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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一般冶行     永序之鳞txt下载     永序之鳞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1042章 血月当空照——倭桑(1)(求推荐票!求月票!)

    倭桑行省,直江津,弥生石垣。

    “章鱼壶中梦黄粱,天边夏月。”

    坐在天井的凉席上,轻摇着一柄用铁和皮革制作的军配团扇,倾听着流水潺潺之声,以及间或响起的惊鹿脆鸣,弥太郎不由得舒服得眯起了眼睛,附和着心境的话语更是脱口而出。

    五十年直江津的历练生涯,让这个本事小姓出身的寒门子弟,一步步爬到了“人才市场总提督”的职务。而他的家族也获得多次累进,成为直江津地区唯一的豪族,整个倭桑行省的世族之一。

    “人生于世百十年,不过如斯。”弥太郎颇有些自傲地想道。不过,这句话他并没有脱口而出,而是老老实实藏在心中。

    毕竟,作为永序之鳞商会的一名地区主管,商会秘谍的无孔不入能力,他自然是清楚的。想到这里,弥太郎本来一直眯着的眼睛此时也睁大了许多,他感到有些口渴。好在,铁壶里的水已经煮开,正好可以用来泡茶消暑。

    “一团茶,一块炭,我的春天就如定格一般。”似乎是因为养尊处优久了,所以就连喝一杯茶水,弥太郎心里都会闲适得念出几句著名诗句,为其添一抹风采。

    这是独属于这位老人的快乐。

    然而,今日份的这种快乐并没有像往日那般,一直从日初时分陪伴弥太郎到日暮。

    “老爷,前田家的那位庆真大人,已经在大渎港口下船了。”一个小姓侍从跑进了天井,向弥太郎匆忙汇报传来的消息。

    虽然在跑进天井之前,这位侍从就已经将脚下的木屐脱掉,穿着丝绸足袋踩在鹅卵石铺就的小路上并无发出太大的噪声,但是他单膝跪倒之后汇报的这个消息,还是让弥太郎吃了一惊。

    “怎么这么快?”弥太郎眯起了眼睛。他那双苍老的眼眸里,刹那间多出了几抹血丝。不过这种异样转瞬即逝,就连距离他最近的那个小姓侍从也没有注意到这一点。

    “走吧,一起去大渎港口。”

    弥太郎开口发话道。而且说着话,这位八十多岁的老人就蓦地站起了身子,一点也不像这个岁数老人那般身体不便。等他匆匆走过那名小姓身边,后者才来得及起身。

    只不过,随着那个小姓侍从站直了身体,他的脖子上不知何时就多出了一条血线。

    啪嗒……一颗绑着发髻的大好头颅,砸在了鹅卵石铺就的小路上。然后这颗头颅便“咕噜噜”滚进了道路旁边的那特意由匠人塑造出来的流觞曲水里面,最终玷污了此方天井院落的大好景观。

    这座石垣中心的天守阁顶端,一名腰间别着两把弯刀,背负一把带镜长铳的灰袍沙漠精灵精英忍士——这是永序之鳞商会入乡随俗培训出来的一种特殊职业者,他们存在的意义就是能监督倭桑行省的各个商会主管——连忙把长铳拿到自己身前,借助刻画了法术咒文的瞄准镜,寻找起目标。

    然而,令其没有想到的是,下一秒他就感受到自己胸前突然一痛,一股令其难以忍受的咸腥猛地从胸腹之间冲向咽喉脖颈。雪亮的长剑,从其心口露出大约一寸的折角剑尖。他身上穿着的那件法术链甲没有起到丁点防护效果,同样地,他身上那件静谧套装也没有让其和环境彻底融为一团。

    “我很抱歉……”一个苍老的声音在这个沙漠精灵耳边响起,而且似乎真的就像是话语中说的那般愧疚,“……手艺没有经过打磨,很糙,让你受苦了。”

    歘——

    持剑之人用力一挥武器,那个沙漠精灵精英忍士的身躯,霎时间便分作两段。

    收剑入鞘,弥太郎重新眯起眼来。

    说来也怪,他这种眯着眼睛的样子,非但不像是寻常的老人精力不济,反而像是那种凶恶的食人猛虎即将扑食之前的表现。

    而就在此时,在弥太郎眼中,自家这座弥生石垣之中的十几处地方全都亮起了一抹抹血光。有的地方还伴随着嘶吼和打斗的声响,显然是有些家臣的本领不济,对忍士发起的绝杀并不顺遂。

    “哼,一群废物!”

    见此情景,弥太郎不由得发出一声冷哼,他随即摇曳起手中的那柄一面绘有永恒炽阳、一面绘有勾状弯月的军配团扇。

    随着团扇轻摇,受到信息的各处暗哨,纷纷吹响了随身佩戴的特制竹哨。听起来“呜呜咽咽”的哨音,瞬时响彻整座石垣。

    大量身穿扎甲、手持铁炮、腰配长刀的杜跌奴隶武士,纷纷从驻扎的营地跑向了石垣的城墙。他们都接到了“有贼来袭”的警报,哪怕满脑子都是问号——都到现在这个年月了,居然还有海寇或山贼敢向永序之鳞商会的大型据点发动攻击——可是他们赶到各自岗位的速度,确实是半点掺假。

    眼见这座石垣已经武装得如同龟壳一般,弥太郎这才再次以特殊手法挥动那柄军配团扇。这一次,轮到石垣所在小山丘下的直江津作出反应,藏在城内的一些家臣受到讯号,立刻在早就被家主标记出来的地点制造混乱:当街杀人、点燃隐藏的炮药、随意抛洒银小判……千奇百怪,不一而论。

    总而言之,在石垣上的守军,大多也看到了山下的“乱象”。虽然他们只是看到了“乱象”,却不知道为何会产生混乱,但这并不妨碍他们提高了警惕,提防随时都有可能出现的贼寇到来。

    “噫吁嚱!”见到城内外乱作一团,弥太郎这个始作俑者不由得发出一声感叹,而后则又是像之前那般吟了一首短诗歌助兴,“撒把米也是罪过啊!让鸡斗起来。”

    随着诗歌唱毕,外貌就跟耄耋之年老人没甚区别的弥太郎,蓦地就瞪大了自己的眼睛。

    目光澄澈,心性洞明。

    “年轻少年,观看到了那一场惊心动魄的大战,又怎么能不心向往之?”他颇为肯定地自言自语着,不像刚刚斩杀精英忍士时说话那样语带愧疚,“这是我自己的选择,可不是被人从指间撒落的米粒所吸引。哈哈哈,只是世人曾不知,只是世人不曾知!”

第1043章 血月当空照——倭桑(2)(求推荐票!求月票!)

    走出大渎码头,眺望远处直江津城外的山头,巨大的石垣之上,造型优雅的橹和天守高耸入云。然而绝大部分人都不知道,这些优美的建筑的外观,并非单单出于艺术美感,而是军事原则使然。

    当然,还是有人识货的。

    瞅了一眼此行的目的地,而后又白了眼天上的日头,浅田庆真打了个哈欠,抽出夹在脖颈圆领上的小折扇,扑扇扑扇地为自己纳着些许凉风。

    只是,这把折扇上的文字却有些奇怪——“阳炎袅袅升,干沙簌簌落”——和清凉的韵味半点关系也无,或读或看都让人平添几分焦躁炎热。

    再加上,浅田庆真还身穿绯色的狩装,远远看去就好像是一团行走在人间的烈火。

    “没有乘坐飞艇航线,也没有选择那条新铺设到此地的铁路,而是乘坐一艘老式帆船。而且,那船既不是朱印御座船,也不是安宅战船,就是一艘普普通通运送酱醴的回巡千石船……”

    浅田庆真眉飞色舞地说着,根本不在意自己的小姓侍从只是默默垂首,恪守着“百言不如一默”的侍从守则,“……然而最后,我们却比原计划提前三天赶到了直江津。哈哈哈,你知道么,原因就在于我们早出发了整整一周!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古人诚不我欺!”

    那个作为侍从的小姓汉子依旧是面无表情,虽然他心里其实挺想拆穿自家少爷的自我宽慰:明明是在临行前半个月,您因为和狐朋狗友去呼卢喝雉一次性输掉了老爷给的旅费,所以才不得不提前出发、乘坐条件相当一般的千石船从出云城赶到直江津,结果怎么变成了您“运筹帷幄”在先?

    但是,他最终还是没有那么做。

    不单单是因为侍从不得妄论主家的规矩,还因为作为一名浅田家老仆,他知道老爷年轻时就是出云城倾奇者一行的执牛耳者,自家少爷现在这般言行举止倒也像是那种荒诞不经的倾奇者。

    子肖父,没毛病。

    当然,依旧是作为老仆,虽然这名小姓侍从可以见得自家主家少爷乘坐千石船,但是到了即将要办“正经事”的直江津,还是不能让其堕了浅田家的威名。

    他自掏腰包,为那个已经身无分文的浅田庆真雇佣了一辆高坐人力车,以供驱策。

    等到身穿绯红色狩装的少爷坐进车里,他就在距离拉车的车夫身后一两个身位处,跟着那辆人力车默默随行。摇曳的铜铃,叮铃铃唱着歌;车轮碾压直江津的石板路,发出辚辚的响动。

    主仆二人,就好像是寻常来这座倭桑行省最大“人才市场”进行采买的商人一般,出了大渎港口的鸟居就直奔直江津城中的主路。

    弥生家的石垣就位于这条道路的尽头,因此,但凡是懂得些门道的商人都会先行赶往那位永序之鳞商会“提督管事”的办事处,领取到今日份的“人才”统计结果。除非提前就在城里派遣了雇员调查情况,否则,若是想要获取到更加充分的市场消息,各家商人还真的是离不开那份邸报。

    只是,浅田庆真不是来买东西的,他是来查询一笔“糊涂账”的。多日之前,永序之鳞商会倭桑行省的审计机构发现,在直江津人才市场这边出现了一个蹊跷亏空。有一头五十年多前、在奎斯大人远征无底深渊时就被判罚进苦役营、后来又被带回灰烬世界服刑的罗刹妖被上报死亡。

    这就很蹊跷了。

    一来,罗刹妖好歹也是一种邪魔,哪怕在苦役营里接受了超强度的劳作、身体亏空得厉害,可是直到今天他不过也仅仅服役了五十多年,应该不至于因劳累而暴毙。

    二来,即便罗刹妖是一种比较特殊的、不怎么被纯种巴特祖承认的魔鬼,可是他们死亡之后,灵魂依旧会返回巴托九狱等上九十九年再度重生——直江津这边也是按照这种说辞上报的,说是因为没想到罗刹妖暴毙,所以没有来得及布置束缚灵魂的法阵,并且愿意承担一应后果和惩罚——然而,在两个多月前,灰烬世界发生了一件很多人听到过风声,可是却只有寥寥几人知道跟脚的大事件。自那件事发生后,邪魔(特别是魔鬼)在这个物质位面死亡之后返回下层界,目前来讲绝无可能。

    因此,永序之鳞商会才会责成坐镇倭桑行省出云城的浅田家,干脆就以“例行查账”的名义“出征”直江津。而那位浅田庆次,则直接就命令被自己取了一个“荒诞离奇”(不尊父讳)、“颇有倾奇者之风”名字的幼子浅田庆真前往直江津,调查事情的原委。

    之所以浅田庆次会把浅田庆真作为人选,就是因为这个幼子以“真”为名,虽然从小颇有乃父之风、多有一些荒唐之举,但是他从来没有做过和自己名字不相符的事情。

    庆真,庆得本真也。

    呼卢喝雉输掉了盘缠,照付不误,不作任何推诿;没钱乘坐快捷便利的交通工具,那么就乘坐便宜且旅程漫长的老式千石船,提前一周出发,最后仍旧提前三日抵达……

    虽是种种小事,但犹可见一班。

    人力车行驶在道路上,浅田庆真坐在车中,一边翘着腿摇曳着那把绘有“阳炎袅袅升,干沙簌簌落”字样的折扇,一边斜眼打量着远山上矗立的弥生石垣。不知何时,他又拿出一个类似文玩清贡似的铁球,捏在手心里细细把玩。

    “例行查账而已,又不是登门拜会,何必搞出那么大的阵仗,除非……”

    浅田庆真嬉笑了一声,引得跟随在车旁大步疾行的老仆看了他一眼。然而这位浅田家的小少爷却没有搭理对方,只是“唰”的一下子合上了手中摇曳的折扇。

    由上好竹材作为扇骨的折扇上,有一抹朱红色残一闪而逝,很快就没有了任何迹象。

    而就在此时,那名老仆却已经不见了踪影,不知是跑到道路旁边的树林里小解,还是去做那些杀人越货的勾当。

第1044章 血月当空照——倭桑(3)(求推荐票!求月票!)

    “已经到地方了,停车吧。”坐在人力车中的浅田庆真深深呼出一口气,对车夫说道。

    车夫哂笑了一声,回答道:“贵人,还没……”

    砰!

    没再做过多提示,当浅田庆真把折扇插到狩装圆领后面,袖口中就有一把手铳滑落至手心。

    他毫不犹豫地扣动了扳机。

    飞射而出的弹丸,直接打碎了那名人力车夫的脑袋。后者仆倒在地面上,人力车也刹那间一个骤停,然后又因为碾压上车夫的尸体失去了平衡,一下子就翻倒在路边。

    在出枪的瞬间,浅田庆真就自行跃出了人力车的座位。狩装的大袖摇曳着,有如一只在花丛里翩翩起舞的蝴蝶。数息过后,离开翻倒的人力车七八步远,这位贵公子方重新以足履地。

    被爆头之后,那个车夫的尸体也发生了一些变化:身上的服饰倒是没什么,只是露出一把短刀从怀中跌落出来;变化最大的还是他的身体,那个车夫从原本的人类变成了一个灰白的人型生物,而且看上去像是“还未完成”似的,四肢枯瘦异常且浑身没有一根毛发。

    这是一个变形怪。

    虽然他那和脖颈相连的脑袋已经被弹丸轰碎,因此看不到那经典的无鼻面孔,但是从其跟昆虫非常类似的足部,以及长四根手指的手掌,还是能判断出这其实已经是一个成年的变形怪了。

    变形怪喜欢渗透进社会中,聚集财富与影响力,而非建立属于自己的城市。

    年轻的变形怪通常会渗透进地精或兽人的部落来练手,熟练了再前往精灵,矮人和人类等更复杂的社会中。比起成为领袖并吸引注意力,他们更喜欢做幕后黑手,或使用多重身份来操纵有影响力的市民甚至是整个公会。

    虽然从纯粹的善恶角度考量,这个种族其实并不太邪恶,甚至还有一些变形怪会因为过度沉迷于“角色扮演”,干过抚养孤儿、赡养老人,甚至作为忠诚的臣子为君主奉献生命之类的事情。

    但是这些案例并不能掩盖他们只关心自己、把他人看成是用以操纵和欺骗的玩物的本质。特别是,绝大部分变形怪尤其喜欢潜伏进人类社会,以便来满足自己的各种**(变形怪和变形怪之间是无法进行繁殖的,反倒是可以和其它人型生物产下后代,而诞生的后代有一半几率是变形怪)。

    滥用自身天赋达成邪恶病态目的的变形怪在世间最为臭名昭著,也是拖累整个种群名誉的罪魁祸首。不过就比例而言,那样的“罪魁祸首”至少占变形怪种族的一半。

    这是因为,如果一种生物能变幻自身的外形,那逃脱追捕变得非常的简单。换而言之,该种族的犯罪成本很低,而有了这个先决条件再加上没有道德标准,变形怪犯罪率高就不难理解了。

    因此,在永序之鳞统治的几个位面,对于变形怪这种生物有一条针对性的法律:在商会辖区内生活的变形怪都需要提前注册报备,然后才可享有相应居民权益,否则一经发现,任何没有注册的“野生”变形怪,全部打杀勿论。

    浅田庆真的这个“真”,其实还有另外一层隐秘含义:因为自身性格和天赋,所以其父浅田庆次在他年幼时就花大价钱,请人为幼子恒定了“真实之眼”,以勘破世间绝大多数虚妄和迷障。

    乘坐人力车这么长时间,浅田庆真将这位变形怪车夫从头到脚观察了数遍。其后脖颈处虽然有用隐形的法术墨水为其书写的永序之鳞商会注册号,可是那组序号若是代入到一个特别的验证公式之中,却根本无法得出整数结果——很明显,这组序号也是伪造的。

    再加上,浅田庆真因为“眼尖”,其实已经遥遥看见在弥生石垣天守阁顶端发生的那一幕:他已经看到那位披着人畜无害倭桑老头皮囊、实则已经变成一个罗刹妖(又或者可以称为邪兽鬼)的下层界存在,挥刀斩杀沙漠精灵忍士。

    那么,这个变形怪车夫的真实身份也就呼之欲出了:毫无疑问,那个怪物准是一个行刺者,至于是不是被收买的,不重要。

    关键是不合规矩,就得死。

    “……叫你停车,是说你的目的地,其实已经到了。”浅田庆真头也不回,大步向弥生石垣的大门走去,也不管其身后的那个变形怪的正在发生的扭曲。

    一颗没有鼻子头颅,慢慢从那个变形怪的尸体里慢慢长了出来,这个怪物渐渐恢复了神志,他的手慢慢伸向那把短刀。

    然而——

    砰!

