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许小龙
“尼玛!行军打仗真不是人干的活!”
林扬的身影出现在房间内,回到了现代,恶狠狠的骂了一句。
大多数男儿都有一个将军梦,所谓沙场点兵、驰骋疆场、烽火连天,想想都让人热血沸腾。
如今林扬对战争,那古代的战场,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那就是尸横遍野、残肢断臂、血流成河!
回到现代,看看时间,下午5点,老妈打麻将还没有回来,林扬拿起手机,给张月打了过去。
最近一个多月,林扬在汉末忙前忙后,很少与张月联系,只是偶尔回到现代,跟她发发微.信,或是电话联系一下,好在张月并不问他在忙什么,只是让他注意身体,照顾好自己等等。
这让林扬觉得很贴心,要是张月问起来,还真不好解释。
“学校门口见。”
张月正在宿舍复习功课,两人说了几句,约好6点在学校门口见面。
林扬挂了电话,看着自己一身戎装,不禁笑了笑,要是穿着这么一副将军铠甲出去,回头率指定不低,标准的coser一枚。
林扬可没有出去秀回头率的意思,费了不少劲才将铠甲脱下,换上一身名牌休闲服,在家里休息了一会,这才出了家门,驱车往川海大学驶去。
他所住的紫苑花园本就紧靠着大学城,开车来到川海大学也只是用了很短一会功夫。
看着川海大学外停留的车辆,林扬的a4座驾,只能算中等偏下。
都是来泡妹子的啊!
林扬啧啧赞叹了一句,靠在车边等着张月,没想到刚过了几分钟,就有两个青春靓丽的妹子过来搭讪,问要不要一起玩。
若是以前,林扬肯定让妹子上车,去一起‘玩一玩’,但现在有了张月,只能婉言拒绝。
两个妹子被拒绝了也不生气,娇笑着离去,林扬摸了摸自己的脸庞,不禁感叹自己的魅力又增大了。
但是他很快就看到,两个妹子往前面一辆车走了过去,那是一辆红色的路虎揽胜,一个帅气的年轻男子靠在车边,似乎也在等人。
两个青春靓丽的妹子又开始搭讪,结果又被拒绝了。
见到这个结果,林扬不禁为那个哥们点了个赞,定力不错啊!那两个青春靓丽的妹子,不禁让他联想到了双飞,对于男人而言,有着莫名的诱.惑。
林扬一路目送两个青春靓丽的妹子,搭讪了几次后,最终上了一辆q7,车辆开走,也不知她们去哪‘玩’,又去玩什么了。
许小龙靠在自己的座驾旁边,刚刚拒绝了两个妹子的搭讪,不禁觉得有些惋惜,要不是有事在身,今晚说不得就要来个双飞。
想到有事在身,许小龙就怒火横生。
张月,是他在川海大学泡妞时遇到的,那凹凸有致的身段,精致的脸蛋,还有似乎是与生俱来的高冷范儿,顿时深深的吸引住了许小龙。
可惜不知是许小龙以前在川海大学泡妞,留下一个花花公子名声的缘故,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张月对许小龙一向是不假辞色,拒绝骚扰。
越是这样,许小龙越是不想放弃,后来托人打听,得知了张月家里的情况,知道这妞急需用钱给母亲做手术,许小龙的心思就火热起来了。
就算是花个百八十万,能把这个高冷女神拿下,那也是值了!到时候在床上,一定要让她乖乖臣服!
可惜天不遂人愿,许小龙紧紧盯住的猎物,在一个多月前,竟然被别人猎走了!这一点,从张月的母亲完成手术,还有他从朋友那得到的消息来看,已经确认无疑!
许小龙的朋友,正是张月的一个室友,只是一点小恩小惠小礼物,他就很顺利的拿下了张月的室友,作为内应,用来泡妞。
不得不说,这厮为了泡妞也是费了不少劲,他从张月的室友那里得知,张月已经有了男朋友。
如此一来,许小龙怒从心起,很想知道这个抢他猎物的人,到底是何方神圣?没想到等消息,一等就是一个多月。
这一个多月来,许小龙一直没有逮着机会,终于在今天下午,许小龙从张月的室友那里得知,张月6点要在学校门口,与男朋友见面。
得到消息后,许小龙马不停蹄的驱车来到川海大学外,要看看抢他猎物之人,到底是何方神圣,要是背景深厚的,他惹不起,那也就算了。
要是没什么背景的,许小龙发誓,一定要让他知道,乱泡妞是要付出代价的!
许小龙虽然怒火横生,但表面上依旧平静,与旁边开a4的哥们相视一笑,两人都拒绝了那两个搭讪的妹子,一时间竟有些惺惺相惜。
哥们定力不错啊!
但很快,许小龙就笑不出来了,因为他一直想推倒的高冷女神张月,从川海大学出来后,走向了与他惺惺相惜的哥们。
然后许小龙目测那哥们与张月上了a4,驱车离去。
“尼玛!”
许小龙目瞪口呆,恶狠狠的来了一句国骂,上车尾随而去,哪还有刚才的惺惺相惜?
林扬一边开车,一边不老实的将手放在张月腿上,笑嘻嘻的问道:“想吃点什么?”
一个多月不见,林扬的心里也很是火热,不由得想起了酒店那夜的疯狂,那次张月初尝禁.果,两人只是折腾了两次。
如此想着,林扬的手也越发不老实起来。
张月按住腿上越来越不老实的手,白了林扬一眼,想了想道:“川府百味吧!”
“好!”林扬点头,川府百味是两人第一次见面的地方,虽然不是什么高档餐厅,但做的菜很可口,也有纪念意义。
川府百味本就在大学城旁边,两人很快就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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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街头斗殴
川府百味外。
许小龙拿出手机,拨了一个号码,“喂,景龙,是我,我在紫苑家园外面的川府百味门口,嗯,你带几个人过来,有点事。”
郝景龙,是许小龙的一个哥们,在金鼎娱乐会所给人看场子的,说是道上混的,实际上就是个保安头子。
金鼎娱乐会所就在大学城附近,吸引了很多大学生光顾,经常在大学城泡妹子的许小龙自然也是常客,他与郝景龙一个有钱,一个有人,一拍即合,很快勾搭在一起。
过了一会,四个二三十岁的青年来到了川府百味外,四个人都有着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有点痞气,俗称混混。
为首的一人,眼神中带着几分桀骜,扫视一圈后,很快往一辆红色的路虎揽胜走了过去,身后三个手持球棒的青年赶紧跟上。
“龙哥。”桀骜青年走近,向车旁的许小龙笑着打了个招呼,平日里都是小弟们叫他龙哥,现在他却要叫别人龙哥。
没办法,谁有钱谁是爹,不对,是谁有钱谁是哥。这不,眼前的龙哥,前不久刚请兄弟们去良家足浴玩了个通宵,活脱脱的摇钱树。
“这次麻烦兄弟们了。”许小龙点了点头,从手机里翻出一张照片,上面有着一个女神级别的美女,郝然是张月,“一会这个妞从川府百味出来,你们教训教训和她一起的男的。”
“明白!敢得罪龙哥,我一定好好教训教训他!”郝景龙一脸我懂的表情,这种事情也不是第一次干了,他仔细瞧了瞧手机上的照片,眼前一亮,心说这么漂亮,不会是p的吧?
“晚上少不了兄弟们的好处。”许小龙点了点头,说完打开车门进了座驾,准备看好戏,他也是小心,先让几个混混教训一下那小子,试探一下那小子有没有什么背景。
不过看那小子开的a4,还有车牌号,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估计是他想多了。就算是惹出了事,也有郝景龙那几个混混顶着,他只躲在幕后就行了。
许小龙不禁为自己的聪明沾沾自喜,要是那小子没什么背景,以后就不是教训一次的事了,一定要经常教训他,教训到改为止!让他知道乱泡妞是要付出代价的!
郝景龙与身后的三个小弟听到有好处,都是喜笑颜开,忠心耿耿的在川府百味外站起岗来,从川府百味吃完饭出来的普通老百姓和学生,见到这四个带着痞气的混混,都是刻意避开。
终于,在郝景龙有些不耐烦的时候,一个让他眼前一亮的美女从门口走了出来,他咽了咽口水,心说照片原来不是p的!
郝景龙没有忘了正事,给三个小弟使了个眼神,四人上前,将一男一女拦了下来。
这一男一女,自然是林扬与张月。
两人刚在川府百味吃完饭,精力旺盛的林扬正想带张月去做一些爱做的事情,突然被四个青年拦住了路,也是一愣,这四个人有些痞气,似乎是混混?
“有事?”林扬一头雾水,心说也没得罪什么人,这四个来者不善的混混是要干什么?
“让这个妞陪哥几个去玩一玩。”郝景龙一脸色迷迷的看着张月,身后的三个小弟也被吸引了目光,美女多见,这么漂亮又有气质的美女不多见。
“哥几个开玩笑吧?”林扬剑眉一皱,这是光天化日强抢民女的节奏?尼玛!这是现代,不是汉末啊!
“谁他妈跟你开玩笑!”郝景龙脸色一变,一脸凶狠,当着美女的面踩人就是爽,尤其踩的这人,好像还是美女的男朋友?尼玛的,真是好白菜都让猪拱了!
“呵呵!哥们混哪的?”
“老子…呃!!!”
林扬双眼一眯,笑眯眯的刚问出口,一脚已经踢了出去,正中为首青年的下体。
那一刻,似乎有蛋碎的声音响起。
郝景龙刚想继续装逼,没有防备之下,已经捂着蛋蛋倒在地上,疼的嗷嗷直叫,“嗷……给老子上……弄死他!”
三个拿着球棒的小弟看着龙哥的惨状,不自觉的后退一步,看着都觉得蛋疼!但是龙哥发了话,三人同时上前,球棒往对方身上招呼了过去。
此时林扬跟着张飞训练一个多月的功底显了出来,要知道他每天站桩,都要站上一个时辰,那份苦不是白吃的。
脚步在地上一蹬,林扬往其中一个混混直接横撞过去,论反应力,他虽然与张飞那样的绝世猛将相差甚远,但比起普通人还是快了一点。
这一撞,避开了球棒,直接将一个混混撞了一个踉跄,然后又是毫不犹豫的一脚!
混混被撞的还没站稳,下体就有一阵剧痛传来,和龙哥一样捂着蛋蛋倒在地上,疼的嗷嗷直叫。
后面拿出手机想要报警的张月,吃惊的停下了动作,没想到林扬竟然这么能打。
此刻郝景龙与一个小弟倒在地上,另外两个小弟看着同伴的惨状,望向林扬的目光中多了几分畏惧,知道遇上狠人了。
林扬毕竟是上过战场的人,又懂得先下手为强的道理,这一架打的很是痛快,这厮眼神不善的往另外两个混混看了过去。
两个混混同时后退一步,隐约觉得蛋疼。
“他妈的!愣着干什么……给我上!”郝景龙捂着蛋,叫了起来。
两个小弟只得听话,拿着球棒冲了上来,这次两人都谨慎了许多,随时准备护住自己的蛋蛋。
林扬一步迈出,刚一抬脚,两个混混几乎是条件反射,同时做出护住下体的动作。
谁知林扬只是一个假动作,快速伸出手,抓住其中一个人的头发,猛然往下一拽,膝盖抬起,“砰!”的一声,这个混混捂着脸倒在了地上。
随着林扬笑眯眯的看了过来,最后一个混混看着同伴的惨状,很没有义气的扔下球棒,转身跑了!
