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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成了龙妈全文阅读

作者:辣酱热干面     我成了龙妈txt下载     我成了龙妈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222章 暗影之子的触碰

    烈日炎炎,天地间四面都是光,太阳的白光,沙漠反射的黄光,燥热的光,丹妮戴着帷帽,策马奔驰在一片沙漠中。

    耳畔纱帘在风中呼呼作响,她惊喜地喊道:“哇,这沙马果然好耐力!”

    她胯下是一匹体型纤细的短毛灰马,迅捷如风,步伐轻盈。

    据老骑士介绍,这是多恩特产的沙马,连着跑上两天连夜也不会累,日行千里也许有点难,但在不负重的情况下,大部分沙马能做到日行五百公里。

    丹妮当时完全不信,如果真有这么牛掰的战马,全世界城邦都会来多恩找种马了。

    可在沙漠真正跑了一个多小时后,她不得不信了,沙马奇怪的奔跑方式让它们在沙漠中有很强大的耐力。

    怎么说呢,现代社会有科学家模拟鸵鸟脚掌肌腱运动方式,打造了一种外骨骼设备,可以让穿戴者高速、持久地奔跑。

    沙马腿部肌肉与奔跑方式也有类似效果,不过只适应于沙漠环境,去了平坦的泥地,可能效果反而没这么好了。

    “怎么样?”巴利斯坦眼神锐利地四周看看,问道:“可还有被监视的感觉?”

    “唉,若有似无,刚开始,我的灵觉察觉到异常,可感觉并不强烈,如果......”

    如果不是她进入龙灵状态,第一时间把大黑拉入灵魂海,丹妮差点以为多恩葡萄酒后劲大,自己醉了,出现幻觉呢!

    “离开阳戟城后没多久,那种被监视的感觉便消失了,这很奇怪,如果对方发现我们的身份,即便不上来‘打招呼’,也会派人跟着继续监视才对。”

    “既然如此,我们赶紧离开多恩领,这里的人种、服饰、习俗迥异与其余六国,而旧镇人口多且杂,咱们不会那么显眼。”老骑士道。

    丹妮点点头,招来两龙,把两匹沙马丢在沙漠,两人继续西行。

    飞了两个多小时,离近黄昏,在三千米高空观看红日渐渐埋入沙漠,大地一片浩茫红光,美的让人沉醉。

    丹妮从来没见过那样有感染力的晚霞,也从没见过这么大的红太阳,似乎身下小白速度再快一点就要追上那颗红球。

    她很荒谬地担忧,要是撞上太阳该怎么办?

    震撼人心的美景让白骑士也沉醉不已,他高呼:“看到这样的落日,此生无憾啦!”

    丹妮也很激动,展开双臂大喊:“这才哪到哪,今后的时间还长着呢。我们要看遍世界各地的日出日落,盛夏群岛,蛇蜥角,索斯罗斯,玉海,夷地......”

    飞行过程中她也没闲着,巴利斯坦还需要抓住大黑脖子上两侧延伸出的皮带固定身形,丹妮趴在上面左右晃动也不会从龙背脱落,因为小白会下意识调整姿势,让她时刻保持平衡。

    所以丹妮有余力做些其它事,比如分心二用,一边看风景,一边研究从死鬼里斯本那得到的“血龙狂舞”。

    呃,那家伙瞎编的名字。

    当丹妮握住传承铁牌,尝试用精神力感应其中符文时,立刻有一条“二维码”印入脑海。

    她很熟稔地用冥想出的巫力解析其中信息:控火术(残缺),供第四峰米拉里斯旁支子弟使用,共分三大境界,火之魔术师——自由控制火焰形态;火焰精灵——聚集自然界中的火元素形成无根之火;炎魔之王——转化其它元素为火元素,乃至点燃一切高能级元素。

    最高境界的炎魔之王看得丹妮心潮澎湃,点燃一切高能级元素,这说明了什么?

    超凡者体内的精神力、巫力、魔力也是高能级元素,只要她愿意,只需一个眼神便能将塔姆、里斯本、卜成之流焚烧成一根火炬。

    “唉,为啥是残缺呢!”丹妮遗憾万分,铁牌上只记录了前两重境界的符文。

    这也难怪,铁牌连基本的巫术“密码”都没有。无论血脉高低,无论巫术天赋如何,火法师都能学习,是第四火峰专门为旁系子弟准备的。

    勾勒符文的过程远比丹妮想象的更“难”,比她从无到有摸索魁晰的“坐标术”还要困难。

    在离开瓦兰提斯前,她便一直在像码积木房子那样,一点点组合成符咒“二维码”。

    第一重境界,差不多有三万个基础符文,并没把108符文表中的符文用全,只有32种,很多符文一直在重复,也有几种符文只出现了一两次。

    对照火法师给她的“里斯本64字符表”,丹妮发现有七个符文重复频率太低,那家伙压根没分辨出来,反而因此生造出另五个符文。

    用了两天两夜,今天上午来到多恩时,丹妮才重要完成第一重符文的构造。

    下午飞往旧镇的过程中,她开始重组第二重境界的符文咒语。

    十五万个基础符文,使用82种符文。

    里斯本那货几乎错了一半,难怪只烧了提利昂的胡子,便气喘吁吁,巫力耗尽。

    第二重境界耗费时间更多,丹妮试了几个小时,发现要组合完成至少好需要十天。

    当日她摸索魁晰的“坐标术”用了四天,在自己脑海组合出坐标术的符文,只用了两天。

    虽然坐标术符文比较少,一万五千个符文,24种基础符文,可那些符文完全对她完全是陌生的,要不是得到塔姆的传承,丹妮现在也只会使用,无法诵念那些咒语。

    嗯,诵念咒语可以降低巫力消耗。

    魔法咒语有其独特的读法,并非一万五千个符文,就一定要念出一万五千个读音。

    比如一维文字中的英语,uand,很长一串,可你不可能把每个字母的音节都发出来。

    二维化的符文语言更“精炼”。

    “咦,陛下,有状况!”巴利斯坦突然大喝,叫醒了冥思中的丹妮。

    “下面有白骑士!”他郑重道。

    老骑士不用学习巫术符文,闲得无聊便趴在柔软垫子上,拿望眼镜看下方的景色。

    当了四十年白骑士,巴利斯坦对御林铁卫的服饰太熟悉,而在多恩沙漠,白色釉瓷铠甲、纯白披风的骑士又太过显眼。

    “这......什么状况?”两条龙开始减速,在云层附近盘旋,借着大黑视野,丹妮看到一队骑手在沙漠中奔驰,向绿血河方向行去。

    六名骑手,骑着沙马,有男有女,除了明艳白甲、白披风的白骑士,其余皆戴着躲避日光的帷帽。

    “下方一定有王族!中间那位个头最小的女孩,八成就是弥赛菈·拜拉席恩公主。”老骑士肯定地说。

    白骑士只为王族服务,而多恩的王族有且只有一位,被提利昂送到多恩的弥赛菈公主。

    “弥赛菈?”丹妮眉头皱起,这什么剧情?

    难道白骑士是詹姆·兰尼斯特?他和佣兵波隆来多恩救女儿了?

    “他们要渡——七神在上!”白骑士惊恐大叫。

    就见六名骑手来到绿血河,拉停驯马,河边一座木筏房子里突然钻出十几个手持弩箭的铠甲武士,几乎没对话几句,白骑士立马抽剑向木筏发起冲击。

    惨烈的一幕发生了,如此近的距离,弩箭几乎把御林铁卫胯下的战马射成筛子。

    那名铁卫也是悍勇,临死前恁兑掉敌方......呃,两名小兵。

    这.......

    随着利斧寒光一闪,白骑士的手臂齐肘而断,几乎没给他哀嚎的时间,斧刃划过一道优美弧线,电饭锅大的脑壳在河面溅起一捧水花,颈脖血流如注......

    整个过程从发生到结束几乎不超过两分钟,一名白骑士去见七神了。

    呃,七神怕是见不到了,也许能在地狱里见到疯王伊里斯和篡夺者劳勃。

    “啊!”丹妮也低声惊呼。

    白骑士惨死已是惊变,另一边变故却更加惊人。

    原本六骑一起被伏兵包围,其他人似乎准备投降了,就白骑士一人冲了上去,可当伏兵被疯狂的御林铁卫吸引全部注意力时,原本的小伙伴突然翻脸,拔剑砍倒毫无防备的弥赛菈——如果真是她的话。

    “这,怎么回事?”两人都茫然了。

    “那家伙逃了,我们去前方截住他。”白骑士建议道。

    “身份暴露了怎么办?”丹妮迟疑道。

    “杀了他!”巴利斯坦毫不犹豫地说:“畜生才会去伤害小女孩!”

    爵士,请注意你的立场,你现在属于龙家,下面那女孩却是一名兰尼斯特!

    虽然心中吐槽,丹妮想了想也同意了他建议。

    “爵士,你把手套脱了。”她喊道。

    “干什么?”

    “我不下去了。”

    “什么意思?”老骑士虽疑惑,却还是挣扎着把右手龙虾手套拔了下来。

    “将手臂举高。”丹妮又喊道。

    于是一脸茫然的老骑士把右手高举于顶。

    “呼呼......”小白猛然加速,在天空绕了一圈,来到大黑身后时,猛地一个侧翻,几乎肚皮朝上,从巴利斯坦头顶掠过,趁此机会,倒悬在龙背上丹妮嘴唇蠕动,手指轻轻在老骑士右手腕点了一下。

    在她摔下去之前,小白身子如蛇扭动,驮着丹妮又翻正身子,整个过程精巧的如同杂技。

    “哎呦......”即便久经阵仗,一生不知受过多少次伤,可老骑士还是抱着手腕叫了一声。

    “怎么回事?好似被火烫了一下灵魂。”老人疑惑道。

    “呵呵,马人其实蛮有生存智慧的,对付暗影之子最好的法子便是永远别让她们触碰到自己。”古怪笑了笑,丹妮继续说:“你下去吧,等会儿自然就明白了。”

第223章 教练,我想打篮球

    红日整个没入无尽沙海中,西方的天空仿佛一片暗紫色织锦,沙漠本身也由白日里的金变傍晚的红,再转为日落后紫,过不了多久,又会变得一片靛青。

    “就凭你们两个杂碎也敢过来追我,”骑士轻巧甩动长剑,在沙地上留下一条暗红湿迹,不远处两匹失去主人的沙马“咴咴”叫着跑开了,徒留两名灰袍士兵趴在地上,血染黄沙。

    干掉最后两个追兵,骑士放缓速度,向着西南远离绿血河的方向骑行。

    刚越过一座沙丘,骑士眸光一凝,拉停驯马,向下方两人大喝:“你们是谁?”

    “巴利斯坦·塞尔弥。”白骑士没有掀开面甲,却也报出自己的真实身份。

    “无畏的巴利斯坦?”骑士上前几步,惊讶问道:“爵士,几年没听到你的消息,何时来的多恩?”

    “你......”白骑士仔细端详对方样貌与服饰,下巴刮得干干净净,巨大的鹰钩鼻,暗紫色的眸子,厚厚的披肩银发被额头中心一缕黑发分为两半,身后背了一柄巨剑,紫色皮甲有黑色长剑样式的族徽。

    这身打扮老人有点眼熟,但族徽却完全不认识。

    “你是谁?我没见过黑剑族徽。”老人直接道。

    “喔,这不是族徽。”青年右手扬起,缓缓抽出背后巴掌宽的巨剑,低头看了胸口一下,笑道:“我给自己取了个绰号,黑暗之星。这个黑剑标记嘛,呵呵,我的个人徽章,你看到了?就是它。”

    “你要与我动手?”白骑士冷冷道。

    “明人不说暗话,我感受到你身上的杀气,”鹰钩鼻青年舔舔嘴唇,双眼发亮地说,“其实我很期待,真的。”

    丹妮嘴角抽了抽,道:“别把他弄死了。”

    “我明白。”

    “呵呵,老头子大言不惭,我在上坡,你在下坡;我有马,你没马,别说你已六十好几,就算再年轻个四十岁,今天也输定了。”

    黑暗之星冷笑一声,打马便向......那混蛋竟一踢马刺,拉偏马头,向戴着帷帽的丹妮冲来。

    “唉!”叹息一声,丹妮看向青年的眼神充满怜悯。

    果然,青年预想中巴利斯坦慌忙救驾的场面完全没出现。

    嗯,他虽不知道丹妮的身份,却也看出来,白骑士很重视她。

    眼前一花,前方女人步伐快得惊人,转瞬间便来到战马一侧,与他挥剑的方向相反。

    一击挥空,青年虽留有七分力,身子依旧晃动一下,就这一个微小破绽,巴利斯坦闪电跨出一步,用手握住大剑剑刃,完全不担心铁手套被划破,用尽全力一拽,便把青年拉得歪了身子。

    不得已,青年只能松手弃剑,可下一刻,后背一痛,“嘭”的一下,他被剑鞘击飞马鞍,扑倒在沙地上。

    “你......”翻过身,看着白骑士左手握着的长剑,长剑依旧在剑鞘中,他面如死灰,喃喃道:“不可能,这不可能。”

    小子,你这辈子估计一直顺风顺水,从来没遇到过人民币玩家吧?

    的确,普通龙虾形状的铁手套,面对势均力敌者,压根玩不了空手夺白刃,夺走对方武器之前,剑刃已经划破护指铁片。

    可老骑士穿的是瓦雷利亚钢铠啊!

    别说突袭夺剑了,你与他正儿八经打十场,也一定只输不赢。

    “你是谁家孩子?”老骑士问道。

    青年没有倔脾气,报出家世、表面贵族身份,还有拿钱赎命的可能,硬顶着什么也不说,很可能就被老头子当野骑士宰了。

    “杰洛·戴恩,我来自高隐城的戴恩家族。”他说。

    老骑士先是恍然,接着又露出庆幸之色,“幸好你不是星坠城的戴恩,拂晓神剑的名声没被玷污。”

    这话却深深刺痛了黑暗之星,他愤怒地吼道:“我不过是判断失误才败给了你,再打一场谁赢谁输还不一定,如何就侮辱了自己的姓氏?”

    巴利斯坦冷冷道:“你杀了弥赛菈公主,她才十岁,还是个孩子。而且之前他们一直拿你当同伴,你背弃朋友,刺杀了本该竭力保护的对象。”

    “你怎么知道?”杰诺戴恩瞪大双眼,结结巴巴道:“难道你投靠了道郎那个懦夫?”

    接着他又疑惑道:“不对呀,你连我是谁都不知道,不可能是阿利欧?何塔派来的追兵。”

    “我当时就在附近,全看到了。”老骑士解释道。

    “我承认,真想杀她来着,可惜失手了。”杰诺面色难看地叹口气,又解释道:“从一开始我便不赞同拥护弥赛菈登基称王。道郎太过软弱,始终不愿发动战争,可只要杀了那头小母狮子,君临一定会主动对多恩宣战,如此,多恩的耻辱才能被洗刷。”

    “谁拥护弥赛菈登基?”丹妮问。

    “亚莲恩·马泰尔。”

    丹妮知道她,道郎亲王大女儿,也是多恩亲王继承人。

    “她为何这么做?”

    “挑起战争,为奥柏伦和伊莉亚复仇。大致上与我的目的一样,但她太蠢,企图推出弥赛菈与弟弟托曼争夺王位......真要笑掉人大牙。”

    看来这货是多恩激进派的代表。

    “高隐城的戴恩与拂晓神剑有什么关系?”丹妮看向老骑士。

    “主家与旁支,封君与封臣,星坠城戴恩为主家。”

    “原来如此,就像史塔克与卡霍城的卡史塔克。”丹妮点点头。

    龙家其实也可以模仿一下,这些分支几乎从来没发生过叛乱......呃,拜拉席恩似乎也是坦格利安的分家。

    第一代凤息堡公爵奥里斯·拜拉席恩,据说是伊耿私生兄弟,结果......难道因为私生子“bastard”血脉的缘故?

    黑暗之星抱怨道:“我的家族历史可以追溯一万年前,直至传说中的黎明纪元,为什么我那个亲戚是唯一被人们记得的戴恩?”

    “很显然,他是这个时代最伟大的骑士。”巴利斯坦淡淡道。

    “因为他有一把伟大的剑。”暗黑之星不忿说。

    “也许吧,但更重要的是,他还有一颗伟大的心。无论何种情况,你的那位亲戚都不会出手伤害一个孩子。”

    “呵呵,这话你对兰尼斯特说去,雷加王子的两个孩子怎么死的?”杰诺冷笑道。

    巴利斯坦看了丹妮一眼,得到她的示意,便走上前抽出杰诺爵士的腰带,把他双手捆住,扔到沙丘另一边。

    “陛下,现在怎么办?”他问。

    “放了吧,多恩人的事,咱们别参合了。”

    说实话,如果这个戴恩来自星坠城,看在忠臣“遗孤”的份上,丹妮可能还会生出拉他入伙的想法,但这个西贝货实力不提,心性太极端。

    或者说,太自我,主意太大,非人臣之道。

    老骑士点点头,又走回去把黑暗之星的大剑扔在地上,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等一等。”杰诺大叫,可两人都没理睬他。

    他咬咬牙,喊道:“丹妮莉丝。”

    这下子离开的两人有了反应,丹妮豁然回头,“你说什么?”

    杰诺脸上一喜,连忙问道:“你是龙女王,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吧?”

    丹妮没有否认,反而好奇问:“你怎么猜到的?”

    “啊,你真是龙女王!”

    “是的。”

    “这么说,奴隶湾奴隶暴动,魁尔斯有龙的消息也是真的?”

    “这些消息早过时了。”丹妮蹲在他身边,又问:“你如何猜到我身份的?”

    “无畏的巴利斯坦,荣耀的御林铁卫,我太了解他......”鹰钩鼻朝铁甲骑士努努嘴,“或者说,我们都了解他,他这一辈子什么都可以缺,唯独不能没有可以效忠的国王。

    当乔佛里那小鬼脱下他的白袍,七国贵族都在猜测能在那位国王麾下再看到他,蓝礼?史坦尼斯?罗柏·史塔克?

    甚至有人到铁群岛打听,巴利斯坦爵士是否饥不择食,向巴隆那个蠢货献上了膝盖。”

    “你——”这话够毒辣,刺-激得老骑士手都按上了剑柄。

    “我什么,难道我说错了?”黑暗之星瞥了丹妮一眼,反问:“你现在跟着谁?”

    唉,七国人民算是把老骑士看透了。

    “巴利斯坦爵士选择了正义,他正在为正义与天理服务,而我正好在行使正义之事,仅此而已。”

    丹妮说得理所当然,老骑士感动得双眼湿润,可她看似为白骑士辩护的话却让黑暗之星瞪大双眼:人,真的还能如此无耻?!

