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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七月余夏     悠闲的穿越txt下载     悠闲的穿越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八十九章 四级战备

    “急报...急报...!”

    李葳蕤一马当先,从落樱台的瓮城城门冲进了落樱台。

    “她谁呀,居然敢冲进我们的落樱台?”

    看着李葳蕤冲进了落樱台,一位刚刚入选的守门新兵有些诧异的看着身边的老兵问了一句。

    这个时候,老兵呵呵一笑道:“小子...以后眼睛放亮一点,看见那位可千万不要拦,因为她就是我们公子的好友天乐公主,拦她你就准备被她鞭打吧,公子都制不住她,只能哄着。”

    “啊...!”新兵点头,跟着再次问道:“可是她说的急报又是什么?”

    “额...!”老兵一愣:“那谁知道...!”

    就在新兵和老板说话的时候,李葳蕤已经来到了落樱台下,一跃下马,李葳蕤冲上落樱台,一边冲一边喊:“余夏...余夏...你快出来,我有急报,我有急报。”

    大概过了一盏茶的时间,余夏和李葳蕤见面了,看到余夏,李葳蕤气都没有喘一口就喊道:“余夏,有一万贼匪来,你马上要做准备,关闭瓮城。”

    说完,因为李葳蕤跑的实在是太急了,跟着就晕了过去,余夏立即将李葳蕤给扶住喊道:“叫二大爷,然后请余团长和丁团长来我住处。”

    跟着余夏就抱着李葳蕤回去了。

    ........................

    过了一会,二大爷,丁大山,余大猛都来了,余夏先让二大爷去照顾李葳蕤,跟着余夏就带着余大猛还有丁大山来到客厅。

    等三人坐下后,余夏道:“刚刚葳蕤带来了消息,有一万贼匪过来了,让我们小心,只是这一万贼匪的真正目的我们还不是太清楚,所以余团长,你马上将余壮派出去,我要尽可能的收集所有关于贼匪的消息,还有为了安全起见,青山一团,青山二团还有警卫连,一级战备...!

    不能让那群贼匪给我们一个措手不及。”

    “诺...公子...!”丁大山和余大猛立即一个躬身,然后领命而去。

    落樱山一共有四级战备,(1)四级战备,即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或者周边地区出现重大异常,有可能对落樱台带来安全和稳定带来较大影响时青山团所处的战备状态。

    部队的主要工作:进行战备教育和战备检查;调整值班、执勤力量;加强战备值班和情况研究,严密掌握情况;保持通信顺畅;严格边境管理;加强巡逻警戒。

    (2)三级战备,即局势紧张。周边地区出现重大异常,有可能对落樱台构成直接军事威胁时,青山团所处的战备状态。

    青山团的主要工作:进行青山团战备动员;加强青山团通信保障,青山团(分队)能随时执行作战任务;密切注视敌人动向,及时掌握情况;停止休假、疗养、探亲、转业和退伍。

    控制人员外出,做好收拢部队的准备,召回外出人员;启封、检修、补充武器装备器材和战备物资;必要时启封一线阵地工事;修订战备方案;进行临战训练,开展后勤、装备等各级保障工作。

    (3)二级准备,即局势恶化,对落樱台已构成直接军事威胁时,青山团所处的战备状态。

    青山团的主要工作:深入进行战备动员;青山团值班人员严守岗位,指挥通信顺畅,严密掌握敌人动向,查明敌人企图;收拢部队;发放战备物资,抓紧落实后勤、装备等各种保障;抢修武器装备;完成应急扩编各项推备,重要方向的青山团部队,按战时编制齐装满员;抢修工事、设置障碍;做好疏散落樱台百姓、兵器、装备的准备;调整修订作战方案;抓紧临战训练;青山团展开工作。

    (4)一级战备,即局势极度紧张,针对落樱台的战争征候十分明显时,青山团所处的战备状态。

    青山团的主要工作:进入临战战备动员;青山团军事主官保障不间断指挥;运用各种侦察手段,严密监视敌人动向,进行应急扩编,青山团预备队和青山团值班部队,按战时编制满员,所需装备祝补充能力优先保障;完成阵地配系;落实各项保障;青山团人员、兵器、装备疏散隐蔽伪装,完成一切临战准备,青山团处于待命状态。

    这是完全模仿了现代军队的战备情况,这些也都是张志U盘中的内容,战备是很重要的,这样可以有效的应付所有的突发情况,不至于会面对突然而来的攻击,就束手无策。

    一个时辰之后,余壮匆匆的回来,余夏,余大猛,丁大山三人一起听了余壮对贼匪的全面报告和分析。

    “公子...余团长...丁团长...!我们一行五人在田辽坝遇到了贼匪,贼匪大概万余人,其中有两千骑兵和八千步兵。

    至于武器装备,着甲的人很少,而且很多步兵武器简陋,手中仅仅只有一根木棍。

    不过,也有精良的,这些精良的大概不超过三千人,全部不都在后面护着一个大帐...大帐里面应该是贼首,这群人的前进方向,不像是鸠鹚城,反而很像是要来攻打我们落樱台的。”

    “你有多大的把握?”余夏看着余壮问道。

    “嗯...七成...!”余壮小心的回答。

    忽然,这个时候,余夏笑了起来道:“怎么办,我突然感觉有点开心,一万贼匪,根据余队长的分析,我感觉更像是一群乌合之众。

    虽然不知道这群人的来历,但是他们应该不是军队,没有着甲,兵器是木棍,我感觉他们应该是某地的暴民。

    为什么要攻打我们落樱台,暂时我还不知道,不过,他们有两千骑兵,也就说,他们有两千战马,这可是好东西呀,我们现在缺的就是战马。

    如果能一口将这群贼匪给吃下,那我们就可以建立一支千人双马的骑军。”

    “是呀...。”余夏说完,余大猛一个激动道:“我们现在真的需要一支骑军,要不然机动能力太差了,可是这马也太贵了,而且还有价无市。”

    “千人双骑...最好弄成重甲骑兵,这样我们的战斗力一定会更加上一层楼。”丁大山也是很兴奋的道。

    不过很快,余夏则是又皱眉道:“不过...如果我要吃下这群贼匪,那就必须要有一个团在瓮城之外,埋伏在两山之间,等贼匪被我们打退之后,出来拦截贼军。

    而这个时候,贼军一定是最疯狂的时候,所以你们两个团...?”

    余夏话未说完,就听余大猛和丁大山一起起身喊道:“青山一团(青山二团)愿意...!”

    ............................

第九十章 大战就要开始

    “公子...喝茶...!”

    邱小麦很乖巧的和余裳儿站在余夏的身后,看到余夏要喝茶立即递了一杯过去。

    余夏拿起茶杯轻轻的喝了一口然后道:“二叔...还在闷闷不乐呀,不让你们一团去伏击,是因为你们一团经历的还太少,等以后还是有机会的,而且这次还不知道贼匪到底来不来我们落樱台,所以不要闷闷不乐了。”

    余夏最后决定二团伏击贼匪,一团在瓮城之上击退贼匪,这个决定丁大山是开心不已,而余大猛则是稍微有些不开心。

    “夏儿...哦...不...是公子,我们一团的战斗力绝对不比二团弱,我知道二团有很多老兵,但是我们一团也可以担负起伏击的责任,而且余壮说了,有七成的把握,所以那些贼匪一定回来的。

    只是伏击的居然不是我们一团,我想孩子们的积极性一定会大受打击的。”说完,余大猛还露出了苦涩的表情。

    这让余夏一个无语,选择二团没有选择一团,主要的原因还是二团老兵很多,他们对接触战更加的熟悉,一团虽然也不错,进行的是近现代训练,不过,见血还是太少了,所以选择二团更加的稳妥。

    只是这样的话,让我们不甘人后的余大猛稍微有些伤心,只是这是没办法的,余夏不能去任人唯亲,而要选贤任能。

    看着余大猛那苦涩的表情,余夏只能微微一笑。

    “公子...夜不收来报,一万贼匪确定方向,是来攻打我落樱台的。”三子上来跪在余夏的面前道。

    “你看吧...我就知道贼匪是冲着我们落樱台来的。”余大猛可惜的喊了一声。

    不过,亲二叔还是亲二叔,就在余大猛可惜完之后,马上余大猛看着余夏再次道:“公子,你先下瓮城吧,这里危险,有我们一团在,一定能打退那群贼匪的。”

    余大猛的关心,让余夏心中一暖,不过余夏却笑着道:“没事,一群小杂匪,我必须要待在这里,等一下我要看着外面的情况,这次我们青山二团必须和敌人肉搏,所以我不能离开,我要让所有的战士都能看到我,我要让战士们都知道,我与他们同在。”

    “公子...!”余大猛一个感动。

    身边的余强和三子齐齐下跪:“誓死保护公子。”

    余夏这个时候也站了起来,然后走到城墙边,居高临下看着瓮城前面自信的道:“这次一战,我青山团必胜无疑...!”

    ..........................

    “现在到哪里了...?”大帐之中传出了魏虎的声音。

    魏虎好色,每每征战都会待在一个马车拉的大帐中,帐中有美女数名,一直陪着,而他的三千老兵也会拱卫身边。

    就在魏虎问完之后,立即就有人回答道:“大哥...已经到余家村了,还有半个时辰,就可以看到落樱台了。

    而且刚才大哥你没有看到,我们路经鸠鹚城的时候,鸠鹚城大门紧闭,里面的官兵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我们大摇大摆的经过,连大气都不敢出。

    这芜王的兵丁也真的是窝囊呀。”

    自己小弟的话,让魏虎呵呵一笑:“芜王算什么...兵丁加起来没有三万,只能算是末流的王爷,鸠鹚城地处边陲,更是小城中的小城。

    城中人口不会多过两万人,兵丁不会超过三千人,这样的小城看到我们来了,当然会害怕。”

    “原来是这样...看样子,以后我们可以随处去走了!”魏虎小弟开心的笑了起来。

    这个时候魏虎也是呵呵的道:“是呀..不过...等我们拿下落樱台,就将那里当成我们的山寨,我们也时候要有个窝了。

    渤王的一百万两,可以让我们撑很长的时候,到时候兄弟们大碗吃肉大碗喝酒。”

    “谢大哥...!”周围魏虎的兄弟开心的大吼,这个大吼让魏虎也是开心不已...。

    只是等这一万多人来到了落樱台的瓮城前,瓮城前那密密麻麻的大概五百米长的反坦克锥,让所有的贼匪都傻眼了。

    魏虎从大帐中走了出来,看着眼前那尖尖的反坦克锥锁紧了眉头疑惑的道:“这些是个什么玩意呀?”

    倒是魏虎身边一位文士打扮的人一眼看出了这些反坦克锥的妙用:“如果我猜的不错,这些应该是阻拦攻城器械和骑兵的。

    没有了骑兵和攻城器械的帮助,眼前的这座瓮城,就会更加的难攻,真的是没有想到,小小的落樱台居然有这种高人。

    大哥,这次我们可能遇到麻烦了,看来必须要用人命填了。”

    “人命填...?”魏虎冷冷一笑道:“正合我意,我这次就没有带攻城器械,骑兵也只有两千,我来就是准备用人命填,等他们城楼之上的士兵没有了力气,那这座瓮城就是我的。

    本来我就说了,我来落樱台准备找一处落脚点,现在好了,这里不错,我魏虎就要这里了,给我传令下去,准备攻城,就让那些炮灰先去送死,近卫军看中时机,重点一击。”

    “诺...大哥...!”

    魏虎说完,就有小弟抱拳离开,与此同时,在瓮城的城楼上,余夏也看到了一万多的贼匪,看完之后,余夏心中就有底了,那就一种暴民,连烂兵都算不上,一个个手中拿着五花八门的武器,一脸的菜色,一看就知道没有吃过饱饭。

    这些所谓的贼匪,更多的其实就是被裹挟进贼匪中的,因为杀过几个人,所以就变成了暴民,和真正的匪还差很多。

    这些人别说一万,就是再来几万,余夏相信自己也一定可以击溃。

    倒是余夏注意到了,在这些人的簇拥中,一处大帐周围的骑兵和一支千人队比较厉害,虽然也是嘈杂不堪,但是兵器铠甲还算齐全,并且各个孔武有力,那么这大帐中被保护的人,一定是这支贼匪的头头。

    这个时候,余夏将余大猛叫来,吩咐了余大猛几件事情,第一,等下贼匪进攻,三百米处用复合弓招呼,近了,就扔石头。

    第二,等贼匪大片撤离的时候,立即使用床子弩。直射下面大帐。

    现在大帐的位置在800米左右,余夏的床子弩可以够的着,所谓擒贼先擒王,这伙贼匪的头领死了,这伙贼匪还怎么抵抗。

    搞不好,等一下丁大山稍微冲一下,这些贼匪就要投降,这样的话,也可以让自己的青山团战士少受点伤。

    ..........................

