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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青史尽成灰     大明第一臣txt下载     大明第一臣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八百二十一章 移民非小事

    张希孟很头疼,让朱元璋闹得。

    “主公,承天那小子已经够顺利了,你就别给他撑腰了。我怕有一天,他真的肆无忌惮起来,那就麻烦了。”

    朱元璋哈哈大笑,满不在乎,“他还能怎么折腾?而且这小子毕竟是你儿子,就算有点毛病,也不会怎么样的。放心,咱们还是商量一下大事吧!”

    朱元璋一屁股坐在椅子上,随手倒了一杯茶,才喝了一口,就皱眉了。

    “不对啊!怎么不喝龙井了?”

    张希孟道:“没什么,就是换换口味,这是贵州的高山茶,主公喝着怎么样?”

    老朱又喝了一口,这才道:“滋味很足,苦涩清香,都十分明显,有些类似铁观音……适合武人喝,像先生这样的,还是应该喝龙井。”

    张希孟一笑,“不了,我还是喝这个吧……主公要是觉得好,也帮着多推销一下。如果运气好,贵州几十万茶农,就有生路了。”

    老朱沉吟少许,突然笑了起来,“先生这是关心贵州父老乡亲啊!说实话,咱现在也是忧心忡忡,不知道如何是好。”

    老朱感叹道:“现在有一批凤阳的乡亲,答应出海,愿意去外面开拓。可他们这一要走,咱才想起来,这里面的事情还不少……先生觉得,他们算是大明弃民吗?”

    张希孟连连摇头,“自然不是,不说血脉相连的那些话,他们此去是帮了大明,咱们反而抛弃这些人,那成了什么?忘恩负义吗?”

    老朱面色凝重,“先生说得对,但是这人一旦出海,到了外面,又该怎么算?他们安家之后,生息繁衍,下一代人怎么算?”

    朱元璋接连发问,涉及到的问题越来越多……张希孟也是一阵沉吟,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回答了。

    比如说啊,凤阳出去一伙移民,扬州也出去一伙,两边选择了一条河的两边安家……为了争夺水源,他们打起来,那该怎么算?

    两家不打,联合起来,欺负了当地的土人,弄死了一大堆,这要怎么算?

    如果土人背后有国家兵马,他们来讨伐大明移民,需不需要出兵?要不要虽远必诛?

    他们顺利产出粮食,要卖回大明,关税需要怎么征收?

    若干年后,他们在那边安家,生儿育女,他们的孩子算不算大明子民?能不能返回大明,参加科举考试?

    这些问题,还都算是好的,还有另外一些,就比较复杂了。

    如果有大明子民,他们假扮倭寇海匪,反过来劫掠大明的商船,那该怎么办?

    是归刑部负责,还是归兵部负责?又或者由外务部过问?

    再比如,大明百姓,假冒外藩,跑来朝贡,要怎么处理?

    外面的疆域辽阔,土地众多,万一真发展出一个强悍的国家,反过来,调兵遣将,攻打大明,进犯中原。想要入关华夏,取代大明,那又该怎么办?

    面对这一大堆的问题,张希孟突然有点理解了。

    为什么历朝历代,都奉行出则夷狄,入则华夏的简单套路了。

    毕竟面对这种复杂到了极点的事情,一刀切下来,未必是好的,但绝对是最简单的。

    所以说,向海外移民,不光是文化问题,也不光是技术条件的问题。

    这里面还包含了复杂的法律问题,乱七八糟,纠缠到一起。

    别说放在大明朝,就算放在后世,也一时半会儿,难以讲清楚,说明白。

    管不了,那就索性不管。

    很显然张希孟没法偷懒回避,这就是他的职责所在。

    “主公,咱们要先确定几个基本的原则,对待海外的土地上,我认为应该秉持先占原则。”

    朱元璋道:“什么意思?”

    “就是谁先到达,谁先拿到手,就归谁。插旗占地,上报朝廷,我们就要予以承认,别人再想霸占,那就不行了,我们向外移民,还是要避免械斗,尤其是不能自相残杀。”

    张希孟倒不是杞人忧天,其实历史上的下南洋,各地移民之间,就时常械斗,血流成河也不新鲜。

    广东和福建,不同省的能打起来,漳州泉州这种,也能打起来……至于不同的村子姓氏,宗族械斗,那就更不要多说了。

    所以没有定好规矩,没有妥善安排,都用不着海外的蛮夷,自己人争斗,就能损失惨重。

    因此在开发海外的问题上,排在第一的原则,那就是先占原则。

    谁先到就归谁,不能胡乱抢劫,不能自相残杀。

    “这条很好,接下来还有吗?”老朱问道。

    张希孟道:“接下来的一条,应该是先商贾屯田,然后用兵建国。”

    怎么说呢,假如一支船队,找到了一块肥沃的荒地,可以耕种生产,那就要先进行屯田,种出粮食,扎下根基,然后再考虑下一步。

    也就是说,要积攒足够的家底儿,才能考虑设立国家,由朝廷颁布政令,进行册封等等事宜。

    如果已经有国家存在,大明的移民过去,想要直接圈占土地,人家多半是不答应的。

    难道还能立刻就摆开车马炮,打起来吗?

    显然也不行。

    因此张希孟主张以通商为主,首先了解情况,要有一定基础,然后才能进一步下手。

    当然了,这也不是绝对的,比如高丽,比如倭国,这种在眼前的,大明海军能触碰到,门户已经打开,问题不大的。

    可以直接进去,根据情况,或是从事商贾,或是屯垦种田……但也有一个问题,就是这些已经被大明确定掌控的土地,移民出去,那是不能随便立国的。

    因为这些土地有的划归皇子,作为封国,有的许给了勋贵,已经算是有主的地了。不能允许随意圈占。

    你去生活可以,经商发财,全都没问题,但是你不能建国。

    张希孟又提到了一件事,“主公,咱们是不是还要定个标准……比如移民出去,他们占有多大的土地,产出多少,能享受什么样的待遇!比如咱们已经确定的,有王国,公国,侯国,伯国,往下还有没有,要不要安排子国,男国?”

    朱元璋也听得头皮发麻,“还是不要那么麻烦了,在伯国之下,就按照市镇村来算吧!移民出去,几十人,上百人,就是一个村子,有些商贸往来,可以升格成镇。等商贸繁荣,人口超过一万,就可以算作市,以此类推。”

    “那要算当地人,还是只算大明人?当地人……到底算不算人?”张希孟声音不高,但是却又问了个致命的问题。

    人,什么算人?

    有手有脚,人科人属。

    这就是人,还有什么疑问吗?

    对不起,还真有。

    因为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土著是不被承认的。

    他们并不算是法律意义上的人,所以可以肆意杀戮。

    一颗子弹,一条人命。

    一张头盖皮,一片肥沃的耕地。

    所以人籍问题,可不是个小事……万万不能被什么很高大上的历史文件骗了,不要以为里面的讲的“人”,顺理成章就包含你。

    毕竟在某些人的眼里,你只是黄色的牲口。

    其实面对这事,朱元璋也是深有体会的。

    毕竟在大元治下,南方汉人的命,也就和一头驴等价!

    朱元璋沉吟再三,终于道:“既然是要往外走,争夺土地,开垦蛮荒,打仗杀人,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也务必要戒杀,咱们还是要利用当地人的劳力。再有一点,如果当地人愿意归附大明,成为华夏子民,也要给一条路。如果某些地方,华夏子民数量达到七成以上,心向中原,也可以纳入本土,和中原一视同仁!”

    张希孟面带笑容,跟老朱相处这么多年,他很清楚,朱元璋虽然杀人的时候,不会手软。但是对待普通百姓,他永远都是最为了他们考虑的。哪怕是海外的人,朱元璋也愿意给他们一条活路。

    所以从这点上来说,由大明主导海外开发,由华夏统领天下,对很多人来说,是一种运气,至少不会被轻易抹掉。

    “主公,既然如此说,这就涉及到对海外的教化,还要我们的文明习惯,要向外传播。学堂,寺庙,宗祠,这些东西,怕是也要一起送出去才行。”

    朱元璋怔了怔,也不由得满心感叹。

    先是寺庙啊,祠堂啊,宗族势力,都是大明极力压制,甚至需要彻底铲除的。但是到了对外开拓的时候,却需要利用这些力量。

    果然,权力厌恶真空。

    没有强大的行政体系,甚至没有充裕的驻军,带来不了足够的秩序,就需要依靠曾经的东西填充。

    朱元璋突然涌起一阵强烈的担忧,他突然想到了一种情况。

    “先生,如果任由他们做大,发展起来,会不会借尸还魂,反过来影响大明啊?”

    张希孟无奈苦笑,“所以说往外移民,大肆开拓,不是一件小事情,父子颠倒,主客异位,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张希孟又道:“所以说,如何掌控海外,也是一门大学问,趋利避害,咱们需要做的事情,还多着呢!”

第八百二十二章 常遇春,你要努力

    朱元章深深吸口气,叹息道:“过去总觉得人口滋生,土地不够,非要往外开拓,占了更多的地盘,也就好了。可现在真正开始动手了,却又瞻前顾后,觉得移民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先生,你说咱们俩是不是有点可笑了?”

    张希孟反而笑道:“这么多年了,难道主公觉得,天下间有什么事情是容易做到的?干什么事情,有利有弊,有弊有利,互相纠缠,难以言说清楚。这是治国的难,也是治天下的趣味所在,全看主公怎么想了。”

    老朱朗声大笑,“不管怎么想,往外走是必须的,而且往外面走,不光是人出去,心也要出去,华夏的魂儿,更要出去!”

    张希孟勐地一振,他意识到,老朱已经确实掌握了精髓。

    海外移民就是这样,不可能包办一切。

    如果派出兵马,打下土地,把人迁过去,再安排官吏,治理地方,派兵保护,有什么事情靠着朝廷裁决。

    这么干,不出十年,就能拖垮大明的财政,顺利把对外开拓,做成一个亏本的生意。

    经营海外,肯定不能和中原一个方法。

    对待外面,必须因地制宜,能商则商,能农则农,能矿则矿,能牧则牧……反正什么适合,就做什么。

    首要的一点,是要有收入,能先站稳脚跟。别给大明添麻烦。

    毕竟你们已经是出海的孩子了,就不能事事都靠着大明,朝廷也不能像一个奶妈子似的,成天照顾你们。

    可话又说回来,如果一脚踢出去,什么都不管……这些移民又会怎么样?

    他们失去了依靠,又很弱小,即便他们勤劳,聪明,能赚钱,比那些土人厉害多了。但这些人也一时掌握不了权力,就只能依附当地的土着。

    混的好点,就成了豪富,混的不好,就沦为韭菜。

    但不论好坏,由于出海的刹那,就隔断了中原的联系……这些移民,除了和中原百姓长相差不多之外,其他的方面,只会渐行渐远,几代之后,就不知道变成什么样子了。

    所以对外移民,还要保持一定的控制,让他们时刻感受到大明的存在,体会到大明的力量。

    唯有如此,才能保住对待大明的敬畏和忠诚。

    因此需要一支强大的海军,不定期巡逻海疆……这可不只有大明的近海,还有其他的海域,一切关键的水道,都需要大明存在。

    不为了别的,一杆大明的旗号飘扬在那里。

    船队在,武力在,国威就在。

    没有足够的武力,作为支撑,谁会听你的?

    所以向外开拓,绝对离不开一支强悍的海军。

    自从除掉了廖家和俞家之后,朱元章亲自主持,以常遇春督造船只,刘家港船厂全年无休。

    经过了这几年的筹备,大明已经拥有了上千艘各式帆船。

    组建了一支强悍的海军。

    就是靠着这支船队,常遇春才大杀四方,迫使倭国将怀良王送到了大明。

    接下来,向北,向南,只要商船队触及的地方,都要有海军船只存在。

    三个月,五个月,一年半载,必须巡视一圈。

    这也是郑和船队不断下西洋的原因所在。

    这一支庞大的船队,就是大明的威严。有了不断南下的船队,才有万邦来朝,才有海上的贸易繁荣。

    靠着源源不断的收入,才有了历史上永乐朝的种种壮举!

    当郑和船队停下来之后,武力不在了,大明就很快退出了海上商路,将贸易的主导权,拱手让给了西夷。

    所以对海上商路的掌控,是海外开拓的第一步。因为只有武力作为基础,才有后续的一切。

    建立在武力之上的第二层,自然就是贸易,就是利润!

    因为只有利润,才能牢牢绑住每一个人,才能滋养武力,让船队变得更庞大,武力更雄浑。

    武和利就是哼哈二将。

    二将之上,还有一个头脑,那就是文明!

    也就是老朱所讲,要把华夏的魂儿延伸出去。

    学堂,庙宇,祠堂,这一整套东西,都要送出去。

    “先生,咱准备亲自送送乡亲,没有别的,咱给他们一抔家乡的土,分一炷祠堂的香,让祖宗保佑他们,顺利出海!”

    张希孟连连赞叹,“主公想得周到,这个办法确实很好。”

    老朱笑道:“既然如此,先生要不要也跟着咱去一趟刘家港,送他们出发?”

    张希孟稍微沉吟,随即就道:“主公,我倒是想去,不过我突然想到了一件事,我打算写篇文章。”

    老朱笑了,“先生,你可有很长时间没写东西了,必是妙文!”

    张希孟道:“也就是关于对外开拓的一点想法,略作对比罢了。”

    张希孟说得客气,但是以他的身份地位,任何文章,都会带来巨大的反响。当然了,张希孟也不会砸了自己的招牌。

    他确实要用心写这篇文章,把对外开拓的事情,讲清楚,说明白。

    其实对外开拓的核心在哪里?

    是不是把人送出去就行了?

    或者就是开阜通商,做生意赚钱?

    张希孟觉得这都不是对外开拓的真意。

    首先,对外开拓,既然是走出去,就要把主动权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拥有制定规则的权力,如果谁敢不听,就举兵讨伐,严惩不贷!

    根据这一条标准,纵观整个中国历史,真正的对外开拓,其实不多。

    抛开先秦的分封诸侯,严格算起来,只有两次。

    依次是汉武帝通西域,一次就是郑和下西洋。

    汉武帝刘彻,从某种程度上,代表了历代帝王,文治武功的一个巅峰。

    他为了对付匈奴,派遣张骞出使西域,历经十二年,张骞返回,大月氏不复当初,按理说寻找盟友的原定目标已经错过了。

    但是汉武帝并没有就此打消念头,而是继续派遣兵马使者,经略西域,并且设立西域都护府,派兵驻扎!

    这一点非常重要。

    正是有了驻军,西域诸国,才要听从大汉的号令。

    丝绸之路的东段,牢牢掌握在大汉手里。

    而且汉人还不满足这些,派遣使者,继续向西,甚至要寻找所谓的大秦。

    这种把商路置于自己掌握之下,努力进取,不断开拓的精神,才是大汉留给后世的最宝贵财富,最珍贵精神。

    同样的,历史上永乐朝七下西洋,派遣庞大的船队,不光是大明的近海,包括印度洋,都纳入了掌握。

    海上丝绸之路,悉数归于大明掌握。

    有不服管教的,立刻派兵讨伐,三宝太监,也是灭国无数的狠人,只不过这些国家在大明的眼里,和一个个的村子差不多罢了。

    没有武力保驾护航,不能掌握制定规则的权力。

    这样的向外发展,根本算不上开拓,只能是被动打开国门。

    张希孟不吝笔墨,盛赞大汉之后,不由自主就把鄙夷的目光落在了赵宋身上。

    苍天原谅,张希孟真不是要黑大宋朝。

    只不过他纵观历史,想要找一个反面教材,而且大家还比较熟悉的,那一定是大宋。

    没办法,赵家人的拉胯,根本没救!

    众所周知,赵宋对外贸易也很发达。

    甚至发达到了倭国派遣女子,来到大宋春风一度。

    很多人提起这事,都觉得特别骄傲,那叫一个自豪。

    只不过要想真的成为壮举,被后人敬仰,不该是主动出兵,跑去倭国,播撒后人吗?不愧是赵宋的男人,就是喜欢被动的。

    这还只是北宋的光荣事迹,等到了南宋,就更丢人了。

    其实南宋以半壁江山,坚持一百多年,财政收入十分丰盈,海外贸易贡献极大。

    泉州等地,都是当时着名的港口。

    如果赵宋是有出息的,那就发展海军,掌控航路,牢牢抓住贸易的红利……要这是能做到这一步,没准赵宋还能推了金国,报仇雪恨。

    可接下来的问题就搞笑了,赵宋根本没控制住海上航路,反而把本土泉州的控制权,拱手让给了胡商。

    等蒙古人杀进来的时候,赵宋皇室逃到了泉州,险些被团灭。简直是千古笑柄,丢人到家!

    这种开放国门,通商贸易,又有什么意义?

    不能主动掌握贸易权力,不能控制商路,没有强大的武力,保驾护航。

    还真不如关门闭户,老老实实过安稳日子呢!

    张希孟总结不同,最后做了干净利落的总结。

    对外开拓,必须学习汉朝。

    主动打开国门,主动控制商贸,制定有利于自己的规则!

    绝不能是被动开门,不能把贸易权力交给别人,不能受制于人。

    张希孟很明白讲清楚,过去大家伙担心对外经商贸易,对外移民,会产生种种问题……这些担忧,归根到底,都只是一个问题,那就是不能掌握贸易主动权。

    就这么简单!

    比如很多人觉得,向外移民,损失劳力,会影响粮食赋税……可问题是他们人到了海外,能得到百倍土地,能产出更多的粮食。

    顺利运回来就是了,足以填补那点损失。

    之所以会担心,就是因为不掌握贸易主动权,没法把粮食运回来,人走了,那就是单纯的损失。

    张希孟最后甚至毫不留情调侃了一句……大明之所以对粮食安全有疑虑,完全是对大明海军的不信任!

    常遇春,你要努力!

第八百二十三章 皇孙的乐园

    张太师的影响力,自然不必说,轻飘飘的一句话,就把压力送给了海军。

    而且通读这篇文章,就会发现,张希孟提出了一个强烈的批评,矛头所指,正是中书省,正是当朝衮衮诸公!