    鹰钩鼻青年嘴角抽动几下,继续说道:“当整个维斯特洛也没找到塞尔弥爵士,我们便有了两个猜想,他被乔佛里暗杀,或者他丧失斗志,躲在某个角落黯然等死。

    可我见到了活着的爵士,精气神完足的铁甲骑士,他没死,没有消沉,强壮有力,武技精湛。

    那便只剩一个原因了——爵士有了新的国王,出身维斯特洛的国王。

    正巧,我在码头区听过龙女王的传说,知道一位坦格利安不仅活着,还孵出龙,成了阿斯塔波女王。

    刚开始我并不相信龙的传说,可看到二位......当结果只剩最后一个可能时,无论它看起来多么不可思议,依然是事情的真相。”

    说到最后,青年不由露出得意的微笑。

    “你怎么这么傻呢!”丹妮叹息。

    “什么?”青年愕然。

    老骑士拔出‘吞日’,冷冷道:“看似聪明,实在愚笨!”

    “哎,等一等!”鹰钩鼻面色一变,大叫道:“我有话说。”

    “说什么都没用了,接受你的命运吧!”老骑士高举长剑,猛地对青年脖子砍去......

    “我想当御林铁卫,爵士!“他闭着双眼,用尽最后的力气,绝望大叫。

    利刃在他脖子三公分处停下,微风吹来,大片大片银色发丝飘落在沙地上。

    “你想干什么?”老骑士疑惑问。

    “我虽然一直在嘲讽你,还给自己取了个‘黑暗之星’的名字,以示对‘拂晓’的不屑。

    可我其实从小就崇拜你,崇拜亚瑟·戴恩爵士,我也一直想成为光荣的御林铁卫,成为拂晓神剑那样的伟大骑士。

    所谓不在乎,所谓贬低,只为了掩盖我心中无法满足的渴望。我,实在是渴望成为真王的守护骑士。”

    杰诺戴恩几乎用带着哭腔的音调,大声喊出这些话。

    这一刻,丹妮眼前一阵模糊,似乎看到一位长发不良少年跪在地上哭喊:教练,我想打篮球!

第224章 最烂的一届白骑士

    可惜丹妮不是安西教练。

    “册封你为御林铁卫,那世人不就以为是我安排你去刺杀弥赛菈的?说不得连道郎亲王也会怀疑我在捣鬼,故意挑拨多恩与君临‘睦邻友好’的和谐关系。”

    丹妮连连摇头。

    “这小子狡猾,说不定为了活命故意撒谎。”白骑士虽这么说,却还是把‘吞日’从黑暗之星脖子处移开。

    一个人生命最后一刻发出的呐喊,即便有演戏的可能,但也不会全是谎言。

    “我是黑暗之星,只存在于黑夜里,白袍对我来说也许太显眼,女王陛下,让我加入你的麾下,做些你想做却又不能做的事吧!”鹰钩鼻叫道。

    唔,这种话我虽很喜欢听,但也不能当众说出来呀,我要是答应你了,不就自动承认我有见不到人的事要做吗?

    “我问你,既然向往御林铁卫的荣光,励志成为传奇骑士,为何不去君临?以你的身份和武技,我想,无论劳勃还是瑟曦都不会拒绝一位‘戴恩’,哪怕他是隔壁家的‘山寨货’戴恩。”丹妮直勾勾盯着黑暗之星,不放过他脸上最细微的表情。

    “我崇拜巴利斯坦爵士,但我不是他,”鹰钩鼻瞥了一眼铁甲骑士,一脸坚定地说,“我有自己的思想与理念。

    劳勃非明君,瑟曦与兰尼斯特更是一群乱臣贼子。

    我宁愿成为黑暗之星,游荡在多恩无尽沙漠,也不愿披着耀眼的白袍,为那些人服务。”

    老骑士忍不住,再次握紧剑柄,他好想砍人!

    “不要生气,爵士,”青年叹口气,神色复杂,“你并非多恩人,完全不明白,伊莉亚公主与她两个孩子的遭遇传入多恩后,我们有多么愤怒,多么羞辱。

    那种情况下,任何多恩人都不会去君临捧篡夺者的臭脚。

    有句话说得好,多恩壮士多如沙。

    可你发现了吗?

    从劳勃开始,乔佛里、托曼,他们麾下轮换过多为白骑士,可自始至终,没一位来自多恩。

    甚至这十五年来,多恩好似脱离了七国一般,完全不参与维斯特洛任何事务。

    弥赛菈入质流水花园,奥柏伦亲王代表多恩加入议政大会,这本有打破僵局的可能,但结果你们也看到了。”

    “说句不好听的,现在的御林铁卫......呵,我羞与之为伍。”最后,鹰钩鼻轻蔑地说。

    老骑士本人也极度看不起曾经的兄弟,武力差就不提了,单论对荣耀的追求。

    ——当日他被乔佛里解除白袍时,那些兄弟不仅没劝诫国王,反而大声嘲笑自己的队长,没有半点义气和一丝荣誉。

    可不管心里怎么想,他当了四十年白骑士,现在再次成为白骑士队长,忍不住就冷哼出声,说道:“就在之前,你无耻刺杀理应被你保护的孩子时,只有御林铁卫挺身而出,最终英勇战死。”

    “哼,奥克赫特压根就不是为了保护小狮子!”鹰钩鼻青年冷笑连连,反问道:“亚历斯·奥克赫特与你当了十年誓言兄弟,对如何保护主君的事他难道不熟悉?你想想,当时你取代他的位置,我能有机会刺杀弥赛菈公主?”

    “这......”老骑士愣住了,这正是他一直不理解的地方。

    无论何时何地,保护主君才是白骑士根本职责,当时敌我悬殊,可对方并没斩尽杀绝的打算,白骑士没必要送死才对。

    而且正因为他擅自离开弥赛菈身边,才给了黑暗之星可乘之机。

    “我看到那个白骑士挡在亚莲恩公主身前......”丹妮迟疑着说。

    “哈哈,没错,那位荣耀的白骑士就是亚莲恩的姘头...之一,也许他到死都以为自己是她的唯一。

    他或者出于羞愧,或者担心情人被亲王废掉、杀害......总之,那一刻他心中绝无半点自己主君的影子。”

    “这,怎么可能......”老骑士不可思议喃喃。

    “有什么不可能的?从弑君者杀死自己的主君开始,白骑士就不再是往日纯洁高贵的白骑士啦!”

    黑暗之星大声嘲笑,笑容苦涩,眼神凄凉,“你自己,连续投靠了坦格利安、拜拉席恩、兰尼斯特——”

    “我没有!”老人涨红了脸,强辩道:“我是白骑士,只为国王服务。”

    “随你吧,”黑暗之星轻轻一笑,继续说,“詹姆先弑君,再与王后通奸,甚至生下三个孽种,窃取先王的国家。

    亚历斯·奥克赫特被女人诱惑,放弃自己的主君。

    取代你位置的猎狗,桑铎·克里冈,在史坦尼斯攻城战中,在国王最需要他的时候,他逃了,哈哈,逃了!

    柏洛斯·布劳恩是个懦夫,亲手把自己保护的君主(托曼)交给拦路打劫的强盗(提利昂的人伪装的),只为了活命。

    剩下几位更惨,惨不忍睹,号称‘七国最强骑士’的御林铁卫,在全副武装的情况下,竟被衣衫褴褛的街头暴民生撕了,啧啧......

    这两年替补加入的御林铁卫更加不堪,高庭的洛拉斯·提利尔,大家都知道他是个盖佬......呵呵,真怀疑他加入壮汉铁卫中出于什么目的。

    你们敢不敢和他一起去浴池泡澡?

    那个奥斯蒙·凯特布莱克,之前名字都没听过的佣兵,听说他那活儿够大,服侍得瑟曦太后很满意,嘿嘿嘿......”

    “这便是现今的御林铁卫,我宁愿去残杀幼小,也不会加入其中!“鹰钩鼻最后铿锵有力地说。

    别说老骑士震骇当场,连丹妮都被惊住了,堂堂御林铁卫,竟沦落至此?!

    “我麾下现在有三名铁卫,除了巴利斯坦爵士,还有乔拉莫尔蒙,一位因贩卖奴隶自我流放的骑士;一名太监,出身弥林角斗场,除了能吃,全身上下没一点值得夸耀的地方。

    如果再收下你这个刺杀孩童的人,我的铁卫质量只怕不比托曼‘差’了。”丹妮笑呵呵调侃道。

    “呃......”这下轮到黑暗之星呆愣当场了。

    难道这是个比烂的时代?

    想找一位明主投靠一下,怎么就这么难呢!

    “唉,你有龙,得龙者得天下;你解放奴隶湾,有德,有德者得人心;你敢孤身来七国探查敌情,有勇有谋。”

    “如今七国上下,也只剩您最具称王的资格了。”黑暗之星的语气有些悲凉,有些委屈——只能矬子里面拔将军那,上天压根不给我选择的余地啊!

    “这样吧,”丹妮想了想说,“我给了两个选择,第一,用戴恩家族的名义发誓,不泄露我的秘密,我放你离开;第二,我给你几个送死的任务,完成后我考虑让你成为一号替补。”

    “一号替补?”

    “实在是缺人的情况下,我会让你替补加入御林铁卫。”

    黑暗之星面色木然,心里的‘mmp’正在疯狂刷屏:给我“几”个“送死”的任务,“考虑”让我成为一号“替补”。

    是的,我也承认,刺杀孩童是不对的,你看不起我也属应该。

    可我堂堂高隐戴恩,一万年历史的豪族,“拂晓神剑”的亲戚,你也不能这么作践我啊!

    可他还在迟疑时,巴利斯坦立即劝道:“陛下,这家伙没骑士精神,不够格成为您的铁卫,哪怕‘一号替补’。而且只凭几句话,我们不可能看清他的为人。”

    壮汉贝沃斯不也当了半年一号替补?

    只随着女王南征北讨打了一个月的仗,立马升为正牌子御林铁卫。

    不等黑暗之星辩驳,老骑士继续道:“还有一点,如果加上他,七个御林铁卫的名额便用去四个。

    说实话,除了我,莫尔蒙、贝沃斯和这个黑暗之星,名声既差,家世也不行,对您的复国大业没有多大裨益。“

    “我家世差?”鹰钩鼻差点气炸了肺。

    “起码比星坠城的戴恩差一大截。”

    星坠城的戴恩家族身份非常高,在娜梅莉亚带领洛伊拿人来多恩之前,戴恩当了几千年的湍流河之王。

    即便娜梅莉亚统一多恩,废除了其他全部国王,可为了维护统治,也不得不与当代的“拂晓神剑”成婚。

    嗯,拂晓神剑并非亚瑟戴恩专属称呼,历代手持“黎明”巨剑的戴恩都是佛晓神剑。

    至于娜梅莉亚的婚姻......

    她一辈子嫁了多少次人不清楚,但在多恩,她一共嫁了三次人。

    第一次嫁给马泰尔,当时的马泰尔家族并非多恩第一诸侯,靠着娜梅莉亚带来的洛伊拿人、先进技术、水魔法秘术,马泰尔才开始统一多恩。

    可要统一多恩,就必须打仗,多恩壮士多如沙,类似拂晓神剑那样狠人国王并不少,没多久娜梅莉亚第一任丈夫莫尔斯·马泰尔便战死沙场。

    接着,娜梅莉亚与狱门堡的乌勒伯爵联姻,把多恩中部地区收入囊中。

    可没多久,第二任丈夫再次战死,娜梅莉亚再次联姻,这次她找上当代拂晓神剑,戴佛斯·戴恩。

    “拂晓神剑,天下第一!”

    这名头绝非浪得虚名,没人能杀死他,情路坎坷的娜梅莉亚总算没再死老公。

    如果去看看多恩地图,就知道娜梅莉亚的联姻方式多牛掰了,掌握绿血河下游的马泰尔,掌握硫磺河流域的狱门堡,掌握湍流河流域的星坠城。

    以上三位土霸王,分别掌控地形狭长的多恩的西部、中部、东部。

    拿下那三个男人,多恩就归她所有了。

    虽然多恩亲王的位置最终由马泰尔的孩子继承,但戴佛斯与娜梅莉亚也有孩子。

    也即是说,星坠城的戴恩与阳戟城的马泰尔有同一个老祖母。故而星坠城戴恩的地位非常高,远非旁支高隐城的戴恩能比。

第225章 丹妮的火魔法

    “陛下,您应该尽量保留御林铁卫的位置,等长冬过后,咱们在维斯特洛复辟坦格利安王朝时,剩下的白骑士名额可以用来拉拢大贵族。”老骑士劝道。

    这话非常有道理,看看疯王伊里斯:旧镇海塔尔伯爵家的“白牛”,西境守护的儿子詹姆兰尼斯特,多恩亲王的叔叔——勒文·马泰尔,赫仑堡河安家族的奥斯威尔·河安,星坠城的拂晓神剑。

    即便身份最低的巴利斯坦和琼恩·戴瑞,一个是丰收厅伯爵继承人,一个来自河间戴瑞城。

    嗯,巴利斯坦放弃伯爵之位,将继承权、未婚妻一齐让给了自己堂弟。

    戴瑞家族曾经极度辉煌了几千年,那时候河间徒利家族都不如他们,也只最近几百年才慢慢衰败下来。

    但戴瑞是最死忠的保皇党,满门忠烈,身为河间地贵族,压根不**直属封君——徒利公爵,坚决站在坦格利安一边。

    比如,带着疯王的遗孤——丹妮莉丝和韦赛里斯——逃离维斯特洛的威廉爵士,便是一名戴瑞。

    嗯,白骑士琼恩·戴瑞与王家武术教头威廉·戴瑞是亲兄弟。

    伊里斯的御林铁卫估计是历代铁卫中最星光璀璨的一届,偏偏这么强的铁卫,恁是带不动疯王父子,可见他们有多么坑。

    把阿斗放在铁王座上,龙家江山也能安稳无忧。

    ......

    老骑士这番话可谓老成谋国之谏,但有个问题他可能没搞清楚,这个长冬没那么容易渡过。

    “我有些事需要既精明勇武,又忠诚不惧死的人去干。”丹妮解释道。

    “什么事?我去做。”老骑士拍拍胸脯,主动请缨道。

    “呵呵,女王陛下可舍不得送你去死呢!”躺在地上的黑暗之星冷笑道。

    “是的,”丹妮点点头,看着鹰钩鼻青年,直言不讳地说,“很危险,我也无法保证你的安全。”

    黑暗之星沉默下来,凝眉问道:“先说说看,什么事儿。”

    “关乎世界命运的大事。”

    杰诺戴恩那张俊朗脸庞又开始扭曲。

    “具体点。”他蛋痛道。

    丹妮摸摸下巴,缓缓说道:“目前九大自由贸易城邦,瓦兰提斯、里斯已经确定是盟军中的一员。

    泰罗西、密尔、科霍尔加入封锁奴隶湾的‘联合国’,甚至承诺认真考虑派遣军队加入盟军之事。

    潘托斯、诺佛斯、罗拉斯,军事力量相对弱小,距离奴隶湾也实在太远,目前态度不明。

    最后的布拉佛斯,海军力量诸城最强,也许对我有敌意,但绝对不会加入‘奴隶主联盟’。

    既然敌人有‘合纵’,我也能‘连横’,但我虽为‘强秦’,却也缺几个‘张仪苏秦’。”

    两人虽有几个词听不懂,但大致意思却有些明白了。

    “你要我作为你的代表,去其它城邦谈判?”黑暗之星咧咧嘴,面露悔色,“你咋招惹了那么多敌人?

    我以为兰尼斯特、提利尔之流已是难以逾越的高山,可相对九大自由贸易城邦,他们......唉!”

    他真的后悔了。

    早知道她这么招人恨,他就不上去凑热闹了。

    奴隶们的苦难生活他压根不关心,多恩人渴望复仇,渴求狮子的鲜血,他只想投一明主,在复仇的同时跻身高位,成为人人颂扬的传奇骑士。

    丹妮冷笑着刺-激他:“你不是‘黑暗之星’吗?取了这种名号,又一心想要超越巴利斯坦,超越拂晓神剑,不干一番轰天动地的大事怎么能行?

    或者,你也就这点气量、这点眼界,只会窝里横,欺负欺负幼稚孩童?”

    鹰钩鼻青年并没被激怒,也没激动得脸蛋涨红,他很平静地想了想,道:“我刺杀小狮子未果,道郎亲王一定会将他女儿挟持公主与托曼争王位的黑锅扣在我头上。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会被君临与多恩联合通缉,连家都不能回,离开维斯特洛躲一段时间也行。”

    “喔,答应了?”丹妮挑挑眉问。

    “我该怎么做?”

    “先去布拉佛斯,问问海王,为何会有无面者来刺杀一位奴隶解放者。而且,我当年还在他家吃过饭呢,怎么一点旧情也不讲。”

    黑暗之星瞪大双眼,一脸呆滞......

    “咕咚!”艰难咽下一口唾沫,他不可思议嚷道:“陛下,明说了吧,你有多少敌人啊?!”

    “唔,你该问,这世上谁是我盟友。”丹妮歪着头道。

    “好吧,盟友都有谁?”

    “你家的高隐城。”

    “什么?”黑暗之星茫然。

    “你投靠了我,急湍河的高隐城自然绑上我的战车。”丹妮理所当然地道。

    “我......”

    这一刻,鹰钩鼻青年的脸前所未有的扭曲:我想下车!

    这个白骑士预备役的名额还是留给其他大贵族吧,高隐城的戴恩无福消受!

    “唉,这孩子,一直在多恩吃沙子,没见过什么大世面,吓傻了。”丹妮对旁边的白骑士嘀咕,“也不想想,如果我这么好对付,他们何必组成联盟呢?”

    “呃,也对。”青年醒悟过来,神色郑重打量对面帷帽女人,看不清容貌,但年纪一定比自己小一大截,她语气轻松,态度随意,显然并没将“世界联盟”和传说中的无面者放在眼里。

    这女人不简单!

    “我如何向海王证明自己的身份?”他认真道。

    “真接受这个任务了?”丹妮笑道。

    杰诺·戴恩嘴角勾勒一缕自信微笑,淡淡道:“陛下您有句话说得对,与世界大舞台相比,多恩真的有点小,而我从来不怕挑战。”

    白骑士眉头皱成川字,好半响,用剑划破杰诺手腕上的皮带,无奈道:“先宣誓。”

    杰诺一手提着丝裤,一手撑地,爬起身,点头道:“好,我——”

    “嘶嘎——”

    “嘶嘎——”

    铅黑色的天空上忽然传来两声让人心悸的兽吼,陌生的声音,恐惧的气氛,让杰诺·戴恩瞬间面色大变,“龙!”

    阴影下落,巨龙的身影依稀可以分辨,一条白龙,一条黑龙。

    “嗝——”白龙似乎打了个嗝,嘴巴大张,喷出一坨脸盆大的火球,圆滚滚,滴溜溜地旋转,亮红亮红的,好似在幽暗沙漠里升起一颗小太阳。

    “这......”别说杰诺·戴恩,连巴利斯坦也震惊得目瞪口呆,看着悬浮在半空的“太阳”骇然失语。

    “你......”杰诺瞳孔骤然收缩,他竟看到另一位帷帽少女从白龙后背一跃而下,再一回头,刚才站在身边的女孩不知何时消失不见,或者,她真的出现过吗?

