她如果被欺负了的话,那么,她身边的人说不定也会动手杀了她,自古两者之间其实并没有显著的区别。

    所以,她想到了自己去死。

    虽然痛苦,可是至少有点尊严不是?

    孟茂子听到自己的手下在欺负把鱼儿,而自己却马上就要欺负一个绝色妖姬,这感觉,这种心情让他的废话也跟着多了起来。

    “美人,不用怕,我的府里也不是没有这样的人,所以,你来的话,是不会寂寞的。”

    孟茂子的手很粗糙,虽然他不干重体力活,可是也需要练武,不是为了家族里人的看法,而是为了活命,在这样的一个地方,如果运气不好的话,家里的奴仆都会要了你的命,所以,手里有点东西还是需要的。

    把鱼儿已经被那人的一下子击中了腹部,所以非常的痛苦,可是这样的痛苦,他还是可以忍受的,只是当他站起来的时候,却发现孟茂子的手已经伸出去了,马上就要触碰到希帕蒂亚的脸蛋。

    那是一张让人看着窒息的脸蛋,虽然无数次他在梦里都可以见到,可是从来不敢有非分之想,因为他知道那个东西是不属于自己的,因为如此,别人也没有资格去触碰。

    “啊……我和你拼了。”

    把鱼儿手里的刀像是在空气中切菜一样地发出砰砰的声音,将身边的想要围猎自己的人逼退之后,就冲着孟茂子的后背插过去。

    “少爷,小心。”

    孟茂子的手却在这个时候忽然缩了回去,然后再次出现的时候,却像是戴了一双银子做成的手套,忽然一个甩手,就一把抓住了他的刀,然后猛然一用力,这个看着材质还是不错的刀竟然直接就断了。

    手里捏着半截刀,冷冷地看着面前的发愣的把鱼儿道,“胆子不小哦,竟然敢和我动刀子,不知道死活。”

    说着,手里的半截刀忽然在空中划过了一个弧度,刺中了把鱼儿的肩膀,让他忍不住后退了一步,从楼梯上摔下来,却没有想到孟茂子得理不饶人,似乎忘记了还有一个美人在身边。

    快步走下来,双手宛如两门巨斧一样,在空中划过一片片银色的弧度,在把鱼儿的眼里,这个就像是收割自己生命的巨斧一样,眼睛里闪过一丝惊奇,这个人竟然如此的不简单。

    可是自己也不想死啊,所以,把鱼儿直接就从地上站起来,然后手里的半截刀在空中转了一个圈,因为不是弯刀,所以,总是会有点麻烦,可是这样的转圈的使用刀法却可以更加快速地切入人的身体里。

    “咣…呲…”

    一阵刺耳的声音传来,四周的人都忍不住捂住耳朵,捂不住的人只能痛苦的皱眉。

    而孟茂子却忍不住后退了一步,这巨大的冲击力让他的双臂酸麻,而把鱼儿的左手却直接就打折了,垂落在身边,而刀已经落地了。

    “呵呵,不容易哦,竟然有如此厉害的,看来我今日又可以杀死一个高手了。”

    孟茂子挥舞了一下自己发麻的双臂,狞笑地走了过来。

    “你想要拦着我?”

    一直都跟在叶檀身边的叶彪忽然出现,插在两人中间,冷冷地看着他。

    叶彪自从在凉州见到了无垢大师之后,似乎人更加的宛如一堆石头了,这样的事在叶檀看来不是好事,因为如果对方真的成为一个石头的话,那么到时候,他要是不结婚,自己如何跟他们加的人交代啊。

    “好,既然你找死,我成全你。”

    孟茂子的双手在空中摇摆,像是很随意,却带着一丝残忍的味道,因为双手的手套上面可不是光滑的,还有一些碎片,都是金属做的小刀,锋利无比,如果不小心碰到的话,那么后果堪忧。

    叶彪看着这双金属手就要碰到自己的脖子了,忽然单手一个朝前,直接就在他的眼前,将自己的手掌贴在了对方的胸口,然后孟茂子还没有感觉到奇怪的瞬间,这只手竟然猛然一用力,再次靠近了,然后他就直接飞到了二楼上。

    叶彪出手之后,就收回自己的手,然后站在那里不说话。

    孟茂子却没有感觉到痛苦,只是觉得对方的力气很大,从地上站起来之后,指着叶彪说道,“你,这个……”

    “噢……”

