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第六十五章 青龙会龙首
没用三天,仅仅两天后,金玉堂一夜之间便烟消云散,遍布大江南北的潘氏族人全部神秘失踪。
所有属于金玉堂的店铺,金玉宝货尽数消失,金玉堂,只剩下了搬不走的不动产。
这一情况震撼了青龙会的人,腊月初三分坛的刺客,以及打入飞剑山庄的二月堂细作,很快便全部撤离杭州。
在他们离开前,罗长风让他们带了封信给青龙会龙首,两个月后,江湖突然乱了起来。
原本所向披靡,无往而不利,呈席卷天下之势的金钱帮,遭到了神秘势力的迎头痛击。
与金钱帮交战的势力有两股,其中一股势力很快就浮出水面,那股势力的人,以迅疾凌厉的快剑著称,辅以一手毒辣的飞刀。
他们与人交手,间隔数丈时,先是铺天盖地的发出一阵飞刀,尚未短兵相接,对方便已损失惨重。
加上他们的剑不仅快,还能数人一组形成剑阵,在与金钱帮的战斗中节节胜利。
有识之士都已认出,这股势力正是来自飞剑山庄,这也是因为罗长风本就没打算遮遮掩掩,他就是要向整个武林宣布……
飞剑山庄,向金钱帮宣战。
至于另一股势力就十分神秘了,他们行事不似飞剑山庄那般光明正大,下毒、暗杀、放火……简直无所不用其极。
金钱帮打下的地盘一寸一寸的失去,搜刮的财富也被两个势力瓜分,两个势力的联手,大有覆灭金钱帮的架势。
……
这是一座山。
此山山峰耸秀,林木繁茂,怪石玲珑,棱壁横坡,宛若屏障,故而,此山名南屏山。
夕阳斜照,清越悠扬的钟声回荡在山间,令人心神一片澄澈,那是来自南屏山北麓山脚下“净慈寺”的钟声。
这阵钟声有一个极富诗意的名字南屏晚钟。
一处峭壁旁,李寻欢、罗长风、阿飞并肩而立,看着远处云烟缥缈的景致。
他们已在此站了许久,似是在等什么人,他们很有耐性,而他们要等的人,也值得他们等。
不知过了多久,罗长风神色微微一动,他知道,他们等的人已经到了,不过他并没有回头。
李寻欢与阿飞也没有回头,却有一道身影站到了李寻欢身侧。
这是个奇怪的人,他穿一件青色长袍,长袍是崭新的,他穿一双黑色布靴,那靴子却是旧的。
他腰间与罗长风一样,插着一把带鞘长剑,而那剑鞘,同样是旧的。
他脸上戴着一张面具,一张以青玉雕成的龙首面具,看不出悲喜,却有着说不出的潇洒之意。
只是他的年纪已不小,他头上的发丝,已经花白。
此人来了后,也没有说话,他似乎在等着罗长风他们说话。
罗长风终于扭头看了他一眼,口中缓缓吟道:“天上白玉京,五楼十二城,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
青袍老人转头看向罗长风,眼中似有惊奇之意闪过,“你认得我?”
他的人已不年轻,声音却十分清朗。
罗长风看向他腰间的长剑,正色道:“我认得这把剑,所以我认得你。”
李寻欢与阿飞终于转过头来,看向青袍老人腰间的长剑,陈旧的剑鞘,缠在剑柄上的缎子也同样陈旧,根本看不出来他有什么杀气。
“哦?说说看。”青袍老人眼中的惊奇之色,变成了一丝笑意,这个年轻人,很有趣。
他与初次见到罗长风的李寻欢,升起了同样的感觉。
罗长风依旧看着他腰间的剑,道:“这剑鞘十分陈旧,这陈旧剑鞘中的剑,却锋利得可怕。”
“这本就是四十年前,江湖中最可怕的一把剑,因为它叫‘长生剑’,白玉京的长生剑。”
“若非你早早的隐遁江湖,如今兵器谱排行第一的,便不会是天机棒了。”
李寻欢与阿飞对视一眼,皆从对方眼中,看到了不明觉厉的意味。
此人成名于四十年前,跟天机老人是一辈的,可四十年前,李寻欢都还没出生呢!
白玉京笑道:“看来你的确知道许多事,可我对你却一无所知,以青龙会的势力,都查不出你的身份来历,你究竟是谁?”
罗长风转回头,看向远方,沉吟了片刻,才开口道:“前辈对‘卧薪尝胆’的故事想必不会陌生。”
白玉京颔首道:“自然不陌生,越王勾践卧薪尝胆,能忍常人所不能忍,能吃常人不能吃之苦,最终覆灭吴国,成就一代春秋霸主。”
罗长风道:“那前辈可知勾践是如何灭吴的?”
白玉京想了想,道:“一者他采纳大夫文种的‘灭吴九术’,再者寻访到剑道高人‘赵处女’,传授越甲……”
说到这,白玉京忽然愣住,定定的看着罗长风。
罗长风云淡风轻的道:“前辈猜得不错,‘赵处女’正是我派祖师婆婆。”
罗长风这话说得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虽然将阿青说成是祖师婆婆,可这是现实需要。
但他的剑法,的确是因阿青才习得,换言之,他算是“越女剑法”唯一的传人,这么说也不算说谎。
白玉京与李寻欢闻言心下骇然的同时,也不由恍然大悟。
青龙会延绵数百年传承不断,底蕴深厚,这在江湖中已经十分难得。
可让他们万万没想到的是,罗长风的师门传承,竟已超过两千年。
难怪他的剑法高明若斯,难怪他的来历如此神秘,难怪他会身怀纯钧剑,原来是这样。
如今虽然知道了罗长风的来历,但白玉京与李寻欢却对罗长风更加敬畏。
这可是一个左右了一**力,助一个国家打败了另一个强大国家的传奇门派。
阿飞却没多少感觉,因为在他心中,无论罗长风是什么人,是何来历,他只需要知道,他是自己的兄弟,这就够了。
白玉京叹道:“想不到小兄弟的来历如此非凡,我现在十分庆幸,当初青龙会没有与飞剑山庄为敌。”
罗长风道:“我也没想到,青龙会龙首,竟是前辈你,当初你明明已与袁紫霞前辈归隐江湖,却不知……”
白玉京眼神微微变了变,声音低沉的道:“有些事我不想提,也希望小兄弟莫要再提。”
罗长风沉默了数息,这才道:“好,我不提,我们还是说说对付金钱帮的事吧!只是不知道,时隔四十年,前辈的‘长生剑’可还利否?”
白玉京眼中重新出现了笑意,“小兄弟可想见识见识?”
罗长风脸上也露出一丝淡淡的笑意,道:“相比起长生剑,我更想见识见识前辈的笑容。”
“我曾听一位前辈说过,白玉京最可怕的不是他的剑,而是他的笑。”
“因为他的笑,使许多绝顶高手败在了他的剑下,他的笑,也无数次使自己从别人的剑下死里逃生,在下实在对前辈的笑好奇万分。”
“哈哈哈哈……”
白玉京朗声大笑,在大笑声中,他摘下了自己脸上的青龙面具,露出一张俊朗不凡,丝毫不显老态的脸。
第四卷 第六十六章 岁除之日 泰山之巅
白玉京没想到,自己会在年过花甲后,再遇到一个知己,他已寂寞了太久,罗长风这个忘年交,让他的心似乎都变得年轻起来。
他带着与罗长风的盟约,笑着离开了。
李寻欢终于忍不住心中的好奇,对罗长风问道:“长风,这位白前辈……”
罗长风抬手止住了李寻欢的问题,微笑道:“不必多问,回头我写一本叫《长生剑》的话本,你自己看好了。”
李寻欢欣然点头,三人一起回转飞剑山庄,话本罗长风会写,不过要等到解决上官金虹之后了。
……
这是座很广阔的庄院。
这座庄院看起来,和别的豪富人家的庄院也没有什么两样。
但你只要走得近些,一走上大门前的石阶,你就会立刻觉得有种阴森森的杀气,令人不寒而栗。
一名腰间插着长剑,两肋下绑着刀囊,手中捏着一个信封的青年走上了石阶。
院子里静悄悄的,仿佛连一个人都没有,但他一踏上石阶,忽然间就有十几个人幽灵般出现了。
是十八个黄衣人,青年根本无法分辨他们的面目。
但这并不重要,因为他根本不必分辨这些人的面目,所有金钱帮的属下,几乎都是完全一样的。
他们都没有嘴,因为他们根本不说话,纵然说话,也都是上官金虹的声音。
他们没有眼睛,因为他们根本不用看,他们能看到的,也全都是上官金虹要他们看的。
他们只有一个很小的耳朵,因为他们只听得见上官金虹个人的声音。
他们都没有灵魂,但每个人的四肢都很灵敏,在一刹那间已将青年围住。
有人道:“你是谁?来干什么?”
青年举起手中信封,傲然道:“飞剑山庄门下,来给上官帮主送封信。”
十八名黄衣人脸色齐齐一变,随即走出一人,从他手中接过信封,往庄院深处行去。
……
依旧是那间除了一张桌子两张床外,什么都没有的房间。
上官金虹拆开信封,只见信纸上写着:上官帮主足下,久慕英名,极盼一晤,愿于岁除之日(即后世的除夕)与君一会,吾既定时间,足下可择地点,足下君子,必不致怯战。
信纸左下角写着署名:飞剑山庄二庄主罗长风。
这正是罗长风写给上官金虹的战书,虽说在与金钱帮的交战中,飞剑山庄与青龙会的联盟节节胜利,金钱帮伤亡惨重,但飞剑山庄的损失却也不小。
白玉京不在乎青龙会的伤亡,可罗长风在乎,他终究不是土生土长的古代人,在他眼中,人命是十分珍贵的东西,尤其是自己手下的人命。
所以他不愿再这样耗下去,徒增伤亡,他想要一劳永逸,以最小的损失瓦解金钱帮,所以他写了这封战书。
他相信,上官金虹不会拒绝。
金钱帮本就处于下风,想要逆袭并不容易,但如果能够打败或击杀飞剑山庄武功最高的罗长风,自然就能轻易将飞剑山庄瓦解掉。
到时候就能集中力量,对抗青龙会了。
上官金虹此人,对自己的武功有着绝对的自信,已经有近二十年,没有人能够逼得他双环同时出手,他的武功没有人知道深浅。
便连白玉京,也直言没有把握胜过上官金虹,天机老人不行,他也不行。
原著中,上官金虹本可轻易干掉唯一的威胁李寻欢,站到武林的巅峰。
可他对自己的武功太过自信,自信到自负,他赌自己能接下小李飞刀,结果却是赌输了,千秋霸业,就此毁于一旦。
上官金虹看完罗长风的信,只沉吟了一息,便面无表情的提起桌上的狼毫,挥笔在一张空纸上写下了八个大字:岁除之日,泰山之巅。
没有署名,没有客套,短短八个字,便是杀意凛然。
这决定了日后江湖格局的一战,就此定下。
而上官金虹之所以选择泰山作为决战之地,也是有原因的,只因这里正好处于飞剑山庄与金钱帮势力的交界处。
原本整个齐鲁之地,都是金钱帮的地盘,飞剑山庄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江南境内的金钱帮势力全部剿灭。
随即与青龙会联合,以江南为起点,一路向北逼进,金钱帮势力一退再退,直到退出泰安。
如今飞剑山庄跟青龙会的联军,与金钱帮以泰安为缓冲,各自盘踞在泰安南北。
那么决战地点选择中间的泰山,再合适不过。
……
狂风呼啸,大雪纷飞,天地间的银白,孕育着来年的又一轮回。
岁除之日,泰山之上万籁俱静,远方山黛,近处墙红,庙檐堆雪,树挂雾凇。
被积雪覆盖的“泰山十八盘”上,印着两排整整齐齐的脚印,这两排脚印的幅度大小几乎没有丝毫区别,便似由一个人走出来的。
但是一个人,走不出两排脚印,由此可看出,这二人的默契已经达到何等地步。
玉皇顶,也就是所谓的泰山之巅,因玉皇庙而得名,其原本的名字,是叫天柱峰。
从名字便可看出玉皇顶地势之险,其犹如一根拔地而起的天柱,亭立峰巅,傲视群山。
玉皇庙十分宽敞,两道人影无视风雪,并肩站在庙前广场的边缘,静静看着山下蜿蜒曲折的石阶。
“长风,你有把握吗?”良久,阿飞开口问道。
罗长风道:“比武决斗,有取胜之道,却无必胜之理,何来把握之说?”
