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神性(个人理解)
神性是神祗的选择,是能力的发展方向。
神性相当于你在大学选专业,继而增加的专业能力。
神职却是被认可的职位。
被人类(信徒)认可的信仰神职,如七神。
被天地认可的自然神职,如河神、土地神、山神。
但你有了某种专业能力,就可以谋求相应的职位,比如,师范专业的去当老师——获得教师职位。
这个过程即是以神性凝聚神职。
现实世界,你没教书育人的能力,把你放在教师岗位上,你也干不好。
奇幻世界,你没掌控河流、行云布雨的能力,可只要有了河神的神职,能立即获得及格线上的行云布雨的能力——神职中自带基础的专业知识。
也即是,神职可以催生某种神性。
当然,只有自己掌握的东西才是自己的,若失去神职,很可能紧跟着失去相应的神性——除非你在任职期间,从头开始,认真学习这一专业,也许能诞生属于自己的神性。那么,今后失去神职,也能保留那部分神性。
比如,天蓬元帅和猪八戒。
天蓬能控制天河之水;被打落凡尘,失去神职,老猪只能与沙和尚在水里五五开。
沙和尚是谁?
卷帘大将,压根不是“河道专业”的。
又比如,大黑。
大黑是半神,也有神性,他的神性随着神职增加而增加,但若去掉七神的名头,大黑立即失去铁匠、战士、圣母的能力,神性跟着全部消失。
而丹妮恰恰相反,她明明不是七神,却通过龙灵,一直在践行神职之道。
她学习神职中的知识,努力提高自己在这一专业的能力,即便未来某一日七神教会完蛋,她也有战士和圣母的神性。
可能要问了,大黑为何不学呢?
两个原因,第一,七神代表人类七种形态,与巨龙不契合。
第二,丹妮是圣灵,天生与宇宙法则相合,巨龙脑瓜笨,连成为半神也千难万难,更从无一条龙领悟法则之歌。
第637章 火之歌唱团的老中青三位台柱子
当日在长城黑门,门神的神域中,为了挣脱龙卷风的束缚,丹妮把识海内九色漩涡与环带第二魂一起展露在外。
门神见之,即惊呼“冰与火之歌”。
祂口中的冰与火之歌并非那两种冥想法。
事实上,九色漩涡的终极目标是凝聚火之歌,环带第二魂为风之歌,至少在此时,与冰无半点瓜葛。
但单论火的威力,也有凡人之火、野火、龙炎、地心之火、太阳真火之分。
(在《冰与火之歌》的世界,以上火焰的能级依次增强,故瓦雷利亚大灾变,巨龙俱没于岩浆之焰)
在这个“生命源于火,世界诞生于火”的奇幻宇宙,火还有另一种极性:火中创生,即生命。
同样的,世界毁于黑暗,世界在寒冰中死寂,冰在元素属性之外,也有另一种极性:寒冰中寂灭,即死亡。
这才是“冰与火之歌”的真谛,自然界中的生与死,演化出人世间的爱与恨,甜与苦,女与男,欢与悲,盛夏与凛冬......
(这也是作者设定世界只有夏天与凛冬两个鲜明季节的寓意。)
而恰恰,门神在丹妮身上看到“生命与死亡”两种可能。
九色漩涡蕴含的“生命之力”,源自她自己的天赋。
环带第二魂中的“寂灭与死亡”,源自异鬼!
别忘了,她的环带第二魂有两大来源:绿先知的绿之泉(布林登与鼠厨师),异鬼的死寂之冰。
表面上看,绿之泉与死寂之冰完美融合,不分彼此。
但造成这种现象的根由,却并非因为它们是同一属性,而是它们源自同一位神灵:门神。
树根与树根本是一体,完美融合才是理所当然。
扯远了。
门神当日说,丹妮只初步有那么点意思,距离真正的“冰与火之歌”有无穷远,很大可能,一辈子也无法踏出最后一步。
对此,丹妮没有反驳,却也一直牢记在心。
成为半神,明确自己“火中创生”的神性后,她就希望开发这种能力。
“冰之寂亡”也许真没希望,但她不想自己的本命技白白浪费。
故而回到弥林,她白天打熬身体,苦练剑术,晚上大部分时间都在研究法则之歌。
而阿福与大雾,就是开发“火中创生”神性的主要实验对象。
呃,不否认,丹妮正在拿两个小倒霉做实验,但她也真心希望救活她们。
大雾在丹妮的火炎掌中失去一段段记忆,终于,大雾记不清自己的名字,终于,大雾不再认识丹妮与阿福,终于的终于,大雾成了白痴......偶不,她成了一张白纸。
然后丹妮惊讶看到,大雾连人形和乌鸦形态也无法维持,烧成一条透明的飘带。
“偶买噶!”稍微一感知,她却失声惊呼:“阿福,你看到没?”
“我看到了,大雾被你烧没了,一点灵魂波动也没了。”阿福两分惊惧两分期待,剩下六分茫然。
“当然没有灵魂因子,这是生命印记啊!生命最初的痕迹,宇宙开的出生证明。”丹妮双眼放光,惊叹连连。
呃,用东方神话中的专业术语来讲,大雾已经被丹妮炼得魂飞魄散,仅剩一点真灵。
“现在怎么办?”阿福问。
“我试试看......”
九色漩涡猛力一吸,把大雾的生命印记吸入其中。
生命印记的信息开始流入丹妮脑海。
她很惊疑,这是一个完整的生命印记,但这个印记不是最初状态。
就好似剪裁鹿的角、驼的头、兔的眼、蛇的颈、蜃的腹、鱼的鳞、鹰的爪、虎的掌、牛的耳,拼凑成新的物种——华夏真龙。
大雾的生命印记也是拼凑而成,由森林之子与乌鸦拼接、融合而成。
“这说明生命印记可以被修改,那么,我能不能进行二次加工呢?”
改造成一种全新的神话生命?
比如,战斗天使?
丹妮兴奋极了。
她开始迫不及待的去试探,一点点测试,就像一位雕刻家,拿着凿子与锤子,在一块巨大的透明水晶上雕雕琢琢。
“乒乒砰砰”砸过一遍之后,丹妮又惊喜又失望。
她能改变一部分印记,却也只能改变微不足道的、与形态有关的印记。
或者说,生命印记原本是完美的一整块,不可改动,这是宇宙规则。但森林之子在乌鸦体内开启第二次生命,意志与本性不变,形态却被重铸。
生命印记不可改动的规则打破,也仅仅在形态上。
故而,丹妮仅能在形态上做出变化。
“森林之子不丑,却也不美,不如......”
好一番折腾之后,丹妮再对大雾的生命印记赋灵,将其孵化成全新的灵魂。
在赋灵时,丹妮还使用了一个小手段。
大雾的灵魂被焚烧时,也会溢出灵质,那些灵质一直被丹妮攒着,此时一并物归原主。
曾有一个著名的哲学悖论,忒修斯之船。
一艘在海上航行的船,只要一块木板腐烂,立即将其替换掉,等所有的功能部件都不是最开始的那些了,最终产生的这艘船是否还是原来的那艘船?
如果用船上取下来的老部件来重新建造一艘船,那么两艘船中哪艘才是真正的忒修斯之船?
丹妮此时也产生一个疑问,若将忒修斯之船拆了,用那些木头建造一栋木楼,那算什么?
“母神啊,大雾怎么变成这样?好丑!”
新的的大雾从生命印记中孵化成功,可当她的灵魂形象出现在阿福面前时,那个没见识的乌鸦却大呼小叫起来。
“怎么就丑了?难道你一直觉得我很丑?”丹妮黑着脸道。
大雾不是丹妮的样貌,却从雌鹿皮肤的森林之子变成一个人类小美女,大而朦胧的猫眼,长长的睫毛,小巧的瓜子脸,精美的五官,白里透红的细腻皮肤,还有一对半透明的蜻蜓翅膀。
活脱脱的花仙子,森林精灵。
阿福迟疑道:“这不是森林之子......”
“不是你们说的吗,要真正的重生。”
阿福沉默片刻后,又指着呆呆傻傻、左看右看的大雾,问:“她怎么看着像个傻子?”
“不是你们说的吗,要真正的重生。她这会儿还没出生呢,当然像婴儿一般。”
阿福再次沉默,片刻后,再问:“可我一眼就看出她是大雾,她身上的气息让我熟悉又陌生。”
“是吗?那很好啊!”
丹妮很高兴,这证明用原本的灵质孵魂,真有效果啊!
“那她能重生吗?”阿福期待道。
“我试试!”
丹妮神色郑重,双手合十,如捧珍宝。
“轰!”金黄的元素之火跳起一尺高,却又迅速缩小,九寸,八寸,七寸......在丹妮反应过来前,火苗噗嗤一下熄灭。
看着掌心若虚似幻的小精灵,再感受手中真实不虚的重量,她呆若木鸡,继而欣喜若狂:大雾的灵魂在吸收火焰,大雾在重铸肉身!
为了不让大雾难产,丹妮魔力涌动,聚火之术猛然增加十倍输出功率。
“轰轰轰!”火焰腾空四五米,把她那张满含期待的脸庞映得金红一边。
渐渐的,丹妮越发感受到手掌上的重量。
渐渐的,两尺高的小人从透明变成半透明,又从半透明变得火一样的红。
接着,白色的骨骼、粉红的肌肉、青色的神经,从脚底板开始,一点点生成,往上蔓延,就好似3d投影。
丹妮目醉神迷,沉浸入一种奇妙的状态,无数关于生命秘密的信息被她感知、记忆,她的“火中创生”的神性在疯狂暴涨,她的九色漩涡在发生某种质变......
当小精灵披上一层雪腻肌肤,生出一头蓬松红发,展开一对火焰般飘渺不定的蜻蜓翅膀,当小精灵睁开眼睛,用纯净懵懂的孺慕目光怯生生看向丹妮时,烟海海沟深处的羊蛋被惊醒,继而气急败坏,惊恐万分。
“谁,是谁,竟然再次触动了火之歌?该死,祂的火之歌的等级竟超过我那么多,怎么可能?!”
在此之前,丹妮只是让九色漩涡染上一丝火之歌的气息,羊蛋的火之歌的气息。
火之歌的主人并没改变。
现在,一切都变了。
如果把世界意志比喻成评论家,那它一定是最苛刻、最冷酷的歌剧点评家。
当另一人吟唱出比你“更优美”的歌声时,它会立即喜新厌旧,剥夺你的舞台上的位置,将其留给那个人。
你被取代了。
曾经,拉赫洛聆听火之歌,便跟着学会这首歌,祂成为火神。
曾经,羊蛋唱出比拉赫洛更动听(更完美)的火之歌,祂取代拉赫洛,成为“世界之歌合唱团”中火之和声的吟唱者。
现在,龙女王领悟了火之歌的最强奥义——火之创生,羊蛋“火之歌唱团台柱子”的身份立即动摇。
不仅羊蛋被惊动,连“火之歌唱团”的前一任台柱子,也察觉到来自“歌唱团”的变故。
星界中,一处距离主物质界无限遥远的神国,拉赫洛咬牙切齿:
“不出吾所料,奇迹在丹妮莉丝身上发生。
——能在火之法则上战胜羊蛋的人,必然来自祂的后代。
瓦雷利亚血脉啊,耗费吾多少心血才打造出的火之神裔。
若非羊蛋那逆徒背誓,吾早已登上至高神位,世界怎会再有今日之堕?
还有丹妮莉丝,吾早在六千年前便安排好一切,她本该按照既定好的命运,取代羊蛋,帮吾夺回火之歌,再助吾完成最后的补完。
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命运被改写的这般严重?
难道是绿先知?寒神?
琼恩雪诺......哼,吾的东西,可不是那么好拿的!”
第638章 崛起的主角们
“母亲...母神?”小精灵歪着脑袋,唱歌一般轻轻叫唤。
两尺高的小东西,赤果果,懵懂懂,坐在丹妮手腕,纤细的小腿晃呀晃,一点儿也不怕生,反而对丹妮有万分亲近之意。
“不错,还能说源语。”
丹妮听不懂,却明白小精灵在说源语,也大致明白她的意思。
此时的状态很像虔诚信徒与神灵:丹妮的念头能轻而易举进入小雾的识海,小雾也能通过奇妙的精神纽带给她传音,但她们的灵魂没有融合。
丹妮甚至能从小雾那收到微弱的信仰之力。
“小雾,变个身给我瞧瞧。”她笑道。
小雾的小手在丹妮手腕上用力一撑,蜻蜓翅膀扇动,就悬浮在半空。
“嘭!”
没有喊“巴拉巴拉能量”之类的口号,光溜溜的小雾一下子原地大爆炸,留下颗排球大的红色火焰。
完全由元素构成,火焰中央还有一张小脸蛋,可不就是小雾?
“火元素生物?”丹妮真的惊到了。
火焰精灵懵懵懂懂,不明白火元素生物是什么,只围着丹妮转圈,散发的强劲热气几乎烤焦她身上的衣裙。
“还有魔力,很强大的火魔力,要是有几千只火元素小精灵......”
“嘭!”
火焰爆炸,一只大黑鸦从余焰中飞出,落在丹妮肩头,“呱呱”叫唤。
“还能变回乌鸦?”丹妮又惊了一下。
她到底创造出怎样一个生物?
火元素?小精灵?火乌鸦?
“进来见见阿福。”她说。
“呱!“乌鸦瞬间灵化,如黑色的泡沫一般,倏忽间钻入紫罗兰色的右眼。
“大雾?”阿福迟疑着叫。
她想亲近,又从对面“丑八怪”身上感到陌生的气息,还有一股令人悚然的强大威压。
“小雾!”小雾摇头,又歪头,迷惘看着阿福道:“阿福?”
“嗯,我是阿福,你恢复记忆了?”阿福连忙点头,高兴道。
“什么记忆?”小雾再摇头,疑惑道:“我第一次见到你,但有种很熟悉的感觉。”
阿福大大的猫眼流下泪,欢笑着道:“小雾,你真的重生了。”
小雾皱起小鼻子,很突然地说:“阿福,你怎么这般丑?”
阿福身子一僵,傻了。
最终,阿福决定与小雾一起变丑。
不过想变丑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大雾与火元素极为契合,故而能承受上百次“焚烧—赋灵—再焚烧”的循环过程。
阿福的灵魂只烤了两三次,就从内而外散发一种疲惫感。
又一次之后,阿福几乎失去意识,丹妮结束今日的修行,道:“不同的森林之子,洗去旧日记忆、成为最纯生命印记的过程会不一样,阿福你别急,咱们有时间,慢慢来吧!”
......
龙女王在索斯罗斯奇遇连连,回到奴隶湾后又勇猛精进,维斯特洛的一众人也没闲着。
琼恩以北境未来两千年的税收和矿产、林木资源为抵押,从铁金库那一共贷款500万金龙。
呃,就是两千年!
北境贫寒,公爵一年的税收也没几个金龙。
但囧知道长夜一定会来,北境又急需粮食救命,当然是能贷款多少就贷款多少。
如果铁金库愿意,把北境未来两万年的税收抵出去也没关系。
500万金龙全部购粮,囧有了带兵南下的资本。
铁金库之所以愿意做这笔生意,除了北境放在那,稳赚不赔,更重要的原因却是囧支持二鹿。
与囧相比,二鹿从铁金库那得到的援助更丰厚:以铁王座之名,无限量贷款。
也即是说,二鹿现在想要啥就买啥,完全不差钱。
二鹿淡淡扫视帐篷内一众统领,用轻描淡写的语气,对朱斯丁爵士道:
“去布拉佛斯,帮我雇一批佣兵回来,至少两万,若有十万也不嫌多!物资什么的,管够!”
豪横得一塌糊涂。
在铁金库代表泰楚为囧签下担保书之后,龙家忠臣艾里沙总司令,终于答应借调守夜人的粮食给囧。
为了达成目标,囧使了个小花招。
他单独找到艾里沙,道:“我留在长城,你永远无法成为真正的守夜人总司令。借粮食给我,对我们两个都有好处。”
艾里沙心里明白,囧说的很对。
黑城堡诸人都见证囧从死亡中复活,也都认为他是预言之子,囧此时在长城的威望,反而比当总司令时更高。
就在囧厉兵秣马,准备组建船队,从东海望乘船去东海望的时候,他接到白港曼德勒伯爵的信:瑞肯·史塔克还活着,就在斯卡格斯岛。
......
上次与龙女王谈过一次后,鳗鱼大人第一时间就将她的态度告知石心夫人。
凯特琳不喜欢囧是事实,奈何史塔克如今家破人亡,仅剩囧一个成年男子。
若她执意扶持儿子上位,六岁的瑞肯很大可能会被权臣架空。
出了波顿这档子事,石心夫人再不敢轻信外人,宁愿让还算老实的囧来“暂代”北境之王之职。
囧再孽种,总是个好哥哥。
故而,囧与洋葱骑士会合了。
嗯,洋葱骑士戴佛斯是二鹿的国王之手,代表二鹿去白港招募鳗鱼大人。
鳗鱼大人同意结盟,却提了一个要求:戴佛斯得先带领船队去海况复杂的斯卡格斯岛,把瑞肯王子接回来。
斯卡格斯岛就在东海望边上,两三百公里。
龙女王在索斯罗斯奇遇连连时,囧也在斯卡格斯岛开挂。
斯卡格斯人号称“岩种”,身形巨大,毛发旺盛,以独角兽为坐骑,人人皆是强大的凛冬战士。
此时,囧便在向各位氏族民的首领展示北境之王的勇武与力量:降服脾性最暴烈独角兽之王。
若他成功,氏族民就向他效忠,加入他的部队。
囧,冰与火之歌第一男主,混到现在终于有了点男主的待遇。
他崛起了。
巴掌大的雪花刺拉拉打在脸上,润湿额间的黑发,囧骑着野牛那么高大的长毛独角兽王,灰色的眼睛充满畅快与得意之情。
鬼啸般的北风中,成千上万的氏族民跪在雪地里高呼:“北境之王万岁,琼恩陛下万岁!”
