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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成了龙妈全文阅读

作者:辣酱热干面     我成了龙妈txt下载     我成了龙妈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121章 大将军王,丹妮

    丹妮先是点头,接着又摇头,道:“大概听明白了,但光听懂没用啊!”

    我还懂牛顿三大定律呢,可也做不到陨石天降和万象天引啊!

    “您果然天赋异禀!”老人赞赏道:“詹姆·兰尼斯特用了半年才听懂一部分,又花了四年时间才达到举重若轻的境界。您今后多家练习,应该很快学会的。”

    “没想到弑君者那么厉害。”丹妮惊讶道。

    能做到如臂使指的骑士也不到十分之一,第二境界的肯定更少。

    白骑士苦涩笑了笑,道:“陛下,您要明白,当年御林铁卫真的是骑士最高荣誉,七名白袍骑士绝对算得上当代最强骑士,我们七个都有举重若轻的境界。

    不像现在,君主不看对方武技与人品,完全凭自己喜好,任人唯亲,将御林铁卫当成宫廷爵位一般肆意发放。”

    那个任人唯亲的君王是我,还是乔佛里?

    不够格成为御林铁卫的是乔拉·莫尔蒙,还是取代你位置的猎狗?

    “大熊他什么境界?”丹妮摸摸鼻子问道。

    “乔拉?唉,比您还差,如臂使指都勉强......“老人一脸嫌弃地说,“等应付过去这次吉斯联盟的进攻,您还是暂停他的职务,让他跟我好好学习几年吧!骑士精神不合格,至少武技要过关吧?”

    丹妮瞠目结舌,不可思议道:“我怎么可能是乔拉的对手?而且,我觉得他很强呀,很多马人都不是他的对手。”

    “陛下,境界只是技巧等级,并不等于实力,天生的力量、速度,和当时的环境、各自的心态,都是决定胜败的关键因素。”白胡子严肃道。

    “比如拂晓神剑,戴恩爵士已经达到神而明之的超凡之境,可他还是死在艾德·史塔克手中......”

    说到这,老人不由唏嘘不已,有些迷茫地呢喃道:“艾德·史塔克甚至不如乔拉莫尔蒙,境界、力量、敏捷都不如。

    可他是如何战胜力量、敏捷、技巧、心境都天下第一的拂晓神剑?

    已经过去15年,极乐塔之战依旧是个迷,可我敢肯定,史塔克公爵一定隐瞒了什么。”

    隐瞒了预言之子,琼恩·雪诺!

    两人正说着话,一名无垢者士兵急匆匆从阶梯通道小跑过来。

    “陛下,哨骑快马来报,敌人距离我们不到100公里,大概明天傍晚能靠近我们庄园外的麦田。”

    丹妮走到围墙边缘,俯身看着人民广场上列队训练长矛刺击之术的民兵,感慨道:“终于来了,等了他们半个月,农田里的活儿都快被耽误。”

    在接到“反龙母”吉斯联军从凯渊出发的消息后,丹妮便进行了“全国”总动员。

    除了无垢者与五千“龙之母”卫队,凡是有兄弟,或者成年儿子的家庭,无论城里人还是农庄里的农民,无论新自由民还是吉斯人,都必须派出一名壮年男子服兵役。

    人数不多,去掉本身就有人丁加入龙之母卫队的人家,一共招募到三万民伕。

    动员效率比七国公爵更强一些,对生产的负面影响也更小,每家每户至少有一位成年男子与一位成年女子,而且每座庄园还分配有牛和耕马。

    北境有超过50万的人口,罗柏·史塔克只招募了1.8万人,整个北境农业生产近乎崩溃。因为战事拖延时间太长,大片大片的小麦都烂在地里。

    第二天凌晨,丹妮便骑着小银马,率领5000无垢者,500多斯拉克咆哮武士,4000龙之母卫队,两万民伕,沿着海岸驰道向北出发了。

    罗柏从北境带走的1.8万人全是战士,没有民伕押送军粮,军队一路所需一部分由沿途诸侯提供,一部分便派斥候四散乡野,抢夺农民的口粮。

    与下乡抢粮的霓虹鬼子没区别,河间地百姓还组织了一支游击队——无旗兄弟会,专门猎杀抢夺百姓粮食、强健村镇妇女的北方佬。

    唔,你说罗柏作为剧中主角,怎么会干那么丧心病狂的事?

    他不那么干军队就会饿死。

    事实上,作为标准的贵族弟子,罗柏压根不在意普通百姓死活。

    维斯特洛贵族差不多都不在意百姓死活,即便在追求骑士荣耀的巴利斯坦眼中,只要国王的战争正义,百姓为国王付出活命的口粮也属应该。

    泰温公爵比罗柏聪明一点,他从海峡对岸雇佣了一支来自科霍尔的佣兵团,天下第一臭名昭著的勇士团。

    勇士团又叫血戏班,一共500多名血戏子,专门负责帮泰温公爵的军队下乡征粮。

    只打了一两年仗,曾经繁荣的河间地便十室九空。

    好吧,扯远了。

    丹妮征调的民伕,主要负责为大军运粮、扎营、挖壕沟,真正投入战斗的只有9500名职业军人。

    道路两边的小麦已经灌浆,秸秆也开始泛黄,田埂上还时不时能看到戴着草帽的农夫,他们手里提着镰刀,在白晃晃的日头下,呆呆看着好似一条长龙的女王大军。

    也许,他们在押送粮食的车队中寻找自己的丈夫、兄弟?

    100名马人骑兵分散在前方5公里,为大部队探路

    丹妮一马当先,走在队伍最前方,今日她穿了一身不显眼的灰黑色铁甲,头盔、面甲、喉甲、板甲、臂甲、裙甲、护腿、铁靴,样样俱全,全身没有一丝破绽。

    连身下的小银马也在头部、腹部披上银色锁子甲。

    左右两侧分别为壮汉贝沃斯与白袍队长巴利斯坦,胖太监今天也骑马了,骑马的步兵。

    乔拉负责守城,屠夫克莱昂也有自己的任务,这次并没同来。

    丹妮身后便是灰虫子率领的5000无垢者,无垢者后方为4000龙之母卫队,之后才是两万推着板车、牵着牛车的民伕。

    队伍绵延四五公里,剩下的400马人在其间来回穿插,负责传递信息,并统计有多少人掉队。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的道理,丹妮并非不懂,关键在于他们是防守一方,让民伕先走不是给敌人送粮食吗?

    “嗒嗒嗒......”炎炎烈日下,前方的麦苗与果林的庄园,在红土路面蒸腾而起的水汽中扭曲,不过丹妮还是能分辨出,道路上有马人探骑过来了。

    “报——”

    没一会儿,一名衣着“怪异”的马人来到小银马身前。

    嗯,马人现在没了标志性的多斯拉克马甲,丹妮强制为他们换上与无垢者同款的避雷针头盔,和轻型锁子甲,左右两边马鞍各挂一支上了弦的手弩。

    与正常的马人相比,他们真的有点怪异。

    “卡丽熙,前方五公里外发现敌人探骑,阿戈寇用弓箭射杀了其中两人。”

    “距离我们预定的战场还有多远?”话从面甲后面传出,她的音调有些变形。

    “还有8公里。”

    “这......”丹妮转头问自己的统军元帅,“我们判断错了?他们怎么跑这么快,昨天还距离阿斯塔波100公里,今天中午便要到城外20公里的白杨坡了?”

    早在五个月前,反龙母联军还在酝酿的时候,巴利斯坦便考虑到今日的局势,他花了半个月时间,亲自查看了城外50公里范围内的地形。

    经验丰富的老将建议丹妮放弃据城而守的想法,原因有三点:1.城外的庄园会被毁掉,敌方远来,运粮困难,来到城外,可以轻松就地取粮。

    当然,丹妮也可以来个坚壁清野,但那样代价便太大了。

    第二,失去主动性,对方跨越五六百公里,长途跋涉而来,一定疲惫不堪,主动进攻才是最好的选择。

    第三,丹妮的无垢者和马人部队都适合打野战,野外开阔地带对她更有利。

    然后,他看中城外20公里的一处低矮的丘陵,名为“白杨坡”的地方。

    白杨坡高出海平面百米,坡度低缓,有利向下方冲击,左边靠海,右边是沿岸驰道,敌军无法避开。

    后方有一大片杨树林,方便伐木扎营,还可以就地取木打造抛石机。

    按照之前吉斯人每日20多公里的行军速度,今天无论如何也不该突然越过70公里的距离,先他们一步来到白杨坡才对。

    听到的丹妮的问询,巴利斯坦却一点儿也不惊慌,声音给人一种沉静的感觉。

    他说:“不要急,应该只是先头部队,数量不会太多,让我们的骑兵全部出动,扫清白杨坡5公里内的探骑。”

    “全部?你不是说数量不多吗?”丹妮吃惊。

    巴利斯坦微微一笑,道:“对方的探骑一定是雇佣兵,先给他们一个下马威,那些佣兵团说不得会产生其它想法。”

    “向我投降?他们肯定与吉斯人签订了协议。”丹妮摇头。

    “除了黄金团,所有的佣兵团都有多次背约的经历。”老人鄙夷道。

    “好吧。”

    命令很快传递下去,马人大声吆喝着,龙之母卫队的蓝底白翼旗帜不停摇晃,没一会儿,两千五百名骑手沿着步兵让开的道路,快速向前方奔驰而去。

    “龙之母万岁,丹妮莉丝女王万岁,自由之翼万岁!”每个从丹妮身边跑过的骑兵都吼了一嗓子口号。

    跟随丹妮出征的四千名‘龙之母卫队’,2000轻骑兵,2000长弓兵,以666的模式训练了半年。

    很显然,已经有了无垢者这样的超级步兵,丹妮无论如何也不会再培养步卒了。

    开始时,她还想直接弄出类似维斯特洛骑士那种重骑兵,阿斯塔波不仅缺少良马和钢铁,连合格的铁匠也很少。

    普通马匹驮不动铠甲骑兵,而一名正规重骑兵除去一名有马的骑士侍从,还需要配备三匹良马,不然没法持久作战。

    嗯,一匹骏马高强度冲刺一下午,便要休养小半个月,不然就有用废掉的危险。如果一场战役持续时间较长,骑士会中途换马,人不休息马休息。

第122章 丹妮的“老情人”

    白杨坡虽算不得传说中的“兵家险地”,却也是附近30公里内最佳布兵之地。

    太阳刚刚落山,丹妮站在山坡上,左手扶着杨树树干削尖扎成的拒马,右手拿着单通望眼镜向远方眺望。

    暮色中,一公里之外的原野上,升起一根根密布成森林的烟柱。

    它们来自成百上千的营地篝火,夜风中摇曳的昏红火苗让人以为星空之幕布从天空落下,覆盖在平原上。

    奴隶和佣兵的营帐好似一个个灰色的、黄色的、褐色的、红色的蘑菇,突然从火光重重的田野上钻了出来。

    借着篝火火光,丹妮看到对方营地前的塔楼和塔楼上的弓箭手,在营地中,她还看见手中拿着长矛脚上拖着锁链的奴隶兵,看到黄色丝质披风的吉斯士兵,看见穿着不同样式铠甲、皮甲的佣兵。

    还有招摇过市的营妓,衣衫单薄,提着酒壶放肆与在自己身上揩油的佣兵调笑,推着小推车大声吆喝的摊贩,为佣兵与吉斯人提供各种商品。

    有个矮胖的猪倌赶着一群大肥猪在篝火间穿行,时不时就有佣兵抛出去一枚银光闪闪的辉币,然后一头肥猪哼唧着被几个笑嘻嘻的佣兵牵到一边,刀光闪烁,垂死的肥猪发出最后的嘶叫。

    传送信息的听差,在磨刀石上磨砺刀剑的奴隶,从战马上卸下马鞍的骑士,马栏内呵斥劣驹的马夫......

    各种各样的情景清晰印入丹妮眼帘,各种人声、牲畜嘶叫、金铁交击的声音,加上烤肉、煮麦粥的烟火气和马粪、汗臭、尿骚味,混合在一起,越过营地围栏,飘过田野与山坡,像浪潮向丹妮汹涌而来。

    朦朦胧胧,几乎让她以为是更远方大海传来的海浪声。

    与对面相比,丹妮身后的营地黑暗如鬼蜮,安静得像《星球大战天行者崛起》上映时,中国的午夜场电影院,除了自己,一个观众都没有......

    老将巴利斯坦并没这么严格,是丹妮如此严格要求麾下士兵的。

    白胡子之前的猜测没有错,一队雇佣兵骑兵离开大部队30公里,奉命提前一步来阿斯塔波村庄征粮。

    呃,反龙母联盟军完全没想到丹妮有胆子出城迎战。

    结果是凄惨的,不到200人的骑兵被丹妮这边的2500骑兵围攻,除了十来骑逃跑,剩下的一半挂掉,一半见势不妙放下武器投降。

    嗯,马人坐下全是龙马,耐力足,速度快。

    又过了一整天加一个白天,对方才姗姗而来,今天下午刚来到白杨坡下时,丹妮还被吓了一大跳,浩浩荡荡,无边无际,看着怎么像几十万大军的样子?

    难道情报有误?或者,又从海路半途加入了一批人?

    然后巴利斯坦现场教她如何快速估算敌阵兵力,估算出对方超过7万,也许更多。

    除了3万奴隶兵,3000黄丝披风,5千雇佣兵,剩下的全是商人与商人的奴隶。

    就像丹妮必须安排民伕运粮一样,对方3.8万士兵走了二十多天,每一天消耗的物资都是一个庞大数字。

    巴利斯坦对此并不意外,他对丹妮说:“在厄索斯贸易城邦之间的战斗中,商人追随打仗的军队,就像苍蝇追逐牛**处的漏屎。

    他们为士兵提供粮食、酒水、医药、妓女、兵器,也从打了胜仗的军队手里收购残破的武器和铠甲、多余的军马,甚至将战败士兵当奴隶买过来。”

    然后丹妮问维斯特洛会不会这样。

    巴利斯坦怪异地点点头,又摇摇头:“贸易城邦比较重视商业信用,在维斯特洛......商人也追逐军队,但商人一般属于军队的领主。

    比如泰温公爵的军中,商贩多数来自凯岩城,或者与凯岩城有关的领地。

    如果敌对势力的商人敢过去,一定会被吃干抹净,别说赚钱,连小命都可能保不住。”

    ......

    看到对面营地木门打开,一群举着火炬的骑手向白杨坡奔来,丹妮放下望远镜,回头对身后的灰虫子道:“点燃火把,为客人引路。”

    “客人到来,点燃火把。”灰虫子大声呼和。

    重复几次后,从山坡中段开始,两排火把依次向上坡蔓延,一直进入营地大门。

    而就在营门后方20米的宽敞空地上,搭建了一座木头宫殿,木桩子做墙,顶棚为厚实的帆布,内部足有100平米。

    丹妮走过去时,木头宫殿内已然灯火辉煌。

    伊丽与姬琪候在门边,见到丹妮,立即掀开皮帘子,道:“卡丽熙,需要准备酒水食物吗?”

    丹妮想了想,道:“拿些葡萄酒和马奶酒过来,食物就算了。”

    “是。”

    马人侍女会骑马,也比较适应军旅生活,多莉亚便不行了,她被留在阿斯塔波。

    大概十分钟后,依旧穿着镶钉黑马甲的贝沃斯领着三名头戴插黑羽的抛光头盔的客人。

    “陛下,这是暴鸦团的三位团长,他们声称具有完全同等的荣誉和权力,便一起过来了。”

    三名团长各属不同民族,一位身材粗壮的宽脸吉斯人,年近五十,黑红直立头发间,有大量灰白发丝。

    一位魁尔斯人,皮肤奶白,大光头,脸上有弯弯曲曲的疤痕。

    最后一位是服饰华丽的泰罗西人。

    根据预先知道的情报,吉斯人名叫普兰达?纳?纪森,多次在凯渊街市发表对丹妮不利的言论,还号召所有伟大的鹰身女妖之子,一起加入“反魔龙之母”的战役。

    魁尔斯人叫萨诺。

    丹妮的关注重点在那个名叫达里奥·纳哈里斯的泰罗西人身上,他是原本丹妮莉丝最喜欢的情人。

    呃,原主丹妮莉丝是个**非常强烈的小蝇虫,男女通吃,情人好几个......

    仔细观察过后,丹妮只觉得原主口味太重。

    达里奥上唇的胡子理成三支,染上蓝色,眼睛与头发也是蓝色,下巴处的小胡子则涂成金色,手指甲还做了蓝色的美甲。

    人也三十出头,年龄是丹妮莉丝的两倍。

    这个妖艳贱货一般的达里奥,如何吸引到原本的丹妮莉丝?

    丹妮的面色变化都在面甲后面,其他人都毫无所觉,只有达里奥看到一身灰黑色全身铠的丹妮后,脸上露出明显的失望之色。

    唔,外界都流传龙之母是个体格风骚的绝世大美人呢!

    丹妮并非害羞,害怕被人瞧见,主要是她怕死!

    万一有死士暴起,突然对她射一发“暴雨梨花针”,那岂不是死的太窝囊?

    这身铠甲虽然比较难看——她故意的,故意弄得不那么显眼——却当真结实,丹妮亲自试过,两米内用精钢弩箭攒射,比较薄弱的喉甲也只凹了一块,并没被穿透。

    她决定了,在行军打仗的过程中,除了吃饭,睡觉时也会穿着铠甲。

    洗澡?

    抱歉,这几天她不打算洗澡了。

    胖太监先是对丹妮介绍一遍佣兵的姓名与职位,又指着高坐木头椅子上的铠甲女王,用无比骄傲的语气对三个佣兵道:“看到了?阿斯塔波如今的女王,龙之母,丹妮莉丝一世!要我说,你们立马跪地投降得了。

    “哈哈,我只看到一个大晚上还缩在铁甲里的可怜虫。”丹妮正感慨达里奥妆容奇葩的时候,吉斯人普兰达洪亮的嘲笑声从对面传来。

    “普兰达团长,我一个弱女子,小心谨慎算一种好习惯。”丹妮轻笑出声,声音清脆,带着少女特有的娇媚,可话里的语气却冷冽刺骨:“可问题是,你一个久经阵仗的老佣兵,如此口无遮拦,怎么活到这么一大把年纪的?”

    “你说什么?”吉斯人的宽脸上满是怒火。

    “我说,现在我强你弱,惹我不高兴了,你可能活不太久。”丹尼笑道。

    “就凭你的乌合之众?还是说,像夺取阿斯塔波一样,违背谈判前定下的誓约,在这里杀了我?”普兰达大声讥讽道。

    “伊丽,姬琪,为客人倒酒。”丹妮对侍女招招手,才又看向吉斯人团长道:“我过去没有违背誓言,现在也不会违背誓言。”

    普兰达毫不客气,也不担心丹妮下毒,端起酒杯便一饮而尽。

    “哼,阿斯塔波的善主真诚待你,你却夺走他们的城池,如何不算违誓?”

    “我问你,买无垢者时,我可赊账?”

    不等他回答,丹妮又问:“完成交易后,我是否可以自由行动?”

    “那我们也能自由地攻打你,最后杀了你。”普兰达冷冷道。

    “你们不是我的对手,这次约你们谈判,即是尊重传统礼仪,又想劝一些不该死的人逃过地狱之行。”丹妮淡淡道。

    “女人,你的威胁就像驴子的叫声,毫无威胁!”

    “一个女人的话也许没有威胁,但我不仅是女人,我乃瓦雷利亚后裔,风暴降生的坦格利安,大草海上的卡丽熙......如果这些还不够让你感到威胁,那我还是一万无垢者的女王,我的麾下有三万自由卫士,天空还有三条巨龙。”丹妮淡笑道。

    “呸!”普兰达向着丹妮方向吐了一口浓痰,大肆嘲笑道:“我只看到一个马王的婊子,等我们胜利后,我要和我的坐骑轮流骑你,哈哈哈......”