阿飞眉头微皱,却听罗长风接着道:“不过那是在双方武功相差仿佛的情况下,若一方本就比另一方强,结果自不必说。”
阿飞道:“那你觉得,你与上官金虹,谁强谁弱?”
罗长风反问道:“你说呢?”
阿飞沉默了片刻,最终摇了摇头,道:“不知道,但我听孙姑娘说过,她说孙前辈曾与她点评天下高手,那上官金虹,武功已达到手中无环,心中有环的境界。”
罗长风嘴角勾起一丝淡淡的笑意,道:“我在遇到你之前,便已领悟手中无剑,心中有剑的境界。”
“不过不要太迷信境界,境界归境界,决斗时,空着手与手中有神兵利器的区别,是非常大的。”
“境界相同的情况下,兵器、招式、精力、环境、甚至是运气,都对决斗的结果有着莫大影响。”
阿飞缓缓点了点头,紧皱的眉头舒缓开来,他垂首看了一眼腰间的铁剑,心下暗道:“如此说来,这把剑是时候换掉了。”
“他们来了。”
阿飞抬头,果见下方石阶上出现了两道人影。
两人身材都很高,都穿着金黄色的衣衫,前面那人的衫角很长,几乎已覆盖到脚面,但走起路来长衫却纹风不动。
后面那人衫角很短,只能掩及膝盖。
前面那人赤手空拳,但他腰际却略有凸出,显然是带着兵刃的。
后面那人腰带上却插着一柄剑。
出了鞘的剑。
上架感言
上架了,这是大鹏第三次上架,前两次上架时,还有满肚子的话想说,可如今发现,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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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大鹏代楚轩,拜谢干爹干娘们。
第四卷 第六十七章 何苦来由
阿飞只在前面那人身上看了一眼,便将目光凝注到了后面那人身上。
因为他发现,对方跟以前的他很像。
荆无命似乎感应到了阿飞的目光,霍然抬起了头来。
当阿飞看到荆无命的眼神,他终于确定,对方与自己不一样,哪怕是以前的自己,也与他不一样。
那是一双可怕的眼睛,甚至,那根本不是双人的眼睛,也不是野兽的眼睛。
无论人的眼睛还是野兽的眼睛,至少都是活的,都有情感,无论是贪婪,是残酷,是狠毒……至少也是种“情感”。
但这双眼睛却是死的。
他漠视一切情感,一切生命,甚至……
包括他自己的生命。
上官金虹与荆无命走得很慢,但步子很大,看起来和平常人走路并没有什么不同,可事实上,这两人走路很特别。
荆无命每一步踏下,却恰巧在上官金虹的第一步和第二步之间,这种情况,便如同牛马之类四腿动物走路一般,这四条腿就像长在一个人身上。
上官金虹踏下第一步,荆无命踏下第二步,上官金虹踏下第三步,荆无命踏下第四步,从来也没有走错一步。
阿飞双目一凝,这两人走路时的步伐已配合得如此奇妙,显见得两人心神间,已有一种无法解释的奇异默契。
这种默契甚至不在他与罗长风之下,他与罗长风的默契,是无意识中自然而然形成的。
可这两人,却是在刻意训练着这种奇异的配合,两人若是联手对敌,招式与招式间一定配合得天衣无缝。
不过他们一个用环,一个用剑,武功路数不同,所以需要这样的训练。
但他与罗长风不仅都是用剑,甚至用的还是同一门剑法,一门本身就十分适合配合的剑法。
今日这一场决斗,或许会从上官金虹与罗长风的单打独斗,演变成“双打”。
但是阿飞无所畏惧,若说罗长风与上官金虹单挑,他心下还有着些许没底,二对二的话,他与罗长风,不惧天下任何人。
……
泰山脚下,大批黄衣人盘踞在此,有不下五百之数,为首者有六人。
这六人都穿着颜色极鲜明的杏黄色长衫,一个浓眉大眼,颔下留着短髭,手持一把流星锤的大汉,忽然对一名少年道:“少帮主,我们当真只在山脚等着?”
那少年身上穿的也是杏黄色长衫,长的斯文秀气,脸上却是冷冰冰的,全无丝毫表情。
听了大汉的话,他沉声道:“这是帮主亲口吩咐的,难道我们能抗命不成?”
“可是……唉。”大汉张了张嘴,终究还是叹了口气,没再多言。
“怎么?你还担心帮主不是那毛头小子的对手?”说话的是一个年龄比较大些的中年汉子。
他耳朵被人削掉了一个,眼睛也瞎了一只,剩下的一只独眼中,闪闪发着凶光。
大汉闻言神色一紧,忙道:“我自然不是那个意思,飞剑山庄的人一个不见,万一……”
“阁下是在找我们么?”大汉话音未落,一道清朗的声音忽然顺着风声传了过来。
众人脸色微变,齐齐转头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而金钱帮帮众则是刀剑出鞘,做好了交战的准备。
只见一群身穿灰衣,腰悬长剑,肋绑刀囊的飞剑山庄弟子,从山丘之后奔出,为首的两人,不是李寻欢与铁传甲主仆又是谁?
看到李寻欢,金钱帮为首的六人不由双目一凝,大升忌惮之意,而见对方只带了百余人,心下又稍安。
可他们的心尚未放下,又一道清朗的声音从他们背后传来。
“兵器谱排行第八的‘金刚铁拐’诸葛刚,排行十九的‘风雨流星锤’向松,排行二十八的‘螳螂刀’唐独,排行三十七的‘判官笔’高行空,排行四十六的‘飞枪’燕双飞……”
“还有排名二十三的‘子母龙凤环’上官飞,上官金虹之子,却不知,你的龙凤双环,有你爹的几成火候。”
在这道声音响起时,金钱帮之人就已回身望去,不妙之感在所有人心中升起。
来的是一群青衣蒙面人,有三百之数,为首之人脸上戴着以青玉雕成的龙首面具,只在腰间插了一柄长剑。
在他身侧,还有十二名戴着青铜面具的人,兵器各有不同,但个个气势惊人,丝毫不在金钱帮六名高手之下。
那为首之人身侧一名身材高大的人狞笑道:“金钱帮最精锐的核心帮众尽数在此,只要灭了你们,金钱帮便再不成气候了。”
诸葛刚与上官飞等人脸色难看无比,前有飞剑山庄李寻欢,后有青龙会龙首与青龙十二煞,今日……恐怕有些不妙。
李寻欢手中捏着他的飞刀,扫视了金钱帮帮众一眼,叹道:“诸位,金钱帮横行霸道,倒行逆施,早已成为武林公敌。”
“李某担保,诸位只要愿意放下兵器,改过向善,必无性命之忧。”
诸葛刚闻言心下一凛,大喝道:“笑话,我金钱帮独霸武林,帮主雄才大略,这些时日不过是被打了个措手不及罢了。”
“等到帮主解决了对手,调整好部署,什么飞剑山庄青龙会,不过土鸡瓦狗尔,诸位,随我杀。”
“杀……”
金钱帮帮众一分为二,一前一后各自迎向了面前的敌人。
“现在的年轻人啊……唉……”白玉京缓缓拔出了已多年未曾出鞘的长生剑,一声叹息,下一刻,他整个人化为一道青影,瞬息之间便杀入了金钱帮阵营之中。
长生剑展开,剑光如星雨银河,势不可挡,朵朵血花在这一片洁白的天地间盛开。
剑名长生,却总是令人短命,不过敌人短命了,它的主人自然便能“长生”。
李寻欢叹道:“这是何苦来由?唉……”
说完手一挥,他身后的飞剑山庄弟子,立马迎向了冲击而来的金钱帮帮众。
“咻咻咻……”
奔行间,飞剑山庄弟子双手连挥,道道寒芒向着金钱帮帮众泼洒而去。
“叮叮叮……”
“噗噗噗……”
“啊……”
“呃啊……”
虽然所有人都提高了警惕,对飞剑山庄弟子的飞刀有所防备,但飞剑山庄的飞刀绝技,又快又急,在短距离内比之强弓劲弩也不差,依然有数十人倒在了飞刀之下。
第四卷 第六十八章 巅峰之战
混战之中,一人毫不理会身旁的殊死拼杀,径直展开身法,向着李寻欢而去。
是“飞枪”燕双飞,他奔到距离李寻欢三丈之处,喝道:“李寻欢,我早就想和你一较高低了,别人怕你,我燕双飞却不怕你。”
他反手扯开长衫,露出了前胸两排飞枪。
只见红缨飘飞,枪尖在白雪的映照下闪闪发光,就像是两排野兽的牙齿,在等着择人而噬。
李寻欢是飞刀,燕双飞是飞枪,他的确早就想与李寻欢交手,若非上官金虹一直压着,他也等不到今日。
而这,也是他能活到今日的原因。
李寻欢瞥了他一眼,叹息着摇了摇头,燕双飞见此,心下怒火大炽。
李寻欢脸上虽然没有露出任何轻蔑鄙夷之色,但他那副意兴阑珊的模样,却更让燕双飞感觉,自己受到了莫大的侮辱。
“受死吧!”
