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爱马百货
“肯定没人要呀!”
古神耻笑:“买下来干嘛?当摆设?”
“那就再做一个有用的!”
陆安之的脑海中,立刻迸发出一道灵感,而且等做好了,可以放到老板娘白月蘅的爱马百货店里寄卖!
说不定就能畅销娑婆世界了呢!
想到就干,陆安之立刻投入到了制作中。
又一个七天过去了,一具漂亮的傀儡成型,陆大郎退后七步,前后左右检查了一遍,确认没有瑕疵后,靠近,亲在了傀儡的嘴唇上。
哗!
莹白色的光芒亮起,几秒内,泥偶的皮肤就变成人类状,细腻湿润有光泽,让人恨不得舔一口。
“为什么两具女傀儡的脸都一样,你对这个容貌是情有独钟还是怎么的?”
古神不解:“她是你暗恋的女孩吗?”
“彩子,我发现你智商不行呀!”
陆安之皱眉:“这东西可是拿去卖的,我会把它做成喜欢女孩的模样吗?我又不是绿o癖!”
“那这个女子……”
古神好奇。
“她叫深田,在我那场漫长的南柯一梦中,在不知道多少个清冷孤寂的夜晚,抚慰我了孤独的灵魂!”
陆安之感慨。
那些尘封在硬盘中的小电影,怕是再也见不到阳光了。
哎!
别了,我的老师们!
等等!
我都学会傀儡术了,而且原始黏土都是现成的,我可以做一个惠比寿系列出来呀!
等身大小,真人肌肤触感……
算了,
以后有时间再说,当务之急还是先筹钱,买符箓和丹药,通过了飘渺宗的入门考核,先成为正式弟子。
而且自己重生前制定的百大心愿菜单,一个还没完成呢。
陆安之不再扯淡,又投入了制作中,他担心这个傀儡卖不出钱,所以准备再做一种小玩具。
他花了两天搞定,剩下的几个月,则是开始观想那幅白泽异兽图,修炼元神。
……
飘渺峰下的清晨,总是雾气缭绕,有一种让人置身仙境之美,这里适合游玩赏景,而对于穷苦人家,就比较妨碍干活了。
一大早,等到三柒去上工了,陆安之赶到了飞鹤堂。
其实陆大郎劝告妹妹这几天别去工作了,专心修养身体,以备战考核,可是三柒不从。
“又是你?”
青年伙计看到陆安之,眉头大皱,上次便是这小子租千翼飞鹤,害自己被白管事训斥了一顿。
“不是我!”
陆安之摇头。
陆安之那天回来,第二天一大早,三柒便把千翼飞鹤给还了回来,以她精打细算的性格,是绝对不会让飞鹤在家里闲置一天的。
“嘁,你到底敢不敢自杀呀?”
青年伙计鄙视:“不敢就趁早滚,别在这丢人现眼!”
其他伙计们也耻笑了起来,在他们看来,这个几天前去撞机缘的杂役,肯定是走到半路怂了,怕死,又打了退堂鼓。
今天这显然是第二次。
这种想自杀又不敢的人,大家见过太多了。
“这次我一定行!”
陆安之知道大家习惯把撞机缘看作是自杀,这些伙计误会他不敢自杀,反倒让他松了一口气,不然总是借千翼飞鹤,会被人怀疑的。
果然还是要尽快成为修士,那样便可以自己御剑飞行了。
办完手续,陆安之骑上千翼飞鹤,立刻飞向了长乐坊。
……
二心桥街,位于长乐坊东区,远离商业中心,这里的店铺大多经营一些杂货,平时人流量一般。
小钱不缺,但是想赚大钱不行,就是走个量,赚个辛苦钱。
白月蘅的爱马百货便在二心桥街的北侧,挨着一条过城河,河两边,种着万年柳,随风轻荡,冬季也不会落叶凋零。
陆安之站在桥边,有些纠结。
自己只是个凡人,仅仅过了六天,便可以制作这么精致的傀儡,白月蘅可是脑子正常的修士,她不怀疑才怪呢。
万一起了歹意……
可是去别家店铺,也免不了被怀疑,毕竟凡人这个身份,对于修士来说,就是原罪。
最终,陆安之还是走向了爱马百货,除了相信老板娘的人品,还因为她实在太大了。
陆安之对大木瓜总是缺乏抵抗力。
“欢迎贵客登门,要买些什么……咦,是你?”
白月蘅看到陆安之,立刻笑了起来:“想通了?放心,说好的,十个灵砂的月薪不会少,你的工作便是接客、打扫……”
“我是来卖东西的!”
陆安之打断了自说自话的老板娘。
“诶?”
白月蘅打量着陆安之,眉宇间,有了一丝疑惑,怎么几日不见,这小子的元神强大了这么多?
而且你说卖东西?
你一个凡人,有什么货物,能让修士看上眼?
“你看这具傀儡,有没有收购的价值?”
陆安之赶紧用元神操控着人偶娃娃,走到了老板娘面前。
“傀儡?”
白月蘅一惊,快步上前,认真打量,她还以为这个女子是陆安之的姐姐,跟着来,是为了商定当伙计的事情。
随着验货,白月痕惊叹不已:“还真是傀儡呀!这做的也太逼真了吧?”
“呵呵!”
陆安之腼腆一笑,视线却是在偷瞄白月蘅。
老板娘今天穿的是对襟的月白色长裙,足蹬一双木屐,行走时,卡拉卡拉直响。
她依旧没有化妆,可素颜的五官还是那么精致与美丽,像一朵盛开的牡丹花,她今天盘了发,用一根碧玉簪随意的别着。
当然,这些都无关紧要。
陆安之的眼睛,不由自主的就落在了老板娘胸前。
大!
实在是太大了!
我宣布,从今天起,我就正式成为老板娘的球迷,死忠的那种。
“这谁做的?”
老板娘伸手戳着傀儡的皮肤,一脸好奇:“手艺不错呀!”
“多谢老板娘夸奖!”
陆安之抓了抓头发,他还是第一次被这么漂亮的女人称赞。
“啊?”
白月蘅目瞪口呆:“你做的?”
“嗯!”
陆安之点了点头,他不想欺骗老板娘,可能是因为她之前帮助过自己,豪爽大气的形象,让陆大郎本能的愿意相信她。
白月蘅扭头,认真的打量陆安之,而后笑了:“也是,谁一辈子,还碰不上点儿机缘呢,你能弄到香妃紫灵果,怕也是一个有气运之人。”
我不光有气运,我还是仙王重生呢!
陆安之心中满是骄傲。
“这傀儡有什么用?”
白月蘅开始验货。
“输入真元后,它可以自动按摩一刻钟!”
陆安之介绍。
“就这!”
白月蘅愕然,很想问一句,你莫不是耍我吧?
这有屁用?
“它的按摩术,是某种功法,很厉害?”
白月蘅虚心请教。
“不是,与普通的那种盲人按摩相当!”
陆安之有点尴尬,这具傀儡的确有点儿废。
“少年,你是不是觉得我胸大,就没脑子?我告诉你,能用十年时间,在二心桥买下一间店面,站稳脚跟,我也是有大商人天分的!”
白月蘅有些不快,我以诚待你,你却想坑我?
“老板娘,你先别生气,听我说!”
陆安之深吸了一口气,开始推销:“她漂亮吗?”
“嗯!”
白月痕点头,不得不说,这具傀儡身段极佳,她见了都有些心动。
“这就对了!”
陆安之放心了。
“什么对了呀?”
白月痕无语。
“漂亮就是产品力,而按摩术是锦上添花,这还不值得一位男修付钱?”
陆安之反问。
“你当修士是傻的呀?”
老板娘叹气:“最普通的修士,都不缺女人的,毕竟凡人对于我们来说,就是蝼蚁。”
“老板娘,总有一些修士是善良的,不愿意胁迫人类女子吧?而且人偶娃娃的乐趣,根本不是凡人女子可以比拟的。”
陆安之回忆着在南柯一梦中接触过的那些心理学内容,开始给老板娘上课:“凡人女子再美,也拥有独立的人格,男修士不可能什么话都和她们说,而这种人偶娃娃不同,男修可以把她们当做女儿,当作妻子,甚至当作母亲,可以在她们面前,彻底地袒露心扉。”
“玩这种人偶娃娃,是一种精神寄托,当然,这个客户群体肯定不大,但是只要有几百人,几千人,也算一个不小的市场了。”
每个人的喜好都是不同的,即便世界级的畅销歌曲,票房冠军电影,照样有人不喜欢。
手办这种东西,贵得要死,可就有人爱收藏,还必须是正版。
“当做女儿?妻子?”
白月蘅好看的黛眉皱了起来:“那是变态吧?”
“呃!”
陆安之有些尴尬,还好他还有‘弗洛伊德’的学说可以解释这些。
“我虽然不是很懂你说的那些理论,但是听上去有些道理!”
老板娘是一个很包容的女人,而且陆安之长得很和她的口味,她也愿意帮一把!
“这样吧,五十灵砂,我收了!”
老板娘摘下钱袋,准备掏钱。
“等等!”
陆安之打断:“老板娘赏识我,我也不能让您吃亏,不如我将这具人偶娃娃寄存在这里,最后不管卖出多少,五五分成如何?”
“哈哈,嫌五十灵砂少呀?”
老板年打趣。
“绝对不是!”
陆安之摇头,但是心中,的确看不上这五十灵砂。
要是这么少,他宁可白送给老板娘了。
自己可是仙王重生,辛苦七天做一尊傀儡,就卖这么点儿钱?
那还不如去打野呢!
杀人夺宝多有意思!
“好,就按照你说的办!”
白月蘅无所谓,反正店里地方够大:“还有东西要卖吗?”
“有!”
陆安之取出了那个小玩具,他预估到了人偶娃娃可能卖不出价,所以这个小玩具,才是他这次赚钱的杀手锏。
第十七章 一入仙途悔终生
“这是何物?”
白月蘅开杂货店,见过不少珍稀罕见之物,可是这个小盒子,她却是闻所未闻。
这是一个巴掌大的圆形小盒子,上面插着一顶‘雨伞’,雨伞下,有八个做千里奔腾状的小木马。
“八音盒!”
陆安之取出一粒灵砂,打开底座,安放进了‘电池位’,八音盒上的旋转木马,立刻转动了起来。
古三彩不愧是上古至宝,它产出的原始黏土有一个特性,那就是模拟万物,比如制造八音盒的音筒、阻尼、传动机构,这种泥土都可以胜任。
只不过耐久度很短,容易坏。
“谢谢你,有心了!”
白月痕喜欢那八匹小马驹,正好契合自己‘爱马百货’的店名,而且‘八’谐音‘发’,寓意财源广进,是个好兆头。
这东西挺新鲜,但说话,不值钱,不过慷慨大气的老板娘,愿意为此支付十个灵砂。
“老板娘,你这里有陶笛吗?”
陆安之看向了右侧的货架,不愧是杂货店,尽然还卖古筝、琵琶之类的乐器,你这是要抢乐器店的生意呐。
“有!”
白月蘅转身,取了陶笛回来,递给这个清秀少年:“你要干嘛?”
“嘘!”
陆安之将食指放在唇边,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然后开始吹奏陶笛,试了试音。
“音挺准呀!”
陆安之称赞。
“那是必须的,我爱马百货卖出的货物都是精品,不坑钱!”
白月蘅得意的抬了抬白皙的下巴,而后又闭上了嘴巴,因为她看到陆安之动了一下那个八音盒,之后,
悠扬的陶笛声,响彻在店铺中。
陆安之吹奏的是《故乡的原风景》,在南柯一梦中的那个世界,属于顶级的名曲,很多节目都会使用的配乐。
果然,音乐是不分国界的,它的美,是那种众生都可以领略的。
当陆安之吹起陶笛,前奏响起,白月蘅一下气便愣住了,而后眼圈变红了。
吾有故乡,山高沂长,歌起雩台,古韵悠亢。
吾有故乡,朝睽夕望,古来游子,思旧怀伤。
一股思乡之情,随着清幽深远的陶笛声,犹如秋日的细雨,洒在了身上,浓的像雾,沾衣湿心!
是呀!
我离开家,已经很久了,久到我都忘了院子里种下的那棵枇杷树,年华已经多大!
我走过许多山,山都不说话!
我游过很多海,海也不说话!
飞剑咻咻飒飒,伴我走天涯!
我不知道我去向何方?
便以四海为家!
其实我只是想看这一路上更多的云和霞!
像极了十七岁那年,和你一起看过的烟花!
顶级的音乐,便是让人共鸣,陷入不可自拔的情绪中,勾起埋藏在心底,最深的记忆。
陆安之吹完了曲子,而白月蘅泪珠划破脸颊,湿了衣衫。
“让你见笑了!”
老板娘唇角轻扯,微微一笑,抬袖擦掉了泪痕:“这首曲子叫什么?”
“故乡的原风景。”
陆安之的心脏,不争气的猛跳了几下,他承认,老板娘的两只木瓜不仅大,还白,但是当她展颜一笑的时候,什么大,什么白,都没有意义了。
她或许谈不上倾国倾城,但任何一个男子,愿意用双手摘下湛蓝的天空,捧起苍茫的大地,献给她,只为博她一笑。
这是一个胸大到让人忽略了她美丽容颜的女子,她的眼睛中,藏着的故事,醉山海,醉星辰,也醉这世间人!
“好名字!”
白月蘅大赞:“这个八音盒,是不是可以把一首曲子录下来,不停地演奏?”
“老板娘果然聪慧!”
陆安之比了一个大拇指。
啪!
白月蘅屈指弹了陆安之的脑门一下:“小小年纪,便学人拍马屁,该打!”
“哈哈!”
陆安之揉了揉额头,他知道老板娘没生气。
“一千灵砂,这个八音盒我买了!”
白月蘅说完,便要取钱。
“等等,如果老板娘喜欢,我分文不收!”
陆安之本来是打算寄卖的,没想到先打动了白月蘅,既然人家喜欢,那他便白送了。
“我堂堂一介修士,怎会沾一个凡人的便宜?”
白月蘅摇头。
“呵,既然如此,那我不卖了!”
陆安之收起八音盒,转身就走。
“诶?”
看到少年生气,白月蘅一愣,赶紧拉住了他:“你一个穷小子,装什么大方?一千灵砂,够你吃香喝辣,享用一辈子了。”
“我现在是凡人,不代表我明天还是凡人!”
陆安之皱眉,足以夹死一只海蟹,他现在最烦‘凡人’这两个字,我他么的可是仙王重生。
比你们这些杂鱼修士不知道尊贵多少倍!
“呃,好吧,是我小觑你了,我道歉!”
白月痕完全没有修士的威严,倒像个善良的小阿姨,她伸手揉了揉陆安之的头:“告诉我,这首曲子哪来的?”
“我说是梦中学到的,你信吗?”
陆安之在学习傀儡术的过程中,意外发现自己在南柯一梦中学到的那些东西,都没有忘。
在种花家的另一段人生中,陆安之作为一个文艺小青年,写小说,玩音乐,唱民谣,那也是一把好手。
当然,核心目的,还是为了把妹!
“信!”
白月蘅点了点头。
谁还没有点儿秘密呢!
“你觉得这种八音盒能卖出去吗?”
陆安之询问,这可是他用来赚钱的底牌。
“八音盒很一般,随便一个炼器师都能做,但是这首曲子,却是独一无二的。”
白月痕评价:“我给你一千灵砂,便是纯粹是因为喜欢这首《故乡的原风景》。”
“音乐这种东西没办法防剽窃的,咱们尽量在它传播开之前,捞一笔是一笔!”
陆安之不在乎,反正他在梦中,学了好多经典名曲,够用了。
“少年,不卖可以吗?”
老板娘眼巴巴地望着陆安之,仿若一只等待投食的波斯猫。
“啊?”
陆安之愣住了:“为啥?”
“我喜欢!”
白月蘅撇嘴:“我想独享它!”
你这个理由很豪横呀!
陆安之不想错过赚钱的机会,要拒绝,但是……
好!
陆大郎没与任何犹豫便同意了。
没办法,
老板娘实在太大了。
“哈哈,我就知道少年你人品不错,值得结交!”
老板娘一把搂住了陆安之,揉乱了他的头发:“从今以后,你就是我白月蘅的好朋友了!”
陆安之的左脸颊贴着老板娘的胸脯,思忖着这一波应该是赚了,虽然一个灵砂都没有挣到,但是和她的关系更进一步了。
稳定的销售端,入手一家!
“喂,少年,我诚心实意聘请你作爱马百货的伙计,月薪三十个灵砂!”
白月蘅神情认真,再次招揽。
“哈哈,涨薪了?”
陆安之轻笑:“是看在那首曲子的份上?”
“没错!”
老板娘落落大方的承认了,以前,你这张脸对我来说,值十个灵砂,现在多了才华,自然要升值了。
毕竟我也不是那种随便来一个小白脸便欣赏的肤浅女子。
“抱歉!”
陆安之拒绝。
“哎,你们这种不谙世事的少年,总是渴望修仙、渴望长生,可这条路实在太难了,你看看长乐坊有多少修士,修仙梦碎,只能在这里混日子,蹉跎一生。”
老板娘叹气:“少年,一入仙途悔终生呐!”
“人生路漫漫,哪有那么多心想事成?我能做的便是去全力以赴!”陆安之撇嘴:“我不想老了以后回首望去,满眼看到的都是遗憾和后悔!”
白月蘅怔住了,没想到一个少年口中,竟然说出这等话,一时间让她有些羞愧和感慨。
是呀!
仙途艰难,可这不该成为放弃的借口!
因为总有人会征服它们,成就无上仙王之位!
“老板娘,还有一件事情你弄错了,我想修仙,不是为了长生,而是为了拥有力量,去做我想做的事情,我还有一百个大心愿要完成呢。”
陆安之的双亲死的早,作为大哥,要照顾三柒,为了不让她担心,他从来不会在妹妹面前诉苦,他展现的永远是他最可靠的一面。
可陆安之一个少年,也渴望倾诉。
白月蘅和蔼可亲、温柔大气,没有修士对待凡人时的那种高高在上,这让陆安之觉得她像一位善良的邻家小姨,不由自主的说了一些心里话。
“哇,竟然不要长生?”
白月蘅故作惊叹,要知道这可是无数人间帝王都梦寐以求的东西!
“如果每天过得像一条杂鱼,我要这无尽的寿命又有何用?”
陆安之飒然一笑。
“赞!”
白月蘅高声喝彩,看着这个少年黑白分明的眼睛,调侃了一句:“等你成为仙王,我白月蘅定然着新衣、化盛妆,扫榻煮酒、熏香抚琴,以侍女之姿,出迎百里,跪候大驾!”
陆安之听到这话,下意识的瞄了老板娘的胸口一眼。
你话说这么大,必然是觉得我办不到,可你要失算了,因为我是仙王重生。
等到我和你摊牌的那一天,你肯定会吓到漏尿的!
“好了,亲兄弟明算账,我给你钱!”
老板娘取了一千灵砂。
陆安之说什么都不要。
“少年,你这么有骨气干嘛?你那首《故乡的原风景》,值这个价!”
白月蘅无奈:“那这样吧,店里的东西,你随便挑几件吧?”
老板娘也很大气,只要陆安之看中的,不管贵贱,都给。
第十八章 永恒黄金,第一打手!