可预见的未来,只要大小剥皮不开挂,囧必将上演王者归来的戏码。
在君临,二进宫的瑟曦也开始崛起。
攸伦搞定了高庭提利尔,瑟曦必须搞定高庭之外的河湾贵族。
首先,她得拿下“七国现今第一军神”蓝道塔利!
原本这几乎不可能办到,蓝道塔利脾气之硬,脑袋之铁,仅次于二鹿。
但泰温、凯冯、梅斯·提利尔、小玫瑰四个人一起在帮瑟曦说服他。
泰温活着时,曾喂给提利尔一块沾着毒药的肥肉:亮水城!
河湾地最富有的三块领地分别为:提利尔的高庭,海塔尔的旧镇,佛罗伦的亮水城。
二鹿的老婆赛丽丝·佛罗伦,是当代佛罗伦伯爵的亲侄女。
但在四王之战的初期,佛罗伦家族一直紧跟提利尔步伐,投靠的蓝礼而非二鹿。
蓝礼身死,属于蓝礼的一部分诸侯被二鹿接手,其中才有佛罗伦。
二鹿惨败黑水河后,佛罗伦伯爵也一直在龙石岛与铁王座之间斡旋:二鹿认栽,承认托曼的统治,但托曼必须娶希琳。
说实话,这是一个对狮子与雄鹿都非常好的结果。
但二鹿脾气硬,死倔死倔,直接把岳家大伯给烧了。
按理说,佛罗伦伯爵都死了,他留在亮水城的独子阿勒肯(ps)也老早就表示愿意投降,泰温该接纳阿勒肯的效忠,然后用亮水城的佛罗伦打击二鹿身边的佛罗伦。
曾经说出“当敌人屈膝臣服时,你则要亲手把他们扶起来”这句话的泰温,却无视阿勒肯的降表,直接剥夺佛罗伦的爵位和封地,将亮水城册封给了加兰·提利尔。
问题来了,阿勒肯是谁呢?
他是蓝道·塔利的妻弟,亦是旧镇老翁的妻弟。
也即是说,阿勒肯的两个亲姐姐一个嫁给了蓝道,一个是海塔尔的当家主母,这背景硬的......
现在,瑟曦在表弟达冯·兰尼斯特(ps)的建议下,把亮水城还给了阿勒肯。
阿勒肯立即投桃报李,宣布河湾亮水城向铁王座效忠,并亲自赶赴君临,劝说自己的姐夫蓝道。
死亡很久的泰温,帮了瑟曦一个大忙。
然后是凯冯......
凯冯在生前就非常看重蓝道的才能与为人,在他摄政期间,一直用权力诱惑、拉拢蓝道。
蓝道脑袋硬、脾气臭,这没错,但是人就有**。
二鹿不也有野心?
蓝道的**就是建功立业。
更直接点,权力!
拿下梅斯·提利尔之后,瑟曦即刻任命蓝道塔利为国王之手。
再有梅斯本人......
篡夺者之战时,充气鱼大人就抢过蓝道的军功,还在联合行军中坑了蓝道一脸血——先前蓝道之所以不是七国第一名将,便因为他在篡夺者之战中被猪上司坑的太惨,打了好几次败仗。
到了四王之乱,泰温故意把蓝道与充气鱼分开,让蓝道自由展现自己的军事才华,屡战屡胜,军功卓著,顺利晋升“七国第一名将”。
而充气鱼大人却劳师动众,颗粒无收,连两百守卫的风息堡也没拿下。
偏偏充气鱼是蓝道的封君,有太多机会使绊子,说怪话。
蓝道之前受了那么多气,现在会冒出灭族的危险,为梅斯肛铁王座?
最后的小玫瑰......
利益才是蓝道选择中立的主要原因,但小玫瑰却是他正大光明站在兰尼斯特这一边的理由:提利尔犯了弑君叛国之罪!
嗯,落入瑟曦手中的小玫瑰,供出乔佛里之死的真相。
也即是说,瑟曦逮捕玛格丽和梅斯,并派遣攸伦拿下高庭,皆师出有名。
第639章 伊耿王大婚
在审理玛格丽之事上,瑟曦正大光明,堂堂正正,甚至敢把大|麻雀拉入审判团。
因为提利尔犯了背叛神圣婚约、违反宾客权利、弑君、弑夫四重大罪。
四项罪名,却只因一人,大帝乔佛里。
乔大帝的紫色婚礼,与罗柏的红色婚礼是《权游》中最著名的两次“颜色”婚姻。
从某种意义上讲,乔大帝的紫色婚礼对剧情的影响,超过了罗柏的红色婚礼。
想想泰温和提利昂,他们俩若一直留在君临掌控大局,还有其他人啥事儿?
罗柏的婚礼为“红色”,因为当天死的人太多了,血液是婚礼现场的主色调;乔佛里的婚礼为“紫色”,主要因为珊莎那日戴着紫色的水晶发网,而毒药就藏在发网的一颗紫水晶中。
珊莎是个无辜的毒骡,她压根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发网与发网中的毒药皆出自小指头之手。
等珊莎把毒药带入婚礼现场,老玫瑰借帮她整理头发的机会,把毒药取下,又悄无声息塞在玛格丽手中。
也即是说,玛格丽毒杀了自己的亲亲老公!
乔佛里喝酒的那个金杯,是国王与王后共用的婚庆酒杯,只有玛格丽亲自出手,才能保证自己不会误中副车。
在婚姻现场(已完成婚礼,拿到小红本),新娘亲手杀死新郎,违反神圣婚约,弑夫。
老玫瑰是客,乔大帝是主,客人杀主人,违反宾客权利。
乔大帝是君,提利尔是臣,弑君之罪没得跑。
这么严重的罪行,瑟曦和铁王座完全有理由对高庭出手。
蓝道·塔利还是法务大臣——七国**官,能选择中立两不相帮,已算尽了作为提利尔之封臣的义务。
至于说,玛格丽为何把这种要命的罪行招认出来......
瑟曦一直都“知道”小恶魔杀了乔佛里和泰温,而小恶魔的靠山就是高庭。
呃,歪打正着,机缘巧合。
把小玫瑰抓起来后,瑟曦就让“魔学士”科本审问此事,而小玫瑰得知高庭“族灭”,瑟曦又“睿智”地猜到事情真相,便也带着报复的心态,用谋杀乔佛里之事,打击失去儿子的可怜母亲——听闻真相,瑟曦当时真的哭了。
说来说去,这还是瓦里斯的锅!
瓦里斯在红堡至少有两个身份,明面上的情报总管“八爪蜘蛛”;暗中的红堡黑牢看守,罗根。
别以为罗根是临时身份,人家瓦里斯扮演这个角色已经二十多年了。
也别小看红堡黑牢牢头这个职位。
黑牢一年到头,大部分时间都空着,它只关罪大恶极或身份特殊之人,类似明朝锦衣卫的诏狱。
丹妮的乖儿贾昆、艾德·史塔克、派席尔国师、提利昂,都在罗根的号子里蹲过。
提利昂越狱潜逃那晚,罗根也消失了,然后瑟曦在罗根卧室搜到一枚稀有的金手币——以手掌为徽记的金币,代表青手加尔斯,乃河湾地之古钱币。
至此,本就怀疑提利尔在背后捣鬼的瑟曦,完全“明悟”事情的来龙去脉:小魔猴是刀,提利尔乃幕后操刀人。
这也是瑟曦向教会起|诉玛格丽叛国、通奸的导火索之一。
说实话,得知乔大帝之死与侏儒弟弟没半毛钱关系时,瑟曦是懵逼的。
——我恨了你这么久、这么深,你就给我看这个?
也许自大|麻雀复活后,每日虔诚向圣母祈祷的原因,真的有那么一瞬间,瑟曦向圣母忏悔:自己对魔猴弟弟是不是太过苛刻啦?
可下一刻,瑟曦把圣母抛到遥远的奴隶湾,咬牙切齿,玉容扭曲:“那个该下七层地狱的小魔猴,正帮假伊耿篡我的王位,怎么恨他都不过分。
不,我还要在圣母像前,每日诅咒他一万遍!”
不得不说,瑟曦这一招歪打正着,效果非常好。
首先,蓝道塔利被安抚下来。
接着,又在达冯表弟的建议下,瑟曦举行“君临大审判”,邀请诸多贵族与平民代表为陪审员,七神主教(非大|麻雀)为**官,公开审理了提利尔谋害乔大帝的罪行。
爱民如子、仁义无双的乔大帝很不得人望,君临人送外号“疯王二世”,这没错。
但乔大帝无论有再多不是,在紫色婚礼上,他都是无辜的受害者。
美貌如花、善良仁慈的玛格丽很受君临人喜爱,君临人送“圣母玫瑰”的美名,这也没错。
但她无论有多少优点,她在紫色婚礼上罪行都是那么触目惊心,让正常人无法接受。
玛格丽的名声彻底臭了,与她婆婆瑟曦一个境界了。
提利尔也一下子从“河湾之变”的受害者,变成活该遭报应的罪人。
舆论没瞬间翻转,却也不再对提利尔有利。
——这可是连圣麻雀也认可的教会审判啊!
之后,瑟曦的操作更骚了,她在御前会议上宣布:高庭提利尔罪大恶极,然玛格丽已是国王托曼的合法妻子,也是高庭唯一继承人,摄政太后秉承圣母教义,对迷途羔羊玛格丽施以最大之仁慈。
免除其死罪,在托曼国王成年、并与他生下铁王座和高庭共同的继承人之前,只需在修女的看守下,避居处|女居,每日向七神虔诚,忏悔过往之罪恶。
在此期间,铁王座将暂代玛格丽对河湾地的统治权,也即是,瑟曦头上多了个“南境守护者“的帽子,手上多了根“河湾公爵”的权杖。
嗯,充气鱼大人一共三个儿子一个女儿,维拉斯与加兰死在盾牌列岛,洛拉斯宣誓成了白骑士,充气鱼被秘密处死,玛格丽还真是高庭提利尔的唯一继承人。
是不是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这就是泰温当年处置珊莎与史塔克的法子!
无论如何,铁王座的这个声明,勉强安抚下暴躁的河湾诸侯。
——提利尔的确谋害了乔大帝,铁王座也还承认提利尔对高庭的统治,而攸伦的两万铁民大军深入河湾腹地,威慑不服。
铁王座占据大义、施展仁义,还拥有武力——这个最重要,河湾却兵力空虚,还失去领头羊。
——提利尔近乎族灭,青亭岛舰队覆灭,海塔尔嘴上没说,其实大家都知道他们投靠了龙女王,塔利当上国王之手,佛罗伦干脆为铁王座摇旗呐喊。
河湾最顶级的五大家族全都不中用了,其它小诸侯不安稳下来还能怎样?
拿下高庭,控制河湾地,粮食也掌握在铁王座手里。
对君临刁民来说,谁能稳定物价,让他们不饿死,谁就是圣母......听说,在梅葛楼太后的寝宫,新开辟了一座小圣堂,专门供奉圣母雕像,而婊|子太后最近都会在圣母像前一日三省,似乎成了“圣母婊”太后?
唔,圣母婊也是圣母嘛......
君临稳定下来。
当然,在表面的风平浪静之下,暗流涌动是少不了的。
比如,被君临人称作“赝太子”的伊耿。
伊耿的檄文与“真龙联盟”的宣言传播四方,但他的名声一直不怎么好。
或者说,少有人真心相信他的雷加之子的身份。
实在是,君临人都知道:雷加之子摔在墙上,成了一滩肉泥。
不过嘛,刁民的态度影响不到伊耿。
联姻珊莎和真龙联盟的建立,比不确定的“雷加之子”的身份更令贵族信服,因为它代表着力量,也代表七大公爵之五——北境、河间、谷地、风暴地、多恩,认可了伊耿的真龙身份。
最近暗中写信向真龙臣服的诸侯多如过江之鲫。
伊耿意气风发,终于有了当王的感觉。
嗯,他现在多喜临门,要结婚了。
就在今日!
婚礼在鹰巢城举行。
伊耿、珊莎乃至小指头等大臣,原本都打算在龙石岛,在龙女王的亲自见证下举办婚宴的。
但得知龙女王刚去了一趟索斯罗斯,正忙着训练翼龙骑士大队(丹妮的借口),众人也只能遗憾地放弃了龙石岛。
毕竟,龙石岛是龙女王的封地,与伊耿没关系,他如今的封地是风息堡。
可选风息堡,又不如鹰巢城,因为谷地有伊耿最多的封臣。
就像红色婚礼,艾德慕·徒利要去弗雷家举办婚姻。
不过,婚礼并非在鹰巢城举行,而是在鹰巢城山脚下的月门堡。
鹰巢城建立在谷地最大的山峦——巨人之枪之巅,听听“巨人之枪”这名字,就明白那座山峰多险峻,如一根插在谷地的长枪。
故而鹰巢城险要,却并不大,仅能容纳500人,而且,凛冬已至,天气骤冷。
嗯,大家能想象大冬天住在山巅的感受?
反正不会是享受。
巨人之枪山脚下的月门堡规模庞大,虽属于罗伊斯家族的家堡,但每到冬天,鹰巢城上的艾林都会下到月门堡避冻。
额外提一句,罗伊斯家与史塔克还是“八百年前的”亲戚。
艾德祖父的一个亲妹子,曾嫁入月门堡。
在罗柏设立“北境之王继承人遗嘱”时,凯特琳曾坚决反对让囧成为皇太哥,反而建议儿子从罗伊斯家选一位嫡系血脉当继承人——卧|槽!?!
由此可见,凯特琳多恨囧,也多愚蠢。
好吧,扯远了。
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月门堡修建有大圣堂!
国王的婚礼必须在大圣堂、在七神的见证与祝福下进行。
第640章 神圣婚姻
晨曦染红冬雪覆盖中的谷地。
温暖的月门堡舞厅,客人享用婚礼前的早餐。
有柠檬蜂蜜蛋糕,腌鸡,培根,面包屑炸鳗鱼条,多斯拉克马人风味的血肠,龙女王“发明”的各种馅的包子,冰冻过多恩血橙汤......
这是一场混合多种风格的丰盛宴会。
席间仆人往来穿梭,端着大壶的温热牛奶、蜜酒和低度金色甜葡萄酒,为需要的客人满盏。
乐师在厅内游荡,吹笛子,拉竖琴,吟唱祝福的歌曲。
一名月童骑着扫帚布马,不停做着滑稽的动作与表情,把周围的客人逗笑。
早餐过后,食物与座椅被清空,琼恩·克林顿以父亲的身份,在众位宾客的注视下,神态庄重地为伊耿系上新郎斗篷。
深黑色天鹅绒斗篷,纹饰着红色巨龙与金色的贯日长矛。
分别代表新郎的父族坦格利安,与母族多恩马泰尔
“唉,这条斗篷是新的,你本该有更好的选择。”老囧伤感的叹息。
新郎斗篷等会儿要系到新娘肩头,越没传承底蕴的人,使用的斗篷越新。
若雷加不闹幺蛾子,坦格利安延续至今,伊耿或者使用父亲的真龙斗篷,或者使用母亲的贯日长枪斗篷,都可以。
两家都是有传承的大家族,斗篷不知被多少先辈使用过。
“这样很好,我的家族与未来都是全新的,就该使用新斗篷。”伊耿道。
他今日雄姿英发,精神勃发,穿黑色外衣,胸口用红宝石绣一条独身三头喷火龙,龙爪握一柄黑色大剑——模仿死鬼雷加。
嗯,坦格利安原本的族徽应该是黑底红色三头龙,但伊耿与丹妮一族两支,不能再使用丹妮姑姑的族徽,便在龙爪上加了一柄剑,王者之剑,黑火!
变化虽小,但任何脑子没糊涂的维斯特洛贵族都会一看即明:伊耿与丹妮莉丝分家了。
伊耿这么做,其实包含很大的孝心。
不是反讽,伊耿都没与丹妮姑姑商量,便主动放弃对正统族徽的继承权。
虽然丹妮本人一直有将族徽改成五色龙的打算,对三头龙并不看重,但族徽在贵族中的意义太过重大,伊耿的行为几乎等于另立门户。
族徽换了,即便老囧从君临古董商处购得雷加的遗物,伊耿也穿不了。
没一会儿,新娘也来了。
新娘穿珍珠色的丝衣和灰蓝色的密尔蕾丝裙,裙上用细若牛毛的银线绣一片片六角形的雪花。
这是临冬城的颜色,庄重、素雅,高贵大方。
在新娘头上,还披绣银灰色冰原狼的纯白天鹅绒斗篷,是指头叔为她披上的。
也是指头叔,占据新娘父亲的位置,牵着她的手走到婚礼祭坛前,把她交给伊耿。
额外说一句,七神教义下的婚礼非常讲究,并非你想穿什么颜色与款式的衣服就行。
珊莎曾嫁过提利昂,若提利昂挂掉,她就没法解除婚姻,必须以提利昂的遗孀嫁人,必须穿代表狮子的金色与红色服饰。
比如,瑟曦嫁给攸伦时,采用的拜拉席恩家的金与黑。
现在她穿史塔克家的白与灰,没染上半点狮子的颜色,就代表她是纯洁的,甚至是处|女。
至少七神认可她的纯洁与处|女之身。
呃,大黑表示他不背锅,全是梅里巴德修士的责任!
他是她的解婚人,也是她的主婚人——伊耿特意骑龙,去蟹爪半岛把他请过来的。
别以为解婚人那么好当,其中承担的责任大着呢!
