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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相思洗红豆     不装了我就是仙王重生txt下载     不装了我就是仙王重生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十六章 爱马百货

    “肯定没人要呀!”

    古神耻笑:“买下来干嘛?当摆设?”

    “那就再做一个有用的!”

    陆安之的脑海中,立刻迸发出一道灵感,而且等做好了,可以放到老板娘白月蘅的爱马百货店里寄卖!

    说不定就能畅销娑婆世界了呢!

    想到就干,陆安之立刻投入到了制作中。

    又一个七天过去了,一具漂亮的傀儡成型,陆大郎退后七步,前后左右检查了一遍,确认没有瑕疵后,靠近,亲在了傀儡的嘴唇上。

    哗!

    莹白色的光芒亮起,几秒内,泥偶的皮肤就变成人类状,细腻湿润有光泽,让人恨不得舔一口。

    “为什么两具女傀儡的脸都一样,你对这个容貌是情有独钟还是怎么的?”

    古神不解:“她是你暗恋的女孩吗?”

    “彩子,我发现你智商不行呀!”

    陆安之皱眉:“这东西可是拿去卖的,我会把它做成喜欢女孩的模样吗?我又不是绿o癖!”

    “那这个女子……”

    古神好奇。

    “她叫深田,在我那场漫长的南柯一梦中,在不知道多少个清冷孤寂的夜晚,抚慰我了孤独的灵魂!”

    陆安之感慨。

    那些尘封在硬盘中的小电影,怕是再也见不到阳光了。

    哎!

    别了,我的老师们!

    等等!

    我都学会傀儡术了,而且原始黏土都是现成的,我可以做一个惠比寿系列出来呀!

    等身大小,真人肌肤触感……

    算了,

    以后有时间再说,当务之急还是先筹钱,买符箓和丹药,通过了飘渺宗的入门考核,先成为正式弟子。

    而且自己重生前制定的百大心愿菜单,一个还没完成呢。

    陆安之不再扯淡,又投入了制作中,他担心这个傀儡卖不出钱,所以准备再做一种小玩具。

    他花了两天搞定,剩下的几个月,则是开始观想那幅白泽异兽图,修炼元神。

    ……

    飘渺峰下的清晨,总是雾气缭绕,有一种让人置身仙境之美,这里适合游玩赏景,而对于穷苦人家,就比较妨碍干活了。

    一大早,等到三柒去上工了,陆安之赶到了飞鹤堂。

    其实陆大郎劝告妹妹这几天别去工作了,专心修养身体,以备战考核,可是三柒不从。

    “又是你?”

    青年伙计看到陆安之,眉头大皱,上次便是这小子租千翼飞鹤,害自己被白管事训斥了一顿。

    “不是我!”

    陆安之摇头。

    陆安之那天回来,第二天一大早,三柒便把千翼飞鹤给还了回来,以她精打细算的性格,是绝对不会让飞鹤在家里闲置一天的。

    “嘁,你到底敢不敢自杀呀?”

    青年伙计鄙视:“不敢就趁早滚,别在这丢人现眼!”

    其他伙计们也耻笑了起来,在他们看来,这个几天前去撞机缘的杂役,肯定是走到半路怂了,怕死,又打了退堂鼓。

    今天这显然是第二次。

    这种想自杀又不敢的人,大家见过太多了。

    “这次我一定行!”

    陆安之知道大家习惯把撞机缘看作是自杀,这些伙计误会他不敢自杀,反倒让他松了一口气,不然总是借千翼飞鹤,会被人怀疑的。

    果然还是要尽快成为修士,那样便可以自己御剑飞行了。

    办完手续,陆安之骑上千翼飞鹤,立刻飞向了长乐坊。

    ……

    二心桥街,位于长乐坊东区,远离商业中心,这里的店铺大多经营一些杂货,平时人流量一般。

    小钱不缺,但是想赚大钱不行,就是走个量,赚个辛苦钱。

    白月蘅的爱马百货便在二心桥街的北侧,挨着一条过城河,河两边,种着万年柳,随风轻荡,冬季也不会落叶凋零。

    陆安之站在桥边,有些纠结。

    自己只是个凡人,仅仅过了六天,便可以制作这么精致的傀儡,白月蘅可是脑子正常的修士,她不怀疑才怪呢。

    万一起了歹意……

    可是去别家店铺,也免不了被怀疑,毕竟凡人这个身份,对于修士来说,就是原罪。

    最终,陆安之还是走向了爱马百货,除了相信老板娘的人品,还因为她实在太大了。

    陆安之对大木瓜总是缺乏抵抗力。

    “欢迎贵客登门,要买些什么……咦,是你?”

    白月蘅看到陆安之,立刻笑了起来:“想通了?放心,说好的,十个灵砂的月薪不会少,你的工作便是接客、打扫……”

    “我是来卖东西的!”

    陆安之打断了自说自话的老板娘。

    “诶?”

    白月蘅打量着陆安之,眉宇间,有了一丝疑惑,怎么几日不见,这小子的元神强大了这么多?

    而且你说卖东西?

    你一个凡人,有什么货物,能让修士看上眼?

    “你看这具傀儡,有没有收购的价值?”

    陆安之赶紧用元神操控着人偶娃娃,走到了老板娘面前。

    “傀儡?”

    白月蘅一惊,快步上前,认真打量,她还以为这个女子是陆安之的姐姐,跟着来,是为了商定当伙计的事情。

    随着验货,白月痕惊叹不已:“还真是傀儡呀!这做的也太逼真了吧?”

    “呵呵!”

    陆安之腼腆一笑,视线却是在偷瞄白月蘅。

    老板娘今天穿的是对襟的月白色长裙,足蹬一双木屐,行走时,卡拉卡拉直响。

    她依旧没有化妆,可素颜的五官还是那么精致与美丽,像一朵盛开的牡丹花,她今天盘了发,用一根碧玉簪随意的别着。

    当然,这些都无关紧要。

    陆安之的眼睛,不由自主的就落在了老板娘胸前。

    大!

    实在是太大了!

    我宣布,从今天起,我就正式成为老板娘的球迷,死忠的那种。

    “这谁做的?”

    老板娘伸手戳着傀儡的皮肤,一脸好奇:“手艺不错呀!”

    “多谢老板娘夸奖!”

    陆安之抓了抓头发,他还是第一次被这么漂亮的女人称赞。

    “啊?”

    白月蘅目瞪口呆:“你做的?”

    “嗯!”

    陆安之点了点头,他不想欺骗老板娘,可能是因为她之前帮助过自己,豪爽大气的形象,让陆大郎本能的愿意相信她。

    白月蘅扭头,认真的打量陆安之,而后笑了:“也是,谁一辈子,还碰不上点儿机缘呢,你能弄到香妃紫灵果,怕也是一个有气运之人。”

    我不光有气运,我还是仙王重生呢!

    陆安之心中满是骄傲。

    “这傀儡有什么用?”

    白月蘅开始验货。

    “输入真元后,它可以自动按摩一刻钟!”

    陆安之介绍。

    “就这!”

    白月蘅愕然,很想问一句,你莫不是耍我吧?

    这有屁用?

    “它的按摩术,是某种功法,很厉害?”

    白月蘅虚心请教。

    “不是,与普通的那种盲人按摩相当!”

    陆安之有点尴尬,这具傀儡的确有点儿废。

    “少年,你是不是觉得我胸大,就没脑子?我告诉你,能用十年时间,在二心桥买下一间店面,站稳脚跟,我也是有大商人天分的!”

    白月蘅有些不快,我以诚待你,你却想坑我?

    “老板娘,你先别生气,听我说!”

    陆安之深吸了一口气,开始推销:“她漂亮吗?”

    “嗯!”

    白月痕点头,不得不说,这具傀儡身段极佳,她见了都有些心动。

    “这就对了!”

    陆安之放心了。

    “什么对了呀?”

    白月痕无语。

    “漂亮就是产品力,而按摩术是锦上添花,这还不值得一位男修付钱?”

    陆安之反问。

    “你当修士是傻的呀?”

    老板娘叹气:“最普通的修士,都不缺女人的,毕竟凡人对于我们来说,就是蝼蚁。”

    “老板娘,总有一些修士是善良的,不愿意胁迫人类女子吧?而且人偶娃娃的乐趣,根本不是凡人女子可以比拟的。”

    陆安之回忆着在南柯一梦中接触过的那些心理学内容,开始给老板娘上课:“凡人女子再美,也拥有独立的人格,男修士不可能什么话都和她们说,而这种人偶娃娃不同,男修可以把她们当做女儿,当作妻子,甚至当作母亲,可以在她们面前,彻底地袒露心扉。”

    “玩这种人偶娃娃,是一种精神寄托,当然,这个客户群体肯定不大,但是只要有几百人,几千人,也算一个不小的市场了。”

    每个人的喜好都是不同的,即便世界级的畅销歌曲,票房冠军电影,照样有人不喜欢。

    手办这种东西,贵得要死,可就有人爱收藏,还必须是正版。

    “当做女儿?妻子?”

    白月蘅好看的黛眉皱了起来:“那是变态吧?”

    “呃!”

    陆安之有些尴尬,还好他还有‘弗洛伊德’的学说可以解释这些。

    “我虽然不是很懂你说的那些理论,但是听上去有些道理!”

    老板娘是一个很包容的女人,而且陆安之长得很和她的口味,她也愿意帮一把!

    “这样吧,五十灵砂,我收了!”

    老板娘摘下钱袋,准备掏钱。

    “等等!”

    陆安之打断:“老板娘赏识我,我也不能让您吃亏,不如我将这具人偶娃娃寄存在这里,最后不管卖出多少,五五分成如何?”

    “哈哈,嫌五十灵砂少呀?”

    老板年打趣。

    “绝对不是!”

    陆安之摇头,但是心中,的确看不上这五十灵砂。

    要是这么少,他宁可白送给老板娘了。

    自己可是仙王重生,辛苦七天做一尊傀儡,就卖这么点儿钱?

    那还不如去打野呢!

    杀人夺宝多有意思!

    “好,就按照你说的办!”

    白月蘅无所谓,反正店里地方够大:“还有东西要卖吗?”

    “有!”

    陆安之取出了那个小玩具,他预估到了人偶娃娃可能卖不出价,所以这个小玩具,才是他这次赚钱的杀手锏。

第十七章 一入仙途悔终生

    “这是何物?”

    白月蘅开杂货店,见过不少珍稀罕见之物,可是这个小盒子,她却是闻所未闻。

    这是一个巴掌大的圆形小盒子,上面插着一顶‘雨伞’,雨伞下,有八个做千里奔腾状的小木马。

    “八音盒!”

    陆安之取出一粒灵砂,打开底座,安放进了‘电池位’,八音盒上的旋转木马,立刻转动了起来。

    古三彩不愧是上古至宝,它产出的原始黏土有一个特性,那就是模拟万物,比如制造八音盒的音筒、阻尼、传动机构,这种泥土都可以胜任。

    只不过耐久度很短,容易坏。

    “谢谢你,有心了!”

    白月痕喜欢那八匹小马驹,正好契合自己‘爱马百货’的店名,而且‘八’谐音‘发’,寓意财源广进,是个好兆头。

    这东西挺新鲜,但说话,不值钱,不过慷慨大气的老板娘,愿意为此支付十个灵砂。

    “老板娘,你这里有陶笛吗?”

    陆安之看向了右侧的货架,不愧是杂货店,尽然还卖古筝、琵琶之类的乐器,你这是要抢乐器店的生意呐。

    “有!”

    白月蘅转身,取了陶笛回来,递给这个清秀少年:“你要干嘛?”

    “嘘!”

    陆安之将食指放在唇边,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然后开始吹奏陶笛,试了试音。

    “音挺准呀!”

    陆安之称赞。

    “那是必须的,我爱马百货卖出的货物都是精品,不坑钱!”

    白月蘅得意的抬了抬白皙的下巴,而后又闭上了嘴巴,因为她看到陆安之动了一下那个八音盒,之后,

    悠扬的陶笛声,响彻在店铺中。

    陆安之吹奏的是《故乡的原风景》,在南柯一梦中的那个世界,属于顶级的名曲,很多节目都会使用的配乐。

    果然,音乐是不分国界的,它的美,是那种众生都可以领略的。

    当陆安之吹起陶笛,前奏响起,白月蘅一下气便愣住了,而后眼圈变红了。

    吾有故乡,山高沂长,歌起雩台,古韵悠亢。

    吾有故乡,朝睽夕望,古来游子,思旧怀伤。

    一股思乡之情,随着清幽深远的陶笛声,犹如秋日的细雨,洒在了身上,浓的像雾,沾衣湿心!

    是呀!

    我离开家,已经很久了,久到我都忘了院子里种下的那棵枇杷树,年华已经多大!

    我走过许多山,山都不说话!

    我游过很多海,海也不说话!

    飞剑咻咻飒飒,伴我走天涯!

    我不知道我去向何方?

    便以四海为家!

    其实我只是想看这一路上更多的云和霞!

    像极了十七岁那年,和你一起看过的烟花!

    顶级的音乐,便是让人共鸣,陷入不可自拔的情绪中,勾起埋藏在心底,最深的记忆。

    陆安之吹完了曲子,而白月蘅泪珠划破脸颊,湿了衣衫。

    “让你见笑了!”

    老板娘唇角轻扯,微微一笑,抬袖擦掉了泪痕:“这首曲子叫什么?”

    “故乡的原风景。”

    陆安之的心脏,不争气的猛跳了几下,他承认,老板娘的两只木瓜不仅大,还白,但是当她展颜一笑的时候,什么大,什么白,都没有意义了。

    她或许谈不上倾国倾城,但任何一个男子,愿意用双手摘下湛蓝的天空,捧起苍茫的大地,献给她,只为博她一笑。

    这是一个胸大到让人忽略了她美丽容颜的女子,她的眼睛中,藏着的故事,醉山海,醉星辰,也醉这世间人!

    “好名字!”

    白月蘅大赞:“这个八音盒,是不是可以把一首曲子录下来,不停地演奏?”

    “老板娘果然聪慧!”

    陆安之比了一个大拇指。

    啪!

    白月蘅屈指弹了陆安之的脑门一下:“小小年纪,便学人拍马屁,该打!”

    “哈哈!”

    陆安之揉了揉额头,他知道老板娘没生气。

    “一千灵砂,这个八音盒我买了!”

    白月蘅说完,便要取钱。

    “等等,如果老板娘喜欢,我分文不收!”

    陆安之本来是打算寄卖的,没想到先打动了白月蘅,既然人家喜欢,那他便白送了。

    “我堂堂一介修士,怎会沾一个凡人的便宜?”

    白月蘅摇头。

    “呵,既然如此,那我不卖了!”

    陆安之收起八音盒,转身就走。

    “诶?”

    看到少年生气,白月蘅一愣,赶紧拉住了他:“你一个穷小子,装什么大方?一千灵砂,够你吃香喝辣,享用一辈子了。”

    “我现在是凡人,不代表我明天还是凡人!”

    陆安之皱眉,足以夹死一只海蟹,他现在最烦‘凡人’这两个字,我他么的可是仙王重生。

    比你们这些杂鱼修士不知道尊贵多少倍!

    “呃,好吧,是我小觑你了,我道歉!”

    白月痕完全没有修士的威严,倒像个善良的小阿姨,她伸手揉了揉陆安之的头:“告诉我,这首曲子哪来的?”

    “我说是梦中学到的,你信吗?”

    陆安之在学习傀儡术的过程中,意外发现自己在南柯一梦中学到的那些东西,都没有忘。

    在种花家的另一段人生中,陆安之作为一个文艺小青年,写小说,玩音乐,唱民谣,那也是一把好手。

    当然,核心目的,还是为了把妹!

    “信!”

    白月蘅点了点头。

    谁还没有点儿秘密呢!

    “你觉得这种八音盒能卖出去吗?”

    陆安之询问,这可是他用来赚钱的底牌。

    “八音盒很一般,随便一个炼器师都能做,但是这首曲子,却是独一无二的。”

    白月痕评价:“我给你一千灵砂,便是纯粹是因为喜欢这首《故乡的原风景》。”

    “音乐这种东西没办法防剽窃的,咱们尽量在它传播开之前,捞一笔是一笔!”

    陆安之不在乎,反正他在梦中,学了好多经典名曲,够用了。

    “少年,不卖可以吗?”

    老板娘眼巴巴地望着陆安之,仿若一只等待投食的波斯猫。

    “啊?”

    陆安之愣住了:“为啥?”

    “我喜欢!”

    白月蘅撇嘴:“我想独享它!”

    你这个理由很豪横呀!

    陆安之不想错过赚钱的机会,要拒绝,但是……

    好!

    陆大郎没与任何犹豫便同意了。

    没办法,

    老板娘实在太大了。

    “哈哈,我就知道少年你人品不错,值得结交!”

    老板娘一把搂住了陆安之,揉乱了他的头发:“从今以后,你就是我白月蘅的好朋友了!”

    陆安之的左脸颊贴着老板娘的胸脯,思忖着这一波应该是赚了,虽然一个灵砂都没有挣到,但是和她的关系更进一步了。

    稳定的销售端,入手一家!

    “喂,少年,我诚心实意聘请你作爱马百货的伙计,月薪三十个灵砂!”

    白月蘅神情认真,再次招揽。

    “哈哈,涨薪了?”

    陆安之轻笑:“是看在那首曲子的份上?”

    “没错!”

    老板娘落落大方的承认了,以前,你这张脸对我来说,值十个灵砂,现在多了才华,自然要升值了。

    毕竟我也不是那种随便来一个小白脸便欣赏的肤浅女子。

    “抱歉!”

    陆安之拒绝。

    “哎,你们这种不谙世事的少年,总是渴望修仙、渴望长生,可这条路实在太难了,你看看长乐坊有多少修士,修仙梦碎,只能在这里混日子,蹉跎一生。”

    老板娘叹气:“少年,一入仙途悔终生呐!”

    “人生路漫漫,哪有那么多心想事成?我能做的便是去全力以赴!”陆安之撇嘴:“我不想老了以后回首望去,满眼看到的都是遗憾和后悔!”

    白月蘅怔住了,没想到一个少年口中,竟然说出这等话,一时间让她有些羞愧和感慨。

    是呀!

    仙途艰难,可这不该成为放弃的借口!

    因为总有人会征服它们,成就无上仙王之位!

    “老板娘,还有一件事情你弄错了,我想修仙,不是为了长生,而是为了拥有力量,去做我想做的事情,我还有一百个大心愿要完成呢。”

    陆安之的双亲死的早,作为大哥,要照顾三柒,为了不让她担心,他从来不会在妹妹面前诉苦,他展现的永远是他最可靠的一面。

    可陆安之一个少年,也渴望倾诉。

    白月蘅和蔼可亲、温柔大气,没有修士对待凡人时的那种高高在上,这让陆安之觉得她像一位善良的邻家小姨,不由自主的说了一些心里话。

    “哇,竟然不要长生?”

    白月蘅故作惊叹,要知道这可是无数人间帝王都梦寐以求的东西!

    “如果每天过得像一条杂鱼,我要这无尽的寿命又有何用?”

    陆安之飒然一笑。

    “赞!”

    白月蘅高声喝彩,看着这个少年黑白分明的眼睛,调侃了一句:“等你成为仙王,我白月蘅定然着新衣、化盛妆,扫榻煮酒、熏香抚琴,以侍女之姿,出迎百里,跪候大驾!”

    陆安之听到这话,下意识的瞄了老板娘的胸口一眼。

    你话说这么大,必然是觉得我办不到,可你要失算了,因为我是仙王重生。

    等到我和你摊牌的那一天,你肯定会吓到漏尿的!

    “好了,亲兄弟明算账,我给你钱!”

    老板娘取了一千灵砂。

    陆安之说什么都不要。

    “少年,你这么有骨气干嘛?你那首《故乡的原风景》,值这个价!”

    白月蘅无奈:“那这样吧,店里的东西,你随便挑几件吧?”

    老板娘也很大气,只要陆安之看中的,不管贵贱,都给。

第十八章 永恒黄金,第一打手!

