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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成了龙妈全文阅读

作者:辣酱热干面     我成了龙妈txt下载     我成了龙妈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关于神性(个人理解)

    神性是神祗的选择,是能力的发展方向。

    神性相当于你在大学选专业,继而增加的专业能力。

    神职却是被认可的职位。

    被人类(信徒)认可的信仰神职,如七神。

    被天地认可的自然神职,如河神、土地神、山神。

    但你有了某种专业能力,就可以谋求相应的职位,比如,师范专业的去当老师——获得教师职位。

    这个过程即是以神性凝聚神职。

    现实世界,你没教书育人的能力,把你放在教师岗位上,你也干不好。

    奇幻世界,你没掌控河流、行云布雨的能力,可只要有了河神的神职,能立即获得及格线上的行云布雨的能力——神职中自带基础的专业知识。

    也即是,神职可以催生某种神性。

    当然,只有自己掌握的东西才是自己的,若失去神职,很可能紧跟着失去相应的神性——除非你在任职期间,从头开始,认真学习这一专业,也许能诞生属于自己的神性。那么,今后失去神职,也能保留那部分神性。

    比如,天蓬元帅和猪八戒。

    天蓬能控制天河之水;被打落凡尘,失去神职,老猪只能与沙和尚在水里五五开。

    沙和尚是谁?

    卷帘大将,压根不是“河道专业”的。

    又比如,大黑。

    大黑是半神,也有神性,他的神性随着神职增加而增加,但若去掉七神的名头,大黑立即失去铁匠、战士、圣母的能力,神性跟着全部消失。

    而丹妮恰恰相反,她明明不是七神,却通过龙灵,一直在践行神职之道。

    她学习神职中的知识,努力提高自己在这一专业的能力,即便未来某一日七神教会完蛋,她也有战士和圣母的神性。

    可能要问了,大黑为何不学呢?

    两个原因,第一,七神代表人类七种形态,与巨龙不契合。

    第二,丹妮是圣灵,天生与宇宙法则相合,巨龙脑瓜笨,连成为半神也千难万难,更从无一条龙领悟法则之歌。

第637章 火之歌唱团的老中青三位台柱子

    当日在长城黑门,门神的神域中,为了挣脱龙卷风的束缚,丹妮把识海内九色漩涡与环带第二魂一起展露在外。

    门神见之,即惊呼“冰与火之歌”。

    祂口中的冰与火之歌并非那两种冥想法。

    事实上,九色漩涡的终极目标是凝聚火之歌,环带第二魂为风之歌,至少在此时,与冰无半点瓜葛。

    但单论火的威力,也有凡人之火、野火、龙炎、地心之火、太阳真火之分。

    (在《冰与火之歌》的世界,以上火焰的能级依次增强,故瓦雷利亚大灾变,巨龙俱没于岩浆之焰)

    在这个“生命源于火,世界诞生于火”的奇幻宇宙,火还有另一种极性:火中创生,即生命。

    同样的,世界毁于黑暗,世界在寒冰中死寂,冰在元素属性之外,也有另一种极性:寒冰中寂灭,即死亡。

    这才是“冰与火之歌”的真谛,自然界中的生与死,演化出人世间的爱与恨,甜与苦,女与男,欢与悲,盛夏与凛冬......

    (这也是作者设定世界只有夏天与凛冬两个鲜明季节的寓意。)

    而恰恰,门神在丹妮身上看到“生命与死亡”两种可能。

    九色漩涡蕴含的“生命之力”,源自她自己的天赋。

    环带第二魂中的“寂灭与死亡”,源自异鬼!

    别忘了,她的环带第二魂有两大来源:绿先知的绿之泉(布林登与鼠厨师),异鬼的死寂之冰。

    表面上看,绿之泉与死寂之冰完美融合,不分彼此。

    但造成这种现象的根由,却并非因为它们是同一属性,而是它们源自同一位神灵:门神。

    树根与树根本是一体,完美融合才是理所当然。

    扯远了。

    门神当日说,丹妮只初步有那么点意思,距离真正的“冰与火之歌”有无穷远,很大可能,一辈子也无法踏出最后一步。

    对此,丹妮没有反驳,却也一直牢记在心。

    成为半神,明确自己“火中创生”的神性后,她就希望开发这种能力。

    “冰之寂亡”也许真没希望,但她不想自己的本命技白白浪费。

    故而回到弥林,她白天打熬身体,苦练剑术,晚上大部分时间都在研究法则之歌。

    而阿福与大雾,就是开发“火中创生”神性的主要实验对象。

    呃,不否认,丹妮正在拿两个小倒霉做实验,但她也真心希望救活她们。

    大雾在丹妮的火炎掌中失去一段段记忆,终于,大雾记不清自己的名字,终于,大雾不再认识丹妮与阿福,终于的终于,大雾成了白痴......偶不,她成了一张白纸。

    然后丹妮惊讶看到,大雾连人形和乌鸦形态也无法维持,烧成一条透明的飘带。

    “偶买噶!”稍微一感知,她却失声惊呼:“阿福,你看到没?”

    “我看到了,大雾被你烧没了,一点灵魂波动也没了。”阿福两分惊惧两分期待,剩下六分茫然。

    “当然没有灵魂因子,这是生命印记啊!生命最初的痕迹,宇宙开的出生证明。”丹妮双眼放光,惊叹连连。

    呃,用东方神话中的专业术语来讲,大雾已经被丹妮炼得魂飞魄散,仅剩一点真灵。

    “现在怎么办?”阿福问。

    “我试试看......”

    九色漩涡猛力一吸,把大雾的生命印记吸入其中。

    生命印记的信息开始流入丹妮脑海。

    她很惊疑,这是一个完整的生命印记,但这个印记不是最初状态。

    就好似剪裁鹿的角、驼的头、兔的眼、蛇的颈、蜃的腹、鱼的鳞、鹰的爪、虎的掌、牛的耳,拼凑成新的物种——华夏真龙。

    大雾的生命印记也是拼凑而成,由森林之子与乌鸦拼接、融合而成。

    “这说明生命印记可以被修改,那么,我能不能进行二次加工呢?”

    改造成一种全新的神话生命?

    比如,战斗天使?

    丹妮兴奋极了。

    她开始迫不及待的去试探,一点点测试,就像一位雕刻家,拿着凿子与锤子,在一块巨大的透明水晶上雕雕琢琢。

    “乒乒砰砰”砸过一遍之后,丹妮又惊喜又失望。

    她能改变一部分印记,却也只能改变微不足道的、与形态有关的印记。

    或者说,生命印记原本是完美的一整块,不可改动,这是宇宙规则。但森林之子在乌鸦体内开启第二次生命,意志与本性不变,形态却被重铸。

    生命印记不可改动的规则打破,也仅仅在形态上。

    故而,丹妮仅能在形态上做出变化。

    “森林之子不丑,却也不美,不如......”

    好一番折腾之后,丹妮再对大雾的生命印记赋灵,将其孵化成全新的灵魂。

    在赋灵时,丹妮还使用了一个小手段。

    大雾的灵魂被焚烧时,也会溢出灵质,那些灵质一直被丹妮攒着,此时一并物归原主。

    曾有一个著名的哲学悖论,忒修斯之船。

    一艘在海上航行的船,只要一块木板腐烂,立即将其替换掉,等所有的功能部件都不是最开始的那些了,最终产生的这艘船是否还是原来的那艘船?

    如果用船上取下来的老部件来重新建造一艘船,那么两艘船中哪艘才是真正的忒修斯之船?

    丹妮此时也产生一个疑问,若将忒修斯之船拆了,用那些木头建造一栋木楼,那算什么?

    “母神啊,大雾怎么变成这样?好丑!”

    新的的大雾从生命印记中孵化成功,可当她的灵魂形象出现在阿福面前时,那个没见识的乌鸦却大呼小叫起来。

    “怎么就丑了?难道你一直觉得我很丑?”丹妮黑着脸道。

    大雾不是丹妮的样貌,却从雌鹿皮肤的森林之子变成一个人类小美女,大而朦胧的猫眼,长长的睫毛,小巧的瓜子脸,精美的五官,白里透红的细腻皮肤,还有一对半透明的蜻蜓翅膀。

    活脱脱的花仙子,森林精灵。

    阿福迟疑道:“这不是森林之子......”

    “不是你们说的吗,要真正的重生。”

    阿福沉默片刻后,又指着呆呆傻傻、左看右看的大雾,问:“她怎么看着像个傻子?”

    “不是你们说的吗,要真正的重生。她这会儿还没出生呢,当然像婴儿一般。”

    阿福再次沉默,片刻后,再问:“可我一眼就看出她是大雾,她身上的气息让我熟悉又陌生。”

    “是吗?那很好啊!”

    丹妮很高兴,这证明用原本的灵质孵魂,真有效果啊!

    “那她能重生吗?”阿福期待道。

    “我试试!”

    丹妮神色郑重,双手合十,如捧珍宝。

    “轰!”金黄的元素之火跳起一尺高,却又迅速缩小,九寸,八寸,七寸......在丹妮反应过来前,火苗噗嗤一下熄灭。

    看着掌心若虚似幻的小精灵,再感受手中真实不虚的重量,她呆若木鸡,继而欣喜若狂:大雾的灵魂在吸收火焰,大雾在重铸肉身!

    为了不让大雾难产,丹妮魔力涌动,聚火之术猛然增加十倍输出功率。

    “轰轰轰!”火焰腾空四五米,把她那张满含期待的脸庞映得金红一边。

    渐渐的,丹妮越发感受到手掌上的重量。

    渐渐的,两尺高的小人从透明变成半透明,又从半透明变得火一样的红。

    接着,白色的骨骼、粉红的肌肉、青色的神经,从脚底板开始,一点点生成,往上蔓延,就好似3d投影。

    丹妮目醉神迷,沉浸入一种奇妙的状态,无数关于生命秘密的信息被她感知、记忆,她的“火中创生”的神性在疯狂暴涨,她的九色漩涡在发生某种质变......

    当小精灵披上一层雪腻肌肤,生出一头蓬松红发,展开一对火焰般飘渺不定的蜻蜓翅膀,当小精灵睁开眼睛,用纯净懵懂的孺慕目光怯生生看向丹妮时,烟海海沟深处的羊蛋被惊醒,继而气急败坏,惊恐万分。

    “谁,是谁,竟然再次触动了火之歌?该死,祂的火之歌的等级竟超过我那么多,怎么可能?!”

    在此之前,丹妮只是让九色漩涡染上一丝火之歌的气息,羊蛋的火之歌的气息。

    火之歌的主人并没改变。

    现在,一切都变了。

    如果把世界意志比喻成评论家,那它一定是最苛刻、最冷酷的歌剧点评家。

    当另一人吟唱出比你“更优美”的歌声时,它会立即喜新厌旧,剥夺你的舞台上的位置,将其留给那个人。

    你被取代了。

    曾经,拉赫洛聆听火之歌,便跟着学会这首歌,祂成为火神。

    曾经,羊蛋唱出比拉赫洛更动听(更完美)的火之歌,祂取代拉赫洛,成为“世界之歌合唱团”中火之和声的吟唱者。

    现在,龙女王领悟了火之歌的最强奥义——火之创生,羊蛋“火之歌唱团台柱子”的身份立即动摇。

    不仅羊蛋被惊动,连“火之歌唱团”的前一任台柱子,也察觉到来自“歌唱团”的变故。

    星界中,一处距离主物质界无限遥远的神国,拉赫洛咬牙切齿:

    “不出吾所料,奇迹在丹妮莉丝身上发生。

    ——能在火之法则上战胜羊蛋的人,必然来自祂的后代。

    瓦雷利亚血脉啊,耗费吾多少心血才打造出的火之神裔。

    若非羊蛋那逆徒背誓,吾早已登上至高神位,世界怎会再有今日之堕?

    还有丹妮莉丝,吾早在六千年前便安排好一切,她本该按照既定好的命运,取代羊蛋,帮吾夺回火之歌,再助吾完成最后的补完。

    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命运被改写的这般严重?

    难道是绿先知?寒神?

    琼恩雪诺......哼,吾的东西,可不是那么好拿的!”

第638章 崛起的主角们

    “母亲...母神?”小精灵歪着脑袋,唱歌一般轻轻叫唤。

    两尺高的小东西,赤果果,懵懂懂,坐在丹妮手腕,纤细的小腿晃呀晃,一点儿也不怕生,反而对丹妮有万分亲近之意。

    “不错,还能说源语。”

    丹妮听不懂,却明白小精灵在说源语,也大致明白她的意思。

    此时的状态很像虔诚信徒与神灵:丹妮的念头能轻而易举进入小雾的识海,小雾也能通过奇妙的精神纽带给她传音,但她们的灵魂没有融合。

    丹妮甚至能从小雾那收到微弱的信仰之力。

    “小雾,变个身给我瞧瞧。”她笑道。

    小雾的小手在丹妮手腕上用力一撑,蜻蜓翅膀扇动,就悬浮在半空。

    “嘭!”

    没有喊“巴拉巴拉能量”之类的口号,光溜溜的小雾一下子原地大爆炸,留下颗排球大的红色火焰。

    完全由元素构成,火焰中央还有一张小脸蛋,可不就是小雾?

    “火元素生物?”丹妮真的惊到了。

    火焰精灵懵懵懂懂,不明白火元素生物是什么,只围着丹妮转圈,散发的强劲热气几乎烤焦她身上的衣裙。

    “还有魔力,很强大的火魔力,要是有几千只火元素小精灵......”

    “嘭!”

    火焰爆炸,一只大黑鸦从余焰中飞出,落在丹妮肩头,“呱呱”叫唤。

    “还能变回乌鸦?”丹妮又惊了一下。

    她到底创造出怎样一个生物?

    火元素?小精灵?火乌鸦?

    “进来见见阿福。”她说。

    “呱!“乌鸦瞬间灵化,如黑色的泡沫一般,倏忽间钻入紫罗兰色的右眼。

    “大雾?”阿福迟疑着叫。

    她想亲近,又从对面“丑八怪”身上感到陌生的气息,还有一股令人悚然的强大威压。

    “小雾!”小雾摇头,又歪头,迷惘看着阿福道:“阿福?”

    “嗯,我是阿福,你恢复记忆了?”阿福连忙点头,高兴道。

    “什么记忆?”小雾再摇头,疑惑道:“我第一次见到你,但有种很熟悉的感觉。”

    阿福大大的猫眼流下泪,欢笑着道:“小雾,你真的重生了。”

    小雾皱起小鼻子,很突然地说:“阿福,你怎么这般丑?”

    阿福身子一僵,傻了。

    最终,阿福决定与小雾一起变丑。

    不过想变丑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大雾与火元素极为契合,故而能承受上百次“焚烧—赋灵—再焚烧”的循环过程。

    阿福的灵魂只烤了两三次,就从内而外散发一种疲惫感。

    又一次之后,阿福几乎失去意识,丹妮结束今日的修行,道:“不同的森林之子,洗去旧日记忆、成为最纯生命印记的过程会不一样,阿福你别急,咱们有时间,慢慢来吧!”

    ......

    龙女王在索斯罗斯奇遇连连,回到奴隶湾后又勇猛精进,维斯特洛的一众人也没闲着。

    琼恩以北境未来两千年的税收和矿产、林木资源为抵押,从铁金库那一共贷款500万金龙。

    呃,就是两千年!

    北境贫寒,公爵一年的税收也没几个金龙。

    但囧知道长夜一定会来,北境又急需粮食救命,当然是能贷款多少就贷款多少。

    如果铁金库愿意,把北境未来两万年的税收抵出去也没关系。

    500万金龙全部购粮,囧有了带兵南下的资本。

    铁金库之所以愿意做这笔生意,除了北境放在那,稳赚不赔,更重要的原因却是囧支持二鹿。

    与囧相比,二鹿从铁金库那得到的援助更丰厚:以铁王座之名,无限量贷款。

    也即是说,二鹿现在想要啥就买啥,完全不差钱。

    二鹿淡淡扫视帐篷内一众统领,用轻描淡写的语气,对朱斯丁爵士道:

    “去布拉佛斯,帮我雇一批佣兵回来,至少两万,若有十万也不嫌多!物资什么的,管够!”

    豪横得一塌糊涂。

    在铁金库代表泰楚为囧签下担保书之后,龙家忠臣艾里沙总司令,终于答应借调守夜人的粮食给囧。

    为了达成目标,囧使了个小花招。

    他单独找到艾里沙,道:“我留在长城,你永远无法成为真正的守夜人总司令。借粮食给我,对我们两个都有好处。”

    艾里沙心里明白,囧说的很对。

    黑城堡诸人都见证囧从死亡中复活,也都认为他是预言之子,囧此时在长城的威望,反而比当总司令时更高。

    就在囧厉兵秣马,准备组建船队,从东海望乘船去东海望的时候,他接到白港曼德勒伯爵的信:瑞肯·史塔克还活着,就在斯卡格斯岛。

    ......

    上次与龙女王谈过一次后,鳗鱼大人第一时间就将她的态度告知石心夫人。

    凯特琳不喜欢囧是事实,奈何史塔克如今家破人亡,仅剩囧一个成年男子。

    若她执意扶持儿子上位,六岁的瑞肯很大可能会被权臣架空。

    出了波顿这档子事,石心夫人再不敢轻信外人,宁愿让还算老实的囧来“暂代”北境之王之职。

    囧再孽种,总是个好哥哥。

    故而,囧与洋葱骑士会合了。

    嗯,洋葱骑士戴佛斯是二鹿的国王之手,代表二鹿去白港招募鳗鱼大人。

    鳗鱼大人同意结盟,却提了一个要求:戴佛斯得先带领船队去海况复杂的斯卡格斯岛,把瑞肯王子接回来。

    斯卡格斯岛就在东海望边上,两三百公里。

    龙女王在索斯罗斯奇遇连连时,囧也在斯卡格斯岛开挂。

    斯卡格斯人号称“岩种”,身形巨大,毛发旺盛,以独角兽为坐骑,人人皆是强大的凛冬战士。

    此时,囧便在向各位氏族民的首领展示北境之王的勇武与力量:降服脾性最暴烈独角兽之王。

    若他成功,氏族民就向他效忠,加入他的部队。

    囧,冰与火之歌第一男主,混到现在终于有了点男主的待遇。

    他崛起了。

    巴掌大的雪花刺拉拉打在脸上,润湿额间的黑发,囧骑着野牛那么高大的长毛独角兽王,灰色的眼睛充满畅快与得意之情。

    鬼啸般的北风中,成千上万的氏族民跪在雪地里高呼:“北境之王万岁,琼恩陛下万岁!”

