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5章 从银河背后靠近你
请一个小时后或明天再看。
…………
没有两片叶子是真的一样的,尽管大家都长在同一棵树上。
弗雷迪的左边是阿弗烈,右边的叶子是班,他的头顶上是那个可爱的女孩子克莱。
他们一起长大,学会了在春风吹拂时跳跳舞,在夏天懒洋洋地晒晒太阳,偶然来一阵清凉的雨,就洗个干干净净的澡。
弗雷迪最好的朋友是丹尼尔。
他是这根树枝上最大的叶子,好像在别的叶子都还没来的时候就先长出来了。
弗雷迪还觉得,丹尼尔是最聪明的。
丹尼尔告诉大家说,他们都是大树的一部分,说他们生长在公园里,说大树有强壮的根深深埋在地底下。
早上飞来枝头上唱歌的小鸟、天上的星星月亮和太阳,还有季节的变化,不管什么东西,丹尼尔都有一套道理解释。
弗雷迪觉得,当叶子真好。
他喜欢他的树枝、他轻盈的叶子朋友、他高高挂在天上的家、把他推来推去的风、晒得他暖洋洋的太阳,还有在他身上洒下温柔洁白身影的月亮。
夏天特别好。
弗雷迪喜欢漫长炎热的白天,而温暖的黑夜最适合做梦。
那年夏天,公园里来了许多人。
他们都来到弗雷迪的树下,坐在那里乘凉。
丹尼尔告诉他,给人遮荫是叶子的目的之一。
“什么叫目的?”弗雷迪问。
“就是存在的理由嘛!”丹尼尔回答:“让别人感到舒服,这是个存在的理由。为老人遮荫,让他们不必躲在炎热的屋子里,也是个存在的理由。让小孩子们有个凉快的地方可以玩耍,用我们的叶子为树下野餐的人扇风……这些,都是存在的目的啊!”
弗雷迪最喜欢老人了。
他们总是静静坐在清凉的草地上,几乎动也不动。
他们喃喃低语,追忆过去的时光。
小孩子也很好玩,虽然他们有时会在树皮上挖洞,或是刻下自己的名字。
不过,看到小孩子跑得那么快,那么爱笑,还是很过瘾。
但是弗雷迪的夏天很快就过完了。
就在十月的一个夜里,夏天突然消失。
弗雷迪从来没有这么冷过,所有的叶子都冷得发抖。
一层薄薄的白色东西披在他们身上,太阳出来就马上融化,变成晶莹的露水,搞得大家全身湿漉漉的。
又是丹尼尔告诉他们:他们刚经历生平第一次降霜。
秋天到了,冬天也不远了。
转瞬之间,整棵树,甚至整个公园,全染上了浓艳的色彩,几乎找不到绿色的叶子。
阿弗烈变成深黄色,班成了鲜艳的橙色,克莱儿是火红色,丹尼尔是深紫,弗雷迪自己则是半红半蓝,还夹杂着金黄。
多么美丽啊!
弗雷迪和他的朋友把整棵树变成如彩虹一般。
“我们都在同一棵树上,为什么颜色却各不相同呢?”弗雷迪问道。
“我们一个一个都不一样啊!我们的经历不一样,面对太阳的方向不一样,投下的影子不一样,颜色当然也会不一样。”丹尼尔用他那“本来就是这样”的一贯口吻回答,还告诉弗雷迪,这个美妙的季节叫做秋天。
有一天,发生了奇怪的事。
以前,微风会让他们起舞,但是这一天,风儿却扯着叶梗推推拉拉,几乎像是生气了似的。
结果,有些叶子从树枝上被扯掉了,卷到空中,刮来刮去,最后轻轻掉落在地面上。
所有叶子都害怕了起来。
“怎么回事?”他们喃喃地你问我,我问你。
“秋天就是这样。”丹尼尔告诉他们:“时候到了,叶子就该搬家了。有些人把这叫做死。”
“我们都会死么?”弗雷迪问。
“是的。”丹尼尔说:“任何东西都会死。无论是大是小是强是弱。我们先做完该做的事。我们体验太阳和月亮、经历风和雨。我们学会跳舞、学会欢笑。然后我们就要死了。”
“我不要死!”弗雷迪斩钉截铁地说,然后问丹尼尔:“你会死吗,丹尼尔?”
“恩。”丹尼尔回答:“时候到了,我就死了。”
“那是什么时候?”弗雷迪问。
“没有人知道会在哪一天。”丹尼尔回答。
弗雷迪发现,其它叶子不断在掉落,他想:“一定是他们的时候到了。”
他看到有些叶子在掉落前和风挣扎撕打,有些叶子只是把手一放,静静地掉落。
很快地,整棵树几乎都空了。
“我好怕死。”弗雷迪跟丹尼尔说:“我不知道下面有什么。”
“面对不知道的东西,你会害怕,这很自然。”丹尼尔安慰着他:“但是,春天变夏天的时候,你并不害怕。夏天变秋天的时候,你也不害怕。这些都是自然的变化。为什么要怕死亡的季节呢?”
“我们的树也会死么?”弗雷迪问。
“我们的树,很强大,但总有一天,树也会死的。不过还有比树更强的,那就是生命。生命永远都在,我们都是生命的一部分。”丹尼尔说道。
“我们死了会到哪儿去呢?”弗雷迪问。
“没有人知道,这是个大秘密!”丹尼尔仰望远方。
“春天的时候,我们会回来吗?”弗雷迪又问。
“我们可能不会再回来了,但是生命会回来。”丹尼尔充满自信。
“那么这一切有什么意思呢?”弗雷迪继续问。
“如果我们反正是要掉落、死亡,那为什么还要来这里呢?”丹尼尔用他那“本来就是这样”的一贯口吻回答:“是为了太阳和月亮,是为了大家一起的快乐时光,是为了树荫、老人和小孩子,是为了秋天的色彩,是为了四季。这些,还不够吗?”
那天下午,在黄昏的金色阳光中,丹尼尔放手了。
丹尼尔,他毫无挣扎地走了。
掉落的时候,他似乎还安详地微笑着。
“那么,暂时再见了,弗雷迪。”他平静,微笑着说。
第二天清早,下了头一场雪。
雪非常柔软、洁白,但是冷得不得了。
那天几乎没有一点阳光,白天也特别短。
弗雷迪发现自己的颜色褪了,变得干枯易碎。
一直都好冷,雪压在身上感觉好沉重。
凌晨,一阵风把弗雷迪带离了他的树枝。
第406章 纯粹的美
请一个小时后或明天再看。
…………
没有两片叶子是真的一样的,尽管大家都长在同一棵树上。
弗雷迪的左边是阿弗烈,右边的叶子是班,他的头顶上是那个可爱的女孩子克莱。
他们一起长大,学会了在春风吹拂时跳跳舞,在夏天懒洋洋地晒晒太阳,偶然来一阵清凉的雨,就洗个干干净净的澡。
弗雷迪最好的朋友是丹尼尔。
他是这根树枝上最大的叶子,好像在别的叶子都还没来的时候就先长出来了。
弗雷迪还觉得,丹尼尔是最聪明的。
丹尼尔告诉大家说,他们都是大树的一部分,说他们生长在公园里,说大树有强壮的根深深埋在地底下。
早上飞来枝头上唱歌的小鸟、天上的星星月亮和太阳,还有季节的变化,不管什么东西,丹尼尔都有一套道理解释。
弗雷迪觉得,当叶子真好。
他喜欢他的树枝、他轻盈的叶子朋友、他高高挂在天上的家、把他推来推去的风、晒得他暖洋洋的太阳,还有在他身上洒下温柔洁白身影的月亮。
夏天特别好。
弗雷迪喜欢漫长炎热的白天,而温暖的黑夜最适合做梦。
那年夏天,公园里来了许多人。
他们都来到弗雷迪的树下,坐在那里乘凉。
丹尼尔告诉他,给人遮荫是叶子的目的之一。
“什么叫目的?”弗雷迪问。
“就是存在的理由嘛!”丹尼尔回答:“让别人感到舒服,这是个存在的理由。为老人遮荫,让他们不必躲在炎热的屋子里,也是个存在的理由。让小孩子们有个凉快的地方可以玩耍,用我们的叶子为树下野餐的人扇风……这些,都是存在的目的啊!”
弗雷迪最喜欢老人了。
他们总是静静坐在清凉的草地上,几乎动也不动。
他们喃喃低语,追忆过去的时光。
小孩子也很好玩,虽然他们有时会在树皮上挖洞,或是刻下自己的名字。
不过,看到小孩子跑得那么快,那么爱笑,还是很过瘾。
但是弗雷迪的夏天很快就过完了。
就在十月的一个夜里,夏天突然消失。
弗雷迪从来没有这么冷过,所有的叶子都冷得发抖。
一层薄薄的白色东西披在他们身上,太阳出来就马上融化,变成晶莹的露水,搞得大家全身湿漉漉的。
又是丹尼尔告诉他们:他们刚经历生平第一次降霜。
秋天到了,冬天也不远了。
转瞬之间,整棵树,甚至整个公园,全染上了浓艳的色彩,几乎找不到绿色的叶子。
阿弗烈变成深黄色,班成了鲜艳的橙色,克莱儿是火红色,丹尼尔是深紫,弗雷迪自己则是半红半蓝,还夹杂着金黄。
多么美丽啊!
弗雷迪和他的朋友把整棵树变成如彩虹一般。
“我们都在同一棵树上,为什么颜色却各不相同呢?”弗雷迪问道。
“我们一个一个都不一样啊!我们的经历不一样,面对太阳的方向不一样,投下的影子不一样,颜色当然也会不一样。”丹尼尔用他那“本来就是这样”的一贯口吻回答,还告诉弗雷迪,这个美妙的季节叫做秋天。
有一天,发生了奇怪的事。
以前,微风会让他们起舞,但是这一天,风儿却扯着叶梗推推拉拉,几乎像是生气了似的。
结果,有些叶子从树枝上被扯掉了,卷到空中,刮来刮去,最后轻轻掉落在地面上。
所有叶子都害怕了起来。
“怎么回事?”他们喃喃地你问我,我问你。
“秋天就是这样。”丹尼尔告诉他们:“时候到了,叶子就该搬家了。有些人把这叫做死。”
“我们都会死么?”弗雷迪问。
“是的。”丹尼尔说:“任何东西都会死。无论是大是小是强是弱。我们先做完该做的事。我们体验太阳和月亮、经历风和雨。我们学会跳舞、学会欢笑。然后我们就要死了。”
“我不要死!”弗雷迪斩钉截铁地说,然后问丹尼尔:“你会死吗,丹尼尔?”
“恩。”丹尼尔回答:“时候到了,我就死了。”
“那是什么时候?”弗雷迪问。
“没有人知道会在哪一天。”丹尼尔回答。
弗雷迪发现,其它叶子不断在掉落,他想:“一定是他们的时候到了。”
他看到有些叶子在掉落前和风挣扎撕打,有些叶子只是把手一放,静静地掉落。
很快地,整棵树几乎都空了。
“我好怕死。”弗雷迪跟丹尼尔说:“我不知道下面有什么。”
“面对不知道的东西,你会害怕,这很自然。”丹尼尔安慰着他:“但是,春天变夏天的时候,你并不害怕。夏天变秋天的时候,你也不害怕。这些都是自然的变化。为什么要怕死亡的季节呢?”
“我们的树也会死么?”弗雷迪问。
“我们的树,很强大,但总有一天,树也会死的。不过还有比树更强的,那就是生命。生命永远都在,我们都是生命的一部分。”丹尼尔说道。
“我们死了会到哪儿去呢?”弗雷迪问。
“没有人知道,这是个大秘密!”丹尼尔仰望远方。
“春天的时候,我们会回来吗?”弗雷迪又问。
“我们可能不会再回来了,但是生命会回来。”丹尼尔充满自信。
“那么这一切有什么意思呢?”弗雷迪继续问。
“如果我们反正是要掉落、死亡,那为什么还要来这里呢?”丹尼尔用他那“本来就是这样”的一贯口吻回答:“是为了太阳和月亮,是为了大家一起的快乐时光,是为了树荫、老人和小孩子,是为了秋天的色彩,是为了四季。这些,还不够吗?”