这也是为何琳妮丝始终没能与大熊离婚的原因,没哪个修士愿意当她的解婚人,直到大熊成为白骑士,她才真正恢复自由。
不过老梅也没糊弄伊耿,婚前曾安排修女检查过珊莎的****——自然是没有的。
珊莎发誓说她骑马弄破的,这话小玫瑰玛格丽也说过,早年瑟曦在嫁劳勃前的婚检中也说过,
大家都相信。
因为骑马打猎是贵族小姐的必修课,蹭破的女孩太多了。
三个王后做了同样的事——偷人,说了同样的话,珊莎在撒谎,因为她只喜欢音乐、诗歌、演唱、舞蹈、刺绣之类的淑女活动,若二丫来说这话,八成是真的。
玛格丽不知是否说谎,她肯定很早就开始偷人,但高庭骑士繁入花,骑马打猎、走狗养鹰的活动太流行。
而瑟曦,她可能说了实话,她在婚前就与詹姆好上了,但她第一次可能真留给了马鞍。
老梅相信史塔克的家教,而且亲自问过侏儒。
侏儒屈辱地摇头,说:我真后悔,真的。
他是真的后悔。
珊莎嫁侏儒时差半个月才13岁,虽来了月事,但年龄太幼小,而且刚经历家破人亡的惨剧,太可怜。
新婚那晚,两人衣服全部脱了,光溜溜坦诚相待,珊莎虽懵懂惊恐,却也颤抖着履行妻子的义务,连大腿都打开了。
侏儒看得双眼赤红,真·**勃发,但他是个心地柔软的好人,见小姑娘脸蛋苍白,神情惊恐,立刻心生怜悯,叹息一声,临阵收枪。
——因为可怜别人,他却成了最可怜的那个人。
史塔克老实、淳朴、家教好,而侏儒又亲自承认自己“无能”,大家便都认可了新娘的纯洁。
嗯,反正得知此事后,大家都暗地里嘲笑提利昂无能,就像当日在君临,得知提利昂没碰珊莎,乔佛里大帝讥讽说要帮舅舅行房一样。
因为其他人不能理解侏儒的想法,就像现代女人不会明白老一辈没房、没车、没百万存款的婚姻如何能幸福一样。
反倒是泰温,他似乎非常懂提利昂,不仅没嘲讽他,还劝他早点把肉吃掉,免得横生枝节,唔......老狮子似乎也有成为月咏者的天赋。
......
吃过早饭,并非立即就动身去圣堂,接下来是赠送礼物的环节。
呃,就是赶人情。
过去在农村,谁家办红白喜事,至少要吃中午、晚上两顿饭——白事可能两天,甚至三天。
也因此,赶人情一般在傍晚,吃晚饭之前。
现在,直接让酒店承包,吃的没过去好,很多时候还吃不饱,却也只中午一顿饭,因此,中午就得把人情交出去。
在维斯特洛,更早了。
大清早,吃过早席,在新郎新娘婚礼之前,就开始赶人情。
而且,这里的人情必须走两次,甚至三次。
今个儿是分别向新郎、新娘送礼。
婚礼次日还要送,那是给夫妻一起的。
老囧送了珊莎一件翼龙鳞片缝制的小马甲,给义子一副翼龙骨弓。
亚莲恩送假表弟一根精钢长矛,据说是奥柏伦亲王最喜欢的,她希望他像奥柏伦舅舅一样勇武。
送珊莎一对儿菊蛤珍珠耳坠。
指头叔送伊耿王一件稀有的影子山猫皮披风,送珊莎一条多斯拉克海白狮皮裘。
侏儒送伊耿一本大部头的《瓦雷利亚帝国编年史》,送珊莎一本《月咏者查娜的日记》。
“听说你们史塔克都有特殊天赋,你可以学习一下,本以为只有奴隶湾是神魔战场,却不想维斯特洛也变得陌生起来。
唉,我们需要自己的超凡力量。”他神色复杂地看着曾经的娇妻道。
侏儒的野火将军可不是白干的,手下几十个火法师,该知道多少超凡秘辛?
借职位之便,侏儒从小弟手中抠出不少好东西。
可惜他没天赋,学不了。
不过他曾多次听龙女王感慨“史塔克一家子bug”。
珊莎看了伊耿一眼,见未婚夫点头,才将书收起来,说了声谢谢。
之后还有谷地的贵族上前,送上马靴、马鞍、胸针、马刺、丝绸帐篷......
再之后,伊利里欧神情激动,送了伊耿一顶瓦钢与红钻石锻造的三头龙王冠,钻石镶嵌在龙眼眶,栩栩如生。
送珊莎一顶后冠,也是极尽华丽。
最后,龙石岛的客人才一一上前,波隆送了伊耿王一柄鱼梁木柄的龙牙刀,送珊莎一串珍珠项链。
老螃蟹人没到,小螃蟹过来的,送伊耿一艘100条浆的游轮,送王后一只罕有的亮紫色毛发的母猫。
最后的最后,就在大家以为赶人情的环节结束时,老囧又一次离席,环视周围一圈,大声道:“丹妮莉丝陛下送伊耿王子精炼瓦钢铠一套,送珊莎小姐翼龙一条,名为‘海洋之心’的首饰一套......”
“哇,翼龙?!”
“这么大手笔?”
“难道龙女王的翼龙那么多?”
“看来女王果真疼爱侄子,只是......龙女王也没传说中那么精明嘛,嘿嘿,连真假都分不......”越到最后声音越低,低不可闻。
老囧还在继续,可其他人只听到翼龙,就大声叫唤起来。不过众人虽惊呼,伊耿与珊莎本人却只矜持地微笑。
实在是,瓦钢铠伊耿早入手,还穿着与人决斗过一次。
而珊莎也与那条斑纹龙照过面,她愿意改变信仰。
其实,珊莎很早之前就开始接触七神教义,因为当初艾德带她南下君临时,已经将女儿许配给乔大帝。
在北境,珊莎信仰寒神都没人关心,但作为七国王后,她改信七神更能融于君临贵族圈。
连艾德也不反对这事儿。
现在她又要嫁给伊耿王,改成大众信仰已成必然。
既然要改信七神,她又怎会把翼龙让给布蕾妮?
哪怕布蕾妮早发誓向她效忠,并会在婚礼之后成为伊耿的白骑士——主要是方便保护珊莎。
赠礼之后,众人方才簇拥新娘新郎去圣堂。
指头叔牵着珊莎,把她交给伊耿,然后这对新人十指相扣,一起走上祭坛。
第641章 詹姆终于冒头了
在圣母与天父高大的镀金雕像下,梅里巴德修士头戴水晶与金丝铸就的冠冕,身披簇新的雪白修士袍,手捧《七星圣经》,面向祭坛上的伊耿与珊莎,诵念祷词。
神圣婚姻的仪式正式开始。
台下,蓝色天鹅绒礼服上别一枚白色仿声鸟徽章指头叔笑意盎然,难掩欢欣。
指头叔对面,侏儒穿绯红绣金狮子礼服,拉了拉喉咙处的领结,眼神复杂。
等梅里巴德修士完成祷告,国王夫妻向圣母圣父的神像发下七重婚誓,又接受代表圣父圣母的梅里巴德修士赐予七层祝福。
再然后,当着修士与嘉宾的面,新婚夫妻依次交换七次承诺。
还没结束,接下来还有圣歌。
在修士、修女的引导下,所有人一起唱“圣母之歌”与“圣父之歌”。
之后,梅里巴德修士大声询问:“包括两位新人在内,可有人对此次神圣婚姻不满?可有人提出质疑?可有人向新郎发起挑战?”
嗯,在老式港片中,经常出现一对男女正在教堂中结婚,然后新娘的前男友突然出现,拉着女人就跑,或者掏出机关枪......剧情进入高|潮。
而在维斯特洛,以上行为却是合法合理,且受到七神庇护的......大黑再次无奈摊手,这锅我也不背。
可以正大光明地说,也可以正大光明地做。
比如,此时台下就有两个人蠢蠢欲动,一个是提利昂,一个是哈罗德。
提利昂倒不是想抢婚,他只是嘴皮子贱痒,想大声嘲讽一句:嗨,这样的场景,我也与新娘经历过呢,主婚者地位更高,七神总主教!当时可没一个人反对哩!
哈罗德,人称“继承人哈利”,劳勃·艾林的继承人,曾与阿莲·石东处过一段时间对象,真爱算不上,但他的确挺迷恋阿莲绝色容貌。
后来阿莲与他断了来往,他也只遗憾了一会儿,便继续找情妇happy去了,毕竟,除了长得漂亮,哈利真心看不上她“小指头私生女”的身份。
但现在......
女神,妥妥的女神啊。
现在看去,戴着后冠的珊莎,更美,更吸引人了。
可她却与自己擦肩而过。
他是谷地继承人,若娶了北境之王的继承人,再得河间贵族投效......
他很想冲上去喊一句“我反对”,奈何两天前他便反对过了。
就像当年布林登·史塔克去奔流城,准备与订婚多年的未婚妻凯特琳结婚,年轻的指头叔拔剑向布林登挑战一样,继任人哈利已经挑战过伊耿。
嗯,这种事很符合维斯特洛的骑士文化,不会被人说以下犯上,或大逆不道。
两人都经名家指点,都按照正统骑士套路培养了十几年,算将遇良才吧!
奈何伊耿穿轻便坚固的瓦钢铠,使用锋锐不朽的瓦钢剑,防御、速度、攻击全方位超出哈利一大截,咋打?
这会儿,哈利右臂还缠着绷带呢!
......
见无人上前质疑挑战,梅里巴德宣布****斗篷。
“自认七国第一好义父”的指头叔上前,温柔地替珊莎移去新娘斗篷;真·七国好义父的琼恩·克林顿,帮伊耿解下新郎斗篷。
指头叔提着史塔克冰原狼的斗篷退下,老囧把新郎斗篷递给伊耿,跟着退到一边。
伊耿接过自己的斗篷,轻轻抖开,像小孩穿大人的衣服那样,将珊莎包裹,在她咽喉处系紧,表示从今往后,她成为他的家人,他将代替“岳父”,永远守护珊莎。
看着高大健壮的新郎与小鸟依人般的新娘,提利昂一大一小的异色眼睛又开始跳动。
他想到当年之事,他只三尺高(0.9米),穿上增高的长筒靴才一米出头,而珊莎体态修长,超过一米六,他踮脚也够不上她的脖子,无法为她披上自己的斗篷。
当时,全场所有人都在哄笑。
无可奈何,他只能站在弄臣的后背上完成这一仪式。
现在,接近一米九的伊耿搂着一米六的珊莎,那么和谐,那么的刺痛人心......
“经由这一吻,献出我的爱!珊莎,愿你成为我的妻子和连理。”伊耿声音洪亮地宣布。
珊莎红着脸,轻柔却清晰地回应道:“经由这一吻,献出我的爱!”
然后两人靠近,长久地深吻。
梅里巴德修士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水晶,高高举起,默默施展一个圣光术——删减版圣疗术,就一团白光,没治疗能力。
——上次瑟曦的比武审判,见修士拿水晶在阳光下装神弄鬼后,龙女王觉得low逼,遂专门开发出一个神术给小弟们装逼。
别看圣光术入门低,损耗小,可七国数千修士,仅有寥寥百十人能用出圣光术,他们都是道德品性符合丹妮价值观的真信徒。
嗯,必需符合丹妮这位“七神之母”的要求才行,那些虔诚度非常高,却行使老版本《七星圣经》教义的信徒,反而不受七神眷顾。
丹妮能看到每个信徒的信仰之线,不可能让南郭先生瞒过去。
只要有真神,只要真神肯下功夫,真神的教会绝对能成为世上最廉洁的组织。
“在此,在诸神和世人的见证下.......”
圣光术让水晶散发一片薄如云霞的七彩虹光,照在新人与台下婚礼见证人的脸上,气氛神圣庄严。
这一刻,梅里巴德修士似乎真是七神下凡。
“我庄严宣布,坦格利安家族的伊耿六世与史塔克家族的珊莎结为夫妻。
从今以后,他们就是一个躯体,一个心灵,一个魂魄,直到永远。任何干涉他们婚姻的人,都将受到无情的诅咒。”
神圣婚姻正式缔结成功。
唔,劳勃与瑟曦如这般成的婚,乔佛里与玛格丽如此,提利昂与珊莎亦如此。
也许,伊耿与珊莎能有个不一样的结局?
婚礼之后是婚宴。
婚礼在圣堂,由修士主持,现场的婚礼见证人并不太多,低级骑士甚至没资格入场。
真正热闹的地方是婚宴,在月门堡主厅举办。
当然,新婚夫妻的身份不普通,他们是国王与王后——别怀疑,连王冠都早戴上了。
在婚宴之前,国王必须接受臣民的祝福。
伊耿与珊莎站在圣堂外,在大理石广场的台阶上。
已成“有袍铁卫”的布蕾妮,带领四十九名骑士环绕保护,觐见的臣子排了长长的队伍。
琼恩·克林顿第一个上去,心情激动地拥抱了义子,并亲吻了珊莎的脸颊。
“殿下,你长大了,成年了,今后一定要坚守王者的责任与荣耀。”
“义父,我会的。”伊耿笑着点头。
“爵士,您该叫‘陛下’了。”珊莎突然道。
婚礼完成的一瞬间,真龙联盟的盟约正式生效,伊耿名义上获得七国中五国半的效忠。
嗯,还有半个是河湾,伊耿手中有老玫瑰临死前送去的求救信:若伊耿援助高庭,提利尔必带领河湾向您效忠。
故而,伊耿在明面上真算七国之王了。
老囧怔了怔,点头叹道:“是的,王后殿下,我该叫他陛下。希望你们百年好合,早点生下继承人。”
“我会的。”珊莎红着脸,仪态大方。
之后又是小指头,指头叔拥抱了“女儿”,恭敬地向伊耿行礼,嘴里的吉祥话说个不停。
等侏儒挽着亚莲恩过来时,伊耿与珊莎皆神情奇怪。
“有点尴尬,”提利昂摸摸没鼻子的鼻孔,讪笑道,“当日——”
侏儒本想说当日在君临,乔佛里和玛格丽也站在大圣堂门口接受其他人祝福,他与珊莎也一齐向那对新人祝福了。
但珊莎不想听到任何“当日”、“当年”之事,打断侏儒,直截了当地道:“爵士,现在这样对我们都好,这便够了。”
“对,都好,”提利昂咧嘴,露出一个夸张的大笑脸,“国王万岁,王后万岁,国王和王后天造地设,幸福久久。”
说完,他捞起珊莎的玉手,使劲在她手背上吧唧了一口,接着又抱住面露愠色的伊耿的腰,低声道:“你个王八蛋,今晚就去干|你表姐。”
伊耿瞥了眼后面翘首望来的长长队伍,露出一个优雅的假笑,低声回道:“王八蛋,我和你不同,不会用语言侮辱自己的妻子,滚!”
亚莲恩嘴角含笑,假装什么也没看见也没听到,很有礼貌、也很疏离地说了两句祝福的话。
队伍排的那么长,留给每个人的时间都不多,侏儒很快带亚莲恩离开,没多久,便轮到伊利里欧。
他比之前送礼物时更激动,双眼通红,哭得稀里哗啦,各种祝福的词语一叠声的奉上。
其他人也不以为意,哭得的人多了,刚才老囧不也红了眼眶,指头叔不也笑中含泪?
他们只以为这个外国胖子在拍国王马屁,以求谋得一块好封地。
嗯,胖商人现在也不躲在幕后了,被伊耿赐予侯爵之位,还是伊耿王的财政大臣,是军队里的军需总管。
有身份的人可以当面祝福国王与王后,没身份的百姓,闻讯而来的雇佣骑手、商贩、妓|女,则被金甲金铠黑披风绣红龙的黄金团骑士挡在十米之外。
“真龙万岁!”
“伊耿万岁,珊莎王后万岁!”
欢呼声如潮水般向新人涌来,不管人品如何,伊耿与珊莎的相貌都是一等一的出挑,男的英武帅气,女的娇艳多姿,还都性格不错,面上没有乖离之气,很容易在外貌上获得普通人的好感。
“现在珊莎也成婚了,你也不反对这门婚事,是不是可以放我离开了?”
人群中,一位长须乱发的皮甲男低声对身边斗篷人道。
看那面孔,可不就是失联多日的詹姆?
第642章 异界大文豪
“你的誓言......才完成一半,还有......艾莉亚。”斗篷人用刀片刮玻璃的声音说。
“让异鬼把那死丫头带走吧,寻遍整个三河流域,连一点儿音讯也没听到,让我上哪去找?”男子抱怨道。
“你的......神圣誓言,在完成之前,你都必须...听我的,就算有一日...我不在了,你也得继续。”斗篷人声音里不带半点感情。
“老子当年对疯王都没这么忠诚过。”活像长了一颗狮子脑袋的男子怨愤道。
“你若一直...忠诚誓言,也不会有......今日之灾。”
斗篷人往日不会这么多话,也是今日见女儿大婚,女婿还这般青年才俊、相貌倜傥,她太过激动。
“我能不能见见提利昂?那王八蛋,先杀父亲,又杀叔叔,我得亲自问问他,到底哪来那么大的怨恨。”
怒狮样貌的男子,拿眼角扫视远方正与亚莲恩调笑无忌的侏儒,咬牙切齿道。
“不行,我们...马上就要...展开行动,不要...打乱计划。”斗篷人厉声低喝道。
“瑟曦......嫁给了攸伦,为了誓言,我付出太多太多。”狮头男悲哀道。
“嘶嘎——”
忽然,头顶一暗,稀薄的冬日阳光被阴影遮盖,嘹亮高亢的兽吼响让月门堡都微微震动。
“哇,贝勒里恩,黑死神贝勒里恩!”
“真龙,真龙!”
“真龙坦格利安!”
“真龙万岁!”
