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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美女果然会害人

    栾凤跑了几步又跑回来了,把万峰手里的香折了一半对火点燃,不一会儿就传来噼里啪啦的鞭炮声。

    吃完午饭,万峰没有到狐仙洞去。

    虽然下午狐仙洞依然有人聚集,也依旧热闹,但他要继续他的发财计划当然也就舍弃了狐仙洞的热闹。

    今天来送书租书的小孩来得比较早,还不到一点就有小孩急急忙忙地来了,送完书再租书然后匆匆离去。

    万峰能理解他们是为了继续到狐仙洞去看热闹。

    下午两点左右,送书租书的工作就已经结束,全部书籍再次全部租出。

    让万峰高兴的是今天卧虎屯也过来两个租书看的。

    卧虎屯为什么会叫卧虎屯万峰实在是没弄明白,它还在小树屯的南边,处于将威大队西南方的边界,从卧虎吞再往南就是一片占地几十里的山脉,当地人叫它岚山。

    而它的西南方就是宋屯大队的范围了。

    有卧虎屯的小孩来租书万峰十分的高兴,这说明他的生意影响力依然在扩大。

    趁着没人,他从棉衣兜里掏出他的全部财产,一五一十地数了起来。

    一张一块的两张五毛的,剩下的都是两毛一毛的,还有几个钢,一共是三块一毛四分钱。

    再租出一块九毛钱他就收回成本了,想想他就觉得十分的幸福。

    再扩大书的存储量?可惜存储不了了,小孤山供销社里的小人书几乎品种都被他买全了,再买就得买像《小灵通漫游未来》那样的书了,那种书一本两毛多,买回来租一分钱一本一时半会收不回成本,租二分钱一本有可能不好租。

    算了,暂时先这样经营着,实在不行就得去县里的新华书店或者北方的青山镇新华书店去买了。

    晚上的饭还没吃完,喜成和铁匠就跑来等万峰了。

    在他们的眼里现在的万峰就是神一样的人,晚上还指望万峰带他们去狐仙洞弄鞭炮放呢,晚上的狐仙洞更加热闹。

    晚上万峰可没打算带这两个跟屁虫,一不小心弄丢了他可赔不起。

    他们各自都有姐姐,铁匠还有哥哥,还是叫他们各自的哥哥姐姐带着他们吧。

    万峰把这两个家伙轰跑后就独自一人出了家门,在经过老李家门口的时候,栾凤慌慌张张地从屋里跑了出来。

    老李家就是她姥爷家。

    村里的道路上已经有不少人在向狐仙洞走。

    在万峰的记忆里晚上的狐仙洞还真没有白天热闹,白天起码还有扭秧歌踩高跷的,晚上除了放烟火送灯的外根本没什么意思。

    八零年的烟火除了鞭炮外能算得上烟花的就是窜天猴和魔术弹,再就是滴滴筋,这也叫烟花?

    此时的天已经黑了,栾凤偷偷地把什么东西塞进了万峰的衣兜里,摸一把还是热乎的。

    凭感觉好像的白面饼。

    万峰有点头疼了,不会是上午时一个玩笑她当真了吧?

    和万峰预料的一样,晚间的狐仙洞还真就没有什么节目,那些窜天猴嗖一声上天了有什么意思。

    在后世,那几百块钱的大烟花万峰都没兴趣去看,哪里会看一个小小的窜天猴。

    城市里起码还有个灯会什么的,这里虽然也到处是灯,但那都是小孩拎得那种用罐头瓶子做成的简易灯笼,一个罐头瓶子里面插一根俗称磕头了的小蜡烛,发着昏昏黄黄的光芒,远处看像鬼火一样。

    这些东西没激起万峰兴趣,倒是兜里栾凤给的白面饼对他的诱惑是比较大的,好像他到姥姥家后就吃过一次馒头。

    吃面长大的人对面是有一种难舍难分的情绪的,这老不吃面万峰也难受,胃缺面。

    万峰左右瞅瞅,发现喜成和铁匠都在仰着脑袋四处看魔术弹,这两个家伙到底缠着他们的哥哥姐姐带着他们来了。

    见没人注意自己,万峰就悄悄地躲到离狐仙洞十几米远的一块大石头后面,掏出兜里的东西。

    果然是饼,再不吃就该凉了。

    饼是用报纸包着的。

    万峰拿出饼轻轻咬了一口。

    是那种卷饼,还放豆油了,吃起来有一股清香味道。

    万峰刚吃了两口,一个人影就从旁边钻了过来,吓了万峰一跳。

    “好吃吗?”来得人是栾凤,也不知道这货是怎么找到他的。

    “好吃,你从家偷出来的?”万峰撕下一半递给栾凤。

    “我吃过了,是我亲手做的。”

    “做得不错,谢谢了。”

    “待会回家后到我姥姥家去玩呀?我已经联系好多人了,就像过年时在我姥姥家守岁一样。”

    万峰知道每年过年的三十年夜,东头的大孩小孩都会集中在栾凤她姥姥家也就是老李家守岁,连说故事带唱歌什么的相当的热闹。

    “好!”反正回姥姥家也是睡觉,闲着也是闲着。

    狐仙洞下到处都响着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因为是晚上的缘故,持续的时间并不长,到九点左右就开始散场了。

    那些从四乡八里自发来放鞭炮给狐仙送灯的人在鞭炮放完就开始离去,不一会儿功夫狐仙洞下的人群就少了一大半。

    万峰他们也离开了这里往回走。

    “谁唱个歌呗?”当走到山后对和洼后队的交界处时,月光下也不知谁带头提出了这么个建议。

    话音一落还真就有人唱了起来,是一个男的,唱得是一首万峰都没听过的歌曲。

    这唱得叫一个难听,这调都跑到南美州去了。

    远处有人提出了中肯的评语:“老七!你能不能不唱,真特么的难听!”

    原来是杨七郎唱得,不过这货的勇气倒是值得赞赏,缺这么多音的嗓子他也敢亮出来,就不怕被人当驴?

    杨七郎哈哈一笑:“我就是给他们带个头,省的没人好意思开口。”

    这也算是一个理由,我这么难听的嗓子都唱了,你们那些不缺调的还好意思不唱吗!

    栾凤对身边的万峰说:“你会唱歌吗?”

    万峰犹豫了一下,原本想说不会唱的,但是一看栾凤月光下那铮亮的眼睛就下意识地秃噜出一句:“好像会点。”

    说完了就后悔了。

    唉!英雄难过美人关,美女果然会害死人呀!

第十七章 未来的故事

    “那你唱一个呗,你都会唱什么歌?”

    会唱什么歌?会唱的歌可多了去了。那像他们就会唱什么边疆的泉水清又清,我爱五指山那些歌曲。

    边上其余的人也跟着怂恿。

    “看看你们边外人都会唱什么歌,唱一个吧。”

    唱就唱,唱歌又不能死人,但是唱什么歌万峰却费了一番思量。

    现在那些情呀爱呀的歌还不能唱,因为国内还没开禁,开禁最低也要八三年以后,因此他要唱得歌里面就不能有男女之情。

    “我唱一首少年壮志不言愁吧。”

    “少年壮志不言愁!什么歌呀?好像从来没听过。”

    你们当然没听过了,现在这首歌的作者现在估计还穿开裆裤呢。

    “好听吗?可别唱得像老七那样。”

    好不好听你听了不就知道了吗!这人真是笨得可以。

    万峰酝酿了一下情绪唱了起来:“几度风雨几度春秋,风霜雪雨搏激流…”

    一句唱完,四周一片寂静。

    八零年的歌曲主要还停留在民族唱法的主流上,几乎所有的歌曲都是这种风格。而通俗歌曲的风格几乎还没有出现,起码在农村是没出现过。

    那时万峰刚倒完嗓子,嗓音已经有大人声音的模样了,虽然唱出来还显得稚嫩,但这一嗓子足以让那些听唱的人心神震动了。

    “为了母亲的微笑,为了大地的丰收…”

    尤其唱到副歌部分的时候,万峰咆哮一般的声音更是让人热血沸腾。

    在万峰身边的栾凤竟然激动的呼吸急促,一只手死死地抓着万峰的手臂。

    在这寂静的夜里,万峰的歌声传出很远,一曲终了似乎还有回音在人们的耳边荡漾。

    “你这是什么歌呀!以前从来没听过这样的歌,真好听。”

    “不知道怎么回事儿,我听得浑身都痒痒了。”

    栾凤抓着万峰的手没有松开:“还有没有,再唱一个!再唱一个!”

    “没有了。”万峰干脆拒绝。

    按照这个趋势他要是不否认,估计唱到天亮也没完没了。

    栾凤根本不信:“你一定还会别的,不可能就会这一首,等待会到了俺姥姥家再唱。”

    老李有两个儿子,到现在都已经成家在沟里住,东头这里就剩下老两口。

    老李在小队里当饲养员,通常情况都得后半夜才能回家。

    老李的老伴住在东屋,此时已经睡觉了。

    喜成和铁匠因为年纪太小被他们的姐姐都带回了家,最后大约还剩下十多个男男女女的汇聚在老李家西屋的大炕上。

    炕烧得温度正合适,再加上一床大被盖腿,十多个人围成了一圈。

    那时的电极不稳定,除了过年那三天外说停电就停电了。

    虽然电费非常的廉价,但是收入低通常都不开电灯。

    于是一群人摸瞎胡开始进行唱歌比赛。

    原本他们是要听万峰唱的,但这个提案被万峰否决,要是他自己唱明天估计话都说话不出来了。

    要唱就大家一起唱,每人唱一个。

    从万峰开始。

    万峰唱了一首郑智化的水手,获得了大家热烈的掌声。

    然后就是其它人唱,有万峰的歌声在前,其余的人唱歌明显都是糊弄并且唱得很短,他们都希望尽快轮到万峰听万峰唱新歌。

    万峰唱得歌曲不论旋律还是唱法都是别具一格的,给他们带着海啸般的冲击。

    万峰第二首唱得是水木年华的《在他乡》

    歌曲唱完,坐在万峰身边的栾凤突然问道:“没有爱情歌曲吗?唱一个呗。”

    栾凤的提议得到了大家的欢呼,都是些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谁肚子里还没点火星。

    “唱这个行吗?弄不好可是要被说唱黄歌的。”

    八零年的时候邓丽君的歌曲都还是靡靡之音,哪里能唱爱情歌曲。

    “就唱一个,我们谁也不说。”

    “那就唱一个,唱完这个今晚就不唱了。”万峰也提出了自己的条件。

    爱情歌曲可以说在后世是歌曲数量最多的一个歌曲种类,每年都有上千首问世,但是能流传下去却不多。

    万峰回忆了一下,最终选择了一首明天你是否依然爱我。

    “午夜的收音机轻轻传来一首歌,那是你我早已熟悉的旋律…”

    这是一首旋律非常优美又略带感伤的歌曲,可以说是童安格的代表作之一,这首歌出现于九十年代初期,万峰让他提前十多年问世了。

    至于他唱出来后童安格将来还会不会再把它做出来万峰就不关心了,那是十多年以后的事情谁知道会有什么蝴蝶效应。

    歌曲唱完屋子里没有一点声音。

    良久才有人发出赞叹:“真好听,想不到世界上还有这么好听的歌曲。”

    黑暗中栾凤悄悄地把脑袋靠在万峰的手臂上。

    歌曲的节目告一段落了,下面就开始讲故事的环节了。

    万峰由于有在梁万家讲故事的经过,因此一屋子里都安静地听万峰讲故事。

    万峰以科幻故事儿的角度入手讲起了几十年后世界的样子。

    他们认为万峰就是讲故事,哪里知道万峰讲得都是真实的事情,只不过是几十年以后的事情。

    “三十年后,东头这里就只剩下一两户人家了。”

    讲到最后万峰竟然说起了洼后的未来。

    “瞎说,那东头的人都去哪里了?”

