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马场
面对小穗真诚的邀请,奥罗拉面露微笑婉拒道:“抱歉,我一会儿还有事,要回家一趟,恐怕不能跟你们一起出去玩了。”
“这样啊……那就没办法了呢。”小穗的遗憾之情溢于言表,不过随即开朗地笑道:“没关系,下次有机会的话再一起吧!”
“啧,我就知道!”米奥撇嘴讥讽道:“这人真没意思,她不来正好,就算来了也只会扫兴,咱们几个好好玩就行!”
奥罗拉有苦难言,身在豪门世家,她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她也想跟大家一起出去玩,一起逛街购物,但如果现在放弃,那她以往十几年的努力岂不是全要付诸东流?
没关系,再忍一忍就好,忍到毕业,那时一切就应该尘埃落定了,等她执掌家族大权,她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了……但是真的吗?那时她真的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
恐怕不是,身为家族的掌舵者,她的一切都要家族绑在一起,一切以家族利益为重……直到她老去,将家族的掌控权交给下一位继承者,那时她才会被解放。
这就是她为之奋斗的一生吗?
奥罗拉突然产生一股冲动,把什么家族和责任都抛到脑后,痛痛快快地玩一场,尽情享受一生一次的青春。
但这股冲动只浮现一瞬间,随后又被她强行压制下来,她装作没听见米奥的冷嘲热讽,强自微笑道:“嗯,下次有机会再一起吧,你们好好玩。”
路惟静旁观他们的互动,她毕竟多吃了几年饭,感觉奥罗拉似有什么难言之隐,她猜不出具体原因,但知道这个年纪的女生违背本性一般是跟家庭有关。
“对了,说到好玩的……”路惟静指了指校医院的后方,“那边有个很好玩的东西,你们可以去看看。”
“什么好玩的?”小穗纳闷道,她在学校里待了一年多,基本上学生能去的地方都去过,没听说校医院后面有什么好玩的。
“走,我领你们去。”路惟静说道。
路惟静跟值班的其他校医和护士打过招呼,就带着江禅机他们从校医院的侧门离开。
作为一所贵族学校,红叶学院里有马术课程,理所当然也有马场,每次上马术课的时候,原本娇滴滴的女生们换上笔挺的马术服,立刻变得英姿飒爽。
红叶学院的马术服是由黑色及膝长筒马靴、白色紧身马裤、白衬衣配藏蓝色马甲或者小西服组成,外加头盔,只要身材合适,穿上这一身会非常帅气。
远远的,江禅机他们就看到正在上马术课的女生们聚集在围栏边叽叽喳喳,显得很兴奋。
等他们走近,顿时明白了她们如此兴奋的原因。
场地中央,站着一匹梦幻般的飞马,正是江禅机在配电室那里遇到的飞马。
那天老师们赶到之后,就把这匹飞马带回红叶学院治疗伤势,如果是普通伤势,路惟静可以帮它很快治愈,但它是中毒,所以只能通过一些辅助药物帮助它抵抗毒素,直到它体内的毒素被排出为止。
今天,它头一次被牵出来,在大家面前公开亮相。
不仅是正在上马术课的学生们,还有好多老师都来了,既有普通老师,也有超凡者老师,大部分人都是第一次见到这匹飞马。
围栏围起来的场地里,还有几位学生或者马术老师正牵着马或者骑着马训练,那些高头大马平时威风凛凛,但如果它们凑近飞马,想用鼻子蹭它或者嗅它,就会被它尥着蹶子赶走。
没办法,能入选红叶学院马场的都是性格较为温顺的马术赛马,而这匹飞马脾气暴躁,在场地中央不停地用蹄子刨地,鼻孔里呼哧呼哧地喷着白气,无论是人想靠近它还是马想靠近它,它就一声嘶鸣人立而起,两只前蹄交替前蹬,相当危险。
“哇!这匹飞马,我记得叫弗丽嘉来着……”小穗在梅一白那里卧底数天,听梅一白说起过这匹飞马,知道它的名字,但也是头一次见。
“弗丽嘉!过来过来!”小穗向它招手喊道。
也许是听到了自己的名字,弗丽嘉真的向这边看过来,甚至带着几分戒备向这边靠近了一段距离。
同时,在场的老师和同学们也听到了喊声,视线又被他们一行四五人所吸引,悄悄地对奥罗拉和米奥议论纷纷。
“这匹飞马居然康复了?真不简易。”江禅机惊讶道。
他给它挤掉、吸掉一部分毒液后,觉得它的状况不会进一步恶化了,但没想到这么几天它就恢复健康。
“你不知道吗?”路惟静解释道:“针对蛇毒的抗毒血清,就是通过给马的体内注入少量蛇毒,令马产生抗体,然后再从抽出来的马血里提纯出抗体做成的。梅一白给这匹飞马移植翅膀时,为了给它止疼,可能已经给它注射过一次毒液,所以它的体内产生了蛇毒抗体,几天前那次它被梅一白注入了致死剂量的毒液,它本来是必死的,但因为你及时往外挤出一部分毒液,再加上它体内有蛇毒抗体的存在,所以侥幸活下来,而且对蛇毒的抗性也进一步提高了。”
江禅机恍然,原来是这样啊,简直就像是赛亚人每从死亡线上回来一次就会变得更强似的……
奥罗拉目不转睛地盯着飞马,她从来没见过这么美丽的动物,它简直就像是从童话里走出来的幻想生物,梦幻得不像是真的。
这匹飞马……她很想要。
从小到大,无论她想要什么都能得到,甚至不需要她开口,只要一个眼神,自会有人把她看中的东西双手奉上。
只要是有价的东西,没有她得不到的。
其中不止是她,在场的哪个女生不想得到这匹飞马呢?就算不考虑它的美丽,光是它的稀缺性就是独一无二的,唯一能创造另一匹飞马的人已经死了。
女生们纷纷向它招手,想把它唤至围栏边,亲手抚摸它柔软的鬃毛,如果能骑上它在场地里逛一圈就更好了,若是……若是它能带着她们翱翔天空,那她们肯定激动得几天都睡不着觉!
第178章 暴躁
在场的女生们都殷勤地盯着飞马,此起彼伏地呼唤它的名字,想把它叫到围栏边,摸摸它的鬃毛,就连奥罗拉也不能免俗地向它招手。
在场的学生里,可能只有米奥和陈依依没有对它表现出特别的兴趣。
飞马没有理睬其他人,在众目睽睽之下向江禅机走来,像是认出了他曾经救过自己。
“小心啊,它刚才差点踢伤一位老师。”一位马术老师提醒道。
在江禅机他们来之前,有一个马术老师自恃了解马的习性,冒冒失失地想给它套上缰绳,结果它说翻脸就翻脸,差点儿把她踢伤。
“你好。”
他向它打招呼,并试着摸了摸它颈后那浓密甚至有些过于浓密的毛发。
它没有反抗或者逃跑,但是他也没摸到它的毛发,因为它的鼻子总是追着他的手在嗅,那天它感觉到他手上有什么东西把它的痛苦吸走了,把令它厌恶的毒蛇味道吸走了,所以对他的手很好奇。
其他人一脸羡慕地看着,有不认识他的人彼此小声询问他是谁,为什么这匹飞马对他另眼相待。
“婵姬学妹,我能摸摸它吗?”小穗双手合什拜托道,就像是别人能撸猫她撸不到似的,眼馋。
“呃……小穗学姐你试试看吧,小心些,我也不知道它让不让摸。”他说道。
飞马在梅一白的地下室里关了太久,整天接触的都是梅一白手下的爪牙,养成了暴躁的性格,一言不合就尥蹶子。
这也不怪它,它以前的性格不是这样,就连人类如果被长期监禁在狭窄的监狱里也会脾气暴躁,更何况它连犯人放风的时间都没有,每天24小时被囚禁着,早已忘了阳光、雨露和青草的样子,对所有人都保持着戒备。
如果不是江禅机帮它解除过痛苦,它也不会允许他靠近自己。
可能是看在他的面子上,它没有反抗小穗的抚摸,但也谈不上享受,只能说是耐着性子让她摸而已。
近距离观察,它的眼睛明亮而分外有神,有圆杏那么大,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的,十足是一位马中萌妹。
小穗摸了摸它的鬃毛,又小心地摸了摸它的翅膀,好奇地问道:“婵姬学妹,它能飞吗?”
所有人都看向他,期待他说出肯定的回答。
“我也不知道啊,我没见过它飞,小穗你不知道吗?”他反问。
小穗摇头,“梅一白从来没有把它牵出地下室……可能千央了解更多的情况,但是她现在……”
想起好朋友的遭遇,她不禁又是微叹。
路惟静插言道:“我们对它做过生理上的检查,它双翼的肌肉、骨骼和神经都没问题,梅一白真是一位天才,可惜……她没把她的天才用在正确的方向上。总之,它理论上具备飞行的可能,但实际上它想飞起来不是一件简单的事,现在它肯定是不能飞的,正是因为它不会飞,所以我们没栓着它。”
“这样啊……”小穗想了想,“既然它跟婵姬学妹你比较亲近,不如由你来教它如何飞行怎么样?不然它空长了一对翅膀却不会飞,多可惜啊……”
米奥舔着嘴唇说道:“没关系啊,鸡也不能飞,不是照样很好吃吗?鸡如果会飞的话,鸡翅膀的肉就太柴了!”
“……”
在场者全都无语,不知道她这么无厘头的话是怎么冒出来的。
“我觉得这个提议不错啊!”路惟静眼睛一亮,赞同地以拳击掌。
“鸡翅膀肉太柴?”米奥误会了,然后被路惟静敲了一下脑袋。
“我是说,就由婵姬你来训练它,看它能不能学会飞行。”路惟静期待地说道,“这可不是玩耍,而是很严肃正经的科研——让一匹从几千万年前的祖先开始就从来没有离开过大地的马学会振翅和飞行,意义不亚于第一条原始鱼类从海里爬上陆地,进化成两栖动物,也不亚于第一只原始哺乳动物飞向天空,进化为蝙蝠……”
她越想越兴奋,“这件事一定要做,而且要努力做成功!整个过程要详细记录下来,一旦它成功学会飞行,完全可以写成一篇很有影响力的论文!”
她按住江禅机的肩膀,急切地说道:“从明天……不,从今天就开始,利用一切空闲时间训练它飞行!”
小穗提议只是出于好玩,没想到路惟静竟然想到了这么深远的意义,不过这倒是有趣,如果能亲眼见证一匹马学会飞行,以后在孙子孙女面前都有牛可吹了……
“呃……”
江禅机临危受命,一脸懵逼地说道:“怎么训练啊?”
“办法自己去想,充分发挥你的主观能动性,谁也没有类似的经验可以告诉你。”路惟静根本不容他拒绝,“李慕勤那边由我跟她说,她肯定不同意,不过没关系,她不同意也得同意!哼!”