    可预见的未来,只要大小剥皮不开挂,囧必将上演王者归来的戏码。

    在君临,二进宫的瑟曦也开始崛起。

    攸伦搞定了高庭提利尔,瑟曦必须搞定高庭之外的河湾贵族。

    首先,她得拿下“七国现今第一军神”蓝道塔利!

    原本这几乎不可能办到,蓝道塔利脾气之硬,脑袋之铁,仅次于二鹿。

    但泰温、凯冯、梅斯·提利尔、小玫瑰四个人一起在帮瑟曦说服他。

    泰温活着时,曾喂给提利尔一块沾着毒药的肥肉:亮水城!

    河湾地最富有的三块领地分别为:提利尔的高庭,海塔尔的旧镇,佛罗伦的亮水城。

    二鹿的老婆赛丽丝·佛罗伦,是当代佛罗伦伯爵的亲侄女。

    但在四王之战的初期,佛罗伦家族一直紧跟提利尔步伐,投靠的蓝礼而非二鹿。

    蓝礼身死,属于蓝礼的一部分诸侯被二鹿接手,其中才有佛罗伦。

    二鹿惨败黑水河后,佛罗伦伯爵也一直在龙石岛与铁王座之间斡旋:二鹿认栽,承认托曼的统治,但托曼必须娶希琳。

    说实话,这是一个对狮子与雄鹿都非常好的结果。

    但二鹿脾气硬,死倔死倔,直接把岳家大伯给烧了。

    按理说,佛罗伦伯爵都死了,他留在亮水城的独子阿勒肯(ps)也老早就表示愿意投降,泰温该接纳阿勒肯的效忠,然后用亮水城的佛罗伦打击二鹿身边的佛罗伦。

    曾经说出“当敌人屈膝臣服时,你则要亲手把他们扶起来”这句话的泰温,却无视阿勒肯的降表,直接剥夺佛罗伦的爵位和封地,将亮水城册封给了加兰·提利尔。

    问题来了,阿勒肯是谁呢?

    他是蓝道·塔利的妻弟,亦是旧镇老翁的妻弟。

    也即是说,阿勒肯的两个亲姐姐一个嫁给了蓝道,一个是海塔尔的当家主母,这背景硬的......

    现在,瑟曦在表弟达冯·兰尼斯特(ps)的建议下,把亮水城还给了阿勒肯。

    阿勒肯立即投桃报李,宣布河湾亮水城向铁王座效忠,并亲自赶赴君临,劝说自己的姐夫蓝道。

    死亡很久的泰温,帮了瑟曦一个大忙。

    然后是凯冯......

    凯冯在生前就非常看重蓝道的才能与为人,在他摄政期间,一直用权力诱惑、拉拢蓝道。

    蓝道脑袋硬、脾气臭,这没错,但是人就有**。

    二鹿不也有野心?

    蓝道的**就是建功立业。

    更直接点,权力!

    拿下梅斯·提利尔之后,瑟曦即刻任命蓝道塔利为国王之手。

    再有梅斯本人......

    篡夺者之战时,充气鱼大人就抢过蓝道的军功,还在联合行军中坑了蓝道一脸血——先前蓝道之所以不是七国第一名将,便因为他在篡夺者之战中被猪上司坑的太惨,打了好几次败仗。

    到了四王之乱,泰温故意把蓝道与充气鱼分开,让蓝道自由展现自己的军事才华,屡战屡胜,军功卓著,顺利晋升“七国第一名将”。

    而充气鱼大人却劳师动众,颗粒无收,连两百守卫的风息堡也没拿下。

    偏偏充气鱼是蓝道的封君,有太多机会使绊子,说怪话。

    蓝道之前受了那么多气,现在会冒出灭族的危险,为梅斯肛铁王座?

    最后的小玫瑰......

    利益才是蓝道选择中立的主要原因,但小玫瑰却是他正大光明站在兰尼斯特这一边的理由:提利尔犯了弑君叛国之罪!

    嗯,落入瑟曦手中的小玫瑰,供出乔佛里之死的真相。

    也即是说,瑟曦逮捕玛格丽和梅斯,并派遣攸伦拿下高庭,皆师出有名。

第639章 伊耿王大婚

    在审理玛格丽之事上,瑟曦正大光明,堂堂正正,甚至敢把大|麻雀拉入审判团。

    因为提利尔犯了背叛神圣婚约、违反宾客权利、弑君、弑夫四重大罪。

    四项罪名,却只因一人,大帝乔佛里。

    乔大帝的紫色婚礼,与罗柏的红色婚礼是《权游》中最著名的两次“颜色”婚姻。

    从某种意义上讲,乔大帝的紫色婚礼对剧情的影响,超过了罗柏的红色婚礼。

    想想泰温和提利昂,他们俩若一直留在君临掌控大局,还有其他人啥事儿?

    罗柏的婚礼为“红色”,因为当天死的人太多了,血液是婚礼现场的主色调;乔佛里的婚礼为“紫色”,主要因为珊莎那日戴着紫色的水晶发网,而毒药就藏在发网的一颗紫水晶中。

    珊莎是个无辜的毒骡,她压根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发网与发网中的毒药皆出自小指头之手。

    等珊莎把毒药带入婚礼现场,老玫瑰借帮她整理头发的机会,把毒药取下,又悄无声息塞在玛格丽手中。

    也即是说,玛格丽毒杀了自己的亲亲老公!

    乔佛里喝酒的那个金杯,是国王与王后共用的婚庆酒杯,只有玛格丽亲自出手,才能保证自己不会误中副车。

    在婚姻现场(已完成婚礼,拿到小红本),新娘亲手杀死新郎,违反神圣婚约,弑夫。

    老玫瑰是客,乔大帝是主,客人杀主人,违反宾客权利。

    乔大帝是君,提利尔是臣,弑君之罪没得跑。

    这么严重的罪行,瑟曦和铁王座完全有理由对高庭出手。

    蓝道·塔利还是法务大臣——七国**官,能选择中立两不相帮,已算尽了作为提利尔之封臣的义务。

    至于说,玛格丽为何把这种要命的罪行招认出来......

    瑟曦一直都“知道”小恶魔杀了乔佛里和泰温,而小恶魔的靠山就是高庭。

    呃,歪打正着,机缘巧合。

    把小玫瑰抓起来后,瑟曦就让“魔学士”科本审问此事,而小玫瑰得知高庭“族灭”,瑟曦又“睿智”地猜到事情真相,便也带着报复的心态,用谋杀乔佛里之事,打击失去儿子的可怜母亲——听闻真相,瑟曦当时真的哭了。

    说来说去,这还是瓦里斯的锅!

    瓦里斯在红堡至少有两个身份,明面上的情报总管“八爪蜘蛛”;暗中的红堡黑牢看守,罗根。

    别以为罗根是临时身份,人家瓦里斯扮演这个角色已经二十多年了。

    也别小看红堡黑牢牢头这个职位。

    黑牢一年到头,大部分时间都空着,它只关罪大恶极或身份特殊之人,类似明朝锦衣卫的诏狱。

    丹妮的乖儿贾昆、艾德·史塔克、派席尔国师、提利昂,都在罗根的号子里蹲过。

    提利昂越狱潜逃那晚,罗根也消失了,然后瑟曦在罗根卧室搜到一枚稀有的金手币——以手掌为徽记的金币,代表青手加尔斯,乃河湾地之古钱币。

    至此,本就怀疑提利尔在背后捣鬼的瑟曦,完全“明悟”事情的来龙去脉:小魔猴是刀,提利尔乃幕后操刀人。

    这也是瑟曦向教会起|诉玛格丽叛国、通奸的导火索之一。

    说实话,得知乔大帝之死与侏儒弟弟没半毛钱关系时,瑟曦是懵逼的。

    ——我恨了你这么久、这么深,你就给我看这个?

    也许自大|麻雀复活后,每日虔诚向圣母祈祷的原因,真的有那么一瞬间,瑟曦向圣母忏悔:自己对魔猴弟弟是不是太过苛刻啦?

    可下一刻,瑟曦把圣母抛到遥远的奴隶湾,咬牙切齿,玉容扭曲:“那个该下七层地狱的小魔猴,正帮假伊耿篡我的王位,怎么恨他都不过分。

    不,我还要在圣母像前,每日诅咒他一万遍!”

    不得不说,瑟曦这一招歪打正着,效果非常好。

    首先,蓝道塔利被安抚下来。

    接着,又在达冯表弟的建议下,瑟曦举行“君临大审判”,邀请诸多贵族与平民代表为陪审员,七神主教(非大|麻雀)为**官,公开审理了提利尔谋害乔大帝的罪行。

    爱民如子、仁义无双的乔大帝很不得人望,君临人送外号“疯王二世”,这没错。

    但乔大帝无论有再多不是,在紫色婚礼上,他都是无辜的受害者。

    美貌如花、善良仁慈的玛格丽很受君临人喜爱,君临人送“圣母玫瑰”的美名,这也没错。

    但她无论有多少优点,她在紫色婚礼上罪行都是那么触目惊心,让正常人无法接受。

    玛格丽的名声彻底臭了,与她婆婆瑟曦一个境界了。

    提利尔也一下子从“河湾之变”的受害者,变成活该遭报应的罪人。

    舆论没瞬间翻转,却也不再对提利尔有利。

    ——这可是连圣麻雀也认可的教会审判啊!

    之后,瑟曦的操作更骚了,她在御前会议上宣布:高庭提利尔罪大恶极,然玛格丽已是国王托曼的合法妻子,也是高庭唯一继承人,摄政太后秉承圣母教义,对迷途羔羊玛格丽施以最大之仁慈。

    免除其死罪,在托曼国王成年、并与他生下铁王座和高庭共同的继承人之前,只需在修女的看守下,避居处|女居,每日向七神虔诚,忏悔过往之罪恶。

    在此期间,铁王座将暂代玛格丽对河湾地的统治权,也即是,瑟曦头上多了个“南境守护者“的帽子,手上多了根“河湾公爵”的权杖。

    嗯,充气鱼大人一共三个儿子一个女儿,维拉斯与加兰死在盾牌列岛,洛拉斯宣誓成了白骑士,充气鱼被秘密处死,玛格丽还真是高庭提利尔的唯一继承人。

    是不是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这就是泰温当年处置珊莎与史塔克的法子!

    无论如何,铁王座的这个声明,勉强安抚下暴躁的河湾诸侯。

    ——提利尔的确谋害了乔大帝,铁王座也还承认提利尔对高庭的统治,而攸伦的两万铁民大军深入河湾腹地,威慑不服。

    铁王座占据大义、施展仁义,还拥有武力——这个最重要,河湾却兵力空虚,还失去领头羊。

    ——提利尔近乎族灭,青亭岛舰队覆灭,海塔尔嘴上没说,其实大家都知道他们投靠了龙女王,塔利当上国王之手,佛罗伦干脆为铁王座摇旗呐喊。

    河湾最顶级的五大家族全都不中用了,其它小诸侯不安稳下来还能怎样?

    拿下高庭,控制河湾地,粮食也掌握在铁王座手里。

    对君临刁民来说,谁能稳定物价,让他们不饿死,谁就是圣母......听说,在梅葛楼太后的寝宫,新开辟了一座小圣堂,专门供奉圣母雕像,而婊|子太后最近都会在圣母像前一日三省,似乎成了“圣母婊”太后?

    唔,圣母婊也是圣母嘛......

    君临稳定下来。

    当然,在表面的风平浪静之下,暗流涌动是少不了的。

    比如,被君临人称作“赝太子”的伊耿。

    伊耿的檄文与“真龙联盟”的宣言传播四方,但他的名声一直不怎么好。

    或者说,少有人真心相信他的雷加之子的身份。

    实在是,君临人都知道:雷加之子摔在墙上,成了一滩肉泥。

    不过嘛,刁民的态度影响不到伊耿。

    联姻珊莎和真龙联盟的建立,比不确定的“雷加之子”的身份更令贵族信服,因为它代表着力量,也代表七大公爵之五——北境、河间、谷地、风暴地、多恩,认可了伊耿的真龙身份。

    最近暗中写信向真龙臣服的诸侯多如过江之鲫。

    伊耿意气风发,终于有了当王的感觉。

    嗯,他现在多喜临门,要结婚了。

    就在今日!

    婚礼在鹰巢城举行。

    伊耿、珊莎乃至小指头等大臣,原本都打算在龙石岛,在龙女王的亲自见证下举办婚宴的。

    但得知龙女王刚去了一趟索斯罗斯,正忙着训练翼龙骑士大队(丹妮的借口),众人也只能遗憾地放弃了龙石岛。

    毕竟,龙石岛是龙女王的封地,与伊耿没关系,他如今的封地是风息堡。

    可选风息堡,又不如鹰巢城,因为谷地有伊耿最多的封臣。

    就像红色婚礼,艾德慕·徒利要去弗雷家举办婚姻。

    不过,婚礼并非在鹰巢城举行,而是在鹰巢城山脚下的月门堡。

    鹰巢城建立在谷地最大的山峦——巨人之枪之巅,听听“巨人之枪”这名字,就明白那座山峰多险峻,如一根插在谷地的长枪。

    故而鹰巢城险要,却并不大,仅能容纳500人,而且,凛冬已至,天气骤冷。

    嗯,大家能想象大冬天住在山巅的感受?

    反正不会是享受。

    巨人之枪山脚下的月门堡规模庞大,虽属于罗伊斯家族的家堡,但每到冬天,鹰巢城上的艾林都会下到月门堡避冻。

    额外提一句,罗伊斯家与史塔克还是“八百年前的”亲戚。

    艾德祖父的一个亲妹子,曾嫁入月门堡。

    在罗柏设立“北境之王继承人遗嘱”时,凯特琳曾坚决反对让囧成为皇太哥,反而建议儿子从罗伊斯家选一位嫡系血脉当继承人——卧|槽!?!

    由此可见,凯特琳多恨囧,也多愚蠢。

    好吧,扯远了。

    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月门堡修建有大圣堂!

    国王的婚礼必须在大圣堂、在七神的见证与祝福下进行。

第640章 神圣婚姻

    晨曦染红冬雪覆盖中的谷地。

    温暖的月门堡舞厅,客人享用婚礼前的早餐。

    有柠檬蜂蜜蛋糕,腌鸡,培根,面包屑炸鳗鱼条,多斯拉克马人风味的血肠,龙女王“发明”的各种馅的包子,冰冻过多恩血橙汤......

    这是一场混合多种风格的丰盛宴会。

    席间仆人往来穿梭,端着大壶的温热牛奶、蜜酒和低度金色甜葡萄酒,为需要的客人满盏。

    乐师在厅内游荡,吹笛子,拉竖琴,吟唱祝福的歌曲。

    一名月童骑着扫帚布马,不停做着滑稽的动作与表情,把周围的客人逗笑。

    早餐过后,食物与座椅被清空,琼恩·克林顿以父亲的身份,在众位宾客的注视下,神态庄重地为伊耿系上新郎斗篷。

    深黑色天鹅绒斗篷,纹饰着红色巨龙与金色的贯日长矛。

    分别代表新郎的父族坦格利安,与母族多恩马泰尔

    “唉,这条斗篷是新的,你本该有更好的选择。”老囧伤感的叹息。

    新郎斗篷等会儿要系到新娘肩头,越没传承底蕴的人,使用的斗篷越新。

    若雷加不闹幺蛾子,坦格利安延续至今,伊耿或者使用父亲的真龙斗篷,或者使用母亲的贯日长枪斗篷,都可以。

    两家都是有传承的大家族,斗篷不知被多少先辈使用过。

    “这样很好,我的家族与未来都是全新的,就该使用新斗篷。”伊耿道。

    他今日雄姿英发,精神勃发,穿黑色外衣,胸口用红宝石绣一条独身三头喷火龙,龙爪握一柄黑色大剑——模仿死鬼雷加。

    嗯,坦格利安原本的族徽应该是黑底红色三头龙,但伊耿与丹妮一族两支,不能再使用丹妮姑姑的族徽,便在龙爪上加了一柄剑,王者之剑,黑火!

    变化虽小,但任何脑子没糊涂的维斯特洛贵族都会一看即明:伊耿与丹妮莉丝分家了。

    伊耿这么做,其实包含很大的孝心。

    不是反讽,伊耿都没与丹妮姑姑商量,便主动放弃对正统族徽的继承权。

    虽然丹妮本人一直有将族徽改成五色龙的打算,对三头龙并不看重,但族徽在贵族中的意义太过重大,伊耿的行为几乎等于另立门户。

    族徽换了,即便老囧从君临古董商处购得雷加的遗物,伊耿也穿不了。

    没一会儿,新娘也来了。

    新娘穿珍珠色的丝衣和灰蓝色的密尔蕾丝裙,裙上用细若牛毛的银线绣一片片六角形的雪花。

    这是临冬城的颜色,庄重、素雅,高贵大方。

    在新娘头上,还披绣银灰色冰原狼的纯白天鹅绒斗篷,是指头叔为她披上的。

    也是指头叔,占据新娘父亲的位置,牵着她的手走到婚礼祭坛前,把她交给伊耿。

    额外说一句,七神教义下的婚礼非常讲究,并非你想穿什么颜色与款式的衣服就行。

    珊莎曾嫁过提利昂,若提利昂挂掉,她就没法解除婚姻,必须以提利昂的遗孀嫁人,必须穿代表狮子的金色与红色服饰。

    比如,瑟曦嫁给攸伦时,采用的拜拉席恩家的金与黑。

    现在她穿史塔克家的白与灰,没染上半点狮子的颜色,就代表她是纯洁的,甚至是处|女。

    至少七神认可她的纯洁与处|女之身。

    呃,大黑表示他不背锅,全是梅里巴德修士的责任!

    他是她的解婚人,也是她的主婚人——伊耿特意骑龙,去蟹爪半岛把他请过来的。

    别以为解婚人那么好当,其中承担的责任大着呢!