    “都搬到沟里去了,这里变成了耕地。”

    万峰说得可是事情,到2010年的时候,东头这里就剩下一户人家,就是现在居住在东头后街的姜文一家。

    说是姜文一家也不过就剩下姜文自己。

    论辈分万峰得管姜文叫舅舅,这也是万峰非常气恼的地方,他在姥姥家几乎是人都比他大一辈,就连喜成和铁匠那样的他都得管人家叫舅舅。

    姜文比万峰大五岁,此时他就坐在万峰的对面。

    这货将来染上了酗酒的毛病,而且还懒得够呛,把老婆都喝跑了,最后就剩下孤家寡人一天到晚的混吃等死。

    “将来从山后到小孤山的大河上会架起一座水泥桥,各个小队之间都通了油漆路,很多家都有了汽车…”

    万峰把几十年后将威村的状况笼统地说了一遍,反正这些人也不一定记得住,就是几十年后他们想起今晚万峰说得话也只能认为万峰的想象力比较丰富,纯属巧合。

第十八章 百无聊赖

    不知不觉间已经到半夜了,有些人回家了,有些人就在炕上睡着了。

    万峰就是睡着的一个,到天亮醒来时发现这屋里剩下的人只剩下五个了。

    大人们都回家去了,这里只剩下和万峰年纪相仿的几个人,陈敏、袁景程、喜成他八姐加上万峰和栾凤。

    万峰的身上盖着大被,栾凤的脑袋就枕在他的胸前。

    他就是被栾凤压醒的。

    万峰心里一惊,八零年虽然是一个各个领域都即将全面开放的年代,但绝对还没开放到普通男女可以睡一个被窝的程度,这要是传出去虽然不至于被拉去游街,但闲言碎语还是很让人闹心的。

    万峰偷偷地把栾凤的脑袋挪开,轻轻地坐起来下了地。

    他还要到河边去练拳。

    拳是不能扔下的,他可是很清楚地记得八一年冬天自己回龙江的时候自己经历过什么。

    与北辽省南部地区的人相比,龙江那边的人明显就野蛮了许多,那里的小孩也更加的狂野,一句话不顺心思就干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

    大环境是八零年无数的回城青年让城市里人满为患,因为成为了待业青年而让城市里乌烟瘴气,各种各样的案件层出不穷。

    这股风气后期也传到了农村,万峰记得尤其是八二年那一年,似乎打仗都成了一股流行风尚。

    那一年没打过仗的人你都不好意思出门,而且这不单是一个地区而是全国性的,这就导致了八三年那次严厉无比的严打。

    八一年冬天他回到了龙江,他一回到四十二队首先就和队里的孩子王当宏伟产生了冲突,当时万峰都不知道冲突是什么原因产生的。

    当宏伟当时不但是四十二队的孩子王,而且在白桦林学校七年级里也是霸主之一。

    他和白桦林大队里的社会青年麻占河关系很铁。

    万峰自从和当宏伟发生矛盾后几乎从四十二队到白桦林子被他和麻占河殴打过不下十几次,直到八三年秋天他去读职业高中在学校住宿这样的事情才没有了。

    万峰重生后的生活目标是将来能生活富足,安居乐业。但首先要保证自己不再被欺负,他没准备将来去欺负谁,但起码不能被别人欺负。

    所以,他现在每天早晨到大河边练拳非常的刻苦,每个早晨最低也要在河边耗一个半小时左右的时间。

    俗话说七九河开,**雁来,因呐河上的冰已经有了软化的迹象,河面都变得湿漉漉的了,相信用不了几天河就会彻底的化开。

    而河边那些他来时还有的积雪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沙滩也变得柔软起来。

    万峰的戳脚套路已经打得非常的熟练了,看着已经有点虎虎生风的意思了。

    但万峰自己心里也知道,别看他这一路戳脚练着挺好看的,其实现在只是花拳绣腿,打仗的时候根本没什么卵用。

    没有两年以上的功夫就别指望它了,充其量也就像广播体操那样起个锻炼身体的作用。

    一路拳打完,万峰的脑袋出了密密的汗珠,抬眼看着从冰面上往hb岸拉粪的生产队的马车。

    洼后队在hb岸还有百十亩地,如果不趁着河开之前把下地的粪拉过去,等河面的冰化了,粪也就拉不过去了,间接等于那些地就白扔了。

    正月十五一过,生产队就开始准备春播了,万峰的小舅和小姨每天起早贪黑地瞎忙。

    万峰不明白那时生产队人们天天也不闲着,也不知哪来那么多的活儿,而后期单干以后人一年除了固定的时候忙一阵外,其余的时候都闲得蛋疼。

    万峰现在就处在闲得蛋疼的时候,现在离开学还有不知道多少天的时间。

    原本正月十五这天就是三月一号开学的日子,之所以没有开学是因为将威学校有几间教室在初六的那天塌了。

    包括教导室在内一共好几间房子的房盖塌了下来,那个看守学校的老光棍差点被压死在里面。

    教室塌了不修好是不能开学的,将威学校今天的开学就被无限地后推了。

    万峰坐在沙滩上对着河面无聊着。

    如果现在他有一辆自行车,那么到海边去倒腾点海货什么的一天赚个块八毛的根本不是什么事儿。

    这里离最近的海边黑礁公社也就不到二十多里的样子,黑礁沿海一带全是打鱼的渔民,也是当时这附近地区最富余的地方,很多姑娘都以嫁到那里为荣。

    万峰觉得自己要是去倒腾海货,一天赚三块两块那是没多大问题的,但是没有自行车还是放弃了这个打算。

    既然离开学还有几天,万峰觉得自己有必要提前了解一下学校的情况。

    毕竟记忆不可能把什么都记住,有些东西随着时间的推移是会慢慢湮灭的,他在将威学校上了一年的学虽然有些事情还记得,但忘记的东西也不在少数。

    所以,他要提前做一下调查和了解。

    要了解学校的事情问二年级的喜成和铁匠是没什么卵用的,他们根本就说不出个猫三狗四来。

    要问最好就问六年级的学生。

    当时的将威学校还有六年级这确实是一件奇葩的事情,不像后世你小学就是小学,中学就是中学。

    相互之间泾渭分明。

    但在八零年将威学校确实有个六年级的班级,这个六年级直到一年以后被彻底的取消才并入了勇士公社中学。

    要问就问六年级的人,他们年龄最大在学校的时间最长。

    东头现在上六年级的只有两个人而且还都是女生,一个姓袁另一个姓李。

    栾凤倒是六年级的,但是她家在沟里住,这会儿这疯娘们不知道在什么地方打秋风呢,估计找也找不到她。

    算了,等以后再和栾凤在一起的时候再问吧,反正了不了解也都那么回事儿。

    万峰从沙滩上站起来就准备回姥姥家去,但就在这时又一辆拉粪的马车来到了河边,站在马车后车板上的一个人对着万峰喊到:“你自己在河边站着干什么?”

    万峰一看是他小舅诸平。

    他二话没说就跑到马车前跳上了马车。

    赶车的是梁万,诸平是跟着卸车的。

    “哎!你跑上来干什么?”

    “我跟着到hb去玩玩。”

    “我们去送粪这又什么可玩的。”

    诸平的话确实没错,送粪确实没什么可玩的,当马车到了hb万峰就跳下了马车。

第十九章 意外之财

    hb岸都是地,北岸的村子离河岸非常的远,大约三四里地外那座山脚下才有村子,是孤山公社大浦子大队的森堡子小队。

    万峰一个人在hb岸的冰上漫无目的的打滑呲娄,但是因为冰面已经开化的缘故,滑呲娄也玩不了了。

    他回头看了一眼地里,见梁万的马车还在地中间卸粪,一时半会也出不来。

    此时万峰身在橡胶坝前那个大s拐弯处,因呐河在这里拐了一个大弯在hb岸拉出了非常大的一片沙滩,面积足有几平方公里。

    万峰现在就在这个大s弯里的沙滩上,十多天前他和小舅还在这片沙滩上搂过草。

    从这里往下沿直线只需再有六七百米就到橡胶坝了。

    到橡胶坝上去溜达溜达,反正今天闲着也是闲着,万峰的脑海里就闪过了这么一个念头。

    万峰他不敢从河中间走,怕冰面塌陷掉下去,他就贴着河边向下游走去。

    当他拐过那个大弯刚走到一个回水小弯的时候,意外地听到哗啦哗啦的水声。

    什么东西会发出这样的声音?

    循着声音找去,待万峰找到声音的源头傻眼了。

    他看到了沙滩上有一个面积有六七间房子大小的小水湾。

    水湾没有什么奇怪的,但湾里的水哗啦哗啦四处飞就让万峰奇怪了。

    他走到水湾边一看,一个心就嘣嘣嘣地跳了起来。

    这个水湾子因为正对东方并被沙滩包围再加上它水浅的缘故,它竟然最先化了,水湾里连一块冰都没有。

    水湾里的水也就能淹过脚面子,但是里面竟然有一群鱼,而且还不是小鱼,全是一种叫秋生子的鱼。

    秋生子鱼一般情况下大小在半斤到一斤左右,黄色的脊梁白色的肚子。

    据说这种鱼是秋天生的因此叫秋生子,在当地这可是一种非常肥美的鱼。

    因为水太浅的缘故,很多鱼竟然都在水里躺着游。

    他不清楚这些做大死的鱼是怎么从那个和大河连着的只有两尺多宽的缺口游进来的,它们游进这水湾里要干啥。

    他只知道他发财了!

    万峰的脑袋不断地闪现出发财了三个字。

    他知道他如果能把这些鱼都弄回去,卖个百八十块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这真是天上掉下个林妹妹。

    心动不如心动,万峰飞快地跑到那个豁口处,三把两把用沙子把豁口堵死,四周扫了一眼,确认方圆几里地没一个人外便飞一般地往家跑。

    他现在赤手空拳,手里什么东西也没有,他就是抓鱼也抓不了几条,他要回家去带家伙来。

    万峰也不顾河面上有水了,稀里哗啦呼哧带喘地跑回姥姥家。

    “你这孩子疯跑什么?”姥姥看着万峰呵斥道。

    “我小姨呢?”

    “上工了。”

    “遭了!”万峰说了一句遭了就冲进了厦子,翻出一条麻袋和一双旧水鞋,在拎着个搂草的耙子就往外跑。

    “你干什么去?”姥姥追在身后问。

    “去搂草!”万峰头也不回地跑了出去,留下姥姥一个人发蒙。

    “都要吃晌饭了,你搂什么草?”

    姥姥疑惑地看着万峰的背影,搂草?有拿麻袋去搂草的吗?