那天下午,在黄昏的金色阳光中,丹尼尔放手了。
丹尼尔,他毫无挣扎地走了。
掉落的时候,他似乎还安详地微笑着。
“那么,暂时再见了,弗雷迪。”他平静,微笑着说。
第二天清早,下了头一场雪。
雪非常柔软、洁白,但是冷得不得了。
那天几乎没有一点阳光,白天也特别短。
弗雷迪发现自己的颜色褪了,变得干枯易碎。
一直都好冷,雪压在身上感觉好沉重。
凌晨,一阵风把弗雷迪带离了他的树枝。
一点也不痛,弗雷迪感觉到自己静静地,温和地,柔软地飘下。
第407章 果果要回京
请一个小时后或明天再看。
…………
没有两片叶子是真的一样的,尽管大家都长在同一棵树上。
弗雷迪的左边是阿弗烈,右边的叶子是班,他的头顶上是那个可爱的女孩子克莱。
他们一起长大,学会了在春风吹拂时跳跳舞,在夏天懒洋洋地晒晒太阳,偶然来一阵清凉的雨,就洗个干干净净的澡。
弗雷迪最好的朋友是丹尼尔。
他是这根树枝上最大的叶子,好像在别的叶子都还没来的时候就先长出来了。
弗雷迪还觉得,丹尼尔是最聪明的。
丹尼尔告诉大家说,他们都是大树的一部分,说他们生长在公园里,说大树有强壮的根深深埋在地底下。
早上飞来枝头上唱歌的小鸟、天上的星星月亮和太阳,还有季节的变化,不管什么东西,丹尼尔都有一套道理解释。
弗雷迪觉得,当叶子真好。
他喜欢他的树枝、他轻盈的叶子朋友、他高高挂在天上的家、把他推来推去的风、晒得他暖洋洋的太阳,还有在他身上洒下温柔洁白身影的月亮。
夏天特别好。
弗雷迪喜欢漫长炎热的白天,而温暖的黑夜最适合做梦。
那年夏天,公园里来了许多人。
他们都来到弗雷迪的树下,坐在那里乘凉。
丹尼尔告诉他,给人遮荫是叶子的目的之一。
“什么叫目的?”弗雷迪问。
“就是存在的理由嘛!”丹尼尔回答:“让别人感到舒服,这是个存在的理由。为老人遮荫,让他们不必躲在炎热的屋子里,也是个存在的理由。让小孩子们有个凉快的地方可以玩耍,用我们的叶子为树下野餐的人扇风……这些,都是存在的目的啊!”
弗雷迪最喜欢老人了。
他们总是静静坐在清凉的草地上,几乎动也不动。
他们喃喃低语,追忆过去的时光。
小孩子也很好玩,虽然他们有时会在树皮上挖洞,或是刻下自己的名字。
不过,看到小孩子跑得那么快,那么爱笑,还是很过瘾。
但是弗雷迪的夏天很快就过完了。
就在十月的一个夜里,夏天突然消失。
弗雷迪从来没有这么冷过,所有的叶子都冷得发抖。
一层薄薄的白色东西披在他们身上,太阳出来就马上融化,变成晶莹的露水,搞得大家全身湿漉漉的。
又是丹尼尔告诉他们:他们刚经历生平第一次降霜。
秋天到了,冬天也不远了。
转瞬之间,整棵树,甚至整个公园,全染上了浓艳的色彩,几乎找不到绿色的叶子。
阿弗烈变成深黄色,班成了鲜艳的橙色,克莱儿是火红色,丹尼尔是深紫,弗雷迪自己则是半红半蓝,还夹杂着金黄。
多么美丽啊!
弗雷迪和他的朋友把整棵树变成如彩虹一般。
“我们都在同一棵树上,为什么颜色却各不相同呢?”弗雷迪问道。
“我们一个一个都不一样啊!我们的经历不一样,面对太阳的方向不一样,投下的影子不一样,颜色当然也会不一样。”丹尼尔用他那“本来就是这样”的一贯口吻回答,还告诉弗雷迪,这个美妙的季节叫做秋天。
有一天,发生了奇怪的事。
以前,微风会让他们起舞,但是这一天,风儿却扯着叶梗推推拉拉,几乎像是生气了似的。
结果,有些叶子从树枝上被扯掉了,卷到空中,刮来刮去,最后轻轻掉落在地面上。
所有叶子都害怕了起来。
“怎么回事?”他们喃喃地你问我,我问你。
“秋天就是这样。”丹尼尔告诉他们:“时候到了,叶子就该搬家了。有些人把这叫做死。”
“我们都会死么?”弗雷迪问。
“是的。”丹尼尔说:“任何东西都会死。无论是大是小是强是弱。我们先做完该做的事。我们体验太阳和月亮、经历风和雨。我们学会跳舞、学会欢笑。然后我们就要死了。”
“我不要死!”弗雷迪斩钉截铁地说,然后问丹尼尔:“你会死吗,丹尼尔?”
“恩。”丹尼尔回答:“时候到了,我就死了。”
“那是什么时候?”弗雷迪问。
“没有人知道会在哪一天。”丹尼尔回答。
弗雷迪发现,其它叶子不断在掉落,他想:“一定是他们的时候到了。”
他看到有些叶子在掉落前和风挣扎撕打,有些叶子只是把手一放,静静地掉落。
很快地,整棵树几乎都空了。
“我好怕死。”弗雷迪跟丹尼尔说:“我不知道下面有什么。”
“面对不知道的东西,你会害怕,这很自然。”丹尼尔安慰着他:“但是,春天变夏天的时候,你并不害怕。夏天变秋天的时候,你也不害怕。这些都是自然的变化。为什么要怕死亡的季节呢?”
“我们的树也会死么?”弗雷迪问。
“我们的树,很强大,但总有一天,树也会死的。不过还有比树更强的,那就是生命。生命永远都在,我们都是生命的一部分。”丹尼尔说道。
“我们死了会到哪儿去呢?”弗雷迪问。
“没有人知道,这是个大秘密!”丹尼尔仰望远方。
“春天的时候,我们会回来吗?”弗雷迪又问。
“我们可能不会再回来了,但是生命会回来。”丹尼尔充满自信。
“那么这一切有什么意思呢?”弗雷迪继续问。
“如果我们反正是要掉落、死亡,那为什么还要来这里呢?”丹尼尔用他那“本来就是这样”的一贯口吻回答:“是为了太阳和月亮,是为了大家一起的快乐时光,是为了树荫、老人和小孩子,是为了秋天的色彩,是为了四季。这些,还不够吗?”
那天下午,在黄昏的金色阳光中,丹尼尔放手了。
丹尼尔,他毫无挣扎地走了。
掉落的时候,他似乎还安详地微笑着。
“那么,暂时再见了,弗雷迪。”他平静,微笑着说。
第二天清早,下了头一场雪。
雪非常柔软、洁白,但是冷得不得了。
那天几乎没有一点阳光,白天也特别短。
弗雷迪发现自己的颜色褪了,变得干枯易碎。
一直都好冷,雪压在身上感觉好沉重。
凌晨,一阵风把弗雷迪带离了他的树枝。
一点也不痛,弗雷迪感觉到自己静静地,温和地,柔软地飘下。
第408章 上学是很有用的
六七月是毕业季,老师没有骗人,三年的时间很短,四年的时间也是一晃而过。
很多人最爱的书店、餐馆以及爱情,都没能撑过毕业后的那个夏天。
南大附近,杨帆很喜欢去的一个书店,在他实习期结束,回去拍毕业照,领毕业证的时候,就合上了那扇他四年没见过的卷闸门。
原来,它是那么的锈迹斑斑,布满了时间的痕迹。
但因为有了它,书店内的那些散发书香的书籍能安安静静躺在书架上,等待有缘人。
只有停下脚步的有缘人,才有机会去翻阅它们。
它们有的与时俱进,教人怎么去泡妞,怎么去学说话,怎么去管理别人。
有的是古典文学,有点沉重,有点致郁,也有那么一点点治愈。
可能正因为有了这些古典文学,才有了后来的极度爽文。
古典文学里不能实现的酣畅,现代网络文学替它们完成了。
于是有了杀人杀到天崩地裂的小说,有开后宫开到能创造一个民族的男主角。
女频文的女主角也有开后宫的,只不过靠女主角一个人,显然不可能创造一个民族,她们唯一能做的是全身插满管子,像一只刺猬。
南大附近那家书店,有各式各样的纸质书籍,摆满书架,杨帆买过几本。
其中一本是历史类的,一本是国家地理类书籍。
最让他喜欢的是一本历史文人介绍,讲述了那些古代诗人文人鲜为人知的故事。
有的文人让读者大跌眼镜,活生生告诉人们,什么叫文字是骗人的。
就像杨帆后来所知的《悯农》里的作者,诗里明显体现出作者悲天悯人的心境,但现实里的作者却是鱼肉百姓的贪官。
以致后来杨帆对很多真理都产生了怀疑,不敢轻易相信。
老赵办公室里。
“蕊蕊放假了。”他又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
杨帆莫名其妙:“我知道了,你不用一直重复。”
老赵胸口发闷:“她很闲。”
“学生嘛,都这样,上学的时候老嫌弃学习任务重,没时间玩。放假了,才几天就又开始觉得无聊,尤其是乖学生,不混吃混喝,网吧迪厅啥的,确实比较无聊。”杨帆很心疼好学生。
老赵被无聊的女儿烦得不行,女儿喊他带她去哪玩,他没时间,或是不感兴趣。
眼看杨帆不知趣,老赵委婉不了了,直言道:“我老婆说你是个好人。”
“好人不敢当。”杨帆谦虚道:“如果是广义上的好人,我真不是。狭义上的,还勉强算是吧,至少我对身边的人还挺好的。”
“明天就出去风流,晚上可以去家里吃个饭吧?”老赵懒得听杨帆扯淡了,直说了。
女儿这些天确实把老赵烦得不行,他愿意让杨帆帮他管管女儿,陪女儿玩。
杨帆认真想了一下,说道:“还是算了,去你家吃顿饭,我吃亏。”
“吃什么亏?”老赵很不高兴。
杨帆正儿八经说道:“去你家,我得带礼物吧,总不能空手去。不空手去,我吃是吃不回来的。”
老赵无言以对,半晌说道:“我老婆有意让你认蕊蕊做干妹妹,你觉得怎么样?”
杨帆一脸不敢置信:“平白无故就给我降了个辈分,你老婆是想让我给她当她干儿子吧,这事你能忍?”
老赵长叹:“总比当干弟弟好吧。”
二选一,他选择前者。
不愧是妻管严,杨帆有些同情老赵。
老婆家境太好,身份地位太高,性格太强势,日子还真不太好过。
十三姨的性格其实也很强势,很高冷,幸亏有果果。
虽然没跟十三姨追溯爱的起源,但杨帆知道,小姑娘是他打开十三姨心扉的钥匙。
同时,也是由于小姑娘的存在,培养起了十三姨对杨帆的依赖和信任。
不止十三姨,柳月月和柳芊芊也不是很好接近,她们身上有普通女孩子没有的高冷。
这是必然的。
太过漂亮的女孩子,如果平易近人,麻烦会很多。
为了过滤掉不必要的麻烦,她们得用高冷来伪装自己,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
不然走个路都得不停地委婉说着“对不起,我有男朋友了”“对不起,联系方式就免了,我怕我老公误会”……
所以,现在柳芊芊走在大街上,面对搭讪的人,都是理都不理会的,一句话都不说。
免得对方死缠烂打,说什么“没关系,我是画画的,只是觉得你长得漂亮,想画一幅画送给你”“没事的,我在拍视频,能不能发布出来”“我没别的意思,我在写一本小说,想以你这样漂亮的女孩子为原型”……
“你们是不是太闲了,跟一些人一样,没事整那么多节日,妇女节不够,再整个女生节,情节人不够,又整个光棍节。”杨帆不喜欢这种胡乱攀亲的事。
主要是家里的女朋友知道后会不高兴。
知道自己受欢迎,就收敛点,像她们一样,用冷漠伪装好自己。
“你今晚亲自跟我老婆说去吧。”老赵一副我没话语权的样子,跟我说没用。
杨帆更加同情老赵了,然后开始思考自己的处境。
不知道以后自己会不会跟老赵一样,对老婆言听计从,唯老婆马首是瞻。
思考了一阵子,杨帆认为答案是必然。
或许他会比老赵更惨,因为无论哪个女朋友,都不是省油的灯。
月月看似最温柔乖巧,但以她现在爱吃醋的表现来看,婚后绝对只会更加收紧。
芊芊的性格更不用说了,未来的霸道女总裁。
十三姨最可怕,杨帆总从她的端庄高雅中感受到一种睥睨天下的气质,有时她还透露出一种漠视世间一切的态度。
而她们也有这个资本,先天后天的条件都太优越了。
反观杨帆,此生再怎么奋斗,也没她们背后的祖荫一鳞半爪凉快。
所以,这更加坚定了杨帆继续同时跟她们交往的决心。
他的数学非常好,知道三角形是最稳固的状态。
上学,果然是很有用的。
杨帆庆幸自己上学的时候没风花雪月,虚度光阴,选择了一心只读圣贤书,厚积薄发。
第409章 想做你的盖世英雄
请一个小时后或明天再看。
…………
没有两片叶子是真的一样的,尽管大家都长在同一棵树上。
弗雷迪的左边是阿弗烈,右边的叶子是班,他的头顶上是那个可爱的女孩子克莱。
他们一起长大,学会了在春风吹拂时跳跳舞,在夏天懒洋洋地晒晒太阳,偶然来一阵清凉的雨,就洗个干干净净的澡。
弗雷迪最好的朋友是丹尼尔。
他是这根树枝上最大的叶子,好像在别的叶子都还没来的时候就先长出来了。
弗雷迪还觉得,丹尼尔是最聪明的。
丹尼尔告诉大家说,他们都是大树的一部分,说他们生长在公园里,说大树有强壮的根深深埋在地底下。
早上飞来枝头上唱歌的小鸟、天上的星星月亮和太阳,还有季节的变化,不管什么东西,丹尼尔都有一套道理解释。
弗雷迪觉得,当叶子真好。
他喜欢他的树枝、他轻盈的叶子朋友、他高高挂在天上的家、把他推来推去的风、晒得他暖洋洋的太阳,还有在他身上洒下温柔洁白身影的月亮。
夏天特别好。
弗雷迪喜欢漫长炎热的白天,而温暖的黑夜最适合做梦。
那年夏天,公园里来了许多人。
他们都来到弗雷迪的树下,坐在那里乘凉。
丹尼尔告诉他,给人遮荫是叶子的目的之一。
“什么叫目的?”弗雷迪问。
“就是存在的理由嘛!”丹尼尔回答:“让别人感到舒服,这是个存在的理由。为老人遮荫,让他们不必躲在炎热的屋子里,也是个存在的理由。让小孩子们有个凉快的地方可以玩耍,用我们的叶子为树下野餐的人扇风……这些,都是存在的目的啊!”