听上去很麻烦的样子,江禅机以前从来没有接触过马,更没有训马的经验,总感觉是赶鸭子上架……
但是没办法,这匹飞马因为长期被监禁在梅一白的地下室里,形成了深厚的心理阴影,对人的戒备心强,根本不容许其他人靠近。
虽说红叶学院的超凡者不少,靠力量压制它的反抗并不难,但无论是想训练什么动物,最重要的前提就是要和动物建立起牢固的信任关系,否则训练就无从谈起。
“唯一可惜的是,这匹飞马绝版了,如果有一公一母就好了,虽然即使它们生下的小马肯定没有翅膀,但至少可以研究它们的行为对后代的影响……”路惟静惋惜不已,甚至觉得梅一白就这么死了实在是科学界的损失。
“反正这两天没课,现在就开始吧,我去跟马术老师说一声,让她们给你定制一套马术服。”路惟静催促道,然后就去跟马术老师们谈话了。
“路老师,马术服就算了吧……”
妹子们的马术服……裆太高。
江禅机瞪着飞马,心里颇有老虎吃刺猬——无从下口之感。
第179章 洗澡
正当江禅机面对飞马弗丽嘉觉得无从下手时,倒是旁观的奥罗拉开口说道:“婵姬学妹,我建议不妨从给它洗澡开始。”
她的视线在弗丽嘉的身上扫过,“它的身体有些脏,鬃毛都结成绺了,应该很久没有洗过澡,你可以用清水、毛刷、专用洗涤液给它把身体洗干净,再用吹风机帮它把毛发吹干,当然如果有专门的烘干房就更好了,在肢体接触和互动中增加感情和信任,这对训练很有帮助。”
江禅机一愣,“奥罗拉学姐你养过马?”
“我家里有几处马场,也接触过冰岛马,多少了解一些,而且……我有一个很喜欢马的亲戚。”奥罗拉说道。
“切!不炫耀会死吗?家里有马场有什么了不起的!”米奥不屑地撇嘴,“有本事开几个熊猫场~”
其他人都不觉得奥罗拉的语气是炫耀,说不定人家还特意有所保留。
马术老师走过来询问江禅机的三围尺寸,他再三说明不需要为他订制马术服,马术老师听到他们的谈话,认同奥罗拉的建议,并简单地向他介绍一下情况。
马术是真真正正属于贵族的运动,普通人就算买得起一匹平价的普通马也没地方养,只能寄养在马场或者马术俱乐部,每月的纯寄养费就要上万,伙食费每个月起码还要两三万,一旦生病更是花钱如流水。
马的寿命很长,这样的花销要一直持续几十年。
这还是普通马的生活标准,若是高档马,价格上不封顶。
江禅机听得咋舌不已,这马比人还要金贵啊,他一直以为所谓的养马很容易,每天喂点儿青草就行了,这每月几万、每天上千的伙食费是顿顿请马吃高档牛排吗?
事实上每天喂青草也可以,就像同样是养猫养狗,有的家庭喂高档猫粮狗粮,有的家庭喂剩饭剩菜似的,穷有穷养,富有富养,但马毕竟不是宠物,马的日常训练需要消耗大量体力,每天伙食标准上千元和每天吃青草养出来的马肯定天差地别,高水平运动员不可能每天吃青菜豆腐,否则维持不了训练状态。
还好这飞马是养在红叶学院里,若是由他自己养,干脆找梅一白卖肾去得了……
冬天气温低,不适宜在户外洗澡,红叶学院的马厩里有专用的洗澡间,里面有全套的设备,如果马比较温顺,可以全自动洗澡并烘干,不需要人的干预,但正如奥罗拉所言,洗澡是手段,目的是增进与飞马的感情,所以要手动来洗。
弗丽嘉没有套着缰绳,江禅机费了好半天劲才把它引到洗澡间,把校服外套脱掉,把袖子和裤腿挽起来,一手持花洒,一手拿着毛刷,开始笨拙地给它洗澡。
它的身体粗看起来不是很脏,但冰岛马的特点就是毛厚且长,特别容易积攒脏东西,温水一冲到它身上,浑浊的泥汤就哗哗地被冲下来,其中还夹杂着一些死虫子的尸体,看得人直起鸡皮疙瘩,女生们纷纷扭头不敢再看。
路惟静说道:“虽然它差点把命丢了,不过中毒也有部分好处,就是它身上的寄生虫也被毒死了,梅一白的毒性太剧烈,寄生虫只要从它身上吸一点点血,就会被毒死。”
弗丽嘉长期跟多种其他动物被关在地下室的笼子里,不可避免地被各种寄生虫感染,梅一白没给它洗过澡,寄生虫在它厚厚的毛发里不断繁殖,令它的身体又痒又痛,狭窄的笼子里连转身都做不到,它暴躁的脾气有一部分就是因此而生。
江禅机毕竟是男生,不怎么怕虫子,小时候还经常逮虫子玩,虽然这些寄生虫跟他小时候逮的虫子不同,但他在颠沛流离期间还住过到处都是蟑螂的出租屋呢,对虫子早有免疫力了,再说死虫子有什么可怕的?
他的动作越来越熟练流畅,刷子从它的毛发间刷出更多隐藏的虫子尸体,大致洗刷一遍后,又给它抹上专用的沐浴香波,搓一搓蹭一蹭,再用清水冲洗,有了香波的润滑,又洗出来更多的虫尸和脏东西。
由于它的毛发都打绺了,缠在一起解都解不开,他又用剪刀把实在解不开的毛发结剪掉,直到全身的毛发变得顺滑——除了脸部和头部之外,因为它对洗脸比较抗拒,江禅机也没坚持,毕竟是它第一次洗澡。
它的翅膀洗起来比较麻烦,这是它跟其他马的不同点。
这对翅膀完全展开的宽度差不多有七米,翅膀内侧容易藏污纳垢,它自己不会主动展开翅膀,还是包括奥罗拉在内的女生们帮忙把它翅膀拉伸并举高,江禅机才把它翅膀内侧洗刷干净。
等好不容易洗干净了,再把它带进烘干室,用灯暖式浴霸把它的毛发烘干。
最后,当它走出烘干室时,大家纷纷发出惊叹,这匹飞马之前是灰白色,大家以为它就是这样的颜色,但现在它除了鬃毛、尾巴等少数部位的毛发颜色稍深之外,其他部位全都变成了棉花一样的雪白色,颜值又至少提高了三成!
弗丽嘉的神态更加放松了,对江禅机的态度也更加亲密,因为在洗澡的过程中,他们的气味也交换到彼此的身上。
从第二天开始,江禅机除了练拳和练箭之外,又多了一项新的任务,就是训练飞马弗丽嘉学会飞行。
李慕勤非常不乐意,觉得这是不务正业,但遭到了路惟静的顽强抵抗,在她的强烈坚持下,江禅机每天一早一晚都要去马场里报道,亲手喂食弗丽嘉,因为喂食同样是增进人和动物感情的重要方式。
弗丽嘉的饲料由马场科学配比,并且按时投喂,不需要江禅机管,他负责的是喂它饭后零食,比如苹果和胡萝卜,马最喜欢吃这两种水果。
一连几天时间,他每天去马场唯一做的事就是给它喂零食,至于飞行,八字都没一撇,他对如何教它飞行毫无头绪。
第180章 天空的向往
“喂,我说你也太会享受了吧?我长这么大,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苹果……”
江禅机端着马场后勤老师交给他的一小盆洗干净的胡萝卜和苹果,趁别人没注意,拿起一颗苹果啃了两口,立刻被香甜多汁的果肉征服了,这是什么神仙苹果啊?让马吃这种苹果是不是太浪费了?
嘎吱……嘎吱……
他狼吞虎咽地啃着苹果,含糊地说道:“咱们打个商量,胡萝卜归你,苹果归我,怎么样?胡萝卜很有营养的,多吃胡萝卜对眼睛好……”
弗丽嘉也不傻,它瞅瞅他左手递过来的一根完整的胡萝卜,又瞅瞅他右手里啃剩下的半颗苹果,哪个味道更香不是一目了然吗?
它猛然往前一探头,趁江禅机不备,两排大板牙从他手里强行抢夺苹果,要不是他见机得快,及时松手,估计手还要被它咬到……即使如此,它的舌头也舔到了他的手。
半个大苹果,它只嚼了一下就吞进肚子里,又伸着脖子觊觎盆里剩下的苹果。
有一个很老的故事,是说驴子很蠢,想让驴子听话往前走,要么在它前面放个胡萝卜吸引它,要么用棍棒在后面抽它屁股,这个故事如果把胡萝卜换成苹果,肯定更有说服力。
“既然你这么喜欢吃苹果,咱们来做个游戏吧。”
江禅机想起这个故事,用棍棒抽它肯定不可能,否则路惟静老师肯定要抽他,那就试试它爱吃的苹果。
他找了根棍子,用一根细绳把一颗苹果吊在棍子前端,他举着棍子走到哪里,弗丽嘉就跟到哪里。
想让它飞,就要让它产生对天空的向往,古代鸟类或者蝙蝠进化出飞行能力,不外乎就是飞行时更容易躲避天敌和获取食物。
如果他在它头顶晃悠苹果,它会不会因为想吃苹果而尝试扇动翅膀呢?
弗丽嘉的单侧翅膀展开后超过三米,加上它自身的宽度,双翅完全展开差不多有七米。
它的翅膀平时是像鸟类翅膀一样折叠着在身体两侧,因为它身高不足1米6,所以翅膀折叠后,翅尖依然几乎垂到地面,令它的身体就像是披着一张羽毛斗篷。
但是,这些日子以来,它没有主动扇动过翅膀,在它背上像是一件装饰品。
他试着把手伸到翅膀内侧,给它搔痒,它会有反应,这证明翅膀的神经和肌肉都没问题,它只是不会使用它,也不知道背上这两个多余的东西是干什么用的。
江禅机先试着站到高处晃悠苹果,但弗丽嘉只是前蹄腾空、人立而起想拿到苹果,翅膀还是一动不动。
怎么能让它改掉人立而起这个习惯动作呢?
江禅机没有训马的经验,不过他想了个笨办法——既然它喜欢前蹄腾空,说明它的后腿很有力,足以支撑身体的重量,那么如果给它的身体增加重量,令它无法光凭后腿的力量站起来呢?
增加重量的方法也很简单,骑到它身上就行了。
问题是,它会让他骑么?
江禅机站在它侧面,一手抚摸着它的鬃毛,另一只手轻轻拍打它的后背,由于它的背部一部分被翅膀占据了,能坐人的只有翅膀前的一部分区域,比骑普通马的坐姿更靠前,否则会影响它扇动翅膀——假设它会扇动的话。
“那啥……让我骑一下行不?”他试着跟它打商量。
人生第一次骑马,居然就是骑一匹飞马,他心里也很紧张,万一骑上去之后它尥蹶子怎么办?
它身上既没缰绳也没鞍座,作为一个骑马的门外汉来说难度太高了,如果它不肯配合的话,根本没戏。
弗丽嘉大概是没听懂他的话,注意力还是放在围栏外的苹果上面。
“我要上去了啊,你乖乖的千万别乱动!”