    万峰飞快地冲出家门生怕别人看见,好在现在是中午,大街上本来就没几个人,再加上他姥姥家在东头的最东头住,往东就剩两户人家更是没人看到。

    出了东头万峰直奔大河,顺着冰面直达北岸一口气跑到水湾处连气都不喘一口,把鞋一脱换上水鞋就跳进了水里。

    尽管脚上穿上了水鞋,但万峰依然感觉脚下一凉。

    不过他完全顾不过来了,这个时候还会在乎冻不冻脚,挥起耙子就是一阵乱拍。

    水里的鱼大概看到它们撒欢的地方进来一个人,哗啦的更加起劲儿了。

    水弯里的水最深的地方也不超过十公分,这些游进来的鱼被水深限制了它们的行动,只能眼睁睁地等着挨拍。

    这个世界上也不知道有没有人用搂草的耙子打鱼,反正万峰现在就是这么干的。

    如果这时有什么健力士吉尼斯记录,他去申请说不定就上榜了。

    这些鱼昨晚一定没做什么好梦,今天竟然遇到这么一个杀星,被万峰一顿乱拍死伤无数。

    拍死一些他就往岸上扔一些,他连续地拍了一个多小时,也不知道拍死了多少鱼。

    终于感觉到累了后,万峰就出了水塘把扔上岸的鱼一条一条摆在冰面上进行冷冻。

    冰面上银光闪闪煞是好看。

    待这些鱼装完了再下去挥起耙子。

    一直到下午三点多钟,水湾里的鱼万峰也就拍死了不到一半儿,他实在是拍不动了。

    精疲力竭的万峰休息了好长时间,把自己拍的鱼装进了麻袋。

    剩下的鱼明天来拍吧,今天是拍不了了。

    竟然松松垮垮地装了一麻袋,万峰拎了一下麻袋纹丝没动。

    别说他一个十三岁的小孩,就是一个成年人这一麻袋鱼他也扛不回去。

    幸亏这是在河边,这要是再别的地方他就只能望鱼兴叹了。

    他用手拽这麻袋一步一步地在冰上往家走,因为冰面有地方化冻的原因,在冰面上拖麻袋也不是轻松的事情。

    来得时候身轻如燕,回去的时候重如泰山。

    舍命不舍财的万峰一步一步地拖着麻袋行走,累了就歇一会儿,这一段二里地左右的路他竟然一直走到了天黑。

    终于把麻袋拖到姥姥家房后的河边了,万峰一屁股坐在河边休息了很长时间。

    从这里的河面到他姥姥家大约有三十米,这三十米他是肯定弄不回去了,小舅不来就只能几条几条地往家搬了。

    万峰把麻袋塞到河边一从小树下,扛着耙子疲惫地晃进了姥姥家。

    “你这孩子又跑哪地方去野去了,连饭都不知道吃,你搂得草呢?”姥姥似乎很生气的样子。

    “我倒到草垛里了。”

    “那快吃饭吧。”

    吃完饭小舅和小姨按照惯例照旧消失的无影无踪。

    万峰找了一个土篮子到了河边,用筐一筐一筐地往家搬运,搬回到姥姥家就晾晒在院子里。

    这一麻袋的鱼足足让他用筐搬运了五趟,最后麻袋里剩下的被他扛了回去。

    尽管现在已经到七九时期,但夜晚外面的气温依然有零下好几度,一晚上这些鱼估计也冻得差不多了。

第二十章 第一桶

    第二天一大早,万峰就爬了起来,把冻好的鱼收拾起来。

    天近中午时他再一次地扛着耙子,这回为了掩人耳目他还真就背着一个草包。

    由于有了昨天的经验,今天他打鱼就比昨天快了很多,不到三点他就把水湾里的鱼打完了,自然又装了一麻袋。

    万峰粗略地估计了一下,这两麻袋鱼估计在二百斤左右,最低也能卖二十多元,这基本等于小舅在小队半年的收入了。

    八零年盖一栋四间的青砖房大约三百元左右,由此对比就可以看出二十元是个什么概念了。

    原本只有阴历四是集市的孤山大集,在正月十五前竟然改成了四八集市,就是除了阴历四外凡是阴历八那天也变成了集市。

    明天就是阴历正月十八,万峰决定让小舅帮忙把这些鱼拉到集市上卖了。

    吃晚饭的时候,他问小舅诸平:“小舅!明天你不上工可以不?”

    诸平把眼一瞪:“干啥?”

    “我明天雇你帮我把一些东西弄到小孤山集市上,我给你五块钱的工钱。”

    小舅把嘴一撇:“你上哪儿去弄五块钱?”

    被小舅鄙视了。

    万峰一点没生气:“你就告诉我干还是不干就行了,你要是不干我去雇别人,我就不信我花五块钱雇不到人。”

    八零年的工人一个月也不过三四十快钱一个月而已,而在生产队一个劳力干一个月都不知道能不赚到五块钱,万峰还真不信没人干。

    “你到底要干什么吧?”

    “我有大约二百多斤的货物,明天你用两轮车给我拉到集市上就可以了,五块钱就是这辛苦钱,就你们打得那一分两分的扑克够你输两个月的。”

    小舅天天晚上去打一分钱开头的四打一,就算天天输五块钱也够他输两个月了。

    “呸呸!乌鸦嘴,怎么知道我就天天输。”

    “别打岔,干还是不干?”

    “好!我明天就不上工了,我看看你到底能鼓捣出些什么东西。”

    正月十八的早晨,当诸平看到万峰那两麻袋冻得硬邦邦的鱼时傻眼了。

    “你在哪里弄这么多的鱼?”

    “当然是在大河里了,在山上它也刨不出来呀。”

    诸平解开袋子口一看,一水的秋生子鱼,这种鱼当地人还是非常认的,在集市上怎么也能卖一毛钱一斤。

    直到此时,诸平才相信万峰确实有出得起五块钱的实力。

    自大初四那天来过一次之后,万峰这是第二次来小孤山集市了。

    诸平去借了一辆双轮推车把这两麻袋鱼推到了集市上。

    虽然到了集市上,但诸平还是非常担心万峰能不能卖出去。

    这是重生来万峰第二次到孤山集市来,上一次他只是个看客,而这一次他就变成了摊主。

    他胸前挂个兜子里面装得是他租书得来的全部身家,将近五块钱的零钱预备找零用的,手上拎着从邻居家借来的称,俨然一副商人的嘴脸。

    他把麻袋铺在地上把鱼一条一条摆放的整整齐齐,在阳光下一照闪着银光。

    摊子摆开没多久就有人来打听价钱了,但打听价钱的人并不是买,而是看着万峰一个小孩在这里人模狗样的十分好奇。

    “小孩!这鱼是你卖的吗?”

    “当然了,正宗因呐河头一水的秋生鱼,大叔!买几条不?”

    “多少钱呀?”

    “八斤!”万峰想起初四那天上集人家买海货时喊出的价钱,牛逼哄哄地回答。

    “我买不了那么多,你多少钱一斤?”

    “单买一毛五一斤,你来几斤?”零卖当然要贵了,别以为老子没做过买卖。

    那人思考了一分钟:“我买五毛钱给四斤行不?”

    万峰刷地就抄起了称开始往称上捡鱼:“你是第一个开称的客户给你个优惠,要不这个价钱保证不能卖,你看好了四斤高高的,你往哪儿装。”

    那人从背后挪过一个兜子挣开,万峰哗啦一声把鱼倒进了兜子里。

    这就开张了,顺利的超乎万峰的预测。

    “头一水的秋生鱼老肥了,你吃了这回想那回,钱正好,大叔你慢走。”

    诸平在万峰身后的两轮车上坐着,他看得眼都直了。

    “还真有人买呀?我以为老百姓谁会花钱买,再说这河里鱼一般人都不吃。”

    小舅这是典型的农民思想了,万峰决定免费给他上上课。

    “不要以为老百姓不买就没有人买,孤山公社这教师工人官员吃商品粮的人可是非常多的,他们一个月的工资都快赶上你们一年赚的了,比你们可富足多了。至于河里海里的就凭各人口味了,你不喜欢吃河里的东西可有的人却爱…大姨!买鱼吗?”

    万峰话没说完就去招呼下一个顾客了,不想这一招呼他就再也没时间和诸平扯闲篇了。

    诸平痴呆地看着这个外甥做买卖,看着他面前的鱼刷刷地减少。

    这家伙手脚麻利嘴皮子也利索,也不知从哪里弄出那么多一套一套的屁嗑,有些人根本就没打算买,完全就是被他给忽悠着买了。

    诸平有些迷糊,他是什么时候学会做买卖的?这一看就是老手呀!难道他在龙江的时候就开始做买卖了?

    这不可能!他才多大!

    与诸平的清闲相比,万峰可是忙活的够呛,手嘴都没闲着。

    八零年市场是实验性地允许个人做点买卖,由于长时间的割资本主义尾巴人们的意识里已经养成了做买卖都是投机倒把的概念,因此人们的潜意识里是看不起做买卖的人的。

    这种观念直到八八年以后才渐渐改观,很多人才开始投身商海。

    现在别说小孩就是大人做买卖都还躲躲闪闪的呢,因此人们看到一个十二三的小孩在卖东西都赶到新奇,就都凑过来看热闹。

    有了人场自然就会带来钱场,再加上万峰英明神武、连蒙带唬,充分地利用了人们的从众心理,有一个买的就有跟着买的。

    万峰的鱼就你三斤他二斤地被买走了。

    万峰忙活了一个多小时出了一身汗,直到他面前的鱼只剩下几条小不点鱼才清闲起来。

    剩下这几条比较小,有点不入人眼了。

    万峰偷偷地数了数钱,一共卖了三十五块零四毛。

    收益不错。

    猪肉在当时七毛多钱一斤,万峰卖的钱可以买五十斤猪肉了。

    这算是他重生后掘到的第一桶金吧。

第二十一章 走进校园

    万峰开始收摊,待摊子收完,把那剩下那几条鱼往诸平手里一塞:“这几条鱼给你了,你自己处理吧。”

    从钱堆里抽出一张炼钢工人的票子塞到诸平的手里:“这是你的工钱,你在这里等我一会儿,我去买点东西。”

    万峰要买得东西当然就是小人书了,正巧小孤山合社还真就进了一批新货,虽然不多但也就十几个品种的新书。

    那是一个成套的西游记小人书,什么三打白骨精了,三借芭蕉扇了。

    前几次万峰买的小人书几乎都是打仗和抓特务的,他知道小孩爱看什么,因此那些种类最多的历史方面的书他只是很少地买了几本。

    但是孙悟空的书他不能不买,这猴子在小孩里可是有巨高的人气的。

    十几本小人书花了两块钱,随后他又买了四盒百雀羚,两盒飞马烟外加一瓶孤山白酒和一双软底呢绒帮的平底鞋和两条花纱巾。

    百雀羚和红纱巾是给他小姨准备的,烟和酒当然是孝敬姥爷的,平底鞋是给姥姥买的。

    他注意到了过年姥姥都没买新鞋而是穿着自己做的布鞋。

    飞马两毛八一盒,孤山白酒五毛三一瓶,平底鞋六毛钱一双,这些东西一共花了四块多钱。

    想了想又买了二斤蛋糕就打道回府了。

    回去的时候他坐在两轮车里,小舅推着车,一边走甥舅两人还扯着闲篇。

    “那!这两盒百雀羚和一条纱巾给你。”万峰从包里拿出两盒百雀羚和一条花纱巾在诸平的面前晃悠了一下。

    “我是男的,你给我这玩意干什么?”诸平不解地问。

    万峰用白眼球看诸平:“小舅!你脑袋是不是喝苞米粥喝多了成浆糊了,这是给你的吗?”

    诸平很疑惑:“那给谁的?”

    万峰无语了,这样的人就该打光棍。

    “这是给我未来的小舅母的,铁匠他姐怎么就看上你这种木头了。”

    诸平楞了一下然后笑了:“我怎么就没想到呢?”

    “你这脑袋也就配在生产队里干活。”万峰很不客气地发表了自己的蔑视。

    “不对呀!你一个小屁孩怎么懂那么多?跟谁学的?”

    “切!聪明的人天生就能看到山顶的风景,我就是那种能直接看到山顶风景的人。”

    诸平琢磨了一会儿感觉不对劲。

    “你妈和你爸都是老实人呀,你们老万家怎么就出了你这么个油嘴滑舌的东西。”

    “小舅,你这话我就不爱听了,你说谁是东西?”

    “那你不是东西!”

    “我刚给我小舅们买了礼物,你就说我不是东西?”

    诸平开始挠头:“那你是东西还不行吗?”

    “我是什么东西?”