翼龙展翅,遮天蔽日,将现场的气氛推向最高点。
就见黑死神贝勒里恩落在大理石广场上,庞大的体型像一栋厚厚的城墙,把后面的国王与王后也遮挡。
不过很快的,大家都看到国王牵着王后的手踩着肉翼阶梯,一步步走上后背,坐在龙鞍上,系紧皮带。
“哗啦啦哗啦啦——”巨大的皮革翅膀在广场附近搅动一场龙卷风暴,把斗篷人的斗篷都吹掉,露出一张疤痕累累的死人脸。
赫然便是石心夫人,她来参加女儿的婚礼了。
“嘶嘎——”
贝勒里恩纵身而起,它将带着国王与王后巡视谷地诸城。
“好大!只怕连蝎子弩都射不死吧?听说连珊莎王后也会成为龙骑士?”
狮头男子捋了捋凌乱胡须,眯眼看着天空远去的“巨龙”,低声咒骂道:“这见鬼的世界,越来越让我陌生了。”
“快了,快完成...复仇......夺回临冬城......”斗篷人重新戴上斗篷,喃喃道。
伊耿带着珊莎在天黑前回到月门堡,参加正式的婚宴。
王后从翼龙上下来时,嘴里打着喷嚏,身子瑟瑟发抖,樱花粉的脸蛋和玫瑰红的嘴唇也青乌一片。
她穿的太少,太冷。
“亲爱的,凛冬天寒,下次换一身厚皮裘,再戴上防风头盔,会好很多。”伊耿王柔声安慰新婚的妻子。
回到国王与王后的卧室(艾林公爵原本的居所),在火炉边烤了会儿,珊莎王后才如解冻的湖泊,恢复娇艳的风光。
为了宴会,两人都更换了着装,伊耿王穿黑色马裤,绣金线的深红与金两色的上衣,头戴伊利里欧赠送的真龙王冠。
与奴隶湾时的冲动青年相比,还真多了一种沉稳的王者气度。
珊莎则换上代表坦格利安的大红锦绣服装,纤腰勒紧,紧身胸衣露出肩膀和***的上半部,越发衬托得肌肤晶莹似冰雪、体态修长婀娜如柳枝。
就见王后颊骨玲珑,蓝眼清澈,浓密的枣红秀发披散在洁白的裸肩,直垂到腰,额头戴一顶纤细简约的瓦钢嵌六边形红宝石的宝冠。
后冠箍住头发,保证她的玲珑颊骨与精致小巧的五官不被遮挡。
两人手牵手,十指相扣,相视一笑,在布蕾妮与众骑士的保护下,联袂进去会场,又引起无数欢呼与口哨声。
乔佛里的婚宴前所未有的奢华,一共77道大餐,世所罕有。
虽然七十七道菜都不够张居正下筷子的,但在维斯特洛,甚至在世界范围内,77道大餐都属于少有的豪奢。
并非这个世界的人节俭,而是很难凑齐那么多菜谱与相应的厨师。
乔佛里的77道大餐,很多其实都是重复的,比如,各种馅饼和肉派,几乎一种馅算一种菜。
伊耿这次也凑齐了77道菜。
他比乔大帝强一些,从奴隶湾丹妮姑姑那学到不少东方菜肴,比如剁椒鱼头,白斩鸡,蒜泥小龙虾......
在崇尚“7”的宗教文化中,7道菜太少,777道菜连中华灵魂的龙女王也难以凑齐,只有77最合适。
晚宴期间自然少不了各种助兴的节目,杂技团,侏儒比武,歌剧......
重点是歌剧。
开幕时,七弦汤姆(ps)为所有嘉宾表演了赞美冰原狼的《冬雪玫瑰》,奉承龙女王的《花冠骑士王》,取悦七神的《少女、圣母与老妪》,而《我心爱的气质》则替国王表达了对王后的爱意,让会场响起一片少年少女的嬉笑欢呼声。
除了这些正统的节目,还有大量的乡野淫辞浪曲和猎奇向的剧目。因为题材和内容都比较新颖,甚至第一次出现在人前,它们远比听过千百遍的传统歌剧更受人欢迎。
比如,《酒馆女郎萝希的梦》,讲述一个纯洁女孩一步步堕落的故事。
歌手是一名来自密尔的大胖子,狭海对岸非常有名的男高音,用深情的婉转语调唱道:“......那一年,我去了鲜花与果实的河湾,桃树下,见到比桃花更娇美的容颜,我神迷目眩地上前,却看到另一边的杏树下,一位英俊挺拔的少年与她遥遥相视,爱意如海水在两人间荡漾,我黯然神伤,默默退去......”
音乐从轻快愉快的丁香花之梦,转变为带着惆怅与祝福的舒缓曲调。
“这一年,我去了麦穗金黄的河湾,酒馆里,我见到艳若玫瑰的女郎,不用我上前,她便带着蜂蜜般的微笑搂住我的颈,与我缠绵......”
音乐突然加快节奏,带有一种花中迷醉的气息。
之后是大段大段的不可描述的欢爱场面,各种招式,各种滋味,听得男人难以自持,女人脸颊红润,春眸滴水。
“......我从迷梦中惊醒,她竟找我要了一枚铜麦,她笑说,她曾经值一枚金龙哩!我问,那个少年呢,她不笑了,她对我讲了个梦,她的梦......”
乐曲变得哀伤。
观众们一下子从之前的亢奋中冷却,他们咬牙切齿,扼腕叹息,使劲拍桌子,用刀叉猛敲盘子,摔酒杯,大声咒骂......
“该死的无面者!”最后,众人对剧中萝希的所有同情与怜爱,都化为对无面者的诅咒。
为什么呢?
《酒馆女郎萝希的梦》中,99.999%的内容都是风花雪月的故事,与无面者没半毛钱的关系,甚至剧情中压根没正面描写过无面者。
只在最后说了句“原来他是无面者”,仅此而已。
偏偏连睿智的提利昂,老阴比的指头叔,严肃刻板的老囧,都一齐大骂无面者。
他们是真心诚意,没半点勉强。
不过侏儒到底不是凡人,《萝希的梦》结束半小时后,他胸中沸腾的感情之潮渐渐平息,理智回归,喃喃道:“戏剧的风格,怎么感觉有点熟悉呢?”
呃,这个世界的精神娱乐方式很贫乏,看书和听戏。
侏儒也很喜欢听戏。
在奴隶湾时,他便经常去工农文艺团厮混,除了找女侏儒分妮,就为了听戏。
带着疑惑,他把密尔男高音叫过来,问:“《萝希的梦》我第一次听,谁是编剧?”
胖子答道:“这是最近从南方传来的热播剧,是著名剧作家沃格雷夫博士的又一新作。”
“沃格雷夫......”侏儒很爱读书,立即从记忆中找到这个名字,惊讶道:“我小时候读过他的名著《黑色的翅膀、迅捷的传递》,书中大肆嘲讽圣贝勒企图用鸽子代替渡鸦的愚行。”
男高音也是博学之人,闻言点头道:“我也有幸拜读过那本书,圣贝勒认为白鸽象征纯洁,乌鸦的黑翅膀代表不详。
但鸽子只能用作鸽子派,压根不具备在野外生存的能力,凶猛的大乌鸦却能与老鹰搏斗。”
“问题是,他一个渡鸦学博士,怎么成了著名剧作家?”侏儒疑惑道。
“他是渡鸦学博士,可他的项链能把我肚子围一圈,”男高音拍了拍自己的孕妇肚,理所当然地说,“哪位博士只懂一个专业呢?”
“这倒也是,”侏儒勉强认同男高音的说法,又迟疑着道,“你有没有觉得《萝希的梦》的风格——”
“哈哈哈!”不等侏儒说完,男高音就大笑起来,道:“像龙女王嘛!
当然像了。
龙女王几乎开创了一种全新的流派,所有人都在模仿她,学城学士也在模仿,只不过沃格雷夫博士水平最高,模仿的最像。”
“我还以为就我一个......”侏儒面色怪异。
“唉,她在奴隶湾编导的歌剧流传出来后,外行人只看个热闹,可我等内行人初一见之,即惊为天人。那种文学手法,那种独特的欲扬先抑......”
男高音终于在蛮荒的维斯特洛遇到一位能谈得上话的“文明人”,立即滔滔不绝,开始分析龙女王的创作手法与构思技巧。
第643章 笔胜刀之《不存在的布林登》
也不怪男高音激动。
这个世界连造纸术也没出现,也即是说,文学创作还处于极为精简的史书阶段。
古今中外,在造纸术、印刷术出现之前,因写书成本太高,主要的资源都投入到更实用、更迫切需要的历法、史书编撰,剩下的资源也会用在诗歌记录上。
故事只口口相传,成书的几乎没有。
比如在大天朝,从唐朝开始出现传奇故事,到明清,各种话本才大范围普及开。
四大名著,皆出自明清。
除去诗词被唐宋写绝,后来文人无奈,只能转向戏剧与话本,更重要的原因还是写书的成本。
晋代左思写一首《三都赋》,才多少字?
竟然洛阳纸贵!
把十个曹雪芹放在晋朝,他们也写不出《红楼梦》啊!
破产的曹家,没钱买纸!!
故而,在丹妮“发明”龙氏纸、真龙印刷术之前,冰与火之歌的世界也走简单直接的史记风格。
写史,当然要简单、明了、直接。
故而,学士们纵学富五车,编出来的小说戏剧也干巴巴的。
就好似那敦伦之事,一种阳上阴下的姿势,一用就是几千年。
忽然某一日,奴隶湾蹦出个龙女王,弄出一套《108种春啼之术》,那些干巴巴的人儿,能不惊艳?
文学技巧与科技一样,都是在不停发展,不信你去看看古代名著。除了用词华丽、语句优美、人物饱满,在故事转承、情节设计、剧情冲突、水字数等方面,可能还不如网络上的大神作家。
呃,就是水字数,别以为名著就不水文,天底下写小说的,就没不水文的。
有时候作者故意水,但更多的时候,作者也不知道自己在水文。
比如《西游记》,吴承恩肯定不愿水文。
可《西游记》中经常出现这样的桥段:唐圣僧被妖精捉走,悟空好一场打斗,打不过,去请某某某来帮忙......明明我们读者都知道悟空的经历,偏偏作者还要借悟空之口,对着某某某,再把悟空之前丢师父、斗妖怪、遇到的麻烦,详细说一遍。
这不是水文是啥?
还有,悟空、八戒、沙僧与妖怪打架前,很多时候都会自报姓名来历,也即是用一首很长的口水诗装逼,从出生到现在经历的人生大事,娓娓道来,说的是朗朗上口,滑溜脍炙。
第一次听,只觉惊艳,可后面第二次,第三次......第n次之后,你会选择快进。
悟空和八戒不仅介绍自己,还介绍他们的兵器,金箍棒和九齿钉耙的来历、功用也编成顺口溜,一遍又一遍地重复说。
说白了,这段剧情在文中的意义只有一个:装逼!
我怎么怎么牛逼,我的兵器怎么怎么牛逼,不是装逼是啥?
若让网络作家来写,他也会装逼,甚至比老吴装的更频繁。
遇到一个妖怪,不装个十次八次逼,都对不起那么好的妖精人设。
可网文作家装逼一定会换着花样,各种脑洞地装。报名号、炫武器,就算有,也只会出现一次。
最多,用悟空和金箍棒的实战表现效果来装。
比如,今个儿用金箍棒砸倒一棵树,明日就换成小山,后日砸烂一片大陆,大后天砸爆一颗星球,再之后,砸爆一片太阳系、银河系、宇宙、多元宇宙......
最终,跨过电脑和手机屏幕,一金箍棒砸到读者老爷们的脑瓜上。
咳咳,扯远了。
总之呢,龙女王非平铺直叙的创作手法,在这个诗歌、戏剧以平铺直叙为主的世界,算开了某种先河,勉勉强强算个“异界莎士比亚”,引得很多人都来模仿。
吉斯奴隶主、学城学士、自由城邦的歌剧编辑等等,都在研究奴隶湾的戏剧,研究龙女王的手法。
即便心思敏感的侏儒,这会儿也打消了对龙女王的怀疑,只叹道:“《萝希的梦》编的真好,通篇没说无面者一句不是,却让所有观众对无面者恨之入骨。”
“是呀!沃格雷夫博士已经青出于蓝,《萝希的梦》必将成为流传千古的名篇。”男高音赞同道。
“可学城对无面者哪来这么大的恨意?编着故事诋毁无面者。”侏儒疑惑道。
“你竟不知学城与布拉佛斯的矛盾?”男高音诧异道。
“略有所闻,”提利昂点点头,道,“那点矛盾不重要,重要的是两家都违反宾客权利,也都想把‘第二鼠厨师’的帽子戴在对方头上。但都这么长时间了,怎么还没消停?”
“很难结束,沃格雷夫博士甚至发下‘无面者不解散,圣战永不停息’的誓言。”
“何至于此?!”侏儒目瞪口呆。
“之前的确消停了很多,可最近......”胖歌唱家迟疑地看着侏儒,停了下来。
“今日我只是艺术爱好者,我们谈艺术,没身份之分。”侏儒道。
“你叔叔死后没多久,学城才发下圣战不止的誓言,很是忙碌起来。”
“喔......”侏儒若有所悟,点头道:“原来如此,那群猴精的王八蛋,打得一手好算盘。只是,无面者怎么也比我婊|子老姐可怕吧?”
男高音拿眼睛去瞥牵着阿斯塔波土狗、在角落巡逻的骑士,低声道:“学城也养了很多狗。”
“大家都知道了?”提利昂丑脸扭曲。
“当然,天下苦无面者久矣!”男高音的声音更低了,细弱蚊鸣。
“有效不?”提利昂来了兴趣。
“非常有效,小道消息,最近半年,仅在密尔、泰罗西两城,就至少有三起无面者刺杀之事被提前发现,甚至逮到一个无面者,可惜他自|杀了。”
“七神在上,效果这么强?”提利昂震惊了。
男高音左右看看,见除了侏儒的女伴——亚莲恩公主,没人注意到这边,才笑着道:
“经过特殊训练的优良猎犬能嗅到血腥气,还能分辨出陌生人的气息,对杀气更敏感。
您想想看,无面者剥活他人的脸皮戴在自己脸上,怎能避免血腥气与杀气?
即便他手段高超,能隐瞒血腥与杀气,可他第一次出现,狗能察觉不到陌生人?
据说,密尔有商人发现商机,开始秘密训练特种犬,他们让人排着队从猎犬身边走过。
一百个排队的人中夹杂一个陌生人,若猎犬能嗅出来,则活;嗅不出,则死。
用活下来的猎犬做种子,生下的小狗再训练,一千个人排队,混杂一个洗过澡的陌生人......
如此循环,总有一日,只要是陌生人,都别想靠近‘无面者克星犬’。”
“有道理!”
几人正说着,又有新的舞台剧开场,阴郁的灯光氛围,诡傑的背景音乐,超时代的克苏鲁舞台设计与服装道具,一下子就吸引了侏儒的注意力。
一个黑胡须、秃了顶的瘦高个,身边跟着足足15名乐师,比胖男高音多了10个。
“他是潘托斯的杰克逊,号称歌剧皇帝。”胖子酸酸地说。
“......高塔的阴影下,暗之君王拿着一份名单。”
杰克逊洪亮的声音,连厅内最角落的里的侍卫也能听到,偏偏离舞台最近的人并不觉得喧闹刺耳。
“他发出一声轻轻的呢喃,那是一个名字!”鼓手们敲打出缓慢而阴郁的节奏,淡淡的竖笛声好似夜风中呜咽的鬼魂。
“一个名字,一条亡魂。”乐师们齐声咏颂。
“他以鲜血与杀戮为餐,城堡里堆满人头的模型,每一个模型上皆套着一张脸,千千万万个名字,千千万万张脸——”杰克逊高举手臂,语调婉转,大声吟唱。
“一个名字,一张脸,千千万万!”乐师们一起摇头晃脑,瓮声吟诵。
“残酷的梅葛,火球昆廷,箭雨亲王罗伯特......”
鼓手加快节奏,杰克逊快速念出一连串的名字,有些众人皆知,有些却在维斯特洛十分陌生。
“这什么意思?”侏儒疑惑道。
“这出戏剧名字就叫《死神的名单》,那些名字,都是被他暗之君王刺杀的人,都是名人。
你没听过,只因为历史久远,或者是歪果仁。”亚莲恩道。
“你听过?”侏儒惊讶。
亚莲恩点点头,摩挲手臂道:“他们都没歌剧皇帝唱的好,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好舒服!”
“梅葛不是自|杀的吗,怎么也栽赃到无面者头上?”
“梅葛自|杀只是臆测,你想想看,他有贝勒里恩,又那么残暴,会是懦弱到自|杀的人?肯定有人请了无面者!”亚莲恩道。
“呃,之前连学城都认为梅葛是自|杀的,你怎么......”
亚莲恩打断他道:“现在学城为梅葛翻案了,《死神的名单》也是沃格雷夫编剧。梅葛死于无面者之手,也是学城刚宣布的。“
“火球昆廷呢?”侏儒又问。
昆廷·波尔,黑火戴蒙手下最重要的两名将领之一(另一个是寒铁伊葛),却在大决战前,在河边河水时,死于弓箭手之手。
问题是,昆廷正带领大军赶赴战场,身边都是自己人,周围压根没敌人,甚至没找到杀他的人。
“学城认为无面者取代了火球昆廷的一名下属,我觉得很合理。”亚莲恩道。
“的确比之前死在不知名弓箭手手中合理,但......”侏儒面色扭曲。
密尔男高音突然道:“沃格雷夫博士还有一出戏剧,名叫《不存在的布林登》。
博士认为,在黑火叛乱之前,血鸦公爵布林登就被无面者取代,戴蒙黑火与他两个儿子也是无面者杀死的。”
“这完全是否定布林登·河文的存在嘛,太荒谬了。”侏儒连连摇头。
第644章 牛皮哄哄的学城
密尔男高音道:“可沃格雷夫博士也有理由,他认为布林登率领鸦齿卫隔着400多米,射死穿铠甲的戴蒙父子,太匪夷所思,若侥幸杀一人也许是巧合,可连杀三人如同魔幻。
将军也上过战场,可见过这般犀利的神射手?”