弗雷迪最喜欢老人了。
他们总是静静坐在清凉的草地上,几乎动也不动。
他们喃喃低语,追忆过去的时光。
小孩子也很好玩,虽然他们有时会在树皮上挖洞,或是刻下自己的名字。
不过,看到小孩子跑得那么快,那么爱笑,还是很过瘾。
但是弗雷迪的夏天很快就过完了。
就在十月的一个夜里,夏天突然消失。
弗雷迪从来没有这么冷过,所有的叶子都冷得发抖。
一层薄薄的白色东西披在他们身上,太阳出来就马上融化,变成晶莹的露水,搞得大家全身湿漉漉的。
又是丹尼尔告诉他们:他们刚经历生平第一次降霜。
秋天到了,冬天也不远了。
转瞬之间,整棵树,甚至整个公园,全染上了浓艳的色彩,几乎找不到绿色的叶子。
阿弗烈变成深黄色,班成了鲜艳的橙色,克莱儿是火红色,丹尼尔是深紫,弗雷迪自己则是半红半蓝,还夹杂着金黄。
多么美丽啊!
弗雷迪和他的朋友把整棵树变成如彩虹一般。
“我们都在同一棵树上,为什么颜色却各不相同呢?”弗雷迪问道。
“我们一个一个都不一样啊!我们的经历不一样,面对太阳的方向不一样,投下的影子不一样,颜色当然也会不一样。”丹尼尔用他那“本来就是这样”的一贯口吻回答,还告诉弗雷迪,这个美妙的季节叫做秋天。
有一天,发生了奇怪的事。
以前,微风会让他们起舞,但是这一天,风儿却扯着叶梗推推拉拉,几乎像是生气了似的。
结果,有些叶子从树枝上被扯掉了,卷到空中,刮来刮去,最后轻轻掉落在地面上。
所有叶子都害怕了起来。
“怎么回事?”他们喃喃地你问我,我问你。
“秋天就是这样。”丹尼尔告诉他们:“时候到了,叶子就该搬家了。有些人把这叫做死。”
“我们都会死么?”弗雷迪问。
“是的。”丹尼尔说:“任何东西都会死。无论是大是小是强是弱。我们先做完该做的事。我们体验太阳和月亮、经历风和雨。我们学会跳舞、学会欢笑。然后我们就要死了。”
“我不要死!”弗雷迪斩钉截铁地说,然后问丹尼尔:“你会死吗,丹尼尔?”
“恩。”丹尼尔回答:“时候到了,我就死了。”
“那是什么时候?”弗雷迪问。
“没有人知道会在哪一天。”丹尼尔回答。
弗雷迪发现,其它叶子不断在掉落,他想:“一定是他们的时候到了。”
他看到有些叶子在掉落前和风挣扎撕打,有些叶子只是把手一放,静静地掉落。
很快地,整棵树几乎都空了。
“我好怕死。”弗雷迪跟丹尼尔说:“我不知道下面有什么。”
“面对不知道的东西,你会害怕,这很自然。”丹尼尔安慰着他:“但是,春天变夏天的时候,你并不害怕。夏天变秋天的时候,你也不害怕。这些都是自然的变化。为什么要怕死亡的季节呢?”
“我们的树也会死么?”弗雷迪问。
“我们的树,很强大,但总有一天,树也会死的。不过还有比树更强的,那就是生命。生命永远都在,我们都是生命的一部分。”丹尼尔说道。
“我们死了会到哪儿去呢?”弗雷迪问。
“没有人知道,这是个大秘密!”丹尼尔仰望远方。
“春天的时候,我们会回来吗?”弗雷迪又问。
“我们可能不会再回来了,但是生命会回来。”丹尼尔充满自信。
“那么这一切有什么意思呢?”弗雷迪继续问。
“如果我们反正是要掉落、死亡,那为什么还要来这里呢?”丹尼尔用他那“本来就是这样”的一贯口吻回答:“是为了太阳和月亮,是为了大家一起的快乐时光,是为了树荫、老人和小孩子,是为了秋天的色彩,是为了四季。这些,还不够吗?”
那天下午,在黄昏的金色阳光中,丹尼尔放手了。
丹尼尔,他毫无挣扎地走了。
掉落的时候,他似乎还安详地微笑着。
“那么,暂时再见了,弗雷迪。”他平静,微笑着说。
第二天清早,下了头一场雪。
雪非常柔软、洁白,但是冷得不得了。
那天几乎没有一点阳光,白天也特别短。
弗雷迪发现自己的颜色褪了,变得干枯易碎。
一直都好冷,雪压在身上感觉好沉重。
凌晨,一阵风把弗雷迪带离了他的树枝。
一点也不痛,弗雷迪感觉到自己静静地,温和地,柔软地飘下。
往下掉的时候,他第一次看到了整棵树,多么强壮、多么牢靠的树啊!请一个小时后或明天再看。
…………
没有两片叶子是真的一样的,尽管大家都长在同一棵树上。
弗雷迪的左边是阿弗烈,右边的叶子是班,他的头顶上是那个可爱的女孩子克莱。
他们一起长大,学会了在春风吹拂时跳跳舞,在夏天懒洋洋地晒晒太阳,偶然来一阵清凉的雨,就洗个干干净净的澡。
弗雷迪最好的朋友是丹尼尔。
他是这根树枝上最大的叶子,好像在别的叶子都还没来的时候就先长出来了。
弗雷迪还觉得,丹尼尔是最聪明的。
丹尼尔告诉大家说,他们都是大树的一部分,说他们生长在公园里,说大树有强壮的根深深埋在地底下。
早上飞来枝头上唱歌的小鸟、天上的星星月亮和太阳,还有季节的变化,不管什么东西,丹尼尔都有一套道理解释。
弗雷迪觉得,当叶子真好。
他喜欢他的树枝、他轻盈的叶子朋友、他高高挂在天上的家、把他推来推去的风、晒得他暖洋洋的太阳,还有在他身上洒下温柔洁白身影的月亮。
夏天特别好。
弗雷迪喜欢漫长炎热的白天,而温暖的黑夜最适合做梦。
那年夏天,公园里来了许多人。
他们都来到弗雷迪的树下,坐在那里乘凉。
丹尼尔告诉他,给人遮荫是叶子的目的之一。
“什么叫目的?”弗雷迪问。
“就是存在的理由嘛!”丹尼尔回答:“让别人感到舒服,这是个存在的理由。为老人遮荫,让他们不必躲在炎热的屋子里,也是个存在的理由。让小孩子们有个凉快的地方可以玩耍,用我们的叶子为树下野餐的人扇风……这些,都是存在的目的啊!”
弗雷迪最喜欢老人了。
他们总是静静坐在清凉的草地上,几乎动也不动。
他们喃喃低语,追忆过去的时光。
小孩子也很好玩,虽然他们有时会在树皮上挖洞,或是刻下自己的名字。
不过,看到小孩子跑得那么快,那么爱笑,还是很过瘾。
但是弗雷迪的夏天很快就过完了。
就在十月的一个夜里,夏天突然消失。
弗雷迪从来没有这么冷过,所有的叶子都冷得发抖。
一层薄薄的白色东西披在他们身上,太阳出来就马上融化,变成晶莹的露水,搞得大家全身湿漉漉的。
又是丹尼尔告诉他们:他们刚经历生平第一次降霜。
秋天到了,冬天也不远了。
转瞬之间,整棵树,甚至整个公园,全染上了浓艳的色彩,几乎找不到绿色的叶子。
阿弗烈变成深黄色,班成了鲜艳的橙色,克莱儿是火红色,丹尼尔是深紫,弗雷迪自己则是半红半蓝,还夹杂着金黄。
多么美丽啊!
弗雷迪和他的朋友把整棵树变成如彩虹一般。
“我们都在同一棵树上,为什么颜色却各不相同呢?”弗雷迪问道。
“我们一个一个都不一样啊!我们的经历不一样,面对太阳的方向不一样,投下的影子不一样,颜色当然也会不一样。”丹尼尔用他那“本来就是这样”的一贯口吻回答,还告诉弗雷迪,这个美妙的季节叫做秋天。
有一天,发生了奇怪的事。
以前,微风会让他们起舞,但是这一天,风儿却扯着叶梗推推拉拉,几乎像是生气了似的。
结果,有些叶子从树枝上被扯掉了,卷到空中,刮来刮去,最后轻轻掉落在地面上。
所有叶子都害怕了起来。
“怎么回事?”他们喃喃地你问我,我问你。
“秋天就是这样。”丹尼尔告诉他们:“时候到了,叶子就该搬家了。有些人把这叫做死。”
“我们都会死么?”弗雷迪问。
“是的。”丹尼尔说:“任何东西都会死。无论是大是小是强是弱。我们先做完该做的事。我们体验太阳和月亮、经历风和雨。我们学会跳舞、学会欢笑。然后我们就要死了。”
“我不要死!”弗雷迪斩钉截铁地说,然后问丹尼尔:“你会死吗,丹尼尔?”
“恩。”丹尼尔回答:“时候到了,我就死了。”
“那是什么时候?”弗雷迪问。
“没有人知道会在哪一天。”丹尼尔回答。
弗雷迪发现,其它叶子不断在掉落,他想:“一定是他们的时候到了。”
他看到有些叶子在掉落前和风挣扎撕打,有些叶子只是把手一放,静静地掉落。
很快地,整棵树几乎都空了。
“我好怕死。”弗雷迪跟丹尼尔说:“我不知道下面有什么。”
“面对不知道的东西,你会害怕,这很自然。”丹尼尔安慰着他:“但是,春天变夏天的时候,你并不害怕。夏天变秋天的时候,你也不害怕。这些都是自然的变化。为什么要怕死亡的季节呢?”
“我们的树也会死么?”弗雷迪问。
“我们的树,很强大,但总有一天,树也会死的。不过还有比树更强的,那就是生命。生命永远都在,我们都是生命的一部分。”丹尼尔说道。
“我们死了会到哪儿去呢?”弗雷迪问。
“没有人知道,这是个大秘密!”丹尼尔仰望远方。
“春天的时候,我们会回来吗?”弗雷迪又问。
“我们可能不会再回来了,但是生命会回来。”丹尼尔充满自信。
“那么这一切有什么意思呢?”弗雷迪继续问。
“如果我们反正是要掉落、死亡,那为什么还要来这里呢?”丹尼尔用他那“本来就是这样”的一贯口吻回答:“是为了太阳和月亮,是为了大家一起的快乐时光,是为了树荫、老人和小孩子,是为了秋天的色彩,是为了四季。这些,还不够吗?”
那天下午,在黄昏的金色阳光中,丹尼尔放手了。
丹尼尔,他毫无挣扎地走了。
掉落的时候,他似乎还安详地微笑着。
“那么,暂时再见了,弗雷迪。”他平静,微笑着说。
第410章 你还缺女朋友吗
请一个小时后或明天再看。
…………
没有两片叶子是真的一样的,尽管大家都长在同一棵树上。
弗雷迪的左边是阿弗烈,右边的叶子是班,他的头顶上是那个可爱的女孩子克莱。
他们一起长大,学会了在春风吹拂时跳跳舞,在夏天懒洋洋地晒晒太阳,偶然来一阵清凉的雨,就洗个干干净净的澡。
弗雷迪最好的朋友是丹尼尔。
他是这根树枝上最大的叶子,好像在别的叶子都还没来的时候就先长出来了。
弗雷迪还觉得,丹尼尔是最聪明的。
丹尼尔告诉大家说,他们都是大树的一部分,说他们生长在公园里,说大树有强壮的根深深埋在地底下。
早上飞来枝头上唱歌的小鸟、天上的星星月亮和太阳,还有季节的变化,不管什么东西,丹尼尔都有一套道理解释。
弗雷迪觉得,当叶子真好。
他喜欢他的树枝、他轻盈的叶子朋友、他高高挂在天上的家、把他推来推去的风、晒得他暖洋洋的太阳,还有在他身上洒下温柔洁白身影的月亮。
夏天特别好。
弗雷迪喜欢漫长炎热的白天,而温暖的黑夜最适合做梦。
那年夏天,公园里来了许多人。
他们都来到弗雷迪的树下,坐在那里乘凉。
丹尼尔告诉他,给人遮荫是叶子的目的之一。
“什么叫目的?”弗雷迪问。
“就是存在的理由嘛!”丹尼尔回答:“让别人感到舒服,这是个存在的理由。为老人遮荫,让他们不必躲在炎热的屋子里,也是个存在的理由。让小孩子们有个凉快的地方可以玩耍,用我们的叶子为树下野餐的人扇风……这些,都是存在的目的啊!”