    话还没说完,就将自己吃的东西都吐出来了,然后在那里咳嗽。

    其他的几个人一看到孟茂子的样子,就直接围过来了,将叶彪困在中间,如果孟茂子出事的话,他们可就会死的。

    “杀了。”

    叶檀看着孟茂子的样子,忍不住摇了摇头,然后转身走到一边。

    叶彪手里没有武器,所以,只能用双手。

    可是对于其他的几个人来说,这双手虽然不是金属做的,却非常的有力。

    单手就将其中一人的胸口拍出一个窟窿模样的东西,然后他就直接摔在地上起不来了,另外两人的刀子还没有递出去,就被他抓住了,然后挥手一拉,刀子就切入了对方的脖子处,直接死掉。

    虽然说的有点慢,可是过程却非常的简单,因为几个人都死了。

    “你……”

    孟茂子终于站起来了,看着自己的手下竟然全部都死了,不由得大怒道,“你小子胆子挺肥啊,我看你是找死。”

    说完就要离开,却被叶檀拦住道,“你今日走不了。”

    “滚开。”

    孟茂子虽然忌讳这个叶彪,可是自己却不怕叶檀这个小家伙,说着就要动手,却忽然发现自己的脖子被叶檀一把抓住了,慢慢地提起来道,“我说了,你不能走。”

    孟茂子感觉自己的脖子都要断了,可是却没有办法挣脱,双手像是在寻找一个东西一样,可是就是抓不住。

    然后叶檀像是扔了一个坏东西一样地将他摔在地上,发出砰的一声。

    “将他带回去。”

    叶檀说完,叶彪就将孟茂子给制住了,然后把鱼儿刚要问什么,却听叶檀道,“你们过了这几日再去刺史府。”

    希帕蒂亚没有想到对方如此轻描淡写地就离开了,身上的力气一下子就散了。

    ……

    “什么,你说我儿被人抓了?”

    孟浩直接就从一群女人堆里站出来,然后一把抓住了过来报信的人问道。

    “是的,而且少爷似乎还受伤了。”

    虽然孟浩喜欢美女,可是人家一站起来,这一身的疙瘩肉和非常粗的胳膊可不是开玩笑的,你如果不清楚的话,可能不明白这其中的道理。

    “什么人敢如此做,难道不怕死吗?”

    “老爷,是叶檀,那个松洲侯。”

    “哦,没有想到我没有来找你,你竟然敢来找我了,胆子不小啊。”

    孟浩却没有直接就出去找事,而是挥挥手,那些女人都下去之后,他没有穿上衣服,就光着站在那里,手里捏着白色的瓷碗,喝了一口酒道,“你下去吧。”

    那人滚一样地跑开了,然后过了一会,孟浩却问道,“那个侯君集在哪?”

    “启禀主子,那个侯君集在刺史府休息了一下,今晚就去了军营了。”

    “哦?有意思,有意思,看来这个叶檀就是为了等这个侯君集来的,打算将肃州的军队抓在手里。”

    还是没有人回答,不过孟浩却不在乎地继续说道,“只是认为一个人两个人的,就想要这里的一切,你们真的以为自己无敌了吗?就算是李世民来了,他也没有这个本事。”

    “老爷,刚刚下人送来消息,说是侯君集打算明日检校军队,让所有的人都过去。”

    “哦,看来是打算动真格的,不过呢,我岂能让你们如愿了。”

    孟浩将手里的瓷碗放下,然后拍拍手道,“来人,给我上甲。”

    在肃州不远处有一个依山傍水的地方,山不高,水不深,可是却有一些房子,这些房子全部都是黄泥野草和一些牛皮做成的,而且还用一些石头垒积了一个栅栏一样的地方。

    平时,这里来一个人都没有,黑不溜秋的,就算是里面有不少战马,依旧不会有人在乎,反正四周的马贼也不敢来,这里是肃州的军营,里面的人就是这里最可怕的恶魔。

    只是今日却很奇怪,里面有不少的灯光,而且还有惨叫声以及战战兢兢的味道。

    孟浩这样的人是不属于可以宵禁管制的人,他们出城还是很方便的。

    他刚刚到了门口,就闻到了一股子浓烈的血腥味,对于这些东西,他是熟悉的,因为如此腥味,只有人血。

    难道说自己想多了,这帮杀才又跑出去偷吃了?