    壮汉贝沃斯拔出亚拉克弯刀,左右看了看,问:“白胡子,难道还没到御林铁卫履行职责的时候吗?让壮汉贝沃斯把他那恶心的舌头割掉吧!”

    巴利斯坦眼神如利剑般扫了普兰达一眼,淡淡道:“不,贝沃斯,女王保证过这些人的人身安全。明天我会履行自己的责任,这个方脑袋吉斯人的样子我已牢牢记住。”

    “唉,看来咱们谈不下去了?普兰达团长。”丹妮将横在膝盖上的宽刃剑拿下靠着椅背放好,才站起身,做出送客的手势。

    “或者,萨诺团长和达里奥团长有不同想法?”最后时刻,她这样问道。

    “不用挑拨离间,我们的答复是一致的,”暴鸦团团长们同时从椅子上站起身,普兰达用看死人的眼神盯着丹妮,“那便是,不!”

    说完便带着同伴起身离开。

第123章 佣兵团

    暴鸦团三名团长离开后不到半小时,太监贝沃斯又从对面营地带来三男一女,男子皆面容粗豪,披肩半长曲卷黑发,身穿高大魁梧,满脸络腮胡,灰黑色板甲套在褐色牛皮甲外部,非常猛将兄。

    只是三人打扮相似,长得也......丹妮看得有点眼盲。

    倒是那个女子让丹妮眼前一亮,鼻梁高挺,五个立体,秀丽中带着七分英武,1.75左右的高挑身材气势逼人,四肢修长有力,一对大长腿被皮甲裹得圆滚滚,结结实实,火红长发在火把的照耀下如同燃烧的火焰般耀眼。

    与暴鸦团服饰随便不同,在四人胸口位置都有巴掌大的蓝色玫瑰花图案。

    “四位都是玫瑰佣兵团的团长?地位相同?”丹妮皱眉。

    说服一个人投降肯定比说服多名团长投降更简单,有时候其中一两个有想法,也会顾忌同伴在场,而不敢表露出来。

    “我是团长,他们为大队长,想过来看看龙。”中间那个眉梢有条蜈蚣疤的男子也皱起眉头,他的视线在丹妮膝盖上的出鞘长剑上来回扫视,越看眉头皱得越高。

    丹妮点点头,“你好,我是丹妮莉丝·坦格利安。不过龙不在这,今晚怕是看不到了。”

    “那真遗憾,我是玫瑰佣兵团团长,琼恩·雪诺。”

    “what?”丹妮绷不住,直接被惊得叫出声。

    琼恩·雪诺来这儿了?

    可看着......好吧,她记得电视剧中琼恩也黑头发,一脸络腮胡,看起来一点儿也不像15岁的少年。

    嗯,琼恩雪诺与丹妮差不多大,似乎还是同一个月份出生的。

    听到丹妮的惊呼,对面四人竟一点儿也不惊奇。

    “陛下您没听错,我是一名雪诺,祖辈为维斯特洛北境人,一直沿用北境的习俗。”那个络腮胡团长点点头,神色复杂地叹息道。

    喔,对了,他姓雪诺,是一名北境私生子。

    这是他乡遇故知呢!

    丹妮故意“喔”了一声,将之前的失态伪装成遇到老乡的惊讶,“难得在几万里之外遇到一个维斯特洛人。”

    北境人一大群雪诺,而就像史塔克家的“布兰登”一样,“琼恩”实在太过大众化,比如罗柏手下有两个小弟,一个叫大琼恩,一个叫小琼恩。

    北境除了主角,估计还能找出几十个琼恩·雪诺。

    “不是一个,我们四个全部有北境血统。”红发女子笑着插话说,“我叫莱拉·安柏,你好,龙之母。”

    “我叫布鲁斯·韦恩,你好,龙之母。”

    “我叫赫曼?陶哈。”

    两位两人也依次介绍自己的姓名。

    嗯,遇到一位琼恩·雪诺后,那个蝙蝠侠已经不能再让丹妮动容。

    “陛下,玫瑰团创立于征服者伊耿时期,见识过巨龙的威力与伊耿陛下的兵力之盛后,北境之王托伦·史塔克决定放弃北境之王的王冠,主动向伊耿一世投降。

    可当时有一大批北境人并不赞同托伦的决议,选择了自我流放。

    那些流落到狭海对岸的北方人为了生存,组建了一支为各大城邦服务的雇佣兵团,也即是此时的‘玫瑰团’。

    团徽为北境之花,蓝色的冬雪玫瑰。”巴利斯坦徐徐说道。

    托伦·史塔克其实做了非常英明的决定,七国其余五国都投降了,伊耿集合五国之兵力,是北境人好几倍,而且对方还有三条巨龙,完全没一点儿胜算嘛!

    但因为他是唯一一个不战而降的国王,历史评价非常差,人称“降服王”,换在天朝古代,大概便是“顺命候”、“安乐公”之类名号。

    也难怪一群硬脑壳的北方人选择流放他乡。

    “这位......难道是传说中的‘无畏的’巴利斯坦?”琼恩团长仔细打量丹妮身侧的白胡子好一会儿,震惊道:“你怎么跑这儿来了?”

    “正是老夫,我为守护真龙而来!”老人微微颔首,傲然说道。

    琼恩雪诺面色又一变,他身边的同伴则低声交谈起来。

    “唉,你们的祖先连伊耿都不愿臣服,看来今天的会谈也不会有什么好结果了。”丹妮叹息道。

    红发莱拉眸光一闪,放下酒杯笑道:“怎么有酒没肉?我还饿着肚子呢!”

    “战争期间,我不会友军之外的人提供食物与盐。”丹妮看着她,定定地说。

    “看来我没理解错,你将出鞘利剑放在膝盖上,便是拒绝建立宾客关系。”琼恩若有所思道。

    “喔,看来你还没忘本。”丹妮道。

    “可这又有什么意义呢?其他人也许都不懂你的意思。”红发莱拉古怪道。

    “礼仪和传统从来不是强加在别人身上的枷锁,我学习礼仪,了解传统,只为了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丹妮淡淡道。

    巴利斯坦、琼恩雪诺、红发莱拉等人闻言皆露出震撼和动容之色。

    “陛下,非常抱歉,我们不能违背契约,就像您说的,既然了解传统,无论别人如何,我们自己总要遵守的。”过了好一会儿,大胡子琼恩缓缓说道。

    语气比之前和缓了很多,对丹妮的态度也更加尊敬,连称谓也变了。

    丹妮看到另外三人脸上明显的遗憾纠结之色,想了想,说道:“我在下午便向‘吉斯联盟’承诺过,今晚绝不出兵攻打你们的营地,那么我们至少今晚不算敌人,看在咱们都来自维斯特洛的缘分上,我送你们......”

    “玫瑰团有多少人?”她侧头问贝沃斯。

    “300骑兵,500步兵。”

    “送琼恩团长160桶‘长城干红’,让所有北境老乡豪饮一场。”她豪气地说道。

    “长城干红”自然是为北方佬现编的名字,北境最有名的便是长城嘛!

    按照其真正的效果,应该叫“三碗不过岗”。

    而装“高浓度白酒+甜葡萄果汁”的酒桶,为小型号的五升一桶,160桶足够让800个第一次见识蒸馏白酒的异界人“日上三竿不起床”了。

    “长城......红葡萄酒?”红发莱拉先愣了愣,又豪迈大笑道:“我们有先民的血统,无论男女都酒量惊人,160桶怕是不够呢!”

    “没关系,那就再加80桶,希望你们能满足。”

    等四名玫瑰团成员离开,巴利斯坦疑惑道:“您之前计划要将酒送给吉斯人的......”

    “放心,咱们准备的酒水足够。”

    又过了大概一个小时,胖太监将次子团团长领入木头宫殿。

    这次终于过来的是一个人了。

    次子团团长梅罗是一位个高大的布拉佛斯人,自己给自己取了个外号“泰坦私生子”,有一对淡绿色眼睛,长而茂密的红金胡须。

    嗯,比丹妮的辫子还长,胡子末端几乎垂到腰际。

    辫子长在嘴唇上的布拉佛斯人很狂妄,坐到椅子上后二话不说,首先将给他身前木桌上的酒一饮而尽,打了个恶心的酒嗝,对着丹妮淫笑道:“银女王?嘿嘿,我记得在家乡的妓院里干过你同胞姐姐,或者那就是你?

    把脸露出来让大爷瞧瞧,银金色的头发,紫色的眼睛,丰润的......该死,你套上一层厚铁壳也没她大,认错人了,抱歉。不过我们可是现在试试,哈哈哈......”

    木头帐篷内,无论巴利斯坦、贝沃斯,还是无垢者卫兵与马人侍女,皆满面怒容,恨不得一拥而上,乱刀砍死那个“泰坦人”。

    丹妮却神色平静,淡笑道:“难道我记错了?”

    “呃,什么?”丹妮的态度让长胡子愕然。

    “三千勇士保卫科霍尔的故事中,你们次子团可是很识时务地跑路了,今天怎么变得这么脑残?”丹妮冷冷道。

    “哼,那都多少年前的老故事了?如今可是泰坦私生子统帅次子团!”梅罗咆哮道。

    “这么说,你决定带领500团员与我十万大军血拼到底了?”

    唔,作为一名天朝人,怎会能不遵守天朝古人的传统?

    曹老板赤壁之战时,七万人都敢大喊“我有八十万大军”,丹妮都没打出“20万大军”的旗号,已经够谦虚低调了。

    听到丹妮的威胁之语,那个大个子胡子男却哈哈大笑起来。

    “小妹妹,你想招降我?”他向对面高坐木椅之上的丹妮招招手,又拍怕自己大腿,淫笑道:“脱掉那碍事的铁甲,过来坐我大腿上,取悦我,让我满足,也许我会考虑把次子团带过来。”

    “我会阉掉你。”丹妮冷冷道。

    “你可以试着用牙齿阉我,不过我得告诉你,我的‘宝剑’不仅又粗又长,还比瓦雷利亚钢更硬。要不取出来给你检查检查?哈哈哈......”

    “白旗统领。”丹妮叫道。

    “在!”灰虫子出列单膝跪地应道。

    无垢者的使用的旗帜为白色打底,其上勾勒几条浅灰色笔画,大致一条龙的模样,象征纯洁无瑕的龙之士兵。

    他们也有资格使用纯净的白色,因为他们不会抢劫,不会强健,堪称这个世界最“老实”的军队。

    这里得说明一下,在冰与火的世界,白旗并不代表投降,反而条纹彩旗为和平的象征,败军也可以举彩旗投降。

    唔,似乎有些难为这个世界的人民了,没法在危急时刻举着内裤投降啦!

    毕竟,白内裤更卫生也更便宜,最常见。

    可谁会穿彩色条纹内裤呢?

    “灰虫子,明天下午发起进攻之前,务必传令全军,”丹妮指着大个子布拉佛斯人,声音冷清如寒泉,“无论敌友,凡是杀掉胡须比我辫子更长之人的士兵,封伯爵,赏万金!”

    “是!”灰虫子有一瞬间的疑惑,但还是立即面无表情应答下来。

    “嘶——”泰坦私生子倒吸一口凉气,面上调笑淫邪之色瞬间消散,神色变得凝重至极。

    “这个......营地里很多人都留着长胡子呢!”他强笑道。

    “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掉一个,”丹妮杀机凛冽,“我是女王,有的是金钱与空缺爵位。”

第124章 奴隶主的战略

    大胡子梅罗屁股下面似乎放了块烙铁,不住地扭动。“龙女王,你听我说,佣兵团可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我们毕竟与凯渊签订了不可违背的神圣契约。可不可以让我与兄弟们商量一下,明天上午给你答复?”

    “答复什么?”

    “呃,投靠的事呀!”

    这货几句话的功夫便软了。

    “行,你与他们商量去吧。”丹妮有些嫌弃地下逐客令。

    泰坦之子没有起身,双手用力握住椅背,神情扭捏道:“那个......悬赏......”

    “看你明天上午的答复,反正下午才开始进攻。”丹妮淡淡道。

    “好吧......”梅罗高大的身子站起来,最后说道:“龙女王,你送了玫瑰团几百桶美酒,我们次子团有没有代表友谊的礼物呢?”

    “可以,送你们10桶。”

    “太少了,我下面一大群兄弟呢!泰坦私生子可不会独个儿喝闷酒。”大个子又恢复嬉皮笑脸的姿态。

    “30桶,玫瑰团已经,咳咳咳......”丹妮似乎说漏了嘴,猛地咳嗽几声,脑袋也微微偏移到一侧,不自然地补充道:“玫瑰团与你们不一样,他们都是维斯特洛贵族后裔......”

    “陛下!”巴利斯坦沉着脸呼唤一声,打断了她的话。

    末了,还用杀机四溢的双眼死死看着梅罗,好一会儿,杀机消去,蓝色眸子里满是无奈与叹息。

    喔嚯,老头子不简单呢,这临场反应,这配合的默契度,这演技......

    丹妮在心里给巴利斯坦点了个赞,轻咳几声,道:“梅罗团长,玫瑰团太无耻,已经将我的美酒索要去大半,等会儿我们还要宴请其他可人呢。不好意思啊,就30桶了。”

    梅罗眸中闪过一道精光,没再强求,带着满脸笑意道:“卡丽熙,我们会为你祝酒三遍,并在太阳升起时给你一个答复。”

    在等待下一位佣兵团团长的时候,白胡子疑惑道:“陛下,似乎梅罗真有投靠过来的想法,之前的疯言疯语更像一种试探,试探您对他的容忍度。

    您越能忍,就代表越迫切需要他的佣兵团,您越迫切,他的要价便越高。当价格高到他毁约需要付出的代价后,可能带领次子团来我们这边。

    反而是玫瑰团,他们对您态度最温和,最后还明显被您的智慧与气度折服,但玫瑰团的信誉远非次子团能比。

    可以说,厄索斯大陆,黄金团毫无疑问信用第一,玫瑰团即便不是第二,也该在前三列之中。

    在战败之前,玫瑰团绝对会与我们血战到底。”

    丹妮瞥了他一眼,笑道:“你刚才不还在配合我吗?”

    “离间反龙母联盟对玫瑰团的信任?”老人苦笑,“就像我常常告诫您的一个常识,不可对雇佣兵交付完全的信任。

    吉斯人也有类似的智慧,离间计成功与否,都不会影响奴隶主对佣兵团的警惕。”

    “呵呵,你看着吧。”丹妮淡笑道。

    随后丹妮又接见了七八个小佣兵团团长。

    厄索斯大陆佣兵团多如牛毛,除了二三四支有百年历史的“名牌”,不出名的小佣兵团成员并不多。

    最强的,步骑混合有四五百人,勉强形成一个军团阵列。最少的只有50多个步兵,只能为商人、商队当保镖,比红色荒原时的丹妮还可怜。

    别看次子团与暴鸦团也才500人,但他们全是骑兵,而且人人有铠甲,坐骑也披铁甲,一名骑兵配备三匹骏马,有一名侍从服侍的那种“真·骑兵”。

    对所有佣兵团团长,丹妮皆一视同仁,并没因为对方兵少力弱,就让他们组团来见。

    只要有佣兵团团长的名号,皆单独召见,也一样的对他们发出“共襄义举”的邀请。

    如果有人索要美酒,丹妮也5桶10桶地往外送。

    那些小佣兵团力量弱底气也弱,并没像暴鸦团与次子团团长那样,对丹妮各种出言不逊。

    就这样忙到凌晨,最后一波客人登场了。

    过来的贤主、伟主人数有点多,丹妮不得不离开木头宫殿,站在营寨大门口迎接来宾。

    一百名随从簇拥着十名大奴隶主,吉斯卫兵骑着高壮健美的黑马,凯渊的贤主和弥林的伟主坐在高大的双峰白骆驼上。

    与阿斯塔波的吉斯战士一样,高耸黑红头发,黄色的布裙、皮甲、内衫、丝质披风,披风上缝有整齐排列的抛光铜盘。

    不过这些战士多了一样装备,青铜头盔,接近一米高的长筒状头盔,差不多有两个脑袋那么长。

    虽第一次遇到如此奇葩的头盔,丹妮也立马接受了它们的样式,毕竟吉斯人那样的发型,只有这样的头盔才不至于压坏下面奇形怪状的高耸头发。

    为了让客人高昂着头颅走进木头宫殿,丹妮不得不让无垢者赶紧将木桩子门楣卸掉,又用刀子把上面连着的帆布划开。

    幸亏殿内因为考虑到篝火堆的缘故,屋顶修得特别高。

    吉斯侍从有80人留在木头宫殿外面,人太多,站不下。

    等十个肥胖的奴隶主各在两名仆从士兵的服侍下坐好,相互介绍之后,丹妮出于礼貌,问:“要不要被头盔暂时解下来?可以轻松一些。”

    可她的好心换来对方毫不留情的嘲讽:“鹰身女妖之子可不像你个小女子那样娇柔。”

    “呵呵,你知道我这身铠甲有多重?至少我不用别人搀扶。”丹妮冷笑。

    她的铠甲虽不如巴利斯坦的65斤那么夸张,却也是从头包到脚的全身铠,足有40斤重。

    这半年来,通过龙灵状态的快速恢复效果疯狂锻炼,她才能在今日穿着如此沉重的铠甲正常跑动。

    嗯,跑动而不是走动。

    “女人,休要逞口舌之能,”坐在中间的中年人说道。

    他也是一名格拉兹旦,不过来自凯渊有名的厄拉兹家族,与全家火葬场的那个并非同一个人。

    嗯,情报中的“渊凯战神”便是他了。

    还别说,这个格拉兹旦精瘦结实,眼神锐利,看着还真有几分斗士的风采......呃,前提是忽略他那从前额突出20公分的独角兽发型。

    这样的造型,除非用头上的“犄角”拱敌人,几乎无法做出太过激烈的动作。

    格拉兹旦似乎是从睡眠中被人叫醒,脾气非常暴躁:“现在本该是伟大贤主休息的时刻,偏要与你这个狂妄无知的女人谈判。

    你肯坐下与我们商谈,当然好,说明你起码还有点理智,知道自己在战场上没有半分胜算。

    立刻,马上,赶紧带着你的太监离开阿斯塔波,离开奴隶湾,这便是我们能给于你的最大仁慈。”

    “抱歉,我不会离开。”丹妮戴着龙虾形状铁手套的十指交握,冷冽的眸光扫视对面十人,缓慢而坚定地说道:“我要征服奴隶湾,征服凯渊,征服弥林,我要奴隶湾再无一个奴隶,我要吉斯人再无一人敢买卖奴隶,我要这片土地成为自由的乐土!”

    “哈哈哈......”

    “呵呵呵......”

    “嘿嘿嘿......”

    十个奴隶主和二十个吉斯护卫捧腹大笑,笑得泪花都飙出来了。

    “这个小婊子说要征服我们?”格拉兹旦咧嘴大笑这对左右两边的人说道。

    “天黑了,她在做梦呢!”

    格拉兹旦点点头,轻蔑地看着丹妮道:“我们是鹰身女妖之子,传承自古老的吉斯帝国,你的瓦雷利亚祖先还在鸡尖绵羊时,我们已经统治世界。”

    “如果夸耀先祖有用,我现在便是300名驾驭巨龙的龙王的统领了。”丹妮淡淡道。

    “哼,现在你的面前有10万大军,十万大军的身后有牢不可破的城池,城中有自豪勇猛的贵族,有无所畏惧的百姓,在奴隶湾之外,无数贸易城邦站在我们这一边,几千条战舰,几十万大军。

    我们明天可能会败,我们后天也可能会败,我们今后可能会失败无数次,但这个世界需要我们,无数人会支持我们,我们永远也不会真正的消亡。

    而你......”