    激灵灵打了个寒颤,黑暗之星突然觉得眼前一片迷蒙,如梦如幻,如坠迷梦,曾经的认知接连被打破,一切突然变得那么不真实。

    “连魔法都没见过?”丹妮揭开帷帽,露出一头如墨黑发。

    红亮火球下,可以看清女孩脸颊光滑白皙,小巧精致的五官和英气勃勃的神采。

    有几分英武之姿的漂亮的少女,很有活力的样子。

    但杰诺完全忽略了对面女王的容貌,他的全部注意力都被她头顶上的火球吸引走。

    脸盆大的火球好似有生命一般,她每走一步,它跟着飘浮一段距离,她往左边走,它也跟着往左边飘,不多不少,始终在她头顶两米处。

    “魔法?这什么魔法?”老骑士震惊道。

    “上次超凡聚会,从火法师那换来的控火技能,街头杂耍赚钱的小玩意儿。”

    丹妮右手高举,做托举状,火球缓缓落下,亮红光芒映得她脸颊绯红。

    最终火球在她手心一寸处飘浮,随着熔岩一般的球体不停旋转,炙热的气浪滚滚散开,吹拂得丹妮头发在脑后飞扬摆动。

    “这还小玩意?”杰诺戴恩喉咙干涩。

    他也不是没见识的土鳖,在阳戟城码头见过太多次火法师表演,可他敢以先祖名义发誓,这一生,他从没见过如此有力量的火焰。

    就是力量。

    黑暗之星是骑士,而非法师,他无法感应到魔力、巫力之类的东西,但看到火球第一眼,剑客天生的警觉性便一直在向他发出警报:远离它,爆开你就完了。

    是的,他有种它随时可能爆开的预感。

    “火法师用的是普通火焰,我用的是龙炎,仅此而已。”

    说实话,能有这种效果,丹妮自己也非常震惊。

    她本准备骑龙落在沙地,亲自接受杰诺骑士的宣誓效忠,当发现天色昏暗,便灵机一动,不如用龙炎作为火焰之源,试试刚学到的控火之术?

    无论如何,她也想不到效果会这么好,饱含自然魔力的龙炎就像一坨面团,随着她的心意,轻而易举揉搓成一个火球。

    好似那团火焰原本就来自她的身体,这......

    丹妮突然回过头,正好与小白亮金色眸子对上,似乎看透他心中的想法:我吐出来的火,妈妈拿去随便玩吧!

    一定与巨龙本身的意志有关!

    “行了,别发呆了,赶紧的,过来宣誓。”

    “喔......”

    火球红光映照之下,杰诺戴恩跪在丹妮身前,郑重用父亲、戴恩先祖、戴恩姓氏和高隐城的名义发誓,向丹妮莉丝宣誓效忠。

    骑士对封君的誓言,而非白骑士对君王的誓言,杰诺还没完成任务,连预备白骑士都算不上。

    不过丹妮的一番表演还是很有效果的,面对既有龙,还懂神秘强大魔法的龙女王,一向桀骜不驯的黑暗之星也当场交付了六分忠诚。

    当丹妮承诺会赏赐他一柄瓦雷利亚钢剑后,兴奋不已的杰诺爵士立即又支付了两分忠诚。

第226章 比武大会

    看着眼前已经缩成哈密瓜大的亮红火球,丹妮面上阴晴不定,从入夜开始,已经烧了整整三个小时,球体从脸盆大小缩到哈密瓜大,也许还能再坚持三个小时。

    “我现在有点理解瓦雷利亚的龙与魔法文明了。”她缓缓说道。

    这是一处位于沙丘之后的小小营地,三个人围坐在一起,都盯着中央那团每时每刻都在散发光和热的火球。

    静静看着,眼神迷离,似乎在见证世界的奇迹。

    “每个瓦雷利亚人都能做到这点?”杰诺戴恩好奇道。

    “也许只有大巫师可以,”丹妮想到成为大巫师的条件之一:十四火峰家族出身的龙梦者。

    她之前已经试过,果然不出所料,普通木材燃烧的火焰她能控制,可动作生涩,还无法持久。

    搓出来的火球像一个被人踩瘪的皮球,拳头大小,只维持了五秒钟。

    龙梦者使用火巫术控制巨龙龙炎却大大不同,通过灵魂连接,他们似乎可以部分借用巨龙的力量。

    毫无疑问,巨龙喷火并非他肚子里有个油桶,而是类似《火影忍者》中的尾兽,用自身精神力结合大自然中的火魔法元素,形成魔法火焰。

    ——这点经过丹妮亲自验证,掰开大黑嘴巴仔细检查,没有喷油的孔洞。

    也就是说,巨龙通过魔力转换为龙炎,龙炎具有魔力,作为主人,巨龙可以控制这股魔力。

    而龙灵者可以与巨龙灵魂相连,进而获得龙炎魔力的控制权。

    就像丹妮做的那样,轻而易举控制龙炎火球。相反的,木柴燃烧的火焰多为“自然意志”的野火,要灵活改变它们的形体,就得与“自然意志”争夺控制权,反而比能级更高的龙炎难以控制。

    当然,对普通火法师,“自然意志”一定比“巨龙意志”更容易对付。

    控火术只有在“巨龙大巫师”手中才能发挥全部作用。

    “就像我使用巨龙的魔力照明、烤火、烤肉一样,瓦雷利亚人一定更进一步,发明了从岩浆中抽取魔力的巫术,太不可思议了。”丹妮喃喃道。

    巴利斯坦担忧女王陷入对巫术的狂热追求中,不由劝道:“陛下,无论瓦雷利亚曾经多么辉煌,它已经毁灭,说明他们的道路并不正确。”

    “呵呵,我只是为他们惋惜。”丹妮明白他的好意,笑了笑叹道:“这个世界太安逸了,安安稳稳发展了几百万年,竟没遇到外星文明。”

    “什么外星文明?”黑暗之星好奇道。

    丹妮想了想,说道:“在没有大海船的时代,维斯特洛与厄索斯大陆百万年没有交流,好似两个独立的世界。

    森林之子之于维斯特洛,就像我们之于这个世界,满足现状,以为安宁祥和的生活就像日落日升,永恒不变。

    然后,使用青铜武器的先民来了,不到一万年,百万年历史的森林之子几乎绝种。

    所以,你们把视野放开,想象在已知世界之外有另一个世界,它的发展程度不弱于古瓦雷利亚魔法文明,我们会有什么结局?”

    “这......”两个土著这辈子最大野望也不过是成为被人颂扬的传奇骑士,文明战争距离他们有一个银河系那么远。

    “不可能吧?世界之外怎么还有世界呢?”黑暗之星纠结着说。

    他到底年轻,思维灵活,接受新思想的能力比较强,虽嘴上说着不可能,但心里闷闷的,总觉得龙女王的话很有道理。

    “森林之子当年也许与你一样的想法,然后面对危机,他们绝种了。”丹妮淡淡道。

    巴利斯坦皱眉道:“陛下,你是不是想太多了?咱们不是学士,没必要......”

    “学士?”丹妮苦笑,“我不知学士是怎么回事,发展了几千年,魔法文明没弄出来,科技发展近乎停滞,他们......唉,我问你,瓦雷利亚从牧羊人成为世界霸主用了多久?”

    “不到一千年。”

    跟着丹妮搜刮了那么多瓦雷利亚秘本,老骑士也大致翻了翻,知道的秘辛并不少。

    “一千年,从连铁都不会锻造的游牧民族,发展到可以抽取地火之力的超级文明,这才属于正常发展轨迹。”

    地球时期的科技文明,从14世纪的文艺复兴算起,到了20世纪,地球人便能使用核能了,几乎与瓦雷利亚人的发展速度持平。

    可学士呢?

    学士连夷地人的‘死灵协会’都不如,人家至少有自己的发展思路,速度虽慢,却一直在前进,连巫透镜也早就山寨出来了。

    所以,丹妮很想深入了解下学城,看看那些人到底在折腾些什么。

    “陛下,您真特别!”黑暗之星神色复杂看着丹妮道。

    “喔?”

    “九成君王想的是打猎、酒宴、化装舞会,英明的贤王也只想着治理国家、稳固王权统治,从来没有人站在整个世界、整个人类的角度去思考问题。“

    杰诺戴恩深紫色的眸子闪烁真诚之色,“与陛下一席谈话,几乎让我再获新生。只不知您有什么解决之道?我是说避免被‘外星文明’入侵。”

    “呵呵,唯有一条路,努力提高自身文明等级,”丹妮神采飞扬,语气铿锵有力,“我还年轻,有的是时间,五年时间横推全世界奴隶制城邦,接着两年内夺回铁王座,之后三年建立完善的新社会制度。

    如此十年之后,我会为这个世界规划两条发展道路,科技与魔法。

    对未来,你可以这样想想,每座城市都是没有奴隶制的瓦雷利亚首都。”

    末了,她补充了一句在某点小说中烂大街的话:“那是个人人如龙的大时代。”

    虽然烂大街,但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两个“土著”激动......呃,不可能激动的,他们压根没听懂。

    未来还太遥远,凌晨时分送了黑暗之星一发“坐标术”,三人就分开了。

    丹妮与巴利斯坦骑龙继续西行,杰诺·戴恩找船去布拉佛斯。

    下午路过星坠城时,丹妮还特意让龙在城池上方盘旋了一会儿,她想瞻仰拂晓神剑的光辉“遗迹”。

    结果就看到一座普通的临河山城,除了塔楼有点高,没啥特别的。

    倒是白骑士在看到悬崖边那座白石剑塔时,几乎难过的流下泪来。

    “陛下,我向你坦言,我一生中最爱的人便是亚夏拉·戴恩小姐,”老骑士语气复杂地说,“可我是御林铁卫,发誓终身不娶,对她倾诉爱意毫无益处。”

    所以,你爱的这么深沉,对方到死也不知道,单相思喽?

    “她为何跳河自-杀?”丹妮好奇道。

    亚夏拉戴恩,除了亚瑟·戴恩妹妹这个身份,丹妮对她所知甚少。

    只听说艾德与她有一腿,生了个娃叫琼恩·雪诺。

    这不扯淡嘛!

    老骑士闷闷地说:“亚夏拉孩子流产了,可能失去孩子让她伤心欲绝,也可能因为那个在赫伦堡玷污她名誉的男人......”

    “艾德·史塔克?”

    “嗯。”

    “有人说他的私生子是亚夏拉的孩子。”

    “不,她的孩子没保住,如果孩子活着她不会自-杀。”老骑士肯定道。

    “你如何确定孩子的父亲是艾德史塔克?虽没见过他,但乔拉爵士每次提到他都有敬佩、有埋怨,敬佩他正直,埋怨他不讲情面。

    让贵族女子未婚先孕这种事,他恐怕做不出来吧?”丹妮好奇道。

    “在赫仑堡,我亲眼看到两人坠入爱河,那种......唉,我不会看错的。”

    话谈到这儿,丹妮也没好意思再追问下去,越过湍流河便离开多恩领,进入河湾地,距离旧镇也只剩五百多公里。

    傍晚的时候,两人在蜜酒河上游落下,步行到玫瑰大道,在一家小酒店买了两匹马,悠悠晃晃地向南方旧镇行去。

    不得不说,维斯特洛的基建搞得实在太差了。

    从君临到七大王国都有官方修建的驰道,河湾地的玫瑰大道,穿过风暴地直达多恩边疆的骨路,通往西境兰尼斯特港的黄金大道,通往河间地的河间大道,联通北境的国王大道。

    可这些“国道”其实就是天朝农村的泥巴路,一步一个脚印那种,朴素的质感让丹妮有种回到......呃,搞错了,她老家通往集市的主干道上至少也撒了碎石子。

    倒是去菜地里捡黄瓜、摘西红柿时,经常走这样的土路。

    河湾地目前还算平静,橘红色的晚霞下,农人在金黄的麦地里抢收庄稼,商人的车队也时不时从身边越过,很有生机的乡村风景。

    微风吹过,从旁边苹果林带来阵阵清甜果香,放开缰绳,由马儿自由前行。

    “看来维斯特洛的形式并没我们想的那么糟糕。”丹妮笑着对白骑士道。

    “哒哒哒......”两人正悠闲骑马散步,忽然从后方冲来一队老旧褐色皮甲的骑手,他们肆意张扬地挥舞马鞭,大声唱着不成曲调的歌谣,欢乐地向南方行去。

    泥土地面立刻带起一条黄色土龙,让丹妮忍不住垂下挂在帽檐上的薄纱。

    不过她也主意到骑手的歌词,大意是:十年磨一剑,今日试锋芒,挑翻众敌手,夺得骑士王。

    “自由骑士,”白骑士看着那群形状落魄的骑手,疑惑不解道,“他们要去参加比武大会,建功立业,扬名立万。”

    “旧镇要举办比武大会?”丹妮恍然。

    “八成是这样,也不知主持大会的人是哪位海塔尔。”老骑士缓缓道。

    丹妮好笑道:“那个小海塔尔都跑里斯找姐姐寻求舰队援助了,他们还有心思举办比武大会?”

第227章 丹妮要当神秘骑士

    事实证明,丹妮猜错了,人家旧镇贵族并没“玩物丧志”,绝大多数情况下——特别是在劳勃统治时期,比武大会就两个目的:1.为闲的蛋疼的上层阶级提供获取荣耀的机会;2.为穷苦老百姓提供娱乐节目,让他们暂时忘却现实中的困苦生活。

    说白了,比武大会就是西方中世纪版本的大型真人秀选拔赛。

    **乐理论在这儿依然有效。

    丹妮之所以没参加过比武大会便明白这个道理,全因为她本人也学习过比武大会的技巧。

    就像礼仪老师教她各城邦、各民族通用礼仪一样,巴利斯坦也教她长枪比赛的花拳绣腿——真正的战场上,屁用没有。

    亲自参加过多场战斗的她,完全有资格说这句话。

    为何这么说呢?

    比武大会中的重头戏,长枪比武:两个全副武装的铁甲骑士拿着长又脆的硬木互捅,不能捅马,不能捅脖子、脸面、大腿(会扣分),不能挥击只能直来直往你戳我,我戳你,大致上只能攻击胸口板甲最厚的地方。

    两名骑手之间还隔着一道低矮木栅栏,绝不会发生马蹄被绊,马头相撞之类经常会在真正战场发生的惨事儿。

    而且还是回合制,流畅的冲锋,从头跑到尾,中间只有一次捅击的机会。

    如同优雅的淑女在闲庭散步。

    这种技能在战场上一点儿用也没......唔,不对,长枪比武对马术、力量、眼力要求非常高。

    简单来说,能成为比武大会冠军的人也许没有实战能力,但绝对都具有成为强大骑士的天赋。因此,除了娱乐大众,领主还能通过比武大会选拔武士。

    如果想训练杀敌技艺,比武大会半点用没有,可作为一项锻炼身体与骑术的运动,它又非常合格。

    丹妮嘴上一直对长枪冲刺技巧鄙视不已,身体却很诚实地跟着老骑士练习了一段时间。

    二人来到旧镇,就在城墙外靠近蜜酒河的地方见到大片帐篷。

    蓝色、白色、灰色、天青色、红色的......

    破烂的、华丽的,宽大如宫殿的、矮小似大号睡袋的。

    残阳如血,围栏划定的区域内,帐篷好似河边的鹅卵石,密集堆砌在城下。

    骑士的盾牌各自悬挂在营帐门口,一长列丝质画着各家族徽——如果有的话——的三角旗随风飘扬,精钢刀剑和镀金马刺在晚霞中反射暗淡红光。

    此时天色已晚,营地正宴席大开,弦歌不辍,一道道烟柱如冬季狂风中白桦林,密集、扭曲着升上昏暗天幕。

    隔得老远,歌手歌声、乐师管弦竖琴声,扭扭曲曲传入远方玫瑰大道。

    走近之后,丹妮还看到一头巨大的海牛被手臂粗树干洞穿身体,下方碳火红亮,上方肥厚脂肪如小溪般“嗤嗤嗤”地滴淌油汁,混合着胡椒、月桂、焦苹果的古怪香味,让路过之人都暗自吞咽唾沫。

    喉咙蠕动,肚皮咕咕作响,丹妮盯着那头焦黄海牛,头也不回地对老骑士道:“我也想参加比武大会。”

    老骑士温声劝道:“并非所有骑手都有资格参加提利尔爵士的宴会,您现在进入营地也别想吃到那些美味佳肴,而且海牛看着肥大,其实肉有些粗,还没牛肉好吃。”

    通过询问路边骑手,丹妮他们也弄清这次比武大会的来龙去脉。

    不出所料,组织者为海塔尔伯爵家族,人称欢笑贝勒的伯爵继承人、琳妮丝的大哥,贝勒·海塔尔。

    但营地中央华丽如宫殿的金边纯白营帐外,却挂着高庭提利尔家族的“绿底金玫瑰”旗——一朵盛开于青翠绿野之上的金玫瑰。

    高庭提利尔家的老二,“勇武的”加兰也来了,他们联合海塔尔家族在旧镇大肆征集自由骑手,以应付越发猖獗的铁民海盗。

    比武大会就像一枚巨大磁石,把高庭、多恩,甚至西境和王领的闲散骑手全部吸引过来。

    从自由骑手中选拔一批猛领,他们没想过,但找三五千精锐骑兵却轻而易举。

    维斯特洛没有佣兵的说法,但类似职业也不少。

    作为骑士文明的七国,几乎没有步兵佣兵,或者说,你要连一匹马都没有,雇主压根看不上你,当佣兵也接不到生意。

    按照身份地位,维斯特洛骑士大致上分为四个等级:自由骑手(一人一剑,一件破皮甲,一匹驽马的野骑士),雇佣骑士(被领主雇佣的自由骑手),有产骑士(被领主赐予封地的骑士),贵族骑士(有爵位、有封地的实权贵族)

    丹妮与巴利斯坦此时的身份便是野骑士,这种人在七国多如牛毛。

    当然,女骑士非常少,绝大多数还很难混出头。

    比如“美人”布蕾妮,“美女”梅里丝,她们两个都从小立志成为伟大的女骑士,结果......

    唉,被人嘲笑就算了,强大、丑陋如布蕾妮,要不是身具‘主角’光环,早不知被人强健多少遍了。

    梅里丝没有伯爵继承人的身份,出生在普通雇佣骑士家庭,又没碰到自己的“詹姆”(詹姆·兰尼斯特拯救了布蕾妮),关键是长得远不如布蕾妮安全,在维斯特洛完全混不下去——据红发莱拉说,她的领主带领几个骑士,磕飞她的长剑,把她打落-马背,然后一边大肆嘲讽,一边轮了她。

    不得已,梅里丝只能远渡重洋,去隔壁的贸易城邦当佣兵,结果她的队友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喝醉酒后兽-性大发,整个佣兵团,超过半数团员轮了她......