    在过去,军队的纪律既是存在的,又是不存在的,很多时候兵匪一家可不是一句空话,而是一句实话。

    特别是边塞,也是恶劣的环境下,这样的事越是如此,而在肃州,距离玉门关等地方也不是特别的远,这个不远说的是直线距离,而不是真正的路程,所以,各种烂七八糟的事总是会发生,而这些事当中最可怕的却马贼。

    说也搞笑,翻开过去的史书你就会发现,似乎就算是中原里面也有不少的人都是夜晚不敢出门,因为山里总是会有土匪之类的东西,有的是被逼上山的,有的则是因为自己本来就打算去的,反正呢,到处都是这些人。

    你也没有办法。

    因为,这就是现实。

    而在这里,这种事不过是平常事,有些军队是没有补给这样的事的,而且因为军队人选比较复杂,所以,很多时候跟中乱七八糟的人都有,而肃州别看不大,可是军队却不少,足有一万人。

    这个要是放在富裕的中原内地却似乎都养不起,可是在这里却可以养的起,这里面到底是个什么意思,不用猜想都知道的。

    孟浩一到门口,站岗的军士就直接挺立身体,对于这么一个人,他还是很有印象的,自己虽然只是一个小兵,可是也算是个老兵了,对于这么一个杀神还是很了解的,打仗厉害,冲锋陷阵还是出谋划策都挺厉害的,可是最厉害的地方还是这人的手段,残忍。

    孟浩身边也有亲卫,不多,五十多个人,一身都是乱七八糟的打扮,他也不在乎,自然其他的人也不在乎,可是看着院子里站的那些黑衣人,他就知道,这些人都是侯君集的亲卫,这些人的战斗力都是经过千锤百炼出来的,所以不用怀疑。

    院子里有一个巨大的火堆,将四周都照亮了。

    侯君集坐在一条长凳上,前面有一个木头制作的酒桌,上面有一个陶罐制作的酒器,没有菜。

    他就在那里喝酒,像是在喝茶一样。

    而自己的不远处,有一排的架子,上面挂着的人都是这里的军士,有三个已经没有气了。

    而侯三此时却还是拿着牛皮做的鞭子,沾了水,正在那里抽一个强壮的宛如一个巨兽一样的人,那人倒是硬气,没有求饶,只是双眼宛如毒蛇一样地看着坐在那里喝酒的侯君集,对于这个人,他是恨之入骨。

    可惜,侯三似乎像是永远都不会休息了一样,手里的鞭子力气很大,每一次下去,都是皮开肉绽。

    “大帅,大帅,救我。”

第四十三节 将计就计(3)

    人都是有求生欲的,这个要看你遇到了什么事。

    如果没人帮你的话,你要么绝望,要么就会变成所谓的光棍,打死就打死了,可是如果有人救你的话,那么就不一定了。

    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嘛,最折磨人的不是酷刑,而是希望。

    黑头图之前不愿意求饶,是因为之前的几个人求饶,都死得很惨,所以,他才会硬气,可是当看到孟浩来了之后,他就扛不住了,直接喊出来了。

    “不知道侯将军这是何意?”

    孟浩走到桌前,却闻到了一股子劣酒的味道,忍不住问道。

    侯君集继续喝酒,没有理会,对于这么一个连草头王都算不上的人,他是没有兴趣多说话的。

    而李家已经被收编了,所以,现在这里最大的问题人就是孟浩。

    本来他还以为今晚会白等了,可是没有想到叶檀那小子倒是知道的不少,让自己等到了。

    侯君集是一员骁将,也是一员勇将,可惜不是一员智将,脑子里考虑问题,可能不如那些人来的纯粹,不过呢,也因为如此,李世民现在却很信任他,可惜后来那些事,就是因为他太觉得自己是一回事了,最后将自己弄死了。

    孟浩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人,虽然他这辈子可能都没有离开这个肃州,可是自己也算是一个人才啊,被人认知几乎是自己这辈子的风光。

    从无到有,他几乎都是踩着点过来的,所以,虽然他不是孟家的家主,可是没人敢对自己如此模样。

    “放下来。”

    黑头图虽然只是一个莽夫,可是这人做事却很不错,特别是在打仗方面,更是一把好手,对于他们来说,这样的人简直就是人才啊,要是死了,岂不是可惜?

    “不许。”

    侯君集却没有给这个人一个面子,虽然他知道自己打不过的人不少,李靖,李绩,程咬金等等,可是不代表他会将这些留在外面的人放在眼里。

    很多人在京城的时候,才知道自己的官职不大,可是一旦出来了,你就会发现那个官职虽然不大,可是权利不小啊。

    “侯君集,你什么意思?谁给你的权利,竟然敢在这里杀人?”