    又是一声枪响。浅田庆真只是把胳膊往后一伸,再度扣动了扳机。于是,那个变形怪就重复了不久之前的场景,头颅爆炸成许多块红白相间的破烂碎片。

    只是,这一次,他就不像之前那样藏好了自己真正的脑袋,只是用脖子上的一块肉增生变形为人类车夫的头颅。

    换而言之,他这次是真的死了。

    “七步之外,枪快;七步之内,枪又准又快。”浅田庆真哈哈一笑,说出了自己的真实心声,他从来没有特意去练习过薙刀术或者刀法,原因就是因为如此。

    不过,这并不影响,浅田庆真的杀力乃是浅田家第一,甚至已经超过了他那以善使一杆附魔朱枪而闻名的父亲。否则,这次直江津查账也不会由他来负责。

    至于说,杀力第一这个说法是从何说起的,原因亦很简单:第一,浅田庆真的手铳制造精良至极,铳术也高超无比;第二,他有一件极好的“防弹衣”,一般只能他打别人,别人却拿他没有脾气。

    啪!

    又走了两步路,距离弥生石垣不到三千码左右,浅田庆真就把左手一直捏着的那颗铁球往身上用力一拍。

    “甲丸-婆娑罗!”

    就好像是了生命一样,那颗铁球犹如水银泻地一般铺满了浅田庆真的躯体,形成了一件绘有各种艳丽图案的婆娑罗风格甲具,为浅田庆真的身体提供了防护力。

    这是一件比较新颖的液体甲胄,其原型就是“狂徒装甲”,之所以会有类似液态金属的效果,是因为殖装筋肉已经和甲具的金属材料融合成了一体。

    虽然这种造型的狂徒装甲造价要比普通型号的昂贵数十倍,但是浅田庆真还是毫不犹豫向家族签下借据,掏腰包付费。

    他自己承认过,买这种甲丸形狂徒装甲的原因,就是因为它很帅气。

第1045章 血月当空照——倭桑(4)(求推荐票!求月票!)

    事实证明,浅田庆真有些多虑了。

    直到他一步步走到弥生石垣外,站在那块刻有“来者止步”字样的下马石跟前,城墙上手持大筒的杜跌奴隶武士也只是瞄准,而没有谁真正向其发射致命的弹丸。

    当然,这可能也有其背后两杆指物旗上,那“浅田庆真”、“退治百魅”八个大字的功劳。

    不过,也并非全无异常。

    本来,下马石这里就是商人购买直江津邸报的地点,每日游人都如织。可是现在,这个地方除了身穿婆娑罗风格狂徒装甲的浅田庆真之外,再没有一个其他人。

    “打开垣门,接受审查,若有违抗,生死无算!勿谓言之不预,勿言听信长官!”

    浅田庆真抬手戟指,对着城头大喊。他的狂徒装甲胸前左右,分别挂有大小形制不一的“鸠尾板”和“旃檀板”,起不到太多防护作用,跟胸前挂了副快板也似。

    不过,由于他的动作,这两块板子和装甲磕碰,发出“呱嗒呱嗒”的声音,很有趣。

    城头上,一些尚不明白情况又或者心大的杜跌奴隶武士,甚至被浅田庆真的举动给逗笑了。

    虽然他们因为知道对方是出云城浅田家子弟,所以不会轻易开会起衅,但是却并不妨碍他们觉得,这位身穿原本倭桑帝华而不实大铠式样装甲的贵族少爷,其实本质上就是个绣花枕头。

    “退治百魅”,口气倒是不小。可是,着甲却不配刀剑,百魅是如何退治?

    难道是被笑死的么?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而且,那些因为奉了弥太郎之命谨守关碍的杜跌奴隶武士,很快就知道了原因——

    见叫门无效,浅田庆真也不气恼,两手从兜鍪向下捋了一捋,就好像在抚平长须。紧接着,这一双手掌就分别抓住了“旃檀板”和“鸠尾板”,用力将上面捆着的绳索扥断。

    两块板子轻轻一磕,呱嗒一声脆响。

    旃檀板被其丢在了地面上。下一秒,这块一尺多宽、两尺来长的旃檀板子就像是被折叠的纸片似的,一层层打开,里面藏着的那个拼接法阵亦是露了出来。

    浅田庆真抬脚踩在了上面。

    法阵激活。白色的阵法线路倏尔向着一处聚集,而且刹那间就被某种力量将其二维平面图形拉扯成了一个三维的图像。若是去过出云城的人看到它,肯定就会一眼认出,这不就是那门矗立在出云城正门顶端的、被命名为“国崩”的机械巨炮的模样么?

    当浅田庆真的脚掌离开发展,三维图像最终还是凝成了实体,并且又等比例放大了数百倍。那门被命名为“国崩”的机械巨炮,竟然真的被一块旃檀板,从出云城的城头借了过来。伴随着“嘎吱吱”的齿轮咬合声响,国崩巨炮竟然开始了自动装填。

    城头上的杜跌奴隶武士们,这一下子全都傻了眼。还是一些旗队长的反应迅速且果决,这时也顾不得对出云城浅田豪阀的敬畏了,他们只得下令手下开火狙击敌人于阵列之前。毕竟,哪怕事后被浅田家追杀报复致死,也总好过现在就成为国崩巨炮下的冤魂。

    然而,命令还是下得晚了一点。

    除了旃檀板之外,浅田庆真刚刚还扥下了一枚鸠尾板。后者没有被其扔到地上,而是直接拍碎在了自己这身婆娑罗狂徒装甲上面。当鸠尾板破碎之后,里面封印着的另外一件武备也显露出来。

    六根粗如鹅卵的炮管,由电机驱动的转轮,恰好和狂徒装甲肩部基座相配套的榫卯件……浅田庆真将这管恰好就名为“鸠尾”的转轮速射炮,一下子扛到了肩上。

    咚、咚、咚、咚、咚……

    如神人擂鼓似的响声,接连不断。刻绘有空间法术咒文的弹匣,将一枚枚如同鸡卵大小的榴弹持续输送到枪管里面,随着电机转动,这些榴弹一枚枚地被发射出去。

    六根炮管,每六发榴弹之中就有一枚曳光弹。哪怕是在清晨时分,也会在空中划出一条条闪亮的红色尾线,就好像是摇曳的鸠尾一般——而这,也正是这把武器名称的由来。

    就好像是雨滴击打在泥地,每一枚鸠尾榴弹都会在弥生石垣的墙头上,砸出些直径将近一码的“坑点”。聪明点的杜跌奴隶武士旗队长,赶紧让手下从墙头撤下。而不聪明的……就连他们自己也没有机会再次履足这方土地,直接就被一枚枚榴弹碾作尘泥。

    不仅如此,当浅田庆真扛着鸠尾炮犁过一便弥生石垣的墙头之后,那门被其召唤出来的国崩巨炮也完成了自动装弹。

    轰隆隆……

    伴随着一声如同雷鸣似的巨响,以国崩巨炮为圆心,方圆数十码之内地面上铺着的青石板都一下子被震出了条纹状的裂隙。靠近圆心的那圈青石板,甚至被震成了齑粉。

    空气被炮弹撕碎,无形的气罡甚至凝成了一条长线,直接贯穿向了弥生石垣的正门。而顺着这条罡气“细线”看去,从弥生石垣的正门、中部高耸的天守阁,直到后方的小山,全都一览无余。那枚从国崩巨炮之中射出的炮弹,竟是将这座弥生家的堡垒直接打了个对眼穿,最后没入山腹之间。

    完成了一次射击,那门巨炮的机械齿轮再次“嘎吱吱”地自行装弹。不过,纵然其威力如此,浅田庆真则是不由得撇了撇嘴。“就跟之前那位谢伊先生说的一样,出云城的气魄还是小了些,这门巨炮虽然名为‘国崩’,但实际上也最多就是能是撕碎一座城池,还是叫‘摧城’更真实一点。”

    只是,浅田庆真虽然爱说真话,可是弥生石垣里坐镇的人(或者说那个弥太郎)却不能真的对国崩造成的破坏熟视无睹。他的这座大宅,特别是那座被其寄予“厚望”的天守阁,可是再禁不住下一炮的摧残。若是任由国崩再来上一发,已然摇摇欲坠的天守阁,恐怕就要化作一地坍圮了。

    “那是我的唯一退路!”站在天守阁顶端的弥太郎,眼睛通红,心潮更是澎湃。

    他早就知道自己所作所为,是犯了大忌讳的。也大约就是在旬月之前,他才下定了决心,花了大价钱,让人剖出了那个在直江津苦役营服刑的罗刹妖的心、肝、脾、胃,移植到了自己体内。

    通过这种改造,弥太郎将夺取了罗刹妖的血脉,将自己从人类变成了一种魔鬼。一来,他这是为了增添自己已经时日无多的寿元;二来,拥有了妖魔的力量,可以让他完成年轻时在直江津目睹巨龙奎斯大人激战、继而产生心向往之的夙愿;三来,冥冥之中,他感觉自己如果变成了魔鬼,可能会更适应未来灰烬世界的环境,在这个位面活得更好一些,爬到更高的位置俯瞰庸碌的凡人。

    然而,他想的毕竟只是他想的,而其行为则确确实实违背了永序之鳞商会订立的规矩。

    不逾矩,从心所欲,没有任何毛病,商会也会给予各个人相应的权利;而个人若是胆敢将自己置于规矩之外,永序之鳞的态度从来只有一条:无论付出何种代价,总要证明规矩就是规矩。

    故而,弥太郎没有心存侥幸,他还为自己留了一条后路。那座天守阁里,有一个同样是花大价钱制成的异界之门法阵,可以连通巴托九狱第一层阿弗纳斯的某个城镇。若非尚未完全适应罗刹妖血脉,而且也难以割舍灰烬世界的享乐生活,他早就动身前往巴托九狱、直接躲避起来了。

    因此,当他见识到浅田庆真如何“退治百魅”,见识到国崩炮一枚炮弹打穿弥生石垣的景象,这个家伙立刻就急眼了——弥生家的奴仆、家臣随意杀,弥生石垣随便轰,他半点都不心疼,可若是那座拥有异界之门的天守阁毁了,弥太郎就只能在灰烬世界等死了。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他可以尝试自杀,然后借助罗刹妖魔鬼的身份,在巴托九狱不知哪个地方等个九十九年重生。不过,弥太郎并不想那么做(也得亏他没有那么做,否则以目前灰烬世界出的问题,他可能真的死了就是死了),能活着谁又愿意自取死路呢?

    被逼急眼的他,身躯瞬间佝偻了许多,全身的力气和精气神似乎都凝聚到了一处。

    虎卑其势,将有击也;狸缩其身,将有取也。完成了积聚气势,下一秒,弥太郎就如突然爆裂的炸弹似的,一股脑将积攒的力气和精气神全部绽放出来。

    身形一闪,这家伙就出现在身着婆娑罗狂徒装甲的浅田庆真面前,他身上的那身长袍则留在了天守阁顶部。弥太郎的脑袋已经变成了一个豹子形状,而那反长着的弯曲手指以及这个野兽面容邪魔的疯狂咆哮,则毫不容疑地显示了他的残忍与魔性。

    弥太郎反长的手掌握着一把长刀,借助冲刺的力道,对着那个浅田庆真就是一个顺势劈斩。

    而在出刀的同时,这个阴险的邪魔还是用了类似“人类定身术”的类法术能力,让身藏在狂徒装甲之内的浅田庆真无法动弹——弥太郎打定主意,要将其一刀两断,然后……当然是立刻跑路。

    只不过,他似乎忘记了什么人,毕竟那只是一个在其看来并不值得一提的小姓家仆而已。

    和他以前的身份相似,只是,那个一直没有名字的小姓家仆和这个弥太郎绝不是一类人。

    甚至,他都不算是个人。

    啪!

    两只漆黑如黑曜石般的手掌,瞬间合十,死死夹住了向下顺劈的那把四尺有余的狭刀。浑身肌肉虬结如同山岩般的矮个子家仆,就这样架住了来自一名快要和真正罗刹妖无异妖魔的顺势斩劈。

    他的嘴角流出一点“血液”,从远处奔袭而至、强行接住这一刀,看来也的确并不容易。

    然而,那些“血液”却并非是红色的,而是一汩正在汹涌燃烧的、黑亮的油脂。

    曾经在灰烬世界,某个已经快要被所有人忘记但又不可能真的淹没于历史的沙漠精灵部族,通过挖掘远古缚魂法师的笔记,创造出了一种名为“炽影兽”的生化战兽。

    那种炽影兽,似乎是打破了生物与机械之间的藩篱:它们的外形类似虎豹,力气不输于一些天赋异禀的魔法生物,其维生所需的能量,则全部可以通过其体内生物熔炉燃烧黑油来获取。

    理论上,只要黑油管饱,这种明明是生化战兽的炽影兽就能像机械一样持续运转下去。

    后来,这种炽影兽还曾被永序之鳞商会引入,成为过一段时间的战斗序列成员。再后来,由于战争兵器的不断升级,那些炽影兽则渐渐从商会的战斗序列又脱离了出去。

    只不过,永序之鳞商会是讲规矩的:有过必罚,有功则肯定也不会缺了奖赏。

    一些立下战功的炽影兽,获得了摆脱“兽”类身份的机会,他们得到了进化的契机:借助更加详细和具体的远古缚魂法师研究笔记,再加上死灵学派大拿、半巫妖斯内德的亲自操刀,以及来自生命科学领域、巫毒药剂制作大师食人魔帕鲁的辅助,这些炽影兽最终全都进化为“炽影人”。

    他们的智慧变得与人类无异,在永序之鳞商会之中除了充当生物兵器之外,他们有了成为其它种类员工又或者去做其它一些事情的机会。在浅田庆真家服务了几十年,已经获得了小姓贵族待遇的这名矮小老者,便是一名炽影人。平时与常人无异,只有在必要的时候,他才会化身战斗机器。

    虽然比起罗刹那样的邪魔,不会使用类法术的炽影人其实并非前者的对手,但是他们同样也有自己的优势:只要黑油管够,力气和速度,甚至自身的再生能力就全都不是问题。

    打不过或许是真打不过,可这个炽影人家仆接下几手攻击还是可以的。他此次随行的目的,其实也正是为了提高浅田庆真“退治百魅”的容错率。至于说攻击,浅田庆真是真的没什么问题。

    这不——

    从“人类定身术”状态挣脱,眼看家仆为自己挡住的那致命一刀,浅田庆真没有任何犹豫,立刻拿出十二万分的精神来对敌。

    其身上的婆娑罗装甲脖颈后端,“噌”地就弹出了一把折扇,“唰”地一下子自动打开。

    “法术极效:怪物定身!”