他心里发誓,以后再也不做混混这个没有前途又危险的职业了,回去就辞职,换个地方做保安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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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又临医院
这一架,林扬虽然打的很爽,觉得自己在汉末一个多月的苦练没有白费,但同样打的莫名其妙。
难道是张月太诱人,四个混混才上前调.戏?
林扬并没有想到其他方面,暗说也没有得罪什么人,这厮打爽了,与有些目瞪口呆的张月一起走向座驾,开车走了。
毕竟是街头斗殴,虽然错不在他,但到了派出所毕竟是麻烦,至于他走了之后,那几个混混报不报警,就不是他关心的事了。
想来几个混混是不会报警的,毕竟是他们‘调.戏民女’在先,林扬自卫在后。
正如林扬所料,郝景龙等几个混混并没有报警,毕竟是道上混的,挨打了报警太丢面子。
其实最主要的是,他们是肇事一方,否则的话,现在验出个轻伤,就能弄对方个七八万赔偿,郝景龙岂会放过这笔横财?
坐在车里的许小龙,看着郝景龙等几个混混的惨状,情不自禁的摸了摸自己的蛋蛋,心说侥幸,好在他没有直接参与进去,否则现在蛋疼的可能就是他了。
望着张月与那小子上了车,车辆开走之后,许小龙的眼神中闪过一丝阴郁,这才下车往郝景龙等人走了过去。
郝景龙虽然没办成事,但事情因他而起,许小龙也不能不管不顾,花些钱是肯定的了。
…………
车里的气氛有些暧.昧,林扬开着车,一只手不老实的放在张月腿上摩擦,这厮本想开往酒店,却鬼使神差的拐了个弯,往小区内开去。
川府百味本就在紫苑花园外,很快林扬就来到了小区的地下车库。
不久,从外面看去,车辆开始轻轻晃动起来。
(又是万字省略,车里到底发生了神马,请各位看官脑补。)
终于,晃动的车体恢复了平静,林扬抽出纸巾,开始擦拭车里的水渍与张月身上的不明物体,收拾了一番后,穿好衣服的林扬驱车往外面驶去。
出了小区,林扬驾车来到了与张月第一次开房的四星级酒店。
下了车,看着熟悉的酒店,林扬想起了与张月第一次开房时的情景,腹中火起,又有些迫不及待,这厮不禁为自己的战斗力点了个赞。
张月俏脸微微有些发红的下了车,想起刚刚在车上疯狂的举动,自己都有些难以置信,但她并没有拒绝林扬。
两人走进了酒店。
…………
次日一早,林扬与张月出了酒店,驱车赶往川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事情总是惊人的相似,两人第一次开房,第二天便赶往医院,如今第二次开房,第二天同样是赶往医院。
只不过时隔一个多月,心态各有不同。
一个多月前,张月任性似的找了林扬,扬言要幼稚那么一次,一个多月后,以两人的幸福甜蜜指数来看,她的选择是十分明确的。
林扬也很享受这种恋爱的感觉,不得不承认,张月很符合他心中女朋友的标准,两人的相识不过是川府百味的一场偶遇,但缘分就是那么奇妙。
“阿姨做手术我也没有去医院,阿姨和叔叔不会怪我吧?”想起自己的准丈母娘,从完成手术到疗养期间,自己还没有露过面,林扬有些不好意思了。
“他们知道你在忙。”看着有些紧张的林扬,张月露出了笑容,“我爸妈很通情理的,而且很感激你借钱给我们。”
“什么你呀我呀,我们之间还分你我?”林扬坏坏一笑,开着车,一只手又不老实起来。
张月无奈的白了他一眼,不知道他哪来的那么大精力。
两人先是买了些水果,然后来到川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乘坐电梯来到四楼的重症病房。
“林扬来了。”见到林扬与张月走进病房,张月的父亲立刻走了上来。
“叔叔好,阿姨好。”林扬笑着打了个招呼,明显看出张叔叔比上一次见面时,精神了许多,显然是因为阿姨顺利完成了手术。
“扬扬来了。”相比张爸爸的感激与客气,病床上的张妈妈可就亲切多了,已经把林扬当成了自己的女婿。
“阿姨气色恢复的真好!都怪我,这一个多月太忙,没有来看阿姨。”林扬很自觉的进入了女婿的角色,来到病床边上坐下,一脸自责的神色。
“哪里,年轻人事业为重,忙一点是应该的,不能像你叔叔,一辈子都不知道上进。”张妈妈没有丝毫怪罪的意思,反而劝慰起了林扬。
张爸爸表示无故躺枪,张月也只能坐在一旁,看着林扬与母亲聊了起来,好似林扬才是母亲的亲生儿子。
天不遂人愿,这其乐融融的温馨一幕,很快被一道有些傲慢的声音打破。
“半年多不见,大嫂的气色看起来好了一些嘛。”一对中年夫妇走进了病房,开口的正是其中的中年妇女。
“姑姑,姑父。”张月见到来人,起身打了个招呼。
“姑姑,姑父。”林扬有样学样,也站起身打了个招呼。
“谁是你姑姑,别乱认亲戚。”中年妇女却不领情,看了林扬一眼,语气中有些傲慢。
尼玛!林扬有些不淡定了,哥好好的给你打个招呼,摆这么个臭脸干什么?看中年夫妇的摸样,也不像是什么权贵,眼睛怎么就长到了天上?
怎么说林扬也是数千流民的主子,手下有上千铁骑的主,一向受尊敬惯了,反唇相讥道:“叫你一声姑姑,那是尊敬长辈,你当自己是小龙女?”
中年妇女也没有想到林扬这么刺头,看向张月的父亲,语气不善:“大哥,这是月儿的男朋友吧?你看看月儿找的都是什么人?这么没有礼貌!”
张月父母都是皱起了眉头,张月父亲本想说话,似乎想起了什么,又咽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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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金条抵账
“大哥,这是月儿的男朋友吧?你看看月儿找的都是什么人?这么没有礼貌!”
“月儿也是,交男朋友也没个分寸!”
“大哥大嫂,你们也不管管月儿?”
中年妇女喋喋不休,最终看向林扬,冷笑道:“小子,张家可是个火坑,我劝你不要随便跳!”
林扬剑眉微皱,没想到张月有这么个极品姑姑,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能哔哔的中年妇女。
“姑姑,我交什么样的男朋友,是我自己的事情,我们家欠你的十万块钱,等我毕业工作了,会还给你的。”张月面无表情的开口了,为林扬抱起不平。
林扬这才明白事情的根本所在,原来是张月家欠了人家十万块钱,想来是以前为了给阿姨看病借的,当真是亲兄妹明算账啊!只不过借了十万块,就这么趾高气昂,觉得自己高人一等了?
不过转念一想,在这年头,肯借出十万块给人治病的亲戚,那也是不多了。
此刻这个亲戚依旧趾高气昂,中年妇女笑了起来:“还?指望什么还?先把自己家的无底洞填好再说吧!”
这尼玛又是火坑,又是无底洞的,林扬表示看不下去了,接口道:“姑姑是吧?月儿家欠你们的十万块钱,我替她还上就是了。”
此话一出,张月姑姑两口子的眼神都有些变了,似乎有些不信。
“林扬,我们家欠你的已经够多了,这钱我们以后会想办法还上的。”张月父亲走上前几步,一脸感叹的说道。
“是啊扬扬,不能再要你出钱了。”躺在病床上的张妈妈双眼微红,都是自己的病,拖累了全家。
张月没有说话,想起了林扬的话,两人之间不分你我。
倒是一旁张月的姑姑,有些摸不清情况了。
张月的姑姑名叫张琪,本以为借给大哥,用来给嫂子看病的十万块,基本是打了水漂,谁让嫂子的病是个无底洞。
没想到眼前这个年轻人,轻描淡写的就要还上,难道是一个富二代?以张月的条件,找个富二代倒是挺有可能。
想到借出去的钱可以收回来,张琪的脸色就好看了很多,不再是一副讨债的死人脸。
她还不知道,大嫂的病已经治好了。人就是这样,当初出于亲情借出了钱,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嫂子的病好像一个无底洞,张琪的心思慢慢就变了,自己的十万块就当是做了善事,在大哥一家面前也就越来越趾高气昂,觉得高他们一等。
“没关系的,都是一家人,不用这么客气,我去取钱。”在张月父母,姑姑姑父,还有病房里其他病人与家属的目光下,林扬走出了病房。
走出病房的林扬,脸上挂着若有若无的笑意,没想到张月还挺有个性,既然是求**,当初直接要个六十万或者一百万,不就把债还上了?
这年头,一百万**个**的土豪,也是大有人在。
这妞欠债了也不跟自己说,真是任性啊!
林扬并没有走出医院,前往银行,因为银行卡里没多少钱了。
不过十万块钱明显难不倒他,来到医院的洗手间,意念一动,就来到了汉末,拿了几根金条后,又穿越回了现代,地点自然是离开时的洗手间。
回到病房。
林扬从兜里拿出三根金条,递给了张月的姑姑,语气随意:“懒的跑一趟银行,我是做黄金生意的,正巧后备箱里有些金条,这三根金条最少也能卖个十几万,就抵了那十万的债吧!”
这一下,就连风轻云淡的张月,看向林扬的目光也有些不同了,十分意外,没想到他真的是倒腾黄金的。
她还以为林扬年纪轻轻,靠的是家里呢,毕竟白手起家这么土豪的,还真是太稀有了。不过就算如此,也排除不了靠家里的可能,黄金生意岂是说做就做的。
张月有些意外,张月的父母更是不能淡定,病房里的病人与家属也是震惊莫名,看人家说的,后备箱里有些金条!要不要这么牛逼?
张月的姑姑接过金条,两口子掂量了一下,互相的眼神中都是震惊,显然林扬装逼装的十分到位,把这两口子镇住了。
林扬心说,哥再去卖黄金,一来一回的太麻烦,时间久了,你们还以为哥跑了呢?