正好今天没有马术课,马场里是空的,他不用担心误伤别人,于是用手拄它的背脊,学人家的样子侧身跨上去——没吃过猪肉,他这几天好歹见过猪走,其他学生上马术课的样子他见过。
弗丽嘉惊觉后背上有人,本能地开始挣扎,不过在被梅一白得到之前,它受过一些基础的马术训练,挣扎的动作不算特别剧烈,但即使如此,江禅机在滑溜溜的马背上也是被颠簸得像一只风暴里的小船。
为了稳定身体,他只能抱住它的脖子,双腿尽量夹住马背,努力让自己不被甩下来。
“弗丽嘉!安静!弗丽嘉!是我!”他喊道。
他心脏剧烈跳动、血压上升、精神高度紧张,这一切症状令湖里的鱿鱼须误以为他遭遇了危险,而且某种程度而言,他确实面临着危险,如果被弗丽嘉把他甩下去,说不定会被它的铁蹄跺几脚。
他的两只手腕处涌出两股淡淡的黑气,迷你鱿鱼须冒出来,顺势迅速缠住了弗丽嘉的脖子。
“不要伤它!会被别人看出来的!”他急忙制止道。
他亲眼见过鱿鱼须缠绕并重创超凡大猩猩、白蝙蝠和梅一白的过程,如果不及时阻止,弗丽嘉也逃不过类似的下场。
他的阻止起了作用,鱿鱼须改变了策略,没有把吸盘贴到弗丽嘉的身体上,只是缠住了它的脖子,然后绞紧,精确地压迫它的颈部血流与气管。
很快,弗丽嘉由于体内氧气不足以及大脑供血不足而失去了力气,慢慢安静下来,鱿鱼须也及时松开了。
动物毕竟是动物,智商有限,想让动物服从,就要恩威并施,棍棒与胡萝卜并用,不能光是一味对它好或者一味地惩罚它。
江禅机这几天看别的学生学习马术,也学了一些东西,他试着夹了夹双腿,弗丽嘉就往前走,如果他用一侧的脚触碰它的身体,它就会向那一侧转向。
他骑着弗丽嘉在马场里转了几圈,渐渐有了骑马的感觉,可能是因为他体重轻的原因,弗丽嘉也轻松适应了他的存在。
他指挥它来到围栏边,拿起吊着苹果的棍子,在它脑袋上方晃悠,让它知道美食在天上,看看能不能让它产生对天空的向往。
第181章 起飞
噗噜噜——
弗丽嘉打着响鼻,被香香的苹果勾引得心痒难耐,但是江禅机坐的位置靠前,即使他体重较轻,由于杠杆原理的存在,它想单凭后腿站起来会很费劲,也不好掌握平衡。
它脖子伸得老长,用尽全身的力量想站起来,但力有未逮。
江禅机突然感觉到屁股后面有什么东西扫了一下,回头一看,惊喜地看到它的翅膀动了,尽管只是全身用力之下牵动翅膀的肌肉与神经,就像便秘的时候连腹肌都在使劲一样,但终究是一个好的开始。
“对!就这样!展开你的翅膀!上下扇动!这样你就会变轻!”他趁热打铁地鼓励道。
它的翅膀没有完全展开,处于半折叠状态,无意识地胡乱扇动,跟鸡鸭等飞行能力退化的家禽受惊时乱扑腾翅膀的样子差不多。
不过,马的脑容量毕竟比鸡鸭那小得可怜的脑容量大得多,智力也高得多,毕竟马可以训练,没听说谁训练鸡的……它似乎察觉到扇动翅膀确实令身体变轻了。
弗丽嘉有些困惑,不知道身体变轻的原因。
江禅机见它一会儿扇动几下翅膀,一会儿又停下,焦躁地原地打转,于是在它再次扇动翅膀的时候,腾出一只手拍打它的翅膀,将它的意识引导到翅膀上,只要它继续拍翅膀,就奖赏给它半个苹果,如果它不拍了,就把棍子提得更高,让它吃不到苹果,用这种培养条件反射的方式来训练它。
慢慢的,弗丽嘉从无意识地扇动翅膀转变为有意识地扇动翅膀,它察觉到只要活动这两对以前没用到的肌肉就能吃到香脆的苹果,扇动得越来越带劲。
场地里被它折腾得烟尘弥漫,江禅机呛得直咳嗽,但现在好不容易找到感觉了,必须要趁热打铁。
它现在仅仅是学会瞎扑腾了,距离学会飞行还有最重要的一步,就是学会如何正确地扇动翅膀。
鸟类扑翼式飞行的效率非常高,比人造飞行器对能量的利用效率高得多,而扑翼式飞行并不是简单地将翅膀上下扇动,上下扇动只能往高飞,不能往前飞,还不容易保持平衡。
这个就很麻烦了,江禅机想不出用什么方法教它扑翼式飞行,首先他也不会,只知道大概类似于蝶泳,其次就算他会,又怎么手把手地教给它?
正在犯愁之际,两条淡黑色的虚影再次从他背后浮现,这次并不是要限制弗丽嘉的行动,而是……卷着它的翅膀像鸟类一样扑腾。
江禅机的手不够长,但两条鱿鱼须比他的胳膊长得多,虽然比不上翅膀完全展开的长度,但只要卷住翅膀的主要骨骼就行了。
弗丽嘉略显惊慌失措,但它毫无反抗之力,只能任由鱿鱼须摆布。
场地里扬起的尘埃几乎已经到了遮天蔽日的程度,毕竟是完全展开接近七米的一对翅膀,扑翼的频率和力度也比普通鸟类强得多。
弗丽嘉感觉自己的身体越来越轻盈,仿佛失去了重量似的,从地上慢慢悬浮起来。
就如同不会游泳的人第一次进入深水区之后,由于脚掌无法触及地面、感觉自己快被淹死而产生的恐慌差不多,弗丽嘉也恐慌地四足乱蹬,拼命长嘶以宣泄它的恐惧,想触及到令它安心的、熟悉的大地。
江禅机夹紧它身体两侧的双腿能感受到它急促的呼吸与颤抖的肌肉,他知道它很害怕,有些于心不忍,但这时候如果能克服恐惧,就能学会游泳,起码不会再害怕脚掌无法触地的感觉,如果因为恐惧而赶紧回到岸边或者浅水区,那可能一辈子都学不会游泳了。
母鸟也会把雏鸟强行推出巢外,如果雏鸟不努力拍打翅膀飞起来就会摔死,不论弗丽嘉如何害怕,它起码不会摔死,它要克服的只是心理和本能上的恐惧而已,一旦跨过那道门槛,它就会领略到飞行的美妙,所以尽管他于心不忍,还是没有阻止鱿鱼须。
弗丽嘉惊恐的嘶鸣传进了马术老师们的耳朵里,本来没课的她们纷纷赶到马场,察看发生了什么事,但场地里沙尘滚滚,仿佛有一条土龙在盘旋,只能隐约看到弗丽嘉的模糊身影,甚至连马背上的江禅机都看不到。
马术老师们全是普通人,没有一个超凡者,超凡者也不可能来当马术老师,她们眼睁睁地看着土龙狂舞,却不敢贸然进入场地,因为那威势太过惊人,马蹄可不长眼,即使被那双强有力的翅膀扫到,普通人可能直接被扫飞吐血。
“难道是弗丽嘉发狂了?”
“快去找超凡者老师让弗丽嘉安静下来!”
“婵姬同学怎么样了?她在哪儿?”
“要不要找校医?”
还有人找来紧急情况下使用的麻醉枪,但麻醉飞镖恐怕在这种情况下会被劲风吹偏了失去准头。
她们正值慌乱之际,突然听到尘埃之中一声高亢的嘶鸣,紧接着一道庞大的身影从烟尘里腾空而起!
原本混乱弥散的烟尘受到那对翅膀向下的风压,形成一道迅速扩张的洋葱圈,眨眼间就吹至场外,简直就像是场地中心发生了一场小型核爆。
老师们纷纷抬手遮挡住面部,闭上眼睛撇过头,以防眼睛被风沙所迷,或者肺里吸进尘土。
等烟尘的前锋散尽,她们才眯起眼睛,望向场地的上空,看到了难以置信的一幕!
弗丽嘉飞起来了!
这匹小体型的冰岛马,双翼完全展开之后比它的身体还要大得多,每扇翅膀的展开面积都有数平方米之广。
它每次扑打翅膀,都会搅动大量空气,而且拍打频率还相当高,即使站在几十米外都能感觉到凉风阵阵扑面而来。
作为体型和体重超过现存任何一种鸟类的飞行动物,弗丽嘉的飞行动静肯定小不了,响亮的扑棱扑棱声回荡在场地上空。
江禅机骑在它背上,双腿紧紧夹住它的身体,双手抱着它的脖子,现在轮到他害怕了。
第182章 瞩目
既然弗丽嘉已经会自主扑翼了,腕足虚影就消失了。
这不是江禅机第一次坐飞机,却是第一次坐飞马——不得不说,骑起来很没有安全感,仿佛随时可能被甩下去。
弗丽嘉第一次飞行,动作非常笨拙,掌握不好翅膀的力量,身体忽上忽下——向上飞的时候还好说,向下飞的时候……他简直像是在坐没有安全措施的过山车。
老师们目瞪口呆地看着一人一马在空中像是无头苍蝇一样乱转,都替江禅机捏了一把汗,担心他从马背上掉下来。
这时,路惟静得到消息,匆忙赶过来,连李慕勤也来到现场,还有很多学生甚至逃课跑过来了,大家都想想亲眼看一看飞马飞行的样子。
“这孩子……还真的做成了啊……”路惟静惊讶地瞪圆了眼睛。
路惟静给江禅机下达任务时,其实并没有指望他真能做到,她分析过让飞马学习飞行会遇到的困难,结论是几乎不可能,否则梅一白早就做到了,身为飞马创造者的她比谁都更了解让飞马学习飞行的难度,需要花费大量时间还不一定能成功,她只有最后穷途末路之际才孤注一掷地把赌注押在它身上。
但是如果连试都不试就放弃,那太可惜了,所以路惟静把这个任务交给江禅机让他试试。
“哇!婵姬学姐好厉害!”
这种时候肯定少不了身为“婵姬学姐”小迷妹的付苏,初中部的学生这几天来被管得很严,她早就听说江禅机在训练飞马飞行,苦于一直没时间过来,今天听同学们都传疯了,说是飞马真的飞起来了,连她们班的老师都跑过来看热闹,她顺势就跟来了。
场地周围聚集的学生和老师越来越多,大家一边替江禅机担心的同时又无比羡慕他。
场边有一个学生推着一辆轮椅,轮椅里坐着另一个女生,她们两个都仰着头,凝视着空中盘旋的飞马,由于大家的注意力都放在飞马的身上,几乎没人察觉她们的到来。
推轮椅的是小穗,坐在轮椅里的是千央。
“真好,千央你刚离开医院,就能看到这么有意思的事!”小穗笑道。
她的手搭在千央的肩头,而千央则微微歪着头,枕在她的手腕上。
千央的脸色还不太好,苍白而没有血色,显得很虚弱。
与一个月前相比,她瘦了很多,手腕瘦得近乎透明,隐约能看到皮肤下的血管。
在医院里受了这么久病痛的折磨,她终于在今天被允许离开病房了,虽然还不能出院复课,每天只有一小时左右的外出时间,但毕竟是能外出了啊,这意味着她与身体的抗争取得了决定性的战果。
千央现在每天发作的时间越来越短,两次发作之间的间隔越来越长,甚至有时候一整天都不会发作,即使发作的时候,也无需再用拘束带把她绑在病床上,更不需要固定住她的嘴,因为她现在已经可以凭自己的意志力抵抗发作了。
在发作的时候,她会躺在床上,双手死死揪住床单,咬紧牙关,一声不吭地承受痛苦,眼神里满是战胜病痛的顽强意志。
她的神经被病痛锻炼得越来越强韧,与一个月前脆弱的自己相比,简直是判若两人,她的身体虽然虚弱,精神意志却仿佛浴火重生了一般!