    这个法扇之中封印了一则由永序之鳞商会高层某位大人赐予的法术,其效果和“人类定身术”类似,不过使用的范围更加广阔(不仅仅是人类)连怪物也能被死死定住身形,同时由于其本身的超魔效果,只要不是传奇怪物,基本上都无法豁免掉这种定身效果。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次,轮到浅田庆真定住了已经罗刹妖化的弥太郎的身形。

    紧接着,这位浅田家族的幼子,才使用了他最为擅长的“退治百魅”的手段。鸠尾转轮炮的子弹,一枚枚打在了弥太郎这个怪物身上,就算将其彻底撕碎也不停歇。

    直到,浅田庆真随身带着的一枚灵魂棱柱亮了起来,那说明它已经捕获了怪物的灵魂。

第1046章 血月当空照——荼卡城(1)(求推荐票!求月票!)

    “荼卡城太咸了,所以我们需要淡水,多多益善。”——荼卡城埃米尔执政官口头禅

    这个名叫艾格的年轻人手中攥握着铁锹,穿过雾气蒙蒙的工厂小径,走向淡水净化车间。

    荼卡城以盛产各种井盐、岩盐、湖岩,已经那种经过特殊处理的粉盐闻名,以贩卖食盐和工业用盐为基础,构建出了一个商业城市所需的各种框架和结构。

    来自斯帕特城的粮食,来自倭桑的织锦,来自诺姆城的机械制品和“蒙皮不死人”(这是一种为了不吓到普通人,在骷髅身上覆盖蒙皮,从而制成的“人力”资源类型不死生物),又或者是来自更遥远地方,譬如来拉姆齐的木材,以及岛屿世界的各种肉类产品……

    这些东西,全都都能在城内的各个巴扎之中买到,价格虽然称不上便宜,但也并不昂贵。

    对于荼卡而言,本城必须要自行生产的物资,除了各种盐类之外,就只剩下淡水了。一个将近三十万人口的城市,日常所需的淡水若是全部通过购买来获得,成本太高,普通家庭根本负担不起。

    因此,荼卡城的各个精炼盐场不像其它地方的盐场,它们的生产废料最多就是一些盐卤水,水蒸气都不会被浪费掉,而是作为一种副产品被卖给各个淡水生产工厂。

    一座荼卡城,只有三十几家精炼盐场,可是却有四五百家淡水生产工厂,几乎每个街区都会有这么一个小厂子,专门为一片地区的街坊邻里家中输送每日所需的淡水。

    这样的小厂子,前期采购过滤、二次蒸馏、冷凝的设备,以及向各家各户铺设管道,其实挑费并不低。不要说普通平民,就是一些经营生意的买卖人都未必承担得起。

    后来,永序之鳞商会为荼卡城提供了专项的低息贷款。想要经营这门生意的人,只要是通过了商会的审查符合一定条件,便可以从商会获得一笔十几金卓戈的贷款。

    直到荼卡城的淡水生产工厂达到饱和,各个街区基本都有了自己的供水厂之后,永序之鳞商会的这项专项贷款才停止运作。而最早建立起来的一批小工厂,运营五六年后基本都已收回了成本。

    这个叫作艾格的年轻人,其实就是一家小工厂的合法继承人。只是,他那愚蠢的父亲苏伽德,最近对待他却连普通的雇员都不如,就好像盐场做苦力的一个刑徒。

    甚至,为了讨好自己贪婪的新任妻子,苏伽德宣布在其死后,这个淡水生产厂将由他刚刚出世的小儿子来继承。

    好在,所有权上的变更,流程比较麻烦,直到几天前苏伽德身染重病还没有办理下来手续。

    一直以来,艾格都是一个孤独而寂寞的年轻人,在城里没有交到什么朋友。

    不过最近几个月里,他结识了自己唯一的知己,一个有着蝙蝠般的破烂翅膀,红色皮肤的肥胖“小天使”——只有在艾格独自来到冷凝车间的时候,这个自称为库祖的生物才会出现。

    然后,库祖会用“嘶嘶”作响的刺耳嗓音,趴在艾格耳边不断地低声诉说着狡诈的劝告。

    “这个工厂本应该属于你,艾格。”

    库祖低语道:“那位继母不但打乱了上天规定的次序,而且很可能就是她对你的父亲下了毒,否则为什么他会病得这么突然?为了保护属于自己的财产,你应当采取一些手段……”

    艾格曾经无数次拒绝了库祖的建议,但是今天下班之前,他最终接受了这位挚友的可怖推理。

    月明星稀,外面的街道上的一排排燃气灯亮起了光芒,艾格迈开大步走向父亲的房子,这位年轻的工厂主已经下定决心,用手中的铁锹叉下黑暗而可怕的罪行。

    当然,他认为自己是正义的。

    他推开屋门,面对着自己的父亲,贪婪的继母,以及年幼的婴儿,缓缓地举起了铁锹。

    ……

    “咯咯咯,其司塔班内踏里马拉~帕。”

    半空中,一个挺直了脊背,舒展了双翼的红色“小天使”一边用凡人听不懂的语言自言自语,一边快速掠过一个个街区。

    库祖要去报信。

    他“侍奉”的那位老爷、名为道戈林的行会领袖,早就吩咐过他:“事情只要发生了,就一定要第一时间让我知晓。”

    只是,无论是道戈林还是艾格,其实都不知道“其司塔班内踏里马拉”是一个骂人的炼狱语,意思类似“没脑子的蠢货”,若是在其后面缀上“帕”,则代表着复数。

    “这俩家伙,其实真的都不如那些施法者啊,”库祖内心感慨着。他是一个小魔鬼,巴托九狱巴特祖一族之中的平平无奇者。最初来到灰烬世界,库祖的身份是一个魔宠。

    有一个曾经美帝奇帝国的贵族评议会的黑袍法师,从巴托九狱召唤了库祖这么一个小魔鬼出来,并且动用了一系列威慑手段,强迫库祖与其签署了魔宠契约。

    当然,“强迫”一词是要带引号的,库祖乐不得签订那种魔宠契约——他早就在九狱待腻了,即便那是巴特祖一族的家乡,可是对于小魔鬼这样的巴特祖,巴托的友好程度,实在是太低了。

    莫说那些可以随意打杀他的那些中阶、高阶魔鬼,就是一些环境恶劣的地方,对于身体孱弱的小魔鬼来说,都是一些十死无生的险地。而且险地之广阔,四舍五入一下大抵就是整个巴托九狱。

    譬如,他们巴特祖魔鬼天生免疫火焰伤害,可是阿弗纳斯的天降火雨对于库祖来说仍旧是非常危险,因为那些火焰虽然不会令其受伤,可是保不准那火焰里面就包裹着一颗不大不小的陨石。小一点的、轻一些的,砸他个骨断筋折不在话下;大一点的、如同常人拳头大小的石块从天而降,直接砸死个小魔鬼也绝非难事。

    因此,能够来到物质位面,哪怕是被施法者当成魔宠来拘束,对于小魔鬼来说也比在巴托九狱讨生活要轻松许多。事实上,在包括库祖在内的很多小魔鬼看来,能够来物质位面生活就是享福。更不用说,灰烬世界是个“诸神厌憎”之地。没有神灵在此地坐镇,他这样的小魔鬼简直如鱼得水。

    这不,仅仅是几十年的工夫,原本那个贵族评议会的黑袍法师就自取灭亡。依靠自己在那份魔宠契约上找到的漏洞,库祖直接摆脱了与施法者之间的绑定,得以闻到宝贵的“自由”气息。

    虽然出于依附强者的天性,库祖还是找了个荼卡城行会首领侍奉,但是他扪心自问,最近这段日子过得简直不要太幸福了。特别是,那个行会头子的行事,还真的很对他们魔鬼们的胃口。

    “那家伙坏得流脓,”库祖嘿嘿一笑,心里默默思忖着,“尤其是这几个月,道戈林先生就好像是被魔鬼附体了一般,说话办事全都跟正儿八经的巴特祖似的。有趣,有趣,把这样的灵魂带入巴托九狱,说不得直接就能跳过‘灵魂之壳’和‘劣魔’两个阶段,就地变成一名巴特祖魔鬼……”

    不过,在盘算着如果做成这笔买卖、自己能够转几根劣等灵魂棱柱的库祖,马上又考虑到一个不得不提前预防的糟糕后果。“……那家伙要是直接变成了魔鬼,和我同阶段还好说,若是变成了中阶以上的‘大老爷’,我岂不是要不妙了?且不论他会不会找我麻烦,可是光想起他能够比我获得更高等的进阶,我库祖就咽不下这口气。诶诶诶,难难难,小魔鬼为地狱引诱灵魂,么得选啊。”

    因为心生嫉妒,所以本来还兴高采烈的库祖,一下子就如霜打了的茄子似的。他扑棱着翅膀飞在半空,居然学起了蜜蜂,飞起了“8”字路线。他想晚一点跟道戈林见面,说不定,对方会因此而错失将艾格那个小鬼家的工厂顺利收入囊中的契机。损人不利己,只不过,小魔鬼心里乐意。

    然而,这家伙的“小伎俩”,最终还是功亏一篑。那个名为道戈林的行会头领,没有在约定好的大竞技场包间里等他,而是直接出现在了库祖赶往接头地点的半路。

    “咦,草率了,”瞥见那个从巷子里走出来,手上抛着一把飞刀,斜眼望向自己的男人,库祖觉得自己少考虑了一点。不过,这也不怪他,毕竟只是一只小魔鬼,又能有多大的出息呢?

    只是,他少考虑到的,不是一点——

    道戈林的嘴角泛起微笑,优雅而富有魅力地,展示他尖锐的闪亮犬齿。看到那个小魔鬼之后,他拢了拢油光滑亮的短发,在前额绕出缺口,露出两颗羊羔般的小尖角。

    他的瞳孔霎时变了颜色,目光如血,配上那身华美而时尚的立领风衣,就好像是邪异的吸血鬼。只不过,吸血鬼的双足不会像是裂开的兽蹄,屁股后面也不会长出一条暗红色鳞片包裹的尾巴。

    ——“收割……魔?”库祖瞪大了眼睛。

    小魔鬼突然觉得自己大脑宕机了一下。他怎么也想不明白,在一年之前,他们俩签订那份地狱雇佣契约的时候,那个道戈林还是纯粹的人类,现在怎么就变成了一头中阶巴特祖魔鬼了?

第1047章 血月当空照——荼卡城(2)(求推荐票!求月票!)

    道戈林,这个名字如果用在人类身上其实多少有一些奇怪,因为这是一个地道的矮人名字。

    前缀道(dol-),在矮人语之中是“武器”或者“剑”的意思;后缀戈林(-grim/grin)则意为着“永恒”或者“不弃的”。

    两者组合起来,“道戈林”可以表意为“永恒武器”或者“不弃之剑”。这代表着起名者,希望获得这个名字的人能够战斗不息。

    很有趣不是?

    如果你知道了道戈林的出身,就能够完全理解,他被叫作这个名字其实是很有深意的。

    四十多年之前,当道戈林还处于襁褓之中时,他就跟着被因勾结城外盐湖之中底栖魔鱼势力而获罪的父母,一齐被关进大竞技场。

    没有任何意外发生,他那养尊处优已久的贵族爹娘,在大竞技场里三天不到就双双毙命。也正是在那个时候,他被一个矮人收养了。

    那个矮人是一名自由角斗士,只是因为喜爱角斗,所以才在大竞技场里一直战斗着。作为收养者,矮人亲自为道戈林取了个名字。

    毕竟,虽然矮人收养了他,但是按照当时美帝奇帝国荼卡城的律法,道戈林已经被打上了奴隶角斗士的烙印,想要正大光明地走出大竞技场,只有取得三十场角斗比赛连续胜利一条路。

    在大竞技场里,那名矮人自由斗士大概待了大概将近十六年,然后就独自离开了。

    对于拥有至少两百年左右平均寿命的矮人来说,这十六年仅仅相当于普通人类五六年的人生光景。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他至少教会了道戈林正确的战斗方式,以及一些矮人特有的武技。

    当然,因为种族差异,作为人类的道戈林永远无法像真正的矮人那样战斗——就和他永远不可能像那个矮人一样(仗着肝脏超级好),抱着一整桶啤酒狂喝滥饮都不会醉——所以,直到那个矮人离开荼卡城的时候,道戈林最多的连胜记录也不过是区区三场而已。

    而且,就算仅仅是三场连胜,道戈林也几乎赔上了自己的性命。若无意外的话,他这辈子估计都不要想着以自由人的身份走出大竞技场了,继续战斗就是死路一条而已。

    最后,那个矮人自由角斗士用自己在大竞技场这些年赚得的全部收入,为道戈林购买到了“长达”三个月的修养期,在这段时间里他不必拼死拼活地参加角斗比赛,可以借机调养身体。

    只不过,就连这个矮人都觉得,他自己只是将道戈林的生命终结时间推迟了三个月。而这种无力感和失落感,说不定正是让那个矮人心灰意冷地离开大竞技场,甚至离开灰烬世界的真正原因。

    在矮人自由角斗士离开之后,彻底无人庇护的道戈林自然受到了一些欺凌,不少角斗士甚至用他三个月的修养期过后能够坚持几场角斗不死作盘口,来赌*博嬉戏。

    三个月的修养期中,第一个月,这个家伙心若死灰,每天除了吃喝就是躺在床上蒙头大睡;

    第二个月,道戈林则开始偶尔凑到大竞技场边上观看旁人生死搏斗,这是他从来没有过的体会,因为那个矮人之前只要有空闲就会敦促他演练武艺;

    第三个月刚开始,在旁人看来道戈林不知抽了什么风,居然向大竞技场低价卖掉了那个矮人留给他的一套精钢半身板甲,以及百炼钢打造的矮人板斧。

    拿到用卖精良武器换来的银凯特,道戈林买了一把除了附加了“猫之优雅”这种烂大街增益法术之外,根本没有其它拿得出手的优点、平平无奇的……匕首。可即便如此,向大竞技场售卖是贱卖,可是买东西却贼贵,因此道戈林最后连给自己置办个皮甲、皮盾之类护具的钱都没有剩下。

    然而,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命不该绝,又或者真的“开了窍”、突然想明白了一些问题,道戈林在许多角斗士认为必死的、修养期之后的第一次角斗中竟然活了下来!