    刚刚从凤阳返回的首辅孙炎,立刻就嗅到了张希孟的意思。

    他这些日子,可是很不轻松,又是追查拦截凤阳百姓的真凶,又是落实均田,他还亲自跑了十几个村子,脚上都磨出了血泡。

    可谓是殚精竭虑,丝毫不敢懈怠。

    他可不想,一个不好,把自己搭进去,毕竟有一个汪广洋祭旗已经足够了,他可不想自己成为第二个倒霉蛋。

    一番忙碌下来,孙炎总算是将这些事情摆弄差不多了。

    可张希孟的这一篇文章,却让孙炎吃惊非小。

    其实张希孟这些年之所以写这类文章少了,实在是他的地位太特殊了,一篇文章发出来,几乎跟老朱的祖训差不多了。

    若干年后,甚至就在当下,人们也要拿张相的观点,作为说话的依据。

    这种情况下,要是张希孟还信口胡说,那就是拿自己的声望开玩笑了。

    所以很显然,现在的这篇文章,几乎代表了大明未来的路,该怎么走,奥妙全在其中了。

    因此孙炎返京之后,立刻召集所有在京重臣,共同研究此事。

    眼下诸部尚书已经做了很大调整,比如前面提到江楠卸任了商业部尚书,再有宋廉转任孙炎的都给事中,他虽然也参与内阁会议,但他的职责仅仅是做会议记录。

    另外刘伯温转任御史中丞,变成了徐达的助手。

    姚广孝接任了新成立的治安部尚书。

    值得一提,钱唐也高升教化部尚书。

    所以整个朝堂,几乎都是张希孟这一系的人充斥。当然了,张相无私人,只能说大家伙志同道合,主张相似罢了。

    “要我说,太师的这一篇文章,其实是抨击了两种延续多年的错误。”钱唐依旧率先开口。

    孙炎笑道:“怎么讲?”

    “这不是很显然吗!其一,自然是故步自封的错误,张相是主张大力开拓的,这么多年了,已经人尽皆知,不需多言。而第二种错误,就是以为上国无所不有,或者说要靠着自己解决所有问题,须知道,不管我们多强大,有些事情,终归是我们自己解决不了的。”

    这话堪称大逆不道,你敢小瞧大明的本事,灭自己的威风,简直该杀!

    不过在场众人,都没有跳出来责备钱唐。

    因为最显而易见的问题,人口、土地和粮食,就是一直缠绕在中原王朝的魔咒。

    有什么办法能真正解决?

    均田,引入良种,堆肥,精耕细作……能想的办法都想了。

    自力更生很好,靠着自己也不错。

    但是任何情况下,自己的力量都会有极限,一旦遭遇了天灾,就扛不住了。

    而且即便粮食够吃了,还要肉类,油脂,瓜果蔬菜,吃得饱了,还要吃得好……这个需求几乎是无限的。

    一直担任外务部尚书的毛贵突然道:“钱尚书所讲,确实有理,中原当然不是无所不有。但是我觉得是有还是无,不能简单来看。譬如说前些年的粮食涨价,那些豪商巨贾,他们有粮食,数量还不少。这算是大明国内的吧!可问题是危机来了,我们能拿到手吗?”

    “再比如燕王朱棣,他从高丽弄来了那么多粮食……高丽算是大明吗?可粮食就及时送来了!这说明什么问题?说明的就是张相讲的,要把贸易规则掌握在咱们的手里,要能说了算,做得了主!”

    “要让我说,以后计算粮食的时候,高丽完全可以算入大明的产量之中,倭国也能算进来一半,至于安南,占城,真腊,缅甸,暹罗……这些地方能算进来多少,还要看朝廷的本事,看海军的本事!”

    毛贵这一番康慨激昂之后,罗复仁突然笑了一声道:“毛尚书这么说,怕是又要扩充海军了!”

    “没错!”毛贵直接道:“我建议大造船只,既能运输货物,又能载着将士,扬威海上,何乐而不为!”

    众人讨论的越发热烈,归结起来,就是绝对支持对外拓展,要给百姓出海提供便利。

    跟在百姓和商船的后面,就是大明的海军,一支强大的海上力量,是一切的根基!

    听着大家伙的讨论,孙炎颇为满意,他总结道:“太师的文章,要下发每个衙门,要求所有官吏研读,仔细总结,体会用心。至于今年兵部的预算,我主张先增加五百万贯。此外裁撤十五万步卒,把钱转移到海军上面。这事情兵部要和五军都督府妥善商议,尽快拿出一个结果来。”

    内阁中书,热烈讨论,而相比之下,送别乡亲的朱元章,显得轻松多了。

    他听说张家老三和老四,已经能满地爬了。

    欣然之下的朱元章,抱着皇孙朱雄英来张家串门。

    这小家伙在几个月的时候,出过一次水痘,很幸运的是小家伙脸蛋白白净净的,一点波痕都没有。

    而且身为皇家的第三代,小皇孙的五官越发柔和,容貌清秀,比起朱元章的棱角分明,显得可爱多了。

    当然了,不管怎么样,都不如自家两个儿子可爱。

    “主公,可有什么吩咐?”

    老朱笑道:“难道一定要有事情才来?咱们君臣,和亲人也差不多了,走亲串邻,还不允许?”

    张希孟连忙点头,他是挡不住老朱来串门。但如果说一点事都没有,那是扯澹。

    果然,还没坐下多大一会儿,朱元章就道:“先生,咱这个宝贝大孙子,已经能背诵上百首诗,比咱当初可厉害多了,这孩子有出息啊!”

    张希孟无奈翻了翻白眼,“主公,你三四岁的时候,想背诗也没有书啊!臣坚信主公当时要有一屋子藏书,您必定能当上李白苏轼一般的人物,名震文坛,光耀千古!”

    朱元章瞠目结舌,他竟然有点听不出是夸还是损了。

    “先生,你这俩孩子怎么样?可是开始读书了?”

    张希孟更加无语了,果然,朱元章跑自己家来炫耀了。

    难道家长都有这个无聊的毛病,凑在一起,非要拿孩子对比吗?

    “主公,我家这俩还不会说话呢!您还是宽限些时候!”

    老朱略有些尴尬,确实有点操之过急了。

    “先生,这次咱过来,是想求教,你看咱大孙子也快到了发蒙的年纪,要怎么教才好?”不得不承认,哪怕是张承天,也有过人之处。

    所以论起教化,张希孟还是很厉害的,堪称当世权威。

    老朱也不得不向他请教。

    张希孟倒是早就注意到了小皇孙,这孩子长得清秀,斯斯文文的,确实挺可爱的。

    “来,让我抱抱。”

    张希孟伸手,把朱雄英接在了怀里。

    “你还没出生呢,就拜师夏知凤,她是我的学生,论起来,我可是你的师爷啊!”

    小家伙立刻道:“师爷好,愿您老长命百岁,身体健康。”

    张希孟忍不住大笑,心花怒放。

    “那你跟师爷说,想学什么?有什么喜欢的东西?像你师父那样,研究天文吗?”

    张希孟耐心询问,已经三四岁的朱雄英,也有了自己的想法。他偷眼看了看朱元章,然后才说:“我,我想种地!”

    “种地?”张希孟笑道:“真是这么想的?”

    “嗯,皇爷爷的菜园可好玩了,我想种菜,种出来比皇爷爷还大的西瓜!”小家伙兴冲冲说着。

    再看朱元章,这位皇帝陛下的脸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晴转阴。

    愤怒值正在快速积累,小崽子,你皇爷爷从刀山火海里爬出来,好容易不用种田了,你怎么又想活回去啊?

    张希孟自然知道朱元章的怒火,但他不在乎,甚至还有点想笑。

    孩子挺有想法的,加油!

    “你喜欢种田吗?有别的想法不?也说出来。”

    朱雄英认真想了想,“我,我想养孔雀。”

    “哦!对生物学还有兴趣?”张希孟笑道:“怎么想到的,跟我说说。”他用力抱了抱朱雄英,让他坐在自己的大腿上,只给老朱一个后脑勺。

    没有了老朱的干扰,朱雄英变得肆无忌惮起来,他喜欢养孔雀,这事还要算到朱英身上。

    前些年,朱英不断往京里送稀罕物。

    孔雀算是很主要的一项,最初都让朱棣给烤了吃。

    等朱棣走了,孔雀的噩梦才算结束。

    随着时间推移,安静下来的孔雀竟然下蛋繁衍。只不过有一只不会孵蛋,一共三颗孔雀蛋就让朱标拿回了东宫。

    恰巧让朱雄英看到,小家伙听说蛋里面能出孔雀,他就来了精神,一天到晚,有时间就过来看。

    不得不说,小家伙运气不错,竟然等到了孔雀出壳。

    随后这三只小孔雀就成了朱雄英的跟屁虫,要不是让老朱带过来,朱雄英还在东宫喂孔雀呢!

    “原来如此啊!”

    张希孟突然笑道:“你这么说,那你愿意种田,愿意养孔雀吗?”

    “愿意,愿意啊!”

    “那我帮你弄一个农庄,专门干这些事情,你看怎么样?”

    朱雄英连连点头,喜得小眼睛里面都是星星。

    可朱元章忍不住了,“张先生,你不能纵容孩子!这是玩物丧志!”

    张希孟澹澹一笑,“主公错了,这叫因材施教!”

第八百二十四章 爱好种田

    老朱觉得自己的宝贝孙子要被祸害了。

    张希孟这家伙太阴险了,咱不过是收了你的儿子,转过头你就要教咱大孙种地养鸟,这可是咱的嫡长孙啊!

    大明天下的继承人,怎么能干这些事情?

    姓张的,你不要太过分!

    朱元璋对此是怒目而视,怒气冲冲。

    奈何张希孟半点都不怕,你随便生气去,我这都是为了孩子好。这么漂亮的小皇孙,不去种地都白瞎了。

    “告辞!”

    朱元璋一把抱起朱雄英,转身就走,生怕多待一会儿,就把孩子教坏了。

    张希孟半点不着急,在后面送了两步,就转身回来了。正在这时候,张承天贼兮兮来了。

    “爹,你不怕陛下生气啊?我看他胡子都撅起那么高?回头找你算账!”

    张希孟呵呵笑道:“我有什么好怕的?你当皇家的事情,他能做主啊?”

    “那,那他可是皇帝啊!”张承天叫道。

    “皇帝怎么了?我还是太师呢!这个家一样是你娘做主。”张希孟一本正经道:“涉及到孩子教育的问题,皇后娘娘的话,更管用,你瞧着吧,用不了三天,陛下就会低头。弄不好脸上还会多几个巴掌印。”

    “啊!皇后娘娘敢打陛下?”张承天觉得听到了了不得消息,“爹,您老没骗我吧?”

    “骗你干什么?就算是跪搓衣板,也是正常的。”

    张承天大惊不已,“这么说,咱们大明朝,真正说了算的是皇后娘娘啊?爹,那,那要怎么讨好皇后娘娘啊?您老人家能不能教教孩儿?”

    张希孟呵呵冷笑,“我教你什么?你不是跑去找陛下教你算学吗?你聪明啊!用不着我教!”

    张承天咽了口吐沫,突然低声道:“爹,你说皇后娘娘会不会算学啊?”

    “会,怎么不会!而且还是我教的!”

    “什么?”张承天大惊失色,“那这么说,陛下和皇后娘娘还是同学了,他们谁更厉害?”

    “同学不准确,我是教过皇后娘娘,但是陛下更多是从皇后娘娘那学的,你明白了吧?”

    张承天的小胖脸都扭曲了,“爹,要是没理解错,我算是找您的徒孙学算学……这么说,我,我是我自己的师爷了?”

    小胖子都想抽自己的嘴巴子,一不小心,辈分下降了这么多!

    早知道就该去找皇后娘娘,跟着她老人家学,也比跟着陛下学好啊!

    张承天简直追悔莫及,气得拍脑袋。

    张希孟看着他很想笑,“你小子不是在用功读书吗?怎么又跑来打听消息了?别是三分钟热血,现在又凉快了吧?”

    “哪有!”张承天是连忙摇头,“爹,我跟陛下学了些日子,渐渐的,我就发现有些题目他做得不是那么快。有时候还要拿到外面去做,回头再来教我。我还发现,他有时候会说错,您老人家知道这么回事吗?”

    张希孟翻了翻眼皮,这要是不知道,我不成了傻子了!

    朱元璋的算学水平,或许比中学能强一点,但是让他教中学的张承天,自然会有些吃力。拿出去请求外援,也是理所当然。

    不过张承天能进步这么快,倒是让张希孟有点吃惊。

    “来吧,我给你出几道题,看看你的程度如何?”张希孟说着,就在纸上写了三道题,推到了张承天面前。

    小胖子看了又看,终于拿起笔,吭吭唧唧,开始算了起来。

    过了一会儿,他把结果送到了张希孟面前。

    “爹,您看看?”

    张希孟接在手里,仔细瞧了瞧,竟然露出了笑容。

    “有点小毛病,不过问题不大……看起来你的进步确实不小,彻底超过陛下,指日可待啊!不过就是有点遗憾。”

    张承天大惊,“什么遗憾?您老别吓唬我啊!”

    “遗憾就是你这辈子摆脱不了陛下了,哪怕你超过他,他也会以师父自居的。”

    张承天听到这里,反而长出口气,这算什么遗憾?虽然管朱元璋叫师父,不如叫马皇后来得划算。

    但是能成为天子门生,也是多少人求不了的事情,估计只有老爹这种人,才看不上吧!

    “爹,我就勉为其难,认下陛下那个师父,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我的课业这块,您老能不能帮帮忙?”

    张希孟看了看小胖子,突然伸手捏了捏他的脸,“怎么,害怕我也拒绝你?”

    张承天心情低落,“爹,你会不会觉得我太笨了?”

    “会!”张希孟毫不犹疑道。

    张承天急了,“那你不会不喜欢我这个儿子吧?”

    张希孟一笑,“你知道我给你取的名字吧?”

    张承天立刻点头,“我知道,这俩字出自坤卦,乃顺承天!”

    张希孟含笑点头,“没错,承天之贵,顺乎天命……对待孩子,我也是希望顺乎自然。你们都有自己的选择,无关对错,更不会有偏爱,你明白吗?”

    张承天用力点头,“我知道了,多谢父亲!”

    小胖子一扭头,突然跑了出去,随后提着一只烤成了枣红色,娇艳欲滴的肥鸭进来了。

    “孝敬您老的。”

    张承天这小子不知道从哪摸出来一柄小刀,当真就给张希孟片肉,每一块鸭肉都是柳叶形,有皮有肉有油。

    技法娴熟,无可挑剔,竟然比摊位的老板还要娴熟。

    张希孟忍不住点头,“行,等以后落魄了,还能当个小贩,很有出息!”

    张承天笑嘻嘻道:“当小贩怎么了?信不信,就算让我去卖烤鸭,我也卖成天下第一!”

    张希孟一怔,忍不住笑道:“好气魄,你小子确实有了点进步!”他从张承天手里接过了鸭肉卷,吃了一卷,味道确实香甜。

    随后张希孟低声道:“别生你大哥的气,他比咱们都不容易。”

    张承天怔了片刻,随即咧嘴笑道:“我明白……您老人家放心吧,等我以后实现了理想,会罩着大哥的,有我在,没人能欺负他。”

    “好!你还有理想了?什么理想,说出来听听?”

    张承天愣了下,随即摇头,“不行,暂时保密,等我做到了,再跟您老人家说!放心吧,孩儿绝不会让您老失望的。”

    张承天很得意道:“爹,其实多亏了大哥,要不是他给我当头一棒,我就总想着走捷径,钻偏门,这是不行的。虽然我不至于像他那样,专门挑最难的事情,给自己找不痛快。但我也不能一点苦不吃。我还是要比别人强的。我懂,但我不做,跟我不懂不能做,是两回事。”

    张承天笑嘻嘻道:“所以您老人家放心,孩儿会努力读书的,至少要远胜过同龄人。我这一次过来找您,就是希望在课业上面,能够增加一些……我跟着陛下学了几次,我就发现,自己的潜力还是不小的。”

    张希孟笑了,“很好,这是你一心求死,可怪不得我。”

    随后张希孟就拿出了厚厚的一摞放在了张承天面前。

    “这么大一本书?”小胖子咽了口吐沫。

    张希孟笑道:“不是一本书,准确说是书单!你大哥给你准备的!”

    “什么?他不是给我留了一本书吗?”

    “对啊,但是他在路上又觉得不能真的不管你,所以他写了一封书单送给我。让我好好管教你!务必要让你成材!”

    张承天目瞪口呆,还,还带这样的?

    小胖子都傻了,“这么多书,都是老大写的?”

    “当然不是了……他写了只有三分之一,剩下的三分之二是我写的。”张希孟笑呵呵道。

    张承天完全傻了,“您,您老人家写这个干什么?”

    张希孟轻笑道:“这一招可是我当年用过的。我增加的数目,都是当年陛下读过的……所以说,你想当天子近臣,想了解陛下想什么。可不是耍小聪明就行的。必须要博闻强记,知识渊博。”

    张希孟笑呵呵拍着张承天的肩膀,“你最初问我,为什么知道宫里谁说了算!就是因为我太熟悉陛下了!”

    张希孟把手按在了书单上面,随后对张承天道:“其实你选了一条比你大哥还辛苦的路……加油吧!”

    张承天面对着厚厚的一摞书单,整个人都不好了。

    他突然一跃而起,“爹,我要去龙场,我要跟我大哥一起教书!我不想当官,不想掌权了。”

    张希孟呵呵一笑,“等着放假,我安排你去龙场实习……记着,要考到年级前十,不然没有机会哦!”

    张承天顿觉天都黑了,这个世道,简直太险恶了。

    要不去找师父帮忙吧!

    结果转过天,没等他去宫里,朱元璋就来了,同来的还有马皇后,另外朱标也来了,他牵着朱雄英,悉数赶来。

    这下子好了,老朱很明显是被欺负的那个。

    马皇后先说道:“先生,我听说了,你的主意好,皇孙不能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给他弄个庄园,挺好的!这笔钱我出了!”