弗雷迪最喜欢老人了。
他们总是静静坐在清凉的草地上,几乎动也不动。
他们喃喃低语,追忆过去的时光。
小孩子也很好玩,虽然他们有时会在树皮上挖洞,或是刻下自己的名字。
不过,看到小孩子跑得那么快,那么爱笑,还是很过瘾。
但是弗雷迪的夏天很快就过完了。
就在十月的一个夜里,夏天突然消失。
弗雷迪从来没有这么冷过,所有的叶子都冷得发抖。
一层薄薄的白色东西披在他们身上,太阳出来就马上融化,变成晶莹的露水,搞得大家全身湿漉漉的。
又是丹尼尔告诉他们:他们刚经历生平第一次降霜。
秋天到了,冬天也不远了。
转瞬之间,整棵树,甚至整个公园,全染上了浓艳的色彩,几乎找不到绿色的叶子。
阿弗烈变成深黄色,班成了鲜艳的橙色,克莱儿是火红色,丹尼尔是深紫,弗雷迪自己则是半红半蓝,还夹杂着金黄。
多么美丽啊!
弗雷迪和他的朋友把整棵树变成如彩虹一般。
“我们都在同一棵树上,为什么颜色却各不相同呢?”弗雷迪问道。
“我们一个一个都不一样啊!我们的经历不一样,面对太阳的方向不一样,投下的影子不一样,颜色当然也会不一样。”丹尼尔用他那“本来就是这样”的一贯口吻回答,还告诉弗雷迪,这个美妙的季节叫做秋天。
有一天,发生了奇怪的事。
以前,微风会让他们起舞,但是这一天,风儿却扯着叶梗推推拉拉,几乎像是生气了似的。
结果,有些叶子从树枝上被扯掉了,卷到空中,刮来刮去,最后轻轻掉落在地面上。
所有叶子都害怕了起来。
“怎么回事?”他们喃喃地你问我,我问你。
“秋天就是这样。”丹尼尔告诉他们:“时候到了,叶子就该搬家了。有些人把这叫做死。”
“我们都会死么?”弗雷迪问。
“是的。”丹尼尔说:“任何东西都会死。无论是大是小是强是弱。我们先做完该做的事。我们体验太阳和月亮、经历风和雨。我们学会跳舞、学会欢笑。然后我们就要死了。”
“我不要死!”弗雷迪斩钉截铁地说,然后问丹尼尔:“你会死吗,丹尼尔?”
“恩。”丹尼尔回答:“时候到了,我就死了。”
“那是什么时候?”弗雷迪问。
“没有人知道会在哪一天。”丹尼尔回答。
弗雷迪发现,其它叶子不断在掉落,他想:“一定是他们的时候到了。”
他看到有些叶子在掉落前和风挣扎撕打,有些叶子只是把手一放,静静地掉落。
很快地,整棵树几乎都空了。
“我好怕死。”弗雷迪跟丹尼尔说:“我不知道下面有什么。”
“面对不知道的东西,你会害怕,这很自然。”丹尼尔安慰着他:“但是,春天变夏天的时候,你并不害怕。夏天变秋天的时候,你也不害怕。这些都是自然的变化。为什么要怕死亡的季节呢?”
“我们的树也会死么?”弗雷迪问。
“我们的树,很强大,但总有一天,树也会死的。不过还有比树更强的,那就是生命。生命永远都在,我们都是生命的一部分。”丹尼尔说道。
“我们死了会到哪儿去呢?”弗雷迪问。
“没有人知道,这是个大秘密!”丹尼尔仰望远方。
“春天的时候,我们会回来吗?”弗雷迪又问。
“我们可能不会再回来了,但是生命会回来。”丹尼尔充满自信。
“那么这一切有什么意思呢?”弗雷迪继续问。
“如果我们反正是要掉落、死亡,那为什么还要来这里呢?”丹尼尔用他那“本来就是这样”的一贯口吻回答:“是为了太阳和月亮,是为了大家一起的快乐时光,是为了树荫、老人和小孩子,是为了秋天的色彩,是为了四季。这些,还不够吗?”
那天下午,在黄昏的金色阳光中,丹尼尔放手了。
丹尼尔,他毫无挣扎地走了。
掉落的时候,他似乎还安详地微笑着。
“那么,暂时再见了,弗雷迪。”他平静,微笑着说。
第二天清早,下了头一场雪。
雪非常柔软、洁白,但是冷得不得了。
那天几乎没有一点阳光,白天也特别短。
弗雷迪发现自己的颜色褪了,变得干枯易碎。
一直都好冷,雪压在身上感觉好沉重。
凌晨,一阵风把弗雷迪带离了他的树枝。
一点也不痛,弗雷迪感觉到自己静静地,温和地,柔软地飘下。
往下掉
第411章 大家先上,我殿后
赞美祖国,双手捧足,杨帆打心底热爱这片土地。
没有祖国的和平与繁荣,就不会出现十三这样完美无瑕的女子。
她上得厅堂,进得卧室,由内而外,无不满足杨帆对完美女人的期待。
美有四个境界,位于金字塔最底端的是艳俗美,往上是含蓄美,再往上是矫情美,塔尖上则是病态美。
昨晚和今早被杨帆蹂……太疼爱的十三,现在躺沙发上,有些疲惫,病怏怏的样子,展现出了美的至高境界。
如果没有柳月月那样的女朋友在等着自己,杨帆今天无论如何也不想出门。
虽然一个多小时前现了佛性,但现在早已还俗。
由此也侧面说明了女人的可怕之处,她们能让男人堕落,也能让男人皈依。
“要出发了,是不是很高兴?”虽然困,想睡一觉,但被杨帆按摩,他的手还越来越不正经,十三姨想睡也睡不下。
他就是用这种办法,一次次让她的身体无法拒绝。
好在他现在没有要进一步的意思。
果果在客厅里,他动手都是浅尝辄止,点到为止。
“是的。”杨帆没含蓄,点头如实跟十三姨说道:“我喜欢出发。”
在十三姨以为他庸俗,只想着和女人办事时,杨帆忽然很正经起来:“凡是到达了的地方,都属于昨天。哪怕那山再青,那水再秀,那风再温柔。”
“这不是喜新厌旧吗?”十三姨心里不是那么的惬意。
杨帆摇头:“不是,是越来越宝贝。如果喜新厌旧,我怎么会流连忘返,无法自拔。”
“那也不能这样,我……”十三想说她有次差点晕过去,最后没说,因为她也不知道那种状态是不是晕厥前的状态。
“嗯。”杨帆点头:“太深的流连便成了一种羁绊,绊住的不仅有双脚,还有未来。所以我要出发。”
十三姨白了他一眼。
杨帆叹道:“怎么能不喜欢出发呢?没见过大山的巍峨,真是遗憾;见了大山的巍峨,没见过大海的浩瀚,仍然遗憾;见了大海的浩瀚,没见过大漠的广袤,依旧遗憾;见了大漠的广袤,没见过森林的神秘,还是遗憾。世界上有不绝的风景,我有不老的心情。”
十三姨总觉得杨帆这些话不正经,但又无可挑剔。
唉,自从和他发生关系后,自己的心思越来越不纯。
不能怪他。
“大山有坎坷,大海有浪涛,大漠有风沙,森林有猛兽。即便这样,我依然喜欢。”杨帆说道。
十三姨把杨帆伸进她衣服里的手扔了出来。
“打破生活的平静便是另一番景致,一种属于年轻的景致。真庆幸,我还没有老。即便真老了又怎么样,不是有句话叫老当益壮吗?”杨帆转移目标,给十三姨按摩太阳穴。
十三姨闭眼享受。
“我还想从大山那里学习深刻,我还想从大海那里学习勇敢,我还想从大漠那里学习沉着,我还想从森林那里学习机敏。我想学着品味一种缤纷的人生。”杨帆对人生充满了眷恋。
十三姨睁开眼,把胸口上的咸猪手扔掉。
杨帆也不在意,说道:“人能走多远?这话不是要问两脚而是要问志向;人能攀多高?这事不是要问双手而是要问意志。”
十三姨暗暗颔首。
“于是,我想用青春的热血给自己树起一个高远的目标。不仅是为了争取一种光荣,更是为了追求一种境界。目标实现了,便是光荣;目标实现不了,人生也会因这一路风雨跋涉变得丰富而充实;在我看来,这就是不虚此生。”说着,杨帆眉头一皱,不就摸了一下小排球吗,掐得这么狠,手背上都出现指甲印了。
“你赶紧走。”十三姨现在睡意都快没了,感觉空调不制冷,身上热热的。
要不是有行程,她丝毫不怀疑等会儿杨帆会把她抱进房间,关上门,让果果自己在客厅玩一上午。
中午做完饭,吃饱后,下午估计也是跟上午一样的流程。
杨帆刚想说话,手机铃声响起。
拿起来一看,柳芊芊的电话。
接通后,柳芊芊的声音传来:“杨帆,我开车到小区附近了,马上到,你拿行李下来,我就不上去了。”
“好。”杨帆很干脆,挂断电话,看了一下客厅。
果果不在,书房里传来小姑娘自娱自乐的声音,不知道她在玩什么。
大圣和三宝也不在客厅,当果果的小跟班去了。
滚滚朝杨帆嗷了一声,杨帆竖起一根手指。
它便不出声了。
都说牧羊犬有七八岁孩子的智商,杨帆觉得滚滚至少有十岁孩子的智商。
但是呢,警犬都没有这种品种的狗。
警花公开表示过,牧羊犬就是因为太聪明,才不能当警犬。
抓坏人的时候,知道有危险,它可能会跟民警们对视:大家先上,我殿后。
“我走了,好好照顾果果,回来再带你们出去玩。”杨帆朝门口走去,没打算跟果果告别。
虽然只是分别几天,但小姑娘看到后绝对会哭。
小孩子的爱是争分夺秒的,刻不容缓。
十三姨和杨帆这样的,知道未来可期,情绪上完全可以接受几天甚至更久的离别。
杨帆要走,十三姨没再躺着,起身下沙发,穿着睡衣,走到门口送他。
“玩得开心点。”十三姨叮嘱向来小气的杨帆:“记住了,出门旅行是去开心放松,难免被景区被小贩坑,这些都不要在意,钱能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嗯,我知道。”杨帆的手指穿过十三姨的秀发,按在她后脑勺上,把她拉过来,低下头品尝了几口,然后出门去了。
蓉城至山城的一条航线上,文爸和文妈正坐在直升机上。
小女儿没跟谁说她要去燕京,但燕京那边的老太太昨晚半夜被一阵急促的电话吵醒。
尘封已久的属于十二的一架客机仪器表亮起,仓库门打开,滑行了出来。
机场差点乱成一团,好在零号是停放在军用机场,还是半夜,没影响到民用机场运转。
第412章 十二要等的人
请一个小时后或明天再看。
…………
没有两片叶子是真的一样的,尽管大家都长在同一棵树上。
弗雷迪的左边是阿弗烈,右边的叶子是班,他的头顶上是那个可爱的女孩子克莱。
他们一起长大,学会了在春风吹拂时跳跳舞,在夏天懒洋洋地晒晒太阳,偶然来一阵清凉的雨,就洗个干干净净的澡。
弗雷迪最好的朋友是丹尼尔。
他是这根树枝上最大的叶子,好像在别的叶子都还没来的时候就先长出来了。
弗雷迪还觉得,丹尼尔是最聪明的。
丹尼尔告诉大家说,他们都是大树的一部分,说他们生长在公园里,说大树有强壮的根深深埋在地底下。
早上飞来枝头上唱歌的小鸟、天上的星星月亮和太阳,还有季节的变化,不管什么东西,丹尼尔都有一套道理解释。
弗雷迪觉得,当叶子真好。
他喜欢他的树枝、他轻盈的叶子朋友、他高高挂在天上的家、把他推来推去的风、晒得他暖洋洋的太阳,还有在他身上洒下温柔洁白身影的月亮。
夏天特别好。
弗雷迪喜欢漫长炎热的白天,而温暖的黑夜最适合做梦。
那年夏天,公园里来了许多人。
他们都来到弗雷迪的树下,坐在那里乘凉。
丹尼尔告诉他,给人遮荫是叶子的目的之一。
“什么叫目的?”弗雷迪问。
“就是存在的理由嘛!”丹尼尔回答:“让别人感到舒服,这是个存在的理由。为老人遮荫,让他们不必躲在炎热的屋子里,也是个存在的理由。让小孩子们有个凉快的地方可以玩耍,用我们的叶子为树下野餐的人扇风……这些,都是存在的目的啊!”
弗雷迪最喜欢老人了。
他们总是静静坐在清凉的草地上,几乎动也不动。
他们喃喃低语,追忆过去的时光。
小孩子也很好玩,虽然他们有时会在树皮上挖洞,或是刻下自己的名字。
不过,看到小孩子跑得那么快,那么爱笑,还是很过瘾。
但是弗雷迪的夏天很快就过完了。
就在十月的一个夜里,夏天突然消失。
弗雷迪从来没有这么冷过,所有的叶子都冷得发抖。
一层薄薄的白色东西披在他们身上,太阳出来就马上融化,变成晶莹的露水,搞得大家全身湿漉漉的。
又是丹尼尔告诉他们:他们刚经历生平第一次降霜。
秋天到了,冬天也不远了。
转瞬之间,整棵树,甚至整个公园,全染上了浓艳的色彩,几乎找不到绿色的叶子。
阿弗烈变成深黄色,班成了鲜艳的橙色,克莱儿是火红色,丹尼尔是深紫,弗雷迪自己则是半红半蓝,还夹杂着金黄。
多么美丽啊!
