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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一条石     种田升级成了大佬txt下载     种田升级成了大佬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211章 李发运的成人礼

    天已经不早了,几人玩过之后,便是准备离开了。

    这个时间就快要关园了,早点出去也能避开出园高峰期。

    几个人来到了车边。

    李发运的车子,虽然很豪华,但是,再豪华的车子,在太阳地里暴晒了一下午,车里的温度也都是非常高的。

    虽然现在,太阳早已经下山,外面也凉快了起来。

    可是,车里的空间是封闭的,温度没那么快降下来。

    这个时候进车里,就跟蒸桑拿一样。

    李发运先是上车,将车子打着火,冷气开到最大,然后,他逃也似的离开了车子。

    就这么一小会的工夫,李发运的额头上就已经冒出了细密的汗珠。

    催汗的效果,真是立竿见影。

    “这个鬼天气,真的让人难受!车子烫的吓人。”

    沈建幽幽的开口。

    “谁让你买个黑色的车子,黑色吸热,不知道吗?”

    李发运瞪了他一眼。

    “你不懂!黑色显得大气,沉稳。”

    “啧啧,一个刚成年的孩子,竟然想要大气,沉稳?真是稀罕。先把你嘴巴上面那一圈绒毛剃了,再说吧!”

    李发运情不自禁的抬起手,摸了摸。

    平时都没有注意,原来这绒毛已经这么长了?

    李发运凑到车边,用车窗当镜子,照了照。

    这不说还不知道,沈建这么一说,李发运怎么看,都觉得这一圈绒毛超幼稚。

    沈建说的没错,这一圈绒毛,看上去就是个孩子。

    李发运抬起头想了想。

    然后,快步的走到了车子右边,打开副驾驶的车门,弯着腰将上半身伸进车里。

    副驾驶的前面,有一个抽屉,平时用来装一些小东西。

    李发运记得,这车里好像有他父亲故意放的一个剃须刀。

    其实,这辆车子是李发运父亲的,他只是拿来开开而已。

    将车里放一把剃须刀,这样的话开车外出办事的时候,要是胡子长了,就可以直接在车子里面剃掉,也省得天天把剃须刀带来带去。

    打开抽屉,李发运稍微扒拉一下,就发现了那把剃须刀。

    他将剃须刀拿了出来,然后,从车子里出来走到了外面。

    他两只手不停地摆弄着剃须刀,也不知道是怎么用的。

    闭上眼睛仔细的回忆了一下自己父亲刮胡子时候的场景,然后试探性地按动了一下开关。

    剃须刀开始工作。

    李发运来到拿着剃须刀就开始替那圈绒毛。

    可能是觉得车窗看不太清楚吧,他不顾车子里的高温,一屁股坐到了副驾驶位置。

    车门他没关,这样情况稍微好一点,没那么热。

    车子中间有一个后视镜,李发运调试一下,对准了自己,然后开始剃须。

    五分钟后。李发运从车里出来。

    沈健看了看他:“看样子是我说错了,你这剃完绒毛之后看上去还是一个孩子,跟成熟稳重沾不上边。”

    他的话惹来了李发运的白眼。

    李发运下车之前仔细的照了一会,他觉得很满意。

    男生就是这样,那一圈绒毛不剃的话也没什么,一旦决定剃了。就感觉自己像是瞬间长大了一样。

    有很多男生都将剃绒毛当成自己的成人礼。

    三个女孩聚在一起,伸着头在那里讨论着,李发运刚剃的绒毛。

    不时的还扭过头打量着李发运。

    把李发运整的很尴尬,也不知道是在说自己的好话,还是在说自己的坏话。

    心情很是忐忑。

    过了一会儿,晓曼走到了沈建的身边,他将手里面拎着的那个背包递给了沈建。

    “我们坐在后面不好拿,你帮我拿着吧。”

    被拒绝后的小曼并没有再次提起将弓送给沈建,她只是让沈建帮他拿着,毕竟后座上坐四个人,实在没地方再去放弓。

    李发运看见了小曼又和沈建在那里说着什么,心情郁闷之下,打开车坐了进去,发现车子里面已经凉快了。

    他便开口说道:“赶紧上车吧,车子里面已经不热了。咱们赶紧去吃饭吧。”

    几个人听见了李发运的话,默契地一起向车子走去。

    每个人坐的位置还是像来的时候一样。

    沈建坐副驾驶,三个女孩带着欢欢坐后座。

    等人全部上车后,车子渐渐驶离停车场。

    出了停车场之后便是往县城中心的方向开去。

    车里他们正在讨论晚上吃什么。

    不管吃什么也是要走这条路去县里的,倒是不怎么耽误。

    “要不我们去吃小龙虾吧!夏天就是应该,小龙虾配啤酒。”

    萍萍一说到小龙虾,车子里面的几个人眼睛都亮了起来。

    小龙虾可是一道美味呀。

    沈建记得,在他小的时候,稻田里随处可见小龙虾,要是抓的话,半天的时间能抓十几斤。

    可是后来随着人们越来越

第212章 巷子里的惊魂

    前一段时间,沈建就已经过了钓小龙虾的瘾。

    光过了手瘾,口瘾还没有过呢。

    不说还好,这一提起来,瞬间就觉得嘴巴里满是口水。

    一张嘴,估计就得流出来。

    不得已,只能把口水咽下去。

    顿时,车子里接连响起了好几声咽口水的声音。

    “走!啤酒小龙虾走起!”

    人嘛,就得活的潇洒,想要做什么,就尽情的去做。

    要是顾这顾那的,活的还有什么意思?

    李发运对此也不反对。

    相反,他还非常的积极,从那渐渐往下踩的油门,就可以看出来。

    县里有专门的龙虾一条街,整条街,不能说全部是卖龙虾的,最少有一半以上。

    想一想,十几家卖龙虾的店排在一起,随便顾客们挑选。

    一眼看过去,街道两边,都是通红的小龙虾。

    空气中弥漫着小龙虾的香气。

    光是来到这条街上,口水就止不住的往下淌。

    李发运不是望湖县的人,不知道望湖县有这么一条龙虾街,可坐在副驾驶的沈建知道啊。

    他们也没用导航,就看着沈建的一张嘴和一只手来指挥。

    沈建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竟然把车子指到了一个小巷子里,进了巷子,有一大片的空地。

    空地上,只停放着寥寥无几的车辆。

    空地的四周,黑灯瞎火的,大家都怀疑,这是不是进了哪个村子了?

    怎么一点灯光也没有呢?

    大家都用怀疑的目光看向沈建。

    沈建也没解释,只是让李发运靠边将车子停好。

    李发运在肚子里都是问号的情况下,停好了车。

    然后,众人下车。

    “沈建,你是不是指错了?这来的什么地方啊?一点灯光都没有!”

    “这里是不是有水塘啊?你是带我们来抓龙虾的吗?”

    沈建用奇怪的眼神看着青青。

    这么黑的地方,抓龙虾?你有那本事吗?

    沈建也懒得解释,反正马上他们就会知道了,解释也是浪费口水。

    虽然想到马上就要吃龙虾了,嘴巴里分泌出了很多的口水,可也不能浪费啊。

    咽咽口水过过瘾,他不香吗?

    沈建只是默默的将手机拿出来,打开了手电筒的功能。

    其他人也跟着打开了手电筒。

    沈建当先往一旁的黑暗中走去,众人连忙跟上。

    这里就只有沈建知道路,他要是跑不见了,剩下的人都不知道能不能找到回去的路。

    沈建走了没多远,出现了一个只能并排通过两个人的小巷子。

    巷子里,异常的漆黑,就像是来自深渊的巨兽,正大张着嘴巴,等候着众人的进入。

    沈建丝毫没有耽误,神色平常的走了进去。

    这条小巷子他以前走过很多次,有好几次都是摸着黑走的,他都没怕过。

    现在有了手电筒照着,而且身后还跟着那么多的人,他怎么可能会怕。

    他不怕,并不代表别人应该也像他一样。

    尤其是还有几个女孩子。

    女孩子本身就是怕黑的,更何况是这种黑漆漆的小巷子。

    对于她们来说,这条小巷子和怪兽之间是可以画等号的。

    三个女孩子,和欢欢紧紧的搂在了一起,瑟瑟发抖着,缓缓的往前走去。

    这条只能两个人并排走的巷子,硬生生的挤下了她们四个人。

    李发运走在最后面,感觉很无语。

    前后都有人,而且还有这么多手机照着,有什么可怕的?

    话虽这么说,可李发运也理解。

    忽然,一阵风从后面的巷子口吹了进来,吹在李发运的后背上。

    李发运全身瞬间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这一阵风,让李发运觉得,自己的身后像是有人一样。

    李发运的脚步渐渐地加快,他也不敢回头看。

    万一,真的看到了不想看到的东西,会更吓人的!

    突然,身后不远处传开了窃窃私语的声音,李发运听在耳朵里,他“啊!”的大叫了一声,撒腿就跑。

    他的尖叫声吓到了前面的三大一小四个女孩。

    女孩们以为后面有什么东西追来了,原本瑟瑟发抖的双腿,现在也不抖了,浑身充满了力气,不约而同的疯狂向前跑去。

    李发运看见女孩子们都跑了,以为她们回头看见了自己身后的东西,被吓跑的。

    他的脚步更快了,那真是恨不得爹妈多生两条腿。

    巷口处,有两个年轻人开着手机手电筒出现在这里。

    他们都用莫名其妙的表情,看着尖叫着离去的李发运。

    “张哥,我们有那么吓人啊?看把孩子们吓的,我都有点不忍心了。”

    “拉到吧,这事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他们是被你吓跑的。”

    “张哥,你说这话,良心不会痛吗?”

    “哈哈,开个玩笑。咱们快点走吧,这三天都没吃小龙虾了,有点想了。”

    “也幸亏张哥你知道这里有这么个地方,我们的车子才好停下,要不然,在外面找停车位都能把人累死。”

    “哈哈,这个地方知道的人可不多,也就是住在这附近的人,才知道这么个地方,有这么一大片空地。别看这里这么荒凉,就这条小巷子走过去之后,也就基本上到了。今天是风向不对,要不然这巷子里可都是龙虾的美味。”

    两人一边谈着话,一边往巷子里走去,浑然不知道,前面有几个人,被他们吓得心脏都快从嗓子眼跳出来了。

    沈建正在前面慢悠悠的带路呢,渐渐地,听不到后面的声音了。

    他回头看了一眼,发现自己的身后并没有人,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们走丢了。

    沈建没办法,只能在原地等待。

    过了一分钟,他看见后面有几束灯光正一摇一摆的向这里极速的靠近。

    旁边,正好是一户人家的门口,沈建赶紧躲到了别人家的廊檐下。

    灯光离他越来越近,到了沈建的身边后,丝毫不做停留,往前面跑去。

    放错身而过的时候,沈建看清楚了,正是小曼她们三个,还有一个渐渐快要脱离队伍的欢欢。

    小曼三人,就只顾着自己有没有危险,一时之间,竟然把欢欢忘记了。

    沈建赶紧一伸手,把欢欢拉住。

第213章 好心人

    “这三个丫头是真不靠谱,光顾着自己跑了,连孩子都不要了。看把我们的欢欢急得。”

    沈建抱着惊魂未定的欢欢,有点心疼。

    欢欢在被沈建拽住的那一刻,吓的要死,等到她看清楚是沈建后,趴在他怀里,紧紧的搂着沈建。

    那小模样,着实让人心疼的很。

    沈建刚哄好欢欢,李发运就来了。

    他虽然看见了沈建,却理也没理的从他身边跑过。

    沈建完全不知道他们这是在怕什么。

    等到沈建抱着欢欢从巷子里出来的时候,一瞬间,灯红酒绿。

    出了巷子,竟然就到了龙虾街。

    这里到处都是做生意的,空气中飘荡着各种美食的香味。

    李发运他们几人,正在巷口边半蹲着喘着粗气。

    “你们这身体,要适当的运动了啊!这么一点距离,就累成狗了。”

    小曼听见沈建的话,抬起头反驳道。

    “你才是狗!”