    爱马百货的店面不大,但是货物齐全,小到补充真元的灵丹,大到法器,琳琅满目,甚至还有一件法宝镇店。

    不过陆安之根本没挑,而是直接选了两双合适的神行步履。

    “你确定?”

    看着陆安之试穿靴子,白月蘅无奈的捏了捏眉心:“索八、清五、崴脚履,合称**丝三宝,这鞋子不值钱的,你换一个呗?”

    “怎么没感觉身体变轻呀?”

    陆安之穿上这双兽皮靴子后,蹦了几下,发现没有身轻如燕的感觉。

    “你当它是法宝呀,拿起来便能用?这只是最便宜的灵装,你需要往鞋子中注入真元,它上面镌刻的神风法阵才会激活,才能起到加速的效果。”

    白月蘅科普。

    “原来如此!”

    陆安之恍然大悟,然后收好自己的布鞋,转身离开:“老板娘,下次再见!”

    “诶?你真的不换?”

    白月蘅不好意思了,自己这便宜占大了,她赶紧拿了一件索灵法衣,又拽了一条清醒束带,正好凑了一个新手三件套,去追陆安之。

    “老板娘,快回去吧,尽量把人偶娃娃卖的贵一些,那样我下次来便有灵砂消费了!”

    陆安之挥了挥手。

    “哎!”

    白月蘅叹气,这少年太有骨气了,不吃嗟来之食!

    不过我欣赏!

    ……

    陆安之到了长乐坊外,从兽栏取了千翼飞鹤,开始返程,顺便反思这次的售卖之旅,有什么得失!

    “我应该给人偶娃娃设计几套制服,满足各种顾客的不同口味,毕竟佛靠金装,人靠衣装,就这么定了,先来套jk制服!”

    陆安之一路风驰电掣,回到家,便急不可待的钻进了上古彩陶中,准备做一个战斗傀儡。

    仙王百科上记载的第三个机缘,珍稀度甲等,而且危险度很高,所以陆安之不敢贸然去取,先做一个傀儡傍身,可以提高生存率。

    “你为什么不用我前任主人留下的战斗傀儡?”

    得知陆安之的意图后,古神不解:“那尊傀儡虽然残破了,但它的品级,依然是永恒黄金。”

    陆安之顿时无奈了:“你也没告诉我呀?”

    “好吧,我的锅!”

    古神呵呵,主要是陆安之的表现太好,通过试炼后,便开始紧锣密鼓的学习傀儡术,两个人根本没有进行过深度交流。

    “傀儡在哪儿?”

    陆安之迫不及待的想看。

    他已经知道了傀儡也是分等级,分别为倔强青铜,秩序白银,永恒黄金,荣耀钻石,以及最强王者。

    每一个级别,又分为上、中、下三品。

    而划分依据,则是根据战斗力强弱,毕竟傀儡最初被制造出来,便是为了战争厮杀。

    黄金级傀儡,是很强大的,哪怕破损了,只要傀儡师的操作技术足够好,也可以越阶击杀更高境界的对手。

    咔拉!

    一块地板打开了,露出了一个地下室,陆安之踩着漫长的台阶走了下去。

    与产出原始黏土的那个地下工坊不同,这里完全就是个机库,很大,很高,给人一种空旷之感。

    下了台阶,便是一条长达百米的笔直大道,闪烁着红色的光芒,就像晚上的机场跑道。

    在大道两侧,则是一个个并排的机库,不过大部分都空着。

    “我前主人陨落的时候,经历过数场大战,几乎所有的傀儡都爆掉了,只剩下一具还没来得及用。”

    听着古神的介绍,陆安之四下游览,最后停在了一座机库前。

    在里面,矗立着一尊二米半高的小巨人,它全身的皮肤是紫色,有着竖状的条纹,看上去树木的纤维层。

    它是个大光头,没有胡须,身上穿着覆盖度不是很高的战甲,左手戴着一只黄金色的手套,布满了锈迹和污痕,不过上面有一颗绿宝石,熠熠生辉。

    它的武器,是一柄背在身后的战刃,不过看上去更像一块厚重的铁板,看着分量就不轻。

    陆安之估摸着这玩意不用开刃,可以直接当铁棍使,就算是钢筋铁骨挨一下子也受不了。

    “感觉如何?”

    古神对这尊傀儡不太熟悉,因为前主人很少使用它。

    “看这外形,是物理系英雄吧?”

    陆安之凝神静气,几秒后,它的眉心窜出了一缕金色的气息,注入了这尊傀儡的眉心。

    这是元神操控。

    咔!咔!咔!

    傀儡的身体,发出了声响,它动了起来,左右摆头,活动颈椎,然后又出拳,测试力道!

    “物理系英雄是什么鬼?”

    古神不懂。

    “就是近战傀儡!”

    陆安之科普:“它有什么特长?”

    “这具傀儡是主人捡到的,也不知道用了什么天材地宝制作,反正它的皮肤,炼气大圆满的修士,全力一击才能破防。”

    古神知道的也不多。

    “哇,这个厉害!”

    陆安之很满意,至少作为新手傀儡,很好用。

    “诶?你居然不嫌弃它?”

    古神意外。

    “为什么要嫌弃?”

    陆安之愕然,这明显是极好的肉盾。

    “因为它只能肉搏,无法释放法术攻击呀!”

    古神回答的理所当然。

    因为在修真界,斗法才是高大上,好看又华丽,而肉搏,既野蛮又粗俗,犹如未开化的野人行径,被人所鄙视。

    毕竟法术强不强,多不多,看修士的修行资质,而肉搏这种糙活儿,有手有脚就能干,因此毫无技术含量。

    这也是彩子前主人不用这尊傀儡的原因。

    “我就喜欢一刀砍爆敌人的狗头!”

    陆安之操纵着傀儡,拔刀斩杀,奔跑跳跃,整个动作,非常丝滑,流畅!

    越是高等的傀儡,操作起来,不仅顺手,而且会减少元神损耗,这就意味着傀儡师可以战斗更长的时间。

    陆安之估算了一下,以他现在的元神强度,可以操作着这尊傀儡战斗一刻钟。

    “很好,以后就叫你灭霸了!”

    既然变成自己的东西了,那理所当然要起个名字。

    陆安之尽管不像妹妹那么慎重,但是行事风格也属于谨慎型,他没有贸然出击,而是一边继续观想白泽异兽图,修炼元神,一边熟练灭霸的操作,直到足足在史前石屋里待了三个月后,他才骑上千翼飞鹤,正式向黑驼山乱葬岗进发。

    仙王百科上记载的第三道机缘,也是最好的一个,便在这里。

    如果拿到它,陆安之的入门考核,可以说稳了五成。

    ……

    陆安之在彩陶石屋中待了好几个月,可现实中,也就过去了半天。

    爱马百货店里,没有客人,白月蘅正好乐得清静,她双臂交叠,整个人爬在梨花木桌上,看着眼前的八音盒,缓缓地转动。

    清雅悠扬的音乐,宛若泉水般,在空气中缓缓流淌。

    滋溜!

    老板娘喝了一口茶水,享受这份安宁,直到一个十七、八岁的青年登门而入。

    “老板娘,此物为何?”

    青年盯着木桌上的八音盒,他路过这家百货店的时候,听到了这首动人的曲子,便情不自禁的走了进来。

    “八音盒!”

    老板娘打量这个青年。

    嚯!

    一只修二代。

    这青年穿着一身磐龙法衣,足蹬龟灵长靴,身背一把造型古朴的飞剑,腰带上的玉佩,不怎么显眼,但以老板娘的经验来看,这定然是一件法宝。

    青年全身的灵装加起来,价值近百万灵砂,所以他不仅是修二代,还出身豪门,家境优渥。

    “欢迎光临!”

    白月蘅笑脸相迎。

    这种人,老板娘一般称呼他们为肥羊……呃……是豪客,要悉心招待,毕竟说不定一笔买卖做成,就够吃一个月了。

    “哦!”

    魏笑天看了老板娘一眼,瞳孔瞬间瞪大到了极限。

    这……

    这也太大了吧?

    走路会不会碍事呀?

    “贵客有什么需要的?”

    老板娘对于青年这种模样,已经见怪不怪了。

    “呃!”

    魏笑天脸一红,有些尴尬,又偷瞄了一眼老板娘的大木瓜后,移开了视线,看向八音盒:“此物我买了,多少钱?”

    “不卖!”

    老板娘拒绝。

    “我出一千灵砂!”

    魏笑天没在意,直接报了一个让人不想拒绝的大价,他出身大宗门,见过世面,这玩意类似于留音石,可以记录声音后放出,不值多少钱。

    他要买,纯粹是因为喜欢那首没听过的曲子!

    太打动人了!

    让魏笑天想起了故乡的稻花田,想起了那个眉毛弯弯的小丫鬟!

    “……”

    老板娘愣住了,现在的修二代,都不把钱当钱了吗?

    这出手也太阔绰了吧?

    白月痕望向了魏笑天的胸口,那里有一个羽毛飘落的徽标。

    “你是羽化宫的修士?”

    老板娘知道,这个‘飘落羽毛’是小仙州八大豪门之一羽化宫的宗门标志。

    “千年一觉登仙梦,泪湿身后几多恨!”

    魏笑天骄傲的报上了本宗的定场诗:“老板娘,魏笑天这厢有礼了!”

    像这些大宗门的弟子,出门在外,很喜欢报出定场诗,因为但凡屑小奸商之辈听到后,便会衡量一下,如果坑他们被发现后,付出的代价值不值!

    说直白点,大宗门的人,等闲之人惹不起。

    白月蘅立刻正了脸色,也报上了自己的诗号:“若有诗书藏于心,岁月从不败美人!”

第十九章 绝世剑豪

    一般来说,定场诗也罢,诗号也好,都带有本宗或者本人的某些特质,像老板娘这句,强调的其实不是美人,而是学富五车,满腹经纶!

    “这诗号有些霸气了呀!”

    魏笑天嘀咕着,又瞅了老板娘的大木瓜一眼,忽然觉得她肚子里有没有锦绣文章,已经不重要了。

    你已经这么大了,还要什么飞剑?

    “老板娘,我很喜欢这首曲子,它叫什么?”

    魏笑天从怀里掏出了一个百宝囊,准备取灵砂付账。

    巴掌大小的百宝囊,内部有一个独立的空间,根据做工和材质,空间的大小也不同,最大的甚至能放下三山五岳。

    “它叫《故乡的原风景》,在小仙州还未曾出世,你是第三个听到此曲的人。”

    老板娘虽然眼馋一千灵砂,可听着从八音盒中流淌的的曲子,她又不舍得:“抱歉,我不卖!”

    “……”

    魏笑天皱眉,这个数目是他的心理价位,再多,他出的起,可是会被当做冤大头。

    其实用留音石录制一份也可以,但是魏笑天身份尊贵,不屑干这种勾当,不然他觉得会丢了羽化宫的脸面。

    哎!

    魏笑天叹了一口气,失落的转身离去。

    “贵客,我没说此物只有一件呀!”

    白月痕无语,这只修二代脑子没问题吧?

    “啊?”

    魏笑天一呆,跟着便用手拍了一下脑门,光顾着品味这首曲子的意境了,居然把这么平常的事情给忘了:“老板娘,劳烦你速去于我取来!”

    “没货,要定做!”

    白月蘅忽然间觉得有些对不起陆安之了,这只修二代开口便是一千灵砂,和自己开给陆安之的价格一样,可问题是,那个清秀少年没要自己的钱。

    哎!

    自责!

    我堂堂修士,竟然占了一个凡人少年的便宜。

    “要多久?”

    魏笑天不想等太久。

    “一个月如何?”

    白月痕只能祈祷陆安之尽快再来爱马百货一趟。

    “太久了!”

    魏笑天摇头:“你们快一点儿,我可以加钱!”

    要么说土豪的钱好赚呢,这灵砂感觉就像大风刮来的。

    “加钱不必了,我尽量让那位傀儡师快一些!”

    白月痕保证。

    “要付多少定金?”

    魏笑天一看便是不差钱的主儿。

    “不用定金!”

    白月蘅一向大气,而且哪怕到时候魏笑天不要了也无所谓,她觉得这首《故乡的原风景》一定会成为风靡小仙州的名曲,靠着它,这种八音盒怎么也能一个卖一百个灵砂吧?

    血赚!

    嗯,到时候问问那个少年,还有没有其他乐曲了!

    最好弄一个系列!

    “你们尽快呀!”

    魏笑天催了一句,准备离开了,毕竟他平时购物,根本不来这种一看便没什么好货色的小杂货店的,只是当他的目光落在角落那具人偶娃娃的身上时,他呆滞了一下。

    “这个女子好漂亮呀!”

    魏笑天心中赞叹,只是她为什么要站在这里?

    等等,

    她为什么没有心跳?难道是一具傀儡?

    可这做的也太真实了吧?

    魏笑天好奇心大起,快步走到了人偶娃娃前,仔细鉴赏,然后没忍住,摸了一把。

    手感不错!

    “老板娘,这个傀儡卖吗?”

    魏笑天想要。

    “当然卖,不过这具傀儡除了会几手简单的按摩术,没任何特长!”

    白月痕赶紧解释了一下,省的让修二代以为自己再用劣等货骗钱。

    “没关系!”

    魏笑天不在乎其他能力,漂亮便足够了。

    “……”

    白月蘅服气了,还真有男修士买这玩意呀?

    看来我还是不懂男人心!

    “多少钱?”

    魏笑天准备掏腰包。

    “一……”

    老板娘还没说完,就被一道粗狂的声音打断了。

    “哇,这傀儡做的好逼真、好漂亮,是俺喜欢的类型,老板娘,多少钱?”

    一个长着络腮胡的大汉走了进来,兴致勃勃的问价。

    魏笑天心中一紧,赶紧插话:“一千灵砂?我要了,包起来吧!”

    “……”

    白月蘅其实想说一百灵砂的,谁知道慢了半拍,便翻了十倍!

    当然,也有这个大汉表示出兴趣的缘故。

    “这么贵?”

    果然,大汉听到报价,浓眉皱起,随便在店里扫了一眼后,骂骂咧咧的走掉了。

    他是个傀儡师,其实对那具人偶娃娃挺好奇的,但是他没敢凑过去看,因为他是个散修,没有跟脚靠山,而那个豪掷一千灵砂买东西的青年,显然是他惹不起的人。

    “哼,该死的有钱人!”

    大汉郁闷。

    一番忙碌后,白月蘅送走了魏笑天,入账一千灵砂,而且不久后,还将有一千灵砂收入。

    “仅仅两件傀儡卖的灵砂,都赶得上我三个月赚的钱了!”

    白月痕开心的哼起了小调。

    不对!

    人偶娃娃的钱,是对半分,要给陆安之五百呢!

    还有既然有一,肯定有二,我得再让他做几具人偶娃娃!

    即便别人不买,也可以继续卖给这个羽化宫的修二代!

    把每一只肥羊薅秃,这可是身为杂货店主的基本素养。

    魏笑天这次偷偷溜出来,是打算去扶风巷喝花酒,现在得了新玩具,顿时没了兴致,直接骑着赤烟马回宗门。

    他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把玩她了!

    “没想到一家不起眼的杂货店中,竟然还有这等好东西,以后可以常来逛逛!”

    魏笑天觉得淘到宝了。

    开心!

    ……

    黑驼山原本只是一块无名的荒野之地,一只从这里走出去妖修,后来修成了分神期的巨头,威震整个小仙州,因为它的真身是一只黑色皮毛的骆驼,所以它的故乡自此被称为了黑驼山。

    小仙州很大,即便是能够飞天遁地的修士也不可能去过每一个地方,就更别提陆安之这种从小便没出过远门的凡人了。

    幸亏万法仙王是一个很细致的人,他送回来的神机中,有娑婆世界最详细的地图,而且还不止一幅,因为需要标注的内容太多了。

    比如哪里有罕见的洞天福地,哪有里珍贵的天材地宝,甚至还有名人墓葬的所在地点,一幅地图根本放不下。

    五千年,沧海桑田,世界变化太大了,单是地貌的变迁,神机上就有十二个版本。

    万法仙王将资料准备的如此充足,自然便节省了陆安之大量的时间,他可以根据地图,对照参照物后,直奔目的地。

    半天的飞行后,乱葬岗到了。

    “黑驼山便是这块荒野之地最大的山峰,然后朝着它的西北方走七十里左右,便有一处乱葬岗!”

    陆安之站在野草横生的坡地上,望着前方那片没长着几棵树的坟地,有些小激动。

    不出意外,就是这里了。

    “仙王百科上没写有妖怪,但是不得不防!”

    陆安之手指在原石屏幕上滑动,搜索黑驼山过去五年以及将来五年的情报,看看这里有没有出过什么妖怪。

    如果有,证明它此时还在此地。

    只可惜,情报太少了。

    哎!

    毕竟五千年的时光太过于久远了,高高在上的万法仙王也不可能为一个甲等机缘详细地调查黑驼山。

    有那时间,还不如都花在三甲等机缘的资料收集上,要是重生后捞到一个,就赚大了。

    陆安之接近了乱葬岗后,没有贸然去找那个机缘,而是先操控着深田傀儡,自己的处女作品,巡逻一圈。

    这具傀儡比起灭霸,不仅看上去人畜无害,而且操作它消耗的元神之力也比较少,适合用来当诱饵。

    半小时后,缩在一棵大树后的陆安之,冒出了脑袋。

    “我都这么谨慎了,应该不会被人黄雀在后阴一把吧?”

    陆安之深吸了一口气,猫着腰,快步走向了乱葬岗。

    这里很大,至少顶两个大学的操场,开一场万人演唱会都没问题,至于怎么形成的?

    这便不清楚了,可能是战乱时的杀俘地点,也可能是被妖怪抓走吃掉,扔骸骨的地方。

    总之这地方阴风阵阵,死气弥漫,陆安之不想多待,所以他的脚步很快,只是茂盛的野草让行动不便。

    几分钟后,陆安之来到一块一人多高的大石头前,石头上,有一条半个手掌深的剑痕。

    呼!

    陆安之做了两个深呼吸,神色兴奋,这便是仙王日记中记载的那个甲等机缘了。

    这道剑痕,是一位剑豪留下的秘剑帖。

    什么叫剑豪?

    就是领悟了秘剑意的剑修。

    剑修,顾名思义,就是专门修习剑道的修士,这种人在修真界极多,毕竟剑乃百兵之王,高端大气上档气,大家都爱练。

    但是就像学画画的人那么多,贝多芬只有一个一样,练剑这件事,也是看天分的。

    娑婆世界剑修很多,但是剑豪非常少,因为只有领悟了秘剑意的剑修才有资格被称之为剑豪。

    所谓的秘剑意,便是个人对于剑道的感悟达到一定的境界后,领悟的真谛,秘剑便是真谛的具现化。

    修真界名气最大、最神秘的三大秘剑之一黄粱一梦,一剑斩出,可以让人一梦千年而不醒,直接老死在梦中。

    据说那位最初领悟了这道秘剑意的剑修,是一位佛修僧人,他在滚滚红尘中行走上千年,迷失了自我,最后因为一个契机,一朝顿悟,不仅在菩提树下坐化飞升,还留了这道秘剑,以警示提点后人。

    功名利禄如浮云,万般诸法皆成空!

    领悟秘剑意是只有奇才剑种才能办到的。

    因此修真界有一个共识,那便是秘剑无处可学,无法教授,只能靠顿悟。

    也就是说你生下来有这个天分,你就可能成为剑豪,如果没有,那么抱歉,你拼尽一生去练剑都没用。

    这就像普通人想靠学习达到爱因斯坦或者牛顿那种程度,简直是痴人说梦。

    一位剑修如果能领悟出秘剑意,其成就相当于文人骚客写出了一首脍炙人口足以传世的无双诗词。

    看看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才有几人能留下诗才大名?留下一首老少皆知的经典?