    诸平无语了,这个外甥他还真对付不过。

    到家的时候也正好吃午饭的时候,万峰把给姥爷姥姥小姨的礼物发到各人的手上,全家一片欢喜。

    家里人欢喜了,村里的小孩也欢喜了,因为万峰又买了新的小人书回来。

    但同时一个不好的消息也跟着来了。

    将威学校校舍已经维修完毕,学校将于三月六号正式开学,也就是正月二十那天。

    校舍因为不可查的原因塌了房顶,因此学校的开学就被延后了几天,现在终于要开学了。

    三月六号的早晨,万峰穿戴得整整齐齐的背着新买的书包,在大门口和喜成铁匠汇合了。

    送万峰到学校的是万峰姥爷。

    将威学校坐落在平山果树队所在的那片山上,后面就是果园。

    万峰的姥爷在大队的果园干活,顺道把万峰送到学校。

    从洼后小队到将威学校要经过洼前小队然后再经过小树屯再上山,单程距离大概在一千五百米到二千米之间。

    学校的校长也是洼后人姓安,万峰的母亲没走的时候已经打过了招呼。

    今天他姥爷把他送来只要交两块钱的学费他就能在这里借读了。

    到了学校,喜成和铁匠都进了他们的班级,而万峰则站在学校的门口,接受走过的学生们异样的目光。

    姥爷进了学校的办公室几分钟后万峰就被叫进了办公室,然后被安排到一个肖姓老师的面前。

    肖姓老师叫肖永成,他的左眼呈螺纹状,模样有点像旋转的银河系。看人的时候两个眼睛的焦点似乎不在一条直线上,给人一种他正常的那只眼睛在看你的脸,而另一只眼睛却在凝实远方的感觉。

    七十年代末期有一部c县电影叫《看不见的战线》,有好事者根据肖永成眼睛的特点就给他起了个外号叫看不见的地平线。

    这一切都和万峰记忆里的片段吻合。

    这家伙嘴碎爱管闲事,因此得到了同学们一致的讨厌,不是一般的讨厌而是非常的讨厌。

    而且还不分男女,就连女生都讨厌他,也算是个奇葩老师了。

    万峰被带进了五年级的班里,被安排到左边第三个空位上,和他同桌的是洼后队一个叫袁益民的人。

    虽然袁益民和万峰是一个小队的,但万峰和他还真没发生过什么交集,就是租小人书他都没租过。

    五年级的班级有五十多人,密密麻麻的一片黑脑袋。

    万峰心里高兴的像燃烧的蜂窝煤,在他的眼里这都是钱呀。

    这么多人每人一天租他一本小书,这得是多大的市场呀!

    在开学之前他对学校还是进行过一番了解的,再加上他破片式的回忆,他对将威学校有了个大概的了解。

    虽然大部分内容都是中规中矩,但是有些内容还是和他的记忆有很大的出入。

    比如在他的记忆里就没有刘胜安这么个人存在的。

    刘胜安是六年级的学生是学校的孩子头,这个人没有在万峰的记忆里出现过。

    而他们五年级的人几乎和他的记忆没有什么出入,人还是那些人有得他能记起名字,有的已经记不起他们叫什么了。

    这个班级里比较操蛋的就是卧虎屯的谭胜和前洼的杨军了。

    谭胜是坏杨军是偷。

    这两个人一个坐在自己前面的第一排座位,一个坐在自己的后面隔着两排的位置。

    杨军这个人从小就手脚不干净,长大了更是直接当小偷去了,前后五次进了监狱直到四十岁后才改邪归正组建了家庭不再犯罪。

    这货前前后后一共偷过万峰三次小人书,终于被万峰抓住了一次双方为此还打了一架,当时以万峰的失败而告终。

    万峰和杨军的恩怨还要过几个月才会爆发,当下的恩怨是谭胜。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他在上学的第二天也就是明天会和谭胜爆发冲突。

    当年他可是被谭胜欺负的很惨。

第二十二章 没钱就没人尿你

    谭胜的个头不高,在班级里除了女生外就算他最矮了,连万峰都比他高出一块饼干的高度,因此他就很不幸地坐在了第一排。

    那个和他坐一排的叫张全的家伙和他简直就是半斤八两,两个走到路上就像双胞胎一样。

    这两家伙都是卧虎屯的,他们屯一共有五男一女六个学生在这个班,其中五个男生三个姓张的两个姓谭的。

    姓张的是叔辈兄弟,姓谭的也是叔辈兄弟。

    万峰非常怀疑他们是近亲结婚的产物,不然怎么都是一窝一窝的。

    在万峰的理解里,下课基本上就等于放羊,当任课的数学老师周小文像当阳桥上的张翼德那样高喝一声下课,同学们就像暴动成功的逃犯逃出监狱一样冲出了教室。

    有人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向厕所,那劲头好像上火车抢座位一样,估计再晚一步裤裆里就有水漫金山的危险。

    有人在广场上玩各种土游戏的,而万峰却坐在教室里装白莲花在慢条斯理地整理书包。

    书包里的书可不是小人书,小人书他一本都没带到学校来,现在还不是把小人书带到学校来的时候。

    整理完书包后万峰也出了教室,他们班级的人都在屋檐下站了一排的人在接受阳光的沐浴。

    早春三月这个词听着美好看着和煦,但是你若是在外面的旷野里站上十分钟照样把你冻得鼻涕拉瞎的。

    所以聪明的人都靠着墙壁面向阳光晒太阳。

    现在班级里的人万峰认识他们他们却不认识万峰,和万峰认识的也就是他同桌袁益民了。

    广场上人满为患,低年级的男生在互相追逐拍方宝,女生则踢毽子跳皮筋。

    万峰班级里的同学们都靠着墙壁扯闲篇,女生则像一群被惊飞的乌鸦一样呱呱呱地闹个不停。

    “你现在有多少本小人书?”万峰旁边的袁益民问道。

    这货从来没租过一本小人书,万峰不知道他问这个干什么。

    但这句话问得却正是时候,无意中帮着他打广告了。

    “八十一本。”万峰回答。

    万峰的回答激起了五年级劳苦大众的一片惊呼。

    那时谁有个三本五本小人书就可以掐着腰冒充土豪了,而万峰竟然有八十一本。

    “你怎么会有那么多的小人书?”有人问。

    万峰认为这是一个扩大自己知名度的机会,立刻开始做广告宣传:“各位同学,有看小人书的没有?一分钱一本可以带回家看一天一夜,不管多厚的书都是一分钱一本,花最少的钱取得最大的利益。”

    一个叫徐玲的女同学问:“你都有什么小书?”

    万峰刷地拿出一张纸递给徐玲:“书名都在上面,你要看什么书就告诉我名字,我带到学校来交给你们。”

    万峰在来学校前就做好了这些书单,手工撰写,一共写了十几张。

    但是上学第一天他没敢发出去,仅仅在自己的班级发出去这一张。

    万一被学校知道了,你这转学而来的人第一天就搞这个恐怕影响不好。

    到第二节下课做课间操的时候,班里的同学几乎都知道万峰有八十多本小人书,一个个看万峰的眼神就热烈了。

    第二节下课的时候,万峰的前面的谭胜把脑袋转到了后面:“新来的,明天把你的小人书带五本来我看看。”

    万峰并没有认为这是第一笔生意来了,虽然上一世没有这个桥段,但他本能地认为谭胜这是黄鼠狼给鸡拜年:“你要看书?一下看五本你一晚上能看完吗?”

    “一晚上看不完我不会两晚上看,两晚上看不完就三晚上看。”

    万峰琢磨一下这话有点不对劲儿:“你多看一天我可是要多收一次钱的。”

    “还要钱?要钱没有!”

    万峰就知道这位是打算白撮。

    “我的书租一本一天一分,没钱谁伺候你。”

    谭胜的小脸刷地就黑了:“看你一本破书还想要钱?我就不给你钱。”

    谭胜在班级里属于个子最矮的人,但人很混头,他叔辈哥哥谭春却是班级里个子最高的。

    在学校个子高矮虽然不能绝对的成为厉害不厉害的标准,但个子高的人确实受的欺负比较少反而却能去欺负别人。

    谭春当时的个子已经超过一米七了,是班级里个子最高的人,在班级里是没有人敢去欺负他。

    谭胜倚仗着谭春在班级乃至学校里也是很嚣张的存在。

    但万峰才不管那一套:“没钱看个几毛的书,你爱哪去哪去没人你。”

    这个头是坚决不能开了,一但开了这么个头,以后他的书还要不要收钱?

    “这么说你是不肯给我看了呗?”

    “拿钱你爱看什么我就有什么,没钱!爱哪玩哪玩去!”

    谭胜面色狰狞:“好,既然你不给我小书看,你拿到学校一本我就去告老师一本,看看你厉害还是我厉害。”

    看着谭胜那张令人厌恶的脸,万峰很想一巴掌拍过去让丫的认识一下人生的残酷,但是想想自己今天是第一天到学校便生生忍住了。

    转学第一天就打人,那他就该背着书包回家了。

    他才不会那么傻呢。

    不过谭胜的这句话倒是提醒了他,小人书不能带到学校来。

    他还是得想个万全之策,小书尽量不带到学校来,最好是在离学校最近的小树屯找一个可靠的人家。

    万峰就想到了他上学放学都要经过的许景民家。

    万峰的姥爷当时就在学校后面的果园里当技术员,许景民也在果园里干活,他姥爷和许景民家关系相当不错,这是一方面的原因。

    另一方面,万峰全家在八年后从龙江举家搬迁回来的时候,就在小树屯许景民家前面大队院子里的一栋房子里住。

    当时二十岁的他和许民家的女儿许美琳谈了四年的恋爱,眼看就要谈婚论嫁的时候却因为其它的原因而分道扬镳,这成了万峰一生的遗憾。

    万峰比许美琳大四岁,现在她还是一个一年级的小学生,她哥哥现在也比万峰低一年级。

    按理他把书带在身上在校外找个地方交易就可以,但是八十多本小人书足以装下整整一书包,他总不能书包里全装小人书吧。

    若是被老师发现肯定全军覆没了,再说这天天背来背去的还不够麻烦的呢。

    所以他需要在离学校最近的小树屯找一个寄放书的地方。

第二十三章 落脚点

    他决定以许景民家为存放小人书的据点。

    第三节下课的时候,万峰在四年级找到了许美琳的哥哥许斌。

    许斌和万峰并不认识,他看到万峰来找他有点惊讶。

    万峰把许斌叫到了操场一角,许斌似乎有点害怕的样子。

    “你是许斌吧?”

    许斌点点头,一脸疑惑地看着万峰。

    “诸贤雨你认识吧?”

    许斌很迷茫的样子。

    “就是果树队那个和你爸爸关系很好的人,他经常和你爸爸喝酒的那个。”

    万峰姥爷和许斌的父亲那是一对出名的酒鬼,属于酒精中毒的那一类人,后期全部都因为喝酒喝成了脑溢血喝死了。

    他们虽然年纪相差近十多岁,却是酒友。

    说起这个许斌明显想起来是谁了:“你是说诸爷爷?”

    “聪明!就是他,他是我姥爷我是他外孙,这回你知道我是谁了吧?”

    许斌点头接着就疑惑地问:“你找我干什么?”

    “我有点事儿想请你帮忙。”

    随后万峰就把要把小人书放在他家的想法说了一下。

    一听万峰有八十多本小人书,许斌的眼睛都直了。

    那个时候小人书对小孩的诱惑不是一般人可以想象的。

    “我把小人书放在你家,你家里的人可以看,你大爷家的小孩也可以看,但别人看就不行了,知道吗?”

    许斌的大爷家和他家紧挨着,万峰后期在小树屯住的时候和许斌他大爷家的孩子许军的最要好的朋友。

    许斌想了想:“我爸不知道让不让?”

    “这不是问题,等今天放学我去和你爸爸说,下午放学后你带我去你家就可以了。”

    中午放学的时候,一走出教室谭胜就狠狠地瞪着万峰。

    万峰皱着眉头扫了谭胜一眼,心说丫得别瑟,等老子在学校里站稳了脚跟,第一个收拾的就是你。

    不收拾一个两个的怎么在学校里立威,不立威他这个在别人眼里的边外客的日子可是很不好过的。

    他经历过。

    下午上学的时候万峰敏捷地发现了教室里气氛的变化,卧虎屯的几个学生明显看向他的目光充满了敌意。

    这个可以理解,中午谭胜一定是对卧虎屯的人进行了串联,估计是想造成一种氛围在班级里孤立自己。

    这条路显然是一条死胡同,老子有小人书,你拿什么孤立老子?