    刚说完,她眼睛瞬间瞪的溜圆,脸上满是惊恐的表情,伸出一只手指指着沈建,颤抖着说不出话来。

    “你,你,你怎么跑我们后面去了?你不是在我们前面的吗?妈呀,有鬼啊!”

    沈建白了她一眼。

    “要有鬼也是你!我都纳闷了,你们跑什么?

    你们是真不靠谱,你跑也带着欢欢跑啊,把她丢在后面算怎么回事?”

    这时,小曼才注意到沈建怀里的欢欢。

    她先是疑惑的看了看周围,然后说道:“欢欢不是跟在我们身后吗?怎么又跑你怀里去了?谁能告诉我,这短短的一分钟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这一切看上去那么的诡异。”

    沈建无奈的摇了摇头。

    “没什么诡异的,我在前面走着,听见后面有跑步声传来,我怕撞到,就躲到了旁边的廊檐下,就是中间最宽的那一段。

    然后就看见你们跑过去,欢欢腿短,跑的慢,而且还没有手电筒,我就把她拦下,抱在怀里了。

    李发运看见了,不过他忙着跑,没有停下。”

    说完,大家都看向了李发运,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小曼拍了拍胸口。

    “吓死我了,我说你怎么跑到后面去了呢。我还以为这巷子里有鬼呢。”

    话音刚落,小曼就注意到巷子里一闪一闪的。

    她指着巷子颤抖的说道。

    “巷子里有,有鬼火!”

    在场的人,全部把头转向了巷子的方向。

    “我看你是一点常识都没有,那白刷刷的灯光,明明就是手机上面的手电筒发出的灯光。

    顺便跟你说一句,鬼火是绿色的,那是尸体里的磷燃烧形成的火焰。”

    小曼听了沈建的解释,放下心来。

    她不好意思的看了看其他人,知道自己太敏感了。

    虽然知道了那不是鬼火,却还是很好奇,就一直看着。

    灯火越来越近,同时还有声音传来。

    “张哥,你说刚才我们前面的人在跑什么?”

    “或许是年轻人吧,胆子小,怕黑又怕鬼的。”

    “要我说,现在的年轻人,胆子是真小,疑神疑鬼的。这世界上哪来的鬼,就是他们天天闲的乱想,自己吓自己。”

    “哎,也不能怪他们,都是温室里的花朵,自然很脆弱。像我们那个时候,随便一个小孩都敢半夜跑到坟地里拉屎。现在的孩子,你让他们去试试?我估计都可以直接打急救电话让医院来人抢救了。”

    “哈哈,张哥你说的可真形象。不过这倒是真的,现在的人,胆儿太小,要说有鬼,那就是他们了,胆小鬼,哈哈。”

    “哈哈……”

    听了巷子里的谈话,在场的人都羞的满脸通红。

    他们彼此对视了一眼,不约而同的起身,往远处走去。

    沈建抱着欢欢,笑着摇了摇头,跟在后面。

    沈建心里明白,他们明知道巷子里的人说的就是自己,却无力反驳,更怕那两个人出来看到自己。

    所以就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刚离开的心情是忐忑的,几步路走下去,就将内心的不快忘的一干二净,全身心的投入到路边的美食中去。

    四个女孩,不断耸动着琼鼻,希望将空气中的香味全部吸进去。

    看着两边的众多店面,一时之间竟挑花了眼。

    “愁死我了,这么多家卖龙虾的,哪家的好吃一点啊?要是选了一家不好吃的,可真的对不起自己的肚子。”

    “要不咱们一家一家的试过去?每一家就买两只尝尝味道,哪家好吃就去哪家。”

    “算了吧,你当这是首都,小龙虾论只卖的啊?我们这里,低于一斤,人家都不卖你的。要是一斤一斤的试过去,还没试几家,就饱了,没意义。”

    “沈建,你既然连那么偏僻的小路都知道,那你知不知道哪家好吃啊?”

    看着众人期待的目光,沈建无奈的撇了撇嘴。

    “我之所以知道那条巷子,是因为从那条巷子过来这里,近很多,可以节省更多的时间用来捡瓶子。

    我高中三年,只要有时间,就会满县城的捡瓶子,这里是我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我那时候,都要靠捡瓶子才能生活,哪里有钱去买龙虾吃呢?”

    众人看向沈建的目光,都变了。

    有同情,有可怜,也有钦佩。

    虽然沈建是用很平淡的语气说出来的,可是众人听在耳朵里,却明白其中的艰辛。

    “不过,我虽然不知道哪家的好吃,但是我知道有一家的老板很好。

    我每次过来,他都会把瓶子留着全部送给我。

    既然咱们不知道谁家的更好吃,那干脆就去他家吧。

    心地好的人,卖的小龙虾肯定不会差。”

    众人纷纷的点头表示赞同。

    “既然沈建这样说了,那我们就去那家。大家都没有意见吧?”

    众人纷纷摇摇头,表示没意见。

    于是,沈建又一次的当起了导游,将人领向那家好心老板的店。

    这家店算是挺偏的,在街的尽头,这里的人流量很明显的减少了很多。

    从之前的地方过来这里,竟然感觉有一点冷清。

    与这里的冷清相比,有一家店的生意竟然挺不错。

    而那家店,也正是沈建要去的方向。

第214章 锻炼新项目

    那家店看上去有点鹤立鸡群的感觉。

    旁边的店里都是冷冷清清,没几个客人。

    而那家店,外面摆放的桌椅已经全部被人坐满了,里面的位置也坐了一半。

    夏天,人们来到这样的环境里吃饭,尤其是这种小龙虾,烧烤,卤菜之类的,都喜欢坐在外面。

    外面虽然没有空调,但吹的是自然风,也挺凉快。

    最重要的是,外面的环境好,热闹,吃饭的时候能放的开。

    吃一口,喝一口,再跟朋友们聊着天,那种感觉很爽快的。

    沈建看到外面没有位置了,也没在意,他这还算是第一次正儿八经的来这里吃饭,坐在外面反而觉得不自在。

    沈建抱着欢欢走到空位上坐下来,马上就有一位中年妇女拿着点菜单过来了。

    “菜单在这里,需要什么自己点,点完了喊一声。”

    说完,将东西放下就忙去了。

    虽然说是龙虾街,卖龙虾的,可店里不可能只卖龙虾,都会有其他的菜品。

    这家店,除了龙虾就是烧烤了。

    感觉上,像是烧烤是主业,龙虾是副业一样。

    大家对这里的龙虾口味都不抱太大的希望了。

    不过还好,还有烧烤,大家可以撸串。

    象征性的点了两斤龙虾,然后又点了许多的烤串。

    这家店,是夫妻档,就只有一对中年夫妻,男的掌厨,女的跑堂。

    这么多桌,上菜的速度稍微有点慢。

    半个小时候,才上了麻辣小龙虾。

    吃起来,味道也就那样,说不上多好,也不算差。

    中等偏上一点点的水平吧。

    两斤龙虾,几个人吃完,也就没了继续点的心思。

    还有那么多的烤串呢。

    烤串陆陆续续的上来,因为有女生,她们不喝酒,李发运需要开车,也不能喝。

    沈建本来对喝酒就是可有可无的,看大家都不喝,自己也就不喝了。

    上了两瓶雪碧,喝起来也挺舒服。

    这顿饭吃了两个多小时,最后是沈建付钱的。

    在付钱的时候,还有一个小插曲。

    老板娘认出来了沈建,说他不容易,坚决不收他的钱。

    最后还是沈建把手机掏出来,强行扫了二维码付了款。

    在老板娘欣慰的目光中,离开了这里。

    再一次走到了那条小巷子。

    面对这条小巷子,众人的脸上露出了复杂的表情。

    巧的事情发生了,有两个人跟他们同时来到了这里。

    边走还边聊着天,听着那个声音,赫然便是之前嘲笑他们胆子小的那两个人。

    为了避免尴尬,大家停在巷子口,聚在一起说着话,没有急着进巷子,让那两个人先进。

    沈建觉得没必要,抱起欢欢就跟了进去。

    剩下的人没办法,只能打开手电筒跟着进入了。

    第二次走,胆子比第一趟好了很多。

    这次没有发生什么突发情况,安安全全的走出了巷子口。

    坐到车上的时候,才纷纷松了一口气。

    现在已经是九点左右了,还得走一个多小时的山路,才能回到家。

    李发运提议在县里的宾馆住,其他人不同意。

    之前在等菜的时候,大家就已经把今天花的钱统计了一下,各自分摊了,将钱发给了李发运。

    李发运不想要,但也没有办法拒绝。

    他用今天意外得到了三万块钱做理由,却还是抵不过青青的强烈要求。

    她不想欠别人的。

    今天就她最倒霉,没有得到那三万块钱。

    既然决定回家,便不再耽误。

    一个半小时的路程,车子停在小曼家门口。

    牛头镇上,还有一些灯火,萍萍可以自己走回家。

    青青就不行了,她家虽然离的近,路上却是黑灯瞎火的,她自己一个人打死也不敢走,只能麻烦李发运送一下。

    小曼和沈建还有欢欢下了车。

    小曼下了车后,直接就回家了。

    沈建在后面喊道:“你的弓,还没拿呢。”

    小曼潇洒的摆摆手。

    “说了送你了,那就是你的。”

    说完,打开店门,进去了。

    沈建看着紧闭的店门,又看了看手机的背包,最终还是决定收下。

    欢欢已经睡着了,沈建只能把她抱在怀里。

    来到自己的三轮车边,沈建小心的将欢欢放到后座上,然后才打着火回家。

    路上,他也没有开很快,只是用着正常的速度匀速行驶。

    等他回到沈家村的时候,一点灯光也看不见了。

    已经十点半了,村民们早就睡着了。

    等到沈建抱着欢欢爬上了山道,却发现,家里的堂屋里,竟然还有着灯光。

    沈建猜测,这一定是奶奶给他留的灯。

    他推开大门的时候才发现,自己错了。

    灯光下的桌子边,奶奶正坐在大板凳上纳着鞋底。

    听见声音后,转过头来,看见是沈建回来了,脸上露出欣喜的表情。

    奶奶将鞋底放下,指了指厨房的方向。

    沈建会意,奶奶这是告诉他,厨房里有热水。

    “小丫头已经睡着了,先让她睡吧,明天早上再洗。”