“用金条还债,真是了不得。”同病房的一位家属,打破了病房内的寂静。
拿着金条的张琪,在病房内上演了一出变脸的绝技,起身对林扬笑着说:“哎呀,你也真是的,都是一家人了,还和姑姑客气什么?这钱还不还的,姑姑也不急。”
小康家庭的张琪,被林扬随手甩黄金的手段,震惊的不行,不自觉的就低了一等,再没有了之前的趾高气昂。
这个社会,如果不开眼得罪了人,这个人又有钱有势力,那无疑是很大的麻烦,要是这个人又瑕疵必报,那就是一场灾难。
虽然在法制社会,不能轻易取走一个人的性命,但有的是手段让你生不如死。
当然,若是反过来,结交了一个大人物,好处也是难以想象,何况张琪本就是张月的姑姑,这变脸套近乎的绝技,耍的是出神入化。
“呵呵。”林扬笑了笑,没有接口,笑眯眯的来到张月身边坐下,与张月父母说起了话。
“扬扬,谢谢你,让你破费了。”张妈妈躺在病床上,眼角挂着泪水。
林扬笑笑说:“阿姨不要这么说,一家人嘛,这都是应该的。”
“大哥,大嫂,我们就先走了。”张琪夫妇也看出自己不太受待见,又急着去鉴定黄金的真伪,告辞离去。
张琪夫妇要走,也没人挽留,张妈妈看林扬那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
天不遂人愿,这其乐融融的一幕,又被人破坏了,破坏者正是前脚刚走,又去而复返的张琪夫妇,只不过这次多了两个人。
两个看上去三十多岁的男子,手持匕首,一脸凶狠的走了进来。
第二十章 制伏歹徒
“你们,你们要干什么…”张琪拿着金条的手微微颤抖,与老公一起退入了病房。
林扬转头望去,也是一惊。尼玛!这是闹哪样?抢劫?拍电影吗?
昨天遇上光天化日调.戏民女的,今天又遇上大白天抢劫的,林扬也是醉了。
这尼玛到底是现代,还是汉末乱世?
两个看上去三十多岁的男子,都是穿着一身黑色休闲服,拿着匕首,脸上明显带着凶狠之色,一看就不是善类。
病房内,张月与父母,还有临床的一个病号老人,以及陪床的家属,一个个也是瞪大了眼睛,仿佛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这什么年代了,竟然有光天化日之下抢劫的,还是在医院里,当医院的监控是假的吗?
“三哥,我们的运气真不错,这娘们竟然拿着金条!”其中一个男子看着张琪手中的金条,脸上满是贪婪,咧嘴笑了起来。
被称作三哥的男子点了点头,看着张琪手中的金条,眼神中闪过贪婪之色,恶狠狠的说道:“把金条交出来,不然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
张月的这位姑姑明显吓的不轻,眼看着就要哭了,在歹徒的威胁下也不敢犹豫,颤抖着将手中的三根金条递了过去,“金条都给你,求求你,别伤害我…”
“分量不轻啊!”三哥接过金条,掂量了一下,眼睛一亮,随即看向同伙,“强子,你去搜搜他们的身,看还有没有金条,我去做正事。”
强子点了点头,上前对张琪夫妇搜起身来,三哥则走向了病房最里面的一张病床。
林扬与张月等人听了,这才明白,对方不是来打劫的,是来‘办正事’的,打劫不过是正巧遇上了,顺手牵羊而已。
病房内一共有三张病床,第一张病床住着的是一个老人病号,还有四五十岁的男子,是陪床家属。先前赞叹林扬用金条还债了不得的,就是这个陪床家属。
中间的一张病床,住着的就是张月的母亲,林扬与张月,还有张爸爸正在病床边上。
最后一张病床,则住着一个陷入昏睡,脸色苍白的小女孩,看上去只有七八岁的样子。
此时歹徒行凶,却没有一个敢站出来的,不论是第一张病床上的老人与家属,还是张月一家人,都选择了沉默。
其实也不能怪他们做了鸵鸟,如果他们有制伏歹徒的能力,相信大多数人都会选择站出来,但他们明显没有这个能力,毕竟人家手里的刀子不是假的!
这两个人既然敢抢劫黄金,已经构成了重罪,那可不是闹着玩的,真上前阻止的话,绝对如人家所说,‘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虽然说着容易,但做起来可不是那么简单的,尤其是要付出很大代价的情况下。
然而林扬这厮也不知道抽了什么风,在被称作三哥的男子从旁边走过的时候,突然一伸脚,将其跘了一个踉跄。
在男子被跘了一下,险些摔倒的时候,林扬猛然起身,照着男子头部就是一脚,“砰!”的一声,男子倒地不起。
一脚将其踢的昏迷,生死不知,可见林扬这一脚力气之大,若是没有汉末一个多月的训练,这简单的两个动作以及力道,他绝对是完不成的。
这突如其来的一切,让病房里的所有人都呆住了,彷如时间静止。
怕是连倒地不起的‘三哥’,都没有想到会是这个结果,他在进入病房之后,就将病房内的情况看了个清楚,绝对是没有想到,一个看似普通的年轻人,竟然敢对他出手,而且这么干净利落!
“三哥!”正在对张琪夫妇搜身的强子,不可置信的惊呼一声,恶狠狠的盯住林扬,快步上前,手中的匕首没有丝毫犹豫的刺了过来。
“小心!”
“扬扬!”
“林扬…”
张月与父母惊呼出声,三个人同时做出准备帮忙的动作,但明显没有歹徒的匕首快。
面对匕首,林扬脸上闪过一丝狠色,脚步一错,身子一斜,本是刺向腹部的匕首从手臂上划了过去,然后他毫不犹豫的一抬膝盖,顶向了男子的下体。
男子一击不中,本想将匕首换个方向再次刺出,下体就是一阵剧痛传来,捂着蛋蛋倒在了地上,一张脸瞬间涨成红紫色。
这一下,林扬可没有留手,昨天与几个混混街头斗殴的时候,他还留了几分力道,如今用膝盖全力一顶,估计这个男子后半生的性福是没有了。
这时,他才感觉到手臂上的剧痛传来,咧嘴抽抽了起来。
在歹徒走向病床上那小女孩的时候,林扬也不知自己是怎么想的,事实上也没有时间让他多想,几乎是下意识的就对歹徒出手了。
“林扬,你没事吧!”张月一脸惊慌的走了上来,看着林扬一只手捂着自己的手臂,沾满了血迹,双眸里满是心疼。
张爸爸与张妈妈也是一脸关心的看着林扬,生怕自己这个女婿有什么闪失。
一旁的张琪夫妇面色就有些精彩了,没想到月儿新找的男朋友不仅土豪,竟然这么狠!那可是两个手持凶器的歹徒!
一号病床的老人与家属,一脸钦佩的看着林扬,小伙子给力啊!
医护人员与警方人员先后到来,林扬在张月的陪伴下,治伤去了,手臂上挨了一刀,疼的这厮也是直抽冷气,看的张月心疼不已。
林扬虽然疼的不轻,暗自却庆幸不已,好在汉末一个多月的训练,有与人过招的经验,否则面对那刺来的匕首,要是慢一点点,可就不是手臂上挨一刀那么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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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周家兄妹
林扬回到病房,正配合着刑警队的人做完笔录,病房外响起了一阵急促的皮鞋声,一名穿着白色高级警官警服的中年男子走了进来。
“周局长!”病房内的警务人员纷纷起身。
中年男子点了点头,目光在病房内扫视一圈,看到三号病床上的小女孩平安无事,稍稍松了口气,旋即看向刑警队中队长,问道:“怎么回事?”
常务副局长来了,刑警队中队长哪敢怠慢,事实上周局长的到来在他的意料之中,“根据调查,是张子杰犯罪团伙的两个犯罪份子,想要对瑶瑶不利。”
“张子杰犯罪团伙?”中年男子眼神一凝,不见喜怒。
刑警队中队长点头道:“张子杰犯罪团伙是活跃于我省的贩毒团伙,张子杰的弟弟张子玉,于今年被缉毒支队周队长缉拿归案,所以……”
林扬,张月,张月父母,张琪夫妇,以及一号床的病号与家属,都已经做了笔录,此刻都在聚精会神的听着,这种桥段往往只出现在影视里,没想到被他们亲身经历了。
林扬暗自给刑警队的办事效率点了个赞,他去治伤这一前一后的功夫,刑警队已经将歹徒查了个清清楚楚,有些改变了他对警方的印象。
没办法,当今社会仇警仇官仇富的论调太深,林扬这个刚刚大学毕业,涉世不深的叼丝,难免受些影响。
周明磊听了刑警队中队长的话,轻轻叹了口气,果然如他所料,对方是来报复自己的妹妹,所以自己的小外甥女才遭了殃。
还好,还好瑶瑶没有出事,否则他不敢想象自己的妹妹会变成什么样子。
说曹操曹操到,周明磊刚想着自己的妹妹,病房外就响起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走进来一个女警。
林扬等人也转头看了过去,不知道又来了一位什么人物?
女警看上去三十岁左右,皮肤白皙,精致的脸蛋散发着成熟的妩媚,即便穿着宽大的浅蓝警服,也能看出凹凸有致的身材。
一朵漂亮的女警花!这是众人一致的心思。
女警花与先前到来的中年男子一样,目光在病房内快速扫视一圈,看到三号病床上的小女孩平安无事,明显松了口气。
周冰走到周明磊面前,“哥,怎么回事?”众人这才明白,原来两人是兄妹,原本以为到来的一男一女,是小女孩的父母呢。
周明磊看了刑警队中队长一眼,示意其说下去。
“歹徒是张子杰犯罪团伙的两个犯罪份子。”刑警队中队长一句话,就让周冰明白是怎么回事,张子杰的亲弟弟张子玉,正是她亲手缉拿归案的。
“两个歹徒来到病房以后……”刑警队中队长没有停留,将案发经过详细的说了一遍。
周明磊与周冰听完,都看向了坐在二号病床边上的林扬,周冰快步上前,伸出手,脸上带着深深的感激:“多谢同志救了我女儿!”
林扬站起身来,与漂亮女警花握了握手,谦虚道:“不用谢,换做别人也会这么做的。”
一句话说的病房内其他人红了脸,之前在歹徒准备‘做正事’的时候,他们可都是做了鸵鸟。
不过这不妨碍他们对林扬的钦佩,张月对林扬更为倾心,谁不想自己的男朋友是个英雄?
张爸爸与张妈妈对自己这个女婿更为满意,将女儿托付于这样的人,他们是放心的不能再放心。张琪夫妇对林扬也是有些钦佩的,一号病床的老人与家属同样如此。
“现在见义勇为的年轻人不多了,尤其是面对两个手持凶器的歹徒!”