    如同野兽,割掉她的**,咬烂她的耳朵,啃掉她的鼻子,最后还在她两边脸颊各留下一道深深的十字疤痕。

    能活下来全靠她过人的意志和不屈精神。

    幸而褴衣亲王收留了她,风吹团的名声、风气也远比其它佣兵团好,梅里丝得遇“明主”,慢慢展露才华,出人头地,还成了风吹团干部——审问官。

    嗯,据说梅丽丝能在被拷问的人死前整整折磨他一个月。

    冰与火的世界,对女人太过残酷,贵族女孩被拿去联姻,或者被身份更高的大贵族玩弄(她的家人多半乐的如此)。

    普通人家的女孩更惨,漂亮的被领主老爷强健,丑的......唉,你再丑还能比“美人”布蕾妮丑?

    连她都多次贞洁不保。

    至于说能力......

    要是高武、高魔还好说,可强大如布蕾妮、梅里丝,也许能一对一肛翻男性武士,运气好点一对二,一对三也能赢,但敌人超过五个时,连亚瑟·戴恩都没把握保住性命。

    越过比武营地,排着队等待穿过城门洞的时候,老骑士凑近丹妮小声道:“大人,女人不能参加比武大会。”

    天色暗沉,城门两边已经点燃火台,因为近期要举办比武大会,从各地赶来的野骑士较多,城门等着排队的骑手、马车非常多。

    “这次比武大会主要是为了招募骑手,并没限定参赛选手的身份,戴上面甲谁知道我是男是女?”丹妮笑着反问。

    比武大会的规则大致固定,但根据举办地点的不同,举办人性格不同,某些小细节可能会有所区别。

    比如一位虔诚信仰七神的领主,以七神的名义在家门口举办比武大会,便很有可能规定,只允许涂抹圣油的正规骑士参赛。

    但比武大会在维斯特洛是一种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社会活动,几乎类似于亚洲人的春节,多数情况下,只要你有马,谁都能来参加比赛。

    即便规定不允许女人参赛,也没人去一个个检查比赛骑士的小吉吉。

    瞥见附近有人望过来,丹妮神色不变,抿了抿嘴唇,继续说道:“我可知道巴利斯坦‘无畏的’称号如何得来的。

    五十年前的黑港比武大会,才十岁的巴利斯坦也不知在哪“捡”了一套铠甲,以神秘骑士的身份参加比赛,甚至还敢挑战邓肯王子。

    结果被王子打败,还被挑开面甲,引得在场所有人对他大声嘲笑。

    龙芙莱王子却对他很有好感,不仅表达了同情与赞赏之意,末了,还送他一个‘无畏的巴利斯坦’的绰号。”

    老骑士堪称一本活着的历史书,连第一代退婚男都认识。

    “铠甲不是捡的,”老骑士神色怅然地摇摇头,“当时他是曼佛德·史文爵士的骑士侍从,得知他有参加比武大会的想法,爵士家几个儿子便凑钱为他打造了一套小型铁甲。”

    五十年过去,别说曾经服侍过的大骑士,连儿时的小伙伴也早已不在人世,想来真让人伤感。

    旧镇与瓦兰提斯有点相似,两者皆把河道的入海口包裹进城内,不过蜜酒河不如洛恩河宽,水量也低了很多,河面有很多灰石拱桥。

    河中心也有星星点点的几座小岛,岛上多建有高大房屋,通过石桥与两岸连接,也有相邻较近的岛屿,之间也建立了拱形石桥。

    忽略西式建筑风格,丹妮有种来到扬州秦淮河的错觉,河两岸三四层高的砖石楼房伸出一盏盏彩纸灯笼。

    路人沿河悠闲行走,河面还有一叶叶灯火辉煌的花船,脂粉扑鼻,女人娇笑与琴瑟鸣奏的声音隐约可闻。

    “天呐,基座比旧吉斯大金字塔还庞大,参天塔,果然名不虚传!”

    其实在城外便看到伸展进靛青夜幕的高塔,240米高的建筑,其顶层燃烧熊熊烈焰,为往来低语湾的海船提供最明确的方向标。

    靠近之后才震撼发现,参天塔占据了一整座岛屿,庞大得像一个大城堡,粗略估计,超过一万平米。

    “当然,参天塔可是世界九大奇迹之一呢!”

第230章 再见魁晰

    “既然在亚夏待了八年,没道理不知道超凡界基本常识啊?”丹妮瞥了黑妹一眼,“冥想术等级这么基础的知识,一个学了冥想术的法师却不知道。”

    唔,某人装大佬装得以为自己真是大佬了,完全忘记她也刚知道这个常识。

    “我只晓得她能点燃玻璃蜡烛,对她的冥想术并不了解,而且知道等级又有什么用呢?反正已经学了,定型了。”牛脖子博士苦笑道。

    也对,这些没门派的“散修”能有一门冥想术就算侥天之幸,哪还有挑三拣四的资格。

    “你叫马尔温?”突然的,丹妮觉得这个名字有点熟悉,久远的记忆开始在脑海中回闪......

    只片刻,她知道“学士马尔温“这个名称被谁提起过了。

    “你可认识一位拉札巫魔女,弥丽·马兹·笃尔?”

    “弥丽?”公牛脖子的马尔温面露回忆之色,眸中渐渐升起一丝甜蜜,“她应该是女祭司吧?一个又可爱又勤奋好学的小祭司。”

    我去,那个身体横着放、竖着放没啥区别的胖老巫女,与你口中的小可爱是同一个人吗?

    “嗯,她本职是祭司,兼修医术与献祭之术。”丹妮木着脸道。

    “20年前,我在亚夏与她同......咳咳,同窗,一起学习了几年,我还教给她尸体解剖的技术,怎么了?你也认识她?”

    丹妮完全不知该说什么了,不过这个学士长得也不咋地,酒桶肚,矮壮身材,鼻孔、耳朵还有一丛白毛生长出来,额头凸出,鼻梁明显断折过不止一次,牙齿因为常嚼酸草叶有斑驳褐红污垢......

    与那个“小可爱”老巫婆也算“郎才女貌”,天生一对。

    “她死了,用诅咒害人时被发现,最后烈火焚身而死。”

    说完,丹妮就认真盯着马尔温,不放过他脸上一丝表情。

    谁知他只“喔”了一声,便没了下文。

    “她不是你的情人吗?”丹妮忍不住问。

    “有过学术...交流,情人却算不上,毕竟,我是学士!而且她既先使用诅咒害人,便也死的不冤。”牛脖子马尔温正色道。

    学术交流?研究七种春啼之术吗?

    在丹妮沉默的时候,马尔温好奇问道:“蕾拉法师,不知你现在身在何处?”

    “就在旧镇,离学城不远,否则我也无法捕捉你们的信号了。”

    也许瓦雷利亚大巫师有通过玻璃蜡烛,远隔万里监视学城的能力,但丹妮就一巫术新手,懂得的巫术也没几个,能正好察觉黑妹的精神力,纯熟运气好,距离近。

    “这,不知能否与您当面谈谈?”矮壮博士搓搓手,不好意思地说,“旧镇几乎没有真正的超凡人士,很多知识全靠自己摸索,有些......不可阁下能否在旧镇主持一场超凡聚会。”

    这是想让我这个大佬为你们一群小白开坛讲道?

    “你参加过超凡聚会吗?”

    “听说过,但他们都不招收学士,等我回到旧镇,这里却没人组织聚会了。”马尔温尴尬道。

    超凡聚会,学士与七神修士不得入内!

    “你既然知道规矩,就该明白,法师无利不起早。”丹妮提醒他道。

    缚影士塔姆为何在瓦兰提斯发起超凡聚会?

    她要培养里斯本,同时也在考察“小弟候选人”。

    月咏者大佬与‘蕾拉’祭司不就成了她新的小弟?

    可‘蕾拉’火法师在旧镇召开超凡聚会的理由呢?

    她能得到什么?

    什么也得不到。

    丹妮的话让马尔温厚实的脸颊涨的通红,半响,他拉扯自己垂到肚脐眼的长锁链,支吾着道:“我是学城博士,精通医学、解剖学、渡鸦学、冶金学、历史学、经济学、地理学、天文学,还有瓦雷利亚高等算学、光学原理,部分炼金学、预言术。法师阁下可以选择一样,或者多样知识用来交换。”

    丹妮眸光一闪,点头道:“这也行,你们几个人?”

    “我一个。”

    “什么?”丹妮嚷了起来,“只你一个怎么召开聚会?”

    “可学城,旧镇......”马尔温也极度尴尬。

    整个旧镇只他一个真·神秘学人士,太惨了!

    嗯,学士项链中的瓦雷利亚钢链环代表魔法与神秘学,不少学士的确佩戴了瓦雷利亚钢链环,但他们体内却没一点儿魔力。

    比如大名鼎鼎的临冬城鲁温学士,他研习过魔法,项链中还有瓦雷利亚钢链环。

    可他一直教导琼恩、布兰他们:我以魔法大宗师的名义发誓,孩子们,这个世界没有魔法。森林之子、易形者、异鬼、古灵精怪都是大人编来骗小孩子的故事,你们还是踏踏实实练剑当骑士吧!

    即便布兰向他坦言自己梦到三眼乌鸦,且可能是狼灵的事,老学士也一脸慈祥,宽容地说:孩子,那是梦,你摔断腿后,无法接受现实,胡思乱想出来的梦。

    似乎在如今学士观念中,证明魔法为伪的能力,便等同于魔法知识。

    “咳咳,博士,还有我。”旁边黑妹偷偷瞥了丹妮一眼,小声提醒道。

    “你?”矮胖博士表情纠结,有嫌弃也有失望,“你不懂,参加聚会至少得拿出点干货。”

    “要干什么?”黑妹好奇道。

    “表演一番绝技。”

    “射箭行不行?我弓箭技能特别强,我母亲常说我有成为红箭手的资格。”

    盛夏群岛人常将船头雕刻成鸟类动物的形象,故而他们的航海帆船被称作“天鹅船”。

    不像贸易城邦,大帆船配置一两艘划桨船或长船为护航舰队,天鹅船往往独来独往,保护海船安全的任务便交给盛夏群岛特有的武装人员——红箭手。

    使用盛夏群岛金木为弓身,箭矢射程高达400米,几乎是这个世界最强弓兵,非常可怕。

    黑妹拉蕾萨如果没说谎,她的弓箭水平应该非常强。

    “射箭可不行。”马尔温摇头。

    他还会骑士的砍人技能呢,如果射箭、砍人有用,他早去参加神秘聚会了。

    “算她一个吧,这次能与她联系,我们两个还都修行瓦雷利亚那一脉的巫术,也算有缘。”

    “多谢大师,多谢大师。”黑妹咧嘴傻笑,一个劲儿鞠躬道谢。

    “你到底叫什么?我听马尔温博士一会儿喊你‘斯芬克斯’,一会儿又叫你‘拉蕾萨’。”丹妮问道。

    “斯芬克斯是我在学城外号。”

    “好吧,今天就到这了,”感受到右手腕处的异常,丹妮准备结束这次‘线上交友’活动,“记住我的巫力的频率,比武大会之后,晚上十点,咱们再确定集|会时间与地点,希望这期间马尔温博士能再找几位同伴,只你们两人还是有点少。”

    “好的。”

    “——”

    无声无息,灰光人影消失不见,留下金色烛光下两师徒面面相觑。

    半响,马尔温看向黑妹一眼,问:“你本名叫什么?”

    “就...就叫拉蕾萨。”黑妹眼神躲闪道。

    牛脖子博士叹口气,“随你吧,但要记住,学城绝不允许女人玷污他们的狗屎荣誉,我之前不知你是女孩,现在依旧什么也不知道。”

    “嗯,谢谢博士。”

    ......

    意外碰到两位‘网友’,耽误了丹妮一些时间,期间魁晰早已解除对她访问请求的屏蔽,见她一直没找过来,缚影士还以为她在生气,刚才主动过来联系她。

    不过就像起初魁晰拒绝她的访问一样,丹妮也把她屏蔽了。

    结束与马尔温的交谈,丹妮立即又激活玻璃蜡烛,这次精神力很容易便投影了过去、

    当然,与联通马尔温几乎不消耗巫力不同,识海内的九色漩涡疯狂旋转,巫力如开闸洪水一般,极速倾泻了足足三分一。

    真正跨越万里的沟通。

    有了上次精神体穿越空间的经验,这次丹妮没有眩晕,几乎刹那间来到一座阴暗空旷的石殿。

    中央点燃一根绿色玻璃蜡烛,拳头大的一团昏色白光,四面墙壁,头顶天花板都隐没在黑暗中。

    缚影士暗青色长袍,红色木壳面具,盘膝坐在石板上,似乎正在等待某人的到访。

    “你很愚蠢。”她说。

    “为什么?”丹妮不解。

    “你知道我这儿什么时间吗?”缚影士不等丹妮回到,她就严肃说道:“上午九点!我此时在玉海雷岛之上,你第一次找过来的时候,我正和卜干皇夫在天坛祭拜‘光之女’。”

    “喔,抱歉,忘记计算时差,打扰你了。”丹妮连忙道歉。

    话虽这样说,可她其实压根不会计算时差,也没想过时差问题。

    上次从瓦兰提斯回到阿斯塔波,纬度间隔大概2000公里,可两个城市都在夜晚,没感受太明显的时差区别。

    要不是魁晰今次提醒,丹妮差点忘了时差这回事儿。

    魁晰摇摇头,正色道:“你还是没听懂,我问你,你们如何称呼缚影士?”

    “黯影之子?”

    “黯影之子如何能在太阳下、神庙前,行使巫术?如果我没拦住你的精神投影,烈日会立即把你点燃。”魁晰指着丹妮,沉声呵道:“就像火炬点燃羽绒被那么容易。”

    “这......”丹妮一惊,“我还真没在太阳底下试过。”

    “你对其他人使用了灵魂坐标?”魁晰听出她话中含义,豁然起身,有些埋怨又有些担忧地说:“上次我还警告你千万不要用,还不到半个月你便用了一次——”

    “不是一次,三次,我用了三次。”

    魁晰身子一僵,木在那不说话了。

    好半响,她才呻|吟般吐出三个字:“你找死!”

第231章 原来你才是罪魁祸首

    “为何这么说?”丹妮不解道。

    “难道你自己没感觉?每留下一处灵魂坐标,你自己的灵魂就会撕裂一块。”魁晰反问。

    “的确,灵魂坐标的本质是把自身灵魂分离出一部分,如此,即便隔着千山万水,源自同一整体的灵魂也能相互感应。”丹妮点点头。

    见她中气十足,脸颊红润,魁晰疑惑道:“你有没有身体虚弱,便血、呕血,头昏脑花,行将就木的感觉?”

    “没有,我明天还准备报名参加比武大会呢!”

    “呃......”魁晰怔了怔,木漆面具后面的深色眸子似乎在放光,有点像科学家遇到奇怪生物现象,想要......

    等丹妮怕怕地后退一步,她叹口气道:“龙之母,果然非同一般!“

    “不,我很普通,没啥特殊的。”丹妮缩着脖子嚷道:“留下三次灵魂坐标后,我察觉到瓶颈,也许只能再使用两三次灵魂标记,所以才过来找你,询问有没有‘灵魂标记**下册’。”

    “哪有什么下册,你这是到极限了,灵魂无法再分割,”魁晰摇头苦笑,“早说过了,灵魂印记是我近几年新创的禁忌之术,并不完美,能不使用便不要用,后遗症与反噬之力太强了。

    不能见太过强烈的阳光,容易被杀气刺|激,被破魔武器会造成灵魂伤害,比如瓦雷利亚钢,龙晶武器,也不能在短命鬼身上留印记......”

    “短命鬼?”

    “被你标记的人如果意外死亡,留在对方体内的灵魂之力也会随之消散,你便会损失一部分灵魂。”魁晰淡淡道。

    幸好,咱标记的三个人都不像短命鬼,而且我能主动补充灵质,真出了意外也不会有大问题。

    “杀气是怎么回事?”丹妮又问。

    “你此时的精神体状态可以穿过实体物品,试过没?”

    “嗯,很有意思,就是太过消耗巫力。”

    魁晰点点头,道:“你现在本质上是一团精神体,普通实物无法阻拦虚幻的精神波动,但杀气......

    如果一名骑士对你有了杀心,他无论挥击什么武器,都会对你造成伤害。很简单的原因,他的攻击中夹杂了精神意志。”

    “难怪,”丹妮恍然,“上次那枚匕首让我有种深深的危机感,还有黑暗之星的大剑......”

    “天呐!”魁晰以手扶额,呻|吟着说:“才几天功夫,你......这样下去,早晚把自己玩死。”

    “丹妮莉丝,你一定要明白一件事,超凡者只有超凡智慧。绝对不要把自己当成超越凡人的神灵,须知强如瓦雷利亚大巫师,也无法|正面对抗一位经验丰富的大骑士!”缚影士郑重告诫道。

    “嗯,我明白,前几天我还见到与你齐名的火法师惨死在野佣兵刀下,教训不可谓不深刻。”丹妮点点头,很是赞同地说。

    “与我齐名?谁呀?”缚影士好奇问。

    “瓦兰提斯火法师,里斯本。”

    “没听过。”缚影士声音冷了下来,“你认为我也是那种无名之辈?”

    “呃,人家可是西大陆青年一辈第一人呢。”丹妮摸摸鼻子,尴尬道。

    “被佣兵捅死的第一人?”

    丹妮越发尴尬,支吾着道:“也不是我说的,大家都这么认为。”

    “什么?还传开了?”魁晰已经毫不掩饰自己的愤怒,“哪个混蛋在造谣中伤我?!”

    塔姆是好人,自己不能可出卖她。

    “好像是科霍尔的一个祭司。”丹妮把锅扣在死鬼头上。

    “不可能,我都没去过科霍尔,他们怎会随便评价一个不认识的法师?”

    “他可能听死灵法师卜成说的。”

    似乎担心缚影士不理解,丹妮赶忙补充道:“卜成是夷地人,夷地亲王。”

    “我知道那个王八蛋!”魁晰在磨牙。

    卜成,你是亲王,还有法师协会撑腰,一定能顶住这口大黑锅吧?

    “对了,我听你提到卜干...皇夫?他是谁?”丹妮转移话题道。

    “雷岛女皇的第二皇夫。”

    “第二,皇夫?”丹妮嘴角抽搐,“难道还有第一皇夫?“

    “你了解雷岛历史吗?”看出她的想法,魁晰缓缓解释道:“雷岛位于夷地南方,只一条狭海相隔,两地距离很近,很多黄金天朝的百姓南渡雷岛,也渐渐在当地定居。

    当朝开国女皇,被东方人尊称为‘伟人’的伽罗雅,因为是纯血雷岛人,为了安抚两族国民,便聘了两位夫君,一为雷岛人,一为夷地人。

    这一传统被后世传承下来,当代女皇也按照传统,纳了夷地皇室一位贵人为第二皇夫。”

    “这,那个伽罗雅故意开后宫吧?”丹妮还是不能接受,“既然她是雷岛人,找个夷地人为皇夫就行了,后世子孙皆为两族混血。”

    魁晰叹口气,“两个皇夫,只有与第一皇夫,雷岛人生下的纯血雷岛族女孩有继承权,如此,每一代雷岛女皇必为纯血雷岛人。”

    “呃,还能这样?何必呢,早晚要混血的。”丹妮一脸蛋痛表情,又问:“我以为你在魁尔斯,怎么回玉海了?”