    小人书可是个好东西,现在能替老子赚钱,将来还能卖出收藏价值。

    大约在九十年代中期,小人书便在市面上逐渐的销声匿迹变成了收藏品,取而代之的则是那些卡通连环画。

    二三十年后,这些不起眼的东西竟然有了很高的收藏价值。

    万峰记得小人书收藏的高峰时期一本小人书的价格高达几万元,甚至有一些更早年间的小书曾经达到十几万元。

    自己手里的小人书如果好好保存下去将来也会卖出一个不菲的价钱。

    不过那都是以后的事情了,如果将来有闲钱,他是会收藏一些小书的。

    想起收藏小人书,万峰的心里猛然一跳,他想起了一个收藏品。

    今天是三月六号,九号那天是星期天。

    万峰决定星期天那天去一趟红崖县城,就算买不到他想买的东西,去买一些小人书也好。

    他现在手里有四十块钱,在八零年一个十三岁的少年手里,这已经是一笔巨款了。

    下午的时候他就接到了第一笔订单,订户来自那个叫徐玲的同学,她家是大树屯人,大树屯在学校的东边,和黑礁公社的黄辉大队的光辉小队接壤。

    因为她是万峰在学校的第一个客户,万峰给她打七折,两分钱看三本。

    到下午放学,万峰一共接了十几本小人书的订单,虽然不多但考虑到这仅仅是他上学的第一天,这个成果也能接受。

    下午放学后许斌和他妹妹在校园外等万峰。

    栾凤也在等万峰。

    “我要到小树屯办点事儿,你先走吧。”万峰让栾凤先走,然后和许斌兄妹下山。

    许美琳那时上小学一年级,还是个鼻涕拉瞎的黄毛小丫头,拉着他哥哥的手一脸好奇地看着万峰。

    这个就是自己八年后的恋人?就是那个相恋四年最后痛苦分手的恋人?一想到此万峰就有一种很不真实的感觉。

    许斌家前面就是将威大队所在的那个大院子,距离不超过三十米。

    大队队部卫生所和供销社都在这个院子里,万峰带着许斌兄妹进了大队合社。

    万峰买了一毛钱的糖块,买了一瓶酒。

    水果糖一毛钱十二块,许斌和他妹妹一人分了六块糖,把许美琳乐得脸上开满了鲜花。

    酒是五毛多钱的云山白酒,八零年的白酒还没有外面花花绿绿的包装,就是一个瓶子上面贴一个商标。

    万峰拎着酒就去了许斌家。

    许斌的父亲许景民当时也在果树队干活,也是刚刚从果树队回来。

    他此时正坐在炕上抽汗烟。

    万峰进门就把酒放到了炕上,然后开门见山地把自己介绍了一下接着说出了自己的来意。

    “放小人书?”许景民疑惑地问,他还没明白万峰的意思。

    “我一共有八十多本小人书,这些书是准备出租给学校的学生看的,但是不能带到学校里去,让老师发现会被没收。但放在我姥爷家又离学校太远,像大树屯,周家以及卧虎队的学生要看就得到洼后队去,路途又远了点。小树屯处于整个大队的中心位置,从这里到哪个小队距离都差不多,所以我就想把书放在您家,到时候我来拿就行。”

    许景民总算明白了,但还是谨慎地问:“学校不会到我家来找吗?”

    “不会,我不会把学生带到你家里来,他们会在大队院子里等我,我自己到这里拿书和你家没有什么关系。而且我还会你们提成,我租一本书可以给你们提一成的分成。”

    假设万峰一天出租小人书有五毛钱的收入,许景民每天就会得到五分钱的收入,这在八零年的农村算是一笔不粗的额外小收入了。

    一盒火柴二分钱一盒,大粒食盐五分一斤,握手或者经济牌香烟还不到一毛钱。

    五分钱是能买很多东西的。

    许景民想想似乎没什么问题就答应了万峰的请求,而且还给万峰找出了一个空木头箱子。

    万峰去买了一把锁,这个箱子里以后装得就是他全部的连环画家当了。

第二十四章 姐夫我们帮你打

    回到姥姥家后,他就把他的小人书用书包装着打算明天早晨全部转移到了那个箱子里。

    晚上吃饭的时候,万峰看到小舅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光辉,明显是被幸福砸中了脑袋。

    晚上睡觉的时候他是和小舅睡一屋的,等吃完饭回到屋里万峰悄悄地问:“那些东西你给我未来的小舅母了?”

    诸平白了万峰一眼:“这是你这样的小孩该问的事情吗?”

    万峰一撇嘴:“切!别看我小,我可是什么都懂的,洼后人送给我万事通的外号不是白叫的。让我来猜猜你和我未来小舅妈发展到什么程度了,你把礼物给了她她心花怒放了,以身相许有点遥远,但让你抱抱应该问题不大,至于亲没亲嘴…”

    诸平一把捂住万峰的嘴,一脸惊恐地看着万峰:“你是不是偷偷跟着我偷看了?”

    你看那时的人多么的单纯,万峰这还没说什么小舅就差点承认了。

    万峰扒拉开小舅捂住他嘴的手:“我才不稀罕呢,你们抱一下就像过年似有什么好看的,今晚上还出去赌钱吗?”

    小舅立刻警惕起来:“干啥!你又要跟着我去?”

    “嘿嘿嘿,不过小舅你这两晚最好不要去赌钱。”万峰煞有介事地说。

    “为什么?”

    “情场得意赌场失意这话你没听过?”

    “我信那些玩意。”诸平浑不在意。

    “你还别不信,这可是古人总结出来流传千古的至理名言。”

    小舅依然鬼迷心窍一般地执意出门,万峰也就把自己装扮成尾巴跟着诸平出门了。

    梁万家依稀成了洼后小队的赌场,万峰搞不懂一分两分的扑克有什么玩头,有这功夫还不如睡觉。

    今天梁万家的人比较少,只有老七韩文海和他五哥韩文兵在这儿。

    韩文兵看中了梁万的大小姨子,女方似乎也有意思,两个人眉来眼去的。

    这事儿的结局非常的狗血,一年后当韩文兵在某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对梁万的大小姨子深情表白的时候,女方扭扭捏捏地拒绝了。

    万峰认为韩文兵当时一定没说月亮代表我的心这样的话,否则也不会遭到拒绝。

    其实女方并不是真心的拒绝,她其实是像拿把拿把考验考验。

    但是韩文兵幼小的心灵没有经受住爱情的考验,在极度的失望加绝望之下竟然在极短的时间里相了一门亲,并且不加考虑地同意了,然后就结婚了。

    这一切就像闪电一样的迅捷。

    从他遭到梁万小姨子拒绝到他结婚前前后后只有一个月。

    论起来他也算是闪婚的鼻祖了。

    梁万的小姨子傻眼了,在韩文兵要结婚的头两天的晚上哭哭啼啼地去找韩文兵。

    韩文兵知道真相后捶胸顿足,但是事情已不可挽回。

    原因是他已经和要娶回家的女方那啥了。

    在八零年你要是和一个女人那啥了而不娶她,一个流氓犯的大帽子保证严严实实地扣你头上,让你这辈子别想在人前抬头。

    这还是轻的,如果女方一时想不开跳个河悬个梁啥的弄不好你还要吃枪子。

    于是,这一对原本可以在一起凑合着过一辈子的人就这么稀里糊涂地天各一方了。

    梁万的大小姨子最后嫁给了山后一个叫宫保的男人,至于后期社会开放后他们有没有暗中什么万峰就不清楚了。

    所以说找对象的时候别闲着没事就瞎考验,弄不好三考两考就烤糊了。

    梁万的二小姨子岁数较小,大概十六七岁的样子,平日比较活泼看到万峰来了就开玩笑:“我大外甥女婿来了?”

    梁华在里屋的炕上出言抗议:“小姨你就胡说,谁跟他!”

    万峰再世为人那脸皮是开过光抹过蜡的不是一般的厚,闻言就进了里屋:“梁华!你这是要悔婚吗?是不是你心里又有了别人。”

    梁华哭笑不得,对着万峰直翻白眼。

    “告诉你我将来可是要当富翁的人。”

    “你当富翁俺也不跟你,你长得不好看!”

    万峰嗤之以鼻:“切!花朵倒是好看,除了臭美招蜂引蝶以外它还有个屁作用?”

    梁万有三个女儿,其余两个小的家伙瞪着眼睛看万峰。

    “叫姐夫!”

    “不许叫!”梁华在一边一声大吼。

    “不叫,俺大姐不稀罕你。”

    两个小妞目光坚毅,立场坚定,用看鬼子般的眼神看万峰。

    梁华也露出的得意的笑。

    你说不许叫她们就不叫了?老子看看她们能坚定几分钟。

    万峰从兜里摸出三块糖,这是下午给许斌兄妹俩买完糖后给他们老子买酒的时候剩下的又买的。

    当时花了五分钱买了六块糖,回家时给姥爷姥姥各一块给了小舅一块还剩三块在兜里揣着。

    这时候它们发挥作用了。

    “叫姐夫有糖吃,谁先叫给两块。”

    梁万最小的女儿当时大约只有六七岁的样子,日后在她二十岁的时候跟了一个开小工厂的半老头当小三。

    这个时候就能看出她是一个严重的拜金主义者,在诱惑面前在她二姐还在犹豫的时候她已经毫不犹豫地张口叫姐夫了。

    万峰的脸笑得像九月的菊花一样,把两块糖拍在小丫头手里。

    “再叫一声。”

    “姐夫!”

    “哎”万峰故意把语音拉得很长,并冲着梁华也得意的笑,把梁华的脸都气紫了。

    梁万二女儿也扭扭捏捏地叫了一声姐夫,剩下的一块糖就到了她的嘴里。

    “看到没有,这就是我的魅力。”

    梁华在边上哼了一声,把嘴撅得像猪八戒它二姨。

    看不上老子,老子还看不上你呢,论好看你既没有栾凤好看,也赶不上八年后的许美琳,你有什么牛笔的?

    老子将来有的是女人,老子看不顺眼的还不稀罕呢。

    万峰故意气梁华:“以后看到我来就叫姐夫,保证有你们的好处,姐夫有钱能给你们买好东西吃!”

    于是,两个小家伙凑到万峰眼前姐夫长姐夫短,气得梁华差点昏死过去。

    “等明天赖皮蚕不收拾你。”

    谭胜的外号就叫赖皮蚕,梁华和万峰是一班的学生她当然知道万峰今天和谭胜的矛盾。

    “他?你觉得他是我的对手吗?”万峰一撇嘴。

    梁华看看万峰有点犹豫了,万峰和谭胜的个头差不多,两个人没打过她还真就判断不出谁厉害一点。

    “你就是能打过他有什么用,你能打过他和他哥?”

    “打不过。”万峰老实地承认,如果赤手空拳他还真就打不过人家哥俩。

    “那你还牛笔个屁!”

    “到时候你不会上去帮我打吗?你可是我将来的媳妇。”

    “你想得美!”

    梁万的两个小姨子异口同声地嚷嚷:“姐夫,到时候我们帮你打。”

第二十五章 相约在小树林

    “还是我小姨子乖!”某人乐得像二五八万一样。

    “你这家伙泡有一套呀,你今年多大了?”梁万那爱说话的二小姨子笑嘻嘻地问。

    梁万的二小姨子叫秋玉,也是个悲剧性的人物。

    万峰总认为她的名字不好,非叫个秋玉,就是叫夏玉和春玉也比叫秋玉强。

    秋玉最后到底没逃出洼后小伙的手心,最后被一个叫李虎的人捞到了手。

    春秋时期老卞家那谁得到了一块玉却被砍了两腿,李虎也得到一块玉就在四十五岁那年匆匆离去了。

    秋玉也就只好在四十多岁那年无奈地成了寡妇。

    都说寡妇门前是非多,秋玉成了寡妇后门前是非没看到,男人却不少见。

    好在那时的社会已经相当开放了,对男女之间的蝇营狗苟也没那么严重了,否则吐沫星子就能把她喷死。

    当地管男女聊骚叫泡,也不知是谁发明出来的。

    “十三呀!”

    “你这话说得怎么听着一点都不像十三岁的人说得话,我觉得就是十**岁的人都没有你能泡。”

    群众的眼睛自然雪亮,秋玉能联想到这一步已经非常六加一…这扯哪里去了,是非常了不起了。

    你说对了,老子外表虽然天真烂漫,其实已经有一个成熟的内心。

    “天赋!怎么说我就是天才呢?”

    “说你胖你就喘上了,华子,这家伙还真行,你将来真要跟了他说不定还真有福享。”

    “没看中!”