    “咚....咚...咚...”

    就在此时,下面战鼓声响起,跟着余夏看到瓮城下,贼匪开始分发食物,这让余夏微微一笑,大战就要开始了。

    ...................

第九十一章 死亡在身边

    下面的贼匪击鼓之后开始分食食物,这就说明进攻不远了,像这样的被分吃的暴民,他们其实就是用来送死的,此时吃的一顿饱饭,也是断头饭。

    很快下面的暴民吃完了手中分发到的食物,然后第二通鼓响了起来。

    余夏看着下面的暴民摆出了冲锋的架势,第三通鼓刚刚敲完,只听魏虎大吼一声:“进攻...!”

    约三千暴民,手持简易的木排,推着一辆撞城车,冲向了余夏的瓮城。

    五百米...四百米...三百五十米...就在那些暴民们来到三百米这个距离的时候,瓮城城墙之上的余大猛也随之大喝一声:“放箭...!”

    “咻...咻...咻...咻...咻...”

    一千名青山一团战士松开弓弦,一千支羽箭组成的黑色箭雨,倾泄而下,城下的暴民看到箭雨袭来,也是纷纷的顶上了自己的木排,只是这些暴民想的还是太天真了。

    他们将瓮城上的青山团战士当成了晋国的官兵,以为落樱台青山团战士手中的弓箭和那些晋国军队的制式弓箭一样,攻击距离撑死150米,穿透力还很差,头上的这块木排可以很简单的挡住城墙上射下的弓箭。

    只是很遗憾,这是复合弓的弓箭,300米的距离穿甲都没有问题,更何况仅仅是一块木排。

    只听‘噗’的一声,一支弓箭穿透了木排直接射中一名暴民的头颅,羽箭从暴民的右眼射入,射穿了脑袋,暴民连哼都没有来得及哼一声,就直接倒地死亡。

    而这才仅仅是第一位,跟在这位的身后,大批的暴民被射中倒地,而且所有中箭者,几乎被射中都是头颅,如此恐怖的精准度,让暴民一阵胆寒。

    不过,就在那些暴民刚刚感觉胆寒的时候,第二轮,第三轮,第四轮的黑色箭雨倾泻而下,那可怕的精准度,让暴民们几乎都成为了活死人。

    一分钟一共射了六轮共六千支羽箭,三千暴民只逃回去不足三百人,可见青山一团战士的射术是真的已经很强了。

    ..........................

    “对面到底是个什么人呀?”魏虎这个时候也终于从自己的大帐中走了出来,看着前面尸横遍野的瓮城城下,第一次魏虎皱起了眉头。

    本来他就以为所谓的落樱台应该是一个小作坊什么的...按照以往魏虎在昼王辖地攻城的经验,这样的小地方,只要有几千炮灰向前,然后用命将城门撞开,跟着自己两千骑兵和一千近卫军杀入,基本上一座小城就完了。

    可是今天...魏虎是万万没有想到,三千暴民仅仅冲到那座瓮城城下不到一盏茶的时间,居然被直接射死两千七百多人。

    这简直就是恐怖的。

    “大哥...我们要不要休整一下,然后弄清楚落樱台的详细信息?”

    这个时候,应该是魏虎的军师来到了魏虎的身边,按照他的意思,现在最好是停一下,然后弄清楚落樱台的详细信息,跟着再来制定进攻的方法。

    其实这位军师说的是对的,毕竟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但是魏虎是个什么...他就是个屠夫,他从来都认为拳头大就是硬道理,所以他只知道强攻,用人命填,其他的他根本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这个军师也是他捡到的一个读书人,为了安定自己的弟兄,才拜了对方为军师,但是魏虎却从来没有听过对方的。

    “不能停...!”魏虎大手一挥的道:“如果我们停了,那么刚刚死的人就没有意义了,我们要持续消耗城墙上那些士兵的气力。

    等到他们脱力了,胜利就是我们的,所以进攻,马上再进攻。”

    跟着魏虎再次下令,再派三千暴民冲杀,目的就是消耗余夏青山团的气力,其实这一招是有效的,不过,这个有效是针对官兵的。

    因为那些官兵们用的弓箭,不但射的近,而且开弓还十分的耗力气,一般短时间内三箭,就要休息,要不人弓手的手臂顶不住。

    但是余夏用的是复合弓,带着滑轮,这样的弓十分的省力,短时间八箭没有问题,所以用对待官兵的消耗战术来对的余夏的青山团,这是远远不够的。

    眼见又有三千暴民杀来,这次余大猛改变了战术,他没有在三百米处放箭,因为担心对方跑了,毕竟这次对方一定是有准备的,要是弓箭像上一次一样,这些暴民,一定会在攻击的第一轮就往后跑。

    复合弓的射距就是三百米,现在加上城头的高度最多的射距是三百八十米,三千人可能会逃出大半,这次余大猛让所有弓箭手将那些暴民放到一百五十米再开射,这样即使跑的话,也会多射几轮。

    一定可以再次留下这三千暴民的。

    果然和余大猛想的一样,这些暴民刚一接触到箭雨就二话不说的往回跑,即使魏虎将督战队给弄出来都没用,不过,这些暴民逃也没有逃的掉,又是五轮速射,三千多的暴民逃回八百多人。

    这一幕再次让魏虎震惊了。

    “现在该怎么办?”魏虎看着自己身边的兄弟问道。

    “撤..!”那位军师毫不犹豫的回答。

    只是虽然魏虎爷也知道现在必须撤了,可是他却不甘心的问道:“就没有另外的办法了吗...有哪位兄弟敢带着近卫军再冲一次?”

    不过等魏虎问完,他的那些兄弟们都微微的低下了头,因为都不是傻子,谁都知道,前面的瓮城根本就不是现在他们可以攻得下来的,火力实在是太密集了。

    可以这么说,谁去谁送死。

    看着自己兄弟们都默默的低下了头,魏虎也没有办法了,只好道:“这样...我们不进攻了,后退十里休整,切断这里和外界的一切联系,我要围死他们。”

    “对呀...大哥好计策。”

    “大哥神勇...!”

    “我怎么没有想到,大哥妙计呀。”

    一听不用自己去送死了,所有的小弟都开始拍着魏虎的马屁,这个时候魏虎也是适度的满意了一下道:“好了...好了...不要再说了,我们先撤吧。”

    说完,魏虎就上了大帐。

    而魏虎不知道的是,就在他刚刚上了大帐之后,余大猛判断这群贼匪想到逃了,所以立即大喊:“所有床子弩对准大帐准备涉及。”

    一句命令下完,瓮城城头上两百架床子弩齐齐的对准了魏虎的大帐,一千五百米的射程,八百米的距离毫无问题。

    魏虎还不知道,死亡就在他的身边了。

    .............................

第九十二章 大胜

    “少游...我们排这次能不能露脸就看你的了。”

    瓮城城墙之上,余秋看着正在专心调整床子弩位置的周少游道。

    “是呀...!排长就快要升连长了,如果这次干掉贼匪老大的功劳是我们排立下的,那排长这次升连长一定就没有问题了。”

    “我知道...!”周少游摆弄着床子弩低沉的道:“这条大鱼一定是我的。”

    听到周少游那自信的话,余秋也是开心一笑。

    而和周少游一样,其他的床子弩操作手,也都自信满满,他们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魏虎,就在此时,突然魏虎的大帐开始动了,所有的贼匪准备撤退。

    就在这瞬间,余大猛喊道:“床子弩发射...!”

    瞬间,两百架床子弩发出了‘咔’‘咔’‘咔’‘咔’‘咔’的机括声音,跟着‘嗡’‘嗡’‘嗡’‘嗡’两百支长约一米八的箭矢喷射而出。

    “不好...有冷箭...!”

    只听那位军师一个惊骇,只是这一声惊骇的声音太晚了,两百支长约一米八的箭矢直接将大帐射成了马蜂窝,你说大帐都成马蜂窝了,那在里面的人还有别的下场吗?

    很快就听一位魏虎的小弟喊道:“大哥死了,大哥死了...大哥被射死了。”

    跟着就有大片的嘈杂声音,不知道谁喊了一句:“快跑呀...!”

    剩下大概四千多人,没有命的冲向了余家村的方向,想要尽快的离开落樱台,因为此时的落樱台对他们来说就说噩梦。

    只是就在这些剩余的贼匪冲出去还没有一里的时候,只见前面居然有一千士兵结阵严阵以待,一开始那些贼匪还大喊一声:“杀出去...!”

    可是当那一千士兵拿出了复合弓,三轮箭雨之后,那些贼匪彻底的绝望了。

    冲又冲不出去,回头也不能回头,跟着那几千的贼匪全部投降,因为不投降不行,完全是绝望,要知道战打到现在,死亡率已经高的吓人了。

    如果按照正常的,当一支军队死亡超过三成,那么这支军队哗变的几率就会百分之九十,这全贼匪现在死的就剩两千多人。

    如果不是前面死的都是炮灰,这些贼匪无所谓,其实第一轮的三千人歼灭,那些贼匪就应该已经哗变了。

    上次林承佑在这里死了两千步兵之后,掉头就走,那个时候如果余夏也像今天一样拦截,那林承佑他跑不了。

    “胜了...胜了...我们大胜了....!”

    贼匪们一投降,青山团的战士们欢呼声就响了起来,这样的欢呼声立即传遍了整个的落樱台。

    因为学堂是在上面,所以学堂是最后才知道,而在战争结束之前,四位读书先生心中也是担心不已,他们让自己的学生自习,然后四人一起走进了休息室。

    “你们说这次贼匪能打进来吗?”一进来刘毅冲就迫不及待的担心问道。

    “不知道...。”张跃摇摇头道:“不过,公子已经亲上瓮城,我想有公子在一定能挡的住贼匪的。”

    “一万贼匪呀...!”周绍微微的道:“在我们那里,这一万贼匪已经可是大股的贼匪了,就是官兵也对他们没有办法。”

    “不过...挡...我想还是能当的住的,毕竟瓮城城墙很结实。”王协道。

    “可是就怕这些贼匪围城呀...这样会困死我们的。”刘毅冲皱紧了眉头。

    “围城的话,鸠鹚城应该会发兵来救我们的。”张跃回道。

    “鸠鹚城...?”刘毅冲一个苦涩:“他们的兵丁不足三千,救我们,他们拿什么来救我们,来了就等于自杀。”

    “那我们该怎么办,不可能就这么等死吧?”王协和周绍都微微露出了担心的神色。

    只有张跃很坚定的道:“我相信公子一定会打退贼匪的,因为公子是正义的。”

    “是呀...公子是正义的,我也相信!”周绍点点头。

    “不管怎么样,胜也好败也好,我都准备和落樱城共存亡,这里是一个世外桃源,我不想再离开了!”王协看着三人很是肯定的道。

    “其实我也一样。”刘毅冲笑道:“只要待过这里,就再也不想去别的地方,这里自由,平等,公平,是所有人理想中的家园。

    只要这次公子可以打退贼匪,那我就将家人也接来,一辈子都生活在这里,和张兄一样,为这里的孩子教一辈子的书。”

    “对...我们也一起。”王协和周绍相继点头,跟着四人的手紧紧抓在一起,而就在此时,只听落樱城四周响起了巨大的欢呼声。

    “什么情况...?”张跃,周绍,王协,刘毅冲四人首先是一惊,跟着四人不顾一切的冲出休息室,等来到学堂的操场上,四人一起听到了欢呼声:“大胜...大胜...公子斩杀八千贼匪,俘虏两千,全歼一万贼匪。”

    “什么...一万贼匪被全歼了。”

    四位读书人皆都露出了不可思议的表情,不过,虽然他们感觉不可思议,可是他们却相信余夏,因为他们知道余夏的人品,余夏是绝对不会故意夸大战功的,因为余夏没有必要,落樱台就这么大,你夸大一点意义都没有,反而会被别人识破。

    “天呀...公子真的是神人呀。”刘毅冲惊喜的看着其他三人。

    “是呀...根据我知道的,我们这边应该只有两千青山团,可是居然全歼了一万贼匪,这样的战斗力,可以用恐怖来形容,要是公子打官兵,那些官兵还不要三万以上才可以。”王协哈哈一笑。

    “呵呵...我们不打官兵,我们只打贼匪,现在好了,所有人都知道我们青山团的厉害了,我看下次谁还敢来攻打我们落樱台。”张跃微微一笑。

    跟着一边的周绍也是开心不已:“那不就是说,以后我们可以安安心心的待在落樱台了。”

    “对...!”张跃笑道:“有了公子这样的战力,我想以后再也没有人敢对我们有异心了,而且公子的军力也一定会再发展,这样的话,我们就永远不用担心了。

    我们四人只要在落樱台安安稳稳的教书,就可以幸福快乐的过一生了,对了,你们还接不接你们的家人来落樱台?”

