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食材研究(加更)
史莱姆进入地下洞穴就像是老鼠进了米缸,放眼望过去,四周全都是食物。
蜗牛、蛞蝓跑得慢,史莱姆蠕动着身子弹跳起来,一个泰山压顶扑住猎物,然后用身体包裹得严严实实。
至于飞蛾之类跑得快的猎物,史莱姆们静止不动积蓄力量,随即身子剧烈颤抖,射出一团黏黏的液体,被命中的飞蛾立刻被粘住了翅膀,摇摇晃晃的栽下去,然后被史莱姆压在身下。
面对体型稍大的蟾蜍,史莱姆们协同一致围猎,蟾蜍虽然左冲右突,最终还是被史莱姆压在身下、含入口中。
被吞下的蟾蜍就像是琥珀中的昆虫,艰难的挣扎着、却还是无力挣脱史莱姆的束缚,最终在窒息和麻痹中一点点失去反抗。
更多的史莱姆则是趴到毒蘑菇上,身体蠕动着摊平,覆盖住整个毒蘑菇,然后缓缓收紧,将毒蘑菇齐根勒断,卷入腹中。
吞下毒蘑菇之后,史莱姆的肚子开始缓缓蠕动,毒蘑菇被绞碎,然后不断研磨,变成五颜六色的糊糊。
之后史莱姆的肚子就像榨汁机一样,将毒蘑菇中的营养和水分一滴不剩的榨取出来。
做完这些,史莱姆吐出一个五颜六色的疙瘩。
这是史莱姆的便便。
吃饱喝足的史莱姆开始繁衍,经过一系列短平快的环节之后,史莱姆肚子里出现了一粒粒五颜六色的小圆球,看上去就像是装在塑料袋里的珍珠奶茶。
于是,史莱姆静静地待在原地,等待肚子里的小圆球生长、发育。
过了十几分钟后,史莱姆将小圆球吐出来,一个个小生命拱破胞衣,然后沿着母亲在地上蠕动时留下的黏液痕迹向前移动。
史莱姆将毒蘑菇挤压粉碎后,没有直接吸收消化,而是将糊状的食物吐出来,一群刚出生的小史莱姆立刻冲上去吃了起来,然后它们的身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长大。
刚出生时顶多也就是杨牧云的指甲盖那么大,可是吃了几口食物,体型就膨胀一倍,而且吃的越多长得越快,不一会儿就膨胀到杨牧云的拳头大小。
看到这一幕,杨牧云不禁赞叹:史莱姆生长速度也太快了,而且不挑食,什么都吃,免疫力也强,吃了那么多红伞伞都没事,种种属性,完爆猪牛羊之类的家畜。
“史莱姆的肉要是能吃就好了。”
听到杨牧云的话,身边的大石、绿帽、黑头等齐齐颤抖。
史莱姆能吃吗?
它们的肉用水煮会变得特别硬,把牙累掉也嚼不烂,用火烤会发出刺鼻的怪味,甚至能把人熏晕,就算生吞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要么当场呕吐,要么拉稀跑肚。
也正因为公认的不能吃,史莱姆在大沼泽里泛滥成灾。
杨牧云心中冷笑,不能吃?那是没找到烹饪的方法。
先让史莱姆清理地下洞穴中的蘑菇吧,这几天先正好研究研究史莱姆的做法。
看着史莱姆们尽心尽力搞大扫除的模样,杨牧云都不忍心烹饪他们了。
这群小东西不仅什么都吃,而且吃得特别干净,石头上那一层水和矿物质、微生物形成的粘膜层都不放过,所过之处除了啃不动的石头,就只剩下一坨坨灰色的便便。
哥布林们主动的当起了铲屎官,地下洞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干净起来。
绿帽兴奋而又激动的说道:“主人,依现在的速度,明天就能把这个洞穴清理干净。”
杨牧云满意的点了点头,嘱咐绿帽在这里盯着,最后还是命令黑头抓几十只史莱姆带回地面做研究。
大石看到杨牧云身边的史莱姆,立刻说道:“酋长,不用试了,要是史莱姆能吃,早就被吃光了。”
杨牧云笑了笑,大鲤鱼、大黑鱼、大闸蟹、小龙虾、生蚝、野兔、山羊什么的,在外国都能泛滥成灾,但是在种花家只能可耻的靠养殖续命。
《山海经》上那么多奇奇怪怪的生物都给他们安排得明明白白的,一个史莱姆还能翻天了?
杨牧云叫拉玺达做了几只大水缸,灌满水后将史莱姆丢进去。
给它们泡泡水、吐吐脏东西。
过了一段时间,杨牧云掀开水缸盖子,立刻传来一股刺鼻的气味,同时发现水缸里的水变得五颜六色,更是飘着一团团絮状的丝线。
杨牧云拿着网子在水里捞了捞,然后捞出几只半透明的史莱姆。
刚丢进去的时候是五颜六色的,现在应该是吐了很多脏东西,颜色浅了很多,身上大块大块的神色斑点也都消失不见。
杨牧云换水之后,又把史莱姆们丢了进去。
过了一段时间,杨牧云第二次掀开盖子,水依旧浑浊,仍然有浓重的气味和絮状漂浮的脏东西,可是比起上一次明显少了很多。
第三次开缸,几乎没有异味了,水也清澈见底,没有明显的絮状物漂浮,看样子肚子里的脏东西吐光了,史莱姆也变得无色透明。
现在的就像是一个透明塑料袋装满纯净水的感觉,干干净净,跟之前的肮脏模样截然不同。
重新换水,杨牧云给一缸史莱姆用的清水,第二缸史莱姆则加了食盐。
又过了一段时间杨牧云重新打开盖子,发现史莱姆们明显变得不同了。
清水那缸史莱姆还是原来的样子,没啥明显变化。
加盐那缸史莱姆也是晶莹剔透,不过身体中出现了一道道松叶状的花纹。
看到这个花纹,杨牧云更加坚定了史莱姆能吃的想法,现在所差的就是怎么吃。
杨牧云捞出一只史莱姆,然后又往水缸里加了几把盐。
被杨牧云捞出来的史莱姆挣扎着想要逃走,可是杨牧云小拇指一用力便刺进了史莱姆身体,将其牢牢钉在案板上。
杨牧云使劲揉搓,仔细感受着那圆滚滚、滑溜溜、晃悠悠的美妙Q弹。
“咦,清洗干净之后没有黏液了,也没有毒性了,就像是摸凉粉的感觉。”
同时也是借掌心皮肤和肌肉的敏锐触感仔细研究史莱姆的身体构造。
杨牧云隐约明白,史莱姆没有颜色,没有气味,之前看到的颜色,闻到的气味都是史莱姆从生活环境中摄入的。
一旦到了新环境,史莱姆会迅速吐故纳新,以最快的速度适应新环境的色彩、气味等。
在环境适应能力上,史莱姆绝对是专家级的。
但是在杨牧云眼中,这个能力最大的作用就是——入味。
第47章:意料之外
杨牧云对着史莱姆使出浑身解数,并且从部落的山洞中搬来啤酒瓶盖做的炒锅,将史莱姆切成片溜炒煸炸煎……
然而结果就像大石他们说的那样,史莱姆的确不能当做食物。
水煮就变硬,累掉牙也嚼不烂,火烤就发出刺鼻的气味,能把人熏晕。
杨牧云自己也一度怀疑,自己炒锅里出来的这些东西应该是葱爆塑料,干煸橡胶。
“难道史莱姆的真正用途是工业原料?”
杨牧云揉了揉脑门,想要塑料和橡胶,直接从地球弄就是,质量好品质高还数量大。
自己现在需要的是食物。
好吃不好吃倒在其次,主要的是能填饱肚子。
史莱姆这种生物太适合养猪了,不把这么优质的食材开发出来,杨牧云觉得自己愧对种花家的魂。
把一堆烹饪失败的食物倒进垃圾桶,杨牧云打开水缸盖子。
清水里的史莱姆依旧晶莹剔透,就像是放在水中的玻璃球,不仔细看都发现不了它们。
而且,水缸盖子打开的那一瞬间,史莱姆们炮弹一样弹射出来,杨牧云连忙把盖子盖上。
另一边,盐水里泡着的史莱姆全都半死不活。
别说往外跳了,杨牧云用网子捞的时候动都不带动一下,就跟仰泳鲈鱼一样。
再看这些盐水泡过的史莱姆,晶莹剔透的身体中出现了更多的松纹,一道道松纹蔓延交接,在史莱姆体内形成瑰丽的几何图案。
杨牧云喃喃自语,“这不就是如假包换的松花蛋嘛。”
将手上这只松花蛋切碎,凑到鼻尖闻了闻,虽然不香,但也不臭,没有什么刺鼻的气味。
杨牧云鼓足勇气用门牙咬了一小块,然后嚼了嚼,发现没有什么难以接受的味道。
于是杨牧云大着胆子,又咬了一口。
嚼了嚼,除了有点咸,没有什么多余的味道,将剩下的一大块丢进嘴里嚼了嚼。
除了咸味,似乎真的就没什么了。
仔细感觉了下,这东西嚼起来比松花蛋、皮冻、凉粉更韧,但是比起牛筋、猪皮又软了些,稍稍带点羊眼的Q弹,能感受到食材切面上的毛茬与舌苔的摩擦。
就像是100层橡皮擦在舌头和牙齿表面磨来磨去,牙齿表面和口腔中每一寸皮肤都无死角的擦了一遍。
想到这里,杨牧云像嚼口香糖一样狠狠的嚼了嚼,足足三分钟才把口中的残渣吐出来。
舌头舔了舔牙齿,果然变得干干光滑,就像抛光打蜡了一样,牙齿上的污渍全都被清扫得干干净净。
穿越的这十年里,杨牧云非常注重个人卫生,尤其是口腔卫生,可惜由于条件所限,杨牧云根本找不到牙膏和牙刷的替代品。
所以,这一口牙不可避免的生出了牙结石。
可是现在,杨牧云感觉自己牙齿变化光洁细腻,牙结石也减少了许多,一口白牙差不多能拍广告了。
“史莱姆能不能吃暂且不知道,但它一定能清洁口腔。”
想到这,杨牧云连忙招来大石。
得知这是史莱姆做成的食物,大石本能的拒绝。
可是杨牧云动用酋长的权威,大石只能硬着头皮塞进嘴里,然后像对待生死大敌一样,狠狠地嚼啊嚼。
没多久,大石脸上的表情从痛苦变声疑惑,然后变成愉悦,显然他也感受到了口腔中的变化。
“大石,吐掉,喝口水漱漱。”
看了一眼大石吐出去的史莱姆残渣,又黑又黄,还带着一股难闻的气味。
大石自己都不好意思了,连忙用脚铲起一堆土盖住自己吐的东西,然后使劲的踩啊踩,仿佛要毁尸灭迹。
杨牧云又给大石一大块史莱姆肉,大石立刻兴奋的嚼了起来。
咀嚼几分钟,又漱了一次口,大石呲着牙咔咔碰了两下,然后发出一声凶狠的咆哮。
“酋长,你看俺的牙齿,白了很多啊。”
评价一个野兽是否危险,最通用的指标就是尖爪和利齿。
野蛮人没有尖爪,但野蛮人有利齿。
只是大家的牙齿都不怎么干净,甚至一口烂牙,久而久之也就不好意思呲牙咧嘴了,直接用拳头打招呼。
不止野蛮人,其他生灵也都是这样。
一见面就亮出尖牙利齿吓唬对手的,是野兽,纯粹的野兽。
但是不可否认,炫耀牙齿是肉食动物刻在骨子里的记忆、荣耀。
拥有牙齿,就拥有吃肉的权利。
牙齿越锋利,能吃到的肉就越多,身体自然也就越强壮。
所以,牙齿比肌肉更能凸现实力,也更能彰显威势。
“酋长,这东西实在太好了,您是怎么想到的!”
听到这个夸奖,杨牧云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我要的是食物,食物啊,不是口香糖,也不是牙膏。
但是转念一想,创造出牙膏也不错,以后口腔卫生有保证了。
这十年中,杨牧云心中最大的疑惑就是,为什么王子随便遇到一个村姑就能下得了嘴。
自己还算注重口腔卫生的了,每天漱口,还经常拿小树枝清理牙齿,就这,牙齿还变黄了。
那些村姑一辈子不刷牙,就算没有牙结石、牙菌斑、龋齿什么的,嘴里的气味也绝对不好闻。
除非王子喜欢吃螺蛳粉。
现在看到大石的反应,杨牧云突然觉得,史莱姆牌牙膏有可能是男女通杀的好东西。
而且,口腔卫生这东西只有零次和无数次。
体验过清洁的口腔之后,只要一天不清理口腔就会浑身难受,遇到熟人都是能点头就坚决不开口,即便开口也绝对不敢大声。
杨牧云把盐水缸里面的史莱姆捞出来,然后咔嚓咔嚓几刀切碎,然后叫来绿帽、黑头、拉玺达体验。
跟大石一样,几个家伙听到吃史莱姆,立刻一脸的嫌弃,满心的抗拒。
可是听到大石讲述自己的亲身经历,再看大石那一口干净的牙齿,拉玺达第一个动摇了。
然后二话不说将史莱姆片丢进口中使劲咀嚼,然后拉玺达的眼睛越来越亮,甚至有些灼热。
绿帽和黑头也试着嚼了嚼,然后越嚼越兴奋,越嚼越上瘾。
黑头用爪子敲了敲牙齿,随后说道:“主人,这东西太有用了,可以拿到铁炉城交易,换取我们需要的物资。”
杨牧云愣了一下,喃喃道:“什么是铁炉城?”