    他那次的对手,是一名当时大竞技场正在极力热捧的刀盾角斗士。对方比道戈林年纪大了七八岁,正值身体状况最佳的时期;而且经验老道,善用一刀一盾,攻守兼备十分不好对付。

    当时所有人都认为,道戈林会成为对方垫脚石、被那个刀盾角斗士活活劈死在竞技场上。可是,在角斗开始之后,他却一改往日的战技风格,不讲究势大力沉、稳扎稳打、寓攻于守。反而像是个刺客似的,行动飘忽、上蹿下跳、伺机而动,愣是把那个刀盾角斗士耗累了,然后偷袭将其杀死。

    自那之后,道戈林连续遇到了渔网角斗士、追击士、双刀角斗士,甚至在其走出大竞技场之前的最后一场角斗之中,居然遭遇了一名骑乘六足骏马的重甲骑兵兽人角斗士,外加两名骑乘灰鳞鸟手持弓弩的沙漠精灵弓斗士的联合围剿,可是他最后还是凭借着一把匕首,成功完成了逆袭。

    当然,那场战斗之后,道戈林几乎也是被打了个半死。他的肋骨不知道断了几根,日后很长一段时间甚至都无法正常坐直;他的右腿也被之六足骏马踩断,变成了一条跛腿。可无论怎么说,道戈林确确实实是完成了连胜三十场,在二十岁之前成功走出了大竞技场,重新成为了一个自由民。

    虽然身体已经无法再继续战斗,但是依靠做角斗士(特别是后期明星角斗士时)积攒下的、来自观众老爷的打赏,在没有申请商会专项贷款的情况下,道戈林就自己建起了一家淡水生产厂。

    通过一年年的经营,先是回本而后赢利,之后再投资扩大生产规模……目前,道戈林已经拥有了超过五十家社区淡水生产厂——虽然只是占所有淡水生产厂总数的十分之一左右,但实际上,荼卡城现在接近三分之一城市民日常生活用水,都是由道戈林的产业供给。

    四十岁出头,道戈林就以无可争议的优势,高票当选为淡水生产业的行会会长。

    若不是那么较真,这个道戈林的人生经历,或许多多少少也算是个“主角模板”。只不过,他自己却从来不这么看。多少次在复盘自己前半生的时候,这位已经功成名就的行会会长、前任大竞技场冠军角斗士思来想去,往日种种苦尽甘来多半与自己被矮人赠与的名字有关——不弃之剑。

    他不会放弃,只要不死就一直会战斗下去,而战斗不息带来的收获是那样甘甜。

第1048章 血月当空照——荼卡城(3)(求推荐票!求月票!)

    “库祖,你觉得我该怎么办?”

    站在小巷之中,盯视着灯火通明的苏伽德家,道戈林低声向落在自己肩膀上的小魔鬼询问道。

    虽然后者许多次表示,他不敢坐在一只收割魔老爷的肩膀上,但是道戈林还是用“牵黄擎苍”的典故教育他,这算不得僭越,小魔鬼和苍鹰、走狗没什么区别:让他别太把自己当回事。

    “老爷,”库祖收拢着翅膀,如果不是头上长着角,就像是一只大号的老鼠似的,“我算过时间,荼卡城的戍卫队每天都会在这个时候经过这里,艾格杀死他的老爹苏伽德、他的继母和小兄弟,看情形已经暴露了。他毕竟不是个老练的杀手,弄出一些声响动静没什么可值得怀疑的。”

    看似在陈述一件事实而并非回答,可这正是小魔鬼的精明之处。远处那怒吼的命令,踏地的皮靴,咔嗒的马蹄,叮当作响的金属,仿佛是在印证他说的话语。

    就连已经变成收割魔的道戈林也不得不承认,在勾心斗角方面,人类实在是逊色于巴特祖魔鬼太多。那些邪魔天生就是摆弄阴谋诡计的行家里手,天姿既高,辅以笃学,成就又怎么可能低了?

    事实上,道戈林之所以会变成了收割魔,其实和艾格那个倒霉孩子类似,也是因为不知不觉地就着了某个不知名魔鬼的算计。他确确实实是上个月才变成收割魔的。

    那时,已经身为淡水生产业行会会长的道戈林,想要践行那句“不弃之剑”的谶言。他想要再往上走一走,成为这个行业真正的龙头老大,至少也得让自家产业占领荼卡城市场一半以上。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除了让库祖那个小魔鬼跑前跑后之外,他还拿出自己当初在大竞技场求活时的匕首。以防万一,道戈林专门找了一个黑袍法师,花钱让其在武器上多附加几个魔法效果。

    那个黑袍法师为了节约成本,没有使用自己的法术位,干脆就用了很早之前、由其师长不知从何处获得的法术卷轴为匕首进行了附魔。效果共计有三个,一个是强化了本来匕首上就有的那个“猫之优雅”,而后又附加了一个“锋锐术”,以及一个稍稍值些钱的次级版“吸血鬼之触”。

    可谁承想,就是由于那个施法者的抠门,才让道戈林着了道。那张绘有次级版“吸血鬼之触”的法术卷轴,材质看起来像是普通的羊皮纸,可实际上却是一块中阶魔鬼的皮肤;它也不是那个黑袍法师的老师在灰烬世界游历时来的,而是被某个高阶魔鬼几百年前随意丢在灰烬世界的“无理手”。

    或许,那个魔鬼没有什么太大的算计,就是想着,次级版的“吸血鬼之触”卷轴虽然不是什么太过值钱的宝贝,但是也不会被什么普通人用掉。利用里面隐藏的那些后手,那个高阶魔鬼很大概率能够捕获一个质量还算不错的凡人灵魂,这是一笔长线买卖,大赚特赚悬乎,可赔钱的概率也低。

    只是,因为灰烬世界几个月前发生的那场遽变(虽然知道实情的人寥寥无几),所以那个高阶魔鬼的这笔长线买卖遭遇了“意外律”。当道戈林拿起那把匕首之后,那个高阶魔鬼非但没有获得前者的灵魂,反而由于前者与地狱之中某种规律契合,强行被剥夺了一些自己的力量反哺给道戈林。

    就这样,道戈林直接堕落成了魔鬼,还一举成为了隶属于中阶序列的收割魔——这是一种在巴托享誉盛名的魔鬼。广大收割魔劳动者工作在主物质位面第一线,为了凡人的堕落而劳碌奔波。

    比如现在——

    能够赚到苏伽德家的一个淡水生产厂,每年能增加300枚左右银凯特的收入,再算上自家增添的整整一个街区市场份额。而付出的,则仅仅是小魔鬼库祖一个多月的口水。这买卖超级划算。

    可是,道戈林觉得还可以更划算点。

    ……

    荼卡城的卫戍部队,在一只收割魔看来,纵然不能算是酒囊饭袋,可也不会有更高评价。

    那些家伙,毕竟不是永序之鳞商会的城市卫队或者监察队之类的“硬钉子”,手上最硬磕的家伙什也就是些燧发火枪而已。

    如果不是卫戍队长有一套完整版的军用狂徒装甲、其麾下的小队长也都配备了简易版的“半身”狂徒装甲,以及总部有一名黑袍法师为首、五六名灰袍法师为辅的法师团,这个荼卡卫戍部队论及精锐程度,说不定还没有一些本地大家族、行会的护卫队点子硬。

    像今天这种惯例的夜间巡逻,卫戍队根本不会有施法者随队而行。毕竟,作为最早倒向永序之鳞商会的一批城市,荼卡城真的是承平已久。

    除了三十年前,那些卷土重来的底栖魔鱼(最后还被商会清缴个干净)引发了一些混乱,这座原先美帝奇版图南方重要城市,一直都很安稳;而目前这位埃米尔,其实已经是家族之中的第三辈与商会结盟的家主了,他们埃米尔家族亦因此稳坐荼卡城执政官五十多年。

    几乎和“大摇大摆”没什么区别,道戈林对自己和库祖使用了一个幻术,随即就跟在那伙因为听到呼救声而冲入苏伽德宅子的卫戍巡逻兵身后,一起走进这座宅院。他们看到了手里拿着沾有斑斑血迹的铁锹,惊惶失措想要夺路而逃的艾格,那个刚刚犯下大恶之行的青年,现在快要吓尿了。

    七八杆燧发枪瞄准了他,无论向哪里跑,他都会第一时间被打成个破布娃娃似的尸体。之前在犯下杀亲恶行时有多么畅快,他现在的感觉就有多么糟糕。毫无疑问,他这次绝对是在劫难逃了。

    “库祖?你在哪里!快来救我!你不是说会接应我的吗!”艾格把铁锹扔到一旁,当其趴在地上被卫戍巡逻队员用绳索捆绑的时候,突然声嘶力竭地发出一连串呼喊。他明明和那个“小天使”朋友有着约定,对方说会给自己放风,今晚的事情绝对不会出现有任何纰漏。

    “闭嘴吧,你这个穷凶极恶的杀人犯!”一个卫戍士兵用枪托抽打在艾格的脸庞上,一下子就将对方的半张脸打得红肿起来,几颗牙齿也被直接打断。而艾格遭到这一下重击,不仅仅是说不出任何话来,就连因为肾上腺激素大量分泌而产生的精神头,此时也一下子消弭殆尽,变成一团烂泥。

第1049章 血月当空照——荼卡城(4)(求推荐票!求月票!)

    “还真是……烂泥扶不上墙,”隐去身形的道戈林看到这一幕,不由得皱了皱眉,然后又用那把匕首刮了刮自己的鬓角,当作挠痒痒,“明明已经犯下了足够大的恶行,甚至可以直接堕落成巴特祖,结果就算是堕落成魔鬼也仅仅能变成劣魔……还真是,就这么办吧。”

    第一次干这种事情,不能要求太多,新晋上岗的收割魔道戈林劝说自己不要钻牛角尖。

    想到这里,他便不再犹豫,反手就用匕首在自己背后伸过来的尾巴上划下一小块皮肤。即便身为魔鬼,这么巴掌大点的小伤一会儿就能自行愈合。可是道戈林这家伙自己对自己下刀子,连眉头都不带皱一皱的,绝对是狠人一枚。反正作为旁观者的库祖,觉得自己是铁定做不到对自己这么狠的。

    “哼,”或许是察觉到了自己肩头那个小魔鬼的想法,道戈林不由得冷哼了一声。不过,他手上的动作却没有停下来。因为匕首上附加有次级版的“吸血鬼之触”,所以那张被割下来的魔鬼皮肤很快就被“脱了水”,变成了一种类似羊皮纸似的材质。

    道戈林用手在上面一点,刹那间,数百枚炼狱文字就跃然纸上。这并非是像契约魔那样随意挥就的炼狱契约(收割魔还的位阶还差点,他需要至少再进阶一次才能成为契约魔),而是收割魔用天赋类法术能力具现出来的“地狱债券”——功能也比较单一,仅仅是能够借给凡人魔鬼的力量。

    当然,他能够借给凡人的力量并不多,而且出借的时间也并不长久。只是,在接受了这份侵染了魔鬼力量之后,绝大多数凡人都会因为经受不住邪恶的淬炼而堕落。

    他们会被打上魔鬼的印记,死后堕入巴托九狱,变成“灵魂之壳”的原材料。

    灵魂之壳不是毫无实体的烟雾,也不是真如字面意义那种硬邦邦的壳子。相反,它们是有血有肉的生物,接近于生前的样子,不过满身污秽,不过满身污秽,而且看上去似乎略微地更加强韧在,生命最后一刻所遭受的疾病与创伤仍旧留在它们的身体上。死前没有倒地不起的家伙仍旧可以随意走动,但那些伤残者却只能原地不动。

    当满满一船的灵魂之壳被运抵某座折磨之地的时候,被称为安祖魔的黑心肠魔鬼官僚们会读取每个灵魂的标志,然后在一本厚重的账本上记录下负责收割它的魔鬼之名。接下来,这些灵魂之壳就会被运往一些拥有各式各样、种类繁多折磨拷打方式的恐怖房间。

    折磨之地通常由欲魔们负责管理监督,她们会定期将报告递送给位于灵魂收割顶点的各位领主。在判定某只活跃于主物质位面的魔鬼能否得到晋升的时候,这些报告将是最为关键的依据。

    对于大部分利用“地狱之债”使人堕落的收割魔而言,到了这个环节,他就可以收回本金和利息了。这也是他们收成的全部。

    再然后,当相关文书工作被编译,拷贝,以及归档,灵魂之壳将会遭受一系列可怕的折磨拷打,那些可憎的细节哪怕是仅仅想象一下,甚至都有可能让最为坚毅的凡人冷汗淋漓、终日彷徨。

    根据太初之契的相关条款,随着祈并者每一点滴仅存的人格被缓慢地剥离,魔法能量将会被释放出来,流向本层的领主。由浑身锁链的链魔与带着面具的苦痛魔组成的刑讯小队毫不慈悲地恐吓,毁伤堕落魂灵,直至每一丝可供榨取的魔法被抽离它们的躯壳。

    当最后的人性残迹被猛烈地撕离某个灵魂之壳的躯体后,这个战栗不休的空壳会被丢入一个深坑,例如阿佛纳斯境内恐怖的蛆虫之穴。在那里,它们将迅速地死亡,腐朽,然后重生为劣魔,所有魔鬼形态中的最底层存在。

    在这种流水线般的魔鬼生产环节里面,赚取最大份额利益的,通常都只能是巴托各个位面的那几位魔鬼领主;其次,则是拥有各个折磨之地的次级巴托领主或者魔鬼大公;再然后,才会依次类推,按照严苛的等级制度,将仅剩下的一点点利益分润给每个环节的“螺丝钉”。

    当然,这种分配方案也不是说没有例外。譬如,如果某个收割魔找到一个非常合适的堕落灵魂,无需要经历打磨灵魂之壳这一过程,可以直接转化为魔鬼。那么太初之契所规定的、通过榨取那个灵魂所获得的全部魔法能量,就可以由那个收割魔全部获取,裨益己身。

    道戈林现在就想尝试做这样一笔买卖。成与不成,两说;做与不做,他肯定是选择做。

    “去吧,”他把那份已经制作完成的“地狱之债”丢给库祖,然后对小魔鬼说道:“给它这份债券,买卖做成了,你我平分利润。”

    库祖眼前一亮。小魔鬼隐隐约约觉得跑这一趟极为划算,飞个几十码距离,就能获得一个堕落灵魂的一半的力量。这买卖简直血赚,他感觉自己这次算是抄到了。

    “瞧好吧。”库祖嘿嘿一笑。

    他捧着那张由收割魔皮肤做成的“地狱之债”,嗖地一下子就飞向了被打翻在地、如同死狗般趴在庭院当中的弑亲者艾格。“不要慌张,我给你送法宝来了,有了……”

    只是,正当小魔鬼用心灵之语同艾格沟通的时候,他还没有来得及传递完一句完整话语就突然遭到了七八杆燧发枪的合击——飞到艾格身边,悬停在这个年轻人头顶上的库祖没发现,自己身上的隐形术效果已经被收割魔默默收了回去——霎时间,这个孱弱低阶魔鬼就被枪口喷出的弹丸撕碎。

    鲜血迸射,血肉模糊。“啪叽”一声轻响,小魔鬼直接跌落在了艾格面前,死不瞑目。很奇怪的是,他的尸体并未像死在物质位面魔鬼经常表现出来的那样:溶解成一滩不断泛起泡沫,变成一团鬼祟移动的软泥……而是直挺挺地趴在地面上,确实没有了生机。

    那块被他捧在手里的“地狱之债”,随着库祖跌落向地面,好巧不巧,正好砸落到了艾格的脑门上。就如同滴入水杯的墨水,那一小块纸张倏尔就消失得没了踪迹。

    “我要杀了你们!”艾格的眼睛血红一片,他突然挣扎着从地面上爬了起来。因为双手已经被绑在身后,所以他不能将拳头伸到面前。不过,被一股没来由的怒气所蛊惑,犯下大罪的艾格居然直接埋头冲向了站在他身旁的卫戍部队士兵,用脑袋将后者顶得来了一个屁股敦,摔得结结实实。

    砰、砰、砰……

    又是几声枪响,燧发枪的子弹打在了艾格身上,带走了已经基本失去了理智年轻人的性命。他的尸体正好砸在了小魔鬼库祖身上,后者的尖角戳穿了艾格尸体的肚皮。他们的血液交汇在一起,似乎起了某种反应,变成了一种具有强烈腐蚀性的酸性溶液。

    这种和酸性溶液非常类似的血液,以极不符合常理的速度,将艾格和库祖的尸体沤烂成一团烂泥,将艾格两条胳膊绑在身后的绳索也失去了作用,因为他的胳膊都已经被腐蚀得干干净净。