爱马百货的店面不大,但是货物齐全,小到补充真元的灵丹,大到法器,琳琅满目,甚至还有一件法宝镇店。
不过陆安之根本没挑,而是直接选了两双合适的神行步履。
“你确定?”
看着陆安之试穿靴子,白月蘅无奈的捏了捏眉心:“索八、清五、崴脚履,合称**丝三宝,这鞋子不值钱的,你换一个呗?”
“怎么没感觉身体变轻呀?”
陆安之穿上这双兽皮靴子后,蹦了几下,发现没有身轻如燕的感觉。
“你当它是法宝呀,拿起来便能用?这只是最便宜的灵装,你需要往鞋子中注入真元,它上面镌刻的神风法阵才会激活,才能起到加速的效果。”
白月蘅科普。
“原来如此!”
陆安之恍然大悟,然后收好自己的布鞋,转身离开:“老板娘,下次再见!”
“诶?你真的不换?”
白月蘅不好意思了,自己这便宜占大了,她赶紧拿了一件索灵法衣,又拽了一条清醒束带,正好凑了一个新手三件套,去追陆安之。
“老板娘,快回去吧,尽量把人偶娃娃卖的贵一些,那样我下次来便有灵砂消费了!”
陆安之挥了挥手。
“哎!”
白月蘅叹气,这少年太有骨气了,不吃嗟来之食!
不过我欣赏!
……
陆安之到了长乐坊外,从兽栏取了千翼飞鹤,开始返程,顺便反思这次的售卖之旅,有什么得失!
“我应该给人偶娃娃设计几套制服,满足各种顾客的不同口味,毕竟佛靠金装,人靠衣装,就这么定了,先来套jk制服!”
陆安之一路风驰电掣,回到家,便急不可待的钻进了上古彩陶中,准备做一个战斗傀儡。
仙王百科上记载的第三个机缘,珍稀度甲等,而且危险度很高,所以陆安之不敢贸然去取,先做一个傀儡傍身,可以提高生存率。
“你为什么不用我前任主人留下的战斗傀儡?”
得知陆安之的意图后,古神不解:“那尊傀儡虽然残破了,但它的品级,依然是永恒黄金。”
陆安之顿时无奈了:“你也没告诉我呀?”
“好吧,我的锅!”
古神呵呵,主要是陆安之的表现太好,通过试炼后,便开始紧锣密鼓的学习傀儡术,两个人根本没有进行过深度交流。
“傀儡在哪儿?”
陆安之迫不及待的想看。
他已经知道了傀儡也是分等级,分别为倔强青铜,秩序白银,永恒黄金,荣耀钻石,以及最强王者。
每一个级别,又分为上、中、下三品。
而划分依据,则是根据战斗力强弱,毕竟傀儡最初被制造出来,便是为了战争厮杀。
黄金级傀儡,是很强大的,哪怕破损了,只要傀儡师的操作技术足够好,也可以越阶击杀更高境界的对手。
咔拉!
一块地板打开了,露出了一个地下室,陆安之踩着漫长的台阶走了下去。
与产出原始黏土的那个地下工坊不同,这里完全就是个机库,很大,很高,给人一种空旷之感。
下了台阶,便是一条长达百米的笔直大道,闪烁着红色的光芒,就像晚上的机场跑道。
在大道两侧,则是一个个并排的机库,不过大部分都空着。
“我前主人陨落的时候,经历过数场大战,几乎所有的傀儡都爆掉了,只剩下一具还没来得及用。”
听着古神的介绍,陆安之四下游览,最后停在了一座机库前。
在里面,矗立着一尊二米半高的小巨人,它全身的皮肤是紫色,有着竖状的条纹,看上去树木的纤维层。
它是个大光头,没有胡须,身上穿着覆盖度不是很高的战甲,左手戴着一只黄金色的手套,布满了锈迹和污痕,不过上面有一颗绿宝石,熠熠生辉。
它的武器,是一柄背在身后的战刃,不过看上去更像一块厚重的铁板,看着分量就不轻。
陆安之估摸着这玩意不用开刃,可以直接当铁棍使,就算是钢筋铁骨挨一下子也受不了。
“感觉如何?”
古神对这尊傀儡不太熟悉,因为前主人很少使用它。
“看这外形,是物理系英雄吧?”
陆安之凝神静气,几秒后,它的眉心窜出了一缕金色的气息,注入了这尊傀儡的眉心。
这是元神操控。
咔!咔!咔!
傀儡的身体,发出了声响,它动了起来,左右摆头,活动颈椎,然后又出拳,测试力道!
“物理系英雄是什么鬼?”
古神不懂。
“就是近战傀儡!”
陆安之科普:“它有什么特长?”
“这具傀儡是主人捡到的,也不知道用了什么天材地宝制作,反正它的皮肤,炼气大圆满的修士,全力一击才能破防。”
古神知道的也不多。
“哇,这个厉害!”
陆安之很满意,至少作为新手傀儡,很好用。
“诶?你居然不嫌弃它?”
古神意外。
“为什么要嫌弃?”
陆安之愕然,这明显是极好的肉盾。
“因为它只能肉搏,无法释放法术攻击呀!”
古神回答的理所当然。
因为在修真界,斗法才是高大上,好看又华丽,而肉搏,既野蛮又粗俗,犹如未开化的野人行径,被人所鄙视。
毕竟法术强不强,多不多,看修士的修行资质,而肉搏这种糙活儿,有手有脚就能干,因此毫无技术含量。
这也是彩子前主人不用这尊傀儡的原因。
“我就喜欢一刀砍爆敌人的狗头!”
陆安之操纵着傀儡,拔刀斩杀,奔跑跳跃,整个动作,非常丝滑,流畅!
越是高等的傀儡,操作起来,不仅顺手,而且会减少元神损耗,这就意味着傀儡师可以战斗更长的时间。
陆安之估算了一下,以他现在的元神强度,可以操作着这尊傀儡战斗一刻钟。
“很好,以后就叫你灭霸了!”
既然变成自己的东西了,那理所当然要起个名字。
陆安之尽管不像妹妹那么慎重,但是行事风格也属于谨慎型,他没有贸然出击,而是一边继续观想白泽异兽图,修炼元神,一边熟练灭霸的操作,直到足足在史前石屋里待了三个月后,他才骑上千翼飞鹤,正式向黑驼山乱葬岗进发。
仙王百科上记载的第三道机缘,也是最好的一个,便在这里。
如果拿到它,陆安之的入门考核,可以说稳了五成。
……
陆安之在彩陶石屋中待了好几个月,可现实中,也就过去了半天。
爱马百货店里,没有客人,白月蘅正好乐得清静,她双臂交叠,整个人爬在梨花木桌上,看着眼前的八音盒,缓缓地转动。
清雅悠扬的音乐,宛若泉水般,在空气中缓缓流淌。
滋溜!
老板娘喝了一口茶水,享受这份安宁,直到一个十七、八岁的青年登门而入。
“老板娘,此物为何?”
青年盯着木桌上的八音盒,他路过这家百货店的时候,听到了这首动人的曲子,便情不自禁的走了进来。
“八音盒!”
老板娘打量这个青年。
嚯!
一只修二代。
这青年穿着一身磐龙法衣,足蹬龟灵长靴,身背一把造型古朴的飞剑,腰带上的玉佩,不怎么显眼,但以老板娘的经验来看,这定然是一件法宝。
青年全身的灵装加起来,价值近百万灵砂,所以他不仅是修二代,还出身豪门,家境优渥。
“欢迎光临!”
白月蘅笑脸相迎。
这种人,老板娘一般称呼他们为肥羊……呃……是豪客,要悉心招待,毕竟说不定一笔买卖做成,就够吃一个月了。
“哦!”
魏笑天看了老板娘一眼,瞳孔瞬间瞪大到了极限。
这……
这也太大了吧?
走路会不会碍事呀?
“贵客有什么需要的?”
老板娘对于青年这种模样,已经见怪不怪了。
“呃!”
魏笑天脸一红,有些尴尬,又偷瞄了一眼老板娘的大木瓜后,移开了视线,看向八音盒:“此物我买了,多少钱?”
“不卖!”
老板娘拒绝。
“我出一千灵砂!”
魏笑天没在意,直接报了一个让人不想拒绝的大价,他出身大宗门,见过世面,这玩意类似于留音石,可以记录声音后放出,不值多少钱。
他要买,纯粹是因为喜欢那首没听过的曲子!
太打动人了!
让魏笑天想起了故乡的稻花田,想起了那个眉毛弯弯的小丫鬟!
“……”
老板娘愣住了,现在的修二代,都不把钱当钱了吗?
这出手也太阔绰了吧?
白月痕望向了魏笑天的胸口,那里有一个羽毛飘落的徽标。
“你是羽化宫的修士?”
老板娘知道,这个‘飘落羽毛’是小仙州八大豪门之一羽化宫的宗门标志。
“千年一觉登仙梦,泪湿身后几多恨!”
魏笑天骄傲的报上了本宗的定场诗:“老板娘,魏笑天这厢有礼了!”
像这些大宗门的弟子,出门在外,很喜欢报出定场诗,因为但凡屑小奸商之辈听到后,便会衡量一下,如果坑他们被发现后,付出的代价值不值!
说直白点,大宗门的人,等闲之人惹不起。
白月蘅立刻正了脸色,也报上了自己的诗号:“若有诗书藏于心,岁月从不败美人!”
第十九章 绝世剑豪
一般来说,定场诗也罢,诗号也好,都带有本宗或者本人的某些特质,像老板娘这句,强调的其实不是美人,而是学富五车,满腹经纶!
“这诗号有些霸气了呀!”
魏笑天嘀咕着,又瞅了老板娘的大木瓜一眼,忽然觉得她肚子里有没有锦绣文章,已经不重要了。
你已经这么大了,还要什么飞剑?
“老板娘,我很喜欢这首曲子,它叫什么?”
魏笑天从怀里掏出了一个百宝囊,准备取灵砂付账。
巴掌大小的百宝囊,内部有一个独立的空间,根据做工和材质,空间的大小也不同,最大的甚至能放下三山五岳。
“它叫《故乡的原风景》,在小仙州还未曾出世,你是第三个听到此曲的人。”
老板娘虽然眼馋一千灵砂,可听着从八音盒中流淌的的曲子,她又不舍得:“抱歉,我不卖!”
“……”
魏笑天皱眉,这个数目是他的心理价位,再多,他出的起,可是会被当做冤大头。
其实用留音石录制一份也可以,但是魏笑天身份尊贵,不屑干这种勾当,不然他觉得会丢了羽化宫的脸面。
哎!
魏笑天叹了一口气,失落的转身离去。
“贵客,我没说此物只有一件呀!”
白月痕无语,这只修二代脑子没问题吧?
“啊?”
魏笑天一呆,跟着便用手拍了一下脑门,光顾着品味这首曲子的意境了,居然把这么平常的事情给忘了:“老板娘,劳烦你速去于我取来!”
“没货,要定做!”
白月蘅忽然间觉得有些对不起陆安之了,这只修二代开口便是一千灵砂,和自己开给陆安之的价格一样,可问题是,那个清秀少年没要自己的钱。
哎!
自责!
我堂堂修士,竟然占了一个凡人少年的便宜。
“要多久?”
魏笑天不想等太久。
“一个月如何?”
白月痕只能祈祷陆安之尽快再来爱马百货一趟。
“太久了!”
魏笑天摇头:“你们快一点儿,我可以加钱!”
要么说土豪的钱好赚呢,这灵砂感觉就像大风刮来的。
“加钱不必了,我尽量让那位傀儡师快一些!”
白月痕保证。
“要付多少定金?”
魏笑天一看便是不差钱的主儿。
“不用定金!”
白月蘅一向大气,而且哪怕到时候魏笑天不要了也无所谓,她觉得这首《故乡的原风景》一定会成为风靡小仙州的名曲,靠着它,这种八音盒怎么也能一个卖一百个灵砂吧?
血赚!
嗯,到时候问问那个少年,还有没有其他乐曲了!
最好弄一个系列!
“你们尽快呀!”
魏笑天催了一句,准备离开了,毕竟他平时购物,根本不来这种一看便没什么好货色的小杂货店的,只是当他的目光落在角落那具人偶娃娃的身上时,他呆滞了一下。
“这个女子好漂亮呀!”
魏笑天心中赞叹,只是她为什么要站在这里?
等等,
她为什么没有心跳?难道是一具傀儡?
可这做的也太真实了吧?
魏笑天好奇心大起,快步走到了人偶娃娃前,仔细鉴赏,然后没忍住,摸了一把。
手感不错!
“老板娘,这个傀儡卖吗?”
魏笑天想要。
“当然卖,不过这具傀儡除了会几手简单的按摩术,没任何特长!”
白月痕赶紧解释了一下,省的让修二代以为自己再用劣等货骗钱。
“没关系!”
魏笑天不在乎其他能力,漂亮便足够了。
“……”
白月蘅服气了,还真有男修士买这玩意呀?
看来我还是不懂男人心!
“多少钱?”
魏笑天准备掏腰包。
“一……”
老板娘还没说完,就被一道粗狂的声音打断了。
“哇,这傀儡做的好逼真、好漂亮,是俺喜欢的类型,老板娘,多少钱?”
一个长着络腮胡的大汉走了进来,兴致勃勃的问价。
魏笑天心中一紧,赶紧插话:“一千灵砂?我要了,包起来吧!”
“……”
白月蘅其实想说一百灵砂的,谁知道慢了半拍,便翻了十倍!
当然,也有这个大汉表示出兴趣的缘故。
“这么贵?”
果然,大汉听到报价,浓眉皱起,随便在店里扫了一眼后,骂骂咧咧的走掉了。
他是个傀儡师,其实对那具人偶娃娃挺好奇的,但是他没敢凑过去看,因为他是个散修,没有跟脚靠山,而那个豪掷一千灵砂买东西的青年,显然是他惹不起的人。
“哼,该死的有钱人!”
大汉郁闷。
一番忙碌后,白月蘅送走了魏笑天,入账一千灵砂,而且不久后,还将有一千灵砂收入。
“仅仅两件傀儡卖的灵砂,都赶得上我三个月赚的钱了!”
白月痕开心的哼起了小调。
不对!
人偶娃娃的钱,是对半分,要给陆安之五百呢!
还有既然有一,肯定有二,我得再让他做几具人偶娃娃!
即便别人不买,也可以继续卖给这个羽化宫的修二代!
把每一只肥羊薅秃,这可是身为杂货店主的基本素养。
魏笑天这次偷偷溜出来,是打算去扶风巷喝花酒,现在得了新玩具,顿时没了兴致,直接骑着赤烟马回宗门。
他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把玩她了!
“没想到一家不起眼的杂货店中,竟然还有这等好东西,以后可以常来逛逛!”
魏笑天觉得淘到宝了。
开心!
……
黑驼山原本只是一块无名的荒野之地,一只从这里走出去妖修,后来修成了分神期的巨头,威震整个小仙州,因为它的真身是一只黑色皮毛的骆驼,所以它的故乡自此被称为了黑驼山。
小仙州很大,即便是能够飞天遁地的修士也不可能去过每一个地方,就更别提陆安之这种从小便没出过远门的凡人了。
幸亏万法仙王是一个很细致的人,他送回来的神机中,有娑婆世界最详细的地图,而且还不止一幅,因为需要标注的内容太多了。
比如哪里有罕见的洞天福地,哪有里珍贵的天材地宝,甚至还有名人墓葬的所在地点,一幅地图根本放不下。
五千年,沧海桑田,世界变化太大了,单是地貌的变迁,神机上就有十二个版本。
万法仙王将资料准备的如此充足,自然便节省了陆安之大量的时间,他可以根据地图,对照参照物后,直奔目的地。
半天的飞行后,乱葬岗到了。
“黑驼山便是这块荒野之地最大的山峰,然后朝着它的西北方走七十里左右,便有一处乱葬岗!”
陆安之站在野草横生的坡地上,望着前方那片没长着几棵树的坟地,有些小激动。
不出意外,就是这里了。
“仙王百科上没写有妖怪,但是不得不防!”
陆安之手指在原石屏幕上滑动,搜索黑驼山过去五年以及将来五年的情报,看看这里有没有出过什么妖怪。
如果有,证明它此时还在此地。
只可惜,情报太少了。
哎!
毕竟五千年的时光太过于久远了,高高在上的万法仙王也不可能为一个甲等机缘详细地调查黑驼山。
有那时间,还不如都花在三甲等机缘的资料收集上,要是重生后捞到一个,就赚大了。
陆安之接近了乱葬岗后,没有贸然去找那个机缘,而是先操控着深田傀儡,自己的处女作品,巡逻一圈。
这具傀儡比起灭霸,不仅看上去人畜无害,而且操作它消耗的元神之力也比较少,适合用来当诱饵。
半小时后,缩在一棵大树后的陆安之,冒出了脑袋。
“我都这么谨慎了,应该不会被人黄雀在后阴一把吧?”
陆安之深吸了一口气,猫着腰,快步走向了乱葬岗。
这里很大,至少顶两个大学的操场,开一场万人演唱会都没问题,至于怎么形成的?
这便不清楚了,可能是战乱时的杀俘地点,也可能是被妖怪抓走吃掉,扔骸骨的地方。
总之这地方阴风阵阵,死气弥漫,陆安之不想多待,所以他的脚步很快,只是茂盛的野草让行动不便。
几分钟后,陆安之来到一块一人多高的大石头前,石头上,有一条半个手掌深的剑痕。
呼!
陆安之做了两个深呼吸,神色兴奋,这便是仙王日记中记载的那个甲等机缘了。
这道剑痕,是一位剑豪留下的秘剑帖。
什么叫剑豪?
就是领悟了秘剑意的剑修。
剑修,顾名思义,就是专门修习剑道的修士,这种人在修真界极多,毕竟剑乃百兵之王,高端大气上档气,大家都爱练。
但是就像学画画的人那么多,贝多芬只有一个一样,练剑这件事,也是看天分的。
娑婆世界剑修很多,但是剑豪非常少,因为只有领悟了秘剑意的剑修才有资格被称之为剑豪。
所谓的秘剑意,便是个人对于剑道的感悟达到一定的境界后,领悟的真谛,秘剑便是真谛的具现化。
修真界名气最大、最神秘的三大秘剑之一黄粱一梦,一剑斩出,可以让人一梦千年而不醒,直接老死在梦中。
据说那位最初领悟了这道秘剑意的剑修,是一位佛修僧人,他在滚滚红尘中行走上千年,迷失了自我,最后因为一个契机,一朝顿悟,不仅在菩提树下坐化飞升,还留了这道秘剑,以警示提点后人。
功名利禄如浮云,万般诸法皆成空!
领悟秘剑意是只有奇才剑种才能办到的。
因此修真界有一个共识,那便是秘剑无处可学,无法教授,只能靠顿悟。
也就是说你生下来有这个天分,你就可能成为剑豪,如果没有,那么抱歉,你拼尽一生去练剑都没用。
这就像普通人想靠学习达到爱因斯坦或者牛顿那种程度,简直是痴人说梦。
一位剑修如果能领悟出秘剑意,其成就相当于文人骚客写出了一首脍炙人口足以传世的无双诗词。
看看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才有几人能留下诗才大名?留下一首老少皆知的经典?