这一切,离不了校医院医护人员的悉心照料,离不开家人的陪伴,更离不开朋友的鼓励和支持。
她憧憬地眺望着在半空中奔腾的飞马,微笑道:“是呀,真的太幸运了,婵姬学妹好厉害呀。”
“我觉得这是很好的兆头呢!千央你赶快好起来,到时候请婵姬学妹让咱们摸摸它的翅膀,说不定还能请她带着咱们上天玩玩呢!”小穗高兴地说道。
千央也很期待那一天。
弗丽嘉第一次成功飞起来,飞行动作很笨拙,它还没有掌握正确的发力技巧,很多力气被多余地浪费了,所以飞了一会儿之后,它就感觉到疲惫,落回了地面。
它的翅膀重新折叠起来,场里的尘埃慢慢落定。
人们呼啦一下冲进围栏里,把弗丽嘉和江禅机围了个里三层外三层,七嘴八舌地向他提问和说话。
江禅机在空中都吓出了满身冷汗,弗丽嘉的飞行极为惊险,总是急升急降,降的时候简直像是自由落体似的,他的屁股都离开了它的脊背。
回到地面之后,身体依然是轻飘飘的,脑袋里也懵懵的,像是坐在小船里晃荡,半天不敢松开抱着弗丽嘉脖颈的双手。
好几分钟后,他才迈腿从它背上下来,脚都快站不稳了,眼神发直,身体晃晃悠悠的。
不仅是他,弗丽嘉也像是忘记怎么走路似的,迈蹄子的时候都顺拐了……
第一次成功飞行,对他和它都是无比新奇的体验,只有反复练习之后才会慢慢适应。
路惟静看出他的魂儿还没回到身体里,让他和弗丽嘉都先去休息,有问题等之后再问不迟。
江禅机领着弗丽嘉返回马厩时,不经意地一转头,远远看到小穗与千央,他认出了她们,毕竟千央的病号服很显眼,向她们挥了挥手。
小穗和千央也挥手回应。
等一人一马的身影消失在马厩里,千央突然说道:“谢谢你,小穗。”
“为什么要谢我?”小穗纳闷道,她不认为自己做的事有什么值得特意感谢的,这不是朋友之间应该做的吗?
“嘿嘿,没什么。”
千央用后脑勺在小穗的手腕上蹭了蹭,像是一只撒娇的小狗,然后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她也不认为小穗的恩情是一句谢谢可以打发的,所以不再多言,好在人生漫长,她有足够的时间。
“好啦,时间差不多了,该回病房了。”
小穗从千央肩头收回手,推着轮椅调头返回校医院。
“好想自己走路啊……感觉总是被人盯着,怪不好意思的……”千央叹息道。
由于江禅机和弗丽嘉已经离开,在场老师和学生们也纷纷离场,其中不少人注意到坐着轮椅的千央,免不了看着她窃窃私语,大概认出了她就是梅一白事件里扮演了不光彩角色的那个学生。
第183章 你的笑容
天底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梅一白事件涉及到太多人,事件的经过已经传入很多人的耳朵里,虽然她们听到的传言并不一定是100%准确的,但大体内容是不会错的,她们都听说本校有一位女生甘愿为虎作伥,帮助梅一白坑骗自己的同学甚至是朋友陷入魔窟,就连奥罗拉也曾遭到她的毒手,险些就发生不堪设想的后果。
作为青春期世界观尚未定型的青少年,学生的思想最容易受到煽动的,历史上很多著名的事件都是由学生牵头闹起来的,尤其是红叶学院里的很多少女都没有接触过社会,有一定程度上的心理洁癖,对于世界存在非黑即白的认知,她们猜到穿着病号服的千央就是臭名昭著的变节者,纷纷向她投以刺人的视线。
若非她们都有着良好的家教,可能早就对她恶言相向了。
也有些人能理解她,但大部分人不能,甚至有些人很鄙视她,恨不得她去死。
千央垂着头,不敢与她们视线相交,她知道自己的所做所为很难得到大家的原谅,如果换了自己处在她们的位置,说不定态度更加恶劣。
她的脸、耳朵和脖子都在发烧,脑门上因为窘迫而冒出细密的冷汗,被风一吹又有些发冷,这种忽冷忽热的状态对她的身体不好。
由于这段时间她一直卧床,再加上病痛对她体力的消耗,她腿部无力,虽然能扶着物体或者别人勉强站起来,但走路很费劲,站得时间长了还会双腿发抖,所以为了方便起见而坐上了轮椅。
讽刺的是,以前她爷爷每天坐轮椅,现在她爷爷可以自己走动了,她却继承了轮椅。
其实她昨天就被允许离开病房外出散步了,路惟静和其他校医也鼓励她外出,不要总憋在病房里,没病也会憋出病来。但她顾虑到外出可能会面对别人异样的视线,并不想外出,起码要等到能自己走路时再外出,像小偷一样躲避大家的视线,因为轮椅实在太显眼了。
小穗得知她被允许外出之外,还是在小穗的反复劝说和安慰下,千央才勉强同意今天外出,幸运地看到飞马腾空的奇景,不过随之而来的是同学们鄙夷的视线。
她的头垂得不能再低,下巴几乎戳到了胸口,如果地面上有条缝,她真的想钻进去。
这……这就是对我的惩罚吧?
没关系,这是我自作自受,这是我应得的。
千央紧咬下唇,默默地承受这些视线,就像是通过伤害自己的身体而获得谅解与救赎。
这时,一只柔软又坚定的手按在她的肩膀上。
小穗弯腰,凑在她耳边说道:“千央,抬起你的头来,对大家笑一笑,你平时怎么对我笑,现在也要用相同的笑容面对大家。”
笑?
现在她明明应该表示内疚、向大家低头道歉才对,为什么要笑?
如果她对大家笑,大家会不会更加厌恶她,认为她不知悔改,甚至是恬不知耻?
千央诧异地盯着几乎贴着脸的小穗。
小穗微笑道:“千央,你不需要道歉,道歉并不会解决问题,你要坦诚地面对大家。公道自在人心,现在有很多人听到不实的传言而误会了你,给大家一些时间,大家一定可以理解你,并重新接纳你。”
很多人鄙视千央,是因为大家都认为梅一白的毒素没什么大不了的,如果换成自己,顶住毒素对身体和心志的侵蚀是轻而易举的事。
但其实这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就算是铁打的金刚面对梅一白的蛇毒,恐怕也得跪地求饶。
路惟静已经准备在校内安排一次公共课程,澄清本次事件的真相,同时向大家展示梅一白蛇毒的厉害之处,还会展示相关影像,将受毒害者所遭受的恐怖的戒断反应,赤果果展现在大家面前。
千央的心里涌出一股温暖的热流,大家真的会重新接纳自己吗?有小穗接纳她,她就已经很满足了,不敢奢求更多,连想都不敢想能让大家都重新接纳她。
小穗向她缓缓点头,“我可以保证,千央的笑容很温暖,大家一定会原谅你的,没人会拒绝你的笑容!来,抬起头来,正视大家!”
千央可以不相信别人,但她绝对不会怀疑小穗。她犹豫了一下,怯生生地抬起头,迎向其他人的视线,如同一位孤独的战士向千军万马发起了冲锋。
但她不是一个人,她身后有来自朋友的力量在支持着她。
同学们很是意外,她们没想到她的态度竟然这么坦然,像是根本没有做错事的那种坦然。
千央努力向大家露出歉意的微笑。
穿着病号服坐在轮椅里、虚弱而瘦弱的她,笑容凄婉悲凉,像是一朵正在承受巨石重压的小花,随时可能夭折。
理解她的人,对她微笑回应,反而是不理解她甚至在心里诅咒她的人,像是因为这个笑容太过耀眼而无法直面似的,不由地撇开了视线,而且她们心里因为这个笑容而产生了些许动摇,一个虚伪而且做贼心虚的人,真的可以笑得这么温柔吗?
“千央,你连那么恐怖的痛苦都能战胜,还有什么可害怕的呢?时间还很长,离咱们毕业还有很久,我相信你,你一定能重新赢回大家的信任!让咱们一起努力吧!”
小穗的左手握拳向前伸出,千央也左手握拳,与她轻轻击拳。
“好!只要有小穗陪着,我一定能做到!”
千央下定决心,等完全恢复健康,她会付出200%的努力,一定要用诚意感动对她心怀不满的同学,然后在毕业时昂首挺胸地走出校门。
在不远处,奥罗拉神色复杂地注视着这一切。
她早就知道即使自己富可敌国,依然有很多用钱买不到的东西,比如自由,而今天她又看到另外两样用钱买不到的东西,一是会飞的飞马,二是小穗与千央之间令人羡慕的友情。
从某种意义而言,后者比绝版的前者更加珍贵。
第184章 加尔各答的雨
南亚,加尔各答。
轰隆隆。
一道闪电如银龙般横空出世,撕裂阴云密布的天空,将城市照得一片惨白,滚滚雷鸣以音速横扫过整个城市的上空。
仿佛是雨神吹响了号角,倾盆大雨从天而降,狂暴地冲刷着这座位于恒河三角洲畔的城市。
纽约有一条第五大道,加尔各答也有一座第五大道,区别是前者是街道,而后者是一座高档公寓楼,碰瓷了前者的名字。
第五大道这栋楼的顶层,也是这栋楼最昂贵的楼层。
一位年轻女性身披华美的纱丽,端着一杯红葡萄酒,站着阳台上俯瞰这座风雨飘摇中的城市。
她身后是整面落地玻璃的阳台推拉门,室内只开着昏暗的夜灯,电脑屏幕是室内最明亮的光源,空气净化器发出微弱的噪音。
即使是冬天罕见的雷雨天气,似乎也无法吹走终年笼罩加尔各答的浓重雾霾,从室内来到阳台时,她的舌头就感觉到空气里的细微颗粒与那股含硫化合物的味道。
从她的位置远眺,可以看到贫民窟里的人们慌乱地忙碌起来,他们就像是暴雨中的蚂蚁,为了免于蚁巢中的一家老小被雨水冲走而奔忙。
加尔各答这座城市的平均海拔只有几米,由于人口快速膨胀导致地下水被抽空,这座城市还在不断下沉,而全球温度上升又令海平面在不断上涨……两者相叠加,加尔各答大概终有一天会成为东方的威尼斯吧——从负面意义上。
城市里有三分之一的人口生活在贫民窟,还有一部分人连贫民窟也住不起,只能以天为棚,以地为席,倒卧在人行道上,与遍地的垃圾与牛粪为伍,将自己奉献给携带疟疾等病毒的蚊虫,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第二天能不能醒来。
冬天的气温较低,现在可能不足20摄氏度,这种时候如果淋雨,说不定会感冒发烧,对于贫民而言,感冒发烧的后果很严重,免费的公立医院永远在排队,缺医少药且没有病床,昂贵的私立医院又进不去,印度医生们超一流的医疗水平只服务于有钱人。
因此,从第一道惊雷响起时,贫民们就开始为生存而奋战,他们慌张地用捡来的塑料布盖住四处漏雨的生锈铁皮房顶,拿缺了角的盆盆罐罐用来接渗进来的雨水。
当父亲的默不作声地忙碌,当母亲的把孩子们叫到身边抱紧,惊恐地瞪着噼里啪啦作响的房顶,生怕破房子被雨水冲垮,一家老小全都被冲进恒河。
暴雨如注。
城市孱弱的排水系统迅速崩溃,污水从排水口里反溢而出,带着刺鼻的臭味,汩汩地冒着气泡,污染了本来就稀缺的生活用水。
街道变成了河道,水面飘满了垃圾,散发着牛粪的味道,从这个意义而言,下雨还算是一件好事,至少在下完雨后的一两天里,街道会比较干净。
每次下完这样的暴雨,加尔各答都会有上百人死于接踵而至的霍乱与登革热,不过谁在乎呢?死的都是最低层的贱民而已,甚至连他们死亡本身都不会被别人发现,尸体被污水冲进恒河,又进入印度洋喂了鱼。
室内的电脑屏幕右下角弹出一个小窗口,同时响起一声轻微的蜂鸣音。
阳台上啜饮葡萄酒的女性听到声音,端着酒杯返回室内。
随着推拉门的关闭,俨然两个世界的室内与室外彻底隔绝了。
她坐到电脑前,点开刚才收到的邮件,视线扫过内容,她的眼睛里迸发黑色的怒火。
“我亲爱的朋友……你离开这个世界了么……”
这是一封自动定时发送的邮件,正常情况下不会被发送,因为发件人每隔一定时间会将设置的定时延后,而她收到这封邮件,意味着发件人已经不在了。
“不在”的意思,就是出事了,由于不可抗拒的力量而不能再更改定时,很可能是死亡。
这是她与朋友的约定。
她的朋友不惜以身犯险,深入异国募集资金,一旦被异国超凡者察觉,如果无法及时逃脱,很可能会遭遇不测……她朋友对这点心知肚明,因此在离开祖国前与她约定,一旦连续数天不与她联系,并且她收到了这封定时邮件,就代表她朋友已经不在人世。
在收到邮件之前,朋友已经失去了联系,从异国汇来的最后一笔钱是近两个月前的事了,因此她对这封邮件的到来早有心理准备。
尽管如此,确认朋友的死亡还是令她无比悲痛而愤怒,原本美丽而温柔的脸变得扭曲而狰狞。
是时候该轮到她出马了。
酒杯里鲜红似血的葡萄酒还剩了一半,她端起来,将剩下的酒淅沥沥酒在地毯上,以此告慰朋友。
朋友为了祖国的繁荣而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尽管朋友与她在具体的执行细节上有一些分歧,但她们都拥有共同的目标,就是让这个落后而贫穷的国家重获新生。
外面还在下暴雨,她拿起一把伞离开顶层公寓,顺手还带上那只空酒杯。
从电梯里下来,她撑起伞,站在公寓楼门口,四下张望。
正在路边等候客人的出租车司机看到她从这栋高档公寓楼里走出来,再加上她靓丽的容貌与华美的衣饰,不禁眼前一亮,兴奋地启动汽车,缓缓驶到她身边。
“美丽的女士,坐车吗?”