    咕噜噜、咕噜噜、咕噜噜……

    一团犹如软泥怪似的东西,蓦地从那团尸泥里冒出头来,它有着依稀的五官——这反而让这怪物看起来更加恐怖——可是却并不能看见、听到、闻到周围的任何信息。

    它是一头刚刚诞生的劣魔,毫无任何心智可言,颤栗扭动,永远地承受着**上的剧痛。

    成为劣魔之后,它们对于其凡间人生不再保有丝毫的记忆。虽然这些可怜而悲惨的生物无法进行哪怕一丁点有意识的思考,但是不知何故,它们能够模糊地意识到,晋升的机会在等待着自己。而它们唯一所需要做的,就是找到某种方法,展现出自己与生俱来的邪恶本质。

    就如之前所说,劣魔不能看见、听到、闻到周围的任何信息,可是尽管如此,它们仍旧有办法感知到周围一些东西。譬如,由艾格化作的劣魔,还是能够感受到站在其身旁的几个荼卡城戍卫部队士兵。原因也很简单,哪怕是心中有着一肚子坏水的凡人,也无法像真正的魔鬼那样心中充满了恶念。在劣魔可怜的感官中,那些凡人只要有一丁点的善念,就好像黑夜之中点燃的篝火一般明显。

    于是,这个刚刚诞生的劣魔,本能地向着那些士兵扑了过去。纵然它还不知道怎么样杀戮,可是仗着和软泥怪有几分类似的身躯,它可以无视一般火焰和弹丸的伤害,它可以将软泥一般的身体灌进对方的嘴巴、鼻孔、耳朵,剜出对方的眼珠……将自己时时刻刻所承受的痛苦,分润给那些凡人。

    看到这一幕,收割魔道戈林不由得哈哈大笑起来,然后才撤去了自己身上的隐匿法术。

    刚刚,吸收了一个完整堕落灵魂所能够榨取出来的全部力量,对于一个只是中阶魔鬼的收割魔来说,就好像痛饮了一大杯琼浆玉液般畅快,他决定去活动一番。

    上下抛着手里的附魔匕首,这个家伙以在大竞技场里锻炼出来的游荡者脚步,不紧不慢地向那些正在和劣魔纠缠的戍守部队卫兵身后走去。“螳螂捕蝉,黄雀在后,”道戈林嘴角上翘,他想起自己曾经参加过的几场混战类型角斗表演,那时的他也是如此,扮演了一名最终收割者的角色。

    “第一个……”

    收割魔递出匕首,同时心里还在默默计数。

    “噗呲……”

    利刃入肉,响起了微微一声轻响,只是这个声音却并非从哪个被偷袭的戍守卫队士兵身上传来,反而是道戈林不由自主地捂紧了自己的脖子,那上面出现了一条血线。而且,出现了伤口,可是伤口里却没有哪怕一滴血液流淌出来。因为割开这个伤口的武器,附加了高级版的“吸血鬼之触”。

    “第三十五个。”

    确认了收割魔死得不能再死,达耶特黑暗精灵佣兵团长贾拉索这才在一个小本子上记录了一个数字。这是他的账本,他可以凭借上面的记录向永序之鳞商会领取赏金。

    那几个费了一番力气,总算是用一颗炼金炸弹劫将劣魔解决的荼卡城戍守卫队士兵,见到地上那个死不瞑目的邪魔尸体,同时又见到贾拉索手上拿出的商会秘谍令牌。他们全都选择闭紧嘴巴,一个字也不敢多问。

第1050章 血月当空照——雷齿镇(1)(求推荐票!求月票!)

    沙漠精灵圣山沃舒古山以西,约五百帕勒桑之外,矗立着另外一座享誉灰烬世界的山峰。

    它有一个响亮的名字,雷霆崖。

    同时,这个地方还是蓝龙族群传统意义上的龙巢领地核心,是依附龙于群各个龙眷氏族狗头人的发轫之地,是他们的“祖籍”。

    随着永序之鳞商会遍行天下,龙眷氏族狗头人也慢慢发展壮大、变得更加文明。也只有在靠近雷霆崖这片古老居所的地方,一些龙眷狗头人还保留着原来的部落形式社会结构。

    譬如说,雷齿镇。

    龙眷氏族狗头人最初三大部落之一、利齿部落最早扎根在这里,依托雷霆崖的一条支线山脉托庇,于茫茫沙海之中建立了城镇。

    和许多其它物质位面狗头人不同,或许是灰烬世界的自然条件太过严苛的缘故,沙漠狗头人要比其它狗头人强壮、坚韧许多。

    他们站立起来,要比其它狗头人高出大约三分之一,在3尺到3尺6寸之间,平均体重都在40磅以上甚至有的可以长到60磅。

    他们有着颜色介于红棕色和黑色之间的鳞片皮肤,眼睛则从桦色到红色都有;他们的腿肌肉发达且是趾行的;他们有着长长的带爪手指,和鳄鱼般的下颚,小小的白色或褐色角从他们的头上突了起来,并且还有一条老鼠很像的长尾巴;他们身上没有寻常狗头人常有的那种、类似湿掉的狗或者死水潭的臭味,反而会有一种干燥的风沙气息。

    狗头人是一种极多产的卵生生物,他们有着类人生物中最高的出生率。可是和其它同类不大相同,沙漠狗头人虽然相对其它类人生物来说繁殖率会高一点,但是却不似普通狗头人那么夸张。

    一位怀孕的雌性沙漠狗头人会在两周内产下她的蛋。只有大约十分之一的孕妇会产下两个蛋。一颗蛋需要孵化大约两个月的时间,刚孵化出来的狗头人在几个小时内就能行走。

    相比于普通狗头人,沙漠狗头人的蛋特别结实,即使这些蛋提早十五天破裂开来,里面的幼崽也多半能存活下来。沙漠狗头人幼崽成熟地很快,七八年就能到达青年期。

    他们经常在一个共同的巢穴里产蛋,由专门的养父母来照看这些蛋和幼崽,并且所有龙眷氏族的狗头人幼崽还要接受由伟大巨龙主人奎斯规定的、为期三年的义务教育培训。

    在这三年之中,那些狗头人幼崽要学习语言、数学和其它一些基础知识,以及相应的战斗技巧。等到他们成年之后,如果想要进入商会从事更加专业的工作,还要进行长短不一的入职培训。

    “这绝对是最好的时代。”

    龙眷狗头人氏族之中,不少活得足够久的长者,都会用这句话来教育族群之中的后辈。

    接受教育带来的好处,他们是深有体会:且不说推行这“义务教育”制度近五十年来,雷霆崖附近的龙眷氏族狗头人之中走出多少拥有术士血脉的施法者;就单看那些在商会下属各个部门之中担任各项职务的龙眷氏族员工,相比于从前只能拿着破旧刀枪于阵前填命的祖辈,他们岂非幸运极了?

    虽然教育或许不能改变所有人的人生,但是接受教育却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多了条出路。

    雷齿镇上,目前最有名气的游吟诗人小德金,完全认同这个观点。若不是那位伟大的巨龙主人订下的义务教育制度,像他这样生来就有些先天不足的沙漠狗头人,搁在以前恐怕就算是活到了成年也用不了几年就死翘翘了,根本没机会走出家门游历灰烬世界、拉姆齐世界,然后返乡当明星。

    他在雷齿镇最热闹的龙牙路上,盘下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店面,每天都要上台说书伴唱表演节目。他把自己在异乡的见闻编纂起来,用游吟诗歌的方式讲述给镇上的居民听,并且通过后者的打赏日常所需的收入。因为他的见闻广博、说唱得又极有意思,所以他的店里天天爆满、客人络绎不绝。就连周围一些城镇,乃至附近的诺姆城里都会有常客过来听他讲故事。

    更有甚者,在他店面周围,有好几家专门经营快餐、零食的店铺都因为小德金的缘故而日赚斗金。不单单是售卖吃食可以赚钱,就是依靠向小德金店里没有落脚地方的客人出租桌椅板凳,各家都能平白落下两三枚银凯特。

    只不过,正应了“月有阴晴圆亏”那句话,小德金在返乡经营游吟诗人小店、赚取了赫赫声名与大把大把银凯特之后,现在也多了一点忧愁:他肚子里的故事,几乎都快要说完了。哪怕再怎么编排桥段、设置转折,每天好几场下来,连续说上三四年,可供其吟唱的故事也终归是快要告罄。

    未雨绸缪,终于在这一天,小德金决定在店门口挂上“暂停营业”的牌子,背上自己的行囊和登山杖,出去溜达一段时间。既是为了采风,也是为了让自己歇歇喉咙,换一换心情。

    至于说,此行是不是要乘坐利维坦飞空艇远游其它国度,他现在其实还没有想好。或许是,他可能要去那个从未去过的岛屿世界,以及那个听说整个商业区已经被永序之鳞商会占据的印记城逛上一逛,游览一番;又或许不是,只需要在雷霆崖附近,看看回到家乡之后其实还没怎么看过的风景,他就能有了新的灵感,创作出新的作品回来继续开店也说不定。

    走在雷齿镇外的小路上,小德金哼唱着一首现编的诗歌,心情如那从浮云般徘徊不定。

    ——狗头人拿起锄头哇。

    ——抓老鼠,吃掉它。

    ——挖掘财宝,有人会买它。

    ——侏儒喜欢亮晶晶,我们喜欢蜡。

    ——鲸鱼脑子里流出来的最好啦。

    ——拿着小钱钱,去买蜡块耍。

    ——沙匪拿着刀,冲来抢钱啦。

    ——一边砸,一边吓,真可怕。

    ————————

    注:小德金这个名字不要遐想。游吟诗人小德金,是dnd里面最有名的狗头人角色,在在谷地历1370年在北地冒险,直到在数年后成为一位店主。他在《秃鹫点之下》、《龙后宝山》、《兰达尔·摩恩的回归》、《提亚马特崛起》、《闹鬼蜘蛛的秘密》、《谷地之剑》、《湮灭之墓》、《达玛拉之墓》中均有出场。电子游戏《博德之门i&ii》、《无冬之夜(ol)》也有涉及。

第1051章 血月当空照——雷齿镇(2)(求推荐票!求月票!)

    小德金仔细观察这些七尺高的类人生物。他们的皮肤略呈灰色,鼻子是黑的,脸长得像狗。丑是丑了些,然而真正令这个龙眷氏族狗头人介意的,则是他们手中阻挡去路的长矛和弓箭。

    游吟诗人认出了这种生物,他既在年幼时在书本上看过,也曾在倭桑那边的苦役营中见过着被罚没财产、强制劳动的豺狼人。

    在那本每个龙眷氏族狗头人少年都要熟读的《通识手册》中,是这样描述他们的:“豺狼人是一种巨大、邪恶,如同土狼一般的人型生物。虽然总是成群结队地活动,但是组织十分松散。他们用两脚直立行走,双手和正常人类一样,可以使用工具;豺狼人的皮肤呈黑绿色,鼻吻部附近的颜色较深,黄色的毛发中则带着些许灰红色。豺狼人有自己的语言,但有的也说兽人或地精语……”

    当这群悍匪打扮的豺狼人出现在面前时,小德金一度考虑,自己是不是该掉头就跑。可是,想到只要他敢扭头,要么长矛就会戮穿他的身体,要么就要挨上一根箭矢,小德金只能站定脚步。

    在豺狼人当中,有个顶着一头亮眼红发、身材高大的家伙,他已经盯着小德金很久了。

    “你在想什么?”小德金用平缓的语调,出声询问道。虽然认出了豺狼人,但这还是他第一次和豺他们打交道。根据《通识手册》记载,豺狼人和地精差不多,邪恶、反复无常并且非常危险。

    豺狼人没有移动,也没有出声。小德金知道,那些家伙是在权衡利弊:在龙眷氏族利齿部落周围宰掉一个利齿狗头人,多半会受到严厉打击,可是他身上背着的那个小藤旅行箱又很有吸引力。

    想活命,就必须利用豺狼人的迟疑。小德金是一个游吟诗人,虽然是一个比较偏门的“万金油”类型的职业,但是这并不能说他就没有可观的战斗力。

    事实上,游吟诗人是可以像术士那样施展法术的。特别是,小德金还是明星游吟诗人,魅力越高,施展一些游吟诗人法术就越容易。他一挥手,豺狼人周围便出现了无害的淡紫色火焰。

    “气氛火焰”——游吟诗人表演时烘托气氛所用的小伎俩,可以在目标身上召唤出一丛带有色彩的火焰,虽然无法对目标造成火焰伤害,但是这种诡异的妖火却能标记目标、侦破一些伪装。

    现在,小德金还开发出了“气氛火焰”的另外一种用途:吓唬那些没受过教育的豺狼人。

    而且,如他所愿,一名豺狼人马上吓得摊在地上。只不过,其余的豺狼人则在老练首领的手势中安静了下来,但是他们仍旧不安地望着四周,不知道该怎么办。

    豺狼人首领回头打量他的同伴,似乎正在估计这些火焰的威力。然后,他就低垂下手中的长矛,不让矛尖指向露了一手的龙眷氏族狗头人。同时,他还示意同伴们照做。

    小德金不禁松了一口气。

    接着,那个豺狼人首领又用一种游吟诗人听不太懂的语言“叽哩呱啦”讲了一阵,看到小德金疑惑的表情之后,他干脆又用地精话和狗头人语,各自重复了一遍。

    小德金听得懂得地精话,狗头人语自然也不在话下。但是,因为这名豺狼人首领的口音很奇怪,所以他只能断断续续辨认出几个单字,诸如“朋友”、“首领”等。

    “我和你们一起走?”小德金试着模仿那种奇怪口音的地精语。豺狼人首领连珠炮似地吼了几声,这次游吟诗人只听得懂最后一个单词的意思:“…盟友?”

    “盟友!”豺狼人首领大喊。其他的豺狼人如释重负地露出了笑容,庆幸地拍着彼此的背。

    接下来,狗头人游吟诗人和那伙豺狼人便沿着蜿蜒的小径,走向道路旁边的一个小树林。豺狼人和他保持着一段距离,而不是一起并行。小德金不知道这种举动是出于对自己施法者身份的尊敬,还是有其他原因。不过他猜想,说不定是那些家伙知道,他们身上有洗了澡也消不掉的浓重臭味。

    豺狼人首领偶尔会过来攀谈几句,并不时顽皮地眨眼、搓搓厚厚的肉掌表达他的兴奋。小德金听不懂对方说的话,但豺狼人不停地咂着嘴,使游吟诗人推测他们应该是要去参加一场宴会。

    没过多久,他们就走到了这趟旅行的目的地。被防风树林包围着的一小片绿洲之中,有一个由几辆大篷车围绕起来的营地,从大篷车上插着的旗帜来看,那应该是一个来自已经覆灭了的美帝奇帝国某个小地方贵族家的商队,旗帜上绘有一个美帝奇帝国风格的徽记。

    永序之鳞商会现在已经完全接管了美帝奇帝国,那位伟大的巨龙奎斯则也已经成为这个国度实际上的主人。不过,商会并没有对帝国原先一些势力斩草除根。只要他们遵守规矩,商会和仁慈的巨龙就仍允许他们在这片土地上生存。

    不少原本散居美帝奇帝国各地的地方小贵族,为了维持家族开销,现在全都投身商业。对此,永序之鳞商会采取的态度是:既不刻意扶持,也不予以打压。他们只要遵守商业活动的准则,不去贩卖违禁品,盈亏都是他们自己的。

    只是,因为这些贵族家的商队不属于永序之鳞,所以它们成为不少沙匪眼中的“美味”。

    借助棘棘树丛的遮掩,豺狼人在距离营地大约五百码之外的地方停了下来。小德金看得出来,这些家伙对于那个正在宿营的商队不怀好意,他们已经集结成了战斗队形。。

    为了节约饮用水和保存体力,沙漠中的商旅通常都是昼伏夜出,在傍晚之后才会开始移动。此时正值下午三四点钟,一天之中最为炎热的时间段刚刚过去,还有三四个沙漏时队伍就要出发了,值勤站岗的两三个守卫也都放松了警惕,准备各自迷瞪一小会儿,养养精神。

    “一家商旅,”豺狼人首领在小德金的头顶低语。这次,他特地放慢说话的速度,以确定狗头人游吟诗人能完全听懂。“五个……男人,外加两个……女人……”

    “一个年轻女人,”另一个年轻的豺狼人急切地补充道。那个豺狼人首领瞪了自己同族一眼,用略带“咕噜噜”声的低吼嗓音,作出了总结:“还有五个年轻男人。”

    “敌人。”首领说。

    豺狼人首领又开始喋喋不休。小德金只能断断续续地听懂“人类…弱者…奴隶。”其余的豺狼人因为担心狗头人游吟诗人改变了态度,不安地拨弄着武器,彼此对望。

    “五个男人,”小德金问。他不太清楚,为何这个家伙没有提及货物,难道只是要杀人泄愤?