    朱标也道:“我想过了,不妨把庄园弄得大一点,皇子公主,全都能去,勋贵子弟也可以。平时还可以让普通百姓也去,总之君民同乐。弄好了,就跟皇家图书馆一样,我看挺好的。”

    张希孟扭头看了看朱元璋,“陛下,您的意思呢?”

    老朱恶狠狠瞪了张希孟一眼,“你们都一条心,咱还有什么办法!就怕这孩子让你们宠坏了!”

    朱雄英很认真道:“不会的,孙儿会好好学种地的!”

    朱元璋气得翻白眼,傻孙子,皇爷爷怕的就是这个啊!

第八百二十五章 皇家乐

    皇孙喜欢种地,这事绝对是关乎国本的大事情,好好的皇家子嗣,怎么能干农夫的活儿呢?

    应该吟诗作赋,诗词书画,这才配得上皇家身份啊!

    要是再弄个第一神童的人设,宣扬会写文章,连太师都交口称赞,那就完美了。

    只可惜,朱雄英这娃,注定是要长歪了。

    马皇后和朱标一致同意给孩子设立庄园,朱元璋也只能徒呼奈何。这事其实没什么难度。

    就在钟山脚下,就有不少空地……这一片算不得主要的耕地,因此地价也不贵,当初朱英甚至买过一片。

    到了现在,直接被马皇后征用,也是情理之中。

    要给皇孙用,需要特别准备什么吗?

    马皇后一句话,根本用不着。

    庄园贵在天然淳朴,要是花太多心思,扔进去太多的钱财,反而失去了自然韵味。

    因此这片庄园,只有原来的一些茅草房,竹子的篱笆园。

    在一条山溪的周围,开出了几片菜地,可以种植瓜果蔬菜,山上的清泉,凉爽宜人。

    其实从选址安排,就看得出来,马皇后的品味,确实在老朱之上。

    一条不起眼的山溪,带来了无尽的清凉。

    在上游挖了水井,设立小型水渠,可以灌溉这几十亩土地。

    不论是瓜果蔬菜,采摘之后,拿泉水一洗,从里往外透着清凉。

    遇上炎炎夏日,泉水拔过的西瓜桃子,绝对是救命神器。

    另外在靠近茅舍的一边,还搭建了一片棚子。

    牛马畜生,都能放在这边饲养。

    而且产生的粪便,经过腐熟之后,还能送去肥田。

    绝对是标准的生态农业示范区。

    马皇后还亲自吩咐,往庄园里面放了石磨,石碾,纺车。

    又询问了张希孟,觉得有山溪,正好弄个小的水车,可以用来汲水灌溉。有了水车,在风口的位置,再建造一个风车,有了风车,就可以舂米脱粒……

    就这样,在几个人不断的增添之下,这个不大的庄园,充满了乐趣。

    就连夏知凤都出主意,利用高大的杨树,弄了几个秋千。又在向阳的山坡,弄了个小型的天文望远镜,可以晚上过来看星星。

    经过了这么一番折腾,别说孩子了,就算大人都想过来放松啊!

    所以当庄园正式落成之后,朱雄英在前面,后面跟着三只土鸡似的小孔雀,冲进了庄园。

    这一下子,小家伙就疯了。

    他迈着小短腿,在鹅卵石的甬路上奔跑。

    没跑几步,小家伙就重重摔在地上。

    朱标和马皇后都吓了一跳,连忙往前跑,可还没等他们把小家伙抱起来,朱雄英就从地上爬了起来,拍了拍巴掌,笑呵呵又往前跑了。

    老朱看在眼里,突然笑道:“咱这么大的时候,已经会上树掏鸟窝了,有一次咱从树上摔下来,足足过了一个时辰,大哥才发现咱,那次就差点丢了性命。”

    张希孟半点不怀疑,就像老朱这种家伙,小时候必定是出生入死的,那场面别提多惨烈。

    像朱雄英这样,摔几个跟头,只能算是小儿科。

    “主公,其实吧不摔几个跟头,童年都是不完整的。大可不必那么小心!”

    老朱翻了翻眼皮,那是咱的乖孙子,又不是你的。

    你这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不过老朱到底没有说出来,因为环顾四周,不管是马皇后,也不管是朱标,都不会站在他这一边。

    这皇帝当的,简直太郁闷了!

    老朱唉声叹气,此刻朱雄英已经跑到了茅草房前面。

    小孩子哪懂得什么好坏,他觉得什么都新鲜。

    尤其是这种和宫里完全不同的茅草屋,不高不大,却显得很温馨,房檐下面,还有一排燕子窝,朱雄英一看就乐了。

    这房子好,他要住在这里!

    老朱气得无语,你皇爷爷拼了命,让你搬进了皇宫,结果你倒是喜欢上了茅草屋,你想气死我啊!

    很显然,给朱元璋气受的还不止朱雄英。

    马皇后一把岁数了,看到院子里的石磨,竟然也来了小孩子气,忍不住道:“有豆子吗?磨点豆腐吃怎么样?”

    张希孟笑道:“皇后娘娘,豆子倒是有,可拉磨的驴却没有,要不下次吧?”

    马皇后一听就笑了,“张先生啊,你还是不怎么干农活。那驴拉的磨是用来脱粒的,这种磨人力就行。我负责添豆子……重八,过来干活儿!”

    马皇后这一嗓子,把老朱弄得脸都黑了,“孩子们都在这儿,你瞎嚷嚷什么?”

    马皇后哼道:“怎么不爱听啊?也就是在这里,要是回宫里我还懒得叫呢!别废话了,快过来拉磨,咱们中午吃豆腐。”

    老朱半点主意都没有,只能被乖乖过来,占了毛驴的位置。

    这就叫一物降一物,卤水点豆腐。

    张希孟心情大好,“太子殿下,有豆腐不成席,咱们再找点能吃的。”

    朱标痛快答应,跟在后面的还有张承天。

    小胖子领了书单之后,那是真正要下功夫苦读的。

    想站在食物链顶端,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吗?

    现在的都给事中是谁?

    宋濂!

    那是公认的文采第一人!

    协助张希孟,修订史册,制定大明的典章制度。一生勤学苦读,手不释卷。

    即便如此,宋濂就真的呼风唤雨了吗?

    笑话,大明朝什么时候轮到他说了算了?

    宋濂殚精竭虑,片刻不得歇着,辛辛苦苦,很是悲惨的。

    老头只盼着赶快七十岁,他好回乡养老,以终天年。不然宋濂担心自己会死在任上。

    有这么一位当前车之鉴,学问不行,人品不行,手腕不够,何以修成大魔王啊?

    其实严格来说,真正够段位的,依旧只有张希孟一个人。

    假如老朱继续执掌大权,太子监国,张希孟倒是有资格成为大明的大魔王。

    也就是说……自己定下的目标,其实是赶上老爹?

    张承天终于想通了,他简直死的心都有了。

    本以为是一条捷径,可以不用吃苦,又能坐享权柄,为所欲为……结果到了现在,他才意识到,自己选了一条最难的路。

    不光要学习好,文采好,还要精通三教九流,心思机敏,无所不通。

    你可以不会,但不能不知道。

    皇帝,首辅,还有下面的人,随便问你一件事,你要是不懂,那就是没见识。

    没见识就会被人哄骗,上当。

    一旦出了不可控制的纰漏,也要跟着倒霉。

    所以说这世上哪有不用付出,就可以占尽便宜的美事?

    张承天似乎明白了,大哥看似选了一条艰难的路,但这条路却是最容易的,自己挑了一条看似容易的路,但却要付出最多的代价……

    我这个命啊!

    小胖子除了心头滴血,也没有别的选择了。

    所以张希孟和朱标四处游逛,寻觅能吃的东西,张承天却要拿着小册子,不停背诵,不断往脑袋里塞精神食粮。

    滋味如何,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张希孟和朱标转了一圈,只是找回了两个大南瓜。张希孟在田边弄了一盆大葱,两个人算是满载而归。

    “我说先生,咱们就吃这个啊?”

    张希孟一笑:“怎么,殿下不喜欢?”

    朱标连忙摇头,“没有,我就是有点担心父皇和母后,他们未必能吃得下去,还有皇儿,用不用再弄点精细的?”

    张希孟笑着低头,从怀里掏出几个鸟蛋,冲着朱标晃了晃,“走路的时候,我捡回来的,放心吧,今天我下厨!”

    好在大明没有动物保护法,不然张太师非要进大牢待些日子不可。

    两个人回到了厨房,张希孟就忙活起来。

    朱标这才意识到,原来张太师是下得厨房的男人,瞧那个刀工,绝对是练过的。

    南瓜处理好,切成小块,放入淘好的大米,加足水份,然后将一块腊肉切成薄片,码在米上。

    随后就是大火煮饭,张希孟叫朱标在一旁挑葱,等锅里冒出热气,他取了个碗,放在锅盖上,然后将几颗鸟蛋放了进去、

    等米饭煮熟,热气也足以把蛋蒸熟了。

    朱标默默看着,也算是学了点本事。

    此时朱元璋也进来了,嚷嚷道:“怎么样?能开饭不?”

    “能!”张希孟干脆答道:“主公,你那边豆腐弄得怎么样了?”

    “早就成了!”

    朱元璋说着,拉起张希孟,就往外面走,一盆豆浆,一盆豆腐,马皇后还弄了点葱花,一清二白,看着就有食欲。

    张希孟抚掌大笑,“我们这边也不差!”

    果然,每人一碗米饭,几片油亮的腊肉,米饭里还有黄艳艳的南瓜。

    马皇后这边的色调是一清二白,张希孟这边就是黄里透红,放在一起,竟然五彩斑斓,有种争奇斗艳的感觉。

    到了这时候,连朱标都不敢说没食欲了。

    还愣着干什么,吃吧!

    没有什么山珍海味,也不需要花几个钱,大明朝最有权势的几个人,就坐在农家小院里,吹着山风。大口大口,往肚子里塞简单的饭菜。

    朱标都吃了三大碗,上一次这么饱是什么时候,他都记不得了。

    至于老朱,足足吃了五大碗饭,大葱他一个人就消灭了一半……这还不算,吃到半途,他突然站起,转身进了厨房,等老朱再出来,手里居然拿着一大块锅巴,眉开眼笑。

    “张先生,险些又让你骗过了!这锅巴带着腊肉的香,给块鱼翅都不换!”

    张希孟忍不住笑,“是鱼翅不换!”

    “管谁不换!”

    老朱一屁股坐下,掰了一块,递给朱雄英,“还能吃不?”

    小家伙连忙点头,一把接过,尽管他已经比往常多吃了一倍的饭……

第八百二十六章 大明百姓的未来

    粳米锅巴,本就是香酥好吃的东西,再加上腊肉油脂,配合在一起,味道简直绝了。

    放在以往,就算是过年,都不敢想的东西的。

    马皇后看着也眼馋了,竟然毫不客气掰了一大块,老朱只剩下翻白眼了,就这个模样,还母仪天下呢?

    朱元璋三口两口吃光,就要再去拿一块,谁知道一回头,发现孙子朱雄英正拿着大葱往嘴里塞。

    老朱都傻了,这孩子在宫里几时这么吃过啊?忍不住道:“小心点,辣着!”

    朱雄英咧嘴笑道:“下饭!还能多吃!”

    果然,他手里的锅巴已经没了一半,原来他已经吃不下去了,只能学着爷爷的样子,吃了两口葱,果然胃口就来了。

    这哪是尊贵的皇家,简直就是一群饿鬼转世。

    朱标看在眼里,实在是没有办法,只能跳起来,风风火火,冲进去把剩下的锅巴都据为己有。

    “可不能再吃了,留着给我当夜宵吧!”

    老朱气得翻白眼,这个逆子,简直找打!奈何朱标态度坚决,甚至把朱雄英手里剩下的一点抢过来,塞进自己嘴里。

    小家伙气得鼓起腮帮,但也没有办法,只能看皇爷爷。

    可惜的是,朱元璋同样没招,他四下里瞧瞧,发现只有张希孟爷俩,不动声色,哪怕是小胖子张承天,都很有风度,一边喝着豆浆,一边看书,

    和他们朱家人,简直两个画风。

    老朱是无奈长叹,“算了,都别急着休息,在院子里溜达一下,消化消化吧!尤其是乖孙子,可别撑坏了。”

    吹拂着清凉的风,绕着庄园,缓缓踱步。

    朱元璋突然仰天大笑,对张希孟道:“先生,你说这样的日子,舒服不?有山有水,屋舍田亩,自种自吃,自娱自乐……咱看比朝中文武,宫中帝王,还要享福啊!”

    张希孟点头,“确实如此,臣恭喜主公,找到了人间至乐!”

    人间至乐?

    朱元璋环顾四周,有老妻在旁,有儿孙环绕。

    身边有个知己好友,再有个门人子弟。

    吃饱喝足,畅游山间。

    谁要说这不是人间至乐,老朱都能抽他嘴巴子!

    “咱还就明白了,孔夫子说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便是此意吧!”

    张希孟点头,“确实,便是孔老夫子,也觉得这是最快乐的事情了。”

    踱步的几个人,微微思忖,马皇后脸上泛起笑容,确实如此。自从丈夫登基以来,鲜有这么高兴的时候。

    虽然他们夫妻俩也游玩过北平,在长城俯视山河,但毕竟不如这一次温馨,更没有儿孙相伴的快乐。

    马皇后真的恨不得能一直这样下去,便没有什么遗憾了。

    朱标年轻,还不如老朱两口子感受那么深。但是他自从监国以来,种种政务,压在心头,整个人都像是绷紧的琴弦儿,唯独到了这个庄园,唯独此刻,什么都放下了,沉重的心,飞上万丈高空。

    轻松,舒适,惬意,安详……一瞬间,原来朝局,抛开政务,竟然是如此之快乐。

    就连小家伙朱雄英都是浑身轻松,没有别的,就是喜欢。

    一花一草,一树一木,都比沉重压抑的皇宫有趣多了。

    他迈着小短腿,撒着花跑,就算摔倒了,也不以为意,爬起来继续。

    孩子的快乐,永远都是这么简单的。

    他想在这里种上各种蔬菜,养殖许多的动物,把这里打造成一个乐园。

    朱元璋的喜悦,自然是不必说的,要是当年能有今日一半的快乐,他都是大元朝的安善良民,甚至谁要反叛大元,没准他还会挺身而出,替大元朝效力剿匪呢!

    老朱故意放慢速度,跟张希孟并肩前行,突然朱元璋伸了伸懒腰,笑道:“先生,咱好像突然明白了一件事。为什么发展工商,是那么困难!”

    张希孟怔了怔,笑道:“请主公指点。”

    老朱笑道:“这不是摆在明面上吗!咱喜欢有个小院子,有山有水,田园牧歌,男耕女织,自种自吃……相信大多数人,也都有这个想法。对了,你的太师府后花园,早就让你种菜养羊了。你跟咱的爱好差不多。所以说,你让人家发展工商,每天去工厂做事,一年到头,不得休息,为了工钱,殚精竭虑……这不是和人性作对吗?能不为难吗?”

    张希孟抚掌大笑,“主公高见,确实高见!只不过主公以为,这种田园牧歌,能长久得了吗?”

    老朱略怔了怔,其实也不用说远的,光是大明朝,他们自己。

    最初张希孟授田的时候,又是口粮田,又是桑麻田,还有宅地菜地,要做的不就是一个个田园牧歌,一个个世外桃源吗?

    但结果如何呢?

    看起来很美好的一个个家庭,也只是看起来很好。

    人丁繁衍,天灾人祸,一旦人口膨胀到了一定程度,遇到了灾害,产出减少,吃不饱饭。

    所有的美好,就都成了一个个镜花水月,一梦黄粱,只要轻轻一触,就瓦解冰消,不堪一击。

    这个道理朱元璋当然懂,所以说张希孟主张发展工商,是绝对有道理的,从理性上说,一点问题没有。

    只是这钟山的风,真舒服啊!

    “先生,你说就没有一种办法,能真的这么快乐下去吗?”

    “有!”

    “什么办法?”老朱来了精神。

    甚至朱标还有张承天都凑了过来,想要听听,咱张太师有啥高见!

    “主公请看,这个院子,当真是自给自足吗?”

    老朱放眼看去,院子确实很有农村风格,但是磨豆腐的磨盘,石碾,风车,水车……甚至是锅碗瓢盆,全都是从外面来的。

    可以说没有外面的供养,所谓的田园牧歌,就是一个笑话。

    就好像你以为坐着帆船,很环保,很爱护自然……可是为了保障帆船漂洋过海,需要投入的人力物力,十倍百倍,甚至更多。

    老朱一声长叹,“看起来这也就是身为天子,可以随心所欲,一道命令,便有了这么一个世外桃源,要是寻常人家,如何做得到?所以说,进工厂做事,也是理所当然,别无选择喽?”

    张希孟一笑,“主公明鉴……不过要让臣说,虽然没法让每一个人都心满意足,但身为上国子民,大明百姓,到底还是有些机会的。”

    “什么机会?”

    “就是掌握天下,掌握秩序。获得更多的资源!”张希孟笑道:“假如我们的工厂足够多,产出的东西能换来足够的利润。一个工人忙活几天之后,到了旬休,就可以返回乡间的家中,吹着山风,品尝自家的蔬果,抱着孩子,乐享天伦。”

    朱标低着头,思忖道:“先生讲的没错,可我记得,便是工厂最多的北平,城市周围,也都是菜园,用来供应北平的蔬果,断然没法拿来建庄园,让普通百姓享受生活?”

    “所以这就是我们的实力还不够强!”张希孟笑道:“假如我们能弄到足够的粮食,并且有强大的海军能够保证粮食安全,没有人能饿到我们。我们就可以放松对耕地的要求,可以拿出更多的土地,给百姓建房子,让他们种植瓜果蔬菜,享受田园牧歌,定期可以出来,舒缓身心,放松情绪。”

    张希孟继续道:“如今的大明,还只是一个国家,距离天下,还有一段距离。等大明真正成为天下,我们的百姓,也就是天上人,生活远不是现在可以想象揣度的。”

    张希孟描绘的场景,确实让人怦然心动。

    商贸繁荣,物产丰富,利润丰厚,百姓可以拿到足够的收入……平时工作数日,就可以回到家中休息,住着宽敞的房舍,吃着牛羊肉,吹着风,养活几个孩子,过安稳的小日子。

    属实是天上人了。

    张承天认真想了想,忍不住道:“爹,我看史书上,汉唐的百姓,也没有到这一步啊!我记得你可是说汉唐是天下啊!”