    梁华毫不客气地拒绝,她说得是实话,她确实对万峰没有什么感觉,同样万峰对她也没什么感觉。

    万峰在这里念了一年的书虽然和梁华在一班里两人还真就没有多少交集,在学校里说得话都没超过五句。

    用算命的话应该是天上相克,但是两人同岁相克个屁。

    人在牙疼时总感到时光漫长,但在闲扯蛋时却总觉得时光短暂,转眼之间就到了晚上十点多钟。

    不听万峰话的诸平今晚的运气果然不咋地,临走的时候脸色难看的像蜂窝煤似得。

    “我就说了吗你这几天不适合赌钱,输了吧?”万峰跟在诸平的身后幸灾乐祸。

    “都怪你,乌鸦嘴!”

    “切!这是经验,告诉你以后有什么大事你来请教请教我能少走不少弯路,别看不起我小,我知道的东西可比你吃过的大米粒都多。”

    万峰这话还真不是吹牛,他现在也就岁数和身体是个小孩,但思想上却已经处于老奸巨猾的阶段了。

    他现在就是一个前瞻者,这世界的一切都是他经历过的看到过的,所以他就像在看一部过去的电影,哪里会出现矛盾哪里会出现转折,他就算不是一清二楚,但起码也知道个大概。

    尽管诸平对他的吹牛嗤之以鼻,但万峰第二天早晨进教室就显示出了他这种前瞻性。

    记得当初他第二天去学校的时候,一进学校门就被一根横在门后的杆子搬了一跤,然后躲在门边的谭胜就在他身体趔趄的时候在后面蹬了他一脚,他的身体就失去了平衡前冲最后撞到了讲台上。

    学校的讲台是那种水泥砖头垒成的讲台,硬得像变形金刚,如果当时万峰的脑袋上不是带戴着二棉帽子,非撞个头晕目眩不可,就是有帽子脑袋也撞得生疼。

    这也是上一世万峰在上学的第二天和谭胜发生冲突的导火索,最后的下场就是两个人都在外面的早春三月还很寒冷的天气里站了一节课。

    只是现在面对重生的万峰,这个意外就不会发生了。

    推开教室门的时候万峰并没有一步就跨进去而是停顿了一下。

    门里果然横着一个木棍子,门边果然躲着谭胜。

    不过又多了一道程序,从门上边非常老套地还落下来一包土。

    万峰就像看傻比一样地看着谭胜:“怎么!想用木棍子拌我,然后在我背后偷袭我?”

    谭胜当场坐蜡,这家伙难道和他肚子里的蛔虫有亲戚?他是怎么知道他的想法的?

    他曾经用这招调理过班上不少人,成功率非常的高,怎么今天就失灵了呢?不过在班级里霸道惯了的谭胜没有一点羞愧的样子反而很霸气地说:“我就想收拾你,你能怎么滴?”

    万峰歪着脑袋看谭胜:“赖皮蚕,别人怕你我可不怕你,告诉你老子可不是惯人家孩子毛病的人,以后你最好离我远点,但你要是非看我不顺眼那咱们就找个地方好好练练怎么样?”

    谭胜拳打南山敬老院,脚踢北海幼儿园,哪里会怕万峰的挑战:“那你说什么时候吧?”

    万峰想了一下:“再过两天是星期六,星期六下午放学咱们就在东边树林里好好玩玩,单挑群架随你选,让老子治治你一身的臭毛病,怎么样有胆子不?”

    万峰之所以选择星期六下午放学是因为第二天就是星期天,两人打完了就是打出个什么好赖来第二天学校也不知道。

    待学校知道已经是下星期一了,中间虽然就隔了一天,但这一天说不定发生点什么事儿事情就压下去了。

    那时的孩子远没有几十年后的小孩聪明,记性也好不到哪里去,很多事情说忘就忘了,如果运气好会免去很多麻烦。

    谭胜一点不含糊:“老子还会怕你!”

    “那就好一言为定。”

    这架就这么约下了。

    让万峰没想到的是第一节下课,谭胜没什么动静,谭春反倒把万峰堵在了厕所。

    “你要和我弟弟玩玩?”谭春面色冷傲地盯着万峰,那架势如果万峰回答不正确耳光就有扇过来的可能。

    万峰一点不含糊:“怎么?到时候你也想掺和一脚?你要是想掺和到时候你就上,一个驴是牵两头驴也是牵,打一个也是打打两个也是打,老子就看看你们哥俩有多大的武术。”

    谭春黑脸:“就你这小样,我一巴掌能叫你忘了姓什么。”

    “别吹牛笔,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老子可不是被人用嘴吓唬大的。”

    双方眼看就顶牛了。

    这时卧虎屯那个叫张德的家伙急急忙忙地进了厕所:“老师来了。”

    谭春扫了万峰一眼:“你等着!”

    等着就等着。

    万峰根本就没拿谭春当回事儿,个子高就了不起呀!

    张嘎子同志说得好:电线杆子高,死木头一根。

第二十六章 听话的学生

    这一节是数学课,数学老师姓周,叫周小文,一个不管三百六十天刮风下雨永远都戴着一顶绿色帽子的人。

    周小文的个子充其量也就一米六高,因此得了一个外号土豆。

    一个土豆一样的人带着一顶绿色的帽子,非常的喜感。

    万峰对周小文的印象很一般,大概原因是他对数学没什么兴趣。

    上一世他的数学就很一般,他喜欢上语文课,这也是上一世年过四十以后去当网络写手的原因。

    这是一个非常诡异的现象,一个常年在最艰苦一线劳动的体力劳动者,当他的两腿变成滑膜炎不再能从事体力劳动后摇身一变变成了网络写手。

    尽管只是一个扑街写手。

    这种狗血的桥段就是脑袋开成太阳系的人也不一定敢编出来。

    但上一世的万峰确实就有了这种奇葩的经历。

    回忆到这里万峰脑中绿光一闪:现在自己把上一世那些看过的网络红书大概的默写下来,再过二十多年当出现网络的时候,自己把这些东西往上面一传,自己不就是顶尖大神了年入百万千万了?

    到时候什么这个大神那个大神的都让他们玩蛋去。

    整个一节数学课他都在思考这个问题,至于周土豆讲了什么他根本没听进去。

    当快要下课的时候他才放弃了这个诱人的想法,主要原因就是现在没有电脑,那些动不动就几百万字的作品要是默写出来得需要多少本子?又得占多大的地方储藏?

    光买本子估计就得让他破产。

    所以,在电脑还没普及的时候,这只能是一个先埋藏起来的想法。

    一但有了电脑可以储存了,这个想法再拿出来实现也不急。

    不过他倒是可以在本子上默写出那些故事细纲呀设定呀流程什么的,到时候照着一写不就完了吗!

    其实这也就是个想法,说不定那时候自己都是亿万富翁了,哪里还会在乎那点小钱。

    就在他刚把这个想法扔在脑后的时候,周土豆就提问到了他,一道从a点走向b点,中间又超过了什么的应用题。

    结果他正常发挥一问三不知。

    周小文开始对万峰的谆谆教诲,那些不读书将来如何如何的老生常谈。

    上一世万峰的学习成绩就是中等生,按理说万峰这一世应该好好学习上个大学什么的。

    但是万峰就是从那个世界回来的,对国家九十年代以及千禧年之后的那十年发展耳熟能详,那二十多年从大家到小家一切都在向钱看,其余的东西似乎都不是重要的。

    鉴于这种形势,万峰也没打算头悬梁锥刺股什么的刻苦学习,他又没有当科学家的脑袋。

    将来实在混的不行,他就去当网络写手,再不行就把那些流星歌曲什么的抄几首出来当歌星也是一条出路。

    他自认自己的嗓子还是不错的。

    有这么多的出路为嘛还要去学习?

    若不是自己现在岁数太小,他说不定现在就去辍学当倒爷了。

    下午放学的时候,那些预订了小人书的人都到了大队院子里取书。

    万峰到许斌家按照同学们预订的书目取了书,一本一本地发到了租书人的手中。

    今天又新赠了一些租户加上原来的后洼山前以及山后队的老租户,他所有的存书几乎又都租出去了。

    收书租书这一套流程走完半个小时的时间也就过去了,他留了两本给许斌兄妹看,并且把当天许家的租书分成八分钱给了许斌的母亲。

    这个就算是许斌母亲的收入了。

    从收到万峰给的第一个八分钱开始,原本对万峰态度就不错的许斌母亲对万峰的态度就又好了几分,甚至要留万峰在他家吃饭。

    许斌的母亲是那种传统的持家女人,因常年的劳累仅仅也就三十多岁的人整得像四五十岁一样。

    这不由让万峰心里有几分痛惜,她可是自己将来的准岳母。

    尽管他现在那个媳妇鼻涕拉瞎的跟在他屁股后面要糖吃。

    万峰谢绝了自己将来岳母的好意还是回了家。

    因呐河河面上的冰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了,万峰感觉不知不觉间因呐河就换了一副模样。

    田野里已经有了劳动者的身影,转眼已经到了春耕时节了。

    现在已经是春天了!

    春天里一切都应该是欣欣向荣、生机勃发的,人们的脸上应该洋溢着笑容,焕发出光辉才对。

    学校里也是一片春光明媚,除了万峰的班主任肖永成的脸。

    他的脸为什么阴沉的如此醒目,莫非又看不到地平线了?

    “万峰!你到办公室来一下。”

    根据万有引力定律或者是物质不灭定律以及其它乱七八糟的定律推演,被老师叫到办公室十有**不会有什么好事儿。

    办公室里的的老师不多,只有两个也不知是三年级还是二年级的老师在装模作样地读书看报。

    万峰规规矩矩地站在肖永成的办公桌前。

    “有学生举报你租给学生小人书,有这事儿没有?”

    万峰担心的事情发生了,而且还是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在他到学校上了两天学的情况下发生了。

    从肖永成的话里分析这是有人嘴贱报告老师了,既然找他的是班主任而不是学校的教导主任,那么说明这个嘴贱的家伙是他们班的。

    他们班里大多数的人都和他暂时没有什么恩怨,唯一有冲突的就是谭胜和谭春了。

    除了他俩万峰想不出还有第三个人。

    “老师!有这事儿。”这个万峰觉得没什么可狡辩的,狡辩也没用不如大大方方承认。

    “你知道你犯了什么错误了吗?”

    “不知道!”万峰干脆利索地回答,他不能拖泥带水,那样显得自己底气不足容易授人以柄。

    “你不知道学生看小人书是会影响学习的吗?”

    “老师!我记得昨天你还鼓励学生在课余时间课余多看看课外读物的,怎么今天就影响学习了?”

    这可不是万峰无中生有,昨天肖永成在下午的自习课确实说过这样的话。

    万峰可是忠实地响应和履行了老师的期望,你看他多听话呀!

第二十七章 吃瘪的老师

    肖永成似乎被噎住了,他昨天确实说过这样的话。

    “但是你这种行为是不对的,是违反校规的。”

    呵呵!什么叫行为不对?

    “老师!我并没有把小人书带到学校呀,而且那些租我小人书看的同学我也告诉他们只能在课余时间看,这个好像不违反校规吧?”

    肖永成诧异地看着万峰,万峰说得没错,他并没有把小人书带进学校这根本就不违反校规。

    “虽然这不违反校规,但是学生看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总得来说不是什么好事儿。”

    乱七八糟?老师竟然敢用乱七八糟这样的句子形容他的书?

    这不是找打脸吗!

    “老师,你这话说得就不对了,我买的小人书大部分都是歌颂英雄人物的。这样讴歌英雄人物的书你说是乱七八糟的?老师我觉得你应该多参加思想品德教育。”

    万峰讲这番话的时候理直气壮、义愤填膺,大有宣传画里痛斥魑魅魍魉的气势。

    那时的小人书里确实大多都是讲英雄人物的,根本就没有唐老鸭米老鼠皮卡丘美羊羊熊出没什么事儿。

    这样歌颂英雄人物的书你竟然敢用乱七八糟来形容,嘿嘿!

    肖永成傻眼了,目光痴呆地看着万峰,这话应该是一个五年级的学生说出的话吗?

    怎么教训学生却被学生抓住了漏洞反倒被教训了?