    豺狼人首颌用矛重重地敲击地面。“杀掉老人!带走年轻的!”

    “女人?”小德金又问

    几个豺狼人脸上露出的邪恶笑容代替了回答。

第1052章 血月当空照——雷齿镇(3)(求推荐票!求月票!)

    响板啪嗒,铜鼓隆咚。

    “……话说,那游侠儿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前冲过去。在长矛移动之前,他就已经持刀欺近。其他四名豺狼人只能吃惊地望着双刀迅速闪动二下,撕裂了他们首领的咽喉。这个高大的豺狼人用双手捂着伤口,无声地倒下……”

    “……侧边的一名豺狼人首先回过神来,平举长矛冲向游侠。后者故意等到最后一刻才闪开。就在豺狼人煞车不及,笨拙地冲过自己身旁时,他在对方的脚踝上绊了一脚。失去平衡的豺狼人无法控制地向前跌扑,手中的长矛深深戳入眼前已然被吓得目瞪口呆的同伴胸口正中……

    “……误杀友军的豺狼人想把武器拔出来,但矛尖的倒刺钩住了脊骨,牢牢嵌在他可怜同伴的身体之中。然而,那狠心的豺狼却全然不管不顾,只是一心一意地想取回自己的武器。他对同伴的痛苦神情表示不屑,不断地强拉、扭转矛柄直到游侠用锋利的双刀击碎他的头骨……”

    “……最后一名豺狼人认为近战不利,打算趁游侠不注意的时候用弓箭攻击。不过,他的弓箭尚未被完全拉开,就被一旁窜出的凶暴鼬咬中了脚踝,这自然是那个游侠的后手。未战先思败,杀敌尚可行。到底是闯南走北见多识广的游侠,早就将这伙豺狼人装进了自己的网兜……”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收获了一阵掌声、足足十枚铜德本,以及一张夹着喷香烤肉的大个馕饼。刚刚说完一段故事的游吟诗人,起身向自己的听众们鞠了一躬,对于衣食父母表示了自己的尊敬。

    “那个游侠一定是个德鲁伊对不对,要不然他怎么还有个动物伙伴?”大人们纷纷离去,开始收拾行囊,准备趁着凉爽的夜间赶路所需诸多事宜,而一个只有七八岁的小女孩则因为好奇留在游吟诗人这边,向其询问刚刚听到的那个故事中,令她感到疑惑的部分。

    “也许吧,但是他没有那么告诉过我。”小德金耸了耸肩膀,把那个底部刻有凶暴鼬图案的小铜鼓,稳妥地放进了旅行藤箱内的一个格子。然后,他又向那个小听众眨了眨眼睛,装作不经意地显露出两把斜插在藤箱侧面、外形和把手非常相似的刀柄。小女孩眼睛一亮,发出“咯咯”笑声。

    “游侠儿的故事~”学着小德金的语调喊了一句,随后,这个小女孩就蹦跳着跑开了。

    小德金打了个响指,脸上露出一股颇为自得的神色,与人分享秘密之后的满足感非常奇特。

    吃过了既可以算是晚饭,又是早饭的一顿馕饼夹肉,小德金就用自己的藤箱子当书桌,趁着永恒炽阳最后一丝余晖,编纂起刚刚给观众们讲述的那个故事——因为题材非常新,所以在遣词造句方面,的确还是稍稍欠缺些火候——而那队商人则早已经出发了,踏上了属于他们的新行程。

    ……

    那沙克,一个瘦弱的地精,名字在地精语里就是“没把手的坩埚”,正拖着沉重的脚步,缓缓走上一段略微有些陡峭的石坡。

    他得回去报告搜索的结果:五具豺狼人的尸体,全都被人埋在了一座棘棘树林里。

    不幸的地精相信,乌古鲁肯定不会喜欢听到这个消息。但他又有什么选择呢?逃到山另一边的沙漠荒野中?不,伟大的乌古鲁会不计代价找到自己,用生撕虎豹的巨力撕开叛逃者的身体。

    所以,走到最后,那沙克用还是颤抖的手拨开掩蔽用的灌木,进入乌古鲁居住的洞穴中。

    “你终于回来了,”守在入口附近的一个地精问他,“你去了两天!我还以为你死在外边。”

    另一个地精则问:“你找到豺狼人了吗?”

    那沙克点了点头,倒抽了一口冷气。的脸色在一瞬间转为苍白,他用力地深呼吸,但仍然无法纡解紧张的情绪。“乌古鲁在里面?”他小声地问。

    两个地精好奇地对望了一眼。“他找到豺狼人了,”其中一个猜测。“但却是一堆尸体。”

    “乌古鲁会大发雷霆,”另一个说着,同时不怀好意地撩起通往觐见室的厚帘布。

    那沙克迟疑地望望身后,开始怀疑自己到底应不应该回来,也许,逃走才是对的。但地精守卫粗鲁地将他推入觐见室中,并且用长矛守住了洞口。

    地精与地精之间的关系,哪怕是同栏兄弟,也是糟糕透顶——出生后不久,地精幼崽就必须完全自力更生;在族群之中,这些婴孩的待遇和宠物差不多,多数部落都将孩子放在笼子或围栏里养大,这样成年地精就不用操心幼崽会不会跑丢了;地精幼崽的死亡率超高,一旦成年地精们无力抚养、或者食物短缺,那么这些不幸的幼崽会早早明白,原来部落还有一份最后的生存口粮——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地精,彼此之间的关系又能好到哪去?

    拖着脚步、尽量磨蹭着前进的那沙克,最终还是引起了洞穴主人乌古鲁的注意。

    乌古鲁看起来就像是一头山丘巨人。

    山丘巨人是巨人的一种,不过应该是所有正统巨人之中最为孱弱的一种。他们是自私而狡猾的生物,会在其地盘附近狩猎,并且以掠夺、统治邻近的类人生物为生。

    虽然山丘巨人的智力很低,但依旧是相当强壮的战士。他们的外表野蛮,长得有点像人猿,手臂很长、驼背且宽额。即便在巨人族中山丘巨人的体型最小,但皮下脂肪倒是出了名的厚实。

    他们的平均身高有十六尺,体重四千五百磅。雌性与雄性的体格相同;他们的皮肤呈淡褐色,有些还会带点红润的深棕色,发色多呈棕或黑色,眼睛也是黑色的;寿命通常在二百年左右。

    “啊,那沙克,你的报告?”乌古鲁摆了摆手,示意地精斥候走近一些,方便汇报情况。

    “我…我,”可怜的地精结结巴巴地说不出话来。

    乌古鲁的眼睛瞬间变成了橙色,在这可怕暴君手下当差的,全都知道这是一种危险的讯号。

    “我找到了豺狼人!”那沙克脱口而出,哪怕死也要晚死一些。“死了。被杀的。”

    “死了?”乌古鲁平静地问道。

    那沙克点头。

    “死了!”伴随着一声石破天惊似的怒吼,巨大的山丘巨人如一阵旋风似地冲到了地精斥候面前,他的双眼燃烧着橙色的怒火。乌古鲁再度愤怒地咆哮。由于地精数量逐渐减少(有些被商队护卫或其他怪物所杀,有些则是成了乌古鲁泄愤的工具),这群豺狼人已经成为他主要的掠夺武力。

    “起来,没用的地精。告诉我事情是怎么发生的,还有,是谁干的?”依靠怒吼发泄了一番怨气,乌古鲁暂时平复了一下心情,然后对着那个趴在地上瑟瑟发抖的斥候大声问道。

    那沙克努力试着要爬起来,一分钟后,他终于勉强用膝盖撑住了身体。“我不知道,”地精啜泣着。“豺狼人死了,尸体上有刀伤和咬痕。不过,我估计他们是被一种……不那么高大的东西杀死的,因为咬痕是在脚踝上,而且刀伤的切入口也是从下向上的……”

    那沙克慢慢地移动双脚,想在不引起注意的情况下退出觐见室。但乌古鲁用目光阻止了地精。

    “你的报告不错,”洞穴的主人说。

    那沙克松了一口气。

    不过,下一秒乌古鲁很快地伸出巨大的手掌,掐住地精的脖子把他拎起来。“如果你肯花点时间调查豺狼人发生了什么事,那就更好了!”

    那沙克几乎失去了意识。

    但是,当地精的半个身子塞在乌古鲁的嘴里时,那沙克开始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有昏倒。

    嘎吱嘎吱……

    山丘巨人大口大口地咀嚼着,最后还“呸”地一声,吐出了一个瞪大眼睛的地精脑壳。毕竟,地精这种小东西,吃得再多,也不能为其提供更强的力量。没有必要为此而浪费牙口。

    他又不是真正的山丘巨人,除了泄愤之外,咀嚼并且吞咽血肉主要还是为了积蓄力量。

    “学会控制怒气,”乌古鲁内心告诫着自己,“返回巴托之前,必须学会这项生存技能。”

    乌古鲁那酷似山丘巨人的脑袋扭了扭,张大嘴巴,用舌头舔了舔夹在牙齿间的血肉和碎骨。

    他克制着自己,不要变回原型。因为那样一来,他就必须得把所有看见或者可能看见自己真正模样的家伙全部杀死。而真要是那么做的话,他苦心孤诣攒下的这支队伍也就白白浪费掉了。

    “至少得在下一个满月之前,吞噬掉一个有价值的生命。否则,即便成年了,回到巴托九狱之后,我的性命也是朝不保夕那种。”乌古鲁一边琢磨着,一边冲着几个探头探脑看向觐见厅的地精奴仆招了招手,“拿细沙和笤帚过来,把这里打扫得干净一点,过一会儿还要举行烤肉盛宴!”

    这个家伙的喜怒无常,早已被那些地精们所熟悉,所以后者也对此不以为意。他们满脑子都在想的都是乌古鲁说的那个“烤肉盛宴”,以及,作为忠心奴才的他们有没有机会分到一杯羹。

第1053章 血月当空照——雷齿镇(4)(求推荐票!求月票!)

    守门的地精慌张地向两旁分开,让出了一条路,因为伟大的乌古鲁正大步穿过门帘往洞口走来。清晨时分,清新的冷冽山风吹拂在犬魔身上,让他觉得非常舒服。真是个干活的好天气,他心想。

    昨夜里的烤肉盛宴举办得还算是成功,最起码,乌古鲁解决了自家队伍里面的一些问题:譬如,没有老弱病残的地精在拖后腿了,剩下的地精可以毫无保留地为他去送命;又譬如,所有有资格为其送命的地精战士,在上战场之前全都饱餐了一顿,肚子变得圆滚滚的,走路都变得有力气许多。

    “埋葬了豺狼人……说明那家伙不想惹人注意,或许是这片地区的名人也说不定?”

    “好心救下了一伙商队……说明那家伙也许是个好人,可是就是不知道这个好人能当多久?”

    乌古鲁暗暗盘算着。

    作为一名来自巴托九狱的生物,他的智力其实并不低——至少比其用来伪装的“山丘巨人”形象要高出好几个段位——因此,没几分钟就想清楚了各处关碍。昨天,他是因为那个“那啥来着”汇报的情况而感到恼怒,所以他那时才由着性子不想不问,干脆举办个宴会放松心情。

    大不了自己走一趟。乌古鲁心想。虽然灰烬世界的确是水比较深,但是他对于自己的实力也还是颇为自信。最起码,雷池镇周围百十帕勒桑方圆,在他看来就和一脚趟到底的小水洼差不多。

    乌古鲁呻吟了一声,作为对体内**的最后一次抗议,接着便以极大的步距往山下缓缓走去。

    他在峡谷关口处停下了脚步。尽管有几条蜿蜒的小路沿着峭壁通向谷底,但恐怕得花上很长一段时间才能走完。

    问题是,乌古鲁的肚子饿了。这倒不是说生理上的饥饿,纯粹是心里边有些着急。

    这一次,原始的**占了上风。他开始专心感应周围魔法能量的波动。乌古鲁并不是物质位面的生物,异界生物在进入物质位面之后,通常都不会失去在原来界域中拥有的各种能力。

    在人类的眼中,这些能力和魔法相差无几,所以会将其称为“类法术能力”。

    一段时间后,乌古鲁就脱离了冥思的状态,他的双眼因兴奋变成橙色,视线望向悬崖下的一条峡谷走廊,距离他大约四五里格。

    离开雷齿镇之后,走入沙漠荒野的商队,大多会选择穿越这条峡谷走廊前往诺姆城。

    一扇五彩变幻的魔法门凭空出现在乌古鲁的面前,他发出如雷般的大笑声,伸手推开魔法门。

    门的那一头,正是乌古鲁方才凝视的那一小块平地。他只消向前踏出一步,便能跨越物质界的距离障碍。他迫不及待想去践行计划,不由自主地加快了脚步,走进那扇洞开的门扉之中。

    当他站到峡谷底部的道路上,便再度集中精神感应魔法能量。他的肌肉开始不断地痉挛,骨骼则发出喀喀的声响在体内流动。

    乌古鲁的身躯开始四分五裂,又重新组合,不断地压缩;他的皮肤也渐渐变为了浅褐色……等他再度迈动双腿,这个家伙就不再是那个身材榔槺的山丘巨人,而是一个步履轻盈的沙漠精灵。

    变什么,像什么,这是乌古鲁一族的天赋。

    只不过,这种天赋通常只能令他们完美伪装成两个种族,即便是天资卓绝的乌古鲁也仅仅能够在物质位面拥有三种伪装外形。毕竟,他是来自下层界的邪魔,而并非变形怪。而想要拥有这种完美伪装,他们必须要使用秘法作为辅助,在一定时间内,完整吞食一个所要伪装的那个种族的生物。

    比如,他现在这种变身,就是在上一个月圆之夜的午夜时分吞吃一个沙漠精灵换来的。

    因为之前一直用山丘巨人的外表作为伪装,所以在变成沙漠精灵之后,他稍稍适应了一下才开始进行自己所要做的工作。磨刀不误砍柴工。他弯下了腰,蹲在身子,仔细查看峡谷走廊地面上,来往车辆的车辙痕和牲畜的粪便残留。不同于在沙漠里开辟出的那些商路,这条峡谷走廊里的风沙较小,商队经过的痕迹可以保留一段时间。

    除了利用沙漠精灵们依靠世代游牧的经验,总结出来的追击技巧之外,乌古鲁自然也不会忘了使用自己的的类法术能力。他先是找出几道大概是昨日夜里通过峡谷的车辙印,然后又打了个响指,使出一种名为“追踪术”的预言学派法术,判断出具体那条车辙印才是他真正想要追击的对象。

    知道了答案,他立刻瞄着这条断断续续的印记,迈开脚步在峡谷走廊里大步狂奔起来。

    永恒炽阳已经升起,哪怕是贪图这条峡谷走廊之中相对阴凉的气温、行走于其中的商旅总是不那么再严格地遵照“昼伏夜出”这种沙漠行商的方式行进,可是他们也依旧会习惯使然地减慢些脚步。这就给了乌古鲁一个好机会:因为沙漠精灵本就是一个耐力实足的种族,而他的真实身份更是几乎不会为疲倦所累的下层界邪魔,所以那个被其追击的对象一定会被他追到。

    事实也正是如此。

    虽然乌古鲁内心充满了饥饿感,但他还是坚持不懈地跑了四五个沙漏时。等到永恒炽阳高高悬于天穹正中,他便看到了那个车辙印导向的那个目标对象,根本没有什么意外——无论是对于乌古鲁的意外失落,又或者是对于那个以小贵族家庭为单位组成的商队的意外幸运,全都没有出现。

    他潜入了那个商队,先是打晕了作为护卫的男人们,同时又将所有孩子和妇女集中起来,和那些男人一起接受拷问。在不小心将几鞭子落在那个哭啼啼的小女孩脸上之后,商队里的所有人都开始像是竹筒倒豆子一般叙说着乌古鲁想要知道的事情,哪怕就连私藏的账本和货物在那里也不例外。

    “你们居然敢偷偷贩卖月亮糖?”在看被藏起来的那一箱子走私物品后,乌古鲁先是饶有兴趣地捻起一颗软糖似的月亮糖,丢到嘴里咀嚼一番,品尝了一下滋味。“确实是提纯过的东西,要是正常人类食用之后,必然会产生绚丽的幻觉。吃得多了,毫无疑问,会深深为此着迷。”

    这个本质上其实是个下层界邪魔的家伙,来到灰烬世界之后,脸上还是第一次露出这种由衷的笑容。不过,他接下来说的话,却让萌生了一丝舍财保命意愿的商队众人彻底放弃了希望。“很抱歉,月亮糖于我的道路,不是同一个路线。因此,你们现在的作用,和原本的预期没有什么区别。”

    说着话,乌古鲁伪装成的沙漠精灵就拔出了腰间刀鞘里的弯刀,走向被吊成一排的商队成员。

第1054章 血月当空照——雷齿镇(5)(求推荐票!求月票!)