    格拉兹旦右手食指指着丹妮,冷酷道:“你会胜利一场、两场......但你的无垢者会一次次减少,等你有过第一次失败后,你将永远也没再次获胜的机会。”

    “我甚至可以看到你的结局,其中最美好的未来,便是明天下午那一战中你便失败被俘,那样我们会有兴趣将你收为奴隶,带到凯渊教你七种春啼之术。

    呵呵呵,我想在里斯和泰洛西的青楼,人们会为跟最后的坦格利安上床而慷慨解囊。”

    丹妮扭了扭脖子,若有所思道:“我一直以为你们奴隶主脑壳里都塞满大便,完全失去智慧与思考能力。

    没想到你也知道明天一战很大可能会战败,而且还准备用‘磨盘战术’将我的无垢者士兵一点点磨光。”

    她一直都在疑惑,世界人民都知道,两万多斯拉克咆哮武士都栽在三千无垢者手里。

    奴隶主凭什么以3万奴隶兵+3000黄丝披风+5千雇佣兵,硬肛一万无垢者?

    原来对方压根没想过一次性消灭她。

    不由的,丹妮想到自己在阿斯塔波搜刮到的财富。

    无穷无尽!

    即便只计算金银,也有1500万金龙,足够劳勃败家30年啦!

    呃,没错,就这么多金子。

    看着夸张,但想一想阿斯塔波从来没被人占领过,安安稳稳搞了5000年的奴隶贸易......平均下来一年只攒3000金龙?

    好吧,这批财富主要在最近400年累积的,瓦雷利亚还存在时,金银都被贪婪的龙王拿走了。

    凯渊比阿斯塔波富裕数倍,而弥林又比凯渊更有钱......

    唔,瓦雷利亚的财富更是多到难以想象,难怪世人明知烟海有去无回,却还都前赴后继地往那儿钻。

    好吧,扯远了,拥有那么庞大的财富,吉斯奴隶主能雇佣多少佣兵?

    按照反龙母联盟的想法,磨也能将困在阿斯塔波中的丹妮磨死。

第125章 黎明

    不得不说,吉斯人想得很美。

    如果是对等的“正常”战争,丹妮输定了。

    可这并非单纯的战争,而是一场革命,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观下长大的丹妮,百分百确定:作为革命先烈,她可能真成为先烈,但只要形成大势,奴隶制一定会被淘汰。

    封建制干不过奴隶制,马克思都不会同意。

    狂妄自大的奴隶主只看到无垢者,却忽视正在习惯自由、习惯‘美好封建主义社会’的几十万自由民,他们才是丹妮未来的根本支撑,无垢者只属于当下。

    随着她不断胜利,她麾下的自由民会越来越多,自由民转化的自由卫队越来越强大。

    雇佣兵为金钱而战,自由卫队却为自由与家人而战,谁更坚韧,谁更有战斗的决心?

    丹妮赢定了。

    借助旧奴隶新自由民的力量来打破奴隶制,形成滚雪球的效应,便是丹妮与原本的丹妮莉丝的区别了。

    那个丹妮莉丝同情奴隶,憎恶奴隶主,只从个人感情出发,让无垢者解放了奴隶,并没为暂时摆脱锁链的自由民带来新的、更强大的制度。

    一直以来,几十万新获得自由的奴隶都是丹妮莉丝的负担,巨大的压力压得她喘不过气来:为他们提供吃穿,为他们提供无垢者的保护,为他们不被杀害而与奴隶主联姻......呃,是的,奴隶解放者最后嫁给了一名大奴隶主。

    ......

    眼见丹妮明白自己等人的打算却没露出惊慌神色,格拉兹旦当下就是心中一沉,立即有了很不好的预感。

    “你是风暴降生的坦格利安,落日大陆真正的王位继承人,为何不回你的国家呢?七神教义之下,那里没有奴隶,没有奴隶贸易,你该回你的乐土才对。”他稳定情绪,缓缓说道。

    “我会回去,但不是现在。”丹妮淡淡道。

    “现在回去,我们允许你带走阿斯塔波的财富,至少有1000万金龙吧?足够你复国了。”

    接着格拉兹旦眼神变得锐利,威胁道:“等你战败逃跑时,不仅会失去如今鼎盛的无垢者大军,你一个铜板也带不走。”

    “唔,各位贤主大人,伟主大人,”丹妮突然笑了起来,声音轻柔道:“我想各位误会了一件事。”

    “什么?”格拉兹旦疑惑道。

    “你们与阿斯塔波的善主不一样,他们对待无垢者的方式......杀死婴儿那种恶魔行径都做出来,我自然要送恶魔回地狱。

    你们虽然也很残忍地对待奴隶,也背负众多罪孽,但罪不至死。

    我想告诉各位,即便我拿下凯渊和弥林,也不会像对方善主一样处置各位贤主、伟主。”丹妮笑呵呵说着大空话。

    格拉兹旦冷冷道:“你很狂妄,但明天我们的10万大军就会杀光你的无垢者。”

    丹妮摆摆手,笑道:“战争留给明天,现在只讨论各自的底线。在战争中遇到意外,咱们谁也别怪谁。

    但如果你们发现局势不利,也不必惊慌,可以向我投降,我承诺,绝对不加害各位。

    如果在战争前便投降,那最好,我只会收走你们名下的奴隶,以及他们多年为你们服务的报酬。

    怎么样,很宽松的条件吧?

    没了奴隶,你们可以雇佣契约工嘛!

    维斯特洛也没有奴隶,可你们谁听说过贵族老爷自己下地种田、自己烧火做饭的?”

    “你所谓宽松的条件,对伟大的鹰身女妖之子来说却是最大的侮辱。”格拉兹旦怒气冲冲大吼道:“听着,只要我们一口气尚在,就绝对不会向低贱的婊子女王投降!”

    “鹰身女妖之子不会向任何人低头!”其余九个奴隶主一齐说道。

    “很好,不愧是古吉斯帝国的伟大血脉!”丹妮鼓掌赞叹道。

    “哼,你明白就好。”格拉兹旦傲然道。

    “嗯,我明白了你们的嶙峋傲骨,也请你们记住我们维斯特洛的传统——只有举着彩旗,才代表投降与和平。”丹妮笑着道。

    格拉兹旦和九个奴隶主......

    伟主、贤主们带着一百名卫士,骑着白骆驼,气咻咻地离开了。

    走的时候已经月隐星稀,天空陷入最深沉的黑暗。

    之前山坡下喧闹的营地也一片宁静,只有暗淡的篝火在微风中明灭不定。

    “哎呀......”丹妮伸了个懒腰,呻吟着说:“黎明将至,灰虫子,叫醒全部战士与民伕,先吃早饭,再换上铠甲。记住,动作轻一点,不要造成巨大的金铁碰撞声。”

    “陛下,您放心,铁甲上覆盖着一层亚麻布,不会反光,也不会发出太大声响。按您吩咐的,马蹄也裹上柔弱的皮毛,马嘴里塞入硬木疙瘩......”

    太监战士铁铸似的面庞没有一丝表情,只是说到最后一句时,眸中忍不住露出奇异之色。

    “陛下,您的法子真管用,马嘴里赛东西后它果真不叫唤了。”他说。

    老祖宗留下的宝贵经验当然不会出错。

    等灰虫子离开,巴利斯坦神色复杂看着丹妮道:“我一生戎马,也从没打过这样的仗。”

    “你们怎么打的?”丹妮蹲坐在营地大门前,从伊丽手里接过一个热气腾腾的牛肉包子,个大皮薄,一大坨纯牛肉,吃得她满嘴流油。

    既然成了女王,丹妮怎会不动用自己的特权,把天朝精美的食物弄出来?

    她只需要动动嘴,再动动嘴,手下厨娘们便将原汁原味的肉包子弄了出来。

    不仅包子和馒头,饺子、春卷、油条都成了阿斯塔波人喜爱的早餐食物。

    牛肉包子昨天傍晚便蒸好,在丹妮接见佣兵团团长的时候,她麾下的战士都在睡大觉。

    从昨晚七点到现在凌晨三点左右,他们差不多也该休息够了,早饭便是还带着温热气息的肉包子。

    “我们会集结兵力,在开阔地带摆开阵势,兵对兵,将对将,堂堂正正地相互冲击。”白骑士道。

    “呵呵,在生死搏杀过程中,如果你手中拿着铁剑,而对方只有木棍,你会不会丢掉铁剑捡起一根木棍与对方公平战斗?”丹妮喝了一口牛奶,笑着问。

    “我们不迂腐。”老人也从侍女托盘里拿了个碗口大的包子,一边大口嚼吃,一边含糊不清地说。

    “无垢者就不提了,我们的士兵早晨、上午、下午,每天一共操练三次,每七天才休息一天,即便组织民伕运粮的民兵,每周也有两次军事训练。

    论纪律性与阵型的熟练度,我们远超对方。既然明知道己方优点正好克制对方缺陷,我为何不善加利用呢?”丹妮笑道。

    “也对。”老将军叹口气,道:“陛下不仅是天生的女王,还是天生的战将。”

    “我只负责局部突击,你才是我军真正的统帅。”

    丹妮很有自知之明,战术制定过程中她只提意见,细节全靠经验丰富的老将军。

    没一会儿,灰虫子领着四五十名顶盔贯甲将士窸窸窣窣地走了过来。

    “卡丽熙,兄弟们已经准备完毕。”阿戈说道。

    几十位统领,有无垢者,有马人,有龙之母卫队,有管理民伕的民兵,按照军衔整齐排成两排。

    “我们去营帐内说话。”丹妮向血盟卫颔首示意,带头向木头宫殿走去。

    一百平米容纳四五十将士有些拥挤,特别是在屋里还摆上个大圆桌之后。

    “这是敌人营地新的布防图。”丹妮指着桌面上的宽大羊皮卷说道。

    巴利斯坦手中拿着一叠子羊皮纸,向每一名进入屋内的将领发放。

    他说:“被红线标记的地方,便是你们各支小队攻击目标,有什么看不懂的,可以对照大地图自己看,也可以问我。”

    “陛下,我的任务变了?”一个身穿灰色板甲的疤脸光头壮汉疑惑看向丹妮。

    此人被称为“疤背”西蒙,别看他脸上布满鞭子抽打的疤痕,其实后背的鞭痕才更恐怖,密密麻麻几乎让有密集恐惧症的人没法看。

    全是因为不听话被奴隶主打的,一个很具有反抗精神的洛伊拿人(ps)汉子。

    登记户口时,他便找到广场上接见请愿民众的丹妮,向她毛遂自荐,表示自己有点儿军事才能,可以成为女王卫士。

    他也没吹牛,因在自由卫队训练中表现优异,如今已经成为龙之母骑兵大队的统帅,职位仅在巴利斯坦之下。

    “呵呵,昨天夜里,玫瑰团的营地被换到了西南角。而且他们将我送的200桶‘长城干红’喝了一大半......只需要民兵围困即可,你的精锐骑兵团主攻暴鸦团的营地。”丹妮笑盈盈说道。

    丹妮的军队位于南方,奴隶军在一公里外的北方,而西边是一片凹凸不平的海岸岩石地带,非常不利于行军。

    按照奴隶主们预想的战争模式,位于西南角的玫瑰团除了正面向龙之母发起进攻,想逃跑都不可能。

    同样的,如果玫瑰团真打算毁掉几百年积累的卓绝信誉,暗中投靠了“淫邪的龙之母”,位于战场西南角的他们,对吉斯营地的威胁也更少。

    “三条龙都过来了,阿斯塔波怎么办?”一个身材肥胖,看着像书记官的将军问道。

    胖子名叫莫罗诺·已欧斯·杜博,很聪明的一个家伙

    之前也是个苦逼奴隶,被丹妮解放后,先加入民兵队,又从民兵队伍中脱颖而出,被乔拉莫尔蒙抽调到自由卫队,如今成为龙之母卫队步兵统领,是丹妮麾下少有的智慧型将领。

    长弓手属于步兵的一部分,此时由莫罗诺指挥。

    “打个时间差,20公里而已,十几分钟便能飞回去了。”丹妮对他说道。

    通过露天屋顶瞥见东方天际已经泛起鱼肚白,巴利斯坦皱眉道:“有没有问题?”

    “没有。”

    “画的很详细,我们之前也勘测过地形。”

    将校们稀稀疏疏地说。

    “立即出发!”老将军下令道。

    “是!”众将齐声应诺。

第126章 横扫千军

    奴隶湾东海岸,反龙之母联盟的营地绵延十余里地,虽然营地内佣兵、奴隶、商贩、妓女混作一团,但联盟军并不缺乏基本的军事素养。

    在营地外围,每隔100米便有一座两层楼高的哨塔,一直蔓延到营地外500米。

    每座哨塔上都有两三名哨兵,他们或者手持铜锣,或者腰挂号角,遇到敌情便会发出警报。

    丹妮的2600骑兵从白杨坡后方离开营地,先向东行走两公里,才借助密林与野草的掩护,转向北行三公里。

    接着,又在昏白的晨光下缓缓向西边的敌营潜伏过去。

    嗯,他们并没正面冲击对方的营寨。

    如果丹妮乾纲独断,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思来,她一定从山坡冲下去硬肛敌营。

    但经验丰富的老将告诉她:别看营地里一片混乱,连商贩与妓女都有,其实营寨前部驻扎的全是习惯乱战和野战的佣兵。

    而且,对方一定在营帐附近布置有层层拒马和壕沟,真冲进去,面对的便是一个个小堡垒似的坚固防御圈。

    简单来说,大营地里面有几十个坚固的小营地。大营地松散,佣兵团驻扎的小营地内部却严密非常。

    就算团长憋不住,要找妓女牵手,也必须在佣兵营地外解决。

    因为防御做得好,佣兵团员对自己的安全比较有信心,且单个佣兵团组织严密,即便夜中发生动乱,也不会出现古代军队中最害怕的“营啸”现象。

    ——团长就在身边,你如何营啸?

    胆子小的,不听话的,早就在无数次战斗中被淘汰。

    这便是电视剧中的古代军队,与异世界现实中佣兵团的区别。

    所以,丹妮没有率领军队冲击对方“铁头”,反而绕了一大圈,从侧面撞击敌人的“豆腐腰”。

    微风吹过,在林间树枝间带起一阵轻响,萦绕在丹妮耳际。

    东方泛起鱼肚白,头顶的天空好似覆盖上一层铅云,由深沉的靛青渐渐变得灰白。

    丹妮与其他将士一样,牵着自己的战马,蹲在半人高的草丛里。身边小银马虽然咬着一颗木核桃,无法发出嘶鸣声,身子却不安静,不停伸蹄扒开覆满落叶的湿软地面。

    耳边有虫子拍打翅膀的嗡嗡声,身后有战士压低声音的呼吸,时不时也会听见因士兵紧张而弄出的武器碰撞和锁子甲滑动所发出的细微声响。

    可这些声音在丹妮耳中也显得朦胧模糊,似真似幻。

    “天呐,我就要带兵冲锋了,这是真的吗?可以发个朋友圈舒缓下压力吗?要是能弄个直播,我该长多少粉?”

    等待的时间里,丹妮一直在胡思乱想。

    “呼啦——”

    一道巨大的黑影从她和她身后的士兵头顶飞过。

    是大黑。

    当他从军士头顶飞过,便代表前方哨卡已经被阿戈带领的马人小队拿下。

    丹妮立即起身,牵着马在草丛中缓步前行,不用她下令,其余两千多骑兵有样学样,在感受到头顶的巨龙之后自觉起身前行。

    嗯,他们没有骑马,为了节省马力,这五公里的路程,他们都是牵马走过来的。

    “嗖——”

    “啊——”哨塔上的士兵捂着胸口处的箭尾痛苦嚎叫。

    “当当当......”哨塔上另一名守卫压根不去查看同伴的伤势,动作麻利地蹲到木头立柱后面,同时疯狂敲击手中的铜锣。

    “敌袭,有敌军来袭——”凄厉的喊叫声随着铜锣声快速向后方传去。

    “轰隆隆......”

    终于,在靠近营地200米后,阿戈失手了。

    也不怪他,现在天色已经灰白一片,东方跃出地平线的火球甚至开始向地面射下根根金色的箭矢。

    为了更隐蔽,他们只能蹲在草丛里,距离也不敢靠太近。

    于是,有人失手了,没能同时射中全部哨兵。

    “上马!”老将巴利斯坦站起身,动作敏捷地翻身上马。

    潜行的骑兵大队也不再隐藏行踪,放开手脚,从昏暗的草丛中迅捷冲出,好似一片黑云,像西方的营地拦腰斩去。

    “当当当......敌袭——”这时敌人的营寨也有了反应,声音中的惊慌与恐惧,连200米外的丹妮都感受到了。

    “稳住,稳住速度,不要冲刺!”疤背西蒙朝自己的骑士们厉声喝叫。

    丹妮咧咧嘴。

    那嗓门......对面营地的敌人肯定也听到了。

    还记得接待授职军官那日,白骑士对她说:之所以选疤背西蒙当统领,除了他老实倔强,忠诚可信,无人能及的大嗓门也是一项巨大的加分项,其实他本身的战技术水平并不高,甚至不合格。

    但武技与指挥打仗的技能可以学习,大嗓门却是天生的。

    “呜呜呜——”

    靠近敌人木栅栏时,十里营地已经响起连绵不绝的低沉号角。

    清晨的第一道阳光洒下,凌晨才入睡的奴隶主们从梦中艰难醒来。

    “真龙与诸位同在!”丹妮拉停小银马,抽出长剑,高声大喊。

    “锵锵锵”数千骑士一起拔出长剑或弯刀,齐声大喝:“龙之母万岁,真龙万岁,自由万岁!”

    “大黑!”丹妮一声令下,黑龙几乎贴着骑兵队伍的头顶来到栅栏前。

    “轰——”好似一捆土制手榴弹被引爆,冒着火花的简陋木桩一下被掀飞。

    “聿聿——”

    “哞哞——”

    栅栏内并非士兵的营帐,而是蔓延半公里的巨大马棚,有骑兵的战马,有拉马车的驮马,有等待宰杀的肉牛,也有拉车的公牛。

    些许火焰也只能烧到靠近栅栏的几匹马,可丹妮真正的杀手锏是龙威!

    “嘶嘎——轰——”大黑落在地面上,站在围栏缺口处肆意挥洒龙炎,巨龙之威被淋漓尽致地展露。

    “嘶嘎——”

    “嘶嘎——吼——”

    白龙拍打宽大的翅膀在慌乱的马群头顶低空滑翔,恐惧在牲畜群中无可抑制地蔓延。

    “战马失控,啊——”战马营地里的马夫凄厉嚎叫。

    “轰——”一匹高大的黑马一头将他顶飞,哀嚎声刚升起,又快速戛然而止。

    “聿聿聿聿......嘶嘶嘶嘶......踏踏踏......”

    战马恐惧的嘶叫声很快被隆隆马蹄声掩盖,马夫几乎化为一团血泥。

    马鹏内的马夫只是开始,当马群想要跃过栅栏,向营地外广袤的田野奔去时,大黑便适时从营地外沿低空掠过,再一次将马群逼了回去。

    营地外有大黑调整疯狂马群的方向,营地里也有巴利斯坦一众策马奔腾的骑士,他们在后方驱赶着马群。

    沿着营地的方向,从北向南,收割敌人的生命。

    被镣铐锁住手脚的奴隶,挺着肚皮从华丽帐篷中钻出来的奴隶主,光着身子胡乱奔跑的妓女、佣兵、商贩,或者仓皇哀嚎,或者大骂着驱使士兵稳住阵型,或者跪俯在地,大声求饶。

    但在龙威下处于惊惧状态的马群根本无法控制,也没有怜悯与理智,万马奔腾下,奴隶和奴隶主,佣兵和妓女,没有任何分别地被铁蹄践踏。

    随着一个个战马营地被马群冲毁,不断有新的马群加入疯跑之中,最后汇聚成一片数万牲畜组成的死亡犁刀,将半个营地犁粗粗地了一遍。

    而这只开始,疯狂马群后面还有一群真正的死神,像细密的钢铁梳子,梳理被摧毁大半的营地。

    凡是穿托卡长袍者,杀。

    凡是拿着武器的人,无论佣兵还是奴隶,杀。

    凡是衣服华丽的黑红直立长发之人,杀。

    只有女人与跪俯在地的戴镣铐者不会遭受一丁点儿伤害。

    如果遇到挂着代表和平彩条旗的营帐——他们大多是商贩,在进入战场后便自觉挂上代表身份的旗帜——那时,会有马人出面,将里面的人串在绳子上。

    马群也不能冲毁所有的营帐,有警惕心强的佣兵团会在营地外堆放坚固的拒马,聪明点的还会在拒马上覆灭点燃的毛毯、帐篷之类的物品。

    营地那么宽敞,也有营帐运气好,没有被惊惧的马群冲击到。

    这时,丹妮带着她的龙出场了。

    黑龙在敌人营寨外围“赶羊”,这种高技术活只有能与丹妮龙灵的大黑能做,白龙与绿龙暂时转职为步兵,由一群铁甲骑兵保在周围,用龙炎清理顽固抵抗的小型营寨。

    “你背信弃义,我们约定好下午列队决战,你还用坦格利安先祖的名义发过誓的,太无耻了。”

    一处华丽的金色蒙古包前,衣衫凌乱的贤主大人向高大拒马之外的丹妮悲愤咒骂。

    此时已经天光大亮,马群早越过吉斯联军的营地,并滑了个弧线,从白杨坡东侧绕了过去——绿龙一直留在无垢者的军列中心,马群不敢靠过去。

    巴利斯坦带着两千骑兵在营地内纵横驰骋,清理被冲散的敌兵,一百马人骑兵负责管理战俘。

    丹妮则带着五百骑兵和白龙攻打小堡垒。

    之前她已经打下十几座营寨,抓了三个佣兵团团长,三个贤主或者伟主。

    现在这是第四个大奴隶主。

    壮汉贝沃斯与阿戈各举着一个门板大小的镶铁皮橡木盾,丹妮骑着小银马躲在后面,大笑着说道:“贤主阁下,昨天中午我给你的决战信上是如何写的?”