    万峰说得对呀,歌颂英雄人物事迹的书怎么会和乱七八糟拉上联系?他一时竟然没有话说了。

    “老师!我觉得你不但不应该来批评我反而应该鼓励支持我,我这可是宣传正能量给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人生世界观,我说得对不?”

    肖永成汗都下来了,支持学生看小人书?怎么总感觉哪里出现问题了呢?

    “老师,要是再没有什么事儿,我就不给你添乱了,我回班级了。”

    肖永成无力地挥挥手:“回去吧回去吧,以后注意点。”

    万峰面带笑容地转身走出教室。

    和我斗!老师也不过如此。

    回到教室,万峰一眼就看到谭胜洋洋得意的脸,不过在看到万峰安然无恙回来后谭胜脸上的笑容渐渐凝固。

    基本可以确定嘴贱者就是谭胜无疑了。

    所以在放学的时候万峰叫住了谭胜:“谭胜!是不是你报告的老师?”

    谭胜这逼货竟然还牛逼哄哄:“就是我告的,你能怎么滴?”

    万峰点点头:“赖皮蚕!你听着,有什么矛盾咱们最好私下里自己解决,别老整那告老师的玩意,我们不是一年级二年级的小学生,整天把告老师挂在嘴上,能不能像长颈鹿一样视野有点高度?”

    谭胜高仰着脸:“我就愿意,你管得着吗!”

    “那行!你厉害,那咱们星期六那天见了。”

    这一刻万峰确实有将谭胜打成猪八戒的后代的想法。

    卧虎屯和洼后队在学校的两个方向,如果以小树屯为中心,卧虎在小树屯西南向,洼后则在小树屯的西北向。

    因此一走出校园万峰和谭胜就走向了两个方向,抬杠也就告一段落。

    出学校下一个小山坡,坡下就是小树屯。

    在小树屯屯口万峰看到栾凤背着书包无精打采走得昏昏欲睡的样子。

    “怎么?失恋了?”万峰赶上去笑着问。

    栾凤狠狠地白了万峰一眼:“你能不能说句好听的话?”

    “能呀!你大姨妈来了?”

    说完万峰才想起栾凤一定不知道什么是大姨妈,毕竟这个词在八零年根本就没流行。

    “我妈就姐妹一个哪来的大姨妈?”

    你看她果然理解到沟里去了不是!

    “那你这没精打采、愁眉苦脸的什么意思?谁欺负你了?”万峰没解释什么是大姨妈。

    栾凤不做声了。

    难道这货还真被欺负了?这货是天生的好战分子,你从她的外号疯猴就知道这家伙是什么性子了,她也有人敢欺负?

    “就你这山猫野兽的也有人敢欺负?这不火车相撞出鬼了吗!”

    “我怎么就没人欺负了?”栾凤火了。

    “好好!怕了你了。不过我现在没功夫陪你消愁解闷,也不能去英雄救美,等以后有时间再聊吧,我要去收书租书了。”

    将威大队的院子里分里院外院。

    因为是依附山坡而建,因此里院比外院海拔高了两米,整个大院四周用青石垒成的有一米半高围墙。

    院子里有大队卫生所、大队供销社、大队拖拉机站以及大队队部。

    可能是院子太大单位太少,整个院子里显得空荡荡的。

    其中大队拖拉机站和大队队部在里院,其余单位在外院。

    七八年后万峰全家从龙江举家搬迁回这里的时候,买下的就是里院大队队部的那五间瓦房。

    大队卫生所和供销社坐北朝南占据了院子北侧,与它们相对的南侧就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只有一个孤零零的变压器电线杆杵在那里。

    就在南墙下,大概有几十个学生把这里弄得像集市一样,男女都有围成一个大圈。

    圈子中心一个学生模样的家伙坐在一块石头上不时地喊着:“别特么挤了!一个个来抢什么!这是还回来的书?我看看账本,李少华?三年级的,智取威虎山,许斌!翻一下看看有没有损坏。”

    许斌在万峰身边则坐在一个木箱子上,他身后则是他妹妹许美琳。

    许斌接过万峰递过来的书哗哗地翻着:“保护的很好,像新的一样。”

    说完把书放到屁股下的箱子里。

    万峰在本子上划掉了李少华的名字然后问:“还租不?要租就快点,不租就赶紧出去倒地方给别人。”

    叫李少华的学生从兜里摸出一分钱:“还看一本,我要看打仗抓特务的。”

    万峰掀开箱子随手拿出一本:“奇袭白虎团,看过没有?打美国鬼子的非常激烈,连脑浆子都打得满天飞。”

    李少华摇头表示没看过。

    万峰把小人书啪地拍在李少华的手上,在本子上记下人名书名收了李少华的钱后大声喊到:“下一个!”

    半个小时后…

    “没了没了,一本都没有了,要看书的等明天吧。”

    闻听书没有了,这些学生一哄而散。

第二十八章 风萧萧兮易水寒

    今天是他拓展学校市场后第一次把书都租出去的日子,一大把银币攥在手里感觉沉甸甸的。

    万峰也没数这一把钢究竟是多少,反正不少于七毛。

    许美琳拉着他的手,可怜巴巴的。

    万峰叹口气,这货要是天天吃糖,若是把牙吃坏了将来会不会影响和老子接吻呀?

    不过上一世是没有这个烦恼,上一世许美琳的牙可是非常的白。

    万峰领着许美琳就进了合作社。

    让万峰高兴的是今天合作社的玻璃花眼经理进了一些大甜饼,四分钱一个,还不要粮票。

    这回终于不用买糖了。

    万峰买了三个大甜饼许斌和他妹子一人一个,然后和许斌把空箱子抬到许斌家。

    许美琳的母亲照例要留万峰在她家吃饭,万峰放下箱子就跑了出来。

    那时还是传统的二两粮时代,饭是不能随便在别人家吃的。

    当万峰走出小树屯的时候,意外地看见栾凤在小树屯村头的河边坐着。

    “你不会是想不开准备投河吧?只是这水太浅了,你要想投河你到因呐河去行不,那水深!”

    栾凤气得站起来抡起书包就打了过来,万峰拔腿就跑。

    栾凤在后面猛追,追了有一百多米她跑不动了,两手拄着膝盖大喘气,小脸憋得像红尿布似得。

    万峰从书包里掏出一个甜饼,一掰两半递给栾凤一半。

    “说说是谁欺负你了?”

    “告诉你有用吗?”

    “那可不一定,说不定哥就能帮到你,哥可是非常英武的。”

    “你给谁当哥呢?你有我大吗?”

    “这重要吗?”

    “怎么不重要,叫姐!”栾凤比万峰大两岁,可以理直气壮地让万峰叫她姐。

    欺负栾凤的人是刘胜安,也就是那个在万峰的记忆里不存在的人。

    “他干嘛要欺负你?”

    “他传纸条要和我处对象,我不干他就找我的麻烦。”

    处对象?万峰的眼珠子差点从眼眶子里飞出来,一口饼都忘了下咽噎在嗓子眼里让他剧烈地咳嗽了半天。

    八零年的时候别说学生就是大人也没几个人有这种勇气干这事儿的。

    十四五的人也算是情窦初开阶段,对异性自然有了欣赏和追逐的心思,但大多只是在心里憋着,像刘胜安这种敢付诸于行动的,一百人里大概也找不出一个。

    在当时在学生时期里就敢干这事儿的人估计胆子都应该有牛犊子大,怎么也应该归到英雄豪杰那一档里。

    “你不会去告诉老师?”这话说完万峰就想打自己嘴巴,半个多小时前他还在教育谭胜别把告老师挂在嘴上,现在他竟然蛊惑栾凤去告老师了。

    “他说了我要是告诉老师他就打死我!”

    万峰一撇嘴:“这牛笔吹得,给他个猪崽子他都不一定敢打死。”

    “你说我是猪崽子?”栾凤的眼睛又特么的竖起来了。

    这娘们这什么脑袋呀?这都能联系到自己身上,莫非她上一辈子真是猪?

    “没事儿,他要再找你麻烦你就说是我姐姐,他要再逼次我去收拾他。”

    栾凤疑惑地看着万峰:“你行吗?他认识你吗?”

    “不认识,不过我会叫他认识我的。”万峰很有信心地说道。

    刘胜安的家在周家屯住,周家屯在将威大队的东南方,处在勇士公社和黑礁公社交界处,是一个只有三十多户人家的小屯子。

    刘胜安是周家屯唯一一个念六年级的学生,这货学习成绩很一般但就喜欢打仗,在将威学校是挺有名的人。

    “他多大?有多高?”万峰到学校不过才几天,外班的人他根本就不认识几个。

    “和我同岁,比你高一个多脑袋。”

    卧槽!高一个脑袋!这怕是超过一米七了,万峰隐隐有点头疼了。

    这不谭春他还没摆平,这怎么又冒出一个来。

    俗话说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为掌握潜在敌人的第一手材料,第二天万峰特意到六年级去看了刘胜安,但可惜这货正好没来。

    据说是到黑礁公社不知干什么去了,一连两天他都没回来。

    刘胜安被万峰扔到了一边,因为星期六到了,他要先解决和谭胜的恩怨。

    星期六的白天和平常也没什么两样,学生们上课时学习下课时打闹,在操场上精力充沛的跑来跑去。

    其实万峰非常的羡慕那时候人的精神风貌,那时候人虽然普遍都很贫穷,但是他们的脸上永远洋溢着快乐向上的表情,那股精神气远不是几十年后人们逐渐富余以后那种颓废可以比拟的。

    当物质生活富余后,生活中乱七八糟的糟粕也多了起来,酗酒赌博淫秽,人与人之间似乎也产生了无法消融的隔阂,好像失去了生活的目标。

    似乎很多人都陷入了迷茫之中,他们颓废堕落丧失了道德的底线,逐渐滑向了无所适从的深渊…

    等等!这都想些什么乱七八糟的?

    这似乎和马上就要到来的和谭胜的战斗没联系呀!

    万峰深吸一口气昂首挺胸地走出教室,那书包扔给许斌。

    “把我书包先背你家去。”

    “你去哪儿?”

    “我等会就去你家,我不去那些送回来的书你一本也别收,记住了?”

    许斌点头。

    许美琳也背着书包跑了过来:“峰哥哥!今天不去我家了?”

    万峰在许美琳的头上轻轻拍了一下:“等回去,和你哥哥先回去吧。”

    目送许斌和他妹妹往家的方向走后,万峰回身向学校东边走去。

    洼后学校东南方有一片面积几十亩的树林子,紧挨着学校的操场。

    以一条土路为界,东北方就是果园子,东南方就是这片林子。

    穿过这片林子就是大树屯,大树屯和小树屯就是以这片林子为界的。

    因为紧挨着学校操场的缘故,再加上洼后学校没有围墙,因此下课的时候还经常有学生跑到树林子里躲猫猫。

    当然那是夏天的事情,冬天树都光秃秃的一眼就能看挺远,就是躲猫猫也藏不住。

    一些有私怨的学生就利用这片树林处理私人恩怨,因此学校里发生的学生斗殴事件几乎都在这片林子里。

    万峰和谭胜解决恩怨的地方也在这片树林里。

    当万峰独自走向那片树林的时候,不知怎地突然有了一种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感觉。

第二十九章 隐藏的杀手锏

    现在万峰和谭胜以及十几个学就走进了这片树林。

    知道万峰要和谭胜单挑的大多都是本班的人,但也有少部分消息灵通的外班的人。

    不过大多数人都不看好万峰,议论也都是唱衰万峰的多。

    主要原因就是谭胜有他叔辈哥哥谭春,万峰和谭胜的体量几乎相当,如果他和谭胜单练谁胜谁输还不好说,但是加上谭春万峰是绝对没有一点胜算的。

    “我赌新来的打不过谭胜,谁和我赌两分钱?”

    这货想趁机发战争财的想法付诸水流,没人和他赌。

    “别说打,我都不信边外那家伙敢动手,毕竟谭春可跟着呢。”

    “就是,如果谭春动手,边外客估计两下就能被揍趴下。”

    听到这话万峰皱起了眉头,这些东西跟着看热闹也就罢了还净扯屁话,他们的言论让万峰非常的不爽。

    万峰停下脚步回头看着这些免费看戏的:“你们跟着干什么呀?看戏呀?这有什么好看的,都回家去!”