    “哼,不离开等着陷在那吗?”魁晰深深看了她一眼,语气复杂道:“我可没把握孵出龙来,在你离开前我便登上了回玉海的船。”

    “你......”丹妮这下真对魁晰刮目相看了,“你预言到魁尔斯人会找你孵龙,提前跑了?”

    “连趋吉避凶都不会,还当什么缚影士。”魁晰平淡的声音里带着难以掩饰的自傲。

    塔姆,你听听,这才叫大师风范,你那赶着去孵蛋的行为,太low了。

    “这是你的地盘?”丹妮在石室内走了一圈,非常空旷,幽深,黑暗,沉静,她甚至只能听到魁晰的呼吸声。

    “不错,很大的修炼室,”丹妮看着魁晰赞扬道,“看来你的护道之技也不错啊!”

    “护道之技?”魁晰声音疑惑。

    “哎,还装?”丹妮向她挤挤眼,一副‘你懂我懂大家都明白’的表情,笑呵呵道:“我如今也不是神秘界小白啦!

    知道为了维持生计,法师会学习一些骗钱的小把戏。

    那个第二皇夫一定是条大水鱼,被你狠宰了一刀吧?

    啧啧,这么大的石塔......不愧是东方超凡界青年一辈第一人。”

    “嘎吱嘎吱......”缚影士又开始磨牙,双拳不自觉握紧。

    “这里是上古旧神的废墟,你连雷岛地下迷宫城都不知道?”魁晰几乎低吼出声。

    丹妮明白自己误会了,魁晰似乎没搞大项目,立刻转移话题问:“上古旧神?与维斯特洛旧神有什么关系?”

    “也许有关系,也许没任何关系,但地下迷宫一定属于长夜之前的‘上代文明’。我被邀请过来目的便是查清楚此间真相。”

    丹妮真升起一丝好奇心,问道:“这地方有什么特殊之处?”

    “传说上古旧神依旧活在迷宫深处,只要打开迷宫入口,祂们就会往外散播古神灾疫,被感染者先是发烧头痛,渐渐思维混乱,记忆丢失,出现幻觉幻听,耳边时时有不知源头的低语之声,最终患者神志崩坏,彻底疯狂。”

    我去,这不就是上古邪神的低语吗?

    来到魔兽世界了?

    丹妮闭目感知了一会儿,怀疑道:“真的假的?我似乎什么也没感受到。”

    “你可以找本《玉海概述》看看,瓦兰提斯人柯洛阔·弗塔所著。古神灾祸持续了近千年,连雷岛女皇也......有人说她们进入地宫与古神***,我不确定是真是假,但她们的确干了一些非人之事。“

    顿了顿,魁晰指指自己胸口,问:“你以为我为何来此?还不是女皇陛下最近精神有些......嗯,某些迹象让皇夫不安。”

    “长夜将至,什么牛鬼蛇神都出来了。”丹妮喃喃。

    “长夜?你信红神祭司那个预言?丹妮莉丝,你该不会真把自己当成亚梭尔亚亥转世了吧?”魁晰古怪道。

    “我不是吗?”丹妮反问。

    她突然想起一件事,很多人都猜测丹妮莉丝是预言之子,包括红神至高牧师,可魁晰从来没这样说过。

    “丹妮莉丝,我可以明确告诉你,你是可以改变世界的人,但绝非亚梭尔·亚亥转世。”魁晰正色道。

    “为什么?”

    “因为,别说亚梭尔·亚亥,就连光之王本身,也无法像你那样孵龙。”

    这个理由真强大,丹妮自己都没法反驳。

    “有个叫卡亚纳的沙米利安纳的神庙祭司,她献祭了大贤主一家几百口子,结果假龙蛋里有一团邪恶灵魂,怎么回事?拉赫洛能孵出恶魔之龙吗?”

    魁晰摇头道:“我不确定,拉赫洛是真神,掌握死亡领域部分权柄的真神。如你那样孵龙是创造新生命,所有死亡之神都做不到,但祂们的其它能力我无可揣度。”

    接着她又好奇道:“为何是假龙蛋?”

    “呃,这......”丹妮摸摸鼻子,嘟哝道:“都怪你那个老乡。”

    “老乡?”魁晰茫然。

    “一个叫宝汗的亚夏商贩,他硬是要送我一罐‘火石膏’,可以把碎裂的龙蛋无损粘合起来,连缝隙也看不见。”

    “天呐!原来是宝汗那个奸商,魁尔斯王族被你坑惨了。”魁晰崩溃般叫了起来。

    “你也知道宝汗?”

    “嗯,与灵魂标记巫术一样,‘火石膏’也是我发明的。宝汗曾从我手里买走三罐。”

    “呃,想不到......”丹妮古怪打量魁晰,原来假龙蛋的罪魁祸首是你!

    “不要这么看着我,我研发‘火石膏’主要为了家族的瓷器生意。”

    魁晰撸起袖子,露出羊脂玉般细腻的浅黄色肌肤,“看到了,我虽在亚夏出生,却并非亚夏当地人,祖籍夷地兴都,兴都瓷器的名声你听过?”

第232章 买铠甲

    次日上午,天空碧蓝如洗,太阳懒洋洋看着下方喧闹的城市,和煦的海风沿着翠绿蜜酒河面,带起丝丝涟漪,从低语湾闯入临河街。

    石板路上车水马龙,人群摩肩接踵,丹妮与白胡子骑在马上,随着人流缓缓前行。

    丹妮染黑的秀发扎成一条飒爽单马尾,一身干练的绯色皮甲、皮裤、高筒长靴,四肢修长,身躯挺拔,腰挂长剑,纯白披风垂下,一直盖住马屁-股。

    曾经的柳叶眉刻意修剪成锋锐的浓黑剑眉,配合脸上的自信骄傲的神采,微微上翘的嘴唇,散去十六岁女孩的最后一丝稚气,彻底成了一位英武潇洒的女剑客。

    往来的佣兵、骑士从旁边路过时多会或偷看,或正大光明打量,或吹着口哨向她抛媚眼,非常引人注目。

    巴利斯坦也改变了容貌,一头披肩花白长发全部剃掉,成了个大光头,嘴唇胡须染成斑驳的脏金色——他年轻时有黑色胡须、头发,眉毛末梢向下耷拉,多了六分颓废。

    其实就凭满脸杂乱络腮胡便能让八成熟人认不出他来,比如在魁尔斯时,乔拉莫尔蒙一直没认出他的身份——曾经老骑士脸颊光滑整洁,修饰得一丝不苟,老帅哥一枚。

    就算没杰克与水枪男那种完全相当于两个人的恐怖差异,起码也是《华尔街之狼》与《荒野猎人》的区别。

    老骑士还时刻带着头盔,即便不拉下面甲,形貌也很难辨认清晰。

    反正在街上走了一圈,白骑士见了至少二十个熟人,却没一人稍微多看他一眼。

    最多,因为他旁边英气勃勃的女骑士,他们给了他淡漠一瞥。

    “往日旧镇有这么多人吗?”丹妮问。

    蜜酒河比武大会虽两天后才正式开始,可此时从玫瑰大道到旧镇内大街小巷,到处都能见到骑士和自由骑手,或弹奏竖琴、或敲打皮鼓的吟游诗人,满载啤酒花、火腿、大圈黄油和一桶桶蜂蜜的马车,还有生意人、工匠和妓-女......

    巴利斯坦解释道:“这次虽不如几年前庆祝首相(艾德史塔克)就任的比武大会那么全国轰动,可因为铁民实在招人恨,除了河湾本地骑士,多恩、风暴地、兰尼斯特港也来了不少贵族。”

    “你看那——”说着,老骑士抬手遥指河对岸一队骑兵,十七八个骑士在马上肆意谈笑,时不时有人笑得前俯后仰。

    其中三名护在外围骑手,手里各擎着一杆旗帜。

    三面旗帜上图案分别为:三根黄金麦穗,两只幼鹿,黄色干草堆。

    他盯着其中一位黑色卷发的方脸青年人,神色复杂道:“丰收厅、幼鹿屯的卡伏伦家族、干草厅的埃洛尔家族,都是风暴地的领主。”

    “你亲戚?”丹妮问。

    老骑士便出身丰收厅,原本是伯爵继承人,还有个未婚妻,可为了追逐御林铁卫的荣耀,他全部放弃了。

    嗯,连老婆都不要的狠人。

    “如今的丰收厅伯爵,阿斯坦·塞尔弥,我侄孙。”老骑士最后一句话声音压得极低,旁边的丹妮差点没听清。

    她想起来了,当日在魁尔斯,老骑士为隐瞒身份用的假名便是“阿斯坦”。

    “要不要去见见?”

    老人理解错她的意思,迟疑道:“丰收厅虽是风暴地最大的粮仓,却没多少兵力,而且现在时机也不对。”

    “哎,我缺那点人吗?”丹妮摆摆手,“单纯叙叙旧。”

    “没必要,那孩子人比较老实,无法保守秘密。”

    几句话的功夫,河对岸的队伍已没入人流,消失不见,丹妮二人也拐入一条胡同,又在老骑士的带领下转了几个弯,最终来到西城边缘一条满是骑手与剑客的街道。

    “铁匠一条街,在这能买到任何规格的铁甲。”老骑士笑着说。

    一路上丹妮看到七八家铁匠铺,赤膊着上身的武器师父在锻炉前奋力捶打,有与她目的类似的自由骑手,拿着盔甲大声与老板讨价还价。

    还有几个脸上爬满皱纹的老头赶着马车沿街叫卖,车上杂乱堆着锈迹斑斑、剑刃布满缺口旧剑陈刀。

    最终老骑士把丹妮带到街头一栋巨大石头楼房大门前,木门两侧墙面还安装了玻璃展台,上面挂着红色、蓝色、白釉瓷全身铠,还有狮鹫、独角兽、野牛,甚至巨龙头盔。

    两人刚翻身下马,便有一个小厮迎来,主动帮忙把马牵到一边,接着又一位圆脸侍女从门内走过来,鞠了一躬,问:“不知客人需要什么?刀剑、盾牌、铁甲、锁子甲、皮甲,我们店里都有。”

    “我要一套全身铠。”丹妮说。

    “定制还是现货?”

    “定制要多久才能取货?”丹妮问。

    “根据您对铁甲的要求,至少半个月,但不超过两个月。”

    “我急用。”

    “我们这库存丰富。”

    之后圆脸侍女询问过价位,从丹妮那得到“价钱不重要,但质量一定要最好”的答复后,便带着两人越过挂满各类铁甲的大厅,又沿着鹅卵石小径穿过一片对着木炭、铁锭等杂物的院落,最终来到后院一排低矮红砖房子。

    联排房向着院落的一面没有门,没有墙面,整间屋大大敞开,像仓库,但里面没有堆积货物,全是一间间热浪翻滚、烟尘弥漫、锤声叮当的锻造室。

    时不时有铁匠师傅对学徒大声斥责,或者吆喝着让他们办事,当时就有两个裹了层黑灰的汗衫小伙抬着一筐焦炭,急匆匆从庭院穿过。

    嗯,他们刻意避开了鹅卵石小径。

    老骑士点点头,道:“只有在铁匠大师手里才能买到真正的好货,囊中羞涩的佣兵才会去买摆在前厅的样子货。”

    圆脸侍女朝他认可地笑了笑,带着他们径直走向左首那件最大的锻造室。

    每间锻造室外摆着两排木架,其上挂着乱七八糟的板甲、铁盔、护喉等铠甲部件,正有几位客人在学徒的介绍下来回翻看。

    “您是自己挑选,还是我帮您找一名学徒?”侍女问。

    “我来选。”老骑士直接上前,在一副银灰色板甲上敲打起来。

    侍女对旁边学徒说了一声,便向丹妮告辞:“选好铠甲直接找铁匠大师付账即可。”

    挂在木架上的铁甲看着杂乱,其上都是一整套拆开来放在一起的,这样既方便客人检查防具质量,也能根据客人的实际情况,对某些部件进行微调。

    就在他们挑选铠甲的时候,却听到铁匠铺内传来一阵谈话声。

    一名男子中气十足地说:“加兰,你可一定要帮我,最近来旧镇的人实在太多。不敢说全国,但河湾地的骑士能过来的都来了。

    可每来一个骑士呢,跟着会过来两个自由骑手、三个工匠、六个大兵、一打生意人、两打妓-女,至于小偷,多到我猜都不敢猜。

    人一多,事情开始变得麻烦,今早发现有酒鬼落在蜜酒河里淹死——无法确定意外或者他杀,昨晚北城门口一家酒馆发生暴乱,几个边疆地骑手与多恩人打了起来......

    唉,类似械斗多不胜数,连强健案都时有发生,你还是调一批人过来帮我维持秩序吧!”

    另一个年轻人疑惑问:“旧镇军力缺口这么大?我记得二舅你一个月前就开始训练新兵了。”

    “加兰·提利尔,加尔斯·海塔尔。”老骑士瞥了一眼,低声说道。

    丹妮也看到了,两名身穿皮甲、腰挂长剑的英武骑士,一名三十出头的中年人,胸口有白塔族徽,另一个是二十三四的年轻人,胸前有两只硕大金色玫瑰。

    嗯,加尔斯是乔拉·莫尔蒙曾经的二舅哥。

    “旧镇老翁”雷顿海塔尔子女众多,六个女儿,四个儿子,琳妮丝是最小的女儿,里斯遇到的亨佛利是最小的儿子。

    由此也不难理解为何乔拉能吃到“天鹅肉”了,家中孩子实在太多,能找个“文武兼备”的实权伯爵当女婿,雷顿伯爵已经很满意了。

    二女儿虽嫁了高庭公爵,但那个女婿有着“权游第一庸将”的美名,江湖人称“充气鱼”,老人家实在无法引以为荣。

    就听加尔斯无奈说:“你来的时候没主意到吗?地里的小麦熟了,我招募的士兵得放下长矛,拿起镰刀去麦田收割庄稼啦!”

    “铁民正在侵袭河湾,你竟放那群农夫回家?”加兰不可思议道。

    “呃,你没受到学城信鸦?”加尔斯愣了愣,道:“半个月前,学城向全国各大领主家派遣白色信鸦,传递凛冬来临的信息。也就是说,明年正式进入冬天。”

    加兰不以为然摇摇头,道:“冬天又怎样?咱们河湾地可不是北境,至少还能再收两茬小麦,下一年雪,第四年也许便是‘错误的春天’,又能种地收割庄稼了。

    千百年来,我们南方人不都这样过冬嘛,完全用不着为囤积粮食耽搁战事。”

    “七层地狱啊!”丹妮很“时髦”地嚷了一句,忍不住走进几步,惊叫道:“你的意思是作为七国粮仓的河湾地竟没有储粮?”

    加兰提利尔眸中先是闪过惊艳之色,很快又皱起眉,质问道:“你是谁,偷听我们谈话?”

    “这么大的声音,你问问附近客人,”丹妮指着一个挑选铁甲的锁子甲剑士,“谁没听到你们的谈话?”

    锁子甲连连摆手,大声嚷道:“你这女人,别污蔑我,我可没听见加兰伯爵与加尔斯爵士交谈。”

    丹妮嘴角抽搐几下,“我就站在爵士旁边,声音也不大,你这不是掩耳盗铃吗?”

第233章 国王之嚎

    加尔斯·海塔尔对丹妮温和笑了笑,解释道:“我们原本有为冬季储粮的,不过这几年七国战乱不断,河间地彻底打烂,王领也被乱兵祸害。

    塔利伯爵至今还在两地来回奔波,清理流寇与暴民呢!

    至于风暴地,原本就不是产粮地,如今风息堡还没拿下,这仗还有得打。君临五十万百姓,全靠河湾地输送物资。”

    接着他又看向外甥,意味深长地说:“所以你明白了吧?河湾地肯定不会缺粮,但为了维系王国正常运转,每一粒小麦都有大用。”

    “先确保旧镇不被铁民骚扰吧,君临......”加兰明白二舅在暗示——粮食即是高庭参与君临权利游戏的筹码。

    他苦笑着叹口气,道:“兰尼斯特自己都不急,咱们何必多操心?能把河湾地照顾好已经很难了。”

    “学城给出的冬季时长预估是多久?”丹妮问道。

    “三年左右。”加尔斯看着她,好奇问:“小姐不像本地人吧,为何关心这个?”

    “呵,正常人都该关心这个吧?”

    “唔,也对,”加尔斯先怔了怔,才赞赏地说,“领主家那些闺阁小姐只在意今晚有没有宴会,城里来了哪位著名吟游诗人......你很与众不同。”

    丹妮却不领情,冷笑着说:“如果你们允许女人也参加比武大会,允许女人参与政事,她们自然不会只关心那些花前月下。”

    加兰瞥了她腰间长剑一眼,淡笑道:“瑟曦摄政王后也是女人,可我想,她如今在君临的所作所为,连她父亲泰温公爵都看不过眼吧?”

    “行了,别扯这些有的没的,我问你们,河湾地的粮食够吃几年?”

    此言一出,附近一片静默,两位爵爷用奇怪的眼神打量这个大言不惭、颐指气使的高挑少女,“你是?”

    “呃......”丹妮也反应过来,这两个家伙暂时,嗯,暂时还不是自己小弟。

    她讪笑着说:“抱歉,人命关天的大事,急了点。我听说这个冬季非同一般,码头区也有红神寺庙,难道你们没听祭司们提过长夜的预言?第二个长夜。”

    “亚梭尔亚亥转世的预言?”

    “你们不信?”

    加尔斯摇摇头,解释道:“你可能不知道,早在上一个冬季,甚至上上一个冬季来临前,便有类似预言在君临流传,很多人都说雷加王子是传说中的预言之子。

    可几十年、几个冬季过去,连雷加王子也死了,我们却迎来长达11年的夏天,语言就像风,预言也一样。”

    这,都成了“狼来啦”的故事?

    不对,向维斯特洛人预言“亚梭尔亚亥转世”的是荒石城简妮的朋友,侏儒女巫,人家红神祭司很专业的,直到最近几年,魔力潮汐恢复后才开始活跃起来。

    唉,关键是七国压根没几人感受道魔潮汹涌。

    “即便预言是假的,可11年长夏之后必有长冬,这个总不会错吧?”丹妮道。

    “所以呢,你想说什么?”加兰耸耸肩问。

    “别瞎折腾了,趁着南方还有一口热乎气,赶紧回家种地吧!去北境引入一批耐寒的冬小麦种子,再漫山遍野撒上芜菁苗,大家齐心协力把长冬渡过再说。”

    “并非我们想折腾,”加尔斯叹口气,“你知道即将举行的比武大会吧?我把农夫遣回家收割庄稼去了,可铁民威胁近在眼前,为了招募一批闲散在家的雇佣骑士,我才发起了这场盛会。

    事实上,早在夏末,学城刚发布秋季预警时,我们海塔尔家族便开始大规模减少领地内的经济作物,改种麦子、大豆、玉米、芜菁等粮作物。”

    “这......”丹妮也无奈了。

    “不过小姐你的建议也不错,”加尔斯摸摸下巴,若有所思地说,“北境的作物更耐寒,我们真该买一批种子回来。这个冬季不同寻常,七国局势不稳,冬天持续时间还特别长,十一年长夏啊!”