    沈建将欢欢小心的放到床上,帮她开了电风扇,盖好小肚子,退出了房间。

    来到堂屋里,发现奶妈已经不在了。

    沈建又来到了奶奶的房门口,抬起手准备敲门。

    看着紧闭的房门,沈建犹豫了一下,走开了。

    既然有热水,沈建也懒得去水潭了。

    兑好水,在门外的空地上洗好了澡。

    衣服就只能第二天再洗了。

    第二天一早,沈建又是早早的起床,他并没有因为头天晚上睡得迟,就起来的晚。

    跟沈从军日常锻炼,又聊了一些工作上的事情,这早上也就算是过去了。

    目前,沈建最需要做的事情,就是锻炼。

    将自己的力量和耐力锻炼上去,才能升级。

    每天锻炼的量,都基本上是固定的,超过了那个量,锻炼的效果微乎其微。

    只能通过别的项目来锻炼。

    沈建很轻松的就完成了现有的那些。

    他觉得,要想快一点的达到任务要求,那么,增加项目是必须要做的事情。

    沈建很自然的就想到了昨天带回来的那把弓。

    沈建回到家里,把弓带到了他的健身房。

    他准备研究一下这把价值几千块的弓。

第215章 十几年的树墩

    这把弓通体用不知名的材料组合而成,表面别涂上了黑色的漆,整把弓看上去非常的有质感。

    在弓的两端,各有一个大大的圆盘,圆盘有两道槽口,是用来固定绳索的。

    此刻的弓,还没有上弦。

    沈建也不确定这弦是怎样装的,之前他拿在手里没多久就还给小曼了,也没有仔细的看这把弓。

    怕把弓弄坏,沈建用手机百度了一下,找到了复合弓的相关资料,按照资料上面的图片提示,将弦装上。

    他试着拉了一下,感觉还不错,挺锻炼臂力的。

    背包里,有一排暗扣,扣着十支弓箭。

    沈建很自然的就拿出来一支,搭到弓箭上,用手用力,将弓拉满。

    他这算是第一次射箭,也不知道自己的技术怎么样。

    沈建将目标对准了旁边的一棵香樟树。

    沈建迟疑着,久久没敢蛇射出去。

    香樟树只有碗口粗细,沈建怕自己射不准。

    香樟树的后面,就是密密麻麻的灌木丛,这一箭要是射偏了,射进灌木丛里的话,可真心不好找。

    沈建没把握,看自己离香樟树足足有十米,觉得太远,就慢慢的向香樟树走去。

    八米,看过去,还是觉得远,没把握。

    五米,还是有点远。

    沈建慢慢的向香樟树靠近,直到找到一个自己满意的距离后,他瞄准了树上的一道疤,射了出去。

    箭准确无误的射在了那道有碗底那么大的树疤上。

    沈建满意的点了点头。

    “看样子,我有做神箭手的潜质啊!第一次射箭,就能精准的射中目标,太佩服自己了。沈建啊,你怎么就那么牛呢!”

    沈建自言自语的夸奖着自己,毫无廉耻之心。

    “我呸,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你这么不要脸的。你脸都快要贴到树上了,是个人都能射中。你那个距离,剪头离目标有一巴掌的距离吗?”

    沈从军说着话,从一旁的草丛里钻了出来,一边走,还在一边搂裤子。

    沈建嘿嘿一笑。

    “从军叔,你咋在这呢?不是锻炼好回家了吗?”

    沈从军白了他一眼。

    “怎么?我就不能在这了?我昨天晚上没注意,受凉了。刚才你先回家了,我就到旁边的草丛里方便了一下。刚解决完,就听见你在这夸自己。没看出来,你这脸皮挺厚的啊!”

    沈建摸了摸头。

    “我这也不知道从军叔在这里啊,就是自己说着玩的,有人我肯定不会说的。”

    沈从军没说什么,只是伸出大拇指向沈建表示佩服。

    沈建看了看他的手。

    “从军叔,你还带纸了?这锻炼完之后,身上全部都是汗,口袋里的纸应该湿透,不能用了吧?你是怎么擦的啊?”

    沈从军不在意的说道。

    “谁没事带纸啊?这山上树叶子那么多,随便揪一把不就擦了吗?以前都是这么过来的。”

    沈建了然的点了点头。

    “哦,怪不得我看从军叔你的手上有黄黄的东西呢。”

    沈从军立马把手拿到面前看了看,没发现有什么黄黄的东西。

    沈建哈哈一笑。

    “骗你的!”

    沈从军无奈的看了一眼沈建,又纠结的看了下自己的双手。

    “我先去水潭洗手,等会你那弓借我玩玩。”

    “哦?从军叔还会玩弓呢?”

    沈建很惊讶。

    沈从军摆了摆手离开,示意回来再说。

    沈建放心疑惑,上前把箭拔了出来。

    这箭因为离的近,力道并没有多大,很轻松就拔出来了,原地留下了一个小小的伤疤。

    沈建看着那个新鲜的疤痕,陷入了沉思。

    不能对着树上射,一次两次还行,次数多的话,对树的伤害很大的。

    而且,树的面积太小,很容易就射偏飞进草丛里。

    如果练习射箭的话,还要专门制作一个靶子。

    沈建第一时间想到了门板。

    可惜,家里已经没有门板了。之前倒是有,不过用来当做菜园的门了。

    射箭与菜园相比较,还是菜园更重要一些。

    所以,那个门板的主意是不能打的。

    村子里倒是有人家里有不用的门板,可是,不好借啊。

    这是用来射箭的,借过来是光滑一片的,还回去的时候,一张门板上都是洞。

    想想那个场面就觉得很可怕。

    至于不还回去?

    开玩笑,沈建从来就不是一个拿了别人东西不还的人,哪怕那样东西,别人用不上了。

    当然,别人主动给的东西不算。

    别人送东西给你,那是情意,是需要好好珍惜的。

    日后有机会,可以用别的东西还回去。

    这是人与人之间的相处之道。

    还有一样,那就是长辈送给晚辈的东西。

    有一句老话,叫做“长辈赐,不可辞”。

    长辈送给晚辈的东西,哪怕再贵重,又或者再无用,都不能推辞,是必须要接下的。

    既然不能借,那就得自己想办法。

    圆形的木头,可以用来当做靶子,有什么呢?

    对了,门口的树墩!

    那些树墩,是以前卖大树的时候留下的。

    把上面的树干卖掉后,剩下的树根需要用铁锹挖出来。

    因为树根很大,不好处理,大家就会把树须砍掉烧火,剩下的树根就放在门口,用破旧不用的衣服包裹住,用来休息的时候坐。

    家家户户的门口,都是有廊檐的,树墩放在廊檐下,不会被雨淋到,平时吃个早饭,晒晒太阳,都可以坐在树墩上。

    沈建的家门口,就有两个树墩,是以前村里人卖树剩下的。

    那时候沈建的父母还在,这两个树墩是沈建的父亲向别人讨来的。

    废了几天的工夫,才从土里挖出来,晒干后,扛到了家门口。

    要是不晒干的话,树根里面有水分,来年春天是会发芽长出新树的。

    说起来,这两个树墩也有十几年了。

    树墩上,留下了很多回忆。

    沈建是个干脆的人,他并不会因为树墩有纪念意义,就不去动它。

    对于现在的沈建来说,这树墩是很重要的。

    它关系着沈建能不能开始练习射箭,练习射箭关系着沈建能否快速提升力量和耐力,提升身体素质又关系着能不能完成任务升级。

    所以说,树墩任重道远。

第216章 隐藏的箭术高手

    沈建现在脑海中,满是树墩练习射箭的好处。

    这让他的心中,就像有一只小猫在用爪子挠一样的难受。

    把弓放这里回去拿的话,沈建有些不放心。

    好几千的东西呢,万一蹦出来一头野猪把弓糟蹋了呢?

    虽然这个可能性微乎其微,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林玉开车都能接二连三的撞到野兔子和狗獾子,自己的弓被野猪撞到,也是有可能的吧?

    如果把弓背在身上带着呢?

    就更不行了,首先,那个行为像是个傻子,把弓背着回去扛树墩,且不说徒劳无用的带着弓来回,万一扛树墩的时候把弓碰坏了呢?

    那就是吃饱了撑的,闲的没事干。

    再说了,刚才沈从军临走之前说了,他等会回来要借弓玩玩。

    要是把弓带走了,会让沈从军觉得,沈建是不想把弓借给他的,这不利于叔侄俩的和谐关系,会让他们两个心存芥蒂。

    目前最好的办法就是,等沈从军过来,把弓借给他,然后沈建回去扛树墩。

    这水潭离的也不远啊?怎么洗个手到现在还没有回来?

    该不会掉水潭里了吧?

    沈建心中坏坏的想到。

    其实,这个可能性是挺大的。

    水潭因为长时间没人用了,原本码好石头用来洗衣服的地方,现在早就长满了青苔。

    要想到水潭里洗手,就只能站在青苔上面。

    青苔是非常滑的,尤其是青苔下面就是原本被磨光滑了的石头,那就更滑了。

    人站在上面,搞不好就会掉下去。

    沈建因为天天去洗澡,早就适应了青苔,知道用巧劲,就不会滑倒。

    而沈从军,就不好说了。

    有可能,他站在青苔上,比沈建还稳。

    也有可能,他会摔跤掉到水潭里。

    沈建又等了十分钟,沈从军还没有过来。

    那棵香樟树上,已经被沈建留下了几十个小圆坑。

    而沈建站立的地方,也从之前的咫尺之遥,变成了现在的面对面。

    他现在已经可以在离香樟树两米五的地方射箭了。

    而且,可以保证每一只箭都能射到香樟树上。

    沈建仅仅用十分钟的时间,就把距离拉远了两米,不得不说,这是有进步了。

    沈建的心中,在自我陶醉着。

    “或许,我真的有神射手的潜质吧!这才十分钟,进步就这么大了,这放在别人身上,是根本就不可能实现的啊!我真是个天才!”

    沈建话音刚落,沈从军又冒出来了。

    “我这刚离开一会,你又自己夸自己了。建子你是不是天天夸自己来着?”

    沈建望着神出鬼没的沈从军,吓得一蹦三尺高。

    “吓死我了,从军叔,你怎么走路没有声音的?”

    “你还好意思说我走路没有声音,明明是你刚才陶醉着呢,没注意听。”

    “咦?从军叔,你衣服怎么换了?你刚才回去换衣服了?”

    “嗯,天太热了,穿着都是汗水的衣服,不舒服,就回去换了一下衣服。”

    沈建仔细的看着沈从军脸上的表情,在琢磨着他是不是撒谎。

    沈从军被沈建的目光盯的直发毛。

    “青苔挺滑的吧?”