侏儒默然。
密尔歌剧家又道:“我问过盛夏群岛的红箭手,他们的箭术天下第一,轻箭也许能有400的射程,却无400米远的杀伤力。
更遑论破甲重箭,还穿透铠甲?
如果有无面者一直隐藏着戴蒙的队伍中,就像他杀火球昆廷一样,趁着混乱行刺,明显更合理。”
“可布林登的最辉煌的人生,就是从第一次黑火叛乱开始的呀!若他那时就被取代,血鸦公爵不成了虚幻泡影?”侏儒喃喃。
“所以叫《不存在的布林登》啊!很大可能,血鸦公爵真的不存在,一切都是布拉佛斯人派遣无面者干涉七国内战的缘故。”
密尔胖子带着满是优越感的表情,用掌握真相的理所当然的语气说。
——比开革族谱更狠的,就是抹杀他的存在。
“听起来很合理,很精彩,说的我也有点信了。可我没听过《不存在的布林登》啊?”亚莲恩疑惑道。
“学城某些人极力反对修改历史,所以剧本只在小范围内流传。”
这便是凡人永远也察觉不到的神仙打架了。
丹妮的低语vs布林登的意志扭曲。
“可布林登明明存在......”
侏儒可记得清楚,龙女王多次提过三眼乌鸦。
对三眼乌鸦那夸张的能力,侏儒始终不太信。
人怎么能那么强?
三眼乌鸦真能随意观察时间线、扭曲人的思想,那我们这些维斯特洛的凡人,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
他觉得布林登应该是一位强大的易形者,若魔力高深,说不得还真可能活着,但也仅此而已。
提利昂哂笑道:“学士不怕死,你们难道也不怕,都在唱这种戏剧?”
“怕,当然怕,怕得要死!”胖子连连点头,道:“所以我们这些有名的大腕从不当出头鸟,只等街头吟游诗人把故事、戏剧传播的人尽皆知,我们才来表演。”
提利昂木然。
密尔歌剧家无奈道:“一向都是观众喜欢什么,我们就表演什么。
无面者这个题材涉及神秘、刺杀、入潜、变身、阴谋、叛变、金钱......太多观众喜闻乐见的元素。
就说龙女王吧,她比无面者可怕十倍,无面者再强横,能把普通老百姓怎样了?
但光明大护法若化身死亡之翼,轻则烈焰焚城,重则摘星拿月、陨石天降,都是一波灭城的招数。
可那般可怕的龙女王,也有人编她的故事呢,更何况无面者?”
想到吉斯人在瓦兰提斯搞的舞台剧,提利昂彻底无语了。
半响,他嘟哝:“既然学士这么喜欢胡编乱造,那我请他们帮我写一出《泰温公爵之死亡真相》,就说我也被无面者取代了,如何?”
亚莲恩翻了个漂亮的白眼,没好气道:“既承认自己是假的,那我让人把你关起来啦?”
“嘿嘿,只那一晚,我被一个侏儒无面者取代。反正无面者如今都成了夜壶,我就拿来用一次,不过分吧?”小恶魔笑嘻嘻道。
“沃格雷夫博士的故事,皆有事实依据,可没胡编乱造。”密尔胖子皱着脸道。
“《死神的名单》和那个《萝希的梦》有什么事实根据?剧作家的故事也信,傻了吧!”侏儒摇头哂笑。
“呵呵......”密尔胖子摇头轻笑,脸上有种说不出的猥琐。
“您有龙,去旧镇也就一两天的时间,羽笔酒樽,多带些金龙,嘿嘿......”
侏儒震惊,“怎么,难道还有见到真人?谁?难道是萝希?”
胖子轻轻点头。
“这——”侏儒又一惊,指着胖子叫道:“你试过...她真在当女招待?一个铜麦一次?”
“哎,早涨价了,那样的奇女子,谁不想一亲芳泽?作为老一辈的人民艺术家,我当然也要去体验生活,不然如何能通过歌声,让观众身临其境?
也因为我是歌剧家,萝希小姐才赏脸与我一晤。
曾有海商喊价20枚金龙,欲要与她共度良宵却被拒绝。
与之前相比,她的身价何止涨了万倍!”胖子一脸怀念的砸吧嘴巴道。
“萝希,真有故事中那么美?”提利昂有些激动了。
与传奇故事中的女主角幽会,岂不比看过电影,因为对电影某一角色异常喜爱,乃至找角色的扮演者那啥更刺|激?
你愿找黄蓉本人,还是找黄蓉的扮演者?
就是这个道理了。
“美,夏日桃花一样的人间绝色,更重要的是气质,眉宇间淡若春梦的哀伤,朦胧似云雾流过蓝天的大眼睛,只看着你,就像在诉说一个缠绵悱恻的故事......简直要人老命啊!”胖子激动道。
提利昂意|**刻,下身的棍子便硬了硬,心动道:“那还真让人——”
“哼哼......”亚莲恩俏脸挂霜,嘴角噙一抹讥讽,鼻子里发出连声嘲笑。
侏儒一个激灵,收起色与魂授的猥琐表情,正色道:“即便萝希是真的,那名单呢?”
胖子也换上一副严肃的学究面孔,低声道:“最近有两个当年莫名死亡的人,已确定是无面者所害。
因为在看到《死神的名单》这出剧时,雇佣无面者杀他们的雇主太过惊骇,面色惶惶叫出声——‘吾之谋,如何被人所知也’,这不就漏了馅?”
“真的假的?”侏儒惊讶道。
“当然是真的,还有后续呢!有贸易亲王拉他过去盘问,他畏惧亲王的权势,又觉受害人死亡多年,无亲无故,没必要隐瞒,便把实情说了。雇凶的过程竟与戏剧里一摸一样。”胖子低低地说。
“这......太过耸人听闻,”侏儒喃喃道。
“难道我叔叔也是被无面者割掉脑袋的?我提醒过他,他应该在侍卫的严密看护中才对。”他怀疑道。
凯冯刚死时,侏儒不知其死因,龙女王怀疑攸伦捣鬼,又不敢确定。
实在是,隔空杀人的血巫术,太过高级。
魁晰、塔姆都是缚影士中一等一的天才,皆办不到。
但等攸伦召唤出大海怪,侏儒便直接把叔叔之死算在他头上。
他还和伊耿还惊恐遭受横祸,意图到龙石岛避难。
龙女王告诉他们:血巫术难学易防,或待在风息堡,紧闭门户;或者安排手持瓦钢武器的侍卫,彻夜守卫床头,见到黑影靠近,一剑砍去,管他多强大的巫术,一招破除,还能反噬其主。
梅姨杀蓝礼那次,凯特琳一个凡人,便能把鬼影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更何况一直保持警惕的剑客?
那时狼妈手边若有一柄瓦钢匕首,投掷出去,不仅能救下蓝礼,八成还会一招秒掉二鹿,因为鬼影即是二鹿的灵魂。
梅姨也会因巫术被破,丢半条命,或者运气不好,直接挂掉。
“呵呵呵......”胖子笑容诡异。
“怎么?”提利昂抬头看他,道:“你可能对超凡力量不太懂,用血巫术隔空杀人非常困难,否则这个世界早归巫师统治了。”
“大人,别开玩笑了,凯冯摄政王怎么死的,谁能比您更清楚呢?
无面者暗杀的确比血巫术靠谱一万倍,但有些事,大家都知道,您赖不掉啊!”胖子嘴角抽搐道。
侏儒没鼻子的丑脸扭曲成一团,恶狠狠道:“学城从何知晓无面者刺杀名单的?”
胖歌剧家见他表情,心里真有点怕了。
弑父杀叔的畜生,谁不怕呢?
遂连忙赔笑道:“有人说,无面者的队伍不纯洁,有学城安插的内奸。
就像学士伪装成奴隶,进入密尔玻璃厂,偷制造高等玻璃的秘方。
就像学士偷科霍尔的锻造技术。
就像学士潜伏进魁尔斯不朽之殿,偷男巫的秘术,就像......”
说到最后,胖子也不由面露叹服之色,道:“谁家没被学士偷过知识与技术呢?
我敢发誓,要不了几年,学城就会掌握造纸术、印刷术等来自奴隶湾的顶级秘术。
说不得,学城正在悄悄培养自己的无面者。
龙女王与无面者固然可怕,但维斯特洛学士又聪明,又勇敢,又悍不畏死,又没羞耻心,又数量众多......
防不胜防,更为可怖!”
“说起来,龙女王宣布学城解散时,整个世界都在欢欣鼓舞呢!大家都在说,学士的报应来了。”
侏儒见到亚莲恩面有不屑之色,心中一动,挥手赶走了胖歌剧家,低声问:“怎么,他说的不对?”
“无面者队伍里有内奸的消息是学城悄悄放出去的。”
“为了掩盖真正的消息来源?”提利昂惊道:“你怎么知道的?”
“难道多恩不能有自己的‘派席尔’?”亚莲恩冷笑。
侏儒叹道:“看来学城真的失去信用了啊,都在往里面掺沙子。
不过,这样搞有什么意思呢?
不如解散罢!
龙女王的大中小学制度不错,可以试试。”
亚莲恩瞥了主席位言笑晏晏的伊耿夫妻一眼,问:“你知不知道学城真正的消息来源?”
“愿闻其详。”
“学城有个特别行动小组,篡夺者之战便是他们捣鼓出来的,瑞卡德·史塔克死的惨,却一点也不冤......”
亚莲恩巴拉巴拉,把沃格雷夫博士爆出的大新闻说了一遍。
“哐当!”酒杯从手中脱落,侏儒面色惨白,喃喃道:“七层地狱啊!学城到底成了什么样的一头怪物?”
第645章 指头叔,吃桃子啦
宴会期间,除了戏剧节目,还有伊利里欧招募来的七名火术士大师。
本专为伊耿配野火的,今个也登场表演,竟以控火术召唤出七条巨龙,彼此间以火焰爪牙互相攻击,引起满堂喝彩。
不过,宴会高|潮在于闹洞房。
晚宴彻底结束前,新人就得入洞房。
宴席上的宾客一窝蜂涌上去,女人把伊耿扛起来,男人抢过珊莎,扛在肩头。
前往婚房的路上,几十条大汉一边扯光珊莎的衣服,一边大声讲最粗鄙的黄色笑话。
很野蛮。
但这就是闹洞房,维斯特洛的习俗,大家都这么过来的。
在南方,这种世俗还会有所收敛,不会太过分。可在河间及其以北,就算你是王后,也得光溜溜进入洞房。
女人们也对伊耿做同样的事。
这些人不会真对国王、王后摸摸掐掐,行揩油之事,手上规矩,只眼睛很不老实。
两队人马走不同的路,在新房的大床前汇合,将光溜溜的国王和王后扔到床上。
但他们不会离开,很多人都将守在门外,一边听墙角,一边为新人建议一些有趣的姿势。
“给你!”侏儒离开前,悄悄往伊耿手里塞了一个小玻璃凭。
“什么?”伊耿低头一看,立即被感动了。
“谢谢!”
那是一小瓶帝王之福。
渣罗送侏儒的礼物,所剩不多的神药。
“唉!”侏儒苦笑摇头,离开新房。
在回卧室的路上,提利昂很意外,又意料之中地遇到了指头叔。
“嗨,好久不见,我们两个老朋友该好生叙叙旧的。”
指头叔的笑容还是那么亲切。
“你健忘?咱们今天可见过好多次呢!”
提利昂也不是省油的灯,笑得比指头叔还灿烂。
“人前的客套算什么见面,我们可是多年老友。也许有些误会,我愿向你解释清楚。”
指头叔向提利昂招手,接着就转身往城堡后门的方向走去。
侏儒摸了摸腰间的瓦钢匕首,又瞥了瞥指头叔瘦矮的身材,心里有了底,便直接跟了过去。
他们七拐八拐,穿过一条条走廊,最终来到城堡后院的迷宫花园。
自北方呼啸而来的寒风让指头叔拢紧披风,跺了跺脚上的积雪,呼出一团白气道:“我们现在有共同的目标,帮助伊耿陛下登上铁王座,对不对?”
提利昂却不会按照他的节奏走,冷笑道:“小指头,你的胆子远比你的个头大多了。”
指头叔眉头皱了皱,依旧彬彬有礼,道:“老朋友,我知道你对我有些误会,今晚,现在,我找你,就是为了这事儿。”
“你说说看。”提利昂只冷笑。
“我与珊莎母亲的关系,你也清楚吧?”指头叔神色哀伤道。
“你说你破了她的处。”
指头叔点头,认真道:“我真的爱她,愿意为她做任何事,所以,我不能容忍兰尼斯特把她的女儿当玩具一样摆弄。
乔佛里的婚礼,我没想伤害谁,乔佛里之死,与我有些许关联,但我的目的不是弑君。
我只想要混乱!”
“唔,这句话,我信。”提利昂嘲讽道。
“唉,我知道你不信,但从红堡带走一个大活人何其困难?
正好,奥莲娜夫人找到我,她认为乔佛里给不了玛格丽幸福,需要我提供一些额外的帮助。
为了珊莎,为了让九泉之下的凯特琳安心,我愿意承受任何罪恶。”
指头叔的眼眶红了,话里带上隆重的鼻音。
“呵呵......”提利昂还是冷笑。
“我有罪,但我没想陷害你呀!你比我更明白,你之所以被认为是杀害乔佛里的凶手,只因为瑟曦认为你是。”
“花园这么冷,你再不说人话,我就走了。”
指头叔情真意切,提利昂始终一个表情,冷笑。
“提利昂,你忘记了?曾经我们的关系那么好,我的妓|院有什么新货,都先给你留着,我们还一起......我对你只有友情,从无任何敌意。”指头叔叹息道。
提利昂如同被硬喂了两斤大便般恶心,扭曲着脸道:“乔佛里的事你可以抵赖,可龙骨匕首,你怎么说?”
“龙骨匕首?”指头叔一脸茫然,疑惑道:“匕首怎么了?我记得,那是劳勃的吧?跟你有什么关系?”
“别装了,老子当年差点从那上面摔下去,这里多少贵族不知道?”
提利昂指着清冷弯月下的鹰巢城,冷笑连连。
“你是不是误会什么了?”指头叔还是一脸茫然。
提利昂不想再兜圈子了,直接摊牌道:“我会被凯特琳夫人逮捕,全因为那柄龙骨匕首!
你告诉她,龙骨匕首是我的,刺杀她儿子布兰的刺客是我安排的。
之后狮狼大战、四王之乱,都因这句谎言而起,这也是你的目的。
所以,少在我面前装腔作势。“
“唉,天大的误会!”
指头叔急赤白脸,挥手跳脚道:“当时,我只是用不确定的语气说,也许你知道匕首的来历。
完全没说是你安排人刺杀布兰的啊!
你想想,这句话有多大的破绽!
脑子正常的人,都不会把龙骨匕那么明显的证物交给刺客,普通匕首难道杀不死人?
凯特琳也不笨,我若说了那样的话,她难道听不出如此明显的谎话?”
那女人就是这么笨,她丈夫艾德也一样的笨,笨到相信你这王八蛋。
但我不笨!
提利昂木着脸道:“你找我就为了说这个?”
指头叔叹息,他知道提利昂已彻底没了叙旧的兴趣,再不拿干货出来,今晚只怕会一事无成。
“不日我们就要兵出谷地,我希望你能支撑我担任陛下的国王之手。”
提利昂瞪大眼睛,看着对面一脸自信与谦和微笑的小个子男人,感到匪夷所思。
“你脑子是不是有问题,觉得这可能吗?”
“大军南征在即,琼恩·克林顿却在婚礼结束当晚,也就是刚刚,离开月门堡,往奴隶湾去了。
而你的名声......
老朋友,只要陛下不发疯,就绝不会让你成为国王之手。”
“那就让道郎亲王来当国王之手呗,他是陛下的舅舅,身份地位才能,都合适。”提利昂无所谓道。
“呵呵,提利昂,你若聪明,就不会说这种话。”
指头叔上前一步,靠近侏儒,在他耳边轻轻道:“我说了,我们是老朋友,我了解你。
你回维斯特洛趟这摊子浑水,不就是为了把悬崖边上的兰尼斯特拉回来吗?
可道郎亲王之所以加入真龙联盟,却是因为积压在心中多年的恨,他要把兰尼斯特推入地狱。
而我就不同了,我对你没恶意,对兰尼斯特没仇恨,今日你帮我,明日我帮你。
今日你拒绝我的友谊,明日......”
“呵呵,提利昂,别辜负了我们相交多年的友谊。”指头叔轻笑起来。
“你在威胁我?”
提利昂拳头握紧,一碧一黑、大小不同的两只眼睛闪烁危险的光芒。
“我试图用真诚,唤醒我们之间十年的厚谊。”指头叔嬉笑。
提利昂使劲踮脚,伸长脖子,四处张望。
“你在看什么?”指头叔疑惑道。
“我好像瞥见有人在附近窥视我们。”提利昂道。
“没有,花园没人。”指头叔表情自然。
“你确定?”提利昂怀疑道。
“当然。”
“那我就放心了。”提利昂笑了。
“放心什——”
言未了,一只碗口大的拳头便直直打了过来。
“嘭——”
正中指头叔的鼻子,酸的、涩的、苦的、麻的......各种感受一齐在他心中爆炸,泪水一下就飙了出来。
都来不及叫唤,又一拳闪电般袭来,正中小腹。
“呕——”胃里的酸水涌上喉头,指头叔弯腰呕吐。
“乒乒砰砰......”提利昂却得势不饶人,对他就一阵拳打脚踢。
“住手!”迷宫树丛里传出一声怒喝,接着就有一高大老人带领两个侍卫,从迷宫拐角冲了过来。
“提利昂,放开公爵大人!”老人声若雷霆,振聋发聩。
“嘭嘭......”提利昂却不管不顾,用坚硬的牛皮长筒靴在指头叔身上乱踢,一边踢一边骂:“安排人在一边埋伏老子,还说没人,满嘴谎言的狗东西!”