    虽然一些距离峡谷走廊停驻地两三里格远的商旅,听到了那里传来的厮杀声,但直到几个商队组合成一个商队,凑够了三十名手拿武器的护卫后,他们才敢接近那里、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有一个小小的商队遭遇了不幸。

    那个商队仅仅有四辆由驽马拉着的大篷车。从地面上那些尸体的服饰来看,商队的主人应该是个比较落魄的地方贵族,年纪并不算太大,至多不过三十出头而已。他、他的两个已经成年的儿子,以及应该是他妻子和女儿的两位女士,他们一家的服饰上都有表明家族的徽章状刺绣。

    除此之外,商队里还有两名雇佣护卫,全副武装可就是衣服没有主家那么考究。从这个商队的配置来看,商队的主人和他那两个儿子,大概也需要承担起安全保卫方面的工作。整个商队一共有五个持剑者,再加上有人在大篷车顶端发现的两根弩矢,他们这些人应该还配备有弓弩防身。

    几辆大篷车里散落着一些空荡荡的包装袋子,里面散落了一些熏肉类食物的渣滓和碎屑,看来他们是刚刚从雷齿镇采购了几车熏肉,准备运回到诺姆城再进行贩卖。不过,现在这些货物都被那个剪径杀人的匪徒搬空了,就连他们的佩刀也都仅仅剩下刀鞘,弓弩也仅仅是是发现了两根弩矢。

    不过,非常奇怪的是,匪徒在行凶过后并没有放把火销毁所有证据。以及,明明把大篷车里的货物和商队中的所有武器都搜刮个干净,可是他却在这个商队营地中间的篝火坑处,留下了一个箱子。

    几家走南闯北的商队负责人都是人精,一打眼就看出了这处不合常理的地方。最后,他们凑在一起商量了一下,决定用大家一起打开看看那个箱子里的东西——言外之意就是,如果是什么麻烦事,大家一块来解决;而如果那是一份好处,大家既然是一起发现的,那就一齐把它平分就是了。

    有一个中等规模的商队——老板拥有两头沙犀兽,还有另外三十多辆大篷车,主要从事上好的农具和汲水设备的贩卖营生,在这几伙凑在一起的商队里边,他的家业算是魁首——除了常见的护卫之外,还雇佣了一名灰袍法师来协助检修那些汲水设备,打开那个箱子被交给这名法师来完成。

    毕竟,那个箱子有些古怪,那里面的东西有很大的可能性是匪徒留下的一个陷阱。

    灰袍法师摸出一颗黑曜石法球,汲取了一部分魔力,施展出了一个“法师之手”。这个魔法能够凭空创造出一个看不见的手掌,帮助施法者抓取或者移动一些不算太重的事物。虽然用“法师之手”抬起一个装满货物的箱子可能力有未逮,但是掀开一个板条货箱的盖子却绝非难事。

    啪嗒……

    箱子被法师之手打开了。等了一会儿,确定那里面没有迸射出致命的弩箭,也没有爆发出灼热的火球,这群人才慢慢凑了过去。只是,当看到空空如也的箱子,所有人脸上都露出了疑惑的表情。

    “这是什么?”有个眼尖的护卫瞅见箱子角的缝隙里有个东西,出于谨慎,他拔出腰间长剑用剑尖将那东西挑了出来。所有人这才看清,原来那是一条软塌塌的、白色的指许宽的带状物。

    除了那位灰袍法师之外,没有人认得那是什么东西,不过那个灰袍法师却没有向众人讲明。他只是建议大家把商人一家和两名护卫的尸体,以缺了拉车驽马的大篷车一起带走,送往诺姆城。

    ……

    数百双泛黄、满布血丝的眼睛,正盯着一个魁梧的山丘巨人通过营地。

    有一个矮小的地精紧紧跟在这个巨人身旁,身上还背着一个和他差不多高的袋子。地精并不喜欢来这儿,因为这里是半兽人的要塞。虽然地精所在的匪徒团伙和半兽人部落算是邻居,但是之间的关系却压根算不得和睦。

    这个半兽人部落的首领叫作格勒,不过,他更喜欢自己手下以及其它人称呼他为汗王格勒。

    尽管称号是他自封的,根本算不得数。

    在过去几年中,乌古鲁跟格勒打过几次交道,这个半兽人汗王在深山中有众多的眼线——其实,若非乌古鲁团伙的地精成员总是意外被其打杀致死,以地精之属的繁殖能力,他们估计早就比半兽人部落人数更多了——虽然代价高昂,却是狩猎商队和小型游牧部落时不可多得的好伙伴。

    几个巨大的半兽人故意挡住山丘巨人的去路,粗鲁地推挤他,试图将其激怒。虽然自己也很想痛揍这些臭气熏天的半兽人,但是乌古鲁却还是很明智地选择无视他们。至于说那个地精,见到这么多不友善的半兽人,此刻早已吓得两股战战,就算是被他们欺侮了也不敢多说些什么。

    事实上,每次乌古鲁来这里的时候,半兽人都会玩这种把戏:故意撞他、无意间把口水飞溅到他腿上,或是任何可以挑起战斗的行为。这并不能说明这帮上不得台面的蠢货有多么勇敢,只不过众所周知,当半兽人的数目超过对手一百倍时,他们那种喜爱霸凌他人的恶劣性情就会暴露无遗。

    和往常一样,有一堆蠢货昂首阔步地走在乌古鲁后面,当他带着那个地精小弟走近最后五十码、爬上布满石砾的坡道、抵达格勒洞穴入口前,他们更是紧紧地跟着。

    这时,有两个大块头的半兽人挥舞着长矛,从入口处的石头背后跳出来拦截入侵者。

    “你来做什么?”他们其中一个以兽人语问道。另一个则是伸出手来,像是要讨酬劳。

    “不付钱这次,”乌古鲁答道,巧妙地模仿着他们的语气,面露戏谑道:“这次格勒付!”

    半兽人两相对望,露出怀疑的表情,接着便咆哮着对乌古鲁和他带着的那个地精采取攻击的姿势。此时,有个更大块头的半兽人急匆匆地从洞穴里出来,打断了他们的行动。

    格勒怒吼着冲出来,将他的守卫甩开,并大步走向乌古鲁,似乎根本不担心这个比他高出五尺多的山丘巨人一巴掌把他扇死。这是因为,半兽人格勒远比他外表看起来的莽撞形象要狡猾得多。

    他穿着一件据说是从诺姆城里一家专门维修“狂徒装甲”的店铺里、花大价钱淘换出来的全身板甲。当然,他其实是不可能买到(也买不起)哪怕一件正版的“狂徒装甲”的,也没有哪个商铺敢冒被永序之鳞商会追求的风险,向任何没有购买许可的人出售那种属于战略管制品的动力甲胄。

    事实上,格勒当初其实只是从那家店铺要送到炼钢厂回炉的废料堆里,买到了一些从破损“狂徒装甲”上面拆下来的、根本没有维修价值的甲页碎片而已。而那,也依旧差点掏空了格勒的家当。这家伙有点小聪明,他用那些破碎的甲片一片片拼接出来了一套和“狂徒装甲”外型相仿的甲胄。

    也正是因为如此,这件铠甲外边那些黑色的金属片没有一片是平坦的,也没有任何饰物。不过,甲片本身的材料性质其实相当优秀,而且流线型的设计和层叠的连接也使它能够减少攻击的力量。两根弯曲的长钉,从铠甲的胳膊位置突出来;铠甲上每一个连接处,都被一根尖锐的三棱刺保护着。

    因此,这件护甲本身就可以当作一件武器来使用。而且,赤手空拳打在上面,吃亏的也只能是他那没有什么眼力见的敌人。

    可是,即便如此,格勒还是最喜欢背着他的大剑,那是一把能够按照他的意志发出火焰的华丽附魔武器,也是他能攒下足够买到身上那件拼接型盗版“狂徒装甲”的最大功臣。虽然格勒从来都对外宣称那是他祖传的宝贝,但是不少半兽人都猜测它真实的来源还是某个被格勒害死的倒霉蛋。

    “格勒付?”他不屑地喷着气,还露出一副“你是不是脑壳坏掉了”的表情。

    乌古鲁居高临下看了格勒一眼,随后伸出了自己的胳膊——包括刚刚还趾高气昂的格勒在内,所有半兽人都不由自主地后退了几步,不过他们马上就意识到山丘巨人虽然块头巨大、站立不俗,但是他也仅仅就是一个人而已(那个地精被半兽人选择性地忽略了,而这其实倒也算不上什么偏见)。

    他拎起了自己的小跟班,也不顾后者呜呜咽咽的反对,直接就将这个地精连带他背着的那包东西丢向了半兽人汗王。格勒眯起了眼睛,迅速拔出了背后那把附魔大剑,双手握着剑柄猛地向前一戳,就像是穿肉丸似地把地精穿在了剑刃上面。紧接着,这把长剑上就燃起了熊熊的烈火。

    这个地精很不幸,死后都免不了被烧成灰烬的下场;同时,他又是幸运的,因为被一剑戳穿喉咙而死的痛苦,要远远小于被灼烧致死。

    那个被地精背在身上的袋子,“啪嗒”一声掉落在地面上。由于束缚袋口的绳索被火焰烧断了,所以它一沾地面就露出里面装着的东西:那是一条条手指粗细,软塌塌的,和软糖类似的东西。

    格勒看了看它们,把长剑在身旁一个半兽人身上蹭了蹭——把那个家伙烫得龇牙咧嘴——然后才将其收回鞘中。“带了这么多礼物上门,让我怎么好意思呢?”说着话,格勒就弯腰伸手去抓地面上那个口袋。不过,他碰到的却是乌古鲁如荣立柱似的一根小腿。

    “买卖等会儿谈。”

    山丘巨人咧嘴说道,同时,他的脸上露出一个玩味的表情,“让我先尝尝甜头可以么?”

    “嗯?”格勒一愣。

    这时,乌古鲁伸手就拽过了刚刚找他伸手要钱的半兽人守卫,一双大手箍住他的胳膊和躯干,也不顾对方的挣扎和反对,直接就将其送进了自己那长着一口白惨惨牙齿的血盆大嘴里。

    嘎吱嘎吱……

第1055章 血月当空照——雷齿镇(6)(求推荐票!求月票!)

    “你在玩什么把戏?”

    格勒冷冷看向乌古鲁。不过,看在对方带着一袋月亮糖来找自己,这个半兽人汗王一直等到他把那名卫兵全部吞进肚子里才出声问道。

    对于半兽人这种混血生物,乌古鲁自认不算陌生,他也清楚这些家伙的性格有多么复杂。

    在许多文明种族眼中,半兽人就是一种怪物,这种歧视导致了许多误解和暴力——无论其是否属实,但是类似的结果的确比比皆是。

    老实说,半兽人很少是爱情的结晶。因为从小就要为了保护或者证明自己而战斗不息,所以他们成长艰辛而又必须尽量快速。

    半兽人痛恨这种遭遇,也正是因为如此,随着慢慢长大,他们渐渐都会诞生出一种“与其扮演受害者不如去扮演施暴者”的想法。即便一些走上正途的半兽人,他们也不会反对用“以暴制暴”的手段来践行正义。哪怕这样的行为,其实会在不知不觉中印证了其它文明种族的的偏见。

    通常来说,能够长大的半兽人,要么是被兽人部落养大,要么是被人类血亲抚养成年。

    被兽人部落半兽人,大多会倾其一生向纯血兽人证明,他们的勇猛比起后者不遑多让;而在城市或者乡村长大的半兽人,大部分则都会决定要尽可能地融入社会,向人类证明自己并非怪物。

    对自我证明的渴求,鞭策着所有半兽人,让其在自己置身的社会中努力追求权力与地位。

    而这,想必也是格勒喜欢僭称自己是“半兽人汗王”的原因。乌古鲁几年前第一次和格勒见面时就看穿了他的心迹。故而,他刚刚才会当面吞吃了他的一名手下,用来检验对方的耐心。

    还挺有耐心的。应该是那袋月亮糖给了格勒一点想法,以及更多的……名为“贪婪”的情绪。

    与乌古鲁那伙人作剪径劫匪的谋生方式不同,格勒虽然统领了一个由两百多名半兽人(其中大约四分之三都是更为好斗的雄性)组成的部落,但是劫掠来往于大漠各绿洲、城市间的商队和游牧部落其实只是他们的一项副业。

    他们的主业是情报交易、偷盗大宗商品,以及贩卖各种赃物。换而言之,格勒既有自己的眼线,也有属于自己的客户群体。也正是依靠这两者,他的部落才能养得起两百多名半兽人。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一些藏头露尾的人来到格勒的部落,向半兽人付钱,购买到一些他们需要的商品。

    那些“商品”,大部分都是半兽人从附近一些城镇偷窃来的赃物;而那些来买赃物的人,大半都是从更远一些地方来的客人,他们会把这些便宜出售的贼赃运到各自的地盘,然后转手卖出去。

    之所以他们不会选择在临近城镇出售货物,又或者是说,格勒会精心挑选一些门路不在附近城镇的客人,一来是为了减少贼赃被失主认出的可能性,二来则是因为那些赃物之中有些烫手货——在永序之鳞商会对市场控制力最强的地区,出售一些被其定义为“违禁品”的东西,怎么说都做得有点过头了。格勒可不想遭到那个势力庞大到令人发指商会的围追堵截,那纯粹就是一条断头路。

    而斯库玛、红水斯库玛,以及用前两者提纯出来的月亮糖,则位列“违禁品榜单”的榜首。

    当然,它们在一些人眼中也是一些抢手货。

    那袋子被乌古鲁扔在脚下的月亮糖,如果卖给某些远道而来的客人,就可以为这个半兽人汗王赚得七八枚金卓戈。不是银凯特,更不是铜德本,而是由永序之鳞商会铸造出来的、成色崭新、印文清晰、含金量十足的金卓戈!这笔钱若是换算成粮食,买来的棘米、小麦粉、熏肉和蔬菜,省着吃的话足够半兽人部落两百多名成员吃上一年多。

    “拿走吧,”乌古鲁化身的山丘巨人擦了擦嘴巴上的血迹,让开了身子。不过格勒没有亲手去拿那个袋子,而是让他的一个手下小心翼翼上前,从山丘巨人脚边拾起了那袋子月亮糖。

    不仅如此,这名半兽人还在格勒的示意下还掐了一个指甲盖大小的软糖,放进嘴里咀嚼了两下。头脑里刚刚升起一种晕眩感,他就赶忙将嘴里的月亮糖碎块连着唾沫吐到一旁,然后立刻扯下腰带上系着的水囊,“咕咚咕咚”灌了好几口。“没错,那就是月亮糖。”他向格勒汗王汇报道。

    把月亮糖的袋子重新找根绳子系好口,拿在手中,格勒立刻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和颜悦色地对乌古鲁建说:“下次上门别那么客气了。天色不早了,你也吃过东西了,早点回家去吧。”

    乌古鲁咧嘴一笑。

    这家伙真不要脸。要不是他的一身本领大半建立在那把附魔长剑和盗版“狂徒装甲”上面,乌古鲁甚至都有心举行仪式将其吞食殆尽,然后看看能不能为自己增加些额外属性。毕竟,脸皮厚实一点没什么不好的,以后回到巴托九狱说不定就得需要一副足够厚的脸皮。

    “这只是一袋子月亮糖,算是我给你看到的样品。”乌古鲁点了点头,似乎是对自己无法从抠门的半兽人汗王手里拿到哪怕一颗铜德本而认命了,不过他随即话锋一转,“这玩意你我都没法提炼出来,而我是在一个商队里找到的这些玩意,你觉得那支被我轻松屠灭的商队里,会有能够从斯库玛里提炼出月亮糖的炼金药剂师傅,又或者其它什么施法者么?”