    顿悟这种事情,太过于虚无缥缈了,除了那些绝世的奇才剑种,可以从一粒卑微的砂尘中体会到一生极乐,可以从一个孩童的浅笑中感受到一世尘缘,进而领悟剑道的真谛,普通人就别想了。

    但是,正如佛祖不会赶尽杀绝任何蝼蚁,天道给你关上一扇门的时候,也会给你打开一扇窗。

    剑修们可以通过感悟参详剑豪们留下的秘剑帖,来尝试着顿悟秘剑意。

    这就像书法,种花家五千年历史,才有几种书法问世?

    屈指可数!

    自创一种,真的太难了,但是照帖临摹,还是能诞生一些书法大家的。

    根据史料记载,目前娑婆世界的修真文明经历了数十个元会,数百万年,已知的秘剑也就一百零八种。

    参详秘剑帖是顿悟秘剑的一个捷径,不过极少人能走,因为秘剑帖太珍贵了,等闲修士得不到。

    首先,能制作秘剑帖的剑豪,最差也得是金丹境界,还得修出了第二元神,然后用身外化身之法,将这道元神斩下,烙印在南柯神木上,才能形成一本完整的秘剑帖。

    正所谓金丹大成,横行天下,从这句俗语便能看出这个境界是多么的强横,自然也意味着其珍贵程度。

    身外化身之法,有优劣之分,品级高的功法修炼出的身外化身比本尊还要厉害,自然也就提升了秘剑帖的成功率。

    再论元神,先不说修出第二元神有多难,单是斩下来,对修士来说本身便是一次巨大的伤害和损失了。

    没个百八十年,别想恢复。

    最后是南柯神木,这东西是一种很罕见的灵木,它无法被眼睛看到,只有当修士梦游的时候才能看到它,而且学识太浅,认不出来,境界太低,砍伐不断。

    由此可见,制作一幅秘剑帖是何等的艰难了,那都是剑豪留给后世子孙的无价之宝。

    小仙州八大豪门之一的太平剑宗,以修习剑道为主,道统传承了数个元会,可即便如此,也只攒下三幅秘剑帖。

    而且为此物爆发的宗门大战,不下百场,几乎每一次都是灭门危机,能挺过来,实属不易。

    当然,世间不缺天才,自然也少不了疯子。

    有少数剑豪,随心所欲,根本不在意烙印秘剑帖成功与否,他们兴之所至,或者在人生值得铭记的地方,会试图留下自己的秘剑意。

    这就像人们旅游的时候,去了风景名胜之地,总是想在那些建筑上留下某某到此一游的记号。

    此时陆安之眼前的大石头上,有一道狭长的剑痕,它就是一幅秘剑帖,价值连城。

    如果陆安之能从上面领悟出秘剑,便能成为剑豪,入了飘渺宗,即便不被当做种子栽培,也会被高看一眼。

    至少门派给的福利,要比普通弟子好一个档次。

第二十章 唯有诚与心,才能诚与剑!

    黑驼山乱葬岗,天色渐暗,阴风阵阵,似乎有恶鬼巡游,绝对能把少女的尿吓的漏出来。

    陆安之对这种鬼地方无动于衷,没有丝毫害怕,反而兴奋的掌心中全是汗水,他盯着面前的大石头,紧张的犹如第一次进洗头房的菜鸟,面对热情好客的女技师,完全不知所措。

    “还好我有仙王百科!”

    陆大郎赶紧掏出神机,从百科中检索如何使用秘剑帖,他主要是担心万一自己不小心把它弄坏了,可没地方修去。

    “每一种秘剑帖都是不同的,但是无一例外,都是剑豪最纯粹的情感流露,用心去感受便是了。”

    看着百科上的描述,陆安之一头雾水。

    就这?

    好唯心主义哦!

    算了,先试一试吧。

    陆安之凝神静气,瞪大眼睛,望向了大石头上的那道剑痕。

    几秒后。

    一道粗狂的声音突兀的响起:“如果有来世,你愿意做一个厨子吗?”

    “啥玩意?”

    陆大郎以为自己幻听了。

    这不是秘剑帖吗?

    即便不问我想不想当剑豪,也该问我渴不渴望做修士吧?

    当厨子是什么鬼?

    尽管陆安之心中不明所以,但还是顺嘴回了一句。

    “愿意!”

    陆安之没有撒谎。

    在小仙州,庖人,也就是厨子,是一种贱业,社会地位低下,而且不好说媳妇的,但是陆大郎无所谓。

    因为在南柯一梦中,他喜欢做菜,比起去外边吃,或者叫外卖,自己买菜烹饪,干净又省钱,而且当短视频火起来的时候,陆大郎还靠着发一些烹饪视频赚了一波钱。

    虽然没有成为头部网红,但是也小有名气,所以他对做菜很有好感,毕竟这也算一技之长。

    当陆安之说完这两个字,轰,他的脑袋就像被一柄杀猪刀给洞穿了,四周的乱葬岗坟地消失,变成了一个烟火气缭绕的后院。

    一个临时搭起来的土灶上,火烧的真旺,上面架着一个大柴锅,里面的热水沸腾。

    不远处的木桩上,拴着一头老黄牛。

    陆安之低头,看到身前是沾着暗红色血痂的案板,而右手中是一把有些年头但依旧锋利的杀猪刀。

    “这搞毛?杀牛?”

    陆安之给整懵逼了,说好的秘剑呢?

    就这么站了几分钟,陆大郎再没有听到其他声音。

    得了!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杀牛吧!

    陆安之没有经验,开始动手后,一片兵荒马乱,费了好半天劲儿,才宰了这头牛,洗剥干净。

    “我这要是还在南柯一梦中,把杀牛的视频一拍,播放量过百万没问题吧?”

    陆安之哈哈一笑,只是随后看着案板上的牛肉,他又皱起了眉头,

    不行!

    只是杀牛,除了噱头,没有任何含金量,得整个好活儿!

    比如说,把整只牛完美分割,牛腩、里脊、腱子肉,应该铆是铆、丁是丁,不多一丝,不少一片!

    陆安之无聊的时候,看过那些顶级厨师处理食材的视频,杀金枪鱼切生鱼片,分切牛肉,因为很有美感,堪称解压放松的好手段。

    可惜没牛了!

    陆安之有些遗憾,正要清洗杀猪刀,哞的一声牛叫响起,陆大郎愕然转头,便看到那根木桩上,又出现了一头老黄牛。

    “这个剑豪和老黄牛有仇吗?又给整一只?”

    陆安之无语,不过跟着便开心了起来,开始杀牛。

    这一次,他比较用心,开始记忆牛的各个部位,以及如何下刀,才能更准,更快,更容易!

    又是半天过去了,一头牛被分成了十几堆,放在案板上。

    “啧,还是不够美!”

    陆安之摇头,现在这年月,一件商品想卖出高价,就得营造逼格,比如一块牛肉,必须得切出那种让人一看上去,就会产生卧槽,这玩意我肯定吃不起的心态!

    哞!

    牛叫响起!

    陆安之扭头,又看到一头活的老黄牛,绑在木桩上。

    “……”

    难道说这秘剑,与杀牛有关?

    不管是不是,先杀了再说!

    陆安之兴趣盎然的开始宰牛,整个过程中,让他对于牛的生理构造也更加熟悉了。

    一头又一头,绵绵无绝期。

    陆安之今天算是和牛杠上了。

    ……

    黑驼山乱葬岗地底,黄风洞。

    黄七郎从睡梦中醒来,伸了一个懒腰。

    咕噜噜!

    肚子叫了起来,一股饥饿感让黄七郎嘴里分泌出了唾液,于是它爬了起来,朝着洞外走去。

    哎!

    每天吃野猪草雉都吃烦了,什么时候才能离开这个鬼地方,去那些人类的村镇,尝一尝人类的滋味呀?

    听说那些少女既嫩且润,咬一口下去,全是水儿!

    黄七郎叹气。

    他没办法离开,因为它还没顿悟那块大石头记载的秘剑真谛。

    黄七郎尖嘴猴腮,鼻子下六根长须,梳洗的晶莹剔透。

    它是一只黄风鼠,十年前修成了人型,但是修行之路太艰难了,黄七郎坚持了没多久便开始混吃等死。

    当然,黄七郎不怕,因为只要顿悟了那块大石头上的秘剑,成为绝世剑豪,那么自己去了小仙州八大豪门之一的鸠摩宫,也可以混一个客卿的身份。

    月奉肯定不会少,再加上平时杀人夺宝的收入,买些丹药,自己可以轻轻松松修到金丹,到时候,横行天下,每天抓两个美人,吃一个,丢一个!

    “修仙一途,贵在坚持?狗屁,贵在机缘!”

    黄七郎想起远在鹅城的叔叔黄四郎和自己说的话,便嗤之以鼻,凡妖再努力,能追得上那些天生便气运加身的位面之妖?

    不可能的!

    想到这里,黄七郎又得意的笑了起来,因为自己也是气运亨通呀。

    纵观整个娑婆世界,剑豪可是稀缺职业,位于鄙视链的顶端,多少剑修苦修一生而顿悟不出一道秘剑!

    可是自己竟然意外的找到了一幅秘剑帖,距离剑豪仅仅一步之遥,简直幸甚!

    “等我成了剑豪,就杀上太平剑宗,一剑灭宗门!”

    黄七郎拿着一根树枝,胡乱的比划着,等它出了洞穴,发现明月高悬,这让它禁不住想要仰天长啸。

    夜晚,是我们老鼠的天下!

    “大王喊我去巡山呀,狐假虎威转一圈呐!”

    黄七郎哼着小调,摇头晃脑的走了几步,忽然顿住了脚步。

    等等,

    怎么有生人的气味?

    黄七郎立刻伸长了脖子,用力朝着四周狂嗅!

    吸气!吸气!

    果然有人类!

    哈哈,省了去找食儿了,今天吃外卖!

    “啦啦啦,我是快乐的小妖精……”

    黄七郎循着气味走了一段,突然脸色不变。

    不对,

    这个方向不是那块刻有剑痕的大石头吗?

    难道说一位人类的气运之子意外找到了这里?

    岂有此理!

    那机缘是我的!

    黄七郎有些心虚和紧张,他听叔叔黄四郎说过,那些气运之子都是天道护体,等闲找他们麻烦的人都死了。

    我此去,不会是送外卖吧?

    可是一想到那道秘剑有可能旁落他人?

    干,不能忍!

    黄七郎悄悄地潜伏了过来,发现大石头这里,生人的气味最是浓郁,但是却没有任何人影。

    这让黄风鼠心底一沉,因为它有经验,这说明那个人类肯定正在感悟剑痕!

    它不敢耽搁,立刻深吸了几口气,平复烦躁愤怒的情绪,然后看向了大石头上的剑痕。

    “如果有来世,你愿意做一个厨子吗?”

    熟悉的询问响起,黄七郎赶紧点头。

    “愿意!愿意!”

    不能不能愿意呀。

    最早听到这句问话的时候,黄七郎觉得修道修的便是本心,而且再加上身为妖修,根本没必要学厨艺,不管野兽还是人类,都是一口吞,所以它回了一句不愿意。

    然后这道‘剑痕’就不搭理它了。

    它足足在这里跪了半年,每天都要说上上万遍想要成为厨子,成为小仙州最出名的庖人,这才最终感动了‘剑痕’,得以进入了那个幻境。

    果然,随着眼前一晃,黄七郎看到了那个人类。

    咻!

    黄七郎速度之快,窜进了廊檐下的柴垛后,躲了起来,接着露出两只黄豆大的小眼睛,打量那个人类。

    只是看了几眼,它就移不开视线了。

    这个人类宰牛切肉,动作潇洒,精准,又华丽!

    肉是肉,筋是筋,肥是肥,瘦是瘦,绝对不多一丝,一大块牛肋骨,很快便被分割成大小均匀的数块,整齐地堆在了一旁。

    舒服!

    黄七郎露出了享受的神情,只觉得连日类积攒的烦恼忧愁都烟消云散了,只想看这个人类少年继续切肉。

    能把解牛干成一件艺术,此少年怕是庖人出身吧?

    黄七郎觉得应该留这个少年一命,如果自己无聊,就让他给自己切肉看。

    不对!

    黄七郎突然开始紧张,自己没事儿了就会来这里杀牛切肉,已经有七年了,可是还没有这少年干得漂亮,这岂不是说在顿悟秘剑的路途上,他已经超越了自己?

    必须弄死他!

    黄七郎虽然不明白杀牛和秘剑有什么关系,但是这个幻境中,除了杀牛也无事可做。

    七年下来,黄七郎觉得自己一手解牛技可以登大雅之堂了,可是没想到,和这个少年一比,简直菜的一批。

    嗯!

    不急,先稳一手,这个少年既然可以突兀地找到这里,又发现这幅秘剑帖,说明他十有**知道留下这道剑痕的是什么人?

    或许是那位剑豪的后代也说不定?

    我说不定可以通过他,得到一些有用的情报,到时候,再吃他也不迟!

    啧!

    我真是聪慧无比!

    黄七郎心中定下了计划,便默默地盯着陆安之的一举一动,很快,就出现了异常。

    那个少年身前砧板上的一整扇牛肉,有一些肌肉纹理,竟然亮起了豪光,足以闪现黄七郎的鼠眼。

第二十一章 首秀

    农家后院中,陆安之愣住了。

    眼前的一整扇牛肉,竟然亮起了光芒,如果陆大郎之前看到这种状况,肯定一头雾水,但是现在,一种明悟在心头诞生。

    到目前为止,他已经不知道自己肢解了多少头老黄牛了,积累的经验,让他很快便看出那些亮光都是一条条肌肉纹理,如果顺着它们切下去,解剖起来便会更加容易。

    “原来如此!”

    陆安之对于如何分解牛肉,理解的更加透彻了。

    柴垛后面,黄七郎面色铁青。

    这个修真界还能不能好了?我们妖修到底要怎么做你们才能满意?眼泪不争气的流了下来,这个世界到处处充斥着对妖修的压迫和敌视,妖修何时才能真正的站起来?被世人尊重?

    黄七郎气抖冷。

    我不服!

    我杀的老黄牛没有十万,也有八万了,凭啥就没有亮过光?

    天赋不够好?

    我不信我黑驼山乱葬岗黄风洞黄七郎,不如一个人类少年!

    现在该怎么办?

    杀死他吗?

    黄七郎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再等等,毕竟那个少年还没有真正的顿悟秘剑呢。

    十分钟后,陆安之完成整头牛的肢解,骨肉分离,大小均匀,完美的就像用游标卡尺测量过的一般。

    呼!

    陆安之长出了一口气,握着杀猪刀,挽了一个刀花。

    “就凭我这一手,录个解牛的视频,怎么也得涨十万粉丝,拿到百万播放量吧?”

    陆安之眉开眼笑。

    “少年,你的解牛之技,已经可以出师了!”

    之前那道粗狂的声音再次响了起来。

    “前辈你好!”

    陆安之恭敬的打招呼,反正礼多人不怪。

    “烹饪的诀窍,七成在于食材的处理上,只有完美的处理食材,才能保留住它们最原始、最甘美的风味!”

    前辈介绍经验。

    陆安之耐心聆听,心中有些欣喜,我这是被认可了吧?

    柴垛后的黄七郎,却是恨不得立刻窜出来,弄死这个少年,但是他不敢,谁知道那道神秘的剑痕会不会杀死自己?

    哎!

    黄七郎不是没想过把这块大石头搬进洞穴出,可是不行,一旦碰触,它就会轰出秘剑。

    自从那次差点被杀死后,黄七郎便绝了带走它的心思。

    “调味料只是点缀,千万不要多放,喧宾夺主,享受食材原本的味道,才是美食的真谛!”

    前辈传授。

    “嗯嗯,那秘剑的真谛呢?”

    陆安之询问。

    “少年,我的秘剑,与烹饪有关,你现在已经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只差最后一步升华了,只要办到,你便可以掌握我的秘剑。”

    前辈哈哈大笑了起来。

    “要怎么做?”

    陆安之侧耳倾听。

    “解剖了他!”

    伴随着前辈的声音,刚才拴着老黄牛的木桩旁,出现了一个人类男子,他被蒙着眼前,用一根绳子拴在那里。

    “嗯?”

    陆安之勃然色变。

    “就像庖丁解牛一般,把这个人类完美的肢解成上千块,你就可以掌握我秘剑的真谛了!”

    前辈提点。

    “操o妈!”

    陆安之想都没想,开口就是一句国骂!

    肢解人类?

    这要多么没人性才能干出来?

    “完了!全完了!”

    黄七郎颓然的跌坐在了地上,肢解人类,根本就是小菜一碟嘛,以那个少年杀牛的技术,肯定没问题。

    这道秘剑,他定然要顿悟了。

    只是当黄七郎心若死灰的时候,没想到就听到了陆安之的咒骂,这让他一愣,跟着便是狂喜。

    “哈哈,傻鸟!”

    黄七郎不明白,明明肢解一个人类就能得到秘剑,为什么这个人类少年不去做呢?

    简直白赚的好么!

    “剑豪前辈,我愿意肢解这个人类,请给我一次机会!”

    黄七郎在这里杀了七年的牛,都没有听到过前辈搭话,所以知道贸然开口可能不妥,但他开始做了。

    因为他真怕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家店了。

    唰!

    陆安之豁然回头,看到一个尖嘴猴腮的青年从柴垛后走了出来。

    “人类,吾乃黑驼山乱葬岗黄风洞黄七郎是也,识相的,便赶快爬在地上磕头求饶,本鼠大爷就留你一具全尸!”

    黄七郎冷笑。

    陆安之的眼睛,眯了起来。

    “诶?”

    黄七郎有些呆滞,上下打量陆安之,忍不住问道:“你为什么不怕我?”

    “我为什么要怕你?”

    陆安之反问。

    “因为你是凡人呀,而我是妖,炼气期的大妖!”

    黄七郎骄傲的抬起了下巴,对于凡人来说,只要是妖,那就是威严恐怖的大妖。

    陆安之撇了一下嘴角,丢掉了手中的杀猪刀。

    噹啷!

    杀猪刀掉在地板上,砸出了几颗火星子。

    秘剑幻境,随之消失。

    “这小子是有什么依仗?还是在故弄玄虚?”

    黄七郎惊疑不定。

    “如果要宰杀一个人类,才能领悟这道秘剑的真谛,那这秘剑,不要也罢!”

    陆安之反手拔出了别在后腰上的短刀,直面黄七郎。

    “小小人类,竟然如此猖狂?”

    黄七郎出离的愤怒了:“我要杀了你!”

    “来呀!”

    陆安之深吸了一口气。

    “哈哈,别急,在杀你之前,可不可以回答我一个问题?”

    黄七郎很好奇:“为什么你解剖的牛肉上,会出现亮光?它有什么意义吗?”

    “不告诉你!”

    陆安之其实也不知道。

    “那你就去死!”

    黄七郎突然出手,它呼的吹了一口气,那些气就变成了一道道利刃,斩向了陆安之。

    哼!

    杀一个凡人,如果还要动半根指头才能杀死,那便算我输!

    法术就够了!

    轰!

    乱葬岗上,野草茂盛,败叶横铺,而此时,地面上积累的大量落叶犹如喷泉似的,被扬了起来。

    一具躲藏在下面的小巨人,挥刀挡下了那些风刃。

    “这就是你的依仗吗?”

    黄七郎看着一身紫色皮肤的灭霸傀儡,神情凝重了少许的同时,它又深吸了一口气。

    轰!

    大量的空气进入了他的肺部,让他的胸口就像个大气球似的膨胀了起来,然后他又再次吐出。

    黄沙妖术!

    呼!

    大量的沙尘刮了起来,遮天蔽日,淹没一切。

    陆安之下意识的闭上了眼睛,想靠听力去判断敌人的位置,但是耳朵边全都是呼呼的狂风声,还有沙尘打在树干与枝叶上的沙沙声音。

    黄七郎借着黄沙遮蔽身影,出现在了陆安之身后,锋利的爪子挥砍向了他的脑袋。

    这要是打中了,头颅绝对被切成数块,可是灭霸的砍刀却抢先一步斩了过来。

    呼!