    张希孟忍不住一笑,“你小子敢拆台了!没错,我是讲过,汉唐代表天下。但是汉唐的天下是初级的,只是周围的蛮夷臣服。除了能满足一些安全需要之外,经济利益并不大。能回馈给百姓的东西并不多,甚至为了供养庞大的武人兵将,还要耗费国帑民财。”

    “我希望的大明天下,应该是有庞大的经济利益流入,我们的百姓不愁吃穿,安然快乐,幸福宁静,百业兴旺,老幼安康!”

    “只有到了那时候,我们的田园牧歌才有基础。也只有那时候,我们大多数的百姓,才能过上人间至乐的生活。”

    张希孟笑道:“主公,不妨定个目标,五十年,或者一百年之后,让大明百分之八十的子民,过上那样的日子,如何?”

    朱元璋深深吸口气,突然扭头,看向了朱标,忍不住道:“太师给你和皇孙定下了目标,你们爷俩怎么看?”

    朱标浑身一震,略沉吟,这才道:“孩儿竭尽全力,让百姓可以吃饱穿暖……至于要想过得更好,就要看下一代了。”

    大家伙把目光落在朱雄英身上,而此刻的小家伙正抓着一颗青杏,塞进了嘴里。

第八百二十七章 农学家朱元璋

    到了庄园之后的朱雄英,完全放飞自我,什么都往嘴里塞,能吃能跑,磕磕碰碰也不哭。看着孙儿的样子,老朱似乎回到了自己的童年,还真是隔辈亲,越看越喜欢。

    说来也怪,由于小时候染了水痘,朱雄英身体不太好,宫里头用尽心机,照顾皇孙,既怕冷着,也怕热着,小心翼翼,生怕出一点差错。

    结果几年下来,每到春秋换季,朱雄英还是时常染病,有时候一病就要十天半个月,弄得上上下下,哭哭啼啼,愁云惨淡。

    谁都知道这个嫡传长孙非常重要,但越是想办法,就越没有办法。

    甚至有人私下里传言,说是朱雄英不像是命长的样子,必定早夭。

    这些话朱元璋虽然没听到,但孙子身体不好,他确实担忧。

    只是他万万没有料到,自从有了庄园,朱雄英在外面乱跑乱跳,小家伙的身体还好了许多。不但没有病,还长高了不少,沉甸甸的,身上也有肉了。

    这可把朱元璋高兴坏了,对他来说,孙子的健康,比什么都重要。

    面对儿子们,他还盼着儿子要好好读书,努力向上。

    如果谁不努力上进,就会挨老朱的家法。

    可是到了朱雄英这里,老朱就舍不得动手了。

    不但舍不得动手,他还经常跑过来,跟朱雄英一起开荒种地。

    一个三四岁的孩子能干什么?

    还不是老朱面朝黄土背朝天!

    可偏偏朱元璋就乐此不疲,朱雄英提出种什么,老朱就爽快答应。

    必要的时候,朱元璋还把张希孟叫过来,让这位太师大人,充当免费劳力。

    张希孟气得咬牙切齿,又无可奈何。

    你们祖孙玩农家乐,拉上我干什么啊?

    不过张希孟很快发现了一些问题,朱雄英这孩子倒不是单纯玩乐,他会花费很长时间,盯着那些新长出来的幼苗,从头看到尾,不放过任何细节。

    相比之下,朱元璋也没有这个耐心,他只是关心庄稼长得好坏。

    因此每次张希孟过来,朱雄英就显得很高兴,毕竟这是唯一一个愿意跟他一起观察这些东西的成年人。

    比如这一天,朱雄英就盯着两朵不一样颜色的牵牛花发呆。

    张希孟凑过来之后,朱雄英忍不住道:“先生,先生……你看,这朵颜色深,这朵颜色浅,两朵花除了颜色,都,都是一样的。”

    张希孟看了看,果然如此,忍不住笑道:“没错,你观察很正确,确实很有趣。”

    “那是为什么啊?”朱雄英好奇道。

    张希孟忍不住失笑,“我也不知道啊!或许有什么东西在主导着……你有兴趣找出答案吗?”

    朱雄英蹲在地上,认真看了又看,随后用力点头,“我会努力的。”

    从这一天开始,朱雄英还真当成一回事,开始仔细观察……从牵牛花开始,到其他各种花花草草,田里的庄稼作物。

    像什么芸豆,蚕豆,豌豆一类的,他也不会放过。

    经常一看就是小半天。

    朱元璋简直欲哭无泪,好容易不用种田了,又成功活回去了,这可怎么办啊?

    只不过相比老朱的郁闷,张希孟却是看出了朱雄英的天赋。

    他在陪着小家伙聊一段时间后,就试着让朱雄英学会观察记录。

    比如说牵牛花,一个庄园里面,至少能找到三四种颜色。

    有紫红的,粉色的,还有白色的,深蓝的……情况各异,但长相都基本相同。

    到底是什么力量主导着植物花色呢?

    朱雄英道:“先生,会不会是随便开的?就是想什么颜色,就是什么颜色?”

    张希孟笑道:“或许吧,不过还要确定。”

    “怎么确定?”

    “我们搜集种子,把花色记下来,明年种到地上,等再开花不就知道了。”

    朱雄英认真听着,小家伙反复想了好半天,终于大致明白了张希孟的意思,忍不住拍起了巴掌。

    小家伙变得很认真,很专注。他会叫着老朱,到处寻找,他记录下花开的颜色,等种子成熟,取下来,装进袋子里。

    贴上标签,当成宝贝似的收起来。

    小家伙还反复叮嘱朱元璋,不许给他弄丢了,明年还要种出来,他要知道,到底是什么东西,让这些花的颜色不一样。

    最初老朱只当是孩子的玩笑,没有在意。

    但是渐渐的,老朱意识到了问题。

    因为不光是花的颜色不一样,譬如说种植的水稻,有的稻穗就长,就多,有的就少,就稀疏……同一块地,水肥的情况应该差不多,但为什么稻穗的大小不一样?

    是不是说,一直都挑选大的稻穗当种子,就能长出越来越大的稻穗,产出更多的稻谷呢?

    朱元璋想到了这里,突然浑身颤抖起来,整个人都显得极为兴奋,要真是这样的话,他找到了能高产的稻种,那可是了不得的功绩啊!

    别看张希孟更关心对外开拓,希望占据更多的土地,产出更多的粮食。但是对外开拓,那是那么容易的!

    如果能有别的办法,增加产量,那可是不错的事情!

    自从有了这个念头之后,朱元璋比起朱雄英还积极了。

    这对祖孙,只要有机会,就跑到城外,一起忙碌,一起记载,一包包的种子,简直成了他们的宝贝。

    两个相差好几十岁的人,朱雄英只是勉强能表达自己的意思,说话软萌萌的,竟然和老朱在一起,一聊就是小半天。

    天知道他们哪来的那么多共同语言!

    唯一对此心知肚明的张希孟,却是很高兴。

    的确要给老朱找点事情,他要是真能找到遗传规律,培育出高产水稻,相信在后世的史册里,不光是洪武大帝,农学家的名号也足以让老朱被人们广为传颂。

    至于朱雄英,既能强身健体,又能学点有用的知识,何乐而不为!

    张希孟自然是支持,但是在一些人看来,就是陛下不务正业,不光不务正业,还带坏了皇孙。

    不过陛下不能有错,那就是身边有奸佞。

    可问题是在老朱身边,就是张太师。

    难道这个奸佞之臣,就是张希孟?

    虽然有人这么想,但到底不敢说出来。

    只是有人默默找到了朱标,跟太子殿下念叨这个,你还是好好劝劝你爹,让你爹好好带孩子,可千万别玩物丧志……

    面对此情此景,朱标也是无可奈何。

    他都不明白父皇和儿子在鼓捣什么,又能怎么劝说?

    不过朱标还是仗着胆子,把事情透露给朱元璋。

    老朱一听,很不客气冷笑。

    “蠢材!粮食乃是一国根本,这要不算大事,就没有更大的事情了。”老朱不客气道:“咱现在懒得杀人,也没有跟他们废话的心思,你去告诉这帮人,别给咱添乱,不然砍了他们,在这里沤肥!”

    朱标眼珠转了转,突然道:“父皇,您的意思是种田忙碌,是为了弄出更高产的稻谷?不是玩物丧志!”

    “废话!你爹都快五十了,还能胡来吗?”朱元璋胡子撅起老高。

    朱标满脸苦笑,“那个,确实有不少帝王雄主,到了您这年纪,就开始炼丹打坐,试图修出个长生不死。”

    朱元璋气得眉毛都立起来了,“你给咱滚蛋!”

    老朱抬起来就给了朱标一脚,朱标屁滚尿流,落荒而逃。不过转过天,朱标又来了,而且还是带了不少文臣过来。

    “没有别的,种田产粮,乃是一国根本……身为天子,率先垂范,自不必说。朝廷重臣,也不能落在后面。那个吕熙、刘仁、高万杰,你们三位去挑粪,其他人跟着除草就行了。”

    被点到名字的三个人,立刻脸就黑了。

    啥也别说,谁让他们嘴欠。

    至于其他人,也是想笑不敢笑,生怕跟着倒霉。

    就这样,越来越多的高官重臣被提过来,一天活儿忙下来,腰酸腿疼,一身臭汗。有的身体不行的,等回家之后,连爬上床的力气都没有。

    他们算是领教了,朱标这家伙大多数时候,都是温良恭俭让的好好先生。

    只是偶尔恶趣味发作,当真坑人不浅。

    对此朱标只想说,要是一点坏水都没吸收过来,岂不是白白跟着张先生学了。

    反正科学育种工作已经在大明展开,还是由朱元璋和皇孙牵头,有这爷俩带头,几乎可以确定,必定能搞出点名堂了。

    只是什么时候能收获成果,还需要时间。

    但是对于一些人来说,时间已经不多了。

    譬如说,退入了漠北的王保保!

    来自极北的苦寒,摧残着这个男人的身体……尽管王保保还算不上老,但是他的身形已经开始佝偻,鬓边都是花白的头发。

    尤其是一张脸上,沟壑纵横,皱纹深邃。

    就像大多数草原上的汉子一样,过了四十岁,就不可抑制地走向了衰老,他也没有任何办法。

    而且常年征战,在他的身上,留下了太多的暗疾。

    腿部变形,膝盖,手指,关节变形,每到阴雨天,或是风雪来临,王保保都疼得专心刺骨,简直比天气预报准太多了。

    还有不断奔波,胃病也非常严重。

    近年来足疾又不时发作。

    种种状况,加到他的身上,王保保已经清楚知道,自己活不了太久了。

    如果自己死去,估计北元也就瓦解冰消了。

    要想保住北元,唯一的机会就是击败大明。

    只要有一场胜利,就能鼓舞人心,草原的汉子,不怕苦,只要能看到希望,就算有再多的苦,也能撑得下去!

    真想在有生之年,打败大明一次,只是一次就好啊!

    或许王保保的祈祷,感动了长生天,终于传来了消息,明朝三位藩王,朱元璋的三个崽子,率领兵马,从河套出发,直奔和林杀来!

    “好!战机终于来了!”王保保兴奋站起,突然脚尖儿一痛,又忍不住坐了下去,冷汗顺着额角留下,痛风真要命……

第八百二十八章 努力学习大明

    “兄长,你没事吧!”

    一个娇滴滴的女子,在王保保身边低语。

    此女子比王保保小了很多,身量高挑,浑身透着一股子马上女子的英气,与中原汉家女子,迥然不同。

    但是要论起容貌,却是无甚吹捧的,只能说相貌平平。

    毕竟身在漠北草原,一年有半年天气苦寒,朔风凛冽,夹杂着风沙吹拂,那个皮肤能好就怪了。

    两个脸蛋通红,上面又密布雀斑,还有些龟裂纹,看起来有些像梨皮。

    这个女子,正是王保保心爱的小妹。

    她其实是在中原出生的,八岁以前,都在汉地荣华富贵,吃喝不愁,是个十足的大小姐。

    只是随着元廷败退,她也不得不逃到草原。

    后来王保保兵败山西,逃到和林,几经辗转,才和妹妹重逢。

    等再看妹子时,装束也变了,吃羊肉,喝马奶,骑着无鞍马,纵横驰骋,那一刹那,王保保简直想哭出声来。

    因为很多人都说王保保是蒙古人,其实这事并不准确。

    前面也提到了,察罕帖木儿迁居河南,已经很长时间的,生活习惯上面,已经有了很大改变。

    而且他起家的时候,也是靠着地主武装,和刘福通大战,才一步步爬上高位。

    如果察罕是纯正蒙古贵胄,他和孛罗帖木儿的争斗,就是另一番光景了。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元末的红巾起义,王保保这一代人,没准就会改变习惯……像是他小妹这种,嫁给汉人丈夫,估计也没有什么问题。

    总而言之,这都是猜想了。

    因为出现了这一场红巾大起义,大明朝建立,王保保带着元廷最后的体面,退守漠北。

    此时此刻,王保保的妹妹,就要比蒙古女子还要蒙古女子!

    包括王保保在内,都是如此。

    他遍观周围,想到了一个好姻缘,就是利用妹子,和帖木儿联姻!

    这个帖木儿十分了得,正在东征西讨,扩充兵马。

    王保保也打算向西扩展疆域。

    如果他能和河中地区的帖木儿连成一片,进攻退守,全都有了足够空间,甚至可以联合起来,进攻西域的明军,把冯国胜赶出西域。

    这样一来,简直可以和大明分庭抗礼。

    放眼地图,就能看得很明白了。

    大明占据了漠南,拿下了辽东,等于斩断了北元东边的发展空间。

    随后晋王朱棡拿下了河套,冯国胜、傅友德等人,打通河西走廊,进入西域。从东从南,包抄北元残部。

    王保保面对的局面,几乎是泰山压顶,危如累卵。

    但他依旧没有放弃,王保保的算盘是固守和林。

    因为这里曾经是蒙古帝国的核心,是成吉思汗发号施令,向南征讨的出发地。

    只要和林在手,就可以继续打着元朝旗号,以蒙古帝国正统自居。

    哪怕铁锅天子已经降了,和林尚在,就还有号召人心的一杆旗帜。

    当然了,光有旗帜还不够,必须要有实力。

    所以王保保放眼向西,他准备拉拢原本的蒙古诸汗国,利用这些王公的力量,继续和大明周旋。

    其中在河中地区崛起的帖木儿,就是王保保非常在乎的势力。

    河中大约可以看成中亚,拿了这块地方,就堵住了西域明军的前进道路,没准还能再来一场怛罗斯之战。

    大唐止步于此,大明也未必迈得过去。

    张希孟喜欢强调历史,从老祖宗的经验中,汲取力量。

    王保保这家伙也苦读史书,不断以过去的例子,激励人心,稳固士气。

    只能说,你的对手更了解你。

    王保保修炼的成果,就是联合帖木儿,收拢蒙古诸王,一起对付大明。

    而这个计划,必须要用上自己的小妹妹……说起来她逃到草原,从一个养尊处优的大小姐,变成马背上驰骋颠簸的蒙古少女,已经付出太多了。

    现在还要拿她去联姻,换取更多的好处。

    王保保越是读史书,越是研究张希孟的文章,他就越觉得老脸发烧,根本下不去手。这种行为,简直跟他们消灭的赵宋一样了。

    一百年后,大元成了大宋。

    果然蒙古人无不怀念大宋,怀念到了不惜变成大宋。

    这要是让张希孟知道,他肯定会写文章嘲笑我的,让王保保变成千古笑柄的……这家伙确实是研究到位了,研究到了自己都信了。

    你一个北元柱石,蒙古统帅,你在乎这些事情干什么啊?

    你要学成吉思汗啊,老婆被抢走了,重新抢回了,生下了长子,也就认了呗,还能怎么样!

    这才是枭雄本色!

    奈何王保保一心研究张希孟,倒是把大明朝的套路弄得很清楚。

    “兄长,我打听过了,那个帖木儿比你还年轻,也算是一方英豪,他的势力发展很快,我们两家联手,绝对能雄霸万里,完全不用担心大明!按照蒙古女子的习惯,能嫁给强者,嫁给英雄,这是好事啊!”

    王保保忍不住深吸口气,“好事是好事,只是女子挑选丈夫,不应该德才兼备,人品端正,门当户对吗?”

    女子不客气道:“那是明人的习惯!”

    王保保又叹了口气,“傻妹妹,一个人如何,不光取决于别人怎么看你,也取决于你怎么看自己。就比如说朱元璋,他以大明皇帝自居,又以华夏之主为目标……就犹如我大元天子和蒙古皇帝一般。咱们要是把自己也当成了普通的蒙古人,大元朝就真的完蛋了。咱们和帖木儿那种土鳖不一样,咱们要讲究名正言顺,要保持国朝体面,你不懂啊!”

    这一套话,大哥说了不止一次,女子确实有点糊涂,“大哥,那你打算怎么办?”

    “妹妹,也不瞒着你,我打算这一次诱敌深入,在这个茫茫草原上,堂堂正正,击败大明。只要打赢了,我们就有了威风,到时候草原诸部,必定归心。蒙古诸王,也会听从号令。彼时帖木儿也会前来提亲,主动求娶,到时候我们的面子里子,也就全有了。”

    女子听得忍不住笑出来,“那不还是要联姻吗?”

    王保保愕然少许,无奈摇头道:“不一样,真的不一样,主动求娶,不一样的,你要相信大哥!”

    女子无奈颔首道:“我相信兄长,可是现在兄长患有足疾,时常发病,你还能打赢明军吗?”