顿悟这种事情,太过于虚无缥缈了,除了那些绝世的奇才剑种,可以从一粒卑微的砂尘中体会到一生极乐,可以从一个孩童的浅笑中感受到一世尘缘,进而领悟剑道的真谛,普通人就别想了。
但是,正如佛祖不会赶尽杀绝任何蝼蚁,天道给你关上一扇门的时候,也会给你打开一扇窗。
剑修们可以通过感悟参详剑豪们留下的秘剑帖,来尝试着顿悟秘剑意。
这就像书法,种花家五千年历史,才有几种书法问世?
屈指可数!
自创一种,真的太难了,但是照帖临摹,还是能诞生一些书法大家的。
根据史料记载,目前娑婆世界的修真文明经历了数十个元会,数百万年,已知的秘剑也就一百零八种。
参详秘剑帖是顿悟秘剑的一个捷径,不过极少人能走,因为秘剑帖太珍贵了,等闲修士得不到。
首先,能制作秘剑帖的剑豪,最差也得是金丹境界,还得修出了第二元神,然后用身外化身之法,将这道元神斩下,烙印在南柯神木上,才能形成一本完整的秘剑帖。
正所谓金丹大成,横行天下,从这句俗语便能看出这个境界是多么的强横,自然也意味着其珍贵程度。
身外化身之法,有优劣之分,品级高的功法修炼出的身外化身比本尊还要厉害,自然也就提升了秘剑帖的成功率。
再论元神,先不说修出第二元神有多难,单是斩下来,对修士来说本身便是一次巨大的伤害和损失了。
没个百八十年,别想恢复。
最后是南柯神木,这东西是一种很罕见的灵木,它无法被眼睛看到,只有当修士梦游的时候才能看到它,而且学识太浅,认不出来,境界太低,砍伐不断。
由此可见,制作一幅秘剑帖是何等的艰难了,那都是剑豪留给后世子孙的无价之宝。
小仙州八大豪门之一的太平剑宗,以修习剑道为主,道统传承了数个元会,可即便如此,也只攒下三幅秘剑帖。
而且为此物爆发的宗门大战,不下百场,几乎每一次都是灭门危机,能挺过来,实属不易。
当然,世间不缺天才,自然也少不了疯子。
有少数剑豪,随心所欲,根本不在意烙印秘剑帖成功与否,他们兴之所至,或者在人生值得铭记的地方,会试图留下自己的秘剑意。
这就像人们旅游的时候,去了风景名胜之地,总是想在那些建筑上留下某某到此一游的记号。
此时陆安之眼前的大石头上,有一道狭长的剑痕,它就是一幅秘剑帖,价值连城。
如果陆安之能从上面领悟出秘剑,便能成为剑豪,入了飘渺宗,即便不被当做种子栽培,也会被高看一眼。
至少门派给的福利,要比普通弟子好一个档次。
第二十章 唯有诚与心,才能诚与剑!
黑驼山乱葬岗,天色渐暗,阴风阵阵,似乎有恶鬼巡游,绝对能把少女的尿吓的漏出来。
陆安之对这种鬼地方无动于衷,没有丝毫害怕,反而兴奋的掌心中全是汗水,他盯着面前的大石头,紧张的犹如第一次进洗头房的菜鸟,面对热情好客的女技师,完全不知所措。
“还好我有仙王百科!”
陆大郎赶紧掏出神机,从百科中检索如何使用秘剑帖,他主要是担心万一自己不小心把它弄坏了,可没地方修去。
“每一种秘剑帖都是不同的,但是无一例外,都是剑豪最纯粹的情感流露,用心去感受便是了。”
看着百科上的描述,陆安之一头雾水。
就这?
好唯心主义哦!
算了,先试一试吧。
陆安之凝神静气,瞪大眼睛,望向了大石头上的那道剑痕。
几秒后。
一道粗狂的声音突兀的响起:“如果有来世,你愿意做一个厨子吗?”
“啥玩意?”
陆大郎以为自己幻听了。
这不是秘剑帖吗?
即便不问我想不想当剑豪,也该问我渴不渴望做修士吧?
当厨子是什么鬼?
尽管陆安之心中不明所以,但还是顺嘴回了一句。
“愿意!”
陆安之没有撒谎。
在小仙州,庖人,也就是厨子,是一种贱业,社会地位低下,而且不好说媳妇的,但是陆大郎无所谓。
因为在南柯一梦中,他喜欢做菜,比起去外边吃,或者叫外卖,自己买菜烹饪,干净又省钱,而且当短视频火起来的时候,陆大郎还靠着发一些烹饪视频赚了一波钱。
虽然没有成为头部网红,但是也小有名气,所以他对做菜很有好感,毕竟这也算一技之长。
当陆安之说完这两个字,轰,他的脑袋就像被一柄杀猪刀给洞穿了,四周的乱葬岗坟地消失,变成了一个烟火气缭绕的后院。
一个临时搭起来的土灶上,火烧的真旺,上面架着一个大柴锅,里面的热水沸腾。
不远处的木桩上,拴着一头老黄牛。
陆安之低头,看到身前是沾着暗红色血痂的案板,而右手中是一把有些年头但依旧锋利的杀猪刀。
“这搞毛?杀牛?”
陆安之给整懵逼了,说好的秘剑呢?
就这么站了几分钟,陆大郎再没有听到其他声音。
得了!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杀牛吧!
陆安之没有经验,开始动手后,一片兵荒马乱,费了好半天劲儿,才宰了这头牛,洗剥干净。
“我这要是还在南柯一梦中,把杀牛的视频一拍,播放量过百万没问题吧?”
陆安之哈哈一笑,只是随后看着案板上的牛肉,他又皱起了眉头,
不行!
只是杀牛,除了噱头,没有任何含金量,得整个好活儿!
比如说,把整只牛完美分割,牛腩、里脊、腱子肉,应该铆是铆、丁是丁,不多一丝,不少一片!
陆安之无聊的时候,看过那些顶级厨师处理食材的视频,杀金枪鱼切生鱼片,分切牛肉,因为很有美感,堪称解压放松的好手段。
可惜没牛了!
陆安之有些遗憾,正要清洗杀猪刀,哞的一声牛叫响起,陆大郎愕然转头,便看到那根木桩上,又出现了一头老黄牛。
“这个剑豪和老黄牛有仇吗?又给整一只?”
陆安之无语,不过跟着便开心了起来,开始杀牛。
这一次,他比较用心,开始记忆牛的各个部位,以及如何下刀,才能更准,更快,更容易!
又是半天过去了,一头牛被分成了十几堆,放在案板上。
“啧,还是不够美!”
陆安之摇头,现在这年月,一件商品想卖出高价,就得营造逼格,比如一块牛肉,必须得切出那种让人一看上去,就会产生卧槽,这玩意我肯定吃不起的心态!
哞!
牛叫响起!
陆安之扭头,又看到一头活的老黄牛,绑在木桩上。
“……”
难道说这秘剑,与杀牛有关?
不管是不是,先杀了再说!
陆安之兴趣盎然的开始宰牛,整个过程中,让他对于牛的生理构造也更加熟悉了。
一头又一头,绵绵无绝期。
陆安之今天算是和牛杠上了。
……
黑驼山乱葬岗地底,黄风洞。
黄七郎从睡梦中醒来,伸了一个懒腰。
咕噜噜!
肚子叫了起来,一股饥饿感让黄七郎嘴里分泌出了唾液,于是它爬了起来,朝着洞外走去。
哎!
每天吃野猪草雉都吃烦了,什么时候才能离开这个鬼地方,去那些人类的村镇,尝一尝人类的滋味呀?
听说那些少女既嫩且润,咬一口下去,全是水儿!
黄七郎叹气。
他没办法离开,因为它还没顿悟那块大石头记载的秘剑真谛。
黄七郎尖嘴猴腮,鼻子下六根长须,梳洗的晶莹剔透。
它是一只黄风鼠,十年前修成了人型,但是修行之路太艰难了,黄七郎坚持了没多久便开始混吃等死。
当然,黄七郎不怕,因为只要顿悟了那块大石头上的秘剑,成为绝世剑豪,那么自己去了小仙州八大豪门之一的鸠摩宫,也可以混一个客卿的身份。
月奉肯定不会少,再加上平时杀人夺宝的收入,买些丹药,自己可以轻轻松松修到金丹,到时候,横行天下,每天抓两个美人,吃一个,丢一个!
“修仙一途,贵在坚持?狗屁,贵在机缘!”
黄七郎想起远在鹅城的叔叔黄四郎和自己说的话,便嗤之以鼻,凡妖再努力,能追得上那些天生便气运加身的位面之妖?
不可能的!
想到这里,黄七郎又得意的笑了起来,因为自己也是气运亨通呀。
纵观整个娑婆世界,剑豪可是稀缺职业,位于鄙视链的顶端,多少剑修苦修一生而顿悟不出一道秘剑!
可是自己竟然意外的找到了一幅秘剑帖,距离剑豪仅仅一步之遥,简直幸甚!
“等我成了剑豪,就杀上太平剑宗,一剑灭宗门!”
黄七郎拿着一根树枝,胡乱的比划着,等它出了洞穴,发现明月高悬,这让它禁不住想要仰天长啸。
夜晚,是我们老鼠的天下!
“大王喊我去巡山呀,狐假虎威转一圈呐!”
黄七郎哼着小调,摇头晃脑的走了几步,忽然顿住了脚步。
等等,
怎么有生人的气味?
黄七郎立刻伸长了脖子,用力朝着四周狂嗅!
吸气!吸气!
果然有人类!
哈哈,省了去找食儿了,今天吃外卖!
“啦啦啦,我是快乐的小妖精……”
黄七郎循着气味走了一段,突然脸色不变。
不对,
这个方向不是那块刻有剑痕的大石头吗?
难道说一位人类的气运之子意外找到了这里?
岂有此理!
那机缘是我的!
黄七郎有些心虚和紧张,他听叔叔黄四郎说过,那些气运之子都是天道护体,等闲找他们麻烦的人都死了。
我此去,不会是送外卖吧?
可是一想到那道秘剑有可能旁落他人?
干,不能忍!
黄七郎悄悄地潜伏了过来,发现大石头这里,生人的气味最是浓郁,但是却没有任何人影。
这让黄风鼠心底一沉,因为它有经验,这说明那个人类肯定正在感悟剑痕!
它不敢耽搁,立刻深吸了几口气,平复烦躁愤怒的情绪,然后看向了大石头上的剑痕。
“如果有来世,你愿意做一个厨子吗?”
熟悉的询问响起,黄七郎赶紧点头。
“愿意!愿意!”
不能不能愿意呀。
最早听到这句问话的时候,黄七郎觉得修道修的便是本心,而且再加上身为妖修,根本没必要学厨艺,不管野兽还是人类,都是一口吞,所以它回了一句不愿意。
然后这道‘剑痕’就不搭理它了。
它足足在这里跪了半年,每天都要说上上万遍想要成为厨子,成为小仙州最出名的庖人,这才最终感动了‘剑痕’,得以进入了那个幻境。
果然,随着眼前一晃,黄七郎看到了那个人类。
咻!
黄七郎速度之快,窜进了廊檐下的柴垛后,躲了起来,接着露出两只黄豆大的小眼睛,打量那个人类。
只是看了几眼,它就移不开视线了。
这个人类宰牛切肉,动作潇洒,精准,又华丽!
肉是肉,筋是筋,肥是肥,瘦是瘦,绝对不多一丝,一大块牛肋骨,很快便被分割成大小均匀的数块,整齐地堆在了一旁。
舒服!
黄七郎露出了享受的神情,只觉得连日类积攒的烦恼忧愁都烟消云散了,只想看这个人类少年继续切肉。
能把解牛干成一件艺术,此少年怕是庖人出身吧?
黄七郎觉得应该留这个少年一命,如果自己无聊,就让他给自己切肉看。
不对!
黄七郎突然开始紧张,自己没事儿了就会来这里杀牛切肉,已经有七年了,可是还没有这少年干得漂亮,这岂不是说在顿悟秘剑的路途上,他已经超越了自己?
必须弄死他!
黄七郎虽然不明白杀牛和秘剑有什么关系,但是这个幻境中,除了杀牛也无事可做。
七年下来,黄七郎觉得自己一手解牛技可以登大雅之堂了,可是没想到,和这个少年一比,简直菜的一批。
嗯!
不急,先稳一手,这个少年既然可以突兀地找到这里,又发现这幅秘剑帖,说明他十有**知道留下这道剑痕的是什么人?
或许是那位剑豪的后代也说不定?
我说不定可以通过他,得到一些有用的情报,到时候,再吃他也不迟!
啧!
我真是聪慧无比!
黄七郎心中定下了计划,便默默地盯着陆安之的一举一动,很快,就出现了异常。
那个少年身前砧板上的一整扇牛肉,有一些肌肉纹理,竟然亮起了豪光,足以闪现黄七郎的鼠眼。
第二十一章 首秀
农家后院中,陆安之愣住了。
眼前的一整扇牛肉,竟然亮起了光芒,如果陆大郎之前看到这种状况,肯定一头雾水,但是现在,一种明悟在心头诞生。
到目前为止,他已经不知道自己肢解了多少头老黄牛了,积累的经验,让他很快便看出那些亮光都是一条条肌肉纹理,如果顺着它们切下去,解剖起来便会更加容易。
“原来如此!”
陆安之对于如何分解牛肉,理解的更加透彻了。
柴垛后面,黄七郎面色铁青。
这个修真界还能不能好了?我们妖修到底要怎么做你们才能满意?眼泪不争气的流了下来,这个世界到处处充斥着对妖修的压迫和敌视,妖修何时才能真正的站起来?被世人尊重?
黄七郎气抖冷。
我不服!
我杀的老黄牛没有十万,也有八万了,凭啥就没有亮过光?
天赋不够好?
我不信我黑驼山乱葬岗黄风洞黄七郎,不如一个人类少年!
现在该怎么办?
杀死他吗?
黄七郎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再等等,毕竟那个少年还没有真正的顿悟秘剑呢。
十分钟后,陆安之完成整头牛的肢解,骨肉分离,大小均匀,完美的就像用游标卡尺测量过的一般。
呼!
陆安之长出了一口气,握着杀猪刀,挽了一个刀花。
“就凭我这一手,录个解牛的视频,怎么也得涨十万粉丝,拿到百万播放量吧?”
陆安之眉开眼笑。
“少年,你的解牛之技,已经可以出师了!”
之前那道粗狂的声音再次响了起来。
“前辈你好!”
陆安之恭敬的打招呼,反正礼多人不怪。
“烹饪的诀窍,七成在于食材的处理上,只有完美的处理食材,才能保留住它们最原始、最甘美的风味!”
前辈介绍经验。
陆安之耐心聆听,心中有些欣喜,我这是被认可了吧?
柴垛后的黄七郎,却是恨不得立刻窜出来,弄死这个少年,但是他不敢,谁知道那道神秘的剑痕会不会杀死自己?
哎!
黄七郎不是没想过把这块大石头搬进洞穴出,可是不行,一旦碰触,它就会轰出秘剑。
自从那次差点被杀死后,黄七郎便绝了带走它的心思。
“调味料只是点缀,千万不要多放,喧宾夺主,享受食材原本的味道,才是美食的真谛!”
前辈传授。
“嗯嗯,那秘剑的真谛呢?”
陆安之询问。
“少年,我的秘剑,与烹饪有关,你现在已经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只差最后一步升华了,只要办到,你便可以掌握我的秘剑。”
前辈哈哈大笑了起来。
“要怎么做?”
陆安之侧耳倾听。
“解剖了他!”
伴随着前辈的声音,刚才拴着老黄牛的木桩旁,出现了一个人类男子,他被蒙着眼前,用一根绳子拴在那里。
“嗯?”
陆安之勃然色变。
“就像庖丁解牛一般,把这个人类完美的肢解成上千块,你就可以掌握我秘剑的真谛了!”
前辈提点。
“操o妈!”
陆安之想都没想,开口就是一句国骂!
肢解人类?
这要多么没人性才能干出来?
“完了!全完了!”
黄七郎颓然的跌坐在了地上,肢解人类,根本就是小菜一碟嘛,以那个少年杀牛的技术,肯定没问题。
这道秘剑,他定然要顿悟了。
只是当黄七郎心若死灰的时候,没想到就听到了陆安之的咒骂,这让他一愣,跟着便是狂喜。
“哈哈,傻鸟!”
黄七郎不明白,明明肢解一个人类就能得到秘剑,为什么这个人类少年不去做呢?
简直白赚的好么!
“剑豪前辈,我愿意肢解这个人类,请给我一次机会!”
黄七郎在这里杀了七年的牛,都没有听到过前辈搭话,所以知道贸然开口可能不妥,但他开始做了。
因为他真怕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家店了。
唰!
陆安之豁然回头,看到一个尖嘴猴腮的青年从柴垛后走了出来。
“人类,吾乃黑驼山乱葬岗黄风洞黄七郎是也,识相的,便赶快爬在地上磕头求饶,本鼠大爷就留你一具全尸!”
黄七郎冷笑。
陆安之的眼睛,眯了起来。
“诶?”
黄七郎有些呆滞,上下打量陆安之,忍不住问道:“你为什么不怕我?”
“我为什么要怕你?”
陆安之反问。
“因为你是凡人呀,而我是妖,炼气期的大妖!”
黄七郎骄傲的抬起了下巴,对于凡人来说,只要是妖,那就是威严恐怖的大妖。
陆安之撇了一下嘴角,丢掉了手中的杀猪刀。
噹啷!
杀猪刀掉在地板上,砸出了几颗火星子。
秘剑幻境,随之消失。
“这小子是有什么依仗?还是在故弄玄虚?”
黄七郎惊疑不定。
“如果要宰杀一个人类,才能领悟这道秘剑的真谛,那这秘剑,不要也罢!”
陆安之反手拔出了别在后腰上的短刀,直面黄七郎。
“小小人类,竟然如此猖狂?”
黄七郎出离的愤怒了:“我要杀了你!”
“来呀!”
陆安之深吸了一口气。
“哈哈,别急,在杀你之前,可不可以回答我一个问题?”
黄七郎很好奇:“为什么你解剖的牛肉上,会出现亮光?它有什么意义吗?”
“不告诉你!”
陆安之其实也不知道。
“那你就去死!”
黄七郎突然出手,它呼的吹了一口气,那些气就变成了一道道利刃,斩向了陆安之。
哼!
杀一个凡人,如果还要动半根指头才能杀死,那便算我输!
法术就够了!
轰!
乱葬岗上,野草茂盛,败叶横铺,而此时,地面上积累的大量落叶犹如喷泉似的,被扬了起来。
一具躲藏在下面的小巨人,挥刀挡下了那些风刃。
“这就是你的依仗吗?”
黄七郎看着一身紫色皮肤的灭霸傀儡,神情凝重了少许的同时,它又深吸了一口气。
轰!
大量的空气进入了他的肺部,让他的胸口就像个大气球似的膨胀了起来,然后他又再次吐出。
黄沙妖术!
呼!
大量的沙尘刮了起来,遮天蔽日,淹没一切。
陆安之下意识的闭上了眼睛,想靠听力去判断敌人的位置,但是耳朵边全都是呼呼的狂风声,还有沙尘打在树干与枝叶上的沙沙声音。
黄七郎借着黄沙遮蔽身影,出现在了陆安之身后,锋利的爪子挥砍向了他的脑袋。
这要是打中了,头颅绝对被切成数块,可是灭霸的砍刀却抢先一步斩了过来。
呼!