    这也是为何琳妮丝始终没能与大熊离婚的原因,没哪个修士愿意当她的解婚人,直到大熊成为白骑士,她才真正恢复自由。

    不过老梅也没糊弄伊耿,婚前曾安排修女检查过珊莎的****——自然是没有的。

    珊莎发誓说她骑马弄破的,这话小玫瑰玛格丽也说过,早年瑟曦在嫁劳勃前的婚检中也说过,

    大家都相信。

    因为骑马打猎是贵族小姐的必修课,蹭破的女孩太多了。

    三个王后做了同样的事——偷人,说了同样的话,珊莎在撒谎,因为她只喜欢音乐、诗歌、演唱、舞蹈、刺绣之类的淑女活动,若二丫来说这话,八成是真的。

    玛格丽不知是否说谎,她肯定很早就开始偷人,但高庭骑士繁入花,骑马打猎、走狗养鹰的活动太流行。

    而瑟曦,她可能说了实话,她在婚前就与詹姆好上了,但她第一次可能真留给了马鞍。

    老梅相信史塔克的家教,而且亲自问过侏儒。

    侏儒屈辱地摇头,说:我真后悔,真的。

    他是真的后悔。

    珊莎嫁侏儒时差半个月才13岁,虽来了月事,但年龄太幼小,而且刚经历家破人亡的惨剧,太可怜。

    新婚那晚,两人衣服全部脱了,光溜溜坦诚相待,珊莎虽懵懂惊恐,却也颤抖着履行妻子的义务,连大腿都打开了。

    侏儒看得双眼赤红,真·**勃发,但他是个心地柔软的好人,见小姑娘脸蛋苍白,神情惊恐,立刻心生怜悯,叹息一声,临阵收枪。

    ——因为可怜别人,他却成了最可怜的那个人。

    史塔克老实、淳朴、家教好,而侏儒又亲自承认自己“无能”,大家便都认可了新娘的纯洁。

    嗯,反正得知此事后,大家都暗地里嘲笑提利昂无能,就像当日在君临,得知提利昂没碰珊莎,乔佛里大帝讥讽说要帮舅舅行房一样。

    因为其他人不能理解侏儒的想法,就像现代女人不会明白老一辈没房、没车、没百万存款的婚姻如何能幸福一样。

    反倒是泰温,他似乎非常懂提利昂,不仅没嘲讽他,还劝他早点把肉吃掉,免得横生枝节,唔......老狮子似乎也有成为月咏者的天赋。

    ......

    吃过早饭,并非立即就动身去圣堂,接下来是赠送礼物的环节。

    呃,就是赶人情。

    过去在农村,谁家办红白喜事,至少要吃中午、晚上两顿饭——白事可能两天,甚至三天。

    也因此,赶人情一般在傍晚,吃晚饭之前。

    现在,直接让酒店承包,吃的没过去好,很多时候还吃不饱,却也只中午一顿饭,因此,中午就得把人情交出去。

    在维斯特洛,更早了。

    大清早,吃过早席,在新郎新娘婚礼之前,就开始赶人情。

    而且,这里的人情必须走两次,甚至三次。

    今个儿是分别向新郎、新娘送礼。

    婚礼次日还要送,那是给夫妻一起的。

    老囧送了珊莎一件翼龙鳞片缝制的小马甲,给义子一副翼龙骨弓。

    亚莲恩送假表弟一根精钢长矛,据说是奥柏伦亲王最喜欢的,她希望他像奥柏伦舅舅一样勇武。

    送珊莎一对儿菊蛤珍珠耳坠。

    指头叔送伊耿王一件稀有的影子山猫皮披风,送珊莎一条多斯拉克海白狮皮裘。

    侏儒送伊耿一本大部头的《瓦雷利亚帝国编年史》,送珊莎一本《月咏者查娜的日记》。

    “听说你们史塔克都有特殊天赋,你可以学习一下,本以为只有奴隶湾是神魔战场,却不想维斯特洛也变得陌生起来。

    唉,我们需要自己的超凡力量。”他神色复杂地看着曾经的娇妻道。

    侏儒的野火将军可不是白干的,手下几十个火法师,该知道多少超凡秘辛?

    借职位之便,侏儒从小弟手中抠出不少好东西。

    可惜他没天赋,学不了。

    不过他曾多次听龙女王感慨“史塔克一家子bug”。

    珊莎看了伊耿一眼,见未婚夫点头,才将书收起来,说了声谢谢。

    之后还有谷地的贵族上前,送上马靴、马鞍、胸针、马刺、丝绸帐篷......

    再之后,伊利里欧神情激动,送了伊耿一顶瓦钢与红钻石锻造的三头龙王冠,钻石镶嵌在龙眼眶,栩栩如生。

    送珊莎一顶后冠,也是极尽华丽。

    最后,龙石岛的客人才一一上前,波隆送了伊耿王一柄鱼梁木柄的龙牙刀,送珊莎一串珍珠项链。

    老螃蟹人没到,小螃蟹过来的,送伊耿一艘100条浆的游轮,送王后一只罕有的亮紫色毛发的母猫。

    最后的最后,就在大家以为赶人情的环节结束时,老囧又一次离席,环视周围一圈,大声道:“丹妮莉丝陛下送伊耿王子精炼瓦钢铠一套,送珊莎小姐翼龙一条,名为‘海洋之心’的首饰一套......”

    “哇,翼龙?!”

    “这么大手笔?”

    “难道龙女王的翼龙那么多?”

    “看来女王果真疼爱侄子,只是......龙女王也没传说中那么精明嘛,嘿嘿,连真假都分不......”越到最后声音越低,低不可闻。

    老囧还在继续,可其他人只听到翼龙,就大声叫唤起来。不过众人虽惊呼,伊耿与珊莎本人却只矜持地微笑。

    实在是,瓦钢铠伊耿早入手,还穿着与人决斗过一次。

    而珊莎也与那条斑纹龙照过面,她愿意改变信仰。

    其实,珊莎很早之前就开始接触七神教义,因为当初艾德带她南下君临时,已经将女儿许配给乔大帝。

    在北境,珊莎信仰寒神都没人关心,但作为七国王后,她改信七神更能融于君临贵族圈。

    连艾德也不反对这事儿。

    现在她又要嫁给伊耿王,改成大众信仰已成必然。

    既然要改信七神,她又怎会把翼龙让给布蕾妮?

    哪怕布蕾妮早发誓向她效忠,并会在婚礼之后成为伊耿的白骑士——主要是方便保护珊莎。

    赠礼之后,众人方才簇拥新娘新郎去圣堂。

    指头叔牵着珊莎,把她交给伊耿,然后这对新人十指相扣,一起走上祭坛。

第641章 詹姆终于冒头了

    在圣母与天父高大的镀金雕像下,梅里巴德修士头戴水晶与金丝铸就的冠冕,身披簇新的雪白修士袍,手捧《七星圣经》,面向祭坛上的伊耿与珊莎,诵念祷词。

    神圣婚姻的仪式正式开始。

    台下,蓝色天鹅绒礼服上别一枚白色仿声鸟徽章指头叔笑意盎然,难掩欢欣。

    指头叔对面,侏儒穿绯红绣金狮子礼服,拉了拉喉咙处的领结,眼神复杂。

    等梅里巴德修士完成祷告,国王夫妻向圣母圣父的神像发下七重婚誓,又接受代表圣父圣母的梅里巴德修士赐予七层祝福。

    再然后,当着修士与嘉宾的面,新婚夫妻依次交换七次承诺。

    还没结束,接下来还有圣歌。

    在修士、修女的引导下,所有人一起唱“圣母之歌”与“圣父之歌”。

    之后,梅里巴德修士大声询问:“包括两位新人在内,可有人对此次神圣婚姻不满?可有人提出质疑?可有人向新郎发起挑战?”

    嗯,在老式港片中,经常出现一对男女正在教堂中结婚,然后新娘的前男友突然出现,拉着女人就跑,或者掏出机关枪......剧情进入高|潮。

    而在维斯特洛,以上行为却是合法合理,且受到七神庇护的......大黑再次无奈摊手,这锅我也不背。

    可以正大光明地说,也可以正大光明地做。

    比如,此时台下就有两个人蠢蠢欲动,一个是提利昂,一个是哈罗德。

    提利昂倒不是想抢婚,他只是嘴皮子贱痒,想大声嘲讽一句:嗨,这样的场景,我也与新娘经历过呢,主婚者地位更高,七神总主教!当时可没一个人反对哩!

    哈罗德,人称“继承人哈利”,劳勃·艾林的继承人,曾与阿莲·石东处过一段时间对象,真爱算不上,但他的确挺迷恋阿莲绝色容貌。

    后来阿莲与他断了来往,他也只遗憾了一会儿,便继续找情妇happy去了,毕竟,除了长得漂亮,哈利真心看不上她“小指头私生女”的身份。

    但现在......

    女神,妥妥的女神啊。

    现在看去,戴着后冠的珊莎,更美,更吸引人了。

    可她却与自己擦肩而过。

    他是谷地继承人,若娶了北境之王的继承人,再得河间贵族投效......

    他很想冲上去喊一句“我反对”,奈何两天前他便反对过了。

    就像当年布林登·史塔克去奔流城,准备与订婚多年的未婚妻凯特琳结婚,年轻的指头叔拔剑向布林登挑战一样,继任人哈利已经挑战过伊耿。

    嗯,这种事很符合维斯特洛的骑士文化,不会被人说以下犯上,或大逆不道。

    两人都经名家指点,都按照正统骑士套路培养了十几年,算将遇良才吧!

    奈何伊耿穿轻便坚固的瓦钢铠,使用锋锐不朽的瓦钢剑,防御、速度、攻击全方位超出哈利一大截,咋打?

    这会儿,哈利右臂还缠着绷带呢!

    ......

    见无人上前质疑挑战,梅里巴德宣布****斗篷。

    “自认七国第一好义父”的指头叔上前,温柔地替珊莎移去新娘斗篷;真·七国好义父的琼恩·克林顿,帮伊耿解下新郎斗篷。

    指头叔提着史塔克冰原狼的斗篷退下,老囧把新郎斗篷递给伊耿,跟着退到一边。

    伊耿接过自己的斗篷,轻轻抖开,像小孩穿大人的衣服那样,将珊莎包裹,在她咽喉处系紧,表示从今往后,她成为他的家人,他将代替“岳父”,永远守护珊莎。

    看着高大健壮的新郎与小鸟依人般的新娘,提利昂一大一小的异色眼睛又开始跳动。

    他想到当年之事,他只三尺高(0.9米),穿上增高的长筒靴才一米出头,而珊莎体态修长,超过一米六,他踮脚也够不上她的脖子,无法为她披上自己的斗篷。

    当时,全场所有人都在哄笑。

    无可奈何,他只能站在弄臣的后背上完成这一仪式。

    现在,接近一米九的伊耿搂着一米六的珊莎,那么和谐,那么的刺痛人心......

    “经由这一吻,献出我的爱!珊莎,愿你成为我的妻子和连理。”伊耿声音洪亮地宣布。

    珊莎红着脸,轻柔却清晰地回应道:“经由这一吻,献出我的爱!”

    然后两人靠近,长久地深吻。

    梅里巴德修士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水晶,高高举起,默默施展一个圣光术——删减版圣疗术,就一团白光,没治疗能力。

    ——上次瑟曦的比武审判,见修士拿水晶在阳光下装神弄鬼后,龙女王觉得low逼,遂专门开发出一个神术给小弟们装逼。

    别看圣光术入门低,损耗小,可七国数千修士,仅有寥寥百十人能用出圣光术,他们都是道德品性符合丹妮价值观的真信徒。

    嗯,必需符合丹妮这位“七神之母”的要求才行,那些虔诚度非常高,却行使老版本《七星圣经》教义的信徒,反而不受七神眷顾。

    丹妮能看到每个信徒的信仰之线,不可能让南郭先生瞒过去。

    只要有真神,只要真神肯下功夫,真神的教会绝对能成为世上最廉洁的组织。

    “在此,在诸神和世人的见证下.......”

    圣光术让水晶散发一片薄如云霞的七彩虹光,照在新人与台下婚礼见证人的脸上,气氛神圣庄严。

    这一刻,梅里巴德修士似乎真是七神下凡。

    “我庄严宣布,坦格利安家族的伊耿六世与史塔克家族的珊莎结为夫妻。

    从今以后,他们就是一个躯体,一个心灵,一个魂魄,直到永远。任何干涉他们婚姻的人,都将受到无情的诅咒。”

    神圣婚姻正式缔结成功。

    唔,劳勃与瑟曦如这般成的婚,乔佛里与玛格丽如此,提利昂与珊莎亦如此。

    也许,伊耿与珊莎能有个不一样的结局?

    婚礼之后是婚宴。

    婚礼在圣堂,由修士主持,现场的婚礼见证人并不太多,低级骑士甚至没资格入场。

    真正热闹的地方是婚宴,在月门堡主厅举办。

    当然,新婚夫妻的身份不普通,他们是国王与王后——别怀疑,连王冠都早戴上了。

    在婚宴之前,国王必须接受臣民的祝福。

    伊耿与珊莎站在圣堂外,在大理石广场的台阶上。

    已成“有袍铁卫”的布蕾妮,带领四十九名骑士环绕保护,觐见的臣子排了长长的队伍。

    琼恩·克林顿第一个上去,心情激动地拥抱了义子,并亲吻了珊莎的脸颊。

    “殿下,你长大了,成年了,今后一定要坚守王者的责任与荣耀。”

    “义父,我会的。”伊耿笑着点头。

    “爵士,您该叫‘陛下’了。”珊莎突然道。

    婚礼完成的一瞬间,真龙联盟的盟约正式生效,伊耿名义上获得七国中五国半的效忠。

    嗯,还有半个是河湾,伊耿手中有老玫瑰临死前送去的求救信:若伊耿援助高庭,提利尔必带领河湾向您效忠。

    故而,伊耿在明面上真算七国之王了。

    老囧怔了怔,点头叹道:“是的,王后殿下,我该叫他陛下。希望你们百年好合,早点生下继承人。”

    “我会的。”珊莎红着脸,仪态大方。

    之后又是小指头,指头叔拥抱了“女儿”,恭敬地向伊耿行礼,嘴里的吉祥话说个不停。

    等侏儒挽着亚莲恩过来时,伊耿与珊莎皆神情奇怪。

    “有点尴尬,”提利昂摸摸没鼻子的鼻孔,讪笑道,“当日——”

    侏儒本想说当日在君临,乔佛里和玛格丽也站在大圣堂门口接受其他人祝福,他与珊莎也一齐向那对新人祝福了。

    但珊莎不想听到任何“当日”、“当年”之事,打断侏儒,直截了当地道:“爵士,现在这样对我们都好,这便够了。”

    “对,都好,”提利昂咧嘴,露出一个夸张的大笑脸,“国王万岁,王后万岁,国王和王后天造地设,幸福久久。”

    说完,他捞起珊莎的玉手,使劲在她手背上吧唧了一口,接着又抱住面露愠色的伊耿的腰,低声道:“你个王八蛋,今晚就去干|你表姐。”

    伊耿瞥了眼后面翘首望来的长长队伍,露出一个优雅的假笑,低声回道:“王八蛋,我和你不同,不会用语言侮辱自己的妻子,滚!”

    亚莲恩嘴角含笑,假装什么也没看见也没听到,很有礼貌、也很疏离地说了两句祝福的话。

    队伍排的那么长,留给每个人的时间都不多,侏儒很快带亚莲恩离开,没多久,便轮到伊利里欧。

    他比之前送礼物时更激动,双眼通红,哭得稀里哗啦,各种祝福的词语一叠声的奉上。

    其他人也不以为意,哭得的人多了,刚才老囧不也红了眼眶,指头叔不也笑中含泪?

    他们只以为这个外国胖子在拍国王马屁,以求谋得一块好封地。

    嗯,胖商人现在也不躲在幕后了,被伊耿赐予侯爵之位,还是伊耿王的财政大臣,是军队里的军需总管。

    有身份的人可以当面祝福国王与王后,没身份的百姓,闻讯而来的雇佣骑手、商贩、妓|女,则被金甲金铠黑披风绣红龙的黄金团骑士挡在十米之外。

    “真龙万岁!”

    “伊耿万岁,珊莎王后万岁!”

    欢呼声如潮水般向新人涌来,不管人品如何,伊耿与珊莎的相貌都是一等一的出挑,男的英武帅气,女的娇艳多姿,还都性格不错,面上没有乖离之气,很容易在外貌上获得普通人的好感。

    “现在珊莎也成婚了,你也不反对这门婚事,是不是可以放我离开了?”

    人群中,一位长须乱发的皮甲男低声对身边斗篷人道。

    看那面孔,可不就是失联多日的詹姆?

第642章 异界大文豪

    “你的誓言......才完成一半,还有......艾莉亚。”斗篷人用刀片刮玻璃的声音说。

    “让异鬼把那死丫头带走吧,寻遍整个三河流域,连一点儿音讯也没听到,让我上哪去找?”男子抱怨道。

    “你的......神圣誓言,在完成之前,你都必须...听我的,就算有一日...我不在了,你也得继续。”斗篷人声音里不带半点感情。

    “老子当年对疯王都没这么忠诚过。”活像长了一颗狮子脑袋的男子怨愤道。

    “你若一直...忠诚誓言,也不会有......今日之灾。”

    斗篷人往日不会这么多话,也是今日见女儿大婚,女婿还这般青年才俊、相貌倜傥,她太过激动。

    “我能不能见见提利昂?那王八蛋,先杀父亲,又杀叔叔,我得亲自问问他,到底哪来那么大的怨恨。”

    怒狮样貌的男子,拿眼角扫视远方正与亚莲恩调笑无忌的侏儒,咬牙切齿道。

    “不行,我们...马上就要...展开行动,不要...打乱计划。”斗篷人厉声低喝道。

    “瑟曦......嫁给了攸伦,为了誓言,我付出太多太多。”狮头男悲哀道。

    “嘶嘎——”

    忽然,头顶一暗,稀薄的冬日阳光被阴影遮盖,嘹亮高亢的兽吼响让月门堡都微微震动。

    “哇,贝勒里恩,黑死神贝勒里恩!”

    “真龙,真龙!”

    “真龙坦格利安!”

    “真龙万岁!”