留着浓密小胡子的中年男性司机跳下车,殷勤地接过她手里的伞,为她拉开后车门,比划了一个“请”的手势,视线如箭雨般洒在她的脸、胸、腰、臀、腿之上,悄悄吞了口饥渴的唾沫。
她的纱丽是很开放的那种,甚至只能遮住一半的胸,若隐若现的感觉更加色气。
她像是浑然不觉司机的视线,优雅地微笑着坐进后座。
司机关上车门回到车里,兴冲冲发动汽车,将后视镜扶到合适的角度,可以饱览她秀色的角度,问道:“美丽的女士,想要去哪?”
“迦梨神庙。”她说道。
第185章 红色之城
作为加尔各答著名的旅游景点之一,出租车司机对前往迦梨神庙的路很熟。
可能是由于这位女客人的英语太过标准,一点儿咖喱味都没有,甚至带着几分上档次的伦敦腔,司机的语气不自觉地对她客气有加,而且她的神态与面容总令他有一种……莫名的敬畏之感。
她皮肤较白,是属于南亚高种姓人士那种特有的白——在南亚如果不清楚谁是高种姓谁是贱民,基本上通过肤色就能区别。
“美丽的女士,在这种大雨磅礴的天气里还要去神庙参拜,您一定是位非常虔诚的信徒,迦梨女神会保佑你的……”
前一秒他还说着恭维话,紧接着就猛踩了一下刹车,从车窗探出头,大声咒骂一个刚刚从车前头跑过去的流浪汉。
“对了,您是住在第五大道么?这是我的名片,如果您以后需要用车,随时可以给我打电话……”他谄笑着递过自己的名片。
“不用了,我很快就要离开这里了。”她没有接。
“是吗?太遗憾了……”司机没有收回手,依然不死心地问道:“您是要出门旅行吗?如果要去机场,给我打个电话就行——不是我吹牛,这一片儿的出租车里数我开车最稳了!”
这个司机真的很会拉客,她终于接过名片。
“看您的样子,肯定去过很多国家吧?我也去过不少地方,像什么巴黎、东京、莫斯科、纽约、开罗……我全都去过,说实话还是加尔各答最棒!您想不想看看照片?”
他又掏出手机,进入相册,炫耀地向她展示他的那些旅游照片,可这种低劣的PS技术只能骗骗没见识的小姑娘,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用背景图片与人像图片合成的。
见她无动于衷,他终于讪讪地闭上嘴。
景色从车窗的倒影里飞逝,她默默地注视着车窗外。
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直到她为朋友报仇为止,她不会再回到这座城市,所以要把这座城市的样子记在心里。
道路周围随处可见镰刀斧头的标志,还有画着马列恩斯毛头像的招牌被拆下来当作简陋房舍的顶棚。
她面露寒意——因为神灵暂时收敛了神威,就令这些无神论的流派大兴其道?甚至还入侵了这座圣城?
恒河水不断上涨的河岸边,有人借着暴雨洗澡,还有人打了一桶水回去喝,十几米之外是木柴堆上烧了一半的尸体,焚尸人大概没料到这场突如其来的暴雨,只能尴尬地等雨停了之后再换一批干木柴接着烧。
她舔了舔嘴唇,终日笼罩加尔各答的雾霾之中所悬浮的颗粒物,应该有不少就是尸体焚烧过程中产生的油烟与骨灰吧。
能请人在恒河边焚烧尸体、将骨灰洒入恒河的家庭至少也是平民,真正的穷人连尸体都烧不起,死了就死了。
“女士,咱们到了,您要进去很长时间吗?还是随便看一下就走?我可以等会儿您。”
司机把车停在路边。
由于暴雨,平时熙熙攘攘的迦梨神庙今天格外冷清,小商贩要么收摊了,要么躲着避雨,游客的影子也没几个,想拉到出得起车钱的返程客人并不容易。
“随便看一下就走,一会儿我还要去个地方,之后去机场。”她随手掏出一叠钞票,比应付的车钱更多,算是预订他的时间。
司机喜出望外,接过钞票塞进兜里,忙不迭地应承,不顾自己的身体被淋成落汤鸡,殷勤地拉开后车门,为她撑起伞。
她没有道谢,接过伞往迦梨神庙走去。
作为加尔各答的著名景点,迦梨神庙相比于其他国家的著名神庙或者寺庙显得非常寒酸,见惯了大场面的外国游客甚至不经导游介绍很难想到这里是本市的著名景点。
不过,迦梨神庙有一个与众不同的特点,就是红色。
从神庙里溢出的雨水,全都被染成了红色,并不是镰刀斧头背景的那种红色,而是鲜血的颜色,其中大部分是真的鲜血,少部分是红色染料。
这很符合迦梨作为黑暗与嗜血之神的身份。
加尔各答及周边地区有两座迦梨神庙,两座神庙的名字并不完全相同,两座神庙的风格也迥异,其中一座典雅圣洁气派,另一座狭窄低矮阴森,前者代表迦梨的神女相,而后者代表迦梨的愤怒相。
她让司机拉她过来的,就是后者,因为名字不一样,所以司机不会弄错地方。
略显诡异的鼓声响起。
神庙里走出几位穿着白衣或者白裤的祭司,他们冒雨拖着一头黑山羊,借着雨水把它的身体洗刷干净。
黑山羊似乎预感到了自己的命运,或者是闻到此地弥漫的同类血腥味,惊恐不安地扭动挣扎,想从这里逃掉。
它凄婉地咩咩直叫,像是在向周围的人求救,但围观的信徒们并未对它抱以同情,大家淋着雨虔诚而专注地祈祷。
至于冒雨前来的少量外国游客,他们是为了猎奇而来,当然更不会站出来拯救它,说到底只不过是一只动物而已,尊重当地的宗教习俗更重要。
在场的人里,祭祀在忙碌,信徒在祈祷,游客在拍照,只有她孤零零地站着,什么也没做,只是撑着伞漠然地看着这一切。
黑山羊被洗刷干净,三名祭司里的两名分别从后面抱住黑山羊的胯骨、从前面用绳子牵着它的脑袋,将它的脖颈充分拉长。
第三名祭司举起一把一米多长的砍刀,高声赞颂迦梨女神的神威,为女神献上今日份的祭品,以求得到女神的保佑。
这时,一道气势雄浑的闪电从迦梨神庙的空中划过。
闪电将砍刀映得雪亮,刀刃上反射着她的脸,混杂着兴奋与喜悦的脸。
电光未熄,炸雷即至。
砍刀与炸雷不分先后落下,久经磨砺的刀刃像砍瓜切菜般斩落了黑山羊的脑袋。
羊头滚落,温热的鲜血从脖腔中喷涌而出,令神庙周围流淌的血红雨水更加鲜艳。
她舔了舔嘴唇,有些渴。
第186章 祭品
羊头落地,刚才还在咩咩叫的黑山羊瞬间身首异处,身体还由于神经和肌肉的反射偶尔抽搐几下,令场面显得更加惊悚。
围观的人群里,那些外国游客发出低声惊呼,有些胆小的女性游客早已转过头,不忍再看,而胆大猎奇的男性游客则悄悄端起相机或者手机,将这种黑暗的活祭记录下来,作为回国后向别人炫耀的谈资。
至于游客里的基督徒,看到代表邪恶与魔鬼的黑山羊被斩首,心情则更为复杂。
在南亚,需要活祭的神并不多,迦梨女神就是其中最著名的一位。
而且,这是由于时代的进步才使用黑山羊进行活祭,对迦梨女神的传统祭祀需要使用活人,一人份的死亡能换来女神一千年的愉悦。
南亚北部山区那些落后的村落里,至今仍悄悄进行着对迦梨女神的活祭,祭品一般选择3至12岁的男童或者刚刚来月事的年轻女性。
根据官方记载,2014至2016年里,这个国家29个邦里有14个邦发生了51起活人祭,其中大部分都是向迦梨女神献上的祭祀,实际上则可能远不止这个数字。
在加尔各答这种大城市里,没人敢使用活人祭,只能改用牲畜祭,每天在迦梨神庙前将一只黑山羊斩首,但……这能令习惯了活人祭祀的迦梨女神感到愉悦么?