绿帽也一脸的疑惑,哥布林一族世代生活在山谷中,也就跟着杨牧云巡山出了几次门。
大石倒是听过铁炉城,但也仅仅是听过这个名字,具体内容一概不知,所以没有说话,而是听黑头讲解。
黑头解释道:“铁炉城是一个矮人族建立的城市,我们一路向南,走二十多天就到了。那里能交换到很多好东西,还有矮人族的铁器。每年雪化之后的前三个满月,会有很多种族前往铁炉城交换物资和信息,有实力的部落和种族都不会缺席的。”
杨牧云咳了咳,“等雪化之后咱们也抽时间去看看。”
一定要交换几个年轻的姑娘回来。
不要房子、不要钻戒、不要存款、不要请吃饭买东西的女性,这样的好姑娘,为她们付出200块过分吗?
有可能200块也不要呢。
第48章:地下城市
铁炉城的消息吸引了杨牧云的好奇心。
大石也很向往,只是这家伙忍不住对着冰晶棍摸了又摸,脑子里想的明显是野蛮人祖传手工艺。
黑头小声提醒道:“大石勇士,铁炉城是矮人族的地盘,矮人族装备精良,用的都是铁器,还有铠甲,全身甲,据说有五十套。”
大石虽然自负,但并不愚蠢。
如果是哥布林、狗头人这种拿着木棍石头当武器的种族,抢了就抢了,反正自己拳头大。
可是矮人族这种使用铁器,而且还有五十套铁甲的种族,大石也不敢随意撩拨。
杨牧云想得更多。
冰河时代降临,连蜘蛛窝里都出现了一个暗影蛛神,矮人族怎么会没有神明。
无论新生的神明还是古老的神明,其底蕴都不是暗影蛛神能够比拟的,也不是自己能够对抗的。
矮人族本来就是锻造的行家,现在应该是锻造之神了吧,打造的武器装备肯定都是带属性的吧。
去铁炉城的时候一定要好好看看。
就在这时候,一个哥布林过来汇报说,第一个地下洞穴清理完毕了。
史莱姆真是太给力了,这才一天时间就把毒蘑菇啃完了,顺便还把各种垃圾杂物清理干净。
杨牧云立刻说道:“走,去看看!”
没了密密麻麻的菌丛,地下洞穴显得格外空旷,似乎比上次进来时候更宽广了。
“拉玺达女士,能不能麻烦你将这里的地面处理一下。”
拉玺达没有说话,默默地转悠起来,她走过的地方,凹凸不平的地面就像是被熨烫过一样,全都变得平平整整,几圈走下来,第一个地下洞穴变得像镜面一样平滑。
杨牧云兴奋的看着周围,说道:“我们也建立一座城吧,就在这里,建造一座属于我们的城。”
在这片土地上,筑城非常困难,首先要有足够的人手,其次是筑城的资源,最后是筑城之后能不能守住。
毕竟有很多种族喜欢干无本买卖,城镇这种大目标肯定比洞穴、村庄劫掠起来收获大。
所以,居住地也成了评价一个种族实力的重要指标。
最低是树洞、巢穴、山洞。
成本低,到处都是,多花点时间总能找到。
其次是草屋、木屋、石屋之类的建筑。
这就需要一点手艺了,而这个也是智慧生物和野兽的区别。
再然后就是众多建筑聚合起来的村庄,这意味着有了庞大的族群,已经是一股不小的力量了。
再向上就是筑城了。
城市不仅仅是居住,还承担着众多功能,比如交易稀缺物资,这也是铁炉城吸引众多种族的原因。
野蛮人虽然强大,但是一直住山洞,倒不是野蛮人不会盖房子,而是觉得山洞住着更安全。
这也侧面说明,杨牧云所在的部落并不强大。
杨牧云看了一眼四周。
地下洞穴形成了上万年,这说明它稳固,深处地下,这说明隐蔽,空间广阔,这说明有发展空间。
说白了就是容易苟。
如果什么都放在明处,很容易引起某些人的注意,不能低调发育。
听到杨牧云的话,大石第一个赞成。
绿帽第二个赞成,毕竟主人住在自己旁边的话,安全上更有保障了。
黑头也连忙赞成,狗头人都已经投靠野蛮人了,主人走到哪自己肯定得跟到哪。
拉玺达看了一眼周围。
没有了菌丛,地下洞穴的空气都干净了许多,而且,自己刚才费劲巴拉的平整地面,这要是不住就浪费了。
于是,拉玺达说道:“你该不会想让我再弄个石头城出来吧?”
杨牧云还真有这个念头,一座全部由石头形成的城市,想想都刺激。
拉玺达说道:“平整地面是符合自然规律的,毕竟大地本来就是平的,就像是把一块石头从山顶推下去,对我的负担并不大。但是修建城市不符合自然规律,就像是把一块石头从山脚下推到山顶,负担会很大。”
杨牧云咳了咳,“怎么会呢,城市的问题我自己解决。不过还真有一件小事麻烦你。”
说着,指了指这处地下洞穴和其他地下洞穴的连接处。
“拉玺达女士,能不能把这里缩小。”
拉玺达愣了一下,“我还以为你会让我把这个连接处扩大。”
杨牧云笑了笑,“当然是为了隐蔽,等里面的空间清理完毕,就把这个通道封闭,然后在隐蔽的地方重新开一个通道。”
地下城确实够隐蔽,但杨牧云希望更隐蔽,用来存放自己今后的一系列计划。
于是,杨牧云正式确定了“地下城”这个不是名字的名字,并且将今后的重心转移到这里。
搬家般简单。
老家那边没什么贵重物品,大都是一些老物件,没有搬的必要。
杨牧云和大石又看了一眼被冰封的族人们,随后让拉玺达封死所有出入口。
之后杨牧云和大石又回到男巨人家中。
男巨人家里最不缺的就是酒瓶、饮料瓶,易拉罐有很多,就是其中还大部分都被捏扁了或者踩扁了,杨牧云和大石找了好久才找到几个完好无损的。
把易拉罐运回地下城,然后让拉玺达在地上整出一个齐腰深的坑充当地基,易拉罐卡进去之后,地基收紧,卡得严实无缝。
这时候,杨牧云的手指甲派上用场了,对着易拉罐侧面一划就是一道切痕。
杨牧云的手很稳,也很准,所以切痕笔直,就像机器切割的一样。
手工diy出一个大门,剩下的就是大扫除和内部装饰了。
反正易拉罐不要钱,杨牧云给几个核心成员都整了一套。
喜欢地下室的就把地基打深一点,个子高就界成两层,个子矮就界成三层,不喜欢住楼就横着放。
与此同时,杨牧云时刻关注女巨人家的菜架子,终于有一天等到了蘑菇。
平菇,这是上辈子吃得最多的蘑菇,根一般是白色的,伞是灰黑色,无毒无害。
地下洞穴自然生长的菌丛杨牧云是不敢吃的,所以才让史莱姆们啃个干净,又让拉玺达把地面平整一遍,为的就是收拾干净地方,种自己放心的品种。
杨牧云借蘑菇的时候很小心,即便女巨人拍照了也对比不出来。
将借来的蘑菇送回地下城,安置在早就准备的培养基上。
剩下的就是耐心等待蘑菇生出菌丝,然后把菌丝进一步扩散了。
看着地下城中寥寥无几的居民区和种植区,杨牧云觉得自己得多借点瓶瓶罐罐。
顺便多借点儿试验品,好好研究史莱姆的用途。
第49章:开发用途(加更)
杨牧云现在彻底变成了埋头实验室的工作狂人。
每天的研究事项就是:保持斯莱姆尸体新鲜度的36种方法、史莱姆浸泡各种液体后的72中变化、史莱姆的味道和处理方法的108种关系……
然而,杨牧云还是没能找到史莱姆的烹饪方法。
因为杨牧云做了一个试验,让哥布林抓了十几只身强力壮的老鼠,然后每天给老鼠喂食自己处理过的,相对还算可口的史莱姆干。
结果,老鼠们越来越虚弱,没几天就全都饿死了。
同时做实验的几只兔子也一样。
最终杨牧云得出结论,史莱姆确实能吃,而且很有饱腹感,但是没有任何营养价值,这种食物唯一的作用就是欺骗肚子,让食用者在饱腹感中饿死。
很矛盾,但是又很真实。
不得不说,史莱姆在为了不被吃这条路上进化得很完美。
杨牧云默默地记录下这条结果,然后在旁边注明:一千年后,当物质生活水平极度富裕,生灵们以肥胖为丑的时候,记得拿出这个成果。
随即,杨牧云开始梳理自己实验中产生的副产品。
杨牧云最看好的是一种材料。
史莱姆被水煮以后会变硬,累掉牙齿也咬不烂,多咬几次就会变得像沙子一样糟烂。
但是杨牧云发现,将史莱姆泡入一定浓度的糖水中,再将其用72度到84度的水中煮半小时到45分钟,会得到一种软乎乎的粘稠液体。
这种材料可以随意揉捏,还能注入模具,冷却后就会定型,然后用燃烧的碳粉烧烤3至10秒钟,可以祛除材料表面的黏性,就得到一种类似牛筋的材料。
这种材料与身体接触时没有任何不良反应,防水超耐磨,柔韧有弹性,可以用来制作床垫、枕头、鞋底。
不过,杨牧云的思维开拓了一下。
还能制作类似警棍、护具、头盔等装备。
虽然不如真刀真枪那么杀伤力巨大,但是可以用来当做平时训练的道具。
而且这种材料重量轻、密度小,可以制作救生衣、救生船。
哦对了,抗冲击力也很强,可以制作成地垫,平常练习战斗技巧的时候可以少受点伤。
杨牧云对这个记忆深刻,部落里的战士们陪小孩子练习的时候,只要练不死就往死里练。
piā叽一下摔地上,piā叽一下挂墙上都是常事,破皮起包是小儿科,吐血骨折是家常便饭。
还不能哭,哭了就是鼻涕虫,要被瞧不起的。
就大石那个憨憨,每天被揍得体无完肤还傻乐傻乐,真不知道脑子是不是被打坏了。
恰好这时候,第二个地下洞穴也清理完成了,杨牧云便将“小个子改变大世界”工厂设在这里。
然后就是根据生产环节制作一系列工具。
恰好第二个地下洞穴有一条地下小河,取水非常方便。
于是杨牧云就在地下小河边建了几个池子,用来清洗、浸泡史莱姆,然后是水煮、定型、烤火……
狗头人主要负责前两个环节,因为狗头人身板粗壮,可以干重活,清洗和浸泡不需要什么技术含量。
但是水煮、灌注模具、烤火这三个环节,狗头人干得就不如哥布林了。
倒不是贬低狗头人,而是事实如此。
别看哥布林瘦的皮包骨头,仿佛一阵风就能吹倒,胳膊也细的像麻杆,好像稍微用力就能听到清脆的咔吧声。
但是,哥布林的手真的很巧。
杨牧云做了一个简单的试验。
穿针引线。
用头发丝穿一个骨针,只有一次机会的情况下,狗头人全体淘汰,就连黑头也没能一次成功,但是哥布林没有一个被淘汰的,就连吃奶的小娃娃也能轻松做到。
天赋,这就是天赋。
出生的时候有,那就一辈子都有,出生的时候没有,那就是没有。
大石也试了几次,捏着头发丝的手颤颤巍巍,连针眼都认不到,心里一急,咔吧,骨针断了,还是断成三截。
连哥布林都比不上,这让大石很不服气,觉得这东西没用,打架的时候根本用不到。
杨牧云对此呵呵一笑,忍着疼揪下一根头发,然后对着大石的胳膊拍了一下。
大石本来不觉得有什么,可是下一瞬嗷呜叫了一声。
疼,太疼了。
仔细看去,发现那根头发丝正插在自己胳膊上。
杨牧云说道:“不要小看一根头发丝的威力,在合适的位置使用恰当的力道,它的威力不亚于一把剑。”
说起这个,杨牧云是深有感触。
上辈子读书的时候,曾经用一张纸将同桌的手割破了。
没错,就是一张纸,课本书页那种薄薄的纸,却将同桌的手割出一条血口子。
杨牧云还以为自己发现了什么不了的神功秘技,于是强行与同桌达成共识,又在其身上试验了几百次,结果一次也没成功。
到后来,杨牧云跟着奶奶跳广场舞时遇到一个老头玩杂技,用扑克牌切开易拉罐、切断小树枝,引得一群老太太鼓掌,于是杨牧云缠着老头拜师学艺。
老头经不住杨牧云的纠缠,于是教了两手,杨牧云也刻苦练习了一段时间,只是后来零花钱不允许,世间少了一个飞花摘叶的大侠。
而现在,杨牧云能够掌控全身上下所有的肌肉,对力道的拿捏精准到极致,顿时明白上辈子的刻苦练习有多么可笑。
天赋这东西,真不是汗水能够弥补的。
八级钳工的手,也真不是某些高精尖车床能够赶超的。
大石还是不服气,“酋长,真正战斗的时候,怎么会站在那不动任由敌人刺。”
呵呵一笑,杨牧云捏着头发丝向后退去,足足退到十步之外。
随后,杨牧云并着食指和中指,瞄准大石的脸部说道:“你小心,我要射了。”
大石立刻感觉面皮一紧,连忙抬起胳膊护住面门。
可是这时候,杨牧云跨步、拧腰,挥臂、甩手,最终双指一弹,然后便听到大石哎呦一声。
头发丝精准的插在手臂上。
还好杨牧云头发比较长,能在发丝末端打个中国结,否则的话怕是要齐根插入。
第50章:蕉个朋友
史莱姆工厂开始有序生产,每天都有数百个史莱姆被送进工厂,然后变成各种用具送出来。
史莱姆用它们渺小的身躯支撑起了杨牧云的血肉工厂,支撑起了杨牧云的幸福生活。
但是杨牧云一点都高兴不起来,因为自己库存的糖快用完了。
糖都是从男巨人家里借来的,虽然借了很多,但用的也多。
大石几次使用狂化,都是依靠糖快速恢复体力,缩短狂化后遗症的,自己跟暗影蜘蛛战斗的时候,也是靠糖块才能长时间卡着狂化的临界值。
对野蛮人而言,糖是极其重要的战略物资,是战斗力的保证,身上必须留几块以备不时之需。
现在糖又成了生产的原材料,原本就不多的存货两天就干完了。
没辙,杨牧云只能继续去借。
但是看了一眼男巨人家里空空如也的调料瓶,杨牧云觉得自己再这么借下去,男巨人就是再粗枝大叶也会注意到了。
至于隔壁女巨人家里,杨牧云无语的发现,别说糖,一个含糖的东西都找不到,家里的可乐瓶都标注了“无糖”。
杨牧云无语。
女巨人你家里没有白糖也就算了,怎么连红糖都没呢。
这就逼得杨牧云继续探索。
反正现在实力今非昔比,再遇到老鼠也能轻易反杀,即便遇到猫,也能跟它周旋周旋。
但是仔细想了想,杨牧云觉得这个“周旋”有点虚。
到处都是摄像头,再加上人手一部的手机,要是一不小心被拍到了,分分钟就能上热搜。
《惊!某某小区出现拇指大的小人,究竟是进化论的bug,还是转基因的恶果,让我们一起走进某某直播》。
对于自己这种小人来说,外面的世界真的是危险重重、步步杀机。
杨牧云感慨:要是能隐身就好了。
可是隐身之后,又会遇到一个问题,距离。
外面的世界太大了,从一栋楼到另一栋楼对于小人来说无异于从一座山到另一座山,其间的跨度,杨牧云的蛛丝鞭长莫及,只能老老实实的用脚走。
如此,探索的难度几何倍数增长。
杨牧云再次感慨:要是有个坐骑就好了。
嗯?