周明磊上前几步,向林扬伸出了手:“周明磊,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多谢小兄弟的援手之恩,以后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的,尽管开口,只要不是违背原则的事情,周某人绝不推辞。”
这是报恩,也是一个承诺,其中不乏周明磊对林扬的欣赏,正如他所说,面对两个手持凶器的歹徒,敢于见义勇为的年轻人,真的是不多了。
这番话倒是说的林扬有些不好意思,要不是他跟张飞练过一个多月,面对那两个歹徒,他也未必有见义勇为的勇气。
至于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林扬也不太明白其中的分量,至少站在他面前这个中年人,在他眼里与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都是两个肩膀扛一个脑袋。
“你好,我叫林扬。”林扬与周明磊握了握手,他不是体制中人,觉得没有什么,一旁包括刑警队中队长在内的警务人员,一个个都是眼热的紧。
刑警队的人做完笔录,并没有停留,留下两个人保护小女孩,其余的纷纷离去。
周明磊也没有逗留多久,忙于工作上的事情告辞离去,只有漂亮女警花周冰留了下来。
林扬本来对三号病床小女孩的家属是有些意见的,这里是重症病房,小女孩住院,却连个陪床家属都没有。
从周冰口中才知道,她丈夫早逝,自己又忙于工作,所以请了特护人员照顾女儿,歹徒行凶那会,特护人员刚巧不在而已。
林扬也是第二次来医院,对这些并不了解,但并不妨碍他对周冰的钦佩,这是战斗在第一线的警务人员,女儿得了重病,依旧是战斗在第一线,以至于引来犯罪份子的报复!
缉毒支队大队长!
林扬以往看新闻,只看到某某明星吸毒,大家围着这个明星开始八卦,却很少有人留意到,明星的毒品是从哪里来的?
贩毒是个极为暴利的行业,从来不缺少铤而走险的犯罪份子。
川海市是经济繁荣的临海城市,更少不了犯罪份子的光顾,但是我大天朝也不缺少周冰这样战斗在第一线的警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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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张牛角来犯
林扬打着要忙事业的借口,与张月一起离开了医院,张爸爸与张妈妈只是让他注意身体,这不,胳膊上还包扎着伤口呢。
张琪夫妇早已拿着失而复得的黄金离开了医院,周冰对林扬又是一阵感谢不提。
把张月送回学校,林扬回到家里,和老妈一起吃了个午饭,由于衣服遮着,老妈也没注意到他手臂受了伤。
如今林扬自己赚了钱,买了车,虽然经常忙的见不着人,老妈却对他十分放心,只是提醒他炒股风险很大,要悠着点,林扬也是哭笑不得,谁让他说自己的钱是炒股赚来的呢?
老妈吃完午饭就出去打麻将了,几乎是每天必备的活动,林扬在房间里费了半天劲,把藏在衣柜里的铠甲穿好,意念一动,穿越到了汉末。
从昨天下午回到现代,和张月约了一晚,到今天上午在医院发生的事情,前后也只是过去了不到一天。
自前番在大兴山下,林扬以一千铁骑大破五万黄巾贼之后,黄巾军又派了五万大军来犯涿郡。
林扬与张飞领一千铁骑,邹靖领一万汉军,刘备与关羽领着招募的一千士兵,退到涿郡治所涿县备战。
这一次来犯的五万黄巾军,可不是程志远那五万乌合之众可比的。
程志远身边只有五百之数的黄巾力士,也就是黄巾精锐,其余所谓的五万大军,不过是临时招募来的流民与佃农,除了人多,几乎没什么战斗力。
根据斥候得来的消息,此次来犯的五万大军,由黄巾渠帅张牛角率领。
张牛角此人,通晓历史的林扬还是知道的。张牛角不但是张角的得意弟子,似乎还是张角的族人,颇有些本领,否则也不会青史留名,为两千年后的林扬所知。
张牛角的部队,乃黄巾军中最精锐的那一部分,单单战力不俗的黄巾力士,就不下一万之数。
张牛角麾下的其余四万军队,也是来自黄巾的大本营冀州,经过初步的训练与‘洗脑’,远非临时招募来的流民与佃农可比。
林扬并没有因为以一千铁骑击败五万黄巾的乌合之众而骄傲,相反十分谨慎,在得到消息后,就与邹靖、刘备等人率军回涿县备战。
上一次程志远与身边五百精锐的临死反扑,给林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还好那般的黄巾精锐只有五百之数,要是有个数千人,胜负难料。
那些黄巾力士装备精良,训练有素,而且视死如归!因为他们有信仰!也就是说,已经被大贤良师张角给忽悠成死士了。
也正是有这些黄巾精锐,才让历史上张角起义失败后,大大小小的黄巾作乱不断。因为他们是真正的黄巾教徒,有坚定的信仰,即便张角死了,也遵从大贤良师起义的初衷,而且不断努力着。
而在历史上,黄巾起义声势浩大,之所以短短不到一年,就宣告失败,也是因为张角病死,让黄巾军失去了信仰,否则还能折腾几年。
要是有数千信仰坚定,训练有素,视死如归的黄巾精锐,张飞率领一千铁骑冲杀,估计也要陷进去。
所以林扬选择了退避守城。
此时天下也是战事不断,中郎将卢植、皇甫嵩、朱儁,各引精兵,分三路征讨黄巾。时有英雄袁绍、袁术、曹操、公孙瓒等等,招募兵马讨贼,刘备也算其中一个。
双方互有胜负,如程志远这样的乌合之众,自然是败北无疑,但也有精锐的黄巾军,打的官军丢盔卸甲。
张牛角麾下的军队,无疑是黄巾中的精锐,在听说程志远被灭了以后,张角便命他前来攻打幽州。
涿县,林扬刚刚穿越过来不久,就有人来报,邹靖请他到议事大厅。
林扬嘴角一咧,在汉末他有种时刻都在忙碌的感觉,昨日刚退守涿县,回到现代潇洒了一晚,今天又开始在汉末忙碌了。
召来张飞,两人一起来到议事大厅,就见到邹靖与刘备、关羽跪坐在右手边的案几前,两人来到左手边坐下。
至于正中的主位,却无人问津。
邹靖身为校尉,与林扬这个太守是平级,此时的校尉还比较值钱,历史上直到董卓乱政之后,各地诸侯自立,胡乱分封,校尉才变成了大白菜。
“黄巾贼张牛角率众来犯,子初可有良策?”林扬刚刚落座,邹靖就迫不及待的问出了声。
退守涿县时,林扬给邹靖分析了张牛角与程志远的差距,邹靖本就通晓兵事,立刻明白了张牛角麾下五万黄巾贼的厉害,同时对大破黄巾的林扬较为钦佩。
“子瑜勿忧,守城即可。”
林扬笑了笑,旋即道:“子瑜可领兵三千,守西门。分兵两千与玄德兄,守北门。分兵三千与云长兄,守东门。”
“再分兵两千与我,守南门。”
“另外要注意城中的黄巾细作,以防被诈开城门。”
邹靖听后,点头赞道:“善!”只是他对刘备与关羽的能力有些怀疑,但是见林扬笃定的摸样,也没有再说什么。
刘备与关羽看向林扬的目光有些不同,没想到这东海林太守如此看得起他们兄弟二人,要知道他们二人还是白身。
来自现代的林扬自然知道刘备与关羽的能力,虽然二人如今初出茅庐,但又岂是庸碌之辈,各有过人之处。
就这样,林扬与张飞领着自家的一千铁骑,还有两千汉军,来到了涿县南门。
刘备领着自家的一千士兵与两千汉军,去了北门。
关羽领着三千汉军去了东门,邹靖则领着三千汉军去了西门。
然后各自派了信得过的人守门,以防被黄巾细作诈开城门。
两日间,黄巾军如期而至,浩浩荡荡的来了。
第二十三章 张飞战褚燕
五万黄巾大军,浩浩荡荡的自南方而来。
“看来那击溃程志远之人,早有准备。”
大军前方,一身戎装,骑在马上威风凛凛的张牛角,看着防守严密的涿县,勒马笑道。
张牛角身旁一名年轻将领,闻言也是一笑,旋即不屑道:“程志远不过一群乌合之众,这人倒也聪明,我大军一到,便龟缩不出。”
张牛角微微皱眉,程志远毕竟是昔日同僚,都是信奉大贤良师的黄巾教众,而且为大贤良师的大业而死,怎得能够如此贬低?
想到褚燕的性子,张牛角无奈的摇了摇头,此子神勇过人,在军中无有对手,素有“飞燕”之称,也正因为如此,养成了此子桀骜不驯的性子。
不过这一切都不是问题,年轻人有些桀骜不驯倒也无妨,日后多加磨练就是了。以褚燕的神勇,乃他麾下当之无愧的第一将,于毒,眭固等将,皆不是其十合之敌。
摇头过后,张牛角开始下令:
“令,褚燕引军一万,攻打南门,于毒引军一万,攻打西门,眭固引军一万,攻打东门,白绕引军一万,佯攻北门!”
围三阙一,乃张牛角从兵书上学来的,佯攻北门,给敌军留一条退路,于拿下城池大为有利,否则敌军背水一战,于拿下城池大大不利。
“诺!”
“诺!”
“诺…”
褚燕、于毒、眭固、白绕纷纷领命,各自引军一万,磨刀霍霍的准备拿下城池,建立功勋。
张牛角则引领一万最精锐的黄巾力士,后退数里,安营扎寨,坐镇后方。
张牛角引军后退,褚燕这厮却极为嚣张,命一万大军就地扎营,生锅做饭,自己则打马前来挑战。
“汝等鼠辈,可识得我褚燕?快快献城投降,饶汝等一命!”
根据得来的消息,褚燕知道汉军只有一万有余,又要分守四个城门,这南门也就是有数千兵士,若是将对方引出来,正中褚燕下怀。
对方龟缩不出,褚燕叫嚣一番,也可以打击敌方士气,涨自家威风,于接下来的攻城大为有利。
要是对方派出将领来与他放对,那更是再好不过,古往今来,阵前斩将都是提升自家士气,打击敌方士气的最好方法!
褚燕虽然有些桀骜不驯,带兵打仗却颇有些头脑。
当然,这一切都源于他的神勇过人,自信无有敌手,这不,城门上有一将领已经怒气横生,忍不住了。
城门上的将领自然是张飞,张翼德。
“大哥!贼子竟如此嚣张,待俺老张去取了他的首级来!”城门楼上,张飞望着城外叫嚣的褚燕,虎目几欲喷火。
林扬面色一动,没想到城外叫嚣的将领竟然是褚燕?
褚燕此人在汉末也是个名人,名头更在此次来犯的黄巾渠帅张牛角之上。
历史上黄巾起义失败,张牛角被流箭射中,临死之际,命令部下尊奉褚燕为首领。
褚燕被众人拥戴做了首领,于是改姓张,唤作张燕。
张燕这人可了不得,骁勇善战,领黑山军,号称聚众百万,历史上与袁绍的军队,吕布的军队都放过对,黑山军却依然坚挺,最后被曹操招安,封侯福泽子嗣。
没想到竟然是褚燕!也就是张燕!
林扬笑了笑,看着城外嚣张到不行的褚燕,心下已经有了主意,对一旁的张飞道:“翼德,你出城去会一会那褚燕,但是……”
张飞听到大哥让他出城会一会褚燕,顿时一脸兴奋,但是听着后面的命令,面色就有些古怪了。
他自然不会违背大哥的命令,嘀咕了几句后,下了城门楼,命人打开城门,打马冲了出去。
“黄巾小儿休得嚣张,识得燕人张飞否?”