负责牵羊的两位祭司里的一位,小心地捧起羊头放在托盘里,进入神庙,摆在一块代表迦梨女神的黑色石像面前。
信徒们争先恐后地向羊尸围拢过来,刚才负责砍头的那位祭司用手指蘸上温热的羊血,逐一点在每位信徒的眉心。
嘎啊——
成群的乌鸦盘旋着落在神庙的屋檐上,盯着血逐渐流干的羊尸。
呜汪——
野狗们闻到血腥味也赶过来,徘徊在人群外围,伺机而动。
羊尸的内脏会被剁碎了喂给乌鸦和野狗,这是它们每天都能吃到的午餐,今天当然也不能错过。
羊肉有时候卖掉,有时候施舍给穷人,所以被羊血祝福过的信徒们也没走,看能不能幸运地分到羊肉。
神庙外面因为血祭而热闹非常,没人注意到她已悄然进入神庙。
她站在黑色石像前,盯着石像的脸,露出意味深长的微笑。
过了一会儿,她拿出那只空酒杯,放到台子上,又端起放着羊头的托盘,将托盘里的羊血倒进了杯中。
酒杯再次变红了,不同的是,这次里面不再是红葡萄酒。
她端起酒杯,将尚带余温的羊血一饮而尽。
由于她与朋友的意见存在一些分歧,为了免伤和气,她与朋友约定好了,只要朋友没失败,她就不会出手。
现在朋友很可能已经功败身死,那么不再饮血的约定就失效了。
羊血流进她的胃里,非常美味,但是没有令她满足,反而像是唤醒了她的饥渴。
她渴求鲜血,真正的鲜血,人的鲜血。
她已经渴了几千年,是时候尽情享用祭品了。
她走出神庙,分到羊肉的信徒们和看完了热闹的游客们正在陆续散去,雨水将羊血冲向四面八方。
负责砍头的祭司注意到她,举起蘸着血的指头向她走来,示意她把缠在额头上的丝巾摘掉,似是要给她的眉心点上羊血。
“不。”
她摆手,头也不回地走了。
一介祭司,没资格为她点宾迪。
她离开迦梨神庙,没有回去找出租车司机,而是走向附近的一处场所。
弥漫着尸体的味道,游荡着亡灵的所在——垂死之家。
垂死之家,由特蕾莎修女在多年前创办,收容那些得了重病,治不了、治不好、治不起的病患,或者一些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或者严重受伤的年轻人,给他们一处容身的所在,让他们可以体面地等死。
不少外国人在垂死之家里做义工,有长期旅居加尔各答的人,也有短期旅行途经此地的人,有男也有女,其中大部分人应该是心地善良想要奉献自己的爱心和力量,也有少部分人在垂死之家当几天义工只是为了在朋友圈里发照片炫耀,在朋友面前挂上“有爱心”的标签。
暴雨仍未停,天色阴沉,负责看门的一个外国老男人看到她的身影,认出了她,客气地向她点头致意,毕竟她给垂死之家提供了不少经济支持。
其实他误会了,那些钱并不是她的,而是她朋友的,她朋友从异国挣了很多钱,由她按照朋友的意思进行分拨,其中九牛一毛被分给了这里,但对垂死之家来说也是一笔为数不菲的捐款了。
因此,她可以在垂死之家里自由出入、走动,没人会阻拦她。
她走进光线昏暗的室内,立刻嗅到浓重而熟悉的味道——死亡的味道。
几十个垂死之人躺在一排排简陋的单人床上,轻微的哼唧声时而响起,仿佛在努力证明他们还活着。
义工们可能刚为他们擦洗完身体,涂了护肤乳,喂过他们香蕉,现在已经去休息吃饭了,毕竟现在正是午饭时间,义工们也要吃饭休息。
他们的身体散发着廉价护肤乳的味道,但依然无法掩饰那股沉沉的死气。
一个十几岁的半大男孩子被严重烧伤,伤口在潮湿的天气里迟迟无法结痂,苍蝇在伤口上爬来爬去。他睁眼看了她一眼,再次陷入半昏迷状态。
一个六七十岁的老人,四肢骨瘦如柴,唯有肚子胀得高高鼓起,每次呼吸体内都涌出恶臭。他看到了她,像是看到什么极为恐怖的存在,惊恐地喉咙里咯咯直响。
一个年纪更大的老人,全身皮肤又干又皱,像是一张报纸被狠狠地揉成团又展开,而且布满了黑斑,手脚的皮肤寸寸龟裂。他看到她,却像是看到救世主似的,向她露出解脱的微笑。
她在室内徜徉一圈,相比于她上次来时,这里的病患多了一些又少了一些,换了不少新面孔,能活着走出这里的病患往往百中无一。
沦落到这里的病患,无一例外全都是低贱的种姓,在她眼中与牲畜无异。
第187章 真红
如果说仅仅是因为身体上的病残而寄居在这里也就罢了,然而除了这些老弱病残之外,还有一些自称得了心理疾病的人也跑来垂死之家请求救治。
心理疾病?
她无法理解什么是心理疾病,要说有的话,那就是对神不够虔诚,丢失了他们的传统信仰,转而投入镰刀斧头或者异教徒的怀抱。
在她看来,这些明明手脚健全却缩在这个坟墓里混吃等死的人,完全是浪费社会资源,还不如干脆死了得了。
她与朋友的争执在于,朋友的心肠太软,不肯放弃这些贱民,还让她给他们送来一点点援助,而她的想法则是……
想让一个国家摆脱穷困,最简单的做法难道不是把穷人全解决掉吗?
这个国家就像是一个畸形的怪物,拥有睿智聪颖的脑袋和精干有力的上半身,却不得不拖着臃肿肥胖且正在慢慢溃烂的下半身艰难前行。
她朋友倾向于增强上半身的同时,让下半身至少不再溃烂。
正是因为她朋友心肠太软,所以才落得客死他乡的下场吧……
她的右手探入纱丽里,抽出一把金色的弯刀,高高举起,向十几岁的少年脖子斩下,就像祭祀斩掉羊头一样。
鲜血迸射。
少年连吭都没吭一声,就身首异处,颈动脉的血呈喷射状向外狂泄。
她左手端着酒杯,灌入温热的血液,一饮而尽。
羊血带着散不尽的膻味与骚味,哪里比得了人的血液纯净而甘甜?真是无上的美味!
少年的死几乎没发出什么声音,而且这排屋里的低吟和咳嗽声此起彼伏,就算有一点儿异样的声音,也会被掩盖住。
其他病患们大部分并不知情,躺在邻床的病患看到了这一幕,惊恐地瞪圆了眼睛,张大嘴巴想喊,却只发出几声虚弱的咳嗽。
“嘘。”
她把食指竖起嘴边,示意让他不要喊,光是看到她的表情和动作,可能还以为她是一位充满爱心的义工。
邻床的病患果然没敢喊,因为他病体虚弱,连动都动不了,喊了又有什么用呢?不喊的话,说不定她还会放过他……
他抱着这样的侥幸心理,认为她是少年的仇家雇来行凶的,达到目标之后应该就会走了吧?
可惜,她与这里的全都素不相识,且无冤无仇。
金光一闪,邻床的病患同样身首异处,脸上还保持着乞怜的神情。
她逐个走过一张张病床。
一刀、两刀、三刀……
她手起刀落,一排排的单人床被鲜血染红。
有人想喊救命,有人翻身下床想跑,有人还试图反抗,但她的刀太快了,刀过之处,一切都一斩为二。
更多的人认命了,释然地等待死神的降临,相比于他们身体治不好的病残,也许就此解脱反而是一件幸事,早死早入轮回。
在金刀落下的前一刻,他们在回忆这辈子是否积累了足够的善行,下辈子能否投胎当个上等人,还是说要轮回成一条狗或者一只蚂蚁……
她品尝到不同味道的鲜血,有的甜、有的咸、有的辣、有的苦、有的流淌着硝烟的味道、有的充斥着化合物的毒素……但是她来者不拒。
每一杯鲜血都令她的力量更加强大。
她早就看这里不顺眼了,一个不知从哪里来的低贱修女建了一座简陋的贫民窟,竟然博得了偌大的名望,竟然引得万国来朝,名声甚至隐然压过本土的神庙……这些为了苟活而抛弃了传统的信仰、仰赖于异教徒庇护的贱民们全都该死!
终于,所有睡着人的单人床都在滴血,来自不同人的血液将整个室内的地板尽数染红,血流成河,比迦梨神庙的地板还要红——由羊血和红色染料形成的伪红怎么能跟人血铺成的真红相提并论?
她摘下头巾,将手指伸进空酒杯,蘸着杯壁上残留的血渍,给自己从额顶至鼻尖的漏斗形区域涂成了红色,只避开了眉心中的一块区域,那块区域呈杏核形,像是一只竖着的眼。
她的双唇由于鲜血的浸润更是鲜艳得像是在滴血。
即使斩杀了上百人,她手里的金刀依然光洁如鉴,连一滴血都没有沾上,刀刃平滑如弯月,更是没有任何一点儿磕碰或者卷刃的痕迹。
她很喜欢这把刀,是朋友送给她的礼物。
它看似金属材质,其实并不是,而是某种超凡动物的骨骼,它本身并不如何锋利,静止状态下甚至还有些钝,因为锋利度与硬度不可兼得,但因其具备超韧性,能够承受每秒几千次的高频振动,是她用起来非常趁手的武器。
她的手腕异常柔软和灵活,这不是普通人意义上的灵活,而是高等级超凡者级别的灵活,她本身就是一位瑜伽术的顶级高手,手腕的灵活与柔软堪称当世无双。
将手腕的高频振动传递至刀身,当刀刃接触物体表面时,就会将高频振动传入物体内部。
任何物体内部的密度都不是绝对均匀的,在高频振动下,不同密度的区域振动幅度和强度不同,就会导致物体从内部断裂。
换言之,这把刀并不是把目标“切开”,而是以高频振动令目标从内部自我崩溃。
刀本身不会自己振动,振动来源于她的手腕,因此这把刀到了别人手里,只不过是一件收藏品而已,用来杀人可能还不如一把水果刀。
她的强大并不完全是因为这把刀,但这把刀绝对是为她如虎添翼。
如果有足够的时间,她会提着刀把这座城市里所有的镰刀斧头和异教徒全都斩杀干净,毕竟加尔各答这座城市名字的意思就是“迦梨的沐浴场”,她不允许这些外来的垃圾玷污这座圣城。
不过那要花很长时间,眼下趁朋友尸骨未寒,替朋友报仇更重要。
一颗颗滚落在地的头颅,如果将它们串起来弄成一条项链挂在脖颈上应该会很好看,但考虑到一会儿她还要坐出租车去其他地方,只能遗憾地放弃。
不过没关系,她会用朋友仇人的头颅做成一条更美丽的项链。
很快。
第188章 友人
红叶学院的礼堂会议室里,一排老师注视着面前一位穿着校服的少女,原本这种场合学生应该站着接受质询,但由于这位少女大病初愈,所以老师们特例准许她坐下来。
“千央同学,听说你恢复得不错,现在还有哪里不舒服吗?”一位老师问道。
接受质询的少女正是千央,她的腿还有些软,已经能自己走路了,但长时间站立还是不行。
“谢谢老师,我很好。”千央努力振奋精神说道。
她双手规规矩矩搭在膝盖上,紧张得手心里全是冷汗。她心里忐忑不安,她的行为很难被原谅,不知道学校要如何惩罚她,只要不被退学,她愿意接受任何惩罚。
“那就好。”
开场白说完,老师们迅速进入正题。
“千央同学,我们知道你的身体尚未完全康复,本应该让你多休息,但是有几个问题我们很想找出答案,希望你能配合。”
“好,我知无不言。”
除了陈依依父亲之外,千央是恢复得最快的,而且相比于陈依依父亲和小穗,她跟梅一白相处的时间最长,了解更多的内情和秘密。
千央听到不是来宣布对自己的惩罚措施的,不由松了一口气。
梅一白在死前已经做好了逃跑的准备,电脑硬盘与手机全被销毁了,而且梅一白平时很少打电话,都是通过暗网联系别人,她一死,几乎所有线索都断了。
她的死亡并不代表一切都结束了,红叶学院须要提防有漏网之鱼,还要查明她非法行医所得巨款的去向,以防她资助别人进行类似的非法活动。
千央为了将功赎罪,尽全力配合老师们的询问,真的做到了知无不言,但是那段时间她的记忆有部分缺失,主要是每次被梅一白咬过之后,她就处于飘飘然的恍惚状态,什么都记不得,所以她只能讲出清醒时间知道的东西。
老师们知道她不是故意推脱,所有受害者都是这样,受毒害越严重者,恍惚的时间越长,清醒的时间越短。
千央按照日期的远近,从她第一次遇到梅一白开始直到结束,她与梅一白相处期间她能记得的每一处细节全讲了。
“等等,你是说,梅一白不止一次打电话与友人交谈?”一位老师打断她的陈述。
“是的,对方也是一名女性,听声音很年轻,她们讲的是英语,大部分时候谈笑风生,有时候又会各执己见地争执。”
“她们在讲些什么?”老师追问。
千央摇头,“我是隔着门听到的,只有在她声音较大时,才能听到只言片语……我只知道她称呼对方为Kali,或者类似的发音,我不确定是不是听错了。”
“Kali?”