杨牧云愣了一下,随即询问黑头,“部落里还有鱼吗?”
黑头立刻回答道:“主人,我这几天都在探索地下洞穴,寻找热源,捕鱼的人手不多,收获只有几十条鱼。”
杨牧云立刻说道:“够了够了,都拿过来。”
黑头不敢怠慢,立刻把今天捉到的鱼送了过来。
杨牧云生火烧水,然后将清理干净的鱼放进去煎,煎过之后加水炖汤。
很快,一锅浓白如脂的鱼汤就熬了出来。
杨牧云把上面的精华撇到桶里,然后将一个史莱姆丢了进去。
史莱姆晶莹剔透的身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成脂白色,桶里的鱼汤则一边减少,一边变淡,最终只剩下一点残渣。
这就是杨牧云研究出的史莱姆另一个特性——萃取。
它们会吸收周围事物的精华,并且将这些精华存入身体中缓缓吸收。
之前在大沼泽中时它们会从腐草、淤泥中吸收毒素、污秽,也正因此史莱姆变得腥臭、肮脏、有毒。
但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当史莱姆被丢进牛奶中时,它会萃取牛奶中的精华,然后变得奶白、喷香。
面前的史莱姆便是这个道理,几十条鱼熬出的精华全都进了史莱姆的身体。
杨牧云出手,迅速取走史莱姆的性命。
因为再不杀死的话,史莱姆就会吸收消化鱼汤中的精华,然后把不能吸收的部分当成排泄物吐出来。
杨牧云把史莱姆清洗干净,对比了一下前后差距,吸收完鱼汤之后,史莱姆的体积膨胀了一倍,快赶得上一个龙眼的大小了。
“这么大,应该够吃的吧。”
想到这,杨牧云打开空间通道,透过气泡观察了一下对面的情况。
这么几天下来,杨牧云已经摸清女巨人的作息规律——是一个有福报的人。
除了周日,白天基本都不在家,要不是橘猫在家中作威作福,杨牧云早就把这个家翻遍了。
“蛋黄,蛋黄,快出来!”
猫的耳朵很灵,尤其是听到自己名字时,杨牧云才喊了三五遍,橘黄色的大猫就从卧室的方向跑了过来。
刚开始橘猫还以为是开饭了,可是跑到餐厅才意识到,主人没在家,刚才那也不是主人的声音。
再看架子上的小身影,橘猫瞬间怒发冲冠。
就是这个小东西,每天偷自己的食物,可恶,可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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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牧云坐在架子上,居高临下的看着橘猫。
“喂,不就是借了一点猫粮吗,又不是你的东西,那么生气干什么?”
“猫粮没了你主人不是又买了吗,又没饿着你,瞧你那胖成球的样子。”
“再说了,你在家里不无聊吗?有人陪你说话不好么?”
“蕉个朋友如何?”
猫都是成了精的东西,虽然只会喵喵喵,但是对人类的话语都能听个大概。
所以,橘猫不再无能狂怒,而是安静的坐着,还朝着杨牧云挥了挥爪子,指了指自己身前。
“叫我下去玩?好啊!”
杨牧云把自己刚刚制作好的鱼丸丢了下去,自己则在鱼丸丢下去的瞬间向后一个翻滚,躲到橘猫视野的死角。
鱼丸就像弹球,落在地上后砰的弹了起来,然后再次落下。
橘猫瞬间收起懒散的表情,然后蹭的跳起,喵呜一声将鱼丸按在爪子下,随即呲着牙狠狠的咬上去,一边咬一边左右甩头,将鱼丸撕扯成碎片。
看到这一幕,杨牧云嘿嘿冷笑,就知道这个小东西坏得很。
不过没关系。
有办法治它!
橘猫咬了一会儿,突然发现小东西香得很,于是砸吧一下嘴,情不自禁的咽了下去。
鱼的鲜香瞬间在嘴里爆开,橘猫幸福的喵了一声,然后呼噜呼噜的哼了起来,三下五除二把鱼丸吃光,然后还把地面舔得干干净净。
好饱,好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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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橘猫摇头摆尾,对着架子上挥了挥爪子。
仿佛在说,“动我猫粮者,死!还有谁来送死!”
杨牧云再次坐到架子边缘,居高临下的看着橘猫。
“还想吃吗?”
橘猫愣了一下,那小东西竟然没死,自己刚才吃的是什么?
不过听到小东西的话,橘猫下意识的舔了舔舌头,然后点点头。
杨牧云手中再次出现一个圆球,但是刚给橘猫看一眼就收了回去。
橘猫急的上蹿下跳,无奈体重不允许,跳的还没桌子高,更别说架子了。
杨牧云竖起一根手指,“帮我办事,每天给你一个怎么样?”
橘猫不屑的哼了一声,嘴巴里发出呜呜的威胁声,显然不把杨牧云当回事。
杨牧云“呦呵”一声,“小东西脾气还挺大。”
说完,杨牧云拽着猫粮袋子向外拖。
“你说说,我要是把这个袋子推下去,会怎么样?”
然后,杨牧云指了指架子上收藏的瓶瓶罐罐,各种工艺品小摆件。
“死罪可免,活罪难逃,恐怕你以后连最便宜的猫粮都吃不到了哦。”
第51章:驯服猛虎
杨牧云知道橘猫不可能全懂自己的话,但肯定能听懂一部分。
至少能看懂自己的动作。
果然,橘猫流露出了胆怯的表情,原地转圈圈,连叫声都低了许多。
杨牧云不怕橘猫耍心眼,就怕橘猫是个榆木疙瘩没法沟通。
于是,杨牧云尝试着往下跳了一层,看橘猫没有攻击的动作,杨牧云再次向下跳了一层。
当杨牧云跳到与桌子同等高度的时候,橘猫突然抬起头,然后猛地一窜。
果然还是个小机灵鬼。
在橘猫将要扑到跟前的瞬间,杨牧云嗖的跳起,左手一根蛛丝向上甩去,同时右手一根蛛丝甩出,正中近在咫尺的橘猫。
橘猫喵呜一声惨叫,随即捂着脸在地上滚来滚去。
再看猫咪脆弱的鼻子上,正扎着几根白色的蛛丝。
蛛丝又短又细,但是架不住猫咪鼻子上神经元密集,痛觉神经敏锐,橘猫这会儿疼得眼泪都流出来了。
杨牧云索性不说话了,坐在架子边缘,晃着双腿看戏。
橘猫抬起头看到这一幕,顿时生气的喵呜一声。
杨牧云不怕,不仅没往上逃跑,反而向下跳了一层,再次坐到与桌子同高的那一层。
这里是橘猫纵身一跃能触及到的高度,然而橘猫没有再鲁莽的跳起。
相反,杨牧云抬起右手做出投掷的动作时,橘猫立刻捂住脸,两条后腿蹭蹭的蹬着地,瞬间向后退了七八步,一直退到墙边才停下。
杨牧云大大方方的跳到地面上。
橘猫立刻按着前爪,做出扑击的姿势,可是杨牧云一抬手,橘猫原地一拧身子,横着窜了出去。
如果说之前是猫抓耗子,现在就是耗子找猫了。
杨牧云心中暗道:我现在的攻击范围不大,三十厘米内看自己的心情,三十厘米外就得看老天爷的心情,你怕个锤子。
可是橘猫又不知道这一点,看到杨牧云抬手就觉得鼻子刺痛,根本不敢再尝试第二次。
橘猫不出来,杨牧云也不敢去找它,正好借这个机会在屋子里好好转转。
跟厨房一样,整个屋子收拾得干净整洁,一尘不染,门口的鞋子摆的整整齐齐,沙发上的布偶也都坐得端端正正。
杨牧云抬头看去,沙发上方挂着一个照片,上面是一群人的合拍,屋子的主人是一个医生,准确说是一个中医。
明明可以靠颜值吃饭,为什么要学医呢?
谁叫她学医的,真该天打雷劈。
不知道现在有没有转行。
又在客厅里转了一圈,发现除了沙发底下除了几根橡皮筋就是头发和猫毛,没什么东西可借的。
无奈之下,杨牧云只能爬上墙,沿着天花板一路找猫。
这个小机灵鬼果然蹲在门后伏击自己。
杨牧云从上方悄无声息的靠近橘猫,然后纵身一跃跳到橘猫脖子上。
橘猫浑身一哆嗦,然后猛地跳了起来,慌不择路一头撞在门框上。
痛叫一声,猫咪立刻发现了脖子上的异常,于是转动脑袋,呲着牙想咬杨牧云。
杨牧云所在的位置橘猫刚好触碰不到,咬了几次非但没伤到杨牧云,反而被杨牧云趁机揪了几下胡须,疼得橘猫惨叫连连。
橘猫又开始打滚,可是杨牧云根本不在意,双手紧紧抓住橘猫的发根,橘猫再怎么转圈圈也甩不掉自己。
到最后,杨牧云烦了,右手一抓,小拇指狠狠戳破橘猫的皮肤,同时释放几根蛛丝撩拨橘猫的肌肉和神经。
橘猫似乎感觉到了什么,惨叫一声老实下来,不仅脑袋向胸口塌,四只爪子和尾巴也都收在腹部。
杨牧云暗道:命运的后颈皮还是有用的,只不过没幼年时那么敏感了。
把小拇指收回来,杨牧云对橘猫说道:“站起来,走!”
橘猫能听懂这一句,于是连忙站起来,向客厅走。
杨牧云又指挥“左”、“右”,橘猫犯了几次错之后也都能听懂了。
后面就是“跑”、“跳”、“停”,橘猫也都学会了。
反复练习几次,橘猫已经能准确无误执行杨牧云的命令了。
于是杨牧云指挥橘猫跳上窗台,扒开纱窗,从缝隙中挤了出去。
看着外面的蓝天白云,感受着猫毛的无声律动,杨牧云开心的笑了起来。
出来了!