    “当然接...!”周绍,王协,刘毅冲异口同声的道。

    而这个时候,张跃却笑道:“那你们就要晚我一点了,我爹娘还有幼妹就快到了,一大爷已经给我分了一套三居室,我今天下午去看房,我的课,你们帮我代一下,在下先谢谢了。”

    “你...!”周绍,王协,刘毅冲一个无语。

    张跃却开心的哈哈大笑。

    .........................

第九十三章 照夜玉狮子

    “公子...幸不辱命...!”丁大山牵着一头白马走了过来,这头白马十分的神骏,丁大山可以牵过来,应该就是给余夏当坐骑的。

    不过,余夏虽然喜欢这匹白马,但是他却没有第一时间去看白马,而是立即拉着丁大山问道:“丁团长,战士们的伤亡怎么样?”

    余夏的话,一边的钟黑虎有些感动的道:“公子,你还真被团长说中了,团长说不管自己献的马有多好,公子一定会先问战士的伤亡情况。”

    等钟黑虎说完,跟在后面的孙和志还有张嘉也是齐齐点头。

    钟黑虎就是跟着丁大山回来有络腮胡的男子,孙和志是独眼,而张嘉则是那位有些儒雅的男子。

    “公子爱兵如子是我等要学习的呀。”丁大山看着余夏微笑着道:“公子请放心,我青山二团仅仅受伤二人,原因还是不小心自己摔了。

    这次公子擒贼先擒王的计策十分的好,这群贼匪的首领死后,这群贼匪第一时间就失去了战斗力,所以俘虏这些人根本就不费吹灰之力。”

    听完了丁大山的话后,余夏这才放心道:“那就好,那就好...一团也没有什么损失,那么这次我们真的是大胜,不废一兵一卒就取得大胜。”

    “是呀...多亏了公子。”丁大山,钟黑虎,孙和志还有张嘉对着余夏一个抱拳。

    只是余夏却笑道:“是多亏了你们...好了...白马我收下了,你们打扫战场,晚上我们开庆功宴,到时候一醉方休。”

    一听能喝酒了丁大山,钟黑虎,孙和志还有张嘉立即一个欣喜然后道:“诺...!”

    ........................

    就在青山一团和青山二团打扫战场,处理那些死人尸体的时候,余夏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此时我们的天乐公主李葳蕤还在睡梦之中。

    说真的,对于李葳蕤可以拼着危险来报信,余夏是感动的,对方是天之娇女,居然可以对自己如此真心真意,说实话,这是余夏没有想到的,李葳蕤虽然有些娇蛮,但是她却是真的将余夏给当成朋友的,要不然,这个小家伙也不会这样拼命的来通信。

    “小麦...!”余夏看着在自己床上的李葳蕤喊了一声邱小麦。

    “公子...!”邱小麦走了进来。

    跟着余夏道:“你去做一碗鸡蛋羹,做好了,多放猪油,然后保着温,这个家伙在我落樱台只能吃这个了。”

    “诺...公子。”

    邱小麦离开,身后跟着余裳儿撅着小嘴道:“公子对公主可真好呀,他可从来没有这样对其他人,难道公子和公主...!”说着,余裳儿将双手的大拇指往一起靠了靠。

    这边邱小麦则是在余裳儿的小脑袋上敲了一下道:“你这个小脑袋乱想什么,公主为了救我们落樱台来报信,公子对公主好点还不是应该的。

    好了...你给我去拿猪油,我要去打鸡蛋了。”

    “是...小麦姐姐...!”余裳儿嘻嘻一笑,两个小女孩一起前往食堂。

    而这个时候,正坐在自己房间中的余夏终于看到李葳蕤醒了过来...一开始李葳蕤还迷迷糊糊的,从余夏的床上揉了揉自己乱糟糟的头发喊道:“明月,我要喝水。”

    只是让李葳蕤没有想到的是,自己话刚说话,余夏端着水笑着递到了李葳蕤的面前道:“你醒了...?”

    “额...?”李葳蕤看着余夏先是一愣,不过,跟着李葳蕤好像是想到了什么一样大声的喊道:“余夏...对了...我想起来了,余夏有一万贼匪来了,你要赶紧关闭城门,不要让贼匪打你一个措手不及。”

    看着李葳蕤那惊慌和担心的样子,余夏笑着安抚着李葳蕤道:“你不要激动,也不用担心,因为贼匪已经来了,而且已经被我青山团给全歼了。”

    “什么...?”李葳蕤一愣,然后有些不可置信的看着余夏道:“余夏...你不是在逗我吧,那可是一万贼匪,我鸠鹚城有三千守军,都不敢与他们一战。

    据我所知,你落樱台不就两千人?”

    “是呀...就两个青山团,还有我的一个警卫连,不过,这已经够了,不信,你和我出去看看,我们还缴获了一匹白马,你不说想要一匹白马不想要黑马,马现在就在外面。”

    “白马...!”瞬间李葳蕤来了精神,马上就下了床,不过,准备要出去的时候,李葳蕤还是大口的喝了一碗清水,她是真渴了。

    等水喝完,李葳蕤三步并做两步冲到了房外,而在余夏的院子中,还真的有一匹神骏的白马。

    围着那匹白马,李葳蕤轻轻的转了转,不过越转越心惊,越转越惊骇,大概转了有一盏茶的功夫,终于李葳蕤睁大了眼睛十分惊骇的道:“我的天,它...它...它..它是照夜玉狮子!”

    照夜玉狮子,通体上下,一色雪白,没有半根杂毛,浑身雪白,传说能日行千里,马中极品中的极品。此马生下只脖子周围长毛,犹如雄狮一般,性格暴烈,但长大后,会被赶出马群,随之性格也会变得温顺(说被赶出马群是因为晚上此马身上挥发出银白光,故得此名)。

    长坂坡上,令赵云七进七出而落于不败,落入陷坑生而又能飞跃而起的那匹马,名叫照夜玉狮子。

    当然了,照夜玉狮子是对这种马的统称,并不是说只有一匹马叫照夜玉狮子,除了赵云的坐骑是照夜玉狮子,其实还有很多的坐骑都是。

    譬如伍云召...伍云召排名第五,驻守南阳关,世人称“南阳侯”。

    因其父右仆射伍建章遭朝廷奸党陷害,于是举南阳关之兵反隋。

    隋廷派宇文成都前来征讨,伍云召虽不敌宇文成都,但是凭借着宝马“照夜玉狮子”杀透重围,保全性命。

    对照夜玉狮子有这么一段描述雪练也似价白,浑身并无一根杂毛。头至尾,长一丈,蹄至脊,高八尺。那马一日能行千里,北方有名,唤做照夜玉狮子马。

    余夏对马不了解,只是看到李葳蕤那欣喜的模样,余夏知道那是匹好马,所以余夏笑道:“不管它是什么,现在它是你的了。”

    “我的...。”李葳蕤一个惊讶,然后李葳蕤看着余夏道:“你知道这照夜玉狮子价作几何?”

    “即使万金,它也属于你。”余夏说的毫不犹豫。

    不过,这个时候,李葳蕤则是点点头道:“你还真说对了,这匹照夜玉狮子,最低也要值万金。”

    “啊...!”此时轮到余夏一个惊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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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让出功劳,一箭双雕

    “你说什么...它值万金?”

    余夏一个惊骇,因为余夏对马不是很懂,而且这匹马也是脏兮兮的,应该是在贼匪那里待的不好,可能可余夏一样,贼匪也只是认为它是普通的白马。

    所以余夏的潜意识中,这匹白马价值或许比普通马要高一些,也许五百两或者六百两,只是他没有想到,李葳蕤居然说是一万金。

    这样巨大的差异,让余夏有些被吓到了。

    而这个时候,看着被吓到的余夏,李葳蕤则是笑道:“呵呵...怎么了...知道价格了,舍不得了?”

    只是让李葳蕤没有想到的是,等李葳蕤说完,这边余夏却笑道:“万金而已,我们是好朋友,只要我有的,我都会给你。

    等一下,你和我们一起参加个庆功宴,跟着就骑着这匹马回去。”

    “真的...!”听到余夏愿意将照夜玉狮子给自己,李葳蕤开心的看着余夏道:“我就知道余夏是除了我娘和我姐姐外,对我最好的了。”

    说完,还给了余夏一个甜甜的微笑,跟着一把抱住了照夜玉狮子的脖子,弄的一边的照夜玉狮子差点没吓死。

    ......................

    大概是下午时分,落樱台再次举行了盛大的庆功会,饭桌上摆满了肉食和黄酒,余夏让大家痛饮一场,现场气氛十分的热烈。

    大家欢聚一堂,为了自己的家园打退贼匪而喝彩,说真的,这是李葳蕤第一次感受这样的氛围,而李葳蕤这位天之娇女不但没有排斥这样的氛围,反而是喜欢上了这样的氛围。

    余夏本来是要李葳蕤坐在自己的身边,可是让余夏苦笑的是,庆功宴才刚开始,李葳蕤就不见了,余夏找了好一会,才找到这个小家伙正在和钟黑虎拼酒。

    一个苦笑,这位公主贵人是真的不贵呀。

    后来我们的公主大人喝醉了,本来准备趁着天黑回鸠鹚城的,但是现在公主大人喝的一直在那里打醉拳,无奈只好让公主大人在自己的房间住了一夜。

    到了第二天,我们昨天和人拼酒的公主大人,才抱着头疼的脑袋骑着自己的照夜玉狮子在余壮的夜不收小队的保护下回到了鸠鹚城。

    一回到鸠鹚城自己的城主府,李葳蕤就让自己的小丫鬟明月给自己煮了一碗醒酒汤,不过,汤还没有喝到嘴中,那边林承佑已经怒气冲冲的闯了过来。

    “蕤儿...你到底想要怎么样...如果你不想我做鸠鹚城的大司马,你可以上报你的父王,让我走,可是只要我在鸠鹚城做一天的大司马,你就必须听我的。

    看看你昨天的态度,难道余夏比你的性命,比鸠鹚城的百姓还有士兵的性命更重要,你真的是太让我失望了。”

    刚刚一进李葳蕤的房间,林承佑就是劈头盖脸的一通骂,林承佑是真的生气,因为他已经得到消息,说落樱台打垮了贼匪,这让林承佑都快气疯了。

    此时的林承佑认为这一切都是李葳蕤的错,如果不是李葳蕤的通风报信,那群贼匪一定能攻下落樱台杀死余夏的。

    所以他将一切的邪火,全都站在道德至高点之上痛骂李葳蕤。

    而如果要是平时,李葳蕤一定会据理力争的,但是今天宿醉的李葳蕤是真的头太疼了,对于自己舅舅的神经质,李葳蕤没有力气反驳,不过,很快李葳蕤抬起头看着林承佑道:“舅舅...余夏说这次打败一万贼匪的功劳可以分给你,他只要十万两白银。

    就可以将那些贼匪的俘虏都给你,让你送去朝廷,你还可以告诉朝廷,是你平了这一万的贼匪。”

    “李葳蕤,你这个...!”就在林承佑准备继续站在道德的至高点,用全城百姓的性命和战士的性命来骂李葳蕤的时候,突然,李葳蕤说的话,让林承佑生生将后面的话给停住了。

    “你说什么...能在说一遍吗?”林承佑使劲的眨了眨眼睛。

    无奈,李葳蕤脑袋朝下趴在床上道:“我说...余夏说,你只要给他十万两白银,那么,余夏就将这次平掉一万贼匪的功劳给你。

    就说陛下的落樱台被一万贼匪攻打,你鸠鹚城大司马为了陛下率兵驰援,然后击溃一万贼匪救下了陛下的落樱台,跟着余夏还会将俘虏都给你献上朝廷。

    余夏让我回来问问你愿不愿意?”