    王保保呵呵两声,强撑着走了两步,随口道:“如果是张希孟领兵,我只有退避三舍,如果是徐达和常遇春,也不过是五五开而已。至于朱棣这几个崽子,就算我有伤病在身,对付他们,还是手到擒来,毫不费力!”

    女子目瞪口呆,“兄长,那个张希孟真的比徐达还厉害?”

    王保保愕然少许,无奈道:“张希孟这人,兵法打仗,都未必是一流。但是他通观全局,心思缜密,手段无穷。他要是出兵,必定会瓦解军心,然后逼着我们逃遁。让我们的牲畜流产,马匹瘦弱,牛羊病死。等我们精疲力尽,然后再出兵围攻。不给一点活路!”

    女子目瞪口呆:“竟会如此?那,那我们还有什么胜算啊!”

    王保保笑道:“就是这话!如果是张希孟,确实没有胜算,因此必须远远逃遁。可换成徐达和常遇春,他们为求斩获,必定会多路出击,小心求战。我应付起来,也十分困难。”

    王保保又道:“换成了朱棣几个人,那就不一样了,他们没有老一辈的沉稳,又一心求胜,想要建功立业,这种小崽子,我用一只手就碾碎了。”

    王保保的信心,感染了妹妹。

    “既然如此,我要跟着大哥,要看着大哥,亲手击败明军!”

    王保保怔了一下,“你,你还是不要去了,就留在和林,等着大哥的凯旋的消息……”

    女子迟疑再三,终于不情不愿点头了,“我知道,在大哥心里,咱们还是上国的天上人,女孩子不能上阵杀敌的!但是明军那边,都有好多女子从军,你不知道吗?”

    王保保正色道:“所以他们才是红巾贼寇,算不得大元正统!你等着吧,有朝一日,还会牧马中原的。他朱元璋能恢复中原,我们也势必有人能恢复大元,会有的,一定会有的!”

    王保保这个人,都有点不正常,他调兵遣将,光是骑兵,就集结了十万还多。

    大元朝最后的本钱,都押上来。

    而在另一边,朱棣正跟两个兄长,推杯换盏,喝得高兴。

    晋王朱棡,余怒未消,借着酒劲儿,质问朱棣,“老四,当初你勒索兄长,逼着那么多晋商去北平,我跑去河套,给你养羊剪羊毛……你说说,你这么对待三哥,你朱棣够意思吗?”

    朱棣懒洋洋道:“这事情不是在京城说过了?大哥还让咱们一起喝酒,尽释前嫌,你忘了吗?”

    朱棡哼道:“我没忘!我只是想提醒你,人在做,天在看!这一次灭了北元,有什么好处,你要多分我点!”

    一句话,暴露了朱棡的心思,他要的是战后的好处。

    朱棣不慌不忙,“三哥,实不相瞒,你要是不说晋商,我也就不废话了。可你说了,我也就不能不讲。楚琦,还有齐泰,他们抓到了三个商贾,发现他们向王保保透露此次用兵的消息!”

    “什么?”朱棡大惊,“四弟,你没有胡言乱语吧?我们的用兵计划暴露了?”

    就连朱樉都不由得瞪大眼睛,“老四,你没撒谎吧?”

    朱棣直接掏出了三封信,甩在了桌上。

    这俩兄弟连忙拿起来,仔细一看,发现上面只有三王出师的消息,这俩人不由得松了口气。

    “老四,他们还不知道吧?”

    朱棣笑道:“他们要知道,王保保怎么回来送死啊!两位兄长放心吧,咱们这一次,必定能立下盖世之功!”

第八百二十九章 生产和建设

    “将士们,十年耕战,可还能上阵杀敌吗?”

    冯国胜手握佩剑,立身大旗之下,质问在场将士。

    在他的对面,是数万名明军主力。

    这些人普遍不年轻了,最小的也差不多三十岁。而且由于西北苦寒,风沙袭击。他们皮肤粗糙,容貌衰老。有好些人看起来都有五十岁上下了。

    但是此时此刻,大家伙腰背笔直,目光如炬,一团火焰,熊熊燃烧。

    这里就是哈密卫。

    当初西进军团,从凉州出发,凿穿河西走廊,进军西域,拿回汉唐故地,竟是何等风光!

    只是到了西域之后,大家伙才勐然惊觉,什么盖世之功,他们简直到了绝地,想要活下去都很困难!

    汉朝的西域,拥有三十六国,马匹牛羊,都数量惊人,由此可见,彼时西域气候还好,降水也充沛。虽然依旧艰难,但还能生存。

    几百年之后,情况已经全然不同,降水减少,不少古城被废弃,漫天黄沙,吞噬了昔日繁荣的市镇。

    大批的绿洲消失,水源地减少。

    牛马牲畜也少了,可耕种的土地更是少得可怜。

    走了一圈的冯国胜几乎绝望了,这样的地方,还怎么守啊?

    拿到手里,又有什么价值?

    那一刻,冯国胜想过放弃,干脆返回凉州算了。

    只是这个念头冒出来,他就立刻想到了自己的兄长,想到了当初决定西进时候的谈话……无论如何,也不能放弃故土。

    老祖宗能做到的事情,我们一样能行!

    冯国胜就坐在沙丘上面,整整一夜,任凭狂风摧残。他的眼前,晃过兄长的模样,他的耳边,也是大哥的教诲。

    人定胜天,无论如何,也要生存下去!

    从第二天开始,所有将士,就开始勘察地形,寻找水源,发现适合耕种的土地。

    西域这地方很奇怪,光照充足,昼夜温差大,方便水果积累糖分,也适合麦子,棉花的生长,只要能解决灌既问题,有了水源。

    种什么长什么,长什么收什么!

    绝对的天赐宝地。

    可问题是去哪弄水?

    没有水什么都是空谈。

    冯国胜考察当地情况,询问本地人,又查阅过去的文献……经过了三个多月的忙碌,终于弄明白了,这里有水,只不过水在高山上。

    那些山顶的积雪,到了春夏,就会融化,变成涓涓细流,流淌下来。

    只不过由于气候干旱,风沙大,蒸发快。

    还没等流到山脚,就已经蒸发掉了。

    因此想要得到水,必须修筑暗渠,也就是当地俗称的坎儿井,在山坡水源地,挖下一条竖井,收集冰雪融水。

    然后还要修一条地下横渠,把一个个竖井收集的水,运送到山下。

    这事情说起来,可操作起来,绝对比登天还难。

    因为缺少机器,没法探查地质构造,完全凭着运气。

    往下挖竖井还好,可是挖横渠的时候,上层的土石塌方,很容易就把人活埋在下面。

    而且如何确定挖掘的方向,如何搬运大块的石头,这些难题,一个接着一个,哪一个都是要命的。

    了解的越多,知道的越清楚,冯国胜就越是无奈。

    你以为接了一个无上的荣耀,可是在荣耀背后,却是难以想象的付出。

    还能怎么办?

    拼了!

    冯国胜选择了三十多处,每处都安排了一个千户负责。

    每几个千户所,就要有一位将领统御,从他开始,所有人都要干活,不许有任何例外。

    从这一天开始,西进军团的诸将和士兵,起早贪黑,上山挖井,修建营房,开辟农田……他们一手拿着刀枪,一手拿着锄头。

    既要会打仗,又要能交朋友。

    整个西进军团,绝对是明军当中,综合素质最高的一群人。

    他们提起刀,就能杀敌,放下刀,拿起锄头,就能耕田,扛着铁钎,上山挖井引水,提起笔,就能登记往来商贾货物。

    和当地头人交朋友,开怀畅饮,给小孩子上课,识文断字……毫不夸张讲,每个人都是多面手,六边形战士,没有任何弱点,也不敢有任何弱点!

    在这块生存艰难的土地上,不把自己百炼成钢,如何扛得住西域的风沙摧残?

    时至今日,冯国胜只想说一句,张相圣明!

    当初张希孟安排兵马西进的时候,所有人都是特别挑选的。

    冯国用有大局观,冯国胜能配合兄长,傅友德能打,郭兴会统兵……下面的将士,多数都要识字,要读书明理,要有非常高的素质。

    彼时很多人都不明白,这是去打仗的,用得着这么精挑细选吗?

    徐达和常遇春统领的北伐大军也没有这么麻烦啊!

    一支偏师,竟然比主力还严格,你张希孟想什么呢?

    若非张希孟的强大威望,还有老朱的绝对信任,根本就做不到这一点。

    可是当他们开进了西域之后,一切都豁然开朗了。

    张希孟的安排,简直神了。

    单论起战斗力,这支偏师未必比徐达他们厉害多少……可是到了西域,打仗根本不占主要的,至多三成,甚至更少!

    真正关键的是发展,建设,用一双手,在一片蛮荒之地,打造一个家园出来……在这时候,读书识字就显得尤为重要。

    怎么修坎儿井,用什么方法,需要什么工具……这些事情,显然不是一个浑浑噩噩的人能做到的。

    必须充分发挥每一个士兵的聪明才智,肯干活,还要会干活……

    从这一天开始,中原各地的物资送到西域,冯国胜带领士兵,建立冶铁作坊,打造农具兵器,建风车春米,引入纺织机器,处理羊毛,驼绒……收拢西域诸部,跟他们交朋友。

    愿意服从大明的拉拢过来,不愿意听话的,就只能出兵讨伐。

    建立规矩,保护商路,尤其是那些还愿意行走丝绸之路的商人,都要给予保护,要跟他们讲道理,宣扬大明的策略。

    说来好玩,北平是最先用纺织机的,第二个竟然就是西域。

    虽然他们规模远不如北平,但是这些人的意识绝对超前。

    就这样,从大明立国,开始西征算起,十余年的光景,冯国胜在西域修建坎儿井一百有余。

    引水灌既面积超过八百万亩。

    他们年产粮食三百万石,不光自己吃,还能拿出去卖。

    豢养马匹十万,牛羊不计其数。

    甚至他们还种了大片的葡萄,瓜果,他们还有酒厂,能出产质量极高的葡萄酒……他们还有玉器厂,出产品质极高的和田玉,玛瑙。

    许多商贾到了西域之后,都会目瞪口呆,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那里是西域,分明是塞外江南!

    吃一块哈密瓜,喝一杯葡萄酒,简直让人心旷神怡,物我两忘,几乎原地飞升!

    太美了,太不可思议了!

    哪怕是冯国胜自己回忆起来,也是跟做梦一样。

    他们确实证明了人的力量可以多强大!

    凡人之躯,比肩神明!

    没错,我们就是让日月换新天的神!

    “将士们,弟兄们,咱们不年轻了,十年生息,十年教训。到了算账的时候了!”冯国胜挥舞着拳头,兴奋说道:“此一战,彻底剿灭王保保,灭了北元,我们北边的压力就没有了。茫茫草原,都是我们的牧场。到了那时候,我们在哈密也建立纺织厂,比北平更大的纺织厂。我还要筹建一座学堂,一座顶级学堂。别人有的,我们也要有!”

    “这一战之后,我们之中,很多人都要解甲归田,都要在这里生息繁衍。你们不少人都娶了妻子,生下孩子。总而言之一句话,为了大明,为了自己!”

    “全军出发!”

    冯国胜在哈密出师,一共兵马只有三万五千人,配属战马却高达七万匹,平均一人两匹。

    这些久历风霜的战士,纷纷跳上战马,伴随着斑驳的大旗,苍凉的号角,毅然北上。

    “吴先生,这一战之后,怕是就没有大元朝了吧?”有一个小战士,围着吴大头,笑呵呵道。

    此时的吴大头,脑袋上的头发也半数花白,他捻着胡须,意味深长道:“早就该没了!”

    这一路明军果断北上,他们的目的是袭击王保保的后路,截断蒙古西道诸王增员王保保的路,也切断王保保向西逃窜的路。

    这是一柄尖刀,要的就是一个稳准狠。

    冯国胜,傅友德,郭兴,邓愈,名将尽出。

    由于西域明军以骑兵为主,运动如飞,速度极快……集结起来,效率远超王保保的估计,他是得到了消息,但他总觉得不会来这么快。

    不管你们几路来,我只一路去。

    先击败三个小崽子,我就可以顺利收工。

    再说直白点,也就死而无憾了。

    王保保坐在马背上,巡视所有部下,心情大好。

    “此战……必胜!”

    王保保下令,全军出动,可就在这时候,突然一阵狂风袭来,漫天沙尘,弥漫而至,顷刻间笼罩了所有兵马。

    王保保也不得不闭上眼睛,躲避风沙。

    等风过去,王保保要重新上路,眼前的一幕让他的脸都黑了,那一杆他自己的大纛从中间折断,宛如断裂的骨头,触目惊心……

第八百三十章 偷家狂魔蓝玉

    身在乱世,能活下来的人,都有那么点运气,越是大反派,运气就越是逆天。

    王保保也在其中。

    他刚刚出发,大纛旗断裂,随后王保保坚持出兵,在上马的时候,马镫的绳子又断了,险些摔倒。

    自从追随着察罕帖木儿对付红巾军开始,王保保征战沙场几十年,经过了多少次战斗,马匹也换了不知道多少次。

    而这套马具,倒是他从中原带到草原的,一直没有更换,即便有损坏,也只是重新修补,继续使用。

    因为这套马具对他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不光是当年母亲缝制,里面还有她求来的护身符。

    王保保坚信多年来,能够平安无事,就靠着这点运气庇护。

    只是他没有想到,今日出征,竟然会损坏,难道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吗?

    不,不是这样的。

    都怪自己,身体不好,有好长时间没有骑马了,马具自然放在一边,缺了护理,如今突然使用,损坏了也是理所当然。

    “再换一套就是了,不必惩罚马童……再传令下去,所有人务必小心,不能有半点差错。这,这是好事,是长生天庇佑,提前帮咱们排除危险,助我大元将士,所向披靡!好事,好事啊!”

    不得不说,王保保把辩证法学得挺到位的。

    终于十几万蒙古大军,顺利出发,再无阻挡,一往无前,扑向了朱棣。

    “走吧,咱们也该出发了。”

    蓝玉缓缓举起了长刀,果断挥舞,足有五万名明军将士,自开平以北,日夜兼程,杀进了大元的岭北行省。

    时至今日,徐达和常遇春,依旧是大明最强悍的将领。

    他们之下,蓝玉绝对属于靠前的,甚至具备了和这俩人掰手腕的资格。别看蓝玉这货一肚子坏水,缺德带冒烟。

    但是他在领兵这件事上,不断用心研究,不放过任何技术进步,他的兵马,是火器程度仅次于朱英的。

    骑兵,步兵,甚至是辎重后勤,全都没有弱点。

    尤其是让人惊叹的是,蓝玉在情报上面,简直做到了极致。

    知己知彼这件事,他比谁做得都精细。

    也正是了解蓝玉的才能,知道他的本事,才敢把这一次的大战交给他负责。

    此刻的草原大漠,纵横三千里,四路强悍的兵马,都在快速移动,奔赴战场。

    如果能俯视这个战场,洞察全局,就一定会被眼前的局面震撼到。

    在最西边,是西域军团,他们人数最少,但作战经验丰富,骑兵众多,所向披靡。十年磨一剑,今日放光华。

    正是要横扫蒙古兵马,建功立业的时候。

    而在战场的东边,以蓝玉为首的五万明军,不光是精锐,而且装备大量火器,战力无双,气势如虹。

    他们的目标就是和林,势必要一举捣毁这个北元最后的据点。

    在蓝玉的前面,足有几百名夜不收斥候骑兵,探查情况,为大军开路。

    这些夜不收,堪称蓝玉的王牌所在。

    数万大军出击,如果被敌人发现了动向,人家立刻逃跑……或者干脆像放风筝似的吊着你,等你疲惫不堪的时候,果断出击,那你必败无疑。

    换成谁都是一样的。

    所以在战争中,时刻掌握敌情,了解敌人动向,非常重要。

    要不然为什么组织起民兵百姓,那么重要。就因为敌人杀来的时候,这些民兵可以及时传递消息,袭击侦察兵,阻断道路,隔绝通信。

    这样一来,敌人杀进来,就是一团浆糊,丝毫摸不清对手的情况,找不到主力所在,打败仗也就不足为奇了。

    这是在中原的战术,放到了茫茫草原上。

    就需要夜不收在前,甚至要放出去三五十里。

    他们帮忙探查情况,如果遇到了元军的小股骑兵,就需要果断歼灭,打瞎元军的眼睛。如果是遇到了元军的主力,就必须立刻将消息送回来,让统帅及时做出调整。

    说白了,这些夜不收就是大军的眼睛,耳朵,是一层保护伞。

    有他们在,主力就笼罩在迷雾之中,敌人摸不清状况,一头扎进来,必死无疑。

    但是也很显然,夜不收的任务有着极大的危险性。

    他们冲在最前面,探索道路,了解敌情。要面对狼虫虎豹,山河险阻……随时可能遇到元军的同行,更有可能一头扎进元军的包围圈。

    在战场上,他们永远都是敌人最先要解决的力量。

    出生入死,九死一生。

    丝毫不夸张。

    蓝玉最强的一点,就是他足足训练了两三千夜不收,这些人战力无双,凶猛无敌,又机警异常。

    遇到了战事,夜不收在前面开路,蓝玉就可以顺利推进,毫不担心。

    所以说,一场战斗的胜负,往往在战前就注定了。

    明军用二十年的光景,打造出了一支强悍无比的战争机器,从头到脚,每一根汗毛,都狰狞恐怖。

    台上十分钟,台下十年功。

    在这一场大战中,或许只是一闪而过,只有短短的一个冲锋,背后却是十年辛苦,成吨的血汗。

    当然了,也是这样一场战斗,就能决定今后几百年的走向。

    就比如历史上的岭北之战,徐达败给了王保保,大明失去了最好的剿灭元廷的机会。

    洪武朝没有完成这个任务,朱棣继续五征蒙古,一样没有斩草除根。

    一直拖到了土木堡,明军翻车了。

    不光惨败,还被打断了脊梁,失去了战场的主动权。

    如果说永乐朝,南征北战,纵横天下,万邦来朝……那时候的大明朝,代表一个比肩汉唐的天下,那么土木堡之后,明军退守九边,无法进取,就是从天下,变回了一个国家。

    从某种程度上讲,这是大明的入关之战!