“嗖嗖嗖……”
燕双飞大喝一声,双手齐挥,眨眼间已发出九柄飞枪,但见红缨漫天,还未击到李寻欢面前,突又纷纷掉了下来。
再看燕双飞竟已仰天跌倒,咽喉上赫然已多了柄雪亮的刀。
小李飞刀。
诸葛刚几人都注意着燕双飞与李寻欢这边,但谁也未看出,这柄小刀是如何刺入他咽喉的。
不过小李飞刀刺入燕双飞咽喉的时间他们却知道,就在他双手刚挥出的那一刹那间,小李飞刀便已命中他的咽喉。
他手上的力量还未完全使出,小李飞刀便破空而至,是以他发出去的飞枪劲力不足,才会半途跌落在地。
好快的飞刀。
燕双飞双目怒凸,其中充满了惊疑不信之色,他一直认为自己出手已够快的了,始终不信还有比他更快的,他死也不信世上竟有如此快的飞刀。
事实上,不信这一点的人还有许多,但他们大多坟头草都已有三尺。
燕双飞刚刚咽下最后一口气,李寻欢便已出现在他身侧,小李飞刀再度回到了李寻欢手中。
他扫了人群中的诸葛刚等人一眼,只是这一眼,就让他们遍体生寒。
好在李寻欢似乎没有再出手的意思,诸葛刚等人明白了,只要自己不去招惹他,他也不会主动来对付他们。
剩下的五名兵器谱上有名有姓的高手,心下不由暗暗松了口气。
只是,他们这口气松得似乎早了些。
白玉京与青龙十二煞,可一点也不比李寻欢的威胁小,甚至更大,因为,他们可不像李寻欢那般心慈手软。
……
玉皇顶。
上官金虹与荆无命终于站到了罗长风与阿飞面前,在两人目光接触的那一刹,一股无形的压力便凭空而生。
上官金虹平静的脸上,忽然焕发出一股奇异的光彩,他的气势也越发霸道,双目之中透射出了宛若实质的光芒。
罗长风却正好与他相反,在与上官金虹的对视中,他的目光逐渐变得茫然,看似在与上官金虹对视,实则眼中根本就没有焦距。
然而罗长风那宛若走神的状态,却让上官金虹浑身一紧,他感觉自己已被一种奇特的气机锁定。
在这种气机锁定下,他身上每一个细微的动作,都将被对方清晰的捕捉到,这种感觉让上官金虹心下暗凛。
罗长风已经很久没有进入过这种状态,除了阿青的世界那头白猿,与阿青本人外,至今为止,他再也没遇到过,能逼他进入这种状态的人。
进入这种状态后,罗长风便似与周围的环境融为了一体,他的感知力与反应力,有着大幅度的提升。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种状态可称之为“天人合一”。
当然,只是极为浅薄的天人合一,其气机笼罩范围十分有限,可算是初级天人合一。
真正的天人合一,乃是心神彻底融入这方天地之中,天地间的力量,尽数为己所用,天地万物,都将成为人的助力。
但是哪怕是初级天人合一,许多人也一辈子都无法领悟,更无法进入这种状态。
上官金虹当然不明白这种境界,因为他从未领悟这种境界,以他对权利的执着,他永远也无法领悟这种境界。
但这并不妨碍他明白,这是一种玄奥高深的境界,在来此之前,他对罗长风一直是存着轻视之心的。
可是这一刻,那一丝轻视完全消失无踪,他直到这一刻,才真正将罗长风当成了对手。
“你来了。”罗长风就这么用没有焦距的目光看着上官金虹,漠然道。
“我来了。”上官金虹也沉声道。
罗长风道:“久慕大名,有阁下这般人物做对手,不胜欢喜。”
上官金虹道:“不论胜负,今生无憾。”
上官金虹忽然发现,自己的血液热了起来,原来,自己并非只热衷于权利,对于武学亦有着难以想象的热诚。
只是纵横天下,几无抗手,便将对武学的热诚消磨殆尽,剩下的时间,皆用来打发在虚无缥缈的权利中了。
直至今日,他才真正找到一个像样的对手。
他曾一度将李寻欢当成了最大的对手,虽然直到如今,李寻欢在他心中依然是一个好对手,但已不是最大的对手。
“李寻欢为何没来?”本来话已说完,没什么好说了的,上官金虹却莫名的又开口问了一句。
罗长风的手搭上了剑柄,口中淡淡道:“他自然有他的事要做,我们,也该做自己的事了。”
上官金虹见此,也不再多言,收摄心神,双手交叉,在两腰一探,再拿出来时,手中已多了一对金环。
子母龙凤环。
双环一呈金龙环绕,一呈金凤环绕,材质特殊,可以吸住各种铁制兵器,能收能放、可攻可守。
罗长风丝毫没有率先出手的意思,甚至连他的眼睛都没再看上官金虹,他右脚微微上前半步,身子微侧,右手搭在剑柄上。
上官金虹双目微凝,他知道,自己不能再等,拖得越久,对方那莫名的状态便会越渐加深。
所以上官金虹出手了。
“喝……”
大喝声中,上官金虹身形忽然模糊,身后拉出了一串长长的残影,向着罗长风冲杀而去。
左右手腕翻飞,但见两道金芒耀眼,一左一右呼啸而出。
第四卷 第六十九章 结果
自上官金虹领悟手中无环,心中有环的境界后,子母龙凤环,还是第一次出手。
上官金虹不愧兵器谱排行第二的绝顶高手,在原著中杀死了天机老人,打得李寻欢毫无还手之力。
这龙凤环在他手中使来,当真是迅如闪电,猛似雷霆。
“嗡嗡嗡……”
霎时间,劲风大作,但龙凤环却比风声更快,风声还落在后边,双环已双双扑杀至罗长风面前。
“锵”
“嗤嗤嗤……”
纯钧剑那清越的剑鸣声响起,紫芒乍现,那剑鸣却陡然碎成密集的破空声。
罗长风瞬间刺出数十剑,剑光化作点点紫色毫光,像一张光网般迎向了子母龙凤环。
“……”
阿飞心下暗叹,罗长风的剑法果然又有精进,比之他们初遇时,更加快了。
纯钧剑化出千道紫芒,万点光雨,天地间尽是剑光与激荡的气劲,啸啸生风,一连串密集的剑环交击之声,不住响起。
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龙凤环本是绝险的兵器,一不留神,不仅无法伤敌,反而会伤己。
但这原本险绝的兵器,在上官金虹手中却稳如泰山一般,一招一式都有着莫大的威力。
子母龙凤环的招式固然狠毒、诡险,但上官金虹的过人之处,却正是因为他的“稳”,能将天下至险的兵器,练到一个“稳”字,这才是上官金虹非人能及之处。
但上官金虹丝毫也没能占到上风,相比于他的稳,罗长风的剑则是得一个“快”。
长风剑法精妙绝伦,变化无方,但到了他们这个层次,精妙的招式并不是决胜的关键。
能让罗长风与上官金虹相抗衡的,正是这一个“快”字。
高手相争,哪怕只快了一丝,都会占据莫大的优势,原本子母龙凤环,是对罗长风的快剑有一定克制作用的。
其原因就是龙凤环那可以吸住铁制兵器的磁性,可让上官金虹暗暗心惊的是,龙凤环竟吸不住罗长风的剑,甚至连一丝影响都没有。
对方的剑,根本就不是铁器,而且对方剑上,似乎附着了一种与内力截然不同,却威力极大的劲气。
不仅龙凤环的特性毫无作用,他那比对方深厚得多的内力,也完全没了优势。
所以上官金虹出手比罗长风要慢,虽然慢得不多,短时间内没什么问题,但随着交手时间一长,这一丝丝优势就会被逐渐拉大。
两道宛如蛟龙一般的身影,在玉皇顶上辗转腾挪,他们飞快的攻击、防御、变化,转眼之间,又不知使出了多少奇招妙招。
天上落下的雪花与地上的积雪,被劲气激荡得漫天飞舞,几乎将两人包裹在内,连他们的身形都看不真切。
“喝啊……”
忽然,上官金虹又一声爆喝,手中双环蓦然闪烁出万千刃光,如铁树梨花盛开,千朵万簇,层层叠叠,如浪潮汹涌,向着罗长风淹没而去。
子母龙凤环金光闪耀,晃的人眼花缭乱,而那环刃更是闪烁着灼目的寒光。
罗长风见此,干脆闭上了双目,他脑海中忽然闪过了李寻欢曾告诉他的,关于小李飞刀要诀的十二个字。
这一刻,在这处于天人合一的状态下,他忽然感觉,自己似乎抓住了几分那十二个字的要诀。
罗长风手中挥舞着纯钧剑,口中却以只有自己能听见的声音喃喃道:“剑随意转,意随心运,心遵神行……”
上官金虹忽然发现,罗长风的剑似乎更快了,不仅更快,还莫名变得十分诡异。
他发现罗长风的剑,总是会先一步刺到龙凤环变化的节点,招式转换间的薄弱之处。
他不会快一分,也不会慢一丝,每次都是刚刚好。
上官金虹那原本稳如泰山的双环,竟变得有了几分凌乱,一丝冷汗,自上官金虹太阳穴上渗出。
忽然间,纯钧剑那精准迅疾的剑招一顿,下一瞬一片光幕出现在上官金虹面前。
不过那光幕只维持了一刹那,便蓦然爆开,化作一片光雨,形成一点点闪烁的紫色芒点,似欲向四方八面飙射开去。
罗长风的身形骤然消失在满空紫芒里,纯钧剑紫芒暴涨,以奔雷逐电的速度,向着上官金虹笼罩而来。
从交手以来,上官金虹第一次退了,而这一退,便再也停不住,很快,两人的战圈就推移到了荆无命左近。
上官金虹的招式几乎已不成章法,他一咬牙,内力疯狂输入龙凤环,金芒大盛,在这汹涌的内力作用下,便连空气似乎都被扭曲。
“锵锵锵……”
“噗噗”
“杀……”
上官金虹拼着受伤,以深厚的内力与罗长风硬拼了几记。
虽然他手臂与肩膀上多了几个血口,但也使得罗长风那圆融无缺的剑法,出现了一些凝滞,他的身形也重新出现在场中。
不远处的荆无命,虽然没有接到任何动手的命令,但听到上官金虹那一声“杀”,他的剑却蓦然拔出,电光火石间,一剑刺向了罗长风。
两人配合,默契无比。
荆无命根本不理会自身的安危,也不管他这一剑哪怕能刺中罗长风,自己也会被那凌厉无匹的紫色光点刺成马蜂窝。
因为那每一个光点,都是罗长风长剑的剑尖所在。
他只要能刺中罗长风,便算胜利。
上官金虹的生命就是他的生命,他是上官金虹的影子,生命若消失,哪里还会有影子?
面对荆无命这很可能导致他败亡的一剑,罗长风却丝毫没有在意,他甚至看都没看荆无命一眼,依旧对上官金虹发动着最后的攻击。
上官金虹有一个影子,他却还有另一双手足。
荆无命是上官金虹的影子,阿飞却是罗长风的手足,除了自己的手足外,额外的一双手足。
当然,反过来也一样,罗长风同样是阿飞的另一双手足。
“唰”
“叮”
阿飞自然不会让罗长风失望,他虽然距离他们,比荆无命距离他们稍远,但他的身法却比荆无命快了不止一倍。
所以他后发先至,荆无命的剑被他磕开,但荆无命手腕一转,理也不理阿飞,依旧一剑向罗长风刺去。
但这世上,没有人可以忽略阿飞的剑,连罗长风自己都不敢,忽略阿飞剑的人,全都已经变成死人。
“噗”
阿飞对威胁到自己兄弟的人,绝不会手软,见荆无命不顾自身安危,一心只想在罗长风身上开个血口,他自不会惯着他,一剑从侧面刺入了荆无命脖颈。
如今没有经历过原著中,阿飞被荆无命放过一马的事,阿飞与荆无命也没有任何交集,自然不会手下留情。
所以荆无命死了,而在荆无命倒下的不久,罗长风便自上官金虹身旁掠过,站到了他身后半丈之处。
罗长风左腿前曲,右腿伸直,站了个弓步,身子微微向前倾斜,握纯钧剑的右臂向后斜指天空。
而上官金虹,却是背对着罗长风,直直僵立在了原地。
第四卷 第七十章 武林外史
罗长风缓缓站直身体,还剑入鞘,身形微微一震,嘴角溢出一缕鲜血,顺着嘴角滴落到洁白的衣衫上。
罗长风抬手拭去嘴角的鲜血,口中漠然道:“龙凤双环,果然名不虚传。”
上官金虹身形不动,冷冷道:“成王败寇,输就是输,无须怜悯同情。”
罗长风颔首道:“说得不错,这世间本就是成王败寇,所谓的惺惺相惜,不过是胜者对败者的一种怜悯罢了。”
说完这句,罗长风转回身,看着上官金虹的背影,叹道:“你是一代枭雄,可惜,不是个好武者。”
上官金虹喃喃道:“技不如人,王图霸业,一切成空,一切成空……”
说着,便就此直挺挺的倒了下去,再无生息,即便到死,他的背脊也没有弯过一丝,却也无愧一代枭雄之称。
在死亡面前,哪怕是上官金虹也会惊惶,也会恐惧,否则他就不会招呼荆无命动手。
可即便失败,即便死亡,他最后所叹者,也唯有“技不如人”,而非“时也命也”“天不待我”之类怨天尤人之言。
阿飞走到罗长风身侧,关切的道:“你没事吧?”
罗长风摇摇头,道:“没事,上官金虹功力的确比我深厚,只是受了些震荡,一点点内伤罢了。”
说完看了一眼地上的荆无命,心下暗暗叹了口气,此人一生,实在太过悲哀,死了也好。
便在此时,破空声响起,罗长风与阿飞转头看去,便见李寻欢与白玉京施展轻功,速度极快的从石阶上掠了上来。
当看到躺在地上的上官金虹与荆无命,两人明显松了口气。
白玉京摘下龙首面具,脸上带着他那招牌式的微笑,道:“果然是英雄出少年,从今日起,兵器谱排行第一的,当是‘纯钧剑’。”
罗长风摇头道:“兵器谱不过是一个笑话,也不过井底之蛙罢了,这世上,哪有什么真正的,又哪有什么天下第一。”
听了此言,白玉兰眼中露出激赏之意,大为高兴,罗长风以弱冠之年,便战胜当世成名数十载的绝顶高手,却没有丝毫骄矜之意,甚是难得。
罗长风看向李寻欢,问道:“都解决了?”