    “也行,回头我让学士往白港送一封信,向曼德勒伯爵订购一批种子。”加兰点头道。

    正说着话,一名脸颊纵横七八道烫疤的壮汉,提着木匣子走过来,声若洪钟般嚷道:“伯爵,您的铠甲在这儿了,这次您一定会成为大会上最亮眼的存在。”

    “谢谢,”加兰应上前接过木箱,苦笑着对二舅说,“真该让洛拉斯来干这事儿的。”

    “他如今成了白骑士,不可能离开王后身边。”加尔斯向丹妮点点头,便带着外甥离开了。

    “这两人很不错,”丹妮对老骑士说。

    之前三人谈话时,老骑士一直站隐在货架旁,一边偷听,一边挑选铠甲。

    “大人,你运气不错,正好遇到维斯特洛少有的两为有教养,还脾气温和的真骑士。

    换成其他人,除非你表明身份,否则不挨两鞭子也得引起不必要的纷争。

    ——贵族绝不接受身份比自己低的人的批评,哪怕对方显而易见的正确!”老头子有些埋怨地说。

    “我知道,所以才夸那两人不错。”

    “正常情况下,海塔尔家族的子弟品行都很好,琳妮丝夫人属于特例。”

    丹妮上前一步,来到正在整理铁锭的烧疤脸身后,问:“这位师傅,你亲手帮提利尔伯爵打造了铠甲?”

    嗯,加兰·提利尔是伯爵,亮水城实权伯爵。

    亮水城位于蜜酒河源头,是一块丰饶多产的领地,原本属于佛罗伦家族。

    但在四王之战中,佛罗伦站在自家姑爷——二鹿史坦尼斯那一边,后来高庭提利尔与兰尼斯特结盟,打败了二鹿,佛罗伦家的贵族封号与领地皆被剥夺。

    “当然,别说我吹牛,七国上下再难找到手艺能和老隆多相比的铁匠。‘勇武的’加兰伯爵可不是个例,许多真正识货的骑士老爷都是我这的常客。

    比如大家都知道的百花骑士,如今的御林铁卫,几年前去君临参加比武大会时,专门来找我定制的那一套璀璨如白星的亮银铠。”烧疤脸得意洋洋道。

    “你这可有适合我穿的铁甲?”丹妮问。

    “外面的不满意?”

    “我想要更好的,有没有?”

    “当然。”老隆多点点头,问:“今天就要?”

    “嗯。”

    铁匠蹙眉打量丹妮一番,道:“幸好你的身材与纤细少年差不多,可以不用打造专门的胸甲。”

    你这死老头子,瞎说什么呢!

    丹妮瞪了他一眼,问:“穿着不舒服我可不会买。”

    “康纳,把那条中号蓝釉铁甲拿来。”对炉边上添木炭的学徒吩咐一句,烧疤脸回过头,对丹妮解释道:“三十二斤,精铁打造,绝对能穿着上战场。”

    “有点轻,板甲会不会太薄了?”白胡子道。

    “绝对不薄,你看了就明白了。”

    的确一看就明白了,那是一套胸口镶嵌光滑蓝釉的假全身铠,胸甲属于正常厚度,可只能护住前胸与腰腹,后背是一层轻型锁子甲。

    简单来说,这种铠甲只能防正面,如果被人攻击后背,可能一枚破甲箭就能洞穿其主人的后心。

    当然,并非老铁匠偷工减料。

    这种铁甲在骑兵中很常见,大队骑兵冲锋,自有同伴帮忙掩护后背,减少重量有利于增加持久作战能力。

    老骑士放下铁甲,摇头道:“我家骑士大人有超凡体魄,有没有全身铠,四十斤往上的?”

    “四十斤......”老隆多怀疑看着丹妮,“这位小姐腰细肩窄,身体看着还有点单薄,穿上能走动?”

    “有没有?拿来试试不就知道了。”丹妮道。

    “有倒是有,但那套铠甲既没有渗色,也没嵌彩釉......”老铁匠在白骑士胸口拍了拍,一脸嫌弃地说,“与老头这身破铜烂铁差不多,黑糊糊的,除了头盔够别致,其它部件太过平庸。”

    破铜烂铁?

    丹妮嘴角抽了抽,直接道:“拿来看看,我是真骑士,只在意防御力,样式如何并不关心。”

    没一会儿,两个学徒抬着个木箱过来,打开一看,丹妮就皱起眉头,把铁盔拿起问老头,“这就是你说的别致头盔?”

    烧疤脸铁匠正色道:“你看它,狰狞的獠牙,猩红的水晶护目镜,扭曲的表情。如此逼真的野猪头盔,保管走在路上小孩见了就被吓哭。”

    巴利斯坦低头翻看了胸甲,竟发现它入手沉重,表面泛着森冷寒光,应该是用最上等的精铁、最高明的淬火技巧打造出来的高级货,不由惊讶道:“这是谁订购的?质量很不错呀,价格不低吧?可我记得旧镇附近没野猪族徽的贵族。”

    “咦,老头你很有眼力呀!”铁匠疑惑看了他一眼,却发现没一点儿印象。

    “这套铠甲叫‘国王之嚎’,你知道劳勃国王怎么死的吧?”

    喝了瑟曦加了料的酒,头昏眼花,被凶猛的野猪拱烂了小吉吉。

    “你胆子真大,敢打造这种铠甲嘲讽国王。”丹妮古怪道。

    “不是我胆子大,让我打造它的人胆子大,大贵族家的小毛孩,不知轻重。结果还没来得及镶嵌彩釉,他父亲就找上门来,连定金都没付......”老铁匠哀叹连连。

    在巴利斯坦帮助下丹妮试了试,发现很合身,便直接道:“这套‘国王之嚎’很不错,多少钱?”

    “2个金龙,贱卖了。”

    两个金龙真不贵,丹妮很愉快地付了钱。

    之后两人又去其它铁匠铺卖了个结实的头盔,丹妮要低调,要当神秘骑士,可不想一露面就吓哭小孩子。

    午饭之前两人回到羽笔酒樽,丹妮却惊讶看到两个熟人。

第234章 学城的异常反应

    阳光下,被河草映得葱绿的蜜酒河边,四五个身穿灰袍的学城学徒在酒店门前的宽阔草地嬉戏。

    一个有着粗壮胳膊和畸形腿脚的小伙子轻跳一步,转了一圈,胳膊猛地甩出,手中青色干瘪苹果带着“呼呼”风声,急速向蜜酒河下游飞去。

    同一时间,拉蕾萨飞快拔出插在身前地面的一根箭矢,弯弓搭箭,在瞬息间完成,那支近一米长的大号金色木箭带起锐利尖啸声,如同一线流星......

    正好在苹果飞行抛物线的最高点传来一声脆响,苹果裂成两片,而箭矢去势不减,又飞了四五十米才落下。

    “正中靶心,好!”旁边学徒纷纷鼓掌叫好。

    “再来。”拉蕾萨兴奋道。

    “今天已经练了一上午,你不累吗?”坐在草地上的佩特闷闷道。

    “过几天我要在一位大师面前表演绝技,射箭已经很......唉,你不懂。”拉蕾萨摇摇头,催促伙伴继续扔苹果。

    “这次扔两个。”她说。

    丹妮摸摸鼻子,姑娘,你用力用错方向了,练习箭术当然有用,但不用想也知道,我们聚会的地方不会太大,哪有空间给你施展箭术?

    嗯,这个长相标志的黑人小伙,便是昨晚通过“摇一摇”遇到的菜鸟火法师。

    “唉,这里太无聊,我想去码头听水手们讲龙的故事,还有人说自己看过龙,我也想看龙,哪怕一眼都好。”一个又胖又矮,模样蠢笨的少年嚷道。

    “鲁尼,你小子生得太迟啦,看不到龙了。”旁边那位助理学士道。

    他二十四五岁的样子,鼻子像又尖又长,像削过的胡萝卜,挂在脖子上的皮绳串了四个链环,分别为白镴、锡、铅和铜的链条。

    “可是......”

    “你肩膀上长的是芜菁吗?”尖鼻子青年不等胖鲁尼说完,用力在他头上拍了几下,“连本国现代史都忘了?最后一头龙在伊耿三世的朝代就死了。”

    瘸子学徒甩开手臂,丢出去两个苹果,嘟哝着道,“阿曼,你真该去码头逛逛,最近水手们的故事经常……”

    尖鼻子学士助理阿曼不耐烦打断他:“莫兰德,你该多蠢才会信水手的话?别说我没去过码头,那群水手是什么货色,我远比你了解得更透彻。

    他们为了吸引注意力,连和美人鱼睡觉、在海怪肚子里待了十几年的谎话都说的出口。”

    瘸子学徒争辩道:“阿曼,个别水手的故事可以付之一笑,但四艘船上操四种不同语言的桨手讲述同一个故事……”

    阿曼摇头道:“不是同一个故事,亚夏的龙,魁尔斯的龙,弥林的龙,多斯拉克的龙,解放奴隶的龙……故事的版本不一样。”

    瘸子莫兰德也不扔苹果了,执拗地说:“故事不一样,但都有一个共同点,有龙,有一位年轻美丽的女王。”

    “好吧,你告诉我,女王是谁?”助理学士冷笑。

    “丹妮莉丝。”

    丹妮挥手让白骑士带着铠甲先回去,她自个走过去,先向望过来的佩特打了个招呼,才笑着对尖鼻子助理学士说:“旧镇学城,不过如此。”

    “你——”阿曼本勃然大怒,可一对上丹妮笑盈盈的紫色眸子,咒骂的话又怎么都说不出口了,只得闷闷道:“小姐,学城是全世界最繁盛的学术中心,这里有最丰富的知识和最高深的智慧,可容不得你出言侮辱。”

    “井底之蛙!”丹妮风轻云淡地说,“全世界所有人,包括君临高层,都知道龙与龙女王的事了,可学城却一直当它是谣言。”

    “龙早就绝种。”阿曼涨红着脸强调。

    “你知道盟军吗?”丹妮问。

    “盟军?什么军队?”阿曼茫然。

    “不对呀,君临都在考虑加入盟军了,你却连盟军是什么都不知道?”

    丹妮也无语了,堂堂学城,消息这么闭塞吗?

    看出她的表情真不像说谎,附近几个学徒都凑了过来,连拉蕾萨也停止射箭。

    “疯王女儿没死,这件事你们知道不?”丹妮问。

    “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听说她嫁给了马王。”阿曼说道。

    “龙的确绝种了,但丹妮莉丝在两年前孵化了三颗龙蛋,得到三条龙。”

    尖鼻子助理学士连连摇头:“不可能,自龙灭绝后,坦格利安家族多次试着孵龙,但都以凄惨结局告终。”

    “所以我才说你们学城浪得虚名啊!”丹妮叹道。

    “蕾拉小姐,为什么这么说?”学渣佩特好奇道。

    “因为学城竟无一人察觉魔力潮汐的变动,其实真龙展露在人们视线之前,世界上很多法师都知道龙出世的事。”

    其他人都一脸茫然,只有拉蕾萨心中一动,问:“魔力潮汐是什么?”

    “你知道魔法吗?”

    “魔法是骗人的把戏!”尖鼻子助理学士立即说道。

    丹妮古怪打量他一番,疑惑道:“学城到底都教了你们些什么东西?瓦雷利亚也才四百年前的事。

    即便你连瓦雷利亚也否定,那总该知道九大奇迹之一的瓦雷利亚大道吧?那玩意不用魔法能造得出来?”

    “这......”助理学士哑口无言。

    丹妮继续之前的话题:“龙决定这个世界的力量上限。举个例子,在屋顶三米高的房间里,你最多只能跳三米高。

    当龙出现的一瞬间,整个世界的天花板拔高到十米,甚至一百米,那些一直跳高的人便立即知道世界有龙了。”

    “现在明白了吧?”

    “神秘职业者就是跳高的人。”拉蕾萨恍然。

    “可学城也有掌握神秘学的博士,我看到他们项链上的瓦雷利亚钢链环了。”瘸子学徒疑惑道。

    丹妮耸耸肩,“所以,我觉得学城学士有些名不副实,这件事在厄索斯大陆几乎烂大街了,稍微有点身份的人都知道。”

    “小姐,魔潮什么的,我们也听不懂,您发发善心,讲讲龙和龙女王的故事呗!”憨傻的鲁尼嚷道。

    “好吧,丹妮莉丝在多斯拉克海附近孵了三条龙,之后被邀请到魁尔斯,烧了男巫的不朽之殿,又渡船去了奴隶湾的阿斯塔波,她占领那座城市,解放城中奴隶。

    半年后,又接连拿下渊凯、弥林,将所有奴隶恢复为自由民,她自己也成了名副其实的奴隶湾女王。

    可世界海贸城邦多由奴隶贸易支撑,龙女王的行为让魁尔斯、瓦兰提斯、里斯、泰罗西、玉海城邦、捕奴贩子联合起来,组织了千年来最庞大的讨伐军团。

    听说连维斯特洛也接待邀请,而君临方面并没拒绝。”

    最后她总结道:“你们看看,多么大的事件?世界上八成老百姓都知道的了,偏偏学城连是否有龙都不确定。”

    固执如阿曼也不得不信了,因为这件事太大,说谎很容易拆穿。

    “我得去告诉博士。”他紧张地说。

    “别去!”拉蕾萨拉住他的衣袖,郑重道:“假装什么也不知道,就像那些学士、博士一样。”

    “你......”尖鼻子阿曼先是疑惑,接着又变得骇然,不可思议道:“学士发誓不参与权利——”

    刚一说完,他便颓然叹口气,好似被抽走全身骨架似的,瘫坐在草地上,抱着肩膀,一脸迷茫。

    连码头水手都知道的信息,学士、博士一定早就晓得,可他们......

    看着这群有恐惧,有思索,有一脸茫然还没搞清楚状况的学徒,丹妮也陷入沉思:学城到底在搞什么?

    即便他们违背誓言,选择在权利争斗中站队,丹妮也能理解,毕竟学城在旧镇!

    但刻意隐瞒,甚至抹除龙女王存在的消息,这就有点......太急先锋了。

    难以理解啊!

    看来维斯特洛的形势远比她想象的复杂。

    真特么池浅王八多,一个由三个失败民族组成的“边陲小国”,权利斗争之激烈、之复杂,竟超过厄索斯大陆九大城邦与魁尔斯、玉海诸城之合。

    “咯咯咯,想要老娘的女儿?可以呀,明码标价,一个金龙。”酒店三楼窗户传来一阵女人的娇笑声。

    接着男人大声咒骂价钱太贵,女人辩驳,自己的女儿萝希可是酒店最漂亮纯净的女招待,一个金龙,一个铜板都不能少。

    然后喘息声大起,光天化日之下,一对狗男女竟......

    不对,萝希——

    丹妮不由看向笨学徒佩特,他那个有着可爱酒窝小女友,不就叫‘萝希’?

    察觉到丹妮的目光,佩特脸一红,又一白,喃喃道:“那是萝希的母亲艾玛,她虽在女招待中年纪最大,但体态妖娆,很多——”

    丹妮不想了解一位半老徐娘的皮肉生意情况,直接打断他,问:“一个金龙是怎么回事?”

    “这......”佩特一脸纠结,支吾着不知该怎么说。

    旁边矮胖子鲁尼却没那么多顾忌,嚷道:“自萝希来了初潮,艾玛逢人就推销自己女儿,价值一个金龙的初-夜,佩特正在攒钱呢!”

    “呃......”

    这到底是人性之丑恶,道德之扭曲?还是残酷命运之下的无奈?

    三楼窗口没有关,声音越发高亢而有节奏,几个学徒有点坐卧不安,丹妮也待不下去了。

    对佩特招招手,便向酒店大厅走去。

    “你在攒钱?可即便有了一个金龙,又能如何?我看你真心喜欢她。”丹妮问。

    “我想带萝希私奔,可我又害怕,现在只想着先攒够一枚金龙,让艾玛不要卖掉萝希。”不知为何,佩特竟对一个刚见过两面的女骑士说出内心的秘密。

    即便是那些小伙伴,也不知道他的计划呢。

    也许因为她眼中满是真诚的同情?

第235章 异世界的货币体系

    丹妮把佩特拉到角落一张空桌坐下,问:“你不当学士了?”

    “我当然想,学士能骑着领主赏赐的大马,骄傲地从市井百姓面前走过——这是我在梦中经历过的最美好之事。可我太笨,五年也没能打造出一节链环。”佩特沮丧道。

    真现实,也很有自知之明。

    这个世界的阶级固化太严重,底层百姓几乎没有上升通道,学士就相当于“超低配版科举”。

    学士的确能高普通百姓一等,可他们只是领主的幕僚之一,其待遇差了‘进士老爷’几百条街。

    但要成为贵族家的学士,远比中进士更难。

    不提学术方面哪个更精深,进士三年一轮,每次总能选拔一批人。维斯特洛有资格养学士的领主(实权伯爵及以上爵位)只有两三百家,学士一干就是一辈子。

    更严酷的是,学士不讲究“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一般情况下,领主会在自家老学士人将就木之前,选择年轻有为的少年学士来家当替补。

    类似佩特,即便他靠着努力,终于在40岁成为一名真学士,九成可能也没人要,余生只得在学城蹉跎,就像学城那无数没有雇主的灰袍学士一样。

    这还不提贵族次子出身的学士,竞争实在太过激烈。

    丹妮又问:“你现在有多少钱?”

    “九枚银鹿,四十枚铜星币,两百个铜板。”

    有点惨。

    一枚金龙=210枚银鹿,一枚银鹿=7枚铜星,一枚铜星=16枚铜板。

    嗯,维斯特洛的货币非常复杂,只铜币,便分为铜星、铜麦、半铜麦、铜分币、铜板,一共五种,从高到低,以二进制形式兑换。

    比如,一枚铜星=两枚铜麦

    你以为这是为了方便找零?

    不,很少有人能够在不同金属的货币间找零。

    各种货币之间的兑换比例太复杂了,别说那些文盲农夫、佣兵,连很多商贩都算不过来,没有算盘,没有计算器,往往找错钱。

    丹妮的亲身经历,一枚银鹿买同样东西,前后买了两次,结果老板找回来铜钱数量不一致。

    之前她也搞不懂这个世界的人为何把货币搞这么复杂,等成为女王,得到奴隶湾几千万金龙之后,丹妮渐渐有些明白了。

    一句话,社会财富极度分配不均。

    拿维斯特洛举例,超过万年的历史。凯岩城挖了几千年金矿,按照兰尼斯特的精明劲儿,绝对进的多,出去的少,如此便累积了无以计数的金币。

    别的不说,泰温借给了劳勃至少三百万金龙,实打实的现金。

    而整个西境都不足一百万人口,平均下来,兰尼斯特港的一个乞丐也起码有三个金龙。

    可我们都知道“平均gdp”是个多么坑爹的数据,超过半数人其实都在“拖国家后腿”。

    维斯特洛贫富差距之大,几乎......