    孟浩一挥手,自己身边的那五十多人都过来了,本来还是挺大的院子一下子就拥挤了不少,这些人虽然穿的乱七八糟的,可是战斗力很强,手里的武器也不是制式武器,可是人家就是如此的任性,一个个的腰粗膀圆的,这算是边塞武士的标配。

    侯三手里的鞭子被其中一个人一把抓住了,然后猛然一用力,就拉下来了,然后冷冷地看着侯三,似乎是在嘲讽对方一样。

    侯三的手掌有点火辣的感觉,没有想到这人的力气如此的大,不过呢,他还是看了一眼侯君集,没有说话。

    “本将处理事务,需要什么权利?”

    侯君集似乎喝的有点多了,双眼微红,斜眼看着他问道。

    “本将?你是什么将?我怎么不知道陛下给你下过什么圣旨?”

    孟浩亲自过去看了一眼,发现黑头图还是好的,没有死,就让手下的人将人解下来,然后转头看着其他的一些人站在那里看着,这里面有一些和黑头图的关系不错的,怎么会见死不救呢,这些人如果真的这么没用的话,那么自己也就不能留下他们了。

    “你是个什么职位?”侯君集却似乎根本就没有听到对方的话,反问道。

    “我……”

    孟浩虽然厉害,而且权利不小,可是他在肃州的军职是正五品上:定远将军。

    这个官职其实比很多刺史的品级都高,可是侯君集之前是什么?正三品上怀化大将军,而现在虽然品级降下来了,也是从三品下:归德将军,比对方要大的多。

    官大一级压死人,不是开玩笑的。

    有些事可以偷偷的做,却不能直接地做,就是因为如此。

    “不管是什么职位,你也不过是个丧家犬,竟然敢在肃州撒野,侯君集,你当真以为我不知道你在长安干了什么?”

    孟浩冷冷地看着他说道,然后一挥手道,“全部带走。”

    奇怪的是,侯君集竟然没有阻止,而是让他带走了好几百人,这些人似乎都憋着一口气,只是希望在某些时候,出来一样。

    孟浩虽然嘴里如此说,可是却没有放下警惕,无数的经历告诉自己,如果想要活下去的话,最好要记住一点,那就是不管是什么时候,都要小心一点。

    可是很奇怪的就是,他带着这些人离开的时候,竟然没有人阻拦。

    路走到一半的时候,一个兵士过来说道,“大帅,黑头图可能不行了。”

    孟浩坐在马背上,听到这个声音,很奇怪,不过还是下马过去看看,有的时候,一些所谓的手段还是要的,否则以后谁还愿意为你卖命啊。

    结果看到坐在马背上的黑头图出气不多,似乎要死了一样。

    怎么会这样子,自己刚刚看到他没有这么严重的伤啊。

    边上的一人看着他的样子,就忍不住站出来说道,“大帅,刚刚他们在受刑前,都喝了酒。”

    “那又如何?”

    喝酒了难道有不一样的事发生啊?

    “那个酒里说不定会有一些东西。”

    他的话刚落,走出来的那几百人,几乎都从马背上摔下来,像是得病了一样,这个时候孟浩才发现事情不如之前的那么简单。

    当他检查那些人的时候,发现都没死,可是却也没有了力气。

    什么毒药如此厉害,他竟然不知道?

    可是呢,如果让他带着这些人直接回去的话,那也说不过去,想到这里,他似乎明白了侯君集为什么会放他离开,一想到这里,看着不远处的城池,此时已经没有光亮了,而在城池下面却有一堆篝火还在那里冒着火星。

    这种感觉,让人心中有点发毛,因为这样的事到底是怎么回事,那就不知道了。

    可是,他就是觉得不对,孟浩总觉得这里面有事。

    本来想要直接回去找侯君集的,可是此时他却似乎想要回城里。

    “走。”

    一群人将那些似乎喝醉了还是生病的人扔在路边,直接带着剩下的人朝肃州城奔跑而去。

    可惜,当孟浩的手下去叫门的时候,却被告诉,已经上锁了,如果想要进来的话,还请明日。

    孟浩的脑子就更加的乱了,自己什么时候需要等这样的时间啊,不由得怒道,“你们知道我是谁吗?竟然敢不给我开门,你们刺史都没有这么大的胆子。”

    可惜,上面的回答依旧是,“门已上锁,明日阳光升起才能开门。”

    “谭燕,让谭燕给我出来。”

    孟浩之前根本就看不起这个家伙,总觉得对方是个木头脑子,而且胆子也不大,这样的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就是浪费东西,可是没有想到这段时间过去之后,他的胆子竟然大的过分,简直就是不知道死活了。

    只是这次上面你却没有消息,似乎下面的人已经是死人了一样。

    孟浩的脸色阴沉如冰,怎么会如此,事情难道真的有点诡异了吗?