指头叔躺在沾满泥污的雪地里,双手抱着脑袋,满嘴鲜血,哼唧哼唧,却说不出一句话。
唔,提利昂是打镇关西的鲁提辖,所谓埋伏,只是借口,人家指头叔也是怕他行凶,为自保提前安排保镖罢了。
“锵锵——“伴随利器出鞘的声音,剑刃在月华下反射出森冷的白光,快速从提利昂眼前闪过。
侏儒赶忙后退几步,嘴里大嚷道:“看天空,蠢货们,不想死,就离我远点!”
“嘶咯——”言未了,天上的淡淡的月光突兀消失,彻底的黑暗笼罩迷宫花园,翼龙的嘶吼似乎就在耳边发生。
“嘟嘟嘟——”高大老者止住拔剑逼向侏儒的侍卫,拿起挂在脖子上的哨子吹起来。
一会儿的功夫,就有一大群月门堡侍卫冲了过来。
“早晚让你飞一次!”
对指头叔留下一句莫名其妙的狠话,提利昂赶在侍卫围拢前,爬上泰莎后背,跃入夜空。
“我揍了小指头,谷地没法待了。伊耿新婚,至少得在这留三天,我们先回风息堡吧!”提利昂找到亚莲恩,邀请道。
“不,不去风息堡。”亚莲恩爬上龙背,很自觉坐在侏儒后面,诡笑道:“我们去旧镇玩两天。”
“去旧镇干什么?”侏儒茫然。
“传奇女子萝希呀,我也爱得慌呢!”亚莲恩理所当然的道。
侏儒长大嘴巴,呆若木鸡。
好一会儿,他才哼唧道:“万一被人认出来......”
亚莲恩贴在侏儒耳边,舔了舔他的耳垂,低声道:“我独自进城,等谈好价钱,拉她到高塔,你骑泰莎来接我们,然后我们三个可以一起......”
侏儒立马热血上头...小头。
亚莲恩办事果然牢靠,第二天夜里,侏儒就见到了萝希,虽然相貌气质都不如珊莎、玛格丽,更比不过龙女王,但侏儒就觉得她有种特殊的光环。
侏儒格外来劲儿,他渡过了人生最美妙的两天两夜。
亚莲恩也一样。
贱男荡|女带着饕足意满的慵懒神情回到风息堡。
但甫一落在校场,伊耿便带领十来个士兵过来把侏儒逮捕。
“不会吧,只不过揍了那混蛋一次,竟要把我锁起来?”侏儒不可思议叫道。
“贝里席公爵死了,摔死的,就像你说的那样,他飞了一次。”伊耿冷冷道。
第646章 指头叔的噩梦
高庭与君临之间,并没有完整的水路相连。
从高庭乘船,沿曼徳河往上到苦桥,接下来离船上岸,走连接“高庭—苦桥—君临”的玫瑰大道。
攸伦没法让海怪爬上陆地。
故而,伊耿与提利昂的计划是速战速决,赶在攸伦的铁舰队完成“高庭—旧镇—多恩—石阶列岛—龙石岛—黑水湾—君临城外的黑水河”航行之前,拿下君临。
也因为海怪,多恩放弃乘船——由阳戟城海运士兵到风息堡,再到黑水湾登陆君临的打算。
多恩派出四千人的沙马骑兵团,星夜赶赴风息堡。
也即是说,伊耿很快就要出征君临,而他的议政大臣,比如统帅群臣的国王之手,得在出征前确定人选。
指头叔决定去找提利昂,因为之前他向伊耿毛遂自荐,但伊耿拒绝了他。
“坦格利安,言出如山,我答应过提利昂,让他当国王之手。”伊耿这样说。
但其实提利昂只是一方面,伊耿看中指头叔的义女,看中勉强统一在指头叔麾下的谷地骑士,可对指头叔本人,他抱着绝对的警惕,与一百个不信任。
也许因为从小在洛恩河隐居,还由克林顿、亚夏拉这样的正直之人教养长大,刚进入尘世间的伊耿单纯冲动,没经历现实的毒打,但他脑子正常,不傻。
从丹妮姑姑那儿听到那么多对指头叔的“猜测”,无论信不信,他都会对指头叔保持警惕,怎可能让他当国王之手?
事实上,新婚之夜,一番酣畅淋漓的阴阳交泰之后,伊耿就开始向妻子打指头叔小报告了。
他告诉她,指头叔怎么欺骗凯特琳、背叛艾德,怎么第一次嫁祸提利昂,挑起狮狼大战;如何第二次嫁祸提利昂,搅乱本已被泰温强力稳定的七国局势........
当然,伊耿并不憨傻,他希望夫妻一体,希望妻子看清指头叔的真面目,免得被他利用,可他也担心珊莎觉醒了史塔克的“蠢狼之血”,故而在说的时候小心翼翼,察言观色,由浅入深,循序渐进......
幸好,他现在遇到的,是被指头叔大力开发过的珊莎。
换做几年前,珊莎说不得就向指头叔报告此事了。
就像当年,艾德打算悄悄送她与艾莉亚离开君临,她却乘夜,悄悄把这事儿告诉瑟曦,导致父亲在与瑟曦的“权游之菜鸡互啄”中丢了性命。
就像当年,瑟曦说艾德叛国,她傻傻的信了,还写信给罗柏,让他赶紧来君临投降......罗柏差点气疯。
所以,伊耿基本不会任命指头叔为国王之手。
但指头叔自己不知道。
指头叔不蠢,也不自大,主要是没想到远在万里的龙女王会关注一个“小人物”,甚至把他分析的那么透彻。
——从指头叔发迹以来,琼恩·艾林,劳勃,艾德,二鹿,老玫瑰,道郎,泰温......那么多英雄豪杰,无一人当他是威胁。
指头叔以为自己依旧有迷雾光环罩身,却不知敌人已开全图,他无所遁形。
他被敌人的信息优势碾压了。
所以,听到伊耿的推脱之言,他没怀疑,真以为提利昂是他成为国王之手的唯一障碍。
——说实话,指头叔并非渴望国王之手那个职位,而是“国王之手”那个职位有利于他做一些事。
比如,国王之手统帅国王麾下全部兵马,他能从容安排“继承人哈利”去送死。
比如,借职位之便,拿伊耿王的利益,拉拢谷地诸侯,等哈利与劳勃艾林挂掉,他正式成为谷地之王。
比如,就像当年他担任劳勃财政大臣时,把七国海关官员全换成自己的心腹,国王之手贝里席有把握将伊耿的小朝廷也悄然掌控在自己手中。
比如,国王之手与国王同起同住,“以琼恩·艾林为榜样的七国第一好义父”更容易“关爱”乖女儿珊莎......
国王之手是指头叔做某些事的阶梯,而非目的。
他找上提利昂,本虽没十分把握能说服对方,但也觉得自己成为首相,真的对侏儒最有利。
因为,强大的兰尼斯特才是他算计的对象,伊耿登上铁王座后必然残破的兰尼斯特,反而是他保护的对象。
指头叔的战略就是:除自己,不允许其它势力一家独大,谁大就打谁,谁小就扶谁。
只有平衡,才能维持长久的混乱!
除非有一日他自个坐上铁王座,否则,混乱将是指头叔永恒的追求。
好不容易,指头叔对提利昂真诚了一回,却好心被当成驴肝肺。
“小恶魔不能留了,他对我的恨意太深,人又太聪明!”
心中做出这样的决定,指头叔龇牙咧嘴灌下一大碗罂粟花奶,迷迷糊糊睡去。
这一夜,他睡得很不安稳,浑浑噩噩,意识不清,晃晃悠悠,似乎不是睡在舒服的羽毛床上,而是被挂在马上颠簸前行。
他想睁开眼,看看到底怎么回事,眼皮却有千斤重,心头如蒙上一层浸过冰水的沉甸棉被,又沉重,又冰寒。
奇怪的梦魇困扰了他很久很久,似乎过去一万年,一道朦胧的红光靠近,驱散眼前沉重到绝望的黑暗。
茫茫然睁开眼,小指头意识渐渐回归。
刹那间,无尽痛楚,如海潮般将他淹没。
全身各处竟无一处不痛。
“呃啊,奥斯威尔?”他呻|吟着呼唤自己忠心的仆人。
“呼呼呼......”没有人应答,耳边只有激烈的风啸与衣袂飘动的声响,就好似他正躺在巨龙后背上高速飞行。
“我这是在哪?”寒风中的雪花落在脸上,一个激灵,指头叔清醒过来。
“鹰巢城,月门厅?“猛然间,瞥见身边风雪灌入的巨大窟窿,指头叔瞬间明白了自己的位置。
他可是这座雄伟城堡的主人呢!
“你们是谁,为何能悄无声息把我带上鹰巢城?”指头叔拢了拢身上的破旧腥臭的羊皮毯,眼神锐利,似乎要把煤油灯后方的人物看个清楚。
但他失败了,那是个斗篷人,厚厚的斗篷遮住他大半面孔,仅留下一个死人般惨白干枯的下巴。
下巴动了。
“亲爱的...你连我...都不认识了?”
那是地狱魔怪才能发出的声音,不辨男女老幼,如刀刃在玻璃上使劲摩擦,让人心烦意燥,脊椎发冷。
“你是谁?掀开斗篷让我看看,到底是哪位好朋友在与我开玩笑。”指头叔撑着身子,强忍身体各处的痛楚,警惕往后挪动。
“他还能动......米亚,让他不能动。”斗篷人按住喉咙,声音渐渐流畅,不再磕磕绊绊。
立即有一高大身影沉默着从黑暗中走出,那是一名年纪二十出头的女子,接近一米八的身高,宽阔厚实的肩膀,参差不齐的杂乱黑发,深蓝色的眼睛,粗糙的皮肤,不丑不美,很爷们的一个猛女。
“米亚·石东!”指头叔惊呼出声,“你怎么在这?对了,凛冬来临,鹰巢城封堡,只有你留在这看守——”
一言未了,高大女子便从身后举起一柄钝头锤,奋力夯在指头叔的膝盖上,“咔嚓!”
“嗷呜————”指头叔抱着膝盖凄厉嚎叫。
“嘭!“米亚又一锤,侧击,击中指头叔左臂。
如同折断甘蔗一般,发出一声脆响,然后指头叔开始翻白眼,疼痛让他几乎失去意识。
米亚回头望向斗篷人。
斗篷人轻轻点头,米亚提着凶器退后几步,重新没入黑暗。
指头叔面色苍白如纸,额头布满豆大的汗珠。
他双眼赤红瞪着斗篷人,嘶哑道:“你,到底是谁?是不是提利昂,他收买你们暗杀我?”
斗篷人左右看看,似乎觉得厅内不够亮堂,才让对方到此时还没认出自己,便也不答话,只自顾自点燃墙壁石洞内的火盆。
然后,她俯下身,凑到指头叔跟前,几乎面贴面,拉下斗篷。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下一瞬,指头叔扭曲着脸,嘶声哀嚎。
指头叔一辈子的惊呼加起来,也没这一次持久;一辈子的恐惧加起来,也不如这一次分量重。
石心夫人把布满豁口的脸颊贴在指头叔苍白的俊脸上,低低地说:“你不是...一直想要我吗?”
——我要的是15岁的花季处|女凯特琳,不是你这个老怪物!
你毁了我的梦!
指头叔叫着叫着,竟又恢复理智,开始了正常人的思维。
“凯特琳,你,怎么没死?”他努力不去避开那腐尸般的触感,强笑着问。
“死了,死过一遍,在河里泡了几天,鱼儿啃我的肉,螃蟹夹我的头发,幸而伟大的光之王怜悯,让我又活了过来。”
石心夫人的声音如同从街头老乞丐肚里拉出来的蛔虫,黏糊糊的、硬生生的,往指头叔嘴巴里钻。
胃酸翻涌,几欲呕吐,呕吐物冲入嘴巴,指头叔又硬生生把它咽了下去。
“太好了,凯特琳,你能活着,太好了!”指头叔喜极而泣。
泣,是真的泣。
面上在哭,心里也在飙泪。
——连死了几天的人都能复活,这见鬼的不真实世界(相对于学城的“真实世界”),让我们这些靠智慧吃饭的人怎么活啊!
指头叔饱读学城名著而建立起的科学世界观,正在崩溃。
“是啊,能活着再见到你,太好了。”石心夫人叹道。
“凯特琳,你听我说!”
手臂和膝盖都被砸断了,指头叔再有城府,也不会真以为说几句好听的话就能糊弄过去。
“我们之间有些误会,我会向你一一解释。”他急忙说。
——也不知她复活人时,有没有被拉赫洛增加些智慧,如何没有,那只要给他开口的机会,今日之危局未必不能糊弄过去。
第647章 师徒
“你说。”石心夫人也真让他说。
有救了!
指头叔暗自松了一口气,神色间也多了三分从容。
“龙骨匕的事,是我的失误,它属于劳勃,但他从不用它,我以为提利昂拿了去。”
“我发誓,除了这事,我再没做过对不起你的事。
看看珊莎,是我把她从兰尼斯特的魔爪中救出。
也是我来回奔走,付出巨大代价,让伊耿放弃多恩公主亚莲恩,转而与珊莎成亲。
对了,你既然复活了,不如随我去月门堡见见那对小夫妻吧!”
指头叔脸上的惨白与仓皇完全消失,只剩大大的、灿烂的、柔情诗意的笑容。
“伊耿,我见过。”石心夫人道。
“哈哈,那是个精神的帅小伙吧?我告诉你,他可不是金玉其外,他几乎与他父亲一样勇武,与伊莉亚公主一样温柔,真是天下少有的佳婿!“
指头叔似乎完全进入与老熟人、老情人聊天的亲近模式。
“伊耿,不错。”石心夫人点点头,布满或凝血或露骨豁口的脸上,罕见地露出一丝欣慰与喜悦的表情。
“珊莎从小就对英俊的王子、高贵的骑士和传奇的爱情,抱有最天真烂漫的幻想。
她一直渴望得到故事与歌谣中说描述的甜美爱情。
但残酷的命运就像一把刀,把她纯真的小心肝划成......”
石心夫人抚摸自己的脸颊,“划成这样!”
“现在好了,一切不幸已经结束,她实现了儿时的梦想,开始幸福美好的生活,你也可以重新开始。”
指头叔扬起一张真诚的笑脸,声音轻柔的像情人的抚慰。
“是呀,干掉你,她就能有个幸福的未来。”石心夫人点头道。
指头叔的笑容如腐|败的牛奶,僵在那张非常帅气的脸蛋上。
“凯特琳,我以为我们的误会已经解除,今后在我的辅助下,珊莎坐稳王后的位置,先南下君临,再挥军北上,灭弗雷,除波顿,光复史塔克的临冬城。”指头叔意味深长地说。
“哎,小指头,对不起!”石心夫人突然叹息一声,伸出滑腻如鲶鱼的手掌,抚摸对面男人显露茫然表情的脸颊。
“对不起!”石心夫人再次道歉,道:“我为小时候的轻浮向你道歉,对不起,我为曾经对你发自内心的轻视道歉。
莱莎是对的,你有智慧,智慧能改变身份地位,能创造命运。
她用很认真的表情对我发誓,你总有一日能取的大成就,让我后悔。
我不信,现在我真的后悔了。”
这话完全出乎指头叔的预料,突然间,他发现自己再也不认识对面爱慕了几十年的女人。
也对,她是复活后的厉鬼,不再是那个站在花丛中,背负双手,带着羞涩与期待的可爱表情,弯下腰,与草地上少年接吻的女孩。
“都过去那么多年了,还说它干什么?”他颤动着嗓音,强笑道。
“今天,你必须死!你不死,我不安心,我的珊莎也会永无宁日。”
石心夫人再次恢复冷酷的表情,阴恻恻好似索命厉鬼。
“你要杀我,总得给个理由吧?”指头叔委屈的都流下泪来。
“你背叛艾德!”
“我没有!”指头叔立即否认,“谁告诉你的?他在骗人!”
“巴利斯坦爵士的话,七国谁不信?”石心夫人夜枭般冷笑。
“巴利斯坦?”指头叔莫名其妙,“他不是在奴隶湾吗?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不用狡辩,巴利斯坦爵士作为御林铁卫队长,没人比他再清楚当日君临之变的内情,你背叛了艾德!”
“这又是一个天大的误会!“指头叔瘪嘴哭诉道:“我想帮艾德,我向你发过誓,你忘了?
可他完全不听劝......
而且,我也不算背叛...是珊莎,珊莎把艾德意图送她和艾莉亚逃离君临的消息告诉给瑟曦。
故而瑟曦才确定,艾德要与她死磕到底,继而先下手为强。
我答应帮艾德收买金袍子,我说到做到,奈何收买来的人也容易被敌人收买,谁能比兰尼斯特更有钱呢?
所以,我竭尽全力,只天命使然,我无奈啊!”
石心夫人定定看着一脸委屈的指头叔,为他能在如此情形下,说出如此有逻辑的辩词感到不可思议。
“你毒害了琼恩·艾林!”她道。
“我......”指头叔习惯性就要大声否定,可突然的,他想到那个莫名其妙出现的巴利斯坦......