    唉,很难比喻,但可以看看对面惨绿少年佩特。

    他的身份地位,其实已经超过全国九成人,但正常情况下,佩特一辈子也难以攒够属于自己的那枚金龙。

    即便他运气好,下半身顺风顺水,无病无灾,可按照他这攒钱速度,等凑足一枚金龙,萝希早已成了艾玛(她妈)。

    可以这么说,货币中最高档次的“金龙”,对他几乎没有意义。

    金龙对普通人没有意义,但国家经济要正常发展,就必须有面值均衡的货币体系。

    就像现实世界,有一元,五元,十元,二十元,五十元,一百元面值的货币。

    看到了吗?

    几乎与维斯特洛的五种铜质货币差不多,差不多以二进制的形式升高——恐怕很多人都没用过两元的rmb吧?

    如果只有铜币,大部分老百姓还是能算清楚账的,数量少嘛,最高级的铜星也才兑换16枚铜板。

    十位数以内的加减法,脑子没问题的商贩都能算清。

    但加上银币,特别是恐怖的“金龙”,那可怕的天文数字几乎能让掰着手指头算账的人崩溃。

    一枚金龙=23520枚铜板!

    如果丹妮用金龙去街头买两个铜板的肉肠,对方该怎么找钱呢?

    数铜板?

    等你清点完23518枚铜板,先不说能不能数得过来,等待找钱的那段时间,足够丹妮吃完100根肉肠了——如果她能吃得下。

    只能用混合货币找钱,然后就涉及到复杂的计算过程了。

    现在我手里有多少枚银鹿,多少枚铜星,多少......

    mmp,如果我能凭心算,快速算出准确答案,老子早去学城打造金项链(代表算术)了,何必在大街上卖肉肠?!

    那位小摊贩一定会这么想。

    其实要解决这个复杂的货币问题也很简单,打土豪分财产,干翻兰尼斯特、铁金库、龙女王那些疯狂囤积金币的土豪,让金币真正作为货币流通起来。

    市面上的金币多了,与银币的兑换比例自然会降低。

    按照这个世界现有的庞大黄金储存量,与极其稀少的人口数量,完全能打造“一枚金龙=10枚银鹿=100枚铜板”这样简单直接的货币体系。

    可还是那句老话,冰与火的世界贫富差距太恐怖。

    如果贵族不购买奢侈品,领地内的经济、粮食作物就够他逍遥一辈子了,也即是说,那个“吝啬的”领主,一生当中只有进账,没有花销。

    即便一年只攒十枚金龙......

    在维斯特洛,你的家族没有千年以上的历史,会被人嘲笑成“土财主的”——前提是你要有很多钱。

    类似小指头那样又穷又底蕴浅薄的,贵族从不嘲笑他,因为他们压根没拿他当同伴。

    比如,某人在演讲大会上被泼了一瓶矿泉水,大小马一定在私底下取笑过某人,可某个扑街热干面即便被人推河里,大小马会关注他吗?

    显然不会,即便嘲笑,也只会发生在身份同档次的圈子内。

    回归正题,一个千年“小”世家,一年十枚金龙,也能攒一万枚,算上整个贵族圈子,新开采的黄金似乎都不够他们分的。

    如此,贵族、大商人以下的社会阶级,几乎没金龙可用。

    金龙稀奇,价值自然就升高——按说,这时候国家该出面干涉了。

    可贵族等于国家,贵族拥有全部金龙,金龙升值,等于贵族发财,贵族发财等于国家发财,那样的国家,只会努力推动金龙升值,让金属货币的兑换比例越发失衡。

    ——最终,老百姓被压迫在勉强温饱的基准线上(只在夏天),贵族们即便醉生梦死,也能家财万贯,有钱便了有力量,有了力量就能维系万年统治,好不逍遥!

    这,便是泰温能轻松豪掷百万金龙,去买一柄剑,而佩特奋斗一辈子却保不住女友贞洁的原因了。

    丹妮沉吟着问:“如果你带着萝希私奔,今后是否有能力否养活自己的小家呢?”

    佩特说:“我来着学城头两年学的是天文学,没通过博士的考核,却也懂一些基础的观星与推算季节变幻的技巧,也许能帮贵族老爷管理村庄。”

    丹妮点点头,这个四季不明的世界,以佩特分辨播种时间的能力,当个村长绰绰有余。

    佩特继续说:“挂科之后,我认识到自己脑瓜有点笨,成为学士有点悬,于是选择了更具适用性的科目。

    嗯,我把更多精力放在安布罗斯医学博士的讲座上。

    三年后,我还是没获得银链环(银代表医学),却也懂得如何接骨,如何用水蛭放血退烧。当个云游四方的乡下郎中也不错。”

    “不错,不错。”丹妮点头称赞道。

    虽然水蛭放血有点坑,但在这个科技落后的世界,水蛭疗法几乎是医学中最主流的分支之一。

    无论得了什么病,都可以先让水蛭来吸两口试试,也许就好了呢?

    反正没啥大的副作用。

    也因此,这个世界的“水蛭产业”非常繁荣,在田里辛苦一天,也不如去河里逮几条肥肥胖胖的水蛭赚钱。

    嗯,学士们无限量收购水蛭。

    得到丹妮赞许,学渣佩特也很兴奋,继续道:“医学考核失败后,我又兼修了理发师的课程,过不了多久,我就能帮人剪发和刮胡子了,在城里当个理发师也能养活萝希。”

    “很好,很好!”丹妮越发欣赏这小子了。

    虽然学习有点渣,但人家并不愚蠢,掌握了好几门养家糊口的本领,可以在城里当理发师,可以四处流浪当个赤脚医生,也能回乡下老家当个小村长。

    看来学城也并非一无是处嘛!

    丹妮想了想,盯着他褐色的眸子,认真道:“一枚金龙和一枚铜板对我没什么区别,但我绝不会帮一位嫖客支付嫖资。

    如果在某一日早晨,我听到你带着萝希私奔的消息,会立即帮你支付让艾玛满意的‘彩金’。如此,你和你的小女友便彻底自由了。”

    “如何?”

    “谢谢您,蕾拉小姐,我会认真考虑的。”佩特郑重道。

    现在给他一枚金龙很简单,对丹妮也不算什么,可万一这货只是一时热度,发泄过后便冷却下来,决定回去继续当个有前途的学士学徒,那......

    丹妮会恶心死。

    “只怕大人您的一番苦心会白费了,”老骑士如幽灵般出现在丹妮身边,坐在原本佩特的位置说,“年青人的激|情来得快,去得更快,之前只是狂热的理想,回去安静想一晚也许就会后悔。更重要的是他在学城有不少知心朋友,友情的羁绊并非那么容易割舍。”

    “也许吧,有机会帮别人一个改变一生的‘小忙’,何乐而不为?”丹妮耸耸肩,问道:“你对七国如今的形势怎么看?”

第236章 爱喝月茶的小玫瑰

    “我不确定,现在的局势让我摸不清头脑,蓝礼、罗柏、乔佛里,接连死去,连泰温公爵也憋屈地死在茅房。”

    巴利斯坦眉头皱成一个川字,“我从未见过如此混乱的维斯特洛。梅斯提利尔原本带兵围困风息堡——与十五年前一样,即便没有一个史坦尼斯守在里面,他也没能把它打下来。

    蓝道塔利伯爵是一位名将,他正带领自己的军队,帮君临清理王领和河间地的流寇乱兵。

    河湾地的陆军被牵扯了七成,幸而加兰·提利尔得到亮水城后,立即带了一半军力回来。”

    嗯,这里的一半军队并非河湾地在外总兵力的一半,只是高庭提利尔家族的一半兵力。

    简单来说,梅斯公爵带领提利尔家族的军队,蓝道塔利带领塔利家的军队(也许有其它家族的部队,类似与罗柏分兵后的卢斯·波顿)。

    加兰只是梅斯次子,并非高庭继承人,他要继承亮水城,只能靠提利尔家族的军队,蓝道没义务帮他。

    “据说史坦尼斯已经离开龙石岛,和他海盗舰队一起失踪。但龙石岛、风息堡皆为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险要之地,短时间内难以拿下。

    青亭岛舰队在黑水湾围困龙石岛,短时间内无法回来。

    号称‘骑士之乡’的河湾地,竟有些兵力空虚了。

    按说高庭提利尔为君临付出这么多,兰尼斯特应该很感激这位姻亲才对,但泰温去世,瑟曦摄政之后,居然明里暗里开始疯狂打压高庭势力。”

    老骑士面露不解之色,很是纳闷地说:“最新消息,‘童贞王后’玛格丽被指控淫·乱——背后主谋就是瑟曦,因为宫廷斗争。

    不过派席尔大学士也承认,他曾多次为玛格丽王后配制月茶,这......”

    爱喝月茶的童贞王后?

    真特么讽刺!

    现代社会,女人为了调节身体激素,即便未有牵手,也可能会吃少量避孕药,但月茶却完全没额外的效果。

    很显然,瑟曦也许污蔑了小玫瑰,但玛格丽自身也非省油的灯,她老公托曼才9岁,估计熬不住了。

    “女儿被关入大圣堂,梅斯公爵自然没心思再围困风息堡,目前正在班师回朝的路上,风息堡......”老人有叹息一声,“所以风暴地的领主都跑旧镇参加比武大会了,他们并不想接手围攻风息堡的任务,毕竟,拜拉席恩当了他们三百年封君。”

    “君临朝斗、宫斗激烈,还不知会如何收场,史坦尼斯又不知所踪。唉,好复杂!”老骑士连连叹息。

    “北境什么情况?我打算让大黑回去一趟,为乔拉爵士带一封信。”丹妮道。

    “北境也很......”白骑士一张老脸皱成一团,“没想到您的预言完全成真,弗雷不仅违背宾客权利的传统,还把冰原狼的脑袋缝在罗柏·史塔克的脖子上,几乎与预言一摸一样。”

    “维斯特洛到底怎么了?还有没有公义,有没有良知,有没有荣耀!?”老骑士说着说着就流下两行泪来,这个无信无义的国家让他感到陌生。

    我才离开两年,怎么就烂成这样了?

    老人痛苦地想。

    “那个乔丹·雪诺哪去了?大半年的时间,足够回维斯特洛了呀。”丹妮问。

    “不清楚,要不,下午我去码头区问问?他的船是叫‘银杏号’吧?”

    “不对,是‘银杏少女号’。”

    两人吃过午饭,丹妮在屋里对着壁炉篝火练习控火术,几天后就要装大佬了,干瘪皮球状的火球可拿不出手。

    老骑士披上斗篷,熟练地在学城、酒店、街口、码头等地方游荡。

    晚上的时候他为丹妮,不对,应该是为莫尔蒙带来一个好消息:他全家没死绝。

    在挛河城发生的血色婚礼,罗柏一方死了四千多精锐骑兵,几乎流干了北境人的血,但莫尔蒙家族并没损失多少人。

    唉,原因有点尴尬——莫尔蒙的熊岛太穷,兵少将寡......

    与其他伯爵一大群骑士扈从跟随不同,梅姬只带了大女儿黛西一位女骑士,手下士兵也很少,四五百拿着鱼叉的渔夫。

    梅姬是乔拉的姑姑,老莫尔蒙披上黑衣,乔拉选择流放后,她继承了熊岛伯爵的位置。

    “黛西是梅姬伯爵的大女儿,也是熊岛继承人,担当罗柏私人护卫的角色——与当年乔拉之于艾德·史塔克一模一样。”

    “史塔克很信任莫尔蒙。”老骑士强调道。

    “卡史塔克也很忠诚,史塔克也很信任他,结果呢?”丹妮凉凉一笑,“老史塔克要砍莫尔蒙,小史塔克直接砍了卡史塔克,杀的全是满门忠烈的大忠臣。反而屡次造史塔克反的波顿,一直活得好好的。”

    白骑士不赞同丹妮的嘲讽,郑重道:“史塔克没有错,他们皆是为了荣誉不被玷污。”

    丹妮没有反驳,很显然,一直视荣耀高于一切的老骑士与艾德、罗柏是一路人,一样的思维模式。

    她问:“所以,莫尔蒙家只死了两个人?我记得他一共五个表妹,还剩四个呢!”

    “不,梅姬伯爵没死。当时临冬城被变色龙席恩......您知道席恩·葛雷乔伊吗?巴隆的第三子,也是现今唯一儿子。”

    “知道。”

    十年前巴隆叛乱,劳勃与艾德再次联手,打得他跪地喊“爸爸”。那一役,乔拉莫尔蒙因功受封骑士,之后还遇到小冤家琳妮丝。

    那一役,巴隆大儿子、二儿子战死,独留老三席恩被艾德收为养子,实质上的质子。

    艾德与劳勃也给人当过义子,但席恩之于艾德,与艾德之于琼恩·艾林完全不同。

    艾林公爵真拿那两个义子当亲儿子对待,给予真诚且完整的父爱。

    为了他们,老艾林甘愿当小指头的接盘侠,甚至起兵造国王的反。

    艾德是个正直的好人,这没错,他也想学习义父,拿席恩当亲儿子。但现实却不允许,席恩与艾德两人都做不到这点。

    艾德每时每刻都有杀掉养子的可能——只要巴隆再次叛乱,他会立即砍掉席恩脑袋。

    艾德知道这一点,同样的,已经十岁的席恩也明白。

    ——艾德·史塔克习惯亲手执行死刑,用族剑‘寒冰’砍下死囚脑袋,每次砍头还让席恩在边上看着(并非艾德变态,席恩还兼任他的侍从,要时刻跟着他......学习),那场景......完全能想象当时席恩心中的阴影有多大。

    这就造就了两人间畸形的父子情,艾德对席恩有父爱,真爱。而在铁民岛一直缺乏父爱的席恩,也感受到义父对自己的感情。

    一边怕着他,一边爱着他,还一直渴望像罗柏、琼恩那样,成为一名真正的史塔克,席恩没变态已经很不错了。

    他之后的一切行为,一切悲剧,全源于此。

    “铁民占据了卡林湾,故而在血色婚礼之前,罗柏便安排梅姬伯爵去颈泽寻找灰水望。”

    “灰水望?”

    “颈泽是一片绵延近千里的大沼泽,居住着一批身形矮小的先民,其首领为黎德家族,北境之王的封臣。

    灰水望建立在沼泽一座漂浮的岛屿上,是黎德家的堡垒。

    从古至今,从来没有敌人找到那座岛,因为它是活的,一直在移动。“老骑士解释道。

    “也就是说,莫尔蒙家只失去了一位继承人?”

    “对,梅姬伯爵此时一定在灰水望。铁民至今占据卡林湾,卢斯·波顿的大军困在颈泽大道,时常遭到沼泽人偷袭。”

    “陛下,我发现罗柏与您有点像呢。”老骑士突然奇怪地说。

    “不,我们不像!”丹妮都不问理由,只坚决否认。

    之前说我像雷加,现在又认为我像罗柏,那两个退婚男结局那么惨,说我像他们,不是诅咒我嘛!

    老骑士却认真道:“我调查过罗柏经历的战役,呓语森林之战、袭营之战、牛津大战......

    其战术思路天马行空,不落窠臼,与您如出一辙。

    在正面战场上,老辣的泰温公爵几乎被他打成了格拉兹旦。

    而且他非常善于使用冰原狼,比如在夜袭战中,先让冰原狼偷入牲畜营,让战马和其他牲畜非常恐惧,继而引发巨大混乱。甚至在攻城战中让狼去咬死守城官。”

    后来老人又找来一张维斯特洛全境地图,一点点为丹妮还原当时的战况。

    丹妮也渐渐发现少狼主的确牛,从某方面来讲,比她更强,因为她有华夏无数先辈的经验,有远比冰原狼更bug的龙。

    不过她也在罗柏身上看到一个致命缺陷。

    “罗柏只顾埋头与兰尼斯特战斗,对史坦尼斯,对高庭,对多恩,甚至对自己的姨妈莱莎,他似乎没多关注。

    对全局的把握力也太差,身边缺一位高明的政治家。”她摸着下巴,遗憾评价道。

    其实丹妮误会了,罗柏并非没关注,他只是被接连变故弄得心力交瘁,把联合外部力量的任务交给了母亲凯特琳。

    无疑,凯特琳是一位合格的、伟大的母亲,但政治方面的才能与她老公艾德一样,约等于零。

    当天晚上,大黑从待了一天的山脉起飞,这一次他不会中途降落,丹妮要试一试龙的飞行极限。

    第二天上午,丹妮带着重新处理过一遍的铁甲,与巴利斯坦一起搬到城外。

    嗯,她以神秘骑士的身份报名参加比武大会,此后几天将住在大帐篷里。

第237章 大黑要成精

    参加比武大会并非一定要住帐篷,事实上丹妮入夜了也会回城睡觉,但城外地面宽敞,可以锻炼骑术与武技。

    丹妮虽练习过长枪比武,却第一次参加实战。

    她准备在老骑士的陪伴下来个临阵磨枪,还有两天比赛正式开始,技能提升多少不奢望,至少能更熟悉长枪比武的氛围。

    从城墙根开始,沿着蜜酒河往北延伸半公里,能看到几百个蓝色、白色、米色、黄色、红色的华丽大帐篷,这里有栅栏围着,属于贵族的营地。

    骑士穿上闪亮的铠甲,骑着披金挂银的高大战马,手中擎着代表家族的旗帜,在营地中吆喝着奔驰。

    更远方的区域散落稀稀疏疏的一片营帐,没有围栏,没有壕沟,没有规划,杂乱分部在河边空地上,其中一座青色帆布搭建的营帐便属于丹妮。

    练习骑术与枪技的人不止她一个,而且她的铁甲在篝火中烤了一遍,黯淡斑驳,在一群佣兵中毫不起眼。

    在她练习枪术的那两日,玫瑰大道边收割过小麦的宽阔田野,木匠筑起一座巨大的木头看台和竞技场。

    规模非常庞大,细长竞技场跑道两边的主看台至少有15米高,足足五层。

    当然,并非所有骑士都有资格去主竞技场参加比赛。

    这次来参加比武大会的骑手有些“少”,“只有”两千五百多名选手——丹妮惊呼人数众多时,老骑士却告诉她,他这辈子至少参加了二十次比武大会,这次的规模只算中等偏下。

    丹妮震惊了,“你才六十四岁,就参加了二十多次比武大会,这该多频繁啊!”