张飞一马单骑,嗓门依旧是高的吓人,令远方正生锅做饭的黄巾军都顿了一顿,纷纷遥望而来,看看是谁人敢与“飞燕”将军一战?
褚燕也是一惊,暗道这厮好大的嗓门,听说斩了邓茂、程志远的,正是这燕人张飞。
不知道这厮的勇武,是否比得过他的嗓门?
褚燕在黄巾军中无有敌手,那也是寂寞如雪,高处不胜寒,想要一个对手而不得啊!
有些兴奋的褚燕,紧了紧手中长枪,一提马缰,胯下坐骑立马向来将奔去。
“铛!!!”
两人相遇,长枪与丈八蛇矛撞在一起,金铁交击的声音在战场上响起,就是城门楼上的林扬,隔着老远也听得清清楚楚,仿佛就在耳边。
尼玛!这就是绝世猛将啊!林扬暗自吐槽,没有天生的神力,单凭后天的努力只怕练不到这个境界。
战场上的褚燕与张飞,心情各有不同。
褚燕手臂被震得有些发麻,暗道这厮好大的力气,但是看到对方也微微有些颤抖的手臂,这才松了口气,看来是势均力敌。
张飞的手臂会被震得发麻吗?自然是不会!
论起神勇,在汉末三国能与张飞战成平手的,也就关羽、马超、赵云、黄忠、许褚、典韦等寥寥一些绝世猛将。
相比这些人,褚燕的武力值还是差了那么一些。
张飞微微颤抖的手臂自然是装出来的,也是林扬吩咐的。
就这样,以为遇到势均力敌对手的褚燕,极为兴奋,那寂寞如雪,高处不胜寒的感觉也得以抒发,与张飞战在一起。
双方你来我往,一直战了上百回合!
远方生锅做饭的黄巾军,已经看的是目瞪口呆,时不时的从大军中传出叫好的声浪。
城门楼上也传出擂鼓助威的声音。
好似一场绝世大战!
就连林扬此时也闹不清楚,翼德与那褚燕到底是真的势均力敌,还是佯装不敌?
张飞仿佛知道了林扬的心思,心说俺老张装了上百回合,褚燕那厮已经有些力竭,终于可以爆发了!
只是一合,猛然爆发的张飞,丈八蛇矛一摆,手起处,将褚燕扫在马下。
被扫落马下,口吐鲜血的褚燕有些回不过神来,刚刚还打的势均力敌,眼看着就要打到高.潮,‘回去休息,来日再战’了,怎么对方突然像磕了药似的?
第二十四章 黄巾退军
城门楼上,林扬望着张飞擒下褚燕,黄巾军一阵大乱,再顾不得生火做饭,往后退了开去,不禁笑了起来。
张飞果然没有让他失望,褚燕的武力值也正如他所知道的那般,距离绝世猛将还差了一点。或许褚燕拼尽全力,能与张飞斗个十几回合或者几十合,但也仅限于几十合而已了。
不多时,张飞提着褚燕回到城中,命人将其绑了,带上城门楼来见林扬。
“大哥,这黄巾小儿我给你擒来了!”
张飞的大嗓门响起,见褚燕屹立当场,丝毫没有俘虏的样子,一脚向其腿弯踢了过去。
张飞的力气何其大,一脚将褚燕踢的跪倒在地,而且跪拜的姿势刚刚好,隐见不凡。
“士可杀不可辱!”褚燕跪在地上,还没从落败中醒过神来,此刻淬不及防被踢的跪在地上,顿时状若疯魔的吼了起来,挣扎着想要起身。
张飞冷笑一声,一伸手,按在了褚燕肩膀上,顿时叫其动弹不得。
“大哥,你叫我用计擒了这黄巾小儿有何用?还不如一矛捅了痛快!以这厮的武艺,俺老张不出二十合,就能将他捅个透明窟窿!”
张飞有些不解的看向林扬,这番话,却说得褚燕幡然醒悟,原来这厮是故意让他,用计擒他!
林扬笑着摇了摇头,张飞固然能够击败褚燕,但人家也不是傻子,打不过还不能跑?不用计别说擒住,就是杀也杀不了的。
林扬也不来“快快给壮士松绑”那一套,上前打量起褚燕,褚燕也在打量着他,两人对视了一会。
半晌,林扬开口了,一句话就让褚燕变得有些不淡定。
“我可以放你走,但是你要与我打个赌。”
“如何赌?”褚燕一听对方要放他走,一时难以置信,怎么说他也是黄巾大将,而且是无有敌手的第一猛将!想到这里,褚燕不禁扭头看了张飞一眼,深受打击。
对方竟然要放他走?
褚燕也不想落个身首异处的下场,只是打个赌而已,又不是让他投降,有希望自然不甘放弃。
林扬笑吟吟的道:“今日我与你打赌,黄巾在三年内必败无疑,若是不败,自不用提。若是败了,日后你要奉我为主。”
褚燕听了,先是惊诧,而后皱眉沉思了起来,如今他黄巾势大,与汉军互有胜负,甚至那么占一些上风。说三年内黄巾必败,他是万万不信的。
只要有大贤良师在,他黄巾怎么会败?
林扬可不会告诉他,历史上张角在来年起义,当年就病死了,一场浩浩荡荡的黄巾起义就此落败。
如今的张角,在明年会不会病死,就不是林扬能左右的事了,与褚燕打赌赢了固然是好,打赌输了也不损失什么。
就算是褚燕日后赌输了不守信用,林扬一样没什么损失。
“好!我与你赌了!我褚燕有言在先,不论输赢,你若是放我回去,待涿县一破,我也绕你一条性命!”
褚燕沉吟了一会,掷地有声的开口了,而且已经想到攻破涿县以后的事情了。
听褚燕这么说,林扬笑了起来,有张飞、刘备、关羽、邹靖分守城门,还有一万多汉军,这涿县可不是那么容易破的。
林扬摆了摆手道:“翼德,送他出城。”
张飞虽然不明白大哥为何看重这个黄巾小将,但对林扬言听计从,嘀咕了一句后,依言将他送出城去了。
接下来就是一场攻防战。
张牛角对褚燕的归来也是十分惊诧,问清楚了事情原委后,更是不明觉厉,褚燕也没有隐瞒,将被擒与打赌的事情说了个清楚。
张牛角不明觉厉过后,最在意的却是那擒拿褚燕的张飞,褚燕的武勇张牛角最为清楚,而在张飞手下,竟然走不过二十合,那还是人吗?
很快,张牛角就明白,这一个小小的涿县,不是人的不仅是张飞一个。
根据战报,涿县分守东门的一个红脸敌将,使一口青龙偃月刀,不知将多少悍不畏死,冲上墙头的黄巾教众,生生劈成了两半。
涿县称不上雄城,寻常的攻城器械就能攀上墙头,但这小小的涿县,却让张牛角无从下口,久攻不下。
若说守城最为轻松的,就是林扬与张飞分守的南门。
他麾下一千铁骑,本就是训练有素,装备精良,而且不缺弓箭,一个个都十分善射。
单单这一千善射的护卫来到城墙上,就给敌军造成了重创,毕竟是守城,以逸待劳,只管射就是了!
这一场攻防战,前前后后打了七八日,黄巾军死伤不少,守城将士也有不少损伤,但依旧是固若金汤。
张牛角想着要不要绕过涿县,去攻打幽州腹地,或许此举还可以将涿县中的汉军引出来,打个伏击。
然而张牛角的想法与计划还没实施,就接到张角命人传来的军令,命他回军冀州。
军令不可违。
就这样,在涿县外丢下了一两万将士的性命后,张牛角召回褚燕、于毒、眭固、白绕等将,回军冀州。
看着退走的黄巾军,林扬若有所悟,看来是张角那边战事不顺了,想要以一己之力硬抗整个大汉,又恰逢这个英雄辈出的时代,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更何况由于林扬的不道德行为,摆了张角一道,让张角比历史上起义提前,准备的还不充足,这个弊端慢慢就显露了出来。
“大哥,要不要我率领铁骑追击?”看着退走的黄巾军,一直守城的张飞十分不爽,战意盎然。
林扬不禁好笑,随即否定了张飞的请战,先不说对方是不是引他出城,黄巾军还有三万多,其中还有一万黄巾力士精锐,这是说冲就冲的吗?
第二十五章 幽州牧
如林扬所料,因为他的不道德行为,迫使张角比历史上提前造反,准备不足的地方渐渐显露出来。
不仅如此。
时逢皇甫嵩与朱儁,被黄巾精锐打的退入长社,龟缩不出,嵩与儁计曰:“贼依草结营,当用火攻之。”
一场大火,败尽黄巾十几万大军,其中不乏黄巾精锐,“地公将军”张宝与“人公将军”张梁战死。
汉灵帝派出的中郎将卢植、皇甫嵩、朱儁,都是大汉的帅才。
在冀州老本营与卢植作战的张角,听闻消息,口吐鲜血,大病不起。
张角也是个有大魄力的,见大势已去,自己又大病不起,召回张牛角等心腹,做出了临死前最后一个决定。
张角最后的决定,便是令黄巾教徒退入山林,以待时变。
也就是说,浩浩荡荡的黄巾起义,来的快去的也快,就此宣告失败。
张角这一个‘以待时变’的决定不打紧,却给汉室留下了一个十分头痛的祸患。
各地黄巾退入山林,有黑山、黄龙、白波、左校、郭大贤、于氐根、青牛角、张白骑、刘石、左髭丈八、平汉、大计、司隶、掾哉、雷公、浮云、飞燕、白雀、杨凤、于毒、五鹿、李大目、白绕、畦固、苦哂之徒,并起山谷间,不可胜数。
多者如黑山军,乃张牛角率领,十余万黄巾精锐,少者也有一两万。
黄巾退入山林,多不胜数,让围剿的汉军也是无可奈何,双方竟是又成了对峙状态。
黄巾遵奉张角的遗命,以待时变,汉室也相应的给出了对策。
汉灵帝接受太常刘焉的建议,将刺史改为州牧,由宗室或重臣担任,让其拥有地方军、政之权,以便加强地方政权的实力,更易控制地方,有效进剿黄巾余部。
州牧掌军、政之权,已经是土皇帝般的存在,正因汉灵帝下放权力,助长地方军拥兵自重,才养成了日后的各地诸侯。
这一州牧制度,在历史上本是188年出现,当时各地黄巾余孽作乱,又有不少造反者,如边章、韩遂,张纯、张举等等,汉室感到无力,才放出了州牧制。
如今提前了好几年。
由于林扬的到来,历史的车轮从黄巾之乱,开始扭转了方向。
洛阳城,张让府中。
张让乃十常侍之首,亦是宦官之首,汉灵帝极其宠信,常谓“张常侍是我父”,可见宠信。
如今张让在大厅中,正看着几样宝物怔怔出神。
一个会发光的瓶子,好似仙家之物。
一个能发出仙乐,有小人自动起舞的仙盒,让张让看得目不转睛。
一个美轮美奂,不知何物雕成的太公垂钓像,附有一封书信,“当今圣上称张大人为阿父,张大人必能如姜太公,辅佐圣上,中兴汉室。”
姜太公是谁?那是周武王的尚父,辅佐武王开辟周朝八百年江山!