——也许,凯特琳又从哪个混球那拿到实锤证据。
他不能否定。
“唉!”指头叔悲伤地叹息一声,道:“我爱你,疯狂的爱你,就像莱莎疯狂的爱我。
我向七神坦诚,我有罪,面对莱莎的求爱,我没法拒绝。
我有罪,我与她偷情并非爱她,而是爱你,她是你妹妹,你们长得像,我一直把她当成你。”
这是大实话!
也不知指头叔咋想的,明明莱莎容貌完全不逊色于凯特琳,对他的爱更是......
这么说吧,刨除龙芙莱王子与荒石城简妮那些古人,只从出场的“现代人”中挑选,莱莎绝对是“权游第一痴情女子”。
偏偏指头叔只把真爱放在潜意识看不起他的凯特琳身上。
指头叔在君临时,常常宣称自己拿下徒利姐妹的初|夜。他也不算说谎,他干莱莎时,真把她当成了凯特琳。
“你让我恶心。”石心夫人也真被恶心到了。
好吧,凯特琳也没错。
指头叔是舔狗,可她却没拿他当备胎——备胎也轮不到他,身份太低了,至少艾德那样的公爵次子,才够当徒利大小姐的备胎。
“恶心到你,我很抱歉。”指头叔苦涩一笑,又道:“我与莱莎偷情次数太多,在琼恩面前露了马脚,无奈之下莱莎才......”
呃,指头叔太牛掰,各种完美的谎言信手拈来,石心夫人竟然将信将疑起来。
真实情况压根不是这样。
指头叔先引诱老囧发现瑟曦与詹姆偷情的秘密,等老囧调查到一半,再毒死他。
接着,用同样的方式让艾德发现乔佛里的私生子身份,并让艾德自己发现——老囧竟死在调查私生子的途中!
如此,艾德就会百分百确定,兰尼斯特为灭口,才杀了他的好义父。
狼狮之战,再难避免。
“你杀了莱莎!”石心夫人道。
“你,见过珊莎了?她...出卖了我!???“指头叔瞳孔收缩,不可思议嘶声道。
将莱莎推下月门之时,除了小指头自己,只珊莎与马瑞里安两个在场。
嗯,马瑞里安是个帅气的吟游诗人,指头叔不在身边时,莱莎用来慰藉自己的面首。
马瑞里安被指头叔调教疯了,向谷地贵族坦诚自己的罪行:因为莱莎对自己冷淡,他出于嫉妒,杀了她。
呃,指头叔调教人的技术不输大|麻雀。
也即是说,知道莱莎死亡真相的人只有他和珊莎。
现在有第三个人知道了。
他的小甜心、小棉袄,背叛了他!
“你以为我女儿是傻子?”石心夫人冷笑。
指头叔愣了愣,突然仰头狂笑。
“哈哈哈哈哈,她终于出师了,我完美的继承人!”
“难怪,难怪我被悄无声息带到这儿来,原来有王后殿下帮忙。”
石心夫人冷冷看着他,没有半点感情波动,“你在黑暗中隐藏太久,只能看到光亮的世界。
却不知,在你身后更黑暗的地方,也有人在一直盯着你。
我盯了你一年多了,你有今日之结果,一点了也不冤。”
“一年多?”指头叔收起狂态,难以置信道。
“河间大乱,乱民或去君临,或去未经战乱波及的谷地,鹰巢城这一年来收留了很多河间来的仆人吧?
为你们唱歌弹琴的‘七弦汤姆’,是我的密探,厨房的帮厨、洗衣房的洗衣妇、马房的小弟,甚至你的护卫,都有我的人。
我要杀你,不比杀一条狗更难。”石心夫人道。
“既然如此,为何不杀呢,反而天天盯着我|干|你女儿,肚子都被我搞大了,难道你打算用她来弥补对我的亏欠?”小指头笑嘻嘻道。
指头叔也非凡人,明知必死无疑,他也彻底放开了。
石心夫人直勾勾看着他道:“我对你,没任何亏欠。
不杀你,只因为我听到你计划促成珊莎与伊耿的联姻。
这桩婚事,我非常满意!
还有,珊莎也没怀孕,她骗你的。”
“怎么可能没怀孕?那么多次......”指头叔脸上的笑容消失。
“你是个好老师,连配制月茶的手法都教给她了。”
“为什么?她难道对我就没一点儿爱吗?”指头叔面色扭曲,歇斯底里咆哮道。
石心夫人点点头,道:“有,那傻丫头爱过你,也愿意学瑟曦,为国王生个篡位的孽种,但她更爱自己母亲和家族!
史塔克与徒利的门楣,绝不能让你的杂种玷污。
我更不允许那个杂种如梦魇一般,困扰珊莎一生。
她该得到天下最好的东西,有真心爱自己的丈夫,然后和自己的爱人生儿育女。
而不是背负罪孽,一辈子良心不安,担惊受怕。”
指头叔悲哀道:“我的血脉很低贱吗?可七国上下,谁能比我更聪明?我还幻想,她能生个又漂亮又聪明的儿子......”
“让你做个明白鬼,你的一切心思、行为,都被丹妮莉丝看透了......”石心夫人把当日在河间山洞发生的事说了一遍。
“就算仅仅为了珊莎的安全,我也不会让她去欺骗聪明的丹妮莉丝。”
“那女人是魔鬼吗?”指头叔喃喃。
“也许旁观者清。”石心夫人道。
“可我又没招惹她,干嘛到处爆我的料?”指头叔大声叫屈。
第648章 狗叔
“当年劳勃要对丹妮莉丝斩草除根,派席尔建议雇佣无面者时,还是我,以价格太贵给劝阻了。
早知今日,就找铁金库赊账了,反正不是我的钱。”
指头叔是真心委屈啊!
想他纵横七国几十年,算计过无数人,唯独没对龙家出过手——呃,没机会。
偏偏那女人大嘴巴,把这个死而复活的幽灵引到他这儿来......
“行了,天色不早,你该上路了。”
话到这儿,石心夫人回过头,对守在门口的高大女人道:“米亚,这里交给我了,你走吧!”
“是,夫人!”米亚行了一礼,提着铁锤离开大厅。
米亚·石东,劳勃与艾德还在艾林谷当养子的时候,与一位谷地民妇生下的私生女。
她只大概记得父亲的大致长相,也知道自己是私生女...呃,都姓石东了,当然是私生女。
但她不晓得自己老爹是国王。
除她之外,其他人都知道。
因为身份的特殊性,米亚在谷地的地位也有些特殊。
日常若有客人访问鹰巢城,她会作为导游,带领客人通过在悬壁上开凿出的险峻石阶窄道。
也因此,米亚有机会认识凯特琳,并建立还不错的关系。
鹰巢城中所有的新鲜食物,也全由米亚赶着骡子,从谷地带上来。
故而,指头叔被塞进麻袋,充作大南瓜放在骡子上,穿过数道关卡,没引起侍卫盘查。
当然,能悄无声息把指头叔带入鹰巢城主厅,更重要的原因是凛冬已至,鹰巢城里的仆人多移到月门堡,山顶城堡只留下少量的老人看守库藏。
主堡大厅更是一个人也无,叫破喉咙也没人听到。
指头叔猜测,自己会被眼前幽魂丢下月门,便怨愤道:“让米亚杀我也成,为何非要亲自动手,还使用这么残忍的方式?
无论我做过什么,我对你的爱那么深、那么真,你的心难道是石头做的,一点感觉也没有?”
石心夫人嘴角勾起一丝嘲讽的笑意,一边解开斗篷脱下,一边说道:“你爱我那么深,那么真,还逢人便说夺走我的红丸,今日便回报你的厚爱,让你梦想成真!”
悲愤大嚷的指头叔忽脊椎一凉,瞪大眼睛,看着衣服消退的凯特琳,惊恐道:“你,你要,做什么?”
脱去衣服后,厅内没出现一位妖|娆的美妇,反而多了一头怪物。
皮肤如凝固的牛奶般苍白,无一丝活人的光润,曾经厚实的枣红头发掉落一半,仅剩的几缕长发也干枯如茅草,灰白如死人的骸骨。
她虽复活,但身上的伤口并未痊愈,就像咬掉一口苹果,余下的创口不会长回去,只留下干涸的血块,甚至露出肌肉下的青色筋膜与白的骨头。
偏偏她在河里泡了几天,尸体被鱼虾啃得坑坑洼洼。
如同披了人皮的山魈,但那人皮是从一具死亡多日的腐烂女尸上剥下来的。
指头叔几乎吓闭过气去,连声高呼:“不,凯特琳,你不是这样的人,别——”
石心夫人偏不如他意,还专门提着一盏油灯,把自己美好的身子展现给指头叔看。
指头叔一只手撑地,使劲往后退。
石心夫人嘴里赫赫有声,似乎在笑,轻松迈步跟上。
“凯特琳,别冲动,想想艾德,想想珊莎,你是高贵的奔流城大小姐,是雍容典雅的临冬城公爵夫人。”
指头叔彻底慌了,竟一边拿语言相激,一边往月门洞蹭了过去。
鹰巢城横跨两座山峰,故而中央的主堡悬在几百米高的半空,城堡修筑者还将大厅地板的中心位置凿穿,设置一道门,也即是月门。
跳下月门洞,就等于跳下几百米高的悬崖。
指头叔宁愿自|杀!
可石心夫人早把善良与宽容留给拉赫洛,对无辜的普通人尚且能下死手,更何况害得她家破人亡的大仇人?
她直接提着他的断了膝盖的那只脚,在指头叔杀猪般的嚎叫声中,将他拖了回来,然后扯开他身上的衣物、毛毯,无视他的激烈挣扎与哀求,给他灌了一大瓶森林女巫配置的劣质春、药,等一会儿,硬茬茬坐了下去......
“oh,no——”指头叔如杜鹃啼血,老猿哀鸣。
无可奈何的承受......
他闭上双眼,痛哭流涕。
下面的火热也不能温暖石心夫人的心,她冷酷的看着他痛苦扭曲的脸,道:“这不就是你想要的吗?”
“你是艾德的妻子,别这样......”被一个地狱爬出的魔鬼压在身下,指头叔彻底崩溃,像个孩子似的哭嚎起来。
“艾德,艾德,艾德......”石心夫人干涸的眼眶流不下泪,只渗出一串暗红发臭的鲜血,绝望大笑道:“睁开眼睛看看我,这幅恶魔一般的样貌,还怎么去见艾德?
我的艾德,哈哈哈......
他在众神的天堂里享受荣光与蜜酒,我却连七层地狱也去不了,七层地狱属于七神,我却要去一个从来没信仰过的异神的地狱。”
“都是你,你的错!”石心夫人使劲动几下。
指头叔感觉自己落在一个蚯蚓与毒蛇构成的沼泽里,冰冷,黏腻,腐烂,身体不受控制地往下陷,没过头顶。
无数长长的蚯蚓顺着毛孔往皮肤里钻,往肌肉里、灵魂里钻......
他像死人一样躺在地上,瞪大黯淡无光的眼睛,没有焦距地看向天花板,嘴里喃喃道:
“学士们做得对,我们普通人需要没有魔法、巨龙和神灵的真实世界。”
见他这样,石心夫人嘶嘶怪笑,收获巨大的复仇之后的快|感。
但她的心就像开了个无底洞,无论什么令人怡悦的情感灌入,都会立即顺着窟窿流向不知名的地方。
反倒是仇恨、怨毒、嫉妒等负面情感,常驻心间,塞的满满当当。
她永远无法快乐,她在人间的每分每秒都是煎熬。
“唉,我该回地狱去了,珊莎,再见,瑞肯,对不起,布兰,你在哪,艾莉亚,你又在哪......“
石心夫人俯下身,紧紧拥抱指头叔,身子滚动,两人一起滚入月门之中。
寒风呼啸,月色凄凉,两具纠缠在一起的尸体砸成混在一起的肉泥。
......
山峰高耸,似乎托举天上的弯月。
西侧的阿莱莎之泪似九天银河,自山巅倾注而下,砸出一条冰冷的河流,贯穿谷地平原。
瀑布隆隆,水面闪烁,月华映照,如一条从天坠下的银色绸带。
河边不远处,嶙峋危岩和缀着残雪的黑土地构成的荒芜丘陵上,几个人蹲在一块饱经冷风摧残的灰岩下聊天。
“也许,您还有使命没完成。“密尔索罗斯紧了紧身上的皮毛,低声道。
“光之王,想...让我做什么?”石心夫人无光的眸子,看着天上刀锋一样的弯月,冷冷地问。
她死了。
她复活了。
无旗兄弟会早已知道她的计划。
也知道她想死。
他们帮她绑架指头叔后,就在山脚下等着,等她从山巅落下来。
其实石心夫人的前任,闪电大王,也一直想死。
各种不怕死的作,死了七八次,也被复活了七八次。
偏偏每复活一次就少一些美好的记忆,复活次数越多越痛苦。
他实在熬不住了,在碰到凯特琳的尸体后,就将自己的“生命之吻”给了她。
他终于死了,她取代他活在世上。
刚开始,她还庆幸自己有机会复仇,可现在复仇的任务交托给了子女,她渴望永恒的睡去,却办不到了。
密尔红袍僧把她的尸体拼凑在一起,举行告别仪式的时候,她又活了。
呃,索罗斯不确定能不能复活她,完全看拉赫洛的意思。
拉赫洛不想她死!
“您活着,就是在践行光之王赋予您的使命。”红袍僧安慰“圣子”道。
石心夫人就是红神教会的圣子。
“我老叔也有使命,能不能把他复活?”长乱头发的詹姆道。
绑架指头叔的工作,就是在他的指导下完成的。
堂堂御林铁卫队长,竟在这儿当土匪......
“死的太久,而且,他的尸体在贝勒大圣堂。”索罗斯摇头道。
“圣母那婊|子偏心啊,为何复活大|麻雀那混蛋,也不复活我叔叔,他可是我们家少有的好人呢!”詹姆撇嘴道。
他骂圣母,却没人斥责他,因为这里都是红神信徒。
“走吧,天快亮了。”柠檬道。
众人起身,正要离开,石心夫人突然瞥见一颗脑袋。
破了个洞,白色的脑浆从洞口流出,流到指头叔那张死不瞑目的俊脸上。
“将他复活。”
“这......”索罗斯为难道:“他与您不同,您就像一根木头,落下来后砸断成几节。
他如一坨牛粪,摔的稀里哗啦,烂肉溅的到处都是,凑不齐一个整人。”
石心夫人左看右看,一指远方拉雪橇的狗群,道:“脑袋是完整的,换在狗身上,行不?”
“只怕不行......”索罗斯面色苍白,迟疑着道。
“他们把我儿子的脑袋缝在魔山脖子上!伟大的光之王难道比不过一个学士?”
石心夫人的声音,犹如从寒冰炼狱中刮出来的飓风。
“我试试。”红袍僧无奈道。
詹姆打了个哆嗦,颤声道:“何至于此,你已经杀了他!”
石心夫人冷冷道:“在去地狱的路上,我需要一个伴儿。要不,你来陪我?”
詹姆二话不说,疾步上前去解雪橇犬。
“要母狗!”石心夫人又道。
詹姆身子一僵,动作越发快了。
柠檬削掉狗头,詹姆抱着指头叔脑袋抵住狗脖子,血液在寒夜里迅速凝固,脑袋黏在脖子上。
“长夜黑暗,处处险恶,白昼光明,勃勃兴旺......”
索罗斯念完一边经文,尸体还是尸体。
“不行。”红袍僧无奈道。
“我来!”石心夫人上前一步,用沙哑的声音念道:“长夜漫漫,我需同伴,光之圣主,请您帮我。”
索罗斯面色扭曲:竟敢扭曲光之王的教——嘎!
“我,这是天堂吗?”狗爪子动弹几下,指头叔睁开眼睛,茫然道:“天堂咋这么冷?”
索罗斯......
詹姆收敛惊恐表情,朝指头叔叫道:“你这狗东西,挑起七国内战,谋杀我儿子,还想上天堂?”
“汪,你是谁?”突然,指头叔一低头,看到自己现在的样子,凄厉嚎叫:“嗷,不,圣母慈悲,我落入七层地狱,变成狗魔啦!”
第650章 史上第一卡丽熙驾到
在伊耿与提利昂商定的计划中,联姻之后,谷地骑士会立即南下君临,帮伊耿夺得铁王座。
再然后,号令天下,横扫不服势力,最终拿下完整的七国。
指头叔没理由拒绝这个计划,但指头叔死后,珊莎上位,作为王后、谷地守护者、北境女王,她获得巨大话语权。
更何况,伊耿少年心性,并非那种老辣果决的、在位多年的帝王,很容易被吹枕头风。
珊莎要复仇。
谷地与河间地是邻居,离开明月山脉,出了血门,顺着国王大道往北走一千公里,就是弗雷家的挛河城......
外祖父的奔流城可以先放一边,但杀了她兄长与母亲、屠戮北境众多贵族的瓦德弗雷一定不能放过。
“我不否认我要复仇,但封臣帮王后复仇有什么问题?”珊莎王后说的理直气壮,任何人都反驳不得。
因为,伊耿是国王,他们是他的封臣,也是王后的封臣,理应为她的荣耀而战,更该为她洗刷冤仇。
“而且,弗雷家是七国有名的暴发户,有此时河间最丰足的粮食与财物。
我们有三条龙,无需全军出动,只要一支两千人的轻骑兵,半个月内,必胜无疑!”
这个理由连提利昂都说服了。
......
“唉,伊耿竟找了这么伶俐的一个老婆!”丹妮姑姑感慨道。
“陛下,珊莎·史塔克不是善茬。”马尔温担忧道。
“这是好事,家有贤妻,夫无横祸,珊莎会让伊耿真正在维斯特洛立足脚跟。”龙女王欣慰道。
丹妮姑姑真心希望大侄子能耐抗、耐操、耐暗算一些,二鹿、预言之子、瑟曦、攸伦,刺客和阴谋,乃至长城外的异鬼与三眼乌鸦......还有好多磨难等着他。
有大侄子顶在前面,不仅她能轻松很多,马童辛巴也能安心成长。
......