李寻欢脸上殊无欢喜之意,反而满脸疲倦之色,闻言颔首道:“解决了,负隅顽抗的都已歼灭,大部分选择了弃械投降,这个江湖,总算可以平静下来了。”
罗长风也轻叹一声,道:“是啊!终于可以平静下来了。”
……
上官金虹与上官飞父子一死,金钱帮迅速土崩瓦解,因林仙儿早早被干掉,上官小仙自然不复存在。
短短不到三个月,金钱帮的残余势力便被飞剑山庄与青龙会联手铲平,金钱帮那丰厚无比的财产,自也被两方瓜分。
青龙会依旧隐入暗中,在江湖上小露了一次面后,再度消失在江湖中人的视线里,而飞剑山庄,则是成了明面上的天下第一大势力。
不过金钱帮的覆灭,也让江湖陷入了混乱状态。
但罗长风相信,这混乱只是暂时的,等到江湖重新洗牌完毕,要不了多久就会平静下来。
就算平静不下来,罗长风与白玉京也会强行令其平静下来。
他们却不知,趁着金钱帮覆灭,江湖陷入混乱,一个比青龙会更加神秘的势力,开始窥视中原武林。
……
瑞雪初霁,天地茫茫。
西子湖畔的杨柳,仿佛变成了傲立的梅花,雪肌冰骨,风姿卓然。
江南的冬季并不算严寒,能下雪也是极为意外了。
湖面没有结冰,在这白茫茫的天地间,添上了一抹碧绿,凛冽的北风不时吹起,卷起一轻雪,洒向天空。
如此冷冽的天气,普通百姓大多于家中偎着火炉取暖,而那些文人骚客,千金碧玉,则是三三两两相约来西湖边观景。
那“断桥残雪”,可也是西湖最美的景致之一。
距离小瀛洲不远处的湖面上,一艘画舫静静漂浮在水面,画舫之中,一个小炉上温着几壶酒。
李寻欢、罗长风、阿飞、孙小红四人围坐在火炉旁,几人言笑晏晏,配以温酒,好一个“我有故事你有酒”的温馨场面。
忽然,阿飞饮下一杯酒后,开口道:“李兄,长风,我现在足够有名了么?”
李寻欢身边的孙小红抿嘴笑道:“如今‘飞剑客’之名,在江湖上谁人不知,哪个不晓?若这还不叫有名,那什么叫有名?”
阿飞点点头,神色一整,看向李寻欢与罗长风,道:“我曾说过,等我成名,就告诉你们我的身世。”
说完这句,他看向罗长风,道:“我想,长风已经知道了吧!”
李寻欢脸上的笑意渐渐收敛,看向阿飞与罗长风的神色变得郑重,孙小红目光微微闪了闪,显然,她也是知道些什么的。
罗长风却是云淡风轻的道:“你姓沈,叫沈飞,你母亲姓白,你的名字,就是你父亲的姓与你母亲的名组成。”
李寻欢微微一怔,随即眼中浮起了一抹明悟之色。
难怪,每当他说起沈浪、熊猫儿、王怜花、朱七七,这些传奇人物的传奇故事时,他脸上总会现出一种奇特的表情。
原来,他竟是名侠沈浪的儿子。
当然,一个人的身世并不重要,人既不是狗,也不是马,不是非要“名种”的才好。
一个人要成为怎样的人,全都要看他自己,这才是最重要的。
就像阿飞与罗长风,他们的来历一个比一个不凡,但他们在成名前,从未透露过自己的身世来历,不同样凭自己,走到了如今威震江湖这一步吗?
阿飞听了罗长风的话,脸上没有丝毫异样的神色,因为他早已见识过太多,罗长风的“见多识广”。
阿飞沉声道:“你说的一点没错,我叫沈飞,是沈浪与白飞飞的儿子,但……”
说到这,阿飞神色终于变了,拳头紧紧的握住,咬牙道:“但我只是个私生子,是人们口中的‘孽种’。”
李寻欢脸色一变,他哪里还不明白究竟怎么回事,沈浪与朱七七的恋情,是为他们那一辈江湖中人所传颂的。
而沈浪一行出海时,也只带了朱七七,那么阿飞他……
罗长风垂下了眼睑,道:“你有什么打算?”
阿飞深吸了一口气,道:“我打算出海去找他,我要当面问他,为什么要抛弃我们母子。”
“他是一代名侠,我只是个他不要的野种,所以我一定要成名,成为天下最有名的人,如此,我才会站到他面前去问他。”
说到这,阿飞重重的加了一句:“代表我自己。”
“唉……”
罗长风长长的叹了口气,道:“如果我告诉你,并非是你父亲抛弃了你们母子,而是你母亲主动离开,甚至,沈大侠根本不知道你母亲已经怀了你呢?”
阿飞双目一凝,死死盯着罗长风,缓缓问道:“为什么?”
罗长风道:“当初我遇到你的时候,你为什么死都不肯受别人恩惠,欠别人债?”
阿飞一怔,喃喃道:“因为那是我娘,从我小时候起就要我记住的事。”
罗长风颔首道:“她之所以要你不要欠别人债,就是因为她认为,是自己欠了别人的债,才会落到如此凄凉境地的,其实,又哪里是债的问题。”
阿飞看着罗长风,道:“告诉我,把所有事情都告诉我。”
罗长风点点头,起身走到一旁,掀开一块木板,从木板的暗格中掏出一本已经装订好,稍稍有些厚的册子,道:“与其让我跟你说,不如还是你自己看吧!”
阿飞接过册子,只见册子的蓝皮封面上写着四个大字武林外史。
李寻欢好奇的看向罗长风,道:“长风,这是?”
罗长风沉声道:“这是二十年前,关于沈浪、熊猫儿、王怜花、朱七七、白飞飞之间恩怨情仇的故事。”
“我保证,这本话本,我没有一字一句改编,全都是按照真实情况所写。”
阿飞神色一凝,迅速翻开了第一页,聚精会神的看了起来。
第四卷 第七十一章 怜花宝鉴
阿飞不眠不休,不饮不食的看了两天两夜,一口气将整本《武林外史》看完,然后又坐在那发了半天的呆。
这两天两夜,李寻欢与罗长风也一直陪坐一旁,哪都没去,每天的饭食由孙小红去取来,不让任何下人靠近。
几人都没有出声干扰阿飞的思绪,有些事,得让他自己想明白。
从早上辰时左右看完话本开始,一直如泥胎木偶一般坐着的阿飞,忽然站起了身来,往画舫外行去。
李寻欢、罗长风、孙小红也忙站起身,异口同声的问道:“你去哪?”
阿飞跳下画舫旁的轻舟,将轻舟推离了画舫,这才回头,脸上带着一丝莫名的笑意,道:“上茅房,你们去不去?”
“……”
李寻欢与罗长风对视一眼,嘴角连连抽搐,随即齐齐展开轻功,纵身跃向轻舟,道:“一起去。”
孙小红站在画舫甲板上,看着轻舟中的三道身影,脸上露出一个明媚动人的微笑。
……
自那天过后,阿飞再也没提过出海找沈浪的事,似乎已经完全放下了心中的执念,李寻欢曾问过他为什么。
阿飞的回答是,他忽然想通了。
“忽然想通了”,这五个字说起来简单,要做到可真不容易。
释迦牟尼在菩提树下得道,就因为他“忽然想通了”。
达摩祖师面壁十八年,才总算“忽然想通了”。
无论什么事,你只要能“忽然想通了”,你就不会再有烦恼,再有执念,但达到这地步之前,你一定已不知道有过多少烦恼。
李寻欢也看了《武林外史》,虽然他并不是了解所有关于沈浪他们的事,但他也了解一部分。
将自己知道的那一部分,与这本话本一对比,再结合前后,他就确定了这话本中所写,的确是最真实的故事。
而罗长风不仅仅是将《武林外史》的原著写了上去,另外还将王怜花前往李园找李寻欢,准备把“怜花宝鉴”交给李寻欢那件事添加了进去。
看得李寻欢是愕然无比,在看完话本后,他第一时间找到罗长风,紧张的问道:“长风,你话本中所写可当真?她……她手中当真有一本王怜花编纂的《怜花宝鉴》?”
罗长风站在九曲平桥,将一把把鱼食撒到湖中,引得鱼群争抢不休,水面顿时如同沸腾了一般。
听了李寻欢的问题,罗长风似笑非笑的扭头看了他一眼,道:“怎么?终于找到一个理由,去见她一面了?”
“呃……咳咳咳……”李寻欢脸色一僵,随即剧烈的咳嗽起来。
罗长风撇撇嘴,道:“别装模作样了,从到江南以来,你已经很久没咳得这么凶过。”
李寻欢苦笑不已,叹道:“好啦!别打趣我了,我们如今……只是表兄妹而已,你先告诉我,这件事究竟是真是假?”
罗长风将最后一点鱼食撒进湖中,双手负到背后,看着争抢鱼食的鱼群,道:“是真是假,你可以去问孙小红。”
“为了这本绝世秘籍,她二叔在李园外坚守了十四年,如今也是时候让人家解脱了。”
李寻欢凝视了罗长风一会儿,转身大步离开,罗长风看了看他的背影,便面无表情的转回了头,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
李寻欢在倚红楼三楼练功场,找到了跟阿飞那两个带剑侍女一起练剑的孙小红。
“大庄主。”
侍女与李寻欢见礼的声音,令正在习练越女剑法的孙小红停了下来。
“大哥,你怎么来了?”孙小红倒转长剑,剑身贴在手臂上,迎向了李寻欢。
李寻欢翻开倒数几页,摊到孙小红面前,道:“你先看看这一段。”
“这是……武林外史?”孙小红将长剑交给侍女,接过话本,走到边上的椅子旁坐下,认真看了起来。
片刻之后,孙小红的神色变得郑重,目光之中闪过一丝复杂之意,她也不抬头,道:“大哥是想问我话本中所写是真是假?”
李寻欢道:“是。”
孙小红这才抬起头,直视着李寻欢,道:“不错,长风话本中所写,句句属实,那么……你打算去取回《怜花宝鉴》?”
李寻欢看着孙小红的眼睛,不知道为什么,原本有些复杂的心绪忽然平静了下来。
以前他每次只要一想起林诗音,或听人提到林诗音这个名字,心里总会觉得有种无法形容的歉疚和痛苦。
那就像是一把锁,将他整个人都锁住,他总认为自己必将永远承担着这份痛苦。
但现在,他的痛苦却似已不如昔日强烈,是什么力量将他的锁解开的呢?
李寻欢一直不知道,但此刻看到孙小红的眼睛,他似乎有些明白了。
他不躲不闪的看着孙小红的眼睛,道:“不错,王怜花既然信任我,将如此紧要之事托付于我,我便有责任完成他的嘱托,为他寻到一个好传人。”
孙小红道:“仅此而已?”