    见格勒有些意动神色,乌古鲁咧嘴一笑,“这说明那支商队也只是一个散货的。他们的上家就在这个地区附近,有一个能够提炼月亮糖的作坊就在你我的地盘上面。那种东西,无论是偷是抢,生产它们的家伙都不敢声张出去。否则,他们的下场会比我们这些盗贼更加凄惨……凄惨无比。”

    半兽人汗王格勒那张大脸上的小眼睛,滴溜溜乱转,很明显是在思考着什么问题。

第1056章 血月当空照——雷齿镇(7)(求推荐票!求月票!)

    这栋简单的木造建筑,似乎在雷齿镇向南延伸出的衰败区域中也不太显眼。这栋楼有几个窗子,但不是被木板钉死了就是上了铁条,也没有平坦的房顶或阳台。

    除此之外,没有任何文字指出这栋建筑物的用途,甚至门上连个数字也没有。城中很少有人清楚地知道,这栋房子是干什么的。

    不过,只要一穿过铁包的门扇,里面的景象就大大地、戏剧性地有所不同。在外面只看得见晒得褪色的旧木头,而里面却用明亮色彩的壁毡、厚重的毛地毯、以及鎏金大理石雕像作为装饰品。

    虽然这只是一个炼金公会,但在奢侈的装饰方面,却可以媲美一座统治者的宫殿。

    它从街面往上盖了三层,地底下还隐藏着两层。最高的一层也是最豪华的,里头有五间房间,中间是一个八角形的大厅,旁边围绕着四个侧房,都是为了让某个人享受舒适及便利而设计的。

    这个人名叫格里斯,在其它地方更广为认知的则是他的一个绰号——“恶魔的肠胃”。

    格里斯是这个雷齿镇炼金公会的主人,也是一个复杂商业网络的实际缔造者。凭借着之前的某些关系,他能够公会提供更廉价的原材料,同时也总会确保了自己是第一个享受公会战果的人。

    无论是赚取的金币,又或者是公会新生产出来的各种产品,他总会揣进自己兜里或肚子里。

    此时,他正在最高层中心的厅室踱着步,这是他接见人的觐见室。每走一圈,他就会停下来摸摸趴在他宝座旁的那只黑豹发亮的毛皮。一种不像是他会有的焦躁,浮现在这个公会首脑的圆脸上,当他没有在抚摸那头“舶来”豹的时候,他背在身后的双手,食指跟拇指就会紧张地捻动着。

    他的衣服是最高级的丝绸做的,但除了外衣上别的胸针,他没有穿戴任何符合他身份的珠宝,只有牙齿的确闪着纯金的光芒。

    在厅室两旁,站着一排四个山丘巨人内侍。和他们相比,身高将近六尺的格里斯简直就像是一个侏儒似的。再加上,他那身名贵但又低调的穿着打扮,格里斯的外表确实是有些不太显眼。

    当一声很大的敲门声从房间通向低层的大门传来之时,格里斯几乎要跳了起来。

    他迟疑了好一阵子,虽然他是在想象自己让那个人在等待的不安中蠕动,但其实是他自己需要时间镇定下来。然后他才心不在焉地吩咐了其中一个内侍去看门,接着自己则走上正对着门的平台上,坐入被填塞物塞得太满的宝座,再把一只手垂放在被他宠坏了的豹身上。

    一个身材瘦长的战士走了进来,挂于其腰际的细长刺剑,随着他的脚一步而晃动。

    他穿着一件黑色披肩,在他背后飘动,上端收拢起并固定在他的脖子上;他浓密的棕色卷发垂在披肩的四周;他的衣服是单纯的深色,非常朴素,可是上面却缠着许多条皮带子,每个交叉的地方都挂着东西,比如一把小手弩、一把匕首,又或其它小巧且实用的武器;他的脚上那双磨到没有皱纹的皮长靴,踩在地板上会发出有节奏的脚步声,声音无声差别说明他的步子非常稳定。。

    “你好,格里斯。”他随便打了个招呼。

    当格里斯看到这个人,他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瑞文·豪窃。”他对这个混血儿回答说。

    那人走近宝座,不太诚恳地鞠了一躬,然后对斜倚在那里的豹投以厌恶的一瞪。他恶心地微笑了片刻,显露出他低等的血统,然后把一只脚踏上宝座,弯腰让公会首领也能感受到他呼吸的热气。

    格里斯向踩在他美丽宝座上的脏靴子瞥了一眼,然后将头转回来,用连愚笨的瑞文·豪窃也看得出怎么回事的、一副毫无戒备的微笑来回应对方,以示自己对他的激赏。

    后者好像因为突然觉得自己的态度可能有点太亲近随便,所以把脚从椅子上拿下来,往后退了一步,与“恶魔肠胃”保持了两三尺远的距离。这应该就足够安全了。

    马上,格里斯的微笑便消失了,但是他很满意,然后直截了当地问道:“事情办成了吗?”

    瑞文·豪窃转了一圈,几乎要大声笑出来。他是如此热爱工作,以至于回味工作都是美妙的享受。

    “当然,”他回答说,然后衣服上一个兜里,拉出了一条由圆滚滚珍珠串成的项链。

    格里斯看到这东西,皱了一下眉,跟那个狡猾混血儿战士所预料的表情一模一样。“你一定非得把他们都杀光吗?”公会首领有些不满,不过也不至于到需要发怒的程度。

    瑞文耸耸肩,然后把项链放回自己兜里。“你说要把事情处理掉。我把她们处理掉了。”

    “干干净净。”他还不忘补充了一句。

    格里斯的手紧紧抓住宝座的扶手。

    “我记得,我当初说的仅仅是,‘在整件事完成之前,不要让她再在在街上出现’!”

    “她知道太多事情了。”瑞文一面回答,一面检视自己的指甲,显得有些心不在焉。

    “她是个很有用的娘们,是我们公会的重要客户之一。”格里斯强调道。他现在恢复了几分平静。没有几个人能像瑞文一样惹他这么生气,更没有几个人惹了他以后还活着走出这个房间。

    “她不过是一千个中的一个。”这个瘦长的战士笑着说。“yes,yes,没谁不可被代替。”

    另一扇门开了,一个老人走了进来,他身上穿着一件灰色的袍子,上面还绣着一棵笃耨香树以及一弯新月,一个巨大的钻石系在他的头巾上。“我有一件事情必须向您汇报,情况——”

    格里斯头动也不动地斜眼瞪了他一下。“现在不行,我的副会长先生,觐见得分先来后到。”

    “但,会长——”

    格里斯的眼睛再次危险地眯了起来,几乎要跟他口部几乎没有嘴唇的那一条缝一样了。老人满怀歉意地鞠了个躬,然后消失在来的那扇门后面,同时小心又安静地关上了门。

    瑞文看到这个景象,笑了。“真懂礼貌!”

    “这叫礼仪。”格里斯对他说。

    “别这样,格里斯会长,我们是合伙关系,”瑞文·豪窃回答说。他跳着跑到这房间两扇窗户的其中一扇前面,那边可以望见小镇外的一片沙漠。“今晚就是月圆了,”他兴奋地说,然后转身面向普克。“你应该加入我们的,格里斯!那一定会是一场盛宴!我可以向你保证,味道棒极了。”

    格里斯对此嗤之以鼻,这个混血儿——或者说“杂种中的杂种”——根本不了解什么叫作美食,也不知道他“恶魔肠胃”为何要来到这个鄙陋的小镇,委曲求全地经营一家炼金公会。

    他摇摇头,似乎是想把一些回忆甩掉。“感谢你的好意,不过我拒绝。”他平静地说。

    瑞文对这个回复并不感到意外,他很了解格里斯,而且刚刚那样问纯粹就是是故意引发会长大人的憎恶——实际上,他非但从来没有小觑过“恶魔肠胃”,反而对其一直忌惮颇多。因此,他才会总是找一些相对安全的机会,不断小心尝试去测试出格里斯的容忍底线,以便日后及时规避危险。

    于是,他又跑回到格里斯面前,再次把脚放到宝座上面,让对方再次闻到他嘴里难闻的气味。“虽然你不知道你将错过的是什么,”他说。“但选择权在你——这是我们讲好的。”他离开一步,然后鞠躬。“而且你是主子。”

    “我们是合伙人。”格里斯提醒他。不过是个人都能听出来,这话说得有多么言不由衷。

    瑞文后退了几步,双手合十,轻轻拍了几下。“我无法否认,您允许我们加入之后,咱们公会变得更好了的事实。这也正说明您的眼光独到。”他再次鞠躬。“请原谅我的无礼,我亲爱的朋友,但是我无法抑制因自己的好运而高兴……毕竟,今晚将是满月!”说着话,他的眼眸里闪过一丝红晕。

    “不允许去镇中心,不允许对那些龙眷氏族的狗头人下手,不允许有残羹冷炙剩下……除此之外,百无禁忌。”对于瑞文·豪窃的谦卑之举,格里斯也投桃报李,只是不忘立下三个约束条件。

    瘦长的人再次鞠躬,只是之后又多瞪了那头“舶来豹”一眼,才蹦蹦跳跳地走出了房间。

    当门一关上,格里斯就让手指在自己的眉毛上走,然后穿进他曾经用浓密的黑发编织成时髦样式的残余物。接着他无奈地用肥大的手掌托住脸颊,然后喃喃念出自己跟瑞文打交道时的诸多不满。

    他看了看自己觐见室的大门,想要忘掉这个合伙人。但紧接着,他就想起了公会的副会长。那位施法者没事是不会来骚扰他的,特别是当瑞文还在房里的时候,除非他的消息是真的很重要。

    他最后一次搔了搔了宠物豹的面颊,然后穿过房间侧门,到达了一间专门为来访者提供等候空间的阴暗的小房间。那名灰袍法师又是炼金公会副会长的老人,正专心地看着他的水晶球,没有注意到他进来了。格里斯不希望打扰到灰袍法师,所以静静坐在小桌子旁的位子上等了一会儿。

    灰袍法师终于抬头了。

    他清楚地看见格里斯“眉头上的皱纹”还没有消除——在那他那个名为“瑞文·豪窃”的合伙人来访之后,这通常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他已经完成任务了?”灰袍法师问道,但其实他已经知道答案了,只是为了起个话头。

    “我鄙视他。”格里斯说。

    灰袍法师同意,可是却还是劝告说:“但是你不可能放弃瑞文所带给你的便捷。”

    这个施法者说的是实情。

    格里斯跟那家伙及其手下结盟的这两年,他的公会才变成城中最有影响力的地下组织。除了贩卖各种“商品”(通常来讲都是些违禁品)获利,公会还拓展了另外的财路,可以通过向一些小商人收取保护费来赚取财富。很多来到此地的商队负责人都已经知道,当遇见炼金药剂公会派来收钱的人时,最好不要把他们打发走;而不知道的那些人,则很快就会学到教训,血的教训。

    可即便如此,格里斯虽然没办法否认瑞文·豪窃跟他的部下的确非常有用。但是他这个公会首脑依旧并不喜欢那些恶心的“杂种”。这个贬义词不是对瑞文·豪窃原本出身的鄙视。

    没错,那个长得跟瘦竹竿似的瑞文·豪窃,是一个极为不像半兽人的半兽人。可是格里斯实际上并不是很排斥这种混血智慧生命,他真正讨厌的,是那个家伙的另外一个血统身份——或许是因为天生身材瘦弱,所以为了活得更好一些,那个瑞文·豪窃在很久之前就做出了一项重要决定——他故意感染了兽化症,成为了一名令格里斯恶心至极的鼠人。

    在白天的时候,瑞文·豪窃还能像是带着一些兽性的人类。可是一道晚上,他就更喜欢以半鼠半人的形象示人,特别是在那些任务目标面前,他就是喜欢将自己的丑脸凑近,再把对方瞪得溜圆的眼珠子囫囵个地挖下来带走交差。他还会一种特别的秘法,可以把那些眼珠子伪装成珍珠的模样。

    “我受够他了,”格里斯说,他把手放到黑绒桌布上。“我确信我需要喝上两壶蜂蜜酒,才能忘掉刚刚那次会面!”他露齿而笑,显示出这个念头让他很高兴。“但是你刚才找我,有什么事?”

    “有人从一个小商队里劫走了一箱子月亮糖!”商会副会长一改之前的表情,非常严肃地对格里斯这位公会真正的首脑讲道:“不过就跟没有人识破我的伪装一样,暂时也没人从那个被找到的箱子里面认出月亮糖的渣滓。”

    花了好一阵子,格里斯才想清楚灰袍法师说的话是什么意思。接着,他似乎是因为想到了什么,所以从椅子上直接跳了起来。

    “这不是黑吃黑——我们散货的渠道之间互不相知,他们没办法知道各自买了什么,劫走这批月亮糖的家伙肯定是一个意外——除非劫匪自己把那玩意儿都吃了,否则一旦他们有人出手卖货,我们就要顺藤摸瓜找到那伙人。不怕万一就怕一万,咱们干的买卖容不任何意外!”

    “那就还是让瑞文·豪窃那伙人出手?”灰袍法师说道:“毕竟,他们做事没什么手尾。”

    这回,格里斯破天荒地称赞了自己的合伙人一句,“的确,他们确实吃得非常干净。”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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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cc/r27500/ 第一时间欣赏永序之鳞最新章节! 作者:一般冶行所写的《永序之鳞》为转载作品,永序之鳞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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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序之鳞介绍:
本书讲述的是一只属于五色巨龙的蓝龙从破壳而出到构建属于其自己的传奇故事的岁月经历。而这段旅程最开始的部分则是从名为“破碎之鳞”的故事讲起。“巨龙从出生开始,每个年龄阶段,都会经历旧的鳞片破损脱落然后再长出新的鳞片这种循环的过程。对于巨龙来讲,这是成长所必需的历程。”——龙类研究专家布鲁《巨龙的一生》永序之鳞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永序之鳞,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永序之鳞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