“到了,马王城!”
龙女王拉动缰绳,小银马开始有节奏的加速。
“叮叮当当......”她脑后几十个铃铛奏响一曲胜利的乐章。
这里是多斯拉克海,马人的家乡。
眺目四望,宽广空旷的平原如毛毯,向四面八方铺开,平坦辽阔,直至极目尽头。
没有丘陵与山峦,树木、城市和规范的道路也不见踪影,只有一望无际的草原,风起云涌,半人高的细长草叶如波浪摆动。
多斯拉克海,名副其实,的确是一片汪洋,草的海洋。
赫拉纳草是草原上的主要草种,在雨季(夏季)绿意欲滴,草原真的如绿色的海洋,波澜起伏。
在临近旱季的时候(秋天),赫拉纳草开始开花,红色的小花,又把草原染成一片滔滔血海。
等旱季到来(冬天),花落籽出,整个世界又变成浑厚青铜色。
龙女王此时便带领500卡斯众,徜徉在深青与古黄的海洋之中。
除了赫拉纳草,还有柠檬黄的小花,有暗如靛紫大叶草,有蓝色和橙色的草,她甚至看到彩虹色斑的草。
这是草的海洋,马人如游鱼,卡拉萨如鱼群,生活在多斯拉克海。
“终于,又回来了!”
阿戈凝望远方高大的维斯·多斯拉克马门,发出长长的、深深的感慨。
“这一次,我们将征服这里。”拉卡洛拍了拍腰间的瓦钢弯刀,大声宣布。
乔戈木然,一言不发。
“我们得赶快,弥林大战才是重头戏,不要在马王城耽误太长时间。”魁洛正色道。
“放心吧,我会很快的。”小银马上的丹妮淡笑道。
随着盟军渐渐靠近弥林,她终于决定对马人出手。
嗯,她要统一多斯拉克海,加冕为大草原上的天可汗。
500精骑踏上草茎折断、显出黄褐色泥土的大道,在靠近马门后开始降速缓行。
马王城全称“维斯·多斯拉克”,名为城,其实就是一片靠近山脉与湖泊的长久定居点。
草原定居点,没有城墙,没有城堡,也没有高大的塔楼。
但它的确有一座非常奇特的城门。
虽然没城墙的马王城四面通风,但马人形成“大家都知道“的规矩,任何人进出马王城,必须走马门。
马门主体为两匹巨大的青铜骏马,两马后足站立,前脚高跃——在任何电影、电视、图片中看到与骏马有关的镜头,都会出现的动作。
两匹马各扬起两只前蹄,四蹄相会于离路面30多米的高空,形成一个尖顶圆弧。
真正站在马门下,丹妮竟体会到一种奇特的美感。
特别是站在马门前,眺望远方连绵蒙古包,和更远方的紫色圣母山,马门犹如在一副草原风景画上加了个边框。
“啊啊啊,龙女王,龙女王来啦!”
“啊啊,大草海第一卡丽熙来马王城啦!”
“啊,丹妮莉丝带卡拉萨回马王城啦!”
龙女王还未踏入马门,路边的行人就把她认了出来,惊呼叫喊声,就像点燃了一串从马门迆迆远去的炮仗。
马王城并不封闭,相反的,它对异族商人非常包容。
马人会肆意攻打其它族群的城池、小镇、村落,掠夺对方的财富,砍杀城里的人民。
但在大草海上,只要是前往马王城做生意的商队,马人从来不招惹。
从夷地、亚夏、阴影之地及玉海沿岸赶来的商队,汇聚在此,买卖货物;也有很多商人带来西方世界的特产,他们来自科霍尔、潘托斯、奴隶湾、瓦兰提斯等城邦,甚至连维斯特洛人也有不少。
很神奇的,没有金融概念的马人,竟将马王城打造成了东西方陆上贸易的中心。
它就是陆地上的魁尔斯。
很重要一个原因就是马王城很安全,却没有贸易税。
是的,马人只接受礼物,压根没税务官、海关那种职业。
来这里做生意的人非常多,特别是在丹妮封锁海上贸易之后。
从马门到城中心集市的泥土道路上,有连成串的赶着马车、驱赶骆驼的商队,以至于丹妮一行人前进的速度也跟着减缓。
不过嘛......
从龙女王发辫上传来的密集铃铛声,比街道上120警笛声管用太多,颇有种净街虎的味道。
来自世界各地的商人,无论知不知道龙女王是谁,但既然来马王城做生意,一定要明白一个道理:辫子越长,辫子上的铃铛越多、越响,越不可招惹。
丹妮一头浓密的银发编成十几根垂到胸口的小辫子,不算太长,奈何上边的铃铛太多了。
金的银的铜的铁的,五颜六色,闪闪亮亮,晃花人的眼。
“天呐,她怎么这般多铃铛,假的吧?”一个穿虎皮马甲的汉子惊呼道。
“你深山老林走出来的吧?连她都不认识。”旁边一位女战士鄙视道。
她两边脸颊镶嵌红玉,缀着宝石的***直接露在外面,是来自海尔科隆后裔城邦的战士。
“我来自东边的骸骨山脉,怎么?”
“果然是大山里钻出来的野人。”红玉女战士带着满是优越感的表情叹息一声,开始为他讲述龙女王的丰功伟绩。
“按照普通马人的标准,杀一个有名的人物就获得一个铃铛,她的铃铛估计能装一辆马车。”最后,红玉女战士总结道。
“嘶,竟如此恐怖!”
在一众商人、马人敬畏目光的注视下,丹妮骑小银马先一步穿过马门,血盟卫与魁洛紧随左右。
之后是500穿着统一颜色与徽记的多斯拉克马甲的咆哮武士。
一个个孔武有力,神态骄傲。
马门之后并非集市与蒙古包,而是一条长长的“诸神大道”。
所谓诸神大道,就是一条布满车辙与枯草道路,路两边摆放马人从各个城邦抢劫而来的诸神与英雄雕像。
有曾被衰亡城市敬拜过、如今早被遗忘的神祉,有众多坐在王位上的国王石雕。
还有来自阴影之地的各类怪物:眼镶珠宝的黑铁巨龙,狰狞咆哮的狮鹫兽,举尾欲刺的狮身蝎尾兽......甚至直接就是恶魔的雕像,畸形可怖,却又极为传神,令胆小的人望而生畏。
多数石头的、金属的雕像,人物面目经历千百年的风吹雨打,早已变得残破模糊,辨认不出身份来历。
“咦,我的瓦钢雕像呢?上次看还在的。”丹妮突然惊疑出声。
“去问多希卡林,很可能消息传出,被人拖走了。”魁洛左右看看,安慰道:“不过您别担心,从来只有马人抢别人的东西,它应该还在马王城某处藏着。”
说多希卡林,多希卡林就来了。
进入集市之前,一支庞大的队伍顺着诸神大道,从对面迎了过来。
马王城的管理者,多希卡林!
她们有的老如朽木,杵着长长的雕花拐杖,每一步都好似生命中的最后一步,挣扎着、颤抖着。
也有高大健壮的中年妇女,昂首阔步,毫无怯懦之色,就好似她们个个都是女卡奥一般。
还有年轻的少|妇,十几岁,二十几岁,用好奇与羡慕的目光打量小银马上淡淡笑容的龙女王。
一共四十五位多希卡林,后面跟着数倍于她们的太监和奴隶。
她们一度都是卡丽熙,当她们的丈夫去世,新的卡奥选出新的卡丽熙时,她们就会被送到这里,负责统管广袤的多斯拉克海。
嗯,卡奥死后,老婆不会被任何马人沾染,她们将作为智者常驻马王城。
草原上的卡奥要做出任何重大决定时,都会来马王城询问多希卡林的建议,并请她们占卜吉凶祸福。
除了不能离开马王城,多希卡林的地位与权力还是蛮大的。
“丹妮莉丝,你是回来加入我们的吗?”老妪中最年迈的一位走出来,厉声高叫。
“不,我是回来统治你们的。”
第651章 马人最大的规矩
“统治我们?”
那是一个弯腰驼背、骨瘦如柴、只剩一只黑色独眼的老马人。
卡奥全是马人,卡丽熙却来自世界各地,金发蓝眼,银发紫眸,红发褐眼,绿头发......甚至有几个黑妹!
但多希卡林的领导者是一位老马人妇女。
“也不是不行,你有资格取代我,成为多希卡林的首领。”独眼老妪思索片刻,点头道。
“不,你理解错了,我不是多希卡林,不仅仅要统治你们。”
丹妮一挥手,扫视周围围拢过来的人,大声道:“我要统治所有人,视线所及,与视野之外,所有马人皆向我跪服。”
“你,大胆!”众老妪惊怒呵斥。
独眼老妪阴鸷的黑眼打量丹妮一番,厉声道:“你不是卡奥,不是男人,竟妄想成为骑着世界的骏马?”
“我是卡丽熙,我麾下咆哮武士两万(在吹牛),我比任何男人更强,如何不能成为骑着世界的骏马?”丹妮淡淡道。
“你不是预言中的人,你甚至不是马人。”独眼老妪大声道。
“我不是马人,但从嫁给卓戈卡奥开始,我便具备与马人一样的权利,就像她们......”丹妮手指在对面人群中轻点,全是异族的多希卡林。
“她们原本不是马人,但嫁给卡奥后,与你一样,都是多希卡林。”
独眼老妪无言以对,傻愣了好一会儿,才道:“从来没有女人当卡奥。”
“凡是都有第一次,隔壁的斑马人不也有女性贾哈(相当于卡奥)?
而且,斑马人第一次位贾哈塔(卡奥的卡奥,骑着世界的骏马)赞轧,就是一位女战士。”丹妮道。
可惜她这次对牛弹琴了。
独眼老妪也许很有智慧,经历过很多人和事,甚至对骸骨山脉隔壁的斑马人也有所了解,但她压根没听说过赞轧。
见老妪将信将疑,神色还带着点茫然,丹妮也明白,对方大概不知道几千年前的斑马人英雄。
叹口气,她回过头,望向自己的咆哮武士,大声问:“你们是否真心向一位女卡奥效忠?”
魁洛抢先拔出弯刀,道:“卡丽熙万岁,卡奥之卡奥万岁!”
后面的小弟立即知道该如何回答了。
也跟着把弯刀高举上天,大喊:“卡丽熙万岁,卡奥之卡奥万岁!”
整齐划一,声浪滔天,一众老妪骇然后退几步。
丹妮莉丝=第一位女卡奥,已经成为“大家都知道”的事实。
只要丹妮的卡拉萨真心认可她的卡奥身份,大草原上的卡拉萨都会跟着承认。
听起来很匪夷所思?
想想卡拉萨的形成过程就明白了。
卡拉萨不是种族,它的界域非常模糊,不同的卡拉萨可以无缝融合,无限膨胀。
“你知不知道自己将面对什么?”独眼老妪阴森道。
“当然,所有卡奥都会向我发起挑战,我不能拒绝。”丹妮点头道。
“今晚,圣母山下,我们一起向诸神寻求启示。是否会有骑着世界的骏马诞生,今晚便可知晓。”独眼老妪道。
马人无论要做什么大事,都会到圣母上求神问卜,这是传统。
丹妮点点头,目送多希卡林在太监与奴隶的簇拥下离开。
“走,寻个地方扎寨。”她一挥手,当先打马前行。
“卡丽熙,我们去卓戈卡奥的宫殿,那是您的遗产。”拉卡洛叫道。
“行。”
沿着诸神大道走了四五公里路,路边的雕像渐渐稀少,然后一片占地面积夸张到极点的集市出现在眼前。
马王城的布局极为简单,只诸神大道一条主干道,从马门开始,往北一直到圣母山下。
而诸神大道又分前、中、后三段,前段道路两边堆放马人抢劫来的神像;中间为集市,左右两边分别为城西集市与城东集市;后段为多希卡林的寓所。
城西集市由来自自由贸易城邦的商人占用,呈巨大正方形,围墙为泥砖小屋、牲畜圈栏构成,方形正中则是一座座摊贩和崎岖的过道。
东部集市情形差不多,来自亚夏、夷地和阴影之地的商人们在那贸易。
别看马人社会形态原始,但在马王城,东西方世界的东西都能买到。
比如,多恩的葡萄酒,奴隶湾的龙氏纸。
宽广街道上铺着枯黄的野草和褐色泥土,间或有野花自由生长。
丹妮骑马穿行在城西集市,寻找卓戈的蒙古包。
马王城也许地皮不值钱,建筑显得非常开阔,粗略估计,总面积大概有弥林五倍大。
据说,马王城能容纳整个多斯拉克海的马人。
嗯,仅仅容纳,没法养活。
绕了几条街,丹妮停下,尴尬道:“我有些不记得路了,你们谁记得?”
因为身份特殊,也因为之前的宣言,一路走来,很多商贩、奴隶、马人都好奇探头围观他们一行人。
还有光屁|股的马人小孩追逐在丹妮的小银马周围,弄得她很不自在。
“我来带路。”几个马人一齐说。
最后,由阿戈打马上前,领着众人前行。
也怪马王城的建筑太奇怪,有雕花纹的石头营帐,有维斯特洛领主城堡那么大的草织宫殿,有木头二层木楼,有宫殿干脆用荆棘篱笆当围墙。
丹妮甚至看到几栋大理石砌成的袖珍版金字塔。
样式太多,太怪,很多还是新造的,完全没城市规划。
不过也不能怪马人,他们压根没建筑学,所有建筑都是奴隶建造的。今个儿俘虏吉斯人,就建造金字塔,明个儿俘虏洛伊拿人,就建城堡,后天......
“到了。“
阿戈在一座深邃的木头大厅面前停下。
丹妮还真从原主记忆中找到它的影子。
有她腰粗的原木并排钉在地上,组成十二米高的木头墙壁,也就十多米宽,却超过50米深,可以容纳几百人同时饮宴。
屋顶是一块帆布帷幕,就和敞篷小汽车一样,可以挂起来遮风挡雨,也能掀开迎接阳光与朝露。
在大厅周围,还有数以百计的圆顶土屋,就好似在坟包下挖出一间陋室,坟包上还有杂草野花丛生。
“有人占据了卡奥的宫殿。”
阿戈走进大厅,找了个马人询问,又指着小银马上的龙女王对那人说了几句。
没多久,一位名叫“达科”的30岁中年卡奥亲自过来向丹妮说明:他是近几年新崛起的卡奥,向多希卡林赠送了十箱黄金勋章,才得到这处宫殿。
卡奥死了,他的卡拉萨被瓜分,他在马王城的宫殿收归多希卡林组织,由多希卡林再分配给需要的卡奥。
若丹妮当年老老实实回马王城,加入多希卡林老妪,她能拿到很大一部分“拆迁款”。
“我知道你,卓戈的卡丽熙,奴隶湾的龙女王。”
达科卡奥神色郑重地打量丹妮,道:“你人不多,我可以邀请你进入我的宫殿休息。
但若想让我搬走,得让多希卡林给我一座新的宫殿。”
“行吧,你腾块地方给我。”丹妮点头道。
——反正过两天,整个马王城都是她的了。
见龙女王这么好说话,达科也松了一口气,安排人给丹妮腾出二十多个“坟包屋”,之后还邀请丹妮和她的血盟卫去木头宫殿饮酒。
在大草海上,两个卡拉萨相遇,若没有一方主动避开,必然要倒下去一个卡奥。
可在马王城,所有马人都是血脉兄弟,属于同一个卡拉萨,同一个族群,不会有任何争斗与仇杀——天上有巨龙,地下有易形者的动物伙伴,她也不怕马人学维斯特洛人掉节操。
不过丹妮不想与一个马人坐在土炕上豪迈畅饮,只推脱道:“我等会儿还要给多希卡林送礼。”
达科点点头,道:“你在集市入口的宣言已经传开,我也知道了。”
丹妮来了兴趣,让马人小弟去安营扎寨,她自个与达科站在木头大厅的阴影下聊天。
“你觉得我够资格成为骑着世界的骏马吗?”她问。
达科没正面回答这个问题,反而神色复杂道:“我以为你永远都不会再来马王城,只有马人才回马王城。
我以为你即便回来,也是骑着龙,耀武扬威,直落圣母山。
没想到你这么守规矩,与所有卡奥一样,骑着马,带着卡拉萨,穿越马门,走诸神大道过来。”
“欲要打破规矩,必先遵守规矩,我很懂规矩的。”丹妮淡笑道。
“是的,你很懂规矩,所以你有了一分成为骑着世界骏马的机会。不遵守马人传统的人,无论多强大,也得不到马人的认可。”
“才一分?”丹妮挑眉。
达科举起自己砂锅大的拳头,晃了晃,冷笑道:“其实,马人最大的规矩是这个......”
“你是卡奥之妻,你没再嫁人,你从一开始便拥有、并培养最纯粹的卡拉萨,你遵守马人的传统......
这一切的一切,只能让你获得马人的身份和卡奥的地位。
在马王城,我会承认你是我兄弟,会因为你发辫上的铃铛数量,邀请你坐最好的席面,喝最烈的马奶酒,吃最酥的烤马肉......”
丹妮嘴巴开阖,很想说:你这货可别占我便宜,一般人哪够资格与我称兄道弟?
“但要成为卡奥中的卡奥,你必须不借助任何外力——巨龙、魔法、巫术、强大的瓦钢武器都不能用——在完全公平的条件下,战胜所有卡奥与卡奥的血盟卫、继承人。”
达科卡奥摇摇头,叹息道:“若要马人心服口服,你只能按照马人的方式战胜我们,可你显然办不到。”
“听你这么一说,我心里便有底了。”丹妮举起自己莹白的小拳头,向马人晃了晃,道:“我最不缺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