李寻欢坦然的点点头,道:“仅此而已。”
孙小红脸上露出一个明艳的笑容,道:“那好,我跟你一起去。”
李寻欢也笑了,他毫不迟疑的道:“好,我们一起去。”
……
宽阔平坦的官道上,一架马车辚辚而行。
两年多前,这架马车从北而来,自关东到了河朔,又从河朔去到了江南。
时隔两年后,这架马车又由南至北,回到了河朔地界。
只是车上的人,却已与两年前不同,而且在马车两旁,还有八名骑着高头大马的灰衣骑士护卫。
这八名骑士的穿着打扮,如今在江湖中可是鼎鼎有名,正是飞剑山庄弟子。
赶车的依旧是铁传甲,就像荆无命是上官金虹的影子一样,他也是李寻欢的影子,李寻欢在哪,他也一定在哪。
车厢内坐着罗长风、李寻欢与孙小红,此时孙小红正抱着《武林外史》看得津津有味,李寻欢则是一边喝着酒,一边看她,脸上始终带着淡淡的微笑。
罗长风正聚精会神的用小刀刻木雕,他刻的是阿青,雕刻技术则是跟李寻欢学的。
如今李寻欢放下了木雕,罗长风却捡了起来。
李寻欢也希望他能有一个寄托,这样他就不会老想着“去与阿青相会”了。
阿飞没有来,他要坐镇山庄,他们三个,总归要留下一人坐镇。
第四卷 第七十二章 实力坑爹
经过一个月的赶路,罗长风一行终于回到阔别两年的保定城。
他们没有直接前往兴云庄,而是先到聚贤居安顿下来,他们如今也不可能再住在兴云庄,所以罗长风跟李寻欢决定,晚饭过后再上门拜访。
然而,这一决定却让他们错过了许多事,对李寻欢来说,或许有些遗憾,但对罗长风来说,却是再好不过的局面。
天色将暗,罗长风一行吃过晚饭,这才往兴云庄而去。
一路上,孙小红紧紧拉着李寻欢的手,一刻也不愿松开。
她一点也不害羞,因为她觉得,她的感情并没有羞于见人的地方。
她简直恨不得将她的感情,当着全世界的人表露出来,尤其是在即将见到那个女人时。
兴云庄所在地距离闹市较远,十分僻静,所以这里发生什么事的话,通常不会惊动寻常百姓。
罗长风一行到这里的时候,立马就发现了不对劲,因为兴云庄门口,守着四名陌生人。
这四人个个气势凛然,呼吸绵长,皆是武功不弱的好手,兴云庄绝不可能奢侈到,用如此高手看门的程度。
罗长风耳朵动了动,忽然沉声道:“兴云庄出事了。”
李寻欢神色一凛,眼中透射出几缕寒芒,脚步加快了几分。
孙小红紧握李寻欢的手也默默放开,因为她知道,此刻李寻欢手中需要的是飞刀,而不是她的手。
“站住,今日兴云庄不见外客,诸位请改日再来。”看到罗长风一行靠近,守住大门的其中一人上前喝道。
李寻欢面无表情的道:“你们是什么人?”
那人道:“与你无关。”
李寻欢道:“那你知不知道我是什么人?”
那人两眼微眯,冷笑道:“正要请教。”
李寻欢指着他身后大门两旁的对联,道:“我是这些人中的一个。”
四人下意识的回头,一眼便看到了门上的对联: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四人脸色齐齐一变,为首那人厉声道:“你是飞剑山庄大庄主李寻欢?”
他没有回头,脸朝兴云庄内,这一声厉喝蕴含了内力,声音远远传了出去。
李寻欢脸色大变,此人的作为,明显是想通知里面的人,看来兴云庄真的发生了大事。
“锵”
“噗噗噗噗”
那人喝完这一声,正要回头,罗长风却已悍然出手,瞬息之间,他的身形便在四人身侧掠过一圈,回到了李寻欢身侧。
“不要再说废话,再耽搁下去,兴云庄就要被灭门了。”罗长风看也不看捂着脖子相继倒地的四人,对李寻欢道。
李寻欢不再多言,与罗长风一起展开轻功,向着兴云庄内冲了进去,孙小红与铁传甲带着八名飞剑山庄弟子紧随其后。
……
兴云庄内,尸横遍地,护院、仆役、侍女等共计四十七口,横七竖八的躺在地上,到处都充斥着血腥之气。
冷香小筑前,那片赵正义等人构陷李寻欢的梅林外,数十名各持兵刃,杀气腾腾的神秘人将几个人死死围在当中。
为首者是一名身形高大,身穿墨色劲装,手持双钩,面容阴鸷的壮年男子。
包围圈中央,龙啸云右胸上插着一柄剑,浑身上下无数血口,以一杆精钢长枪拄地,支撑着不让自己倒下去。
但他早已是强弩之末,之所以到如今还未倒,皆因那股保护妻儿的信念,否则,他早该死了。
许多时候,人是可以忘记死亡这件事的。
在他身后,还有一个同样浑身是伤,但要比他好得多的人。
那是个残废的侏儒,他背上有一个隆起的“驼峰”,还是个驼子。
但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气势,却比龙啸云强了不止一筹,比之对方为首那人也不差分毫。
他的眼睛如鹰一般锐利,佝偻的驼背,却给人一种如伏山岳的凝重感。
他的双手比寻常人粗壮,手指如金似铁,显然,他擅长指上功夫。
此人正是孙白发二子,孙小红的二叔,当年以“大力鹰爪功”闻名江湖的孙驼子。
当初王怜花将《怜花宝鉴》托付给李寻欢,但正逢李寻欢出远门,王怜花虽将《怜花宝鉴》交给了林诗音,却不太放心,便嘱咐孙驼子帮忙照看。
却不曾想,这一照看,便照看了十四年。
孙驼子一诺千金,《怜花宝鉴》成了他的心结,也成了他的枷锁,让一个武林豪侠,当了十四载的小商贩。
今日他发现有大批外敌侵犯兴云庄,为保林诗音性命,更主要的是为保《怜花宝鉴》不失,他终于不再隐藏,主动加入了这次血战。
但事到如今,他知道今日恐怕就是兴云庄灭门之时了,而他也将把命丢在这里。
不过这对他来说,反而是一种解脱。
林诗音就在孙驼子与龙啸云之间,她早已泪流满面,怀中死死抱着身受重伤,站都站不稳的龙小云。
但她不敢哭出声来,她怕会影响到龙啸云。
原本龙啸云一个人,是有机会逃走的,但他为了保护她们母子,却与仇敌拼死一战。
她知道龙啸云活不成了,她早已做好一家人死在一起的心理准备。
此时的龙小云满脸呆滞,眼中一片死灰,已经只会默默流泪。
兴云庄至有今日之祸,皆因他的嚣张跋扈之故,可以说,兴云庄若被灭门,完全是他一手造成。
半月之前,他在外因琐事与人发生纠纷,与几个陌生人在大观楼大打出手。
当时他带着一帮家丁护院,人多势众,对方只有三人,但对方三人的武功俱是不弱,将他手下那帮家丁护院打得落花流水。
龙小云横行霸道惯了,哪里会将几个外地人放在眼里?
他有两句口头禅,一句是:“你知道我爹是谁吗?”
另一句是:“我爹一定会杀了你。”
每当他说出这两句口头禅,通常别人就会问个究竟,当听到是龙啸云的儿子,十之**会退让。
底气弱点的会主动赔罪,以求消除过节,底气足点的也不过是说几句场面话就离开。
当龙小云发现这两句百试百灵的口头禅,对这三人没用,反而遭到对方一顿嘲讽,顿时大怒。
当即便使出他那一身动辄要人性命的歹毒暗器,当场偷袭杀死两人,最后一人见势不妙,跳窗逃走。
当时龙小云还自鸣得意,嘲讽对方不自量力,一众家丁护院更是大肆吹捧。
结果半个月后的今天,一群来历不明的高手突袭了兴云庄,他们从四面八方冲进庄内,一句话都不说,见人就杀。
而且他们从四面进犯,将所有出路堵死,一个人都没能逃出去。
一场血战后,兴云庄上下被杀了个干干净净,只剩下武功最高的龙啸云父子,加上前来援手的孙驼子还活着。
不过,他们终究还是没能逃出去,被围在了冷香小筑外。
龙小云以自己的言行,完美诠释了什么叫实力坑爹。
第四卷 第七十三章 千钧一发
手持双钩那为首之人看也不看龙啸云一眼,只凝注着孙驼子,沉声道:“孙二先生与这姓龙的究竟有何关系?为何非要强出这个头?”
孙驼子板着脸,冷冷道:“我与姓龙的没有任何关系,你若在别处杀他,我即便看到了,也只做不见。”
那人道:“也就是说,我若要在兴云庄杀他,你就一定要管?”
孙驼子道:“不错。”
那人点点头,道:“既如此,孙二先生就别怪在下不讲江湖道义了。”
孙驼子讥诮的道:“尔等魔教妖人,何曾讲过什么江湖道义?废话少说,想杀龙啸云一家,除非老子死了。”
“喝啊……”
孙驼子怒喝一声,双手齐出,直扑那为首之人而去。
只见他左手握拳,右手如爪,左拳击出,石破天惊,右爪如钩,变化万千,虽是赤手空拳,但威势却比龙啸云施展长枪强了不止三筹。
见孙驼子动手,那魔教头目一举手中双钩,厉喝道:“杀。”
魔教弟子纷纷挺起兵器,向着已摇摇欲坠的龙啸云,以及冲上来的孙驼子杀了过去。
孙驼子身上虽有些许伤痕,对他的战力却并无多大影响,这些魔教弟子武功虽不弱,但与他相比还差得远。
孙驼子虽然遭到围攻,却并未尽落下风,反而每隔一两息,就会有一人伤在他手下。
而龙啸云却是十分不妙,他木然的端起手中长枪,一记“横扫千军”向着面前攻上来的魔教弟子挥了出去。
只不过他如今早已是强弩之末,这一枪既不快,也无多大力道,一名使短戟的魔教弟子双戟一架,便挡住了这一枪,戟上月牙形锋刃锁住了龙啸云的长枪。
旁人立马欺近龙啸云的身,刀剑齐出,或砍或刺在龙啸云身上。
“噗噗噗噗……”
龙啸云的身体更加破烂,他的血已快流尽,浑身早已一片麻木,并未感觉到痛,他的意识也几近消失,如今纯粹是强提着一口气不咽下。
便在此时,只听得大门方向遥遥传来一声大喝:“你是飞剑山庄大庄主李寻欢?”
场中所有人齐齐一怔。
飞剑山庄大庄主?
李寻欢?
那头目脸色大变,林诗音却是抬手紧紧捂住了自己的嘴,脖子上青筋凸出,用尽所有力气无声的嘶嚎着。
她目光死死盯着被数把兵器刺入身躯的龙啸云,却对那道说李寻欢来了的声音充耳不闻。
龙小云也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爹……爹啊……”
头目听到李寻欢到来,心下也紧张起来,不再干看着,这孙驼子本就已经十分麻烦,若他与李寻欢联手,情况就十分不妙了,所以他打算先解决孙驼子。
身形闪动间,借着手下的掩护,他移到了孙驼子身后,手中双钩交叉,如剪刀一般对着孙驼子后颈绞去。
孙驼子也非庸手,他感受到身后那撕裂空气的恶风,左拳突曲,将原本对着面前一人胸膛打出的力量松开。
右爪也突然紧握成拳,将向着另一人咽喉抓出的一爪,硬生生收了回来。
与人交手时,最难的就是将已击出的招式“悬崖勒马”半途收回,要知一招击出,便如箭离弦,若是半途撤招,总难免有些生硬勉强。
但孙驼子此刻这一招收发之间,却绝不拖泥带水。
别人若是将手上力量撤回,身子也难免要随着后退,那正是自投罗网,送到魔教头目双钩之下。
但孙驼子幸好是个“驼子”,他手上力量一撤,就全都聚集在了他背后的“驼峰”之上。
只见他本就矮小的身子再度一矮,双钩自他头顶绞过,他自己则是肩膀一缩,以驼峰向头目撞了过去。
这一招也正是孙驼子的成名绝技之一,他背后驼峰已练得坚逾精钢,这一撞之力,何止数百斤。
头目自然是识货的,不敢硬接,左脚一蹬地面,向一旁掠开。
孙驼子这一撞,却刚好退到了林诗音母子身旁,将一名已欺到他们身侧,一刀向着林诗音怀中龙小云砍去的魔教教众撞飞出去。
今日之事,本就是龙小云惹出来的,他们最大的目的,便是要杀了龙小云父子,为死在龙小云手中的兄弟报仇。
当然,这只是一个由头罢了,兴云庄的财富,也是他们所觊觎的目标。
对林诗音,他们倒并不打算下杀手,毕竟,林诗音也是难得一见的美人,对他们又无威胁,即便是魔教中人,也不忍向她下手。
被撞飞那人张嘴吐出一口鲜血,身子抽搐几下,便即气绝身亡,可见孙驼子这一撞,究竟何等可怕。
此时龙啸云已倒在地上,出气多进气少,他的脑袋偏向林诗音一侧,眼中带着深深的愧疚,似是在为自己无法再保护她而自责。
没了龙啸云挡住这一面的敌人,龙小云也已是岌岌可危,靠孙驼子一人,可护不住他们母子。
好在他只需支撑片刻,等到李寻欢赶到,绝境自然得解。
况且李寻欢如今身为武林第一大势力,飞剑山庄的大庄主,出门在外时,总不会孤身一人。
孙驼子想得没错,他只不过坚持了不到十息,以身为林诗音母子挡了几刀,李寻欢与罗长风一行便赶到了。
“咻咻咻……”
“噗噗噗……”
“啊……”
利刃破空声接连响起,那些调转方向,迎向刚刚赶来之人的魔教教众,身上纷纷被飞刀射中,惨叫着倒了下去。
孙驼子在赶来的人群中看到了自家侄女,总算是松了口气,此时魔教的大部分人手都前去对付罗长风等人了,他的压力大减,心神也不由有些松懈。
这一松懈不要紧,却被魔教头目抓住机会,一脚踹在他腰际,将他踹开。
魔教头目乘机一把箍住林诗音的脖子,手中铁钩架到了她脖子上。
林诗音被魔教头目劫持,往后拖去,她一直护住的龙小云顿时脱离了她怀中。
龙小云顾不得身后的母亲,扑在地上,连滚带爬的靠到龙啸云身旁,稚嫩的声音不断发出凄厉的哭嚎:“爹,爹,孩儿不孝,孩儿对不起你……哇啊啊啊……”
与此同时,一道人影掠进众魔教弟子群中,大肆杀戮,在铁传甲与八名飞剑山庄弟子的配合下,不过七八息,便将四十几名魔教教众杀得干干净净。
至于李寻欢,他手中捏着小李飞刀,展开轻功,径直掠到了劫持林诗音的魔教头目身前。
第四卷 第七十四章 领悟
“如果你不想她死,就站在那不要动。”
魔教头目挟持着林诗音退到一座假山前,背靠假山,这样可以保证自己不被围住。
他整个人缩在林诗音身后,只从她颈边露出一只眼睛,对李寻欢厉声喝道。
小李飞刀名震江湖,这个时代的武林中人面对李寻欢,便如后世人面对一个顶级神枪手,绝不敢让自己的身躯暴露在对方视线之内。
李寻欢站在两丈之外,果然不敢再进一步,林诗音此时便如变成了一个牵线木偶,她双目空洞的看着李寻欢,脸上一片麻木。
她的眼中已没再流泪,因为眼泪已经流干。
她的一生是不幸的,自己爱的人,抛弃了自己,爱自己的人,却为自己而死……
她实在已经没有活下去的动力,若非还有龙小云这个牵挂,她早已自我了断,选择与龙啸云一起去了。
看着林诗音那麻木苍白的脸,李寻欢心如刀割,但他却要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他好恨,恨自己为什么不早点来兴云庄,若他早来片刻,或许龙啸云就不会死,她也不会失去依靠。
那一边,罗长风掠过最后一名还站着的魔教教众身侧,身形终于定住,他缓缓还剑入鞘,手在离开腰际时,却不动声色的拔出了一把飞刀。
他站到了魔教头目的斜对面,铁传甲则是与他相对,站到另一边的斜对面。
八名飞剑山庄弟子在三人身后呈扇形而立,将魔教头目围在了假山前。
孙小红将单膝跪地,大口喘气的孙驼子扶起,紧张的道:“二叔,你伤势如何?可要去医馆?”