    沈建幽幽的开口。

    “哎~”

    沈从军一声长叹。

    “马失前蹄啊!没想到我堂堂七尺男儿,竟然被一块小小的青苔滑倒,还跌入了水中,真的是阴沟里翻了船啊。”

    沈建撇了撇嘴。

    “你不是说,换衣服是因为身上都是汗吗?”

    “是啊,只是除了汗之外还有一点点的水罢了。”

    沈建直勾勾的用眼睛盯着沈从军。

    “叔,我知道我这不要脸的功夫,跟谁学的了。”

    沈建的话没有说透,沈从军也明白,沈建这是在拐弯抹角说他不要脸呢。

    “你个倒霉孩子,我可是你正儿八经的叔,你敢这么说我,不想好了!”

    “哎呀,突然好累,好想回去睡觉吧,收拾收拾回去吧。”

    沈建用着俏皮的语气说着,然后提着弓向背包走去。

    沈从军慌了。

    “你一个年轻小伙子,累什么累啊,赶紧坐下休息会。”

    说着话,沈从军小跑着来到沈建身边,看他的样子,是准备扶着沈建坐下休息。

    “叔,你扶归扶,用那么大劲按着这把弓做什么?压的我手疼。”

    “你手疼啊?来,把东西给我,叔帮你拿着。”

    沈建看着面前准备用两只手上来抢弓的沈从军,嘿嘿的笑了笑。

    “突然想到,我还有事要做。叔,你帮我个忙,帮我看着这把弓吧。”

    说完,沈建将手里的复合弓,递向沈从军。

    沈从军用狐疑的目光看着沈建,想看看他又准备使什么坏。

    只是,沈建的目光中满是真诚。

    沈从军将信将疑的接过弓。

    沈建起身就走,看上去真的像是有事一样。

    沈从军没多想了,开始打量着手上的复合弓。

    仔细的看了看后,沈从军来到了沈建放背包的地方,蹲下身子,在背包里翻找了一下,从里面拿出来一根像是腕带一样的东西。

    看着手上的腕带,沈从军露出了微笑。

    “看样子,建子对这把弓还不熟啊,竟然连撒放器都不知道。”

    只见那个腕带上,还连接着一个小物件。

    说完,沈从军将腕带套在了手腕上。

    然后,他又从背包里拿出了五支箭,依次的卡在了复合弓的箭架上。

    沈从军拿着弓,来到距离那棵树十米左右远的位置站立。

    左手拿着弓,抬起来,右手从箭架上抽出一支箭,将腕带上的撒放器与箭支连接在一起,搭在弓架上。

    右手用力一拉,用手腕的力量,将弓拉满。

    瞄准了之前沈建射的那个疤痕,右手轻轻一按,撒放器打开,箭支射了出去。

    “哆”的一声脆响,箭支准确的命中香樟树,箭尾还在摇晃个不停。

    沈从军也没有管那只箭,他从箭架上又抽出了一支箭,再次的重复之前的动作,将第二支箭射了出去。

    两支箭几乎是挨着的,从远处看,就像是一支箭一样。

    接下来,第三支,第四支,第五支箭依次被射沈从军射出。

    射完了五支箭,他才将弓放下,看着十米外的香樟树。

    “两三年没玩了,技术还是那么的棒!不愧是沈从军,点个赞!”

第217章 遭报应了

    沈建扛着树墩,眼看着就要到地方了,就听见沈从军这不要脸的自夸。

    这话怎么听着那么耳熟?

    也不知道沈从军是受了沈建的影响,还是怎么了,自夸的语气竟然和沈建出奇的相似。

    虽然沈建也想像沈从军那样出言嘲讽,可沈从军毕竟是他的叔叔,想了想,还是作罢。

    他只是扛着树墩,用直勾勾的眼神看着沈从军。

    要说这沈从军,不愧是老姜,面对沈建“火辣辣”的眼神,竟然丝毫不受影响。

    他淡定的走到香樟树边,将一支支钉在树上的箭支拔出来。

    “从军叔,你这是修炼过得吧?我自愧不如啊!”

    沈从军得意说道。

    “那是,你要知道,我的外公可是老猎户,我小的时候可没少玩箭。

    后来上了大学,那更是射箭爱好者的老大,我教过的徒弟,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了。

    想当年,你叔我也是万千少女心中的梦啊!”

    沈建心中微微吃惊,没想到从军叔竟然还是个射箭高手呢。

    他的嘴上却不客气的说道。

    “没说你射箭的事情。”

    沈从军狠狠的瞪了沈建一眼。

    “你这胆量日益见长啊!以前你可从来没有这么阴阳怪气的跟我说过话。

    还是小时候的建子乖,现在的,哼哼!”

    沈建挑了挑眉。

    刚高考结束的沈建,还是沈从军口中的那个乖孩子。

    自从得到系统之后,系统的存在,正潜移默化的改变着沈建。

    不光光是沈建的身体素质,还有他的性格,以及沈建为人处世的态度。

    就连沈建都没想到,自己这段时间的变化,竟然那么的大。

    要不是今天沈从军的提醒,他还浑然未觉呢。

    不过,他

第218章 肌肉记忆

    “嗝叔,你这么看笑话嗝,真的嗝好吗?”

    “看着你不舒服,就是我最大的舒服。玩玩弓箭,再抽着烟看着你一直打嗝,舒坦!”

    “你这样会没朋友的……”

    打嗝来的突然,去的也突然。

    说着话,就不打嗝了。

    或许,是被沈从军嘚瑟气的吧。

    又过了几分钟,沈建确定自己终于不再打嗝后,就将目光盯上了弓箭。

    打了多久的嗝,他就惦记了多久。

    男孩子一般都喜欢射击,有些人喜欢在现实中射击,无论是打弹弓还是射箭。

    有些人,则喜欢在游戏里射击。

    射击游戏就多的数不过来了。

    还有一些无法形容的射击。

    总归,都是喜欢射击的。

    看着沈从军那么潇洒的射击,沈建的心思,早就放在射箭上了。

    弓被沈从军放到了一旁的草地上,沈建上前小心的把弓拿起来,生怕把弓弄坏了。

    看了看,才发现上面没有箭支。

    刚才,沈从军将五支箭射完之后就停下了,被射中靶心的箭此刻还在木墩上呢。

    沈建既然想射箭,那他就得把射进木墩的箭拔出来才行。

    沈建想了想,估计沈从军射的深,不太好拔,拿着弓的话,很不方便,就把弓又放下了。

    废了挺大的力气,沈建才将五支箭拔了出来。

    这弓箭的威力是真的不小。

    风干了这么多年的树墩,比新鲜的树木不知道硬了多少,箭射在上面,竟然还可以射进去一个箭头。

    这要是正常的树,估计就更深了。

    其实也没多大的差别,从之前的香樟树就可以看出来。

    是沈建想当然了而已。

    沈从军等沈建把箭拿回来之后,开始起身教他。

    从最基本的认识复合弓开始教。

    复合弓是非常复杂的,完全是由大大小小的零件组成。

    每一个零件都有它的价值,只要存在,就一定合理。

    想要玩弓箭,肯定要先认识他。

    沈从军认真的教,沈建更是认真的学。

    沈建本身就是个爱学习的好孩子。

    他的智商高,记忆力也不错,很快就将每个部分的名字,作用记下了。

    说的再多,也是纸上谈兵,不如上手自己做来的实在。

    毫无疑问,沈从军是个好老师。

    在确定沈建已经记住了每个零件后,沈从军开始教他怎样射箭。

    并且,将手腕上的撒放器交给了他。

    沈建这才知道,原来复合弓是需要撒放器的,并不像电视剧里那样,捏着箭支就能射。

    虽然也能射,但是人比较累,而且精准度也会受影响。

    复合弓虽然很复杂,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它本身的滑轮多,根据物理原理,动滑轮越多,使用的力气就越小。

    所以,拉开复合弓需要的力气并不是很大,一般的人,都能拉满。

    不像传统弓那样,需要很大的臂力才能拉开。

    其次,复合弓的材料,都是用的高科技合成材料,质量过硬,而且很轻。

    长时间玩的话,没那么累人。

    而且,上面还有精准的瞄准系统,一般的新手,瞄准后再射,只要不是手抖的话,基本都能命中。

    这也是为什么沈从军好多年没摸弓箭,一上手就能射准的原因。

    要是传统弓,别说是几年没摸,就是一个月没摸,再好的技术也射不准。必须要慢慢的找回感觉,才能射的准。

    复合弓还有一个优点,就是它需要的力气是固定的。

    每一次拉弓,弓对箭产生的动力,都是恒定的,这能保证每一支箭射出去,都是基本一样的飞行轨迹。

    最后,复合弓可以很简单的进行拆卸,让它变成很小的一块,携带方便。

    在认识了复合弓,并且知道了怎样射箭后,沈建开始他第一次正儿八经的射箭。

    之前他射那几下子,根本就是乱七八糟。

    那射的什么玩意啊!

    有谁射箭是离一两米射的?