    不等他回答,她便朗声道:“以先祖的名义发誓,我与你们约定,双方在阳光之下决一雌雄。你自己抬头看看天空,都快日上中天啦!”

    “可是......”翅膀形状发型的矮胖贤主瞳孔放大,很想大喊:昨晚你几乎向所有佣兵团团长明说暗示,进攻的时间在下午,还让他们在中午之前决定好是否向你反正。

    可丹妮也没说错,昨天下午吉斯联军还没扎营的时候,便收到她的决战信,信上承诺,不会在他们立足未稳时发动袭击,并约定第二天在太阳的见证下,一战定输赢,并没说一定在下午。

    mmp,你有龙有无垢者,有实力硬肛啊,怎么能这么狡猾呢!

第127章 血与火的洗礼

    环顾四周,鲜血染红大地,帐篷在燃烧,倒塌的木栅栏浓烟滚滚,鼻间环绕着残酷的血与火的焦糊气息,耳畔黄丝披风卫士恐惧的喘息声。

    更远的地方,有士兵躺在泥土翻看的草地上,在等待最后的解脱,时不时还发出在人世和地狱间徘徊的呻吟声。

    他的身边还有几节残尸,被马蹄践踏成一团血糊糊,难以分辨出人或马的尸体。

    矮胖贤主猛地打了个寒颤:这里是地狱,我怎么到这儿来了?此刻我该坐在金字塔顶端花园,一边用脚掌感受女仆胸部的柔嫩,一边就着黑啤和密尔火酒,享用黑松露烤云雀与来自叹息之海的鱼子酱。

    昨日的“十万”大军,今早便只剩满地狼藉,真的一战定输赢了呀!

    太残酷了。

    不过作为联军统领,这位贤主也有过人之处,很快便抛却恍惚的遐思,双眼赤红,厉声大喝:“鹰身女妖之子绝不投降!”

    丹妮没有多废话,后退几步,“哗啦啦”,伴随一阵锁甲碰撞之声,一百铁甲骑兵下马,并从马鞍上取下锅盖大的青铜盾,迅速在小木寨之前组成一面盾墙。

    接着大群围拢在一起的铁骑散开,露出内中爬伏在地的小白。

    丹妮骑在小银马上,抚摸白龙脑袋,“上去给他们来个狠的。”

    “嘶嘎——”

    小白前翼支撑身体,两只结实粗壮的后腿用力蹬地,“咚咚咚”地来到盾墙后方。

    “dracarys(龙炎,瓦雷利亚语)!”丹妮大喊。

    “哗啦“,盾墙裂开一道脸盆大的窗口,小白闪电般将细长的脖子探过去。

    “轰——”

    贤主大人正疑惑着,突然便眼前一亮红,七八米长的猩红龙炎瞬间烧穿实木拒马与后面的栅栏,外焰直接扫到挡在他身前的弓箭手队列。

    “啊——火,我被火点燃了,救救我——”

    “啊,我的眼睛,我的脸,妈妈,妈妈,救我——”

    “龙!神灵啊,对方有巨龙!她真的是龙之母,没人是真龙的对手。”

    龙炎并没撩到几个人,但黄丝披风的吉斯战士已经丧胆,手中的弓箭、手弩扔在地上,拔腿就像远离火焰的地方跑去。

    “齐步,走!”丹妮挥剑吆喝道。

    “呼哈,呼哈,呼哈!”100名组成盾墙的士兵齐声喊着号子,几乎用同样的步频先前迈进。

    “轰——轰隆!”

    高大的拒马与木栅栏在烈火中坍塌,盾墙战士的铁靴踩过火红的木头与发烫的地面,缓慢而坚定地向营地内推进。

    丹妮牵着小白跟在盾墙后面,每隔十几秒,等小白回气完毕,她便大喝一声:“dracarys!”

    然后盾墙裂开一道窗口,小白把嘴巴伸出去喷火。

    在丹妮的左右两侧和后方,各有一百名铁甲骑士牢牢守护。

    “啊——”

    百米长宽的营寨内火舌乱窜,似乎让人误以为来到烈焰炼狱。

    士兵的衣服、披风几乎擦着龙炎便会被点燃,曾经让他们产生安全感高大栅栏成了催命符,吉斯士兵哭嚎着用弯刀劈砍粗大的木桩子,却无济于事。

    更让士气彻底崩溃的一幕发生了,终于有倒霉蛋逃脱不及,来了个龙炎洗脸。在众人从注视下,他们的眼球、面孔、脑袋好似遇到高温的蜡烛一般,快速融化成一滩暗红色液体。

    “我投降,我投降!”贤主大人瘫坐在华丽帐篷门前,鼻涕和眼泪混合着糊了他一脸。

    可这种混乱时刻,到处人喊马嘶,丹妮压根听不到。

    不过丹妮原本也没打算烧死奴隶主,否则他身后的金线织就的华贵帐篷早已被点燃。

    终于,见敌方阵型完全崩溃,丹妮叫停小白,大喊道:“投降免死!”

    五百毫发无损的战士齐声怒吼:“投降免死,投降免死,投降免死!”

    “啪嗒——乒嘭......”黄丝披风一个个沮丧地扔掉手中的兵器,垂下曾经骄傲的头颅,一声不吭跪在地上。

    “阿戈,将他们捆起来。”丹妮对自己的血盟卫交代一声,便带着铁盾骑兵大踏步离开,还有其它顽固坚守的营寨等着她......

    三公里长的营地,丹妮与巴利斯坦带着铁甲骑兵与龙,从北杀到南,从东杀到西,又从西杀到东。

    很多时候丹妮都有数百铁骑保护,可她的利剑也数次沾染上鲜血,她的铁甲也在箭雨中叮当作响。

    没人是傻子,其它固守的小营寨看到隔壁营地被火龙肆虐的凄惨场景,自然不会死守着等火烤,他们或驾着战马,或举着长矛与利剑奔跑,一起冲出营地,向丹妮的骑兵队伍发起决死冲击。

    2600铁骑自然不可能人人有铁甲,但护卫丹妮的五百骑兵却是最精锐的全身铠重骑兵。

    而且她还有一头龙,用无尽威压让对方骑兵的战马瘫软在地,甚至掀翻自己的主人。

    所以每一波敌人,丹妮和她的五百骑兵都在正面冲击中打出碾压效果。

    从早晨一直到中午,丹妮浑身浴血,几乎累得从小银马上栽下来。

    染血暗灰铠甲上,在缝隙处挂了七八支箭矢,臂甲与胸前板甲也有几道深深的划痕,可见她是真拼命去战斗了。

    唔,同时也说明,装备真的很重要!

    随着骑兵与前方的无垢者军团会合,战事暂时告一段落。

    丹妮坐在一根烧断的木桩子上,轻轻抚摸染血长剑上的七八个白豆大缺口,不由想到之前那个被自己一剑砍断弯刀的小个子佣兵。

    两人间的短暂交锋是她今日之战中最凶险的一次战斗。

    当时双方骑兵正要发生对撞,小白在后面吼了一嗓子,敌方没吃过“龙精”的战马立刻软了腿脚,其中一名骑兵没踩住马镫,在巨大的惯性作用下,跨越七八米,直接飞到小银马身前。

    也是运气不好,小银马前蹄失力,一下子便被他绊倒,马背上丹妮也不受控制地栽了下去。

    即便立刻有骑兵停下准备护驾,丹妮也滚入乱战区,与对方摔下马的骑兵碰了个照面。

    没的说,两人几乎同时举起武器对砍起来,丹妮使用双手剑,对方用细长亚拉克弯刀。

    那场面......几乎是乔拉与马人的战斗再现,丹妮压根跟不上对方的速度,手臂,大腿、胸口被砍得火星四溅。

    也幸亏她早期向白胡子请教过如何应对类似场景。

    嗯,她也问过乔拉莫尔蒙。

    乔拉告诉她,不要去试着看清对方的刀锋,因为无论如何也看不清,挨刀不要怕,只需不管不顾,向对方要害攻击即可。

    巴利斯坦则教导丹妮,乔拉“一路莽”的路数不算错,但她最好不要学习,因为她是女人,穿的铠甲没他厚,力量也远不如他。

    力量弱,则代表对方可以挡住她的攻击;铠甲薄,则意味着她可以承受的攻击次数有限。

    嗯,板甲也可能被砍坏的。

    还有一点,弯刀重量远不如双手大剑——亚拉克弯刀一般只有四五斤重,而丹妮的杂种剑有十几斤,巴利斯坦的剑更是重达20斤——以乔拉的力量挥动大剑,弯刀即便挡住,也只能减缓长剑挥击速度,丹妮力量不够,只要挡住了便能真的挡住。

    对于丹妮,最好的应付方式便是不要去想要害攻击,先尽量打乱对方的节奏,接着才寻找破绽,一击致命。

    如何打乱对方节奏?

    看他握刀的那支手臂,根据肩膀处的动作,判断他刀锋大概的挥击范围——完全凭肩膀精准推测挥刀位置,在这个“低武”世界几乎不可能——之后再用剑去攻击他距离刀锋范围最远的部位,对方没穿甲,被砍中必然会受伤。

    如果对方不管不顾,那就跟他以伤换伤,你有全身铁甲,肯定占优,如果对方强行格挡,那他大幅度改变动作,一定会出现破绽。

    至于是什么破绽,便因人而异了。

    就像白胡子说的,当丹妮那样去做时,果然发现了对方的一个破绽:佣兵弯刀的材质远不如她的钢剑结实!

    她的剑只嘣了一颗米粒大的缺口,对方刃口却出现小拇指指节那么深豁口。

    不由得,她又想起白胡子曾说过的话:这世上好钢难寻,维斯特洛也只有君临的铁匠能打造出精良的武器,多数佣兵甚至贵族,使用的铁剑都材质稀烂,故而魁尔斯和奴隶湾的青铜武器并没被淘汰。

    嗯,魁尔斯骆驼骑兵使用青铜弯刀与长矛并非他们穷,相反,再没那个城邦敢说比魁尔斯更富有。

    他们使用青铜武器只因为青铜武器已足以应付当前敌人。

    扯远了。

    丹妮发现对方便是白胡子口中“穷得只能使用稀烂武器”的佣兵后,便猛地用剑锋击打对方弯刀。

    那倒霉蛋也察觉丹妮的目的,可他不能不去格挡,不用刀挡便要用肉去挡,终于,“当”的一声,他的破刀从中断成两截,丹妮剑势不停,将他脑壳劈成两片。

    想到这,她不由在心中暗自发誓:“今后无论如何也要搞一套瓦雷利亚钢全身铠,嗯,还要一柄瓦雷利亚钢剑。”

    灰虫子在一片血与火的气息中穿行,跨过冒着白烟的倒伏木栅栏,来到营地废墟中,看到做到焦黑木质子上发呆的丹妮。

    她的白龙也趴在一边,正撕咬一匹被烧焦的战马。

    察觉到来人,他警惕地抬起狰狞龙头,鼻翼间喷出两条细小火苗。待看清灰虫子的样貌,又低下头继续吮吸一根血糊糊的大腿骨。

    “女王陛下,那些被围困的佣兵团如何处理?”灰虫子恭敬问道。

    丹妮战甲上的血污与刀痕他都看在眼中,心中对她的敬畏又加深三分。

    龙之母不仅能驾驭巨龙,还可以像战士一样挥剑砍人,能不敬畏有加嘛!

    不得不说,今日这一战丹妮虽遇到一些危险,但经过铁和血的战火洗礼之后,在士兵心中的威望增加了不止一倍。

第128章 不留活口

    “都有哪些佣兵团还在抵抗?”丹妮抬头打量灰虫子,发现他的皮甲上也有些许鲜血,但整体来说比她干净太多,看来无垢者的任务完成的比较轻松。

    “还剩七个小寨子。”

    这次作战计划中,2600骑兵负责拦腰截断敌方营地,然后驱赶马群由北向南冲击营地。

    而五千无垢者则带着两千长弓手在白杨坡挡住敌人的逃跑路线,毕竟吉斯联盟军也不傻,看到远方万马奔腾,自然知道该避开。

    等马群绕过白杨坡离开,无垢者再从白杨坡出发,向吉斯残破的营地压迫过去,与两千骑兵形成对敌人的夹击之势。

    清理掉散兵游勇之后,两万民伕会背着沙包在敌方小型营寨大门处布置隔离带。

    嗯,阻止对方逃跑,无垢者没马,追不上嘛!

    “边缘的玫瑰团保存的最完整,次子团被马群冲破营寨,死伤惨重,只剩两百人躲入吉斯贤主的营地。

    暴鸦团更惨,他们实力强大,拥有五百铁甲精骑。

    可正因为他们全团都是骑兵,搭建的营地与马厩连在一起,近两千匹马跟着马群暴动,营地被践踏得稀烂,几乎没人活下来。”

    说到这,一向感情内敛的太监战士也不由面露唏嘘之色,叹道:“最强之佣兵团竟覆灭得最窝囊,他们该早点向陛下投诚的。”

    唔,丹妮的“老情人”莫名其妙领了盒饭,好惨。

    “这是他们自己的选择。”她淡淡说了句,拉下面甲,站起身,对远远将她围成一圈保护起来的马人骑兵喊道:“阿戈,让巴利斯坦爵士按计划,配合无垢者往北清理10公里。”

    “是,卡丽熙。”

    “走吧,完成收尾工作,我们也可以暂时休息一下了。”丹妮对灰虫子道。

    见她过来,立即有马人牵来一片黄色皮毛的高大骏马。

    嗯,她的小银马马失前蹄,摔伤了。

    已经不足五百之数的铁骑护卫再次以丹妮为中心,快速围拢过来。

    小白也吐掉嘴里的骨头,扑扇着翅膀飞到丹妮头顶,绕着圈跟随队伍缓慢前行。

    “魁洛,我们损失了多少兄弟?”丹妮问身边的铁甲护卫。

    与阿戈三个血盟卫不一样,魁洛加入女王铁骑护卫后便开始适应铁甲。

    “死了20个,40个受伤,卡丽熙,您伤势如何?”马人少年关心问。

    他之前可是亲眼见证丹妮摔马全过程的。

    “没事儿,内甲缓冲大部分力道。”

    全身铠的穿戴过程非常复杂,并非在衣服外面套一层铁皮就完事儿了。

    从贴身棉衣开始,轻薄柔软的皮甲,柔韧且弹性十足的内垫,丝绸或者亚麻布外套,最后才是铁甲,如果想要更美观,还可以在铁甲外再披一层大衣。

    当然,普通武士压根没财力组装完全套装备,对他们来说,质量差的内甲反而会影响武技施展,绝大多数情况下只会在铁甲内加一层皮甲。

    而贵族骑士与普通铁甲骑兵的区别便在于:同时在战场上摔下马,贵族老爷缓过神来后,屁事没有,爬起来继续挥剑猛劈;普通骑兵即便不摔碎内脏,也会内出血,八成无力再战。

    还有一点,有精良内衬的铁甲可以部分抵抗锤击,而普通铁甲遇到挥舞钉头锤的猛男,几乎磕着就伤,砸中便死。

    嗯,在铁甲骑兵对战中,铁锤的杀伤力最大,其次为精钢长矛,再次为双手重剑,最后才是弯刀。

    “无垢者与长弓手伤亡如何?”丹妮又问步行跟在她身边灰虫子。

    “无垢者与长弓手一人没死,只有十几名战士被流矢擦中。”

    末了,灰虫子恭敬赞叹道:“陛下,您打了一场足以被人称颂千万年的战役呢!”

    这并非刻意恭维,吉斯人的奴隶士兵不提,黄丝披风也很垃圾,但五千佣兵太过可怕。

    佣兵名声不好听,但战力却真的强大,无论单兵战士的武力,还是小军团集体作战,在这个异世界,几乎超越所有国家、城邦的正规军。

    这么说吧,五千佣兵硬肛五千无垢者,无垢者有一半可能要输。

    与多斯拉克咆哮武士不同,佣兵战技术水平太高,还非常全能,很多佣兵既能当骑兵,又能成为弓箭手,给他配备铠甲,还能成为重甲骑士。

    比如乔拉·莫尔蒙,他曾经当过佣兵,与几个不出名的小佣兵团签订劳工契约。

    以乔拉的水平,也只能成为50人队伍的小队长——他在佣兵界中的最高职位,多数情况下,他只是佣兵团中一名普通成员。

    更重要的是,佣兵团比无垢者富裕,装备更好。

    比如在万马奔腾中团灭的暴鸦团,明面上只有500名骑兵,却配备1500匹战马,和500匹驮马,其余物质更是不计其数。

    “卡丽熙,您可以再增添一颗铃铛啦!我敢说,大草原上再没一位卡奥有胜过您的战绩。”

    魁洛也兴奋异常,为自己能够效忠如此伟大的卡丽熙而深深地自豪。

    “卓戈卡奥在夜之国度也会为您欢呼。”

    如果你不说最后一句话,这次的马屁算满分,现在扣四十分,让你及格,再接再厉。

    丹妮心中吐槽,嘴里却悲天悯人地说:“全靠众将士用命,为了解放奴隶的伟大事业,我们今天牺牲了很多兄弟,明天还会失去更多的战友。”

    “为卡丽熙战死是我的荣耀!”魁洛立即说道。

    “我等愿为女王陛下效死!”四百多骑士齐声大喝。

    很好,军心可用,士气高昂啊!

    也许可以改变既定策略。

    之前只想打退这波攻击,然后等龙再成长一年,同时种一年田,最后以摧枯拉朽之势横扫奴隶湾。

    但奴隶主大肆雇佣佣兵团的事提醒了她,奴隶主老有钱了,那群该下地狱的家伙正在用她的钱雇佣士兵攻打她的城池,这......

    丹妮愤愤然地想到。

    “不要杀我,不要——额啊——”

    突然的,一声惨呼惊醒沉思中的丹妮。

    “怎么回事?”她拍打几下马腹,快走几步,来到队列前方。

    不远处一名胸口印有巨大龙头图案的麻衣男子,正趴在一具尸体上,死命从拉扯对方脖子上的链子。

    正午阳光下,链子反射点点金光,手指粗的金链子?