孙驼子在自己身上连点,暂时封住了伤口处的穴道,随即看了孙小红一眼,道:“我没事,这点伤还要不了我的命,你们怎么来了?”
孙小红松了口气,道:“说来话长,过些时候我再跟你说吧!”
那边躺在地上的龙啸云,似乎是看到李寻欢来了,强提着的一口气终于咽下,一双眼睛缓缓闭上,算是瞑目了。
龙小云伏在龙啸云身上,拼命摇着龙啸云的尸身,哭喊道:“爹,你醒醒,孩儿不要你死,孩儿知错了,爹你不要死啊……”
哭喊了一阵,他也因伤势过重,加上悔恨交加,就此昏迷过去。
孙驼子看着昏过去的龙小云,冷哼一声,道:“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他在兴云庄附近守护多年,对龙小云自然不会陌生,这小子是个什么德性,他也一清二楚。
对于魔教屠戮兴云庄的缘由,他也大致弄清了,自然不会对这嚣张跋扈,阴狠毒辣的小孩有好感。
李寻欢看着劫持林诗音的魔教头目,厉声喝道:“你们究竟是什么人?为何要对兴云庄下此毒手?”
那魔教头目沉声道:“这个问题,李探花不妨去问问龙小云,不过因为几句口角,他就对我两个兄弟痛下杀手,我等为兄弟报仇,难道不应该?”
李寻欢瞪眼道:“你是说小云这孩子杀了你两个兄弟?”
那魔教头目讥诮道:“孩子?若天下的孩子都是龙小云这样的,早就天下大乱了。”
“事已至此,我也没什么话好说,扔掉你的飞刀,让你的人退下,否则,你得到的只能是一具尸体。”
魔教头目说着,架在林诗音脖子上的铁钩微微用力,锋利的钩刃顿时在林诗音脖子上割出一道小口,鲜血流了下来。
李寻欢心下一紧,喝道:“住手。”
“当啷”
李寻欢扔掉了手中飞刀,寒声道:“我可以照你说的做,但你若敢伤她,我定要你死无葬身之地。”
说完手一挥,他身后八名飞剑山庄弟子立即缓缓后退。
而在李寻欢与那魔教头目说话时,罗长风却已陷入一种莫可名状的状态。
他此时便似又回到了与上官金虹决斗之时,他双目涣散,面无表情,而他的心神,却已锁定在魔教头目身上。
他站的位置比李寻欢稍偏,从李寻欢的角度,除了对方握钩的手臂,攻击不到他任何部位。
处于侧面的罗长风,却能隐隐看到对方的脖颈,只是对方暴露出来的范围实在太小,还时露时隐,若贸然发出飞刀,只要他稍微动一动,就很可能伤到林诗音。
面对这种情况,就算是最好的狙击手,也不敢轻易开出这一枪。
“心在刀先、意在心先、神在意先……刀循心动,心随意转,意遵神行……”
这一刻,罗长风忽然发现眼前的画面在缩进,便如他的眼睛,变成了狙击镜一般,挟持林诗音那人原本只露出不到一寸的脖颈,逐渐放大……
但他很快就反应过来,这根本不是他眼睛看到的景象,而是他心神看到的画面。
忽然,罗长风发现对方脖颈侧面插上了一把飞刀,但事实上,他的飞刀尚在手中,并未发出去。
然而罗长风却瞬间就明白了一些事,所以在这一刻,他没有丝毫犹豫,手一抬,手中飞刀已经化作一道寒芒飞出。
而在射出飞刀的瞬间,他的身形也化作一道虚影向着林诗音冲去。
罗长风距离林诗音不过两丈有余,以他的身法来说,不过瞬息之间便可越过。
“噗”
飞刀准确无误的插到了魔教头目脖颈侧面,位置与罗长风心神中看到的不差分毫。
飞刀前脚刺入那人脖颈,罗长风后脚便已赶到,他一把握住魔教头目的手臂,向外一掰。
那原本因魔教头目中刀,向一旁歪倒,而顺势割向林诗音脖子的铁钩,就此被掰离林诗音颈侧。
罗长风另一只空着的手,一把握住林诗音的手臂向后一拖,林诗音顿时踉跄着向前扑去。
李寻欢大进两步,双臂一圈,便将林诗音揽在怀中,没让她扑倒在地。
林诗音茫然的抬头看了满脸关切的李寻欢一眼,双眸一翻,便就此昏了过去。
“表妹,诗音,你怎么了?你……”
“她没受伤,只是悲伤过度,心神受损而昏迷,先送她去休息吧!”罗长风从那魔教头目脖颈上取回自己的飞刀,走到李寻欢身侧道。
李寻欢缓缓点了点头,偏过头,深深看了一眼地上的龙啸云父子,心下暗暗叹息不已,眼中露出一抹悲色。
活人终究比死人重要,如今最重要的是,安顿好林诗音,救治龙小云。
李寻欢对铁传甲道:“将龙四爷的遗体抬到堂屋安置好,去棺材铺订些棺材,再请些人手。”
“是,少爷。”
龙啸云无论怎样对他,终究是曾经救过他一命的结义大哥,无论如何,龙啸云的后事他得承担起来,让他入土为安。
瞥眼间,李寻欢看到了正凝视着他的孙小红,目光微微一闪,忽然道:“小红,表妹虽不是外人,但男女有别,终究不太方便,所以,能不能请你……”
孙小红原本稍稍有些暗淡的目光骤然亮了起来,她看着李寻欢,眼中充满了温柔与感激。
第四卷 第七十五章 长风飞刀 冠绝天下 出手一刀 例不虚发
兴云庄忙碌了一整晚,魔教教众的尸体被铁传甲雇人全部运到城外埋了。
兴云庄下人的尸体则是被妥善收殓,之后会通知他们的家人来领回灵柩,当然,一大笔抚恤金是不能少的。
至于那些没有家人的孤家寡人,将会与龙啸云一起下葬。
灵堂已经布置起来,龙啸云的尸体被装殓入棺,棺材摆在了堂屋之中。
龙小云已被大夫医治过,没有生命危险,只是暂时还没醒来。
林诗音也同样一直在昏睡之中,由孙小红陪护。
罗长风派出两人前往最近的飞剑山庄据点调人,兴云庄如今除了林诗音母子,上上下下死了个干干净净,无人可用。
况且据孙驼子所说,这帮人来自魔教,为防止魔教再度生事,必须要调派大量人手前来镇守。
一直到天色微明,诸般事情才总算告一段落,庄内的血迹也尽数被清理干净,清理不掉的,便暂时用灶房里的灰烬覆盖,以后再来处理。
灵堂外的院子里摆着几张方桌,桌上有茶有酒。
李寻欢、罗长风、铁传甲、及已经处理过伤势的孙驼子四人坐一桌,其他六名飞剑山庄弟子一桌。
气氛有些沉闷,弟子们谁都没有说话,李寻欢一杯接一杯的默默喝着酒。
良久,罗长风看向李寻欢,问道:“你有什么打算?”
李寻欢缓缓摇了摇头,叹道:“不知道,有些事,得等她醒了再说,你呢?”
罗长风想了想,道:“我明天得先离开,魔教中人出现在此不是偶然,如今金钱帮刚刚覆灭,江湖中一片混乱,魔教很可能想要趁机渗入中原武林。”
“这件事我得跟白前辈知会一声,务必将魔教的野心消灭在萌芽状态,否则江湖中必然又会掀起腥风血雨。”
说到这,罗长风看向孙驼子,道:“还有孙前辈,你也需尽快返回孙家,将此事告知孙老前辈,请他相助一臂之力。”
孙驼子瞥了罗长风一眼,道:“此事还是让我侄女去吧!我不能走。”
罗长风摇摇头,道:“孙姑娘如今暂时离不开,龙夫人这边尚需她照料,况且……”
罗长风顿了顿,这才正色道:“我们这次前来,本就是打算取走《怜花宝鉴》,你的使命已经结束。”
孙驼子浑身一震,霍然转头看向李寻欢。
李寻欢见此,轻轻点了点头,歉然道:“我已知晓此事,因在下之过,害前辈在此蹉跎十四年,在下向前辈赔罪。”
李寻欢说完站起身,对孙驼子深深一揖。
孙驼子怔怔的看着李寻欢,口中喃喃道:“十四年,十四年……”
片刻之后,他才长长的叹了口气,摆摆手,道:“罢了,不关你的事。”
李寻欢这才直起身,重新坐下,孙驼子看向罗长风,道:“明日我与你一同离开,孙家会全力调查渗入中原武林的魔教势力。”
罗长风欣然道:“那再好不过,只要将他们揪出来,剩下的事交给飞剑山庄与青龙会即可。”
事情议定,众人又沉默下来,孙驼子再坐了一会儿,便去休息了,他身上毕竟有伤,明天还要离开这里,必须得养足精神才行。
李寻欢忽然看向罗长风,脸上露出一个淡淡的微笑,道:“还没恭喜你,终于领悟了‘例不虚发’的奥秘。”
罗长风脸上也露出一抹笑容,无论怎么说,武功大进总是令人高兴的,“看出来了?”