老师们交换着视线,大部分人对这个名字很陌生。
“Kali我倒是知道。”一位老师站起来说道:“几年前我去南亚旅行过,当时去了是旧德里,顺便参观了猴神哈奴曼神庙。”
其他老师和千央认真地听着。
那位老师回忆道:“相比于我国或者西方的神庙和寺院,南亚的神庙都很寒酸,一副灰头土脸的样子,而且很脏,亲眼见过之后就会大失所望……我参观哈奴曼神庙的时候也是如此,那所谓的猴神庙,可能连本地乡镇里的人造景观还不如。”
“不过就在我败兴而归之前,导游告诉我猴神庙的地下另有乾坤,于是我就进入地宫。地宫很小,里面却供奉着两尊跟哈奴曼不相关的神,一尊是蛇神那迦,另一尊……就是迦梨女神。猴神哈奴曼的相貌威严甚至有一点喜感,但地宫里的两尊神像都异常的阴森可怖。”
“蛇神看起来可怕也就罢了,迦梨女神明明是一位神,看起来却更加可怕,青面朱唇獠牙,以人头为项链,眼珠炯炯,像是在瞪视着你……”
另一位老师闻言窃笑道:“我还以为只有沙僧的品味这么差……”
那位老师纠正道:“沙僧的项链是骷髅,迦梨的项链是人头,还是不太一样的……所以我觉得Kali可能并非是英文,而是指梵文的迦梨女神。”
“不过那迦和迦梨是什么关系?为什么这两尊神会被单独供奉在哈奴曼神庙的地宫里?”有老师问道。
在场的老师里没有精通古印度神话和民俗学的。
“总之,梅一白可能跟一位叫Kali的人是朋友,这条线索权且记下,接下来,千央同学你……”
有一位老师正想让千央继续讲述,这时另一位老师出于好奇,在手机上想查询迦梨女神的典故,却意外查出了一则相当惊人的新闻。
“等下,看这条新闻。”她将手机内容投屏到电视上。
新闻栏目的主持人正在播报一条来自国外的新闻,一些南亚警察封锁了一条肮脏混乱的街道,周围有不少人在哭嚎,像是出了什么大事。
原来,就在昨天,加尔各答发生一场骇人听闻的大屠杀,有人闯进了当地一座叫垂死之家的慈善机构,杀死了包括义工和病患在内的上百人。
可能是怕引起恐慌,新闻里没有行凶现场的画面,也没有详细介绍凶手的作案手段,只说警方正在追查凶手的身份,当地政府发言人表示一定会将凶手缉拿归案。
老师们全都看呆了。
巧合的是,屠杀发生地的旁边就是一座迦梨神庙。
受害者高达上百人的屠杀啊……如果凶手只有一个人,是怎么做到一个人杀了上百人的?枪击?下毒?否则受害者不会反抗吗?就算是一百个老弱病残,群起反抗的话也不至于任人宰割吧?
老师们不约而同地想到,凶手会不会是超凡者?如果是超凡者,想屠杀上百人并非难事。
即使是超凡者,敢做出这种骇人听闻的事件,难道不怕当地其他超凡者的集体讨伐吗?
不过,南亚那边的超凡者组织松散,一团乱麻,没什么强有力的大型机构,超凡者之间互相攻击杀戮之事也时有听闻。
尽管如此,如果那位凶手继续行凶,肯定会有人看不过眼。
第189章 天马行空
红叶学院马术训练场。
飞马弗丽嘉先是一阵助跑,助跑的途中半展翅膀,向侧后和侧下方拍打双翼,获得了比单纯助跑更快的速度,身体也像是渐渐失去重量般变得轻盈。
等速度上来了,它高高跃起,四足腾空,强有力的双翼完全舒展,利用它原本就强壮的胸肌与背肌牵动翅膀的肌肉,整个身体拔地而起,飞向天空。
由于刚下了一场雪,弗丽嘉起飞过程中,四足蹬踏出大量雪泥、双翼扬起漫天的雪沫,令围观的老师和学生们纷纷退避三舍,只能隔着很远张望。
如果是晴天就更糟糕了,弗丽嘉起飞简直就像是土龙腾空,马场里像是刮起一场沙尘暴,学生和老师们必须站在它助跑方向的侧前方观看,否则每个人都像是刚从沙漠里回来似的一身尘土。
弗丽嘉的起飞动作越来越娴熟优雅,刚开始时它的动作笨拙难看得跟一只拔了毛的山鸡没什么区别,现在终于有了一些人们想象中飞马的样子。
它在空中的飞行也越来越平稳,不像最初那样大起大落,但跟真正的飞鸟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比如它尚未学会如何利用上升气流滑翔并节省体力,甚至还不理解什么是上升气流和下降气流,在空中突然遇到上升和下降气流时还是会剧烈颠簸,只能循序渐进慢慢来。
江禅机骑在弗丽嘉的背上,还是像以前一样抱住它的脖子,不过每次骑它飞行时,他都会比上次更放松——曾经沧海难为水,有了第一次飞行时那么恐怖的经历,以后的就是小意思了,毕竟它飞得越来越稳。
有时候他会短暂地松开手,只靠双腿夹着它的身侧来固定住身体。
这就像是骑自行车一样,刚学会骑车时总是很紧张,但学会之后就会越来越放松,甚至在从心仪妹子面前骑过时双手撒把佯装帅气……当然也要谨防装逼装成傻X,摔个狗啃屎。
江禅机倒不是为了装逼,而是他有一个想法——如果能在马背上解放双手,岂不是可以骑着飞马在空中射箭了?
这个异想天开的想法得到了李慕勤的首肯,也不再反对他训练飞马了。
不过这个目标实现起来很困难,首先要解放双手,其次必须要做到人马合一才行,弗丽嘉飞行平稳再加上他持弓稳定,在这个基础上再考虑射箭准头的问题。
弗丽嘉不能像蜂鸟一样在空中原地悬停,一直要处于前进状态,这就像站在一辆行驶在土路上的卡车车厢里向外射箭,准确度可想而知,想具备一定的实用性必须要经过大量练习,否则九支箭也不一定能射中一支。
弗丽嘉离地大约有三四百米,在地面众人的仰视下,绕着马场盘旋一周。
它之前长期被关在梅一白的地下室里,这段时间又一直住在马场的马厩里,虽然马场相比于地下室已经好多了,但毕竟比不上广阔的大自然。
弗丽嘉身在空中,眺望到远方,它不再满足于在小小的马场上空盘旋,振翅向那片江禅机曾经去过的森林公园飞去。
这是它第一次主动飞离校园,下面的师生们纷纷发出一阵担心的喧嚣,因为她们不知道它要飞往何处。
江禅机没有干涉过它的飞行,每次都是它飞累了自然降落,而且空中不比地面,地面上只有前、左、右三个方向,只能在平面上前进,空中的飞行更加复杂,是立体的,他打算初期先让它自由飞行、享受飞行的乐趣为主。
上次他去森林公园时是坐着路老师的车去的,当时觉得行驶了挺长时间,这次弗丽嘉以直线飞行,只用了大概十几分钟就到了。
从空中俯瞰地面,绝大部分行人并没有察觉有一匹飞马从头顶飞过,也有少部分人恰好抬头看见了,精神上受到了巨大的震撼!
“马……天上有匹马!”
交通路口有一个正在等红灯的行人,隐约听到天上遥遥传来扑腾翅膀的声音,他本以为是一只鸟或者一群鸟飞过,随便抬头一看,顿时愣住了,几秒后才反应过来,揉了揉眼睛,发现自己没看错,赶紧指着空中喊道。
其他等红灯的行人和车辆就算不信,也会本能地抬头看看,毕竟看一下又不会怀孕,于是他们也目睹了那难以置信的一幕。
天马行空!
名副其实的天马行空!
第一个看到的人喊得晚了,其他人看到就更晚了,他们只看到飞马的背影,尽管如此,那对巨大而飘逸的双翼,还有那条猎猎飘扬的马尾,还是带给他们无比的震撼!
尤其是马背上似乎还坐着一个人影,这就更令人错愕了。
反应快的赶紧拿起手机拍照录视频。
红灯明明已经变成绿灯,无论行人还是车辆都没有行动的意思,后面的车辆不明情况,不断地按喇叭,也有人注意到路口的人全在看天上,于是也抬头看……就这样,很快形成了交通阻塞。
没被堵住的车辆如果有反应快的,立刻驱车调头向飞马飞行的方向追逐,一路上不知道闯了多少个红灯,甚至差点酿成交通事故,但还是被飞马越落越远,毕竟人家在空中是飞直线的。
其实红叶学院里的部分师生已经拍过了弗丽嘉飞行的照片或者视频,但一是圈子的问题,普通民众很难接触到她们的圈子,二是若非眼见为实,普通人很难相信飞马这种幻想中的生物会来到现实。
普通人知道超凡动物的存在,但超凡动物也是讲基本法的,一只骆驼不可能长出狗头,一匹马也不可能长出翅膀,然而长翅膀的马目前就活生生出现在大众视野里,而且还会飞,足以颠覆普通人的三观了,即使是超凡者也很难想象。
江禅机坐在弗丽嘉的背上,不敢往下看,不知道大街上已经因为弗丽嘉的出现而乱成一团,也不知道今天晚上他骑着飞马的视频会在网上疯传。
第190章 异形
越往森林公园飞,江禅机感觉扑面而来的空气越潮湿,甚至像是在淡淡的云雾里穿行。
空中很冷,飞得越快越冷。
弗丽嘉身为冰岛马并不怕冷,江禅机作为躯体强化系超凡者也不怕冷,他呼出的白气在弗丽嘉的鬃毛上凝成了白霜,若是换成其他类型的超凡者,不穿得严严实实非得冻感冒不可。
前面一团黑云飘来……
不,不是黑云,弗丽嘉没有飞得那么高,那是一群麻雀。
麻雀群仿佛也惊诧于弗丽嘉这个庞然大物的出现,它们以为这么大的“鸟”恐怕是某种猛禽,吓得呼啦啦四下逃窜。
弗丽嘉飞得很爽,但它对扑翼动作的掌握还称不上完美,很快飞累了,也可能是肚子饿了,开始向下方的草坪降落,降落角度还算平缓,至少不像刚开始时那样自由落体式的降落。
它四足踏及地面,江禅机迈腿从它背上跳下来,它自顾自地开始啃食青黄相间的枯草,还能找到一些野果,这些食物肯定不如红叶学院马厩里提供的食物好吃,但偶尔换换口味也不错。
弗丽嘉降落地点是森林公园里的冷僻区域,而且大冬天的本来也没几个游客来,所以周围空荡荡的只有树没有人。
在它休息好之前,他只能暂时在这里等着,于是干脆找棵树靠着坐下,闭上眼打盹。
他再次回到那片大湖的上空。
这片天地已经跟他第一次来时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鱿鱼须从梅一白那里吸取了大量源能,令这里宛如一夜之间从沙漠绿洲变成了温带山林,正如冬天的森林公园差不多,青草覆盖了大部分土地,原本的秃山蒙上了一层绿意,湖中水位高涨,由湖里分流出的诸多支流中也是流水潺潺。
他控制自己的意识飞向湖泊上空,可能是由于水变深了,再加上水面有反光,从侧面看不到鱿鱼须在湖里的游动,所以他想从正上方看看。
他已经确定鱿鱼须在湖里悄然成长,已经从一根鱿鱼须变成了两根,接下来它会不会变成三根、四根、甚至更多?