它的力量之大,带出的劲风甚至都吹得陆安之站不稳脚步。
唰!
黄七郎暂退。
陆安之松了一口气。
在这种战场环境下,他的视力和听力都废了,好在灭霸是傀儡,不受影响,他可以通过傀儡的器官来感知世界。
“必须尽快离开这里,不然等我的元神之力消耗殆尽,无法再操控傀儡了,一定会被杀!”
陆安之在灭霸的掩护下,开始撤离。
“想逃?”
黄七郎讥讽:“想得真美!”
唰!
黄七郎不愧是老鼠精,速度极快,窜出的身影,宛若一道黄色的闪电,直奔陆安之。
灭霸一步跨前,作为肉盾,挡在了陆安之身前。
唰!
黄七郎一个折线变向躲开,冲到了陆安之右侧。
“傻鸟,我早猜到了!”
黄七郎的利爪,再次朝着陆安之的脑袋挥下,可是下一瞬,它的右脚就被一只纤纤素手抓住,用力一扯。
“什么鬼?”
黄七郎心中一惊,快速低头,看到一个漂亮的女人从落叶中冒了出来。
“淦,怎么还有陷阱?”
黄七郎恼羞成怒,自己竟然被一个人类在智商上压制了。
对方看似是逃跑,可实际上是要把自己引入这个女人埋伏的范围内。
“没有凡人的味道,修士?不对,没有心跳,应该是一具傀儡!”
黄七郎一脚踹在深田傀儡脑袋上的时候,心中也猜到了它的身份,原来这个凡人是一个傀儡师,怪不得敢和我方对呢。
凡人没有真元,但是可以修炼元神,元神之力足够强大,也可以御使傀儡的。
不过我依旧能赢。
看着这具女人傀儡被自己一脚踹断脖子,脑袋直接九十度搭在了肩膀上,黄七郎大笑,喊出了完胜宣言!
“凡人,你死定了!”
“我可是万法仙王重生,我怎么会折在一个炼气小妖手中?我哪怕现在是凡人,战斗智慧吊打你!”
这一刻的陆安之,不悲不喜,心头一片澄明如镜。
他感悟秘剑的时候,为了安全,可不仅仅是让灭霸设伏,哪怕没有任何战斗力的深田傀儡,也就是他的处女作,他也用上了。
假装撤退,敌人必追。
这个时候,用灭霸去做肉盾,敌人肯定不会直面它,必然会绕开,而自己通过走位,尽量往灭霸身后右侧站,将黄七郎吸引到这边,然后再控制着深田傀儡出手,抓住它的脚踝。
深田傀儡太弱了,肯定会被敌人一击打开,所以自己大概只有一次攻击的机会。
不成功,便成仁!
逃?
不可能的,自己怎么可能跑得过一只以速度见长的妖修?再说身为万法仙王,怎么能够不战而逃?
所以陆安之孤注一掷,斩出了一刀。
这一刀,是幻境中,陆安之宰杀解剖了上千头老黄牛后的集大成之作,他的天分、经验、还有死战不退的意志,都融入到了这一刀中。
然后便在短刀斩中黄七郎的瞬间,他的脑袋中,犹如一道彗星划过夜空,迸发出了一丝明悟。
大石头上,这道秘剑帖所蕴藏的真谛,他……
悟了!
第二十二章 庖丁解牛,完美一击!
有一些人,会在生死之间,爆发出巨大的生命潜能。
陆安之便是如此!
死亡降临的巨大压力,仿佛一团火花,直接点燃了他的灵感,让他瞬间明悟了大青石上那道剑痕所代表的真谛。
没有任何迟疑,陆安之斩出了这道秘剑。
庖丁解牛!
唰!
一道刀光宛若银色的瀑布,飞流直下,斩在了黄七郎的手臂上。
秘剑意的强大之处,还在于对于武器没有限制,刀枪剑戟都可以施展出来,不过修士们还是更喜欢用剑。
“哈哈,没用的,凡人的刀技,根本伤不到我……嗯?”
黄七郎狂妄的大笑,可是跟着,尖嘴猴腮的脸庞上便瞬间褪尽了血色,变得一片苍白。
因为它挡刀的左手臂,在被斩中后,那些肌肉、经络、还有血管便砰的一下炸开了,宛若牛毛细雨一样飘洒在空中,只剩下了干干净净的骨头,甚至连一丝鲜血都没有沾着。
“怎么回事?”
黄七郎满脸惊恐,仓惶后退,它发现整条手臂变成骨头后,伤害还没有停止,肩膀、胸口,宛若感染了某种皮肤病似的,肌肉血管之类的组织,全都分解成了牛毛状,只剩下骨架。
“原来这道秘剑,叫做庖丁解牛!”
陆安之回味这一击,他没有补刀,主要是这一击,耗费了他大半的元神之力,他必须留下一部分防身。
这便是秘剑的又一个强大之处了。
修士战斗,基本上都是用真元,真元耗尽,基本上就废了,但是剑豪不同,它们的秘剑,可以使用各种能量。
真元、元神之力、甚至是凡人武者的内力,都可以激发秘剑,差别只在于威力大小不同罢了。
还有秘剑是瞬发,一剑斩出,效果即生,它不像法术,还需要颂咒结印,因此防不胜防。
“我的肉?我的肉怎么没了?”
黄七郎大叫,张慌失措:“救……救我!”
“你觉得可能吗?”
陆安之警惕地看着这只黄风鼠精,灭霸和深田傀儡已经回到了他身边,担当肉盾,只是原本漂亮的深田被踹断了脖子居然还能动,看上去有些吓人。
“我……我愿意给你做牛做马!”
黄七郎为了活命,也是豁出去了。
“我不相信你!”
陆安之摇头。
“我可以发下舍身宏愿大誓,愿意奉你为主,一旦起了二心,必横死当场,来世转为猪狗!”
黄七郎语速极快。
舍身宏愿大誓可以说是极为残酷的誓言了,正所谓你骗得了所有人,骗不了自己,一旦发下这种誓言的修士背弃了誓言,那么在渡天劫的时候,一定会被心魔所伤。
陆安之撇嘴,摇头。
看到这一幕,黄七郎的肺都要气炸了,禁不住咆哮出声:“我堂堂一介大妖,自甘堕落,奉你一介卑微凡人为主,你居然看不上?真是岂有此理!”
黄七郎想拼尽全力,击杀陆安之,黄泉路上拉着他一起垫背,可是它刚一动,肌肉组织分解的速度就更快了。
咔嚓!咔嚓!
此时的黄七郎,有大半个身子已经变成了骷髅架子,根本没有一战之力。
“没用的,中了庖丁解牛秘剑,你的身体组织会迅速分解,只剩下一具骨头!”
陆安之看着黄七郎的惨状,有些皱眉,这道秘剑,有些过于凶残了呀!
“凭什么你刚来一天,便能顿悟这道秘剑,而我就不行?”
黄七郎不服气,仰天怒吼:“天道不公!”
“与天道无关,纯粹就是你蠢!”
陆安之补刀。
“呵呵!”
黄七郎讥讽:“你知道一只妖怪修成人形,有多难吗?首先便要开启灵智,之后要吸纳天地灵气,日月精华,数十载甚至上百载而不辍,我们妖修的刻苦,你根本不懂!”
陆安之微笑,没有反驳,这是给予对手的仁慈。
“不要怜悯我!”
眼看着自己的身体,有三分之二都变成了骨架,黄七郎知道自己活不成了,于是苦笑一声,放弃了挣扎:“看在我要死的面子上,告诉我,为什么你解剖黄牛,会出现亮光?”
这是黄七郎的执念,弄不明白,它死不瞑目。
“可能是我解剖的多吧?”
陆安之猜测。
“不对,我宰杀解剖的老黄牛,至少数以万计,我付出的勤奋和心血也是有目共睹的!”
黄七郎争辩。
“这位妖兄,你扪心自问一下,你真的拼尽全力了吗?”
陆安之反诘。
“……”
黄七郎沉默了,最初的时候,他的确很用心,可是随着一次次的毫无收获,它也开始变得敷衍起来了。
“通过刚才顿悟秘剑,我知道了一件事!”
陆安之传授经验:“唯有诚与心,才能诚与剑,你可能很努力,但是你从内心中,并没有喜欢‘庖丁解牛’这种事。”
“我现在才恍然大悟,进入秘剑幻境时,剑豪前辈的那句询问,其实不是考验,而是一种忠告!”
“如果不是真心喜欢厨艺,在这里感悟秘剑帖纯粹是浪费时间!”
“唯有诚与心,才能诚与剑?”
黄七郎呢喃着这句话,它目的表情,变得怅然若失了。
“其实你即便心诚,也领悟不了这道秘剑的!”
陆安之叹气。
“为什么?”
黄七郎不解。
“因为你是妖修!”
陆安之打量着这只弱小的老鼠精:“秘剑不可传授,没办法学习,只能靠顿悟,刚才在幻境中,剑豪前辈最后让我解剖人类,其实就是一个考验,如果我忍受不住秘剑的诱惑,泯灭人性,宰杀了那个人类,那么我当场就会被大青石上的秘剑意杀死!”
现在想想,陆安之都觉得后怕不已。
“没错,我们妖怪,吃个把人类就不叫事!”
黄七郎自嘲一笑:“原来我这七年,枯守乱葬岗,早就注定了是无用之功,哈哈,可笑!可悲!可叹!”
怪不得人家说自己蠢呢!
自己七年日日夜夜守着大青石,都没有半点顿悟,而人家一天便拿到了‘庖丁解牛’,的确有资格骂自己一句蠢货。
“不止如此,这个乱葬岗,死的不只是人类,还有大量的妖怪!”
在顿悟秘剑之时,陆安之也从大青石上,接受到了一些那位剑豪前辈的记忆碎片。
三千多年前,大量妖怪吃人,波及了那位剑豪前辈的故乡,他回家探亲,看到亲朋好友的后代子嗣,都成了妖怪的盘中餐,于是一怒之下,找到了这里的妖洞,灭了盘踞在这里的妖怪们。
因为故乡亲人邻里被团灭,这位剑豪哀伤之下,便斩下第二元神,在这块大青石上,留下了一道秘剑帖,缅怀与陪伴死去的那些父老乡亲。
“怪不得呢!”
黄七郎恍然大悟,自己居住的黄风洞,大概就是千年前被剑豪灭掉的那个洞府了。
“安心上路吧!”
秘剑到手,陆安之准备闪人了。
“留步,你到底是什么人?”
黄七郎大吼:“虽然我只是一个不成器的小妖,连炼气境小乘都没达到,但是我不相信一介凡人可以杀死我!”
这是黄风鼠最后的心结了。
败与人类之手,就相当于一头霸王龙被一只臭虫咬死了,简直不可思议,也是奇耻大辱!
“好吧,我不装了,其实我是仙王重生!”
陆安之洒然一笑:“我摊牌了!”
“啊?”
黄七郎被这个劲爆的消息震得目瞪口呆,而后,露出了释然与懊丧的神色:“果然如此,哎,我真是有眼无珠,我应该想到的,你一个凡人能突然找到这里,并且知道大青石上有秘剑帖,定然来历不凡,可笑我居然还以为吃定你了!”
“哈哈,不过你也别得意,我叔叔黄四郎,一旦知道了我的死讯,一定会为我报仇的!”
就在黄风鼠说完这句话后,它脑袋上的肌肉组织,砰的一下碎成牛毛状散掉了,接着整个骨头架子,倒在地上,哗啦一声,摔了个四分五裂。
死无全尸!
“这秘剑真是太凶残了!”
陆安之皱眉,足以夹死一只海蟹,他尝试着把大青石装进上古彩陶,可惜失败,他犹豫了一番后,还是操控灭霸,挥舞砍刀,劈在了大青石上。
噹!
刀印划过,剑痕被毁!
“剑豪前辈,别怪我,这么厉害的秘剑,如果被恶人学去,实在太危险了!”
陆安之道歉,之后……
呼!
看到黄七郎身死道消,化作一摊枯骨,陆安之长长地呼出了一口气,而后便兴奋了起来。
我的首秀初战,简直完美!
嗯,
肯定比重生前更厉害,至少前一世,我不可能以凡人姿态,斩杀一位炼气小妖。
骄傲!
陆安之的嘴角,情不自禁的溢出了一个笑容,他正要离开,突然看到黄七郎的法袍堆在地上,立刻一拍脑门。
该死!
怎么把打扫战场给忘了?
摸尸体可是重头戏,说不定就一波肥了,入门考核所需要的丹药符箓,这一战的收获便能全赚出来。
陆安之兴致勃勃,只是很快便失望了,黄七郎留下的战利品,除了这条脏兮兮还发臭的法袍,就只有一个百宝囊了。
“穷鬼呀!”
陆安之郁闷。
黄七郎懒散,修炼不上心,又终日在乱葬岗参悟秘剑,又不怎么出门历练,探索洞天福地,所以也没什么家底。
法袍可以卖掉,至于百宝囊,这上面有禁制,自己打不开,只能去找主修炼器术或者阵法的修士才能抹掉上面的禁制。
“也不知道老板娘有没有办法?”
陆安之思索着,加快了脚步,去找藏起来的千翼飞鹤,准备闪人了,可就在这个时候,乱葬岗上,响起了一阵诡异怪诞的乐声,让他的肉皮一下子绷紧,汗毛都竖了起来。
那恐怖的感觉,就像第一次看到聊斋,那恐怖的片头曲,那晃悠的灯笼,吓的整个人都想往被子里缩。
陆安之恨不得立刻离开这里,可是一团绿色的鬼火,突兀地闯进了他的视野。
完了,遇上鬼了!
第二十三章 黑灵抬棺
夜幕下的黑驼山乱葬岗,一片死寂。
陆安之刚刚顿悟秘剑,成为剑豪的小开心,直接被这团绿色的鬼火碾压了一个干净。
在娑婆世界,鬼是真正存在的,生灵屈死,冤魂不散,或者身前有未完成的执念等等,那么死后,会变成鬼。
大部分孤魂野鬼,都不成什么气候,甚至连灵识都没有诞生,只有吞噬生灵生机的本能。
但是也有一些鬼灵,诞生了灵识,吞噬了大量的生机,不停地变强,久而久之,一个鬼族诞生了。
它们懂修行的法门,可以阴魂不散,达到长生不灭。
如果说人妖殊途,是种族矛盾,那么人族和妖族对于鬼族,就是生与死的对立。
鬼族天然敌视任何生灵,巴不得世界生灵涂炭,遍地魑魅魍魉横行。
小仙州八大豪门之一的兰若寺,便是一个鬼修门派,虽然实力不强,但是没人敢招惹它们。
因为鬼修讲究的是有仇报仇,不死不休。
它们哪怕打不过,也会像疯狗虱子一样缠着你、骚扰你,直到你松懈的那一刻,咬破你的脑袋,吃掉你的脑浆,吞噬你的生机。
而且鬼修复仇,喜欢连坐,就是灭人满门的那种。
“我这运气也太差了吧?”
陆安之有些头大,越来越多的绿色鬼火,忽高忽低的漂浮着,像气球一样,出现在了乱葬岗上。
不过乐声却从诡异怪诞,变得轻快了起来,不像刚才那么吓人了。
陆安之眼看着走不掉了,干脆钻进了一处茂密的灌木丛中。
随着飘荡着的鬼火越来越多,它们将乱葬岗照耀的一片晶莹碧绿,犹如涂上了一层绿光。
忽然,一只鬼灵出现了,它是人类形态,只不过全身漆黑,只有双眼冒着绿光,像两颗绿宝石。
它手中还挥舞着一根指挥棒,整个人随着音乐的节奏,一蹦一跳。
“???”
陆安之一脸懵逼,这是碰上神经病……啊不,是碰上神经鬼了?
在这只黑鬼身后七米出,又出现了六只全身漆黑的鬼灵,它们三人一队,共有两列,一左一右,抬着一个巨大的棺樽。
葬礼本该是肃穆而哀伤的,可是这七只黑色鬼灵倒好,蹦蹦跳跳,做着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舞蹈动作。
这是啥?
坟头蹦迪?
棺樽里难道躺的尸体是这些鬼灵的仇人?
乐声越来越动感,轻盈,快有种电音的味道了,让人情不自禁的想抖腿。
陆安之悄悄地从口袋里掏出了千年神机,打开百科,检索相关的内容,这么有仪式感的‘葬礼’,应该是某种祭祀吧?
黑灵抬棺!
这是迦娜鬼族的喜丧习俗,它们生性乐观、崇尚美好,哪怕是死亡,也不会悲伤,而是用这种抬棺舞蹈的形式,来表达对逝者的祝福和悼念。
迦娜鬼族,非常罕见,它们不追求长生不老,也不渴求飞升极乐,它们活着的意义,便是为人送葬,让它们可以走的安详!
陆安之看着仙王百科上搜出的内容,放心了。
只要这些黑鬼不吃人就行。
百科上说,坟头蹦迪,不对,是黑灵抬棺,极其稀罕,哪怕你身份尊贵也不是想看就能看到的,因此在娑婆世界,这种‘葬礼’也被誉为五大传说之一。
很多人听说过,但是从来没见过。
因为这些黑灵不在乎死者是帝王将相,还是乞丐妓女,它们总是七人一队,随机选择棺樽,完全无迹可寻。
陆安之继续浏览百科,上面说,如果黑灵抬棺,整个仪式完成,那么棺樽中的死者,便会解脱于俗世,灵魂升往极乐。
可如果葬礼受到干扰、被迫中断,那么棺樽中的死者,就会变成鬼,忘却身前的一切记忆,开始一段新的鬼生。
“这么神奇?”
陆安之惊讶了,随后又有些遗憾,自己没带一块留影壁来呀!
这是一种修士炼制的灵器,不贵,它可以录下眼前发生的一切,如果自己录下传说中的黑灵抬棺,至少能卖上万灵砂吧?
可惜了!
陆安之准备熬到‘葬礼’结束,便离开这里,可是下一瞬,四周飘荡的绿色鬼火突然静止不动,乐声戛然而止。
唰!
七只黑色鬼灵,一起扭头,看向了陆安之躲藏的灌木丛。
“……”
陆安之顿时攥紧了刀柄,惊的渗出了一头瀑布汗。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自己可是仙王重生,面对这些鬼灵,不能丢了排场!
呼!
陆安之做了一个深呼吸,而后神色坦然的走了出来。
“吾乃万法仙王,今日得见传说中的黑灵抬棺,大开眼界,希望鄙人葬身之日,也能享受到此种葬礼!”
陆安之吹捧了对方一句,反正好话都爱听,也不要钱。
带队的黑灵,打量着陆安之,随后回头,挥舞了几下指挥棒,显然是给了一个命令。
六只黑灵立刻棺樽放下。
砰!
棺材很重,砸的草茎断裂,汁水乱溅,泥土都深陷了下去。
“呵呵,棺材不错!”
陆安之打趣,但是内心中,却犯起了嘀咕,这几位亡下七武海要干啥?
弄我?