    丹妮还没来得及“发明”印刷术和造纸术,但用大块橡木雕刻花纹的印染设备已经弄了出来。

    有点强迫症的她,非常看不惯这个时代杂乱的战服,她麾下的士兵,即便民伕,也有统一的服装,两件胸口印有黑色龙头原色亚麻布上衣。

    就像那个扒尸的汉子。

    丹妮凝目扫视周围一圈,大地为万马奔腾的铁蹄撕裂,田野中的野草和野花都被踩进泥土,到处都是人马的残尸与冒烟的木桩、踩入泥地中的帐篷,鼻翼间嗅到泥土的清香和血火的焦臭。

    一群民伕分散在这片被刀剑“犁”过一遍的土地上,他们提着篮子,握着弯刀,好似收购庄稼一般收购垂死伤员的生命,搜刮他们的皮鞋、皮甲、头盔、铁箭头、刀剑等武器,乃至随身携带的钱包和贵重首饰。

    弯刀送入垂死者的脖子,时不时带起一阵急促而短暂的哀嚎声,丹妮嘴巴几次开阖,却什么也没说出口,抽了马屁股几下,沉默着继续前行。

    也许凭她的手段能救活几个,但那又有什么意义?

    她自己的小弟都救不过来,难道为敌人浪费自己的精力和稀缺的药品?

    这就是战争!

    很快她便穿过战场,来到营地最前端仅剩的七座寨子。

    它们之所以在万马践踏中保存下来,主要因为位置比较靠西,处于海岸岩石凹口处。

    此时,在每个小寨子外围都有一圈麻袋堆码的矮墙,也就一米二左右,轻骑高速冲锋,也许可以跃过去......如果忽略沙袋后面的无垢者长矛阵列的话。

    “次子团躲在哪个营寨里?”丹妮问道。

    灰虫子还没来得及搭话,40米外一座木头塔楼顶部便传来声音熟悉的大嗓门:“女王陛下,我投降,我愿意带领团员投靠您!”

    那片营寨背靠连绵青灰色巨大岩石,最高的石头有四五米高,矮的也有一米见方,其余三面有一圈马车和木桩混合组成的“栅栏”。

    看着像刚搭建的,但马车由一根根手腕粗的铁索连接,似乎还蛮结实的。

    马车组成的围墙后方有两排左手持盾右手握着短剑的武士,盾牌手后方还有一百多名弓箭手,每个弓箭手脚边还放着三四只上了弦的手弩。

    众武士身后靠近岩石的位置,有被拆掉顶层帐篷的木头营帐,与丹妮的木头宫殿类似,木头做墙,帆布为顶棚。

    此时去掉顶棚的营帐内,由木桌与木桩搭建了一座四米多高的小型哨塔,正有两个人站在上面。

    向丹妮挥手呼喊的便是那位长胡子的“泰坦私生子”梅罗。

    他身边的奴隶主昨晚还与丹妮会面过,一位弥林伟主,似乎也叫格拉兹旦,不过他的姓氏丹妮不记得了。

    “放下武器,出来投降。”丹妮在麻袋围墙后面喊道。

    “我们次子团愿为陛下服务。”梅罗说道。

    “放下武器再说。”

    “我们是战士,可以为陛下服务。”

    丹妮烦了,指着那个大个子布拉佛斯人,对里面的佣兵和吉斯士兵说道:“砍掉这个对我大不敬之人的脑袋,放下武器,跪地投降,否则杀无赦!”

    “你——”泰坦私生子惊怒交加,拖到腰腹处的金色长胡子不住抖动。

    他再想不到丹妮这么蛮横,他的次子团此时可还有两百多名团员呢!

    两百名精锐佣兵几乎等于两百名经验丰富的骑兵,放在维斯特洛便是两百多名爵士老爷。

    “我的团员都誓死为我效忠,龙之母,我为昨晚的不当言行向你道歉。但也请你明白,接受我的投靠,你会多出数百名勇士,如果选择鱼死网破,我和我的兄弟会带走你一千名无垢者!”梅罗强压下怒气,软硬兼施地劝说道。

    同时他在心里发誓,只要此番脱困,他一定找机会狠狠报复这个银发婊子。

    “嘭嘭嘭”次子团剑盾手立即用短剑敲击盾牌,即是表达对团长的支持,也在向对面的丹妮展示次子团的团结与勇气。

    “泰坦私生子,泰坦私生子!”他们齐声大喝。

    大个子布拉佛斯人挺直腰杆,俯视沙包围墙后方的丹妮,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

    在次子团众人的呼喊声中,丹妮缓缓后退出无垢者阵列,淡淡道:“用火油罐,不留活口!”

第129章 怒火燎原

    丹妮的指令立即得到执行,前排无垢者将盾牌支在沙袋上组成盾墙,后方的无垢者以“三段射”的模式,排着队向对面营寨抛投菠萝大的瓦罐。

    “砰砰砰砰......”

    沥青的刺鼻气味很快便飘散方圆百米,连附近小寨子里观看局势发展的其它佣兵团也能闻到。

    布拉佛斯人看着在佣兵盾牌上碎裂的油罐,惊恐大叫道:“小贱人,你想干什么?”

    “我们愿意投降。”突然的,有佣兵高呼一声,捡起脚边的手弩,掉头便对哨塔上的梅罗攒射起来。

    “啊——叛逃!”泰坦私生子手臂中了一箭,蹲下身子惊怒吼叫道:“给我杀了他,杀了那个叛徒!”

    “嗤嗤嗤——”梅罗统治次子团多年的余威起了效果,附近佣兵下意识便举起弓弩,将那个临场起义的佣兵射成马蜂窝。

    可刚杀了他,那些家伙立马面色狂变:我特么到底做了什么?让那个傻逼......喔,不对,让他位勇士独自背负杀害团长的罪孽,自己等人安然存活才是正理啊!

    唉,现在只希望在见识到我们的刚烈与忠贞后,龙之母能以博大胸襟,对我等的勇武产生怜惜之情啦!

    “没想到佣兵恶名排行榜上,仅次于勇士团(血戏班)的次子团也这么忠勇。”丹妮果然看到了他们的刚烈,神色复杂地对灰虫子道:“送他们一程吧!”

    “嗖嗖嗖!”

    她一挥手,身后的长弓手立刻射出数百只火箭。

    “轰——”充当栅栏的马车上,佣兵的盾牌与头盔上,一瞬间覆盖一层橘黄色的火焰棉被,为这个炎热的正午再添一股热浪。

    “啊啊啊——我投降,龙之母,我投降啊——”佣兵们丢掉手中的盾牌、弓箭,在地上疯狂滚动,嘴里发出凄厉惨嚎。

    也有悍勇的佣兵捡起手弩向丹妮方向拼命攒射,手弩射光,捡起弓箭继续射,一边射击,一边谨慎后退,避开蔓延过来的火浪。

    “咄咄咄咄......”丹妮身前的盾牌发出一连串的叮当响声,肉眼可见一根根钢头箭矢被弹飞。

    “冲出去,冲出去和他们拼了。”布拉佛斯人还在呼唤。

    也有十来披甲骑兵冒着箭雨,跃过烈焰熊熊的马车,向沙包围墙冲击过来。但不等他们靠近,密密麻麻的长枪便从沙袋缝隙间捅出,组成一道长钉之墙,战马和骑士惨嚎着倒在血泊中。

    “团长,爬上岩石,去大海。”有佣兵爬上两米高的岩石,在凹凸不平的石头林里蹒跚向西边的海岸逃去。

    其他人见状有样学样,很快剩下的一百多人包括长胡子梅罗、弥林伟主也离开营寨范围,进入崎岖的山石狭道。

    “嘶嘎——”

    “啊啊啊啊,龙!”绝望的惨叫在从前方第一个爬上岩石的佣兵口里响起。

    接着便是,“轰——”

    冒着黑烟的亮红火舌舔舐前方十几个佣兵的身体,他们在拼命挣扎,他们的**在高温在融化,骨骼在龙炎中扭曲,好像一根根丢入锅炉中的蜡烛。

    “嘶嘎——”

    “嘶嘎——”

    又有两条龙从大海的方向飞来,在佣兵头顶快速掠过,留下一条长长的火浪。

    梅罗躲在一块花岗岩后方,感受从身边滑过的滚烫气息,惊恐大喊大叫,“用弓箭,射死魔龙!”

    如果你们的弓箭能射死龙,我也不会让他们出场了,丹妮心里冷笑。

    没有强弩,没有大威力长弓,没有精钢锻造的特种箭矢,除非能正中龙的眼睛,否则几乎无法对龙造成致命伤。

    事实上,那些吓破胆的佣兵压根不敢攻击来回呼啸的三条龙,他们的弓箭早丢了,难道用剑去砍天上的龙?

    “杀了侮辱龙之母的布拉佛斯人!”伟主恐惧嚎叫。

    “杀死梅罗!”

    “梅罗侮辱龙之母,不再是次子团团长,杀了他!”

    “杀了他我们就能脱离烈焰地狱!”

    吉斯黄丝披风战士、次子团的佣兵,都红着眼睛,一边躲避滚滚热浪,一边寻找大个子布拉佛斯人。

    “吱呀——”不远处看到魔龙肆虐场面的佣兵团与奴隶主,直接打开自己的营寨大门,再也不敢奢望能负隅顽抗,也不敢向龙之母提出投降条件。

    只要不被魔龙烧死,即便被无垢者砍掉脑壳也行,他们恐惧地想。

    丹妮让无垢者去处理那些投降之人,她自己却好似呆住了一般,就站在那,看着三条龙将一百多人绝望哭喊的人融成脂油。

    到最后小绿和小白甚至落在岩石上,大口撕咬冒着火星的焦黑的尸体,“尸体”还在嘶哑地嚎叫......场面惨烈至极。

    “吼——”大黑扑扇着翅膀,张大嘴巴似乎在猛地吸气。

    实际上丹妮已经进入龙灵状态,通过黑龙的视角,看到无数荧光闪闪的彩色灵质在火焰中飘荡。

    她立即与大黑灵魂合一,以“龙之母赋灵”的技能,将被烧死佣兵体内逸散的灵质融入大黑的精神海。

    这并非第一次从人类尸体上发现逸散的灵质。

    上一次攻打阿斯塔波,死了一万多人,丹妮将奴隶和没人人领的奴隶主的尸体分开火化时,便发现人类尸体在火中焚烧会溢出一片密度较高的灵质。

    越新鲜的尸体灵质浓度越高,吉斯人的尸体多放了两天,都腐烂成一滩腐臭的尸水,依旧有一批灵质溢出。

    当时丹妮便惊奇不已。

    人之一生不断从大自然中索取滋养,死后组成**的元素回归大地,组成灵魂的特质消散于天空。

    这种现象虽奇幻,她也能理解,并认为十分合理。

    但如果灵质源自灵魂,那为何死亡好几天了,尸体中依旧存在灵质?

    事后她又悄悄焚烧了一批“木乃伊”......嗯,大金字塔底部被特殊处理过的干尸。

    吉斯贵族流行将先祖的尸体存放在自家金字塔底部,丹妮还非常遵守传统地为存活下来的贵族后裔预留了一座小金字塔。

    焚烧之后丹妮更震惊了,就连干尸中依然有灵质溢出,只不过灵质密度又降低一大截。

    难道**与灵魂并非独立存在,反而人体每个细胞都蕴含一部分灵魂,完全的灵肉合一?

    既然复活灵魂残质,那这个世界的死尸能不能复活?

    呃,似乎还真可以,比如,异鬼将人的尸体复活成尸鬼。

    丹妮差点从女王转职成科学家。

    唔,她此时其实也算在进行验证。

    活人焚烧过程中溢出灵质的密度,真心高得可怕!

    “混蛋,谁让你们吃人的?”回过神,看到两条龙嘴里咬着白森森的人体脊椎骨,吸得骨髓“哗啦啦”响,丹妮怒不可遏。

    没见周围俘虏都快被这渗人的画面吓尿了吗?

    别说被俘虏的佣兵,连丹妮麾下的小弟也面色发白,几欲呕吐。

    丹妮穿着铁甲艰难爬上岩石,扬起鞭子就对两条恶龙劈头盖脸抽打起来。

    “噼里啪啦——呜呜嘎嘎——”

    两条龙被抽得抱头鼠窜,却不再像之前那样对丹妮喷火,甚至都没向她嘶吼。

    上次攸伦夺龙事件中,她并非使用龙之号角控制白龙与绿龙,而是合黑龙之力,带领白龙和绿龙强行冲破龙之号角的束缚。

    号角的“缚龙者之力”都被毁掉,成了个无法控龙的魔法乐器。

    嗯,依旧可以借助龙角中的龙魂威慑“低等”生灵。

    自此之后,她与白龙、绿龙的关系亲近了很多,并非单纯感情上的亲密,而是源自灵魂深处的一种奇特联系。

    这么说吧,如果大黑某一天挂掉,丹妮可以立即与白龙或绿龙建立稳定的龙灵关系。

    如果她有三个“技能位”,甚至可以将处于不同地区的白龙、绿龙、黑龙的灵魂拉在一起打麻将。

    “陛下,玫瑰团的琼恩团长想见您。”灰虫子看着追在龙后面,一边叫骂一边抽打的丹妮,神色有些畏缩。

    唔,下方所有见识过巨龙喷火、烧人、吃人过程的士兵,无论敌友,再看到两条凶残恶龙在丹妮女王的皮鞭下四处逃窜的场面后,都会对丹妮女王敬畏如神灵:这便是真龙,可以降服巨龙的女龙王啊!

    “回去就饿你们两天!”鞭稍指着向海边飞去的两龙,丹妮恶狠狠地威胁。

    等小白和小绿飞远,她才踩着贝沃斯的肩膀,从岩石滩上爬下来。

    “玫瑰团投降没?”她问。

    “他们愿意投降,但想与您谈谈投降后的待遇。”无垢者统领道。

    “呵呵,他们胆子倒是很大。”丹妮骑上大黄马一边走,一边对魁洛吩咐道:“今日战事已经结束,你先脱下铠甲,去战场上搜集一批牲畜的尸体给黑龙送去.....嗯,如果白龙和绿龙回来,看住他们,别再让他们吃人。”

    “敌人的尸体吃了也无妨。”马人少年嘟哝道。

    丹妮瞪了他一眼,道:“今天他们吃死尸,明天就可能吃活人,后天连你这个巨龙守卫也会被吃掉,还没关系吗?”

    “呃......”马人骑士摸摸鼻子,默默打马离开了。

    一路来到白杨坡下,丹妮瞥见龙母卫队步兵统领莫罗诺在指挥人将一面面旗帜铺在草地上,不由上前问道:“这是吉斯联盟军与佣兵团的旗帜?你搜集了有什么用?”

    “龙之母万岁!”看到丹妮,莫罗诺立即身体正直,右手迅速抬起,喊了一声口号。

    嗯,如果换成“嗨,希特勒”,几乎就是完整的**礼。

    第一次遇到这种军礼时,丹妮还被吓了一跳。后来向白胡子与莫罗诺打听之后才知道,古吉斯军团存在的年代便开始流行“举手礼”。

    在维斯特洛,有站直身体,右手握拳锤击心口的“捶胸礼”,有比较正式的单膝跪地礼,也有骑士使用举手礼。

    在厄索斯大陆的佣兵之间,还盛行从盛夏群岛流传过来的碰拳礼。

    后来莫罗诺建议丹妮全军统一举手礼,因为在奴隶湾,吉斯军团的礼仪显得更郑重,就好似语言中的瓦雷利亚语一般。

    “陛下,这并非为我搜集的,它们象征您的彪炳战绩,应该挂在大金字塔大厅内让您的客人鉴赏。”莫罗诺指着那些或破损或脏污的旗帜说道。

第130章 收个琼恩雪诺当小弟

    琼恩虽然要与丹妮谈条件,但并没像次子团那样紧锁营寨,全军严阵以待。

    相反的,玫瑰团的寨门大开,里面的佣兵也......

    呃,他们多数还躺在营帐里呼呼大睡。

    “陛下,您的长城干红真够劲,我现在都还有点头晕,而我的团员大半还是宿醉状态。”大胡子琼恩苦笑着对战马上的丹妮说道。

    “不够劲如何能冠以‘长城’之名。”丹妮理所当然道。

    当然够劲道,我那白酒压根不是用来喝的。

    可以消毒的高浓度酒,又兑了葡萄汁,还添加了大量白糖,不会喝酒的人也能一口气灌下去一大杯,但那后劲便不是一般人可以承受的啦!

    说起这“长城干红”,也不得不感慨奴隶湾物产之“贫乏”。

    在丹妮到来之前,奴隶湾有五大特产,奴隶、橄榄、铜矿、甜菜、酸葡萄,除了橄榄油和奴隶,几乎没有可以出口的物资。

    嗯,奴隶湾的葡萄不适合酿酒,酿出的葡萄酒连庄园主自己都不愿喝。有一种丹妮也搞不明白的涩味,明明葡萄又大又甜。

    丹妮到来后,在阿斯塔波的经济改革中做了三件事,第一,葡萄酒高浓度化,也即是搞出清洗伤口的高浓度白酒,也可以当成特色酒卖——白酒兑葡萄汁的假葡萄酒;第二,用甜菜制糖;第三,资助手艺人建立了十几家青铜器加工厂,打造‘铜矿——铜锭——精美铜器’的产业链。

    扯远了,目前阿斯塔波被吉斯人封锁了海路与商道,有好的商品也卖不出去。

    “陛下,不知您打算如何处置玫瑰团?”琼恩团长正色道。

    丹妮的铁手套在马鞍上轻轻拍打,没回答他的问题,反而笑着问:“你现在明白三百年前托伦·史塔克为何那么干脆地向伊耿投降了吧?”

    琼恩团长苦笑点头,叹道:“我们的先祖错怪‘降服王’了,他很有智慧,为北境人做了最好的选择。

    您凭着三条幼龙便以极低损失横扫吉斯盟军,当时托尼国王麾下将士还没现在多呢。

    而伊耿陛下却拥有比您更强盛的军势,和更强大的成年巨龙,凡人的军队几乎不可战胜。”

    “这么说,作为自我流放的北境贵族的后裔,你们如今对当年之事释怀了?”丹妮继续问。

    “您知道我们是贵族后裔?”琼恩神色复杂道。

    “呵呵,别忘了我也是维斯特洛人。”丹妮语气温和,用通用语说道:“你的三位同伴,莱拉·安柏,布鲁斯·韦恩,赫曼?陶哈。

    除了韦恩我有些不确定,‘最后壁炉城’的安柏和‘托伦方城’的陶哈,我没猜错吧?”

    “陛下慧眼如炬。韦恩祖辈是依附临冬城的一名爵士,没有封地,离开史塔克后,他家的爵位自然也没了。”

    “原来如此。”丹妮点点头。

    这个世界非常讲究传承,或者说,阶级太过固化,即便贵族后代与平民一起当佣兵,能混出头的也多半是贵族后裔。

    因为他们有剑术、战技术、知识、礼仪、进取心等各种传承,生存力更强,登上高位可能性也更大。同等条件下,其他人对贵族血脉的认同性也更高。

    “你姓雪诺,普通人家多半连老婆都没有,哪还能弄出个私生子?”丹妮继续道。

    维斯特洛的私生子就和现代社会的小三一样,一般人家没资格拥有。

    “你父亲是谁?”她好奇道。

    琼恩雪诺苦笑摇头,叹道:“我父亲大概是布拉佛斯的一个佣兵,到底是谁,我母亲也不知道。”

    “呃......”