    “真的...余夏真的让你回来这么说的?”林承佑心中一喜,要知道,如果这平了一万贼匪的功劳归了自己,那自己就可以在朝廷上大大的露脸一回。

    不但可以在陛下的心中留下印象,恐怕大都永安中也会流传自己的事迹,这简直就是超级的好买卖,仅仅十万两而已,林承佑是绝对可以拿得出来的。

    “是真的...舅舅你还骂不骂我了,不骂我想睡一会,我的头好疼的。”李葳蕤不耐烦的道。

    “啊...你睡,你睡,哎呀...我们的蕤儿累了,你先睡,舅舅就在外面等着,等蕤儿睡醒了,还要帮帮舅舅去和余夏说,他的提议我同意了,十万两等下蕤儿就帮我带去落樱台,还告诉余夏,他的人可以来鸠鹚城买粮了,我们是一家人,不要太拘谨了。”林承佑露出了谄媚的笑容。

    倒是李葳蕤心中冷冷的哼了一声,她是越来越看不上自己的这位亲舅舅了,完全小人模样,讨厌。

    而余夏为什么会将自己的攻劳供手让给林承佑,其实很简单,余夏在藏拙...他注定和这个晋国朝廷没有什么联系,所以他必须将自己的锋芒给掩饰住。

    不能让那位女皇陛下再对落樱台有其他的想法,余夏现在只要让那位女皇陛下知道,自己就是他的一个赚钱的工具就可以了。

    余夏绝对不能让那位女皇陛下知道自己的战力,否则这会引起不必要的猜疑,现在的余夏主要是要低调的发展,两千斩杀一万贼匪的功劳,还是太耀眼了。

    所以余夏想了想,还是将这份功劳给让出去,十万两白银是李葳蕤告诉余夏的,自己的舅舅身边最多应该有这么多银子,呵呵...跟着余夏就将这个份功劳给卖了出去。

    果然,林承佑上钩了,不但同意给十万两白银,还让余夏的人继续来鸠鹚城买粮,这简直就是一箭双雕,余夏和林承佑各取所需。

    不过,当林承佑的一份替自己表功的奏折到达了大都永安之后,我们的女皇陛下却在里面看到了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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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 青山旅

    晋国大都永安皇宫

    “上将军李语汐到...!”

    女官的一声传唤,李语汐走进了太极殿,此时的李皓月正在看奏折,等看到李语汐下跪之后,李皓月这才停了下来道:“语汐来了...!起来吧...!”

    李语汐从地上起来看着李皓月道:“陛下召末将进宫,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情?”

    “嗯...!”李皓月在奏折中找了找道:“你来看看这张奏折。”

    说着,李皓月将手中的奏折递给了李语汐,李语汐小心翼翼的接过之后一看,居然是鸠鹚城林承佑的奏折,只见上面写道:陛下万岁,微臣鸠鹚城大司马林城佑拜见,四月十五日,我鸠鹚城落樱台受到一万贼匪的攻击,微臣得知消息之后,立即带兵五千驰援落樱台。

    与贼匪鏖战四个时辰,微臣将一万贼匪一网打尽,并俘虏两千余人,此次得胜全赖陛下之鸿运,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然后跟着是署名和日期。

    等李语汐看完之后,跟着李语汐发出的第一句话就是:“陛下,有人盯上我们的银子了!”

    听完李语汐的话之后,李皓月很是满意的点点头道:“没错...语汐呀,你和朕想的一样,是有人盯上我们的银子了,要不然,为什么会突然冒出一万贼匪出来。

    而且这贼匪不打鸠鹚城,还非要去打落樱台,说真的,不是冲着我们的银子去的,那是不可能的。

    好在这次语汐的舅舅立功了,知道带五千兵马去救援,要不然恐怕我们的银子这次凶多吉少呀...!”

    “我舅舅救援?”李语汐露出一丝苦笑,别人不知道,但是他却知道,自己的那位名义上的舅舅就是一个自私自利的人,他会好心去救落樱台。

    更重要的是,现在鸠鹚城顶多就有官兵三千人,五千人是从哪里来的。

    只是李语汐这个时候不太好拆穿,毕竟对方还是自己名义上的舅舅,那位小妈虽然不是自己的亲娘,但是她对李语汐还是视如己出的。

    所以李语汐只好淡淡的道:“其实我舅舅功劳不是很大,还是落樱台那位很厉害,我去过落樱台,那里的瓮城建造的十分牢固,易守难攻。

    这次能打退一万贼匪,我想落樱台的功劳也是不小的。”

    “嗯...朕知道。”李皓月点头道:“不过,有功就要赏,所以这次朕会赐你舅舅一枚银鱼袋,希望你舅舅可以帮我们守住落樱台。”

    鱼袋是晋时官员佩戴的证明身份之物。

    晋开国之时,晋国开国皇帝赐五品以上官员鱼袋,饰以金银,内装鱼符,出入宫庭时须经检查,以防止作伪。

    三品以上穿紫衣者用金饰鱼袋,五品以上穿绯衣者用银鱼袋,此即为章服制度。

    林承佑身为鸠鹚城的大司马乃是六品官员,城主为五品,但是六品官员赏赐银鱼袋,这说明皇上对你能力的认可,有了这银鱼袋,五品还是梦想吗?

    “多谢陛下隆恩...!”李语汐下跪谢恩,这让李皓月点头笑道:“好了,好了,你就起来吧,现在我们就要来说说这次幕后主使人了。”

    说完,李皓月从椅子上站起来道:“依朕看...能有这样手笔不会超过三人,渤王,邢王,赵王...他们是对我们有最大的威胁的。

    而这三王之中,无疑是渤王最为可疑,因为我们的细盐打的他是措手不及,我想他一定是想要报复的。”

    等李皓月说完,这边李语汐也点头道:“我也认为是渤王...只是渤王是怎么知道我们的细盐来自落樱台,要知道,知道这个消息的,就仅仅我们几人。”

    “哼...!”

    就在此时,李皓月一个冷哼:“朕最近得到了一个消息,周禀吉将袖春阁的头牌给包了三天,三天一万两白银。

    朕姨娘家的家底朕是清楚的,他们没有这么多的银子,所以语汐,给朕去查查周禀吉,只要能证明是周禀吉泄露的消息。

    那就给我抓起来,这次就是天王老子来求情,朕也绝不容他...!”

    “诺...!”李语汐一个躬身。

    “哦...对了...语汐,给朕派人盯着渤王,他的一举一动朕都要知道,如果下次他再有对落樱台的不轨之心,我们也好提前知道,这样就可以早些防范。”

    “诺...!”李语汐再次一个躬身,跟着慢慢的退出了李皓月的太极殿。

    而等李语汐离开之后,李皓月呆呆的看着屋顶道:“这皇帝做的还他吗的真累呀,扯淡...!”

    ........................

    鸠鹚城落樱台

    两千多的俘虏送走了,不过,俘虏中认识字的都留了下来,一共有十二个人,这些人根据他们自己说的,都是被贼匪裹挟进贼匪中的。

    余夏想了想,因为实在是太缺读书人了,所以就将他们给留了下来,不过,这些人都留在了军中,受到军中士兵的严密监视。

    而余夏也利用了他们会识字的便利,让这十二人开始给青山团的战士门扫盲。

    现在每天早上青山团的战士们出操,等训练完之后,下午就是学习时间,不管是谁,也不管你的职位多高,只要你不识字,那就必须要去扫盲。

    一时之间哀嚎声四处可见,但是余夏的命令大家也不敢违抗,只能硬着头皮的去学习,好在一天认识十个字的任务不是很难。

    而且学会了认字,做很多事情也方便了,比如记录军功,粮草储备,本来这些都要亲自去看,但是现在只要有帐簿就可以一目了然,方便是真的方便,就是太难学了。

    而落樱台除了全军大扫盲之外,还有一个好消息就是,落樱台又开始招募士兵了,这次招募的士兵是一千人,青山一团和青山二团中会骑马的被抽去成立了青山三团骑兵团。

    现在招募一千士兵是填两个团空缺的人数,而青山三团的团长是余夏亲自兼领,钟黑虎为副团长,跟着后面三个青山团会合成一个青山旅,余夏担任旅长,丁大山和余大猛同任副旅长。

    这火爆的招募士兵,引来了近五千多的青年踊跃的参加,丁大山和余大猛那是全程参与,希望可以在五千人发现一些好苗子。

    毕竟谁都不想自己的团被另一个团给比下去,而此时我们的余夏则是开始为自己的骑兵团琢磨武器了,余夏的骑兵团一人双马,所以武器是可以多带一点,而这武器余夏选了一个最好的。

    ......................

第九十六章 鲁呈连弩

    诸葛连弩...三国时期蜀国的诸葛亮制作了一种连弩,又被称作元戎弩,一次能发射十支箭,火力很强,但是体积、重量偏大,单兵无法使用,主要用来防守城池和营塞。

    汉末魏朝大发明家马钧对其进行了改进,改成了一种五十矢连弩,使其体积、重量大大减轻,成为一种单兵武器,但是因为生产很复杂,所用的箭矢也必须特制,所以没大量生产,后失传。

    余夏想要给自己的骑兵团装备的就是诸葛连弩,当然了,余夏要装备的不是那种大型的诸葛连弩,一是那种大型的诸葛连弩,骑兵是无法携带的,二是在张志的U盘中也没有这种大型诸葛连弩的制作方法。

    余夏想要制作的是一种诸葛亮创制的小型连弩,这个连弩有两个基本数据,一是能瞬发十矢,二是矢长只有八寸。

    更重要的是,这种小型的诸葛连弩可以携带,并且在张志的UP盘中还有详细的制作方法,这个方法要感谢一下名叫吴景刚的男人。

    这位吴景刚生于我国河北沧州,家里世代木匠,因此对于从小耳濡目染的吴景刚来说,木匠是他自己和家里人共同的职业期许。

    但是吴景刚做木匠又偏偏喜欢做一些千奇百怪的东西,他不喜欢单纯的就做一些桌椅板凳等的东西,由于从小就对兵器特别的喜爱,因此吴景刚从小就喜欢研究一些诸葛连弩啊、撞车啊这些东西,即使在面对家里人的不解和外人的嘲讽下,他依然没有放弃,几十年如一日的研究着这些老祖宗的东西。

    他为了要完美的复制出诸葛连弩,做出了很多的努力,翻阅包括《天工开物》等晦涩难懂的古书,不断地重复重复再重复。看不懂古文,他就四处求教,然后慢慢按着书上的图片和描述进行复原,都说爱迪生发明灯泡之前试验了无数次,同样的吴景刚为了复制出诸葛连弩,也是不断重复试验了无数次,历经八年的时间才最终成功。

    这位吴景刚复制的诸葛连弩一次可以瞬射十支箭,距离在200米左右,虽然不能破甲但是射在面门和没有着甲的身体之上,还是可以穿透你的头颅和身体的。

    而且吴景刚复制的诸葛连弩小巧...双骑骑兵可以一人带两架...一千人就是一万支箭,两架就是两万支箭,骑兵冲锋,来到敌方的步兵阵地,跟着就是两万支箭射出,不管多强悍的步兵阵地也会被这两万支箭组成的箭雨给撕开口子,跟着余夏的重甲骑兵才冲进撕开的口子,那绝对是震撼的。

    .......................

    余夏在笔记本电脑中将诸葛连弩的制作图纸给复制了下来后,直接就去找自己的姥爷了,自己的姥爷陈茂盛现在就在余夏成立的一个兵器制造所之中。

    当然了,余夏的姥爷虽然是个木匠,但是他这位木匠的实力还是不太够的,要是制作个桌椅板凳,余夏姥爷那是绰绰有余,但是像诸葛连弩这样的高级武器,陈茂盛的姥爷就靠边站了。

    余夏前往兵器制造所,主要找的人,是自己姥爷的师弟,一位名叫鲁呈的人,这位鲁呈和自己的姥爷曾经在一个师傅下学过师,是很好的师兄弟,但是鲁呈的天赋比陈茂盛邀高很多,后来因为战乱两人分开了。

    就在今年二月的时候,余夏要求招募所有周边有技术的人,鲁呈被招募到了,跟着和陈茂盛再次相遇,仅仅是惊鸿一瞥,陈茂盛就在人群中看到了拖家带口的鲁呈。

    接着陈茂盛就激动了喊了一声鲁呈的小名:“小呈子...!”

    鲁呈先是一惊,跟着当看到陈茂盛之后,鲁呈也是激动的喊道:“师兄...!”