    “呵呵,真算起来,只劳勃国王在位的十四年间,便举办过不止二十次比武大会。

    可作为御林铁卫,我必须守护在国王身边,特别是伊里斯国王,他与劳勃不同,并不喜欢去观看比赛。”

    “七国人民竟这么喜欢比武大会。”丹妮有些不可思议。

    “除了比武大会,贵族们还能干什么呢?”巴利斯坦倒一脸不以为然。“上次艾德就任首相,举办了一次‘首相比武大会’。

    而就在四个月前,乔佛里王子十二岁命名日,劳勃国王刚举办了比武大会。

    只在君临,便一年举办了两次。

    如果其他领主家有闲钱,又正好想为孩子庆生,也能举办比武大会。”

    其实那一年君临举办了三次比武大会,乔佛里的命名日,庆祝首相就任,乔佛里为自己举办的登基庆典。

    “你得过几次比武大会冠军?”丹妮又问。

    “五六次吧,除了自身力量与技巧,运气也非常重要。”

    丹妮来到旧镇第三天,大黑以200公里每小时的滑翔模式,连续飞了两个晚上与一个白天,跨越近八千公里,回到阿斯塔波。

    龙灵状态下,大黑用爪子在地面写了差不多一千字的信息,大致将丹妮近一周的行动讲述一遍,忽略了琳妮丝那一段,又告诉乔拉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

    好消息自然是莫尔蒙家族在血色婚礼中损失并不大,而坏消息......

    ——你父亲杰奥司令官死在长城外。

    守夜人违背宾客权利,杀了招待他们的鬼父卡斯特,老莫尔蒙在阻拦过程中被自己的誓言兄弟(守夜人发誓放弃之前身份与地位,只认同僚为余生兄弟)杀害。

    不得不说,国之将亡,必有妖孽,除了异鬼那种肉眼可见的“大妖”,人性的妖异化更加可怕。

    得知父亲惨死,莫尔蒙忍不住就嚎了起来,一边哭一边自我忏悔:对不起老父亲,辱没了莫尔蒙家族的荣誉......

    丹妮用大黑的眼睛看着他哭,感觉蛮心酸的。

    子欲养而亲不待,无论放在哪个世界都是一件非常悲哀的事。

    她甚至有种让大黑驮他回家奔丧的冲动,可再一想,老莫尔蒙死在卡斯特城堡,那地方八成被异鬼占了去,乔拉老爹九成九成了尸鬼。

    这丧怎么奔?

    正胡乱思索着,丹妮又发现了一件事,阿斯塔波天正黑着,而旧镇正是中午。

    于是,她决定借着这个机会,计算每个小时时差代表的距离,顺便把星球的直径估算出来。

    可刚算完,她又尴尬想到:“旧镇与阿斯塔波维度并不相同,甚至可能并不在赤道上,这误差有点大呢。如果能完美理解大黑感知中的磁场坐标就好了,可惜那比魔法更难弄懂。”

    这个念头刚升起,丹妮心神一震,突然升起一个令人亢奋的念头:魔法,我能不能教大黑魔法?

    想到就做,第一次,她在龙灵状态,进入大黑意识海,把冥想术符文一个个拆解,手把手教导大黑,让他跟着学。

    大黑虽不明其意,却也老老实实学着做,结果,他甚至不能在意识海凝聚出最基础的符文。

    “你怎么这么笨?”连续教了一个多小时,可大黑连第一个符文也凝聚不出来,一向对四条龙十分有耐心的丹妮,也忍不住对“优等生”发起脾气。

    大黑传来一个“我很委屈,明明按照你说的做,可就是不成功”的念头。

    “难道智商也是学习魔法的一个门槛?”丹妮若有所思。

    毫无疑问,这个世界的龙非常聪明,可他们的聪明是相对其它弱智动物而言,与人类相比,巨龙的智力就像个小孩子。

    刚出生那段时间,在丹妮的教导下,大黑的智力提升得非常快,远超他的两个兄弟。

    但一年后,无论丹妮给他灌多少灵质,他却遇到了瓶颈,智力提升速度极其缓慢,近乎停滞不前。

    要获得大巫师的传承需要很多条件,比如十四火峰家族出身,龙灵天赋,也许智慧也是其中之一。

    笨蛋当骑士,聪明人当法爷,这很合理。

    大黑太笨,成不了“魔法龙”。

    “不对,还有一种法子!”

    丹妮准备放弃教学大黑魔法的念头,结束龙灵,去帐篷外练习骑术时,猛然想起一件事。

    她的龙灵有两种状态,人进入龙的灵魂海,传递自己的指令,接收巨龙的感官信息;龙进入人的灵魂海,警戒身周危机,同时也能接收人的感知信息。

    “如果让大黑精神力进入我的灵魂海,甚至进入我的冥想漩涡之中,会发生什么?”

    不知何故,丹妮进入大黑灵魂海时,并不会把自己的冥想漩涡带过去,但大黑进入她的灵魂海,她的冥想漩涡却毫无保留地向大黑展现出来。

    只迟疑了片刻,丹妮便让大黑进入漩涡中。

    精神空间,冥想符文具现为一个贯穿天地的巨大九色漩涡,大黑的精神力具现化成一条百米长的庞大黑龙。

    在黑龙靠近漩涡边缘的一瞬间,丹妮脑海猛地一震,漩涡旋转速度猛地加快,几乎转成一片白色光团,好似一团由白色光线缠绕的毛线球。

    从接触到漩涡的翅膀开始,大黑的身躯一点点被搅碎,化为丝丝缕缕的黑烟,融入白色光球之中。

    “嘶嘎——”叫声中没有痛苦,只有茫然与惊慌,他挣扎着想脱离漩涡。

    可丹妮福灵心至,立刻阻止道:“别怕,大黑,我们灵魂相融,光球绝不会伤害你。”

    听到丹妮的话,大黑立刻安静下来,不再挣扎,甚至还配合着向光球靠了过去。

    几个念头的时间,大黑身体完全消失,白色光球也染成淡灰色。

    但丹妮突然兴奋起来,因为她在灰球中感受到大黑的气息。

    随着巫力渐渐消耗,灰色光球在盏茶时间内重新变得亮白一片,慢慢的,光球转动速度减缓,白光重新恢复成九色漩涡。

    “啵!”

    好似吐泡泡,漩涡猛地一个膨胀,又一缩小,另一个如虚似幻的九色光团从大漩涡中飞了出来。

    另一个九色漩涡!

    “天呐,还能这样?完美复制!”丹妮惊呆了。

    那个虚幻的小九色漩涡明显由大黑的精神力构造,其符文结构、运转模式,却与她的一摸一样。

    没有犹豫,她立即改变龙灵状态,把自己的一丝精神力连着虚幻漩涡一起送入大黑精神海。

    “嗡嗡嗡......”岩浆红的灵魂空间在震动,无数血色细线如四面八方飞来,进入那个好似风暴眼的九色漩涡中。

    肉眼可见的,虚幻的九色漩涡变得凝实,甚至开始膨胀......最终,它横亘在好似一片岩浆池的灵魂空间,勾连天地,暗红的空间开始变得绚烂多彩。

    “好大!”看着眼前好似一座倒立山峰的九色漩涡,丹妮震惊万分。

    这便是大黑的魔力!

    与没得到大巫师传承的丹妮一样,大黑身体内有巫力,但全分散在血液与精神海中,增长缓慢,利用率低,效率也低。

    根据丹妮自己学习冥想术前后的巫力对比,只凭这个冥想术漩涡,大黑的实力至少提升五倍。

    而且冥想术还在主动吸收宇宙中神秘的高能级能量,魔力等级也跟着提升,这......

    大黑要成精!

    “嘶嘎——”大黑也察觉到自己的变化,兴奋得仰天大吼。

    “嘶嘎——”趴在石墙上睡大觉的小绿被吵醒,很不高兴地吼了回去。

    “嗤嗤!”大黑一瞪眼,血色竖瞳中闪过一丝异彩。

    “轰!”脖子探出,鼻孔中喷出两条四五米长的亮红火蛇,“嘶嘎”一声,小绿吓得一翻身,半个身子都滚落石阶。

    “啊......”乔拉莫尔蒙从哀思中惊醒,连忙起身嚷道:“别打架,千万别打架!”

    “嘶嘎——”原本便缩在角落的小金,眨巴眨巴鎏金色的眼睛,又往里面缩了缩。

    “哎呦,大黑,几天不见,你鼻子也能喷火了?”乔拉反应过来,惊叫道。

第238章 神秘骑士蝙蝠侠

    朝阳下,五层木台顶端印上一层温暖的红光,白塔旗帜与绿底金玫瑰旗帜并排立在两边,在和煦的晨风中欢快飘摇。

    风度翩翩的贝勒·海塔尔爵士离开坐席,来到高台围栏边,微笑着双手下压,等下方的观众与骑手安静下来,他大声宣布:“以我父亲,旧镇老翁雷顿·海塔尔的名义,‘蜜酒河比武大会’正式开始。”

    “哇喔——”观众们,无论是站在竞技场边上的,还是坐着木台观众席上的,皆起立鼓掌欢呼。

    “邦邦邦邦......”两座木头看台中间,拥挤在一起的一众参赛选手也在马背上击打自己的盾牌。

    处于边缘的丹妮其实啥都没听见,只看别人狼嚎着用剑击打盾牌,她便也把挂在马鞍上的橡木盾取下来,放在身前,用铁手套拍击。

    “这是在干啥?”她问旁边的老骑士。

    白骑士没有报名参加比赛,但作为神秘骑士的侍从,他得时刻跟在丹妮身边。

    只丹妮一个的话,连上下马都困难。毕竟长枪比赛使用的盾牌、长枪都不小,总得有人递给选手,而且出了意外,被对手打落下马,还得有侍从帮忙脱铠甲救护。

    “那是人称‘欢笑贝勒’的海塔尔爵士,他作为旧镇继承人,替父亲主持比武大会。”

    毫无疑问,那位伯爵家的长子,其名字便来自“受神祝福的”贝勒。

    放在天朝古代,这几乎是找死的行为,别说与皇帝取一样的名字,连皇帝名号中的字都不能重复。

    但在这个异世界,给孩子取与封君一样的名字却成了讨好君王的手段。

    即便不想拍国王马屁,使用伟大君主的名字,对自己孩子也是一种祝福。

    比如《权游》中的男主,琼恩雪诺,他的名字便来自艾德史塔克的义父,琼恩·艾林。而琼恩艾林的儿子,劳勃·艾林,又来自劳勃·拜拉席恩。

    其实,别说‘贝勒’了,‘旧镇老翁’雷顿伯爵还有个女儿叫‘丹妮斯’呢!

    “他父亲为何没露面?”丹妮又问。

    “最近这几年,雷顿大人和他的大女儿莫罗娅一直呆在参天塔上研究魔法。”

    “研究魔法?几年了?该不会因为小女儿琳妮丝的事,他觉得没脸见人,随便找个借口躲在家里不出门吧?”丹妮怀疑道。

    “不,琳妮丝夫人刚嫁给莫尔蒙没多久,他就开始闭门不出,一直在参天塔顶层研究来自亚夏与瓦雷利亚的神秘卷轴。”老骑士摇头道。

    “那么早?那时魔潮都没来,还处于末法时代呢!”丹妮越发怀疑,“知女莫若父,他肯定对自己小女儿的脾性一清二楚,熊岛经济状况更不是秘密,八成早看出那两口子不会有个好结果,提前躲了起来。”

    “呃......”

    这话虽有道理,可老骑士还是想反驳:“雷顿伯爵的长女,‘疯女’莫罗娅,一辈子没嫁人,都在通天塔钻研魔法,这又怎么说?也许有了研究进展,伯爵大人被吸引了注意力呢?”

    “你也说了,那位海塔尔大小姐人送外号‘疯女’,疯女......”丹妮突然顿住,她想到了马尔温。

    这两天她特意打听了一下马尔温,作为学城少有的博士,他的事迹非常容易打听。

    马尔温早年研究魔法知识与神秘学,获得瓦雷利亚钢链环后,又去遥远的东方“留学”了八年,绘制地图、搜寻失落的书籍、拜访男巫和缚影士,甚至学到月咏者的冥想术。

    可返回旧镇之后,众学士却对满载而归的他大肆嘲笑,还有一名绰号“酸醋”的博士给他取了个羞辱性的外号,“魔法师马尔温”。

    在否认魔法,提倡“科学”的学城,被叫魔法师就是侮辱。

    就像一名拿了诺贝尔奖的物理学大师,他的同僚却叫他“玄学家”。

    也许疯女莫罗娅也属于被中伤、被误解的那一类人?

    这么说,她研究了几十年的魔法资料可能是真货?

    “参天塔似乎也是塔,顶层几乎没啥防御。”她试探着对老骑士说。

    “......”

    老骑士扭曲着脸,艰难憋出一句话:“记录七国历史的学城就在边上,真干了,咱两一定会遗臭万年。”

    “喔喔喔喔喔......”正当丹妮准备来一句“我著春秋,吾等皆为圣”时,前方人群突然爆发比之前更响亮、更激-情的欢呼。

    “咋回事?”她立在马鞍上,努力向前方看过去,不知何时,‘欢笑’贝勒身边多了一位十二三岁的卷发少女。

    隔着有点远,面容看不清,她穿着用金线绣了蓬松芽黄蕾丝的纯白连衣裙,褐色长发自然披散,贝勒正欢笑着把一个灿若黄金的玫瑰花环放在她头顶。

    “蕾莉雅,蕾莉雅,蕾莉雅!”人群中有人高呼,接着其他人也跟着喊了起来,现场几乎沸成一锅三千瓦电磁炉加热的火锅汤。

    白骑士倒吸一口凉气,惊呼道:“七神在上,爱与美的王冠!”

    “那个叫蕾莉雅的小姑娘是贝勒的女儿?”

    “嗯,欢笑贝勒与雷加王子差不多年纪,他的女儿也该这么大了。估计来了初潮,可以嫁人了,说不得贝勒爵士还想为她挑一位夫君。”

    为女儿戴上花环后,欢笑贝勒挥舞双臂不知说了些什么,立刻就有四名铠甲华丽的骑士越众而出,单膝跪在蕾莉雅下方。

    大概在宣誓,必将守护她的王冠,为她的荣誉而战。

    贝勒也跪在女儿身边,在她手背上亲吻一下,并发誓一定守护女儿的后冠。

    见此场景,下方人群发出越发响亮的欢呼声。

    虽然比武大会经常举行,但“爱与美的王后”却并非每次都有,次数甚至有些少。

    大部分比赛都是一对一回合制,败者将被淘汰,胜者晋级下一回合比赛,最后一回合的胜利者将被宣布为冠军。

    还有一种比赛模式,比武大会的主办者让自家女儿担任“爱与美的王后”,五位强大的守护骑士发誓为她的荣誉而战。

    淘汰赛之后,其他优胜者可以向他们其中一位发出挑战——如果守护骑士也能晋级的话,获胜后可以取代他们的位置。

    最终优胜者可以选择原本的那位女性为王后,也能另挑一位。

    比如剧情开始阶段举办的“首相比武大会”,那次便没有爱与美的王后。

    嗯,百花骑士虽然在某次获胜后送了珊莎一束玫瑰花,但珊莎并非那一届的“爱与美的王后”(洛拉斯那个盖佬自己不行,还每赢一次就送现场美女一朵花)。

    首先,举办者劳勃国王压根没推选出一位爱与美的王后。

    他倒是有个便宜女儿,但弥赛菈公主年纪太小,没到婚嫁年龄,举办比武大会的主要目的也是为了欢迎好基友,而非炫耀女儿。

    其次,百花骑士送的是一支玫瑰,而非王冠,当时他只赢了某一会合的比赛,决赛都还没开始呢。

    最后,只有冠军有资格挑选爱与美的王后,那一届的冠军是猎狗。

    当然,也可以说珊莎是没有花冠的爱与美王后,因为猎狗只对她表达了来自男性的冲动......

    “哎,海塔尔家族当真人才济济,蕾莉雅的王冠九成能保住,她的五位守护骑士——父亲、两个叔叔、两位表兄,皆是强大的真骑士。

    普通领主压根不敢搞‘后冠’比赛,如果五名守护者还没到决赛便被尽数挑落-马下,那也太丢人了。”白骑士神色复杂地说。

    选出五名守护骑士后,丹妮这些挤在竞技场的参赛者开始解散。

    这里是主竞技场,在海选阶段,只有有名有姓的贵族骑士才够资格在此地人前显圣。

    类似丹妮这样的野骑士、雇佣骑手、神秘骑士,得去附近“荒凉”的赛场比武。

    两千五百名选手,只第一回合便要打一千多场,而一场比赛起码也得折腾个半小时,所以沿蜜酒河岸,分部了一百个竞技场。

    丹妮拿到的场地号码为‘87’,一直又往北走了一里多路,才见到一块不足20米宽的赛场。

    场地内铺上松软黄土,洒一遍水,又用石灰粉画两条百米长的界线。

    界线间隔十米,中间随便竖着一排1.5米高的木栅栏,骑手将隔着栅栏相互冲锋。

    界线之外为观众席,比武场两边百米长,五米宽的观众席,别说木头坐席,连护栏也没有,主办方难道不害怕战马冲出比赛场,撞死观众吗?

    唉,他们还正不怕,因为除去参赛选手与他们的骑士侍从、朋友、家人,压根没观众。

    丹妮与巴利斯坦就来到这样一片荒凉的黄泥巴地。

    左右张望,能一下子看穿隔壁三四十个排列在一起的比武场,河岸平原上的土地实在太平整,连一座高一点的土丘也没有,一眼能望到底。

    “第一场比赛开始啦!”皮甲上印有硕大白塔图案的司仪,站在比武场中央大声吆喝,“‘屎壳’吉米,‘屎壳’吉米,你来了么?”

    “来啦,来啦,我在这!”一个灰色破旧铁甲的蜡黄脸汉子慌忙把锈迹斑斑的铁盔向自己脑袋上按,一边按一边“哎呦哎呦”地叫唤。

    半个脑袋塞进去,鼻子以下的部位卡在外面,中年骑手哀叫道:“不行啦,卡住鼻子了,布鲁快来帮我!”

    “流血了?”他旁边的胡子男惊叫:“螺母锈坏脱落,面甲歪掉了,鼻子被它割破啦!”

    “奸商,奸商,该死的奸商,花了我80个铜板呢!”屎壳吉米裂开一嘴黄板牙,和着从上嘴唇流下来的鲜血,大声咒骂卖给他铁盔的铁匠街摊贩。

    “喂,屎壳吉米,你还行不行?”司仪等不及了,走过来嚷嚷道。

    “帮我拿个钳子过来。”胡子男布鲁叫道。

    司仪摇头:“我们不负责这个,吉米,你下去吧。”

    “哎,真倒霉,本想一展身手,说不得成为冠军,为蕾莉雅小姐戴上花环呢......”吉米嘟嘟哝哝摆摆手,由同伴牵着马离开了。

    司仪看看羊皮卷上的名单,继续喊道:“神秘骑士,蝙蝠侠?”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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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cc/r28354/ 第一时间欣赏我成了龙妈最新章节! 作者:辣酱热干面所写的《我成了龙妈》为转载作品,我成了龙妈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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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成了龙妈介绍:
看过《权游》大结局后感到暴躁,感到憋屈,可以看看这篇龙妈的同人文。
龙是我的孩子,谁也别想夺走;龙是我孩子,一条也不能死;龙是我的孩子,一定要帮他们成长为龙神——换了芯子的龙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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