    也就沈建脑回路不正常,能干出这事来。

    按照沈从军所说的,沈建找准了目标,对准后,一捏撒放器,箭射了出去。

    “哆”的一声,钉在了木墩上。

    只是,位置有点偏,离树墩中间的年轮圈偏了十几厘米。

    这是他手抖造成的。

    沈建刚开始摸弓,不适应这个力量,肌肉还没有形成记忆,会自然的轻微颤抖。

    不仅仅是玩弓箭,其他需要力气的运动也是一样的。

    刚开始做的时候,都会不适应。

    明明体质很好的一个人,却表现的像没有力气。

    这并不是因为他身体素质不行,而且他的身体不适应这个状态,得需要练习,让肌肉形成记忆,练习的次数多了也就可以了。

    这个状态,在打弹弓方面,格外的明显。

    一个小孩子,要是天天玩弹弓的话,他的肌肉形成了记忆,每次拉弓都是非常的自然,而且,在瞄准的时候,一点也不会颤抖。

    如果有一个成年人,从来没有玩过弹弓,在拿小孩子的弹弓玩的时候,他刚开始拉开弹弓瞄准的时候,拿弹弓的那只胳膊,会像筛糠一样,抖动个不停。

    这并不是说成年人的力气还不如小孩子,只是因为小孩子习惯了而已。

    所以,沈建接下来的时间就很明确了,那就是不停的拉弓,瞄准,射击。

    等他的肌肉什么时候形成记忆了,那么,那时候的他才可以像沈从军这样,百发百中。

    有时候人们在练习什么的时候,并不是因为他不会,而是要通过练习的方式,让自己形成肌肉记忆。

    有了肌肉记忆之后,做一些事情,就完全是下意识的动作。

    就像是一个天天打篮球的人,要是他在篮球场边和朋友说话的时候,这时有一颗篮球向他飞过来的话,他就可以第一时间将篮球控制住,不让它伤人。

    这并不是这个人反应有多么的快,只是因为他的身体对篮球形成肌肉记忆里,完全是下意识的行为。

    有可能等他做完之后,大脑才反应自己刚才做了那件事。

    沈从军看沈建的姿势挺标准了,可以独立练习射箭了,就向他告辞离开。

    只留下沈建独自在这里练习着。

第219章 熟睡的小猪

    虽然沈从军离开了,可沈建一点也不慌。

    这个地方是他的,在自己的地方,没有慌的道理。

    复合弓,是可以瞄的,他接下来就只需要不断地拉弓射箭,一直练习就可以了。

    可以锻炼臂力,相信等沈建练一段时间后,臂力可以得到明显的提升。

    不断的拉弓,对沈建的臂力也算是不小的考验。

    二十分钟后,他就感觉到胳膊有明显的酸痛感。

    不过,这还不够,还需要继续锻炼。

    又是二十分钟过去,此时的沈建,拔箭的时候,都感觉到明显的吃力了。

    他知道,是时候停下了。

    已经是这个程度了,再锻炼下去,不但不会起到效果,反而有可能会拉伤肌肉,对身体造成伤害。

    而且,现在天也热了,沈建到现在还没有吃早饭呢。

    沈建虽然现在很累,可他并没有坐下休息。

    强撑着身体,沈建将弓弦拆掉,将弓分解开来,放入背包里。

    现在的他,因为是刚得到这把弓的,所以就格外的珍惜。

    一般的人,在刚刚得到某一样东西的时候,都是这样的,细心呵护着。

    一段时间后,就不是那样的了。

    或许是习惯了,或许是不在意了。总之,不会像以前那样呵护了。

    不仅仅是东西,对人也是如此。

    就像刚刚恋爱的情侣,对方在自己的心目中,那肯定是第一位,宁愿自己啃半个月的馒头,也要省钱给对方买她想要的。

    心里面时时刻刻想的都是对方,一心一意的呵护着。

    可真要是结了婚在一起后,慢慢的,会看对方哪哪都不顺眼。

    然后自己就会反思,当初怎么就瞎了眼看上她了呢?

    就算有些人心中还是爱着对方,也不会表现的那么明显了,往往都是将爱藏在心里,平时生活中都是非常平淡的。

    平平淡淡才是真。

    现在的复合弓,对于沈建来说,就像是正在恋爱中的对象一样,生怕她磕了碰了。

    要是受到一点点伤害,自己都会心疼的要命。

    这才会不嫌麻烦的,将复合弓拆解放好。

    背着弓回了家,才发现,家里面还没走吃早饭呢。

    因为小欢欢还在睡觉,没有起床。

    昨天去游乐场里玩,中间经历了那么多的事情,小欢欢嘴上不说,可她的身体已经很累了。

    昨晚回来的时候,她就已经睡熟了,夜里一次也没有醒来过,到了现在,还是在呼呼的大睡着。

    奶奶看沈建还没有回来,没忍心把欢欢弄醒,就让她继续睡着吧。

    不过,早饭要吃的稀饭,已经在锅里煮着了。

    而且,已经烧熟了,下面用碳火正加着热呢。

    欢欢是小女生,又不能用粗暴的方式喊她起床。

    沈建只能蹲在她的床边,轻声细语的喊着她。

    在试了五分钟之后,他放弃了。

    根本就没用!

    人家转个身又睡了,压根就不搭理沈建。

    很纠结,究竟是掀她被单呢?还是关了她的电风扇呢?

    被单一掀开,电风扇吹的人会冷,也就会醒来了。

    要是把电风扇关了,也没多大用,现在太阳才刚升起来没多久,屋里还没开始热起来。

    智商那么高的沈建,愣是想不到用什么方式喊欢欢起床。

    “要不就让她睡着吧,看她睡那么香,肯定是累着了,还没恢复过来,就让她再多睡一会吧。”

    沈建说完,就自顾自的走了。

    既然喊不起来,那就不喊了,且睡着吧。

    等欢欢什么时候睡够了,自然也就醒了。

    沈建去厨房端了两碟小菜,盛了稀饭跑到大桌子上吃饭。

    路过奶奶门口的时候,喊了一声,让奶奶吃饭。

    没多久,奶奶就端着饭过来了。

    倒不是沈建不孝顺,不帮奶奶盛饭,这都是有原因的。

    之前沈建有帮奶奶盛饭过,被奶奶拒绝了。

    奶奶是旧社会地主家的女儿,心中男尊女卑的思想,根深蒂固。

    在她看来,自己的孙子,身为男子汉,是尊贵的。

    而自己,只是一个年老的妇人,而且没有尽到当奶奶的责任,让孙子吃了这么多的苦,自己有罪,是不配享受孙子的服侍的。

    当然,这些事情她并没有表达出来,只是在自己的心中这么想着。

    面对沈建,也只是表现出拒绝他帮自己盛饭而已。

    沈建以为,奶奶是想向自己证明她还没有老,才不让自己帮忙盛饭的。

    老一辈的思想,年轻人累死也猜不出来。

    所以,这些年来,祖孙俩也形成了自己盛自己饭的默契。

    自己盛饭也有好处,知道自己的饭量是多大,不会盛多了浪费,也不会盛少了不够吃。

    奶奶坐到桌子上,发现欢欢不在,就用疑惑的表情看着沈建。

    沈建明白,奶奶是在向他询问欢欢的情况,就开口向她解释。

    “我看小丫头睡得香,没忍心喊她,就让她多睡一会吧。”

    奶奶点了点头,开始专心的吃饭。

    祖孙俩谁也没开口说话了,只是默默地吃着碗里的饭,和碟子里的菜。

    气氛很安静,也很和谐。

    稀饭刚从锅里盛出来的,很热,烫嘴巴。

    只能沿着碗的一圈,吃着边上一点点的稀饭。

    这里的稀饭因为和瓷碗还有空气挨着,容易散热,温度要比其他地方要低一些。

    别的地方,烫的是一点都不能吃,而碗边的,可以凑合着吃一点点。

    这就严重影响了吃饭的速度。

    饭桌上,只是时不时的传出筷子划过瓷碗的声音。

    另一边,回家的沈从军找到了他的母亲,也就是沈建的二奶奶。

    “妈,外公以前送我的那把弓,被您收在哪了?能找出来给我吗?”

    二奶奶也没有去问沈从军找弓的目的,孩子需要的话,就找给他就是了,问那么多事情干嘛。

    只是,存放弓箭的记忆太久远了,需要仔细的想了下,才能大概想起来。

    也不太确定,只能试着去找一下。

    二奶奶“噔噔噔”的上了二楼,来到二楼的一间专门用来存放不用东西的房间里,在角落处找了起来。

    房间里挺乱,东西放的也多,二奶奶只是想到应该在这里,就过来先找一下。

第220章 守山人

    在二奶奶上来的时候,沈从军就跟着一起上来了。

    看到自己的老母亲帮着自己在屋里到处的寻找,沈从军当然不会站着看。

    他来到了另外一个角落里,开始找了起来。

    沈从军的外公可是专业的老猎人,在以前没有猎枪的情况下,都是用弓箭来打猎的。

    打猎的猎户,弓箭对他们来说,可都算是吃饭的家伙。

    在生活所迫下,猎户们的箭术,个顶个的厉害。

    百步穿杨是不可能的,这里也没有杨树给他们穿。

    可谁要是怀疑猎户的箭术,那他可就真的没有见识了。

    沈从军的外公,是这一片有名的猎户,一弓一箭,用的出神入化。

    二十步之内,快速奔跑的野兔子,都能一箭射中。

    要知道,野兔子的时速,是可以达到一小时三十公里的。

    那可就是一秒钟能跑八米多,相当于“嗖”的一下,在你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野兔子就跑不见了。

    而沈从军的外公,却可以一箭射中奔跑中的野兔。

    那技术,真的是没话说。

    后来有了猎枪,猎枪的子弹,一打一大片,弓箭才算是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跟弓箭相比,猎枪虽然是要用火药,还有钢珠的。可用猎枪的代价,却要比弓箭小得多。

    弓箭,看似只需要一把弓,一支箭就可以射出去,这其中需要的代价可不小。

    首先就是弓,这弓可不是随随便便什么都能用的,用料和制作过程,那真的是繁琐无比,一个不仔细,就可能满盘皆输,一下子全部报废。

    制作弓,是一个非常精细的活,有些老猎户,几年都做不出一把满意的弓。

    他们宁愿用老弓,也不愿意用不满意的新弓。

    对于不满意的弓,都是一斧头下去,砍了烧火的。

    只有这样,才能做出真正的好弓。

    沈从军的外公,早已经去世多年,他此生最爱的那把弓,也随着他一起,葬在了后面的山上。

    去世之前,他制作出了此生最满意的一把弓,不过,他并没有留着自己用,因为他知道自己的时间不多了,而且,他也用惯了自己的那把弓。

    就把这把最满意的弓,送给了最疼爱的外孙,沈从军。

    沈从军接下了外公送的弓,也算是继承了他的衣钵。

    照理来说,长辈或者师父是猎户的话,他们所赐下来的弓,就代表着他这一门的传承。

    沈从军接了弓,那他就是这一代的猎户。

    沈从军很明显是不务正业了!

    他接下弓后,并没有当猎户,反而是跑去上大学了。

    这一去就是四年,中间也没有回来几趟。

    等他从大学毕业回到家的时候,才发现外公已经去世了。

    而外公送他的那把弓,也被二奶奶放起来了。

    大学毕业后的沈从军,在外面闯荡几年了处处碰壁,就是一个十足的失败者。

    不得已的情况下,他回到了望湖县,并且在父母长辈的介绍下,跟张晓雪相亲,并且结婚生子。

    沈从军在望湖县找了一份工作,一直工作到现在,中间也从来没有想着去把弓拿出来。

    也就导致了那把弓,不知道被放到哪去了。

    因为,沈从军的母亲,年纪大了,记性差,这么多年了,早已经忘记了。

    只能一点点的慢慢找。

    娘俩一起把这间房间里找遍了,也没找到那把弓。

    这把弓,并不像沈从军的那把复合弓,可以拆开折叠起来的。

    猎户们用的弓,都是传统弓,他们也只会做传统弓。

    传统弓就是平常在古代电视剧里看到的那种弓,通体用木头做的,没法折叠,挺长的一段。

    找起来也很好找,既然没有找到,那就说明不在这个房间里。

    接下来,娘俩又把家里能放弓的地方全部找了,也没有找到。

    “娘,这弓,不会被填锅洞里烧了吧?”

    沈从军的语气颇为忐忑。

    他的话,毫无意外的,遭了老娘的白眼。

    “你是不是忘了娘的身份了?我爹用他的一把弓,养活了我们一家人,弓对于娘来说,那就是命根子,再怎么,我也不会烧了它啊。肯定在哪个没想起来的地方,再找找。”

    沈从军看着有些焦急的老娘,出言劝慰道。

    “娘,没事,找不到就不找了吧,这么多年没把它找出来,不也这么过来了嘛。可见,拿把弓就是个可有可无的东西。”

    沈从军的娘,深深的看了他一眼,长长的叹了一口气,说道。

    “你外公要是看见你现在对待弓箭的态度,也不知道会不会后悔把那把弓传给你。

    弓既然传给你了,那你就是这一代的守山人。可你,是一天也没有尽过守山人的义务。

    我们沈家村,几百年的守山人,到了你这一代,算是断了。”

    二奶奶的语气很沉重。

    沈从军还是第一次听见“守山人”这三个字。

    “娘,什么是守山人啊?我怎么从来没有听过?”