李寻欢点点头,赞叹道:“看出来了,你那一刀,比我任何一次出手都要令人惊艳,你的飞刀,已真正的超越了小李飞刀。”
罗长风缓声道:“长风飞刀,冠绝天下,出手一刀,例不虚发。”
罗长风说完,与李寻欢相视一笑,铁传甲也为罗长风高兴不已,若非场合不合适,他都想与罗长风大喝一场。
又过得片刻,孙小红从一片竹林中走了出来,那竹林后有一栋小楼,那小楼正是林诗音的住楼。
见孙小红过来,李寻欢忙站起身迎了过去,但他没说话,只是看着孙小红。
孙小红轻叹一声,道:“她已经醒了,正在照顾龙小云。”
李寻欢眉头微皱,道:“她……没什么事吧?”
孙小红自然知道他问的是什么,略有些凝重的道:“她很平静,不哭不闹,也不说话,但她的情况让人很担忧,你还是去看看她吧!”
李寻欢凝眉道:“好,我去看看,你也一天一夜没合眼了,先去休息吧!”
孙小红点点头,道:“我会的,你去吧!”
……
下午,饭桌上,李寻欢忽然对罗长风道:“长风,诗音已答应,带小云去飞剑山庄,我会留在这办完大哥的后事,等小云伤势痊愈,再带他们母子前往杭州。”
罗长风闻言微微一怔,下意识的瞥了孙小红一眼,见她没有任何表示,也就不再多管,这是李寻欢的私事,与他无关。
故而罗长风只是若无其事的道:“这些事你决定就好,只是这龙小云,你可得好好教导,我不希望飞剑山庄,成为他胡作非为的后台。”
李寻欢叹道:“你放心吧!我能感受到,遭此大变后,小云的心性已经改变,他是真的知道错了。”
罗长风点了点头,这一点他倒并不怀疑,兴云庄之祸,可以说是他一手造成,眼睁睁看着亲爹因他而死,兴云庄上下惨遭屠戮,若他还是一点改变都没有,反倒不正常了。
原著中的龙小云,长大之后对自己以往的任性深自悔悟,最终弃恶从善。
他将《怜花宝鉴》上那些害人的方法,以及歹毒的武功都去除,只留下一些救人济世的本事,留传给后人,而且还加了许多他自己的创见。
龙小云很聪明,这是事实,他算是被他爹的溺爱给害了,变成了一个熊孩子。
最终,龙啸云却死在了自己对孩子的溺爱上,也算是因果循环,报应不爽了。
正如后世那句话,每个熊孩子背后,都有一个熊家长。
不过如今龙小云遭逢大变,心性必然会收敛许多,若日后李寻欢能如教导叶开那样教导龙小云,未必不能将之引回正道。
罗长风忽然想起一事,问道:“若你带着他们母子去了杭州,那这兴云庄怎么办?”
李寻欢显然早已想好,道:“兴云庄是大哥留给小云的遗产,我打算派人在此驻守,等到小云及冠,我会将兴云庄还给他,他依旧是兴云庄的主人。”
罗长风颔首道:“既然你什么都已经想好,我也没什么可说的了,我在飞剑山庄等你们。”
“嗯。”
第四卷 第七十六章 结束 回归
罗长风快马加鞭,不到半个月就回到了山庄,两天后,依旧是南屏山上,罗长风、孙白发、白玉京几人碰了个头。
三人商议好驱逐魔教的计划后,便各自行动起来,江湖中又掀起了新一轮的腥风血雨。
如今魔教只是派遣了一些“先遣”人员,算是对中原武林的一种试探,并未大肆渗入,故而很快就被三方势力联合剿灭。
进入中原的魔教势力只有很少一部分逃了回去,其他的全部被灭,至此,魔教也终于偃旗息鼓,再度沉寂了下去。
他们顺势将武林梳理了一番,召开武林大会,重新洗牌,动荡混乱的江湖,终于彻底平静下来。
罗长风回到山庄后,就将群英楼改成了“仙音楼”,这是给林诗音准备的,群英楼则是重新雇人修建。
三个多月后,李寻欢带着林诗音与龙小云回到了山庄。
三个月过去,林诗音似乎已经从剧变之中走出来,又或许,她将悲伤深深的藏在了心底。
她整个人的状态,变得跟罗长风几乎如出一辙,清冷,淡漠。
若是不了解她的人听她说话,一定会认为她是个很冷漠、很无情的女人。
但飞剑山庄这些人都知道,她跟罗长风不同,罗长风是天性如此,而她却是因为承受了太多痛苦与折磨。
林诗音与孙小红站在一起,就是一个强烈的对比,孙小红的眼睛明亮,灵动,对一切都充满了热爱。
而林诗音的眼睛,不仅不明亮,反而变得有些浑浊,也许是因为泪流得太多,所以目光看上去有些呆滞。
但其中含蕴的那种悲哀幽怨之意,连铁石心肠的人看了,也要升起恻隐之心。
不过她与孙小红的关系却莫名的融洽,两人姐妹相称,一点也没有隔阂。
罗长风心下暗赞,孙小红真的是一个值得人去疼爱的女孩,她无论智商还是情商,在女人中都是一等一的高。
龙小云的改变也很大,他眼中再也看不到一丝骄横之意,待人接物时变得谨小慎微,平日也是沉默寡言。
他叫李寻欢李大叔,叫孙小红红姨,对罗长风与阿飞也是恭恭敬敬,有礼有节,口称叔叔。
将母子俩送进仙音楼,孙小红留下陪着他们,兄弟三人则是并肩走在山庄的小道上,罗长风对李寻欢道:“看来这三个月,你教得很不错。”
李寻欢深深叹了口气,摇摇头道:“我并没有教他什么,他是自己变成这样的,如今的他,与任何人说话都小心翼翼,生怕得罪别人,也不知这样是好是坏。”
罗长风道:“慢慢来吧!对世界保持着敬畏之心,总比无法无天要好,龙小云终究是龙小云,他不会变成一个胆小鬼。”
李寻欢点了点头,阿飞忽然对李寻欢问道:“你什么时候请我们喝酒?”
李寻欢微微一笑,道:“随时都可以,正好我从兴云庄带回来几坛好酒。”
阿飞脸上浮起一抹笑意,道:“我们要喝的那种酒很特别,不知道你肯不肯请。”
李寻欢怔了怔,道:“你们要喝什么酒?”
阿飞道:“喜酒,我们什么酒都喝过,就是没喝过喜酒,只希望你莫要令我们失望。”
李寻欢的神情有些凌乱,“喜酒”这两个字,似乎令他有些不知所措。
良久,他才缓缓道:“我什么酒都请人喝过,就是从未请人喝过喜酒,你可知道为什么?”
阿飞当然不知道,李寻欢也不想要他回答。
李寻欢自己说了出来,道:“因为喜酒太贵了。”
“太贵?”
李寻欢道:“因为一个男人若要请人喝喜酒,那就表示他一辈子都得慢慢来付这笔账。”
罗长风道:“那你愿意付这笔帐吗?”
李寻欢笑道:“我总是不愿令朋友失望的,不过这杯酒,恐怕还要等等。”
罗长风颔首道:“是该等等,至少,得等时间将林诗音的伤抚平之后,三年时间,怎么都足够了。”
李寻欢望着远处的天边,喃喃道:“三年……应该是足够了。”
……
晚上,三个大男人都喝醉了,这还是他们跟李寻欢喝酒,第一次喝醉。
然而这一醉,等到罗长风醒来时,便发现自己已经回到系统空间。
轮回世界:多情剑客无情剑
剧情参与度:100%(获得奖励:金丝甲)
剧情改变度:98.5%(获得奖励:怜花宝鉴)
本世界掌控成功,从下一次轮回结束起,宿主每次轮回间隙,可进入本世界休息48.5天。
系统光柱降下,怜花宝鉴的内容被一点点灌顶入罗长风脑海,王怜花的武学自不必说,虽然与罗长风的路数不合,却也有许多可堪借鉴之处。
对罗长风帮助更大的,反而是其内的医术、毒术、易容术、摄心术等等旁门左道,这些都是辅助作用巨大的技能。
不知过了多久,怜花宝鉴的内容在系统的帮助下,被罗长风彻底吸收融合。
原本李寻欢已经拿回怜花宝鉴,罗长风若要学,他绝不会吝啬。
但怜花宝鉴之中内容之多,所记之杂,若靠自己一点点学,恐怕没有十年八年,是决计学不完的。
可因系统的存在,不过片刻之间,他就尽数掌握,不知道省了他多少工夫。
相比起怜花宝鉴来,那金丝甲的价值却是远远不如了,甚至对罗长风来说,颇有些可有可无。
不过他也没嫌弃,随手将之穿在了里面,好歹也是一层防护,聊胜于无了。
接收完系统奖励,罗长风将视线投到了屏幕下方,那里显示着两条信息。
“宿主可前往《鬼吹灯之怒晴湘西》世界休息46.2天,是否启动传送?”
“宿主可前往《越女剑》世界休息23天,是否启动传送?”
罗长风一向平静的心湖,开始泛起涟漪,他与阿青,已分别近三年,心中对她的思念早已压制不住,那丝丝涟漪,迅速化为汹涌的波涛。
没有任何犹豫,罗长风选择了《越女剑》世界,并立即启动了传送。
意识模糊了一瞬,罗长风睁开眼时,便发现自己已经回到越女剑世界,那片他与阿青放羊的林子里。
羊群依旧在不远处吃草,罗长风从靠着的树干站起了身,眉头紧紧皱了起来。
他记得上次回归时,他跟阿青一起靠坐在这树干上睡了过去。
可此时,阿青不在。
第五卷 第一章 阿青也没了
“阿青……阿青……”
罗长风那蕴含着内力,浩浩荡荡的呼唤声在林间传开,惊起飞鸟无数,连羊群都被吓得一片骚乱。
然而四周一片寂静,没有任何回应。
冷汗自罗长风太阳穴溢了出来,顺着脸颊滴落在地。
他心下有了极度不妙之感,他想到了《怒晴湘西》世界的昆仑。
难道,连阿青也……
罗长风想到此,有史以来第一次,心里慌了。
他顾不得羊群,直接展开轻功,向会稽城飞奔而去,一片苍翠的天地之间,一道虚影风驰电掣般掠过。
在罗长风的疾速奔驰下,会稽城很快就出现在眼前,守卫城门的越国甲士忽觉眼前似有什么东西闪过,凝目看去,却什么都没看到,不由怀疑是否自己眼花了。
天地灵气依附在罗长风身上,空气不会给他造成任何阻力,故而他移动之时,不会带起丝毫风声。
罗长风窜过长长的街道,走在街上的百姓们却毫无所觉,罗长风如今的速度,早已超出普通人动态视力能捕捉的范畴。
很快,罗长风回到了自己的府邸,他停在府邸外,气息微微有些急促。
疾步走入府邸,连门口卫士的行礼都视而不见。
罗长风本是个随和之人,平日卫士向他行礼,他都会点头致意,今日这状态,显然不对劲。
“将军这是怎么了?怎么感觉有些火急火燎的?”左侧的卫士轻声对右侧卫士道。
罗长风虽然已不担任剑士中军将之职,只是一个挂名的上卿,但越国甲士与剑士依旧习惯性的唤他将军。
右侧卫士道:“我怎么知道,将军早上出去放羊的时候还好好的,莫不是在外面遇到什么事了?”
罗长风进了府邸,随手抓住一名仆役,问道:“老夫人在哪?”
那仆役道:“回将军,老夫人在后花园种菜。”
“那夫人呢?”
那仆役满脸懵逼,错愕的道:“将……将军尚未娶妻,何……何来的夫人?”
罗长风听闻此言,脸色不由更加阴沉,也不理会仆役,转身就走,留下仆役在那风中凌乱,心下暗自琢磨,是不是说错什么话了。
青母虽然住进了将军府,成了身份高贵的老夫人,但她始终闲不下来,便在后花园开了一块土地,种些农作物。
罗长风到得后花园,看到在花圃中种植大豆的青母,稍稍整理了一下情绪,开口唤道:“妈。”
青母听到罗长风的声音,起身回头,诧异的道:“长风,你今日怎么回来这么早?羊呢?”