    一战成功,从此天下无敌,稍微差错,就要失去十年,甚至是百年良机。

    身在应天的张希孟,提起笔,酝酿着情绪,他在写一篇文章,写到底要如何构建属于大明的天下。

    此战之后,北元一扫而光,大明需要规划属于自己的世界,从最顶层设计,一直到普通人在这个体系中的定位,自上而下,都需要有足够的准备。

    张希孟已经酝酿了一段时间,他现在开始动笔写作。

    只不过在张希孟的抽屉里,还有另一篇文章,那就是一旦战败了,需要怎么办?

    莫要灰心,莫要丧气。

    十年准备,再次出发,不破楼兰,誓不罢休!

    好家伙,聪明人都是两手准备的。

    再看朱元璋,他就简单多了,带着大孙子,在城外堆肥,忙得不亦乐乎。只是偶尔休息的时候,朱元璋会凝视北方,在脑中一遍又一遍,思索着战场的情况。

    那一刻,千军万马,呼啸而过。

    其实朱元璋很清楚,他早就不适合领兵出战了。

    他一旦动身,就会给自己人,给对手,都带来巨大的压力。

    要么自己人忙中出错,露出了破绽。要么敌人提前灰溜溜逃跑,避而不战。

    所以他只能默默关心着,甚至不能表现出任何的急躁,以免影响了前面的将士。

    还真是不容易啊!

    “来,跟着皇爷爷除草去!”

    朱元璋抓起朱雄英的小手,祖孙两个笑呵呵往前走。一个是真的开心无事,一个是装得若无其事。

    关乎大明命运的战斗,突如其来爆发。

    指挥使章存道率领三千明军先锋,在土剌河遭逢元军突袭,三千人马,损失过半。

    章存道拼命突围,率领着不到一千人向南逃遁,幸好遇上了晋王朱棡,他领着五千人接应章存道。

    “殿下,后面是蒙古大军,赶快撤退吧!”

    朱棡冷哼一声,“让我撤,还不够格!就算是王保保亲自来了,我要要从他下巴上薅下几根胡子!”

    朱棡果断迎击,他遭逢北元大将贺宗哲的两万大军,朱棡明显兵力不占优势。

    但是明军果断冲击,丝毫不畏惧,一战下来,贺宗哲留下了两千多具尸体,仓皇撤退。

    随后王保保率军亲临,又和朱棡交锋,双方互有损失。

    “三哥挺有两下子,居然能和王保保杀得有来有回,我还低估了三哥。”

    朱樉给他一个白眼,“你目空一切,心里又有谁?别废话了,接下来要怎么打?”

    朱棣笑嘻嘻道:“二哥,你真冤枉我了,接下来我准备增援三哥,然后佯装战败,二哥你领兵接应我们。就这样,咱们且战且退,引诱王保保南下。”

    朱樉一怔,“老四,你愿意信二哥?”

    朱棣嘿嘿一笑,“那就要看二哥愿不愿意救小弟了?”

    朱樉深吸口气,“我还没有糊涂到蒙古人的程度!”

    朱棣爽朗一笑,满心欢喜……他率领一万五千人,意在增援朱棡,结果王保保派出一支兵马,伏击朱棣。

    朱棣兵败,连累朱棡也不得不退去。

    蒙古大军随后袭来,朱樉立刻发兵援救。本来是三王气势汹汹,杀向和林,结果变成了分兵作战,各个击破,让蒙古人打了个屁滚尿流。

    一口气往南跑了一百多里,这才停下来。

    象征着朱棣身份的燕王大纛旗还丢在了路上,成为了王保保的战利品。

    看来真是长生天保佑,我的大纛断裂,只是提醒加小心罢了,这一次势必要大破明军!

    憋屈了十多年的王保保,终于浑身焕发喜悦,仿佛找到了第二春一般。

    “传令下去,立刻分兵包围,我要把这三个小崽子,留在草原上!”

    贺宗哲率领两万兵马,继续南下,迂回包抄,王保保主力泰山压顶。

    明军处境越发不妙,只能退守一个元廷废弃的大型仓库,勉强列阵迎敌。

    双方一连战斗了五天,蒙古大军四面围攻,朱棣三兄弟勉强应付。

    王保保甚至让人打着朱棣的旗号,绕着明军营地奔跑。

    “朱棣小儿已经死了!朱棣完蛋了!”

    面对元军的手段,朱棣不得不在军营里面奔跑,告诉所有人,他还在这儿,别信元军的鬼话!

    可即便如此,明军的粮食,尤其是饮水,已经消耗殆尽,甚至有士兵喝马血解渴!

    “蓝玉,你这个王八蛋,我们都拼命了,你要是还不成,我,我就只能欺师灭祖,跟你拼了!”

    朱棣嗓子冒烟,在心里头暗骂。

    而就在这时候,一骑飞至王保保军中,此刻的王保保还在喝马奶酒,看着胡姬跳舞。

    或许明天就能击破明军大营,活捉三王,重振蒙古雄风!

    “不好了,不好了,和林失守,大王全家都被俘虏了!”

    王保保仿佛没听明白,愣愣道:“你,你说什么?”

第八百三十一章 俘虏王保保

    又是蓝玉,又是背后偷袭,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

    没法不熟悉,当年察罕帖木儿就是倒霉在这一招上,随后偷袭开平城,对付倭寇……蓝玉是越用越熟练,指甲盖儿长毛——老手!

    王保保没有准备吗?

    其实不然,既然决心一战定胜负,王保保不可能不做功课。

    他之所以没有预料到,是因为他无论如何也不能相信,朱樉、朱棡、朱棣,这三位藩王,朱元璋的宝贝儿子,带着十来万兵马,自河套而来,他们会充当吸引敌兵主力的倒霉蛋。

    这完全不合理!

    三位藩王,皇帝嫡子。

    大明朝不是北元,没有走到山穷水尽的时候,犯不上拿皇子拼命。

    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大明赢得太多了,已经忘乎所以了,以为派遣谁都能立功,既然如此,为什么不给三位藩王一点机会?

    这也是王保保下定决心,要赌一把的原因。

    大明疏忽,皇子领兵,他要是还不敢出动,未免也太懦夫了。

    王保保无奈仰天长叹,他依旧算计错了。

    好一个大明朝,好一个朱元璋!

    王保保切齿咬牙,作为一个纵横沙场一辈子的老将,此刻的他,保持了难得的冷静……怎么办?

    立刻领兵逃回去?

    可问题是和林已经丢失,自家人也被俘虏,他的归路已经断了,哪里还有逃跑的可能?

    而且自己到了此时此刻,不但老病缠身,时日无多,就连后退的余地也不多了,难道自己要去河中,投奔帖木儿吗?

    简直笑话一样!

    王保保是顶天立地的汉子,我宁可站着死,也不苟且偷生。

    更何况,我还就未必会死。

    眼前还有一个机会,只要我集中全力,打开明军大营,俘虏三王,拿他们换回自己的家人,也不是不可能!

    “蓝玉距离还有多远?”

    送信的立刻道:“小人快马加鞭,拼了命跑过来。蓝玉的兵马要想赶来,至少还要两天!请大王早做打算!”

    “两天,还有两天……行了,你先下去休息吧,回头会有重赏。”

    送信之人连忙答应,转身要走,就在此时,王保保突然抬起袖子,一柄短锤飞出,正好甩在了送信之人的后脑勺。

    嘭!

    一声闷响,送信之人浑身颤抖,躺在地上,他费尽力气,扭头盯着王保保。

    “为,为什么?”

    王保保没有说话,只是一摆手,又有人过来,斩下首级,退到了一旁。王保保淡淡看着地上的无头尸体,袖子里的手指微微颤抖。

    以他的本事,就算五年前,也足以一击致命,连说话的机会都没有。

    可是今天,杀这么个无名之辈,就这么费力气,而且手腕关节又开始疼痛,连带着膝盖,脚踝,也一起疼。

    锥心透骨,浑身颤栗,后背都让冷汗湿透了。

    当真是完了,此生或许就是最后一次机会了。

    王保保下令封锁消息,再有人来送信,立刻斩杀。

    他又闷坐了差不多一个时辰,随后才下令,四更开始,猛攻明军大营!

    战斗又一次开始,而且比往日还要早许多。

    “王保保,你他娘的上岁数不睡觉,人家还要睡呢!你个天打雷劈的老王八蛋!”朱棣骂骂咧咧,一点好话都没有。

    事到如今,还能怎么办,打吧!

    朱棣把燕王府的火铳手都派出去了。

    这可是蓝玉帮他训练的,几乎是保命的杀手锏,朱棣也不管了。

    “给我挡住,我要跟老王八同归于尽!”

    朱棣提着刀,四处督战,一刻不停。

    他的喉咙就跟着了火似的,一整天下来,嗓子已经出血,几乎失去发声的能力。

    在他的面前,一排排的元军,被火铳击毙,尸体横七竖八,铺满了大营前面的空地。

    明军这边,同样疲惫不堪,而且有几次元军凿开了营垒,朱棣甚至要亲自督战,堵上缺口。

    “二哥,三哥……我,我怕再有一天,咱们就撑不住了。”

    朱樉没说话,而是拿出一个水囊,递给了朱棣。

    朱棣下意识一愣,还有水喝?

    “是马奶,喝吧!”

    朱棣这才接过来,喝了两口,发现确实是马奶,而且还很新鲜,真是奇了。

    “二哥,你也喝两口吧!”

    朱樉咽了口吐沫,有心要喝,但还是忍住了。

    “我,我还有!你,你带着吧!”朱樉随即道:“老三,老四,姓王的要拼命了,那两路人马如何,咱们也不知道。我看你们还是突围吧!”

    朱棡眉头紧皱,“二哥,要突围,咱们一起走!王保保挡不住咱们!”

    朱樉一愣,随即无奈苦笑,“咱们这一次出师,毫无战果,就这么跑了,如何面对天下人?”

    “那,那也不能留着二哥断后!”

    朱棣也帮腔道:“就是,大明的藩王皇子,可不能落到王老狗的手里。”

    朱樉突然呵呵一笑,“老四,你当王保保能抓住我?大明只有战死的秦王,没有被俘的朱樉!无论如何,我都要跟他周旋到底!”

    “二哥,明明该是我断后才对!”朱棣大吼道。

    朱樉冷笑道:“你抢什么?你还没成亲,也没有孩子,你要死了,燕王一脉就绝后了!”

    朱棣被说得哑口无言,朱棡闷声道:“二哥,我也娶亲了,我和你一起断后,让老四跑了算了!”

    朱棣真的急眼了,就你们俩是英雄,我就是贪生怕死的小人吗?

    “要拼命就一起来,没准什么时候蓝玉到了,咱们就赢了。”

    蓝玉能来吗?

    三兄弟也说不好,但是有一件事,他们可是很清楚,今天已经杀了五百匹战马,由于缺水,马血也是格外浓稠,喝到嘴里,令人作呕。

    但即便如此,也快要没了。

    没了水喝,几万人随时都会崩溃!

    他们不是没有准备,但是到了战场上,再多的准备,都不免疏漏。

    这一处元廷的仓库旧址,其实是有水井的,但谁也没想到,由于缺少降水,井水下降太快,才用了两天,就一滴也没了。

    “要是能下雨就好了!”朱棣嘟囔道。

    朱棡白了他一眼,“做什么美梦呢!草原之上,降水本来就少,你还想着下大雨啊?”

    朱棣无奈翻了翻白眼,“不管怎么样,有点念想总是好的!”

    三兄弟没商量出结果,分开的时候,也没有注意到,就在东南方向,有一片云翻滚着,不断扩大面积。

    这一天的战斗,刚过三更,就爆发了。

    元军甚至没有等到四更天。

    他们点起火把,挑灯夜战,潮水一般的兵马,冲向了明军营地。

    一上来就是玩命的架势,

    多达十几处,全都岌岌可危。

    朱棣无奈提刀督战,又是大声呼喊,又是亲自上阵。他渴得受不了,把二哥给的马奶喝光,这才发现,原来在水囊里面,有一块银子。

    正是银子,能够消毒,延长马奶的保存时间,不然就会变质。

    朱棣算是又学到了一招。

    可这也不能帮着他击败元军啊!

    眼瞧着离天光放亮不远了,元军的攻势肯定更猛烈,无论如何,也扛不住了。

    难道我朱棣就要死在这里吗?

    “姓蓝的,你怎么还不来啊?”

    朱棣简直想哭,但他欲哭无泪。

    士兵们已经到了极限,水井里的湿润泥土被扣了出来,放在嘴里……马血,马尿,全都成了宝贝。

    甚至还有接自己的尿……没有水喝,绝对是最残酷的刑罚,足以让人崩溃。

    王保保,你等着,千万别落在我的手里,不然弄死你!

    喊杀声再度响起,元军又一次扑上来,严重缺水的明军,已经提不起力气,不断有人倒下去,整个战场,岌岌可危。

    突然,一个缺口出现,朱棣只能带着亲卫扑上去,可就在他向前跑的时候,突然有什么东西落在了脸上。

    朱棣一怔,随后接二连三,落了下来。

    朱棣猛地一抬头,是雨水!

    没错,一片浓郁的黑云,带着雨水,倾斜而下。

    这一刻朱棣简直喜得要疯了。

    下雨了!

    老天保佑!

    真的下雨了!

    同样发疯的还有所有明军将士,大家伙张大嘴巴,贪婪喝着雨水,失去的力量迅速回归。

    这可不只是身体上的满足,更是精神上的振奋!

    天降甘霖,老天都在保佑我们,蒙古人必败无疑!

    本来已经半死不活的明军,瞬间原地复活,而且比之前还要凶猛。

    他们嗷嗷怪叫着,冲向了元军。

    此消彼长,元军被这一场雨弄蒙了,士气一落千丈。

    此刻的朱樉,朱棡也都大喜过望,露出骇然神色。

    “还真让老四说着了,居然下雨了!”

    “三弟,怎么办?”朱樉咽了口雨水,兴奋问道。

    “还能怎么办?杀出去!趁着这一股士气,冲散元军,机不可失!”

    “好!”

    朱樉果断竖起了大纛,全军出击。

    憋屈了许久的明军,宛如决堤之水,汹涌而出。

    本来还占尽优势的元军,此刻居然节节败退,狼狈不堪。

    而就在这时候,元军的背后鼓角震天!

    本来还有两天道路的蓝玉所部,只用了一天多,就已经杀到了眼前!

    “给我狠狠杀!”

    蓝玉一马当先,冲进了元军阵地。

    顷刻之间,胜负逆转。

    王保保也只能徒呼奈何。

    明明最后一次,老天爷怎么还不愿意帮我?

    正在王保保大惊失色的时候,蓝玉领兵,已经杀到了眼前。手下人不敢迟疑,慌忙护卫王保保逃命。

    只是阴雨天气,王保保的病痛比往常严重好几倍,加上强装镇定,连续指挥兵马,他也是强弩之末。

    在拨马逃跑的时候,竟然一下子从马背上摔下来!

    蓝玉看在眼里,简直大喜过望,“王保保被俘了,王保保完了!”

    他疯狂扑上来,但是有人比他还快。

    朱棣提着刀,带着护卫,也杀了过来,他眼珠子都红了,“王保保是我的!”

    而此刻的王保保,尚存一丝理智。

    要是被他们俘虏了,简直生不如死!

    他从怀里抽出匕首,就要自行了断。

    可是在转手对准脖子的时候,手腕一阵剧痛,已经变形的关节,根本用不上力气,王保保情急之下,只能往脖子上划,脑袋也跟着动,只是连着划了好几下,只是蹭破一层皮而已!

    到底是还是朱棣快了一步,“王保保,你被俘了!”

第八百三十二章 君臣团圆

    草原的暴雨总是急促的,大雨洗过,天朗气清,心旷神怡。

    朱棣,朱樉,朱棡,这三位藩王,死里逃生,互相看了看,半点都高兴不起来,哪怕是俘虏了王保保,他们也很愤怒!

    姓蓝的,你来的太晚了!

    “我要弹劾蓝玉。”朱棡气哼哼道。

    朱棣翻了翻眼皮,无奈道:“他可是大哥的妻舅,你们不怕大嫂发怒?”

    “怒就怒!他来得太慢了!”朱棡不客气道。

    朱樉也道:“没错,他再晚一点,我们就都成了死鬼,这事情父皇会替我们做主的!老四,你到底跟不跟我们一起上书?”

    朱棣抱着脑袋,无奈道:“二哥,三哥,我,我现在就是想不通……明明我们准备了这么久,也都反复商量,筹备了那么充分,怎么到了最后,还是打成了这样子,被围困,缺少饮水,几乎渴死……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朱樉和朱棡也互相看了看,怎么回事?

    还是咱们太菜了?

    又或者是王保保太强了?

    怎么就打成了这样子,丝毫没有大获全胜的喜悦……正在三兄弟糟心的时候,突然有人笑道:“不错啊,还知道反思,要不要我跟你们一起讨论讨论?”

    这声音正是蓝玉,朱樉和朱棡的脸瞬间黑下来,朱棣也只剩下干笑。

    蓝玉并不以为意,一屁股坐下来,“我在武学当过先生,我就先说……这一次的目标是一举消灭王保保势力,彻底荡平北元……这是陛下和太师一起定下来的,他们安排了三路出击,分进合围,冯国胜断元军后路,我直接出兵和林,捣毁老巢。你们三个人,负责诱敌,没错吧?”

    朱棣点头,“是,是这样的。”

    蓝玉继续道:“也就是说,这一场战斗,从太师制定方略,到陛下下旨,再到我们三方布置,决定出兵,都没有问题,对吧?”

    朱棡突然道:“蓝将军,你为什么比来得晚许多,你难道没错?”

    蓝玉摆手,“晋王,你先别急着发火,我问你,你们为什么没准备足够的水源,为什么会在这块绝地立寨?元廷明明已经放弃了,你们怎么还来?”