    翼龙展翅,遮天蔽日,将现场的气氛推向最高点。

    就见黑死神贝勒里恩落在大理石广场上,庞大的体型像一栋厚厚的城墙,把后面的国王与王后也遮挡。

    不过很快的,大家都看到国王牵着王后的手踩着肉翼阶梯,一步步走上后背,坐在龙鞍上,系紧皮带。

    “哗啦啦哗啦啦——”巨大的皮革翅膀在广场附近搅动一场龙卷风暴,把斗篷人的斗篷都吹掉,露出一张疤痕累累的死人脸。

    赫然便是石心夫人,她来参加女儿的婚礼了。

    “嘶嘎——”

    贝勒里恩纵身而起,它将带着国王与王后巡视谷地诸城。

    “好大!只怕连蝎子弩都射不死吧?听说连珊莎王后也会成为龙骑士?”

    狮头男子捋了捋凌乱胡须,眯眼看着天空远去的“巨龙”,低声咒骂道:“这见鬼的世界,越来越让我陌生了。”

    “快了,快完成...复仇......夺回临冬城......”斗篷人重新戴上斗篷,喃喃道。

    伊耿带着珊莎在天黑前回到月门堡,参加正式的婚宴。

    王后从翼龙上下来时,嘴里打着喷嚏,身子瑟瑟发抖,樱花粉的脸蛋和玫瑰红的嘴唇也青乌一片。

    她穿的太少,太冷。

    “亲爱的,凛冬天寒,下次换一身厚皮裘,再戴上防风头盔,会好很多。”伊耿王柔声安慰新婚的妻子。

    回到国王与王后的卧室(艾林公爵原本的居所),在火炉边烤了会儿,珊莎王后才如解冻的湖泊,恢复娇艳的风光。

    为了宴会,两人都更换了着装,伊耿王穿黑色马裤,绣金线的深红与金两色的上衣,头戴伊利里欧赠送的真龙王冠。

    与奴隶湾时的冲动青年相比,还真多了一种沉稳的王者气度。

    珊莎则换上代表坦格利安的大红锦绣服装,纤腰勒紧,紧身胸衣露出肩膀和***的上半部,越发衬托得肌肤晶莹似冰雪、体态修长婀娜如柳枝。

    就见王后颊骨玲珑,蓝眼清澈,浓密的枣红秀发披散在洁白的裸肩,直垂到腰,额头戴一顶纤细简约的瓦钢嵌六边形红宝石的宝冠。

    后冠箍住头发,保证她的玲珑颊骨与精致小巧的五官不被遮挡。

    两人手牵手,十指相扣,相视一笑,在布蕾妮与众骑士的保护下,联袂进去会场,又引起无数欢呼与口哨声。

    乔佛里的婚宴前所未有的奢华,一共77道大餐,世所罕有。

    虽然七十七道菜都不够张居正下筷子的,但在维斯特洛,甚至在世界范围内,77道大餐都属于少有的豪奢。

    并非这个世界的人节俭,而是很难凑齐那么多菜谱与相应的厨师。

    乔佛里的77道大餐,很多其实都是重复的,比如,各种馅饼和肉派,几乎一种馅算一种菜。

    伊耿这次也凑齐了77道菜。

    他比乔大帝强一些,从奴隶湾丹妮姑姑那学到不少东方菜肴,比如剁椒鱼头,白斩鸡,蒜泥小龙虾......

    在崇尚“7”的宗教文化中,7道菜太少,777道菜连中华灵魂的龙女王也难以凑齐,只有77最合适。

    晚宴期间自然少不了各种助兴的节目,杂技团,侏儒比武,歌剧......

    重点是歌剧。

    开幕时,七弦汤姆(ps)为所有嘉宾表演了赞美冰原狼的《冬雪玫瑰》,奉承龙女王的《花冠骑士王》,取悦七神的《少女、圣母与老妪》,而《我心爱的气质》则替国王表达了对王后的爱意,让会场响起一片少年少女的嬉笑欢呼声。

    除了这些正统的节目,还有大量的乡野淫辞浪曲和猎奇向的剧目。因为题材和内容都比较新颖,甚至第一次出现在人前,它们远比听过千百遍的传统歌剧更受人欢迎。

    比如,《酒馆女郎萝希的梦》,讲述一个纯洁女孩一步步堕落的故事。

    歌手是一名来自密尔的大胖子,狭海对岸非常有名的男高音,用深情的婉转语调唱道:“......那一年,我去了鲜花与果实的河湾,桃树下,见到比桃花更娇美的容颜,我神迷目眩地上前,却看到另一边的杏树下,一位英俊挺拔的少年与她遥遥相视,爱意如海水在两人间荡漾,我黯然神伤,默默退去......”

    音乐从轻快愉快的丁香花之梦,转变为带着惆怅与祝福的舒缓曲调。

    “这一年,我去了麦穗金黄的河湾,酒馆里,我见到艳若玫瑰的女郎,不用我上前,她便带着蜂蜜般的微笑搂住我的颈,与我缠绵......”

    音乐突然加快节奏,带有一种花中迷醉的气息。

    之后是大段大段的不可描述的欢爱场面,各种招式,各种滋味,听得男人难以自持,女人脸颊红润,春眸滴水。

    “......我从迷梦中惊醒,她竟找我要了一枚铜麦,她笑说,她曾经值一枚金龙哩!我问,那个少年呢,她不笑了,她对我讲了个梦,她的梦......”

    乐曲变得哀伤。

    观众们一下子从之前的亢奋中冷却,他们咬牙切齿,扼腕叹息,使劲拍桌子,用刀叉猛敲盘子,摔酒杯,大声咒骂......

    “该死的无面者!”最后,众人对剧中萝希的所有同情与怜爱,都化为对无面者的诅咒。

    为什么呢?

    《酒馆女郎萝希的梦》中,99.999%的内容都是风花雪月的故事,与无面者没半毛钱的关系,甚至剧情中压根没正面描写过无面者。

    只在最后说了句“原来他是无面者”,仅此而已。

    偏偏连睿智的提利昂,老阴比的指头叔,严肃刻板的老囧,都一齐大骂无面者。

    他们是真心诚意,没半点勉强。

    不过侏儒到底不是凡人,《萝希的梦》结束半小时后,他胸中沸腾的感情之潮渐渐平息,理智回归,喃喃道:“戏剧的风格,怎么感觉有点熟悉呢?”

    呃,这个世界的精神娱乐方式很贫乏,看书和听戏。

    侏儒也很喜欢听戏。

    在奴隶湾时,他便经常去工农文艺团厮混,除了找女侏儒分妮,就为了听戏。

    带着疑惑,他把密尔男高音叫过来,问:“《萝希的梦》我第一次听,谁是编剧?”

    胖子答道:“这是最近从南方传来的热播剧,是著名剧作家沃格雷夫博士的又一新作。”

    “沃格雷夫......”侏儒很爱读书,立即从记忆中找到这个名字,惊讶道:“我小时候读过他的名著《黑色的翅膀、迅捷的传递》,书中大肆嘲讽圣贝勒企图用鸽子代替渡鸦的愚行。”

    男高音也是博学之人,闻言点头道:“我也有幸拜读过那本书,圣贝勒认为白鸽象征纯洁,乌鸦的黑翅膀代表不详。

    但鸽子只能用作鸽子派,压根不具备在野外生存的能力,凶猛的大乌鸦却能与老鹰搏斗。”

    “问题是,他一个渡鸦学博士,怎么成了著名剧作家?”侏儒疑惑道。

    “他是渡鸦学博士,可他的项链能把我肚子围一圈,”男高音拍了拍自己的孕妇肚,理所当然地说,“哪位博士只懂一个专业呢?”

    “这倒也是,”侏儒勉强认同男高音的说法,又迟疑着道,“你有没有觉得《萝希的梦》的风格——”

    “哈哈哈!”不等侏儒说完,男高音就大笑起来,道:“像龙女王嘛!

    当然像了。

    龙女王几乎开创了一种全新的流派,所有人都在模仿她,学城学士也在模仿,只不过沃格雷夫博士水平最高,模仿的最像。”

    “我还以为就我一个......”侏儒面色怪异。

    “唉,她在奴隶湾编导的歌剧流传出来后,外行人只看个热闹,可我等内行人初一见之,即惊为天人。那种文学手法,那种独特的欲扬先抑......”

    男高音终于在蛮荒的维斯特洛遇到一位能谈得上话的“文明人”,立即滔滔不绝,开始分析龙女王的创作手法与构思技巧。

第643章 笔胜刀之《不存在的布林登》

    也不怪男高音激动。

    这个世界连造纸术也没出现,也即是说,文学创作还处于极为精简的史书阶段。

    古今中外,在造纸术、印刷术出现之前,因写书成本太高,主要的资源都投入到更实用、更迫切需要的历法、史书编撰,剩下的资源也会用在诗歌记录上。

    故事只口口相传,成书的几乎没有。

    比如在大天朝,从唐朝开始出现传奇故事,到明清,各种话本才大范围普及开。

    四大名著,皆出自明清。

    除去诗词被唐宋写绝,后来文人无奈,只能转向戏剧与话本,更重要的原因还是写书的成本。

    晋代左思写一首《三都赋》,才多少字?

    竟然洛阳纸贵!

    把十个曹雪芹放在晋朝,他们也写不出《红楼梦》啊!

    破产的曹家,没钱买纸!!

    故而,在丹妮“发明”龙氏纸、真龙印刷术之前,冰与火之歌的世界也走简单直接的史记风格。

    写史,当然要简单、明了、直接。

    故而,学士们纵学富五车,编出来的小说戏剧也干巴巴的。

    就好似那敦伦之事,一种阳上阴下的姿势,一用就是几千年。

    忽然某一日,奴隶湾蹦出个龙女王,弄出一套《108种春啼之术》,那些干巴巴的人儿,能不惊艳?

    文学技巧与科技一样,都是在不停发展,不信你去看看古代名著。除了用词华丽、语句优美、人物饱满,在故事转承、情节设计、剧情冲突、水字数等方面,可能还不如网络上的大神作家。

    呃,就是水字数,别以为名著就不水文,天底下写小说的,就没不水文的。

    有时候作者故意水,但更多的时候,作者也不知道自己在水文。

    比如《西游记》,吴承恩肯定不愿水文。

    可《西游记》中经常出现这样的桥段:唐圣僧被妖精捉走,悟空好一场打斗,打不过,去请某某某来帮忙......明明我们读者都知道悟空的经历,偏偏作者还要借悟空之口,对着某某某,再把悟空之前丢师父、斗妖怪、遇到的麻烦,详细说一遍。

    这不是水文是啥?

    还有,悟空、八戒、沙僧与妖怪打架前,很多时候都会自报姓名来历,也即是用一首很长的口水诗装逼,从出生到现在经历的人生大事,娓娓道来,说的是朗朗上口,滑溜脍炙。

    第一次听,只觉惊艳,可后面第二次,第三次......第n次之后,你会选择快进。

    悟空和八戒不仅介绍自己,还介绍他们的兵器,金箍棒和九齿钉耙的来历、功用也编成顺口溜,一遍又一遍地重复说。

    说白了,这段剧情在文中的意义只有一个:装逼!

    我怎么怎么牛逼,我的兵器怎么怎么牛逼,不是装逼是啥?

    若让网络作家来写,他也会装逼,甚至比老吴装的更频繁。

    遇到一个妖怪,不装个十次八次逼,都对不起那么好的妖精人设。

    可网文作家装逼一定会换着花样,各种脑洞地装。报名号、炫武器,就算有,也只会出现一次。

    最多,用悟空和金箍棒的实战表现效果来装。

    比如,今个儿用金箍棒砸倒一棵树,明日就换成小山,后日砸烂一片大陆,大后天砸爆一颗星球,再之后,砸爆一片太阳系、银河系、宇宙、多元宇宙......

    最终,跨过电脑和手机屏幕,一金箍棒砸到读者老爷们的脑瓜上。

    咳咳,扯远了。

    总之呢,龙女王非平铺直叙的创作手法,在这个诗歌、戏剧以平铺直叙为主的世界,算开了某种先河,勉勉强强算个“异界莎士比亚”,引得很多人都来模仿。

    吉斯奴隶主、学城学士、自由城邦的歌剧编辑等等,都在研究奴隶湾的戏剧,研究龙女王的手法。

    即便心思敏感的侏儒,这会儿也打消了对龙女王的怀疑,只叹道:“《萝希的梦》编的真好,通篇没说无面者一句不是,却让所有观众对无面者恨之入骨。”

    “是呀!沃格雷夫博士已经青出于蓝,《萝希的梦》必将成为流传千古的名篇。”男高音赞同道。

    “可学城对无面者哪来这么大的恨意?编着故事诋毁无面者。”侏儒疑惑道。

    “你竟不知学城与布拉佛斯的矛盾?”男高音诧异道。

    “略有所闻,”提利昂点点头,道,“那点矛盾不重要,重要的是两家都违反宾客权利,也都想把‘第二鼠厨师’的帽子戴在对方头上。但都这么长时间了,怎么还没消停?”

    “很难结束,沃格雷夫博士甚至发下‘无面者不解散,圣战永不停息’的誓言。”

    “何至于此?!”侏儒目瞪口呆。

    “之前的确消停了很多,可最近......”胖歌唱家迟疑地看着侏儒,停了下来。

    “今日我只是艺术爱好者,我们谈艺术,没身份之分。”侏儒道。

    “你叔叔死后没多久,学城才发下圣战不止的誓言,很是忙碌起来。”

    “喔......”侏儒若有所悟,点头道:“原来如此,那群猴精的王八蛋,打得一手好算盘。只是,无面者怎么也比我婊|子老姐可怕吧?”

    男高音拿眼睛去瞥牵着阿斯塔波土狗、在角落巡逻的骑士,低声道:“学城也养了很多狗。”

    “大家都知道了?”提利昂丑脸扭曲。

    “当然,天下苦无面者久矣!”男高音的声音更低了,细弱蚊鸣。

    “有效不?”提利昂来了兴趣。

    “非常有效,小道消息,最近半年,仅在密尔、泰罗西两城,就至少有三起无面者刺杀之事被提前发现,甚至逮到一个无面者,可惜他自|杀了。”

    “七神在上,效果这么强?”提利昂震惊了。

    男高音左右看看,见除了侏儒的女伴——亚莲恩公主,没人注意到这边,才笑着道:

    “经过特殊训练的优良猎犬能嗅到血腥气,还能分辨出陌生人的气息,对杀气更敏感。

    您想想看,无面者剥活他人的脸皮戴在自己脸上,怎能避免血腥气与杀气?

    即便他手段高超,能隐瞒血腥与杀气,可他第一次出现,狗能察觉不到陌生人?

    据说,密尔有商人发现商机,开始秘密训练特种犬,他们让人排着队从猎犬身边走过。

    一百个排队的人中夹杂一个陌生人,若猎犬能嗅出来,则活;嗅不出,则死。

    用活下来的猎犬做种子,生下的小狗再训练,一千个人排队,混杂一个洗过澡的陌生人......

    如此循环,总有一日,只要是陌生人,都别想靠近‘无面者克星犬’。”

    “有道理!”

    几人正说着,又有新的舞台剧开场,阴郁的灯光氛围,诡傑的背景音乐,超时代的克苏鲁舞台设计与服装道具,一下子就吸引了侏儒的注意力。

    一个黑胡须、秃了顶的瘦高个,身边跟着足足15名乐师,比胖男高音多了10个。

    “他是潘托斯的杰克逊,号称歌剧皇帝。”胖子酸酸地说。

    “......高塔的阴影下,暗之君王拿着一份名单。”

    杰克逊洪亮的声音,连厅内最角落的里的侍卫也能听到,偏偏离舞台最近的人并不觉得喧闹刺耳。

    “他发出一声轻轻的呢喃,那是一个名字!”鼓手们敲打出缓慢而阴郁的节奏,淡淡的竖笛声好似夜风中呜咽的鬼魂。

    “一个名字,一条亡魂。”乐师们齐声咏颂。

    “他以鲜血与杀戮为餐,城堡里堆满人头的模型,每一个模型上皆套着一张脸,千千万万个名字,千千万万张脸——”杰克逊高举手臂,语调婉转,大声吟唱。

    “一个名字,一张脸,千千万万!”乐师们一起摇头晃脑,瓮声吟诵。

    “残酷的梅葛,火球昆廷,箭雨亲王罗伯特......”

    鼓手加快节奏,杰克逊快速念出一连串的名字,有些众人皆知,有些却在维斯特洛十分陌生。

    “这什么意思?”侏儒疑惑道。

    “这出戏剧名字就叫《死神的名单》,那些名字,都是被他暗之君王刺杀的人,都是名人。

    你没听过,只因为历史久远,或者是歪果仁。”亚莲恩道。

    “你听过?”侏儒惊讶。

    亚莲恩点点头,摩挲手臂道:“他们都没歌剧皇帝唱的好,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好舒服!”

    “梅葛不是自|杀的吗,怎么也栽赃到无面者头上?”

    “梅葛自|杀只是臆测,你想想看,他有贝勒里恩,又那么残暴,会是懦弱到自|杀的人?肯定有人请了无面者!”亚莲恩道。

    “呃,之前连学城都认为梅葛是自|杀的,你怎么......”

    亚莲恩打断他道:“现在学城为梅葛翻案了,《死神的名单》也是沃格雷夫编剧。梅葛死于无面者之手,也是学城刚宣布的。“

    “火球昆廷呢?”侏儒又问。

    昆廷·波尔,黑火戴蒙手下最重要的两名将领之一(另一个是寒铁伊葛),却在大决战前,在河边河水时,死于弓箭手之手。

    问题是,昆廷正带领大军赶赴战场,身边都是自己人,周围压根没敌人,甚至没找到杀他的人。

    “学城认为无面者取代了火球昆廷的一名下属,我觉得很合理。”亚莲恩道。

    “的确比之前死在不知名弓箭手手中合理,但......”侏儒面色扭曲。

    密尔男高音突然道:“沃格雷夫博士还有一出戏剧,名叫《不存在的布林登》。

    博士认为,在黑火叛乱之前,血鸦公爵布林登就被无面者取代,戴蒙黑火与他两个儿子也是无面者杀死的。”

    “这完全是否定布林登·河文的存在嘛,太荒谬了。”侏儒连连摇头。

第644章 牛皮哄哄的学城

    密尔男高音道:“可沃格雷夫博士也有理由,他认为布林登率领鸦齿卫隔着400多米,射死穿铠甲的戴蒙父子,太匪夷所思,若侥幸杀一人也许是巧合,可连杀三人如同魔幻。

    将军也上过战场,可见过这般犀利的神射手?”