带头的黑灵,身体浮到了离地一尺高的位置,接着飘到了陆安之身前,将一支暗红色的‘食指’递向了它。
陆安之吓了一跳,真心不想接,好在他借着那些鬼火发出的绿光,看清了这节‘食指’其实是一支哨子,这才松了一口气。
你们鬼族的玩意,都这么吓人吗?
咱们不能整点儿阳间的东西?
“有缘人,你以后如果要为人举行葬礼,可以吹响这支‘鬼哨’,我们亡下七黑灵便会出现,抬棺起舞,送死者一程,去往极乐!”
这位黑灵带头大哥说的是一口地道纯正的娑婆通用语,字正腔圆,让陆安之理解起来没有任何难度,自然也就放心了。
亡下七黑灵没有多言,继续前行,消失在了黑驼山乱葬岗的夜幕中。
鬼火也都渐渐的熄灭了。
陆安之瞥向了那樽被它们丢下棺材。
他很想喊一句,你们是不是忘东西了?
不过作为一个凡人,虽然元神之力不弱,还刚刚掌握了一道秘剑,成为剑豪,陆安之也不会膨胀到自以为天下无敌。
这种时候,肯定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理智告诉陆安之,应该尽快离开,可是他的好奇心,驱使着他想看一看棺材中躺着的是什么人?
这樽棺材雕梁画栋,镌刻着仙禽神兽,非常好看,陆安之不知道这是什么木头,但是单看这个做工,他就觉得这户人家能用得起这么好的棺材,非富即贵。
“死者应该是一位修士,普通人家用的棺材,肯定不会雕刻这些东西!”
陆安之迟疑了,他想知道棺材里有没有灵气法宝之类的陪葬品,就算只有灵砂,也可以小发一笔了。
不过掀别人棺材板是不是不太好?
陆大郎是一个纯真少年,还没被修真界的丛林法则污染,这要是换成其他修士,早开棺验货了。
要是碰上歪门邪道的邪修,尸体都会被他们练成傀儡或者僵尸,榨干最后一滴价值。
就在陆安之纠结时候,棺材板从里面被大力轰击了,砰的一声,直挺挺地飞上了天空。
“我淦!”
陆安之吓了一大跳,他忽然想起仙王百科上说过,如果黑灵抬棺被迫中断,那么死者会复苏,开始一段新的鬼生。
砰!
棺材板先是砸在了一棵梧桐树上,然后又在树叶纷飞中,咚的一声,掉在了地上。
陆安之拔腿便跑,不管了,先保命,可是几步后,他便愣住了,目光呆呆地看着那个从棺材中坐起来的女子。
漂亮?美丽?
不!
这种词汇,根本无法形容她绝美的容貌和气质,皎白的月光洒在她的瓜子脸上,仿佛倾尽了世间一切的美好。
她穿着一身素雅的白衣,浑身仙气四溢,黑色的长发披在背后,没有任何修饰。
唰!
她睫毛轻颤,睁开了双眸。
陆安之的心脏,不争气地快速跳动了起来。
什么叫惊艳?
这便是了!
那感觉仿佛原本黑白色调的世界,随着这位白衣女子睁开眼眸,瞬间变得色彩艳丽,五彩纷呈了起来。
“不会是仙子谪落凡尘吧?”
陆安之嘀咕了一句。
仙王在日记上写下了百大心愿菜单,就是重生后,要完成的一百个大心愿,其中有一条,便是娶娑婆世界第一仙后。
陆安之觉得,那位仙后再美,怕也不如这个白衣女子吧?
等等!
这个女子,到底是不是鬼?
害!
这么好看,是不是鬼还有什么区别?
只要胆子大,女鬼也可以放产假!
女子偏头,蹙起了好看的黛眉,同时朝着四周打量。
“我在哪儿?”
“我的权杖呢?”
停顿了几秒后,白衣女子又自言自问:“我又是谁?”
“你是我老婆!”
陆安之很想这么告诉对方,不过他在南柯一梦中接受过的教育,不允许他这么做。
尽管陆安之没说话,但是白衣女子显然也发现了他,警惕地眼神唰的一下,盯了过来。
“毕竟几人真得鹿,不知终日梦为鱼!”
女子本能的报出了诗号!
这一刻,陆安之有些郁闷,因为他还不是修士,没资格拥有定场诗,而对方,显然是修真者。
“凡人?”
女子放心了不少,可是跟着又疑心四起,这里是荒郊野岭乱葬岗吧?
你一个凡人,大晚上不睡觉,跑到这种地方做什么?
哼!
定然是一个谋财害命后,正在毁尸灭迹的坏人!
我鹿灵犀,
要替、天、行、道!
第二十四章 白衣仙姬
夜风呼啸,犹如鬼叫!
看到这位白衣女子眼神不对,似乎打算鲨了自己,陆安之立刻解释:“我来此地,是为了找寻一个机缘!”
“找到了吗?”
鹿灵犀冷笑,当我是三岁孩子好骗呀?
这鬼地方有个屁的机缘,倒是尸骨阴魂,怕是不少,说来也奇怪,这少年不怕的吗?
为何如此淡定?
“呵呵!”
陆安之回敬了两个字。
自己可是仙王重生,不要面子的呀?你再这么态度暴躁,等我重登仙王之位,必鲨你全家!
好吧,陆安之也就是这么一想,真让他这么干,他也下不去手。
哎!
心地善良,好人难做!
鹿灵犀打量着陆安之,渐渐地放下了警惕之心,这个少年长得还挺清秀,看模样,似乎不是坏人。
等等!
鹿灵犀黛眉一挑:“你身上的血腥之气是怎么回事?”
“我刚才杀了一个妖修!”
陆安之耸了耸肩膀。
“你?杀了一个妖修?我怎么就不信呢?”
鹿灵犀漂亮的脸颊上,写满了不屑,就像看到一只蟾蜍吞下了白天鹅,还是一百只要吃撑那种。
太不可思议了!
“你没听错!”
陆安之撇嘴:“夏虫不可语冰,井蛙不可语海,我不怪你!”
“那尸体呢?”
鹿灵犀质问。
“在那边,变成骨头架子了!”
陆安之随手一指。
这位白衣女子也是一个较真儿的人,她整个人从棺材里浮了起来,然后飘向了陆安之杀妖的地方。
果然,地面上有一堆骨头架子,空气中,还残留着淡淡的血腥气。
“为什么死状是这个样子?”
鹿灵犀黛眉紧皱,足以夹死一只海蟹,有数种法术,可以造成这种死尸效果,但那绝对不是一介凡人可以使用的。
至于灵器?
凡人没有真元,御使不了这类宝物!
“看出什么了吗?”
陆安之跟了过来,视线不由自主的落在了白衣女子的纤足上,很好,很完美,足以让任何一个足控激动到当场去世。
不过我还是喜欢老板娘!
陆安之不由自主的想起了爱马百货的白月蘅,她的漂亮,或许差这位白衣女子一筹,但是人家大呀!
而且也白!
“你竟然是一位剑豪?”
鹿灵犀红唇微张,大为惊诧。
很多剑修苦练剑术数十载,日夜不辍磨砺剑道,仍然无法得悟一道秘剑,晋升剑豪!
这个少年才多大?
他莫不是一只老妖化身吧?
鹿灵犀凝神打量,却发现这就是一个人类少年,还是个凡人,除了元神比普通人强大一些外,没有任何特别之处。
对,还长得很清秀!
可以吃软饭的那种!
“……”
陆安之眉头皱起,我这就暴露了?这个白衣女子也太博学了吧?
“这应该是庖丁解牛秘剑,在娑婆世界已知的一百单八道秘剑中,属于出现率非常稀少的一种!”
鹿灵犀有些惊叹:“没想到竟然在这里看到了?”
“你知道的挺多呀?”
陆安之握紧了刀柄。
“呵呵,这娑婆世界就没有我鹿灵犀不知道的事情!”
白衣女子得意一笑,而后又怔住了:“咦?我叫鹿灵犀吗?”
鹿灵犀的脑子就像被千军万马践踏过一般,记忆全都变成了碎片,一旦回想,便会疼痛万分。
“你应该是死了!”
陆安之很想掏出爱疯石,查查鹿灵犀这个名字,还别说,挺好听的。
“死了?”
鹿灵犀一呆。
“嗯!”
陆安之把自己杀完黄七郎后,准备离开,结果遇到了黑灵抬棺的事情,告诉了鹿灵犀。
“……”
鹿灵犀沉默了。
黑灵抬棺,她知道,这是娑婆世界五大神秘传说之一,别说普通人了,哪怕是仙王没有运气,都见不到一次的。
鹿灵犀看向了她的双手,十指修长,白皙如玉,还有自己的身体,完全没有鬼族特有的那种生人勿近的亡者气息。
可是鹿灵犀察觉到,她的心脏,已经不再跳动了,就像一个死物!
陆安之也趁机打量鹿灵犀,倒不是沾她便宜,而是好奇鬼女是什么样的?毕竟他长这么大,还没见过鬼!
啧!
要是女鬼都长这样,那我可以!
“黑灵抬棺,是五大传说之一,据说抬棺中断,棺樽中的死者会忘却掉前世,开始一段新的鬼生!”
鹿灵犀呢喃:“我现在的记忆,的确很混乱,可这是黑灵抬棺造成的,还是我死亡之前就存在的,不得而知,还有我现在的身体状态,并不算鬼,但是却没有心跳!”
“还有我是如何死亡的?是渡劫而死?还是被杀?反正这么年轻,不可能是寿终正寝!”
鹿灵犀越想,脑袋越疼,最后烦躁的大叫了起来,最让她郁闷失落的,还是她不得不承认,自己已经死了。
变成鬼,这是很多生灵都无法接受的事情。
“这位姐姐,人生不只有眼前的烦恼,还有诗和远方!”
陆安之叹气。
长得漂亮,就是有优势,连我这个仙王都忍不住想要安慰你。
唰!
听到这句话,鹿灵犀眼睛一亮,直接看了过来,忍不住击掌赞叹:“这番话,意境好美!”
的确,听过后,鹿灵犀的心境,瞬间开朗了不少。
“少年,这是何地?”
鹿灵犀笑问。
“小仙州,缥缈宗治下,黑驼山乱葬岗!”
陆安之耸了耸肩膀,他能感觉到,对方的敌意减轻了不少。
鹿灵犀想了想,无奈地摇了摇头,没听说过,想来是一个犄角旮旯的穷乡僻壤。
“你打算怎么办?回家吗?”
陆安之觉得这个选择应该很难,毕竟很多人应该都无法接受自己的家人变成鬼吧?
“家?”
鹿灵犀望向了夜空,没有星辰,没有光芒,黑的犹如一块戏剧结束,刚刚落下了的帷幕。
是呀!
我的人生,应该结束了吧?
鹿灵犀神色落寞地飘回到了棺樽中坐下,一手抱着屈起的膝盖,一手从身旁的陪葬品中摸出了一本书,随便翻开一页,开始
人生百般消遣,唯有读书可解千愁!
“……”
陆安之一脸懵逼,这怎么开始看书了?
话说棺材里的陪葬品,不会都是书吧?
陆安之凑了过去,踮起脚尖,瞅了一眼,果然,都是书,至少上百本。
“难道都是法术神通?”
陆安之有些小激动,自己帮了这个白衣女子,让她没有往生极乐,而是继续留在这个世界,她怎么也得回报自己一下吧?
秘籍不用多,给一本也行呀!
啪!
鹿灵犀拿起一本书,丢了过来:“送你了!”
“谢了!”
陆安之忙不迭的打开,可看了几眼后,傻眼了。
这啥玩意?
一个女子被高中状元的夫君退婚,结果她以秀女之身进宫,从浣衣娘做起,最后经过一番宫斗,当上了皇后,然后一壶毒酒,赐死了未婚夫一家的故事。
说好的仙法呢?
神通呢?
我不要这个呀!
“怎么?不喜欢?”
鹿灵犀注意到了陆安之的表情,便重新拿了一本,丢给了他。
陆大郎赶紧翻开。
很好,这本写的是一个女鲤鱼精被龙王抛弃,肚子中的孩子也被打掉,她身怀血海深仇,最终鱼跃龙门,化身真龙女王,威霸四海,最后屠灭了龙王全族的故事。
“……”
陆安之服气了。
没想到这白衣女子仙气凛然,仿佛不食人间烟火,却对女尊文看得如此津津有味。
“做人,要耐得住性子,当你看进去后,便会发现这些故事的美妙之处!”
鹿灵犀传授经验。
“呵呵!”
陆安之撇嘴。
“怎么?瞧不上?有本事你写一本出来呀?”鹿灵犀看到自己的爱好被鄙视,不由恼怒:“别满腹草包,眼高手低!”
你这么说,我还就不服气了呢!
天色已晚,陆安之担心妹妹找不到自己着急,想早些回家,可被白衣女子如此轻蔑,他不能忍。
想当年我在南柯一梦中,也是写过一段时间网文,赚过一些小钱钱的。
陆安之当场就讲了一段霸道总裁的故事!
倒不是他不懂女尊文,而是这位仙姬看的太多,肯定见过各种套路,所以就给她换口味。
果然,听到七、八个身份尊贵的皇子围着一个小宫女转悠,讨她芳心,想尽办法让她喜欢上自己,鹿灵犀目瞪口呆了。
故事还能这样写?
好……
好羞耻呀!
可是为什么让人这么欲罢不能,想继续听下去?
鹿灵犀的脸颊红红的,可是耳朵却竖的直直的,深怕漏了一个字。
“如何?”
陆安之说了大半个时辰,嘴皮子都酸了。
哎!
我图什么?
陆大量瞄了一眼这位白衣仙姬的胸口。
哼。
我还是喜欢老板娘!
“就那样!”
鹿灵犀撇嘴,顿了一下后,又催促:“下面呢?你继续呀!不要停!”
“没了!”
陆安之伸了一个懒腰,准备回家,然后他就听到了卡巴卡巴捏指骨的声响。
“……”
陆大郎看向了鹿灵犀的右手,你捏个拳头干嘛?
想打人呀!
“我得走了,我妹妹要等急了!”
陆安之离开,等找到藏千翼飞鹤的草丛,把它扯出来,他发现白衣仙姬正在躲在一棵树后,朝着这边张望。
看到自己被发现,鹿灵犀的脸颊涨红了:“我……我是路过!”
陆安之没搭理他,翻身跃上了千翼飞鹤,骑着它升空了。
“该死的臭小子,你真的走了呀?”
鹿灵犀不忿:“你知道你错过了什么吗?你错过了一个天大的机缘,我鹿灵犀,可是万法……”
诶?
我是万法什么来着?
怎么又忘了?
恼怒的鹿灵犀,一头便撞在了旁边的大树上。
砰!
哎!
好想听那个小宫女的故事呀,她到底最后选择了哪一位皇子呢?
第二十五章 女鬼登门
夜色已深,鹿灵犀站在野草丛生的乱葬岗上,有一种拔剑四顾心茫然的无助感。
我该去向何方?
这位白衣女子宛若一只在长途迁徙中与鹿群失散的小鹿,她呆立了几分钟后,便垂着头,神情失落地回到了棺樽中,双手抱膝,侧躺了下来。
好孤单呀!
片刻后,听着外面呜呜刮过像鬼嚎的风声,鹿灵犀有些后悔了。
我应该跟那个少年走的!
他能找到遗落在荒山坟地的机缘,便是有气运之人,我跟在他身边,说不定还能蹭一些机缘。
他惊才绝艳,能在十几岁得悟秘剑,成为一名少年剑豪,说明他天赋不错,将来应该会有一番成就。
还有,他还以凡人之躯,斩杀了一位妖修,尽管只是一只炼气期的小妖,但是这也足以说明那个少年胆大心细,拥有极强的心理素质和绝佳的战斗智慧。
等他踏入修真界,也必然是一位善战者,让无数敌手断剑饮恨,难望其项背。
对了,他还长得清秀俊雅,让人大生好感。
哎!
我反正也没地方去,为什么不跟着他呢?
失算!
砰!
后悔懊恼的鹿灵犀,一头撞在了棺材板上。
“你干嘛?”
正准备打招呼的陆安之听到这一声,吓了一跳。
噌!
白衣仙姬坐了起来,忍不住惊问:“你为何回来了?”
她犹如星辰般灿烂的眼眸中,夹着些许的欣喜。
人在孤独的时候,真的好想有一个人陪伴,哪怕是陌生人也好。
当然,不能丑!
“最美的不是下雨天,而是与你一起躲雨的那个滴水屋檐!”
“最怀念的不是星河灿烂,而是与你初遇时的那些鬼火阑珊!”
陆安之的嘴角,溢出了一抹浅笑:“我想把这份美好,多保留一段时间!”
鹿灵犀惊讶的抬手掩住了红唇,她怎么都没想到,这个少年剑豪会说出这番话,不知为何,她心中多了一丝悸动。
作为一个喜欢读书的文艺女仙姬,鹿灵犀很喜欢这种句子。
“走吧,夜凉如水,回家吃饭!”
陆安之伸出了手。
“你是在向我求亲吗?”
鹿灵犀看着陆安之修长的手指,咬住了红唇,嗪首低垂。
“你想多了!”
陆安之耸了耸肩膀:“我只喜欢大的!”
鹿灵犀一愣,什么大的?俄顷,她福至心灵,本能的低头看了一眼,然后便气的想锤爆这个少年的头。
我不小的好么!
多年以后,白衣仙姬依旧忘不了陆安之说她不够大,但更加记得那个少年向她伸出手时,清秀的脸上是一个温柔的笑容,清澈干净让人心安,像极了她十七岁那年夏天抓到的那只蝉!
鹿灵犀飘了过来,坐在了陆安之的身后,她犹豫了一下,没有去抱他的腰,而是伸出手指,捏住了他的衣襟。
千翼飞鹤升空。
“之前诗和远方那句话,是谁写的?”
鹿灵犀好奇。
“鲁迅!”
陆安之撇了撇嘴,反正不管是什么,都是迅哥儿说得准没错。
“哦!”
鹿灵犀有点小失落,她希望这个少年剑豪是个文采飞扬之辈,这样大家就有共同话题了:“星河灿烂那句呢?”
“还是鲁迅!”
陆安之敷衍,其实是他现编的,毕竟他也是个文艺小青年呢,不过这没什么好炫耀的。
“那你刚才讲过的故事呢?还是那位鲁迅写的?”
鹿灵犀嘟了嘟红唇,她听出来了,这小子在敷衍自己。
“迅哥儿写的小说,可比什么霸道总裁文内涵多了!”
陆安之想起了南柯一梦中看过的那些书,孔乙己,闰土,阿q什么的,真的好怀念。
“哦?能不能讲来听听?”
白衣仙姬请求。
“风大,不想说话!”
陆安之纯粹就是懒,毕竟给鹿灵犀讲故事,又没钱赚。
“哦!”
鹿灵犀沉默了一会儿,又问:“霸道总裁是什么意思?就是类似几个皇子追一个小宫女那种故事吗?”
“嗯!”
陆安之忍不住回头瞅了一眼,这位仙姬的颜值,有当女主的本钱。
“自古红颜倾国,佳人乱世,可以理解!”
鹿灵犀点了点头:“对了,那位小宫女最后跟了哪位皇子?”
“她和几位皇子多人运动的时候,被皇帝发现,便以秽乱宫廷的罪名,直接溺死在了水井里,不过死的是一个替身,而真正的小宫女被皇帝看上,养在了一处寺院里。”
陆安之张口就来。
咚!