    连续质问,让朱棡一时语塞。

    而朱樉则道:“我们出发的时候,突然有牲畜沾染瘟疫,大批牛马死去,就连骆驼都损失了不少。我们没法携带太多的水。而且,而且我们的斥候出现了问题,他发现了水井,但谁知这里的水井没有多少水,只是两天,就光了!”

    蓝玉又道:“很好,水的事情过去了,那我再问你们,为什么面对王保保,会连续战败?我记得军中给你们选派了老将,为什么他们没起作用?”

    提到这里,朱棡首先急了,“什么军中宿将?那个章存道简直坏事!让他充当前锋,他没有直到和林,而是把我们领到了土剌河,他的前锋遭到了元军偷袭,还是我把他救下来的!”

    朱棣跟着道:“确实,我也随后督兵援救三哥,可就是因此,我们和二哥分开,王保保一拳打过来,我们乱了方寸,诱敌变成了撤退,损失了不少辎重,包括粮草,火器!要不是二哥和三哥有些经验,我们根本稳不住营寨,就被元军打败了。”

    蓝玉又点了点头,“很好,既然说完了你们犯的错,那就说说我吧!”

    朱棣一愣,“你也有错?”

    蓝玉忍不住呵呵道:“我又不是神仙?怎么会没错!这么说吧,我派遣夜不收开路,就在经过元军黑林行营的时候,遭逢大股元军!”

    “什么?”朱棣大惊,“那,你跟他们打了?”

    “没有!”蓝玉道:“根据我的判断,他们是元廷东道诸王的兵马,按照常理,他们应该在北海附近放马,可偏偏他们大举南下,让人十分费解。”

    “那是为什么?”朱棣追问。

    蓝玉道:“我也不清楚,可能是两种可能,一个是北方气候寒冷,他们不得不提前南下,还有一种可能,就是王保保让他们南下助战!”

    布置很好的战斗,突然来了几万人,横生变故,朱樉和朱棡也都看向了蓝玉,“你是怎么决断的?”

    “我赌王保保没法指挥他们,为了避免冲突,我主动绕行,大约耽误了两天半的时间。”蓝玉说完之后,看了看三个人,“怎么样,你们觉得我有多大的罪?”

    几个人凑在一起,复盘整个战斗过程,渐渐的,都不说话了。

    决定一场大型战役的成败,关键到底在哪里?

    蓝玉已经分析了。

    张希孟和朱元璋,作为决策层,战略很明白。

    随后从中书省,到北平,再到山西等地,也都准备充分,粮草军械,供应充足,他们也没有问题。

    然后几个领兵将领,也都是按照预定计划,出动人马,三路合围,各自扮演各自的角色。

    事已至此,都可以说是尽到了最大的努力。

    可接下来事情就开始离谱了……三王这边,居然突发瘟疫,临战之前,驮运的牲口骡马大批染病,大大降低了运输能力。

    他们只能尽量带粮食,饮水就在路上寻找补充……然后侦察水源的士兵,也出现了差错,错估了水井的供应能力。

    至于蓝玉,他也同样遇到了麻烦,不得不绕路,耽误了时间。

    试想一下,如果蓝玉不绕路,猛攻东部诸王,他可能击败这些人,但是溃兵又会不会提前通知王保保,致使整个计划全盘落空?

    很难说,至少蓝玉不敢赌。

    那说来说去,问题到底在哪?

    谁都没错,又或者谁都错了?

    “其实道理很简单,就是战场太大了!”

    “战场太大?”朱棣好奇道?

    蓝玉点头,“没错,三路大军,快二十万人,几千里的战场,分头出兵,咱们出发之后,很难互相联系,并不清楚彼此遇到了什么状况。在战前设想的配合,根本没法实现。事实上,如果不是这一次运气好,我们就是各自为战,一路被破,三路败退,绝无战胜可能!”

    三王大惊失色,怎么?

    打成了这个鬼样子,还算表现好了?

    姓蓝的不会胡说八道吧?

    他们忍不住仿佛推敲,再三思索,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其实这一次北伐,很接近历史上洪武五年的三路北伐,那一次由徐达统领中军,李文忠统领东路军,西路交给冯国胜,每一路五万兵马,分进合击,目标也是和林。

    在历史上,三路兵马,将才云集,汤和,蓝玉,全都随军出征。

    阵容豪华,还在这一次之上。

    徐达首先连续击败王保保,大军顺利突进,结果竟然造成了孤军深入的局面。

    他们也是缺粮缺水,处境十分艰难,然后被王保保联合贺宗哲,一战击败。随后王保保移兵向东,李文忠见情况不妙,只能故布疑阵,领兵回撤,虽然损失不大,但也没有什么斩获。

    相比之下,战果最丰富的西路兵马,俘获不少,但也做了个令人窒息的操作,就是抛弃了嘉峪关以西的土地,就是著名的冯胜弃地。

    复盘这一场北伐,明军这边,徐达,蓝玉,汤和,冯胜,傅友德,李文忠……个个都是名将,堪称群星闪耀。

    然后三路出师,最强的徐达,遭逢惨败,可以说是他这一辈子用兵最大的败笔。

    李文忠勉强保全,也大损名将威严。

    至于冯胜,本身就是偏师,虽然赢了,但是抛弃土地,造成了非常糟糕的影响……他们打得战果,甚至远不如这一次北伐。

    这么一看,三王虽然狼狈,但到底撑住了,并没有溃败,朱棣还俘虏了王保保。

    再说蓝玉,虽然晚了些时候,但毕竟杀到了和林,断了王保保后路,一战成功消灭北元所有势力。

    无论如何,也算不上失败!

    还是那句话,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到底是谁错了?

    “错就错在眼前的大明,还没有几千里调动的本钱!”蓝玉总结道。

    朱棣立刻道:“不这么安排,王保保就跑了!”

    蓝玉也道:“所以说这是咱们运气好!是天佑大明!”

    蓝玉毫不客气道:“我会把这一次的战斗,详细总结,上呈张太师。我强烈建议,以后的战斗,以三万以下,精兵突进为主,单独一队,胜则扩大战果,败则养精蓄锐。几十万人,多路出击,看起来气势恢宏,方方面面,都照顾到了。其实是大而无当,往往会因为一点疏忽,就葬送全局!以现在大明的本事,还打不了这种仗!”

    蓝玉的总结,堪称一锤定音,三王思量再三,也都用力颔首,表示认同蓝玉的观点。

    蓝玉看着他们,发现三王垂头丧气,意兴阑珊,他突然忍不住大笑。

    “抬起头来!你们打起精神!咱们没输!咱们赢了!而且是大赢!王保保被咱们抓到了,北元彻底完蛋了!”

    蓝玉突然大吼,提醒了三个年轻人。

    确实,不管怎么说,我们都赢了。

    而且整个岭北行省,都是大明的,一直到北海,庞大的疆土,无尽的牧场,全都是大明的!

    我们赢了,赢得酣畅淋漓!

    快给陛下报捷!

    朱棣还提醒道:“记着,要照顾好王保保,送他去和铁锅团圆,让他们君臣再续前缘啊!”

第八百三十三章 大元朝最后的忠臣

    正如蓝玉所讲,尽管有诸多问题,但是毕竟胜利了,还俘虏了王保保,确实可以和陛下交代,甚至可以请功受赏。

    他欣然牵头上书,三位藩王在反思之后,同样上书,向朱元璋报捷。

    自是从漠北送去应天,便是走八百里加急,也需要至少半个月的时间,漫长的距离,煎熬般地等待,让张希孟也有些受不了了。

    他越是等,就越是心中不安,到了最后,甚至有些忐忑起来。

    张希孟不是领兵天才,一时还不明白烦躁来自哪里……可他心思缜密,善于推测,面对着地图,张希孟一遍一遍推演,在脑中设想着种种情况,终于,张希孟想通了,却也是汗流浃背,不寒而栗,

    他低头从抽屉里拿出那两篇文章,仔细看了又看,张希孟突然用力,把畅想战胜的那一篇撕碎,扔进了废纸篓里。

    至于那篇反思战败的,他看了又看,竟然提起笔,开始重新撰写。

    可是越写张希孟就越是惶恐,最后索性把笔一扔,直接去见朱元璋了。

    很凑巧,今天的老朱也没有去城外庄园,而是等在了皇宫之中,显然,他等的不是张希孟,而是前方的战报。

    张希孟的到来,让老朱慌乱的心有些安抚。

    “先生快坐,咱现在就想找个人说说话。”

    张希孟也道:“臣何尝不想和主公谈谈!”

    两个人四目相对,都不约而同,心领神会。

    朱元璋赶走了所有宫女太监,又给张希孟倒了一杯茶,这才道:“先生,你怕蓝玉他们打败仗?”

    张希孟微微沉吟,随后道:“主公,臣怕的不只是打败仗,而是害怕不知道为什么打败仗!”

    老朱一愣,瞳孔收缩,陷入了痛苦的挣扎,最后无奈长叹,“倘若兵败,必是咱的错!咱把事情想简单了!”

    张希孟深深吸口气,探身道:“主公也是听信了臣的谏言,这一战咱们君臣都错了!”

    “先生,你先别急着往身上揽错!咱问你,一举全歼王保保错了吗?”

    “没错!”

    “三路进军,引诱敌兵,然后合围歼灭,这错了吗?”

    “没错!”

    “以三王为饵,蓝玉为锤,一战定胜负,错了吗?”

    “也没错!”

    老朱突然长出口气,苦笑道:“既然如此,那咱们错在了哪里?”

    张希孟紧绷面皮,缓缓道:“错在层层叠叠,远隔几千里指挥用兵。些许的错误,就会影响大局,这些事情是咱们君臣根本想不到的。”

    老朱紧皱眉头,沉声道:“先生不妨说得明白点。”

    张希孟叹道:“主公请想,咱们在淮西起兵的时候,每一条路,要走多少时间,有多少桥梁河沟,沿途能征召多少民夫……敌人如何,我们如何,全都能做到心中有数。不光我们能,徐达他们也能。正因为有这些,才能所向披靡,百战不殆!”

    “主公请想,在中原征战,我们能规划每一条道路……可是到了草原之上,我们做得到吗?只怕蓝玉他们也不行吧!”

    朱元璋猛吸了口气,不由自主用力颔首,“咱明白先生的意思了,在中原时候,三路兵马,走多少路,遇到多少难题,都能一清二楚,可到了草原上,就无论如何,也做不到了。咱们脑中构思的三路兵马围攻,已经和原来大不相同,完全是两个东西了。”

    朱元璋和张希孟聊了半天,归结起来,以往作战,他们从宏观到微观,基本都能把握。就算他们照顾不到的地方,徐达、常遇春这些将领,也足以发挥主观能动,弥补窟窿,顺利实现目标。

    但是当战场足够宽阔,地方足够陌生的时候,就必然失去掌控。

    这不是简单增加多少斥候,安排多少夜不收就能解决的。

    甚至有了无线电,有了航空侦察,战场上出现的啼笑皆非的错误,也是比比皆是,根本无法避免。

    “主公,虽说咱们没有学高粱河战神,给他们阵图,但是咱们也规定了大致的进军路线。假如偏离了原定的道路,他们会怎么样?”

    朱元璋沉声道:“自然是怪罪领路之人,为什么会犯错误?”

    张希孟道:“那主公以为,在战场上,正确的做法是什么?”

    “这个……自然是将错就错,随机应变了。”

    张希孟又是一声长叹,“主公,我听说草原上的河流,都是季节性的,秋冬进入枯水期,断流改道,都是平常。我们拿到的地图,最新的也是几年前的了,和实际状况,只怕出入不小啊!”

    朱元璋再度陷入沉思……张希孟所讲这些,可以说每一句都切中要害,确实远隔几千里,进行部署,就会遇到这个问题。

    这也不是张希孟和朱元璋的能力问题,因为换成谁来,都是一样的。

    或许有人要问了,既然如此,为什么不能放权?

    不能让前面的将领负责?

    因为这事情就不是简单的军务问题。

    兵部制定作战计划,天子批准,户部调拨钱粮,准备军械,地方上征调民夫,运送粮草……整个这么庞大的环节,处处都要朝廷协调。

    至少要做到大致确定,才好安排。

    除非有一种情况,能解决问题。

    那就是学唐朝,设立节度使。

    兵权,财权,人事大权……全都交给将领,让他们掌握全局,随心所欲,做出调整安排。

    如此大局授权,别说老朱做不到了,就算是中书省,御史台,所有官吏也都不会答应的。

    说来说去,只有一点,就是又要改制才行!

    “原本想着在华夏九州之外,设立藩国,拱卫中原即可,现在看来,单纯设立藩国,未必能压制住当地蛮夷势力。还需要安排大将重兵,节制一方才行!”

    朱元璋和张希孟越聊越深入,很快就又触碰到了另一个难题,设立大将统兵,这很好,但要怎么控制这些将领,又怎么掌控下面的兵马?

    万一重复了唐朝的故事,培养出来一大堆安禄山,那可就热闹了。

    虽说张希孟和朱元璋还都有些自信,但是当初李隆基又何尝不是自信满满!

    所以很多事情,确实不是那么简单的。

    张希孟无奈道:“臣从夷商那里知道,河中之地,有个瘸子帖木儿,势力崛起极快,攻灭了原本统治当地的蒙古王公,俨然有威胁大明西域之势。如果这一次不能消灭王保保,反而让他们联起手来,情况就会很麻烦。彼时安排将领,设立藩国,需要小心经略,长期用兵,才有胜算。”

    朱元璋沉吟道:“且看情况吧!如果当真战事不利,咱会下罪己诏,而后亲自前往凉州。什么瘸子帖木儿,咱把他两条腿都打折!敢觊觎大明疆土,他是自寻死路!”

    张希孟和朱元璋的谈话,也只是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不论输赢,都需要做出改变……一定要弥补决策的漏洞才行。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张希孟和朱元璋的心都越来越沉重,尽管自起兵以来,大明就没有怎么输过,可以说是高歌猛进,一路凯旋。

    长久积累的习惯思维,让大家都不相信明军会战败。

    不管多么糟糕的局面,多么强大的敌人,明军都能一路凯旋。这就是一直以来,积累的自信。

    有这种自信在,明军就敢不断向外开拓。

    同样的,一旦自信打没了,就会像赵宋一样,哪怕打赢了,也要趁胜求和,毕竟他们的胜利只是侥幸,失败才是常态。

    一如土木堡之后的大明,完全失去了对外用兵的勇气。

    张希孟和朱元璋都做好了接受一场战败的准备,甚至还是惨败。

    而他们能做的就是迅速调整方略,弥补不足,用最快的时间,最利落的胜利,挽回民心士气。

    不至于让一场失利,影响大局。

    身为一个国家的主宰,能有这样的准备,甚至比起一路高歌猛进,都要重要得多。

    不过到底没有让张希孟和朱元璋焦急太久。

    来自塞外的捷报,终于送到了京城。

    结果出乎预料的好,不光一战成功,顺利拿下和林,还俘虏了王保保!

    这是完全没有想到的,哪怕张希孟都觉得,以王保保的为人,二十年的坚持,就算真的到了山穷水尽的时候,他也会选择自杀,和大元朝同归于尽。

    可谁能想到,他居然没舍得死,而是被俘虏了!

    大元朝最后一个男人,也放弃了,成为了大明的俘虏。那个庞大无比的大元朝,彻底跪下了!

    到了这一步,绝对可以光明正大,修元史了。

    即安葬了大宋之后,又能给大元朝盖棺定论了!

    蓝玉好样的!

    当然了,三王也算不错!

    都应该重赏!

    张希孟甚至连夜撰写文章,他当初那篇最乐观的估计,竟然还是不够乐观,不得不说,真是让人喜出望外。

    消息传开之后,也先帖木儿更是大喜过望,休息了这么多年,功德营终于又有学员了。

    王保保,我一定会让你重新做人的。

    只不过在行动之前,最好还是去拜会一下铁锅,看看他怎么说!

    “这大元朝最后一个忠臣也被俘虏了,你又有什么感想?”

    铁锅沉吟良久,突然抬头,“有酒吗?”

第八百三十四章 故乡的味道

    面对铁锅的要求,也先帖木儿哂笑道:“不光有酒,还有烤鸭!”

    说着,他把一个酒坛子,还有一只鸭子,放在了铁锅的面前。看到酒肉的铁锅迫不及待给自己倒了一杯酒,然后熟练卷了一卷鸭肉,塞进了嘴里,刹那间,他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满足极了。

    也先帖木儿怒视着铁锅,突然气哼哼骂道:“你还有半点人心吗?你的大元忠臣都投降了,元朝完蛋了!”

    铁锅略怔了怔,竟毫不以为意,“大元与我,不过是梦幻一场。倒是王保保这一投降,倒是让所有人都安心了。我也能坦然了……来,咱们喝酒!吃肉,吃啊!这个鸭腿归你。”

    也先帖木儿看着铁锅,气得咬牙切齿,恨不得把他卷到春饼里面。

    尽管对铁锅的人性有所预料,也猜得出来,王保保不降,一直打着元廷旗号,最尴尬的,肯定是这位已经归顺大明的皇帝陛下。

    君降臣不降,确实有那么亿点点小尴尬。

    现在好了,王保保也降了,他也可以松口气了。

    大家伙都不用尴尬了。

    只是偌大的元朝,落到了这一步,君臣皆降,连个以身殉国的文丞相都没有,到底还不如大宋,这个结果也挺让人无语的。

    铁锅醉了,也先帖木儿也醉了。

    与此同时,更进一步的战况送到了应天,蓝玉和朱棣也联名送来奏疏,请求陛下降旨,到底要如何处置王保保?

    拿到了奏疏之后,张希孟和朱元璋这才知道,敢情王保保是老病难忍,连抹脖子都做不到,这才被俘虏,多少有点哭笑不得。

    “这个王保保,必定是多吃肉食,多喝马奶酒,染上了富贵病。这毛病发作起来,确实钻心透骨,十分难受。但要说立刻就死,却是未必,如果好好照顾,还能活些时日。”张希孟总结道。

    老朱笑了,“听先生的意思,是打算改造王保保了?”

    张希孟笑道:“难道主公就不想让这个大元最后的忠臣,彻彻底底,成为大明子民吗?”