另外还有一箱子黄金,与前几样宝物一比,在一向搜刮暴敛,骄纵贪婪的张让眼里,反倒没有什么价值了。
“这东海太守林子初,倒是个妙人。”张让将几件宝物,欣赏把玩了许久许久,笑呵呵的赞叹了一声。
次日。
早朝。
“圣上临朝!”
张让虽为太监,声音却中气十足,响彻在皇宫大殿之内。
汉灵帝往日里贪图享乐,早朝是能不上就不上,如今黄巾之乱一起,这个贪图享乐的皇帝也变得勤快起来,毕竟他不想失去这九五之尊的位子。
不多时,百官齐至朝堂。
一脸纵欲过度摸样的汉灵帝,精神不佳的坐稳,开口道:“关于各州州牧,各位卿家有何建议?”
州牧制度一出,就成了争抢的对象,毕竟州牧掌管军、政大权,乃一方诸侯。
汉灵帝也不是傻子,与世家大族的博弈之中,将提出州牧制度的刘焉封为益州牧,又封刘表为荆州牧,用的都是老刘家的人。
就算是日后诸侯拥兵自重,那也是老刘家的事,轮不到外人。面对各自多不胜数的黄巾,汉灵帝同意州牧制度,其实也是无奈之举。
百官之中走出一人,持笏躬身道:
“启禀圣上,东海太守林扬,曾斩黄巾渠帅程远志于幽州,破黄巾贼十万之众,又拒黄巾渠帅张牛角于涿郡,大功于社稷,可表幽州牧。”
幽州可不是一个好地方,乃大汉边境,时有草原异族入侵劫掠,如今要抵御异族不说,还要与黄巾余部作战。
而且幽州乃穷苦之地,往年的粮食多靠冀州与青州接济,才能支撑下去。
种种条件下来,这幽州牧可不是一个香饽饽,反而做的不好,容易死翘翘,外族与黄巾可不是闹着玩的。
幽州牧虽然是个苦差,毕竟是一州州牧,位高权重,不能轻易册封,如今位置还空着,众多大臣与世家大族也在观望着。
在世家大族眼中,益州、荆州、徐州、豫州、兖州、青州,这些才是最好的选择,没有草原异族入侵,只需扫平黄巾余部,就可以好好发展,成一方诸侯。
表东海太守林扬为幽州牧,百官中出奇的无人反对。
张让一派的官员,有了张让的会意,自然不会反对,提出要表林扬为幽州牧的,就是张让一派的人。
而一些重臣,如卢植、皇甫嵩、朱儁等,都知晓林扬败黄巾的功勋,虽然斩程远志,败黄巾十万之众有些夸张,但那也是实打实的事情。
这些人都是汉室忠臣,觉得表林扬为幽州牧,反倒是好事,毕竟能力在那里,能否抵御异族,荡平幽州黄巾,坐稳幽州牧的位子,就看此人自己了。
一些世家大族如袁家,见无人反对,又是幽州苦寒之地,也是没有出来反对。
他们反对也未必有效,最终还是要看圣上的意思。
有张让提前说了好话,汉灵帝也知道幽州的情况,那可是个烂摊子,汉灵帝道:“既如此,封林扬为幽州牧。”
……
一个夜光瓶,一个音乐盒,一个水晶姜太公雕像,一箱子黄金,换来了一个幽州牧的位子。
当林扬拿到册封的诏书时,不禁笑了起来,真尼玛便宜啊!不过想起那一箱子黄金,算起来这幽州牧还是挺值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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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新世界
林扬坐在电脑椅上,神色间有些犹豫。
用夜光瓶、音乐盒、水晶制品换来了幽州牧的位子,他已经到幽州上任了,这前前后后也忙碌了不少时日。
自己手中的神戒,已经到了一百日的期限,可以再次打通一个世界了。
就在刚刚,他意念一动,一抹灵光自神戒上发出,一瞬没入虚空,消失不见。
林扬感觉到,那冥冥虚空处,与手中的神戒又多了一个联系。
本来神戒只有一个联系,那就是汉末三国的世界,如今又多了一个,不知那边又是个什么地界?
犹豫了一会,林扬决定过去看看。
意念一动,林扬的身形一瞬消失在房间中。
……
“又是树林?不会又有老虎吧!”
早已习惯用神戒穿梭世界的林扬,本来已经做好准备,要是有危险,就瞬间回去。
如今看着周围的树木,却不禁吐槽起来。
第一次穿越汉末三国就是一片树林,这次虽然也是树林,但林扬明显感到不一样,这里不同于深山老林,似乎有一些行走的痕迹。
林扬眼前一亮,既然如此,顺着走出去看看,也好知道这里到底是个什么世界。
小心翼翼的走了半个多小时,林扬出了林子,看到一条道路,道路边上有着一个酒肆。
“又是古代?”林扬看着酒肆,若有所思,心说过去打听打听消息再说。
林扬走向酒肆,远远的就看到一个青衣少女,正在酒炉旁料理酒水,似乎听到了脚步声,青衣少女转过身来。
一回头吓一跳!
林扬看着青衣少女婀娜多姿的背影,正暗自好奇,待少女转过身来,就看到了少女的容貌。
黑黝黝的粗糙肤色,一脸的豆斑。
哥不是以貌取人的人,林扬暗自吐槽了一句,来到酒肆找个桌子坐了下来。
青衣少女一双黑溜溜的大眼睛,也在打量着林扬,她是对林扬一身的奇装异服有些好奇,过了一会儿,这才反应过来,上前问道:“客官要些什么?”
林扬见少女的摸样,也知道自己一身休闲服有些格格不入,随口说道:“来壶酒。”
话音刚落,一旁道路的北方突然传来了马蹄声。
林扬与青衣少女转头望去,只见一前四后五匹快马奔了过来,当先一匹全身雪白,马勒脚蹬都是白银打就,鞍上一个锦衣少年。
锦衣少年十**岁的摸样,腰悬宝剑,背负长弓,左肩上还有着一头猎鹰,好不威风。
就是林扬见了,也是暗自赞叹一声,鲜衣怒马少年时,就是那少年的真实写照。一旁的青衣少女见了,一双黑溜溜的大眼睛中,也闪过几分异彩。
五匹快马很快到了酒肆处,皆是勒马停下。
五人下马,锦衣少年身后的四人,是两个大汉,还有两个年轻人。
其中一个大汉叫道:“老蔡呢?怎么不出来牵马?”
此时两个年轻人,已经来到酒肆拉开长凳,用衣袖拂去灰尘,请那锦衣少年入座。
大汉见无人答应,面色有些不快,与另外一个大汉陪着锦衣少年入座,那两个年轻人又去拴了马,坐了另外一张桌子。
这时,酒肆的内堂里咳嗽声响,走出一个白发老人,上前说道:“客官请坐,喝酒么?”
先前叫喊的大汉道:“不喝酒,难道还喝茶?先打三斤竹叶青上来。老蔡去了哪里?怎么?这酒店换了老板?”
白发老人道:“是,是,宛儿,先打三斤竹叶青。不瞒众位客官说,小老儿姓萨,原是本地人氏,自幼在外做生意,儿子媳妇都死了,心想树高千丈,叶落归根,这才带着孙女儿回到故乡。”
“哪知道离家四十多年,家乡的亲戚朋友一个都不在了。刚好这家酒店的老蔡不想干了,三十两银子卖给了小老儿。唉,总算回到故乡啦,听着人人说着家乡话,心里就说不出的受用,惭愧得紧,小老儿自己都不会说了。”
青衣少女托着一只木盘,将三壶酒放在桌上,那一脸豆斑,黑黝黝的脸蛋,让锦衣少年等人也是一惊。
大汉向旁边一桌的两个年轻人打了个眼色,两个年轻人会意,拿了猎来的一只野鸡、一只黄兔,交给白发老人道:“洗剥干净了,去炒两大盆。”
白发老人道:“是!是!爷们要下酒,先用些牛肉、蚕豆、花生。”
青衣少女不等老人吩咐,已经将牛肉、蚕豆之类的端上桌来,那大汉道:“这位林公子,是福威镖局的少镖头,少年英雄,行侠仗义,挥金如土。你这两盘菜倘若炒得合了少镖头的胃口,你那三十两银子的本钱,不用一两个月便能赚回来!”
白发老人道:“是,是!多谢,多谢!”
一旁的林扬,看着白发老人提了野鸡、黄兔离去,有些不爽的撇了撇嘴,尼玛,哥才是主角好不好?
哥还有事问这店家呢!还不知道这里到底是个什么地界呢?
福威镖局,貌似听着有点耳熟。
林扬正想着是不是和那锦衣少年打个招呼,套点信息,忽然又有马蹄声响,自道路北方传了过来。
尼玛!没完没了了!林扬翻了翻白眼。
那锦衣少年一行人,也在打量着林扬,毕竟这一身奇装异服实属罕见,此时听得马蹄声,也转头望了过去。
两匹马来的很快,不多时来到酒肆外,只听得一人道:“这里有酒店,喝两碗去!”
川四口音!林扬眼前一亮,看来即便是在古代,还是在大天朝啊!应该没有穿梭到什么异世界去。
只见两个汉子将坐骑系在店前的大榕树下,走了过来,在酒肆内环视了一眼,就大咧咧的坐下。
这两个人的打扮,让林扬暗自吐槽。
一身青袍,看着很是斯文,下面却光着两条腿!脚下赤足,穿着无耳麻鞋,好似凉鞋一般。
而且两个人头上还缠了白布。
非主流啊!
最让林扬注意的,却是这两个人都带着一柄剑,那锦衣少年一行人也带着刀剑与弓箭,像极了影视里的江湖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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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笑傲江湖
酒肆。
川四口音的两个非主流剑客。
福威镖局,林少镖头。
身材婀娜多姿的丑女,白发苍苍的老人。
尼玛!
这场景怎么这么熟悉?
突然间,林扬恍然大悟,这特么不是笑傲江湖里的场景吗?
福威镖局的林少镖头林平之,挥刀自宫练辟邪剑谱的那位。
川四口味的两个非主流剑客,青城派的人。
身材婀娜多姿的丑女,岳灵珊假扮的,白发苍苍的老人,华山二弟子劳德诺。
岳不群听说青城派要对福威镖局下手,事关辟邪剑谱,派二人乔装打扮,来打探消息的。
“快拿酒来!”
“格老子的,福(和谐)建的山真多,硬是把马儿也累坏了!”
两个非主流年轻人,坐下就叫了起来,其中似乎是为首的年轻人感受到林扬的目光,为他这身奇装异服诧异了一下,旋即骂道:“格老子的,看什么看?招子不想要了?”
林扬正为来到笑傲江湖的世界感到震惊,突然被非主流骂了,也是一愣。这能忍吗?