    沈从军的话,引起了他母亲的注意力。

    “什么!你没听过守山人?怎么可能?老爷子将弓箭传给你的时候,没有说过吗?”

    沈从军摇了摇头。

    “外公把弓箭给我的时候,从来没有提过守山人的事情。

    哦,我记得了,外公那一天最后的时候,还说了一句:时代不一样喽。之后他就离开了。”

    二奶奶闭着眼睛喃喃着。

    “时代不一样了,这世间终究是跟以前有很大区别。或许,是因为枪吧!可能,你外公之所以不告诉你守山人,就是想让你脱离这道守山人的枷锁,没有负担的活着吧。”

    就在娘家研究守山人事情时,沈春风回来了。

    他一回来,就看见堂屋里大桌子边,娘俩坐在那里不动,在思考着什么。

    “呦,你们娘俩这是怎么了?家里遭小偷了?”

    沈从军摇了摇头,对着父亲说道。

    “外公送给我的那把弓不见了,娘说那把弓,是守山人的传承。”

    沈春风心情舒畅的说道。

    “你是说那把弓啊?上次被丢在了楼上的仓库里,我怕弄丢了,就给放起来了。”

第221章 弓的藏身处

    “什么!是你给放起来的?怪不得我跟娘找了半天都没找到啊!”

    沈春风一点也没有听出自家儿子话中的怨气,他还得意洋洋的说道。

    “那是,你也不看看你家老头是什么人,我藏起来的东西,要是能随便被你找到了,那我的面子往哪放?”

    沈从军眼珠子一转。

    自己这算是被老头子摆了一道,得讨回来才行。

    “娘,爹说他藏东西很厉害,一般人找不到。”

    二奶奶点了点头。

    “藏的确实很好,咱娘家找了那么久都没找到。”

    沈从军继续说道。

    “这么大的一把弓,都能藏的没有半点踪影,那如果是钱的话,肯定会藏的更好吧?”

    沈春风听着这话,觉得有点不对劲,他赶紧说道。

    “你看你这孩子,不就是没找到弓吗?等着,我去给你拿。”

    “等等!”

    在沈春风准备离去的时候,二奶奶出声及时叫住了他。

    “不用急,不在乎这一会。还是继续讨论一下你藏东西的事情吧!说吧,藏了多少私房钱。”

    二奶奶的语气淡淡的。

    可听在沈春风的耳朵里,跟晴天霹雳差不多。

    怪不得刚才就觉得不对劲呢,原来是这样!

    沈春风狠狠地瞪了一眼沈从军。

    “别看从军,问你话呢。”

    沈春风的表情立马变得一脸掐媚,他语气温柔的对着老伴说道。

    “我没有藏钱啊,哪里有钱藏哦。老伴你是知道的,咱们卡里就那些钱,一直都没动过,哪里会有钱藏嘛。”

    二奶奶不说话,只是温柔的看着沈春风。

    沈春风硬着头皮,想撑过去。

    在被二奶奶温柔的眼神注视着两分钟后,他败了。

    沈春风长长的叹了一口气,一脸不舍的表情,走到了条几边。

    条几的中间,是一张遗像,这是沈春风父亲的遗像。

    遗像前,还有一个小小的香炉,是逢年过节的时候,用来祭拜的。

    沈春风伸手把遗像拿过来,翻了过来。

    又转过头委屈的看了看老伴,看她不为所动,又认命般的打开了遗像的后盖。

    随着后盖的打开,一片红艳艳的颜色露了出来。

    “我的天啊,这有好几千了吧?爹啊,没想到你藏了这么多的私房钱呢?”

    沈春风唉声叹气的说道。

    “哎,这大半辈子省吃俭用才藏了这么点钱,一下子就得失去了,苦啊!”

    说完,还偷偷的用眼睛看了看老伴。

    二奶奶依旧是那个表情,淡淡的微笑。

    就连那些钱刚露面的时候,她也是那副表情,连一丝丝的变化都没有,好像早就已经知道了一样。

    私房钱翻出来后,沈从军也看到了自己想看的,就觉得浑身舒畅无比,刚才翻箱倒柜的疲劳瞬间一扫而光。

    甚至,还觉得有些舒爽。

    这该死的幸灾乐祸啊!

    不过,看着老头子被逼的拿出了私房钱,怎么就觉得那么舒服呢!

    沈从军在等着,等着接下来自家老娘没收老头子的私房钱。

    可是,这世间发生的事,总是那么的出乎意料。

    沈从军所希望的那一幕并没有出现。

    只见二奶奶微微笑了笑,对沈春风说道。

    “你那藏钱的地方,我几年前就知道了,一次擦桌子的时候,不小心碰到爹的遗像,我把遗像扶起来的时候,手碰到了盖子的开关,就看到了里面的钱。

    我还从里面拿了一百买了肉,中午给你加的餐。

    其实也没别的意思,就想看看你会不会骗我。

    现在这小子也看到了,你自己还是重新找个地方藏着吧。

    这小心出去这几年变坏了,刚才想看你的笑话呢。

    得小心提防着。”

    说完,二奶奶动身离开了,去忙自己的事情了。

    那把弓既然是沈春风藏起来了,那只要他把弓拿出来就可以了,也用不着自己在帮着去找了。

    老娘的话,让沈从军顿时愣在了原地。

    他还想看笑话呢,没想到自己被拉下水了。

    看着自家老头子想吃人的表情,沈从军怂了。

    当务之急,得赶紧溜。弓什么的已经不重要了,狗命要紧。

    “爹,之前建子喊我有事,我去他那里看看。”

    说完,不等老头子说话,沈从军拔腿就跑了出去。

    事情又一次的出乎沈从军的意料。

    沈春风并没有生气,他看着面前遗像里面的私房钱,摇摇头笑了笑。

    盖子盖上,将遗像放回了原地,摆正。

    沈春风并没有将私房钱换地方,并不是什么狗屁的越危险的地方就越安全。

    既然这次藏在遗像后面,真有人打这些钱注意的话,不管知不知道钱藏在哪,第一件事肯定是先找这里。

    藏在这里,危险性最大。

    虽然危险性最大,可他并没有换地方。

    “要是自己养大的孩子都不能相信的话,那这个世界上还有谁可以相信呢?

    从军知道了也好,万一哪天突然走了,这些钱也不至于蒙了尘。”

    沈春风点燃了三支香,插在了小香炉里。

    这是他每次打开遗像后盖之后,都要做的事情。

    借用自家父亲的地方藏钱,肯定是要打个招呼的啊。

    这样,心就没有那么虚。

    沈春风上完香后,就回了屋里,来到了床边。

    他费力的向下弯腰,试了试,怎么也弯不下去。

    没办法,他只好一下子跪在了地上,然后伸手向床板下面探去。

    那把弓,被老爷子用绳子固定在了床板下,他的床是老式的那种,有二十多公分的床帮。

    从外面看进去的话,无论如何也是看不见被固定在床板上那把弓的。

    除非是整个人钻到床底下,才可以看到。

    不得不说,为了藏这把弓,沈春风也是费了不小的心思。

    沈春风用手摸着,寻到了绑弓的线,系的是活结,一用力就拉开了。

    又将另外的几根线依次找到,并且拉开,弓脱离了束缚,落了下来。

    不过,弓并没有成功的落到地上,沈春风在解最后一根绳的时候,就将另一只手也探了进去,托住了那把弓。

    小心的将弓拿了出来,举手放到了床面上,然后才费力的爬了起来。

    这一身的老骨头,为了这把弓,可没少折腾。

第222章 山神的馈赠

    看着这把弓,沈春风陷入了回忆中。

    记忆中,这把弓的外形和老丈人的那把弓几乎一模一样,只是这把弓稍微小了一些。

    沈春风还记得,在结婚之后第三天,他带着新媳妇回娘家的时候,老丈人背着一把弓,带着一壶箭,领着他去了大山里。

    那时候的沈春风还是个意气风发的小伙子。

    老丈人在教了他如何使用弓箭后,沈春风第一次尝试拉弓射箭。

    他的天赋真的很高,才第一次学射箭,就有模有样的,还被他射到了一只刺猬。

    沈春风那时候有点膨胀了,信誓旦旦的说自己绝对可以成为这整座山脉的箭术第一人。

    结果,却惨遭老丈人的无情打脸。

    看着他嘚瑟的样子,他的老丈人决定让他明白什么叫做山外有山,人外有人。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沈春风的老丈人开始了疯狂的输出。