    侏儒默然。

    密尔歌剧家又道:“我问过盛夏群岛的红箭手,他们的箭术天下第一,轻箭也许能有400的射程,却无400米远的杀伤力。

    更遑论破甲重箭,还穿透铠甲?

    如果有无面者一直隐藏着戴蒙的队伍中,就像他杀火球昆廷一样,趁着混乱行刺,明显更合理。”

    “可布林登的最辉煌的人生,就是从第一次黑火叛乱开始的呀!若他那时就被取代,血鸦公爵不成了虚幻泡影?”侏儒喃喃。

    “所以叫《不存在的布林登》啊!很大可能,血鸦公爵真的不存在,一切都是布拉佛斯人派遣无面者干涉七国内战的缘故。”

    密尔胖子带着满是优越感的表情,用掌握真相的理所当然的语气说。

    ——比开革族谱更狠的,就是抹杀他的存在。

    “听起来很合理,很精彩,说的我也有点信了。可我没听过《不存在的布林登》啊?”亚莲恩疑惑道。

    “学城某些人极力反对修改历史,所以剧本只在小范围内流传。”

    这便是凡人永远也察觉不到的神仙打架了。

    丹妮的低语vs布林登的意志扭曲。

    “可布林登明明存在......”

    侏儒可记得清楚,龙女王多次提过三眼乌鸦。

    对三眼乌鸦那夸张的能力,侏儒始终不太信。

    人怎么能那么强?

    三眼乌鸦真能随意观察时间线、扭曲人的思想,那我们这些维斯特洛的凡人,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

    他觉得布林登应该是一位强大的易形者,若魔力高深,说不得还真可能活着,但也仅此而已。

    提利昂哂笑道:“学士不怕死,你们难道也不怕,都在唱这种戏剧?”

    “怕,当然怕,怕得要死!”胖子连连点头,道:“所以我们这些有名的大腕从不当出头鸟,只等街头吟游诗人把故事、戏剧传播的人尽皆知,我们才来表演。”

    提利昂木然。

    密尔歌剧家无奈道:“一向都是观众喜欢什么,我们就表演什么。

    无面者这个题材涉及神秘、刺杀、入潜、变身、阴谋、叛变、金钱......太多观众喜闻乐见的元素。

    就说龙女王吧,她比无面者可怕十倍,无面者再强横,能把普通老百姓怎样了?

    但光明大护法若化身死亡之翼,轻则烈焰焚城,重则摘星拿月、陨石天降,都是一波灭城的招数。

    可那般可怕的龙女王,也有人编她的故事呢,更何况无面者?”

    想到吉斯人在瓦兰提斯搞的舞台剧,提利昂彻底无语了。

    半响,他嘟哝:“既然学士这么喜欢胡编乱造,那我请他们帮我写一出《泰温公爵之死亡真相》,就说我也被无面者取代了,如何?”

    亚莲恩翻了个漂亮的白眼,没好气道:“既承认自己是假的,那我让人把你关起来啦?”

    “嘿嘿,只那一晚,我被一个侏儒无面者取代。反正无面者如今都成了夜壶,我就拿来用一次,不过分吧?”小恶魔笑嘻嘻道。

    “沃格雷夫博士的故事,皆有事实依据,可没胡编乱造。”密尔胖子皱着脸道。

    “《死神的名单》和那个《萝希的梦》有什么事实根据?剧作家的故事也信,傻了吧!”侏儒摇头哂笑。

    “呵呵......”密尔胖子摇头轻笑,脸上有种说不出的猥琐。

    “您有龙,去旧镇也就一两天的时间,羽笔酒樽,多带些金龙,嘿嘿......”

    侏儒震惊,“怎么,难道还有见到真人?谁?难道是萝希?”

    胖子轻轻点头。

    “这——”侏儒又一惊,指着胖子叫道:“你试过...她真在当女招待?一个铜麦一次?”

    “哎,早涨价了,那样的奇女子,谁不想一亲芳泽?作为老一辈的人民艺术家,我当然也要去体验生活,不然如何能通过歌声,让观众身临其境?

    也因为我是歌剧家,萝希小姐才赏脸与我一晤。

    曾有海商喊价20枚金龙,欲要与她共度良宵却被拒绝。

    与之前相比,她的身价何止涨了万倍!”胖子一脸怀念的砸吧嘴巴道。

    “萝希,真有故事中那么美?”提利昂有些激动了。

    与传奇故事中的女主角幽会,岂不比看过电影,因为对电影某一角色异常喜爱,乃至找角色的扮演者那啥更刺|激?

    你愿找黄蓉本人,还是找黄蓉的扮演者?

    就是这个道理了。

    “美,夏日桃花一样的人间绝色,更重要的是气质,眉宇间淡若春梦的哀伤,朦胧似云雾流过蓝天的大眼睛,只看着你,就像在诉说一个缠绵悱恻的故事......简直要人老命啊!”胖子激动道。

    提利昂意|**刻,下身的棍子便硬了硬,心动道:“那还真让人——”

    “哼哼......”亚莲恩俏脸挂霜,嘴角噙一抹讥讽,鼻子里发出连声嘲笑。

    侏儒一个激灵,收起色与魂授的猥琐表情,正色道:“即便萝希是真的,那名单呢?”

    胖子也换上一副严肃的学究面孔,低声道:“最近有两个当年莫名死亡的人,已确定是无面者所害。

    因为在看到《死神的名单》这出剧时,雇佣无面者杀他们的雇主太过惊骇,面色惶惶叫出声——‘吾之谋,如何被人所知也’,这不就漏了馅?”

    “真的假的?”侏儒惊讶道。

    “当然是真的,还有后续呢!有贸易亲王拉他过去盘问,他畏惧亲王的权势,又觉受害人死亡多年,无亲无故,没必要隐瞒,便把实情说了。雇凶的过程竟与戏剧里一摸一样。”胖子低低地说。

    “这......太过耸人听闻,”侏儒喃喃道。

    “难道我叔叔也是被无面者割掉脑袋的?我提醒过他,他应该在侍卫的严密看护中才对。”他怀疑道。

    凯冯刚死时,侏儒不知其死因,龙女王怀疑攸伦捣鬼,又不敢确定。

    实在是,隔空杀人的血巫术,太过高级。

    魁晰、塔姆都是缚影士中一等一的天才,皆办不到。

    但等攸伦召唤出大海怪,侏儒便直接把叔叔之死算在他头上。

    他还和伊耿还惊恐遭受横祸,意图到龙石岛避难。

    龙女王告诉他们:血巫术难学易防,或待在风息堡,紧闭门户;或者安排手持瓦钢武器的侍卫,彻夜守卫床头,见到黑影靠近,一剑砍去,管他多强大的巫术,一招破除,还能反噬其主。

    梅姨杀蓝礼那次,凯特琳一个凡人,便能把鬼影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更何况一直保持警惕的剑客?

    那时狼妈手边若有一柄瓦钢匕首,投掷出去,不仅能救下蓝礼,八成还会一招秒掉二鹿,因为鬼影即是二鹿的灵魂。

    梅姨也会因巫术被破,丢半条命,或者运气不好,直接挂掉。

    “呵呵呵......”胖子笑容诡异。

    “怎么?”提利昂抬头看他,道:“你可能对超凡力量不太懂,用血巫术隔空杀人非常困难,否则这个世界早归巫师统治了。”

    “大人,别开玩笑了,凯冯摄政王怎么死的,谁能比您更清楚呢?

    无面者暗杀的确比血巫术靠谱一万倍,但有些事,大家都知道,您赖不掉啊!”胖子嘴角抽搐道。

    侏儒没鼻子的丑脸扭曲成一团,恶狠狠道:“学城从何知晓无面者刺杀名单的?”

    胖歌剧家见他表情,心里真有点怕了。

    弑父杀叔的畜生,谁不怕呢?

    遂连忙赔笑道:“有人说,无面者的队伍不纯洁,有学城安插的内奸。

    就像学士伪装成奴隶,进入密尔玻璃厂,偷制造高等玻璃的秘方。

    就像学士偷科霍尔的锻造技术。

    就像学士潜伏进魁尔斯不朽之殿,偷男巫的秘术,就像......”

    说到最后,胖子也不由面露叹服之色,道:“谁家没被学士偷过知识与技术呢?

    我敢发誓,要不了几年,学城就会掌握造纸术、印刷术等来自奴隶湾的顶级秘术。

    说不得,学城正在悄悄培养自己的无面者。

    龙女王与无面者固然可怕,但维斯特洛学士又聪明,又勇敢,又悍不畏死,又没羞耻心,又数量众多......

    防不胜防,更为可怖!”

    “说起来,龙女王宣布学城解散时,整个世界都在欢欣鼓舞呢!大家都在说,学士的报应来了。”

    侏儒见到亚莲恩面有不屑之色,心中一动,挥手赶走了胖歌剧家,低声问:“怎么,他说的不对?”

    “无面者队伍里有内奸的消息是学城悄悄放出去的。”

    “为了掩盖真正的消息来源?”提利昂惊道:“你怎么知道的?”

    “难道多恩不能有自己的‘派席尔’?”亚莲恩冷笑。

    侏儒叹道:“看来学城真的失去信用了啊,都在往里面掺沙子。

    不过,这样搞有什么意思呢?

    不如解散罢!

    龙女王的大中小学制度不错,可以试试。”

    亚莲恩瞥了主席位言笑晏晏的伊耿夫妻一眼,问:“你知不知道学城真正的消息来源?”

    “愿闻其详。”

    “学城有个特别行动小组,篡夺者之战便是他们捣鼓出来的,瑞卡德·史塔克死的惨,却一点也不冤......”

    亚莲恩巴拉巴拉,把沃格雷夫博士爆出的大新闻说了一遍。

    “哐当!”酒杯从手中脱落,侏儒面色惨白,喃喃道:“七层地狱啊!学城到底成了什么样的一头怪物?”

第645章 指头叔,吃桃子啦

    宴会期间,除了戏剧节目,还有伊利里欧招募来的七名火术士大师。

    本专为伊耿配野火的,今个也登场表演,竟以控火术召唤出七条巨龙,彼此间以火焰爪牙互相攻击,引起满堂喝彩。

    不过,宴会高|潮在于闹洞房。

    晚宴彻底结束前,新人就得入洞房。

    宴席上的宾客一窝蜂涌上去,女人把伊耿扛起来,男人抢过珊莎,扛在肩头。

    前往婚房的路上,几十条大汉一边扯光珊莎的衣服,一边大声讲最粗鄙的黄色笑话。

    很野蛮。

    但这就是闹洞房,维斯特洛的习俗,大家都这么过来的。

    在南方,这种世俗还会有所收敛,不会太过分。可在河间及其以北,就算你是王后,也得光溜溜进入洞房。

    女人们也对伊耿做同样的事。

    这些人不会真对国王、王后摸摸掐掐,行揩油之事,手上规矩,只眼睛很不老实。

    两队人马走不同的路,在新房的大床前汇合,将光溜溜的国王和王后扔到床上。

    但他们不会离开,很多人都将守在门外,一边听墙角,一边为新人建议一些有趣的姿势。

    “给你!”侏儒离开前,悄悄往伊耿手里塞了一个小玻璃凭。

    “什么?”伊耿低头一看,立即被感动了。

    “谢谢!”

    那是一小瓶帝王之福。

    渣罗送侏儒的礼物,所剩不多的神药。

    “唉!”侏儒苦笑摇头,离开新房。

    在回卧室的路上,提利昂很意外,又意料之中地遇到了指头叔。

    “嗨,好久不见,我们两个老朋友该好生叙叙旧的。”

    指头叔的笑容还是那么亲切。

    “你健忘?咱们今天可见过好多次呢!”

    提利昂也不是省油的灯,笑得比指头叔还灿烂。

    “人前的客套算什么见面,我们可是多年老友。也许有些误会,我愿向你解释清楚。”

    指头叔向提利昂招手,接着就转身往城堡后门的方向走去。

    侏儒摸了摸腰间的瓦钢匕首,又瞥了瞥指头叔瘦矮的身材,心里有了底,便直接跟了过去。

    他们七拐八拐,穿过一条条走廊,最终来到城堡后院的迷宫花园。

    自北方呼啸而来的寒风让指头叔拢紧披风,跺了跺脚上的积雪,呼出一团白气道:“我们现在有共同的目标,帮助伊耿陛下登上铁王座,对不对?”

    提利昂却不会按照他的节奏走,冷笑道:“小指头,你的胆子远比你的个头大多了。”

    指头叔眉头皱了皱,依旧彬彬有礼,道:“老朋友,我知道你对我有些误会,今晚,现在,我找你,就是为了这事儿。”

    “你说说看。”提利昂只冷笑。

    “我与珊莎母亲的关系,你也清楚吧?”指头叔神色哀伤道。

    “你说你破了她的处。”

    指头叔点头,认真道:“我真的爱她,愿意为她做任何事,所以,我不能容忍兰尼斯特把她的女儿当玩具一样摆弄。

    乔佛里的婚礼,我没想伤害谁,乔佛里之死,与我有些许关联,但我的目的不是弑君。

    我只想要混乱!”

    “唔,这句话,我信。”提利昂嘲讽道。

    “唉,我知道你不信,但从红堡带走一个大活人何其困难?

    正好,奥莲娜夫人找到我,她认为乔佛里给不了玛格丽幸福,需要我提供一些额外的帮助。

    为了珊莎,为了让九泉之下的凯特琳安心,我愿意承受任何罪恶。”

    指头叔的眼眶红了,话里带上隆重的鼻音。

    “呵呵......”提利昂还是冷笑。

    “我有罪,但我没想陷害你呀!你比我更明白,你之所以被认为是杀害乔佛里的凶手,只因为瑟曦认为你是。”

    “花园这么冷,你再不说人话,我就走了。”

    指头叔情真意切,提利昂始终一个表情,冷笑。

    “提利昂,你忘记了?曾经我们的关系那么好,我的妓|院有什么新货,都先给你留着,我们还一起......我对你只有友情,从无任何敌意。”指头叔叹息道。

    提利昂如同被硬喂了两斤大便般恶心,扭曲着脸道:“乔佛里的事你可以抵赖,可龙骨匕首,你怎么说?”

    “龙骨匕首?”指头叔一脸茫然,疑惑道:“匕首怎么了?我记得,那是劳勃的吧?跟你有什么关系?”

    “别装了,老子当年差点从那上面摔下去,这里多少贵族不知道?”

    提利昂指着清冷弯月下的鹰巢城,冷笑连连。

    “你是不是误会什么了?”指头叔还是一脸茫然。

    提利昂不想再兜圈子了,直接摊牌道:“我会被凯特琳夫人逮捕,全因为那柄龙骨匕首!

    你告诉她,龙骨匕首是我的,刺杀她儿子布兰的刺客是我安排的。

    之后狮狼大战、四王之乱,都因这句谎言而起,这也是你的目的。

    所以,少在我面前装腔作势。“

    “唉,天大的误会!”

    指头叔急赤白脸,挥手跳脚道:“当时,我只是用不确定的语气说,也许你知道匕首的来历。

    完全没说是你安排人刺杀布兰的啊!

    你想想,这句话有多大的破绽!

    脑子正常的人,都不会把龙骨匕那么明显的证物交给刺客,普通匕首难道杀不死人?

    凯特琳也不笨,我若说了那样的话,她难道听不出如此明显的谎话?”

    那女人就是这么笨,她丈夫艾德也一样的笨,笨到相信你这王八蛋。

    但我不笨!

    提利昂木着脸道:“你找我就为了说这个?”

    指头叔叹息,他知道提利昂已彻底没了叙旧的兴趣,再不拿干货出来,今晚只怕会一事无成。

    “不日我们就要兵出谷地,我希望你能支撑我担任陛下的国王之手。”

    提利昂瞪大眼睛,看着对面一脸自信与谦和微笑的小个子男人,感到匪夷所思。

    “你脑子是不是有问题,觉得这可能吗?”

    “大军南征在即,琼恩·克林顿却在婚礼结束当晚,也就是刚刚,离开月门堡,往奴隶湾去了。

    而你的名声......

    老朋友,只要陛下不发疯,就绝不会让你成为国王之手。”

    “那就让道郎亲王来当国王之手呗,他是陛下的舅舅,身份地位才能,都合适。”提利昂无所谓道。

    “呵呵,提利昂,你若聪明,就不会说这种话。”

    指头叔上前一步,靠近侏儒,在他耳边轻轻道:“我说了,我们是老朋友,我了解你。

    你回维斯特洛趟这摊子浑水,不就是为了把悬崖边上的兰尼斯特拉回来吗?

    可道郎亲王之所以加入真龙联盟,却是因为积压在心中多年的恨,他要把兰尼斯特推入地狱。

    而我就不同了,我对你没恶意,对兰尼斯特没仇恨,今日你帮我,明日我帮你。

    今日你拒绝我的友谊,明日......”

    “呵呵,提利昂,别辜负了我们相交多年的友谊。”指头叔轻笑起来。

    “你在威胁我?”

    提利昂拳头握紧,一碧一黑、大小不同的两只眼睛闪烁危险的光芒。

    “我试图用真诚,唤醒我们之间十年的厚谊。”指头叔嬉笑。

    提利昂使劲踮脚,伸长脖子,四处张望。

    “你在看什么?”指头叔疑惑道。

    “我好像瞥见有人在附近窥视我们。”提利昂道。

    “没有,花园没人。”指头叔表情自然。

    “你确定?”提利昂怀疑道。

    “当然。”

    “那我就放心了。”提利昂笑了。

    “放心什——”

    言未了,一只碗口大的拳头便直直打了过来。

    “嘭——”

    正中指头叔的鼻子,酸的、涩的、苦的、麻的......各种感受一齐在他心中爆炸,泪水一下就飙了出来。

    都来不及叫唤,又一拳闪电般袭来,正中小腹。

    “呕——”胃里的酸水涌上喉头,指头叔弯腰呕吐。

    “乒乒砰砰......”提利昂却得势不饶人,对他就一阵拳打脚踢。

    “住手!”迷宫树丛里传出一声怒喝,接着就有一高大老人带领两个侍卫,从迷宫拐角冲了过来。

    “提利昂,放开公爵大人!”老人声若雷霆,振聋发聩。

    “嘭嘭......”提利昂却不管不顾,用坚硬的牛皮长筒靴在指头叔身上乱踢,一边踢一边骂:“安排人在一边埋伏老子,还说没人,满嘴谎言的狗东西!”