    万峰的语气非常的冲,里面似乎有压抑不住的怒火。

    那些跟着准备看戏的学生面面相觑,不由自主停下了脚步。

    “还有,都特么的把嘴给我关严实点,若是谁去告诉老师让我知道,看了我怎么收拾他!”

    “呦呵!挺牛笔的呀!”有人不服气。

    万峰一个凌厉的目光像飞箭般射了过去:“你要不要算一个?”

    这个时候万峰不介意再得罪几个,如果能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再多两个又何妨,至于人多他能不能打过根本就没考虑,起码气势上不能落下风。

    气势这东西是很诡异的玩意儿,它看不见摸不着但却能直诛人心。

    没有人再出声了,那些人也没有再跟着万峰,大概是被万峰弥漫出的王八之气镇住了。

    最后只有万峰和谭胜哥俩走进了树林深处。

    三月的树干上勉强能看到星星点灯般的绿意,虽然总体感觉还是光秃秃的,但百米外的人已经看不清树林里发生的事情了。

    万峰走到一棵大树下停了下来,这颗大树有一搂粗,是这片树林里最大的一棵树了。

    万峰挽起了袖子站在谭胜的面前。

    谭春停在谭胜身后三米多远的地方,冷着脸看着万峰。

    “赖皮蚕,你欺负别人和我没一点关系,但是想欺负老子你是打错了主意,今天让我看看你到底有几斤几两。”

    谭胜一咧大嘴:“我就欺负你怎么滴?就你这小样,我腰一掐让你哥三。”

    万峰嘴角一撇:“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也就知道了,来吧!你们哥俩是一个一个上还是一起上?”

    “还用我哥,我自己就能揍过你!”谭胜把书包挂在树上,然后就挥着拳头冲了过来,到了万峰面前他不是出拳打人而是伸出两手似乎要抓万峰的脖领子。

    这是要摔跤吗?

    这和万峰在龙江时打过的仗有很大的不同。

    在龙江的时候他们打仗除非打成胶着才会摔跤,通常都是上去先是一顿乱拳乱脚,除非被对方抱住才会摔跤。

    但是这货上来怎么就是这套?

    万峰可没打算和谭胜近身肉搏,他身子一闪,左手在面前一划拉挡开谭胜的两手,右手一拳就呼在谭胜的脸上。

    虽然万峰在重生前生性有点懦弱经常受别人欺负,但也是打过很多次仗的人,在经常挨揍的情况也积累了不少的经验。

    人在打仗时最容易激动热血上头,从而脑袋混乱失去理智,最直接的后果就是看不清场上的形势导致动作变形失误最终陷入被动之中。

    这些不利因素自然不会在万峰身上出现,他的头脑非常的冷静才能一拳就击中谭胜的脸部。

    这一拳的力量不轻,谭胜被万峰一拳干到脸上,本能地去捂被打中的部位。

    在打仗的时候这种举动就是大忌了,你去照顾自己被打的部位就等于放弃了防御,那么下一波的打击会更加的凶猛。

    趁他病要他命,万峰当然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又是接连两拳挥去,左手一拳击中谭胜的另一半面部,右手一拳捶在他小肚子上最后还免费赠送了一脚。

    谭胜就蹲在地上一手捂脸一手捂肚子。

    “就你这小样,我一泡尿淹死你全家,起来!接着打,今天让你见识老子的厉害。”

    万峰说话间向谭胜走去,要打就一次打得他彻底老实,剩的以后他还不服。

    “行了!”原本在一边准备看他弟弟狂扁万峰的谭春见谭胜一个照面就被万峰打倒了,吼了一声就冲了上来,一脚就把万峰踹了一个跟头。

    谭胜捂着自己被万峰打青的眼睛发狠道:“哥!狠狠揍他,揍得他忘了自己姓什么!”

    “敢打我弟弟,看我怎么收拾你!”谭春的表情相当的狰狞。

    万峰一骨碌就从地上爬了起来黑着脸看谭春。

    “呵呵!我以为你会装比到底呢,沉不住气了?来吧,我今天把你哥俩一勺烩了以后你们就不会人五人六了。”

    “吹牛比!”谭春对着万峰冲了过来,势必下山猛虎。

    万峰微微猫着腰看着谭春冲过来,待谭春像火车般冲到他面前的时候,他猛地往地上一蹲。

    谭春因为冲击的速度太快,万峰猛地身体一矮他就从万峰的身上飞了过去。

    一点没错,就是飞过去了,至于原因当然是万峰用自己的身体当障碍物才能产生的后果。

    谭春身体被万峰身体绊得一个空翻落到前方地面上。

    幸亏这里没有荆棘,否则那些毛毛刺刺就够他喝一壶的。

    在谭春被他身体绊倒后,万峰迅速地绕到了那颗大树后,待从树后出来的时候手里已经多了一根一米多长的木棍。

    这棵大树是万峰今天上午课间操时到这里就找好的,这根棍子就是他藏在这里的,这根棍子的目标就是为了对付谭春的。

    如果他和谭胜单挑的时候谭春不动手,这根棍子就不会出现,他自信对付谭胜还用不着借助什么工具。

    但是谭春就不同了,这家伙的个头确实让万峰忌讳,所以他预备了这个杀手锏。

    他还没认为自己靠拳头能打过比自己高一头的谭春。

    当谭春刚挣扎着从地面爬起来的时候,一根棍子毫不留情地落在他的腰上接着第二棍就落在他的屁股上。

    谭春妈呀就叫了一声,回头看到万峰拎着一跟一米半长左右的棍子正对着他的大腿扫了过来。

第三十章 下乡青年

    谭春彻底地懵比了,只感觉心里一股寒气上升直冲天灵盖,整个人激灵灵地打了一个寒颤。

    在他为数不多的打仗史上,这还是第一次领教棍子的厉害,幸亏这棍子没奔着他脑袋而来,这要是抽到脑袋上会不会打死人?

    一念至此,谭春本能地拔腿就跑。

    “谭胜快跑!”谭春边跑边喊,速度简直如脱肛的野马一般。

    “有能耐别跑!”万峰拎着棍子在后面追。

    谭春人高腿长又在亡命状态之下,跑得就像风一样自由,万峰哪里追的上。

    谭胜还在捂着脸回味刚才万峰那两拳给他带来的异样滋味。

    万峰这活王八太不是东西了,有一拳打在他眼睛上,到现在看什么东西都是双层的。

    谭胜正在回味间看什么都是成双成对那种新鲜的感觉时,耳畔猛听得谭春喊他快跑的声音。

    把捂着脸的手挪开他就看见一副诡异的景象:两个谭春在前面跑得像抽风的兔子,两个万峰在后面追,手里还拎着两根棍子。

    谭胜使劲闭了一下眼睛,双层的影像终于重合成了一个。

    他懵比了大概有十秒钟的功夫才明白过来此地不可就留。

    于是乎,这货也转身就跑,跑路时还没忘记挂在树上的书包。

    按照前两次和杨海肖军做战的套路,万峰的追赶依然是虚张声势,别说是追不上,就是能追上他也不会真的追上谭春。

    诛人不如诛心,他知道这一仗足以给谭春哥俩心理上造成无法磨灭的阴影,他们以后都会在他面前老老实实的。

    这一仗足以奠定他在五年级再无人敢惹的局面。

    有这一层就够了,毕竟他不能天天和同学打仗玩。

    谭春跑了,当万峰回到那棵大树下的时候,谭胜也跑了。

    那些被万峰喝止的学生还在树林边等待,然后他们就看见谭春哥俩狼狈不堪地从树林里冲出来连句话都没留下就奔向远方。

    又过了几分钟万峰完好无损的施施然出来了。

    那些看戏的人全体傻眼。

    事实胜于雄辩,只要不是傻瓜谁都明白结局,谭春哥俩这是见到了成功它妈。

    万峰虎视眈眈地扫视了这些同学一眼,一句话没说就走了,他还要到大队院里去招呼那些换书的人,没功夫和这些家伙说评书。

    万峰转身离去,留下一群下巴掉了一地的学生。

    主角都走了,他们还在这里干什么,于是这一群家伙尾随着万峰也离开了树林,边走边召开讨论会。

    “谭胜和谭春哥俩绑一块也没打过这家伙,他是怎么做到的?”

    “不知道!这是无法想象的事儿。”

    “这回谭胜不用天天在班级里咋咋呼呼了。”

    谭胜之所以在班级里经常欺负这个欺负那个不就是仗着他有一个身高马大的哥哥吗,如果没有谭春谭胜在班级乃至学校里真的不算什么。

    “这家伙难道会武术?刘屯的张广普就会武术,我亲眼看见三四个人都近不了他的身,老厉害了。”

    万峰就在这些同学前方十几米远处,这些家伙说话的声音很大,万峰自然也就听到了张广普这个名字。

    张广普?

    想不到这个人现在竟然还在这里!

    当年张广普在将威大队和平山大队这一片可是非常有名的人。

    刘屯属于平山大队就和卧虎屯紧挨着。

    张广普本身是渤海市的下乡青年,当其余的知青都回城后唯独他单独留在这里,因为他娶了一个当地的女子。

    不过八一年他也回城了。

    他在这一带之所以有名因为两个原因,一个原因就是同学们嘴里说得会武术。

    其实张广普当年下乡前是渤海市摔跤队的运动员,他的武术严格来说是摔跤。

    当地的农民没见过市面就以为他会的是武术。

    张广普另一个有名的原因是他有一台熊猫牌的收音机,不是现在才有而是两年前他就有了。

    平时他手托这玩意在刘屯的大街上一走也是非常拉风的。

    尽管在八零年这玩意在城市里根本就不算什么,但是在农村这依然是个时髦的东西。

    当时农村要听个什么节目唯一指望的就是大队的有线广播,很少有家庭有这玩意。

    起码洼后队就没有一家趁这种电匣子。

    红崖县本身就属于渤海市管辖,和渤海市的距离也不过四百多里。

    张广普因为经常回城的缘故,他家很是有一些时髦的东西。

    如果万峰想得没错,就在明年的春天,这家伙弄回来一台八英寸的黑白电视机。

    这掀起的**可比他那收音机掀起的**波澜壮阔的多。

    这让将威大队和平山大队的人终于知道坐在家里看电影是什么滋味了。

    当时他还在自家的院子里搭了一个两米高的台子,经常搬出来和乡亲们一同欣赏。

    当年万峰还去看过一次,依稀记得演得是一个叫《孔雀胆》的戏剧。

    不过万峰和张广普前世没什么交集,这一世有没有交集现在他也说不清楚。

    因此,这个名字在他脑海里存在到小树屯也就烟消云散了。

    小姑娘许美琳今天对万峰颇多怨言、不为别的没糖吃了。

    不但没糖吃了,连一切和甜的有关的东西都没有了。

    大哥哥告诉她小孩老吃糖对牙齿不好,牙齿不好胃口就不好影响身体发育。

    糖不让吃也就算了,竟然还给她买了牙膏牙刷牙缸,并叮嘱她一天最少刷一遍牙,最好刷两遍。

    而且还手把手教她正确的刷牙方式。

    牙膏虽然也有甜味,但毕竟不能当糖吃,这让她的心里充满的怨念。

    她哪里知道万峰这家伙肚子里的小算盘。

    万峰的小心眼是让她从现在起就保护好牙齿,免得长大了和他处对象亲嘴时嘴巴里有味道。

    八七年他全家从龙江搬迁回勇士公社的时候,就住在许美琳家前面大队院子里的,就是现在大队的办公室。

    将威大队哪一年正好搬到了新地方,这里就空闲下来就被万峰家以四千元的价钱买了下来。

    他家在这里住了整整四年,他也就在这里和许美琳谈了四年的恋爱。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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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八十年代新农民介绍:
重生改革开放初期的八零年农村,一切都是过去一切又都是开始,新的挑战开始了,这一次主角的人生又该怎么谱写?重生之八十年代新农民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重生之八十年代新农民,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重生之八十年代新农民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