    树林里三十多米外的斑鸠,沈春风连根毛都没有看见的时候,他老丈人搭弓射箭,一箭射穿斑鸠,将它钉在了树上。

    草丛里突然蹿出来一只野兔子,沈春风惊慌失措的时候,他老丈人一箭将野兔子钉在了地上。

    沈从军跟着老丈人往前走,无意中惊到了树上休息的一条毒蛇,竹叶青,并且荣幸的成为了它的攻击目标。

    并且,沈春风本人还不知道。

    就在那条竹叶青大张着嘴巴向沈春风扑过来的时候,他老丈人一个转身,手上的利箭射出,射中了那条竹叶青的嘴巴,将它整个贯穿,钉在了树上。

    竹叶青被射中的时候,闪烁着绿光的毒牙,离沈春风的脖颈甚至已经不足半米。

    沈春风看老丈人猛的转身,将手中的箭向自己射了过来,当时他就吓傻了,以为老丈人这是舍不得自己的女儿,而痛下杀手。

    想象中的疼痛并没有到来后,沈春风转头向后看去,就看见了那条一半身体都被利箭贯穿的竹叶青。

    直到这个时候,他才后知后觉,原来是这条竹叶青是要偷袭自己,被老丈人用超神般的箭术射中。

    老丈人并非是要谋害他,反而是救了他一条命。

    之后,两人下山回到家。

    老丈人询问沈春风,愿不愿意接替他,成为下一代的守山人,守护着这片山林。

    沈春风在见识了老丈人的箭术后,没了信心,觉得自己终身也达不到那样的境界。

    面对着山林中的种种危险,尤其是经历了这次竹叶青的偷袭,沈春风是打死也不愿意当这个守山人。

    而且,那段时间正好是沈建的爷爷进山被毒蛇咬死去世的时候。

    他可不想接自家大哥的班,落得个被毒蛇咬死的下场。

    无论如何,面对着老丈人的询问,沈春风是怎么也不愿意。

    最后,老丈人也只能放弃。

    而沈春风,从那以后,再也没有射过一支箭。

    后来,两个儿子相继出生,并且慢慢的长大。

    大儿子沈从文对射箭没有丝毫的兴趣,小儿子沈从军却很有兴趣,经常缠着外公教他射箭。

    沈春风怕老丈人会将守山人的位置交给沈从军,让自家的小儿子置身于危险的山林中,就找到了老丈人,向他挑明。

    为此,他们大吵了一架,弄了个不欢而散。

    几天后,沈春风的老丈人找到他,向他承诺,自己不会将手中的那把弓交给沈从军。

    言下之意就是,自己不会将守山人嗯位置传给沈从军。

    沈春风得到自己想要的承诺后,就再也没有组织过老丈人教沈从军学习射箭。

    他不知道的是,从那以后,老丈人就开始着手制作了现在的这把弓。

    沈春风没有想到,看似老实憨厚的老丈人,竟然跟他玩起了文字游戏。

    他只说不会将自己手上的那把弓传给沈从军,却没准确的说不会将守山人的位置传给沈从军。

    并且,他说出那句话,还让沈春风误以为他是不会将位置传给沈从军。

    结果就是,老丈人重新制作了一把弓,交给了沈从军。

    在交给他弓的时候,沈从军的外公并没有对他说出接这把弓的含义。

    是因为他知道,自己不说也没事,等到沈从军拿着弓回家,他的父亲会跟他说的。

    谁知道,沈从军把弓拿回家后,沈春风询问得知,他并不知道守山人这么一回事,就骗沈从军说,这把弓是外公送给他的玩具。

    沈春风的老丈人也没有想到,自家的女婿,竟然也是个焉坏焉坏的人。

    沈从军上大学的时候,那把弓留在了家里,被他的母亲随意的放在了衣柜顶上。

    沈春风看见后,就将那把弓藏了起来。

    因为他觉得,自己还是要尊重孩子的意愿,准备等沈从军上了大学回来后,将守山人的事情告诉他,并由他自己决定当不当这个守山人。

    却没想到,自己的年龄大了,记性也差了。

    等到沈从军大学毕业回到家的时候,沈春风早就把弓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了。

    后来,没有多长时间,沈从军又出去工作,也就越来越想不起弓的事情了。

    沈春风的老伴,心疼自家的儿子,跟沈春风一样,也不愿意儿子去接替守山人,去守护那片大山。

    她出生在守山人的家中,对守山人的那些事,早就是一清二楚。

    正因为清楚,所以,她不愿意沈从军去做守山人。

    在这件事情上面,她是完全听从沈春风的吩咐,不跟沈从军说守山人的事情,等到合适的机会再告诉他,让他自己决定。

    沈春风找来了一块布,将这把弓仔细的擦拭干净。

    弓处理的好,放了这么多年,一点也没有变形,只是上面落满了灰尘而已。

    待沈春风将灰尘擦拭干净后,弓也就露出了它的本来面目。

    整把弓的材料,是老猎户用山上一种不知名的树做成的。

    那种树不知道叫什么名字,也不知道有什么作用。

    只知道那种树的树干,做出来的弓,质量是最好的。

    守山人历代都是用那种树做的弓。

    守山人称呼那种树为“山神的馈赠”。

第223章 守山人的苦

    用那种树的树干做出来的弓,不但质量好,几百上千年都不会变形。

    而且,做成的弓,非常的漂亮。

    这把弓浑身都是神秘的花纹,这些都是树的年轮,根据不同角度剖出来后,就形成了这种异常美丽的花纹。

    守山人制作弓,都有自己专门的流程和材料,而这些,都是不被外人知道的。

    沈春风的老丈人,虽然做了这把弓传给了沈从军,可他做弓的手艺,却没有传下来。

    几乎每一脉的守山人,都有自己专属的做弓秘方。

    毫无疑问,沈家村这一脉的秘方,算是失传了。

    或许,在老人家的心中,也不确定沈从军会不会做这个守山人。

    也就是说,当他觉得把弓传给沈从军的时候,就已经做好了守山人会失传的心里准备。

    他也不担心之后的守山人会没有武器用,因为猎枪比弓箭要好用的多,他把弓传给沈从军,更多的是为了一个形式。

    可是,老人家不知道的是,现在对猎枪的管理极其严格,不但不能用,就连收藏都不行。

    抓到了都是要罚款加拘留的。

    猎杀动物就更不行了。

    山里面随随便便一个小动物,说不定就是国家的几级保护动物,再不济,也是个三有保护动物。

    都是收到法律保护,不能随意猎杀的。

    其实,这种大环境下,守山人已经算是可有可无了。

    以前,山里的每个村子,都有专门的一个人,整日里以打猎为生,他们就被称为守山人。

    守山人并不是要保护动物的,相反,他们是要通过猎杀,来保持动物的数量。

    这一片山脉中,都是连绵不绝的大山,人类生活的地方,只占了小小的一点,甚至都不足这片大山的百分之一。

    其他的地方,都是各种野生动物在里面生活。

    与人类接壤的地方,生存在这里的动物,如果不控制它们的数量,搞不好就会泛滥成灾。

    多出来的动物,在山里找不到吃的,就会下山来祸害村子里的人。

    那些野兔,狗獾之类的小型动物还好一些,只是偷吃的,并不会危害到人类的生命健康。

    要是野猪下山就麻烦了。

    大人看见了还能躲开,小孩子就没那个意识,搞不好就会被野猪伤害。

    野猪的破坏力惊人,一般的成年人,三五个都制服不了一头野猪,更何况是孩子。

    几乎每个村子,都发生过孩子被野猪伤害的例子。

    而有了守山人的控制,情况就会好很多。

    动物们的数量一直控制在一个范围之内,不会因为缺吃的,而下山。

    以前的人,并没有现在这么好的生活条件,他们种的粮食,那都是活下去的根本。

    要是被动物糟蹋了,就得饿着肚子,饿死的也不在少数。

    可以说,有了守山人的存在,村子的安全性会好上很多。

    守山人就像是卫士一样,守护着自己所在的村庄。

    长久下来,他们都练就了一身本领,用起弓箭来,那都是妥妥的高手。

    有些守山人是家传的,父传子,子传孙。

    有的,则是上一代守山人挑选合适的人选,传授经验技巧,再由挑选出来的那人继任守山人。

    一般这种情况,都是上一任的守山人没有儿子才会发生的。

    守山人又不能出去工作,只能待在家里,种两亩水稻,没事就上山遛一圈,打点猎物回来。

    他们从来不会缺吃的,可也富不起来。

    在荒年的时候还好一点,他们不缺吃的,也能娶到媳妇,有人家为了让女儿活下去,就把女儿嫁给守山人。

    这样的话,不但女儿有吃的,就连娘家人也不会少了女婿的孝敬。

    当然,在灾年的时候,守山人也是有义务到山里打猎,来救济村民的。

    只是,守山人的能力毕竟有限,他也喂不饱多少肚子。

    是人都有私心,守山人接济村民的时候,也会优先选择跟自己亲的人。

    娶了老婆的守山人,当然会优先接济老丈人家。

    可要是风调雨顺的话,对守山人的婚姻,就是一道考验了。

    守山人时不时就得进山,山里面到处都是危险,本事再大的人,也有马失前蹄的时候。

    谁也不愿意把女儿嫁给一个随时都在生死边缘徘徊的人。

    况且,还是一个家里没有钱,只能吃饱肚子的家庭。

    虽然说守山人保护着整个村庄,村里人有义务帮他说上一个媳妇,可耐不住有的人就是不愿意啊。

    大部分守山人都能娶到媳妇的,只有那些长的太丑,打猎技术不到家的守山人,才会让自己绝了后。

    近些年的守山人,接触到了猎枪,便渐渐地依赖上了。

    这直接导致了自己的射箭技术大大的下降。

    有些守山人意识到了这件事后,平时会有意的将猎枪用弓箭来回交替着用,以维持自己的射箭水准。

    有些人就没这个想法,他们觉得,有了更好用的猎枪,谁还去用那个一次只能射出一支的弓箭啊。

    再说了,守山人的弓箭,都是自己做的。

    做出一把好用的弓来,很难。

    要做出一支精准的箭来,也是不容易的。

    他们可没有现代的那些机器,可以车出笔直的箭杆。

    守山人制作箭支的箭杆,都是要自己一点一点打磨的,想要打磨出一支笔直的箭杆,可是不容易的。

    没有耐心的人,根本就做不出来。

    因为,往往打磨一根箭杆,都是需要小半天的。

    要是技术不达标的话,可能打磨了半天的箭杆根本就是废的,不能用的。

    射出去跟目标能相差不知道多少。

    箭头倒是好办,街上的铁匠都有专门的箭头模子,将铁烧成汁水后,倒入模具中,等箭头冷却后,取出来,将旁边多余的地方打磨好,一支漂亮的箭头也就出来了。

    箭头需要的铁少,而且工序也简单,所以价格也是挺便宜的。

    箭支贵就贵在箭杆上。

    沈春风的老丈人,之所以箭射的准,跟他打磨箭杆的技术也有很大的关系。

    别人需要小半天才能打磨一支,他一个小时就可以打磨出来,而且品质很高。

第224章 诱惑与忍耐

    望着面前精美的长弓,沈春风的心,很复杂。

    若是当初自己接受了守山人的职责,现在的自己,或许大不一样吧!

    可惜自己现在,再也拉不动弓了。

    长弓上有弦,这弦也不是普通的弦,是山里面一条蟒蛇死后留下的。

    那条蟒蛇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突然就那么死去了,留下的尸体刚好被上山打猎的老守山人看见了。

    在一些神话传说中,龙筋一直都是用来制作神弓上面弦的最佳材料。

    龙,现在是找不到了。

    作为跟龙最接近的蛇,它们身上的筋,虽然比不上传说中的龙筋那么好,那也是最佳的材料。

    比那些什么牛筋马筋的要好很多。

    只是,这片大山里的蛇很多,但蛇筋可以用来做弓弦的蟒蛇却很少。

    这把弓之所以这么好,跟弓身上的那条蛇筋,有很大的关系。

    跟随着上一代守山人下葬的那把弓,弓身上的弦,也是一条蛇筋,是从一条菜花蛇身上取下来的。

    所以说,要想制作一把好的弓,材料是关键。

    沈春风找来一块不用的布,将弓包好,放在了床顶上。

    沈从军已经出去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等他回来后,沈春风才可以将弓交给他。

    光有弓可不行啊,没有箭也是白搭。

    好在现在科技发达,做出来的箭支都是非常标准笔直的,误差极小。

    虽然价格上比较贵,比自己动手制作要贵的多。

    可耐不住好用啊。

    而且,不用那么费神的制作。

    再说了,没那个技术,想做也做不出来啊。

    沈从军离开家,是打着沈建的幌子,实际上跟沈建并没有一分钱的关系。

    他离开家后,不知道往哪去,就自然而然的想到了沈建。

    也不知道沈建现在在做什么?

    他还在不在练习射箭了?