白衣仙姬抬手就是一记小拳拳,杵在了陆大郎的后腰上。
讨厌!
这一听便是胡编的。
千翼飞鹤载着两人,乘风而行!
夜空的乌云悄悄的散去了,漏出了几点星光。
……
时值深夜,贺家村笼罩在一层薄雾中,除了偶尔响起的一声犬吠,寂静无声。
陆家,茅草屋中,一灯如豆。
陆三柒借着昏暗的灯光处理草药,但是她心不在焉,不停地抬头朝着柴门外张望。
晚饭已经热了又热,如是再三后,又凉掉了,可大郎还没有归家,这让三柒心烦意乱。
不会出什么事了吧?
大郎最近得了一部神机,叫什么爱疯石,说他是仙王重生,于是三天两头往外跑,去寻机缘。
机缘找没找到不知道,但是女妖精却见到了一个。
“大朗不会被那个阿紫吃了吧?”
想到这个可能性,陆三柒的心都揪紧了,她噌的一下起身,握着柴刀,便要去寻大郎。
我记得大郎说过,那株葡萄妖藤在封龙岭一处长满了枫树的荒山古庙中。
只是走了几步,三柒又停下了,因为长乐坊爱马百货的老板娘,也有嫌疑。
毕竟大郎长得那么清秀,很可能被她掳了去,当压寨伙计!
“长乐坊比较近,先去这里,再去封龙岭!”
陆安之之前兴致勃勃介绍他这几天收获的时候,三柒不感兴趣,但是生性慎重的她,一个字都没漏听。
陆三柒在床底下的罐子中取了灵砂,又在腰里别了两把柴刀后,便准备去飞鹤堂,只是刚出门没几步,一只千翼飞鹤便速度极快的破空而至,落在了柴门小院中。
“三柒,大晚上的,你去干嘛?”
陆安之跳下飞鹤,搓着双手,用力跺了跺脚,夜晚飞行,冷的够呛。
“大郎?”
三柒神色一喜,快步跑了过来,只是转瞬又停下了,一脸警惕地盯着从千翼飞鹤上飘下来的那个白衣女子,还悄悄地握住了柴刀。
“这是何人?”
三柒追问。
“鹿……”
陆安之正要介绍,被鹿灵犀打断了。
“毕竟几人真得鹿,不知终日梦为鱼!”
白衣仙姬报上了她的诗号。
“定场诗?修士?”
三柒眉头皱起。
哼!
此女子看上去仙气飘飘,凛然不可侵犯,可谁知道是不是妖怪假扮的?
现在这世道,妖怪惯会演戏,不仅吃人,还诛心!会把男人们骗的死死的,甘心当备胎口粮。
“你不怕我?”
鹿灵犀有些好奇了,打量着眼前的少女!
凡人见了修士,不说行五体投地的大礼,也会吓的两股颤颤,毕竟修士碾死他们就像碾死一只蚂蚁般轻松。
可是这个凡人少女,竟然还握着柴刀,腰杆站的笔直。
好胆!
“我为何要怕你?难道你是鬼?”
三柒翻了一个白眼,可是跟着心中一凛。
等等!
我为什么听不到此女子的心跳声?
三柒从小耳聪目明,感知惊人,十多米外别人小声的嘟囔,她都能听清,可是此时,大郎的心跳有力,而那个女子,完全没有动静。
要不要质问?
三柒犹豫,万一揭穿了对方的身份,它突然暴起伤人,自己可抵挡不住。
不慌!
先暗中观察一番。
“不知姐姐深夜来访,有何贵干?”
三柒笑了起来,很甜,为了降低对方的防备,她还松开了柴刀。
“我……我……”
鹿灵犀不好意思说要借住一段时间,于是眼神瞟向了陆安之。
“她应该会在家里住一段时间!”
陆安之想的比较简单,这女子既然能碰上黑灵抬棺,想来也是有福之人,再加上身为修士,肯定会一些道法神通,自己和妹妹可以趁机请教一二了。
当然不会给钱,就当是抵房租和伙食费了。
“什么?”
三柒娥眉一挑,就想砍人!
“鹿姐姐,你先去屋里稍坐休息,我去弄些晚饭!”
陆安之应付了鹿灵犀一句,便拉着妹妹进了厨房。
“大郎,你变了!”
三柒哀怨的看着陆安之。
“啊?”
陆大郎一愣:“我变什么了?”
“你从来不会带陌生女子回家的!”
三柒扁了扁嘴角。
“我以前只是个穷小子,想带也没机会呀!”
陆安之一句话,噎的陆三柒直接用小拳拳捶了他胸口一下:“那现在有了?”
“哈哈,我现在可是仙王重生,五天时间,就拿到了三个机缘!”
陆大郎炫耀:“三柒,以后哥哥罩你,谁敢欺负你,我必锤爆他的狗头!”
三柒没在乎哥哥的胡话,而是一边偷瞄着外面,一边压低了声音询问:“大郎,那个女子为什么没有心跳声?”
“呃!”
陆安之抓了抓脑袋,不知道该不该解释,倒不是担心吓着三柒,这丫头胆子极大,而是怕她知道鹿灵犀有可能是女鬼后,会直接砍了她。
“她果然是个脏东西!”
三柒看到陆安之没说话,心下一沉,坏了,比妖精还无法启齿的,那便只剩女鬼了。
第二十六章 一波肥
“大郎,你变了!”
三柒哀怨地看着陆大郎,竟然敢把女鬼往家里领了,你是嫌阳寿不够长吗?
“三柒,别急,此事说来话长!”
陆安之赶紧把这一趟黑驼山乱葬岗之旅的详细情况告诉了妹妹。
三柒默默地听着,但是一个字都没信。
做人,必须要有自己的判断。
哼!
什么无家可归?楚楚可怜?
这是女鬼猎食时惯用的伎俩!
她定然是馋大郎的身子,准备慢慢享受,才跟着他回来的,这就像自己做了肉菜,也不会一次吃光。
不慌!
我先按兵不动,待她露出马脚,一刀砍死!
三柒不是无理无脑的女孩,她看得出大郎对这个女鬼,有几分礼让,所以她不想贸然赶人,惹大郎生气。
哎!
三柒叹气,大郎长大了,也知道馋女人了。
那个白衣女鬼,的确是漂亮的无以复加,大师姐纪画扇是飘渺宗公认的第一美女,三柒有缘见过一面,那真是画中人,人中仙,可是和这个女鬼一比,还是要差一些的。
主要是气质!
这个女鬼,实在是太仙儿了。
“你先去歇息一会儿吧?”
三柒把陆大郎推出厨房,点了柴火,烧热土灶,不仅热上饭菜,还重新蒸了两颗鸡蛋。
其中一个是给那个女鬼准备的,用来麻痹她,让她放松警惕。
很快,饭菜上桌。
很简单,白粥、咸菜、还有窝窝头。
“哎呀,我都饿死了!”
陆安之大快朵颐:“对了,我明天用灵砂买些肉食和绢布回来,你也做身新衣服。”
“不要!”三柒立刻拒绝:“灵砂攒着,买丹药符箓,以备考核!”
“不用那么节省了,你哥哥我这次一波肥!”
陆安之大笑着,把百宝囊取了出来,献宝似的丢给了妹妹:“那个小妖太自大了,没想到我敢反杀,玩了一手拖刀计。”
陆大郎说得眉飞色舞,毕竟这是他的首秀,堪称完美。
“安之,那个小妖太过于自大,又没想到你临阵顿悟秘剑,才会被你斩杀,这只是特例,如果你以为修士都这么好杀,那你必死无疑。”
鹿灵犀神色严肃。
“我懂!”
陆安之喝了一大口粥:“话说这几天,你是不是教导我和三柒一些傍身的手段?”
这才是陆安之带这位白衣仙姬回来的最主要目的。
“可!”
鹿灵犀没有推辞,毕竟这个少年很优秀,心性也不错,值得投资一下,不过他这个妹妹……
为什么听到哥哥杀掉炼气小妖,带回百宝囊,她都没有半点兴奋呢?
这可是能吹几十年的战绩呀!
莫非她脑子有病?
三柒开心的都想跳起来,给哥哥杀猪炖肉庆祝一番了,但是出于慎重,她不想在一个外人面前,流露出任何感情波动。
万一那个女鬼将来拿我威胁大郎怎么办?
所以我要表现的和大郎感情并不亲密,不,我甚至都不能给她活捉我威胁大郎的机会。
想到这里,三柒摸了摸别在后腰上的柴刀。
鹿灵犀注意到了少女的小动作,忍不住愕然,为什么你吃饭都带着柴刀?你是多么没有安全感呀?
“对了,我给你买了一双神行步履!”
陆安之把上午买的鞋子,赶紧找出来摆在了妹妹面前。
三柒立刻露出了一个甜甜的笑容,唇角旁的酒窝仿佛溢满了最甘美的蜜糖,不过下一瞬她又收敛了表情。
三柒本想问,你从哪儿弄到的灵砂?
但是这个问题肯定涉及到了大郎的秘密,不方便被外人所知,因此她忍住了。
“我明天去找老板娘,看看能不能把百宝囊打开,里面的战利品,应该够买两套新手装了。”
陆大郎规划着未来:“到时候参加入门考核,如虎添翼!”
“会不会被宰一刀?”
三柒蹙眉,毕竟大朗只是个凡人,和修士做生意天然处于食物链的低端。
“不会,老板娘人很好!”
陆安之夹了一筷子咸菜,白月蘅人品和她的胸怀一样坚挺。
“你们才认识几天,你怎么就确定人家不错?”
三柒狐疑地瞄着陆大郎。
你是不是瞒着我干什么事儿了?
不然那个老板娘可是修士,为什么要对你这么好?
“老板娘很豪爽的!”
陆安之不想讨论这个话题了,快速的吃完饭,准备献艺:“要不要看我的秘剑?”
“这都凌晨了,赶紧去睡!”
三柒洗刷碗筷,至于那个老板娘,
哼!
八成是馋大郎的身子,想和他双修。
陆安之趁着这个时间,给鹿灵犀找了一床被子:“家里穷,被子有些旧,你将就下!”
“无妨,我可以数天不睡觉的,打坐冥想即可!”
鹿灵犀示意陆安之不用费心。
“好吧!”
陆安之的本意是他在地上铺一张草席睡觉,反正夏天也不冷,让三柒和鹿灵犀一起睡床,不过这位漂亮大姐姐愣是推辞不受,那他也不强求了。
油灯吹熄,茅草屋内安静了下来。
陆安之睡不着,还在回味这几天的经历,简直像做梦一样。
先是老乌龟口吐人言,说自己是仙王重生,奉上了千年神机,接着自己从仙王百科上搜索出三个最合适的机缘,准备拼一把,提升实力。
陆安之最初的打算,是万宝斋的古三彩必拿,截胡家犬献宝;荒山古庙和葡萄妖藤交涉,尽力而为。
至于乱葬岗的机缘,他是没抱多大希望的,毕竟顿悟秘剑太难了,可谁曾想,自己竟然成功了,而且期间还斩杀了一只小妖。
我不愧是仙王重生,太厉害了!
陆安之正美的冒泡,忽然感觉三柒的双臂从背后抱住了自己,而且还在发颤。
“哥哥,以后不要再去冒险了好么?”
三柒低声啜泣:“再不济,也让我陪着你!”
陆安之听出了妹妹话语中的担忧,很是自责:“对不起!”
“我知道你着急,可修道一途,急不来的,再说修不成仙,无法长生不老,也无所谓呀!”
三柒只要和哥哥在一起,哪怕粗茶淡饭都觉得香甜,茅屋冷坑也不觉得难耐。
“不修仙的人生,和咸鱼有什么分别?”
陆安之自嘲一笑:“修士是站在食物链顶端的王者,而咱们凡人,只是鱼肉韭菜,被屠宰收割的时候,甚至连朝着对方脸上吐一口口水都办不到!”
“三柒,我修仙,不是想长生,而是当别人欺负了咱们的时候,我有力量揍回去!”
陆安之转过身,抱住了妹妹:“正所谓金胆大成,横行天下,指的便是此生不再受任何委屈!”
盘膝坐在草席上冥想的鹿灵犀,听到陆安之这番话,不由得点了点头。
比起虚无缥缈的长生之道,这个陆家少年追求的大道,反而更加清晰明了,充满了真性情、真自我!
这个少年不错!
值得栽培。
“安之……”
白衣仙姬开口轻唤。
“怎么了?”
陆安之心头一喜,难道说她被我刚才的一番肺腑之言震撼了,要传授我道法神通?
“长夜漫漫,无心睡眠,能不能讲个故事?”
鹿灵犀恳求:“霸道总裁的那种!”
“不会!”
陆安之没好气的回了一句,用薄被蒙上了脑袋。
鹿灵犀早猜到了这种情况,所以不慌:“我可以用道法作为酬劳,一个故事一道道法!”
“十道!”
陆安之当即接茬。
“……”
鹿灵犀当即便想喷一句,你当道法是大白菜呀,知不知道不轻传,法不轻授?
不过为了故事,我忍!
“两个!”
白衣仙姬继续讨价还价。
“我吃个亏,砍一半,要你五个好了!”
陆安之察觉到肋部一疼,被一只小手拧了一把,不用问,肯定是三柒嫌自己要价太狠。
哎!
善良的妹妹,你是不知道人……呃,鬼心险恶呢。
小说换道法?
这种大便宜千年不遇的,我好不容易逮到一只大肥羊,我不把她薅秃了实在愧对我重生仙王的身份。
“不行,最多三个,你要不同意,就算了!”
鹿灵犀闭上了眼睛。
陆安之刚要再讨价还价一番,一只小手又从后面伸过来,捂住了他的嘴巴,然后后背上,被三柒用食指写了三个字。
快同意!
万一把仅有的一只肥羊给吓跑了,可怎么办?
“好吧,成交!”
陆安之叹气,一幅我吃了大亏的神情。
“我先说好,你讲的故事,质量不能太差,不然我有权拒绝支付报酬!”
黑暗中,鹿灵犀犹如星辰般明亮的双眸,盯着陆安之,担心他用厕纸级的故事敷衍自己。
“你放心,每一个都比我之前给你讲的那个精彩一百倍,要是不好听,你大耳刮子抽我。”
说到这个,我可就太自信了。
南柯一梦中,陆安之看过的小说数不胜数,除了**文不擅长,你想要百合口味的,我都能给你整个百十来部。
“倒是你,有那么多道法神通吗?”
陆安之怀疑。
“呵呵,我一天教你一道道法,能教到天荒地老!”
鹿灵犀翻了一个白眼。
也不看看我是谁?
“真的假的?”
陆安之不信,你还能比我这个万法仙王懂得术法神通还多?
“我鹿灵犀,任何法术,看一遍便可明白原理,看两遍便能施展出来,看三遍,对方已经死了!”
鹿灵犀说这话的时候,十分的自信,十足的霸气,十成的骄傲!
这一刻,这个白衣女子,真的很有仙姬的无双风采!
“好了,你快点开始吧?”
鹿灵犀催促:“对,就继续之前那个小宫女的故事!”
“不行!”
陆安之拒绝。
“为什么?”
鹿灵犀不爽,听个书怎么就这么难?
“我不会在三柒面前讲霸道总裁文!”
陆安之神色严肃。
“这是何道理?”
白衣仙姬一脸懵逼,觉得陆安之不可理喻。
“因为女孩子听了这种故事,会做公主梦,认不清现实的!”陆安之理直气壮:“然后她们就会瞧不起这个打工人,看不上那个打工人,只想着有一天,各种富二代围着自己转,为自己争风吃醋。”
“我不能毒害我妹妹,那样她会变得肤浅!”
陆大郎说完,后腰又被三柒拧了一把。
“……”
鹿灵犀目光呆滞,你说得好有道理,我竟然无法反驳!
等等!
“那你为什么愿意讲给我听?我就可以被毒害,变得肤浅也无所谓了吗?”
鹿灵犀撇嘴。
陆安之回了两个字:
呵呵!
鹿灵犀好看的黛眉一挑,手指微动,地上的布鞋便凭空飞起,拍在了陆安之的身上。
啪!
声音清脆。
……
就在两个人斗嘴的时候,黑驼山乱葬岗,又迎来了一位头发花白的中年人。
左似道降落后,飞剑自动入鞘,他顾不上观察地形,以及周遭有没有危险,而是紧紧地盯着手中的罗盘,眼睛一瞬不眨。
很好,指针没有归到原位。
左似道松了一大口气。
前几天在灯花巷,只差一步之遥,左似道与宝贝擦肩而过,简直没把他的肺气炸。
毕竟那可是燃烧了三十年寿命,才找到的宝贝。
“让我知道是谁拿走了我的宝贝,我非把他剥皮抽筋,做成鞋垫,天天踩在脚下!”
左似道咒骂着,开始在乱葬岗转悠。
他手中的罗盘是一件法宝,只要燃烧使用者的生命,罗盘上的指针就会转动,其指向的方向,必然有一个宝贝。
至于宝贝的好坏,与燃烧多少年的寿命有关。
找宝贝,真的是一件非常上瘾的事情,就像钓鱼,当甩杆下饵的那一刻,感觉世界都能钓起来。
这一次,左似道花费了五十年寿命,准备搞一票大的,然后收手,虽然他是金丹,但是寿命也经不起这么挥霍。
“等拿到了这处乱葬岗上的宝贝,我便回洞府,潜心修炼,冲击元婴境,再也不探宝了!”
左似道打定了主意。
作为金丹大佬,左似道的经验极其丰富,眼界极其广博,所以他只花了一刻钟,便找到了那块大青石,认出了上面的剑痕,是一道秘剑帖。
可是这本该是喜笑颜开,享受收获的快乐时刻,左似道的脸上却阴云密布,铁青一片,他的手脚更是气得发抖,宛若得了帕金森。
“是谁偷走了我的秘剑?”
左似道爆喝,金丹真威横扫整个乱葬岗,瞬间碾死了无数的蛇虫鼠蚁,让这里死寂了下去。
大青石上的剑痕,被一记刀痕给破坏了,这就像一位绝世美人的脸颊,被划的千疮百孔。
以左似道的眼力,自然看得出,这道斩痕才刚砍上去不久,很可能就是今天白天发生的事情。
“真是淦他娘的o眼!”
左似道郁闷的吐血。
我这一周是怎么了?
踩狗屎了吗?
怎么一直倒霉?
我可是一共燃烧了八十年的寿命呀,结果毛都没捞到一根!
淦!
好气呀!
简直比当年意外目睹道侣和七个男修做多人运动还愤怒!
左似道抬手,就要劈碎这块大青石,可最终还是忍住了,袍袖一卷,施展袖里乾坤,把它收了起来。
之后,左似道看着手中的罗盘,陷入了纠结中。
淦!
我就不信这个邪了!
再来一次!
五十年寿命,压上!
你们有本事再抢先我一步拿到宝贝!
就在金丹大佬左似道发狠自虐的时候,陆安之正睡得香甜,他自然也看不到,白衣仙姬鹿灵犀的身上,随着晨曦渐起,出现了令人骇然的变化。
第二十七章 妹,咱家今后不差钱!