    指头叔躺在沾满泥污的雪地里,双手抱着脑袋,满嘴鲜血,哼唧哼唧,却说不出一句话。

    唔,提利昂是打镇关西的鲁提辖,所谓埋伏,只是借口,人家指头叔也是怕他行凶,为自保提前安排保镖罢了。

    “锵锵——“伴随利器出鞘的声音,剑刃在月华下反射出森冷的白光,快速从提利昂眼前闪过。

    侏儒赶忙后退几步,嘴里大嚷道:“看天空,蠢货们,不想死,就离我远点!”

    “嘶咯——”言未了,天上的淡淡的月光突兀消失,彻底的黑暗笼罩迷宫花园,翼龙的嘶吼似乎就在耳边发生。

    “嘟嘟嘟——”高大老者止住拔剑逼向侏儒的侍卫,拿起挂在脖子上的哨子吹起来。

    一会儿的功夫,就有一大群月门堡侍卫冲了过来。

    “早晚让你飞一次!”

    对指头叔留下一句莫名其妙的狠话,提利昂赶在侍卫围拢前,爬上泰莎后背,跃入夜空。

    “我揍了小指头,谷地没法待了。伊耿新婚,至少得在这留三天,我们先回风息堡吧!”提利昂找到亚莲恩,邀请道。

    “不,不去风息堡。”亚莲恩爬上龙背,很自觉坐在侏儒后面,诡笑道:“我们去旧镇玩两天。”

    “去旧镇干什么?”侏儒茫然。

    “传奇女子萝希呀,我也爱得慌呢!”亚莲恩理所当然的道。

    侏儒长大嘴巴,呆若木鸡。

    好一会儿,他才哼唧道:“万一被人认出来......”

    亚莲恩贴在侏儒耳边,舔了舔他的耳垂,低声道:“我独自进城,等谈好价钱,拉她到高塔,你骑泰莎来接我们,然后我们三个可以一起......”

    侏儒立马热血上头...小头。

    亚莲恩办事果然牢靠,第二天夜里,侏儒就见到了萝希,虽然相貌气质都不如珊莎、玛格丽,更比不过龙女王,但侏儒就觉得她有种特殊的光环。

    侏儒格外来劲儿,他渡过了人生最美妙的两天两夜。

    亚莲恩也一样。

    贱男荡|女带着饕足意满的慵懒神情回到风息堡。

    但甫一落在校场,伊耿便带领十来个士兵过来把侏儒逮捕。

    “不会吧,只不过揍了那混蛋一次,竟要把我锁起来?”侏儒不可思议叫道。

    “贝里席公爵死了,摔死的,就像你说的那样,他飞了一次。”伊耿冷冷道。

第646章 指头叔的噩梦

    高庭与君临之间,并没有完整的水路相连。

    从高庭乘船,沿曼徳河往上到苦桥,接下来离船上岸,走连接“高庭—苦桥—君临”的玫瑰大道。

    攸伦没法让海怪爬上陆地。

    故而,伊耿与提利昂的计划是速战速决,赶在攸伦的铁舰队完成“高庭—旧镇—多恩—石阶列岛—龙石岛—黑水湾—君临城外的黑水河”航行之前,拿下君临。

    也因为海怪,多恩放弃乘船——由阳戟城海运士兵到风息堡,再到黑水湾登陆君临的打算。

    多恩派出四千人的沙马骑兵团,星夜赶赴风息堡。

    也即是说,伊耿很快就要出征君临,而他的议政大臣,比如统帅群臣的国王之手,得在出征前确定人选。

    指头叔决定去找提利昂,因为之前他向伊耿毛遂自荐,但伊耿拒绝了他。

    “坦格利安,言出如山,我答应过提利昂,让他当国王之手。”伊耿这样说。

    但其实提利昂只是一方面,伊耿看中指头叔的义女,看中勉强统一在指头叔麾下的谷地骑士,可对指头叔本人,他抱着绝对的警惕,与一百个不信任。

    也许因为从小在洛恩河隐居,还由克林顿、亚夏拉这样的正直之人教养长大,刚进入尘世间的伊耿单纯冲动,没经历现实的毒打,但他脑子正常,不傻。

    从丹妮姑姑那儿听到那么多对指头叔的“猜测”,无论信不信,他都会对指头叔保持警惕,怎可能让他当国王之手?

    事实上,新婚之夜,一番酣畅淋漓的阴阳交泰之后,伊耿就开始向妻子打指头叔小报告了。

    他告诉她,指头叔怎么欺骗凯特琳、背叛艾德,怎么第一次嫁祸提利昂,挑起狮狼大战;如何第二次嫁祸提利昂,搅乱本已被泰温强力稳定的七国局势........

    当然,伊耿并不憨傻,他希望夫妻一体,希望妻子看清指头叔的真面目,免得被他利用,可他也担心珊莎觉醒了史塔克的“蠢狼之血”,故而在说的时候小心翼翼,察言观色,由浅入深,循序渐进......

    幸好,他现在遇到的,是被指头叔大力开发过的珊莎。

    换做几年前,珊莎说不得就向指头叔报告此事了。

    就像当年,艾德打算悄悄送她与艾莉亚离开君临,她却乘夜,悄悄把这事儿告诉瑟曦,导致父亲在与瑟曦的“权游之菜鸡互啄”中丢了性命。

    就像当年,瑟曦说艾德叛国,她傻傻的信了,还写信给罗柏,让他赶紧来君临投降......罗柏差点气疯。

    所以,伊耿基本不会任命指头叔为国王之手。

    但指头叔自己不知道。

    指头叔不蠢,也不自大,主要是没想到远在万里的龙女王会关注一个“小人物”,甚至把他分析的那么透彻。

    ——从指头叔发迹以来,琼恩·艾林,劳勃,艾德,二鹿,老玫瑰,道郎,泰温......那么多英雄豪杰,无一人当他是威胁。

    指头叔以为自己依旧有迷雾光环罩身,却不知敌人已开全图,他无所遁形。

    他被敌人的信息优势碾压了。

    所以,听到伊耿的推脱之言,他没怀疑,真以为提利昂是他成为国王之手的唯一障碍。

    ——说实话,指头叔并非渴望国王之手那个职位,而是“国王之手”那个职位有利于他做一些事。

    比如,国王之手统帅国王麾下全部兵马,他能从容安排“继承人哈利”去送死。

    比如,借职位之便,拿伊耿王的利益,拉拢谷地诸侯,等哈利与劳勃艾林挂掉,他正式成为谷地之王。

    比如,就像当年他担任劳勃财政大臣时,把七国海关官员全换成自己的心腹,国王之手贝里席有把握将伊耿的小朝廷也悄然掌控在自己手中。

    比如,国王之手与国王同起同住,“以琼恩·艾林为榜样的七国第一好义父”更容易“关爱”乖女儿珊莎......

    国王之手是指头叔做某些事的阶梯,而非目的。

    他找上提利昂,本虽没十分把握能说服对方,但也觉得自己成为首相,真的对侏儒最有利。

    因为,强大的兰尼斯特才是他算计的对象,伊耿登上铁王座后必然残破的兰尼斯特,反而是他保护的对象。

    指头叔的战略就是:除自己,不允许其它势力一家独大,谁大就打谁,谁小就扶谁。

    只有平衡,才能维持长久的混乱!

    除非有一日他自个坐上铁王座,否则,混乱将是指头叔永恒的追求。

    好不容易,指头叔对提利昂真诚了一回,却好心被当成驴肝肺。

    “小恶魔不能留了,他对我的恨意太深,人又太聪明!”

    心中做出这样的决定,指头叔龇牙咧嘴灌下一大碗罂粟花奶,迷迷糊糊睡去。

    这一夜,他睡得很不安稳,浑浑噩噩,意识不清,晃晃悠悠,似乎不是睡在舒服的羽毛床上,而是被挂在马上颠簸前行。

    他想睁开眼,看看到底怎么回事,眼皮却有千斤重,心头如蒙上一层浸过冰水的沉甸棉被,又沉重,又冰寒。

    奇怪的梦魇困扰了他很久很久,似乎过去一万年,一道朦胧的红光靠近,驱散眼前沉重到绝望的黑暗。

    茫茫然睁开眼,小指头意识渐渐回归。

    刹那间,无尽痛楚,如海潮般将他淹没。

    全身各处竟无一处不痛。

    “呃啊,奥斯威尔?”他呻|吟着呼唤自己忠心的仆人。

    “呼呼呼......”没有人应答,耳边只有激烈的风啸与衣袂飘动的声响,就好似他正躺在巨龙后背上高速飞行。

    “我这是在哪?”寒风中的雪花落在脸上,一个激灵,指头叔清醒过来。

    “鹰巢城,月门厅?“猛然间,瞥见身边风雪灌入的巨大窟窿,指头叔瞬间明白了自己的位置。

    他可是这座雄伟城堡的主人呢!

    “你们是谁,为何能悄无声息把我带上鹰巢城?”指头叔拢了拢身上的破旧腥臭的羊皮毯,眼神锐利,似乎要把煤油灯后方的人物看个清楚。

    但他失败了,那是个斗篷人,厚厚的斗篷遮住他大半面孔,仅留下一个死人般惨白干枯的下巴。

    下巴动了。

    “亲爱的...你连我...都不认识了?”

    那是地狱魔怪才能发出的声音,不辨男女老幼,如刀刃在玻璃上使劲摩擦,让人心烦意燥,脊椎发冷。

    “你是谁?掀开斗篷让我看看,到底是哪位好朋友在与我开玩笑。”指头叔撑着身子,强忍身体各处的痛楚,警惕往后挪动。

    “他还能动......米亚,让他不能动。”斗篷人按住喉咙,声音渐渐流畅,不再磕磕绊绊。

    立即有一高大身影沉默着从黑暗中走出,那是一名年纪二十出头的女子,接近一米八的身高,宽阔厚实的肩膀,参差不齐的杂乱黑发,深蓝色的眼睛,粗糙的皮肤,不丑不美,很爷们的一个猛女。

    “米亚·石东!”指头叔惊呼出声,“你怎么在这?对了,凛冬来临,鹰巢城封堡,只有你留在这看守——”

    一言未了,高大女子便从身后举起一柄钝头锤,奋力夯在指头叔的膝盖上,“咔嚓!”

    “嗷呜————”指头叔抱着膝盖凄厉嚎叫。

    “嘭!“米亚又一锤,侧击,击中指头叔左臂。

    如同折断甘蔗一般,发出一声脆响,然后指头叔开始翻白眼,疼痛让他几乎失去意识。

    米亚回头望向斗篷人。

    斗篷人轻轻点头,米亚提着凶器退后几步,重新没入黑暗。

    指头叔面色苍白如纸,额头布满豆大的汗珠。

    他双眼赤红瞪着斗篷人,嘶哑道:“你,到底是谁?是不是提利昂,他收买你们暗杀我?”

    斗篷人左右看看,似乎觉得厅内不够亮堂,才让对方到此时还没认出自己,便也不答话,只自顾自点燃墙壁石洞内的火盆。

    然后,她俯下身,凑到指头叔跟前,几乎面贴面,拉下斗篷。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下一瞬,指头叔扭曲着脸,嘶声哀嚎。

    指头叔一辈子的惊呼加起来,也没这一次持久;一辈子的恐惧加起来,也不如这一次分量重。

    石心夫人把布满豁口的脸颊贴在指头叔苍白的俊脸上,低低地说:“你不是...一直想要我吗?”

    ——我要的是15岁的花季处|女凯特琳,不是你这个老怪物!

    你毁了我的梦!

    指头叔叫着叫着,竟又恢复理智,开始了正常人的思维。

    “凯特琳,你,怎么没死?”他努力不去避开那腐尸般的触感,强笑着问。

    “死了,死过一遍,在河里泡了几天,鱼儿啃我的肉,螃蟹夹我的头发,幸而伟大的光之王怜悯,让我又活了过来。”

    石心夫人的声音如同从街头老乞丐肚里拉出来的蛔虫,黏糊糊的、硬生生的,往指头叔嘴巴里钻。

    胃酸翻涌,几欲呕吐,呕吐物冲入嘴巴,指头叔又硬生生把它咽了下去。

    “太好了,凯特琳,你能活着,太好了!”指头叔喜极而泣。

    泣,是真的泣。

    面上在哭,心里也在飙泪。

    ——连死了几天的人都能复活,这见鬼的不真实世界(相对于学城的“真实世界”),让我们这些靠智慧吃饭的人怎么活啊!

    指头叔饱读学城名著而建立起的科学世界观,正在崩溃。

    “是啊,能活着再见到你,太好了。”石心夫人叹道。

    “凯特琳,你听我说!”

    手臂和膝盖都被砸断了,指头叔再有城府,也不会真以为说几句好听的话就能糊弄过去。

    “我们之间有些误会,我会向你一一解释。”他急忙说。

    ——也不知她复活人时,有没有被拉赫洛增加些智慧,如何没有,那只要给他开口的机会,今日之危局未必不能糊弄过去。

第647章 师徒

    “你说。”石心夫人也真让他说。

    有救了!

    指头叔暗自松了一口气,神色间也多了三分从容。

    “龙骨匕的事,是我的失误,它属于劳勃,但他从不用它,我以为提利昂拿了去。”

    “我发誓,除了这事,我再没做过对不起你的事。

    看看珊莎,是我把她从兰尼斯特的魔爪中救出。

    也是我来回奔走,付出巨大代价,让伊耿放弃多恩公主亚莲恩,转而与珊莎成亲。

    对了,你既然复活了,不如随我去月门堡见见那对小夫妻吧!”

    指头叔脸上的惨白与仓皇完全消失,只剩大大的、灿烂的、柔情诗意的笑容。

    “伊耿,我见过。”石心夫人道。

    “哈哈,那是个精神的帅小伙吧?我告诉你,他可不是金玉其外,他几乎与他父亲一样勇武,与伊莉亚公主一样温柔,真是天下少有的佳婿!“

    指头叔似乎完全进入与老熟人、老情人聊天的亲近模式。

    “伊耿,不错。”石心夫人点点头,布满或凝血或露骨豁口的脸上,罕见地露出一丝欣慰与喜悦的表情。

    “珊莎从小就对英俊的王子、高贵的骑士和传奇的爱情,抱有最天真烂漫的幻想。

    她一直渴望得到故事与歌谣中说描述的甜美爱情。

    但残酷的命运就像一把刀,把她纯真的小心肝划成......”

    石心夫人抚摸自己的脸颊,“划成这样!”

    “现在好了,一切不幸已经结束,她实现了儿时的梦想,开始幸福美好的生活,你也可以重新开始。”

    指头叔扬起一张真诚的笑脸,声音轻柔的像情人的抚慰。

    “是呀,干掉你,她就能有个幸福的未来。”石心夫人点头道。

    指头叔的笑容如腐|败的牛奶,僵在那张非常帅气的脸蛋上。

    “凯特琳,我以为我们的误会已经解除,今后在我的辅助下,珊莎坐稳王后的位置,先南下君临,再挥军北上,灭弗雷,除波顿,光复史塔克的临冬城。”指头叔意味深长地说。

    “哎,小指头,对不起!”石心夫人突然叹息一声,伸出滑腻如鲶鱼的手掌,抚摸对面男人显露茫然表情的脸颊。

    “对不起!”石心夫人再次道歉,道:“我为小时候的轻浮向你道歉,对不起,我为曾经对你发自内心的轻视道歉。

    莱莎是对的,你有智慧,智慧能改变身份地位,能创造命运。

    她用很认真的表情对我发誓,你总有一日能取的大成就,让我后悔。

    我不信,现在我真的后悔了。”

    这话完全出乎指头叔的预料,突然间,他发现自己再也不认识对面爱慕了几十年的女人。

    也对,她是复活后的厉鬼,不再是那个站在花丛中,背负双手,带着羞涩与期待的可爱表情,弯下腰,与草地上少年接吻的女孩。

    “都过去那么多年了,还说它干什么?”他颤动着嗓音,强笑道。

    “今天,你必须死!你不死,我不安心,我的珊莎也会永无宁日。”

    石心夫人再次恢复冷酷的表情,阴恻恻好似索命厉鬼。

    “你要杀我,总得给个理由吧?”指头叔委屈的都流下泪来。

    “你背叛艾德!”

    “我没有!”指头叔立即否认,“谁告诉你的?他在骗人!”

    “巴利斯坦爵士的话,七国谁不信?”石心夫人夜枭般冷笑。

    “巴利斯坦?”指头叔莫名其妙,“他不是在奴隶湾吗?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不用狡辩,巴利斯坦爵士作为御林铁卫队长,没人比他再清楚当日君临之变的内情,你背叛了艾德!”

    “这又是一个天大的误会!“指头叔瘪嘴哭诉道:“我想帮艾德,我向你发过誓,你忘了?

    可他完全不听劝......

    而且,我也不算背叛...是珊莎,珊莎把艾德意图送她和艾莉亚逃离君临的消息告诉给瑟曦。

    故而瑟曦才确定,艾德要与她死磕到底,继而先下手为强。

    我答应帮艾德收买金袍子,我说到做到,奈何收买来的人也容易被敌人收买,谁能比兰尼斯特更有钱呢?

    所以,我竭尽全力,只天命使然,我无奈啊!”

    石心夫人定定看着一脸委屈的指头叔,为他能在如此情形下,说出如此有逻辑的辩词感到不可思议。

    “你毒害了琼恩·艾林!”她道。

    “我......”指头叔习惯性就要大声否定,可突然的,他想到那个莫名其妙出现的巴利斯坦......

    ——也许,凯特琳又从哪个混球那拿到实锤证据。

    他不能否定。

    “唉!”指头叔悲伤地叹息一声,道:“我爱你,疯狂的爱你,就像莱莎疯狂的爱我。

    我向七神坦诚,我有罪,面对莱莎的求爱,我没法拒绝。

    我有罪,我与她偷情并非爱她,而是爱你,她是你妹妹,你们长得像,我一直把她当成你。”

    这是大实话!