外面的世界,我来了。
杨牧云指挥橘猫下到地面。
这里是二楼,绿化带中的树直接把树枝伸到窗户边了。
橘猫虽然胖,但是胆子不小,纵身一跃跳到树枝上,上上下下晃悠了一会儿,随即熟练的爬下树干,钻进绿化带中。
杨牧云偷偷观察了一下周围,然后指挥橘猫向外走。
橘猫毛比较长,而且蓬松、柔软,杨牧云藏得严严实实,即便被外面的摄像头拍到也不怕。
橘猫更是天不怕、地不怕,一路上遇到小区的人也不躲闪,该走走该停停,谁打招呼都不理。
遇到几只猫发出热情地呼唤,仿佛在说“大爷,来玩啊”。
橘猫有心过去厮磨一会儿,可是命运的后颈皮被掌控着,只能含着泪离开。
又遇到几个狗,只可惜都拴着绳,橘猫贱贱的挑衅狗狗,等狗狗被绳勒着脖子后,橘猫大摇大摆的离开了。
很快,橘猫就带着杨牧云在小区溜达一圈,杨牧云也对自己所处的环境有了大致的了解,同时也根据小区里的广告牌知道了自己所处的位置。
嗯,这里应该是地球的平行世界,因为这里的地名是自己上辈子没听过的。
如果一大堆没听过的地名是自己孤陋寡闻,可是小区里的车牌号无论颜色还是号码都跟上辈子不一样,熟悉的车标一个没有,陌生的车标一大箩筐。
这就不合理了吧。
就在杨牧云思考问题的时候,橘猫懒洋洋的趴在墙头上,喵呜叫着表达不满,想要往家的方向走。
可是杨牧云正事还没办完,哪能让它走,于是指着便利店的方向。
橘猫不想去,杨牧云立刻握紧右手,扎入橘猫皮肤下的蛛丝立刻绷紧,刺激着它的肌肉和神经。
橘猫的身子颤了颤,随即顺从的转身。
杨牧云没有走正门,也没有进便利店,而是根据经验在周围找了找,摸进了便利店的库房。
库房的换气窗户上有铁丝网,橘猫根本钻不进去,但是杨牧云的体型正好可以钻进去。
“蹲下,别动。”
橘猫听话的趴在窗户上,可是杨牧云刚一转身橘猫就想跑。
杨牧云牵了牵手中的蛛丝,橘猫立刻感觉四肢一软,无力的瘫了下去。
看到橘猫满眼惊恐,喵呜乱叫的样子,杨牧云哼了一声,“闭嘴!”
说完,杨牧云观察了一下库房的几个墙角,发现没有摄像头,于是大胆的钻了进去。
第52章:打起来了(加更)
便利店的货仓不大,但是生活中常用的货物一应俱全,杨牧云很快就找到了袋装碘盐。
碘盐的纸箱已经打开了,里面码着几十个塑料袋,杨牧云也不客气,直接借了两大袋盐。
没办法,盐袋子太重了,杨牧云使出浑身解数才搬了这两袋子。
之后又找了一圈,很快就发现袋装白糖,还有单晶冰糖,这个是杨牧云现在急需的物品,于是多借了几袋。
再看到调料品区,杨牧云更是不客气,老抽、生抽、料酒、陈醋、耗油什么的全都……
搬不动。
“早知道叫大石一起来了。”
无奈之下,杨牧云只能找那些小件的物品,比如袋装辣椒面、胡椒粉、孜然粉、十三香什么的,一样借了一盒。
还有酵母粉、碱面什么的,别管有用没用,先借了再说,反正也放不坏。
又看到了牙签,也借了两筒。
杨牧云还发现了米袋子、面袋子。
只可惜这些袋子都没有打开,杨牧云也不敢乱拆,只能继续搜寻其他物品。
在角落里,杨牧云发现一个大缸,那种几十年前盛面、盛水的陶缸,小孩掉进出不来得找司马光那种缸。
杨牧云很好奇,这里又不是古董店,放个大缸干什么。
爬上去瞅了一眼,杨牧云顿时惊呆了。
钱!
全是钱!
里面全是硬币!
满满的,都快淤到缸口了。
大都是一元的、五角的,还有几个一角的,杨牧云觉得往下扒一扒说不定还能看到一分、五分的。
看样子这个大缸是屋子主人经年累月积攒下来的,也不知道是单纯的爱好还是风水什么。
不过杨牧云转念一想,屋主都是把平常收来的硬币随手丢里面,其中的钱肯定是没数的,随便拿一点也不会被发现。
于是杨牧云壮着胆子借钱。
空间通道打开,先借了10个一元的,又借了40个五角的,顺手又扒了100个五分的。
感觉差不多了,杨牧云克制住冲动,从缸里爬了出来。
又在库房瞅了一圈。
卫生纸没拆开,不能借。
香烟都是成条的,不敢借。
啤酒饮料矿泉水太重,借不动。
正准备离开,杨牧云突然发现,库房角落里掉了一样东西,仔细看是一版七号电池,外面的塑包还没拆,肯定是满电的。
杨牧云眼睛一亮,连忙把这个东西借走。
“要是有个led小灯珠就好了,地下洞穴亮度不够,正需要照明。”
只可惜,杨牧云在库房里找了一圈也没找到,倒是在角落里一个放钳子、扳手的工具盒里找到几团废电线。
感觉差不多了,杨牧云恋恋不舍的扫了一圈周围,随即爬上通风口。
橘猫还在。
小东西显然被吓坏了,那种四肢不受控制浑身无力的感觉橘猫再也不想体验第二次。
杨牧云跨上橘猫,双腿一夹,“走,回家。”
这句话橘猫倒是听明白了,于是噌的跳到地上,随即抄近路狂奔,杨牧云只觉得劲风扑面,呼吸都有些难受。
好在没多久橘猫就回到绿化带,然后顺着树枝跳上窗台,进屋之后还机智的把纱窗推回去,又用尾巴扫了扫窗台上有可能存在的爪印。
杨牧云顿时明白:这是一个惯犯。
橘猫大口的喝着水,但也只能喝水,主人嫌它太胖,每天都会控制它的食量,食盆里什么也没有。
杨牧云看橘猫可怜,于是抓了一些猫粮丢下去。
橘猫愣了愣,随即欢快的吃起来,一边吃一边幸福的呼噜着。
另一边,杨牧云回到地下城后仔细清点着自己这次的收获。
食盐两袋,每袋400克;白糖两袋,每袋300克;单晶冰糖一袋,200克。
孜然粉、辣椒粉、胡椒粉、十三香都是100克,而且都带纸壳。
碱面两盒,每盒50克,带纸壳。
酵母粉三包,每包10克。
牙签两筒,每筒200多根。
除此之外就是一堆硬币,以及4节七号电池和两团铜线。
把物资分门别类的存放好,杨牧云正想杀几个史莱姆做实验,却听到蹬蹬蹬的脚步声。
大石迈着欢快的步子跑过来,老远就喊着:“打起来了,打起来了,酋长,打起来了。”
杨牧云纳闷,谁打起来了,难道哥布林跟狗头人打起来了?一群不省心的家伙。
不过,大石你这唯恐天下不乱的表情是怎么回事?
大石连忙回答道:“大沼泽那边打起来了,几十个种族大混战,酋长,咱可不能错过啊。”
打起来了?
杨牧云长舒一口气,终于打起来了。
天寒地冻,食物匮乏,这片土地上的生灵除了储备的食物,就只能从大沼泽和大湖采集、渔猎。
现在大湖出了变故,只剩下大沼泽一个食物来源,不可避免的成为了争夺的焦点。
而杨牧云的聪明之处就在于,他早早地抽身而退,把野蛮人的猎场租了出去。
否则的话,那些想要扬名立万的种族会源源不断挑战野蛮人,杨牧云就算不被打死也会被累死。
现在好了,所有的种族都无视了野蛮人,直接开片,重新划地盘。
大石激动地挥着拳头,“酋长,咱们也过去,杀光他们,独占大沼泽。”
杨牧云反应平淡,指着身后堆积如山的物品说道:“你觉得大沼泽现在对我们有什么用呢?”
大石愣了愣。
以前部落需要在大沼泽搜集野果,捕捉水里的鱼虾,顺便猎杀一些大沼泽中栖息的鸟兽。
可是现在,酋长在河谷里种下了许多巨人世界的种子,又在地下城种植巨人世界的蘑菇,每天吃的也都是巨人世界的食物。
大沼泽那边对自己而言的确没什么太大的吸引力了,霸在手中反而像烫手的山芋。
“酋长,话是这么说,可咱们的地盘总不能就这么送出去吧。那些杂碎在咱们的猎场上打架,咱们都不敢吭气,这算啥事。”
杨牧云摇了摇头,“有理不在声高,强者并不需要用嗓门来彰显自己的实力,而是人数和装备。”
大石愣了一下,人数和装备?
杨牧云没有解释,而是说道:“叫所有人集合,发装备了。”
第53章:全副武装
哥布林和狗头人也都知道了大沼泽的消息,提前聚集起来,得到杨牧云的召唤,立刻跑过来。
杨牧云看了一眼大家的表情,有期待、有迟疑,还有畏惧。
狗头人相对更加好战,哥布林们则比较胆怯。
杨牧云抬起手,示意大家噤声,随即沉声问道:“大沼泽周围的种族为了猎场开战了,但是没有人挑战我们,也没有人找我们结盟,甚至连个监视我们的种族都没有。我们被彻底的无视了。”
听到这话,大石心中愤愤,打定主意狠狠教训那些瞧不起自己的种族。
其他人心中就复杂了,有生气的,也有庆幸的,还有两者掺杂的。
杨牧云笑了笑,“其实这样也挺好,不参战就不会折损人手,就不会受到重创,可以关起门来幸福的过日子。”
听到这话,在场的许多成员长长松了口气,不打架就行。
大石却急了,“酋长,那可不行。”
黑头也焦躁,但是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
杨牧云抬手制止了大石,继续说道:“可是,大沼泽那边战斗结束以后呢?胜利者整合所有种族,组成一个庞大的联盟,叫我们交粮纳贡怎么办?或者看上了我们的地盘,想要强占怎么办?”
听到这话,所有人都沉默了。
劫掠是这片土地上经常发生的事情,弱肉强食指的不仅仅是没有智慧的野兽,还包括那些弱小的智慧生物。
哥布林可以说是智慧种族中最弱小的存在,如果不是傍上野蛮人这个靠山,早就被其他种族掠走做成肉干了。
虽然哥布林没肉也不好吃,但总比饥肠咕噜好多了。
看到哥布林们紧张、恐惧的模样,杨牧云感觉火候差不多了。
“所以,我们不但要参战,而且要成为最强的势力,最后的赢家,成为这片土地上的规则制定者!”
情绪激昂之下,杨牧云握起拳头高喊一声自己听着都尴尬的口号:“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下方的狗头人、哥布林立刻附和起来。
“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在一片狂热的情绪中,又有信仰之力陆陆续续的汇聚过来,杨牧云大略数了数,有六七十个。
不错,说几句话就有这么多收入,难怪领导们动不动就开会,而且特喜欢发言讲话。
等到没有信仰之力了,在工厂流水线上干活的哥布林和狗头人也搬着大堆的货物赶过来。
杨牧云咳了咳,然后指挥大石、绿帽和黑头给大家分发装备。
大石三人愣愣的看着面前的装备,这都是什么来着?
杨牧云拿起一个头盔扣在绿帽脑袋上。
哥布林脑袋大,脸小,下巴尖,从上到下是一个倒三角形,头盔都不用系带子,直接往头上一卡就行了。
绿帽惊讶的摸着脑袋上的事物,然后用手抠了抠,隐约明白这是一件防具。
只是不知道防御效果如何。
绿帽想找大石试一下,可是看到大石手里的冰晶棍,立刻放弃了这个念头。
要是一棍子下去,估计能把自己夯进地里,都不用埋了。
这时候,绿帽灵机一动跪倒在地,对着杨牧云砰砰磕头。
“咦,不疼?”
“真的不疼!”
“一点都不疼!”
绿帽使劲磕头,每次头砸在地上的时候帽子都会传来一股反弹的力道,脑门上一点都不疼。
这时候,杨牧云叫绿帽站起来,又给其套上一件小马甲。
绿帽更高兴了,向着周围的族人们显摆身上的装备。
杨牧云再把一根哥布林手臂长的棍子塞到绿帽手中。
“看到没有,就这三件套,给你的族人们发放。”
这几天史莱姆工厂啥都没干,就在生产装备了,人手一套绰绰有余。
绿帽叫了一个族人过来,然后有样学样,拿着一顶帽子扣在族人头上,然后是穿马甲,最后把一根棍子塞到族人手中。
那个族人惊喜的看着一身装备,随即噗通跪倒在地上,对着杨牧云砰砰砰磕头。
绿帽心中暗道:我刚才是为了测试头盔的作用,不是为了给主人磕头。
不过绿帽没有过多的解释,而是默许了族人的行为。
后面的哥布林们看到这一幕,顿时明白,向主人磕头是必须的流程。
于是,每一个接受装备的哥布林都对杨牧云三拜九叩,反正磕头不疼,那就使劲磕,多磕几个。
旁边的狗头人觉得不磕头说不过去,于是也跟着学了起来。
杨牧云心中暗骂:你们搞快点,赶紧换装出去打架啊。
但是,那些哥布林和狗头人跪下磕头的时候,都有信仰之力飘起,别管是大是小,是强是弱,总归有。
于是杨牧云也不阻拦了。
足足过了半小时,一百狗头人和两百哥布林终于换装完毕。
人靠衣装马靠鞍,有了崭新的装备后,无论狗头人还是哥布林都焕发出了全新的精神面貌。
三百多人穿着同样色彩、样式的装备,光是往那一站就有了其徐如林的感觉。
更何况,制作装备的材料是牛筋色,也就是琥珀黄,最后一道工序,使用燃烧的碳粉炙烤。
由于工艺粗糙,成品上残留了许多黑色的碳粉,擦都擦不掉。
负责最后一道工序的哥布林看到成品上的瑕疵,差点自杀谢罪了。
可是杨牧云看到黄色头盔、黄色马甲上那黑色的条纹和斑点后,非但不生气,反而哈哈大笑,命令哥布林们就按照这个模样进行生产。
所以,哥布林和狗头人身上的装备并不是纯粹的琥珀黄,而是带有炭黑色的纹路,就像老虎的斑纹,充满了撼人心魄的视觉冲击。
大石挥舞着大棒,高声吼道:“酋长,出发吧!再晚就赶不上了。”
杨牧云却不急,“慌什么,还有最重要的装备呢。”
说着,杨牧云一挥手,一双双鞋子被送了上来。
大石看着地上那些东西,情不自禁的挠了挠头。
“这是什么?”