“看你mlgb!”
骂完,就是一道剑光刺来。
剑光虽快,却刺了个空,因为那奇装异服的年轻人,身形突然消失不见。
“鬼啊!”
“神仙……”
“这是何等轻功?”
一时间,不论是出剑之人,还是关注着事情发展的锦衣少年一行人,或是青衣少女与白发老人,都是震惊莫名,心思各有不同。
这一切,都与林扬无关了,在对方出剑的一刹那,他意念一动,就穿越回了现代。
然后他打开电脑,百度搜索起“笑傲江湖。”
“我艹!果然!”林扬看着搜索到的信息,和自己遇到的事情几乎分毫不差。
但是剧本不是这么写的啊!
接下来不应该是非主流余人彦,**乔装打扮的岳灵珊,正义感爆棚的林平之路见不平,误杀了余人彦?
或许岳灵珊移情别恋,抛弃令狐冲跟了林平之,在这一刻就种下了种子?
但是余人彦怎么找起了哥的晦气!?
“死了也是活该。”林扬虽然幸灾乐祸,但不得不承认,余人彦作为青城派掌门余沧海的儿子,手底下是有两把刷子的。
他都没有看清楚,那余人彦的剑就刺了过来,要不是溜的快,估计就被一剑刺个透心凉,心飞扬!
要不是余人彦戏耍林平之,没有当真,一个不慎被林平之偷袭了,估计也挂不了。
之所以觉得余人彦厉害,也与林扬自己不会武功有关,反应太慢。要是换了张飞在那里,以张飞绝世猛将的爆发力,对上余人彦,也就是一拳了账。
余人彦都比普通人厉害许多,那些武林高手应该差不了!
既然是笑傲江湖的世界,内功应该是存在的!
内功!江湖!
男人的终极浪漫!
这一刻,林扬有些不淡定了,好在也是可以穿梭世界的主,大风大浪都见过了,过了一会,就静下了心。
静下心来,林扬不禁为神戒打通的世界有些疑惑,似乎穿越的都是熟知的世界?
穿越汉末倒还理的清,神戒里的信息说过,世上存在着许多位面,每一个位面都是一个世界。
汉末,平行位面嘛,时间流速不同,那边是将近两千年前,也没什么好稀奇的。作为新时代的网络骚年,林扬稍微开开脑洞,表示理解。
但是这次竟然跑到了笑傲江湖的世界?那可是金老爷子的小说世界!
这又如何解释?
想了一会,林扬也没有想通,既然神戒这玩意都出现了,再出现一些神奇的事情,也就见怪不怪。
再次打通了一个世界,早已体会过神戒好处的林扬,不禁又思考起来,这一枚从天而降的神戒,到底是个什么意思?
自己应该用它来做什么?发家致富?行善?作恶?
似乎没有什么限制!
过了一会,林扬从深思中回过神来,下一刻就开始想着怎么学习武功。
绝世武功,仗剑江湖,男人的终极浪漫,根本就拒绝不了!
首先,笑傲江湖的世界比较危险,随便来个武林高手,林扬就抵挡不了。
其次,余人彦那小子已经上了林扬的黑名单,后面的事情怎么发展的他不知道,要是那小子没死在林平之手上,他必须要报这个仇。
报仇先不说,想要在笑傲江湖学到武功,先要有自保的能力,否则又要灰头土脸的穿越回来。
有了自保的能力,又去哪学习武功呢?拜入武林门派似乎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笑傲江湖,首当其冲的就是五岳剑派,其余还有日月神教,武当,少林等大派。
学武功自然要捡好的学。
日月神教乃魔教,行踪诡异,不易拜入,pass。
少林,俗家弟子学不到好货色,就算是出家做了和尚,也不易学到高深武功,pass。
武当,貌似和少林一样,名门大派,规矩众多,高深的武功也不容易学到,pass。
恒山派,都是尼姑,不收男丁,pass。
衡山派,一号人物莫大先生行踪诡异,二号人物刘正风要退隐江湖,多事之秋,不宜选择,pass。
泰山派,师叔辈的人被田伯光完虐,武功不行,pass。
嵩山派,门派中倒是有不少好手,但掌门左冷禅正做着称霸江湖的美梦,拜入嵩山派容易做炮灰,也是多事之秋,不宜选择,pass。
数来数去,林扬最后把目光放在了华山派身上。
华山派昔日为五岳第一剑派,因为剑宗与气宗之争,高手几乎死绝,才变得没落。但是华山派的紫霞神功,还有思过崖秘洞中的剑法,都属一流。
而且华山派除了岳不群有些阴险,其余如掌门夫人宁中则,还有一众师兄弟,都是好相处的善良之辈。
内奸劳德诺除外。
最重要的是,思过崖还有一个万年死宅风清扬,有着一个终极技能独孤九剑!
第二十八章 幽州事宜
意念一动,林扬的身影一瞬消失在房间内,来到了汉末。
他已经到幽州上任,做了幽州牧,治所在蓟城。
林扬来到幽州后,原幽州刺史郭勋去了洛阳述职,他也就住进了原本的刺史府,住宅与办公一体。
从房间内出来,林扬向门口的两个亲卫道:“刘三,你去寻翼德,让他到大厅议事。”
“诺!”刘三恭恭敬敬的应了一声,转身离去。
旋即林扬往府中的议事大厅走去,另外一个亲卫赵七赶忙跟上,两个亲卫早已习惯了主公的神神秘秘,时常在房间内,不让任何人打扰。
府中随处可见有精兵把守,都是林扬的亲卫,也就是当初训练的一千铁骑,一个个都是死忠。
林扬来到议事大厅的主位坐下,刚坐了一会,张飞就风风火火的赶来了。
“大哥,你将幽州大小事务交给俺老张,真是所托非人啊!”
林扬不在汉末的时候,这幽州大小事务就交给了张飞,张飞一个武将,虽然也识文断字,但管理幽州的大小事务,就相形见绌了。
好在有邹靖帮衬着,张飞才应付的来,就算如此,也是忙的昏头转向。
林扬做了幽州牧之后,邹靖便认了他做主公,正式投靠,算是麾下一员战将。
看着张飞有些憋屈的摸样,林扬也知道让他一个武将管理幽州的大小事务,有些不伦不类,但没办法,手下人才少啊!
想到这里,林扬问道:“招贤馆的事情进展的如何?”
到幽州上任之后,林扬深感人才不够,第一时间就下了命令,开了个招贤馆,招揽人才,不论出身。
此举在氏族门阀横行的汉末,也算是极为罕见的事情,要知道诸多寒门学子因为没有背景与门路,绝了为官的道路。
招贤馆的事情是张飞一手督办的,不仅招揽识文断字的人才,还招揽武将,武艺由张飞考较。
张飞似乎知道大哥找他所为何事,笑呵呵的从怀里摸出一枚竹简,一句话就让林扬差点吐血。
“这是大哥吩咐记下的名单。”
“昨日招了一个武艺过人的小将,与俺张飞大战百合,真是过瘾!俺老张已经封他做了军司马,叫赵云,赵子龙!”
张飞如今也是校尉之职,与一郡太守平级,又奉了林扬的命令,招募军队,位高权重。
“赵云,赵子龙!”陡然听到这个名字,林扬差点吐血,这是福从天降的节奏?
一身是胆的赵子龙,百万曹军中杀了个七进七出的人物,后世无数人的偶像。
林扬丝毫没有怀疑是否是历史上的那位,能够与张飞大战百合,又叫这个名字的,没有第二人。
林扬对赵云并不陌生,历史上赵云学艺有成,出山先是投靠了公孙瓒,抵御异族。如今来他所开设的招贤馆,同样是参军,抵御异族,倒也不太奇怪。
幽州与并州一向是与草原异族作战的第一线。
这么一想,林扬反而想通了,既然赵云到了他手下,还能让他跑了吗?
林扬又翻开手中的竹简,仔细阅读起来,看看有没有知道的三国名人。
这么一看,林扬又是一惊,招贤馆还真是招来了人才。
最为瞩目的一个,就是田丰,字元皓。
田丰其人,历史上是袁绍部下谋臣,为人刚直,能力十分出众,多次向袁绍进言而不被采纳,可谓良臣跟了庸主。
有了田丰,林扬已经心满意足,挨个看下去,又看到了一个他所知道的人。
这位也是个姓田的,田畴,字子泰。
林扬知道他,是因为曾看过一个三国忠义之臣的帖子,此人竟然位列前茅。
历史上,幽州牧刘虞招募人才,田畴受荐,封为从事。
所谓士为知己者死,田畴受到了重视,对刘虞忠心不二,他曾提醒刘虞,说公孙瓒这个人野心极大,要小心。
田畴被派去出使朝廷,朝廷拜田畴骑都尉,他拒绝了。三位公府联合举荐,他也拒绝了。
田畴拒绝了高官厚禄,宁肯回去做刘虞的幕僚,只可惜,他回到幽州的时候,刘虞已经被公孙瓒宰了。
一臣不事二主,刘虞被杀后,田畴无心仕途,领着一批百姓隐居深山,躬耕劳作,收徒讲学,将一个山村活脱脱的发展成了世外桃源,救活了近万人。
袁绍看重田畴的能力,想请他出来为官,他拒绝了。袁绍之后,袁尚请田畴出来做官,他又拒绝了。
只有在后来,曹操征伐乌丸,请田畴为使者,田畴这才出来做了曹操的向导。
这是因为乌桓曾入侵中原,掠走了边境汉朝百姓10多万,为了被掠走的百姓,田畴这才出山。
田畴凭借着熟门熟路,献计破了乌桓,功成后曹操封他为亭侯,又被田畴拒绝了。
纵观田畴一生,可谓是个忠义又能力出众的能臣。
回味着有关田畴的那个帖子,林扬不禁笑了起来,本以为有了田丰这个能人,收获已经很大了,没想到田畴竟然也来了他的招贤馆。
“赵七,命人设宴!我要见见田丰田子皓,还有田畴田子泰。”
林扬嘴角上扬,似乎想到了什么,又补了一句,“还有赵云赵子龙!”
“诺!”亲卫赵七恭敬领命,他与刘三身为林扬的贴身亲卫,也算有不小的权力,府中的大小事物,都是林扬下令,二人去办。
林扬看向张飞,笑着道:“翼德,这人就要你去请了。”
“好!”张飞点头领命,他一向不尊什么礼数,也不与林扬打招呼,风风火火的就去请人了。
林扬看着张飞的背影,无奈的摇了摇头,就像张飞习惯了他的神神秘秘一样,他也习惯了张飞的大大咧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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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玉器
宴会就在府中的议事大厅。
林扬高居主位。
张飞在左手边第一张案几前,后边第二张案几坐着一个少年,浓眉大眼,气度不凡。
右手边的第一张案几前和第二张案几前,各自坐着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子,一个面容清癯,作文士打扮,另外一个面容普普通通,也是文士打扮。
林扬端着酒盏,打量着三人,赵子龙还是一少年!看上去也就十六七岁?