    “老爷,怎么办?”

    跟在他身后的一人冷声地问道,如果这里进不去的话,他们也不是没有办法,肃州虽然是个小地方,可是城市这么大,总是会有一些所谓的地道的,这些地道在很多人家那里都是救命的好东西,所以,平时是不能用的,一旦用了就是在告诉别人,你们家的命脉。

    “再等等。”

    孟浩感觉有点冷,不知道是因为此时的温度降下来还是因为其他的事。

    可惜,那些篝火处的人不少都已经睡着了,不是睡着了,也喝多了,这些人不会给他有一定的帮助,这个时候,按理说不应该如此啊。

    可是孟浩的心中总是觉得奇怪,怎么会如此?

    想到这里,他忽然一拉缰绳道,“走,回去。”

    这些人再次回到刚刚那些晕倒的人那里,却很奇怪的地方就是那些人似乎一点事都没有,只是睡着了,按理说,在野外睡觉有个奇怪的地方,就是如果不小心的话,很容易睡过去,不只是天气的原因,还有野兽。

    “老爷,是否带着他们过去?”

    孟浩本来想要带着人直接就回去找侯君集算账,这个家伙到底在军营里弄了什么东西,竟然敢如此对待大唐的军士,这样子的人是不能留下来的,可是他却似乎想到了什么,总是觉得有东西抓不住一样。

    “糟了。”

    他忽然想到一个问题,那就是肃州的军队里,竟然没有其他的声音了,除了自己家之外,难道说?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发抖起来,因为这些兵士名义上都是大唐的,可是实际上却不是,都是他们这些家族的人的,所以,很多时候,因为同气连枝的原因,总是会出现一些波动的。

    “来人,去查查,这次跟我们来的是不是都是我们的人。”

    孟浩吩咐下去之后,其他的人赶紧就过去查看,最后报过来的消息让他的手在颤抖。

    果然,这里面的人都是自己家的,可是这么一个结果,却让他有点发毛,那就说明,其他几家已经联合起来了,打算干点什么呢,既然侯君集对自己如此不客气,而在肃州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

    想到这里,他果断的很,“走,沿着暗道回去。”

    此时的肃州城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平静,虽然几个城门口已经全部都被关闭了,可是孟家和一些不太听话的家族都不是非常的安全,因为有无数的黑衣人已经冲过去了,见人就杀,像是一群刺客,可是他们的行动却让人明白,他们不会是刺客,而是一群训练有素的人。

    孟茂刚几人已经死了两个了,现在正在院子里手里提着刀看着来人,都是蒙面的,可是从身形上可以看出来,这些人自己应该很熟悉。

    “你们竟然敢如此对待我孟家,难道就不怕报复吗?”

    孟茂刚家的大河卫已经剩下十来个人了,因为太过突然,大家都没有注意,人就都死的差不多了。

    黑衣人中有一个身材还算是魁梧的人,慢慢地走过来,然后将脸上的黑布取下道,“孟茂刚,你知道了不少,不过你以为你们今夜还能出去吗?”

    “果然是你,你李家难道就不怕下一个清算的人是你们吗?”

    看着自己的老伙计,此时却在这里弄自己,他的心中有无数的恨意,可惜,没用。

    来人再次将黑布戴上,然后冷冷地将手里的长剑举起来道,“杀。”

    孟茂刚手里的长刀和对方交战了几个回合之后,就发现有很多人从自己家的后院取出很多东西,这些东西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一般人不知道,他的耳朵已经不见了一只了,可是他却顾不得这个问道,“到底是谁,是谁出卖了我们家?你们难道就不怕我弟弟孟浩吗?”