    “我母亲是一个‘波顿’。”

    “恐怖堡剥皮人那个波顿?”丹妮震惊道。

    “嗯。”

    琼恩团长连忙补充道:“陛下,我不剥人皮的。事实上,波顿家的先祖来到厄索斯大陆后便不再剥人皮,太血腥,太野蛮,会引起顾客反感,带坏玫瑰团名声。”

    “北境如今的形式你可知道?”丹妮问。

    “我有关注,听说罗柏·史塔克带领北地贵族南下河间地,在争夺铁王座。”琼恩说。

    “他对铁王座不感兴趣,主要是为父报仇。”

    “您如何确定他真对铁王座没兴趣?陛下,请见谅,但15年前,劳勃·拜拉席恩也打着报仇的旗号起兵造反,最终却坐上铁王座。”琼恩冷笑道。

    “你对未来有什么打算?”丹妮话题一转,试探着问道:“七国局势混乱,四王争霸,你们可以加入其中一方,也许有机会恢复先祖的荣光。”

    “这......”琼恩愣了愣,直言道:“陛下,您也有重新夺回铁王座的想法?说实话,我们的先祖都是自我流放,家族爵位还在,对如今的本家也并无怨恨。”

    “好吧,我不绕圈子了。”丹妮毫不客气地说:“我认为以玫瑰团的信誉与操守,有资格向我效忠。此时,我的目的只是推平奴隶湾,瓦解奴隶制,今后的事我此刻也不确定。”

    “感谢陛下的赞许,我们只不过始终坚守最后的底线罢了。”

    “那么,你和你的玫瑰团是否愿意向我效忠?继续做佣兵,为钱卖命;为我效力,你们的力量将用在解放奴隶这件有意义的正义事业上,你如何选择?”丹妮问道。

    “陛下,您在与世界为敌。”琼恩眸光一闪,回答道。

    “世界被龙王统治了五千年。”丹妮道。

    “您只有三条幼龙。”

    “我的敌人都是垃圾,幼龙足够。”

    “......”大胡子琼恩·雪诺。

    我和我的玫瑰团也是垃圾?

    他涨红了脸,很想反驳,可现实却是,他们五千精锐佣兵真的如垃圾一般被眼前女王横扫。

    “凯渊与弥林的奴隶主有太多太多财富,多到足够雇佣整个世界的佣兵团,那时,他们会吸取今日败仗的教训,至少,会有无数射龙弩被暗藏在营帐中。”大胡子琼恩说出一种针对龙的战术。

    “呵呵,琼恩团长,你以为那些奴隶主还有再次组成联军的机会?你以为龙只能喷火?”丹妮笑声如铃铛般清脆。

    “我问你,甲方为钱而战,乙方为自己和家人的性命而战,乙方人数比甲方多,而且还能知道甲方全部战术与营地布防状态,甲方对乙方却一无所知,谁会赢?”

    “这......”琼恩愣住了。

    “今日的奇袭绝非特例,今后凡是我与吉斯联盟的战斗,都会与今日类似——双方信息完全不对等。

    回去与你同伴好好商量一下。

    我也不强求,如果拒绝,只需按照传统支付赎金,并发誓不再加入我的敌人阵营即可。”

    说完,丹妮便调转马头,准备回白杨坡。

    “等一等。”琼恩叫住她,严肃问道:“陛下,请告诉我,您会如何利用玫瑰团?”

    丹妮勒住马,回头道:“我会扩建龙之母卫队,骑兵与步兵都会扩大数倍,士兵就在奴隶军中挑选,你们若向我效忠,我会将玫瑰团全员打散,组成新军团中的将校军官。”

    不可能每个佣兵都是乔拉·莫尔蒙,但统帅十人队,百人队肯定没问题。

    玫瑰团有800骨干成员,即便只将他们提拔为十人队队长,丹妮便立马多了8000战士。

    奴隶兵质量再差,也比维斯特洛拿着粪叉与镰刀的农夫兵要强吧?

    至于说为何不将原本的龙之母卫队中的干部选拔出来,另外组成一支军队,那样忠诚度更有保障?

    问题就在这儿了,龙之母卫队成员之前都是奴隶,受过军事训练的人太少太少,就连此时军中的干部都不太合格。

    比如丹妮的骑兵统领,疤背西蒙,白胡子挑选他当统领只有两个理由:嗓门够大,政治成分好。

    唔,所谓政治成分,便是奴隶出生,极度痛恨奴隶主,对解放奴隶的丹妮有很高的个人崇拜。

    真正的技战术素养其实很菜鸡,他的马术连丹妮的侍女伊丽都不如。

    如果吉斯联盟不主动进攻,她会让乔拉和巴利斯坦再培训他们个一年半载。

    但琼恩有句话说得对,奴隶主有钱,可以雇佣全世界的佣兵和刺客。

    她必须趁着凯渊与弥林此时兵败虚弱,领兵北上,在三个月内打下那两座城。

    嗯,西海岸贸易城邦的佣兵走到弥林,一般要花费两个月到半年的时间。

    “陛下,琼恩·雪诺愿意向您效忠。”大胡子团长快走几,来到丹妮马前,单膝跪下郑重说道。

    “喔,你的团员呢?”丹妮听出他话里的意思,笑着问道。

    “玫瑰团今日在我手中解散,团员全凭自愿,可以留下为您效忠,但他们与我不再有上下级关系。

    如果团员选择离开,我会将冬雪玫瑰旗交出去,他们可以重组玫瑰团。”琼恩雪诺大声道。

    这是个聪明人!

    丹妮翻身下马,抽出腰间长剑,剑尖搭在大胡子团长肩上,道:“还记得如何向君主宣誓吗?”

    “大概吧......”对丹妮如此郑重对待他的效忠,琼恩雪诺既激动,又惶恐,同时还在心中升起一种神圣的仪式感。

    我发誓,我绝对不会辜负赐予我此等荣誉之人!

    他涨红着脸,在心中做了个决定。

    “你现在信仰旧神还是其它神灵。”丹妮肃穆问道。

    迟疑片刻,他咬牙道:“我本该信仰旧神,但厄索斯大陆连鱼梁木也没有;我或者可以信仰这片大陆最流行的红神(光之王拉赫洛),可我觉得自己始终是维斯特洛人。所以,陛下,我愿以七神的名义发誓!”

    “可以,我也信仰七神。”丹妮笑道。

    这倒没说谎,作为君主,丹妮必须要有信仰,无信者比堕落者更不被世人接受。

    她总不能对人说,我信仰如来佛祖,信仰三清吧?

    呃,也不对,在现代社会,她压根不信佛,也不信三清。

    七神:天父(审判)、圣母(母爱与养育)、战士(勇气与胜利)、少女(天真与纯洁)、铁匠(手工艺与劳动)、老妪(智慧)、陌客(死亡与对未知的敬畏)。

    七神教会并没有真正的神灵,七神只代表人生七个阶段和七种高尚的美德,与现代的“八荣八耻”没啥本质区别。

    丹妮觉得七神几乎是这个世界最先进的教义,信仰一下也没关系。

第131章 骑士王丹妮

    西南风为奴隶湾东岸带来大海清咸的气息,白杨坡下方战场血与火味道被冲淡了不少。

    正午的阳光在有着七八个豁口的雪白剑刃反射耀眼的白芒,让旁边围观的巴利斯坦等人微微眯起眼。

    七根木桩立在丹妮身后,木桩上半部有新鲜雕痕的七种人物面容:手持天平的大胡子男人(天父),微笑妇女(圣母),配备长剑的年轻男子(战士),薄纱少女(少女),拿着锤子的汉子(铁匠),提着一盏灯的驼背老妇(老妪),没有面容的无面人(陌客)。

    剑脊在神色激动的大胡子肩上敲击三下,丹妮朗声道:“布拉佛斯与北境人的私生子,琼恩·雪诺,在七神见证下,你是否愿意向我宣誓效忠,终其一生,做我忠诚的骑士,用你的勇气,武力和智慧为我服务?”

    她摘下了头盔,垂落到肩头灰黑肩甲上的银发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巴掌大的白皙脸蛋充满郑重与肃穆的神情,烟紫色的眸子只让人感受到真诚与威严,而忽视她的绝美容颜。

    大胡子琼恩单膝跪地,激动大喊道:“我,布拉佛斯人与北境人的私生子,琼恩·雪诺,宣誓效忠我主丹妮莉丝·坦格利安,矢志忠诚,不离左右。”

    “我接受你的效忠。”丹妮微微一笑,如百花盛开,“我起誓,你将永远在我的壁炉边占有一席之地,你将和我同桌喝酒,同餐吃肉。我誓言,永不让你的服务蒙上不誉的污名。以七神之名,我丹妮莉丝·坦格利安郑重起誓。”

    接着她收回长剑,环视周围一圈,最后视线落回桥琼恩头顶,轻声说道:“我以琼恩雪诺封君和女王的身份宣布,琼恩雪诺为卢娜·波顿之子,从今日起将继承母亲的姓氏。”

    “琼恩......波顿,感谢我主!”大胡子嗓音颤抖道。

    呃,刚收的山寨主角小弟没了。

    丹妮向又横移两步,来到另一位单膝跪地大胡子跟前,将剑脊在他肩头敲了三下,道:“北境流放者的后裔,布鲁斯·韦恩,在新旧诸神的见证下,你是否愿意对我宣誓效忠,终你一生,做我最忠诚的骑士,用你的勇气、武力和智慧为我服务?”

    嗯,布鲁斯与很多维斯特洛人一样,既信仰北境传统的旧神,又对七神保持敬畏与虔诚之心。

    其实乔拉·莫尔蒙便是如此,他一个北境人却接受七神仪式洗礼,成了个正牌子的骑士。

    对布鲁斯,丹妮的誓词有些许改变。

    布鲁斯宣誓之后,接下来又是红发高挑女子莱拉·安柏,和黑发中年人赫曼·陶哈。

    这并没有结束,等四名新晋骑士兴奋起身,疤背西蒙、胖子莫罗诺、黑人塔尔、马人魁洛等25名战士排成两排,跪在七神雕像与丹妮身前。

    这算是论功行赏了,眼前这25人在今日一战中立下重大功勋,将一齐被丹妮册封为骑士。

    嗯,他们可以有其它信仰,但依旧接受七神洗礼,成为最正统的骑士——虽然他们很多人压根没合格的骑士技巧。

    看着魁洛满脸通红地大声对丹妮宣说誓词,阿戈有些不是滋味地对拉卡洛道:“我也想成为骑士。”

    “我也想。”拉卡洛喃喃道。

    哈戈怔了怔,连连摇头叫道:“不行,卡丽熙说了,我们血盟卫是她的‘吾血之血’,亲近与忠诚的程度远胜过骑士与封君,不能舍本逐末!”

    “对对对,卡丽熙父亲的王国便是被他的封臣推翻的,而大草海从没有过背叛卡奥的血盟卫。”阿戈回过神来,激动说道。

    “嗯,我们是卡丽熙最后的屏障!”

    除了册封25名战士为骑士,丹妮接着又挨个赏赐了他们每人一个爵士的头衔。

    爵士不一定是骑士,但骑士只算踏上贵族的门槛,爵士却已算一名真正的贵族。

    虽然是最低等的贵族。

    丹妮赏罚分明,玫瑰团刚投靠过来,不可能与为她打了一场大胜仗的将校拥有同样奖赏。

    册封完爵士,今天的仪式也并没结束,丹妮还要把自己册封为骑士。

    嗯,骑士与爵位并不重合,一名被国王册封的骑士可以被尊称为“爵士”,但他其实并非真正的爵士。

    而丹妮即便有了女王的头衔,依然不是骑士,她没经过骑士礼仪洗礼,没涂抹过圣膏,也没为真骑士服务过。

    一众骑士的国王怎么可以不是骑士呢?

    白胡子巴利斯坦作为白骑士统领,如果他愿意以自己的名誉作担保,有资格将任何人册封为骑士。

    除了国王。

    如果疯王伊里斯还在,甚至丹妮的便宜二哥还活着,巴利斯坦都能册封她为骑士,以公主的身份。

    公主与皇太子都可以向御林铁卫统领下跪,唯独女王或国王不行。

    并非女王不能成为骑士,如果此时有七神教会的大主教在,他可以代表七神册封丹妮为骑士。

    可现在连一个最低等的修士都没有。

    但是......

    丹妮让包裹巴利斯坦在内的全部骑士排队站在她下方,大声宣布道:“奴隶湾没有七神修士,更没有大主教。所以,我决定遵循故例,兼任阿斯塔波大主教一职。”

    她还真没说大话,“受神祝福的”圣贝勒,那个将自己三个姐妹关入处女居,从而埋下黑火叛乱导火索的贝勒一世,便兼任国王和大主教两个职位。

    如果丹妮此时的人设能保持到死亡的那一刻也不崩掉,那她一定会被后人称颂为“圣丹妮”。

    在七神教会中的历史地位比圣贝勒还高,大概类似于基督教中的“圣彼得”、“圣约翰”、“圣保罗”。

    此时圣丹妮便以大主教的身份,将女王丹妮莉丝一世册封为骑士。

    骑士女王丹妮利剑出鞘,插在身边,面向七神木桩单膝跪地,她身后数十名骑士齐刷刷抽出自己的长剑或弯刀,学着丹妮,面色肃穆跪在她身后。

    “我发誓善待弱者!”丹妮大声道。

    “我发誓善待弱者!”她身后的骑士齐声大喝。

    “我发誓勇敢地对抗强暴!”

    “我发誓抗击一切错误与不义!”

    “我发誓用手中之剑为天下百姓而战!”

    “我发誓不伤害幼童和婴儿!”

    “我发誓帮助我的骑士兄弟!”

    “我发誓诚实守信!”

    “我发誓遵守基本法和民俗传统!”

    “我发誓以愚昧无知为耻,以好逸恶劳为耻,以骄奢淫逸为耻!”

    丹妮念一句,她的骑士便跟着一起发誓,场面简朴却神圣,气氛更是庄严肃穆。

    周围的士卒安静见证这一切的发生,既敬畏崇拜,又无限向往。

    不过嘛,丹妮新“发明”的骑士宣言有点......咳咳,私货太多,都最后,几乎只差大喊“八荣八耻”了。

    好吧,八荣八耻无疑比真正的骑士宣言......嗯,思想更进步。

    维斯特洛的骑士老爷视法纪为无物,个个愚昧无知,不学无术,骄奢淫逸,贪婪无度,是时候接受大天朝先进思想的洗礼啦!

    丹妮朗声说出最后一句誓言作总结:“强敌当前,不畏不惧,果敢忠义,忠耿正直,宁死不屈,保护弱者,无违天理!”

    作为一个封建骑士王,她当然不能让手下小弟忘记“忠诚与勇敢”。

    不宣扬忠诚,难道鼓励骑士们造反?

    而如今正在打仗,英勇无畏便更重要了。

    结束册封仪式,丹妮站起身环视四周,发现将士的气势与精神面貌都比之前提升一大截,显然他们既看到了荣耀,也感受到军功带领的实实在在的利益。

    军心可用啊!

    丹妮感慨一句,便吩咐民伕准备酒水肉食。打了大胜仗,又册封了这么多骑士爵士,接下来当然要有庆典啦!

    安排好今日下午的庆祝活动,丹妮又将新晋的骑士全部召集起来,对此战进行扫尾。

    无垢者负责带领民伕清理战后战场,灰虫子首先站出来报告此战结果:“陛下,我们死亡127名骑士,另有206名骑士受伤,无法立即加入接下来的战斗。”

    丹妮眉头皱起,如此优势战局之下,死伤也超过一成,这比例......

    额外说一句,血色婚礼中,弗雷家族(大概两三千人)与波顿(大概三千步兵)合力阴死罗柏四千精锐步骑混合队伍时,弗雷只损失了五十多人,其中有十来人还是被罗柏的冰原狼灰风给咬死的。

    嗯,《权游》电视剧中,灰风惨死在兽笼里,生的可怜,死的窝囊:《冰与火》原著中,灰风被雷纳德·维斯特林放了出来,大杀特杀,死的壮烈无比。

    雷纳德维斯特林便是罗柏的大舅哥,峭岩城简妮的大哥,希蓓儿夫人的长子。

    天可怜见的,希蓓儿压根没将自己与泰温勾结之事告诉子女,堪称《冰与火》第一卧底。

    她还与泰温约定,为雷纳德找了个兰尼斯特老婆。

    结果叛徒老娘,忠烈儿子,雷纳德当晚在血色婚礼中跳河自杀了。

    嗯,他寡不敌众,又不愿向违背宾客权利的弗雷家族投降,忠勇得一塌糊涂。

    再额外提一句,罗柏的冰原狼对主人危险的敏感度,比丹妮的龙强好几倍。它多次当着罗柏的面撕咬、咆哮希蓓儿兄妹,想提醒自己主人,却对希蓓儿的儿子雷纳德亲密有加。

    ......

    “怎么死了这么多人?”丹妮看向巴利斯坦问道。

    她带着小绿与五百骑士清理顽固据点也才死了20多人,白胡子带领大部队在空旷的营地冲锋,应该无人能挡才对,毕竟营地已经被全马践踏过一遍。

    “在南部营地并没损失多少人,但我们换马扫荡北方的营地时,却遇到不小阻力。”老将叹息道。

    丹妮点点头,没再说什么。

    吉斯奴隶主理所当然地把佣兵团顶在营地最前面,通过黑龙看清敌营情况后,丹妮精准将吉斯联盟的营地拦腰截断。

    北面多是商贩与奴隶士兵,威胁小,可以先放一边。

    而佣兵团全在南端,结果被她一锅端。

    白胡子那两千骑兵扫荡过几遍佣兵营地后,又换了一片精力充沛的坐骑,往北方扫荡过去。

    以死伤几百人的代价,俘获几万奴隶与商贩,完全值得。

第132章 举火炬的少女

    “逃走多少人?”丹妮看着巴利斯坦问道。

    “六个伟主、贤主都跑了,包括联军大统领格拉兹旦,黄丝披风的吉斯士兵也逃了九成,商贩、妓女原本也哭喊着奔逃,我告诉他们您不会伤害无辜者,他们才留下。”

    说到这,他皱皱眉,哭笑不得道:“其实他们想逃也逃不掉,奴隶主和吉斯士兵有快马,商贩却有大袋大袋沉重的辉币要携带,妓女则没有马,也不会骑马。”

    “奴隶战士留下就行。”丹妮点头道。

    “不止奴隶战士,还有几倍于战士的苦力劳工,他们都是奴隶。”巴利斯坦道。

    “那更好。”

    接着,她看向灰虫子,问道:“无垢者与自由卫队伤亡如何?”

    “无垢者和弓箭手很幸运,没有死伤,保留全部战力。民伕在打扫战场时死了8个,伤了17个,还有三个因为强迫妓女发生关系被无垢者执法队抽了十鞭子。”

    沉吟片刻,丹妮叹气道:“灰虫子,等会儿安排无垢者为每位骑兵发放10枚金辉币的赏赐,弓箭手、无垢者每人40枚银辉币,民伕每人两个银币,然后......”

    咬咬牙,她沉声道:“告诉那群商贩,将全部妓女带过来,但不允许她们进入白杨坡营地。”

    “遵命。”

    “阿凡提,那群战马都拦下来了?”丹妮又看向老马人问道。

    阿凡提属于马人民伕,带领一群老马人和女马人,在白杨坡后方布置一道阻拦马群的屏障。

    “卡丽熙,一共两万匹战马,三万匹驮马,两万头牛,三万五千头羊,九百只大肥猪。马随群走,估计没走脱多少,但猪喜欢往林子里钻,也不知有几千头猪成了野猪。”阿凡提道。

    “民伕可将营地里死去的牲畜取肉腌制好?”丹妮看向民兵队长问。

    “陛下您之前已经做好安排,我们几乎一边清理残尸,一边杀掉腌制,估计不会臭掉,只是......”

    说到最后,来自盛夏群岛的中年黑人支吾起来。

    “塔科队长,只是什么?”丹妮皱眉问。

    “陛下,有些尸体都被踩碎了,我们也分不清是人的肉,还是猪的肉。”黑大个塔科尴尬道。

    “人毛柔软,猪毛硬,这都分不清?”红发莱拉吐槽道。

    “有些男人,有些部位,毛也很硬的。”塔科不服气道。

    “咳咳......”

    丹妮摆摆手,一叠声道:“扔掉,分不清的便都扔掉。”

    “尸体不是要烧掉吗?”塔科疑惑。

    “烧掉,烧掉。”丹妮点头,又问:“北方大营收缴多少牛马?”

    “战马有八千匹,驮马一万五,拉车的牛和猪羊不计其数,不过不少都属于商贩,我们要不要抢过来?”