杨牧云说道:“鞋子,一种穿在脚上的护具。来,大石你试试。”
无论野蛮人还是狗头人又或者哥布林,根本没有穿鞋子的概念。
对于他们而言,光脚才是最舒服的,可以时刻感知地面的干湿、软硬、冷热,必要时还能用脚掌攀爬树木、岩石。
杨牧云自然知道这一点,但还是向自己的眷属推广鞋子。
因为有了鞋子的保护,脚掌可以免受许多伤害,同时脚也能当成武器使用。
这时候,大石已经穿好了自己的鞋子,试着站起来走两步,大石立刻有了不一样的感觉。
之前走路时,每一步都是抬腿、落脚,再抬腿。
而现在,脚掌落地的瞬间就从鞋底传来一股回弹,可以省下不少力气,无形中也提升了行走的速度和辗转腾挪的灵巧。
于是,大石赞美起了脚上的护具。
“酋长,这东西叫什么名字?”
杨牧云笑了笑,“鸿星尔克。”
第54章:干死他们
大沼泽,血流成河。
上百个族群在这里厮杀,一次又一次往复冲锋。
失败者要么当场毙命,要么苟延残喘的逃入沼泽深处,寄期望捡回一条小命。
岸边,一波冲锋之后,双方人马近身搏斗,然后且战且退,与对方拉开距离,向己方阵营汇聚。
一方是以牛头人为首的兽族,其中包含了羊头人、兔头人等弱小的种族,也有鹿头人、马头人这种大块头,甚至还看到了两只浑身披着厚重长毛的象头人。
看其组成,大部分是食草动物。
另一边则是食人魔带领的食肉动物,其中还汇聚了许多陌生的族群。
之前有许多种族在大湖那边讨生活,大湖发生变故之后,这些种族都失去了食物来源,只能进入大沼泽范围,与这里的原住民们争夺牧场和猎场。
牛头人一方看着战场上横七竖八的尸体,眼睛里既是愤怒又是恐惧。
因为敌人在打扫战场,收殓尸体,但对方收敛的是双方尸体,很多食草动物的尸体也被拖走了。
不用说也知道,这些尸体会被当成食物,许多食肉动物禁不起血肉的诱惑,当场享受起了饕餮盛宴。
但是,牛头人敢怒不敢言。
对方的实力太强了,尤其是食人魔一族的勇士,仿佛有用不完的力量,自己一方两个象头人联合起来都不是对手。
如果不是牛头人一族付出四个勇士拖住了食人魔勇士,两个象头人估计会倒在战场上。
如果真是那样,实力折损不说,士气也会受到致命的打击,甚至大溃败。
牛头人酋长询问了一下两个象头人的伤势,随即走到战场上,喷了几口白气,大声吼道:“食人魔,出来说话。”
听到牛头人的话,对面兽群立刻爆发出各式各样的咆哮,食肉动物们纷纷亮出獠牙和利齿,向着食草动物们示威。
“乖乖跪下投降,否则杀光你们。”
“食物没资格和我们谈条件。”
“冲过去,杀光他们。”
听到对面叫嚣,牛头人一方的种族全都愤怒起来。
两个负伤的象头人也在其他战友的搀扶下重新站起来,一边嚼着沼泽中打捞出来的水草补充体力,一边喷着白气,眼睛死死盯着食人魔勇士的身影。
对面最能打的就是食人魔勇士,只要干掉这个家伙,剩余的土鸡瓦狗根本不成气候。
众人聚焦之下,食人魔勇士狂笑着向前走去。
每一次踏步都会引得地动山摇,旁边大沼泽中也波浪翻滚,泥浆涌动。
食人魔勇士每前进一步,牛头人酋长便会后退一步,然而食人魔勇士一步相当于牛头人酋长十步,几个呼吸的时间,食人魔勇士就在牛头人酋长面前站定。
食人魔勇士蹲下身,两个脑袋一左一右盯着身前的牛头人。
“求饶是没用的,我要的是食物,而不是和平。”
“没错,我要的是血肉,你们上贡是没用的。”
说完,食人魔勇士咳了几声,然后喉头蠕动,吐出一口带血的唾沫。
一个东西从唾沫中翻滚出来,仔细看,竟是一只牛角。
牛头人酋长立刻分辨出那只角的身份,但是他没有发作,而是冷声说道:“真要把我们逼上绝路,你们就算赢了,也得死掉一半。而你们食人魔,除了你,都得死!”
牛头人酋长话音刚落,身后众多食草动物全都吼叫起来,做出殊死搏斗的架势。
食人魔两个脑袋对视一眼,一个点头,一个摇头。
“他说的有可能。”
“但是没关系,死的越多,食物就越多。”
“好,干死他们。”
牛头人酋长见到食人魔勇士没有妥协的意思,眼睛中浮现出一抹决然,随即将手中的木桩重重插在地上。
咚!
一道环形的冲击波向四面八方荡去,所有生灵的心脏都被抨击了一下,一股奇特的触感瞬间传遍全身。
首当其冲的食人魔感觉更深刻,那道冲击仿佛要将他的灵魂剖成两半。
“卑鄙的牛头人,你在使用计谋。”
食人魔想要站起来,可是这时候,木桩上抽出一簇簇鹅黄色的新叶。
叶片狂野生长,并且迅速从鹅黄色变成翠绿色,再变成墨绿色,与此同时,十几条树枝伸向食人魔,宛如绳索铁链,将其牢牢捆缚。
双手被缚的食人魔勇士一屁股坐在地上,笨拙的抬起腿踹向木桩。
可是这时候,一条条根茎从地面钻出,紧紧缠住食人魔勇士的双腿,在一阵令人牙酸的嘎吱声中缓缓勒入其皮肉。
“攻击!”
牛头人酋长瞪着通红的眼睛吼道。
身后,鹿头人、马头人,甚至羊头人,全都发起了冲锋,就连兔头人、鼠头人也都蹦蹦跳跳的跟了上去。
两只象头人重新加入战斗,他们明智的避开了食人魔勇士,然后咚咚咚咚的冲向其他食人魔成员。
与此同时,一支十几人的半人马出现在战场边缘,短暂的助跑加速后笔直冲向食肉动物的阵营。
食肉动物们群龙无首又背腹受敌,只能各自为战,转瞬间就被食草动物冲散,然后就是血腥的贴身肉搏。
杀红眼的生灵顾不上什么智慧和力量,全都是用尖牙利齿,或者尖角巨蹄攻击身边的敌人。
战场上最亮眼的就是半人马队伍。
凭借强大的冲击力,他们轻松自如的切割着食肉动物的阵列,每次冲锋,手中的长刀都会带起一串高高飞起的人头。
没错,长刀。
如果没猜错的话,还应该是铁炉城打造的长刀,毕竟方圆千里也就铁炉城出售金属兵器。
即便食人魔厚重的皮肤挡不住金属长刀的拖划,其他种族更是不堪,半人马队伍七进七出,很快就将食肉动物击溃。
有些种族见势不妙,立刻招呼自己的族人脱离战场,向远处遁去,然后更多的种族脚底抹油。
前后不过两三分钟的时间,自以为稳操胜券的食人魔勇士就成了光杆司令。
除了他之外的食人魔成员在象头人的重点关照下死伤殆尽,其他种族死的死伤的伤,毫发无伤的也都当了逃兵撤出战场。
而这时候,寒风吹拂,落叶飘飘。
缠绕在食人魔勇士身上的树枝和根茎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枯萎着。
食人魔勇士稍一用力便挣脱出来,随即抬起大脚踩向困住自己的木桩。
牛头人酋长躲无可躲,也无力躲闪,刚才献祭生命施展图腾柱的力量,他也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不过,能困住食人魔勇士这么长时间,牛头人酋长也算值了。
食人魔勇士脚掌落下的一瞬间,牛头人酋长使出最后的力气推倒木桩,然后将其盖在身下。
随即便是一阵噼啪的骨裂声,以及碎骨与皮肉摩擦发出的闷响。
远处,杨牧云叹息一声。
这牛头人酋长也算是个人物,不仅以弱胜强,还反杀了对面,如果他能活下去的话,一定可以闯出偌大的名头。
可惜,可惜。
大石则眼睛炙热的看着食人魔勇士。
“酋长,这家伙也是神明吧?”
杨牧云点点头,“正常食人魔身高只是你的两倍到三倍,这个家伙的身高差不多是你七八倍了,肯定是通过信仰强化了体型。”
大石啧啧赞叹,“酋长,咱们动手吧,俺想跟食人魔过过招。”
杨牧云却摇头说道:“不!先干那些半人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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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我们打谁(加更)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大石还是顺从的点点头,随即带领黑头以及几十个狗头人战士冲了出去。
食人魔勇士在战场上左冲右突,所到之处一片尸山血海。
不过,这家伙两个脑袋四只眼睛时刻都在注视着战场周围,唯恐再有什么生力军加入战场。
看到大石带着狗头人冲下来时,食人魔勇士立刻生出了脚底抹油的念头。
一群半人马已经够难对付的了,如果再加上这群狗头人,自己就算胜了也是惨胜。
受伤就意味着虚弱,虚弱往往会导致疾病和死亡,没了族人的照料和保护,食人魔勇士不得不谨慎起来。
“咦,野蛮人和狗头人怎么朝着半人马去了。”
“难道是我们的盟友?”
“不,我们没有援军。”
“奇怪……算了,先不管他,报仇报仇。”
“对了,你有没有发现,那些狗头人……”
“他们的衣服真好看。”×2
“我也想要!”×2
自言自语了一会儿,食人魔勇士再次投入战斗,不过这次他舍弃了羊头人、鹿头人之类的小鱼小虾,而是配合大石一起夹攻半人马。
这群家伙太讨厌,搞偷袭,而且杀了自己那么多小弟,太可恶了,必须弄死他们。
半人马首领懵了,什么情况?怎么都打我们了?
张望一圈,牛头人酋长已经阵亡,其他盟友也都在全力攻击各自的宿敌,根本没人顾忌自己这边。
“撤!”
半人马首领毫不恋战,手腕一抖将刀刃上的血水震掉,随即朝着野蛮人与食人魔包夹的缺口冲去。
必须趁他们没有合拢之前冲出去,一旦被缠上就跑不掉了。
其他半人马纷纷跟上。
可是没跑多远,前方拐弯处的乱石堆里出现上百个矮个子。
半人马们根本没把前方的对手当回事。
哥布林?穿上马甲就认不出你们了么。
没有任何威胁,一个冲锋就击溃他们。
这时候,半人马首领发现哥布林中有一个特殊的家伙,其他哥布林都是绿皮,这个特殊的家伙是一身蓝皮。
这是一只拥有信仰或神明眷顾的强大个体。
危险!
危险!危险!危险!
半人马首领心中一阵警觉,随即人立而起,稍稍转身化解冲锋的力道。
其他成员就没那么好运了,三个半人马收不住脚步,英勇无畏的冲了出去,然后全都摔成滚地葫芦。
前方这片区域已经被绿帽施展力量冻成坚冰,半人马能在泥地和雪地上纵横如飞,却不意味着他们能在冰面上高速疾驰。
跑得越快,摔得越狠。
那三个半人马躺在冰上一路滑行,自己把自己送到哥布林面前。
绿帽立刻施展寒冰之力将半人马的身体和六肢冻住,只留下一颗脑袋在外面。
小矮子们拎着手臂长的棍子,对着半人马的头就是一阵噼里啪啦的猛击。
半人马不知道那是什么棍子,但他们知道打在头上特别的疼,本就摔得昏头转向又被打得七晕八素,很快就晕得找不着北。
半人马首领看到此路不通,于是转身向另一个方向冲去。
这回是杨牧云亲自率队,剩余的狗头人和哥布林也都在这里。
半人马首领想要一个冲锋杀过去,可是看了一眼杨牧云,半人马首领迟疑了。
气息!
浓烈的气息。
迎面吹来的风中,半人马首领嗅到了浓郁的猛兽气息,这种气息甚至比食人魔勇士身上的还要浓烈。
半人马首领迟疑了,手中的刀子也缓缓垂下,指向地面。
“野蛮人,为什么要与我们为敌?”
杨牧云笑了笑,“这里是我们部落的地盘,你越界了。”
半人马首领立刻低下头,诚恳的说道:“今日是我们的过错,改天一定会向贵部落道歉。”
杨牧云没有回答,而是指着还在战场上厮杀战斗的牛头人、马头人、鹿头人等。
“食草生灵和食肉生灵是天生注定的仇敌。为了生存,食草生灵会团结起来对抗食肉生灵,寻找一切机会击杀食肉生灵。杀死一个,就意味着有成百上千的食草生灵可以存活、长大。他们不得不战,因为不战则亡。”
杨牧云又指向半人马,“你们与食肉生灵没有什么仇怨,与食草生灵也谈不上什么感情。而且你们实力强大,装备精良,机动性高,食人魔勇士根本威胁不到你们,你们为什么要参战呢?”
半人马首领沉默了一下,没有说话。
杨牧云说道:“你们的野心很大,想要霸占这里,成为这片土地的主人,对吧?”