    这一句师兄一叫,两个分开了接近四十年的男人,相互不由自主的流下了泪来,跟着就是一个紧紧的相拥,很多话语全部都在无言中。

    而这位鲁呈来到了落樱台之后,也是发挥了他木匠的出色能力,首先吊机被他改造了一下,现在吊机不但可以吊东西,人也可以了。

    然后是武器复合弓能快速的装备全军,也是因为他提出了流水线作业,说真的,余夏都被他吓到了,要知道流水线作业可是很现代的一种理念,真的没有想到,这位鲁呈会提出来,要是没有提出,余夏自己可能都没有想到。

    也是这个原因,余夏知道不能小觑古人,古人其实并不蠢。

    “姥爷...鲁爷爷...!”

    余夏来到了兵器制造所,跟着推开了自己姥爷办公室的门,看到房间中果然有两人,就笑着喊了一声。

    “啊...是公子...!”鲁呈立即恭敬的站了起来。

    陈茂盛笑着将鲁呈给按到位置上道:“你起来做什么...现在没有人,你是我的师弟,所以他也是你的孙子。”

    余夏走进来笑道:“是呀...鲁爷爷,不用和我这么客气,其实我来这里是找你有事情商量的。”

    “公子请说...!”鲁呈依旧很恭敬。

    余夏知道想要改变这些人的阶级观念基本上不可能的,所以余夏只好只能接受的笑道:“是这样的...我想请鲁爷爷帮只制作一把连弩。”

    “连弩...?”鲁呈看着余夏道:“请问公子,可以图纸一看?”

    余夏立即从身上将诸葛连弩的图纸给取了出来,然后铺在了陈茂盛的桌子上,等鲁呈仔仔细细的看到了图纸之后,鲁呈一个惊呼:“真的是巧夺天工,这连弩完全可以称的上是世上最机巧之物。”

    “是吗...是吗...真的有这么厉害?”陈茂盛也是立即看向了诸葛连弩的图纸,只是遗憾的是,陈茂盛的水平,看诸葛连弩的图纸,就像是看天书一样,不过,为了掩饰自己看不懂,陈茂盛还是连连的点头道:“呀...果然和师弟说的一样,巧夺天工,巧夺天工呀...!”

    “怎么样...鲁爷爷,有图纸在,鲁爷爷可以复制出来吗?”余夏有些期待的看着鲁呈。

    而此时鲁呈也是很仔细的看着诸葛连弩的图纸道:“公子...不瞒你说,复制出来我是可以的,不过需要时间,我需要彻底的研究研究,一个月...公子给我一个月的时间,我鲁呈就是死也要将这连弩给研究出来。”

    “好...!”余夏是不怕时间长,就怕复制不出来,现在鲁呈既然说了时间,那余夏就不再担心了,说完好之后,余夏还跟着道:“鲁爷爷...只要您可以复制出这把连弩,那以后这把连弩的名字就叫鲁呈连弩。”

    “鲁呈连弩...!!”鲁呈露出了一丝向往的神色,跟着只见鲁呈一把将连弩图纸给抢到手道:“好...好...公子等着,我一定快点复制出鲁呈连弩...!”说完就一溜烟的跑了。

    留下余夏和陈茂盛两人互相傻看了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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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不爱上学余冬冬

    眼见着鲁呈离开,这边陈茂盛笑着道:“夏儿...你算是将我这个师弟的喜好给抓住了,鲁呈连弩,你的这个名字会让我师弟拼命为你研制这种连弩的。”

    陈茂声说完,余夏也是露出笑容道:“那就太好了,这个连弩对我们很重要,只要可以复制出来,我们的骑兵还有步兵都会增加战力,希望鲁爷爷不会让我失望。”

    “一定不会的,别的我不敢保证,但是要说钻研这些,我师弟绝对是最强的。”陈茂盛很是自信。

    “对了...姥爷!”余夏看着陈茂盛问道:“现在我们大青山的梯田怎么样了?”

    “你说梯田呀...!”陈茂盛马上道:“很好...已经屯了快一万亩了,就是人手不够,要是人手够的话,还能屯出更多的梯田。”

    “那就太好了!”余夏点头:“只有自己有了地,心里才会安心,哦...对了...鸠鹚城又让我们可以去买粮了,所以明天你和爹一起进城。

    再买点粮食!”

    “知道了...我会和你爹去的。”陈茂盛笑着答应。

    就这样余夏又和陈茂盛说了几句话,跟着就离开了,而就在余夏离开陈茂盛的房间时候,在落樱台的训练场,招募新兵正在火热进行之中。

    余大猛和丁大山两人是全程紧盯,只要看到一个好苗子,两个家伙立即就会冲过去,然后想要将对方给拉到自己的团里来。

    余夏也是因为这样,所以就没有去看新兵招募,这要是被两个人夹击了,那余夏还不麻烦了。

    只是就在余夏回到家中的时候,却听到隔壁自己的家中发出了自己娘亲愤怒的怒吼,要知道在余夏的记忆中自己的娘亲一直都是温柔的,可是没有想到,今天余夏居然听到了自己娘亲的怒吼。

    这到底是什么情况,难道是自己的爹在外面...?

    后面是不敢想了,男人有钱就变坏呀,带着一丝皱眉,余夏没有回自己的家,而是走进了隔壁的家,不过等余夏走进隔壁家院子的时候,这才发现,自己错怪了自己的爹。

    这次的事情和自己的爹没有一毛钱关系,现在余大力正焦急的坐在一边,而余夏的娘,陈花英的怒吼对象是余夏的妹妹余冬冬。

    “你的皮真厚呀,你看看你写的字,简直就和鬼画符一样,你的先生要是不是看在你哥哥的面子上,早就将轰出门了,全班一共八十个孩子,你的字排倒数第二。”

    “我又不是倒数第一,而且倒数第一的娘也没有骂他。”余冬冬据理力争。

    只是不说还好,一说陈花英就更气了:“你还有脸说,倒数第一才五岁...你好意思和一个孩子比,其实你就是倒数第一。”

    “好了...好了...女子无才便是德,女孩子不需要写字写的多漂亮。”余大力这个时候心疼闺女,在一旁说了一句。

    “你给滚一边去。”陈花英火力全开:“你以为现在的落樱台还和以前你们余家村一样,女子无才便是德,呸...真不知道你有什么资格给我家夏儿当爹的。

    我家夏儿请回这么多先生,就是要让所有人知道,读书写字才是最正确的。

    我们食堂里洗碗的牛婶她女儿...读书第一,写字第一,背诵第一,不管走到哪里只要说起她的女儿,牛婶那是趾高气扬。

    可是我呢...一说到这个家伙,我都不敢说自己是夏儿的娘,怕大家知道自己的公子有这么一个笨蛋妹妹。”

    “额...我们余家本来就不是读书的料,余秋不是在军队中刚刚被警告了。”余大力还在为自己的女儿辩解。

    “余秋被警告,但是余秋知道努力,你难道没有看到秋儿一直看书认字要到深夜,而她呢...一回家就知道疯,疯完就是吃,吃完了就是睡。

    这是人还是猪呀?”陈花英一个无语。

    反倒是余冬冬被骂了,像骂的不是自己一样,抽了抽小鼻子道:“人生在世,吃喝玩三字,娘...不要太介意名利,记住要放开胸怀。”

    “嘿...你这个臭丫头,敢教训起我来了,看我不揍你。”说完,抄起扫把就要给余冬冬来一顿,好在这个时候,余夏眼看情况不好,走了进去。

    “怎么了...?”

    余夏一出声,看到余夏,余冬冬立即跑了过去,钻进余夏的怀抱可怜兮兮的道:“大哥...娘亲要打死我。”

    “嘿...!”陈花英一个无语:“我扫把都没有碰到你好不好?”

    这时候,余夏笑道:“你呀...也真的是太调皮了,娘亲说的是对的,这次我是不会护着你的,写字居然倒数第一,好歹你也是个女孩子。”

    “什么呀...又不是我一个,二哥,壮子哥,强子哥,还有三子哥,他们都不行。”

    “啊...!”这个时候余夏一愣。

    然后余大力呵呵的笑了起来道:“我们余家好像除了夏儿你,都不是读书的材料。”

    这个时候,就连陈花英都无奈的道:“夏儿,你是不知道,余秋,余强,余壮,三子,就没有一个读书行的,不过,好在他们都很努力,而家中最不争气的就是这个小丫头,一天到晚就知道玩,先生说的,如果这个小丫头还这么无所谓的话,就要将他调到五岁孩童班去了。

    为娘是真的丢不起那人了。”

    “这么差...?”余夏有些微微皱眉的看着余冬冬道:“这样吧...让这个丫头跟着小麦还有裳儿住一段时间,小麦和裳儿两人读书很厉害,什么东西记一遍就好了。

    可以多教教这个小丫头,还有,我那边有人十二个时辰看着,爹和娘经常在工作,所以这个小丫头可以偷跑出去玩,现在我让我看着她,她想跑也跑不出去。”

    “好...好...!”陈花英大喜:“这样就太好了,我不想冬冬可以成为什么才女,但是最起码不要说出来,倒数第二,这脸我是真的丢不起,夏儿,你是大哥,一定要帮帮娘亲。”

    看着陈花英那祈求的眼神,余夏点点头,然后看着自己怀中十分无可奈何的自己的傻妹妹,余夏微微一笑,他要开始对余冬冬军事化管理。

    就不相信,被自己军事化管理之后的小丫头还会那么烂。

    (此一章,为的是纪念我家侄女数学成绩42分,全班倒数第五,表哥表嫂已经疯了,补课,棍棒依次而上,但侄女却无所谓,可怜天下父母心,表嫂说去学校开家长会是她人生最黑暗的时刻,好在两人现在生了二子,大号已废,开练小

第九十八章 方清华

    “先生好...!”

    “好...好...!”

    下午时分,余夏的青山旅军营中,迎来了战士们的扫盲课,见到先生要喊先生好,这是余夏规定的,在这样的年代,师恩那可是很大的恩情,所以必须要铭记。

    虽然这些先生曾经是俘虏,但是现在他们教导你们,你就必须要尊敬他们的。

    “咳...咳...!”

    在接受完这些战士学生们的行礼后,先生轻咳两声道:“昨天的我交待的作业都写完了没有?”

    “写完了...!”战士们异口同声的回答。

    “好...!”先生点点头:“你们将作业交上来,我会现场进行批示,如果有错误,那么一次一戒尺。”

    说完,那位先生拿出了竹板,而当战士们看到先生手上的竹板,明显是一个惊吓,看样子没少被这竹板揍手心,其中以余秋,余壮最为担心。

    虽然两人现在已经是连长,但是这位先生好像完全无所谓,只要犯错那是照打不误,要知道丢脸可比疼痛更重要。

    很快,在那位先生的要求下,学生们战战兢兢的将昨日写的作业都给交了上去,那位先生立即现场批阅,好在这次居然没有人错误,所以学生都对了。

    此时,先生满意的笑道:“你们都很好,今天没有错误,为了奖励你们,今日就不布置作业了。”

    “太好了...!”教室一阵欢呼,而看着自己学生们那开心欢呼的声音,那位先生也露出了一丝淡淡的微笑。

    跟着上课,一共讲了约一个时辰之后,先生就说下课,战士们说了先生走好的话语之后。

    先生就走出了教室,等那位先生走出教室看到天边的夕阳,美丽而绚烂,这时候先生有些颇为的感慨,这位先生的名字叫方清华,他本来是贼匪魏虎的师爷。

    只是可惜的是,他这位师爷基本上就是摆设,魏虎用他做师爷只是为了笼络更多的小弟,至于他的才学,魏虎基本上都是无视的。

    要知道方清华曾建议要魏虎建立属于自己的根据地,然后广积粮,但是魏虎根本就不听,魏虎的人生信条是及时行乐,他只在乎眼下,根本就不在乎以后。

    方清华也是无奈,要知道如果不是方清华被魏虎机缘巧合的救过一次,而且方清华实在是无处可去,他才不会做贼匪的师爷。

    曾经的方清华虽然是寒门学子,但是他却考中过探花郎,要知道在晋国是一个唯出身论的国家,寒门已经几百年没有人出身三甲。

    而在这几百年间,方清华居然身中探花郎可想而知他的才学,那绝对是惊人的,只是,有的时候枪打出头鸟。

    方清华一介寒门居然挤入了三甲,正所谓进去一个就要出来一个,本来三甲都是贵人的,可是却生生的被寒门挤走了一个位置,你说那位被挤走探花郎待在第四位的贵人该有多恨方清华。