    “嗯,我们的《法典》规定了,个人通过正当手段获得财物神圣不可侵犯,连国王也不可夺取。

    妓女的马车、牛车和食用猪羊不要管,但那些为奴隶主提供粮食的商人必须罚没一半财物。

    然后再用没收来的金银,将他们剩下的一半牲畜买下来。”丹妮冷笑道。

    想了想,她又补充道:“对了,告诉他们,不许哄抬物价......算了,直接按照阿斯塔波此时的物价一刀切吧!”

    随后丹妮又下达了与俘获物资、疫病预防有关的指令,等众军官下去执行命令后,她沉吟着道:“我们这一战损失很小,可以继续打下去,这次换我们攻打奴隶主的城池。”

    “陛下您打算拿下凯渊?”

    新加入的琼恩骑士立即想到她之前说的话:让奴隶主再没机会雇佣佣兵团。

    “此时拿下凯渊,需要多少兵力?”她问。

    琼恩立马回答道:“凯渊主要产业为**调教与买卖,本就没多少武力,如今吉斯联军被陛下打得全军覆没,凯渊几乎算一座空城。

    以陛下军队的士气和龙的帮助,只要两千骑兵能快速赶到凯渊,拿下它应该很容易。”

    “关键在于掌控凯渊会牵扯大量人手,我们不仅无力再对弥林出手,僵持下去,阿斯塔波到凯渊600公里的海岸线也会成为我们巨大的负担。”巴利斯坦皱眉道。

    “哼,下一步便发展海军,我要让奴隶湾成为我的澡盆!”丹妮自信道。

    “海军属于高技术兵种,短时间内很难成型,除非陛下的龙能日常巡视奴隶湾入海口。”白骑士道。

    “如果再成长个一年半载,倒可以试试。”丹妮迟疑着道。

    “无论如何,早一点打下凯渊和弥林,对我们更有利,至少可以将所有奴隶主杀光,搬空两城的财富。”疤背西蒙恶狠狠地说。

    “那今天修整一晚,明日向凯渊出发?”丹妮用眼神询问巴利斯坦。

    她可以提出战略目标,真正指挥作战的还得靠经验丰富的老将。

    “我来安排。”白胡子缓缓道。

    “你一夜没睡,先去休息一会。”丹妮柔声道。

    “陛下您呢?”

    “我年轻,熬夜关系不大。”

    “好吧!”老人神色疲惫地笑了笑。

    他不由想到四十年前的自己,石阶列岛对阵“凶暴的”马里斯时,熬夜与战友讨论战术也是常有的事。

    结束会议后,丹妮在贝沃斯与血盟卫等一干人的簇拥下,又去野外参加了战士士兵的葬礼。

    奴隶湾气候炎热,尸体没法久放。

    两百多个火葬台,排列的整整齐齐,每个火葬台前都站着一名铁甲骑兵,骑兵战士手中擎着一杆蓝底黑翼旗。

    这是龙之母卫队的自由之翼军旗:蓝色天空上,像丹妮女王的黑龙一样,舞动黑色的翅膀自由自在地飞翔。

    至于为何不是小绿和小白......唉,它们个头相对较小,远不如大黑威猛,也远不如黑龙有智慧。

    大黑看着就有**oss的气场。

    在一万多闲下来的士兵的围观下,丹妮骑着大黄马从每一个火葬台走过,看清每一个牺牲战士的面孔。

    士兵的仪容都经过清洗与缝补,铁甲被除下,皮甲外套了件胸口印有黑龙图像的宽大t恤。

    呃,别怀疑,在丹妮到来之前,奴隶湾人便穿短衫了,丹妮不过将它样式调整得更现代化一点而已。

    走过一圈后,她向着火葬台喊道:“为众将士送行。”

    那些举着自由之翼军旗的骑士离开上前一步,将旗杆插在烈士手臂处,并被他们用右手握住旗杆。

    “即便进入死亡之国度,你们也依旧是自由的战士,是我麾下的士兵,是为无数奴隶带来自由和美好未来的英雄!”丹妮环视所有人一圈,朗声说道。

    正午的阳光肆意地在田野上挥洒光和热,万众将士神情肃穆地注视着女王亲自用火把将一座座火葬台点燃。

    丹妮并没站在那等火焰熄灭,傍晚之前温度很难降下来,火葬仪式已经完成,剩下的工作便由民伕来完成。

    他们会将战死将士的骨灰装入罐子中,等回到阿斯塔波,那些贴上姓名与编号的罐子会随着抚恤金一起交给各自的亲人。

    如果没亲人,便送入丹妮的存放物资的大金字塔底层。

    接下来便到了丹妮最驾轻就熟的环节:解放奴隶!

    她已经做过太多次,如何通过喊口号激励士气,如何让奴隶发自内心地对她既敬畏犹如神灵,又感激似再生父母......

    回到现在,她八成能在米国成为一个大传销头子......喔,不对,正确的叫法是“总统竞相人”。

    随着一声声“我要自由,龙之母万岁”,一个个奴隶项圈与奴隶锁链被打开丢在地上,一个个奴隶消失,一个个新自由民出现.....

    七万多新自由民向丹妮女王伸出手臂,神情癫狂地喊着“米沙,米沙”,丹妮策马奔腾,灵巧地在手臂丛林中穿行。

    她张开双臂,微伏在马背上,双手在无数白色、棕色、黑色、琥珀色皮肤的手臂组成的海面划过,带起一片片惊涛骇浪。

    蓝天和白云之下,三条色彩鲜艳的巨龙在她头顶盘旋着飞舞,龙吼声与海啸一般的“米莎”交相呼应。

    唔,事实上丹妮一直进入龙灵状态,黑龙紧紧盯着她身周10米方圆,每一个人的动作都看得一清二楚,如果有刺客......

    说实话,真有刺客伪装成奴隶刺杀她,丹妮也不怕,一身厚厚的铠甲几乎没有破绽。

    如果真有不可预测之事发生,大黑也会在一两秒内从天而降,用爪子把她提起来带走。

    丹妮将现场新自由民的激情激发到顶点,当她高呼:“我需要战士,为我而战,为捍卫自由而战,为打到奴隶主而战的战士。”

    无数人举着手臂大喊:“为龙之母效死!”

    看着无数有过作战经验的战士排队到征兵点报名,丹妮自豪地对琼恩波顿说:“你现在知道我的士兵都在哪了吧?

    只要有奴隶主,就一定有奴隶,没有奴隶不渴望自由,而我便是自由的象征!”

    “陛下,您是奴隶湾的自由女神!”骑士感慨道。

    “唔,这个可以有......”丹妮歪着脑袋思索一会儿,道:“作为奴隶湾大主教,我得对奴隶湾的七神教义进行细微调整。

    ‘少女’之天真与纯洁......意义很好,只是显得有些狭隘。

    我决定了,奴隶湾七神中的‘少女’代表纯洁与自由。

    铁匠手里有锤子,战士手中有利剑,天父手中有天平,少女应该举着火把,为踏入奴隶湾之人照亮自由的前途!”

    “好呀,好呀!”红发莱拉拍着巴掌笑道:“‘少女’之前的意义的确有些单薄,现在被陛下一修改,变得更崇高,也更神圣,还特别符合奴隶湾当前的社会环境。”

    “嗯,可以用陛下的形象雕刻‘少女’神像,陛下便是‘少女’下凡。”大胡子布鲁斯恭维道。

    “哈哈哈......”丹妮摆摆手,乐呵呵道:“现在说这个还太早,咱们当下的目标是拿下凯渊。”

    太早并非永远不要,这个不要脸的家伙......

    “呜嗷——”几人正说着话,不远处突然传来一阵杀猪似的嚎哭。

    丹妮侧头看去,便见到长长征兵队伍的外围,自己的铁甲护卫正用力把一个服饰华丽的胖子推了个趔趄,一屁股墩坐在泥地里。

    那个胖子一边挣扎着爬起来,一边嚎啕大哭:“我要见龙女王,我不是奴隶主,我要见龙女王......”

第133章 丹妮的商业政策

    “你是为吉斯联盟运送粮草的商贩?”丹妮高居大黄马上,透过面甲上的缝隙看着下方黑色直立头发的白皮肤胖子,“虽然你是吉斯人,但我也没像对付贤主那样对付你们这些商人,一半财物的惩罚也非我独创,城邦战争中有过很多次这样的先例。”

    丹妮也没说错,城邦战争中,如果一方惨胜,为了弥补战争损失,多半会从俘获的商人手中榨取部分,甚至全部财物。

    毕竟战争财利润太丰厚,也许两家城邦打生打死,最后得利的却是第三方城邦的大商人。

    比如这一回,丹妮从吉斯奴隶主那缴获的财物甚至不及从商人那收缴的三分之一。

    600公里走过来,吉斯联军携带的金辉币大半花在身后那群商贩身上。

    “陛下,我不是吉斯人。”

    “你留着这样的发型,身上穿着托卡长袍,还说自己不是吉斯人?”丹妮嗤笑道:“不要怕,我并非针对吉斯人,事实上阿斯塔波大部分吉斯人的生活比之前更好了。”

    这就是在讲大话了。

    因为破产而沦为奴隶的吉斯人现在翻身成了自由人,分到几十亩地,还能从丹妮那获得大笔无息贷款,日子当然比之前更好。

    但原本为奴的吉斯人毕竟是少数,没了高等公民的特权,那些掌握高超手工艺的吉斯大匠甚至想离开阿斯塔波。

    “陛下,我皮肤这么白,怎么可能是纯血吉斯人?这样打扮只为了在吉斯奴隶主那得到更多尊重,您看......”他将绑在额头的布带解开,露出左额绿色条纹刺青。

    丹妮神色古怪起来,上下打量胖子一番,黑色独角兽发型,馒头似的胖脸,脸上挂着谦卑的笑,黑色眯眯眼闪烁机警的光芒,鼻头很小,嘴唇却异常丰厚,活像在嘴边挂了两根香肠。

    个子不高,1.65左右,比丹妮矮一点,身体却非常粗壮,嗯,并非单纯的胖,与太监贝沃斯一样,是一种结实的“胖”。

    “你之前也是一名奴隶,来自贸易城邦?”

    自由贸易城邦的奴隶会根据职业,在脸上留下种类不同的刺青。

    例如,奴隶战士纹猛兽,像老虎狮子毒蝎之类,酒店侍者纹温和的小动物或者杂物,如乌龟、小草、水壶、车轮子。

    不过妓女一般比较统一,只在眉梢处留一颗泪珠印记,免得影响她们的容貌。

    奴隶湾的奴隶,脸上一般不纹刺青,主要因为奴隶湾是奴隶加工厂,“产品”要外销的,也许其它城邦购买奴隶的奴隶主并不喜欢“工厂”自带的刺青。

    香肠嘴的胖子笑嘻嘻道:“龙女王陛下,我来自瓦兰提斯,名叫法特·多西姆,之前是一名虎头军军士长,因为屡次在战斗中立功,在瓦兰提斯逐渐有了些名声。

    也该我运气好,一名粮食商人因为女儿太肥太丑,嫁不出去,将英俊勇武的我买回去招为女婿,老丈人死后,我便继承了他的产业。

    您解放奴隶的事在奴隶湾闹得沸沸扬扬,弥林、凯渊的大奴隶主疯狂撒钱,在世界范围内雇佣佣兵团。

    我呢,也想趁机发一笔财,带着四百车的芝麻油,跟随次子团穿过多斯拉克海,来到奴隶湾的弥林城,把芝麻油卖给奴隶主后,大肆收购了一片粮食与牲畜......嘿嘿嘿,接下来便一路来到这儿。”

    “你该不会偷偷搞大人家女儿的肚子,生米煮成熟饭,你老丈人不得已,才把你买回去当赘婿的吧?”丹妮怀疑道。

    “陛下,您为何这么认为呢?”胖子法特愕然道。

    “你没照过镜子?还是说瓦兰提斯人习惯在嘴唇边挂香肠为装饰?”丹妮笑着道。

    “陛下,这您就不懂了。”白胖子反应过来后,摸摸自己的厚嘴唇,得意洋洋道:“厚嘴唇的男人看着老实啊!我丈人为女儿的未来操碎了心,我也没辜负他老人家,虽养了七八个小情人,生了十五个私生子,但戴琳一直是我妻子,她的孩子也会稳稳继承我的家产。”

    丹妮冷下脸来,道:“也许我该杀了你,让你妻儿立即继承你的家产,你那死去的老丈人一定更放心。”

    “陛下,您这么说就太没道理了。”渣男胖子竟一点不怕她,听到丹妮杀机四溢的威胁之语,不仅没凄惶求饶,还腆着脸道:“您是不知道我老婆有多丑,每天起床我都不用照镜子,看到她就像看到镜子中的我。”

    “呵呵呵......”丹妮忍不住笑了起来。

    见把丹妮逗笑,胖子露出可怜巴巴的神情,道:“与那么丑的人在一起,只有两种人不会找情人,穷鬼和那玩意儿不行的人,而我恰恰——”

    “行了,我没时间听你瞎扯淡。”丹妮一挥手,打断这个油腔滑调家伙的荤段子,直接问:“你找我什么事?”

    “陛下,您拿走我一半驮马,又强行买走剩下的一半,可马车与马车上的粮食您却不感兴趣,这......”

    胖子的肥脸皱成包子褶,叫苦连连道:“连奴隶工人也被您收走,那么多粮食堆在荒野,我如何运走?”

    “喔,抱歉,这倒是我考虑不周。”丹妮尴尬道。

    胖子法特却呆住了。

    龙之母对我说了“抱歉”?

    这么干脆地向我这个小商人认错了?

    莫名的,他心中升起一股冲动,大喊一声:女王万岁,您快去解放瓦兰提斯吧!

    “这样,我用阿斯塔波的市价,将你们的粮食全部买下来?”她说道。

    去泥马的龙之母万岁......

    法特木着脸道:“陛下,阿斯塔波的市价甚至我在比凯渊城进货的价格都低,都不如我卖给吉斯联军的的五十分之一,这样卖出去,我一定会破产。”

    他的话也不算夸张,千里运粮,人吃马嚼,加上运输过程中的粮耗,成本至少要翻十倍。

    而阿波斯塔连续两个季度大丰收,除了丹妮和酒厂,粮食压根没人买,市价压得极低。

    即便丹妮为了不损伤农民的利益,使用了宏观调控手段——大量增加政府储备粮,粮价也只有丹妮入驻阿斯塔波前的一半。

    也因为金字塔和村庄的粮仓里堆满了粮食,丹妮才会对商贩的粮食一点儿兴趣也没有。

    “那你想怎样?”丹妮问道。

    “我只要不亏本就行。”

    “打仗打输了你还想不亏本?”丹妮冷笑。

    胖子咬牙切齿,似乎做了个丢掉半条命的艰难决定,“那......少亏点也行。”

    丹妮刚想再嘲讽两句,突然灵光一闪,笑眯眯道:“法特,是不是所有商人都血本无归?”

    “也不是,那些养了一群妓女的老鸨便大赚特赚,今晚还要在您士兵手里再狠赚一笔。现在那群婊子正摩拳擦掌,准备大干一场呢!”胖商人酸酸地说。

    丹妮想了想,对一名无垢者道:“通知那些妓女,龙之母给她们自由,可以放弃人前卖笑的职业,成为阿斯塔波自由民。”

    “哈哈哈,陛下,那群小娘们哪里会放弃纸醉金迷的优渥生活,去阿斯塔波当农妇?纺织女工?”胖子法特咯咯笑道。

    丹妮瞥了胖子一眼,继续对无垢者说:“问那些女人,要不要老公,要的话我可以帮她们找个好人家。”

    “她们都想嫁给大商人、大富豪,成为有钱佬的情人也比嫁给军汉要好。”胖子在一边说着风凉话。

    “你还是先顾好你自己吧。”丹妮冷冷道。

    “喔,陛下,您可一定要帮帮我。”胖子立马期期艾艾哀求道。

    “这样,我还是按照阿斯塔波市价收购你的货物,然后对比你卖给吉斯奴隶商人的价格,我以女王个人的身份给你补充其中的差价。”

    胖子眯眯眼几乎瞪得凸成两颗大鸡蛋,结结巴巴道:“陛下,您没疯吧?”

    丹妮瞪了他一眼道:“差价不会以辉币的形式发给你们,你们可以在阿斯塔波购买货物,无论买什么,无论什么价格,我都会返回花销中的四成金额。

    累积返利额度不超过粮食的总差价。

    当然,也不需要一次性将返利总额度用光,可以在海关处登记姓名与商行名字,返利额度会记在你们名下,随时再次来到阿斯塔波都有效。”

    “这......”胖子法特开始还有些迷糊,渐渐的,他那对凸出的猪泡眼越来越亮,看向丹妮的眼神满是**裸的崇敬。

    “陛下,我现在确定了,您是真王!”他语气郑重,缓缓说道:“智慧、勇气、仁慈、公正,完美的骑士王。

    同时您对治理国家,发展商业也有超凡的见解。

    在人类有记录的历史上,我再也找不到比您更完美的国王。

    世界必将因您而改变,人类发展史上的第一大脓疮——奴隶制,也许真到了终结的时刻。”

    哎呦我去,看走眼了,商人法特虽然痴肥,虽然好色,虽然贪婪,可见识却非常高嘛!

    一白遮百丑,丹妮竟觉得胖子看着不那么扎眼了。

    谁知胖子立马又变得猥琐谄媚,流着泪哀求道:“陛下,那个......您这么好,便好事做到底,不如直接补充我金辉币吧,打八折?要不,七折如何?我不能破产,破产了我会死全家的呀!呜呜呜......”

    “你什么意思,怎么就破产死全家了?”丹妮懊恼道。

    她的右手情不自禁按在剑柄上,只要胖子再说一句不好听的话,立马在他肥脸上划一剑。

    “陛下,您的政策虽好,可阿斯塔波哪有什么值得购买的货物?总不会是无垢者吧?”胖子苦着脸道。

    “呵呵,你的印象还留在半年之前的阿斯塔波,啥也别说了,自己去看看就——咦......”

    正说着话,丹妮突然间面色一变,对胖子道:“我现在有要事需马上离开,有什么问题去阿斯塔波找我的书记官谈。”

    “什么事?“胖子疑惑道。

    “告诉你也无妨,吉斯海军进入蠕虫河了。”丹妮回头淡淡说了一句,便打马快速向白杨坡跑去。

第134章 海岸攻防战

    大黑从阿斯塔波飞回白杨坡的时候,乔拉·莫尔蒙的信鸦也几乎同时到达。

    这次的“反魔龙之母联盟”并非只有来自陆地进攻,事实上即便陆军不止一路。

    一路大军,五千佣兵、三万奴隶兵、三千黄丝披风,在凯渊城集结,由北向南走驰道进攻阿斯塔波。

    一路大军汇聚凯渊、弥林、新吉斯,甚至魁尔斯四座城市的二十多条长船,七八十条海船,超过一百艘船进入阿斯塔波城的海域。

    还有第三路大军,由南向北的吉斯铁军团突击队......

    上午团灭次子团之后,丹妮便让大黑独自返回阿斯塔波,在五千米高空监视附近几十公里范围内的敌军舰队。

    巴利斯坦猜测吉斯联军与海上舰队有信鸦往来,也许敌人打算按照“丹妮的计划”,于今日下午,海陆两军同时发起突袭......唔,蠕虫河北面的吉斯铁军团也会北上摧毁丹妮辛苦打造的工农业生产体系。

    “北面大军彻底失败,我以为他们会退回去,难道奴隶主在逃跑过程中把信鸦弄丢了?海面联军没接到通知?”