弗雷迪和他的朋友把整棵树变成如彩虹一般。
“我们都在同一棵树上,为什么颜色却各不相同呢?”弗雷迪问道。
“我们一个一个都不一样啊!我们的经历不一样,面对太阳的方向不一样,投下的影子不一样,颜色当然也会不一样。”丹尼尔用他那“本来就是这样”的一贯口吻回答,还告诉弗雷迪,这个美妙的季节叫做秋天。
有一天,发生了奇怪的事。
以前,微风会让他们起舞,但是这一天,风儿却扯着叶梗推推拉拉,几乎像是生气了似的。
结果,有些叶子从树枝上被扯掉了,卷到空中,刮来刮去,最后轻轻掉落在地面上。
所有叶子都害怕了起来。
“怎么回事?”他们喃喃地你问我,我问你。
“秋天就是这样。”丹尼尔告诉他们:“时候到了,叶子就该搬家了。有些人把这叫做死。”
“我们都会死么?”弗雷迪问。
“是的。”丹尼尔说:“任何东西都会死。无论是大是小是强是弱。我们先做完该做的事。我们体验太阳和月亮、经历风和雨。我们学会跳舞、学会欢笑。然后我们就要死了。”
“我不要死!”弗雷迪斩钉截铁地说,然后问丹尼尔:“你会死吗,丹尼尔?”
“恩。”丹尼尔回答:“时候到了,我就死了。”
“那是什么时候?”弗雷迪问。
“没有人知道会在哪一天。”丹尼尔回答。
弗雷迪发现,其它叶子不断在掉落,他想:“一定是他们的时候到了。”
他看到有些叶子在掉落前和风挣扎撕打,有些叶子只是把手一放,静静地掉落。
很快地,整棵树几乎都空了。
“我好怕死。”弗雷迪跟丹尼尔说:“我不知道下面有什么。”
“面对不知道的东西,你会害怕,这很自然。”丹尼尔安慰着他:“但是,春天变夏天的时候,你并不害怕。夏天变秋天的时候,你也不害怕。这些都是自然的变化。为什么要怕死亡的季节呢?”
“我们的树也会死么?”弗雷迪问。
“我们的树,很强大,但总有一天,树也会死的。不过还有比树更强的,那就是生命。生命永远都在,我们都是生命的一部分。”丹尼尔说道。
“我们死了会到哪儿去呢?”弗雷迪问。
“没有人知道,这是个大秘密!”丹尼尔仰望远方。
“春天的时候,我们会回来吗?”弗雷迪又问。
“我们可能不会再回来了,但是生命会回来。”丹尼尔充满自信。
“那么这一切有什么意思呢?”弗雷迪继续问。
“如果我们反正是要掉落、死亡,那为什么还要来这里呢?”丹尼尔用他那“本来就是这样”的一贯口吻回答:“是为了太阳和月亮,是为了大家一起的快乐时光,是为了树荫、老人和小孩子,是为了秋天的色彩,是为了四季。这些,还不够吗?”
那天下午,在黄昏的金色阳光中,丹尼尔放手了。
丹尼尔,他毫无挣扎地走了。
掉落的时候,他似乎还安详地微笑着。
“那么,暂时再见了,弗雷迪。”他平静,微笑着说。
第二天清早,下了头一场雪。
雪非常柔软、洁白,但是冷得不得了。
那天几乎没有一点阳光,白天也特别短。
弗雷迪发现自己的颜色褪了,变得干枯易碎。
一直都好冷,雪压在身上感觉好沉重。
凌晨,一阵风把弗雷迪带离了他的树枝。
一点也不痛,弗雷迪感觉到自己静静地,温和地,柔软地飘下。
多么强壮、多么牢靠的树啊!
第413章 那时候的梦想
高铁未出现之前,机场可谓是高端人士的聚集地,夹杂着一些实在没办法或是想感受一下速度与激情的普通人。
那个时候,空姐是美丽的化身,高端大气上档次,养在深闺无人知。
于是,出现了许许多多关于空姐的。
比如《我和空姐同居的日子》,《俺的女友是空姐》,《娶个空姐当老婆是怎样一种体验》,《超大型客机坠落荒岛,乘客死光光,只剩我一个男人和一群空姐,且看我如何带领空姐们在荒岛求生》。
以致那时期,男孩们小时候的梦想,除了长大想当科学家,当飞行员,也梦想着娶一个空姐当老婆。
但现在的小男孩们,梦想跟那一代人不太一样了。
他们想当明星,想化着比娘们还娘们的妆,所到之处,一群娘们夹道欢迎。
市区,李卫民租的房子里。
昨晚睡太晚,他直到现在才起床。
打开电脑后,李卫民光着膀子去浴室洗漱,顺便洗个澡。
同居女友周末都不跟他住,说是去跟闺蜜住了,周日晚上才回来继续跟他一起住。
李卫民乐得清闲,没女朋友约束的周末,当真愉快呢。
窗帘没打开,房间里一片昏暗。
电脑桌上,有一盒饼干敞开着,在李卫民洗漱洗澡的时候,一只蟑螂沿着墙壁,爬上电脑桌。
触角挥舞了一阵子,它爬上盒子,跳到饼干上,在上面玩起来。
如果有一天,地球上发生了全球核大战,核污染区内的所有生物,包括人类和鱼类等都消失殆尽,但蟑螂会继续它们的生活。
蟑螂,是一种顽强乐观,从一出生开始,就堪称与地球共存亡的生物。
自诞生后,蟑螂就经历了无数次地球变迁。
它们在赫赫有名的三叶虫的注视下,诞生在地球上。
三叶虫的履历,可以用“极尽辉煌”四个字来形容。
它们出现于5.6亿年前的震旦纪末期,历经寒武纪,一直活了3.2亿年,直到2.4亿年前的二叠纪晚期,三叶虫才销声匿迹。
蟑螂与三叶虫的关系,大概就是,你看我生,我看你死。
三叶虫灭绝后,蟑螂依然活泼乱跳。
它们坐看庞大无比的恐龙诞生在三叠纪,看着狰狞可怖的恐龙称霸侏罗纪,又眼看着不可一世的恐龙集体殒落在白纪。
科学家们赞美蟑螂,这是一种活化石生物,见证了太多历史。
世界上共有将近5000种蟑螂,种类极其丰富,其中只有30种左右可以被视作害虫。
已知的蟑螂种类中,只有不到1%的蟑螂会对人类造成困扰,人类却对剩下的99%都抱有成见。
据说同**情合法化,是因为人类受到了蟑螂的启发,不怕人类这个种族无法再繁衍。
蟑螂会用各种各样的方法,制造出更多的小蟑螂,它们的繁殖方法可以说是所有昆虫中最为繁多的。
有少数几种蟑螂完全靠单性繁殖,雌性蟑螂不需要和任何雄**配,就能克隆出自己的后代。
还有的蟑螂,甚至可以在有性生殖和无性生殖中自由切换,具体视情况而定。
都是地球上的生物,蟑螂能做到的事,永不服输永不放弃的人类,迟早也可以做到。
洗完澡回来的李卫民,坐到电脑桌前,随手拿起饼干,塞到嘴里,咬得嘎嘣脆。
真香!
边吃饼干边玩电脑的李卫民发誓,以后再也不玩手游了。
尤其是竞技类手游,太tm坑爹了。
李卫民苦练技术半年,还不如躺狗十天半月玩一次上分快。
昨晚连跪,李卫民气不过,去研究了一下排位匹配机制。
这种游戏是这样的,很久没玩,一上来后台给你安排得妥妥的,让大神带你飞,享受胜利的喜悦和快感,引诱你继续玩下去。
技术练得好又怎样,赢多就立刻平衡你的胜率,给你安排四个大坑,分分钟让你怀疑人生。
不过李卫民也很感谢这个游戏,教给他一个人生道理:“有时候,你再怎么努力也没用。有时候,不用努力,一样可以有收获。”
女朋友不就是自己送上门的嘛,亏以前自己还老跑会所找爱情找不到,只能按按脚呢。
虽然现任有瑕疵,相处也不是特别的融洽与和谐,但李卫民决定了,就这个了。
只不过他还不敢告诉家里,怕到时候又让父母失望。
于是,父母在老家到处张罗着,给他找相亲对象。
月薪几千的他,被父母亲戚包装成了税后上万的高薪一族。
“杨如意下个月去小帆那边干活,总策划的位置就是我的了。”李卫民对人生有了诸多期待,虽然还达不到月入上万,但不用再受杨如意的气,还升了个小官,美滋滋的。
不过这事只是杨如意私底下不小心泄漏,李卫民不确定,便给杨帆打了个电话。
“小帆,如意下个月要调去美食频道吗?”电话接通,没聊几句,李卫民便切入主题。
“噢?”杨帆疑惑了一下,然后点头:“是的,杨姐也太心急了,这都告诉外人了。”
李卫民不高兴道:“小帆,我可不是外人,我们的关系,能是外人吗?”
“要不,你也过来?”杨帆问道。
李卫民一愣,我过去继续给杨如意当小弟?
才不去!
“我想去啊,但去了这边不就没人了吗?”李卫民为难道:“我也走,《幸运52》就彻底改姓了。”
“也是,我还指望你把《幸运52》内容做好点,我继续分的钱能多点呢。”杨帆点了点头。
“小帆,你放心,我一定能让这个节目做个五六年不停播,你每月的分红不会少。”李卫民信誓旦旦保证道。
“才五六年,太少了,起码十年吧。”杨帆笑道。
“哈哈,我努力。”李卫民拿起最后一块饼干,入口嘎嘣脆。
挂断电话,杨帆跟柳芊芊去登机。
头等舱的乘客,虽然是最后登机,但却是最早下飞机的,比后面的乘客更早抵达目的地。
手机开启飞行模式前,杨帆给柳月月发了一条信息:“去见你的路上,阳光温柔,云朵可爱,想必晚风吹来,也是甜的。”
第414章 不管前路有多苦多崎岖不平,只要往前走,都比站在原地更接近幸福
请一个小时后或明天再看。
…………
没有两片叶子是真的一样的,尽管大家都长在同一棵树上。
弗雷迪的左边是阿弗烈,右边的叶子是班,他的头顶上是那个可爱的女孩子克莱。
他们一起长大,学会了在春风吹拂时跳跳舞,在夏天懒洋洋地晒晒太阳,偶然来一阵清凉的雨,就洗个干干净净的澡。
弗雷迪最好的朋友是丹尼尔。
他是这根树枝上最大的叶子,好像在别的叶子都还没来的时候就先长出来了。
弗雷迪还觉得,丹尼尔是最聪明的。
丹尼尔告诉大家说,他们都是大树的一部分,说他们生长在公园里,说大树有强壮的根深深埋在地底下。
早上飞来枝头上唱歌的小鸟、天上的星星月亮和太阳,还有季节的变化,不管什么东西,丹尼尔都有一套道理解释。
弗雷迪觉得,当叶子真好。
他喜欢他的树枝、他轻盈的叶子朋友、他高高挂在天上的家、把他推来推去的风、晒得他暖洋洋的太阳,还有在他身上洒下温柔洁白身影的月亮。
夏天特别好。
弗雷迪喜欢漫长炎热的白天,而温暖的黑夜最适合做梦。
那年夏天,公园里来了许多人。
他们都来到弗雷迪的树下,坐在那里乘凉。
丹尼尔告诉他,给人遮荫是叶子的目的之一。
“什么叫目的?”弗雷迪问。
“就是存在的理由嘛!”丹尼尔回答:“让别人感到舒服,这是个存在的理由。为老人遮荫,让他们不必躲在炎热的屋子里,也是个存在的理由。让小孩子们有个凉快的地方可以玩耍,用我们的叶子为树下野餐的人扇风……这些,都是存在的目的啊!”
弗雷迪最喜欢老人了。
他们总是静静坐在清凉的草地上,几乎动也不动。
他们喃喃低语,追忆过去的时光。
小孩子也很好玩,虽然他们有时会在树皮上挖洞,或是刻下自己的名字。
不过,看到小孩子跑得那么快,那么爱笑,还是很过瘾。
但是弗雷迪的夏天很快就过完了。
就在十月的一个夜里,夏天突然消失。
弗雷迪从来没有这么冷过,所有的叶子都冷得发抖。
一层薄薄的白色东西披在他们身上,太阳出来就马上融化,变成晶莹的露水,搞得大家全身湿漉漉的。
又是丹尼尔告诉他们:他们刚经历生平第一次降霜。
秋天到了,冬天也不远了。
转瞬之间,整棵树,甚至整个公园,全染上了浓艳的色彩,几乎找不到绿色的叶子。
阿弗烈变成深黄色,班成了鲜艳的橙色,克莱儿是火红色,丹尼尔是深紫,弗雷迪自己则是半红半蓝,还夹杂着金黄。
多么美丽啊!