    它的力量之大,带出的劲风甚至都吹得陆安之站不稳脚步。

    唰!

    黄七郎暂退。

    陆安之松了一口气。

    在这种战场环境下,他的视力和听力都废了,好在灭霸是傀儡,不受影响,他可以通过傀儡的器官来感知世界。

    “必须尽快离开这里,不然等我的元神之力消耗殆尽,无法再操控傀儡了,一定会被杀!”

    陆安之在灭霸的掩护下,开始撤离。

    “想逃?”

    黄七郎讥讽:“想得真美!”

    唰!

    黄七郎不愧是老鼠精,速度极快,窜出的身影,宛若一道黄色的闪电,直奔陆安之。

    灭霸一步跨前,作为肉盾,挡在了陆安之身前。

    唰!

    黄七郎一个折线变向躲开,冲到了陆安之右侧。

    “傻鸟,我早猜到了!”

    黄七郎的利爪,再次朝着陆安之的脑袋挥下,可是下一瞬,它的右脚就被一只纤纤素手抓住,用力一扯。

    “什么鬼?”

    黄七郎心中一惊,快速低头,看到一个漂亮的女人从落叶中冒了出来。

    “淦,怎么还有陷阱?”

    黄七郎恼羞成怒,自己竟然被一个人类在智商上压制了。

    对方看似是逃跑,可实际上是要把自己引入这个女人埋伏的范围内。

    “没有凡人的味道,修士?不对,没有心跳,应该是一具傀儡!”

    黄七郎一脚踹在深田傀儡脑袋上的时候,心中也猜到了它的身份,原来这个凡人是一个傀儡师,怪不得敢和我方对呢。

    凡人没有真元,但是可以修炼元神,元神之力足够强大,也可以御使傀儡的。

    不过我依旧能赢。

    看着这具女人傀儡被自己一脚踹断脖子,脑袋直接九十度搭在了肩膀上,黄七郎大笑,喊出了完胜宣言!

    “凡人,你死定了!”

    “我可是万法仙王重生,我怎么会折在一个炼气小妖手中?我哪怕现在是凡人,战斗智慧吊打你!”

    这一刻的陆安之,不悲不喜,心头一片澄明如镜。

    他感悟秘剑的时候,为了安全,可不仅仅是让灭霸设伏,哪怕没有任何战斗力的深田傀儡,也就是他的处女作,他也用上了。

    假装撤退,敌人必追。

    这个时候,用灭霸去做肉盾,敌人肯定不会直面它,必然会绕开,而自己通过走位,尽量往灭霸身后右侧站,将黄七郎吸引到这边,然后再控制着深田傀儡出手,抓住它的脚踝。

    深田傀儡太弱了,肯定会被敌人一击打开,所以自己大概只有一次攻击的机会。

    不成功,便成仁!

    逃?

    不可能的,自己怎么可能跑得过一只以速度见长的妖修?再说身为万法仙王,怎么能够不战而逃?

    所以陆安之孤注一掷,斩出了一刀。

    这一刀,是幻境中,陆安之宰杀解剖了上千头老黄牛后的集大成之作,他的天分、经验、还有死战不退的意志,都融入到了这一刀中。

    然后便在短刀斩中黄七郎的瞬间,他的脑袋中,犹如一道彗星划过夜空,迸发出了一丝明悟。

    大石头上,这道秘剑帖所蕴藏的真谛,他……

    悟了!

第二十二章 庖丁解牛,完美一击!

    有一些人,会在生死之间,爆发出巨大的生命潜能。

    陆安之便是如此!

    死亡降临的巨大压力,仿佛一团火花,直接点燃了他的灵感,让他瞬间明悟了大青石上那道剑痕所代表的真谛。

    没有任何迟疑,陆安之斩出了这道秘剑。

    庖丁解牛!

    唰!

    一道刀光宛若银色的瀑布,飞流直下,斩在了黄七郎的手臂上。

    秘剑意的强大之处,还在于对于武器没有限制,刀枪剑戟都可以施展出来,不过修士们还是更喜欢用剑。

    “哈哈,没用的,凡人的刀技,根本伤不到我……嗯?”

    黄七郎狂妄的大笑,可是跟着,尖嘴猴腮的脸庞上便瞬间褪尽了血色,变得一片苍白。

    因为它挡刀的左手臂,在被斩中后,那些肌肉、经络、还有血管便砰的一下炸开了,宛若牛毛细雨一样飘洒在空中,只剩下了干干净净的骨头,甚至连一丝鲜血都没有沾着。

    “怎么回事?”

    黄七郎满脸惊恐,仓惶后退,它发现整条手臂变成骨头后,伤害还没有停止,肩膀、胸口,宛若感染了某种皮肤病似的,肌肉血管之类的组织,全都分解成了牛毛状,只剩下骨架。

    “原来这道秘剑,叫做庖丁解牛!”

    陆安之回味这一击,他没有补刀,主要是这一击,耗费了他大半的元神之力,他必须留下一部分防身。

    这便是秘剑的又一个强大之处了。

    修士战斗,基本上都是用真元,真元耗尽,基本上就废了,但是剑豪不同,它们的秘剑,可以使用各种能量。

    真元、元神之力、甚至是凡人武者的内力,都可以激发秘剑,差别只在于威力大小不同罢了。

    还有秘剑是瞬发,一剑斩出,效果即生,它不像法术,还需要颂咒结印,因此防不胜防。

    “我的肉?我的肉怎么没了?”

    黄七郎大叫,张慌失措:“救……救我!”

    “你觉得可能吗?”

    陆安之警惕地看着这只黄风鼠精,灭霸和深田傀儡已经回到了他身边,担当肉盾,只是原本漂亮的深田被踹断了脖子居然还能动,看上去有些吓人。

    “我……我愿意给你做牛做马!”

    黄七郎为了活命,也是豁出去了。

    “我不相信你!”

    陆安之摇头。

    “我可以发下舍身宏愿大誓,愿意奉你为主,一旦起了二心,必横死当场,来世转为猪狗!”

    黄七郎语速极快。

    舍身宏愿大誓可以说是极为残酷的誓言了,正所谓你骗得了所有人,骗不了自己,一旦发下这种誓言的修士背弃了誓言,那么在渡天劫的时候,一定会被心魔所伤。

    陆安之撇嘴,摇头。

    看到这一幕,黄七郎的肺都要气炸了,禁不住咆哮出声:“我堂堂一介大妖,自甘堕落,奉你一介卑微凡人为主,你居然看不上?真是岂有此理!”

    黄七郎想拼尽全力,击杀陆安之,黄泉路上拉着他一起垫背,可是它刚一动,肌肉组织分解的速度就更快了。

    咔嚓!咔嚓!

    此时的黄七郎,有大半个身子已经变成了骷髅架子,根本没有一战之力。

    “没用的,中了庖丁解牛秘剑,你的身体组织会迅速分解,只剩下一具骨头!”

    陆安之看着黄七郎的惨状,有些皱眉,这道秘剑,有些过于凶残了呀!

    “凭什么你刚来一天,便能顿悟这道秘剑,而我就不行?”

    黄七郎不服气,仰天怒吼:“天道不公!”

    “与天道无关,纯粹就是你蠢!”

    陆安之补刀。

    “呵呵!”

    黄七郎讥讽:“你知道一只妖怪修成人形,有多难吗?首先便要开启灵智,之后要吸纳天地灵气,日月精华,数十载甚至上百载而不辍,我们妖修的刻苦,你根本不懂!”

    陆安之微笑,没有反驳,这是给予对手的仁慈。

    “不要怜悯我!”

    眼看着自己的身体,有三分之二都变成了骨架,黄七郎知道自己活不成了,于是苦笑一声,放弃了挣扎:“看在我要死的面子上,告诉我,为什么你解剖黄牛,会出现亮光?”

    这是黄七郎的执念,弄不明白,它死不瞑目。

    “可能是我解剖的多吧?”

    陆安之猜测。

    “不对,我宰杀解剖的老黄牛,至少数以万计,我付出的勤奋和心血也是有目共睹的!”

    黄七郎争辩。

    “这位妖兄,你扪心自问一下,你真的拼尽全力了吗?”

    陆安之反诘。

    “……”

    黄七郎沉默了,最初的时候,他的确很用心,可是随着一次次的毫无收获,它也开始变得敷衍起来了。

    “通过刚才顿悟秘剑,我知道了一件事!”

    陆安之传授经验:“唯有诚与心,才能诚与剑,你可能很努力,但是你从内心中,并没有喜欢‘庖丁解牛’这种事。”

    “我现在才恍然大悟,进入秘剑幻境时,剑豪前辈的那句询问,其实不是考验,而是一种忠告!”

    “如果不是真心喜欢厨艺,在这里感悟秘剑帖纯粹是浪费时间!”

    “唯有诚与心,才能诚与剑?”

    黄七郎呢喃着这句话,它目的表情,变得怅然若失了。

    “其实你即便心诚,也领悟不了这道秘剑的!”

    陆安之叹气。

    “为什么?”

    黄七郎不解。

    “因为你是妖修!”

    陆安之打量着这只弱小的老鼠精:“秘剑不可传授,没办法学习,只能靠顿悟,刚才在幻境中,剑豪前辈最后让我解剖人类,其实就是一个考验,如果我忍受不住秘剑的诱惑,泯灭人性,宰杀了那个人类,那么我当场就会被大青石上的秘剑意杀死!”

    现在想想,陆安之都觉得后怕不已。

    “没错,我们妖怪,吃个把人类就不叫事!”

    黄七郎自嘲一笑:“原来我这七年,枯守乱葬岗,早就注定了是无用之功,哈哈,可笑!可悲!可叹!”

    怪不得人家说自己蠢呢!

    自己七年日日夜夜守着大青石,都没有半点顿悟,而人家一天便拿到了‘庖丁解牛’,的确有资格骂自己一句蠢货。

    “不止如此,这个乱葬岗,死的不只是人类,还有大量的妖怪!”

    在顿悟秘剑之时,陆安之也从大青石上,接受到了一些那位剑豪前辈的记忆碎片。

    三千多年前,大量妖怪吃人,波及了那位剑豪前辈的故乡,他回家探亲,看到亲朋好友的后代子嗣,都成了妖怪的盘中餐,于是一怒之下,找到了这里的妖洞,灭了盘踞在这里的妖怪们。

    因为故乡亲人邻里被团灭,这位剑豪哀伤之下,便斩下第二元神,在这块大青石上,留下了一道秘剑帖,缅怀与陪伴死去的那些父老乡亲。

    “怪不得呢!”

    黄七郎恍然大悟,自己居住的黄风洞,大概就是千年前被剑豪灭掉的那个洞府了。

    “安心上路吧!”

    秘剑到手,陆安之准备闪人了。

    “留步,你到底是什么人?”

    黄七郎大吼:“虽然我只是一个不成器的小妖,连炼气境小乘都没达到,但是我不相信一介凡人可以杀死我!”

    这是黄风鼠最后的心结了。

    败与人类之手,就相当于一头霸王龙被一只臭虫咬死了,简直不可思议,也是奇耻大辱!

    “好吧,我不装了,其实我是仙王重生!”

    陆安之洒然一笑:“我摊牌了!”

    “啊?”

    黄七郎被这个劲爆的消息震得目瞪口呆,而后,露出了释然与懊丧的神色:“果然如此,哎,我真是有眼无珠,我应该想到的,你一个凡人能突然找到这里,并且知道大青石上有秘剑帖,定然来历不凡,可笑我居然还以为吃定你了!”

    “哈哈,不过你也别得意,我叔叔黄四郎,一旦知道了我的死讯,一定会为我报仇的!”

    就在黄风鼠说完这句话后,它脑袋上的肌肉组织,砰的一下碎成牛毛状散掉了,接着整个骨头架子,倒在地上,哗啦一声,摔了个四分五裂。

    死无全尸!

    “这秘剑真是太凶残了!”

    陆安之皱眉,足以夹死一只海蟹,他尝试着把大青石装进上古彩陶,可惜失败,他犹豫了一番后,还是操控灭霸,挥舞砍刀,劈在了大青石上。

    噹!

    刀印划过,剑痕被毁!

    “剑豪前辈,别怪我,这么厉害的秘剑,如果被恶人学去,实在太危险了!”

    陆安之道歉,之后……

    呼!

    看到黄七郎身死道消,化作一摊枯骨,陆安之长长地呼出了一口气,而后便兴奋了起来。

    我的首秀初战,简直完美!

    嗯,

    肯定比重生前更厉害,至少前一世,我不可能以凡人姿态,斩杀一位炼气小妖。

    骄傲!

    陆安之的嘴角,情不自禁的溢出了一个笑容,他正要离开,突然看到黄七郎的法袍堆在地上,立刻一拍脑门。

    该死!

    怎么把打扫战场给忘了?

    摸尸体可是重头戏,说不定就一波肥了,入门考核所需要的丹药符箓,这一战的收获便能全赚出来。

    陆安之兴致勃勃,只是很快便失望了,黄七郎留下的战利品,除了这条脏兮兮还发臭的法袍,就只有一个百宝囊了。

    “穷鬼呀!”

    陆安之郁闷。

    黄七郎懒散,修炼不上心,又终日在乱葬岗参悟秘剑,又不怎么出门历练,探索洞天福地,所以也没什么家底。

    法袍可以卖掉,至于百宝囊,这上面有禁制,自己打不开,只能去找主修炼器术或者阵法的修士才能抹掉上面的禁制。

    “也不知道老板娘有没有办法?”

    陆安之思索着,加快了脚步,去找藏起来的千翼飞鹤,准备闪人了,可就在这个时候,乱葬岗上,响起了一阵诡异怪诞的乐声,让他的肉皮一下子绷紧,汗毛都竖了起来。

    那恐怖的感觉,就像第一次看到聊斋,那恐怖的片头曲,那晃悠的灯笼,吓的整个人都想往被子里缩。

    陆安之恨不得立刻离开这里,可是一团绿色的鬼火,突兀地闯进了他的视野。

    完了,遇上鬼了!

第二十三章 黑灵抬棺

    夜幕下的黑驼山乱葬岗,一片死寂。

    陆安之刚刚顿悟秘剑,成为剑豪的小开心,直接被这团绿色的鬼火碾压了一个干净。

    在娑婆世界,鬼是真正存在的,生灵屈死,冤魂不散,或者身前有未完成的执念等等,那么死后,会变成鬼。

    大部分孤魂野鬼,都不成什么气候,甚至连灵识都没有诞生,只有吞噬生灵生机的本能。

    但是也有一些鬼灵,诞生了灵识,吞噬了大量的生机,不停地变强,久而久之,一个鬼族诞生了。

    它们懂修行的法门,可以阴魂不散,达到长生不灭。

    如果说人妖殊途,是种族矛盾,那么人族和妖族对于鬼族,就是生与死的对立。

    鬼族天然敌视任何生灵,巴不得世界生灵涂炭,遍地魑魅魍魉横行。

    小仙州八大豪门之一的兰若寺,便是一个鬼修门派,虽然实力不强,但是没人敢招惹它们。

    因为鬼修讲究的是有仇报仇,不死不休。

    它们哪怕打不过,也会像疯狗虱子一样缠着你、骚扰你,直到你松懈的那一刻,咬破你的脑袋,吃掉你的脑浆,吞噬你的生机。

    而且鬼修复仇,喜欢连坐,就是灭人满门的那种。

    “我这运气也太差了吧?”

    陆安之有些头大,越来越多的绿色鬼火,忽高忽低的漂浮着,像气球一样,出现在了乱葬岗上。

    不过乐声却从诡异怪诞,变得轻快了起来,不像刚才那么吓人了。

    陆安之眼看着走不掉了,干脆钻进了一处茂密的灌木丛中。

    随着飘荡着的鬼火越来越多,它们将乱葬岗照耀的一片晶莹碧绿,犹如涂上了一层绿光。

    忽然,一只鬼灵出现了,它是人类形态,只不过全身漆黑,只有双眼冒着绿光,像两颗绿宝石。

    它手中还挥舞着一根指挥棒,整个人随着音乐的节奏,一蹦一跳。

    “???”

    陆安之一脸懵逼,这是碰上神经病……啊不,是碰上神经鬼了?

    在这只黑鬼身后七米出,又出现了六只全身漆黑的鬼灵,它们三人一队,共有两列,一左一右,抬着一个巨大的棺樽。

    葬礼本该是肃穆而哀伤的,可是这七只黑色鬼灵倒好,蹦蹦跳跳,做着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舞蹈动作。

    这是啥?

    坟头蹦迪?

    棺樽里难道躺的尸体是这些鬼灵的仇人?

    乐声越来越动感,轻盈,快有种电音的味道了,让人情不自禁的想抖腿。

    陆安之悄悄地从口袋里掏出了千年神机,打开百科,检索相关的内容,这么有仪式感的‘葬礼’,应该是某种祭祀吧?

    黑灵抬棺!

    这是迦娜鬼族的喜丧习俗,它们生性乐观、崇尚美好,哪怕是死亡,也不会悲伤,而是用这种抬棺舞蹈的形式,来表达对逝者的祝福和悼念。

    迦娜鬼族,非常罕见,它们不追求长生不老,也不渴求飞升极乐,它们活着的意义,便是为人送葬,让它们可以走的安详!

    陆安之看着仙王百科上搜出的内容,放心了。

    只要这些黑鬼不吃人就行。

    百科上说,坟头蹦迪,不对,是黑灵抬棺,极其稀罕,哪怕你身份尊贵也不是想看就能看到的,因此在娑婆世界,这种‘葬礼’也被誉为五大传说之一。

    很多人听说过,但是从来没见过。

    因为这些黑灵不在乎死者是帝王将相,还是乞丐妓女,它们总是七人一队,随机选择棺樽,完全无迹可寻。

    陆安之继续浏览百科,上面说,如果黑灵抬棺,整个仪式完成,那么棺樽中的死者,便会解脱于俗世,灵魂升往极乐。

    可如果葬礼受到干扰、被迫中断,那么棺樽中的死者,就会变成鬼,忘却身前的一切记忆,开始一段新的鬼生。

    “这么神奇?”

    陆安之惊讶了,随后又有些遗憾,自己没带一块留影壁来呀!

    这是一种修士炼制的灵器,不贵,它可以录下眼前发生的一切,如果自己录下传说中的黑灵抬棺,至少能卖上万灵砂吧?

    可惜了!

    陆安之准备熬到‘葬礼’结束,便离开这里,可是下一瞬,四周飘荡的绿色鬼火突然静止不动,乐声戛然而止。

    唰!

    七只黑色鬼灵,一起扭头,看向了陆安之躲藏的灌木丛。

    “……”

    陆安之顿时攥紧了刀柄,惊的渗出了一头瀑布汗。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自己可是仙王重生,面对这些鬼灵,不能丢了排场!

    呼!

    陆安之做了一个深呼吸,而后神色坦然的走了出来。

    “吾乃万法仙王,今日得见传说中的黑灵抬棺,大开眼界,希望鄙人葬身之日,也能享受到此种葬礼!”

    陆安之吹捧了对方一句,反正好话都爱听,也不要钱。

    带队的黑灵,打量着陆安之,随后回头,挥舞了几下指挥棒,显然是给了一个命令。

    六只黑灵立刻棺樽放下。

    砰!

    棺材很重,砸的草茎断裂,汁水乱溅,泥土都深陷了下去。

    “呵呵,棺材不错!”

    陆安之打趣,但是内心中,却犯起了嘀咕,这几位亡下七武海要干啥?

    弄我?

    带头的黑灵,身体浮到了离地一尺高的位置,接着飘到了陆安之身前,将一支暗红色的‘食指’递向了它。

    陆安之吓了一跳,真心不想接,好在他借着那些鬼火发出的绿光,看清了这节‘食指’其实是一支哨子,这才松了一口气。

    你们鬼族的玩意,都这么吓人吗?

    咱们不能整点儿阳间的东西?

    “有缘人,你以后如果要为人举行葬礼,可以吹响这支‘鬼哨’,我们亡下七黑灵便会出现,抬棺起舞,送死者一程,去往极乐!”