半人马首领没有反驳,因为他的确是这么打算的。
“听说这里最强大的野蛮人和巨魔全都覆灭了,所以我们想碰碰运气,没想到会遇见你们。”
半人马首领的坦诚令杨牧云感到意外,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
如果半人马拼死抵赖,杨牧云打他们杀他们也无可厚非,可是半人马挨打站直,杨牧云都不好意思动手了。
看着半人马首领的佩刀,杨牧云问道:“你们已经效忠铁炉城了吗?”
半人马首领立刻昂起头,大声说道:“不!我们是追随不羁之风的自由人!没有人能够奴役我们。这些武器是我们跟铁炉城交易换来的。”
杨牧云点了点头,心中暗道:这些半人马还是小土豪啊,也不知道怎么混的,地盘都丢了。
想到这,杨牧云仔细观察半人马首领,不放过其身上每一处细节。
牛头人冷不丁掏出一根木桩子,食人魔勇士都吃了瘪,更是一瞬间扭转战场局面。
半人马手上会不会也有什么了不得的东西?
原本杨牧云想吃掉这支队伍,可是盘算了一下,即便成功将其吃掉,自己一方也得损失几十号人,如果半人马有什么底牌,自己这几百人的队伍怕是要灰飞烟灭。
仔细斟酌之后,杨牧云指向食人魔勇士说道:“砍断他一只脚,你们包括那三个俘虏都可以安全离开。”
半人马首领原本还有些迟疑,可是听到三个被俘虏的同伴还活着,二话不说转过身去,其他半人马也都紧随其后发起了冲锋。
正准备与野蛮人联手干掉半人马的食人魔呆住了。
“什么情况?不是说好了一起打半人马么。”
“好像没有说过。”
“对哦,没有说过。”
“那我们打谁?”
“谁打我们,我们打谁。”
“嗯!”×2
食人魔的两个脑袋同时向对方点头,迅速达成一致。
这时候,大石回到杨牧云身边,压低声音问道:“酋长,不是说干死半人马么,怎么要放他们走?”
杨牧云指了指食人魔勇士,“那家伙皮糙肉厚,我们都是钝器,很难伤到他,但是半人马就不同了。”
大石没有询问有什么不同,而是瞪着眼睛看向那些杀红了眼的食草生灵和食肉生灵。
“酋长,现在战场上咱们最大,要不要大开杀戒,削减一下其他种族的实力。”
杨牧云摇了摇头,“相反,我们要劝他们和解。”
和解?
大石暗道:这怎么可能,吃草的和吃肉的怎么可能和解。
杨牧云却说道:“大石,你带领队伍,把那些还在厮杀的家伙分开,不听的当场打死,集体反抗者灭族。”
这个活大石喜欢,挥手招来一群狗头人和哥布林,兴奋的冲入战场。
第56章:都老实点
杨牧云不在乎什么食草生灵、食肉生灵。
杨牧云在意的是对自己有用的,以及对自己没用的。
而且,杨牧云已经脱离了低级趣味,不再执着于对皮毛和肉体的渴望,而是上升到高级趣味,渴望精神层面的信仰。
所以杨牧云才会针对半人马。
因为这群家伙实力强大,如果不是自己介入,食草生灵和食肉生灵打得两败俱伤,最后半人马收拾残局,摘得胜利果实。
杨牧云不在乎谁在自己的地盘上吃草、摸鱼,但杨牧云在意谁在自己头上称王称霸。
半人马不行,食人魔也不行,这片土地只能有一个声音,也只能有一个信仰。
另一边,大石冲到羊头人和狼头人的战场旁。
“一个个都听好了,乖乖退后,谁敢不听,死!”
狼王认出了大石的身份,再看到大石身后二十多个狗头人和上百个哥布林,立刻缩着脖子低吼一声,召唤自己的族人退后。
听到狼王的命令,狼群成员全都冷静下来,随即松开羊头人,谨慎的向后退去。
大石很满意。
狼头人还是很听话的嘛。
可是这时候,一个羊头人不服气,后腿一蹬冲向刚才的对手,狼头人被羊角牴在腰上,顿时发出凄厉的惨叫。
看到这一幕,大石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随即冲了上去。
羊头人牴完对手,立刻缩回队伍中。
看到野蛮人走过来,羊头人的首领连忙上前。
“野蛮人勇士,狼头人经常欺负我们,今天我们好不容易才有了报仇的机会。既然你说停手,我就给你一个面子,饶了这群家伙,不过下次再遇到,他们就没这么好运了。”
其他羊头人也纷纷聚集在首领身后,低着头亮出头上锋锐的尖角,为首领壮声势。
大石笑着骂了一声“蠢货”,随即一棒子砸了下去,羊头人首领都没来得及反应,便被一棒子敲碎了脑袋,无头尸体在余力的冲击下原地翻了几个空心筋斗,然后重重扑在地上。
其他羊头人看到这一幕,同时红着眼睛冲向大石。
大石也不废话,手中冰晶大棒一记横扫。
密集的肉体碰撞声伴随着噼里啪啦的骨骼碎裂声,四五个羊头人被扫碎了脑袋,颈腔中血液喷溅,热气飘逸。
其他羊头人纷纷低着头加速冲锋,快到的时候一个纵跃撞向目标,尖锐的羊角就像匕首一样,碰到就是两个血窟窿。
狼头人被这一招打得叫苦不迭,现在几乎人人挂彩,个个带伤,看到大石成为羊群集火的目标,纷纷叹息一声:完了。
野蛮人死了以后,自己肯定也跑不了。
可是大石混然无惧,哈哈狂笑着挥动大棒,来一个敲一个,来两个敲一双。
羊头人要是四散逃跑,大石还得东跑西跑追着杀,可是现在羊头人一个接一个的送,大石不用抬脚就杀了一堆。
冰晶棒本就沉重,又被大石灌注信仰之力增加重量,其材质早就超越钢铁,羊头人的头盖骨哪能与其硬碰。
在付出二十多条性命之后,羊头人终于怂了,纷纷转身逃跑。
可是这时候,大石一挥手,狗头人同时窜了出去,哥布林们也迈动小短腿在后面追赶。
羊头人跑得很快,但穿着鸿星尔克的狗头人跑得更快。
每一次踏地都会获得缓冲,减少脚掌和脚踝的磨损,同时还有一个回弹的力道,令狗头人抬脚更快,踏步更远。
才十几个呼吸的时间,羊头人便被狗头人们扑倒在地,紧随而来的哥布林们挥舞大棒,对着羊头人一阵劈头盖脸的猛抽。
大石一步步来到末尾的羊头人身边,羊头人立刻拱手求饶。
大石对压在羊头人身上的狗头人挥挥手,“你们走开。”
狗头人无奈的站起来,然后挪到一旁。
羊头人还以为求饶管用了,立刻撑着地想要爬起来,可是这时候,大石一棒子砸了下去。
舔着棒子上冰凉的血水,大石说道:“下次离远点,羊血膻。”
继续向前,大石处决般的将一只又一只羊头人击杀。
周围的其他生灵看到这一幕全都激灵灵的打着寒战。
野蛮人太狠了。
一言不合就灭族啊。
而且是众目睽睽之下灭族。
哪怕羊头人的对手狼头人也寒战不已。
跟自己五五开,甚至比自己稍强一点的羊头人,面对野蛮人是竟然这么不堪。
野蛮人强大也就算了,哥布林竟然也那么勇武,难道我们狼头人连哥布林都不如?
踩着一路尸体,大石走到另一个战团旁边,还没开口,正在群殴的几个种族全都低眉耷眼的分开,努力表现出“我很乖”、“不惹事”的姿态。
脾气再暴躁的种族都变得温顺起来。
到最后大石懒得一个个跑了,叫狗头人和哥布林去四周喊话。
哥布林举着双手,战战兢兢的走到一个个战场周围,闭着眼睛喊出“停战”的话,看到战斗双方同时望向自己,哥布林本能的抱头蹲下。
想象中的打击没有出现,鹿头人、马头人等种族全都温顺的停止攻击。
五花八门的食肉生灵也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夹着尾巴耷着耳朵,眼角和嘴角同时下垂,表现出臣服的姿态。
哥布林们看到这一幕,全都愣住了。
这些平日里根本不可能用正眼瞧自己的大家伙竟然和和气气的听自己说话,照自己说的办事。
不知什么戳到了脆弱的心灵,哥布林们全都哭了起来。
另一边,杨牧云诧异的看着星星点点的信仰之力向自己飞过来。
啥情况,怎么这么多信仰之力,哥布林们怎么了。
全体贡献信仰之力也就罢了,怎么还有几个哥布林从单发变成了连射。
与此同时,对峙许久的半人马和食人魔勇士积蓄完了气势,同时动了起来。
食人魔勇士大踏步冲向半人马,半人马立刻有序的向后退去,拉开双方距离。
同时,半人马分出一部分成员到食人魔两侧和身后,完成对食人魔的包围。
如芒在背的食人魔连忙转身,盯着身后的半人马,然后想了想觉得不妥,于是把两个脑袋一个掰向左边,一个掰向右边。
半人马见绕后不成,便开始迈着小步子跑动,围绕食人魔勇士不断移动,并且在奔跑中缓缓缩小圈子,一步步逼近食人魔。
食人魔从地上抓起一只牛头人的尸体,挥舞了两下,随即朝着半人马砸了过去。
半人马身手矫健,动作敏捷,Z形走位避开翻滚的牛宝宝,在冲到食人魔视野盲区的瞬间,一个横向冲锋切向食人魔膝弯。
没有挥刀劈砍,因为那样做的话会影响自己的稳定性,一旦刀子卡在食人魔皮肉中,还有可能失速,而失速就意味着死亡。
半人马将长刀架在身侧,借助急速冲锋的力量将刀刃靠近食人魔高高凸起的小腿肚子。
刀刃拖划,瞬间割开食人魔的皮肤,半人马风一样窜了出去,喷薄的血液连马尾巴上的毛都没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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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不羁之风
刀锋所向,食人魔小腿肚子皮开肉绽,而这,仅仅是一个开始。
半人马纷纷加速疾驰,马蹄带起的泥浆都有一人高,食人魔勇士大腿甚至肚皮上都被溅上了星星点点的泥水。
半人马从身上掏出一些树叶包裹的小圆球,然后甩手投向食人魔勇士的头部。
砰!
树叶炸开,尘烟弥漫。
里面包裹的是干燥的尘土。
一个又一个小圆球在食人魔头上炸开,空中烟尘弥漫,不能视物。
这时候,半人马首领一声唿哨,成员们立刻长刀横架,急速冲向食人魔腿部。
战机稍纵即逝,能不能砍断食人魔的双腿就看这一下了。
然而,食人魔发出一声奇特的怒吼。
那声音就像是粘稠的液体,咕嘟咕嘟灌入耳中,雄浑的怒吼在耳朵眼里回荡,由远及近再由近及远,反反复复回环荡漾。
呼啸的寒风被怒吼压住,马蹄的践踏也被怒吼覆盖,半人马首领张大嘴巴嘶吼,可是谁也听不到他的声音,甚至连他自己都听不到。
失去指挥并不影响半人马的攻击,成员们依旧在既定的路线上冲锋,架好的刀锋下一瞬就要切入食人魔小腿上。
然而这时候上方烟尘中火光一闪,食人魔双手升腾起两个巨大的火球。
下一瞬,食人魔双手下砸,扣篮一样将两个大火球砸到自己脚上。
看到这一幕,杨牧云惊叹道:“那个大家伙,竟然是魔法师……”
刚说完杨牧云就意识到自己的语病。
魔法师是人类的称谓,专指可以操纵元素力量的人,之后一步步延伸,将所有可以使用外界力量的人都统称为魔法师。
然而,拥有血脉的生灵无需修行就能操纵元素力量,或者其他杂七杂八的力量。
所以……杨牧云换了一种说法。
“这个食人魔拥有血脉力量,可以操纵火焰。半人马悬了。”
之前的战斗中,食人魔勇士只是展现出了强悍的力量,所有人都以为他是一个战士,却没想到,食人魔真正的力量是魔法。
半人马首领心中又惊又俱,徒劳的喊了几句,却什么都听不见。
火球砸在身前的雪地上,火光铺面,热力袭身,半人马首领闷哼一声四蹄离地,落地时已经是十几步外。
再看其他成员,离得近的当场炸死,尸骨无存,要么缺胳膊少腿,躺在地上抽搐,最好的也就是自己这样,被爆炸掀飞。
十步之内,尽为焦土。
食人魔抬脚踢了踢小腿肚子。
泥浆、血水被烈焰炙烤之后变成一层硬壳贴在皮肤上,踢了几下之后硬壳龟裂,一块一块的剥落下来。
再看食人魔的小腿,之前砍刀拖划造成的伤口尽数痊愈,连疤痕都没留下。
这……
半人马首领惨笑一声,用手背擦了擦嘴角的血迹,随即啐出一口带着血的唾沫。
耳朵中依旧回荡着食人魔的咆哮,那烦人的声音不断侵蚀着半人马首领的精神、意志。
再看其他幸存的半人马,已经开始握拳捶打耳朵,不断地晃动脑袋,仿佛要将耳朵中的声音倒出来、甩出去。
看到这一幕,半人马首领神色肃穆的喃喃了一句话,随即拿起颈间系着的迷你号角。
呜咽的声音向四周传开,半人马们全都愣了一下,随即自发的向首领靠拢。
耳朵中的咆哮依然在持续,但是号角的声音也在缓缓扬起。
半人马首领一边吹着号角,一边缓缓踱步。
这时候,食人魔勇士再次抬起双手,两团火苗燃烧起来,随即迅速膨胀、壮大。
半人马首领将号角咬在口中,双手捉刀,然后突然加速。
其他成员也纷纷跟上,排成一字长蛇阵冲向食人魔。
食人魔勇士兴奋的笑了起来,这些半人马逃跑的话,自己根本追不上,现在好了,他们一股脑送了过来。
呼呼!