现实世界只过去了六天,可是陆安之在上古彩陶的史前石屋中,则进行了长达近三年的高强度学习,那日子比在南柯一梦中苦学不辍只为上一个好大学的高中时代,还要刻苦勤奋。
也正是这种付出,才让陆安之的元神和刚刚踏入炼气境修士的强度相等,才让他成为初级傀儡师,可以娴熟的操控灭霸。
没有这些,陆安之去黑驼山乱葬岗拿机缘,早被那只小妖弄死了,即便如此,还是险胜。
现在,三个机缘到手,战利品满满,陆安之终于可以安心睡一觉了。
清晨,金色的阳光透过窗户,洒在床上,一片温煦。
陆安之翻了一个身,还想继续睡,却听到了三柒紧张的呼喊。
“大郎,你快过来!”
陆安之知道妹妹是何等慎重的性格,能让她这么焦急,必然是大事,于是他一个激灵直起了身,顾不上穿鞋,一把抄起短刀便往屋外跑。
“怎么了?”
呛啷!
说话的同时,陆安之已经把短刀拔出,警惕地扫视四周了。
“你快看!”
三柒眉头紧锁。
院子里摆着一张石桌,兄妹两个偶尔也会在这里吃饭,只是此时,石桌上旁的木墩子上,坐着一具灰色的女子石像,正抬头望天。
它是那么的栩栩如生容貌美丽,让人看了,都禁不住想来一发,以示尊重。
“哪来的石像?”
陆安之一脸懵逼。
等等,
这石像也太漂亮了吧?而且还有点眼熟。
“好像是那位大姐姐变的!”
三柒压低了声音。
“啊?”陆大郎目瞪口呆:“不会吧?”
据传说,黑灵抬棺中断,那么棺樽中的人会变成鬼,开始一段新的鬼生,可没听说过鬼还能变石像呀?
“你看这石像多漂亮,手艺再精湛的匠师,应该也雕刻不出来,还有它身上的衣服,也和那位鹿灵犀的穿着相似!”
三柒分析,视线不由自主地滑向了石像的胸口。
最主要的是这里,和那个大姐姐一样平。
“怪哉!”
陆安之摸着下巴,眉头也拧了起来。
“此女可能不祥,要不要处理掉?”
三柒不想把这种隐患留在大郎身边。
“稍等片刻!”
陆安之冲回屋子里,从枕头下摸出千年神机,开机解锁,点开百科,键入‘人类变石像’三个字,搜索内容。
整个过程,一气呵成,熟的像一根老油条。
三柒把脑袋凑了过来。
“能把人类变成石像的手段有很多,道法、蛊术、诅咒,甚至是某些秘法禁术,都可以。”
陆安之舔了下干裂的嘴唇:“你觉得是哪一种?”
“情报太少,无法分析,不过我觉得是诅咒多一些!”
三柒觉得这位大姐姐如此倾国倾城,肯定会被其他女人嫉妒,暗害她也在情理之中。
“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醒过来,不然问一问就知道了。”
陆安之又输入了‘鹿灵犀’这个名字,想搜索一下,只可惜原石屏幕上空空如野:“不应该呀,这么漂亮的女修,竟然无法在修真界留下姓名?”
“五千年,沧海桑田,没名字便说明她微不足道。”
三柒撇嘴:“可能因为太好看,被大妖抓走吃掉了,亦或是某位金丹巨头,将她金窝藏娇了。”
这位二十来岁的大姐姐,也着实太美丽了一些,宛若仙子下凡,还好胸小,不是大郎喜欢的类型。
“咱们要不要把这石头搬到屋子里去?”
陆安之担心。
自己在南柯一梦中,见过很多风情各异的女子,欧罗巴大洋马、东方小美驹、白皮的,黑皮的,甚至还有暹罗人妖,所以他的抗性还高一些,但是贺家村的男人们,见到眉清目秀的小骡子都要多瞅两眼,如果让他们发现这尊石像,天黑之前就不知道被谁背回家了。
“随便!”三柒无所谓:“你再去睡会儿吧,我去做饭。”
三柒看了一眼天色,再耽搁下去,上工就要迟到了,会扣钱的。
啪!
陆大郎一把拉住了三柒的手:“今天不上工了,咱们去长乐坊,大采购!”
“不行!”
三柒拒绝。
“有什么不行的?”
陆安之推着妹妹,一起去厨房:“要是能通过入门考核,以后就不用上工了,即便过不了,我也能靠着神机拿机缘,妹,反正咱家今后不差钱!”
“得了吧!”
三柒拍掉了陆安之的手,翻了一个白眼:“如果真的成为了修士,那以后花钱的地方更多,灵装要不要买?丹药符箓要不要买?要是再练一门副职业,材料钱要不要花?”
“呃!”
陆安之哑然。
“还有道侣,你腰包里没个百万灵砂傍身,最丑最菜的女修怕是都看不上你,难不成逢年过节你送人家礼物,就送**丝三宝?”
三柒进了厨房:“灵砂这玩意,没人嫌多了烫手!”
“……”
你说的好有道理,我竟然无法反驳!
陆安之被堵的哑口无言:“至少以后想学的功法,应该是不用花钱买了,能省下一笔。”
陆大郎点开了屏幕上那个‘仙法神通’图标,好么,还是一片空白,这让他大失所望。
不过没关系,我还有彩子!
“三柒,待会儿吃完饭,我教你山海异兽观想法,修炼元神!”
陆安之吼了一嗓子,心下暗忖,我这个哥哥绝对不能丢了面子。
“不学!”
三柒拒绝的很干脆。
“没事,我验证过了,绝对是好东西!”
陆安之劝说。
“你确定?”
三柒反问。
“呃!”
面对着妹妹谨慎的眼神,陆安之不敢保证了,毕竟他只是个凡人,面对着修真界的门槛,一个脚趾都没迈过去呢。
“你不用担心我!”
三柒安抚,反手摸了摸别在腰上的柴刀:“我有它,就够了!”
……
早餐很简单,玉米粥咸菜窝窝头,两兄妹吃过,便骑上千翼飞鹤,前往长乐坊。
“租这个傀儡一天要十个灵砂?”
三柒心疼:“也太贵了吧?”
她和哥哥攒了这么多年的灵砂,也就三十来粒,只够骑三天。
啪!
陆安之突然郁闷的拍了一下脑袋。
“怎么了?”
三柒回头,瞅了大郎一眼。
“这傀儡很简单,我可以自己做的!”
陆安之叹气:“亏了!亏了!”
“你就算傀儡术高超,你有买材料的钱吗?”
三柒却是不信:“你别告诉我这东西随便找几块木头便能制作!”
“彩子能产出一种原始黏土,那东西可以在短期内替代一些傀儡部件。”
陆安之说完,又摇了摇头。
不行,修士的话,即便傀儡飞行途中坏了,他们也可以御剑飞行,摔不死,但是自己和妹妹可是凡人。
还是保险一些,租现成的吧!
两兄妹就这么一路扯着闲话,抵达了长乐坊。
陆安之熟练的去兽栏寄存了千翼飞鹤,然后带着妹妹进坊市。
三柒以前根本没机会来这种地方,尤其是四周都是修士,吹口气便能杀掉她们,这让她很紧张,不由得握紧了柴刀。
“别怕,这里不准打架斗殴的!”
陆安之安慰。
“嗯!”
虽然点了点头,可三柒始终没松开刀柄,不过很快,她的眼睛就不够用了:“大郎,你快看,那是灵犬吗?还挺可爱,咱们买一条吧?”
路边的一家灵宠店外,放着许多笼子,里面关着各种小兽,它们基本上没危险,因为它们的潜在客户都是修士的孩子。
如果想买战宠,得去专门的灵宠店。
“好,待我去问问价格!”
陆安之估摸着自己斩获的那个百宝囊中,怎么也得有百八十颗灵砂吧?买一条灵犬绝对是够了。
啪!
三柒一把抓住了陆大郎的胳膊。
“怎么了?”
陆安之不明所以。
“肯定很贵!”
三柒扯着哥哥就走,虽然脸上毫无表情,但是心里像喝了蜜一样甜甜的。
大郎你这么宠我,我会变坏的!
三柒的嘴角,忍不住露出了一抹笑容。
长乐坊东区,二心桥街。
“我怎么感觉这些人成了修士,也不逍遥自在?”
三柒偷偷地打量着那些路过的修士,发现他们有的眉头紧锁,有的哀声叹气,也要为修炼资源奔波劳碌。
甚至有一位年轻修士嫌弃店家收购白毛冰狼蛛的价格低了,在破口大骂。
“阶层是无处不在的,在奉行丛林法则的修真界更是如此,想要逍遥,至少得达到金丹境才行!”
陆安之倒是看得很开。
修炼靠的是什么?
资源!
一个没有根脚背景的散修天赋再好,能赶得上修二代顿顿天材地宝的胡吃海塞?
普通修士想要获得修炼资源的难度,从来都很大!
当然,修士再苦,凡人也是没资格鄙视的,至少修士从不生病,而且随着境界的提升,寿命也是不停增加的。
炼气境轻轻松松活过百岁,筑基修士寿三百载左右,而金丹巨头,更是至少有五百年的寿命。
凡人一过六十,顺风尿湿鞋,而哪怕是位于鄙视链最底层的炼气期杂鱼,百岁之后,每天早上也是轻轻松松一柱擎天,如果没道侣,那真是烦的一匹,只能自己挊。
“到了,爱马百货,就是这里!”
陆安之看着熟悉的牌匾,当先走了进去:“老板娘,我又来麻烦你了,几日不见,生意可好?”
三柒立刻抛掉了那些胡思乱想,盯了过来。
又?
大郎,你为什么这么熟练呀?
第二十八章 杀妖夺宝,身价过千!
三柒迈过门槛儿,看到白月蘅的那一刻,直接怔住了,目光下意识的凝固在了她的胸前。
这……
这样太大了吧?
你是揣了两个大木瓜在怀里吗?
正在盘账的白月蘅看到陆安之进来,神色大喜,立刻起身冲了过来。
“小安子,你可算来了!”
老板娘鹅蛋脸上写满了兴奋,等冲到陆安之身前,一把便抱住了他:“发了,咱们这次发了,真的有冤大头……呃,有土豪要买你的作品。”
看到这一幕,三柒的嘴角立刻扁了起来,跟着用力咳嗽出声,开始打岔!
“咳咳!”
三柒凑了过来,笑得很甜:“大郎,这位便是你常说的那位很照顾你的老板娘吗?”
问完,不等陆安之回答,三柒又乖巧的问安:“阿姨,你好!”
“什么阿姨?叫姐姐!”
陆安之低声提醒,而后给白月蘅介绍:“这是我妹妹陆三柒!”
虽然他也觉得白月蘅三十岁左右,犹如一位豪爽大气的邻家阿姨,但是女人嘛,往年轻的喊总没错。
三柒低着头,当没听到。
心中却是诽谤不已,我这是在提醒她注意自己的年纪,别打你的主意好不好?
不过旋即,三柒又摸索着刀柄,一阵丧气。
没想到她这么大!
这根本就是大郎最喜欢的那一款!
三柒快速又隐晦地瞄了老板娘的脖颈一眼,看到肌肤雪白,这更让她郁闷了。
好么!
不仅大,还白!
这谁忍得住呀?
我都想揉一把了!
“哈哈,没关系,只要有钱赚,叫什么都行,我不在乎这个的!”
白月蘅和三柒打了个招呼,便继续和陆安之分享她的喜悦:“我和你说,那个八音盒,有人出一千灵砂买也就算了,毕竟那首《故乡的原风景》实在太好听了,但是他竟然还抢购你那个除了好看没有任何用处的傀儡人偶,简直就是地主家的傻儿子。”
“老板娘,你能不能尊重一下我这个制作者?”
陆安之一脸无奈:“而且好看就是最大的价值!”
你根本不知道,在南柯一梦中,哪怕颜值一般的女主播往电脑前一坐,直播一开,打赏也能收到手软。
更何况我制作的深田傀儡,身材一级棒,脸蛋超赞,皮肤触感真实到可怕,绝对是宅男杀手。
“好吧,我道歉!”
白月蘅完全没有修士俯视凡人如蝼蚁的架子,和蔼可亲:“你们两个喝茶还是白水?”
“随便!”
陆安之无所谓。
“不渴。”
三柒很谨慎,从来不会在外面吃任何来路不明的东西。
“稍坐一下!”
白月蘅很快倒了两杯茶,虽然三柒说不渴,但上茶是礼貌问题,之后她又去柜台,拿了一个袋子过来。
砰!
袋子放在桌子上,砸出了沉闷的声响。
“这里是一千五百灵砂,其中五百,是傀儡人偶销售后,五五分成的钱,还有一千,是卖八音盒所得,你清点一下!”
虽然那位富二代有可能后悔,不要八音盒,但是老板娘依旧把钱提前支付给了陆安之。
陆安之没动袋子,而是不解:“我刚才听你说八音盒卖了一千灵砂,你怎么全给我了?”
“这次我就不抽成了!”
老板娘反倒是不好意思了:“再说傀儡人偶上,我已经净赚五百灵砂了!”
这玩意连进货成本都没有,而且即便放在店里几个月卖不出去,也不过是占一块地方,不碍事的。
“这怎么行?也五五分成好了!”
陆安之不同意,难得碰到这么一位豪爽大气的小姨,可得把关系维护好了,不然换成其他店铺,人家能给他十个灵砂意思意思就不错了。
“不行!不行!”
老板娘摇头:“说起来,我不信这东西能卖出去,也是看走了眼,白月蘅在这里给你道歉了。”
老板娘说着话,便站了起来,朝着陆安之福身一礼。
陆安之赶紧起身避让。
“……”
三柒看着两个人你来我往,相敬如宾,有些傻眼了。
你是不是修士呀?
你不要面子的吗?
三柒在飘渺宗见过一些修士,哪怕是那些不入流的外门弟子,都一个个眼睛长到了脑袋顶上,用下巴看人。
可是这位老板娘……
哼!
十有**是馋大郎的身子,才如此礼貌,好吧,还可能馋技术!
话说大郎制造的傀儡,竟然这么值钱?
那可是一千五百灵砂呀!
想想自己和大郎辛苦了三年,每天起早贪黑的上工,省吃俭用,也不过才攒下三十几粒灵砂。
这才过去不到一周,大郎便赚了五十倍!
吓人!
陆安之和老板娘推让了一番,最后还是全额收下了,毕竟入门考核在即,他需要大采购几件灵装傍身。
“那我就却之不恭了!”
陆安之有些不好意思。
“什么却之不恭,那是你应得的!”
老板娘不领这个情,接着戴上了一幅黑框的玳瑁眼镜,顺势将黑色的长发盘在脑后,拿了一个本子和毛笔,开始一边列清单,一边介绍:“我准备再向你订购十个八音盒,十具傀儡人偶,不过价格不会那么高,都是五十灵砂一个,你要是同意,咱们便签合约?”
那天买东西的修二代青年叫什么?
羽化宫魏笑天?
像这种地主家的傻儿子一年都碰不上一次,所以老板娘虽然尝到了一次甜头,可还是不敢开太高的价码,不然货物砸手里怎么办?
三柒目瞪口呆了,哥哥这要是答应,又是一千灵砂到手?
这钱也太好赚了吧?
三柒立刻隐晦地扯了陆大郎一把,让他同意。
我早就想换一把上等玄铁打造的柴刀了,这下可以如愿了。
老板娘真好!
三柒望着送财阿姨,嘴角浮现出了一抹和善的笑容,但是心中,反而更加的谨慎了。
只要你不馋大郎的身子,咱们就是好朋友!
否则,
一刀砍死!
“八音盒没问题,但是傀儡人偶不行,我最多再给你一具,而且也要一个月后才能交货。”
古三彩每个月产出的原始黏土并不多,再加上临近入门考核,陆安之想用它们做几尊傀儡傍身。
而且马文那笔账还没算呢,这次得先收一波利息了。
“可惜了!”
老板娘并没有强求,重新拟定了契约,交给陆安之签字画押:“我去取钱!”
“不必了,等交货的时候一次结清!”
陆安之拒绝。
自己虽然是仙王重生,考核应该是稳的,但万一出个变故怎么办?自己要是死了,便没办法给老板娘货物了,所以他不先钱后货。
陆安之虽然只是个凡人少年,但也讲信誉!
“哎,你这少年,太要强了,和我一个修士客气什么?”
白月蘅摇头,觉得陆安之太见外。
“等我成了修士,就不和你客气了!”
陆安之呵呵一笑,没忍住,瞄了老板娘的大胸一眼。
“你是要参加飘渺宗的入门考核吧?”
飘渺宗作为小仙州的八大豪门之一,其入门考核自然是一件大事,知道的人不少。
白月蘅不由得提点:“凡事不可强求,实在过不了,来我这里,送你一套修行的法门,当个散修也是可以的。”
“多谢老板娘了!”
陆安之心说我要是凄惨到去做散修,那百大心愿菜单也别想完成了,至少娶第一仙后这个愿望是绝对要打水漂了。
白月蘅笑了笑,又取了一个巴掌大绣着金线的百宝囊,放在了陆安之面前。
“你带着这么多灵砂太显眼,容易被人惦记,这个百宝囊送你了。”
老板娘这是还陆安之送她八音盒的回礼。
“不需要!”
陆安之得意一笑:“因为我有!”
“嗯?”
白月蘅愣住了,百宝囊可以说是修士的必备物品之一,但是这玩意根据内部空间的大小,价格也不同的。
空间越大,装的东西越多,自然价格也越贵,不过最便宜的也要上万灵砂,所以你一个凡人怎么可能买得起百宝囊?
虽然你长得是挺清秀的,但是那些富婆女修们也不是傻子呀,完全可以白嫖不给灵砂。
毕竟在修真界有一个共识,修士睡凡人,那是凡人的福气,给三瓜两枣那都是客气的。
陆安之取出了从黄风鼠身上斩获的百宝囊,递给白月蘅:“这上面的禁制我打不开,你有办法吗?”
白月蘅接过,打量了几眼,一脸惊诧:“你从哪儿得到的此物?咦?上面竟然还有未散尽的妖气……”
凡人碰到妖怪,还能活着离开?
难道是个吃素的?
“杀妖夺宝咯!”
陆安之耸了耸肩膀,虽然一幅满不在乎的神情,但是内心中,却是有些小得意的。
毕竟这战绩,的确够闪耀!
“吓?”
白月蘅一怔,上下打量着陆安之,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不是,你怎么能杀掉一位妖修呢?”
即便是刚踏入炼气境的小妖,宰你也和杀鸡没什么区别。
“当然是靠秘剑!”
陆安之说他租了千翼飞鹤去撞机缘,没想到在一处乱葬岗找到了一块大青石,上面有秘剑帖,然后参详了一天,便顿悟了。
“一天?就顿悟了?”
白月蘅吃惊的红唇微张,犹如看到了一个贞洁烈妇突然做起了半掩门的生意,她忍不住惊叫:“你说的好轻松,你知道多少钻研剑道数十年的剑修,都顿悟不出一道秘剑吗?还有你这是什么狗屎运?撞机缘能撞到秘剑帖?”
三柒偷偷地打量着老板娘的神情,右手下意识的摸在了刀柄上。
“呵呵!”
陆安之抓了抓头发,岔开了话题:“你能打开它吗?”