    老朱眉头微皱,他自然是想,只是这事情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王保保已经存了死志,老四他们安排了人手,日夜看管,生怕他会自杀。他现在身体不好,可如果稍微恢复,就会一心求死……对这么个人,想要改造,只怕难上加难!”

    千古艰难惟一死,一个连死都不在乎的人,确实不好对付。

    张希孟思忖片刻,感叹道:“主公,要想让王保保愿意接受改造,我倒是有一个主意。”

    “什么主意?”

    “给蓝玉他们下旨,押解王保保南归的时候,不要直接送回应天,要先去河南,去固始县瞧瞧。”

    朱元璋怔了怔,突然一拍脑门,“张先生啊,你这招简直绝了!”

    王保保虽然祖上是蒙古人,但是却侨居中原之地几十年,历经了好几代人。

    虽然自从退到了草原之后,王保保一直努力装成了蒙古人,但有些东西是改不掉的。

    他这个年纪,历经起落,最后时节,还能回到故乡,看看生长的地方,听听乡音,品尝家乡味道。

    王保保会如何选择呢?

    朱元璋也不好说一定能打消他的死志,但是这一招绝对高到了没边。

    所以说论起来大缺大德,整个大明,那么多人加起来,也都不是张希孟的对手。

    “就按照先生的意思办!”

    老朱果断下旨,但随后朱元璋又遗憾了起来。

    他很想去瞧瞧,这么一场热闹,不看绝对会遗憾的。

    只是朱元璋也清楚,想要降服王保保,让他生出求生改造的心,就不能特殊对待,如果他要去河南,肯定是事与愿违,没准刺激之下,王保保就直接求死了。

    所以应该找个合适的人,替自己去瞧瞧,然后原原本本,把事情告诉自己。

    老朱环顾身边,最合适的人自然是张承天。

    “乖徒弟,替咱跑一趟吧!”

    张承天翻了翻眼皮,很不情愿道:“陛下,俺还要读书呢!我现在才是全年级的第七名,还有非常大的空间需要努力,不能随便翘课的。”

    老朱听到张承天排了年级第七,脸都黑了……到底是张家人,哪怕最不争气的,只要把心思用在学习上面,那也是突飞猛进,其他人难以企及。

    自己的那帮孩子,跟张承天一比,都差得太多了。

    朱元璋深吸口气,冷笑道:“你小子是咱的徒弟,太师次子,难道连自学都不会吗?河南要去,成绩要好,下一次考试,必须进入前三……赶快滚蛋吧!”

    张承天无奈道:“陛下,师父!我,我下次要是进了前三,有赏赐吗?”

    老朱怔了一下,随即道:“你要是能考得进去,咱,咱给你一百两黄金!”

    张承天立刻道:“那我去河南,路费怎么算?”

    “二百两!回来一并算!”

    “行吧!”张承天答应,转身就走。小胖子一脸贼笑,他最近一次,其实已经考到了第四名。

    只要掌握了方法,肯用心读书,进步还真是很神速。

    两百两黄金,唾手可得。

    老朱这下子算是吃亏了。

    张承天收拾了一下,就起身前往河南,去固始县,王保保出生成长的地方。

    而在另一边,王保保被俘,他的妹妹也都被抓,一家人几十口人,凑在一起,阖家团圆。

    蓝玉也没有为难他,而是安排人,分成三班,照顾王保保,又是喂饭,又是喂药,无微不至。

    “事已至此,你杀了我便是,又何必白费心思!”王保保不客气道:“你当我还会投降不成?”

    蓝玉也不客气,“你怎么样,我管不着。我只知道,大明优待俘虏,尤其是你这种,我们更是会妥善照顾的……所以王保保,别死不低头了,你斗不过我们的!”

    “斗不过?那就等着瞧吧!”王保保一声冷笑,“我已经看淡生死,除非你们拿家人的性命胁迫在下,只可惜,你们以上国自诩,只怕不会干这种事情吧?”

    蓝玉大笑,“放心,就算你不说破,我们也不会那么下作的……但是请你放心,我们会有更好的办法,让你低头的。”

    王保保冷笑,他已经心如铁石,随便折腾吧!

    很快朝廷旨意送过来,蓝玉接在手里,略微看了看,就忍不住拍腿狂笑。

    “这必是太师的手笔,果然厉害!”

    蓝玉二话不说,立刻派人,护送着王保保一家南下。

    他们先是经过河套,走大同方向,经过山西,到达河南。

    由于王保保身体不好,沿途甚至给他准备了舒适的马车,又有人专门诊脉熬药,确保王保保的身体健康。

    张希孟没说错,王保保染了一身富贵病,关节遍布痛风石,这毛病虽然可怕,但只要小心调养,并不会立刻要命。

    事实上,随着越来越往南走,天气转暖,饮食清淡,王保保竟然精神了不少。

    甚至可以勉强下地走动。

    “这里是淮河吧!要送我进京,走这里干什么?”王保保尚在糊涂之中。

    护送他的士兵笑呵呵道:“都到了这里,还没有察觉吗?自然是安排你回家瞧瞧!”

    “回家!我的家?”

    王保保骤然一愣,觉得可笑,他一个蒙古人,早就背井离乡了,哪里还有家?

    但他很快清醒过来,知道了这是哪里……王保保第一次脸色骤变,整个人都不好了。

    “你们不能这么干!快,快送我去应天,我不要去!不要!”王保保声嘶力竭大吼,情绪完全失控。

    负责护送的士兵,只是淡淡一笑,瞧他这样子,证明这招有用了!

    “王保保,叶落归根,能重新回乡,看看昔日老家,多是一种福气,走吧,跟我们渡河!”

    王保保气得脸色铁青,完全抓狂。

    坐上了船,他几次试图跳河,幸好明军看管严密,才算保住了王保保。

    他们顺利渡过淮河,向着固始县城而来。

    王保保紧闭双目,不声不响,打死不愿意多看一眼。

    倒是他的妹妹,尚有那么一点点印象。

    她那时候才几岁的光景,最喜欢的就是城东头卖麦芽糖的老头,花一点钱,就能买一大块。

    那个甜味,能让她回味好几天。

    小孩子的快乐就是那么简单!

    “还有卖麦芽糖的吗?”

    进入县城之后,女孩不断向两边看着,渐渐的,她的眼睛瞪得老大……我的天啊,这还是当初的县城吗?

    怎么多了好几条街道?

    还有两旁的店铺!

    鳞次栉比,多了很多!

    真是繁华,比起当初,可是热闹太多了。

    她的目光不断搜寻,还真找到了一份卖麦芽糖的。只不过老板看起来年轻了许多,不是当初的老头。

    “想吃?给你买一块!”护送的士兵买了一块回来。

    女孩才尝了一口,立刻露出惊喜的神色。

    “还是当初的味道,一模一样!”

    她迫不及待跑到了王保保的面前,“大哥,你尝尝啊!”

    王保保干脆装作没听到。

    小丫头也无可奈何,只是低头吃糖,尽管成了俘虏不是什么好事情,但是能回到故乡,又能吃到童年的味道,还真是想不到的福气。

    “今天中午没有什么,就是随便吃点烩面,等有空了,再去寻找老宅。”

    士兵端着大碗,给每个人送到眼前……一直闭目不言的王保保,闻到了熟悉的香味,浑身震动,记忆的闸门瞬间打开。

    “给,给我也来一碗!”他的声音细如蚊讷,但护送的士兵却是一振,一路走来,这还是王保保第一次主动提出要求,真不容易!

第八百三十五章 固始鹅肉

    一大碗烩面下肚,王保保的身体之中,再次充满了力量,甚至连病痛都好了许多。

    还是故乡的饭菜养人啊!

    “我,我想走走。”

    负责护送的士兵很快答应,以王保保目前的状态,想跑也跑不了多远,他们甚至还贴心地准备了一驾马车,走累了就可以上车坐坐。

    时隔二十多年,王保保终于能再次观察这个自小生长的地方,那种感觉是很难以言说的。

    固始县城有了变化,街道增多了,屋舍好了很多,甚至多了不少作坊,诸如车马行,木器行等等。

    但也有地方没变,比如那个城皇庙,依旧还在,缥缈的香火,让王保保想起了小时候,母亲带着他们,过来烧香祈福。

    对了,城皇庙门口的青石还在,王保保摸索着,坐了下来,他用粗糙的手,抚摸着同样粗糙的石头。

    他发现了石头上有一个小坑,有拇指那么大……王保保咧嘴笑了,就是这个小坑,当初他坐着的时候,就喜欢把核桃放在坑里,砸碎了吃核桃仁。

    这么多年过去了,石头还在,小坑还在,什么都没变……可又什么都变了。

    当初母亲最多就是祈求神明保佑,能让孩子飞黄腾达,做人上人。

    事实证明,神仙还挺灵验的。

    王保保成年之后,就遇上了红巾起义,彼时各地豪强,风起云涌。有人投身红巾,要推翻大元朝。

    也有人站在大元朝这边,剿灭反贼。

    他一个蒙古人,自然追随舅舅兼干爹的察罕帖木儿,一起对付反贼。

    他们征战,驰骋,南琐红巾,北锁红巾,还有刘福通,都被他们打得屁滚尿流。

    察罕帖木儿官位不断提升,俨然成为元朝最强的实力派。

    要不是中原决战,他们失败了,甚至可能成为魏武帝一般的人物。

    不过即便察罕死了,继承遗产的王保保,还是爬上了河南王,中书左丞相的位置,成为大元朝最后的支柱,维持着国家的江山和体面。

    一直到了如今,兵败被俘,又返回了家乡。

    这几十年的经历,简直就跟一场梦似的……王保保想起了有一出戏,叫邯郸梦,似乎说的就是这个。

    吕洞宾为了度化一个书生,送给他一个枕头。

    书生躺在上面,一梦之中,自己考科举,娶佳人,做大官,风光无限,活到了八十多岁,儿孙绕膝,受封太师……

    最后从梦中醒来,旁边煮着的黄粱饭还没有熟。

    或许自己就是那个卢生,下一刻梦中醒来,就有神仙飘然而至,度化自己,飞升仙界吧!

    想到这里,王保保居然咧嘴笑了起来。

    他没有等到神仙,但是却闻到了一股浓郁的香气,这股香味格外醇厚,走五官,通七窍,直接往脑袋里钻。

    简直好闻到了没边。

    王保保急忙抬头看去,香气的来源正是一家饭馆,店面不大,只是经营鹅肉而已。

    固始鹅肉!

    王保保的兴趣顿时就来了。

    固始的鹅,那可是天下扬名,传说骆宾王的那一首咏鹅,吟咏的就是固始的鹅。

    还有人说,当初隋炀帝南下途中,美味佳肴何止千道,结果最受贵人们欢迎的就是固始的鹅肉。

    似乎历史名人,都有给美食代言的任务。

    真假且不论,固始鹅肉,确实名气很大。

    这里的鹅种很好,养殖也讲究,小时候在外放养,采食杂草,到了育肥的时候,甚至要以米粮喂养。

    吃粮食长大,肉质肥嫩,味道醇厚,做出来的菜肴,自不必说。

    王保保想了起来,他小时候,最喜欢吃的也就是鹅肉,奈何那时候家里头不甚宽裕,一年到头,也就能吃一两顿罢了。

    但是每一次吃,都让他回味无穷。

    要是没有鹅肉,这个年就白过了。

    终于又碰上了鹅肉,还是不能错过。只是鹅肉不同于烩面,价钱可不便宜。王保保想了想,伸手将一枚嵌了宝石的戒指抽了下来。

    “麻烦定几桌鹅,让我们全家都尝尝。”

    护送的士兵点头,“我还要去问问,人家收不收戒指……要让我们出钱,还真有点为难。”

    一个士兵拿着戒指去了饭馆,不一会儿就笑呵呵出来,“运气不错,有个小哥看戒指不错,出了二十贯,足够置办四桌全鹅宴。”

    王保保一怔,他的那个戒指,据说是从花剌子模抢来的,传承了好几百年,就值二十贯?

    算了吧!

    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

    能请家人吃一顿地道的鹅肉,再多一些花销也值得,反正他现在都是阶下之囚,还能想什么啊?

    王保保随着士兵,进入了饭馆,他坐下来等着上菜……就在靠近窗户的位置上,有一个小胖子,正坐在那里,大快朵颐。

    鹅肉的香气飘到了王保保的面前,小胖子大口大口吃着鹅肉,竟然把王保保看饿了。

    他又注意到,小胖子的指头上,正套着他的那一枚戒指。

    王保保微微一动,就主动走过来。

    “小哥,你可知道这枚戒指的来历吗?”

    小胖子头也不抬,只是大口吃着鹅腿,漫不经心道:“还能有什么来历?不就是一个倒霉蛋,传给了另一个倒霉蛋吗?我要不是心疼你们,多少钱都不会要的,我嫌晦气!”

    一句话,差点把王保保气个倒仰!

    不过他说的也对,当年花剌子模被蒙古灭国,戒指落到了蒙古手里,传承这么多年,大元朝也完蛋了,自己只能拿戒指换鹅肉吃……

    “小哥,听你说话的意思,似乎很有些见识啊?”王保保道:“不知道贵姓啊!”

    对面的小胖子笑道:“你问我贵姓,我却不用说免贵……你猜猜我姓什么?”

    王保保忍不住道:“不用说免贵的,无非是当朝天子的姓氏,又或者是玉皇大帝的张姓……我猜你姓张!对吧?”

    小胖子笑笑嘻嘻道:“你怎么知道的?”

    王保保仔细打量眼前的胖小子,脑筋迅速转动。

    “十岁出头,心宽体胖,又敢开我的玩笑……你必是张希孟的次子!对了,听说你爹新添了一对双胞胎,不知道你还是不是那么受宠啊?”

    张承天眨了眨眼睛,忍不住笑了起来,“王保保,你还真挺用心研究我爹的,连这些事都知道……那你可知道我现在已经拜在了陛下的门下,是正儿八经的天子门生,还接下了拱卫司指挥使的高位吗?”

    王保保一怔,随即切齿咬牙,怒道:“他张希孟想杀就杀,又何必如此羞辱于我?”

    张承天笑了,“我说王保保,你这人真是不知道好歹,出走二十年,回归故里,尝尝家乡的味道,故地重游,体会下少年时的欢乐……我就不明白了,这种事情怎么成了羞辱?当初跟着你们父子出征的乡亲将士,有多少人埋骨他乡,成了外丧鬼,连家都回不了?”

    王保保一怔,冷笑道:“各为其主,何须多言!”

    张承天笑道:“各为其主?可你的主子已经投降了,他正在应天国史馆,协助修订元史呢!你现在被俘了,大元朝完了,朝廷正好光明正大修订元史,我爹就是总编纂。以他老人家的功力,势必会把元史修的圆圆满满,你该高兴啊!”

    “你!”

    王保保愤怒一拍桌子,头发都立起来了。

    “成王败寇,没什么好说的,拿把刀来,把我杀了吧!”

    张承天连连摇头,“我说王保保,你这人有毛病啊!好不容易活下来,又何必急着死?更何况你死了,又能如何?大元朝都没了,你替一个不存在的东西而死,我实在是想不通,你到底是在想什么!”

    王保保切齿咬牙,冷笑道:“天地有正气,我大元虽亡,我愿为文丞相!”

    “文丞相?王保保,我虽然年纪小,读书不多……但我还是知道的,当年可有许多汉人官僚士大夫,包括文丞相的旧友,都希望他一死,保全名节。文丞相固然忠义,自不必说。但是你想想,现在还有几个大元旧臣?还有谁心念大元朝?你们亡国了,就是亡国了。什么都没了,根本不可能东山再起。”

    张承天笑嘻嘻道:“你们和我们是不一样的!你还幻想着蒙古人之中,也出来一个洪武皇帝吗?”

    “你,你不要太过分!”王保保切齿道:“我可以告诉你,大元朝虽然亡了,但是蒙古尚有无数藩王,他们统御的疆土,丝毫不比中原小。河中之地,帖木儿领兵雄起,势如破竹。早晚必定攻伐大明!我看你们的下场也不会好的!”

    张承天再一次哈哈大笑,“我说王保保啊,要不是我最近读了几本书,还真让你湖弄过去了!蒙古西道诸王,他们和你们一样吗?你们蒙古人席卷天下,是打下了无数的地盘。但你们东边的部分,效彷中原旧制,建国号大元,尊奉孔孟之道,连科举都学去了。而西道诸王,他们奉行当地的规则,说当地的话,信奉当地的神明……经过了这么长时间,你们凑在一起,彼此说话,没有翻译,能听明白吗?所以说,你们和我们,全然不同,你还做文丞相的梦干什么?这不是东施效颦,贻笑大方吗?”

    王保保的脸都青了,“不论如何,士可杀不可辱!我有死而已!”

    张承天笑了,“你想死,我也不拦着……不过这断头饭总要吃吧?”

    王保保一怔,顺着张承天的目光,有人端来了热气腾腾的一盆鹅肉,刹那之间,口水流出,眼角之上,也有眼泪浸出……这就是故乡的味道!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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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cc/r34178/ 第一时间欣赏大明第一臣最新章节! 作者:青史尽成灰所写的《大明第一臣》为转载作品,大明第一臣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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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第一臣介绍:
元末濠州城外,朱元璋捡到了一个少年,从此洪武皇帝多了一条臂膀。抗元兵,渡长江,灭陈友谅,伐张士诚。创建大明,光复燕云。
我无处不在。
从此洪武立国,再无遗憾。大明根基,固若金汤。
针对小明王的事情,我们需要采取四阶段战术。
首先,我们宣称什么事都没有。
其次,我们说或许发生了什么事情,不过我们什么都不用做。
再次,我们说或许应该做点什么,可惜什么都做不了。
最后,我们很遗憾小明王以身殉国,当初要是做点什么就好了。
……
有人问:身为太祖第一心腹重臣,如何轻松避过风风雨雨,安享天年?
张希孟谦虚地说:“仆只是大明朝卑微的社会公器,用来盛放太祖皇帝深思熟虑的果实!”大明第一臣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大明第一臣,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大明第一臣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