两个大火球冲天而降,笔直砸向半人马队伍。
然而,半人马首领四蹄一扬,身体高高跃起,后面的成员也纷纷跳起,任凭火球掠过脚下,火光烘烤肚皮。
这时候,半人马首领口中的号角光芒熠熠,无形的清风以半人马首领为中心,向四面八方吹拂。
刚刚升起的火光和冲击仿佛遇到一堵无形的屏障,被死死限制在离地五个哥布林高的范围。
而五个哥布林高以上,正是半人马跃起的高度。
半人马首领四蹄猛踏,无形的风之屏障就像是坚硬的大地,为半人马首领提供了凭依,令其身体再度蹿升。
食人魔勇士难以置信的瞪大眼睛,看着一只只半人马像蚂蚱一样跳起,冲到自己脸上。
半人马首领第一个撞向食人魔,双手握刀,由上而下劈在食人魔肩上,借助冲击的力量和下坠的力道,从食人魔右肩划到左肋,几乎将食人魔开膛破肚。
紧随其后的半人马成员也全都双手握刀,对着食人魔勇士柔软的胸腹一阵劈砍,一边扩大首领留下的伤口,一边捅刺食人魔脆弱的脏腑。
食人魔勇士慌了,他感受到了死亡的威胁。
狂叫一声,随即双手挥舞,将两只飞在空中的半人马凭空捏爆,半截尸体直接丢入嘴里,嘎吱嘎吱的嚼了起来。
这时候,刚刚落地的半人马首领挥舞大刀,对着食人魔脚后跟狠狠斩下。
在食人魔凄惨的吼叫声中,大刀轻易破开皮肉,却被骨头卡住。
其他时候,半人马首领会明智的放弃武器,可是这一次,半人马首领四蹄奋力,右手紧握刀柄,左手紧抓刀背,然后咆哮着向前冲。
冲!冲!冲!!!
食人魔发出凄厉的痛吼,然后抬起脚,双手拍苍蝇似的拍向空中无处借力的半人马首领。
然而,半人马首领口中的号角光芒熠熠,无形的风之壁障再次出现。
半人马首领悬空的四蹄如履平地,每一步都迸发出强大的冲击,卡在骨头中的刀锋发出令人牙酸的摩擦声,最终化作干净轻快的“噗嗤”。
食人魔双手重重拍在一起。
半人马首领痛苦的哼了一声,尾巴上的毛被食人魔薅下一大片。
食人魔勇士凄厉的嚎叫着,一只脚被半人马首领整齐切下。
半人马首领自信回头,带着伤痕累累的同伴们向杨牧云的方向奔来。
身后,失去平衡的食人魔左右摇晃,徒劳的挣扎了一下,最终还是无可抗拒的躺倒在地上。
半人马首领挺胸抬头,骄傲的看着杨牧云。
“野蛮人,我已经砍下了食人魔一只脚。”
杨牧云点了点头,示意绿帽放开三个俘虏。
半人马首领从身前走过时,杨牧云忍不住问道:“为了救三个族人,却损失了七个同伴,你自己也差点死掉。值得吗?”
听到这话,半人马首领停下了脚步,其他几个半人马也纷纷站住。
“野蛮人,我们生命的意义就是追逐不羁之风,死在风中是我们的最好的归宿。七条生命换取三个自由,在我们看来,很值得!”
说完,半人马首领昂首阔步向前走去。
杨牧云问了一句,“半人马首领,请问你的名字是?”
半人马没有回答。
或许是不想说话,又或许是没听到——他的耳朵还没有完全恢复。
杨牧云挥了挥手,大声喊道:“我就叫你大马好了。”
转身看向抱着断腿狂吼的食人魔,杨牧云脸上的笑容一点点退去。
“告诉所有人,参与击杀食人魔才有资格在我的地盘上讨生活,不出力的,要么滚,要么死!”
第58章:纳投名状
大石原本是想跟食人魔拳拳到肉的打一架,可是杨牧云驱狼吞虎,让半人马和食人魔先打了一架。
本以为自己能痛打落水狗,捡个便宜,却没想到杨牧云依然没有出手的意思。
没脾气,大石只能朝着周围观战的生灵们传话,命令他们纳投名状。
狗头人与哥布林们也纷纷站了出来,不怀好意的巡视着在场的所有种族。
仿佛要将他们的名字和长相刻在脑海中,然后挨个秋后算账。
这时候,三只长得像蜥蜴的生物悄悄转身,贴着地面向远处跑去。
看到这一幕,杨牧云冷哼一声,随即嗖的冲了出去,在石头上几个纵跃起落,飞速逼近三只蜥蜴。
看到杨牧云冲来,为首的蜥蜴大惊失色,“野蛮人,你说的不出力可以滚。你怎么说话不算话。”
杨牧云抬手拍向蜥蜴的脑袋,那蜥蜴脖子一晃,张嘴咬向杨牧云的手,大尾巴也悄无声息的抽向杨牧云背后。
可是杨牧云动作更快,左手五指张开,大拇指在下,其余四只在上,中间空余十指宽的距离。
蜥蜴的嘴巴恰好在这个时候伸了过来,嘴巴张开的幅度也正好是十根手指。
杨牧云左手捏紧,随即向上提起,右手并指如刀,被信仰之力灌输过的指甲盖凌厉如刀,嗤的划过蜥蜴脖颈。
噗嗤!
鲜血飞溅,蜥蜴的瞳孔瞬间长大,无头尸体晃了晃,然后被尾巴带着倒向一旁。
杨牧云淡淡说道:“不出力,要么死,要么滚!”
说完,杨牧云手一挥,蜥蜴的脑袋像皮球一样滚了出去。
只可惜,头不太圆,才滚了几圈就停止不动了。
杨牧云甩了甩手上的血液,低头看向剩余两只蜥蜴。
“你们俩,想怎么滚?”
两只蜥蜴立刻惊叫着转过身去,然后玩命的冲向食人魔。
杨牧云晃着右手在战场上扫了一圈,其他生灵回过神来,连忙鼓起力量冲向食人魔。
食人魔勇士的确很可怕,一身巨力,还会使用魔法,单对单的话可以轻易击杀所有生灵。
然而,没有单对单。
交战双方大大小小上百个种族,还有众多流浪的生物,谁手上没有两把刷子。
即便杀不死食人魔,在其身上留下几个牙印还是可以的。
食人魔看到这一幕,顿时慌了,双手撑着地面想要站起来,可是断腿刚挨着地又惨叫着跌坐回去。
而这时候,两只蜥蜴已经冲到了。
食人魔一巴掌拍在地上,两只蜥蜴灵巧躲过,刚要张嘴咬向食人魔的胳膊,却没想到食人魔按在地上的手掌火焰爆发,近在咫尺的蜥蜴都没来得及惨叫便被烧成两具焦尸。
然而,这一幕没能吓住紧随而来的众多生灵,反而更刺激了他们的斗志。
食人魔不能连续使用火焰,中间有一段时间的间隔,而这个间隔,正是众人攻击的好机会。
之前的战斗中,象头人、牛头人是抗击食人魔的主力,与其硬碰硬对刚了好久。
尤其是牛头人,在食人魔手中死伤惨重,酋长都被食人魔一脚踩死了。
即便杨牧云不说投名状的事他们也会伺机报仇,现在有这么多生灵并肩作战,牛头人哪肯落于人后。
很快,食人魔身上就挂满了形形色色的生灵,这些生灵用牙咬、用爪子挠,说什么也要从食人魔身上撕下一块肉来。
一些身形矮小的鼠头人、兔头人则找机会钻进食人魔耳朵里、鼻子里,以及胸腹间的巨大伤口中。
食人魔惊恐的咆哮着,双手在身上不停地扒拉,揉搓出一团团血浆肉末。
可是,冲上来的生灵越来越多,尤其是两只象头人,用庞大的身躯压在食人魔胳膊上,其他生灵立刻叠罗汉的扑了上去。
食人魔的身体越来越沉,越来越重,几次挣扎着想要抬起双臂,然而刚离开地面就无以为继,只能颓然的砸了回去。
掌心中火光闪耀,除了烧到几个不懂走位的倒霉蛋,这火球更像是烟花,除了好看没有任何意义。
食人魔的生命,已经进入了倒计时。
远处,大石焦急的挥着大棒,“酋长,让我上吧,我就摸一下,只摸一下。”
杨牧云摇了摇头,“大石,你记住,不要轻易以身犯险,小心驶得万年船,明白吗?”
大石挠了挠头,“什么是船?”
杨牧云噎了一下,随即叹了口气,“很多种族都有古老的传承,手上多多少少都有几件拥有特殊力量的器具,如果食人魔手上还有什么底牌,你能扛得住吗?”
大石沉默了。
牛头人被食人魔勇士打得抬不起头,食草生灵败局已定。
然而牛头人祭出一根木桩,立刻扭转了局面,虽然奈何不得食人魔勇士,却将其他食肉生灵击杀大半。
半人马在食人魔面前同样不堪一击,可是凭借一个小小的号角,半人马重创了食人魔,还砍掉其一只脚。
大石忍不住想道:如果换成自己,能撑多久?
杨牧云拍了拍大石的肩膀,“咱们部落太穷了,没有任何底蕴,比不起那些传家宝成堆的狗大户。”
终于,食人魔爆发出一声高亢的吼叫,然后彻底寂静。
再然后,其他生灵疯狂的欢呼。
杨牧云知道,食人魔勇士死了。
可是这时候,欢呼变成惊呼,众多生灵尖叫着向四周奔逃。
仿佛朝阳初升,一抹橘红色的光芒在食人魔腹中亮起。
光芒闪耀,随即暗淡,然后再闪耀,再暗淡,仿佛跳动的心脏。
火光越来越炽,最终轰隆一声,地动山摇。
杨牧云抬手挥了挥,吹开迎面飞来的泥浆和尸块,然后似笑非笑的看着大石。
大石抬手抹了抹脸上的泥土,有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心中暗道:还好没去。
烟尘散去,食人魔尸体为中心,方圆三十步范围尽数化为焦土,方圆百步的地面被整个削下去一层。
方才围攻食人魔的生灵成百上千,然而幸存下来的,有一个算一个也就三五十。
几只牛头人被炸得皮开肉绽,可他们的嘴巴依旧在蠕动着,咀嚼着,粘稠的血水从嘴角滴下,流入胸腹间的伤口中。
两只象头人倒是皮糙肉厚,晃了晃脑袋,然后走到牛头人身边坐下。
其他幸存的生灵也都心有余悸的喘息着,庆幸自己福大命大,同时偷偷看向杨牧云,等待杨牧云的发落。
之前,大家还有千把号人,如果团结一致也能跟野蛮人掰掰腕子。
可是现在,满打满算不到一百,还人人带伤,别说跟野蛮人掰腕子了,打哥布林都够呛。
杨牧云满意的看着这一切,淡淡说道:“很好!你们以后可以在我的领地上生活了,以后你们就是我罩的了。”
听到这话,众多生灵全都舒了口气。
总算,结束了。
杨牧云招呼狗头人与哥布林打扫战场,清理地上的尸体。
这时候,幸存的牛头人摇摇晃晃的站起身,一步一咯噔的来到杨牧云面前。
两只象头人似乎也恢复了些体力,跟着站了起来,一步步走向杨牧云。
大石警惕的握着棒子,然后向前一步,横在牛头人和杨牧云中间,浑身肌肉紧紧绷起,蓄势待发。
牛头人咳了咳,然后缓缓跪倒在地。
“野蛮人酋长,我们愿效忠于您,换取您的庇护。”
杨牧云原本打算杀人灭口的,只有杀了牛头人,才能名正言顺占据那根拥有奇特力量的木桩。
牛头人酋长被食人魔踩死前拼尽全力将木桩推倒,木桩幸运的保存了下来。
从那一刻,杨牧云就开始惦记了。
却没想到被牛头人看透了心思,还拉着象头人一起投靠。
看了一眼牛头人,又看了一眼两只象头人,杨牧云权衡一番,最终点了点头。
第59章:老不正经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鹬蚌相争,渔人得利。
通过这一次战斗,杨牧云兵不血刃荡平了方圆百里所有势力,放眼看去,一个能打的也没有,短时间内不会再有什么挑战者威胁自己的地位了。
如果有,灭了他。
这时候,哥布林和狗头人打扫完战场,将所有尸体堆放到一处。
杨牧云看了一眼幸存的生灵。
“要认领的认领吧,没事就可以离开了。”
过了一会儿,杨牧云向大石招了招手指着前方的大沼泽说道:“把这些没人认领的尸体全都丢进去。”
大石愣了一下,随即抓起一具具尸体,原地抡了一圈,然后猛地放手将其甩出去。
噗通一声,尸骸溅起大片的水花和泥浆。
哥布林、狗头人们看到这一幕全都愣住了。
这可都是肉啊,怎么就白白浪费了。
旁边,牛头人和象头人虽然没说话,可也都露出疑惑的表情。
杨牧云抓起一些小个头的尸体向沼泽中扔去,然后头也不回的解释起来。
“这次战斗死伤惨重,无论食肉生灵还是食草生灵都折损大半,食物压力减轻了很多,活下来的生灵都能吃饱喝足。”
大沼泽是周边唯一的食物来源了,必须注重可持续发展了。
而且,老人们都说,陷入沼泽的生灵就是沼泽选定的祭品,从沼泽里抢走祭品会招来灾祸。
杨牧云原本是嗤之以鼻的,可是现在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反正也就是一些尸体罢了。
如果是吃毫无智慧可言的野兽,杨牧云还能心安理得,但是吃智慧生物,杨牧云心里总觉得膈应。
既然不能吃,干脆丢进沼泽里好了。
“大沼泽里的,无论你是海龙王还是河龙王又或者别的什么,只求你保佑我们部落繁荣兴旺,平安无事。今年不出事,明年还有贡品,咱们合作愉快。”
很快,岸边就只剩下食人魔勇士的尸体了。
死后的自爆只是炸没了躯干,食人魔的两颗头颅奇迹般的保存了下来。
这两个东西杨牧云没有丢掉,而是搬了回去。
河谷中,一簇簇绿色地下拱出,正是杨牧云之前种下的土豆。
牛头人和象头人看到那郁郁葱葱的绿色,顿时挪不开眼。
现在天寒地冻,向阳的山坡上依旧盖着厚厚的积雪,草木都没有复苏的迹象。
对于食草生灵而言,这是一个坏的不能再坏的春天。
也正因此,依旧有草木生长的大沼泽才格外重要,关系到所有食草生灵的存亡。
现在河谷中也出现了绿色,这无疑是天大的好消息,投靠野蛮人还真对了。
哥布林不怎么吃草,狗头人不吃草,野蛮人更不吃草,还能给谁吃呢?