    更加重要的是在晋国才华根本就没有门第重要,所以虽然中了探花郎,但是方清华的苦日子也是接踵而来,各种对方清华的打压,将方清华压的喘不过气来。

    就算方清华生病了,方清华的上司都必须让方清华来点卯,如果不来,就是十梃杖,而且方清华所有的上疏都被拦了下来,所有的建议和提议都被无视和忽略。

    最后弄垮方清华的是,在一次上司请客中,他被人灌醉然后拖进了花楼,最后被人扒光衣服游街示众,这个时候朝廷下旨以有辱斯文革去了方清华的探花郎身份。

    只是就在方清华已经失去一切的时候,那位已经得到了探花郎位置的贵人还要致方清华于死地,派出三路杀手,沿途追杀准备回家乡的方清华,好在方清华命大,机缘巧合被魏虎给救了,最后方清华担心自己如果此时回家,一定会给家人带去不好的结果。

    所以想了想,就只好从了贼,如果不是实在无可奈何,你告诉我,他为何会从贼。

    本来方清华以为这次被俘虏之后,人生一辈子就要毁了,因为在这个时代贼匪就是被杀的下场,但是让方清华做梦也没有想到的是,当自己表明自己的是读书人之后,那些士兵居然将自己留了下来。

    你说留下来就留下来吧,这些士兵居然还给自己和其他十一位识字的读书人安排了单间,晚上吃的饭菜是一碗羊肉馎饦(面条),而且对方还说不够还有。

    要知道这可是馎饦呀,一开始方清华还担心是断头饭,毕竟他已经好久没有吃到馎饦了,在魏虎那里,他吃的最好的也就是杂粮馍馍。

    但是让方清华没有想到的是,这还只是第一天的伙食,第二天的早上喝的是小米粥吃的是鸡蛋,中午吃的是黄米馍馍和肉。

    晚上的时候,方清华还喝到了新鲜的山鸡汤,根据那些送餐来的战士们说的,这些都是他们公子亲自吩咐的,因为读书人不应该被虐待。

    第一次,方清华听到公子的大名,而就在第二天,方清华就见到了士兵们口中的公子,一位年纪不过二十的年轻人,在方清华的印象中,公子为人彬彬有礼,嘴角带有一丝笑容,最重要的是,这位公子公平,明理,他告诉自己和被俘的十一位读书人,因为暂时还无法知道他们中好人坏人,所以他们十二位读书人还必须在军营中度过一段时间。

    但是只有等他们查清,十二位读书人都是清白的,那么就会立即放了他们,跟着还可以允许他们成为落樱台的先生。

    不但可以在落樱台租到房子,先生的月饷是五两一月,如果还有家人也可以带到落樱台来,落樱台给工作,给住房。

    这些承诺简直太有吸引力了,跟着公子请他们帮军中的战士扫盲,所有的读书人都毫不犹豫的答应了,而更加让方清华对公子尊敬有加的是,公子当着所有军中战士的面警告战士们,一日为师,就要永记师恩,如果有人敢对先生不尊敬,他就会将对方逐出军队。

    因为这样,即使这些先生本来是战士们的俘虏,战士们也是恭敬有加,仅仅是这么一个小小的举动,彻底赢取了所有读书人的心。

    他们愿意为这样看重自己的人效力,十二位读书人包括方清华都心甘情愿并且卯足了劲帮助那位公子的战士们扫盲。

    “啊...!”方清华第一次在落樱台看到这么美丽的夕阳,所以不由自主的微笑了一下。

    “先生好...!”一队士兵匆匆走过,然后很有礼貌的问好。

    方清华收住微笑微微点头。

    这个时候,又一位读书人走了过来:“老方,在这发什么呆,回去吃饭了,今天宋致知那个家伙弄到了一只野兔,现在正在炖,晚上喝一杯。”

    “可不能耽误了备课。”方清华道。

    “你就放心吧...!”说完,读书人哈哈一笑,拉着方清华往宿舍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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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章 英雄不问出处

    一栋两层的楼房,这里原来是士兵们的宿舍,后来被改了一下,成为现在十二位先生的宿舍,每个房间住三个人,一共上下两层四个房间。

    “哈哈...老方,老王,快点来闻闻,看看香不香...!”

    刚刚走回自己的宿舍,方清华和王正声第一时间就闻到瓷锅炖野兔的香味,等那位宋致知将瓷锅的盖子打开,一股浓郁的肉香立即就飘满了整个房间。

    跟着一大锅肥嫩的野兔肉就出现在了方清华和王正声的面前。

    “你这野兔是谁给的?”方清华看着锅中的野兔忍不住的问道。

    “嘻嘻...!”宋致知笑道:“我一个学生的爹今早见到我给我送来的,他说他家三代没有人识字写字,昨天我教会他儿子写自己的名字。

    这不...一激动就买了一只野兔送来给我,这一支野兔100文钱呢,还给我了一些佐料,花椒、胡椒、茱萸、生姜...我也不知道怎么放就一股脑的都放了进去。

    谁知道,味道异常的好呀。”

    宋致知那开心得意的样子,让方清华和王正声两人微微一笑,而就在这个时候,宋致知又从床底下摸出一个酒瓶笑道:“嘿嘿...以为野兔就是结束,那就小看我宋致知,看这是什么...!”

    “居然还有酒。”王正声一个惊讶。

    看到王正声的惊讶,宋致知笑道:“你们是不知道,落樱台的村人都很富有,就拿我送给我野兔和酒的那家人来说吧,他们家大儿子当兵,一个月有五两,父亲在挖矿队也有五两,母亲在蜡烛厂是三两,女儿在盐场煮盐,一个月也是三两。

    所以他们一家人加起来一个月是十六两。

    这十六两,买一只野兔和买一瓶酒真的不算什么。”

    “是呀...!”方清华一个感叹:“我第一次听到士兵们说自己月饷是五两的时候,还有些不太相信,不过,那些士兵们说,五两也快过去了,公子又要给他们加银子了。

    说真的,我是真的佩服这位余夏公子,他真的和别的人不一样,我也见过有钱人,但是那些有钱人,越有钱就越抠门。

    想着法的想要不给银子,最好连吃的都不给,给他白做工才好,这位余夏公子真的是太与众不同了。”

    “呵呵...我也是...不过,我倒是很佩服这位余夏公子,他的仁善也得到了所有落樱台聪明的尊敬和效忠,说句大逆不倒的话语,只要余夏公子一声令下,这里的所有人连朝廷都不会理睬。”王正声小声的看着两人。

    “是的...!”宋致知也是微微的点头:“你们是不知道,军中对那位公子的推崇可以说已经到了疯狂的程度,谁都不能说一句那位公子的坏话,否则,就等被揍吧。”

    “有因必有果,如果不是那位公子心系百姓,我看落樱台的百姓也不会这么的向着他。”

    方清华说完,这个时候,宋致知道:“好了...好了...我们开吃吧,再不吃,就要冷了,来...来...来...拿板凳,”

    说完,三人也忙不迭的各自凑到了一起,围着瓷锅正式开吃。

    所谓“飞禽莫如鸪,走兽莫如兔”。野兔肉有“荤中之素”的说法,瘦肉占95%以上,富含优质蛋白质,矿物质,钙,因而是孕妇,儿童的营养食品。

    兔肉被小火慢炖,炖的酥烂,一口下去可以直接将精瘦的廋肉给撕下,进入口中,使劲的咀嚼,兔肉十分的筋道,咬在嘴中弹牙酥软。

    三位读书人那是吃的嘴都快要歪了。

    除了吃兔肉还有喝黄酒,三人相互碰杯跟着一饮而尽,然后发出了舒服的声音。

    “啊...!这才是生活呀...!”宋致知微笑着放下了酒杯。

    “是呀...以前我们真的是活在恐怖之中,不知道那些贼匪什么时候将我们给宰了,现在好了,终于能过上正常的日子了。”王正声也是点头。

    “哎...对了...!”这个时候,宋致知道:“你们知道吗...老赵说想要接自己的家人过来,他家中还有一个老娘和兄嫂,老赵说他兄嫂来不来他不知道,不过,他一定会将自己的老娘给接到这里来。”

    “对呀...那位公子说了,只要他们将我们查清白了,我们就可以接人了,只是可惜,我们家没有人了。”王正声一个落寞。

    “呵呵...!”这个时候宋致知也是苦笑道:“我家也没人了,对了...老方你家中还有人吗?”

    一句话,让方清华有些惆怅,家中有人吗,当然有了,爹,娘,弟弟和妹妹,一大家子人呢,可是方清华却不敢回去,为什么...他担心那位贵族的报复。

    一口将杯中酒给喝干净,方清华带着一丝苦涩的念道:“江水三千里,家书十五行.行行无别语,只道早还乡。

    可是已经变成贼匪的我,还有何颜面回家,吾本探花郎,今成教书匠!”

    说完,再次将杯中被王正声倒满的黄酒给一口喝了下去。

    看着方清华那更加落寞的模样,王正声和宋致知也是苦涩不已。

    “好了...好了,都怪我,说些有的没的,现在我们什么都不说了,今日我们三人大醉一场。”宋致知将酒杯给端了起来。

    然后三人猛的一碰杯一起道:“大醉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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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色降临,所谓的大醉一场就是个口号,因为一壶黄酒还不足以令三人都喝醉,现在三人都在宿舍的外面看着天上的月亮。

    一开始士兵还会监视这些教书先生,但是现在已经没有那么严密了,夜里出来点着蜡烛看月亮和星星,士兵们也是不再去管。

    “方兄本是探花郎,我有一想法,不如我们一起向公子举荐方兄,公子爱才一定会用方兄的。”

    王正声说完,宋致知立即道:“好...太好了...我愿意举荐方兄。”

    只是这个时候,方清华却叹息道:“我虽探花郎,可惜现在的身份却是俘虏,我们虽然现在衣食无忧,那是别人的善心,但是我们其实已经早就和以前的身份不一样了,即使对方知道我是探花郎,但是依我现在的身份,你说公子会用吗?试问谁会用一个下贱的俘虏?”

    “这...!”方清华的话,让王正声和宋致知都默默的收声,是呀,谁会愿意用一个自己的俘虏,在晋国这个门第之见很高的国家,几乎是不太可能的,只是这两人不会想到,余夏可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

    余夏来自未来,只要有人说出方清华的身份,余夏会立即去求证,如果得到是真实的,余夏会毫不犹豫的用方清华的,什么身份之见在余夏面前是没有用的,余夏用的就是人才,所谓英雄不问出处,可是到底谁来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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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五月落樱台

    时间来到了五月的落樱台

    现在落樱台有百姓四万余人...十分的热闹,余夏在瓮城内的两边设置了东西两市,我的天呀,里面都是来买东西的人,很多商人不再前往其他城买卖货物,而都是来落樱台买卖货物。

    因为落樱台这里不但货物全,更重要的是,这里买卖十分的公平,不会受到当地官府的盘剥,你只要交了银子租到一间摊位,那你的买卖只要不是假的,那就可以随意的交易,中间不收取你的任何其他费用。

    这可是十分方便的,不像晋国其他城池,我的天呀...各种巧立名目的收费那是数不胜数。

    除此之外,这落樱台还有一个吸引人的地方,那就是容易出新东西,什么香皂,肥皂,蜡烛,火折子,毛绒娃娃...每一个新东西都很赚钱。

    前段时间,落樱台又出了一个名叫酱油的调味品,这个调味品大家都不看好,色泽红褐色,虽有独特酱香,但是商人都不知道这是用来干啥的。

    只是后来有一位名叫贺雨萱的商人,也不看,也不问,就说了一句:“我要十万罐。”

    大家都认为这位贺雨萱要赔死了,可是谁知道,这酱油一经推出就大火了起来,因为加了酱油的菜肴明显的好吃了起来,不但滋味鲜美,还有助于促进食欲。

    在晋国这个调味品奇缺的国度,酱油的横空出世引起了巨大的反响。

    贺雨萱那是大赚了一笔。

    后来商人们算是知道了什么叫青山出品必属精品,所以大家后面都来落樱台买卖货物,而且如果要是有新品,立即拿下,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的保守,因为如果你保守,那对不起赚钱的就不会是你。

    其实这酱油十分的好制作,而且主要的材料也是黄豆,选择优质黄豆,倒入盆中用清水浸泡2-4小时左右,然后把黄豆洗净沥干,去除里面不好的黄豆,然后用大锅煮熟。

    煮黄豆的同时,可以将锅烧热,把面粉和麦皮倒入锅中,炒至微焦黄色;

    将煮熟的黄豆捞出,均匀的摊在盆中冷凉,然后将炒好的面粉和麦皮,将其翻拌均匀,再把拌好的黄豆装于竹篾类器具中,大概摊2厘米厚左右,盖上盖子,放到室内温暖的地方进行制曲,大概24小时左右。

    待黄豆表面长满黄绿色的袍子,并且飘散出曲香为止,再把黄豆曲倒入冲洗干净的坛子里面,加入饱和盐水,将豆子全部淹没后,在上面撒上一层薄盐,然后将坛子放到阳光下暴晒,经过三个月左右日晒夜露即可成为酱醪。

    采用盐水浸泡酱醪三次,第1次加入盐水浸泡成熟酱醪3天,吸出的酱油液汁浓粘,色泽红棕,味道香浓,最后2次各浸泡7天。

    将三次吸出的酱液混合在一起,经过10天日光暴晒,沉淀,然后煮出液,再加入酒,红糖和食用盐(使酱液盐分浓度达到17%,大约5-8千克酱油左右),放到锅中煮沸,过滤后即成为五香黄豆酱油。

    余夏做酱油出来,一是为了卖,二一个就是自己也想吃点好的,一天天的没有酱油白嫩嫩的肉,余夏是真的不想吃了。

    有了酱油之后,食物的味道会大幅度的提升。

    晋国人也不是傻子,酱油的妙用很快就被晋国人掌握,一天一万罐,五天十万罐,酱油被一瞬间卖断了货,本来余夏只是想弄点自己吃吃,可是谁知道,酱油如此受欢迎,余夏又加开了一个酱油厂。

    因为加开了酱油厂,余夏的人手就更加的不足了。

    ........................