    这位黑灵带头大哥说的是一口地道纯正的娑婆通用语,字正腔圆,让陆安之理解起来没有任何难度,自然也就放心了。

    亡下七黑灵没有多言,继续前行,消失在了黑驼山乱葬岗的夜幕中。

    鬼火也都渐渐的熄灭了。

    陆安之瞥向了那樽被它们丢下棺材。

    他很想喊一句,你们是不是忘东西了?

    不过作为一个凡人,虽然元神之力不弱,还刚刚掌握了一道秘剑,成为剑豪,陆安之也不会膨胀到自以为天下无敌。

    这种时候,肯定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理智告诉陆安之,应该尽快离开,可是他的好奇心,驱使着他想看一看棺材中躺着的是什么人?

    这樽棺材雕梁画栋,镌刻着仙禽神兽,非常好看,陆安之不知道这是什么木头,但是单看这个做工,他就觉得这户人家能用得起这么好的棺材,非富即贵。

    “死者应该是一位修士,普通人家用的棺材,肯定不会雕刻这些东西!”

    陆安之迟疑了,他想知道棺材里有没有灵气法宝之类的陪葬品,就算只有灵砂,也可以小发一笔了。

    不过掀别人棺材板是不是不太好?

    陆大郎是一个纯真少年,还没被修真界的丛林法则污染,这要是换成其他修士,早开棺验货了。

    要是碰上歪门邪道的邪修,尸体都会被他们练成傀儡或者僵尸,榨干最后一滴价值。

    就在陆安之纠结时候,棺材板从里面被大力轰击了,砰的一声,直挺挺地飞上了天空。

    “我淦!”

    陆安之吓了一大跳,他忽然想起仙王百科上说过,如果黑灵抬棺被迫中断,那么死者会复苏,开始一段新的鬼生。

    砰!

    棺材板先是砸在了一棵梧桐树上,然后又在树叶纷飞中,咚的一声,掉在了地上。

    陆安之拔腿便跑,不管了,先保命,可是几步后,他便愣住了,目光呆呆地看着那个从棺材中坐起来的女子。

    漂亮?美丽?

    不!

    这种词汇,根本无法形容她绝美的容貌和气质,皎白的月光洒在她的瓜子脸上,仿佛倾尽了世间一切的美好。

    她穿着一身素雅的白衣,浑身仙气四溢,黑色的长发披在背后,没有任何修饰。

    唰!

    她睫毛轻颤,睁开了双眸。

    陆安之的心脏,不争气地快速跳动了起来。

    什么叫惊艳?

    这便是了!

    那感觉仿佛原本黑白色调的世界,随着这位白衣女子睁开眼眸,瞬间变得色彩艳丽,五彩纷呈了起来。

    “不会是仙子谪落凡尘吧?”

    陆安之嘀咕了一句。

    仙王在日记上写下了百大心愿菜单,就是重生后,要完成的一百个大心愿,其中有一条,便是娶娑婆世界第一仙后。

    陆安之觉得,那位仙后再美,怕也不如这个白衣女子吧?

    等等!

    这个女子,到底是不是鬼?

    害!

    这么好看,是不是鬼还有什么区别?

    只要胆子大,女鬼也可以放产假!

    女子偏头,蹙起了好看的黛眉,同时朝着四周打量。

    “我在哪儿?”

    “我的权杖呢?”

    停顿了几秒后,白衣女子又自言自问:“我又是谁?”

    “你是我老婆!”

    陆安之很想这么告诉对方,不过他在南柯一梦中接受过的教育,不允许他这么做。

    尽管陆安之没说话,但是白衣女子显然也发现了他,警惕地眼神唰的一下,盯了过来。

    “毕竟几人真得鹿,不知终日梦为鱼!”

    女子本能的报出了诗号!

    这一刻,陆安之有些郁闷,因为他还不是修士,没资格拥有定场诗,而对方,显然是修真者。

    “凡人?”

    女子放心了不少,可是跟着又疑心四起,这里是荒郊野岭乱葬岗吧?

    你一个凡人,大晚上不睡觉,跑到这种地方做什么?

    哼!

    定然是一个谋财害命后,正在毁尸灭迹的坏人!

    我鹿灵犀,

    要替、天、行、道!

第二十四章 白衣仙姬

    夜风呼啸,犹如鬼叫!

    看到这位白衣女子眼神不对,似乎打算鲨了自己,陆安之立刻解释:“我来此地,是为了找寻一个机缘!”

    “找到了吗?”

    鹿灵犀冷笑,当我是三岁孩子好骗呀?

    这鬼地方有个屁的机缘,倒是尸骨阴魂,怕是不少,说来也奇怪,这少年不怕的吗?

    为何如此淡定?

    “呵呵!”

    陆安之回敬了两个字。

    自己可是仙王重生,不要面子的呀?你再这么态度暴躁,等我重登仙王之位,必鲨你全家!

    好吧,陆安之也就是这么一想,真让他这么干,他也下不去手。

    哎!

    心地善良,好人难做!

    鹿灵犀打量着陆安之,渐渐地放下了警惕之心,这个少年长得还挺清秀,看模样,似乎不是坏人。

    等等!

    鹿灵犀黛眉一挑:“你身上的血腥之气是怎么回事?”

    “我刚才杀了一个妖修!”

    陆安之耸了耸肩膀。

    “你?杀了一个妖修?我怎么就不信呢?”

    鹿灵犀漂亮的脸颊上,写满了不屑,就像看到一只蟾蜍吞下了白天鹅,还是一百只要吃撑那种。

    太不可思议了!

    “你没听错!”

    陆安之撇嘴:“夏虫不可语冰,井蛙不可语海,我不怪你!”

    “那尸体呢?”

    鹿灵犀质问。

    “在那边,变成骨头架子了!”

    陆安之随手一指。

    这位白衣女子也是一个较真儿的人,她整个人从棺材里浮了起来,然后飘向了陆安之杀妖的地方。

    果然,地面上有一堆骨头架子,空气中,还残留着淡淡的血腥气。

    “为什么死状是这个样子?”

    鹿灵犀黛眉紧皱,足以夹死一只海蟹,有数种法术,可以造成这种死尸效果,但那绝对不是一介凡人可以使用的。

    至于灵器?

    凡人没有真元,御使不了这类宝物!

    “看出什么了吗?”

    陆安之跟了过来,视线不由自主的落在了白衣女子的纤足上,很好,很完美,足以让任何一个足控激动到当场去世。

    不过我还是喜欢老板娘!

    陆安之不由自主的想起了爱马百货的白月蘅,她的漂亮,或许差这位白衣女子一筹,但是人家大呀!

    而且也白!

    “你竟然是一位剑豪?”

    鹿灵犀红唇微张,大为惊诧。

    很多剑修苦练剑术数十载,日夜不辍磨砺剑道,仍然无法得悟一道秘剑,晋升剑豪!

    这个少年才多大?

    他莫不是一只老妖化身吧?

    鹿灵犀凝神打量,却发现这就是一个人类少年,还是个凡人,除了元神比普通人强大一些外,没有任何特别之处。

    对,还长得很清秀!

    可以吃软饭的那种!

    “……”

    陆安之眉头皱起,我这就暴露了?这个白衣女子也太博学了吧?

    “这应该是庖丁解牛秘剑,在娑婆世界已知的一百单八道秘剑中,属于出现率非常稀少的一种!”

    鹿灵犀有些惊叹:“没想到竟然在这里看到了?”

    “你知道的挺多呀?”

    陆安之握紧了刀柄。

    “呵呵,这娑婆世界就没有我鹿灵犀不知道的事情!”

    白衣女子得意一笑,而后又怔住了:“咦?我叫鹿灵犀吗?”

    鹿灵犀的脑子就像被千军万马践踏过一般,记忆全都变成了碎片,一旦回想,便会疼痛万分。

    “你应该是死了!”

    陆安之很想掏出爱疯石,查查鹿灵犀这个名字,还别说,挺好听的。

    “死了?”

    鹿灵犀一呆。

    “嗯!”

    陆安之把自己杀完黄七郎后,准备离开,结果遇到了黑灵抬棺的事情,告诉了鹿灵犀。

    “……”

    鹿灵犀沉默了。

    黑灵抬棺,她知道,这是娑婆世界五大神秘传说之一,别说普通人了,哪怕是仙王没有运气,都见不到一次的。

    鹿灵犀看向了她的双手,十指修长,白皙如玉,还有自己的身体,完全没有鬼族特有的那种生人勿近的亡者气息。

    可是鹿灵犀察觉到,她的心脏,已经不再跳动了,就像一个死物!

    陆安之也趁机打量鹿灵犀,倒不是沾她便宜,而是好奇鬼女是什么样的?毕竟他长这么大,还没见过鬼!

    啧!

    要是女鬼都长这样,那我可以!

    “黑灵抬棺,是五大传说之一,据说抬棺中断,棺樽中的死者会忘却掉前世,开始一段新的鬼生!”

    鹿灵犀呢喃:“我现在的记忆,的确很混乱,可这是黑灵抬棺造成的,还是我死亡之前就存在的,不得而知,还有我现在的身体状态,并不算鬼,但是却没有心跳!”

    “还有我是如何死亡的?是渡劫而死?还是被杀?反正这么年轻,不可能是寿终正寝!”

    鹿灵犀越想,脑袋越疼,最后烦躁的大叫了起来,最让她郁闷失落的,还是她不得不承认,自己已经死了。

    变成鬼,这是很多生灵都无法接受的事情。

    “这位姐姐,人生不只有眼前的烦恼,还有诗和远方!”

    陆安之叹气。

    长得漂亮,就是有优势,连我这个仙王都忍不住想要安慰你。

    唰!

    听到这句话,鹿灵犀眼睛一亮,直接看了过来,忍不住击掌赞叹:“这番话,意境好美!”

    的确,听过后,鹿灵犀的心境,瞬间开朗了不少。

    “少年,这是何地?”

    鹿灵犀笑问。

    “小仙州,缥缈宗治下,黑驼山乱葬岗!”

    陆安之耸了耸肩膀,他能感觉到,对方的敌意减轻了不少。

    鹿灵犀想了想,无奈地摇了摇头,没听说过,想来是一个犄角旮旯的穷乡僻壤。

    “你打算怎么办?回家吗?”

    陆安之觉得这个选择应该很难,毕竟很多人应该都无法接受自己的家人变成鬼吧?

    “家?”

    鹿灵犀望向了夜空,没有星辰,没有光芒,黑的犹如一块戏剧结束,刚刚落下了的帷幕。

    是呀!

    我的人生,应该结束了吧?

    鹿灵犀神色落寞地飘回到了棺樽中坐下,一手抱着屈起的膝盖,一手从身旁的陪葬品中摸出了一本书,随便翻开一页,开始

    人生百般消遣,唯有读书可解千愁!

    “……”

    陆安之一脸懵逼,这怎么开始看书了?

    话说棺材里的陪葬品,不会都是书吧?

    陆安之凑了过去,踮起脚尖,瞅了一眼,果然,都是书,至少上百本。

    “难道都是法术神通?”

    陆安之有些小激动,自己帮了这个白衣女子,让她没有往生极乐,而是继续留在这个世界,她怎么也得回报自己一下吧?

    秘籍不用多,给一本也行呀!

    啪!

    鹿灵犀拿起一本书,丢了过来:“送你了!”

    “谢了!”

    陆安之忙不迭的打开,可看了几眼后,傻眼了。

    这啥玩意?

    一个女子被高中状元的夫君退婚,结果她以秀女之身进宫,从浣衣娘做起,最后经过一番宫斗,当上了皇后,然后一壶毒酒,赐死了未婚夫一家的故事。

    说好的仙法呢?

    神通呢?

    我不要这个呀!

    “怎么?不喜欢?”

    鹿灵犀注意到了陆安之的表情,便重新拿了一本,丢给了他。

    陆大郎赶紧翻开。

    很好,这本写的是一个女鲤鱼精被龙王抛弃,肚子中的孩子也被打掉,她身怀血海深仇,最终鱼跃龙门,化身真龙女王,威霸四海,最后屠灭了龙王全族的故事。

    “……”

    陆安之服气了。

    没想到这白衣女子仙气凛然,仿佛不食人间烟火,却对女尊文看得如此津津有味。

    “做人,要耐得住性子,当你看进去后,便会发现这些故事的美妙之处!”

    鹿灵犀传授经验。

    “呵呵!”

    陆安之撇嘴。

    “怎么?瞧不上?有本事你写一本出来呀?”鹿灵犀看到自己的爱好被鄙视,不由恼怒:“别满腹草包,眼高手低!”

    你这么说,我还就不服气了呢!

    天色已晚,陆安之担心妹妹找不到自己着急,想早些回家,可被白衣女子如此轻蔑,他不能忍。

    想当年我在南柯一梦中,也是写过一段时间网文,赚过一些小钱钱的。

    陆安之当场就讲了一段霸道总裁的故事!

    倒不是他不懂女尊文,而是这位仙姬看的太多,肯定见过各种套路,所以就给她换口味。

    果然,听到七、八个身份尊贵的皇子围着一个小宫女转悠,讨她芳心,想尽办法让她喜欢上自己,鹿灵犀目瞪口呆了。

    故事还能这样写?

    好……

    好羞耻呀!

    可是为什么让人这么欲罢不能,想继续听下去?

    鹿灵犀的脸颊红红的,可是耳朵却竖的直直的,深怕漏了一个字。

    “如何?”

    陆安之说了大半个时辰,嘴皮子都酸了。

    哎!

    我图什么?

    陆大量瞄了一眼这位白衣仙姬的胸口。

    哼。

    我还是喜欢老板娘!

    “就那样!”

    鹿灵犀撇嘴,顿了一下后,又催促:“下面呢?你继续呀!不要停!”

    “没了!”

    陆安之伸了一个懒腰,准备回家,然后他就听到了卡巴卡巴捏指骨的声响。

    “……”

    陆大郎看向了鹿灵犀的右手,你捏个拳头干嘛?

    想打人呀!

    “我得走了,我妹妹要等急了!”

    陆安之离开,等找到藏千翼飞鹤的草丛,把它扯出来,他发现白衣仙姬正在躲在一棵树后,朝着这边张望。

    看到自己被发现,鹿灵犀的脸颊涨红了:“我……我是路过!”

    陆安之没搭理他,翻身跃上了千翼飞鹤,骑着它升空了。

    “该死的臭小子,你真的走了呀?”

    鹿灵犀不忿:“你知道你错过了什么吗?你错过了一个天大的机缘,我鹿灵犀,可是万法……”

    诶?

    我是万法什么来着?

    怎么又忘了?

    恼怒的鹿灵犀,一头便撞在了旁边的大树上。

    砰!

    哎!

    好想听那个小宫女的故事呀,她到底最后选择了哪一位皇子呢?

第二十五章 女鬼登门

    夜色已深,鹿灵犀站在野草丛生的乱葬岗上,有一种拔剑四顾心茫然的无助感。

    我该去向何方?

    这位白衣女子宛若一只在长途迁徙中与鹿群失散的小鹿,她呆立了几分钟后,便垂着头,神情失落地回到了棺樽中,双手抱膝,侧躺了下来。

    好孤单呀!

    片刻后,听着外面呜呜刮过像鬼嚎的风声,鹿灵犀有些后悔了。

    我应该跟那个少年走的!

    他能找到遗落在荒山坟地的机缘,便是有气运之人,我跟在他身边,说不定还能蹭一些机缘。

    他惊才绝艳,能在十几岁得悟秘剑,成为一名少年剑豪,说明他天赋不错,将来应该会有一番成就。

    还有,他还以凡人之躯,斩杀了一位妖修,尽管只是一只炼气期的小妖,但是这也足以说明那个少年胆大心细,拥有极强的心理素质和绝佳的战斗智慧。

    等他踏入修真界,也必然是一位善战者,让无数敌手断剑饮恨,难望其项背。

    对了,他还长得清秀俊雅,让人大生好感。

    哎!

    我反正也没地方去,为什么不跟着他呢?

    失算!

    砰!

    后悔懊恼的鹿灵犀,一头撞在了棺材板上。

    “你干嘛?”

    正准备打招呼的陆安之听到这一声,吓了一跳。

    噌!

    白衣仙姬坐了起来,忍不住惊问:“你为何回来了?”

    她犹如星辰般灿烂的眼眸中,夹着些许的欣喜。

    人在孤独的时候,真的好想有一个人陪伴,哪怕是陌生人也好。

    当然,不能丑!

    “最美的不是下雨天,而是与你一起躲雨的那个滴水屋檐!”

    “最怀念的不是星河灿烂,而是与你初遇时的那些鬼火阑珊!”

    陆安之的嘴角,溢出了一抹浅笑:“我想把这份美好,多保留一段时间!”

    鹿灵犀惊讶的抬手掩住了红唇,她怎么都没想到,这个少年剑豪会说出这番话,不知为何,她心中多了一丝悸动。

    作为一个喜欢读书的文艺女仙姬,鹿灵犀很喜欢这种句子。

    “走吧,夜凉如水,回家吃饭!”

    陆安之伸出了手。

    “你是在向我求亲吗?”

    鹿灵犀看着陆安之修长的手指,咬住了红唇,嗪首低垂。

    “你想多了!”

    陆安之耸了耸肩膀:“我只喜欢大的!”

    鹿灵犀一愣,什么大的?俄顷,她福至心灵,本能的低头看了一眼,然后便气的想锤爆这个少年的头。

    我不小的好么!

    多年以后,白衣仙姬依旧忘不了陆安之说她不够大,但更加记得那个少年向她伸出手时,清秀的脸上是一个温柔的笑容,清澈干净让人心安,像极了她十七岁那年夏天抓到的那只蝉!

    鹿灵犀飘了过来,坐在了陆安之的身后,她犹豫了一下,没有去抱他的腰,而是伸出手指,捏住了他的衣襟。

    千翼飞鹤升空。

    “之前诗和远方那句话,是谁写的?”

    鹿灵犀好奇。

    “鲁迅!”

    陆安之撇了撇嘴,反正不管是什么,都是迅哥儿说得准没错。

    “哦!”

    鹿灵犀有点小失落,她希望这个少年剑豪是个文采飞扬之辈,这样大家就有共同话题了:“星河灿烂那句呢?”

    “还是鲁迅!”

    陆安之敷衍,其实是他现编的,毕竟他也是个文艺小青年呢,不过这没什么好炫耀的。

    “那你刚才讲过的故事呢?还是那位鲁迅写的?”

    鹿灵犀嘟了嘟红唇,她听出来了,这小子在敷衍自己。

    “迅哥儿写的小说,可比什么霸道总裁文内涵多了!”

    陆安之想起了南柯一梦中看过的那些书,孔乙己,闰土,阿q什么的,真的好怀念。

    “哦?能不能讲来听听?”

    白衣仙姬请求。

    “风大,不想说话!”

    陆安之纯粹就是懒,毕竟给鹿灵犀讲故事,又没钱赚。

    “哦!”

    鹿灵犀沉默了一会儿,又问:“霸道总裁是什么意思?就是类似几个皇子追一个小宫女那种故事吗?”

    “嗯!”

    陆安之忍不住回头瞅了一眼,这位仙姬的颜值,有当女主的本钱。

    “自古红颜倾国,佳人乱世,可以理解!”

    鹿灵犀点了点头:“对了,那位小宫女最后跟了哪位皇子?”

    “她和几位皇子多人运动的时候,被皇帝发现,便以秽乱宫廷的罪名,直接溺死在了水井里,不过死的是一个替身,而真正的小宫女被皇帝看上,养在了一处寺院里。”

    陆安之张口就来。

    咚!

    白衣仙姬抬手就是一记小拳拳,杵在了陆大郎的后腰上。

    讨厌!

    这一听便是胡编的。

    千翼飞鹤载着两人,乘风而行!

    夜空的乌云悄悄的散去了,漏出了几点星光。

    ……

    时值深夜,贺家村笼罩在一层薄雾中,除了偶尔响起的一声犬吠,寂静无声。

    陆家,茅草屋中,一灯如豆。

    陆三柒借着昏暗的灯光处理草药,但是她心不在焉,不停地抬头朝着柴门外张望。

    晚饭已经热了又热,如是再三后,又凉掉了,可大郎还没有归家,这让三柒心烦意乱。

    不会出什么事了吧?