那么它的本体是什么?难道真是一条大号鱿鱼?
他心里多少有了一些猜测,父母寄回来的那个瓶子里,可能是封存着它的一丁点残肢,被他喝下去之后,残肢开始复苏,构成残肢的细胞分裂繁殖,就像是那些再生能力很强的动物,从一丁点成长为一根鱿鱼须,再分裂或者增生成两根……鱿鱼须未必是真的生长于他体内,否则他早就应该感觉身体不舒服了。
他想看看它现在长到多大了,但是他刚控制意识飘到湖的上方,可能稍微飘得低了些,突见湖面砰然爆裂,两道腕足向上方的他席卷而来!
他一惊,但是迟疑了一下没有逃跑,因为他的本体并不在这里,这里飘着的只是他的意识,他打赌它不会要他的命,至少不是现在。
腕足卷住了他,然后以极快的速度下沉,把他卷进了湖里。
他瞪大眼睛,想看看它真正的样子。
湖底一片昏暗,但隐约能看到深处有一团更深的黑暗,腕足卷着他不断接近那团黑暗。
他听到了某种声音,不是从耳朵里,而是直接进入他的脑中,非常宏大深邃,像是某种海洋巨兽的呼吸或者低吟……
不,比那还要宏大,更像是洪荒状态的宇宙里,星际尘埃在万有引力的作用下聚集成星云,星云的核心又凝聚成年轻的恒星以及附属的众多行星,无数的荒凉行星中,也许偶尔有几颗行星上诞生了原始的生命……这声音就像是从宇宙诞生之时起,一直回荡至今的交响曲。
如果将之想象成音乐的话,风格则不属于现存任何一种流派,起码他从未听父母在钢琴上弹起过。
等一下!难道这就是……父母断片时弹奏的音乐?
江禅机察觉到这种可能,但正如父母认为的那样,他对音乐没有天赋,音乐对他也没什么感染力,同学听到激昂的音乐时会热血澎湃,听到哀伤的音乐时会黯然销魂,而他一向对此不理解,所以脑中听到的音乐令他产生了若干天马行空的想象,但也仅此而已。
黑影越来越近,他睁大眼睛,但黑影像是一团黑雾似的,没有坚实的实体,腕足一直把他拉进黑雾。
他眼前短暂地一黑,紧接着又亮起来,还是身处水中,正在向上浮。
不过等一下,周围的水……似乎蓝得过分了,像海水一样蓝,跟之前的湖水并不相同。
他的意识不需要呼吸,在水中转头四顾,突然有一道巨大的阴影从他的头顶上滑过,他赶紧抬头,那是一头奇怪的水族生物,像是一个蠕动的热水袋,不属于地球上现存的任何一种生物种类,但古生物的话他不敢断言,毕竟他不是古生物学家,不知道地球古代有没有这种生物。
紧接着,斜刺里冲出另一道黑影,速度非常快,一下子卷住了“热水袋”,肚子像菊花般绽开,将“热水袋”整个塞进肚子里,然后肚子又闭合了,连个渣儿都没剩下,仿佛“热水袋”根本就没有存在过。
江禅机一惊,这是什么动物?怎么如此凶悍?幸好他的身体没在这里,否则就要为自己的小命担心了。
还不等他从刚才那一幕带来的惊愕中回过神来,又有更多奇怪的生物不断涌现,你方唱罢我登场,上演一幕幕弱肉强食的猎杀。
这些生物他全都没见过,与地球生物的相似度很低,但也不是完全迥异,毕竟只要是在海里游的生物至少要有流线形的身体以减轻水的阻力,进化不出流线型的生物早在演化中淘汰了。
要说怪异,地球深海里很多动物的外形也很怪异。
以整体而言,这里的生物与地球生物相差很大,但如果单看生物身上的某一部分,比如鱼鳍、腕足、触须、绒毛之类的,在地球生物的身上都能找到共同点,像是在不同的演化体系中诞生的物种。
第191章 进化
江禅机的意识悬浮在深邃的蓝色海洋里,周围是各种奇形怪状的海洋生物你方唱罢我登场。
他渐渐发觉,他看到的这些画面并不是实时的,而是这片水域上亿年的历史浓缩而成,证据就是从这里游过的生物从进化角度而言越来越高级,从一开始“热水袋”那种像是无数单细胞生物聚集起来形成的低等生物,到越来越灵活、强大、聪明的高等生物,甚至出现了可以群体捕猎的掠食动物,它们会采用种种巧妙的战术猎杀体型更庞大、更凶猛的敌人。
时过境迁,水域里悄悄出现一种新的生物,带着长而灵活的腕足,一开始并不起眼,被其他大型掠食动物猎杀追逐,不过它们擅长学习和群体协作,比以往水域里的任何生物都更聪明,水的浮力又令它们的体型可以长得很大,肌肉发达,脑容量也很大,兼顾力量与智慧,很快成为水域里的霸主。
看到这一幕,江禅机意识到这可能就是鱿鱼须的祖先,就像远古猿类是人类的祖先一样。
最重要的是,它们的腕足非常灵活,再加上它们的智慧,它们竟然慢慢学会了使用腕足来制造工具,最开始只是用来搭建居住的巢穴,到后来它们学会用腕足卷起一块石头来切削另一块石头,使其形状更规则,能搭建更庞大、更稳固的巢穴。
随着它们使用石头工具的动作越来越精细,反过来对大脑形成刺激,进一步开发大脑,那些脑容量稍小的鱿鱼须亚种就渐渐被淘汰了。
一代代的鱿鱼须不断进化,它们在海底建造了庞大的巢穴群,就像原始的城市,以躲避凶猛掠食动物的猎杀,这令它们的数量得到了继续增长,不过它们渐渐不再满足于海底。
少量的鱿鱼须祖先开始仰望星空,它们的特点是眼睛往往特别大、特别明亮。
江禅机的意识跟它们一起上浮,浮出海面。
这个世界有好几个月亮,或大或小,有的月亮即使白天也能看见,乍一看还以为是两个太阳,因此形成了复杂的潮汐效应。
看到这些月亮,他终于证实了自己的猜测,这里不是地球。
喜欢仰望星空的那些鱿鱼须祖先,每到夜里就浮到海面上,硕大的眼睛观察着斗转星移,等白天就返回海底,用石头来记录它们看到的东西——它们把石头摆成古怪的形状,可能是它们文字的雏形,应该是某种象形文字,有些像是江禅机父母邮回那个瓶子内壁上的文字。
这时候显然已经不能把它们称为动物了,它们已经进化出比黑猩猩和海豚更高的智能,能制造工具和发明文字,能通过文字将知识一代代积累和传承下去。
文字的出现令它们的进化速度大大提升,那些喜欢仰望星空的鱿鱼须群体,可能是由于它们太憧憬天空了,它们的一半鱿鱼须变得宽而扁,竟然可以笨拙地拍动……姑且叫须翅吧,短暂地离开海面,飞向天空。
江禅机心中一动,这不就像是弗丽嘉刚开始学飞行的样子吗?
这部分鱿鱼须的呼吸器官也发生了变化。
走上另一条进化路线的这部分鱿鱼须通过反复练习掌握了越来越好的飞行技术,成为海空两栖。在此期间,那些留在海底的鱿鱼须里似乎诞生出数学家,由于每只个体的鱿鱼须数量是16条,所以它们使用16进制来计数,正如人类有10根手指所以使用10进制计数一样。
数学家们通过计算帮助飞行家们设计了更科学的飞行动作,形似鸟类的扑翼动作,而这个世界并不存在鸟类,只有飞行的鱿鱼须和其他一些会在低空滑翔的鱼类,所以它们是无师自通领悟了扑翼动作的原理。
掌握了16进制的它们比人类更擅长数学和计算科学,大概是因为16正好是2的四次方。
没有鸟类的世界吗?
江禅机的疑惑很快得到了答案,这个世界并不存在大块的陆地,只有零星一些浮出海面的岛屿,那是海底高山的山顶。
没有陆地,没有陆生动物,没有鸟类,整个星球几乎都是海洋,这是一颗水的星球。
江禅机能了解这点,是因为鱿鱼须里的探险家成功地环游了这个星球一圈,耗时很长的时间,不过这个种族的寿命很长。
它们体内可能有某种天然的导航装置,就像鱼群天生就会在栖息地和产卵地之间洄游一样,即使它们游到陌生的地方也不会迷失方向,能一直朝一个方向游。
当探险家回到出发点,它们终于明白了,这个世界是个球,这个事实不仅促进了它们对这个星球本身的认知,更是刺激了天文学的爆炸性进步,因为它们可以合理地推测——太阳、月亮还有满天星斗全都是球体。
江禅机看到它们用石刀在石板上刻画下简陋的图形——这颗星球在围绕太阳旋转,几个月亮又在绕着这颗星球旋转。
天体运行图的1.0版本里,每个球体之间有一根细线连着,它们认为是细线牵着星球们在旋转。
更多的探险家队伍向各个方向进发,有的翱翔天空,有的深潜海底,想寻找到那根“线”——这在陆地与海洋共存的星球上很困难,但在这颗全部被水覆盖的星球上却相对简单。
探险家队伍返回出发点,它们当然没找到那根线,不过它们带回来的信息进一步完善了科学家们的地理知识,令它们初步掌握了星球的全貌。
它们的科学家为那根不存在的“线”而困惑,这样困惑没有持续太久,起码在江禅机的注视下没有持续太久。有一只喜欢思考的鱿鱼须科学家用腕足卷着石头抛起来又接住,抛起来又接住,如此反复,某一天它抛起来之后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没有接住石头,被沉下来的石头砸中它的脑袋。
虽然不是苹果而是石头,它还是用石刀削平了天体运行图里的那几根细线,提出了万有引力定律。
鱿鱼须的科学界产生爆炸性的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