弗雷迪和他的朋友把整棵树变成如彩虹一般。
“我们都在同一棵树上,为什么颜色却各不相同呢?”弗雷迪问道。
“我们一个一个都不一样啊!我们的经历不一样,面对太阳的方向不一样,投下的影子不一样,颜色当然也会不一样。”丹尼尔用他那“本来就是这样”的一贯口吻回答,还告诉弗雷迪,这个美妙的季节叫做秋天。
有一天,发生了奇怪的事。
以前,微风会让他们起舞,但是这一天,风儿却扯着叶梗推推拉拉,几乎像是生气了似的。
结果,有些叶子从树枝上被扯掉了,卷到空中,刮来刮去,最后轻轻掉落在地面上。
所有叶子都害怕了起来。
“怎么回事?”他们喃喃地你问我,我问你。
“秋天就是这样。”丹尼尔告诉他们:“时候到了,叶子就该搬家了。有些人把这叫做死。”
“我们都会死么?”弗雷迪问。
“是的。”丹尼尔说:“任何东西都会死。无论是大是小是强是弱。我们先做完该做的事。我们体验太阳和月亮、经历风和雨。我们学会跳舞、学会欢笑。然后我们就要死了。”
“我不要死!”弗雷迪斩钉截铁地说,然后问丹尼尔:“你会死吗,丹尼尔?”
“恩。”丹尼尔回答:“时候到了,我就死了。”
“那是什么时候?”弗雷迪问。
“没有人知道会在哪一天。”丹尼尔回答。
弗雷迪发现,其它叶子不断在掉落,他想:“一定是他们的时候到了。”
他看到有些叶子在掉落前和风挣扎撕打,有些叶子只是把手一放,静静地掉落。
很快地,整棵树几乎都空了。
“我好怕死。”弗雷迪跟丹尼尔说:“我不知道下面有什么。”
“面对不知道的东西,你会害怕,这很自然。”丹尼尔安慰着他:“但是,春天变夏天的时候,你并不害怕。夏天变秋天的时候,你也不害怕。这些都是自然的变化。为什么要怕死亡的季节呢?”
“我们的树也会死么?”弗雷迪问。
“我们的树,很强大,但总有一天,树也会死的。不过还有比树更强的,那就是生命。生命永远都在,我们都是生命的一部分。”丹尼尔说道。
“我们死了会到哪儿去呢?”弗雷迪问。
“没有人知道,这是个大秘密!”丹尼尔仰望远方。
“春天的时候,我们会回来吗?”弗雷迪又问。
“我们可能不会再回来了,但是生命会回来。”丹尼尔充满自信。
“那么这一切有什么意思呢?”弗雷迪继续问。
“如果我们反正是要掉落、死亡,那为什么还要来这里呢?”丹尼尔用他那“本来就是这样”的一贯口吻回答:“是为了太阳和月亮,是为了大家一起的快乐时光,是为了树荫、老人和小孩子,是为了秋天的色彩,是为了四季。这些,还不够吗?”
那天下午,在黄昏的金色阳光中,丹尼尔放手了。
丹尼尔,他毫无挣扎地走了。
掉落的时候,他似乎还安详地微笑着。
“那么,暂时再见了,弗雷迪。”他平静,微笑着说。
第二天清早,下了头一场雪。
雪非常柔软、洁白,但是冷得不得了。
那天几乎没有一点阳光,白天也特别短。
弗雷迪发现自己的颜色褪了,变得干枯易碎。
一直都好冷,雪压在身上感觉好沉重。
凌晨,一阵风把弗雷迪带离了他的树枝。
往下掉的时候,他第一次看到了整棵树,多么强壮、多么牢靠的树啊!
第415章 造化钟神秀
人为什么要旅行?
没有人可以给出一个完美的答案,就像人为什么要活着,也没人能给出一个让所有人都醍醐灌顶般的答案。
为什么活着?
大多数人可能觉得,来都来了,就这样吧。
更深层次的思考,可能就是这世上有自己爱的人,和爱自己的人,还有世界的种种美好等着。
工作为什么要那么努力?
可能如果你不努力,有朝一日,普通的你,遇见特别的她,只能默默走过,不配拥有。
至于为什么要旅行,理由可能有很多。
比如它可以给平凡的生活加点乐趣,挽救人们日渐枯萎的心。
在一个城市待久了,人难免会对两点一线的生活感到乏味,对现有的圈子产生厌烦的情绪。
旅行,是看清世界的一个最直接的途径,从自己活腻了的地方去别人活腻了的地方。
只要想,时间、金钱都不再重要,穷游也好,富游也好。
有些事,要趁早,现在不做,也许一辈子都不会再有机会。
很多时候,人们往往就输在一个“等”字上,等有钱了,等有时间了。
我们什么时候都很忙,也许真到了觉得有时间的时候,身边的他(她)早已不在,或者是自己到了去公园爬个小山丘,都很吃力的年纪。
旅行多是一种冲动,每个人都梦想自己不平凡。
这种冲动是一颗不肯被平凡生活困住的心,即使是颠沛流离,饱受孤独,经历困苦,只为去看远方一眼。
很多人喜欢旅行,是觉得它可以让人们更好的生活和工作。
它是人生最佳的充电方式,尤其是当人陷入生活、工作的困囧时,带着这份处境去旅行,或许当看着车窗外穿梭的风景,当看到别地的人文奇观,就明白了什么是生活,什么是工作。
旅行,是社交的资本,当一个人看得多,经历比别人更多的时候,到哪都有话题跟别人聊,而不再是单调乏味的上下班和平凡的点滴生活。
旅行也是年老时回忆的资本,不想年老时回顾一生,想到的都是和昨天一样的生活。
年轻时多出去旅行,即使到老了还会是乐观的老头老太太,回忆精彩非凡,能愉快的跟儿孙辈讲述自己不平凡的一生。
旅行不止是为了简单的晒几张照片,更重要的是,带着那份心去旅行,让漫漫的人生长河因此变得丰富精彩,充实这难得的一生。
带着这样的心态和心情,杨帆选择来济州跟柳月月旅行见面,而不是在住习惯了的山城。
济州,还有周边的泰山景点,他去过,柳月月和柳芊芊也到访过。
这次算是故地重游,走他们以前走过的路。
人心可以无限大,也可以无限小。
无限大的时候,可以爱整个世界。
无限小的时候,譬如杨帆现在,他只爱身边的柳月月和柳芊芊。
眼里也只有她们两姐妹,并觉得自己责任重大,有肩负守护宇宙的使命感。
因为即便都戴着帽子和太阳镜,只露部分容颜,两姐妹走一块,也能令行人纷纷侧目。
其实不用看脸,她们姣好的身材和独特的气质就能让人下意识行注目礼。
她们的身材,衣着,气质,举手投足都是一种极致美,只不过杨帆跟她们在一起久了,有点习惯了。
但没见过她们的人,还有很多很多。
“幸亏这是闹市,不然我都担心我保护不来你们。”去往停车场的路上,杨帆小声对柳月月和柳芊芊说道。
“哪有这么夸张。”柳月月心里略微得意,她有时挺感谢路上的行人的,他们给了她更大的自信。
自信源自内心,但有时候外界可以影响人的内心。
“女孩子是看你的,有的男孩子也是。”柳芊芊对杨帆说道。
杨帆笑道:“确实有,但被我吸引的只是少数,那些男女看我,主要是好奇你们这样漂亮的女孩子,这个男人到底何德何能,才配出现在你们身侧。”
这话说得,柳家姐妹很受用。
“一见到姐姐,你嘴巴就变得这么甜,哼。”偷偷瞄了一眼姐姐后,柳芊芊装作不太高兴的样子。
“见到女朋友,心里高兴不正常嘛。”杨帆懂柳芊芊的心思,华夏好妹妹,九州好女友,杨家好老婆。
这世间还真是奇怪,杨帆以前最不待见的就是柳芊芊。
现在,他却觉得她可能都比十三省心,适合做老婆,太会帮他处理内务了。
柳月月听到妹妹和杨帆的对话,心里确实觉得很舒服。
自从认可男朋友被分去一半后,她一直觉得这份感情有点不完美。
男朋友心里觉得她最重要,最喜欢她,能让她好受许多。
年轻的姑娘觉得不快乐,大多是因为她们追求的不是幸福,而是比别人幸福。
柳月月没跟别人比,只会跟妹妹比。
来到停车场,在司机和向导的惊讶中,杨帆跟柳家姐妹泰然自若上车。
司机和向导心里感慨万千,刚见到柳芊芊的时候,他们就觉得,这女娃实在太漂亮了,世间仅此一个。
没想到,两个小时后,又来了一个。
还是一模一样的。
誓言果然不能随便发,人生有太多的意外和惊喜。
车子开往酒店的路上,坐副驾上的年轻的向导姑娘欲言又止半天,终于忍不住开口:“杨哥,你女朋友……是雪月吗?”
越来越出名的柳月月,终于被人认出来了。
“哦,你也听歌吗?”杨帆没回答,反问道。
“听的,雪月的歌,我都听过,尤其去年和今年出的歌,我都超喜欢!”向导姑娘像是得到了答案似的,神采飞扬。
“谢谢!”柳月月的回答,更是给了向导姑娘一个肯定的答案。
向导姑娘愈发兴奋:“真的是雪月啊,我……我太高兴,居然……居然给我喜欢的明星当导游,我……”
路上不寂寞,导游姑娘激动过后,尽职尽责给杨帆一行三人介绍济州的景点和值得一去的地方。
这只是向导的介绍,去不去由雇主决定。
第416章 人道毁灭
山城。
十三姨带着果果,和文爸文妈开着车,通畅无阻地驶入一个普通人见都很难见到的军用机场里。
停机坪上,停着大大小小十几架军用飞机,有战斗机,有轰炸机,有侦察机……
此外,这些军用飞机身侧,停着一个庞然大物。
说是庞然大物,只是因为这些军用飞机体型相对有点小,庞然大物则是一架中型客机,自然显得有些另类。
代号“空中零号”的这架客机,机身上却涂着两个数字:十二。
叫它“空中十二”其实更为贴切。
但代号嘛,总是跟实际区别开来。
像很多军事行动,就喜欢弄一个令人摸不着头脑的代号,比如什么沙漠风暴,天王星行动,北极光计划。
空中零号的内饰,几乎满足了所有人包括富豪对私人飞机的所有幻想,应有尽有。
文爸和文妈已经不是第一次登上这架飞机了,但这次登上来后,依然觉得它美轮美奂,华而不奢。
就像现在的小女儿给人的感受,妖而不艳,媚而不俗。
唏嘘过后,文爸文妈思绪万千。
这是二女儿的专机。
曾经,她一年也不见得能用得上几次这架飞机,每用上一次,意味着她终于肯休息了。
即便是休息,由于身份关系,她经常好几年见不上家人一面,放假只能去没人认识的地方。
“十二,爸妈来了。”零号里,十三姨拍了一下手。
登时,少女十二的全息投影出现在零号内。
她身穿酷似仙女裙的汉服,古典而不失少女的活泼。
“爸爸妈妈,欢迎来到我的空中花园哦。”十二在空中漫步,像是准备给爸妈介绍自己的宝贝似的。
“十二。”文妈声音颤抖,机舱内传来的少女的声音,比之前她听到的,更亲切,更像二女儿的声音。
文爸也是眼眶泛红,二女儿自幼跟送了人似的,不与父母生活在一起。
但也因此让文爸心里对二女儿最愧疚最喜欢。
“爸爸妈妈,你们要跟十三一起去我家做客吗?”十二在半空望着爸妈,一脸开心。
三只宝没寄养宠物店,今天也跟来了,要跟十三姨和果果一起回家,回以前的家。
看到半空中的十二,它们忍不住嘶吼起来。
它们真正的主人,才是眼前这个人,这个少女。
是她把自幼被遗弃的它们带回了家,精心照料,抚养长大。
也是她,让它们变得更加完整。
除了不会说人话,它们的智慧都比四岁的果果要高很多,能把果果当老幺来照顾和疼爱。
虽然偶尔也会拆家闯祸,但成年人不也一样,浑身小毛病,偶尔也会犯错嘛?
不用在意那些细节。
“嗯,去你家做客。”文妈终于忍不住眼泪掉下来。
如果二女儿嫁人了,有了自己的家,这么跟爸妈说话,也算正常。
但二女儿并没有结婚成家,她只是自幼被迫独立,资料档案纳入最高保密级别。
从小不跟父母生活,十二跟文爸文妈的关系很一般,对他们不是很亲。
所以出现了现在这样有点见外,让爸妈心痛的话。
“那样家里就很热闹了呢。”十二看着舱内的一群人和三只宝。
果果仰头眼巴巴看着半空中的人,虽然是全息投像,但给她的感觉依然很熟悉。
“果果,你好!”少女把目光投向小不点。
果果紧紧抓着妈妈的手,怯怯道:“我很好,你也好,很高兴见到你。”
少女眼神温柔:“我天天都看到你哦,以前吃喝拉撒都需要人伺候,现在终于不用那么麻烦啦。”
果果有些不好意思,现在的她懂得了吃喝拉撒还要人伺候,是一种耻辱。
“妈妈,她是谁呀?”当着少女的面,果果小声问十三姨,自欺欺人,以为声音小旁人就听不到。
“她是长大后的你。”十三姨说道。
文爸文妈一愣。
果果有些理解不了。
少女拍手笑起来:“是的,果果,长大后,你就成了我,喜欢吗?”