    大郎最近得了一部神机,叫什么爱疯石,说他是仙王重生,于是三天两头往外跑,去寻机缘。

    机缘找没找到不知道,但是女妖精却见到了一个。

    “大朗不会被那个阿紫吃了吧?”

    想到这个可能性,陆三柒的心都揪紧了,她噌的一下起身,握着柴刀,便要去寻大郎。

    我记得大郎说过,那株葡萄妖藤在封龙岭一处长满了枫树的荒山古庙中。

    只是走了几步,三柒又停下了,因为长乐坊爱马百货的老板娘,也有嫌疑。

    毕竟大郎长得那么清秀,很可能被她掳了去,当压寨伙计!

    “长乐坊比较近,先去这里,再去封龙岭!”

    陆安之之前兴致勃勃介绍他这几天收获的时候,三柒不感兴趣,但是生性慎重的她,一个字都没漏听。

    陆三柒在床底下的罐子中取了灵砂,又在腰里别了两把柴刀后,便准备去飞鹤堂,只是刚出门没几步,一只千翼飞鹤便速度极快的破空而至,落在了柴门小院中。

    “三柒,大晚上的,你去干嘛?”

    陆安之跳下飞鹤,搓着双手,用力跺了跺脚,夜晚飞行,冷的够呛。

    “大郎?”

    三柒神色一喜,快步跑了过来,只是转瞬又停下了,一脸警惕地盯着从千翼飞鹤上飘下来的那个白衣女子,还悄悄地握住了柴刀。

    “这是何人?”

    三柒追问。

    “鹿……”

    陆安之正要介绍,被鹿灵犀打断了。

    “毕竟几人真得鹿,不知终日梦为鱼!”

    白衣仙姬报上了她的诗号。

    “定场诗?修士?”

    三柒眉头皱起。

    哼!

    此女子看上去仙气飘飘,凛然不可侵犯,可谁知道是不是妖怪假扮的?

    现在这世道,妖怪惯会演戏,不仅吃人,还诛心!会把男人们骗的死死的,甘心当备胎口粮。

    “你不怕我?”

    鹿灵犀有些好奇了,打量着眼前的少女!

    凡人见了修士,不说行五体投地的大礼,也会吓的两股颤颤,毕竟修士碾死他们就像碾死一只蚂蚁般轻松。

    可是这个凡人少女,竟然还握着柴刀,腰杆站的笔直。

    好胆!

    “我为何要怕你?难道你是鬼?”

    三柒翻了一个白眼,可是跟着心中一凛。

    等等!

    我为什么听不到此女子的心跳声?

    三柒从小耳聪目明,感知惊人,十多米外别人小声的嘟囔,她都能听清,可是此时,大郎的心跳有力,而那个女子,完全没有动静。

    要不要质问?

    三柒犹豫,万一揭穿了对方的身份,它突然暴起伤人,自己可抵挡不住。

    不慌!

    先暗中观察一番。

    “不知姐姐深夜来访,有何贵干?”

    三柒笑了起来,很甜,为了降低对方的防备,她还松开了柴刀。

    “我……我……”

    鹿灵犀不好意思说要借住一段时间,于是眼神瞟向了陆安之。

    “她应该会在家里住一段时间!”

    陆安之想的比较简单,这女子既然能碰上黑灵抬棺,想来也是有福之人,再加上身为修士,肯定会一些道法神通,自己和妹妹可以趁机请教一二了。

    当然不会给钱,就当是抵房租和伙食费了。

    “什么?”

    三柒娥眉一挑,就想砍人!

    “鹿姐姐,你先去屋里稍坐休息,我去弄些晚饭!”

    陆安之应付了鹿灵犀一句,便拉着妹妹进了厨房。

    “大郎,你变了!”

    三柒哀怨的看着陆安之。

    “啊?”

    陆大郎一愣:“我变什么了?”

    “你从来不会带陌生女子回家的!”

    三柒扁了扁嘴角。

    “我以前只是个穷小子,想带也没机会呀!”

    陆安之一句话,噎的陆三柒直接用小拳拳捶了他胸口一下:“那现在有了?”

    “哈哈,我现在可是仙王重生,五天时间,就拿到了三个机缘!”

    陆大郎炫耀:“三柒,以后哥哥罩你,谁敢欺负你,我必锤爆他的狗头!”

    三柒没在乎哥哥的胡话,而是一边偷瞄着外面,一边压低了声音询问:“大郎,那个女子为什么没有心跳声?”

    “呃!”

    陆安之抓了抓脑袋,不知道该不该解释,倒不是担心吓着三柒,这丫头胆子极大,而是怕她知道鹿灵犀有可能是女鬼后,会直接砍了她。

    “她果然是个脏东西!”

    三柒看到陆安之没说话,心下一沉,坏了,比妖精还无法启齿的,那便只剩女鬼了。

第二十六章 一波肥

    “大郎,你变了!”

    三柒哀怨地看着陆大郎,竟然敢把女鬼往家里领了,你是嫌阳寿不够长吗?

    “三柒,别急,此事说来话长!”

    陆安之赶紧把这一趟黑驼山乱葬岗之旅的详细情况告诉了妹妹。

    三柒默默地听着,但是一个字都没信。

    做人,必须要有自己的判断。

    哼!

    什么无家可归?楚楚可怜?

    这是女鬼猎食时惯用的伎俩!

    她定然是馋大郎的身子,准备慢慢享受,才跟着他回来的,这就像自己做了肉菜,也不会一次吃光。

    不慌!

    我先按兵不动,待她露出马脚,一刀砍死!

    三柒不是无理无脑的女孩,她看得出大郎对这个女鬼,有几分礼让,所以她不想贸然赶人,惹大郎生气。

    哎!

    三柒叹气,大郎长大了,也知道馋女人了。

    那个白衣女鬼,的确是漂亮的无以复加,大师姐纪画扇是飘渺宗公认的第一美女,三柒有缘见过一面,那真是画中人,人中仙,可是和这个女鬼一比,还是要差一些的。

    主要是气质!

    这个女鬼,实在是太仙儿了。

    “你先去歇息一会儿吧?”

    三柒把陆大郎推出厨房,点了柴火,烧热土灶,不仅热上饭菜,还重新蒸了两颗鸡蛋。

    其中一个是给那个女鬼准备的,用来麻痹她,让她放松警惕。

    很快,饭菜上桌。

    很简单,白粥、咸菜、还有窝窝头。

    “哎呀,我都饿死了!”

    陆安之大快朵颐:“对了,我明天用灵砂买些肉食和绢布回来,你也做身新衣服。”

    “不要!”三柒立刻拒绝:“灵砂攒着,买丹药符箓,以备考核!”

    “不用那么节省了,你哥哥我这次一波肥!”

    陆安之大笑着,把百宝囊取了出来,献宝似的丢给了妹妹:“那个小妖太自大了,没想到我敢反杀,玩了一手拖刀计。”

    陆大郎说得眉飞色舞,毕竟这是他的首秀,堪称完美。

    “安之,那个小妖太过于自大,又没想到你临阵顿悟秘剑,才会被你斩杀,这只是特例,如果你以为修士都这么好杀,那你必死无疑。”

    鹿灵犀神色严肃。

    “我懂!”

    陆安之喝了一大口粥:“话说这几天,你是不是教导我和三柒一些傍身的手段?”

    这才是陆安之带这位白衣仙姬回来的最主要目的。

    “可!”

    鹿灵犀没有推辞,毕竟这个少年很优秀,心性也不错,值得投资一下,不过他这个妹妹……

    为什么听到哥哥杀掉炼气小妖,带回百宝囊,她都没有半点兴奋呢?

    这可是能吹几十年的战绩呀!

    莫非她脑子有病?

    三柒开心的都想跳起来,给哥哥杀猪炖肉庆祝一番了,但是出于慎重,她不想在一个外人面前,流露出任何感情波动。

    万一那个女鬼将来拿我威胁大郎怎么办?

    所以我要表现的和大郎感情并不亲密,不,我甚至都不能给她活捉我威胁大郎的机会。

    想到这里,三柒摸了摸别在后腰上的柴刀。

    鹿灵犀注意到了少女的小动作,忍不住愕然,为什么你吃饭都带着柴刀?你是多么没有安全感呀?

    “对了,我给你买了一双神行步履!”

    陆安之把上午买的鞋子,赶紧找出来摆在了妹妹面前。

    三柒立刻露出了一个甜甜的笑容,唇角旁的酒窝仿佛溢满了最甘美的蜜糖,不过下一瞬她又收敛了表情。

    三柒本想问,你从哪儿弄到的灵砂?

    但是这个问题肯定涉及到了大郎的秘密,不方便被外人所知,因此她忍住了。

    “我明天去找老板娘,看看能不能把百宝囊打开,里面的战利品,应该够买两套新手装了。”

    陆大郎规划着未来:“到时候参加入门考核,如虎添翼!”

    “会不会被宰一刀?”

    三柒蹙眉,毕竟大朗只是个凡人,和修士做生意天然处于食物链的低端。

    “不会,老板娘人很好!”

    陆安之夹了一筷子咸菜,白月蘅人品和她的胸怀一样坚挺。

    “你们才认识几天,你怎么就确定人家不错?”

    三柒狐疑地瞄着陆大郎。

    你是不是瞒着我干什么事儿了?

    不然那个老板娘可是修士,为什么要对你这么好?

    “老板娘很豪爽的!”

    陆安之不想讨论这个话题了,快速的吃完饭,准备献艺:“要不要看我的秘剑?”

    “这都凌晨了,赶紧去睡!”

    三柒洗刷碗筷,至于那个老板娘,

    哼!

    八成是馋大郎的身子,想和他双修。

    陆安之趁着这个时间,给鹿灵犀找了一床被子:“家里穷,被子有些旧,你将就下!”

    “无妨,我可以数天不睡觉的,打坐冥想即可!”

    鹿灵犀示意陆安之不用费心。

    “好吧!”

    陆安之的本意是他在地上铺一张草席睡觉,反正夏天也不冷,让三柒和鹿灵犀一起睡床,不过这位漂亮大姐姐愣是推辞不受,那他也不强求了。

    油灯吹熄,茅草屋内安静了下来。

    陆安之睡不着,还在回味这几天的经历,简直像做梦一样。

    先是老乌龟口吐人言,说自己是仙王重生,奉上了千年神机,接着自己从仙王百科上搜索出三个最合适的机缘,准备拼一把,提升实力。

    陆安之最初的打算,是万宝斋的古三彩必拿,截胡家犬献宝;荒山古庙和葡萄妖藤交涉,尽力而为。

    至于乱葬岗的机缘,他是没抱多大希望的,毕竟顿悟秘剑太难了,可谁曾想,自己竟然成功了,而且期间还斩杀了一只小妖。

    我不愧是仙王重生,太厉害了!

    陆安之正美的冒泡,忽然感觉三柒的双臂从背后抱住了自己,而且还在发颤。

    “哥哥,以后不要再去冒险了好么?”

    三柒低声啜泣:“再不济,也让我陪着你!”

    陆安之听出了妹妹话语中的担忧,很是自责:“对不起!”

    “我知道你着急,可修道一途,急不来的,再说修不成仙,无法长生不老,也无所谓呀!”

    三柒只要和哥哥在一起,哪怕粗茶淡饭都觉得香甜,茅屋冷坑也不觉得难耐。

    “不修仙的人生,和咸鱼有什么分别?”

    陆安之自嘲一笑:“修士是站在食物链顶端的王者,而咱们凡人,只是鱼肉韭菜,被屠宰收割的时候,甚至连朝着对方脸上吐一口口水都办不到!”

    “三柒,我修仙,不是想长生,而是当别人欺负了咱们的时候,我有力量揍回去!”

    陆安之转过身,抱住了妹妹:“正所谓金胆大成,横行天下,指的便是此生不再受任何委屈!”

    盘膝坐在草席上冥想的鹿灵犀,听到陆安之这番话,不由得点了点头。

    比起虚无缥缈的长生之道,这个陆家少年追求的大道,反而更加清晰明了,充满了真性情、真自我!

    这个少年不错!

    值得栽培。

    “安之……”

    白衣仙姬开口轻唤。

    “怎么了?”

    陆安之心头一喜,难道说她被我刚才的一番肺腑之言震撼了,要传授我道法神通?

    “长夜漫漫,无心睡眠,能不能讲个故事?”

    鹿灵犀恳求:“霸道总裁的那种!”

    “不会!”

    陆安之没好气的回了一句,用薄被蒙上了脑袋。

    鹿灵犀早猜到了这种情况,所以不慌:“我可以用道法作为酬劳,一个故事一道道法!”

    “十道!”

    陆安之当即接茬。

    “……”

    鹿灵犀当即便想喷一句,你当道法是大白菜呀,知不知道不轻传,法不轻授?

    不过为了故事,我忍!

    “两个!”

    白衣仙姬继续讨价还价。

    “我吃个亏,砍一半,要你五个好了!”

    陆安之察觉到肋部一疼,被一只小手拧了一把,不用问,肯定是三柒嫌自己要价太狠。

    哎!

    善良的妹妹,你是不知道人……呃,鬼心险恶呢。

    小说换道法?

    这种大便宜千年不遇的,我好不容易逮到一只大肥羊,我不把她薅秃了实在愧对我重生仙王的身份。

    “不行,最多三个,你要不同意,就算了!”

    鹿灵犀闭上了眼睛。

    陆安之刚要再讨价还价一番,一只小手又从后面伸过来,捂住了他的嘴巴,然后后背上,被三柒用食指写了三个字。

    快同意!

    万一把仅有的一只肥羊给吓跑了,可怎么办?

    “好吧,成交!”

    陆安之叹气,一幅我吃了大亏的神情。

    “我先说好,你讲的故事,质量不能太差,不然我有权拒绝支付报酬!”

    黑暗中,鹿灵犀犹如星辰般明亮的双眸,盯着陆安之,担心他用厕纸级的故事敷衍自己。

    “你放心,每一个都比我之前给你讲的那个精彩一百倍,要是不好听,你大耳刮子抽我。”

    说到这个,我可就太自信了。

    南柯一梦中,陆安之看过的小说数不胜数,除了**文不擅长,你想要百合口味的,我都能给你整个百十来部。

    “倒是你,有那么多道法神通吗?”

    陆安之怀疑。

    “呵呵,我一天教你一道道法,能教到天荒地老!”

    鹿灵犀翻了一个白眼。

    也不看看我是谁?

    “真的假的?”

    陆安之不信,你还能比我这个万法仙王懂得术法神通还多?

    “我鹿灵犀,任何法术,看一遍便可明白原理,看两遍便能施展出来,看三遍,对方已经死了!”

    鹿灵犀说这话的时候,十分的自信,十足的霸气,十成的骄傲!

    这一刻,这个白衣女子,真的很有仙姬的无双风采!

    “好了,你快点开始吧?”

    鹿灵犀催促:“对,就继续之前那个小宫女的故事!”

    “不行!”

    陆安之拒绝。

    “为什么?”

    鹿灵犀不爽,听个书怎么就这么难?

    “我不会在三柒面前讲霸道总裁文!”

    陆安之神色严肃。

    “这是何道理?”

    白衣仙姬一脸懵逼,觉得陆安之不可理喻。

    “因为女孩子听了这种故事,会做公主梦,认不清现实的!”陆安之理直气壮:“然后她们就会瞧不起这个打工人,看不上那个打工人,只想着有一天,各种富二代围着自己转,为自己争风吃醋。”

    “我不能毒害我妹妹,那样她会变得肤浅!”

    陆大郎说完,后腰又被三柒拧了一把。

    “……”

    鹿灵犀目光呆滞,你说得好有道理,我竟然无法反驳!

    等等!

    “那你为什么愿意讲给我听?我就可以被毒害,变得肤浅也无所谓了吗?”

    鹿灵犀撇嘴。

    陆安之回了两个字:

    呵呵!

    鹿灵犀好看的黛眉一挑,手指微动,地上的布鞋便凭空飞起,拍在了陆安之的身上。

    啪!

    声音清脆。

    ……

    就在两个人斗嘴的时候,黑驼山乱葬岗,又迎来了一位头发花白的中年人。

    左似道降落后,飞剑自动入鞘,他顾不上观察地形,以及周遭有没有危险,而是紧紧地盯着手中的罗盘,眼睛一瞬不眨。

    很好,指针没有归到原位。

    左似道松了一大口气。

    前几天在灯花巷,只差一步之遥,左似道与宝贝擦肩而过,简直没把他的肺气炸。

    毕竟那可是燃烧了三十年寿命,才找到的宝贝。

    “让我知道是谁拿走了我的宝贝,我非把他剥皮抽筋,做成鞋垫,天天踩在脚下!”

    左似道咒骂着,开始在乱葬岗转悠。

    他手中的罗盘是一件法宝,只要燃烧使用者的生命,罗盘上的指针就会转动,其指向的方向,必然有一个宝贝。

    至于宝贝的好坏,与燃烧多少年的寿命有关。

    找宝贝,真的是一件非常上瘾的事情,就像钓鱼,当甩杆下饵的那一刻,感觉世界都能钓起来。

    这一次,左似道花费了五十年寿命,准备搞一票大的,然后收手,虽然他是金丹,但是寿命也经不起这么挥霍。

    “等拿到了这处乱葬岗上的宝贝,我便回洞府,潜心修炼,冲击元婴境,再也不探宝了!”

    左似道打定了主意。

    作为金丹大佬,左似道的经验极其丰富,眼界极其广博,所以他只花了一刻钟,便找到了那块大青石,认出了上面的剑痕,是一道秘剑帖。

    可是这本该是喜笑颜开,享受收获的快乐时刻,左似道的脸上却阴云密布,铁青一片,他的手脚更是气得发抖,宛若得了帕金森。

    “是谁偷走了我的秘剑?”

    左似道爆喝,金丹真威横扫整个乱葬岗,瞬间碾死了无数的蛇虫鼠蚁,让这里死寂了下去。

    大青石上的剑痕,被一记刀痕给破坏了,这就像一位绝世美人的脸颊,被划的千疮百孔。

    以左似道的眼力,自然看得出,这道斩痕才刚砍上去不久,很可能就是今天白天发生的事情。

    “真是淦他娘的o眼!”

    左似道郁闷的吐血。

    我这一周是怎么了?

    踩狗屎了吗?

    怎么一直倒霉?

    我可是一共燃烧了八十年的寿命呀,结果毛都没捞到一根!

    淦!

    好气呀!

    简直比当年意外目睹道侣和七个男修做多人运动还愤怒!

    左似道抬手,就要劈碎这块大青石,可最终还是忍住了,袍袖一卷,施展袖里乾坤,把它收了起来。

    之后,左似道看着手中的罗盘,陷入了纠结中。

    淦!

    我就不信这个邪了!

    再来一次!

    五十年寿命,压上!

    你们有本事再抢先我一步拿到宝贝!

    就在金丹大佬左似道发狠自虐的时候,陆安之正睡得香甜,他自然也看不到,白衣仙姬鹿灵犀的身上,随着晨曦渐起,出现了令人骇然的变化。

第二十七章 妹,咱家今后不差钱!

    现实世界只过去了六天,可是陆安之在上古彩陶的史前石屋中,则进行了长达近三年的高强度学习,那日子比在南柯一梦中苦学不辍只为上一个好大学的高中时代,还要刻苦勤奋。

    也正是这种付出,才让陆安之的元神和刚刚踏入炼气境修士的强度相等,才让他成为初级傀儡师,可以娴熟的操控灭霸。

    没有这些,陆安之去黑驼山乱葬岗拿机缘,早被那只小妖弄死了,即便如此,还是险胜。

    现在,三个机缘到手,战利品满满,陆安之终于可以安心睡一觉了。

    清晨,金色的阳光透过窗户,洒在床上,一片温煦。

    陆安之翻了一个身,还想继续睡,却听到了三柒紧张的呼喊。

    “大郎,你快过来!”