牛头人心中打着小算盘,随即说道:“主人,我们部族还有一些成员在外面,要把他们接过来吗?”
上战场的只是牛头人部族中的青壮雄性,老人、雌性和孩子都被藏在了安全的地方。
杨牧云点了点头。
牛头人说这话虽然有混饭吃的味道,但是把雌性和孩子交到自己手上,也是为了表达忠诚。
“快去快回。对了,黑头,你带五十人,跟他们一起。”
这时候,两个象头人放下食人魔勇士的头颅。
“尊敬的主人,我们两个是离开族群流浪的,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们可以把族群带过来。”
象头人是母系社会,族群中全都是雌性,雄性长大之后都会离开族群流浪,只有食物充沛的繁衍季节才会寻找非血亲的族群,过段时间继续流浪。
如果杨牧云能提供充足的食物,这两个快乐的单身汉一定能招来很多有过亲密关系的雌性象头人。
杨牧云琢磨了一下,大沼泽方圆百里的区域都成了自己的地盘,短时间内连个挑战者都不会有了。
河谷里种下的土豆也发芽了,有拉玺达和两个小崽子每天使用“大地之力”,土豆生长得很快,用不了多久就能收获了。
地下城中正在开辟蘑菇田,菌类的生长速度更快,以后食物来源会更加丰富多样。
最重要的……
自己一直在研究怎么把史莱姆做成食物,相信,很快就会有结果。
有了充足的食物保障,即便养活一支象群也毫无压力。
大不了借嘛。
现在空间通道不算太大,西瓜白菜什么的可能塞不下,但是塞几根胡萝卜黄瓜还是没问题的。
给牛头人和象头人在河谷中划了一片居住区域,顺便安排他们看守河谷中的土豆,然后杨牧云就带着两颗比自己还高的大脑袋进入地下城。
有了这么多次的经验,杨牧云也隐约摸清了献祭的规律。
献祭的物品必须是生灵,死的也行,但必须是新鲜的。
杨牧云还没献祭过隔夜的尸体,暂时不知道行不行。
献祭必得空间通道的能量,就目前来看,反馈的能量不少,可以保障每天借物的消耗。
第二个是气泡——目前几次献祭都出现了气泡,杨牧云希望这东西是每次必得。
至于气泡中包含的是什么,就有点看脸了。
有可能是血脉,比如绿帽身上的寒冰血脉,就是献祭上百只巨魔得到的。
也有可能是物品,献祭巨魔首领时得到了一根冰晶棍,成了大石的武器。
再比如大石身上的黑丝,自己身上的白丝,都是献祭暗影蜘蛛及其眷属时得到的。
气泡中包含的事物,都是和祭品相关的,或者是其身体的某一部分,或者是其生前拥有的某种物品。
看着那两颗比自己还高的头颅,杨牧云忍不住搓了搓手。
这次会出现什么呢。
食人魔勇士拥有的能力是巨大化,又拥有操纵火焰的血脉力量,无论哪一种都是不可多得的好东西。
“大石啊,如果是身体巨大化,就给你用,到时候你也能变成巨人了。”
听到这话,大石既是高兴又是纠结,“酋长,变大以后还能变回来吗?”
“食人魔死了也没变回来,估计不能吧。”
大石挠了挠头,“酋长,俺想想再说吧。”
杨牧云也明白大石的纠结之处,变大确实会提升战斗力,但是变大以后会有诸多不便。
比如地下城狭小的通道,大石那么大肯定是进不来了,强行进入的话,后果难料。
如果不能自由变大变小,还不如操纵火焰的血脉力量。
当然,两个一起出现更好。
想到这,杨牧云跑到水边洗了洗脸,然后双手按着食人魔勇士的脑袋,缓缓念动咒语。
“献祭!”
血光浮现,两颗巨大的头颅在血光包裹中缓缓浮起,然后砰然炸裂,化作漫天光粉飘洒下来。
光芒暗淡下去之后,一个缓缓转动的气泡出现在杨牧云面前。
探手接住气泡,感应了一下其中的事物,杨牧云顿时纠结了。
献祭出现的东西都有点不可描述啊,野蛮人的祖先是不是有点不太正经?
比如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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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鸡肋物品
气泡中浮现的是一个长长的、软软的,纯粹由肌肉和结缔组织构成的管状事物。
气泡炸裂,里面的事物落在杨牧云手上,摸上去还很有弹性,甚至能感受到细微的震颤。
杨牧云咳了咳,说道:“大石,这是食人魔的喉管。还记得他那一声咆哮吗?”
站在几百步外的杨牧云都被震得耳朵嗡鸣,近距离的半人马们又是什么滋味。
杨牧云清楚地记得,那一声之后,半人马们就像没头苍蝇一样各自为战,如果不是他们首领吹响号角,重新带领队伍冲锋,半人马绝对全军覆没。
变大的能力没出现,操纵火焰的能力没出现,却出了个这东西。
难道是身子炸没了的原因?
无奈之下,杨牧云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大石,你看这喉管,它又细又长,又软又弹,要不你收着,跟你那跟棍子配一对?”
大石连忙摆手,“酋长,俺打呼噜厉害,这要是再用上食人魔的喉管,还不得把洞穴震塌了。”
卧槽,大石都看不上这玩意。
杨牧云嫌弃的看着手上,心中一万个草泥马。
丢了吧,可惜,用吧,还恶心还鸡肋。
没辙,杨牧云只能去请教拉玺达。
“女士,你对食人魔了解吗?”
拉玺达点了点头,“距离我们几百里外有一个食人魔族群,之前我见过他们,算是有些了解。”
杨牧云心中暗道:和我说的了解不是一个意思。
于是杨牧云拿出新获得的喉管,问道:“那支食人魔族群已经被灭了。这是献祭获得的事物。”
拉玺达“哦”了一声,奇怪的看着喉管,然后奇怪的看着杨牧云。
杨牧云咳了咳,“别这么看我啊,我就是想问问,食人魔有什么擅长的能力。”
拉玺达将视线从喉管上移开,然后缓缓说道:“食人魔是一种十分凶恶、狡诈的生物,他们特别喜欢吃智慧生物,尤其是小孩。”
这些是众所周知的,不过杨牧云没有催促,支起耳朵静静倾听。
“很多种族都对食人魔恨之入骨,但是食人魔实力强大,尤其是成年食人魔,身材高大、体魄强健,又有一身怪力,某些特殊个体还拥有施法的能力。”
用爪子拨了拨杨牧云手中的事物,拉玺达说道:“你捡着宝贝了,这是食人魔身上最好的东西。很多人类魔法师做梦都渴望拥有食人魔美妙的喉咙。”
杨牧云愣了一下,不自觉的就想到了某些不可描述的画面。
人类魔法师还挺会玩啊。
这时候,拉玺达说道:“你知道双重施法吗?”
杨牧云知道,但都是上辈子从游戏中知道的,不知道这个世界的双重施法是怎么回事。
拉玺达说道:“食人魔有两个头,但是只有一个喉咙,明白了吧?”
杨牧云瞬间醒悟。
食人魔的喉咙可以同时发出两种声音,比一心两用还牛掰。
这对食人魔而言没什么大不了的,最多也就是方便了两个头同时说话。
但是对人类魔法师而言,这种能力就逆天了。
众所周知,人类魔法师输出全靠吼,念咒越快输出越高。
可是有了食人魔的喉咙以后,同样的时间里,别人只施展了一个魔法,你施展两个,输出能力平添一倍。
而且,有了食人魔的喉咙以后,你可以同时吟唱两个不同的咒语,攻击的方式也更加变化多端。
最重要的,敌人无法通过吟唱咒语来辨别你施展的是什么魔法,还能通过吟唱咒语欺骗敌人,令其误判。
所以拉玺达才会说,食人魔的喉咙是人类魔法师梦寐以求的事物。
只可惜食人魔体型庞大,喉管也十分粗大,人类魔法师的喉咙根本插不下这种大家伙。
没办法,人类魔法师只能盯上了食人魔的幼崽,尤其是双头幼崽。
说来可笑,食人魔原本是不怎么吃人类幼崽的,毕竟太小了,不够塞牙缝。
但是人类喜欢偷食人魔的幼崽,食人魔为了报复人类,便疯狂偷吃人类的幼崽。
久而久之便得了个“食人魔”的名字,以及“偷吃小孩”的恶名。
最后,拉玺达说道:“年轻的野蛮人,这是不可多得的好宝贝,如果出现在人类的世界,一定会引起一片腥风血雨。你要是不用的话,可以考虑将其卖掉,换取对你有用的物资。”
杨牧云果断摇头。
卖掉是不可能卖掉的,这个东西铁定能培养出一个实力超群的魔法师,这不是给自己培养对手吗。
再说了,自己所在的区域与人类相隔万里,八辈子都没过交集,想卖也卖不掉。
杨牧云想了又想,最终一咬牙一跺脚,将食人魔的喉管塞入口中。
没有什么不可描述的画面,食人魔喉管入口即化,随即一股暖流在杨牧云喉咙中游荡。
就像有无数蚂蚁在啃噬咽颊,杨牧云感觉嗓子又干又痒,不断地咳嗽,不断地清嗓子,然后不断地吐口水。
几分钟后,杨牧云吐出一口血肉参杂的暗红色事物,喉咙这才恢复正常。
杨牧云揉着自己的脖子,仔细感受喉咙中的变化。
蛛丝内衣融入身体后,杨牧云对全身大肌肉、小肌肉的掌控都达到了极致,喉咙中的肌肉和结缔组织也不例外。
但是融入了食人魔的喉管后,杨牧云的喉咙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里面多了很多小肌肉,也多了好几层结缔组织,甚至还有许多杨牧云说不清功用的组织。
在此之前,凭着对喉咙肌肉的控制,杨牧云能像专业歌唱家一样发出优美的嗓音,还能像口技者一样模仿出各种各样的声音。
《京中有善口技者》中描述的场景也不是难事。
可问题,无论唱歌还是口技,都只是技巧层面上的事情,哪怕再厉害,也只能同时说一句话,唱一首歌,发出一种声音。
现在,杨牧云能够同时发出两种声音,唱两首不同的歌。
不是你一言我一语那种,而是同时。
杨牧云迫不及待的问道:“拉玺达女士,你能不能教我学两手魔法?”
拉玺达摇了摇头,“魔法是人类鼓捣出的东西,食人魔的喉管也是人类追捧的东西,对我、对你,都毫无意义。”
说着,拉玺达控制一块石头飘起,然后将石头化作流水,捏成各种各样的事物。
“看到了吗?根本用不到念咒。食人魔虽然拥有特殊的喉管,但他们施展魔法时根本用不到念咒,双重施法这个概念完全是人类鼓捣出来的。”
杨牧云脸色一黑,“去哪才能学到魔法?”
拉玺达笑了笑,“真奇怪,你明明是野蛮人,却带着人类的思维。你已经是神明,却还用凡人的视角思考问题。你可以通过信仰之力快速提升实力,为什么要耗费漫长的光阴,学习那些鸡肋的魔法呢?”
杨牧云欲哭无泪,太草率了,竟然忘记自己不是人类,也无需学习魔法。
“拉玺达女士,我既然用了食人魔的喉管,总得派上点用场吧?”
拉玺达摇了摇头,表示自己也爱莫能助。
杨牧云很淦,不当魔法师,难道玩伪音骗妹子?哦不,骗汉子。
“那个帅帅的小哥哥,把你的推荐票和月票给人家,好不好嘛,爱你么么哒……Mu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