    “哈哈,怕啊,所以,你们都死了,我们就不怕了。”

    那人手里的长剑直接割破了他的喉咙,看着他痛苦的死去,不由得冷声道,“废话真多。”

    孟浩的速度很快,非常快,就像是有东西在追逐他一样,等到他从那个祠堂后面的一个石碑后面钻出来的时候,却发现四周很安静,像是根本就没有发生什么事一样。

    可是,他才走了差不多十步,就脸色大变,因为他闻到了一股子很浓烈的血腥味。

    家里怎么会有如此重的味道呢,他不解,不过呢,还是带着人朝前走,却发现了不少的尸体。

    越是朝家里的中间位置走去,越是多,而且都是自己家的,其他的人家的一个都没有。

    “哎……”

    一个稍微有点轻的声音传来,他眼神一动,却看到了躺在那里的一个人,这人应该还是没有死,只是样子很悲惨,双手不见了,而舌头也不见了,眼睛瞎了一只。

    “孟茂子,你怎么了,你怎么了?”

    一个手下忽然跑过去,拉着那个人喊道,这人是孟浩的老属下,知道孟茂子对于孟浩的作用。

    孟茂子没有想到不过才一晚上的时间,自己家的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

    “啊…啊…”

    可惜,他只能发出两个惨烈的声音,然后伸长的胳膊没有手掌的落在地上,随后死去。

    “老爷,孟家上下已经没有活人,家里被洗劫一空。”

    “啊……”

第四十四节 无乱纷争

    肃州,初春,冷清,花开。

    此时的肃州已经是十天之后了,而在这十天里,发生了很多的事。

    孟浩没有去找人过来评评理,而是找人将家里的人全部都埋了,然后就在家里,不知道忙什么。

    而刺史府的谭燕此时已经算是个真正意义上的刺史了,他手下的不少人都在做事,很认真的那种,街上的人也多了起来,也不知道是从什么地方出来的,可是呢,这些人虽然穷的叮当响,却带着一丝满足,像是劫后余生,说也搞笑,这样的生活似乎就是如此的简单而又粗暴。

    可是,几大家族,现在只有李家和另外的一个叫做孙家的人还凑合,其他的似乎都消失了一样,李家的人还过来帮忙。

    可是呢,侯君集却和叶檀两人不再肃州,而是直接去了甘州。

    历史上的这两个地方可是分开的,也不知道是为了治理方面还是为了其他的,反正是分开了。

    也因为如此,池浅王八多,所以,很多事也容易乱。

    所以,在第一时间,侯君集就带着差不多八千人直接扑向了甘州。

    甘州的环境大体和肃州差不多,只是大家族不多,所以很容易就被人给抓了,然后侯君集为了整顿军伍,将这里的人杀了一个通,关于收缴的事,则全部都有叶檀来负责。

    甘州没刺史,所以,侯君集的身上就挂着这么一个名字,可惜的是,他根本不理会,扔给了叶檀。

    为了能够第一时间处理好这些人,侯君集不停地剔除人手,同时招募人手,不知不觉,两个地方军队有差不多一万两千人。

    可是现在留在谭燕和叶檀面前的问题却非常多。

    因为这两个地方都是比较偏僻的地方,在历史上也就是放牧和吃沙子两条路可以走了,但是呢,他不想走这两条路,因为太没有意思了。

    但是呢,弄死那些大家族的人其实不难,因为军队在很多时候的杀伤力还是极大的。

    可是呢,李世民让叶檀来到这里可不是为了这些,如果只是杀死一些人的话,那么他根本就不会在这里。

    丰州的很多经验还是可以借鉴的,可惜谭燕已经头发都有点白了,这种辛苦虽然带着干劲,可是骨子里的挠头还是要命的。

    “叶侯啊,人口倒是不少,可是怎么办啊?这些人干其他的事不行,就会放牧,难道让他们都去养羊牧马吗?”

    谭燕身上的刺史衣服虽然看着不是非常的华丽,可是在这里,已经是绝好的衣服了,而叶檀不过是一身白衫,是棉质的,看着有点软乎乎的,不太好看,但是呢,绝对是舒服的。

    叶檀看着他的那个账目上的钱财,也是想哭。

    肃州总体来说还可以,可是甘州却不行,这里的人似乎早就将自由两个字刻在了心中,所以囤积生活物资的事,几乎是没有这样的想法,因为毫无意义,所以,人是有的,特别是解放出来的奴隶,差不多得有小十万人,可是这些人怎么办?白白养着?那肯定是不行的,因为首先这里没有强大的物资,然后呢,就是没有人愿意。

    过去的那些家族里的人之所以用奴隶,目的是为了能够获得最大的利益,现在没有这样的办法了,怎么办?