    要是把弓找出来了,就可以拿过来,跟沈建的复合弓做比较,看看传统弓与复合弓的区别。

    也算是一次传统与现代文明的碰撞。

    沈从军顶着大太阳,爬着山路。

    “这建子也有钱了,什么时候从山上搬下来啊?这每次去找他,都跟去旅游区玩一样,还得爬山上去。”

    嘴里面不停的抱怨着,腿上还一直在爬着。

    从山脚上去到沈建家里,不远,也就几十米。

    要是在平地上,很轻松就可以走到。

    不过换成山路就不一样了。

    这山脚下坡度还挺大的,这段山路跟楼房里的楼梯差不了多少。

    这几十米的山路,就跟爬十几层楼房一样,那酸爽就别提了。

    这也怨不得沈从军会抱怨了。

    也怪不得没什么人来沈建家里做客了,一个是因为他们奶俩跟其他人没什么来往,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这条山路了。

    这条山路,也是村民们有了经济条件后就搬到山下的重要原因之一。

    谁也不想每次回家都要爬那么长的楼梯,这跟住在十几楼差不多。

    本来这天就热,这么长的楼梯爬上去,沈从军早就热的满头大汗了。

    他来到沈建家后,也没有客气,径直的来到了堂屋里,趴在大桌上喘着粗气。

    沈建正惬意的坐在风扇下面吃着刚摘来的番茄。

    看到沈从军火急火燎的来到屋里,一屁股坐在长凳上,沈建露出了奇怪的表情。

    这个表情落在沈从军的眼里,怎么看都感觉是沈建在嘲笑他。

    其实,沈建只是好奇沈从军这是怎么了,这么着急忙慌的。

    “从军叔,你这是干什么啊?”

    沈建说完,还咬了一口手上的番茄。

    番茄汁流淌出来,红红的汁水深深的刺激着正饥渴难耐的沈从军。

    沈从军深深的咽了一口口水。

    “还有吗?”

    沈建迷茫的问着。

    “什么还有吗。”

    “咕隆。”

    一声咽口水的声音。

    沈从军眼巴巴的看着沈建手上的番茄,没有回答。

    很显然,他的心神已经被沈建手上的番茄深深吸引了。

    也不用他回答,沈建从他的眼神中就能看出答案来。

    “你是说番茄啊?厨房里有,你等着,我去给你拿。”

    说完,沈建将手上的番茄放下来,起身去厨房帮沈从军拿之前多摘的番茄。

    沈建走后,沈从军看着被放在桌子上的半颗番茄,两只眼睛发着绿光。

    左右看了看,没发现其他的人在,沈从军脸上的表情有些纠结。

    终究还是受不了诱惑,沈从军身体前倾,准确的抓住了那半颗番茄,也不顾上面的汁水,拿着就往嘴巴里塞。

    三口两口的将半颗番茄吃了下去。

    吃完后,快要冒烟的嗓子总算是得到了缓解,整个人的精神也缓解了下来。

    放松下来之后,沈从军就感觉尴尬了。

    因为,这是沈建吃剩的半颗番茄,自己却把它吃了,怎么都感觉,自己像是捡别人吃剩的。

    又感觉这是在抢小孩吃的,没有一点当叔叔的样子。

    这就是双重尴尬啊!

    会被人笑话的吧?

    他赶紧伸出一只袖子,用力的在嘴巴上擦了擦,试图掩饰着他犯罪的证据。

    沈建端着一个菜篮子,里面摆放着几颗刚刚洗过的番茄,看上去非常的诱人。

    他来到大桌子前,将番茄放在了桌子上。

    然后,他准备去拿自己吃剩的那颗番茄时,愣住了。

    桌子上哪里还有番茄啊!

    沈建一瞬间楞楞的站在了原地,有点不知所措。

    沈从军看在眼里,心里面直发虚。

    沈建愣了一会后,心里面想到了怎么回事,他深深的看了一眼沈从军。

    然后装作没有这件事一样,伸手拿过一颗番茄,吃了起来。

    沈从军看着沈建的动作,就知道他这是照顾自己的面子,没有提出来。

    心里面暗暗欣慰,建子这是长大了啊,都知道照顾长辈的面子了。

    于是,他也借坡下驴,装作不知道这件事情一样。

    “要说你这番茄啊,绝对是我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番茄,没有之一。

    要是咱们种出来的蔬菜,都有这种品质的话,发财是早晚的事情啊!”

    沈建狠狠地咬了一口刚拿的番茄,咬牙切齿的说道。

    “肯定都会向这番茄一样好吃的!”

第225章 番茄成熟了

    沈从军看着沈建咬牙切齿的模样,竟然莫名的感到一阵不适。

    尤其是心里,“咯噔咯噔”的,不踏实。

    他讪讪的陪笑着。

    “那是,我大侄子种的蔬菜,那绝对是世间少有。”

    沈建没搭理他,自顾自的吃着番茄。

    沈从军看沈建都将这个番茄又吃了一半了,这才反应过来,伸手拿过一颗番茄,吃了起来。

    “感觉没刚才那半颗好吃了。”

    不知怎么的,沈从军就将这句话说了出来。

    说完这句话,他就后悔了。

    这不是没事找事嘛!

    也不知道沈建听了会是什么反应。

    沈从军偷偷的向沈建看去。

    首先看到的,就是半颗番茄,然后才是沈建的脸。

    “喏,这半颗给你吃。”

    沈从军尴尬的捂住了脸。

    没脸见人了!

    竟然给侄子留下了一个坏的印象,让他觉得,自己是喜欢吃别人剩的东西。

    而且,还觉得很好吃,甚至比新鲜的还要好吃。

    这地方没法再待下去了,沈从军都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他豁然起身,然后用一只手伸向装番茄的菜篮子,抓了两颗番茄后,转身就走。

    连一句招呼都没有跟沈建打。

    既然都留下了那么不堪的印象,再留下一个没有礼貌的印象,也无伤大雅了。

    虱子多了不痒,债多了不愁。

    管沈建怎么想自己去,那是他的事,跟我没关系。

    我只要让自己好过就行了,这么好吃的番茄,临走之前,当然要顺两个了。

    “哎,等下,先别走。”

    沈建举着半颗番茄,呼喊着已经走出大门的沈从军。

    沈从军听见沈建的声音后,非但没停下,脚步还更快一些了。

    他不敢想象沈建喊住他的目的,因为实在是心虚,想赶紧跑。

    “哎,菜园里那么多成熟的番茄,我还想着让从军叔摘一些带回去呢,这样就省的我送一趟了。这么热的天,能少跑一趟,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啊。

    没想到,从军叔说走就走,连一个招呼都不打,太过分了!还得我摘了番茄送过去,害我多跑一趟!”

    沈建龇牙咧嘴的抱怨着沈从军的离去,一边还恶狠狠的将剩下的半颗番茄吃完。

    “真是越想越气,我好心准备送番茄给他,来到我家了,竟然不把番茄带回去,还得我再送一趟,这不是坑人嘛!”

    嘴上面这样说着,可实际上沈建已经转身回去拿袋子准备去菜园里摘番茄了。

    还顺便去了厨房一趟。

    沈建到厨房,是为了拿剪刀的,等会要用到。

    刚才他摘番茄吃的时候,就看见了,菜园里成熟的番茄很多很多。

    这几天也没浇水啊,按理说这些番茄得要几天才能成熟呢,怎么一下子成熟了好多株。

    沈建明明记得,自己只给其中的几棵番茄秧苗浇了一次水而已,怎么就又那么多株成熟呢?

    实在是搞不明白。

    沈建怎么也不会想到,他不在的时候,会有一条小白蛇偷偷的跑到菜园里来,还能用加速水瓢给番茄秧苗浇水。

    这些大片成熟的番茄,可都是小白蛇的“功劳”。

    很明显,沈建并不领会小白蛇的“好意”。

    因为,这件事脱离了他的掌控,继而给他带来了烦恼。

    沈建在找到了一个大点的塑料袋后,拿着塑料袋就去菜园里,准备摘一些番茄送给沈从军家。

    来到菜园里后,一眼看过去,满是红彤彤的番茄果子,一片一片的挂在秧苗上,诱人极了。

    这些番茄,个头都差不多大小,整整齐齐的,非常美观。

    沈建在摘的时候,根本就不用一颗一颗的摘。

    一般都是有四五颗番茄长在一起,只要轻轻的将连接着那几颗番茄的枝条剪下,连在一起的番茄,便全部掉落了。

    在剪的时候,用另外一只手放在番茄下面接住。这样,番茄就毫发无伤的被摘取下来。

    不像单个的摘取,摘下来的番茄一颗一颗的,哪里有这么整齐的好看呢。

    沈建就捡那些一起几颗全部成熟的番茄剪,其他的只成熟一颗或者几颗的,只要连在一起的,还有没成熟的,沈建都不会去动。

    等个几天,等全部成熟后再摘,也是一样的。

    何乐而不为呢?

    而且,现在已经有那么多在一起全部成熟的番茄了,何必要去祸害没成熟的呢?

    虽然这些番茄比较多,沈建甚至还在纠结剩下的番茄应该怎么办。

    可再多,也不能浪费啊。

    浪费是可耻的。

    接下来,沈建只是动了几下剪刀而已,就摘了满满一大塑料袋的番茄。

    用手掂了掂估计一下,怎么着也有二十多斤啊。

    也不知道现在市场上的番茄是什么价,这二十多斤番茄,也不知道值多少钱。

    不过,这是用来送人的,跟钱没有关系。

    再贵重的东西,一旦决定送人了,那就不会去在乎它的价值。

    再贵重的东西,也比不上那份情意啊。

    要是这番茄实在是处理不了的话,可以卖给林玉的快餐店。

    不过,他家的店铺现在生意都比较少,究竟能不能吃下这些番茄,还不知道呢。

    沈建如果开这个口的话,因为情分,林玉肯定会把多出的番茄买了的,不管快餐店能不能用了,她都会买。

    因为沈建救过她姐姐林清还有侄女欢欢的命。

    跟这比起来,那些买番茄的钱根本就不算什么。

    可是,沈建不愿意。

    他不能因为自己处理不了番茄,就把番茄交给别人处理。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沈建还是懂的。

    甚至,如果现在沈建愿意开那个口,问林清要钱的话,林清肯定二话不说就会给他。

    别的不好说,几百万还是舍得给的。

    因为几百万对林清来说,真的是不算什么。

    她既然被外界人称为望湖县首富,那她肯定有着与之匹配的财力。

    现在的发展多快啊,就算望湖县靠近山,发展一直不太好,可这毕竟是一个县城啊。

    县城里面,可是有着好几十万的人口。

    这几年,有有钱的,也有没有钱的,更有那些没钱装有钱的。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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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cc/r34392/ 第一时间欣赏种田升级成了大佬最新章节! 作者:一条石所写的《种田升级成了大佬》为转载作品,种田升级成了大佬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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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田升级成了大佬介绍:
这是一本带有奇幻色彩的山村种田文,又有些都市小说的风格。三者结合到一起,是一个全新的精彩故事。让我们一起走进山村少年沈建的生活中,看他是如何在来自一千年后的系统帮助下,成为一代农业大佬的。种田升级成了大佬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种田升级成了大佬,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种田升级成了大佬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