果果打量着少女,好漂亮啊。
那必须喜欢啊。
“那我长大后,可以像你一样,在天上飞来飞去吗?”果果问道。
文爸和文妈觉得,如果是他们的话,会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果果的话,让小姑娘既接受现实,又不伤心。
但少女的答案出来很快,她认真说道:“思维,或者说灵魂是可以做到的,但身体不能,就像我的身体一样,时候到了,便不可逆转地死去。”
在杨帆的影响下,果果并不害怕死亡,对少女提到的“死”无动于衷。
“那好可惜,我想用身体飞来飞去的。”果果有些遗憾。
“飞机马上就起飞了呢,你等下不就是身体在天上飞来飞去的吗?”少女声音温柔。
顿了一下,少女咯咯笑起来:“我的梦想里面,就有一个是想让自己的身体能飞起来,不借助飞机这样的大器件。”
说到最后,少女又一脸遗憾:“可惜,我没那么多时间去研究可以让人随时随地飞起来的小器件,比如飞行服。我觉得我行的,只是没时间和精力。”
十三姨淡淡道:“你现在不是有近乎无限的时间了吗?”
少女一脸黯然:“但我也因此失去了创造力,变成了伸手党。”
“好了,你回去吧。”十三对少女说道。
少女脸上的黯然消失,一脸轻松愉快:“你们坐好了哦,飞机马上滑入起飞跑道,起飞跑道很短,嗖的一下,就能上天,嘻嘻。”
说完,少女的全息影响消失,飞机也开始滑动起来。
飞机上没有空姐空少,只有文家一家四口和三只宝。
文妈一边给果果系安全带,一边问小女儿:“十二还在吗?”
十三姨系好自己的安全带,说道:“在的,她一直在。”
文爸神色复杂,二女儿这个状态,就像人们所说的执念。
她是十二,也不是十二。
片刻后,空中零号像一只蝴蝶,又像一个少女,轻盈而欢快地冲上云霄。
随后,两架军机也从停机坪滑出,箭一般冲上天空。
空中零号平稳飞行后,十三姨解开安全带,离开座位,去厨房和吧台那边忙起来。
她会做的东西不多,以前跟十二学过调制饮料,进而调酒。
两人尝过不少自己调制的黑暗饮料和暗黑鸡尾酒。
果果好动,自然坐不住,在文妈的帮助下,解开安全带后,跑去吧台那边看妈妈玩。
文爸和文妈也跟了过去。
“长大后,她能像十二吗?”文爸坐吧台边上,跟文妈聊天,没回避一旁的果果。
“小时候的十二和十三,你是不是忘了长什么样的?”文妈对文爸的态度不是很好,但这是二十多三十年夫妻的相处方式,很正常。
“没有,哪能忘,她们小时候都留有照片。”文爸尴尬道。
其实他真的忘了二女儿和小女儿小时候的具体样子,至少看果果,他就没看出三人小时候的样子是一个模型的。
二女儿和小女儿很小的时候,文爸就很忙了。
她们长大后,文爸更忙,从未回去看她们小时候留下来的照片。
文妈也不计较文爸这句话的真假,笑着问果果:“果果,长大后,你最想成为谁?刚才那个美女吗?”
果果毫不犹豫回答道:“是呀。”
“为什么?”文妈问道。
果果歪着脑袋:“因为爸爸喜欢美女呀。”
文妈愣了愣,这思维跳跃有点快,跟不上。
“爸爸喜欢美女?”文妈问道。
“是呀,他要是看到刚才的美女姐姐,一定很喜欢。”果果说道。
文妈沉默了一下,问道:“那爸爸不喜欢妈妈吗?”
“喜欢呀。”果果有问必答,但也不废话,惜字如金。
“那爸爸不喜欢你吗?”文妈问道。
“喜欢呀。”果果脱掉鞋,踩着大圣的身体,爬上高脚凳。
“那你觉得,爸爸喜欢你多一点,还是喜欢妈妈多一点。”文妈对于审问外孙女一直都很感兴趣。
没有多想,果果懊恼道:“爸爸喜欢妈妈多一点。”
“为什么你这么觉得呢?”偷偷瞄了一眼在准备点心、饮料和鸡尾酒的小女儿,文妈悄悄问道。
果果想了一下,说道:“爸爸经常亲妈妈,没有亲我。”
文妈很赞同杨帆的这种育女方式,点头笑道:“这才对,果果是女孩子,没长大交男朋友之前,不能让别的男孩子亲的。”
“爸爸不是别的男孩字,是爸爸,我爸爸。”果果直到现在还不理解这种说法。
“是爸爸,也是别的男孩子。”十三姨先拿调制好的饮料过来,给果果喝。
有喝的,果果便不再纠结爸爸是不是别的男孩子这种事了,抱起饮料杯。
喝了一口后,她皱着小眉头,扔下饮料,跑去跟三只宝玩。
十三姨尝了一口后,转身拿回去倒掉。
“我再给你整一杯饮料。”吧台里,十三姨探出上半身,对在吧台外面地上玩耍的果果说道。
“我不渴。”果果连忙摆手。
“你渴。”十三姨说道。
果果只好说道:“我只喝白开水,麻烦来一杯不放糖的白开水。”
十三姨这才满意地缩了回去。
文爸忙去给果果烧白开水。
文妈笑道:“果果比以前乖多了,以前在蓉城,喝白开水总要求我给她放糖。”
“那是因为有了小帆。”十三姨淡淡道。
文妈脸上的笑容慢慢消失,严肃问道:“十三,你对现在的生活满意吗?”
“满意。”十三姨边调酒边说道。
文妈试探问道:“那以后可以继续保持这样的生活吗?”
十三姨抬头,看了妈妈一眼,说道:“没想过要改变,我会去过十二想过的人生。”
文妈松了口气:“那……去燕京做什么?”
十三姨脸色平静:“去跟过去斩断关系。”
文妈不太了解十二和十三在燕京做的事情,因为有些东西,夫妻间都需要保密,不能告之。
“你这几年不回去,不也这样过来了吗?”文妈说道。
“我们无法替先辈原谅战犯,因为我们没资格,我也无法替十二原谅一些人的所作所为,我在燕京四年的所得可以全部送出去,但十二的一些东西,必须要回来。”十三姨说道。
文妈想起老太太电话里跟她说过的话,劝一下十三,她已经得到十二最在意的成果,其它的请留下来。
“虽然我对老太太的成见很深,但我不希望你有麻烦,十三,我们什么都不缺,就缺你的幸福。”文妈恳求道:“老太太没跟我说太多,只请我劝你收手,我们是东方雄狮,但豺狼虎豹很多。我们是万兽之王,却也不能对抗整个丛林。”
十三姨诧异,而后冷笑:“老太太他们就是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没想做的事,他们就认为我一定会做。”
说着,十三姨的脸色越来越不好看:“十二从小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长大,心灵纯净得跟萨加索海一样,他们却防她防得跟防贼似的,认为她极度危险。”
看向在无忧无虑,没心没肺跟三只宝玩得不亦乐乎的果果,十三姨神色恢复正常:“他们还想消灭果果,人道毁灭。”
文妈脸色苍白,她感觉自己不小心掉入了一个巨大的旋涡中心。
这个旋涡,她一点也不感兴趣,不想进来。
一旁烧水的文爸,脸色也是变了变,为什么要人道毁灭果果?
果果犯了什么罪?
接下来,小女儿的话更是让文爸和文妈的心脏差点承受不了。
“果果是十二回来的希望。”十三脸上露出一丝笑容。
“什……什么?”
“十二还没……还没……”
文爸和文妈一脸不敢置信。
就算十二是他们女儿,他们也一样觉得,这是一个有神性的少女。
大女儿没有,小女儿也没有,就十二这个女儿有这种神性一样的气质、特质。
“嗯,假如没有果果,十二就真的死透了。但果果在,十二就有回来的希望。”十三姨说道:“而那帮人,却想人道毁灭果果。”
十三姨没有跟父母说什么量子学,生命科学,他们不懂。
第417章 信念的力量,是可以创造奇迹的
请一个小时后或明天再看。
…………
没有两片叶子是真的一样的,尽管大家都长在同一棵树上。
弗雷迪的左边是阿弗烈,右边的叶子是班,他的头顶上是那个可爱的女孩子克莱。
他们一起长大,学会了在春风吹拂时跳跳舞,在夏天懒洋洋地晒晒太阳,偶然来一阵清凉的雨,就洗个干干净净的澡。
弗雷迪最好的朋友是丹尼尔。
他是这根树枝上最大的叶子,好像在别的叶子都还没来的时候就先长出来了。
弗雷迪还觉得,丹尼尔是最聪明的。
丹尼尔告诉大家说,他们都是大树的一部分,说他们生长在公园里,说大树有强壮的根深深埋在地底下。
早上飞来枝头上唱歌的小鸟、天上的星星月亮和太阳,还有季节的变化,不管什么东西,丹尼尔都有一套道理解释。
弗雷迪觉得,当叶子真好。
他喜欢他的树枝、他轻盈的叶子朋友、他高高挂在天上的家、把他推来推去的风、晒得他暖洋洋的太阳,还有在他身上洒下温柔洁白身影的月亮。
夏天特别好。
弗雷迪喜欢漫长炎热的白天,而温暖的黑夜最适合做梦。
那年夏天,公园里来了许多人。
他们都来到弗雷迪的树下,坐在那里乘凉。
丹尼尔告诉他,给人遮荫是叶子的目的之一。
“什么叫目的?”弗雷迪问。
“就是存在的理由嘛!”丹尼尔回答:“让别人感到舒服,这是个存在的理由。为老人遮荫,让他们不必躲在炎热的屋子里,也是个存在的理由。让小孩子们有个凉快的地方可以玩耍,用我们的叶子为树下野餐的人扇风……这些,都是存在的目的啊!”
弗雷迪最喜欢老人了。
他们总是静静坐在清凉的草地上,几乎动也不动。
他们喃喃低语,追忆过去的时光。
小孩子也很好玩,虽然他们有时会在树皮上挖洞,或是刻下自己的名字。
不过,看到小孩子跑得那么快,那么爱笑,还是很过瘾。
但是弗雷迪的夏天很快就过完了。
就在十月的一个夜里,夏天突然消失。
弗雷迪从来没有这么冷过,所有的叶子都冷得发抖。
一层薄薄的白色东西披在他们身上,太阳出来就马上融化,变成晶莹的露水,搞得大家全身湿漉漉的。
又是丹尼尔告诉他们:他们刚经历生平第一次降霜。
秋天到了,冬天也不远了。
转瞬之间,整棵树,甚至整个公园,全染上了浓艳的色彩,几乎找不到绿色的叶子。
阿弗烈变成深黄色,班成了鲜艳的橙色,克莱儿是火红色,丹尼尔是深紫,弗雷迪自己则是半红半蓝,还夹杂着金黄。
多么美丽啊!
弗雷迪和他的朋友把整棵树变成如彩虹一般。
“我们都在同一棵树上,为什么颜色却各不相同呢?”弗雷迪问道。
“我们一个一个都不一样啊!我们的经历不一样,面对太阳的方向不一样,投下的影子不一样,颜色当然也会不一样。”丹尼尔用他那“本来就是这样”的一贯口吻回答,还告诉弗雷迪,这个美妙的季节叫做秋天。
有一天,发生了奇怪的事。
以前,微风会让他们起舞,但是这一天,风儿却扯着叶梗推推拉拉,几乎像是生气了似的。
结果,有些叶子从树枝上被扯掉了,卷到空中,刮来刮去,最后轻轻掉落在地面上。
所有叶子都害怕了起来。
“怎么回事?”他们喃喃地你问我,我问你。
“秋天就是这样。”丹尼尔告诉他们:“时候到了,叶子就该搬家了。有些人把这叫做死。”
“我们都会死么?”弗雷迪问。
“是的。”丹尼尔说:“任何东西都会死。无论是大是小是强是弱。我们先做完该做的事。我们体验太阳和月亮、经历风和雨。我们学会跳舞、学会欢笑。然后我们就要死了。”
“我不要死!”弗雷迪斩钉截铁地说,然后问丹尼尔:“你会死吗,丹尼尔?”
“恩。”丹尼尔回答:“时候到了,我就死了。”
“那是什么时候?”弗雷迪问。
“没有人知道会在哪一天。”丹尼尔回答。
弗雷迪发现,其它叶子不断在掉落,他想:“一定是他们的时候到了。”
他看到有些叶子在掉落前和风挣扎撕打,有些叶子只是把手一放,静静地掉落。
很快地,整棵树几乎都空了。
“我好怕死。”弗雷迪跟丹尼尔说:“我不知道下面有什么。”
“面对不知道的东西,你会害怕,这很自然。”丹尼尔安慰着他:“但是,春天变夏天的时候,你并不害怕。夏天变秋天的时候,你也不害怕。这些都是自然的变化。为什么要怕死亡的季节呢?”