    两人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最后都饿了。

    吃过饭之后,叶檀找个地方眯一会,而谭燕还有无数的事要做。

    就在晚上的时候,一身脏兮兮的侯君集出现在了刺史府。

    一身的疲惫,脸上的憔悴都可以看出来,几天的不眠不休,绝对是一个大杀器,不过呢,他在下马的时候,还知道吩咐一句,“给我水和食物。”

    等到叶檀去看他的时候,这么一个身经百战的将军,手里拿着羊腿,嘴里含着羊肉就这么睡在了客厅里。

    任何时候,什么事都不是那么轻松的,你如果想要做事,总是需要付出代价的,而这种代价,可能是你不能想象的。

    还好,就在叶檀这里等待了差不多七天的时候,李承乾那里送来了好消息。

    大唐不是有个基建投资部嘛,还是来了,他们带来了很多的物资,还有钱,不过钱在这里没用。

    同时带来的还有一封信,李承乾告诉叶檀,这个只有这么多了,多了没有,而朝廷上面对于如此大规模都使用钱财还是有意见的,不管这个钱是来自什么地方,都是有意见的,毕竟,现在连大唐内部都没有修建好,你还搞这个,有意思吗?

    不过叶檀却知道,这几年,不少地方其实都开始复苏了,因为如此,很多地方的钱财需求也很大,现在已经是贞观五年了,而在二年的时候,全部的税赋不超过两百万贯,让叶檀这样的人都觉得奇葩。不过呢,也从侧面可以看出来,大唐君臣的本事,用这点钱就可以将一个偌大的国家治理的还算是不错,这就不得不说,是一个真正的本事了。

    可惜啊,因为如此,很多地方最大的好处就是有了一点点的安全感,而不是其他的,因为其他的东西一概没有。

    肉食,依旧是无数的人最喜欢的一种食物,除了松洲之外。

    这些年,叶檀出来,其实李世民是让他回去的,因为再过几年,大唐就会划出十道来,到时候,各个地方都有一个叫做节度使的东西,在大唐的初期和中期,这个官职可不是什么好玩意,大体上都是在辛苦的边缘,只是到了后期,中央管不了这些人了,才会出现各种乱七八糟的事,当然啦,汉朝也是如此。

    李世民有的时候恨不得将靠近松洲的地方全部都交给叶檀来管,因为说真的,大唐其他地方,什么扬州啊,苏州啊等地方,按理说应该是繁华之地,可是这两年发展也不如之前的松洲。

    人呢,有个习惯,如果某个东西用的顺手了,就不会撒手。

    可是呢,现在大唐兵精将广,文官里面也有无数厉害的角色,这样子的时候,让一个毛头小子去做这么大的事,肯定是不行的,而且,当初叶檀成为松洲的老大的时候,他也是顶着很大的压力的,这个世界就是如此,有些人看似权利很大,可是实际上却受到了很大的制约。

    现在的肃州和甘州,缺少的是粮食,至于衣服方面却不是很缺,因为皮毛很多,过去的人可不会有那么多的讲究,毕竟这个世界上能够活下去才是第一位的,而且这里的异族人很多,这些人做事不行,惹事却是一把好手,而且过日子不比中原的百姓差,因为他们没有人救济。

    没有粮食,光吃肉倒是可以,但是呢,现在哪里有那么多的肉食给他们。

    侯君集正在整编这里的军队,对于谭燕和叶檀就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军粮充足,否则的话,很多事很麻烦。

    如果光靠杀人就可以得到这些东西,那么,这个世界的很多事反而简单了。

    所以,叶檀现在和谭燕坐在一起,聊天的话,就是钱,钱,钱,如果非要加上一个的话,那就是粮食。

    至于其他的,重要吗?

    谭燕现在不说彻底恢复了,可是却也精神了不少,这个时候坐在那里真的像是一个刺史,而之前在这里发生的一些事,他有所耳闻,可是却当做没看到,因为他知道,看到了自己说不定会上去补上几刀,所以他只能这么做。

    可是,在他当初来这里的时候其实就已经看过了这里的环境,说真的,放牧不错,农田很少,人们善斗,可惜却没有多少荣誉感,可能为了一些比如说一条羊腿,我就可以为你杀人,可是呢,这种事却也因为如此,显得没有纪律,现在的肃州有点当初秦国商鞅变法之前的样子,上阵谁都不怕,更加不怕自己死掉,可是呢,也因为如此,每次都是威震天下,同时也让自己国家的人心中害怕,因为每次都是很大的伤亡,手里提着木棍就敢和铁甲军士对抗,勇气可嘉,只是不适合推广,这样的战斗力简直就是人海战术,对于一个完整的国家来说,勇气可以讲,却不能胡扯。

    “叶檀,此事如何办才好?”