打量了一会,林扬手中酒盏一举,笑着道:“诸位不必拘束。”
“诺!”
“诺!”
“诺!”
田丰,田畴,赵云举起酒盏,与林扬对饮起来,依旧不敢逾越,都有些放不开,毕竟面对的是一州州牧。唯有张飞已经自己喝上了,贪杯之人也。
林扬在打量着三人,三人也在打量着这位幽州牧。
田丰听闻招贤馆的名声而来,并没有彻底投靠林扬的意思。
所谓君则臣,臣亦则君。若非心中明主,田丰是不会认主的。
说白了,田丰是来考量林扬的。
相较田丰,田畴的心思就简单多了,只是想一展才能,若是有人给他这个平台,他就会尽力去做好。
赵云的心思也较为单纯,初出茅庐,参军抵御草原异族而已。
其实林扬开设招贤馆,已经让三人心生好感,此举大贤也!
酒是好东西,尤其是林扬拿出的现代白酒,在汉末已经有了响亮的名头,琼浆玉液,价值百金。
此酒虽然辛辣,却香醇无比,回味无穷,相比汉末其它的酒,称为仙酿绝不为过。
只是两盏酒下去,宴会的气氛就热烈了起来,林扬作为一州州牧,开始考量起田丰与田畴。
赵云的武艺自不用说,林扬也知道田丰与田畴的能力,其实就是走个过场,问的都是一些幽州的形势与民生,应该如何发展等等。
田丰与田畴都是胸有沟渠之人,对答如流。
而后,林扬封田丰为幽州别驾,别驾等同于幽州的副长官,掌管幽州大小事宜,心说总算找到了能人,可以做甩手掌柜了。
他还惦记着男人的终极浪漫,要去学武呢!
林扬又封田畴为从事,等同幕僚,他也有事要田畴去办。
至于赵云,依旧是张飞手下,跟着训练军队。
如今草原异族并无异动,但偌大的幽州只有邹靖的一万汉军,抵御张牛角的时候还死伤了一些,力量十分薄弱。
如今林扬掌管一州军、政大权,不用如原幽州刺史诸多制肘,直接让张飞招募了十万军队。
田丰也没想到被封幽州别驾,只这一点,对林扬的胸襟与手段有了些敬佩。
田畴被封从事,面色微微涨红,受到了重视,颇有些士为知己者死的意思。
宴会后,林扬回到现代,买了许多种子,如玉米、稻米、小麦、红薯等等,来回穿梭运到了汉末,召来田畴,让田畴去试验种田。
这些种子哪些在汉末能种,哪些不能种,汉末的土地是否种植的起来,就不是林扬关心的事情了,全部交给了田畴。
在汉末还没有这些粮食,不过以林扬看历史小说的经验,所谓红薯一出,谁与争锋?
这玩意放在古代,那可是提高粮食产量的神器。
田畴对这些粮食种子也是惊奇不已,这是州牧的第一个任务,他自是准备全力完成,之后不久,他就发现了这些种子的神奇之处。
幽州的事情告一段落,林扬总算是松了口气,争霸这一条路,简直忙成狗,他这还算好的,知道田丰与田畴的为人与性格,放心大胆的让他们做事。
换做汉末的任何一路诸侯,怕是都没有如此胸襟气魄,就算是曹操与刘备,那也是大权在握,天天忙成狗。
如今林扬抱着一个小箱子,身形一瞬出现在了房间中,这是他从汉末搜集来的一箱子玉器,用的都是夜光瓶、音乐盒、水晶制品、白酒交易而来。
这交易的事情,还是他让张飞去办的。
此举,也让林扬这位幽州牧多了一个‘喜爱奇珍异宝’的名声,不少世家大族都与这位幽州牧做过交易,除了玉器外,那就是交易粮食了。
百姓多有饿死,这些世家大族中却堆满了余粮。
夜光瓶、音乐盒、水晶制品这些几十上百块的东西,让一个个世家大族视为珍宝,不惜高价交易,用来作镇族之宝,林扬也是醉了。
“毕竟没见过世面啊!”林扬啧啧赞叹了一句,打开手中的小箱子,目光一时移不开了,也是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摸样。
过了一会,他拿出一个白玉镯子,把小箱子放在衣柜里,就出了门。
座驾从地下车库驶出,出了小区直往市区而去,二十多分钟后,林扬来到了市区的玉器一条街。
停了车,林扬往玉器一条街走去,玉器一条街在川海市极为出名,喜爱玉器之人的聚集地。
林扬还是第一次来到这里,他对玉器并不怎么感冒,稍微好一些的玉器就贵的要死,哪是他一个小叼丝玩的起的。
“白玉轩!”
走进玉器一条街,林扬看着左手边第一家店的名字,想了想兜里的白玉镯子,心说倒也贴切,抬脚走了进去。
白玉轩有上百个平方,店内一张张整洁的玻璃柜台,摆放着一件件玉器饰品。
这也是林扬选择白玉轩的原因,能在玉器一条街有个临街门市,又上百个平方的,档次低不了。
单单白玉轩这个店面,一年少说也得要几十万租金。
“先生您好,请问需要些什么?”
林扬看了过去,不是想象中的营业员,竟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美丽少妇,看样子不是经理就是老板了。
玉器店不同于普通店铺,生意不多,需不需要营业员全看店主的意思,不过每一单生意都有不小的利润。
第三十章 500万的玉镯
“你们这里收不收玉器?”林扬打量着少妇。
屋里开着空调,十分暖和,少妇穿着白色的羊绒衫,黑色的裙子,露着黑色丝袜包裹着的小腿,很是诱人。
后翘看不到,前凸倒是十分明显。
美丽少妇显然习惯了男人这样的目光,也不在意,笑着说:“我们这里收玉器,不过要看玉器的品质。”
言下之意,不够档次的玉器不收。
“嗯。”林扬点了点头,从兜里摸出白玉手镯,刚拿出来,少妇就有些惊讶的轻呼一声,“和田籽料!”
少妇本就是爱玉之人,作为行家,一眼就看出了玉镯的质地。
林扬对玉器也不懂,只知道这是汉末世家大族的收藏中,最好的玉器,作为交易,那些世家大族也不敢坑骗堂堂幽州牧。
对于少妇的惊讶,林扬也不意外,就是他这个不懂玉的人,也能看出白玉手镯不错,旋即将白玉手镯递了过去。
“羊脂玉!”刚一入手,少妇俏脸就是一变,紧接着拿出一个强光小手电,细细打量了起来。
仔细打量着玉镯,罗雯难掩心中惊讶,和田籽料已经是珍品,没想到竟是籽料中最珍贵的羊脂玉。
和田玉分为山料与籽料,山料的品质并不是很好,但籽料就不一样了。
籽料是山料经雨水冲刷流入河中,经过长时间的河水漂流,变得细腻晶莹,如凝如脂,才造就了著名的和田玉。
和田籽料中,最珍贵的就是羊脂玉,凝如白脂。
寻常的和田籽料,虽然不是明码标价,但一般都是两千左右一克。羊脂玉就不一样了,要翻个十倍,数十倍,乃至百倍!
所谓黄金有价玉无价,就是这个道理,玉石的价格不好确定,在不同的人眼里,有着不同的价值。
作为行家,罗雯清楚的知道羊脂玉的价值。
和田籽料在乾隆年间,那个有着“玉痴皇帝”雅号的乾隆皇帝带头,已经大肆开采了一遍。
而在现代,和田籽料几乎在2004年的时候就开采完了,大多都掌握在大商家手里,人家说多少钱,那就是多少钱。
就在前两年,12年的时候,疆新人又开采了一遍,开采出一百斤籽料,其中有一公斤是羊脂玉。
籽料已经是珍品,羊脂玉更是无价!
细细打量着这件羊脂玉镯,质地纯,结构细,水头足,尤其握了二十多分钟,手里已经微微有了油脂感,罗雯已经被它吸引了。
“怎么样?”林扬等了快半个小时,看着眼前的美丽少妇有越来越投入的迹象,轻声打断了她。
“先生的这件玉镯是珍品。”
鉴定了半天,美丽少妇说出了一句让林扬无语的话来,哥也知道是珍品!这是汉末顶尖的玉器了!不然哥也不会拿它们出来卖!
林扬问了一句很俗的话:“值多少钱?”
“如果先生真心实意的要卖,我愿意出价500万,这个价格绝对公平。”罗雯心里想了一下,然后给出了一个很高的价格,“先生可以去玉器街的其他店里看看,绝对不会超出这个价格。”
罗雯的神色十分笃定,这件玉镯要是500万到了她手里,以后转手就能赚个几十万,要是机缘到了,赚个一百万也是有可能的。
她开出的价格,放眼玉器街,其实也已经到顶了,毕竟大家都要赚钱的,除非是私人收藏,否则不会超出500万。
罗雯此举,算是给林扬留下一个好印象,希望他到其他店里看了以后,因为这个好印象,把玉镯卖给她。
这也算是罗雯做生意的心得,但是眼前这位客人的反应,更出乎她的意料之外。
“成交!”林扬眼皮微微跳了跳,没想到玉器这么值钱,一个玉镯就能卖500万!500万啊!
他也没有怀疑眼前的女人会坑骗他,一是因为这个价格已经超出了他的认知,二是因为从察言观色来看,女人似乎没有骗他。
最主要的是!家里还有一箱子玉器呢!不差这一件!
罗雯没想到生意就这么做成了,这位客人不需要去其他店里走走,就不怕被骗了?可能也是个行家!否则怎么可能拥有这件玉镯?
林扬看着短信提示里的一串零,个十百千万,十万,百万,整整五百万!
虽然他也曾是百万富翁,但是这五百万来的太容易了,一时间让他也有些愣神。
出了白玉轩,林扬驱车回到家里,从衣柜里拿出箱子,打开以后,看到的不再是一箱玉器,而是一箱子money。
林扬本想将这一箱子玉器都换成money,但转念一想,这么卖玉器,要是被人盯上就不好了。
财帛动人心啊!林扬明白这个道理。
被人盯上倒也没有什么,大不了咱找警察叔叔,自己手里还有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的电话呢,主要是自己的玉器来源没法解释。
想了一会,有了主意后,林扬又驾车来到玉器一条街,走进了白玉轩。
“咦?先生您有什么需要?”罗雯正爱不释手的把玩着五百万买来的玉镯,这五百万几乎是她全部的流动资金。
做玉器生意十年,罗雯也算是赚了不少钱,但玉器生意比较压货,白玉轩内的玉器,总价值还在她手里的流动资金之上。
看到出手玉镯的人去而复返,罗雯也是一愣,摸不清对方的意图,难不成对方反悔了?还是怎么着?
“玉器街有赌石的地方吗?没有的话,老板可知道川海市哪里有赌石的?”林扬笑了笑,问出了这么一句话。
(这里指的是真正的羊脂玉,兔子对玉器的研究不多,懂那么一点,这里写的都是真的,算是科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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