    也不知指头叔咋想的,明明莱莎容貌完全不逊色于凯特琳,对他的爱更是......

    这么说吧,刨除龙芙莱王子与荒石城简妮那些古人,只从出场的“现代人”中挑选,莱莎绝对是“权游第一痴情女子”。

    偏偏指头叔只把真爱放在潜意识看不起他的凯特琳身上。

    指头叔在君临时,常常宣称自己拿下徒利姐妹的初|夜。他也不算说谎,他干莱莎时,真把她当成了凯特琳。

    “你让我恶心。”石心夫人也真被恶心到了。

    好吧,凯特琳也没错。

    指头叔是舔狗,可她却没拿他当备胎——备胎也轮不到他,身份太低了,至少艾德那样的公爵次子,才够当徒利大小姐的备胎。

    “恶心到你,我很抱歉。”指头叔苦涩一笑,又道:“我与莱莎偷情次数太多,在琼恩面前露了马脚,无奈之下莱莎才......”

    呃,指头叔太牛掰,各种完美的谎言信手拈来,石心夫人竟然将信将疑起来。

    真实情况压根不是这样。

    指头叔先引诱老囧发现瑟曦与詹姆偷情的秘密,等老囧调查到一半,再毒死他。

    接着,用同样的方式让艾德发现乔佛里的私生子身份,并让艾德自己发现——老囧竟死在调查私生子的途中!

    如此,艾德就会百分百确定,兰尼斯特为灭口,才杀了他的好义父。

    狼狮之战,再难避免。

    “你杀了莱莎!”石心夫人道。

    “你,见过珊莎了?她...出卖了我!???“指头叔瞳孔收缩,不可思议嘶声道。

    将莱莎推下月门之时,除了小指头自己,只珊莎与马瑞里安两个在场。

    嗯,马瑞里安是个帅气的吟游诗人,指头叔不在身边时,莱莎用来慰藉自己的面首。

    马瑞里安被指头叔调教疯了,向谷地贵族坦诚自己的罪行:因为莱莎对自己冷淡,他出于嫉妒,杀了她。

    呃,指头叔调教人的技术不输大|麻雀。

    也即是说,知道莱莎死亡真相的人只有他和珊莎。

    现在有第三个人知道了。

    他的小甜心、小棉袄,背叛了他!

    “你以为我女儿是傻子?”石心夫人冷笑。

    指头叔愣了愣,突然仰头狂笑。

    “哈哈哈哈哈,她终于出师了,我完美的继承人!”

    “难怪,难怪我被悄无声息带到这儿来,原来有王后殿下帮忙。”

    石心夫人冷冷看着他,没有半点感情波动,“你在黑暗中隐藏太久,只能看到光亮的世界。

    却不知,在你身后更黑暗的地方,也有人在一直盯着你。

    我盯了你一年多了,你有今日之结果,一点了也不冤。”

    “一年多?”指头叔收起狂态,难以置信道。

    “河间大乱,乱民或去君临,或去未经战乱波及的谷地,鹰巢城这一年来收留了很多河间来的仆人吧?

    为你们唱歌弹琴的‘七弦汤姆’,是我的密探,厨房的帮厨、洗衣房的洗衣妇、马房的小弟,甚至你的护卫,都有我的人。

    我要杀你,不比杀一条狗更难。”石心夫人道。

    “既然如此,为何不杀呢,反而天天盯着我|干|你女儿,肚子都被我搞大了,难道你打算用她来弥补对我的亏欠?”小指头笑嘻嘻道。

    指头叔也非凡人,明知必死无疑,他也彻底放开了。

    石心夫人直勾勾看着他道:“我对你,没任何亏欠。

    不杀你,只因为我听到你计划促成珊莎与伊耿的联姻。

    这桩婚事,我非常满意!

    还有,珊莎也没怀孕,她骗你的。”

    “怎么可能没怀孕?那么多次......”指头叔脸上的笑容消失。

    “你是个好老师,连配制月茶的手法都教给她了。”

    “为什么?她难道对我就没一点儿爱吗?”指头叔面色扭曲,歇斯底里咆哮道。

    石心夫人点点头,道:“有,那傻丫头爱过你,也愿意学瑟曦,为国王生个篡位的孽种,但她更爱自己母亲和家族!

    史塔克与徒利的门楣,绝不能让你的杂种玷污。

    我更不允许那个杂种如梦魇一般,困扰珊莎一生。

    她该得到天下最好的东西,有真心爱自己的丈夫,然后和自己的爱人生儿育女。

    而不是背负罪孽,一辈子良心不安,担惊受怕。”

    指头叔悲哀道:“我的血脉很低贱吗?可七国上下,谁能比我更聪明?我还幻想,她能生个又漂亮又聪明的儿子......”

    “让你做个明白鬼,你的一切心思、行为,都被丹妮莉丝看透了......”石心夫人把当日在河间山洞发生的事说了一遍。

    “就算仅仅为了珊莎的安全,我也不会让她去欺骗聪明的丹妮莉丝。”

    “那女人是魔鬼吗?”指头叔喃喃。

    “也许旁观者清。”石心夫人道。

    “可我又没招惹她,干嘛到处爆我的料?”指头叔大声叫屈。

第648章 狗叔

    “当年劳勃要对丹妮莉丝斩草除根,派席尔建议雇佣无面者时,还是我,以价格太贵给劝阻了。

    早知今日,就找铁金库赊账了,反正不是我的钱。”

    指头叔是真心委屈啊!

    想他纵横七国几十年,算计过无数人,唯独没对龙家出过手——呃,没机会。

    偏偏那女人大嘴巴,把这个死而复活的幽灵引到他这儿来......

    “行了,天色不早,你该上路了。”

    话到这儿,石心夫人回过头,对守在门口的高大女人道:“米亚,这里交给我了,你走吧!”

    “是,夫人!”米亚行了一礼,提着铁锤离开大厅。

    米亚·石东,劳勃与艾德还在艾林谷当养子的时候,与一位谷地民妇生下的私生女。

    她只大概记得父亲的大致长相,也知道自己是私生女...呃,都姓石东了,当然是私生女。

    但她不晓得自己老爹是国王。

    除她之外,其他人都知道。

    因为身份的特殊性,米亚在谷地的地位也有些特殊。

    日常若有客人访问鹰巢城,她会作为导游,带领客人通过在悬壁上开凿出的险峻石阶窄道。

    也因此,米亚有机会认识凯特琳,并建立还不错的关系。

    鹰巢城中所有的新鲜食物,也全由米亚赶着骡子,从谷地带上来。

    故而,指头叔被塞进麻袋,充作大南瓜放在骡子上,穿过数道关卡,没引起侍卫盘查。

    当然,能悄无声息把指头叔带入鹰巢城主厅,更重要的原因是凛冬已至,鹰巢城里的仆人多移到月门堡,山顶城堡只留下少量的老人看守库藏。

    主堡大厅更是一个人也无,叫破喉咙也没人听到。

    指头叔猜测,自己会被眼前幽魂丢下月门,便怨愤道:“让米亚杀我也成,为何非要亲自动手,还使用这么残忍的方式?

    无论我做过什么,我对你的爱那么深、那么真,你的心难道是石头做的,一点感觉也没有?”

    石心夫人嘴角勾起一丝嘲讽的笑意,一边解开斗篷脱下,一边说道:“你爱我那么深,那么真,还逢人便说夺走我的红丸,今日便回报你的厚爱,让你梦想成真!”

    悲愤大嚷的指头叔忽脊椎一凉,瞪大眼睛,看着衣服消退的凯特琳,惊恐道:“你,你要,做什么?”

    脱去衣服后,厅内没出现一位妖|娆的美妇,反而多了一头怪物。

    皮肤如凝固的牛奶般苍白,无一丝活人的光润,曾经厚实的枣红头发掉落一半,仅剩的几缕长发也干枯如茅草,灰白如死人的骸骨。

    她虽复活,但身上的伤口并未痊愈,就像咬掉一口苹果,余下的创口不会长回去,只留下干涸的血块,甚至露出肌肉下的青色筋膜与白的骨头。

    偏偏她在河里泡了几天,尸体被鱼虾啃得坑坑洼洼。

    如同披了人皮的山魈,但那人皮是从一具死亡多日的腐烂女尸上剥下来的。

    指头叔几乎吓闭过气去,连声高呼:“不,凯特琳,你不是这样的人,别——”

    石心夫人偏不如他意,还专门提着一盏油灯,把自己美好的身子展现给指头叔看。

    指头叔一只手撑地,使劲往后退。

    石心夫人嘴里赫赫有声,似乎在笑,轻松迈步跟上。

    “凯特琳,别冲动,想想艾德,想想珊莎,你是高贵的奔流城大小姐,是雍容典雅的临冬城公爵夫人。”

    指头叔彻底慌了,竟一边拿语言相激,一边往月门洞蹭了过去。

    鹰巢城横跨两座山峰,故而中央的主堡悬在几百米高的半空,城堡修筑者还将大厅地板的中心位置凿穿,设置一道门,也即是月门。

    跳下月门洞,就等于跳下几百米高的悬崖。

    指头叔宁愿自|杀!

    可石心夫人早把善良与宽容留给拉赫洛,对无辜的普通人尚且能下死手,更何况害得她家破人亡的大仇人?

    她直接提着他的断了膝盖的那只脚,在指头叔杀猪般的嚎叫声中,将他拖了回来,然后扯开他身上的衣物、毛毯,无视他的激烈挣扎与哀求,给他灌了一大瓶森林女巫配置的劣质春、药,等一会儿,硬茬茬坐了下去......

    “oh,no——”指头叔如杜鹃啼血,老猿哀鸣。

    无可奈何的承受......

    他闭上双眼,痛哭流涕。

    下面的火热也不能温暖石心夫人的心,她冷酷的看着他痛苦扭曲的脸,道:“这不就是你想要的吗?”

    “你是艾德的妻子,别这样......”被一个地狱爬出的魔鬼压在身下,指头叔彻底崩溃,像个孩子似的哭嚎起来。

    “艾德,艾德,艾德......”石心夫人干涸的眼眶流不下泪,只渗出一串暗红发臭的鲜血,绝望大笑道:“睁开眼睛看看我,这幅恶魔一般的样貌,还怎么去见艾德?

    我的艾德,哈哈哈......

    他在众神的天堂里享受荣光与蜜酒,我却连七层地狱也去不了,七层地狱属于七神,我却要去一个从来没信仰过的异神的地狱。”

    “都是你,你的错!”石心夫人使劲动几下。

    指头叔感觉自己落在一个蚯蚓与毒蛇构成的沼泽里,冰冷,黏腻,腐烂,身体不受控制地往下陷,没过头顶。

    无数长长的蚯蚓顺着毛孔往皮肤里钻,往肌肉里、灵魂里钻......

    他像死人一样躺在地上,瞪大黯淡无光的眼睛,没有焦距地看向天花板,嘴里喃喃道:

    “学士们做得对,我们普通人需要没有魔法、巨龙和神灵的真实世界。”

    见他这样,石心夫人嘶嘶怪笑,收获巨大的复仇之后的快|感。

    但她的心就像开了个无底洞,无论什么令人怡悦的情感灌入,都会立即顺着窟窿流向不知名的地方。

    反倒是仇恨、怨毒、嫉妒等负面情感,常驻心间,塞的满满当当。

    她永远无法快乐,她在人间的每分每秒都是煎熬。

    “唉,我该回地狱去了,珊莎,再见,瑞肯,对不起,布兰,你在哪,艾莉亚,你又在哪......“

    石心夫人俯下身,紧紧拥抱指头叔,身子滚动,两人一起滚入月门之中。

    寒风呼啸,月色凄凉,两具纠缠在一起的尸体砸成混在一起的肉泥。

    ......

    山峰高耸,似乎托举天上的弯月。

    西侧的阿莱莎之泪似九天银河,自山巅倾注而下,砸出一条冰冷的河流,贯穿谷地平原。

    瀑布隆隆,水面闪烁,月华映照,如一条从天坠下的银色绸带。

    河边不远处,嶙峋危岩和缀着残雪的黑土地构成的荒芜丘陵上,几个人蹲在一块饱经冷风摧残的灰岩下聊天。

    “也许,您还有使命没完成。“密尔索罗斯紧了紧身上的皮毛,低声道。

    “光之王,想...让我做什么?”石心夫人无光的眸子,看着天上刀锋一样的弯月,冷冷地问。

    她死了。

    她复活了。

    无旗兄弟会早已知道她的计划。

    也知道她想死。

    他们帮她绑架指头叔后,就在山脚下等着,等她从山巅落下来。

    其实石心夫人的前任,闪电大王,也一直想死。

    各种不怕死的作,死了七八次,也被复活了七八次。

    偏偏每复活一次就少一些美好的记忆,复活次数越多越痛苦。

    他实在熬不住了,在碰到凯特琳的尸体后,就将自己的“生命之吻”给了她。

    他终于死了,她取代他活在世上。

    刚开始,她还庆幸自己有机会复仇,可现在复仇的任务交托给了子女,她渴望永恒的睡去,却办不到了。

    密尔红袍僧把她的尸体拼凑在一起,举行告别仪式的时候,她又活了。

    呃,索罗斯不确定能不能复活她,完全看拉赫洛的意思。

    拉赫洛不想她死!

    “您活着,就是在践行光之王赋予您的使命。”红袍僧安慰“圣子”道。

    石心夫人就是红神教会的圣子。

    “我老叔也有使命,能不能把他复活?”长乱头发的詹姆道。

    绑架指头叔的工作,就是在他的指导下完成的。

    堂堂御林铁卫队长,竟在这儿当土匪......

    “死的太久,而且,他的尸体在贝勒大圣堂。”索罗斯摇头道。

    “圣母那婊|子偏心啊,为何复活大|麻雀那混蛋,也不复活我叔叔,他可是我们家少有的好人呢!”詹姆撇嘴道。

    他骂圣母,却没人斥责他,因为这里都是红神信徒。

    “走吧,天快亮了。”柠檬道。

    众人起身,正要离开,石心夫人突然瞥见一颗脑袋。

    破了个洞,白色的脑浆从洞口流出,流到指头叔那张死不瞑目的俊脸上。

    “将他复活。”

    “这......”索罗斯为难道:“他与您不同,您就像一根木头,落下来后砸断成几节。

    他如一坨牛粪,摔的稀里哗啦,烂肉溅的到处都是,凑不齐一个整人。”

    石心夫人左看右看,一指远方拉雪橇的狗群,道:“脑袋是完整的,换在狗身上,行不?”

    “只怕不行......”索罗斯面色苍白,迟疑着道。

    “他们把我儿子的脑袋缝在魔山脖子上!伟大的光之王难道比不过一个学士?”

    石心夫人的声音,犹如从寒冰炼狱中刮出来的飓风。

    “我试试。”红袍僧无奈道。

    詹姆打了个哆嗦,颤声道:“何至于此,你已经杀了他!”

    石心夫人冷冷道:“在去地狱的路上,我需要一个伴儿。要不,你来陪我?”

    詹姆二话不说,疾步上前去解雪橇犬。

    “要母狗!”石心夫人又道。

    詹姆身子一僵,动作越发快了。

    柠檬削掉狗头,詹姆抱着指头叔脑袋抵住狗脖子,血液在寒夜里迅速凝固,脑袋黏在脖子上。

    “长夜黑暗,处处险恶,白昼光明,勃勃兴旺......”

    索罗斯念完一边经文,尸体还是尸体。

    “不行。”红袍僧无奈道。

    “我来!”石心夫人上前一步,用沙哑的声音念道:“长夜漫漫,我需同伴,光之圣主,请您帮我。”

    索罗斯面色扭曲:竟敢扭曲光之王的教——嘎!

    “我,这是天堂吗?”狗爪子动弹几下,指头叔睁开眼睛,茫然道:“天堂咋这么冷?”

    索罗斯......

    詹姆收敛惊恐表情,朝指头叔叫道:“你这狗东西,挑起七国内战,谋杀我儿子,还想上天堂?”

    “汪,你是谁?”突然,指头叔一低头,看到自己现在的样子,凄厉嚎叫:“嗷,不,圣母慈悲,我落入七层地狱,变成狗魔啦!”

第650章 史上第一卡丽熙驾到

    在伊耿与提利昂商定的计划中,联姻之后,谷地骑士会立即南下君临,帮伊耿夺得铁王座。

    再然后,号令天下,横扫不服势力,最终拿下完整的七国。

    指头叔没理由拒绝这个计划,但指头叔死后,珊莎上位,作为王后、谷地守护者、北境女王,她获得巨大话语权。

    更何况,伊耿少年心性,并非那种老辣果决的、在位多年的帝王,很容易被吹枕头风。

    珊莎要复仇。

    谷地与河间地是邻居,离开明月山脉,出了血门,顺着国王大道往北走一千公里,就是弗雷家的挛河城......

    外祖父的奔流城可以先放一边,但杀了她兄长与母亲、屠戮北境众多贵族的瓦德弗雷一定不能放过。

    “我不否认我要复仇,但封臣帮王后复仇有什么问题?”珊莎王后说的理直气壮,任何人都反驳不得。

    因为,伊耿是国王,他们是他的封臣,也是王后的封臣,理应为她的荣耀而战,更该为她洗刷冤仇。

    “而且,弗雷家是七国有名的暴发户,有此时河间最丰足的粮食与财物。

    我们有三条龙,无需全军出动,只要一支两千人的轻骑兵,半个月内,必胜无疑!”

    这个理由连提利昂都说服了。

    ......

    “唉,伊耿竟找了这么伶俐的一个老婆!”丹妮姑姑感慨道。

    “陛下,珊莎·史塔克不是善茬。”马尔温担忧道。

    “这是好事,家有贤妻,夫无横祸,珊莎会让伊耿真正在维斯特洛立足脚跟。”龙女王欣慰道。

    丹妮姑姑真心希望大侄子能耐抗、耐操、耐暗算一些,二鹿、预言之子、瑟曦、攸伦,刺客和阴谋,乃至长城外的异鬼与三眼乌鸦......还有好多磨难等着他。

    有大侄子顶在前面,不仅她能轻松很多,马童辛巴也能安心成长。

    ......

    “到了,马王城!”