    谭燕本来以为弄死了几个家族之后,自己手里的权利就会到自己的手上,现在权利是到了自己的手上,可是这个权利却像是枷锁一样地将自己给扣住了,根本就没用啊。

    如果是在中原地方,不管是无为而治还是其他的办法,都是有章可循的,毕竟,我们的祖先已经花费了千年的时间来做这些事,你总是可以的,但是呢,边塞的治理却粗糙的多,过去都是军屯,或者说是都是军队说了算,至于其他的,一概不行,可是现在朝廷上明显没有多余的钱财给他们,只能靠自己了。

    从无到有,说的轻巧,那里那么容易啊。

    而且,这里和其他的地方还不一样,李世民将侯君集和叶檀派来,绝对不会是为了给自己撑腰这么简单,目的肯定还有一个,那就是为了将这里打造成大唐的土地,自古边塞却不是大唐的土地,也不是任何朝代的土地,因为随时都会易手的,而且这里的百姓也是五花八门的,因为你保护不了我,我难道去死吗?最后自然是谁厉害,我就听谁的,当然,也有一些人跑到了中原地带,现在呢,中原也是到处缺人,所以对于户籍的检查很宽松,只要是有人,土地才有意义,否则的话,光是有一片土地,那么这些东西又有什么意义呢?

    叶檀本来想要说就在这个对面不就是镜铁山吗?

    这个在中国历史上和现代都非常有用的地方,产铁量很大,而且不是很难开采,可是中国一直到近代才开始开采,不是说我们的祖宗脑子不够用,而是因为不容易发现,所以,他现在也不能直接提出来。

    “粮食不够,衣服倒是够了。”

    叶檀说了这句话之后,就放下手里的账目,然后背着手走了出去。

    谭燕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说什么,现在问题都在这里呢。

    喝了一口茶水,谭燕觉得自己的嗓子都要裂开了,因为之前说了很多话,所以现在嗓子还是不太舒服。

    “老爷。”

    一个门房走了过来,年纪不大,但是满面的沧桑。

    “何事?”

    谭燕知道这人是新人,不过呢,自己也没有想过永远都在这里过下去,所以不在意,反正自己也没有多余的能力保护自己,到时候只能看别人的了。

    “门口有人找叶侯。”

    “什么人?”谭燕奇怪地问道,现在虽然到处还算是安定,可是实际上却有点问题。

    “是个胡人女子。”

    在过去,所有中原之外的人,都是胡人,这个倒不是鄙视,而是没办法其他的称呼,很多人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地方上的人。

    “哦?”

    谭燕本来烦恼的脑子一下子就清净了不少,这叶檀听说非常庄正,对于女人根本就不在乎,听说为了娶大唐的长乐公主,什么事都愿意干,大家都觉得这人不错,非常不错,虽然风流倜傥的确是一种诱惑人的事,可是实际上凡是有女儿的家里,都不太喜欢这样的人。

    可是没有想到,他竟然在我肃州开花了?

    谭燕本来就老的脸上带着一丝猥琐,不过呢,还是点了点头道,“带进来吧。”

    “可是……她还有一些随从。”

    “都带进来吧。”

    谭燕倒是不在乎,现在城里最安全的地方就是这里,最不安全的地方也是这里,自己本来就没有什么好失去的。

    过了一会,收拾的干净,带着面纱,一身白色衣衫的女子走了过来。

    这女子至少现在看来一米七,和中原女子的娇柔不一样,她的身上带着强烈的阳刚之气,可是呢,本身却又非常的细腻,过去和现在,西方的女子都有一个毛病,有雀斑,多多少少都有,少的叫做可爱,多的叫做要命。可是这个女人,竟然一点都没有,虽然看不到整个脸部,却发现皮肤宛如奶油一样,体态婀娜多姿,好不勾人。

    “不知阁下是??”

    “希帕蒂亚。”

    淡淡的声音不大,还夹杂着特有的口音,可是却让觉得很舒服,像是一种公式化的点缀一样。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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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小白领介绍:
唐朝贞观年间。叶檀不想做那些大人物,只是想做个小人物。让乡亲们吃的饱,穿得暖,如果可以,不受欺负是最好。看着李世民、李承乾、那些世家们在尘世中沉浮。他想说,我就是自由人,我稀罕做什么就做什么。就好。唐朝小白领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唐朝小白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唐朝小白领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