    巴利斯坦穿着铠甲小憩了两个多小时,便又开始投入工作。

    “也许船上安装了射龙弩,他们胆儿肥了,想试着当屠龙勇士?”丹妮冷笑道。

    在清理吉斯联军营地的过程中,民兵发现了数百架重型弩的残骸,大部分随着其它军用物资被马践踏坏,可还有数十架在北面营地保存完好。

    成人手腕粗的盛夏群岛金丝木,两米长的弓身,九根科霍尔精炼钢丝缠绕成小拇指粗的弓弦,两名壮汉转动滑轮组装的绞盘为弩箭上弦。

    箭矢为三米长,拇指粗的精钢长矛,三菱刺模型的箭头还有一串暗红色的火焰符文——红袍祭祀与火术士在上面加持的魔法符文。

    丹妮亲自试过,她让小白和小绿对着弩箭喷火,尾部的钢铁迅速变红,慢慢软化,但有符文的箭头却烧得亮红却没有融掉的迹象。

    也不知符文真的管用,还是科霍尔铁匠用了特种钢材。

    只那2000支被找到的精钢弩箭就超过两万金龙,再加上昂贵的金丝木强弩......吉斯联军至少花费了10万金龙在射龙弩上。

    新加入的玫瑰团也透露,吉斯人在科霍尔订购了超过五百驾射龙弩。可想而知,敌人战舰上也没少配备类似的弩箭。

    不过巴利斯坦检查过后表示,科霍尔也不会打造真正的射龙弩,这些弓弩是由攻城弩改造而来,灵活性与杀伤力比学士研究出的射龙弩差了八成。

    “全钢弩箭太重,飞不高,只要巨龙距离这种弓弩有50米以上的高度差,便是安全的,但贝勒里恩龙炎的直接杀伤范围超过80米。”他这样对丹妮说道。

    丹妮心里吐槽,前代的坦格利安脑壳有坑,都特么在想些什么?竟然配合学士研究龙的杀伤半径,难道还让贝勒里恩配合学士研发杀死自己的弓弩?

    老人似乎猜出她的想法,幽幽道:“知道自己龙的极限,才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和龙。”

    “也有道理,我会小心的。”丹妮点点头,便吩咐民兵去准备焚烧战死者佣兵与吉斯人尸体的木柴。

    与己方只死了两百多个骑兵不同,吉斯联军至少留下一万两千具尸体,清理起来很麻烦,弄到下午两点左右才勉强清理完。

    而搜集焚烧一万多具尸体的木柴又是一项大工程,估计明天中午能点火。

    “我先走了,你记得让民兵为新加入的奴隶挖茅坑,吉斯联军的营地也要洒上一层石灰粉。”丹妮一边往大黑身上爬,一边对巴利斯坦“谆谆教诲”。

    巴利斯坦本就是一名久经阵仗的老将,但军队卫生这件事......文明诞生数万年,压根没人关心过它。

    早在半年前,见到无垢者在营帐外随地屙粑粑时,丹妮便迅速制定了“军营卫生条例”。

    比如,吃饭前一定要洗脸洗手,没有水便用沙子搓。

    比如,营地外围一定要挖一条壕沟,大小便必须去壕沟解决。

    即便将帅不方便与士兵一起嘘嘘,也得拉到木桶里,由侍从提着倒入壕沟。

    比如,战争过后,立即清理并焚烧尸体,并在战场与营地洒下一层薄薄的石灰粉。

    将士们的营帐里,还隔三差五地蒸醋消毒。

    “走了!”丹妮对小白与小绿吆喝一声,三条龙扑扇着翅膀,猛一用力,跃上天空。

    宽大肉翼用力扇动,带起的草屑与灰尘让琼恩波顿不由伸手挡在额前,阳光下黑龙的黝黑脊背与暗红翼骨反射金属点点色泽。

    眼看他驮着丹妮越飞越高,骑士担忧问道:“只陛下一个人回去没关系吗?”

    巴利斯坦淡淡道:“不用担心,阿斯塔波还有一名御林铁卫,三千多名无垢者,五千龙之母卫队,一万民兵。我们去登记的奴隶战士中挑选新自由卫兵吧!”

    二十公里的距离,三条龙只用了一刻钟,隔着老远,丹妮便通过龙灵状态下的巨龙视角看到绵延四五海里的吉斯舰队。

    棕色、褐色、白色的船帆好似一朵朵玫瑰花,在蔚蓝海面盛开,它们加在一起,似乎组成半环绕着阿斯塔波城的花圃。

    她回来的时间刚刚好,战斗才开始。

    “嘭嘭嘭......”阿斯塔波城墙上的弩炮与抛投机在轰鸣。

    阿斯塔波守卫位置更高,守城抛石机比船上的抛投机更大,力量更足,射程更远,所以他们首先对努力排列成攻击阵型的海船发起攻击。

    泛着寒光的粗长弩箭与冒着黑烟的火油罐划破天空,大多数只在海面上带起一片水花,也有少量击中目标,在敌舰甲板上留下一个孔洞,或者在巨大的船帆上点燃一串火苗。

    丹妮甚至看到披着白袍的乔拉在大声吆喝,城墙走道上的自由之翼旗帜在海风中舞动,光着膀子的健壮士兵用力转动绞盘,为抛投机重新上弦。

    还看到吉斯水手猿猴一般灵巧地在缆绳上攀爬,来到着火的那片船帆上方,将背包里的沙子往着火点倾倒。

    然后四五支两米长的弩箭飞来,很倒霉,一支正好洞穿瘦猴水手的腰腹,好似烤串上的羊肉粒,粗长木杆箭矢带着一边嚎叫一边胡乱挥舞四肢的水手又飞行了七八米远,最终钉在舰桥围栏下方。

    弩箭尾部还在“嗡嗡嗡”地颤动,水手还在呻吟,但压根没人理睬他,二副大声催促着第二名灭火队员爬上桅杆,舰桥上的船长只俯身看了下方的悬尸一眼,便骂骂咧咧吆喝船头、船尾甲板上的抛投机反击。

    随着战船调整好方向,阿斯塔波的码头区已经进入它们的攻击范围......

    “龙,龙回来啦!”城墙上的龙之母卫队大声欢呼起来。

    交战双方往上看去,在高空盘旋飞舞的三条龙只有猎鹰大小,加上日照强烈,一般人甚至不会注意到他们,但阿斯塔波人对三条龙太熟悉,之前半年也不知看过多少次类似场景。

    开始还只有几个人,渐渐的,全城近两万将士一起高呼:“女王万岁,龙之母万岁!”

    海面上的敌舰听到呼声,再拿着望眼镜观察一会儿,也立即发现在太阳下绕圈的三条龙。

    “呜呜呜——”低沉的号角声缓缓在海面扩散,一时间几乎所有海船开始降下船帆。

    还没摆好位置的战舰,从两边船舷伸下长长的划桨,随着“咚咚咚”的擂鼓声,数百光着身子的水手喊着“哟嘿哟嘿”的号子,用力滑动长桨。

    海船顺从舰长的指挥,“吱呀吱呀”地移动了起来。

    嗯,划桨手都没穿衣服,大部分人还戴着皮质奴隶项圈。

    “胆子可真不小,都追到蠕虫河三角洲了。”

    看着在河道内徘徊的长船,丹妮冷笑连连。

    吉斯联军的海船分两种,一种是速度比较慢,但吨位大的海船,其甲板上装载有数架,甚至十数架抛投机,船舷侧面还有一排排大威力的弩炮,船头有坚硬的撞角。

    这种船主要用来获得制海权。

    另一种战舰为船身狭窄、低矮的长船,当划桨手全力划桨时,速度甚至能短暂到达25节,划桨手同时还是熟悉海面战斗的精锐战士。

    在接舷战与追袭战中,这种长船好似手术刀般锋利。

    黑胡子格罗莱的十来艘海船完全无法与敌军对抗,故而几天前便进入蠕虫河,躲在河中心的三角洲平原港口,那里还搁浅了数十艘商船。

    伊利里欧那艘100米长的赛杜里昂号便歪倒在沙滩上。

    嗯,大肚子帆船无法用来作军舰,格罗莱此时的旗舰为攸伦的“宁静号”。

    当然,它早就不叫宁静号了,改名为“韦赛里斯号”。

    呃,为了纪念丹妮那个倒霉蛋便宜二哥。

    主要是黑胡子格罗莱想叫它“伊耿号”,丹妮觉得伊耿那么牛逼的人应该有更好的待遇。

    作为海湾城邦的统治者,她未来肯定要打造一支庞大的舰队,会建造更威猛的战舰。

    “伊耿号”就留到未来吧,先让死鬼韦赛里斯顶上。

    不过‘韦赛里斯号’也真不吉利,自获得命名后便一直被吉斯军舰骚扰、围攻,压根不敢离开巨龙的视野范围,现在更被人逼入淡水河,连海港都不敢离开了。

    “轰!”丹妮从大黑脖子上跃下,铁靴子在红砖城墙上留下两个浅浅的脚印。

    “为我的龙准备燃烧弹。”她对迎过来的民兵队长说道。

    “陛下,您去金字塔等着吧,这里太危险。”乔拉莫尔蒙劝道。

    “轰!”

    话音未落,一包烈焰熊熊的燃烧包便砸在城墙根,火焰烧得砖墙哔啵哔啵作响,刺鼻黑烟让丹妮眼睛有些发涩。

    “沥青?”她爬在女墙边探头向下望,只见燃烧的布料贴在墙面,散开一团,浓黑烟雾在墙面熏出一条黑线。

    “是精炼过的火油膏。”乔拉说道。

    北面临海的城墙已经升起十几团浓烟滚滚的火焰,有无垢者大声吆喝着民兵扑灭火焰,还有士官挥舞雪亮长剑,向自己麾下的士兵大吼:“快给抛投机上弦,干死那群狗娘养的奴隶贩子。”

    战争渐渐进入白热化,比凌晨时分的偷袭战更加惨烈。

    “我留在这指挥龙。”丹妮笑了笑,说道:“安排四个无垢者为我举盾,挡住弩箭就行了,火焰可伤害不到我。”

第135章 战略轰炸机

    “轰——”

    好似一枚凝固汽油航空炸弹被引爆,40米长的海船一瞬间笼罩在一团耀眼的火球中,肉眼可见一圈环形气浪,夹杂十几个身不由己的水手,迅猛地向外扩散,直将附近的海船往外推动了三五米远。

    透过单通望眼镜,丹妮甚至看到那艘船身涂着“格拉兹旦号”字样的战舰在缓慢解体,无数水手在烈焰中挣扎、哭嚎......然后,他们身体维持一个扭曲的模样“哔啵”燃烧。

    火蛇在甲板下层的弩炮窗口“嘶嘶”吐着火焰之舌,数以百计的水手像一根被点燃的火炬一般,将自己扔入大海。

    如此夸张的爆裂火焰,整个战场也不由为之安静了几秒钟,接着便是两万士兵疯狂欢呼:“龙之母万岁,真龙无敌!”

    “龙之母万岁,丹妮莉丝一世万岁!”

    “真龙无敌,真龙无敌!”

    士兵们甚至放下手头工作,向着天空盘旋的巨龙挥舞手臂,大声呼喊,而他们的长官也没斥责士兵的行为,反而挥舞长剑,加入欢呼的人群中。

    万众欢呼似乎鼓励了绿龙与白龙,他们也学着大哥黑龙的样子,飞上高空3000米,然后收起双翅,向一根长矛一样,从空中自由落体。

    下方正是两艘巨型战舰。

    “呼呼呼......”

    一直下降了1000米,在这个过程中,他们还不停摆动尾巴,微调砸落的方向。

    在巨龙的眼中,似乎有一个十字准星,一直瞄准战舰最高层的建筑——舰桥。

    他们猛地向爪子处吐了一口小火苗,然后才弹开双翼,身子在天空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向着城墙上丹妮的方向飞行。

    可他们丢下的巨型燃烧弹依旧以极高的速度垂直下坠,带着刺耳尖啸声,速度越来越快。

    丹妮让砖瓦匠特制燃烧瓶完全一副导弹模样。

    青铜铸造的尖尖头部,让重心维持“导弹”头部朝下(青铜比陶罐密度大),圆鼓鼓的陶罐身体里塞满了白磷、火油、沥青——白磷量少,还被火油浸泡,接触不到空气。

    导弹尾部还有尾翼保证不偏离方向,屁股后面还有一根尾巴——粗长麻绳,绑在巨龙爪子上。

    三条龙在距离地面1000米时,用龙炎烧断爪子上的绳子,然后巨龙飞走,导弹继续自由落体。

    3000米,重80斤的火油瓶,“弹头”还是青铜铸造......

    “咚——”的一下,燃烧瓶钻入舰桥。

    “哗啦——”

    硬脆的陶罐破裂,燃油与白磷喷洒在舱室内,因为高速坠落,与空气摩擦产生大量的热,燃油与白磷温度很高,白磷遇到空气便开始燃烧,接着,几乎在碰撞中化为雾气的燃油被引燃——“boooom!”

    舰桥被掀飞,舰体被撕裂,甲板上的建筑和人在爆炸火球中焚烧......

    “好恐怖!如果将燃油换成野火......”

    她的脑海里出现一幅画面,大黑终于成年,能负重千斤,然后他飞到君临城上方一万米,爪子提着一个放大十倍的“炸弹”。

    铁皮铸造,内部装满绿色的野火,足足800斤,然后向红堡丢下去......

    丹妮猛地打了个激灵,mmp,还要什么喷火龙哟,直接转职成轰炸机得了。

    “继续,为我的龙绑上燃烧弹!烧死奴隶主!”她抽出长剑,对士兵大声下令。

    “龙之母万岁,烧死奴隶主!”

    城墙后方广场上,三头龙落在一个起飞平台上,十多个民兵推着车子来到木台下方。

    板车堆满柔软的稻草,中心竖着放置一颗两米长、水桶粗的“导弹”,筷子粗的麻绳在导弹身上编织了一个网兜,网兜在导弹尾部结成一根大拇指粗的绳子,蹲在巨龙身边的士兵将那截七八米长的绳子绑在龙爪上......

    大黑第一个完成投掷任务,第一个回来,也第一个再次扑扇着翅膀,拖着“导弹”缓缓升空。

    因为有一小段滑翔距离,下方的战士还必须跟着大黑的速度,推着板车往前跑四五米,如此,大黑才能将导弹带飞上天。

    看着“导弹”在大黑下方只轻微摆动,丹妮心中不由再次为巨龙的平衡感与稳定飞行的能力点了个赞。

    大概十分钟后,又是“嗖嗖嗖——轰轰轰!”

    三颗燃烧弹带走三艘战舰。

    一艘战舰的造价,一万金龙起步,四五万金龙也不算多。

    而一颗燃烧瓶,火油也就一两个银币,白磷......白磷有点贵,只有城中少数几个火术士能造出来,一斤要花费丹妮三个金龙。

    即便如此,一颗燃烧瓶的成本也不超过5个金龙。

    这,血赚啊!

    “真以为阿斯塔纳没海军,你们就有信心与我打海战?本王要打得你们这群奴隶主破产。”看着海面上冉冉升起的三颗蘑菇云,丹妮得意大笑。

    不过敌人的顽强也超乎想象,连续丢了四波燃烧弹,摧毁12艘吨位最大的战舰,依然没有一艘船后退。

    敌方舰队不仅没退,那些落海的水手还一个个向码头游来,12艘船在个把钟头内毁灭,同时间,码头汇聚了两三千失去战船的海员。

    城墙与海岸线有七八十米的距离,两者之间既有宽敞的红砖大道,又有酒肆、食铺、仓库等砖石建筑。

    码头区的居民当然早就撤离,但那些建筑依旧保留,游上岸的水手也不对几十米外的城墙发起冲击,一个个分散开,靠着墙根躲着。

    一个黑人无垢者瞥了丹妮一眼,迟疑片刻,还是走到大声吆喝士兵攻击敌舰的莫尔蒙身前,向他请示道:“莫尔蒙司令官,要不要派遣无垢者下去清理那些水手?”

    丹妮制定的军队条例中明确规定,行军打仗过程中,下级军官只需向自己的顶头上司汇报军情、请示命令,决不能因为其他人身份更高而向其透露军事机密,更不能在上级军官没有给出明确命令前,听从非直属军官的命令。

    军事条例中还有规定,如果自己的上级阵亡,或者情况紧急短时间内无法联系直属上级,士官可以听从现场比自己军衔更高之人的命令。

    当然,以上条例都对女王无效,无论何时何地女王的指令具有最高权限。

    所以这名无垢者大队长看到丹妮有些犹豫,不知该不该向她请示。

    无垢者50人为一小队,十个小队为一个中队,三个中队组成一支大队,全体8600名无垢者为一支联队。

    联队大统领便是灰虫子,这位大队长也是丹妮的熟人,书记官弥桑黛的哥哥弥桑德。

    弥桑黛随三个哥哥一起被贩卖到阿斯塔波,她成了善主的文书,哥哥变成了“姐姐”。

    其中一个哥哥没通过试炼,被善主杀死,剩下两个哥哥,弥桑德和弥桑洛。

    也许弥桑黛家基因比较好,10岁的弥桑黛精通十几种语言,堪称神童。她的两个哥哥也武技精湛,会读书写字,军事素养高,学习能力也很强。

    如此,弥桑德和弥桑洛被他们的无垢者战友推举成了大队长。

    丹妮对弥桑德的选择并不生气,因为她前几天带队出征前明确向所有军官下令:乔拉·莫尔蒙为阿斯塔波防御军的总司令,战争期间他有最高指挥权。

    “如果他们不来攻城就不用管。”乔拉没有犹豫,直接说道。

    “司令官,那些水手学精明了,看到巨龙飞到自己战舰头顶便立马跳海,之后九艘船几乎一个人也没死,等会儿聚集的人只怕会更多。”弥桑德说道。

    “最多有能有多少人?一百多条船,了不起有四五万船员,可落海之人没披甲,甚至大半水手连武器都没有,五万没有铁甲没有马匹没有攻城器械的军队,如何攻城?”乔拉轻蔑道。

    “我明白了。”弥桑德恍然。

    这时丹妮插话道:“乔拉爵士,你有没有觉得对方太过勇猛了点?短短一个多小时,超过一成的海船损失率,正常情况下应该一哄而散地逃跑呀?”

    乔拉皱眉叹道:“我很希望他们在等天黑,天黑后可以躲避巨龙的追击。但我非常担忧对方有什么我们不知道的底牌,所以我才以不变应万变,让无垢者固守城池,绝对不主动出击。”

    丹妮抬头向西看去,炽白的大日已变得暗红,现在大概下午四点左右,还有一两个小时才到黄昏。

    填装弹药虽慢,但三条龙一个小时也能发起三波攻击,两个小时六波,18艘船......

    没道理呀。

    即便他们升起风帆全速逃跑,又能损失几艘船?难道吉斯海军猜到自己有专门为风帆船装备的“小甜瓜”?

    呃,啤酒瓶大小的燃烧弹,一连串绑在一起,专门烧船帆。

    一条龙一次能投掷四五次,并且因为不需要高空俯冲,两百米的高度就行了,往返速度更快。

    同时格罗莱还会带领船队追击,‘韦赛里斯号’堪称奴隶湾第一快船,可以作为“巨龙牌战机”的“航母”,为三条龙提供弹药补给。

    说不得还真不止损失18艘船。

    “咦——”视线扫过身后大金字塔时,丹妮面色一变,赶忙拿起望眼镜再一看......

    果然,她的巨龙号角不见了。

    “大黑,先不要投弹,去金字塔顶层花园看看。”她立即给天空中的黑龙传递消息。

    大黑速度极快,500米外的金字塔只一个展翅便飞到了。

    只看了一眼,丹妮便皱起眉头,顶层花园北面花丛中藏了两具尸体,两名满脸稚气的无垢者,面孔朝天,七孔流血。

    半年前她获得8600名完成训练的无垢者,还有5000无垢者练习生。

    五千无垢者随她去了白杨坡,三千六百无垢者在城墙上守城,大概一千名10岁以下的孩子不算,四千练习生一半下乡维持村庄秩序,两千充当阿斯塔波城的警卫队。

    这段时间她的大金字塔便由实习生无垢者负责看守。

    现在金字塔被敌人潜入,她的龙之号角也被偷走。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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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成了龙妈介绍:
看过《权游》大结局后感到暴躁,感到憋屈,可以看看这篇龙妈的同人文。
龙是我的孩子,谁也别想夺走;龙是我孩子,一条也不能死;龙是我的孩子,一定要帮他们成长为龙神——换了芯子的龙妈
我成了龙妈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我成了龙妈,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我成了龙妈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