“你顿悟的是什么秘剑?”
白月蘅才不信撞机缘这种借口呢,但是这年月,谁还能没点儿秘密呢,她也没有刨根问底,而是更好奇陆安之斩杀小妖的过程。
因为这战绩,真的很耀眼!
哈!
话说我的眼光也很厉害呢,早早便看出此子的不凡,想想还有点小骄傲!
只是老板娘高兴了没几秒,又暗暗叹了一口气了,可惜了,等他成了修士,恐怕更不会给我当伙计了。
遗憾!
第二十九章 绝品灵器,鸟枪换炮!
“庖丁解牛!”
陆安之没有隐瞒,只是表情有些不好意思,因为这道秘剑虽然效果霸道,但是名字太矬了。
“真的假的?”
白月蘅一脸惊诧:“我没记错的话,这道秘剑在修真界已经失传了三千年了,因为顿悟它,要有一颗当厨子的心。”
对于修士来说,别说当厨子,就是给个皇帝之位都不换的。
看看俗世多少帝王都在修道,都在渴求长生?
修士,那便是可以逆天改命,长生不死的存在,只要你够强,你就可以为所欲为!
正所谓唯有诚与心,才能诚与剑!
剑修想要顿悟秘剑,第一要诀,便是不能欺骗自己的剑,要忠于自己追求的剑道,所以说想要顿悟庖丁解牛,基本上不可能。
修士中,嗜好美食的人不少,但是你让他们去做菜,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君子远庖厨,菽水妇女宜,这可都是传唱了数万年的典故了。
“嗯,的确要喜欢厨艺才行!”
陆安之点头,他现在想想还有些后怕,如果不是在南柯一梦中,自己培养出了对厨艺的好感,那这道秘剑绝对与自己无缘。
“你稍等!”
老板娘兴冲冲地起身,跑了出去,不一会儿便抓了一只灵鸭回来:“小安子,来,砍它!”
“……”
陆安之一脸无语,这可真是牛刀杀鸡……呃……杀鸭了。
“来呀,让我见识一下失传已久的庖丁解牛秘剑!”
白月蘅很兴奋,一点都不把自己当外人。
按理说,秘剑这可是剑豪们压箱底的本事,轻易不展示的,毕竟底牌这种东西,知道的人越多,出其不意的效果便越差。
陆安之耸了耸肩膀,没有敝帚自珍,他拔出短刀:“老板娘,把鸭子丢过来!”
扑棱棱!
随着白月蘅松手,香草灵鸭扑腾着翅膀,朝着店外飞去。
陆安之挥手就是一刀,砍在了灵鸭身上。
唰!
灵鸭的羽毛、肌肉、血管、经络,砰的一下炸开了,宛若牛毛细雨,飘散在空气中,眨眼间,就只剩下一幅完整的骨架。
啪!
骨架掉在了地上,摔了个四分五裂。
“赞!”
老板娘大声喝采,白皙的双手鼓掌:“这秘剑要不是失传三千年,在剑修圈,绝对名声大噪!”
“……”
三柒同样看的异彩涟涟,情不自禁的握住了刀柄。
这秘剑的杀伤力好霸道!
想学!
“献丑了!”
陆安之收刀,有些不好意思。
“再给我说说当时的战况?”
老板娘重新给陆安之换了茶水,乖巧的坐在一旁,右手托着香腮,注视着陆大郎,认真聆听。
陆安之注意到,老板娘的大木瓜被她顺势搁在了桌子上,摊成了好大两团!
一刻钟后,陆安之讲完。
白月蘅喝了一大口茶水,意犹未尽:“那个小妖死的不冤,除了秘剑就是这么霸道外,你的战术和胆魄也碾压他了,小安子,你当时真的不怕吗?毕竟你只是凡人,而对方是一只妖!”
“我只是运气好!”
陆安之神情谦虚,可心里想的却是我可是仙王重生,我怕个鸡儿?
“不只是运气,你能在那种随时会死的巨大压力下,分析出跑不掉,进而制定出拖刀计这种战术,真的是好冷静、好胆魄!”
老板娘看着陆安之,双眸中满是激赏之色:“你哪怕迟疑一瞬,也凉透了!”
关键当是时,陆大郎可不知道他能顿悟出秘剑,所以说,他便是以凡人之身对抗一位妖修。
这真是太难得了!
毕竟很多凡人面对修士,直接就选择了跪下,求饶,认命!
祈活三连。
小安子此等豪情,
当浮一大白!
白月蘅端起了茶杯:“来,我以茶代酒,敬我们的新晋少年剑豪!”
啪!
两人碰杯。
茶水有一股甘甜的香气,入肚后,五脏六腑都觉得舒坦,像做了一次马杀鸡,但是陆安之却无心回味余味。
“老板娘,这百宝囊能解开吗?”
陆大郎可是指望着它发一票横财呢。
“我先研究下!”
白月蘅释放神识,扫过了这只百宝囊:“那只小妖境界太低,也不懂炼器术,所以这百宝囊上的禁制很简单,能解!”
“那就麻烦老板娘了!”
陆安之话还没说完,百宝囊上便爆发出了一阵金色的光芒,之后口子打开,一堆东西倒在了桌子上。
“好穷呀!”
老板娘扫了一眼,失望的摇了摇头,给陆安之介绍:“灵砂一百六十多粒,飞剑一把,品质的话,应该是灵器下品,属于破烂级。”
“值多少灵砂?”
陆安之追问。
“二百粒顶天了!”
老板娘把飞剑丢在了一边,都懒得鉴定。
修士使用的装备,统称为灵装,其中最便宜的是灵器,也就是得到过灵气滋养孕育,超越了凡兵的存在。
**丝三宝都属于灵器范畴。
灵器之上,是法器,也就是不够完美的法宝,虽然法术效果强大,但是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缺点。
而法器之上,自然便是法宝了。
顾名思义,此等灵装的炼制过程中,涉及到了大道法则,使用时,可以利用法则,释放出强大玄奥的神秘威能。
正所谓法宝一出,再无兄弟,说的便是法宝的珍贵性,亲兄弟会为了争夺法宝的归属权反目成仇。
修真界,有一句三岁孩子都知道的黑话,便是杀人夺宝,这个宝,指的就是是法宝,由此可见它的贵重程度。
比法宝更厉害的,则是道器,取自得道成仙之意。
任何一件道器中,都有至少一条完整的‘大道法则’,因此它的威能更加强大。
道器再往上,则是仙器,也就是仙人使用的武器,它已经可以修改一些大道法则了。
比如最神奇的造化生死簿,如果持有者知道了一个人的名字和相貌,那么将他的名字写在这本生死簿上,此人会直接心脏停跳,当场猝死。
如果持有者写下了死亡方式,那么这个人便会以为相同的死亡方式死亡,端的是可怕至极。
想想吧,修士对决,人家写下了你的名字,你就得死,这有多么恐怖?
这些灵装,每一个品级中,又细分为下品、中品、上品、以及绝品四个等级,反正越往上越贵。
“符箓一叠,三十多张!”
白月蘅清点:“有火焰符,有净水符,还有爆炸符,这个最多,不过品级都不高,不值钱!”
品级不高,也就是说效果低劣。
“爆炸符?”
陆安之听到这个名字,眼睛一亮,立刻拿了几张欣赏。
就是一张五寸长的黄色符纸,上面用各种蕴含灵气的妖兽血液或者矿物镌刻的法阵,激活后,可以爆发出相应的效果。
爆炸符激活后,会形成一股巨大的冲击波,用来杀伤敌人,效果类似于手雷!
“炼气期的修士们都喜欢备一些防身,毕竟它的使用很简单,元神操控,随时激活,而且不消耗真元,不过到了筑基,它的杀伤力就不够看了!”
白月蘅科普。
“这十几颗都是什么丹药?”
三柒觉得这个值钱。
“止血生肌丹,补元丹,祛毒丹,都是最常见的丹药,二百灵砂顶天了!”
老板娘翻出了一个手串,笑了起来:“总算有个宝贝了!”
“是什么?”
两兄妹立刻盯了过来。
白月蘅扶了扶玳瑁眼镜,又仔细鉴定了一下,免得看走眼,丢了面子:“这是用十二颗黄风鼠妖的大门牙串成的手串,是一件绝品灵器,修士对着手串吹一口气,便会形成一阵狂风,吹得黄沙漫天,河断山折!”
“这么厉害?”
陆安之喜上眉梢。
“这算什么?”
白月蘅翻了一个白眼:“如果是修成了妖圣的黄风鼠,人家一口气吹出,万物生灵的魂魄都会被直接吹散,只剩下一具躯壳!”
“这件灵器应该算一件小极品了吧?逢敌时,即便打不过,吹一口气,制造漫天黄沙逃命也容易吧?”
三柒的谨慎性格又开始发作了:“那只小妖为何要将它放在百宝囊中?”
“如果我所料不差,你哥哥杀的那只小妖应该是一只黄风鼠,人家的天赋神通便是‘黄沙风暴’,根本用不着这件灵器。”
老板娘分析。
白月蘅的推理没错,黄风鼠妖身上最珍贵的部位,就是两颗大板牙,是炼器制物的好材料。
黄风鼠妖死后,身死道消,但是都会把牙齿留下来,给后代,毕竟是值钱的遗产嘛!
后代们用不到,但是可以卖钱!
“值多少灵砂?”
陆安之很开心,没想到自己这一波不仅得到了秘剑,还大赚一件绝品灵器。
“灵装的价格,除了看品级,也看效果,比如你这个鼠牙手串,制造狂风黄沙,在干扰敌人方面,极其厉害,市场价至少十万灵砂起!”
老板娘估算:“但是我不建议你卖,因为黄风妖鼠身具‘黄沙风暴’的天赋神通,早在上千年前,就被捕杀的快灭种了,以至于现在这种鼠牙不多见了。”
“啊?”
陆安之乐了,这要是放在南坑一梦中,岂不是一种‘牢底坐穿鼠’?
三柒一直偷偷观察着白月蘅,发现她对贵重的鼠牙手串也表情平淡,没有贪婪或者兴奋的神色,不由的松了一口气。
看来老板娘不会杀人越货了。
哎!
谁让自己兄妹是凡人呢,必须敬慎!
最后一件战利品是一个黑色的小瓷瓶,老板娘拿起,拔开木塞,只是扫了一眼就面色大变,惊得她赶紧塞住了木塞。
第三十章 买!买!买!
“什么东西?”
陆安之好奇心大增,这啥玩意,能让一位修士如此如临大敌?
“这里面装着死灵菇研磨而成的粉末!”
白月蘅深吸了一口气,掏出手帕,擦拭了一下双手,之后又把小瓷瓶细心的清洁了一下。
“听名字有点厉害!”
陆安之有掏出千年神机百科一下的冲动。
“何止是厉害,生灵如果误食这种蘑菇,会精气消散、肌肉僵化,血液凝固,心脏逐渐停跳,大脑枯萎,最后变成一具干尸!”
老板娘科普:“但是一百年后,如果这具干尸没有被斩下头颅,那么它又会以死灵的形态复苏,成为一种不死生物,别说孱弱渺小的人类,修士都顶不住的,吃了就完蛋。”
“很值钱?”
陆安之眼睛一亮。
“没错,这种死灵菇数量极少,只会生长在阴冷潮湿,死灵气息浓郁的地带,比如已经存在了数百年的乱葬岗,死了很多人尸体随便丢弃的上古战场,因为尸体产生的死气和腐肉是它们的食粮。”
老板娘介绍着,又忍不住打开瓶塞,瞅了一眼,接着便摇头叹息:“这死灵菇处理的太草率和简陋了,如果是完整一株,是可以拿去拍卖行售卖的,至少百万灵砂起步!”
陆安之一阵心疼,那只小妖肯定是个散修,没有经受过科班教育,尽管认识死灵菇,但是完全不懂得如何处理这种天材地宝,于是造成了浪费。
“小安子,这东西太危险了,不如卖给我吧?”
白月蘅提议:“我给你二十万灵砂!”
咕嘟
听到这个天文数字,陆家两兄妹直接吞了一口口水,对视的时候,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发财了’三个字。
“这真是一夜暴富了!”
陆安之苦笑:“怪不得修士们都喜欢杀人夺宝呢,这来钱也太快了!”
事实上,在乱世秩序崩坏,人民如草芥的古代,占山为王,杀人越货,才是硬道理。
更有甚者,能打下一片江山,登基为帝,这才是把强盗这个职业做到了巅峰。
“杀人者,人恒杀之,小安子,杀人夺宝没你想的那么容易,你只是运气好,宰了一只小妖,又适逢这只小妖,在乱葬岗生活的够久,偶然得了一株死灵菇罢了!”
白月蘅苦口婆心的劝说,希望陆安之不要产生错误的认知:“越是身怀宝物的修士,越难以击杀,因为这些宝物,本身便是他们实力的一部分。”
“我懂!”
陆安之点头,旋即又有些庆幸和后怕。
幸亏自己直接来爱马百货解锁百宝囊,要是换个家店铺,肯定被黑吃黑了,毕竟炼气期的菜鸟嫩死两个凡人不要太轻松。
三柒的手,反而从柴刀柄上移开了,而且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越发显得的人畜无害,但是她的心中,却如临大敌。
谁知道白月蘅给这么高的价格,是不是在试探大郎?
这位老板娘说不定心一狠,便把大郎拘禁了,关押在地下室中,整日玩弄,来一把人财两得的好事!
说实话,三柒到现在都不理解,这位女修士为什么会如此赏识大郎?
难道大郎身上还有我没有发现的才华?
嗯!
下次洗澡,给他搓背的时候,我要仔细的观察下!
“二十万灵砂对于你们兄妹来说,实在太多了,会给你们招来杀身之祸的,既然你们想要修行,那么我可以给你们换成一部功法,助你们踏上修仙之途!”
白月蘅又提出了一个新建议:“你们可以放心,这部功法绝对不是地摊货!”
“三柒,你觉得如何?”
陆安之询问妹妹。
“这是你的战利品,你做决定!”
三柒不管。
“老板娘,这个死灵菇粉末,如果修士误食,会在多长时间内失去战斗力?”
陆安之好想掏出神机检索一下。
“这个要看修士的境界,境界越高,抵抗力越强,如果是炼气期的新人,半个小时就完蛋了。”
老板娘很博学,而且很聪慧,她一听陆安之的问题,便立刻猜到了他的想法:“你想把它当毒药用?”
“嗯!”陆安之没有隐瞒:“我即便成了修士,也有可能面对很多强敌,握着死灵菇粉末,也算多一种防身手段。”
“可是它很危险,如果操作不慎,你自己可能反受其害!”
老板娘皱眉。
“收获总是与风险成正比嘛!”
陆安之呵呵一笑,其实他的底气是神机,他可以从上面搜索死灵菇的使用技巧,强化训练,避免反噬。
至于功法,陆安之就更不缺了,虽然现在还没有,但是仙王在日记中说了,由于神机穿梭时空,会被各种法则侵蚀,让稳定性出现一些问题,进而导致一些内容出现缺损,不过不要急,内容会迟到,但是绝不会缺席。
白月蘅即便很慷慨,给的功法也肯定不是圣级,而陆安之知道自己是仙王重生后,怎么可能还看得上那些杂牌功法?
要练,就练最顶级的功法,这可是菜单上的百大心愿之一。
“好吧!”
老板娘也不强求,她还发现,这笔财富对于炼气期修士来说,都称得上巨款,可是这对陆家兄妹神色淡然,完全不在乎。
这心态,是真的稳!
一看便是能成大事之人!
不过这个有一张瓜子脸的妹妹好像精神有病,不然她为什么一直摸着那把柴刀?
“老板娘,索灵法衣和清醒束带,先给我各拿两套!”
钱货两讫,百宝囊也开了,陆安之心头大事已去,开始壕购。
“哥!”
听到大郎这口气豪横的像是要买下整家百货店,陆三柒赶紧扯了他一把:“把钱留着!”
“留着干嘛?”
陆安之不解:“咱们三年来起早贪黑的上工,没睡过一个懒觉,不就是为了攒钱,买一些符箓丹药,增加入门考核的通过率吗?”
“今时不同往日了,这些灵砂得留着!”
三柒一把抢过了装灵砂的袋子。
“为什么?万一咱们凉在了考核中,这些灵砂不也就明珠蒙尘了吗?”
陆安之疑惑地看着妹妹,以前也没见她这么财迷呀?
三柒瞅了白月蘅一眼,担心被她笑话,可是看到大郎追问的紧儿,只能说出原因:“留着给你娶道侣!”
我得给陆家留个种!
“噗哈哈!”
白月蘅乐不可支,把刚喝进嘴里的茶水给喷了出来:“三柒,你这是多瞧不起女修士呀?我告诉你,现在修真界,想找个修为高一点,人又漂亮一点的道侣,兜里没个上百万灵砂,那是想都别想!”
“修真界的女人竟也如此爱慕虚荣?”
陆安之惊了。
感觉就像南柯一梦中,没房没车没彩礼,就不陪谈恋爱一样!
“没办法,僧多粥少,久而久之,行情便这么形成了,现在这年月,一个稍微有点姿色的女修,挑选道侣,那都是筑基起步。”
老板娘打量着陆安之,心说你这颜值,不用发愁道侣,肯定有富婆女修愿意给你买飞剑。
还是极品的那种。
“那这灵砂更要攒着了!”
三柒面色凝重。
陆安之突然伸手,一把抄过来装灵砂的袋子,苦口婆心的劝说:“我要是混到要靠辛辛苦苦攒钱才能让女修和我喝茶的地步,那我宁可一辈子和左右手为伴,老板娘,有什么好灵装,给我安排上!”
陆安之心说我可是仙王重生,我的百大心愿,是娶娑婆世界第一仙后,是睡遍四大部洲所有的名妓花魁。
一千五百灵砂?
够干啥呀!
打个茶围,喝顿花酒,听听小曲就完了!
想赚大钱,就得靠撞机缘!
想到这里,陆安之摸了摸揣在口袋里的爱疯石。
定个小目标,等入门考核结束,我就在一年内,先赚它一亿灵砂!
等等!
一亿太多了,咱可没资格和人家王首富比,所以先定个一百万灵砂好了!
“这种态度才对,灵砂就是用来花的,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更何况你们还适逢入门考核这种事关人生未来的大事,自然要准备完全!”
白月蘅豪气的一挥手:“不过这四件装备,我送你们了,算是我的一份心意,提前预祝你们入门成功。”
“万万不可!”
陆安之拒绝。
看着两人在那里推让,三柒摸索着柴刀,扁了扁嘴唇。
哼!
这位阿姨果然馋我家大郎的身子!
真想一刀砍死!
还有我以后要努力攒钱,给大郎花,你们这些富婆女修,休想依靠灵砂把他砸跪下!
陆安之最终还是没答应,他之前没钱的时候就不沾老板娘这个便宜,现在一千六百多灵砂在手,便更不可能了。
自己的钱,消费起来才硬气。
“新手灵装三件套,也就是俗称的**丝三宝,要准备一身,疗伤补元的丹药,来上一瓶,还有爆炸符,至少十张,这个可以用来清理妖兽,效果拔群!”
白月蘅不愧是开杂货店的,对这类装备,如数家珍:“然后我推荐你们购买一幅骨哥地图!”
“这可是居家旅行的必备灵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