    龙女王拉动缰绳,小银马开始有节奏的加速。

    “叮叮当当......”她脑后几十个铃铛奏响一曲胜利的乐章。

    这里是多斯拉克海,马人的家乡。

    眺目四望,宽广空旷的平原如毛毯,向四面八方铺开,平坦辽阔,直至极目尽头。

    没有丘陵与山峦,树木、城市和规范的道路也不见踪影,只有一望无际的草原,风起云涌,半人高的细长草叶如波浪摆动。

    多斯拉克海,名副其实,的确是一片汪洋,草的海洋。

    赫拉纳草是草原上的主要草种,在雨季(夏季)绿意欲滴,草原真的如绿色的海洋,波澜起伏。

    在临近旱季的时候(秋天),赫拉纳草开始开花,红色的小花,又把草原染成一片滔滔血海。

    等旱季到来(冬天),花落籽出,整个世界又变成浑厚青铜色。

    龙女王此时便带领500卡斯众,徜徉在深青与古黄的海洋之中。

    除了赫拉纳草,还有柠檬黄的小花,有暗如靛紫大叶草,有蓝色和橙色的草,她甚至看到彩虹色斑的草。

    这是草的海洋,马人如游鱼,卡拉萨如鱼群,生活在多斯拉克海。

    “终于,又回来了!”

    阿戈凝望远方高大的维斯·多斯拉克马门,发出长长的、深深的感慨。

    “这一次,我们将征服这里。”拉卡洛拍了拍腰间的瓦钢弯刀,大声宣布。

    乔戈木然,一言不发。

    “我们得赶快,弥林大战才是重头戏,不要在马王城耽误太长时间。”魁洛正色道。

    “放心吧,我会很快的。”小银马上的丹妮淡笑道。

    随着盟军渐渐靠近弥林,她终于决定对马人出手。

    嗯,她要统一多斯拉克海,加冕为大草原上的天可汗。

    500精骑踏上草茎折断、显出黄褐色泥土的大道,在靠近马门后开始降速缓行。

    马王城全称“维斯·多斯拉克”,名为城,其实就是一片靠近山脉与湖泊的长久定居点。

    草原定居点,没有城墙,没有城堡,也没有高大的塔楼。

    但它的确有一座非常奇特的城门。

    虽然没城墙的马王城四面通风,但马人形成“大家都知道“的规矩,任何人进出马王城,必须走马门。

    马门主体为两匹巨大的青铜骏马,两马后足站立,前脚高跃——在任何电影、电视、图片中看到与骏马有关的镜头,都会出现的动作。

    两匹马各扬起两只前蹄,四蹄相会于离路面30多米的高空,形成一个尖顶圆弧。

    真正站在马门下,丹妮竟体会到一种奇特的美感。

    特别是站在马门前,眺望远方连绵蒙古包,和更远方的紫色圣母山,马门犹如在一副草原风景画上加了个边框。

    “啊啊啊,龙女王,龙女王来啦!”

    “啊啊,大草海第一卡丽熙来马王城啦!”

    “啊,丹妮莉丝带卡拉萨回马王城啦!”

    龙女王还未踏入马门,路边的行人就把她认了出来,惊呼叫喊声,就像点燃了一串从马门迆迆远去的炮仗。

    马王城并不封闭,相反的,它对异族商人非常包容。

    马人会肆意攻打其它族群的城池、小镇、村落,掠夺对方的财富,砍杀城里的人民。

    但在大草海上,只要是前往马王城做生意的商队,马人从来不招惹。

    从夷地、亚夏、阴影之地及玉海沿岸赶来的商队,汇聚在此,买卖货物;也有很多商人带来西方世界的特产,他们来自科霍尔、潘托斯、奴隶湾、瓦兰提斯等城邦,甚至连维斯特洛人也有不少。

    很神奇的,没有金融概念的马人,竟将马王城打造成了东西方陆上贸易的中心。

    它就是陆地上的魁尔斯。

    很重要一个原因就是马王城很安全,却没有贸易税。

    是的,马人只接受礼物,压根没税务官、海关那种职业。

    来这里做生意的人非常多,特别是在丹妮封锁海上贸易之后。

    从马门到城中心集市的泥土道路上,有连成串的赶着马车、驱赶骆驼的商队,以至于丹妮一行人前进的速度也跟着减缓。

    不过嘛......

    从龙女王发辫上传来的密集铃铛声,比街道上120警笛声管用太多,颇有种净街虎的味道。

    来自世界各地的商人,无论知不知道龙女王是谁,但既然来马王城做生意,一定要明白一个道理:辫子越长,辫子上的铃铛越多、越响,越不可招惹。

    丹妮一头浓密的银发编成十几根垂到胸口的小辫子,不算太长,奈何上边的铃铛太多了。

    金的银的铜的铁的,五颜六色,闪闪亮亮,晃花人的眼。

    “天呐,她怎么这般多铃铛,假的吧?”一个穿虎皮马甲的汉子惊呼道。

    “你深山老林走出来的吧?连她都不认识。”旁边一位女战士鄙视道。

    她两边脸颊镶嵌红玉,缀着宝石的***直接露在外面,是来自海尔科隆后裔城邦的战士。

    “我来自东边的骸骨山脉,怎么?”

    “果然是大山里钻出来的野人。”红玉女战士带着满是优越感的表情叹息一声,开始为他讲述龙女王的丰功伟绩。

    “按照普通马人的标准,杀一个有名的人物就获得一个铃铛,她的铃铛估计能装一辆马车。”最后,红玉女战士总结道。

    “嘶,竟如此恐怖!”

    在一众商人、马人敬畏目光的注视下,丹妮骑小银马先一步穿过马门,血盟卫与魁洛紧随左右。

    之后是500穿着统一颜色与徽记的多斯拉克马甲的咆哮武士。

    一个个孔武有力,神态骄傲。

    马门之后并非集市与蒙古包,而是一条长长的“诸神大道”。

    所谓诸神大道,就是一条布满车辙与枯草道路,路两边摆放马人从各个城邦抢劫而来的诸神与英雄雕像。

    有曾被衰亡城市敬拜过、如今早被遗忘的神祉,有众多坐在王位上的国王石雕。

    还有来自阴影之地的各类怪物:眼镶珠宝的黑铁巨龙,狰狞咆哮的狮鹫兽,举尾欲刺的狮身蝎尾兽......甚至直接就是恶魔的雕像,畸形可怖,却又极为传神,令胆小的人望而生畏。

    多数石头的、金属的雕像,人物面目经历千百年的风吹雨打,早已变得残破模糊,辨认不出身份来历。

    “咦,我的瓦钢雕像呢?上次看还在的。”丹妮突然惊疑出声。

    “去问多希卡林,很可能消息传出,被人拖走了。”魁洛左右看看,安慰道:“不过您别担心,从来只有马人抢别人的东西,它应该还在马王城某处藏着。”

    说多希卡林,多希卡林就来了。

    进入集市之前,一支庞大的队伍顺着诸神大道,从对面迎了过来。

    马王城的管理者,多希卡林!

    她们有的老如朽木,杵着长长的雕花拐杖,每一步都好似生命中的最后一步,挣扎着、颤抖着。

    也有高大健壮的中年妇女,昂首阔步,毫无怯懦之色,就好似她们个个都是女卡奥一般。

    还有年轻的少|妇,十几岁,二十几岁,用好奇与羡慕的目光打量小银马上淡淡笑容的龙女王。

    一共四十五位多希卡林,后面跟着数倍于她们的太监和奴隶。

    她们一度都是卡丽熙,当她们的丈夫去世,新的卡奥选出新的卡丽熙时,她们就会被送到这里,负责统管广袤的多斯拉克海。

    嗯,卡奥死后,老婆不会被任何马人沾染,她们将作为智者常驻马王城。

    草原上的卡奥要做出任何重大决定时,都会来马王城询问多希卡林的建议,并请她们占卜吉凶祸福。

    除了不能离开马王城,多希卡林的地位与权力还是蛮大的。

    “丹妮莉丝,你是回来加入我们的吗?”老妪中最年迈的一位走出来,厉声高叫。

    “不,我是回来统治你们的。”

第651章 马人最大的规矩

    “统治我们?”

    那是一个弯腰驼背、骨瘦如柴、只剩一只黑色独眼的老马人。

    卡奥全是马人,卡丽熙却来自世界各地,金发蓝眼,银发紫眸,红发褐眼,绿头发......甚至有几个黑妹!

    但多希卡林的领导者是一位老马人妇女。

    “也不是不行,你有资格取代我,成为多希卡林的首领。”独眼老妪思索片刻,点头道。

    “不,你理解错了,我不是多希卡林,不仅仅要统治你们。”

    丹妮一挥手,扫视周围围拢过来的人,大声道:“我要统治所有人,视线所及,与视野之外,所有马人皆向我跪服。”

    “你,大胆!”众老妪惊怒呵斥。

    独眼老妪阴鸷的黑眼打量丹妮一番,厉声道:“你不是卡奥,不是男人,竟妄想成为骑着世界的骏马?”

    “我是卡丽熙,我麾下咆哮武士两万(在吹牛),我比任何男人更强,如何不能成为骑着世界的骏马?”丹妮淡淡道。

    “你不是预言中的人,你甚至不是马人。”独眼老妪大声道。

    “我不是马人,但从嫁给卓戈卡奥开始,我便具备与马人一样的权利,就像她们......”丹妮手指在对面人群中轻点,全是异族的多希卡林。

    “她们原本不是马人,但嫁给卡奥后,与你一样,都是多希卡林。”

    独眼老妪无言以对,傻愣了好一会儿,才道:“从来没有女人当卡奥。”

    “凡是都有第一次,隔壁的斑马人不也有女性贾哈(相当于卡奥)?

    而且,斑马人第一次位贾哈塔(卡奥的卡奥,骑着世界的骏马)赞轧,就是一位女战士。”丹妮道。

    可惜她这次对牛弹琴了。

    独眼老妪也许很有智慧,经历过很多人和事,甚至对骸骨山脉隔壁的斑马人也有所了解,但她压根没听说过赞轧。

    见老妪将信将疑,神色还带着点茫然,丹妮也明白,对方大概不知道几千年前的斑马人英雄。

    叹口气,她回过头,望向自己的咆哮武士,大声问:“你们是否真心向一位女卡奥效忠?”

    魁洛抢先拔出弯刀,道:“卡丽熙万岁,卡奥之卡奥万岁!”

    后面的小弟立即知道该如何回答了。

    也跟着把弯刀高举上天,大喊:“卡丽熙万岁,卡奥之卡奥万岁!”

    整齐划一,声浪滔天,一众老妪骇然后退几步。

    丹妮莉丝=第一位女卡奥,已经成为“大家都知道”的事实。

    只要丹妮的卡拉萨真心认可她的卡奥身份,大草原上的卡拉萨都会跟着承认。

    听起来很匪夷所思?

    想想卡拉萨的形成过程就明白了。

    卡拉萨不是种族,它的界域非常模糊,不同的卡拉萨可以无缝融合,无限膨胀。

    “你知不知道自己将面对什么?”独眼老妪阴森道。

    “当然,所有卡奥都会向我发起挑战,我不能拒绝。”丹妮点头道。

    “今晚,圣母山下,我们一起向诸神寻求启示。是否会有骑着世界的骏马诞生,今晚便可知晓。”独眼老妪道。

    马人无论要做什么大事,都会到圣母上求神问卜,这是传统。

    丹妮点点头,目送多希卡林在太监与奴隶的簇拥下离开。

    “走,寻个地方扎寨。”她一挥手,当先打马前行。

    “卡丽熙,我们去卓戈卡奥的宫殿,那是您的遗产。”拉卡洛叫道。

    “行。”

    沿着诸神大道走了四五公里路,路边的雕像渐渐稀少,然后一片占地面积夸张到极点的集市出现在眼前。

    马王城的布局极为简单,只诸神大道一条主干道,从马门开始,往北一直到圣母山下。

    而诸神大道又分前、中、后三段,前段道路两边堆放马人抢劫来的神像;中间为集市,左右两边分别为城西集市与城东集市;后段为多希卡林的寓所。

    城西集市由来自自由贸易城邦的商人占用,呈巨大正方形,围墙为泥砖小屋、牲畜圈栏构成,方形正中则是一座座摊贩和崎岖的过道。

    东部集市情形差不多,来自亚夏、夷地和阴影之地的商人们在那贸易。

    别看马人社会形态原始,但在马王城,东西方世界的东西都能买到。

    比如,多恩的葡萄酒,奴隶湾的龙氏纸。

    宽广街道上铺着枯黄的野草和褐色泥土,间或有野花自由生长。

    丹妮骑马穿行在城西集市,寻找卓戈的蒙古包。

    马王城也许地皮不值钱,建筑显得非常开阔,粗略估计,总面积大概有弥林五倍大。

    据说,马王城能容纳整个多斯拉克海的马人。

    嗯,仅仅容纳,没法养活。

    绕了几条街,丹妮停下,尴尬道:“我有些不记得路了,你们谁记得?”

    因为身份特殊,也因为之前的宣言,一路走来,很多商贩、奴隶、马人都好奇探头围观他们一行人。

    还有光屁|股的马人小孩追逐在丹妮的小银马周围,弄得她很不自在。

    “我来带路。”几个马人一齐说。

    最后,由阿戈打马上前,领着众人前行。

    也怪马王城的建筑太奇怪,有雕花纹的石头营帐,有维斯特洛领主城堡那么大的草织宫殿,有木头二层木楼,有宫殿干脆用荆棘篱笆当围墙。

    丹妮甚至看到几栋大理石砌成的袖珍版金字塔。

    样式太多,太怪,很多还是新造的,完全没城市规划。

    不过也不能怪马人,他们压根没建筑学,所有建筑都是奴隶建造的。今个儿俘虏吉斯人,就建造金字塔,明个儿俘虏洛伊拿人,就建城堡,后天......

    “到了。“

    阿戈在一座深邃的木头大厅面前停下。

    丹妮还真从原主记忆中找到它的影子。

    有她腰粗的原木并排钉在地上,组成十二米高的木头墙壁,也就十多米宽,却超过50米深,可以容纳几百人同时饮宴。

    屋顶是一块帆布帷幕,就和敞篷小汽车一样,可以挂起来遮风挡雨,也能掀开迎接阳光与朝露。

    在大厅周围,还有数以百计的圆顶土屋,就好似在坟包下挖出一间陋室,坟包上还有杂草野花丛生。

    “有人占据了卡奥的宫殿。”

    阿戈走进大厅,找了个马人询问,又指着小银马上的龙女王对那人说了几句。

    没多久,一位名叫“达科”的30岁中年卡奥亲自过来向丹妮说明:他是近几年新崛起的卡奥,向多希卡林赠送了十箱黄金勋章,才得到这处宫殿。

    卡奥死了,他的卡拉萨被瓜分,他在马王城的宫殿收归多希卡林组织,由多希卡林再分配给需要的卡奥。

    若丹妮当年老老实实回马王城,加入多希卡林老妪,她能拿到很大一部分“拆迁款”。

    “我知道你,卓戈的卡丽熙,奴隶湾的龙女王。”

    达科卡奥神色郑重地打量丹妮,道:“你人不多,我可以邀请你进入我的宫殿休息。

    但若想让我搬走,得让多希卡林给我一座新的宫殿。”

    “行吧,你腾块地方给我。”丹妮点头道。

    ——反正过两天,整个马王城都是她的了。

    见龙女王这么好说话,达科也松了一口气,安排人给丹妮腾出二十多个“坟包屋”,之后还邀请丹妮和她的血盟卫去木头宫殿饮酒。

    在大草海上,两个卡拉萨相遇,若没有一方主动避开,必然要倒下去一个卡奥。

    可在马王城,所有马人都是血脉兄弟,属于同一个卡拉萨,同一个族群,不会有任何争斗与仇杀——天上有巨龙,地下有易形者的动物伙伴,她也不怕马人学维斯特洛人掉节操。

    不过丹妮不想与一个马人坐在土炕上豪迈畅饮,只推脱道:“我等会儿还要给多希卡林送礼。”

    达科点点头,道:“你在集市入口的宣言已经传开,我也知道了。”

    丹妮来了兴趣,让马人小弟去安营扎寨,她自个与达科站在木头大厅的阴影下聊天。

    “你觉得我够资格成为骑着世界的骏马吗?”她问。

    达科没正面回答这个问题,反而神色复杂道:“我以为你永远都不会再来马王城,只有马人才回马王城。

    我以为你即便回来,也是骑着龙,耀武扬威,直落圣母山。

    没想到你这么守规矩,与所有卡奥一样,骑着马,带着卡拉萨,穿越马门,走诸神大道过来。”

    “欲要打破规矩,必先遵守规矩,我很懂规矩的。”丹妮淡笑道。

    “是的,你很懂规矩,所以你有了一分成为骑着世界骏马的机会。不遵守马人传统的人,无论多强大,也得不到马人的认可。”

    “才一分?”丹妮挑眉。

    达科举起自己砂锅大的拳头,晃了晃,冷笑道:“其实,马人最大的规矩是这个......”

    “你是卡奥之妻,你没再嫁人,你从一开始便拥有、并培养最纯粹的卡拉萨,你遵守马人的传统......

    这一切的一切,只能让你获得马人的身份和卡奥的地位。

    在马王城,我会承认你是我兄弟,会因为你发辫上的铃铛数量,邀请你坐最好的席面,喝最烈的马奶酒,吃最酥的烤马肉......”

    丹妮嘴巴开阖,很想说:你这货可别占我便宜,一般人哪够资格与我称兄道弟?

    “但要成为卡奥中的卡奥,你必须不借助任何外力——巨龙、魔法、巫术、强大的瓦钢武器都不能用——在完全公平的条件下,战胜所有卡奥与卡奥的血盟卫、继承人。”

    达科卡奥摇摇头,叹息道:“若要马人心服口服,你只能按照马人的方式战胜我们,可你显然办不到。”

    “听你这么一说,我心里便有底了。”丹妮举起自己莹白的小拳头,向马人晃了晃,道:“我最不缺这个。”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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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成了龙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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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是我的孩子,谁也别想夺走;龙是我孩子,一条也不能死;龙是我的孩子,一定要帮他们成长为龙神——换了芯子的龙妈
我成了龙妈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我成了龙妈,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我成了龙妈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