    陆安之知道妹妹是何等慎重的性格,能让她这么焦急,必然是大事,于是他一个激灵直起了身,顾不上穿鞋,一把抄起短刀便往屋外跑。

    “怎么了?”

    呛啷!

    说话的同时,陆安之已经把短刀拔出,警惕地扫视四周了。

    “你快看!”

    三柒眉头紧锁。

    院子里摆着一张石桌,兄妹两个偶尔也会在这里吃饭,只是此时,石桌上旁的木墩子上,坐着一具灰色的女子石像,正抬头望天。

    它是那么的栩栩如生容貌美丽,让人看了,都禁不住想来一发,以示尊重。

    “哪来的石像?”

    陆安之一脸懵逼。

    等等,

    这石像也太漂亮了吧?而且还有点眼熟。

    “好像是那位大姐姐变的!”

    三柒压低了声音。

    “啊?”陆大郎目瞪口呆:“不会吧?”

    据传说,黑灵抬棺中断,那么棺樽中的人会变成鬼,开始一段新的鬼生,可没听说过鬼还能变石像呀?

    “你看这石像多漂亮,手艺再精湛的匠师,应该也雕刻不出来,还有它身上的衣服,也和那位鹿灵犀的穿着相似!”

    三柒分析,视线不由自主地滑向了石像的胸口。

    最主要的是这里,和那个大姐姐一样平。

    “怪哉!”

    陆安之摸着下巴,眉头也拧了起来。

    “此女可能不祥,要不要处理掉?”

    三柒不想把这种隐患留在大郎身边。

    “稍等片刻!”

    陆安之冲回屋子里,从枕头下摸出千年神机,开机解锁,点开百科,键入‘人类变石像’三个字,搜索内容。

    整个过程,一气呵成,熟的像一根老油条。

    三柒把脑袋凑了过来。

    “能把人类变成石像的手段有很多,道法、蛊术、诅咒,甚至是某些秘法禁术,都可以。”

    陆安之舔了下干裂的嘴唇:“你觉得是哪一种?”

    “情报太少,无法分析,不过我觉得是诅咒多一些!”

    三柒觉得这位大姐姐如此倾国倾城,肯定会被其他女人嫉妒,暗害她也在情理之中。

    “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醒过来,不然问一问就知道了。”

    陆安之又输入了‘鹿灵犀’这个名字,想搜索一下,只可惜原石屏幕上空空如野:“不应该呀,这么漂亮的女修,竟然无法在修真界留下姓名?”

    “五千年,沧海桑田,没名字便说明她微不足道。”

    三柒撇嘴:“可能因为太好看,被大妖抓走吃掉了,亦或是某位金丹巨头,将她金窝藏娇了。”

    这位二十来岁的大姐姐,也着实太美丽了一些,宛若仙子下凡,还好胸小,不是大郎喜欢的类型。

    “咱们要不要把这石头搬到屋子里去?”

    陆安之担心。

    自己在南柯一梦中,见过很多风情各异的女子,欧罗巴大洋马、东方小美驹、白皮的,黑皮的,甚至还有暹罗人妖,所以他的抗性还高一些,但是贺家村的男人们,见到眉清目秀的小骡子都要多瞅两眼,如果让他们发现这尊石像,天黑之前就不知道被谁背回家了。

    “随便!”三柒无所谓:“你再去睡会儿吧,我去做饭。”

    三柒看了一眼天色,再耽搁下去,上工就要迟到了,会扣钱的。

    啪!

    陆大郎一把拉住了三柒的手:“今天不上工了,咱们去长乐坊,大采购!”

    “不行!”

    三柒拒绝。

    “有什么不行的?”

    陆安之推着妹妹,一起去厨房:“要是能通过入门考核,以后就不用上工了,即便过不了,我也能靠着神机拿机缘,妹,反正咱家今后不差钱!”

    “得了吧!”

    三柒拍掉了陆安之的手,翻了一个白眼:“如果真的成为了修士,那以后花钱的地方更多,灵装要不要买?丹药符箓要不要买?要是再练一门副职业,材料钱要不要花?”

    “呃!”

    陆安之哑然。

    “还有道侣,你腰包里没个百万灵砂傍身,最丑最菜的女修怕是都看不上你,难不成逢年过节你送人家礼物,就送**丝三宝?”

    三柒进了厨房:“灵砂这玩意,没人嫌多了烫手!”

    “……”

    你说的好有道理,我竟然无法反驳!

    陆安之被堵的哑口无言:“至少以后想学的功法,应该是不用花钱买了,能省下一笔。”

    陆大郎点开了屏幕上那个‘仙法神通’图标,好么,还是一片空白,这让他大失所望。

    不过没关系,我还有彩子!

    “三柒,待会儿吃完饭,我教你山海异兽观想法,修炼元神!”

    陆安之吼了一嗓子,心下暗忖,我这个哥哥绝对不能丢了面子。

    “不学!”

    三柒拒绝的很干脆。

    “没事,我验证过了,绝对是好东西!”

    陆安之劝说。

    “你确定?”

    三柒反问。

    “呃!”

    面对着妹妹谨慎的眼神,陆安之不敢保证了,毕竟他只是个凡人,面对着修真界的门槛,一个脚趾都没迈过去呢。

    “你不用担心我!”

    三柒安抚,反手摸了摸别在腰上的柴刀:“我有它,就够了!”

    ……

    早餐很简单,玉米粥咸菜窝窝头,两兄妹吃过,便骑上千翼飞鹤,前往长乐坊。

    “租这个傀儡一天要十个灵砂?”

    三柒心疼:“也太贵了吧?”

    她和哥哥攒了这么多年的灵砂,也就三十来粒,只够骑三天。

    啪!

    陆安之突然郁闷的拍了一下脑袋。

    “怎么了?”

    三柒回头,瞅了大郎一眼。

    “这傀儡很简单,我可以自己做的!”

    陆安之叹气:“亏了!亏了!”

    “你就算傀儡术高超,你有买材料的钱吗?”

    三柒却是不信:“你别告诉我这东西随便找几块木头便能制作!”

    “彩子能产出一种原始黏土,那东西可以在短期内替代一些傀儡部件。”

    陆安之说完,又摇了摇头。

    不行,修士的话,即便傀儡飞行途中坏了,他们也可以御剑飞行,摔不死,但是自己和妹妹可是凡人。

    还是保险一些,租现成的吧!

    两兄妹就这么一路扯着闲话,抵达了长乐坊。

    陆安之熟练的去兽栏寄存了千翼飞鹤,然后带着妹妹进坊市。

    三柒以前根本没机会来这种地方,尤其是四周都是修士,吹口气便能杀掉她们,这让她很紧张,不由得握紧了柴刀。

    “别怕,这里不准打架斗殴的!”

    陆安之安慰。

    “嗯!”

    虽然点了点头,可三柒始终没松开刀柄,不过很快,她的眼睛就不够用了:“大郎,你快看,那是灵犬吗?还挺可爱,咱们买一条吧?”

    路边的一家灵宠店外,放着许多笼子,里面关着各种小兽,它们基本上没危险,因为它们的潜在客户都是修士的孩子。

    如果想买战宠,得去专门的灵宠店。

    “好,待我去问问价格!”

    陆安之估摸着自己斩获的那个百宝囊中,怎么也得有百八十颗灵砂吧?买一条灵犬绝对是够了。

    啪!

    三柒一把抓住了陆大郎的胳膊。

    “怎么了?”

    陆安之不明所以。

    “肯定很贵!”

    三柒扯着哥哥就走,虽然脸上毫无表情,但是心里像喝了蜜一样甜甜的。

    大郎你这么宠我,我会变坏的!

    三柒的嘴角,忍不住露出了一抹笑容。

    长乐坊东区,二心桥街。

    “我怎么感觉这些人成了修士,也不逍遥自在?”

    三柒偷偷地打量着那些路过的修士,发现他们有的眉头紧锁,有的哀声叹气,也要为修炼资源奔波劳碌。

    甚至有一位年轻修士嫌弃店家收购白毛冰狼蛛的价格低了,在破口大骂。

    “阶层是无处不在的,在奉行丛林法则的修真界更是如此,想要逍遥,至少得达到金丹境才行!”

    陆安之倒是看得很开。

    修炼靠的是什么?

    资源!

    一个没有根脚背景的散修天赋再好,能赶得上修二代顿顿天材地宝的胡吃海塞?

    普通修士想要获得修炼资源的难度,从来都很大!

    当然,修士再苦,凡人也是没资格鄙视的,至少修士从不生病,而且随着境界的提升,寿命也是不停增加的。

    炼气境轻轻松松活过百岁,筑基修士寿三百载左右,而金丹巨头,更是至少有五百年的寿命。

    凡人一过六十,顺风尿湿鞋,而哪怕是位于鄙视链最底层的炼气期杂鱼,百岁之后,每天早上也是轻轻松松一柱擎天,如果没道侣,那真是烦的一匹,只能自己挊。

    “到了,爱马百货,就是这里!”

    陆安之看着熟悉的牌匾,当先走了进去:“老板娘,我又来麻烦你了,几日不见,生意可好?”

    三柒立刻抛掉了那些胡思乱想,盯了过来。

    又?

    大郎,你为什么这么熟练呀?

第二十八章 杀妖夺宝,身价过千!

    三柒迈过门槛儿,看到白月蘅的那一刻,直接怔住了,目光下意识的凝固在了她的胸前。

    这……

    这样太大了吧?

    你是揣了两个大木瓜在怀里吗?

    正在盘账的白月蘅看到陆安之进来,神色大喜,立刻起身冲了过来。

    “小安子,你可算来了!”

    老板娘鹅蛋脸上写满了兴奋,等冲到陆安之身前,一把便抱住了他:“发了,咱们这次发了,真的有冤大头……呃,有土豪要买你的作品。”

    看到这一幕,三柒的嘴角立刻扁了起来,跟着用力咳嗽出声,开始打岔!

    “咳咳!”

    三柒凑了过来,笑得很甜:“大郎,这位便是你常说的那位很照顾你的老板娘吗?”

    问完,不等陆安之回答,三柒又乖巧的问安:“阿姨,你好!”

    “什么阿姨?叫姐姐!”

    陆安之低声提醒,而后给白月蘅介绍:“这是我妹妹陆三柒!”

    虽然他也觉得白月蘅三十岁左右,犹如一位豪爽大气的邻家阿姨,但是女人嘛,往年轻的喊总没错。

    三柒低着头,当没听到。

    心中却是诽谤不已,我这是在提醒她注意自己的年纪,别打你的主意好不好?

    不过旋即,三柒又摸索着刀柄,一阵丧气。

    没想到她这么大!

    这根本就是大郎最喜欢的那一款!

    三柒快速又隐晦地瞄了老板娘的脖颈一眼,看到肌肤雪白,这更让她郁闷了。

    好么!

    不仅大,还白!

    这谁忍得住呀?

    我都想揉一把了!

    “哈哈,没关系,只要有钱赚,叫什么都行,我不在乎这个的!”

    白月蘅和三柒打了个招呼,便继续和陆安之分享她的喜悦:“我和你说,那个八音盒,有人出一千灵砂买也就算了,毕竟那首《故乡的原风景》实在太好听了,但是他竟然还抢购你那个除了好看没有任何用处的傀儡人偶,简直就是地主家的傻儿子。”

    “老板娘,你能不能尊重一下我这个制作者?”

    陆安之一脸无奈:“而且好看就是最大的价值!”

    你根本不知道,在南柯一梦中,哪怕颜值一般的女主播往电脑前一坐,直播一开,打赏也能收到手软。

    更何况我制作的深田傀儡,身材一级棒,脸蛋超赞,皮肤触感真实到可怕,绝对是宅男杀手。

    “好吧,我道歉!”

    白月蘅完全没有修士俯视凡人如蝼蚁的架子,和蔼可亲:“你们两个喝茶还是白水?”

    “随便!”

    陆安之无所谓。

    “不渴。”

    三柒很谨慎,从来不会在外面吃任何来路不明的东西。

    “稍坐一下!”

    白月蘅很快倒了两杯茶,虽然三柒说不渴,但上茶是礼貌问题,之后她又去柜台,拿了一个袋子过来。

    砰!

    袋子放在桌子上,砸出了沉闷的声响。

    “这里是一千五百灵砂,其中五百,是傀儡人偶销售后,五五分成的钱,还有一千,是卖八音盒所得,你清点一下!”

    虽然那位富二代有可能后悔,不要八音盒,但是老板娘依旧把钱提前支付给了陆安之。

    陆安之没动袋子,而是不解:“我刚才听你说八音盒卖了一千灵砂,你怎么全给我了?”

    “这次我就不抽成了!”

    老板娘反倒是不好意思了:“再说傀儡人偶上,我已经净赚五百灵砂了!”

    这玩意连进货成本都没有,而且即便放在店里几个月卖不出去,也不过是占一块地方,不碍事的。

    “这怎么行?也五五分成好了!”

    陆安之不同意,难得碰到这么一位豪爽大气的小姨,可得把关系维护好了,不然换成其他店铺,人家能给他十个灵砂意思意思就不错了。

    “不行!不行!”

    老板娘摇头:“说起来,我不信这东西能卖出去,也是看走了眼,白月蘅在这里给你道歉了。”

    老板娘说着话,便站了起来,朝着陆安之福身一礼。

    陆安之赶紧起身避让。

    “……”

    三柒看着两个人你来我往,相敬如宾,有些傻眼了。

    你是不是修士呀?

    你不要面子的吗?

    三柒在飘渺宗见过一些修士,哪怕是那些不入流的外门弟子,都一个个眼睛长到了脑袋顶上,用下巴看人。

    可是这位老板娘……

    哼!

    十有**是馋大郎的身子,才如此礼貌,好吧,还可能馋技术!

    话说大郎制造的傀儡,竟然这么值钱?

    那可是一千五百灵砂呀!

    想想自己和大郎辛苦了三年,每天起早贪黑的上工,省吃俭用,也不过才攒下三十几粒灵砂。

    这才过去不到一周,大郎便赚了五十倍!

    吓人!

    陆安之和老板娘推让了一番,最后还是全额收下了,毕竟入门考核在即,他需要大采购几件灵装傍身。

    “那我就却之不恭了!”

    陆安之有些不好意思。

    “什么却之不恭,那是你应得的!”

    老板娘不领这个情,接着戴上了一幅黑框的玳瑁眼镜,顺势将黑色的长发盘在脑后,拿了一个本子和毛笔,开始一边列清单,一边介绍:“我准备再向你订购十个八音盒,十具傀儡人偶,不过价格不会那么高,都是五十灵砂一个,你要是同意,咱们便签合约?”

    那天买东西的修二代青年叫什么?

    羽化宫魏笑天?

    像这种地主家的傻儿子一年都碰不上一次,所以老板娘虽然尝到了一次甜头,可还是不敢开太高的价码,不然货物砸手里怎么办?

    三柒目瞪口呆了,哥哥这要是答应,又是一千灵砂到手?

    这钱也太好赚了吧?

    三柒立刻隐晦地扯了陆大郎一把,让他同意。

    我早就想换一把上等玄铁打造的柴刀了,这下可以如愿了。

    老板娘真好!

    三柒望着送财阿姨,嘴角浮现出了一抹和善的笑容,但是心中,反而更加的谨慎了。

    只要你不馋大郎的身子,咱们就是好朋友!

    否则,

    一刀砍死!

    “八音盒没问题,但是傀儡人偶不行,我最多再给你一具,而且也要一个月后才能交货。”

    古三彩每个月产出的原始黏土并不多,再加上临近入门考核,陆安之想用它们做几尊傀儡傍身。

    而且马文那笔账还没算呢,这次得先收一波利息了。

    “可惜了!”

    老板娘并没有强求,重新拟定了契约,交给陆安之签字画押:“我去取钱!”

    “不必了,等交货的时候一次结清!”

    陆安之拒绝。

    自己虽然是仙王重生,考核应该是稳的,但万一出个变故怎么办?自己要是死了,便没办法给老板娘货物了,所以他不先钱后货。

    陆安之虽然只是个凡人少年,但也讲信誉!

    “哎,你这少年,太要强了,和我一个修士客气什么?”

    白月蘅摇头,觉得陆安之太见外。

    “等我成了修士,就不和你客气了!”

    陆安之呵呵一笑,没忍住,瞄了老板娘的大胸一眼。

    “你是要参加飘渺宗的入门考核吧?”

    飘渺宗作为小仙州的八大豪门之一,其入门考核自然是一件大事,知道的人不少。

    白月蘅不由得提点:“凡事不可强求,实在过不了,来我这里,送你一套修行的法门,当个散修也是可以的。”

    “多谢老板娘了!”

    陆安之心说我要是凄惨到去做散修,那百大心愿菜单也别想完成了,至少娶第一仙后这个愿望是绝对要打水漂了。

    白月蘅笑了笑,又取了一个巴掌大绣着金线的百宝囊,放在了陆安之面前。

    “你带着这么多灵砂太显眼,容易被人惦记,这个百宝囊送你了。”

    老板娘这是还陆安之送她八音盒的回礼。

    “不需要!”

    陆安之得意一笑:“因为我有!”

    “嗯?”

    白月蘅愣住了,百宝囊可以说是修士的必备物品之一,但是这玩意根据内部空间的大小,价格也不同的。

    空间越大,装的东西越多,自然价格也越贵,不过最便宜的也要上万灵砂,所以你一个凡人怎么可能买得起百宝囊?

    虽然你长得是挺清秀的,但是那些富婆女修们也不是傻子呀,完全可以白嫖不给灵砂。

    毕竟在修真界有一个共识,修士睡凡人,那是凡人的福气,给三瓜两枣那都是客气的。

    陆安之取出了从黄风鼠身上斩获的百宝囊,递给白月蘅:“这上面的禁制我打不开,你有办法吗?”

    白月蘅接过,打量了几眼,一脸惊诧:“你从哪儿得到的此物?咦?上面竟然还有未散尽的妖气……”

    凡人碰到妖怪,还能活着离开?

    难道是个吃素的?

    “杀妖夺宝咯!”

    陆安之耸了耸肩膀,虽然一幅满不在乎的神情,但是内心中,却是有些小得意的。

    毕竟这战绩,的确够闪耀!

    “吓?”

    白月蘅一怔,上下打量着陆安之,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不是,你怎么能杀掉一位妖修呢?”

    即便是刚踏入炼气境的小妖,宰你也和杀鸡没什么区别。

    “当然是靠秘剑!”

    陆安之说他租了千翼飞鹤去撞机缘,没想到在一处乱葬岗找到了一块大青石,上面有秘剑帖,然后参详了一天,便顿悟了。

    “一天?就顿悟了?”

    白月蘅吃惊的红唇微张,犹如看到了一个贞洁烈妇突然做起了半掩门的生意,她忍不住惊叫:“你说的好轻松,你知道多少钻研剑道数十年的剑修,都顿悟不出一道秘剑吗?还有你这是什么狗屎运?撞机缘能撞到秘剑帖?”

    三柒偷偷地打量着老板娘的神情,右手下意识的摸在了刀柄上。

    “呵呵!”

    陆安之抓了抓头发,岔开了话题:“你能打开它吗?”

    “你顿悟的是什么秘剑?”

    白月蘅才不信撞机缘这种借口呢,但是这年月,谁还能没点儿秘密呢,她也没有刨根问底,而是更好奇陆安之斩杀小妖的过程。

    因为这战绩,真的很耀眼!

    哈!

    话说我的眼光也很厉害呢,早早便看出此子的不凡,想想还有点小骄傲!

    只是老板娘高兴了没几秒,又暗暗叹了一口气了,可惜了,等他成了修士,恐怕更不会给我当伙计了。

    遗憾!

第二十九章 绝品灵器,鸟枪换炮!

    “庖丁解牛!”

    陆安之没有隐瞒,只是表情有些不好意思,因为这道秘剑虽然效果霸道,但是名字太矬了。

    “真的假的?”