“我们的树也会死么?”弗雷迪问。
“我们的树,很强大,但总有一天,树也会死的。不过还有比树更强的,那就是生命。生命永远都在,我们都是生命的一部分。”丹尼尔说道。
“我们死了会到哪儿去呢?”弗雷迪问。
“没有人知道,这是个大秘密!”丹尼尔仰望远方。
“春天的时候,我们会回来吗?”弗雷迪又问。
“我们可能不会再回来了,但是生命会回来。”丹尼尔充满自信。
“那么这一切有什么意思呢?”弗雷迪继续问。
“如果我们反正是要掉落、死亡,那为什么还要来这里呢?”丹尼尔用他那“本来就是这样”的一贯口吻回答:“是为了太阳和月亮,是为了大家一起的快乐时光,是为了树荫、老人和小孩子,是为了秋天的色彩,是为了四季。这些,还不够吗?”
那天下午,在黄昏的金色阳光中,丹尼尔放手了。
丹尼尔,他毫无挣扎地走了。
掉落的时候,他似乎还安详地微笑着。
“那么,暂时再见了,弗雷迪。”他平静,微笑着说。
第二天清早,下了头一场雪。
雪非常柔软、洁白,但是冷得不得了。
那天几乎没有一点阳光,白天也特别短。
弗雷迪发现自己的颜色褪了,变得干枯易碎。
一直都好冷,雪压在身上感觉好沉重。
往下掉的时候,他第一次看到了整棵树,多么强壮、多么牢靠的树啊!
第418章 只要你足够努力,阳光会穿过厚厚的云层,照进你的人生
向来,在成熟女人的眼里,她们的好老公定义,从未包括不偷腥不出轨之类的。
所谓的成熟,不单单指在身体上,也包括在心智上。
男人在面对同性出轨的问题上,都有那么一丝酸溜溜的味道。
很多人都得承认,出轨男虽然是渣男,但本身还真有那么一点本事。
没本事,想出轨,也没女人愿意配合啊。
花钱会所按摩那种?
那不算出轨,是嫖娼,属违法行为。
这种不仅仅是道德问题的事,杨帆向来避之不及。
十三姨相信杨帆出轨,也不相信他会做违法的事。
“你自己拿主意,妈妈只希望你能开心,过得幸福。”文妈叹道。
小女失忆这几年,她对小女儿很有保护欲。
但小女儿恢复以往的性格后,文妈有心无力。
小女儿的性格是很强势的,跟二女儿一点也不像。
二女儿是那种无论谁看到,都想保护起来,尽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
“我现在很开心,过得很好。”十三姨说道:“你不要私底下接触小帆,给他压力。”
文妈叹息,小女儿很了解她,她确实有这个想法。
小女儿现在对这份感情有困扰,无非就是认为自己是后来者。
但感情的事,没有先来后到之说。
有几个人的新欢,不是别人的旧爱呢?
“你对自己有信心吗?”文妈问道。
一向自信的十三姨,每当妈妈问这种话的时候,从未犹豫,且回答得底气十足。
但这一次,她迟疑了。
没有果果,十三觉得杨帆会偏向柳月月这样更年轻更温柔的女孩子。
即便有果果,十三也没信心。
“没有!”沉默半晌,十三接受现实。
听到这话,文妈很心疼小女儿。
爱情能让人卑微到尘埃里,无论多优秀的人,在爱情面前也得低下高贵的头颅。
比如杨帆,不过他倒没觉得自己的头颅有多高贵,所以每次在面对十三的时候,都愿意低下头颅去,感受峰峦与峡谷之美。
想到此,十三嘴角含笑。
难为他了,虽然这是他的乐趣之一。
“妈妈,我想爸爸了。”果果忽然跑过来找妈妈。
小姑娘挺会察言观色的,看到妈妈和外婆的话越来越少,跑来“救走”妈妈。
妈妈不太想跟外婆说话了。
“我带果果回房间,给小帆打个电话。”十三姨领走果果,绕过吧台,往机舱尾部的卧室走去。
卧室的风格是少女系的,粉色和蓝色是主调。
昨晚空中零号的仪表亮起来,仓库门打开,自己滑行出来,就有工作人员立即给它打扫卫生,由内而外。
“七七,接通杨帆的电话。”房间内,十三姨没有使用手机,像是在对着空气说话。
但空气有了回应:“好的,主人请稍等。”
果果好奇地盯着房间墙壁上的音响,要不是音响安装的位置太高,她会想爬上去摸一下。
高空中,普通手机是没有信号的,110都打不了。
但空中零号不需要普通的移动信号,拨打地面电话没有任何障碍。
很快,十三姨眼里的好老公杨帆的电话接通了。
虽然他正在跟两个美女风流快活,但不影响十三姨对他的评价。
“喂,十三姨,你们现在哪里?”杨帆的声音从房间内两个音响里同步传出。
“爸爸,我们在飞机上,外婆说飞机在天上飞呢,可我感觉不到它在动呀。”果果努力蹦起来,想靠近音响似的,怕爸爸听不到。
“果果也在呀,感觉不到就对了。”杨帆跟果果聊起天来。
十三姨没出声,走到房间窗口,俯瞰空中零号下方的云层。
往上是碧天晴空,往下是苍茫大地。
“爸爸,我想你了呢。”果果也走到窗口旁。
窗户没有普通房间那么大,但也比普通的机窗大,旁边还有个小露台,供人坐上面,坐看云卷云舒。
“我也想你。”杨帆说道。
“我想见爸爸。”果果趴着窗户,看朵朵云彩在底下慢悠悠游过。
“我也想见你,午睡的时候,还梦到你了呢。”杨帆喜欢跟思维逻辑越来越清晰的果果聊天。
“是吗,我在梦里漂亮吗?”果果问道。
“漂亮,漂亮到我都不愿意从梦中醒来。”杨帆笑道。
“爸爸。”果果说道:“我想你会难过,怎么办?妈妈好像也是这样呢,她现在不是很开心。”
杨帆说道:“想你们的时候,我也难过,会觉得没有你们,世界都是灰暗的,但没事,过几天就能再见。你替我告诉妈妈,只要你足够努力,阳光会穿过厚厚的云层,照进你的人生。”
十三姨终于忍不住出声:“我现在已经穿过云层,来到云端之上,不需要再努力了。”
“哎,我在跟果果说话,都是第一次当爹妈,别这么不懂事,老拆我的台。”杨帆无奈道。
“爸爸,我把妈妈给你,你们说话,我去睡觉。”果果有点困,走到床边,脱掉鞋,自己爬上去。
有秒入睡功能的小姑娘,很快就睡着了。
杨帆这才有机会正儿八经跟十三姨说话:“专机怎么样?”
前世他是很有钱,但也玩不起私人飞机。
倒不是买不起,而是觉得没必要。
归根结底,钱不够多。
多到没地方花,就真的什么都敢买了。
私人飞机,私人游艇,收藏几十辆各式各样的限量版豪车。
很多顶级富豪的人生就是这样,几百上千万的豪车,买回来就只是为了收藏,不开。
价值几个亿甚至更高的私人游艇,也是一年用不到几次,还是买了。
“还好,以后它就是我们家的私人飞机了,等你回来,可以上来看看。”十三姨对杨帆说道。
杨帆一愣:“会不会太浪费了?”
“十二不在,它已经停放快四年没动过了。”十三姨说道。
“十二的私人飞机吗?”杨帆好奇问道。
“嗯。”十三姨点头。
“你能养得起就行,反正我是养不起,我只能养我自己。”杨帆诚实道。
“我能养得起它。”十三姨无比自信:“钱对我来说,是这个世界上最没用的东西。”
第419章 为什么周日离周一这么近,周一却离周日那么远
十三姨的语气看似风轻云淡,但口气无比自信。
这并非是狂妄,而是事实。
马老板也说过,钱对我没用,它只是一堆数据而已。
那是因为他太有钱了,有钱到只需要一小部分,他的物质生活就可以过得非常非常滋润,凌驾于九成九以上的人。
对马老板来说,另外的钱,就真的只是数据了。
饿的时候,人的饭量就那么大,食物太多没任何意义,用不上。
“你这话我很赞同,钱对我也没用,我喜欢你,不是因为你的钱,而是因为你这个人。”杨帆觉得很自豪,他是一个品德高尚的人,脱离了低俗的趣味。
“那回来后,睡我房间,还管我要钱吗?”十三姨问道。
“要的。”杨帆没任何迟疑:“说好的怎能说话不算话?不是我想要回给果果封的红包钱,纯粹是因为做人要讲信用,再说了,你也不差钱。”
“可以。”十三姨还真不差那一晚上几百块钱的钱,说道:“先不聊了,果果睡着了,我也睡一会儿,你们……玩得开心。”
“好,你睡吧。”杨帆跟十三姨挂断电话。
此时的他正在大街上呢。
柳月月和柳芊芊跟他入住酒店后,几乎只是放下行李,洗了把脸,就兴冲冲把他拉出来逛街。
她们说,初中的时候,跟妈妈来过济州。
虽然没在济州待多久,只住了一个晚上,逛了半天街。
但毕竟也是逛过的,她们想带杨帆找记忆中的街道。
找到了,会有种一起经历那个时代的感觉。
热恋中的情侣,说不想参与对方的过去是不可能的。
只是参与不了,只能通过这种方式。
遗憾的是,城市的多年变迁,或是记忆出错,柳月月和柳芊芊都找不到记忆中的街景了。
她们去过的地方实在太多,这里又没有特别的景点让她们记忆犹新,找不回来很正常。
“我们逛过的那条街叫什么名字,芊芊你还记得吗?”似乎漫无目的走着,柳月月问妹妹。
“我哪还记得,住过的酒店叫什么名字,我都忘记了,问妈妈,妈妈也不记得了,才只能选择现在住的这个酒店。”柳芊芊很郁闷。
“那个商场呢,我记得你在里面看中一顶帽子,不敢跟妈妈说,叫我跟妈妈说是我想买。”左顾右望中,柳月月又问妹妹。
“不记得了。”柳芊芊皱着小眉头,再来一个“不记得”,姐姐指定要发火了,虽然姐姐也不记得。
但谁叫她是姐姐呢。
“那个书店呢,什么味书屋,妈妈带我们去买书那个。”柳月月又问道。
沉默半晌,柳芊芊小心翼翼说道:“不记得了。”
“你怎么什么都不记得,让你一起过来有什么用?”柳月月果然生气了。
柳芊芊弱弱道:“姐姐,你……不是也不记得了吗?”
看了眼身后跟她们有点距离的杨帆,柳月月掐了妹妹一把:“本来只是我跟杨帆旅行,同意让你跟来,男朋友都分你一半了,你还有理了?”
“姐姐,不要生气嘛,还有很多地方我记得,这里不记得就算啦。以后我们还可以去很多去过还想去的地方,带杨帆一起去。”柳芊芊抱着姐姐的手臂摇。
想想柳月月的心情一下好了不少,但还是有点遗憾道:“那现在这样逛着就没什么意思了,哪条街哪个商场都不记得。”
跟十三姨挂断电话后,杨帆快走几步赶上来:“还没找到吗?”
“没有。”柳月月懊恼。
“果果这么黏你啊,才分别半天。”柳芊芊问道。
“是的。”杨帆点头:“就像我黏你们一样,视线一刻也离不开,担心你们会丢下我,弃我而去。”
柳月月脸色红润,有点欢喜,有点羞涩:“大街上都是人呢。”
看了天空一眼,杨帆摘下头上的遮阳帽,给全副武装,也戴着遮阳帽,甚至还戴着口罩和太阳镜的柳月月扇风:“知道都是人,还不进商场吹一下空调,走这么久不累也不热吗?”
“杨帆,我也要!”柳芊芊一边拉着姐姐进商场,一边对杨帆说道。
“你又不热。”杨帆说道。
“谁说的,一出门我就热得要死。”一进商城,柳芊芊摘下帽子给自己扇风。
“骗子,我跟了你两条街,也没见你热死。”进商场后,杨帆帮柳月月取下遮阳帽,给她整理发型。
柳芊芊那边,他没伺候。
不是他厚此薄彼,跟柳月月太久没见面了,没什么机会照顾她,现在有机会了,自然会多优待她一些。
“杨帆,我的发型有没有乱?”柳芊芊边整理发型边问杨帆。
“没有。”看了一眼,杨帆违心说道。
“过来一点。”柳月月伸手,把妹妹拉过来,帮妹妹捋顺头发。
柳芊芊嘟嘴:“杨帆,我对你那么好,你为什么就不能对我一样好?”
杨帆把柳月月的太阳镜也摘下来,只留下口罩,放到眼镜盒里:“我也曾经思考过一个问题,但即便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
“什么问题?”
柳月月和柳芊芊异口同声问道,同步的程度令杨帆都有些吃惊。
“为什么周日离周一这么近,周一却离周日那么远?”杨帆问道。
好有道理的问题,但又觉得很离谱,柳芊芊一时不知道怎么解释。
柳月月也一样。
这是不想上学的果果的问题,当初,杨帆也被问住了。
“月月,我对你那么好,你为什么就不能对我一样好?”杨帆拿柳芊芊的话来问柳月月。
柳月月羞答答地看了周围一眼,小声说道:“才没有,这种话,回去再说,不准在街上说。”
“本来就是,我还不想出门的,还想亲热一会儿,你非得要出门。”凑到柳月月耳边,杨帆小声说道。
柳月月立时羞红了脸。
这个大坏蛋,趁她洗脸的时候,进洗手间了。
他们三人住的是套间,有两个房间,一个起居室。
入住下来,柳月月都没能好好把脸洗完,就被闯进来的杨帆给非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