罗长风目光复杂万分,小心翼翼的问道:“妈,你知道阿青么?”
“阿青?”青母眼中露出一抹疑惑之色,道:“未曾听闻,怎么了?”
“轰”
罗长风只觉脑海中一片轰鸣,心下大乱,他怔怔的看着青母,口中低声喃喃道:“果然如此,阿青也……消失了。”
青母见罗长风状态不对,也不由有些急了,她快步走到罗长风面前,关切的问道:“孩儿,你这是怎么了?”
孩儿?她叫我孩儿?
罗长风很快就明白过来,恐怕如今在青母的记忆中,自己已经成了她的儿子,而不是女婿。
在她记忆中,根本就没有阿青的存在,就好像,他完全代替了阿青,成了这个世界的主角。
原本应该是阿青的经历,已经全部被安在他的头上。
系统,系统,你究竟在搞什么鬼?你为什么要让阿青跟昆仑消失?这样做究竟有什么意义?
愣怔了一会儿,面对着青母关切的眼神,罗长风勉强笑了笑,道:“我没事,妈你忙吧!我去放羊了。”
说完转身大步离去,青母看着罗长风的背影,满眼尽是疑惑之色。
罗长风木然的走出府邸,无意识的向城外行去。
连续两次出现这种情况,他似乎抓住了些什么,但没有任何用处。
他拥有的这个系统就像一台电脑,一个程序,还是没有人工智能那种,他根本无法与系统沟通交流。
通过昆仑与阿青的消失,他推断出,在轮回世界与他最为亲近的人,在他结束轮回后,都会莫名其妙消失。
不出意外,刚刚结束的《多情剑客无情剑》世界的阿飞,十之**也消失了,而阿飞的经历,将会全部安到他头上。
这一点,只需结束下一次的轮回,回到那个世界就能求证。
可是系统究竟把他们弄到哪去了?系统到底为什么要这么做?
一路上罗长风都在思索这个问题,不知不觉,便已回到城外树林处,羊群并未因为没人看管,就到处乱跑。
罗长风走到一头年纪最大,顶替了老白头羊位置的山羊身旁,轻抚羊背,满脑子都是阿青的身影与一颦一笑。
片刻之后,罗长风的目光重新凝聚,眼中充满了坚定之色,自言自语道:“不管这个系统有什么秘密,只要我一直活下去,活到无限轮回的尽头,我总有一天能解开这个秘密,找到阿青他们。”
“咩咩……”
下定决心的罗长风不再惶急,看着轻声叫唤的羊儿轻叹一声,随即起身走开,远离羊群后,拔出腰间长剑,修炼起剑法来。
武功是他保证自己活下去的根本保障,他任何时候都不会松懈,如今他脑海中有了王怜花的武功,他相信将之吃透后,他的剑法定能再上一个台阶。
……
23天时间很快过去,没有阿青的世界,对他来说实在没什么归属感。
如今越国已是霸主,没有哪个国家敢来捋虎须,至少在勾践死前,越国都不会有什么仗可打了。
所以在休息时间结束后,罗长风便返回了系统空间,随即又去了《怒晴湘西》世界。
昆仑依旧不见踪影,罗长风便在陈宅传授卸岭剑士猿公剑法,同时继续打磨自己的剑法。
罗长风回想起与上官金虹的一战,让他灵光一闪,他当时使出来的剑法,十分类似他记忆中的一门绝世剑法。
只不过那门剑法对内力的要求实在太高,他目前暂时也只能得其形,而无法得其神。
当时他瞬息之间,刺出了三十余剑,使上官金虹处于一片剑雨的笼罩之中。
而罗长风想到的那门剑法,便是《覆雨翻云》世界,浪翻云的“覆雨剑法”。
覆雨剑法展开之时,宛若暴雨覆盖了一整片空间,而那剑雨乃是由凝若实物,无坚不摧的剑气所组成,威力更大,杀伤范围更广,跟罗长风的实体剑可大不相同。
但想要发出那般密集的剑气,需要庞大的内力支撑。
如今罗长风在“外功”方面,已达致极高的境界,一举一动,都能借用天地之力,引动天地灵气附着在身体与兵器上。
但由于那股力量并非属于自己,只是“借用”而来,根本无法操控,自然也就无法形成剑气施放出去。
想要练出剑气,只能是积攒足够的内力,可罗长风欠缺的,恰恰便是内功方面。
他如今修炼的,还是陈近南传授给他的《乾元凝气功》,这门功法说实在的,有些低级,已经跟不上他所经历的世界武力强度。
若无长风剑法撑着,他在《多情剑客无情剑》世界,还真不一定能这么顺利。
但王怜花的内功心法,太过于剑走偏锋,有失堂堂正正。
并不是说这样的内功心法就差,相反,这样的内功心法修炼起来,进境是很快的,但是其上限太低,成就有限,若是修炼,反而限制了自己的未来发展。
所以罗长风决定,下一次轮回,他的重心将放在谋划一门高品级的内功心法上。
在怒晴湘西世界待了一个半月,距离瓶山倒斗也已过去三个月,罗老歪在卸岭剑士的辅助下,战事顺利,前往澜沧江的通道已经打通。
陈玉楼已经派人前往无苦寺联系鹧鸪哨师兄妹,半个月内应该就会有消息传来。
不出意外,下次他回来时,就该是他们前往滇南,倒献王墓的时候了。
第五卷 第二章 进入 母子
罗长风这次进入,很难得的没有躺在地上,他只是感觉意识模糊了那么一阵,恢复过来时,便已置身于一片密林之中。
转头四顾,此处林木繁茂,入目尽是高壮的树木与茂密的灌木丛。
罗长风不知道自己身处何方,哪怕能分辨方向,也不知该往哪走。
所以他纵身而起,跃到了一颗相对较高的大树树冠处,转头扫视一周后,西北方向的一座山吸引了他的目光。
那是一处距离罗长风约两百余丈的峭壁,那峭壁便如一座极大的屏风,冲天而起,峭壁中部离地约二十余丈处,生着一块三四丈见方的大石,便似一个平台。
罗长风看着这处地方,眉头微微一挑,他感觉这个地形有些熟悉,但似乎又不是记忆中那个地方。
因为若是他记忆中那个地方,那如屏风般的峭壁上,应该有两个字才对,可他眼中的峭壁上一片平整,并无任何字迹。
但不管是不是,罗长风都得去看看,这附近就这么一个地形相对较为特殊的地方,他自然不会放过。
罗长风放开抓住顶端树干的手,纵身向那个方向掠去,他虽然还做不到站在细枝上如履平地,但在树枝上借力飞纵却毫无问题。
接近到数十丈后,罗长风耳朵动了动,眉头微微皱了起来。
“咕咕……哇……哇……”
他耳中听到了几声充满凄凉的鸟类哀鸣,从其发出的声音来看,这显然是一只猛禽的鸣叫声。
“莫非真的是那个世界?可不应该啊!这听着,都已经是濒死状态了。”罗长风口中喃喃自语了一句,速度再提几分,向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迅速靠近。
须臾之间,罗长风就跃下树冠,落到了一处山谷的入口。
这处山谷地势平坦,甚是宽阔,尺许长的杂草随着清风左摇右摆。
山谷内侧是一面山壁,山壁上有个山洞,那猛禽的哀鸣声便从那里面传出来。
罗长风眉头紧皱,身形一动,瞬息之间便越过二十余丈距离,到了山洞口。
右手拔出纯钧剑,左手扣上一把飞刀,小心翼翼的迈步踏入了山洞之中。
而山洞内的景象,让罗长风瞪大了双眼,惊诧不已。
这山洞十分宽敞,有十数丈,只是甚浅,进深不到三丈便已抵尽头。
山洞之内,一条足有他手臂粗细,两丈余长的怪蛇软软的卧在地上,已没了生息。
那怪蛇遍身隐隐发出金光,头顶上生有肉角,其七寸之处一片血肉模糊,显然,它的心脏已破烂得不成样。
很多人都搞不清楚蛇的七寸在什么位置,以为就是离蛇头七寸的地方。
但是蛇有大小,有些蛇整个身躯都不足七寸长,所以,按字面上的意思来理解,其实是不对的。
蛇的七寸是指蛇的心脏所在位置,在蛇的腹部,所谓打蛇打七寸,指的是打蛇的心脏。
而在距离那怪蛇半丈开外处,还卧着一只巨大的雕,那雕身长七八尺,若站起来比罗长风还高,翼展更是达到了夸张的丈余。
它钓嘴弯曲,头顶生着个血红的大肉瘤,一双鸟腿粗壮无比,后头至后颈羽毛尖长,呈柳叶状,羽基暗赤褐色,羽端金黄色。
只是它此刻的模样看上去十分凄惨,一身羽毛掉得到处都是,那双粗壮的鸟腿拖在地上,已无法动弹。
它脑袋无力的垂在地上,口中发出一声声微弱的哀鸣,翅膀轻轻扑腾着,一寸一寸的往洞壁那边挪动。
它身上倒也并无多少伤口,但想来也不可能会有多少伤口。
毕竟,那条怪蛇一看可知,剧毒无比,只需被其咬出两个牙洞,那毒腺中的毒液便能迅速注入。
罗长风一边收回纯钧剑与飞刀,一边自语道:“果然是这个世界,神雕,菩斯曲蛇……王?只是这时间段……”
在左侧洞壁下,有一个以干枯的枝叶茅草搭成的巨大鸟巢,鸟巢之中,一颗足球大小,通体布满棕色斑点的鸟蛋静静卧在其中。
罗长风忽然看明白了,地上这只是老神雕,也就是杨过,或者说独孤求败那只神雕的母亲。
它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与侵入家园的菩斯曲蛇王一场大战。
它虽然杀死了菩斯曲蛇王,获得了最后的胜利,但它也中了菩斯曲蛇王的毒,已经是活不成了。
可它放心不下自己的孩子,所以拼命想要爬到鸟巢中,以自己的身躯,将那颗蛋护在怀里。
它并不懂得自己死后,身躯很快就会腐烂,它只是本能的想要这样去做而已。
罗长风双目不知不觉红了,万物皆有灵,可怜天下父母心呐。
快步走到老神雕头部位置,罗长风温声道:“雕兄……唔……雕儿,我来助你一臂之力。”
罗长风忽然想到,这老神雕既然会下蛋,那显然是雌雕,叫它雕兄就不合适了。
说完双手抓住老神雕的翅膀,内力涌出,一股柔和的气劲包裹住了老神雕。
随即罗长风稍稍一用力,就将老神雕拖入了鸟巢之中,他小心翼翼的将那颗蛋抱过,放到了它翅膀根部,因为只有这个位置才有空隙。
“哇……哇……”
神雕通灵,它的智慧相当之高,它虽然没有跟它的孩子一样,与人类相处数十年,懂得了人言,但它却能分辨出善意与恶意。
它那不比罗长风小的金黄色眼睛中,竟人性化的露出一抹感激之色。
罗长风在老神雕身上翻找了片刻,共在它身上找到三处毒牙咬出来的洞,内力探入老神雕体内,发现剧毒已经蔓延全身,显然,毒素早已侵入心脏,就算放血也没用了。
虽说“凡毒物出没之处,七步之内必有解药”,罗长风如今已得到《怜花宝鉴》灌顶,以他的毒术与医术,定能找出那解毒之物。
但罗长风不知道这菩斯曲蛇王的老巢在哪,找解药不是短时间的事,老神雕已经等不了那么久。
罗长风下意识的看了那菩斯曲蛇王尸体一眼,当看到其尸体旁那滩血时,眼前顿时一亮。
他想到自己身具百毒不侵之体,他的血液不就是天下最好的解毒良药吗?
想到此,他略一思忖,便将老神雕翻了个身,让它鸟喙朝上。
“雕儿,我的血可解百毒,如今也没办法了,只能死雕当成活雕医,试一试吧!”
罗长风说完,从腰间拔出一把飞刀,在手掌上一抹,顿时鲜血淋漓。
收回飞刀后,手放到老神雕颈后,将它头扶起来,令它脑袋后仰,因为它的鸟喙是弯的,不如此,血液流不到它口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