    白月蘅一脸惊诧:“我没记错的话,这道秘剑在修真界已经失传了三千年了,因为顿悟它,要有一颗当厨子的心。”

    对于修士来说,别说当厨子,就是给个皇帝之位都不换的。

    看看俗世多少帝王都在修道,都在渴求长生?

    修士,那便是可以逆天改命,长生不死的存在,只要你够强,你就可以为所欲为!

    正所谓唯有诚与心,才能诚与剑!

    剑修想要顿悟秘剑,第一要诀,便是不能欺骗自己的剑,要忠于自己追求的剑道,所以说想要顿悟庖丁解牛,基本上不可能。

    修士中,嗜好美食的人不少,但是你让他们去做菜,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君子远庖厨,菽水妇女宜,这可都是传唱了数万年的典故了。

    “嗯,的确要喜欢厨艺才行!”

    陆安之点头,他现在想想还有些后怕,如果不是在南柯一梦中,自己培养出了对厨艺的好感,那这道秘剑绝对与自己无缘。

    “你稍等!”

    老板娘兴冲冲地起身,跑了出去,不一会儿便抓了一只灵鸭回来:“小安子,来,砍它!”

    “……”

    陆安之一脸无语,这可真是牛刀杀鸡……呃……杀鸭了。

    “来呀,让我见识一下失传已久的庖丁解牛秘剑!”

    白月蘅很兴奋,一点都不把自己当外人。

    按理说,秘剑这可是剑豪们压箱底的本事,轻易不展示的,毕竟底牌这种东西,知道的人越多,出其不意的效果便越差。

    陆安之耸了耸肩膀,没有敝帚自珍,他拔出短刀:“老板娘,把鸭子丢过来!”

    扑棱棱!

    随着白月蘅松手,香草灵鸭扑腾着翅膀,朝着店外飞去。

    陆安之挥手就是一刀,砍在了灵鸭身上。

    唰!

    灵鸭的羽毛、肌肉、血管、经络,砰的一下炸开了,宛若牛毛细雨,飘散在空气中,眨眼间,就只剩下一幅完整的骨架。

    啪!

    骨架掉在了地上,摔了个四分五裂。

    “赞!”

    老板娘大声喝采,白皙的双手鼓掌:“这秘剑要不是失传三千年,在剑修圈,绝对名声大噪!”

    “……”

    三柒同样看的异彩涟涟,情不自禁的握住了刀柄。

    这秘剑的杀伤力好霸道!

    想学!

    “献丑了!”

    陆安之收刀,有些不好意思。

    “再给我说说当时的战况?”

    老板娘重新给陆安之换了茶水,乖巧的坐在一旁,右手托着香腮,注视着陆大郎,认真聆听。

    陆安之注意到,老板娘的大木瓜被她顺势搁在了桌子上,摊成了好大两团!

    一刻钟后,陆安之讲完。

    白月蘅喝了一大口茶水,意犹未尽:“那个小妖死的不冤,除了秘剑就是这么霸道外,你的战术和胆魄也碾压他了,小安子,你当时真的不怕吗?毕竟你只是凡人,而对方是一只妖!”

    “我只是运气好!”

    陆安之神情谦虚,可心里想的却是我可是仙王重生,我怕个鸡儿?

    “不只是运气,你能在那种随时会死的巨大压力下,分析出跑不掉,进而制定出拖刀计这种战术,真的是好冷静、好胆魄!”

    老板娘看着陆安之,双眸中满是激赏之色:“你哪怕迟疑一瞬,也凉透了!”

    关键当是时,陆大郎可不知道他能顿悟出秘剑,所以说,他便是以凡人之身对抗一位妖修。

    这真是太难得了!

    毕竟很多凡人面对修士,直接就选择了跪下,求饶,认命!

    祈活三连。

    小安子此等豪情,

    当浮一大白!

    白月蘅端起了茶杯:“来,我以茶代酒,敬我们的新晋少年剑豪!”

    啪!

    两人碰杯。

    茶水有一股甘甜的香气,入肚后,五脏六腑都觉得舒坦,像做了一次马杀鸡,但是陆安之却无心回味余味。

    “老板娘,这百宝囊能解开吗?”

    陆大郎可是指望着它发一票横财呢。

    “我先研究下!”

    白月蘅释放神识,扫过了这只百宝囊:“那只小妖境界太低,也不懂炼器术,所以这百宝囊上的禁制很简单,能解!”

    “那就麻烦老板娘了!”

    陆安之话还没说完,百宝囊上便爆发出了一阵金色的光芒,之后口子打开,一堆东西倒在了桌子上。

    “好穷呀!”

    老板娘扫了一眼,失望的摇了摇头,给陆安之介绍:“灵砂一百六十多粒,飞剑一把,品质的话,应该是灵器下品,属于破烂级。”

    “值多少灵砂?”

    陆安之追问。

    “二百粒顶天了!”

    老板娘把飞剑丢在了一边,都懒得鉴定。

    修士使用的装备,统称为灵装,其中最便宜的是灵器,也就是得到过灵气滋养孕育,超越了凡兵的存在。

    **丝三宝都属于灵器范畴。

    灵器之上,是法器,也就是不够完美的法宝,虽然法术效果强大,但是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缺点。

    而法器之上,自然便是法宝了。

    顾名思义,此等灵装的炼制过程中,涉及到了大道法则,使用时,可以利用法则,释放出强大玄奥的神秘威能。

    正所谓法宝一出,再无兄弟,说的便是法宝的珍贵性,亲兄弟会为了争夺法宝的归属权反目成仇。

    修真界,有一句三岁孩子都知道的黑话,便是杀人夺宝,这个宝,指的就是是法宝,由此可见它的贵重程度。

    比法宝更厉害的,则是道器,取自得道成仙之意。

    任何一件道器中,都有至少一条完整的‘大道法则’,因此它的威能更加强大。

    道器再往上,则是仙器,也就是仙人使用的武器,它已经可以修改一些大道法则了。

    比如最神奇的造化生死簿,如果持有者知道了一个人的名字和相貌,那么将他的名字写在这本生死簿上,此人会直接心脏停跳,当场猝死。

    如果持有者写下了死亡方式,那么这个人便会以为相同的死亡方式死亡,端的是可怕至极。

    想想吧,修士对决,人家写下了你的名字,你就得死,这有多么恐怖?

    这些灵装,每一个品级中,又细分为下品、中品、上品、以及绝品四个等级,反正越往上越贵。

    “符箓一叠,三十多张!”

    白月蘅清点:“有火焰符,有净水符,还有爆炸符,这个最多,不过品级都不高,不值钱!”

    品级不高,也就是说效果低劣。

    “爆炸符?”

    陆安之听到这个名字,眼睛一亮,立刻拿了几张欣赏。

    就是一张五寸长的黄色符纸,上面用各种蕴含灵气的妖兽血液或者矿物镌刻的法阵,激活后,可以爆发出相应的效果。

    爆炸符激活后,会形成一股巨大的冲击波,用来杀伤敌人,效果类似于手雷!

    “炼气期的修士们都喜欢备一些防身,毕竟它的使用很简单,元神操控,随时激活,而且不消耗真元,不过到了筑基,它的杀伤力就不够看了!”

    白月蘅科普。

    “这十几颗都是什么丹药?”

    三柒觉得这个值钱。

    “止血生肌丹,补元丹,祛毒丹,都是最常见的丹药,二百灵砂顶天了!”

    老板娘翻出了一个手串,笑了起来:“总算有个宝贝了!”

    “是什么?”

    两兄妹立刻盯了过来。

    白月蘅扶了扶玳瑁眼镜,又仔细鉴定了一下,免得看走眼,丢了面子:“这是用十二颗黄风鼠妖的大门牙串成的手串,是一件绝品灵器,修士对着手串吹一口气,便会形成一阵狂风,吹得黄沙漫天,河断山折!”

    “这么厉害?”

    陆安之喜上眉梢。

    “这算什么?”

    白月蘅翻了一个白眼:“如果是修成了妖圣的黄风鼠,人家一口气吹出,万物生灵的魂魄都会被直接吹散,只剩下一具躯壳!”

    “这件灵器应该算一件小极品了吧?逢敌时,即便打不过,吹一口气,制造漫天黄沙逃命也容易吧?”

    三柒的谨慎性格又开始发作了:“那只小妖为何要将它放在百宝囊中?”

    “如果我所料不差,你哥哥杀的那只小妖应该是一只黄风鼠,人家的天赋神通便是‘黄沙风暴’,根本用不着这件灵器。”

    老板娘分析。

    白月蘅的推理没错,黄风鼠妖身上最珍贵的部位,就是两颗大板牙,是炼器制物的好材料。

    黄风鼠妖死后,身死道消,但是都会把牙齿留下来,给后代,毕竟是值钱的遗产嘛!

    后代们用不到,但是可以卖钱!

    “值多少灵砂?”

    陆安之很开心,没想到自己这一波不仅得到了秘剑,还大赚一件绝品灵器。

    “灵装的价格,除了看品级,也看效果,比如你这个鼠牙手串,制造狂风黄沙,在干扰敌人方面,极其厉害,市场价至少十万灵砂起!”

    老板娘估算:“但是我不建议你卖,因为黄风妖鼠身具‘黄沙风暴’的天赋神通,早在上千年前,就被捕杀的快灭种了,以至于现在这种鼠牙不多见了。”

    “啊?”

    陆安之乐了,这要是放在南坑一梦中,岂不是一种‘牢底坐穿鼠’?

    三柒一直偷偷观察着白月蘅,发现她对贵重的鼠牙手串也表情平淡,没有贪婪或者兴奋的神色,不由的松了一口气。

    看来老板娘不会杀人越货了。

    哎!

    谁让自己兄妹是凡人呢,必须敬慎!

    最后一件战利品是一个黑色的小瓷瓶,老板娘拿起,拔开木塞,只是扫了一眼就面色大变,惊得她赶紧塞住了木塞。

第三十章 买!买!买!

    “什么东西?”

    陆安之好奇心大增,这啥玩意,能让一位修士如此如临大敌?

    “这里面装着死灵菇研磨而成的粉末!”

    白月蘅深吸了一口气,掏出手帕,擦拭了一下双手,之后又把小瓷瓶细心的清洁了一下。

    “听名字有点厉害!”

    陆安之有掏出千年神机百科一下的冲动。

    “何止是厉害,生灵如果误食这种蘑菇,会精气消散、肌肉僵化,血液凝固,心脏逐渐停跳,大脑枯萎,最后变成一具干尸!”

    老板娘科普:“但是一百年后,如果这具干尸没有被斩下头颅,那么它又会以死灵的形态复苏,成为一种不死生物,别说孱弱渺小的人类,修士都顶不住的,吃了就完蛋。”

    “很值钱?”

    陆安之眼睛一亮。

    “没错,这种死灵菇数量极少,只会生长在阴冷潮湿,死灵气息浓郁的地带,比如已经存在了数百年的乱葬岗,死了很多人尸体随便丢弃的上古战场,因为尸体产生的死气和腐肉是它们的食粮。”

    老板娘介绍着,又忍不住打开瓶塞,瞅了一眼,接着便摇头叹息:“这死灵菇处理的太草率和简陋了,如果是完整一株,是可以拿去拍卖行售卖的,至少百万灵砂起步!”

    陆安之一阵心疼,那只小妖肯定是个散修,没有经受过科班教育,尽管认识死灵菇,但是完全不懂得如何处理这种天材地宝,于是造成了浪费。

    “小安子,这东西太危险了,不如卖给我吧?”

    白月蘅提议:“我给你二十万灵砂!”

    咕嘟

    听到这个天文数字,陆家两兄妹直接吞了一口口水,对视的时候,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发财了’三个字。

    “这真是一夜暴富了!”

    陆安之苦笑:“怪不得修士们都喜欢杀人夺宝呢,这来钱也太快了!”

    事实上,在乱世秩序崩坏,人民如草芥的古代,占山为王,杀人越货,才是硬道理。

    更有甚者,能打下一片江山,登基为帝,这才是把强盗这个职业做到了巅峰。

    “杀人者,人恒杀之,小安子,杀人夺宝没你想的那么容易,你只是运气好,宰了一只小妖,又适逢这只小妖,在乱葬岗生活的够久,偶然得了一株死灵菇罢了!”

    白月蘅苦口婆心的劝说,希望陆安之不要产生错误的认知:“越是身怀宝物的修士,越难以击杀,因为这些宝物,本身便是他们实力的一部分。”

    “我懂!”

    陆安之点头,旋即又有些庆幸和后怕。

    幸亏自己直接来爱马百货解锁百宝囊,要是换个家店铺,肯定被黑吃黑了,毕竟炼气期的菜鸟嫩死两个凡人不要太轻松。

    三柒的手,反而从柴刀柄上移开了,而且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越发显得的人畜无害,但是她的心中,却如临大敌。

    谁知道白月蘅给这么高的价格,是不是在试探大郎?

    这位老板娘说不定心一狠,便把大郎拘禁了,关押在地下室中,整日玩弄,来一把人财两得的好事!

    说实话,三柒到现在都不理解,这位女修士为什么会如此赏识大郎?

    难道大郎身上还有我没有发现的才华?

    嗯!

    下次洗澡,给他搓背的时候,我要仔细的观察下!

    “二十万灵砂对于你们兄妹来说,实在太多了,会给你们招来杀身之祸的,既然你们想要修行,那么我可以给你们换成一部功法,助你们踏上修仙之途!”

    白月蘅又提出了一个新建议:“你们可以放心,这部功法绝对不是地摊货!”

    “三柒,你觉得如何?”

    陆安之询问妹妹。

    “这是你的战利品,你做决定!”

    三柒不管。

    “老板娘,这个死灵菇粉末,如果修士误食,会在多长时间内失去战斗力?”

    陆安之好想掏出神机检索一下。

    “这个要看修士的境界,境界越高,抵抗力越强,如果是炼气期的新人,半个小时就完蛋了。”

    老板娘很博学,而且很聪慧,她一听陆安之的问题,便立刻猜到了他的想法:“你想把它当毒药用?”

    “嗯!”陆安之没有隐瞒:“我即便成了修士,也有可能面对很多强敌,握着死灵菇粉末,也算多一种防身手段。”

    “可是它很危险,如果操作不慎,你自己可能反受其害!”

    老板娘皱眉。

    “收获总是与风险成正比嘛!”

    陆安之呵呵一笑,其实他的底气是神机,他可以从上面搜索死灵菇的使用技巧,强化训练,避免反噬。

    至于功法,陆安之就更不缺了,虽然现在还没有,但是仙王在日记中说了,由于神机穿梭时空,会被各种法则侵蚀,让稳定性出现一些问题,进而导致一些内容出现缺损,不过不要急,内容会迟到,但是绝不会缺席。

    白月蘅即便很慷慨,给的功法也肯定不是圣级,而陆安之知道自己是仙王重生后,怎么可能还看得上那些杂牌功法?

    要练,就练最顶级的功法,这可是菜单上的百大心愿之一。

    “好吧!”

    老板娘也不强求,她还发现,这笔财富对于炼气期修士来说,都称得上巨款,可是这对陆家兄妹神色淡然,完全不在乎。

    这心态,是真的稳!

    一看便是能成大事之人!

    不过这个有一张瓜子脸的妹妹好像精神有病,不然她为什么一直摸着那把柴刀?

    “老板娘,索灵法衣和清醒束带,先给我各拿两套!”

    钱货两讫,百宝囊也开了,陆安之心头大事已去,开始壕购。

    “哥!”

    听到大郎这口气豪横的像是要买下整家百货店,陆三柒赶紧扯了他一把:“把钱留着!”

    “留着干嘛?”

    陆安之不解:“咱们三年来起早贪黑的上工,没睡过一个懒觉,不就是为了攒钱,买一些符箓丹药,增加入门考核的通过率吗?”

    “今时不同往日了,这些灵砂得留着!”

    三柒一把抢过了装灵砂的袋子。

    “为什么?万一咱们凉在了考核中,这些灵砂不也就明珠蒙尘了吗?”

    陆安之疑惑地看着妹妹,以前也没见她这么财迷呀?

    三柒瞅了白月蘅一眼,担心被她笑话,可是看到大郎追问的紧儿,只能说出原因:“留着给你娶道侣!”

    我得给陆家留个种!

    “噗哈哈!”

    白月蘅乐不可支,把刚喝进嘴里的茶水给喷了出来:“三柒,你这是多瞧不起女修士呀?我告诉你,现在修真界,想找个修为高一点,人又漂亮一点的道侣,兜里没个上百万灵砂,那是想都别想!”

    “修真界的女人竟也如此爱慕虚荣?”

    陆安之惊了。

    感觉就像南柯一梦中,没房没车没彩礼,就不陪谈恋爱一样!

    “没办法,僧多粥少,久而久之,行情便这么形成了,现在这年月,一个稍微有点姿色的女修,挑选道侣,那都是筑基起步。”

    老板娘打量着陆安之,心说你这颜值,不用发愁道侣,肯定有富婆女修愿意给你买飞剑。

    还是极品的那种。

    “那这灵砂更要攒着了!”

    三柒面色凝重。

    陆安之突然伸手,一把抄过来装灵砂的袋子,苦口婆心的劝说:“我要是混到要靠辛辛苦苦攒钱才能让女修和我喝茶的地步,那我宁可一辈子和左右手为伴,老板娘,有什么好灵装,给我安排上!”

    陆安之心说我可是仙王重生,我的百大心愿,是娶娑婆世界第一仙后,是睡遍四大部洲所有的名妓花魁。

    一千五百灵砂?

    够干啥呀!

    打个茶围,喝顿花酒,听听小曲就完了!

    想赚大钱,就得靠撞机缘!

    想到这里,陆安之摸了摸揣在口袋里的爱疯石。

    定个小目标,等入门考核结束,我就在一年内,先赚它一亿灵砂!

    等等!

    一亿太多了,咱可没资格和人家王首富比,所以先定个一百万灵砂好了!

    “这种态度才对,灵砂就是用来花的,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更何况你们还适逢入门考核这种事关人生未来的大事,自然要准备完全!”

    白月蘅豪气的一挥手:“不过这四件装备,我送你们了,算是我的一份心意,提前预祝你们入门成功。”

    “万万不可!”

    陆安之拒绝。

    看着两人在那里推让,三柒摸索着柴刀,扁了扁嘴唇。

    哼!

    这位阿姨果然馋我家大郎的身子!

    真想一刀砍死!

    还有我以后要努力攒钱,给大郎花,你们这些富婆女修,休想依靠灵砂把他砸跪下!

    陆安之最终还是没答应,他之前没钱的时候就不沾老板娘这个便宜,现在一千六百多灵砂在手,便更不可能了。

    自己的钱,消费起来才硬气。

    “新手灵装三件套,也就是俗称的**丝三宝,要准备一身,疗伤补元的丹药,来上一瓶,还有爆炸符,至少十张,这个可以用来清理妖兽,效果拔群!”

    白月蘅不愧是开杂货店的,对这类装备,如数家珍:“然后我推荐你们购买一幅骨哥地图!”

    “这可是居家旅行的必备灵装!”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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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装了我就是仙王重生介绍:
飘渺宗小杂役陆安之,在红叶河畔,钓上一只老乌龟!是夜!龟吐人言,口称主人,并奉上仙王日记一本!什么?原来我是仙王重生?这日记上竟然记载着今后五千年的重大事件,机缘气运,洞天福地,仙人秘藏?我重生回来,便是要修最强的仙法,当世无敌?住最好的洞府,面朝大海,舂暖花开?什么?还要纳第一仙后为妾?小杂役嗤之以鼻,写日记这人是几个菜呀,喝成这样?但是几日后,小杂役忽然发现,日记上记载的机缘竟然都是真的,因为他拿到了!至此,小杂役自信心爆表,开始天秀超神的修仙之旅!不装了,我是仙王重生,我摊牌了!只是没多久,老乌龟又开口了,不好意思,我认错人了,请把日记还我!同时,真?仙王?日记主人,杀上了门,兴师问罪!不装了我就是仙王重生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不装了我就是仙王重生,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不装了我就是仙王重生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