    “盒饭...盒饭...有人要盒饭吗...十文一盘,两素一荤...。”

    中午的时候,在余夏的东西两市中,有叫卖盒饭的声音,这些盒饭主要都是卖给做生意的人吃的,特别是那些小货郎。

    盒饭是用和余夏食堂中一样的托盘装的,两个素菜,豆芽和大白菜,一个荤菜卤猪头肉,再给一碗汤,两个黄米馍馍,那是吃的想当饱。

    而这个生意是谁做的,不是别人,就是田质。

    田质早就不在鸠鹚城开早点铺了,就在邱小麦成为了余夏的贴身侍女之后,田质就将早点铺给卖了,然后来到了落樱台,邱大虎也跟着来了。

    后来田质在陈花英的支持下,开了这间卖盒饭的店,呵呵...可别小看着卖盒饭的店,虽然落樱台是吃大锅饭的,但是现在落樱台的人流量变高了,一天几千人上万人的出入。

    自然吃饭的就多了,农家人,又不是贵人,所以这种盒饭就十分的划算,田质最好的一天赚了一百两,笑的田质都快不知道怎么才好了。

    只不过,邱大虎却一直都不快乐,因为邱大虎想要去青山团当兵,以邱大虎这样的身体素质,还会两手拳脚,当兵是很简单的。

    可是田质死活不同意,只要邱大虎说要当兵,田质就寻死觅活,不过,这也不能怪田质,因为邱大虎的爹就是当兵死的,所以田质对当兵是很深的阴影。

    无奈...邱大虎只能在家看店,余夏看过他几次,虽然他家现在富裕了,大虎也穿上绸缎,吃上肉了,可是却越来越不开心了,好在是余夏来了,大虎才开心了一番。

    所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余夏贵为公子,也只能爱莫能助。

    “啊...我要迟到了...!”

    市集之中一位孩子大哭了起来,这位孩子是落樱台学堂上学的孩子,今天家中爹爹病了,娘亲要工作,就嘱咐他回来送饭给爹爹吃,可是谁知道,走的慢了,现在吃完了饭,已经快要上学了。

    因为要迟到了,孩子担心的大哭了起来。

    就在此时一队骑兵跑了过来,这队骑兵是公子余夏的警卫营一共三百人,战时保护公子安危,闲暇之时,就维持落樱台秩序。

    “怎么了...!”三子一身苏钢制作的步人甲,拉开自己的面罩看着正在大哭的孩子问道。

    “我要迟到了,迟到是要被先生打手心的。”孩子难过不已。

    而一听到要打手心,三子那是感同身受,所以他立即对孩子伸出手道:“来...将手给我,我骑马带你去。”

    跟着小孩对三子伸出手,三子一把将小孩拉上了马背,跟着一拉缰绳,黑马嘶叫一声,绝尘而去。

    看着人马离去,一位年纪比较大的商人微微的抚了抚自己的胡须道:“军民一家亲,这个景象应该只能在落樱台才能看到呀...。

    等青山城建起来,一定要在这里买上一间店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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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章 晋国大灾难

    落樱台的民生是越来越好,而在军队方面,余夏现在拥有三千三百二十人,其中青山一团团长余大猛,现在的青山一团以弓兵为主。

    每位弓兵着二十斤步人甲,携带武器马刀,复合弓,二十支箭,长枪...一团还配备了三十架床子弩,可以进行远程打击。

    二团以步兵为主,着四十斤步人甲,携带长枪,一米重盾,斩马刀,冲锋在前,所向睥睨。

    三团为重甲骑兵团,着三十斤步人甲,一人双马,携带长枪,两把鲁呈连弩,马刀,复合弓,箭二十四支,链子锤...重甲冲锋,无往不利。

    最后剩下的就是余夏的警卫营,警卫员是轻骑营,着三十斤步人甲,一人一马,带马刀,链子锤,复合弓,箭十二支,一把鲁呈连弩。

    现在夜不收一团二团三团都有,余壮现在已经在三团,成为一名骑兵营长,他是余夏所有弟弟中晋升最快的。

    ........................

    就在余夏的落樱台越来越好的时候,晋国朝廷也在发生着改变,昼王地界发生了起义,昼王无力镇压,向自己的兄弟们求援,只是可惜的是,所有的王爷都没有出手,全部都坐壁上观。

    跟着昼王无奈向朝廷求援,李皓月发兵五万,拜李语汐为天策上将军,救援昼王。

    这五万人马强势而锐利,仅仅用了不到一月时间,就将昼王境内的起义给镇压了下来,虽然过程是血腥的,这次李语汐为了以最快的速度结束起义,所以采用的是屠杀的震慑。

    一共杀了足足十二万人,不管你是有意的无意的,反正从贼就是要杀,这样的杀戮,让昼王境内的起义被快速的结束。

    而等起义被镇压之后,昼王想要请李语汐离开之后,忽然发现,李语汐这位天策上将军居然不走了,李皓月居然允许李语汐在昼王的境内开天策上将府,允许李语汐招募自己的班底。

    就这样...昼王的属地一共十座城池,被李语汐霸占了六座,更无语的是大量的昼王属地的百姓,全部前往李语汐占据的六座城池。

    本来是八王第三的昼王,现在猛的成为了和芜王一个级别的王爷。

    而八王也正是被去了一个,有战斗力的八王,现在就剩下了七王,而且那位寿王也在危险之中,这突然的变故大大的增加了李皓月的统治权,但是其他几个王爷此时也终于意识到了不好。

    特别是那位寿王,他感觉自己的实力最差,所以想要拉几个同盟了,而这位寿王第一个想到的同盟,就是和他城池相连的芜王。

    而如何同盟,正是寿王在悄悄动着脑筋的。

    对了,还忘记了那位周禀吉,这个家伙就惨了...李皓月越来越强势了,以前的李皓月因为一直被人掣肘,没有属于自己的力量,自己登基的时候,八个王爷接召却不奉召,那小脸蛋被打的啪啪直响。

    而李皓月还没有办法,现在不一样了,李皓月虽然还没有强到一言定所有人的生死,但是整治自己的亲戚还是绰绰有余的。

    周禀吉被李语汐查明,他和渤王的人交易过,第二天就被抓到了李皓月的天牢之中,虽然周禀吉的娘亲再次来求情,但是李皓月却将周禀吉私通渤王的证据获得十万两白银的证据给拿了出来。

    周禀吉的娘亲无话可说,最后只求流周禀吉一条活路,最后李皓月答应,跟着就是流放三千里,一辈子也别想回大都永安了。

    所有的格局都在慢慢变化着,而最倒霉的要属李葳蕤,五月的时候,李葳蕤的公主任命终于被昭告天下,天乐郡主,正式被加封为天乐公主。

    成为了公主,那么李葳蕤就有了一项特权,那就是不用继承自己父亲的城池,而拥有皇帝给的城池,这座城池是是跟着李葳蕤传给自己的子孙的。

    有人会说这是好事呀,是...本来呢,确实是一件好事情,芜王也很开心,因为这样一来自己就有四座城池了,虽然有一座是自己女儿的,但是现在女儿不是还没有出嫁,那就是自己的。

    可是让芜王和兴奋的李葳蕤没有想到的是,城池给了给了,但是给的却是一座根本就不可能得到的城池,那座城叫荒城。

    是在晋国最西南的一座城池,本来荒城也算是一座富饶的城池,因为在那里有很多可以牧马的草地,拥有了荒城就等于拥有了产马的地方。

    但是谁知道,就在一百多年前,荒城的主人却因为苛捐杂税逼反了荒城的原住民歙民,这群歙民因为从小就是在马背上长大的所以骑射很强,虽然人少了点,只有一万多人,但是这群歙民人人都可以上马作战,不管老幼妇孺,所以荒城丢了。

    这一丢就是丢了一百年,虽然那里名义上还是晋国的,但是实际上主人早就不是晋国了,那里现在被一群强盗,马匪给占据着,什么肮脏的东西,荒城都有。

    虽然被马匪和强盗占据,不过,这些马匪和强盗却并没有给歙民带去什么不好,反而让歙民有了盐,铁器还有生活用品,而且还和歙民和平相处。

    所以歙民也欢迎,久而久之,荒城就城了罪恶之城,只要是犯了事情身上有罪行的人,基本上都会被流放到那里。

    跟着荒城就成了三不管的一座城池,你说...李葳蕤得到这么一个烂城,心里还能开心吗?芜王都被气死了,差点没吐血,而这也再次的说明,李皓月还并没有的完全掌控晋国朝廷。

    现在虽然李皓月已经有了强势,但是那些世家大族才是掌控了朝廷的关键,虽然无法阻挡李皓月封自己人为公主,但是只要世家大族不爽,照样给你一个烂城,反正也给了城,而且还是晋国的城,就算是李皓月,也只能捏着鼻子无话可说。

    就在所有人都沉浸在五月的喜还有悲之中的时候,此时的所有人都不会想到,很快晋国就要迎来一场前所未有的大灾难。

    这个灾难的造成就是因为没有粮食的原因,在这次灾难中,晋国和八王都遭受到了不同的伤害,其中寿王是受伤最重的,不过,这个家伙也是最残忍的。

    而在这场灾难中,余夏却得到了了空前的发展,不过,余夏也是在这次灾难中痛恨上了那位寿王。

    而到底是什么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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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二章 朱二一家

    “铛...铛...铛...!”

    下午时分,下班的钟声响了起来,跟着大批的没有家的人前往食堂吃饭,而有家的人一般都是去食堂打饭。

    现在是五月...山中很多很多的野菜都开始复苏了,可以说正是吃山野菜的季节,陈花英这段时间一直都在组织人手上山采野菜。

    小小的山野菜,长于田野,生如田园,其貌不扬但煎炒烹炸都是美味。可以做成水饺包子,可以油炸炒菜,可以凉拌也可热炒,只有你想不到绝没有做不到的做法。

    有些人还会将山野菜揉入面糊做成饼,只加少许的盐,不同于包子的肥美流油,又是一道极佳的美食。还可以用来煲汤,在汤水里山野菜独有的清苦甘甜更是发挥到了极致,营养价值也最高,一口野菜汤,一口野菜包子,真真是大自自然的馈赠!

    其中余夏最爱吃的野菜有刺嫩芽,很多人都没有听说过,其实刺嫩芽看起来普普通通的,是生长在矮小的树上,对于烹饪它的做法有很多种,可以炸着吃,煎着吃,最常用的一种做法就是煎鸡蛋吃。这种野味不仅味道好,而且在农村还被当做治疗糖尿病的草药,都已经出口到了外国,受到了外国人很大的欢迎,可见效果很好。

    还有竹虫,竹虫是一种生长在柱子里的动物,其实就是一种虫子,虽然看起来很恶心,外表让人有一种汗毛竖立的感觉,但是营养价值以及味道都是非常好的。

    余夏是当过兵的,蜈蚣都吃过,就别说着这竹虫了,这种虫子因为是生活在竹子里面,所以吃起来会带有一种竹子的清香,很多情况下人们会选择用油炸着来吃,而且这种虫子多吃可以强身健体,因为它含有多种蛋白质氨基酸之类的营养物质,对于身体是非常有好的食物。

    当然了,如果要说最鲜美的美味就要数鸡枞菌..鸡枞菌是大青山中特有的一种菌子,全大青山一个春天下来,也就过五十多斤,鸡枞菌的营养价值要比一般的菌类物质高,无论是煲汤还是炒着吃都是非常不错的选择。

    而且味道非常非常的鲜,特别是放在山鸡熬制的鸡汤中,我的天呀,那是真的太美味了,余夏就点名说自己最喜欢喝这种鸡枞菌熬制的鸡汤。

    让余夏有些无语的是,从此之后,大青山的鸡枞菌就再也没有卖过了,以往来大青山吃过鸡枞菌认为鸡枞菌好吃的贵人,春天就派自己的仆人来大青山去收鸡枞菌。

    遗憾的是,大青山的山民全都不卖了,收鸡枞菌的仆人就问为什么...那些山民则是微笑道:“因为公子爱吃,公子待我们如子,我们却没有什么可以孝敬公子的,公子爱吃,你就是出一万两,我也不会卖。”

    仆人们全都无语的摇摇头,见过尊敬自己主家的,但是却没有见过几万人疯狂的崇敬自己主家的,这位余夏公子会神法?

    ......................

    “吃饭了...!”

    夕阳下的落樱台,家家老妈喊孩子回家吃饭的声音响起了,下了课在外面皮了一会的孩子们听到自己娘亲的喊声,也立即乖乖的回家,跟着还约定明天继续玩。

    跟着鸡,鸭,狗...也全都回家了,晚饭的时间到了。

    烧砖匠朱二的家中,一套四居室,住了朱二和他的岳父一家,现在朱二早就已经不是以前的朱二了,得到了余夏的赏识。

    朱二现在是青砖厂的厂长,一个月的月饷是十二两...那日子过的滋润,就在他升为厂长的第二天,就有媒婆来给他介绍相亲。

    一个虽然十八岁,但是却还是黄花闺女的女孩,朱二...三十二岁,见面之后朱二第一眼就看上了那位女孩,不过,女孩说什么都不要朱二的,但是,如果想要娶她,必须要将女孩的爹娘还有幼弟接到一起来生活。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女孩十八岁了还未出嫁,你说都是穷人家,谁能养活这么大一家子。

    如果女孩的爹娘是劳动力那也另说,可是女孩的爹有病,娘还残疾,弟弟也才八岁,这样的家庭谁敢要,这个家也是,如果离开了女孩,那一家必死无疑。

    不过,朱二这个家伙,一个人吃饱那是全家不饿,对于这个看起来很苛刻的条件,他二话不说就答应了,跟着女孩都快高兴的哭了,两人十天后就成亲了。

    朱二结束了自己光棍的日子,开始过起了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幸福日子,以前的朱二是跟着山匪的,有一股狠劲,大家都以为女孩家跟了朱二一定要受点委屈。

    可是让所有人都跌破眼镜的是,朱二自从成了亲之后,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什么好吃的,好喝的,自己都舍不得用,全部留给女孩和她的家人。

    女孩的爹生病,朱二求爹爹告奶奶帮助女孩的爹求药,女孩的娘残疾,朱二每天酒都不喝省下来给女孩的娘亲买鸡炖汤补。

    还有女孩的弟弟,朱二那是当亲儿子养,现在朱二满脑子除了余夏就是自己的家人,又到了晚餐时间,朱二今天买了卤猪头肉,卤大场,还有半斤黄酒。

    配合着从食堂打回来的饭菜,朱二笑着和自己的岳父坐在一起浅酌几杯。

    女孩的弟弟大口的吃着猪头肉,要是别人,一定会生气,但是朱二却不恼,不但不恼还将自己碗中的那块红烧肉夹到了女孩弟弟的碗中道:“二毛要多吃点,这样才能长的壮,等长大了,就去效忠公子,二毛要永远记住,没有公子,就没有我们一家今天的日子。

    如果有人敢对公子不利,我们一家就是豁出性命,也保公子周全。”

    女孩弟弟一边吃一边点头的喊道:“我知道...等我长大就去当兵,以后保护公子,保护爹娘,保护姐姐和姐夫。”

    “好...好...我家二毛有志气。”这个时候女孩的爹慢慢道:“不过,二毛要记住,公子要保护是第一位的,而第二位要保护的不是爹娘,是你的姐夫,如果没有你姐夫,我们一家也不会活到现在。”

    “是呀...!”一边躺在床上的女孩娘道:“二毛,一定要记住,以后孝敬姐夫,否则,我就是死,也不会瞑目的。”

    “娘...说什么呢...?”女孩一个嗔怒:“这日子过的好好的,什么死不死的。”

    “对呀...爹...娘,我朱二以前是个山匪,你们不嫌弃我,将女儿给了我,我对你们好是应该的,那个...不说这些话了,来...吃饭,等吃完了饭,夜里我们去瓮城集市逛逛,据说来了玩杂耍的,还有摆地摊的,我们去看个新鲜。”

    “什么...有玩杂耍的,那姐夫我们快吃,我要去看杂耍。”二毛着急了起来。

    “哈哈....!”那猴急的样子,引起了一家人的笑容。

    ................................

第一百零三章 公共马车

    夜幕降临...晋国别的城池都已经宵禁了,但是落樱台的夜晚才刚刚到来,只见几名挂灯工,来到一根根类似现代路灯杆下面,将上面的灯笼,用带着长钩的竹竿给取下来。

    然后将里面变短的蜡烛给换出来,重新换上一根有小孩手臂那么粗的蜡烛,这根蜡烛可以持续燃烧整整一夜,这样就可以让落樱台一整晚都明亮起来。

    “大哥...快点,快点...!”

    余夏的住处,桌子上摆了四菜一汤,竹笋炒肉,山菌炒鸡蛋,一道红焖鹿肉还有一道红烧肉,最后汤则是鸡枞菌炖山鸡汤。

    其中红烧肉加了酱油,终于和现代的红烧肉一样了。

    红扑扑,亮晶晶,颤巍巍,这个时候吃要趁热,第一口抿到肉皮,用牙齿轻轻往下纵切,下面一层是肥肉,绝对肥而不腻,再下面一层是瘦肉,入口即化,下面又是一层肥肉,紧跟着又是一层瘦肉,层次分明,又不见锋棱。

    肥而不腻,入口即化,回味无穷!

    就连余冬冬这个小女孩都能一口气吃三到五块。

    而一边的红焖鹿肉,余夏是第一次吃,以前也就听说过,说什么鹿肉是高级野味,肉质细嫩、味道美、瘦肉多、结缔组织少,可烹制多种菜肴。

    而且鹿肉含有较丰富的蛋白质、脂肪、无机盐、糖和一定量的维生素,且易于被人体消化吸收。

    其实晋国的贵族们,最长吃的也是鹿肉,比如李葳蕤...她最喜欢吃的就是鹿肉,不过,鹿肉的话,有一股很浓重的腥膻味,需要专门的人员专门的手段进行处理,如果只是简单的用酒或者是其他的调料去腥,那可不行,因为专门的师傅也会有失误的时候,可想而知鹿肉有多难处理。处理不好的鹿肉根本没办法下口。

    余夏的鹿肉是新来的厨师做的,以前这位专门给贵族们做饭,怎么说呢,味道还行,也就尝个味道,其实余夏还是觉得红烧肉好吃一点。

    听着身边余冬冬,那急不可待的催促声,余夏吃饭都吃的不安心,看着自己的妹妹无语的道:“不就是来个杂耍团吗...有这么着急,我告诉你,这是第一批,以后我们落樱台会来更多的杂耍团。

    到时候能将你看吐。”

    “什么...看杂耍还能看吐,大哥...你什么都不懂。”说完,余冬冬又是快速扒着饭。

    不一会,余冬冬吃完了,这边余夏也结束了,只见邱小麦和余裳儿用最快的速度收拾碗筷,这让余夏呵呵一笑,原来这两个小家伙也想要去看杂耍。

    这让余夏想起自己小的时候,农村放电影的情景,那个时候农村很多的家里还没有电视,一个村子大概两个月会放一次电影。

    如果天气好,放在晒谷坪放映;如果下雨,那要挤在村礼堂放映。

    村里要放映电影了,如果有谁知道了,都会奔走相告,一传十,十传百……这时候,很多孩子们的心情像过年,很兴奋,盼望着夜晚早些来临。

    放电影的那天,孩子们的母亲晚饭做得特别早。

    吃完饭,家中的孩子们搬起家里的凳子,到放电影的地方找个好位置,先占住再说,有两兄弟要轮番“值班”,要不位子会被别人“抢占”。

    父老乡亲从四处赶来,集中在一起,很热闹。有时候,村里的干部会借换片的空档儿,向大家发出通知、生产注意事项等。那时放映机用的是胶片,一部电影通常需要两片或两片以上的胶片才能放映完。

    不过,很快的不知什么时候,村里人陆陆续续有了电视机。

    村里放电影的次数逐渐减少,村民渐渐把看电影淡忘了。很多人家里买了影碟机,成了结婚姑娘必备的嫁妆,价格在数百元到数千元之间。即使在城里,情况也差不多。

    到租片子的店里浏览一番,碰上自己喜爱的片子,带回家,有空的时候,啜一口清茶,细细品味,看到一些难忘精彩的镜头,看一遍不够过瘾,还可以再看一遍,或者更多遍,功能很多。生活便这样在无形中增添了许多乐趣。况且电影院里放的片子,基本上都能租到。

    只是原来的那种大家一起看电影的味道和乐趣却再也找不到了,余夏没有想到,今天在落樱台居然还找到了这种久违的感觉。

    ......................

    走出家门,此时路上的路灯全部都亮了起来,不过,即使有路灯,还有人手中打着灯笼,一群人从落樱台上准备去看杂耍。

    余夏的出现,让落樱台的百姓纷纷停了下来,向余夏躬身行礼,这是所有落樱台百姓发自内心的尊敬,后来因为实在是太麻烦了,所以余夏将自己打扮了一下,遮住了自己的脸,这样才好了些。

    这落樱台,一共有四个区域,首先第一个区域就是东西两市,一进瓮城,大概走不到三百米,就是东西两市,一个很大的广场。最少有三十多个足球场那么大,中间用一道栅栏隔开,然后东边买首饰,布匹...西边则是粮食,鸡鸭...!

    然后还有一些卖艺走江湖还有测字的。

    等过了这东西两市,会出现一道围墙,而如果想要进入这道围墙,那就必须有落樱台百姓的身份证明,也就是符牌。

    因为进入这道墙之后,就是落樱台的第一个生活区域,这里住了大量的落樱台百姓,有四万多人,而这个区域很大,至少还可以住几十万人,这里是余夏用来建城的地点。

    这个区域多大呢,嗯...面积大概是900万平方米!也就是90平方公里,宽9公里,长10公里的城。

    为什么余冬冬这么着急,就是因为其实从落樱台下来,再到东西两市,其实还要走大概10公里的路程,现在余夏弄了一个公共马车,有点像公共汽车,坐一次两文钱。

    现在余夏虽然已经贵为公子,但是他却并没有为自己和自己的家人弄什么豪华马车,余家的家人也都是苦哈哈出生,你就是给每人一辆马车,他们也不太会舍得坐。

    所以余冬冬和小麦还有裳儿着急是有原因的,因为还要下落樱台抢马车坐。

    第三个区域就是后面的工厂...盐场,蜡烛厂,火折子场,酱油厂...等等....这些厂就在落樱台下面,也是落樱台最大的秘密所在,所以这里是更加严密监视的。

    当然了,余夏的落樱台也可以算是第四个区域,上面住的基本上都是第一批和第二批来落樱台的人,这里的人对余夏的忠心是最高的,还有一些青山团的将领和军官的家人,对落樱台贡献高的人,都住在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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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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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cc/r33264/ 第一时间欣赏悠闲的穿越最新章节! 作者:七月余夏所写的《悠闲的穿越》为转载作品,悠闲的穿越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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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闲的穿越介绍:
一次穿越,让余夏来了一个陌生的古代,晋国,一个没有出现在历史中的朝代。
余夏则是出现了一个叫余家村的村落,那里贫穷,低贱,连吃都吃不饱,饥饿的父母,喊饿的妹妹,余夏只能振作。
从豆芽菜开始...再到肥皂和香皂,跟着到食盐...余夏用自己的智慧,打造一个世外桃源,我想与世无争,我想逍遥轻快。悠闲的穿越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悠闲的穿越,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悠闲的穿越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